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心
[國語辭典(教育部)]ㄕㄜˋ ㄒㄧㄣ
存心。《三國演義.第四回》:「設心狠毒非良士,操、卓原來一路人。」《文明小史.第三八回》:「這人設心不良,竟要拿槍打中兄弟。」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大日經
我國密教與日本真言宗之最主要聖典。七卷。唐‧善無畏、一行等譯。詳稱《大毗盧遮那成佛神變加持經》,略稱為《大毗盧遮那成佛經》、《大毗盧遮那經》。收在《大正藏》第十八冊。「大毗盧遮那」,意為「大日」。
此經為密教根本經典之一,與《金剛頂經》同為真言密教的聖典。係大日如來在金剛法界宮為金剛手祕密主等所說。全書七卷,共分三十六品,前六卷三十一品為全經的主體,開示大悲胎藏曼荼羅,後一卷五品揭示供養法。
第一〈住心品〉主要講述密教的基本教義(教相),理論方面的敘述佔大部分;第二〈具緣品〉以下則以有關曼荼羅、灌頂、護摩、印契、真言等實際修法方面的記述為主。
此經主要在開示一切眾生本有淨菩提心所持無盡莊嚴藏的本有本覺曼荼羅,並宣說能悟入此本有淨菩提心的三密方便,所說之核心主旨為「菩提心為因,大悲為根,方便為究竟」之三句法門。又說菩提即是如實知自心,眾生自心即一切智,須如實觀察,了了證知。
此經之梵文原典現已不存,僅存幾個斷片。據《大日經開題》所載,《大日經》有三本,即(1)法爾常恆本︰指法身如來及其眷屬恒常不斷說三昧,此是法爾自性之說,故稱法爾常恒本;(2)分流廣本︰指龍猛菩薩於南天鐵塔內親承金剛薩埵傳授的十萬頌經;(3)略本︰即今所傳的七卷三千餘頌經,乃採擇十萬頌之宗要而成。又,有關第七卷,另有不同說法。或謂此卷非大日如來所說,而是文殊所言。或說該卷有三本︰一是塔內相承本,題為《供養次第法》,即龍猛菩薩塔內相承本;二是龍猛菩薩在開塔以前,於塔外所感得者,題為《要略念誦經》;三是善無畏在北天竺勃嚕羅國金粟王之塔下所感得者,題為《供養次第法》。
關於此經的傳譯,《開元釋教錄》卷九載(大正55‧572a)︰
「曩時沙門無行西遊天竺,學畢言歸迴,至北天不幸而卒,所將梵本有敕迎歸,比在西京華嚴寺收掌。無畏與沙門一行,於彼簡得數本梵經並總持妙門,先未曾譯,至十二年隨駕入洛,於大福先寺安置,遂為沙門一行譯大毗盧遮那經。其經具足梵本有十萬頌,今所出者撮其要耳。沙門寶月譯語,沙門一行筆受,承旨兼刪綴詞理。」
善無畏於唐‧開元十二年(724)所譯者,係此經前六卷,翌年又譯其所攜梵本(一說是善無畏自撰),是為第七卷,前後合為一經。而此第七卷,與菩提金剛所譯《大毗盧遮那佛說要略念誦經》一卷為同本異譯。
此外,本經也有西藏譯本,是九世紀初,印度僧西連多拉菩提(Śīlendra-bodhi)與西藏翻譯官巴爾謝(Dpal-brtscgs)合譯而成。全書分內外兩篇,其中內編和漢譯的前六卷相當,內容亦大同小異,但章品的廢立及次第則不同,藏譯本僅分二十九品;外編則分〈寂靜護摩儀軌品〉等七品,合內外編亦為三十六品。但藏譯外編,漢譯全無;而漢譯的第七卷,藏譯以「供養儀軌」之名收在《丹珠爾》之中。
據現代學術界的研究,本經大約形成於七世紀初。本經之重要性有下列二項︰(1)本經是最早的體系性密教經典;(2)本經對前此之中觀、唯識、如來藏三大系思想,都加以綜合起來。而全經要義,則有下列五項︰(1)大日如來觀之成立;(2)依曼荼羅、真言、印契之三密瑜伽的修法體系之成立;(3)諸思想的批判性綜合與主體性實踐之結合;(4)世間道與出世間道之教理及實踐的統一;(5)解脫論與救濟論之統一。
有關本經的註疏,中文方面有一行的《大毗盧遮那成佛經疏》二十卷、《大毗盧遮那成佛經義釋》十四卷,此二書為本經最重要的疏釋。其中,《疏》多為東密所依循,而《義釋》則較為台密所重視。此外又有新羅‧不可思議的《大毗盧遮那供養次第法疏》二卷,註釋本經第七卷。《西藏大藏經》丹珠爾中,收有佛密《毗盧遮那現等覺大怛荼羅注釋》等註釋書。此外,日僧空海有《大日經開題》一卷、圓仁有《大毗盧遮那成道經心目》一卷。
◎附︰《文殊大藏經》密教部一〈大毗盧遮那成佛神變加持經導論〉(摘錄)
住心品第一(經第一、疏第一、指心鈔第一)
此品可視為《大日經》之序品,通論本經之大意。所謂住心是安住於眾生自心之實相,即安住於一切智智。一切智智者意指如實了知諸法實相之靈活妙用。體現此一切智智者名為一切智者、一切見者、一切覺者。真言乘之菩薩為入如來真實言之門,依此觀誦真實門,發自心菩提,自心即具備萬行,見自心之正等覺,證自心之般涅槃,發起自心之方便,而至嚴淨自心之佛國。由如是因位,至果位止,將此安住於無染無著之清淨心稱為入真言門住心。簡稱為修真言行。
此品中闡明三句、八心、六十心、三劫、六無畏、十地、十喻等。此三句、八心等因是列舉自心之種種相,總該凡夫心之實相,蓮華胎藏曼荼羅是表現我等心之實相者。
入漫荼羅具緣真言品第二(經第一、疏第三、演奧鈔第一)
「入」為趣向、遊履、引入之義,「漫荼羅」意為道場,「具緣」為因緣具足之義。構成道場需擇地,再清淨此地,再選擇吉日良辰等,眾緣必須具足才可。此等眾緣皆以如來之真言加持、靈化所成,故名為入漫荼羅真言品。此品中專為說明七日作壇灌頂的軌則。是如來顯現支分生漫荼羅,而揭示祕密心地之體性,這是為來世眾生,顯示構成圖畫漫荼羅的模範者。其次關於擇地造壇,是於首尾七日間舉行,於第三日確定尊位,於第六日護持弟子法,即作三昧耶戒,至第七日之夜,正面掛釋尊像,使弟子入壇而行灌頂。此七日作壇灌頂為方便手段,最後令弟子證入心內本地之漫荼羅。心內本地漫荼羅名為祕密漫荼羅。如來本意是欲使弟子真正地入祕密漫荼羅,但因劣慧之真言行者不能信受無相祕密漫荼羅,故設心外有相壇,顯示修行證入的方軌,亦即具緣漫荼羅。漫荼羅又分祕密(或稱身內)、支分生(或稱嘉會)、圖繪(或稱大悲)三種。今稱七日作壇漫荼羅為悲生漫荼羅,或大悲漫荼羅,因為是攝化利生之外現化他漫荼羅故。此悲生漫荼羅,更分廣略二種,廣者為阿闍梨所傳之漫荼羅,略者指經所說之漫荼羅。
息障品第三(經第二、疏第九、演奧鈔第三十二)
所謂息障,息是止息,障為障礙,息除內外兩種障礙,即為本品主旨。真言阿闍梨或弟子,在畫漫荼羅或持誦真言時,易生種種障難,本品即闡述除去此障難的方法。究竟障難是從何處發生呢﹖本品以為種種障難差不多皆是行者內心所生。而產生障難的真因,是因慳貪邪見等,除去此慳貪邪見等時,即為諸障難自消滅去之時。菩提心最能對治此慳貪邪見等障難,行者若常念此菩提心時,就能澈底除去諸障因。
普通真言藏品第四(經第二、疏第十、演奧鈔第三十三)
普通之「通」為遍通,此品所揭示的真言,因為是通一切方便,故稱普通真言。藏為含藏具足,為含藏普通真言之意。
執金剛中,金剛手為上首,菩薩中普賢為上首,於大日如來面前稽首作禮,而於大悲胎藏生大漫荼羅王,演說通達自心中之清淨法界之法門。此等菩薩因為從各各所證所解之一門,闡示大漫荼羅之清淨法界體,故謂若是真言行者,持誦此等菩薩所開示之真言,由此一門法遂能流入無盡法界普門之大漫荼羅王體中。
世間成就品第五(經第三、疏第十、演奧鈔第三十六)
此品闡示世間之息災、增益、敬愛、降伏等之悉地成就。出世間之甚深祕密寶藏,因為不可能以言說示人,故假藉世間有為有相事來喻示法界藏中微妙之深意。
悉地出現品第六(經第三、疏第十一、演奧鈔第三十七)
悉地(siddhi)意為念願成就。念願有世間及出世間兩種,前品示成就世間念願之相,此品及次品揭示成就出世間念願之相,而出現即意味著成就相之出生顯現。世間出世間之一切成相,皆悉是從如來之加持護念力所出生。
成就悉地品第七(經第三、疏第十二、演奧鈔第四十一)
有關此品有種種說明,一云︰上兩品闡明世間出世間之果體,此品則敘述修入之方便。或曰︰上面兩品是述說悉地所生之功德,此品是正明悉地能生之法體之心法。或云︰上品是五字嚴身,係明此色身之成就,此品中明大菩薩之意處即是漫荼羅,而示法之成就。總之是解明心成就之相。
轉字輪漫荼羅行品第八(經第三、疏第十二、演奧鈔第四十二)
轉即旋轉意,即順著陀羅尼旋轉觀誦之意;將此陀羅尼字輪旋轉觀誦,即漫荼羅行。所謂觀誦,指行者於心中見「阿」字,且於口誦時觀菩提心之義;若於口誦「伊」等字時,即謂如觀三昧門。又前品中,敘說「阿」字之妙體作為內心成就相,於此品中,將「阿」字當作百光遍照王,「阿」字之光明成百千萬億字門而顯現,又揭示百千萬億字門歸於「阿」字的旨意。
密印品第九(經第四、疏第十三、演奧鈔第四十四)
密是祕密,印為標幟,密印即為法界漫荼羅之標幟。一切諸佛以此法界標幟之密印莊嚴自身,故能成如來之法界身。真言行者以此密印加持自身,能與如來之法界身同等,故處生死中,巡歷諸趣;又於一切如來大會中,因持此大菩提幢,故得勝快樂,八部眾等不能障害,且將敬仰行者,領受教命並樂於受行者驅使。於前品中揭示口密陀羅尼,於此品中開示身密。此品中所說之印數總計百三十九。
字輪品第十(經第九、疏第十四、演奧鈔第四十七)
「字」是梵語,謂為惡剎囉(akṣara)之譯,無流轉之義,意為不動而無旋轉。「輪」為轉之義,如世間之輪於旋轉時,切斷一切草木類,此字輪能破一切無明煩惱。惡剎囉為不動之義,不動即指菩提心。大日如來住於菩提心之體性,種種示現而利益眾生,垂跡之相廣多無量,然而事實上是常住不動,而無起滅相,恰如車輪之轉動無窮無盡,而其樞軸卻未曾轉動,樞軸因不動,故能統制周邊之輪,使其不致逾軌。菩提心之「阿」字亦是本自不動,而能生出一切眾字。眾字因為是以「阿」字為中軸,而成輻狀,也就是「阿」字之變形。如此之眾字輪在經中稱為遍一切處之法門。經中謂真言行菩薩若住此字輪觀,從初發淨菩提心乃至成佛止,在這期間的自利利他之種種事業,因此法門之加持力,皆可得成就。
祕密漫荼羅品第十一(經第五、疏第十四、演奧鈔第四十八)
祕密之「祕」為深祕,「密」為隱密之意,祕密漫荼羅指字輪三昧。大日如來以如來之慧眼,觀察遍一切處之法門已,入法俱奢(kosa),從此三昧中顯現法界之無盡莊嚴,利益無餘眾生界。此時,在無盡無餘之眾生界,自佛口發出隨類之音聲,從各個毛孔中顯現隨類應同之身相,同時以字輪詮示如來祕密內證之德。
入祕密漫荼羅法品第十二(經第五、疏第十六、演奧鈔第五十四)
前品是揭示所入法體,此品是揭示能入之人即真言菩薩,能通悟祕密漫荼羅法而至方便。開示真言大阿闍梨耶將使受法弟子入此祕密漫荼羅,以字門法教弟子燒盡業障,而入祕密漫荼羅。
入祕密漫荼羅位品第十三(經第十五、疏第十六、演奧鈔第五十四末)
此品中明示弟子入壇後安住於法佛平等大空位之要旨。所謂漫荼羅位,是意生八葉大蓮華王之義。處此位,能入金剛智體。即真言行菩薩悉淨除一切塵垢,即我人、眾生、壽者、意生、儒童、造立者等之妄執,而於心內現觀意生八葉大蓮華王,其中的如來是一切世間最尊特之身,超越身語意地,證成殊勝悅意之妙果的佛身。
祕密八印品第十四(經第五、疏第十七、演奧鈔第五十五)
祕密八印是(1)大威德生印,(2)金剛不壞印,(3)蓮華藏印,(4)萬德莊嚴印,(5)一切支分生印,(6)世尊陀羅尼印,(7)如來法住印,(8)迅速持印。真言行菩薩即使入住祕密漫荼羅中,若無感應處,本尊不會降赴道場。本尊如未降赴道場,即使作諸行事,亦不可能成就念願。然而加持此八印及真言時,本尊會依此加持妙力,自然地降臨道場。
持明禁戒品第十五(經第五、疏第十七、演奧鈔第五十六)
持明指六個月持明,禁戒指六個月持誦真言期間內,應護持制戒之意。禁戒之禁為禁制不使放縱,戒是戒慎不為非行之意。六個月之持誦,因為有防非止惡之義,故持明者即禁戒也。
阿闍梨真實智品第十六(經第五、疏第十七、妙印鈔第六十九)
真實智為「阿」字所生之智,所謂本有之妙智。又為自性清淨內證真實之干栗馱(hṛdaya)心。此品是敘說由此「阿」字出生之心,是阿闍梨真實智,且將「阿」字視為遍一切處之漫荼羅的真言種子。
布字品第十七(經第五、疏第十七、妙印鈔第七十)
在行者自身之上中下布置種子,是為將諸佛之萬德具備於其身。行者住於「阿」字淨菩提心地,將一切的字門布置於身之分支,是以行者身顯示成為遍一切處普門法界漫荼羅之意。
受方便學處品第十八(經第六、疏第十七、妙印鈔第七十)
此品揭示方便學處,可為真言行人之用心。密教護持戒中有二,一為制戒,持明禁戒品所明示者即為此;二為方便禁戒,即為本品所說之戒相。學處即指作為大乘菩薩當然應學之處,梵文稱式沙迦羅尼(śikṣākāraṇi),譯為應當學。而其戒相是十善戒、十重禁戒、五戒、四重戒等。
說百字生品第十九(經第六、疏第十八、妙印鈔第七十二)
在說上面之真言品時,就應說此品,但是為防止慢法者獨修,故不敘說。此處經文,自「暗」字衍生二十五字,各自施予四轉而成百字。將「暗」字稱為百光遍照王,即為此意。以「暗」字為成佛之要諦,三世十方之諸佛,依觀此字而能成正覺,故此為成佛之直道、現證之妙行。此「暗」字是一切真言之心,於一切真言中,最為尊貴,故稱此為不空教真言。因一切眾生之見聞觸知處或被「暗」字光明照耀時,皆必成為無上菩提之因緣而無有空過,故名不空。
百字果相應品第二十(經第六、疏第十八、妙印鈔第七十二)
上品敘說百光遍照之行儀,此品是揭示遍照果地之萬德。前品是闡述「暗」字百光之圖曼荼羅,此品即與其相應者。今依圖曼荼羅以闡明行果相應。經曰︰「祕密主!入薄迦梵大智灌頂,即以陀羅尼形示現佛事。爾時大覺世尊隨住一切諸眾生前,作佛事,演說三三昧耶句。(中略)爾時釋尊於無量世界海門,遍法界,慇懃勸發成就菩提,出生普賢菩薩行願,於此妙華布地胎藏莊嚴世界種性海中受生,以種種性清淨門,淨除佛剎,現菩薩場,而住佛事。」經中所謂大智灌頂,是指於第十一地等覺位,蒙受十方三世諸佛灌頂,成三界之法王子位。
百字位成品第二十一(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二)
所謂百字,其體是「暗」字,「暗」字之光明現百字之相,故稱此為百光遍照王真言。在第十九品中揭示「暗」字之字體,第二十品是敘說三密及與此字門相應者,於此品中揭示百字成就相。依「暗」字之加持故,於意生八葉臺上,安住於三三昧耶,因證得金剛微妙之極位,故謂此為祕密中之最祕,難得中之最難得者。
百字成就持誦品第二十二(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四)
此品闡述百光遍照王之「暗」字門的持誦法則。於「暗」字之一字中揭示分別三十二字,是三十二相,仰等五字是八十種好。依百字成就持誦力,證成垢身及淨身平等無異,又染心與淨心亦平等無二,據此平等法界去除情見之冥暗,產生智慧的光明,遍滿十方世界,恆作佛事,譬如如意寶珠應人之念願,而普雨珍寶,只要一心一意的意樂、祈願,則無所不成。
百字真言法品第二十三(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四)
於此品中揭示「暗」字字體「阿」字之德。修真言行者以「阿」字加持一切法而成無上正覺者,乃是因為加持一切法,使同「阿」字之大空三昧。「阿」字是本不生不可得空之義。因諸法本來不可得空,故行者之心,如與此「阿」字義相應,就能達至諸法之源極,具足眾德而得通一切佛法。
說菩提性品第二十四(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五)
此品闡述此經之要義。所謂要義,就法而言是淨菩提心,就人而言是中台心王之大日尊。〈住心品〉云︰性同虛空,即同於心,性同於心,即同菩提。如是,祕密主!心、虛空界、菩提三種無二。此等以悲為根本,方便波羅蜜為滿足。又在本品敘說菩提性,「如十方虛空相,常遍一切無所依,如是真言救世者,於一切法無所依。」真言救世者是指胎藏曼荼羅之中台尊。真言救世者為諸法之所依,為一切之根源。因為是源處,是一切萬有之本源,其本身固無所依據,故稱無所依。
三三昧耶品第二十五(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五)
三三昧即三平等之義。心、智、悲三者平等為一,故名三三昧耶;佛、法、僧三者為一而平等,故曰三三昧耶;法身、報身、應身三者本來平等,故稱三三昧耶;證悟心、佛、眾生三者為無二無別,此亦為三三昧耶之義。三昧耶(samaya)即為平等,一致相應之義。
說如來品第二十六(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六)
此品述說菩提、佛、正覺、如來四者。住於如實菩提心,且樂求彼之菩提者名為菩薩。滿足十地,達至法之無性,上冥會於法身,下契合於六道者名為佛。覺法之無相,圓滿十方者名為正覺。脫離無明之域,安住於自性智者曰如來。
世出世護摩法品第二十七(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六)
護摩(homa)譯作燒供。此品揭示外道護摩有四十四種,佛法之外護摩有十三種,並列舉內護摩、外護摩之眾緣支分及內護摩作業。
護摩主要者為本尊、火爐及行者。如爐火燒盡薪木般,本尊的智火可燒盡行者之煩惱薪;阿闍梨的智火,又燒盡弟子之無智薪,遂悉燬妄執之薪,唯住於此本初不生之一大圓明中而常受平等法界之大樂。具足外緣事而行稱為外護摩。又住於瑜伽之妙觀,而燒盡行者之煩惱垢者是大日如來之智火,如來之智火是行者自心本具之智光,觀此本尊大日如來及行者與爐火為本來平等,稱此為內護摩。
本尊三昧品第二十八(經第六、疏第二十、妙印鈔第七十八)
此品揭示本尊有字、印、形之別,而字更有聲及菩提心之別,印有無形及有形之別,形更有清淨與非清淨之別。字印形之三種中有二別,依有相及無相,聲、有形、非清淨是有相,菩提心、無形、清淨為無相。此中凝滯於有相的,是作為念願成就之結果者,為得有相悉地;而體達至無相,是為得無相悉地。無相悉地意為得佛果。
說無相三昧品第二十九(經第六、疏第二十、妙印鈔第七十八)
無相非指無相空寂,而是指自性清淨之圓明法體。離有相並非無相,而是認清圓明實性之不可思議實相,非認為有為法外有無為法。所謂有為法之三種世間,或有為諸行事的三密妙行,能照樣還原至無相平等之法性。本經中前已揭示之三密妙行也皆因緣所生,如因緣滅,妙行也滅,故知三密妙行本無自性。妙行因其自體無自性,故不生不滅。因不生不滅故阿字成為契合於本不生際之深理。為使攝於實我實法見解之凡夫行者悟入無相一實之法體,依有相三密之行相,受無相阿字門之誘導,而使歸入平等絕對之圓明者,為本經之要旨綱目。故真言行雖修有相三密之妙行,但心機一轉而入無相平等之妙觀,此為至極者。
世出世持誦品第三十(經第六、疏第二十、妙印鈔第七十八)
真言法中有世間及出世間之別。世間持誦指以世間之福樂長壽等為目的的修法,出世間持誦是斷煩惱妄想,而以得佛果為目的。持誦是等持口誦之意,將行者的心念專注於本尊,口誦為本尊誓要的真言。持誦本尊真言時,有心意念誦及出入息念誦之別。心意念誦是將行者的心力所念專注而念誦真言,出入息念誦是應出入息而口誦本尊真言之意。此為真言行成就之常規,若與此相反時,則徒勞而無效。
囑累品第三十一(經第六、疏第二十、妙印鈔第七十九)
囑累之「囑」為付囑之義,「累」為繼承之意。謂將此妙法付囑於弟子,使繼承法脈至千歲。但,弟子必須是法器者。傳授密法需嚴擇人、時、地,阿闍梨若怠忽嚴擇,災禍及身,此需嚴持警覺。
供養念誦三昧耶法門真言行學處品第一(大日經第七卷)
廣明真言行者之用心,欲成就自利利他之願行,是為證得無上智願,是以提示真言行者修行之要點,作為得此無上智願之手段。種種真言行法發生事,且於真言行中為何應以信解為主等,此品中均有詳述。
增益守護清淨行品第二(大日經第七卷)
清淨行是真言持誦者之精要,若依此清淨行將得世間出世間之勝妙果。日夜住於念慧,起臥照法則所示,必須注意不可放逸。放逸是罪惡之根,障害之源。清淨六根,對無邊無盡的眾生界懷著慈悲忍辱之心,勸誘彼等於佛一乘道,使發起上求菩提之念;又定齋室空靜處為住處,其中安置本尊及勝妙聖典,供妙花,燃淨香,應於心中現觀十方三世諸聖等,為本品所明。
供養儀式品第三(大日經第七卷)
淨身於正業,住於定,念本尊,依真言及印契,從本尊所在之國土招請本尊,如念誦行法完了,奉送本尊回本土等,皆依真言、印契及觀想來行此儀式。並且妙行中因易生魔障,故應仰請不動明王為守護者,可念願求其冥助等,此品中均有說明。
持誦法則品第四(大日經第七卷)
此品揭示行者持誦真言時,應觀「佉」字於其頂,即思自身與虛空等同,其次觀「暗」字於頸內,而後持誦本尊真言,依本法身之加持力,可得成就諸願,且謂持誦時可依時與相。時是持誦要定日限而行,相則是顯現行者罪障淨除的徵兆。如無此徵兆,可知持誦無效驗。
真言事業品第五(大日經第七卷)
真言行者加持自身而成金剛薩埵,思佛菩薩等無量功德,於無盡眾生界,起大悲心,將所修之善根回向於法界眾生,自利利他;往返於生死之迷界,而精進於福智之修集,可祈念圓滿成就一切眾生所有之希願;又於清淨處飾以香華,將自身觀成觀世音菩薩,安住於如來自性,加持自身。
〔參考資料〕 《大日經疏》卷一;《大毗盧遮那經供養次第法疏》卷上;《密宗思想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73});《唯識思想》第八章;三枝充悳(等)著《大乘佛典入門》;松長有慶《密教の歷史》、《密教經典成立史論》;塚本啟祥(等)編《梵語佛典の研究》〈密教經典篇〉。
即心、意、識的併稱。係依據意義之不同,而將能緣之心分別為此三種。「心」是梵語質多(citta)的意譯,為集起之義。「意」是梵語末那(manas)的意譯,為思量之義。「識」是梵語毗若南(vijñāna)的意譯,為了別之義。亦即「心」為精神作用之中心,「意」指思考作用,而「識」則係認識作用。關於其中意義,大小乘有不同的說法。
(一)小乘的說法︰謂心、意、識三者名稱雖異,其體則為一。《俱舍論》卷四(大正29‧21c)︰「集起故名心,思量故名意,了別故名識。復有釋言︰淨不淨界種種差別故名為心,即此為他作所依止故名為意,作能依止故名為識。故心意識三名所詮,義雖有異,而體是一。」另外,關於其名義之不同,《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二列舉多種說法︰(1)世有差別,謂過去名意,未來名心,現在名識故。 (2)施設有差別,謂界中施設心,處中施設意,蘊中施設識。(3)義有差別,謂心是種族之義,意是生門之義,識是積集之義。(4)業有差別,謂滋長是心業,思量是意業,分別為識業。
(二)大乘的說法︰謂心、意、識其體各別,「心」為第八阿賴耶識,「意」指第七末那識,「識」指前六識。蓋因阿賴耶識之集起義勝,故名為心;末那識之思量義勝,故稱為意;前六識之了別義勝,故稱為識。《成唯識論》卷五(大正31‧24c)︰
「薄伽梵處處經中說心意識三種別義,集起名心,思量名意,了別名識,是三別義。如是三義雖通八識,而隨勝顯,第八名心,集諸法種起諸法故;第七名意,緣藏識等恒審思量為我等故;餘六名識,於六別境麁動間斷了別轉故。如入楞伽伽他中說︰藏識說名心,思量性名意,能了諸境相,是說名為識。」
又,《大乘起信論》以「心」為阿賴耶識,「意」為五意,「識」為六識,其旨與《瑜伽》等所說無異,但說「意」有五種之別,則頗為不同。其文云(大正32‧577b)︰
「生滅因緣者,所謂眾生依心意意識轉故。此義云何﹖以依阿梨耶識說有無明。不覺而起,能見,能現,能取境界,起念相續,故說為意。此意復有五種名,云何為五﹖一者名為業識,謂無明力不覺心動故。二者名為轉識,依於動心能見相故。三者名為現識,所謂能現一切境界,猶如明境現於色像,現識亦爾,隨其五塵對至,即現無有前後,以一切時任運而起常在前故。四者名為智識,謂分別染淨法故。五者名為相續識,以念相應不斷故。(中略)復次言意識者,即此相續識,依諸凡夫取著轉深計我、我所,種種妄執隨事攀緣,分別六塵,名為意識,亦名分離識,又復說名分別事識。」
茲將前列諸說表列如次︰
《俱舍論》 《成唯識論》 《起信論》
┌心(citta )──集起──────阿賴耶識────阿梨耶識
│ (集起心所與業)(積集種子)
│ ┌─業識
│ ├─轉識
心┼意(manas )──思量──────末那識─────五意┼─現識
│ (思惟量度) (思量起我執) │
│ ├─智識
│ └─相續識
└識(vijnana )─了別──────前六識─────六識
(了別識別,認識)(認識對象)
此外,《佛性論》卷三以「心」配於六識心,「意」配於阿陀那識,「識」配於阿梨耶識。此說又異於前述諸說。
〔參考資料〕 《入楞伽經》卷七;《解深密經》卷二;《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二;《五事毗婆沙論》卷下;《阿毗曇心論》卷一;《成實論》卷五。
煩惱或煩惱種子的異名。小乘中,說一切有部以貪、瞋、癡等根本煩惱為隨眠;經部將煩惱的現行稱為纏,將其種子稱為隨眠。大乘唯識家亦將眠伏於阿賴耶識中的煩惱種子,稱為隨眠。
隨眠有三種、六種、七種、九種、十種、十二種、十八種之別。茲擇要略述數種如次︰
(1)三種隨眠︰即害伴隨眠、羸劣隨眠、微細隨眠,語出《解深密經》卷四。所謂害伴隨眠,是指前五地諸不俱生煩惱,成為俱生煩惱現行的助伴;在斷除主煩惱時,其助伴同時也被斷除,故名害伴隨眠。羸劣隨眠是指於第六、七地現行的微細羸劣煩惱。微細隨眠,是指八地以上所斷的微微沈遠之煩惱。此三隨眠,舊譯為害伴使、羸使、細使。
(2)九種隨眠︰指貪、瞋、癡、三毒極上心、無明住地、見諦所滅、修習所斷、不淨地、淨地之諸隨眠。語出《佛性論》卷四、《寶性論》卷四。《法苑義林章》也曾引用。
(3)十二種隨眠︰即貪、恚、色貪、無色貪、慢、無明、身見、邊見、邪見、見取、戒取、疑。亦稱十二使。語出《眾事分阿毗曇論》卷三及其異譯《品類足論》卷三。此十二使係六隨眠中的「貪」分為三界、「見」分為五見而成。
(4)十八種隨眠︰即隨逐自境、隨逐他境、被損、不被損、隨增、不隨增、具分、不具分、可害、不可害、增上、平等、下劣、覺悟、不覺悟、能生多苦、能生少苦、不能生苦等十八種。語出《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九。
◎附︰印順〈隨眠〉(摘錄自《唯識學探源》第三章第二節)
〔總說〕 在部派佛教裏,隨眠被爭論著,爭論它是不是心相應行(心所)。其實問題的重心,卻另有所在。眾生的不得解脫生死,原因在煩惱未斷。煩惱是特殊的心理作用,它在心上現起時,能使心煩動惱亂,現在、未來都得不到安靜。斷了煩惱,才能「畢故不造新」,不再感受生死苦果。我們不也常起善心嗎﹖在煩惱不起的時候,為什麼還是凡夫,不是聖人﹖雖然有人高唱「一念清淨一念佛」,事實上,我們還要生起煩惱;過去煩惱的勢力,還在支配我們。這一念善心,不同聖者的善心,還充滿雜染的黑影。這樣,就要考慮到過去煩惱勢力的潛在,未來煩惱生起的功能。在這點上,微細的、相續的、潛在的隨眠,就被佛弟子在經中發現。心不相應的隨眠論者,與反對派的相應論者,引起了很大的辯論。後來又引出其它的見解,隨眠問題是更複雜化了。把各家的見解總攝起來,是這樣︰ ┌正統派──心相應行 ┌有部┤ │ └法救一切有系┤ │ │經部──┴───非心相應行非心不相應行 │ └成實論師犢 子 系─────────亦心相應行亦于相應行分別說系大 眾 系─────────心不相應行
〔有部的心相應行說〕 薩婆多部的見解,未來還要生起煩惱,這是因為煩惱沒有得到非擇滅。過去的煩惱,因有不相應的「得」的力量,使煩惱屬於有情,沒有和它脫離關係。在這樣的思想下,過去煩惱的勢力,或能生煩惱的功能,老實說用不著。它有了「三世實有」,再加上「得」和「非得」,凡聖縛解的差別就可以建立。
「若有一類,非於多時為欲貪纏纏心而住;設心暫時起欲貪纏,尋如實知出離方便。彼由此故,於欲貪纏能正遣除,並隨眠斷。」
依經典(轉引《俱舍論》卷十九)的明文,很可以看出纏和隨眠的分別。「起欲貪纏」,「為欲貪纏纏心而住」,纏是煩惱的現起而與心相應的。此外別有隨眠,除有部以外,一切學派都把它看成與現纏不同。唯有有部學者,認為隨眠是纏的異名,也是與心相應的心所。像《俱舍論》卷十九說︰
「毗婆沙師作如是說︰欲貪等體,即是隨眠。豈不違經﹖無違經失。並隨眠者,並隨縛故;或經於得假說隨眠,如火等中立苦等想。阿毗達磨依實相說,即諸煩惱說名隨眠,由此隨眠是相應法。何理為證知定相應﹖以諸隨眠染惱心故,覆障心故,能違善故。」
它用「或設劬勞為遮彼起而數現起」的隨縛義、「謂能起得恆隨有情常為過患」的恆隨義,解釋隨眠。以阿毗達磨者自宗的正理,判佛說為假說。不過它用三個定義證明隨眠是心相應行,在其它的學派看來,這都不成為隨眠的作用。
〔大眾分別說系的心不相應行說〕 大眾分別說系,一致以隨眠為心不相應行,與纏不同。《異部宗輪論》說︰「隨眠非心非心所法,亦無所緣。隨眠異纏,纏異隨眠。應說隨眠與心不相應,纏與心相應。」
要理解大眾分別說系的隨眠,應記得它是心性本淨論者,它怎樣重視性淨塵染的思想。真諦譯的《隨相論》,有關於隨眠的解釋︰
「如僧祇(即大眾)等部說︰眾生心性本淨,客塵所汙。淨即是三善根。眾生無始已來有客塵,即是煩惱,煩惱即是隨眠等煩惱,隨眠煩惱即是三不善根。(中略)由有三不善根故起貪瞋等不善,不善生時,與三不善根相扶,故言相應。」
覆障淨心的客塵,就是隨眠。它說隨眠是三不善根,但奘門的傳說(見《唯識義蘊》卷二),隨眠與纏一樣,也有十種。據《順正理論》卷四十六的記載,分別論者的隨眠,只許七種。或許分別論者立七隨眠,大眾部等以三不善根為隨眠吧!總之,在凡夫位上,隨眠是從來不相離的。因隨眠生起貪等不善心所,才是相應。它把相應解釋做「與不善根相扶」;依一般共同的見解應該是說心所與心相應。眾生的心性本淨,又沒有貪等煩惱現起,然而還是凡夫,不是聖人,歸根是隨眠在作障。這依隨眠的存在,分別凡聖的界線,窺基的《宗輪論述記》與智周的《唯識演祕》,都曾經說到;但說到無心定,是完全錯誤了。《宗輪論述記》說︰「在無心位起善等時,名異生等,但由隨眠恆在身故。若是心所,無心等位應是聖人。」
大眾系與分別說系,根本不許有無心的有情,怎麼依無心有惑的見解,來成立隨眠是不相應呢﹖大眾部的見解,不思不覺間也有隨眠存在(見《順正理論》卷四十五),它不像相應心所的纏,要在心識活動中出現。它雖不與心相應,卻也展開它的黑影,影響那清淨的心性,使它成為有漏。隨眠與纏,確是種子,現行的關係,如《大毗婆沙論》卷六十說︰「纏從隨眠生。」《順正理論》卷四十五也說︰「且分別論執隨眠體是不相應,可少有用,彼宗非撥過去未來,勿煩惱生無有因故。」
這都是隨眠生纏的明証。《成唯識論義蘊》卷二也有詳細的引述︰
「問︰大眾隨眠為是種不﹖答︰俱舍十九牒彼計云︰若執煩惱別有隨眠心不相應名煩惱種;此中復說名貪等故,如現貪等。若不對種,何名現貪﹖故知此師隨眠是種。現行貪等與心相應,故此隨眠名不相應。」
隨眠是現行貪等種子,可說毫無疑問。但勿以為它是種子,就輕視它的力量。它雖沒有積極的活動到精神界去,它在不生現行的時候,還是染汙淨心的。隨眠比較心性,雖說是客塵,但無始以來就有,隨眠也該是本有的。我們進一步要問,現起煩惱有沒有增長隨眠的力量﹖換句話說,隨眠有沒有新熏的﹖玄奘門下傳說的大眾、分別說系,「彼許種子而無熏習」(《成唯識論學記》卷四);「破大眾部,然彼無熏習義」(《成唯識論述記》卷四)。但考尋論典,它們確是有熏習的,像《成實論》卷三說︰「汝法中,雖說心不相應使(使,是隨眠的異譯),與心相應結纏作因。(中略)汝法中,雖說久習結纏,則名為使。」
「久習結纏則名為使」,可說是熏習最明顯的證據(它的熏習論,後面還要說)。成實論主自宗,主張「是垢心(纏)修集則名為使)(見《成實論》卷十),與「久習結纏則名為使」相近。但成實論宗,是在煩惱相續展轉增盛的意義上建立隨眠,還是現行的心法,不像不相應行的隨眠論者,建立在心心所法以外。
大眾系他們發現了煩惱的潛在力,這或是本具,或是新熏的,最初展開了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的思想。但一般人的見解,要發生疑問︰煩惱有種子,其它一切法為什麼沒有呢﹖成實論主曾這樣的責問過(《論》卷三)︰「身心等業亦有久習相,是亦應有似使心不相應行!」
俱舍論主也曾責難過(《論》卷十九)︰「若執煩惱別有隨眠心不相應名煩惱種,應許念種非但功能,別有不相應能引生後念。此既不爾,彼云何然!」
這確乎是很費解的。現存參考的資料既不完全,我們也無從作適當的解說。不過,在佛家業感的緣起論裏,是否色法也要各從自種生﹖煩惱的潛能是隨眠;業是動力,大眾部各派,都不許它是色性,把它建立在內心的活動上。這內心的活動,至少大眾部是承認有熏習的。明淨的心性,在相續的演化下,成為無漏和善法的根據。惑業的能力,遇相當的現緣,招感一切色法。這要不要業力以外的種子,還值得注意。怕由心所生的論調,大眾部它們還是非常徹底的呢!
〔犢子系的亦心相應亦心不相應說〕 隨眠,不是心所法,這似乎是佛的本意。不但有經文的明證,就是從學派上看,也只有部系才主張隨眠即纏。有部系中,除迦旃延尼子派以外,像譬喻經部師,大德法救(見《婆沙》卷五十一),也都主張纏和隨眠不同。不過,這要在過未無體的思想下,才會感到隨眠潛在的需要。犢子系是三世實有論者,它也建立了「得」,不知怎樣解釋不相應行隨眠的作用!這難怪要受眾賢的批評了。《順正理論》卷四十五說︰
「然犢子部信有去來,執有隨眠非相應法,如是所執極為無用。如彼論言︰諸欲貪纏,一切皆是欲貪隨眠,有欲貪隨眠非欲貪纏,謂不相應欲貪隨眠。」
依犢子系的見解,隨眠是一切煩惱的總名;其中心相應的一分,又叫做纏。還有那不相應行的一分,與纏不同。它多少調和了隨眠的諍論。
〔參考資料〕 《解深密經疏》卷九;《大乘義章》卷五(本);《發智論》卷三;《品類足論》卷三;《大毗婆沙論》卷五十一~卷五十三;《順正理論》卷四十五、卷五十三;《俱舍光記》卷二十;佐佐木現順編《煩惱の研究》。
大毗婆沙論十四卷十頁云:如契經說,有五種心栽。一者、疑佛。二者、疑法。三者、疑戒。四者、疑教。五者、瞋僧。如彼經說,有五心栽。云何為五?謂於大師、及法、戒、教,疑惑猶豫,不悟入,不信解,不害,心栽。於佛所讚嘆有智同梵行者,瞋恚毀罵陵辱觸惱不害心栽。問:此五心栽,以何為體?答:疑瞋為體。前四、是疑,第五、是瞋。問:瞋、可爾;疑、云何?如契經說,栽有三種。謂貪、瞋、癡。品類足論,亦作是說:瞋、云何?謂於有情,作損害,作栽蘗。無處說、疑為栽自性。此中何以說耶?答:彼相似故。謂諸煩惱中,無有非栽自性,而作栽事,猶如疑者。如施設論說:疑、覆蔽心,令心剛強,作栽蘗事。尚不令心得邪決定;況正決定。譬如良田,若不耕墾;即便堅硬,多諸株杌。穢草不植;何況嘉苗。有說:疑與瞋恚、行相、所對、俱相似故;說為心栽。行相相似者:俱慼行相轉故。所對相似者:俱對歡行相故。問:何故疑佛,說為心栽;非疑僧耶?答:不應生處而妄生者,說名心栽。佛無一切惡行過失;而生猜疑,是名非處。於法、戒、教,應知亦爾。僧有少分惡行過失,而猜疑者;是應處起,不名心栽。問:何故瞋僧,說名心栽;非瞋佛耶?答:僧有少分惡行過失,緣之生瞋,性必尤重;故名心栽。佛無一切惡行過失;生瞋則輕。是故不說。於法、戒、教,應知亦爾。有餘師說:於非重過,施設心栽。於僧生疑,其過則重。以應處起,難可斷故;不名心栽。佛無諸過,而能緣之生瞋,性必尤重難斷;亦非心栽。於法、戒、教,亦復如是。
如識蘊建立中說。
二解 大毗婆沙論七十二卷二頁云:復有說者:心意識三、亦有差別。謂名即差別。名心、名意、名識、異故。復次世亦差別。謂過去名意,未來名心,現在名識故。復次施設亦有差別。謂界中施設心,處中施設意,蘊中施設識故。復次義亦有差別。謂心是種族義,意是生門義,識是積聚義。復次業亦有差別。謂遠行是心業。如有頌曰:能遠行獨行,無身寐於窟。調伏此心者,解脫大怖畏。前行是意業。如有頌曰:諸法意前行,意尊意所引,意染淨言作,苦樂如影隨。續生是識業。如契經說:入母胎時,識若無者;羯刺藍等、不得成就。故知續生、是識業用。復次彩畫是心業。如契經說:苾芻當知,諸傍生趣,由心彩畫,有種種色。歸趣是意業。如契經說:苾芻當知,如是五根,各別所行各別境界。意根總領受彼所行境界。意歸趣彼,作諸事業。了別是識業。如契經說:苾芻當知,識能了別種種境事。復次滋長是心業。思量是意業,分別是識業。脅尊者言:滋長分割是心業,思量思惟是意業,分別解了是識業。應知此中滋長者:是有漏心。分割者:是無漏心。思量者:是有漏意。思惟者:是無漏意。分別者:是有漏識。解了者:是無漏識。心意識三,是謂差別。
三解 五事毗婆沙論下十六頁云:問:心意識三,有何差別?答:此無差別。如世間事,一說為多,多說一故。一說多者:如說士夫為人儒童等。多說一者:如說鳥豆等同名再生。應知此中同依一事說心意識,亦復如是。復有說者,亦有差別。過去名意,未來名心,現在名識。復次界施設心,處施設意,蘊施設識。復次依遠行業,說名為心。依前行業,說名為意。依續生業,說名為識。復次由採集義,說名為心。由依趣義,說名為意。由了別義,說名為識。
瑜伽八十卷十三頁云:復次云何住勝義律儀?謂所成就出世間,一切煩惱不相應,能對治三界,尸羅。又於四種住律儀中諸戲論法,現所可得。若能寂靜彼相;當知是名無漏尸羅。云何名為諸戲論法?謂於初住律儀中,我執可得;若我所執。若作毀犯;若不作彼。若故思所作加行;若非彼加行。若正知而行;若彼不行。若失念而行;若彼不行。於第二住律儀中,薩迦耶見品麤重隨行,若名可得,若色可得,若當來生相,若今時無相,若纏寂靜,若隨眠故彼不寂靜,若補特伽羅無我執,若補特伽羅執棄捨,若即於彼補特伽羅無我執中所執性,若非所執性,若由此故,於色等中,有情執,若彼假設讚善執,若能假設心語假設讚善執。於第三住律儀中,若生上故,世間,若捨下故,非世間,若三摩地依止,若諸欲依止,若恃舉自尸羅,若輕懱他尸羅。於第四住律儀中,若計我尸羅清淨,若由自性差別分別故,分別尸羅。如是等諸戲論法,於無漏戒中,皆悉寂靜。又即與此義相應,依清淨三學,應知所說伽他。當知為令福德資糧,塵垢微薄,攝受善士,無失壞故。智慧資糧,於甚深處,起勝解故。由二因緣,入如來教。一者、由法住智,深了別故。二者、由真實智,善決定故。
俱舍論十九卷二頁云:欲貪隨眠、依何義釋?為欲貪體、即是隨眠?為是欲貪之隨眠義?於餘六義,徵問亦爾。若爾;何失。二俱有過,若復貪體即是隨眠;便違契經。如契經說:若有一類、非於多時為欲貪纏、纏心而住。設心暫爾起欲貪纏;尋如實知出離方便。彼由此故;於欲貪纏,能正遣除,并隨眠斷。若是欲貪之隨眠義;隨眠應是心不相應。便違對法。如本論說,欲貪隨眠,三根相應。毗婆沙師、作如是說:欲貪等體,即是隨眠。豈不違經?無違經失。并隨眠者、并隨縛故。或經於得,假說隨眠。如火等中,立苦等想。阿毗達磨、依實相說,即諸煩惱、說名隨眠。由此隨眠、是相應法。何理為證,知定相應?以諸隨眠、染惱心故;覆障心故;能違善故。謂隨眠力、能染惱心。未生善、不生,已生善、退失。故隨眠體、非不相應。若不相應、能為此事;則諸善法、應無起時。以不相應、恒現前故。既諸善法、容有起時;故知隨眠、是相應法。此皆非證。所以者何?若許隨眠非相應者;不許上三事是隨眠所為。然經部師、所說最善。經部於此,所說如何?彼說:欲貪之隨眠義。然隨眠體、非心相應;非不相應。無別物故。煩惱睡位、說名隨眠。於覺位中,即名纏故。何名為睡?謂不現行,種子隨逐。何名為覺?謂諸煩惱、現起纏心。何等名為煩惱種子?謂自體上差別功能,從煩惱生,能生煩惱。如念種子、是證智生,能生當念功能差別。又如芽等、有前果生,能生後果功能差別。若執煩惱、別有隨眠,心不相應,名煩惱種;應許念種、非但功能別。有不相應、能引生後念。此既不爾;彼云何然。差別因緣、不可得故。若爾;六六契經相違。經說:於樂受有貪隨眠故。經但說有:不言爾時,即有隨眠;何所違害。於何時有?於彼睡時。或假於因、立隨眠想。
二解 品類足論七卷九頁云:。欲貪隨眠云何?謂於諸欲、諸貪等貪,執藏防護,耽著愛樂。
ㄌㄧㄤˊ ㄕˋ, 1.賢德的處士。《詩經.唐風.蟋蟀》:「好樂無荒,良士瞿瞿。」《戰國策.齊策一》:「楚大勝齊,其良士選卒必殪,其餘兵足以待天下。」
2.善良的人。唐.韓愈〈原毀〉:「常試語於眾曰:『某良士、某良士,其應者,必其人之與也。』」《三國演義.第四回》:「設心狠毒非良士,操卓原來一路人。」
ㄏㄣˇ ㄉㄨˊ
凶狠殘暴。《三國演義.第四回》:「設心狠毒非良士,操、卓原來一路人。」
ㄧ ㄌㄨˋ ㄖㄣˊ
同路人。《三國演義.第四回》:「設心狠毒非良士,操卓原來一路人。」《文明小史.第一八回》:「凡他二人所問的話,竟沒有對答不上的,因此他二人甚為佩服,便把他引為自己一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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