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心賦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四卷。宋‧永明延壽述。明‧崇禎七年(1634)刊行。又名《心賦註》。收在《卍續藏》第一一一冊、《禪宗全書》第三十九冊。
永明延壽,字仲玄,賜號「智覺禪師」,天台德韶法嗣、大鑑下十二世、法眼三世。宋太祖建隆二年(961)住永明寺,達十五年;開寶八年(975)示寂。本書是師於永明寺時之著述,主要依據《楞伽經》中「佛語心為宗,無門為法門」一語,以賦絕待靈知之一心,並引用諸經論自作註釋。
在本書中,師謂此心係「覺王同稟,祖胤親傳,大開真俗之本,獨標天地之先,常為諸佛之師,能含眾妙。恒作群賢之母,可謂幽玄。靈性有珠,該通匪一。千途盡向於眾生,萬象皆從於此出。」「可謂履道之通衢,悟宗之真訣。」闡明統合一代時教應歸入此一心。書中註釋部份所引用之經論頗多,有《楞嚴》、《淨名》、《金剛》、《圓覺》、《涅槃》、《法華》、《華嚴》等諸大乘經;《大智度論》、《肇論》、《釋摩訶衍論》、《起信論》、《唯識論疏》等諸論,以及《高僧傳》、《永嘉集》、《信心銘》、《證道歌》等書。卷末另附有〈音釋〉一卷。
[佛光大辭典]
物我
指我與物,亦即人、法,人、境。物,即客觀之境;我,即主觀之人。宋朝延壽冲玄(904~975)之註心賦卷三:「夫大乘法體,為一為多?(中略)若是多法,即非一體,非一體故,物我各別。」另「物我一如」同於「物我無差」,亦即「人境不二」、「人法一如」等意;概謂主觀、客觀本非對立,而同為生命活動之要素。 p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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