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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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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加行善

(術語)對於生得善而言。與所謂方便善及修得善同義。即加行方便所得之善心也。俱舍論七曰:「三界善心,各分二種,謂加行得生得別故。」又法苑義林章六末曰:「若於三藏,要用功力,所生明勝覺慧之善心,名加行善。由功力起,性極明了。讀解文義,加行而起,名為聞慧。」又次下曰:「此三類慧,皆非生得,非闇味故。並為加行得加行善故。」皆是也。


十佛

(名數)種種不一。(一)稱讚淨土經十佛:一東方不動如來,二南方日月光如來,三西方無量壽如來,四北方無量光嚴通達覺慧如來,五下方一切妙法正理常放火王勝德光明如來,六上方梵音如來,七東南方最勝廣大雲雷音王如來,八西南方最勝日光名稱功德如來,九西北方無量功德火王光明如來,十東北方無數百千俱胝廣慧如來。此十方經中或舉一佛或舉五佛六佛之名,今取其上首之一佛。(二)十住毘婆沙論易行品十佛:一東方無憂界善德如來,二南方歡喜界栴檀德如來,三西方善世界無量明如來,四北方無動界相德如來,五東南方月明界無憂如來,六西南方眾相界寶施如來,七西北方眾音界華德如來,八東北方安穩界三乘行如來,九上方眾月界廣眾德如來,十下方廣世界海德如來。(三)十吉祥經十佛:一東方莊嚴世界大光曜如來,二東方諦勝諸勝世界慧燈明如來,三東方金剛世界大雄如來,四東方淨尊位世界無垢塵如來,五東方金光明世界上像幢十蓋王如來,六東方大威神世界威神自在王如來,七東方香熏世界極受上願王如來,八東方寶嚴世界內寶如來,九東方海燈明世界大海如來,十力燈明世界十力現如來。(四)華嚴經十佛,華嚴經昇須彌山頂品,帝釋向世尊頌偈說過去十佛,各來此處演妙法,是理實過去一切諸佛體,圓融法爾無二,今於此殿說十住法,故復欲顯無盡,說十佛也:一迦葉如來,二拘那含牟尼佛,三拘留孫佛,四隨業佛,又曰毘舍符。五尸棄佛,六毘波尸佛,七弗沙佛,八提舍佛,九波頭摩佛,十錠光佛。出探玄記五。


圓合

(術語)圓滿融合諸法也。圓覺經曰:「以圓覺慧圓合一切,於諸性相無離覺性。」


圓通

(術語)妙智所證之理曰圓通。性體周為圓,妙用無礙為通。又以覺慧通解通入法性,謂為圓通。此前義就所證理體釋之。後義就能證行門釋之。楞嚴經圓通之目,據後義。經中有二十五大士。各依佛之問:陳圓通之法門。謂音聲為圓通之門乃至耳根為圓通之門也。經五曰:「阿難及諸大眾,蒙佛開示,慧覺圓通,得無疑惑。」又曰:「吾今問汝,最初發心悟十八界,誰為圓通。從何方便,入三摩地?(中略)如吾所證,音聲為上。」楞嚴正脈疏曰:「六根互用,周圓融,成茲妙果。其修入方法,最為方便者,即從耳根修入,耳根聞性。人人本自圓通。如十方擊鼓,一時并聞,是圓也。隔牆聽音,遠近能悉,是通也。聲有動靜,循環代謝。而聞性湛然常住,了無生滅。若不尋聲流轉。而能反聞自性。漸至動靜雙除,根塵迴脫,寂滅現前,六根互相為用,遂得圓通。」三藏法數四十六曰:「性體周曰圓,妙用無礙曰通。乃一切眾生本有之心源。諸佛菩薩所證之聖境也。」

又觀音為圓通大士。見圓通大士項。


覺性

(術語)離一切迷妄之覺悟自性也。圓覺經曰:「若諸菩薩,以圓覺慧。圓合一切,於諸性相。無離覺性,此菩薩者,名為圓修三種自性清淨隨順。」

又覺知之性。謂心識也。唯識論一曰:「非覺性故。」同述記一末曰:「覺者覺察,心心所總名。」


釋種

(雜名)釋迦之種族也。釋迦種在印度為貴族,古來尊重,後世轉而謂佛弟子。宗輪論頌曰:「具大智覺慧,釋種真苾芻。」同述記曰:「釋種者標是佛之種。佛,剎帝利姓,即是釋迦,此翻為能。古仙姓能,能導世故,能具德能故。」


[佛光大辭典]
十佛

(一)指華嚴經卷五十七離世間品所說之十種佛身。(參閱「十身」440)

(二)稱讚淨土佛攝受經之十佛。即:(一)東方不動如來,(二)南方日月光如來,(三)西方無量壽如來,(四)北方無量光嚴通達覺慧如來,(五)下方一切妙法正理常放火王勝德光明如來,(六)上方梵音如來,(七)東南方最上廣大雲雷音王如來,(八)西南方最上日光名稱功德如來,(九)西北方無量功德火王光明如來,(十)東北方無數百千俱胝廣慧如來。於此經中,十方各舉一佛或數佛,現所舉係為首之佛名。

(三)十住毘婆沙論卷五易行品之十佛。即:(一)東方無憂世界善德如來,(二)南方歡喜世界栴檀德如來,(三)西方善世界無量明如來,(四)北方不可動世界相德如來,(五)東南方月明世界無憂德如來,(六)西南方眾相世界寶施如來,(七)西北方眾音世界華德如來,(八)東北方安穩世界三乘行如來,(九)下方廣大世界明德如來,(十)上方眾月世界廣眾德如來。

(四)十吉祥經之東方十佛。即:(一)莊嚴世界大光耀如來,(二)諦勝諸勝世界慧燈明如來,(三)金剛世界大雄如來,(四)淨尊住世界無垢塵如來,(五)金光明世界上像幢十蓋王如來,(六)大威神世界威神自在王如來,(七)香熏世界極受上影王如來,(八)寶嚴世界內寶如來,(九)海燈明世界大海如來,(十)十力燈明世界十力現如來。

(五)華嚴經卷十六昇須彌山頂品載,帝釋以如來之神力,偈讚十佛過去於忉利天妙勝殿演說妙法之所有功德。此十佛為:(一)迦葉如來,(二)拘那牟尼佛,(三)迦羅鳩馱佛,(四)毘舍浮佛,(五)尸棄如來,(六)毘婆尸佛,(七)弗沙佛,(八)提舍如來,(九)波頭摩佛,(十)然燈如來。 p433


十相

(一)舊華嚴經卷二十七「十地品」以大海十相顯喻菩薩十地之行相。即:(一)漸次深,(二)不受死屍,(三)餘水失本名,(四)一味,(五)多寶,(六)極深難入,(七)廣大無量,(八)多大身眾生,(九)潮不失時,(十)能受一切大雨無有盈溢。菩薩十地之行相亦如大海之十種德相:(一)歡喜地,以漸次深,故能生大願。(二)離垢地,不與破戒同宿,如大海不受死屍。(三)發光地(明地),捨離世間之假名,如餘水失本名。(四)焰慧地,與佛之功德同一味。(五)難勝地,生世間無量方便神通,起世間之事,如海出無量珠寶。(六)現前地,觀察緣生甚深之理。(七)遠行地,以廣大之覺慧,善觀諸法。(八)不動地,示現廣大莊嚴之事。(九)善慧地,能得深解脫,通達世間行,如實不失。(十)法雲地,能受一切諸佛如來大法明雨,而無厭足。十地經論卷十二攝此十相為大海八種功德,即:易入功德、淨功德、平等功德、護功德、利益功德、不竭功德、住處功德、護世間功德。〔新華嚴經卷三十九〕(參閱「大海十相」836)

(二)法華經譬喻品所說善人之相有十。即:(一)利根,智慧明了,多聞強識,求佛道之人。(二)植善,曾見億百千佛,植諸善根,深心堅固之人。(三)修慈,精進常修慈心,不惜身命之人。(四)恭敬,心恭敬無二,離諸凡愚,獨處山澤之人。(五)捨惡親善,捨惡知識,親近善友之人。(六)持戒如珠,持戒清淨如大明珠,求大乘經之人。(七)質直敬佛,質直柔軟無瞋,常愍一切,恭敬諸佛之人。(八)譬喻說法,於大眾之中,以清淨心用譬喻言辭說種種因緣而無礙者。(九)四方求法,為一切智四方求法,合掌頂受,樂於受持大乘經典,乃至餘經之一偈亦不受者。(十)頂受專修,至心求經如求佛舍利,得已頂受專修,不復志求餘經,乃至不念外道之典籍者。對此十種善人,方可為說妙法蓮華經。〔法華文句(會本)卷十六〕 p459


三種證相

據法華懺儀載,上中下三根之人修習法華三昧,於三七日中,一心精進,然以根性之異,故所證之相亦不同。即:(一)下根證相,指下根行人於三七日中獲得戒根清淨。又分三品:(1)下品戒根漸淨之相,於三七日中,或得靈異好夢,或覺諸根明淨,四大輕利,道心勇發。(2)中品戒根淨相,於三七日內,行道坐禪之中,忽見光華淨色,聞妙香氣及微妙音聲稱讚,身心慶悅,得法喜樂。(3)上品戒根淨相,於三七日中,身心寂淨,或自見其身著淨法服,威儀齊整,身相端嚴,信心開發,得法喜樂,無所怖畏。

(二)中根證相,指中根行者所證之相。亦有三品之不同:(1)下品定根淨相,若於坐禪之時,忽覺身心澄靜,發諸禪定,覺觀分明,喜樂一心。(2)中品定根淨相,若於坐禪之時,身心安定,覺出入息長短細微,身毛孔出入無閡,或見自身諸不淨相,因發禪定,身心快樂,寂然正受。(3)上品定根淨相,若於坐禪之時,身心安靜,緣自五陰之身,即覺無常、苦、空,夢幻不實,乃至一切諸法不生不滅,猶如虛空,寂靜無為,厭離世間,憫念一切。

(三)上根證相,指上根行者所證之相。亦有三品之不同:(1)下品慧根證相,若於行坐念誦之中,忽覺身心如雲如影,夢幻不實,因此覺心,則發智慧,了達諸法,無有障礙,於諸經論隨義解釋,難問無滯。(2)中品慧根證相,若於行坐念誦之中,身心寂然,猶如虛空,於正慧中,面見普賢菩薩與無量菩薩而自圍繞,悉現其前,於是得大智慧,於諸佛所說之法通達妙義,說無窮盡。(3)上品慧根證相,若於行坐念誦之中,身心豁然清淨,入深禪定,覺慧分明,得無礙總持,獲六根清淨,開佛知見,入菩薩位。 p663


三觀

指三種觀法。(一)天台智者大師所立之天台三觀,此係諸家所說三觀中最為普通之一說。乃天台宗之重要法門,為教義與實踐之骨架。係對於一切存在作三種觀法,即空觀、假觀、中觀,稱為「空假中三觀」。此乃依據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賢聖學觀品所說「從假入空二諦觀、從空入假平等觀、中道第一義諦觀」而立。即:

(一)空觀,又作從假入空觀、二諦觀。空者,離性離相之義。謂觀一念之心,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稱之為空;由觀一念空之故,而一空一切空,無假無中而不空;此因空、假、中三觀能蕩除三惑之相,以空觀蕩除見思之相,以假觀蕩除塵沙之相,以中觀蕩除無明之相,三相皆蕩,即畢竟空,是為空觀。簡言之,自世俗常識之立場(假),進入宗教立場之真理(空),是為空觀。(二)假觀,又作從空入假觀、平等觀。假者,無法不備之義。謂觀一念之心,具足一切諸法,稱之為假;由觀一念假之故,而一假一切假,無空無中而不假;此因空、假、中三觀皆能立法,以空觀立真諦之法,以假觀立俗諦之法,以中觀立中諦之法,三法皆立,即為妙假,是為假觀。簡言之,不停滯於「空」,而進入佛智遍照之世俗境界,是為假觀。(三)中觀,又作中道第一義諦觀。中即中正,泯絕二邊對待之義。謂觀一念之心,非空非假,即空即假,稱之為中;由觀一念中之故,而一中一切中,無空無假而不中;此因空、假、中三觀皆能泯絕對待,言空則空外無法,言假則假外無法,言中則中外無法,三者皆絕待,即為圓中,是為中觀。簡言之,不執空觀、不執假觀,空假圓融之大悲菩薩行,是為中道觀。

另據維摩經文疏卷二十一,就別、圓二教以簡別三觀之相,舉出別相、通相、一心等三種不同之三觀,稱為三種三觀。即:(一)別相三觀,即歷別觀於三諦。謂若從假入空(空觀),僅得觀真諦;若從空入假(假觀),僅得觀俗諦;若入中道正觀,方得雙照真、俗二諦。此即指別教之三觀,別教認為三觀乃不相同且為依序漸觀,故又稱為次第三觀、隔歷三觀。依次可斷除三惑而得三智。(二)通相三觀,即於一觀中圓解三諦。謂若從假入空,知俗假是空,真諦中道亦皆是空;若從空入假,知俗假是假,真諦中道亦皆是假;若入中道正觀,則知中道是中,俗假、真空亦皆是中。即以一觀為名而解心皆通者,是為通相三觀。(三)一心三觀,即於一念心中而能圓觀三諦。謂觀一念心畢竟無有,淨若虛空,稱為空觀;能觀之心、所觀之境皆歷歷分明,稱為假觀;雖歷歷分明,然性常自空,空不定於空,假不定於假,稱為中觀。即三而一,即一而三,是為一心三觀。

上述之通相三觀、一心三觀即指圓教之三觀,圓教認為三觀乃於一念心中,融合空假中三諦之真理以觀之,故稱圓融三觀、不次第三觀。又因觀之對象在一念之心,故言:一空一切空、一假一切假、一中一切中,而為即空、即假、即中之觀。此即破執心(空),以一切現象似有(假),體達絕對之世界(中),而在一念之中作觀。對此一念有二種不同看法,宋代天台宗山家派謂此一念指妄心,山外派則認為是真心。山家派視觀之對象(境)為妄心的有力理由之一,即是根據摩訶止觀卷五上三科揀境(區別)之說。即在決定觀之對象時,要分別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三科之境界。先在三科之中取五陰,復在五陰之中取識陰,又在識陰之中取第六識,更在第六識中取無記識,終則在心王、心所之中取心王為作觀之對象,此係直接取凡夫無記之妄心為觀之對象者。

三觀在化法四教中,屬於別、圓二教之觀法。若將三觀配於四教,則空觀屬藏、通二教。藏教分析一切心物之存在為無實體,而終歸於空理,此即所謂之析空觀;通教則更進一步,直接體達一切諸法如幻即空,而入於空理,此即體空觀,此觀能斷除三界內所起之見思惑。然此等之空觀偏向於空之一理,故稱「但空觀」;對此而言,別、圓二教之空觀則稱「不但空觀」。但通教於利根、鈍根二者修觀時,有時會令利根者從但空觀而進入不但空觀,如別接通、圓接通即基於此種理由而來。

假觀屬別教之觀法。天台宗將假觀分為二種,即:(一)生死假,即癡迷眾生之情見。(二)建立假,即聖者以出世間之智眼所照之見。前記藏、通二教之空觀,從假入空時之假,屬生死假而未達建立假。別教之假觀則為以空入假之觀,於空之上,安立假差別,故為建立假。別教之特質即為觀無量四諦而建立恆沙之佛法,以出假利生。另圓教之假觀與別教之假觀不同之處,即是別教將空、中二觀別視,互不相即,且獨立假觀為對境,能斷塵沙之惑;而圓教則視空、中二觀為一,即空即中,以妙假為對境,能同時斷除三惑。

中觀屬圓教,為最高無上之觀法。乃融合空、假二觀,即三而一,即一而三,以觀中道之理而圓解三諦,稱為「不但中觀」。對此而言,別教之中觀則稱「但中觀」。別教修但中觀者,須先於十住位修空觀以破見思之惑,次於十行位修假觀以破塵沙之惑後,方修中觀(但中觀)以破無明之惑,此時三觀一心,幾同於圓教之不但中觀。〔維摩經玄疏卷二、摩訶止觀卷五、法華經玄義卷一、金光明經玄義卷下、四教義卷一、宗鏡錄卷三十五〕

(二)為智者大師講法華經時,另立三種觀心之法,即:(一)從行觀,又作約行觀。謂專就諸經之行門而修觀,即唯於萬境觀一心,萬境雖殊,妙觀理一,如觀「陰」等即是其意。(二)附法觀,謂附於諸法相以修圓觀,即就四諦五行等之法相,入一念心,以成其觀。(三)託事觀,又作歷事觀。謂假託事義以成修觀,隨歷一事,皆以觀法表對,以助修觀。如假借王舍城而為觀,則觀王為六識心王,舍為五陰,王舍城為吾人之一身,乃至此王舍城即空假中,心王造此舍,若析五陰則舍空,空即涅槃城。又十不二門樞要卷上謂,十乘為三種觀法之通體,託事、附法、從行等三者則為三種觀法之別相。〔十不二門指要鈔卷上、止觀義例、止觀義例隨釋卷六〕

(三)南山道宣律師所立之南山三觀。依序為二乘、小菩薩、大菩薩之觀法,即:(一)性空觀,聲聞、緣覺二乘之人觀因緣所生之一切諸法,其性本空,皆無有我。常以此理照察自心,稱為性空觀。相當於天台家所說之析空觀及體空觀。(二)相空觀,藏、通二教菩薩觀因緣所生之一切諸法,其相本空,但眾生情執,妄見種種差別之相。常以此理照察自心,稱為相空觀。(三)唯識觀,識即心識。別、圓二教大乘菩薩,了知世間一切外塵諸法,皆唯識所現,心外無物之存在,自性本自清淨。此理深妙,唯意緣知,稱為唯識觀。唯識觀又分為二種,即利根者所修之「直爾總觀」與初心者所修之「歷事別觀」。〔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五之四〕(參閱「唯識」4424)

(四)華嚴宗帝心尊者杜順依華嚴經所立之法界三觀。法界,指所觀之境;三觀,指能觀之心。即:(一)真空觀,即四法界中之理法界。真,為非虛妄之念慮;空,為非形礙之色相。謂簡別妄情以顯真性,而歸於平等之空性,使見色非實色而為真空,令見空非斷空而為真性,如此則能泯滅妄情所見之事相,而彰顯真空之妙體。(二)理事無礙觀,即四法界中之理事無礙法界。理,性靜明體之義;事,形相分限之義。即觀萬象差別之事法與平等無差之理性,鎔融相涉而無礙自在,此乃因萬象皆為真如之隨緣變現;猶如水即為波,波即為水。亦即觀真如性起萬法,而萬法一一以真如為性,是為理事無礙觀。(三)周含容觀,即四法界中之事事無礙法界。周遍,無所不在之義;含容,無法不攝之義。真如之性乃一味平等而不可分取,一微一塵悉完具真如之全體,一一事相亦含容一切法界,故一相與多相互融無礙,大小相含,互攝互容而重重無盡,是為周含容觀。上述三種所觀之境,雖同於一心法界,然因能觀之智的深淺不同,而有此三種之別,故又稱為三重觀門。

杜順又於法界觀門中,開真空觀為會色歸空觀、明空即色觀、空色無礙觀、泯絕無寄觀四句;開理事無礙觀為理於事門、事於理門、依理成事門、事能顯理門、以理奪事門、事能隱理門、真理即事門、事法即理門、真理非事門、事法非理門等十門;又開周含容觀為理如事門、事如理門、事含理事門、通局無礙門、廣無礙門、容無礙門、攝入無礙門交涉無礙門、相在無礙門、溥融無礙門等十門說明之。〔華嚴法界觀門、華嚴五教止觀、華嚴經旨歸〕(參閱「四法界」1717、「四法界觀」1718)

(五)指圓覺三觀。據圓覺經、圓覺經略疏卷下舉出三種修觀之精神狀態,即:(一)奢摩他,梵語 śamatha,意譯止,止即止寂之義。欲求圓覺者,以淨覺心取靜為行,而於染淨等境心不妄緣,此即是體真止,相當於天台之空觀。(二)三摩鉢提,梵語 samāpatti,意譯等至。遠離昏沉、掉舉,謂之等;令心平等安和,謂之至。欲求圓覺者,以淨覺心知覺心性與根塵皆因幻化而有,遂起幻觀而修,以除諸幻,此即是方便隨緣止,能隨緣歷境而安心不動。相當於天台之假觀。(三)禪那,梵語 dhyāna,意譯靜慮。靜即定,慮即慧。欲求圓覺者,以淨覺心不取幻化及諸靜相,便能隨順寂滅境界,此即是息二邊止,能不分別生死、涅槃、止息、有無等二邊之相。相當於天台之中觀。又宗密將上述之三觀依次稱為泯相澄神觀(靜觀)、起幻銷塵觀(幻觀)、絕待靈心觀(寂觀)。

此外,關於圓覺三觀與天台三觀之異同處,據宗密之圓覺經略疏卷下載,二者之義理雖同,然意趣相異。其相同之處為泯相即空觀、起幻即假觀、絕待即中觀。相異之處為圓覺三觀乃明示行人之用心方便,多就心而成行,故不立所觀之境;天台三觀則推窮諸法之性相,多就義理而生解,故立所觀之三諦。同書又舉出圓覺三觀共有二十五種清淨定輪。輪者,摧輾之義,能摧毀惑障而轉正智,故稱為輪。二十五輪即先依次單修靜觀、幻觀、寂觀三觀,稱為單修三觀,此為三輪。次修「交絡三觀」,即初以靜觀為主而兼修幻、寂二觀,三者交絡成七輪,再依次各以幻觀、寂觀為主而兼修其餘之二觀,如此三個七輪總成為二十一輪。後以圓覺慧圓修三觀,稱為如意圓修觀,此僅一輪,以上總計為二十五輪。〔御註圓覺經卷上、圓覺經大疏卷下之一〕

(六)據觀經疏傳通記卷三舉出三種觀心之法,即:(一)觀矚觀,謂如眼、耳等五識緣五塵之境,矚對現境,顯現分明而無推度計量。(二)觀知觀,謂與意識相應之解知,藉眾相而觀於義。(三)觀行觀,即十三觀等。謂依正定力而行推度境界之觀法。若將此三觀配於三分別,則觀矚觀為自性分別,觀知觀為隨念分別,觀行觀為計度分別。〔淨土法門源流章、傳通記糅鈔卷十六〕(參閱「三分別」531、「五心」1067) p706


大海十相

指大海所具有之十種德相;舊華嚴經卷二十七即以此十種德相比喻十地菩薩修行而得入於佛之智海,即:(一)次第漸深,比喻歡喜地菩薩修行,入佛智海,漸次而進,能成就大願。(二)不受死屍,比喻離垢地菩薩修行,入佛智海,獲功德清淨,離諸垢染。(三)餘水入失本名,比喻發光地菩薩修行,入佛智海,皆獲平等功德,捨離一切假名。(四)普同一味,比喻焰慧地菩薩修行,入佛智海,獲無差別功德,與佛如來同一體相。(五)無量珍寶,比喻難勝地菩薩修行,入佛智海,獲廣大無量方便,利益眾生。(六)無能至底,比喻現前地菩薩修行,入佛智海,獲甚深功德,利益眾生。(七)廣大無量,比喻遠行地菩薩修行,入佛智海,獲無量功德,以廣大覺慧,觀察諸法,無有窮盡。(八)大身所居,大身即鯤鯨之類,比喻不動地菩薩,修無功用行,入佛智海,獲住一切功德,以無量身,現廣大莊嚴。(九)潮不過限,比喻善慧地菩薩修行,入佛智海,獲護世功德,利於世間,隨機授法。(十)普受大雨,比喻法雲地菩薩修行,入佛智海,獲護世功德,受如來大法雲雨,而無厭足。

又舊華嚴經卷四十六記載,海雲比丘觀大海十相,除觀上述(一)(五)(六)(七)(八)等五相外,並觀「水量無限、水色有種種不可思議、一切生物住其中、為大雲所覆、無增減」等五相,合為十相。此外,北本涅槃經卷三十二舉出大海有八不思議,即除去上述十相中之(三)與(七),所餘之八種。海八德經亦稱巨海有八美德,以喻僧伽之德,稱為大海八德。中阿含卷八阿修羅經亦舉出大海之八未曾有法,其內容亦與上述所舉大致相同。〔南本涅槃經卷三十、新華嚴經卷三十九、華嚴經疏卷四十四、大般涅槃集解卷六十二〕 p836


加行善

指方便善或修得善。乃由加行方便所得之善心。為「生得善」之對稱。即經由加功用行始了達聞、思、修之覺慧善心,而非天生即有之善心。俱舍論卷七(大二九‧三九上):「三界善心,各分二種,謂加行得、生得別故。」又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大四五‧三五四中、三五六中):「若於三藏,要用功力,所生明勝覺慧善心,名加行善;能順出世,由功力起,性極明了,讀解文義,加行而起,名為聞慧。(中略)此三種慧皆非生得,非闇昧故,並加行得、加行善故。」〔大毘婆沙論卷十一、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二十、顯揚聖教論卷十八、俱舍論光記卷七〕(參閱「三性」563) p1571


生得慧

指與生俱得之智慧。為四慧之一。依大毘婆沙論卷四十二之說,首先於三藏、十二分教等受持、轉讀,即能得慧,稱為生得慧;依此慧可得聞所成慧,再順次可得思所成慧、修所成慧等二慧。然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末則謂(大四五‧三五四中):「於五明教,劣闇覺慧所有善心,名生得慧。聽聞已後,差別作意,明了善心,名為聞慧。非必要先於三藏教聽聞、領受,皆生得慧。但於三藏非用功力,所生闇劣覺慧善心,名生得慧。不順出世,非功力起,性不明了,讀解文義,任運而起,名生得慧。」(參閱「四慧」1830) p2067



梵語 nāman。音譯那摩。為心不相應行法之一。俱舍七十五法之一,唯識百法之一。通常指名稱而言,然在佛學上之解釋,則為隨音聲呼召物體,使人聞其名而心中浮現物體之相,能令人生起覺慧之義。據俱舍論卷五載,名,作想之義;如說色、聲、香、味等想。此係將「名」與主觀印象聯繫起來而論,故又稱名想;又因「名」與事物之相狀一致,故亦稱名相;若就「名」含有確定之內容而言,則稱為名義。另據俱舍論光記卷五舉出,「名」有隨、歸、赴、召等諸義,意即「名」能隨音聲,歸赴於境,呼召色等事物。同書並舉出,「名」能詮顯「義」,而使人生覺慧

關於名之種類,據俱舍論光記卷五舉出名、名身、多名身三種,例如,色字或香字等單一字,稱為名;色香二字合併之複字,稱為名身;而三字以上之色香味,或色香味觸等,則稱為多名身。此係就「一字生」而論,若為「二字生」時,則二字稱名,四字稱名身,六字以上稱多名身;若為「多字生」時,則準此類推。

另就「名」、「句」、「文」三者之關係而論:文(梵 vyañjana,音譯便膳那),即指字,如阿、伊等字。文為名、句之所依,其自體無義。名,即由文之連續使用始構成事物之名稱,依此方能表示出事物個別之意義。句(梵 pada,音譯鉢陀),即連結名成為一個完整意義之章句,如「花是紅色的」一句。此三者皆為心不相應行法之一。文、句之種類與名相同,若為兩兩並列者,稱為文身、句身;三個以上並列者,稱為多文身、多句身。

有部主張名、句、文之自體離聲,故為實有;然經部、唯識派則主張為假有。此外,大乘般若學把「名」與「實」對立起來。肇論、不真空論則認為,名相概念係客體而非本體,以其既不能反映客觀之真實性,亦不能用以表達與把握客觀之真實性,故以此否定客觀事物之實在性。〔大毘婆沙論卷十四、成唯識論卷二、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二、成唯識論述記卷二末、大乘義章卷二、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參閱「」1420、「」1625) p2254


良源

(912~985)日本天台宗僧。近汀(滋賀縣)人。十八歲於比叡山出家,從喜慶、滿賀、覺慧諸師受顯密之業。嘗於興福寺召開之維摩會中,以理辯擊敗南都之義昭;又於清涼殿法華會上,論破法相宗,世稱之為應和宗論,聲名遠播。後繼為天台第十八代座主,僧官位次累進為大僧正。因將荒廢之比叡山復興,重舉學事,力行法會,恢復昔日盛況,故被稱為天台宗中興之祖。寬和元年(985)示寂,享年七十四。敕諡「慈慧大師」,世稱元三大師、御廟大師、角大師、降魔大師。著有百五十尊口訣十卷、胎金念誦行記六卷、九品往生義等書。門下三千人,最著名者為源信、覺運,開創慧信、檀那二流,使日本天台教學達於鼎盛。 p2989


菩薩

菩提薩埵之略稱。菩提薩埵,梵語 bodhi-sattva,巴利語 bodhi-satta。又作菩提索多、冒地薩怛縛,或扶薩。意譯作道眾生、覺有情、大覺有情、道心眾生。意即求道求大覺之人、求道之大心人。菩提,覺、智、道之意;薩埵,眾生、有情之意。與聲聞、緣覺合稱三乘。又為十界之一。即指以智上求無上菩提,以悲下化眾生,修諸波羅蜜行,於未來成就佛果之修行者。亦即自利利他二行圓滿、勇猛求菩提者。對於聲聞、緣覺二乘而言,若由其求菩提(覺智)之觀點視之,亦可稱為菩薩;而特別指求無上菩提之大乘修行者,則稱為摩訶薩埵(梵 mahā-sattva,摩訶,意即大)、摩訶薩、菩薩摩訶薩、菩提薩埵摩訶薩埵、摩訶菩提質帝薩埵等,以與二乘區別。

經典中所舉出菩薩之異名有:開士(菩提薩埵)、大士(摩訶薩埵)、尊人(第一薩埵)、聖士(勝薩埵)、超士(最勝薩埵)、上人(上薩埵)、無上(無上薩埵)、力士(力薩埵)、無雙(無等菩薩)、無思議(不思議薩埵)、佛子、佛持、大師、大聖、大功德、大自在、正士、始士、高士、大道心成眾生、法臣、法王子、勝生子、廣大薩埵、極妙薩埵、勝出一切三界薩埵、身業無失語業無失意業無失、身業清淨語業清淨意業清淨、身業無動語業無動意業無動、成就覺慧(梵 dhīmat,有慧者)、最上照明(梵 uttama-dyuti,上成就)、最勝真子(梵 jina-putra,最勝之子、降伏子)、最勝任持(梵 jinādhāra,最勝所依、降伏持)、普能降伏(梵 vijetr,最勝所使、能降伏)、最勝萌芽(梵 jināvkura,最勝芽)、勇健(梵 vikrānta,猛健、勇猛)、最聖(梵 paramāścarya,上軌範師、上聖)、商主(梵 sārthavāha,導師)、大稱(梵 mahā-yaśas,具大名稱、大名稱)、憐愍(梵 krpālu,成就慈悲、有悲)、大福(梵 mahā-punya,大福德)、自在(梵 īśvara,富自在、自在行)、法師(梵 dhārmika,大法師、正說者)等。又以菩薩乃發大菩提心,滿足世出世之勝希願,故稱菩薩眾為「勝願菩提大心眾」。

菩薩有多種分類,除依悟解之淺深而有不同之菩薩階位外,菩薩地持經卷八菩薩功德品亦舉出菩薩有十種,即:種性(梵 gotra-stha)、入(梵 avatīrna)、未淨(梵 a-śuddhāśaya)、淨(梵 śuddhāśaya)、未熟(梵 a-paripakva)、熟(梵 paripakva)、未定(梵 a-niyati-patita)、定(梵 niyati-patita)、一生(梵 eka-jāti-pratibaddha)、最後身(梵 carama-bhavika)。其中,未得淨心,稱為種性;發心修學,稱為入;已入而未達淨心地,稱為未淨;入淨心地,稱為淨;淨者未入畢竟地,稱為未熟;入畢竟地,稱為熟;熟者未入定地,稱為未定;已入定地,則稱為定;又熟有二種:(一)一生,乃次第得無上菩提。(二)最後身,乃此生得無上菩提。此外復分在家與出家、鞞跋致(退轉)與阿鞞跋致(不退)、生身(未斷煩惱者)與法身(斷煩惱、得六神通者)、生死肉身與法性生身、大力與新發心、頓悟與漸悟、智增與悲增等。智增悲增之說係據法相宗所說,有關「八地」以前菩薩之分類,直往之菩薩(頓悟之菩薩)盡伏俱生起煩惱障之現行,立即受變易身,成為智增上菩薩;至第七地之滿心伏盡後,受分段身,成為悲增上菩薩或大悲菩薩。對迴心之菩薩(漸悟之菩薩)而言,從「不還」與「阿羅漢」迴心者,由於斷欲界之煩惱,故為智增;從「預流」與「一來」迴心者,則為智增或悲增。其他,另有智悲平等之菩薩。同時,十信位之菩薩稱為新發意之菩薩、住前信相之菩薩與假名之菩薩等。

菩薩所修之行,稱作菩薩行。有關菩薩之一切法則儀式,稱為菩薩之法式。以達佛果為目的之教,稱為菩薩乘;其經典稱菩薩藏。梵網經等即述菩薩應持之菩薩戒。諸經典常舉之菩薩名,有彌勒、文殊、觀世音、大勢至等。大乘僧侶或居士,亦有被尊為菩薩者,如印度大乘佛教學者龍樹、世親等即被尊為菩薩;於我國,竺法護被尊為燉煌菩薩,道安為印手菩薩;日本亦有高僧由朝廷賜封菩薩號者。〔放光般若經卷五、大方等大集經卷十二、大阿彌陀經卷上,舊華嚴經離世間品、新華嚴經普賢行品、菩薩地持經卷四、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漸備一切智德經、大寶積經卷三、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七、梵網經卷下、大毘婆沙論卷一七六、大智度論卷四、卷四十一、卷四十四、卷七十一、卷九十四、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六、大日經疏卷一、大乘義章卷十七、勸發菩提心集卷下、大宋僧史略卷下〕(參閱「三乘」593、「菩薩階位」5221) p5209


道隆

(1213~1278)南宋臨濟宗楊岐派僧。日本臨濟宗大覺派之祖。西蜀涪江(四川涪陵)人,俗姓冉。字蘭溪。年十三,於成都大慈寺出家,遍遊講席。後赴浙江,謁見無準師範、癡絕道冲、北磵居簡等,問禪不契。未久,禮謁陽山之無明慧性,大有所悟,於是寄寓天童山。時日本佛教雖盛,然未聞禪法,師乃立志渡海弘揚禪旨。淳祐六年(1246)至日本九州,初寓筑前圓覺寺,後移居上洛泉涌寺來迎院,既而掛錫鎌倉壽福寺大歇了心之席下。北條時賴聞其道譽,延居常樂寺,軍務之暇,問道歸仰。建長五年(1253),北條氏創建建長興國禪寺,請師為開山第一世。居止十三年,法道大興。不久奉敕遷至京都建仁寺,嵯峨上皇屢召入宮問禪要。後歸鎌倉,再住建長寺。弘安元年七月示寂,世壽六十六。諡號「大覺禪師」。乃日本賜禪師號之始例。有語錄三卷(圓顯智光、覺慧圓範、了禪從琛、無弘德韶等編)行世。其門流稱大覺派,或稱建長寺門徒,為日本禪宗二十四流之一。〔元亨釋書卷六、本朝高僧傳卷十九〕 p5651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七覺支

趣向菩提的七種修行法。三十七道品分為七科時,此七法位列第六。全名七等覺分或七遍覺支,又稱七菩提分、七覺分、七覺意、七覺等。此七者於佛道修行時,能以智慧覺了簡擇諸法,故名。此七法乃大小乘之通目,然於大小乘之間所用譯語、前後次第,皆有所不同,各種疏釋也頗為分歧。

所謂「覺支」,意謂「覺悟的部份」,指到達開悟之前的修行項目。在三十七菩提分法的七種修行道中,七覺支被認為是最高層次的修行法,這主要與禪定有關。在原始經典中,安般念(數息觀,數出入呼吸以達精神統一)之後,修四念處觀,然後再修七覺支,則可證得明(悟的智慧)與解脫。

依智顗《法界次第》卷中之意,總名覺支者,覺謂覺了,支為支分義。即覺了所修法的真偽。此中,共有七支之分。茲略述如下︰

(1)擇法覺支(dharma-pravicaya-sambodh-yaṅga)︰擇即揀擇,以智慧觀察諸法時,能簡別真偽,不謬取虛偽法故。

(2)精進覺支(virya-s.)︰精謂不雜,進謂無間。即對於所修法,努力精進不懈。也就是修諸道法時,能覺了且息止無益的苦行,而於真正法中,專心一意,無有間歇。

(3)喜覺支(prīti-s.)︰喜謂歡喜,心契悟於真法而得歡喜時,能覺了此法是否從顛倒法生,因此而住於真正的法喜。

(4)除覺支(praśrabahi-s.,輕安覺支)︰除謂斷除,即斷除諸見、煩惱時,能覺了、能除棄虛偽法,並增長真正之善根。

(5)捨覺支(upekṣā-s.)︰捨是捨離,即捨離所見與所念著之境時,能覺了且永不追憶虛偽不實法。

(6)定覺支(samādhi-s.)︰定指禪定,即發禪定時,能覺了諸禪不生煩惱妄想。

(7)念覺支(smṛiti-s.)︰念是憶念,即修諸道法時,能覺了、能憶念而令定慧均等,不昏沈、不浮動。

此中,前三屬慧,次三屬定,後一則兼屬定、慧。即心若昏沈,則當念採用前三覺支,觀察諸法令不昏沈;設若心浮動,則採用次三覺支,以攝散亂心。其中,以除覺支除身口過非,以捨覺支捨觀智,而定覺支能令行者入正禪定;念覺支,實際上有令前二者調和適中的作用,在修道中能經常保持定慧均等。

◎附︰A. K. Warder著‧王世安譯《印度佛教史》上第四章(摘錄)

七覺支(saṃbodhi aṅga,亦譯七菩提分)即念住、擇法(dharma vicaya)、精進、喜(priti)、輕安(prasrabdhi)、定、捨(upekṣā)等項。《雜阿含》中論此主題的佛說經提供如下的解釋︰它們的生起以及生起後發展成就的資糧即是如理(yoniśas)作意(manasikāra)。巴利《相應部》云︰
「比丘出家,於靜居中,憶念思量所聞佛法,即是初入念住覺支。爾後比丘,無間修習念住覺支。迨念住覺支,修習圓滿,身具無上念根,運其智慧力,觀照分別,抉擇勝法。爾時如是……以其慧力,(當修習圓滿)即入擇法覺支。……以其慧力,勤修精進,勢無退轉。於彼時中,比丘入於精進覺支。已獲精進覺支者,身內起感官喜……然後入喜覺支。……身心具喜覺支者,獲得輕安。……然後入於輕安覺支。……身具輕安者,心得入定……爾時即入定覺支。……已入定者,一切捨離……爾時即入捨覺支。」

舍利弗說他每天隨意花費不同時分於各個不同的覺支。比丘修習覺支,可以脫離有漏勢力。七覺支任持無失,可免愚癡驕慢,心得自在。然後以七覺支對治五障︰這是一個如理思量,然後發展成為優勢的問題。

使蓋障生起和產生更多蓋障的「資糧」情況如下︰美麗光彩相是愛欲的資糧;厭拒相是瞋恚的資糧;心無懨足,懶散倦怠,貪食昏沉,意志薄弱是愚癡的資糧;缺乏清醒頭腦是驕慢的資糧;對一切法無決定智是疑慮的資糧。對這些資糧,若不如實思維,即會生起、增長相應的蓋障。

使七覺支生起和增長的資糧有如下述︰憶念定住之法為念住覺支之資糧;法之為善為惡,或邪或正,或劣或勝,及其黑白對比,是為擇法覺支之資糧;修持、出離和勇猛的基礎是精進覺支的資糧;起喜之法為喜覺支的資糧;身之輕安、心之輕安,為輕安覺支之資糧;清淨(śamatha)平等不擾亂相,為定覺支之資糧;可捨離法為捨覺支之資糧。如實思維此七資糧,可使覺支生起,功德圓滿。

與此相反,一個人也可能缺糧,讓諸法絕食(anāhāra)。情況如此,我們要有辦法餓死諸障;而覺支挨餓,不過由於措施不力,沒有為它們供給適當的資糧的原故。就除障而言,對污穢不淨(aśubha)相,如理觀量,可以餓斃愛欲之障;以仁慈心(maitrā)解放(vimukti)思想(cetas),可以餓斃瞋惱之障;依靠修行、出離、勇猛諸德,可斃愚癡障;平等清淨其心,可克服驕慢障;如理思量諸法,孰善孰惡,有罪無罪,或優或劣,對比黑白,可以去除疑惑障。

修習覺支還有個正確或錯誤的時機問題。當思想薄弱就不是修輕安、定、捨的時機。另一方面,擇法、精進、喜覺支此時可以用來激勵思想。而當思緒高昂洋洋得意之時,情況倒過來了,應該利用輕安、定和捨,而不是另外三個。至於念住覺支,任何時候都有用。

為了解除蓋障,介紹一種修行方法,上章已經談過,連續以慈、悲、喜、捨充滿思想,不斷地向四方擴散瀰漫。考慮一切有情和自己一樣,使充滿慈悲等等的思想,宏博莊嚴,無量無邊,無憎無暴,充塞流行於全宇宙間。這就解釋了上文所引以慈心解放思想,並加上以悲懷(karuṅā),以「喜他」(muditā),以捨心解放思想。比丘應當以慈悲喜捨等法修習念住覺支,同樣也以此等修習其他覺支。那麼如果他希望,他就能夠於其所喜者保持厭惡知覺,於其所厭者保持喜歡的知覺。如果他希望,他就能夠於其所喜所厭兩者具有厭的知覺,或於兩者具有喜的知覺。或者能夠同時免除喜與厭的知覺,而保持捨離、念住、靈覺不昧的狀態。

如果具有充滿慈心的覺支,他可以進入光明勝妙(śubha)解脫處(vimokṣa)。以慈心解放思想可以美妙為其最高勝境。如果代之以充滿悲懷的覺支,他可以超越一切物質感受,超越一切恚忿之理,和對各種不同知覺的思量,進入空無邊處。這是以悲懷解放思想的最高妙境。如果代之從充滿同情喜悅的覺支,就能夠超越空無邊處,進入識無邊處,此乃以同情的喜悅解放思想的至高妙境。如果以捨心充滿覺支,就能夠超越識無邊處,進入無所有處,此乃以捨心解放思想的無上妙境。

關於喜中生厭的問題,下面將要介紹的如骷髏觀等禪法也許可以作解釋。雖然經文並未說明為什麼要介紹此點,除了有助於覺慧與解脫,但是我們從其他材料可以知道它的目的是用那種止觀克服身體美感。

既然上面明白講過不同的覺支可以用於不同的場合,甚至可以用於任何場合,那麼似乎沒有什麼從念住到捨覺支循序漸進的問題。然而列舉覺支名目的次序是一定的,而我們研究前面的主題時,表明念住屬於最初階段,然後從定覺支到達捨覺支,前面所引有一段經文也一連串的從一個到另一個舉出各個覺支。那麼應該有一個基本次序,雖然有可能隨意的變動。似乎還進一步暗示某些人已經解脫了有漏法成了阿羅漢(例如舍利弗),可以繼續實踐這些修行法,在不同的覺支中度過他的時光。從這種觀點考慮覺支,我們是在研究接近於證覺甚至是已經證覺之後的修持階段,遠不是前一個主題所表明的較初級的修行階段。除了這種推想的觀點和運用的差異,有些覺支在其他主題下曾經詳細討論過,有些提到過。念住覺支作為一個獨立主題,上面已經充分地研究了。精進覺支(即四正勤)同樣地也頗仔細闡述過。定覺支在前面幾處文字中作為一種根也特別地談論過。這裏我們可以從覺支的資糧方面再說一下定覺支和「奢摩他」(śamatha,清淨止觀)這個述語的結合問題成為後來佛教部派之間討論道的關鍵概念。

在擇法覺支這個表現語中我們再度遇見「法」這一名詞用作原則法則的意義。特別在四念住中我們常遇見它,那裏所觀察之法包括五蓋、五取蘊、十二入(六根和相應的六塵)、和七覺支。在正勤主題下,我們看到一些法至少可以劃分為善法或惡法。五根正如五官是一樣意義的根,可以推斷是跟它們屬於同樣意義的法(佛教各部派確實是這樣理解的)。上文提到的其他幾種各部派認為是法的包括尋(尋思推求)、伺(反省內察)、樂、苦、悅(自己得意)、憂等項(與禪法聯繫起來,「喜」和「輕安」屬於覺支當然也是法)。還有五力、思量作意、清淨止觀、慈、悲、喜他(同情的喜悅)等。還有許多其他的法(例如八正道和四大種地、水、火、風,後者是對第一執著纏縛集團「色蘊」的區分)。法是什麼呢﹖梵文的法字dharma已經有法則和教義兩個不同的意義,在某些上下文中很容易混淆(包括當前的「擇法」),已經成為現代佛學作家大量地故弄玄虛的題目,如果也有點意義,其意義又是什麼呢﹖

梵文「法」字的根本或更原始的意義是自然「本性」,表宇宙間真實存在的事物,真正的實在或實際如是的事物。那麼列舉諸法之名會成為宇宙間所有事物或宇宙所由從構成的實體的名單,宇宙可以化為它的真實的原素,或者反之,化為不那麼真實的原素組合物或者虛幻不實的表面現象。本書以法字譯dharma,採其實體意義,可理解為「自然法則」,其中有許多指宇宙和一切經驗所由構成再不能分析的「本性原素」。另一方面,要求如實描述宇宙及人類在其中的處境的哲學即是本性的學說,如其實際的本性學說,自然的學說,真際的學說。我們本來可以將佛法如其「真諦」學說歸之於此種意義。然而法之一詞代表這方面意義向來用之於一切流行的學說教義,包括使用這個名詞的說話人認為是虛假的對手方面的學說教義在內。結果我們在這裏不便於使用「聖諦、真諦、真理」等字樣,寧可選取「教義」這個中性名詞,相當於法字分化變易了的意義。面對法字的多義性,我們在這本書裏就簡單的把它當做原文中一對同音異義詞來處理,按照意義譯法不同(希望就每處上下文譯得正確),法字其他分化的意義,目前無關,暫不涉及。

上文已舉例說明「擇法覺支」是對諸法的如理思惟,分辨它們的好壞善惡等等。也曾說到這種分辨要依賴深入理解,可能是要用「慧根」作出。實際上這一覺支就是「般若智慧」的同義語,後來各部派也是這樣理解的。

「喜覺支」在定根之下曾提到。在四禪中它是在第一、二禪裏面出現的一種法,及至第三禪它已被超越了,在第三禪中為「輕安」所代替。論覺支的經文講得更明確,說它是非感官的喜悅,說它可以附於任何法而存在。作為覺支之一,它的含義清楚地是對修行所遇到的法的喜悅,在四正勤中對初階段修禪的熱情興趣(有時也這樣譯)。已經拋棄俗世歡樂向證道邁進的時候,要喜歡高興所使用的方法當然是必需的。

這種精神的喜悅產生身心兩方面的輕鬆安寧感,而「輕安」覺支能促進定覺支。在前章所譯一段經文中,佛陀敘述成道之前如何習禪時,說到他勇猛精進,專心念性,清淨其心而安定其身。這裏「清淨」一詞與名詞「輕安」在梵語裏來源於同一動詞。那段文字可以作為例證解釋輕安覺支的意義。

剩下的一個覺支就是「捨」。四禪定以達到「捨」為其頂點,而在過程中它代替了「喜」。在覺支的序列中它再表現為頂點。像喜一樣它的資糧是它依以存在的任何法。在我們所遇到的以及在論道中將會遇到的一切討論中,表明捨代表修行的最高最後境界。通過定才能達到捨。在對一切法的捨的狀態中,修行者可以看到真理,獲得正覺。這就是如何證覺成道。為了看透諸法自性,為了如其實性了解四諦,必須完全捨離一切。這是作為一個覺支的捨的本質作用。捨的意義甚至還有超過此點的︰以捨心充塞宇宙的修行訓練是諸「無量法」中最高的一個。它可以用來(同其他幾項)解除覆障。以捨心充於覺支,修行者可以入於無所有處,達到捨心解脫。

〔參考資料〕 《大乘義章》卷十六;《成實論》卷二〈四諦品〉;《長阿含經》卷八〈眾集經〉;《雜阿含經》卷二十六;《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摩訶止觀》卷七(上)。


三十七菩提分法

原始佛教與部派佛教最具代表性的實踐論。舊譯為三十七道品,或三十七品經。菩提分法,意即有助於菩提(證悟)的修行法。內容可分七類,依次如下︰(1)四念處(四念住),(2)四正勤(四正斷),(3)四神足(四如意足),(4)五根,(5)五力,(6)七覺支(七菩提分),(7)八正道(聖八支道)。

除此七種之外,原始經典中,還提到信、戒、聞、捨、慧五財,再加上慚、愧的七財;少欲、知足、遠離、精進、正念(不忘念)、定、慧、不戲論的八大人覺,以及八正道加上正智、正解脫的十無學法等種種修道法。此暫不贅。上列這七種修道法,是各自獨立的系統,依據任何一種修道法,均可到達開悟的理想。又全部的修道均可歸納為戒、定、慧三學,因此上面提到的七種三十七法全部也可分為三學。總之,三學是修道論最簡單、合理的分類。

有關三十七菩提分法的內容,分述如次︰

(1)四念處︰亦稱四念住,與八正道中的正念相同,即常念不忘身、受、心、法四者無常、苦、無我。亦即持續抱持「一切法(身、心、境)無常、苦、無我」的正確見解。四念處,就個別而言,身是不淨、受是苦、心是無常、法是無我。也就是念頭(意識)安住在無常、苦、無我三者之上。這與五蘊觀在內容上是相同的。

根據原始經典,四念處就是一乘道(eka-yana magga),而由修行的出發點到達最高的悟境,只要依四念處觀來修行也就足夠了。這與依五蘊觀,即可由初步修行以達到最高的悟境的情形是相同的。

(2)四正勤︰與八正道的正精進相同。也譯為四正斷、四正勝、四意斷。將精進努力分為四項目︰(1)努力斷除已起之惡(斷斷)。(2)努力使未起之惡不生(律儀斷)。(3)努力使未起之善生(隨護斷)。(4)努力增長已起之善(修斷)。

善與惡,這裏所謂的善,是指理想的增長,惡是指理想的減退。就佛教而言,有助於聖道的是善,有礙於聖道的是惡,這也是一般社會就倫理的、政治的、經濟的、肉體的健康等面而說的。

如果努力於四正勤,一定能捨惡向善,並一步一步地接近理想。在佛教裏,對惡的努力,不稱為精進,而稱為懈怠。

(3)四神足︰又譯為四如意足。為了得到神通的優異禪定,依其方法,就四方面言之,即四神足︰(1)欲神足,即欲得禪定。(2)精進神足,即努力於得到禪定。(3)心神足,即欲得禪定的守心狀態。(4)思惟神足,即為得到禪定而作的思惟觀察。

(4)五根︰指信、勤(精進)、念、定、慧五個修行項目。「根」即能力。故五根是使眾生傾向理想的五種能力。因有這五種能力,就可由迷的狀態進入悟的狀態。「信」之所以置於五根之首,是因為佛教的實踐道是以信為出發點。由此可知,五根是初學者的修道法。

佛教所謂五根,除以上所提者之外,另有感覺能力的眼、耳、鼻、舌、身五根。此為眼等五根,以區別信等五根。

(5)五力︰前面的五根是指(潛在)能力,而此能力實際發揮出來的具體力量,就是力。在內容上,五力與五根相同,都是信、勤、念、定、慧;就修道立場而言,則五力較五根更進一步。不僅限於信,自有漏的凡夫到無漏的聖者,皆有勤(精進)、念、定、慧,但其中仍有種種不同的階段。

(6)七覺支︰也譯為七覺分、七菩提分,指如下七項︰念覺支(念等覺支)、擇法覺支(擇法等覺支)、精進覺支(精進等覺支)、喜覺支(喜等覺支)、輕安覺支(輕安等覺支、猗覺支)、定覺支(定等覺支)、捨覺支(捨等覺支)。

這裏的覺支或等覺支,是「覺(悟)的部分」,指到達開悟前的修行項目。在三十七菩提分法的七種修行道中,七覺支被認為是最高層次的修行法,這主要與禪定有關。在原始經典中,安般念(數息觀──數出入呼吸以達精神統一)之後修四念處觀,然後再修七覺支,則可證得明(悟的智慧)與解脫,這是頗為有名的。七覺支的項目,簡述如下︰

(1)念覺支︰有念,具有優異的智慧,對很久以前的經驗均可憶持不忘。(2)擇法覺支︰有念而住,依慧去思惟簡擇(分別)所憶持的法。(3)精進覺支︰依慧對法作簡擇思惟,並精進努力。(4)喜覺支︰精進努力者產生精神的法悅。(5)輕安覺支︰產生喜悅者,身心也同時達輕快安樂。(6)定覺支︰身體輕快安樂者,可達心之統一。(7)捨覺支︰平等地觀察已得統一的心。

(7)八正道︰指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等八種原始佛教以來的修行法。請參閱「八正道」條。(取材自《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

◎附一︰「三十七菩提分法」表解


「三十七菩提分法」表解
┌四 念 處──四念位
│四 正 勤──煖 位┐
│四如意足──頂 位┤
三十七品┤五 根──忍 位┼─四善根
│五 力──世第一┘
│七 覺 支 初 果──見 道
└八 正 道 修 道
┌觀身不淨─┐
┌四 念 處┤觀受是苦 │ 念─┐
│ │觀心無常 │ 擇 │
│ └觀法無我─┘ ──進 │
│ ┌未生惡令不生┐ ┌喜 ├七覺支
├四 正 勤┤已生惡令滅 │ 戒 │輕安│
│ │未生善令生 │ │定 │
三十七品與│ └已生善令長─┘ └捨─┘
三學廣略 │ ┌欲如意足─┐ 定 ┌正見┐
├四如意足┤念如意足 │ └正思│
│ │進如意足 │ ┌正語│
│ └慧如意足─┘ 慧 │正業├八正道
│ ┌信根信力 └正命│
├五根─┐│進根進力 精進│
│ ├┤念根念力─┐ ┌正念│
└五力─┘│定根定力─┘ └正定┘
└慧根慧力──


◎附二︰黃懺華〈三十七菩提分法簡介〉

三十七菩提分,舊譯作三十七道品,新譯作三十七菩提分,也有稱三十七覺分、菩提分法、品,乃至三十七助道法等異名。修此三十七種法門是趣向於菩提之行。即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支七科,總計七科有三十七個項目,所以叫作三十七菩提分。菩提,舊譯作道,新譯作覺;分的意義是支分,又是因。《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六及《俱舍論》卷二十五,把菩提解釋作「盡智(自知我已知苦,乃至我已修道)」、「無生智(自知我已知苦不應更知,乃至我已修道不應更修)」,即究竟覺了四聖諦境的智慧。四念住等三十七種,是隨順和趣向這種智慧的行法,所以都叫菩提分。如《婆沙》說︰「問︰何故名為菩提分法﹖菩提分法是何義耶﹖答︰盡、無生智說名菩提,已究竟覺四聖諦故。若法隨順此究竟覺,勢用增上,此中說為菩提分法。」

又《俱舍》說︰「盡、無生智說名為覺,隨順者別立三菩提︰(一)聲聞菩提,(二)獨覺菩提,(三)無上菩提;無明睡眠皆永斷故,及如實知已作已事,不復作故(《俱舍論記》卷二十五說︰已作已事是盡智,不復作故是無生智),此二名覺,三十七法順趣菩提,是故皆名菩提分法。」

《說無垢稱經疏》說菩提是所求的佛果,分的意義是因,四念住等三十七法,是能求得佛果的原因,所以叫作菩提分。如《疏》說︰「菩提覺義,所求佛果;分是因義。此三十七為覺果因,名菩提分。」《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卷上也說︰「菩提分法者,菩提云覺;正是所求;分者因也,亦支分義。三十七法順趣菩提,菩提之分名菩提分。」

關於道品的解釋,舊譯時代各家大都說道以能通為義,品是品類,四念住等三十七種,是能通到涅槃的道法,所以叫作三十七道品。如《大乘義章》卷十六說︰「言道品者,經中亦名為菩提分,亦名覺支,(中略)云何名道﹖通義名道。(中略)品謂品別,道行差異故名為品。」

(1)四念住︰新譯四念住,舊譯作四念處,還有四意止(安世高)等異譯,是四種觀法︰(1)身念住,(2)受念住,(3)心念住,(4)法念住。身念住是以身為對境修不淨觀,受念住是以受為對境修苦觀,心念住是以心為對境修無常觀,法念住是以法為對境修無我觀。凡夫攀緣色蘊的身,受蘊的受,識蘊的心,想、行二蘊的法四種境,起四種顛倒妄見,謂身為淨,言受是樂,執心是常,計法為我,由此生起貪愛無明。為對治這四種顛倒,用聞思修所生能觀的智慧,於一切身、一切相正觀察、正推求,隨觀隨覺了身五種不淨(生處、種子、自性、自相、究竟),推求是無常、苦、空、無我,破除於不淨處而起淨想的顛倒。其次於受隨觀隨覺了三受(苦、樂、不苦不樂)皆苦,實無有樂,推求是無常、苦、空、無我,破除於苦處起樂想的顛倒。其次於心隨觀隨覺了心生滅流注,剎那不停,猶如幻事,實相不可得;也以無常、無我等推求,破除於無常處起常想的顛倒。其次於法隨觀隨覺了五蘊諸法從因緣和合而生所以不自在,不自在所以無自性,無自性所以無我;破除於無我處起我想的顛倒。如《大智度論》卷十九說︰
「身念處,受、心、法念處,是為四念處,觀四法四種︰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是四法雖各有四種,身應多觀不淨,受多觀苦,心多觀無常,法多觀無我。何以故﹖凡夫人未入道時,是四法中邪行起四顛倒︰諸不淨法中淨顛倒,苦中樂顛倒,無常中常顛倒,無我中我顛倒。破是四顛倒故,說是四念處。破淨倒故說身念處,破樂倒故說受念處,破常倒故說心念處,破我倒故說法念處。」

又《瑜伽師地論》卷二十八說︰
「又為對治四顛倒故,世尊建立四種念住。謂為對治於不淨中計淨顛倒,立身念住。以佛世尊於循身念住中,宣說不淨相應四淡泊路(四淡泊路,指作青瘀、變赤、骨鎖、散壞四種外身不淨觀。《瑜伽論記》卷六(下)說這有兩種意義︰一種是置死屍處寂寞無人,所以叫作淡泊;往彼處所,所以叫作路。一種是涅槃寂靜,所以叫作淡泊;作不淨觀能至涅槃,所以叫作路),若能於此多分思惟,便於不淨斷淨顛倒。為欲對治於諸苦中計樂顛倒,立受念住。以於諸受住循受觀,如實了知諸所有受皆悉是苦,便於諸苦斷樂顛倒。為欲對治於無常中計常顛倒,立心念住。以能了知有貪心等種種差別,經歷彼彼日夜剎那瞬息須臾非一眾多種種品類心生滅性,便於無常斷常顛倒。為欲對治於無我中計我顛倒,立法念住。由彼先來有有我見等諸煩惱故,無無我見等諸善法故,於諸蘊中生起我見。以於諸法住循法觀,如實了知所計諸蘊自相共相(了知諸蘊唯有法性,各各別異,都無有我,名了自相;了知諸蘊同是無我,名了共相),便於無我斷我顛倒。」

這四法,依《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及《俱舍論》卷二十三,以慧(即大地法中慧心所)為體,身等四法是所觀境,慧是能觀,由慧令念(即大地法中念心所)住身等四法,即由慧力令念心所於慧心所所觀境,能明念不忘,所以於慧立念住的名稱。如《婆沙》說︰「問︰此體是慧,何故世尊說為念住﹖答︰慧由念力得住所緣,故名念住。或此慧力令念住境,故名念住。」《俱舍》說︰「何緣於慧立念住名﹖毗婆沙師說︰此品增故,是念力持慧得轉義,如斧破木由楔力持。理實應言慧令念住;是故於慧立念住名。隨慧所觀能明記故。」

《成實論》說起初是念性,末了是慧性;如〈立無數品〉(卷五)說,一念有五種名,所謂念處、念根、念力、念覺、正念。又〈四諦品〉(卷二)說,從念生慧,觀身無常等,叫作念處。所以《瑜伽師地論》卷二十八及《對法論》卷十,兼取念、慧二法為體。如《瑜伽》說︰「若慧若念,攝持於定,是自性念住。」《對法論》說︰「念住自體者,謂慧及念。」

(2)四正斷︰新譯四正斷,又作四正勝,舊譯作四正勤,還有四意斷(《長阿含經》、《中阿含經》、《雜阿含經》也作正斷)等異譯。所謂四正斷︰(1)於已生惡不善法,為令斷故;生欲、策勵、發勤精進、策心、持心。(2)於未生惡不善法,為不生故;生欲、策勵、發勤精進、策心、持心。(3)於未生善法,為令生故;生欲、策勵、發勤精進、策心、持心。(4)已生善法,為欲令住,令不忘失,令修圓滿,令倍修習,令其增長,令其廣大,生欲、策勵、發勤精進、策心、持心。

簡單地說,即於已生的惡不善法,為令斷滅,精勤修習;於未生的惡不善法,為令不生,精勤修習;於未生的善法,為令生起,精勤修習;於已生的善法,為令堅住不忘,倍復增廣精勤修習。依《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及《對法論》卷十等說,行者於四念住,觀行已經串習,已經能夠除遣粗重的煩惱,已經能夠了別通達善法和不善法,接著為令所有已生的惡不善法斷滅,為令所有未生的惡不善法不生,為令未生的一切善法生起,為令已生的一切善法堅住不忘;先起樂欲,由樂欲而戒勉策勵,發起正精進。假如在對治惡不善法或修習善法觀行時,發生沉沒(惛沉)的現象,就用淨妙等作意策練心令高舉;假如發生掉舉的現象,就用內證略攝門制持心令下沉;這就叫作四正斷。

依《大智度論》卷十九也說到修四念處(即四正斷)觀時︰假如懈怠心起,五蓋等煩惱覆心,離信等五種善根;此等不善法假如已生,為令斷滅,一心勤精進,方便除斷令盡;假如未生,為不令生,一心勤精進,方便遮止不令得生。在修四念處觀時︰信等五種善根假如未生,為令得生,一心勤精進,方便修習令生;假如已生,為令增長,一心勤精進,方便修習令不退失,增長成就。這就叫作四正勤。這四法都以精進為體,由義用不同,把它分作四種,在正修習斷惡修善的分位中,此能斷除懈怠,所以叫作正斷;在正持策身語意三業中,以此為最勝,所以叫作正勝,一心勤修,所以叫作正勤。

(3)四神足︰新譯四神足,舊譯作四如意足(安世高也譯作神足),是四種定。(1)欲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簡稱欲神足;(2)勤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簡稱勤神足;(3)心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簡稱心神足;(4)觀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簡稱觀神足。欲是希求,由欲樂的增上力所獲得的三摩地,即由欲力所引發的定,叫作欲三摩地。謂行者先生起樂欲,繼而於所有障礙三摩地的惡不善法,正確詳審的思惟觀察它的自性、因緣、過患及對治,生起專注一境的心念;又於所有修習三摩地的善法,正確詳審的思惟觀察它的自性、因緣、功德及出離,安住專注一境的心念。由這樣多所修習,接觸心一境性,這叫作「欲增上力所得三摩地」。勤是勤策,由勤策的增上力所得的三摩地,即由勤力所引發的定,叫作勤三摩地。為令所有能隨順惡不善法的所緣境界未生的不生、已生的斷滅,自己策發,自己勉勵,發起正勤,正確詳審的思惟觀察那個所緣境界的自性、因緣、過患及對治,安住專注一境的心念。由這樣多所安住,能正生起心一境性,這叫作「勤增上力所得三摩地」。心是所依,即心所所依;一說定能攝心,所以叫作心。由心的增上力所獲得的三摩地,即由心力所引發的定,叫作心三摩地。例如又策動各種下劣(惛沉)心,或者又制止各種掉舉心,又時時修習心無染污,心平等性的增上捨(行捨),由此因緣,於所有惡不善法的自性、因緣、過患及對治,又於所有善法的自性、因緣、功德及出離,正確詳審的思惟觀察,安住專注一境的心念。由這樣多所安住,能正生起心一境性。這叫作「心增上力所得三摩地」。觀是觀察,由觀察的增上力所獲得的三摩地,即由觀力所引發的定,叫作觀三摩地。已經能令所有惡不善法都不現行,更思惟現在是不是還有惡不善法而不覺知,還是已經沒有惡不善法而不覺知﹖應當普遍詳審的觀察。由此正確詳審的思惟觀察所有惡不善法的斷與未斷,安住專注一境的心念。由這樣多所安住,能正觸證心一境性。這叫作「觀增上力所得三摩地」。

在正修習這四種三摩地中,為要永斷所有隨眠,為圓滿成辦三摩地,有八種斷行,又叫作八種勝行,即欲、策勵、信、安(輕安)、念、正知、思、捨(行捨)。成就三摩地的斷行,所以叫作「斷行成就」。出世間法最勝自在,叫它作勝行。這四種三摩地,能得能證出世間法,所以叫做神足(瑜伽義)。或者所有思求、所欲願,一切如意,所以叫作神。能引發神,所以叫作足(婆沙義)。或者神是說諸神靈勝妙的功德,這四種三摩地,為諸神靈妙德所依止,所以叫作神足(俱舍義)。四如意足是︰{1}欲為主得定,叫做欲如意足;{2}精進為主得定,叫作精進如意足;{3}心為主得定,叫作心如意足;{4}思惟為主得定,叫作思惟如意足。依《大智度論》卷十九說,前四念處中修實智慧;四正勤中,修正精進,緣精進故,智慧增多,定力小弱。現在獲得四種定以攝心,使智力定力相等,所願皆得,所以叫作如意足。

(4)五根︰五根,新舊譯語相同︰{1}信根,{2}精進根,{3}念根,{4}定根,{5}慧根。所謂信是指於三寶四諦等中深忍樂欲,叫作信。信根是由世間道令心清淨潔白,離隨煩惱,安住正真,獲得不動之後,求修習諦現觀的方便,起增上信。所謂精進,是指於斷惡修善事,精勤策勵,勇銳堅猛,叫作精進。精進根是依信根於諸諦生忍可之後,增進勇猛,與信俱行。所謂念,是指於曾所受境,令心明記不忘,叫作念。念根是依精進根於諸諦發起正勤之後,明記不忘,與精進俱行。所謂定,是指於所觀察境平等持心,令心專注不散,叫作定。定根是依念根已經於諸諦繫念之後,心住一境,與念俱行。所謂慧,是指於所觀察境,簡擇是非,分別善惡,叫作慧。慧根是依定根已經於諸諦得定之後簡擇諸法,與定俱行(見《顯揚聖教論》卷二,《對法論》卷十六)。

又信道及助道法,叫作信根;修行道及助道法時,勤求不息,叫作精進根;繫念道及助道法,更無他念,叫作念根;於道及助道法一心繫念不散,叫作定根;為道及助道法觀無常等十六行,叫作慧根(見《大智度論》卷十九)。根是增上的意思,信能生起出世間法,從而能次第生起精進、念、定、慧等法;精進能展轉生起念、定、慧等法,慧能生起出世間法,勢用增上;所以叫作五根。這五法都有能生的意思,信等五法,能生一切善法,所以叫作五根。

(5)五力︰五力即前五根,新舊譯語相同︰{1}信力,{2}精進力,{3}念力,{4}定力,{5}慧力。信根增長,能破諸疑惑。精進根增長,能破種種身心懈怠。念根增長,能破諸邪念。定根增長,能破諸雜亂想。慧根增長,能破諸惑。如此,信等五根,有殊勝的勢用。能損減所對治的不信等障,不為不信等法所屈伏;所以轉稱作力。

(6)七覺支︰新譯七覺支,又作七遍覺支、七等覺支;舊譯七覺分、七菩提分,又作七覺意(安世高《長阿含經》)等。七覺支是︰{1}念覺支,{2}擇法覺支,{3}精進覺支,{4}喜覺支,{5}輕安覺支,{6}定覺支,{7}捨覺支。《顯揚聖教論》卷二說︰念覺支是說於諦(真諦)明瞭、於諦不忘。擇法覺支是說於諦解瞭、於諦覺悟。精進覺支是說於諦心勇。喜覺支是於諦心悅。輕安覺支是說於真諦中身心堪住。定覺支是於真諦中心住一境。捨覺支是說於真諦心平等、心正直、心無轉動性。這七種覺支,都後依止前,與前俱行,如擇法依止念,與念俱行;乃至捨依止定,與定俱行。《法蘊足論》卷八十九說︰修習四念住時,安住正念,明記不忘,叫作念覺支。由念於善不善、有罪無罪、勝劣、黑白諸法簡擇極簡擇,叫作擇法覺支。由擇法勤修精進,勵意不息,叫作精進覺支。由精進發生殊勝的欣喜,遠離愛味,叫作喜覺支。由喜身心輕安,遠離粗重,叫作輕安覺支。由輕安而受樂,由受樂而心住等住乃至心一境性,叫作定覺支。由定能滅貪憂,住心平等、心正直、心無警覺寂靜住性的增上捨,叫作捨覺支。

又《成實論》卷二說︰學人失念則起煩惱,繫念善處才能捨離過失,叫作念。繫念先前所修習的正見,叫作擇法。精勤擇法不捨,叫作精進。從事精進時,煩惱減少,心生歡喜,叫作喜。心喜的緣故,身得猗樂,叫作猗(輕安)。身得猗樂的緣故,心得寂定,叫作定。此定不沒(惛沉)不發(掉舉),其心平等,叫作捨。又此定得無學果,斷憂離喜,叫它作捨。《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說︰覺是說究竟覺,即無生智;或者是說如實覺,即無漏慧;這七法是它的支分,所以叫作支。《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也說如實的覺慧用這七法為支,所以叫作覺支。

《法界次第初門》依《大智度論》卷十九釋七覺分說︰用智慧觀察諸法時,能簡別真偽,不刷偽之法,叫作擇法覺分。修諸道法時,能覺了不修無益苦行,而於真法中常能專精一意,無有間歇,叫作精進覺分。心契悟真法而獲得歡喜時,能覺了這種歡喜不從顛倒之法生,而住在從真法生的歡喜,叫作喜覺支。斷除諸見煩惱時,能覺了除去諸虛偽法,而不損害真正的善根,叫作除覺分。捨離所見念著之境時,能覺了所捨離之境,虛偽不實,永不追憶,叫作捨覺分。發諸禪時,能覺了諸禪虛假,不生見愛妄想,叫作定覺分。修諸道法時,能覺了常使定慧均平,若心沉沒,應當思念用擇法、精進、喜三種覺分觀察令起;若心浮動,應當思念用除、捨、定三種覺分收攝令定;叫作念覺分。《大智度論》說無學的實覺,這七事能到,所以總叫覺分。《成實論》也說菩提是稱呼無學智,修習這七法,能獲得菩提,所以叫它作菩提分。

(7)八支聖道︰新譯八支聖道,又作八聖道支、八道支等;舊譯作八正道、八正道分、八聖道、八直聖道、八聖賢道(《長阿含》)等。

{1}正見,{2}正思惟,{3}正語,{4}正業,{5}正命,{6}正精進,{7}正念,{8}正定。正見,是說遠離一切顛倒的正觀。《大智度論》卷十九說,正見是智慧,如在四念處、慧根、慧力及擇法覺分中所說。《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說,覺支時所獲得的真覺,及獲得真覺以後用智慧安立,如所證得而覺了(依玄奘法師的解釋,是在真七覺支時所獲得的真擇法覺,及獲得真擇法覺以後,在相見道用後得智安立觀行,如在真見道所證得而覺了。見《瑜伽論記》卷七下);這兩種覺合起來,叫作正見。又說,正見是把世間慧、出世間慧總合作一種(卷六十二),又說正見是能通達真實法(卷八十三),是能了知四聖諦(卷八十四)。《顯揚聖教論》卷二也說在見道中獲得遍覺支時,見清淨;及在修道中安立以後獲得遍覺支,見清淨;把這兩種總合起來作正見。

正思惟,是說遠離一切邪分別,籌量義理的如法思惟。《瑜伽師地論》說︰由正見的增上力所起出離、無恚、無害的分別思惟,叫作正思惟。《顯揚聖教論》也說是依止正見和正見俱行的離欲思惟、無恚思惟、無害思惟。

正語,是說遠離一切語過的正言說。《瑜伽師地論》說由正見的增上力,起善思惟,由善思惟發種種如法的言論,叫作正語。《顯揚聖教論》卷二說聖愛戒所攝離虛誑語、離離間語、離粗惡語、離雜穢語的四種語業,叫作正語。

正業,是說遠離一切身過的正施作。《法界次第初門》依《大智度論》說,是用無漏的智慧除捨身一切邪業所攝的清淨正身業。《瑜伽師地論》說,如法求衣服、飲食、坐臥具、醫藥、什物,往來進止,正知而住,叫作正業。《顯揚聖教論》說聖愛戒所攝離斷生命、離不與取、離欲邪行的三種身業,叫作正業。

正命,是說遠離以各種邪因緣而自養活的清淨正命。《法界次第初門》依《大智度論》說,是用無漏的智慧除捨五種邪命的正生活。五種邪命是{1}為利養詐現奇特,{2}為利養自說功德,{3}為利養占相吉凶為人宣說,{4}為利養高聲現威,令人畏敬,{5}為利養稱說自己所得的供養以動人心。《瑜伽師地論》說如法追求衣服、飲食,乃至什物,遠離一切起邪命的惡法,叫作正命。《顯揚聖教論》說聖愛戒所攝遠離邪命惡法,叫作正命。

正精進,是說遠離種種身心懈怠,止惡作善,勇猛向解脫邁進的正方便。《大智度論》說正精進(論作正方便)如在四正勤、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中所說義同。《瑜伽師地論》說依止正見乃至正命而勤苦修行的行者,發起所有欲樂、正勤等勇猛的勢力,策勵其心,相續不斷;叫作正精進。《顯揚聖教論》說,在所修習的四念住乃至五力中欲樂、正勤、策勵、勇猛、堪住、難制,心正奮發,相續精進性;叫作正精進。

正念,是說遠離邪念,憶持正法,明記不忘的正思念。《瑜伽師地論》說成就正精進的行者,由四念住的增上力,獲得無顛倒的九種行相所攝的正念,叫作正念。九種行相即九種心住,是內住、等住、安住、近住、調順、寂靜、最極寂靜、專注一趣、等持(見《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及《對法論》卷十)。《顯揚聖教論》說,在所修習的擇法以次六種覺支中,念及正念、隨念、諸念、不忘念,心明了性,叫作正念。

正定,是說遠離諸雜亂想,住心不亂,堅固攝持,無漏清淨的禪定。《瑜伽師地論》說,由四念住的增上力所獲得的正念。能攝持九種行相的心住,叫做正定。《顯揚聖教論》說,在所修習的擇法等覺支中,正念所攝心住、安住、近住、正住、不亂不散,正攝持奢摩他(止),心住一境性,叫做正定。《瑜伽師地論》說,已見迹(見道)的有學聖者,由八支所攝行迹的正道,能斷一切煩惱,能於解脫究竟作證,所以叫作八支聖道。《俱舍論》卷二十五說這八法是直往涅槃城的道路,所以叫作八聖道支。《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說,「所履通達」叫作道,這八法是道的支分,所以叫作八道支。《法界次第初門》說,這八法不依偏邪而行,都叫作正;能通到涅槃,所以叫作道。

《俱舍論》卷二十五說,這三十七法,實體只是十種,即慧、勤、定、信、念、喜、捨、輕安、戒、尋。四念住、慧根、慧力、擇法覺支、正見九法,以慧為體。四正斷、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支、正精進八法,以勤為體。四神足、定根、定力、定覺支、正定八法,以定為體。信根、信力二法,以信力為體。念根、念力、念覺支,正念四法,以念為體,喜覺支一法,以喜為體。捨覺支一法,以行捨為體。輕安覺支一法,以輕安為體。正語、正業、正命三法,以戒為體。正思惟一法,以尋為體。然而《瑜伽論記》卷七(上)說︰依大乘,正思惟即慧所攝,並非以思為體,所以實體只是九種。但是《大智度論》卷十九,也說三十七品,以信、戒、思惟、精進、念、定、慧、除、喜、捨十法為根本。

釋迦牟尼佛在鹿野苑初轉四諦法輪所說的道諦,是八支聖道;後來更增加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及七覺支作三十七菩提分,所以三十七菩提分是從八支聖道發展的。

〔參考資料〕 《摩訶般若波羅蜜多經》卷十八;《賢劫經》卷四;《法華經》卷七;《優婆塞戒經》卷二;《觀佛三昧海經》卷二、卷七;Har Dayal《TheBodhisattva Doctrine in Buddhist Sanskit Literature》。


三觀

(一)指天台宗所立空觀、假觀、中觀三種觀法︰稱為空假中三觀。係依《瓔珞本業經》卷上〈賢聖學觀品〉所說從假入空二諦觀、從空入假平等觀、中道第一義諦觀而立。即觀色心諸法無性空無,名空觀。不住諸法空,進而更觀如幻之假有,名假觀。雙照空假二邊,觀諸法絕待不二者,是名中道觀。

此三觀,於天台藏、通、別、圓四教中,正是別、圓二教的觀法,但就其要義而言,亦可配屬四教,故今先總說明「四教之三觀」。凡觀法,皆是將理論性的教理付諸實踐的方法,故《四教義》卷一云(大正46‧724a)︰「四教,還從前所明三觀而起,為成三觀,(中略)三觀還因四教而起。」

四教三觀展轉互為起因,故得以空、假、中三觀,配屬於藏通別圓四教。茲略述如次︰

(1)空觀︰正屬藏、通二教,不過二教空觀的方法不同,有所謂析空、體空之別。藏教之空觀,乃分析色心諸法而終歸於空理,是為析空觀。通教更進一等,直接體達諸法如幻即空,令入空理,是為體空觀。兩者同樣能斷破界內見思惑。然此二觀終究偏於空之一理,故名為但空觀。相對於此的別圓二教之空觀,名不但空觀。

別教之空觀,係空、假、中對立並存,故非但空;圓教之空觀,空與即假即中圓融而存,故亦非但空。而在通教,於利鈍二根機修觀時,有時會令利根者由但空觀進入不但空觀,如圓接通、別接通即依此理由而來。

(2)假觀︰正屬別教。天台宗對於假,分為在迷眾生情見的生死假,以及聖者以出世間眼所照的建立假二種。前藏教與通教之空觀,其從假入空之時的假,即屬於生死假,未達建立假。至別教則機教均進,故不滿足於從假入空之偏空,進而更以從空入假之觀,於空之上安立假差別,此即建立假。

別教之特質,在於觀無量四諦,建立恆沙之佛法,以出假利生,因此在以三觀配屬四教時,比照其特質,將假觀隸屬別教。又,別教與圓教的假觀不同,別教的假觀,以不相即於空中的隔歷之假為對境,能斷塵沙之惑;圓教的假觀則以即空即中之妙假為對境,能同時斷三惑。

(3)中觀︰正屬圓教。此實為最極無上之觀法,雙照雙遮空假二邊,觀遮照不二。如此圓教之中觀,係同時無礙地觀空假融即,一而三、三而一之中理,因此又稱不但中觀。相對於此,別教的中觀,乃觀相離於空假的個別中理,故名為但中觀。

不過,於別教修此但中觀時,已於十住、十行修空假二觀,破見思、塵沙煩惱,故從行人實得看,此時三觀一心,幾同於不但中觀圓修之境地。因此觀成入初地時,證圓融三諦之理,斷一品無明,別人即成圓人。別教之地上,有全修不但中觀而成就斷證者。

其次個別就「別圓二教的三觀」來說。本來空、假、中三觀乃別圓二教特有的觀法,藏通二教,只不過暫時採用三觀中的一部分而已。別教三觀,稱為別相三觀、次第三觀,圓教的三觀,名一心三觀或不次第三觀。

別教的三觀,乃觀隔歷三諦之理,故空、假、中三觀,就橫而說即成隔歷,就竪而言即成次第。如《瓔珞本業經》所說的三觀即是。

所謂從假入空觀,即知假非假,破假入空,故名。從空入假觀者,知空非空,以破空入假,故名。中道第一義諦觀者,於空觀時用空,假觀時用假,為雙存之方便,得入中道,即一味平等,雙照空假,故名。但於中道觀時,雙存空假、雙照空假,乃未離有為造作之領域,因此不能雙照、雙遮、遮照不二。修以上三觀,儼然有次第之別,首先以空觀,觀空諦之理,破見思惑,成一切智;接著以假觀,觀假諦之理,破塵沙惑,成道種智;最後以中觀,觀中諦理,破無明惑,成一切種智。故空、假、中三觀不能互相融通。

圓教的三觀,乃於一念心上,同時無礙地觀圓融三諦之理的融妙自在。《摩訶止觀》卷三(上)云(大正46‧25b)︰「以觀觀於境,則一境而三境。以境發於觀,則一觀而三觀,如摩醯首羅面上三目,雖是三目而是一面。觀境亦如是。觀三即一,發一即三,不可思議。」又卷五(上)云(大正46‧55b)︰「一空一切空,無假中而不空,總空觀也。一假一切假,無空中而不假,總假觀也。一中一切中,無空假而不中,總中觀也。即中論所說,不可思議一心三觀。」

如此,以一念心為所觀境時,一念心即圓融三諦,即空、即假、即中。空觀謂一念即圓空之觀;假觀謂一念即妙假之觀;中觀謂觀一念即具德之中。三觀皆破情立法,歸於絕待而成就一空一切空、一假一切假、一中一切中,故觀其諦理,則三諦圓融;破其惑,則三惑同斷;得其智,則三智一心中得。圓教三觀,雖有所謂名隨德用的分別安立義,但恆會歸於體一、互融義。

然對此觀境的一念心,趙宋的天台家有所爭論。四明知禮以為心、佛、眾生,三者雖悉同此一三千法,然就其近要以觀自心,其心即第六識陰妄的一念。而山外派諸師,則以為生、佛為所造,心是能造,就能造之心以觀,其心即八、九識清淨之真如心。此中以四明之說為天台觀心之正義。

(二)指律宗所立的性空、相空、唯識等三觀︰此三觀順次為性空教、相空教、唯識圓教的觀法。又稱南山三觀或南山三教。

初,性空觀者,指聲聞、緣覺二乘所修,以機小智劣故,必待分析諸法體性,方能觀性空無我之理,故名性空觀。此相等於天台家的析空觀。《行事鈔資持記》以析空雖為性空觀之正道,然也有由體空而入者,如其卷中四(下)云(大正40‧350b)︰「其中須分利鈍,利者體法即空,鈍者析法見空。」

其次,相空觀者,乃小菩薩所修,機根勝於二乘故,能直接觀諸法之本相乃無相空,故名相空觀。《行事鈔資持記》卷中四(下)特別敘述小菩薩之所以有此觀之由,即(大正40‧350c)︰「小菩薩者雖發大心,未窮心本,故設此觀,空諸塵境。」

最後,唯識觀者,乃大菩薩所修。以機根最上明利,能觀知心外諸法本無,唯「識」真實故,名唯識觀。《資持記》解釋「識」,舉出下列二說(大正40‧350c)︰「言識則表於內心,或真妄和合為阿黎耶識,謂真能隨緣,與妄俱起故。或云真識,即是常住本淨真心,即是中道一實境界。」其後就修觀云(大正40‧350c)︰「一者直爾總觀,謂觀念性即是真識,其體清淨平等周遍,含攝諸法,出生無盡,究竟一相寂然常住。二者歷事別觀,一切時中隨緣動念,衣食四儀,若善若惡,皆能了知一識流變。」

其中「直爾總觀」,乃上智深位所修;「歷事別觀」乃末世初心所修。

(三)《圓覺經》所載三種修觀的精神狀態︰即奢摩他(śamatha)、三摩鉢底(samāpatti)、禪那(dhyāna)。該經云(大正17‧917c)︰
「善男子,若諸菩薩悟淨圓覺,以淨覺心,取靜為行,由澄諸念,覺識煩動,靜慧發生。身心客塵從此永滅,便能內發寂靜輕安。由寂靜故,十方世界諸如來心,於中顯現如鏡中像。此方便者名奢摩他。
善男子,若諸菩薩悟淨圓覺,以淨覺心,知覺心性及與根塵皆因幻化,即起諸幻,以除幻者,變化諸幻而開幻眾。由起幻故,便能內發大悲輕安。一切菩薩從此起行漸次增進。彼觀幻者非同幻故,非同幻觀皆是幻故,幻相永離。是諸菩薩所圓妙行如土長苗。此方便者名三摩鉢提。
善男子,若諸菩薩悟淨圓覺,以淨覺心,不取幻化及諸淨相,了知身心皆為罣礙。無知覺明不依諸礙,永得超過礙無礙境。受用世界及與身心相在塵域,如器中鍠聲出於外。煩惱涅槃不相留礙,便能內發寂滅輕安。妙覺隨順寂滅境界,自他身心所不能及。眾生壽命皆為浮想。此方便者名為禪那。
善男子,此三法門皆是圓覺,親近隨順十方如來,因此成佛,十方菩薩種種方便,一切同異,皆依如是三種事業。」

上文中,「奢摩他」是「止」之義,指唯取極靜,由靜力故永斷煩惱,究竟成就而不起座,便入涅槃。即所謂靜觀,宗密名之泯相澄神觀。「三摩鉢底」是「等至」之義,即唯觀如幻,以佛力故變化世界種種作用,行菩薩清淨妙行,於陀羅尼不失寂念及諸靜慧。是所謂幻觀,宗密名之起幻銷塵觀。「禪那」是「靜慮」之義,指唯滅諸幻而不取作用,獨斷盡煩惱便證實相。是所謂寂觀,宗密名之絕待靈心觀。此三觀總成二十五種清淨定輪。《圓覺經略疏》卷下謂單修三觀名為「單修三觀」。即有三輪。次以一觀為頭而兼餘二觀,交絡有七,三七故成二十一輪。名之交絡三觀。次以圓覺慧圓修三觀名如意圓修觀。唯有一輪。故總成二十五輪。

關於此三觀與天台空假中三觀之同異,《圓覺經略疏》卷下一云(大正39‧559c)︰
「與天台三觀則義理同而意趣異。同者︰(一)泯相即空觀也,(二)起幻即假觀也,(三)絕待即中觀也。異者︰此明行人用心方便,彼則推窮諸法性相;此多約心成行,故不立所觀之境,彼多約義生解,故對所觀三諦。」

(四)《註華嚴法界觀門》所立的法界三觀︰即真空觀、理事無礙觀、周徧含容觀。此中,真空觀是理法界,即住於平等觀,觀諸法之事色悉空,其空之當體亦不異色,故真理泯絕有無之情計,無所寄顯。理事無礙觀是理事無礙法界,謂觀萬象差別之事法與平等無差之理法鎔融相涉、無礙自在。周徧含容觀是事事無礙法界,即觀萬象差別之事法無礙自在,一多相即相入。蓋所觀之境雖同一心法界,而能觀之智有淺深,故有此三重觀之不同。

(五)指從行觀、附法觀、託事觀︰此中,從行觀又名約行觀,謂唯於萬境觀一心;不就事義或法相,而專約行門修十乘等觀,故有從行之稱。附法觀謂附於諸法相而修圓觀。即約四諦五行等法相,入一念心以成其觀,故名附法。託事觀謂假託事義以修觀。即如云王舍城,觀王為心王,舍為五陰,心王造此舍。若析五陰則舍空,空為涅槃城。

又,此觀法有通別,所謂十乘觀是通,三種觀法是別,故《十不二門樞要》卷上云(卍續100‧223上)︰
「十乘者,三種觀法之通體也。託事、附法、從行者,三種觀法之別相也。以依表託之事修十乘者,曰託事觀;以依法門之相修十乘者,曰附法觀;除前二外,以依萬境修十乘者,曰從行觀。荊溪之文,乃攬十乘,通體而為從行別名,故從行觀云十乘,如別章。」

(六)指觀囑觀、觀知觀、觀行觀︰觀囑觀謂依前五識緣五塵境,觀知觀謂意識相應之解知,觀行觀謂正依定力,推度境界而行觀法。《觀經玄義分傳通記》卷三云(大正57‧532b)︰
「凡觀有三︰(一)觀囑,謂如眼見色。經云︰嚴顯可觀。又云︰不能遠觀。又光記引婆沙釋色名有見云︰以眼名見,觀照色故。(二)觀知,謂解知故。序分義云︰如來觀知歷歷了然。因明入正理論云︰言比量者,謂藉眾相而觀於義。(三)觀行,謂今十三觀等即是也。」

若將此三觀配三分別,則觀囑觀是自性分別,觀知觀是計度分別,觀行觀是隨念分別。

〔參考資料〕 (一)《法華經玄義》卷一;《金光明經玄義》卷下;《維摩經略疏》卷七;《維摩經疏記》卷下;《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五之四;《宗鏡錄》卷三十五;《止觀義例隨釋》卷六;《止觀纂要》卷六;《止觀見聞添注》卷五之一。(三)《圓覺經大疏》卷下之一;《圓覺經集註》卷下;《御註圓覺經》卷上;《圓覺經類解》卷三(本);《圓覺經要解》卷下;《圓覺經直解》卷下;《圓覺經近釋》卷四;《圓覺經句釋正白》卷下之上。(四)《華嚴五教止觀》。(五)《十不二門指要鈔》卷上;《止觀義例隨釋》卷六;《止觀義例纂要》卷六;《法華玄記十不二門顯妙解》。(六)《淨土法門源流章》;《傳通記糅鈔》卷十六。


加行善

謂由加行而得的善心。義同「方便善」或「修得善」。指由功夫方便而起的善心。「生得善」之對稱。《俱舍論》卷七云(大正29‧39a)︰「三界善心各分二種,謂加行得、生得別故。」即由加行得之善,稱加行善,由生得之善,稱生得善。又,《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云(大正45‧354b)︰「若於三藏要用功力,所生明勝覺慧善心,名加行善,能順出世,由功力起,性極明了,讀解文義,加行而起,名為聞慧。(中略)此三種慧皆非生得,非闇昧故,並加行得,加行善故。」即謂由加行而得的聞、思、修三慧,能明了覺慧善心,故名加行善。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十一;《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二十;《顯揚聖教論》卷十八;《攝大乘論釋》卷三;《俱舍論光記》卷七。


大覺禪師語錄

三卷。宋‧蘭溪道隆撰,智光、圓顯等編。又作《蘭溪和尚語錄》、《建長開山大覺禪師語錄》、《大覺錄》、《日本國相模州常樂禪寺蘭溪和尚語錄》。收在《大正藏》第八十冊。

蘭溪道隆,為無明慧性法嗣。宋‧淳祐六年(1246)三十三歲赴日,應北條時賴之請住鎌倉常樂寺。又為時賴造建長寺,住寺十餘年。後奉敕住持京都建仁寺,並入宮為嵯峨上皇說法,歷三年,返回鎌倉。日本‧弘安元年(1278)示寂,諡為「大覺禪師」。

本書收錄蘭溪和尚在日本相模常樂寺、建長寺、山城(京都府建寧寺)的三會語錄,及頌古、偈頌、佛祖贊、小佛事等。並附有法照的序文、虛堂智愚的跋文等。〈常樂寺語錄〉為侍者圓顯、智光所編,〈建長寺語錄〉為覺慧、圓範所編,〈建寧寺語錄〉則由了禪從琛編輯而成。

現行刊本是依文政十年(1827)的版本刊刻而成,另附由肥州三間山中所發現的普說一卷(即《大覺拾遺錄》),其中收有〈梵語心經〉、〈道隆註心經疏〉、遺誡、常樂寺定規、塔記、梅峰竺信撰拾遺錄跋文等。拾遺錄中尚存二篇蘭溪的真跡──〈建長法語規則〉,此二篇原散佚寺外,後流傳於常陸地方,為水戶光圀所獲,水戶光圀將禪師的頂相與真蹟送往建長寺,今藏於該寺,成為日本國寶。

本書甚早即由忍禪攜之入宋,宋‧景定年間(1260~1264),虛堂智愚為作跋文,並於四明付梓。日本‧延享二年(1745)再版。文政十年(1827),逢禪師五百五十週年忌,梅津維德居士又重新付梓。


止觀

「止」是梵語śamatha(奢摩他)的意譯,「觀」是梵語vipasyana(毗鉢舍那)的意譯。「止觀」是印度佛教修行方法中的兩大支柱。在我國的天台宗之中更成為禪定方法中的特殊法門。茲分釋如次︰

(一)「止」即指精神統一而達無念無想的寂靜狀態,「觀」指以智慧思惟觀察某一特定的理趣或事物。在戒定慧三學之中,「止」屬於定學的領域,「觀」則為慧學所概括。三界的止觀比重各有不同。色界四禪定是「觀」慧勝,無色界四無色定以「止」為勝,欲界定則唯有「觀」而無「止」。總而言之,在欲界、色界、無色界之三界中,層次愈高,「觀」的比重愈少,而「止」則逐漸加強,至無色界最上的非想非非想處定或滅盡定時,完全沒有「觀」(慧)的作用,而成無念無想的狀態。在各級禪定之中,第四禪止觀均等。佛即在止觀均等的狀態中,進入其成道或入滅的境界。

(二)為天台宗的根本教義。天台智顗最重止觀法門,將之分為漸次止觀、不定止觀、圓頓止觀三種,依次在《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六妙法門》、《摩訶止觀》三書中說此三種止觀。又著《小止觀》略述止觀法門。文中曾謂止觀是證入涅槃(泥洹)境界的要法。其文云(大正46‧ 462b)︰
「若夫泥洹之法,入乃多途,論其急要,不出止、觀二法。所以然者,止乃伏結之初門,觀是斷惑之正要;止則愛養心識之善資,觀則策發神解之妙術;止是禪定之勝因,觀是智慧之由藉,若人成就定、慧二法,斯乃自利、利人法皆具足。」

此外,關於止觀雙修,雖有人主張不必從修止入手,可以一開始便直接修觀。謂修到證入毗婆舍那(觀)時,也就同時可證得奢摩他(止),而達到止觀雙運的境界。但智顗、宗喀巴及一般小乘、大乘佛教定學的說法,則認為須從修止入門,繫心一緣,漸入靜定。至能隨意恒久入定,達第九住心時,則可在此寂定心中修觀,觀修至妄念消滅,明了真實時,心更寂定,發身心輕安,定慧雙得。此名「止觀雙運」。如《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一載(大正30‧458b)︰
「若有獲得九相心住中第九相心住,謂三摩呬多,彼用如是圓滿三摩地為所依止,於法觀中修增上慧。彼於爾時由法觀故,任運轉道無功用轉,不由加行,毗鉢舍那清淨鮮白,隨奢摩他調柔攝受,如奢摩他道攝受而轉,齊此名為奢摩他、毗鉢舍那二種和合平等俱轉,由此名為奢摩他、毗鉢舍那雙運轉道。」

◎附一︰〈止〉(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等)

止(梵śamatha,巴samatha,藏shi-gnas),謂諸想止息,其心寂靜。梵語奢摩他(śamatha)之譯,乃止寂之意。《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五云(大正30‧539c)︰「菩薩即於諸法無所分別,當知名止。」《大乘起信論》云(大正32‧582a)︰「所言止者,謂止一切境界相,隨順奢摩他觀義故。」又,法藏《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下(末)釋云(大正44‧282c)︰「先由分別作諸外塵,今以覺慧唯識道理破外塵相,塵相即止無所分別,故云止。此是方便也,順奢摩他等者,正顯止也;奢摩他此翻云止,但今就方便存此方語,約正止,存梵言故也。」

《摩訶止觀》卷一之二在解釋圓頓止觀的部分,以寂而常照名觀,以法性寂然名止;卷三之一更廣釋止之名,立止息、停止、對不止止三義加以詳述。此外,《法界次第》卷上在六妙門的止門中云(大正46‧673b)︰息心靜慮,名之為止。(中略)凝心寂慮,心無波動,則諸禪定自然開發。」又《唯識論了義燈》卷五(本)以止為定之七名之一,云(大正43‧753b)︰「六奢摩他,此云止也。(中略)唯有心淨定,不通散位。」

另外,《成實論》卷十五云(大正32‧358a)︰「止名定,(中略)止能遮結。」〈安般守意經序〉就數息觀云(大正15‧163a)︰「又除其一注意鼻頭,謂之止也。得止之行,三毒四走五陰六冥諸穢滅矣。」《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二就不淨觀等云(大正13‧159b)︰「奢摩他者,名之為滅,能滅貪心瞋心亂心。(中略)若有比丘,深自思惟,我之貪心唯觀不淨乃能壞之,瞋恚之心慈能壞之,十二因緣能壞愚癡,是名奢摩他相。」

關於修「止」漸進之階,智顗《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中謂有四住心︰粗住心、細住心、欲界定、初禪未到地定。而《六門教授習定論》中稱有九住心︰初住、正念住、覆審住、後別住、調柔住、寂靜住、最極寂靜、功用住、任運住。後者之九住心,宗喀巴《菩提道次第略論》中引述頗詳。依《菩提道次第略論》所說,修定得止,專指入初禪未到地定而言。

又,修止中生起散亂、掉舉的原因,主要是攝心繫緣用力過猛所致。其對治法,依諸經論所述,大略有︰(1)及時覺知,提起正念。(2)繫心臍中。(3)修數息或瓶氣。(4)暫停修止,專修對治。(5)緩放其心,務令自然。修止中生起昏沉的原因,主要則是攝心過於緩懈,太向內攝,或飲食、睡眠不調,食過飽、睡不足或睡過頭所致。其對治法,諸經論所說大略有︰(1)及時覺知,策舉其心。(2)以觀治沉,令心明利。(3)觀想光明。(4)繫念於止或修「風心與虛空相合法」。(5)暫停修止。

◎附二︰〈觀〉(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觀」指住於定心,以慧推求思察某一特定的理趣或事物之謂。相關的語詞有觀念、觀察、觀法、觀行、觀門等。所謂「觀」是梵語毗鉢舍那(vipaśanā)的譯語,相對於「止」(原語為奢摩他,śamatha)而言;指由「止」使心止於一境,再由「觀」顯現分明照見之。此外,意指止觀均行的「優畢叉」(up-ekṣā),或意指靜慮均等的「禪那」(dhva-na)也往往被譯作「觀」。但是,「觀」是修道上的要行,各宗派的見解均不相同,故不必侷限於原語的意思。

關於「觀」,《大乘起信論》謂(大正32‧582a)︰「所言觀者,謂分別因緣生滅相,隨順毗鉢舍那觀義故。」《淨土論》(大正26‧231b)︰「云何觀察,智慧觀察,正念觀彼,欲如實修行毗婆舍那故。」《往生論註》卷下釋云(大正40‧836a)︰「譯毗婆舍那曰觀,但汎言觀義亦未滿,何以言之,如觀身無常、苦、空、無我、九相等,皆名為觀,亦如上木不得名椿柘。」又如《大乘義章》卷十(大正44‧665c)︰「外國名毗婆舍那,此翻名觀;於法推求簡擇名觀,觀達稱慧,(中略)伺求之觀觀數為體,照法之觀慧數為體。」正是針對毗婆舍那之觀而言;而《往生論註》所表示毗婆舍那的真意義是指照慧究竟之位,乃是狹義的「觀」,與廣義的「觀」不同。

有關「觀」的字義,《往生論註》卷下云(大正40‧836a)︰「心緣其事曰觀,觀心分明曰察。」慧遠《觀經義疏》卷本說,繫念思察以為觀。智顗《摩訶止觀》則舉出貫穿、觀達、對不觀三義以解「觀」之意涵。善導的《觀經疏》〈玄義分〉(大正37‧247a)︰「言觀者照也,常以淨信心手,以持智慧之輝,照彼彌陀正依等事。」《宗鏡錄》卷三十六則以觀矚、觀察二義說明「觀」(大正48‧623c)︰「言觀一字,理有二種︰(一)觀矚,(二)觀察。觀矚者,如前五識緣五塵境,矚對前境,顯現分明無推度故,現量性境之所攝故。次觀察者,向自識上,安模建立伺察推尋境分劑故,今立觀門即當第二觀察。」《觀經疏傳通記》卷三則另加觀知,成為三種(大正57‧532b)︰「(一)觀矚,謂如眼見色,經云嚴顯可觀,又云不能遠觀,又光記(卷二)引婆沙釋色名有見云,以眼名見,觀照色故。. 二觀知,謂解知故,序分義云如來觀知歷歷了然。因明入正理論云,言比量者謂藉眾相而觀於義。(三)觀行,謂今十三觀等即是也。」這些都是在說明「觀」字的意思。觀念、觀察等行法相當於《宗鏡錄》所說的第二義、《觀經疏傳通記》的第三義。

「觀」的種類甚多,大小乘也都曾提到,如《大乘起信論》說,修習觀者,當觀一切世間有為之法,無得久停,須臾變壞(無常觀);一切心行念念生滅,以是故苦(苦觀);應觀過去所念諸法恍惚如夢,應觀現在所念諸法猶如電光,應觀未來所念諸法猶如於雲忽爾而起(無我觀);應觀世間一切有身悉皆不淨,種種穢污 無一可樂(不淨觀;以上四觀為自利觀)。如是當念一切眾生從無始世來,皆因無明所熏習故令心生滅,已受一切身心大苦,現在即有無量逼迫,未來所苦亦無分齊,難捨難離而不覺知,眾生如是甚為可愍(大悲觀,為利他觀)。作此思惟,即應勇猛立大誓願,願令我心離分別故,遍於十方修行一切諸善功德盡其未來,以無量方便救拔一切苦惱眾生,令得涅槃第一義樂(大願觀)。以起如是願故,於一切時一切處,所有眾善隨己堪能,不捨修學心無懈怠(精進觀)。又,《宗鏡錄》卷三十六(大正48‧623b)︰「夫觀門略有二種︰(一)依禪宗及圓教,上上根人直觀心性,不立能所,不作想念,定散俱觀內外咸等,即無觀之觀,靈知寂照;(二)依觀門,觀心似現前境,雖權立假相,悉從心變,如觀經中立日觀、水觀等十六觀門;上生經中觀兜率天宮、彌勒內院等。」此二者中,前者是理觀,後者是事觀。元照《觀經義疏》卷上(大正37‧281b)︰「一代時教所明觀法略為五例︰(一)總觀諸法,如經觀一切法空等。(二)別觀自心,如止觀、還源觀、法界觀、淨心觀等。(三)或但觀色,經云觀身實相,觀佛亦然,及不淨、白骨等。(四)兼觀色心,經云照見五蘊空、十二入、十八界、數息等。(五)對觀勝境,即如諸經觀佛菩薩等。」

此外,其它種類尚多。「觀」雖是伴隨「止」的定行,但如《大集經》卷九所舉的二十八個「觀」卻也通於散善。

關於各宗對「觀」的主張,小乘是以四諦觀為聲聞之因,以十二因緣觀為緣覺之行。大乘中,法相宗立五重唯識觀;三論宗設八不中道觀;華嚴宗用四法界觀;天台宗用一心三觀;真言宗用阿字觀、五相成身觀。而法相、華嚴多說觀道,天台宗多說觀心,真言宗多說觀行。又,淨土教依《觀無量壽經》有觀彌陀依正二報的十三觀;《淨土論》在五念門之一立觀察門,而〈散善義〉在五正行之一立觀察正行。聖道門諸宗皆以「觀」為第一要道;淨土門則以稱名念佛為第一要行,認為「觀」是它的助業。

◎附三︰〈三止三觀〉(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三止三觀是「三止」與「三觀」的併稱,為天台宗用語。謂止觀兩門的體相各有三種類別。三止,謂體真止、方便隨緣止、息二邊分別止。三觀,謂二諦觀、平等觀、中道第一義諦觀。關於三止,《摩訶止觀》卷三(上)云(大正46‧24a)︰
「巧度止有三種︰(一)體真止,(二)方便隨緣止,(三)息二邊分別止。(一)體真止者,諸法從緣生,因緣空無主,息心達本源,故號為沙門。知因緣假合,幻化性虛,故名為體。攀緣妄想,得空即息,空即是真,故言體真止。(二)方便隨緣止者,若三乘同以無言說道,斷煩惱入真,真則不異,但言煩惱與習有盡不盡。若二乘體真不須方便止,菩薩入假正應行用。知空非空故言方便,分別藥病故言隨緣,心安俗諦故名為止。經言︰動止心常一亦得證此意也。(三)息二邊分別止者,生死流動,涅槃保證,皆是偏行偏用不會中道。今知俗非俗俗邊寂然,亦不得非俗空邊寂然,名息二邊止。」

此中,俱觀二諦,依偏真起行為體真止;俱觀二諦,依偏俗起行為方便止;遮前二偏會中道為息二邊止。蓋此三止係隨三觀之義而立其名,故《摩訶止觀》卷三(上)云(大正46‧24a)︰「此三止名雖未見經論,映望三觀隨義立名。釋論云︰菩薩依隨經教為作名字名為法施。立名無咎。若能尋經得名,即懸合此義。」

關於三觀,《摩訶止觀》卷三(上)云(大正46‧24b)︰「觀有三,從假入空名二諦觀,從空入假名平等觀,二觀為方便道得入中道,雙照二諦,心心寂滅自然流入薩婆若海,名中道第一義諦觀。此名出瓔珞經。」其中,觀差別之萬境即一切皆空為二諦觀,達皆空之理後,見諸法之實理為平等觀,雙遮雙照有無一異等為中道第一義諦觀。

然而此三止三觀,與止觀釋名所出三義其名相似而義則不同。故《摩訶止觀》卷三(上)云(大正46‧24a)︰
「詳此三止與前釋名名髣髴同,其相則異。同者,止息止似體真,停止止似方便隨緣,非止止似息二邊。其相則別,所謂三諦相也。前三成次三,後一具前三。何以故﹖如體真止時,達因緣假名空無主流動惡息,是名止息義。停心在理正是達於因緣,是停止義。此理即真,真即本源,本源不當止與不止。是非止止。此三義共成體真止相。若方便止時,照假自在,散亂無知息,是止息義。停心假理,如淨名入三昧觀比丘根性,分別藥病,是停止義。假理不動是非止止。
如是三義共成方便隨緣止相也。息二邊時,生死涅槃二相俱息,是止息義,入理般若名為住緣心中道,是停止義。此實相理非止不止,是不止止義。如此三義共成息二邊止相。故與前永異。(中略)此三觀與前三觀名一往似同,義相則異。同者,前是貫穿觀諸虛妄似從假入空也。前觀達觀達,理理和達事事和,似入假平等觀也。前不觀觀似中道也。其相異者,前是一諦相,今是三諦相。又前三觀通成後三,後三具前三。所以者何﹖如從假入空破四住磐石。此豈非貫穿義。所入之空空即是理,智能顯理即觀達義。此之空理即是非觀觀義。如此三義共成入空觀相也。
從空入假亦具三義。何以故﹖識假名法破無知障,即是貫穿義,照假名理分別無謬,即觀達義,假理常然即不觀觀義也。此三義共成假觀相。中觀之觀亦具三義。空於二邊即貫穿義,正入中道即觀達義,中道法性即不觀觀義。如此三義共成中道觀相。」

以上所明,是約通教巧度之止觀而論其體相。若就圓頓止觀分別之,是三一一三,此等諸義總在一心。《摩訶止觀》卷三(上)云(大正46‧25b)︰
「體無明顛倒即是實相之真,名體真止。如此實相遍一切處,隨緣歷境,安心不動,名隨緣方便止。生死涅槃靜散休息,名息二邊止。體一切諸假悉皆是空,空即實相,名入空觀。達此空時,觀冥中道,能知世間生滅法相,如實而見,名入假觀。如此空慧即是中道無二無別,名中道觀。體真之時,五住磐石砂礫一念休息,名止息義。心緣中道入實相慧,名停止義。實相之性即非止非不止義。又此一念能穿五住達於實相,實相非觀亦非不觀。如此等義但在一念心中。不動真際而有種種差別。」

關於三止三觀的參考資料,參見《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三之二、《止觀輔行搜要記》卷三、《止觀義例》、《止觀隨釋》卷三、《止觀輔行傳弘決助覽》卷一、《摩訶止觀私記》卷三、《摩訶止觀見聞添註》卷三之乾、《摩訶止觀復真鈔》卷二。

◎附四︰〈三種止觀〉(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三種止觀,略稱三止觀。指天台宗所立的漸次止觀、不定止觀、圓頓止觀三種。係天台智者大師秉承南嶽慧思禪師之意而廣說者,茲略述如次︰

(1)漸次止觀︰略稱漸次觀,為初淺後深之觀,猶如登梯之由低至高;即由淺及深,終令歸於實相。《摩訶止觀》卷一(上)謂(大正46‧1c)︰
「漸初亦知實相,實相難解漸次易行,先修歸戒翻邪向正,止火血刀達三善道。次修禪定止欲散網,達色無色定道,次修無漏止三界獄,達涅槃道;次修慈悲止於自證,達菩薩道;後修實相止二邊偏,達常住道;是為初淺後深,漸次止觀相。」

又,《法華玄義》卷十(上)亦云(大正33‧806b)︰
「漸次觀,從初發心為圓極故,修阿那波那十二門禪,即是根本之行,故云凡夫如雜血乳。次修六妙門、十六特勝、觀練熏修等,乃至道品四諦觀等,即是聲聞法,如清淨乳行也。次修十二緣觀,即是緣覺如酪行也。次修四弘誓願、六波羅蜜,通藏菩薩所行事理之法,皆如生蘇行也。次修別教菩薩所行之行,皆如熟蘇,故云菩薩如熟蘇也。次修自性禪入一切禪,乃至清淨淨禪,此諸法門,能見佛性,住大涅槃,真應具足,故名醍醐行也。」

此中,《法華玄義》因是略辯,故不先說修歸戒等。

(2)不定止觀︰略稱不定觀,為深淺不定之觀,恰如金剛寶為日光所照射,其色彩不定,或淺或深;即或就事或就理,而成實相者。《摩訶止觀》卷一(上)謂(大正46‧1c)︰「不定者,無別階位,約前漸後頓,更前更後,互淺互深,或事或理,或指世界為第一義,或指第一義為為人對治,或息觀為止,或照止為觀,故名不定止觀。」《法華玄義》卷十(上)亦云(大正33‧806c)︰
「不定觀者,從過去佛深種善根,今修證十二門,豁然開悟得無生忍,即是毒在乳中,即能殺人也。若坐證不淨觀九想、十想、背捨、勝處、有作四聖諦觀等,因此禪定豁然,心開意解,得無生忍,即是毒至酪中殺人也。若有人發四弘誓願,修於六度,體假入空無生四諦觀,豁然悟解得無生忍,即是毒至生蘇殺人也。若人修行六度,修從空出假,修無量四諦觀,豁然心悟得無生忍,是毒至熟蘇而殺人也。若有坐禪,修中道自性等禪正觀,學無作四聖諦行法華、般舟等四種三昧,豁然心悟得無生忍,即是醐醍行中殺人也。」

上引二文,所明有所不同,《玄義釋籤》卷二十就此加以會通,謂(大正33‧957c)︰
「不定但寄漸次論發不定,若彼止觀但論從師所受修行不定,故彼文云,或漸或頓或止或觀,即云天台傳於南嶽,不可從師傳於所發是故不同,此約昔聞今隨修觀所發不定。」

此外,尊舜的《摩訶止觀見聞》卷一(中),依據《摩訶止觀》之意,謂不定止觀是或漸或頓,不專一法,或理或事,行相屢換。

(3)圓頓止觀︰略稱圓頓觀,為初後不二之觀,恰如有通力者之騰空,不論是近於地上的空,或是萬仞的空,其空無別,初後不二,正觀實相。《摩訶止觀》卷一(上)謂(大正46‧1c)︰
「圓頓者,初緣實相造境即中無不真實,繫緣法界,一念法界,一色一香無非中道,己界及佛界、眾生界亦然。陰入皆如無苦可捨,無明塵勞即是菩提無集可斷,邊邪皆中正無道可修,生死即涅槃無滅可證,無苦無集故無世間,無道無滅故無出世間,純一實相。實相外更無別法,法性寂然名止,寂而常照名觀,雖言初後無二無別,是名圓頓止觀。」

《法華玄義》卷十(上)亦云(大正33‧806b)︰「圓頓觀,從初發心即觀實相,修四種三昧行八正道,即於道場開佛知見得無生忍,如牛食忍草即得醍醐,其意具在止觀。」《摩訶止觀》卷四極力讚說止觀明靜,前代未聞;全書設十六章,以二十五法為圓頓的遠方便,以不思議的十乘十境為圓頓的能所觀且揭出圓頓止觀較前二種止觀優越的緣由。十六章中的第六章〈明方便〉謂(大正46‧35c)︰「今就五品之前假名位中,復論遠近,二十五法為遠方便,十種境界為近方便,橫竪該羅十觀具足,成觀行位能發真似。」第七章〈正修止觀〉謂(大正46‧49a)︰
「開止觀為十︰(一)陰界入,(二)煩惱,(三)病患,(四)業相,(五)魔事,(六)禪定,(七)諸見,(八)增上慢,(九)二乘,(十)菩薩。(中略)此十種境始自凡夫正報終至聖人方便,陰入一境常自現前,若發不發恒得為觀,餘九境發可為觀,不發何所觀。(中略)觀心具十法門︰(一)觀不可思議境,(二)起慈悲心,(三)巧安止觀,(四) 破法遍,(五)識通塞,(六)修道品,(七)對治助開,(八)知次位,(九)能安忍,(十)無法愛也。(中略)此十重觀法橫竪收束,微妙精巧,初則簡境真偽,中則正助相添,後則安忍無著。意圖法巧該括周備,規矩初心,將送行者到彼薩雲,非闇證禪師誦文法師所能知也,蓋由如來積劫之所勤求,道場之所妙悟,身子之所三請,法譬之所三說,正在茲乎。」

因此,《止觀輔行》卷一之二解釋圓頓之義,謂(大正46‧150a)︰「圓頓者,圓名圓融圓滿,頓名頓極頓足,又圓者全也。(中略)即圓全無缺也,體非漸成故名為頓,體雖極足須以二十五法為前方便,十法成觀而為正修。」此外,同書卷三之四謂(大正46‧248a)︰「足極二名有通有別,通則俱通初後,別則極後足初,初心所觀萬法具足,惑盡德滿至後方極。」

關於圓頓止觀的境體,《摩訶止觀》說陰入境等十境為所觀境體,但若實際剋示境體,係就五陰中的識陰,特別取第六識心王。若於此不得觀益,則更取五陰中的色受想行四陰及十二入、十八界,或另取歷緣對境,即對色聲香味觸五塵而起的前五識。取陰入境而成觀時,若起宿世煩惱,則更取它為觀境,若其時生病,則又取它,如是乃至取業境為其觀境。圓頓行人,由於修觀的場所,以致所觀的境體有種種不同,但取第六識心王為體,則是不變的。因此,《摩訶止觀》卷五之二云(大正46‧52a)︰「若欲觀察須伐其根,如炙病得穴,今當去丈就尺,去尺就寸,置色等四陰,但觀識陰,識陰者心是也。」《止觀輔行》卷五之二亦云(大正46‧291a)︰
「世出世陰如條如病,一念識心如根如穴。(中略)以由界入所攝寬多,陰唯有為,有為之中義兼心色,故置色存心。心名復含心及心所,今且觀心王置於心所,故初觀識,餘下例之。問︰五識、五意識及第六識,並能生於受等三心,何等識心及所生三心,是今觀境﹖答︰五識、五意識定是今境,未屬煩惱在無記故,於第六中取能招報者,仍須發得乃屬煩惱境,餘之分別方屬今境,又此五識及五意識雖在今境,仍在下文歷緣對境中明。」

因此,宋代四明知禮極力主張在實修之際,以取近要的第六識介爾陰妄一念,為天台止觀之正意。

日本天台將圓頓止觀的行人分成解行、直行、解行未分、本執不解四機。解行之機以第六識為所觀境體,直行之機以八識的初念為所觀境體,解行未分、本執不解等兩機以不起的法性為所觀境體;這點完全異於四明知禮。

以上漸次、不定、圓頓的止觀,都是緣實相的大乘止觀,但修止觀的行人有︰(1)解頓行漸的漸根性,(2)解頓而行或頓或漸的不定根性,(3)解行俱頓的頓根性等三種根性。但,三根性的行人都是解頓,齊抱圓解,這點和別教行人等大為不同。故《止觀輔行》卷一之二就其三根性辯說(大正46‧150b)︰「此三止觀對根不同,事雖差殊同緣頓理,離圓教外無別根性,當知此三並依圓理分此三行名三根性。」

〔參考資料〕 (一)《長阿含經》卷九;《增一阿含經》卷十一;《中阿含》卷十五〈三十喻經〉;《成實論》卷十五。(二)《大乘止觀法門》卷一;《大乘起信論》;《華嚴五教止觀》;關口真大編《止觀の研究》、《佛教の實踐原理》;宮本正尊編《佛教の根本真理》;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


台密

指日本天台宗所傳的密教。有別於真言宗的東密。主要源於天台宗的最澄、圓仁及圓珍所傳,以比叡山延曆寺及園城寺為中心,後由五大院安然集其大成。按東密主張大日真言勝過天台法華。以大日如來法身說教為密教,以釋迦應身說教為顯教,認為二者個別。僅重視金剛、胎藏兩部大法,並以金剛界為果曼荼羅。台密則相對於此,主張「圓密一致」,調和《大日》、《法華》兩經,以遮那、止觀兩業雙輪為理想。認為大日、釋迦二者同體。且於金胎兩部灌頂外,又別立蘇悉地之合灌頂,重視三部大法,並判金剛界為因曼荼羅。

根據史書的記載,延曆二十三年(804,唐‧貞元二十年),傳教大師最澄入唐,從天台宗道邃、行滿學天台教義外,並隨靈巖寺順曉受三部大法及印契等。返日後,特以止觀(天台)、遮那(密教)兩業為修學課程,主張「圓密一致」。其《山家學生式》中即謂︰「顯密雖異,大道無異,故於一山置遮那、止觀兩宗。」此為日本天台密教之濫觴。其後,承和五年(838),慈覺大師圓仁亦入唐,隨全雅受密灌,就元政、義真、法全等人學《毗盧遮那經》中的真言、印契及蘇悉地法。返日後,著《金剛頂經疏》,主張台密一致中有一分差別,提倡理密事密、理同事別之說,謂大日、釋迦就理而言,二者一體;就事而言,各有差別。仁壽三年(853),又有智證大師圓珍入唐求法,隨般若怛羅學兩部密印,從法全受兩部曼荼羅及蘇悉地大法。後就圓仁的「理同事別」,闡揚「顯劣密勝」的思想。

上述三者即台密法流的根源。最澄之後稱根本大師流,圓仁之後稱慈覺大師流,圓珍之後稱智證大師流,一般統稱根本三流或台密三流。就中,圓仁的弟子五大院安然大師,學達顯密、梵漢,究台密教相,倡「理同事勝」之說,為台密判教之集大成者。長和、寬仁年間(1012~1021),慈覺大師流又分出橫川良源、覺超的川流(慈慧大師流)及東塔南谷皇慶的谷流(皇慶流)。川流一派其後不傳。集台密事相之大成的皇慶流,其後又分出院尊流、三昧流、佛頂流、蓮華流、味岡流、智泉流、穴太流、法曼流、功德流及梨本流等,此十支流與根本三流,合稱為台密十三流。另外,三昧流、法曼流、穴太流、西山流、葉上流(後二者為穴太之分流)及智證大師流,又合稱為山寺六流。至南北朝時代,法曼流系統的廬山流及穴太流系統的黑谷流,在教相方面均有優越的發展。但室町中期以後,台密即一振不蹶。

台密主要依據的經典為《大日經》七卷、《蘇悉地羯囉經》三卷、《金剛頂經》三卷、《菩提場所說一字頂輪王經》五卷及《瑜祇經》二卷,並稱五部祕經。另外,又以一行的《大日經義釋》、圓仁的《金剛頂經疏》、《蘇悉地經疏》、圓珍的《菩提場經略義釋》及安然的《瑜祇經行法記》等作為根本經疏,稱五大疏。

◎附一︰村上專精著‧楊曾文譯《日本佛教史綱》第二期第十九章(摘錄)

傳教大師(最澄)以睿山為本山與南都佛教對峙,規定止觀、遮那二業為睿山學僧的必修課程。這是興隆密教的開端。然而他在與南都佛教競爭的過程中,主要是依靠了天台的圓旨和圓頓的大乘戒;到了慈覺、智證二大師相繼入唐求法的時候,由於內外的形勢,當時睿山所傳授的大部分是密教。慈覺大師回國以後,作《金剛頂》、《蘇悉地》二經的疏,智證大師回國以後,作《大日經指歸》、《講演法華儀》等,大肆論述了顯、密一致的觀點,以此與東寺密教比賽效驗。特別在慈覺大師建立了總持院以後,睿山的密教更加興盛,以致最後有把「天台宗的密教」差不多變成「密教的天台宗」的趨勢。

一般說台密的分派,從大的方面講,可歸於根本大師派、慈覺大師派、智證大師派三個流派;但在傳教大師時候,自從高雄山寺灌頂以後,好像沒有發生另外一派的相傳灌頂和口訣相承等情況。到了慈覺大師時,他上奏天皇以其徒作傳法灌頂阿闍梨,自此才興起了所謂付法相傳的事情。慈覺大師之徒慧亮、慈睿、常濟承受此傳,傳給慈慧僧正的是理仙大德。安然和尚出於慈覺之門,他明敏博識,通達顯、密、梵、漢之學,著作極多,「理同事勝」的旨義至他而大成。安然門下有大慧,大慧下面有淨藏。淨藏大德是三善清行之子,深通密教儀軌,以靈驗殊絕而聞名當世。淨藏又受教於玄昭。玄昭從慈覺之徒長意和尚受密教。玄昭之下有玄鑒、智淵,玄鑒之下有覺慧。慈慧僧正受傳於覺慧。因為慈慧僧正住在橫川,故稱之為「川派的密教」。

智淵僧都,世稱戒壇阿闍梨,其徒有明靜、平燈二人。靜真受學於這二人,並傳授給皇慶。皇慶俗姓桔氏,京兆人。七歲登睿山,後周遊四方,研究東、台兩密。門下有長宴、院尊、安慶、賴昭等,興盛無比。因為住在東塔、南谷、井坊,稱之為「谷派密教」。今天所存的台密,皆出於本派。皇慶後來在丹波池上隱居,因此稱之為池上阿闍梨。永承四年(1049)七月,在東塔院寂,年七十三歲。他就是慈應和尚。慈應以後,由大原的長宴僧都之徒,法曼院相實創立了法曼派;井坊的安慶之徒,三昧院的良祐創立了三昧派;由賴昭阿闍梨經佛頂房行嚴,再到穴太的聖昭,這一派稱為穴太派(又叫小川派)。聖昭又受傳於智泉房的院昭,而院昭屬於院尊的門下,並且又是賴昭之徒覺范的門生。因此,穴太派又有智泉派、佛頂派,或院尊派等名稱,是台密中最盛行的一派。這一派再加上西山、葉上二派及三井派,合稱為山、寺的六派。這裡只說明台密的主要派別。還有人提出睿山十三派的名稱。西山派是穴太派的支派,起源於西山的澄豪。葉上派興起於葉上房的榮西,因其徒榮朝住北谷蓮華院,所以又名為蓮華派,也就是所謂「良世田的灌頂」。後世睿山的五個灌室當中,正覺院屬於西山派;行光坊、總持坊、鸛足院等都屬於穴太派,而真如院是法曼派的灌室。三昧派到近代由天海僧正在南光坊復興之前,據說已中斷很久了。三井派自智證大師以後,如瀉瓶一樣一直傳下去,只是經余慶僧正的門下勸修之徒心譽四傳到勝運、良修的時候,才分成了兩派,但以後到了良修之徒真圓的時候,這一派出現很興盛的局面,而勝運一派的法系斷絕了,這樣又使寺門完全回到同系相傳的狀態。這就是唐室的灌頂的傳系。

◎附二︰談玄〈台密與東密之比較〉(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71})

(1)台密之組織,以整個佛法系統而組成,稱為圓密一致;如諸大乘經、《華嚴》、《維摩》、《涅槃》、《法華》,皆稱理密。《大日經》、《金剛頂經》、《蘇悉地經》等,稱理事俱密;與東密顯密差別論各異也。

(2)教主,台密之大日如來,即釋迦牟尼之法身佛。在東密大日如來與釋迦等,其體各別也。

(3)台密,「阿」字為本體,在《大日經》曰︰云何真言教法﹖謂「阿」字門,一切諸法本不生故。與東密以六大為體大之不同也。

(4)台密,以無相為本實相論之教系。所謂諸法之相,與本無別,現象即實在,實在即現象。故云相不異體,體不異相。與東密本有為本,六大緣起論各異也。

(5)台密,主張以天台宗之教判,藏、通、別三教為顯教。圓教之理,皆密教。與東密《十住心論》之判教,九顯一密,其理各異也。

(6)台密,以《大日經》系胎藏界為中心思想。在東密以《金剛頂》系金剛界為中心,其理各異也。

(7)台密,依《大日經義釋》為中心主義。在東密依《摩訶衍論》為中心主義。其義各異也。

(8)台密,判顯密之分別云︰顯教為明顯之教,密教則為祕密之教,明顯故易知,祕密故難曉。喻如有一萬尺高山,山頂雖可眺望四方,倘在途中,則不可能,但必由低而次第,而上到山頂,然登山之人,亦當考其體力為如何!有得極其頂,有止於中途者,然則密教為佛教中最高程度之教,猶高山之頂也。此與東密二教論所判各異也。以上各種異點,不過關係教相組織上之差別,究其三密相應,四曼不離,即身成佛等義,完全一致者也。

〔參考資料〕 《密宗教史》(《現代佛教學術叢刊》{72});大村西崖《密教發達志》;宮本正尊編《佛教の 5根本真理》;大野達之助《日本佛教思想史》;惠谷隆戒《天台教學概論》;宇井伯壽《佛教汎論》。


名句文身

印度佛典中之文法用語。名(nāman)是事物名,指單字;句(pada)指文句。如「諸行無常」等成句;文(vyañjana)指音節(syllable)、字母。又「身」為集合之意,表複數。故由二個以上的文,或名,或句組成的形式,稱為多文身、多名身、多句身。

關於名句文,部派佛教中的說一切有部,認為它是自體實在者;經量部及受經量部影響的唯識派,則以它為假有,認為它不過是聲音上的差別而已。屬佛教論理學派的法稱(七世紀),原則上亦承襲經量部的立場。

《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二云(大正30‧587c)︰「又於一切所知所詮事中,極略相,是文。若中,是名。若廣,是句。若唯依文,但可了達音韻而已,不能了達所有事義。若依止名,便能了達彼彼諸法自性自相,亦能了達所有音韻;不能了達所簡擇法深廣差別。若依止句,當知一切皆能了達。又此名句文身,當知依五明處分別建立。所謂內明、因明、聲明、醫方明、世間工巧事業處明。」

又,前文所舉的說明係佛教所獨有,與印度一般的說法極不相同。在印度一般的文法學及《Pratiśākhya》等記載,nāman為名詞之意,pada為單字之意,vyañjana為子音之意,且多以akṣara或varṇa表音節之意。

◎附一︰〈名〉(摘譯自《望月大辭典》)

名(梵nāma,藏miṅ),心不相應行之一。七十五法之一。百法之一。指依語音呼召物而令人生起覺慧者。《俱舍論》卷五云(大正29‧29a)︰「名謂作想,如說色聲香味等想。」《俱舍論光記》卷五釋云(大正41‧108a)︰
「梵云那摩,唐言名。是隨義、歸義、赴義、召義,謂隨音聲歸附於境,呼召色等。名能詮義,能非義合。聲非能詮義,亦非義合,故入阿毗達磨第二云,非即語音親能詮義,勿說火時便燒於口。要依語故火等名生,由火等名詮火等義。詮者謂能於所顯義生他覺慧,非與義合。梵云僧若,唐言想。是能取像專執之義。或是共立契約之義。言作想者,作謂造作,由心所中想取像已建立造作,此名是想所作名為作想。言名是想,從因為稱。又解,謂緣於名能起於想,能作想故,故名作想。」

上文旨在說明聲不能詮義,名能詮義而令人生覺慧;又說名被稱為作想,是因想先對境取像,依該像而有物名,亦即名是由想所造作,因而即說名是作想;或又因名而生想,名即是能作想者,故說名是作想。

名有名、名身、多名身等三種之別。《俱舍論光記》卷五云(大正41‧110a)︰
「名三種者,謂名、名身、多名身。句、文亦爾。名有多位,謂一字生,或二字生,或多字生。一字生者,說一字時但可有名,說二字時即謂名身。或作是說,說三字時,即謂多名身;或作是說,說四字時方謂多名身。

二字生者,說二字時但可有名,說四字時即謂名身。或作是說,說六字時即謂多名身;或作是說,說八字時方謂多名身。

多字生中,三字生者說三字時但可有名,說六字時即謂名身。或作是說,說九字時即謂多名身;或作是說,說十二字時方謂多名身。此為門故,餘多字生名身、多名身如理應說。」

意即稱單字為名,複字為名身,三字以上為多名身。若就一字生而言,稱色或香一字為名,色香二字為名身,色香味三字或色香味觸四字為多名身。說一切有部認為聲不能詮義,名則能詮義,故聲外別有名之自體。經部及唯識家認為名只是聲上的屈曲差別,故離聲別無自體,因而認為名是分位假立法。

◎附二︰〈文〉(摘譯自《望月大辭典》)

文(梵vyañjana,藏yi-ge),心不相應行法之一,七十五法之一,百法之一。文,音譯便膳那,即字母。指能作為名與句之所依者。《俱舍論》卷五云(大正29‧29a)︰「文者謂字,如說𧙃(a)、阿(a)、壹(i)、伊(ī)等字,豈不此字亦書分名,非為顯書分製造諸字,但為顯諸字製造書分。云何當令雖不聞說而亦得解,故造書分,是故諸字非書分名。」《俱舍論光記》卷五釋之云(大正41‧108c)︰
「梵云便膳那,唐言文,是能彰顯義,近顯名、句,遠顯於義。西國風俗呼扇、鹽、酢等,亦名便膳那,亦是能顯義。扇能顯風,鹽酢等能顯食中味也;舊譯為味,譯者謬也。梵云惡剎羅,唐言字,是不流轉義,謂不隨方流轉改易;亦是能彰顯義,能彰名、句,遠顯義也。故今以字用釋其文,字即文異稱也,即𧙃、阿等字是不相應行攝,非同此方墨書字也。又字無詮表,有詮表者即是名、句,但是名句所依能顯彼二,體無詮表。」

此謂文為能彰顯義,為所依。直接能彰名句,遠亦顯義。蓋以𧙃(a)、阿(ā)、壹(i)、伊(ī)等字為文,其體無詮表意義,唯名、句二者之所依;書於紙上之文字則有詮表。然彼書分文字,原係古賢為令遠處他人未能親聞我言亦得解而製造,亦即為顯今不相應法所攝本有之𧙃、阿等字而造,非為顯書分文字而製此等諸字。譬如為顯真容而製假像,非為顯假像而製真像。今𧙃、阿等字不同於彼書分色蘊所攝之字,因此,書分文字雖有詮表之義,然今之字無詮表,但為所依,成彼名與句。

文有文、文身、多文身等三種之別。《俱舍論光記》卷五云(大正41‧110b)︰「文即字,故唯有一位。說一字時,但可有文。說二字時,即謂文身。或作是說,說三字時,即謂多文身;或作是說,說四字時,方謂多文身。」即以一字名為文,二字名為文身,三字或四字名為多文身。

說一切有部謂文別有自體,經部及唯識家則謂文為名與句之所依,故謂其離聲別無自體,以其為分位假立之法。

◎附三︰〈名詮自性〉(摘譯自《望月大辭典》)

俱舍和唯識兩家,立名身、句身及文身作為心不相應行法中的法。名(nāman)是事物的名稱,相當於單字;句(pada)是由單字組成的文章;文(vyañjana)是構成單字的音韻;身則意味著總體、一般。例如,日文當中的マ和ツ是「文」,由マ、ツ構成マツ(松)這個「名」,再由名組成「松け青い」等的「句」子。此中名乃顯示事物的自性,句是表顯事的差別,《成唯識論》卷二說︰「名詮自性,句詮差別。」即對於一切事物的名稱(單字),加上修飾語、述語等的限定(差別)而形成句,《俱舍論》卷五對此有說明,說名是作想(構成名稱)的意思,如說色聲香味等的想(名稱),句謂章(文章),如說諸行無常等的章,二者能辯了與業用(動詞)、德(形容詞)、時(動詞的時限)相應的差別。

說一切有部認為名、句、文身是實有法,而唯識家只說是語聲(言語)上的音韻屈曲,依語聲分位之差別所立的假法。

此外,雖說是名詮自性,但在佛教,認為言語只是表現對象的影像,並非是形成對象的自體。《成唯識論述記》卷二(末)以為︰諸法的自相(本質)唯現量(直覺)所證,是言說不及、超越言語的表現;然而,如說「火」這是在排除不是「火」的東西,而指「火」的共相。總之,名是詮釋事物共相的體性(自性)。

◎附四︰呂澂〈名身句身文身〉(摘錄自《聲明略》)

名身(梵云那摩迦耶,namakāyaḥ)、句身(梵云鉢陀迦耶,pedakāyaḥ)、文身(梵云便繕那迦耶,vyañjanakāyaḥ),三者視聲音屈曲所詮差別而分。聲韻字母、獨體為文,亦名為字;如說𧙃、阿、壹、伊等是。綴文而詮表一事、一物是為名,或謂之想;如說天人、耳目等是。綴名而解釋一動作、一義理、是為句,或稱為章;如說「諸惡莫作」、「一切有情當死」等是。身是聚集之義,自二名二句二文以上皆得稱身;意顯其總說一切,非止目一名一句等已也。文身為名句所依,故常置於最後說之。辨文身之音韻拼法者有《悉曇章》,《西域記》謂是童蒙所習,在《五明論》以外;《南海寄歸傳》則視為聲明五論之一。我國自密宗流傳而後,悉曇成為專學,古今著述頗有能詳盡者,名句之辨,遠不能及。今解名句,於句身惟言結構之法則,名身則更詳六義︰其一、名之構成,即舊傳字界(梵云馱都,dhātu)字緣(梵云鉢囉陀耶,pratyaya)之說。其二、名之陰陽(梵云稜伽,liñga,意云相),即舊傳男聲不男聲之說。其三、名之數量(梵云嚩遮那,vacana,直譯為言),即舊傳一言多言之說。其四、名之位次(梵云薩他那,sthāna),即舊傳七例句(梵云娑鉢多毗頗紇吒耶,sapta-viphaktayaḥ,意云七分別)八囀聲之說。其五、名之複合,即舊傳六合釋(梵云殺三摩娑,ṣasamasaḥ)之說。其六、名之時分(梵云迦羅,kāla),即舊傳汎說為他為自之說,二九韻之說,又十羅聲之說。名身概括一切詞類,含義甚廣,聲明所談在在涉此,故《大論》八十一及《顯揚》十二即以聲明六相為名身六依處也。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十四;《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二;《成唯識論》卷二;《成唯識論述記》卷二(末);《大乘義章》卷二;《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六、卷七十二、卷八十一;《顯揚聖教論》卷六。


生得

乃修得、加行得等之對稱。又稱受生得。《大毗婆沙論》卷一四四云(大正27‧738a)︰「生得者,謂生時所得。」《俱舍論》卷四云(大正29‧22c)︰「善法有二︰一者不由功力修得,二者要由功力修得。即名生得及加行得。」蓋經由聞法等功力而得者,稱加行得;天稟之性能稱生得。

關於生得之慧,《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二云(大正27‧217b)︰「應作是說,若於三藏十二分教,受持轉讀究竟流布,是生得慧。依此發生聞所成慧,依此發生思所成慧,依此發] 修所成慧,此斷煩惱證得涅槃。如依種生芽,依芽生莖,依莖轉生枝葉花果。」即謂先於三藏教受持轉讀,名為生得慧;而依此發生聞所成之慧。  

然《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末)否定《婆沙》之說(大正45‧354b)︰
「於五明教劣闇覺慧所有善心,名生得慧。聽聞已後,差別作意明了善心,名為聞慧。非必要先於三藏教聽聞、領受皆生得慧。但於三藏非用功力,所生闇劣覺慧善心,名生得慧。不順出世,非功力起性不明了,讀解文義任運而起名生得慧。」

此謂生得慧僅是闇劣之善心,其性不明了,且不順出世。此外,不由功力而成就之善,稱生得善;任運而得之通力,稱生得通。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十、卷十一、卷一八八;《俱舍論》卷七、卷二十七;《俱舍論光記》卷七。


西藏佛教

指西藏及其周圍地區所信奉的佛教。又稱藏傳佛教,俗稱喇嘛教。成立於西元七世紀左右。十三世紀後逐漸流傳於北印度、不丹、錫金、蒙古、尼泊爾、蘇俄布里亞特與西伯利亞等地。

西藏佛教在教義、教團組織及行儀上,皆自印度的大乘佛教末期發展而來,有融合顯、密二教的傾向。以修習因乘的顯教進而修習果乘的密教為理想。亦即將顯教視為密教的入門。在戒律上西藏傳承說一切有部律,並發展出專屬於密乘行人的戒律。有關其歷史,可以朗達瑪王之滅法為界,分為前弘期(七世紀中葉至九世紀前半)與後弘期(十世紀至現在)二階段。

(1)前弘期︰西藏在未傳入佛教之前,原本盛行苯教。七世紀中葉,吐蕃王國贊普松贊干布(Sroṅ-btsan-sgam-po)娶尼泊爾尺尊(Bhṛkuti)公主與唐朝文成公主。因而傳來印度、尼泊爾系佛教及中國佛教,乃使苯教勢力受挫。當時松贊干布王以拉薩為中心,建立布達拉宮,並為二妃各立大昭寺和小昭寺,供奉佛像,以便於人民修福禮拜。又遣貴族子弟留學印度,製作文字、文法,翻譯佛典。佛教乃漸興起。

到赤松德贊王(Khri-sroṅ-lde-btsan)時,分別自尼泊爾、印度請寂護及蓮華生上師入藏。寂護帶來中觀宗論書,宣揚中觀佛教。蓮華生帶來陀羅尼與真言經軌,弘傳密教,此為西藏密教的濫觴。故一般亦以蓮華生上師為寧瑪派(Rniṁ-ma-pa)初祖。王又建立桑耶(Bsam-yes)寺,延寂護為親教師,開始度藏人出家受戒,成立僧伽制度。爾後亦遴聘印度僧蓮華戒(Kamalaśīla)等人從事譯經。其中,蓮華戒更以中觀的立場,與在該地弘布禪宗的唐僧摩訶衍(Mahāyāna)論諍而獲勝。從此印度中觀宗成為西藏佛教的主流。佛教在此時可謂已具規模。

九世紀初惹巴巾(Ral-pa-can)王即位。王下令改定西藏語,統一譯語,新譯多數經論,校勘已譯佛典,編纂譯經目錄。又規定「七戶養僧」制。並由僧人裁決朝政。一切行政制度亦以經律為準則,對於侮慢三寶者且處以重刑。爾後信奉苯教的朗達瑪(Glaṅ-dar-ma)王繼位,鎮壓佛教,禁止譯經,焚毀多數佛典,破壞寺院,令僧侶還俗。此時僧徒多避難國外,佛教一時衰微,史稱「朗達瑪滅法」。至此為止,前弘期佛教乃告結束。

總觀此期佛教是以王侯貴族為中心,並在彼等之保護下發展,並未滲透於民眾生活之中,故可稱為「王朝佛教」。若就性質而言,由於具顯教主義立場,在教理上重視戒律,故亦可視為以比丘為中心的學術佛教。

(2)後弘期︰十世紀末,佛教復興運動於西藏西部萌芽,爾後隨大量密教經典的翻譯逐漸完成,佛教乃分成顯乘、密乘二門。當時一般習佛者多重密輕顯,重師教而輕理論。十一世紀印度超戒寺僧阿底峽(Atīśa)入藏後,佛教之盛達到顛峰。此師通曉顯密二教,強調獨身與嚴格的戒律,嘗著《菩提道燈論》以闡明修習次第,並論述顯密教義之並不相違。且大力弘揚大乘教法,培育眾多弟子,組織成重視顯教的噶當派(Bkaḥ-gdam-pa),而與當時結合新舊密乘的寧瑪派(Rñiṅ-ma-pa)相抗衡。爾後噶舉派(Bkaḥ-brgyud-pa)、薩迦派(Sa-skya-pa)、希解派、爵南派、格魯派(Dge-lugs-pa)等均受其影響。上述諸派之中,薩迦、噶舉二派曾與世俗權力密切結合,互爭權勢,流弊日深。於是後起的宗喀巴(Btson-kha-pa)乃發起改革運動,宣揚恪遵戒律,提倡般若中觀與祕密金剛乘的融合。並著《菩提道次第》及《密宗道次第》,以確立其學說。又重視以顯教為中心的密教教學,乃使當時教風丕變。不僅所創立格魯派成為日後西藏佛教的主流,而且,該派的達賴、班禪二大活佛轉世系統,更主宰西藏的政教大權。

西藏佛教由於流傳區域、修行儀式及傳承系統等不同,從十一世紀中葉開始逐步形成各種宗派。

(1)寧瑪派︰又稱紅帽派、紅教。以蓮華生為初祖。此派組織鬆散,缺乏嚴格的制度。教徒重密輕顯,且可娶妻生子。教法內容不一,各有傳承。但以大圓滿法為究竟法門。根本密典為十八部怛特羅。然一般之所奉行只有文殊身、蓮花語、真實意、甘露功德、金剛橛事業、差遣非人、猛咒詛詈、供養世神八部。為西藏佛教各派中,歷史最久遠的一派。主要道場有多吉扎特寺、敏珠林寺、噶陀寺、佐欽寺、白玉寺等。另外在比利時的布魯塞爾、希臘的雅典、法國的卡斯特朗巿等亦建有此派寺院。此派自民初以來,在漢地即頗為盛行。民初的諾那活佛、曾在美國弘法的陳健民、已故的敦珠仁波切及其弟子劉銳之等人,皆屬此派。

(2)噶當派︰為仲敦巴(Ḥbrom-ston)所創,其理論與實踐基礎係來自阿底峽的《菩提道燈論》。主張以顯宗為主,但不排斥密宗。修習次第強調先顯後密。其後此派併入格魯派。根本道場為熱振寺。

(3)噶舉派︰俗稱白教,為馬爾巴(Mar-pa)所創,富密教色彩。主要學說是月稱派的中觀見,最重視大手印傳承。強調以苦修而求達到「萬有一味」、「怨親平等」、「染淨無別」的境界為其特色。有達薄噶舉、噶瑪噶舉、主巴噶舉、止貢噶舉等支派。其中,噶瑪噶舉派更獲法國承認其宗教地位,而設立二十八個法輪中心。此派為系統最多,傳播最廣的一派,主要寺院有墨竹工卡的止貢寺與四川德格的八蚌寺等。民初以來,此派在漢地弘法的名師有貢噶活佛等人。又由於張澄基譯出此派名著《密勒日巴全集》等書,及噶瑪噶舉之名師多人曾來台灣弘法,因此二十世紀末期之二十年間,此派在台灣之弘法活動頗為頻繁。

(4)薩迦派︰俗稱花教。為在家居士貢卻傑布(Ḥkhond kon-mchog-rgyal-po)所創。教主採家族世襲制,為氏族教團的典型。至五祖八思巴時獲元世祖封為帝師,執掌西藏政教大權。元末,其地位由噶舉派所取代,僅保有薩迦一地的控制權。此派特別崇尚道果教授。全盛時在蒙古、西康、西藏等地皆有寺院。爾後寺院相繼沒落,只有著名的四川德格貢欽寺留存。二十世紀末期之二十年間,也有若干名師到台灣弘法。

(5)格魯派︰又稱黃帽派、黃教、新噶當派、新教,為宗喀巴所創。此派吸收噶當派的教義,並主張僧侶須嚴守戒律。提倡顯、密二宗並重,強調顯密兼修和先顯後密的修行次第。以中觀哲學與《現觀莊嚴論》為教義根本。在傳承方面則採用活佛轉世制度。達賴與班禪,為兩大活佛,一主前藏,一主後藏。分地區弘法。其後受清廷擁戴,成為西藏地方的執政教派,達賴喇嘛也成為西藏之政治與宗教領袖。此派之根本道場有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札什倫布寺、布達拉宮等。1949年西藏暴動之後,達賴十四世及其支持者流亡到印度達姆沙拉,此派之重心乃轉至印度。然在中國大陸,班禪十世則被中共政權扶持為此派之宗教代言人。1989年,班禪逝世,其轉世靈童正在尋覓中。

此外,另有黑教,原為苯教外道。以詛咒禳祓為事。崇尚巫術,以降神為大祭。二十世紀末期二、三十年間,在台灣與美國亦偶有人弘揚此派教法。

近年來,西藏佛教普受英、法、德、俄、日、印等國學者所重視。在台灣,西藏佛教於民國三十九年(1950)初傳,當時傳法者除格魯、薩迦二派外,幾乎以漢族在家居士為主。其中較著名者有屈映光、吳潤江、申書文、劉銳之等人。弘法地點多集中於北部地區。大約從民國七十一年(1982)開始,眾多西藏僧侶應信徒之邀前來傳教,乃促使其規模與日俱增,並迅速遍及全台。其中尤以噶舉派最受台灣信徒所歡迎。

◎附一︰法尊〈西藏前弘期佛教〉

西藏前弘期佛教就是西藏佛教發展的前一個階段。西藏古典著作如布頓《佛教史》、倫主《佛教史》、童祥《青史》、《西藏曆書引言》、《藏王紀》等書,都說前弘期始於松贊干布時代,終於惹巴巾末年。但諸書所載這兩個人的生卒年代,出入很大。今據中國古史《新唐書》所載松贊干布王妃唐文成公主入藏的年代(641),再參酌西藏的古典著作,松贊大概生於西元七世紀初。根據惹巴巾在位時,在拉薩所立的「漢藏和盟碑」的年代(823),惹巴巾的卒年不會早於這個年代。《布頓史》和《倫主史》都說他的卒年是841年,當比較可信。因此,可以認為「前弘期」約始於七世紀中葉至九世紀的前半,前後約二百年。

本期佛教發展的情形,可以分為三個主要時期︰

(1)松贊干布時期(初興佛教)︰松贊干布以前的西藏,境域狹小,至松贊干布,才擴張疆土,統一了青藏高原各部落,逐漸強大起來。如《新唐書》說︰「其地東與松茂嶲接,南極婆羅門,西取四鎮,北抵突厥,幅員萬餘里,為漢魏諸戎所無也。」

傳說松贊以前,西藏沒有統一文字。松贊既征服諸部落,擴大疆土,為與鄰國往來和治理民眾頒布法令的需要,松贊干布派遣貴族子弟到克什米爾學習,其中端美三菩提學聲明學,回藏地後製成藏文字母和文法,並著了《八部論》,解釋藏文的用法。

松贊以前,西藏只有一種神教,名為苯教,專作祈禳等法。松贊干布時,有了統一的藏文,才開始翻譯佛經,建立佛教。

松贊干布派人到錫蘭請來蛇心旃檀的十一面觀音像,又往印度和尼泊爾交界處請來訶利旃檀的觀音像(此像現仍供在布達拉宮),作為供養修福的對象。

松贊干布初娶尼泊爾公主,攜來不動佛像、彌勒菩薩像、度母像等(不動佛像現供在小昭寺,彌勒像等現供在大昭寺)。後娶唐朝文成公主,又攜來釋迦佛像(相傳為佛在世時所鑄造,現供在大昭寺正殿中)。

松贊干布又使尼泊爾塑像匠人,按照松贊自己的身量,塑一尊觀音像(現供在大昭寺北廂殿中)。

為供奉諸聖像,便於人民修福禮拜,尼泊爾公主建築了大昭寺,文成公主建築了小昭寺,松贊干布又建伽剎等十二寺於拉薩四周各要地。此外,又建築了許多修定的道場。各寺所供的聖像很多,有釋迦、彌勒、觀音、度母、顰慼佛母、光明佛母、妙音天女、馬頭金剛、甘露明王等。

當時翻譯經典的人,漢人有大天壽,藏人有端美三菩提、達摩廓霞、拉壟金剛祥,印度人有孤薩惹、商羯羅,尼泊爾人有尸羅曼殊等。

當時翻譯的經典,有《寶雲經》、《觀音六字明》、《閻曼德迦法》、《摩訶哥羅法》、《吉祥天女法》。又有《集寶頂經》、《寶篋經》、《觀音經續》(二十一種)、《百拜經》、《白蓮華經》、《月燈經》。有說亦曾翻譯《十萬頌般若經》。

藏地以前沒有一定的法制。松贊干布時代,依佛經所說的十善戒,制定法律︰鬥毆的處罰,殺人的抵償,盜竊的加八倍罰款,奷淫的斷肢體而流放,欺妄的割舌。又制十六條社會倫理法︰(1)敬信三寶,(2)修行正法,(3)孝敬父母,(4)恭敬有德,(5)敬重尊長,(6)交友以信,(7)利益國人,(8)心性正直,(9)景慕賢哲,(10)善用資財,(11)以德報恩,(12)秤斗無欺,(13)不相嫉妒,(14)不聽婦言,(15)和婉善語,(16)心量寬弘(《西藏王臣史》,《藏王紀》所說略異)。

總之,在這一段時期,藏地才開始有佛教,建築寺廟,創造文字,翻譯經典;同時也制定了法律,教育民眾,使西藏民族逐漸強盛文明起來。所以藏地史書都說松贊干布是觀音菩薩化身,特為饒益藏地人民而現國王身的。

(2)赤松德贊時期(建樹佛教)︰松贊干布後,芒松芒贊(亦作芒壟芒贊,即松贊干布之孫)、都松芒波結兩代,雖然繼承祖先的遺訓奉事佛教,不過對於佛教事業,非但沒有新的建樹,而且由於多次兵災,將釋迦佛像封閉在大昭寺左廂祕室中,松贊干布所建的布達拉宮也毀於兵火。赤德祖贊即位後,起初原為其太子絳剎拉聞請婚於唐朝。等到金城公主到藏時,絳剎拉聞已死,只好嫁赤德祖贊,以後生下赤松德贊,大弘佛教。金城公主到藏後,問知文成公主帶到西藏的釋迦佛像閉在暗室,急命人請出,供在大昭寺正殿;又將尼泊爾公主請來的不動佛像,移到小昭寺供奉。

赤德祖贊想紹繼祖先弘揚佛教的遺規,曾派使臣往底斯山迎請佛密和佛靜二大論師。二師未肯到藏。赤德祖贊又遣使到唐朝和于闐迎請宏法大師和經典,並建立拉薩喀扎等寺,安置各處請來的經典和大德。

此時譯經的,有賬迦牟拉廓霞、娘若那鳩摩羅。從漢文譯成的有《百業經》、《金光明經》及曆數、醫學等書籍(布頓《佛教史》)。這時的僧眾,有漢僧和于闐僧;藏民雖已信仰佛教,但還沒有人出家。

赤德祖贊的臣屬中,信佛的固然很多,但也有不信佛教的。他們中間還有掌握重權能左右朝政的人,如舅氏仲巴結及達扎路恭等,不過懾於赤德祖贊的威嚴,還沒有明目張膽地反對。

赤德祖贊去世後,仲巴結便藉口過去幾代藏王的短壽,和國家的兵連禍結,將這些事情都歸罪於佛法。又編造許多謊言,誣蔑釋迦佛像為引禍根源,把像埋在地下,後又移到芒域。改大昭寺為屠場,拆毀赤德祖贊所建的喀扎寺和真桑寺。驅逐修行佛法的信眾,各地來的僧人也都遣回原籍。此時赤松德贊年幼,不能自主朝政,只好聽憑仲巴結擺佈。藏地尚未長成的初期佛教,就遇到這樣一場摧折。

西藏民間,原已盛行苯教。松贊干布雖曾制定法令,教人民敬信三寶,學習佛經;苯教徒有暗改佛經為苯經的,也被禁止,但臣下和民間,仍有信奉苯教反對佛教的。後來經過芒松芒贊、都松芒波結、赤德祖贊三代,似乎都沒有加以禁止。赤松德贊時代反對佛教的這些權臣,大概就是苯教信徒。

赤德祖贊曾派臣下桑希等到內地學佛法。桑希臨回藏時,遇著一位高僧,授給他《金剛經》、《十地經》(有作《十善經》)、《稻稈經》等三部經,並且向他說︰「現在藏王已死,王子年幼,那些不信佛法的臣下,正在破壞先王法制,毀滅佛法。此時回到藏地,沒有佛教事業可作。你等到王子大了,把這三部經呈上,並須請薩賀國的靜命來藏弘法,那時佛法才能光大。」桑希等請回漢文經書千餘卷,到藏時正遇著滅法,就把經書藏在欽樸石崖中。

赤松德贊漸長,閱讀前代諸王史籍,知道祖先弘揚佛教、建立法制的事蹟,深為信樂,就與諸臣籌商復興佛教的事宜。桑希以為時機已到,就把藏在欽樸的漢文佛經取出,呈進藏王,並為略述大意。藏王聽了很歡喜,就教桑希同漢人梅瑪果、迦濕彌羅人阿難陀共同翻譯。但此事為仲巴結所反對,並怪桑希多事,把他貶到芒域。史書上說一些信佛法的人,為了保護桑希,送他到芒域避難。

又有大臣名賽曩,信仰佛教,藏王派他作芒域守。他在芒域建立了兩座佛寺。後來往印度朝禮大菩提寺、那爛陀寺聖蹟,在尼泊爾遇見靜命(也有譯為寂護的)。他請靜命到藏弘法,得到許可,自己先回拉薩見藏王,陳述靜命的功德,可以請來建立佛法。藏王詔諸信佛法的大臣如漾娘桑、廓墀桑等密議,用計除去舅氏仲巴結、達扎路恭等,頒布勒諭,令一切臣民奉行佛法。先將釋迦佛像請回拉薩,仍供在大昭寺正殿,隨即派人迎接靜命論師。民間有信苯教反對佛教的,又使阿難陀等和他們辯論。苯教徒辯失敗,苯教書籍,除少數祈禳法外,都被廢毀,不許傳播。

靜命到藏後,在龍粗宮中安居四月,為藏王等講說十善業、十八界、十二因緣等法門。當時雷擊瑪波日,洪漂龐塘宮,瘟疫流行。不信佛教的人,就說是弘揚佛教之過,請藏王停止弘法,民間喧攘不安。藏王請問靜命,靜命說須請蓮華生來才能止息災害,自己也就暫回尼泊爾。藏王又派賽曩等去迎請蓮華生。蓮華生到藏後,適災害止息,才又接靜命回藏。

藏王打算建立桑耶寺,先與臣民商議,大家都贊同,就請蓮華生加持地基,請靜命仿印度飛行寺規模繪成圖樣。中分須彌峰、十二洲、日月二輪,外有垣墻圍繞,四角建四舍利塔,四門立四碑。藏王三妃,又各建一殿。從762年壬寅奠基,至766年丙午落成(據《藏王傳》等說,布頓說是787年丁卯奠基,799年己卯落成)。完工後又請靜命、蓮華生開光,舉行盛大慶祝法會。

767年丁未從印度迎請說一切有部持律比丘十二人到藏,以靜命為親教師,開始度西藏人出家受戒。最初受戒七人為︰寶護、智王護、寶王護、善逝護、遍照護、龍王護、天王護(七人的名字有多種不同的記載),稱為七覺士。此後復度官民子弟三百餘人,出家受戒;選拔優秀的學習梵文,造成譯經的人才。

此時翻譯經典的,印度人有靜命、無垢友、佛密、靜藏、清淨獅子等諸大論師,西藏人除初出家的七人外,有法明、虛空、寶軍、無分別、釋迦光等諸大譯師,廣譯三藏教典。又請密宗大德法稱論師,傳授瑜伽部金剛界、大曼荼羅等灌頂。又請迦濕彌羅國大德勝友、施戒等,傳授戒法,又請漢僧傳授參禪修定。此時,對於佛教,盡量吸收,不論大小、顯密、禪教、講修,兼收並舉,故可稱為前弘期的極盛時代。此時所譯典籍,據辰年在登噶宮所編《目錄》(此目錄布頓《佛教史》和倫主《佛教史》都說是赤松德贊時所編。布頓《佛教史》並說︰先編《登噶目錄》,次編《欽樸目錄》,再編《龐塘目錄》。〈經論大藏目錄序〉中說,牟底贊薄時,先編《龐塘目錄》,次編《登噶目錄》,未說《欽樸目錄》何時所編)的記載,密教方面除無上瑜伽部,顯教方面除《阿含》經類及一部分《中觀》、《因明論》外,其餘的顯密經論,大體上都具備了。現在舊派所傳的一部分無上瑜伽部經論,也是由無垢友等傳來的,可能因為當時只是祕密傳授,故未編入目錄內。

此時所傳的戒律,是根本說一切有部。為防止部派紛爭,藏王曾明令制定,不許翻他派的律典。此時大乘教典,唯識宗的已很完備。但因弘傳佛法的主要人物,多是中觀宗的大德,如靜命、蓮華戒,就是中觀順瑜伽行派(世俗中不許有離心外境,勝義中許一切法皆無自性)的創始人,蓮華生、無垢友、佛密等也都是中觀宗人;所以,此時的見解,都是屬於中觀宗的。在赤松德贊末年,息滅頓漸的爭端後,又曾明令宣布,只許學靜命所傳的龍樹的中觀見,修十法行與六度行,不准學頓門的見行。

總之,赤松德贊時,才開始有西藏人出家受戒,建立僧伽制度,廣譯經論,講學修行。佛教的真正規模,此時才算完備。又在耶巴、欽樸等處,建立專修道場。後來阿底峽曾讚嘆說,此時西藏佛法之盛,就是印度好像也比不上。

(3)惹巴巾時期(發揚佛教)︰赤松德贊死後,牟尼贊普與牟底贊普先後繼位,紹承父業,仍弘佛法。尤其在牟底贊普時,建立金剛界寺,請無垢友等論師,遍照護等譯師,將父兄兩代未譯完的經論盡量翻譯(據倫主《佛教史》和《藏王紀》所記,此時還有蓮華戒等論師,龍王護、寶勝等譯師),三藏教典此時就很完備了。

赤松、牟尼、牟底諸王時,一面雖盡力弘揚佛法,一面也常以武力征服鄰近的其他民族,尤其與唐朝,時而和好,時而戰爭。直到惹巴巾時代,由諸佛教大德從中調停,在唐穆宗長慶元年(821),唐朝與西藏才達成和議,建立了和盟碑,戰事才停息。

惹巴巾深信佛教,護持十善法制。因見前代靜命、智王、漾娘桑、桑希‧得瓦廓喀結其主、阿難陀等譯出的典籍,有許多名詞是西藏不通用的,又有從漢地、于闐、印度薩賀等處譯來的,名詞多不一致,學習極為困難;故請勝友、天王菩提等,依據大小乘教義及聲明諸論重新整理,務令義理無誤,名詞統一,便利修學。又將大小乘教各種名詞,詳加審定,滙為專書,使後來譯經者有所遵循。倘有必須設立的新名,須將該名詞的訓詁和定名的理由,詳細註明,呈報譯經院、講經院,轉呈藏王批准,編入目錄內,以便通行。關於密部典籍,尤其無上瑜伽部,未經藏王批准的,不許隨意翻譯。所譯三藏教典,在禮敬文上加以區別︰凡屬律藏的,「敬禮一切智」;凡屬經藏的,「敬禮一切諸佛菩薩」;凡屬論藏的,「敬禮曼殊室利童子」。讀者一看禮敬文,就知道屬於那一藏。對於戒律,還是只弘一切有部,不許弘譯他部,以免爭端。

惹巴巾由於深信佛法,對於每一個僧人,各分配給七戶居民,供給他的生活,使他能專一修行。每逢齋僧法會,惹巴巾先把自己的頭巾敷地,請僧眾在上邊走過,然後頂戴。所有大小朝政,皆請決於高僧;所有行政制度,也都以經律為準則。下至通用的度量衡器,都依照經論改製。對前代所建的寺院,都善加修葺,並新建札喜格培寺。以恭敬三寶、奉行十善教育人民。對於侮慢三寶的,處罰特重。他這樣做,對於佛教雖是極端尊崇,但在臣民當中,不免引起一部分人的嫉忌和反感,朗達瑪的滅法,也就因此而起。

從松贊干布時代創制統一藏文,翻譯佛經,至惹巴巾時代整理譯典,廣事講修,都屬於西藏佛教的前弘期。這一時期內,西藏的佛教,可就教典文獻和見修行證兩方面總結一下︰

(1)教典文獻︰此時所譯的教典,大小、性相、顯密、大體都已完備。今依《登噶目錄》,略舉如下︰

{1}大乘經典,分六類︰

(a)《般若經》類,有《般若十萬頌》等大小十六種。

(b)大方廣類,有《佛方廣經》等大小七種。

(c)《大寶積經》四十八品(原書四十九品,抽出第四十六品編入《般若經》類)。

 .d各種大乘經,有《賢劫經》等大小一六七種。

(e)大經類,有《大集經》等九種。

(f)從漢文轉譯的,有《大般涅槃經》等大小二十四種。

{2}小乘經︰《正法念住經》等大小三十九種,又《集法句》等論著七種。

{3}密咒續︰《不空羂索經》等及註疏四部共十八種(其中只有事部和行部,缺瑜伽部和無上瑜伽部)。

{4}各種陀羅尼一0一種。

{5}名號︰有《佛及菩薩百八名經》等九種。

{6}讚頌︰有《不可思議讚》等十八種。

{7}願文︰有《迴向願王》等十二種。

{8}吉祥頌︰有《大吉祥頌》等七種。

{9}律藏︰有《根本說一切有部十七事》、《毗奈耶》並諸註釋大小三十一種。

{10}大乘註釋︰有《般若十萬頌大疏》等五十二種(內有《般若經》、《深密經》、《三摩地王經》、《寶積經》、《十地經》等的註釋),又有從漢文譯出的《解深密經大疏》等八種。

{11}中觀宗論︰有《中論》等三十三種。

{12}禪修類︰有《修次第論》等八種。

{13}唯識宗論︰有《瑜伽本地分》等四十一種。

{14}各種大乘論︰有《集菩薩學處論》等三十一種。

{15}小乘論︰有《俱舍論》等九種。

{16}因明類︰有《觀業果論》等二十五種。

{17}藏王等撰述︰有《聖教正量論》等七種。

{18}已譯未校的︰有《般若四千頌》及《念住經》二種。

{19}未譯完的︰有《中觀精研論》及《釋》等九種。

從第一類至第八類屬於經藏,第九類屬於律藏,第十類以後屬於論藏。又第三、第四兩類屬於密教,其餘都屬顯教。小乘經律論大小乘共學,其餘都屬大乘。唯識宗的經論,已很完備。中觀宗的經論,除月稱的論疏外,很多都有了。這個目錄中所載的密部典籍雖只有事行兩部;但在赤松德贊時,已曾請印度密宗法稱,傳授瑜伽部灌頂。又有無垢友、施戒、遍照護、吉祥積等,已翻譯《集密意經》、《幻變密藏》、《黑茹迦格薄》等無上瑜伽部密法多種。所以這一段時期,顯密方面的教典,可以說都大體具備了。

(2)見修行證︰這一段時期中,從印度請來的譯經大德,多係中觀見;因此,這一期西藏佛教的見解,主要是中觀正見,即「說一切法皆無自性」的見解。一切法無「自性(孤立不變而實有的自體)」而「有(存在)」的原因,即是「緣起」(依賴條件而生滅,即一定的事物必依一定的條件才能生起,條件不具備就不能生起)。宇宙萬有,世出世間一切因果,乃至證解脫,成菩提,皆依「緣起」而有,亦皆自性空,就是緣起性空的中觀見。由深信世出世間因果道理,而嚴持淨戒,依戒修定,由定發慧,就是三增上學。依中觀正見和三增上學所引起的身語行為,就是正語、正業、正命的十法行和六度等正行。三學乃至六度等,就是所修的行。由此修行,發小乘心的,所證就是四沙門果;發大乘心,經三阿僧祇劫,圓滿福德智慧二種資糧,所證就是無上正等正覺。

以上是就顯教說的。在密教方面,如佛密所傳的事部和行部,法稱所傳的瑜伽部,都是在中觀正見和發大菩提心的基礎上,傳授灌頂。受灌頂後,嚴守各部的三昧耶戒,進修有相瑜伽的增上定學,和無相瑜伽的增上慧學,由此而得出世間各種悉地。如無垢友所傳的無上部密法,就是現在西藏佛教的舊派。此派判佛法為九乘︰(1)聲聞乘,(2)獨覺乘,(3)菩薩乘,說這三乘屬於顯教,名共三乘,是化身佛所說。(4)事部,(5)行部,(6)瑜伽部,說這三部名密教外三乘,是報身佛所說。(7)大瑜伽部,(8)阿耨瑜伽部,(9)阿底瑜伽部,說這三部名無上內三乘,是法身佛所說。此派說自派所傳即後三乘密法,尤偏重於阿底瑜伽(即現在流傳的大圓滿教授);說一切眾生現前離垢的「空明覺了」,即大圓滿。意謂生死涅槃一切法,皆本具於此「空明覺了」之中。由了知此心性本來無生無滅,具足一切功用;安住在這種見解上,遠離一切善惡分別,漸次消滅一切無明錯覺;最後證得永離一切戲論的究竟法界,就是修此教授所證的果德。

◎附二︰法尊〈西藏後弘期佛教〉

自從藏王朗達瑪於西元841年滅法以後,經過一百多年,衛藏等地都沒有出家的僧伽。到宋代初年,才有盧梅等往西康學佛法,回藏重集僧伽,弘揚佛教。此後直到現在約一千年,西藏佛教從未中斷。這一期的佛教,對前弘期而言,名為「西藏後弘期佛教」。

朗達瑪滅法以後,佛教什麼時候才由西康復傳到西藏,各書記載互相不同。布頓《佛教史》上說︰衛藏佛教毀滅經七十年,後有盧梅等十人重建佛教。十人到西藏時,有一七十六歲老婦說,她六歲時曾見過僧人。就依這個傳說,布頓說西藏佛教中斷了七十年。《布頓史》又說︰有人說中斷了一0八年(似即指內巴班智達所說)。

《青史》引內巴班智達名稱願戒說︰從841年後一0八年沒有佛教,至一0九年才又有佛教。但《青史》又說︰841年滅法後一0九年,是指盧梅等在西藏初建小昭寺的一年,不是指佛教最初復傳到西藏的一年。並且引盧梅的弟子跋希的文章說,大善知識盧梅慧戒同松巴智慧,先想在隴穴金比隴建寺沒有成功,後來在 841年才建小昭寺,證明盧梅等由康返藏在建小昭寺之前。又引仲敦巴說,841年滅法後七十八年佛法復興,其後六十五年阿底峽到藏,並且以此說為正確。阿底峽到阿里是1042年,逆推其前六十五年應是978年。《青史》以滅法之年為901年,所以說相距七十八年(901年滅法之說不合理,已如〈西藏前弘期佛教〉中所說)。又《青史》記賈拉康的歷史時說,拏曩金剛自在,(中略)976年生,三歲時(978)律教由西康傳到西藏。(中略)三十七歲(1012年)建賈魯雷寺。拏曩金剛建賈寺後,直到明‧成化十二年(1476)共四六五年,代代相承,記載詳明,最為可信,所以後弘期的開始,可定為宋太宗太平興國三年(978)(距唐武宗會昌元年朗達瑪滅法,為一三七年)。盧梅等回藏建立僧團時,正值額達赤巴在位。由朗達瑪的兒子母堅到額達赤巴,一共經歷了七個王,時間僅僅一三七年,並不算長。因西藏滅法後,地方混亂,沒有正確的歷史記載可以依憑,所以對於這一段時期的長短,各種史書有不同的說法。但以滅法的841年,復興佛教的978年,是最合理的。

當朗達瑪滅法時,有藏饒賽、約格瓊、瑪‧釋迦牟尼三人,滿載律藏典籍,經阿里繞新疆,逃往西康瑪壟潛修。又有迦勝光稱、絨敦獅子幢、拉壟吉祥金剛等,也各自攜帶所有經典,先後逃往西康。當時西康地區也還有其他佛教徒,如喇欽所親近的濃妙吉祥、寶金剛、吉勝頂、曩具喜菩提等。

藏饒賽在西康時,穆蘇賽拔從他出家,以約格瓊為阿闍黎,受沙彌戒,法名格瓦饒賽,後因智慧廣大稱貢巴饒賽。後期佛教復興,多半由於他的弘傳之功,所以又稱喇欽。喇欽年滿將受比丘戒時,邀請西康壟塘吉祥金剛等三比丘湊足僧數。吉祥金剛自言曾殺藏王,不能入僧數,因此替他們在西寧附近邀漢僧兩人參加。仍以藏饒賽為親教師,於五眾僧團受比丘戒。

據《倫主史》說︰「就依靠這個僧團,又有仲智幢、魯菩提幢等西康的一些人出家受戒,學習戒律和對法。」《藏王紀》說︰「喇欽之後,西康有跋金剛自在、仲智幢、覺熱慧菩提等眾多大德。」另據《青史》說︰「喇欽西康的弟子,有粗勝慧等。」

喇欽在西康弘法,西藏漸漸知道了,藏王智幢先派衛藏七人︰盧梅慧戒、枳智德、聰格慧獅子、羅敦金剛自在、松巴智慧、賈羅卓協饒、雲本法勝,往西康受戒學法。後來又派遣塔乙勝聖、惹希戒生、跋尊慧自在、結雷仰診法救、仲馨慧願等五個人赴西康,先後都依止仲智幢、覺熱慧菩提等受戒。

又《布頓史》說︰「衛藏十人,赴西康學法︰衛地五人,盧梅戒慧、診智德、惹希戒生、跋戒慧、松巴智慧;藏地五人,羅敦金剛自在、聰尊慧獅子、阿里巴痾解尼怴B和博東巴鄔波得迦。那時藏饒賽年老不收徒眾,使他們從喇欽求戒。盧梅留在西康從仲智幢學戒,其餘的人先回。後來惹希戒生和跋戒慧的弟弟來迎他們的哥哥,在壟塘相遇,也出家受戒。」又《青史》說︰「盧梅等為粗勝慧戒弟子,也親近喇欽,並從仲智幢學律。」

盧梅等回西藏(《倫主史》說是971年),起先不敢逕回拉薩,暫時到桑耶,盧梅住持迦曲,跋氏兄弟住持鄔剎和鄔則,惹希兄弟住持格結,診智德住持桑康,羅敦等回到後藏。又經過一段時間,佛法漸漸傳播出去。已經度了很多的僧人,民間信仰也建立起來了。為進一步弘傳佛教,才商議各建寺廟,重立僧團。

盧梅和四大弟子建立的僧團有十八處,惹希戒生和他弟弟的傳派有六處,跋戒慧和他的弟子有七處,診智德有五處,羅敦金剛自在和他的弟子有十七處,聰尊慧獅子有九部十六處。衛藏十人中,前藏的松巴,後藏的痾解兄弟和博東巴,沒有單獨弘傳,所以史書所載,只有六人傳派的寺廟。

又有阿霞智堅往西康從喇欽弟子枳窩卻喇受戒,這和他的弟子竭鄔聶曩巴等,所傳名叫「阿眾」。又有積童戒,往西康從喇欽弟子雅洗本敦受戒,回藏後住持寺廟,發展結地的八處名「枳眾」。以上見於記載的,共有寺廟七十五處。

西藏佛教復興時,前藏有盧梅等,後藏有羅敦等,弘傳戒律,重建僧團。不久佛教遍布全藏,僧伽之眾多,人才之湧現,都遠非前弘期所能比擬。後來阿底峽在阿里聽見仲敦巴談到此事,急忙合掌讚嘆認為「如此興盛,必然是聖僧所建樹,絕不是凡夫所能作到的。」

朗達瑪滅法後不久就遇害,他的大妃的兒子名叫母堅據有前藏布茹,次妃的兒子名叫光護據有鑰茹,光護的兒子吉祥輪有兩個兒子。長子吉祥枳繼父位。次子日怙西據阿里︰他有三個兒子,最小的名叫得祖滾住漾絨。得祖滾有兩個兒子︰闊惹、松內。闊惹後傳位松內,出家名智光,後迎請達摩波羅法護與慧護等到阿里傳比丘戒,從學比丘律儀。

那時有漾絨巴勝慧,從法護受戒後,又往尼泊爾從枳達迦學律,並且在尼泊爾和迦濕彌羅等地,親近各持律大師,對於律藏的解釋,和守戒的行持,都通達精到。後來傳給他的弟弟跋覺和菩提獅子等,廣事弘揚。這是阿里地區復興律學的大概。

智光到阿里弘揚佛法,覺得前弘期留下的教法多不完整,尤其一般咒師沒有通達真空法性,妄行誅法等邪行,嚴重違反了佛的意旨。為挽救這種弊害和弘揚純正的佛教,必須派人往外留學。因此選了阿里三區的青年二十一個人,先使他們學聲明和佛教基本知識,以後厚給資斧,遣往印度,臨行付托給他們的使命是︰(1)迎請迦濕彌羅國寶金剛,東印達摩波羅,西方迦魯國摩尼洲。(2)從中印般若縛黎學二部攝續(《集密》、《攝真實經》)和《攝真實經慶喜藏攝論》。從摩尼洲與達摩波羅學《斷除業障續》及註釋,並學《曼陀羅三百四十尊》(勝天造),集密曼陀羅儀軌(佛智足及龍猛菩薩造)。從寶金剛學時論及四金剛座續釋論。(3)比札瑪尸羅寺有名論師一0八位,大論師七十二位,無可比者三十七位,如頂珠一位,如瞻部莊嚴者八位,如三界眼目者二位;這些論師,上者當迎請,其次的當從學,最下的也應當訪知他通達善巧什麼法,從而求得他的傳承,請他的經書。

二十一人中只有寶賢和善慧學成返藏,其餘都病歿於印度。

寶賢(958~1055),十三歲依智賢出家,曾往印度及迦濕彌羅留學三次,親近拏熱巴等七十五位大論師,學習一切顯密教義。又迎請作信鎧、作蓮密、佛祥靜、佛護蓮花密等到藏,翻譯顯密經論,尤其注重翻譯瑜伽部和集密續,廣事弘揚。後來又迎請法護、慧護弘傳戒法。後弘期密法之盛,多半由於寶賢的力量。寶賢八十五歲時,阿底峽到藏,又得到阿底峽教授,閉關專修。他弟子很多,以瑪善慧為上首。

藏王光讀齯l吉祥積據有拉朵,和他的三個兒子都信仰佛法,致函後藏羅敦金剛自在,請派弟子來拉朵建立佛教。羅敦派弟子釋迦童和智精進兩人前往(《青史》、《倫主史》說是十人)。兩師在拉朵二百多僧眾中,選拔有智慧的青年卓彌釋迦智(994~1078)和達羅童精進兩人(《倫主史》說有陵雲努共三人),給以大量金錢,遣赴印度學法,囑以善學戒律、般若(指《現觀莊嚴論》教授)與密咒。兩人初到尼泊爾從靜賢(寂靜弟子)學聲明,以後往比扎瑪尸羅寺,從六大論師(東門寂靜、南門語自在稱、西門般若生慧、北門拏熱巴、中央寶金剛和智吉祥)學法。達羅多朝禮聖蹟,學法很少。卓彌親近寂靜八年,也兼從其他論師學法,成為大論師。後來又到東印度,從慧王明論師廣受灌頂和解經修行的教授,並且得到道果教授。回藏後翻譯《二觀察》等三續(母部歡喜金剛法),和寂靜的《二萬般若釋》,還譯了很多其他密法。五十一歲時(1044年),迦耶達羅來藏,又從學五年,完全得到他的教授。卓彌在印度和尼泊爾共留學十三年,回藏後,六十三歲以前講說修學攝益徒眾,以後閉關專修,八十五歲去世。弟子很多,馬爾巴、廓枯拉巴則都曾從他求學。繼承卓彌道果承傳的為貢卻傑布,從此發展成薩迦派。

馬爾巴(1012~1097)名法慧,十五歲從卓彌學聲明,以後往尼泊爾住三年學四座等法。後來到印度三次,親近拏熱巴、彌勒巴、靜賢、龐廷巴等諸大論師,廣學集密、勝樂、歡喜金剛、摩訶摩耶、四座等教授。弟子很多,密勒日巴繼承弘傳,成噶舉派。

廓枯巴拉則最初也親近卓彌,以後三往印度,親近七十二位得成就的大論師,特別長期依止靜賢,學集密龍猛派教授,並且翻譯《勝樂金剛空行續》、《四座續》、《摩訶摩耶續》、《歡喜金剛續》等。主要所弘的教授,就是龍猛派的集密。

這四大譯師之中,寶賢講《二萬般若釋》、《八千頌般若》和獅子賢《八千頌大疏》等。西藏般若的盛行,全仗著他的提倡。在密法方面,寶賢總弘四部密法,特別弘傳瑜伽部諸經的廣釋、儀軌、修法等。卓彌釋迦智,主要弘傳歡喜金剛等瑜伽母續;馬爾巴主要傳拏熱巴、彌勒巴所傳集密等瑜伽續,佛頂等瑜伽母續;廓枯巴拉則主要傳龍猛派集密教授。經此四大譯師弘傳,西藏後弘期的密法,講說修行,都已很完備。

此外,還有與寶賢同伴的俄善慧,弘傳戒學的漾絨巴勝慧,請阿底峽的精進獅子、拏措戒勝,寶賢的弟子扎覺協饒、噶法賢、釋迦光、瑪善慧,都是當時著名的譯師。

後來有俄善慧的侄子俄羅丹喜饒(1059~1109),幼年從伯父求學,十七歲往迦濕彌羅求學。經十七年,從利他賢、善根王學因明,從薩𱒤那、廓彌其梅等學慈氏五論等顯密諸法。回藏後翻譯《因昆嚴疏》等,廣弘因明、般若、入行論等,並曾協助綳茶松巴等翻經。弟子二萬三千多人,以卓壟巴慧生和枳慧然為上首。

跋曹日稱往迦濕彌羅留學二十三年,並迎請迦那嚩瑪到藏,翻譯中觀宗月稱派諸論,廣事弘揚,應成派學說因此大盛。

吉覺月光翻譯時輪、佛頂、金剛甘露、勝樂等法。

還有桑迦聖慧、寧盛稱、克鄔格巴輪稱、綳鑰明稱、𱒤彌佛稱、跋日寶稱、羅甲慧積、梅覺慧稱、卓慧稱等,所譯經論現存於大藏中,數量甚多。

以上是往外留學諸師返藏弘化的情形。

西藏佛法復興時,各大譯師各個弘揚於一方,弟子傳承修行方式,因此也各有不同。從1042年阿底峽到阿里以後,百餘年中,成立了多數的教派。

噶當派︰這一派起自阿底峽。「噶」是佛語,「當」是教授,這派說一切佛語(經論)都是修行的教授,所以名為「噶當派」。自從朗達瑪滅法以後,西藏一般學佛的人,多重密輕顯,重師教輕經論,也有人重戒律毀謗密法,致使顯密形同水火。最大的弊病,是修行沒有次第,沒有出離心菩提心的基本修證,就妄趨高深密法,沒有通達法空真理,只依密法文義,作誅戮仇敵等事。不但違背佛意,也造成罪因。阿里王智光與菩提光(松內之孫),為挽救此等流弊,不惜身命資財,至誠迎請阿底峽來藏弘法。阿底峽到阿里後,為菩提光等廣傳甚深法輪。為整治當時西藏佛教混亂現象,特造《菩提道炬論》,說明修行次第和顯密教義全不相違的道理。後由仲敦巴迎請,到衛藏各處弘傳佛法。針對當時邪行密法、輕視因果的流弊,特重視因果,宣說皈依,所以有業果喇嘛、皈依喇嘛的稱號。

阿底峽的一切顯密教授,都傳給了仲敦巴。圓寂後,門人都依止仲敦巴修學。1056年建熱振寺,為噶當派的根本道場。仲敦巴弟子有樸穹瓦、博朵瓦、僅哦瓦、康壟巴等,繼承阿底峽的教授,成為噶當派。其後廣事弘揚,傳承很久,到宗喀巴建立格魯派後,就形成新噶當派,與黃教為一家。

噶舉派︰「噶」指師長的言教,「舉」為傳承,「噶舉」義指所修一切法門,都由師長親語教授傳來。這一派起自馬爾巴。馬爾巴晚年,赴東印親近彌勒巴,依大印教授,親證無生法性,又得薩惹哈加持,證得「萬有一味」的境界。攝益門徒很多,上首弟子有四個人︰(1)梅村伯福幢,(2)俄法金剛,(3)粗自在,(4)密勒日巴。前三人傳講釋經論的教授,密勒日巴專重修行的教授,四人中以密勒日巴為嫡傳。

密勒日巴(1040~1123),幼年孤苦,備受伯父姑母欺侮,因為學舊派誅法,殺死伯父親友三十五人,打算學法懺罪,於是到羅札親近馬爾巴。馬爾巴用多種苦役折磨他,而他不生惱怒,才傳給圓滿的教授。密勒日巴返回阿里,先在帕比日靜修六月,成猛利火,能抗饑寒。以後登吉絨山頂靜修九年,對於「風」得到自在,證大印法性。於是漸次說法教化,八十四歲去世。繼承教法的是岡波巴,發展遍於全藏,稱噶舉派。

岡波巴,將噶當派修菩提心教授與「噶舉派」大印教授結合,名為俱生大印,傳授門徒,成為塔布噶舉系。

岡波巴的弟子噶瑪都松欽巴(1110~1193),建噶瑪寺(1159)和粗樸寺,弘傳教法,成噶瑪噶舉系。

岡波巴又一弟子帕木竹巴金剛王(1110~1170),建帕竹寺(1158),成帕竹噶舉系。

帕竹弟子凌惹(1128~1188)傳藏巴賈惹(1161~1211),廣弘大印教授於康藏各地,為主巴噶舉系。

帕竹又一弟子止貢寶祥(1143~1217),三十七歲(1179)住止貢寺廣弘噶舉教授,成止貢噶舉系。

帕竹又一弟子達壟吉祥德(1142~1210),三十九歲(1180)到達壟建寺弘法,成達壟噶舉系。

此外,還有蔡巴、拔戎、雅桑、綽浦等諸系,不能列舉。總之噶舉派中,系統最多,傳播也最廣,握地方政權的也很多。起初和薩迦派抗衡爭權的有止貢系,其後由帕竹系大悉都,盡奪薩迦政權,治理八十七年,稱為盛世。到明‧宣德十年(1435),後藏仁綳巴善財在桑主則獨立,前後藏政權分裂一五0年。到嘉靖四十四年(1565),噶瑪璀敦多杰又推翻仁綳巴而獨立。這些都屬於噶舉派。到崇禎十三年(1640),固始汗進藏,盡取前後藏政權,噶舉派才失掉政治勢力。其各系教派的傳承,到現在未曾斷絕。

薩迦派︰「薩迦」是地名,因在此地建寺弘法。所以稱為「薩迦派」。這一派的創始人是卓彌釋迦智,特別崇尚的教授是道果教授。卓彌攝受弟子雖多,得圓滿教授的不過幾個人。貢卻傑布得其講釋經論的教授,繼承其道果承傳。

貢卻傑布(1034~1101)四十歲時建薩迦寺,弘法三十年,六十九歲去世。他的兒子薩欽慶喜藏(1092~1158,即貢噶寧布),先從他的父親得卓彌所傳講釋經論的教授,後來從法然等學得卓彌所傳的道果教授,成為卓彌教授的集大成者。薩欽住持薩迦寺四十八年,是薩迦五祖之首。稱為「薩欽」,即薩迦五大喇嘛之意。其後法派相承,成薩迦派。

薩欽以後一百五十多年,世代相承,弘揚道果教授等顯密教法。到八思巴(1235~1280)十九歲時,元‧忽必烈從受歡喜金剛灌頂,進帝師號,以西藏十三萬戶為謝禮,西藏的教政全權,都為薩迦所有。管理政事的大臣,以後有童自在、菩提金剛、阿伽倫三個人,在這三人的時代,常與噶舉派中的止貢寺眾爭議。阿伽倫時並且曾邀元兵進藏,焚毀止貢全寺。此後內亂漸多,至正元年(1341)前藏諸區都被噶舉派帕木竹巴系的大悉都菩提幢所佔。又六年(1346),後藏地區,也都隸屬悉都。薩迦的政權雖然失去,但其教法傳承,到現在不見衰落。傳授顯密教法的大德,也遍佈全藏。

覺囊派︰「覺囊」是地名,因悲精進在其地建寺弘揚他空見,所以稱為覺囊派。這派的創始人名叫不動金剛,起初是在家瑜伽師,出家後名叫信王,從迦濕彌羅國卓敦曩拉則學時輪和集密的經論教授。由修時輪金剛法,見色空的天身從內顯現,又依《如來藏經》等說「一切眾生皆本具相好莊嚴的佛身名如來藏」等,於是生起「他空見」。信王將這種見和時輪教授等傳給他的兒子法自在,法自在傳虛空光,虛空光傳虛空幢,幢傳慧光,都對於時輪教法十分珍祕。慧光以下,弘傳漸廣。慧光傳法身光,法身光傳悲精進。悲精進建覺囊寺,傳勝者智,勝者智傳功德海,功德海傳慧幢,慧幢著《了義海論》等,廣弘他空見,於是形成覺囊派。

悲精進是八思巴的弟子,所以覺囊寺也是薩迦的屬寺,住持大德也都是由薩迦學成後轉入覺囊派的。

明朝末年,有一位名叫多羅那他的出家人,以當時執政權的噶瑪敦迥旺薄為施主,建達敦彭磋陵寺,弘宣他空見,盛極一時,很敵視黃教。不久,噶瑪失位,該寺勢力也逐漸衰微。五世達賴時,將該寺改為黃教屬寺,易名嘎登彭磋陵。其他如卻隴降則等覺囊派寺院,也都改屬黃教。現在西康藏塘地區,還有慧幢弟子寶祥所建的寺院,講覺囊派的他空見。衛藏地區,早已沒有弘傳覺囊派他空見的寺院了。

其他各派︰

(1)希解派︰「希解」是能息滅的意思,就是說依據這個教授,能息滅業力或非人損惱所致的身心眾苦,所以名叫「希解」。其教授內容,就是依般若空義對治我執煩惱,加上密法的觀想,和修自他相換的菩提心力,來息滅惑業苦等。這個教授由印度帕當巴桑結傳來,初期傳喀伽若那姑赫拉,由翁薄翻成藏文的有「息滅燈」和「大威德」等教授。中期傳瑪法慧、梭穹僧然、崗智幢等。其教授通括顯密法門,數量很大。後期傳蕩巴卡勤、卡穹、班𱒤卓達、蕩巴滾嘎等,其內容為「大印無垢點行持」。從此三期所傳的般若波羅蜜多教授,名希解派。

(2)覺宇派︰「覺」是「能斷」義,就是說修這派教授,以慈悲菩提心能斷自利心,以般若空見能斷我執。此二種和合,能斷四魔。又作「決」,是行義,指修菩薩方便般若行。這一派也從帕當巴桑結傳來。帕當巴中期傳法時,在後藏傳與覺敦梭曩喇嘛和雅隴瑪惹賽薄兩人。瑪惹傳寧巴賽絨,寧傳則敦、松敦,從此傳下的名男系。由覺敦傳勞準,以下多女眾,名女系。這種修「覺」的教授,遍於全藏各宗派,到現在沒有斷絕。

(3)郭札派︰「郭札」是地名。這一派的創始人福幢(1182~1261,即郭札巴‧索南堅贊),起初從釋迦室利學修菩提心法,又從金剛祥學舊派密法,後來在貢摩山靜修,證得大印甚深義,又從寶鎧受勝樂灌頂。在底斯山專修五年,現證如理如量智,如實見金剛身真理。後在仰垛建郭札寺,因此又稱郭札巴。他遍學新舊各派所傳一切法門,所以當時前後藏的大德,沒有一個人不從他參學。他的學說不一定屬於那一派。

(4)香巴噶舉派︰「香」是地名。這一派的創始人是瓊波,曾七度赴印度學法,親近大善知識一五0人,以大金剛座、彌勒巴、鞠多瑜伽、羅睺羅鞠多、尼古空行母、樂成就空行母等六人為主。歸藏後在香地建一0八寺,弘法三十年,攝受弟子八萬餘人,壽一百五十歲。他的教授都從印度學來,因此別成一派。

(5)夏魯派︰又名布頓派。創始人布頓寶成(1290~1364),原是中興律學的嫡派,後來又遍學噶當、噶舉、薩迦所傳的因明、對法、中觀和各部密法,成為一代教主。三十一歲時住持夏魯寺,興建七十餘種大曼陀羅儀軌,廣弘四部密法教授,並且校訂西藏所翻譯的大藏經,編有《大藏目錄》,著述三十多函流傳於世。晚年建夏魯山谷茅蓬,住著一六0位修行者,夏魯寺常住僧三千八百人,講說修行極一時之盛。弟子有法祥、童福、寶勝等,從此流傳的教授,名夏魯派。

這些派別中,希解、覺宇,時代稍久,兩者的教授和修法,已經融入其他各派中,沒有獨立的系統可尋。郭札和布頓兩派教授,都普遍攝入薩迦、噶舉、格登等派中,尤其是宗喀巴,盡承兩派遺軌。這兩派現在也沒有單獨流傳。

(6)寧瑪派︰這一派就是前弘期中蓮華生、無垢友、遍照護等所傳的密法教授。在前弘期和滅法的期間,由娘智童、梭薄吉祥智、努佛智、功德海等繼續傳承,未曾斷絕。到後弘期由功德海傳仰慧勝,仰慧勝傳仰智生,仰智生傳素薄伽釋迦生,再傳素穹慧稱。素穹的兒子卓樸巴釋迦獅子廣弘寧瑪派各種教授於全藏。元朝末年有隴勤饒絳巴廣學顯密一切教法,後來傳寧瑪派寧提教授,並且造「勝乘藏」等七大藏論,廣弘寧瑪派。明末清初,有吉祥力勝在前藏建金剛崖寺,又有得達陵巴不變金剛建鄔僅民卓陵寺,五世達賴也在尊勝利樂善說洲寺興建寧瑪派修法。是為寧瑪派極盛時代。這些寺院後來雖然經準噶爾王一度摧毀,但不久就修復起來,世世代代有大德住持,至今未衰。西康的迦陀寺、佐勤寺等處,也世世代代有大德住持弘傳,因此寧瑪派教授也遍弘於全藏。

西藏因薩迦、噶舉兩派互爭權勢,真學實行的人日漸減少,到元末明初,顯密教法都很衰微。除少數大德以外,幾乎不知戒律為何事。雖然還有研究教理的人,僅僅能啟發知識,而沒有實義可修。尤其對於因明,誤認為一種辯論方式,全不了解其中有證解脫與成佛的道果。對於密法,只知道亂受灌頂,偏修一部分教授,至於如何親近師長,如何守護律儀和三昧耶等,全不講求。此時具有卓絕見解整理弘揚佛教的,就是宗喀巴(1357~1419)。

宗喀巴,元‧至正十七年(1357)生於青海宗喀地區(即現在塔爾寺),十六歲進藏,先在極樂寺依吉祥獅子學《現觀莊嚴論》。後來到後藏從寶勝、末底班禪等受學深法。後來到覺摩曩寺,從尊勝大師學六加行法(時輪法)。以後回那塘,從慶喜祥復習《現觀莊嚴論》,從仁達哇童慧學習《中觀》、《現觀莊嚴》等。後來回前藏,在覺摩隴寺從慧明學戒律,從措勤寺住持戒寶受比丘戒,從布頓高足法勝(或譯法祥)受學《時輪金剛大疏》,從童福學布頓所傳一切密法。後來遇到喇嘛中觀師請問中觀正見,閉關專修,獲得中觀甚深空見。又從住持噶當派教授的法依賢和虛空幢,受學阿底峽傳來的菩提道次第教授。

自修見行圓滿之後,就作化他事。為整治當時戒行廢弛的流弊,首先提倡戒律,自己和徒眾著割截衣,擎鉢持杖,少欲知足,清淨自活。又鑒於大乘願行根本,在於發菩提心和持菩薩戒,因此廣弘修菩提心教授,並著《菩薩戒品釋》,率領徒眾切實履行菩薩學處。又因修行密法必須如法依止善知識,嚴守三昧耶戒,方有成就,因此廣釋《事師五十頌論》和《密宗戒》,為學密法的徒眾,講授修學。又為抉擇始從凡夫直至聖果的修行次第,著《菩提道次第廣論》和《密宗道次第廣論》。五十三歲時(1409),在拉薩大昭寺興建廣大供養法會,此後每年舉行,流傳至今。又在這年建立甘丹寺。六十三歲在甘丹寺示寂,大弟子賈曹傑繼位十三年,以後由克主傑繼位八年,流傳到現在,每代都有大德繼承法席。

宗喀巴的上首弟子妙音法王依其囑咐,在1415年建立哲蚌寺,第二年落成;大慈法王在1418年建立色拉寺,也在第二年落成;和甘丹寺通稱為拉薩三大寺,是宗喀巴在世時所建黃教根本道場。後來根敦主巴,在1447年建立後藏札什倫布寺,廣弘教法。又有阿里的慧賢,於芒城建達摩寺,他的侄子又建立敕色寺,宗喀巴的教法因之弘布於西藏極西。又昌都的慧賢,在昌都建慈氏洲寺,更有許多大德,分別在西康南北各處建寺弘法,不勝枚舉。

安東(即甘青等處)方面,起初有義成寶在妙翅鳥崖建寺,後來在宗喀巴降生處建立塔爾寺。第四世達賴時,又派人建滾隴寺,講弘教法。妙音笑金剛在甘肅夏河地方建拉卜楞寺,廣弘顯密教法。乃至蒙古地區,都有宗喀巴廣布教法。

這一派因為宗喀巴常住甘丹寺弘法,所以稱為甘丹派,又名格魯派。又因宗喀巴弘揚戒律,著黃色衣帽,於是稱為黃帽派,或簡稱黃教。

朗達瑪滅法時,有一部分佛典被焚,後來不可復得;有一部分由藏饒薩等攜到西康;又有一部分由當時在家信徒保存,沒被毀壞。後弘期即在這些餘存佛典的基礎上,又經諸大譯師盡量翻譯補充,而成為現在的圓滿大藏。其中顯教經典,幾乎都是前弘期所譯。如︰初法輪攝的小乘經目中,除寶賢等所譯的幾種以外,在前弘期都已譯出。第二法輪的《般若》、《寶積》等,也完全是前弘期所譯。大乘經集中,除寶賢譯的《小涅槃經》、《問無我經》,善慧譯的《觀音問七法經》、《菩薩別解脫四法經》,日幢譯的數種小品經外,其餘都是前弘期譯出。後弘期新譯的很少。

論藏中,瑜伽方面無大變化,唯獨慈氏五論之學,尤其《現觀莊嚴論》,經俄羅丹喜饒極力弘揚,到現在還盛行。龍猛學方面,前弘期有《中觀論》、《無畏疏》、《佛護釋》、清辯《般若燈》和大疏、《七十空性論》、《六十正理論》、《迴諍論》及註、月稱《六十正理論釋》、靜命《中觀莊嚴論》、蓮華戒《中觀明論》、智藏《二諦論》等。其餘中觀諸論和月稱的大部著作,都是後弘期中所譯。因明學在前弘期有法稱的《正理滴論》、《因滴論》、《觀相屬論》、《成他相續論》和這幾部論的註釋。像陳那的《集量論》、法稱的《釋量論》、《決定量論》和所屬的註釋,都是後弘期所翻譯宏傳。大小乘對法和律學方面,多承前弘期所傳,發展很少。至於密宗經論,後期所弘,遠非前期所可比擬。尤其是無上瑜伽部密法,前弘期禁止翻譯的,後弘期盡量譯傳,幾乎占大藏經份量的一半。

本期的戒學,在宗喀巴出世以前,曾經一度廢弛,經宗喀巴的倡導,才糾正了當時的流弊。關於定學方面,由各派密典的譯傳,修證的法門也是豐富多采的,尤其在慧學方面,各宗見解很多分歧。因所研教理淺深和各人根智的利鈍有關,因此屬於顯教的正見,有大小、性相之分。前弘期所弘傳的正見是中觀宗順瑜伽行的見解,也兼有清辯順經部行的中觀見。後弘期中,百家爭鳴,見解有多樣。如寶賢初弘般若學,所傳當屬中觀見。卓彌所親近的寂靜是唯識見,卓彌或者也是唯識見。馬爾巴親近的拏熱巴和彌勒巴,都是應成派中觀見,所以馬爾巴師徒就是月稱派的中觀見。阿底峽所傳的也是月稱派見。俄羅丹喜饒所弘是清辯派中觀見。到跋曹大量翻譯月稱的著述,廣事弘講,應成派中觀見因之大盛。後來黃教復興佛法,也是應成派中觀見。薩迦派中見解最紛歧,如薩迦派四祖慶喜藏是自續派中觀見,仁達哇是應成派中觀見。後來的釋迦勝等,有的是中觀見,有的是唯識見,也有的是他空見的。

在密宗方面,噶舉派的大印,是以應成派中觀見為基礎而修密宗的各種法門。薩迦派道果教授,有「空明無別」和「生死涅槃無別」之見。覺囊派是依他空見,修時輪金剛的六支加行。其餘各派所傳父續母續諸密法,就依各派的見解而修生起、圓滿二次第等,以期證得佛果。(編按︰本文中之譯名曾作若干改動)

◎附三︰彭英全編《西藏宗教概說》附錄後弘期興起的佛教派系示意表


┌寧瑪派(紅教)
│薩迦派(花教)
│噶馬派(白教)┌香巴噶舉┌噶瑪噶舉
西藏佛教┤ │ └達波噶舉┤蔡巴噶舉┌止貢巴
│ │ │拔戎噶舉│達巴
│ │ └帕竹噶舉┤主巴
│格魯派(黃教) │雅桑巴
│希解派 │卓浦巴
│覺宇派 │修色巴
│覺朗派 │耶巴
└霞魯派 └瑪倉巴


薩迦寺寺主表

(1)貢卻傑波(1034~1102),1073年建薩迦寺。

(2)衮噶寧布(1092~1158),1111~1158任寺主。

(3)索南孜摩(1142~1182),1158~1172任寺主。

(4)扎巴堅贊(1147~1216),1172~1216任寺主。

(5)薩班貢噶堅贊(1182~1251),1216~1251任寺主。

(6)八思巴(1235~1280),1252~1279任寺主。

(7)達磨波羅(1268~1287),1280~1286任寺主。

(8)霞巴絳央仁欽堅贊,1287~1304代理攝政。

(9)達欽桑波貝(1262~1322),1304~1322任寺主。後,1323~1325 三年寺主空位。

(10)南噶雷必堅贊,1325~1343任寺主。

(11)喇嘛當巴索南堅贊(1312~1375),1344~1346任寺主。

(12)達文羅卓堅贊(1332~1364),1347~1349任寺主。1354在薩迦派失去衛藏地區統治地位。

元代歷任帝師表

(1)八思巴(1235~1280),1260~1276任元世祖忽必烈帝師。

(2)亦憐真(仁欽堅贊,八思巴異母弟,1238~1279),1276~1279任元世祖忽必烈帝師。

(3)答兒麻巴刺乞列(達磨波羅,1268~1287,八思巴同母弟恰那之子),1279~1286任元世祖忽必烈帝師。

(4)亦攝思連真(益西仁欽,1248~1294,八思巴弟子),1286~1294 任元世祖忽必烈帝師。

(5)乞刺思巴勿節兒(扎巴悅色,1246~1303,八思巴的侍從,替他供佛的人),1294~1303任元成帝完澤篤帝師。

(6)真堅藏(仁欽堅贊,1257~1305,薩迦派喇嘛),1303~1305任元成帝完澤篤帝師。

(7)相兒加思(桑傑貝,1267~1314,第五任帝師的侄,薩迦寺堪布),1305~1314任元成宗完澤篤、元武宗曲律、元仁宗普顏篤三朝帝師。

(8)公哥羅古羅思監藏班藏卜(衮噶羅追堅贊貝桑波,1299~1327 ,八思巴侄孫),1315~1327(﹖)任元仁宗普顏篤、元英宗格堅、泰定帝三朝帝師。

(9)旺出兒監藏(旺秋堅贊),任泰定帝帝師(待考)。

(10)公哥列思八沖納思監藏班藏卜(衮噶雷必君乃堅贊貝桑波,1308~1341,八思巴侄孫),1325起任泰定帝帝師。

(11)輦真吃刺失思(仁欽噶希),1329年起任帝師。

(12)公哥兒監藏班藏卜(衮噶堅贊貝桑波,1310~1358,八思巴侄孫),1333~1358任元順帝妥歡帖木爾帝師。

(13)喇欽‧南羅追(1332~1362,八思巴侄曾孫),1358~1362任元順帝妥歡帖木爾帝師。

(14)喃加巴藏卜,1362年後任攝帝師,入明代後封「熾盛佛寶國師」。

帕竹噶舉地方政權第悉表


 (1)大司徒絳曲堅贊(1302~1364)
 (2)釋迦堅贊(1340~1373)
 (3)扎巴絳曲(1356~1386)
 (4)索南扎巴(1359~1408)
 (5)闡化王扎巴堅贊(1374~1432)
 (6)扎巴君乃(1414~1448)
 (7)桑結堅贊
 (8)衮噶雷巴(﹖~1457)
 (9)仁青多吉(﹖~1513)
 (下略)


(帕竹地方政權於1481年為仁蚌巴所敗,1618年完全喪失權勢。)

噶瑪噶舉兩個主要活佛世系表
(一)歷世黑帽活佛
第一世 都松欽巴(1110~1193)
第二世 噶瑪拔希(1204~1283)
第三世 襄君多吉(1284~1339)
第四世 乳必多吉(1340~1383)
第五世 得銀協巴(1384~1415)
第六世 通哇頓丹(1416~1453)
第七世 卻札加措(1454~1506)
第八世 彌覺多吉(1507~1554)
第九世 旺曲多吉(1556~1603)
第十世 卻英多吉(1604~1674)
第十一世 益西多吉(1676~1702)
第十二世 絳曲多吉(1703~1732)
第十三世 堆督多吉(1733~1797)
第十四世 台喬多吉(1798~1845﹖)
第十五世 喀恰多吉(1846﹖~1923)
第十六世 日貝多吉(1924~1959年出走印度,已故)
(二)歷世紅帽活佛
第一世 札巴僧格(1283~1349)
第二世 喀覺旺波(1350~1405)
第三世 卻貝耶歇(1406~1452)
第四世 卻札耶歇(1453~1524)
第五世 衮喬演拉(1525~1583)
第六世 卻吉旺秋(1584~1635)
第七世 耶歇寧波(1639﹖~1694﹖)
第八世 卻吉敦朱(﹖)
第九世 卻吉尼瑪(﹖)
第十世 卻朱加措(﹖~1791)


(卻朱加措是六世班禪貝丹益西的同母異父兄。他勾結廓爾喀軍兩次入侵後藏。1790年乾隆派福康安入藏破廓爾喀,卻朱加措畏罪自殺。乾隆下令以叛國論處,將其骨殖分掛各寺示眾,沒收其寺廟羊八井寺的財產,並特詔不許紅帽活佛轉世。)

〔參考資料〕 《西藏佛教》(一)、(二)、《西藏佛教教義論集》(一)、(二)、《漢藏佛教關係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7}5~{79});《青史》(一)、《絲路佛教》、《布頓佛教史》(上)、(下)、《西藏密教研究》(《世界佛學名著譯叢》{38}、{55}、{69}、{70}、{75});山口瑞鳳(等)著‧許明銀譯《西藏學與西藏佛學》;王森《西藏佛教發展史略》;王輔仁《西藏佛教史略》;青木文教《西藏文化の新研究》;岩井大慧《西藏‧印度の文化》;橋本光寶譯《西藏の喇嘛教》;長尾雅人《蒙古學問寺》、《西藏佛教研究》;山口瑞鳳《吐蕃王國成立史研究》Giuseppe Tucci《The Religions of Tibet》(有耿昇之漢譯本)。


良源

日本天台宗僧。俗姓木津。近江國(滋賀縣)淺井郡岳本鄉人。延長元年(923)師事理仙。六年,拜尊意登壇受戒。不久,從喜慶、滿賀、相應、覺慧、雲晴等,究顯密二教。

承平七年(937),師參加南都維摩會。於會中駁倒南京(奈良)俊才義昭。天慶年間(938~946),就覺慧受三部大法及諸尊瑜伽護摩祕法。天曆三年(949)受傳法灌頂。四年任東宮護持僧。應和三年(963)八月,於應和宗論會中,論破東大寺法藏而聞名於世。其後歷任內供奉十禪師、權律師、天台座主、大僧正等職。師於天台座主任內,曾重建因火災而燒毀的堂塔,並力圖振興教學,因此被尊為叡山中興之祖。

永觀三年,於口念阿彌陀佛,心觀實相中示寂,享年七十四。全身塔於橫川艮岑。寬和三年(987)追諡「慈惠大師」。世稱元三大師、御廟大師、角大師、降魔大師。門下頗多,其中,源信、覺運、尋禪、覺超四人,時稱四哲。著有《極樂淨土九品往生義》一卷、《止觀微旨掌中譜》一卷、《名別義通私記》一卷等。此外,在天台宗裡,尊稱師與江戶初期的天海僧正(慈眼大師)為「兩大師」。

〔參考資料〕 《慈惠大僧正傳》;《慈惠大師傳》;《天台座主記》。


根本智

指根本之智。又名根本無分別智。為「後得智」之對稱。即諸智之根本,契證真如妙理的無分別智。如唐譯《攝大乘論釋》卷八云(大正31‧363c)︰「根本無分別智謂正證慧。」《成唯識論》卷十云(大正31‧56c)︰「緣真如故是無分別。」蓋此智雖離諸推求推察等粗動的行解、分別的智用,而名無分別,然其性並不暗昧。所謂正證慧,任運照法體,契會真理,故又名如理智、實智或真智。為智之正體而非化用,故又名正體智。十波羅蜜中的般若波羅蜜即屬根本智。

有關加行、根本、後得三智的分野,唐譯《攝大乘論釋》卷八云,譬如啞人求受境義,卻不能言說,此為加行智;譬如啞人正受境義,寂無言說,此即根本智;譬如非啞人受境義已,如其所受而起言說,如是則屬後得智。關於根本、後得二智的分別,可以頌表達(大正31‧366a)︰「如人正閉目,是無分別智,即彼復開目,後得智亦爾。應知如虛空,是無分別智,於中現色像,後得智亦爾。」

唐譯《攝大乘論釋》卷九云,根本無分別智有三種差別。

(1)喜足無分別︰謂諸菩薩住異生地,若得聞思覺慧究竟,便生喜足作是念言,凡所聞思極至於此。由喜足故不復分別,故名喜足無分別智。

(2)無顛倒無分別︰謂聲聞等通達真如,得「無常」等四無倒智,而無「常」等四顛倒分別,故名無顛倒無分別智。

(3)無戲論無分別︰謂諸菩薩應知菩薩於一切法乃至菩提,皆無戲論。應知,此智所證之真如超越名言路、世智境。由是名言不能宣說,於諸世間智不能了知。故名無戲論無分別智。

◎附一︰〈後得智〉(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後得智(梵pṛṣṭha-labdha-jñāna藏rje-lathob-paḥi ye-ścs)即在獲得根本無分別智之後所生起的智慧。又稱無分別後智、後得無分別智。唐譯《攝大乘論釋》卷八云(大正31‧363c)︰「後得無分別智,謂起用慧。」《成唯識論》卷十亦云(大正31‧56c)︰「緣真如故是無分別,緣餘境故後得智攝。其體是一,隨用分二。了俗由證真,故說為後得。」

此後得智由根本智所引,能了知依他如幻之境,故又稱如量智、權智,或俗智。唐譯《攝大乘論釋》卷八謂根本智非能分別、非所分別。相對於此,後得智為所分別、能分別。於十波羅蜜中,此智配屬於方便善巧等四波羅蜜。

依無性《攝大乘論釋》卷八所說,後得無分別智有五種,即通達思擇、隨念思擇、安立思擇、和合思擇、如意思擇。

◎附二︰印順《辨法法性論講記》(摘錄)

無分別智,主要是證悟法性的證智,但依經立論,有三種無分別智︰(1)加行無分別智,(2)根本無分別智,(3)後得無分別智。什麼是加行無分別智﹖這是在沒有證悟,得根本無分別智以前,修唯識觀行。如有得加行、無得加行、有得無得加行、無得有得加行,其中所取相不可得,能取相不可得,真如相不可得,那種觀察慧,是無分別的觀察,名無分別觀。沒有得到證悟的無分別智,但依無分別的觀慧為加行,能引起這真正的無分別智,所以這種智慧,名為加行無分別智。眾生一向是虛妄分別,處處分別,所以流轉生死。要離分別,卻不可能一下無分別,佛法的方便善巧,就是用分別來破除分別。無分別觀察,觀察能取、所取,能詮、所詮不可得,這種觀察慧,也是一種分別,但不是隨順世俗的分別,雖還是分別,而是隨順勝義,向於勝義的分別,有破壞分別,破壞種種妄識的功能。所以修唯識無分別觀,無分別觀也是分別抉擇;依無分別的分別,漸次深入,達到虛妄分別的徹底除遣,證入無分別法性,以分別觀智,遣除虛妄分別,譬喻很多,例如以小橛出大橛。如竹管裏本來是空的,但有木橛塞在裏面,有什麼辦法恢復竹管的中空呢﹖可以另取一根小木橛,對準大的木橛,用力推擊他,等到大木橛出來了,小木橛也跟著出來了,恢復了竹管中空的本相。分別抉擇的無分別觀慧,是分別而遣除分別,所以名為加行無分別智。

根本無分別智,是證悟法性的無分別智,於一切法都無所見。以中國佛學來說,這是但空(偏空),或是但中了。其實,菩薩現證法性是超越了一切相對界,體證真如,是超越的絕對,而不是擬議的圓融。菩薩在定中證悟了,出定以後,起二種心︰一是一般的有漏世俗心,一是無漏的分別心。無漏的分別心,依無分別智證悟而起的,所以名為後得無分別智。後得無分別智也有二類︰(1)離二取相,離名言相的真如,但不是親證真如的。後得無分別智的體悟真如空性,如從夢中醒來時,覺到方才夢境是這樣的,其實那時的心境,知道夢境而與夢裏的境界不一樣。根本無分別智是離相的,後得無分別智是有相的,所以是帶相觀空的。(2)後得無分別智,能了解一切法如幻如化。我們口說如幻如化,認識到的一切法,都是計執為實有的,那裏能知道如幻如化﹖證悟真如以後,起後得無分別智,才能了解世間一切法都是如幻如化。(中略)

根本智證真以後所生起來的智慧,是後得無分別智。後得,就是證真以後所得的。後得智的業用,有二︰第一「能正悟入,一切所知相」︰通達一切所知相,是通達一切法的如幻如化,種種無盡的,一切一切的所知法相。所以說︰根本無分別智是平等智,後得智是差別智。佛菩薩不但通達平等真性,也依後得智,善巧一切,於一切無所不知。

有了這悟入一切所知相,所以能完成二大工作︰「嚴淨諸佛土,成熟諸有情。」龍樹菩薩也說︰菩薩得了無生法忍(般若證悟法性)以後,就沒有別的事了,專於方便利他,嚴淨佛土,成熟眾生。嚴淨佛土,是菩薩遍到十方佛土,種種供養莊嚴,見佛,聞法;廣修種種功德,莊嚴佛土。等到修行圓滿成佛,就實現了最清淨最圓滿的佛土,不但莊嚴法身佛淨土,還能引攝菩薩,於諸佛法會中,受用法樂︰這就是嚴淨諸佛土。成熟有情,只是應一切根機,現身、說法。有人天善根的,以人天法而成熟之;有聲聞、緣覺善根的,以聲聞、緣覺法門而成熟之;有大乘善根的,以大乘法門成熟他──使他發菩提心,修菩薩行,廣度眾生,究竟成佛。成熟,或譯成就,就是使他成法器,善根成熟而能解脫。菩薩後得無分別智的利他,不外乎救度眾生與莊嚴佛土;在利他中,完成佛果。小乘與大乘,這就是根本不同處;小乘以「自利」為主,以解脫自身的生死,為唯一大事。對於眾生,只是隨緣攝化。有時往來出入,見到了人,多少說幾句佛法,要他歸依三寶,或勸他布施,持戒;有智慧善根的人,為說四諦法門,不能說不救度眾生。但聲聞的化度眾生,是隨緣的,缺少主動的大願,所以不能為人作「不請之友」。菩薩就不同了,菩薩以悲願方便,利他為先,從根本無分別智起後得智,起無方妙用的時候,能與眾生以不同程度的救度,盡未來際為眾生。而且,聲聞但重視有情的淨化,菩薩更重視環境,也要淨化國土。如阿彌陀佛完成了莊嚴清淨的極樂世界,能攝受無數人到那邊去,淨土中容易修學,容易成就,容易不退轉。大乘法一定會說到淨土的,這就是菩薩後得智所起業用的特勝。

後得智的第二業用,是「能令生起一切相智性」。佛智的名稱很多,如一切智、一切智智、一切種智、一切相智。一切種智是一切法門通達一切法的佛智;一切相智,是通達一切法的一切相。所以一切相智與一切種智,意義相近,都是通達無盡一切法的佛智。這是菩薩的後得智,到了究極圓滿,就成為佛的一切相智,所以是後得智所起的。

菩薩遍知──無分別智的業用差別,共有五種︰前三種屬於根本無分別智的業用,後二種屬後得無分別智的業用。

〔參考資料〕 《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成唯識論》卷九;《成唯識論述記》卷十(末);《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二(中);《百法問答鈔》卷四、卷六。



又稱迷惑、迷妄、迷執。「悟」的對稱。即不能如實覺知,反而顛倒妄執諸法事理。《順正理論》卷四十五(大正29‧596b)︰「迷於所緣,能害自身正覺慧故。」《大乘起信論》(大正32‧577a)︰「猶如迷人依方故迷,若離於方則無有迷。眾生亦爾,依覺故迷,若離覺性則無不覺。」

又,陳譯《攝大乘論釋》卷二謂,迷有三惑,即無知、疑知、顛倒知。若起此三惑,則生二種見︰或執不平等因,或執無因。《顯揚聖教論》卷十四(大正 31‧545b)︰「等起愚者,頌曰︰迷惑初因故,計常因無因。論曰︰世間愚夫,或於身所有初因而生迷惑故,執不平等因,謂有常住自在天毗瑟弩天自性等因,或說無因,謂撥無一切能生因體。」

迷而未悟之凡夫所住之世界,稱為迷界。此包含欲界、色界、無色界等三界及天、人、阿修羅、畜生、餓鬼、地獄等六道(六凡)。迷界也是有情苦惱的世界,因此也與苦界、苦海、生死的苦海等詞同義。

按,迷與悟實為一體兩面,非異非一。譬如途中見繩,誤以為蛇;此為迷。後知所見不是蛇,是繩;此為悟。乍見誤以為蛇的繩與後來知道所見非蛇的繩,本是同一物,只因見者的迷悟,而有蛇、繩的差別;此即禪家所謂「迷悟不二」之理。《古尊宿語錄》卷三十(卍續118‧540下)︰「迷者迷悟,悟者悟迷,迷悟同體。悟者方知,迷南為北。」

〔參考資料〕 《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四;《大智度論》卷九、卷三十六;《俱舍論》卷二十五;宗密《原人論》;《永平廣錄》。


朝鮮佛教

朝鮮與日本佛教一樣,都屬於中國的漢語文化圈系統。不過,朝鮮佛教雖然受到中國佛教不小的影響,仍然具有獨特的朝鮮風格。

〔佛教的傳入〕 朝鮮之有佛教,開始於高句麗、百濟、新羅三國鼎立的時代,是由中國傳入的。西元372年,前秦‧苻堅派遣僧侶順道等人攜佛像與經書贈予高句麗。374年又有阿道來朝鮮。翌年高句麗朝廷為順道建肖門寺,為阿道建伊弗蘭寺。

高句麗在佛教傳入之後,於393年在平壤創建九寺,396年,來自中國的弘法僧曇始,攜來經律典籍數十卷。其後又有慧慈、曇徵、慧灌等僧到該國,主要傳播三論宗。

384年印度僧人摩羅難陀自東晉來朝鮮,翌年於漢山建立佛寺,並度僧十人。此為百濟佛教之濫觴。其後,526年沙門謙益赴印度求法,返國後弘傳《五分律》。541年百濟朝貢梁朝,求取《涅槃經》等經典及工匠、畫師。當時所造,至今仍存的百濟佛教遺品、遺蹟有︰定林寺址的石造五重塔、丈六石佛;忠清南道瑞山郡的磨崖石佛群;全羅北道益山郡彌勒寺址的石塔。

百濟文化對日本產生頗為強烈的影響。538年百濟首贈佛像、經論典籍予日本,其後有曇慧、慧聰(將佛舍利等物傳入日本)、觀勒(三論學大家)等百濟僧相繼赴日,他們不僅帶去佛教,也將天文、地理等學傳到日本。

新羅佛教的發展與高句麗、百濟不同,它是朝向獨特的護國佛教而發展的。相傳西元五世紀前半葉訥祇王(第十九代)時代,沙門墨胡子(一說為阿道)自高句麗抵新羅一善郡毛禮家。這是新羅佛教的發端。但依據正式的說法,新羅佛教開始於527年法興王時代。在法興王之後的真興王時代,新羅佛教逐漸地被強化成護國佛教。真興王553年,慶州最大的寺院皇龍寺開始興建。皇龍寺九層塔成為護國佛教的象徵。而護國佛教的思想基礎,則肇基於圓光所宣說的「世俗五戒」。花郎即根據圓朮「世俗五戒」及彌勒信仰組織成一以訓練國家有為青年為目的的集團,對朝鮮半島的統一付出相當大的力量。

新羅學僧除圓光之外,另有慈藏等人。慈藏於636年入唐,為新羅帶來了五台山佛教。慈藏創建的寺院有月精寺、通度寺。新羅最古老的寺院為興輪寺、芬皇寺(以慈藏等人曾住過而聞名)、四天王寺。

〔統一新羅的佛教〕 朝鮮半島統一後,自670年起百餘年間是新羅佛教的最盛期。其間代表性的佛教學者為元曉與義湘。元曉是一毀戒還俗的民眾思想家,其著述就質就量而言均極為傑出,對中國佛教也有不小的影響。其思想以朝鮮佛教教理上的特質為主,超越新羅與朝鮮民族的界限,具有普遍性。

義湘曾入唐師事智儼,返國後創建浮石寺,為朝鮮華嚴宗的開祖。與義湘有關的寺院,除了浮石寺之外,另有義湘講《華嚴經》的華嚴寺,及其所創的洛山寺。

淨土信仰(包括彌陀信仰、彌勒信仰、觀音信仰),也自七世紀後半葉文武王時代開始流行。曾為淨土經典撰寫註疏的有︰元曉、義湘、大賢、憬興、圓揖人。其中,大賢有朝鮮瑜伽祖師之稱,憬興與元曉、大賢併稱為「新羅三大著述家」,圓插箭唐朝是一唯識學者。新羅淨土教對日本奈良、平安時代的淨土教也頗有影響。

但是,新羅在經過百餘年的統一之後,再度進入世局動亂、社會不安的局面。此時主張確立自己主體性的實踐佛教(禪宗)傳入。當時傳入的禪宗大部分為唐‧馬祖道一的系統。入唐學禪的新羅僧為朝鮮佛教開創了九山禪門。新羅時代留存至今的佛教遺蹟,以創建於七世紀半葉景德王時代的佛國寺與石窟庵較為著名。

〔高麗的佛教〕 在整個朝鮮佛教史中,變化最大的是高麗時代。此時的變化影響了朝鮮佛教的發展方向。九山禪門之一的桐裏山門二世道,是高麗建國的預言者,在當時相當活躍,甚獲太祖信任。因此,佛教被奉為國家宗教,受到保護。寺院擁有王室捐獻的廣大寺領,經營商業及高利貸業。僧侶與教團由僧錄司管理,確立僧科制度(即通過國家考試及格始可為僧)。舉行八關齋會(八齋戒)及燃燈會等佛教法會。並進行兩次《高麗大藏經》的刊行。第一次是顯宗至文宗時代所刊行的《初雕大藏經》,以及義天續刊的《續藏經》;第二次設置大藏都監,從1236年至1251年之十六年間完成《再雕大藏經》。版片現保存於海印寺。此《高麗大藏經》校訂嚴謹,擁有極高的世界性評價。

此時華嚴學僧均如正進行華嚴教學的復興,成立了不同於中國、日本,具有朝鮮特性的華嚴思想。在天台教學方面,首先有十世紀後半葉由諦觀所撰的《天台四教儀》一書問世,後有十一世紀後半葉義天成立天台宗。義天是高麗佛教的代表學僧,不僅刊行《續藏經》,且編纂《新編諸宗教藏總錄》(《義天錄》)、撰著《圓宗文類》等書。禪宗方面,有由知訥成立的曹溪宗。知訥開創松廣山吉祥寺,並以該寺為朝鮮禪的根本道場。九山禪門在高麗時代晚期,統合於曹溪宗。除此之外,一然著史書《三國遺事》,覺訓撰《海東高僧傳》,皆具史料價值。

〔李朝的佛教〕 由於李朝強烈的排佛崇儒政策,所以李朝佛教史可說是衰退的歷史。尤其是太宗、世宗時代的強行排佛政策,再加上燕山君暴虐的彈壓,以致佛教在當時完全屈居於儒教之下。但是此時朝鮮仍出現不少高僧。其中最具影響力的是︰西山大師休靜及其弟子泗溟大師惟政。1592年壬辰倭亂(文祿之役)時,休靜以八道都總攝的身份號召全國僧侶奮起抗戰,惟政在桐華寺設嶺南都總攝(總指揮所),親自指揮義僧軍。休靜、惟政兩僧成立救國先鋒,充分發揮護國佛教的傳統精神。

此時朝鮮開始區分僧侶為理判僧或事判僧。此外,許多以朝鮮文字書寫的佛教書籍也陸續出版。屬於李朝時代所建的佛教遺蹟有︰世祖(第七代)時代大事修造的法住寺。

〔現代的佛教〕①1876年朝鮮與日本締結修好條約後,日本所有宗派幾乎都開始在朝鮮從事布教。1911年朝鮮總督府(於1910年由日韓合併設置)發布「寺剎令」,制定三十本山(後改為三十一本山)。1945年八月十五日朝鮮獨立,否定日本佛教之支配。六‧二五動亂(即朝鮮戰爭、韓戰)期間,許多寺院被燒毀。停戰後,韓國佛教正式的朝向自立之道。現在韓國佛教有曹溪宗及其分派太古宗,以及圓佛教、佛入宗、真覺宗等許多被視為新興佛教的小教團。

◎附一︰二十世紀的朝鮮(南韓)佛教宗派表

(1)大韓佛教曹溪宗︰韓國現代佛教中,勢力最大的一派。總部設在漢城。此宗創始者為十三世紀初的普照國師知(智)訥。

(2)太古宗︰為曹溪宗的分支,以帶妻僧為中心的佛教宗派,總部設在漢城。

(3)圓佛教︰少太山創始的新宗派。總部設在全羅北道裡里巿。為新宗派中勢力最大的一派。

(4)真覺宗︰孫珪群所創,總部設在漢城。

(5)元曉宗︰總部設在慶北月城郡。

(6)韓國天台宗︰朴準東創立於1946年,1967年始獲文教部認可。總本山位於忠清北道丹陽郡救仁寺。教義著重救濟萬民,重視觀音信仰,並強調僧俗一體的信仰形態。

(7)法華宗︰金慧宣創立於1945年。其宗旨是奉持《妙法蓮華經》。

(8)佛入宗︰法華宗的分派。由於教理觀點的分歧,乃自法華宗分出。宗主為李泓宣。以《華嚴經》、《涅槃經》、《金剛經》、《起信論》等所說的覺佛知見為宗旨;修證法是以梵音唱唸《南無妙法蓮華經》。除了漢城崇仁洞的本部外,又在忠清、慶尚南北二道等地設有分部。

(9)大韓佛教法華宗︰本宗以高麗天台宗祖大覺國師(1055~1099)為宗祖,正覺慧日為中興之祖。1946年,正覺於漢城特別巿城北洞無量寺創立本宗。以《法華經》的「諸法實相,會三歸一」為宗旨。

(10)華嚴宗︰本部設在仁川巿新興洞,創立者為韓慧能。

(11)淨土宗︰本部設在漢城特別巿佛光洞。創立者是申宗煥。

(12)大韓佛教真言宗︰本部設於大邱巿南區大鳳洞。創立者為孫海峰。

(13)天台宗大覺佛教︰本部設在忠清北道丹陽郡永春面栢子里。教主是朴準東。

(14)大韓佛教龍華宗︰本部設在全羅北道金堤金山寺白虎山頂。

(15)彌勒正心教︰創立於慶州北道蔚山。

(16)龍華同乘會︰本部設在忠清南道論山郡豆馬面大南里。李成鎬所創。

(17)瑜伽密教︰李淑峰、李貞峰、李喜秀三人於1951年在天安邑月峰創建光明寺。1954年在漢城特別巿仁王山樓上洞創建龍雲寺,以之為本部。其後又在天安巿、天原郡等地設立支部。

此外,在所謂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統治下的北韓,其佛教發展較南韓遲緩。大致情形是在平壤曾建立佛教總務院,後改為佛教徒中央委員會,而一些具有歷史淵源的寺院,則被視為文化財而加以保護修復。

◎附二︰高觀如〈中韓佛教關係〉(摘錄自《中外佛教關係史略》)

中國和朝鮮的佛教關係,始於西元四世紀間,即朝鮮的三國(亦稱三韓︰高句麗、新羅、百濟)時代。前秦‧苻堅於建元八年(372)遣使及僧順道送佛像及經論至高句麗,高句麗王遣使答謝。越二年(374),秦僧阿道又至高句麗。翌年高句麗興建肖門寺及伊弗蘭寺供順道和阿道居住。是為朝鮮佛教之始(《三國史記》〈高句麗本紀〉)。但在這以前,高句麗也有個別崇奉佛教並與中國佛徒相往還的人士,如《高僧傳》卷四載有東晉名僧支遁(314~366)與高麗道人書,稱述剡縣(今浙江嵊縣)仰山竺潛(法琛)的風範。這顯示了中韓民間佛教的來往關係早已存在。宋末齊初時,高麗僧道朗來至敦煌,從曇慶受學三論,並在中國諸方遊化;後來於齊‧建武中(494~497)至江南,住鍾山草堂寺,又登攝山,嗣法於黃龍(今吉林地方)法度,傳羅什的三論之學。時江南盛弘《成實》,名師輩出,道朗則宣揚三論,非難《成實》,名士周顒也從他受學。天監十一年(512)梁武帝乃遣僧正智寂、中寺僧懷、靈根寺惠令等十師詣攝山,從朗諮受三論大義。梁武帝也因此捨《成實論》,依大乘義撰作章疏(見《高僧傳》〈法度傳〉)。這顯示了早期高麗學者對中國佛教的貢獻。

另在朝鮮西南部的百濟方面,據《三國史記》卷十八說︰百濟枕流王元年( 384,東晉孝武帝太元九年),胡僧摩羅難陀由東晉來到百濟,翌年在國都漢山創立佛寺,度僧十人,為百濟佛教之始。自是以後,佛法漸興。梁武帝大同七年(541),百濟遣使至梁求請《涅槃》等經及工匠等(見《梁書》卷五十四、《三國史記》〈百濟本紀〉)。當時百濟佛法殷盛,「僧尼寺塔甚多」(見《周書》卷四十九)。

朝鮮東南的新羅地區,佛教傳入也較早,並早有新羅僧人來中國參學。梁武帝於太清三年(549)遣使偕同新羅學僧覺德送佛舍利至新羅國,新羅真興王親率百官奉迎於興輪寺。嗣後陳文帝於天嘉六年(565)又遣使與僧釋明觀等往新羅國通好,並致送釋氏經論千七百餘卷(《三國史記》〈新羅本紀〉)。

隋代統一中原,大興佛法,在全國諸州建舍利塔,廣申供養,時高麗、百濟、新羅三國使者也向隋朝請得舍利還至本國起塔供養(《廣弘明集》卷十七)。其時三國在中國留學的僧人甚多,其中沙門玄光,新羅人,來隋觀光,志求禪法;曾登衡山,謁見慧思,密受法華安樂行門,得慧思印可;從那以後移錫江南,得本國舟舶,載返熊州翁山,卓錫結茅,乃成梵剎,化導甚眾(《宋高僧傳》卷十八)。沙門波若,高句麗人,陳末隋初,來江南遊方參學,隨後入天台山,向智者求授禪法,在天台華頂曉夜行道,影不出山十有六載,後於國清下寺示寂(《續高僧傳》卷十七)。沙門圓光,本姓朴,新羅人,年二十五,乘舶來金陵,聞莊嚴寺旻公弟子講說,乃發道心,啟請陳帝︰願歸佛法,奉勒為之落髮,並受具戒。此後,遊歷講肆,領受微言,於《成實》、《涅槃》三藏教典,廣事披習。嗣遊虎丘山,為信士開講《成實》、《般若》,聽者欣領,皈者日眾。隋‧開皇中,又到長安,宣講《攝論》,聲譽更廣。其本國聞之,啟請還歸︰隋帝敕厚加勞問,令歸故國。光返國後,朝野歸敬,化緣甚廣(《續高僧傳》卷十三)。沙門安弘(一作安舍),新羅人,於北周武帝建德五年(576)來中國求法,並邀同于闐沙門毗摩羅真諦及農伽陀兩僧返回本國,齎回《楞嚴》、《勝鬘》二經及佛舍利等。沙門智明,新羅人,於陳後主至德三年(585)七月來陳求法,留學十七年,於隋‧仁壽二年(602)九月隨其國使上軍返歸本國,受國王尊敬,奉為大德。沙門曇育,新羅人,於隋‧開皇十六年(596)來隋求法,至煬帝大業元年(605)三月隨其國使惠文返國(均見《三國史記》〈新羅本紀〉)。高僧慧灌,高麗人,在隋嘉祥寺吉藏門下,精研三論,後返本國,轉赴日本,住元興寺,盛弘三論,為日本三論宗開祖(《元亨釋書》卷一)。當時朝鮮三國來華留學沙門人數眾多,隋朝廷對他們都親切接待,並延聘名德學者為他們講授。據《續高僧傳》卷十三、卷十五說︰釋神迥、釋靈潤,先後於大業十年(614)奉召入鴻臚寺,敷講經論,教授三韓學人。可以想見當時來學的盛況。

其時三國對於中國佛教和文化嚮往甚殷,初唐‧武德八年(625),高麗榮留王派人來求佛法(《三國史記》〈新羅本紀〉)。後至開元二十六年(738),新羅國還表請派人來中國學問經教(《舊唐書》卷一九九上)。尤其是七世紀後期,朝鮮在新羅統一時代,與唐友好來往更為密切。據《三國遺事》卷五記載︰新羅‧孝昭王元年(唐中宗嗣聖九年,692),興建寶德寺,專為唐國祈福。而在唐楚州(江蘇淮安)以北,今江蘇、山東沿海一帶,且多有新羅坊、新羅院。可以想見當時新羅入唐僧伽之多。因之在七世紀唐僧西行求法的熱潮中,新羅沙門也多相偕前往,如義淨的《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中,即列有新羅、高麗僧八人。

唐代佛教各宗次第形成,而新羅、高麗學僧在諸宗中也英才輩出。首先是三論宗方面,有高麗沙門道登,於貞觀二年(628)來到長安,繼慧灌之後,從嘉祥寺吉藏受傳三論幽旨,後赴日本,住元興寺,暢演空宗(《本朝高僧傳》卷七十二)。

在慈恩宗方面,有神昉,新羅國人,早年入唐遊學,請解大小乘經論,為時賢所推重。貞觀十九年(645)夏六月,他奉召入弘福寺,參與玄奘譯場,任證義大德。此後即隨侍玄奘,譯經受學,在大慈恩寺《大毗婆沙論》的翻譯中任筆受,最後於玉華宮寺《大般若經》的譯出時任綴文,始終參與其事,為奘門四上足之一。著有《瑜伽》、《唯識》等論疏記(均佚)。圓測,原為新羅王孫,自幼出家,慧解煥發,於貞觀初年來長安,唐太宗愛其明敏,賜以度牒,令住元法寺,學通《毗曇》、《成實》。貞觀晚年,玄奘三藏西遊返國,一見如舊,遂從受學,通達《瑜伽》、《唯識》諸論,後被召為西明寺大德。圓測門下突出的新羅學者,有勝莊和道證。勝莊早年入唐,後為唐京大薦福寺大德,晚年參與義淨譯場任證義。著有《最勝王經疏》、《梵網經述記》、《成唯識論決》、《雜集論述記》、《大因明論述記》等。道證長期從圓測受學,於武周‧長壽二年(693)由唐齎天文圖返國。著有《成唯識論綱要》、《成唯識論要集》、《辯中邊論疏》、《因明理門論疏》、《因明理門論述記》、《般若理趣分疏》等。又新羅沙門順璟,在本國習法相大乘,傳得玄奘的真唯識量,乃立決定相違不定量,於乾封年中(666~667),因其本國來使附至長安,時玄奘已逝世二年,窺基見之,盛加賞讚。璟尚著有《法華經料簡》、《唯識論料簡》、《因明正理論鈔》等。又新羅興輪寺沙門道倫,出自窺基門下,依窺基所撰《瑜伽論略纂》並參照其本國學者圓測、順璟、元曉諸說,撰《瑜伽論記》二十四卷。又新羅沙門智風、智鸞、智雄三人,於武周‧長安三年(703)入唐,在濮陽智周門下受學唯識,後赴日本,弘演法相宗義。又圓測的再傳弟子新羅‧太賢(一作大賢,出於道證門下),通才博學,尤精於唯識,遼東後進皆遵其明訓。他的著作有《華嚴》、《金剛般若》等經和《瑜伽》、《攝大乘》等論的《古迹記》以及《成唯識論學記》、《成唯識論決擇》、《瑜伽論纂要》、《起信論內義略探記》等書共四十二部,顯見其在弘傳玄奘唯識學方面的突出成就。他所著書並傳入中國。

在華嚴宗方面,有義湘(625~702),新羅雞林府人。天資英邁,弱冠出家,於龍朔元年(661),附唐使由新羅西歸之舶來長安,到終南山至相寺,從智儼學《華嚴》妙旨,時與賢首法藏同學,相與鑽研,著有《華嚴一乘法界圖》一卷。咸亨二年(671)還歸本國,在太白山創浮石寺,學徒雲集,被尊為東海華嚴初祖。至唐中宗嗣聖九年(692),法藏趁其弟子勝詮返歸新羅之便,由唐寄書與他,並托勝詮抄歸所著《華嚴探玄記》、《一乘教分記》等。當義湘受到法藏的記疏後,掩室探討,經旬方出,命其弟子勵志講習,並宣稱「博我者藏公,起予者爾輩」。成為中韓古德間弘傳《華嚴》的佳話。同時新羅僧元曉,精研《華嚴》諸經,著有《華嚴》、《楞伽》、《金光明》等經疏和《華嚴經綱目》、《法華經宗要》以及《起信論疏記》等。他的《起信論疏》等當時即已傳入中國,唐‧清涼澄觀曾於淮南向法藏受《海東起信疏義》(見《宋高僧傳》卷五),即為元曉所著。

在律宗方面,有新羅沙門慈藏,以貞觀十二年(638)率領門人僧實等十餘人來到唐京參學,蒙敕慰撫,優禮有加。慈藏稟性慈濟,曾為四眾廣授歸戒。貞觀十七年(643)將欲回國,唐帝敕賜衣衲及諸綵緞。慈藏又於弘福寺為國設齋,並度八人;又以本國經像未全,在唐請得藏經一部並佛像等返國。是為朝鮮有大藏經之始。慈藏回國後,被敕為大國統,住芬皇寺,大興佛法。唐代道宣門下的新羅學僧甚多,所著戒律章疏當時盛傳於海東。

在禪宗方面,相傳新羅沙門法朗於貞觀年中入唐,從四祖道信受傳心要。法朗的新羅弟子信行(704~779),也渡海來唐,受學於長安唐興寺志空(神秀的再傳弟子)門下,後來返國弘傳禪法。據《景德傳燈錄》各卷所載︰南嶽懷讓的法嗣有新羅本如禪師。西堂智藏的法嗣有雞林道義禪師、新羅‧慧(哲)禪師和新羅‧洪直(一作洪涉)禪師。道義禪師,德宗建中五年(784)入唐,在唐三十七年,參見西堂智藏、百丈懷海,於穆宗長慶元年(821)返國,為海東迦智山第一祖(見《祖堂集》卷十七、《禪門寶藏錄》卷中)。慧(哲)禪師,元和九年(814)入唐,謁智藏於冀公山,並至西州浮沙寺披尋大藏三年,開成四年(839)還至新羅,在桐里山太安寺大開禪化。洪直禪師,為海東實相山第一祖(見《祖堂集》卷十七)。蒲州麻谷山寶徹的法嗣,有新羅無染禪師。他於長慶元年(821)隨國使王子昕入唐,詣南山至相寺聽講《華嚴》,又至洛陽佛光寺問道於如滿,後乃詣蒲州參寶徹,受傳心印。會昌五年(845)歸國,大闡宗風,門弟子二千人,成為聖住山派(見《祖堂集》卷十七、《禪門寶藏錄》卷上)。袁州仰山慧寂的法嗣,有新羅國五觀山順支(一作順之)禪師。他於大中十二年(858)隨國使泛海入唐,參仰山得法而歸,為新羅國溈仰宗的初傳(見《祖堂集》卷二十)。唐代先後由新羅來華學禪的僧人還有玄昱、覺體、道均(一作道允)、品日(一作梵日)、迦智、宗彥、大茅、彥忠、智異山、欽忠、行寂、清虛、金藏、清院、臥龍、瑞巖、大嶺、大無為、雲住、慶猷、龜山、慧雲等,高麗先後來華學禪的高僧有雪岳靈(一作令)光、道峰慧炬、靈金、慧洪等。以上新羅、高麗兩地禪師之中,有些語錄也選載在我國禪宗的《傳燈錄》中。此外唐末、五代先後由高麗來中國學禪的僧人還有不少。他們都學有成就,歸國弘傳。於此可見中韓禪學息息相通的親密關係。

在密教方面,新羅沙門明朗於貞觀六年(632)入唐學雜部密法,貞觀九年返國,創金光寺,為海東神印宗的開祖。又有新羅沙門惠通,也於當時入唐學密,麟德二年(665)歸國行化(均見《三國遺事》卷五)。又有新羅沙門明曉入唐求學密教,於聖曆三年(700)三月將欲還歸,請得《不空羂索陀羅尼經》一部一卷攜回本國(《開元釋教錄》卷九)。又有新羅沙門慧超,弱冠入唐,開元七年(719)金剛智東來,因師事之。後泛舶南海,經師子等國,歷五天竺,遍禮聖蹟,還過葱嶺,於開元十五年(727)返至安西,撰有《往五天竺國傳》三卷。又隨金剛智、不空受學密法,並入譯場,筆受譯經。建中元年(780)於五台山乾元菩提寺寫出《一切如來大教王經瑜伽三密聖教法門》,並述其祕義。前後五十四年,對於密教的傳弘頗多貢獻。同時又有唐僧義林,曾從善無畏學胎藏法,後赴新羅,弘布密教。

此外入唐遊學的新羅僧人,尚有沙門無相,原為新羅王子,於開元十六年(728)泛海來唐,玄宗召見,隸禪定寺。後入蜀謁智詵禪師,玄宗入蜀時曾迎入內殿供禮,於至德元年(756)示寂,年七十七(《宋高僧傳》卷十九)。沙門無漏,原亦新羅國王之子,泛海來唐,欲遊天竺,遠至于闐,後轉至賀蘭山,結茅棲止。肅宗徵召不起,後命郭子儀往諭始來,於內寺供養,未遂歸山,遂乃示寂(《宋高僧傳》卷二十一)。新羅高僧地藏,原為新羅王族,於中唐時渡海來華,至池陽(今安徽青陽)九子山(今稱九華山)中,宴然獨坐,一區善信,悉皆宗仰。以貞元十九年(803)告眾示寂,尸坐石函中,越三年未腐,群尊之為地藏菩薩示現。其山因被稱為地藏靈蹟(《宋高僧傳》卷二十、《九華山志》等)。

朝鮮在高麗王朝時,佛法仍很興盛。據《佛祖通載》卷十八記載︰杭州永明寺智覺延壽撰《宗鏡錄》一百卷及詩偈賦詠千萬言,傳至海東,高麗光宗王覽師言教,遣使致書敘弟子禮,並致送金縷袈裟、紫晶數珠、金澡罐等。高麗禪師智宗等三十六人,也先後來到吳越,親承印記,歸國後各化一方,盛傳法眼禪法。當時,中國在唐武宗毀滅佛教及唐末五代戰亂之後,佛教典籍頗多散佚,而高麗國保存中國典籍甚多。四明沙門子麟於後唐‧清泰二年(935)往高麗、百濟等國求天台教籍,受到高麗國的接待,並遣使李仁日送師西還吳越(《佛祖統紀》卷二十二)。嗣後吳越王錢俶又因天台義寂之言,於宋‧建隆元年(960)遣使致書以五十種寶向高麗求取教典。翌年(961)高麗光宗王遣僧諦觀奉諸教籍來到吳越,而親聞義寂講授教觀法門,心悅誠服,遂禮以為師,留居螺溪門下十年,即在當地示寂,著有《四教儀》一卷,為台宗名籍。同時台宗第十六祖寶雲義通,原為高麗國人,受具後學《華嚴》、《起信》。晉‧天福(936~943)時(一作漢周之際)來中國,初遊天台雲居德韶門下,次從螺溪義寂受業甚久,精通一宗圓頓之學。當其欲由四明法舶回國,郡守錢惟治(吳越王俶之子)延問心要,又請為菩薩戒師,留在當地弘法。從此義通在浙東弘揚教觀幾二十年。台宗的知禮、遵式都出在他的門下,受業的學人很多,宋‧端拱元年(988)圓寂,終年六十二歲。

宋初在成都新雕大藏經板完成。印出後,宋太宗端拱二年(989),高麗成宗王遣僧如可齎書來請大藏經,太宗即命贈予,並賜如可紫衣(《宋史》卷四八七)。淳化元年(990),高麗又遣使韓彥恭來宋,請求佛經,得到新印的大藏一部,翌年四月齎歸。高麗成宗王親自迎入內殿,邀僧開讀,並下令大赦。同年十月,又遣翰林學士白思柔來謝所贈經典(《高麗史》卷三)。真宗乾興元年(1022),又付高麗國使韓祚齎歸佛典一藏(同史卷四)。另在中國北方契丹,官版大藏經也於遼興宗(1031~1054)時新雕完成,至遼道宗清寧九年(1063),以新印的契丹藏一部贈送高麗國,時高麗文宗王備法駕迎於西郊(同史卷八)。此後遼‧壽昌五年(1099)、乾統七年(1107),遼使蕭朗、高存壽先後至高麗,每次均以契丹藏經相贈(同史卷十一、卷十二)。當時高麗和宋、遼兩朝都友好交往。宋神宗元豐元年(1078)夏四月,高麗文宗王以宋帝節日,設齋於東林、大雲二寺為宋帝祝壽。元豐六年(1083)春三月,高麗文宗又命太子奉迎宋朝大藏經於開國寺,仍設道場祈願(同史卷九)。同年高麗文宗病歿,宋神宗詔明州修浮屠供一月,並遣使左諫議大夫楊景略等前往高麗祭奠、吊慰,並聚僧徒,設道場於文宗靈殿(《宋史》卷四八七、《高麗史》卷九)。可見當時兩國在佛教關係上的親切。

高麗僧義天,原為高麗文宗第四子,年十一出家於靈通寺,習華嚴教觀,後被封為祐世僧統。於宋‧元豐八年(1085)率弟子壽介等來華求學佛法,並獻贈經像,宋哲宗引見,令居啟聖寺。時中國賢首章疏久已逸失,幸得義天持來,得以復傳。義天又從天竺寺慈辯受傳天台教觀,依靈芝元照為說戒法,並受傳所著《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等。更遊佛隴,禮智者塔。於元祐元年(1086)齎同所請得的經書一千餘卷,隨其國使還歸高麗,大弘賢首、天台的教法,並奏請將所得經書悉皆刊行。又以金書三譯《華嚴經》一八0卷寄贈錢塘慧因寺。慧因寺特地建閣藏之,因此俗稱慧因寺為高麗寺。元祐三年(1088)淨源在慧因寺圓寂,義天還遣壽介來宋,於其塔前供養。義天著有《新編諸宗教藏總錄》、《圓宗文類》、《大覺國師文集》等。

中國元朝以高麗僧人善於書寫金字經典,元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遣使往高麗國徵寫經僧,時高麗僧統惠永率領寫經僧一百人入元都,寓慶壽寺,用泥金寫大藏經。惠永又在萬安寺講《仁王經》。翌年金字大藏經寫畢,元帝贈與甚厚,遣使送還本國。後至成宗大德元年(1297)、六年(1302),元帝又遣使往高麗徵寫經僧。大德九年(1305)元使忽都不花又至高麗,仍選僧百人偕往元都。至大三年(1310)、至順三年(1332)高麗均遣使來元贈送畫佛(《高麗史》卷三十至卷三十六)。可見當時高麗佛教的經像書畫,很受中國方面的珍重。

其時,元‧中峰明本在天目山弘揚禪法,元駙馬高麗王子太尉沈王王璋,於延祐六年(1319)九月齎御香紫衣入天目山,向明本諮決心要(《南宋元明禪林僧寶傳》卷九)。同時杭州慧因寺沙門盤谷,博通經史,駙馬高麗沈王聞師盛名,具書於慧因寺請講《華嚴》大意(《大明高僧傳》卷一)。其時江南禪僧紹瓊於元‧大德八年(1304)泛海去高麗,高麗王迎請於壽寧宮演說開示,高麗僧圓明、沖鑒從受禪法,並施行百丈清規,教化甚盛。

其時高麗沙門來中國求法的,有禪僧普愚(1301~1382),於至正六年(1346)入元,居燕京大觀寺,訪求知識,翌年至湖州霞霧山見石屋清珙,蒙授心印,傳衣表信。普愚由江南回到燕京時,元順宗請他於永寧寺開堂說法,賜金襴衣,至正八年(1348 )東還高麗弘化。又有高麗禪僧慧勤,於至正八年入元,詣燕京法源寺參梵僧指空,嗣往江南參平山處林,即蒙印可;又朝禮普陀山,訪育王寺悟光、雪窗、無相、枯木榮等;更登婺州優龍山參千巖元長,許以入室,受傳心法;返燕京時,順宗詔令住廣濟寺,贈與甚厚;繼而仍訪諸名山,於至正十八年(1358)還高麗國,大弘教化,受尊為王師。又有高麗禪僧千熙,於至正二十四年(1364)航海入元,尋訪知識,在聖安寺參謁萬峰時蔚得法返國,盛傳中峰的禪法,受尊為國師。又有高麗禪僧自超,於至正十三年(1353)入元,詣法源寺及法泉寺參指空和慧勤,更遊南北叢林,歷訪禪宿,學業大進;回到燕京再見慧勤,留居數年,受傳心法,至正十六年歸國弘法。這時中國元亡明興,朝鮮李氏王朝也代高麗王朝而興起,自超以禪學受到朝鮮太祖的崇敬,並被奉為王師。

明清以來,中韓兩國佛教間雖無特殊可記的大事,但在這一期間,朝鮮佛教中出現的儒釋會通、禪淨兼修、教禪一致等風氣,在中國佛教界也大致如此。可見中韓兩國佛教徒的關係,從古到今都是親密的。

〔參考資料〕 《海東高僧傳》;《三國遺事》;《中華海東佛祖源流》;《朝鮮寺剎史料》;杜繼文主編《佛教史》;愛宕顯昌著‧轉瑜譯《韓國佛教史》;李能和《朝鮮佛教通史》;《日韓佛教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82});《東亞佛教概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56});菅沼晃(等)編《佛教文化事典》〈佛教の歷史的展開〉;金煐泰著‧沖本克己監譯《韓國佛教史》。


無諍

音譯阿蘭那。「諍」,即諍論,為煩惱之異名。諍有三種︰(1)煩惱諍︰指百八煩惱。煩惱為諍論之根本,故云。(2)蘊諍︰死。此亦為諍論之根本。(3)鬥諍︰諸有情互相凌辱,言語相違。透過修行,使此三種諍論止息不起,謂之無諍。又《瑜伽師地論》卷九十七亦謂,和合方便,共為一事,名為無諍。

無諍是佛教徒修行中的重要事項之一。不只部派佛教於此有詳細的闡述,到大乘佛教時,也有進一步的發揮。「無諍三昧」便是大乘佛典中所常見的修行方法之一。

◎附一︰《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九(摘錄)

云何無諍行﹖答︰一切阿羅漢,善達內時,外不如是,若亦善達外時,名無諍行。云何內時﹖謂自相續中所有煩惱。云何外時﹖謂他相續中所有煩惱。遮此煩惱,名為善達。一切阿羅漢,於自相續所有煩惱,皆已遮斷。於他相續所有煩惱,則不決定。若亦能遮,名無諍行。

有說︰時,謂三時。即日初分、日中分、日後分。於此三時,制諸煩惱,名為善達。一切阿羅漢,於自相續,三時煩惱皆已制斷。於他相續,三時煩惱則不決定。若亦能制,名無諍行。有說︰時,謂六時。即日夜各初中後分。於此六時,制諸煩惱,名為善達。一切阿羅漢,於自相續,六時煩惱皆已制斷。於他相續,六時煩惱則不決定。若亦能制,名無諍行。

尊者妙音說曰︰非謂無有自相續中煩惱諍故,名無諍行;但以能遮他相續中煩惱諍故,名無諍行。所以者何﹖諍,是對他之名,非對自故。問︰何故遮制煩惱,名為善達﹖答︰要由方便覺慧現前,方能遮制自他煩惱,故名善達。無諍名何法﹖答︰令他相續無雜穢轉。謂諸煩惱,能為津潤垢膩雜穢。得無諍者,不為他相續中煩惱之所津潤垢膩雜穢,即是遠離他相續中諸煩惱義。有說︰此文應言︰於他相續,無餘轉轉。謂得無諍者,如於自相續煩惱,永斷無餘;如是於他相續煩惱,亦能遮制,令無有餘。即是遍遮他相續中應令彼起諸煩惱義。有說︰此文應言︰於他相續無差別轉。謂得無諍者,如能遮親相續中煩惱,令其不生,如是亦能遮怨及中相續中煩惱,令其不起。即是平等遮制他相續中諸煩惱義。問︰善達外時,無雜穢轉,有何差別﹖答︰善達外時謂慧。無雜穢轉,謂煩惱不起。

復次彼阿羅漢,行五種法,令他相續,煩惱不起。何等為五﹖(一)淨威儀路,(二)應時語嘿,(三)善量去住,(四)分別應受不應受,(五)觀察補特伽羅。淨威儀路者︰彼阿羅漢,先一處坐。若他來者,即觀其心。以何威儀,令不起結。若知由此生彼結者,即便捨此,住餘威儀。若不起結,即如本住。先住餘威儀,亦爾。應時語嘿者︰彼阿羅漢,見他來時,便觀其意,為應與語﹖為應嘿耶﹖觀已,若見語起彼結,雖極欲語,即便嘿然。若見由嘿起彼結者,雖不欲言,而便與語。若涉道路,見二人來,即觀誰應先可與語。觀已,若見與此語時,彼起結者,即與彼語。與彼亦然。若俱與語而起結者,即便嘿然。俱嘿亦爾。若語若嘿俱起結者,即為避路,令不起結。

善量去住者︰彼阿羅漢,隨所住處,即便觀察我為應住﹖為應去耶﹖若見住時,起他結者,處雖安隱,資具豐饒,隨順善品,而便捨去。若見由去生他結者,處雖不安,資緣匱乏,不順善品,而便強住。分別應受不應受者︰彼阿羅漢,若有施主,以資具施,即觀其心,為應受﹖為不應受﹖觀已,若見受起彼結,雖是所須,而便不受。若見不受起彼結者,雖所不須,而便故受。觀察補特伽羅者︰彼阿羅漢,為乞食故,將入城邑里巷他家。觀察此中男女大小,勿有因我起諸煩惱。若知不起,便入乞食。若知起者,雖復極飢,而便不入。無如是事,為分別故,假使一切有情,因見我故起煩惱者,我即往一無有情處,斷食而死,終不令他因我起結。彼阿羅漢,修行如是五種行法,則能遮他相續煩惱,令不現前。

問︰何故阿羅漢已得解脫,而修此法,自拘縛耶﹖答︰彼阿羅漢,先是菩薩種性,不忍有情造惡招苦,為拔彼故,恆作是念︰我無始來,與諸有情,互起纏縛,輪迴五趣,受諸劇苦。我幸得免,復應救彼。又作是念︰我無始來,或作倡妓,或淫女等鄙穢之身。百千眾生,於我起結,尚由此故,長夜受苦。況我今者,離貪恚癡,為世福田,於我起結,而不招苦。故我今者,不應復作煩惱因緣。故阿羅漢,雖自解脫,而為有情,起無諍行。問︰彼為遮他自相煩惱﹖為共相耶﹖答︰惟自相可遮,非共相。所以者何﹖共相煩惱,隨其所應,一時總緣一界、一地、一處、一類、一所得身,執我我所,或執斷常,或撥為無,或執第一,或執能淨,或起猶豫無明。不了一切有情,恆住運起,不可遮止。是故惟遮自相煩惱。

問︰無諍行自性云何﹖為是定﹖為是慧耶﹖設爾,何失﹖若是定者,此文云何通﹖如說︰善達外時,名無諍行。善達,是慧。若是慧者,餘說云何通﹖如說︰應習靜定無諍。答︰應說是慧。問︰若爾,何故說應習靜定無諍耶﹖答︰彼應說應習靜慧無諍,而說應習靜定無諍者,欲顯與定俱故,名定,而實是慧。是名無諍自性。如自性,我物等亦爾。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云何名無諍行﹖答︰此行能對治他煩惱諍,故名無諍行。然諍有三︰(一)煩惱諍,(二)蘊諍,(三)鬥諍。煩惱諍者︰謂百八煩惱。蘊諍者︰謂死。鬥諍者︰謂諸有情互相凌辱,言語相違。應知此中說煩惱諍,為遮有情起煩惱故。復有說者,由此能令自他諍無,故名無諍行。即是善修無我行義。如彼廣說。

◎附二︰〈無諍三昧〉(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無諍三昧,指隨順空理無違無諍之三昧。此詞多被用來稱讚離欲之阿羅漢,但天台家則用以稱任運證三諦行法者。鳩摩羅什譯《金剛般若經》云(大正8‧7 49c)︰「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大智度論》卷十一云(大正25‧1 36c)︰「須菩提於弟子中得無諍三昧最第一,無諍三昧相,常觀眾生,不令心惱,多行憐愍。」《注維摩詰經》卷三云(大正38‧351c)︰「無諍有二︰(一)以三昧力將護眾生,令不起諍心。(二)隨順法性,無違無諍。」又云(大正38‧351c)︰「善吉於五百弟子中解空第一,常善順法相,無違無諍,內既無諍,外亦善順群心,令無諍訟,得此定名無諍三昧也。」

天台宗認為圓教初門之行者,於修一切無漏對治、觀練熏修之禪定時,即證得聖果,成為大力羅漢,具足六通及三岩,同時也可證得此無諍三昧。


菩薩戒本

大乘律藏中記載菩薩戒的條文,並說明戒相的典籍,也是菩薩學習戒律的唯一依據。在漢文、藏文大藏經中,均有《菩薩戒本》的譯本,而漢文有前後所出不同的四種譯本。

(1)《菩薩戒本》一卷,北涼‧曇無讖譯,從《菩薩地持經》卷四〈方便處戒品〉錄出又加歸敬頌等而成,後人為了區別於唐譯《菩薩戒本》稱它為《地持戒本》。曇無讖在敦煌停留的數年中,譯出此本。其年代大概在他於北涼‧玄始十年(421)去至涼都姑臧之前。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四冊。

(2)《菩薩善戒經》一卷,劉宋‧求那跋摩譯。求那跋摩於元嘉八年(431)到建康(今南京),由祇洹寺僧慧義等請其譯出《菩薩善戒經》二十八品,後來他的弟子又於定林寺代譯出二品,成三十品。此一卷本《菩薩善戒經》,即弟子代譯二品之一,是在繕寫時分出單行的。收在《大正藏》第三十冊。

(3)《優婆塞五戒威儀經》的前半卷,譯者不詳。《優婆塞五戒威儀經》係失譯本(見《出三藏記集》卷四),《大周刊定眾經目錄》中誤以為求那跋摩譯。(《周錄》說依據《寶唱錄》,但此錄早已失傳,而較早的費長房《歷代三寶紀》亦未說此經是求那跋摩所譯,故《周錄》所說不可信。)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四冊。

(4)《菩薩戒本》一卷,唐‧玄奘譯,從《瑜伽師地論》〈本地分菩薩地初持瑜伽處戒品〉錄出,一般稱它為《菩薩戒本》;又為了區別於涼譯戒本,也稱它為《瑜伽戒本》。玄奘於貞觀二十年(646)五月十五日至二十二年五月十五日,在長安弘福寺翻經院譯出《瑜伽師地論》一百卷,其中第四十卷末至第四十一卷即《菩薩戒本》。玄奘又於貞觀二十三年七月十五日於大慈恩寺翻出《菩薩戒羯磨文》一卷。同月二十一日別出《菩薩戒本》一卷,都是普光筆受。這是《菩薩戒本》的最後定本。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四冊。

以上四種譯本中失譯與涼譯內容略同,條文對照只少一條。涼譯出自《菩薩地持經》,宋譯出自《菩薩善戒經》,《地持》、《善戒》都是唐譯《瑜伽師地論》〈菩薩地〉的異譯,所以這四種譯本是同本的異譯。

《菩薩戒本》構成的素材,出自佛說諸大乘經中所列的開遮事例,這正如《瑜伽戒本》的末尾所說(大正24‧1115c)︰「如是所犯諸事菩薩學處,佛於彼彼素呾纜中隨機散說,謂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今於此菩薩藏摩怛履迦綜集而說。」這說明《菩薩戒本》是總結了各種大乘經中佛所說的菩薩學處而成的。漢譯題為彌勒菩薩說,藏譯題為無著造,實際乃是彌勒、無著根據佛說及當時佛教界的情況纂集而成。

《菩薩戒本》漢文四種異譯的結構互有出入。但四種譯本主要內容同是說明菩薩戒相,包含四種重戒和四十餘種輕戒。所說菩薩戒相分三大類,稱為菩薩三聚戒,即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此中攝律儀戒的戒相,同於七眾別解脫戒和十善戒,再加以攝善法戒的六度善行和饒益有情戒的四攝利他,合成三聚圓滿淨戒。其七眾別解脫戒和十善戒已於別處廣說,故《菩薩戒本》中即不詳列。此中所列四種重戒,梵、藏本皆云「似他勝處」,含有擴充聲聞四重戒的意義。次列四十餘種輕罪,即分別屬於攝善法戒和饒益有情戒。

在四種譯本中,唐譯《菩薩戒本》不具備布薩時誦戒形式,而直接節錄《瑜伽師地論》〈戒品〉文(〈戒品〉主要解九門淨戒,本書即錄其第二門「辨一切戒」下「廣明修學」的大部份)。其結構可大略分為三段︰總明持戒、廣辨戒相和總結勸學。

在廣辨戒相中,先明重戒,列舉菩薩四種他勝處法︰(1)貪求利養、恭敬(餘三譯只說為利養)、自讚或毀他(宋譯只說自讚);(2)他求財法,慳吝不施;(3)忿惱有情,不受諫謝;(4)謗大乘法、說相似說(失譯只說謗法,宋譯說見他謗法不應讚嘆)。其次釋他勝處罪名任犯隨一重罪,現生就不能攝集菩提資糧,及證初地,故名他勝。再次辨捨不捨戒︰若上品纏(現行煩惱)犯他勝處法即捨戒,軟中品纏犯不捨戒,尚可懺悔清淨。依四種纏分別三品,四種纏是︰(1)屢次現行,(2)全無慚愧,(3)深生愛樂,(4)見為功德。四纏全備為上品,有見為功德而前三種不全備的為中品,沒有見為功德而前三種隨具多少的為下品。菩薩犯了重罪捨戒,現生可以重受,這和比丘犯別解脫戒根本重罪即不能重受者不同。

其次明輕戒,先說應了知惡作犯非犯相,次列舉四十三惡作︰(1)不供養、頌讚、信念三寶,(2)貪著利養、恭敬無厭(餘三譯只說貪利養),(3)不敬長老、不答來問,(4)不受他請,(5)不受施物,(6)求法不施,(7)棄捨犯戒有情(餘三譯作不說法教化,以上七輕障施);(8)於諸遮罪不應與聲聞共學而共學(為護他心所制應共學,為少事業所制不應共學),(9)為利他故七支性罪應開不開(餘三譯無),(10)邪命不捨(宋譯作受讚默然),(11)威儀不靜,(12)不樂涅槃,(13)於惡聲譽不護不雪,(14)護他憂惱不作調伏(以上七輕障戒);(15)報復瞋打罵弄,(16)犯他不懺謝,(17)不受他懺謝(以上二條宋譯合為一條),(18)於他懷恨堅持不捨(以上四輕障忍);(19)染心畜徒眾,(20)貪睡眠依臥,(21)貪無義語虛度時日(以上三輕障精進),(22)不求教授,(23)不除蓋障,(24)貪世間禪(失譯作著禪功德,宋譯無此條,以上三輕障定);(25)輕棄聲聞乘, 26捨菩薩藏專學聲聞藏,(27)未精佛教研異學、外論,(28)愛樂異、外論(以上二條宋譯合為一條),(29)謗菩薩藏甚深法義,(30)懷愛恚心,自讚毀他,(31)不往聽正法,(32)輕慢說法者(失譯無此條,以上八輕障慧,以上三十二輕屬攝善法戒);(33)不為助伴,(34)不瞻病苦(以上二輕障同事);(35)見作非理不為說正理(此一輕障愛語);(36)不報恩惠,(37)不慰憂惱,(38)求財不施,(39)不以財法攝受徒眾(以上四輕障布施);(40)不隨他心轉(宋譯無),(41)他實有德不欲讚揚,(42)不折伏行非法者,(43)不現神通引攝制伏(以上四輕障利行,上共十一輕屬饒益有情戒)。依《瑜伽論記》,第八條可開為二條,又第二十九條也可再開為不信和毀謗二條,共為四十五條。

以上四十三種輕戒,若有違犯,都屬「惡作」所攝。

惡作也分下、中、上三品。這些輕戒分別,如由邪見、愛染、不信、無慚愧、恨、惱、慳、嫉等發起的為有染違犯,僅由忘念、懈怠等而犯的為非染違犯,有正當因緣而開許的為無違犯。至於增上狂亂、重苦逼切及未受淨戒,皆無違犯。又菩薩受戒之後,即應依對三聚戒的意樂護所受戒,若有毀犯,應如法悔除。

四種譯本中的涼譯,開頭有歸敬述意四頌;正文詳列戒相,錄《菩薩地持經》〈戒品〉中四重戒和四十二輕戒;末後說戒法功能、護持心要和護戒利益。這些裏面,除戒相引《地持》文外,餘文皆編輯者所加,而在諸譯中特別具備布薩時誦本的體裁。

其次,劉宋譯本正文出於《菩薩善戒經》,〈戒品〉中明依戒修學以下的半品。開頭廣明受戒法,為其他三譯所無。次廣說戒相,結構略同唐譯,但多出菩薩戒由二緣捨棄及經生不失的說法。至於戒相條文,和其他譯本出入甚大。重戒中還加了別解脫戒的四根本戒於菩薩四重之前,成為八重,這是其他三譯所沒有的。輕戒中與唐譯對勘缺四條,合併二條。又於唐譯第三條後多「為求過聽菩薩戒」。第十八條後多「貪心共比丘尼一道行、未發菩提心從非親里比丘尼受食」二條。第三十五條後多「畜白衣物」、「用金銀器受食」二條。第三十九條後多「坐高床」一條,共加六條。這樣總計輕戒數仍為四十三條。

又次,失譯本開頭有歸敬勸學六頌,正文列四重戒、四十一輕戒(比涼譯少輕慢說法者條),最後述菩薩戒功德,並有迴向發願三頌。它略具布薩誦本的形式,但不如涼譯完備。

在四種譯本中,除唐譯外,其餘都沒有開性罪的一條。這一條是《菩薩戒本》中最能引起疑難和爭論的。唐譯本對於護持遮戒與行菩薩行所有的違難,在第八條已作了總的解決;至於護持性戒與行菩薩行所有的違難,則在此條解決。唐譯於七支性罪的開緣各有詳細說明。如開殺生、開不與取、開欲邪行、開妄語,都是在救脫利益多數有情的條件下,以及專對在家菩薩而開的。故唐譯所說開性罪,有的並不犯別解脫的根本戒,如開不與取和妄語條。有的限於在家菩薩,如開欲邪行條。有的輕重相權,雖犯根本戒卻不得不開的,如開殺生條。但能開殺生等的菩薩,依藏文譯本各家註解,有說必須是已登地的菩薩,有說必須是多劫修行善巧方便成就大悲的菩薩。最勝子等註釋中說︰「是無染獲得自在清淨意樂菩薩所行,非少善根智慧駑鈍貪著自利於素怛纜藏如言取意者之所行境。」在古代因為開性罪部份有時與國家的法律可能發生衝突,故涼、宋譯人都避忌而不譯。但沒有這一條就不能徹底解決菩薩戒與聲聞戒之間,攝律儀戒與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之間可能發生的抵觸。唐譯為此補譯完全,它在四種譯本中文義最完備明晰,現在一般都採用此本。

至於菩薩戒在中國的傳授,在鳩摩羅什以前,傳來的戒律只限於聲聞乘。自曇無讖以後,大乘戒始盛傳於中國北方,南方傳大乘戒,則以求那跋摩為始。曇無讖在敦煌譯出《菩薩戒本》後,有張掖沙門道進聞風馳往,求受菩薩戒。後涼州名僧道朗,又自減少戒臘,從道進受菩薩戒,一時從受者甚多。玄奘譯出《菩薩戒本》後,入室弟子多持大乘戒而稱號大乘某,如窺基稱大乘基等。窺基並且每日對彌勒像前誦菩薩戒一遍,以為常課,可見當時《瑜伽戒本》之受到重視。慧沼《勸發菩提心集》列正法藏所傳受菩薩戒法,更可見慈恩後世弟子仍繼續依《瑜伽戒本》受大乘戒。

《瑜伽戒本》雖曾這樣盛行一時,但《梵網經》則更為通行。因為《梵網經》的若干戒條,很符合中國社會的倫理思想和佛教界的生活習慣,比較《瑜伽戒本》許開性罪的突出之點,更易為人所接受。所以《瑜伽戒本》傳布不久,即隨著唯識宗的消沈,華嚴等宗的興起,出家比丘在受具足戒同時受菩薩戒,都依用《梵網戒本》,而《梵網經》在出家眾中遂占了莫大的優勢,通行範圍大大超過了《瑜伽戒本》。

註釋《菩薩戒本》的書,現在漢文中流傳下來的很少,遠不如《梵網經》註釋的豐富。漢文註釋,現存的僅四種︰

(1)《瑜伽師地論記》卷十,唐‧道倫集撰。

(2)《瑜伽師地論略纂》卷十一,唐‧窺基撰。

(3)《地持論義論》卷三(下),隋‧慧遠述。

(4)《菩薩戒本經箋要》一卷,明‧智旭箋。

以上(1)、(2)兩種係解釋《瑜伽師地論》〈戒品〉文,第三種係解釋《菩薩地持經》〈戒品〉文,第四種係解釋涼譯《菩薩戒本》。此外還有日本‧行性述《菩薩戒本箋解》三卷,亦係用漢文註釋唐譯《菩薩戒本》。

另外在藏文論藏中,譯出了好幾種印度關於《瑜伽戒本》的註釋如下︰

(1)《瑜伽師地論菩薩地釋》,海雲造,靜賢、戒勝合譯。

(2)《菩薩戒品疏》,德光造,慧鎧、智軍合譯。

(3)《菩薩戒品大疏》,最勝子造,勝友、慧鎧、智軍合譯。

(4)《菩薩律儀二十頌》,月官造。

(5)《律儀二十頌疏》,靜命造,明師子、文殊鎧合譯。

(6)《菩薩律儀二十頌釋難》,覺賢造,青瑪噶喇、覺慧合譯。

藏文的註釋,有宗喀巴著的《菩薩戒品釋》,係集諸家註釋的大成。此外,從前註釋《梵網經》的古德,如法藏、義寂、法銑、勝莊等,都曾將《瑜伽戒本》各學處加以對照解釋,也可資參考。(隆蓮)

◎附︰呂澂〈瑜伽菩薩戒本羯磨講要〉(摘錄自《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二)

今講先明三事︰一者較量殊勝,二者敘述原委,三者簡別偽似。

先談殊勝,菩薩戒之勝於聲聞戒者有二︰

(1)範圍廣大︰凡志趣大乘者,所有學行,統名戒學;《佛地經論》於稱讚菩薩功德為遊大乘法一句(履行),以修學菩薩戒釋之是也。菩薩戒學凡三類,即三聚戒,所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律儀者,指法度儀表,吾人視聽言動,準繩規則皆屬之,通途談戒,偏就此說,如聲聞戒大數二五0,細則八萬威儀(較儒者曲禮三千之說尤廣),皆律儀所攝。菩薩亦復具此,但與聲聞有共不共。具備根本律儀戒而後,能成熟佛法或無上菩提者,六度萬行,悉皆攝受,無有遺漏,是為攝善法戒。又成熟佛法即成熟有情,凡能於有情作業將導者,亦無一非戒,是為饒益有情戒也。此三聚戒皆菩薩所應學行,即各有學處可循,是即所謂菩薩戒。故其範圍寬廣,不如小乘的然割截三學互不相涉也。

(2)果證深切︰聲聞戒學究竟於聲聞菩提,菩薩戒行極至佛之菩提,二者根源即各各不同。菩薩於佛之菩提所以有深誓切願者,實為內心深處有所感動,故能於佛之所以為佛,發生欣求;而於眾生流轉,深為厭倦。其情殆有同乎倦鳥知還矣。菩薩戒學由此欣厭發源,深知力行,相應隨順,自然動容周旋無不中節;順此一發難已之情勢,自然趣向無上菩提。此無他,一本於意樂清淨而已。菩薩戒學之本質(自性),既為心地乾淨,則一切行事,自覺不得不然──行所應行,止所當止,不求人知,不隨他教,自然流露,遵循誓願!宜其直趣無上菩提而無礙也。又意樂清淨,即有慚愧相應而起,不善未嘗不知,知則未嘗復行,如此即為不貳過之儀行,是亦淨心勢所必然者。又意樂清淨則不悔;悔者患得患失,為害最甚。蓋間有一念之失,知而改之,精進不已,不害其直趣菩提。悔則猶豫散亂,瞻前顧後,百無所成。故佛法中以悔為六道之種也。反之無悔則心淨,心淨則輕安,輕安則能定,定則無事不濟矣。由此可知菩薩戒之深切,又非聲聞戒之所能企及也。

次說原委︰此菩薩戒本各條,原來散見於佛說契經中,由彌勒菩薩綜集而成書。卷末謂如是所起諸事菩薩學處,佛於彼彼素呾纜中隨機散說云云,即明說非一處,事非一義也。非一義者,謂或依律儀戒,或據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而說,散漫無歸,學者不便;如是於此菩薩藏摩呾理迦綜集而說。摩呾理迦意云本母,乃三藏中論藏之稱,論議中有為餘論所本者即為本母;如《瑜伽師地論》之本地分,即彌勒所作之本母也(此說見《顯揚論》)。就佛在菩薩藏(即大乘經典)中所說戒學要義,綜集成此《菩薩戒本》,殊非易事,微彌勒誰復堪任成此巨業耶﹖且此綜集,亦非漫無所據,率爾成篇,實際本於菩薩藏之《十六門教授》(〈寶積迦葉品〉)。以慈氏之聖,依《寶積》之教,故此事極為鄭重,願習行者,深信不惑、住極恭敬、專精修學。蓋菩薩學處,有扼要精約可指者,此戒本外,未嘗有也。以上為戒本撰述之原委。

末辨偽似︰中土從來根據《梵網經》傳授菩薩戒,此經本身即是偽書,復何從談戒,云何見其偽耶﹖曰︰菩薩戒乃佛隨機散說者,自龍樹宏揚大乘以後,二三百年間,並無纂集;至慈氏始編輯成書。此乃明明之事實,何得謂佛說《華嚴》時,即有《梵網經》條舉十重四十八輕之戒本。若信得彌勒語,即不能並受此偽說。又依《梵網》傳授與內容觀之︰翻譯者託名羅什;不知羅什至中土時(東晉),印土彌勒之學猶闇然未彰,何從有《菩薩戒本》。至謂羅什譯出《梵網》,從之受戒者三千餘人;不知什本比丘,入秦為呂光等強迫破戒,其後即深懷慚恥,不以法師自居,《十誦》之譯,亦與另一沙門出之,其鄭重之意如此,何得反無慚愧而傳此菩薩大戒歟﹖復勘《梵網》內容,全盤襲取《菩薩善戒經》,此經是劉宋‧求那跋摩譯,即今講《菩薩戒本》之異譯。《善戒經》說菩薩重戒有八︰四與聲聞共,即殺盜淫妄;四與聲聞不共,即毀慳忿謗。此實傳譯時之誤會,菩薩重戒祇有四種決非八種也。《梵網》不諳《善戒》之所出,更增二種為十種︰於共戒中加不飲酒,此視比丘戒與優婆塞戒不異;於不共中加不說人過失,又與自讚毀他何殊。此等不倫不類,可見作偽者於菩薩戒深義,實昧然未解也。至尋究其偽託之因,可於《梵網》流行時之社會情形想像得之︰魏晉而後,國家政令,時時妨礙僧制,如詔沙門拜王者,立僧統以籍僧等,皆其時最大之秕政。《梵網》於四十八輕中,初出王者應禮拜沙門,末說不能立統編僧籍,即針對時弊病發。於此可得其託偽之故矣。《梵網》偽書,文乖義失;今有此彌勒所集戒本在,即應廢捨彼經。何有智者覺迷途未遠而不改從今是耶﹖以上辨偽。

復次,印土於《菩薩戒本》流行後,亦有異說出現︰一為直接原於彌勒戒本者,如唐高宗時,義淨至印所聞之大師月官,即嘗著有《菩薩律儀二十論》,乃集《菩薩戒本》四重四十三輕之義為二十頌。因月官為大文學家,故其書流行極廣,註者亦多;現存寂護、覺賢二家之釋,皆傳於西藏。其說開合輕戒,增為四十六則,與奘傳有異,但現存梵本極近奘譯,證知奘說之可據,而月官為異說也。二為旁出之異義︰其後寂天菩薩,學說不主一家,著有《集菩薩學論》,內容淵博,廣攝經論,傳入西藏,亦成一系,尊為必讀之籍(我國宋時亦有譯本)。是書糅《虛空藏經》與《瑜伽戒本》,另定菩薩重戒為十四種;次序則依《虛空藏經》,以不許竊用三寶物為首條(亦如今之提寺產事)。是乃針對時勢之用,實乖菩薩戒之本懷,亦為異義之當知者。以上辨似,揀除偽似,而後益見今講戒本之真實可貴也。

次釋本文︰此本從《瑜伽師地論》〈菩薩地戒品〉中輯出。在奘譯以前,舊有北涼‧曇無讖與劉宋‧求那跋摩二譯。二家譯菩薩地皆開戒本為單行,而組織方式各異︰涼譯仿聲聞戒本格式,有問答語句(聲聞戒本為布薩──長養清淨──每半月說戒之用,故有問答以檢查團體之淨否);宋譯則連受戒羯磨從〈戒品〉大文摘出。今奘本不同二家,而另有剪裁。然梵本原來如何,已難徵攷︰今英國劍橋大學圖書館藏梵文《菩薩地》孤本,而戒本不別行;番藏中《菩薩地》全譯,亦無單行戒本。故此戒本原式難明,只有以奘譯為準據耳。

本文初為序說,次為學處,有四十七則,末為結論。序文從菩薩已受戒者說起。戒之正軌,先受後行;然菩薩實有先學後受者。學即學行,未受先行,龍樹《智論》釋戒中曾言之。若真受戒,自以先學為是,學乃知戒之意義,而後易持不易犯也。今序雖為已受者說,但未受先學者亦當攝之,蓋為其同分也。又為戒之本質者,不放逸而已矣。〈聲聞戒本序〉中先提此意,謂無常時至,佛法欲滅,大眾當勤精進,不用放逸,以相警策。真實講求,自應不忘此義。孔子云︰「朝聞道,夕死可矣。」求聞急切,非謂生死無常而至道難知耶﹖君子學道,念茲在茲,必有事焉者,皆不放逸之存心也。但菩薩之不放逸,異乎聲聞,聲聞須待勉勵而後學,菩薩則自內感發,不俟外鑠。無論受戒與否,皆能自內數數專諦思惟,彼正所應作或非應作之事。自覺人禽之分,即勇猛自勵,於正所作業精勤修學而不放捨(勤與不放逸有別,合勤、無貪、無瞋、無癡四法乃為不放逸)。菩薩修學又應專勵聽聞菩薩乘之經藏論藏,以廣菩薩之學處。因菩薩律藏在彌勒以前,尚未獨立,故不說之也。

戒文本身,指陳學處,自成結構,極為扼要,有舉隅三反之妙。結構云者,即賅攝三聚戒是也。律儀為戒之基礎,進而廣攝一切善法,饒益有情。如是三聚精神,後文四十七則學處,發揮殆盡。菩薩戒學由此精神擴充,則其用無窮矣。又學處中初四為重罪,乃菩薩律儀之本,犯此即非菩薩。戒本所以防過,此四為失最重,故列於初。相當於聲聞戒之四波羅夷,所謂為他所勝,不齒於人也。但此四有異於聲聞戒,雖捨律儀,猶可重受。若在聲聞則不許重受,如人斬首,永無自生之路矣。故菩薩戒初四學處,當從原文譯為似他勝處法,更合。


道元

日本曹洞宗之祖。本名希玄,俗姓源。係日本村上天皇第九代後裔,內大臣久我通親之子。三歲喪父,八歲失母,悟世相之無常,遂有出塵之志。十三歲登比叡山,從良觀(顯)出家。翌年,就天台座主公圓剃髮受戒,習天台宗學,兼及密教。建保二年(1214),至京都建仁寺謁榮西,涉獵大藏。榮西歿後,師事其法嗣明全,究顯密奧旨,習律藏威儀,兼聞臨濟宗風。

貞應二年(1223,宋‧嘉定十六年),隨明全入宋,直上四明天童山,參無際了派,掛錫二年,又往參徑山浙翁如來、翠岩盤山思卓等人,並歷訪天台雁平、平田萬年、慶元護聖等諸剎,機緣未契。乃復回天童山,參長翁如淨,終得身心脫落,如淨遂授與佛祖正傳之大戒,以及芙蓉道楷傳來之袈裟、竹篦、白拂、寶鏡三昧、五位顯訣及自贊頂相等。

安貞元年(1227),師歸日本,住建仁寺。寬喜元年(1229),移至深草安養院,日夜打坐。三年,開始撰寫《正法眼藏》。天福元年(1233)春,又移至深草極樂寺之舊址,建立「觀音導利院興聖寶林寺」,住十餘年。此為日本曹洞宗之濫觴。寬元元年(1243),興聖寶林寺遭比叡山僧徒破壞,師遂應請移至越前(福井縣),於吉祥山建大佛寺(後改稱永平寺),致力於修行道場與寺規之整理。

寶治元年(1247),應請赴鎌倉,為北條時賴講說禪要,授菩薩大戒。翌年,歸永平寺。建長二年(1250),後嵯峨上皇聞師之德風,深加崇敬,遂賜紫衣及「佛法禪師」之號。建長五年八月二十八日示寂,世壽五十四。孝明天皇(1854)賜諡「佛性傳東國師」,明治天皇(1879)加賜「承陽大師」。


道元


法嗣有懷奘、僧海、詮慧、法明等人。著作有《正法眼藏》九十五卷、《永平清規》二卷、《學道用心集》一卷、《普勸坐禪儀》一卷、《永平廣錄》十卷(詮慧編)、《隨聞記》六卷(懷奘編),以及《寶慶記》(懷奘、義雲編)、《光明藏三昧》(懷奘記)、《頌古》(詮慧等編)各一卷等。

◎附一︰阿部正雄著‧王雷泉譯〈道元論佛性〉(摘錄自《禪與西方思想》第一編)

道元(1200~1253),是日本佛教史上最傑出、最不同凡響的人物。他的殊勝之處至少有下述三個方面︰

首先,他把當時日本所有的佛教形式都當作不真實的而予以摒棄,試圖引進並建立他所認為的真正佛教,這一佛教以他在中國宋代禪僧如淨(1163~1228)的指導下所獲得的自證為基礎。他稱之為「直承諸佛祖師的佛法」。他強調坐禪是源於釋迦牟尼佛,繼承菩提達摩以來中國禪宗各派傳統的「正傳佛法」。但他又全然拒用「禪宗」的名稱,更不必說後來被認為由他創立的日本「曹洞宗」了。因為道元所重者唯是「正法」,而把坐禪視為「正傳」。「何人用過『禪宗』之稱﹖諸佛祖師都未曾說『禪宗』。應知是魔波旬說此『禪宗』。稱念魔波旬名號者必是魔黨,非佛之兒孫。」他自稱「曾去中國的法裔沙門道元」;他強烈自信已獲得佛佛相承的真法,從而應該把它移植到日本的國土上。因此他拒絕末法,即最後或最終(以及退墮)之法的觀念,這是一種當時為日本佛教界廣泛接受的觀念。正如菩提達摩把佛法傳到了中國,道元要把佛法傳到日本,這並非過甚其詞。

第二,雖然道元在為他終生尊崇的中國禪師的指導下證得正法,但對正法的理解卻是道元獨具的。依仗著宗教覺悟和深刻洞見,道元掌握了最深奧、最真實的佛性。在這樣的理解中,他敢於對前代祖師的話甚至佛經本身作重新解釋。結果,他的正法觀念代表一種最純粹的大乘佛教,最深刻地顯示了佛陀開悟時所證之法。值得注意的是,這一切都植根於道元自己經過長期認真的探求而獲得的存在性的證悟。以此正法觀念為基礎,他不僅如上所述反對所有當時存在的日本佛教,而且嚴厲批評了某些印度佛教和中國佛教,雖然他通常認為這兩國佛教比日本佛教更可信。

道元在日本佛教史上佔殊勝地位的第三個理由,在於他的思辨性和哲理性。他是一位嚴謹的坐禪實踐者,是一位強調只要打坐的人。作為一個僧人,他一生嚴格修行。他鼓勵自己的弟子也這樣做。可是他又具有敏銳的語言感受性和哲學心靈。他的最重要的著作《正法眼藏》,在哲學思辨上也許是無與倫比的,是日本學術史上一部里程碑式的文獻。在道元身上,我們發現宗教洞見與哲學才智的稀有融合。在這一方面,他完全可與二十五年以後出生的托馬斯‧阿奎那相媲美。

儘管那時日本佛教界領袖通常仍用中文撰寫他們的主要著作,道元卻用日文撰寫了他的最重要的著作《正法眼藏》。在道元的文章裏,他試圖以隨意夾雜漢文佛教名詞和當地口語的方式,用他的母語來表達他對佛法世界所作的透徹分析。他的日文著述的風格所以那麼費解而獨特,源於他表達自己的親證時,從不用常規的術語,而是運用一種生動的、從自己主體性認識而來的個人風格。即使在運用傳統佛教的經論片斷時,為表達他所理解的真理,他也以不尋常的方式予以解釋。對佛法的探求和證悟,以及對之進行思辨和表達,這在道元身上是無與倫比地結合起來的。

◎附二︰田村芳朗著‧慧嶽譯〈修禪的強調──道元〉(摘錄自《天台思想》第一部第一章)

道元十四歲出家於叡山。由於對「本來本法性,天然自性身」,即「一切眾生本來是佛」的本覺思想生起疑問,故住一年多而去,另尋求道。二十四歲時,渡海至宋,見聞當時的禪風而歸。

道元的《正法眼藏》(九十五卷),是三十二歲著筆至五十四歲才完成的大著。他在此中強調本證妙修,證上之修,即修證平等,證由修而現成;身心一如,性相不二,心應該肉化為身,性應具現為相。

道元在叡山學習過天台本覺思想,了知絕對性一元論的哲理之深奧,但為了現實實踐的滿足而離開叡山,最後在坐禪的一行中發現實踐的動力,而將之作為自己的依歸處。

道元在根本上是承認凡夫與佛、修行與證、身體與心的不二一體。從這一點來說,他是與天台本覺思想同樣的站在絕對性一元論的立場。但是他認為,由於是不二一體,故佛活現為凡夫、證現成為修、心具現為身,故由此強調坐禪的行道。在這裏,他就是立於相對性二元論的立場;提出事實上佛性只有在成佛之後才是具足的這種非常清楚的二元論式的言說。道元的立場若用一句話來說,就是「絕對之上的相對」。

◎附三︰王進瑞〈日僧道元來到中國學了些什麼﹖〉(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1})

(前略)道元所學的內容,著重於禪堂生活。透過禪堂生活,他了解佛教的一切,並塑造了他一生的宗風。所以可以說,道元在中國所學的是實踐的宗教,不是知解的宗教。他在其所著《學道用心集》一書裏,訓勉其子弟說︰「佛道在思量分別卜度觀想知覺慧解之外也。若常在此等之中,就不知佛道。不可用思量分別,(中略)其所入門,有得法之宗匠悉之,非文字法師之所及耳。」他繼續批評當時的日本佛教界說︰「我朝古來諸師,篇集書籍,訓弟子施人天。其言是青,其語未熟,未到學地之頂,何及證階之邊。只傳文言,令誦名字,日夜數他寶,自無半錢份。」他這樣排斥文字知解之學,可見他所學的即是實踐力行之佛法,尤其是只管打坐的佛法。

但是道元所學的坐禪,並不是以開悟為目的底坐禪。他在《永平廣錄》卷八裏面這樣說︰「此坐禪也,佛佛相傳,祖祖直指,獨嫡嗣者也。餘者雖聞其名,不同佛祖坐禪也。所以者何﹖諸宗坐禪,待悟為則,譬如假船筏而渡大海,將謂渡海可拋船矣。吾佛祖坐禪不然,是乃佛行也。」道元上面的坐禪觀,正是其師如淨的坐禪觀,這種禪是站在「本證妙修」的坐禪觀;「坐」的地方一切佛法現成,不容等待開悟;正身端坐之處,正是本證之相,本證之現行,何必再求證悟。修證已然不二,因此初發心坐禪的人,和數十年來久參之人,其坐禪內容並無兩樣;未悟的人不得在坐禪中求證悟,悟後之人亦不得拋棄坐禪;道元於悟後仍舊待在如淨座下,作悟後修行都是由於上面坐禪觀所致。

尤其是左右道元一生的宗風,即是其師在臨別時所作的贈言。如淨要求道元回國以後︰第一,莫住城邑聚落;第二,莫近國王大臣;第三,只居深山幽谷接得一個半個。以上三點道元確實做到。道元所開創,現在且作為日本曹洞宗大本山,就是該宗一萬四千餘寺的祖山永平寺,就是離開京都很遠的深山幽谷中。又道元在世中雖然曾有數次,被當時的執權者邀請,道元亦是始終拒絕接受。唯有墨守其師訓言,在深山中接得真有道心者一個半個而已。但他所接得的一個半個,亦是墨守道元的訓言,一代傳一代,一瓶瀉一瓶,不敢隕越,不敢馬虎,認真傳法傳至於今,未有改變道元宗風。

道元的子孫不敢改變其祖師的法,可以和中國的情形作一比較。道元所學的中國禪,到後來在中國,卻變成禪淨雙修的禪;不論臨濟、曹洞的子孫,除少數以外,大都勸人念佛修淨土;大家所看到的比比皆是,好像是忘記了本身是禪宗子孫一樣勸人念佛;筆者初看到這種情形時很不習慣。但道元所傳入日本的中國禪,子子孫孫仍保守著未染成念佛思想的禪;在坐禪中絕對不念佛,平常亦不勸人念佛,唯有默默只管打坐,將坐禪所得的定力,發揮於行住坐臥以及日常行動去;這就是道元所學的中國禪的真面目。日本曹洞宗會發展到一大宗派的原因,也許是在如此純真保守著古代中國禪的真髓所致。

〔參考資料〕 《初祖道元禪師和尚行錄》;《道元禪師行狀建撕記》;《本朝高僧傳》卷十九;《日域洞上諸祖傳》卷上;村上專精著‧楊曾文譯《日本佛教史綱》第三期第十七章;菅沼晃編《道元辭典》;東隆真《道元小事典》;河村孝道、石川力山編《道元禪衹曹洞宗》;高階瓏仙(等)編《道元禪》;鏡島元隆、玉城康四郎編《世界思想衹道元》、《現代思想と道元》;《佛教教學と道元》。


[法相辭典(朱芾煌)]
一向記

瑜伽八十一卷十五頁云:一者、一向記。謂為如理來請問者,無倒建立諸法性相。

二解 如四種記中說。

三解 佛地經論六卷十五頁云:一向記者:如有問言:一切生者,決定滅耶?佛法僧寶,良福田耶?如是等問,應一向記。此義決定。

四解 大毗婆沙論十五卷十四頁云:云何名應一向記問?此問應以一向記故。謂有問言:如來、應正等覺耶?法、善說耶?僧、妙行耶?一切行、無常耶?一切法、無我耶?涅槃、寂靜耶?應一向記。此皆如是。問:何故此問應一向記?答:此問能引義利,能引善法,隨順梵行,能發覺慧,能得涅槃;是故此問,應一向記。

五解 集異門論八卷十三頁云:云何應一向記問?答:若有問言:世尊是如來阿羅漢正等覺明行圓滿善逝世間解無上丈夫調御士天人師佛薄伽梵耶?佛所說法,是善說現見無熱應時引導近觀智者內證耶?佛弟子眾,具足妙行質直行如理行法隨法行和敬行隨法行耶?苦集滅道,是聖諦耶?一切行無常耶?一切法無我耶?涅槃寂靜耶?如是等問,有無量門,應一向記:世尊是如來阿羅漢廣說乃至涅槃是寂靜等。是名應一向記。問:何故此問應一向記?答:以於此問,若一向記;能引義利,能引善法,能引梵行,能發通慧,能正等覺,能證涅槃。故於此問,應一向記。


二種等起

大毗婆沙論一百十七卷十頁云:此中有二種等起。謂因等起,及剎那等起。因等起,名能轉心。剎那等起,名隨轉心。問:五識亦能作二等起,發身語業不?或有說者,五識不能發身語業。所以者何?唯有意識,於身語業,作轉隨轉,令彼業現前。五識不能作轉,亦不能作隨轉;不能令彼業現前。問:若爾,如說自見身表業,自聞語表業,三識識此;云何通?答:不見身表,但見餘相。不聞語表,但聞餘音。即由此義,名見名聞。三識識者:緣他身業:非自身業。復有餘者,五識亦能發身語業。以意識作能轉,亦作隨轉。五識雖不作能轉。而作隨轉;發彼業故。若作是說;即為善通自見身表;自聞語表。所以者何?若以意識作能轉及隨轉,亦以眼識作隨轉者;便見身表。若以意識作能轉及隨轉,亦以耳識作隨轉者;便聞語表。三識識者:亦緣自業,亦緣他業。尊者僧伽伐蘇說曰;五識亦能發身語業,作因等起,及剎那等起。所以者何?如有士夫,先不作意,欻被他打,即還打彼。非於爾時,得起我當打彼思念。當知即是住身識打。是故五識亦能發起身語二業,作因等起,及剎那等起。如是說者,五識不能作因等起,發身語業,所以者何?意識於身語業作能轉及隨轉;五識唯作隨轉,不作能轉故。此中若善心作能轉;即善心作隨轉。若染污心作能轉;即染污心作隨轉;若威儀路心作能轉;即威儀路心作隨轉;若工巧處心作能轉;即工巧處心作隨轉;發身語業。問:若威儀路心作能轉,即彼心作隨轉者;如有行時,遇見佛像,等起善眼識。或見婬女等,起染眼識。如是豈非善染隨轉,起彼業耶?尊者世友,作如是說:此由覺慧,速疾迴轉,起增上慢,謂於行位,起此眼識。而實行時,則善心染心不現在前。若善心染心現在前時,即止不行。此善心染心,但如伴者,不名等起。復有說者,威儀路心,發起業時,善染心等,相助發起。是故威儀路心轉時,其隨轉心,容有三種。謂善染無記。問:若工巧處心作能轉,即彼心作隨轉者;如畫師畫作佛時,起善眼識;畫女人時,起染眼識。如是豈非善染隨轉,發彼業耶?尊者世友,作如是說;覺慧速疾,起增上慢,謂於畫時起此眼識;而實畫時善心染心不現在前。若善心染心現在前時,便止不畫。此善心染心,但如伴者不名等起。復有說者,工巧處心,發起業時,善心染心,相伴發起,是故工巧處心為能轉時,其隨轉心,容有三種。謂善染無記。問:異熟生心,何故不能作二等起,發身語業耶?答:強盛心發身語業。異熟生心,其性羸劣,故不能發。復有說者,若身語業,異熟生心為二等起而發起者,此身語業,當言是何?為威儀路?為工巧處?為異熟生?若威儀路;或工巧處。異熟生心;云何能發?若異熟生;此身語業,應是異熟。然身語業,定非異熟。加行起故。亦不可說為善染污。執異熟生心所起故。由此異熟生心,不能發身語業。復次若見所斷心作能轉,修所斷心作隨轉,或修所斷心作能轉;即修所斷心作隨轉,發身語業,斯有是處。若見所斷心作能轉,即見所斷心作隨轉,或修所斷心作能轉,見所斷心作隨轉;發身語業,無有是處。何以故?以見所斷心,不能作剎那等起,發身語業故。


二無因生論

大毗婆沙論一百九十九卷十五頁云:二無因生論者:一、從無想有情天歿,來生此間;由得宿住隨念通故,雖能憶彼出無想心,及後諸位,而不能憶出心以前所有諸位。便作是念:我於彼時,本無而起。諸法如我,亦應一切本無而生。由斯便執我及世間,皆無有因,自然生起。二、由尋伺虛妄推求。今身所更,既皆能憶前身;若有彼所更事,今此身中,亦應能憶。既不能憶;故知彼無。又作是念:若依彼生諸有情類,必還似彼;如酪中蟲,還似於酪,牛糞中蟲,還似牛糞,青葉中蟲,還似青葉,父母生子,還似父母。非即酪等是蟲等因。故知一切身及諸根覺慧等法,皆無因起。又作是念:現見孔雀鸞鳳雞等,山石草木花果刺等,色形差別,皆不由因,自然而有。彼作是說:誰銛諸刺,誰畫禽獸,誰積山原,誰鑿澗谷,誰復彫鏤草木花果?如是一切,皆不由因。於造世間,無自在者。由斯便執我及世間,皆無因生,自然而有。如是二種前際分別無因生論。由無想天,虛妄尋伺,二事而起。


七覺支

瑜伽二十九卷十一頁云:此復云何?謂七覺支,諸已證入正性離生補特伽羅,如實覺慧,用此為支,故名覺支。即此七種如實覺支,三品所攝。謂三覺支,奢摩他品攝,三覺支,毘缽舍那品攝;一覺支,通二品攝。是故說名七種覺支。謂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此三觀品所攝。安覺支、定覺支、捨覺支,此三止品所攝。念覺支一種,俱品所攝。說名遍行。

二解:辯中邊論中卷十四頁云:已說修五力;當說修覺支。云何安立?頌曰:

覺支略有五 謂所依自性

出離并利益 及三無染支

論曰:此支助覺,故名覺支,由此覺支位,在見道。廣有七種,略為五支。一、覺所依支。謂念。二、覺自性支。謂擇法。三、覺出離支。謂精進。四、覺利益支。謂喜。五、覺無染支。此復三種。謂安、定、捨。何故復說無染為三?頌曰:

由因緣所依 自性義差別

故輕安定捨 說為無染支

論曰:輕安即是無染因緣。麤重為因生諸雜染。輕安是彼近對治故。所依謂定。自性即捨故。此無染。義別有三。

三解:雜集論十卷七頁云:七覺支所緣境者:謂四聖諦如實性。如實性者:即是勝義。清淨所緣故。覺支自體者:謂念擇法精進喜安定捨。如是七法,是覺支自體。念者:是所依支。由繫念故;令諸善法、皆不忘失。擇法者:是自體支。是覺自相故。精進者,是出離支。由此勢力,能到所到故。喜者:是利益支由此勢力,身調適故。安定捨者:是不染污支。由此不染污故,依此不染污。故體是不染污故。如其次第。由安故不染污。由此能除麤重過故。依定故不染污。依止於定,得轉依故。捨是不染污體。永除貪憂,不染污位為自性故。覺支助伴者:謂彼相應心心法等。覺支修習者:謂依止遠離,依止無欲,依止寂滅,迴向棄捨,修念覺支。如念覺支,乃至捨覺支,亦爾。如是四句,隨其次第,顯示緣四諦境修習覺支。所以者何?若緣苦體為惱苦時;於苦境界,必求遠離。故名依止遠離。若緣愛相苦集為苦集時,於此境界,必求離欲故。名依止離欲。若緣苦滅為苦滅時,於此境界,必求作證故。名依止寂滅。棄捨者:謂趣苦滅行。由此勢力,棄捨苦故。是故若緣此境時,於此境界,必求修習。故名迴向棄捨。覺支修果者:謂見道所斷煩惱永斷。由七覺支,是見道自體故。

四解: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十一卷九頁云:七覺支者:一、念覺支,二、擇法覺支,三、精進覺支,四、喜覺支,五、輕安覺支,六、定覺支,七、捨覺支。擇法、即慧。喜、即喜根。捨、謂行捨。餘四如名,即心所中各一為性。已說自性;當說所以。問:何故此七,名覺支耶?答:覺、謂究竟覺,即盡無生智。或如實覺,即無漏慧。七為彼分,故名為支。擇法、亦覺亦支。餘六、是支,非覺。此七廣辯,如餘處說。

五解:法蘊足論七卷十一頁云:此覺支言,顯七覺支。何等為七?謂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輕安覺支、定覺支、捨覺支。如是覺支,漸次而起,漸次而得,脩令圓滿。時彼苾芻復白佛言:云何覺支,漸次而起,漸次而得,脩令圓滿?佛告苾芻:若有於身,住循身觀;安住正念,遠離愚癡;爾時便起念覺支。得念覺支,脩令圓滿。彼由此念,於法簡擇,極簡擇,遍尋思,遍伺察,審諦伺察;爾時便起擇法覺支。得擇法覺支,脩令圓滿。彼由擇法,發勤精進;心不下劣。爾時便起精進覺支。得精進覺支,脩令圓滿。彼由精進,發生勝喜,遠離愛味;爾時便起喜覺支。得喜覺支,脩令圓滿。彼由此喜,身心輕安,遠離麤重;爾時便起輕安覺支。得輕安覺支,脩令圓滿。彼由輕安,便受快樂。樂故心定。爾時便起定覺支。得定覺支,脩令圓滿。彼由心定,能滅貪憂,住增上捨;爾時便起捨覺支。得捨覺支,脩令圓滿。於受心法,住循受心法觀;廣說亦爾。如是覺支,漸次而起,漸次而得,脩令圓滿。如彼七卷十二頁至八卷四頁廣釋。


八相修行正思所攝法隨法行

瑜伽三十八卷十八頁云:云何菩薩於法正思?謂諸菩薩,獨居閑靜;隨所聞法,樂欲思惟,樂欲稱量,樂欲觀察;先當遠離不思議處,思惟彼法;恒常思惟,無間加行,殷重加行,而無慢緩。是諸菩薩,勇猛精進,思惟法時,於其少分,以理觀察,而隨悟入。於其少分,但深信解。凡所思惟,但依其義,不依其文。如實了知默說大說。正能悟入最初思惟。既悟入已;數數作意,令得堅固。是諸菩薩由能遠離不應思議而思惟故;其心不墮迷悶錯亂。由能恒常無間殷重加行無緩而思惟故;先未知義,得正了知,得正決了。先已知義,得無失壞,得不忘失。由於少分,以理觀察,隨悟入故;於隨正理觀察法中,不由他緣。由於少分,但信解故;於極甚深,自少覺慧不能達法。仰推如來,言如是法,是佛所行;非我境界。如是於法,不生誹謗,不自損害,遠離衰患,無諸過罪。由諸菩薩,思惟法時,但依其義,不依文故;於佛世尊一切所說密意語言,能隨悟入。由諸菩薩,普於一切默說大說得善巧故;於真實義,無物無法,能傾能動。是諸菩薩,正能悟入初思惟故;能得先來所未得忍。是諸菩薩,由即於此已所得忍,數數作意,令堅牢故;能於其修,隨順趣入。菩薩由是八種相故;能正修行正思所攝法隨法行。


大地法

俱舍論四卷三頁云:地、謂行處。若此是彼所行處;即說此為彼法地。大法地故,名為大地。此中若法,大地所有;名大地法。謂法、恒於一切心有。彼法是何?頌曰:受、想、思、觸、欲、慧、念、與作意、勝解、三摩地、遍於一切心。論曰:傳說如是。所列十法,諸心剎那,和合遍有。此中受、謂三種領納。苦、樂、俱非,有差別故。想、謂於境取差別相。思、謂能令心有造作。觸、謂根境識和合生,能有觸對。欲、謂希求所作事業。慧、謂於法能有簡擇。念、謂於緣明記不忘。作意、謂能令心警覺。勝解、謂能於境印可。三摩地、謂心一境性。諸心心所,異相微細;一一相續,分別尚難;況一剎那,俱時而有。有色諸藥,色根所取,其味差別,尚難了知;況無色法,唯覺慧取。

二解 大毗婆沙論十六卷十二頁云:問:大地法是何義?答:大者,謂心。如是十法,是心起處,大之地故;名為大地。大地即法,名大地法。有說:心名為大。體用勝故。即大是地,故名大地。是諸心所所依處故。受等十法,於諸大地,遍可得故;名大地法。有說:受等十法,遍諸心品,故名為大。心是彼地,故名大地。受等即是大地所有,名大地法。

三解 大毗婆沙論四十二卷十七頁云:謂大地法有十種。一、受。二、想。三、思。四、觸。五、欲。六、作意。七、勝解。八、念。九、三摩地。十、慧。若法,一切心中可得;名大地法。謂若染污,不染污,若有漏,無漏,若善,不善,無記,若三界繫,不繫,若學,無學,非學非無學,若見所斷,修所斷,不斷,若在意地,若五識身,一切心中,皆可得故;名大地法。


五種加行

瑜伽四十六卷九頁云:謂諸菩薩、有五加行,當知普攝一切菩薩無倒加行。何等為五?一、隨護加行。二、無罪加行。三、思擇力加行。四、清淨增上意樂加行。五、墮決定加行。云何菩薩隨護加行?當知此復略有五種。一者、隨護聰叡。謂由俱生智,速疾攝法。二者、隨護正念。謂由此正念,隨所攝法,持令不忘。三者、隨護正智。謂由此正智,於所持法,善觀察義,正慧通達。遠離隨順聰叡正念覺慧退分諸因緣故。習近隨順住分勝分諸因緣故。四者、隨護自心。能善防守諸根門故。五者、隨護他心。能於他心,正隨轉故。云何菩薩無罪加行?謂諸菩薩、於諸善法,無倒熾然,無量無間,迴向菩提。云何菩薩思擇力加行?謂諸菩薩、即此一切、在勝解行地;應知其相。云何菩薩清淨增上意樂加行?謂諸菩薩、即此一切、在淨勝意樂地,及行正行地;應知其相。云何菩薩墮決定加行?謂諸菩薩、即此一切、在決定地,決定行地,到究竟地;應知其相。如是五種菩薩加行,普攝一切無倒加行。


五種隨護加行

瑜伽四十六卷九頁云:云何菩薩隨護加行?當知此復略有五種。一者、隨護聰叡。謂由俱生智,速疾攝法。二者、隨護正念。謂由此正念,隨所攝法,持令不忘。三者、隨護正智。謂由此正智,於所持法,善觀察義,正慧通達。遠離隨順聰叡正念覺慧退分諸因緣故。習近隨順住分勝分諸因緣故。四者、隨護自心。能善防守諸根門故。五者、隨護他心。能於他心,正隨轉故。


五蓋體有七種

大毗婆沙論四十八卷十三頁云:問:蓋名有五,體有幾耶?答:體有七種。謂貪欲蓋,名體俱一。瞋恚疑蓋、應知亦爾。惛沈睡眠蓋,名一體二。掉舉惡作蓋,應知亦爾。如名對體;名施設、對體施設,名異相、對體異相,名異性、對體異性,名分別、對體分別,名覺慧、對體覺慧,應知亦爾。問:何故貪欲、瞋恚、疑、一一別立蓋;惛沈睡眠,掉舉惡作,二二合立蓋耶?脅尊者言:佛知諸法性相勢用;若法堪任別立蓋者;則別立之。若不爾者;便共立蓋。故不應責。復次若是隨眠、亦纏性者;各別立蓋。若是纏性、非隨眠者;二共立蓋。復次若是圓滿煩惱性者;各別立蓋。若非圓滿煩惱性者;二共立蓋。結、縛、隨眠、隨煩惱、纏、五義具足者,名圓滿煩惱。復次以三事故,名共立蓋。謂一食故,一對治故,一荷擔故。此中一食一對治者,謂貪欲蓋、以淨妙相為食,不淨觀為對治。由此一食一對治故;別立一蓋。瞋恚蓋、以可憎相為食,慈觀為對治。由此一食一對治故;別立一蓋。疑蓋、以三世相為食,緣起觀為對治。由此一食一對治故;別立一蓋。惛沈睡眠蓋、以五法為食。一、瞢憒。二、不樂。三、頻欠。四、食不平性。五、心羸劣性。以毘缽舍那為對治。由此同食同對治故;共立一蓋。掉舉惡作蓋,以四法為食。一、親裡尋。二、國土尋。三、不死尋。四、念昔樂事。以奢摩他為對治。由此同食同對治故;共立一蓋。等荷擔者:貪欲、瞋恚、疑、一一能荷一蓋重擔;故別立蓋。惛沈、睡眠、二二能荷一蓋重擔;故共立蓋。如城邑中一人能辦一所作者,則令別辦。若二能辦一所作者,則令共辦。又如椽梁,強者、用一;弱者、用二。此亦如是。


五相建立極微

瑜伽五十四卷十一頁云:問:諸極微色,由幾種相,建立應知?答:略說由五種相。若廣建立;如本地分。何等為五?一、由分別故。二、由差別故。三、由獨立故。四、由助伴故。五、由無分故。分別建立者:謂由分別覺慧,分析諸色,至極邊際;建立極微。非由體有。是故極微,無生無滅。亦非色聚集極微成。差別建立者:略說極微,有十五種。謂眼等根有五極微。色等境界亦五極微。地等極微,復有四種。法處所攝實物有色極微,有一。獨立建立者:謂事極微,建立自相故。助伴建立者:謂聚極微。所以者何?於一地等極微處所,有餘極微,同聚一處,不相捨離。是故依此,立聚極微。問:何因緣故;諸有對法,同處一處,不相捨離;而不說名無對性耶?答:隨順轉故。由彼展轉,相隨順生,不相妨礙。又由如是種類之業,增上所感,如是而生。何以故?一切色聚,一切色根,共受用故。若異此者;一切聚中,非有一切地等諸色,不相捨離。若爾;眼等諸識境界,便不遍滿一切聚中。如是應無遍滿受用。是故當知定有諸色,同一處所,不相捨離。又有諸色,或於是處,互相妨礙。或於是處,不相妨礙。如中有色等。而彼諸色,非無對性。此中道理,當知亦爾。無分建立極微者:謂非彼極微,更有餘分。非聚性故。諸聚極微,可有細分。若極微處,即唯此處,更無細分,可以分析。


分別記與反詰記差別

大毗婆沙論十五卷十四頁云:問:應分別記論,應反詰記論,有何差別?答:答意雖無差別;而問意有異。謂彼問者、有為知解故問;有為觸惱故問。若為知解故問;應告彼言:法有多種。有過去,有未來,有現在,廣說乃至有見所斷,有修所斷,有不斷。欲說何者?若言為我說過去法;應告彼言:過去法亦有多種。有善,有不善,有無記。欲說何者?若言為我說善法;應告彼言:善法亦有多種。有色,有受想行識。欲說何者?若言為我說色法;應告彼言:色法亦有多種。有離殺生,乃至有離雜穢語。欲說何者?若言為我說離殺生;應告彼言:離殺生有三種。謂從無貪生,從無瞋生,從無癡生;欲說何者?若言為我說從無貪生;應告彼言:無貪生者,復有二種。謂表,無表。欲說何者?若為知解故發問者,則應如是分別而答。若為觸惱故問;應反詰言:法有眾多;汝問何者?不應為說有過去乃至有不斷。若言為我說過去法;應反詰言:過去法多,汝問何者?不應為說善不善無記。若言為我說善法;應反詰言:善法亦多;汝問何者?不應為說色乃至識。若言為我說色法;應反詰言:色法亦多;汝問何者?不應為說離殺生乃至離雜穢語。若言為我說離殺生;應反詰言:離殺生亦多;汝問何者?不應為說從無貪生,乃至從無癡生。若言為我說從無貪生;應反詰言:從無貪生,亦有眾多。汝問何者?不應為說表及無表。若為觸惱故發問者;則應如是總相反詰,令彼問盡。或令自答。如有為知解故問,有為觸惱故問,如是有為求善故問,有為試他覺慧淺深故問,有為求義故問,有為摧他故問,有質直故問,有諂曲故問,有柔和故問,有憍傲故問,應知亦爾。如是名為分別反詰二論差別。


四力

瑜伽九十八卷十一頁云:復次由自利行及利他行為增上故,當知建立有四種力:一、覺慧力,二、精進力,三、無罪力,四、攝受力。能往現法涅槃,名為自義。能往人天善趣,亦名自義。當知此中依第一自義,建立覺慧、精進二力。由是二力,能有方便發起正勤。依第二自義,立無罪力。由此三力,一切自義皆得究竟。樂利他者,他義有餘。由此增上,立攝受力。當知攝事如菩薩地已辯其相。

二解 集異門論七卷二頁云:四力者:一、信力,二、精進力,三、定力,四、慧力。信力云何?答:依諸如來應正等覺所殖淨信,是有根生,安立堅固。一切沙門及婆羅門諸天魔梵,若餘世間,皆無有能如法牽奪,是名信力。精進力云何?答:為令已生惡不善法斷故,起欲、發勤精進、策心、持心;為令未生惡不善法不生故,起欲、發勤精進、策心、持心;為令未生善法生故,起欲、發勤精進、策心、持心;為令已生善法堅住不忘修滿倍增廣大智作證故,起欲、發勤精進、策心、持心,是名精進力。定力云何?答:離欲惡不善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入初靜慮具足住;廣說乃至入第四靜慮具足住,是名定力。慧力云何?答:如實了知是苦聖諦,如實了知是苦集聖諦,如實了知是苦滅聖諦,如實了知是趣苦滅道聖諦,是名慧力。問:何故名力?答:以因此力、依此力、住此力,能斷、能碎、能破一切結縛、隨眠、隨煩惱纏,故名為力。


四預流支

集異門論六卷十六頁云:四預流支者:一、親近善士。二、聽聞正法。三、如理作意。四、法隨法行。云何親近善士?答:善士者:謂佛及弟子。復次諸有補特伽羅、具戒具德,離諸瑕穢,成調善法,堪紹師位,成就勝德,知羞悔過,善守好學,具知具見,樂思擇,愛稱量,喜觀察,性聰敏,具覺慧,息追求,有慧類,離貪、趣貪滅,離瞋、趣瞋滅,離癡、趣癡滅,調順、趣調順,寂靜、趣寂靜,解脫、趣解脫,具如是等諸勝功德;是名善士。若能於此所說善士,親近承事,恭敬供養;如是名為親近善士。云何聽聞正法?答:正法者:謂前說善士、未顯了處、為正顯了,未開悟處、為正開悟。以慧通達深妙句義,方便為他宣說施設安立開示。以無量門、正為開示;苦真是苦,集真是集,滅真是滅,道真是道。如是等名正法。若能於此所說正法,樂聽樂聞,樂受持,樂究竟,樂解了,樂觀察,樂尋思,樂推究,樂通達,樂觸,樂證,樂作證。為聞法故;不憚艱辛。為受持故;數以耳根、對說法音、發勝耳識。如是名為聽聞正法。云何如理作意?答:於耳所聞是識所了無倒法義,耳識所引、令心專注,隨攝等攝,作意發意,審正思惟,心警覺性。如是名為如理作意。云何法隨法行?答:如理作意所引出離遠離所生諸勝善法,修習堅住,無間精勤。如是名為法隨法行。


四無礙解

瑜伽四十五卷二頁云:云何菩薩所修菩薩四無礙解?謂諸菩薩,於一切法,一切異門,盡所有性,如所有性,依修所成無所滯礙無退轉智。是名菩薩法無礙解。又諸菩薩,於一切法,一切異相,盡所有性,如所有性,依修所成無所滯礙無退轉智。是名菩薩義無礙解。又諸菩薩,於一切法,一切釋詞,盡所有性,如所有性,依修所成無所滯礙無退轉智。是名菩薩詞無礙解。又諸菩薩,於一切法,一切品別,盡所有性,如所有性,依修所成無所滯礙無退轉智。是名菩薩辯無礙解。

二解 如利他中不欲行障中說。

三解 顯揚四卷六頁云:無礙解者:謂四無礙解。廣說如經。一、法無礙解。謂於一切種一切法差別名中,如實覺悟之所引攝,無癡智見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二、義無礙解。謂於一切種一切法種種相中,如實覺悟之所引攝無癡智見性。餘如前說。三、訓詞無礙解。謂於一切種一切法訓釋詞中,如實覺悟之所引攝無癡智見性。餘如前說。四、辯才無礙解。謂於一切種一切法通達中,如實覺悟之所引攝無癡見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由此行多所行故。

四解 集論八卷四頁云:無礙解者:謂四無礙解。云何法無礙解?謂依止靜慮,於一切法名差別無礙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云何義無礙解?謂依止靜慮,於諸相及意趣無礙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云何訓詞無礙解?謂依止靜慮,於諸方言音及訓釋諸法言詞無礙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云何辯才無礙解?謂依止靜慮,於諸法差別無礙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又雜集論十四卷十三頁云:無礙解作何業?謂善說法要,悅眾生心;能絕一切諸疑網故。

五解 無性釋九卷二十五頁云:頌曰:於所依能依,所說言及智,能說無礙慧,常善說;歸禮。此頌顯示四無礙解。言所依者,謂諸教法。即契經等。言能依者,謂所詮義。如是二種,皆名所說。所作業故。言智二種,皆是能說。作者作具,等所起故。無礙慧者:謂於此中無退轉智。常善說者:由具四種無礙解故;常能善說。若於所依無礙覺慧;名法無礙。於法異門,無罣礙故。若於能依無礙覺慧,名義無礙。於一切法自相共相,無罣礙故。或於諸法別義意趣,無罣礙故。若於其言無礙覺慧,名訓詞無礙。於諸國土各別境界種種言詞,隨自展轉異想隨說,無罣礙故。或於諸法訓釋言詞,無罣礙故。若於分析諸法智中無礙覺慧,名辯說無礙。於能辯析諸法智中,無罣礙故。

六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八十卷九頁云:問:四無礙解自性是何?答:自性是慧。云何知然?如品類足說:法無礙解云何?謂於名句文身不退轉智。義無礙解云何?謂於勝義不退轉智。詞無礙解云何?謂於言詞不退轉智。辯無礙解云何?謂於無滯應理說及自在定慧中不退轉智。由此故知慧為自性。智即慧故。是謂無礙解自性是我是物是性是相是本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無礙解?答:於所知境,通達無滯;名無礙解。謂法無礙解,於名句文身,義無礙解,於涅槃勝義,詞無礙解,於諸方言辭,辯無礙解,於正說及道,以不退智,解無滯礙。有說:於所知境,現見而知;名無礙解。如世於一現見事中,云我於此,解知無礙。有說:此應名深密解。謂解阿毘達磨深密處故。有說:此應名隨應解。謂隨於何境,如應解故。


四念住圓滿

大毗婆沙論一百八十七卷十四頁云:齊何當言身念住,乃至法念住,圓滿耶?答:由二緣故,當知圓滿。一、分別所緣。二、善根增。分別所緣者:謂若時,能以剎那極微分析所緣,或唯以剎那分析所緣。善根增者:謂依下生中,依中生上。齊此應知念住圓滿。有說:由轉加行,應知圓滿。謂瑜伽師,先分別身。分別身已;轉身覺慧,次分別受。分別受已;轉受覺慧,次分別心。分別心已;轉心覺慧,分別於法。譬如農夫,引水溉田,初畦滿已;引溉第二。第二滿已;引溉第三。第三滿已;引溉第四。此亦如是。有說:齊怨害相成,應知圓滿。怨害相有二種。一、令不喜樂。二、令生瞋恚。此中但說令不喜樂,名怨害相。謂瑜伽師,分別身已;便於身不生喜樂,而喜樂受等。分別受已;復於受不生喜樂,而喜樂心等。分別心已;復於心不生喜樂,而喜樂於法。分別法已;便於一切境界,不生喜樂。應知爾時念住圓滿。


四緣犯所犯罪

瑜伽九十九卷五頁云:又彼略由四因緣故,犯所犯罪。一、無知故。二、放逸故。三、煩惱盛故。四、輕慢故。云何名為由無知故犯所犯罪?謂如有一,於所犯罪,不審聽聞,不善領悟。彼無解了,無有覺慧,無所知故;於其所犯,起無犯想;而犯眾罪。如是名為由無知故犯所犯罪。云何名為由放逸故犯所犯罪?謂如有一,於所犯罪,雖復解了,有其覺慧;亦有所知;而住忘念,住不正知。彼由如是不住念故;如無所知,而犯眾罪。如是名為由放逸故犯所犯罪。云何名為煩惱盛故犯所犯罪?謂如有一,於其所犯,雖復解了,有其覺慧;亦有所知;而彼本性貪瞋癡等,極為猛利。彼由猛利貪瞋癡故;雖知是事所不應為;煩惱纏逼,不自在故;而犯眾罪。如是名為煩惱盛故犯所犯罪。云何名為由輕慢故犯所犯罪?謂如有一,於所犯罪,雖復解了,有其覺慧;亦有所知;而彼信解,極為下劣,無有強盛宿善因行。由其信解極下劣故;於沙門性,於般涅槃,無有顧戀。於佛法僧,無敬無憚;無有羞恥;不樂所學。由輕慢故;隨其所欲,廣犯眾罪。如是名為由輕慢故犯所犯罪。當知此中無知放逸所犯眾罪,是不染污。由煩惱盛及以輕慢所犯眾罪,是其染污。


四事觀察補特伽羅

大毗婆沙論十五卷十一頁云:即此經中,作如是說:應以四事,觀察補特伽羅;知彼具壽,為可與語,為不可與語。云何為四?一者、處非處。二者、智論。三者、分別。四者、道跡。若於此四,善安住者;彼可與語。與此相違,不可與語。問:如是四事,有何差別?答:不善安住處非處者:謂不如實知是處非處。不善安住智論者:謂不如實知智及爾焰。不善安住分別者:謂不如實知世俗勝義。不善安住道跡者:謂不如實知趣苦,集行,及趣苦滅行。有說:不善安住處非處者:謂不如實知眼色為緣,生眼識;乃至意法為緣,生意識;是處。耳等為緣,生眼識;乃至眼等為緣,生意識;非處。不善安住智論者:謂不如實知十智差別。不善安住分別者:謂不如實知了義經,及不了義經。不善安住道跡者:謂不如實知四種行跡。有說:不善安住處非處者:謂不如實知有理無理。不善安住智論者:謂不如實知聖者正論。不善安住分別者:謂不如實知假設言論。不善安住道跡者:謂不如實知他言句義前中後別;而輒酬對。有說:不善安住處非處者:謂不能如實立所立宗。不善安住智論者:謂不能堪受他所問難。不善安住分別者:謂不善了知詭誑真實。不善安住道跡者:謂不能成辦增上覺慧。有說:不善安住處非處者:謂於自宗他宗,不善安住,而有所說。不善安住智論者:謂不了知他以量為先,有所詰難。不善安住分別者:謂不了知他前後次第相應言論。不善安住道跡者:謂不能滿足所求勝事。有說:不善安住處非處者:謂不善了知現非現量。不善安住智論者:謂於先所聞,堅執不捨;不欲觀察前後德失。不善安住分別者:謂於他正說,心懷猶豫。如不能決是餅是酥。不善安住道跡者:謂不了知現比至教為先問難。脅尊者言:不善安住處非處者:謂於所知境,不善了知。不善安住智論者:謂於能知智,不善了知。不善安住分別者:謂於邪正教,不善了知。不善安住道跡者:謂於邪正行,不善了知。尊者僧伽筏蘇說曰;不善安住處非處者;謂於多界經中所說處非處義,不善了知。不善安住智論者:謂於四十四智七十七智事,不善了知。不善安住分別者:謂於雜染清淨,不善了知。不善安住道跡者:謂於趣色滅行,乃至趣識滅行,不善了知。與上相違,名善安住。


世間極成真實

瑜伽三十六卷八頁云:云何世間極成真實?謂一切世間,於彼彼事,隨順假立,世俗串習悟入覺慧、所見同性。謂地、唯是地;非是火等。如地,如是水火風、色聲香味觸、飲食衣乘、諸莊嚴具、資產什物、塗香華鬘、歌舞伎樂、種種光明、男女承事、田園邸店宅舍等事、當知亦爾。苦唯是苦;非是樂等。樂唯是樂;非是苦等。以要言之:此即如是,非不如是;是即如是,非不如是;決定勝解所行境事。一切世間,從其本際,展轉傳來,想自分別,共所成立;不由思惟籌量觀察,然後方取。是名世間極成真實。

二解 辯中邊論中卷五頁云:論曰:若事、世間共所安立,串習隨入,覺慧所取。一切世間,同執此事,是地非火,色非聲等。是名世間極成真實。此於根本三真實中,但依遍計所執而立。


名句文身

瑜伽五十二卷十二頁云:又於一切所知所詮事中,極略相、是文。若中、是名。若廣、是句。若唯依文;但可了達音韻而已。不能了達所有事義。若依止名;便能了達彼彼諸法自性自相;亦能了達所有音韻。不能了達所簡擇法深廣差別。若依止句;當知一切皆能了達。又此名句文身,當知依五明處分別建立。所謂內明,因明,聲明,醫方明,世間工巧事業處明。

二解 成唯識論二卷二頁云:復如何知異色心等,有實詮表名句文身?契經說故。如契經說:佛得希有名句文身。此經不說異色心等,有實名等;為證不成。若名句文,異聲實有;應如色等,非實能詮。謂聲能生名句文者,此聲必有音韻屈曲。此足能詮;何用名等。若謂聲上音韻屈曲,即名句文,異聲實有;所見色上形量屈曲,應異色處,別有實體。若謂聲上音韻屈曲,如絃管聲,非能詮者,此應如彼聲,不別生名等。又誰說彼定不能詮。聲若能詮;風鈴聲等,應有詮用。此應如彼不別生實名句文身。若唯語聲能生名等;如何不許唯語能詮?何理定知能詮即語?寧知異語別有能詮。語不異能詮,人天共了。執能詮異語,天愛非餘。然依語聲分位差別,而假建立名句文身。名詮自性。句詮差別。文即是字,為二所依。此三離聲,雖無別體;而假實異,亦不即聲。由此法詞二無礙解,境有差別。聲與名等,蘊處界攝,亦各有異。且依此土,說名句文,依聲假立;非謂一切。諸餘佛土,亦依光明妙香味等,假立三故。

三解 俱舍論五卷十九頁云:名身等類,其義云何?頌曰:名身等,所謂想章字總說。論曰:等者:等取句身文身應知。此中名謂作想。如說色聲香味等想。句者:謂章。詮義究竟。如說諸行無常等章。或能辯了業用德時相應差別,此章稱句。文者:謂字。如說嶗阿壹伊等字。豈不此字,亦書分名?非為顯書分,製造諸字。但為顯諸字,製造書分。云何當令雖不聞說而亦得解:故造書分。是故諸字,非書分名。云何名等身?謂想等總說。言總說者,是合集義。於合集義中,說嗢遮界故。此中名身者:謂色聲香等。句身者:謂諸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靜等。文身者:謂迦佉伽等。豈不此三,語為性故;用聲為體,色自性攝。如何乃說為心不相應行?此三非以語為自性。語是音聲。非唯音聲即令了義。云何令了?謂語發名,名能顯義,乃能令了。非但音聲、皆稱為語。要由此故,義可了知;如是音聲、方稱語故。何等音聲、令義可了?謂能說者,於諸義中,已共立為能詮定量。且如古者,於九義中,共立一瞿聲,為能詮定量。故有頌言:方、獸、地、光、言、金剛、眼、天、水,於斯九種義,智者立瞿聲。諸有執名能顯義者,亦定應許如是義名。謂共立為能詮定量。若此句義,由名能顯,但由音聲,顯用已辯;何須橫計別有實名。又未了此名,如何由語發。為由語顯?為由語生?若由語生;語、聲性故;聲應一切皆能生名。若謂生名,聲有差別;此足顯義。何待別名。若由語顯;語、聲性故;聲應一切皆能顯名。若謂顯名聲有差別;此足顯義。何待別名。又諸念聲,不可聚集;亦無一法,分分漸生。如何名生,可由語發?云何待過去諸表剎那,最後表剎那,能生無表。若爾;最後位聲,乃生名;但聞最後聲,應能了義。若作是執,語能生文,文復生名,名方顯義。此中過難,應同前說。以諸念文、不可集故;語顯名過,應例如生。又異語文,諸明慧者,注心思擇,莫辯其相。又文由語,若顯若生,準語於名,皆不應理。又若有執,名如生等,與義俱生;現在世名,目去來義,不應得有。又父母等,隨意所欲,立子等名;云何可言名如生等,與義俱起。又無為法,應無有名。無生義故。而不應許。然世尊說:頌依於名及文生者,此於諸義,共立分量,聲即是名。此名安佈差別為頌。由如是義,說頌依名。此頌、是名安佈差別;執有實物,不應正理。如樹等行及心次第。或唯應執別有文體。即總集此,為名等身。更執有餘,便為無用。毗婆沙師,說有別物,為名等身,心不相應行蘊所攝;實而非假。所以者何?非一切法,皆是尋思所能了故。此名身等,何界所繫?為是有情數?為非有情數?為是異熟生?為是所長養?為是等流性?為善、為不善、為無記?此皆應辯。頌曰:欲色有情攝,等流無記性。論曰:此名身等,唯是欲色二界所繫。有說:亦通無色界繫。然不可說。又名身等,有情數攝。能說者成。非所顯義,又名身等,唯是等流。又唯無覆無記性攝。

四解 入阿毗達磨論下十二頁云:名身句身文身等者:謂依語生,如智帶義影像而現。能詮自義。名名句文。即是想章字之異目。如眼識等,依眼等生,帶色等義,影像而現,能了自境;名等亦爾。非即語音,親能詮義。勿說火時,便燒於口。要依語故,火等名生。由火等名,詮火等義。詮者、謂能於所顯義,生他覺慧。非與義合。聲有礙故。諸記論者所執常聲,理不成故。不應離此名句文三,可執有法能詮於義,然四種法,似同一相。一、聲,二、名,三、義,四、智。此中名者:謂色等想。句者:謂能詮義究竟。如說諸惡莫作等頌。世間亦說提婆達多,驅白牛來,搆取乳等。文者:即是嶗一等字。此三各別;合集同類,說之為身。如大僊說:苾芻當知;如來出世,便有名身句身文身可了知者;意說諦實蘊處界沙門果緣起等法名句文身。又世尊說:如來得彼彼名句文身者:意說如來獲得彼彼不共佛法名句文身。等謂此中義類差別。諸行句義,齊此應知。


同分

成唯識論一卷十六頁云:復如何知異色心等有實同分?契經說故。如契經說:此天同分,此人同分。乃至廣說。此經不說異色心等有實同分;為證不成。若同智言,因斯起故,知實有者;則草木等應有同分。又於同分起同智言,同分復應有別同分。彼既不爾;此云何然。若謂為因,起同事欲,知實有者;理亦不然。宿習為因,起同事欲。何要別執有實同分。然依有情身心相似分位差別,假立同分。

二解 俱舍論五卷一頁云:如是已辯得非得相;同分者何?頌曰:同分有情等。論曰:有別實物,名為同分。謂諸有情,展轉類等。本論說此,名眾同分。此復二種。一、無差別,二、有差別。無差別者:謂諸有情、有情同分。一切有情、各等有故。有差別者:謂諸有情、界地趣生種姓男女近事苾芻學無學等各別同分。一類有情各等有故。復有法同分。謂隨蘊處界、若無實物、無差別相、名同分者;展轉差別諸有情中,有情有情、等無差別。覺及施設,不應得有。如是蘊等,等無差別,覺及施設,如理應知。頗有死生不捨不得有情同分,應作四句。第一句者,謂是處死,還生是處。第二句者,謂入正性離生位時,捨異生同分,得聖者同分。第三句者,謂是趣死,生餘趣等。第四句者,謂除前相。若別有實物,名異生同分;何用別立異生性耶。非異人同分,別有人性故。又非世間現見同分。以非色故。亦非覺慧所能了別。無別用故。世雖不了有情同分;而於有情,謂無差別。故設有體,亦何所用。又何因不許有無情同分。諸穀麥荳金鐵菴羅半娜娑等,亦有自類互相似故。又諸同分、展轉差別;如何於彼、更無同分,而起無別覺施設耶。又應顯成勝論所執。彼宗執有總同句義;於一切法總同言智,由此發生。彼復執有同異句義;於異品類同異言智,由此發生。毗婆沙師作如是說:彼執與此、義類不同。以說一物、於多轉故。又縱於彼、若顯不顯;然此同分、必有實物。契經說故。如世尊言:若還來此,得人同分。乃至廣說。雖有是說;而不說言別有實物名為同分。若爾;所說同分是何?即如是類諸行生時,於中假立人同分等。如諸穀麥荳等同分。此非善說。違我宗故。


見所斷與修所斷差別

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十四卷十六頁云:尊者世友作如是說:觀四聖諦,斷諸煩惱;云何分別此是見所斷,此是修所斷?答:由見而斷,由見而除,由見變吐;名見所斷。有說:見所斷亦應言修所斷。以見道中如實修可得故。如是說者;由見而斷,由見而除,由見變吐;名見所斷。如所得道,若習,若修,若多修習,分齊斷,限量斷,漸令薄究竟斷;名修所斷。有說:修所斷,亦應言見所斷。以修道中,如實見可得故。如是說者;如所得道,若習,若修,若多修習,分齊斷,限量斷,漸令薄究竟斷;名修所斷。問:此言有何義?答:此說見道是猛利道;暫現在前,九品煩惱,一時而斷。修道是不猛利道;數習現前,九品煩惱,九時而斷。如利鈍刀,俱截一物;利者一割便斷,鈍者數割乃斷。有說:若法,以見增道斷,名見所斷。若法,以修增道斷,名修所斷。有說:若法,以二相道斷,名見所斷。二相者:謂見相慧相。若法,以三相道斷,名修所斷。三相者:謂見智慧相。有說:若法,以四相道斷,名見所斷。四相者:謂眼明覺慧相。若法,以五相道斷,名修所斷。五相者:謂眼智明覺慧相。有說:若法,由忍斷,名見所斷。若法,由智斷,名修所斷。

二解 大毗婆沙論五十一卷十五頁云:問:何故名見所斷?何故名修所斷耶?見不離修,修不離見;如何建立二所斷名?答:雖見道中,亦有如實修可得,修道中,亦有如實見可得;而見者,是慧,修者,是不放逸。如實者,是增廣義,或猛利義。見道中,慧多,不放逸少;修道中,不放逸多,慧少;故彼所斷,名有差別。復次如實者,是平等義,或相似義。雖見道中,有爾所慧,亦有爾所不放逸;修道中,有爾所不放逸,亦有爾所慧;而見道中,慧用增勝,不放逸用劣弱。修道中,不放逸用增勝,慧用劣弱。故彼所斷,名有差別。尊者世友,作如是說:雖觀四諦,斷諸煩惱,不可分別此見所斷,此修所斷;而由見力斷棄吐者;名見所斷。如已得道,若習,若修,若多所作,分齊品類,漸令微薄,乃至究竟,皆斷盡者;名修所斷。有作是說:見所斷者,亦名修所斷。見道中亦有如實修故。修所斷者亦名見所斷。修道中亦有如實見故。於此義中,若由見力斷棄吐者;名見所斷。如已得道,若習,若修,若多所作,分齊品類,漸令微薄,乃至究竟,皆斷盡者;名修所斷。問:此說何義?答:此說見道,是猛利道;暫現在前,一時能斷九品煩惱。修道,是不猛利道;數數修習,久時方斷九品煩惱。如利鈍二刀,同截一物。利者,頓斷;鈍者,漸斷。暫見斷者,名見所斷。數修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以見增上道斷者,名見所斷。若以修增上道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以見慧二相道斷者,名見所斷。若以見智慧三相道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以眼明覺慧四相道斷者,名見所斷。若以眼明覺智慧五相道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以諸忍斷者,名見所斷。若以諸智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九品以一品斷者。名見所斷。若九品以九品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以未知當知根斷者,名見所斷。若以已知根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如析石而斷者,名見所斷。若如絕藕絲而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違勇決者,名見所斷。若違加行者,名修所斷。復次未見諦而觀諦斷者,名見所斷。若已見諦,重觀諦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以一因道而斷者,名見所斷。若以二因道而斷者,名修所斷。復次如大力士,擐甲冑而斷者,名見所斷。如尪疾人,禦驢車而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斷彼時,唯修自所觀諦諸行相者;名見所斷。若斷彼時,亦修他所觀諦諸行相者;名修所斷。復次若以向道未成熟果而斷者,名見所斷。若以向道已成就果而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以無分齊品類道斷者,名見所斷。若以有分齊品類道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以隨信隨法行道斷者,名見所斷。若以信勝解見至身證道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以初頓起道而斷者,名見所斷。若以後數起道而斷,名修所斷。復次若彼離繫四沙門果攝者,名見所斷。若彼離繫或三或二或一沙門果攝者,名修所斷。復次若所斷法,緣無事者,名見所斷。若所斷法,緣有事者,名修所斷。復次若彼斷已,永不退者;名見所斷。若彼斷已,或退或不退者;名修所斷。復次若解脫已,不復縛者;名見所斷。若解脫已,或復縛,或不復縛者;名修所斷。復次若離繫已,不復繫者;名見所斷。若離繫已,或復繫或不復繫者;名修所斷。復次若斷彼時,忍為無間道,智為解脫道者:名見所斷。若斷彼時,智為無間道,智為解脫道者;名修所斷。復次若斷彼時,智為加行道,忍為無間道,智為解脫道者;名見所斷。若斷彼時,智為加行無間解脫道者;名修所斷。復次若法,先得非擇滅,後得擇滅者;名見所斷。若法,或先得非擇滅,後得擇滅,或先得擇滅,後得非擇滅,或一時得二滅者;名修所斷。復次若斷彼時,修緣一諦道者;名見所斷。若斷彼時,修緣四諦道者;名修所斷。復次若斷彼時,修四行相道者;名見所斷。若斷彼時,修十六行相道者;名修所斷。復次若斷彼時,唯修相似道者;名見所斷。若斷彼時,修相似不相似道者;名修所斷。復次若斷彼時,修二或一三摩地者;名見所斷。若斷彼時,修三三摩地者;名修所斷。復次若斷彼時,不起斷者;名見所斷。若斷彼時,或起斷,或不起斷者;名修所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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