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行捨身經
[佛光大辭典]全一卷。收於大正藏第八十五冊。本經之大意謂,人於臨終之際,若能以歡喜之心(心心相續)施捨自身皮肉筋骨於一切有情,則可不墮地獄,天曹地府之罪惡記錄亦將隨之消失。此經於唐代智昇所撰開元釋教錄中受到嚴厲批判,被斷定為偽經,而反對將之編入大藏經中,然民間普遍信仰流傳此經。近代於敦煌發現十餘種本經之手抄本,其中以英國學者史坦因(M.A. Stein 1862~1943)所發現者為最優。〔疑經研究(牧田諦亮)〕 p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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