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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自性

[法相辭典(朱芾煌)]

瑜伽五十三卷十六頁云:問:何等是識自性?答:略有六種。所謂眼識、乃至意識,是識自性差別。又識有三種。一、領受差別,二、採境差別,三、分位差別。領受差別有三,採境差別有六,分位差別有三。如是識蘊差別、總有十八自性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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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大辭典]
六祖壇經

全一卷。全稱六祖大師法寶壇經。又稱法寶壇經、壇經。六祖慧能述,法海集,元代宗寶編。收於大正藏第四十八冊,其敦煌寫本亦收於同冊。為禪宗六祖慧能於韶州大梵寺之說法內容,由其弟子法海集錄而成。共分十門:(一)行由,敘說六祖之行蹟、得法緣由,及對法性寺印宗所說之法要。(二)般若,謂識自性即般若,即可見性成佛。(三)疑問,乃應韋刺史之質疑,就達磨與梁武帝之問答,闡釋「無功德」之義,又辨明念佛往生唯心淨土之旨,並針對在家修行者之問,示以無相頌。(四)定慧,解說此法門以定慧為本,即住於定慧不二之一行三昧。(五)坐禪,於外之一切善惡境界,心念不起,稱為坐;於內了見自性不動,稱為禪。(六)懺悔,解說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等五香,此香各自內熏,非向外覓,稱為無相懺悔。又明示四弘誓願、無相三歸戒之旨,而謂見得自性,乃真懺悔。(七)機緣,記述六祖為無盡藏尼、曹叔良、韶州法海、洪州法達、壽州智通、信州智常、廣州智道、青原行思、南嶽懷讓、永嘉玄覺、河北智隍等所舉示之禪要。(八)頓漸,謂法本一宗,原無頓漸,然以人有利鈍之差異,故產生頓漸旨趣之別。又敘述六祖為吉州志誠,就「戒定慧」之觀點,舉示與神秀教示之差異。並敘及接化江西志徹、荷澤神會之緣由。(九)宣詔,記載固辭唐中宗神龍元年(705)迎請之宣詔,並為敕使薛簡指示禪法。(十)付囑,先舉示三科三十六數之法門,次揭示真假動靜之偈,末述自過去七佛、西天東土三十二祖以迄慧能之傳承次第,並囑以遞代流傳,莫令乖誤。

本書初係法海奉韶州刺史韋璩之命集錄而成,然後人多所節略,而未能見祖意之大全,元代德異乃探求諸方,得其全文,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於吳中休休庵上梓。翌年,宗寶更校讎三種異本,正其訛誤,詳其節略,並新增入弟子請益機緣,而予印行。卷首並附德異之序、宋代契嵩之贊,卷尾附法海等所集之六祖大師緣起外紀、歷朝崇奉事蹟、柳宗元之賜諡大鑑禪師碑、劉禹錫之大鑑禪師碑、佛衣銘及編者後跋。

關於本書作者之問題,曾掀起三、四十年來學術界之論諍,其起因係由於胡適於民國十九年(1930)先後發表「荷澤大師神會傳」、「壇經考之一─跋曹溪大師別傳」,主張壇經之作者非為六祖慧能,而係其弟子神會。此說大違傳統之觀點:壇經乃六祖所說,法海所記;遂引起錢穆、楊鴻飛等兩派之論戰。印順亦於民國六十年出版「中國禪宗史」一書,詳駁此三、四十年來中外學者之論點。

胡適之主要論據為:(一)現存最古老之壇經─敦煌古本,強烈暗示神會乃慧能之唯一傳人,如經中六祖曾謂(大四八‧三四四上):「吾滅後二十餘年,邪法遼亂,惑我宗旨,有人出來,不惜身命,弟佛教是非,豎立宗旨。」依其考證,慧能滅後二十餘年,正為神會於滑臺大雲寺召開無遮大會,批判北禪之際,故有此說。經中又謂(大四八‧三四三下):「大師先天二年八月三日滅度,七月八日喚門人告別,(中略)六祖言:『神會小僧卻得善等,毀譽不動,餘者不得。』」古本中不提懷讓、行思,而單論神會,並謂「餘者不得」。(二)韋處厚興福寺大義禪師碑銘謂:「洛者曰會,得總持之印,獨曜瑩珠,習徒迷真,橘枳變體,竟成壇經傳宗,優劣詳矣!」壇經既為神會門下「習徒」所作,此書當必出神會一系。(三)敦煌本壇經與神會之作品「神會語錄」,多所雷同,如:(1)二者皆主張定慧一體。(2)二者對坐禪之解說皆相同。(3)闢當時禪學論,二者皆批判「看心、看淨」之禪學,胡適以為「看心、看淨」乃神秀弟子普寂與降魔之主張,而壇經與神會語錄則係為批駁此一主張而作。(4)二書皆宗重金剛經。(5)對「無念」皆有相同解說。

針對胡適之論點,印順於其「中國禪宗史」一書中,予以批駁:(一)對壇經暗示神會乃慧能唯一傳人之反駁,謂敦煌本確為現存最古老版本,並受神會門下之宗重,但於其前,尚有更古老之曹溪古本,為法海等所集錄,乃敦煌本之底本,故壇經非神會所作。印順並舉出景德傳燈錄卷二十八所述,慧忠早於西元七五○頃,已見壇經被添糅南方宗旨,此與神會思想全然不同,此尚明顯存於敦煌本壇經中,故曹溪古本之存在當無疑議。(二)對壇經傳宗之反駁,以為胡適誤解壇經傳宗之文義,胡適所舉「習徒迷真(中略),優劣詳矣」一語,應解釋為:神會之習徒迷真向俗,如「橘」逾淮而為「枳」(胡適原文為柘),竟演變成以壇經為傳宗之依約,而失卻傳法─默傳心印之實質,徒換來傳授壇經之形式(當時師徒傳法須附帶傳授一卷壇經作憑證);故神會為優,其門下為劣。(三)對壇經與神會語錄內容雷同之反駁:(1)就闢當時禪學論,當時「看淨、看心」之禪風乃四祖道信以來所本有,而非普寂、降魔首倡,故不應以此二書皆批判此種禪風而推斷此乃為批駁普寂等而作,更不應進而據以斷定壇經乃神會所作。(2)就論金剛經而論,禪門之宗重般若經,乃源自道信之宗重文殊說般若經;慧能之宗重金剛經,乃繼承此一傳統而已,並列舉文證說明真正偏重金剛經者,非為慧能而是神會之語錄。否定胡適主張「二者皆重金剛經,故壇經為神會作品」之說。(3)對「無念」之反駁,壇經之無念乃直指本來解脫之一念,為肯定的;而神會之無念則偏於否定之不作意,二者完全不同。(4)壇經之坐禪為於外之一切境界心念不起,肯定「念」之存在,而強調不著外境;神會語錄之坐禪則以念不起為坐,為「不作意」之消極意義,二者截然不同。(5)前述各點已足證明壇經非神會所作,故二者雖皆有定慧等主張,然其先後已判然有別。

就現存最古之敦煌本壇經言,其主要思想為:(一)見性成佛,此佛性即真我,具有:眾生本具足、眾生之真我、具足無量功德、能生萬法等四種特性。(二)無相為體、無住為本、無念為宗,此為般若思想之展開,此三者係具體之修行方法,以遣除一切執著而達無煩惱之解脫境界。壇經之中心思想並非止於此,尤其是較晚之至元本壇經,然皆為此二大中心思想之衍生,如:(1)不落階級之頓悟說,指不須方便即可開悟,為見性成佛之衍生。(2)不立文字(教外別傳)之慢經、慢教說,後期禪宗乃極端慢經、慢教者,尤以南嶽下之洪州宗及青原下之石頭宗為甚。更進而喝佛罵祖,此乃從不立文字演變而來,主要受牛頭宗之影響。(三)禪宗之道家化,此主要受江左牛頭禪影響所致,注重實行之禪學,主要思想為:空為道本、無心合道;空既為萬物之本,故一切本自解脫、本自合道,如此則無需經教、禮佛。此種放任、無為、老莊化之禪,使禪宗脫離煩瑣之儀式教條而更形興盛,更富中國色彩。唐代之有禪宗,不僅是佛學之革新,其後更成為宋代理學之先河,而六祖則為此一大轉捩中之關鍵人物,壇經更是一部扭轉乾坤之偉構。

至於其版本:(一)敦煌寫本,全稱「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六祖惠能大師於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慧能弟子法海集記。全一卷,凡五十七節,不分品目。為各種版本中之最古本。(二)日本興聖寺本,題為「六祖壇經」,晚唐僧惠昕編於宋太祖乾德五年(967)。據邵齋讀書志、文獻通考所載,惠昕所編共有三卷十六門,然現存者僅有二卷十一門,為南宋高宗紹興年間(1131~1162)晁子健翻刻於蘄州,留傳日本,由興聖寺再行刻印。此外,真福寺本、金山天寧寺本、大乘寺本皆屬此一版本。(三)曹溪原本,全稱「六祖大師法寶經曹溪原本」。全一卷,十品。二萬餘字,比敦煌寫本字數多一倍。不著撰人(亦有版本署門人法海錄)。有人據宋吏部侍郎郎簡所撰之六祖壇經序:「會沙門契嵩作壇經序,因謂嵩師曰:『若能正之,吾為出財模印,以廣其傳。』更二載,嵩果得曹溪古本,校之勒成三卷。」而謂此版本為契嵩所改編,亦有認為此即元代僧德異於至元二十七年之刊印本。(四)即至元二十八年宗寶之改編本。全一卷,十品,品目與前本不盡相同,然文字大致相同,此為常見之流行本。民國三十三年,普慧大藏經刊行會刊印以上四種版本之合編本。

本書之注疏極多,較重要者有:法寶壇經贊一卷(契嵩)、註法寶壇經海水一滴五卷(天柱)、法寶壇經節錄(袁宏道)、六祖法寶壇經解(李卓吾)、法寶壇經要解(亘璇)、法寶壇經肯窽五卷(益淳)、法寶壇經講義一卷(青巒)、六祖法寶壇經箋註一冊(丁福保)、六祖壇經生苔菷三卷(無著道忠)。〔景德傳燈錄卷五、釋門正統卷八、曹溪大師別傳後記、東域傳燈目錄卷下、禪籍志卷上、金剛經と六祖壇經の研究、禪學思想史卷上、六祖壇經研究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一冊)〕p1286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入不二法門

指泯絕差別對待,悟入平等一如的境地。據《維摩經》卷中〈入不二法門品〉所載,維摩詰居士問文殊師利等三十二位菩薩如何入不二法門。諸菩薩或云生滅不二,或云垢淨不二,善惡不二,罪福不二,或有為、無為不二,生死涅槃不二,文殊菩薩則答以「一切法無言無說,無示無識,離諸問答為入不二門。」其次,文殊師利菩薩亦反問維摩詰居士「何等是菩薩入不二法門﹖」對於文殊此問,維摩則默然不語。維摩這種以靜默而不言詮的回答方式,使文殊菩薩大為嘆服。乃云(大正14‧551c)︰「善哉!善哉!乃至無有文字語言,是真入不二法門。」

慧遠在《大乘義章》卷一〈入不二門義〉中,依義將此三十三種不二法門分為三階,即(大正44‧482b)︰
「(一)維摩問諸菩薩等,以言遣相,明入不二。(二)諸菩薩問文殊師利,以言遣言,明其不二。(三)文殊問彼維摩詰,以默遣言,而顯不二。此三皆是化益方便分齊,息相教入之階降也。若論自覺相應境界,不可言彰,叵以默顯,何故如是,據實以求,法外本無音聲文字,何言能彰,法外亦無形相可得,誰用默顯,無言能彰證處亡語,非默能顯證處絕相,詮相悉無他所莫測,是故名為自覺境界,對處無他,自亦亡對。」又,關於所入不二法門之體,吉藏在《淨名玄論》卷一云(大正38‧856c)︰
「有人言,不二法門則真諦理也;有人言,不二法門謂實相般若;有人言,不二法門則性淨涅槃阿梨耶識;有人言,不二法門謂阿摩羅識自性清淨心。四宗之中,初二約境,後兩據心。雖識、境義殊,而同超四句。」

〔參考資料〕 《維摩經玄疏》卷三;《維摩經文疏》卷二十六;《維摩經略疏》卷九;《說無垢稱經贊》卷五(末);《華嚴經探玄記》卷八。


十行

(一)大乘菩薩的修行階位︰與十住、十迴向,合稱為三賢位。指菩薩於地前所修的十種行,居菩薩五十二修行位次的第二十一位到第三十位。即歡喜行、饒益行、無瞋恨行、無盡行、離癡亂行、善現行、無著行、尊重行、善法行、真實行。語出新譯《華嚴經》卷十九、《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賢聖學觀品〉、《大佛頂首楞嚴經》等。

(1)歡喜行︰謂作大施主,能捨一切,三時無悔,令他歡敬。

(2)饒益行︰謂持淨戒伏眾魔,令一切眾生立無上戒,得不退地,饒益自他。

(3)無瞋恨行︰又名無恚恨行或無違逆行,謂修忍辱離瞋,謙卑恭敬,不害自他,對怨能忍。

(4)無盡行︰又名無屈撓行,謂多劫受諸劇苦,仍勤修精進,求法濟生,廣攝善法。

(5)離癡亂行︰又名無癡亂行,謂常住正念不散亂,於一切法無癡亂。

(6)善現行︰謂知一切法無所有,三業寂滅,無縛無著,而亦不捨教化一切眾生。

(7)無著行︰謂歷諸塵剎供佛求法,心無厭足,且以寂滅觀諸法,故於一切無所著。

(8)尊重行︰又名難得行,謂尊重善根智慧等法,悉皆成就,由之更增修二利之行。

(9)善法行︰謂得四無礙陀羅尼等法,成就種種化他善法,以守護正法,令佛種不絕。

(10)真實行︰謂成就第一義諦之語,如說能行,如行能說,語行相應,色心皆順。

以上是根據智周《大乘入道次第章》的解釋。

《大乘義章》卷十四〈十行義〉說明十行的四種目的︰(1)為厭有為,(2)為求菩提,滿足佛德,(3)為欲於現在及未來世救度眾生,(4)為求實際,證法如。

關於修此十行的菩薩階位,《大乘義章》卷十四、《四教義》卷五皆以十行為三賢之一,六種性之性種性;《成唯識論述記》卷九(末)、《華嚴五教章》卷二等以其為五位中的資糧位所攝。

(二)菩薩的十種修行︰即信、悲、慈、捨、不疲倦、知經書、知世智、慚愧、堅固力、供養諸佛如說修行。語出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三(新譯卷三十四)、《十地經論》卷三等。

(1)信︰是信佛的因、果,《菩薩地持經》立信佛、信法、信僧、信諸佛菩薩神通力、信真實義、信種種因果、信得義、信得方便等八種。此行對治放逸懈怠,不受菩薩戒。

(2)悲︰有三種,即眾生緣、法緣、無緣。眾生緣是緣受苦眾生而思救濟;法緣謂觀諸眾生但是五蘊假和合,本無人我,而起悲心;無緣悲謂觀眾生五蘊之法畢竟空寂,而起悲心。此行對治殺害眾生之想。

(3)慈︰也分眾生緣慈、法緣慈與無緣慈,準上可知。此行對治瞋恚之心。

(4)捨︰分內施、外施。內施謂施與頭、目、肢節、手足等內身;外施謂施與資財等外物。此行對治慳吝之心。

(5)不疲倦︰分成在世間行中精勤不倦,與在出世行中精勤不倦兩種。對治多求眾具與貪著世事。

(6)知經書︰又稱知經論,謂閑熟內明、因明等五明,成就聞、思、修三慧,以成證行。對治無方便智。

(7)知世智︰分如世間而知與如世間而轉。如世間而知謂知世間事,知世間義及第一義;如世間而轉又分隨自所宜與隨他所宜。對治不隨順他人。

(8)慚愧︰《地持經》卷七分四種︰{1}故意不作所應作而慚愧;{2}不作所應作而慚愧;{3}作不應作且加以覆藏而慚愧;{4}作所應作已反生追悔而慚愧。對治放逸懈怠、不修善法。

(9)堅固力︰又稱不動力或勇猛力,分自護不退失的不退力,與轉進上位的不轉力兩種。對治怯弱不堪生死之苦。

(10)供養︰分供養財物的利養供養與如說修行的行供養。對佛懷有疑惑,則以此行對治。

通而論之,十行各兼自利與利他行。別而論之,信是自利行;悲、慈是利他行;捨、不疲倦、知經、知世是於自利行中攝利他行,後三行攝護前七,二利兼通。

若論其所成,前三以成深心,後七以成修行。又,以六波羅蜜配之,信是起行的方便,不收在六波羅蜜中,悲、慈二行是禪定所攝,捨是布施所攝,不疲倦是精進所攝,知經、知世是智慧所攝,慚愧是持戒所攝,堅固力通忍辱、精進,供養通六波羅蜜。

◎附︰《八十華嚴》卷十九〈十行品〉(摘錄)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歡喜行﹖佛子!此菩薩為大施主,凡所有物,悉能惠施。其心平等,無有悔吝,不望果報,不求名稱,不貪利養,但為救護一切眾生,攝受一切眾生,饒益一切眾生。為學習諸佛本所修行,憶念諸佛本所修行,愛樂諸佛本所修行,清淨諸佛本所修行,增長諸佛本所修行,住持諸佛本所修行,顯現諸佛本所修行,演說諸佛本所修行;令諸眾生離苦得樂。佛子!菩薩摩訶薩修此行時,令一切眾生歡喜愛樂。(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饒益行﹖此菩薩護持淨戒,於色、聲、香、味、觸,心無所著,亦為眾生如是宣說。不求威勢,不求種族,不求富饒,不求色相,不求王位,如是一切,皆無所著。但堅持淨戒,作如是念︰「我持淨戒,必當捨離一切纏縛、貪求、熱惱、諸難、逼迫、毀謗、亂濁;得佛所讚,平等正法。」(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無違逆行﹖此菩薩常修忍法,謙下恭敬;不自害,不他害,不兩害;不自取,不他取,不兩取;不自著,不他著,不兩著;亦不貪求名聞利養。但作是念︰「我當常為眾生說法,令離一切惡,斷貪、瞋、癡、憍慢、覆藏、慳嫉、諂誑,令恆安住忍辱柔和。」(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無屈撓行﹖此菩薩修諸精進,所謂︰第一精進、大精進、勝精進、殊勝精進、最勝精進、最妙精進、上精進、無上精進、無等精進、普遍精進。性無三毒、性無憍慢、性不覆藏,性不慳嫉,性無諂誑,性自慚愧,終不為惱一眾生故而行精進。(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離癡亂行﹖此菩薩成就正念,心無散亂,堅固不動,最上清淨,廣大無量,無有迷惑。以是正念故,善解世間一切語言,能持出世諸法言說,所謂︰能持色法、非色法言說,能持建立色自性言說,乃至能持建立受想行識自性言說,心無癡亂。於世間中,死此生彼,心無癡亂;入胎出胎,心無癡亂;發菩提意,心無癡亂;事善知識,心無癡亂;勤修佛法,心無癡亂;覺知魔事,心無癡亂;離諸魔業,心無癡亂;於不可說劫,修菩薩行,心無癡亂。(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善現行﹖此菩薩身業清淨,語業清淨,意業清淨;住無所得,示無所得,身、語、意業能知三業皆無所有。無虛妄故,無有繫縛,凡所示現,無性無依,住如實心。知無量心自性,知一切法自性,無得,無相,甚深難入。住於正位真如法性,方便出生而無業報,不生不滅,住涅槃界,住寂靜性,住於真實。無性之性,言語道斷,超諸世間,無有所依。入離分別,無縛著法,入最勝智真實之法,入非諸世間所能了知出世間法。此是菩薩善巧方便。示現生相。(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無著行﹖佛子!此菩薩以無著心,於念念中,能入阿僧祇世界,嚴淨阿僧祇世界。於諸世界心無所著,往詣阿僧祇諸如來所,恭敬禮拜,承事供養。以阿僧祇華、阿僧祇香、阿僧祇鬘、阿僧祇塗香、末香、衣服、珍寶、幢幡、妙蓋諸莊嚴具,各阿僧祇以用供養。如是供養,為究竟無作法故,為住不思議法故。於念念中,見無數佛;於諸佛所心無所著;於諸佛剎亦無所著;於佛相好亦無所著;見佛光明,聽佛說法,亦無所著;於十方世界,及佛菩薩所有眾會,亦無所著。(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難得行﹖此菩薩成就難得善根、難伏善根、最勝善根、不可壞善根、無能過善根、不思議善根、無盡善根、自在力善根、大威德善根、與一切佛同一性善根。此菩薩修諸行時,於佛法中得最勝解,於佛菩提得廣大解。於菩薩願未曾休息,盡一切劫,心無疲倦;於一切苦不生厭離,一切眾魔所不能動。一切諸佛之所護念,具行一切菩薩苦行,修菩薩行精勤匪懈,於大乘願恆不退轉。是菩薩安住此難得行已,於念念中,能轉阿僧祇劫生死而不捨菩薩大願。若有眾生承事供養,乃至見聞,皆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得不退轉。(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善法行﹖此菩薩為一切世間、天人、魔、梵、沙門、婆羅門、乾闥婆等作清涼法池,攝持正法,不斷佛種。(中略)菩薩成就如是十種身,為一切眾生舍,長養一切善根故;為一切眾生救,令其得大安隱故;為一切眾生歸,與其作大依處故;為一切眾生導,令得無上出離故;為一切眾生師,令入真實法中故。(中略)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真實行﹖此菩薩成就第一誠諦之語,如說能行,如行能說。此菩薩學三世諸佛真實語,入三世諸佛種性,與三世諸佛善根同等,得三世諸佛無二語,隨如來學智慧成就。此菩薩成就知眾生是處非處智、去來現在業報智、諸根利鈍智、種種界智、種種解智、一切至處道智、諸禪解脫三昧垢淨起時非時智、一切世界宿住隨念智、天眼智、漏盡智,而不捨一切菩薩行,何以故﹖欲教化一切眾生,悉令清淨故。

〔參考資料〕 (一)舊譯《華嚴經》卷十二;《華嚴經疏論纂要》卷三十九~卷四十一;《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四十二~卷四十四;《法華玄義》卷四(下)、卷五(下);《天台八教大意》。


佛性

指眾生本具的「成佛的可能性」。即成佛之正因。又名如來性或覺性。《大般泥洹經》卷四〈分別邪正品〉云(大正12‧881b)︰「復有比丘廣說如來藏經,言一切眾生皆有佛性,在於身中無量煩惱悉除滅已,佛便明顯,除一闡提。」

又,《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七〈師子吼菩薩品〉云(大正12‧524c)︰「我常宣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乃至一闡提等亦有佛性。一闡提等無有善法,佛性亦善,以未來有故,一闡提等悉有佛性。何以故﹖一闡提等定當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此謂佛性乃如來藏(tathāgata-garbha)之異名。一切眾生悉皆有此性。煩惱若除滅,佛性即得顯現。

在小乘經典中,除了釋尊及彌勒之外,其餘的聲聞皆不能成佛,因此經中沒有「一切眾生悉有佛性」的敘述。但在稍後的小乘諸部中,也有提倡此說者。例如《佛性論》卷一〈破小乘執品〉云(大正31‧787c)︰ 「若依分別部說,一切凡聖眾生並以空為其本,所以凡聖眾生皆從空出。故空是佛性。佛性者,即大涅槃。若依毗曇薩婆多等諸部說者,則一切眾生無有性得佛性,但有修得佛性。(中略)於二說中,各偏一執,故不相信。何者﹖若從分別部說,則不信有無性眾生。若薩婆多等部說,則不信皆有佛性故。」

此謂說一切有部等部派,不言有性得佛性,然將眾生分成三類︰(1)決定無性者,(2)有無不定者,(3)決定有佛性者。而分別部則主張以空為佛性,一切眾生皆由空所出,故一切皆有佛性。如此看來,《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七的「佛性者,名第一義空」、《十八空論》的「清淨佛性即空,故名性空」,應是承繼分別部所說而來。

天台智顗倡說正因、了因、緣因等三因佛性,此係根據《大般涅槃經》卷二十八所云(大正12‧530c)︰「眾生佛性亦二種因,一者正因,二者緣因。正因者謂諸眾生,緣因者謂六波羅蜜。」以及「緣因即謂了因。世尊!譬如闇中先有諸物,為欲見故,以燈照了。」之理趣而來。亦即以覺性為正因,覺智為了因,功德善根為緣因。且以此三因配釋法身、般若、解脫三德,及法、報、應三身。

慧遠《大乘義章》卷一〈佛性義〉,說有︰法佛性、報佛性、應佛性等三種。「法佛性」謂本有之法體與彼法佛無增減,唯有隱顯淨穢之差別。「報佛性」謂本無法體,唯於第八真識中,有其方便可生之義。「應佛性」又分二種。即(1)以得現化法門力故,普門皆現,是為法應性。(2)以本大悲大願力故,隨物異示,是為報應性。

吉藏《大乘玄論》卷三〈佛性義〉依據《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七所云(大正12‧524a)︰「佛性者有因、有因因、有果、有果果。有因者,即十二因緣。因因者,即是智慧。有果者,即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果果者,即是無上大般涅槃。」並說十二因緣是觀智之境界因,故名境界佛性;觀此境之智慧,是了出佛果之了因,故名觀智佛性;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觀智之果,故名菩提果佛性;無上大般涅槃更是菩提之果,故名涅槃果果佛性。此四者皆不得名正,而應以非因非果之中道為正因佛性。關於正因之體,吉藏列出十一家異說,即︰

(1)以經典說正因為諸眾生,緣因為六波羅蜜,故以眾生為正因佛性之體。

(2)以經典說佛性不即六法,不離六法,故以五陰及假人等六法為正因佛性之體。

(3)以經典說凡有心者必當成佛,故以心為正因之體。

(4)以神識有冥傳不朽之性,故以冥傳不朽為正因之體。

(5)以經典說若無如來藏,則不得厭苦求涅槃,故以避苦求樂之性為正因之體。

(6)以若無真神,則不得成佛,故以真神為正因之體。

(7)以阿梨耶識自性清淨心為正因之體。

(8)以當果之理為正因之體。

(9)以得佛之理為正因之體。

(10)以真諦為正因之體。

(11)以第一義空為正因之體。

吉藏一一破斥此等諸說,並揭示河西道朗之「中道佛性說」,謂之為究極實義。

又,關於一切眾生有無佛性的問題,在佛教中早在部派佛教時代已有爭議。大乘佛教勃興時,對此也分成二派看法。如《涅槃》、《勝鬘》、《究竟一乘寶性》及《佛性》等經論主張「一切皆成」,而《楞伽》、《深密》、《瑜伽》、《佛地》等經論主張「五性各別」。佛教傳入中國後,東晉‧竺道生首先倡導「闡提成佛」,而智勝等人則唱「闡提無性」。到了唐代,由於《瑜伽》等論的譯傳,玄奘、窺基等人專奉「闡提無性說」。神昉撰《種性差別集》,宣揚「五性各別」。相對於此,靈潤撰《十四門義》,新羅‧義榮撰《一卷(乘﹖)章》,法寶撰《一乘佛性究竟論》,皆以「一切有性」為實義。對此,神泰又撰《一卷(乘﹖)章》論難靈潤,慧沼撰《能顯中邊慧日論》破斥法寶。一時論戰頗熾。至於日本,則有德一祖述窺基等人之說法,以及最澄繼承靈潤、義榮之思想。其後在南都北嶺之間,屢有爭議,互以權實相稱,直至今日。

◎附一︰呂澂〈佛性義〉(摘錄自《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一)

近日為同學講習《涅槃》,茲經有一最要之義,即為「佛性」。「佛性」之「性」字,可以自體自性解之。乃成佛之實,佛之自性。吾人學佛,既要成佛,而不知佛之所以為佛者,云何可得。又「性」字亦可作「因」義解,是佛之所從出者。欲得佛果,而不知其成因,又烏乎可。以是佛性一義,對學佛人,可謂原始要終之義。又從佛說十二分教觀之,無論大小乘經,皆以種種異門,解說此義。而以《大涅槃經》為最詳盡。一大巨典,前後無不涉及佛性。尤以〈師子吼品〉,更見切要。今此即據以引申其說。

經中談佛性,先明云何為佛性,所謂指體釋義。次明云何見佛性,是為指位親證。云何是性者,即提示第一義空,亦名勝義空。此空即畢竟空,為空之究竟。所云究竟者,乃不偏一邊而為非空非不空之中道也。指佛性之體以中道第一義宣說,此亦可謂其為一種義理(道理)。此理從何見之﹖曰屬當於心。故《涅槃》說佛性,簡別無情之木石等,乃示佛性之理必於有情上見,而屬當於心也。於心上言非空非不空者,謂有情心之相續,不在三界之有,即在離三界之非有。在三界有之心相續,即為流轉,出離三界非有,即為還滅。然諸有情,於此流轉,必定出離,此即為空。於彼還滅,必當隨順,即為不空。於空見其空,則離不空邊執,於不空見不空,則離空邊執。由眾生心上見流轉必出離,還滅必隨順,因此離空不空二邊執,即顯中道之義,是即佛性之所由存在也。從因位說,有情能覺知流轉而入還滅,此即學佛之因。從果位說,還滅至於究竟,心之中道義理圓滿顯露,佛之為佛,不外乎是。《般若》說佛境多在畢竟空,菩薩行多在自性空,義亦同此。畢竟空圓滿顯現,即謂之佛。故就佛之因果位說,皆不外此心此理也。

云何見性者,經文特示十地菩薩乃可談見,十地以前,雖有所見,而不了了。十地微有所見,佛見方為清淨。此如交友,先但有文字往還,必至晤時,方始親切。此見字,即親自證會如眼見物之義。就佛性之因位說,距佛尚遠,雖有所見,但見之不真,故不謂之見。必至佛位方稱見者,就見之清淨言也。此義云何﹖蓋佛性於一有情有終始,於一切有情有一異。有情所見乃至十地菩薩所見,但見其終,不見其始,但見其一,不見其異。唯佛乃能於此佛性始終一異畢見也。是以真正見性者唯佛而已。

復次就上〈師子吼品〉所說,再為引申三義︰

(1)所謂佛性屬當於心者,此心果何心耶﹖是即眾生尋常之心也。眾生既有此心,何以而不能悉感發﹖須知心有淺深,其深處,非一般眾生所能自知。佛法名此深心為阿賴耶識。佛亦不輕為人宣說,以其深細難知,眾生執以為我,說此,恐更增益其執耳。眾生由此執著,習於流轉以為當然,而不知有還滅,是則有此心,亦不能有佛性之用也。有心無用,遂可謂有情無佛性耶﹖是亦不然,雖不自知,然不害其理之存在。一旦外緣引發,或聖教增上,則內因即可沛發而能自覺也。此自覺從何見之﹖即見於厭離流轉苦而欣樂涅槃滅。此時即佛性因義顯露矣。但此見乃從心之深處出發,非耳目聞見或心思知解人生苦痛而能之。《瑜伽》學系於此心義,解說最切。於其深義,既以阿賴耶名之,又以其總相難見,就其相應心之差別上分別,凡有作意觸受想思等功用。雖餘心亦同具此功用,而深心相應者是主,餘識相應者是客。由此乃有欣厭之事,此非表面淺心之所堪能,必於賴耶相應之捨受上見之。此時深心乃有佛性因用,而說佛性之屬當於心也。是由經義引申之第一點。

(2)佛性以染淨善惡判,此性實為善淨,且屬自性善淨,而非分位善淨也。所謂眾生有此心即有此性者,亦就自性善淨言。若以分位言,則有先染後淨之判,不可與自性混同也。如日月之明,而有雲霧之障,然雲霧終不礙其自性之明。去障明顯,分位有殊。但不可以分位染淨而混言自性染淨也。再以趨勢言,眾生趨向善淨,乃當然必然之勢。蓋因自性善淨故,分位雖有善惡染淨,而趣向必一歸自性。此由佛性推論而知,乃講佛學者所必須肯定之標準也。依此標準,而後乃有捨染趣淨,去惡遷善,以及厭苦欣滅等教可立。即以孔、孟之學言,亦必提出道性善一點以為宗旨。否則如告子所論,可以為堯、舜,可以為盜跖,即無標準可說也。世學至於孟子,猶知此善之重要,而建立人必為善之準則,何況佛學。佛學以佛性之善淨為準則,謂有此心,即有此佛性。眾生於流轉一旦自覺,即趨於善淨而不可已。雖一闡提,已斷善根,如人溺水,僅於一鬘,難可施救,然其未來善根,仍可生起。是即闡提猶尚可迴也。故此性善性淨標準之建立,匪特講佛學者所應知,而於世道人心,關係匪淺。是由經義引申之第二點。

(3)佛性有「頓悟」、「漸悟」之說。此一入道方便問題,昔時言義學者,無不及之。乃至判教之人,亦以頓漸二字相概。後來宗門,亦舉以立說。雖來源有異,而於見性之頓漸義,皆有關涉。今謂此應依法相之自共相而判。依法共相言,則有頓義。如於一法見得此理,由此推至餘法皆具此理,所謂遍一切一味者,是謂之頓(如一法是畢竟空,自性空,推之一切無不皆然,是即諸法共相也)。若於此心此念,悟得此理(共相之同),由此相續任運,推於餘心餘念各別證知此理,是為自相,但可漸見。由一有情之心而悟此理(此悟為頓),遂推知一切有情皆然,是即共相智。若於一切有情皆見此理,如實證會而非推知,此之能見,唯佛乃能。依佛智說,即自相智。佛之不捨有情者,以佛實知有情皆有佛性,而無差別。不但共相相同,自相亦復相同。是故以佛觀之,無一眾生不成佛者。佛之圓滿見性,乃由漸而積致之也。中土學者,向來自共不辨,故有頓漸之惑。是由經文引申之第三點。

末後附及一義。即由佛性而涉及見道見性說。見道為初地菩薩事,見性乃佛之境界。有混同此二為一者,此實當辨。見道非不見性,乃見不明了,如十地菩薩於見道後,猶有二十二愚之微細所知障未淨故。有此一愚,見即不明,如《二十唯識》云,不知如佛境也。故知兩者有別。

◎附二︰霍韜晦〈佛性與如來藏〉(摘錄自《佛教的現代智慧》)

「佛性」的一般解釋,是指佛陀狀態或質素,因此前人推測其梵文原語可能是buddha-tā或buddhatva,意即「佛陀性」或「覺性」。但事實上不然,據現存有梵本對照的《究竟一乘寶性論》考察,「佛性」原語主要為下列三個︰(1)buddha-dhātu(直譯是佛界),(2)buddha-gotra(佛種性),(3)buddha-garbha(佛藏,即如來藏,tathāgata-garbha);而用得最廣泛的,是buddha-dhātu,著名的《大般涅槃經》中所說的「一切眾生悉有佛性」的佛性原語,可能就是它(參看高崎直道著《如來藏思想の形成》第一篇第二章)。dhātu(界)的原義,有兩解︰(1)領域義,(2)本元義。由第一義,buddha-dhātu的意思便是指佛的全幅領域,眾生修行至此佛境界已成,於中統攝無限之德,皆依佛的智慧心靈而起,而遍一切法。客觀上說,這也就是法性(dharmatā),即存在的本爾狀態(亦名為真如),為佛智慧所如實觀照的對象。一切經驗界的概念如生滅、因果、來去等,至此均用不上。上文所謂佛陀狀態的意思是應該從這方面體會。但是,這樣的一個佛境界,在現實上不是現成;它雖然真實,卻尚非眾生的對境,而祇能是實踐後的果地。從眾生上說,buddha-dhātu不是領域,而是本元。從存有觀點看,一切法的存在都是法性,眾生亦以法性為依。雖然在現實上眾生不是佛,但其存在本質推原到最後還是與佛不二。由此,buddha-dhātu遂從領域義轉出第二義──本元義;buddha-dhātu,即眾生的存在依據,眾生通過修行實踐的活動就會把它呈顯出來。由隱而顯,這樣就有了因果意味︰隱是因位,顯是果位;隱是眾生,顯為佛陀。所謂成佛,其實即是buddha-dhātu的呈現,buddha-dhātu成為眾生生命中所自有的東西。上文所謂佛陀質素的意味可以從這方面了解。

由於buddha-dhātu具有這兩方面的內容,所以以此為根據的漢譯「佛性」概念亦有了複雜的涵義。《大般涅槃經》說佛性有因、有因因、有果、有果果,但跟著又說非因非果名為佛性、第一義空名為佛性、佛性是中道、佛性即是如來;鋪排極多答案,但實質上不外為承buddha-dhātu的兩義開出。若從因果觀點看,此兩義中之領域義為非因果性,但本元義則尚在因果範圍中,須通過因地的活動來顯發它。因此若剋就後者而言,buddha-dhātu和「佛種性」、「如來藏」的概念是相通的,因為這都是屬於為眾生而安設的成佛根據,所以漢譯佛典中有時把「佛種性」和「如來藏」亦譯為「佛性」,是有道理的。

以下,我們再看「佛性」觀念在中、印兩國的發展情形︰

印度方面,沿著buddha-dhātu所指示的方向,漸漸分析出兩個概念來︰一是眾生皆以buddha-dhātu為本元的佛性義,二是眾生修行以造佛境(或顯佛境)的佛性義。據世親(Vasubandhu,約西元五世紀前半期)的《佛性論》,謂小乘分別部主張一切凡聖眾生皆以空為本,皆從空出,所以空是佛性,而為一切眾生所具;但說一切有部則認為一切眾生無「性得佛性」,唯有「修得佛性」,而在「修得佛性」中,因屬後天結構,故可有定無佛性(即一闡提,依icchantika譯。此類眾生欲望極重,以至不能上進)一類。此二家說,前者從真如空理說佛性,即承接以buddha-dhātu為本元的佛性義,後者則強調修行意義,認為成佛是從個人努力得來,但個人努力,又不能無生命結構之限制,此即逼出「種性」概念;依種性義說佛性,便可以接受世上有定無佛性之眾生。有部此說,在思想史上有重要意義,一方面見出原來的buddha-dhātu意義上的不足,須導入「種性」概念來補助;另一方面也就是後世「行佛性」觀念的濫觴,影響極為深遠。

世親本人,受部派議論的啟發,提出佛性有三種︰(1)住自性性,(2)引出性,(3)至得性。這三種其實即是buddha-dhātu由隱而顯的次第,故可分別配入眾生修行成佛的歷程中。如住自性性是道前凡夫位(類天台宗的「理即」),引出性是從發心以至有學聖位(由「名字即」至「分真即」),至得性是無學聖位(「究竟即」)。但buddha-dhātu不能無端自顯,須通過修行活動呈顯,所以《佛性論》最後以住自性性說法身,以引出性說應身、化身,此即開理佛性、行佛性二分說之先河,中國的玄奘、窺基一系就傳承了這種說法。

中國方面,有關佛性的討論主要是受《大般涅槃經》的影響。《大般涅槃經》雖未提到理佛性、行佛性的名詞,而改用正因、生因、緣因、了因等概念來分別,在意義上其實是一樣的,因為正因即表示成佛主體,生、緣、了是成佛的條件,不過在說明上未嚴格,引至後人興起諍論(大本《涅槃》未譯之前,竺道生已先言「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不過這只是從眾生的平等意義上說,未臻後人複雜)。據吉藏(549~623)的《大乘玄論》記載,當時參與討論的,前後多達十一家,而焦點即在正因佛性的解答︰有以為正因佛性指人,有以為指心,有以為指成佛的理據。吉藏認為︰若通過因果觀點看佛性,則自有種種概念可得,但佛性自身畢竟非因果義,它是因果不二的,非因非果的,所以祇可稱之為「正性」(《淨名玄論》說)或「中道」(《大乘玄論》說)。換言之,吉藏是從佛境界或客觀的存在上說佛性。這一意思,從某一角度上看,可以與天台宗智者大師(538~597)的三因佛性說相通。

三因佛性的觀念,原出《涅槃經》,但整治為一系統,則是智顗的貢獻。智顗規定︰正因佛性為眾生所實現之理,了因佛性為照顯此理的智慧(空慧),緣因佛性為扶助此慧起現的善行及禪定。但另一方面智又認為︰三因佛性的關係是不可分離的,不縱不橫,攝為一體,此即理(正因)、行(緣因、了因)二分之後又再統一起來。在精神上,仍是歸於從客觀的存在上說佛性,所以三論、天台兩宗,在義理上到最後都各自產生「草木成佛」的觀念(參看《大乘玄論》卷三及《金剛錍》及《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一)。例外的是華嚴宗。華嚴是從主體的修證能力上想,首先將理、行二分,前者稱法性,後者稱開覺佛性(覺性),唯有情始具(有情有性),此覺性亦即是佛的清淨心靈(真心),成佛的活動依之而起,所以唯有有情可以成佛。無情者不具覺性,所以不能成佛(無情無性);除非是在圓教境界,色心互融,然後佛性通於情及非情(參看法藏《探玄記》卷十六,及澄觀《華嚴疏鈔》卷三十七)。這種講法,與直承印度的唯識宗系較為接近,不過唯識對主體的認識未能進至超越真心的層次,所以在談成佛問題時有較多曲折。

〔參考資料〕 《大般涅槃經》卷七;《入楞伽經》卷七〈佛性品〉;《究竟一乘寶性論》卷一〈教化品〉;《大般涅槃經集解》卷五十五;《勝鬘寶窟》卷下(末);印順《如來藏之研究》;牟宗三《佛性與般若》;常盤大定《佛性の研究》;小川一乘《如來藏‧佛性の研究》;高崎直道(等)著《如來藏思想》;高崎直道《如來藏思想の形成》。


成唯識論

十卷,護法等造,唐‧玄奘於顯慶四年(659)纂譯,窺基筆受。一名《淨唯識論》,收於《大正藏》第三十一冊。這是一部解釋《唯識三十論》(頌)而屬於集註性質的書。《三十論》為世親晚年精心結撰的著作,他未曾親自註解便去世了。別人作註的很多,最著名的有十家︰(1)親勝。(2)火辨,都和世親同時,分別做了簡單的註解;親勝的註尤能指點出世親作論的本意。(3)難陀,謹守世親學說的規模,依唯識二分說、種子新熏說等作註解,成為註家中重要的一派。(4)德慧。(5)安慧,他和德慧是師弟,對於世親《俱舍》學都很有研究。安慧的註解用唯識自證分說法發展了世親的學說,為註家中另一重要派別。(6)淨月,和安慧同時,擅長《對法》。他的註解中特別主張第八識的現行和種子互有「俱有依」的意義,這與安慧的見解正相反對。(7)護法。(8)勝友(護法弟子)。(9)勝子。(10)智月。他們在陳那的三分說的基礎上,更進一步主張唯識四分說以及種子本有新熏合成說,使世親之說又推進了一步,他們便成為註家中另一重要學派。這十家註書共有四千五百頌,玄奘在印度都搜羅來了。特別是護法的註書,原來在印度只付托給一位玄鑒(這是形容他有很深的見解)居士珍藏,以待知者,玄奘以在印度博得盛名之故,獨獲其傳本而歸。玄奘當譯經最後一個階段,準備移住玉華宮專譯《大般若經》之前,他以總結瑜伽學系學說的用意,擬將十家註書完全譯了出來,並已決定由神昉、嘉尚、普光、窺基四人相助。但後來採納窺基的建議,改用編纂辦法,糅合十家之說為一書,並且只留窺基一人獨任筆受,這樣譯成了《成唯識論》。

本論的結構,大體沿用了護法的釋論。釋文所牒的《三十論》頌文,也採用護法一系所依據的本子,個別地方和他家的本子在文句上有很大出入,像另有一頌說明唯識性,即是護法論本所獨有。論的首尾有序頌和結頌,都是護法釋論原有的。本文釋《三十論》的大段區分,據說是依《華手經》〈求法品〉,用相、性、位三分,這也是護法釋論的原式。三分是︰初釋本論第一頌至第二十四頌,明唯識相;次釋第二十五頌,明唯識性;後釋第二十六頌至第三十頌,明唯識位。綜合這三分解釋,顯示了《三十論》裡的唯識義理明淨極式A故名《成唯識論》。

次說本論的主要內容︰在第一大段釋唯識的相裡,先略標宗要,解釋論第一頌的前三句,指出世間和自教中所說種種我、法的名目,都不是實有其性,而只是依據心識所變的相貌而假為施設。跟著廣破印度外宗及自宗聲聞乘所執著的實在的我、實在的法都不合理。其次正解識相,分能變識相和所變相二段。釋能變的識先序說識有因位(種子)和果位(現行)的不同情況,再依頌區分能變識為三類,即異熟(第八阿賴耶識)、思量(第七末那識)及了別境識(眼、耳等前六種識)。第一阿賴耶,以自相、因相、果相、相應、五受、三性、恒轉、伏斷等八段,解釋阿賴耶、異熟、一切種等十義,更引《大乘阿毗達磨經》等五種共、不共教典及持種、異熟、趣生、執受等等十種道理,來證成賴耶之存在(以上釋第一頌末句至第四頌)。次釋末那識,以出名、所依、所緣、體義、行相、染俱、相應、三性、界地、伏斷等十門分別;更引《入楞伽經》及《解脫經》等教典及不共無明、意根、意名等六種道理,來證成末那之存在(以上釋第五頌至第七頌)。次釋眼、耳等前六種識,以差別、自性、行相、三性、相應、三受、所依、俱轉、起滅等九門分別。附帶說明八種識俱起之相,以及八種識自性不可定言是一是異之義(以上釋第八頌至第十六頌)。次釋所變相,說明何以一切我相、法相,都離不開從三類能變識所變現的見分和相分,而非另有實體。即用唯識所因、世事乖宗、聖教相違等九番問答,釋成一切法皆唯是識之義(以上釋第十七頌)。自下更廣釋諸識不待外緣即能自己生起之相,而用四緣、十因等解釋本識(即賴耶)、轉識(前七種識)的種子和現行互為緣起,即能生諸法種種分別;又用諸業和二取習氣的異熟作用,解釋有情生死相續(以上釋第十八、十九頌);又用染淨諸法自性不離識,解釋佛雖說遍計、依他、圓成三種自性而仍一切唯識,還解釋佛密意說一切法皆無自性之義(以上釋第二十至第二十四頌)。

次第二大段釋唯識性。此段指出諸法實相由遠離遍計所執的實我實法所顯,於一切位常如其性,名為真如,亦即是所謂唯識的實性(此釋第二十五頌)。後第三大段釋唯識位。此段辨有能力悟入唯識相、唯識性的人,在悟入中經歷的階段,以及漸次悟入的方便。這依踐證次第分為資糧、加行、通達、修習和究竟五位,前四位為行,後一位為果。最末詳佛所證得菩提、涅槃妙果殊勝功德,附釋身土能、所變的關係以及見、相分的異同,而用說明本論但言唯識的意義作結(以上釋第二十六至第三十頌)。

本論在各段釋文中,常常插入從解釋頌文而推衍出來的廣論。這樣的廣論在安慧所作的註釋中就很多了,護法釋論更加擴大。這像在釋三類能變識中,廣論有漏、無漏諸法種子各有本有及始起二類,內種所具的剎那滅、果俱有、恒隨轉等六義,能熏和所熏諸義,諸心、心所生起時具有相、見、自證和證自證四分,所依托的種子、俱有、開導三種依義,以及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三法展轉因果同時等義。在釋諸識生起諸法分別中,廣論因、等無間、所緣、增上四種緣,及依語依、領受、習氣等十五種依處差別而立隨說、所說、觀待等十種因,和異熟、等流、離繫等五種果諸義。在釋有情生死相續中,廣論名言、我執、有支三種習氣,無明乃至老死十二有支的十門分別,分段和不思議變異二種生死諸義。在釋遍計、依他、圓成三種自性中,廣論流轉、實相、唯識、安立、邪行、清淨、正行七種真如及其與三種自性相攝之義。在明行位中,廣論煩惱、所知二種障,真見道和相見道,歡喜、離垢、發光等菩薩行十種地次,施、戒、忍等十種波羅蜜多,以及各地所斷異生性、邪行、闇鈍等十一種障,與執著我法、惡趣雜染、微細誤犯、種種業趣等二十二種愚;及其所證遍行、最勝、勝流、無攝受乃至業自在等所依十種真如;由斷二障證得二種轉依的六種位別、四種義別;由轉依所顯得的自性、有餘依、無餘依、無住四種涅槃,由轉依所生得的大圓鏡、平等性、妙觀察、成所作四種智及彼相應心品諸義。在咒位中,廣論法身的自性、受用、變化三種相別及其殊勝功德。如上所舉諸廣論,對於各項法義都作了總結,一切不正義、不備義都加以簡別,使不能再立,可謂精博之至。而且行文常用因明的軌式,益見立說的精嚴,同時也給因明學的運用提供了典型的範例。

本論糅合十家之說,因為釋文已經過剪裁組織,混成一片,所以很難詳細分別各家的原說。不過,論文大體上是以護法一系的註書為基礎,而以難陀、安慧等說為對照,相同的都從略,不同的才以「有義」字樣存其異說。這常常是將餘家不正確的說法列前,而將護法的簡別和所得的正確結論居後,以表示正宗之所在。在中土各家的註疏裡,關於十師異義,也曾約略舉出一些。比較重要的如基師《述記》說,解釋世親《三十論》的旨趣段,火辨解為斷二障,證二空,悟唯識理;安慧解為令生正解,斷二重障,得二勝果;護法解為破諸邪執,顯唯識理。又解我、法依識所變段,難陀解為內識變相似外境而現即是直接所執的我、法;護法解為依識自體生起見分、相分,再從此上施設為我法,這較難陀說為接近。又解諸法種子段,難陀解種子都由新熏而生,護法解種子由本有和新熏兩種合起(主張諸法種子為本有的是護月,但此人不在十師之列)。又解釋諸識結構,安慧只說「自證」一分(依據梵、藏文本安慧的釋論,這是說,諸識的見分緣慮相分,實際是自己分別自己,也就是證會自己,因此基師等傳說安慧只許識有自證一分);難陀說識有見、相二分;護法說諸識應有見、相、自證、證自證,一共四分(另外,陳那主張諸識有見、相、自證三分,但他不在十師之列)。又解釋諸識的俱有依(諸識生起時的重要增上緣),難陀說眼等五根即是種子,五識以俱時意識為依;安慧說五識也依五根為依;護法說五根通於現行,五識並以五根、第六、七、八識為依。又解釋第七末那識所緣之法,火辨解為緣第八識的見、相二分,難陀解為緣第八的識體和它的相應諸法,安慧解為緣第八識和它的種子,護法解為只緣第八識的見分等等。基師是唯一參與編譯此論的人,他所說的各種主張應該可信。但在他家的註疏裡也存在著不同的說法,而《述記》並未說明。這或者是從前十師的註解,後先相繼,後出的註書有時也採取前師之說,或者假說前師的問答進行辯論。因此,唐人各家的註書,或聞之講說,或以理推證,遂有不同的說法。現在因十師釋論原本散佚,詳無可考,只好就比較重要的幾點上得其大概而已(本論中有關護法說,因玄奘另外譯出護法的《廣百論釋》,後來義淨又譯出護法的《觀所緣論釋》和《唯識二十論釋》即《成唯識寶生論》,很有相同的地方,都可以取來為對照刊定之資料)。另外,護法釋論所據,舊傳是六經(《華嚴》、《解深密》、《如來出現功德莊嚴》、《大乘阿毗達磨》、《入楞伽》、《密嚴》)十一論(《瑜伽師地》、《顯揚聖教》、《莊嚴經》、《集量》、《攝大乘》、《十地》、《分別瑜伽》、《觀所緣》、《二十唯識》、《辯中邊》、《阿毗磨摩集論》)。但在六經裡特別著重《密嚴經》(此經在玄奘以後才傳譯過來),有六、七處重要的義理,特別是四分之說,卻是以《密嚴經》為據而推衍出來的。因此,本論中涉及《密嚴》的各部分,無疑地都是護法的原釋。

本論的註解,最重要的是窺基所撰的《述記》二十卷,本論之筆受出之窺基,據本論沈玄明〈後序〉上說,基師曾「綜其綱領,甄其品第」,可見他對於唯識正宗學說的理解,親得師承,而都詳於《述記》,其書遂為後世研究此學的圭臬。窺基還另撰《唯識樞要》四卷、《唯識別鈔》十卷、《唯識料簡》二卷,補充《述記》所未詳。其後解釋《述記》的有靈泰《疏鈔》十八卷,智周《演祕》十四卷,道邕《義蘊》十卷,如理《義演》二十六卷,清素《義鏡鈔》六卷(此種已佚)等。

奘門註解本論與窺基之作相先後的,有圓測《疏》十卷,普光《鈔》八卷,慧觀《疏》四卷,玄範《疏》十卷,義寂《未詳決》三卷,這些與基師《述記》合稱六家。奘門新羅一系道證(圓測弟子)曾採集此六家之說而折衷於圓測,著《要集》十四卷(以上各家之書都已佚)。其後太賢又集基、測兩《疏》,《樞要》、《要集》兩要,著《學記》(一稱《古迹記》)八卷。他還另著《抉擇》一卷,《廣釋本母頌》三卷(此二書已佚),亦取紫灠礡B測兩家的態度。但在窺基門下的慧沼,則極力發揚師說,著《了義燈》七卷(一作十四卷)詳破圓測、道證之說,涉於苛細(智周《了義燈記》今存一卷)。此外,唐人註論者尚多,十九均已散佚。僅存未詳著者之《注成唯識論》殘本(卷十七)一卷。其他比較重要而書名僅見著錄的,有神昉《論文義記》(一稱《要集》)卷數不詳、勝莊《決》三卷、道倫《要決》二卷、神雄《廣述》六卷、元曉《宗要》一卷、景興《貶量》二十五卷、《記》二卷、順景《料簡》一卷、清素《記》十卷等。

本論研究在中唐以後漸衰,五代時著述散佚,宋、元罕見撰述。到了明代,有明昱撰《俗詮》十卷,通潤撰《集解》十卷,王肯堂撰《證義》十卷,廣承撰《音義》十卷,大真撰《合響》十卷,大惠撰《自考》十卷,智旭撰《觀心法要》十卷。清代智素輯《音響補遺》十卷。近代歐陽漸撰《唯識講義》三卷等。

本論傳入日本,作註解的頗多,以良算等所集《同學鈔》四十八卷,善念撰《泉鈔》三十卷,藏俊所集《本文鈔》四十五卷,湛慧輯《論疏集成編》四十五卷,最為著名。

本論還有法文譯本,校註甚詳,便於研究參考。此外,亦有韋達(Wei Tat)之英譯本。(游俠)

〔參考資料〕 演培《成唯識論講記》;歐陽漸《唯識抉擇談》、《唯識講義》;朱芾煌編《法相辭典》;結城令聞《唯識學典籍志》;宇井伯壽《印度哲學研究》第五冊;高崎直道(等)《唯識思想》(《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7})。


涅槃師

涅槃師是研習、弘傳《大般涅槃經》的佛教學者。法顯在中印度華氏城寫得《大般涅槃經》初分的梵本,返國後,於東晉‧義熙十三年(417)在建康道場寺和佛陀跋陀羅共同譯出,題名《大般泥洹經》,凡六卷,世稱六卷《泥洹》。同時,中印度曇無讖(385~433)於玄始三年(義熙十年,414),在北涼譯出自己帶來的《大涅槃經》初分十卷,當時河西的義學名僧慧嵩、道朗都列席譯場筆受;繼又傳譯在于闐尋得的中分、後分,到玄始十年(宋‧永初二年,421)譯訖,前後共成四十卷十三品,世稱大本《涅槃》。北涼譯本於宋‧元嘉年中(424~443)傳到江南,「文言致善而品數疏簡」,宋文帝令義學名僧慧嚴(363~443)、慧觀(383~453)及文學家謝靈運(385~433)等依六卷《泥洹》增加品目、修改文字,刪訂為三十六卷二十五品,世稱南本《涅槃》,而以北涼原譯四十卷本為北本《涅槃》。

在大本《涅槃》還沒有傳到江南以前,六卷本《泥洹》先行流布。經中說︰「泥洹不滅佛有真我,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為義學名僧慧睿(355~439)等所宗奉(見《出三藏記集》卷五〈喻疑〉第六)。但經中又說除一闡提皆有佛性(見經卷四)。羅什的弟子彭城竺道生(﹖~434),當時在建康,剖析經旨,說︰「闡提是含生之類,何得獨無佛性﹖蓋此經度未盡耳!」(《名僧傳》卷十)因而唱「闡提皆得成佛」說。舊學守文之徒,以為這是背經的邪說,把他擯出僧眾。他因此到吳中虎丘山,住在龍光寺。相傳他聚石為徒,講《涅槃經》,至闡提處說有佛性,群石皆為點頭(《佛祖統紀》卷二十六、三十六)。後來他回到廬山,第二年大本《涅槃》傳到建康,經中果然說闡提皆有佛性(見經卷七),和他先前所說相符合,異常歡喜,不久就在廬山精舍講說,此即中國南方最初的涅槃師。道生又嘗校閱真俗典籍,研思因果理致,立「善不受報」及「頓悟成佛」義。另外,和他同出羅什門下的慧觀,著論主張漸悟,並創立二教、五時的教判,以《涅槃經》為第五時常住教;又繼曇無讖的遺志,請高昌沙門道普西行尋求《涅槃》後分(見《出三藏記集》〈曇無讖傳〉)。和道生並為涅槃師中兩大系。

道生、慧觀以後,南方出有不少涅槃師,其中屬於道生系統的,宋代有寶林、法寶、道猷(又作道攸)、道慈、僧瑾、法瑗,齊代有僧宗,梁代有法朗等。就中寶林初在長安受學,後住龍光寺,祖述道生諸義,著有《涅槃記》等。法寶是寶林的弟子,也在龍光寺祖述道生義,著有《金剛後心論》等。道猷也出於道生門下,吳人。道生圓寂後,撰新譯《勝鬘經》的《注釋》五卷,以弘道生的遺教。後因慧觀的推薦,應宋文帝之請,在宮內述道生的頓悟義,為文帝、孝武帝所推重。道慈,豫州人,祖述道猷義,並刪訂道猷所作《勝鬘注》為二卷。法瑗(409~489),是慧觀的弟子,而以頓悟義知名,後應宋文帝之請,申述此義。僧宗(438~496),是法瑗的弟子,曾問學於法瑗門下的曇斌,擅長《涅槃》及《勝鬘》、《維摩》等經,講說近百遍,著有《涅槃義疏》、《涅槃集解》。弟子慧超,也通達《涅槃》。法朗,吳興武康人,以慧解知名,梁武帝天監年中(502~519),奉命製《大般涅槃經集注》七十二卷。

此外還有直接受傳北方之學的涅槃師,在宋代有慧靜、法瑤、曇斌、僧鏡、超進,齊代有僧鍾、法安,梁代有寶亮、法雲、僧遷等。就中慧靜(407~465﹖),吳興餘杭人,初遊學廬山,後到建康,通內外學,而特長於《涅槃》,著有《佛性集》。晚年住在剡中,世稱剡慧靜。法瑤(400~475﹖),河東人,景平年中(423),遊學兗豫,遍通眾經,嘗聽東阿慧靜講涅槃學,複述所講,為慧靜所稱許。後應請住吳興武康小山寺,每歲開講,著有《涅槃》、《法華》、《大品》、《勝鬘》等義疏。法瑤主張慚悟,是南方涅槃師中的名人。宋孝武帝於大明六年(462),禮請他到建康與主張頓悟的道猷(道生的弟子)一同住在新安寺,以示頓悟、漸悟二說各有勝義。曇斌(410~476),南陽人,幼年從道褘出家,後到建康,從靜林諮受《涅槃》,又就法瑤受學。晚年在新安寺講《小品》、《十地》,並申述頓悟、漸悟的義旨。僧鏡(又稱焦鏡,410~476),本隴西人,遷居吳地,後入關隴,尋師受法,過了幾年,回到建康,大弘經論,著有《泥洹義疏》。超進(382~475),長安人,於大小諸經都有所研究,後避亂東下,更精尋文旨,前後在建康、姑蘇、會稽弘化,以《大涅槃》是窮理之教,頻加講說,晚年失明,還令弟子每旬唱《涅槃經》一遍。僧鍾(430~489),是僧導弟子,魯郡人,精通《成實》、三論、《涅槃》、《十地》等。法安(454~498),東平人,幼從洛陽白馬寺慧光出家,講《涅槃》佛性義,後南遊番禺,值攸公講《涅槃》,問論數番,攸公避席相讓。齊‧永明年中(483~493),回到建康,住在中興寺,開講《涅槃》、《維摩》、《成實》、《十地》等,著有《涅槃義疏》。寶亮(444~509),是齊梁間主要的涅槃師,先世本東莞人,後居東萊(今山東掖縣),幼年出家,師事名僧青州(今山東益都)道明,又南遊建康,住中興寺,以義學知名,齊竟陵文宣王蕭子良禮為法匠,既而移住靈味寺,講《涅槃經》八十四遍,僧俗弟子三千餘人,後為梁武帝所歸敬,命撰《涅槃義疏》,武帝親為作序。法雲(467~529),是梁三大法師之一,宜興陽羡人,幼年受學於僧成、玄趣、寶亮諸師門下,寶亮嘗稱他為大法棟樑,著有《涅槃疏》。他的弟子寶海,也奉梁武帝命論佛性義。僧遷(465~523),也是寶亮的弟子,襄陽人,晚年到建康,住靈根寺,著有《涅槃疏》。

此外,學系不明的涅槃師,在宋代有僧含、僧莊、曇濟,齊代有曇纖、道盛、僧慧,梁代有智秀、智順、僧旻、法會、智藏、慧皎,陳代有慧勇、警韶、寶瓊等。就中智秀( 440~﹖),住建康冶城寺,善大、小《涅槃》及《維摩》、《般若》等經,著有《涅槃疏》。智藏(458~522),是梁三大法師之一,吳人,嘗在開善寺講《涅槃》,並著《義疏》。慧皎(497~554),會稽上虞人,著有《高僧傳》十四卷,並撰有《涅槃義疏》十卷。慧勇(515~583),吳人,曾講《涅槃》二十遍。警韶(508~583),會稽上虞人,曾講《涅槃》三十遍;製《疏》十七卷。又當時三論、《成實》的學者,幾乎都兼善《涅槃》。法朗、寶唱等所撰《大般涅槃經集解》,就是集宋、齊、梁間涅槃師學說的大成,其中所收的作品作家,有不少不見於僧傳的,可見其時南方《涅槃》研究的盛況。

在北方,則慧嵩、道朗曾列席曇無讖的譯場,筆受《涅槃》,並分別作《義記》、《義疏》,特別是道朗,親承曇無讖,撰有經序,闡發《涅槃》的玄旨;又在所作《義疏》中,立五門剖判《涅槃經》,發明佛性中道的深義,這是中國北方最初的涅槃師。後有慧靜,東阿人,世稱東阿靜,少遊學伊洛間,晚歷徐兗,著有《涅槃略記》等,流傳於北地。又有道憑,關內人,也擅長《涅槃》。此外羅什的弟子彭城僧嵩,原本奉持《大品》,而非難《涅槃》,後幡然改悔,晚年也成為涅槃師。此後從北魏中葉到隋初,以《涅槃》知名的有曇準、道登、曇度、曇無最、圓通、寶彖、僧妙、道安、曇延、慧藏、慧海等。就中曇準(439~515),魏郡湯陰人,從智誕受業,以擅長《涅槃》、《法華》名聞伊洛,後聽說南齊的僧宗長於《涅槃》,前往建康聽講,因見此學南北不同,遂依己見講《涅槃》,後住湘宮寺,與同寺的法身、法真並為當時的學匠。曇無最,武安人,北魏孝明帝時,住洛陽融覺寺,弘宣《涅槃》、《華嚴》。寶彖(512~561),綿州人,北周時住潼州光興寺,著有《涅槃》、《法華》等疏。僧妙,本冀州人,北周時住蒲州仁壽寺,以講解《涅槃》為恒業。僧妙的弟子曇延於北朝末年最以《涅槃》知名。曇延(516~588),蒲州桑泉人,少年聽僧妙講《涅槃》,深悟經旨,於是出家,深入探討,不久便從事講說,常說佛性妙理是《涅槃》的宗致。更聽《華嚴》、《智度》、《十地》、《地持》、《佛性》、《寶性》等經論,以廣其學。後隱於南部大行山百梯寺,著《涅槃經義疏》十五卷,周太祖聞而讚賞,命就寺演講,世以此《疏》與慧遠(淨影)《疏》並稱,門下有慧海、童真、慧誕、法常、道洪等,多長於《涅槃》。

又當時在北地興起的地論學者,大半兼善涅槃學。地論南道派的創始者慧光,著有《華嚴》、《涅槃》、《維摩》、《十地》、《地持》等疏。又始唱因緣、假名、不真、真四宗的教判,其中真宗即指《涅槃》、《華嚴》及《地論》,將《涅槃》和他們所宗的《地論》放在同一地位。慧光弟子和《涅槃》有關係的,有僧範、慧順、道憑、靈詢、法上、道慎等。僧範(476~555),平鄉人,盛年因聽講《涅槃》有悟,於是從鄴城僧始出家,初學《涅槃》就洞明經旨,繼往洛陽從法獻聽《法華》、《華嚴》,後更就慧光受學,嘗著《涅槃疏》,因引載經文,形式和論相似,所以又稱為《涅槃論》。慧順,齊人,原為居士,初聽《涅槃》,有所未決,因往洛陽從慧光出家受學。道憑(488~559),平恩人,初誦《維摩》,後學《涅槃》、《成實》,並習禪定,又從慧光受學十年,後往趙魏弘化,敷講《涅槃》、《華嚴》、《四分》、《地論》等。他的弟子靈裕(518~605),定州巨鹿曲陽人,專精《華嚴》、《涅槃》、《地論》、律部,著有《十地》、《華嚴》、《涅槃》等疏。靈詢,漁陽人,少年出家,學《成實》及《涅槃》,洞明幽旨。法上(495~580),朝歌人,幼年披誦《涅槃》有悟,往從禪師道藥出家,後居林慮山誦《維摩》、《法華》,更入洛陽求解,既而專究《涅槃》,至忘凍餒,又入慧明門下受具,精勤修學,為眾所聞,應請講《涅槃》等經論。他的弟子知名的有法存、融智、慧遠、道慎等。融智常講《涅槃》及《地論》。慧遠(523~592),敦煌人,兼奉《地論》、《涅槃》、《攝論》及三論,著有《涅槃經義記》十卷,又在所撰《大乘義章》中,每一義門都先敘《毗曇》、次述《成實》,而歸結於《地論》、《涅槃》,並把《地論》所說的阿梨耶識和《涅槃》所說的佛性看作是實質相同的東西。他的弟子靈璨等,也大都一面弘敷《涅槃》,一面宣揚《十地》。道慎,高陽人,幼年出家,受具後,入洛陽,初就慧光學《地論》,後從法上受《涅槃》。

隋代統一後,就當時的佛教義學立為「五眾」(即五個佛學研究集團),而《涅槃》居五眾的第一位,並先後以法慈(師承不明,圓寂於大業年中)、童真(曇延弟子,543~613)、善胄(慧遠弟子,550~620)為涅槃眾主。足見《涅槃》研究在當時仍極隆盛。入唐以後,南北涅槃師遽爾衰落,這大概是在新興的天台、三論諸宗勢力掩映下,不復有以獨講一經名家的涅槃師了。

《涅槃經》的中心教義,是「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如來常住無有變易」(見本經〈獅子吼菩薩品〉)。而涅槃師的學說即以闡發這一教義為宗要。涅槃師關於《涅槃》佛性的解釋,有種種不同的見解,在後來三論學者吉藏所撰《大乘玄論》卷三中把它歸納作十一家,又《涅槃遊意》(吉藏撰)、《涅槃宗要》(新羅‧元曉撰)、《四論玄義》(日本‧慧均撰)等把它歸納作三家、六師及本三家、末十家等,實際內容大致相同。《玄論》十一家中︰第一家(《四論玄義》卷七說是河西道朗及莊嚴僧旻等)依經說「正因者謂諸眾生,緣因者謂六波羅蜜」,而以「眾生」為正因佛性。第二家(《玄義》說是定林僧柔、開善智藏)依經說「佛性者,不即六法(《大乘玄論》卷三云︰「六法者,即是五陰及假人也」),不離六法」,以「六法」為正因佛性。第三家依經說「凡有心者必定當得無上菩提」,以「心」為正因佛性。第四家(《玄義》說是中寺法安)以「冥傳不朽」為正因佛性,意謂神識有冥傳不朽之性,故說為正因。第五家(《玄義》說是光宅法雲)依經說「若無如來藏者不得厭苦樂求涅槃」,以「避苦求樂」為正因佛性。第六家(《玄義》說是梁武帝)依經說「我者即是如來藏義,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即是我義」,以「真神」為正因佛性。第七家(《玄義》說是地論師)以「阿梨耶識自性清淨心」為正因佛性。第八家(《玄義》說是龍光道生及白馬曇愛等)以「當果」(《玄義》作「當有」,道生著有《佛性當有論》,已佚)為正因佛性,意謂眾生皆當得佛,說為正因。第九家(《玄義》說是小山法瑤及靈根慧令)以「得佛之理」為正因佛性,意謂眾生均有得佛之理,故說此理為正因。第十家(《玄義》說是靈味寶亮,法雲也常用此義)以「真諦」為正因佛性。「真諦」,《玄義》作「真俗共成眾生真如佛理」,即真俗不相外而共成的真如法體。第十一家(《玄義》說是北地摩訶衍師)依經說「佛性者名第一義空」,以「第一義空」為正因佛性。《玄論》說這十一家對於佛性的解釋,都不是正義,而另以曇無讖的「非真非俗中道」的正因佛性說為正義。

中國佛教中的教相判釋,從現存文獻上看,可說是創始於早期的涅槃師。《大涅槃經》譯出後,其中半字、滿字之說(卷五),從牛出乳、從乳出酪、從酪出生酥、從生酥出熟酥、從熟酥出醍醐之喻(卷十四),都給予涅槃師以判教重大的啟發,而最先從事教相判釋的是慧觀。同時道生也有和教判類似的四種法輪說。慧觀就漢末到當時譯出的教典,立二教五時的教判,把釋迦如來一代的教法大別作頓、漸二教,以《華嚴經》為頓教,以從鹿苑到鵠林所說諸經為漸教。更把漸教開作五時,以說三乘行因得果不同的經為第一時三乘別教,以《般若經》為第二時三乘通教,以《維摩》、《思益》等經為第三時抑揚教,以《法華經》為第四時同歸教,以《涅槃經》為第五時常住教(一說慧觀於頓、漸二教外立不定教成為三教)。道生說如來一代說四種法輪︰

(1)善淨法輪︰從一善說到四空(四空定,又稱四無色定),祛除三途的濁穢,所以稱為善淨,即人天乘教。

(2)方便法輪︰以無漏道品獲得有餘、無餘二涅槃,所以稱為方便,即三乘教。

(3)真實法輪︰《法華》破三乘之假,成一乘之實,所以稱為真實。

(4)無餘法輪︰《涅槃》說法身常住,為如來一代教法的究竟旨歸,所以稱為無餘(《妙法蓮華經疏》卷上)。

後來僧亮、僧宗都配合《涅槃》五味,來區分如來一代教法,但僧亮作小乘、三乘、方等、般若、涅槃五時,僧宗作小乘、三乘通教、《思益》及《維摩》、《法華》、《涅槃》五時(《涅槃經集解》卷三十五)。劉虬(437~495)更綜合各說把如來一代教法大別作頓、漸二教,以《華嚴》等經為頓教,以其餘經典為漸教。更於漸教中立五時七階。五時是︰(1)《提謂》等經,說人天教法;(2)《阿含》等經,說三乘差別教法;(3)《般若》、《維摩》、《思益》等經,說三乘教法;(4)《法華》等經,說一乘教法;(5)《涅槃經》,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如來常住無有變易的教法。七階是在第二時三乘別教中,更分為聲聞、緣覺、大乘三階,和其餘四時合成七階。此外,虎丘山岌師,在漸教中開有相、無相、常住三時;宗愛法師,在漸教中開有相、無相、同歸、常住四時,岌師、宗愛師不見於僧傳,事迹不詳,然而他們的教判都以《涅槃》闡明法身常住為漸教的究竟,可以推定也是涅槃師。(林子青)

〔參考資料〕 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第十六、十七、二十章;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六講;蔣維喬《中國佛教史》第三章。


慧能

我國禪宗第六祖,俗姓盧,先世河北范陽(今涿縣)人,其父謫官至嶺南新州(今廣東新興縣東),唐‧貞觀十二年(638)生慧能,遂為廣東新州人。慧能幼年喪父,後移南海,家境貧困,靠賣柴養母。有一天,能在巿中,聞客店有人誦《金剛經》,頗有領會,便問此經何處得來,客人告以從黃梅東馮茂山弘忍禪師受持此經。他因之有尋師之志。咸亨初(670),他把母親安頓後,即北行。到了韶州曹溪,遇村人劉志略,引其出家之姑無盡藏尼,持《涅槃經》來問字。慧能說︰「我雖不識字,但還瞭解其義。」尼說︰「既不識字,如何解義﹖」慧能說︰「諸佛妙理,非關文字。」尼聞其言,深為驚異,遂告鄉里耆老,競來禮敬,即請慧能居於當地寶林古寺,稱他為盧行者。

慧能在寶林寺住了不久,又至樂昌西石窟,從智遠禪師學禪,智遠勸他到黃梅東禪寺(寺在黃梅雙峰之東,亦稱東山)去從弘忍受學。慧能於咸亨三年到了黃梅東山,弘忍見著他即問︰「居士從何處來,欲求何物﹖」慧能說︰「弟子是嶺南人,唯求作佛!」弘忍說︰「你是嶺南人,又是獦獠(當時中原對南方少數民族的稱呼),如何堪作佛﹖」慧能說︰「人有南北,佛性豈有南北﹖和尚佛性與獦獠佛性無別;和尚能作佛,弟子當能作佛。」弘忍遂命他隨眾勞動,在碓房舂米。

慧能在碓房間踏碓八個月,當時東山禪眾達七百人。相傳弘忍有一天為了考驗大眾禪解的淺深,準備付以衣法,命各人作偈呈驗。時神秀為眾中上座,即作一偈云︰「身是菩提樹,心如明鏡台,時時勤拂拭,莫使惹塵埃。」一時傳誦全寺。弘忍看後對大眾說︰「後世如能依此修行,亦得勝果。」並勸大眾誦之。慧能在碓房間,聞僧誦這一偈,以為還不究竟,便改作一偈,請人寫在壁上。偈云︰「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這句是較通行的記載,敦煌本《壇經》此句作「佛性本清淨」),何處惹塵埃!」眾見此偈,皆甚驚異。弘忍見了,即於夜間,召慧能試以禪學造詣,傳與衣鉢,並即送他往九江渡口。臨別又叮囑他南去暫作隱晦,待時行化。因此慧能回到廣東曹溪後,隱遁於四會、懷集(今廣西懷集縣)二縣間,過了十餘年,至廣州法性寺;值印宗法師講《涅槃經》,因有二僧辯風幡,一個說風動,一個說幡動,爭論不已。慧能便插口說︰「不是風動,也不是幡動,是你們的心動!」大家聽了很為詑異。印宗便延他至上席,請問深義,慧能回答,言簡理當。印宗便問︰「久聞黃梅衣法南來,莫非就是行者﹖」慧能便出示衣鉢,印宗歡喜讚嘆,即集眾就法性寺菩提樹下為慧能剃髮。又請名德智光律師等為他授具足戒(按法性寺即今廣州光孝寺。寺中有六祖瘞髮塔、菩提樹、風幡堂、六祖殿諸古蹟)。兩月後,慧能即於寺中菩提樹下,為大眾開示禪門,說般若波羅蜜法。

不久,慧能辭眾歸曹溪寶林寺,印宗與道俗千餘人相送。那時,韶州刺史韋璩仰其道風,率同僚入山請慧能入城,於大梵寺講堂為眾說法,兼授無相戒。僧尼道俗集與千餘人,門人法海編錄其法語,又加入後來的法語,即世所行《法寶壇經》(今世流通的《法寶壇經》有四本︰(1)敦煌本,(2)惠昕本,(3)德異本,(4)宗寶本)。從此以後,慧能在曹溪寶林寺說法三十餘年。其間,中宗曾請慧安、神秀二師於宮中供養,並問禪法。二師皆說︰「南方有能禪師,密受忍大師衣法,可就彼問。」神龍元年(705),中宗即遣內侍薛簡往曹溪召他入京。他以久處山林,年邁風疾,辭卻不去。薛簡懇請說法,將記錄帶回報命。中宗因贈摩納袈裟一領及絹五百匹以為供養。並命改稱寶林為中興寺,由韶州刺史重修,又給予法泉寺額,並以慧能新州故宅為國恩寺。延和元年(712)慧能回至新州小住,命門人建報恩塔。先天二年(713)圓寂於新州國恩寺,世壽七十六。弟子等就在那一年迎其遺體歸曹溪。憲宗時(806~820)贈以「大鑒禪師」諡號,柳州刺史柳宗元為撰〈曹溪第六祖大鑒禪師碑並序〉。元和十年(815)劉禹錫因曹溪僧道琳之請,又撰〈曹溪大師第二碑〉。從達磨六傳而至慧能,故一般稱他為六祖大師。

慧能的遺體未壞,弟子方辯裹紵塗漆於其上,形象生動逼真,現存於廣東曹溪南華寺(即古代的寶林寺)。

中國禪宗從達磨始百餘年間皆以《楞伽經》相印證,故亦稱為楞伽宗。達磨的三傳弟子道信開始兼以《金剛》等經為典據,到了慧能即以文句簡單的《金剛經》義代替了《楞伽經》,其目的在於擺脫名相繁瑣的思想束縛,而單刀直入求得開悟。

慧能本與神秀同為弘忍門下的大弟子。但因對禪的看法不同,後來遂分為南北二宗。北宗禪法多弘傳於北方貴族階層,南宗初行於嶺南一帶。後由慧能弟子神會於開元十八年(730)在洛陽定南北宗是非大會上,極力批評北宗禪為「師承是旁,法門是漸」,影響所及,北宗的勢力遂逐漸衰退。

慧能的禪學思想,見於其弟子法海集記的《法寶壇經》。此經後來曾被神會系一度改編作為傳宗的典據,故其中夾雜後起之說,但大體上還可見到慧能主張是捨離文字義解,而直澈心源。他說這種境界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又說︰心量廣大,遍周法界,去來自由,心體無滯,即是般若。一切般若智,皆從自性而生,不從外入。若識自性,一悟即至佛地。


慧能


慧能的禪法以定慧為本。他以為定是慧體,慧是定用,猶如燈光,有燈即有光,燈是光之體,這是所謂定慧一體觀。他又認為覺性本有,煩惱本無。直接契證覺性,便是頓悟。他說自心既不攀緣善惡,也不可沉空守寂,即須廣學多聞,識自本心,達諸佛理。因此,他並不以靜坐斂心才算是禪,就是一切時中行住坐臥動作云謂裏,也可體會禪的境界。這就不同於北宗的教人靜坐看心,以為那樣將心境分為兩截,不能契自心性而生智慧。他教人只從無念著手,並不限於靜坐一途。

慧能強調「見自性清淨,自修自作法身,自行佛行,自成佛道」。因此他對於當時僧俗念佛願生西方的淨土法門,另有一種看法。他對韋刺史開示說︰「人有兩種,法無兩般,迷悟有殊,見有遲疾。迷人念佛求生於彼,悟人自淨其心。所以佛言,隨其心淨,即佛土淨。凡愚不了自性,不識身中淨土,願東願西。悟人在處一般。所以佛言︰隨所住處恒安樂。使君但行十善,何須更願往生﹖」

慧能的弟子很多,《景德傳燈錄》及《傳法正宗記》皆載有嗣法四十三人。《法寶壇經》說有門人十人,《祖堂集》列舉八人。但是最著名於後世的,即青原行思、南嶽懷讓、荷澤神會、南陽慧忠、永嘉玄覺五人。他們得法後,都各成一家。其中以青原、南嶽二家弘傳最盛;南嶽下數傳衍為臨濟、溈仰二派;青原下數傳分為曹洞、雲門、法眼三派,形成了禪宗五派法流。

此外,《僧傳》、《傳燈錄》所未載而見於金石著錄者有淨藏(675~746),也是六祖知名弟子,他把南宗禪傳入嵩山(《金石萃編》卷八十七〈淨藏禪師身塔銘〉)。(林子青)

◎附一︰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九講(摘錄)

從《楞伽師資記》中的記載看慧能在弘忍傳法弟子中雖已被名列十一人之內,但只是屬於「弘化一方」的人物,並不是怎樣出色的。直到慧能死後二十年,即開元中經他弟子神會的努力,把他提倡的禪法當作達摩禪的正統向北方宣傳,逐漸把神秀一系的勢力壓了下去,「南能北秀」分列中的南宗禪法,原來局促在大庾嶺以南一方的,至此始普及於各地。

慧能(638~713)的歷史後來有許多附會的說法,現在只據王維受神會請托所寫的〈能禪師碑銘〉來敘述。一般碑銘都是根據死者親屬寫出有關死者的行狀事略來寫的,所以不妨當作實錄看待,〈碑銘〉中說,他原籍河北范陽盧氏,為當地大族,父親是一個官僚,被貶到嶺南,成了平民。幼年時慧能生活很貧困,後來對佛教有了信仰,於咸亨(670~674)中去黃梅見弘忍,此時他已三十多歲了。沒有出家,只以行者的身份從學。弘忍門下都是自耕自食的,他在碓房舂米,也隨眾聽法,雖有領會,但僅默契而已,始終不怎麼說話。儘管如此,他還是受到弘忍的關注,獨得弘忍某些特別的教導。在他辭弘忍回去的時候,弘忍還密授袈裟給他,以為信記,說明他得到嫡傳。回到南方以後,他並沒有立即進行活動,而是「懷寶迷邦,銷聲異城(指嶺南),眾生為淨土,雜止於編人(有戶籍的平民),世事是度門,混農商於勞侶」,仍然過著平民的生活。這樣經過十六年,垂拱(685~688)中,有位內地法師印宗在南海(廣州)講《涅槃經》,慧能批評他講得不當,印宗和他交談,甚是佩服,為之宣揚,他的名聲就傳開了。也就在這時他才正式出家受戒,從事佛教活動。以後他又回到韶州,住在州東南的曹溪寶林寺傳授禪法。當時韶州刺史韋璩特地請他到州城大梵寺去講了一天法,即摩訶般若法,並傳了無相戒。他這一天的說法,經他的得戒弟子們記錄成為《壇經》。以後又屢加補充而流傳。據傳說,他不識字,所以沒有其他著作。他在曹溪住了三十年,因為名聲大了,武后、中宗召他入京,但他沒有去,終死於曹溪。

慧能的歷史見於王維〈碑銘〉的就是這麼多。此外,還有許多傳說,例如,在他未去黃梅之前就聽見別人念《金剛經》有所領悟,後來聽說弘忍在黃梅弘揚此經,他才趕去的。又說,他在弘忍處只住了八個月就得了法,而且同神秀較量了一下。──神秀是弘忍門下的上首,但他寫的偈不徹底,慧能寫的偈反更好,所以得到了弘忍的密傳,為他講了《金剛經》。又當他在廣州時,也有傳說,當時寺中的和尚議論風吹幡動,究竟是風動還是幡動﹖他認為兩者都不正確,應該說是心動,從而很使人們信服等等。其中關於他所作的偈和心動的說法,都是很受人們欣賞的,可是有關他早期生活的記載裏都沒有提到,大概是不足信的。

慧能在弘忍處所得的傳授,後人的說法也不盡同,其中大多是附會的,不過也可以推想他很有可能得到弘忍的特殊傳授。因為弘忍本人在道信門下就是很樸質的,但他卻得到了道信的傳授,自己的門下人才濟濟,他也要效法老師的作風,保持以前單傳的方式,而慧能恰巧也是那樣純樸,所以說他單獨付法給慧能,這是有可能的。此外,他看到慧能是一方之師,特別是在當時廣州這樣文化落後的地方,所以特別傳衣給他,以作徵信,增加他的號召力,這也是可能的。傳衣一事,以後在傳說中顯得十分突出,有一系列的故事︰有的說,慧能得到此衣回去後,為人所知,弘忍門下許多人都去追趕,有一武人慧明追到了,慧能擲衣於地,慧明用手去奪,卻拿不動,結果為慧能所說服而跟隨了他。以後,又說有人來盜衣(廣濟盜衣)。再以後,由於他未到北方去,所以唐肅宗就把這件衣拿去供養(道信以下各代的傳法者都未去北方),到了代宗時,又夢見慧能索衣,據說又重新送回了韶州。智詵一系的《歷代法寶記》中還說,武后時就把這件衣要了去,後來交給智詵帶回了四川。以後還傳說,衣在哪裏,達摩禪法的傳授就在哪裏。這些傳說說明傳衣之事是轟動一時的,可能實有其事。也說明弘忍為了便於慧能在南方傳他的禪法,使他更有號召力,所以給了他特別的照顧。

慧能所傳的禪法也確實是一種新教,對於舊說有很多改變。他們要求與平民相雜而居,對統治者則採取了不合作的態度。這樣的佛教,也需要從自身產生一種號召力,所以傳法衣以為號召,也是有其需要的。關於不與統治者合作這一點,也和他們的傳承有關,自道信以來,幾代都是保持著這種作風的。例如,唐帝室曾召道信、弘忍入京,他們都未應命。到了為慧能創宗的神會,由於傳法的方便雖不得不接近官僚,但他仍然看不起神秀的當帝師,認為這是與其宗風相違的。說明他還是不願意與統治者合作。不過,他們不與統治階級合作,起的作用仍是消極的,只叫平民安份守己,歸根結底還是對統治者有利的。

後世一般都是根據《壇經》來研究慧能的思想,這是不甚可靠的。因為《壇經》已經過後人多次改訂,其中究竟還保存了多少慧能的思想很難說了。這種改訂之風,在當時即已引起不滿,如慧能門下在北方居住的慧忠就概嘆南方改換了《壇經》,是「添糅鄙談,削除聖意,惑亂後徒,豈成言教﹖苦哉,吾宗喪矣!」現存《壇經》的本子有四種︰最古的是敦煌本,由字跡上斷定是五代時寫的。那時南北宗早已分家,南宗中還分成了數派,可以肯定這個本子就有了改訂。在分派後,一般都乾脆把《壇經》看成是荷澤(神會)一系的東西,這表明《壇經》裏的說法與荷澤的關係特別密切。這也是有些根據的。從敦煌發現的《神會語錄》,許多說法就與《壇經》完全一致。不過是否即用神會的說法改動了《壇經》還有待研究。因此,嚴格地說,研究慧能的思想並不能以《壇經》作為唯一的根據。

比較合理的看法是︰從道信以來,東山法門已經不是單純的以《楞伽》為根據的了,他們的說法較前有了很大的變動,並逐漸擴大了禪法的範圍。在「藉教悟宗」的經教部份,就已包括了《般若》、《維摩》、《法華》、《思益》、《華嚴》等經。慧能的思想也是受了這種影響,不拘限於《楞伽》而吸收了諸經的說法。他在《壇經》中所表現的主要思想,是「摩訶般若」法。而所採那無相戒,則來自《金剛經》中關於「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等等的說法。《壇經》中談到的以「無住為本」的說法,也出於《維摩經》〈觀眾生品〉裏文殊所說的「一切法均從無住建立」,所以儘管慧能不識字,但對這些經文還是有他自己的理解,並且涉及的範圍也相當廣泛。

至於慧能思想的具體內容,現在仍宜以王維的〈碑銘〉作依據。〈碑銘〉雖是由神會提供的材料,但當時還不可能根據神會的話去修改《壇經》,所以用它作標準來分析《壇經》還是可以想像到原來的一些面貌。

〈碑銘〉中說︰「乃教人以忍。曰︰忍者無生方得,無我始成,於初發心,以為教首。」關於這一點,《壇經》中沒有明文,但在〈無相頌〉中卻有同樣意思的說法︰「只見己過,莫見世非。」這也就是忍。這一思想在《壇經》中前後都貫穿著,〈碑銘〉中又提到了,可見是慧能的基本思想之一。對於定慧,他把範圍擴大了,〈碑銘〉說︰「至於定無所入,慧無所依。」定,並非限於打坐,只要心不散,坐臥住行都是定。「慧無所依」,是說定慧一體,是照與光的關係,從定來看是光,從慧來看是照,所以並不是先有定而後有慧。這就是《壇經》中所說的「定慧等學」。「大身過於十方,本覺超越三世。」前一句是說以一心為法身,此心的量廣大無邊,猶如虛空,這也是從道信以來的說法。「本覺超越三世」的意思是說,般若之智是自性般若,是先天具有的,每人都有,只要一念相應它就會實現。因此他們主張頓悟。──因為這是一個整體,不必要什麼積累,也不受時間的限制,說有即有。這種智就是「本覺」,「超越三世」就是頓悟。以下還說到,「根塵不滅,非色滅空」。──無相的理論,是中國般若研究中的突出思想,認為除病不滅身。著相為病,除病就是除著相,如《肇論》說「即色是空」,非滅色為空。所以在禪宗完全中國化以後,把《肇論》放在第一位,十分推崇它。由此而言,「行願無成,即凡成聖」。在人們受無相戒的時候,要人們發四誓願,即對無邊之眾生、煩惱、法門、佛道無所成。也就是說要誓願成佛,但成佛並非另有佛身,自性就是佛。只要自己認識自己,一念般若即可成佛。由此決定,雖然是凡,但無疑即是聖。這樣,他就歸結為「舉手舉足,皆是道場,是心是性,同歸性海」。一舉一動都不離道場,不管是用情用心,都會歸於性海。這就是結論。

以上就是王維〈碑銘〉裏的重要論點。用這些論點去理解《壇經》,就可以看到慧能學說的精神實質。

接著,〈碑銘〉把慧能的修禪方法提了出來。南宗的方法是頓。所以〈碑銘〉說︰「商人告倦,自息化城,窮子無疑,直開寶藏。」這兩個比喻都出自《法華經》。前者出自〈化城品〉,說化城在於息腳,息腳之後還是為了達到最終的目的地;後者出自〈譬喻品〉,說使窮子消失疑惑之後,即可自己直開寶藏。南宗就是把直開寶藏比作頓(神秀一系就無此說)。但盡主頓,「其有不植德本,雖入頓門,妄繫空華之狂,曾非慧日之咎」。太陽是有的,但迷於空華之人卻無視於太陽,這就不是太陽的過錯了。這種頓門是有的,問題全在於自己是否具備有入頓的條件。頓,是慧能所提倡的修禪的根本方法,後世的南宗禪即以此為特色相傳下去。神會所以要王維寫此文的目的,即由於當時人們還不相信此說,所以要他出來代為弘揚。最後〈碑銘〉還對慧能的無相無著的方法提了出來說︰「(能)常嘆曰,七寶布施(出《金剛經》),等恒河沙,億劫修行(時間長),盡大地墨(數量多),不如無為之運(出《金剛經》),無礙之慈(出《維摩經》),弘濟四生,大庇三有(三界眾生)。」這種無為無礙的思想即無相、無著、無住,也是慧能的一個主要思想之見於《壇經》的。

此外,除無相、無著之外,《壇經》中還提到「無念為宗」的話,這是〈碑銘〉中沒有的,可以推斷是出於神會的思想。

〈碑銘〉這種文體重在「銘」,王維在銘文中特別談到無相無著的意義︰「至人達觀,與佛齊功,無心捨有,何處依空。不著三界,徒勞八風,以茲利智,遂與宗通。」

另外在《壇經》的最後(補充一些其他時候的講話),模仿《楞伽師資記》一類著作的體裁,說慧能在將死之際曾囑咐由法海起到神會止的十個大弟子說︰他們「不同餘人,吾滅度後,各為一方師。」其中教他們的宗旨為︰「吾教汝等,不失本宗。」「先舉三科法門,動用三十六對。」這三十六對是「外境無情對五(天地等)」、「語言法相對十二(有為無為等)」、「自性起用對十九(邪正、癡慧等)」。這三十六對可以通一切法、一切經,不管什麼,總可以找到與其相反的對立面,指出這兩者都是「邊」,離開二邊,才是中道。這種說法,顯然是受《維摩經》的「不二法門」的影響。這種法門組織,看起來既不屬於慧能的,也不是神會的,怎樣增加到《壇經》裏來的,很難瞭解。不過這種思想卻與慧能一系的門下有關,成了他們一種綱領性的東西。

◎附二︰王維〈六祖能禪師碑銘〉(摘錄自《全唐文》卷三二七)

無有可捨,是達有源;無空可住,是知空本。離寂非動,乘化用常,在百法而無得,周萬物而不殆。鼓栧海師,不知菩提之行;散花天女,能變聲聞之身。則知法本不生,因心起見;見無可取,法則常如。世之至人,有證於此,得無漏不盡漏、度有為非無為者,其惟我曹溪禪師乎!

禪師俗姓盧氏,某郡某縣人也。名是虛假,不生族姓之家;法無中邊,不居華夏之地。善習表於兒戲;利根發於童心。不私其身,臭味於耕桑之侶;茍適其道,羶行於蠻貊之鄉。年若干,事黃梅忍大師。願竭其力,即安於井臼;素刳其心,獲悟於稊稗。每大師登座,學眾盈庭,中有三乘之根,共聽一音之法;禪師默然受教,曾不起予。退省其私,迥超無我,其有猶懷渴鹿之想,尚求飛鳥之跡﹖香飯未消,弊衣仍覆。皆曰升堂入室,測海窺天;謂得黃帝之珠,堪受法王之印。大師心知獨得,謙而不鳴。天何言哉!聖與仁豈敢﹖子曰賜也,吾與汝弗如。臨終遂密授以祖師袈裟,謂之曰︰「物忌獨賢,人惡出己,予且死矣,汝其行乎!」禪師遂懷寶迷邦,銷聲異域。眾生為淨土,雜居止於編人;世事是度門,混農商於勞侶。如此積十六載。南海有印宗法師,講《涅槃經》,禪師聽於座下。因問大義,質以真乘;既不能酬,翻從請益,乃歎曰︰「化身菩薩在此。色身肉眼凡夫,願開惠眼。」遂領徒屬,盡詣禪居,奉為挂衣,親自削髮。於是大興法雨,普灑客塵,乃教人以忍,曰︰「忍者無生,方得無我。始成於初發心,以為教首;至於定無所入,惠無所依,大身過於十方,本覺超於三世。根塵不滅,非色滅空;行願無成,即凡成聖。舉足下足,長在道場;是心是情,同歸性海。商人告倦,自息化城;窮子無疑,直開寶藏。其有不植德本,雖入頓門,妄繫空花之狂,曾非惠日之咎﹖」常歎曰︰「七寶布施,等恆河沙;億劫修行,盡大地墨。不如無為之運,無礙之慈,弘濟四生,大庇三有!」既而道德遍覆,名聲普聞。泉館卉服之人,去聖歷劫;塗身穿耳之國,航海窮年,皆願拭目於龍象之姿,忘身於鯨鯢之口,駢立於戶外,趺坐於床前。林是旃檀,更無雜樹;華惟薝葡,不嗅餘香。皆以實歸,多離妄執。九重延想,萬里馳誠,思布髮以奉迎,願叉手而作禮。則天太后、孝和皇帝並敕書勸諭,徵赴京城。禪師子牟之心,敢忘鳳闕;遠公之足,不過虎溪。固以此辭,竟不奉詔。遂送百衲袈裟及錢帛等供養。天王厚禮,獻玉衣於幻人;女后宿因,施金錢於化佛。尚德貴物,異代同符。至某載月日,忽謂門人曰︰「吾將行矣!」俄而異香滿室,白虹屬地,飯食訖而敷坐,沐浴畢而更衣。彈指不留,水流燈焰;金身永謝,薪盡火滅。山崩川竭,鳥哭猿啼。諸人唱言,人無眼目!列郡慟哭,世且空虛。某月日,遷神於曹溪,安座於某所。擇吉祥之地,不待青烏;變功德之林,皆成白鶴。

嗚呼!大師至性淳一,天姿貞素,百福成相,眾妙會心。經行宴息,皆在正受;譚笑語言,曾無戲論。故能五天重跡,百越稽首。修虵雄虺,毒螫之氣銷;跳殳彎弓,猜悍之風變。畋漁悉罷,蠱酖知非。多絕羶腥,效桑門之食;悉棄罟網,襲稻田之衣。永惟浮圖之法,實助皇王之化。弟子曰神會,遇師於晚景,聞道於中年,廣量出於凡心,利智踰於宿學,雖末後供,樂最上乘。先師所明,有類獻珠之願(一作顧);世人未識,猶多抱玉之悲。謂余知道,以頌見託。偈曰︰

五蘊本空,六塵非有;終生倒計,不知正受。蓮花承足,楊枝生肘;茍離身心,孰為休咎﹖(其一)至人達觀,與佛齊功;無心捨有,何處依空﹖不著三界,徒勞八風;以茲利智,遂與宗通。(其二)愍彼偏方,不聞正法;俯同惡類,將興善業。教忍斷嗔,修慈捨獵;世界一華,祖宗六葉。(其三)大開寶藏,明示衣珠;本源常在,妄轍遂殊。過動不動,離俱不俱;吾道如是,道豈在吾﹖(其四)道遍四生,常依六趣;有漏聖智,無義章句。六十二種,一百八喻;悉無所得,應如是住。(其五)

◎附三︰《宋高僧傳》卷八〈慧能傳〉(摘錄)

釋慧能,姓盧氏,南海新興人也。其本世居范陽。其考諱行■9a39,武德中流亭新州百姓,終於貶所。略述家系,避盧亭島夷之不敏也。貞觀十二年戊戌歲生能也。純淑迂懷,惠性間出,雖蠻風獠俗,漬染不深,而詭行么形,駮雜難測。

父既少失,母且寡居,家亦屢空,業無腴產。能負薪矣,日售荷擔。偶聞鄽肆間誦《金剛般若經》,能凝神屬垣,遲遲不去,問曰︰「誰邊受學此經﹖」曰︰「從蘄州黃梅馮茂山忍禪師勸持此法,云即得見性成佛也。」能聞是說,若渴夫之飲寒漿也。忙歸,備所需,留奉親老。

咸亨中,往韶陽,遇劉志略。略有姑無盡藏,恒讀《涅槃經》。能聽之,即為尼辨析中義。怪能不識文字,乃曰︰「諸佛理論,若取文字,非佛意也。」尼深歎服,號為行者。有勸於寶林古寺修道,自謂己曰︰「本誓求師,而貪住寺,取乎道也,何異卻行歸舍乎﹖」明日遂行,至樂昌縣西石窟,依附智遠禪師,侍座談玄。遠曰︰「行者迨非凡常之見龍,吾不知,吾不知之甚矣!」勸往蘄春五祖所印證去,「吾終於下風請教也。」

未幾,造焉。忍師睹能氣貌不揚,試之曰︰「汝從何至﹖」對曰︰「嶺表來參禮,唯求作佛。」忍曰︰「嶺南人無佛性。」能曰︰「人有南北,佛性無南北。」曰︰「汝作何功德﹖」曰︰「願竭力抱石而舂,供眾而已。」如是勞乎井臼,率淨人而在先。了彼死生,與涅槃而平等。忍雖均養,心何辨知﹖俾秀唱予,致能和汝。偈辭在壁,見解分歧,揭厲不同,淺深斯別。忍密以法衣寄託曰︰「古我先師轉相付授,豈徒爾哉﹖嗚呼!後世受吾衣者,命若懸絲,小子識之。」

能計回生地,隱於四會、懷集之間,漸露鋒穎。就南海印宗法師《涅槃》盛集,論風旛之語。印宗辭屈而神伏,乃為其削椎髻於法性寺,智立師邊受滿分戒。所登之壇即南宋朝求那跋摩三藏之所築也。跋摩已登果位,懸記云︰「後當有肉身菩薩於斯受戒。」又梁末真諦三藏於壇之畔,手植菩提樹,謂眾曰︰「種此後一百二十年,有開士於其下說無上乘,度無量眾。」至是,能爰宅於玆,果於樹陰開東山法門,皆符前讖也。

上元中,正演暢宗風,慘然不悅。大眾問曰︰「胡無情緒耶﹖」曰︰「遷流不息,生滅無常,吾師今歸寂矣!」凶訃至而信。乃移住寶林寺焉。時刺史韋璩命出大梵寺,苦辭,入雙峰曹侯溪矣。大龍倏起,飛雨澤以均施,品物攸滋,逐根荄而受益。五納之客,擁塞於門;四部之賓,圍繞其座。時宣祕偈,或舉契經。一切普熏,咸聞象藏;一時登富,悉握蛇珠;皆由徑途,盡歸圓極。所以天下言禪道者,以曹溪為口實矣。

洎乎九重下聽,萬里懸心,思布露而奉迎,欲歸依而適願。武太后、孝和皇帝咸降璽書,詔赴京闕,蓋神秀禪師之奏舉也。續遣中官薛簡往詔,復謝病不起。子牟之心,敢忘鳳闕;遠公之足,不過虎溪,固以此辭,非邀君也。遂賜摩納袈裟一緣、鉢一口、編珠織成經巾、綠質紅暈花綿巾、絹五百匹,充供養云。又捨新興舊宅為國恩寺焉。神龍三年, 敕韶州可修能所居寺佛殿並方丈,務從嚴飾,賜改額曰法泉也。

延和元年七月,命弟子於國恩寺建浮圖一所,促令速就。以先天二年八月三日俄然示疾。異香滿室,白虹屬地。飯食訖,沐浴更衣,彈指不絕,氣微目瞑,全身永謝。爾時山石傾墮,川源息枯,鳥連韻以哀啼,猿斷腸而叫咽。或唱言曰︰「世間眼滅,吾疇依乎!」春秋七十六矣。以其年十一月遷座於曹溪之原也。

弟子神會,若顏子之於孔門也,勤勤付囑,語在會傳。會於洛陽荷澤寺崇樹能之真堂,兵部侍郎宋鼎為碑焉。會序宗脈,從如來下西域諸祖外,震旦凡六祖,盡圖繢其影。太尉房琯作〈六葉圖序〉。

又,以能端形不散,如入禪定,後加漆布矣。復次,蜀僧方辯塑小樣真,肖同疇昔。能曾言︰「吾滅後,有善心男子必取吾元,汝曹勿怪。」或憶是言,加鐵環纏頸焉。開元十一年,果有汝州人受新羅客購,潛施刃其元,欲函歸海東供養。有聞擊鐵聲而擒之。其塔下葆藏屈眴布鬱多羅僧,其色青黑,碧縑複袷,非人間所有物也。屢經盜去,迷倒 卻行而還禠之。

至德中,神會遣弟子進平送牙癢和一柄。朝達名公所重,有若宋之問,謁能,著長篇;有若張燕公說,寄香十斤並詩,附武平一至。詩云︰「大師捐世去,空留法身在。願寄無礙香,隨心到南海。」武公因門人懷讓鑄巨鐘,為撰銘讚,宋之問書。次廣州節度宋璟來禮其塔,問弟子令韜「無生法忍」義。宋公聞法歡喜,向塔乞示徵祥。須臾微風漸起,異香裛人,陰雨霏霏,只周一寺耳。稍多奇瑞,逭繁不錄。後,肅宗下詔能弟子令韜,韜稱疾不赴,遣明象齎傳法衣鉢進呈,畢給還。憲宗皇帝追諡曰「大鑒」,塔曰「元和正真」也。

迨夫唐季劉氏稱制番禺,每遇上元燒燈,迎真身入城,為民祈福。大宋平南海後,韶州盜周思瓊叛換,盡焚其寺,塔將延燎。平時肉身,非數夫莫舉,煙熛向逼,二僧對舁,輕如夾紵像焉。太平興國三年,今上敕重建塔,改為南華寺矣。

◎附四︰六祖慧能傳之相關史料


(1)法才《瘞髮塔記》
(2)法海《壇經》及〈略序〉
(3)王維〈六祖能禪師碑銘〉
(4)《神會語錄》
(5)《歷代法寶記》
(6)《曹溪大師別傳》
(7)柳宗元〈曹溪第六祖賜諡大鑒禪師碑並
序〉
(8)《壇經》敦煌本(含楊曾文校寫之《敦
煌新本》)
(9)劉禹錫〈曹溪六祖大鑒禪師第二碑並序〉
(10)《祖堂集》
(11)延壽《宗鏡錄》
(12)《壇經》惠昕本
(13)《宋高僧傳》
(14)《景德傳燈錄》
(15)契嵩《傳法正宗記》


〔參考資料〕 楊曾文校寫《敦煌新本六祖壇經》;《景德傳燈錄》卷五;印順《中國禪宗史》;《六祖壇經研究論集》、《禪宗史實考辨》(《現代佛教學術叢刊》{1}、{4});《中印佛教思想史》、《禪宗論集、華嚴學論集》(《世界佛學名著譯叢》{31}、{61});宇井伯壽《六祖慧能傳》、《禪宗史研究》{2};阿部肇一著‧關世謙譯《中國禪宗史》;伊藤英三《禪思想史體系》;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上卷;駒澤大學禪宗史研究會編著《慧能研究》。


[法相辭典(朱芾煌)]
二種義

瑜伽八十一卷十三頁云:義者:略有二種。一者、總義,二者、別義。由四種相,當說總義。一者、引了義經故,二者、分別事究竟故,三者、行故。四者、果故。行復二種。一者、邪行,二者、正行。果亦二種。一者、正行果,二者、邪行果。由四種相、當說別義。一者、分別差別名,二者、分別自體相,三者、訓釋言詞,四者、義門差別。訓釋言詞、復由五種方便。一、由相故,二、由自性故,三、由業故,四、由法故,五、由因果故。義門差別,當知復由五相。一者、自性差別故,二者、界差別故,三者、時差別故,四者、位差別故,五者,補特伽羅差別故。此中自性差別者:謂色自性,有十色處差別。受自性,有三受差別。想自性,有六想差別。行自性,有三行差別。識自性,有六識差別。如是等類,當知諸法自性差別。界差別者:謂欲界差別故,色界差別故,無色界差別故。時差別者:謂過去時差別故,未來時差別故,現在時差別故。位差別者:當知有二十五種分位差別。謂下、中、上三位差別故,苦,樂,不苦不樂三位差別故,善、不善、無記三位差別故,聞思修三位差別故。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三位差別故,內、外、二位差別故。所取、能取、二位差別故。所治、能治、二位差別故,現前、不現前、二位差別故,因、果、二位差別故。補特伽羅差別者:如前所說二十七種補特伽羅,應知差別。


二種緣起及愚二緣起所有過失

攝論一卷八頁云:又若略說,有二緣起。一者、分別自性緣起,二者、分別愛非愛緣起。此中依止阿賴耶識,諸法生起;是名分別自性緣起。以能分別種種自性為緣性故。復有十二支緣起,是名分別愛非愛緣起。以於善趣惡趣,能分別愛非愛種種自體,為緣性故。於阿賴耶識中,若愚第一緣起;或有分別自性為因,或有分別宿作為因,或有分別自在變化為因,或有分別實我為因,或有分別無因無緣。若愚第二緣起;復有分別,我為作者,我為受者。譬如眾多生盲士夫,未曾見象;復有以象說而示之。彼諸生盲有觸象鼻,有觸其牙,有觸其耳,有觸其足,有觸其尾,有觸脊梁。諸有問言:象為何相?或有說言象如犁柄。或說如杵。或說如箕。或說如臼。或說如帚。或有說言象如石山。若不解了此二緣起;無明生盲,亦復如是。或有計執自性為因,或有計執宿作為因,或有計執自在為因,或有計執實我為因,或有計執無因無緣,或有計執我為作者我為受者。阿賴耶識自性、因性、及果性等,如所不了象之自性。


八識自性非定一異

成唯識論七卷十一頁云:八識自性,不可言定一。行相、所依、緣、相應、異故。又一滅時,餘不滅故。能所熏等,相各異故。亦非定異。經說八識,如水波等,無差別故。定異,應非因果性故。如幻事等,無定性故。如前所說識差別相,依理世俗;非真勝義。真勝義中,心言絕故。如伽他說:心意識八種,俗故相有別。真故相無別。相、所相、無故。


五種因緣愚夫執有如名自性

瑜伽七十三卷十六頁云:復次由五因緣,當知愚夫、如名,如言,於所詮事,執有自性。所以者何?謂因問言:此事用何以為自性?答言:此事、是色自性,非是色名。或答言:此事、是受想行識自性,非受想行識名。復次獨處空閑,精勤觀察諸法自相共相,尋思此事,是色相,非色名。或尋思此事,是受想行識相,非受想行識名。復次於此色事,尋求色相,不能得時,便生不樂;非求色名不能得時。或於此受想行識事,尋求受想行識相,不能得時,便生不樂;非求受想行識名不能得時。復次語、於名轉,名、於義轉。此中若名能顯自相義;非此能顯差別相義,非此能顯所取相義,非此能顯能取相義。或名、乃至能顯能取相義,非此能顯乃至自相義。若即彼名,於自相義轉,亦於乃至能取相義轉者;此餘諸名,各別行解,隨義而轉,應不可得。此不應理。如是復於各別義轉所有名中,若名、於自相義轉,乃至若名,於能取相義轉;此名、為於有義轉耶?為於無義轉耶?於有義轉,且不應理。此不應理,如前觀五事中,已辯。若於無義轉者;是則此名於無相義轉。其理便至。若於無相義轉;此非有義;但能顯示自所增益。若取增益;即是執著。是故如名如言於所詮事執著自性道理成就。


六識性相

成唯識論五卷十一頁云:次言了境為性相者:雙顯六識自性行相。識以了境為自性故;即復用彼為行相故。由斯兼釋所立別名。能了別境,名為識故。如契經說:眼識云何?謂依眼根,了別諸色。廣說乃至意識云何?謂依意根,了別諸法。彼經且說不共所依,未轉依位,見分所了。餘所依了,如前已說。


四種因緣於法無我能到究竟

瑜伽九十卷十三頁云:復次由四因緣,於法無我,能到究竟。謂一切法皆無我者:除識自性,識諸因緣,識諸助伴,其餘所有,不可得故。又識自性,是無常故。又此因緣,是無常故。又此助伴,是無常故。


自性差別

瑜伽八十一卷十四頁云:此中自性差別者:謂色自性、有十色處差別。受自性、有三受差別。想自性、有六想差別。行自性、有三行差別。識自性、有六識差別。如是等類,當知諸法自性差別。


舌識自性

瑜伽一卷八頁云:云何舌識自性?謂依舌,了別味。


耳識自性

瑜伽一卷七頁云:云何耳識自性?謂依耳,了別聲。


身識自性

瑜伽一卷八頁云:云何身識自性?謂依身、了別觸。


別義四相

瑜伽八十一卷十三頁云:由四種相,當說別義。一者、分別差別名,二者、分別自體相,三者、訓釋言詞,四者、義門差別。訓釋言詞,復有五種方便。一、由相故,二、由自性故,三、由業故,四、由法故,五、由因果故。義門差別,當知復由五相。一者、自性差別故,二者、界差別故,三者、時差別故,四者、位差別故,五者、補特伽羅差別故。此中自性差別者:謂色自性,有十色處差別。受自性,有三受差別。想自性,有六想差別。行自性,有三行差別。識自性,有六識差別。如是等類,當知諸法自性差別。界差別者:謂欲界差別故,色界差別故。無色界差別故。時差別者:謂過去時差別故,未來時差別故,現在時差別故。位差別者:當知有二十五種分位差別。謂下、中、上、三位差別故,苦、樂、不苦不樂、三位差別故,善、不善、無記、三位差別故,聞、思、修、三位差別故,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三位差別故,內、外、二位差別故,所取、能取、二位差別故,所治、能治、二位差別故,現前、不現前、二位差別故,因、果、二位差別故。補特伽羅差別者:如前所說二十七種補特伽羅,應知差別。


眼識自性

瑜伽一卷五頁云:云何眼識自性,謂依眼,了別色。


遍計義自性四種

瑜伽七十三卷十三頁云:云何遍計義自性?謂有四種。一、遍計自相。二、遍計差別相。三、遍計所取相。四、遍計能取相。遍計自相者:謂遍計此事、是色自性;乃至此事是識自性。此事是眼自性;乃至此事是法自性。遍計差別相者:謂遍計此色、是可意;此色、是不可意;此色、是非可意非不可意;此色、是有見;此色、是無見。此色、是有對;此色、是無對。此色、是有漏;此色、是無漏。此色、是有為;此色、是無為。如是等類差別道理,遍計此色所有差別。如色,如是餘蘊、一切處等、當知亦爾。遍計所取相者:謂遍計此色、是眼所取;此是耳鼻舌身意所取。又復遍計此受想行識、是欲界意所取;此是色界意所取;此是無色界意所取;此是不繫意所取。遍計能取相者:謂遍計此色、是色能取;此色是聲香味觸能取。又復遍計此受想行識、是色能取;此是聲香味觸法能取。


遍計所執自性五種

瑜伽七十三卷十三頁云:問:遍計所執自性有幾種?答:略有五種。一、遍計義自性。二、遍計名自性。三、遍計雜染自性。四、遍計清淨自性。五、遍計非雜染清淨自性。云何遍計義自性?謂有四種。一、遍計自相。二、遍計差別相。三、遍計所取相。四、遍計能取相。遍計自相者:謂遍計此事、是色自性;乃至此事是識自性。此事是眼自性;乃至此事是法自性。遍計差別相者:謂遍計此色、是可意,此色、是不可意,此色、是非可意非不可意;此色是有見,此色、是無見;此色、是有對,此色、是無對;此色、是有漏,此色、是無漏;此色、是有為,此色、是無為。如是等類差別道理,遍計此色所有差別。如色、如是餘蘊、一切處等、當知亦爾。遍計所取相者:謂遍計此色,是眼所取;此是耳鼻舌身意所取。又復遍計此受想行識、是欲界意所取;此是色界意所取;此是無色界意所取;此是不繫意所取。遍計能取相者;謂遍計此色、是色能取;此色、是聲香味觸能取。又復遍計此受想行識、是色能取;此是聲香味觸法能取。云何遍計名自性?謂有二種。一、無差別。二、有差別。無差別者;謂遍計一切法所有名。有差別者:謂遍計此名為色,此名為受,此名為想,此名為行,此名為識。如是等類、無量無數差別法中、各各別名。云何遍計雜染自性?謂遍計此色、有貪有瞋有癡;不能遠離貪瞋癡繫。又與信等一切善法而不相應。又復遍計此受此想此行此識、有貪有瞋有癡;不能遠離貪瞋癡繫。又與信等一切善法而不相應。云何遍計清淨自性?謂與上相違,當知其相。云何遍計非雜染清淨自性?謂遍計此色、是所取;此是能取。此受想行識、是所取;此是能取。又於一切無記法中、遍計所有無記諸法。

二解 瑜伽七十三卷十四頁云:復次遍計所執自性、當知復有五種。一、依名遍計義自性。二、依義遍計名自性。三、依名遍計名自性。四、依義遍計義自性。五、依二遍計二自性。云何依名遍計義自性?謂遍計此色事名、有色實性;此受想行識事名、有受想行識實性。云何依義遍計名自性?謂遍計此事名色,或不名色;此事名受想行識,或不名受想行識。云何依名遍計名自性?謂不了色事,分別色名而起遍計;不了受想行識事,分別受想行識名而起遍計。云何依義遍計義自性?謂不了色名,由不了名,分別色事,而起遍計。不了受想行識名,由不了名,分別受想行識事,而起遍計。云何依二遍計二自性?謂遍計此事、是色自性;名之為色。此事是受想行識自性;名受想行識。


意自性

瑜伽一卷十頁云:云何意識自性?謂心、意、識。心、謂一切種子所隨依止性,所隨依附依止性,體能執受,異熟所攝阿賴耶識。意、謂恆行意,及六識身無間滅意。識、謂現前了別所緣境界。


意以思量為性相

成唯識論四卷十八頁云:頌言思量為性相者:雙顯此識自性行相。意以思量為自性故;即複用彼為性相故。由斯兼釋所立別名。能審思量、名末那故。未轉依位、恆審思量所執我相。已轉依位、亦審思量無我相故。


義門差別五相

瑜伽八十一卷十三頁云:義門差別、當知復由五相。一者、自性差別故,二者、界差別故,三者、時差別故,四者、位差別故,五者、補特伽羅差別故。此中自性差別者:謂色自性、有十色處差別。受自性、有三受差別。想自性、有六想差別。行自性、有三行差別。識自性、有六識差別。如是等類、當知諸法自性差別。界差別者:謂欲界差別故,色界差別故,無色界差別故。時差別者:謂過去時差別故,未來時差別故,現在時差別故。位差別者:當知有二十五種分位差別。謂下、中、上、三位差別故,苦、樂、不苦不樂、三位差別故,善、不善、無記、三位差別故,聞、思、修、三位差別故,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三位差別故,內、外、二位差別故,所取、能取、二位差別故,所治、能治、二位差別故,現前、不現前、二位差別故,因、果、二位差別故。補特伽羅差別者:如前所說二十七種補特伽羅應知差別。


聞熏習

攝論一卷十四頁云:此聞熏習、為是阿賴耶識自性?為非阿賴耶識自性?若是阿賴耶識自性;云何是彼對治種子?若非阿賴耶識自性此聞熏習種子所依,云何可見?乃至證得諸佛菩提,此聞熏習,隨在一種所依轉處,寄在異熟識中,與彼和合俱轉;猶如水乳。然非阿賴耶識。是彼對治種子性故。此中依下品熏習,成中品熏習。依中品熏習,成上品熏習。依聞思修多分修作,得相應故。又此正聞熏習種子下中上品,應知亦是法身種子。與阿賴耶識相違;非阿賴耶識所攝。是出世間最淨法界等流性故。雖是世間;而是出世心種子性。

二解 世親釋三卷八頁云:聞熏習者:依他言音,正聞熏習。

三解 成唯識論二卷十二頁云:其聞熏習,非唯有漏。聞正法時,亦熏本有無漏種子,令漸增盛,展轉乃至生出世心;故亦說此名聞熏習。聞熏習中,有漏性者,是修所斷。感勝異熟,為出世法勝增上緣。無漏性者,非所斷攝。與出世法、正為因緣。此正因緣,微隱難了;有寄粗顯勝增上緣,方便說為出世心種。


鼻識自性

瑜伽一卷七頁云:云何鼻識自性?謂依鼻、了別香。


摩象喻

攝論一卷九頁云:譬如眾多生盲士夫,未曾見象;復有以象說而示之。彼諸生盲,有觸象鼻,有觸其牙,有觸其耳,有觸其足,有觸其尾,有觸脊梁。諸有問言:象為何相?或有說言:象如犁柄。或說如杵。或說如箕。或說如臼。或說如帚。或有說言象如石山。若不解了此二緣起;無明生盲,亦復如是。或有計執自性為因,或有計執宿作為因,或有計執自在為因,或有計執實我為因,或有計執無因無緣,或有計執我為作者我為受者。阿賴耶識自性因性及果性等,如所不了象之自性。


識有三種

識自性中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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