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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量

[獅子吼站阿含經簡註]

評估考量;深思(而接受見解)。


[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

上平病二音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ㄆㄧㄥˊ ㄌㄧㄤˊ, 1.評估考量。如:「每個月總公司都會派人來評量業績。」

2.採用科學方法依據教育目標,分析研究學生學習行為的一切設施。如:「評量工作是在學期結束時才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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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牛羊眼

(譬喻)牛羊之眼,以譬見之劣。智度論八十二曰:「肉眼所見,與牛羊無異。」止觀一下曰:「如牛羊眼不解方隅。」玄義二上曰:「不可以牛羊眼觀視眾生,不可以凡夫心評量眾生。」


譯經院

(堂塔)翻譯梵本之道場也。佛祖統紀四十三曰:「天息災述譯經儀式,於東堂面西粉布聖壇(作壇以粉飾之事在藏經),開四門,各以一梵僧主之,持秘密咒七日夜。又設木壇布聖賢名字輪(壇形正圓,層列佛大士天神名佐,環遶其上,如車輪之狀),目曰大法曼拏羅(此云大會)。請聖賢阿伽沐浴(阿伽此云器,凡供養之器,皆稱曰阿伽,今言阿伽,乃是沐浴器),設香華燈水殽果之供。禮拜遶旋,祈請冥佑,以殄魔障。第一譯主,正坐面外,宣傳梵文。第二證義,坐其左,與譯主評量梵文。第三證文,坐其右,聽譯主高讀梵文,以驗差誤。第四書字梵學僧,審聽梵文,書成華字,猶是梵音(初為紇哩第野,為素怛覽)。第五筆受,翻梵音成華音。(紇哩第野再翻為心,素怛覽翻為經)。第六綴文,回綴文字使成句義(如筆受云照見五蘊彼自性空見此,今云照見五蘊皆空,大率梵音多先能後所,如念佛為佛念,打鐘為鐘打,故須回綴字句,以順此土之文)。第七參譯,參考兩土文字使無誤。第八刊定,刊削冗長定取句義(如無無明無明,剩兩字,如上正知,上闕一無字)。第九潤文,官於僧眾南向設位。參詳潤色(如心經度一切苦厄一句,元無梵本,又是故空中一句,是故兩字,元無梵本)。僧眾日日沐浴,三衣坐具,威儀整肅,所須受用,悉從官給。天息災言:譯文有與御名廟諱同者,前代皆不避。若變文回避,慮妨經旨。今欲依國學九經但闕點畫,詔答:佛經用字宜從正文,廟諱御名不須回避。」山堂考索曰:「太宗崇尚釋教,置院於太平興國寺,後改為傳法院,車駕亦嘗臨幸。得西域僧法天及天息災施獲等,取所獻梵書翻譯焉。天息災等並賜紫袍師號,又命文臣潤色其文。是歲天息災等獻所譯經文一卷,詔入藏刻板流行。自是盡取禁中梵夾,俾之翻譯,每誕節即獻經焉。天息災等皆至朝散大夫光祿寺鴻臚卿以卒。自是譯經之盛,後世無比。」


[佛光大辭典]
佛教入傳

佛陀之教法,經僧眾及阿育王、迦膩色迦王等護法者之大力宣揚,漸及全印度,並擴展至其他區域;向南傳至錫蘭(今斯里蘭卡)、緬甸、泰國等地,稱為南傳佛教,以巴利語結集佛典,側重自我徹悟;向北經中亞諸國傳至我國、韓國、日本等地,稱為北傳佛教,依準由梵語轉譯之漢語佛典為主,強調自度度人。惟佛教傳入我國之確實年代,至今尚無定論。傳統上則相信係於東漢明帝永平年間(58~75)傳入,如牟子理惑論、四十二章經序等皆載有當時佛教入傳之事。

茲略舉佛教入傳之傳說如下:(一)謂海內經、山海經所載三皇五帝時之伯益已知有佛。(二)列子卷四仲尼篇,孔子嘗言西方有聖人,此聖人即指佛陀,故謂佛教於先秦時代已傳入;更有竄改周穆王篇,而謂西周穆王時佛教已傳入。(三)漢法本內傳、周書異記,均謂佛法於周代已傳入。(四)歷代三寶紀卷一載,周代已於各地建立阿育王佛塔,然佛塔與經典皆為秦始皇所毀;又謂秦始皇四年(243 B.C.),西域沙門釋利房等十八人攜佛典入華。(五)北齊魏收所撰之魏書卷一一四釋老志載,漢武帝元狩二年(121 B.C.)霍去病伐匈奴,得休屠王所祀之金人,安置於甘泉宮;或謂此金人即佛像,亦即佛教東傳之證據。然史記卷一一○匈奴列傳、漢書卷五十五霍去病傳等,僅言及得金人之事,並未言及佛教,此金人或為西域之天神。(六)釋老志又載,張騫出使西域歸國後,謂大夏之鄰有身毒國,嘗聞浮屠之教;然史記卷一二三大宛列傳、漢書卷六張騫傳等,雖言及身毒國,卻無浮屠之記載。(七)劉宋宗炳所撰之明佛論載,東方朔嘗與漢武帝論對劫燒說,此為漢代接觸佛教之據。(八)明佛論又載,劉向所撰之列仙傳中,有七十四人為佛經中之人物;然列仙傳之真偽已屬可疑,更遑論其內容。

以上諸種傳說雖難以與史實相符,然由其內容及所列之時間可推知,佛教傳入我國時,或許未及時受到重視,以致未留下詳盡之記錄。又佛教為外來宗教,在其教團逐漸擴展之時,勢必與道教,甚至儒家學派爭衡,或為提高佛教之權威性而逐步上溯其東傳之年代。

至於一般所承認之說法,則有三種:(一)後漢書卷七十二楚王英傳、卷一一八西域傳,及後漢紀卷十等載,東漢明帝夜夢金人,太史傅毅以為或即西方之佛,明帝遂遣使往西域求法。途中遇梵僧迦葉摩騰、竺法蘭二人。歸至洛陽,明帝建白馬寺,梵僧即於此譯出四十二章經。是為我國有佛僧、佛寺、佛教之始。

(二)楚王英傳載,楚王英崇尚黃老與浮屠。一般公認,東漢之上層階級多信奉儒家、黃老,及外來之佛教。楚王英封於彭城,可知由西域來華之外國沙門,其活動範圍自北方長安、洛陽,已延展向南方各地。其後楚王英因故左遷丹陽涇縣(位於安徽),佛教得以再向南地拓展。

(三)曹魏魚豢所撰之魏略西戎傳,引三國志魏志卷三裴松之(372~451)注,謂西漢哀帝元壽元年(2 B.C.),博士弟子景盧(秦景憲)從大月氏王之使者伊存口授浮屠經。浮屠即佛陀之音譯。是為佛教入傳之最早、最可靠之記載。魏書釋老志對此事件之評述則謂,我國雖已聽聞佛教之說,卻尚未信受其義。故可確知佛教在西漢末年已傳入我國,惟尚未產生有力之影響。

此外,東漢時代處於佛教初傳階段,信徒多以現世的、功利的道教信仰形式來接受佛教,視佛陀為具有禳災招福、不老長壽等靈力之神祇,視大力傳道之西域沙門為巫祝、神仙修行者等。而我國固有之儒家、道教等,難免對此一外來宗教產生極大之排斥作用。

東漢末年牟子作理惑論,一方面揭示佛教之真正面目,將其自方士、神仙家中析出;一方面調和儒、釋、道三家,闡論佛教思想非但不與儒、道相互抵觸,且有相輔相成之效。其後隨著時代之變遷,排佛論與容佛論互有消長,此後此一論諍亦成為歷來知識分子間重要論題之一;至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唐武宗、後周世宗等時,更有實際迫害佛教之舉動,至宋代理學崛起,始漸融合三教之爭。

我國素有著書立說之教化傳統,故佛教信徒亦重視佛典之翻譯編纂,以為傳教之基礎。佛典來源有二,一由外國沙門自印度、西域攜帶來華;一由我國信徒、高僧親往西域、印度求法、求經所攜回。佛典又分梵本與胡本二種,梵本成書於印度,以梵文書寫;胡本則係西域諸國譯自梵文之經典,如龜茲語、于闐語、粟特語等之經文。又外國譯經沙門中,法號之上若有「安、康、支、帛」等字者,皆為西域人,均非以梵語為國語者,而於翻譯佛典之工作具有極大之貢獻。

初時我國為方便理解佛教,常擷取儒、道二家精義與佛學互作解訓,形成格義佛教。東晉道安(312~385)則倡言,須以佛教立場來理解佛學精義,其否定格義之論廣受矚目,更促進中國式佛教之發展;因隋朝以前之佛教飽受儒、道之影響,至唐朝始因政治安定、民生富足,培養出開闊之世界主義胸襟,能視佛教為印度文化思想之結晶,而以求取新知之態度從事譯經工作。

以下即以各代西行求法及翻譯佛經之概況,略窺佛教入傳之過程:

東漢明帝時,四十二章經首先為迦葉摩騰、竺法蘭二人譯出。迦葉為中天竺人,後示寂於洛陽;法蘭亦中天竺人,精於漢語,受明帝供奉於清涼臺,後亦示寂於洛陽。迦葉、法蘭二人另譯有十地斷結、佛本生、佛本行、法海藏等經,惜皆佚失。惟四十二章經之譯者、版本等問題,至今尚有爭議。東漢末年桓、靈二帝時,西域沙門相繼來華,積極從事譯經工作。

安世高(安清)係安息(伊朗東南)人,質帝時(145~146)入洛陽,譯有安般守意、陰持入、大小十二門、修行道地、人本欲生、阿毘曇王法、四諦、八正道、十二因緣、五陰喻、轉法輪、九十八結等經。支婁迦讖(支讖)係月氏人,精勤法戒,靈帝時至洛陽,受支亮之襄助,譯有般若道行品、首楞嚴、般舟三昧經,及兜沙、阿閦佛國、寶積經等大乘系之般若、方廣、華嚴等諸部經,至此大乘佛教始漸受重視。竺佛朔係天竺人,亦協助支讖譯經,譯有般舟三昧經等。支曜,譯有成具光明定意經、小道地經等。

三國時代,曇摩迦羅(法時、曇柯迦羅)係中天竺人,魏嘉平二年(250)譯出僧祇戒心,此戒本又作僧祇律,屬部派佛教大眾部系之戒本,首立羯磨法授戒,奠定我國佛教戒律基礎。曇諦(帝)係安息人,譯有曇無德羯磨(又作四分律)、摩訶僧祇律之戒本等。康僧鎧(僧伽跋摩、僧伽婆羅)為康居人,於白馬寺譯出郁伽長者等四部經,或謂亦譯有無量壽經。康僧會祖籍係康居人,後移至交阯,譯有六度集、雜譬喻等經,並為安般守意、法鏡等經作序、注釋。

支謙(恭明)係月支人,靈帝時來華,後避亂於孫吳,譯有維摩詰、大明度無極、瑞應本起、大般泥洹等經。另譯有本業、首楞嚴、大阿彌陀等經,然今已佚失。此外又撰有了本生死經注。其時,曹魏沙門朱士行因感般若道行品經文詞晦澀,難解其義,乃於魏甘露五年(260)出塞,至于闐,得大品般若經之梵本。幾經波折,至西晉太康三年(282)始達洛陽。元康元年(291),由于闐沙門無叉羅及優婆塞竺叔蘭等人譯出,稱為放光般若經。竺叔蘭另譯有維摩、首楞嚴等經。

西晉之時,以竺法護(曇摩羅剎)為當代譯經家之代表,世稱月氏菩薩或敦煌菩薩。竺法護原係月氏人,世居敦煌,因隨竺高座出家而易姓,嘗隨師遊西域,攜回賢劫、正法華、光讚等一百六十餘部經,譯出維摩詰子問、正法華、大哀、般泥洹後灌臘等經,共計一百五十餘部,其所依版本中亦雜有胡本,如罽賓之修行道地經、龜茲之阿惟越致遮經、于闐之光讚般若經等。帛遠(法祖)係河內人,譯有惟逮菩薩、佛般泥洹等經。

帛尸梨密多羅(吉友)係西域人,於東晉都城建康譯出大灌頂神咒、大孔雀王神咒、孔雀王雜神咒等經;竺曇無蘭亦為西域人,於揚都譯出咒齒、玄師陀所說神咒等經,是為密教經典東傳我國之始。僧伽跋澄(眾現)係罽賓人,苻堅建元十七年(381)入關中,與佛圖羅剎、沙門智敏等人譯出阿毘曇毘婆沙;又與曇摩難提、僧伽提婆、惠嵩等人譯出婆須蜜經。曇摩耶舍(法明)係罽賓人,東晉隆安年間(397~401)至廣州,譯出差摩經;又至關中,與曇摩掘多譯出舍利弗阿毘曇。

此時期之西行求法者以東晉法顯為代表。法顯於東晉隆安三年(399)由長安出發,至北天竺,求得摩訶僧祇律、薩婆多部律抄、雜阿毘曇心論、綖經、方等般泥洹、摩訶僧祇阿毘曇等;又渡海至師子國(錫蘭),求得彌沙塞律、長阿含、雜阿含、雜藏等。歸國後撰有佛國記一卷,記述各國風物。其他尚有:康法朗,西行過流沙,搜尋經論。慧叡,西遊諸國,遠達南天竺邊界。支法領、法淨等,至于闐,攜回華嚴梵本三萬六千偈。智嚴、寶雲等,共遊罽賓、于闐等地,並請佛陀跋陀羅(覺賢)相偕同歸東土。

其後,智猛、曇纂、竺道嵩等,於後秦姚興弘始六年(404)至中天竺,攜回大泥洹、僧祇律等之梵本。法勇(曇無竭)、僧猛、曇朗等,於劉宋永初元年(420)西行,至中天竺、南天竺等地,法勇經罽賓時得觀世音受記經之梵本。

法獻於劉宋元徽三年(475),經巴蜀、涼州至于闐,得烏纏國佛牙一枚、舍利十五粒,及觀世音滅罪咒經;至高昌,則得妙法蓮華經提婆達多品等。北魏之道榮,越過葱嶺至西域。北魏神龜元年(518),胡太后遣惠生往西域取經,宋雲同行,經于闐入天竺,求得大乘經典一七○部。北齊之寶暹、道邃往西域取經,獲得梵本二六○部。

龜茲僧鳩摩羅什於弘始三年入長安,在西明閣、逍遙園設譯場,與僧肇、道生等諸弟子共譯出坐禪三昧、阿彌陀、大品般若、新法華、維摩詰所說、新小品、金剛般若、十住、思益等經,及中論、百論、十二門論、成實論等三十五部經論,為我國經典舊譯家之代表人物。此外羅什又自撰實相論、維摩論、答慧遠大乘深意十八科等。

另如弗若多羅、曇摩流支、卑摩羅叉、佛陀耶舍、佛陀跋陀羅等人,於譯經工作中皆給予羅什極大之助益。居於河西之曇無讖係中天竺人,譯出大涅槃、大方等、大集、大雲、悲華、地持、優婆塞戒、金光明、海龍王、菩薩戒本等經。浮陀跋摩(覺鎧)係西域人,譯出大毘婆沙,此即涼僧道泰少時西行所得者。曇無讖、浮陀跋摩所在之河西,即今河西走廊一帶,為我國通往西域之要道,亦為佛教東傳之門戶,魏晉南北朝時,此地陸續建有前涼、後涼、北涼、西涼等國,敦煌、涼州等皆為弘法、譯經之重鎮,中原有戰亂之時,諸高僧大德亦常避難於此,隨機教化,如竺法護即於晉初在敦煌譯經。

據東晉道安之光讚放光隨略解序、漸備經序等載,光讚經等浸逸涼土;道安之綜理眾經目錄亦載有「涼土異經錄」五十九部七十九卷,可見涼州譯經甚早且數量頗多。又西行求法者如法顯、智嚴、法勇等,均經涼州而至西域、天竺。

法顯歸國後譯出方等般泥洹、雜阿毘曇心論等,並與佛陀跋陀羅共譯出摩訶僧祇律,而觀佛三昧經、修行方便禪經等,則由佛陀跋陀羅譯出。法勇亦譯出觀世音受記經。智嚴於劉宋元嘉四年(427)與寶雲共同譯出普曜、度博嚴淨、四天王等經。

求那跋摩(功德鎧)係罽賓人,元嘉元年來華,譯出四分尼羯磨、優婆塞五戒相、菩薩內戒等。僧伽跋摩(眾鎧)係天竺人,元嘉十一年譯出雜阿毘曇心論,次年譯出薩婆多毘尼摩得勒伽等。求那跋陀羅係中天竺人,元嘉十二年來華,譯有雜阿含、法鼓、勝鬘、楞伽、過去現在因果、無量壽、央掘魔羅、相續解脫、八吉祥等經,計百餘卷。

錫蘭、緬甸、南洋群島一帶之南傳僧眾,常由南方廣州登岸,而傳入巴利文經典,如南齊時僧伽跋陀羅(眾賢)係西域人,輾轉到達廣州,譯出巴利律藏之注疏本善見律毘婆沙;僧伽婆羅係扶南人(今高棉),於楊都譯出解脫道論、阿育王經等,解脫道論為錫蘭佛音論師所著清淨道論之異本;據梁高僧傳卷一載,竺法度倡言專學小乘,其父即為南洋商賈。梁武帝亦嘗遣曇寶(或謂曇雲),隨扶南使節返其國迎奉佛髮。

武帝太清二年(548),西天竺之真諦三藏由廣州進至建康謁見武帝,後雖於侯景之亂、陳霸先滅梁建陳等戰亂中,流徙於南方各省,仍勉力譯出十七地論、決定藏論、大乘起信論、金光明經、彌勒下生經、九識義記等,至陳武帝立國後,又陸續譯出中邊分別論、攝大乘論、俱舍論偈、俱舍釋論等,並撰有攝大乘論疏、俱舍論疏等。

至隋代,文帝虔信佛教,重視譯經,北天竺僧闍那堀多為代表,譯有佛本行集、大法炬陀羅尼、起世等經,與天竺僧達磨笈多(法密)合譯添品妙法蓮華經,其於北周時已譯有十一面觀世音神咒、金仙問等經。達磨笈多另譯有大集念佛三昧經、藥師如來本願經、攝大乘論釋等。北天竺僧那連提耶舍譯有大方等日藏、大莊嚴法門、蓮華面、大集月藏等經,其於北齊時已譯有月燈三昧經。而月藏經內之末法思想,對佛教界之影響極大。

至唐代,玄奘大師西行求法,攜回六五七部梵文經典,譯出瑜伽師地論、顯揚聖教論、攝大乘論釋、唯識二十頌、唯識三十頌、大毘婆沙論、大般若經等,其所傳入之瑜伽佛教,與集三論教學大成之吉藏所弘揚之中觀思想並稱當時兩大佛教思潮,而於有關經典傳譯過程中,此二大思潮與我國固有之思想、風俗、信仰等產生對立之形勢,從而激起佛教界之反省與再融合。

玄奘設置完備之譯場、羅致精通語言之學者,配合其豐富的學養及實地參學之經驗等優越條件,以忠實原著之態度新譯或重譯梵文佛典,故史稱玄奘為新譯時代之始,此之前則為舊譯時代。

則天武后欲補益晉代所譯之華嚴經,乃遣使至于闐,于闐王遣實叉難陀來洛陽,譯有八十華嚴、大乘入楞伽、文殊授記等經。另有華嚴宗三祖法藏,其先祖係康居人,補譯舊華嚴經之闕文,另譯有密嚴、金光明、最勝王、顯實等經論。般若係北天竺人,譯有大乘本生心地觀、守護國界主陀羅尼、般若心、四十華嚴等經。

菩提流志係南天竺人,譯有廣大寶樓閣、不空羂索神變真言、一字佛頂輪王等經,並繼玄奘完成大寶積經之翻譯。義淨於咸亨二年(671)由南海至天竺,武后證聖元年(695)歸國。初與實叉難陀共譯八十華嚴,其後譯有孔雀王、勝光天子、藥師七佛、浴像功德、稱讚如來功德神咒等經,於律部之譯作尤其重要,有部毘奈耶諸律皆出於其手。

七世紀頃,印度密教思想已發展成完整之體系,適逢我國盛唐時代,故密教隨著頻繁的文化、交通、經濟等交流,迅速傳入當時之國際都市長安;其構圖繁富之曼荼羅繪畫、諸尊之造像、嚴肅之儀式,及儀式中所用莊嚴之法具、佛器等,皆與奢華之貴族文化相配合,而密教所行之禳災、招福、修法、祈願等作法,與唐室所重視之道教作法有類似之處,故廣受歡迎,玄宗即皈依密教,故密教之傳揚在盛唐時達於頂峰。

善無畏、金剛智、不空三人於開元四年至八年(716~720)相繼來華,稱為開元三大士。善無畏係東天竺人,譯出大日經七卷,前六卷為客死那爛陀寺之沙門無行,遣人送回之梵本,第七卷則為善無畏所攜來者,協助譯經者為沙門一行,編有大日經疏,為我國與日本之密教發展奠定良好基礎。金剛智係中天竺人,由海道至廣州(廣東番禺),再至長安,譯出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經,並在許多寺院設立灌頂道場。

不空與般若共譯出金剛頂經三卷(至宋代施護始全譯完成),本經與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經同屬金剛界系,而大日經則屬胎藏界系,此後即形成密教兩部之形態。不空大力弘揚密教,範圍南至廣州,北至太原、五臺山,更在長安、洛陽等地掀起密教風潮。又為密教經典而西行求法,由海路至錫蘭,攜回梵本一千二百卷,與鳩摩羅什、真諦、玄奘同為四大譯經家。

唐末、五代近二百年間,戰亂連年,佛教勢力大受影響,經典翻譯亦告停歇。至宋代,太祖、太宗一方面行重文輕武政策,一方面效法唐代欲宣揚國威於西陲,因而鼓勵西行求法、重振譯經事業。如沙門道圓遊歷五天竺費時十八年,於乾德三年(965)偕同于闐使者歸國,求得佛舍利與貝葉梵經。建盛、繼全等,於開寶四年(971)由西天竺歸國,攜回梵經、佛舍利、菩提樹葉等。乾德二年,沙門繼業等三百人同入天竺,開寶九年進呈貝葉梵經;同行之永光,攜回西天竺王子「沒徒曩」之上表文。

然此時印度因先後受阿富汗、伊朗等回教國家入侵,佛教遭受極大之打擊,勢漸衰微,來到西域、中國的僧侶多屬末流之徒,除初期之法天、天息災(法賢)、施護、日稱之外,別無特殊傳譯人才。又當時西行僧侶多抱持朝禮聖地之心態,歸國後竟無一人參與譯經工作,故咸平六年(1003)頃,開封知事陳恕上表建議,西行者須先予以考核、試經。

太平興國七年(982),太宗敕令內侍鄭守均於太平興國寺設立國立譯經院,稱為傳法院,由天息災、法天等主持。據佛祖統紀卷四十三載,院內置九種譯經職位:(一)譯主,宣讀梵文。(二)證義,評量譯主所宣讀之梵文。(三)證文,查驗譯主之朗誦有無錯誤。(四)書字梵學僧,聽受梵語,寫出同音之華語。(五)筆受,將梵音改譯為華語。(六)綴文,將梵語連綴為通順之華語。(七)參譯,考慮梵華文句之異同,避免產生矛盾。(八)刊定,校訂經文。(九)潤文官,潤飾經文,由善於文詞之官吏任之。所譯之經典,或受西域、天竺之影響,半數以上屬於大乘密教系統。

法天係中天竺人,開寶六年攜梵本至汴京,譯有大乘聖無量壽決定光明王如來陀羅尼、最勝佛頂陀羅尼、大方廣總持寶光明、七佛、金剛手菩薩降伏一切部多大教王等經。天息災係迦溼彌羅國人,太平興國五年至汴京,譯有聖佛母小字般若波羅蜜多、大乘莊嚴寶王、大方廣菩薩藏文殊師利根本儀軌、妙吉祥最勝根本大教王等經。

施護與天息災相偕至汴京,譯有廣釋菩提心論、大乘二十頌論,及守護大千國土、遍照般若波羅蜜等經,又其所譯一切如來真實攝大乘現證三昧大教王經三十卷,即係唐代不空所譯三卷金剛頂經之補譯本。日稱係天竺人,仁宗慶曆六年(1046)至汴京,譯有大乘集菩薩學論,及十不善業道、諸法集要、尼乾子問無我義等經。

傳法院於神宗元豐五年(1082)廢止,計譯出佛典七二七卷。其後佛教界多致力於刻印藏經,翻譯之梵典數量極微,僅係零星、個別之譯述,與隋唐興盛時代之佛教勢力相較,宋代之佛教僅止於守成而已。(參閱「取經」3094) p2661


證義

又稱證義者。(一)因明用語。於論義會上,擔任判決者,其判定之標準,主要依據立(立論者)、敵(問難者)雙方所申述問答之可否成立為準則。

(二)為譯場上擔任證明梵文文義之職稱。據佛祖統紀卷四十三載,天息災(?~1000)主持譯場時,除譯主之外,另設有八項職稱,各司一項職事,「證義」即其中之一。任此職者,坐於譯主之左,於譯主宣讀梵文之前,與譯主共同評量該梵文文句之義;又於漢譯之後,核對原梵文之義,而判定該譯語是否得當。 p6704


譯經

即指翻譯經典。又作翻經。廣義而言,並不限於經藏,如律、論之翻譯亦皆稱為譯經。蓋以印度各種方言流傳之佛典(經、律、論三藏),被整理為梵語、巴利語之原典,及至佛教傳來東方諸國,遂逐漸譯成各國語言。現今之漢譯佛典有直接由梵本譯出,亦有由西域地方之胡語重譯者。

在我國古代之譯經,大多由朝廷保護設置譯經院以完成譯業,此類譯經,稱為奉詔譯,故於現存之諸經中,未題為「奉詔譯」者極少。又精通梵漢語言,從事譯經之法師,稱為譯經三藏(略稱三藏),或三藏法師。然譯經之大業,古來即罕有獨自一人完成者,而係於譯經三藏下,另有眾多輔助者從旁協助譯業,其後乃有專為譯業所設之種種官制。據佛祖統紀卷四十三載,譯場所置之譯官有下列九職:(一)坐於正面宣述梵文者,稱為譯主。(二)坐於譯主之左,評量(批判、審查)梵文者,或判斷譯文正確與否者,稱為證義。(三)坐於譯主之右側,審查譯主所讀梵文之正誤者,稱為證文。(四)聽受梵文而將梵音如實寫成漢字者,稱為書字梵學僧。(五)將梵音翻譯成漢文者,稱為筆受。(六)連綴文字成句者,稱為綴文。(七)對照梵文與漢文之正誤者,稱為參譯,或稱證梵語。(八)削刪冗長之文以定句義者,稱為刊定。(九)坐於南面潤飾譯文者,稱為潤文。

譯經中,僅譯出一次者,稱為單譯、一譯。翻譯二次以上者,稱為重譯、異譯、同本異譯。譯者名稱不明之經典,稱作失譯經;後世之譯經,常於經首或卷尾署明譯者之名,而在古代,譯經者多不署名,故所謂之失譯經特多。又唐代玄奘及其以後之翻譯,稱為新譯;玄奘以前所譯者,稱為舊譯;或謂姚秦鳩摩羅什以前之譯經為古譯。

東晉道安漢譯經典時,提出「五失三不易」之說,謂漢譯經有五種情形易失原意,而有三種難譯之情形。五失,又作五失本,即:(一)由於文法相異,原語與漢語之文詞顛倒。(二)原典之文體質樸,較少修飾語;漢語好文飾。(三)原典常有數度重覆相同之語句,極為繁瑣;漢譯則多略去此類重覆語。(四)原典經文中夾雜注解,語詞頗有錯亂之嫌;漢譯文體多略去此類夾雜之注解。(五)原典於說畢一事再接敘次事之時,常有重覆前述文詞之嫌;漢譯則多省略重覆之部分。此即漢譯經典五種易於失去原意之情形。

三不易,即:(一)聖典係依當時之風俗、語言等而立,但物換星移,時俗既變,若期以適合現代,則翻譯不易。(二)不拘聖人與凡夫之距離多大,而欲令遠昔聖人微妙法音,適合後世凡愚之風俗,則翻譯不易。(三)阿難出經,距佛世不久,再經無數聖者點校記載,從而乃有聖教流傳,後世之人若以淺見從事譯經,縱然審慎萬分,亦恐有所訛誤,則知翻譯不易。

此外,玄奘亦有五種不翻之說,即:(一)祕密故不翻,如陀羅尼。(二)含多義故不翻,如婆伽梵。(三)此方無故不翻,如閻浮樹。(四)有古譯故不翻(從前已經音譯,且為一般所知),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五)令生善故不翻,如般若,聞之則生信念,若譯作智慧恐生輕薄,以尊重故不翻。

另據續高僧傳卷二、翻譯名義集卷一等載,隋代彥琮著辯正論,舉出八備十條之說。所謂八備,乃譯經者應具備之八種資格,即:(一)誠心愛法,志願益人,不憚久時。(二)將踐覺場,先牢戒足,不染譏惡。(三)筌曉三藏,義貫兩乘,不苦闇滯。(四)旁涉墳史,工綴典詞,不過魯拙。(五)襟抱平恕,器量虛融,不好專執。(六)沈於道術,澹於名利,不欲高衒。(七)要識梵言,乃閑正譯,不墜彼學。(八)薄閱蒼雅,粗諳篆隸,不昧此文。十條,則為譯經十項要例,即:(一)字聲,(二)句韻,(三)問答,(四)名義,(五)經論,(六)歌頌,)(七)咒功,(八)品題,(九)專業,(十)異本。

贊寧之宋高僧傳卷三亦舉出翻譯之六例,即:(一)譯字譯音,分為譯字不譯音、譯音不譯字、音字俱譯、音字俱不譯等四種情形。(二)胡語梵語,說明原典有胡語與印度純梵語之別,於純梵語之中,依五天竺地域之別,各地梵語亦不儘同;胡語之中,有豎讀之胡語(如羯霜那國),亦有橫讀之胡語(如吐貨羅、迦畢試等);此外,如龜茲語則是亦胡亦梵之語。(三)重譯直譯,直接從印度之梵篋譯成漢語者,稱為直譯;一度譯為胡語後,再度轉譯成漢語者,稱為重譯;此外,譯者來華之途中,經歷諸胡國時所譯之經典,譯語之中常夾帶胡語,此則屬亦直譯亦重譯。(四)粗言細語,印度之語言有所謂平常言詞之口語與典正言詞之文言,其中,佛陀說法時大多採用口語;又佛陀之言音可概分兩類,即分明典正之全聲(細語),與不分明訛僻之半聲(粗語)。此外如法護、寶雲、玄奘、義淨等所譯之梵本皆採用中天竺之細語。(五)華言雅俗,謂譯成之漢語亦有雅俗之別。(六)直語密語,謂梵語涉俗者為直語,涉真者為密語。〔首楞嚴義疏注經卷一之一、佛祖統紀卷五十三、法苑珠林卷一○○、大宋僧史略卷上、出三藏記集卷六至卷十一〕p6806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成實論

十六卷(刊本或作二十卷)。訶梨跋摩造,姚秦‧鳩摩羅什譯,曇晷筆受,收於《大正藏》第三十二冊。訶梨跋摩舊傳約在佛滅後九百年頃生於中印度。考所譯本論卷八〈三受報業品〉,引提婆《四百論》,又本論譯者羅什,係於苻秦‧建元二十年(384)到達涼州,據此,跋摩當生於提婆著作《四百論》之後,羅什入涼之前,即約當於250至350年期間。他生於婆羅門家庭,博通《吠陀》等世典。出家後,師事罽賓有部學者鳩摩羅陀,研習《發智論》。但他不滿於此論之拘泥名相,繁瑣支離,乃自窮三藏,以探教說的本源,時時和同部諸師辯難,而遇到保守的長老們的壓制。其時巴連弗的僧祇部眾,對他遙寄同情(這裡的僧祇部,或係如《大集經》卷二十二所說遍覽五部而不主一家,即是屬於「分別論者」一系之以理長為宗者),他乃前往共住。由此,他得以接觸到大乘思想,泛覽九經,評量五部(律),旁窮異說,考核諸論,斥偏取長,棄末存本,因而有本論之作。論成後,旬日之間,傾動摩羯陀國。後復在王廷論屈了勝論學者,被尊為國師。

關於本論所屬部派,舊傳真諦說它屬於曇無德部,或說屬於多聞部。此外,也有說為取「諸部之長」的。蓋論主雖依有部出家,而不滿於毗曇家言是顯而易見的。他的立說以棄末存本為宗,特與譬喻師(即經部的前身)之說相近。隋‧吉藏以本論為「遍斥毗曇,專同譬喻」,是正確的。但本論在印度佛教教學歷史上,並未見發生多大影響,梵文原本也早已失傳,最近印人夏斯特里才從本論的漢譯本還原為梵文。本論之名為成實,據論文發起頌所說,乃欲成立三藏中實義。其所謂「實」,主要是審辨四諦所指諸法。論文說四諦,確定五受陰為苦,諸業及煩惱為集,苦盡為滅,八聖道為道,並說明「為成是法,故造斯論」。現考在作論的當時,部派佛教中最流行的有三大家,即毗曇師(有部)、譬喻師和分別論者,他們對於四諦法的解釋各執一詞,本論宗旨在於成立譬喻師的四諦義,以區別於其他二家,故題稱「成實」。

本論共有二○二品。在漢譯時,譯本的正寫者曇影,以論中問答爭論,回環往復,大段難明,於是綜括論文,區分為發、苦諦、集諦、滅諦、道諦五聚,甚得譯主羅什的讚許,這就成了現行論本的結構。其五聚的主要內容,大略如次︰

(1)發聚︰是全論的序說,有〈具足〉、〈十力〉、〈四無畏〉以至〈辨二寶〉、〈無我〉、〈有我無我品〉等共三十五品,泛論佛法僧三寶、論門種類、四諦大要及對教內十種重要異說的批判。此中說到聲聞得解二空、無過未二世、一向無中陰、一時見諦等義,都可見論主在解釋法義上,針對毗曇立說諸特點之一(舊說本論七破毗曇,在言小隱,即指這一聚中敘破十論的諸品而言)。

(2)苦諦聚︰從第三十六品到第九十四品,包括色論二十四品,識論十七品,想論一品,受論六品,行論十一品,共五十九品。就中以無作為非色非心,又說多心次第生滅,不立心所相應等,都是和毗曇顯然不同之點。論說五陰次第,先說色陰,此有三種,即四大、四塵(色、香、味、觸)及眼等五根。四塵是能造,能成四大,五根唯是所造,依四大成,四大則通能所造。毗曇一向說四大是實法色,本論則認為是假名色,攬四塵成,能成五根,此亦為一主要特點(因說塵實而大假,根亦假,故有蘊實而界處都假之義)。次說識陰,指能緣心,此依色陰生。又說心和心數原是一體,想、受、行等都只是心的作用的差別名,非別有心數,這也和毗曇說「心外定有別數」不同。次說想陰,此依識所緣分別構畫,由是起男女怨親等相,實無此等諸法,但取假法相,故稱為想。次說受陰,此依分別取相假法,領納違、順、非違非順,即苦、樂、不苦不樂三種受。毗曇說實有樂受,本論則說三受皆苦,為同一苦受上隨時間而生的差別。次說行陰,此依所領受的假法而起貪瞋等。毗曇說心法有四十六種,除受、想二法以外,其餘都屬於行陰所攝,本論則說心行有無量差別,除了受、想,其餘一切都行陰攝。

(3)集諦聚︰從第九十五品到第一四○品,包括業論二十六品,煩惱論二十品,共四十六品,本論認為業及煩惱是招致後身的因緣,是為集諦法。業是正集,煩惱生業是緣集。業對於有情後世餘處生時能有損益作用,它有思和思已二種︰思業即是意業,思已業是從意所生業,有身、口的差別,依此開為意及身、語三種業,而都有善、不善、無記之別。意業為受身的親因,主導身、口,故為最重。煩惱主要是貪、恚、癡等十使,都是垢心行的差別。積集這些垢心,乃至垢心生時,都名為使,以其在生死相續中常隨逐眾生,繫緣相續。睡眠、掉、悔等二十一法從煩惱生,稱為隨煩惱。又不信、懈怠、忘憶、散心等十法為煩惱大地法。論說一切煩惱都從癡即無明生,無明隨逐假名,妄計有人,生貪等煩惱,從煩惱生業,隨業有身,身為苦本。故無明為十二因緣根本,有無量過,若無無明則諸業不集不成。末附述斷煩惱的方法,說由知四諦的真智斷惑除業因作結。就中毗曇說意但有作業、無無作業,本論則說意地具有作、無作業,毗曇說作業以心數中思數為體,本論則不認心外別有思體。又毗曇說眾生內根從業而生,是業所繫,外山河等一切境界不從業生,非業所繫,本論則主張一切內外根皆是業果,並是所繫,外法雖非眾生數,而是眾生共業果故,亦從業起。毗曇說五戒之法具受乃得,本論則主張隨受多少,皆得律儀。毗曇說七不善律儀唯於現在眾生邊得,本論則說通於三世眾生邊得,三世皆得起惡心故。毗曇說不善律儀雖發深善心,作永斷意,若不受戒仍不得捨,本論則說發深善心安期不作,得捨不善律儀。毗曇說修成,於第四分中修習觀察四諦十六聖行,有十六心斷除見惑,十八心斷除修惑,合具三十四心,本論說第四分中所修聖道總觀諦空,通斷三界見修二惑,不主別觀,又主多心斷結,不局於三十四心。這些都可說是本論立說的特點。

(4)滅諦聚︰從第一四一品到第一五四品,有〈立假名〉、〈假名相〉、〈破一〉、〈破異〉以至〈滅法心〉、〈滅盡〉等共十四品,分別解說以聞、思因緣智(人空觀)、空智(法空觀)和滅盡定(或無餘涅槃,滅定是緣滅,涅槃為相續斷時的業盡)來滅假名心、法心、空心。本論以滅為第一義諦,由見滅諦即見聖諦而得道。這裡面的滅,即滅假名、法、空三種心。先在聞、思位中,以多聞因緣智、思惟因緣智觀察陰、界、入等法,了知皆因緣和合而生,但是假名,實無我、無我所,這樣滅假名心。次在煖、頂、忍、世第一法四善根位中,以空智觀察色空無所有,乃至識空無所有,這樣滅法心。後在滅盡定或無緣涅槃中,以重空義,即「以空見五陰空,更以一空能空此空」,這樣滅空心。三心都滅,即具足無我,進入離言絕相的真空,所有業及煩惱都無依處,永不復起,即得涅槃。本論將獲得此涅槃果的階位,分為隨信、隨法乃至阿羅漢等二十七賢聖位次,但與毗曇所說稍有出入。又以具足四行、四得、戒定慧等功德清淨為僧,並說佛不在僧數,而是乘如實道來成正覺,具足五品、十力、四無畏、十號等,所有言說如義如法,為眾生最上福田。就中毗曇說實法有斷,假中不論,本論則說假中有斷,諸斷得事皆是假名有。毗曇說五陰非我名為無我,陰非我所說之為空,本論則說眾生空者名之為空,法體空者名為無我,故無人、法為空無我。依此義故,不同毗曇說聲聞人但得生空,中上人亦得解二空。這些都是本論立說的特點。

(5)道諦聚︰從第一五五品到最末第二○二品,包括定論二十六品,定具論八品,智論十四品,共四十八品。本論以八正道為道諦法,以其能通至滅諦故稱為道,遠離邪外故稱為正。從聞正法,引生智慧,信解五陰無常無我等稱為正見。假如這個智慧是從自己正憶念而生,稱為正思惟。依正思惟斷除垢法,修集淨法,勤發精進,稱為正精進。從此依法受戒,獲得正語、正業、正命三聖道分。由這三種聖道分,成就念處及禪定,從正憶念生智慧,觀察身受、心、法等稱為正念,心住一處稱為正定,是為得如實的空智之因。本論對於修習正定的定具,廣舉持戒、得善知識,乃至無障、不著等十一門,最為詳備。由正念、正定獲得如實智,即空智。如是一心勤修諸定,生正智慧,則滅三心,入無餘涅槃,故說八正道中,正智為上,是正智果所謂涅槃。關於定一方面,毗曇說八禪定以定數為體,餘心、心法與定相應,是定眷屬,通名為定,本論則說唯心為體,不說心外別有定數。又毗曇說四無量以無貪、無瞋、無癡等為體,本論則推本用慧為體。毗曇說滅盡定以非色心法為體,本論則以心識盡處數滅無為為體,亦得有心。毗曇說修定有斷及生二種得,本論則但有斷得,別無生得。關於智一方面,毗曇以苦忍以去十五心以來,名為見道,本論則主張總相觀諦,但說無相位中名為見道。毗曇說盡智、無生智用法、比等智為體,本論則但用四諦現智為體,現觀諦空,盡諸結故;又說盡、無生二智體同義別,與毗曇之分別無學果根器利鈍,有得有不得者不同。這些都可說是本論立說的特點。

本論從羅什譯傳以來,直到唐初的二百餘年之間,它在中國佛教教學上曾起了相當大的影響,講習本論的學者繼出不絕。尤其是齊、梁時代,極盛行於江南,一般常以之和舊傳的有部毗曇之學相對立,因而有和毗曇師並行的成實師這一學系。此由本論立義有它顯著的特點,即它於有部毗曇我空法有的說法以外,別明人、法二空。以故一時期的佛教學者,特別是梁代的僧旻、法雲、智藏三大法師,都將它看作大乘論來講授,而與《中》、《百》、《十二門》三論等共弘,一些專治本論的學者,當其時也曾有「成論大乘師」之稱。這大概和本論別明法空,援引菩薩藏文有關。羅什之譯傳本論,原取其立說比較進步,接近般若,有導向大乘的作用。可是當他聽到有人說本論和大乘一般,早就慨嘆為無深識了。本論的主要特點,在針對毗曇,別明人法二空,而它的理論的根據乃在二種二諦說。第一種二諦是真諦和俗諦,此中真諦包括色等五陰及泥洹這二種法,俗諦則只有一種無有自體的假名法,如色等因緣成瓶,五陰因緣成人等,這是隨順有部我空法有的假說。第二種二諦為第一義諦和世諦,如諸行以第一義故皆無,即諸法皆空,唯是涅槃,俗諦則總括三世遷流的一切有為法,別明俗有真空之說。本論的人法二空說,即依第一義門而立。論中更用空、無我二種觀來觀察二空。空觀是於五陰不見假名眾生,如人見瓶以無水故空,如是見五陰中無人故空。無我觀是於五陰亦不見為實法。此中空觀是人空觀,無我觀是法空觀。中國當時的學者認為聲聞乘不解法空,而本論獨說及此義,遂識會為大乘論。後來智顗、吉藏都判屬聲聞乘,吉藏更依舊序十義,說為《成實》只是析法明空,不同於大乘本性空寂,只是明空,未說不空,不同於大乘明空又明不空,只是住於空,不知空亦復空,不同於大乘知空亦空,所謂不可得空,故判「成實為小內之勝」。其後惟道宣、元照又說本論「分通大乘」。

本論過去曾盛行一時,各家註疏較多,但唐代以後無人研習,舊註全部失傳,見於僧傳記載的,有劉宋時代僧導撰《義疏》若干卷,道亮撰《義疏》八卷,梵敏撰《序》及《要義》一卷;北魏‧曇度撰《大義疏》八卷;梁代智藏撰《義疏》(或云即《大義記》)十四卷,法雲撰《義疏》四十二卷,慧琰撰《玄義》十七卷,僧旻撰《義疏》十卷,慧韶撰《注》若干卷;陳代寶瓊撰《玄義》二十卷,又《文疏》十六卷,洪偃撰《疏》數十卷;北齊‧靈詢撰《綱要》二卷;隋代智脫撰《疏》四十卷,又修訂梁代琰法師《玄義》十七卷,慧影撰《義章》二十卷,明彥撰《疏》十卷,保恭撰《義疏》若干卷,及未詳撰者的《義林》二卷;唐代新羅‧元曉撰(一說元瑜撰)《疏》十六卷,百濟‧道藏撰《疏》十卷,懷素撰《義章》二十二卷。此外,時代和卷數都不明的,有宗法師《玄記》及《義章》、聰法師《論章》、法法師《疏》、嵩法師《疏》等。本論又流行一些節抄本,現可考的有齊‧僧柔、慧次抄的《略成實論》九卷,隋‧靈裕抄的《成實論抄》五卷。其中《略成實論》是齊武帝永明七年(489),竟陵文宣王蕭子良集齊京碩學名僧,特請僧柔、慧次兩法師於普弘寺輪流敷講《成實》,因抄此論文,刪繁存要,以利弘通而輯撰的,並命學士周顒撰序,曾風行一時。(游俠)

◎附一︰印順《印度佛教思想史》第六章第三節(摘錄)

《成實論》有許多特出的思想︰對於色法,以為︰「色陰者,謂四大,及四大所因成法,亦因四大所成法。……因色、香、味、觸成四大,因此四大成眼等五根,此等相觸故有聲。」能造四大,所造色是五根、五塵,這可說是佛教界的定論(依經說而來)。《成實論》卻說依四塵成四大;依四大成五根;這些色相觸故有聲。數論(Sāmkhya)師說︰五唯(色、聲、香、味、觸)生五大(四大及虛空大),五大生五根。《成實論》所說,顯然是採取了「數論」所說,而多少修正。在心與心所法中,離心沒有別的心所,是譬喻師義,但又以為︰「識造緣時,四法必次第生︰識次生想,想次生受,受次生思。思及憂喜等(受),從此生貪、恚、癡。」五蘊中的受、想、行(思等)、識,《成實論》以為識、想、受、思,先後次第的生起,也與譬喻師說不同。心不相應行︰阿毗達磨所成立的,一概是假的,但立無作(表)業是心不相應行。直名為無作業,與正量部(Sammatīya)的「不失法」,大眾部的「攝識」,同樣的是不相應行。無為法︰但滅諦是無為;見滅名為得道,是一時見諦說,修證是有次第的。如《論》說︰「假名心,法心,空心,滅此三心,故名滅諦。」心,是能緣的心,緣假名法的心,名「假名心」;緣色等實法的心,名「法心」;「若緣泥洹,是名空心」。修證次第是︰先緣法有滅假名心,是聞、思慧。《論》上說︰「真諦,謂色等法及泥洹;俗諦,謂但假名,無有實體,如色等因緣成瓶,五陰因緣成人。」這是假實二諦;如能見實法,就能破假名心。進一步,以空心滅法心,在修慧(四加行)中。如說︰「五陰實無,以世諦故有。……(擇)滅是第一義有,非諸陰也。」這是事理二諦;如緣涅槃空,就能滅法心。再進一層︰有緣空的心,還是不究竟的;在滅盡定時,入涅槃時,空心也滅了,才是證入滅諦。「陰滅無餘,故稱泥洹。……非無泥洹,但無實法。」這一次第,是假名空,法空,空空──空也不可得。在聲聞四諦法門中,這是非常特出的!《成實論》引經來說明法空,大抵是《智論》所說,三門中的「空門」,所以雖溝通大乘空義,而與龍樹(Nāgārjuna)的一切法空說,還隔著一層。《成實論》對一切法空(無),是不以為然的,所以廣破「無論」(〈破無品〉……〈世諦品〉,共七品)。這與後來的瑜伽行派(Yogā-cāra),先依依他起(心)有,達徧計所執(境)空;而後依他起也空(有的只說是「不起」);空相也不可得,才是證入圓成實性。次第契入,倒有共同的意趣。

《成實論》,在反對阿毗達磨陣營中,是綜合而有獨到的學派。

◎附二︰太虛〈成實論大意〉(摘錄自《太虛大師全書》〈三乘共學〉)

此論名成實者,論者自云︰「論應修多羅,不違實相法,亦入善寂中,是名正智論。」又云︰「廣習諸異論,徧知智者意,欲造斯實論,唯一切智知。諸比丘異論,種種佛皆聽;故我欲正論,三藏中實義。」其意即成立諸法實相義之論也。古德評之者,以其主張無去來二世之法,故謂其屬於法無去來宗,係出末經量部。復以其就五蘊為說,亦謂其同於說假部之現通假實宗。其實與《俱舍》同為小乘中長,以理當為歸,而不以部義自拘也。唯在小乘中為傾向於空之一方者,故與說我法俱有或法有者,頗違異耳。

且〈法聚品〉中,謂︰「知諸法皆自相空。」又〈十論‧有相品〉云︰「諸法實相離諸相故,不可為緣。」又云︰「若智能達法相,謂畢竟空。」又云︰「若知諸法無自體性,則能入空」──往往通大乘法空義。羅什為傳大乘法空者,凡是,其出譯者廓充之意耶﹖抑論者初既廣歎佛德,又云︰「如欲自利兼利眾生漸成佛道」;又云︰「能成佛名大利業」;又云︰「諸佛世尊有如實不思議智,雖知諸法畢竟空,而能行大悲」等,本兼大乘而未嘗自限小乘,當如南山律師等謂與《四分律》同,教是小乘義通大乘耶﹖今試論定之。

論者於道諦聚中之〈見一諦品〉,主張唯見滅諦為見道;而破十六行心見四諦為見道之說。而於滅諦則曰︰「滅假名心、法心、空心名滅。」滅假名心者,達五陰中人我眾生空也,滅法心者,達五陰法一一自體空也;滅空心者,謂入無餘泥洹也。其〈滅法心品〉云︰「實有五陰名法,見其空名滅」。又云︰「見眾生空名空,見五陰空名無我。」無我即無性,五陰實無,以世諦故有,第一義諦故空,乃至廣明色等十二入與十二因緣等亦無,曰︰「見法本來不生,無所有故。」此與《般若心經》等所謂照見五蘊等皆空者,殆無何差別,故不得不謂其亦有法空般若。以天台、賢首家言稱之,即體空巧度也。然二空般若,本為出世三乘共法︰無大悲心者,見空而住於空,即為小乘;具大悲心者,見空不住於空,進見空所顯不空之德,具足方便,如《中論》所謂「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乃為大乘。而此論所歸者空空,空空謂入泥洹也。其在〈五智品〉又說︰「即有為法滅盡曰泥洹,亦曰無為。」故泥?、無為,即是無法,確言之即已滅無。〈滅法心品〉云︰「唯見五蘊中眾生空,空不具足」;又〈滅盡品〉云︰「緣泥洹名空心,入無餘空心滅,具足無我。」具足不具足,即究竟不究竟。然則論明法空、空空,但為究竟空盡滅盡生我,其意不已瞭然耶﹖故與為成大悲方便之大乘般若體同而用異,由此故談境雖通法空,而所談行果不出小乘。至其弘歎佛德,則《俱舍》等論亦同,蓋尊佛為法僧之本故耳。賢首家昧其體用,謂此論仍是析空拙度,未為得當;唯天台家謂亦是體空巧度,三乘同以無言說道而出生死,以鈍根僅見於空未見不空,故止於小乘涅槃;深得此論真相。故今刊定曰︰「境通大乘,行果唯小。」

此論造、譯者,誠不逮世親、玄奘於《俱舍》之精密,然以其巧妙之結構,活潑之說明,亦自成殊特之體格。全論分五聚︰初發聚,乃論前敘敬,及述造論之意者;繼之,如次依苦集滅道四諦,分為四聚。《俱舍》是釋一切法無我者;此論是釋四諦者。論曰︰「實名四諦」。諦即實也,故成實者即是成四諦,雖謂之「四諦論」可也。

◎附三︰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六講(摘錄)

先說廣、略的變遷。《成實論》原有二○二品,二十卷,它的題材是譬喻師所理解的四諦之實,即所謂「法體剋實」。譬喻師說與其他小乘各系不同的,就在他們用自宗的道理來成立四諦法體的意義。所以《成實論》的「實」,就是指的四諦的「諦」。此論學說上的主要特點是反對有部。有部主張法體為有,此論則認為法無實體,只有假名。所以後人判教也將此論歸屬「假名宗」。這種說法的實際意義,就在於它具有了法空的思想。小乘一般都講法有,此論卻講法空,所以在小乘中是很特殊的。小乘雖然也講空、無我,但是只指人空、人無我,談不到法空。大乘般若流行以後,法空的意義得到闡揚,成為學說上一個最顯著的特點。因此,一般判別大小乘往往用法空來做標準。《成實》既講法空,後來的佛學研究者也就常用它作為通達般若的津梁。因為要講法空,必須以破法有的思想作階梯,此論做了這項工作,所以用它作為般若入門的書還是相宜的。就內容看,此論的思想也比較精細(所謂「思精」)。例如小乘認為四大及其構成的色法都是實在的,而此論則認為是假。因為四大在實際上是沒有的,只可歸結為堅、軟、煖、動四種觸塵罷了。換句話說,四大都是人們的觸覺,而地水火風則是假名。這種說法,與小乘一般認四大為實在的完全不同。就結構看,此論假設問答,前後辯難,解釋相當巧妙(所謂「言巧」)。由於它的思想與大乘接近,內容結構又很精巧等等,使本來只看作入門的書,而研究的人,卻往往對它流連忘返,竟躭誤了原初要由此而研究大乘的目的了。齊代的文宣王蕭子良有見於此,特召集著名僧侶五百多人,以僧柔、慧次兩家為首,對此論要義進行討論,並將論文由二十卷刪節為九卷。這就是《成實論》的略本。當時參與刪節工作的還有僧佑,刪定之後,他還寫了一篇〈略成實論記〉,說明刪節的緣由。

〔參考資料〕 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印順《空之探究》、《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楊白衣〈俱舍成實宗史觀〉(《現代佛教學術叢刊》 {51})。


譯經

指佛經之翻譯。在我國古代,是指將梵本等佛典翻譯為漢文而言。從事譯經之僧侶稱為「譯經僧」。相傳後漢明帝時迦葉摩騰所譯之《四十二章經》為我國最早之譯經,但確為可考之史實者則為後漢桓帝時安世高所譯之《安般守意經》。當初之譯經僧多屬西域人,其後逐漸有印度人加入,並於南北朝時成為主流。漢人則自魏‧朱士行以後至北宋,相繼有人至西域、印度求法或從事譯經。

在古代譯經家之中,鳩摩羅什、真諦、玄奘、不空被稱為「四大譯師」。其他,像竺法護、菩提流支、曇無讖、佛陀跋多羅、義淨、實叉難陀、菩提流志等人也都是在各時代名重一時的佛典翻譯家。此外,古代之譯事,常由國家敕令從事,所以經題後每有「奉詔譯」之題署。屬於國營設施之譯經場大多設於洛陽、長安、建康(南京)等地。

譯經分為單譯、重譯兩種。單譯,又稱一譯,指同一經典僅譯一次。重譯,又稱異譯、同本異譯,即同一經典有二次以上之翻譯。所謂同本異譯,係指原典之書名相同之不同譯本。由於經典在印度、西域的流傳過程中,隨著時空的演變,同一經典的不同傳本,其內容常有或多或少的差異。因此,歷代同本異譯的經典之中,其內容與篇幅也往往不盡相同,並不僅是譯筆有異而已。

我國佛教界常將以梵語、西域語或巴利語書寫的佛典視為經論的「原典」,實則這種原典並不一定是最原始的佛典。因為在佛教發展的最初期,是以印度內地的各種方言傳述的。其後才改譯為梵語或巴利語。因此,現今所說的原典,其實大部分都是被傳譯過的譯本。

在佛教遍傳各地之後,佛典也被譯成各國的語言。此中,梵語佛典主要傳播於中國、窣利、龜玆、于闐、西藏等地,並譯成該地區的語言。巴利語經典主要傳播於南方錫蘭等地,並有緬甸、暹羅、柬埔寨等文字的音譯。此等譯本中又有輾轉重譯的情形。例如先由梵語譯成胡語(西域語),再由胡語譯成漢語;或是先自梵語譯成漢語,再由漢語譯成西藏語。也有先從梵語譯成藏語,藏語再譯成西夏語、蒙古語、古代土耳其語、滿洲語的情形。近代,由於語言學研究的勃興,梵巴藏漢等語之佛典也常再被譯成歐洲語、英語及日語等現代語言。

◎附一︰五老舊侶〈佛教譯經制度考〉(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8})

(一)譯經時代的分期
中國的翻譯事業是一門很古的學問,同時也是一樁很有成就的偉大事業。這光榮的功績不能平歸功於佛教史上歷代譯經的高僧,而歷朝國家的保護和援助也是不可磨滅的。中國佛教的譯經事業,自後漢至元代歷一千一百多年,從譯業發展的過程說,大概可以分為四個時代。

第一、原始時代,也可以叫做草創時代。自佛教傳來以後,經過後漢、三國而至西晉,在這個期間,翻譯的術語和體裁都是草創的。據《梁僧傳》的記載,最初完成的一本譯經,是後漢明帝永平年中(58~75),攝摩騰、竺法蘭兩個印度僧譯出的《四十二章經》。

第二、試驗時代,自西晉經東晉至羅什以前,大概可以說是試驗中的未完成時代。其間較露頭角的譯者,是竺法護(313~317)、曇無讖(414)、鳩摩羅什(401~409)。在這期間,為要將那些語格和漢文完全不同的梵語譯成漢文,曾經行過種種的試驗。譯語的創造和訂正,實在費了種種苦心。有一件有趣的故事︰某日譯經的道場要譯「師子奮迅」(原語Siunh avijrm bhita)這一語時,因為筆受者不能了解,三藏法師種種說明不得要領,不得已,終於想出一個法子,把一盤水潑到庭中一隻狗的身上,驚動了那隻悠然浴在暖日中,正甜睡著的狗,突然狗跳了起來,身體震憾了一下,全身汗毛豎立,於是三藏法師指著它說︰「就是這種樣子啦!」師子奮迅的譯語是這樣產生的,後來才用「嚬呻」一語代替了它。連一語之微也是經過這樣苦心的。

第三、完成時代,自羅什以後,譯語漸次確立,經過流離四方的真諦(557~569),到了玄奘時代,正是完成時代,或可以說是欽定時代。因為記有「奉詔譯」字樣的經本,在體裁和文字上可以說是最優秀的譯本。

第四、衰頹時代,譯經到了這個時代,一方面因為印度的佛教滅亡、經典散失,一方面因為譯語筆受不得適任的人,自然趨於衰頹了。據《佛祖統紀》第四十六〈徽宗政和三年〉條記云︰「譯經三藏明因妙善普濟大師金總持,同譯語仁義,筆受宗正,南游江浙。」這是宋朝譯經最後的記錄。《補續高僧傳》評之云︰「南游江浙,則其譯場冷淡可知矣。」可謂適評。

(二)譯經制度的變遷
這裏想就佛教譯經史上的制度、方法和規則,敘述一個大概。先就佛教譯經制度來說︰

佛教譯經的事業,歷代都是以極嚴肅的態度而行的,所以它的制度和儀式也都非常隆重和莊嚴。尤其是著名的譯經三藏師,如羅什、玄奘、義淨、不空等,都是在帝王的熱心保護之下從事翻譯的,故其事業可以說是一種純粹的官業。自然最初的譯經多是個人之力,規模也是很小的,到了後代,其規模漸次擴張,譯經的事業才漸漸隆重。湯用彤先生於《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第八章云︰「道安法師至長安後,極力獎勵譯事,每親為校定,譯畢之後,常序其緣起。即『兵亂都邑,伐鼓近郊,猶工作不輟。』」第十章云︰「長安之譯經,始於法護,盛於道安。……在道安以前,譯經恒為私人事業。及佛教勢力擴張後,帝王奉佛,譯經遂多為官府主辦,什公譯經,由姚興主持,並於譯大品新經時,姚天王且親自校讎。」

關於譯場,最初是在寺院或適當的地方,尚沒有一定的譯場的設備。羅什時代,姚興始為他在長安逍遙園建西門閣,有名的《大智度論》,便是在西門閣譯出的。到了北魏遷都洛陽,譯經最盛。據《洛陽伽藍記》所說,永寧寺譯場的莊麗,世未曾有。因為設備完全,朝野擁護,所出的譯品最為豐富和優美。到了隋煬帝時,為彥琮於洛陽上林園建翻經館,這是佛教專門譯場的濫觴。唐代太宗時,為玄奘於大慈恩寺設翻經院,其次中宗時,又為義淨於大薦福寺置翻經院。其後到了宋代太宗時,為迦濕彌羅來的天息災,及于闐來的施護,在太平興國寺建了譯經院,後來改稱為傳法院。

譯場的規制到了唐代已近於完備,再到宋朝更加富麗堂皇了。宋譯經院是太宗的太平興國五年(980)二月,計劃建築,經二年於七年六月落成的。院在太平興國寺(祀宋太祖)之西,由三堂而成。中為譯經堂,東為潤文堂,西為證義堂。宋代的復興譯經事業,就是在這譯經院裏所行的。

(三)唐代譯經制度
譯經院的制度和儀式,據贊寧等的《宋高僧傳》第三所述的唐代的規制,及志磐的《佛祖統紀》第四十三所述的唐代的規制,關於職位都設有九位,各各分掌特殊的任務,其組織是非常完備的,玆將《宋高僧傳》第三所見的唐代九種職位錄之於下,並稍加以說明。

(1)譯主︰齎貝葉之三藏,以明練顯密二教者充之。這是翻譯事業的中心人物,宣讀貝葉經典原本,並講解其意義者。

(2)筆受︰必能通華梵,學綜空有,相問委知,然後下筆,謂之綴文。這是將梵語意義寫成漢文者。人員多時有好幾名。
(3)度語︰譯語之後,亦名傳語。這是舌人的任務。有時譯主不懂華言,即由度語者將其講述的外國語意義譯成漢語。例如罽賓的般若譯《四十華嚴》時,是由洛陽的廣濟擔任譯語的。但譯主若為華人,或外國人而精通漢語者,則無用之必要。如玄奘、義淨、羅什,皆未用度語。
(4)證梵本︰求其量果,密能證知,能詮不差,所顯無謬,立證梵義,證禪義。這是檢覈所翻譯的語句是否契合梵文原語意義的工作,必精通梵漢兩語者始勝任。
(5)潤文︰員數無恆,令通內外學者充之。這是潤飾譯文的工作。因為翻譯如僅能正確傳其真意,尚未能稱為完全。必其譯文成為典雅莊麗的妙文,才能使讀者愛賞。所以任此職者,必善於修辭屬文之士。
(6)證義︰證已譯之文所詮之義。這是調查經典內容,審定其意義有無錯誤的工作,此職亦常以多數人充之。
(7)梵唄︰法筵肇啟,梵唄前興,用作先容,令物生善。「唐‧永泰中,方聞此位」。這是當譯業開始,舉行宗教儀式時,擔任梵唄諷誦,讚歎三寶的職務,依此以整肅譯場人員的威儀,並啟發護法的善心。說來似為一種佛教音樂隊。
(8)校勘︰校勘已翻譯成之譯文,以期完璧。是一種所謂校閱的工作。
(9)監護大使︰這是翻譯成後,經過淨書,擔任監閱的職務,常由朝廷高官充任。因為這時已非譯文巧拙的審查,而是一種名譽的事業的監督。當某經典譯成,其譯主如果認為已經完善妥當,即託之於監護大使,由監護大使再奉之於朝廷,以供皇帝的閱覽。熱心佛教的皇帝,雖然日理萬機,對此也常賜以御製的序文。如玄奘譯出《瑜伽師地論》後,唐太宗曾賜以〈大唐三藏聖教序〉便是。這種翻譯,純為一種官業,如現在常見的經典,於譯號之處置有「奉詔譯」的文字,都是官業的證明。

以上是《宋高僧傳》所舉的唐代譯場的九位,關於這種職位的名稱,隨各經典的翻譯各有多少出入的不同,自不能一概而論。此外還有一個重要職位如「正字」,就是當音譯梵語時,調查其文字是否正確之職務。此種職位,必選精通兩語的發音者任之。例如玄應在玄奘的譯場任此,後來撰《一切經音義》二十五卷;慧琳在不空的譯場任此,後來擴大之而出《一切經音義》一百卷,故任此種職務者,必須精通音義始能勝任。因此加之,可以數為十倍,玄應和慧琳的《一切經音義》的大著,是今日研究我國古音學的參考書,這可以說是佛教譯經事業對於我國音韻學的一種貢獻。

(四)宋代譯經制度
宋代譯經院的規模,比較唐代還要完備。因為譯主的人物不及唐代,所以成績不甚顯然,而今宋經譯典不大為學者研究,恐怕也是因為如此吧﹖但宋代的譯場制度確是值得研究一下的。玆錄《佛祖統紀》第四十三所載九位名義與其任務,以供讀者的參考︰
「第一譯主,正坐面外,宣傳梵文。第二證義,坐其左,與譯主評量梵文。第三證文,坐其右。聽譯主高讀梵文,以驗差誤。第四書字槃學僧,審聽梵文,書成華字,猶是梵音。第五筆受,譯梵音成華言。第六綴文,回綴文字,使成句義。第七參譯,參考兩土文字,使無誤。第八刊定,刊削冗長,定取句義。第九潤文,官於僧眾南向設位,參詳潤色,僧眾日日沐浴,三衣坐具,威儀整肅,所須受用,悉從官給。」

有了唐宋這樣完備的譯經制度,漢譯經典才能在人文史上永放燦爛的光明。也唯有這樣周密的用意才能成立千古不磨的漢譯大藏經。回顧今日翻譯事業的簡陋貧弱,真有天淵之隔。

(五)佛教譯經規則
關於譯經的規則,古代也有很嚴格的規定。近來翻譯的標準,所謂信達雅,在譯經時代早已發明過了。翻譯本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從前姚秦時代,羅什論佛經的翻譯說︰「改梵為秦,失其藻蔚。雖得大意,殊隔文體。有似嚼飯與人,非徒失味,乃令嘔噦也。」這實在是翻譯巨擘羅什曾經嘗過甘苦的知言。在譯經史上定下方法和規則的,有道安的「五失本,三不易」、彥琮的「八備十條」、玄奘的「五種不翻」、贊寧的「新意六例」。玆分別介紹如次。

(A)道安的「五失本,三不易」

這是指示翻譯胡語有五種失原本之義和三種不容易的事項,本出於他的《摩訶鉢羅若波羅蜜經抄序》,而轉載於《出三藏記集》第八的。原文說︰
「譯胡為秦,有五失本也。一者胡語盡倒而使從秦,一失本也。二者胡經尚質,秦人好文,傳可眾心,非文不合,斯二失本也。三者胡經委悉,至於歎詠,叮嚀反覆,或三或四,不嫌其煩,而今裁斥,三失本也。四者胡有義記,正似亂辭,尋說向語,文無以異,或千五百,刈而不存,四失本也。五者事已全成,將更傍及,反騰前辭已乃後說而悉除,此五失本也。」
「然般若經三達之心,覆面所演,聖必因時,時俗有易,而刪雅古,以適今時,一不易也。愚智天隔,聖人叵階,乃欲以千歲之上微言,傳使合百王之下末俗,二不易也。阿難出經,去佛未久,尊大迦葉,令五百六通,迭察迭書,今離千年,而以近意量裁︰彼阿羅漢乃兢兢若此,此生死人而平平若此,豈將不知法者勇乎﹖斯三不易也。涉玆五失,經三不易,譯胡為秦,詎可不慎乎﹖」

道安生於晉‧永嘉年間,晉孝武帝太元四年(379 )到長安,為苻堅所重。道安博涉群書,善為文章,在佛教史上是一個很重要的人物。他在關中講學譯經,集國中之英才,當時有疑難的問題,都得道安一言而解決。他所譯的佛經,多為罽賓一切有部的譯本,所以他稱其原文為胡語,從中國譯經史上看來,初期的佛教經典,並不是直接從印度來的,而是經過西域各小國的媒介。所以初期佛經多半是從西域的所謂胡語譯出來的。關於這點,日本學者羽溪了諦所著的《西域之佛教》(我國商務印書館有譯本)有詳細的研究。這裏讓我簡單解釋一下五失本和三不易的意義。

所謂五失本︰第一,說梵文和漢文,其文體字句是完全顛倒的,要把它順從譯漢,不能不使其文體顛倒,這就失去梵文的原型了。第二,梵文多帶組織的推理的性質,而漢文,卻重在文學的修辭,因此要拿組織的東西作為文學的表現,勢必失去原型。第三,梵文的敘事叮嚀,反覆周到。特別於讚歎吟詠之處,再三再四反覆,不嫌其煩;而漢文卻以率直簡潔為主,常有任意切斷其冗長而縮短的習慣,以此而譯梵文,自然要失掉原型了。第四,梵語一字含有多義,而任何一義都是正確的。而漢語單詞卻不能一一表現,如一省略,也要失去原型的。第五,梵文於一敘事,常一再重述前辭,加以舖張敘述,若把它作為單一敘事而翻譯,則有失其原型。這一點,梁任公先生的《翻譯文學與佛典》曾詳細地敘及。

其次所謂三不易︰第一,佛陀說法,是以三達(即通達過去、未來、現在三世之義)之心,演暢古雅淵博的思想的,要把它改頭換面而移入於時代的新思想,實在不是容易的事。第二,翻譯千年往古的佛陀微妙的言說,把它看作今日世俗的事情,既已抹殺宗教的權威,而譯者亦易陷於錯誤。要懂得如此的深意從事翻譯,是至不容易的。第三,佛滅不久,阿難誦出佛陀遺言時,摩訶迦葉令五百聖者,慎重討論,兢兢期無遺憾。而今去佛已遠,翻譯者多以淺近凡慮,任意評量,實在大膽妄為。如此而欲表現佛說的真意,實在不是容易的。

(B)彥琮的「八備十條」

彥琮是隋代佛界的奇才,據《續高僧傳》說︰初在本鄉鎮郡(河北)出家。名道江,後遊鄴下,遍參講席,學問大進。北周武帝亡齊,被召敕學為通道觀學士,他和宇文愷等朝賢為侍講,談論老莊,這時朝廷揚道抑佛,他外雖穿俗衣而內持法服,改名玄琮。隋文帝受周之禪,改號開皇,自此佛教漸盛。開皇三年,文帝幸道場,見老子化胡像,大生怪異,敕集諸沙門道士,各論其所本。琮即辨其妄,折伏道士。是年西域經至,奉敕參與翻譯,旋陪駕東巡至并州。十二年,敕召京師,令掌翻譯,住大興善寺,供給甚厚,琮洽聞博達,煬帝大業二年,東都成為新治,與諸沙門到闕朝賀,特召入內禁。談述治體,呈示文頌,因下勒於洛陽上林園立翻譯館居之。著譯佛經極多。這八備十條,就是他在上林園的翻譯館所定的。這是指示凡要參與翻譯的人,須要具備八項資格,又當翻譯的時候,有十條應注意的事項。本出於彥琮的《辯正論》,而引載於《續高僧傳》第二的。玆錄如下︰
「粗開說例則有十條,字聲一,句韻二,問答三,名義四,經論五,歌頌六,咒功七,品題八,專業九,異本十。各疏其相,廣文如論。……所備者八,誠心愛法,志願益人,不憚久時,其備一也。將踐覺場,先牢戒足,不染譏惡,其備二也。筌曉三藏,義貫兩乘,不苦闇滯,其備三也。旁涉墳史,工綴典詞,不過魯拙,其備四也。襟抱平恕,器量融虛,不好專執,其備五也。沈於道術,澹於名利。不欲高衒,其備六也。要識梵言,乃閑正譯,不墬彼學,其備七也。薄閱蒼雅,粗諳篆隸,不昧此文,其備八也,八者備矣,方是得人。」

(C)玄奘的「五種不翻」

佛教翻譯事業,到了唐代玄奘,已經是成熟的時期了。他對於翻語設了一定的法則,稱為五種不翻。這是說當翻譯梵語時,只能譯其語音而不能譯其義的有五種。《翻譯名義集》序,引「唐奘法師論五種不翻」說︰
「(一)祕密故,如陀羅它(即咒語)。(二)含多義故,如薄伽梵具六義(自在、熾盛、端嚴、名稱、吉祥、尊貴)。(三)此無故,如閻浮樹,中華實無此木。(四)順古故,如阿耨菩提,非不可翻,而摩騰以來,常存梵音。(五)生善故,如般若尊重,智慧輕淺。」(中略)

(六)佛教譯經方法
以上大略介紹了歷代譯經諸大家所定翻譯的規則。以下想稍微檢討一下他們譯經的方法。

關於佛教譯經的方法,從形式上看,大概有四種形式︰

第一種,可以稱為略抄式的翻譯方法。在古代經錄中,已舉出許多所謂抄《華嚴經》,或抄《維摩經》的部類。這有將已譯的經典擇要抄錄而成的,也有在翻譯的時候,略抄原典的重要部分而成的。其最模範的代表作是《四十二章經》。關於這部經典,《開元釋教錄》也這樣說︰「舊錄云︰此經本是外國經抄,元出大部,撮要引俗,似孝經十八章云云」,在原始譯經時代,這種經典必定有若干存在的。

第二種,可以稱為整文式。這是重譯一種已經譯過的經典所採用的方法。重譯的理由,自然是因為那原典尚保有一些未傳的特點,或不滿於前譯經典的譯語的。然而其中的某一部分,前譯的文字被認為已經妥善,依照抄襲前譯也有的。如《添品妙法蓮華經》,就是一字一句不改的抄襲羅什的所譯,而《四十華嚴》大體也是襲用《八十華嚴》的,這是一個例子。

第三種,可以稱為撰述式。在經錄中,我們可以發見被稱為疑似經或疑偽經的許多經典。這些經典看來像從原文譯出的,其實是從譯者的腦中產生的。不過無論他的製作如何巧妙,髣髴總可有什麼地方露出了馬腳,這些可以叫做撰述的經典。

在疑偽經中,多是古來好事者所妄作,或與道教及儒教有關聯而被妄作的。如晉道士王浮偽造了一部《老子化胡經》,說老聃死後生於天竺為佛。後來佛教針對這點,造《清淨法行經》,以老子、孔子、顏回三聖,為佛遺於震旦的摩訶迦葉等三弟子的再生,有意附會,是可以想像的。又關於僧俗戒儀的偽經尤為不少。如《比丘應供法行經》、《居士請僧福田經》、《善信菩薩二十四戒經》、《遺教三昧法律經》、《五辛報應經》、《阿難請向戒律論》等都是。此中《比丘應供法行經》及《居士請僧福田經》,見《梵網菩薩戒本疏》第三所引。宋朝朱熹說《楞嚴經》是中國人偽造的,卻是另一種武斷,而未提出有力證據。近代日本學者也有說《大乘起信論》是中國的撰述而非擇自印度的原本。這一點尚有討論研究的餘地。但梁任公先生卻以為這是中國文化史上的光榮!

第四種,可以稱為對譯式。這是普通的翻譯方法,沒有說明的必要。大多數的經典都是依此方法成立的。成為問題的,只是這種翻譯,是應逐語直譯呢﹖還是應達意譯呢﹖後者著重表現原文的意義,而不拘泥於辭句的末節。對於原意的表現如果無所增益,反而覺得有妨害的語句,於必要時常不吝惜地棄而不顧。以完成其原意的通暢,譯家巨擘羅什最能代表這種態度。如《阿彌陀經》梵文形容極樂莊嚴之中,八功德水洋洋的狀態。有「八功德水,充滿齊岸,鴉亦可飲」的原意,此種水滿的形容詞,在梵文為常套語。將「鴉亦可飲」這種形容詞譯於外國語是不適切的。羅什單把它譯為「八功德水充滿其中」,可以說是達意的譯法。

其次,就第二的逐語直譯的態度來說,以原文的意義為主是應無異議的,但若忽視辭句的完整,也不能表現原文的真意義。如果但求原文的意義通暢,割愛辭句,結果也不是忠實於原意的態度。對於辭句的微末能以細心的注意而譯出,則原意自然不能不顯出了。要之為求意義暢達而不顧辭句是不行的,但若為辭句所害而難充分表現原意時,應該以註釋明之。如果是尋常的一個故事,或平易簡征文書,辭句雖被犧牲一些也不致有什麼大的錯誤,但在那深遠幽微的教義上,有時一毫之差常有千里的懸隔。在這種情形之下,對於辭句的瑣細若不特別注意譯出,自不能盡翻譯的職責。代表這種態度的是玄奘法師。在他以前,中國雖已譯了許多經典,但從來那些微妙的教理只是達意的翻譯,未能充分地詮顯,在他是感到遺憾的。如俱舍唯識從來的翻譯他便不滿。他之所以排除萬難踏上十萬里程的動機,也可以說全在求真的一念。他在印度經過十七年,終於無恙地踏上故國的土地。所以他所譯的經典,辭句非常的忠實。他是中國譯經事業上劃時代的偉人,在他以前的翻譯叫舊譯,他所譯的叫做新譯。

◎附二︰藍吉富〈貝葉傳經〉(摘錄自《中國文化新論》〈學術篇〉)

譯經史鳥瞰
我國傳譯佛經的事業,如果依幾位主要譯師所處的時代來分,大約可以分為下列四期︰

第一期︰從漢末的安世高起,到鳩摩羅什來華以前。

第二期︰從鳩摩羅什起,到玄奘回國以前。

第三期︰從玄奘起,到開元三大士來華以前。

第四期︰從開元三大士起,到北宋末期為止。

第一期是指鳩摩羅什以前的譯業而言。時間約從西元一世紀中期到四世紀下期。這是我國佛經譯事的奠基期,又稱為古譯時代。此一階段之主持譯事者,有史可稽的大約有五十人。這些人多半來自西域,印度譯師不多。其中最早的兩位重要譯師,是漢末的安世高與支婁迦讖。安、支二師,是我國佛典翻譯的拓荒人物。安公所譯以小乘上座部的禪法典籍為主,支氏所譯則偏重大乘禪法與般若系經典。這兩位譯家,為我國佛教紮下大小乘教法的重要根柢。此外,住在敦煌的月支後裔竺法護,則是此一時期最有成績的譯師。法護譯經四十餘年,譯出一百多部,三百餘卷,內容以大乘典籍為主,其中之般若與法華類,對當時都有不小的影響。我國大乘教義的最初輪廓,可以說是法護規劃出來的。

除此之外,支謙在南方(東吳)傳譯。帛尸梨蜜多羅初譯密乘典籍,僧伽提婆譯出阿含及小乘論書,凡此諸公,在傳譯史上都各具歷史地位。華人方面,朱士行是西行求法的最初典範,曾經到西域覓取《般若經》原本,送回我國譯出。道安是早期中國佛教的重要傳播者,他雖然不通梵文,不曾譯書,但卻是大力襄助譯事甚有勞績的比丘。至於法顯,則係第一位到印度取經回國的中國譯師,其歷史地位也不可忽略。

大體而言,這一期的譯事是零散的。原典少,譯師們找到什麼經就譯出什麼經,對經典缺乏比較深切的認識,也沒有詳細的譯經計劃。有時原典殘缺不全,譯師們就只譯出那些殘存的部份。譯師們在翻譯原典時,如果遇到他本人也不瞭解的文句,則往往略而不譯。由於當時玄學開始流行,因此在譯語方面也常採用玄學術語(例如以「本無」譯「真如」)。這種格義式的譯法後來也逐漸蔓延到經典的解釋範圍裏,終於蔚成「格義佛教」的時代風氣。

第二期是我國譯業的中堅時期。時間從四世紀初到七世紀初。從鳩摩羅什開始的這一階段,相對於前此竺法護等人的「古譯」而言,算是新譯時代。但是與玄奘的譯事相比,又算是舊譯時代。這一期的譯師大約有八十餘人,其中,印度人約佔半數。在這三百年間,譯業名家輩出,重要經論也逐漸地迻譯出來。

這一期的譯師,顯然應以鳩摩羅什居冠。羅什的譯事,不論就質就量來看,都明顯地開出譯經史上的新紀元。其所譯典籍,現存約四十部,三百餘卷。在譯筆上,他改正甚多前此的誤譯;在取材上,他譯出不少般若系經典與龍樹系著述。印度大乘空宗思想之能在我國流行,主因便是羅什的傳譯。此外,他所譯的其他不少經典也都甚為國人所愛讀,即使後來的玄奘另有新譯,也無法全然取代。在佛典傳譯史上,他的影響力是無與倫比的。他可以說是我國文化史上以譯事創造歷史的重要人物。

羅什而外,此期的譯經名師尚有許多。北魏時,菩提流支譯出《十地經論》等書,在六世紀的中國北方,曾經促成地論學派的產生。稍後的真諦,也是我國有數的譯經大師之一。他在我國一直居無定所,抑鬱不得志,然而見識不凡,所譯四十幾部書,大都為法相唯識系之思想要典,其中《攝大乘論》一書,對當時佛教思想界影響頗大。另外,佛陀耶舍譯出的《四分律》,是我國律宗的思想根據。曇無讖所譯的《大乘涅槃經》,開啟了南方涅槃佛性一派的研究學風。佛陀跋多羅在建業譯出的六十卷《華嚴經》,也奠定了我國華嚴宗的義理基礎。此外,求那跋陀羅的《勝鬘》、《楞伽》等經,闍那崛多的《佛本行集經》等,也都是佛學名著。

這一期譯籍的影響力相當大。大抵我國佛教界所比較重視的佛書,大部份都是在這一期內所譯出的。以各學派或宗派之所據典籍而言,攝論、俱舍、地論、成實、三論、天台、華嚴、戒律、禪、淨土等宗要典,大都譯自此期。這一時期的譯事由於名家輩出,因此在翻譯上的技巧,選擇經論的見識,以及翻譯制度上,都比前期大為進步。其能成為我國譯經史上的中堅時期,自是理所當然。

其次的第三期,是指初唐的譯業而言。時間是在七、八世紀之間的七十幾年。譯師有二十餘人。其中,印度人約有十位。這一期年代短、譯師少,然而由於譯事成績豐碩,因此筆者以為可獨立劃為一期。而在全期之中,則以玄奘的譯業為重心。正如鳩摩羅什之邁越前代,玄奘一生的翻譯成績,論質論量也都前無古人。其人在譯經史上的地位,頗有「一夫當關,萬夫莫敵」之勢。玄奘而外,初唐的名譯師也不乏其人。其中,義淨則為華人之中,地位僅次於玄奘的譯經名家。

在我國譯經史上,法顯、玄奘、義淨是三大華人譯師。這三位譯師都曾到印度取經,都有翻譯成績,也都曾以史地著述名揚中外。法顯的《佛國記》、玄奘的《大唐西域記》,以及義淨的《南海寄歸內法傳》,都是當代世界研究印度古代史地的重要文獻。這三人之中,義淨是我國西行求法運動的殿軍人物。他雖然不是最後到印度的中國出家人,但是在他之後赴印度求法的人,則皆無若何貢獻可言。

義淨在武則天時代回國。他曾與實叉難陀、菩提流志共譯《華嚴經》(八十卷本)。在西元七百年以後,他開始主持譯事,先後譯書五十六部,二三0卷。其中以「說一切有部」律典一類的書最多,共有十八部,約二百卷。其次,有關法相唯識類與因明類典籍也譯出不少。

初唐譯師之中,另有數人也聲名甚著。實叉難陀譯出《八十華嚴》與《入楞伽》等經,菩提流志譯出《大寶積經》等書,地婆訶羅譯出《方廣大莊嚴經》等書,凡此諸家也都頗有貢獻。而在佛教史上影響甚大而被認為是偽書的《圓覺經》、《楞嚴經》、《起信論》等三書,依據舊有傳說,也都是此期譯師所傳譯的。

這一期的譯事,雖然為期較短,但是由於有玄奘、義淨、實叉難陀與菩提流支等四大家在,因此成績也相當輝煌。不但在翻譯內容方面,曾矯正前此的甚多誤譯,而且在取材方面也頗能補充前此譯業的不足。尤其玄奘譯筆的精審,所選經論之重要性,都為前人所不及。但是由於第二期的舊譯本已流行甚久,前此未有的新譯經論(如唯識典籍及說一切有部律典)又不甚適合中國人的趣味,加上其他種種原因,遂使這一期譯籍的影響力,仍然不如第二期。

第四期,是從中唐起,到北宋滅亡為止。時間有三百多年,譯師約有四十餘人。全期所譯典籍有五百餘部,大體以密教類為主。今傳大藏經中的密教要典,大部份都是在這一期中譯出的。密教以外的書較少,但也有若干要典,如《四十華嚴》、《大乘集菩薩學論》、《大乘中觀釋論》、《菩薩本生鬘曼論》等書也都出自此期。

這一期的主要譯師以唐代來華的開元三大士──善無畏、金剛智與不空為最重要。善、金二師為將密教系統地輸入我國的主要人物。二師所傳的胎藏界、金剛界兩部大法是我國密教的基礎。善無畏譯出《大日經》等二十餘部,金剛智譯出《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法》等二十五部,皆為密教要籍。而光大此二師之學的另一大師,則為不空其人。不空譯出《金剛頂經》等一一0部,包含一四三卷,也大都是密教典籍。這些為數甚多的密典,在我國曇花一現,稍盛即衰。但是稍後東傳日本,促成日本真言宗的誕生。對東瀛的影響反較我國為大。

唐代而外,宋代在太宗朝來華的天息災、法天(法賢)、施護,與真宗時的法護,也都在譯業上有很不錯的成績。宋代在太宗時頗獎勵譯事,當時官設的譯經院組織也相當嚴謹,參與譯事的華人助手也大都能通梵文。可惜當時我國佛教已經不如南北朝時代之重視新譯佛典,因此影響力都甚小。(中略)

歷代翻譯佛典的數量及內容
從東漢末年到民國,歷代大都有譯事存在。長達千餘年的翻譯事業,成績當然是可觀的。如果佚失的不包括在內,單以現存的翻譯佛書計算,從古到今譯成中文的佛書大約有兩千部左右。以字數計,大約有六千萬字。

現存的這兩千部左右的佛書,有全譯本,有濃縮式的節譯本,也有單譯一部份的抽譯本。有原本部帙較大的廣本,也有原本篇幅較小的略本,因此各書內容長短不一。長的像《大般若經》有六百卷,約有五百萬字。短的有少到二百餘字的。由於佛書與其他宗教的神學類典籍並不一樣,其內容也包含不少各種知識與智慧性的記錄,因此,如果全部含混地視之為神學式的宗教典籍,顯然並不恰當。所以,粗略地了解這些佛書的內容與性質,對有意探討其翻譯問題的人而言,是必要的。

在各種大藏經中,《大正藏》是目前學術界公認為最好的一部中文大藏經,該藏內容分類之學術性,也為其他各藏所不及。此處即擬依其分類,將歷代所譯佛書作一簡介。

在現存的兩千部左右的翻譯佛典之中,《大正藏》所收的約有一千七百部。屬於經律論三藏的書,分為十六部,依次為阿含、本緣、般若、法華、華嚴、寶積、涅槃、大集、經集、密教、律、釋經論、毗曇、中觀、瑜伽與論集部。三藏以外的書,則分別散佈在史傳、外教等部之中。其他版的大藏經或未入藏的譯籍,大體也可以歸入上述這些部類裏。

在這十六部之中,屬於三藏中之經藏類者,為阿含部到經集部的九種。依照傳統的看法,「經」是釋迦牟尼的說法記錄。實則依據現代學者的研究,佛書的形成有其複雜曲折的過程,現存這些佛經之確實為釋迦牟尼說法之忠實記錄者並不多。比較接近這一標準的,也不過是阿含部諸經與本緣部一小部份而已。

九種經部諸書中,阿含部所收,是四種《阿含經》及其異譯、節譯本。內容大體以釋迦牟尼一生的教法及傳教過程為主,並兼及當時印度思想界、宗教界的概況。這是原始佛教的根本史料,也是後代大乘典籍的思想基礎。本緣部所載,為釋迦牟尼及其弟子的各種傳記,是佛傳文學的寶庫。由於有些是後代印度人所撰的,因此也含有不少印度民間流傳的神話與寓言。其中有一部份典籍,如《佛所行讚》(Buddhacarita),在印度梵文文學史上即有極高的地位。

般若部所收是以揭櫫佛家超越的智慧及性空原理為主題的大叢書,是大乘佛教教義的根本典籍。法華部收輯的是《妙法蓮華經》的同本異譯,主題為釋尊久遠成道、小乘迴向大乘等事。此部經典對我國及日本都有極大的影響。華嚴部所收為《華嚴經》及其異譯本,為闡述釋尊離迷成道之開悟內容的大叢書。涅槃部所收為以大乘涅槃經為主。主題為佛身常住、眾生皆有佛性、極惡眾生如一闡提(icchan-tika)之類也能成佛等項。

寶積部係以《大寶積經》為核心的大乘佛典。《大寶積經》為四十九種獨立經典之集成,缺乏一貫的色彩。大集部以《大集經》及有關的某些零星經典,近數百年在我國民間甚為流傳的《地藏本願經》也在這一部。大體而言,寶積部與大集部所收,都不如般若等部之具有明顯的主題。此外,密教部所收,係佛教在吸收印度教教義以後所產生的經典,屬大乘後期。內容較具神祕色彩,在宗教實踐方式上頗具「法術」意味。經藏的最後一項──經集部,所收為不能歸入上述諸類的經典。共四百多部。大小乘都有,然篇幅都不很長。其中也有不少是在我國佛教界中相當熱門的,如《維摩詰經》、《楞伽經》、《解深密經》、《四十二章經》、《圓覺經》,有關藥師佛、彌勒菩薩的經典也都收在此部。

律部方面,包含八十幾部書。為印度五個小乘部派的律藏及有關戒律的典籍。這是記載印度佛教徒之生活規範的書。除了戒條及制戒緣起之外,關於僧團生活起居的規定、戒律的原理,以及較晚出的大乘戒本等都收羅在內。其中,五部律藏,各載有詳細的戒條制定的原因及佛弟子持戒、犯戒的情形,並涉及當時社會對佛教徒的態度,不祇是研究早期佛教教團的重要史料,也是研究古代出家人心理狀態的珍貴典籍。

論藏方面,包含有大小乘論書。在印度的三藏要典裏,「經」所記載的大都只是一些簡單的原則、理念,或佛菩薩之宗教情操與境界的陳述。而「論」則是對這些理念、境界等主題的深入探討,或作進一步的分析整理與推演引申。後代印度佛教各學派思想的同異,從這些論書中最可以發見端倪。

依照《大正藏》所收,論藏共分五部。釋經論部所收諸書,皆為對某一部經所作的解說。毗曇部所收則以印度說一切有部論書為主。中觀部為龍樹著作及相關典籍的彙集,所收大都為大乘初期佛教思想的代表作品。瑜伽部則係法相唯識系論典的叢刊,是印度初期有宗思想的總滙。此外,論集部則收集一些不能歸入上述四類的大小乘論典及新著,因明學著、《成實論》、《解脫道論》、《大乘起信論》等要籍都收在此部。概括地說,論藏類諸部,是印度佛教學術的集成,是各派思想體系的具體表現,要研究印度大小乘的佛教義理,非深入這些論典不可。

除了上面的三藏典籍之外,另外還有一些譯籍也頗為重要。譬如史傳部的《大唐西域記》,是唐‧玄奘採用印度等資料編譯而成的地理書,迄今仍為世界學術界所重視。外教部的《金七十論》、《勝宗十句義論》、《摩尼光佛教法儀略》等書則為印度哲學及摩尼教的要典,也值得比較宗教的研究者注意。

綜上所述,我們大體可以為兩千年來佛書翻譯的粗略內涵及其大致方向作一鳥瞰。中國佛教的成立、佛教對中國文化的影響,主要便是這些書所導引出來的。

〔參考資料〕 《佛教史雜考》(《世界佛學名著譯叢》{41});《佛典翻譯史論》(《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8});印順〈華譯聖典在世界佛教中的地位〉(《妙雲集》下編{3});小野玄妙著‧楊白衣譯《佛教經典總論》。


[南山律學辭典]
出家布薩法

子題:僧尼軌範

行事鈔‧說戒正儀篇:「普照沙門、道安開士撰出家布薩法,並行於世。但意解不同,心相各別。直得承用,文據莫憑。」資持記釋云:「普照,指歸云,遍尋傳記,詢訪名公,未知何代人。道安者,晉高僧,制僧尼軌範,為三例:一﹑行香定座上經上講之法;二﹑常日六時行道飲食唱時法;三﹑布薩差使悔過等法。天下寺舍皆準行之;廣敘德業,備如梁傳。但下,評量失;上二句示古差殊,下二句顯今縱奪。意解,即所見也;心相,謂處事也。」(事鈔記卷一一‧四‧八)


攝僧無場大界標相

亦名:無場大界標相、大界標相、界標

子題:界相須牓示顯處、空處、山相、石相、林相、樹相、路相、蟻封相、江相、水相、漫石、蟻封

行事鈔‧結界方法篇:「豎標唱相。(一、立相是非)(一﹑引本宗)初標相者,四分界相不定是非。文中,若東方有山稱山,有塹稱塹,草[竺-二+積]汪水,糞聚釘杙,空處露地。準此立法,誠所不可。何者?凡論立相,為知界限久固,作法集眾,破夏離衣護食等緣。若將空地為處,空則無相可指。必有其事,隨時準行。或是一席之法,聊知空礙兩分。必作久固處所,準用他部,并案本宗,彼此通用。……(二、囑令牓示)既知相為結本界家所依,結已即須牓示顯處。令後來者,主客俱委;無有濫疑。」資持記釋云:「次明豎標,本宗中二,初列相。且列八種,今須委引,要知出處。初制大界法云,當唱方相,若空處如文即蘭若也,若樹下,若山,若谷,若巖窟,若露地如文,無覆處也,若草[竺-二+積]如文[竺-二+積]聚,若園邊,若冢間,若水澗,若石[竺-二+積],若樹杌,若荊棘邊,若汪水,如文,若渠側,若池,若糞聚如文,若村,若村界。共有十九,文引五相。重制法中,山塹如文律云如東方,餘方亦爾,若村,若城,若疆畔謂封疆界際也,若園,若林,若池,若樹,若垣牆,若神祀舍。共十二種,文引前二。戒場中云,若安杙如文,若石,若疆畔。三相引一。三處所出,或有同異,對之可見。準下,二評量,初二句指漫。何下,出意。文中略舉空地。若準疏云如空處露地草[竺-二+積]釘杙,皆非久固,不可依承。汪水糞聚荊棘等亦然。必下,明臨事用舍,初通標。或下,別示,初明暫用。空謂指空為相,礙謂以物為相。由物相間,空處可辨,故曰兩分。必下,明久固。準他部者,生下善見。……牓示中,若據此文,合在結後;欲明標相是界所依,傳告後來,須存久永,故於相後預而示之。無濫疑者,必無牓相,容生疑濫。結處生疑,文據彌顯。」(事鈔記卷六‧一四‧一六

羯磨疏‧諸界結解篇:「(一,牒章顯意)定相者。意在依標識體,了知同別。(二,引文正明)(一、引善見示相)善見八種:一﹑者,大如須彌,小如象大。若作標畔,豈直指山?此還不識分齊。據理約邊約峰指別處所,使有尺寸,如明了論說。二﹑石相者,大如牛許,小者三十秤。漫石不得,應別安石作。準此據山,理有通別也。三﹑林相者,草竹體空,不堅實故。極小四樹連接,亦須依邊,不可通指。四﹑樹相者,枯朽不任。極小高八寸,形如針大。無自生者,新種亦得。五﹑路相者,窮途不得。通於車步,短齊三四村者亦任作。六﹑封相者,極小高八寸者得。七﹑江相者,好王治化,五日一雨,不以為相。四月不雨,當流不斷者,亦得作。八﹑水相者,謂自然池。若入田水,不以為相。(二、引本律會通)四分列相則十餘種。如空處露地草[竺-二+積]釘杙,皆非久固,不可依承。一時規域,作業便解,得準律文。若久住處,擬後追訪,可通律論,兩有兼濟。」濟緣記釋云:「善見,山相,但是總體;義須別指峰、巒、巖、[山*厲]以為分齊。如了論者,即下所引一丈五尺別安石等。二中,漫石謂無稜角者。準下,決前山相,不可漫指。三四兩相,並前簡不堪,後顯體量。四樹已上為林,獨株為樹。五中,窮途不得,謂極底路,人絕草生,失本相故。任字平呼。六中,螻蟻運土成聚。謂之蟻封。七中,好王正法治世,雨不失時,莫測水之深淺,故不可用。八除田水,以不常故。然此二相,於事難顯,或約堤岸,或取涯畔,或立別標;從總為名,但云江等。四分,十餘,委如鈔記;且舉四種,以明非固?更有荊棘汪水糞聚等,皆非久固之物。一下,約義通之。如空露等,止可暫用。故云得準律也。然律列樹林山巖等,與論大同,故云可通律論。即如論中小樹蟻封,豈是久固。草竹窮途等,何妨暫時?今以意定,若論暫用,諸物皆通;若取久永,必須別選。」(業疏記卷七‧一○‧一三)


現前毗尼五種

亦名:五種現前毗尼

子題:法現前、毗尼現前、人現前、僧現前、界現前

濟緣記‧釋立章懸判:「滅諍中明諸羯磨,須具現前毗尼。彼云,有五種現前,云何法現前?所持法滅諍者是法即羯磨。云何毗尼現前?所持毗尼滅諍者是準教斷諍。云何現前?言議往反者是評量所諍。云何僧現前?應來者來,應與欲者與欲,得訶人不訶者是。三業和也。云何界現前?唱羯磨作制限者是作法界也(業疏記卷一‧一四‧一一)


行事鈔文義決通意

亦名:文意決通義

行事鈔‧序:「第五,文義決通意。(一,通敘立教之源)夫理本絕名,故立名標其宗極。名隨事顯,故對事而備斯文。(二,別明律藏之缺)(一、考昔遺缺)然考斯律藏,言事並周。但為年代渺邈,聲彩靡追。法為時移,事多殘闕。加以五師捃拾,情見不同。重由翻譯失旨,妄生構立,又為鈔寫錯漏,相承傳濫。(二、顯今決通)(一﹑敘意通標)所以至於尋究,紛慮良多。今總會之,以通其大見。(二﹑別示諸例)若文義俱闕,則可舉一以例諸,或就理有而成前事。或在文雖具,而於義有闕,便以義定之,故論言以理為正故也。或義雖必立,當部無文,則統關諸部以息餘謗。(三﹑評量可否)((一)明不能)然文義決通,誠難廢立。自非深明律相,善達開遮。不然,便有累於自心,固無益於他境。故律云,文義俱同,文同義異,文異義同,文義俱異。具舒進止,不勞敘釋。((二)示堪能)然決判是非者,必總通律藏之旨,并識隨經之文。如上六師所明,乃可究斯教跡。故十誦云,比丘有三事決定知毗尼相:一﹑本起,二﹑結戒,三﹑隨結。應思惟觀察二部戒律并及義解、毗尼、增一。開遮輕重,如五大色是不淨遮,非色淨不遮。如是等,籌量本末已用也。明了論亦云,比丘能知五相,名解毗尼,不看他面。文略同上,廣如彼說。」(事鈔記卷二‧一八‧三)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ㄆㄧㄣˇ, [形]

眾多的。《說文解字.品部》:「品,眾庶也。」《易經.乾卦.彖曰》:「雲行雨施,品物流行。 」

[名]

1.某一類東西的總稱。如:「物品」、「食品」、「成品」、「商品」。

2.事物的種類。《書經.禹貢》:「厥貢惟金三品。」孔安國.傳:「金、銀、銅也。」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原道》:「傍及萬品,動植皆文。」

3.等級。如:「上品」、「極品」、「詩品」。

4.古代官制中的階級。如:「一品」、「官品」。元.關漢卿《碧玉簫.秋景堪題曲》:「官品極,到底成何濟!」

5.人的德性。如:「人品」、「學品」。

6.姓。如明代有品嵒。

[動]

1.評量、評斷好壞優劣。如:「品詩」、「品文」。

2.吹奏樂器。如:「品竹」、「品簫」。


評品

ㄆㄧㄥˊ ㄆㄧㄣˇ
評量品第。《元史.卷一五八.竇默傳》:「默為人樂易,平居未嘗評品人物,與人居,溫然儒也。」


流水高山

ㄌㄧㄡˊ ㄕㄨㄟˇ ㄍㄠ ㄕㄢ
形容樂曲高妙。明.葉憲祖《易水寒.第四折》:「暫來錦瑟佳人傍,流水高山細評量。」或用以比喻知音難遇。宋.辛棄疾〈謁金門.遮素月〉詞:「流水高山絃斷絕,怒蛙聲自咽。」也作「高山流水」。


論辨

ㄌㄨㄣˋ ㄅㄧㄢˋ, 1.評量、辨析。《禮記.王制》:「凡官民材,必先論之、論辨,然後使之。」《三國志.卷二.魏書.文帝記》:「有司以公卿朝朔望日,因奏疑事,聽斷大政,論辨得失。」

2.文體名。其體蓋源自古代諸子,旨在論證說理。如清朝姚鼐的《古文辭類纂》有論辨類。今多稱為論說文。


教學目標

ㄐㄧㄠˋ ㄒㄩㄝˊ ㄇㄨˋ ㄅㄧㄠ
預期學生在教學情境中參與學習活動後,行為上可能產生的改變,稱為「教學目標」。此目標可做為教師教學的指引,與學生行為評量的根據。


教育視導

ㄐㄧㄠˋ ㄩˋ ㄕˋ ㄉㄠˇ
教育行政人員根據教育政策及目標,對教育活動和措施加以觀察、評量和指導,給予輔導和協助,以改進教育的設施或效能。


斟量

ㄓㄣ ㄌㄧㄤˊ
斟酌評量。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省事》:「比較材能,斟量功伐。」《北齊書.卷二.神武帝紀下》:「陛下若垂信赤心,使干戈不動,佞臣一二人願斟量廢出。」


甄才品能

ㄓㄣ ㄘㄞˊ ㄆㄧㄣˇ ㄋㄥˊ
鑒別評量才能。《南齊書.卷四.鬱林王本紀》:「東西二省府國,長老所積,財單祿寡,良以矜懷。選部可甄才品能,推校年月,邦守邑丞,隨宜量處,以貧為先。」


持衡

ㄔˊ ㄏㄥˊ, 1.以秤稱物。比喻公允的評量人才。唐.杜甫〈上韋左相二十韻〉:「持衡留藻鑑,聽履上星辰。」

2.衡,北斗七星之一。持衡比喻掌握國家大權。宋.林逋〈知縣李大博替〉詩:「相門如有相,他日願持衡。」


自願就學方案

ㄗˋ ㄩㄢˋ ㄐㄧㄡˋ ㄒㄩㄝˊ ㄈㄤ ㄢˋ
為改進國中教育,藉以改進五專與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方式的專案。成績考量以「五等第九分制記分法」評量,一般學科採班級與年級常模混合使用。在三學年十七次段考中,每學期最後一次段考以年級為常模,施行全校統一命題考試,其餘十一次段考採班級常模,得個別命題。


藻鏡

ㄗㄠˇ ㄐㄧㄥˋ, 1.評量、鑑定。隋.江總〈讓尚書僕射表〉:「藻鏡官方,品材人物。」

2.考核、評鑑人才的職位。《北史.卷五五.孫搴等傳.論曰》:「子琮簿領見知,及居藻鏡,俱稱尸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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