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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定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ㄆㄧㄥˊ ㄉㄧㄥˋ
評定等第。如:「教育評定,是對於學校的行政措施、教學設備、課程配置、教育效果等等,評定其優劣得失,以為輔導考核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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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僧肇

(人名)羅什門下四哲之一。初以老莊為心要,嘗讀老子嘆曰:美則美矣,未盡善也。後讀舊譯之維摩經,歡喜頂受,始知所歸,自此出家。聞羅什至姑臧,自遠從之。乃什至長安,姚興命僧肇,僧睿等入逍遙園,評定經論。著般若無知論,涅槃無名論等以盡玄微,見者莫不稱嘆。晉義熙十年沒於長安,壽三十一。見高僧傳六。


[佛光大辭典]
往生論

(一)全一卷。梵名 Sukhāvatī-vyūhopadeśa。世親(梵 Vasubandhu)造,北魏菩提流支譯。全稱無量壽經優婆提舍願生偈。又稱淨土論、往生淨土論、無量壽經論、無量壽優波提舍經論、無量壽經優波提舍、願生偈。收於大正藏第二十六冊。本論依無量壽經作願生偈,讚歎極樂淨土之莊嚴,闡說修習禮拜、讚歎、作願、觀察、迴向等五念門,勸往生西方。謂修習五念門可得種種成就,並次第得近門、大會眾門、宅門、屋門、園林遊戲地門等五種功德;前四種功德為入功德,能入於蓮華藏世界,自受法樂;園林遊戲地門則為出功德,即迴入生死煩惱,遊戲神通至教化地,如是自利利他,速成就菩提。本論為唯一印度撰述之淨土論部,淨土宗特重之,與無量壽經、觀無量壽經、阿彌陀經等三部經合稱三經一論,為正所依之經論。其論述頗為深妙,大旨與攝大乘論(無著造)十八圓淨之說一致。北魏曇鸞著有往生論註二卷。又日本正倉院聖護藏中藏有本論之古寫本,與現行本略有出入。〔歷代三寶紀卷九、大唐內典錄卷四、開元釋教錄卷六〕

(二)凡三卷。唐代迦才撰。收於大正藏第四十七冊。內容評定極樂淨土之報化與往生之機品,舉理證及實例論述凡夫往生之可能。共分九章,即:定土體性、定往生人、定往生因、出道理、引聖教為證、引現得往生人相貌、將西方兜率相對校量優劣、明教興時節、教人欣厭勸進其心等。迦才博採諸經、論、釋等之文句,闡明他力易行之法門。 p3201


祈奉行

日本鎌倉、室町兩幕府之時,所設置專事祈禱之職位。亦有在水旱、疫病等事變之際,臨時而設者。從評定眾、引付眾等選拔陰陽師,或命僧侶作祈禱,均稱為祈奉行。 p3921


唱衣

由僧之唱和,分配亡僧三衣等物。出於佛制,律中定其作法。據五分律卷二十、四分律卷四十一所載,亡僧生前已與人之物,即與其人,已與人而尚未持取者,作白二羯磨而與之;其生前未與人者,則於現前僧眾中分配之。另對看護病人者之送與,則視彼看護程度而與之。此等分配工作,禁止於亡僧屍身前進行。

又亡僧生前若負債,或為給付療養、喪葬等費用時,一般皆由維那預先評定遺物價格,集合僧眾而競售讓渡之,稱為估唱、提衣、估衣,或稱賣衣。其後,唱衣之法漸生弊病,釋氏要覽卷下唱衣條即述其事,謂於唱賣時爭議價格之高低,喧鬧取笑,以為快樂。〔毘尼母經卷三、十誦律卷二十八、有部目得迦卷八、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五、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卷下諸分衣法、敕修百丈清規卷二遷化唱衣條、禪林象器箋喪薦門〕 p4417


淨土論

(一)全一卷。世親造,北魏菩提流支譯。全稱無量壽經優婆提舍願生偈。又稱往生淨土論。收於大正藏第二十六冊。本論為淨土教「三經一論」中之一論。係依無量壽經而作願生偈,讚歎淨土莊嚴,闡說五念門,勸往生西方。(參閱「往生論」3201)

(二)凡三卷。唐代迦才撰。又作迦才淨土論。收於大正藏第四十七冊。作者迦才與善導同為繼承道綽之淨土教而活躍於同一時代之高僧。本書乃整備道綽之安樂集,以問答之形式,敘說淨土教之教法,更彰顯安樂集之思想。內容係評定極樂淨土之報化及往生機品等,舉理證及實例論述凡夫往生之可能。全書總分九章。我國及日本淨土教徒多沿用此書。〔東域傳燈錄卷下、淨土依憑經論章疏目錄、淨土真宗教典錄卷一〕 p4692


劉

(437~495)南齊南陽涅陽(河南鎮平縣南)人。字靈預,一字德明。世居江陵。父祖皆以學行聞名。性高潔而好學,聰慧過人,嫻於經史,尤善佛典。劉宋泰始年中(465~471),徵召為晉王記室,未久即請辭。建武(494~497)初年累召不赴官,居家學佛,長齋禮誦,博通經藏,並明了禪法,恆掩齋獨處,寂然若虛。因愛江陵西沙洲之遠離塵俗,遂徙居之。每登座講涅槃、大小品,四眾拱聽,咸皆讚歎。所著「注法華經」已失傳,僅於智顗之法華經文句及吉藏之法華玄論、法華義疏等書中載有該書之引文。又大乘義章卷一及三論遊意義中載有劉創立之五時七階說。於現存之無量義經序中,首敘七階判教,明示施教依根器不同。次辨頓悟義,謂入空則其慧不二。評定頓漸之得失,以漸為虛教,以頓為實說,頗具調和之意。齊明帝建武二年冬逝世,享年五十九。〔續高僧傳卷九法安傳、南史列傳第四十〕 p5960


福國寺

位於臺灣臺南。為高雄縣佛光山寺之臺南分院。本寺原為和妙法師於民國五十年(1961)籌建,六十三年落成後開始組織福國寺青年會,成立布教所及「福國之聲」空中布教等弘法活動,六十八年更傳授在家五戒、菩薩戒。六十九年五月禮請佛光山星雲大師為導師。

本寺所舉辦之定期弘法活動有念佛共修會、金剛禪座會,及佛菩薩節日法會;其他之不定期活動有佛學講座、書法、烹飪研習會、監獄布教、巡迴義診等。又本寺所附設之福國幼稚園,七十二年度起曾連續五年榮獲全省幼稚園成績考核評定為優等,並列為七十四年度全省幼稚園教育觀摩之示範場所,於地方上口碑甚佳。 p5857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三世實有‧法體恆有

小乘說一切有部的根本教義。謂過去、現在、未來之三世,一切諸法之實體皆恆常存在。此說與下列各部派的主張不同︰一說部謂三世無實體,唯有假名。說出世部謂世間法顛倒虛妄,三世唯有假名,並無實體,然出世間法則為真實法,三世皆有實體。此外,經量部、大眾部則主張僅有現在有實體,過去、未來則無體用,故非實有。

說一切有部以七十五法涵蓋有為、無為之一切法。其中,無為法不生滅,因此,置而不論。至於有為法,係藉因緣之作為而生起,故念念生滅變化,可是,從無生有,有化為無,則為因果理法所不容許。因此,主張其體性之存在通於三世,常恆不滅,此即所謂「三世實有、法體恆有」。

說一切有部主張三世實有之論據何在﹖《俱舍論》〈隨眠品〉以「三世實有,所以者何」發問,舉出下列四條理由,加以證明︰

(1)由經說故︰《俱舍論》卷二十引《雜阿含經》卷三之文云(大正29‧104b)︰「苾芻當知︰若過去色非有,不應多聞聖弟子眾,於過去色勤修厭捨;以過去色是有故,應多聞聖弟子眾,於過去色勤修厭捨。若未來色非有,不應多聞聖弟子眾,於未來色勤斷欣求;以未來色是有故,應多聞聖弟子眾,於未來色勤斷欣求。」

經中既說過去色有勤修厭捨,未來色有勤斷欣求,故知過去未來是實有的。

(2)二緣生故︰《雜阿含經》卷八云(大正2‧54a)︰「世尊告諸比丘︰有二因緣生識,何等為二﹖謂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假如過去未來世,並非實有,則能緣過、未的意識,就無生起的可能,因為生識要有根、境作所依、所緣;而為意識所依的根,本是在於過去的,為意識所緣的法境,原是通於過、未的,假使過未二世並非實有,則二緣不具。能依、能緣的識,也就無法生起。可是,事實並非如此,因此可證,過未是實有的。

(3)識有境故︰一切認識作用的生起,必有它的所了之境。因為先見有境,然後識方得生。有識而無境是不可能的。所以,緣過去未來識,應知定必有境。若去來世境體實無,那就應有無所緣識。所緣若無,識亦應無。既不承認識為非有,理當承認實有去來。不可一面否定有實去來,一面又肯定能緣識有。

(4)業有果故︰我人所造的善不善業,早已落謝過去,即此過去世業,待緣能招當來愛、非愛果。由於業在過去世有,可證過去實有,由於果在當來世有,可證未來實有。如果沒有二世,則善惡二業,其體應無。愛、非愛果,亦應非有。然而,已謝業既有當果,應知過未決定非無。

由以上四義,可證三世實有。其中,初二是教證,後二是理證。

如此,諸法的體性,是通三世而實有的,然如山河大地、人畜草木等粗大的形象,是由色法或色心的法體,因緣聚合而成的,只有假相,沒有實體。若加以分析,則山河大地,盡是極微所成。有情身心,為五蘊的和合,並無實我存在。祇因我人在五蘊和合者(有情)中,活動較為靈妙,故妄生「我」的謬見。即因有這我執,遂起造種種的惑業,以致輪迴生死。是故,欲斷實我的妄執,須正觀無我的真理。這樣,洞觀無我而肯認五蘊法體的三世實有,謂之為「我空法有說」,又名「法有我無宗」。

◎附︰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講第三節(摘錄)

上面是從法的因果關係上看的。另外,從法的時間方面來說,有部是主張三世實有的。他們論證這一問題時,採用體用分別的方法,認為法體是三世俱存的,法用則是現在才有。無體即無用。沒有過去的體,就沒有現在的法,更沒有現在的用。現在是過去的繼承,同樣,未來又是現在的延續。這種說法與他們的剎那滅理論是有聯繫的。在他們的不相應行法中有「得」(成就)與「非得」(不成就)二法。認為「得」是實在的。凡法與「得」聯繫起來,則過去未來都有,反之,「非得」則只現在有,過未均無。

對於三世的區分,有部各家還有不同的議論,具有代表性的是四大家︰

(一)法救︰主張按類分。過、現、未的法體是一,只是類不同而已。如金子製為飾物或器皿,就賦予它以杯、環等不同名字,實際上都是金子。

(二)妙音︰主張以相分。過、現、未的法體是一,相則不同,體與相結合,就可確定它屬於哪一世的。

(三)世友︰主張以位分。三世的位置不同,遂有過、現、未的區別。如算術的籌碼是一(一、二、三),但放進的位不同(個、十、百)就有了不同的意義。

(四)覺天︰主張按待分。待是相望、相待的意思,三世只是相望不同(如現在望過去為現在等),法體是一。如一個女人,相望於父母是女兒,相望於子女又是母親。

這四種說法,經過後人的評定,認為只有世友的主張最合理,一方面既說明了法體只有一個,同時又說明了由於位置不同而三世有別。因此,最後統一地取用其說。對其他三說的批評是︰以類而分,與數論派的轉變說相混淆,被認為是不純;以待而分,說明一個事物具有雙重身分,顯然是混雜的;以相而分,也會陷於混亂,一法不變,但可以與各種相相聯繫。所以,有部的所謂三世實有,就是指一法三位而言。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三十九、卷七十七;《入阿毗達磨論》卷下;《俱舍論光記》卷五;林傳芳《佛學概論》;《部派佛教與阿毗達磨》(《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5});《平川彰著作集》第二卷。


百濟觀音

日本法隆寺所藏的觀世音菩薩立像。木造,彩色,像高六尺九寸一分。頭與身軀的比例為八比一,和一般佛像(六比一)有顯著的不同。其形極扁平細長,髮數條垂肩,呈波紐狀,面容有高雅的氣韻,金製的寶冠瓔珞則雕刻巧妙。右手屈而仰掌,左手垂執寶瓶,而自兩腕垂下的天衣,於正面不見變化,觀側面則飄然若動。此外,像後的光圈高三尺七寸四分,徑長二尺八寸五分,為木造彩色寶珠形。又臺座高一尺二寸,呈五角形,刻細長蓮花瓣的反花,並有虛空藏菩薩的銘記。其造型之美,與止利派佛像迥異。

古來相傳此像為百濟人所造,但實為飛鳥時代(552~645)的作品,和救世觀音等並稱「推古三觀音」,是最膾炙人口的觀音像。明治三十年(1897)十二月,被評定為日本國寶。現陳列於奈良帝室博物館。

〔參考資料〕 《日本國寶全集》第十六輯;《世界美術全集》卷六;《佛教美術》卷二;《國寶目錄》。


宗鏡錄

一百卷。五代吳越國延壽(904~975)集。延壽是法眼文益的嫡孫,法眼在《宗門十規論》裡鼓勵參禪的人研究教典,又有頌云︰「今人看古教,不免心中鬧,欲免心中鬧,但知看古教。」都是針對當時的禪師們輕視義學落於空疏的流弊而發,延壽編集《宗鏡錄》的動機,當然淵源於此。《宗鏡錄》卷四十三云︰「近代相承,不看古教,唯專己見,不合圓詮。」又卷六十一云︰「今時學者,全寡見聞,恃我解而不近明師,執己見而罔披寶藏。故茲遍錄,以示後賢,莫踵前非,免有所悔。」延壽在這兩段文裡,發揮了法眼的觀點,把編集《宗鏡錄》的原因,說得非常明白。

據《景德傳燈錄》卷二十六及《淨慈寺志》卷八所說,延壽得法於法眼的大弟子德韶之後,於後周太祖廣順二年(952)住持奉化雪竇寺,其時,「學侶臻湊」,從他參學的人很多,因此《雪竇寺志》上有在雪竇寺寫成《宗鏡錄》初稿的傳說。宋太祖建隆元年(960)吳越國忠懿王請延壽住持杭州北山的靈隱寺,明年,又請住持南山的永明寺(即淨慈寺),從他參學的人更多。宋‧慧洪(1071~1128)《林間錄》卷下云︰「予嘗遊東吳,寓於西湖淨慈寺,寺之寢堂東西廡建兩閣甚崇麗,寺有老衲為予言,永明和尚以賢首、慈恩、天台三宗互相冰炭,不達大全,心館其徒之精法義者於兩閣,博閱義海,更相質難,和尚則以心宗之衡準平之。又集大乘經論六十部,西天此土賢聖之言三百家證成唯心之旨,為書一百卷傳於世,名曰宗鏡錄。」考《淨慈寺志》,《林間錄》所說的「寢堂」,原名演法堂,建於顯德元年(954),凡五楹,因為延壽在此堂內集成《宗鏡錄》的定稿,改名為宗鏡堂。

《宗鏡錄》集成之後,據宋‧元祐年間(1086~1093)楊傑《宗鏡錄》序說︰「吳越忠懿王寶之,祕於教藏。」宋代曇秀的《人天寶鑒》上也說︰「禪師既寂,叢林多不知(宗鏡錄)名,熙寧中(1060~1077)圓照禪師始出之,(中略)於是衲子爭傳誦之。」圓照的提倡,引起社會上的注意,元豐年間(1078~1085)皇弟魏端獻王乃鏤板分送當時有名的叢林。不過在其後的元祐年間(1086~1093),《宗鏡錄》經過法涌、永樂、法真等人的「校讀」,並刻新板流布,面目可能和魏端獻王所刻的不同。明代的蕅益(1599~1655)在《靈峰宗論》卷七校定《宗鏡錄》跋裡說︰「永明大師(中略)輯為《宗鏡錄》百卷,(中略)未百年,法涌諸公擅加增益,於是支離雜說,刺人眼目,致袁中郎輩反疑永明道眼未明,亦可悲矣。(中略)予閱此錄已經三遍,竊有未安,知過在法涌,決不在永明也。癸巳新秋,刪其蕪穢,存厥珍寶,卷仍有百,問答仍有三百四十餘段,一一標其起盡,庶幾後賢覽者,不致望洋之嘆,泣歧之苦矣。」魏端獻王的原刻本,楊傑《宗鏡錄》序上說「四方學者罕遇其本」,可見早已絕版,而蕅益用以校定的《宗鏡錄》則是根據法涌的新本,那末現今流傳的《宗鏡錄》是法涌等人「擅加增益」的本子,而不是延壽的定本。不過法涌等人並沒有把《宗鏡錄》修改得面目全非,蕅益說︰「雖被法涌雜糅,然具眼者觀之,金沙可立辨也。」

《宗鏡錄》全書約共八十餘萬字,分為三章,第一卷前半為標宗章,自第一卷後半至第九十三卷為問答章,第九十四卷至第一百卷為引證章。標宗章「立正宗明為歸趣」,問答章「申問答用去疑情」,引證章「引真詮成其圓信」。所謂正宗,即「舉一心為宗」,此一心宗,「照萬法如鏡」,又編聯古制的深義,撮略寶藏的圓詮,故稱曰錄。《宗鏡錄》的名義如此,讀者就不難想見它的內容。

《宗鏡錄》全書在詮釋「一心」處,引用《華嚴經》及賢首宗的理論最多。賢首宗興起在天台宗和慈恩宗之後,法藏、澄觀極意談「圓」,圓融無礙的說教,和禪宗門下經常提舉的「佛語心為宗,無門為法門」互相呼應,有時禪家宗旨得到《華嚴》義理的引證而愈益顯豁,所以禪宗五家宗派最後一宗的開山祖師法眼重視華嚴,法眼的嫡孫延壽著《宗鏡錄》而廣引賢首宗義,乃是佛教發展史上必然會出現的現象。不過,《宗鏡錄》畢竟是藉教明宗而不是混宗於教的著作,因此在九十九卷的問答章裏,雖然羅列了天台、賢首、慈恩的教義,而只是一味會通,藉以證明心宗的深妙,並沒有料簡異同,解決教理上的問題,這是《宗鏡錄》的一大特點。

據蕅益的研究,本錄問答章分為三百四十多段,每一段又包含若干問題,大約在第四十六卷以前,所有回答,多明法性,第四十七卷以後,多明法相。不過也並非嚴格區分,因為在第四十六卷以前,也有談到法相的問題,第四十七卷以後,也有談到法性的問題的。此外,前後問題以及所闡釋引證的,重複的地方很多,卷第一百云︰「今聞宗鏡卷卷之中,文文之內,重重唱道,一一標宗,長菩提根,成於法樂。(中略)請不生怠,厭於頻聞。」從這裏更加可以知道,延壽編集《宗鏡錄》祇是藉教明宗,成其對於宗的「圓信」,而並非有意於解決教乘的紛爭。

引證章引證了大乘經一二○種,諸祖語一二○種,賢聖集六十種,共三百種。其中保存了一些寶貴的文獻。例如南嶽懷讓和青原行思的兩段法語,都未見於《景德傳燈錄》、《古尊宿語錄》等書,此外在問答章裏所引用的《中論玄樞》、《唯識義鏡》等書,現在皆已失傳,幸賴《宗鏡錄》保存了一點資料,還能從而想見原書的大概。

《宗鏡錄》在禪師們輕視義學的流弊發展到相當嚴重的時候編集成書,在當時對於佛教界的教育意義很大。所以宋代元祐年間寶覺禪師說︰「吾恨見此書晚。平生所未見之文,功力所不及之義,備聚其中。」(《人天寶鑒》)他非但手不釋卷,孜孜研究,還撮錄玄要,成為《冥樞會要》三卷,刻板流通。後來又有祖心增輯為《宗鏡廣樞》十卷(《淨慈寺志》)。不過《宗鏡錄》的卷帙太多,對於一般佛教徒的參考來說,是有所不便的。所以清世宗(雍正)在《宗鏡錄》後序裏說︰「此書歷宋、元、明以迄於今,宗門古德,不乏具眼,而從未見有稱道讚揚,標為第一希有者,亦可異矣。」說《宗鏡錄》成書以後,從未有人稱道讚揚是不合事實的,但閱讀它的人不多則是實在情形。即如雍正用「上諭」推重《宗鏡錄》說︰「朕謂達摩西來以後,宗門中述佛妙心,續紹佛命,廣濟含生,利益無盡者,未有若禪師此書者也。」又「錄其綱骨,刊十存二」,編為《宗鏡大綱》一書,以政治力量,廣為傳布,也並沒有達到「凡有心者,皆入此宗」的目的。推究它的原因,一是禪宗發展到清初,已成強弩之末,提不起來了。另一還是《宗鏡錄》本身不便於一般佛教徒的參考之故。

《佛祖歷代通載》卷十八云︰「高麗國王覽師(延壽)言教,遣使齎書敘弟子禮,奉金縷袈裟紫晶數珠金澡罐等。彼國僧三十六人,親承印記,歸國各化一方。」這是《宗鏡錄》的影響遠及於朝鮮佛教界的記載。(巨贊)

◎附︰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九講(摘錄)

當時一般禪師通行的風氣是把「玄學(禪)正格」看成是「一切無著,放曠任緣」,認為以此態度,由「無作無修」而達到「自然會通」。延壽出自法眼一系,不滿於這種一般的看法,以為這樣就會流於空疏。如果對教漠不關心,只憑己見,即有成績也不能超出「守愚」「暗證」的範圍,見聞淺陋,未免「貽誤後學」。由於延壽當時居於新寺,又得吳越王的信任,有相當的聲望,所以他就召集了慈恩、賢首、天台這三家佛教的人,「分居博覽,互相質疑」,最後由他的禪家的說法作為評判的標準加以評定︰「以心宗之衡準平之」,把諸家之說統一起來。這樣,他不僅統一了各家對教不同的說法,而且統一了禪與教,由此所得的結論,構成了《宗鏡錄》一百卷。

這裏所說作為「準衡」的「心宗」,亦即是禪法,這是統一的中心。當時所說的禪,除禪宗之禪而外,還有其他各派所講的止觀也包括在內,但延壽是以達摩禪為準。又所說的教,當時雖有三家,但他也尊賢首為首,這是法眼宗的門風︰「禪尊達摩,教尊賢首。」這也就是延壽的禪教統一。這些都沒有超出宗密所說的範圍,宗密就是把教定於《華嚴》,禪定於禪宗的。在宗密的〈都序〉中,講到《禪源諸詮集》的編纂方法時,說此集有各家的種種異說,總計也有百卷,可見內容與規模都和《宗鏡錄》差不多。

關於《宗鏡錄》的體裁,根據他的自序來看︰「今詳祖佛大意,經論正宗,削去繁文,唯搜要旨,假申問答,廣引證之。」那就是三個步驟︰先搞通宗旨之所在,次假設問答把道理說透,最後廣泛引據證成。為什麼叫做《宗鏡錄》呢﹖「舉一心為宗,照萬物如鏡」,心即是宗,能照為鏡,二者聯繫起來叫做「宗鏡」。以此作為整個線索,「遍聯古制之深義,攝略寶藏之圓詮,同此顯揚,稱之曰錄」。這就是把經論的主要思想貫穿起來,掌握圓滿的解釋,加以宣揚。此書的份量是「分為百卷,大約三章,先立正宗(標宗),以為歸趨;次申問答,用去疑情;後引真詮(引證),成其圓信」。這就是《宗鏡錄》結構三章的內容。

由延壽的〈自序〉可見,他寫作的目的就在於使禪教統一。他所說的「一心為宗」的心就是自性清淨心,並由編纂經論語錄予以證明。

從他所搜集的資料看,有關問答、辨別,共分三四○段──本來祖佛所說都不出唯心的範圍,搜集這方面的材料並不困難。全書引證的資料,約有三百種,屬於經的一二○部,屬於語錄的亦一二○部,其它論著六十部,總起來數量不算太多,但在當時(五代末年)義學不甚發達的情況下,還能搜集到這樣多的典籍也就算很難得了。

《宗鏡錄》編成後,吳越王就收藏起來未予流通,直到延壽死後近百年,於宋仁宗元豐年間(1078~1085),才有木刻本流行。以後還出現新刻的改訂本,就不免蕪雜紊亂,後來還是收入到大藏經裏。到了明末刻「方冊藏」,智旭(蕅益)發現改訂不妥當,便加以刪訂,略為清晰,到清末還一再有節本出現。

就佛家義學方面來看,賢首、天台、慈恩等宗經過會昌破佛以後,即顯得十分微弱,只能抱殘守缺,到五代,就更為衰落,其中尤以天台為嚴重。(中略)因此,在延壽主持下,三家學者所商討到的不同議論,其水平是不夠理想的,不過在當時已是難能可貴的了。由此編成的《宗鏡錄》雖受到限制,仍能夠保存一些材料下來,特別是關於法相、唯識一方面的。因為慈恩宗一開始即未得著發展,幸而通過《宗鏡錄》的流傳,直到明末,義學見解已很淺陋了,但還能大談相宗,這就全靠《宗鏡錄》中保存的材料。此錄對後世的影響,於此也可見一斑。


俱舍論

說一切有部論典。三十卷。印度‧世親造,唐‧玄奘譯。全稱《阿毗達磨俱舍論》。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九冊。是世親早年還未信仰大乘佛教時的著作。世親為西元第五世紀頃北印度犍陀羅人,在佛教有部出家。那時北印度一帶的有部學徒以迦濕彌羅地方的毗婆沙師為正宗。他們獨尊《大毗婆沙論》,世親起初也從而學習,後又採取當時比較進步的經部學說,作了一部含有批評毗婆沙師意味的通論有部學說之書,這就是《阿毗達磨俱舍論》。他先作本頌六百頌,隨後又作長行註解八千頌。因為在這部論書裏包括了有部的重要阿毗達磨論如《發智》、《身論》和《法蘊》等六足論以及《大毗婆沙論》的要義,同時也即以這些論書為所依,所以此論題名為阿毗達磨的《俱舍》,「俱舍」具有篋藏和刀鞘之義。

據玄奘門下普光、法寶等的傳說,世親起初為了要使批判《毗婆沙論》徹底之故,曾經化裝去迦濕彌羅跟著悟入學習了四年,後來被悟入識破了,才回轉犍陀羅來。他隨即為眾人講《毗婆沙論》,每日講完一段,即概括其義作一頌。這樣他講完了全論,作成六百頌,即是《俱舍論本頌》。《本頌》最初傳到迦濕彌羅之時,當地學徒還以為幫助己宗宣揚《毗婆沙論》的主張,等到續請世親寫出了註解之後才明白是批評《毗婆沙》的。傳說雖然如此,但現在學者們大都承認《俱舍論本頌》是以犍陀羅流行的《阿毗達磨雜心論》為基礎,更廣泛地吸取《婆沙》資料改編而成,所以將它當作純粹的《毗婆沙論》提要之作,並不符合於事實。

《俱舍論本頌》和《釋論》的梵本,在印度早已散失,只餘有稱友所作《俱舍論釋疏》裏還保存著一些引用文句,但不完全。1934至1938年間,印度人在中國西藏地區寺院裏陸續發現了約在十二、三世紀頃寫的《俱舍論本頌》和《釋論》的梵文原本(《本頌》係從《釋論》錄出,故有衍文),攝影攜回。1946年更由印度學者戈克爾校勘其《本頌》發表。

《俱舍論本頌》的底本是《雜心論》,因而它的結構也同《雜心》一樣,貫穿著犍陀羅有部學說「以四諦為綱」的傳統精神。全論分為八品,開頭兩品總論。第一品,分別界,說四諦法的自體,有四十八頌。其中除去帶有序分性質的三個頌而外,全頌總標有無漏法後,即以蘊、處、界三類範疇統攝諸法,詳解其名義,並就「界」用「見非見」等二十二門詳細分別。第二品,分別根,從諸法在染淨兩方面能作助力即增上的意義,詳說其功用,有七十三頌。先依增上義說二十二根。次依緣起道理說各法的俱起,此有色法、心法、心所有法及不相應行法,在這裏有本論的簡別、廢立,中國的俱舍論師即據以建立俱舍七十五法之說。最後說諸法緣起所依的六因、四緣。以下各品分說染淨即流轉和還滅的兩方面各法的因果,先果後因,與四諦相當。第三品,分別世間,說染法的果,相當於苦諦,凡有一0二頌。先說有情生位的三界、四生、五趣乃至十二緣起等,次說有情住位的四食,再次說有情歿位的捨受乃至斷末摩等。最後說有情所居世界的體量、成壞、所經劫數等。第四品,分別業,說染法的親因,相當於集諦的一部分,有一二七頌。先說諸業的自性和諸門分別,次說表業、無表業,再次解釋經中散說各業以及業的雜義。第五品,分別隨眠,說染法的疏緣,相當於集諦的另一部分,有七十頌。先說隨眠即根本煩惱的體性及其諸門分別,次說漏等煩惱異門,後說煩惱的斷滅。第六品,分別道及賢聖(補特伽羅),相當於滅諦,有七十九頌。先說聖道的體性,聖道所證的四諦等,次約人(即補特伽羅)說聖道的加行、位次,乃至四果、四向等。第七品,分別智,說淨法的親因,相當於道諦的一部分,有五十六頌。先說十智的不同及其諸門分別,次說智所成就的功德等。第八品,分別定,說淨法的疏緣,相當於道諦的另一部分,有四十三頌。先說四靜慮等諸定,次說四無量等定的功德,其後連帶說明佛教正法如何住在世間。另外有四個頌屬於流通分的性質,說明本論乃依據《毗婆沙論》解釋阿毗達磨,而略有批評,並傷嘆佛教正法垂滅,勸勵學道。

在本論的長行解釋裏,更表現了不拘成說但憑理長為宗的態度。原來《本頌》對於《毗婆沙論》的議論不滿意之處,或者已用「傳說」字樣作了表示,又或比較含蓄地只舉疑難仍結歸《婆沙》本宗,文辭簡略,其用意不大看得出來。到了長行解釋,就盡情披露,常常詳引經部學說反覆辯論,必闡明了道理的是非而後已。甚至《婆沙》對於有部最根本的主張「三世實有」的解釋,也予以徹底批判,最後只說「法性甚深」,不可因其疑難不通即認為舊說不能成立(見本論第五品)。這無疑是表示《婆沙》學徒只單純地保守舊說而不管道理是非,其立說的短長也不言而喻了。不過世親之重視經部的學說,也非全盤接受,他還是以理長為宗的精神來作處理的。有如分析蘊、處、界三類法的假實。經部只說界法是實,世親則主張處也是實在,這含有尊重經說「十二處攝一切法」之意。至於在各別法相方面,如欲等大地法、無明、命根等,經部說為假有的,世親則從有部主張,許有實物。

《俱舍論》的《釋論》在解釋《本頌》八品而外,還添了分別人我一品,詳細破斥了佛教中犢子部和非佛教的數論(一說是語典學者)、勝論所執實在的人我。如果以這一品配合其前側重於說明諸法法相的各品來看,則《釋論》全體九品的結構,很圓滿地顯示了佛教「諸法無我」這一根本主張。此品除末尾有四個總結的頌文以外,都是長行。文中也引用了一些經典裏的和經部師所作的頌文,並自撰數頌;但其性質完全和《本頌》不同,是不待說的。戈克爾校刊的《本頌》梵本,有第九品十三頌,純是後人從《釋論》抄出,非原本所有。

《俱舍論》解說有部的重要宗義,都極其簡明扼要,故能在短短的六百個頌文裏概括無遺。這比較以前同類的撰述表現方法要善巧得多,因而獲得「聰明論」的稱號,而風行各地,發生種種影響。一方面引起了迦濕彌羅有部學徒激烈的反對。如傑出的論師眾賢費了十二年工夫,對《俱舍論本頌》重新做了解釋,為婆沙師辯護,並駁斥經部各說,其書即題名為《俱舍雹論》,後經世親代為改名《阿毗達磨順正理論》。此論還有節本,訂正了《俱舍論》原來的頌文,題名《顯宗論》。這些論算是重新闡明了有部正宗的主張,但基本上既然接受了世親所作的頌文,立說自難免對有部有些修正,因而後人也稱眾賢的學說為新有部。另一方面,《俱舍論》也受到世親門人的重視。他們都以為此論破斥婆沙師的偏執,說「有」善巧,可作為通到大乘的階梯之用。因此,他們競作註疏,與大乘論書兼宏。如安慧作《真實義疏》,陳那作《要義明燈疏》,隨後還有安慧的弟子增滿作《隨相疏》(一說是德慧所作)。又有世友作《論疏》,稱友作《明了義疏》,靜住天作《要用疏》(一稱《會經疏》)。這些註書只有稱友之作梵本還存在,日人荻原雲來曾校訂其全部印行。

《俱舍論》傳譯於中國時期較早。陳‧天嘉四年(563),真諦在廣州制旨寺譯出《俱舍論偈》一卷,五九七頌,今佚。又譯出《阿毗達磨俱舍釋論》二十二卷,通稱舊論。唐代永徽二年(651),玄奘又重新譯出《阿毗達磨俱舍論本頌》一卷,六0四頌。五年(654),又譯出《阿毗達磨俱舍論》三十卷,通稱新論。舊論比較保存了梵本的面目,新論則頌文頗多開合,又在長行裏牒引頌文的部分也都沒有顯明區別出來。至於印度的註書譯出很少,只真諦譯了德慧《隨相疏》中一片段,題作《隨相論》一卷。玄奘譯出《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八十卷,《阿毗達磨顯宗論》四十卷。其餘註疏玄奘均未翻譯,僅口傳一些說法散見於奘門各家《俱舍論》註之中。其後,另有佚名的譯者節譯安慧《真實義疏》頭兩品的一部分,題作《俱舍論實義疏》五卷,係從敦煌卷子中發現。

《俱舍論》及其註疏的西藏文譯本有以下各種︰(1)《阿毗達磨俱舍論頌》。(2)《阿毗達磨俱舍論釋》,三十卷。(3)眾賢造《俱舍論疏釋》,即《顯宗論》,四千五百頌,失譯。(4)陳那造《俱舍論疏要義明燈論》,四千頌。(5)安慧造《俱舍論大疏真實義論》。(6)增滿造《俱舍論疏隨相論》,一萬八千頌。(7)稱友造《俱舍論疏明了義論》,一萬八千頌。(8)靜住天造《俱舍論疏要用論》。這些譯本都收在西藏文大藏經《丹珠爾》之內。

在《俱舍論》未經傳譯之前,中國佛教學者研究阿毗達磨的毗曇師都以《雜心論》為主,所以也稱做雜心師。及至《俱舍論》譯出之後,他們逐漸改宗《俱舍》,遂有俱舍師。並撰出了好些註疏。最初是在真諦譯論的當時,真諦為了刊定譯文,曾為譯眾反覆解說,即由慧愷寫成《義疏》五十三卷。後來道岳得著遺稿,刪為二十二卷。次有慧淨,憑自己的理解,著《疏》三十餘卷。這些都是重要的著作,但現已一部不存。從玄奘重譯論文而後,因其解釋法相簡明完備,可作研究唯識學說的階梯,很受當時學人的重視,遂又形成研究新論的風氣。玄奘門下好多人都作了新譯《俱舍》的註疏,最著名的三家,神泰作《疏》,普光作《記》,法寶又作《疏》各三十卷,現都存在(惟神泰《疏》只存數卷)。其後開元中(約在722~727之時)圓暉又節略光、寶各家疏義,只解《本頌》(並附釋第九〈破執我品〉中的各頌),撰成《俱舍論頌疏》十卷,簡要便覽,大為流行。後為崇廙著《金華鈔》十卷解釋此疏,今佚失。只有惠暉的《頌疏義鈔》六卷、遁麟的《頌疏記》十二卷都還存在。另外散佚了的舊註,還有基師的《俱舍論鈔》十卷、懷素的《疏》十五卷、神清的《義鈔》數卷、玄約的《金華鈔》二十卷等。

其次,在中國西藏地區,佛教前宏期傳譯《俱舍論》的勝友,即是安慧的再傳弟子,所以學有淵源,宏傳頗力,但中經朗達瑪王的毀佛便一時停滯了。佛教後宏期中學者的研究,直到第十三世紀末才由迦當派的弟子奈塘寺集此學研究之大成,著了《對法莊嚴疏》,抉擇西藏所傳各家之說,奠定了此論研究的規模。其後格魯派更重視此論的學習,置之於顯教課程的最後。歷代大師均撰有《俱舍論》的註解,為學徒所遵用。

另外,《俱舍論》的研究也盛行於日本。遠在唐代,日本的學僧道昭、智通、智達、玄昉先後來華,從玄奘和智周學習《俱舍》,歸國傳授,因而成立了俱舍宗。這到後來雖然附屬於法相宗,但此論仍受重視,成為必修的基本典籍,學者註疏競出。近世學者如源信、珍海、宗性、秀翁、湛慧、普寂、林常、法幢、旭雅等的著作,都為研究《俱舍》常用的參考書。現代學者更有運用梵藏文資料來作種種研究的。(呂澂)

◎附一︰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十三章第一節(摘錄)
造《俱舍論》的傳說與實況

世親(Vasubandhu)《俱舍論》的內容與性質,略如《俱舍論(光)記》卷一所稱歎(大正41‧1a)︰「斯論(中略)採六足之綱要,備盡無遺;顯八蘊之妙門,如觀掌內。雖述一切有義,時以經部正之。論師據理為宗,非存朋執。遂使九十六道,同翫斯文;十八異部,俱欣祕典。(中略)故印度學徒,號為聰明論也。」

這是一部空前的論書,即使世親不轉而弘揚唯識,世親在佛教思想界的光榮,也會永遠存在的。《俱舍論》的造作,是震動當時的大事。所以傳有戲劇化的造論因緣;說得最為詳備的,如《俱舍論頌疏》(圓暉)卷一說(大正41‧814a)︰
「五百羅漢既結集(大毗婆沙論等)已,刻石立誓︰唯聽自國,不許外方。勒藥叉神守護城門,不令散出。」
「然世親尊者,舊習有宗,後學經部,將為當理。於有宗義,懷取捨心,欲定是非。恐畏彼師,情懷忌憚,潛名重往,時經四歲。屢以自宗,頻破他部。時有羅漢,被詰莫通,即眾賢師悟入是也。悟入怪異,遂入定觀,知是世親,私告之曰︰此部眾中未離欲者,知長老破,必相致害。長老可速歸還本國。」
「於時世親至本國已,講毗婆沙。若一日講,便造一偈,攝一日中所講之義。刻赤銅葉,書寫此偈。如是次第成六百頌,攝大毗婆沙,其義周盡。標頌香象,擊鼓宣令曰︰誰能破者,吾當謝之。竟無一人能破斯偈。」
「將此偈頌,使人齎往迦溼彌羅。時彼國王及諸僧眾,聞皆歡喜,嚴幢幡蓋,出境來迎標頌香象。至國尋讀,謂弘己宗。悟入知非,告眾人曰︰此頌非是專弘吾宗,頌置傳說之言,似相調耳。如其不信,請釋即知。於是國王及諸僧眾,發使往請,奉百斤金以申敬請。論主受請為釋,本文凡八千頌。寄往,果如悟入所言。」

這段文,可分四節︰(1)《大毗婆沙論》不許流傳外方,(2)世親隱名前往學習,(3)還國造論頌,(4)造釋論。迦溼彌羅(Kaśmīra)不許《大毗婆沙論》流傳外方,《大唐西域記》也有此說。世親去迦溼彌羅,學習《大毗婆沙論》,論理是極有可能的。但這一傳說,實為另一不同傳說的改寫,如《婆藪槃豆法師傳》說(大正50‧189a)︰
「刻石立制云︰今去,學此法人,不得出罽賓國。八結文句,及毗婆沙文句,亦悉不得出國。」
「阿踰闍國,有一法師,名婆沙須跋陀羅。聰明大智,聞即能持;欲學八結毗婆沙文義,於餘國弘通之。法師託迹為狂癡人,往罽賓國,恒在大眾中聽法。而威儀乖失,言笑舛異。(中略)於十二年中,聽毗婆沙得數遍,文義已熟,悉誦持在心。欲還本土,去至門側。諸夜叉神高聲唱令︰大阿毗達磨師,今欲出國。即執將還,於大集中,眾共檢問。言語紕繆,不相領解。眾咸謂為狂人,即便放遣。(中略)法師既達本土,即宣示近遠,咸使知聞。云︰我已學得罽賓國毗婆沙,文義具足;有能學者,可急來取之。(中略)罽賓諸師,後聞此法已傳流餘土,人各嗟歎!」

潛往迦溼彌羅學《大毗婆沙論》的,是須跋陀羅(Subhadra),不是世親。將《大毗婆沙論》文義,傳入外方,而得婆沙須跋陀羅的稱號,這是應有部分真實性的。迦溼彌羅,不許《大毗婆沙論》文義的流入外方,而允許外人來迦溼彌羅修學,這是什麼意思呢﹖不久前,西藏佛教,以拉薩為中心。第一流的佛教學者,不得達賴的特許,是不能擅自到別處去的。所以佛教的名學者,集中在拉薩,拉薩確保西藏佛教的最高權威。四方學者,以拉薩為景仰的目標,不斷來留學。比對這種情況,迦溼彌羅不願《大毗婆沙論》外傳──精熟毗婆沙文義者到外方,相信極可能是基於這樣的同一理由。而且,《發智論》的研究發達,使阿毗達磨論成為說一切有部正宗。而《大毗婆沙論》的集成,使迦溼彌羅毗婆沙師,成為說一切有部,阿毗達磨的正宗。要確保這一教義的權威,不許精熟毗婆沙文義者外流,是一項有效的方法。《大毗婆沙論》集成,阿毗達磨系的西方師、外國師等,說一切有部的譬喻師,上座別系分別論者的一切異義,都被評破,表示佛法的正義,屬於迦溼彌羅。阿毗達磨西方系、譬喻師、分別論者,當然都不能毫無反感的。但《大毗婆沙論》,不但文廣──十萬頌,義理也非常精深。三世恒有的一切法性,決不如一般所想像的實有而已。尤其是廣引眾說,沒有評定的不少;毗婆沙師的真意,是不能輕易決了的(從眾賢與世親諍毗婆沙義,可以發見這種情形)。不滿毗婆沙師的評黜百家,而不能深徹的理解毗婆沙義,也就無可如何了!從《阿毗曇心論》以來,說「無作假色」,但沒有予無表實色以深徹的評破,而提供業力的更好說明。初期的經部師──鳩摩邏多(Kumarārāta)、訶黎跋摩(Harivarman),也還是這樣。這與不許毗婆沙文義的外流,應有多少關係的。自精熟毗婆沙文義者外流,毗婆沙師的真意義,也就日漸明顯。迦溼彌羅的權威性,開始衰退。「偏斥毗曇」的經部,也就發展為一時的思想主流。世親精熟於毗婆沙文義,將迦溼彌羅的毗婆沙義,流行東方的經部義,展轉立破,而明確的對舉出來。總結說一切有部與經部的精義,而期待正確與合理的開展。

世親講《大毗婆沙論》,每天攝成一頌,圓暉是引述《婆藪槃豆法師傳》的。姑不論其他,但從《大毗婆沙論》的組織次第來說,也與《俱舍論》的次第不合。每日造一頌的傳說,是決無其事的。受迦溼彌羅的禮請,世親才造論釋,也出於《婆藪槃豆法師傳》。世親為了精究《大毗婆沙論》義,曾到迦溼彌羅修學,大致與事實相近(Tāranātha《印度佛教史》,說世親依眾賢修學「毗婆沙」,不足信)。造論的實際情形,不會如傳說那樣的。但依《俱舍論頌》,與毗婆沙義不合處,並不太明顯,要等釋論才明白表達出來。《婆藪槃豆法師傳》說︰「論成後,寄與罽賓諸師。彼見其所執義壞,各生憂苦。」當時迦溼彌羅論師的激動,是可以想見的;這就是眾賢(Sam-ghabhadra)造《順正理論》的緣起了。

為了說明《俱舍論》造作的實際情形,先略述《俱舍論》的傳譯與品目。《俱舍論》曾經二譯︰(1)陳‧天嘉四年(563),真諦(Pa-ramārtha)在番禺與南海郡,繼續譯出《俱舍論偈》一卷、《阿毗達磨俱舍釋論》二十二卷。(2)唐‧永徽二年至五年(651~654),玄奘在長安大慈恩寺譯出,名《阿毗達磨俱舍論》,凡三十卷。又別出《阿毗達磨俱舍論本頌》一卷。陳唐二譯,都分為九品︰


┌───────┬─────────┐
│唐 譯│陳 譯│
├───────┼─────────┤
│1、分別界品 │1、分別界品 │
│2、分別根品 │2、分別根品 │
│3、分別世品 │3、分別世間品 │
│4、分別業品 │4、分別業品 │
│5、分別隨眠品│5、分別惑品   │
│6、分別賢聖品│6、分別聖道果人品│
│7、分別智品 │7、分別慧品 │
│8、分別定品 │8、分別三摩跋提品│
│9、破執我品 │9、破說我品 │
└───────┴─────────┘


第九〈破執我品〉,實為世親的另一論書。前八品都稱「分別」,第九品稱「破」,是立名不同。前八品舉頌釋義,第九品是長行,是文體不一致。《順正理論》對破《俱舍論》,而沒有〈破我執品〉。這都可以證明為另一論書,而附《俱舍論》以流通的。《俱舍論法義》,舉六證以明其為別論,早已成為學界定論了。《俱舍論》(八品)的造作實情,《俱舍論廣法義》首先指出︰「世親論主,依法勝論(心論)立品次第,少有改替,對閱可知。」《阿毗達磨論之研究》廣為論列,以說明世親的《俱舍論》是依《心論》、《雜心論》為基礎,更為嚴密、充實,與整齊的組織。受經部思想的影響,所以出於批判的精神,而論究法義的。究竟這是相當正確的見解。

《阿毗達磨俱舍論》,義譯為《對法藏論》。如《論》卷一說(大正29‧1b)︰「由彼對法論中勝義,入此攝故,此得藏名。或此依彼,從彼引生,是彼所藏,故亦名藏。是故此論名對法藏。」

本論──《發智論》,釋論──《大毗婆沙論》,足論──六足論,是阿毗達磨論──對法論。《俱舍論》能攝對法論的一切勝義,所以名《對法藏論》。在名稱上,顯然是阿毗達磨論的一部。所說的「依彼,從彼引生」,決非每天講《大毗婆沙論》的攝頌,而是在攝《發智》、《毗婆沙》論義的。在《阿毗曇心論》、《雜阿毗曇心論》的基礎上,廣攝六足、《發智》、《婆沙》的勝義而成。本書第十章,已說過︰《大毗婆沙論》集成後,妙音(Ghoṣa)首先類集阿毗達磨要義,成《甘露味論》十六品。西方論師法勝(Dharmaśreṣthī)將《甘露味論》改組為十品,並製造偈頌,名《阿毗曇心論》。阿毗達磨的精要,易誦易持,因而為阿毗達磨論,奠定了製作的新規模。由於《心論》的過於簡略,所以大家為《心論》作釋,廣引《大毗婆沙論》義。這裏面,就有古世親的六千頌本。但這麼一來,頌文與釋義,不一定相稱,失去了容易受持的優點,被譏為「智者尚不了」的「無依虛空論」。《雜心論》主法救(Dharmatrāta)出來,將其他的阿毗達磨要義,也製為偈頌,間雜的編入《心論》各品。對於當時多諍論的論義,別立一〈擇品〉,成為《雜心論》。世親的《俱舍論》,就是在這一系列的論書上,重為造作的。

《心論》的〈界品〉、〈行品〉,明一切法的體用。〈業品〉、〈使品〉、〈賢聖品〉、〈智品〉、〈定品〉,別明雜染法與清淨法。這是一項良好的組織次第。但法勝受《甘露味論》的組織影響,又立〈契經品〉、〈雜品〉,加一〈論問品〉──後三品仍不免雜亂無緒。《雜心論》間雜了更多的論義,又別立〈擇品〉,在組織上,更為雜亂。世親的《俱舍論》,對品目作了重要的改革。別立〈分別世間品〉於〈業品〉之前,容攝《施設論》、《大毗婆沙論》,有關器世間與有情世間的眾多法義,及一向被編入〈契經品〉的十二緣起、七識住等論義。〈分別世間品〉與〈業品〉、〈隨眠品〉,別明有漏法的生、業、煩惱──三雜染。《雜心論》的後四品,徹底廢除;將各品所有的論義,隨義而一一編入前八品中。《俱舍論》八品的組織、條理與次第,在所有阿毗達磨論書中,可稱第一。

《心論》二五0頌,《雜心論》擴編為五九六頌,有改作的,有增補的。世親進一步的嚴密論究︰對於內容,阿毗達磨的重要論義,以能盡量含攝為原則。對於頌文,無論是修正、增補,都以文字簡略而能含攝法義為原則。所以五九六頌的《雜心論》,在《俱舍論》中,被保存而簡練為三百餘頌;另又增補二百餘頌,總為六百頌。論頌數,與《雜心論》相近;而內容的充實,不是《雜心論》所能比了!《俱舍論》不愧為阿毗達磨論的傑作,《俱舍論》不再是《心論》那樣的阿毗達磨概要,而是阿毗達磨的寶藏。後來眾賢略改幾頌,成《阿毗達磨顯宗論》本頌。所以世親的《俱舍論》頌,對說一切有部的阿毗達磨論宗,是有重要貢獻的!

然而,《俱舍論》並不等於《發智論》、《大毗婆沙論》的勝義集成。早在法勝造《心論》,已表示出一項傾向──對迦溼彌羅的毗婆沙師,存有不滿的情緒。這在《心論》的論義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來的。《雜心論》雖接近毗婆沙師正義,而也說「無作假色」。這是西方、健馱羅一帶的阿毗達磨論師,不滿毗婆沙師的一貫表示。本來,上座系的阿毗達磨,是重思考,重理性的,所以自稱為「正理論者」、「如理論者」、「應理論者」。以理為準則,解說一切契經;契經的是否了義,盡理不盡理,以正理為最高的判斷,而不是依賴傳統的信仰。《發智論》是上座、說一切有系,古聖先賢,所有教證的累積成果;由迦旃延尼子(Kātyāyanīputra)綜合整理編成,這確實是偉大的。《發智論》的研究發展,造成說一切有部阿毗達磨的隆盛。迦溼彌羅論師,推重《發智論》為佛說,看作阿毗達磨的最高準則。集成《大毗婆沙論》,評破百家,以迦溼彌羅師說為正義,不容少有異議。毗婆沙師的精神,雖重於理論的評判;而在精神的深處,為《發智論》的權證所脅制,所以態度是專斷的。阿毗達磨的西方系,不滿毗婆沙師,雖說「無作假色」,偶有枝末異義,而在傳統的阿毗達磨思想中,不能提出根本而有力的不同意見。說一切有部譬喻師,斷然的放棄三世一切有的根本理念,思想的拘束一去,立刻開拓出新的境界,這就是種子熏習說。這對於三世有的阿毗達磨,是有嚴重威脅性的。世親有西方系阿毗達磨的傳統,對於阿毗達磨論義,是非常崇敬的。所不能同意的,只是迦溼彌羅論師所說──「阿毗達磨是佛說」的權威性。因為這是足以腐蝕阿毗達磨──重理性、重思考的精神,而流為宗派成見的點綴物。所以首先喝破︰「因此傳佛說對法。」撤除了思想上的束縛,然後讓不同的思想表露出來。從相互的立破中,了解彼此間的真意義,彼此的差別所在。充分發揮自由思考──阿毗達磨的真精神,也就是世親的治學精神。生當經部流行的時代,與說一切有部,形成尖銳的對立;世親所以多舉經部義,與說一切有部相對論。在某些問題上,世親是贊同經部的;但說他「密意所許,經部為宗」是不對的。贊同說一切有部的,多著呢!以阿毗達磨的正理為準則,所以《論》末說(大正29‧152b)︰「迦溼彌羅議理成,我多依彼釋對法,少有貶量為我失,判法正量在牟尼。」

◎附二︰Th. Stcherbatsky著‧巫白慧譯〈關於阿毗達磨俱舍論破我品〉(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22})

《阿毗達磨俱舍論》最後一章〈破我品〉,蘇聯著名學者徹爾巴茨基(Th. Stcherbats-ky,1866~1924)以為是一篇十分重要的佛教哲學論文。根據他的研究,〈破我品〉是《俱舍論》的一篇後加的附錄;不過,它的時間並不比本論晚得多少。〈破我品〉之所以被做為《俱舍論》的最後一章,正因為它對全論的中心思想作了最概括的和最有總結性的表述,就是說,〈破我品〉實際上就是《俱舍論》的結論。

1919年,徹爾巴茨基根據《俱舍論》藏文譯本,把〈破我品〉轉譯成英文,以〈佛教徒的靈魂理論〉(The Soul Theory of theBuddhists)為題發表於《俄羅斯科學院公報》。翻譯時,他還參考了稱友(Yasomitra)的《阿毗達磨俱舍論疏》(Abhidharmakośavyākhya,梵本),核對了真諦和玄奘的翻譯本。他還寫了一篇短序冠於譯文之前,表示自己對阿毗達磨哲學的一些重要看法。這兒,就將他的這篇短序以〈關於阿毗達磨俱舍論破我品〉為題,譯出介紹,以後如有機會,當再介紹他的〈佛教徒的靈魂理論〉──〈破我品〉的譯文。(譯者識)

在西元第五世紀末,聲振遐邇的世親,編纂了一部題為《阿毗達磨俱舍論》的佛教教理的宏傳綱要。在這部著作裏,我們發現一篇特別的附錄,綴於最末的一章,作為全書的一種結論,專門討論了關於佛教否認靈魂存在(我的存在──譯者)這個爭論很多的問題。

《俱舍論》一開頭就聲明︰為了取得解脫,對於活動在生命過程中的各種元素(dhar-ma,法),作一個透徹的辨別,是必要的;然後,進行闡明這些元素,它們的分類和特徵(第一、第二品)。在第三品,詳細敘述各類不同的生物或世界,它們是由於剛才所講的元素力量的作用而產生的。隨後的兩品(第四、五品)則集中考察使世界運動的一般原因和維持生命過程的特殊原因(karma,業行;anu-saya,隨眠)。這樣,這五品說明被稱為普通世界進程的靜力和動力(duhka,苦;samudaya,集)。剩下的三品是關於生命的淨化,或者,更確切地說,是關於生命運動的靜止化(nirodha,滅;mārga,道)。第六品描寫一幅佛教聖者(āryapudgala,聖人)的圖畫,最後兩品(第七、八品)討論聖位的一般和特殊的原因,就是,純潔的智慧(prajñāamalā,無垢慧)和超越的沉思(samādhi,禪定)。在所有被分析的存在元素裏,都沒有提到靈魂,即沒有談及有代表某種在生命各個元素之間的統一體。那是真的,意識(vijñā-na,識)佔著一個中心位置,但是,它同樣是無常的,它的作用,同樣被定為最後將歸於消失。有些元素必然地一個跟著一個產生,有些元素必然地共同存在,即經常同時出現。這個過程構成它們「彼此相互依賴產生」(pra-titya samutpāda,緣生),或者,生命被看作是相互依賴的元素力量的一種作用。在結束他的闡述時,世親自覺要求在一篇特別附錄裏,對於整個體系的否定部分,即靈魂的否定(破我──譯者)作某些考慮。

佛教被視為印度哲學思想發展中的一環,而在它之前,數論體系很可能已在印度學術(sastra)的嚴密而完全一致的形態裏達到一種高度發展的形式。我們還不知道有任何使人信服的議論提出來懷疑這一傳說︰佛陀在兩位著名的數論導師的指導下,研究過系統的哲學。從同樣的傳說來源,我們推測這些大師們很可能已經拒絕了物質的三種原始成分的教義。佛陀對靈魂的否認,在走向更高度的一致性的同一方向中邁進一步。一個永恒被動的靈魂和一個主動的,但無知覺的知覺在一起的局面,的確是數論體系中一個很弱的論點──一個招致批評的論點。數論的這一表現在不斷變化過程中(nitya pariṇāmi,變易)的永恒物質,被佛陀改變為不同的元素;這些元素出現於生命中像一些瞬息的閃現,沒有任何永恒的實在物所支持。數論和佛教這兩種教義這有時候被稱為激進體系(ekāntadārsana,片面見解),因為,一種只執定永恒存在的教義(sarvamnityam,一切是常),另一種則主張普遍變易(sarvam anityam,一切無常)。

這裏,沒有必要對這兩個體系作更詳細的比較,但是,它們兩者之間的密切聯繫並沒有逃過學者們的注意。我在這裏要堅持的是這一事實︰一種密切的關係,不僅可以用相同的論點來表示,而且可以用反對,不用抗議來表示。當佛陀把有一個永恒的「我」的教義叫做「愚者之教」的時候,那是清楚的,他是向一種已確定了的教義作鬥爭。任何時候,他的說法都強調「沒有靈魂」(無我──譯者)或者錯誤的人格主義(satkāyadrsti,身見);在他的話裏,人們會很清楚地感覺到有一種反對,或甚至敵對的意思。佛陀的這種教義和它的積極的相應部分──活動在生命中,不同的元素和它們的活動一定會逐漸地被制止,直到取得永恒的寂靜──是全部佛教的中心論點。戴維斯夫人(Mrs. Caroline Rhys Davids)正確地評述︰「這種反實體主義(antisubstantialist)的宗旨是如何謹慎地和忠實地被信奉和維護著!」我們還可以補充,佛教哲學史可以描繪為更深地悟入佛陀的這種原始直覺(他自己相信那是他最偉大的發現)的一系列努力。

當考慮到佛教哲學的晚期發展的總的方向時,人們會無意地想起一位近代思想領袖曾經說過關於哲學的話︰「我們越是試圖鑽進哲學家的主要概念……我們感到它不知不覺地在我們手裏走了樣。」一位哲學家的原始直覺可能是很簡單,但他要花整個生命來使它成為一個清楚的公式。正當他表示了他因感到有責任去修改他的公式而在心裏想到些什麼的時候,他立刻修改這種剛想到的修改等等。「他的教義可以這樣無限地發展,而所有它的複雜性不外乎在他原始直覺與他運用表現方法之間的一種不可共通性。」教團中最早的分裂已曾涉及這些玄妙的哲學問題。

「論事」(Kathāvattu)就是用關於靈魂的可能的真實性問題的冗長討論來開始闡述各種不同的觀點。聖正量部(Aryasammityas)和犢子部(Vatsiputriyas)這兩派傾向在一種承認人格的元素裏有某種、但很微弱的統一體的意義上來解釋「沒有靈魂」的教義。他們的反對者,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in)甚至否認這一點。一切有部主張,不同的元素真實地存在於所有三個時間︰就是說,不僅構成現在的一些元素的短暫閃現真實地存在,就是過去和未來的閃現也這樣存在著。對他們說來,「沒有靈魂」等於是過去、現在和未來的全部無限的元素群。龍樹進一步把「沒有靈魂」,或「空」,提升為一種類似的實在。結果是︰諸元素的相互依賴是一個公認的事實,但它們被否認有任何實體的存在(nihsvabhāva,無自性)。這種「空」以一種不可思議的方式發展為(vivarta)現象生命的多樣性。馬鳴把「沒有靈魂」看作一種總的意識(ālayavijñaṇa,阿賴耶識),它有屬於多方面的不同元素;這樣,給予原始教義,一種唯心主義的詮釋,由於世親,佛教哲學又一次受到唯心主義的解釋,最偉大的佛教哲學家陳那和法稱帶著微細的修改而遵循這種解釋。後來,「沒有靈魂」被理解為一種多神主義的意義,同時,人格化而為最初的法身佛毗盧遮那(Vairocana),至於這種有神概念人格化而為阿彌陀佛(Ami-tābha),並由崇拜他而產生一種新的宗教,都可以作同樣的看法。

佛教在現在和過去表現出所有不同的形式,可以看作是要以和諧的直覺達到教主的原始觀念的許多努力。所有這些努力都先以對生命的諸元素的分析作為必需的條件。世親寫他的論文,不是按照他自己的觀點,而是遵循喀什米爾的毗婆沙師(Vaibhāsikas)的教示。他計劃在一部較晚的作品裏來闡明自己的觀點,而這部作品他只完成其便於記誦的頌文部分。上邊提到的附錄似乎是一種中間部分──介於這兩部作品之間的一種聯絡。

目前,似乎應該把附錄譯出來,不必等待《阿毗達磨俱舍論》全書的翻譯和出版。這個附錄討論了全部佛教的中心論點,同時,是一篇組織嚴謹,風格優美的傑作,而世親正以這種寫作風格而著稱於佛教界。

歐洲學者將會看到他們的偉大印度前輩在作詮釋教義中的困難論點的同樣工作,而在這些工作上,他們也曾花過很多力氣。他們將會看到他恰好提及他們引用來支持他們的解釋的、佛陀說法中的相同章節。他們將會發現在「沒有靈魂」的科學教義和見於說法的通俗方式中的「靈魂輪迴」之間,並沒有「顯著的矛盾」。他們將會把功績歸於有學問的佛教徒的這個普遍的信念︰佛陀在他的說法裏,常常採用形象的語言,以便接近未受教育的人民的樸素心靈。正如我希望的,在阿毗達磨中,他們將會找到那些他們曾徒勞地在許多風格紛繁的流行著作中尋覓的東西。

〔參考資料〕 《俱舍論研究》下(《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1});李世傑《俱舍學綱要》;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佐伯旭雅《冠導阿毗達磨俱舍論》(《大藏經補編》{6});西義雄《國譯俱舍論》(《國譯一切經》〈毗曇部〉{25}、{26});福原亮嚴(監修)《阿毗達磨俱舍論本頌の研究》;深浦正文《俱舍論概論》;平川彰、平井俊榮(等)《俱舍論索引》。


高僧傳

或作《梁高僧傳》。十四卷。梁‧釋慧皎撰。《隋書》〈經籍志〉雜傳類誤題作釋僧祐撰,清‧姚振宗《隋書經籍志考證》中已有辨正。收在《大正藏》第五十冊。

此書是總傳體。在作者撰述的當時,正是梁武帝崇敬佛教,上行下效,風靡全國的時候。那時龐大的僧伽隊伍中,能文善辯則享大名,潛修實行為人所忽。其中名僧高德固不乏人,而徒具虛名的也為數不少。作者為了矯正時弊,乃提出「高」字的標準來作為編集本傳的尺度。又從晉至梁,曾出現不少部僧傳,但是在規模上、體例上,還沒有構成完整的、嚴謹的綜合性的傳記。作者在前人已有的基礎上,擷取各家之長,重新規劃;撰成本傳,遂為後來總傳體例的僧傳樹立了典範。同時,作者對於較他略早的寶唱所撰的《名僧傳》,是不太滿意的。他認為名僧未必都有真實的修養和學識,而有真才實學的人又每每不隨俗俯仰,未必能知名當世。因而易「名」為「高」,專門記錄他認為是品德高尚、學識優長的僧人。這種觀點貫串在全部書中,所以在本傳中不止一次的顯現出許多「高隱者」的形象來。而高僧傳的稱號,也即創始於此傳。《四庫全書總目》子部釋家類《宋高僧傳》提要根據《郡齋讀書志》,以為「高僧傳之名起於梁‧釋慧敏,分譯經、義解兩門;釋慧皎復加推擴,分立十科」(見卷一四五)。實際慧敏即慧皎,敏字乃皎字的筆誤(《中國佛教史籍概論》卷二〈宋高僧傳〉中考證很詳)。

本傳記錄了從後漢明帝永平十年(67)到梁武帝天監十八年(519)四五三年間魏、吳、晉、宋、齊、北魏、姚秦九個朝代中高僧的事蹟。著作年代,書中沒有明文。《開元釋教錄》卷六題作天監十八年撰,是不確的。這年是《高僧傳》序文中所稱記載斷限的最末一年,完成當然需要一段時間。作者撰寫時,曾請當代名士王曼穎審閱義例內容(見〈答王曼穎書〉)。根據《梁書》南平王傳(卷二十)和江革(卷三十六)、南康王績(卷二十九)的傳,王曼穎的逝世,在天監十八年到普通四年之間,《高僧傳》的撰成,最遲不得遲於普通四年。本書卷十三上定林寺〈法獻傳〉中有佛牙以普通三年(522)正月遺失之語,當是本傳實際上最末的紀事,距離完成期間不會太遠,大約就完成在普通三年或四年。這時上距寶唱《名僧傳》完成的年代天監十三年(514),相差不到十年。

本傳是在已往僧傳的基礎上寫成的一部綜合性的傳記。他批評過去的僧傳,有的偏敘一類,所涉不廣;有的僅舉一方,記錄不全;有的紀事闕略,繁簡不一;有的只錄名僧,高蹈之士多所遺削。所以「嘗以暇日遇覽群作,輒搜撿雜錄數十餘家,及晉、宋、齊、梁春秋書史,秦、趙、燕、涼荒朝偽曆,地理雜篇,孤文片記;並博咨故老,廣訪先達,校其有無,取其同異」(見〈序錄〉),撰成此傳。就其所引用的著作來看,是極為繁富的。可考知的有︰晉‧竺法濟撰《高逸沙門傳》、晉‧郗超撰《東山僧傳》、南齊‧釋法安撰《志節僧傳》、南齊‧釋僧寶撰《遊方僧傳》、南齊‧釋法進撰《江東名德傳》、南齊‧蕭子良撰《三寶記傳》、南齊‧王巾撰《僧史》、梁‧釋僧祐撰《出三藏記集》、梁‧張孝秀撰《廬山僧傳》、梁‧陸明霞撰《沙門傳》、梁‧釋寶唱撰《名僧傳》、不詳作者撰《安清別傳》和《于法蘭別傳》、晉‧王秀撰《高座別傳》、晉1‧康泓撰《道人單道開傳》、宋‧王微撰《竺道生傳》、宋‧張辯撰《僧瑜傳贊》和《曇鑒傳贊》(以上僧傳類)。《晉書》(未詳何家)、魏‧崔鴻撰《十六國春秋》、宋‧徐爰撰《宋書》、宋‧沈約撰《宋書》、秦‧車頻撰《秦書》、燕‧田融撰《趙書》(以上史籍類)。晉‧釋法顯撰《佛國記》、晉‧庾仲雍撰《荊州記》、宋‧釋智猛撰《遊行外國傳》、宋‧釋曇宗撰《京師寺塔記》、南齊‧劉悛撰《益部寺記》(以上地志類)。晉‧陶潛撰《搜神錄》、晉‧朱君台撰《徵應傳》、宋‧王延秀撰《感應傳》、宋‧劉義慶撰《宣驗記》和《幽明錄》、南齊‧王琰撰《冥祥記》、梁‧任昉撰《述異記》(以上雜記類)。不詳作者撰〈四十二章經序〉、吳‧康僧會撰〈安般守意經序〉、晉‧孫綽撰〈正象論〉、〈喻道論〉、〈道賢論〉、〈明德沙門論目〉、晉‧康法暢撰〈人物始義論〉、晉‧張野撰〈遠法師銘〉、晉‧袁宏撰〈羅浮山疏〉、晉‧周顒撰〈玄暢碑文〉(以上文章類)。此外,像釋道安撰的《綜理眾經目錄》,也曾引用了許多次,可見引用的書籍還不僅如上所述。史料的豐富,所用功力之深,涉及方面之廣,這裏很明顯表現出來。至引用的書中,如《出三藏記集》卷十三至卷十五的僧傳部分,大都融會吸取;如《冥祥記》,引用達二十餘事,也是相當多的(《冥祥記》已佚,由《法苑珠林》及《太平廣記》所引的和本傳對照可知)。另外,《名僧傳》中,有二一六人收入本書正傳,七十八人入附見,所採擷處一定更多。

本傳綜合已往僧傳的體例,分為〈譯經〉(三卷)、〈義解〉(五卷)、〈神異〉(二卷)、〈習禪〉、〈明律〉(共一卷)、〈亡身〉、〈誦經〉(共一卷)、〈興福〉、〈經師〉、〈唱導〉(共一卷)十科。在草創時,原只八科,後因宋、齊雜記中很多記錄轉讀、宣唱的事蹟,而且這二種方式在傳教上有它的作用,因加上後二科,足成十數。這十科雖然各有重點,但它們之間也有著聯繫。在組織形式上,這種分類法,要比《名僧傳》的七科分類為整齊全面而有條理。全書著錄正傳二五七人,附見二七四人。

本傳前八科之末有論有贊,末二科纂輯在後,有論有贊。作者說(大正50‧419a)︰「及夫討覈源流,商榷取捨,皆列諸贊論,備之後文。而論所著辭,微異恒體︰始標大意,類猶前序,末辯時人,事同後議。若間施前後,如謂煩雜,故總布一科之末,通稱為論。」(見〈序錄〉)。「論」實際概括了前序和後議,對一科的主旨源流有所闡明,對其中突出的人物也予以評定。另外還透露出作者對某些事物的看法,反映出一些歷史上的情況。如〈譯經論〉中評論(大正50‧346a)︰「頃世學徒,唯慕鑽求一典,謂言廣讀多惑,斯蓋墮學之辭。」〈亡身論〉中評論(大正 50‧406b)︰「凡夫之徒,(中略)棄捨身命,或欲邀譽一時,或欲流名萬代。及臨火就薪,悔怖交切,(中略)於是僶俛從事,空嬰萬苦。」都是針對當時僧人不好學習或妄邀名譽所提出的針砭。

卷十四是〈序錄〉,有序錄和全部目錄,末附王曼穎致慧皎書一篇,慧皎答書一篇。〈序錄〉和兩篇書札對編寫本傳的意旨,都有所申述,對前代有關僧傳的作品也有所評價,是研究自晉到梁‧天監末年包括本書在內有關佛教傳記的重要史料。

本傳包含了後漢至梁代中葉佛教發展的輪廓和不同行誼人物的面貌,以及佛教思想潮流的發展傾向。尤其〈譯經〉、〈義解〉兩科,作者特別重視,著錄人物既多,內容也極繁富。關於翻譯家的事蹟、學派、迻譯的經過、譯品的好壞;以及義解高僧的學識、學說、著作、與當代社會上名士的往來,和對玄學的激揚,都有所記載。另外,對於東來傳譯卑摩羅叉、佛馱跋陀羅(均見卷二)等為法忘軀的精神,西行求法的曇無竭、法顯、智嚴、寶雲、智猛(均見卷三)等不避艱險的事蹟,也是歡喜讚嘆竭力加以表揚。對高蹈離俗、遺棄名利、甘心枯槁的帛遠(卷一)、支孝龍、僧度(均見卷四)、竺道壹(卷五)、道恒、道標、僧肇(均見卷六)等,也予以很高的評價。

此外,如求那跋陀羅(卷三)、慧永(卷六)、慧安、道汪、法瑤(均見卷七)、僧遠(卷八)、僧隱(卷十一)、法願(卷十三)等的蔬食,嚴佛調(卷一〈支婁迦讖傳〉)、朱士行(卷四)、劉元真(卷四〈竺潛傳〉)、邵碩(卷十)等的仍用俗姓,竺法乘(卷四)、竺法曠(卷五)、于道邃、于法威(均見卷四)等的隨師為姓,竺法雅、支遁(均見卷四)、慧遠(卷六)、曇諦(卷七)、法瑗(卷八)等的講授外典,于法開(卷四)、竺法曠(卷五)、佛圖澄(卷九)、法穎(卷十一)等的兼行醫術,反映了天監十二年梁武帝敕斷肉食以前蔬食還不是定制,道安以前僧人的姓氏,及外典與醫療在弘法上的作用,而顯現出佛教在某一時代的精神面貌。

復次,此傳所記中印文化的交流,以及中亞的史實和地理情況,都是今日研究古代中西交通史上很珍貴的資料;而研究南北朝歷史,傳中所提供的材料,也可以互相參證。清代學者孫星衍嘗注意及此,他認為此傳「足資考史,地方古蹟亦可借證,實為有用之書」(見《善本書室藏書志》卷二十二)。又說︰「通鑒宋文帝元嘉十年,沮渠牧犍改元永和,此書浮陀跋摩傳作承和,與北史同,足資考證。」(見《平津館鑒藏記書籍補遺》)實則足資考史的地方很多。至於《晉書》卷九十五〈藝術傳〉中佛圖澄、鳩摩羅什、麻襦、僧涉、曇霍、單道開、王嘉諸人的傳,《南史》卷七十六附見寶志的傳,也都可以和本傳參照。又唐代釋道宣撰《大唐內典錄》,釋智昇撰《開元釋教錄》,都曾大量利用本傳來充實其著作的內容,釋道世在《法苑珠林》中引用的也很多。

本傳受到前代學者廣泛的好評,王曼穎說它是「不刊之筆。屬辭比事,不文不質」(〈致慧皎書〉)。費長房認為是「為時所軌」(《歷代三寶紀》卷十一)。道宣說它「文義明約,即世崇重」(《續高僧傳》卷六〈慧皎傳〉)。梁代藏書家梁元帝為江州刺史時(大同六年至太清元年,540~547),張綰就曾以此傳為贈(見《金樓子聚書篇》),其為時人所重視可知。

唐‧釋道宣在《續高僧傳》序中,曾指出本傳的缺點說(大正50‧425a)︰「緝裒吳越,敘略魏燕,良以博觀未周,故得隨聞成彩。加以有梁之盛,明德云繁,薄傳五三,數非通敏,斯則同世相侮,事積由來。中原隱括,未傳簡錄︰時無雅贍,誰為補之﹖」因為作者是梁朝人,當時南北分裂,對北朝資料的掌握,自然要受到地域的限制,作者是無能為力的。至於梁僧記錄的不多,則因此傳斷限到天監十八年止,而且生存者不錄。再者梁武帝時代佛教雖發達,但實行潛修的高僧並不多,這也不能歸過於作者。但在個別地方,傳中也還有欠精確之處。如鳩摩羅什的卒年,作者雖加以考證。但仍有錯誤,而應以僧肇撰的〈竺羅什誄〉(見《廣弘明集》卷二十三)作弘始十五年癸丑(413)為確。另外關於各家的學說,雖然提到,但失之太略,沒有把內容或論點扼要的記錄下來,較之《名僧傳》,這點是有遜色的。

本傳的文字典雅流暢,在六朝作品中,也屬上乘。它不但在佛教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就是在研究哲學、歷史、文學方面,也有重要的參考價值。(蘇晉仁)

◎附︰陳垣《中國佛教史籍概論》卷二〈高僧傳〉(摘錄)

本書之主旨及內容
本書以高僧為名,本有超絕塵世之意。當時僧眾猥濫,狗俗者多,故慧皎之論,每為時所不喜。慧皎自序於歷數諸家僧傳之失後,特辯之曰︰「前之作者,或嫌繁廣,抗迹之奇,多所遺削,謂出家之士,處國賓王,不應勵然自遠,高蹈獨絕,尋辭榮棄愛,本以異俗為賢,若此而不論,竟何所紀。」

又曰︰「前代所撰,多曰名僧,然名者實之賓也,若實行潛光,則高而不名;若寡德適時,則名而不高。名而不高,本非所紀;高而不名,則備今錄。」故此書之作,實為一部漢魏六朝之高隱傳,不徒詳於僧家事蹟而已。

本書為類傳體,凡分十門。每門之後,繫以評論︰(1)譯經,三卷;(2)義解,五卷;(3)神異,二卷;(4)習禪、明律,共一卷;(6)亡身、(7)誦經,共一卷;(8)興福、(9)經師、(10)唱導,共一卷。

自後漢至梁初,凡二五七人,附見者又二百餘人。後之作者,都不能越其軌範。惜為時地所限,詳於江左諸僧,所謂「偽魏僧」僅得四人,此固有待於統一後之續作也。

本書在史學上之利用
本書未有單刻本之前,只有藏本,學者少見。丁丙《善本書室藏書志》卷二十二有孫淵如藏鈔本,嘉慶十二年丁卯孫星衍手記云︰「慧皎高僧傳,四庫全書未及收。余讀釋藏於金陵瓦官寺見之,頃官安德,借錄此本。僧人事迹,率多文人粉飾,然六朝士夫,無所自存,遁入釋道,故多通品,辭理可觀,且足資考史,地方古跡亦可借證,實為有用之書」云云。故孫星衍《續古文苑》卷十一有慧皎〈高僧傳序〉,註云︰「四庫書未錄梁高僧傳,故此序不傳。」其實何嘗不傳,特學者未之注意耳。

《平津館鑒藏記書籍補遺》又有明版姜家印行本,謂︰「通鑑宋文帝元嘉十年,沮渠牧犍改元永和,此書浮陀跋摩傳作承和,與北史同,足資考證。」按北涼‧沮渠牧犍,《魏書》、《北史》均作改年承和,《御覽》卷一二四引《十六國春秋》〈北涼錄〉作永和,《通鑑》〈宋紀〉元嘉十年條因之,故紀元諸書,多以永和為正。據此書卷三〈浮陀跋摩傳〉茂虔承和五年丁丑,即宋‧元嘉十四年,與《魏書》、《北史》合,則「永」實誤文也。

《世說新語》為說部最通行之書,其中關涉晉僧幾二十人,此二十人中,見於《晉書》〈藝術傳〉者僅佛圖澄一人,然十之九皆見〈高僧傳〉。

支道林在當時最負高名,《世說》中凡四五十見,應入《晉書》〈隱逸傳〉,然《晉書》遺之。《高僧傳》卷四有長傳,而支道林始末畢見。

竺法深亦負高名,《世說》中凡五六見,劉孝標註謂︰「法深不知其俗姓,蓋衣冠之胤也。」據《高僧傳》卷四,則法深者僧名潛,晉丞相王敦之弟,年十八出家。永嘉初避亂過江,年八十九卒。晉孝武帝悼之曰︰「法師理悟虛遠,風鑒清貞,棄宰相之榮,襲染衣之素,山居人外,篤勤匪懈。」何得謂不知俗姓。且法深卒年八十九,亦可訂《世說》註七十九之誤。

又《世說》〈言語篇〉,庾法暢造庾太尉條,註謂︰「法暢氏族所出未詳。」〈文學篇〉北來道人條註,引庾法暢〈人物論〉,亦作庾。《高僧傳》卷四作康法暢著〈人物始義論〉,自當以康為正,今本《世說》因下文庾太尉句而誤耳。魏晉沙門,依師為姓,故姓支姓康者,皆外國姓,非本姓。〈言語篇〉支道林養馬條,註謂︰「支道林本姓關氏。」〈文學篇〉康僧淵初過江條,註謂︰「僧淵氏族所出未詳。」正與康法暢同例。若果姓庾,則中國姓也,何云「氏族所出未詳」,此嚴可均《全晉文》所以據《高僧傳》而知今本《世說》誤也。

葉德輝輯《世說》註引用書目,於庾法暢〈人物論〉下云︰「高僧傳引作康法暢,兩書必有一誤。」而未斷為誰誤,蓋未細考耳。

范蔚宗被殺,門有十二喪,無敢近者,釋曇遷抽貨衣物,為營葬送,《宋書》卷六十九、《南史》卷三十三〈范傳〉皆不載,亦見於《高僧傳》卷十三〈遷傳〉。

《梁書》卷二十二〈南平王偉傳〉︰「偉,太祖第八子,初封建安王,天監十七年改封南平郡王。性多恩惠,尤愍窮乏,常遣腹心左右,歷訪閭里人士,其有貧困吉凶不舉者,即遣贍恤之。太原王曼穎卒,家貧無以斂,友人江革往哭之,其妻兒對革號訴,革曰︰『建安王當知,必為營埋。』言未訖而偉使至,給其喪,事得周濟焉。」《南史》卷五十二同。

江革見《梁書》卷三十六︰「豫章王綜長史,隨鎮彭城,城失守,為魏人所執。魏徐州刺史元延明,聞革才名,厚加接待,革稱患腳不拜,延明將加害,見革辭色嚴正,更相敬重。時祖暅同被拘執,延明使暅作欹器漏刻銘、革作丈八寺碑,革辭以囚執既久,無復心思,延明逼之愈苦,將加箠撲,革厲色言曰︰『江革行年六十,不能殺身報主,今日得死為幸,誓不為人執筆。』延明知不可屈乃止。日給脫粟三升,僅餘性命。值魏主請中山王元略反北,乃放革及祖暅還朝。」《南史》卷六十同。

吾人讀此二傳,知南平王之高義,江長史之忠貞,然王曼穎何人,僅知其貧無以斂而已。夫天下貧士多矣,茍別無所表見,則貧何足尚。及讀《高僧傳》末附曼穎與慧皎往復書,乃知皎撰《高僧傳》,曾與商榷義例,既成,曾請其掎摭利病,並稱其「學兼孔釋,解貫玄儒」,則曼穎不徒以貧見稱,實為梁初之高士,宜江革與之為友。《廣弘明集》卷二十四採此二書;孫星衍《續古文苑》卷八載曼穎一文,亦根據此傳;嚴可均輯《全梁文》亦採之;姚振宗考《隋志》雜傳類補《續冥祥記》,亦利用此等史料以考王曼穎,而王曼穎乃真不朽矣。

〔參考資料〕 陳士強《佛典精解》。


華嚴五教章

四卷(或作三卷)。唐‧法藏述。又稱《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華嚴一乘教分記》、《華嚴經中一乘五教分齊義》、《華嚴經分記》、《華嚴一乘分別記》、《一乘教分記》、《五教章》。收在《大正藏》第四十五冊。

本書內容除全面論述各教派的地位之外,主要在闡發華嚴宗「無盡緣起」說的原理與內容。文分十門︰

(1)建立一乘︰分同、別二教而論述別教一乘。(2)教義攝益︰論一乘、三乘之教義與其利益。(3)古今立教︰述說中國古今佛教學者的佛教觀。(4)分教開宗︰論五教十宗的教判以明自宗立場。(5)乘教開合︰敘述五教間的關係。(6)起教前後︰論述佛教各經教的說法次第。(7)抉擇其意︰闡明說法次第的意趣。(8)施設異相︰分十項說明一乘與三乘相異之處。(9)所詮差別︰由心識差別、種性差別、行位差別、修行時分、修行所依身、斷惑分齊、二乘迴心、佛果異相、攝化分齊、佛身開合等十個觀點,評定華嚴學在全體佛教中的地位。(10)義理分齊︰說明三性同異義、緣起因門六義法、十玄緣起無礙法門義、六相圓融義等華嚴學根本的思想。要之,本書確立詳細教判,為組織華嚴教義之重要作品。

本書之註釋極多,中國方面,有道亭《義苑疏》、師會《焚薪》及《復古記》、觀復《回折薪記》、希迪《評復古記》及《集成記》等書。日本方面,則有奉靈《指事》、凝然《通路記》、湛睿《纂釋》、鳳潭《匡真鈔》、普寂《衍祕鈔》及《懸鈔》、戒定《帳祕錄》、觀應《冠註五教章》等。就中,最古者為奉靈之《指事》,解釋最詳盡者為凝然之《通路記》,最便於研究者為觀應之《冠註五教章》。

◎附︰鎌田茂雄〈華嚴學的典籍及研究文獻〉(摘譯自《華嚴の思想》)

華嚴學的綱要書中,最著名的是法藏的《華嚴五教章》。本書是法藏依據《華嚴經》所作出的華嚴學概論,也是一種佛教概論。在法藏的著作中,此書的體系最完整,是研究華嚴學的入門書及必讀書。又在研究《五教章》上,最適用的典籍,是觀應的《冠註五教章》十卷。

《五教章》有和本與宋本等兩種版本。和本是日本國內所流傳的,據說是聖武天皇天平八年由道璿攜入日本的。宋本是宋代四註家所用之本,是宋代開的板。宋、和本兩者之間的差別是︰和本的中卷相當於宋本的下卷;和本的下卷是宋本的中卷。日本國內《五教章》的講義與註釋,都是依據和本。據凝然所述,和、宋兩本各有其特色,但因依順古來傳承,故其所著係採用和本,湛睿、鳳潭也是取和本為正本。

關於《五教章》的題名,計有十類,即︰(1)華嚴一乘教分記(和本上卷)、(2)華嚴經中一乘五教分齊(和本下卷)、(3)一乘教分記(與海東書)、(4)華嚴教分記(澄觀、《華嚴玄談》卷五)、(5)一乘教分記(崔致遠、〈賢首傳〉)、(6)華嚴一乘分教記(淨源序、《佛祖統紀》卷三十)、(7)華嚴五教章(同上)、(8)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宋朝四大家)、(9)華嚴教義分齊(《圓覺大疏》卷十一)、(10)五教義分齊(《圓覺經略疏鈔》卷三、《演義鈔》卷三十四)。此中,第(6)類不可用,第(3)、(4)、(5)類是略名,第(7)類是日本國內的通稱。

《五教章》據說是法藏三十多歲時的著作(《通路記》卷十七、《大正》72‧426a),但也有說是作於四十二歲以後(《冠註》、《指事記》)。上卷所論述的是一乘教義及判教;中卷「義理分齊」述及華嚴哲學之中的三性、因門六義、十玄、六相等;下卷的「所詮差別」,係就心識、階位、佛身等問題,分類為五教而加以解釋。

在中國,宋代開始有《五教章》的註釋書。師會、觀復、道亭、希迪是其中之四大名家。


僧官制度

由世俗政權任命僧侶為各級僧官,以管理僧尼事務、統御佛教的制度。僧官,即受命管理全國佛教事務的僧人,又稱僧綱。主要任務為︰掌管僧籍,以僧律統轄僧尼,並充當朝廷與教團間的協調者,在官方有關機構統領之下,處理有關佛教事務。

印度僧團中原設有上座、維那、寺主、直日、直月、直歲等僧職,然係僧團之自治制度,並非官方所設。僧官之設置,始於中國東晉十六國時期,此後各朝沿襲,代有變革。朝鮮、日本兩地從中國傳入佛教後,亦加以倣置。

根據《大宋僧史略》、《佛祖統紀》等史料記載,自漢代至西晉之間,為中國佛教之初傳期,寺院、僧尼不多,譯事與法事尚屬初創,當時來華傳教的沙門都由朝廷安置在負責接待各國來賓的鴻臚寺,因此當時有關僧尼事務就由鴻臚寺直接掌管。

兩晉十六國時期佛教已發展成一股強大的社會勢力,寺院和僧尼數量猛增,僧尼從事經濟經營、參預社會事務的現象相當普遍,僧尼偽濫穢雜、違戒犯律的情況日益嚴重。針對這種狀況,教團本身和封建官府都在積極尋求有效治理僧尼的辦法,經過一段時間的探索嘗試,約略於西元四、五世紀之交,中國南北兩方分裂政權中的東晉、拓跋魏和姚秦先後正式設置了僧官。其中,東晉的僧官創設於安帝隆安五年(401)以前,中央僧官機構泛稱為僧司,亦可稱為僧局、僧省,主管僧官可能稱為僧主、僧端,副職為都維那,還有若干屬吏。其時地方僧官也已產生。拓跋魏的僧官始設於太祖皇始年間(396~397),最高僧官稱為道人統,但其下沒有副職,也沒有獨立的僧務機構,僧官作為世俗政權附庸的色彩特別鮮明。姚秦的僧官制度大約在弘始三年(401)正式設立,略遲於東晉和拓跋魏,但內容比東晉、拓跋魏的僧官制度完備。中央僧官共有三員,主官稱國內僧主,或稱僧正;副職稱悅眾、僧都、僧錄。下設吏員若干。彼此職責分明,辦事效能較高。

南朝的僧官制度直接承繼東晉,但又適應南朝政治的特點和佛教發展狀況,而有所發展和變化。僧官分中央、地方和基層三級。中央僧官是統領全國佛教事務的最高一級僧官,官衙仍稱僧司、僧局或僧省,大概由皇帝直接統轄,並不隸屬於任何一種俗官機構;主官亦稱僧主或僧正,常冠以「天下」、「國」的字樣以示尊崇,並區別於地區性僧官。副職稱都維那、大僧都、悅眾等。地方性僧官層次較多,有的按照世俗行政區劃分設州、郡僧官,有的根據佛教傳播特點設立跨州、郡的區域性僧官,縣級僧官唯見陳代曲阿縣僧正一例。州、郡、縣僧官的主官皆稱僧正或僧主,副職稱維那或僧都,或設或缺,隨宜而定。基層僧官即寺院的僧職,包括寺主、上座、維那三種,合稱為三綱。

在東晉以前,寺主等僧職只是僧眾推舉出來協調寺院宗教生活的辦事人員,並無凌駕於寺眾之上的政治權力,也無自己特殊的政治、經濟利益,此時寺主尚不具備僧官的基本特徵。

東晉以降,寺院由純粹宗教共同體演變為含有政治、經濟性質的社會組織,寺主等僧職逐漸由代表僧眾意願的公職人員演變為代表官府統制寺院的官員。至南朝時,寺主、上座、維那等僧職便正式成了基層僧官。其產生辦法也由寺眾推舉,過渡為官府委派,甚或由皇帝敕任。中央、地方和基層僧官都享有俸秩,有一定的詮選、任免辦法。

南朝的僧官制度已經有了上述內容,但還不很定型,不很成熟。南朝具有獨立的尼僧僧官,梁武帝時又一度出現了由世俗人士任僧正的情況,稱為白衣僧正,與僧人擔任的僧正並存。這兩點是南朝僧官制度中的新鮮內容,具有時代和地域特色。

北朝佛教發展迅速,僧尼達到數百萬,寺院多至數萬座,其教團的規模遠遠超過了南朝。與此相適應,北朝各政權為了加強對佛教的統御,建立了龐大而強有力的中央僧官機構,初稱監福曹,後改名昭玄寺,設置大昭玄統一員,昭玄統、都維那若干員,亦置功曹、主簿員,以管諸州、郡、縣沙門曹。北朝寺職也已納入到僧官系統中,所以僧官也分中央、地方和基層三級。

北朝僧官在教團內部具有巨大的統制權力,然而對於封建王權則主動依附、順從,遂使僧官制度成為封建政權統治教團的工具。北周一朝曾對僧官制度進行改革,改僧統為三藏,同時縮小僧官的職權,三藏只管僧尼的教化,此外的僧籍管理、度僧造寺、寺院經濟等佛教管理權轉由司寂上士、中士、典命等俗官執掌。

隋唐時期國家重新歸於統一,政教關係進入了教權服從於王權,並積極配合王權進行教化的新階段。僧官制度適應政教關係的新特點,出現了一些新的內容,展示了新的面貌。要而言之,中央僧官在隋文帝時達到全盛,此時中央僧官權力巨大,機構完備,僧官素質較高,純負教學責任的學官也應運而生,對於佛教的傳播和佛學的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但自隋煬帝後,僧官權力大大削弱,中央僧務交由俗官辦理,國家還向各寺院派出監丞,自中央到基層的僧務都處在世俗政權的監督下,僧官成了俗官的附庸。

唐以後沿此趨勢發展,曾一度將中央僧官取消,唐憲宗時雖然又在功德使下設立左、右街僧錄作為中央僧官,其實僧務管理權仍由祠部和功德使分掌,僧錄不過是功德使的屬員而已。地方僧官制度起初與中央僧官制度的演變方向和步調基本一致,但自安史之亂後,在中央權力衰落、地方權力增強的背景下,地方僧官制度重建起來,甚至出現了如五台山、天台山那樣佛化壯盛區域的僧官系統。地方僧官機構龐大、分工細密,但教團的事務在很大程度上得聽命於俗官,僧官進一步淪為俗官的附庸。因而僧官機構逐步喪失了為教團謀獨立發展的作用,徹底淪為官府操縱、統御佛教的工具。

宋代以降,僧官制度在前代基礎上有因有革。宋代僧官制度中最有特色的是各地寺院多採用禪寺僧職規制,廢三綱而置住持,形成了住持獨尊的局面,住持屬下有很多執事僧,其中最主要的是叢林兩序。西序稱六頭首,依次是上座(或稱首座)、書記、知藏、知客、知沐(又稱浴主)、知殿;東序稱六知事,依次是都寺、監寺、維那、悅眾、典座、直歲。

遼、金僧官制度多因唐制,間有損益,主要特點是僧人廣任俗官,成為當時吏治上的一大弊端。

及至元代,在蒙古貴族的扶持下,僧官的權力又一次發展到足以與俗官抗衡的地步。僧官可以軍民通攝,即不僅管理僧務,而且主政管軍。僧官的選任則是僧俗並用,僧務機構與俗官官署交叉。其中政教通管的僧司,在中央一級有釋教總統所、總制院、宣政院、功德使司等。地方僧署基本與路、府、州、縣行政體制相適應,設有各級僧錄司、僧正司、都綱司。個別時期又設有廣教總管府,頭陀禪錄司、崇教所、白雲宗總攝所,另外又有專管寺產的太禧宗禋院、總管府、提舉司、提領所等各級官員,一律由國家委任,有品有秩。

明代僧官制度更為嚴密、更系統化,從中央到各府、州、縣,建立了與行政體制相適應的四級僧官體系,並把僧司機構推行到青海、新疆、雲南、西藏等邊疆地區,從漢傳佛教推行到藏傳佛教中。各級僧官有明確的品階、俸祿規定,僧官的銓選任免成制,考課有常,遷轉有序,衣飾傘蓋有別,在在體現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極端強化的時代特點。其中央、府、州、縣的僧司分別稱為僧錄司、僧綱司、僧正司、僧會司;中央僧官有善世、闡教、講經、覺義;府、州、縣僧官分別為都綱、僧正、僧會。

清代僧官制度大體沿襲明制,略有損益,較有特色的是在僧官中實行了正副印制度和候補制度。另外,明清兩代在西北、西南等藏傳佛教地區實行「番僧僧綱司」制度,自成一個獨立體系,成為明清統治者對該地區實行羈縻政策的工具。總之,僧官制度作為中國歷史上一種特殊的職官制度,存在了一千五百多年,至中華民國成立,才被廢除。(謝重光)

朝鮮於新羅(西元前57~938)中葉以後即有僧官之制;至高麗朝有僧統、僧錄之制;李朝世宗時,將舊有之七宗,合併為禪教二宗,並廢僧錄司;宣祖二十六年(1592),曾置僧統,募集僧兵。此制至後世仍然沿用。

日本之僧官始置於推古天皇三十二年(624),以觀勒為僧正,鞍部德積為僧都,何曇連為法頭。天武天皇十二年(684)改為僧正、僧都、律師等職,合稱三綱,在平安時代佛教居領導地位。鎌倉時代置寺社奉行以管理僧尼寺院,僧綱唯有其名而無實職。明治維新時僧官之制始廢,各宗派自設宗制,各立僧正、僧都等職以統領教團。

◎附一︰〈僧錄司〉(摘譯自《亞細亞歷史事典》)

僧錄司,統制佛教的官署。遠自後(姚)秦時代即有僧錄官之設置,唐代時隸屬於祠部,統領天下僧尼。宋代則置左右街僧錄司,在鴻臚寺掌轄下,主持僧尼帳籍及僧官補授等事宜。明初,改其名為善世院,洪武十五年(1382)又改為僧錄司,統率天下僧綱司、僧正司、僧會司,以負責僧籍名簿之製作、住持缺額之補充、度牒之發給、僧尼之戒行統制等為主要任務。但至明代中期,由於僧官買賣之惡風盛行,導致其運作機能低下而喪失本來意義。

此外,朝鮮也仿效中國之制,於高麗朝時設置僧錄;日本則在室町時代置統率禪寺的僧錄司。

◎附二︰〈僧錄〉(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僧錄,指掌理僧尼名籍、僧官補任等事宜之僧職。姚秦時初創。《高僧傳》卷六〈僧䂮傳〉載,僧䂮為國內僧主,僧遷為悅眾,法欽、慧斌共掌僧錄。此為僧錄職稱之嚆矢。僧錄原在僧正之下,掌管僧眾之人事等,至唐代則置其在僧正之上,統領全國寺院、僧籍,以及僧官補授等事宜。《大宋僧史略》卷中〈左右街僧錄〉條(大正54‧244a)︰「錄公乃是僧曹總錄,猶言錄事也。(中略)有唐變態,正乃錯諸錄則用矣。」又,日僧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一〈開成四年正月十八日〉條載︰「凡此唐國有僧錄、僧正、監寺三種色。僧錄統領天下諸寺,整理佛法;僧正唯在一都督管內;監寺限在一寺。」

唐憲宗元和(806~820)初年,於兩街功德使下設僧錄,雲邃為右街僧錄,端甫補左街僧錄;其後,文宗、宣宗、懿宗、僖宗各帝,皆曾勒任僧錄之職。昭宗乾寧年間(888~904),以覺暉補兩街副僧錄,此為設置副僧錄之始。爾後,後晉高祖、後周太祖、北宋太宗、北宋真宗、南宋孝宗等亦皆設置左、右街僧錄、副僧錄之職。元代時州郡有僧錄、判正、副都綱等職。明代於京師置僧錄司、道錄司,掌管天下之僧道。清代沿用明制。

朝鮮高麗朝之時也用僧錄之制,依《高麗史》卷八載,文宗二十一年(1067),右街僧錄道元奉命擇選千位戒行清淨者,常住於興王寺。迨至李朝世宗六年(1424)始廢此職。

日本在室町時代以後,受中國宋代之影響,於禪林間設有僧錄。康曆元年(1379)十月(一說二年正月)足利義滿奉勒任春屋妙葩為僧錄;此為日本僧錄之始置。永德三年(1383),改二年所建之安聖院為鹿苑院,充作僧錄司,掌管五山十剎入院出世之事,以及有關幕府之政治外交等文書之撰作。足利義教時,於鹿苑院之南,建蔭涼軒為僧錄司。僧錄之選任,主要選自相國、天龍兩寺之尊宿,如絕海中津、無求周伸、空海明應等;另如由東福寺選出的芳鄉光隣,則為特例。

德川幕府時代,曾於元和元年(1615)及五年二度下令,遷僧錄司於南禪寺金地院,並以崇傳任僧錄之職。當時崇傳因受幕府之禮遇信任,不僅掌管五山十剎及其他寺社之寺政,亦兼參與國政外交事宜。寬永十二年(1635),由於寺社諸務愈加繁劇,故另行設置寺社奉行之職。其後,僧錄司之職權遂在寺社奉行之下,唯掌五山十剎之事。

此外,如淨土宗之增上寺,稱為錄所或總錄所,掌理宗門法度之實施、本山檀林等住持之推薦、檀林所化之進退黜陟等,並非幕府所定之公職。

◎附三︰〈僧正〉(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僧正,僧綱之一。即僧團中之最高職官,掌統領教團兼糾繩僧眾行為之職。《大宋僧史略》卷中〈立僧正〉條載(大正54‧242c)︰「所言僧正者何﹖正,政也;自正正人,克敷政令故云也。蓋以比丘無法,如馬無轡勒,牛無貫繩,漸染俗風,將乖雅則,故設有德望者,以法而繩之,令歸於正,故曰僧正也。」

中國僧正之設置,始於姚秦‧弘始之初(399~415),姚興以僧䂮(道䂮)為僧主,統管秦地僧尼。其後,劉宋孝武帝大明年中(457~464),敕令道溫為都邑僧主(《僧史略》、《佛祖統紀》卷五十一作都邑僧正);明帝泰始元年(465),以僧瑾為天下僧正;二年(466)以比丘尼寶賢為都邑尼僧正;順帝昇明元年(477)任命法持為天下僧正;南齊高帝(479~482)時,以法穎為僧正;武帝永明年中(483~493),以定林上寺法獻及長干寺玄暢為僧主,分治江南江北。

由此可知,此職原稱僧主,後來則僧主、僧正並用。梁武帝普通六年(525)始置大僧正,敕令光宅寺法雲任之;陳文帝天嘉元年(560)以大彭城寺寶瓊為都邑大僧正;宣帝太建十一年(579),以智琳為曲阿僧正;陳後主至德四年(586)以慧暅為大僧正。

關於僧主之稱號,《大宋僧史略》卷中又載(大正54‧243a)︰「所云僧主者,猶僧官也。蓋偏地小正小統之名也。」例如《續高僧傳》卷五法申之附傳載,道達於齊‧永明年中任南兗州僧正;《高僧傳》卷十二慧彌之附傳載,定林寺法仙還吳任僧正;《續高僧傳》卷五〈僧若傳〉載,僧若於梁‧天監八年(509)任吳郡僧正;此即表示偏地亦使用僧正之名稱。總之,至梁陳時代,專用僧正之號,以對抗北魏之僧統制,唐以後,僧正多為地方僧官,中央另設僧職機構。

日本於推古天皇三十二年(624)始設僧綱,並以觀勒為僧正,此為日本僧正之濫觴。其後,天平十七年(745)行基初任大僧正;貞觀七年(865)超昇寺壹演新任權僧正。蓋平安初年以前,僧正之職皆由南都諸大寺僧中選任,後來真言、天台、禪、淨各宗興起,各宗之僧人也被敘任為僧正。

僧正之相當官階,或准從四位,或准參議,隨朝代而有不同。關於僧正之隨從,《延喜式》定從僧五人,沙彌四人,童子八人;建曆二年(1212)三月定從僧四人,中童子二人,大童子六人。僧正之員數,則由初制時的一位,逐次增至十數員。

德川時代,於天台、真言、淨土、真宗、日蓮等各宗派設僧官,並規定其服裝,且依寺格而永遠敘任僧正或大僧正。至明治五年(1872)廢止僧官之制後,各宗派仍各定其制,由管長敘任。如今法相宗、真言宗及新義真言宗各派、律宗、淨土宗西山派、真宗高田及興正派、時宗等皆設六階,即︰大、中、少僧正,各分正、權;天台宗各派、真宗大谷派、日蓮宗各派(本妙法華宗、日蓮正宗除外),則於大僧正、僧正,各分正、權而成四階;淨土宗設大、正、權僧正三階;華嚴宗、融通念佛宗、本妙法華宗及日蓮正宗立大僧正、僧正、權僧正三階;醍醐派修驗道設僧正、權僧正二階。

◎附四︰〈僧都〉(編譯組)

僧都,即統率僧尼而階位次於僧正或僧統之僧官。北魏孝所時(515~528),慧光首於京洛任國僧都,後入鄴轉任國統。其後有︰陳後主至德元年(583)慧暅任京邑大僧都,四年轉任大僧正;至德二年智琳補徐州僧都。隋代倣魏齊之制,以統為正,都為副。《大宋僧史略》卷中〈僧統〉條(大正54‧243b)︰「又號聖沙彌者,初在洛任國僧都(都即沙門都也),後召入鄴,綏緝有功,轉為國統(一國之僧統也)。」又,同書〈沙門都統〉條(大正54‧243b)︰「然都者,雖總轄之名(九官曹多以都字為其總攝也),而降統一等也。(中略)高齊之世,何統與都多耶﹖答曰︰時置十員,一統一都為正為副,故多也。」

日本倣中國之制,於推古天皇三十二年(624)敕令鞍部德積任僧都。此為日本僧都之濫觴。後分大、少、權大、權少之別,大僧都始於文武二年(698),道昭首任;權大僧都始於仁壽三年(853),真濟初任;少僧都始於天武天皇二年(674)義成擔任;權少僧都始於承和十四年(847),道雄膺任。僧都之人數,弘仁十年(819)定為大、少僧都各一人,爾後代有增加。大僧都之任命人選,則僅限於東大寺、興福寺、延曆寺、園城寺之僧人。

◎附五︰村上專精著‧楊曾文譯〈日本的佛教制度〉(摘錄自《日本佛教史綱》第一期第十四章、第二期第二十六章)

(一)
關於佛教的官職,可分從事於世俗事務的和從事於佛法事務的兩種。從事世俗事務的官職專由俗人擔任。推古朝時設有法興寺司,由蘇我馬子之子善德臣擔任。這是設置有關佛法官職的開始。寺司僅從事一寺的事務。而關於佛教全體的事務,檢校僧尼寺院之數和管理田園事務的,稱為「法頭」。在日本歷史上,只是在推古、孝德二朝各見過一次「法頭」之名。

受任佛教法務官職的是僧侶。有僧正、僧都、律師三個官階,總稱為僧綱。僧正有大僧正、僧正、權僧正的區別;僧都有大僧都、權大僧都、少僧都、權少僧都的區別;律師也有律師、權律師的區別。在此三階九級的僧官之中,權官在奈良朝以前未見,全都是以後設置的。因此當時僧官只有三階五級,即所謂大僧正、僧正、大僧都、少僧都、律師。律師雖有大律師、中律師的名稱,但這只是在稱德天皇朝道鏡執政時為了起用他的同黨基真、圓興而設置的,此後到了桓武天皇的延曆十三年(794),就全都廢掉了。這樣,存在大、中律師之名的時間僅有二十七年,其前後都未見此稱。

日本首次設置僧官是在推古天皇的三十二年(624)。無疑,是由於佛教傳入以後,寺院漸漸增多,僧尼也增加了,隨著數量的增大勢必要進行統一管理。據傳說,在推古朝,有一個僧人以斧毆打祖父。天皇聽說大怒,告臣下說︰「今僧尼居於持戒之地,反作惡逆。凡住諸寺之僧,悉召而訊問之。凡有犯戒者,皆予重罰不貸。」當時百濟僧觀勒上奏天皇,以為佛法傳到皇國還不到百年,僧尼中不習戒律的人很多,因此才犯了惡逆之罪,希望天皇對其他僧侶皆赦罪不論。天皇採納了他的奏言,才開始任命僧正、僧都,檢校僧尼。並命觀勒為僧正,鞍部德積當上了僧都。此後數十年間,其任命斷續無常,天武天皇朝在僧正、僧都之下設置律師,但其名字沒傳下來。在以上僧官之外,還另設立了僧位。首次設置僧位是在淳仁天皇天平寶字四年(760),依照僧綱所奏而設置的。僧位分傳燈大法師位、傳燈法師位、傳燈滿位三種,名叫師位,由天皇敕授,其下還設有十三階,按奏請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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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 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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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僧正(聖武天皇天平十七年行基首任) │
│僧正┤僧 正(推古天皇三十二年觀勒首任) │
│ └權僧正 │
├─────────────────────────┤
│ ┌大僧都(文武天皇二年道昭首任) │
│僧都┤權大僧都 │
│ │少僧都(天武天皇二年義成首任) │
│ └權少僧都 │
├─────────────────────────┤
│ ┌律師(天武天皇十二年設置) │
│ │ │┌大律師(稱德天皇天平神護二年基真首任)│
│律師┤ └┤ │
│ │ └中律師(同年圓興首任) │
│ └權律師 │
└─────────────────────────┘


◎德積之後未見單稱僧都的。奈良朝以前無權官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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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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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燈大法師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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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燈法師位 │
├─────────────┤
│傳燈滿位(以上三師位敕授)│
├─────────────┤
│十三階(名稱不詳,奏授) │
└─────────────┘


大寶令發布以來,關於寺塔僧尼的事務都總歸治部省玄蕃寮管理,僧綱必須在治部省具狀,才可行事。僧綱最初在擔任者住的地方處理其所管的綱務,後因事務繁多延宕,以藥師寺定作綱所。而關於僧綱的任命,統一依據大寶令的規定。大寶令的第七章是僧尼令,由七十二條組成。從僧尼的品行到衣服、飲食、住所等,都有詳細的法規,其他關於僧綱的任免選定以及賞罰,也都有明法規定。其刑法包括「還俗」和「苦役」,苦役是從十天到一百天,勞役以上的處罰是還俗。此後為了體現朝廷對僧尼的優待,又加上關於對出家人都不施行通常刑罰的條文。

(二)
大寶令制定以後,關於佛教的制度雖說大體上是完備了,但不久以後又相繼產生了新的弊害,並且為了補充其不足,因事,或臨時增補了不少新的。其中奈良時代初期,由於諸地豪族兼併的影響,就必須禁止私度出家,嚴格授給公驗的制度,規定發給度緣、戒牒之後以資證明其得度受戒。然而到了天平勝寶年間(749~756),又加以修改,凡毀壞了在受戒之日所發得度的度緣者,沒收其公驗;治部省停止授與受戒公驗,對出家者只授與十師戒牒。以後到了延曆年間初期,公度私度混亂,不可辨別。光仁、桓武兩天皇,都想對此加以整頓,延曆十七年規定,對於欲得度者,需選擇三十五歲以上,智德兼優,並且通曉漢音和真正適合出家者,然後由僧綱部門就其所習的經論,設大義十條加以考試,凡通達五義以上者才可錄取;得度以後,在受戒之日進行複試,必須通達八義以上者方可受戒。到延曆二十年時,根據人的性質有利鈍之別,不一定要限於壯年才可得度,規定二十歲以上者可以得度,其試問只是讓辨別法相、三論的教義,在受戒之日再進行複審。延曆二十五年傳教大師奏請,各佛教宗派年分受度者也應加上天台法華宗,試課的書目是《法華》、《金光明》二經,錄取通曉此經的漢音、訓讀者,並設大義十條,需要通達五條以上。弘仁年間(810~823)以後,度緣上用太政官印,比丘尼則用所屬官廳司之印,貞觀年間(859~876)以後,年分度者限於二年以上嚴持沙彌戒者,而臨時度者需嚴持三年以上沙彌戒者,還規定要進行考試,凡是兼通《法華》、《最勝》、《威儀》三部經者方可錄取,每年四月在東大寺戒壇(東國在下野藥師寺,西國在筑紫觀世音寺)舉行授戒儀式。唯獨天台宗,設立止觀、遮那二業作為學生必修課業,學生按規定逐級考試,於叡山的戒壇授受大乘戒。但到了平安朝末年,這種制度也荒廢了。

僧綱仍如以前,有僧正、僧都、律師三僧官;真言宗之僧在灌頂後經過傳燈法師位、大法師位,由有祈禱加持效驗者,可進升僧綱,其他各宗都要在擔任三會講師以後才可擔任僧綱,此已是常例。弘仁十年(819)對僧綱的人數加以限制,規定僧正和大少僧都各一人、律師四人以下,此後逐漸超過了限制,另外又設各種權官(臨時官),在貞觀六年(864)由真雅僧正的奏請,制定了法印、法眼、法橋三階位,授給僧綱,但後來不是僧綱的也可受此階位。參與僧綱事務的人員不僅越來越增加了,而且任命的制度也自動鬆弛了,連佛師、經師也可列於其位。加之凡出身於高貴家族的人,一開始便可擔任僧都、法眼、一身阿闍梨,而不問其學德如何,最後,僧綱的人數竟達一百餘人。把僧位僧官配以俗位的做法,是從光仁天皇的寶龜三年(772)開始的,此後雖多少有些變化,但根據醍醐天皇延喜年間(901~922)的制度,僧位在傳燈滿位以上由天皇敕授,傳燈入位以上由僧綱評定授給;關於位記的裝束,僧都以上准三位,律師准五位;賻物(贈物,俸祿),僧正准照從四位,僧都准照正五位,律師准照從五位。


┌─────┬──────────────┬─────┬─────┐
│僧 位│僧 官│相當的賻物│相當的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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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印大和尚│大僧正 │ │ │
│(延久三年│僧正 │ 從四位│ │
│信覺初授)│權僧正(貞觀七年壹演初任) │ │ │
├─────┼──────────────┼─────┤ 三位│
│法眼和尚位│大僧都 │ │ │
│(天長三年│權大僧都(仁壽三年真濟初任)│ 正五位│ │
│崴榮初敘)│少僧都 │ │ │
│ │權少僧都(嘉祥三年道雄初任)│ │ │
├─────┼──────────────┼─────┼─────┤
│法橋上人位│律師 │ │ │
│(長和二年│權律師(天長三年崴初任) │ 從五位│ 五位│
│覺空初敘)│ │ │ │
├─────┴──────────────┴─────┴─────┤
│傳燈大法師位┐ │
│傳燈法師位 │天皇敕授 │
│傳燈滿位──┘ │
│傳燈住位、傳燈人位(僧綱評判授) │
└────────────────────────────────┘


除上述以外,還有大威儀師、威儀師、從儀師以及法務、權法務等僧職。已講、內供奉、阿闍梨這三職稱之為「有職三綱」。常常在宮中值宿為天皇聖體的安康進行祈禱的叫做「護持僧」,最初的數字是在三人以內,後逐漸增加到八、九人之多。所謂「已講」就是做過三會講師的僧侶,「內供奉」就是十禪師。「阿闍梨」有阿闍梨、大阿闍梨二級,又有七高山阿闍梨(比叡山、比良山、伊吹山、愛宕山、神峰、金峰、葛城山)、傳法阿闍梨、一身阿闍梨的區別。統管各寺寺務的有座主、長者、別當、長吏、檢校等。管寺中諸事務的有上座、寺主、都維那的三綱。在地方上,有講師、讀師。讀師最初是從國分寺的僧中選拔任命。延曆年間規定,在受戒以後能背誦一卷《羯磨四分律鈔》,並且在關於本業十條的考試中通達七條以上者才可以任命為諸國的講師。但後來在天台宗、真言宗興盛時,這二宗的僧侶都爭這樣的職位,便又規定,凡是在東寺、西寺擔任過一任「三綱」的職位者(以四年為限)可直接被任為各地講師、讀師;凡是在延曆寺擔任過一任上座、寺主者,可任命為講師,擔任一任都維那者,可以擔任讀師。

〔參考資料〕 《魏書》卷一一四〈釋老志〉;《中國佛教史》(上)第六章;賀光中〈歷代僧官制度考〉(《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9});謝重光、白文固合編《中國僧官制度史》。


劉虯

南北朝隱士。南陽涅陽(河南鎮平縣南)人。字靈預,一字德明。劉宋‧太始年中(465~471)宧任晉平王驃騎記室當陽令,後罷官還家,被鹿皮,居茅室,長齋禮誦,精研佛理。嘗唱善不受報、頓悟成佛義,又註《法華經》、《無量義》等經,講《涅槃》、《大品》、《小品》諸經。齊‧建元(479~482)初年,徵詔為通直散騎侍郎,謝而不就,竟陵文宣王遣使致書,請其東下,虯亦推辭不就。建武二年(495)徵任國子博士,仍謝而不受。同年冬卒於江州,享年五十八(一說六十)。諡號「文範先生」。

虯所撰著作均已佚失,僅《祐錄》有其〈無量義經序〉,序首述七時判教,呼教依根器不同,次辨頓悟義,謂入空則其慧不二,評定頓漸之得失,以漸為虛教,以頓為實說,具調和之意。此外,智顗《法華經文句》及吉藏《法華玄論》、《法華義疏》等書中,載有劉虯所著而已失傳之《注法華經》之片斷引文。

〔參考資料〕 《南齊書》卷五十四〈劉虯列傳〉;《南史》卷五十〈劉虯列傳〉;《廣弘明集》卷十九;《續高僧傳》卷九〈法安傳〉;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


經錄

經錄,即佛教經籍的目錄。稱眾經錄、內典錄、釋教錄、法寶錄等。經錄的起源甚早。自後漢以來佛教傳入中國,經典的翻譯隨之而興,其後譯籍日富,部帙增多,於是弘道之士,為了綜理存佚,研核異同,因而有經錄的創制,並以「別真偽,呢非,記人代之古今,標卷部之多少。」而後綱舉目張,使佛教典籍昭昭可考。

歷代經錄之製作,可依其發展的歷史區分為四個時代述之。一是兩晉時代。此為經錄創始時期。依《歷代三寶紀》(簡稱《三寶紀》)卷十五,晉代以前已有三部經錄︰即《古錄》一卷,謂「似是秦時釋利房等所齎來經目錄」;《漢時佛經目錄》一卷,謂「似是迦葉摩騰創譯《四十二章經》因即撰錄」;《舊錄》一卷,謂「似是前漢‧劉向搜集藏書所見經錄。」但秦和前漢佛教尚未傳來,自然不能有目錄出現,迦葉摩騰譯經亦有問題,故所傳三部目錄顯然是不足為據的。《三寶紀》還載有魏沙門《朱士行漢錄》一卷,並且引用三十處,但東晉‧釋道安和梁‧僧祐的經錄中均未引此錄,而此錄記載又到晉代沙門康道和所譯的《益意經》為止;故其書恐係後人所依托,也不足為據。

只有西晉時,譯師竺法護撰《眾經目錄》一卷,記他自己所撰各經,當是最早的經錄,但久已散佚。惟聶道真記竺法護的譯經年月很詳,或即據此錄而來。

其次,聶道真撰《眾經目錄》一卷,記載漢、魏、晉的譯經,則是通錄各代,不限一朝,而且注重譯出經典的時間,筆受的人和經名異稱,這些都影響到後代的經錄。東晉成帝時支敏度撰《經論都錄》和《別錄》各一卷,前者似是總錄,後者似是分類目錄,但因早佚,它的內容無從知悉。此錄就《三寶紀》所引用的來看,恐有後人增入的部份。

石趙時有《二趙經錄》一卷,但記載不僅有前趙和後趙時代的譯經,而且有劉宋時代的譯本,或是以二趙的地域為範圍的經錄。以上各錄,受時代和地域的局限,還只是處在草創階段。

到晉武帝時,道安的《綜理眾經目錄》一卷出現,才為經錄的發展奠定下良好的基礎。道安自述說︰「此土眾經出不一時,自孝靈光和以來,迄今晉‧康寧(應是「寧康」之誤)二年(374),近二百載。值殘出殘,遇全出全,非是一人,難卒綜理,為之錄一卷。」(見《出三藏記集》卷五)它的內容共七部份︰(1)經論錄,(2)失譯經錄,(3)涼土失譯經錄,(4)關中失譯經錄,(5)古異經錄,(6)疑經錄,(7)注經及雜志經錄。這樣的分法,是綜合了以前經錄的優點,而又有所發展,一方面以有譯人的按時代排列,使佛學的派別和演變有線索可尋,一方面把失譯人的和摘譯別出的分開,以便於了解考察。對於疑偽的經嚴加區別,不使真偽混淆,自撰的著作則附之於末。此外作者還對古代的譯經有些遺失譯人的,都「校練古今,精尋文體」,就其譯語和譯風比較研究,查勘為某人所譯,或非某人所譯。並對譯人的譯筆優劣,也有所評定。這些評語是適當中肯的,故梁‧釋慧皎撰《高僧傳》,多加以引用。僧祐也說他「詮品譯才,標列歲月,妙典可徵,實賴伊人。」(《出三藏記集》卷二)他把經錄從內容到形式,大大向前推進一步,使經錄得到比較完整的定型,作用因而大顯。此錄重要內容自被《出三藏記集》收入後,終至佚失,只面貌在《出三藏記集》中還可以見到而已。

姚秦時僧叡撰《二秦眾經錄》一卷,以苻、姚二秦時代譯經為主,間及吳和北涼的譯經。

其後,晉‧釋道流創撰《魏世經錄目》、《吳世經錄目》、《晉世雜錄》、《河西偽錄》四部,未成而卒,他的同學竺道祖繼續完成之,共四卷,斷代的經錄即始於此。

南北朝時代,為經錄組織漸備時期︰南朝劉宋有不詳作者的《眾經別錄》二卷,為分類體裁,上卷載︰(1)大乘經錄,(2)三乘通教錄,(3)三乘中大乘錄;下卷載︰(4)小乘經錄,(5)(篇目本闕),(6)大小乘不判錄,(7)疑經錄,(8)律錄,(9)數錄,(10)論錄。宋道場寺釋慧觀立五時教,中有三乘通教,此錄以三乘通教為類,當是受慧觀的影響。又從此錄的分類看,以經律論為類,經中又以大小乘劃分,疑經則另作專篇,這比它以前的分類法,要更為通宜。此錄又有一特點,即在每經之下,用簡明的辭句標明一經的宗旨,並標出文、質等字樣,作為對譯本的評價,這正是當時人重視譯文的反映。此錄現有敦煌卷子寫本,僅殘存上卷一部份。

南齊‧釋王宗撰《眾經目錄》二卷,通紀各代,分大小乘。

又,釋道慧撰《宋齊錄》一卷,專記宋、齊譯經,尤偏重宋代。

另有不詳作者的《始興錄》一卷,始興即今廣東省韶州,故此錄多記南方所譯經論,也名《南錄》。梁代釋僧祐撰《出三藏記集》十五卷,其中《銓名錄》部份即佛經目錄,乃據道安的目錄加以增補擴充,其著錄方法創例頗多,但需和其他三部份對照參看,才能全面。此錄為現存經錄中最早的一部。天監十四年(515),梁武帝敕釋僧紹撰《華林佛殿目錄》四卷,記錄宮廷所藏的佛經。僧紹即據《出三藏記集》目錄部份,分為四科,加以增減。因不合梁武帝的意旨,所以十七年(518)又勒釋寶唱重撰。「寶唱乃因紹前錄,注述合離」(見《續高僧傳》卷一本傳),「顯有無譯,證真偽經」(見《三寶紀》卷十一)。成書四卷,名《梁代眾經目錄》,其分類為︰. 大乘有譯人多卷經,(2)大乘無譯人多卷經,(3)大乘有譯人一卷經,(4)大乘無譯人一卷經,(5)小乘有譯人多卷經,(6)小乘無譯人多卷經,(7)小乘有譯人一卷經,(8)小乘無譯人一卷經,(9)先異譯經,(10)禪經,(11)戒律,(12)疑經,(13)注經,(14)數論,(15)義記,(16)隨事別名,(17)隨事共名,(18)譬喻,(19)佛名,(20)神咒。所分甚為詳細,把譬喻、佛名、神咒等各自為類,並注意到注經和義記,這更擴大了所錄的範圍。以有譯、無譯、一譯、異譯、多卷、一卷分類,在藏經的整理上,也有一定的便利。

北朝元魏‧永熙中(532~534)命舍人李廓撰成《魏世眾經目錄》,它分為︰(1)大乘經,(2)大乘論,(3)大乘經子注,(4)大乘未譯經論,(5)小乘經律,(6)小乘論,(7)有目未得經,(8)非真經,(9)非真論,(10)全非經愚人妄作十類。其中大乘未譯經論目錄當是指菩提流支所攜來的經論梵本而言。而有目未得經目錄,以便徵求佚亡的典籍,也是很好的體例。至非真經、非真論、全非經愚人妄作目錄,則是指的疑偽經而又加以細分。

北齊‧武平中(570~576)釋法上撰《齊世眾經目錄》,分為︰(1)雜藏錄,(2)修多羅錄,(3)毗尼錄,(4)阿毗曇錄,(5)別錄,(6)眾經抄錄,(7)集錄,(8)人作錄。以雜藏居首,與修多羅分列,為它錄所無,這已啟經部再分細類的先聲。後面四類也與以後經錄以影響。以上各錄,大都注意於分類。

隋、唐時代為經錄大成時期。隋文帝開皇十四年(594),命釋法經等二十大德撰大隋《眾經目錄》七卷(通稱《法經錄》),前六卷為別錄,後一卷為總錄,凡分九錄四十二分︰(1)大乘修多羅藏錄,(2)小乘修多羅藏錄,(3)大乘毗尼藏錄,(4)小乘毗尼藏錄,(5)大乘阿毗曇藏錄,(6)小乘阿毗曇藏錄(以上六錄均各包括眾經──譯、異譯、失譯、別生、疑惑、偽妄六分),(7)佛滅度後撰集錄(包括西域聖賢抄集、此方諸德抄集二分),(8)佛滅度後傳記錄(包括西域聖賢傳記、此方諸德抄集二分),(9)佛滅度後著述錄(包括西域諸賢著述、此方諸德著述二分)。法經在上表中說︰
「初六錄三十六分,略示經律三藏大小之殊,粗顯傳譯是非真偽之別。後之三錄集傳記注,前三分者並是西域聖賢所撰,以非三藏正經,故為別錄。後之三分並是此方名德所修,雖不類西域所製,莫非毗讚正經,發明宗教,光輝前緒,開進後學,故兼載焉。」(見《法經錄》卷七)

它的分法已擷取前代經錄分類之長而加以整齊系統,這是一大進步;但著錄譯經只記時代,不詳年月,不別有佚,排次不依時代,不註引用的出處,都是缺點。智昇也指出它的一些錯誤(見《開元錄》卷十)。

開皇十七年(597),費長房撰《歷代三寶紀》十五卷,凡帝年三卷,代錄九卷,入藏目二卷,總目一卷。其中代錄為全書的重點,收羅繁富,譯人附有小傳,在體例上又有所創造。入藏目是據《法經錄》增減而成,頗為潦草,但大藏經即從此開始。仁壽二年(602),釋彥琮奉命撰《眾經目錄》五卷,分︰(1)單本,(2)重翻,(3)聖賢集傳,(4)別生,(5)疑偽,(6)闕本六類。乃以《法經錄》為基礎加以補充而成。單本、重翻之下分大小乘,下又分經律論;別生也分大小乘,下又分別生、別生抄、別集抄等。分類簡明而不如《法經錄》的細緻,《開元錄》卷十曾指責其中錯誤六處。彥琮又撰有《崑崙經錄》五卷,這是大業中隋平林邑所獲的佛經,合五六四夾,一三五0餘部,是用多梨樹葉崑崙文寫的,有命付彥琮執筆,並使編敘目錄,漸次翻譯。此錄分︰(1)經,(2)律,(3)贊,(4)論,(5)方,(6)字,(7)雜書七類,是一部專記崑崙文經典的目錄。此時,又命釋智果於東都內道場撰《諸經目》,分︰(1)經,(2)疑經,(3)論,(4)戒律,(5)記。經、論、戒律中每類又分大乘、小乘、雜經三類,共十一類,與法經、彥琮二錄頗相近。

唐代貞觀初年,釋玄琬撰《眾經目錄》五卷,乃就彥琮錄補入唐代譯經而成。麟德元年(664),釋道宣撰《大唐內典錄》十卷,分為十類︰(1)歷代眾經傳譯所從錄,按代紀人,即是代錄。(2)歷代翻本單重人代存亡錄,內分大小乘及西梵聖賢集傳,大小乘下又分經、律、論,即單譯和重譯互勘的目錄。(3)歷代眾經總撮入藏錄,分類與上同,即入藏的目錄。(4)歷代眾經舉要轉讀錄,是為了便於誦讀的舉要目錄。(5)歷代眾經有目闕本錄,即闕本目錄。(6)歷代道俗述作注解錄,即中國僧俗所撰有關佛教的注釋和著述目錄。(7)歷代諸經支流陳化錄,即大小乘別生目錄。(8)歷代所出疑偽經論錄,即疑經和偽經目錄。(9)歷代眾經目錄終始序,即唐以前經錄的目錄。(10)歷代眾經應感興敬錄,所記都是一些關於經的感應事蹟,或引自古籍,或出自當代,但與經錄則並無關係,反成疣贅。此錄大體根據《三寶紀》和《法經錄》撰成,但是不似《三寶紀》中記錄的真偽雜糅,也不似《法經錄》分類的瑣碎,而綜合二錄的優點於一處,使經錄在記錄上和形式上更加全面。但也有一些小的缺點,智昇雖曾舉出它的九誤和八不然,仍稱讚它為「類例明審,實有可觀」(均見《開元錄》卷十)。不失為一部較好的目錄。麟德年間釋靜泰撰《大唐東京大敬愛寺一切經論目》五卷,乃據《彥琮錄》增補唐代譯經而成。釋靜邁又撰《古今譯經圖紀》四卷,因大慈恩寺翻經堂中,壁畫有古來傳譯的緇素,於是據《三寶紀》撰成此書,從後漢‧迦葉摩騰起,至唐代玄奘止,按時代先後排比,以譯人事蹟為主,附列所譯各經於傳後,可以說是經錄的別裁。

武周‧天冊萬歲元年(695),釋明佺等奉命撰《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十五卷,分為︰(1)大乘單譯經,(2)大乘重譯經,(3)大乘律、大乘論,(4)小乘單譯經,(5)小乘重譯經,(6)小乘律論賢聖集,(7)大小乘失譯經,(8)大小乘闕本經,(9)見定入藏流行目,(10)偽經。此錄雖名為刊定,但內容雜沓,不少繁穢,所以智昇評它︰「當刊定此錄時,法匠如林,德重名高,未能親覽;但指撝末學,令輯撰成之,中間乖失,幾於太半。」(《開元錄》卷十)頗中其弊。

開元十八年(730),釋智昇撰《開元釋教錄》二十卷,分〈總括群經錄〉和〈別分乘藏錄〉二部,前者包括後漢到唐十九代的譯人譯經。後者包括︰(1)有譯有本錄,(2)有譯無本錄,(3)支派別行錄,(4)刪略繁重錄,(5)補闕拾遺錄,(6)疑惑再詳錄,(7)偽妄亂真錄。其下都再分子目,末為大小乘入藏錄。此錄體例完善,條理清晰,而且分類細緻,考證精詳,勘正前人的誤處很多,後來經錄很少超出它的範圍,為經錄中集大成的著作。此外,相傳智昇又有《開元釋教錄略出》四卷,內容大體即《開元錄》第十九、二十卷見定流行入藏目,但標明部類,且新增千字文次第,是藏經排架的目錄。智昇另撰有《續大唐內典錄》一卷,僅歷代眾經傳譯所從錄,續以從麟德元年到開元十八年所譯的經典,但現存此書已不是智昇的原本,而是《內典錄》的殘卷。智昇又撰有《續古今譯經圖紀》一卷,增補唐代譯人自智通到金剛智等人。另有釋玄逸撰《開元錄‧廣品歷章》三十卷,記歷代經典,尤詳於唐代,每經的下面具列品,分子目,譯經起迄年月、口傳、筆受的人,可以和《開元錄》相輔而行。稍後,有毌照奉命撰的《開元內外經錄》十卷,為釋道二教的經目,有序述其大旨。

德宗貞元十年(794)釋圓照奉命撰《大唐貞元續開元釋教錄》三卷,記錄玄宗、肅宗、代宗、德宗四朝的譯經,並載有上表、制詔、賜賚、碑文等,保存了當時很多有關佛教的史料。貞元十五年,圓照又撰《貞元新定釋教目錄》三十卷,除把《開元錄》全部收入外,增加〈特旨承恩錄〉於〈總集群經錄〉之前,另外補充開元十八年以後六十五年間新譯入藏的諸經和譯人事蹟,並據《續開元錄》載入奏議、詔諭等文字,體例和《開元錄》殊不一致。

南唐‧釋恒安於保大三年(945)撰《續貞元釋教錄》一卷,又補充新編入藏的唐代譯經和著述一四0部。

宋至清代為經錄變化時期。北宋‧大中祥符六年(1013)趙安仁等奉命撰《大中祥符法寶錄》二十二卷,天聖五年釋惟淨撰《天聖釋教錄》三卷,景祐三年(1036)呂夷簡等奉命撰《景祐新修法寶錄》二十一卷,都是變更從前經錄體裁,只記錄當代的譯經,而對於譯人、教乘、部別、梵本來歷、譯場和翻譯情況,及表奏、詔諭等記得很詳細,給譯經史提供了許多寶貴的資料。

元代有《弘法入藏錄》,記載當代譯經的入藏者,至元二十四年(1287)釋慶吉祥等撰《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十卷,以經、律、論、聖賢傳記分類,而大乘經中分顯教、密教,則為以前經錄所無。每經又以藏文譯本對勘其有無,並注出音譯梵文名稱,為研究西藏佛教的重要著作。明代之後,乃無全經錄著作出現。

此外,歷代刻藏編目,等於經錄中之入藏錄,亦可視為經錄之類。現存之目,有福州開元寺板《大藏經目錄》、平江府磧砂延聖院《新雕經律論等目錄》,元代杭州路餘杭縣白雲宗南山大普寧寺《大藏經目錄》,明代《大明三藏聖教北藏目錄》、《大明三藏聖教南藏目錄》,清代《大清三藏聖教目錄》、《嘉興藏目錄》等;又清代有《如來大藏經總目錄》、《御譯大藏經目錄》等,則為漢文翻譯的藏文本版《甘珠爾》、滿文版《甘珠爾》的目錄。(蘇晉仁)

〔參考資料〕 蔡運辰《二十五種藏經目錄對照考釋》;姚名達《中國目錄學史》;方廣錩《佛教典籍百問》;小野玄妙著‧楊白衣譯《佛教經典總論》。


禪宗

以用參究的方法,徹見心性的本源為主旨,故又稱佛心宗。梁‧普通年中(520~526),南天竺‧菩提達摩泛海來到廣州,繼而應梁武帝之請,到金陵與帝問答,機緣不契,於是渡江到洛陽,入嵩山少林寺,面壁而坐,終日默然,時人稱為壁觀婆羅門。後有僧神光,往少林晨夕參承,得到達摩的指點和器重,因而把他的名字改為慧可,付以正法眼藏,並授袈裟為法信。既而有一白衣謁慧可,問答相契,慧可為他薙度之後,取名僧璨(﹖~606),又把正法眼藏及達摩信衣傳給他。後來隱於舒州的皖公山,相傳他著有《信心銘》。又達摩西來,本以《楞伽經》印心,故當時慧可與僧璨皆稱「楞伽師」。

後有道信(580~651),年十三(隋‧開皇十二年)入皖公山,謁僧璨,求解脫法門,侍奉九年,得衣法後,領徒眾到吉州,嘗勸道俗念摩訶般若,似已稍變重視《楞伽經》之風。後至蘄春,住破頭山,門下以弘忍、法融為最著。此宗的歷史傳到弘忍才逐漸明朗。弘忍(602~675),世稱五祖,蘄州黃梅人,幼年從道信出家,後來傳承道信衣法,在黃梅雙峰山東的馮墓山,聚徒講習,常勸僧俗持《金剛經》,會下七百餘人,當時稱為東山法門。他著有《最上乘論》。弟子中的佼佼者有神秀、慧能、慧安、道明、智詵等,就中慧能、神秀為最著,開創「南頓」、「北漸」二派。法融於道信下橫出一枝,在金陵牛頭山開法,世稱其法系為牛頭禪,傳數代而絕。

神秀(606~706),本姓李,開封尉氏(今河南尉氏縣)人,少年出家訪道,後到蘄州謁弘忍,為會下七百餘眾的上座。弘忍逝世後,往荊州,住當陽山度門寺,武后聽到他的聲望,招請他到長安,在內道場供養,中宗尤加禮重,有兩京法主、三帝國師之稱。弟子有普寂、義福等。

普寂(651~739),本姓馮,蒲州河東(今山西省永濟縣)人,幼年出家,起初學經律,後往荊州師事神秀,得印可。中宗時,神秀年高,下詔叫他代神秀統領徒眾,在長安傳教二十餘年。義福(658~736),本姓姜,潞州銅鞮(在今山西省沁縣西南)人,幼年出家,往荊州師事神秀,後來在終南山化感寺、長安慈恩寺弘傳禪法,上下尊信。普寂、義福的禪法,一時在長安等處盛傳,有凌駕南方的慧能一派之勢。

慧能(638~713),本姓盧,生於新州(今廣東省新興縣),本是一個不識字的樵夫,因聞人誦《金剛經》有所領悟,於是往馮墓山謁弘忍,弘忍令他入碓坊作務,經過八個月,弘忍召集弟子,根據各自的見解各作一偈,如偈語深透的將據以傳衣付法。上座神秀書偈於壁說︰「身似菩提樹,心如明鏡台,時時勤拂拭,莫使惹塵埃。」慧能聞神秀偈後,也作了一偈︰「菩提本非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請人書在壁上。弘忍看到慧能這首偈,見地透徹,便祕密把衣法傳給他。慧能得法南歸後,隱居十五年,繼至曹溪,住寶林寺,應請在韶州大梵寺說摩訶般若波羅蜜法,並傳授「無相戒」。他常對弟子們說︰「但一切善惡都莫思量,自然得入清淨心體,湛然常寂,妙用恒沙。」嗣法弟子有行思、懷讓、神會、玄覺、慧忠、法海等四十餘人。法海集其言行為《六祖壇經》。

慧能嗣法的弟子中,南岳懷讓和青原行思兩支法系到唐末特別繁衍。懷讓(677~744),金州安康(今陜西省漢陰縣)人,少年出家,繼而往曹溪,謁慧能,問答相契,執侍左右十五年,得法印後往南岳,住般若寺觀音台,接化三十餘年,入室弟子六人,而以道一為翹楚。道一(709~788),本姓馬,後世稱為馬祖。漢州什邡(今四川省什邡縣)人,幼年出家,後來到南岳,結庵而居,常日坐禪。懷讓前往問曰︰「大德坐禪圖什麼﹖」道一說︰「圖作佛。」懷讓乃取一磚在彼庵前石上磨。道一問︰「磨磚作麼﹖」懷讓答︰「磨作鏡。」道一愕然說︰「磨磚豈得成鏡耶﹖」懷讓趁勢反問︰「磨磚既不能成鏡,坐禪豈得成佛﹖」道一更驚愕,請求開示,聞法後心意超然,侍奉十年,得入堂奧,密受心印。後住建陽(今福建省建陰縣)佛迹嶺,遷至臨川,次至南康龑公山,建立叢林,聚徒說法,法嗣有懷海等一三九人,各為一方宗主,禪宗至此大盛。

行思(﹖~740),吉州廬陵(今江西省吉安縣)人,出家受戒後,往曹溪,謁慧能,問答相契,為會下的上首,既得法,回到吉州,住青原山靜居寺闡化,同門希遷、神會均於慧能逝世後,前往依附參禮。希遷(700~790),端州高要(今廣東省高要縣)人,初事慧能,慧能逝世後,稟遺命往從行思,得法後,往南岳的南寺,結庵於寺東的大石上,時人稱為石頭和尚,傳他著有《參同契》、《草庵歌》。弟子有唯儼、道悟等二十一人。其時,江西主大寂(道一),湖南主石頭,四方禪學者,一併湊集在兩家的門下。

神會(686~760),本姓高,襄陽人。初師事神秀,後到曹溪,謁慧能,服勤給侍,不離左右。據說慧能將入涅槃時,祕傳法印,並且叫他過嶺到北方去。他先在南陽,繼在洛陽大弘禪法。當時兩京之間,皆宗神秀,二十年間,「曹溪頓旨,沈廢於荊吳;嵩岳漸門,盛行於秦洛」(宗密《神會略傳》)。神會於是在滑台(今河南省滑縣)大雲寺設無遮大會,論定達摩一宗的法統,並樹立南宗的頓悟法門。又在洛陽楷定宗旨,著有《南宗定是非論》及《顯宗論》,盛弘南宗,指出達摩一宗的正統法嗣不是神秀而是慧能。自此神秀的門庭寂寞,慧能的宗風才獨尊於天下。後來德宗令皇太子召集諸禪師,楷定禪門宗旨,搜求傳法的旁正,於是以神會為第七祖,其法統稱為荷澤宗。門下有無名、法如等。圭峰宗密為法如下的第三傳,倡禪教一致說。

玄覺(665~713),溫州永嘉(今浙江省永嘉縣)人,髫年出家,初學天台止觀,後往曹溪,謁慧能,得心印,須臾告辭,慧能留住一宿,世稱「一宿覺」。著有《證道歌》、《禪宗悟修圓旨》及《觀心十門》,後人輯為一書,稱為《永嘉集》。他倡天台、禪宗融合說。

慧忠(﹖~775),越州諸暨(今浙江省諸暨縣)人,從慧能受心印後,歷遊名山,後入南陽白崖山黨子谷,靜坐長養,凡四十餘年。唐玄宗聽到他的道行,把他請到洛陽,歷受玄、肅、代三宗的禮遇。他主張「禪即教」說。他的語要有「國師三喚侍者」、「無情說法」、「無縫塔」及「圓相」等公案。

南宗禪,到唐末五代間,南岳一系分出溈仰、臨濟二宗,青原一系分出曹洞、雲門、法眼三宗,合稱禪宗五家。南岳系道一的弟子懷海(720~814),受印可後,在洪州百丈山(在江西省奉新縣西一二0里)接化,禪眾雲集。懷海創立禪院,並制定《禪門規式》(載《景德傳燈錄》卷六),雖屬草創,而成為後來《叢林清規》的楷式。弟子甚多,其中靈祐、希運等最著。靈祐(771~853)嗣法後,獨住潭州溈山(在今湖南寧鄉縣境內)七年,後來創同慶寺,禪侶輻輳,敷揚宗教四十餘年,入室弟子四十一人,就中有慧寂(814~890),具傳其心印,在袁州(故治在今江西省宜春縣)大仰山接化,師資相承,別開一派,世稱溈仰宗。

希運(﹖~850),住高安(今江西省高安縣)黃檗山,宣揚直指單傳的心要,弟子有義玄、道蹤、楚南及裴休等。裴休集錄他的語要,題作《黃檗山斷際禪師傳心法要》。義玄(﹖~867)受印可後,於鎮州(今河北省正定縣)滹沱河畔建臨濟院,設三玄、三要、四料簡等接化徒眾,機鋒峭峻,別成一家,其門葉極繁榮,於是成一大宗派,這就是臨濟宗。弟子有存獎、慧然、志閑等二十二人。慧然集錄他的語要,題作《鎮州臨濟慧照禪師語錄》。

青原係由行思傳藥山惟儼,儼傳雲巖曇晟,良价(807~869)從曇晟受心印,初居新豐山,後移住高安洞山,倡五位之說,作《寶鏡三昧歌》,宣揚禪風,著有《語錄》一卷。弟子有道膺、本寂等。本寂(840~901),少年出家,後往高安參謁良价,承受心印,後住撫州(今江西省臨川縣)的曹山,詳說洞山五位的旨訣,學者雲集。所以良价和本寂兩人所傳遂稱為曹洞宗。

又青原一系的道悟下,經過崇信、宣鑒,到義存(822~908),於福州象骨山雪峰建廣福院接化,學者常達千五百人,弟子有文偃、師備等五十六人。文偃(864~949)初參道蹤,後謁義存。稟承兩家宗風,住韶州雲門山,發揮獨妙的宗致,往來的學者亦不下千人,嗣法六十一人,世稱雲門宗。

師備(835~908),住福州玄沙院行化,其下有桂琛。桂琛下,有文益。文益(885~958)住金陵清涼寺行化,學者雲集,世稱法眼宗。

禪宗五家中,溈仰宗於五代頃一時繁興,到了宋代,從慧寂以後傳四世,法系不明。曹洞宗本寂的法系,從本寂以後四世即絕,賴道膺一脈,曹洞得以綿延。道膺六傳到道楷,其下有子淳,子淳下有清了、正覺(即宏智)。正覺(1091~1157),與臨濟下宗杲同時,針對宗杲的「看話禪」,提倡「默照禪」。所謂看話禪,即參看話頭之禪。所謂默照禪,即寂默靜照之禪。又作《頌古百則》,世稱《宏智頌古》。法眼宗文益的禪風一時繁興,嗣法的弟子有六十三人。其中德韶門葉最盛,弟子有四十九人。著名的佛教學者延壽(永明)即其弟子。此宗雖然在宋初極隆盛,後來逐漸衰微,到宋代的中葉,法脈遂絕。

雲門宗在五代勃興,到了宋代,與臨濟並盛,從文偃經過澄遠、光祚,有重顯(980~1052),住明州(今浙江省鄞縣東)雪竇山,大振宗風,稱雲門中興,嘗選《傳燈錄》一千七百則公案中的一百則,用韻語歌頌出它的蘊奧,即所謂《雪竇頌古》。到南宋,法脈遂絕。

臨濟宗,從義玄經過存獎、慧顒、延治、善昭,有楚圓,住石霜崇勝寺行化,其下有慧南(1002~1069)、方會(992~1049)開黃龍、楊岐二派,合前五家,號為七宗。楊岐方會傳守端、法演後,有慧懃(佛鑒)、清遠(佛眼)、克勤(佛果),世稱三佛,而克勤的法流尤盛。克勤(1063~1135)於政和初(1111),應張商英之請,於《雪竇頌古》加垂示、著語及評唱,發揚它的奧旨,門人加以輯錄,題作《碧巖錄》。嗣法的弟子有七十五人,就中大慧宗杲、虎丘紹隆最著,各成一家,稱大慧派、虎丘派。宗杲(1089~1163)為劃時代的禪匠,盛倡看話禪,貶正覺的主張為默照邪禪。從此禪眾無不以「看話頭」為入門。其說法縱橫踔勵,後人編為《大慧普覺禪師語錄》三十卷、《大慧普覺禪師宗門武庫》一卷等。

所謂五宗,在宋代實只臨濟一宗,其餘各宗或歸絕滅,或就衰微。但曹洞一宗,綿延至宋末,忽臻隆盛。臨濟下黃龍一派,數傳即絕,而楊岐一派,仍復臨濟舊稱。所以遞流到晚近,只臨濟稱盛,而曹洞僅維持未墬之緒而已。

禪宗的宗旨,是單刀直入,指示人人本來具有的心性,以徹見此心性而成佛。它的根本典據,是達摩的「二入」、「四行」學說。達摩把入道的途徑區分作理、行兩種,叫作「二入」。更把「行入」分為報怨、隨緣、無所求、稱法四種,叫作「四行」。「理入」是憑藉經教的啟示,深信眾生同一真如本性,但為客塵妄想所蓋覆,不能顯了,所以令捨妄歸真,修心如牆壁堅住不移的觀法,遣蕩一切差別相,與真如本性之理相符,寂然無為。四行即根據這個道理來發起行動,泯冤親愛憎,等苦樂得失,無所願樂,無所貪求,安心無為,任運與法性之理相稱而行(《續高僧傳》卷十六)。

此外,相傳僧璨著有《信心銘》、弘忍著有《最上乘論》,都是後人托名之作,不足為典據。繼承達摩學說的,是慧能的《壇經》。《壇經》的中心思想,即一超直入如來地的頓教,他說︰「善知識!菩提般若之知,世人本自有之,即緣心迷,不能自悟,須求大善知識,示道見性。善知識!遇悟即成智。」又說︰「世人性淨,猶如青天,慧如日,智如月,智慧常明。於外著境,妄念浮雲蓋覆,自性不能明。故遇善知識開真法,吹卻迷妄,內外明徹,於自性中,萬法皆見。一切法自在性,名為清淨法身。」又說︰「汝若不得自悟,當起般若觀照,剎那間妄念俱滅,即是自真正善知識,一悟即至佛地。」人的本性原來清淨,具有菩提般若的智慧,只因一向被妄念的浮雲所蓋覆,不能自悟。假如得到善知識的指示,念念起般若觀照,一旦妄念俱滅,內外明徹,頓見真如本性,自成佛道。這是禪宗的根本思想,後世禪家所說,都不外乎把它演繹或擴大。五家之分,不過是啟發學人的方式方法有所區別而已。

其次,達摩說︰「安心無為,形隨運轉。」慧能說︰「但行直心,不著法相。」後世禪家便把這種禪的意味滲透在學人的日常生活裏,使它構成一種隨緣任運(「隨緣消舊業,任運著衣裳。」)的態度。《傳燈錄》〈慧海傳〉裏,有一個故事說(大正51‧247c)︰「有源律師來問︰『和尚修道,還用功否﹖』師曰︰『用功。』曰︰『如何用功﹖』師曰︰『飢來吃飯,睏來即眠。』曰︰『一切人總如是,同師用功否﹖』師曰︰『不同。』曰︰『何故不同﹖』師曰︰『他吃飯時不肯吃飯,百種須索;睡時不肯睡,千般計較,所以不同也。』」這就是說禪人的一切言語舉動,行所無事,純任本然。(黃懺華)

中國隣近諸國,例如日本、韓國、越南之禪宗皆發源於中國,是中國禪宗的延續及發展。

日本禪宗在鎌倉時代(1192~1333)才正式建立。在此之前,入唐求學的日本僧人中不乏兼習禪學者,如道昭、道璿等;也有唐僧赴日傳授禪法的,如義空、道昉等,但都未能形成宗派。到後來,日本禪宗則形成臨濟、曹洞、黃檗三大宗派。

其中臨濟宗為日本禪宗之先河,宗祖為榮西。他曾二度入宋,在1191年得懷敞所授之衣具印信後,返國傳布禪宗,並創立日本臨濟宗。至於曹洞宗,則成立較晚,為榮西的再傳弟子道元自宋回國後所傳。

臨濟、曹洞兩宗在日本之南北朝及室町時代(1333~1600)獲得發展,南北朝時代產生「夢窗國師」及「大燈國師」兩大高僧。至江戶時代(1600~1868),中國之明朝高僧隱元在京都宇治建立黃檗山萬福寺,被奉為黃檗宗初祖。

日本禪宗各派的思想及風格,基本上皆沿襲中國禪宗的特徵,至今黃檗宗所屬各寺,仍保持中國近代禪林風範。

最早在朝鮮半島傳播禪宗的是法朗、神行二人,但未形成禪宗。784年入唐的道義,在唐住了三十七年,回國後傳播南宗頓悟禪,成為迦智山初祖。爾後入唐求法回國弘傳禪法的人逐漸增多,韓國禪宗遂進入全盛時期,出現迦智山派、桐裡山派、實相山派、闍崛山派、師子山派、曦陽山派、鳳林山派、須彌山派等「禪門九山」。高麗王朝時期,禪宗各派受到太祖支持,故有較大發展,曾出現許多著名禪師。其後,與中國佛教一樣也步入禪淨共修的途徑。現代韓國最大的宗派──曹溪宗,也是禪宗之支系。

越南佛教大體均屬禪宗(臨濟宗),可分為三大系統︰毗尼多流支系、無言通系、草堂系。

(1)毗尼多流支系︰又名滅喜禪派。相傳為南印度僧人毗尼多流支(滅喜)所傳入。574年滅喜至中國師事三祖僧璨,接受達摩所傳楞伽師的禪法。580年離開中國回到越南東京,傳法予弟子法雲。法雲之後傳承不明,至八祖定空後,慧能南宗禪的特色始漸鮮明。

(2)無言通系︰由中國人所傳入。無言通,俗姓鄭,廣州人,自稱得法於百丈,也曾登馬祖之門;820年入越南傳授禪法。此後,歷代相承,法嗣不絕,至李朝時代臻於全盛,迄今仍是越南佛教的主要宗派。

(3)草堂派︰也是中國禪僧所開創。據傳此派宗祖草堂為雪竇弟子,故此派又名「雪竇明覺派」。

十三世紀時,陳朝仁宗另創一派,名竹林派,此派源於無言通派,但在發展過程中,對其他各系統又有所吸收。十六世紀時,受淨土教影響,主張禪淨一致及禪教統一。十八世紀初,中國僧人元紹又創元紹派,主要傳授臨濟禪法,也主張禪教一致。

◎附一︰印順《中國禪宗史》序(摘錄)

禪史應包含兩大部分︰禪者的事蹟與傳承、禪法的方便施化與演變。關於前一部分,首先應該承認,禪者是重視師承的。古代禪者的共同信念,自己的體悟(禪),是從佛傳來的。重視傳承的法脈不絕,所以除中國的遞代相承,從佛到達摩的傳承,也受到重視。達摩禪越發達,傳承法統的敘列也越迫切。印度方面的傳承,達摩門下早已忘了。那時,大抵引用《禪經序》、《付法藏因緣傳》、《薩婆多部記》,而提出印度時代的法統。本來,只要的確是達摩傳來,的確是佛法就得了,如我父親的名字,祖父、曾祖、高祖……我都知道,但已上可忘了,要考據也無從考起。這有什麼關係呢﹖我還不是列祖列宗延續下來的。但禪者不能這樣做,為了適應時代的要求,非要列舉祖統不可。那只有參考古典──引用上列三書的傳承,或不免誤會(如以達摩多羅為菩提達摩);或者發現有問題,就不得不憑藉想像,編造法統。祖統,或者看作禪宗的重要部分,似乎祖統一有問題,禪宗就有被推翻的可能。其實禪宗的存在與發展,不是憑這些祖統說而發揚起來的。如《寶林傳》的撰造,當然曾給洪州門下以有力的支持,然《寶林傳》還沒有編成,西天二十八祖說還沒有成為定論(如道一門下,還有引用五十餘祖說的),江西禪法的盛行,已躍居禪法的主流了。祖統說的逐漸形成,是由於達摩禪的盛行,為了滿足一般要求,及禪者傳承的確實性而成的。正如為了族譜世系的光榮,帝王總是要上承古代帝王或聖賢的。有突厥血統的唐代皇室,也要仰攀李老子為他們的祖宗。祖統的傳說,可能與事實有距離,但與禪法傳承的實際無關。

中國方面,達摩傳慧可,見於《續高僧傳》,是沒有問題的。慧可到弘忍的傳承,現存的最早記錄──〈唐中岳沙門釋法如行狀〉,已是七世紀末的作品。弘忍以下,付法是「密付」,受法是「密受」,當時是沒有第三人知道的。優越的禪者,誰也會流露出獨得心法的自信,禪門的不同傳承,由此而傳說開來。到底誰是主流,誰是旁流,要由禪者及其門下的努力(不是專憑宣傳,而是憑禪者的自行化他),眾望所歸而被公認出來的;這就是歷史的事實。

達摩以來禪師們的事蹟,起初都是傳說,由弟子或後人記錄出來。傳說是不免異說的︰傳說者的意境(或派別)不同,傳說時就有所補充,或有所修正與減削。傳說的多樣性,加上傳說者聯想而來的附會,或為了宗教目的而成立新說(也大抵是逐漸形成的),傳說更複雜了。從傳說到記錄,古代的抄寫不易,流傳不易,後作者不一定抄錄前人,或故意改變前人的傳說。古代禪者的傳記,是通過了傳說的。部分學者忽視傳說(記錄)的多樣性,所以或將現有的作品,作直線的敘述,雖作者的區域遠隔,或先後相近,仍假定後作者是參考前人的;或過分重視《高僧傳》的價值。古代禪者事蹟的研究,應該是求得一項更近於事實的傳說而已。

禪法的方便施設與演變,這應該是禪史的重要部分。佛法(禪)是什麼﹖經中曾有一比喻︰有人在曠野中,發見了「古道」,依古道行去,發見了城邑、古王宮殿。於是回來,勸國王遷都古王宮殿,在那裏,「豐樂安隱,人民熾盛」。這是說︰佛法是自覺體驗的那個事實。佛是發見了、體悟了、到達了究竟的解脫自在。為了普利大眾,所以方便攝化,使別人也能到達解脫的境地。從佛(祖)的自覺境地來說,是一切知識、語言文字所無能為力的。正如發見的古王宮殿,怎麼向人去說,即使別人承認那是事實,也並不等於親身經歷的故王宮觀。要證實,還得自己去一趟。在這點上,佛法(禪)不但不是考據所能考據的,也不是理論所能說明的。說禪理,談禪味,都一樣的不相干。然佛法不止是自心體驗(宗),怎麼說也說不了的,還是說了,表示了(教),佛法已成為現實(時空中)人間的佛法。指雖不是月亮,但確能引人去注意月亮,發見月亮。所以自心體驗的內容,儘管「說似一物即不中」,卻不妨表示出來。語言文字(正說的,反詰的,無義味話)也好,默不作聲也好,比手畫腳也好,都是用為引人入勝的敲門磚。體悟是屬於自證的,是「不由它教」、「不立文字」與「心傳」的。從引導的方便來說(「不立宗主,不開戶牖」、「一法不立」,也還是接引學人的方便),存在於人間,成為一時代,一地區,一宗一派的禪風。這是可尋可考,可以看出禪在發展中的歷史事實。

引人入勝的不同方便,其實是有一定原則的,所以經中形容為「古仙人道」、「一乘道」、「一門」、「不二門」。如想從屋裏出去,從門、從窗都可以,打破牆壁、揭開瓦面、挖通地道也可以,而要透過空隙才能出去,卻是一條不可逾越的法則。方便的多樣性,並不表示自心體驗內容的不同。如不理解自覺與方便的相對性,就有以今疑古的︰如禪者發展到「不立文字」、「單傳心印」階段,達觀穎竟設想為達摩禪(的方便)就是這樣,因而不顧史實,否認了四卷《楞伽》的傳授。也有以古疑今的︰如重視達摩的《楞伽經》,二入四行,聽說慧能勸人持《金剛經》,就以為有了革命,或以為慧能頓禪是別有來源的。禪宗史的研究,必須弄清楚超時空的自心體驗,現實時空(歷史)中的方便演化,才能恰當處理禪宗的歷史事實。

從達摩「理入」的體悟同一「真性」,到慧能的「自性」(原本應為「法性」、「佛性」),南方宗旨的「性在作用」,達摩門下是一貫的「如來(藏)禪」。如來藏,是說來淺易,意在深徹。所以如來藏的體驗者,淺深不一。淺些的類似外道的神我見(慧忠國師評南方宗旨的話),深徹的是無分別智證的「絕諸戲論」(經說︰「無分別無影像處」)。從前黃檗希運說︰「馬大師下有八十八人坐道場,得馬師正眼者,止三二人。」(《傳燈錄》卷九)曹溪禪的究竟深處,得者實在並不太多。慧能引向簡易直捷,簡易直捷是容易通俗普及的,南方宗旨也就這樣的興盛起來了。禪者重自心體驗,憑一句「教外別傳」、「師心不師古」,對如來經教的本義,自己體驗的內容,也就越來越晦昧不明了!

會昌以下的中國禪宗,是達摩禪的中國化,主要是老莊化、玄學化。慧能的簡易,直指當前一念本來解脫自在(「無住」),為達摩禪的中國化開闢了通路。完成這一傾向的,是洪州,特別是石頭門下。達摩門下的不重律制、不重經教、(不重他力),是禪者的一般傾向。「即心即佛」、「無修無證」,是大乘經的常談。荷澤下的「無住之知」,洪州下的「作用見性」,也還是印度禪者的方便。達摩禪一直保持其印度禪的特性,而終於中國化,主要是通過了、融攝了牛頭禪學。

老莊的「道以虛無為本」(玄學者如此說),魏晉以來深入人心。晉室南移,玄學也就以江東為重心。中國佛教的勃興,得力於《般若》空義,與當時的玄學,早已保持某種關係。佛法流行於中國,多少適應中國文化,原是應該的,也是免不了的。所以中國佛教,除印度傳來,有嚴密的理論與制度的,如戒律、毗曇、(真諦與玄奘的)唯識,都或多或少受到影響的。不過禪在中國,中國化得最徹底而已。牛頭禪的標幟,是「道本虛空」、「無心為道」。被稱為「東夏之達摩」的牛頭初祖法融,為江東的般若傳統──「本來無」,從攝山而茅山,從茅山而牛頭山,日漸光大的禪門。牛頭禪與江東玄學,非常的接近。牛頭宗的興起,是與「即心是佛」、「心淨成佛」,印度傳來(達摩下)的東山宗相對抗的。曹溪慧能門下,就有受其影響,而唱出「即心是佛」、「無心為道」的折中論調。「無情成佛」與「無情說法」,也逐漸侵入曹溪門下。曹溪下的(青原)石頭一系,與牛頭的關係最深,當初是被看作同一(泯絕無寄)宗風的。曹溪禪在江南(會昌以後,江南幾乎全屬石頭法系),融攝了牛頭,牛頭禪不見了。曹溪禪融攝了牛頭,也就融攝老莊而成為──絕對訶毀(分別)知識,不用造作,也就是專重自利,輕視利他事行的中國禪宗。

達摩禪到(四祖)道信而隆盛起來。經道信、弘忍、慧能的先後弘揚,禪宗成為中國佛教的主流。道信、弘忍、慧能,都有卓越的方便,但這是繼往開來,遞嬗演化而來的。禪門的隆盛,引起了對立與分化,如牛頭與東山的對立、南宗與北宗的對立、洪州與荷澤的對立。在發展與分化的過程中,又統一於江南的曹溪流派,這就是「天下凡言禪,皆本曹溪」。

◎附二︰呂澂《禪宗》

(一)禪宗思想的源流
禪宗的「禪」,原是止觀的意思。止觀方法即禪法,隨著佛家的典籍,從漢末就傳來中國。最初,安世高的翻譯有好些和禪法有關,只是用「對法」分析的法數作止觀對象,構成「禪數」形式,始終不出小乘學說的範圍。大乘禪法的流行,遠在其後東晉‧羅什、佛陀跋陀羅的時候。他們譯出《坐禪三昧經》、《達摩多羅禪經》等,介紹了各種方法,尤其重要的是「念佛法門」。由觀念佛的相(三十二相)、好(八十隨形好)、佛的功德(百四十不共法),以至諸法實相,都從念佛法門引申而來,卻沒有更上一著。到了南朝劉宋‧求那跋陀羅翻譯《楞伽經》,列舉愚夫所行禪、觀察義禪、攀緣如禪、如來禪四種名目,而以具備自覺聖智內容的如來禪為止觀的最高層,契合於「如來藏心」(這在《楞伽經》裏看成真如異門)的攀緣如禪作它的階梯,這樣直截指示佛家實踐的究竟和源頭,便啟發了當時講究禪法的人去另闢途徑。中國禪宗的思想即導源於此。禪宗所托始的菩提達摩,雖然原來指的是佛陀跋陀羅所譯禪經中的達摩多羅禪師,但是開始弘揚達摩學說的慧可(487~593)、僧璨(﹖~606)師弟都稱為楞伽師,都用《楞伽》的經文來做實踐的印證。後來三四傳的道信(580~651)、弘忍(602~675)師弟受到《起信論》的影響,提出了「一行三昧」之說,似乎趨向轉變,更接近《般若》的思想,其實《起信論》的最後根據依舊是在魏譯《楞伽》的異義上面的。只有被看做得著弘忍真傳的慧能(638~713)才改變主張,用《金剛般若經》為正宗。這在一方面,由於當時《楞伽經》的傳習已經偏重文句的疏解,不免名相支離,失卻指導實踐的精神,不能不另求簡要的典據。另方面,也由於當時有了無著的《金剛經論》這一種新註被譯家介紹過來,改變了佛家一向對於禪的看法,而將禪的意義擴大了,不一定要靜坐歛心才算禪,就在平常的動作云謂裏,都可以和禪打成一片。慧能禪法的新主張,不無受著這樣理論影響之處。

禪宗的暢行是在弘忍以後的事。弘忍定居在黃梅雙峰山東的馮墓山,聚徒講習,門下人才很多,傑出的就有神秀(605~706)、慧能、慧安(老安,582~709)、智詵(609~702)、玄賾等十一人。神秀謹守規模,「特奉楞伽,遞為心要」。晚年和他弟子輩義福(658~736)、普寂(651~739)去京洛,受到統治階級的特殊推崇。慧能在嶺南宣傳他的簡易法門,力求和平民接近,保持禪家開宗以來的本色。不久,得著弟子懷讓(677~744)、行思(﹖~740)和再傳的馬祖(道一,709 ~788)、希遷(700~790)的闡揚,逐漸擴大學說的影響到江西(包括現今的湖南地區在內)一帶,而與在北方佔有勢力的神秀一系成了對峙的形勢。不過當時各家還都是順著達摩以來的世系,排列次序為六代、七代;並且神秀門下所傳《古禪訓》說︰「宋太祖時,求那跋陀羅三藏禪師以楞伽傳燈起南天竺,名曰南宗,次傳菩提達摩禪師」云云(見李知非序淨覺《註般若心經》),所以秀門普寂便自稱為南宗(見獨孤沛撰《菩提達摩南宗定是非論》),他和慧能門下未見有何爭論。

直到慧能死了二十年之後,他的晚年弟子神會(668~760)一再在河南滑台大雲寺(開元二十二年,734)、洛陽荷澤寺(天寶八年,749)對神秀學系大加攻擊,說他們「師承是傍,法門是漸」,只有慧能得著真傳,才是南宗正統,堪稱為第六代(這番議論詳細記載在《菩提達摩南宗定是非論》,近年敦煌卷子裏一再有此論斷片發現,已可輯成一完全本子)。從此,慧能的學說更流行於京洛,而神會一系也自成為荷澤宗。不過,荷澤數傳以後,和神秀系的北宗(這是神會論定是非以後,時人對於神秀系簡別的稱呼,但在神會的議論裏,好像「南能北秀」早有定評,而南北兩宗之說也流行已久了)先後衰落,反是懷讓、行思兩家得著馬祖、石頭(希遷)的繼承,門庭日盛。到了晚唐,南宗傳播地區愈廣,教授的禪師也方便各別,遂有五派區分,卻都屬於兩家的系統。此外,還有江西牛頭法融(594~657)一系,也稱得著道信的印證,在傳承中並雜有曾從僧璨同門寶月問學的智嚴(法融初傳弟子,600~677)和得法於弘忍的法持(法融三傳,635~702),因此,南宗各家也很重視他們,像荷澤宗的圭峰宗密(780~841)所作《禪源諸詮集都序》說禪有三宗,又作《禪門師資承襲圖》敘禪法五宗,都將法融一系包括在內。不過此宗祖述三論,主張「心寂境如」,以寂靜虛明為歸宿,說不到自性妙用的一邊,不能算禪家的正宗。

另外,南宗自敘達摩以上的傳承,從神會在定是非一場議論裏依據《達摩多羅禪經》,說達摩是迦葉傳來的第八代以後,便將禪宗向來公認求那跋陀羅為初祖而達摩為二世之說(詳見玄賾門下淨覺所撰《楞伽師資記》)根本推翻了。後來荷澤宗徒編纂《壇經》,更引用《付法藏傳》的世系來充實這一說法,就以達摩為二十八世(依敦煌本《壇經》,這是在《付法藏傳》二十三世以後再加上《禪經》的五世而成)。當時雖略有異議(像李華撰〈左溪大師碑〉,又佚名作《歷代法寶記》,都說二十九世),但最後仍以二十八世為通說,不過於人名、次第稍加改動罷了(這可參考《寶林傳》)。

和世系說相連帶的,還有一「傳衣」的問題。南宗主張「從上以來,六代只許一人,終無有二,縱有千萬學徒,亦只許一人承後」;這「譬如一四天下,唯有一轉輪王,又如一世界,唯有一佛出世」。但憑何為據呢﹖這便要衣法並傳了,但說傳法是不足置信的。神會在定是非的辯論裏堅持慧能是南宗正統,其理由之一,即是「代代相承以傳衣為信,令弘法者得有稟承,學道者得知宗旨不錯謬故」。而弘忍將袈裟付與慧能也是事實,所以唐中宗嘗說︰「朕每究一乘,安秀二師並推讓云,南方有能禪師,密受忍大師衣法,可就彼問。」(見《全唐文》第十七卷〈中宗詔〉),至於後來這袈裟的傳授如何,神會說得很隱約,只說將來自有分曉,這至少表明他並沒有得著衣傳。據現存的唐代文獻看,曹溪的傳衣曾經於肅宗的上元元年(760)取到宮中供養,不久,於代宗永泰元年(765)又送了回去(見《全唐文》〈代宗詔〉),以後便不明瞭了。《歷代法寶記》也說到武后迎慧能去京未成,就取了傳衣供養,後來落到智詵一系手裏。那完全是虛構之說。不過,南宗傳衣制度,似乎就到慧能為止(見《禪門師資承襲圖》),所以向後「一華五葉」,無妨平等齊觀,不必再有這些枝節的爭端了。

(二)幾種禪宗要點的思想
禪宗原來是自居教外,標榜著單傳心印,不立語言文字的,但到後來,流傳的文字記載卻特別繁雜。歷代著名的各家都有語錄,固然不用說了,就是最初的幾代祖師,傳記裏雖明說沒有文記,或者事實上真是沒有的,而現在仍舊流傳著有關他們的著述。像創宗的達摩祖師,後世認為他親說的著述就有好幾種,甚至還有人將那些編成《少室六門集》。此外,三祖僧璨有《信心銘》,六祖慧能有口述《壇經》,這些都被後人認為是禪宗要典。其間雖還有是非真偽等問題,可是既為後人所深信,又實際對禪家思想發生過影響,即無妨看為禪家尤其是南宗的根本典據,而略加解說。

關於達摩思想的著述,比較可信的是《略辨大乘入道四行觀》。這書早見於道宣《續高僧傳》第十六卷〈菩提達摩傳〉,其後,淨覺的《楞伽師資記》中也有同樣的文章,很少經過改竄的痕跡,應該是最近原型的了。在這一篇簡短的文字裏,很扼要地區分入道方便為「理」、「行」兩途。用理入來安心,作為一種把握;又用行入來發起行動,以便隨時隨地的踐履。理入要點在於啟發深信「含生同一真性,但為客塵所覆,不能顯了」。要是能了然明白此義,和實際道理相符,自然應付一切都有了依據,又都會恰當。這種思想基本上出於《楞伽經》所說眾生都有「如來藏」,但也聯繫著當時涅槃師「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之說。所謂「同一真性」,無異同一佛性。啟發深信有待於經教,故說「藉教悟宗」,也就是後人常說的用經教發明心地,只有構成信仰以後,便不再憑藉言教。其次,從理入發生踐行,凡有四種︰對於過去,認為從前所作的惡業,應有和它相應的苦惱果報,受之不疑,這叫做「報冤行」。對於現在,種種苦樂的遭遇,純以無我的看法處理它,並不計較得失,這叫做「隨緣行」。對於未來,看三界如同火宅,意在出離,不加貪著,這叫做「無所求行」。這樣構成很自然的態度,為的是明定理,為的是除妄想,而來行一切行,以至行所無事,這叫做「稱法行」。

禪宗所傳達的思想,特別重視「安心」,並取世間禪觀下地法為障有如厚壁的意思(見唐譯《俱舍論》卷二十四),說安心的觀法也應該如壁「堅定不移」,所以稱為「壁觀」。至於稱法而行行所無事更有一任自然無為而為的用意。我們想,這裏面也許夾雜著中國玄學思想的成分。關於這一點,在托名三祖僧璨所作的《信心銘》上表現得更清楚。此銘是韻文四言句,共一四六句。它標舉真如法界(宇宙萬法的當體)不二為宗,極言一切法即一法,一法即一切法,所以「萬法一如」。要求於修行者的,是「萬法齊觀」,而來「復其本然」;不於境界作「有」的分別,也不作「空」的分別,一切二邊對待的「見」都消滅了,自然心地現出本真──這就是「不用求真,唯須息見」的工夫。見如何能息﹖這又應該「歸根返照」、「放之自然」,以到達「任性合道,逍遙絕惱」的境地。所以總結說︰「至道無難,唯嫌簡擇。」這些說法,不是有些和齊物逍遙的思想相通﹖所以後來禪家在這種影響下,益向玄學的方面發展,就自不足為異了。

慧能的思想,現只有《壇經》可考。這部著作雖不一定全是慧能所說,並且顯然編纂於神會門徒之手(此據韋處厚為馬祖弟子鵝湖大義所作碑銘說洛有神會,得總持之印,竟成《壇經》傳宗而知),連懷讓、行思的名字,都沒有列入慧能弟子輩內,但在後世南宗學徒仍公認這書的價值,實際上各家思想也和它真是脈絡貫通的。不過,現行的《壇經》本子是經過宋(契嵩)、元(宗寶)人改訂的,只有敦煌發現的卷子比較近真。據卷子末尾所記傳授,已是慧能門下法海一系的再傳,距離慧能死時至少也有四五十年了。那時南北宗的主張早經判明,勢力優劣也已決定,所以《壇經》本文裏帶著很濃厚的派別色彩,不可不注意分析。

《壇經》的中心思想,即是單刀直入的頓教。這不用說,是針對北宗所弘的漸教而建立。但是,漸頓純就見道的過程區別,如果推論到最後根據,似乎南北兩宗並沒有甚麼不同。所以說,「法即一種,見有遲疾,見遲即漸,見疾即頓」。並且,在南宗的法門中,也含有漸的一種,不過不採用它而已。所以又說︰「我此法門,從上以來,頓漸皆以無念為宗,無相為體,無住為本。」至於法即一種的「法」,意指真如(即是不變的)本性,當屬於每一個人的自心。人心本性原來清淨,具備菩提、般若之知,只緣一向迷妄顛倒,不能自悟。如得善知識啟發,修習念念不著法相的「般若行」,一旦妄念俱滅(這是「無念」的極致),真智發露,自會內外明徹,識自本心,而成「般若三昧」,也就是「識心見性,自成佛道」的頓悟。從此以後,於境無染,自在解脫,雖仍不廢修行,但既已悟到自性具足萬德,無欠無餘,所以再有修習,也於體上增不得一分,只是隨事體驗,充實德用而已。神會也說這種修行為頓悟漸修,譬如母頓生子,用乳漸養,智慧自然漸增。北宗為了漸悟而漸修與此完全不同。並且從《壇經》所引神秀和慧能的兩個呈心偈語看,神秀所悟見的實未徹底,和那悟境相應的修,更不能與南宗相提並論了。

南宗的修證雖從無念著手,但他們的禪法重在「但行直心,不著法相」,所以成為一行(一類行相的)三昧,並不限於靜坐一途,卻在一切時中,行住坐臥,道法流通。而且定慧雙行,如燈發光,事成一體。這就完全反對北宗的教人靜坐看心、看淨、不動、不起(神秀門下更將這些機械地說成「凝心入定」、「住心看淨」、「起心外照」、「攝心內證」),以為那樣將心境分成兩截,再也不會契心自性而發生智慧的。我們想,南宗禪法的根本精神貫串著無相、無住,又特提般若行,在《大般若經》裏發揮無相、無住意義最透徹的《金剛般若經》,恰恰給他們很好的根據。因此,慧能一再說聽聞《金剛經》言下便悟;又說︰「若欲入甚深法界入般若三昧者,直須修般若行,但持金剛般若經一卷,即得見性入般若三昧。」這樣便將從來用《楞伽經》印心之說輕輕換過了。

此外,南宗教人,強調「自度」,所謂「見自性清淨,自修自作法身,自行佛行,自成佛道」。由此對於當時側重他力的淨土法門,不得不另有一種看法。他們以為西方去此不遠「只為迷者說遠說近」,「迷人念佛生彼,悟者自淨其心」,心淨土淨,當前無異西方。如此通融解釋,用意深長,是很耐人尋味的。

(三)禪和生活
禪家南宗的主張經過南岳、青原一二傳以後,便將禪的意味滲透在學人的日常生活裏,使它構成一種隨緣任運的態度。嚴格的說來,這已不屬於佛家三學的純正類型,而它的理論根據也和教說相去漸遠了。本來,南宗主張定慧等學,不分先後,是用契理的知行合一來解釋定慧為一件事的兩方面,又還說外離相即禪,內不亂即定,這樣早已擴大了禪定的範圍。到了南岳的啟發馬祖,更生動地用磨磚不能成鏡來形容坐禪無從作佛,就不再拘泥平常所說靜坐習禪那些功夫了。但是,禪家一切行為的動機,始終在向上一著,探求生死不染、去住自由的境界,並且不肯泛泛地去走迂迴曲折的道路,而要直截了當把握到成佛的根源。這個根源,在他們所認識到的,即是人們的心地,也可稱為本心。說心還嫌空靈,於是從心思所表現的各方面即言語舉動等來講。像馬祖門下的大珠(慧海)回答如何用功修道的問題就說︰「飢來喫飯,睏來即眠」;而這些和常人不同之點,即在當時毫無計較,純任本然。他們又常常說「平常心是道」、「擬向即乖」,可見都是在日常生活上著眼的。後來更有人說這些不但是心的作用,而且是性的發現,所引的論據即異見王和波羅提尊者的問答。波羅提說見性是佛,性在作用,意指見聞覺知,這樣說成性和作用無異。宋宙學家很不滿意這種看法,常批評禪宗只知道心而不明白甚麼是性,因為泛泛的見聞覺知並沒有當為不當為的意義,自然說不上是性。但在禪家認定「即心即佛」,不假修成,由此本心流露無不解脫,是無妨看它作性的。所謂真正道人,「隨緣消舊業,任運著衣裳」,當行就行,當止就止,自然合泊而成為隨緣任運的生活。

禪家這種態度的修養,是經過相當努力而有幾個階段的。粗淺些說,至少可分三層次第︰最初要有迫切的尋求,其次湊泊悟解,發明心地,再次是「保任」和「行解相應」。在心地發明的時候,也有人看它作一種神祕經驗,以為是屬於宗教的。這如果像後世禪家專門在生死上用心,所謂「大事未明如喪考妣」的那樣去尋求一個歸宿處,自不免和宗教相通。至於講到如何就能湊泊,這特別重在「返照」的功夫。像臨濟(義玄,馬祖下三傳,﹖~867)在這一點上嘗指示學者,要從「解得說聽、歷歷孤明」的地方去返躬把握,假使求之於外,就愈來愈遠而成為枝蔓了。不過,這種返照的契機並非很容易地就會遇到。從前大珠由家鄉越州去江西參訪馬祖,馬祖責備他為何不顧自家寶藏卻拋家散走,他反問甚麼是自家寶藏,馬祖說「即今問我者是」,他到此才言下恍然。這可見契機的難得。到了後世,禪家接引學者每每不能明白指點,而純任機鋒領會,那就越發不易了。像有僧人問洞山(良价,石頭下三傳,807~869)如何是佛﹖他答道︰「麻三斤。」這當然不是叫問者在這句話上用心,只是把他的心思擋了回去,引起返照。如果真能在疑心的源頭得著端的,便是成佛的本源,但這對於泛泛的根機是很不相宜的。返照的另一方面,也被看成念起即落,不容轉折。百丈(懷海,馬祖下一傳,749~814)常用「頓悟法門」教人說,先歇諸緣,休息萬事,不被境惑,自是解脫。這因為本心原來沒有諸緣諸念,不涉萬事,所以一歇了念頭,便直下本心顯露,發生見用。由此,見即是性,而成為見性的狀態,並非另外有見去見性的。

禪家從悟解把握到踐行的本源以後,還須注意保任功夫。這由於有了徹底的、全面的理解,便能堅定地承當而應付一切行事。禪家也說這是「自肯」。像大梅(法常,752~839)從馬祖那裏聽到「即心即佛」一句話開悟之後,就另去梅山居住,馬祖派人考驗他說,現在馬師講的又不同了,不說即心即佛而說「非心非佛」。大梅回答說,這老漢只管用話頭來惑人,任他非心非佛,我只即心即佛。馬祖聽到了這才承認「梅子熟了」。禪家如此一門深入而透徹全體,並不比片面固執,動轍凝滯,由此便有了「直心」,「一切時中視聽尋常,更無委曲」。這說明禪家生活原是嚴肅、謹慎,並沒有放任的意思。所以曹山(本寂,石頭下四傳,840~901)答人怎樣保任的問題說,要像路過蠱毒之鄉,水也不得沾得一滴。用這樣心情來做保任功夫,也可說禪家的修證即在於此。所謂心地的體性──「理性」雖可豁然徹悟,而習氣淨盡卻要逐事去體驗。溈山(靈祐,馬祖下再傳,771 ~853)解釋這一回事說︰「實際理地不受一塵,萬行門中不捨一法」;禪家就是這樣由「頓悟漸修」的途徑來,在保任中間完成他們的實踐的。

從慧能印可南岳的「修證即不無,污染即不得」那句話裏,我們可以理會到南宗的修持是認定心地的不受染污,而要使它隨在都能灼然朗照。換句話說,即是要心地的理性隨處體現,作為修證。那末,理性何所指呢﹖這可看成佛家果位的涅槃境界提到因位來作目標而言。它的內容應該「三德」具足︰在能照、能見的一方面是正智(般若),所照、所見的一方面是法身,由能所交涉所得的結果是解脫。所謂禪的生活,不外於日常行事中隨時體現這樣的境界。但是,關於體現的方法有兩種不同的見解,後來發展為各派的家風。第一種可稱為「觸目而真」的見解,要從全體(理)上顯現出個別(事)來。這樣的境隨心淨即是當念光透十方而萬法一如,馬祖的真傳宗旨正屬如此。他的門下大珠解釋這一點說,迷人不知法身無像,應物現形,就稱「青青翠竹總是法身,鬱鬱黃花無非般若」,在講教的人或者以為這樣說法是夠透徹的了,其實還著了跡象,真要這樣比擬法身般若,豈非都成了無情的草木﹖所以,真正語法的縱橫自在,隨處都顯現法身,並不限於翠竹黃花。這一見解經過黃檗(希運,馬祖下再傳,﹖~850)、臨濟師弟的盡量發揮,就有了臨濟一派。而溈山、仰山(慧寂,814~890)師弟用全體顯現大用來作修養的宗旨,開出溈仰一派,也是依據這一種見解的。

此外,另有第二種「即事而真」的見解,要從個別(事)上顯現出全體(理),這可說形成於石頭(希遷)的議論裏。他嘗讀《肇論》,對於「會萬物為己者其惟聖人乎」一句話很有會心,就寫成一篇《參同契》。大意說,要是將理事分別開來看,執事固迷,契理也非悟︰如果合攏兩者來看,每一門都有一切境界在,所謂「門門一切境,回互不回互」,這裏面有互相含攝的地方,也有互相排斥的地方。這樣看一切事象,自能圓轉無礙,而人的行為也可以隨緣出沒了。此說再傳到雲巖(曇晟,782~841)更提出了「寶鏡三昧」的法門,意謂人觀萬象應該和面臨寶鏡一般,鏡裏是影子,鏡外是形貌,如此形影相睹,渠(影)正是汝(形)從而說明了「由個別上能顯現出全體」的境界。他的門人洞山常說「只遮個是」,曹山也跟著說「即相即真」,到得後來成功曹洞一派。從事象各別交涉的關係上建立偏正回互、五位功勳等等看法,就愈運用得細緻了。石頭的主張另經他的門下天皇(道悟,748~807)傳了幾代,生出雲門(由文偃創派)、法眼(由文益創派)兩派,看重在一切現成,都和即事而真的意思一脈貫通,所以他們中間的淵源很為清楚。南宋人對這一點發生異議,以為雲門、法眼都出於南岳系天王道悟傳承,和石頭下的道悟並無關係,現在看來,這不過是門戶之爭(當時反對雲門宗的盛行,故作此說),其實是沒有根據的。

(四)略評
禪宗一向是依著《楞伽經》宗通和說通相對的說法,而自居於教外別傳的。但它並非和教完全絕緣,不過表示所得的傳授不在言教文字上,卻另有其「心印」;如果借用現成的解釋,便是雲門所謂不從學解機智得之。更克實些說,禪宗的主旨在於「見性成佛」,這個性所指的佛性原是大乘經典裏一個重要論點。假使不拘拘名相,那末,大乘所講的義理隨處都和佛性相關,不過對於佛性的指示僅僅依賴言教總覺是不很夠的。所以,從前有個座主去問臨濟,三藏十二部豈不都在那裏說佛性,禪法有何稀奇﹖臨濟回答說︰「荒草不曾鋤。」座主不滿意,以為佛豈騙人,臨濟再問他「佛在甚麼處」,他才無話可講。由這段公案看來,可見禪家對於言教,認為一片荒蕪還待開闢,並非俯拾即是的。如果像平常尋章摘句地去瞭解,豈但佛性無從見得,便連佛也認識不到的。那末,又怎樣去開闢荒蕪﹖這就要有「正法眼藏」的揀別,而非用禪的指點不可了。禪家雖也曾取《楞伽經》作過印證,又曾以《金剛經》、《法華經》、《維摩經》作憑藉,乃至後世還採用到《楞嚴經》、《圓覺經》,似乎仍須遵從言教,但其實不盡然。他們引據經教大都斷章取義,並且別為之解,絕不能用文字去拘束它。像馬祖常常說《楞伽經》以佛語心為宗,因此「即心即佛」是有來噥。實則《楞伽經》篇名佛語心的心(hrda)字是說「樞要」,並非思慮之心(citta),而禪家完全不管這些區別。所以,他們運用經教極其自由,又還反對機械的解釋,以為不問根器高下,不看時節因緣,終會成為格格不入的。也即由於這樣情形,我們從典據的方面說,禪宗是佛學思想在中國的一種發展,同時是一種創作。在印度的純粹佛學裏固然沒有這種類型,而它的基本理論始終以《起信論》一類的「本覺」思想貫串著,又顯然是憑藉中國思想來豐富它的內容的。

我們更從中國佛學思想的流變上看禪家南宗的盛行,可說是反映著當時佛家由於實踐的要求對一般義學和信仰的反抗趨勢。禪家最初很重視《楞伽經》,傳說達摩以來就是以此經相授受的。但經文經過義學家的輾轉講解,破碎支離,反而成了禪法的蔽障。在《續高僧傳》〈慧可傳〉裏就明白地說︰「此經四世之後,變成名相,一何可悲。」四世之後正指著慧能的時代。那時南宗禪家為著擺脫這種名相紛繁的累贅,已自不能不另取文句簡單的《金剛經》來作印證了。像這樣地要擺脫思想上的束縛而直截發揮自己的體會,又特別強調自力(像石頭致書南岳的問答,以「寧可永劫沉淪,不從諸聖解脫」為言)主張平等(乃至說狗子也有佛性),並還提倡在世事上的實踐(像敦煌本《壇經》的〈無相頌〉說︰「法元在世間,於世出世間,勿離世間上,外求出世間。」後世改為「不離世間覺」云云)。這些對於當時一般佛學沉湎義解,或依賴他力,或脫離實際的思想,力求解放,是有其積極的意義的。尤其是這種思想開展於嶺南一帶文化比較新興的地方,而提倡它的慧能本人,出生在沒落了的士大夫階級,從事勞力,又係文盲,他所接觸到的平民階層生活裏嚮往自由的情緒是相當熱烈的。所以,他一聽到強調無住的《金剛經》就有會心,以致去黃梅參學,尋出一條思想道路來,成為南宗別派。這也可說恰恰符合了當時一部分平民思想自由的要求,因之他的主張很流行於嶺南地帶,現在從《壇經》的斷片記載上可見其一斑。後來他的門人,神會敢於對當時和統治階級淵源深厚的北宗挑戰,力爭正統,也只憑藉南方有群眾基礎的一點。

可是,唐代遭遇了「安史之亂」,統治階級為了應付軍費,多方聚歛,至德初年(756)便推行納謂僧的制度。一時間,佛教得著很好地發展機會,特別由於神會出來主持其事,便和南宗流行的趨勢相配合,在當時經濟基礎比較完整的南方,開闢出一個興盛的局面。像馬祖所在的南康地方,就成為「選佛場」,各地學人都奔赴前去。不過那些學人奔赴的動機不一定純正,就如丹霞(天然,739~824),本是個讀書的,要進京去選官,因在路遇著些參禪的向他說,選官不如選佛,於是他決定出家。這樣一個禪宗大家開頭的認識還十分模糊,簡直看學佛和選官同類,所為的只是爭上游,那時各處的道場很多是這樣地構成盛況,每個地方動輒聚集三五百人,而參學的人就以領眾的多寡來評定各家造詣的高下,偏重形式,自不免有損學術的純潔性了。所以,當時有個無著禪師回答文殊所問南方佛法的情況說,末法比丘少奉戒律,正是道著病處。馬祖門下的百丈有鑒於此,特為斟酌了大小乘的戒律,創立叢林法式。他主張在普遍的律寺以外,另建「禪居」,作禪宗學人的住處;那裏不用佛殿,但存「法堂」,由傳法的長老主持教學,並還行「普請法」,上下共同勞動,耕種自給,在百丈本人便是堅持「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這些規矩很能收效於一時,達到整肅風氣的目的,但是日久弊生,依然難免。像黃檗嘗責備學徒,盡是喫酒糟漢,只圖熱鬧,向八百一千人處去。長沙(景岑,馬祖下再傳)也說,若是一向舉揚宗教,法堂裏須草深一丈(此即後來長慶所說「盡法無民」之意)。從這些話裏都透露出禪宗寺院有欠缺的一面。這由於那時出家的人很多是為了逃避賦役(據敬宗時李德裕奏疏,淮右人民一戶三男的常常一人出家,一時減少了壯丁幾十萬),品質不齊,自然成為魚龍雜處。而因寺院經濟的畸形發達,加強剝削(武宗時,天下僧尼不足三十萬,但佔有良田數十萬頃,作工的奴婢十五萬人),便又養成遊惰坐食的風氣。這些情況發展到最後,終於在武宗會昌五年(845)招來滅法的結局。當時廢寺四萬餘所,返俗僧尼二十六萬餘人,對於整個教團的打擊可說是極大的。其後不久,禁令解除,寺院逐漸恢復,就在這一契機上,禪宗分裂為幾派,像溈仰、臨濟、曹洞,先後都建立起來。它們的共同趨勢,不期然地重智輕悲,偏向接引上機,和平民的關係比較疏遠,另方面影響所及,形成清談,無補實際,於是原有的一些積極意義也就日見消失了。

◎附三︰太虛〈曹溪禪之新擊節〉(摘錄自《海潮音》雜誌四卷十二期)

達摩別傳一宗,至曹溪而大行中國;宋時貤及朝鮮、日本,迄今流衍未衰,可為盛矣!然自達摩以逮曹溪,雖別傳之心宗實超教外,而悟他之法要不離經量。曹溪曰︰「吾傳佛心印,安敢違於佛經﹖」又曰︰「涅槃經吾為講說,無一字一義不合經文。……為汝終無二說。」又曰︰「執空之人謗經,直言不用文字。既云不用文字,人亦不合言語,只此言語便是文字之相。」又云︰「直道不立文字,即此不立兩字亦是文字。見人所說,便即謗他言著文字。汝等須知自迷猶可,又謗佛經!不要謗經,罪障無數。」故達摩、慧可授受《楞伽》,黃梅、曹溪宏演《金剛》也。夫《楞伽》乃大乘妙有法輪之天樞,而《金剛》亦大乘真空法輪之斗杓,洪源遙流,酌之不改初味,雪山寶林,湛焉有如新瀉。

每讀信心之銘、證道之歌,觀《般若》、《瑜伽》諸經論,輒覺渙然融釋,妙洽無痕。惟後時宗徒既混入知解,而教徒亦強挺荊榛──四教先亂《般若》,五教尤亂《瑜伽》──江西、石頭以下諸師,為救其弊,數變其法︰或由旁敲側擊使親悟,或由電驟雷轟令頓契。然皆要期自證,不為語通,絕言思之妙心,終不用父母所生為口說。故曰︰「若能不觸當今諱,也勝前朝斷舌才!」雖易臨機之用,不失教外之傳,而要以曹溪法寶為綜前開後之大規範。今者《般若》、《瑜伽》重暢,試為一拈唱焉。

(一)曹溪之自悟
夫諸法緣生,生空無性,此大乘般若之輪也。諸法唯心,心幻無性,此大乘瑜伽之輪也。破我法之執,彰真俗之諦,發理量之智,證性相之境,說或小異,揆無不同。曹溪聞《金剛般若》心即開悟,即悟此也。後呈其悟,故書偈云︰「菩提本無樹」,以諸法唯心故;「明鏡亦非臺」,以心幻無性故;「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以諸法緣生,生空無性故。然此二輪猶收教內,教外之傳,尚須一徵。

其夜,五祖以袈裟遮圍為說《金剛經》,至「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乃言下大悟一切萬法不離自性。遂言︰「何期自性本自清淨!何期自性本不生滅!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本無動搖!何期自性能生萬法!」五祖知悟本性──即下本心──,謂曹溪曰︰「不識本心──即上本性──,學法無益。識自本心──無性本心──,見自本性──心本無性──,即名丈夫天人師佛。」此大悟界,唯迥絕言思之妙心──觸諱,罪過──,名相之所不能安立。故教下雖強名一真法界,或曰本如來藏妙真如性,旋曰非安立諦,廢詮不詮。此云言下大悟,實非言語能到,故為教外別傳之宗。此「宗」何指﹖故借一言假為詮表,則曰︰無性空心,心圓眾妙。心幻無性故應無所住;無性真心故而生其心。心──此無性空心,即曹溪所云自性──圓眾妙,本自清淨,本不生滅,本自具足,本無動搖,能生萬法也。

由是總其悟旨,可歸二言︰諸法唯心心幻無性──亦可諸法緣生生空無性──,無性空心──亦可無性幻心──心圓眾妙。後世三關之意,亦不外是。諸法緣生而生本空,一也。諸法皆心而心如幻,二也。無性妙心心即諸法,三也。夫至無性妙心心即諸法,則隨手舉來莫非涅槃──本空無性──妙心也,明矣!然此實非比智假詮可及,故云教──比智假詮──外別傳。

(二)曹溪之悟他
曹溪說法悟他,皆從自悟境界流出。然以大悟之界,須人自達,故其所言不離教內空、有二輪。說空破有,說有破空,遣除邪執發生正智而已。意在教外,言不離教,此曹溪禪所由高也。由此其說法之綱要,祇是萬法心生,生空無性──「非風幡動,仁者心動」,法心生也。「佛性無常,諸法是常」,空無性也──,俗真真俗,出沒即離。其言外之旨,在使人執亡意消,躍然自得。故曹溪曾喚其門人法海等曰︰「汝等不同餘人,吾滅度後各師一方,吾今教汝說法不失本宗──案︰《壇經》載︰『然須傳授從上以來默傳分付,不得匿其正法。若不同見同行在別法中,不得傳付,損彼前人,究竟無益,恐愚人不解謗此法』云云。此所云同見同行,即已悟可為一方師者;分付,即付囑其悟他說法之典,要令不失本宗。後世一般邪魔外道,祕為六祖不傳之據,謬甚──。先舉三科法門,動用三十六對,出沒即離兩邊,說一切法不離自性。忽有人問汝法,出語盡雙,皆取對法,來去相因,究竟二法盡除,更無去處」──案︰此曹溪傳其入室弟子說法之要,亦猶洞上有《參同契》及《寶鏡三昧》等。其密傳不令眾知者,皆為護持不同見同行在別法中者,恐彼謗法獲罪,執語障悟,別無他義。

此上來所舉,祖自有釋。今案︰動用對法,出語盡雙,即離兩邊,來去相因,乃運空有二輪以摧有空二見者也。究竟二法──空有、真俗等相對法──盡除,盡除者,是教下假詮。說一切法──五陰、十二入、十八界及三十六法──不離自性,不離者是教外妙心──指一切法離言自性。在《般若》、《瑜伽》諸經論,指其要歸,無不如此。故曹溪乃真通教意,真能說法者也!

又曰︰「若有人問汝義,問有將無對,問無將有對,問凡以聖對,問聖以凡對,二道相因,生中道義。」其為志徹說《涅槃經》常無常義。又為神會說見不見、痛不痛義。對臥輪有伎倆曰︰「惠能沒伎倆。」對住心觀靜長坐不臥曰︰「是病非禪,拘身何益。」對空知無見曰︰「不見一法存無見,大似浮雲遮日面;不知一法守空知,還如太虛生閃電。」對念佛生西曰︰「西方只在目前」──誤十萬億佛土為十萬八千里,此因不觀經文,未解經義之故──。此其與人解縛去粘、抽釘拔楔之妙,如所謂馬前相撲倒便休!活潑潑地,赤灑灑地,坦蕩蕩地,露堂堂地,誠有不可言喻形容之者!

其曰︰「吾有一物,無頭無尾,無名無字,無背無面,問諸人還識否﹖」纔被神會喚作本源佛性,即呵之為知解宗徒。以說一切法雖不離這個,而這個終不能言陳出之。神會名作本源佛性,以為假智假詮可得,遂滯於名相知解中,而失教外之傳。此與賢首等之知解教徒,以諸美辭種種形容繪畫絕言思之一真法界,自謂超越先哲,能言龍樹、世親諸祖所不能言,同一僭妄!殊不知諸祖豈不能言哉!特以實非言思之所及耳。雖構種種形容繪畫之說,徒益名想之影,反障證悟之門,故曹溪力呵之。有曹溪力呵之,故雖有神會等知解宗徒,而宗風仍暢。慈恩等於知解教徒未力呵斥,故四教、五教興,嘉祥、慈恩之教輪輟。清涼引而化之,陷泥已深。圭峰則由知解宗徒兼為知解教徒,宗下承曹溪風能斥去之,故宗彌盛。而清涼於圭峰又不能呵卻之,故教益晦。厥後,永明順而正之,落草愈甚。宗徒教徒殊皆沒入知解,不期離言妙悟,封著名相。

二三真禪,唯用峻險或截擊為法門,務以颺落知解為事,以延教外之傳。故墮於知解者,不唯失宗,亦失於教。若曹溪之說法悟他,不唯得宗,亦得於教。昔一居士請雲門曰︰「三藏十二部教意即不問,如何是祖師西來意﹖」門曰︰「祖師意且置,汝道如何是教意﹖」士罔措,門大加呵斥而去。故宏宗演教者,當學曹溪悟他,以知佛祖說法之妙。

(三)曹溪之自性

曹溪於其敘悟及教說法等中,若諸偈言及長行等,三科法門三十六對,亦是常途語句。最關要者,唯在「自性」一名。於其自敘及教他中,若不識「自性」一名所指,必難瞭然。其自敘中敘悟自性本清淨等,其教他中令說一切法不離自性等,皆必知其自性所名,乃有著落。好在曹溪曾自釋云︰「自性能含萬法,名含藏識──此指第八本識──;若起思量,即是轉識──此指第七末那。多以轉識為心,如云︰心為地,性為王;性在心存,性去心壞。性指一報之主之異熟識,心指前七──生六識,出六門,見六塵。如是十八界皆從自性──指含藏識──起用──從藏識所藏之十八界種子起十八界現行,曰起用,即以前六三不起現行為息用。粗似《易經》「寂然不動為體,感而遂通為用」;亦似《中庸》「未發為中,發而中節為和」。覈於《成唯識論》等義,此種見解,猶有疏謬,以異熟識非真寂故──。自性若邪,起十八邪──有漏異熟識緣有漏種起有漏現行;自性若正,起十八正──無漏無垢識緣無漏種起無漏現行;若惡用即眾生用,善用即佛用──「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用由何等,由自性有──「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

依此觀之,曹溪確指第八識名自性,明矣!其頌四智,亦曰︰「大圓鏡智性清淨,平等性智心無病。」此亦以第八名性,第七名心者。謂自性──第八──若清淨,即大圓鏡智。自心──第七──若無病,即平等性智也。

然第八識名義糾紛,頗難分解。通名或曰一切種識,或曰阿陀那識,或曰本識,或曰心。在有漏位,或曰阿賴耶識,或曰界趣生體,或曰異熟識;在無漏位,或曰菴摩羅識,或曰大圓鏡智,或曰真佛身。就有漏中指無漏界曰如來藏,亦曰佛性。以假智詮指絕言思界曰一真法界,亦曰真如──真如一名,諸經論中多指遮空二執空理。然《起信》云︰「唯是一心,名為真如。」又說真如之自體相及真如用。《楞嚴》亦說︰「本如來藏妙真如性。」曹溪亦說真如自性是真佛及說真如用。此等所言真如,每與指一真法界或如來藏同,非但二空空理──。而曹溪言自性,亦復通此多義。言自性本自清淨等,是指如來藏或一真法界也。言自性邪正起十八邪正,是指異熟識或阿賴耶識或菴摩羅識或一切種識也。其名義之玄紐若此之甚,無怪因《起信論》真如一名,生後人歷久之諍歟!

禪宗悟本體禪、主人翁禪,所悟雖亦離言法界,在異生位仍即阿賴耶、異熟識。前六剎那不生,末那我愛執藏暫現。此若執實,雖悟唯心,不悟無性,或入外道。了幻無性,取無性空,不透末後,或歸二乘。進悟無性心源含融萬法,乃大徹了。故《深密》云︰「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執為我即執為性,我義即性義,未悟無性故入外道──。然在凡位欲求頓悟,除悟此亦別無真體,故《大佛頂》曰恐迷真非真;迷此非真欲別求真,終亦無真可得。嗚呼!此可知曹溪自性一言所關之大已!

然自性應專指諸法離言自性。若曹溪說為含藏識,不如易以通名,名以一心,或名自心為當。故吾有取於永明之舉「一心為宗,照萬法如鏡」。

唐‧圭峰以瑜伽為法相宗,般若為破相宗,自居為法性宗,曰一乘顯性教。以有情有本覺真心名如來藏,又名佛性。此亦以如來藏名法性者,不如名以真心為當。然其不脫知解,不悟諸法離言自性,作《禪源詮》,嘗曰︰「心是其名,知是其體,知之一字,眾妙之門。」以為舉知字即能得心體,宗門或斥之曰︰「知之一字,眾禍之門!」明‧永覺賢以真心具空寂與靈知之二義,補曰「空寂之知」,謂圭峰取知遺空寂,不了真心。今按︰空寂即無性義,空寂靈知即無性心。即心不悟無性,故成妄執;妄心若悟無性,即契真如。故空寂知始是真心,彼執知為心體,且不悟心無性,更何解乎無性心哉!故後世宗師於曹溪所云自性,亦諱言之。但云「這個」,這一「著子」以指示之,誠以「說似一名即不中」也!

◎附四︰巴壺天〈禪宗的思想〉(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2})

禪宗是佛教裏一個革新派,稱為教(其他各宗)外別傳,它的宗旨是︰「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見性成佛。」相傳禪宗的始祖是達摩,他東來中國(六世紀時)後,住了五十多年,用《楞伽經》作教典,傳至五祖弘忍,有兩個大弟子,一是神秀,一是慧能,一天,弘忍為決定他的衣法繼承人,令弟子們呈驗悟境,神秀作偈云︰「身是菩提樹,心如明鏡臺,時時勤拂拭,勿使惹塵埃。」(《壇經》)

這首詩偈雖好,但它的境界,只在修行途中,尚未見性。後來慧能亦作一偈云︰「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壇經》)

弘忍看他這首詩偈,知已徹悟心源,便叫他夜間入室,為他說《金剛經》,並將衣法傳給他,於是慧能嗣為六祖。因此有人說︰「禪宗原來是宗奉楞伽經的,後來變為宗奉金剛經。」又有人說︰「六祖壇經大半是假的。」其實禪宗既是不立文字,這些問題就無關宏旨了。(參看本文甲二貴行解不貴知解一節)慧能的大弟子,有懷讓、行思與神會。神會這系法嗣,數傳即絕;而懷讓與行思兩系,法嗣特盛。後來分成臨濟、溈仰、曹洞、雲門、法眼五宗,臨濟一宗,後又分成楊岐、黃龍兩派。這五宗七派形成後,綿延很久,影響很大。(尤其是臨濟、曹洞兩宗)他們的門庭施設(接引方法),雖然花樣繁多,但是「佛法無多子」(《臨濟語錄》),從根本的思想及接引方法的原則說來,他們大致是相同的。

甲、根本的思想
(一)貴自求不貴他求
佛家其他各宗沒有不重視拜佛的(尤其是淨土宗),禪宗卻不然,不惟不重視拜佛,有時甚至呵佛罵祖,如德山鑒罵達摩是老臊胡,釋迦是乾屎橛(《御選語錄》),雲門偃要一棒將佛打殺與狗子吃(《雲門語錄》),雪竇顯要喚祖師來替他洗腳(《碧巖集》),這些佛祖有什麼過﹖洛浦安曾答僧問說︰「一片白雲橫谷口,幾多歸鳥盡迷巢。」(《御選語錄》)

有佛祖的偶像在,多少人被他們惑住了,就迷失了自己回家的路。卻不知「金佛不度爐,木佛不度火,泥佛不度水,真佛內裏坐。」(《趙州語錄》)人人自己皆有佛性(亦稱自性、真心,異名甚多,見真心直說),與眾生同體,本來光明,清淨無染,只因無始劫來,被無明(盲目的意欲)覆蓋著,被塵勞牽轉著,墮入對立界中去,於無限中認取有限,於平等中妄立差別,不能見出本來的光明與清淨,本來的無限與平等。

慧朗禪師問石頭希遷和尚︰「如何是佛﹖」頭曰︰「汝無佛性。」曰︰「蠢動含靈又作麼生﹖」頭曰︰「蠢動含靈,皆有佛性。」曰︰「慧朗為什麼卻無﹖」頭曰︰「為汝不肯承當!」(《五燈會元》)

「自家屋裏物不肯信,只管向外覓。」(《臨濟語錄》)那麼,自家屋裏物也就雖有若無了。「貪看天上月,失卻掌中珠」,這般人太堪憐愍了。南嶽慧思說︰「道源不遠,性海非遙,但向己求,莫從他覓,覓即不得,得亦不真。」(《御選語錄》)

但能辦個肯心,反求諸己,不向外覓,一旦見著自己的本有寶藏(佛性),一切受用,無不具足。

「盡日尋春不見春,芒鞋踏遍嶺頭雲,歸來偶過梅花下,春在枝頭已十分!」(某尼詩見《鶴林玉露》)

(二)貴行解不貴知解
禪宗既不重視拜佛,自亦不重視看經。德山鑒說︰「十二分教是鬼神簿,是拭瘡疣紙。」(《御選語錄》)夾山會說︰「一大藏教是老僧坐具;祖師玄旨是破草鞋,不著更好。」(《御選語錄》)這是為什麼呢﹖因為見性是一種神祕境界,須人親自體驗,不是知識的研究。神祕境界不在經典文字裏,經典文字至多不過是神祕境界的摹擬,不是神祕境界的本身。譬如遊草山,佛祖都是遊過草山的人,他們的經典,好比草山遊記。無論遊記寫得如何真實,總不是草山的真面目。我們單看遊記,不能算是了解草山。所以禪宗不教人看遊記,只教人親自去草山。

古靈神贊禪師行腳遇百丈,開悟即回。受業本師一日在窗下看經,蜂子投窗紙求出,師覩之曰︰「世界如許廣闊,不肯出,鑽他故紙,驢年去!」(《御選語錄》)

白雲端禪師曾作蠅子透窗偈云︰「為愛尋光紙上鑽,不能透處幾多難;忽然撞著來時路,始覺平生被眼瞞。」(《林間錄》)這皆是說向故紙裏鑽,是沒有出路的,必須別尋途徑。怎樣別尋途徑呢﹖

趙州從諗禪師問僧︰「一日看多少經﹖」曰︰「或七八卷,或十卷。」師曰︰「闍黎不會看經。」曰︰「和尚一日看多少﹖」師曰︰「老僧每日只看一字。」(《五燈會元》)

只看一字,不是看經上的死字,是看他的本來面目,他的本來光和淨的「性」。同時宗門中有參趙州一個無字法門,也是見性的一種途徑。(見黃檗《傳心法要》、慧開《無門關》)現在且引慧開的話︰
「……將三百六十骨節,八萬四千毫竅,通身起個疑團,參個無字,晝夜提撕,莫作虛無會,莫作有無會,如吞了個熱鐵丸相似,吐又吐不出,蕩盡從前惡知惡覺,久久純熟,自然打成一片,如啞子作夢,只許自知。」(《無門關》)

惡知惡覺蕩盡了,光明清淨的自性就會驀然地呈露出來。「我有神珠一顆,久被塵勞關鎖,今朝塵盡光生,照破山河萬朵。」(《郁山主語》,見《御選語錄》)

言時主觀融歸客觀,有限融歸無限,差別融歸平等。能所兩忘、物我一體。但是前念離境即菩提,後念著境仍煩惱。(反用《壇經》六祖語意)頓悟自性以後,還須向事境上去磨練,時時回光返照,善自保住,莫讓它隨境轉,直至工夫純熟,雖在差別境中而能常入無差別定。

(三)貴超聖不貴住聖
以上說的,都是超凡入聖邊事,但是入了聖的人是不該住在聖裏的,因為入聖只是一個階段,一個過程,不是終點。

黃檗希運禪師,遊天台,逢一僧,與言笑,如舊相識,乃偕行。屬澗水暴漲,師捐笠植杖而止。僧褰衣躡波,若履平地,回顧曰︰「渡來渡來。」師曰︰「咄!這自了漢,吾早知,當砍汝脛。」僧歎曰︰「真大乘法器。」(《五燈會元》)

有了渡水能力,只管自渡,不去渡人,這不過是個自了漢。徹底見性的人,他已知眾生與他自己同體,好比耳目和手足間的相互關係,他不能坐視眾生沈淪在苦海裏,不加援救,所以必須超聖入凡,接物度生。這時他「入色界不被色惑,入聲界不被聲惑,入味界不被味惑,入觸界不被觸惑,入法界不被法惑。」(《臨濟語錄》)雖入凡,已與先前入凡情形不同。


┌──┬─────┬────┐
│在凡│因惑(迷)│物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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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聖│因智(悟)│不被物轉│
├──┼─────┼────┤
│墮凡│因(慈)悲│轉物 │
└──┴─────┴────┘


最初凡夫在凡是因惑(迷),後來從凡入聖是因智(悟),現在從聖墮凡是因悲。迷時被物轉,悟時不被物轉,悲時轉卻物。舉一個譬喻,迷時在凡,好比溺者入水,悟後悲時入凡,好比援溺者入水,他已入水不溺,才能從水救人。這種從凡入聖與從聖入凡的程序,頗似具有黑格爾辯證法的意義。但是從凡入聖與從聖入凡,猶有凡與聖的對立。尚須百尺竿頭,更進一步,攝用歸體,回至究竟涅槃境界;這時凡聖同泯,不見有佛可成,也不見有眾生可度。

乙、接引方法的原則(以下一、二說的不用死句與補藥,是原則上不用,並非絕對沒有人用。)

(一)用活句不用死句
禪師們在任何時間與任何場合裏,都以這件大事(見性)為念;他們接人,也只是要人識得這個自性。但如實說來,自性是絕對的,是不可感覺不可思議的。它「不是心,不是佛,不是物。」(南泉語見《五燈會元》)說「似一物即不中」(《懷讓語錄》)。神會把它說破(叫它本源佛性),便被六祖呵為「知解宗徒」(《壇經》)。因此禪師們對於這不能說的,常以不說為說,必不得已要說的時候,就從日常生活中,藉任何當前可感覺的具體事物,來象徵或影射不可感覺與不可思議的自性。無論他們是近取諸身(如舉拳、彈指、叉手、垂足等),或是遠取諸物(如拈杖、豎拂、砍柴、挑水、遊山等),表面上說的是有關這類事物的話,骨子裏卻是另有所指。「鵓鳩樹頭啼,意在麻畬裏」,這類言在此而意在彼的話,就叫做活句。但是在門外漢聽來,活句卻往往被誤解為死句。(潭柘亨云︰「書記(指萬松秀)若會,死句也是活句;若不會,活句也是死句。」見《從容錄》)

洞山守初禪師,初參雲門,門問︰「近離甚處﹖」山云︰「渣渡。」門云︰「夏在甚麼處﹖」山云︰「湖南報慈。」門云︰「幾時離彼中﹖」山云︰「八月二十五。」門云︰「放汝三頓棒,參堂去!」師晚間入室親近問云︰「某甲過在甚麼處﹖」門云︰「飯袋子,江西湖南便恁麼去!」(《御選語錄》)

宗門中常稱凡為這邊,聖為那邊;如南泉云︰「直向那邊會了,再來這邊行履。」(見《古尊宿語錄》)從凡入聖是去那邊,從聖入凡是來這邊。雲門問的「甚處」、「彼中」,並非真的要問他從那個地方的廟裏來,卻是藉此考驗他會不會那邊事(聖境)。誰知洞山不會,遂只作尋常問話應答,所以雲門都罵他是飯袋子。若是會家相逢,一問一答,句裏呈機,那就如函蓋相合,箭鋒相拄了。

長沙景岑招賢禪師一日遊山歸,至門首,首座云︰「和尚什麼處來﹖」賢云︰「遊山來。」座云︰「到什麼處來﹖」賢云︰「始隨芳草去,又逐落花回。」……(《御選語錄》)

座主豈不知景岑賢是遊山,卻要問他到什麼處來,景岑賢聞他舉著便知落處,就答道︰「始隨芳草去,又逐落花回。」原來宗門中常說入凡是落草,入聖是上孤峰。景岑賢的答話,是說先從凡入聖,卻又不住在聖位裏,回到凡裏來。這種言句,既不違世諦,亦不離佛法,語意雙關,好漂亮!好靈活!以上說的是單用言句接人,此外還有用峻烈的動作配合著,截斷人家情思,使他當下直悟自性。

百丈懷海禪師一日侍馬祖行次,見一群野鴨子飛過,祖云︰「是什麼﹖」師云︰「野鴨子。」祖云︰「甚處去也﹖」師云︰「飛過去也。」祖遂把師鼻扭,師負痛失聲,祖云︰「又道飛過去也﹖」丈大悟。(《指月錄》)

百丈兩度答話,都是跟著外境(野鴨子)轉,馬祖要他直下體認自性,並沒有飛去,遂扭著百丈的鼻頭,於是百丈負痛失聲;就在這個當兒,自己的主觀和客觀(野鴨子)的對立被破壞了,而躍入主客不分的絕對境界裏去。

(二)用瀉藥不用補藥
禪師接人,不是給人家添些什麼,只是把人家的什麼都扔了去。譬如治病,他只是用瀉藥,不用補藥。玉琳琇說︰「我有一方濟世,大黃八兩,水二碗,濃煎頓服。」又說︰「再加四兩。」又說︰「渣再煎。」(《揞黑豆集》)

但一般學人是患些什麼病呢﹖「凡語不滯凡情,即墮聖解,乃學者大病。」(風穴沼語,見《人天眼目》)

所以圓悟勤說︰「在孤峰(聖)者救令入荒草(凡);落荒草者救令處孤峰。」(《碧巖集》)

這是說︰滯凡情的,用「聖」藥給他吃,把他的凡情瀉卻;墮聖解的,用「凡」藥給他吃,把他的聖解瀉卻。但除凡情是一層,除聖解又是一層,凡聖俱除又是一層,轉入轉深。

僧問趙州︰「學人乍入叢林,請師指示。」州曰︰「吃粥了也未﹖」僧曰︰「吃粥了也。」州曰︰「洗鉢盂去。」(《指月錄》)

趙州問僧吃粥也未,是問他悟了也未;僧答吃了,是說已悟(聖解);趙州教他洗鉢盂去,是令他除悟。(宏智覺解釋見《天童頌古直註》。按粥有粘性,趙州洗鉢盂話,亦是教他解粘。參看《五燈會元》「黃龍誨機救糍公案」。)這是教人不住一(聖)邊。

船子德誠禪師囑夾山曰︰「汝向去直須藏身處沒蹤跡,沒蹤跡處莫藏身。」(《指月錄》)

船子誠首句話叫夾山不要住有,但又怕他執空,所以次句叫他亦不要住空,這是教人不住二邊。

空室道人智通,政和間居金陵,曾設浴,揭榜於門曰︰「……盡道水能洗垢,誰知水亦是塵;直饒水垢頓除,到此亦須洗卻。」(《御選語錄》)

「盡道水能洗垢」句,說垢是穢,水是淨,教人捨穢;但穢捨了,又怕人取淨,所以次句說淨(聖解)亦是穢,也須捨卻;末兩句則更教人連「穢淨俱捨」也須捨卻。這是教人不住二邊,亦不住中間。禪師們替人家治病,不獨常用玄妙的象徵的言句,也常用奇特的象徵的舉動。有潑茶的,有割指的,有打破鍋子的,有用袖拂去圓相的,有用钁頭打蚯蚓的,不一而足。現在且舉打蚯蚓一事,稍加說明︰勝光钁斷一條蚯蚓,向子湖神力禪師云︰「某甲今日钁斷一條蚯蚓,兩頭俱動,未知性命在那頭﹖」師提钁頭向蚯蚓左頭打一下,右頭打一下,中心空處打一下,擲卻钁頭便歸。(《五燈會元》)

勝光問子湖蚯蚓的性命在那頭,猶有邊見存在,子湖用象徵的舉動,暗示他︰兩頭和中間都應除卻。由此可知禪師這類言動,不外玉琳琇說的,大黃八兩,不夠,再加四兩;再不夠,煎藥渣。總教人家吃了再吃,瀉了再瀉,直至一切瀉盡為止。

最後我要聲明的是︰禪宜默不宜說,說得越多,去禪越遠。現在我該「將嘴挂在牆上」(德山鑒語),去學須菩提向巖中宴坐了。

須菩提巖中宴坐,諸天雨花讚歎,尊者曰︰「空中雨花讚歎,復是何人﹖」天曰︰「我是天帝釋。」尊者曰︰「汝何讚歎﹖」天曰︰「我重尊者善說般若波羅密多。」尊者曰︰「我於般若未嘗說一字,汝云何讚歎﹖」天曰︰「尊者無說,我乃無聞;無說無聞,是真般若。」(《碧巖集》)

可是進一步說,禪非語亦非默,它是聖凡罔測的。就連「於般若未嘗說一字」的須菩提尊者,也是去禪尚遠。不見雪竇顯禪師頌這段公案麼﹖「雨過雲凝曉半開,數峰如畫碧崔嵬;空生(即須菩提)不解巖中坐,惹得天花動地來!」(《雪竇語錄》)

◎附五︰慧風〈從禪宗的教學方法、勞動精神中看出宗師們的風格〉(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2})

印度佛教傳來中國,經過一千一百多年的歷史,到禪宗六祖慧能(638~713)時代,也是中國佛教最盛時期,各宗派都已成立;自達摩到惠能,經過二五0年的傳播,禪宗作為一宗的體系也基本完成。禪宗以般若思想為中心,擷取《楞伽》、《法華》、《涅槃》、《淨名》諸大乘經典的精髓,融合老莊的浪漫思想,提煉成簡單明白教學的理論,標出單刀直入明心見性的宗旨。它是沒有義學繁雜的教相,沒有律學細節的戒條,更沒有密部那種眾多的儀軌,思想極其自由,行動極其灑脫,雖是佛教中的一宗,卻不受佛教形式的束縛。它自己構成一種獨往獨來的風格。

佛教哲學的基本理論在緣起,在實踐倫理方面是革凡成聖,以證悟菩提涅槃為目的。教家雖說佛與凡夫在緣起性空之理上是平等,但在煩惱菩提之間則有條界線。禪宗則是直指人心見性成佛,肯定了人本來是佛,所謂即心即佛,人與佛之分是妄見,佛本現成無須用求。所謂「不用求真,唯須息見」,是禪宗教學上的基本理論。百丈的「但離妄緣,即如如佛」,黃檗更肯定「佛祇是人,人祇是佛」,是禪家的口頭語句;南泉的「平常心是道」更顯出禪宗用語上的特點。就是這樣,把人從自卑的心情中解放出來,樹立起獨立自主的人格,人即是佛。

(一)
南宗頓悟,只在真正見解,從認識論上著手,悟後還須從實際生活中去鍛鍊和體驗自己工夫。黃檗說的「語默動靜,一切色聲,盡是佛事」;臨濟稱之為「隨處作主,立處皆真」;就是把禪的最高原則運用到一切日常生活中來,在禪家眼裏,無處不是活生生的禪。禪家到此,肯定了自己是佛,是和十方諸佛同一鼻孔出氣,稍有自卑,便成擔枷帶鎖漢,無繩自縛人。

臨濟(~867)受黃檗心法,是百丈徒孫,他就是個充分具有這樣氣概的人。他在教導學人時,再三地激勵學人「切要求取真正見解,向天下橫行」!真正見解,並不是別的,只認取自心本來是佛,所謂「祖師西來,直指一切人全體是佛」(黃檗語)。既然一切人全體是佛,佛法便是極平常的事,更沒有會被什麼黏縛住,所以稱「佛是自由人」。「你欲識得佛祖麼﹖只你面前聽法底是」。禪家教人,就是這樣親切,單刀直入,一切教條到這裏都沒有用處了。臨濟在教學中,經常用激勵人心的話來激勵學人,如說︰「大丈夫兒,今日方知本來無事!」「欲得如法,直須是大丈夫兒始得,若萎萎隨隨地,則不得也!」臨濟教導學人「不取佛,不取菩薩羅漢,不取三果殊勝,只是認取自己」。他敘說自己是︰「迥然獨脫,不與物拘,乾坤倒覆,我更不疑!」並教導學人說︰「自達磨大師從西土來,祇是覓個不受人惑底人!」禪家教學的方法,鼓勵人的自信心,要從一般宗教徒的卑怯心情中來解放自己,直把古代佛祖也不放在眼裏,認佛祖不過是個「傳語人」。這是禪宗教導人第一著眼處,是參禪人的真正見解處,不受人惑處。

禪家宗師為了鍛鍊和考驗學人這種不受人惑的見解,在平常實際生活中運用了種種的方法,自馬祖以下,產生了所謂禪機或公案的問答,用棒用喝,毀佛毀祖,無所不用其極。等到學人確實達到這種見地時,才得師家許可,與以印證,即所謂以心傳心,心心相印,全都就共同見地說。就是在得到師家印證的場面,也是大異尋常。從前黃檗(~850)在百丈(720~814)座下受教,有一天,百丈自敘他過去被馬祖(709~788)一喝,直得三日耳聾,黃檗聽了不覺吐舌。百丈便印證了黃檗悟得馬祖一喝的心法,對黃檗說︰「見與師齊,減師半德;見過於師,方堪傳授;子甚有超師之見。」後來黃檗弟子臨濟,在大愚處悟得黃檗心法時,便說「原來黃檗佛法無多子(沒有什麼了不起的意思)」。這都說明弟子要有超師之見,才得師家許可;不僅如此罷了,黃檗在百丈座下,臨濟在黃檗座下,受到師家考驗時,常用拳掌痛揍他們的老師,受揍的老師以呵呵大笑來稱許自己的弟子。師家與弟子之間,為了考驗見地(即是否有共同的真正見解),完全脫略形迹。這種別開生面大膽的教學方法,在佛教中除禪宗外是沒有的。

作為一個明眼的禪宗師家,生怕學人不敢承當自己與佛祖無別,生怕學人去覓古人的足跡,迷入古人的歧路,於是產生了呵佛罵祖的作風,其中以臨濟和臨濟同時的德山(782~865)兩人最為突出。臨濟說「菩提涅槃是繫驢橛」,要「坐斷佛頭」,指義學法師是把糞塊向口裏含過吐與別人喫;德山罵佛為「老胡」,說佛「經三大阿僧祇劫,即今何在﹖八十年後死去,與爾何別」﹖罵達摩為「老臊胡」,貶經典為「拭瘡痍紙」。

在禪宗來看,這也是一種教學的方法。臨濟自說是︰「夫大善知識,始敢毀佛毀祖,是非天下,排斥三藏教,罵辱諸小兒,向逆順中覓人。」覓什麼人﹖覓「不著佛求,不著法求,不著眾(僧)求」(黃檗語)的人,覓個赤體承當自己本來是佛的人。臨濟並說自己這樣呵佛罵祖,排斥經典,「於十二年中,求一個業性如芥子不可得」。這種教學的方法,也是除禪宗外在佛教中找不出第二個例子的。

佛教經論,說明一個問題時經常運用它的辯證法,百丈稱之為「透過有、無兩頭句」。在禪宗教學上更著重在遣蕩、建立。透過遣立,呵佛罵祖,排斥經典,是屬於無句,遣蕩邊事。黃檗自說於不著三寶中求卻「常禮如是事」,於矛盾中得到統一;黃檗看經(建立邊事),臨濟指是「揞黑頭老和尚」(遣蕩邊事。按淨土宗有教婆子念佛以豆子記數的)。就是臨濟,也說「一即三,三即一,如是解得好看教」。百丈說,「讀經看教,不是一向不許……第一須自有眼,須辨他生死語」(指了義教為生語,不了義教為死語)。但就總的精神看,三寶雖尊,一落求心便成縛著,所謂「金屑雖貴,落眼成翳」。

禪家的一棒一喝間,都有明暗賓主之辨,縱奪殺活之機,有時一拳是報恩,有時一踏是情深。這是禪的教學方法,稱之為「大機大用」,決不是無目的地胡來一套。

自馬祖以下,在教學的方法上突破了常規,他們用峻峭的,權變莫景禪機,來勘驗學人,畫圓相,豎拂子,把鼻、吐舌、拍手、作舞、燒佛、斬貓、擎拳、舉指等等,都被運用到教學上來,臨濟、德山,動不動教學人吃三十棒,喝聲震響了僧堂。為遣蕩經論教條的執著,後來宗師,卻應用了人民的歌謠,甚至用艷麗情詞代替了佛語,可以看出禪家教學上的大膽。這樣作法,就是臨濟說的「向逆順中覓人」;可是這種過「左」的作法,漸漸地失去「全體作用」的精神,變成一種徒具形式的玩意兒了,後來禪宗之衰,未始不植毒根於此。

總之,禪宗的教學目的是︰在於把人從自卑怯弱的思想中解放出來,要求每個人都樹立起與佛祖無別的獨立自主的人格;它的教學的方法是︰不離實際生活,運用活的教材,充分地表達出「生龍活虎」的精神。

(二)
禪宗自達摩到六祖慧能,完成了一宗的思想體系;到了馬祖以下,教學方法上起了巨大的變革;一方面和一般義學的教家有所距離,另一方面和謹慎細行的虔敬律學的毗尼師,已勢不能同住在一個山門內生活了。因此,禪宗的徒侶,在經濟生活上、在管理僧務上,不能沒有一種獨立的新制度以適應這個現實的要求。相傳禪宗的叢林創自馬祖,叢林的清規制自百丈;實際上,五祖弘忍開東山法門,會下聚集的都是禪侶,已成為純禪宗的門庭;不過除修習坐禪外,一般生活仍遵律制。到馬祖宗風大變;馬祖座下的百丈,懷著改革制度之志。宋‧楊億的〈古清規序〉,有如下一段文︰
「百丈大智禪師,以禪宗肇自少室(達摩),至曹溪以來,多居律寺,雖列別院,然於說法住持未合規度,故常爾介懷,乃曰︰『佛祖之道,欲誕布化,元冀來際不泯者,豈當與諸部阿笈摩教(即四阿含小乘教)為隨行(指小乘律)耶﹖』……於是創意別立禪居。」「古清規」是指百丈手訂的書,今叢林流傳的《敕修百丈清規》,是元代的作品,已經過了多次演革修訂,失去了百丈原作的面貌。根據《宋高僧傳》的〈百丈傳〉和《景德傳燈錄》載楊億的〈古清規序〉,均於《百丈清規》有簡單的介紹,尚約略可以看出古清規有如下的內容︰

(1)建立僧堂,即安置所有參禪的學人集居到堂中,坐禪睡臥依次在「長連床」上。(2)建立宗師長老居處的方丈。(3)「不立佛殿唯樹法堂」,是長老說法和學徒們或來賓們回答商量激揚宗要的場所。僧寺不立佛殿,原是合於律制,但在中國則成異舉。由於新興的禪林,未必馬上得到供給多人生活經濟的基礎,在清規中最特出的除不立佛殿外,是(4)「行普請法」。「普請法」,規定上下大眾集體的農業生產勞動,如開田墾荒、植樹、興修水利、播種、收穫等一切有關於農業上的勞動。

百丈禪師是樹立勞動榜樣的人物。陳詡的〈百丈塔銘〉稱百丈「行同於眾,故門人力役,必等其艱勞」(《全唐文》卷四六六〈唐洪州百丈山故懷海禪師塔銘〉)。《百丈廣錄》記百丈熱愛勞動一則故事︰
「師,凡作務(指農業生產勞動)執勞(指為大眾勤務),必先於眾。眾皆不忍,密收作具而請息之。師云︰『吾無德,爭合勞於人。』師既遍求作具不獲,而亦不食。故有『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之言,流播寰宇矣。」《廣錄》另一則記出如下具體事實︰

百丈有一天「普請開田」回來,問黃檗︰開田不易;黃檗答︰這是大家幹的活兒。

百丈說︰辛苦辛苦;黃檗答︰爭敢辭勞。

百丈問︰開得多少田﹖黃檗便表演了鋤田的動作。

百丈便喝,黃檗掩耳出去。

這是一則黃檗開田的公案。他們在討論勞動中結合禪的教學。百丈問開得多少田﹖是考驗黃檗在勞動中是否體會勞動即佛事的精神,黃檗的表演鋤田,表達出正是如此;百丈用一喝來許可他,也是勘辨他;可是黃檗掩耳便走,正好說明他從來沒有離開這個,何必再勞婆婆媽媽呢。像這種在勞動中檢驗禪的工夫故事,各種語錄中可以信手拈出。他們愉快地勞動,愉快地商量,有時還愉快地互相撕打,老師經常吃到徒弟的鋤田柄或被打翻在地上爬起來呵呵大笑,充分地洋溢著從勞動中體現出禪的歡樂。但是種田挑糞,是被士大夫看成賤役,比丘律制是三衣一鉢乞食自活的(可是乞食制度在中國行不通)。《宋高僧傳》說百丈禪林的「諸制度,與毗尼(律)師一倍相翻」;但是由於百丈見解的卓越,和偉大人格的感召,加以這種制度正是適應於新興禪宗社會環境的需要,《百丈清規》的產生發揮了極大作用,《宋高僧傳》稱︰「天下禪宗如風偃草,禪門獨行,由海之始也。」

百丈清規是當時禪宗一種新的制度,如果沒有一種有力的理論支持,也敵不過具有最高權威行遵佛制的律宗勢力。

(有人向百丈)問︰「斬草,掘地,墾土,為有罪報相(指既傷蟲類,又違佛制)否﹖」

(百丈)答︰「宗下相承,心如虛空,不停留一物,亦無虛空相,將罪何處安著﹖」

禪宗心法,是全體作用,即心即佛,一切勞動業務都是佛事。由於禪宗的理論是提到最高的原則上來,「見法即是見佛」,「見色即是見心」,把色、心、佛打成「一片」的境界,任何勞動作務,那樣不是佛事。

禪宗的樂觀精神,勞動熱情,敢想敢說敢做,不肯落古人窠臼,在古代宗教哲學思想中可說是獨樹一幟。它的這種「前無古人」的精神,在現在看來還是非常生動。作為今日的百丈、臨濟兒孫的佛教徒來講,應當繼承發揚這種傳統的優良精神。

◎附六︰馮友蘭〈禪宗〉(摘錄自《新原道》第八章)
禪宗中底人,大概都主張下列五點︰(1)第一義不可說,(2)道不可修,. 3究竟無得,(4)「佛法無多子」,(5)「擔水砍柴,無非妙道」。

第一義不可說︰因為第一義所擬說者,都在「攀緣之外,絕心之域。」(僧肇語)禪宗相傳,神秀所作偈云︰「身如菩提樹,心如明鏡臺。時時勤拂拭,莫使染塵埃。」反對此偈,慧能作偈云︰「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臺,本來無一物,何處染塵埃。」(《六祖壇經》)神秀的偈前二句,是對於第一義所擬說者,有所說。有所說,則即與無相者以相。神秀的後二句是說,欲得到第一義所擬說者,須用修行的工夫。慧能的偈前二句,是說︰對於第一義所擬說者,不能有所說。後二句是說︰欲得到第一義所擬說者,不可修行。不可修行,不是不修行,而是以不修行為修行。禪宗的人,大都以不說第一義為表顯第一義的方法,其方法是「不道之道」。他們以不修行為修行的方法,其方法是「無修之修」。

慧能的大弟子懷讓《語錄》云︰「馬祖(道一)居南岳傳法院,獨處一庵,惟習坐禪,凡有來訪者都不顧。」「(師)一日將甎於庵前磨,馬祖亦不顧。時既久,乃問曰︰『作什麼﹖』師云︰『磨作鏡。』馬祖云︰『磨甎豈能成鏡﹖』師云︰『磨甎既不成鏡,坐禪豈能成佛﹖』(《古尊宿語錄》卷一)說坐禪不能成佛,是說,道不可修。馬祖《語錄》云︰「問『如何是修道﹖』師云︰『道不屬修。若言修得,修成還壞,如同聲聞。若言不修,即同凡夫。』」得道的方法,是非修非不修。非修非不修,就是無修之修。

有修之修,是有心底作為,就是所謂有為。有為是生滅法,是有生有滅底,所以修成還壞。黃檗(希運)云︰「設使恆沙劫數,行六度萬行,得佛菩提,亦非究竟。何以故﹖為屬因緣造作故。因緣若盡,還歸無常。」又說︰「諸行盡歸無常。勢力皆有盡期。猶如箭射於空,力盡還墬。都歸生死輪迴。如斯修行,不解佛意,虛受辛苦,豈非大錯﹖」(《古尊宿語錄》卷三)有心底修行,是有為法,其所得,亦是萬法中之一法。不是超乎萬法者。超乎萬法者,就是禪宗所謂不與萬法為侶者。龐居士問馬祖︰「不與萬法為侶者是甚麼人﹖」馬祖說︰「待汝一口吸盡西江水,即向汝道。」(《古尊宿語錄》卷一)不與萬物為侶者,是不可說底。因為說之所說,即是一法,即是與萬法為侶者。馬祖說︰「待汝一口吸盡西江水,即向汝道」,即是說︰不能向汝道。說不能向汝道,亦即是有所道。此即是「不道之道」。欲說不與萬物為侶者,須以「不道之道」。欲得不與萬物為侶者,須用「無修之修」。

有修之修的修行,亦是一種行。有行即是於佛法所謂生死輪迴中造因。造因即須受報。黃檗云︰「若未會無心,著相皆屬魔業。乃至作淨土佛事,並皆成業。乃名佛障,障汝心故。被因果管束,去住無自由分。所以菩提等法,本不是有。如來所說,皆是化人。猶如黃葉為金錢,權止小兒啼。故實無法,名阿耨菩提。如今既會意,何用驅驅﹖但隨緣消舊業,莫更造新殃。」(《古尊宿語錄》卷三)不造新業,所以無修。然此無修,正是修。所以此修是無修之修。

不造新業,並不是不作任何事,而是作事以無心。馬祖云︰「自性本未具足,但於善惡事上不滯,喚作修道人。取善捨惡,觀空入定,即屬造作。更若向外馳求,轉疏轉遠。」經云︰但以眾法,合成此身。起時唯法起,滅時唯法滅。此法起時,不言我起,滅時,不言我滅。前念,後念,中念,念念不相待,念念寂滅,喚作海印三昧。(《古尊宿語錄》卷一)於善惡事上不滯,就是無心。不滯就是不著,也就是不住,也就是無情繫。百丈懷海《語錄》云︰「問︰『如何是有情無佛性,無情有佛性﹖』師云︰『從人至佛,是聖情執,從人至地獄,是凡情執。只如今但於凡聖二境,有染愛心,是名有情無佛性。只如今但於凡聖二境及一切有無諸法,都無取捨心,亦無取捨知解,是名無情有佛性。只是無其情繫,故名無情。不同木石太虛,黃華翠竹之無情。』」又云︰「『若踏佛階梯,無情有佛性。若未踏佛階梯,有情無佛性。』」(《古尊宿語錄》卷一)
無心也就是無念。《壇經》云︰「我此法門,從上以來,先立無念為宗,無相為體,無住為本。無相者,於相而離相。無念者,於念而無念。無住者,人之本性。」「念念之中,不思前境。」「於諸法上念念不住,即無縛也。」「此是以無住為本。」所謂無念,不是「百物不思,念盡除卻。」若「百物不思」,亦是「法縛」。(《壇經》)神會云︰「聲聞修空住空被空縛。修定住定被定縛,修靜住靜被靜縛。修寂住寂被寂縛。」(《神會遺集語錄》卷一)「百物不思」,「即修空住空」之類也。無念是「於諸境上心不染」、「常離諸境」。(《壇經》)「於諸境上心不染」,即是「於諸法上念念不住」。此即是無住。此亦即是「於相而離相」。亦即是「無相」。所以《壇經》所謂「無念為宗,無相為體,無住為本。」實只是「無念」。「前念著境即煩惱,後念離境即菩提。」(《壇經》)此即是「善不受報」。「頓悟成佛」之義。

臨濟(義玄)云︰「如今學者不得,病在甚處﹖病在不自信處。你若自信不及,便茫茫地徇一切境轉,被佗萬境回換,不得自由。你若歇得念念馳求心,便與祖佛不別。你欲識得祖佛麼﹖祇你面前聽法底是。」(《古尊宿語錄》卷四)又說︰「道流,佛法無用功處。祇是平常無事,屙屎送尿,著衣吃飯,睏來即臥。愚人笑我,智乃知焉。」(同上)學者要自信得及,一切放下。不必於日用平常行事外,別有用功,別有修行。祇於日用平常行事中,於相而無相,於念而無念。這就是不用功的用功,也就是無修之修。

臨濟又云︰「有時奪人不奪境,有時奪境不奪人。有時人境俱奪,有時人境俱不奪。」人是能知底主體,境是所知底對象。禪宗傳說︰「明上座向六祖(慧能)求法。六祖云︰『汝其暫時斂念,善惡都莫思量。』明上座乃稟言。六祖云︰『不思善,不思惡,正當與麼時,還我明上座,父母未生時面目來。』明上座於言下忽然默契,便禮拜云︰『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六祖《壇經》)父母未生明上座時,並無明上座。無明上座之人,亦無對此人之境。令明上座還其父母未生時面目,就是令其人境俱奪。人境俱奪,與「無」同體,謂之默契。契者契合,言其與無契合為一,並不是僅知有「無」。

忽然默契,就是所謂頓悟。所謂「一念相應,便成正覺。」(《神會語錄》)。悟與普通所謂知識不同。普通所謂知識,有能知與所知的對立。悟無能悟與所悟的對立。因其無對象,可以說是無知。但悟亦並不是普通所謂無知。悟是非有知,非無知,是所謂無知之知。

趙州(從諗)《語錄》云︰「師問南泉(普願)︰『如何是道﹖」泉云︰『平常心是道。』師云︰『還可趣向不﹖』泉云︰『擬即乖。』師云︰『不擬爭知是道﹖』泉云︰『道不屬知不知,知是妄覺,不知是無記。若真達不疑之道,猶如太虛廓然,豈可強是非也。』」(《古尊宿語錄》卷十三)
舒州佛眼禪師(清遠)云︰「先師(法演)二十五,方落髮。便在成都,聽習唯識百法。因聞說︰菩薩入見道時,智與理冥,境與神會,不分能證所證。外道就難,不分能所證,卻以何為證﹖時無能對者,不鳴鐘鼓,返披袈裟。後來唐三藏至彼,救此義云︰『智與理冥,境與神會時。如人飲水,冷暖自知。』遂自思惟,冷暖則可矣,作麼生是自知底事﹖無不深疑。因問師,不知自知之理如何。講師不能對。後來浮渡山見圓鑑,看他升堂入室,所說者盡皆說著心下事。遂住一年,令看『如來有密語,迦葉不覆藏』之語。一日云︰『子何不早來,吾年老矣,可往參白雲端和尚。』先師到白雲,一日上法堂,便大悟︰『如來有密語,迦葉不覆藏。』果然果然。智與理冥,境與神會,如人飲水,冷暖自知,誠哉是言已。乃有投機頌云︰『山前一片閒田地,叉手叮嚀問祖翁。幾度賣來還自買,為憐松竹引青風。』端和尚覷了點頭。」(《古尊宿語錄》卷三十二)
理為智之對象,境為神之對象。智與神為能,理與境為所。「智與理冥,境與神會」即是知對象之能,與對象之所,冥合不分。不分而又自覺其是不分。此所謂「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南泉云︰「道不屬知不知。」普通所謂知識之知,有能知所知之分。知道之知不能有此等分別。故曰︰「知是妄覺。」道不屬知。然人於悟中所得底能所不分,亦不是不自覺底。如其是不自覺底,則即是一個混沌,一個原始底無知,一個「頑空」。所以說︰「不知是無記。」道不屬不知。

禪宗人常形容悟「如桶子底脫」,桶子底脫,則桶中所有之物,均一時脫出。得道底人於悟時,以前所有底各種問題,均一時解決。其解決並不是積極地解決,而是在悟中,了解此等問題,本來都不是問題。所以悟後所得的道,為「不疑之道」。

悟之所得,並不是一種積極地知識,原來亦不是得到什麼東西。舒州云︰「如今明得了,向前明不得底,在甚麼處﹖所以道,向前迷底,便是即今悟底。即今悟底,便是向前迷底。」(《古尊宿語錄》卷三十二)禪宗人常說︰山是山,水是水。在你迷中,山是山,水是水。在你悟中,山還是山,水還是水。「山前一片閒田地」,「幾度賣來還自買」。田地本來就只是那一片田地,而且本來就是你的。除此外另找田地,謂之「騎驢覓驢」。既得驢之後,自以為真有所得,謂之「騎驢不肯下」。舒州云︰
「只有二種病,一是騎驢覓驢,一是騎驢不肯下。你道騎卻驢了,更覓驢,可殺,是大病。山僧向你道,不要覓,靈利人當下識得。除卻覓驢病,狂心遂息。既識得驢了,騎了不肯下,此一病最難醫。山僧向你道,不要騎。你便是驢,盡山河大地是個驢,你作麼生騎。你若騎,管取病不去。若不騎,十方世界廓落地。此二病一時去。心下無一事,名為道人,復有什麼事﹖」(《古尊宿語錄》卷三十一)
於悟前無道可修。於悟後亦無佛可成。黃檗《語錄》云︰「問︰『今正悟時,佛在何處﹖』師云︰『語默動靜,一切聲色,盡是佛事。何處覓佛﹖不可更頭上安頭,嘴上安嘴。』」(《古尊宿語錄》卷三)不但無佛可成,且亦無悟可得。「對迷說悟。本既無迷,悟亦不立。」(馬祖語《古尊宿語錄》卷一)此所謂「得無所得」,亦謂為「究竟無得」。

所以聖人的生活,無異於平常人的生活。禪宗人常說︰「著衣吃飯,屙屎送尿。」平常人所作底,是此等平常底事。聖人所作底,亦是此等平常底事。《續傳燈錄》載靈隱慧遠禪師與宋孝宗談話。「師云︰『昔時葉縣省禪師有一法嗣。住漢州什邡水禪院,曾作偈示眾曰︰方水潭中鼈鼻蛇,擬心相向便榆榔。何人拔得蛇頭出﹖』上曰︰『更有一句。』師曰︰『只有三句。』上曰︰『如何只有三句﹖』師對︰『意有所待。』後大隋元靖長老舉前三句了,乃著語云︰『方水潭中鼈鼻蛇。』」(《續傳燈錄》卷二十八)拔得蛇頭出以後,還是方水潭中鼈鼻蛇。此所謂「究竟無得」。

禪宗的主要意思,說穿點破,實是明白簡單。舒州云︰「先師祇道,參禪喚作金屎法。未會一似金,會了一似屎。」(《古尊宿語錄》卷三十二)此主要意思,若說穿點破,亦毫無奇特祕密。所以禪宗人常說︰「如來有密語,迦葉不覆藏。」雲居(道膺)云︰「汝若不會,世尊密語。汝若會,迦葉不覆藏。」(《傳燈錄》卷十七)密語之所以是密,因眾人不會也。佛果云「迦葉不覆藏,乃如來真密語也。當不覆藏即密,當密即不覆藏。」(《佛果禪師語錄》卷十五)不覆藏底密,即所謂公開底祕密。

原來佛法中底宇宙論、心理學等,都可以說是「戲論之糞」(百丈語,見《古尊宿語錄》卷二)亦可以說是「閒家具」。(藥山(惟儼)禪師語,見《傳燈錄》卷十四)戲論之糞是需要「運出」底。閒家具是用不著底。把這些一掃而空之後,佛法所剩,就是這一點底公開底祕密。臨濟云︰「在黃檗先師處,三度問佛法大意,三度被打。後於大愚處大悟云︰『元來黃檗佛法無多子。』」(《古尊宿語錄》卷四)不只黃檗佛法無多子。佛法本無多子。《傳燈錄》卷十一,記臨濟此言,正作佛法無多子。

自迷而悟,謂之從凡入聖。入聖之後,聖人的生活,也無異於平常人的生活。「平常心是道」,聖人的心也是平常心。此之所謂從聖入凡。從聖入凡謂之墮。墮亦可說是墮落,亦可說是超聖。〔此皆曹山(良价)《語錄》中語〕超聖是所謂「百尺竿頭,更進一步。」南泉云「直向那邊會了,卻來這裏行履。」(《古尊宿語錄》卷十二。曹洞《語錄》引作「先過那邊知有,卻來這裏行履」。)「直向那邊會了」,是從凡入聖。「卻來這裏行履」是從聖入凡。

因為聖人平常所作底事,是從聖入凡,所以他所作底事雖只是平常人所作底事,而其非此等事,又與平常人作此等事不同。百丈(懷海)云︰「未悟未解時名貪瞋,悟了喚作佛慧。故云︰『不異舊時人,異舊時行履處。』」(《古尊宿語錄》卷一)黃檗云︰「但無一切心,即名無漏智。每日行住坐臥,一切言語,但莫著有為法,出言瞬目,盡同無漏。」(《古尊宿語錄》卷二)龐居士偈云︰「神通并妙用,擔水及砍柴。」擔水砍柴平常人作之,只是擔水砍柴。聖人作之,即是神通妙用。

因有此不同,所以聖人雖作平常人所作底事,而不受所謂生死輪迴中底果報。黃檗《語錄》云︰「問︰『斬草伐木,掘地墾土,為有罪相否﹖』師云︰『不得定言有罪,亦不得定言無罪。有罪無罪,事在當人。若貪染一切有無等法,有取捨心在,透三句不過,此人定言有罪。若透三句外,心如虛空,亦莫作虛空想。此人定言無罪。』『禪宗下相承,心如虛空,不停留一物,亦無虛空相,罪何處安著﹖』(《古尊宿語錄》卷一)
聖人雖作平常人所作底事,但不沾滯於此等事,不為此等事所累。黃檗云︰「但終日吃飯,未曾咬著一粒米。終日行未曾踏著一片地。與麼時,無人無我相等。終日不離一切事,不被諸境惑,方名自在人。」(《古尊宿語錄》卷三)雲門(文偃)亦說︰「終日說事,未嘗掛著脣齒,未曾道著一字。終日著衣吃飯,未曾觸著一粒米,掛著一縷絲。」(《古尊宿語錄》卷十五)洞山《語錄》云︰「師與密師伯過水次,乃問曰︰『過水事作麼生﹖』伯曰︰『不濕腳。』師曰︰『老老大大,作這個話。』伯曰︰『爾作麼生道。』師曰︰『腳不濕。』」過水而腳不濕,謂作事而不沾滯於事,不為事所累。聖人就是這一種的自在人,禪宗亦稱為自由人。

這是「無修之修」所得底成就。於修時,也是要念念不著於相。於相而無相,於成就時,也是念念不著於相,於相而無相。不過於修行時如此,是出於努力。於成就時如此,則是不用努力,自能如此。這不是說,因為修行底人,養成了一種習慣。所以不必努力,自能如此。而是因為修行底人於成就時,頓悟「同無」,所以不必努力,自能如此。

聖人的境界,就是所謂「人境俱不奪」底境界。在此等境界中,山還是山,水還是水,但人已不是舊日底從凡入聖底人了。百丈所引︰「不異舊時人,只異舊時行履處。」嚴格地說應該說︰「只異舊時人,不異舊時行履處。」人是從聖入凡,所以雖有人有境,而仍若無人無境。「人境俱奪」,是從凡入聖的工夫。「人境俱不奪」,是從聖入凡的境界。

玄學家說︰聖人亦應務應世,不過是說,聖人亦能應務應世。僧肇所謂︰「聖人居動用之域,而止無為之境。」不過是說︰「居動用之域」無礙於「止無為之境」。若此說,則聖人的玄遠,與其應務應世,動用之域,無為之境,仍是兩行,不是一行。如照禪宗所說,則應務應世,對於聖人,就是妙道。「動用之域」就是「無為之境」。如此說,則只有一行,沒有兩行。

禪宗更進一步,統一了高明與中庸的對立。但如果擔水砍柴,就是妙道,何以修道底人,仍須出家﹖何以「事父事君」不是妙道﹖這又須下一轉語。宋明道學的使命,就在再下這一轉語。

◎附七︰馮友蘭〈禪宗的方法〉(摘錄自《新知言》第九章)
本章以唐宋時代的禪宗為例,以說明形上學的「負底方法」。禪宗雖出於佛家的空宗,但其所用底方法,與空宗中有些著作所用底方法不同。空宗中有些著作,如《中論》、《百論》,其工作在於破別宗的,對於實際有所肯定底理論。它們雖破這些理論,但並不是從一較高底觀點,或用一種中立底方法,以指出這些理論的錯誤,它們的辦法,是以乙宗的說法破甲宗,又以甲宗的說法破乙宗,所以它們的辯論,往往使人覺其是強詞奪理底。它們雖說是破一切底別宗,但它們還是與別宗在一層次之內。

維也納學派是用一中立底方法,以證明傳統底形上學中底命題是無意義底。他們所用底中立底方法是邏輯分析法,他們用邏輯分析法以證明普通所謂唯心論,或唯物論,一元論或多元論等等所謂形上學底命題,是無意義底。他們並不用乙宗的說法,以破甲宗,又用甲宗的說法以破乙宗。

道家的哲學,是從一較高底觀點以破儒墨。《莊子》〈齊物論〉說︰「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則莫若以明。」郭象以為「以明」是「還以儒墨反覆相明。」「反覆相明」正是上文所說以乙破甲,以甲破乙的辦法。實則〈齊物論〉的方法,是「聖人不由而照之於天」。儒墨的是非,是起於他們各從其人的觀點說。聖人不從人的觀點說,而從天的觀點說。「不由」是不如一般人站在他自己的有限底觀點,以看事物。「照之於天」,是站在天的觀點,以看事物,天的觀點,是一較高底觀點,各站在有限的觀點,以看事物,則「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彼此互相對待,謂之有偶。站在一較高底觀點,以看事物,則既不與彼相對待,亦不與此相對待。此所謂「彼是莫得其偶,謂之道樞。樞始得其環中,以應無窮,是亦一無窮,非亦一無窮也」,郭象所謂「反覆相明」正是在環上以儒墨互相辯論。這種辯論,是不能有窮盡底,站在環中,以應無窮,既不隨儒墨以互相是非,亦不妨礙儒墨各是其所是,非其所非。站在這個較高底觀點看,儒墨所爭執底問題,都是不解決而自解決。

道家也是以負底方法講形上學,他們的方法,我們於別處已經討論。(參看《新原道》第四章)維也納學派以一種中立底方法打破傳統底形上學中底各宗。破各宗的結果,可以是「取消」形上學,也可以是以負底方法講形上學,前者是一切維也納學派中底人所特意地建立底。後者是其中有一部分人或許於無意中得到底。(中略)

禪宗自以為他們所講底佛法,是「超佛越祖之談」。其所謂超越二字,甚有意思。他們以佛家中所有底各宗為「教」,而以其自己為「教外別傳」。他們亦是從一較高底觀點,以看佛家各宗的,對於實際有所肯定底理論。他們所講底佛法,嚴格地說,不是教「外」別傳,而是教「上」別傳。所謂上,就是超越的意思。由此方面看,禪宗雖是繼承佛家的空宗,亦是繼承中國的道家。

所謂「超佛越祖之談」禪宗中人,稱之為第一義或第一句。臨濟(義玄)云︰「若第一句中得,與祖佛為師,若第二句中得,與人天為師。若第三句中得,自救不了。」(《古尊宿語錄》卷四)但超佛越祖之談,是不可談底,第一句或第一義,是不可說底。文益禪師《語錄》云︰「問︰『如何是第一義﹖』師云︰『我向爾道,是第二義。』」《佛果禪師語錄》云︰「師陞座。焦山和尚白槌云︰『法筵龍象眾,當觀第一義。』師乃云︰『適來未陞此座,第一義已自現成。如今槌下分疏,知他是第幾義也。』」道家常說︰「不言之辨」「不道之道」及「不言之教」。禪宗的第一義,正可以說是「不言之辨」,「不道之道」以第一義教人,正可以說是「不言之教」。

第一義不可說,因為第一義所擬說者不可說。懷讓禪師《語錄》云︰「師白祖(慧能)云︰『某甲有個會處。』祖云︰『作麼生﹖』師云︰『說似一物即不中。』(《古尊宿語錄》卷一)南泉(普願)云︰「江西馬祖說︰『即心即佛。』王老師不恁麼道,不是心,不是佛,不是物。」(《傳燈錄》卷八)洞山(良价)《語錄》云︰「雲巖(曇成)問一尼︰『汝爺在﹖』曰︰『在。』巖曰︰『年多少﹖』云︰『年八十。』巖曰︰『汝有個爺,不年八十,還知否﹖』云︰『莫是恁麼來者﹖』巖曰︰『猶是兒孫在。』師曰︰『直是不恁麼來者亦是兒孫。』」(又見《傳燈錄》卷十四)第一義所擬說者不能說是心,亦不能說是物,稱為恁麼即不是。即稱為不恁麼亦不是。如擬說第一義所擬說者,其說必與其所擬說者不合,所以禪宗說「有擬義即乖」,所以第一義不可說。

如擬說第一義所擬說者,其說必不是第一義,至多也不過是第二義,也許不知是第幾義。這些說都是戲論,僧問馬祖(道一)︰「『和尚為什麼說即心即佛﹖』曰︰『為止小兒啼。』曰︰『啼止時將如何﹖』曰︰『非心非佛。』」(《古尊宿語錄》卷一)百丈(懷海)說︰「說道修行得佛,有修有證,是心是佛,即心即佛。」「是死語。」「不許修行得佛,無修無證,非心非佛。」「是生語。」(仝上)所謂生是活的意思,這些語是生語或活語,因為這些語並不對於第一義所擬說者有所決定。說非心非佛,並不是肯定第一義所擬說者是非心非佛。說非心非佛,只是說,不能說第一義所擬說者是心是佛。

凡對於第一義所擬說者有所肯定底話,皆名為「戲論之糞,亦名粗言,亦名死語。」執著這種「戲論之糞」,名為「運糞入」。取消這種「戲論之糞」,名為「運糞出」。(俱百丈語,見《古尊宿語錄》卷二)黃檗(希運)說︰「佛出世來,執除糞器,蠲除戲論之糞。只教你除卻從來學心見心,除得盡即不墮戲論,亦云搬糞出。」(《古尊宿語錄》卷三)所以臨濟云︰「你如欲得如法見解,但莫授人惑。向裏向外,逢著便殺,逢佛殺佛,逢祖殺祖,逢羅漢殺羅漢,逢父母殺父母,逢親眷殺親眷,始得解脫。」(《古尊宿語錄》卷四)
凡對於第一義所擬說者作肯定,以為其決定是如此者,都是所謂死語。作死語底人,用禪宗的話說,都是該打底。宗杲《語錄》云︰「烏龍長老訪憑濟川說話次云︰『昔有官人聞泗州大聖︰師何姓﹖聖曰︰姓何。官云︰住何國﹖聖云︰住何國。』龍云︰『大聖本不姓何,亦不住何國,乃隨緣化度耳。』憑笑曰︰『大聖決定姓何,住何國。』遂致書於師,乞斷此公案,師云︰『有六十棒,將三十棒打大聖,不合道姓何。三十打濟川。不合道大聖決定姓何。』」(《大慧普光禪師宗門武庫》)普通所謂唯心論者或唯物論者肯定所謂宇宙的本體或萬物的根源是心或物,並以為決定是如此這些種說法,都是所謂死語。持這些種論者,都應受六十棒。他們作如此底肯定。應受三十棒。他們又以為決定是如此,應更受三十棒。

禪宗亦喜說重複敘述底命題,因為這種命題,並沒有說甚麼。文益禪師《語錄》云︰「師一日上堂,僧問︰『如何是曹源一滴水﹖』師云︰『是曹源一點水。』」又云︰「上堂。盡十方世界皎皎地無一絲頭。若有一絲頭,即是一絲頭。」又云︰「舉昔有老僧住庵,於門上書心字,於窗上書心字,於壁上書心字。師云︰『門上但書門字。窗上但書窗字。壁上但書壁字。』」

第一義雖不可說,「超佛越祖之談」雖不可談,但總須有方法以表顯之。不然則即等於沒有第一義,沒有「超佛越祖之談」。「不言之教」亦是教。既是教,總有使受教底人可以受教底方法,禪宗中底人,對於這種方法,有很多底討論。這些方法都可以說是以負底方法,講形上學底方法。

禪宗中臨濟宗所用底方法有所謂「四料簡」、「四賓主」者,臨濟云︰「有時奪人不奪境,有時奪境不奪人,有時人境俱奪,有時人境俱不奪。」(《古尊宿語錄》卷四)又說︰「我有時先照後用,有時先用後照,有時照用同時,有時照用不同時。先照後用有人在,先用後照有法在。照用同時,驅耕夫之牛,奪飢人之食,敲骨刻,痛下針砭。照用不同時,有問有答。立賓立主,合水和泥,應機接物。」(仝上卷五)照臨濟所解釋,則「先用後照」就是「奪人不奪境」,「先照後用」就是「奪境不奪人」,「照用同時」就是「人境俱奪」,「照用不同時」就是「人境俱不奪」。這就是所謂「四料簡」。

所謂「四賓主」者,即主中主、賓中主、主中賓、賓中賓。師家與學人辯論之時「師家有鼻孔,名主中主。學人有鼻孔,名賓中主。師家無鼻孔,名主中賓。學人無鼻孔,名賓中賓。」(《人天眼目》卷二)所謂鼻孔,大概是要旨之義。如一牛,穿其鼻孔,則可牽其全體。故一事物可以把握之處,名曰把鼻。一人所見之要旨,名曰鼻孔。此二名詞,均禪宗語中所常用者。臨濟云︰
「參學之人,大須子細,如主客相見,便有言論往來。如有真正學人,便喝,先拈出一膠盆子。善知識不辨是境,便上他境上作模作樣。學人便喝,前人不肯放。此是膏肓之疾不堪醫,喚作客看主(一本作賓看主)。或是善知識不拈出物,只隨學人問處即奪。學人被奪,抵死不放。此是主看客(一本作主看賓)。或有學人,應一個清淨境,出善知識前。善知識辨得是境,把得拋向坑裏。學人言大好。善知識云︰咄哉,不識好惡。學人便禮拜。此喚作主看主。或有學人,被枷帶鎖,出善知識前,善知識更與安一重枷鎖,學人歡喜,彼此不辨,呼為客看客(一本作賓看賓)。」(《古尊宿語錄》卷四)

在此諸例中,第一例是學人有鼻孔,師家無鼻孔,名賓中主。第二例是師家有鼻孔,學人無鼻孔,名主中賓。第三例是師家學人均有鼻孔,名主中主。第四例是師家學人均無鼻孔,名賓中賓。

所謂境,有對象之義,思議言說的對象,皆名為境,境是對象,人是知對象者,第一義所擬說者,不可為思議,言說的對象,故不能是境,凡可以是境者,必不是第一義所擬說者,欲得第一義,則須知有境之思議言說皆是「枷鎖」,皆須「拋向坑裏」。「拋向坑裏」即是「奪」之。將思議言說之對象「拋向坑裏」,謂之「奪境」。將思議言說「拋向坑裏」,謂之「奪人」。或奪人或奪境,皆至於「人境兩俱奪」。既已「人境兩俱奪」,則又可以「人境俱不奪」。(觀下文可知)所怕者是被奪之人,「抵死不放」,此是「膏肓之病不堪醫」。

就「奪境」、「奪人」說,禪宗有似於空宗。但空宗,如所謂三論所代表者,是以乙的辯論破甲,又以甲的辯論破乙,以見甲乙俱不能成立。禪宗則是從一較高底觀點,說,凡有言說者,俱不是第一義。所以我們說,禪宗是從一較高底觀點,以看佛家各宗的,對於實際有所肯定底理論,禪宗並不以乙的辯論破甲,又以甲的辯論破乙。禪宗直接把甲乙一齊「拋向坑裏」。所以他們所說底話,是比甲乙高一層次底。

禪宗中的曹洞宗有所謂「五位君臣旨訣」。所謂五位者,即偏中正、正中偏、正中來、偏中至(或作兼中至)、兼中到。照一解釋,此五位亦表示義理。曹山說︰
「正位即空界,本來無物。偏位即色界,有萬象形,正中偏者,背理就事。偏中正者,捨事入理。兼帶者,冥應象緣,不墮諸有。非染非淨,非正非偏。故曰︰虛玄大道,無著真宗。從上先德,推此一位,最妙最玄,當詳審辨明,君為正位,臣為偏位。臣面君是偏中正,君視臣是正中偏,君臣道合是兼帶語。」(《撫州曹山元證禪師語錄》)

臨濟宗所謂四料簡亦可作如此一類底解釋。若如此解釋,則主中賓即正中偏;偏中正即賓中主;正中來即主中主;偏中至即賓中賓。

照另一解釋,此五位所表示,乃表顯第一義的方法。曹山解釋《洞山五位顯訣》云︰「正位卻偏,是圓兩意,偏位雖偏,亦圓兩意,緣中辨得,是有語中無語;或有正位中來者,是無語中有語;或有偏位中來者,是有語中無語;或有相兼帶來者,這裏不說有語無語,這裏直須正面而去,這裏不得不圓轉,事須圓轉。」(《撫州曹山元證禪師語錄》)照此所說,五位是表示五種表顯第一義的方法。但原文意有不甚可曉者。原文於每條下,並各舉數公案為例,此諸公案竟亦多不明。照禪宗例,有語無語相配,應尚有有語中有語,及無語中無語,而此無之,偏中正與偏中至均是有語中無語,亦難分別。此點我們不需深考。我們可以用曹山所說有語無語之例,並借用五位之名,將禪宗中人所常用以表顯第一義底方法,分為五種。

(1)正中偏︰此種表示第一義的方法,可以說是無語中有語。禪宗中常說︰「世尊登座,拈花示眾。人天百萬,悉皆罔措,獨有金色頭陀,破顏微笑。」又說︰「俱胝和尚,凡有詰問,惟舉一指。後有童子,因外人問︰『和尚說何法要﹖』童子亦豎起一指。胝聞遂以刃斷其指,童子號哭而去。胝復召之,童子回首。胝卻豎其指。童子忽然領悟。」(曹山《語錄》)馬祖「問百丈︰『汝以何法示人﹖』百丈豎起拂子。師云︰『只這箇為當別有﹖』百丈拋下拂子。」(《古尊宿語錄》卷一)臨濟云︰「有時一喝如金剛王寶劍,有時一喝如踞地師子,有時一喝如探竿影草。(《人天眼目》云︰『探竿者,探爾有師承無師承,有鼻孔,無鼻孔。影草者,欺瞞做賊,看爾見也不見。』)有時一喝不作一喝用。」(《古尊宿語錄》卷五)

禪宗中人常用此等動作,及揚眉瞬目之類,以表現第一義。此等動作並無言說,但均有所表顯。所以以此等方法表顯第一義,謂之無語中有語。

(2)偏中正︰此種表顯第一義的方法,可以說是有語中無語。禪宗中底大師,如有以佛法中底基本問題相問者,則多與一無頭無腦不相干底答案。例如僧問首山省念和尚︰「『如何是佛心﹖』曰︰『鎮州蘿蔔重三斤。』問︰『萬法歸於一體時如何﹖』曰︰『三斗吃不足。』僧云︰『畢竟歸於何處﹖』曰︰『二斗卻有餘。』」(《古尊宿語錄》卷八)僧問趙州和尚(從諗)︰「『萬法歸一,一歸何所﹖』師云︰『我在青州作一領布衫重七斤。』」(仝上卷十三)僧問雲門(文偃)︰「『如何是釋伽身﹖』曰︰『乾屎橛。』問︰『如何是超佛越祖之談﹖』曰︰『蒲州麻黃益州附子。』」(仝上卷十五)此諸答案在表面上看是順口胡說,其實也真是順口胡說。這種答案如有甚麼深意,其深意只是在表示,這一類的問題是不應該問底。《傳燈錄》〈徑山道欽傳〉云︰「僧問︰『如何是祖師西來意﹖』師曰︰『汝問不當。』曰︰『如何得當﹖』師曰︰『待我滅後,即向汝說。』」(卷四)又〈馬祖傳〉云︰「僧問︰『如何是西來意﹖』師便打,乃云︰『我不打汝,諸方笑我也。』」(《傳燈錄》卷六)對於這一類的問題,無論怎樣答,其答總是胡說,故直以胡說答之。這些答案,都是雖有說,而並未說甚麼,所以都可以說是有語中無語。

(3)正中來︰此種表顯第一義的方法,可以說是無語中無語。《傳燈錄》謂︰慧忠國師「與紫璘供奉論議。既升座,供奉曰︰『請師立義,某甲破。』師曰︰『立義竟。』供奉曰︰『是什麼義﹖』曰︰『果然不見,非公境界。』便下座。」(《傳燈錄》卷五)慧忠無言說,無表示而立義。其所立正是第一義。《傳燈錄》又謂︰「有婆子令人送錢去請老宿開藏經。老宿受施利,便下禪床轉一匝,乃云︰『傳語婆子送藏經了也。』其人迴舉似婆子。婆子云︰『此來請閱全藏,只為開半藏。』」(卷二十七)宗杲以為此係趙州(從諗)事,(見《大慧普覺禪師語錄》卷九)宗杲又云︰「如何是那半藏﹖或云︰再遶一匝,或彈指一下,或咳嗽一聲,或喝一喝,或拍一拍,恁麼見解,只是不識羞。若是那半藏,莫道趙州再繞一匝,直繞百千萬億匝,於婆子分上,只得半藏。」或謂須婆子自證,方得全藏。眾人之意,固是可笑。宗杲之意,亦未必是。婆子之意,應是以不轉為轉全藏。有所作為動作,即已不是全藏。洞山《語錄》云︰「因有官人設齋施淨財,請師看轉大藏經。師下禪床,向官人揖。官人揖師,師引官人俱繞禪床一匝,向官人揖,良久曰︰『會麼﹖』曰︰『不會。』師曰︰『我與汝看轉大藏經,如何不會﹖』」此以繞禪床一匝為轉全藏。以繞禪床一匝為轉全藏是正中偏,以繞禪床一匝為反而不能轉全藏,是正中來。

(4)偏中至︰此中方法可以說是有語中有語。禪宗語錄中,有所謂普說者,其性質如一種公開講演。禪宗語錄中亦間有不是所謂機鋒底問答。這都是有語中有語。有語亦是一種表顯第一義的方法,臨濟云︰「十二分教,皆是表現之說,學者不會,便向名句上生解。」(《古尊宿語錄》卷四)因此,禪宗認為這種方法,是最下底方法。臨濟云︰「有一般不識好惡,向教中取義度商量,成於句義。如把屎塊子向口裏含過,吐與別人。」(仝上)這是用這一種方法的流弊。
(5)兼中到︰「這裏不說有語無語」這就是用說,用這一種方法表顯第一義,也可以說是有語,也可以說是無語。「龐居士問馬祖︰『不與萬法為侶者是什麼人﹖』祖云︰『待汝一口吸盡西江水,卻向汝道。』」(《古尊宿語錄》卷一)《傳燈錄》又謂︰「藥山(惟儼)夜參不點燈。藥山垂語云︰『我有一句子,待特牛生兒,即向爾道。』時有僧曰︰『特牛生兒也。何以和尚不道。』(洞山《語錄》引作︰『特牛生兒,也只是和尚不道。』)」(卷十四)一口吸盡西江水,特牛生兒,皆不可能底事。待一口吸盡西江水,待特牛生兒,再道,即是永不道。然如此說,即是說,此一句不可道。說此一句不可道,也就是對於此一句有所說。《傳燈錄》云︰「藥山上堂云︰『我有一句子,未曾說與人。』僧問藥山曰︰『一句子如何說﹖』藥山曰︰『非言說。』師(圓智)曰︰『早言說了也。』」(卷十四)說第一義不可說,也可以說是說第一義。也可以說是未說第一義。《傳燈錄》云︰「有僧入冥,見地藏菩薩。地藏問︰『你平生修何業﹖』僧曰︰『念《法華經》。』曰︰『止止不須說,我法妙難思。為是說是不說﹖』無對。」(卷二十七)曹山《語錄》云︰「師行腳時,問烏石觀禪師︰『如何是毗盧師法身主﹖』烏石曰︰『我若向爾道,即別有也。』師舉似洞山。洞山曰︰『好個話頭,祇欠進語。何不問,為什麼不道﹖』師卻歸進前語。烏石曰︰『若言我不道,即啞卻我口。若言我道,即謇卻我舌。』師歸,舉似洞山,洞山深肯之。」(又見《傳燈錄》卷十三〈福州烏石山靈觀禪師〉條下)烏石此意即說,也可說他道,也可說他未道。

在上述諸方法中,無論用何種表示,以表顯第一義,其表示皆如以指指月,以筌得魚。以指指月,既已見月,則須忘指。以筌得魚,既已得魚,則需忘筌。指與筌並非月與魚。所以禪宗中底人常說︰善說者終日道如不道,善聞者終日聞如不聞。宗杲說︰「上士聞道,如印印空;中士聞道,如印印水;下士聞道,如印印泥。」(《大慧普覺禪師法語》卷二十)印印空無迹,如所謂「羚羊掛角,無迹可尋」。印印水似有迹,印印泥有迹。如印印泥者,見指不見月,得筌不得魚。此等人是如禪宗所說︰「咬人屎橛,不是好狗。」如印印空者「無一切有無等見,亦無無見,名正見。無一切聞,亦無無聞,名正聞。」(百丈語,《古尊宿語錄》卷二)無見無聞,並不是如槁木死灰,而是雖見而無見,雖聞而無聞,這就是「人境俱不奪」。這是得到第一義底人的境界。

如何為得到第一義﹖知第一義所擬說為得到第一義。此知不是普通所謂知識之知。普通所謂知識之知,是有對象底。能知底知者,是禪宗所謂「人」。所知底對象是禪宗所謂「境」。有「境」與「人」的對立,方有普通所謂智識。第一義所擬說者,「擬議即乖」,所以不能是知的對象,不能是境。所以知第一義所擬說者之知,不是普通所謂知識之知,而是禪宗所謂悟,普通所謂知識之知,有能知所知的分別,有人與境的對立。悟無能悟所悟的分別,無人與境的對立,所以知第一義所擬說者,即是與之同體。此種境界玄學家謂之「體無」。「體無」者,言其與無同體也。佛家謂之為「入法界」,《新原人》中,謂之為「同天」。

這是用負底方法講形上學所能予人底無知之知。在西洋現代哲學家中,維替根斯坦雖是維也納學派的宗師。但他與其他底維也納學派中底人大有不同。他雖也要「取消」形上學,但照我們的看法,他實則是以我們所謂形上學的負底方法講形上學。他所講底,雖不稱為形上學,但似乎也能予人以無知之知。

在維替根斯坦的《邏輯哲學論》的最後一段中,他說︰「哲學的正確方法是︰除了可以說者外,不說。可以說者,是自然科學的命題,與哲學無干。如有人欲討論形上學底問題,則向他證明︰在他的命題中,有些符號,他沒有予以意義。這個方法,別人必以為不滿意,他必不覺得,我們是教他哲學。但這是唯一底嚴格地正確方法。」(六五三)「我所說底命題,在這個方面說,是啟發底了解我底人。在他已竟爬穿這些命題,爬上這些命題,爬過這些命題的時候,最後他見這些命題是無意義底。(比如說,他已竟從梯子爬上去,他必須把梯子扔掉。)他必須超過這些命題,他纔對於世界有正見。」(六五四)「對於人所不能說者,人必須靜默。」(七)

照我們的看法,這種靜默,是如上所引慧忠國師的靜默。他們都是於靜默中「立義竟」。

〔參考資料〕 藍吉富編《禪宗全書》;聖嚴《禪門修證指要》、《禪門驪珠集》;《中國佛教的特質與宗派》、《禪宗思想與歷史》(《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1}、{52});《佛典研究》續編、《日本佛教史綱》、《禪宗論集、華嚴學論集》(《世界佛學名著譯叢》{28}、 {53}、{61});日種讓山著‧芝峰譯《禪學講話》;PhilipKapleau著‧顧法嚴譯《禪門三柱》;宇井伯壽《禪宗史研究》;伊藤英三《禪思想史體系》;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上卷;鈴木哲雄《唐五代禪宗史》;古田紹欽《日本禪宗史》。


釋迦譜

五卷。梁‧僧祐撰。收於《大正藏》第五十冊。係現存中國所撰佛傳中最古的一種。此書撰述的用意在「顯明覺(佛的)應」(見《出三藏記集》卷十二〈釋僧祐法集總目錄序〉),「爰自降胎至於分塔,偉化千條,靈瑞萬變」的一代應化事蹟。但這些事蹟見於各種經、律和傳記中的,或是東鱗西爪,「首尾散出」,或是各家異說,「群言參差」。這需要連貫首尾,會通異說來加以總集,使易於觀覽。因此作者僧祐把各種經傳中所說釋迦的史實,從上溯佛的氏族來源起,下至佛滅後的法化流布等相止,「原始要終」地匯編成為本書(見僧祐自作〈釋迦譜序〉)。

本書原為五卷,早收存於北宋蜀版藏經和高麗刻藏經中。另外還有廣本十卷,現收存於宋、元、明藏中。原本第一卷〈釋迦降生釋種成佛緣譜〉,高麗刻藏經僅略引《普曜經》等,占第一卷的一部分;廣本則廣引《因果經》等擴充篇幅到第五卷。又五卷本原缺〈釋迦從弟調達出家緣記〉第十至〈釋迦子羅云出家緣記〉第十三共四節,但廣本不缺。這一廣本大概是後人因為原本關於釋迦牟尼佛本身降生成佛的資料太略,因此加以增訂,擴大到四卷有餘。它在唐初開始流行,所以道宣的《大唐內典錄》卷四說︰「《釋迦譜》更有十卷本,予親讀之。」到了開元時代就以廣本為主寫傳了(見《開元釋教錄》卷六)。

本書內容共有三十四節(一至九節皆稱「譜」,其餘稱「記」),各節皆抄集有關的經、律、傳記原文,末附總結性的短篇案語。這三十四節大體可分為五部分。

(1)從〈釋迦始祖劫初剎利相承姓譜〉第一至〈釋迦近世祖始姓釋氏緣譜〉第三,是關於釋迦牟尼佛氏族的來源。

(2)從〈釋迦降生釋種成佛緣譜〉第四至〈釋迦同三千佛緣譜〉第六,是關於釋迦牟尼佛的降生、成道,和七佛中餘佛種姓、化眾等的同異,以及與三千佛同得成佛的因緣。

(3)從〈釋迦內外族姓名譜〉第七至〈釋迦種宿業緣記〉第十八,是關於與釋迦牟尼佛有關的人物。其中包含內外族、四部名聞弟子、從弟調達、阿那律跋提、孫陀羅難陀、子羅云、姨母大愛道、父淨飯王、母摩耶夫人,以及釋迦族滅亡的因緣。

(4)從〈釋迦竹園精舍緣記〉第十九至〈釋迦留影在石室記〉第二十六,是關於釋迦牟尼佛的教化遺蹟。其中包含竹園精舍、祇洹精舍、髮爪塔、天上四塔、優填王造旃檀像、波斯匿王造金像、阿育王弟造石像以及石室留影。
(5)從〈釋迦雙樹般涅槃記〉第二十七至〈釋迦法滅盡相記〉第三十四,是關於釋迦牟尼佛的入滅和滅後法化流布之相。其中包含雙樹入滅、八國分舍利、天上龍宮舍利寶塔、龍宮佛髭塔、阿育王八萬四千塔,以及遺法滅盡的因緣和現象。

本書編撰的體例是「抄集眾經」,述而不作(見本書序)。各節所抄的典籍大都以一種為主,在篇目下註明(如〈釋迦始祖劫初剎利相承姓譜〉第一之下註明「出《長阿含經》等」),此外另引他書補充,即在引文前後標明出處。引文時有刪改,而於說法不同處也加以評定或會通(如〈釋迦六世祖始姓釋氏緣譜〉第三中,《彌沙塞律》說淨飯王世系不同,判為傳寫脫略,應以《阿含》為正等)。不過有些地方也有重複(如〈釋迦降生釋種成佛緣譜〉第四中,本引《普曜經》說及白象入胎,次又引《瑞應本起經》、《修行本起經》一再說白象王來處於胎,就覺得重複)。所以本書不能脫離類書的範圍而成為通體連貫的完整佛傳。綜計所抄典籍有四《阿含》、《普曜》、《中本起》、《瑞應本起》、《出曜》、《賢愚》、《觀佛三昧》、《大涅槃》等經,《曇無德律》、《彌沙塞律》、《大智度論》和《集經抄》等近四十種。對於讀者來說,不勞尋翻,力半功倍,即能詳悉釋迦一代事蹟,可算是本書的唯一效用。

本書對於後來佛傳的撰述也有一些影響,唐初本書增訂十卷本流行,道宣即病其太繁,以為「自可前修博觀,非為後進標領」(見道宣撰〈釋迦氏譜序〉),便重加刪節,成為僅僅一卷的《釋迦氏譜》,內容包括所依賢劫、氏族根源、所託方土、法王化相、聖凡後胤五科。而釋迦化相中,從處兜率天一直敘述到入滅以及天上人中分骨為止,較之本書原本及廣本均覺得更為完整,便於初學。(李安)

〔參考資料〕 陳士強〈釋迦譜和釋迦氏譜合論〉(《法音》雜誌第四十二期)。


靈隱寺

杭州古剎。位於浙江省杭州西湖西北靈隱山麓,面對飛來峰。創建於東晉‧咸和元年(326),相傳為印度僧人慧理所建。清‧康熙帝南巡時,賜名「雲林禪寺」。

該寺在五代吳越國時曾兩次擴建。當時有九樓、十八閣、七十二殿、房屋一千三百餘間,僧徒三千人,極盛一時。以後迭經興衰,毀建多次,現存寺院係十九世紀所重建。1956、1970與1987年曾三次大修。主要建築有天王殿、大雄寶殿、東西迴廊與西廂房、聯燈閣、大悲閣等。

天王殿前有左右兩座經幢,皆建於北宋‧開寶二年(969),左經幢刻有尊勝陀羅尼,右經幢則刻隨求陀羅尼。殿內供有一尊兩百多年歷史的彌勒佛像,兩側立有四大天王彩色塑像。彌勒佛背後供奉韋馱菩薩,該尊韋馱像係用整棵香樟木雕成,為南宋初期所製。

大雄寶殿建於清‧光緒末年,殿高三十三點六公尺,是我國著名的單層三重檐古建築。殿內供奉一尊金裝釋迦牟尼像,是1956年以二十四塊香樟木重新雕鑿而成,佛身淨高九點一公尺,背光,中嵌七佛,高十九點六公尺,全部彩繪貼金。佛像上懸寶蓋,彩繪垂旒,高二十四點八公尺,可說是我國最大的木雕坐式佛像。大殿後壁塑有「善財童子五十三參」故事。殿內尚有一五0尊姿態各異的大小佛像。

大雄寶殿前左右兩側各矗立一座石塔。雙石塔建於吳越‧錢弘俶十三年(960),是完全模仿木樓閣式手法的佛塔。塔上下共九檐,平面正八邊形,塔基低矮,每層刻出平座、斗栱、倚柱。塔身正向的壁面刻有捲門,門扉有乳釘舖直,兩旁立菩薩像,其餘七面雕有佛教故事及經文,故此雙塔又稱「經塔」。

寺前飛來峰岩壁上,仍存有五代、宋、元時期的大小石窟造像三百餘尊,其中以笑容滿面、袒腹踞坐的彌勒佛為最大一尊,係宋代作品。龍泓洞口的理公塔,為印度僧慧理埋葬處。

◎附︰巨贊〈靈隱寺歷代沿革〉(摘錄自《靈隱小誌》)

靈隱自東晉‧咸和年間理公創建以來,已歷一千六百餘年,歷代紛更,幾經興廢,至今依然寺貌莊嚴。當其初創,佛法未盛,一切規制,僅具雛形,到靈隱遊覽的人,一定不多,所以劉宋‧智一法師住寺,能夠嘯聚群猿而自稱猿父。其後梁武信佛,曾賜田給靈隱寺,靈隱的規模,必有可觀。唐‧陸羽〈靈隱寺記〉云︰
「晉宋已降,賢能迭居,碑殘簡文之辭,榜蠹稚川之字。榭亭巍然,猿松多壽,綉角畫拱,霞翠於九霄,藻井丹楹,華垂於四照。修廊重複,潛奔潛玉之泉,飛閣岧繞,下映垂珠之樹。風鐸觸鈞天之樂,花鬘搜陸海之珍。碧樹花枝,春榮冬茂,翠嵐清籟,朝融夕凝。」

陸羽,唐肅宗時人,當時靈隱寺的空前盛況,不難想像而得。會昌法難,寺毀僧散,其後雖稍興復,僅具規模。直到吳越王錢鏐,命延壽禪師重行開拓,建僧房五百餘間,賜名靈隱新寺。忠懿王繼之,建屋宇一千三百餘間。迴廊自山門左右,繞至方丈,真可謂洋洋大觀了。

宋真宗景德四年改靈隱寺為靈隱山景德寺。天禧五年又改景德寺為景德靈隱寺。仁宗天聖二年,章懿太后賜莊田及錢。皇祐元年賜御綉《觀音心經》二卷,及回鑾碑飛白黃羅扇等御用之物。慶曆中,丞相縱、參政歐陽修等奏賜契嵩所著書入藏。蘇軾知杭州,補書唐‧白居易所書冷泉二字。南宋建都杭州,高宗紹興五年,改名為靈隱山崇恩顯親禪寺。

孝宗乾道三年二月,詔每年於四月初八佛誕日賜帛五十匹。八年賜瞎堂禪師直指堂印,改法堂為直指堂。寧宗嘉定年間,評定浙江禪院,以五山為冠首,而餘杭的徑山第一,靈隱次之,淨慈又次之,寧波的天童又次之,育王第五。當時有人為靈隱寺鳴不平,其實大可不必。因為靈隱寺產業豐饒,信施山積,自然使寺僧趨向於茍且偷安,明‧田汝成所著的《西湖遊覽志餘》中,所記靈隱當時許多不如法的事情,可以為證。理宗賜書「覺皇殿」三字易大雄寶殿,又賜書「妙莊嚴域」四字及千佛讚等。閻妃矯旨奪寺中菜園建集慶寺為其先人的德院,稱賽靈隱,今已廢。

元武宗至大元年,覺皇殿蠹朽傾頹,住持正傳捐資與平章張締重修,至仁宗皇慶元年落成。順帝至正己亥,寺毀於兵,癸卯,住持輔良始建方丈室伽藍堂。

明太祖洪武十七年,住持慧明建覺皇殿成。永樂元年善才增塑佛像及諸供具。宣德五年閏十二月覺皇殿災,九年住持曇瓚建左右翼門,又住持良玠建覺皇殿,復還舊觀。正統十一年,玹理建直指堂,堂額為張即之所書。隆慶三年全寺毀於雷火,止餘直指一堂。時海寇紛擾,寺僧德明等圖復興而力不足。萬曆十年,吏部尚書張瀚及司寇陸光祖命寺僧迎如通任住持,至即講經,信施很多,從十一年冬開始重修,經五年落成。大殿仿唐式,用平頭柱四十八,石柱十六,改覺皇殿為大雄寶殿。又就彌勒閣舊址建三藏殿,其後為直指堂,又後為方丈,方丈左為妙應閣,右為選佛齋,張瀚又為之記。二十八年,司禮太監孫隆重修,於三藏殿中置輪藏以奉藏經,計六百三十八函。輪藏之左為藥師燈藏,計四十九燈。輪藏之右為水陸像藏,總一百二十五軸。崇禎十三年,寺中又遭回祿,僅存大殿、直指堂及轉輪殿。

和年間,靈隱僧眾已擴充為二十四房。「房」的制度就是把各院落分作私人產業,一切收支及招收徒眾等事,外人都不得干預,而靈隱住持,則由各房公舉,隱然自成一部落,而道風就無從談起了。清初,有一個豁堂禪師自幼在靈隱出家,受戒後,歷參名師,得法於三峰藏禪師,靈隱各房舉為住持。但當時的靈隱形成「苔寮蘚壁」的破敗狀況,豁堂自名其居的房屋為「破堂」。正在這個時候,具德和尚在揚州開堂說法,請豁堂去領眾,因此相知很深。順治五年冬,豁堂回靈隱,即建議公請具德和尚為靈隱寺住持,重興古剎。寺眾震於具德和尚的德望,都表贊同。六年春具德和尚入院,即謀規復,歷十八年百拱千櫨,金碧丹黝,為東南之冠。計完成七殿︰天王殿(高七丈)、大雄寶殿(高十三丈五尺)、輪藏殿、伽藍殿、五百羅漢堂(五十四間)、金光明殿、大悲殿。十二堂︰祖堂、法堂(高七丈二尺)、直指堂(高六丈七尺)、大樹堂、東禪堂、西禪堂、東戒堂、西戒堂、齋堂、客堂、擇木堂、南鑒堂。四閣︰華嚴閣、聯燈閣、梵香閣、青蓮閣。三軒︰面壁軒、青貌軒、慧日軒。一林︰玉樹林。三樓︰響水樓、看月樓、萬竹樓。以及雙桂室、香積廚、圃室、浴室、各寮房公所等。雖曰重興,實同開創。張岱《西湖夢尋》卷上云︰
「具和尚為余族弟。丁酉歲,余往候之,則大殿方丈,尚未起工。然東邊一帶閟閣精藍,凡九進,客房僧舍百十餘間。香積廚中,初鑄三大銅鍋,鍋中可煮米三石,食千人,具和尚拊鍋示余曰,此弟十餘年來所掙家計也。飯僧之眾,亦諸剎所無。午間方陪余齋,見沙彌持赫遞送看,不知何事,弟對沙彌曰,命庫頭開倉,沙彌去。及余飯後出寺門,見有千餘人蜂擁而來,肩上擔米,頃刻上廩,米斛無聲,忽然竟去。余大駭異,問之和尚,和尚曰,此丹陽施主每歲致米五百擔,水腳挑錢,纖悉自備,不許飲常住勺水,七年於此矣。余為嗟嘆,因問大殿何時可成﹖和尚對以明年六月為弟六十,法子萬人,人饋十金,可得十萬,則吾事濟矣。逾三年而大殿方丈俱落成焉。」

張岱的記載,當係事實。靈隱自經具德和尚整頓而積弊盡除,古風重振,當時皆稱為「東南第一山」。不過飲水思源,我以為還應分功於豁堂禪師,否則具德和尚縱有絕大神通,怎能施展之於靈隱山呢!

繼具德者為晦山,未出家時與吳梅村同筆研,頗有文名。李闖破京,崇禎殉國,他即焚書慟哭,披剃於千華老人處,依具德和尚習戒律及禪宗,當過幾個大叢林的方丈,著《鍛煉禪人說》十三篇,為諸方所欽仰。主持靈隱後,不改故常,建飛來峰牌坊、具德和尚慧日塔院、普同塔三座,以補未備。康熙二十八年,帝南巡,到靈隱寺遊覽,住持諦暉,奏對稱旨,帝親書雲林二字給他,即改寺名為雲林。後來在三十八年、四十二年、四十四年康熙又三至靈隱,都有記遊之詩。雍正十一年六月頒帑金五百兩齋僧二千人。乾隆初,住持巨濤,嗣法諦暉,博涉群書,為當代朝野所重。當時光祿少卿揚州汪應庚來遊靈隱,與巨濤一見契合,即捐資重修大雄寶殿及其他殿、堂、閣、軒、樓、亭等數十處,又補飾五百羅漢,修理合澗橋、龍泓洞、鷲峰徑等,從乾隆六年十月到九年十月,經歷三個年頭,用費二萬餘兩。

乾隆於十六年、二十二年、二十七年、三十年、四十五年、四十九年,六遊靈隱,都有詩紀遊,刊刻於石,現在還立在寺前御碑亭中。四十一年,布政使徐恕與司道各府,因靈隱寺宇,年久失修,捐款修葺。又以寺僧五百餘人,食用浩繁而向無田產,全靠募化居民齋飯,以資糊口,因使靈隱寺僧就近帶管天竺,用天竺的香火錢,補靈隱齋糧的不足。這個辦法得到朝廷核准,永遠遵守。四十四年,因靈隱天竺同一住持,顧此失彼,難以兼全,乃恢復分管舊制,而令天竺每年津貼靈隱齋糧銀二千兩。這個辦法,據說到民國以後才取消。

嘉慶二十一年秋,寺毀於火,工程浩大,恢復不易,事為朝廷所知,特賜帑金一萬兩重修,當地的督府司道也首先倡捐,得銀一萬一千兩。道光元年,汪大臨倡議商綱增捐,共得銀十萬七千兩,存庫備用。當時的住持儀謙,也向浙東西紳士勸募,前後亦得萬兩左右。三年,運司宋如林請發存項,大興土木,又遴選董事負責領款,及購買木石磚瓦各項,悉心經理。遭毀殿宇,次第修復。歲久傾圯的天王殿、羅漢堂,按照舊式,一律鼎新。不料頭山門又在那時為鄰火所毀,董事們在捐資重建之外,又買其旁的民居加以拓展,前繚以墻,旁界以弄,比以前更為壯觀。這次的修復工程,開始於道光三年的七月七日,落成於八年的四月十六日,共用銀十三萬七千餘兩。十四年夏,阮元為浙江巡撫,刻朱熹、翁方綱等集成,議藏靈隱,因建靈隱書藏,又廣集世典儲藏其中,用唐人「鷲嶺郁岩繞」詩字編號,選靈隱寺僧玉峰、偶然二人按照所訂的條例管理,使能永守,阮元自為之記。其時寺中所藏,尚有宋‧明教契嵩禪師的上堂槌,寶達照佛鏡、白沙床,宋孝宗賜直指堂印,范仲淹所遺床,秦檜齋僧鍋,龍文拜石(石長八尺,闊六尺,龍鱗隱見石中),沈周飛來峰圖、靈隱山畫卷,程嘉燧冷泉亭圖,李流芳西湖臥遊畫冊、冷泉紅樹圖,宋‧天聖八年賜杭州靈隱山景德靈隱禪寺牒,以及董其昌、密雲、三峰、諦暉、巨濤、陳鵬年、翁方綱、胡高望、王時敏、張照、梁同書、白松鱗、石韞玉等人墨蹟。咸豐十年,太平軍入杭州,寺又被毀,僅存天王殿及羅漢堂。所藏盡失,偶有流落人間,如沈周靈隱山畫卷,我曾於南京某展覽會上見到過,當然不可能復還寺中。

自此以後,住持靈隱者,由貫通而昔徵,而心融,而慧明,而卻非。貫通是天竺法鏡寺僧,住持之後,修建聯燈閣、大寮、庫房等房屋,光緒三十四年圓寂。昔徵,揚州人,出家鳳林寺,住持十年,銳意整頓,因得到盛宣懷的護持,於宣統二年重建大雄寶殿,仍高十三丈五尺。建殿木料本係清宮向美洲所買,用以修理頤和園的,因時局不靖,南運杭州,修建靈隱。民國六年(1917),又建大悲閣。心融在住持期間,沒有什麼建樹。民國九年以後的住持慧明是禪宗尊宿,以脫略著稱,全寺事務均由監院卻非料理。民國十九年慧明示寂,卻非繼任,修建翠微亭、春淙亭,不久天王殿亦用水泥鋼骨翻造落成,寺貌煥然一新。民國二十五年冬,羅漢堂不戒於火被毀,前代所遺之物,現在只有天王殿中木刻韋陀像而已。民國二十六年十一月,日本軍國主義的侵略軍進入杭州,難民麕集在靈隱天竺,紅卍字會設難民收容所於靈隱,收容難民五六百人,不易維持秩序。客堂、伽藍殿、東山門及梵香閣,都因難民夜半失火被焚。幸寺僧奮力搶救,沒有波及大殿、天王殿。當時卻非處境非常困難,就去上海暫避。自此以後,寺中境況更窘,常常無米為炊。這種情況,一直延續到抗戰勝利,才告結束。卻非返寺後,雖云退居,而仍主持寺務,1948年冬圓寂。

1949年七月,大殿正樑及一根二十八公尺長的木柱遭白蟻蛀空折斷,大殿正中部分倒坍,佛像壓毀。1952年夏,由民政廳組成「杭州巿靈隱寺大雄寶殿修復委員會」主持修復工作,由政府撥款,用鋼筋水泥施工,到1954年底完工,接著,就修理大佛像後面的海島和左右兩旁的諸天與圓覺。關於重塑大佛像的問題,有人主張恢復原塑三尊,有人根據國外佛教寺廟的習慣提出只塑一尊。經浙江省人民委員會報請國務院核示,國務院電示云︰「泥塑貼金像一尊。」當時有許多佛教徒認為泥塑不能經久,樟木可就地卷,經報請省人民委員會批准改用木雕貼金,工程則由中央美術學院華東分院負責,該院即於1956年製成石膏稿樣陳列在大殿上徵求意見。當時周恩來正在杭州,看到大佛的石膏稿樣,當場指示說︰「佛像的腳應露出,腿部須放大,頭髮要用螺釘式,各方面須符合佛教傳統。」修復委員會遵照周恩來的指示,修正了定稿即用樟木進行雕造。佛身淨高九點一公尺,背光,中嵌七佛,高十九點六公尺,全部彩畫貼金。蓮座高三公尺,貼金。須彌座高二十五公尺,貼金彩畫並用。石台重行雕刻安裝,高二公尺。佛像上懸寶蓋,彩畫垂旒,高二十四點八公尺。從這樣的高度說,可以認為是我國最大的木雕坐式佛像。不過佛頭和佛手,施工中間改用「脫胎」工藝,用夏布上漆製成。前後用款共達四十四萬餘元。

〔參考資料〕 王仲奮《中國名寺志典》。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ㄆㄧㄥˊ, [動]

議論、判定。如:「評定」、「評論」、「評理」。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品藻》:「論者評之,以為喬雖高韻,而檢不匝。」

[名]

1.議論、判定的文字或言語。如:「文評」、「詩評」、「影評」、「書評」。《南史 .卷七二.文學傳.鍾嶸傳》:「嶸品古今詩為評,言其優劣。」

2.文體名。指史家褒貶之詞,即「史評」。名稱本不統一,如《史記》的「太史公曰」、班固《漢書》的「贊」、范曄《後漢書》的「論」,至陳壽的《三國志》始見用「評」。



ㄉㄧˋ, [名]

1.次序、等級。如:「次第」、「等第」。《後漢書.卷九.孝獻帝紀》:「九月甲午,試儒生四十餘人,上第賜位郎中,次太子舍人,下第者罷之。」

2.用於整數數詞之前。表事物的順序或等級。如:「第一」、「第二」。

3.科第。科舉榜上的次第。如:「登第」、「落第」、「及第」。唐.韓愈〈柳子厚墓誌銘〉:「雖少年已成人,能取進士第,嶄然見頭角。」

4.古時指王公大臣或富貴人家的住宅。如:「府第」、「宅第」、「書香門第」。唐.柳宗元〈梓人傳〉:「裴封叔之第,在光德里。」

[動]

1.評定。《漢書.卷六四下.王?傳》:「所幸宮館,輒為歌頌,第其高下,以差賜帛。」

2.科舉考試應試及格。唐.岑參〈送胡象落第歸王屋別業〉詩:「看君尚少年,不第莫悽然。」唐.白居易〈與元九書〉:「既第之後,雖專於科試,亦不廢詩。」

[副]

但、儘管。《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傳》:「君第重射,臣能令君勝。」



(一)ㄌㄨㄣˋ, [動]

1.分析、研議。如:「談論」、「議論」、「討論」。《文選.諸葛亮.出師表》:「先帝在時,每與臣論此事,未嘗不歎息痛恨於桓靈也。」

2.評定、推斷。如:「論罪」、「以小論大」。《史記.卷七.項羽本紀》:「宋義論武信君之軍必敗,居數日,軍果敗。」

3.敘述、陳述。如:「一概而論」、「相提並論」。《淮南子.脩務》:「書傳之微者,唯聖人能論之。」

4.依據、按照。如:「論理」、「論件計酬」。《史記.卷五三.蕭相國世家》:「漢五年,既殺項羽定天下,論功行封。」

5.比作、視同、處理。如:「以棄權論」、「以作廢論」、「告訴乃論」。

6.顧及、考慮。如:「不論是非」、「無論如何」。唐.李賀〈公莫舞歌〉:「漢王今日頒秦印,絕臏刳腸臣不論。」

[名]

1.主張、學說。如:「進化論」、「相對論」。宋.沈括《夢溪筆談.卷二六.藥議》:「世俗似此之論甚多,皆謬說。」

2.文體名。主要以對人或事的議論為內容。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論說》:「論也者,彌綸群言,而精研一理者也。」



(一)ㄍㄨ, [動]

評定、推算。如:「估價」、「估計」、「評估」。《儒林外史.第五二回》:「我前日新買了一匹馬,身材倒也還好,你估一估,值個甚麼價?」《兒女英雄傳.第一○回》:「那金銀的數目多少,都料估得出來。」


百分制

ㄅㄞˇ ㄈㄣ ㄓˋ
一種評定成績的記分法。以一百分為最高成績,六十分為及格,多用來評鑑學生成績。


評比

ㄆㄧㄥˊ ㄅㄧˇ
評定比較。如:「這兩篇作品,經過專家評比之後,難分軒輊。」


評判人

ㄆㄧㄥˊ ㄆㄢˋ ㄖㄣˊ
評定是非、勝負、優劣的人。如:「客觀公正,是一位評判人應有的態度。」


評分

ㄆㄧㄥˊ ㄈㄣ
根據已定的標準,考察事物的成果或表現,而給予相當數值的評定,稱為「評分」。如:「評分標準」。


評騭

ㄆㄧㄥˊ ㄓˋ
評定。《儒林外史.第四六回》:「慎卿先生此一番評騭,可云至公至明。」


評審

ㄆㄧㄥˊ ㄕㄣˇ, 1.審核並加以評定。如:「金馬獎影片評審工作昨日結束。」

2.裁判。在比賽時擔任規則執行和成績評定的專業人士。如:「一壘評審」。


評語

ㄆㄧㄥˊ ㄩˇ
用來評定好壞的語言文字。如:「老師這次給他的評語是『不夠用功』。」、「評審對這位體操選手所下的評語是『動作不夠流暢』。」


評閱

ㄆㄧㄥˊ ㄩㄝˋ
閱讀並加以審核評定。如:「評閱試卷。」


放榜

ㄈㄤˋ ㄅㄤˇ
考試經評定成績後,公布錄取名單。《初刻拍案驚奇.卷一六》:「暗思一夢之奇,二十七日放榜,王氏卻于二十六日間亡故。」《儒林外史.第三六回》:「放榜那日,報錄人到了鎮上,祁太公便同了來。」也作「發榜」。


打分數

ㄉㄚˇ ㄈㄣ ㄕㄨˋ
評定成績。如:「公平且客觀的給學生打分數是老師的職責。」


定價

ㄉㄧㄥˋ ㄐㄧㄚˋ, 1.規定的價格。如:「不知道這件洋裝的定價是多少?」

2.評定聲價。唐.李白〈與韓荊州書〉:「所以龍蟠風逸之士,皆欲收名定價於君侯。」


特優

ㄊㄜˋ ㄧㄡ
特別優秀。如:「這家廠牌的肉品經衛生單位檢驗後,獲評定為特優食品。」


同考官

ㄊㄨㄥˊ ㄎㄠˇ ㄍㄨㄢ
職官名。科舉時代協同正副主考評定文章等工作的助理考官。


論功

ㄌㄨㄣˋ ㄍㄨㄥ
評定功績的大小。唐.祖詠〈望薊門〉詩:「少小雖非投筆吏,論功還欲請長纓。」


公告現值

ㄍㄨㄥ ㄍㄠˋ ㄒㄧㄢˋ ㄓˊ
政府所公告的土地現有價值。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對於轄區內之地,分別區段、地目、地價等級,經常調查其地價動態及市價,每年編製土地現值表一次,提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後分區公告,作為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時,申報土地移轉現值的參考,並作為主管機關審核土地移轉現值及補償徵收土地地價的依據。


考評

ㄎㄠˇ ㄆㄧㄥˊ
考核評定。如:「由於他常常遲到早退,所以考評不很好。」


考滿

ㄎㄠˇ ㄇㄢˇ
一種明清時對官員的考察制度。舊時以三年為期,考察官吏政績,分稱職、平常、不稱職三等,再結合地方政務繁簡狀況,作為評定和遷調的標準。《警世通言.卷一一.蘇知縣羅衫再合》:「好生侍養高堂,為兄的若不得罪於地方,到三年考滿,又得相見。」《聊齋志異.卷一.葉生》:「公憐之,相期考滿入都,攜與俱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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