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文解字
[國語辭典(教育部)]ㄕㄨㄛ ㄨㄣˊ ㄐㄧㄝˇ ㄗˋ
書名。東漢許慎撰,三十卷,為我國第一部有系統分析字形及考究字源的字書。按文字形體及偏旁構造分列五百四十部,首創部首編排法。字體以小篆為主,收錄九千三百五十三字,列古文、籀文等異體為重文,共計一千一百六十三字。每字下的解釋大抵先說字義,次及形體構造及讀音,依據六書解說文字。晚近注家以清段玉裁、桂馥、朱駿聲、王筠最為精博。簡稱為「說文」。
計量物體長短之用具。又為長度單位。古代印度對尺之製法不詳,但關於長度單位,則有各種規定,如大乘入楞伽經卷一載,一一剎為幾塵(梵 rajas),一一弓(梵 dhanu)為幾肘(梵 hasta),幾弓為俱盧舍(梵 krośa)、半由旬(梵 ardha-yojana)、由旬(梵 yojana)等。此外,另有兔毫(梵 śaśa)、隙遊(梵 vātāyana)、蟣(梵 liksā)、羊毛(梵 edaka)、穬麥(梵 yava)等名稱。另於俱舍論卷十二,亦詳細列舉各種有關長度之單位名稱,從最小單位之極微(梵 paramānu),以七進位法,次第為微(梵 anu)、金塵(梵 loha-raja)、水塵(梵 ab-raja)、兔毛塵(梵 śaśa-raja)、羊毛塵(梵 avi-raja)、牛毛塵(梵 go-raja)、隙遊塵(梵 vātāyanacchidra-raja)、蟣、蝨(梵 yūka)、[麩-夫+廣]麥(梵 yava)、指節,復以三指節為一指,二十四指為一肘、四肘為一弓,五百弓為一俱盧舍,一俱盧舍為村莊至阿練若(無人之寂靜處)之距離,八俱盧舍為一踰繕那(梵 yojana),即一由旬。以上各種長度單位之名稱皆係採用自然物及人體之部分為規準,散見於諸經論中,為印度古代一般人所廣泛使用之長度計量名稱。於我國,據說文解字卷八下載:「人手卻十分動脈,為寸口,十寸為尺。」其後一尺之長隨時代而變遷,至唐代,有小尺、大尺之分,舉凡樂器、藥品、觀測日景等特殊用途用小尺,一般用途則用大尺。〔大唐西域記卷二、漢書卷二十一上律歷志〕 p1383
即恬靜寡欲。又作澹泊。說文解字解釋憺為安,憺然安樂之義;怕又作泊,無為之義。廣雅解釋憺怕為寂寞或恬靜之義。景德傳燈錄卷五之六祖慧能章(大五一‧二三六中):「若於一切處而不住相,彼相中不生憎愛,亦無取捨,不念利益、成壞等事,安閑恬靜,虛融澹泊,此名一相三昧。」其中「虛融澹泊」一語,即表示遠離一切偏見妄執、自由自在之狀態,亦即指悟之境地。 p6221
(1791~1841)清代仁和人。字璱人,號定盦,又名鞏祚。道光年間(1821~1850)進士,官至禮部主事。曾從外祖父段玉裁學說文解字,又從劉逢祿學公羊春秋。奇才橫溢,博覽群書,有經世致用之志,通達西域蒙古地理、諸子百家、讖緯之學,並多引用佛典以詮釋諸家之說,而自成一家之言,尤好以禪理為詩文,幽渺深邃,奇境獨闢。著述甚富,惜多散失,現有定盦全集傳世。 p6910
(1791~1841)清代仁和人。字璱人,號定盦,又名鞏祚。道光年間(1821~1850)進士,官至禮部主事。曾從外祖父段玉裁學說文解字,又從劉逢祿學公羊春秋。奇才橫溢,博覽群書,有經世致用之志,通達西域蒙古地理、諸子百家、讖緯之學,並多引用佛典以詮釋諸家之說,而自成一家之言,尤好以禪理為詩文,幽渺深邃,奇境獨闢。著述甚富,惜多散失,現有定盦全集傳世。 p6910
二十世紀中國佛學著述家,《佛學大辭典》編纂者。字仲祐,晚號疇隱居士,又署晉陵下工、濟陽破衲。
丁氏自稱「傳癖或同杜氏,書淫酷似劉生。」是一喜歡讀書、註書之知識份子。少年時代,氏喜為詞章之學。二十五歲至三十歲,先後任竢實學堂、京師大師堂算學教授。三十五歲以後,在上海行醫刊書,頗有聲名。四十歲以後,開始研讀佛經,並矢志流通。著有各種佛學入門書,並依漢儒訓詁手法箋註佛經,頗受一般傳統佛教徒歡迎。
1921年,丁氏四十八歲,是年出版《佛學大辭典》。此外,氏又性好蒐羅古錢,1936年,組織古泉學會,自任會長,按季出版《古泉學》一冊。
丁氏多才多藝,著述甚多,先後有《醫學叢書》、《文學叢書》、《進德叢書》、《佛學叢書》、《古泉叢書》,及《說文解字詁林正續篇》等書行世。其中,《佛學叢書》中,以《佛學撮要》、《心經精義》、《六祖壇經箋註》、《佛學大辭典》四種流通最廣。1970年,台灣蔡運辰將其佛學著作彙編出版,並署名為《丁氏佛學叢書》。
《佛學大辭典》是二十世紀以來中國最早的新式大型佛學辭典。據丁氏云,該書始修於民初,其後又參考日本‧織田得能的《佛教大辭典》、望月信亨《佛教大辭典》、若原氏《佛教辭典》、藤井宣正《佛教辭林》等書,以補舊稿之不足而成。該辭典風行中國佛學界七十年,迄今仍流通於世。
滙集解釋佛教經典中難讀難解字音和字義的著述。它產生的來源有二︰首先是為讀習佛典的需要。中國譯經,始於東漢,歷二百餘年迄劉宋時,即已卷帙浩繁,義理豐富。其間古代學者對於各別經典多有註釋,但對於一切經典文字的讀音解義,需有音義專著詳加註釋,方能使學人從音通義,明白了解經論內容。而音義書的出現,就是適應這種需要的。其次是外受小學家的影響。班固《漢書》〈藝文志〉,列小學凡十家,均屬於字書訓詁之類。漢、魏以來的小學家,有許多有關字學、訓詁、音韻之作,如孔安國、鄭玄的《尚書音》,孫炎、郭璞的《爾雅音》,孫登的《道德經音》等。這不能不給佛家著述以相當的影響。劉宋時,慧叡開始以經中諸字與眾音異旨為材料,著《十四音訓敘》。到了隋唐之際,佛典音義書籍就逐漸多起來了。
佛典音義,與一般書籍的音義一樣,有的僅註字音(如道慧《一切經音》,處觀《紹興重雕大藏音》三卷等),有的也兼釋字義(如玄應《一切經音義》等)。從內容方面來分,大致有三類︰(1)音譯部分的音義,義譯部分的音義,(3)咒語證音。
音譯部分的音義,起源很早。東漢‧安世高、支婁迦讖、曇果、康孟詳諸人翻譯佛經時,對音譯梵語即加以註釋。其後,吳‧支謙、西晉‧竺法護、安法欽、法炬,東晉‧法顯,齊‧曇景,姚秦‧鳩摩羅什等新譯,也有音譯註釋。在這些音譯註釋基礎之上,乃有《道行品諸經梵音解》、《翻梵言》、《翻梵語》等書的出現。這些是早期的佛典音義作品,沒有音義之名,而且只限於音譯部分。其次是義譯部分的音義,這在音義書中占的份量較多,因為在翻譯佛典的過程中,除了所謂五不翻必須用音譯而外,其餘大部分仍以義譯為主。最後是咒語證音,這部分雖不太多,而它的應用價值卻很大,可借以研究各時代漢語字音,解決音韻學上的許多問題。
另外從音義和經典的關係來看,它的內容又可分為三種︰(1)一經部分的音義,如窺基撰《法華經為為章》等,(2)一經全部的音義,如慧苑撰《新譯華嚴經音義》,淨昇撰《法華經大成音義》等,(3)一切經音義,如玄應撰《一切經音義》,慧琳撰《一切經音義》等。
佛典音義,從體制上看,又可分為三種︰(1)隨函逐經註解的,如可洪撰《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雲勝撰《大藏經隨函索隱》(今佚)等。(2)統一眾經分韻編類的,如行均撰《龍龕手鑒》等,(3)統一眾經依文字部首編類的,如處觀撰《紹興重雕大藏音》等。
現存音義書中,以玄應與慧琳二家的著作最為重要。
玄應撰《一切經音義》二十五卷。本名《大唐眾經音義》,道宣序及所撰《大唐內典錄》卷五,均用此名。其後《開元釋教錄》卷五著錄此書,改名《一切經音義》。其實此書所註經籍,僅四百四十餘種,未盡全藏。本書將藏經中難字錄出,為之註音釋義,廣引群籍,大都鑿然有據。但有不足之處,如莊炘謂玄應說字「以異文為正,俗書為古,泥後世之四聲,昧漢人之通借,其識僅與孔穎達、顏師古同科。」這些缺點,在其後慧琳書中,始大部分得到糾正。
慧琳撰《一切經音義》一百卷。慧琳為不空三藏的弟子,於顯密教及印度聲明、中華音韻訓詁之學都相當通達。唐德宗貞元四年(788),他年五十二,開始撰《一切經音義》,至唐憲宗元和五年(810),歷二十三年撰成,書中所釋,悉為《開元釋教錄》入藏之籍。始於《大般若經》,終於《護命法》,總一千三百部,五千七百餘卷。有玄應舊音可用者用舊音,餘則自撰。其釋音多據《韻英》、《考聲》、《切韻》等書,釋義多據《說文》、《字林》、《玉篇》、《字統》、《古今正字》、《文字典說》、《開元文字音義》等書。其有諸書所不備者,則兼採儒經雜史百家之說。所引書籍,達二百四十餘種之多。本書音義精核詳審,前後諸家所作均不能出其右。除有助於讀經註經之外,凡研究儒經諸史疑義,求之於註疏而不得者,也往往可於本書採獲佐證。而且所引書傳皆隋末唐初之本,文字審正,可以校正今本偽脫之失。但本書也間有以古字誤為俗字的;有引《說文》竄改本的訛字而未能改正的,但不過是小疵而已。
佛典音義之較早出者有高齊‧釋道慧所撰《一切經音》若干卷,見《開元釋教錄》卷八(轉引自莊炘撰〈唐一切經音義序〉),但其書不傳。此外尚有雲公撰《涅槃經音義》一卷。慧苑撰《新譯華嚴經音義》二卷。此外有窺基撰《法華經音訓》一卷,太原處士郭迻撰《新定一切經類音》八卷(見日僧智證《請來錄》,今佚),後周‧霅言川西巒行瑫律師撰《大藏經音疏》五百卷(今佚)。後晉漢中沙門可洪撰《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三十卷(《佛祖統紀》卷四十三稱可洪進《大藏音義》四八0卷,誤)。遼‧希麟撰《續一切經音義》十卷(凡《開元錄》以後至《貞元錄》之間續翻經論及拾遺律傳等書二二六卷,本書都續註了音義)。其次有宋太祖乾德五年(967)釋雲勝(一作文勝)撰《大藏經隨函索隱》六六0卷(見《佛祖統紀》卷四十三,今佚)。宋仁宗天聖三年(1025)釋惟淨等撰《新譯經音義》七十卷(見《景祐錄》卷十五,今佚)。南宋‧處觀撰《紹興大藏經音》三卷,清‧淨昇撰《法華經大成音義》一卷等。
佛典音義在學術研究上還有幾種作用,首先,如玄應《一切經音義》,所引群籍,關於儒經有鄭康成《尚書注》、《論語注》、《三家詩》,賈逵、服虔《夏秋傳注》,李巡、孫炎《爾雅注》。字書有《倉頡》、《三倉》,衛宏《古文》,葛洪《字苑》、《字林》、《聲類》,服虔《通俗文》、《說文音隱》及《漢石經》之屬,皆非世所經見。至於慧琳的《一切經音義》,希麟的《續一切經音義》,證引經、史等古籍更多,且大部分均已遺佚,皆可供學者補輯逸書之用。其次,許氏《說文解字》,乃文字體制兼訓詁之書,在小學中非常重要。二千年來,展轉傳抄,其中偽脫、訛音、錯字、逸句等不一而足,琳、麟二家音義所引,大都可以補正,足供語文學者研究參考。又密咒一部分,因夙重音讀,它的翻譯與注音均經嚴格的選擇,而保存字音比較正確;另一方面梵文的音讀,雖經過長久時間而變化甚少,故以梵文原音為標準,刊定咒語的音譯,對考定譯音時代漢字的音讀提供了便利。凡此均可供音韻學家研究漢語古音參考之用。(田光烈)
〔參考資料〕 陳作霖《一切經音義通檢》;《慧琳一切經音義引用書目索引》(北京大學研究院文史部編);王少樵《玄應書引〈說文〉校異》;山田孝雄《一切經音義索引》。
依《說文解字》的解釋︰「恩,惠也。」《孟子》書中,有孟子對齊宣王講述王者為政之道時的「推恩」觀念。其文云︰「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無以保妻子。」此處所提之「恩」,是為政者由上對下所施予的恩惠,是中國的思想。
佛教認為世間的一切,無不產生自因與緣的結合,同時也是另一物生成的因或緣,萬物是相互依存、互為因果的。因此,對於恩的看法,比起由上對下的施恩觀念,佛教更強調相互間的感恩與報恩。佛教經典中所說的四攝事,例如布施、愛語等,也承繼自感恩思想。隨著時代的推移,經典中對於父母的報恩觀念也愈加強調。經典中,也曾提出「四恩」的觀念,如《正法念處經》曾舉出對「母、父、如來、說法師」之感恩為四恩、《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則列出對「父母、國王、眾生、三寶」之感恩為四恩。其中,後者對於注重上下關係的中國思想給予不小的影響。此外,中國人所強調的「孝道」觀念,在中國佛教中也與知恩、報恩觀念相融合,而被弘揚於世。並進而產生「出家是大孝」的理論。
印度佛教較注重橫向關係的恩。但在傳入中國後,由於說忠說孝的儒家思想及封建社會的影響,而演變成說君臣、父子、長幼的上下關係。除有《父母恩重經》等偽經的流行之外,更由於有對國王、國家的報恩觀念,乃使佛教逐漸形成國家佛教。雖然如此,中國佛教的「恩」的思想也並非全為上下關係而無橫向關係,因為印度佛教原有的橫向報恩觀念,多少也存在於中國佛教之中。
在完全接受中國文化的日本,恩的觀念也相當普及,闡說四恩的《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即極受尊崇。而由於日本佛教具有鎮護國家的特性,因此上下關係也甚受重視。江戶時代儒教盛行,當時的儒者貝原益軒曾說︰「不施恩者無忠孝。」當時對「恩」的觀念,是較重視君臣、父子、長幼、夫婦的上下關係。這種觀念成為德川封建制度的重要精神支柱,至明治以後仍強有力地留存著,及至今日也仍存在於所有的社會關係之中。但是,與中國的情形相同,日本不僅重視上下關係,同時也存在著橫向的關係,例如出自報恩觀而發展的種種社會事業及法會或報恩講等,即是依據佛教平等觀而發展出的。
〔參考資料〕 道端良秀著‧慧嶽譯《佛教與儒家倫理》第五章。
指唐‧慧琳所撰之《一切經音義》。全書一百卷。收在《大正藏》第五十四冊。慧琳(737~820),唐代京師西明寺僧,俗姓裴,疏勒國人,幼習儒學,出家後,師事不空三藏,對於印度聲明、中國訓詁等,都有深入的研究。他認為佛教音義一類的書籍,在以前雖有高齊‧釋道慧撰《一切經音》(若干卷),唐‧釋玄應撰《眾經音義》(二十五卷)、雲公撰《涅槃經音義》(一卷)、慧苑撰《新釋華嚴經音義》(二卷)、窺基撰《法華經音言川》(一卷)等等,但有的只限於一經,有的且有訛誤。因在各家音義基礎之上,他更根據《韻英》、《考聲》、《切韻》等以釋音,根據《說文》、《字林》、《玉篇》、《字統》、《古今正字》、《文字典說》、《開元文字音義》等以釋義,並兼採一般經史百家學說,以佛意為標準詳加考定,撰成《一切經音義》百卷。自唐德宗貞元四年(788)年五十二歲開始,至唐憲宗元和五年(810)止,中經二十三年方才完成。後十年,即元和十五年年八十四,卒於西明寺。
本書為經典文字音義的註釋之作。它將佛典中讀音與解義較難的字一一錄出,詳加音訓。並對新舊音譯的名詞,一一考正梵音。所釋以《開元釋教錄》入藏之籍為主,兼採西明寺所藏經,始於《大般若經》,終於《護命法》,總一千三百部,五千七百餘卷(此據景審〈一切經音義序〉說,實際不足此數),約六十萬言,凡玄應、慧苑、雲公、基師等舊音可用者則用之,餘則自撰。其用舊音之處,也往往加以刪補改訂(其用雲公及基師音義,皆注明刪補,又引用《玄應音義》也多所改訂,如第九卷《放光般若經》卷一「緒,舊作辭呂反,今改用徐呂反。」「甫,舊作方宇反,今改用膚武反。」「俞,舊無反切,今補庾朱反」等等)。本書撰成後,於宣宗大中五年(851)奏請入藏。後經變亂,本書之存於京師者亡佚。後五代時契丹據燕雲十六州時,本書在契丹流行。後周世宗顯德二年(955),高麗國派人來吳越求本書不得。至遼聖宗統和五年(987),燕京沙門希麟繼玄應書,撰《續一切經音義》十卷(就《開元錄》以後至《貞元錄》間,續翻經論及拾遺律傳等書,約二二六卷,為之注音解義)。後來遼道宗咸雍八年(1072),高麗國於遼得本書。元‧至元二十三年釋慶吉祥撰《法寶勘同總錄》,著錄此書,可見元時此書猶存,其後一度亡失。到光緒初年,復從日本得到此書,民國元年(1912)始由上海頻伽精舍印行。
本書內容精審,非前後諸家音義所能及。它在學術上的影響,有下列幾方面︰首先,是對佛教義學的貢獻。佛典繙自梵文,無論是意譯或直譯,均難免有所訛略。且筆受者往往「妄益偏旁,率情用字」,而書寫者又隨便增減點畫,不但「真俗並失」,而且「句味兼差」。加以長期間展轉傳鈔,錯誤更多(如羯鞞寫作䒵莇寫作薅耡,庶几寫作謶譏,狎習寫作䛅謵,被褡寫作被闟等等)。使人多有隔膜。慧琳註釋佛經,一本漢儒小學家以字音釋字義的原則,使人由普通義而明其理。這樣,開元入藏的佛經,由於此書之助,大都可以理解。
其次,是在文字學方面的貢獻。東漢‧許慎撰《說文解字》一書,成為訓詁學的標準,惟傳本不一,經後人刊落,偽誤甚多。如用慧琳《音義》對勘,就知後人所刊《說文》中有逸字(如《說文》無「濤」字,而琳《音義》八十三卷,引《說文》云︰「濤,潮水涌起也,從水壽聲」)、脫字(如〈說文解字後敘〉謂說解凡十三萬三千四百四十一字,胡秉虔氏撰《說文管見》謂《說解》止十二萬二千六百九十九字。據此則《說解》脫漏一萬七百四十二字,而琳《音義》卷二與卷六《大般若經》癎字注引《說文》云︰「風病也。」今《說文》即脫「風」字)、逸句(如本書卷十三與卷十四《大寶積經》及《集古今佛道論衡音義》,「桎梏」註引《說文》云︰「桎足械也,所以質地也,梏手械也,所以告天也。」今《說文》逸「所以質地也,所以告天也」二句)、刪改句(如本書卷九十八《廣弘明集音義》,「瑤」注引《說文》云︰「石之美者也」。徐《說文》改石為玉)、傳寫訛誤的字句(本書卷八十六與卷九十六《辯正論》及《廣弘明集音義》,甃注引《說文》云︰「井甓也」。徐《說文》誤作璧),凡此均可以用慧琳《音義》增補訂正。可見此書在文字學上的價值。
復次,是在音韻學方面的貢獻。《說文解字》一書,素為研究古音者的準則。惟《說文》古音經南唐二徐刊定之後,被竄亂者不少,而慧琳《音義》所引《說文》,則能保存古音,可為研究古韻和音讀者之助。唐、宋韻書,多祖陸法言《切韻》一派,《切韻》為六朝舊音,保存於江左,因此唐人稱為吳音。另外還有元‧廷堅《韻英》及張戩《考聲切韻》一派為秦音。慧琳熟悉關中漢語,所以本書獨取元‧廷堅《韻英》一派的秦音(王國維據景審序,謂琳音音切依據元‧廷堅與張戩書,而本書註中卻指明專依廷堅的《韻英》),而不取陸法言一派的吳音,(如本書卷八檛打下註云︰「下德耿反,陸法言云︰都挺反,吳音,今不取。」如本書卷首音《大唐三藏聖教序》覆載二字云︰「上敷務反,見《韻英》秦音也;諸字書皆敷救反,吳、楚之音也。」)可見一斑。後世,《切韻》一派的吳音盛行,而《韻英》一派的秦音衰歇,今可藉書上窺往古的關中音系。又本書卷五音玄奘譯《大般若經》第四一五卷,四十三梵字,悉改舊文,謂奘譯為邊方不正之音,因此擯而不用。這是因為玄奘所學梵文為當時中天竺音系,慧琳所學則為北天竺音系(但慧琳自稱為中天音),故有參差,特加改易(慧琳書對舊翻陀羅尼有梵本可考者,都重新譯過。如《大般若經》護法陀羅尼,《十輪經》護國不退轉心大陀羅尼,《涅槃經》波旬獻佛陀羅尼等。又於《涅槃經》音義附辨悉談十八章)這也是對於梵文音韻研究方面可資之處。
本書在國內久已失傳,自清‧光緒初年復得之於日本,即為學術界所重視。一般學人對它的利用︰一為輯佚,二為考史。因為本書所用材料,都是隋唐時代通行的古籍,而且徵引廣博,計經、史、小學書籍共達二百四十餘種。其中所收經部如鄭玄《周易注》、韓康伯《周易注》等,史部如宋忠《世本》、姚恭《年歷帝紀》等,小學部如李斯《蒼頡篇》、趙高《爰歷篇》、《文字典說》、《古今正字》等久已亡佚。所以自本書取回後,會稽陶方琦即利用它輯《蒼頡篇》以補孫星衍之不足。又續輯《字林》以補任大椿之不足。山陽顧震福利用它輯《蒼頡》、《三蒼》、《勸學篇》、《文字集略》四十六種,為《小學鈎沈續篇》(任大椿輯小學逸書二十四種名曰《小學鈎沈》)。此外如汪黎慶輯《字樣》、《開元文字音義》、《韻詮》、《韻英》四種為《小學叢殘》,易碩輯《淮南許注鈎沈》,十之八均卷於《慧琳音義》,十之一卷於希麟《續音義》,採用他書者不過十之一而已。本書還可以考史。如敦煌發見慧超《往五天竺國傳》,首尾殘闕,不知何人所作。羅振玉據本書卷一百所標難字,考知為慧超所撰。近人陳援庵考《四庫提要》「惠敏撰《高僧傳》」之偽,利用本書卷八十六考知為慧皎書之前帙,等等皆是。另外本書還保存了一些佚書目錄,如《五天雅言》、《七曜天文經》、《西域志》、《南海志》、《崇正錄》、《釋門系錄》、《利涉論衡》、《道氤論衡》、《無行書》、稠禪師《宗法義論》等。
本書也有一些粗疏之處。即間有以古字誤為俗字的,有引《說文》竄改本的訛字而未能正其誤的,也有因失檢而自錯亂的(如浮字凡五見,卷七浮囊下注浮附五反,《玉篇》音扶尤反,陸法言音薄謀反,下二反皆吳楚之音,今並不取。然卷三浮囊下注浮,又用符尤反)。但這些只不過是小疵而已。(田光烈)
◎附︰陳垣〈慧琳音義〉、〈希麟音義〉(摘錄自《中國佛教史籍概論》卷四)
前言
琳書與玄應書同名,凡《開元錄》入藏之經,悉依次音之,有舊音可用者用舊音,餘則自撰。麟所續者,《開元錄》以後至《貞元錄》之經,續琳書,非續玄應書也,故合論之。
二書在清末為顯學,其內容體製與玄應、慧苑書同,而部帙數倍之,其可貴自不待言。茲特略其內容,而言其歷史。二書通行者有日本版,及頻伽藏影印本。
慧琳、希麟略歷
慧琳,《宋僧傳》五有傳︰「唐京師西明寺僧,姓裴氏,疏勒國人。始事不空三藏,印度聲明、支那訓詁,靡不精奧。嘗引字林、三倉,諸經雜史,撰大藏音義一百卷,起貞元四年,迄元和五載絕筆,貯其本於西明藏中,以元和十五年庚子卒於所住,春秋八十四矣。迨大中五年,有奏請入藏流行,近高麗國偏尚釋門,周‧顯德中,遣使齎金入浙中求慧琳音義,時無此本,故有闕如」云。
疏勒為漢時舊地,在今新疆南路喀什噶爾。《通典》言︰「唐時其國王姓裴,侍子常在京師。」頗疑裴姓乃中國人,國於此地,慧琳其支屬也。博通梵漢,綜貫玄儒,在唐代西北耆舊中,當首屈一指。宣統初纂《新疆圖志》,其人物傳絕不聞有此類之人,殊可詑也。傳中有可注意者,貞元四年始撰《音義》時,琳五十二矣,至元和五載書成,琳已七十四,中間凡二十三年,老而不倦,為可敬也。惟此據《宋僧傳》言之,贊寧未見其書,當另有所本。據本書景審序,則言建中末年創製,迄元和二祀而成,與《宋僧傳》所言,相差數歲。然費時二十餘年,書成時年過七十,則二說尚無大異。
《宋僧傳》謂︰「周‧顯德中,高麗國遣使入浙,求其書不得。」所謂浙,指吳越國,贊寧諱言之。《宋僧傳》二十五〈行瑫傳〉謂︰「慧琳音義不傳,瑫述大藏經音疏,行於江浙」,亦指吳越國。然當時中國不統一,吳越無其書,未必他處無其書也。試以希麟之書證之,麟所續者琳書,使麟不見其書,則又從何續起。希麟者,燕京崇仁寺沙門,其自序謂︰「唐‧建中末,有沙門慧琳,棲心二十載,披讀一切經,撰成音義總一百卷。依開元釋教錄,從大般若,終護命法,所音都五千四十八卷。自開元錄後,相繼翻傳經論,及拾遺律傳等,從大乘理趣六波羅密多經,盡續開元釋教錄,總二百六十六卷,前音未載,今續者是也。」據此,則麟曾見琳書,知燕京有其本也。希麟序無年月,然卷五〈旃蒙歲〉條下,謂︰「旃蒙為唐代宗永泰元年乙巳,到今統和五年丁亥,得二百二十三年。」則麟書實撰於宋‧雍熙四年,與《宋僧傳》同時。江浙無是書,燕京何得有是書,言宗教不能不涉及政治矣。
《慧琳音義》,大中中雖曾奏請入藏,然廣明之後,長安迭經兵燹,經典自易散亡,燕京地處邊隅,人習「詭隨之俗」,金世宗所謂︰「遼兵至則從遼,宋人至則從宋,故屢經遷變,而未嘗殘破。」《琳音》與圓照《貞元續開元錄》之能保存,及傳至高麗者,亦以此,此談政治文化者所不可忽也。
二書之流行及利用
乾隆五十一年,莊炘刻玄應〈音義序〉已知《宋高僧傳》有慧琳《音義》,但恨其不傳。然乾隆二年,日本已有刻本,清人不知也。《書目答問補正》謂︰「其書見唐藝文志,乾隆七年日本重刻。」均不確。光緒初,中日通使,館員始發見其書,認為舶來佳品,漸有以相餽贈者,會稽陶方琦即利用之以補輯《字林》、《倉頡》;《越縵堂日記》於光緒六年十二月及八年十月、九年十二月,皆曾記是書;十四年陸心源刻《唐文拾遺》,卷二十七採本書景審序,二十九採本書顧齊之序;十八年山陽顧震福利用之以撰《小學鈎沉續編》,二十二年陳作霖撰本書通檢;二十七年楊守敬刊於《日本訪書志》,於是士林無不知有是書矣。
惟光緒二十二年繆荃孫輯《遼文存》,獨不收希麟〈續音序〉,蓋不省為遼僧也。三十年王仁俊輯《遼文萃》,卷二補希麟序,乃舉五證以明之,實則麟之為遼僧,本書卷五已自言,無煩多證也。
遼時文化本陋,惟燕雲十六州為中華舊壤,士夫多寄迹方外,故其地佛教獨昌,觀繆、王二家所輯遺文,屬佛教者殆十之六七。京西大覺寺,有遼‧咸雍四年《清水院創造藏經碑記》,言︰「有南陽鄧公,捨錢五十萬,募同志印大藏經,凡五百七十九帙。」足為遼有藏經之證。其數比《開元錄》之四七九帙,且有增加,故慧琳、圓照、希麟之書,不載於宋藏者,均存於遼藏。《遼史》二十三〈道宗紀〉︰「咸雍八年十二月,賜高麗佛經一藏。」此高麗所以有慧琳、圓照之書也。然元‧至元二十二年撰《法寶勘同總錄》。卷十,慧琳、圓照、希麟之書,皆已著錄編號。是元時本有其書,不待清末始復得之日本也。
至日本之得是書,當在明‧天順間大將軍源義政向朝鮮請得全藏之時,見本書卷首紀事所引〈善鄰國寶記〉。陳作霖〈通檢序〉謂︰「歷千載而云遙,寄三薄諉亡恙,直至明神宗之代,倏遭平秀吉之師,入府先收圖籍」云云,非事實也。今將琳、麟兩《音義》流行表錄後︰
西元810 元和五年,《慧琳音義》成。
851 大中五年,奏請入藏。
880 廣明元年,黃巢入長安,《慧
琳音》存京師者亡。
936 後唐‧清泰三年,《慧琳音》
存燕京者,隨燕雲十六州入契
丹。
955 周‧顯德中,高麗求《慧琳音
》於浙,不獲。
987 遼‧統和五年,燕京沙門希麟
續《慧琳音》。
1072 遼‧咸雍八年,高麗得《慧琳
音》於遼。
1285 元‧至元二十二年,《法寶勘
同總錄》著錄《慧琳音》。
1458 明‧天順二年,日本得《慧琳
音》於朝鮮。
1737 清‧乾隆二年,日本翻刻《慧
琳音》。
1880 清‧光緒初,中國復得《慧琳
音》於日本。
1912 民國元年,頻伽精舍復印《慧
琳音》。
羅振玉《面城精舍雜文》甲篇有〈慧琳音義跋〉,云︰「昔孫伯淵得玄應書,已詑為祕冊,令慧琳書又數倍於玄應,九原可作,當以此誇示孫伯淵,其快意為何如。」惜乎清人所謂小學,至是已成強弩之末,羅君乃利用之以考史,如敦煌發見慧超《往五天竺國傳》,首尾殘闕,羅君據《琳音》卷一百所標難字,知為慧超書。吾人近考《四庫提要》「惠敏撰《高僧傳》」之譌,利用此書卷八十九,知為慧皎書之前帙,皆在聲音訓詁之外,亦在乎善用之而已。
ㄅㄚ, [名]
1.母豬。《說文解字.豕部》:「豝,牝豕也。」《詩經.召南.騶虞》:「彼茁者葭,壹發五豝。」
2.豬二歲稱為「豝」。《說文解字.豕部》:「豝,一曰:『二歲豕,能相杷拏者也。』」
(一)ㄅㄚˊ, [名]
草根。《說文解字.艸部》:「茇,草根也。」《淮南子.墬形》:「凡根茇草者,生於庶草。」
[動]
在草叢中休息住宿。《詩經.召南.甘棠》:「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
(一)ㄅㄚˊ, [動]
祭告路神。《說文解字.車部》:「軷,出將有事於道,必先告其神。立壇四通,尌茅以依神為軷。」《詩經.大雅.生民》:「取蕭祭脂,取羝以軷。」漢.毛亨.傳:「軷,道祭也。」
ㄅㄚˊ, [名]
傳說中造成旱災的鬼神。《說文解字.鬼部》:「魃,旱鬼也。」《詩經.大雅.雲漢》:「旱魃為虐,如惔如焚。」漢.毛亨.傳:「魃,旱神也。」
(一)ㄅㄚˇ, [名]
1.古時一種兵車。《說文解字.金部》:「鈀,兵車也。」
2.武器名。狀似耙,有柄。《西遊記.第一九回》:「那怪真個舉起鈀,著氣力築將來。」也稱為「釘耙」。
3.一種農具。同「耙」。
[動]
扒、掘。元.無名氏《來生債.第一折》:「你都來做甚麼?怎麼鈀我的門限?說著也不聽,你還鈀哩!鈀出我的銀子來了!」
ㄅㄚˇ, [名]
1.皮製的馬韁。《說文解字.革部》:「靶,轡革也。」《漢書.卷六四下.王?傳》:「王良執靶,韓哀附輿。」
2.射擊的目標。如:「打靶」、「靶子」、「飛靶」。
3.柄。同「把」。《北齊書.卷三三.徐之才傳》:「又有以骨為刀子靶者,五色班斕。」
(一)ㄅㄚˋ, [動]
1.遣放有罪的人。《說文解字.网部》:「罷,遣有罪也。」
2.停止。如:「罷工」、「欲罷不能」。
3.免除、廢止。如:「罷免」、「罷官」。
4.終了。《楚辭.屈原.離騷》:「時曖曖將罷兮,結幽蘭而延佇。」
[副]
1.完畢。如:「吃罷」、「做罷」。
2.表示時間,相當於「時」、「後」的意思。唐.杜甫〈懷舊〉詩:「老罷知明鏡,悲來望白雲。」
[歎]
表示失望、忿恨,常疊用。《清平山堂話本.快嘴李翠蓮記》:「張員外道:『罷!罷!這樣媳婦久后必被敗壞門風。』」
ㄅㄛ, [形]
足剌?:兩個腳掌向外張開行走的樣子。《說文解字.?部》:「?,足剌?也。」
[動]
行走。五代周.衛元嵩《元包經.卷二.少陽四》:「漸,?之?。」唐.蘇源明.傳:「足有所行也。」唐.李江.注:「?,行也。」
[名]
二一四部首之一。
ㄅㄛˊ, [形]
狗行走的樣子。《說文解字.犬部》「犮」字.清.段玉裁.注:「犮,犬走貌。」
[動]
拔除。通「拔」。《周禮.秋官.司寇》「赤犮氏」句下漢.鄭玄.注:「赤犮猶言捇拔也。」
ㄅㄛˊ, [名]
1.隆起的地。《說文解字.邑部》:「郣,地之起者曰『郣』。」
2.塵土。《說文解字.邑部》「郣」字.清.段玉裁.注:「今俗謂粉之細者曰勃,皆即郣字。」
3.地名。春秋時齊國屬地。
ㄅㄛˊ, [名]
古代一種賭博的遊戲。二人相對而坐,棋枰分十二道,棋子十二枚,六白六黑;相傳是上古烏曹發明的。《說文解字.竹部》:「簙,局戲也。六箸十二棋也。……古者烏曹作簙。」參見「博戲」條。《楚辭.宋玉.招魂》:「菎蔽象棋,有六簙些。」
ㄅㄛˊ, [名]
1.即鎛鱗。古代懸掛樂器、鐘的橫木上,用黃金塗飾,刻有龍圖的金花。《說文解字.金部》:「鎛,鎛鱗也。鐘上橫木上金華也。」清.段玉裁.注:「然則橫木刻為龍,而以黃金涂之,光華爛然,是之謂鎛鱗。」
2.古時鋤頭一類的農具。《說文解字.金部》:「鎛,……一曰田器。」《詩經.周頌.臣工》:「命我眾人,庤乃錢鎛。」漢.鄭玄.箋:「錢,銚;鎛,鎒。」
3.樂器名。即大鐘。古代的一種打擊樂器。《周禮.春官.宗伯》:「鎛師。」唐.賈公彥.疏:「鎛,如鐘而大。」
ㄅㄛˊ, [名]
肩胛骨。《說文解字.骨部》:「髆,肩甲也。」《後漢書.卷四二.東平憲王蒼傳》:「并遺宛馬一匹,血從前髆上小孔中出。」
ㄅㄛˊ, [形]
1.馬的毛色不純。《說文解字.馬部》:「駁,馬色不純。」
2.引申為顏色雜亂或事務紛雜的意思。如:「斑駁」、「踳駁」、「舛駁」。
[動]
1.爭辯事理,否定別人的意見。如:「反駁」、「辯駁」。《紅樓夢.第五五回》:「倘或他要駁我的事,你可別分辯。」
2.載卸貨物。如:「駁運」、「駁貨」。
(一)(語音)ㄅㄞˇ, [名]
1.數目字。十的十倍。《說文解字.白部》:「百,十十也,?一白。數十十為一百。」大寫為「佰」。
2.姓。如古時有百倏,戰國時有百丰。
[形]
1.眾多。如:「百病不侵」。
2.總指一切所有的詞。《詩經.邶風.雄雉》:「百爾君子,不知德行。」
(一)ㄅㄞˇ, [動]
1.兩手橫開向外旁擊。《說文解字.手部》:「捭,兩手擊也。」
2.開。參見「捭闔」條。
ㄅㄟ, [名]
盛湯、酒等液體的器皿。同「杯」。《說文解字.木部》:「桮,?也。」清.段玉裁.注:「古以桮盛羹,桮圈是也。」《史記.卷七.項羽本紀》:「必欲烹而翁,則幸分我一桮羹。」明.宋徵輿〈小重山.春流半繞鳳凰臺〉詞:「十年花月夜,汎金桮。玉簫嗚咽畫船開。」
ㄅㄟ, [名]
1.豎起來的大石塊或木柱。古代用來觀測日影、拴綁牲口、引棺入穴等。上或有穿孔。《說文解字.石部》:「碑,豎石也。」清.段玉裁.注:「《聘禮》鄭注曰:『宮必有碑,所以識日景,引陰陽也;凡碑引物者宗廟則麗牲焉;其材,宮廟以石,窆用木。』」
2.刻上文字或圖案的石塊,豎立起來作為標誌,或紀念之用。如:「界碑」、「里程碑」、「紀念碑」。
3.文體名。刻在石上的文詞,用以頌揚功德,或記載死者的行誼等。如:「北魏嵩高靈廟碑」、「東魏敬史君碑」。
4.碑刻的書法資料。指將碑的正面(碑陽)、背面(碑陰)、兩旁(碑側)、上頭(碑額)、下座(碑趺)上面的文字搨摹下來,以供書法臨寫。如:「禮器碑」、「曹全碑」、「北魏張猛龍碑」。
ㄅㄟ, [名]
1.一種草。《說文解字.艸部》:「藣,艸也。」
2.旄舞時舞者所執的牛尾,像藣草,故稱為「藣」。《爾雅.釋器》:「旄謂之『藣』。」宋.邢昺.疏:「旄,牛尾,一名藣,舞者所執也。」
(三)ㄅㄟˋ, [動]
違反、背叛。通「背」。《說文解字.北部》:「北,乘也,?二人相背也。」《戰國策.齊策六》:「食人炊骨,士無反北之心,是孫臏、吳起之兵也。」
ㄅㄟˋ, [動]
1.違背、反叛。《說文解字.人部》:「倍,反也。」《禮記.緇衣》:「信以結之,則民不倍。」
2.背向、背著。《戰國策.趙策三》:「天子弔,主人必將倍殯柩。」《史記.卷九二.淮陰侯傳》:「兵法右倍山陵,前左水澤。」
3.增加與原數相等的數。《孟子.公孫丑上》:「故事半古之人,功必倍之。」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鎔裁》:「雖翫其采,不倍領袖。」
[名]
量詞。計算照原數再加上一個或幾個全數的單位。如:「十倍」、「六是三的兩倍」、「年所得增加一倍。」
[副]
更加、益增。如:「勇氣倍增」、「倍受恩寵」。唐.王維.〈九月九日憶山東兄弟〉詩:「獨在異鄉為異客,每逢佳節倍思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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