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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心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ㄔㄥˊ ㄒㄧㄣ, 1.真誠懇切的心意。《三國志.卷三五.蜀書.諸葛亮傳》:「諸葛亮之為相國也,撫百姓,示儀軌,約官職,從權制,開誠心,布公道。」《三國演義.第六八回》:「於是操疑植乖巧,誠心不及丕也。」

2.故意。如:「誠心犯錯」。也作「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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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一旋一咒

(術語)在佛之周圍一旋之間,誦畢一次陀羅尼也。摩訶止觀第二上,明半行半,坐三昧中,引大方等陀羅尼經:「禮竟,以志誠心悲泣雨淚,陳悔罪咎竟,起旋百二十匝,一旋一咒,不遲不疾,不高不下。」


三心

(名數)一、至誠心,真實願淨土之心。二、深心,深願淨土之心。三、迴向發願心,迴向所修之功德,願求往生淨土之心。具此三心者,必得往生。觀無量壽經曰:「一者至誠心,二者深心,三者迴向發願心。具三心者,必生彼國。」

又一、根本心,第八阿賴耶識之心王,含藏一切善惡之種子,生染淨之諸法者。二、依本心,依第七末那識根本識為一切染法之本者。三、起事心,執著眼等之六識外境,起種種之業者。出於宗鏡錄八十九。

又無量壽經第十八願中所說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之三者,謂之三心。文類信卷曰:「本願三心之願」又「為愚惡眾生阿彌陀如來已發三心願。」然此三心為一信心之分開,故又稱三信。

又道綽禪師,依淨土論註之意而立三心:一、淳心,信心深厚也。二、一心,信心純一也。三、相續心,信心相續不雜餘念也。安樂集上曰:「若能相續,則是一心。但能一心,即是淳心。具此三心,若不生者,無有是處。」日本親鸞之文類行卷謂之三信。

又一歡喜地等十地一一分三位,謂之三心:一、入心,初入其地之時分也。二、住心,住於其地之時分也。三、出心,將出其地入後地之時分也。


三種迴向

(名數)一菩提迴向,回己之功德而趣求菩提也。二眾生迴向,願回己之功德而施於一切眾生也。三實際迴向,以己之功德趣求無為之涅槃也。大乘義章九曰:「迴向不同,一門說三:一菩提迴向,二眾生迴向,三實際迴向。」修懺要旨曰:「修迴向者,所謂回事向理,回自向他,回因向果。」華嚴大疏鈔二十三曰:「回者轉也,向者趣也,轉自萬行趣向三處故名迴向。(中略)三處謂眾生菩提及以實際。」

(名數)三心具足之迴向心也。觀無量壽經曰:「願生彼國者,發三種心,即便往生。何等為三?一者至誠心,二者深心,三者迴向發願心。」


上輩觀

(術語)觀經所說十六觀之第十四。觀無量壽經曰:「上品上生者,若有眾生願生彼國者,發三種心即便往生。何等為三?一者至誠心,二者深心,三者迴向發願心。」


二種三心

(名數)淨土真宗以為觀無量壽經所說之至誠心,深心,迴向發願心有二種。又日本見真大師分自利之三心與利他之三心,即要門自力行者之信心與弘願他力行者之信心也。又於教行信證化身土卷分定之三心,與散之三心,即息慮凝心行者之信心,與廢惡修善行者之信心也。此定散之信心,即自力各別之三心也。


五義分通

(名數)南山之四分律宗所言。四分律之本位,雖為小乘,然與其餘之薩婆多律等異,有一分通於大乘者。求其義於本律,凡有五處。以此五處之義知分通大乘,謂之五義分通:一、沓婆厭無學,四分律三明十三僧殘之無根謗戒,其中有阿羅漢,名沓婆摩羅子。在靜處思惟,此身無常,生滅而不堅固,我今當以如何之方便,求牢固之法?今欲以我力供養於僧,為僧作力役。是厭無常生滅之三乘身,求菩薩之法,迴心於大乘,修利他之行也。二、施生成佛道,四分僧戒本有回向文,其語曰:「我今說戒經,所說諸功德,施一切眾生,皆共成佛道。」皆共成佛,豈是小乘?三、相召為佛子,四分律一有序,序中有「如是諸佛子」「佛子亦如是」等語。蓋梵網經所說大乘戒中雖呼僧眾為佛子,而小乘戒中常稱為比丘。然則今以佛子之稱呼召,其意在於大乘之佛道可知也。四、捨財用非重,此於懺悔捨墮罪時,先向僧眾捨出其所犯之財體(即如贓物者),而後行懺悔之法,僧眾一旦沒收其財物,懺悔後竣後,更以之還於本人也。然於本宗雖不還之於本人,而於僧中用之,亦惟結突吉羅之輕罪,不成偷盜之重罪。是因為懺悔之人,既誠心捨出,則彼之財物,非彼之所有也。是為以意業為主之大乘義。五、塵境非根境,謂色聲等之塵境為眼識等之所識知,而非眼根等之所曉了也。四分律十一釋小妄語戒中,有曰:「眼識能見,耳識能聞,鼻舌身識能觸,意識能知。」此於小乘有部之宗義有根見識見之爭,以根見為正義,今云眼識能見等者。為識見之義,即大乘之意也。以上來五義為分通大乘之證。出於業疏三下,濟緣記三下,資持記上三之一。


信伏

(術語)信其法或其人而伏從之也。楞嚴經四曰:「恐汝誠心未信伏。」梁僧傳法曰:「與安公相值,忽然信伏。」


八備十條

(名數)唐彥琮法師就翻譯立八備十條之法式。義楚六帖九曰:「彥琮法師云:夫預翻譯,有八備十條:一、誠心愛法,志願益人。二、將踐覺場,先牢戒足,不染譏惡。三、文詮三藏,學貫五乘,不苦暗滯。四、傍涉墳史,工綴典辭,不過魯拙。五、襟抱平恒,器量虛融,不好專執。六、要識梵言。七、不墜彼學。八、博閱蒼雅,類諳篆隸,不昧此文。十條者:一句韻、二問答、三名義、四經論、五歌頌、六咒功、七品題、八專業、九本部、十字番。」


具支灌頂

(術語)大日經三灌頂之一。具足所應之支分,受灑水之灌頂也。此名通於受明灌頂與傳法灌頂之二。演密鈔四曰:「入此曼荼羅,要具多緣,即是須得具多支分,謂治地擇時定日築壇畫像結界等,然後引入。」大疏演奧鈔十曰:「具支灌頂者,心覺阿遮梨鈔云:具支灌頂者,是事業灌頂也。先令弟子七日以來誠心禮悔之類,及令辦諸供物香華之類,緣壇所灌頂之眾事,一一令具作。以之名具支灌頂也。問:言具支,受明灌頂歟?傳法灌頂歟?答:若於受明,若於傳法,具足支分。所修灌頂,名曰具支也。」


利他一心

(術語)利他者,他力之意也:「世尊我一心,歸命盡十方,無礙光如來。」見淨土論。開會一心,則為無量壽經之至心,信樂,欲生三心。此對於觀無量壽經至誠心,深心,迴向發願心等自力之三心,而謂為利他之三心,一心三心,於行者之信上非有相異。三心者,非言初至心,中信樂,後欲生。歸命之剎那,不外乎一念。三心有拘泥字義之觀。


十八道

(術語)此為真言修法最初之法,通於胎金兩部者也。十八道念誦次第密記曰:「先洗手,著淨衣,懸袈裟,作淨三業三部神守護身法,觀字於心上,成為金薩,而趣行於道場。五秘密軌云:一切修金剛乘,人皆名金剛薩埵,故三密修行之人無論行何法必住於此尊三摩地。次行普禮於壇前摺念珠誦普禮真言:唵(歸命三身),薩婆(一切),怛他俄多(如來),波馱(足),縛馱曩(禮),迦路彌(我作)。次塗香,以香塗五指,即成五分法身於磨覺也。次三密觀,作蓮華合掌,先於掌中想有月輪。次觀月輪上有八葉蓮華,華上有字,成五股金剛杵,斷除身業中煩惱不淨速顯得佛部諸尊,誦字三。次以印當口,觀舌上有月輪,月輪上有八葉蓮華,蓮華上有字,變為五股金剛杵,斷除口業中煩惱不淨速顯得蓮華部諸尊。誦字四。次以印當心,觀心上有月輪,月輪上有八葉蓮華,蓮華上有字,成五股金剛杵,斷除意業中煩惱不淨,速顯得金剛部諸尊。誦字三。亦合觀掌中舌上心上各有字,變成八葉蓮華,蓮華上各有字,變成圓淨月輪,月輪上各有字,變成五股金剛杵,從杵各照身口意業中,由此加持力而三業罪障速疾消滅,顯得三部諸尊,此即滅身三口四意三之十惡而顯得三部諸尊之實義也。已下正為十八道。」十八道者,金剛界九會與胎藏界九尊合為十八也,故謂為兩部不二之行法。若合攝之,則為一大曼荼羅,若開列之,則為十八各大曼荼羅,故曰十八道。道者曼荼羅之義,又初入學法灌頂之道場,散華而得緣佛,故以此緣佛為本尊,因結誦十八契印及真言,故復名為十八道。使初入之行者。結十八契印者,以開顯兩部十八曼荼羅故也。於每日之三昧修行此一尊之三摩地,分明證顯本不生之理,故名為道。其法如下:一、淨三業,先隨行人力而嚴供具,對於其緣佛本尊之本方禮拜本尊。次禮餘方之佛以五輪著地,如教敬禮,雙膝長跪,虛心合掌住於誠心,悉陳說三業一切罪曰:「我從過去世,流轉於生死,今對大聖尊,盡心而懺悔,如先佛所懺,我如今亦是,願垂加持力,眾生悉清淨,以此大願故,自他獲無垢。」真言曰:唵(歸命三身),薩(自性),輸馱(自即自清淨),薩婆(一切),達磨(法),薩(自性),輸度(他即他清淨),唅(我),此十六字攝三十七尊(見淨三業真言)。次對本尊結跏趺坐或半跏趺坐,起大悲心,我修此法為一切眾生速證無上正等菩提。二、佛部三昧耶陀羅尼印,二手虛心合掌開二頭指少屈而各著於二中指上節,又屈二大指著於二頭指下節,此印為率婆印。開大指者,是開塔印,即法界塔也。又為佛頂之形,安印於頂,頂配於佛部,淨身業之義也。中指為正體智,頭指為方便智,其印成而置於當心如來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一一分明如對目前,而至心誦真言七,於頂上散之。真言曰:唵(歸命),怛他都(如來),納婆(發生),娑訶(圓滿也究竟也)。由結此印及誦真言之故,即警覺一切如來悉,當護念加持行者,以光明照觸,所有罪障,皆得消滅,壽命長遠,福慧增長,佛部聖眾,擁護歡喜,生生世世離諸惡趣,蓮華化生,速證無上菩提。三、蓮華部三昧耶印,二手虛心合掌,散開二頭指,二中指二無名指少屈,如蓮華之形,是為八葉印。印置心上想觀自在菩薩相好具足,誦真言七,於頂右散印。此印為心蓮開敷之形,開即修生顯得之義,開自心八分之心蓮,上有一大摩尼寶,此蓮華部之寶珠也。以前淨三業表眾生本有清淨之心蓮,故為合蓮之印。今印為三部果德之隨一,故作開蓮之印也。印置於頂右者,成蓮華部之灌頂也。真言曰唵(歸命),跛[女*羽]謨(蓮華),納婆也(發生),娑訶(究竟)。結誦此印言,故警覺觀自在菩薩等持蓮華部聖眾,悉皆歡喜,加持護念。一切菩薩光明照觸,所有業障,皆得除滅。一切菩薩,常為善友。四、金剛部三昧耶印,以左手翻掌向外,以右手掌背安左手背,以左右大指小指互相鉤,中間六指,散開,如金剛杵形,是為三股印。安置心上想金剛手菩薩,誦真言七,於頂左散之。真言曰:唵(歸命),日囉(金剛),納婆也娑訶(究竟)。由結此印及誦真言之故,即警覺一切金剛部聖眾加持護念,所有罪障,皆悉消滅,一切病苦,不著於身,當得金剛堅固之體。五、被甲護身三昧耶印,以二手內相叉,右押左,二手中指,屈二頭指如鉤,於中指背勿使相著,並二大指押無名指。以此印印於身之五處,初額,次右肩,次左肩,次心,次喉,於頂上散之。各誦真言一。此印為內三股之印,真言曰:唵(歸命),日囉(金剛),銀(火即智也),缽囉拾跛多也(極威曜),娑訶(究竟)。以結誦此印言之故即成被金剛甲冑,所有毘那耶迦及諸天魔作障礙者,退散馳走,悉是見行者,身被光明,威德自在,若居山林,若居險難,皆悉無畏。六、地界印,以云地結金剛撅。右無名指入左無名指與小指內,右中指入左中指頭指內,左亦如此。餘指並頭相著,即想印變成火燄金剛杵形,以大指著地掣之,一掣一誦,三乃止。隨意大小標心,即成堅固地。真言曰:唵(歸命),枳里枳里(義禁罰義),日囉(金剛慧),日唎(金剛定),部律(堅固),滿馱(結),滿馱(極結),吽(恐怖),發吒(破壞)。由結此印及誦真言加持地界之故,下至水際如金剛座,天魔及諸障者,不作惱害,少加功力,速得成就。七、方隅金剛牆印,又云四方結。準於前地界印開二大指之側如牆形,想印如金剛杵形,右遶身三轉,隨標心大小,即成金剛堅固之城,諸佛菩薩,尚不違越,何況其餘難調伏者,毘那耶迦及毒蟲利牙爪者不得近。真言曰:唵(歸命),薩囉薩囉(堅固極堅固),日囉(金剛),缽囉迦囉(牆),吽發吒(如上)。八、道場,觀行者次應想於壇中八葉大蓮華上有師子座,師子座上有七寶樓閣,垂諸瓔珞繪綵幡蓋,寶柱行列,垂妙天衣,周布香雲,普雨雜華,奏諸音樂,寶瓶有閼伽天妙飯食,摩尼作燈。作此觀已而說此偈:以我功德力,如來加持力,及以法界力,普供養而住。其印為如來拳,左手作蓮華,右手作金剛拳,以右手小指,握左拳大指甲。蓮華拳者,地水火風之四指握之,以大指腹捻風(頭指)之側也。金剛拳者,以地水火之三指握大指,風於大指背也。此胎(蓮)、金(金)二拳重合之為如來拳。蓮金二部具足,為如來部也。真言曰:唵(佛寶法身),步(法寶應身),欠(僧寶報身)。九、大虛空藏普通供養印,二手合掌,以二中指相叉於外,以二頭指相著,反蹙如寶形。此印二頭指表寶形,二中之外,又表蓮華,二小二無名指並立,表幢,是即幢上蓮華之寶珠也。自上高幢上寶珠,流出周法界廣大供養雲,而供養前道場觀之本尊海會,一切賢聖,皆受有之也。真言曰:唵(歸命),曩(虛空),三婆(生),日囉(金剛),斛(喜)。由此印真言加持故,所想供養供具,真實無異,一切賢聖眾,皆得受用。十、寶車輅印又云送車輅,二手相叉於內,而仰其掌,頭指橫相著,以二大指各捻頭指根下。想七寶車輅金剛駕御寶車,乘空而去,至於本尊極樂世界。誦真言三。真言曰:唵(歸命),部嚕部嚕(重轉聲也)。由此真言印加持故七寶車輅至本尊國土,且想本尊及諸聖眾眷屬圍繞乘寶車輅,至於道場虛空而住。十一、請車輅印,準前印以大指向身,撥中指頭,誦真言三。此印之八指內者,為八葉蓮華,即華藏世界也。二掌者即雙圓之性海(理圓智圓),二大指者於兩部大日所謂華藏世界重如(理如智如)之月殿召請本尊之義也。真言曰:那麼(歸命),悉底哩野三地尾加喃(世),怛他他喃(諸如來),唵(三身),日囉(金剛),銀也(火也),迦刺沙也(召請),娑訶(成就)。由此印真言加持,故聖眾自本土來至道場空中而住。十二、請本尊三昧耶降至於道場印,二手內相叉而作拳,左大指入掌,右大指向身招之。真言曰:唵(歸命),爾曩(仁),爾迦(者),翳計翳枳(召請),娑訶(成就)。由此真言印加持故,本尊不越本誓,即赴集於道場。十三、馬頭觀自在菩薩真言印,次應辟除諸作障者,結蓮華部明王馬頭觀自在菩薩真言印,二手合掌,屈二頭指二無名指,於掌內甲相背,開二大指。以此印左轉三匝,心想辟除諸作障者,一切諸魔見此印已,退散馳走。以印右旋三匝,即成堅固火界。真言曰:唵(歸命),阿密哩都(甘露),納皤(發生),吽(恐怖),發吒(破壞)。十四、金剛網印,又云虛空網,虛空結。準前壇印(地界),二大指捻二頭指下節。誦真言三,於頭上右轉三匝而止。此印表網形,觀上下虛空覆網也。真言曰:唵(歸命),尾娑普囉(周),捺囉乞叉(擁護),日囉(金剛),半惹囉(網),吽發吒(如上)。由此網印真言加持故,即成金剛堅固不壞之網。十五、火院密縫印,又云金剛炎,火界。以左手掩右手,背二大指。誦真言三,右繞身三匝,想金剛牆外火院圍繞。真言曰:唵(歸命),阿三莽(無等),擬(火也),吽發吒(如上)。十六、獻閼伽香水真言印,二手捧器,想浴聖眾足,誦真言三。真言曰:曩莫(歸命),三曼多沒馱喃(普請如來),那(虛空),三摩(引),三摩(等無等),娑訶(成就)。由獻閼伽香水故,行者三業清淨,洗滌煩惱垢。十七、獻蓮華座印,二手虛心合掌,舒開左右無名指中指頭,屈如微敷蓮華形,是使三部法尊座也。在寶樓閣內想諸聖眾及本尊各坐本位,眷屬圍繞,了了分明,誦真言三。真言曰:唵(歸命),伽摩囉(蓮),娑訶(成就)。由結華座印,誦真言故行者當得十地滿足,當得座於金剛座。十八、普供養印,二手合掌,以右押左,交指,誦真言三,想無量無邊塗香雲海花鬘雲海燒香雲海飲食燈明號雲海,皆成清淨,廣多供養,普供養之。真言曰:唵(三身供養),阿目伽(不空即無間斷義),布惹(供養),摩尼(寶),缽納摩(蓮),日囉(金剛),怛他他(如來),尾嚕枳帝(觀),三曼多(普),缽囉娑囉(舒展),吽(皆滿願)。攝以上十八契印為六種:一、莊嚴行者法,此有五法:一淨三業,二佛部,三蓮華部,四金剛部,五被甲護身也。二、結界法,此有二法:一地結,二方結也。三、莊嚴道場法,此有二法:一道場觀,二大虛空藏也。四、召請法,此有三法:一送輅車,二請輅車,三奉請諸尊也,五、結護法,此有三種:一當部明王,二金剛網,三火院也。六、供養法,此有三法:一閼伽,二華座,三普供養也。出於無量壽軌,十八契印儀軌,十八道念誦次第密記等。


善宿男

(術語)受持八戒之優婆塞也。新云近住男。又名長養男。凡布薩(舊曰善宿,新曰長養),有在家出家之二法,出家之布薩,每半月之說戒是也,在家之布薩法,受持八戒是也。智度論十三曰:「今日誠心懺悔身清淨,口清淨,心清淨,受行八戒。是則布薩,秦言善宿。」俱舍論十四曰:「言近住者謂此律儀近阿羅漢住,以隨學彼故。有說,此近盡壽戒住,如是律儀或名長養,長養薄少善根有情,令其善根漸增多故。」


安心

(術語)謂心期待於某一點,而安住於此,確乎不動也。安心之法,諸宗各有其說。天台一家,謂離三諦無安心之處,離止觀無安心之法,禪宗以不可得為安心之處,如彼達磨印慧可,謂為安心了,即其例也。淨土門說,安心甚盛。淨土宗謂厭欣之心為總安心,至誠心深心迴向心之三心為別安心,俱為行者所起之心,真宗謂信樂開發之一念具三信,大信大行,悉由如來本願力迴向而獲得,安心即信心也。


布薩

(行事)原為梵語Upavasatha,變於巴利Uposatha,失梵語之原形,而為Posadha。具曰布沙他,布灑他,逋沙他,褒沙陀,布薩陀婆,譯曰淨住,善宿,又曰長養。出家之法,每半月(十五日與廿九日或三十日),集眾僧說戒經,使比丘住於淨戒中。能長養善法,又在家之法,於六齋日持八戒而增長善法,謂之布薩。因而就所作之法,謂之說戒或八戒。就其功能則曰布薩。又曰優補陀婆,譯曰斷增長,斷惡長善之義也。又名羅帝提舍耶寐Pratideśayāmi,譯曰我對說。此日向人懺悔所犯之罪也。智度論十三曰:「今日誠心懺悔,身清淨,口清淨,意清淨。受行八戒,是則布薩,秦言善宿。」又曰:「我某甲受行八戒,隨學諸佛法,名為布薩,願持此布薩福報生生不墮三惡八難。」玄應音義十八曰:「布沙他,或作逋沙,此云增長,謂半月叉磨增長戒根。叉磨此云忍,謂容恕戒罪,舊名懺者,訛略也。」同二十四曰:「布灑他此云增長,謂半月叉磨增長戒根也。或言逋沙他,亦言布薩,皆訛略也。」寄歸傳二曰:「半月半月為褒灑陀,朝朝暮暮憶所犯罪」,「褒灑是長養義,陀是淨義,意明長養淨除破戒之過,昔云布薩者,訛略也。」行事鈔上四曰:「布薩此云淨住,出要律儀云:是憍薩羅國語。六卷泥洹云:布薩者長養,有二義:一清淨戒住,二長增功德。雜含云布薩陀婆,若正本音優補陀婆,優云斷,補陀婆云增長。國語不同,亦呼為集、為知、為宜、為同、為共住、為轉、為常也。三千威儀云:布薩者,秦言淨住,義言長養,又言和合也。」玄應音義十四曰:「逋沙他此云增長,或名羅帝提舍耶寐,此云我對說,謂相向說罪也。舊名布薩者,訛略也。譯云淨住者,義翻也。」布薩與安居皆原為婆羅門教徒之行事(安居者防於雨期不健康時期外出殺草木小蟲,且資各自修養),王舍城諸外道梵志於月三時為集會,眾人群來周旋,共為知友,供養飲食。佛勸瓶沙王制之,有比丘對白衣說經,白衣施食比丘等者原為月二回。次第增為六齋八齋等。此有如結八戒之觀。


總別二義安心

(術語)謂通佛教全體之安心與特異之安心也。如淨土宗以厭欣心,菩提心為總。至誠心,深心,迴向發願心為別。


翻譯

(雜語)轉梵語而成漢言也。亦作繙譯。隋書經籍志曰:「漢桓帝時,有安息國沙門安靜,齋經至洛,翻譯最為通解。」宋僧傳二曰:「譯之言易也,謂以所有見所無也。」同三曰:「如翻錦繡,背面俱花但其花有左右不同。」翻譯名義集一曰:「夫翻譯者,謂翻梵天之語,轉成漢地之言,音雖似別,義則大同。宋僧傳云:如翻錦繡,背面俱華,但左右不同耳,譯之言易也。謂以所有,易其所無,故以此方之經,而顯彼土之法。周禮掌四方之語,各有其官,東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譯。今通西言而云譯者,蓋漢世多事北方,而譯官兼善西語。故摩騰始至,而譯四十二章,固稱譯也。」又卷三曰:「彥琮法師云:夫預翻譯,有八備十條:一誠心受法,志在益人;二將踐勝場,先牢戒足;三文詮三藏,義貫五乘;四傍涉文史,工綴典詞,不過魯拙;五[怡-台+禁]抱平恕,器量虛融,不好專執;六沈於道術,淡於名利,不欲高衍;七要識梵言,不附彼學;八傳閱蒼雅,麤諳篆隸,不昧此文。十條者:一句韻,二問答,三名義,四經論,五歌頌,六咒功,七品題,八專業,九字部,十字聲。」


迦蘭陀竹林

(地名)Kāraa-veūvana,又云迦蘭陀竹園,迦藍陀竹園,迦陵竹園,迦鄰竹園等。迦蘭陀鳥所棲之竹林。又迦蘭陀長者所有之竹林也。在摩竭陀國王舍城與上茅城之間。係迦蘭陀長者所有,本與尼犍外道,後奉佛為僧園,是為印度僧園之初,所謂竹林精舍是也。慧琳音義四十一曰:「迦蘭多迦,古云迦蘭陀夷,或云羯蘭鐸迦,訛也。正云羯嬾迦,大竹園名也,在王舍城。」西域記九曰:「初此城中(言上茅城)有大長者迦蘭陀,時稱豪貴。以大竹園,施諸外道。及見如來聞法淨信,追惜竹園居彼異眾。今天人師,以無館舍。時諸鬼神,感其誠心,斥逐外道。而告之曰:長者迦蘭陀,當以竹園起佛精舍,汝宜速去得免危厄。外道忿恚,含瞋而去。長者於此建立精舍,功成事畢。躬往請佛,如來是時遂受其施。」玄應音義五曰:「迦蘭陀,鳥名也,其形似鵲。鞞紐婆那,此云竹林。謂大竹林也,此鳥多栖此林。」竹園精舍之緣起,詳於中本起經上。然依因果經,四分律,則為瓶沙王所施與。四分律五十(房舍犍度)曰:「爾時世尊,在王舍城。摩竭王瓶沙,作如是念:世尊若初來所入園,便當布施作僧伽藍。時王舍城,有迦蘭陀竹園,最為第一。時世尊知王心念,即往迦蘭陀竹園。王遙見世尊來,即自下象,取象上褥,疊為四重。敷已,白佛言:願坐此座。世尊即就座而坐。時瓶沙王,操金澡瓶,授水與佛。白言:此王舍城,迦蘭陀竹園,最為第一。今奉施世尊,願慈愍故為納受。(中略)王瓶沙,聞世尊聽眾僧作房舍,欲於迦蘭陀竹園,作大講堂如王住殿,一切所須,供給具足,佛言聽作。」因果經四曰:「時頻毘娑羅王,知佛受請住竹園已,頂禮佛足,辭退而去。王還城已,即諸臣,令於竹園,起諸堂舍。種種莊飾,極令嚴麗,懸繒幡蓋,散花燒香,悉皆辦已。即便嚴駕,往至佛所。頭面禮足,而白佛言:竹園僧伽藍,修理已畢。唯願世尊,與比丘僧,哀愍我故,往住彼也。」以上竹林精舍施與者雖有二說,然是混雜園林之寄附者與精舍之施與者。蓋竹園係長者迦蘭陀所寄附,其園中精舍為頻婆沙羅王建立奉佛也。


[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
蒙悾

下苦江反信也愨也苦貢反誠心也又音空


[阿含辭典(莊春江)]
不至心故行施

誠心布施的緣故。


[佛光大辭典]
一心

梵語 eka-citta。指真如、如來藏心。(一)即宇宙萬有之根本原理,絕對無二之心性。如入楞伽經卷一(大一六‧五一九上):「寂滅者,名為一心;一心者,名為如來藏。」又宗密之華嚴經行願品疏鈔卷二以一心配列五教來說明,即:(一)假說一心,小乘行者承認心外另有一外境存在,故心係有名無實者。(二)事一心,乃大乘權教所謂異熟之阿賴耶識。(三)理事無礙一心,即大乘實教之如來藏藏識。(四)絕對一心,指大乘頓教中超越染淨者。(五)總賅萬有一心,別教一乘已盡捨萬有者,別教稱一心為一真法界或一心法界,亦即一心不外宇宙本體之意。天台宗有「一心三觀」、「一念三千」之說。〔華嚴五教章卷二、宗鏡錄卷三十七〕

(二)唯識宗以唯一之根本識為一心。指萬有能變之心,即阿賴耶識。成唯識論卷二(大三一‧一○下):「由自心執著,心似外境轉,彼所見非有,是故說唯心;如是處處說唯一心。」〔成唯識論卷七、成唯識論述記卷二末〕

(三)專注於某種對象,而不起妄念,稱為一心。故專心念佛,又稱一心專念。淨土宗尤其重視執持阿彌陀佛之名號。據無量壽經之說,一心具有至心、信樂、欲生我國等三信。另據觀無量壽經之說,一心包含至誠心、深心、迴向發願心等三心;義同阿彌陀經所說之「一心不亂」。〔觀經疏卷四、往生論註卷下〕 p21


一貫道

我國民間宗教之一,屬齋教先天派之一支,並非佛教,自稱天道教,俗稱鴨蛋教。以無生老母為信仰主神,在教義上,揉合儒、釋、道、耶、回等五教之說;在形式上,帶有濃厚的道術成份,如扶鸞、借竅臨壇等;於組織上,並無出家之僧尼道士,而係由俗家信眾所組成。無生老母為創造天地之母、主宰萬靈之神,其全名為「明明上帝無量清虛至尊至聖三界十方萬靈真宰」,於該教經典中,母字多寫成「」。其教義乃將人類歷史分為一期青陽、二期紅陽、三期白陽等三期。信仰彌勒佛乃無生老母即將派來人間救劫渡人之祖師;此一思想係源自佛教彌勒下生經之說法。此外又崇拜南海古佛(觀音)、濟公、關公、呂純陽、劉伯溫等,而以點玄關、合仝印、五字真言為該教之三寶,被視為求道得救之重要關鍵。主要典籍為「暫定佛規」。主張世界之殺劫末日即將來臨,信徒須藉祈禱、懺悔、戒殺生、持齋吃素,以及念「無太佛彌勒」五字真言以求得渡,且須嚴格誓守教中一切戒規。一般須經由「引保師」始能入其教門,即引師(介紹人)與保師(保證人)之引介保證。入道前,須先繳納功德費,其次在神前焚燒表文,表文內容包括生辰年歲、籍貫、住址,及誠心抱守、實心懺悔等十條誓願,若違表文所載之誓言,願遭天遣雷誅。其後,由點傳師傳授三寶,即正式入道。

此教約於民國三十五年(1946),分別自天津、上海、鄞縣等地傳入臺灣,然先後於四十二年二月、四十七年四月、五十二年六月、六十年等,以「白蓮遺毒」、「邪行詭異」等原因遭受政府大力取締。至七十一年,有關單位已撤銷對該教之取締命令,惟並未核准其集會布道。於七十一年十一月、七十二年六月,該教支派中十餘有力人士連署簽名,擬以「中華聖教」之名申請立案,以期公開布教。七十六年元月,終獲核准為合法宗教團體。 p67


九品往生

又作三輩生想、一九之生。修習淨土法門,上、中、下三根皆得往生,依此三根分為九品。即:(一)上品上生,先發三心,即「至誠心」、「深心」、「迴向發願心」,次修三業,即「慈心不殺,具諸戒律」、「讀誦大乘經典」、「修行六念」。此人精進勇猛,臨命終時,觀世音菩薩執金剛臺,與大勢至菩薩至行者前,阿彌陀佛放大光明照行者身,與諸菩薩授手迎接。

(二)上品中生,亦發三心,然於大乘法不能受持讀誦修行,唯能解了第一義諦,深信因果。此人臨命終時,阿彌陀佛與觀世音、大勢至等無量大眾,持紫金臺,授手迎接。

(三)上品下生,亦發三心,然於大乘法不能受持讀誦解義,唯信因果。此人臨命終時,阿彌陀佛與觀世音、大勢至及諸眷屬持金蓮華,化作五百化佛授手來迎。

(四)中品上生,受持五戒,持八戒齋,修行諸戒,不造五逆,無眾過惡。此人臨命終時,阿彌陀佛與諸比丘眷屬圍繞,放金色光,至其人所;其人見已,心大歡喜,見己身坐蓮花臺。

(五)中品中生,一日一夜持八戒齋,或一日一夜持沙彌戒,或一日一夜持具足戒,威儀無缺。此人臨命終時,見阿彌陀佛與諸眷屬放金色光,持七寶蓮華至行者前。

(六)中品下生,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孝養父母,行世仁義。此人臨命終時,遇善知識為說阿彌陀佛國土樂事及法藏比丘四十八願,至心信樂即得往生。

(七)下品上生,或有眾生作眾惡業,雖誹謗方等經典,多造惡法,無有慚愧。此人臨命終時,遇善知識為讚大乘十二部經題,除卻千劫極重惡業,復教令合掌叉手,稱「南無阿彌陀佛」名號,除卻五十億劫生死重罪。爾時彼佛即遣化佛、化觀世音、大勢至菩薩來迎。

(八)下品中生,或有眾生毀犯五戒、八戒及具足戒,偷僧祇物,盜現前僧物,不淨說法,無有慚愧,以諸惡法而自莊嚴,如此罪人,臨命終時,地獄眾火一時俱至。遇善知識為讚阿彌陀佛十力威德,除八十億劫生死重罪,地獄猛火化為涼風,吹諸天華,華上皆有化佛菩薩迎接此人。

(九)下品下生,或有眾生作五逆十惡,具諸不善。此人臨命終時,遇善知識種種安慰,為說妙法,教令念佛。如是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於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重罪,即見金蓮花猶如日輪,住其人前。

以上九品往生,淨影寺慧遠以之為求生淨土者之九種觀法,善導則以之為求生淨土之實踐方法,二者皆以九品為凡夫。淨影以四地至六地之菩薩為上品上生,初、二、三地之菩薩為上品中生,種性以上之菩薩為上品下生,又以小乘前三果之聖者為中品上生,見道以前之內外二凡為中品中生,見道以前之凡夫為中品下生,而以始學大乘之人未辨階位,故依過之輕重分為下品上生、下品中生、下品下生。天台則以習種性(十住)以上之菩薩為上品,外凡至十信為中品,凡夫為下品。有關九品往生之階位,諸家異說頗多。

由於往生有九種差別,故所生之淨土亦有九種(九品淨土),迎接往生者之蓮花臺亦有九種(九品蓮臺),來迎之阿彌陀佛有九種(九品彌陀),所結之手印亦有九種(九品印),往生者之念佛方法有九種(九品念佛)。日僧親鸞以為九品淨土係方便化土,然與阿彌陀佛之真實報土並無二致。〔觀無量壽經、觀無量壽經義疏卷末(淨影寺慧遠)、觀無量壽佛經疏卷四、觀無量壽佛經疏(智顗)、觀無量壽經義疏(吉藏)〕 p136


二利真實

即自利真實與利他真實。善導於觀經疏散善義解釋至誠心,謂至即真,誠即實。又真實有二,一為自利,一為利他。

自利真實復分為二,即:(一)真實心中制捨自他諸惡及穢國等,行住坐臥想同一切菩薩制捨諸惡,我亦如是。(二)真實心中勤修自他、凡聖等善,又此於身、口、意三業約為六重。即:(1)真實心中之口業,讚歎彼阿彌陀佛及依正二報。(2)真實心中口業,毀厭三界六道等自他依正二報苦惡之事。(3)真實心中身業,合掌禮敬四事等,供養彼阿彌陀佛及依正二報。(4)真實心中身業,輕慢厭捨此生死三界等自他依正二報。(5)真實心中意業,思想觀察憶念彼阿彌陀佛及依正二報,如現目前。(6)真實心中意業,輕賤厭捨此生死三界等自他依正二報。不善三業必須真實心中捨,若起善三業,必須真實心中作,不論內外明闇,皆須真實,故稱為至誠心。惟其標出二利真實,而無釋利他真實,是以復出諸說以釋,見解不一。然日本良忠於散善義傳通記及略鈔中說明此二利,謂雖標二利,然僅解釋自利之義者,以既知自利,則利他之義亦明,故不復言。 p195


二種三心

(一)定之三心與散之三心。前者謂發起定機之三心,後者為發起散機之三心。〔教行信證文類化身土卷〕

(二)自利之三心與利他之三信。乃日本淨土真宗所立。自利、利他為自力、他力之異稱。三心者,即至誠心、深心、及迴向發願心。三業之所作,使身口意三者皆得調和,是為至誠心;深信修善往生之教理而不疑,是為深心;迴向所修之行業而求往生,是為迴向發願心。三信者,即弘願他力之行者的三種信心,即至心、信樂、欲生三心。〔觀無量壽經、愚禿鈔〕 p220


八備十條

唐朝彥琮所立。彥琮著辯正論,就經典翻譯立八備十條。八備者,即:(一)誠心受法,志在益人。(二)將踐勝場,先牢戒足。(三)文詮三藏,義貫五乘。(四)傍涉文史,工綴典詞,不過魯拙。(五)抱平恕,器量虛融,不好專執。(六)沈於道術,淡於名利,不欲高炫。(七)要識梵言,不墜彼學。(八)傳閱蒼雅,粗諳篆隸,不昧此文。十條,即:(一)句韻,(二)問答,(三)名義,(四)經論,(五)歌頌,(六)咒功,(七)品題,(八)專業,(九)字部,(十)字聲。〔翻譯名義集卷一、義楚六帖卷九〕 p296


三心

指三種心。(一)為往生淨土而發之至誠心、深心、迴向發願心。相當於彌陀四十八願中第十八願之「至心、信樂心、欲生心」。有關三心之解釋,異說殊多。淨影之觀無量壽經義疏卷末謂,誠心者,起行不虛,實心求去;深心者,信樂殷至,欲生彼國;迴向發願心者,直爾趣求,說之為願,挾善趣求,說為迴向。善導之往生禮讚偈則謂,至誠心者,身業禮拜彼佛,口業讚歎稱揚彼佛,意業專念觀察彼佛,凡此三業必須真實;深心者,即真實信心,信知自身是具足煩惱之凡夫,善根薄少,流轉三界,不出火宅,今信知彌陀本弘誓願,及稱名號,下至十聲一聲等,定得往生,乃至一念無有疑心;迴向發願心者,所作一切善根悉皆迴願往生。此外,迦才之淨土論卷上、智光之往生論疏、知禮之觀經疏妙宗鈔卷六等,均以此三心等同大乘起信論所說之直心、深心、大悲心,均係於十信之終心所發者。〔觀無量壽佛經疏卷下、翻譯名義集卷十一、念佛三心要集、念佛名義集卷中〕

(二)十信成就菩薩所發之直心、深心、大悲心。(一)直心,指正念真如之心。(二)深心,指樂集一切諸善行之心。(三)大悲心,指欲拔一切眾生苦之心。係大乘起信論所立,與維摩經卷上佛國品所說之直心、深心、大乘心同。〔淨土論卷上(迦才)、華嚴經疏卷十八〕

(三)初地以上菩薩所發之真心、方便心、業識心。(一)真心,又作超越心,即根本無分別智之心。(二)方便心,即以後得智利益眾生之心。(三)業識心,即生起根本、後得二智時,尚留之微細生滅之心。〔大乘起信論、大乘起信論義疏卷下〕

(四)凡夫所未能祛除之起事心、依根本心、根本心。(一)起事心,四住地所起煩惱粗強,能起業事,障蔽佛之化身之心。菩薩修習伏結之道,伏除此心,故得化身。(二)依根本心,依無明之根本而起四住地惑之心。此心障蔽佛之報身,菩薩修習斷結之道,斷除此心,故得報身。(三)根本心,以四住煩惱為本之無明地之心。此心障蔽佛之法身,菩薩修習勝拔道,滅除此心,故得法身。宗鏡錄卷八十九將此三心依次配於前六識、第七識、第八識。〔金光明最勝王經卷二、大乘義章卷十九、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七本〕

(五)聖者必須斷滅之假名心、法心、空心。(一)假名心,執著實我之心,乃外道之見。(二)法心,執著實法之心,乃小乘有部之見。(三)空心,執著我法二空之心,謂此心滅時,諸業煩惱即永不起而得入涅槃。〔成實論卷十一假名品〕

(六)十地之每一地各有入、住、出等三心。(一)入心,入地未久住時之心。(二)住心,久住而住地盛時之心。(三)出心,臨久住之末,漸近後勝位之心。〔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一、成唯識論述記卷十本〕 p532


三因

(一)指至誠心、深心、回向發願心。此三心乃往生淨土之正因,故稱三因。〔往生禮讚偈〕(參閱「三心」532) 

(二)佛性論卷二,依覺悟佛果之次第所立,三因即:(一)應得因,依真如空理而修因行,應得菩提之果,故稱應得因。(二)加行因,依菩提心加功用行,以此為因,即能證得法身之果。(三)圓滿因,由加行而因行圓滿,故稱圓滿因。此三因中,應得因以無為如理為體,後二因則以有為願行為體。又應得因中,具有住自性、引出性、至得性等三種佛性。住自性謂道前凡夫位;引出性指發心以上,窮有學聖位;至得性即無學聖位。 

(三)指菩薩修行過程中之三種因果。即:(一)異熟因,由善、惡業感樂、苦二果,因苦、樂二果非善非惡而為無記法,故稱善惡業為異熟因。(二)福因,以施、戒、忍三波羅蜜為因,能感福德之果報,故稱施、戒、忍三波羅蜜為福因。(三)智因,以慧波羅蜜為因,能感菩提智果,故稱慧波羅蜜為智因。精進、禪定二波羅蜜則通於福智二因。(參閱「三因三果」546) 

(四)成實論依俱舍論六因而立三因,即:(一)生因,指法生之時能為因者,即異熟因。(二)習因,如習貪欲而益長貪欲,即同類因。(三)依因,如以六根六境為所依而生六識,即俱用、相應、遍行三因。六因中之能作因為四緣中之增上緣,故成實論不立。 

(五)三因佛性之略稱。即正因佛性、了因佛性、緣因佛性。(參閱「三因佛性」546) p545


三種發心

(一)指菩薩在修行道位中所發之三種菩提心,即:(一)信成就發心,謂十信行滿,信心成就,入十住位中初發心住。(二)解行發心,解即解了,行即修行。謂十行位中能解法性本空,順修六度之行,發迴向心,入十迴向。(三)證發心,證即證入。謂入初地乃至第十地,而此證者無有境界,惟真如智,稱為法身,法身顯發,故稱證發心。〔十地經論卷二、大乘義章卷九〕

(二)發菩提心文所立,菩薩所發之心有大悲心、大智心、大願心等三類。(一)大悲心,菩薩既悟自心本無生滅,遂悲六道枉受沈淪,己雖未證菩提,然願眾生解脫,於是廣發同體大悲,盡未來行四攝法,攝彼眾生,皆令歸真,同成佛道。(二)大智心,菩薩既興大智,誓度群品,品類既多,根器不一,即須廣事諸佛,廣學妙法,一一證入,轉化眾生,遂興廣大悲智。(三)大願心,心唯本淨,久翳塵勞,習性難頓銷除,法器須資磨寶,自慮輪迴諸趣,不遇佛法勝緣,故發大願備修萬行,行願相資,猶如車翼運行不退,直至菩提。

(三)觀無量壽佛經謂,若有眾生願生彼國者,當發三種心即得往生。即:(一)至誠心,謂此土眾生欲生彼國者,當發專至誠實之心,正念真如,求願往生。(二)深心,謂欲求無上佛果者,必須心契深理,厚種善根,如深根難拔。(三)發願心,謂以真如實心、趣果善心,以此二心功德,善巧回向,發願求生淨土,速證法忍,廣拔一切眾生苦惱。(參閱「三心」532) p659


五法退菩提

據北本涅槃經卷二十八載,退失菩提心之法有五,即:(一)樂在外道出家,謂人之出家,當從正法,若從外道,則增諸邪見,作不善業,而菩提之心未有不退失者。(二)不修大慈之心,謂修菩薩行者,當以平等大慈之心愛念一切眾生,與其清淨法樂,然後得成菩提之果;若非此行,則菩提之心未有不退失者。(三)好求法師過罪,謂修菩薩行者,奉承師長如事父母,聽受其教,則菩提之果可成;若窺伺以求其過,則不唯無聽受之誠,且虧事師之道,而菩提之心未有不退失者。(四)常樂處在生死,謂修菩薩行者,當勤精進以求出離,若耽著五欲,造諸惡業,於諸生死心無厭離,則菩提之心未有不退失者。(五)不喜讀誦經典,謂修菩薩行者,當信受如來所說經典,誠心讀誦,求其妙義,依解進修,成菩提果;若不喜樂受持讀誦,則所修之行無所依據,而菩提之心未有不退失者。 p1115


五義分通

南山四分律宗所說。四分律之本位雖為小乘,然有一分通於大乘。求其義於本律,凡有五處。以此五處之義,知分通於大乘,稱為五義分通。即:(一)沓婆厭無學,四分律卷三載,有沓婆羅子阿羅漢,思惟此身無常,生滅而不堅固,欲求牢固之法,欲以己力供養於僧。即厭無常生滅之三乘身,求菩薩之法,迴心於大乘,修利他之行。(二)施生成佛道,四分僧戒本有迴向文(大二二‧一○三○下):「我今說戒經,所說諸功德,施一切眾生,皆共成佛道。」由「皆共成佛道」一語,知非小乘。(三)相召為佛子,四分律卷一序中有「如是諸佛子」、「佛子亦如是」等語,小乘戒中常稱僧眾為比丘,梵網經卷下所說之大乘戒中乃稱佛子。今以佛子之稱呼召,故知其意在大乘之佛道。(四)捨財用非重,此於懺悔捨墮罪時,先向僧眾捨出其所犯之財體(如贓物等),而後行懺悔之法,僧眾一旦沒收其財物,懺悔之後,復以之還於本人。四分律宗雖不還於本人,而於僧中用之,亦僅結突吉羅之輕罪,不成偷盜之重罪。此因懺悔之人既已誠心捨出,則彼之財物即非彼之所有,是為以意業為主之大乘義。(五)塵境非根境,謂色聲等之塵境為眼識等之所識知,而非眼根等之所曉了。四分律卷十一釋小妄語戒中,有「見者眼識能見,聞者耳識能聞,觸者三識能觸,鼻識、舌識、身識,知者意識能知」等語,非同小乘有部之以根見為正義,乃為大乘識見之義。〔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卷三下、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上三之一、濟緣記卷三下〕 p1169


方等三昧

半行半坐三昧之一。係天台宗智顗大師依大方等陀羅尼經制立之三昧行。三昧,謂專行其法而調直其心。即於閑靜之處莊嚴道場,請二十四尊像,衣鞋等均須清淨,長齋七日,每日三時洗浴,招請熟知內外律者為師,受二十四戒及陀羅尼咒,於初日分三請三寶十佛、方等、父母、十法王子,供養禮拜之後,以赤誠心陳悔罪咎,起誦摩訶袒特陀羅尼,旋繞一百二十匝,一旋一咒,不遲不疾,不高不下。旋咒畢,卻坐思惟,觀實相中道之正空。觀訖,又起而旋咒。旋咒竟,復卻坐思惟。〔摩訶止觀卷二、方等三昧行法〕(參閱「四種三昧」1793) p1441


方等懺悔

指方等三昧之懺法。又作方等懺。即行方等三昧時,誠心懺悔六根之罪障。(參閱「方等三昧」1441) p1442


安心起行作業

略稱心行業。乃淨土門賅括心、行及修相之用語。出自善導之往生禮讚(大四七‧四三八下):「今欲勸人往生者,未知若為安心、起行、作業,定得往生彼國土也。」(一)安心,指觀無量壽經所說之至誠心、深心、迴向發願心等三心,或指大無量壽經之至心、信樂、欲生等三心,或指阿彌陀經之一心。(二)起行,指由安心而發起身、口、意三業之修行,即行禮拜、讚歎、作願、觀察、迴向等五念門,及行讀誦、觀察、禮拜、稱名、讚歎供養等五正行。(三)作業,乃造作、業作之義,指策勵修行三心、五念等法門,亦即勤行恭敬修、無餘修、無間修、長時修等四修法。蓋安心為往生淨土之正因,若由安心而起行,再加上長時無間之勤行,則必可往生極樂世界。 p2394


正因正行

為正因與正行之並稱。於淨土宗,正因,指往生淨土之直接原因;往生淨土之直接行為,則稱正行。據善導大師之觀經疏散善義所說,往生淨土以三福為正因,以九品為正行。三福:(一)世福,如孝悌忠信、慈心不殺等道德善行。(二)戒福,如三歸、五戒、具足戒等戒律。(三)行福,如自行化他之菩提心、發願往生淨土等大乘之行。九品:依實踐往生行業之程度,可分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等九階段。該文又以至誠心、深心、迴向發願心等三心為正因,讀誦、觀察、禮拜、稱名、讚歎供養等五正行為正行。

於日本淨土宗鎮西派,謂三福是德目名稱,指眾生尚未實踐,故不能稱為正行;而對往生之果而言,則稱為正因。九品是三福之德目,指眾生已實踐之狀態,故稱為正行。九品之所以稱正行,係針對形成徬徨於生死迷界之原因的邪業而言,即以之表顯其能成為往生之因的正業。又五正行所以稱為正行,係針對禮拜、觀想其他佛菩薩之雜行,而表顯親近阿彌陀佛之行為。據日僧良忠之觀經散善義傳通記卷一載,上述之三福正因,係就起行方面立論;而以三心為正因之說法,則係就安心方面立論。

日本淨土真宗主張,不論眾生如何實踐修持,亦不能有助於往生,唯有接受阿彌陀佛所予之他力信心,才是往生之正因,故立「信心正因」之說,而謂觀無量壽經雖顯說修行各種善能往生之要門,然其中則隱寓他力信心得以往生之弘願,如此以三福、九品為正因、正行,乃意謂其要門之因行。

據日本淨土宗西山派認為,三福、九品同屬於散善(以平常散亂心所修之善),然三福是明示自力修行之行門,九品則明示觀照彌陀弘願之觀門,從佛陀說教之本意而言,可分為正因與正行,而三福若入於九品亦成為觀門。 p1985


同一念佛

不分智愚、善惡、老少等,均信仰阿彌陀佛之本願而稱念佛號。往生論註卷下(大四○‧八三八中):「同一念佛,無別道故,遠通夫四海之內,皆為兄弟也。」蓋無論念佛者之根機如何,只要誠心念佛,則皆有同一功德。 p2243


名號

梵語 nāmadheya,巴利語 nāma-dheyya。又作名字、名。主要指佛、菩薩之稱號而言。此名號因可表彰諸佛菩薩之功德,及顯示眾生對諸佛菩薩之讚歎、敬仰,故又可稱為寶號、尊號、德號、嘉號等。又以其為諸佛之菩提之名,故又稱果名、果號、果上名號等。又依名號之字數而稱,則有四字名號、六字名號、九字名號、十字名號等稱呼。

關於名號之字義,據慧遠之大乘義章卷二十末載,顯明體者為名,表德者為稱,名與稱彰於外而號令天下者,稱為號。另據華嚴經探玄記卷四載,名,指釋迦等之別名;號,指十號,為諸佛之通名。又呼召(顯)體者為名,表德者為號。

由上述可知,名號可表顯諸佛菩薩之真如體性,及其廣大圓滿之功德,除此以外,名號係從諸佛菩薩而來,以名體不離故,所以諸佛之名號,即等同諸佛之法體,故諸經論中,多載有誠心稱念諸佛之名號,及思惟憶念諸佛者,可消除罪障、災難,或可往生淨土等之說。如法華經卷七普門品所舉,恭敬禮拜觀世音菩薩,及受持稱念其名號者,即可得福。又如觀無量壽經所舉,若至心稱念南無阿彌陀佛者,則於念念之中,可滅除八十億劫之生死罪。此外,若稱念釋迦牟尼佛、地藏菩薩、藥師菩薩、彌勒佛、文殊菩薩、大勢至菩薩等諸佛菩薩之名號,亦可滅罪得福。

於諸名號中,「阿彌陀佛」隨著淨土宗之流傳,而普遍於世間,凡誠心稱念其名,精勤不懈者,臨命終時必可往生極樂淨土。此外,於稱念中,一句彌陀在口,亦可於現世之時淨化身心。又大慈大悲救苦救難之觀世音菩薩名號,亦廣為世人所稱念。〔雜阿含經卷四十、舊華嚴經卷四如來名號品,稱讚淨土佛攝受經、藥師本願經、彌勒上生經、十住毘婆沙論卷五易行品、往生論註卷下〕 p2260


安心

即由於修道之體驗或對教法之理解,而將心安住於一處,並達到安定不動之境界。

據續高僧傳卷十六菩提達磨傳載,凝住壁觀,無自無他,凡聖等一,是為安心。此或為安心說之濫觴。

天台宗亦說安心之法,據摩訶止觀卷五上載,善以止觀安住法性,稱為善巧安心,可分為自行、教他二種,又因隨順眾生根機之利鈍差別,可開為六十四種安心。據湛然之止觀大意載,不論人之利鈍,皆以止觀安住於法性之理體,稱為總明安心;而順應利鈍之根機,所產生之六十四種安心方法,稱為別明安心。總之,止息心之散亂,觀照自性清淨,將心安住於法性之理者,稱為安心。

又於唐代善導時,亦提出安心之說,據善導之往生禮讚載,安心為往生淨土必備的條件之一,此安心即指觀無量壽經所說之至誠心、深心、迴向發願心等三心,若具足此三心,則必可往生淨土。〔般舟讚(善導)、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五之四、往生論註卷下、宗鏡錄卷四十四〕 p2393


自利利他

自利,梵語 svārtha,巴利語 attattha;利他,梵語 parārtha,巴利語 parattha。又作自益益他、自利利人、自行化他、自利他利、自他二利、自他利(梵 sva-parārtha)。同義語尚有自覺覺他、自信教人信等。自利,乃利己之意,即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產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為己利,而為救濟諸有情而致力行善。以上二者合稱二利,通於世間、出世間二法,成辦二者之利益,乃大乘佛教之目的,即佛之世界,稱為自利利他圓滿。相對於此,小乘則偏於自利方面。

據成唯識論卷九載,菩薩所修之勝行隨意樂之力,通於一切自他利行。若依別相而論,則六度、菩提分等屬自利行;四種攝事、四無量等屬利他行。菩薩地持經卷一自他利品,列有十種自利利他行:(一)純(梵 kevala),(二)共(梵 para-sajboddha),(三)安(梵 hitānvaya,利益種類),(四)樂(梵 sukhānvaya,安樂種類),(五)因攝(梵 hetu-sajgrhīta),(六)果攝(梵 phala-sajgrhīta),(七)此世(梵 aihika),(八)他世(梵 āmutrika),(九)畢竟(梵 ātyantika),(十)不畢竟(梵 anātyantika)。

發菩提心經論卷上,就六度之行一一解釋自、他二利之意義:(一)修行布施,能流布善名,隨所生之處而財寶豐盈,此為自利;能令眾生得心滿足,教化調伏其慳吝,此為利他。(二)修行持戒,能遠離一切諸惡過患,常生善處,此為自利;能教化眾生不犯惡業,此為利他。(三)修行忍辱,能遠離眾惡,達於身心安樂之境,此為自利;能化導眾生趨於和順,此為利他。(四)修行精進,能得世間、出世間之上妙善法,此為自利;能教化眾生勤修正法,此為利他。(五)修行禪定,能不受眾惡而心常悅樂,此為自利;能教化眾生修習正念,此為利他。(六)修行智慧,能遠離無明,斷除煩惱障、智慧障,此為自利;能教化眾生皆得調伏,此為利他。

佛之三身中,自性身通於自、他二利,受用身中之自受用身屬於自利,他受用身及變化身則屬於利他。又佛之三德、四弘誓願、三聚淨戒等,亦各有自利利他之義。

此外,唐代淨土宗大德曇鸞於往生論註卷下,對利他與他利二者有所區別,謂利他乃立於佛之觀點而言,他利則立於眾生立場而言。日本淨土真宗開祖親鸞承此說而主張自利即自力,利他即他力之意。依其所著愚禿鈔卷下載,至誠心有二種,即眾生虔誠所起之真實心,與佛發願救度眾生所起之真實心二種。前者為自力之真實心,稱為自利真實;後者乃他力之真實心,稱為利他真實;二者合稱二利真實。〔未曾有因緣經卷下、無量壽經卷上、無上依經卷上菩提品、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破取著不壞假名論卷下、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往生論、大藏法數卷五〕 p2522


至心

(一)即至誠之心、至極之心。無量壽經卷上有「至心信樂,欲生我國」、「至心發願,欲生我國」、「至心迴向,欲生我國」等句,其中之「至心」即是專心、一心之意。善導之往生禮讚(大四七‧四三九下):「但使專意作者,十即十生;修雜不至心者,千中無一。」又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上分至心為二:(一)初始學習求願至心。(二)攝意專精,成就勇猛相應至心。此第二至心又分為一心、勇猛心、深心等三種。

(二)三信之一。為日本淨土真宗之教義。阿彌陀佛第十八願中所誓願之至心、信樂、欲生等三心稱為三信,其中之「至心」,淨土宗認為,從心底誠心信仰阿彌陀佛即稱至心;淨土真宗則以為,信仰阿彌陀佛之信心,實際仍為阿彌陀佛所給予,此即彌陀之至心所致。(參閱「三信」578)2538


行具三心

日本佛教用語。為「智具三心」之對稱。三心,即至誠心、深心、回向發願心,原出自觀無量壽經九品往生中之上上品,謂具足此三心者即可往生極樂淨土,後為日本淨土門所特重,並稱此三心為往生淨士之「安心」,意謂具足此三心即可安住心念,蓋因已具備往生淨土之必要條件。日本淨土門詳論「安心」一義時,認為「安心」若在智解方面,即僅止於對經論之理解者,稱為智具;「安心」若超越智解而發動念佛之起行,則稱行具。故智具三心乃未實之信念;行具三心方為如實之信念,由此乃可決定往生。(參閱「安心」2393) p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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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九品往生

指往生淨土的九等品類。據《觀無量壽經》所述,往生淨土之輩,可分為上中下三類。此三類又可各開上中下三品,即成上品上生、上品中生、上品下生、中品上生、中品中生、中品下生、下品上生、下品中生、下品下生。此九品人其所修行業、日時、來迎儀相、生後得益皆有不同。玆略述如次︰

(1)上品上生︰謂發至誠心、深心及迴向發願心之三種心,又慈心不殺,修諸戒行,讀誦大乘方等經典,修行六念,迴向發願,願生彼國,經一日乃至七日,即可得往生。以此人精進勇猛故,臨終感阿彌陀佛及諸菩薩來迎,乘金剛台,往生彼國,即時悟無生法忍。

(2)上品中生︰謂未必受持讀誦方等經典,然以善解義趣,於第一義心不驚動,深信因果不謗大乘故,蒙聖眾來迎;往生後,經一宿蓮華乃開,一七日間,得不退轉,經一小劫,得無生法忍。

(3)上品下生︰謂亦信因果,不謗大乘,發無上道心,往生後一日一夜蓮華開敷,經三小劫,住歡喜地。

(4)中品上生︰謂持五戒八戒等,不造眾惡,往生即時得阿羅漢道。

(5)中品中生︰謂一日一夜持八戒齋,又,持沙彌戒、具足戒,威儀無缺,往生得須陀洹果,經半劫,成阿羅漢。

(6)中品下生︰謂孝養父母,行世間善事,命終時聞阿彌陀本願及國土樂事,往生後,經一小劫成阿羅漢。

(7)下品上生︰謂雖不謗方等經典,然多造眾惡,無有慚愧;命終時聞大乘十二部經首題名字,又稱南無阿彌陀聖號,除多劫罪,往生後,經十小劫,入初地。

(8)下品中生︰謂毀犯五戒、八戒、具足戒,偷僧祇物,不淨說法,無有慚愧;命終時,聞阿彌陀佛十力威德,罪滅往生,經六劫華開,發無上道心。

(9)下品下生︰謂造五逆十惡,具諸不善,然命終時,至心具足十念,稱念南無阿彌陀佛,以此而得罪滅,往生淨土,經十二大劫,蓮華開敷,發無上菩提心。

此外,據善導《觀無量壽經疏》卷四所述,該經有關九品的章句中,各品皆含十一門,即︰(1)總明告命;(2)辨定其位;(3)總舉有緣生類;(4)辨定三心以為正因;(5)簡別根機之堪與不堪;(6)明受苦樂二法不同;(7)明修業時節延促有異;(8)明迴所修行向所求處;(9)明臨終時,聖眾迎接之不同與去時之遲疾;(10)明到彼華開遲疾不同;(11)明華開已後,得益有異。此中,受法不同者,謂九品人所修行法各異,即︰上三品人具諸戒行、讀誦大乘及修行六念;中上、中中人受持五戒、八戒等,中下行世善;下三品人以稱名為生因。又,以一一行亦各通九品,故可生九九八十一品之別。

關於九品往生人之階位,古來諸家之間頗有異說。淨影以四地至六地之菩薩為上品上生人;初、二、三地之信忍菩薩為上品中生人;種性以上之菩薩為上品下生人;小乘前三果之聖者,為中品上生;見道以前之內外二凡為中品中生;見道以前之世俗凡夫為中品下生;又,下品三生皆是始學大乘者,未可辨其階降;故唯隨過之輕重而分三品。天台家以習種至解行間之菩薩,為上品人;外凡十信以下為中品人;今時之悠悠凡夫為下品人。嘉祥所說與淨影同,係以上上品為七地,上六品之根機為大小乘聖人;反之,善導主張九品悉凡夫,即︰上品三人係遇大之凡夫,中品三人係遇小之凡夫,下品三人係遇惡之凡夫。

〔參考資料〕 《略論安樂淨土義》;慧遠《觀無量壽經義疏》;智顗《佛說觀無量壽佛經疏》,吉藏《觀無量壽經義疏》;元照《觀無量壽佛經義疏》。


入菩薩行論

說明菩薩如何修行的要典。印度中觀派論師寂天著。中國西藏佛教前弘期,曾由印度一切智天同西藏吉祥積,依據迦濕彌羅國本,譯成藏文(約在西元750~850)。在後弘期初期(980~1050)印度法祥賢同西藏寶賢又重譯和校改。後來寶賢同釋迦慧,又依中印度本修改一次。再後,俄‧羅敦喜饒到迦濕彌羅國求法(1076~1108),又同印度善慧稱(賈曹傑註中說是尼泊爾人),依照迦濕彌羅國本,經過修訂和潤文,成為現在流通的藏文頌本。

在漢文譯典中,宋太宗雍熙二年(985)由天息災翻譯,名為《菩提行經》共四卷,八品,七八六頌,較藏文本缺兩品,少一二七頌零三句,文義也有出入。本文據藏文頌本略作介紹。

作者寂天(約在650~750),為南印度梭羅修多羅國德鎧王之子,原名寂鎧。他成長以後,不願繼承王位,在登位前夕,逃出宮廷,行至一片森林地帶,遇見一個婦女,把他帶到森林深處,見到一位瑜伽行者,傳授他許多甚深教法,依法修習,獲得禪定和智慧。後到中印度那爛陀寺從勝天出家,取名寂天,著有《學處要集論》(漢譯名《大乘集菩薩學論》)和《諸經要集》,後來又為大眾說了一部《入菩薩行論》。由在座的學者們,聽後記誦下來。

關於本論頌文有多少,當時各地學者說法不一。迦濕彌羅人說共有一千多頌,在論的前面增加了皈敬頌;東印度人說有七百頌,論首加上了《中論》的皈敬頌,但少〈懺悔品〉和〈智慧品〉;中印度人則說無皈敬頌和作者誓言頌,共有千頌,因而引起了爭論。於是有三位學者到迦憐伽城去見寂天,請問他《學處要集論》和《諸經要集》收藏的處所及《入菩薩行論》共有多少頌﹖他回答說︰《學處要集論》和《諸經要集》用樹皮親筆寫的小字,放在住室的窗戶上;《入菩薩行論》頌文,中印度人所說是正確的。

本論文體全以頌文寫成,所以又名《千頌》。但現在通行的藏文本,只有九一三頌零三句。除第一頌皈敬三寶,第二第三頌說明造論的因由外,其餘的頌,共分十品,分別說明發菩提心和修菩薩行的方法。說發菩提心的有四品,說修菩薩行的有六品。其內容略述如下。

第一,〈贊菩提心功德品〉,共有三十三頌,分兩大科。

(1)菩提心的勝利︰說明一切被業和煩惱所繫縛的眾生,只要能發菩提心,一剎那間,就能稱為佛子,就可受人天的供養,廣讚勝利,無量無邊。

(2)菩提心的種類︰說菩提心有兩種,即願菩提心和行菩提心。「為利他故願成佛」的心是願心,為施等波羅蜜多向著成佛的路上走去的心是行心。

第二,〈懺罪品〉,共有六十五頌,分四大科。

(1)供養︰是用大自然中的無主物山水森林等和有主物乃至自身為供物,供養三寶。

(2)禮敬︰以觀想我身變為無量身,到諸佛剎土而作禮拜,並於現前塔廟、和尚、阿闍黎前,也作恭敬禮拜。

(3)皈依︰從今日起,直到獲得菩提果位,皈依一切如來、正法、菩薩眾會。

(4)懺悔︰由具足四力門懺悔業障。(1)能破現行力︰即從無始以來直到今生,由於愚癡,對殊勝境──父、母、師長等所作的一切罪業,現在發至誠心,於導師(佛)前,發露懺悔。

(2)依止力︰思維所造罪業,即從今日,皈依佛、法、僧三寶,如教而行。(3)對治現行力︰說三毒的大病,唯有大醫王佛所說的教法,才能醫治。應從今日,依佛說法而修對治。(4)遮止罪惡力︰對所造的性罪或者遮罪,心生追悔,於佛菩薩前,恭敬禮拜而作懺悔,以後,決定不造。

第三,〈總持菩提心品〉,共有三十三頌零兩句,分三大科。

(1)加行︰是在發菩提心以前先集順緣資糧,隨喜一切善法,見有作世間功德和修解脫的正因或由修持能得無上菩提的善法,都心生歡喜隨喜讚嘆。

(2)正行︰是正發起菩提心的方便。為作眾生的現時和究竟的利益,發起菩提願心和行心,並依次學習菩薩學處等。

(3)結歸︰是總結發心以後的功德。想這一生,能發菩提心,從此生於佛的種族中,得名菩薩了。願望得到實現,心中歡喜,常受安樂。

本品上半品所說的隨喜功德等,就是集積順緣資糧,結合第二品的〈懺罪品〉,就是淨違緣障。由修習這兩個前方便以後,下半品才說明起二種菩提心的方便。這樣正適合於三士道的修習次第,先修共下中士道,然後才修上士道。

第四,〈不放逸品〉,共有四十八頌,分三大科。

(1)棄捨菩提心的過失︰說明菩提心,是經過多次思維其功德以後,才發起的。如果棄捨菩提心,就是欺騙諸佛和一切眾生,應墮惡趣。經常思維這些道理,不令菩提心衰退。

(2)應勤捨罪業︰說房提心衰退的主要因素,就是不喜作善而喜造惡業。現在既得難得的人生,就應勤修善法。

(3)應斷除煩惱︰說妾業是由煩惱生起的,所以應當勤求斷除煩惱。對於煩惱,如對死敵作戰一樣,不怕艱苦,勤修善法,勤學菩薩行來對治它。

第五,〈守護正知品〉,共有一○九頌,分三大科。

(1)守護心的方便︰說明要守護心住於善所緣時,必須守護正念和正知。若離正知,則妄念生,不僅將已生的善財奪去,並且障礙未生的善法,不令生起,甚至摧折能得解脫的慧命。守護正知還須正念,要以正念之繩,繫心象於善所緣的柱上,不令散亂。

(2)怎樣生起正念︰說怛起正念,須要依止善知識,聽從善知識的指示和教導,激發自羞的慚和怖畏他人毀謗的愧,並且相信異熟果報。由具有這些善因,就能生起正念,然後由正念守護正知,以正知防護自心,不令散亂。

(3)怎樣守護三聚戒︰先說守護律儀戒,就是觀察身語的行為及造業前的等起心(動機),不令有過失(煩惱)。其次說明守護攝善法戒,應思維身是不淨,不應貪著,但可用作修善的工具,依此得渡輪迴大海,到達彼岸而成佛。其次說明怎樣守護饒益有情戒,應當常以財、法施與有情,隨護有情心,不令三業染罪。

第六,〈安忍品〉,共有一三四頌,分兩大科。

(1)瞋恚的過失︰常懷瞋恚的人,身心經常是痛苦的。一念瞋心,即能摧毀善根。

(2)修忍的方法︰當思在輪迴中,苦多樂少。若因不忍小苦而造惡業,則將來生於惡趣的苦,更是不可想像。瞋恚是不順善法的,當以修忍的方法,防止瞋恚的為害。

第七,〈精進品〉,共有七十六頌零三句,分兩大科。

(1)思維精進相違品的過失︰說明懈怠就是精進的相違品。懈怠有兩種,(1)是對於善法能做而不去做。(2)是貪著庸俗無義利的事,空過時日。

(2)修習精進的方法︰當思維已得的人身,終歸死亡,應當常時警惕,不要貪著睡眠懈怠。現在為求菩提,成就自他大利,當勤精進。

第八,〈靜慮品〉,共有一八七頌,分三大科。

(1)靜慮相違品的過失︰靜慮的相違品就是世間憒鬧和顛倒分別。即顛倒分別對於五欲受用執以為樂,不淨之身執以為淨。思維這些過失以後,當於靜處生起愛慕。

(2)住於靜處的勝利︰說明住於森林靜處,資具簡單,少欲知足,修習靜慮與菩提心。

(3)修自他相換的菩提心︰先修自他同等,然後修自他相換。修菩提心的菩薩,當給一切人以安樂和除一切人的痛苦。自他既是同等,是可以相換,以愛執自己的心轉移到他人身上,將自己的身財善根,布施給一切有情。

第九,〈般若品〉,共有一六七頌零一句,分兩大科。

(1)二諦的建立︰由破實事師等所說的實有而成立中觀性空的說法。否認經部師說色等境是現量所得是實有,以及唯識師所說心為實有,主張心境等一切法,都是假立的,自性本空。

(2)廣說修二種無我的方法︰分為二,(1)廣說修補特伽羅無我︰說明補特伽羅有兩種,俱生我執和分別我執,以觀察六大非我的方法來破除我執。(2)廣說修法無我︰先由四念處說明法無我,其次用緣起為因,成立一切法無自性。

第十,〈回向品〉,共有五十七頌零一句,分兩大科。

(1)總回向︰願以造論的功德,回向一切眾生,共同趣入菩薩行。

(2)別回向︰分為三,(1)為利他回向;(2)為自利回向;(3)為安樂的生源,廣弘教法回向。

本論梵文註釋很多,僅從西藏大藏經中由梵文譯成藏文的註釋就有下列十種︰(1)《入菩薩行論釋難廣釋智品》,作者慧生。(2)《入菩薩行論釋難》,作者不明。(3)《入菩薩行論釋千九百七十五頌》,作者善天。(4)《入菩薩行論難解處決擇》,作者黑論師。(5)《入菩薩行論釋難》,作者遍照護。(6)《入菩薩行論智品釋難》,無作者名。(7)《入菩薩行論智品及回向品釋難》,無作者名。(8)《入菩薩行三十六義略攝》,作者金洲。(9)《入菩薩行論十一要義略攝》,作者金洲。(10)《入菩薩行密意釋殊勝光顯疏》,作者畢補底旃陀羅。

本論譯傳到西藏後,又為迦當派宗為六論之一。以後各派都有註釋,其中以宗喀巴的上首弟子賈曹傑所著《入菩薩行論釋佛子津梁論》為最著稱。宗喀巴所著《菩提道次第廣‧略論》未問世以前,本論是修菩薩行的代表作。宗喀巴也非常珍視這部論,他著的《菩提道次第廣論》中引用了本論三分之一以上的文句。西藏行者有以本論作為課誦本每日分段念誦。尤以本論最後第十〈回向品〉列為藏族佛教徒課誦的「五大願文」之一《入菩薩行願》,影響巨大。(胡繼歐)


十大願

謂菩薩應發之十種大願。

(一)指普賢菩薩所發之十大願︰通稱為「普賢十大行願」。分敘如次︰

(1)禮敬諸佛︰謂願對十方三世諸佛世尊如對目前,以清淨身語意業修禮敬,盡未來際無窮盡。

(2)稱讚如來︰謂願由一一舌根出無盡音聲海,由一一音聲出一切言辭海,稱揚讚歎一切如來諸功德海。

(3)廣修供養︰謂願以華雲鬘雲等諸上妙具供養諸佛,又願修如說修行供養等最勝之法供養,廣行供養。

(4)懺悔業障︰又稱懺除業障,謂願念由過去無始劫中之貪瞋癡諸惡業,於諸佛菩薩眾前,以清淨三業誠心懺悔,後不再造,恆住淨戒。

(5)隨喜功德︰謂願自諸佛如來之初發心至分布舍利之一切功德,及菩薩乃至六趣四生之所有功德悉皆隨喜。

(6)請轉法輪︰謂對於成等正覺一切諸佛,以身口意業之種種方便,慇懃勸請轉妙法輪。

(7)請佛住世︰謂對於將示現涅槃之諸佛如來乃至一切善知識,勸請為利樂眾生不入涅槃。

(8)常隨佛學︰謂對於毗盧遮那如來自初發心精進不退而樹下成道,處種種眾會成熟眾生,乃至示現涅槃,志願一切皆隨學。

(9)恆順眾生︰謂願隨順眾生種種差別,作種種承事供養,如敬父母,如奉師長乃至如來,平等饒益眾生。

(10)普皆迴向︰謂願自第一禮拜至第九隨順之所有功德悉皆迴向一切眾生,令常得安樂,究竟成就無上菩提。

關於此十大願,《三曼陀跋陀羅菩薩經》中亦有類似的內容。

(二)指初地菩薩所發之十大願︰即供養願、受持願、轉法輪願、修行願、成熟願、承事願、淨土願、不離願、利益願、正覺願。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謂此十願以真如為體,而初地菩薩能見真如,故至登初地乃得成立。

《大乘義章》卷十四就自利利他分別此十願,稱初二願是自行之始,次五為外化之行願,後三願則自他不定。關於此十願,新、舊《華嚴經》之〈明法品〉亦有提到,稱為菩薩十種清淨願,順序上並有所出入。又,《發菩提心經論》卷上〈願誓品〉則以此十願為三乘共十地中第一乾慧地菩薩所發之誓願。

(三)指初學菩薩應發之大願︰又名十種行願。語出《大乘修行菩薩行門諸經要集》卷上所載〈勝義諦品經〉。有二種︰一指願度一切眾生、令其遠離一切煩惱、除滅相續習氣、於一切佛法無所疑惑、除救眾生一切苦聚、救眾生離三途八難、歸依親侍一切諸佛、願學菩薩一切戒行、昇空中示現毛端無量佛事、以大法鼓擊動一切佛剎等十願。另一種指願為諸眾生盡未來劫住世間、願最後親侍供養一切諸佛、願令一切眾生住普賢菩薩行願、願積集一切戒行功德、願普修六波羅蜜、願滿足菩提戒行、願莊嚴淨一切佛剎、願生十方佛剎、願深求一切佛法、願於諸佛剎成等正覺等十願。

〔參考資料〕 《華嚴經行願品疏》卷十;《菩薩本業經》;《十住毗婆沙論》卷三;《十地經論》卷三;《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下(末);《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二(中)。


世親

又作天親。音譯婆藪槃豆、筏蘇槃豆、筏蘇畔徒、婆藪槃頭、婆修槃頭。四世紀或五世紀時印度小乘《俱舍論》的作者,也是大乘瑜伽行派的重要學者。與其兄無著,並為瑜伽行派的兩大核心人物。大約在佛滅九百年左右,出生於北印度犍馱羅國,世壽八十,寂於阿踰陀國。

世親最初在小乘的說一切有部出家,受持小乘三藏。其人博學多聞,神才俊朗,曾著小乘論書多種。其中,最膾炙人口的是《俱舍論》。這部論書的基本態度是「理長為宗」,而不完全立足在說一切有部的立場。在某些重要觀點上,也採取有異於說一切有部的經量部說法。因此,所論迷悟因果之理,乃能獲得歷史的肯定。該書不只在當時被譽為「聰明論」,即使到現在,還是廣為佛學界人士所愛讀。

在弘揚小乘教義若干年之後,由於受到其兄無著的苦心勸告,世親終於迴小向大,成為大乘佛教的健將。一直到逝世為止,他都一直致力於大乘法門的弘通。其一生聲譽至隆,不論大小乘學者,甚至外道對他都深為畏服,並且還獲得當時國王(超日王)及貴族階級的誠心護持。

世親轉入大乘之後,盡全力於瑜伽、唯識之學的弘揚。相傳他造論甚多,有「千部論師」的雅譽。所著諸書,除《俱舍論》外,《唯識二十頌》、《唯識三十頌》、《十地經論》、《無量壽經優波提舍願生偈》(《淨土論》)等書,對後世也都有極深入與廣泛的影響。這四部書分別是我國唯識宗、地論宗與淨土宗的思想核心。從佛教思想史的觀點看,他實在是一位以著述改變歷史的偉大思想家。


世親


關於他的生卒年代,異說紛紜,有西元420~500年(J. Takakusu《A Study of Pa-ramartha's Life of Vasubandhu》,JRAS,1905),390~470年(U. Wogihara《Asanga's Bodhsiattvabhūmi》,1908),350年歿(N. P éri《A props de la date deVasubandhu》,BEFE O. 11),320~400年(宇井伯壽《印度哲學史》,1932),以及320~380年(E. Frau wallner《On the Dateof the Buddlist Master of Law Vasubandhu》 OR. 3)諸說。

在佛典中,名為Vasubandhu之人物,有若干名。如《雜阿毗曇心論》卷一所載之「無依虛空論師」,以及《景德傳燈錄》卷二所載之「付法藏第二十一祖」,其原名皆與世親相同。但其人可能不是無著之弟世親。甚至於瑜伽行派中之若干署名為世親所撰之書,有人也以為並非同為一人所撰。

有關瑜伽行派之世親之思想及其他相關問題,請參見附錄諸文。

◎附一︰袴谷憲昭撰‧李世傑譯〈瑜伽行派的文獻〉(摘錄自《唯識思想》)

據傳,世親是無著的弟弟,他繼承哥哥的思想,同時,奠定了後來瑜伽行派發展之基礎,在這一點,他是承擔了思想史上之重要角色的人。他最初出家於說一切有部,通曉於毗婆沙師傳統的教義,成為阿毗達磨的學者。後來,將其教義,從經量部的立場,批判整理,而著了《阿毗達磨俱舍論》(Abhidharmakośa-bhāsya)。從此著述以後,他更傾向於經量部。但在最後,由於其兄之感化而轉向大乘佛教,這是傳記所說的。轉向大乘之後所著的代表作,可能是《唯識三十頌》,但在此頌中,仍可看出留存有經量部的要素。例如︰所謂「認識的變化(vijñāna parināma,識轉變)」等之用語就是。但世親對彌勒五法中的《大乘莊嚴經論》、《中邊分別論》、《法法性分別論》,或無著之《攝大乘論》等之註釋,則完全看不出有經量部的要素。因此,如果重視這個差異的話,那麼,就會有此種見解出現︰即將著有《阿毗達磨俱舍論》、《成業論》、《唯識二十頌(論)》、《唯識三十頌》等留有經量部要素的獨立作品的世親,和因受其兄之感化而著了無著系統的註釋之世親,視為是不同的兩個人。這就是由奧地利學者E.Frauwallner所主張,而再由L. Schmithausen所增補修正的世親二人說。日本的學者多半認為同一的世親是經過經量部而終於轉向大乘的人,而沒有積極支持二人說的。不管如何,世親的獨立作品中有經量部的要素這一點,我認為我們也必須加以相當的考慮,以注視今後研究的進展。

◎附二︰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五講 (摘錄)

世親的著作比較多,發揮彌勒學說的,有《大乘莊嚴經論釋》、《辯中邊論釋》、《金剛經論釋》;解釋無著著作的,有《攝大乘論釋》、《習定論釋》;闡述自己觀點的,主要有《成業論》,是對小乘關於「業」說所作的批判,《二十唯識論》(論本二十頌,自作解釋),《三十唯識論》(有頌無釋,恐怕是他晚年的作品),都是很重要的。此外,他對大乘經還做了許多註釋,如解釋華嚴系統的《十地經論》,漢譯之後,影響很大,以至出現了一批「地論師」;對《無量壽經》所作的註,漢譯之後,也成為我國淨土宗的根本典據。其他還有註釋《法華經》、《緣起法門經》、《無盡意經》、《寶髻經》等等的著作。關於小乘的著作《俱舍論》,儘管他本人不怎樣重視,但影響很大,他的門人廣為傳播,還流行了相當長的一個時期。(中略)

唯識說,是無著、世親整個學說體系必然導致的結論。早在無著所著《攝大乘論》裏已有發端,如在講三性的〈所知相分〉中,即講到依他起是諸識(共十一類)的分別,這就是說,諸法皆待緣生。而其實,所謂緣生,也就是識的分別。到世親時,唯識說更加細密,並提出了種種論證,可以說唯心論就此完全建立起來了。

世親敘述唯識說的著作有兩部︰《二十論》與《三十論頌》。前者有他自己的長行解釋,後者只有頌。這兩部書,都是用心、意、識來說明唯識理論的。《二十論》主要以成立唯識學說為宗,據早年發現的梵本,它的書名即題為《成唯識》,護法為它作的註解亦題名《成唯識寶生論》,即此可見它的內容與性質之所在了。

〔參考資料〕 《婆藪槃豆法師傳》;《大唐西域記》卷二、卷四、卷五;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第二十二章;印順《印度佛教思想史》;A. K. Warder著‧王世安譯《印度佛教史》第十一章。


五失三不易

謂梵語佛典在迻譯為漢文時之困難所在,計有五種失原意的缺失及三種不容易之處。具稱五失本三不易。東晉‧道安《摩訶鉢羅若波羅蜜經抄》序云(大正55‧52b)︰
「譯胡為秦有五失本也。一者胡語盡倒而使從秦,一失本也。二者胡經尚質,秦人好文,傳可眾心,非文不合,斯二失本也。三者胡經委悉至於嘆詠,丁寧反覆,或三或四,不嫌其煩,而今裁斥,三失本也。四者胡有義記,正似亂辭,尋說句語,文無以異,或千五百,刈而不存,四失本也。五者事已全成,將更傍及,反騰前辭已,乃後說而悉除,此五失本也。然般若經,三達之心覆面所演,聖必因時俗有易,而刪雅古以適今時,一不易也。愚智天隔,聖人叵階,乃欲以千歲之上微言,傳使合百王之下末俗,二不易也。阿難出經去佛未久,尊者大迦葉令五百六通迭察迭書,今離千年而以近意量裁,彼阿羅漢乃兢兢若此,此生死人而平平若此,豈將不知法者勇乎﹖斯三不易也。涉茲五失經三不易,譯胡為秦,詎可不慎乎﹖」

此五失三不易說,係強調梵經翻譯應特別注意的事項。其後,譯經道場的龍象多引為龜鑑,用以自誡。如僧叡的〈大品經序〉(收於《出三藏記集》卷八)云(大正55‧53a)︰「執筆之際,三惟亡師五失及三不易之誨,則憂懼交懷,惕焉若厲。」後至隋‧彥琮著《辯正論》列舉八備十條作為譯經的規式;唐‧玄奘也明示五種不翻;宋‧贊寧更舉六例以求譯語之醇正,凡此皆倣傚道安垂示譯場的規範。

◎附︰《佛教大辭彙》〈五種不翻〉條(摘譯)
(一)唐‧玄奘的五種不翻說︰漢譯梵語時,不能義譯的五種情況。唐‧玄奘三藏所立。今略述如下︰

(1)祕密故不翻︰如經中的陀羅尼,其意義深隱不明,故存梵音而不翻。

(2)多含故不翻︰如「婆伽梵」一詞有六義,倘若翻譯,只顯一義而失其他五義。

(3)此方無故不翻︰如「閻浮樹」等,在中國沒有相當於它的用語。

(4)順古故不翻︰向來即以音譯盛行且為眾人所知者不翻。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雖可義譯成無上正等正覺,但大都保留音譯而不翻。

(5)尊重故不翻︰如「般若」可譯成智慧,但通常不用譯語而直稱般若。乃因般若的實義深遠,若譯為智慧便顯輕薄。

(二)隋‧彥琮的八備十條說︰(1)誠心愛法、志願益人,不憚久時。(2)將踐覺場,先牢戒定。(3)文詮三藏、義貫兩乘。(4)傍涉墳史、工綴典詞,甚不魯拙。(5)襟抱平恕、器量虛融,不好專執。(6)耽於道術,淡於名利,不欲高銜。(7)要識梵言,乃閑正譯、不墬彼學。(8)博閱蒼雅,粗諳篆隸,不昧此文。以上為八備。此外,(1)字聲、(2)句韻、(3)問答、(4)名義、(5)經論、(6)歌頌、(7)咒功、(8)品題、(9)專業、(10)異本,共十條,為粗開要例。

〔參考資料〕 《辯正論》卷四;《續高僧傳》卷二;《宋高僧傳》卷三;《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上(本);《因明入正理論瑞源記》卷二。


大乘法界無差別論

一卷。堅慧菩薩造,唐‧提雲般若譯。又稱《法界無差別論》。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一冊。係闡明菩提心之十二義,論述法界之無差別平等之書。

據《開元釋教錄》所載,本書乃則天武后天授二年(691)十月於大周東寺譯出。內容初舉歸敬頌,次分十二段釋菩提心之果、因、自性、異名、無差別、分位、無染、常恒、相應、不作義利、作義利及一性等十二義。每段之初皆舉五言頌說明。全書計舉五言四句二十四頌,七言四句一頌,旨在闡述菩提心之種子是因,涅槃法界是果,此心自性清淨,法界平等無差別;又依如來藏之義,謂此心為客塵煩惱所覆,致眾生界產生種種差別相;並說眾生遠離客塵煩惱,開顯如來藏,可得一性常住之涅槃。

本書另有一同名異譯本,又稱「如來藏論」。其內容亦以十二義房提心,然將七言四句等二十偈頌揭於卷首,次以長行釋之,不僅形式有異於本書,內文之表現法亦有不同。又,該書雖亦題為唐‧提雲般若譯,但因《開元錄》及《貞元新定釋教目錄》於提雲般若之項下,都將《大乘法界無差別論》以單譯列出。此外,在譯場任筆受之職,嘗為本書作疏的法藏,亦不曾提及本書有異譯之事。故此異譯本之譯出當是賢首、智昇以後之事。

本書的註疏除法藏《大乘法界無差別論疏》一卷之外,另有調雲《大乘法界無差別論大意》一卷、德門《法界無差別論示珠鈔》一卷、慧琳《大乘法界無差別論引文考》一卷、經歷《大乘法界無差別論講述》一卷及《大乘法界無差別論》三卷(譯者不詳)等。

◎附︰呂澂〈大乘法界無差別論講要〉(摘錄自《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二)

本論與《勝鬘經》相同,闡明佛學原始要終之義,故列之涅槃學中。《勝鬘》歸宿於如來藏心,以為學佛之依據,而未及加詳;此論開十二門,曲暢其宗,得未曾有,今續講以廣明之。又本論傳譯稍晚,法藏一派附會其詞,別成系統,相似說興,影響極巨,幾成後來數百年講論之重心,至今猶有存者,今講亦隨處辨其誤解,以杜訛傳焉。

依論釋文分二門解,初釋題名,次講論旨。初釋題名者,論名大乘法界無差別,大乘者,表論所屬,大乘之學究竟成佛,其有以得羅漢、辟支佛解脫為究竟者即屬小乘,異於本論一乘成佛之義也。法界者,法乃泛指諸法,佛所證者,簡龜毛兔角之類也。界為因義,如金鑛生金即名金界;又有域義,範圍所及四周畢至,即示佛證之區域也。佛所證者綜歸心法,所云法界即心法性。無差別者,眾生與佛心法性同,由生性而說因同,極至佛所證心法性而說果同。又由因同故謂眾生皆有佛性,由果同故謂涅槃一味等味。今此論中研幾法界,因果平等無有差別,揭示論旨,故名《大乘法界無差別論》也。

是論作者堅慧菩薩,史實不詳,譯者僅云中印度人,佛滅七百年出,由彼曾註世親《十地經論》,審知當在世親後也。又元魏時譯典有《究竟一乘寶性論》,初未題作者之名,自此論出,譯者傳說同出於堅慧(藏傳《寶性》係彌勒本,無著釋,為彌勒五論之一,又真諦譯《佛性論》與《寶性》大同,又題世親作,紛紜難辨),堅慧一名,奘師《西域記》中亦二三見,意指安慧。此論譯人相傳堅慧梵文為娑羅末底,則與安慧梵文作悉恥囉末底者異(悉恥囉與娑羅俱有安定與堅固之意,而原名究竟有別),又勘漢藏所存安慧著作中,與本論思想不盡相同,似不能定為一人。但二人時代相近(同在世親後),學問淵源復有同處,是二是一,尚待攷定也。

是論譯者提雲般若,意云天慧,武周時來華,於天授二年譯出此論。時圓測、法藏同居譯塲,法藏獲此,特加歎賞為之作疏,倡如來藏緣起之說(蓋誤解此論有如來藏為世出世法因一語,認作出生世出世法界),以與業感緣起賴耶緣起示異。復以中土先有馬鳴《起信論》(此論乃中土學者依魏譯《楞伽》偽託之書,早有刊定),亦主張如來藏緣起說者,乃創馬鳴堅慧學,以與龍樹提婆學、無著世親學鼎立而三。更進而有四宗之判,謂小乘隨相法執宗、大乘龍樹真空無相宗、無著之唯識法相宗,及彼所創之如來藏緣起宗,合此四宗判一代佛教,而謂如來藏宗者甚深無上。此乃私意揣度,學者不可不加以審辨也。此論於唐後復有改譯本出,一名《如來藏論》,作者難攷,自北宋初刻藏經收錄後,於是麗、金、元、明藏中均有此本。但北宋藏之訂正刻本中則汰去改譯本而獨存原譯,其後契丹刻及南宋刻據此訂正刻本者皆無其書。今兩本俱存,所用講本則採原譯(法藏疏本),不用改本也。

次釋論旨者,全論舉二十三頌,以十二門解菩提心義。初句歸敬乃印土造論之定式,表示對於所崇之學與人誠心推仰也。此論止歸敬所學,即所以明此論為闡一乘一歸之意耳。是故頌曰︰稽首菩提心。

論標法界而歸敬菩提心者,作者以為此二名之義相貫也。論文下出異名中有頌云,「此心性明潔,與法界同體」,長行引《不增不減經》釋言︰「舍利弗,此清淨法性即是法界,我依此自性清淨心說不思議法。」此中法界就心法性言,即《勝鬘經》所謂如來藏,今乃以菩提心說之。菩提心一詞梵文為合釋(解此合釋之法曰離,即分析而見其關係也),有二種釋法︰持業釋者,菩提即心,菩提覺義,此心能覺故。依士釋者,謂是心於菩提上發生。此處當依後釋,謂清淨心性眾生本具,由其無知,等同放失,必於菩提發起希求之心,而後覺此心性之存,故今以菩提生心之菩提心說法界,於果立因名也。本論以此心為主體,從果因乃至涅槃一性,如其次第有十二門廣為分別,如論長行。初門明果,示人勝利,引生希求。次門明因,示生起所由。三門明白自性,顯因所成菩提心相。四門異名,示名差別。五門無差別,示雖異名而體不異。六門分位,體雖無別而隨位不同。七門無染,雖隨位異而性無染。八門常恒,示此無染之性常然。九門相應,以恒無染與淨法應。十門不作義利,雖具淨法而染位障故不起作用。十一門作義利,客塵既去心用自在。十二門一性,即示一味等味涅槃法也。(中略)

本論解已,略說結論。本論作者堅慧別著有《寶性論》,有本有釋(一分異譯為《佛性論》),論以十義解如來藏而歸結於無差別,今借其結論以顯本論旨趣。彼論云︰以是因緣,此自性等十相為顯三義︰一顯本有不可思議境界,二顯依道理修修行可得,三顯得已能令無量功德圓滿究竟,故造斯論。此中因緣指無差別而言,雖彼說如來藏,此說法界菩提心,而所指實同。又彼所云本有者,非指時間上本來已有,乃應得應有應當之意(與孟子本心之說同)。論中以為應得佛性(即菩提心),實眾生所當有,具此當有之心,始得謂之有心,此云本有自異於本已存在之義矣。不可思議者,謂道理微細,超於俗見,有待探究而後能喻。如儒者云思能作聖,此思自非泛泛之思,今說此心作佛,心亦非凡愚二乘境界,故云不可思議。又境界者,心所依緣空性智所知也,如欲知此心為心,必以空性智緣之,將能作所,真相方了。儒家存心之說,用意相似。此可借為本論之結論,以本論十二門開演皆不外發揮此意也。二依道理修修行可得者,謂知此菩提心不可思議境界已,實踐功行隨應而起。依道理者,即與法爾道理真實道理相契,所謂合理,為證之異譯,即謂實驗而有異乎口說揣測也。依境修習,令其常時顯著存在,自可漸臻證得矣。三謂得已能令無量功德圓滿究竟者,蓋行則有果,證得之後能生功德,自利(佛法究竟)利他(成熟有情)無有窮盡。功德猶常人所稱事業,儒之修齊治平莫非事業,即莫非功德也。如是由近知識聽聞法爾道理乃至成佛,一切功德法必依此順此,與理相應方能逐漸圓滿。是則證成佛法之次序,由一分多分而全分(一切)而無量(一切一切),以達乎究竟圓滿,此亦功德積聚當然之勢也。所以佛法功德,先講一切,後說無量,都非現成,而待修集,故菩薩發心經無量劫,十地位次,乃能積集圓滿。此為佛學中一要義,學者當致意也。本論所說不外此三義,故引之以為本論總結也。

最後附辨賢首家所言馬鳴堅慧學之無據。攷賢家立說,以本論為證,其判教也,謂無著龍樹學為始教,馬鳴堅慧學為終教(另有小教及彼所崇圓教)。今究本論,知彼所判宛同戲論,馬鳴《起信》全屬偽託本難依據,而本論堅慧之學,亦與無著不異,何從別為一派。中土傳無著學者,自北涼‧曇無讖,劉宋‧求那跋陀羅,北魏‧菩提流支(譯《不增不減經》)以至梁‧真諦(譯《無上依經》)諸家,無不兼傳涅槃學,此其傳承之史實安可誣耶。再就理論結構言,本論一切眾生皆有如來藏之義出於《寶性論》,寶性則從無著所作《大乘莊嚴經論》說法界一段引生(《寶性》引《莊嚴》有明文可證),推原其始,本論實汲無著學之流,何得強為立異。夷攷此中致誤之由,殆以無著別有《攝論》,從染位說賴耶,學者遂疑別成一派。實則菩提心、如來藏,原皆就染位立說,詳於過失,乃以示眾生遷善改過之資。眾生確在染位,詳染,俾知所以改止(實知此染位之心,而後發趣淨之願)。然又不可不明遷善之本,此如來藏說之所由建立也(《莊嚴》就淨位談功德說如來藏,以為遷善之據。又《攝論》四清淨之自性淨義,世親亦釋為如來藏)。合此兩邊始得窺無著學之全,本論偏於遷善,正所以發揮無著之學,何得謂與無著異趣。賢家管窺,亦可以已矣。


安心‧起行‧作業

指祈願往生淨土之實踐要項。略稱心行業。此語首見於我國淨土宗高僧善導的《往生禮讚》。其文云(大正47‧438c)︰「今欲勸人往生者,未知若為安心起行作業,定得往生彼國土也。」此處之「安心」乃指《觀無量壽經》所云的至誠心、深心、迴向發願心等三心。「起行」是由安心而發起的身、口、意三業之修行。指禮拜、讚歎、觀察、作願、迴向等五念門。「作業」是策勵上述三心五念之行持。指恭敬修、無餘修、無間修、長時修等四修法。而善導在《觀無量壽經疏》中,改五念門為讀誦、觀察、禮拜、稱名、讚歎供養等五種正行,且以稱名為其首要。日本淨土教對此也很重視,然因宗派不同而有不一樣的解釋。例如淨土宗以念佛為信徒之行,而真宗則不以之為信徒之行。

又,關於作業,淨土宗的辨長在四修之外,另定尋常、別時、臨終等三種行儀。

◎附︰望月信亨著‧印海譯《淨土教概論》第十四章(摘錄)

善導主張凡夫入報土之可能,然淨土之行因,主要依據《往生論》之五念門,又重視《觀經》之三心。此三心名安心,為往生之正因。且以此安心教人起行實修之方規,守持四修之法。彼著《往生禮讚》,表示想往生淨土應具備安心、起行及作業三種法。首先引證《觀經》中必具至誠、深心、迴向發願之三心名為安心。其次,舉《往生論》之五念門,以身業禮拜、口業讚歎、意業憶念觀察三門去修身、口、意三業之行。最後,舉恭敬、無餘、無間、長時四修之說,此為三心、五念策進之法。

又彼著《觀經疏》卷四說︰「往生之行有正行、雜行二種之別,專依往生經論所行者名為正行。」又說有五種正行︰一心專門讀誦《觀經》、《彌陀經》、《無量壽經》等為讀誦正行。一心專注觀察、憶念彼國之依、正二報莊嚴為觀察正行。一心專門禮拜彼佛為禮拜正行。一心專門稱念彼佛名號為稱名正行。一心專門讚歎、供養彼佛,為讚歎供養正行。除此五種正行以外,所有諸善,名為雜行。專修有關阿彌陀佛法門為正行,稱念其餘佛、菩薩等名雜行。此中,禮拜、讚歎及觀察三種,《往生禮讚》之所謂身、口、意三業之行,即相當於五念門中之禮拜等三門,因此,五種正行是於三門(禮拜、讚歎、觀察)之外增加讀誦、稱名二門。加讀誦者,以修道首先受持所依憑之經典,故必須讀誦。加稱名者,此行於阿彌陀佛本願所發誓,為正定業。如前所述,善導解釋《無量壽經》第十八願乃至十念之語為十聲稱名之義。《往生禮讚》解釋彼之願文說︰「稱我名號,下至十聲云。」又今《觀經疏》說︰「一心專念彌陀名號乃至順彼佛願故。」又同經流通分說︰「上來雖說定、散兩門之益,若望佛之本願之意,以眾生一向專稱彌陀佛名。」故以稱名為本願生因之行,將它增加為五種正行之一。不但如此,善導就此五種之中更分別有助業、正業。以禮拜、觀察等四種為助業,稱名一行名正定業。此禮拜、觀察等四種不屬誓行之本願,故成為第二之助業。稱名是誓行中之本願,故成為決定往生之正業。如此,善導以《觀經》之三福十六觀及《往生論》所謂身、口、意三業之行,總說為往生之助業,以稱名具有「若不生者」之保證是本願正定業,認定實在有其絕對性之價值。

善導又以往生必具三心,此為往生之正因,若闕一心,往生是不可能。三心者︰至誠心、深心、迴向發願心。今敘述善導之解釋,首先至誠心是真實心之意義,即修身口意三業之行時,必發於真實心中,若以虛假不實心修,縱然日夜十二時中,急走、急作,勵行三業之行,此皆名為雜毒之善,名虛假之行,以此迴向,希望求生彼佛淨土,決定無法往生。其所以然者,以彼阿彌陀佛因中之修行,至一念一剎那,皆悉從真實心中所作。

其次,深心者,謂深信之心,有信機、信法二種。信機者,深深自信我等是多生恒常流轉生死之凡夫,沒有究竟出離之因緣,即先覺醒自己為一罪惡之凡夫。信法者,此中有就人立信和就行立信二種。就人立信者,彌陀、釋迦及十方諸佛皆為人,就以人立信之。就彌陀佛說,彼佛成就四十八願,攝受我等,應稱為本師,深信憑彼之願力,決定能得往生。就釋迦佛說,深信彼佛說《觀經》所指示彌陀淨土,深信為我等教主。就十方諸佛說,證明凡夫往生不謬之事,信諸佛為作證之人。又於此中,信彌陀之本願,等於信《無量壽經》;信釋迦佛說,等於信《觀經》;信諸佛證勸,等於信《阿彌陀經》。其次,就行立信者是就往生之行而立信,即往生之行有正行、雜行之別,正行亦有讀誦、觀察等五種。就中,信稱名是彌陀本願所立之誓,是正定業。主要是我等須自覺自身是罪惡生死之凡夫,深信三佛、三經所說之意。特別是阿彌陀佛為我等凡夫建立本願,深信攝受眾生成為我等導師。同時在往生正行中亦有五種之別。其中,稱名為本願生因之正定業,此名為深心。此說或許是從曇鸞之三信說引申而來。即現今文中所說一一深信,相當曇鸞三信中之淳信。說決定相當彼之純一決定信,又認為念念不捨者,相當於彼之相續說。

其次,迴向發願心者,即迴向所作之善根,發願往生淨土之謂。《觀經疏》說︰「以自他所修之善根,皆悉在真實深信中迴向,願生彼國名迴向發願心。」其中,迴向者,生彼國已,起大悲心,迴入生死,教化眾生,即名迴向。此中,前段迴向善根願生淨土,相當於曇鸞之往相迴向,後段願迴入生死教化眾生,相當於曇鸞之還相迴向。由此可知,善導之解釋迴向心,主要基於曇鸞之迴向說。

又善導以迴向發願心與五念門中之作願、迴向二門看作是同樣的意義,即作願解說為發願。《往生禮讚》釋五念門時說︰「作願門者,專心於一切時、一切處,三業、四威儀所作功德,皆須於真實心中發願,願生彼國,故名作願門。」因此善導於五念門中,以禮拜、讚歎、觀察三門為身、口、意三業之起行,以作願、迴向二門含攝在安心中。

蓋善導強調三心具足,無疑是依《觀經》之具三心者必生彼國之文而來,然特別強調其重要性者,迴向發願心是與五念門中作願、迴向二門同義。又彼之迴向心是往、還二迴向之義,即菩提心之意義,而且,深心是相當於曇鸞所謂淳厚等三信,認為是往生任何淨土不可或缺的生因。若少一心即不得往生,基於此義而唱說三心具足。想是從曇鸞之論說而得暗示為主,始有如上三心之解說。

又善導以上文所述安心起行為實修之方規,應守四修之法,此名為作業。四修者,恭敬修、無餘修、無間修、長時修。此四修本來出於陳譯《攝大乘論釋》卷八(中),今善導轉用其義,作為願生淨土者修行策進之規矩。恭敬修者,有關身業禮拜方規,即禮拜阿彌陀佛時,表示慇重恭敬之態度。無餘修者,說明有關所有三業之專修方規,即身口意三業起行時,不雜餘業,唯專稱阿彌陀佛之名,亦教以專念、專想、專禮、專讚彼佛及淨土之聖眾等,唯此專行名專修。雜修餘業名雜修。《往生禮讚》中舉出雜修有十三種過失,百人之中希得一、二人,千人之中希得三、五人而得往生。專修者,不為雜緣動亂,且相應佛之本願,乃至隨佛語,力說十即十生,百即百生之得益。

無間修者,舉出有關心行恒行修相續之方規,即安心、起行皆無間斷,揭示恒時相續。雜修餘業是正行間斷,此無間修是不雜餘業。不起貪瞋煩惱來間斷正行。但我等是流轉生死凡夫,不能防止歷緣對境生起煩惱,故若煩惱生起,造罪之時,隨犯隨懺悔,不使隔念、隔時、隔日,常使身、心清淨。最後長時修者,表示一期不退之方規,即從初發心時至臨命終時,信行相續,誓不中止。總括善導所說,雖是在恒常流轉生死之凡夫發起三心,專修五種正行,不雜餘業,無間相續而不懈怠,畢命為期,乘彌陀之本願,才能往生彌陀之報身所居之報土。


末代念佛授手印

日本淨土宗著述。一卷。日僧聖光弁長撰。略稱《授手印》。收在《大正藏》第八十三冊。本書係日本淨土宗之五重傳法之第二重,三卷書之第二卷,係傳法祕本。全書分六門,敘述淨土宗開祖法然所傳授的念佛往生義。

關於本書的撰述動機,依本書序跋所載,係由於法然歿後,門下弟子紛紛就法然所說念佛本義,各抒異見所致。又因聖光門下修阿與敬蓮社二人,對於至誠心之體亦屢生爭論,而修阿之弟子滿願社又違背師承,反隨順敬蓮社的主張。聖光央鑑於此,乃於安貞二年(1228)在肥後國白川畔撰述本書,以解說法然的念佛本義。本書註疏頗多,有良忠《領解末代念佛授手印鈔》一卷、聖冏《授手印傳心鈔》一卷、良心《授手印決答授決鈔》二卷等。


佛壇

安置佛像之壇座。即佛堂內為供奉佛像而造的基壇。或寺院與信徒家中佛堂所安置的佛龕,以及寺院須彌壇的總稱。依其材料的不同,而有石壇、土壇、木壇之分別。或依形狀之差異而有方壇、八角壇、圓壇等種類。

依印度古來之習俗,即常將本尊像安置於佛堂正面的壇上,如阿旃陀(Ajanta)、巴格(Bāgh)等石窟內,均是在高石壇上安奉佛像。依《大唐西域記》卷八摩訶陀國〉條載,精舍內佛像儼然結跏趺坐,像高一丈一尺五寸,座高四尺二寸、廣一丈二尺五寸。另外,我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內的米蘭(Mīrān)廢寺,即於大壇上列置七佛藥師坐像。敦煌千佛洞第一四二窟內,於凹字形石壇上安置七佛藥師坐像。大同雲岡及駝山等古石窟中的佛像,則皆置於方形石壇上的臺座上。

在日本,古時多為石造佛壇,藥師寺金堂、東大寺法華堂等佛壇,均是日本石壇的代表。中世以後有木造佛壇,其形式初時模仿石壇,後多仿須彌山形(即須彌壇),如鎌倉圓覺寺舍利殿、播磨鶴林寺本堂、金澤稱名寺金堂等佛壇,即為須彌壇。

有關佛壇中所供奉的主尊(本尊),依宗派之不同而有差異。譬如南傳佛教的佛壇,主尊皆為釋迦牟尼佛。大乘佛教所供奉之主尊,則頗為紛歧。如淨土信徒供奉的是西方三聖(阿彌陀佛、觀世音菩薩、大勢至菩薩)。禪宗信徒則有僅供奉達摩或六祖的。台灣的一般信徒常供奉三寶佛(釋迦牟尼、阿彌陀、藥師)。也有只供奉觀世音菩薩的。而密教信徒則依所信仰之派別及所修法門而有不盡相同的主尊。

附錄二文,為佛壇安設法之二例,僅供參考而已,並非各宗派皆等同於此。

◎附一︰林鈺堂〈佛壇安設法〉

(1)安設佛壇之意義

{1}迎請聖眾降臨常住,以加被行者及眷屬智悲日增,直至圓滿菩提。

{2}以禮拜、供養、讚頌、種種承事列於日課之中;一則加深皈依之關係,積集道業資糧,二則迴向眾生成佛,培養菩提心。

{3}藉觀佛、點燈、上香、獻花、禮拜等,使五官之作用全體投入佛事中,擴大並加速行者心靈之淨化。

{4}使日課不但定時並且定處,更易形成牢不可破之習慣。

{5}佛壇之莊嚴可以表明行者皈依之信心,並使訪客有見聞隨喜之機緣。

(2)佛壇之位置
佛壇以安於專室為理想。如為多層之建築,宜設於頂層。若無專室,應擇寂靜處,或常課時可閉門靜修之室。佛壇之坐向,視主尊而定。如為淨業行人,當以阿彌陀佛為主,彼應坐西向東。如為消災延壽藥師佛,則應坐東向西。如無適當方向之壁面可資利用,亦可不拘於此。宜擇光線充足,行者較易專心瞻仰之壁面。

(3)佛像之安置
佛像應擇如法製做者。儘量避免以易碎之材料(如陶瓷)做成者,以免不慎造成損毀。一般而言,應請完整而有底座者。但遇久經大德供奉之古董佛像,雖肢體略有殘缺,仍可請領繼續供奉。

平面之佛像,宜請大德為之開光,迎入佛之身、語、意、功德及事業。立體之佛像,如為中空者,應先請大德為之裝藏,以經咒、舍利、珍寶、松柏等填滿,再開光。如臨近無大德可請,仍可先安奉,待將來之機緣,再為之開光。

壁上懸掛之佛像,應依其地位之尊卑,而定高下。通常以上師、本尊、空行、護法之次第,由上而下,分排懸掛。其中並應再依法身、報身、化身;或佛、菩薩、辟支、羅漢之次第而分高下或左右。同一排之聖像,其地位高低可有兩種排法︰

{1}以右為尊──從壁面之最右邊(即行者面壁時,行者之左手邊)排起。

{2}以中間為最尊,再依次輪流安置於其右邊,再左邊。如此排所示︰{8}{6}{4}{2}{1}{3}{5}{7}{9}。

懸掛佛像也應考慮到各像之形式及大小,以排成美觀對稱之組合。因此以上所介紹的兩種排法,可斟酌選用其一。

本尊像與其壇城像,只可掛成上下,不可排成左右。壇城在本尊之上或下皆可。例如西方極樂世界圖,可安於阿彌陀佛像之上或下方,而不宜排於其側。

以上所述以右為尊,乃印度、西藏所傳文佛之古制。漢人所繪西方三聖像,往往依漢俗之以左為尊,分安觀音、勢至於彌陀之左、右側。吾人為顧及畫面兩菩薩都是向佛而立,只好入鄉隨俗,仍依左、右而安之。若三像不在同張上,且菩薩面向正前者,仍以依文佛古制安觀音於右為宜。

如果一面壁上掛不下所有佛像,可分掛於其他三面壁上。每面壁上之佛像,仍應遵循前述尊卑次序之原則而安設。護法聖眾也可集中掛於正對佛壇地位稍低之壁上,以便彼等注意佛陀之指令。也可於護法眾下添設供桌、供品,構成護法之專壇。

立體之佛像可安於佛桌上。如僅有一桌,則以靠近牆壁之桌面安像座,靠近行人之桌面陳設供品。佛桌上佛像之尊卑次第,仍循前述同排之兩種排法之一而定。若排成數排,則應注意避免大像遮小像之情況。佛桌及供桌皆宜以莊嚴之桌巾鋪設其上,或雕飾以吉祥圖案。

舍利宜裝於有透明玻璃窗之舍利塔,安於佛桌上供奉。

(4)經架之位置
一切諸佛皆由法出生,是故經咒只可安於佛像之上方或兩側,以示尊重,而不可誤置於佛像或供桌之下。經書或佛咒,亦可安於佛桌上以供奉之。惟於經上,不可安放他物。如果只有一個書架,無有專門之經架,則應將佛經置於頂層,佛學論著及梵唄、五會念佛等之錄音帶其次,外道及世間學問安於其下。

有心流通佛書、佛像之行者,可於經架上設一流通欄,或置一流通經像之專櫥,安於佛壇附近或客廳,供訪客自選自取。

(5)法器之安放
佛桌上可安放各種法器,如木魚、引磬、法輪、鈴杵等,於佛像之前方或兩側。念珠可右旋三圈繞成蓮座,而使父、母珠直立此座上,以安置之。拿起鈴杵時,應兩手交叉,右上左下,右杵左鈴;安放時亦復如是。因此在桌上,鈴應緊置於杵之左側。鈴上佛母面朝行者。如有密宗所用之鼓,則置於杵之右側,使鼓之側沿貼桌面而立(鼓面不貼桌面),法輪如無法平穩直立,可以其柄插入米杯中以安置之。密宗法器如蒲巴、鉞刀,應置於使用該項法器聖尊之附近。若平放,其尖鋒應朝外以防魔。若豎立,尖鋒應向下。因此蒲巴亦有直插於米筒者。用以計算佛號、供曼達或禮拜次數之計數器,亦可安於佛桌邊上。大禮拜所用之長板,小禮拜之拜墊,習定用之坐墊,可安於供桌前方,如供桌下空,則平時內藏,應用時方取出。

(6)供品之陳設
供桌中央可置香爐。爐內宜先置香灰或細砂,或者先暫用米,等將來香灰積多了,再篩過以供插香。或供燃檀香粉及檀香木。方法是先燃香粉,然後漸添切成小條之香木。如果防香煙燻壁,可用有蓋之臥香爐。線香如中途停熄,不可再燃,但可做臥香再燃。不可在香未盡時拔起熄之。不可用形如線香之小電燈混充供香。若租用他人房室,不准點香,至少應置檀香木三、五塊於供桌上。

供桌之左右側可供燈一對於佛像前。以有蓮座或龍座等莊嚴之供燈為佳。最好是小紅燈泡之電燈,並維持常明不斷。此外可添供酥油燈、花生油燈或蠟燭。

供桌兩側應供花瓶一對,以不易打碎並且有花飾美觀的為佳,例如景泰藍瓶。瓶中供花以時新之鮮花為佳。或者以人造花插成美觀之擺飾。遇有鮮花時,另以他瓶供陳。花瓶中也可夾插孔雀翎若干支。供花於佛,不可用有刺者,如玫瑰。有刺之花只可供護法,以其威武不畏刺故。瓶花插成美觀者後,應將最美方轉向受供之佛像。

香爐前可陳供杯一排。顯教行者可供清水三杯。密教各派傳承不同,有七杯、八杯、九杯之不同。杯中供物各派亦大同小異。八杯分表八供,由佛像之右至左分表水(盥洗用)、水(飲用)、花、香(燃香)、燈、塗(塗香)、食(食品)、樂(音樂)。普通為七杯清水,食品另供。代表塗香之第六杯中,可加入數滴香水。杯間距離為一粒米之長度。關房內之供桌,也可陳設兩排供杯。近佛一排供佛,近行者一排則供具本尊佛慢之行者。近行者之七杯,其表法則由行者之右至左。

密宗行人普通應供陳曼達,或為七供、三十七供,紅教則別有三身曼達。

各種時新果品、食物,皆可供陳。但顯教行人一般皆只供素。密宗行人兼供葷素,但不可為供葷而殺生或指使他人殺生。只可就巿面現成之葷物購來供奉。

(7)供品之添換
每餐之前宜先添換供品。香可隨時供,至少點早晚兩次。常明燈以外之油燈或燭火,如不能常供則於晚上或做功課時點燃。鮮花應每二、三日換清水,並隨時取出凋萎者。人造花可於數個月後換一次。每晚臨睡前或晚課後,將供水想為甘露倒掉以施餓鬼。將供杯擦乾堆成兩疊倒置。(第六杯沾有香水者自成一疊,其餘合為一疊。)如供杯不能套合,則分別倒置。晨起將七供杯排好,可先放第四杯於香爐前以為中央之基準,然後分列左右各三杯。然後以有嘴之水壺添入清水,同時唸「嗡、阿、吽」凡上供品時,皆應唸「嗡、阿、吽」。曼達亦應添米。若無時間可日日換曼達,至少於每月供上師、本尊、空行、護法之四日換之。(此四日依序為陰曆之初八、十五、二十五及二十九。紅教則改初八為蓮師之初十。)各種食品供陳之後,或經一炷香,或一、二日,即應取下,以免供久陳腐,反而遭罪。供品之價值重在誠心,故以特意為供佛而購備的為佳。自用之食物也可先供佛再領用,以領取加持,食時當作甘露想。供品取下後或自用,或施戶外生物,並念施殘食真言︰「嗡、烏幾札、巴零打、卡卡、卡嘻、卡嘻。」使彼等分享佛恩。曼達換下之米,可全施鳥雀。預備供奉用之香、燭、米、火柴等,可儲藏於供桌之抽屜內,或供桌下,較便取用。

(8)旅遊或遷居時之處理
出門旅遊時,最好能請人在佛壇依舊代供,自己在外每餐前也先以食品遙供再領用。若無人可代供,可先觀佛壇聖眾化光入自己心中,或入日常手轉之法輪內,然後取下會變壞的食品、鮮花,熄滅燭火,倒去清水。在外每飯前先供隨身所攜法輪內之聖眾,或於食用時想成是在供養心內諸聖。回家後再觀聖眾由心或法輪化光出來,回到各各像內。

遷居或佛壇遷室時,先觀聖眾化光入己心或法輪,再移動佛壇之一切。等佛壇重新安好,再觀聖眾化光返回像內。如臨近大德,此時亦可重請開光。

◎附二︰波古祖古尊者述‧孫一譯〈西藏佛教之佛壇安設法〉(摘錄自《西藏十六世噶瑪巴的歷史》)

佛壇
(一)三聖物(可用畫像代替)

(1)佛像(形像)或本尊像︰安置於佛壇中央,代表身。

(2)聖典︰以栗色或黃布包裹。安置於佛壇左邊,代表語、法。

(3)小寶塔(塔、聖骨匣)︰安置於佛壇右邊,代表佛意。

周圍可安置佛、菩薩、護法眾聖像。一切聖像均安置於高處,不可放在地板上。

(二)供品︰用七供杯,代表向十方三世諸佛之供養。

每天清晨倒清水於供杯中。它們經心意、咒語及手印轉變成勝妙供品。觀想它們是宇宙內寶貴美麗的珍物。

供杯排成一列,相距一米粒之間隔,小心盛滿,如果不溢出,即表福德;如果溢出,即示於戒有小疵。

供杯是獻供者面向佛壇自左向右排列。

(1)淨水︰供佛飲水,即意之清淨。

(2)淨水︰供洗腳,即身之清淨。

(3)米及花︰供眼賞,即視界之美。

(4)米及香︰供鼻聞,即香味之美,代表佛法無所不入。

(5)酥油燈或蠟燭︰可放在米杯上,即照明(太陽、月亮、星星;宇宙生死界中一切光明)。

(6)香水︰供塗身,即虔誠。

(7)米及水果(或甜食)︰供食,即感謝。

晚上將杯水倒乾,將供杯以淨布擦乾倒置。火則搧滅,不可吹熄。米杯則仍舊正置。

(三)佛壇中其他供品聖物(或特殊法會中供奉)

(1)食子︰儀式中供餅,由大麥粉、麵筋及奶油製成。

(2)金剛杵及鈴︰{1}杵,代表善巧慈悲。{2}鈴,代表結合善巧慈悲之智慧,也代表瞭解空性。

(3)噶巴拉(盛甘露)︰供養慈悲狀及忿怒狀本尊,代表空性之智慧等等。噶巴拉盛食子(tsok,即是食品供物、食物)時,它代表善巧及方法。

(4)達磨魯(手鼓)︰喇嘛用以驅魔,代表法音、供樂。

(5)曼達︰盛有五堆米之盤,或盛有米的三環,供養整個宇宙,其中心即為須彌山,為四大洲所圍繞。雖知覺、識妙物皆幻有,但以虔心獻諸佛。

(6)米杯中之水晶珠︰一切事物反映於晶珠中,但無一實有;正如一切反映於心,但僅為妄念。

(7)寶瓶或有孔雀羽毛扇的聖器︰寶瓶盛淨水或番紅花水(dutsi,意即甘露)。阿彌陀佛的御騎即是孔雀。其羽毛所顯之許多眼睛的代表視之智慧。阿彌陀佛是五智中之妙觀察智(Discriminating Awareness)佛,西方極樂國「德瓦城」(藏文Dewachen,即西方極樂淨土)的佛陀。

佛壇七供
獻供是佛法修習的一部分,有些寺廟中所看到的供品是依傳統方式獻供的。此處所言獻供不僅僅是儀軌的一部分,而是發願服務眾生的延長。堪布噶塔仁波切在1981年七月的阿彌陀佛法會中做了如下的開示。(此法會專修阿彌陀,為期一個月之久。)

獻供是執著與貪婪的對治方法。獻供有其物質的意義,就是一個人獻出他所有的有價值的物品。或者,某些人可能象徵性地獻出所有財物,想像眾生因此獲益,一切困乏獲得補償,圓滿布施波羅蜜。一般言之,佛壇上獻供以七種為一組,放在七個容器中的供品,每一供品均有其特別的意義。

(1)飲水︰第一個供品是飲水。供水的功德是消除眾生的渴。尤其是餓鬼道的眾生──餓鬼可以因之解除口渴的痛苦。

(2)浴水︰第二個供品是浴水,飲水及浴水做為供品,並非佛陀口渴或需要清潔,而是向皈依的對象獻水可以積功德而得到我們自身之清淨。我們的身體有許多缺陷而且很脆弱。獻供的目的也有消除修定及瞭解佛法的障礙,對於修法之干擾也可消除。

(3)花︰第三個獻供是花,以此將成就者周圍莊嚴,雖然獻花對於圓滿的佛界並不需要,但這對獻供者有利益,也有意願使所有眾生可以找到高貴的住所,終極可具備像成就者一樣圓滿的種種相好及特質。

(4)香︰第四個供品是獻香。並非因為佛菩薩需要,而是獻香可以消除眾生的不快及不健康的臭味,獻香所積的功德最後可實現修行深妙香氣的完成。據說完成修行的人都被甜香氣所包圍。

(5)燈︰第五種供品是燈。成就的人,用他們智慧的眼來看,並不需要小燈。但獻燈是意想將所有眾生的無明清除。獻燈也是為了最後行者超知識及經驗可以明白的顯現出本覺光明來,正如佛陀或澈悟者們表現的明和智一樣。

(6)塗香︰第六供是塗香。容光煥發而圓滿的成就者當然不需要這些塗抹的香水,通常我們以塗香水來表示自然圓滿境界,我們塗香是為了暫時淨化不良的習性,如貪、瞋、癡,而最後不但是習性,連外界也被清淨而圓滿。(7)食物︰第七供即是食物。成就者不耽著食品之供養,但供食品之目的是暫時消除眾生饑餓的痛苦,並帶來充分之食物。最後獻食物可令眾生經驗到靜思圓滿的境界──三摩地,令眾生依靜思之自然資糧生活。

成就者常以心身傾聽,佛法在樹葉的嚓嚓聲及鳥鳴中,可以聽到天籟之聲在訴說著真理的法言。所以行者也常以海螺作為第八供──即音樂,表示法螺常鳴。

瞭解這些獻供之象徵性意義是重要的,而不管一個人能獻一缽或許多,一個人要瞭解重要的是向佛獻供的意義。獻供是積聚無量功德的一件事。各人獻出各人所能。一個人愈能虔誠獻供,他發現自己獲得的比他所獻出的東西更多。

獻七供並不只是限於文化活動,也不僅與傳統或文化儀式有關。如果只是這樣的話,則這種教學課程中討論它將是時間的浪費。但它是具有普遍的重要性而有意義。

如果仔細檢查或者你會發現你獻供是為其他的理由。它可能很新奇,或只是他人做所以你也做,或由於感到嫉妒或競爭,但這些都不是正確的態度。這種想法不會增長福德,反而會種下未來更多的罪障。

有一則關於一個噶丹派僧的故事,他通常只做簡單的獻供。有一天他的檀越(施主)要來拜訪,他就早起而做了很別緻的獻供。他做完之後欣賞他辛辛苦苦用心做的獻供,實在很漂亮。但當他坐著看它,心裡自問「我為什麼通常只做簡單的獻供,而今天卻這麼用心做這樣的獻供呢﹖」他發現這不過是因為今天他的檀越要來,他才這樣做。因此他就站起抓一把灰撒在其上,使佛壇變成一團糟。他坐在那裏,傷心他會有這麼醜陋的意念,而兀自流淚。他的信徒們來到,看到他坐著流淚,而佛壇及他的法衣都蒙蓋著灰塵,如被遺棄似的。信徒們問他是否有賊來搶他,他說比通常的賊更壞,更嚴重的賊來了──不良意念的賊搶走了他積善資糧的機會。

要注意的是一個人很容易陷於此種惡念的陷阱,你要問為什麼你在做這些事情,動機為何是件關係重大的事。一個人獻供並不為世俗理由,而是他獻出一切去經驗到解脫,並因此也能令其他眾生也像自己一樣得到解脫。

〔參考資料〕 《敕修百丈清規》卷一〈報恩章〉;《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三;《日本書紀》卷二十九。


受戒

又稱納戒。即在家或出家人從師或依自誓而納受戒法。佛教教團有七眾之別;七眾之中,優婆塞、優婆夷屬在家眾,共受五戒。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比丘、比丘尼為出家眾。其中,沙彌、沙彌尼共受十戒;式叉摩那受六法正學戒;比丘及比丘尼受具足戒。另有在家者別受一日一夜之八關齋戒,此名優波婆沙。此中,式叉摩那之六法,並非離沙彌戒而別存,故就戒別言,計有在家五戒、八戒及出家十戒、具足戒等四種。通常謂為五、八、十、具。

一般說來,戒法多由他人所授而得者,然亦別有自然得者。如《俱舍論》卷十四云(大正29‧74b)︰
「別解脫律儀由他教等得,能教他者說名為他,從如是他教力發戒,故說此戒由他教得。此復二種,謂從僧伽、補特伽羅有差別故。從僧伽得者,謂比丘、比丘尼及正學戒;從補特伽羅得者,謂餘五種戒。諸毗奈耶毗婆沙師說,有十種得具戒法,為攝彼故復說等言。何者為十﹖一由自然,謂佛獨覺。二由得入正性離生,謂五苾芻。三由佛命善來苾芻,謂耶舍等。四由信受佛為大師,謂大迦葉。五由善巧酬答所問,謂蘇陀夷。六由敬受八尊重法,謂大生主。七由遣使,謂法授尼。八由持律為第五人,謂於邊國。九由十眾,謂於中國。十由三說,歸佛法僧。謂六十賢部共集受具戒。」

此中,由他教者,通常稱為「從他受」。在從他受中,比丘、比丘尼及式叉摩那之正學戒,係從戒和上及數位僧眾而得。沙彌、沙彌尼戒係從一位和上及一位阿闍梨得。優婆塞等在家三種戒,係從和上一人得。

在毗奈耶毗婆沙師十種得戒中,第一為「自然得」,即佛及獨覺於盡智心之位,無師得具足戒。第二為「見道得」,即阿若憍陳如等五比丘於見道位得具足戒。第三為「善來得」,即耶舍依佛稱其為善來比丘而得戒。第四為「自誓得」,即大迦葉以信受佛為大師而得戒。第五係指蘇陀夷聰明過人,年僅七歲能善巧酬問佛陀所問,故雖未滿二十歲,而被允許受具。第六為「敬重得」,即大生主比丘尼聞說八種比丘尊重法而得戒。第七為「遣使得」,係指法授尼雖欲往僧中受戒,然因故不能成行,故遣他人代受戒法。第八為「五人得」,即於邊國,僧眾鮮少,故得從和上等五人得戒,而非必從十師。第九為「十眾得」,即中國之境,僧眾甚多,故至少不得少於十人而得戒。第十為「三歸得」,係指六十賢聖聞說三歸而得受具足戒。此外,《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三謂受律儀時,有自受、他受及自然受之別。

按得受戒法雖有種種方式,然一般多行「從他受」。即從和上依一白三羯磨之法而得戒。茲略述其受法如次。

(1)優婆塞、優婆夷之五戒︰首先令彼等依法受三歸。次一一就不殺生等五戒問盡此形壽能持與否﹖此時求戒者須誓願持守。據《優婆塞戒經》卷三所述,欲受此戒者先供養東方(父母)、南方(師長)、西方(妻子)、北方(善知識)、下方(奴婢)、上方(沙門、婆羅門)等六方,得父母、妻子、奴婢、國王之許可,後至大德處乞受戒法,大德比丘發「父母聽許否﹖」、「不負佛法僧物及他物否﹖」、「無內外病否﹖」等十五問,確定無此等遮難後,方授予戒法。優波婆沙的八齋戒係於一日一夜持受,即以晨旦受之為法。然若有礙緣,亦得於齋(朝食)竟受之。其受法之次第,依《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卷上〈諸戒受法篇〉所載,係先受三歸,次就八戒一一誓願一日一夜能持,復發願(大正40‧496a)︰「我今以此八關齋功德,不墮惡趣八難邊地,持此功德攝取一切眾生之惡,所有功德惠施彼人,使成無上正真之道,亦使將來彌勒佛世三會得度生老病死。」

(2)沙彌、沙彌尼十戒之受法︰沙彌等先從比丘、比丘尼受三歸,順佛教誡出家,以某甲為和上,如來為世尊,次就十戒一一誓願盡形壽持之,是為得受其戒。式叉摩那六法戒,係十歲以上曾嫁之女及十八歲沙彌尼所持守之戒,以二年為期。其受法係先於比丘尼之所,以某甲為和上,乞授戒法,和上諮詢諸尼許之與否後,一一說明戒相,復依羯磨法令求受者誓願能持。

(3)比丘大戒之受法︰若依《刪補隨機羯磨》卷上〈諸戒受法篇〉所述,係須具五緣方得成就。五緣者,即能受之人,所對之境,發心乞戒,心境相應,與事成究竟。此中,{1}「能受之人」有五種規定,即受具者必為人類;諸根具足;儀容嚴正;身心清淨,可為道器;應著三衣;以及受戒之法相同。{2}「所對之境」有七項規定,即(a)結界,(b)有秉法之僧,(c)僧數滿足,(d)集合界內僧,(e)有白四羯磨之教法,(f)衣鉢等資緣具足,(g)為佛法流布之時。此中,僧數滿足,指在中國時,須有三師七證,邊國須三師二證。三師是指戒和上、羯磨阿闍梨及教授阿闍梨。七證是指為之作證的七位學證師。{3}「發心乞戒」指在僧眾之前,稱自名,稱和尚名,乞受具戒。{4}「心境相應」謂既已界成僧具,法正緣合,若心別緣,不念戒本,或心境相乖則不能得戒,故須令戒子心境相應。{5}「事成究竟」指始自請師,終至正受戒法,事事須前後無違。

五緣既已具足,其次為正受戒法。此有八法,即{1}請師法,{2}安受者所在,{3}差人問緣,{4}出眾問法,{5}白召入眾法,{6}乞戒法,{7}戒師和上問法,{8}正問法。此中之「請師法」,指招請十師之法。即對和尚言︰某甲請大德為和尚,願大德為我作和尚,我依大德故,得受具足戒。「安受者所在」,謂受戒之人不得在空隱沒離見聞處;「差人問緣」,指定可問十三難事等之教授師。「出眾問法」,指於屏處解說十三難十遮,問其有無。「白召入眾法」,指教授師既終問遮,還來僧中,對大眾告和尚與受者,復召入受者,令來戒師之前。「乞戒法」,即戒子以至誠心求哀乞戒。「戒師和上問法」,即戒師對眾僧宣受者乞戒,告欲作正問。「正問法」,如前之出眾問法,對受者問十三難十遮,次於授戒法前,和尚對眾僧宣受者乞戒及受者無遮難,並問容許受戒與否。若眾默然認許,乃授予戒法。三度唱是事如是持,此謂三羯磨。後更為說四波羅夷之一一戒相,問能持與否,受者應誓言能持。又授予四依之法,亦令一一答能持,最後宣受者以和尚為依止,以了其儀。比丘尼大戒之受法亦準之。

又,《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三謂有六種因緣,不得授予比丘戒。即{1}意樂損害︰指為王逼迫,又為強賊侵害,思在家難以活命,出家則易,故詐投僧中。然復為同住僧所知,恐遭驅擯。{2}依止損害︰指有十遮中之疾病。{3}男形損害︰指扇遞迦與半擇迦。{4}白法損害︰指因無慚無愧,令所有白法劣薄之輩。即造無間業、犯比丘尼,或外道、賊住之徒。{5}為他人所繫屬︰指王臣、負債者、僕從及不為父母所聽許者。{6}為護持其他比丘︰指如龍等能變化身形者,雖能化現比丘之相,然於睡眠時又恢復原形,故若授予戒法,或有見之者當易對其他比丘亦生憎惡之心,故須制止。

一般而言,出家五眾之戒係全分皆受,然在家五戒則有全受、分受二說。即《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一、《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四、《俱舍論》卷十四謂五戒須具足受;然《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優婆塞戒經》卷三、《成實論》卷八、《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三(末)等皆謂在家戒可以分受。

《四分律》等小乘戒之作法,略如上述。然大乘中別說三聚十重戒,其受法亦與小乘有別。此中,三聚者,指三聚淨戒,即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律儀戒,即七眾所受「五、八、十、具」之戒,此與小乘戒同。此律儀戒以七眾各別得受其戒,故稱為別受。反之,七眾總受攝善法戒及饒益有情戒,故二者謂為通受。又,《梵網經》別說十重四十八輕戒,且以之為大乘菩薩所受之戒相。關於其受法,智顗《菩薩戒義疏》卷上謂受戒之緣,可分三段,即(1)信心︰謂欲受戒法者,須信善惡因果,信佛果之常樂我淨,信戒法之功德及自他皆具佛性。(2)無三障︰指受戒者無煩惱障、業障及報障。此中,煩惱障以凡夫常具,故未必障之;業障指現身作七逆,或犯十重禁戒。此等重罪之障或不障,雖有多說,然一般以「犯七逆之一,假令懺之亦成為障;若犯十重,假令懺之,則不成障」之說為正義。又,報障,係果報之障,即地獄、餓鬼為重苦所逼惱,故非戒器。(3)以人、法為緣︰「人」指戒師,「法」指記錄受法之諸種戒儀。戒師分諸佛、聖人、凡師三類。諸佛亦有真佛、像佛之別。真佛者,如妙海王及王子從盧舍那佛受戒者是,像佛者,指自誓受時,於金像、木像之前受之。聖人亦有十地等真聖及像聖之別。凡師須為真正之人,須具足五德,即(1)持戒,(2)十臘以上,(3)解律藏,(4)通禪思,(5)慧藏窮玄。湛然《授菩薩戒儀》謂菩薩戒正從佛菩薩受得,凡師唯代聖師秉羯磨傳戒而已,故應稱之為傳教師。《略述大乘戒儀》卷下亦謂澆末之世難得五德具足之師,故僅以凡師為傳教師,而以聖者為戒和上。

關於大乘戒之戒儀,《菩薩戒義疏》曾列出梵網本、地持本、高昌本、瓔珞本、新撰本、制旨本等六種。然一般皆用湛然之《授菩薩戒儀》。此有十二門︰(1)開導,(2)三歸,(3)請師,(4)懺悔,(5)發心,(6)問遮,(7)授戒,(8)證明,(9)現相,(10)說相,(11)廣願,(12)勸持。授戒時即依此十二門之次第而授予戒法。

◎附︰Holmes Welch著‧阿含譯《近代中國的佛教制度》第九章第七節(摘錄)

受戒就是接受一系列誓約,這些誓約大多是否定句式的。如果依戒而行,和尚不必履行國民義務,尤其是兵役。中國噹職戎N瞭解這點,免除了和尚們的兵役、徭役與稅金。相對的,和尚們有義務造功德,迴向給帝王與國。政府總是不斷設法,以免僧侶這項特權被誤用。無恥之徒可能為逃避兵役、稅金而穿上僧袍。這將削弱國家的經濟與軍事力量。因此政府立法限制出家人數。一些寺廟由朝廷授權,每隔一段時間傳戒一次。未經許可,擅自傳戒,可罰打八棍。一般是三年傳戒一次(編按︰現代台灣一年傳一次),但也有三個月傳戒一次的例子。未經授權的寺院如果想舉辦一次特別的傳戒,或未經授權的寺院想傳任何戒,依法必須向地方官員申請(在台灣,則須向「中國佛教會」申請)。

在實際運作上,法律常遭忽視。許多僻處寧靜鄉間的小寺廟常不經授權就傳戒(據一位記得清末數十年間情形的和尚說)。但如果地處城巿附近或是受盜匪騷擾的鄉間,它們往往會申請許可,即使是政府長期授權傳戒的寺院或許也會通知地方長官一聲。這有兩層原因,在遭土匪威脅的鄉間,他們希望地方長官派兵守衛通往寺院的道路。至於城巿附近,據一位受訪者說︰「受戒的人很多,好人與壞人混雜,有公共秩序上的問題。」如果有麻煩發生,即使當時沒有地方長官派來的人在場處理,寺院也希望地方長官能事先留意。

1911年,中央政府控制傳戒的時期結束。但寺院仍然需要安全保護。另外,在一些城巿地區,法律規定舉行公共集會必須獲得許可。這可以解釋1929年杭州淨慈寺為何向杭州巿政府申請允許傳戒。後來巿政府經由公共安全局發出許可。相反的,焦山在1949年前經常傳戒,卻從未申請許可或是事先通知。焦山位於長江的一個小島上,沒有安全之虞。

雖然朝廷傳戒的授權,已因帝國瓦解,喪失法律上的效力,但它們的實際效力依然存在。原因是對宗教態度嚴肅的和尚,希望能正式受戒。正式的傳戒儀式費時較長而且繁複,參加的戒子人數又多,只有累積數十年經驗而且房舍眾多的寺院才有能力舉辦。這樣的寺院大多是皇帝授權傳戒的寺院。即使在1911年以後,中國和尚仍然蜂湧到這些寺院授戒。

當中最有名的是南京、浙江間的寶華山隆昌寺。每個地區總有一、兩個寺院是和尚最嚮往的受戒之地,但寶華山的聲名卻馳走全國。普利普‧摩勒(J. Prip-Moller)1939 年整個春季傳戒期間都在寶華山,他作了詳盡的記錄,也拍攝照片。雷契爾特(K. L. Reichelt)曾目睹該寺及江蘇他處寺院傳戒,德‧固魯特(J. J. M. De Groot)親見福建鼓山傳戒,還取得一份儀式程序表。不幸,這三位傑出的調查者,敘述互不一致,與我的受訪者的見證也不相符。這些受訪者有六、七人在寶華山受戒,其中一位在那裡擔任了四年的引禮師,之後當了三年的教授──三位主傳戒大事的和尚之一。

據這些受訪者說,過程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寄堂」,新戒抵達寺院(有些人在幾星期前搬入),遷入雲水堂當客人,除了報名、上早晚課,再沒有其他義務。報名時,他們提供有關個人歷史的種種詳細資料,包括師父名字,得度年次。寶華山執事根據這些資料,估量他們受訓時間的長短,受訓的狀況,將程度相當者編為一組。各組有各自的堂,組員在第二階段之初遷入堂內。

第二階段初始叫「分堂」。報名截止,不許再有新戒參加,然後「開堂」。各組合稱為「新戒堂」。「新戒堂」指時間,也指地方。時間上,它持續到傳戒的最後一天。作為地方,它指堂口會集的各堂。總共有六堂,即「一堂、二堂、三堂……」。每堂──每組──有六、七十人。堂內的擺設近似禪堂,四邊設有廣單。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分別編在不同組別。一般單是比丘就佔了三組。

前兩星期,準和尚、準尼師學習如何吃、如何穿、如何臥眠、如何整理床舖、如何整理行李出遊、如何站、如何走、如何進大殿、如何禮佛、如何待客、如何交班(例如禪堂當值的)等等。多數人在小廟受訓時,已經從剃度師學得其中大半。但寶華山要求舉止盡善盡美。像伊頓(Eton)、葛洛登(Groton),或許更像山德赫斯特(Sandhurst)或西點(West Point),它在學員身上烙下記號。如一位受訪者說︰「這些只有在寶華山才教得正確。其他戒院根本不重視。要教好這些,必須先到寶華山住上十年。」

事實上大部分教師似乎經驗不豐,而且才進寶華山兩、三年。其中四位教師是引禮師,分派給各組。階層最高的是開堂師,其次是陪堂師,然後是三師父、四師父。新戒也選出兩位同伴作為代表,由於他們分別走在隊伍的最前與最後,因此叫做「沙彌頭」與「沙彌尾」。當代表的,必須外貌好、能幹、有經濟來源──最後一項是因為他們得掏腰包打齋供養全寺所有的和尚。如果錢不夠,他們師父一般也樂於資助,沾弟子的「光」。

除行儀外,新戒在這兩星期內也學習一些經文,尤其是五十三偈咒。這是一些句子,是和尚們每天在各種場合(起床、喝水、聽大鐘)心裡應該默念的。行儀及經文學會以後,接著有個懺悔與淨化之夜,新戒齊集大殿禮佛。次日舉行第一次傳戒。沙彌頭與沙彌尾代表同學請三位師父(三師)及七位證人(尊證)主戒。三師包括得戒和尚──通常是該寺的退居和尚,代表佛陀;羯磨──坐在左首,代表文殊;以及教授──坐在右首,代表彌勒佛。寶華山的三師七尊證都是寺裡的常住眾。在他寺,其中一部分和尚也許是從他處請來的。

三師、七尊證在大殿門前坐定,出家新戒跪在廣庭上唸三皈依,受沙彌十戒。出家新戒退下後,在家新戒上前,唸三皈依,受優婆塞五戒。三段式傳戒的第一段在沙彌領取袈裟、鉢之時結束。袈裟分沙彌穿的五衣與比丘穿的七衣。他們雖然還不是比丘,但中午進餐廳時已換上七衣,手托著自己的鉢,一如寺裡的常住眾。

第二階段的訓練隨即展開。出家新戒現在必須學習多種儀式,尤其是波羅提木叉的二五0戒。再經過兩星期的學習,又有第二次的懺悔之夜,懺悔之後是儀式性的沐浴淨身。傳戒儀式的其他部分,局外人可以旁觀,至於立誓受戒則在隔離的戒壇上舉行,局外人被擋在外。普利普‧摩勒(Prip-Moller)是少數目睹新戒立誓的外國人之一,他寫道︰「此處所見的,也許是佛教儀式中最莊嚴的典禮,典禮在奉獻精神中進行,參與者全心全意投入,這在廟裡一般是很少見的。」集體受畢二五0戒,新戒每三人一組走上戒臺。一組稱作一壇,而且編有號碼。在同戒錄上,新戒的名字便寫在「一壇」、「二壇」等等之下。三位傳戒師父從傍晚一直坐到深夜,檢視每一壇戒子,接受他們成為比丘。這對得戒和尚而言,必定是一項嚴刑酷罰,因為通常他是一位老者。在普利普‧摩勒目睹的例子中,得戒和尚到晚上便將位子交給弟子──現任方丈。

據原始印度佛教的作法,出家和尚經上述程序後,即成為正式的僧團成員,但以中國的大乘佛教來說,一星期後新戒還得受《梵網經》的五十八戒。《梵網經》制訂了更高一層的戒律與誓約,要求新戒度盡一切有情才登涅槃。因此這套戒稱作「菩薩戒」。出家與在家新戒在同一典禮上唸菩薩戒,兩群新戒中的一群退下後,換另一群念,但在此前後,兩群新戒一起跪著。前一天,戒子在頭上燒戒疤。次日傍晚,發給每個人戒牒與同戒錄,戒子同時還領取《波羅提木叉》、《梵網經》與《毗尼日用》。在得戒和尚一場告別演講後,「新戒堂」關閉,傳戒結束。

〔參考資料〕 《五分律》卷十五~卷十七;《四分律》卷三十一~卷三十五;《摩訶僧祇律》卷二十三;《十誦律》卷二十一;《有部毗奈耶出家事》;《彌沙塞羯磨本》;《曇無德律部雜羯磨》;《十誦羯磨比丘要用》;《毗尼母經》卷一;《善見律毗婆沙》卷七。


投華得佛

密教之灌頂儀式。真言宗在灌頂時,由弟子投華於曼荼羅上,以決定與自己有緣之本尊,俾主修此本尊之法。《大日經疏》卷八云(大正39‧661c)︰
「師當為彼結作三昧耶印,三遍誦彼真言,置花印上,令弟子以至誠心向道場散之。隨花所至之處,當知即是行人往昔因緣法門善知識。即依此方便門進趣修行也。(中略)凡阿闍梨,當觀花所至處,辨其性類,若墮佛首上,成就佛頂及毫相等。墮面上應成就佛眼。在身中分當知成就諸心。若墮下分,成就諸使者等。又隨佛身上中下分,知上中下成就。蓮花金剛亦然。自餘諸尊,但知上中下之相,若花墮去彼尊遠者,久遠方乃成就。若墮供養院,隨所屬之尊,授彼真言。若墮兩尊之間,當觀其遠近。若先墮內院即移出外院者,彼人信心不具。若強持誦得下成就。墮諸界道及行道院者,彼人無決定心不獲成就。若彼欲更擲者,應為作護摩,然後擲之。」

古來日本真言宗即行此儀式,然現今惟行結緣灌頂時始令受者投華;但在傳法灌頂則按例由教授師執受者之手,令投華於中臺大日。

又,古來諸師投華所得之本尊皆不同,如不空三藏投華得不空成就佛,故號不空金剛。空海於惠果灌頂壇,三度拋花於中臺毗盧遮那如來身上,遂號遍照金剛。此外,圓珍入大悲胎藏五瓶灌頂得般若波羅蜜菩薩;入金剛界五部灌頂則得金剛波羅蜜菩薩。勝範受胎藏界灌頂得大日如來,受金剛界灌頂得法波羅蜜菩薩。

〔參考資料〕 《大日經》卷二〈具緣品〉;《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經》卷四;《陀羅尼集經》卷四;《金剛頂經》卷下。


沙彌戒

指沙彌所應受持的戒律。又稱勤策律儀。今依《沙彌十戒法并威儀》略述如下︰

(1)不殺生戒︰不得殘殺傷害人物。當念所生及師友恩,精進行道。蜎飛蠕動蚊行之類,無所剋傷。為人言無及殺,見殺不食,疑殺不食。草木不用慎無毀傷。

(2)不偷盜戒︰勿貯畜穀糧、藏積穢寶。他人給與亦不受,受則不留,轉濟窮乏。常為人說不貪之德。

(3)不淫戒︰斷淫欲、遠女色,目不見邪色,耳不聞淫聲,寧身心破碎,亦不行淫欲。

(4)不妄語戒︰常以誠心為本,遠離兩舌、惡罵、妄言、綺語等惡聲。

(5)不飲酒戒︰酒為毒水,眾失之源。故應遠離酒舍、飲酒人。亦不得飲酒、嗅酒。

(6)不塗飾香鬘戒︰全名不著香華鬘不香塗身戒。蓋莊嚴塗飾己身易增進貪欲,故應戒之。

(7)不歌舞觀聽戒︰全稱不歌舞倡伎不往觀聽戒。即應遠離俗惡遊戲,專心勤修出離之行。

(8)不坐高廣大床戒︰蓋若取高廣嚴麗之床座,是悖於威儀、且流於驕奢而不能專心梵行,宜戒之。

(9)不非時食戒︰應於午前取食,非時不食。

(10)不蓄金銀寶戒︰全稱不捉持生像金銀寶物戒。即戒貪欲、伏斷愛著之戒。

又,沙彌尼(即勤策女)亦受持此十戒。


師弟

指師父與弟子。佛制中,規定受業弟子須以恭敬心事奉其師。在佛典中,對於弟子應如何事奉其師,為師者須如何教育弟子,皆有瑣細的規定。如《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三即曾依戒律述說其事,其文云(大正54‧221c)︰
「每於晨旦,先嚼齒木,次可就師,奉其齒木、澡豆、水巾,敷置坐處,令安穩已,然後禮敬尊儀,旋繞佛殿,卻就師處,攝衣一禮,更不重起,合掌三叩,雙膝踞地,低頭合掌問云︰鄔波馱耶存念﹖或問云︰阿遮利耶存念﹖」

如是亦問「宿夜安否﹖」「四大平和否﹖」「動止輕利、飲食銷否﹖」「旦朝之餐能進否﹖」等事;又,唯除五事不白,餘皆須一一白師。五事者,(1)嚼齒木、(2)飲水、(3)大便、(4)小便、(5)界中四十九尋內制底畔睇(拜塔)。同書又云(大正54‧222b)︰
「西國相承事師之禮,初夜、後夜到其師所,師乃先遣弟子安坐,三藏之中,隨時教授,若事若理,不令空過,察其戒行,勿使虧違,知有所犯,即令治懺。弟子方乃為師按摩身體,襞疊衣裳,或時掃拭房庭,觀蟲進水,片有所作,咸皆代為,斯則敬上之禮也。若門徒有病,即皆躬自抱持,湯藥所須,憂同赤子。」

《教誡律儀》按諸律,揭事師法五十一條;《忠心經》亦述知師恩,謂(大正17‧551c)︰「見師即承事,不見者,思惟其教誡,如孝子念父母。」《尸迦羅越六方禮經》亦述每朝禮念六方之事項,其中南向拜條下云(大正1‧251b)︰
「謂弟子事師,當有五事,一者當敬歎之,二者當念其恩,三者所教隨之,四者思念不厭,五者當從後稱譽之。師教弟子,亦有五事,一者當令疾知,二者當令勝他人弟子,三者欲令知不忘,四者諸疑難悉為解說之,五者欲令弟子智慧勝師。」

◎附︰《事師法五十頌》


依諸經律祕密教,略出承事師儀軌,
聞已愛樂發淨心,當獲如來金剛智。
若於灌頂師,三時伸禮奉,
則為已供養,十方諸如來。
起最上恭敬,合掌以持花,
散彼曼拏羅,頭面接足禮。
彼師或在家,及新受具戒,
置經像於前,則息諸疑謗。
若出家弟子,常淨心承事,
已坐當起迎,唯除於致禮。
彼師及弟子,當互審其器,
若不先觀察,同得越法罪。
若忿恚無慈,貪愛多散亂,
慠易恃種族,以惠當揀擇。
具戒忍悲智,尊重無諂曲,
了祕密儀範,博閑諸論議,
善達真言相,曼拏羅事業,
契證十真如,諸根悉清淨。
若彼求法者,於師生輕毀,
則謗諸如來,常得諸苦惱。
由增上愚癡,而獲於現報,
為惡曜執持,重病相纏縛,
王法所逼切,及毒蛇傷螫,
冤賊水火難,非人得其便,
彼頻那夜迦,常作諸障礙,
從此而命終,即墮於惡趣。
勿令阿闍黎,少分生煩惱,
無智相違背,定入阿鼻獄,
受種種極苦,說之深可怖,
由謗阿闍黎,於中常止住。
彼阿闍黎者,弘持正法藏,
是故當一心,輒莫生輕毀。
常於阿闍黎,承事而供養,
發生尊重心,則蠲除障惱。
又復於師所,樂行於喜捨,
不希於己身,何況於財物,
於無量億劫,勇猛勤修習。
今始證菩提,斯極為希有,
善護其深誓,供養諸如來,
恭敬阿闍黎,等同一切佛。
若於己所有,最上諸珍玩,
求無盡菩提,誠心而奉獻,
施佛阿闍黎,念念常增長,
是最勝福田,速得菩提果。
如是求法者,具戒忍功德,
不虛誑於師,當獲金剛智。
若足踏師影,獲罪如破塔。
於床坐資具,騎驀罪過足。
若師所教誨,歡喜當聽受,
自己或不能,則善言啟白。
由依止師故,所作皆成就,
現樂及生天,何敢違其命。
守護師財物,猶若己身命,
於彼執侍人,如親常敬奉。
不應於師前,覆頂及乘御,
翹足手扠腰,安然而坐臥。
或事緣令坐,勿舒於雙足,
常具諸威儀,師起速當起。
若於經行處,不應隨舉步,
端謹立於傍,無棄於涕浏。
亦勿於師前,私竊而言說,
及隣近語笑,謌舞作唱等,
或令坐或起,各安徐禮敬。
若於險路中,自己作前導,
又不應於前,身現疲勞相,
屈指節作聲,倚柱及牆壁。
或浣衣濯足,及澡浴等事,
先白師令知,所作無令見。
又復於師名,不應輒稱舉,
設有固問者,當示之一字。
師或令幹集,當伺其遣使,
於彼所作事,憶持常不忘。
或笑嗽伸呿,則以手遮口,
若有事啟聞,當曲躬軟語。
若在家女人,淨心來聽法,
合掌具威儀,專視於師面,
聞已當奉持,捨離於憍慢,
常如初適嫁,低顏其慚赧。
於彼嚴身具,無復生愛樂,
與善非相應,皆思惟遠離。
常慕於師德,不應窺小過,
隨順獲成就,求過當自損。
說法度弟子,曼拏羅護摩,
城邑同師居,無旨不應作。
或說法所得,淨施諸財物,
悉以奉其師,隨得而可用。
同學及法裔,不應為弟子,
亦不於師前,受承事禮敬。
若以物上師,二手持奉獻。
師或有所施,當恭敬頂受。
自專修正行,常憶持不忘,
他或非律儀,愛語相教示。
若師所教敕,或病緣不作,
當作禮咨陳,斯則無其咎。
常令師歡喜,離諸煩惱事,
當勤而行之,恐繁故不述。
彼金剛如來,親如是宣說,
及餘教所明,依師獲成就。
若弟子清淨,能歸依三寶,
設使命將終,亦為宣法要,
及授祕密教,令作正法器,
若現相誦持,當獲根本罪。
若能隨順師行學,則成一切諸功德,
以我所集斯善因,願與眾生速成佛。


〔參考資料〕 《四分律》卷三十四;《長阿含》卷十一〈善生經〉;《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本);《華嚴經疏演義鈔》卷十三;《釋氏要覽》卷上。


恆河

印度三大河流之一。又作兢伽河、殑伽河、恆伽河、強伽河、弶伽河。另有生天、天堂來、三道流、福水等異名。發源於西藏岡底斯山,在喜馬拉雅山頂四千二百公尺之高處,向東南奔流八百公里,於東孟加拉與布拉馬普得拉河會合,流入印度洋。流長約二千七百公里,流域面積廣達一一二萬平方公里。區內人口稠密,經濟繁榮,交通發達,物產豐饒。其上游為《阿闥婆吠陀》及《梵書》成立時代之印度文明中心。中游為古《奧義書》時代之文明中心。至釋迦牟尼應世,恆河兩岸更為佛及弟子教化活動之重要區域。

自古以來,恆河即以神聖河流而屢受讚譽與宣揚。印度神話中頗多以其為主題之故事。此外,一般印度人多認為在此河沐浴可以洗除罪垢,並謂沐浴於恆河所得之功德大於任何供奉祭品;佛教徒及耆那教徒皆斥此為無意義之行為,然沐浴習俗仍留傳至今,且有歷久彌堅之勢。佛典中,此河之名經常出現。如《增一阿含經》卷三十四、《大毗婆沙論》卷五、《大智度論》卷七等處所載,無熱池出四大河,其一名殑伽河,水從池東金象口出,繞池一匝流入東海。《中阿含經》卷二〈世間福經〉、〈七日經〉、卷九〈瞻波經〉、《雜阿含經》卷十六等處謂,閻浮提中有恆伽、搖尤那、舍勞浮、阿夷羅婆提、摩企等五河。又,依《大唐西域記》卷四、《玄應音義》卷二十四所載,恆河河水甘美,細沙隨流,以手掬水,沙滿手中,若急把沙,還隨水出。故諸經中屢見以恆河沙為喻,用以喻難以算計之數。

◎附︰中村元、肥塚隆合著〈印度文化與神聖的恆河〉(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57})

(一)印度的象徵──恆河
恆河是印度人民的精神依託,同時也是印度文化的表徵。一位印度外交官曾經說過︰「恒河是印度人付出最珍貴感情的聖河。她是印度人的精神中心,這一點也許有許多外國人士無法了解……。」

在印度國土上產生了無數不同的宗教、思想學說,但是他們卻都有一個共同的觀點︰即認為恒河是神聖、崇高的。印度人在貝那拉斯(瓦拉納西)的沐浴場沐浴,是馳名內外的風俗習慣,而且很可能早在佛教創始之前就有了這習俗。雨季過後,濁流如四季一般準確地來到恒河流域,混濁的程度就如同用水溶化泥土般的稠濃。在外國人的眼光看來簡直就是「污水」!但是,印度人卻無視河水的污濁,他們把污濁的河水當作香純的乳汁來享受。他們不但用它來沐浴,同時也用它來洗頭髮、擦身體和漱口,而彷彿在享受天堂之樂。雖然有許多觀光客對印度人這種生活習慣無法消受,但是,如果認為這是很骯髒的舉動,那就太不了解印度人了。

當然,過去也有印度人認為在恒河沐浴是一項沒有意義的事。而持著這種反對態度者,就是對任何事情都要求合理化的佛教徒和耆那教徒。他們取樂這種沐浴,說︰假使人們要在恒河沐浴才能獲得功德的話,那麼住在恆河中的魚類和烏龜應該算是最有功德的了!牠們也會變成最神聖的動物吧!假如說惟有恒河的水才能洗去罪惡,那麼是不是也會連帶地洗去身上的功德﹖像這種好壞不分的沐浴,是一種毫無意義的行為。(中略)而沐浴的習俗仍繼續留傳至今。

在天將拂曉及朝陽即將上升的清晨時刻,沐浴在恒河中,是最有功德的事。居住在恒河附近的居民一大早就趕往貝那拉斯的沐浴場,這時的沐浴場早已萬頭鑽動,印度教的修行者也盤坐傘下。等到太陽露出曙光時,人們開始步下石階,泡在恒河中。貝那拉斯沐浴場的盛況,同樣也可以在加爾各答的郊外看到;這個地區位於恒河下游,河水髒臭無比,但是行過此地的印度人民仍高喊著︰「你看!這裏有這麼多人在沐浴呢!」他們發出了一種近於驕傲的讚歎;而對這種不衛生的沐浴情形卻連一句責備的話也沒有。

(二)恒河的誕生
恒河是印度的聖河,其流經地也是印度人公認最神聖的地區。住在恒河附近的居民每天必須以聖水洗去罪惡,以便來世降生於天界。印度人認為︰任何祭品都比不上親自在恒河沐浴所獲得的功德大。印度的古籍《摩訶婆羅多》曾如此記載︰「或許能數清梅爾山(印度教徒認為是世界中心地的聖山),或大海裏所有的寶石,但是卻無法衡量計算出恒河的功德。」

古代,恒河即以神聖的河流,受到希臘使者梅伽斯泰尼斯(西元前300年左右)的讚譽、宣揚。而敘事詩《羅摩衍那》即以此河為主題,發展出新的神話故事。

女神殑伽(恒河)是雪山馬瓦特(喜馬拉雅山)的長女。其妹烏瑪下嫁濕婆神,成為濕婆神的神妃。有關殑伽女神的傳說在敘事詩《羅摩衍那》與《摩訶婆羅多》中有詳細記載。

當北印度的阿陀亞國王山伽拉,正準備舉行象徵王國霸權的馬祭時,突然所有的馬匹都被帝釋天神偷去。國王的六萬名王子為尋回馬匹,而離開宮廷四處查訪,最後,他們發現被偷的馬匹出現在下界巴塔拉一名稱為迦毗羅仙人的身旁,因此,山伽拉的六萬名王子開始責備這名仙人。迦毗羅仙人在盛怒之餘,將王子們燒成灰。事實上,這位迦毗羅仙人就是毗濕奴神,祂利用身上發出的火焰燒死王子們,使化成骨灰的王子們的靈魂無法升回天界。

山伽拉王對於王子們久未歸返,感到憂心忡忡,於是派了他的孫子(山伽拉王第一夫人──凱希妮──的孫子)安修馬特去探查究竟。結果,安修馬特發現了王子們的骨灰。當他為舉行淋水葬禮而四處奔走取水之際,有人告知安修馬特說︰「為了使王子們的罪永遠泯滅消失,再度重回天界,必須利用天界恒河的聖水澆淋王子們的骨灰。」當時的恒河還在天界上流動。

後來,安修馬特找回馬匹,使山伽拉王得以完成馬祭,但他仍然無法獲得聖水為王子們舉行葬禮,而山伽拉王也在統治該國三萬年後駕崩。他的孫子和曾孫雖然繼續進行尋找聖水的艱苦工作,但都無法獲得成功。到了安修馬特之孫拜基拉達,由於他的長年苦修,功德足以把天界的恒河引到人間,王子們的骨灰也因為接受聖水的淨化而得以升天。

有關恒河下凡人間的經過如下︰拜基拉達經過數千年的苦修後,梵天神非常嘉許他的精神,於是決定幫助他完成心願。梵天神指示拜基拉達向濕婆神祈禱,要求把殑伽女神(恒河)放在濕婆神的頭上以便下降人間;這是因為大地無法承擔恒河的重量,因此必須借重濕婆神的頭撐住恒河,接受指示的拜基拉達開始虔誠的膜拜濕婆神。終於,他的苦心獲得了報償,濕婆神答應了拜基拉達的請求,而把殑伽女神從天界引降到祂的頭髮上,可是由於濕婆神的頭髮太過濃密,致使殑伽女神迷路流不出來。因而拜基拉達請求濕婆神,把恒河分成七條河流引降到大地來。

如此,拜基拉達的誠心終於打動了濕婆神,將恒河分為七條河流下降人間,其中位於極南的河流就是今日在印度所看到的恒河。當聖河下降人間時,天上的諸神為了觀賞這個偉大的場面,以及利用聖水洗淨身心,所以追隨著恒河來到人間。當恒河隨著拜基拉達所乘坐的戰車前進抵達迦奴獻供的地方時,憤怒的迦奴把全部的河水都喝下去。後來經過諸神力勸,才改變迦奴的心意,答應將恒河的水放出來,可是附帶一個條件,那就是恒河要更名為「迦奴之女」。拜基拉達答應了迦奴的條件,迦奴就讓恒河穿過他的耳朵噴流出來,拜基拉達順利的把恒河引至人間,用聖水澆淋山伽拉王子們的骨灰;山伽拉王子們的靈魂因此得以升上天界,而拜基拉達更博得梵天神的稱讚。

後來,印度人就根據這個神話稱恒河為迦芙娜維(迦奴之女)。但是事實上,把恒河當作神聖之河加以崇拜的風俗已經有一段很長的歷史了,上述的神話只是為了加強恒河的神威性罷了。

發源於白雪覆蓋的喜馬拉雅山之恒河,以時而雍容時而雄渾的氣勢,迤邐了二千五百公里。沿途不斷地接納支流,開展支流,最後雄壯地注入孟加拉灣。

在印度人民的觀念中,人的命運彷彿受到一種超人力的神靈所支配著,而這種超自然的神奇力量,若要具體提出的話,那就非恒河莫屬。

(三)河中沐浴
在吠陀文獻中,並沒有出現沐浴於聖河的記載;不過,我們能斷定沐浴的習俗早在佛教和耆那教創立之前就已存在了,理由是︰(1)在印度文明期就已出現把水浴當作神聖之事的跡象;(2)在佛教和耆那教初期的聖典中,記載有責備在恆河沐浴是一項毫無意義的事。

印度教各聖地中最能綜合表現出印度教思想的地方,就是沿著恒河左岸擴張的宗教聖地──貝那拉斯。「貝那拉斯」是英語發音,在梵語中正確的名稱是「瓦拉納西」(Vārāṇa-sī,Bārāṇasī)。

貝那拉斯是代表婆羅門教和印度教文化的典型城巿。由於貝那拉斯並沒有出現在吠陀時代的聖典中,所以早期和吠陀宗教根本扯不上關係。貝那拉斯是在《摩訶婆羅多》完成之後,才出現於印度教文獻。儘管如此,貝那拉斯應該早在佛教成立之前就已存在。這種說法的理由是在佛教早期的聖典中,貝那拉斯已占有一席之地。當喬達摩悉達多(釋尊)在佛陀伽耶悟道後,便前往貝那拉斯說法傳教。佛教的發祥地鹿野苑雖然位於貝那拉斯的郊外,但是由於佛教的修行僧都是過著沿門托鉢的乞食生活,因此如果沒有貝那拉斯這個足以維持修行僧生計的都巿,佛教也無法順利地成立和發展。

在這座被稱為印度教最神聖的城巿裏,沿著恒河建築了許多寺院,過去貴族和富豪們的別墅也夾著小胡同整齊地排列著。貝那拉斯的印度教徒走過小胡同,再步下石階走入恒河沐浴。

沐浴對印度教徒而言,是一項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儀禮,特別是到貝那拉斯的沐浴場沐浴,是印度教徒公認為功德無量的事,藉著這種功德,後世才得以降生於天界。因此,每天都有大約一萬人在貝那拉斯作沐浴,遇到舉行祭典時,人數更會突然增加到三十萬人左右。

在貝那拉斯恒河的北岸,共築有六十四座沐浴場,其中特別開放供一般民眾使用的沐浴場是夏夏斯梅爾沐浴場。來自全印度的信徒集中在這個民眾沐浴場,把身體泡在泛著綠褐色的河水裏。民眾高舉雙手、合掌,誦唱聖詩,然後躍入河中。印度教徒作完沐浴後,就躺在陽傘下閉目養神。「去世前至少要到貝那拉斯朝拜一次」,這似乎是所有印度教徒共同的心願。

河岸的沐浴場雖然有些是供民眾使用,但是也有少數是只對富豪和昔日的貴族開放的。這種具有別墅性質,專供貴族、富豪們使用的沐浴場,其建築之宏偉有如宮殿一般。另外,還有一種除了該地區的民眾之外,別人不得使用的沐浴場,譬如︰普拉雅卡沐浴場就是阿拉哈巴巿民獨占的沐浴場;而達爾邦卡沐浴場則是昔日商業城巿毗沙離附近的民眾所使用的沐浴場。

使用沐浴場的規則也隨著印度教各宗派,而有所不同。信徒若是朝聖者,他們通常住在寺院裏,直接從石階走入沐浴場沐浴。若是一般的民眾就必須在河岸上合掌向諸神祈禱,然後洗臉漱口,清潔耳朵,擦身體。男性的下半身必須用衣服圍住,或是著丁字褲、短褲;女性也必須穿著紗質的薄衣。在沐浴場裏除了沐浴的民眾外,還有洗濯衣服的婦女,以及汲水食用的人們。沐浴場四周通常都建有休憇所,一種用樹葉編成的大扇子下就成為沐浴者臨時休息的地方。修行者也常默默地靜坐傘下閉目養神。根據印度教徒的說法,當太陽即將升空的一刻,前往恒河沐浴朝拜太陽,是功德至高之事,因此,時常天未拂曉,原本寧靜的陋巷會突然熱鬧起來。在幽暗的晨曦中蓬髮長髯的婆羅門僧,默然地坐在凳子上,把整個沐浴場襯托得更為莊嚴。另外,有一名修行者身旁擺置鏡子、梳子和米等捐獻物品,這是修行者為巡禮者祈禱、祝福時,所獲得的生活必需品。

在前往沐浴場的路邊排列著無數的攤位,河岸上方也有許多商店經營生意。由於恒河被認為是聖河,所以幾乎每一家商店都有出售一種裝聖水的金屬水瓶,這種水瓶的封口用鋅銲接密封。印度教徒往往把這種水當作臨終時使用的水,當病人即將與世長辭之際,要趕緊用棉花沾著水瓶的聖水,濕潤病人的雙腳和嘴唇,以使死者的靈魂得以升天。

在貝那拉斯到處可見僅在頭上留少許螺髻(把頭髮像海螺一樣地束起),其餘全部剃光的婆羅門學者。他們通常都留鬍子,額頭點上紅色標誌(這種紅色的標誌是用番紅花汁混合粉末調成,塗在額頭上的小圓點;紅色是代表祝福的意思)。目前在貝那拉斯除了有貝那拉斯‧印度大學和公立梵文大學外,還設有許多學習梵文的私立學校。藉著它們,印度古代的梵文文學得以繼續留傳下來。

(四)佛教與恒河
雖然佛教徒曾經責難印度教徒「在恒河沐浴」是一種沒有意義的舉動,但是他們卻在別處發現恒河神聖的一面;因為恒河和她的支流會引導人們走上解脫的大道。根據聖典的記載︰「修行僧應該就像恒河、朱木拿河、阿基拉瓦提河、沙拉普河、瑪喜河,流到大海時都放棄了過去的姓名、榮耀,而只謙虛的稱為大海。假若世俗的四大階級要按照如來佛的法和戒律出家修行的話,就必須打破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的界線,不再使用昔日的封號與姓名。」

恒河予人一種神祕與充滿幻想的印象。這種魅力遠播整個佛教文化圈。大乘佛教經典中,出現了一句表達恒河影響力的遠大最貼切的話︰「像恒河的沙子那麼多」(Gaṅgānadī-vāluk-opama,恒河沙數)。這句話含有「數不清的多」的意思。站在恒河岸邊的沙灘上向前望去,沙灘無垠地延伸著,如果要想像沙灘上有多少沙子的話,那將會使我們的想像力麻木。而如恒河沙子般無以計數的菩薩,也開始登上了大乘經典的舞臺。

淨土宗所膜拜的佛是阿彌陀佛,據說他是一名稱為法藏比丘的修行者。當阿彌陀佛在苦修前,對恒河的神聖與莊嚴感到一股難以壓抑的激動;他曾經嘗試用詩句來表達當時的心情︰「無以計數的成道者(諸佛)就像是恒河的沙子數之不清。假若我也想得到至高的省悟,就必須對所有的神表示敬意,最後才能在像恒河之沙一樣數之不盡的世界和無邊的國土(如果有的話)上發出光采,為了追求這個目標,我必須接受苦修的考驗!」

(五)歸於恒河
恒河是印度人民的靈魂故鄉。人一旦死去,就要將遺體焚化成骨灰,放諸恒河隨波逐流,表示靈魂返回故鄉。

在通往貝那拉斯的道路上,經常可以看到舉行火葬的行列。通常都是將遺體綁在兩支長約兩公尺半的木棒上,然後再運到火葬場。西元1976年,筆者曾在恒河南岸的道路上看到火葬的行列,當時他們是把穿著薄紅衣的遺體放在汽車上運到河邊。印度人對死後屍體所穿衣服的顏色也有諸多規定︰女性通常都是穿上橘紅色的衣服(紅色代表祝福),這是由於印度人認為妻子比丈夫先去世是可喜的事。相反地,假若丈夫先去世,妻子成為寡婦,那麼就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丈夫就必須穿上白色衣服。雖然死者穿上鮮艷衣服,但當火葬場上空出現來回盤旋的烏鴉時,整個場面仍顯得恐怖萬分。火葬的程序,通常都是先把遺體放在恒河清洗一番,再放在柴木上點火焚化。

著名的貝那拉斯火葬場火種是永不熄的,前往該地舉行火葬的遺體,都是由死者最親近的人拿著乾草在火種處點了火,再回到放遺體的地方進行火葬工作,點火費按貧富有所不同。點火之後要先在遺體四周環繞五次,理由是︰人的身體是由地、火、水、風、空等五個元素構成,人們相信天界也有這五種元素存在,因此破壞了肉體,五個元素自然會回歸於天界。

印度有關單位禁止拍攝火葬的情形,因此很少有人能夠真實地公開報導這種特殊的葬禮。一般說來,一具屍體需要焚化四至五小時,然後再用竹竿敲碎頭蓋骨,表示解放被關在頭部的靈魂,協助它升天,火化後的骨灰就被丟入恒河中。儘管如此,火葬場的四周還是十分的混亂、污濁,牛和野狗四處徘徊,甚至還有人在附近垂釣。

在貝那拉斯火葬場左面建有一所免費供應吃住的招待所。招待所專門收留復原無望的病人。他們一旦撒手西歸時,便就地舉行火葬,而把骨灰往河裏一撒了事!恒河附近還有專為寡婦設立的建築物,雖然她們的家人、親戚或朋友都能前往該地探望她們,但是據說來探望寡婦的人只有男性而已。

印度人死後回歸於恒河的觀念,是一般外國人所無法理解的。但是,對於終生依賴恒河生存的印度人而言,卻是天經地義的真理。因為,惟有在恒河去世,他們的靈魂才能回到永恒之鄉。

或許大家的心中不免會懷疑︰印度人為何會產生恒河信仰呢﹖這應該從他們的風土、生活習慣上尋找答案。在這個酷暑的國度,人們總是喜歡在河、湖中沐浴沖涼。因為印度缺乏雨水,所以水和生命便有了密不可分的關係。用水瓶裝聖水被認為是幸運的瑞兆,水瓶會帶來無窮的水源。對他們而言,滾滾而流的恒河,是他們永恒生命的泉源。

印度人認為人死後必回歸象徵生命泉源的恒河。他們不帶走任何東西,因為他們在恒河已尋找到至高無上的快樂。

〔參考資料〕 《一切法高王經》;《金光明最勝王經》卷三;《俱舍論》卷十一;《法苑珠林》卷六十三;季羡林《中印文化關係史論》。


毗沙門天

四大天王或十二天之一。音譯又作毗舍羅婆拏、鞞室羅懣囊、薜室囉末拏、吠室囉末拏、吠室囉末那、毗舍羅門或鞞沙門。意譯多聞、遍聞、普聞、種種聞或不好身。此外,俱吠囉(Kubera或Kuvera)、鳩鞞羅、拘鞞羅、金毗羅則為其別名,或稱為拘毗羅毗沙門。此上諸名之中,以「毗沙門天」與「多聞天」最為常見。

此天王為閻浮提北方的守護神,是一恆護如來道場而多聞佛法的良善天神;又因福德之名聞四方,故名多聞天。此外,亦被一般佛教徒視為財神或福神。在印度、西域、中國與日本,此一天王都頗受崇拜。

毗沙門天王住在須彌山北方,他擁有可畏、天敬、眾歸等三城。每城各縱橫六十由旬,且有七重欄楯、羅網、行樹等裝飾,都由七寶所形成,莊嚴清淨;眾鳥和鳴,景色殊勝,幾可比美佛國世界。此一天王有五位太子,名稱分別是最勝、獨健、那吒、常見、禪祇。此外還有二十八使者,為其天界所屬。

毗沙門天王曾經蒙佛付囑,在未來世邪見王毀滅佛教時,必須出來護持佛法。而且,他與那吒太子都具有隨軍護法的願力。相傳唐玄宗天寶元年(742),西蕃、康居等國來寇擾唐朝的邊境。當時,唐玄宗請不空三藏祈求毗沙門天護持。不空三藏作法之後,果然感得天王神兵在西方邊境的雲霧間鼓角喧鳴地出現,終使蕃兵潰走。這是佛教史籍所載天王幫助唐朝擊潰敵兵的故事。

毗沙門天王的形相,通常都作披甲胄、著冠相,右手持寶棒,左手仰擎寶塔。所以世俗稱他為「托塔天王」。他和那吒太子的故事,是封神榜等古典小說與戲曲的素材。


毗沙門天


◎附︰兩撥子編《毗沙門天王法彙》(摘錄)

佛教徒的保護神──毗沙門天王
毗沙門天王就是四大天王中的多聞天。依佛典所載,他是天界諸神中對佛教徒最為熱心護持的神祇之一。在四大天王裏,他與佛教徒的關係最為密切。

毗沙門天王不祇是密教增法法門中的重要本尊之一,並且是大小乘經典中所曾記載的護法神。《大集經》中即曾明確記載,護持閻浮提界的佛教地區,是過去、現在與未來諸佛所一致囑咐毗沙門天王的重責大任。而且,對於《金光明經》與《法華經》等大乘經典的持誦者與奉行者,天王也都曾在佛前誓願加以護持。此外,在小乘經典裏,也曾記載天王護持修行者的故事。《賢愚經》載有他幫助一位女信徒優波斯那供養舍利弗與目犍連尊者的原委;《增一阿含經》中也有他幫助梵志修得阿羅漢果的典故。可見毗沙門天王是小乘、大乘與密教經典中所共同推舉的護法神,並不是僅見於密教而未見於其他顯教經典的神祇。

西藏密教徒一向將毗沙門天王視為財神。實則天王之幫助佛教徒,其範圍是廣泛而不拘一事的。他不祇助人求財,同時也希望眾生「利益安樂」、「遠離諸厄難」、「能滿諸勝願」、「獲得大智慧」、「乃至天眼通、壽命俱胝歲」……等。可見只視天王為財神,實在窄化了他的宗教功能,也弱視了他的大願力與加持力。關於這一點,從《增一阿含經》、《金光明經》與《毗沙門天王經》等相關記載中,都可以清楚地發覺。而唐玄宗時,毗沙門天王曾幫助安西地區守軍擊退入侵外侮一事,尤可見其神力並非「財神」二字所能拘宥。因此,與其視毗沙門天王為財神,不如視之為佛教徒的保護神來得恰當些。

佛教徒想要得到天王的護持,最重要的原則,是要守住佛教徒的本份。誠懇地、老實地遵守佛陀的教誨。果能如此,即使沒有祈求,那麼天王及其部屬也會暗中護佑的。這是我國佛教史上斑斑可考的事例,並不是我們的任意推測。

當然,想要直接祈求天王法力的加被,自也有一定的方法。依佛典所載,下列方式是比較具體的︰

(1)供奉毗沙門天王像,經常持誦《毗沙門天王經》。並依該經之指示去祈求。

(2)供奉毗沙門天王像,經常持誦毗沙門天王心咒。咒文如次︰


嗡 百夏哇那也 娑訶
梵文讀音為︰om Vaiśravanaya svaha


持誦《金光明經》、《大集經》(〈毗沙門天王品〉)與《法華經》等大乘經典,供奉毗沙門天王,且讚嘆天王的菩薩行。
密教徒可依東密或藏密規矩,祈求具德上師傳授毗沙門天王法,或行毗沙門天王護摩法。

(5)大寺院可增設四大天王殿,或毗沙門天王殿。規模較小的寺剎,如不能建築天王殿,則可僅供奉天王像。

(6)居士道場或一般佛教集會場所,也可以供奉毗沙門天王像,並尊奉為道場的護法神。

毗沙門天王是正信佛法的保護神,因此,修毗沙門天王法或供奉天王像,與正信佛法正好相輔相成,並不抵觸。佛教道場,以及平常有固定早晚課或恆修某一本尊的顯密同修,都可以依上列各方式中擇一兼奉毗沙門天王。尤其是在家佛子,要求消災解厄、福祉增進,如能誠心祈求天王加被,當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一)毗沙門天之住處、業因及職司(摘錄自《經律異相》卷一)
四天王居須彌四埵,皆高四萬二千由旬。東方天王,名提頭賴吒,城號上賢。南方天王,名毗婁勒,城號善見。西方天王,名毗婁博叉,城號周羅。北方天王,名毗沙門。凡住三城。一號可畏,二名天敬,三名眾歸。

四王身長皆半由旬。衣長一由旬,廣半由旬,其重二分。天壽五百歲,少出多減,以人間五十歲為天一日一夜,亦三十日為一月,十二月為一歲也。食淨摶食,洗浴衣服為細滑食。男娶女嫁,身行陰陽,一同人間。

以昔三業善,今生為天。自然化現在天膝上,形之大小如人間兩歲。兒生未久便自知飢,七寶妙器盛百味食。若福多者飯色自白,若福中者飯色自青,若福少者飯色自赤。

兒食消化,化後若渴,寶器甘露如食之色。飲不留停,如酥投火。身體長大便與天等入池沐浴,詣香樹下枝條垂曲,取香塗身,衣莊嚴具。華鬘、寶器、果實、樂器,各有樹出,遍往詣之,隨意所取。入諸園林無數天女鼓樂絃歌,語笑相向。深生染著,視西忘東,當其戲樂忘其初生所念識知。承先世善得生天上,池沼清澄,華果榮茂。其城七重,皆廣六千由旬。欄楯、羅網、宮牆、行樹皆悉七重。

毗沙門王,常有五大鬼神,一名那闍婁,二名檀陀羅,三名醯摩拔陀,四名提偈羅,五名修逸路摩,常隨侍側。半月三齋,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四天王常以八日敕諸使者︰「汝等案行世間觀察人民,孝父母敬沙門及婆羅門長老,受持齋戒布施者不﹖」

使者奉教,具啟善惡。聞惡不悅,言善則喜。十四日,四王常遣太子案行天下。十五日,四天躬自履歷,然後詣善法殿,具啟帝釋。聞惡則憂,言善則樂。說偈歎受持齋戒人與我同行。

(二)毗沙門城(摘錄自《立世阿毗曇論》卷四)
北由乾陀山有二頂,中間有國,名毗沙門。周圍一千由旬,金城圍繞,高一由旬。埤堄高半由旬。城門高二由旬。門樓一由旬半。十十由旬,有一一門。九十九門,復一小門,足一百門。

是諸門者,眾寶所成。摩尼妙寶之所莊嚴,譬如妙好氍毹,種種雕鏤。是門又有四軍防衛。外有七重寶柵、七重多羅樹之所圍繞。其林中間,有諸寶池。相去百弓,種種莊嚴。五種寶花及四寶船,池岸五種寶樹乃至四寶堂殿,諸男女天之所住處。並如上說。

其城外邊,有三重寶塹。其一一塹,廣二由旬,深一由旬半,形如壺口,下廣上狹,天水盈滿。並如上說。是塹間地,有諸婇女堂殿羅列。三重塹外,七寶樹林之所圍繞。皆如上說。

是時,外林一切諸花開敷鮮榮。諸女天等奏諸音樂。時,諸天子從大城出,觀聽音樂。諸女天等從大城出,亦聽音樂。以是因緣,受諸戲樂。

城西南角,是毗沙門天王之所住處。周圍二百五十由旬,金城圍繞,高一由旬。埤堄高半由旬。城門高二由旬。門樓一由旬半。十十由旬,有一一門。二十四大門,復一小門,足二十五門。是諸門者,眾寶所成。摩尼妙寶之所莊嚴,譬如妙好氍毹,種種雕鏤。

是門又有四軍防衛。外有七重寶柵、七重寶多羅樹林之所圍繞。其林中間,有諸寶池,相去百弓,種種莊嚴。五種寶花及四寶船、池岸五種寶樹、四寶堂殿,諸男女天之所住處。皆如上說。

其城外有三重寶塹,其一一塹,廣二由旬,深一由旬半,天水盈滿。並如上說。是塹間地,有諸婇女堂殿羅列。三重塹外,七寶樹林之所圍繞。皆如上說。時,外林中一切諸花,開敷鮮榮。諸女天等奏諸音樂。時,諸天子從城中出,并諸女天並共觀聽。以是因緣,受諸戲樂。

是大城內四邊住處,衢巷巿鄽,並皆調直。是諸天城,或有住處四相應舍,或有重層尖屋,或有多層高樓,或有臺觀雲聳,或有四周卻敵,隨其福德業。眾寶所成。平正端直,是天城路。其數五十,四陌相通。行列分明,皆如基道。四門通達,東西相見。巷巷巿鄽,寶貨盈滿。(一)穀米巿,(二)衣服巿,(三)眾香巿,(四)飲食巿,. 五花鬘巿,(六)工巧巿,(七)淫女巿,處處並有巿官。

是諸巿中,天子天女往來貿易,商量貴賤,求索增減,稱量料數,具巿鄽法,雖作此事,以為戲樂。無取無與,無我所心,脫欲所須,便可提去。若業相應,隨意而取。業不相應,便作是言︰此物奇貴,非我所須。

當四衢道,象馬車兵之所莊嚴,及諸天子止住此處,或為守護戲樂莊嚴。巿中間路,一切琉璃,軟滑可愛。眾寶莊嚴亦如北地妙好氍毹、龍獸、花草。皆如上說。燒香散華,懸諸天衣,亦復如是。

復於處處豎立幡幢。天大城內,如是等聲恒無斷絕。所謂象馬車螺等聲、波那婆聲、鼓聲、牟澄伽聲、笳聲、音樂聲。又有聲言,善來!善來!願飲願食,我今供養。

是毗沙門大城,是天子住處。復有天洲、天郡、天縣、天村,周匝遍布此大城中,毗沙門天王之所住處。王領所極,從由乾陀北至鐵圍邊。一切夜叉神,是王所領。是毗沙門城最饒多佉陀尼蒲闍尼飲食,是故亦名阿羅珂漫陀。如是義者,佛世尊說。如是我聞。

〔參考資料〕 《雜阿含經》卷四;《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六;《佛本行集經》卷十二;《大般涅槃經》卷一〈序品〉;《法華經》卷七〈陀羅尼品〉;《大三摩惹經》;《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一〈四天王護法品〉;《北方毗沙門多聞寶藏天王神妙陀羅尼別行儀軌》;《大日經疏》卷五。


活佛

指藏傳佛教中,依轉世制度而取得合法領袖地位的上層喇嘛。在西藏,活佛往往被認為是佛、菩薩或聖僧的再生者。藏語音譯為「朱古」,意譯為「化身」,俗稱活佛。在蒙古,則稱之為「呼畢勒罕」(Hobilgan),此詞原指轉世活佛而言,而清代之官方文獻則以此詞指稱轉世制度。此外,清代中葉,朝廷對蒙藏地區的某些較重要的活佛,往往授予「呼圖克圖」(Khutukutu,又譯胡圖克圖)的封號,並載入理藩院之冊籍之中。由此可知,朱古、呼畢勒罕、呼圖克圖三者之所指,仍略有差別。

相傳大喇嘛的轉生與繼承教權方法的結合及其制度化,係始於西藏的達賴二世根敦嘉措(Dge-ḥdun rgya-mtsho,1475~1542)。但是此種由轉世作為教權相續的形式,早在十三世紀已有,如噶舉派噶瑪拔希(Karma Pakśi,1204~1283),即被信徒推舉為都松欽巴的轉世繼承人,成為活佛而執掌教權。

清朝以後,達賴喇嘛成為活佛的最高位,至今傳至第十四世。另外,札什倫布寺的班禪喇嘛,係地位僅次於達賴的活佛,今傳至第十代。格魯派(黃教)活佛除上述達賴、班禪二大系統外,另有五類活佛。地位由高至低,依次為︰(一)甲波朱古︰此類活佛,在清代皆被冊封為「呼圖克圖」,載入理藩院冊籍。(二)朱古朗松︰此亦可載入理藩院冊籍。(三)錯欽(磋欽)朱古︰即大寺院中之一級活佛。(四)札倉朱古︰大寺院內之札倉之一級活佛。(五)小活佛。

活佛皆有各自的公館,稱為「喇讓」(也是管理行政事務的機構)。達賴、班禪的喇讓稱為「頗章」(藏語,意為宮殿),如布達拉宮是達賴的「頗章」,德欽頗章為班禪的「頗章」。「頗章」中主管事務者稱為「基恰堪布」。其下有索本堪布(管理飲食)、森本堪布(管理起居)、卻本堪布(管理法事)等及一些辦事人員。

在活佛思想傳佈藏傳佛教各地之後,各宗派乃陸續出現許多大小活佛,其中,西藏達賴喇嘛、班禪喇嘛,外蒙古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內蒙古的章嘉為最著名的活佛。

關於活佛轉世制度的運作流程,大體如下所述︰

(1)尋訪靈童︰在前世活佛去世一年後,由主寺僧官執行。首先用打卦方式或請護法神降神,以確定靈童的出生方向、路程及地方特徵等,而後僧官依此綫索分路尋訪。尋訪的結果,有時只找到一位靈童,有時找到兩位或兩位以上。

(2)辨認器物︰取出前世活佛生前常用、最喜歡的器物,再混以其他相同形狀和數量的器物,使真偽相雜,然後讓靈童辨認。如果靈童抓到的都是前世活佛生前用過的器物,就認為該靈童係前世活佛轉世。

(3)降神詢問︰由主寺請護法神降神,詢問哪一個靈童是前世活佛轉世,請神降諭。如果護法神答覆的與辨認器物的結果一致,則該靈童成為候選靈童。

(4)金瓶掣簽︰辨認和降神的結果由駐藏大臣向清朝皇帝報告,請求批示。如果只有一位候選靈童,則批示免予掣簽。如果有兩位或兩位以上靈童,則批示進行「金瓶掣簽」。金瓶為乾隆皇帝所賜,瓶心插著五支雕有如意頭的象牙簽,由駐藏大臣監督抽簽。此儀式十分隆重,大臣將靈童姓名、出生年月日,用滿、漢、藏文書寫在牙簽上,抽中者即為轉世靈童。

(5)批准繼位︰金瓶掣簽的結果報請皇帝批准,該靈童即可承繼活佛之相應名號。如達賴五世、班禪七世等。

靈童確定後,所舉行的升座儀式,謂之「坐床」。經此儀式之後,靈童始正式成為活佛。依清代慣例,達賴及班禪的轉世靈童舉行坐床,須由清廷指派大員或駐藏大臣主持儀式。

◎附一︰〈磋欽朱古與札倉朱古〉(摘錄自《西藏佛教史略》第九講第二節)
西藏黃教活佛,除達賴、班禪等最大活佛轉世系統外,一般可分為兩類,即磋欽朱古和札倉朱古。磋欽朱古是包含若干札倉的全寺性的活佛;札倉朱古則為全寺之中之某一札倉內的活佛。若想當磋欽朱古,必須經過三大寺向噶廈政府(即西藏地區的最高行政機關)提出申請。申請人有新舊二類。新磋欽朱古是申請批准自己的地位,即申請在原有的活佛外,再增加新的活佛;舊磋欽朱古是申請認定自己為某活佛轉世的地位。

磋欽朱古亦有大小之別,其中最高階層稱為甲波朱古。具備甲波朱古身分者,在達賴死後或新達賴未滿十八歲以前,具有擔任噶廈政府攝政的候選資格。

札倉朱古為札倉以內的活佛,其地位低於磋欽朱古,有大、中、小之別。又,其申請過程亦較磋欽朱古簡略。申請人在三大寺內部即可提出申請,不必事先經過噶廈政府批准。然後為本札倉的全部僧眾放一次茶及布施,經過寺院喇吉批准,即可取得札倉朱古的地位。

◎附二︰諾布旺丹〈活佛轉世思想考述〉(摘錄自《藏族哲學思想史論集》)
作為權力繼承方式的活佛轉世制度,與歷史上封建世襲制截然不同。它是西藏僧侶集團為了解決自己宗派首領的繼承人和寺院財產的繼承問題,而以法統關係建立起來的一種宗教傳承制度。活佛又往往稱為「喇嘛」。喇嘛意為「上師」。在嚴格意義上講,活佛稱為「喇嘛」是不太確切的。因為喇嘛原是指給自己傳授佛法和知識的恩師。那麼,活佛何以稱為喇嘛呢﹖這就與喇嘛來源於活佛有關。藏傳佛教認為,一個合格喇嘛應在佛學上有所建樹,一般是精通三藏淨盡前世之習氣,斷除今世之困惑,已達明心見性之大德。因此,在佛學界和民眾中享有很高的威望。它還認為,喇嘛是眾生成佛之依托,沒有喇嘛之引導,就不能證得佛果。有經云︰「若無喇嘛,便無覺者。」喇嘛和佛在本質上是一致的,二者自性無別,他的靈魂何去何從可自由選擇。因此,在他臨終時將自己的靈魂投到別的生命體,其靈童便是活佛。活佛,藏語稱「朱古」,意為「化身」,即是「喇嘛或菩薩之變化身」。所謂活佛轉世,即喇嘛的再生或變化身。本質上講,它是延繼前世喇嘛之精神,復接其職位的一種接班模式。

西藏的每座寺院幾乎都是一個轉世活佛的據點。他常常是由於創建這座寺院而開始轉世的。曾經有人說過這樣一句話︰在西藏,想做一個善良的公民,只要做一個好佛教徒即可。這是最低的要求,也是最高的要求。在這裏佛法才是生活的唯一希望。對於普通人,一生俯首貼耳,敬仰佛法才是正道。對那些博學多識的喇嘛,其義務便是傳教授法。然而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目的,則是讓釋迦精神永存人世。寺院正是為了弘傳佛法的需要而建立的。這是寺院創建的最初目的。自佛教傳入藏區以後,由於對釋教教義的理解之不同,形成了很多不同的教派,隨之出現了藏區學術上的「百花齊放、百家爭鳴」。這些宗派為了使自己的教法橫向傳播,在各地紛紛建寺立宗,廣收門徒。而又為了使之縱向發展,才有了作為寺院最高主宰的轉世活佛。後來隨著寺院財產的積累,經濟利益直接影響了教派的興亡。同時也引起了政治上的矛盾,使活佛轉世日益複雜化。根據經濟勢力的強弱和政治地位的高低,轉世活佛形成了三種不同的等級︰最高為達賴、班禪,分別管理前、後藏兩地,並統轄藏蒙地區的宗教事務。其次是有品位的︰如青海塔爾寺的阿嘉活佛,青海互助佑寧寺的土觀活佛、甘肅拉卜楞寺的嘉洋活佛,其他還有章嘉、熱振等活佛。他們都是藏區各大寺院的主人。在達賴、班禪年幼時,可出任攝政。然後是無品位的︰這類活佛數量可觀,屬於普通活佛。他們都有自己的寺廟和領地,以及一定數量的屬民。由此可以看出,活佛等級形式是藏區封建等級制度的具體表現。

活佛轉世制度肇始於噶舉派的噶瑪支系,盛興於格魯派,後在寧瑪派、苯教等宗派中亦用此規。它的產生使處於開始階段的政教合一制度進一步臻於成熟,且使藏區宗教與世俗,政治與宗派的利益統一了起來。

◎附三︰丁漢儒(等)《藏傳佛教源流及其社會影響》第六章(摘錄)

「活佛轉世」制度
「活佛轉世」制度是藏傳佛教的主要特點之一。它是宗教寺廟僧伽集團為解決其宗教首領的繼承問題,以佛教靈魂轉世說和寺廟經濟利益相結合為基礎而建立起來的一種特殊的宗教傳承制度,在「政教合一」制度形成後,正式確定下來。

所謂活佛轉世,按藏傳佛教說法,是指大喇嘛和活佛(阿拉合)生時修行已達到了斷除妄惑業因,證得菩提心體,生死之間,能不昧本性,不隨業而自在轉生,復接其前生的職位。最初確立可以轉世的活佛,一般都是具有一定威望的高僧大喇嘛,轉生辦法是在大喇嘛死後通過降神、占卜的簽示,尋得和喇嘛圓寂時間相近而生下的靈童,繼其法位。「活佛轉世」創始於噶瑪噶舉派。在活佛轉世創立前,藏傳佛教各派的傳承,有的採取家族世襲,有的師徒衣鉢相傳。如薩迦派是款氏家族創立的教派,其宗教領袖(法王),在該貴族中按世襲制傳承,使宗教和政治、喇嘛和貴族家族的統治利益結合起來,有利於教派之間的競爭,鞏固家族的統治。西元十三世紀中葉,噶舉派為了跟薩迦派進行競爭,維護本派利益,取得政治權力,便創立了活佛轉世。西元1283年(元‧至元十九年),噶瑪拔希死後,噶瑪噶舉派承認噶瑪拔希是該派創始人都松欽巴的轉生,於是都松欽巴為噶瑪巴第一世活佛,噶瑪拔希為第二世活佛,第三世讓迥多吉便以第二世活佛轉世而繼承,以後即世代轉生。

從此,其它各派相繼仿效,如法炮製。但是,「活佛轉世」形成為制度,廣泛地在各地寺廟沿襲相承,是在黃教創立之後。

西元十五世紀初,宗喀巴對佛教進行改革,依靠帕竹噶舉政權的支持,創建了黃教。但在發展中,黃教改變了以往各教派只和單一地方封建勢力緊密結合的局限,而廣泛地與各個地方封建勢力建立聯繫,爭取整個農奴主階級對它的支持,所以發展迅速。但它的迅速發展,不能不與各地方封建勢力發生經濟權益方面的矛盾。到西元十六世紀中葉,黃教寺廟的勢力發展到阿里、康、甘、青一帶,經濟實力已經十分強大,形成了一個龐大的寺廟集團。其中勢力最為雄厚的是拉薩哲蚌寺,掌握著黃教寺廟的實際領導權。宗喀巴改革佛教,不准僧人娶妻生子,採取師徒傳承,以繼法嗣,並沒建立轉世制,直到黃教寺廟經濟膨脹後,才仿照噶瑪噶舉,採取轉世辦法。其時如何保持和繼承黃教寺廟集團既得的經濟利益,與其它宗教封建勢力特別是與噶瑪噶舉派的仁蚌巴、藏巴汗政權抗衡和角逐,是當時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在此情況下,黃教寺廟集團須要有一個穩定、統一的首領人物來主持解決,當西元1546年(明‧嘉靖二十五年)哲蚌寺法台根敦嘉錯死後,上層當權喇嘛從前藏堆龍地方找來了年僅三歲的索南嘉錯(1543~1588),作為前任法台根敦嘉錯的轉世靈童,作為黃教寺廟集團的繼承首領。這是黃教採取佛轉世制度的開始。西元1578年(明‧萬曆六年),俺答汗(蒙古土默特部首領,怏封為順義王)贈與索南嘉錯以「聖識一切瓦齊爾達喇達賴喇嘛」尊號。以後,黃教寺廟集團便按此稱號追認宗喀巴的弟子根敦主巴為第一世達賴喇嘛,根敦嘉錯為第二世達賴喇嘛,索南嘉錯是根敦嘉錯的轉世活佛,為第三世達賴喇嘛,至今已傳十四世。

西元十七世紀中葉,第五世達賴喇嘛阿旺羅桑嘉錯在固始汗的支持下,使黃教寺廟集團在政治、經濟和宗教上取得優勢地位,於西元1653年(清‧順治十年),清朝封他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領天下釋教普通瓦赤喇怛喇達賴喇嘛」,於是「達賴喇嘛」這個稱號便正式確定下來,為舉世所知,以後該轉世活佛一直沿用此稱號至今。這是格魯派的第一大活佛轉世系統。

五世達賴之師羅桑卻吉堅贊是日喀則扎什倫布寺的主持人,被人尊稱為「班禪」(意為大學者)。因他為黃教寺廟集團翦除敵方勢力有功,於西元1645年(清‧順治二年),固始汗贈給羅桑卻吉堅贊以「班禪博克多」(博克多是蒙古人對智勇兼備人物的尊稱)名號。他死後,五世達賴為他選定轉世靈童羅桑益希(1663~1737),建立了黃教的另一個轉世系統。羅桑卻吉堅贊被稱作第四世班禪,羅桑益希為羅桑卻吉堅贊的轉世,為第五世班禪,追認羅桑卻吉堅贊以前的歷輩師徒傳承宗喀巴的弟子主結‧格雷貝桑(1385~1438)為第一世班禪,索南喬朗(1439~1504)、羅桑敦珠(1505~1566,又稱完薩巴)為第二世和第三世班禪,至今已傳十世。

達賴喇嘛和班禪轉世制度都得到清政府的確認,並受封勒。轉世制度的建立,標誌黃教寺廟集團的形成。此後,黃教各主屬寺都效法相習,採用活佛轉世制度。一些並非佛法高深的僧人,爭相擠入僧人貴族的行列,於是各地出現了不同等級的大大小小的活佛。

在第五世達賴時,黃教又建立了另外兩大活佛轉世系統。一是外蒙古的哲布尊丹巴,一是內蒙古的章嘉。這兩個系統均被清朝封賜,分別掌握該兩地區的藏傳佛教事宜。哲布尊丹巴轉生至八世,於1924年逝世。活佛轉世系統遂告終絕。章嘉活佛轉世系統,第一世係青海互助縣紅崖子張家人,名扎巴悅色,其後轉生活佛均稱章嘉(張家),西元1705(清‧康熙四十四年),受封為「灌頂普善廣慈大國師」呼圖克圖,並賜掌管漠南蒙古佛教事務,成為內蒙古佛教寺院的活佛轉世系統。

佛教的「靈魂不滅」說發展為活佛轉世制,說明佛教越來越世俗化。事實上,這個制度是寺廟封建制度的組成部分。從達賴、班禪到一般活佛都是農奴主階級的代表,尤其達賴喇嘛是全西藏的政治領袖,是僧俗農奴主階級的總代表,不僅他自己及其家族占有大量生產資料,擁有無限的封建特權,更主要的是他代表著整個農奴主階級的利益。就是一般活佛也都有「拉讓」或「囊欠」,占有巨量財富和奴隸。極為微妙的是轉世活佛幾乎全部出生在當權的農奴主貴族之家。一家貴族往往連出幾個活佛。如貴族拉魯家出了兩輩達賴,十四世達賴一家出了四個大活佛,有的活佛甚至被規定要轉世在某一貴族之家。活佛轉世制,既然是為僧俗統治者的政治、經濟的需要而創設的,也就必然為他們所操縱,成為彼此爭奪權勢的工具。這種流弊,在八世達賴時就已很嚴重,一些大活佛的轉世,也「皆以兄弟叔侄姻婭遞相傳襲」,「所生之呼畢勒罕,率出一族,斯則與世襲爵祿何異!」儘管也有轉世於勞動家庭的,然而這只是少數的例外,當他一朝躍登活佛地位之後,也就改變其階級地位,自然成為封建貴族。在社會上,活佛地位極其尊榮,受到極高的信仰。正因為如此,世俗農奴主為了爭奪此一職位,不惜重金捐買格西、堪布,以求轉世,由是,造成活佛轉世的泛濫。轉世制度也就成為僧俗統治之間爭權奪利,進行權力再分配的一種手段。如西元1705年,拉藏汗為了鞏固其在西藏的統治,廢掉六世達賴倉央嘉錯,另立意希嘉錯為六世達賴,以及九世、十世達賴在未親政前就暴亡,和十一世、十二世達賴僅親政一年就暴亡的事實足可說明。

關於「活佛轉世」制度,清乾隆帝就說過︰「此亦無可如何中之權巧方便耳」,「蓋佛本無生,豈有轉世﹖但使今無轉世之呼圖克圖,則數萬番僧無所皈依,不得不如此耳。」「又從前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圓寂後,因圖舍圖汗之福晉有娠,眾即指以為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之呼畢勒罕,及彌月,竟生一女,更屬可笑,蒙古資為談柄,以致物議沸騰,不能誠心皈信。」後又有六世班禪的同母異父兄噶瑪紅帽系十世和仲巴呼圖克圖兄弟為爭奪財產而發生內訌,並引致廓爾喀入侵西藏之事。於是,在西元1792年(清‧乾隆五十七年)頒布「金瓶掣簽」法,由清廷製金瓶兩個,一藏拉薩大昭寺,一貯北京雍和宮。凡西藏、蒙古大活佛,如達賴、班禪和哲布尊丹巴、章嘉等轉世時,均需將覓得的若干靈童的名號寫在象牙簽上,置簽金奔巴瓶中,分別由駐藏大臣在大昭寺和理蕃院尚書在雍和宮,監督掣簽,決定轉世靈童。廢除按舊例由乃窮寺納穆吹忠作法降神,擅自指定的辦法,以防蒙藏貴族操縱轉世,私相傳襲。但是用抽簽法解決活佛轉世中的爭執問題,也不過是另一種方式的權巧,不得不如此耳。

〔參考資料〕 蔡志純‧黃顥編著《活佛轉世》。


祇園精舍

位在中印度憍薩羅舍衛城南方。相當於今尼泊爾南境,近於拉波提(Rapti)河南岸之塞赫特馬赫特(Sahet-mahet),為佛陀說法遺蹟中最著名者。

祇園,或作祇苑、祇洹,是祇樹給孤獨園(Jetavanaanāthapiṅḍasyārāma)的略稱,或稱祇陀林、逝多林、勝林。祇樹指波斯匿王的太子逝多的園林,給孤獨是舍衛城的長者,即波斯匿王的主藏吏須達的別號。此精舍的土地原是逝多太子所有,須達長者欲購其地以建精舍獻予佛陀,乃依太子所提條件,以金錢布滿園中之地,太子感其誠心,遂施園中所有林木,兩人合建精舍,故名祇樹給孤獨園。

精舍的西北角有無常院,《釋氏要覽》卷下云(大正54‧306b)︰「祇桓西北角日光沒處為無常院,若有病者當安其中。意為凡人內心貪著房舍衣鉢道具,生戀著心無厭背,故制此堂。令聞名見題,悟一切法無彼常故。」道宣《祇園圖經》也敘述無常院中有一堂,但飾以白銀,院有八鐘,四白銀、四頗梨。銀鐘在無常院四隅,造台置之。頗梨鐘在無常堂的四隅,形如腰鼓,鼻有一金毗侖,乘金獅子,手執白拂,病僧氣將大漸,是金毗侖口說無常、苦、空、無我,手舉白拂,鐘即自鳴,聲音中亦說︰「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病僧聞聲,苦惱即除,得清涼樂,如入三禪而生淨土。

佛陀曾在祇園精舍度過多次雨季。也曾在此園宣說多數經義。佛嘗由此上忉利天為母說法九十日,優填王欲見佛,乃以旃檀刻像,波斯匿王也用黃金刻像安置在佛座。待佛由忉利天返回此地時,佛像被移置於南邊的小精舍。依據法顯《佛國記》的記述,精舍原有七層,國王人民競相供養,因遭祝融,七層精舍盡化成灰,後重建為兩層。《大唐西域記》卷六室羅伐悉底國條(大正51‧899b)︰「城南五、六里有逝多林,是給孤獨園,勝軍王大臣善施為佛建精舍。昔為伽藍,今已荒廢。東門左右各建石柱,高七十餘尺,左柱鏤輪相於其端,右柱刻牛形於其上,並無憂王之所建也。室宇傾圮,唯餘故基,獨一甎室巍然獨在,中有佛像。」

此外,園中有花林窟(Kareri-kuṭikā),釋尊曾居住於其地。又有松林精舍(Śalalā-gāraka),為園中小屋,釋尊曾在其中入定。佛弟子阿那律亦曾在其中養病,且修習四念處法門。

〔參考資料〕 《五分律》卷二十五;《雜阿含經》卷二十三;《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九;《阿育王傳》卷二;《八大靈塔名號經》;《四分律》卷五十;《十誦律》卷三十四;《大智度論》卷三;《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八;北本《涅槃經》卷二十九;小野玄妙〈佛教之美術及瘺歷史〉。


祈禱

指專一心念以祈求佛菩薩的保佑、護持。又稱祈願、祈念、祈請。主要用意在祈求攘災、治病等現世作用。印度早在吠陀時代即已盛行咒術祈禱之法,中國自古以來也有祈求天地神祇的風氣,但是在早期的佛教經典中並無此類事蹟的記載。後來大乘興起,乃漸有此風。到密教興盛之後,又產生複雜的儀軌,以諸佛、菩薩、護法神為本尊,以施行種種攘災祈福的法事。

中國純密的產生,自善無畏來朝時才開始。可是雜密的咒法,自古即已傳來。西晉‧太康六年(285),竺法護東渡,譯出《海龍王經》。後來,東晉‧帛尸梨蜜多羅,梁‧僧伽婆羅,隋‧闍那崛多,唐‧玄奘、實叉難陀、義淨、菩提流志等人相繼譯出密部諸經,持咒祈禱之法也隨之漸行於中國,如後趙‧建武元年(335)佛圖澄祈雨,東晉‧咸安元年(371)竺法曠祈伏妖星、太元元年(376)涉公求雨,齊‧永明八年(490)祈佑帝病癒等,皆為中國古代祈禱的實例。唐太宗時,每年正月七日都舉行祈求秋成豐收的儀式,並勒京城沙門於每月二十七日轉讀《仁王經》為國祈福。由此可見,祈禱逐漸受到重視。

唐‧開元四年(716)善無畏來朝,不久,金剛智、不空等人亦陸續東來,乃譯出以當時中印度那爛陀寺為中心而弘傳的純密諸經。加上一行的發揚,加持祈禱的風氣更加隆盛。當時所主張的祈禱,即口誦諸尊密咒,身結印契,心凝瑜祇觀念,與本尊三密相應,以實現心中的祈願,故舉凡天變、地妖、賊寇、疾病等事,皆可用加持修法攘除。玄宗天寶元年(742),賊寇入侵,帝曾命不空誦仁王咒退敵。代宗永泰元年(765)十月,吐蕃兵逼京師,帝亦命不空誦《仁王經》,又勒諸灌頂道場為國誦佛頂咒。大曆四年(769),又命不空建壇,降伏彗星。以上所述,皆為著名的祈禱例子。

密教在中國,祇是一時的興盛,所以祈禱的盛況也未持久。不過,宋代以後,有關祈雨、祈晴、祈雪、祈疫、祈日月蝕等方面的祈禱例子,仍然不勝枚舉。

◎附︰《敕修百丈清規》卷一〈報恩章〉祈禱條
凡有祈禱,須如法嚴治壇場,鋪陳供養。住持專心加謹,僧眾各務整肅,知事內外提督應辦,大小寮舍巡警齊潔。或有官員拈香,恭勤迎送,預期庫司稟覆住持,先付意旨,維那知會,堂司行者報眾掛祈禱牌,齋粥二時鳴鐘集眾諷經,或看藏經,或四大部經,或三日、五日、七日,隨時而行。如祈晴、祈雨,則輪僧十員、廿員,或三五十員,分作幾引,接續諷誦。每引諷大悲咒、消災咒、大雲咒,各三七遍,謂之不斷輪。終日諷誦,必期感應,方可滿散懺謝。其疏意各列於後︰

祈晴︰切見淫雨為戾,物用不成,百川橫流,民無寧處。蓋眾生共業所感,惟上天覆燾無私,由是謹發誠心,啟建祈晴道場。每日命僧諷誦經咒,仰叩諸聖,所冀祈求晴霽,速賜感彰,伏願掃頑雲於四野,陰沴潛消,麗杲日於中天,容光必照,俾五行各順其序,而萬彙悉遂其生。

祈雨︰切見亢陽為災,百物就槁,匪上天之降罰,由下民之多愆,惟諸佛開慈悲之門,而神咒有祈禳之應,由是謹發誠心,啟建祈雨道場。每日命僧,諷誦經咒,仰扣諸聖,所冀祈求雨澤,速賜感通,伏願拯生靈於塗炭,厥維艱哉,起雲龍於山川,俾霶𩃱矣,庶茲多稼亦乃有秋。

祈雪︰切見時冬恒溫,恐生物之疵癘,維天降雪,淨下土之祲氛,庸致瓣香之誠,願集六花之瑞,由是謹發誠心,啟建祈雪道場。每日命僧,諷誦經咒,仰扣諸聖,所冀祈求雨雪,速賜感通,伏願彤雲千里潤澤,八荒六府三事用修,草木咸若,二氣五行順序,神人以和。

遣蝗︰切見飛蝗蔽天,惟凶荒之可慮,遺孽入地,恐滋蔓之難圖,匪假神功之驅除,雖極人力而罔措,由是謹發誠心,啟建遣蝗道場。每日命僧諷誦經咒,仰扣諸聖,所冀驅遣蟲蝗速賜消殄,伏願滌之風雨,掃種類以無遺,投之江河,隨業感而自化,民安其業,物遂其生。

日蝕︰此日而食,占五紀之或乖,畏天之威,虞六沴之將作,故徇民情而救護,盍依佛力以禱禳,由是謹發誠心,命僧諷誦經咒,用伸救護。所冀日精速賜還光,伏願五色開而黃道明,照臨下土,群陰消而陽德盛,昭回於天。

月蝕︰月曜陰精而主夜,所賴照臨,天示咎徵於下民,於焉薄食,既戒既懼,以禱以禳,由是謹發誠心,命僧諷誦經咒,用伸救護。所冀月華速賜還明,伏願妖蟇滅跡,清光現大地山河,顧兔長生,萬象納廣寒宮殿。

〔參考資料〕 《論語》〈八取相篇〉、〈述而篇〉;《後漢書》卷六〈孝順帝紀〉;《史記》卷八十七〈李斯傳〉;《高僧傳》卷九;《大唐西域記》卷二;《宋高僧傳》卷一;《佛祖統紀》卷五十二。


兜率天

欲界六天的第四天。又作睹史多天、兜駛多天等。意譯妙足天、知足天、喜足天、喜樂天。在此天之人,多於自己所受,生喜樂知足之心,故有此名。《慧苑音義》卷上謂此詞有喜事、聚集、遊樂三義。《佛地論》卷五云(大正26‧316c)︰「睹史多天後身菩薩於中教化,多修喜足,故名喜足。」《彌勒上生經宗要》云(大正38‧299b)︰「六天之中是其第四天,下三沈欲情重,上二浮逸心多,此第四天欲輕逸少,非沈非浮,莫蕩於塵,故名知足。」

此天在夜摩天上十六萬由旬,距大海三十二萬由旬,於虛空密雲上,縱廣八萬由旬。有內外兩院,「外院」是凡夫所住的穢土。「內院」是一生補處菩薩(即將成佛者)居住的淨土。釋迦牟尼佛亦嘗在此天修行。現為補處菩薩的彌勒,今亦在此處說法教化。《彌勒上生經》(即《觀彌勒菩薩上生兜率天經》)敘述彌勒上生此天時之情景,謂爾時有五百萬億天子,為一生補處菩薩化作五百萬億寶宮,並為彌勒菩薩造善法堂,從額上自然出五百億寶珠,具足琉璃玻瓈一切眾色,如紫紺摩尼表裏映徹,摩尼光迴旋空中,化為四十九重微妙寶宮,又化作五百億天女,自然執樂器,競起歌舞,所詠之歌皆演說十善四弘誓願,諸天聞者無不發無上道心。

又,此天天眾壽量四千歲。其一晝夜相當於人間四百年。若加以換算,其壽量為人間五億七千六百萬年。若用古時的記數法,則為五十七億六千萬年。天眾行欲時,男女執手即成陰陽。初生之兒如人間小孩八歲大,色圓滿,衣服自備,七日成人,身長四由旬,天衣長八由旬,廣四由旬,重一銖半。

由於「未來佛」彌勒菩薩在兜率天之內院說法,因此佛教界也有往生兜率天親聆彌勒教化的思想。此謂「兜率往生」,又因兜率天在人類之上方天界,因此又稱「兜率上生」。這是往生彌陀淨土之外的另一種往生思想。所依據的是《彌勒上生經》。我國東晉的道安及其弟子法遇、曇戒;唐代的玄奘、窺基師徒等人皆曾立誓往生兜率。

◎附一︰《佛說觀彌勒菩薩上生兜率天經》(摘錄)

佛滅度後,我諸弟子,若有精勤修諸功德,威儀不缺,掃塔塗地,以眾名香妙花供養,行眾三昧,深入正受讀誦經典。如是等人,應當至心,雖不斷結,如得六通。應當繫念,念佛形像,稱彌敕名。如是等輩,若一念頃受八戒齋,修諸淨業,發弘誓願,命終之後,譬如壯士屈申臂頃,即得往生兜率陀天,於蓮華上結加趺坐。百千天子作天伎樂,持天曼陀羅花、摩訶曼陀羅華以散其上,讚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於閻浮提廣修福業,來生此處,此處名兜率陀天。今此天主名曰彌勒,汝當歸依。」

應聲即禮,禮已,諦觀眉間白毫相光,即得超越九十億劫生死之罪。是時菩薩隨其宿緣,為說妙法,令其堅固,不退轉於無上道心。如是等眾生若淨諸業,行六事法,必定無疑,當得生於兜率天上,值遇彌勒,亦隨彌勒下閻浮提第一聞法,於未來世值遇賢劫一切諸佛,於星宿劫亦得值遇諸佛世尊,於諸佛前受菩提記。

佛告優波離,佛滅度後,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天、龍、夜叉、乾闥婆、阿脩羅、迦樓羅、緊那羅、摩睺羅伽等,是諸大眾,若有得聞彌勒菩薩摩訶薩名者,聞已歡喜,恭敬禮拜,此人命終如彈指頃,即得往生,如前無異。但得聞是彌敕名者,命終亦不墮黑闇處、邊地、邪見、諸惡律儀,恒生正見,眷屬成就,不謗三寶。佛告優波離,若善男子、善女人,犯諸禁戒,造眾惡業,聞是菩薩大悲名字,五體投地,誠心懺悔,是諸惡業速得清淨。

未來世中諸眾生等,聞是菩薩大悲名稱,造立形像,香花、衣服、繒蓋、幢幡禮拜繫念。此人命欲終時,彌勒菩薩放眉間白毫大人相光,與諸天子雨曼陀羅花,來迎此人。此人須臾即得往生,值遇彌勒,頭面禮敬,未舉頭頃,便得聞法。即於無上道,得不退轉;於未來世,得值恒河沙等諸佛如來。

◎附二︰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八章第二節(摘錄)

兜率是欲界的第四天。釋尊成佛以前,在兜率天,從天降生人間成佛。未來成佛的彌勒,也住在兜率天,將來也從兜率天下降成佛。彌勒成佛的人間淨土,是希望的,還在未來,而彌勒所住的兜率天,卻是現在的,又同屬於欲界,論地區也不算太遠。一生所繫的菩薩,生在兜率天,當然與一般的凡夫天不同。兜率天的彌勒菩薩住處,有清淨莊嚴的福樂,又有菩薩說法,真是兩全其美,成為佛弟子心目中仰望的地方。西元前101~77年在位的錫蘭王──度他伽摩尼(Duṭṭha-Gamaṇi),在臨終時,發願生兜率天,見彌勒菩薩。西元前二世紀,已有上生兜率見彌勒的信仰,這是可以確定的。《小品般若波羅蜜經》說︰不離般若的菩薩,是從那裏生到人間來的﹖有的「人中命終,還生人中」;有從他方世界生到此間來的;也有「於兜率天上,聞彌勒菩薩說般若波羅蜜,問其中事,於彼命終,來生此間」。特別說到兜率天,正因為兜率天有彌勒菩薩說法。彌勒在兜率天說法,是發願往生兜率天的主要原因。兜率天在一切天中,受到了特別的重視。大乘經說到成佛時的國土清淨,有的就說與兜率天一樣,這可見兜率天信仰的普遍。推重兜率天,不是兜率天的一般,而是有彌勒菩薩說法的地區。《佛本行集經》說︰一生所繫的菩薩,在兜率天的高幢宮,為諸天說「一百八法明門」;《普曜經》也有此說。後代所稱的彌勒內院,也就是兜率天上,一生所繫菩薩所住的清淨區。兜率天上彌勒淨土的信仰,是部派佛教時代就有了的。在大乘的他方淨土興起後,仍留下上升兜率見彌勒的信仰,所以玄奘說︰「西方道俗,並作彌勒業,為同欲界,其行易成。」等到十方佛說興起,於是他方佛土,有北拘盧洲式的自然,天國式的清淨莊嚴,兜率天宮式的(佛)菩薩說法,成為一般大乘行者所仰望的淨土。

〔參考資料〕 《長阿含經》卷二十〈忉利天品〉、卷二十一〈三災品〉;《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五;《大樓炭經》卷四;《海龍王經》卷二〈總持門品〉;《大方等大集經》卷十六〈虛空藏品〉;《立世阿毗曇論》卷六、卷七;《彌勒淨土與菩薩行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60})。


善導

唐代大弘淨土教的一位高僧,後世尊他為蓮社第二祖。他俗姓朱,臨淄(今山東臨淄縣)人(一作泗州人)。幼年從密州(今山東境)明勝出家,常誦《法華》、《維摩》諸經;偶入經藏赤《觀無量壽經》,大為欣賞。受戒以後與妙開共研《觀經》,覺得只此觀念法門,最易超脫,其他行業迂僻難行。

他常依《觀經》修十六觀,並慕東晉‧慧遠結社念佛的高風,曾親往廬山叩尋遺範。後更周遊各地,訪問高德。聞道綽在西河(今山西境),盛弘淨業,即於貞觀十五年(641)赴并州(今太原)石壁山玄中寺相訪。其時正值嚴冬,旅途艱苦,道綽憫他遠來,即授以《觀經》奧義。

貞觀十九年,道綽入寂,善導即赴長安,盛弘念佛法門。他於唐‧永隆二年(681)三月十四日,忽患微疾,怡然長逝,年六十九。他的弟子懷惲等,葬其遺骸於長安終南山麓神禾原,建寺立塔紀念,即今香積寺與崇靈塔。西元1980年五月十四日,中國佛教協會與日本淨土宗,雲集兩國佛徒,於此舉行了盛大的法會,紀念善導大師圓寂一千三百年遠忌。

善導在長安廣行教化時,曾將所得的淨財,書寫《阿彌陀經》數萬卷,又畫「淨土變相」三百餘壁。近代新疆吐峪溝高昌故址發掘出的許多古代寫經中,即有他寫的《阿彌陀經》的斷片,卷末記有「願生比丘善導願寫」一段題記(見薗田宗惠《善導大師與捨身往生》)。

善導兼擅造像藝術。他在西京實際寺時,唐高宗敕於洛陽龍門興造大盧舍那佛像,命他監督造像工程。調露元年(679)奉敕於大像之南建置奉先寺,為佛教東傳以來所開的最大石佛之龕(見《金石萃編》卷七十五〈河洛上都龍門之陽大盧舍那龕記〉,簡稱〈奉先寺像龕記〉)。龕記文中並稱他為「檢校僧西京實際寺善道禪師」(「道」與「導」的寫法雖然不同,但由於西安碑林所保存的〈大唐實際寺故寺主懷惲奉敕贈隆闡大法師碑銘〉中,有「時有親證三昧大德善導闍黎」之語,且與善導時代相合。其為同一善導無疑)。

善導日常持戒極嚴,常事乞食。澡浴以外,不脫三衣。每合掌胡跪,一心念佛,非力竭不休。後來宋代宗曉豆代同修淨土功高德盛的七人立為蓮社七祖,置善導於慧遠之次,列為蓮宗第二祖(見《佛祖統紀》卷二十六〈淨土立教志〉)。

古代有兩位善導的說法,其說起始於宋《新修淨土傳》中的二〈善導傳〉。後至十二世紀時日本源空所著《類聚淨土五祖傳》中曾加以引錄。十三世紀時良忠撰《觀經玄義分傳通記》第一,載明《新修淨土傳》中卷有三十三人的傳記,其中第二十五人為善導,第二十六人為善道。此則前者為京師光明寺的善導,後者為終南山悟真寺的善道。《佛祖統紀》於卷二十七出〈善導傳〉,卷二十八載〈善道傳〉,於此可以分清兩個善導的區別。

善導的著述,現存五部九卷。即《觀無量壽佛經疏》四卷、《往生禮讚偈》一卷、《淨土法事讚》二卷、《般舟讚》一卷和《觀念法門》一卷。《觀無量壽佛經疏》,亦稱《觀經四帖疏》。此疏主要敘述淨土法門的教相教義,故又稱為教相分或解義分;其《往生禮讚偈》等四部,敘述淨土法門的行事儀式,故又稱為行義分。《觀經四帖疏》於八世紀時傳入日本,流傳甚廣,後來日本高僧法然(即源空)即依它創立日本淨土宗,並尊善導為高祖。

《往生禮讚偈》亦稱《六時禮讚偈》,說明晝夜六時禮讚彌陀及觀音、勢至的儀式。《淨土法事讚》上卷標題為「轉經行道願生淨土法事讚」,下卷標題為「安樂行道轉經願生淨土法事讚」,說明《阿彌陀經》轉讀行道的方法。《般舟讚》具稱為《依觀經等拘舟三昧行道往生讚》,是依《觀經》等說明修學般舟三昧行道的方法。《觀念法門》具稱為《觀念阿彌陀佛相海三昧功德法門》,是說坤念佛三昧的行相和入道場念佛與懺悔發願的方法。此外,通常附於《觀念法門》之中的還有《依經明五種增上教義》一卷。

又宋‧宗曉《樂邦文類》卷四載有〈臨終正念訣〉一篇,署名作者為京師比丘善導,王日休《龍舒增廣淨土文集》卷十二題作「善導和尚臨終往生正念文」,內容文字大體相同。

古來關於彌陀的淨土問題,有報土和化土的異說。攝論師以彼土為報土,認為凡夫不能往生。迦才等認為彼土有報土和化土兩種︰地上菩薩生於報土,凡夫二乘生於化土。慧遠認為淨土是眾生的自業所感,隨凡聖階位而有高下之別。善導的著述裏,則堅決主張彌陀淨土為報土,並認為凡夫能入彌陀報土,以此樹立了淨土一宗的教法。

善導認為凡夫乘著彌陀的本願力雖能往生極樂淨土,但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往生的正因,即所謂安心、起行和作業。安心,即具足《觀無量壽經》所說的至誠心、深心和迴向發願心,如是「具足三心必得往生」。起行,即起身口意三業之行。身業是禮拜阿彌陀佛。口業是稱讚阿彌陀佛及一切聖眾的身相光明及淨土莊嚴。意業是專念觀察阿彌陀佛及諸聖眾的身相光明及淨土莊嚴等。作業,即依以下四修法策勵實行。(1)恭敬修,禮拜阿彌陀佛,身心恭敬。(2)無餘修,即稱名憶念阿彌陀佛及淨土聖眾,不雜餘業。(3)無間修,即修行三業乃至迴向發願,無有間斷。(4)長時修,即以畢命為期,心行相續,誓不中止(見《往生禮讚偈》)。


善導


善導的弟子,以懷感最為知名,懷惲次之(孟銑的〈釋淨土群疑論序〉說,「惲與感師,並為導公神足」)。此外見於史傳碑銘的,尚有貞固、淨業數人。懷感是長安千福寺沙門,初學法相,博通經論。及謁善導,善導命他入念佛道場,精誠念佛,三年後得念佛三昧,著有《釋淨土群疑論》七卷行世(《宋高僧傳》卷六)。

懷惲,於長安西明寺出家,時善導在光明寺弘法,他即趨侍座下十餘年,盡傳善導之學。善導示寂,他於神禾原建造靈塔葬之,又於塔邊構築伽藍,並造十三級大窣堵波。後依敕為長安實際寺主,常講《觀經》、《賢護》、《彌陀經》等,勸四眾專念彌陀名號。寂後諡「隆闡大禪師」(見《隆闡法師傳》)。

貞固,鄭地滎川人,於汜水等慈寺從遠法師出家;後於襄州遇善導,接受淨土法門,精勤稱念阿彌陀佛。至廬山,住東林寺。至廣州,邂逅義淨,同渡南海達於室利佛逝(見《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卷下〈貞固傳〉)。

淨業,於弘道元年(683)出家,善講《觀無量壽經》和《釋淨土群疑論》。他為香積寺主二十餘年,勸修淨土行業,年五十八圓寂。(林子青)

◎附︰蔣維喬《中國佛教史》卷二(摘錄)

善導大師由柳樹投地自殺事,古有二說,一即普通所傳,謂為捨身往生;一則反之,以為《續高僧傳》載善導弟子等由柳樹投地而死事,致有善導柳樹捨生之訛傳。據《續高僧傳》卷二十七〈釋會通傳〉末所載︰「近有山僧善導者,周遊寰宇,求訪道津。行至西河,遇道綽師,惟行念佛彌陀淨業。既入京師,廣行此化。寫彌陀經數萬卷。士女奉者,其數無量。時在光明寺說法,有人告導曰︰今念佛定生淨土不﹖導曰︰念佛定生。其人禮拜訖,口誦南無阿彌陀佛,聲聲相次。出光明寺門,上柳樹表,合掌西望,倒投身下,至地遂死。事聞台省。」此當是門人捨生,無關善導。又道宣律師撰《續高僧傳》時,善導尚存,不應有此記載。其柳樹捨身之事,當係訛傳。竊思當時極重捨身之行,而讚揚備至《僧傳》至特設遺身一門,聚集此類之人,載入傳內,藉以增高善導價值。乃并弟子事蹟而記之。然則善導之捨身往生,其非信史,可斷言也。

證之今日淨土門所言之善導,即光明寺之善導也。其書除《觀無量壽經疏》(四卷)、《觀念法門》(一卷)外,有《往生禮讚》(一卷)、《法事讚》(二卷)、《般舟讚》(一卷),此即五部九帖,或謂之五部九卷。《觀無量壽經疏》為最重要,其〈玄義分〉、〈序分義〉、〈定善義〉、〈散善義〉各一卷,世稱《四帖疏》。淨土他力教法門,當以此為集大成者也。

善導流念佛門,以龍樹《十住毗婆沙論》之〈易行品〉,為其根源。自世親之《往生論》,而曇鸞之《論註》,而道綽之《安樂集》,以迄於善導諸書,益發揮光大。故欲詳他力教之教義,應述以上諸書內容。又此等書可表示漸次發達之跡,各能發前人所未發,明乎此,則我國淨土教之教義,乃能判別,但稍嫌煩瑣耳。且就淨土教考之,諸派見解各異,若欲比較評論,殊非易易,故略而不述。

要之,善導之《觀經疏》,以佛對貪瞋具足之凡夫韋提希,說此法門。以此法門,使末世罪惡之凡夫,頓起覺悟,以反對「韋提希為法身菩薩」之說,斥念佛為唯願無行別時意之法門說。又非單以《觀經》十六觀為定善,在十六觀中,分前十三為定善,後三者為散善。又就《觀經》所說之淨土,破應身應土之說,而為報身報土之說,皆最可注意者也。又《觀經疏》之〈散善義〉,分念佛行者之行,為正行與雜行︰正行者,讀誦、觀察、禮拜、稱名、讚嘆供養五種;雜行者,乃其他一切之行,胥迴向之,而為往生之資。以其類似五種正行,而非淨土往生之直接行,故名雜行。又於五種正行中,分正定業與助業︰正定業者,行、住、坐、臥,不論時間之久暫,一惟心稱彌陀名號於口,即以稱名為正定業。其他四種,皆屬助業。此五種正行,出自《往生淨土論》之五念門︰五念門以觀察門為中心,而此五正行,別加稱名之一行為中心者也。夫立別時意趣論者,以三種散善中,「下品往生者,惟稱佛名,亦能往生。」為唯願無行,故以為方便。然善導之主張,反以稱名為《觀經》之精神所在也。

除《觀經四帖疏》外,其他四部,世稱具疏。其中《觀念法門》明修觀佛、念佛兩三昧之法。餘三者中,《往生禮讚》明通常六時之行法,即晝夜各三度佛前之行法,謂之六時行法。《法事讚》明臨時之行法。《般舟讚》明由《般舟三昧經》所行之定心別時念佛之行法,即莊嚴道場,自十七日至九十日,定日數念佛,即常行念佛之謂也。

善導之念佛,與唐代之法相、華嚴、禪宗、密教異,最初即不與上流社會接近,以博下級人民之信仰為務,故善導滅後,學者及位置高尚之僧侶,繼承法統者,此宗甚少。善導之弟子懷感禪師,著《釋群疑論》(七卷),同時草堂寺之飛錫著《念佛三昧寶王論》(三卷)。玄宗朝,廬山有承遠者,居廬山西南巖石下,頻教專念之道,其建彌陀寺也,不知始於何時,世稱彌陀和尚者,即此人也。承遠之弟子法照,代宗時為國師,宋‧遵式《淨土略傳》謂為善導再誕。法照著有《五會法事讚》(一卷)、《大聖竹林記》(一卷)。德宗貞元中,少康法師,深慕善導,弘淨土之教,世稱後善導。著有《二十四讚》(一卷)、《瑞應刪傳》(一卷)。此外憬興有《大無量壽經連義述文讚》(三卷)、元曉有《大無量壽經宗要》(一卷)、《遊心安樂道》(一卷),皆唐代人物。憬興、元曉,皆新羅人也。其《無量壽經》之解釋,與淨影、嘉祥之疏並稱,世號《無量壽經》四大註疏。

〔參考資料〕 望月信亨著‧印海譯《中國淨土教理史》;《淨土宗史與宗師》、《中日佛教關係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65}、{81});道端良秀《唐代佛教史の研究》、《中國淨土教史の研究》;大原性實《善導教學の研究》;岩井大慧《善導傳の一考察》;常盤大定《支那佛教の研究》;《淨土思想》(《講座‧大乘佛教》{5});《不安と欣求》(《佛教の思想》{8})。



禪宗叢林用語。原意指記錄文書的紙片或書札。有名單、單位、隣單、眠單、草單、差單、經單、單帳、日單、旬單、月單等種類。然其意義,頗多引申。茲略述如下︰

(1)名單︰又稱為單。即書寫各自名字的紙片,用來貼置於僧堂內各人之座位、床位,一般多用紅色。如《敕修百丈清規》卷三〈住持章〉請喪司職事條下云(大正48‧1128a)︰「見職知客接外客,喪司合千人僕,排單揭示。」《叢林兩序須知》〈西序〉知客須知條下云(卍續112‧155下)︰「在寺及新到僧眾,有懇求進堂者,預先引拜方丈,給出單票,然後送入,白維那安單。」

(2)單位︰亦稱「單」。原指揭貼名單之處,後轉指其場所。即僧堂內各人之座位、床位。一般僧堂之床位,寬三尺,其上有三條木椽,長六尺,加上床前之單板(床前所置之板)一尺,合七尺,故稱床位為「三條椽下七尺單前」。又,禪僧至僧堂,請求止住該寺,稱為「掛單」;辭別寺院而他去,稱為「起單」。或稱「抽單」;若犯戒被擯出寺,稱為「遷單」;若擅自離寺(不告而別),則稱「溜單」。

(3)隣單︰即一單位之左右隣。如《敕修百丈清規》卷六〈大眾章〉日用軌儀條下云(大正48‧1144b)︰「入眾之法,睡不在人前,起不落人後,五更鐘未鳴,輕輕抬身先起,將枕子安腳下,未要拗,恐驚隣單。」又云(大正48‧1145a)︰「若自噴嚏,當以衣袖掩鼻,不得抓頭,恐風屑落隣單鉢中。」

(4)眠單︰指臥具。棉被則稱被單。《永平清規》卷上〈辨道法〉云(大正82‧324b)︰「聞開大靜,以兩手執被兩角而把合,縱折而作兩重,次又縱折而作四重,次向內橫折而作四重,都計十六重也。以安眠單之奧頭,次疊歛眠單於被下。」

(5)草單︰指安居用的戒臘簿,即戒臘牌之稿本。《敕修百丈清規》卷七〈節臘章〉夏前出草單條下云(大正48‧1150b)︰
「叢林以三月初一日,出草單,見後,方丈止掛撘,堂司依戒臘牌寫僧數,令行者先呈首座,次呈住持,兩序掛僧堂前,備卓子列筆硯于下,凡三日,皆齋後出,或有差錯,請自改正。」

(6)差單︰又稱差帳。即揭示分配職務之名單。由輪差僧簿逐次差定。如《敕修百丈清規》卷一〈祝釐章〉聖節條云(大正48‧1113c)︰「依戒具寫差單,排定日分。」

(7)經單︰法會時,為告知大眾讀誦之經名,將經名書寫於黃紙上,即稱經單。

(8)單帳︰指單式之記帳。即記載所有道具調度之品目的名單。《 敕修百丈清規》卷三〈住持章〉唱衣條下云(大正48‧1129b)︰「眾散,各自照價持標取衣,三日後,不取者,依價出賣,造單帳,唱衣古法。」

(9)日單︰即記錄每日收支之卡片。

(10)旬單︰即每十日記錄一次的出納單。

(11)月單︰即每月之出納記錄卡。

《敕修百丈清規》卷四〈兩序章〉副寺條云(大正48‧1132c)︰「令庫子每日具收支若干,僉定飛單呈方丈,謂之日單。或十日一次結算,謂之旬單。」

◎附︰王景琳〈獨家所有的章程與習慣──寺院的清規〉(摘錄自《中國古代僧尼生活》)

行腳僧遊方到寺暫住,稱為「掛單」。單,指寺院僧堂東西兩序所錄的寺中僧眾名單,平素寺中僧人的衣鉢就掛在名單下的鈎子上,行腳僧入寺,要在東西兩序牆壁上貼上名字,並把衣鉢掛上,這就叫「掛單」。「掛單」也稱為「掛搭」、「掛錫」。「搭」亦指衣鉢,「錫」指行腳僧隨身攜帶的錫杖。一般行腳僧入寺暫住,也要把錫杖掛在名單之下,《祖庭事苑》卷八曾說︰「西域比丘,行必掛鈎,有二十五威儀。凡至室中,不得著地,必掛於壁牙上,今僧所至住處,故云掛錫。」但後來寺院的「掛單」,已漸漸失去原來的掛衣鉢之意,而僅有入寺暫住之意了。

凡是受過具足戒的比丘,都可以以行腳僧的身份,到其他寺院「掛單」。但一年十二個月中,並不是所有的時間都可以掛單。每年從正月十五日(冬安居結束)至四月十五日(夏安居開始)、七月十五日(夏安居結束)至十月十五日(冬安居開始)的這六個月,是雲遊求學期。只有在這六個月裏,比丘才可以離開自己原住的寺院,遍訪他寺,尋師參道,各個寺院也只有在這六個月裏才接待前來「掛單」的行腳僧。

行腳僧入寺「掛單」,按照古時清規,要先到接待處與負責接待的職事僧相見,再去僧堂掛單,後謁見寺中住持。元代以後,則改為先去供行腳僧住宿的旦過寮(客房),從眾多行腳僧中,推舉一位熟悉寺中清規的僧人為「參頭」,將大家引至客司(即接待處),與客司的職事僧──知客相見。行腳僧被引至客司,應先站立門口右側,隨著參頭一聲「暫到相看」的稟報,知客即將行腳僧迎進屋內,行腳僧當十分謙恭地拜見知客,知客揖首後燃起香,遞上茶湯點心,詢問來歷。問畢,行腳僧才可起身施禮謝茶,並隨知客回旦過寮。知客將行腳僧姓名籍貫等寫成「單票」送交住持。

行腳僧欲正式掛單,很重要的一步是要禮拜寺中住持。禮拜之前,須先通過侍者稟報,如獲依允,才可禮拜。寺中住持與行腳僧的相見,稱為「大相看」,這是因為佛門講求「清淨」,沒有平常數見之禮,故要待各地行腳僧來的多了,才一起相見。

待拜見之後,行腳僧可向住持提出掛單的請求。「掛單」的請求,一般應在參頭率眾人見過住持,住持送出眾人兩三步後,再由參頭率眾人回身,走向住持近前稟告道︰「某等生死事大,無常迅速,以聞道風,特來依附,伏望慈悲收錄。」稟告之後不等住持應允,即搶先施禮一拜道︰「謝和尚掛單。」待住持真正應允,還要施禮再拜,向住持乞求「帖子」,所謂「帖子」,實際就是掛單的「單」。帖子的款式大致是這樣的︰

「奉方丈慈旨,掛單一僧XXX,XX府縣
人氏。曾師XX為徒,受過XX戒,今X月X
日至本寺。
XXX報」


只要有此帖,行腳僧就可到寺中管理部門,正式辦理掛單手續,準備參加掛單歸堂儀式。

寺院中掛單儀式又分為「大掛單」與「小掛單」兩種。「小掛單」指僅在寺中留宿半月以內即行的。若準備留宿半月以上或更長的時間,則稱為「大掛單」。

小掛單的歸堂儀式,在寺院中管理部門得到住持批准的帖子之後舉行。先由行腳僧將帖子送給侍者,說明「適奉方丈慈旨,令就上寮附名」,再由侍者根據此帖向堂司(掌管禪堂的部門)發榜,堂司得到報榜,即令寺中雜役請行腳僧至禪堂用茶。請茶時,行腳僧應攜帶度牒或戒牒,作為對自己身分的證明。用過茶後,參頭隨之把眾人的度牒或戒牒一一收上遞與維那,請維那辨別真偽,眾人則再施一禮,然後參頭送維那步出堂外。這時,隨著堂司內傳出擊小板的三聲鳴響,寮主便由客房中走出迎接新掛單的行腳僧,彼此互道寒喧。

新掛單的行腳僧與寮主問訊後,還要去東西兩序問訊。其禮儀與見知客、見寮主大同小異。待把東西兩序應酬完了,行腳僧應再次手拈燃香詣見方丈,這樣,才算正式「掛單」了。

行腳僧在掛單時,應遵守所掛單之寺的各種清規,包括「共住規約」、「禪堂規約」等,一般至少要住上半月,才可另遊他寺,過期半月不走的,還要重新進行掛單。

「大掛單歸堂」,又叫「安單」,指行腳僧在寺中掛單已久,希望正式成為寺中的一員,以便在寺中長久居住下去,而寺中僧眾經過一段時間的了解,也認為可以與之共住,這樣,就要為行腳僧舉行「安單」(大掛單歸堂)儀式。

安單,對於行腳僧來說,意味著他從此不再作為寺院的客人暫居寺內。對於寺院來說,則又增加了一位新成員,故安單儀式要比「小掛單」顯得正規、古板。

安單儀式過程,與「小掛單」有不少相同之處,如亦需由侍者發榜,堂司根據報榜,請行腳僧用茶,在用茶之後,檢驗度牒等。所不同的是安單者要在參頭帶領下,從前門右手依次進入禪堂,走至聖僧像前,排成一列,燒香供奉,大展三拜,巡堂行走一匝,再回到原來站立之處,等待維那將度牒或戒牒發還大家。發完之後,維那即向諸寮發送報榜,榜上寫明姓氏、時間、籍貫、年齡及出家師父姓氏、受戒名稱、地點等等,並註明自某年某月起至本寺。

安單儀式舉行之後,行腳僧就失去了行腳僧的身份,而正式成為寺中一名清眾了。不過,新安單的僧人習慣上還要舉行一次「謝安單」的答謝會,會前,新安單者需出榜報眾︰
「新歸堂兄弟來日粥罷,詣方丈謝掛單。今月✕日   侍司   某報。」

答謝會多在法堂舉行。堂中要莊嚴地設置住持之位,排列香几爐瓶燭台,請出住持,屢謝屢拜,並再三謙恭地表示對自己能於寺中安單感到莫大榮幸。而住持在「謝掛單」之後,還會特地為新安單者請茶。

從儀式上說,「掛單」和「安單」似乎是一種充滿客套、溫馨的清規,其中的每一道程序,每一項儀式,都顯得那麼井井有條,客客氣氣。然而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卻並不一定全都是這樣的。據說,汝州葉縣廣教寺院就曾有一位令人十分敬畏的住持──歸省禪師,有兩位行腳僧,一名浮山遠,一名天衣懷,聞聽歸省禪師高風,前來遊學,渴望入其門下掛單。時值大雪嚴寒,二人隨同眾僧一齊拜見歸省,不料歸省非但不表示「同守寂寥」之喜,反而抄起一盆水向眾人潑去。此時正是滴水成冰的時節,眾僧被潑上水,棉衣結冰,苦不堪言,紛紛起身而去,惟有浮山遠、天衣懷巋然不動,端跪如山。儘管歸省再三呵斥,令其離去,二人終是不肯,還說自己千里求師,豈能因一勺水而去!最後,兩人的一片誠心,終於感動了歸省,同意兩人留在寺內,成為「掛單」僧人。可是,廣教寺內的生活十分清苦,一日,浮山遠趁歸省不在,意欲偷偷做點油麵粥充飢,不想被歸省發現,按照清規,浮山遠結結實實挨了三十杖。歸省又令其以衣鉢折價賠償油麵,而後將其逐出。浮山遠被迫居於寺外廊下。歸省發現後又向其追索房租,浮山遠於是四處乞化,將房租如數奉還,但他仍不肯離寺。歸省為其精神所感化,終於同意他在廣教寺內安單。

這個故事主要宣揚浮山遠學佛求道的堅韌不拔,說明一個真正虔誠的佛教徒應當能經受得起各種各樣的考驗。但其中也透露出,「掛單」和「安單」作為寺院的一種清規和習慣,不僅僅是一種禮儀程式,更含有佛門修行的意思在內。只有心堅如鐵的僧人,才能通過「掛單」和「安單」,使自己的德行大大提高一步。

寺院中舉行安單,和掛單一樣,也有時間限制,主要分春期和冬期兩期。寺院一般從四月十五日到七月十五日舉行夏安居,從十月十五日至來年正月十五日舉行冬安居,在這兩個時期內,寺院禁止僧人雲遊,要鎖起旦過寮,不得掛單。而安單是為已經入寺的掛單僧人舉行的儀式,所以不受此限。安單的春期自正月十六日起至七月十五日止,冬期自七月十六日起,至次年正月十五日止。但一般求安單的僧人多於正月或七月期頭歸禪堂,稱為「大進堂」。

一年一度的貼單
寺院每年都要吸收新戒,增加新的比丘與沙彌,而且每年都會有不少其他寺院的行腳僧前來要求掛單安單,成為寺院的常住;本寺的僧人也會出去雲遊求學。這些都影響了寺中僧眾人數的穩定性,常常使一個寺院內僧眾的數目有增有減。同時,曾經剃髮受戒發誓出家的僧人們,也並不是個個都能耐得住寺院生活的寂寞,有的忍受不了寺中的清規戒律,嚮往世俗的享樂生活,又離寺還俗;有的想還俗,又礙於師父的面子,於是便偷偷出逃,日本僧人圓仁的《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就記有開成五年二月十一日「黃昏,寺主弟子沙彌詠賢,偷率上座小師師俊兩人同心暗出走去,院中老少無人聞知」的僧人逃跑之事。再加上寺院「肅眾」──將犯戒的僧人掃地出門、自然死亡等原因,寺院中常住僧眾的人數便會不斷發生變化。為了便於管理,寺院每年都要對寺中常住僧眾的人數進行一次清點登記,並以張榜的方式將名單張貼於牆上,這就是所謂「貼單」。

貼單一般於寺院中冬安居(結冬坐禪)的第一天,也就是十月十五日進行。但貼單的準備工作,卻從十月初便開始了。一到十月,進入冬季,維那便命各職事僧在準備冬安居事宜的同時,揭去舊的僧人名單,清查全寺冬安居時的常住僧人人數,並開具清單,送交住持。然後根據清單寫成單票,每張單票分兩行書寫,職序在上,法名在下。到了十四日早上吃過早粥,寺中便掛出一塊上書「貼單」的牌告。

第二天一早,也就是十月十五日,隨著寺院中二聲大板的敲響和三聲大鐘的轟鳴,全寺僧眾便齊集禪堂。此時,維那早已在禪堂佛座左右鋪席完畢,禪堂職事僧也已按照各司事先清理填寫的單票順序,將各位僧人的行李安於席上。於是,由維那向全寺僧眾宣布「貼單」儀式開始,而後,維那即帶領眾人去拜見住持。拜見時,維那應將全寺僧眾的單票交與住持的侍者捧立,然後隨住持一同進入禪堂(或者法堂)。單票將按照僧人受戒先後的秩序,放在盤內,置於禪堂法座之上。

住持率眾禮佛之後落座,此時,堂內要敲起三陣引磬,創造出一種莊嚴肅穆的氣氛,僧眾當合掌靜坐,恭聽住持說法。儘管貼單的意義寺中不少僧人年年皆聽,已聽過不知多少遍了,但此刻仍要表現得如初次聽到一般。住持說法之後,將起身親自為寺中職事班首貼單,以示對這些負責僧人的器重,其餘僧人皆由維那貼單。貼單的順序,全依寺中僧人的地位高下、職事大小、受戒先後排列。凡單上有名的僧人,就等於取得了本寺籍,成為本寺常住成員,於是,可以把自己的行李搬出禪堂,放回自己所居的寢室內。

貼單的尾聲,是向住持表示感謝。當晚晚課後,全寺僧眾應依次到住持所居的方丈室中向住持表示謝貼單,感謝住持對自己的收留。至此,貼單宣告結束。

一年一度的貼單,雖然屬於一種清規,但在寺院實際生活中已完全演變為一種習俗了。事實上,寺院中幾乎從沒有發生過無故不被貼單的情況,僧人也絕不會為自己被免貼而顧慮。所以,「貼單」在很大程度上,僅僅起著聯絡住持與僧眾感情的作用。在貼單活動中,使僧人更明確地意識到自己是本寺的一員,產生一種榮譽感、責任感。同時,寺中常住僧人多少,也可以看作是本寺興衰情況的外在標誌,顯示著住持德行、修養的高下,因而住持對貼單活動總是十分熱衷。

當然,貼單還有一個很實際的意義,就是只有確切清點了本寺僧眾人數,才能對寺中冬安居的生活進行安排。按照清規,寺院自十月十五日起進入結冬坐禪,這時寺院要鎖起旦過寮(雲水堂,即客房),不再接待外來行腳僧。本寺僧眾則開始精心修道,也不得再離寺雲遊。這樣,整個一個冬安居期間(從十月十五日到來年正月十五日),寺院中吃喝住用物資的貯積,就全以貼單時的人數為依據。所以,愈是上百人,甚至上千人的大寺,貼單就顯得愈發重要,它成了住持和職事僧安排寺中各項事宜的一個根據。

〔參考資料〕 《禪苑清規》卷一、卷二;《入眾須知》〈夏前特為新到茶〉;《百丈清規證義記》卷七;《黃檗清規》卷五〈梵行章〉;《小叢林略清規》卷上;《僧堂清規》卷一;《洞上規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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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戒體指歸大乘行人究竟域心之處

子題:十方佛土唯有一乘、護戒如命如浮囊、心業力結成種子目為戒體、行人域心之處、期生彌陀淨土、圓宗三聚即是上品三心、律儀斷惡即至誠心、攝善修智即深心、攝生利物即迴向發願心、具三心必登上品、行人究竟域心之處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今識前緣,終歸大乘,故須域心於處矣。故經云,十方佛土唯有一乘,除佛方便假名字說。既知此意。當護如命,如浮囊也。故文云,我為弟子結戒已,寧死不犯。又如涅槃中羅剎之喻。」濟緣記釋云:「重勸中,初示所歸。識前緣者,塵沙萬境,無邊制法,無始顛倒,迷為外物,故受輪轉;今知唯識,無有外塵。故正受時,遍緣法界,勇發三誓,翻昔三障;由心業力結成種目為戒體。應知能緣所緣,能發所發,能熏所熏,無非心性。心無邊故,體亦無邊;心無盡故,戒亦無盡。當知即是發菩提心,修大慈行,求無上果;此名實道,此即大乘,三世如來,十方諸佛,示生唱滅,頓開漸誘,百千方便,無量法門,種種施為,莫不由此;故曰雖說種種道,其實為佛乘;此即人域心之處。然而濁世障深,慣習難斷;初心怯懦,容退菩提;故須期生彌陀淨土。況復圓宗三聚是上品三心律儀斷惡即至誠心攝善修智即是深心攝生利物即迴向發願心。既具三心必登上;得無生忍,不待多生;成佛菩提,了無退屈。此又行人究竟域心之處矣。故下,引證。即法華開顯文也。經云,我此九部法,隨順眾生說,入大乘為本十二部中,九部屬小乘,同歸一佛乘故。又云,聲聞若菩薩,聞我所說法,乃至於一偈,皆成佛無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十方皆爾,不獨釋迦,無二亦無三大小相對為二,三乘相對為三,除佛方便說,但以假名字,引導於眾生,說佛智慧故。餘乘修證因果色非色等,皆方便假名耳。既下,勸修,初句躡上開悟。由識前緣,若起毀犯,即是犯自心故,增妄業故,淪生死故,污佛種故,退菩提故,失功德利故。大小經論廣勸奉持,雖不顯彰,聖意在此。若不知此,得失尚微;既知此已,所獲既深,所失亦大,理須謹攝,不可微縱。當下,結勸奉持。命與浮囊,世人所重;且舉為喻。諸經論說鵝珠草繫海板比丘,皆忘生護戒;則壽命浮囊,亦未足為重也。文云,即本律釋同戒文;寧死不犯,不啻命故。涅槃羅剎乞浮囊乃至塵許,菩薩不與,譬護吉羅;委如鈔記。」(業疏記卷一六‧二二‧一


[法相辭典(朱芾煌)]
如來七日停棺處

西域記六卷十九頁云:金剛躄地側,有窣堵波,是如來寂滅已七日供養之處。如來之將寂滅也,光明普照,人天畢會,莫不悲感。更相謂曰:大覺世尊,今將寂滅,眾生福盡,世間無依。如來右脅臥師子床,告諸大眾:勿謂如來畢竟寂滅。法身常住,離諸變易。當棄懈怠,早求解脫。諸苾芻等,歔欷悲慟。時阿泥律(廬骨反)陀,(舊曰阿那律訛也)告諸苾芻:止止勿悲。諸天譏怪。時末羅眾供養已訖,欲舉金棺詣涅疊般那所。時阿泥律陀告言:且止;諸天欲留七日供養。於是天眾持妙天華,遊虛空,讚聖德。各竭誠心,共興供養。


迦蘭陀竹園

西域記九卷十二頁云:山城北門行一里餘,至迦蘭陀竹園。今有精舍石基磚室。東開其戶。如來在世,多居此中。說法開化,導凡拯俗。今作如來之像,量等如來之身。初此城中有大長者迦蘭陀。時稱豪貴。以大竹園、施諸外道。及見如來,聞法淨信。追惜竹園,居彼異眾。今天人師、無以館舍。時諸神鬼、感其誠心。斥逐外道而告之曰:長者迦蘭陀、當以竹園起佛精舍。汝宜速去,得免危厄。外道忿恚,含怒而去。長者於此,建立精舍。功成事畢,躬往請佛。如來是時,遂受其施。迦蘭陀竹園東有窣堵波,阿闍多設咄路王(唐言未生怨。舊曰阿闍世。訛略也。)之所建也。如來涅槃之後,諸王共分舍利。未生怨王得以持歸,式遵崇建,而修供養。無憂王之發信心也,開取舍利,建窣堵波。尚有遺餘,時燭光景。


重瞋恚

瑜伽六十卷三頁云:復次若於父母眷屬師長,起損害心;由事重故,名重瞋恚。又於無過貧窮孤苦可傷愍者,起損害心;由事重故,名重瞋恚。又於誠心來歸投者、及有恩所,起損害心;由事重故,名重瞋恚。


諸四大種何處永滅

大毗婆沙論一百二十九卷一頁云:如佛昔在室羅筏城,住誓多林時,有苾芻名曰馬勝,是阿羅漢。獨於靜室,作是思惟:諸四大種,何處永滅?為欲知故,入勝等持;即以定心,於誓多林沒,欻然出在四大王眾天;從定而起,問彼天眾:諸四大種,何處永滅?天眾答曰:我等不知是四大種何處永滅。然我所事四大天王,智慧威德,并皆殊勝。彼或能了。可彼問之。尊者即時詣四王所,作如上問。皆曰:不知。復共仰推三十三天眾。三十三天眾,復推帝釋。帝釋仰推夜摩天眾。夜摩天眾,推蘇夜摩天子。蘇夜摩天子,推睹史多天眾。睹史多天眾,推珊睹史多天子。珊睹史多天子,推樂變化天眾。樂變化天眾,推妙變化天子。妙變化天子,推他化自在天眾。他化自在天眾,推妙自在天子。妙自在天子,推梵天眾。如是尊者遍問欲天,竟不能知大種滅處。欲往梵世,入勝等持,復以定心,自在宮歿,梵眾天出。從定而起,作如上問。梵眾咸謂我等不知。有大梵王,是梵,大梵作者化者,為一切父,自在生育,具大威德,無與等者,無有不見不了不識;彼定能知,仁應往問。尊者即問大梵所在。梵眾答曰:我亦不知大梵天王,定所在處。仁欲見者,隨處諦求,即有光明,於中而現。尊者馬勝,遂發誠心,願大梵王,於此眾現。應時大梵,即放光明。便自化身,為童子像。首分五頂。形貌端嚴。在梵眾中,隨光而現。尊者前進問曰:大仙!諸四大種,何處永滅?梵王不達,作矯亂言,苾芻當知,我是大梵,是自在者、作者、化者、生者、養者、為一切父。此是諂誑所發語業。尊者告曰:我不問仁梵非梵等;但問大種何處永滅。爾時大梵知此苾芻非矯亂言卒能酬遣。便執兩手,引出眾外。此是諂誑所發身業。出眾外已,謝尊者言:我實不知大種滅處。然諸梵眾,咸謂我是自已作者;無不知見。若我眾中云不知者;是諸梵眾,便見輕蔑。尊者自失,近捨如來,遠勞見問。致無所獲。今可速還,詣佛請問。如佛所說,應正受持。馬勝既聞梵王推佛;歡喜辭退。復入等持。即以定心,於梵世沒,欻然還出誓多林中。從定而起,整理衣服,往世尊前,恭敬作禮。問四大種,何處永滅。爾時世尊為說不見邊際鳥喻。云:汝亦然。乃至梵宮,遍請所問;不得邊際;還至此中。猶如彼鳥不得邊際。然汝所問,不合問儀。隨此而答,亦乖答理。汝欲問者:當如是問。四大與短長,細麤淨不淨,於何處永棄;名色滅無餘。此問隨順,應如是答。識不見無邊,週遍廣大性;更無餘廣大,能映奪此者。四大與短長,細麤淨不淨,於是處永棄;名色滅無餘。如彼廣說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三心

1.觀無量壽經說:「一者至誠心,二者深心,三者迴向發願心。具三心者,必生彼國。」2.一、淳心,即信心深厚;二、一心,即信心純一;三、相續心,即信心相續不雜餘念。3.由歡喜地至法雲地之十地中,每一地都分為入住出三位,叫做三心,入心是初入其地的時分,住心是住於其地的時分,出心是將出其地以便進入於後一地的時分。


三種迴向

三種的迴向心。觀無量壽經說:「願生彼國者,發三種心,即便往生。何等為三,一者至誠心,二者深心,三者迴向發願心。」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ㄅㄢˋ, [動]

1.處理事務。如:「辦事」、「公事公辦」、「經辦」。

2.創設、經營。如:「興辦」、「創辦」、「辦工廠」、「辦學校」。

3.懲罰。如:「依法究辦」、「嚴辦」、「查辦」。《三國志.卷四四.蜀書.費褘傳》:「君信可人,必能辦賊者也。」

4.購買。如:「採辦」、「辦貨」。

5.具備。如:「辦酒席」。元.劉唐卿《降桑椹.第四折》:「俺一家兒辦誠心酬謝天和地。」



ㄒㄧㄢˊ, [動]

和、融洽。《書經.召誥》:「其丕能諴于小民,今休。」唐.孔穎達.正義:「若其大能和同於天下小民,則成今之美。」

[形]

真誠的、誠心的。《書經.大禹謨》:「至諴感神,矧茲有苗!」


拜懇

ㄅㄞˋ ㄎㄣˇ
誠心的請求。《西遊記.第三七回》:「今來志心拜懇,千乞到我國中,拿住妖魔。」


辦心

ㄅㄢˋ ㄒㄧㄣ
誠心、誠意。《九宮正始.正宮.過曲.雙鸂??》:「深領謝得厚意,似阮郎初入桃源佳境,但辦心和你做教局兒牢定。」


補完

ㄅㄨˇ ㄨㄢˊ
官居高位而助益於國家社稷。元.王伯成《貶夜郎.第四折》:「翰林才顯耀徹,酒家邊還報徹,酬了鶯花志,補完了天地缺。」元.鄭光祖《伊尹耕莘.第三折》:「展經綸補完天地,盡忠誠心若金石。」


鋪排

ㄆㄨ ˙ㄆㄞ, 1.布置、安排。《醒世姻緣傳.第八三回》:「車到沒惡路,天老爺自然給人鋪排,既是叫咱往那們遠去,自然送到咱地頭。」《紅樓夢.第四○回》:「就鋪排在藕香榭的水亭上,借著水音更好聽。」也作「鋪派」、「鋪張」。

2.僧侶道士舉行宗教儀式時,布置壇臺的雜工。《金瓶梅.第六六回》:「早有玉皇廟吳道宮差了一個徒弟,兩名鋪排來,在大廳上鋪設壇場。」清.孔尚任《桃花扇.第三齣》:「俎豆傳家鋪排戶。」也作「鋪排戶」。

3.張大其事、講究排場。如:「祭祀時最重要的是誠心敬意,不應鋪排浪費。」也作「鋪張」。


門面

ㄇㄣˊ ㄇㄧㄢˋ, 1.商店的鋪面。如:「門面很寬」。元.張國賓《羅李郎.第三折》:「早來到物穰人稠土市子,好門面,好鋪席,好庫司。」明.賈仲名《昇仙夢.第一折》:「今日開了這門面,燒的湯熱,看有甚麼人來。」

2.房屋的外觀。《醒世恆言.卷一六.陸五漢硬留合鞋》:「教清琴記了門面,明日再來打探。」

3.生意、交易。《金瓶梅.第四回》:「老咬蟲,我交你不要慌!我不說與他,也不做出來不信,定然遭塌了你這場門面,交你撰不成錢使!」

4.房屋沿街的部分。《儒林外史.第二四回》:「黃家把門面一帶三、四間屋都與他住。」《儒林外史.第三四回》:「當下兩人做了一集涼篷船,到了北門橋,上了岸,見一所朝南的門面房子。」

5.場面。《老殘遊記.第七回》:「在現在這老和尚以前四、五代上的個老和尚,就將這正經拳法收起不傳,只用些『外面光』、『不管事』的拳法敷衍門面而已。」如:「他這個人最喜歡裝門面了。」

6.個人的名譽、地位及體面。《醒世恆言.卷三.賣油郎獨占花魁》:「王九媽聽得這些風聲,怕壞了門面,來勸女兒接客。」

7.表面上、不誠心。《二刻拍案驚奇.卷三三》:「這富家子雖與楊抽馬相好,只是見他興頭有術,門面撮哄而已。」


妙音

ㄇㄧㄠˋ ㄧㄣ
奇妙或美妙的聲音。《西遊記.第二回》:「弟子誠心聽講,聽到老師父妙音處,喜不自勝,故不覺作此踴躍之狀。」


面朋

ㄇㄧㄢˋ ㄆㄥˊ
不以誠心相交的朋友。漢.揚雄《法言.學行》:「朋而不心,面朋也。」


目披手抄

ㄇㄨˋ ㄆㄧ ㄕㄡˇ ㄔㄠ
眼睛一邊看,手一邊抄。形容勤於攻讀。宋.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後集.序》:「終日明窗淨几,目披手抄,誠心好之,遂忘其勞。」


打哈哈

ㄉㄚˇ ㄏㄚ ˙ㄏㄚ, 1.開玩笑。《三俠五義.第一○四回》:「也不過是臊皮打哈哈兒,並非誠心要把他怎麼樣。」

2.大笑或嬉笑。《西遊記.第八八回》:「挑著行囊,打著哈哈,師徒們奔上大路。」

3.嬉皮笑臉裝迷糊以應付人。如:「這件事情你不要再打哈哈了。」


叮嚀

ㄉㄧㄥ ㄋㄧㄥˊ, 1.囑咐。《三國演義.第四三回》:「不須子敬叮嚀,亮自有對答之語。」也作「丁寧」、「丁嚀」。

2.仔細。元.武漢臣《生金閣.第四折》:「我這裡叮嚀的問你,你家住在那裡?」元.無名氏《符金錠.第三折》:「這裡叮嚀覷了他模樣,辦著片志誠心便央。」

3.小心。


投誠

ㄊㄡˊ ㄔㄥˊ, 1.投獻誠心。唐.王昌齡〈武陵開元觀黃鍊師院〉詩三首之三:「暫因問俗到真境。便欲投誠依道源。」《醒世姻緣傳》第一○○回:「於是本官懺罪投誠,悔眚訟過,虔誦金剛般若波羅密經一萬卷。」

2.歸附、歸順。清.孔尚任《桃花扇.第二十齣》:「你原是一介亂民,朝廷許你投誠 ,加封侯爵,不曾薄待了你。」


天理教

ㄊㄧㄢ ㄌㄧˇ ㄐㄧㄠˋ, 1.清代白蓮教的別支。原名為「八卦教」,以八卦的區分為組織形式。清初山東單縣劉佐臣創立,流行於河南、河北一帶。嘉慶時,坎卦教主林清,震卦教主李文成率領教徒起事,起事前改名為「天理教」。

2.日本神道教的一支。相傳十九世紀時,奈良縣的農村婦女中山美伎被神附身,提倡拜神時唱歌狂舞。信徒眾多,以仁慈愛人、誠心則靈、包治百病為教義。


推誠布公

ㄊㄨㄟ ㄔㄥˊ ㄅㄨˋ ㄍㄨㄥ
誠心待人,坦白無私。參見「開誠布公」條。《清史稿.卷二五○.伊桑阿傳》:「爾二人自任閣事,推誠布公,不惟朕知之,天下無不知者。」《文明小史.第五回》:「柳知府推誠布公的對他們說:『這事情已經稟過上頭,只得聽候上頭發落。』」


推誠相見

ㄊㄨㄟ ㄔㄥˊ ㄒㄧㄤ ㄐㄧㄢˋ
誠心代人。如:「他為人光明磊落,交朋友,必推誠相見。」


摶摶

ㄊㄨㄢˊ ㄊㄨㄢˊ, 1.凝聚如團。《楚辭.宋玉.九辯》:「?精氣之摶摶兮,騖諸神之湛湛。」

2.下垂的樣子。《文選.張衡.思玄賦》:「志摶摶以應懸兮,誠心固其如結。」


六堂

ㄌㄧㄡˋ ㄊㄤˊ
為明、清時,國子監所設立的六個不同程度的學級。包括率性堂、修道堂、誠心堂、正義堂、崇志堂、廣業堂。《明史.卷七三.職官志二》:「率性、修道、誠心、正義、崇志、廣業六堂,助教十五人。」《儒林外史.第三七回》:「前日監裡六堂合考,小弟又是一等第一。」


改過遷善

ㄍㄞˇ ㄍㄨㄛˋ ㄑㄧㄢ ㄕㄢˋ
語本《易經.益卦》:「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指改正過失,誠心向善。《警世通言.卷二四.玉堂春落難逢夫》:「三舅受了艱難苦楚,這下子改過遷善,料想要用心讀書。」也作「改過向善」、「改過從善」、「改行遷善」。


改過從善

ㄍㄞˇ ㄍㄨㄛˋ ㄘㄨㄥˊ ㄕㄢˋ
改正過失,誠心向善。參見「改過遷善」條。如:「他能改過從善,又在短時間內獲得如此佳績,將來必有成就。」


蓋抹

ㄍㄞˋ ㄇㄛˇ
遮掩、隱藏。元.王實甫《西廂記.第四本.楔子》:「著一片志誠心蓋抹了漫天謊。」《醒世姻緣傳.第三八回》:「先生查考他,自家又會支吾,狄周又與他蓋抹,從未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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