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得法身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術語)二法身之一。見法身條。
二種法身之一。為「言說法身」之對稱。法身為眾生本來具足者,因迷惑故而不顯,然可依修行而證得之,故稱證得法身。〔金剛般若經論(達摩岌多譯)卷上〕(參閱「言說法身」3007) p6703
[佛光大辭典]
二身
(一)指二種佛身。有多種分法:(一)謂生身與化身。生身即降生王宮,修行成道之佛身。化身為佛顯神通力,變化鬼、畜等之身。
(二)生身與法身。小乘之說,以王宮所生之身為生身;戒、定、慧等之功德為法身。大乘之說,則以隨機現生之應化身為生身;理智冥合之真身為法身。即於法、報、應三身中,合法、報二身為法身,應身為生身。〔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三十四、大智度論卷九、大乘義章卷十九〕
(三)法身與解脫身。法身乃無量殊勝功德所依者;解脫身為離煩惱之縛者。〔解深密經卷五、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八〕
(四)法性身與應化法身。又稱二種法身。此通於佛身及初地以上之菩薩。法性身乃法性所流之實智;應化法身為由此所應現之一切身。〔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
(五)寂靜法界身及為得此之因身。
(六)法性身與父母生身。又作法性生身與隨世間身、法性生身佛與隨眾生優劣現化佛、真身與化身。指佛有二種身,法性身相好莊嚴,有無量光明及音聲。父母生身乃為度眾生而受諸罪報之生身。〔大智度論卷九〕
(七)言說法身與證得法身。法身本無相,離言說,然不由言說則不顯,故稱言說法身。法身本具足,因迷故不顯,依造修而證得,故稱證得法身。〔金剛般若經論卷上〕
(八)真佛與非真佛。指法身與應化身。法身為本佛,應化身為末佛,故分真、非真之名。〔金剛般若經論卷上〕
(九)如流星身與如日身。前者乃往他方世界;後者處虛空,於一切處一時遍照。〔十地經論卷一〕
(十)法性法身與方便法身。由法性法身生方便法身,由方便法身出法性法身。此說出自曇鸞之往生論註。
(十一)實相身與為物身。佛自證之身,及為化他之身。此說出自往生論註。(參閱「實相身為物身」5788)
(十二)真身與應身。自德稱為真,隨他所現稱為應。前者即為法身,後者又稱共世間身,即真身為度脫眾生而化現之世間色身。〔大乘義章卷十九、華嚴經疏鈔玄談卷三〕
(十三)理法身與智法身。理即性德,謂性淨明之體本來離念,等虛空界,諸佛眾生皆同一相,稱為理法身。智即修德,謂究竟始覺之智,契合清淨本覺之理,理智互融,色心不二之智所現,故稱智法身。〔大明三藏法數卷四〕
(二)指眾生所受之分段身、變易身。前者乃分段生死之身;後者為變易生死之身。(參閱「生死」2059)p199
於佛、菩薩之法身所立之理法身、智法身二種;在諸經論中,其種類及名稱有下列數種:
(一)據華嚴經疏卷十、金光明經所舉之二種:(一)理法身,理即性德;謂本覺之理性,性淨明體,本來離念,等同虛空界,無所不徧,諸佛與眾生皆同一相,但在眾生為無明所隱沒、在諸佛為始覺之智所顯現者,稱為理法身。(二)智法身,智即修德;謂究竟始覺之智,契合清淨本覺之理,理智互融,色心不二,智所現故,稱智法身。
(二)據金剛般若論卷上載,即:(一)言說法身,法身無相,本離言說,雖離言說,非言莫顯,故稱言說法身。(二)證得法身,法身體徧,物物皆具,但以迷故,不能究顯,故以始覺之心契於本覺之理,始本不二,即究竟覺,故稱證得法身。
(三)前之證得法身又分二種,即:(一)智相法身,指具足智慧,善能演說諸法,為智慧之相:由此智慧之相得至法身住處,故稱智相法身。(二)福相法身,指受持演說教法之福相勝於七寶布施,由此福相得至法身住處,故稱福相法身。〔金剛般若論卷上(無著)〕
(四)曇鸞所立之二種,即:(一)法性法身,謂證得法性理體之佛之真身,攝於三身中之法身、報身中。(二)方便法身,由法性法身示現眾生化益方便之佛之應化身。〔往生論註卷下〕
(五)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之說,即:(一)法性身,指法性所流之實智。(二)應化法身,由法性身所應現之一切身。
(六)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之說,即:(一)果極法身,即法性法身。(二)應化法身,即方便法身。應化法身如影隨形,以果身常故,應身亦常。
(七)寶性論卷四之說,即:寂靜法身及得寂靜法身之因身。
(八)元照所立之二種,即:(一)理法身,如來所證之真理。(二)事法身,戒定慧等五分之功德法。此為大小二乘相對之二種法身。〔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上一之三〕 p228
(一)指至誠心、深心、回向發願心。此三心乃往生淨土之正因,故稱三因。〔往生禮讚偈〕(參閱「三心」532)
(二)佛性論卷二,依覺悟佛果之次第所立,三因即:(一)應得因,依真如空理而修因行,應得菩提之果,故稱應得因。(二)加行因,依菩提心加功用行,以此為因,即能證得法身之果。(三)圓滿因,由加行而因行圓滿,故稱圓滿因。此三因中,應得因以無為如理為體,後二因則以有為願行為體。又應得因中,具有住自性、引出性、至得性等三種佛性。住自性謂道前凡夫位;引出性指發心以上,窮有學聖位;至得性即無學聖位。
(三)指菩薩修行過程中之三種因果。即:(一)異熟因,由善、惡業感樂、苦二果,因苦、樂二果非善非惡而為無記法,故稱善惡業為異熟因。(二)福因,以施、戒、忍三波羅蜜為因,能感福德之果報,故稱施、戒、忍三波羅蜜為福因。(三)智因,以慧波羅蜜為因,能感菩提智果,故稱慧波羅蜜為智因。精進、禪定二波羅蜜則通於福智二因。(參閱「三因三果」546)
(四)成實論依俱舍論六因而立三因,即:(一)生因,指法生之時能為因者,即異熟因。(二)習因,如習貪欲而益長貪欲,即同類因。(三)依因,如以六根六境為所依而生六識,即俱用、相應、遍行三因。六因中之能作因為四緣中之增上緣,故成實論不立。
(五)三因佛性之略稱。即正因佛性、了因佛性、緣因佛性。(參閱「三因佛性」546) p545
又作六種本迹。本,謂所依之住處不移動;迹,謂往來之蹤跡出沒多端。為天台宗對本迹二門所立之六種釋義。即:(一)理事本迹,謂由實相真諦之理而生出一切法,故以實相之理為本,一切法之事象為迹。(二)理教本迹,謂本時(意謂本來之時)所悟之事理二諦乃超越一切言說之絕對真理,故以之為本,而昔佛方便之二諦之教為迹。(三)教行本迹,謂稟持昔佛之教為本,而由教詮理起行為迹。(四)體用本迹,謂以稟教修行契理而證得法身為本,而以法身之體起應身之用為迹。(五)實權本迹,謂以久遠實得之法應二身為本,為度化眾生之故,而以種種權施之法應二身為迹。(六)今已本迹,謂以法華經以前諸教(已說)所說之事理乃至權實為迹,而以法華經(今經)所說之久遠事理乃至權實為本。非今經明示久遠之本,則無以垂已說之迹;而由已說之迹,則可顯出今經之本。本迹雖殊,而其不思議則一。故以此六重輾轉顯示本時今說之經意與中已說之教門雖不相同,然依本迹相關互顯之義,以明本迹二門之不思議為一。〔法華經玄義卷七〕(參閱「本迹二門」1965) p1281
(一)梵語 catvāro mārāh,巴利語 cattāro mārā。指奪取人之身命及慧命之四種魔。(一)蘊魔(梵 skandha-māra,巴 khanda-māra),又作陰魔、五陰魔、五蘊魔、五眾魔、身魔。即色、受、想、行、識等五蘊積聚而成生死苦果,此生死法能奪慧命。(二)煩惱魔(梵 kleśa-māra,巴 kilesa-māra),又作欲魔。即為身中之百八等煩惱,能惱亂眾生心神,奪取慧命,致不能成就菩提。(三)死魔(梵 mrtyu-māra,巴 maccu-māra),能令眾生四大分散,夭喪殞沒,而使修行人無法續延慧命。(四)天子魔(梵 deva-putra-māra,巴 deva-putta-māra),又稱他化自在天子魔、天魔。即欲界第六天之魔王,能害人善事,憎嫉賢聖法,作種種擾亂事,令修行人不得成就出世善根。上述前三者為內魔,最後者為外魔。
據大智度論卷五十六載,天魔能變現龍身等種種令人畏怖之異形,於夜間恐怖修行人;或顯現上妙之五欲,以擾亂菩薩;或變轉世間之人心為大供養,行者若貪著供養,則墮失道德;或輕惱菩薩,打罵傷害,無所不為;或令行者遭受苦厄,心生瞋恚憂愁。天子魔以其雜福德業之因緣,故具有大勢力;並以其具邪見力之故,能奪行者之慧命。
諸經論中,有關破除四魔之法,略有下列幾種:徹觀諸法如幻之相,能破除陰魔;了見諸法皆空之相,能破除煩惱魔;了見諸法不生不滅之理,能破除死魔;滅除憍慢之心,能破除天魔。(二)了知四諦中之苦諦,以對治陰魔;遠離集諦(有漏煩惱之聚集),以對治煩惱魔;證得滅諦,以對治死魔;勤修道諦,以對治天魔。(三)諸修行菩薩若證得菩薩道,即能破除煩惱魔;若證得法身,即可破除陰魔;若復得道而證得法性身,即可破除死魔;若能專注一心而不妄著於一切處,入於不動三昧,即可破除天魔。〔增一阿含經卷五十一、南本涅槃經卷二、大方等大集經卷九、大智度論卷五、卷六十八、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摩訶止觀(會本)卷八之三、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本〕
(二)指惱害眾生之無常、無樂、無我、不淨等四顛倒心;此四顛倒心乃無為涅槃「常、樂、我、淨」等四德之對稱。又陰魔等四魔與無常等四魔,合稱八魔。〔南本涅槃經卷二十、大乘義章卷十四、摩訶止觀(會本)卷八之三〕 p1854
梵語 buddha-kāya,巴利語同。指佛之身。有關佛陀生身之殊勝及其實身之種種考察,稱為佛身論。溯自釋尊在世或滅後不久,世以釋尊非為常人,其身超越常人而圓滿、清淨(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並具有殊勝之能力(十力、四無所畏)。此後至部派佛教時代,分別論者與大眾部主張佛身無漏之說,其壽量、威力皆具有無限性;此或指佛之肉身(即生身)而言。然有部提出異論,主張佛之生身亦為煩惱之果,故仍屬有漏;但承認佛所成就之十力、四無所畏等功德法,或佛之教法盡屬無漏,此稱為法身(梵 dharma-kāya)。法身者,乃佛之所以為佛之根據,即非肉眼所能見之理佛,如此之法身與生身合稱為二身。有部等稱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等五者為五分法身,如此之功德法亦稱作法身。
大乘佛教興起後,佛身論隨之急速開展。先是法身內容之變化,謂法性真如為法身。據無著之金剛般若論卷上載,經典即言說法身;對此,依修行證得始示現之法身,稱證得法身。故大乘佛教興起後,始稱真如理體為法身,更進而稱生身為應身(梵 nirmāna-kāya),並在兩者之間別立報身(梵 sajbhoga-kāya),故在十地經論卷三、梁譯攝大乘論卷下等成立法、報、應三身說:(一)法身,又作法佛、法身佛、法性身、自性身、如如佛、如如身、實佛、第一身、真身。大乘佛教雖完全承受有部之法身說,但其特色在以常住真實普遍平等理體之真如法性為法身,指佛陀之本身,或立如來藏為法身。(二)報身,又作報佛、報身佛、受用身、受法樂佛、受樂報佛、食身、應身、第二身。指悟真理而有功德(因行果德)之具體普遍之身。此身既非永遠的真理之身,亦非無常的人格之身。在菩薩因位時所立之願與修行,其結果顯現受樂之佛,即為報身,如阿彌陀佛。報身以大慧、大定、大悲為體,具足無量之色相、功德與樂相,佛之淨土係以此報身為因而成立,菩薩在淨土受法樂,亦以報身為因。大智度論稱之為法性身、真身、法性生身,而梁譯攝大乘論卷上則稱此為應身。(三)應身,又作應佛、應身佛、應身如來、應化身、應化法身。即佛陀之現身,乃為救濟眾生,應眾生之根機(受教者先天之能力與性格)所顯現之人格身,如釋迦牟尼佛,通常其身長為一丈六尺(即丈六)。此三身之關係,如月之體、光、影,稱為一月三身。具體言之,法身之理體是唯一、常住不變,故以月之體為喻;報身之智慧由法身之理體所生,能照明一切,故以月光為喻;應身具變化之作用,從機緣而現,故以月影映現水面為喻。
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三謂(大三一‧二四九下):「如來身亦有二種得:一、自性得,是法身;二、人功得,是應化兩身。為顯異人功所得,故立自性身。依止自性身,起福德智慧二行。二行所得之果,謂淨土清淨及大法樂。能受用二果,故名受用身。於他修行地中,由佛本願自在力故,彼識似眾生變異顯現,故名變化身。」佛地經論卷七分受用身為自受用身與他受用身二種,合前之法身、應身,共稱四身。大乘入楞伽經卷六偈頌品,分法(自性)、報(受用)、化(變化)、變化(等流)之四身說。又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一,分化佛、報佛及如如平等智慧佛等三佛,其他合部金光明經卷一、解深密經卷五等亦各有三身之說。
佛身論之問題,起於佛滅後,至部派時代乃生起論議,上座部基於現實立場而反對,大眾部則尚理想。後大乘佛教興起,更盛行菩薩成佛之說,對佛陀之考察漸次進展,以般若為始,維摩、首楞嚴、法華、涅槃、華嚴、大日等諸大乘經典皆發表深遠之佛陀觀,隨而促進有關佛陀所說法及所住國土之理論,構成佛教教義之重要部分。〔雜阿含經卷二十六、長阿含卷一大本經、增一阿含經卷二、大毘婆沙論卷三十、卷一七三、異部宗輪論、大智度論卷三十四、卷九十三、成唯識論卷十、佛性論卷四、般若燈論釋卷十三〕(參閱「二身」199、「三身」555、「化身」1324、「四身」1699、「生身」2063) p2629
二種法身之一。法身本來無相,遠離言說,然若無言說,則無以顯示,故稱之為言說法身。與「證得法身」並稱二身。〔金剛般若經論卷上(達摩笈多譯)〕(參閱「證得法身」6703) p3007
為金光明最勝王經卷二所說。三心之一。乃凡夫未拔除之煩惱心,有此一根本心,則不能證得法身。宗鏡錄卷八十九將此根本心配合於第八識。第八識為萬法生起之根本,故稱根本心。(參閱「三心」532) p4132
禪宗公案名。又作雲門光不透脫。本則公案記述雲門宗之祖雲門文偃禪師垂示大眾,謂欲得自在之境地,必須除去存於法身之二種病。從容錄第十一則(大四八‧二三四上):「雲門大師云:『光不透脫有兩般病,一切處不明,面前有物是一;透得一切法空,隱隱地似有箇物相似,亦是光不透脫。又法身亦有兩般病,得到法身,為法執不忘,己見猶存,墮在法身邊是一;直饒透得,放過即不可,子細點檢將來,有甚麼氣息亦是病。』」
上引之中,「光不透脫」係謂凡夫被無明覆蓋而虛妄迷執,猶如光線被遮擋,無法自然透射;「法身」即指清淨法身,亦為「真空無相」之法身本體。法身又分未法身、到法身。尚未證得法身之前,稱為未法身、未到底;若已悟得法身,則稱到法身、已到底。雲門於此公案中指出未法身、到法身各有二種病。未法身之病:(一)此階段因有微細之煩惱,故無法迅速到達法身。(二)即使到達,亦非真正之「真空無相」。到法身之病:(一)執著於法身底而不自由。(二)即使能由法身底跳出,亦不能飛轉得無拘無束。故欲自由自在地往還而無心,唯有根本拔除未法身、到法身之病。〔雲門匡真禪師廣錄卷中、聯燈會要卷二十四雲門文偃章〕 p5338
天台宗之佛典詮釋學用語。指該宗解釋本、迹二門的六種釋義。即理事本迹、理教本迹、教行本迹、體用本迹、實權本迹、已今本迹。「本」指所依的住處不動,「 迹」指往來的蹤跡出沒多端。
(1)理事本迹︰《法華玄義》卷七(上)解為(大正33‧764b)︰「本者理本即是實相,一究竟道;迹者除諸法實相,其餘種種皆名為迹。」即由實相真諦之理而生出一切法,故以實相之理為本,一切法之事象為迹。
(2)理教本迹︰《玄義》解為(大正33‧764b)︰「理之與事皆名為本,說理說事皆名教迹也。」謂本時所悟之事理二諦乃超越一切言說之絕對真理,故以之為本,而以昔佛方便之二諦教為迹。
(3)教行本迹︰《玄義》解為(大正33‧764b)︰「理事之教皆名為本,稟教修行名為迹。」謂稟持昔佛之教為本,而由教詮理起行為迹。
(4)體用本迹︰《玄義》解為(大正33‧764b)︰「行能證體,體為本。依體起用,用為迹。」謂以稟教修行契理而證得法身為本,而以法身之體起應身之用為迹。
(5)實權本迹︰《玄義》解為(大正33‧764b)︰「實得體用名為本,權施體用名為迹。」謂以久遠實得的法、應二身為本,為度化眾生,而以種種權施的法、應二身為迹。
(6)已今本迹︰《玄義》解為(大正33‧764b)︰「今日所顯者為本,先來已說者為迹。」即以《法華經》所說之久遠事理乃至權實為本,以《法華經》以前諸教所說之事理乃至權實為迹。若非《法華經》闡示久遠之本,則無以垂已說之迹;而由已說之迹,則可顯《法華經》之本。本迹雖殊,然其不思議則一。
又譯米拉日巴、木訥等名。藏傳佛教噶舉派早期代表人物之一。生於貢塘(Guṅ-thaṅ,今西藏吉隆以北)。原屬瓊波家族,自其祖父定居貢塘後,稱密勒家族。本名推巴噶(Thos-pa-dgaḥ,意譯聞喜)。幼時喪父,家產被伯父霸佔,隨母貧困度日,飽受欺凌。成年後,為報仇雪恥,乃習苯教咒術,據傳曾咒殺伯父及其眷屬、親友數十人,並毀壞全村莊稼。後自懺罪孽,改宗佛教。投噶舉派始祖馬爾巴(Mar-pa)門下學法。前後經歷六年八個月,勤服勞役,極盡苦修,終得馬爾巴傾囊相授。四十歲返回家鄉時,母親已去世,乃隱居山岩中,唯著白棉布衣,採食蕁麻度日,潛心修行九年,終於即身證得最勝悉地。人稱之為密勒日巴(意即密勒家族中之著布衣者)。此後下山雲遊傳教。弟子甚多,而以熱穹巴(1083~1161)、岡波巴(1077~1152)最為著名。
師之教法近似神祕主義,重視實踐,不尚空談。其本人自離開馬爾巴之後,更是以苦行之修持終其一生。此外,師並常以歌唱教授門人。因此,師亦為西藏史上最著名的宗教詩人。其所吟唱之歌謠,後由其弟子整理成《密勒日巴道歌集》(又作《十萬歌集》、《米拉日巴道歌》)。該歌集在藏族中廣為流傳,對後世藏族詩歌發展有莫大影響,在文學史上亦佔有極重要的地位。
密勒日巴
◎附一︰張澄基《密勒日巴尊者傳》序(摘錄)
據我所知,除釋迦文佛外,西藏密勒日巴大師在古今中外佛教史中,恐算是第一人了。他的生平像一首動人心弦可歌可泣的史詩,他的詩歌是至精至要,千古不朽的教言。在修持上,他的造詣可謂獨步古今,比起其他許多佛教的聖哲來總覺有過之無不及。他說的法是人人能懂的,直接了當的。一般傳記中的佛教聖哲們不是某某佛的化身,就是某某菩薩的示現,密勒日巴卻痛快了當的說︰「我是一個博地凡夫,此生此世因克苦修行而得成就。」因此他所說的話和所做的事,總帶著極濃厚的「人情味」,使人感到親切生動。
密勒日巴尊者可說是西藏「實踐佛法」的代表。「實踐佛法」是對著那些講玄學的「哲理佛法」與「纏小足」式的「煩瑣佛法」而言的。佛教最初原是重實踐的,後來才漸漸的趨向理論化與形式化了。這種現象似乎是很普遍的,一切宗教史中都有這種演變;這也許是所謂「成、住、壞、空」的必然趨勢。因而在每一時代中都有新生命、新血液來做繼往開來的工作。此種新活力非憑空生成,卻是要復活原來教法中的生命和心髓,配合時代的需要綜合產生的。此宗教的心髓亦惟有從創教人的言行及初期的教法中去搜求,才能得到正確的答案。密勒日巴所修的宗派和法要是所謂「無上密宗」,但他的作風和精神處處顯示出原始佛教中的樸實、堅苦與實踐。他的言行和那些搖鈴打鼓眩人眼目的密宗行者全不相同。許多地方都有點像似個禪宗的行者。他的詩歌中處處說般若,談心性,讀來全似禪宗的口吻!
密勒日巴尊者與六祖慧能有甚多相似處,他們二人的傳承弟子中,得到殊勝成就的也遠駕其他宗派以上。他倆都少談理論,注重實修。說法平直,易為一般眾生所吸收與了解,所謂普被三根者是也。
密勒日巴尊者最令人欽佩的地方,便是終生不建廟宇,不集僧眾,做了一個灑脫自在的遊方行者。密勒的成就與教法,在某些方面似較慧能還要「週到」一些。慧能的禪宗只闡揚法身而鮮及「報」「化」。禪宗雖亦講大機大用,但總嫌不具體,不夠味兒。西藏密宗在報化的機用上,也許有更多的方便。但話得說回來,這也許是西藏密宗的「難處」。禪宗不談報化,直趨法身,也正是它獨特的超勝處!
密勒日巴尊者對佛法最偉大而不共的貢獻,是以自己的生平來說明大、小、密三乘的不可分離性。若無小乘的出離和大乘的「發心」為基礎,密宗的妙法無非是空中樓閣。他現身說法,以實例來說明如何同時實踐並成就三乘教法。這種貢獻,在佛教史上確是空前的,是獨特的!
◎附二︰陳健民《西藏密勒日巴祖師略傳》(摘錄)
敬禮無異勝樂金剛大成就大導師前
知罪求解脫,忍苦出離,成大業身教,究竟利他,亙古今、絕中邊、超勝哉,密祖一人耳!師幼喪父,遺產為仲父、姑母侵佔;遵母命,學惡咒報之,死三十餘人,放雹,令數百畝地不一粒穫,鄉人皆曰可殺。師知罪不可逭,而求所以解脫者,乃訪麻巴(即「馬爾巴」)大祖師,曰︰「我具罪人,願以三業供,請傳大法,並賜寢饋。」麻巴曰︰「二者不可得兼,子欲法耶﹖抑食耶﹖」師心口自商︰法以懺辠,長養慧命,他處未能得;食以養口體,無以消業,且所在多有;乃毅然曰︰「吾固罪人,吾寧捨食以就法。」因傭於近村,得值購一銅鍋以供。麻巴敲鍋之四耳,為傾酥油以燃燈曰︰「且為我建方屋於南。」既成,曰︰「再為我建圓屋於東。」將半,曰︰「前言戲之耳,盍為我建蓮花形屋於西。」又將半,麻巴喝曰︰「誰令為之,速拆石還原處,不可一亂置;別建三角形者於北。」言次[目*罕]裂噴沫,怒不可當。時師以積勞,背已腫潰可望胸;然知罪,欲得法,竟三忍之,惟自暗泣,深悔當日之暴行。師母及家屬皆陰為之助,運石砌牆,既及數仞,為麻巴見,詈令復原處;鄉以數人力運者,今以一殘廢人復之,苦更難當。師母泣曰︰「吾嘗見馬背腐,悲泣之,必為卸負;今吾乃見人如此,而毌能卸之者!噫!汝師本亦無事人,以無事而令建屋,建屋亦復無事,故又令拆之,意者其別有用心乎﹖子其耐受之。」師曰︰「吾固罪人,吾微苦無以自贖。」
時有某甲來求法,師欲附,麻巴問所供,瞠然而退。其後有乙來求,師母因以父所奩松耳寶石為麻巴所未知者與之,麻巴固有神通,箠撻之。師從窗躍出欲自殺,師母急阻之。乃竊麻巴留西竺所得那洛巴祖師瓔珞,並贗造麻巴書,令其大弟子多巴為傳法。甫至,多巴命放雹。師疑之,然不敢不從,死人畜無算,籠骸歸;多巴一彈指頃,令白骨各肉還去。師驚其神異,既得法,久修不應;多巴知必有故,然不敢疑及麻巴。適麻巴將為子完婚,召多巴,並囑攜師歸,以為可傳法矣。至則麻巴責其妻竊瓔珞罪,知將及己,遯、拔利刃自刎,多巴飛至,奪其刃,相抱痛哭。麻巴於是乃呼入,為傳「勝樂金剛」,彈指現廿四壇城。灌頂畢,麻巴始道其所以玉全之者,曰︰「吾於那洛祖師處受大苦廿四次,小苦無算。那洛巴受諦洛巴之暗示,欲彼墮岩去,應聲而墮,碎骨,諦洛飛救;乃傳『恆河大手印』焉。今汝亦云苦矣!」言次對泣,知法之不可輕易得。「盍如法修去。空鍋之供,將兆餓修;四耳,其名聞四方歟!此後宅汝食汝,但安心閉關。」師關中皆有現量證德。忽夢母死屋圮,庭除草蕪;麻巴命歸,賜以祕囊,懸記閉關及度生各事。既歸,一如所夢,抱母骸痛哭於心。師母骸法身四無差別上入大超度定,一七,託其總角交某君為建塔。如師所囑,獨往深山閉關;途次念無常,益思出離,乃作歌曰︰「吾母在時,子遠辭矣!今子歸時,母已逝矣!母子縱聚,亦何益矣!唯修勝法,庶幾契矣!」既詣深山,得南面岩,暖日可衣,野麻可餐,岩漿可飲,無須遷就人間世,因作〈無貪歌〉以自誓曰︰「無貪茅蓬,自春徂冬,載修載死,徹始徹終;樂無人異,苦無人同,以修以證,全始全終;其或死矣,亦合我衷,骨肉飼虎,筋脈飼蟲;無人視疾,無人送終,一息或存,志不困窮;智風悲雨,習瀝谷中。」由是不出洞者,亙十年。
某夜,小竊迷途入,欲有所獲。師笑曰︰「吾日間且不得一物,矧汝以夜耶﹖」賊亦竊笑而出。其後,獵人因逐野獸過洞,見師身綠如鬼,骨突睛陷,皮以外毿毿,長毛耳,欲以槍壯膽。師曰︰「我乃密勒也,食野麻近十年,故身綠,且入洞,為汝言世間苦。」獵人索食,師敲石火以罐煮野麻。問米歟﹖曰︰「亦米也。」問鹽,師以野麻碎者入,曰︰「亦鹽也。」問既無米,有麵否﹖師以野麻長者入,曰︰「亦麵也。」獵人笑曰︰「如師之食,若畫餅然,隨塗幾筆,便可充飢。」師固有妹及未婚妻,聞師在洞;遠處乞食至,見其露體,以為羞;為募𣯽𣰯,師寸裂之,以分套陽具、鼻端、指趾。曰︰「豈惟陽具則羞之,彼彼皆父母所生也,吾無所軒輊焉。」師視衣食如遊戲類如此。人多以此惜之。妹且勸為某喇嘛寺給侍,謂某喇嘛傘蓋頂虎茵緞裙,出入千乘從。師曰︰「吾遵師命,棄衣、棄食、棄語,惟修勝法,固不樂此也。」其未婚妻,為募牛乳美酒至,師飲之,諸脈痛且樂,覺身龐大包虛空。因啟麻巴祖師所賜祕囊,則曰︰此時當用妙食。師如法觀想而行,脈之粗細結皆開解,視輪迴、涅槃如昨夢,煩惱與智慧自合,力大莫之京,能飛行;乃欲出山度眾,繼而轉念曰︰「與混世貉於一丘,不若處岩為眾修;決出弟子自來求,我求童蒙殊不須。」其後,姑母亦來皈依;既度其仇,山神、非人、畜生、餓鬼、魔軍得度者,不可以數計。然師未嘗建立道場,以招群士。朅來無非深山岩洞中。計山有外六、內六、密六,洞有外內各八,皆詳藏文本傳。途次遇可度者,輒挽留,以蘭若、以黃金、以衣食,皆被峻拒。及其示寂,亦必往仁傑甫洞。時天人來供,分舍利。自釋迦後,人與天人相會,惟此次焉!師於荼毗火中,為首座弟子惹穹巴開示︰首在放下衣食。弟子等皆見光明中大壇城、大塔;得「亥母法」者,見塔中師為亥母;得「喜金剛法」者,見師為喜金剛。瑞相筆不能盡。當師見麻巴祖師時,有大傘夢為之兆,麻巴亦見大塔,具詳藏文傳。
◎附三︰白瑪旺杰〈「米拉日巴道歌」佛教哲學思想初探〉(摘錄自《藏族哲學思想史論集》)
道歌中的中觀思想
在理論上藏傳佛教大多承襲印度佛教大乘中觀思想。到了西元十世紀,以大乘空宗理論為中心的《般若波羅蜜多經》等佛典在西藏流行以來,藏族思想界出現了「百家爭鳴」的局面。對於印度佛教般若空宗,各自有不同的理解與發揮。
達布噶舉的宗見,屬於中觀應成見。米拉日巴的親教師瑪爾巴譯師說︰「悟法性無生,心把握空性,見離戲本元,現證三種身,從此斷戲論。」這就是說通達了心性,法性本來無有、無生。即認識到了由諦實空的心性,此心性又依空樂雙運教授而修行,才能現證三身。米拉日巴把所悟到的見地,請求瑪爾巴大師斧正。米拉日巴說︰「總之,生死涅槃等一切法皆是緣起,萬法的根本是這個心,它是不落方所的,若為邪見道所引的緣起,其果則是輪迴;為殊勝心道所引的緣起,其果則是涅槃。此二者的本質為空性光明,那是確定無疑的。」從這裏可以看出,此時,米拉日巴已悟到緣起性空之理。就是說萬法從緣而有,法無自性本空,學人要把「空」、「有」兩方面很好地結合起來成為圓融無礙。悟到了這個真理性的見解,便能得解脫成涅槃,若其思想被妄念邪見所迷亂,則是生死輪迴。米拉日巴所有道歌中所宣說的正見,大多與中觀應成派見相契合。例如在贈《長壽五仙女》的道歌中,米拉日巴唱道︰
「順應你等劣慧想,佛祖宣說一切有。
若於勝義諦來講,一切皆空佛亦無。
無觀修者無所修,無所行地亦無道。
無所證身亦無智,故此亦無涅槃言。
唯有名言假立已,三界有情與器世。
本無有故而非有,本無體故無俱生。
無業力亦無異熟,是故無有輪迴名,
究竟之義即如是。」
這就是說,世俗諦承認世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客觀存在、實有的,但是在勝義諦中「生死涅槃」一切諸法,包括佛本身在內都由「名言」、「概念」所假立。在勝義中雖不可得,在世俗中卻都能成立。換句話說,這個假名便是一切存在事物之所依處,即一切事物存在的根據。假名之下並沒有什麼實有之物體可以尋獲。例如,色蘊、想蘊、行蘊、識蘊和合假名為我。我造如是業,受如是果,即此唯我假名即可,不必另立所依。總之,所有一切諸法,在勝義中是沒有的,不存在的。《米拉日巴道歌》中說︰
「噫稀若無眾有情,三世佛祖何出焉﹖
無有因緣豈有果,是故依從世俗諦。
佛說輪迴與涅槃,一切皆有皆存在。」
這是說勝義中雖然無有,但在名言與概念當中,輪迴與涅槃、佛與眾生等等一切都是存在著的,實際上,在米拉日巴看來,一切現象、一切法只不過是眾多關係湊合在一起,爾後,安立了一個假名罷了。分析起來,事物除有抽象的名言概念而外,再沒有任何所得。米拉日巴又說︰
「存在顯現為實有,非有即是空自性。
二者無別味平等,本無自證與他證。
均為雙運廣圓滿,如是了悟諸智者,
不見根識見智慧,不見眾生見如來,
不見境相見法性。」
宗喀巴認為大乘中觀應成派是全無所得的徹底空性之見,是所破的最細分,此派不追求名下實義,圓滿地解決了緣起有和自性空(無)兩方面的矛盾。認為「有」和「無」不但不矛盾,而且是相輔相成,互相補充,缺一不可的。這樣也就排除了只強調「空」而忽視「有」論,及注重「有」而拋棄「無」的所謂「常」、「斷」二邊之過。我們以唯物辯證法的觀點來分析米拉日巴的中觀思想,其中雖然雜有很多相對主義和虛無主義的糟粕,也不乏有辯證思維之火花在閃爍。最有理論價值的就是米拉日巴在論述勝義諦與世俗諦、輪迴與涅槃、凡夫與佛陀等關係時,透露了「有」與「無」、「本質」與「現象」等的辯證關係。這些都是體現藏族人智慧的命題和範疇,包含著深刻的理論思維的經驗和教訓,是中華民族認識史的寶貴財富。
道歌中的唯識思想
(前略)唯識學說的核心,是離識無境,萬法唯心,心外無法。他們認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現象都是由人們的識所變現出來的。事物的一切屬性──廣延性、體積、香味、觸等等都是人們主觀意識的產物,由此可見,這是一種徹底的主觀唯心主義學說。
米拉日巴作為一位佛教實修者,在他的修行實踐過程中特別注重對自心的認識。在米拉日巴贈言神鬼時說︰「世間的一切法無非就是心識的變化,心的自性從本以來是清淨而且遠離一切戲論」的。「現象即自心」,「究竟之義無鬼神」。在米拉日巴看來,世間的一切法,都隨自己的心識而改變。整個世界的一切現象,無非就是由自己心識的變化而產生。鬼神、好惡、美醜、黑暗光明等對立的事物亦都是由心識創造的。只有通達、證悟了這個創造世間一切現象的心識之後,才能成佛,才能達到「究竟之義無鬼神」而平等一味的境界。所以成佛必須依賴自心,了悟自性。
那麼,這個心究竟是什麼﹖它有何特點﹖在佛教的修行實踐中,藏傳佛教各派都探討過「心」的問題。寧瑪派「大圓滿法」認為︰人的心體、本質是純潔的,是遠離塵垢的。「此現有世界,生死涅槃,一切諸法,悉於此靈明空寂之內,圓滿無缺。」
噶舉派主張修密宗之法,亦復如是。「須先現見本心」主張首先找到這顆清淨的「心」。認為人心的本質是空的。例如米拉日巴贈言鬼神時說︰「以無生無死為本性的這個心識,即便被千百萬閻魔敵人包圍,用各種凶器雨點般地攻打,也不能使其毀滅、斷送;即便使三時十萬眾佛陀的千百萬光輝與功德的神力聚在一起,也不能使這個心變色事成,或趨於善。自性無有造作故。」「此心破滅不壞,驅逐不走,擒逮不就,按壓不息,放置不定,調遣不往,集聚不攝,觀視不見,察審不覺,散亂且無起源,思無有卻冒出,閃爍晃動,歡喜盈盈。」米拉日巴接著說︰「有情本來俱佛性,然被客塵所遮蔽,消除瑕疪乃復佛。了悟自心即智慧,故佛不需在他處尋找,證悟自原本是清淨、性空的此心識,就是佛。」
以上所述講得很明白,佛就是人心中固有的一種本性,人心就是佛性,心性相通,佛心不二。但現世人的心被世俗無明、客塵所遮蔽,人性中本來所具有的佛性被不淨的心給淹沒了。人性中的佛性不被證悟,你就淪為凡人。所謂成佛,就是除掉眾生迷妄執著,由染變淨喚醒赤露明空的本元心性,恢復清淨本性。用明空本淨的心來看這個世界,世界便存在於自身的心中,這就證明已得到解脫,進入了佛國樂土。
強調人心就是佛心,要成佛就要由自己去迷轉悟的思想在漢地佛教禪宗中亦尤為突出。禪宗「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二祖慧可曰︰
「是心是佛,是心是法,法佛無二,僧寶亦然。」六祖慧能一日謂眾曰︰「諸善知識,汝等各各淨心,聽吾說法,汝等諸人自心是佛,更莫狐疑外無一物而能建立,皆是本心生萬法故。」這就把實現成佛的途徑全部轉移到自性的覺悟上來了。這些和藏傳佛教各宗派的思想極為相似。
西元八世紀,大乘和尚摩訶衍那在西藏傳播禪宗思想,後與印度論師辯論,和尚詞窮理虧,被遣回漢地,但是他的禪宗思想卻影響著後期的藏傳佛教各宗派。一般認為,包括格魯派在內的藏傳佛教各宗派,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禪宗思想的熏染。
總之,寧瑪派的「大圓滿」、噶舉派的「大手印法」中的很多思想與漢地禪宗的說法非常接近,甚至如出一轍。在藏傳佛教其他宗派中亦可找到禪宗思想的蛛絲馬跡,這些思想究竟來自漢地禪宗呢﹖還是源於印度佛教的密宗(因為密宗中很多思想與禪宗思想相似)﹖這是一懸而未決的「公案」,有待於進一步深入探討。
總之,米拉日巴隱山修行,是為了認識自我本心。他把心外的、彼岸世界的高不可攀的佛變成了眾生心內皆有的佛,把佛變為舉目常見的凡人。或者說是把平常人提高到與佛相等的地位。這體現了人佛平等的思想,從而否定了佛的絕對權威。這就是《米拉日巴道歌》中唯識思想的旨趣所在。
道歌中的如來藏思想
「如來藏」,「『藏』是胎藏的意思,有如礦中的金,有其真實的原有含藏」。眾生具有無量功德,眾生本來具有清淨的如來法身,為如來藏。如來藏實際上就是佛性,即成佛的根據。《大乘起信論》對「如來藏」作了如下的描繪︰「從本以來,性自滿足一切功德,所謂自體,有大智慧光明義故、遍照法界義故、真實識智義故、自性清淨義故、常樂我淨義故、清涼不變自在義故。(中略)名為如來藏。」米拉日巴說︰「如來藏是本體性空,自性清淨,慈悲遍計,不被生死涅槃是非所染的心識。」這就是說,如來藏的特徵即不生不滅,脫離一切染污,沒有無明,沒有煩惱,自性清淨,真性不變。
佛學的根本問題是眾生如何成佛,這個問題的理論前提是眾生成佛的根據是什麼。印度大乘佛教的重要經典實際上都是圍繞著這個問題展開的。《般若經》根據佛教的「心性本淨客塵所染」的基本原理,提出了一切現象自性空,即「法性本淨」的觀點,以闡底生如何由染轉淨,達到成佛的境界。
米拉日巴說︰「如來藏識遍眾生,一切有情皆為佛。」「我們眾生所具有的這個清淨、性空、不被生死涅槃是非所染的心識,叫藏識佛性,亦名如來藏。」
在這裏,米拉日巴把佛與如來藏同等對待,佛即如來藏,如來藏即佛。宣揚一切眾生都有佛性和佛身常在的思想。「一切有情皆為佛」指的是一切眾生不分貧富貴賤、善惡好壞,皆有成佛的根據或基因,因而都有可能成佛,在成佛的原則上眾生是絕對平等的。
實際上「如來藏」與「真如」同義。其義是不生不滅、常住不變的存在,是宇宙一切現象的本源、本體。同時,也是眾生得以成佛的主體、依據。米拉日巴又說︰「此心識不了悟自性之無明,叫客塵,叫煩惱,叫眾生,在輪迴流轉漂泊;此心識了悟自性之明見,叫般若,叫清淨,叫如來,乃往生涅槃。」
在這裏有「覺」和「不覺」兩種意義,覺悟了解自性自體的智慧,即所謂「明見」、「清淨」、「般若」。此能照見萬事萬物的真理,它被認為是宇宙萬物的本源、本體,即涅槃寂靜,不是一般意義的絕對精神,而是一切眾生普遍具有的精神性實體,是獨具特色的神祕實體。所謂「不覺」是迷妄,是不覺悟了解真如自體的無明,即所謂「客塵」、「煩惱」、「眾生」。它由細轉粗,現出一切妄染的境界。或謂「輪迴」,它生起一切染污現象,成為不變真如生起現象的直接緣由,即生起一切現象尤其是染污現象的根源。一切現象無非是無明、妄念的產物。
總之,在米拉日巴看來,一切眾生皆悉如來藏清淨佛性,能否解脫、涅槃或成佛,關鍵在於「迷」與「悟」上。這就是所謂的「迷凡悟聖」,即認識自心的清淨佛性這個本性,就是佛,就得到了解脫,於是亦進入涅槃的境界。假如對自心是佛這個佛教的真髓迷惑不解,就是愚夫,得受輪迴之苦,在這裏,他們宣揚迷凡悟佛的思想,一方面布以三界火宅,使迷者寒心。另一方面誘以佛國淨土,使悟者希望企盼。
噶舉派的大手印法
藏傳佛教所有理論與實踐的精華幾乎可以囊括在被譽為「西藏佛教三大」,即寧瑪巴的「大圓滿」、噶舉派的「大手印」與格魯派的「大中觀」之中。其中噶舉派的「大手印法」尤具特點,它是噶舉派的最高法門。主要是把修中觀而證得的空性見,和依密教的方便道而引生的大樂二者結合而修,即能現證三身的一種法門。大手印法門的特徵,即「究竟果位或殊勝成就,極無變異之樂,與第一剎那所得印證此樂之一切種色,無虧無盈,體性如初,乃至虛空未盡,常住常靜,斯之謂印;斷、證、心德三大具備,斯之謂大。」
首創「大手印」宗門的是印度法師俄達麥枝巴。他與那若巴齊名,藏傳佛教噶舉派的創建人瑪爾巴曾依其學密宗修行儀規。他在印度廣為弘揚大手印法,攝受甚多徒眾。
《米拉日巴道歌》中雖然亦有「大手印見」之語,但是,彼時所傳的僅僅是「大手印」之名,還沒有形成比較系統的理論體系與實踐方法。之後,米拉日巴的最勝弟子達布拉結將其導師所傳的有關「大手印」教授和噶舉派的道次融合在一起,著成《道次第解脫莊論》,形成完整的理論體系,由此,可以說,噶舉派的「大手印」法之首創者當數達布拉結,他以「俱生和合」的引道次第來教誨後學,使此法門在西藏廣為弘揚。
噶舉派的大手印法有顯密兩種分別。顯教只求悟心,沒有修報、化二身之法。《土觀宗派源流》說︰「就心體之上,專一而住,修無分別,令成住分。」尋找自己的本元心,即是說此心於身內,或在身外或在中間,從頭到腳尋遍全處,但心的體性如何,終不可得,這時你就決定此心無實,用這個無實,在已成特殊的心體之上,集心不散,專一而住。如此修習空性乃即噶舉派「大手印法」之顯教修法。《米拉日巴道歌傳》載︰尊者一日謂放牧者︰「今晚請你察視一下心的顏色是白或是紅,其形狀是錐形還是圓形,位於從頭至腳何處。」次日放牧者來到尊者前,尊者米拉日巴問︰「昨晚你找到心了嗎﹖」答︰「已尋著。」問︰「如何﹖」答︰「浮動、純淨、清淨,非能辨認,色形無有,與眼睛一同看,與耳朵一起聽,與鼻子一起嗅,與舌一同說話,與腳一併行走,上下浮動。我現在的整個身體都是它的奴僕。」
如此,觀察上從身體的頂門,下到腳心,細細尋覓,都不可尋得此心,甚至它的顏色和相狀為何體性,亦全無所得。但是此心又遍住全身,這「莫名其妙」的心,則被以為是法心,安住此法心,則可證得法身。所以米拉日巴贈崗布的歌中曰︰「若了心為空,勿雜入一異,有入斷空險,要住離戲中。」
佛有三身,即法身、報身、化身。成佛非得具備三身不可,顯教只求悟心,無有修報、化二身之法,況且人的心是離不開這個物質之身的,所以修心以後還得修這個有漏的五蘊之身如何成得了佛,故要淨化此身使其成為光明虹霓之身。
密教「大手印」修身即指修風息。密教的觀點是心物互有論和心境互有論,他們認為人的意識活動是有物質基礎的,這基礎就是風息。《土觀宗派源流》載︰「修大印法時最初應現見此本元心,在此上引風息入,住,融於中脈,(中略)在依仗此力,臍祕密輪處拙火熾燃,由此引起熔樂,生起四喜,將本元心轉成大樂體性。此大樂性緣空性境,成無分別,即此樂空無別妙智上,專一而住。依次經歷四種瑜伽次第,則成最勝悉地。」
《米拉日巴傳》中提到米拉在修風脈時,由於克制身體,反而功夫不能大進,食美好食物便引生了樂空美妙的內證︰「我才明白要多少喝上一點白達送來的酒,吃點澤色送來的食物才行,然後,就對祕密紙卷中說的身要、風要和許多觀想進行刻苦修習。於是全身細脈結都開解了,繼而開臍下中脈的脈結,生出樂、明、無分別的境界,和以前所聽到的說法相同。」這裏講明了只是心悟大手印,而未修身體,亦不能證得樂空無別的俱生大手印,同時,也說明修身在密宗內的重要性。
心是離不開物的,心裏有活動,氣就隨之而行,所以瑜伽法就是控制自己的氣息,讓它在一定的循行軌道中活動,這軌道就是脈。噶舉派的「大手印法」,主要就是修風脈。人們要認識客觀事物的真相,必須排除在認識上的種種障礙,如主觀偏見、感情色彩,乃至最大的天生的實有之感等。用佛教術語來講,就是要排除煩惱障和所知障,此二障若不排除,則見不到法性,不見法性,也成不了佛。這所知障是最難斷除的。密法就是用來斷除所知障的。
概之,「那若六法」等大手印密宗的種種方便,就是解決心物對立或心境對立的矛盾的,所提出的「俱生和合」就是因為心與物、境與心這矛盾對立的雙方是同時生起的,各以對方為自己存在的前提,心離不開物,物離不開心,有心即有境,有境即有心,心是主觀精神,境是客觀存在,通過密乘方便把對立的兩方結合起來,即達到矛盾的統一,這統一的方法,就叫做「心風無別」或「平等一味」。
〔參考資料〕 張澄基譯《密勒日巴尊者傳》、《密勒日巴大師歌集》;唐景福編著《中國藏傳佛教名僧傳》;楊貴明、馬吉祥編譯《藏傳佛教高僧傳略》。
彌勒造。彌勒曾著五部論書,《現觀莊嚴論》就是其中的頭一種。彌勒的書都由無著傳述而流傳,但這一部似乎流行比較遲,所以以翻譯介紹彌勒、無著學說著稱的玄奘,就沒有提到它。
《現觀莊嚴論》是解釋《大般若經》的。它用「優婆提舍」(論議)的體裁,將經文逐段的大意,寫成提綱,歸納在各種句義之內,並不拘於字句的解釋。《大般若經》內容很複雜,玄奘的譯本有十六會即十六個部分。其中最基本的,是開頭的五部分。《現觀莊嚴論》所解釋的相當於第二分,即《二萬五千頌般若》。這一分前後流傳的本子也略有變化,論中寫出的綱要和晚出的本子最吻合。多羅那他的《印度佛教史》裏就有一段傳說,提到世親的門人聖解脫軍先感覺論文和經文不相應,後來在波羅奈斯見到南印普陀洛傳來的《二萬頌八品般若經》,才解決了這一疑問,原來論文次第是和那部經符合的。現存的《二萬五千頌般若經》梵本也就是這一種本子,所以寫本常在前面附有《現觀莊嚴論》頌文,而本文的段落也依論中的句義條目區分,並在逐段末尾注了出來。
《現觀莊嚴論》全部分為八品,共二七四頌。除掉開頭的歸敬頌用豹戲調,又最後一品內有五頌用天帝杵調而外,其餘都用讚頌調。八品是︰(1)〈一切相智品〉(七十三頌),(2)〈道相智品〉(三十一頌),(3)〈一切智品〉(十六頌),(4)〈現證一切相品〉(六十三頌),(5)〈頂現觀品〉(四十二頌),(6)〈漸次現觀品〉(一頌),(7)〈一剎那現觀品〉(五頌),(8)〈法身品〉(四十頌)。在八品前有歸敬頌一頌,最後有總結兩頌。
就在第一品的一、二頌裏說明了為何造論,三、四兩頌標出了八句義,總括一經的綱領,第五頌到十七頌細列各句義理的條目,一共有七十義。以上可稱為本論的序分。從此以下到論末,分品解說七十義的詳細內容,其中更有許多細目,並夾有旁論解釋疑難等。
本論這樣的組織,完全是從實踐方面即從如何修行成佛的全部過程來理會《般若經》的。所以用當前實證的「現觀」來做論名。「莊嚴」是一種文體,也含有如實開示道理的意義。八品的次第依著師子賢的解釋是這樣︰為了求得佛果的菩薩應該普遍知道一切法相,所以最初就舉出果位的一切相智性來做目標。一切相智須遍知聲聞等道才成就,所以其次說道智。道智又須遍知一切事才成就,故又說一切智。由此為了對這已經了解的三類智能夠完全自在而修習,先總的得著概括相、道、事的一切相現等覺。其次由邁進的方法而修習達於最勝的邊際,得著頂現觀。又次對已知道的義理或分或合,整理、鞏固來修習,得著次第現觀。再加以充分修習,最後證得一剎那現觀。次一剎那即證得究竟的法身。這是八品次第相生的意義,也概括了《二萬五千頌般若》全經的全貌。
八句義還可簡化為六句和三句,這是在本論最後兩個結頌所說的。六句是包括三種智的相,它的加行(這指一切相現觀,即修行的總體),加行的極點(頂加行),加行的次第(漸次加行),加行的究竟(一剎那現證),加行的異熟果(法身)。三句義更為簡略,乃是將八句合併為境(即修行時智慧所思慮的境界)、行(種種修行)、果(修行之所得)三者。
《現觀莊嚴論》以這樣整齊的條理解釋般若全經的內涵,明白地指出大乘修行的全程,價值是很大的。並且他所依據的理論和彌勒其他著作從瑜伽一系唯識道理出發的又有不同。它處處都用般若性空的說法(如第一品二十八~三十一頌、七十二頌,第三品十二頌,第四品十一頌、五十九頌、六十三頌,第五品十八頌、二十一頌等)。所以藏文學者說它屬於中觀的學說一類,宗喀巴更以為它和後來月稱一系的見解即應成派相通。宗喀巴還說從前大師們註解《般若經》的雖有陳那、齒軍等,但都不是依據中觀宗的,不能當作《般若經》根本的註解,只有《現觀莊嚴論》顯示經中修證之道,和龍樹《中論》闡明性空道理的相照應,才有重要的意義。
《現觀莊嚴論》在印度流行之後就受到學人的重視。最初有世親弟子聖解脫軍替它作註解,接著他的弟子大德解脫軍也作了註解,這兩人生在四世紀中到五世紀初,而活動於中印度一帶。後來到了八、九世紀時,東印度波羅王朝達磨波羅王(在位年代約770~810),特別推重《般若經》,他的王師師子賢尤以精通《般若經》和《現觀莊嚴論》著名。他著有解釋此論的四種書,其中的《現觀莊嚴般若波羅蜜多教授論釋》(也稱為《發明義理疏》)和《八千頌般若波羅蜜多疏現觀莊嚴明義》兩種最為重要。其後註解《現觀莊嚴論》的大都以二者為據,而從此到十三世紀初佛教在印度衰落為止,四百年間,此論一向弘傳很盛。傳譯到中國西藏地區注書連解脫軍和師子賢所作的在內,現存有二十一種之多,都收在藏文《丹珠爾》之內。作者如寶生寂、智生慧都是十一世紀初之人,為當時著名學府超岩寺的守門大師,又如無畏護也是十一世紀時人,曾先後做過金剛座寺、超岩寺和那爛陀寺的主座。這幾位都是一代大師,兼通顯密的學說,而都替《現觀莊嚴論》作了註解,可見此論對佛教學說發生影響之大。總之,此論在印度佛學晚期歷史上占有重要位置是無疑的。
本論傳入藏地也很早,傳說在前弘期約九世紀之初,譯師吉祥積就已翻譯過了,現在藏文《丹珠爾》內還存有他所譯的師子賢《小注》和覺吉祥智所作《集頌難語釋》,到了後弘期,大譯師寶賢(958~1055)譯出了師子賢的《大注》。而對後世影響最大的要算翱譯師(1059~1109)重譯的《現觀莊嚴論》頌文和校改舊譯的大小二註。這一類校改本現在成為蒙、藏地區通用本。他並還為《現觀莊嚴論》作了註解,是為藏族學者這類註書的創始。其弟子慧燃和再傳的菩提智,相繼於衛藏地區弘揚本論,並著有註解數種,為後來註家的典據。如菩提智弟子慧精進和童戒以及他們的弟子願戒都作註疏。願戒疏文詳細解釋解脫軍和師子賢二家之作,影響尤廣,至此《現觀莊嚴論》乃成西藏佛教各派所必須學習之要典,而各派學者亦各有註書(上述翱譯師和其後學都屬於迦當派,故此派對此論尤為重視,發生的影響也很深遠)。
至十四、五世紀時,西藏格魯派創始者宗喀巴(1357~1419)也特別重視《現觀莊嚴論》,著了註解《詳解善說金鬘疏》,為藏族學者著述中最詳盡明白的作品,他的重要門人如賈曹傑、克主傑、僧成等各有註疏,後來學者著述不絕,至十七、八世紀妙音笑金剛(1648~1742)之時,已近百種之多。他就見過這些註書,並作註解《寶燈論》(一稱《八品論》和《七十義論》),這些書在蒙、藏地區聲譽甚高,影響也大。因為格魯派寺院的學制,《現觀莊嚴論》規定為五種學科中般若科必讀的書,有名的註疏也就為參考所不可少的了。
《現觀莊嚴論》的梵本已於1929年經謝爾巴茨基和奧貝米勒校訂合藏文譯本印行,又1954年,校刊附梵藏索引本。漢文譯本有法尊譯連同略釋的印本(1938)。(王森)
◎附︰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六講第三節(摘錄)
《現觀莊嚴論》一書,傳說是彌勒作的。說是無著對《般若經》內容感到好像有次序又好像無次序,有許多疑難,無法貫通,就去請教彌勒,彌勒即為講說此論。「莊嚴」是一種文體,以頌來解釋義理的;此論即以這種文體來發揮現觀的意義。所謂「現觀」,就是親證,即親切明瞭地認識真理。講現觀的書很多,原始佛學和部派佛學時期就有這一名稱。此論用現觀的意義來貫通了全部《般若經》,寫得非常巧妙,共分八品,每品又各有若干要義,總計為七十個句義。八品是以境行果的次序安排的,所謂「境」,就是一般所說的佛智的全體內容,共分三類︰(1)一切種智,(2)道相智,(3)一切智。這一佛智的全體,就構成為修行的最後目標,也就是所謂境。為了達到這個目標還有方法,即四種現觀︰(1)一切種現觀,即對三類智全體的、總的看法,這是第一步;(2)頂現觀,即由一門深入的看法;(3)漸次現觀,即有次第的觀法;(4)一剎那現觀,這是他們主張的現觀究竟──頓現觀,到最後一下子完成,有點類似質變的過程。這四種現觀,即屬於所謂「行」的方面。最後講「果」,就是證得法身,叫法身現觀。內容是四身、五智。四身即法身、自性身、受用身、變化身。五智即法界智、圓鏡智、平等性智、妙觀察智、成所作智。《現觀莊嚴論》即以這八品七十義來分析解釋全部《大般若經》的。這裏說的《大般若經》是指二萬五千頌的般若經。論以八品七十義與經文逐段配合,這就使經文組織得很有條理了。所以後世出現的二萬五千頌的梵文本《大般若經》,都把這八品頌文置於經前,把七十句義插入於相應的段落間。日本印《大正藏》時曾嘗試採用這一方式,但未獲成功。
把二萬五千頌這樣大的著作,加以分析,形成系統,當然不簡單。不過這裏也還有些問題,前後傳的大品般若不相同,而且頌與論文也有出入。世親弟子有個叫聖解脫軍的,他是傳彌勒的般若學的,他對照頌與論不能一致,就產生過懷疑。後來他在一次齋會上見到從南方普陀洛傳來的一個二萬頌的本子(與二萬五千頌的本子大同小異),與論完全相同,以後就通行這個本子。當然,這在文字上已有過些變動了。這就是《現觀莊嚴論》的來歷。
〔參考資料〕 法尊〈現觀莊嚴論中八品七十義略解〉、〈般若八千頌與現觀莊嚴論對照科目〉;張竟〈現觀莊嚴論要略〉;史道明〈現觀莊嚴論略釋表解〉(以上四篇,收在《現代佛教學術叢刊》{45}、{78});陳玉蛟《現觀莊嚴論初探》。
攝論二卷十十一頁云:聲聞現觀,菩薩現觀,有何差別?謂菩薩現觀,與聲聞異;由十一種差別應知。一、由所緣差別。以大乘法為所緣故。二、由資持差別。以大福智二種資糧,為資持故。三、由通達差別。以能通達補特伽羅法無我故。四、由涅槃差別。攝受無住大涅槃故。五、由地差別。依於十地而出離故。六、七、由清淨差別。斷煩惱習,淨佛土故。八、由於自他得平等心差別。成熟有情,加行無休息故。九、由生差別。生如來家故。十、由受生差別。常於諸佛大集會中,攝受生故。十一、由果差別。十力無畏不共佛法,無量功德,果成滿故。無性釋六卷十六頁云:聲聞菩薩現觀差別,略有十種;或十一種。所緣差別中,菩薩現觀,以大乘法為聞慧等三種所緣。聲聞現觀,聲聞乘法,為其所緣。資持差別中,福資糧者:謂施戒忍三種加行。智資糧者:謂精進靜慮及聞慧等。言資糧者:經無量劫所運集故。通達差別中,聲聞現觀,唯能通達補特伽羅空無我理。菩薩現觀,俱能通達補特伽羅法空無我。涅槃差別中,菩薩現觀,攝受悲慧方便資糧;生死涅槃,無所住著,以為涅槃。聲聞現觀,唯住無為以為涅槃。地差別中,菩薩現觀,依於十地而得出離。聲聞乘中,無有如是諸地建立。清淨差別中,菩薩現觀,永斷煩惱,并諸習氣;及能清淨眾寶佛土。聲聞現觀,雖斷煩惱;未除習氣。全不能淨眾寶佛土。言習氣者,雖無煩惱;然其所作,似有煩惱。自他平等心差別中,菩薩現觀,證得自他平等法性;成熟有情;加行無絕。聲聞現觀,分別自他;唯修自利,不修他別。生差別中,菩薩現觀,於如來家法界中生;是佛真子。如輪王家,生有相子。非如聲聞,同於下賤無智婢子。受生差別中,菩薩現觀,常於諸佛大集會中,蓮花臺上,結加趺坐;乃至成佛,恒受化生。所言諸佛大集會者,謂無漏界諸佛國土。非如聲聞,處母胎等。果差別者:菩薩現觀,力無畏等無量功德眾所莊嚴。能無功用,起作一切利有情事。證得法身,以為勝果。餘用無漏轉生為果。
二解 雜集論十三卷十五頁云:已說現觀;差別;今當說。問:聲聞菩薩現觀,有何差別?答:略說有十一種。謂境界差別,任持差別,通達差別,誓願差別,出離差別,攝受差別,建立差別,眷屬差別,勝生差別,生差別,果差別。境界差別者:謂緣方廣大乘為境故。任持差別者:謂滿大劫阿僧企耶,福智資糧圓滿故。通達差別者:謂由補特伽羅法無我理增上法方便所引出世間智,俱通達二無我故。誓願差別者:謂能通達一切有情與己平等,猶如自身,誓願攝益故。出離差別者:謂依十地而出離故。攝受差別者:謂無住涅槃所攝受故。建立差別者:謂善修治諸佛淨土故。眷屬差別者:謂攝受一切所化有情為眷屬故。勝生差別者:謂如世間腹所孕子,繼父種族,令不斷絕;如是菩薩紹隆佛種,令不斷絕,是名佛真子相故。生差別者:謂於如來大集會中生故。果差別者:復有十種。謂轉依差別,功德圓滿差別,五相差別,三身差別,涅槃差別,證得和合智用差別,障清淨差別,和合作業差別,方便示現成等正覺入般涅槃差別,五種拔濟差別,轉依差別者:謂染不染一切種所依麤重永斷故。一切無上功德所依永轉故。功德圓滿差別者:謂力無所畏不共佛法等無邊功德,永成滿故。五相差別者:謂清淨等五相差別。一、清淨差別。謂永斷一切煩惱,并習氣故。二、圓淨差別。謂遍修治佛淨土故。三、身差別。謂法身圓滿故。四、受用差別。謂一切時,處大集會,與諸菩薩受用種種大法樂故。五、業差別。謂隨其所應,起種種變化,遍於十方無量無邊諸世界中,作諸佛事故。三身差別者:謂證得圓滿自性受用變化身故。涅槃差別者:謂於無餘涅槃界,為欲利樂一切有情,一切功德,無斷絕故。證得和合智用差別者:謂證得最極清淨法界一味故。於彼能依一切種妙智用,一一佛功能,等一切佛功能故。障清淨差別者:謂永斷一切煩惱障所知障故。和合作業差別者:謂化導一一有情作用,皆一切佛增上力故。方便示現成等正覺入般涅槃差別者:謂於十方一切世界,隨其所應,乃至後際,數數示現成正覺等:令一切所化有情,成熟解脫故。五種拔濟差別者:謂拔濟災橫等五事。一、拔濟災橫。謂如來入城邑等時,令盲聾等,得眼耳等。二、拔濟非方便。謂令得世間正見,遠離一切邪惡見故。三、拔濟惡趣。謂令生見道,越諸惡趣故。四、拔濟薩迦耶。謂令證阿羅漢果,永脫三界故。五、拔濟乘。謂令諸菩薩,不樂下乘故。
又名四佛土,即凡聖同居土、方便有餘土、實報莊嚴土、常寂光土。凡聖同居土是凡夫與為了化度眾生而現身說法的聖人共同居住的國土;方便有餘土是二乘與沒有證得法身的菩薩所住的國土;實報莊嚴土是佛的報身與地上菩薩所住的國土;常寂光土是從佛的清淨法身所示寂的國土。
方便有餘土的簡稱,即二乘與沒有證得法身的菩薩所住的國土。
指證得各種果位,但還沒有證得法身的人,如聲聞乘預流果以前及菩薩乘初地以前的修行人,都叫做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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