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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量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ㄏㄥˊ ㄌㄧㄤˊ, 1.度量東西輕重的器具。《抱朴子.外篇.用刑》:「散府庫,毀符節,撤關梁,掊衡量。」

2.考慮、思量、斟酌。如:「請衡量此事的利弊,再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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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辭典(莊春江)]
應器

又譯作「應量器」,衡量個人食量的容器,即指「鉢」(patta, pātī)。


起求憶

斷句為「起、求、憶」,另譯作「求、得、隨憶」,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所得(獲得)、所求(尋求)、被意所隨行」。「隨憶、隨覺、隨觀」,南傳作「被意所隨行」(anuvicaritaṃ manasā),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被心涉及(衡量)」(ranged over by the mind),並解說「所見」是眼處,「所聞」是耳處,「所覺」是「鼻舌身處」,「所得、所求、被意所隨行」是第四者(所識)的詳述(elaboration)。


不忍敵觀

(因畏懼而)不能冷靜地好好地衡量敵情。


此是其量

這是衡量的標準。


有無二行中

南傳作「權衡不可比的與生成」(Tulamatulañca sambhavaṃ,另譯為「等不等生成」),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比較不可比較的與繼續生存」(Comparing the incomparable and continued existence),並解說此偈難懂,註解書有兩種解讀:1.將tulaṃ(可比的;個別的)與atulaṃ(不可比的)對比解讀,前者指欲界與色界,後者指無色界,而「有行」(bhavasaṅkhāraṃ)是導致再生的業,2.將tulaṃ解讀為tuleti(衡量;考慮;權衡)的現在分詞tulenta,將atulaṃ(不可比的)與sambhavaṃ(生起;生成)對比解讀,前者指涅槃,後者指生存,而「有行」是得到生存的業。長老認為後者的解讀較適宜。


[佛光大辭典]
三世

梵語 trayo-dhvanah,巴利語 tayo addhā。又作三際、去來今、去來現、已今當。世,為遷流義。乃過去世(梵 atītādhvan,過去、前世、前生、前際)、現在世(梵 pratyutpannādhvā,現在、現世、現生、中際)與未來世(梵 anāgatādhvan,未來、來世、來生、當來、後際)之總稱。現在世與未來世合稱為現當二世。所謂三世,指一個人現在生存之現世、出生以前生存之前世及命終以後生存之來世。又有以現在之一剎那為中心,及其前後稱為三世者。或以劫為單位,賢劫為現在,以此而建立三世。一般佛教均以時為假立者,然勝論外道或時論師則視時為實在者。

至於由過去之業因,所招感之現在果報,此種三世因果應報之理,即稱三世因果;而出現於三世之佛,則稱三世諸佛。小乘主張一世一佛;而大乘認為空間充滿十方諸佛,在時間上普現於三世,此稱十方橫化、三世豎化。總括而言,各宗派對於三世之觀點有下列四說:

(一)有部認為色、心等有為法之法體,係滿於三世而為實有,故稱「三世實有,法體恒有」。準此而言,則「過去法」與「現在法」無法安立。對此,大多由類、相、位、待之不同,而有種種異說。其中,有部以「位」之不同為正義,而認為法體乃普於三世之實在,法體本身雖無三世之差別,但以其作用之標準衡量,未起作用時之法,稱為未來法;現在正起作用者,稱為現在法;而已起作用者,則稱過去法。以上係對「現在即是一剎那」之說而言者。

(二)大眾部與經量部認為,於現在一剎那所起者始為實有,而過去與未來法皆無(非存在)。此即「本無今有,有已還無」之主張。故以過去法為曾有、未來法為當有,而說明三世,此即稱「現在有體,過未無體」。

(三)唯識派以「過未無體」之立場,主張有三種三世:(1)道理三世,在現在法上,有過去曾有之因相與未來當有之果相,故具足過去與未來。(2)神通三世,過去、未來雖非實在,但依宿命智(宿命通)觀過去,依他心智(他心通)觀現在,依生死智(天眼通)觀未來,如此依神通力所顯示之三世,而作為現在剎那心識之相分。(3)唯識三世,係依迷心之虛妄來分別三世,然此僅為現在之心識變現之相分。

(四)華嚴宗立有九世、十世之說。即在三世中各有三世,指過去之過去,乃至未來之未來等九世,彼此相同、彼此和合(相即相入)而歸納於一念之中。九世加上一念,總合為十世,而於十玄門中,立有「十世隔法異成門」。〔六十華嚴卷三十七、大毘婆沙論卷七十六、卷七十七、俱舍論卷二十、卷二十一、異部宗輪論、辯中邊論卷一、法華玄論卷九、華嚴五教章卷四、成唯識論述記卷三末〕(參閱「三世實有」540、「三生」543、「時」4121) p536


他力七喻

即用以比喻依阿彌陀佛之本願他力而得以往生淨土之七種譬喻;概皆用以喻顯諸佛之不可思議力,猶如下列七事之不能以常情衡量。據安樂集卷上載,所謂七喻:(一)如百人聚薪百年,其高縱然千仞,火焚半日便盡。(二)如船載人,因風帆之勢,一日可達千里。(三)如貧者獲一瑞物,以之貢王而得重賞,頃刻致富。(四)如病弱者甚至無法上於驢背,但若隨從輪王而行,卻可凌空飛騰。(五)如巨大粗索,千人不制,而童子持劍,揮斬即斷。(六)如鴆鳥入水,魚蚌皆死;犀角觸泥,死者還活。故知性命雖斷,若憑不可思議之力,猶可再生。(七)如子安於墳下千年,黃鵠喚之,竟然還活。上述七喻,皆以喻顯一切萬法皆有自力他力、自攝他攝,千開萬閉,無量無邊,不能以有限之識,疑其無礙之法。〔略論安樂淨土義、往生要集卷下〕 p1539


出無門入無戶

禪林用語。門戶為出入建築物必經之途,故以世間常識衡量之,無有出入宅舍而不假門戶者。禪宗特別強調任運自如、了無掛礙之精神,故以「出無門入無戶」一詞,一則表達自由自在之境地,再則打破「非藉門戶無從出入」之常識執著。 p1562


未來

梵語 anāgata,巴利語同。三世之一。又作當來、將來、未來世(梵 anāgatādhvan,巴 anāgataddhan)。即未起作用時之法,如事物之作用、眾生之果報等之當來而尚未來者。

一切有為諸法之生滅變化過程可分三種時限,即過去世、現在世、未來世三世,略稱過去、現在、未來,或過現未。此係就現在之一剎那為中心,及其前後,而立為三世。另有就一個人之現世、前世、來世,而說三世。或以劫為單位,建立三世者。茲就「現在即是一剎那」之說,以法之作用為衡量標準,謂未起作用時之法,稱未來法;現在正起作用者,稱為現在法;而已起作用者,則稱過去法。又無論就時間或諸有為法之體性而言,「未來」本無邊際,然為言詮思辨之方便,遂假說為有邊際,即稱盡未來際。〔集異門足論卷三、大毘婆沙論卷七十六、卷七十七、俱舍論卷二十、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一、卷五十二、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三〕(參閱「三世」536) p1935


仰山出井

禪宗公案名。為仰山慧寂徹悟過程的一則公案。仰山慧寂於石霜性空座下為沙彌時,嘗有一僧前來叩問性空「如何是西來意」,性空謂,如能將千尺深之井戶中人,不借繩索而能救出,則回答汝何謂祖師西來意。後仰山四處行腳,遍參耽源、溈山等大德,皆舉此則公案請示之,然皆不能了悟。最後仰山將此公案置諸腦後,不再煩惱井中人出不出之問題,始頓覺身心解脫,而悟得禪之究竟。景德傳燈錄卷九石霜性空章(大五一‧二六七中):「師曰:『若人在千尺井中,不假寸繩,出得此人,即答汝西來意。』」蓋不借繩索而欲救出井中之人,若以世間常識衡量,自屬不可能之事,故當仰山一心一意思索此一問題而不得其解時,猶如自囿心神、自陷井中而苦不得出。一旦將性空之語置之不顧,則自然身心透脫,直如不借繩索而自出深井。 p2167


香寸

以香之長度作為衡量時間之單位。古時,叢林中每將線香切成一寸(約三公分)或二寸長,作為測量坐禪時間之依準。 p4008


國家

佛教成立之初,即具有出世間之性質,比丘一旦進入教團,即必須捨離家、家族、國家;故無論身為國王、大臣,或乞丐、賤民,只要出家,皆為一介沙門。所謂出世間之性質,即超越一切世俗之束縛愛執,遠離國家權力之支配,及國家之界限,以慈悲心愛護一切眾生,救度一切有情之痛苦,此乃比丘不可缺少之條件。

印度佛教,在孔雀王朝阿育王時代(梵 Aśoka, 約 268 B.C.~232 B.C.),以佛法為國家之指導理念,故以法(梵 dharma)為政治理想之思想乃普及全印,甚至遠及海外。原始佛教之超越國家的態度,傳至南方之泰國、緬甸、錫蘭等國家中,佛教通常被視為國教或相當於國教之宗教,而佛教力量亦隨之凌駕於國家權力之上。上記諸國之中,尤以泰國為然,其憲法第一章第四條即有「皇帝為佛教信徒,且為宗教之擁護者」之明文記載。

然傳至北方之大乘佛教,在我國雖有「沙門不敬王者」之精神上的優遇,實際上仍被置於國家權力保護支配之下,且經常在國君命令下,慘遭廢佛、破佛之厄運。

在日本,自最早開始,佛教即與國家權力相結合而發達起來,具有強烈的國家佛教、貴族佛教之性質,即使是為脫離這種性質而進入山林之天台宗、真言宗亦不例外。以下就印度、東南亞、中國、日本等各地之歷史發展,概述佛教與國家之關係。

(一)印度佛教與國家之關係:印度佛教之興起、衰落,和王族之護持與否有密切關係。阿育王統一印度後,一心歸信佛教,不僅使用以佛教為基礎之政治理想治理其帝國,尚派遣眾多使節到達各地,弘揚所信奉之佛教。據近代在各地所發現的阿育王法敕碑文之記載,可確知阿育王曾遣使至敘利亞、埃及、馬其頓、塞利尼等各地希臘城邦,及印度河流域西北方、德干高原、中印度,佛教因之得到廣泛傳播與信仰,其後則逐漸衰落。後又得大夏王彌蘭陀(Milinda)及月支王迦膩色迦(Kaniska)之護持,佛教乃再度興盛。

彌蘭陀王曾支配阿富汗之喀布爾地方,並曾統治西北印度。據那先比丘經載,王曾與佛教大德那先於現今巴基斯坦夏科特附近,展開宗教論爭,王於舌戰中敗陣後,即改信佛教,成為大力保存佛典之第一位異邦人。

迦膩色迦王為貴霜王朝之第三代,乃次於阿育王之護法王,屬於月支族,掌握西北印度之主權。於佛典中甚為著名。於其治世中曾建造許多佛寺、佛塔,傳於後世。據佛教傳說中,王之另一偉蹟,為三藏之結集,即召集波栗溼縛(梵 Pārśva,脅尊者)及婆須蜜(梵 Vasumitra,世友)等高僧多人至罽賓,從事佛典大規模編輯。

其後佛教又逐漸衰落,直至帝日王、佛陀笈多王和戒日王統治印度,佛教又得到復興之機;至波羅王朝,亦曾一度振興,以後即一蹶不振,遂消失於原來誕生之國度中。這些盛衰之史實,說明佛教之發展為一文化運動之發展,而非由國家支持深入群眾之宗教運動,故無法在原本信奉印度教之廣大群眾中打下牢固根基,故當君王們撤去護持後,即在國家中失去地位,僅剩一群具有學問之隱士集團而已。

(二)東南亞諸國佛教與國家之關係:(1)錫蘭:阿育王曾派傳教師到印度國內外各地弘傳佛教。遣其子(一說為兄弟)摩哂陀長老帶領四位僧人前往錫蘭,向當時錫蘭國王提婆南毘耶帝沙及其侍臣宣講佛法,王及人民皆受感化,信受佛教,全國成千上萬男女皈依佛教,數以千計人加入僧團,並於各處建立寺廟,且有豐富資財維持僧眾生活。當時王后及許多女眾亦發心受戒,加入僧團。故於短期內錫蘭即成為南傳上座部佛教主要根據地。伐陀迦摩尼王時代,將摩哂陀長老所傳承以口相授之佛教經典,用文字記錄下來,產生「巴利文三藏經典」;而印度之原始典籍卻早已散失無餘。故就保存經典之意義而言,此舉極具重要性,影響其他國家之佛教發展。概言之,於錫蘭一地,由於歷代國王之熱心護法,佛教乃深入民間信仰,產生與國家歷史、文化有不可或分之關係;因而亦隨國勢之強弱、國家之政治環境、人民生活之安定與否等因素而興盛或衰頹。

(2)泰國:泰國為君主立憲國,一向以佛曆為紀元,並無自創之紀元。憲法中規定,泰國皇帝必須為佛教徒及佛教護持者,才可登基。國內每年有三次佛教紀念日,人民除每日早晨供養托鉢僧外,亦喜修築寺廟、造立佛像、聞法,以及舉行佛教法會、行事。就泰國歷史而言,歷代國家之統治者大多虔誠信仰佛教,並致力於修建寺廟、造立佛像、整理經藏、傳揚佛法。於素可泰王朝,第三代王崑羅康恆(1275~1317 在位)從錫蘭請來上座部大德傳戒,從此泰國人民成為南傳上座部佛教徒,泰國佛教文化亦由此建立。第五代王利太王(1347~1370 在位)從錫蘭上座出家,為泰國帝王出家之始,直至今日,每一位帝王仍必須出家一短時期,已成定例。至阿廋他耶王朝,上座佛教遍及全國,頗為興隆。每一男子一生中均須出家一次,以為報父母恩之最好方法,久之乃成為泰國特殊風習之一。又泰國僧制之最高職權係由僧皇(佛教法皇)掌管,攝管全國僧人。在宗教方面,凡屬僧皇所有之統治權,即使貴為天子之泰皇亦須服從奉命。然通常僧皇不過問政治,故僧皇仍屬精神上之法皇。

(3)緬甸:緬甸於一○四四年阿諾羅多王在蒲甘即位,尊奉來自打端地方之阿羅漢為國師,建立佛陀之正教,由是,南方上座部巴利文佛教遂在蒲甘生根萌芽。蒲甘王朝結束後,佛教於南緬之勃固王朝,由達磨悉提王加以整理、復興,遂消除原存於各僧眾間之對立,全體僧伽一味和合,並依照律文清淨修行。十六世紀以後,緬甸復歸統一。東牛王朝莽瑞體王至莽應龍王統治時代,皆極崇奉佛教,對論藏之研究風氣甚盛。至明頓王時,召集國內比丘會誦經律,為次於錫蘭之第四結集而稱第五結集。一八八六年緬甸淪為英國殖民地,對佛教雖採取不干涉之政策,然僧人地位卻大為降低。早在英國對緬甸增加壓力時,施泊王曾公佈:「英人意圖侵略緬甸,也僅是為要毀滅佛教。」自此,僧人即常過問時政,希望政治與宗教合作,而僧王卻反禁止僧人過份干涉政治。當緬甸受印度之影響而爭取獨立運動時,僧人參加領導民族獨立運動者以宇烏多摩(U. Ottama)及宇毘沙羅(U. Visāra)二位高僧最著名。另外亦有教外人士利用佛教團體組織之名義,以增加對廣大民眾之號召力。獨立後,佛教在政府協助下設立僧伽法庭、宗教部、佛教評議會。佛教雖為緬甸之主要宗教,然因眾多複雜之民族問題、社會問題,致令自一九四七年即產生之佛教國教化問題,遲至一九五八年方才演為政爭。其後之尼溫執政,採取政教分離政策,遂招致部分緬甸人批評,認為違背緬甸之傳統習俗及眾多人民之意願。

(三)我國佛教與國家之關係:東漢明帝時,佛教初入中土,不許本國人為僧,至魏之曹丕時乃解除此禁令,流傳方能益廣。前秦苻堅、後趙石勒皆尊信佛教,南北朝時梁武帝亦曾多次捨身同泰寺。然由於我國固有的道教、儒家思想,以及漢民族之本位意識,遂產生對佛教之排斥與抵抗,於我國歷史上佛教遭受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唐武宗、後周世宗(三武一宗)之嚴重破壞,此乃以國家力量大規模摧毀佛教之重大事件。

於隋唐時代,佛教帶有不少國家色彩,如各州設置官寺,即由國家中央集權機構統一佛教;內道場之設置,為皇室之私人佛堂;設置僧官,係由國家任命,以統轄佛教界和僧尼,具有避免國家權力直接支配之意義;設置度僧制度,則由國家規定成為合法出家人之方法。

發源於印度之佛教,其教團被稱為僧伽,係為一獨立而依戒律之自治團體,雖曾有君王之皈依,然其時國家政治上之干涉極少,可謂屬於一種治外法權之存在。傳來我國後,佛教與國家間之聯繫極為密切。此一現象,可自兩方面衡量其意義。一方面,佛教東傳後,為使國人易於接受,故須配合固有之倫理,亦因此有不少偽經出自國人之手;又由於認為出家者乃屬於國家體制之外,故可不禮拜君王,然採取此類主張之人士於歷代亦飽受批評,東晉以來即有沙門禮拜君王與否之論爭。另一方面,歷代高僧常受皇帝恩賜以國師號、禪師號,或紫袈裟、銀龜袋等物,甚而於唐代受封為銀青光祿大夫、鴻臚卿、肅國王等之官號,凡此,皆可視為佛教完全被納入國家體制中,或籠罩於國家權威下之含意。

(四)日本佛教與國家之關係:佛教由我國傳入日本,早期與國家權力相結合而發達,具有濃厚之國家佛教、貴族佛教之色彩。至日本鎌倉時代,曹洞宗、淨土真宗、日蓮宗等相繼興起,逐漸產生一種介於國家與宗教間之新關係。曹洞宗之開祖道元,學習中國之禪法,徹底堅持超越國家主義,不接受朝廷授予之特權,亦不與當時之政權妥協。遂進入福井之深山,專心致志於優秀禪者之培育。另如日本淨土真宗之開祖親鸞,在其流放關東之二十餘年間,為庶民而徹底推行庶民佛教,亦主張佛教不隸屬於國家,然並非不關心國家,而係「為報國家之恩,為報萬民之恩而念佛」,故常以國家之憂而憂。日蓮宗之祖日蓮雖被稱為國家主義者、民族主義者,然亦絕不與當權者妥協,甚至不顧生命,不惜扮演與國家當權者抗衡之叛逆角色,又為實現「理想國家」之遠景,而常對執政者提出忠諫。除上記外,如戰國時代與織田信長對抗之石山本願寺教團,以及對抗德川家康之一向一揆,及為堅持信仰而抵抗幕府政令因而被流放之日蓮宗不受不施派之行動等,皆可視為超國家性之表現。反觀之,當一切教團皆服從幕府之權力後,其原有之宗教性亦往往隨之衰微。 p4433


臨濟宗

略稱濟宗。禪宗五家七宗之一,日本十三宗之一。以唐代臨濟義玄(?~867)為宗祖。屬南宗南嶽法系。義玄先參黃蘗希運,未久又禮謁高安大愚、溈山靈祐等,後還黃蘗,受其印可。唐宣宗大中八年(854)住鎮州臨濟院,設三玄三要、四料簡等禪法接化徒眾,以機鋒峭峻著稱當世,遂成臨濟宗。中唐以後,此宗門風興隆,蔚成一大宗派。

「四賓主」、「四料簡」與「四照用」為本宗經常使用之傳教方法。「四賓主」乃通過師生(或賓主)問答之方法,衡量雙方悟境之深淺。「四料簡」、「四照用」則是針對悟境程度(對我、法之態度)不同之參學者進行說教之方式。接引學人之方法,單刀直入,機鋒峻烈。自義玄用棒喝,以至宗杲提倡看話(公案,即禪祖語錄),皆以迅速手段或警句使學人省悟。其機鋒銳利,與曹洞宗之「默照暗推」迥異,故頗受武人、俗士所好,將士、政客等亦多參此宗禪法。本宗即以禪風自由,至清代而成為我國禪宗之主流。

義玄之法嗣有興化存獎、三聖慧然、灌谿志閑等二十二人,存獎為其首座,慧然受義玄付囑,編集語錄。存獎之下,經寶應慧顒傳至風穴延沼,於後唐長興二年(931),住廣慧寺領眾;其法嗣首山省念常為頭陀行,法席之盛冠於天下,門人有葉縣歸省、廣慧元璉、谷隱蘊聰、汾陽善昭等十六人歸省門下有八人,其中,浮山法遠倡九帶、十六顯之說。善昭初歷參七十一善知識,後投首山契悟,住汾州太平寺,以三句四句、三訣、十八唱等機用接化學徒,號稱天下第一;其下俊秀頗多,有石霜楚圓、瑯琊慧覺、大愚守芝等。慧覺與雪竇重顯並稱二甘露門。楚圓以法令嚴肅、方法險絕稱名,其門人以黃龍慧南、楊岐方會最著,二人各創黃龍派、楊岐派,宋以後頗盛,與曹洞、雲門等宗並立。

十二世紀末,日僧明菴榮西入宋,謁黃龍七世法孫虛菴懷敞,傳黃龍派禪法;返日後,於京都創立建仁寺,為圓、密、禪三宗兼學之道場。此外,俊芿(1166~1227)亦入宋,受法於楊岐派下第七世之蒙菴元聰;返日後,於泉涌寺弘傳戒律與禪法。南宋末年我國禪僧渡日者甚眾,多傳楊岐派禪法。日本鎌倉時期(1192~1333)之禪宗二十四流派中,有二十流派屬於楊岐派系統,黃龍派則僅榮西一流。又明末清初之際,楊岐派下第二十四世隱元隆琦,於承應三年(1654)東渡日本,別立黃蘗宗。〔臨濟宗旨、五燈會元卷十一、卷十二、卷十七至卷二十、本朝僧寶傳、延寶傳燈錄、扶桑禪林僧寶傳〕 p6507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三千大千世界

古代印度人的宇宙觀。又名三千世界、一大三千大千界或一大三千世界。指由小、中、大等三種「千世界」所成的世界。《俱舍論》卷十一(大正29‧61a)︰「四大洲日月,蘇迷盧欲天,梵世各一千,名一小千界,此小千千倍,說名一中千,此千倍大千,皆同一成壞。」以須彌山為中心,上自色界初禪,下至大地底下的風輪,其間包括四大洲、日、月、欲界六天及色界梵世天等為一小世界。一千個小世界,名一小千世界。

《長阿含經》卷十八謂︰一小千世界中有千日月、千須彌山王、四千天下、四千大天下、四千海水、四千大海、四千龍、四千大龍、四千金翅鳥、四千大金翅鳥、四千惡道、四千大惡道、四千王、四千大王、七千大樹、八千大泥犂、十千大山、千閻羅王、千四天王、千忉利天、千焰摩天、千兜率天、千化自在天、千他化自在天、千梵天。

一千個小千世界,為一中千世界。一中千世界有百萬日月、百萬須彌山、百萬四天下、百萬六欲天、百萬初禪天和千個二禪天。中千世界一千個,稱為大千世界。一大千世界中有百億日月、百億須彌山、百億四天下、百億六欲天、百億初禪天、百億二禪天及一千個三禪天。據經典所述,此三千大千世界為一佛所化之土,故又稱一佛國。

上述由小千、中千輾轉集成的大千世界,謂之「三千世界」,或「三千大千世界」。是單指由小、中、大三個「千世界」而言,並不是指三千個大千世界。

如以近代之世界觀來衡量,三千大千世界略如下表︰
太陽系X1000=小千世界
小千世界X1000=中千世界
中千世界X1000=大千世界(亦即三千大千世界)

此外,根據近人的推算,此三千大千世界實際上應是指十億,而不是百億個世界。

◎附︰《顯揚聖教論》卷一(摘錄)

三千世界者︰(一)小千世界,(二)中千世界,(三)大千世界。謂一日月之所照臨,名一世界。如是千世界中,有千日月,千蘇迷盧山王,千南贍部洲,千東毗提訶洲,千西瞿陀尼洲,千北拘盧洲,千四大王眾天,千三十三天,千夜摩天,千覩史多天,千樂化天,千他化自在天,千梵世天,合名第一小千世界。復千小千世界,名為第二中千世界。復千中千世界,名為第三大千世界。問︰何因緣故,小千世界,名為卑小﹖答︰猶如特牛,斷去兩角。以缺減故,名為卑小。如是梵世以下,其中所有千世界,不如上地,故名卑小。如是三千世界,三災所壞,謂火水風災。

〔參考資料〕 《雜阿含經》卷十六、卷十九;《增一阿含經》卷九;《大樓炭經》卷一;《起世經》卷一;《起世因本經》卷一;《大毗婆沙論》卷一三四;《大智度論》卷七、卷九;《瑜伽師地論》卷二;《順正理論》卷三十一。


三法印

法印(dharma-mudrā,dharma-uddāna)即「法之印章」,亦即「佛法之特徵」之謂。在中國如果某些經典和法印的思想一致,則被認為是佛的真說,如果與法印的思想相違背,則被判定為不是正確的佛說。

法印可列舉出三種或四種。即三法印或四法印。四法印是(1)諸行無常,(2)諸法無我,(3)一切行苦,(4)涅槃寂靜。其中除去「一切行苦」,則成為三法印。茲分釋如次︰

(1)諸行無常(sabbe saṅkhārā aniccā,ani-tyā sarvasaṁskārāḥ)
關於諸行的「行」,是指一切生滅變化的現象,與「有為」同義。所有的現象,都不曾有一瞬間的停止,無常生滅變化,這就是諸行無常。現象,包括物質與心,這常常是變化的。關於這點,今天的自然科學也如此說。連昔日認為是固定不變的物質最低單位──原子,今天也不是不變的,它是以原子核為中心的電子、中子等等結合而成的運動體。物質可說是微粒子,但並不是固定不變的,它只是經常變化的能。這是眾人皆知的道理。而且這些原子複合而成的諸種物質,大至宇宙的天體為止,都有物理的、化學的好幾重變化,而不止息。此更加證明了佛教的諸行無常說是真理。

(2)諸法無我(sabbe dhammā anattā,anāt-manaḥ sarvadharmāḥ)
諸法的法,是意指「無我性的事物」,也可以單指「事物」。但原始佛教中「事物」只限於「無我性的事物」,因此諸法與諸行一樣,是指一切現象。

無我是「沒有我」、「非我」。所謂「我」,在這裏被當作是永遠不會生滅變化的實體或本體。佛教以為此種實體或本體是在經驗認識以外的,其存在與否無法確知,被認為是無記,因而禁止探討這類問題。在此一意義下,佛教不說那種無實體的「我」。但在我們的世界裏,則可以說一切法「非我」。因此,諸法無我即一切事物非我。

一般人較容易接受諸行無常,但是,諸法無我則為外道所不承認,而是佛教所獨有的學說。釋尊當時的外道,都認為一切事物皆有不生不滅永遠存在的本體。此即是我(atman)。提到梵、提到我,都是指它。宇宙的實體稱為梵(brahman),個人的實體即為我。在佛教裏,它不能為人所認識,也無法證明其是否存在,故說是無記。又這些本體和實體,與我們的世界和現象界毫無關係,也無益於修行解脫,因此不應該將此當作問題來探討。佛教該討論的是「非我」的現象界。在此意義上,諸法無我的法印,就被認為是佛教獨有的學說。

無我也譯作非我。大乘佛教興起後,使用「空」(śūnya)與「空性」(śūnyatā),比使用「無我」的用語還多。「無我」與「空」是同義語。中國的禪宗亦用「無」這個字,也是同樣的意思。空與無並不是意味虛無。佛教裏常常提到,有關說有論無的存在論與本體論,是佛教禁止探討的,佛教中所謂的空與無,並不含本體論的意義,而是指現象處於空與無的狀態。無我是表示一切現象在無我的狀態。也就是說,無我如前述的「非我」。「非我」即「非我的狀態」。

無我與空是說諸法處於無我、空的狀態。這究竟是什麼涵義﹖事實上,它具有理論與實踐兩者之間的意義。

在理論上,無我與空,即無自性(niḥs-vabhāva),即無自己固定本體的性質。亦可說無固定性。{1}諸法並無不生不滅、固定的實體。所謂「固定」,是與他人無關,孤立而獨立自存的意思。但社會人生的一切都與他人有關係,不是絕對、單一、孤立的存在。而一切皆與時間、空間,或其他事物有所關聯,是相對、相關的存在。{2}社會、人生也沒有固定的活動,而是有什麼條件就有什麼變化。它是隨著條件的變化,而逐漸地展開的。

其次,實踐上的無我與空,可分為無所得、無罣礙兩方面來說。{1}無所得(aprāpti),即無執著。我們對我、我所(自己與自己的所有物)有所執著,就認為它是固定常存的,又希望它是固定不變的。而所謂「無所得」,即沒有我執與我所執,就是無我、空。{2}無罣礙(anāvaraṇa),即無礙,也就是無障礙、封滯,而能自由自在地活動。此即指無所得無執著地進展完成的狀態。無執著則能如法而自由自在活動。孔子所說「從心所欲不踰矩」,也就是無礙自在的無我與空。佛教的理想,在於完成人格,得到日常生活中一切的無礙自在。說佛遊戲三界,也就是指這種境界。

無我與空,是使自己處在空的狀態,因此,其中也就不會有以自己為中心的貪欲,不會亂嚇唬人、嫌惡人、諂媚人、對人擺架子,也不會輕蔑、怨恨、嫉妒或羡慕別人。時常會站在他人的立場、全體的立場正確地考慮後才行動,也不會騷擾旁人。同時,對人與動物都懷有慈悲憐愍的心。沒有自他的對立,就能擴大的包容別人。無我,終究成了大我。

以上是對無我與空的考察,但理論上,無我是正確、如實地看社會與人生,這可說是「緣起」與「諸法實相」的同義語。實踐的無我,是指達到最完美、最充實的人生活動。理論上的無我與空,是實踐無我與空的基礎。佛教最後的目的,就是體驗實踐的無我與空。《般若心經》上所說的「五蘊皆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空,就是意指理論上、實踐上的空與無我。

(3)涅槃寂靜(santaṁ nibbānaṁ,śāntamnirvāṇam)
涅槃意指「吹滅」或「吹滅的狀態」。涅槃即是吹滅煩惱之火。原始經典曾將涅槃的定義說明如下︰「所有的貪欲滅盡、瞋恚滅盡、愚癡滅盡,此即稱為涅槃。」所謂涅槃寂靜,即是達到無苦安穩的理想境地。

西洋學者之間,對於涅槃的含意,長期以來,有種種爭論。譬如涅槃可說成「滅」,也可指佛陀肉體的死滅。說佛死為入滅,談入滅的經典為《涅槃經》,而關於入滅的涅槃像、涅槃圖、涅槃會,這些涅槃語都與佛的逝世有關。但這「滅」是般涅槃(parinirvāṇa,pa-rinibbāna,圓寂)的略稱,也就是指完全的涅槃,即「無餘涅槃」。

到了部派佛教,將涅槃分為有餘涅槃與無餘涅槃兩種。有餘涅槃是說雖然斷絕一切煩惱且超脫生死,但過去業的果報(即肉體)仍做為餘依而殘存下來。因此,還不可說是完全涅槃。另一方面,無餘涅槃是斷絕了一切煩惱,也斷絕了餘依的肉體,亦即完全的涅槃,如佛的入滅。般涅槃是完全涅槃。而有餘、無餘的思想是受到了耆那教等外教的影響,也加入了存在論的見解,這是佛教本來所沒有的。

到了大乘佛教,前面的二種涅槃又加入了自性清淨涅槃與無住處涅槃,成為四種涅槃。心性即佛性,本來是清淨的,具有常、樂、我、淨的涅槃性質,此佛性即為自性清淨涅槃。無住處涅槃即指「因大智故,不住生死,大悲故,不住涅槃」,也就是不住生死與涅槃,無執著、無住著的真實涅槃。佛的涅槃狀態一定也是如此。(取材自《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

◎附︰印順《佛法概論》第十二章第一節(摘錄)

三法印,為佛法的重要教義;判斷佛法的是否究竟,即以此三印來衡量。若與此三印相違的,即使是佛陀親說的,也不是了義法。反之,若與三印相契合──入佛法相,即使非佛所說,也可認為是佛法。法是普遍的必然的理性,印是依此而證實為究竟正確的;依此三者來印證是佛法,所以稱為法印。三法印的名稱是「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也有於諸行無常下,加「諸受皆苦」一句,這就成為四法印了。苦,是覺者對於有情世間的價值判斷,僅是諸行無常印中的含義之一,從事理的真相說,三法印就足夠了。三法印,是於同一緣起法中體悟有此三性,無論學者的漸入、頓入,三法印有著深切的關聯,不能機械的分割。佛常這樣的問比丘們︰比丘!五蘊等是無常否﹖答︰是無常。無常的是苦否﹖答︰是苦。若是無常苦變易法,是我我所否﹖比丘答︰非我我所。佛即告訴他說︰比丘!所以這樣的觀察無常、無我,即得解脫。依這類的經文,可見三者是相關而貫通的。三印中的涅槃寂靜,即是解脫,也即是空。佛曾這樣說︰「諸行空,常空,不變易法空,我我所空,法性自爾。」一切有為法的本性是空寂的;空寂的,所以是無常的、無我,所以能實現涅槃。這從緣起的空義而開顯,所以經中常說「空相應緣起」。緣起本是開顯空義的,觀察緣起,悟到它的必然理性,歸於空寂,這是佛陀宣說緣起的方法與目的。

佛說三法印,是從有情自身說,有情是無常、無我、空寂的。印度傳統的、新起的宗教,每以為生死五蘊身中,或離五蘊身以外,有常住真我。佛以為有情是緣起的有情,依緣起說,不能不是無常、無我的。無常即是變化不居,換言之,即是生而必滅的。一般人以環境的適意為快樂,或以保持心境平和的不苦不樂為安穩。依佛的慧觀,這也是苦的。此苦,不是憂愁等苦,是無常義。一切的快樂安穩都在不斷的變化;如意稱心,平安恬適,都不是一得永得而可以悠久的,是終歸於滅壞的。無論怎樣的安適,都向此目標前進。有生必有死,有壯必有老,有盛必有衰,因此給以「無常故苦」的判定。婆羅門所說的常我,是妙樂的。佛反對他,一切無不在變化無常過程中,那還有什麼究竟圓滿妙樂可說﹖所以說無常故苦。佛說苦就是無我,這因為我是主宰義,對周圍的一切,能作得主,能自由支配,必如此才可以名為我。但有情依蘊、界、處諸法而立,是變化無常的,無常即是苦的,苦即不自在,那還能說是我嗎﹖佛法說︰正因為有情倒執有我,所以起惑造業,流轉不息,我執即是流轉動亂的根源。如悟解無我,沒有了這動亂的因,即惑、業不起,當下能正覺諸法實相,一切即是寂靜涅槃。佛陀依有情而說此三法印,如論到對有情存在的世間,這或是所依的五蘊,或是所住的器界,這一切也是無常的。世間確是無常的,但如說「無常故苦,苦故無我」,即有點不適合。如這枝粉筆,說它是無常,當然是對的;但說它是苦,是無我,那就欠當了。粉筆是無情的,根本不會有領受,即無所謂苦不苦。沒有苦不苦或自由不自由,也不會執著為我。不是我,也不需要說無我。所以無常故苦,苦故無我,是依有情而說。如擴充三法印而應用到一切,那就如大乘所說的「無常故(無我)空」了。空是無自性的意思,一切法的本性如此,從眾緣生而沒有自性,即沒有常住性、獨存性、實有性,一切是法法平等的空寂性,這空性,經中也稱為法無我。此法無我的我,與有情執我的我略略不同。實在的、常住的、獨存的,這個我的定義是同的;但有情所執自我,即在此意義上,附入意志的自由性,這即不同。從實在、常在、獨存的意義說,有情是無我空的,諸法也是無我空的。本性空寂,也即是涅槃。這樣,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的三法印,遍通一切,為有情與世間的真理。

佛說三法印,是非常善巧的,同一命題而作兩方面解說,既是事物的真相──普遍理性,也就是實踐的過程。這三者的深義,本是同樣的,每一法印能開顯正覺的內容,即每一法印能離執證真。依無常門而悟入的,即無願解脫門;依無我而悟入的,即空解脫門;依涅槃寂滅而悟入的,即無相解脫門。由於有情的根性不同,所以或說此,或說彼,或說二印,或說三印。如完備三法印,依聲聞常道說,即先觀無常,由無常而觀無我,由無我而到涅槃,為修行的次第過程。如經中常說︰厭、離欲、解脫,這即是依三法印修行的次第。觀諸行無常,即能厭患世間而求出離;能厭苦,即能通達無我,無我我所執,即離一切愛欲;離欲即離一切煩惱,所以能得涅槃解脫。這可見三法印的教說,是將諸法的真相與修行的歷程,主觀與客觀,事實與價值,一切都綜合而統一了。這是佛陀唯一的希有教法!龍樹在《大智度論》裏說︰無常為空門,空為無生門,這也是合於三法印次第的,他所說的空,即是無我;無生即是涅槃的異名。

〔參考資料〕 D. J. Kalupahana著‧陳銚鴻譯《佛教哲學──一個歷史的分析》(《世界佛學名著譯叢》{71});W. F. Jayasuriya《The Psychology and Phi-losophy of Buddhism》。


三量

(一)指現量、比量、非量︰即心、心所量知所緣之對境的相狀差別。其中,現量、比量為正確之量知,非量乃謬誤之量知。唯識家多作此種分別,在因明的悟他、自悟八門中屬於自悟的方法。玆敘述此三量如下︰

(1)現量︰又稱真現量,以簡別於似現量。即指對所緣之境無任何分別籌度之心,各各逼附自體,顯現分明,照了量知。《因明入正理論》云(大正32‧12b)︰「現量,謂無分別。若有正智,於色等義離名種等所有分別,現現別轉,故名現量。」

所謂無分別,即遠離名言、種類等諸分別。如緣青色,而緣「青」之名言,以其名言通於一切青色,故並非直接逼附其物自體,而是在諸法之共相(即共通之相狀)上轉,因此不是現量。緣種類等亦然。於自性、隨念、計度等三分別中,此現量無隨念、計度之別,唯有自性分別,故為離名言、種類等之分別。既是不緣名言、種類等共相,則五識等各各逼附自己之境體,不貫通他境。因此,一一緣一一之境,故云現現別轉,而其心之緣慮常無迷亂。《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六云(大正31‧772a)︰「現量者,謂自正明了無迷亂義。」

但如翳眼見空華,見第二月,雖離名言或種類等之分別,仍不得稱為現量。應屬現量者,《入正理論疏》謂有四類,即{1}五識、{2}五俱意識、{3}諸自證分、{4}定心。此等皆是逼附境之自體而照了者。

若於唯識家建立八識之上而論,屬於現量者,應指前五識與第八識的見分、五俱意識(一分通於似現量)、諸八識的自證分及證自證分、定心等四類。

又,有關此現量之體,古來異說甚多。《瑜伽師地論略纂》、《因明疏瑞源記》卷一舉內外十一說,即外道有二說︰數論說五知根為現量之體,勝論說德句之覺。小乘有五說︰世友主張五根,法救主張五識,妙音主張慧心所,正量部主張心、心所,經部主張根識和合。大乘有四說︰安慧認為是自證分,難陀認為是見分,陳那認為是見分、自證分,護法認為是見分、自證分及證自證分。

(2)比量︰又稱真比量,以簡別於似比量。指由既知之境比附量度,而正確瞭解未現前及未知之境。如見煙而知有火,由所作之性而知無常。《因明入正理論》云(大正32‧12b)︰「言比量者,謂藉眾相而觀於義。(中略)由彼為因,於所比義有正智生,了知有火或無常等,是名比量。」意即煙係由現量而得知,所作性是由比量而了知,以此等為遠因。憶念有煙則有火、有所作性則是無常,以此為近因。遂產生應有火、應有無常之正智,稱之為比量。

若依因明而言,比量應指以具足三相的因而成宗,此作用存於獨散的第六意識之見分。若與現量相對而論其差別,則現量為直緣,比量為重緣;現量是證智,比量為比智;現量是體,比量是用;現量為無分別,比量是有分別。

又,《顯揚聖教論》卷十一舉出相、體、業、法、因果等五比量。此中,{1}相比量,謂見相而比知,如見煙而知有火。{2}體比量,謂見體而比知,如見現在之體而知過去、未來之體。{3}業比量,謂見作業而比知,如見草木動搖而知有風。{4}法比量,謂於相屬之法,由知一而比知其他,如見生而知死。{5}因果比量,謂見因而知果,如見果而知因。

(3)非量︰即與前面真正的現量、比量似是而非的「似現量」、「似比量」之總稱。《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上云(大正44‧95c)︰「似現似比,總入非量。」亦即似現、似比並非真正的現、比量,因此稱為非量;又為非、為量,故稱非量。

所謂似現量,指與現量相似但為謬誤者。《因明入正理論》云(大正32‧12c)︰「有分別智,於義異轉,名似現量,謂諸有智了瓶衣等分別而生。由彼於義不以自相為境界,故名似現量。」所謂有分別智,即附帶名言、種類等分別而起的智慧。亦即對境非直取其自體,而是以有分別心取瓶衣等,瓶衣等乃四塵之集合,無實體,然於其上作分別而以為有實體,故云異轉,即墮於謬誤。

又,似現量亦通於無分別心,即其心雖緣境而無分別,但因老、病等,心勢衰弱,不能明了見境相,如見非黃而以為黃,如見空華等,亦為似現量。《因明入正理論》唯說有分別智,係因有分別智乃決定為非量,故就其決定而言有分別智為似現量。

另依《因明正理門論》,似現量有五種智,即︰{1}散意識緣過去者,{2}獨頭意識緣現在者,{3}散意識緣未來者,{4}三世中之諸不決智,{5}現世中諸惑亂之智,即見杌以為人等。要言之,即五俱意識的一分與獨頭意識。又,第七識的見分緣第八識而起我執者亦屬之。《入正理論疏》謂此等皆稱為似現量有二解︰{1}眼識等並非得現量者,卻以為得現量,故稱似現量。{2}所有分別之心自以為得現量,故稱似現量。古來認為前說義未盡,而後說盡理。

所謂似比量,指類似比量而實為謬誤者。例如,將霧誤認為煙,而以為應有火。《因明入正理論》云(大正32‧12c)︰「若似因、智為先所起諸似義智,名似比量。(中略)於似所比諸有智生,不能正解,名似比量。」亦是存於獨散意識的見分。此是真比量之流類,但非真,故有似比量之稱。

除上述三量之外,古來內外道立量者甚多。據《入正理論疏》所載,或有立現量、比量、聖教量等三量者。現量、比量同於上述,聖教量又稱至教量、正教量、教量。《瑜伽師地論》卷十五解釋此聖教量,文云(大正30‧358c)︰「正教量者,謂一切智所說言教,或從彼聞,或隨彼法,(中略)聖弟子說,或佛自說經教,展轉流布至今,不違正法,不違正義。」又,《大乘義章》卷十亦廣分別此三量之義。

此外,亦有加譬喻量而立四量者;譬喻量,如對不識野牛者說野牛似於家牛。或更加義準量而立五量;義準量,如準於法之無我而知無常,以無常之法必無我故。或更加無體量而立六量;無體量,如入此室中,雖主人不在,但知為其住處。如此,自古即有多說,及至陳那,謂聖教量通於現、比二量,其他皆攝於比量。慧沼《因明入正理論義纂要》云(大正44‧160a)︰
「問︰古師能立皆說三量,今者陳那量何唯二﹖答︰論一切法不過二相︰(一)自,(二)共。得自相心名為現量,得共相心名為比量。定心緣教即得自相,散心緣教即得共相。陳那約此能緣之心,量但立二。故理門云︰由此能了自、共相故,非離此二別有所量,為了知彼更立餘量。古立三者,有云︰古師以緣聖教及所餘心,故分三量。緣於聖教所生現、比,名聖教量;緣於所餘現、比心,得名現比量。」

(二)指證量、比量、聖言︰此係數論外道所立者,即量知物之相狀的差別。相當於佛教所謂的現量、比量、聖教量。所謂證量,《金七十論》卷上云(大正54‧1246a)︰「證量者,是智從根塵生,不可顯現,非不定無二,是名證量。」此中,是智從根塵生,係指五智根緣五塵;不可顯現,指非隨從智之分別而顯現;非不定,指是煙或是霧不能決定;無二,指所知之境有二,非校對可知之。此相當於現量。

所謂比量,《金七十論》卷上云(大正54‧1246a)︰「比量有三,一者有前,二者有餘,三者平等。」此中,有前謂知未來,有餘謂知過去,平等謂知現在。關於聖言,該論又云︰
「聖言者,若捉證量、比量不通,此義由聖言故是乃得通。譬如天上、北欝單越非證、比所知,信聖語故乃可得知。聖言者,如偈說。阿含是聖言,聖者滅諸惑,無惑不妄語,因緣不生故。(中略)聖教名聖言者,如梵天及摩㝹王所說四皮陀及正論。」

此外,該論又論三量之關係,謂耳於聲生解,乃至鼻於香生解,唯解自相,不能知差別,稱為證量;依此證量故,比量能了別三世之境,譬如人見黑雲當知必雨,如見江中充滿新濁水當知上源必有雨;非以上證、比所知者,則依聖教所說而信之。

(三)指所量、能量、量果︰所量,謂被量度者。能量,謂量度者。量果,謂知其結果。譬如量織物時,織物為所量,尺度為能量,知道有多少尺寸是量果。將心識的作用四分作分別,相分即所量,見分即能量,自證分即量果。

◎附︰呂澂《因明入正理論講解》第二章第四節(摘錄)

(一)陳那以前,外學(如正理派)和古因明師都談量,不過種類很多,除現比二量外,還有譬喻量、聲量、義準量、無體量。譬喻量也叫喻量,「如不識野牛,言似家牛,方以喻顯故。」(《大疏》卷一)我國的孟子好辯,他進行辯論時,很多場合就是以喻量為工具。聲量也叫聖教量,這完全是以經典為根據的量。義準量即舉一個而推知另一個,「謂若法無我,準知必無常。無常之法必無我故。」(同上)無體量是從反面來類推,如「入此室中,見主不在,知所住處。如入鹿母堂,不見苾蒭,知所住處。」(同上)陳那把這些量加以簡化,只留現、比二量。為什麼要這樣做﹖這是由所量(認識對象)決定的。有幾種認識對象就有幾種量。對象不外兩種︰自相境與共相境。不論什麼時間,也不論什麼地方,只要是親切經驗到的就是自相;與概念聯繫的則是共相。既然所量有二,能量也應有二。認識自相的量是現量;認識共相的量是比量。聲量、喻量、義準量、無體量都可以歸入比量。陳那把這些量歸為二,不僅名目不同,內容也不同了。(中略)

商羯羅主給現量下的定義是「無分別」。這是繼承了陳那的說法。用離分別這一條件來限定現量的性質,原是陳那的創見。在他以前,佛家舊說和他宗異說,都是從現量的表面即各種感官和它們對象接觸的關係上找解釋,但陳那著眼於思維的階段,而以沒有達到分別的程度為現量的界限。一超過這界限,便不是真正現量,或者竟成為比量了。什麼是分別呢﹖這是思維從可以用名言(概念)解釋的角度去了解對象,換句話說,也就是在思維上構成適用名言(概念)表白的心象。這樣的心象並非單純從感覺而來,乃是和別種經驗的記憶發生聯想、加了判斷而後構成的。概括地說,這時思維活動已經是到達了概念的範圍了。用現代心理學用語來說,現量即是感覺,不過現代心理學不如印度佛學細密。當然,並不是說印度佛學正確,只是說它細密而已。現量可說是純粹感覺,主要是前五識──眼、耳、鼻、舌、身的活動,也包括與這些識同時而起的意識的活動。這個意識不是全部第六意識,而是與前五識同時而起的「俱意」的活動。前五識與外界發生接觸,留影像在第六識上,它可以繼續開展下去。前五識緣境的自相,但不做任何分別,即所謂「正智於色等義離名種等所有分別」。比如眼識緣色,並不起「色」的概念,也不起「紅」、「白」等概念。如起,便不是現量了。而且,根與根之間無任何聯繫,這叫「根根別轉」,即論文中說的「現現別轉」。如眼根緣色時,耳根就不參與。眼耳毫無聯繫,如有聯繫就成為知覺了。但根與境發生作用時,必有俱意隨之,如不隨,根就不會起作用。(中略)

(二)借助於因的三相而對所立法進行觀察、比度,結果產生了正確認識,如知道(此山)有火,或知道(聲)是無常,就是比量。

為了說明正智的結果,這裏有兩個例子︰一是了知有火;二是了知無常。為什麼舉這兩個例子呢﹖因為「因」有兩類,即現量因和比量因。「以其因有現、比不同,果亦兩種︰火、無常別。了火從煙,現量因起,了無常等從所作等,比量因生。」(《大疏》卷八)知道有火,是由於看到煙的緣故。以看到煙為理由推知有火,是現量因。知道無常,是根據所作性推論出來的,這不可見,是比量因。(中略)

什麼是量果﹖量的過程是用能量(根等)量(丈量、衡量)所量(色等)。此過程必有結果。這個結果就是量果。「如尺秤等為能量,絹布等為所量,記數之智為量果。」(《大疏》卷八)

(三)關於什麼是量果的問題,當時印度各派有很多人不同意陳那等人的說法。有人難曰︰「汝此二量(現、比二量),火、無常等為所量;現、比量智為能量,何者為量果﹖」(同上)這是一難。薩婆多等難曰︰「汝大乘中,即智為能量,復何為量果﹖」(同上)諸外道難曰︰「境為所量,諸識為能量,神我為量果。(中略)汝佛法中,既不立我,何為量果﹖智即能量故。」(同上)這一派主張在知之外,有神我對所量產生了解,所以,得量果的是神我。如看見,是神我看見。以上三種質難的共同點是︰智只能是能量,而不能是量果。本論這兩句話就是對這些質難的反駁,在反駁中也同時闡明了自己的觀點。陳那、商羯羅主所說的量果,指的就是「智」本身。換言之,「智」裏包含著能量和量果,所以《論》文說︰「於二量中,即智名果。」《大疏》卷八解釋得很清楚︰「於此二量,即智名果。即者,不離之義。即用此量智,還為能量果。」此即一身二任之義。為什麼「智」又叫作量果呢﹖智是能量,但在丈量後必有結果。智能了解此結果,所以智也是量果。《論》文說「是證相故」指的就是這個意思。「是證相故」是說二種量(現、比)都以證為相。「以證為相」就是在心上呈現行相。既然是在心上呈現行相,當然是量果。以現量智證相叫現觀;以比量智證相是理證,這叫應理。(中略)

(四)「有分別智於義異轉,名似現量」。《大疏》卷八解釋這句話說︰「有分別智,謂有如前帶名種等諸分別起之智。不稱實境,別妄解生,名於義異轉,名似現量。」真現量是離名(概念)種(範疇)分別的。但是,在了境時,如果帶有名種等,那就不是如事物本身那樣去認識了,而是執此為此,或執彼為彼,這就叫「別妄生解」,即似現量。比如,在認識外境時,有了「紅」的認識,這就是有分別的認識,是沒有離開概念的認識。因為「紅」是概念,是由比較、抽象而得到的認識。這樣的認識不是在自相的、無分別的範圍內轉,而是在分別的範圍內轉了。這就是「不稱實境,別妄生解」。

似現量並不是比量。比量緣共相,似現量卻緣自相而生分別。如對瓶、衣等的認識。瓶、衣等皆由四塵(色、香、味、觸)而成。現量認識事物的特點是「根根別轉」,就是說,眼識緣色,耳識緣聲,乃至身識緣觸,各識皆不緣餘分。瓶、衣等皆由四塵而成,真現量智就不可產生瓶、衣等認識。如果有了瓶、衣等認識(「諸有智了瓶衣等分別而生」),就是「不以自相(四塵)為境界」,而是於此共相瓶、衣假法上轉。這就違反了現量無分別的定義,不是根根別轉,而是與概念相聯繫的了。(中略)

以錯誤的理由為根據進行推斷,其結果是對境界產生錯誤的認識,這就叫似比量。如見霧而說為煙,並據此而推斷有火,就是似比量。

〔參考資料〕 《解深密經》卷五;《因明正理門論本》;《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下;《因明論疏明燈抄》卷一(末)、卷六(本)、卷六(末);《百法問答抄》卷二;《成唯識論》卷二;霍韜晦《佛家邏輯研究》。


十二獸

又稱十二時獸。指交互於閻浮提內遊行教化,司管晝夜十二時辰、十二日、十二月、十二歲的十二種禽獸。即指︰鼠、牛、獅子、兔、龍、蛇、馬、羊、猿、雞、犬、豬。與我國民間流傳的「十二生肖」之說,大體相合,而有小異。

《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三〈淨目品〉提到此十二獸中,各有三獸住於閻浮提之四方,並各由二羅剎女及其五百眷屬供養。《法苑珠林》卷三十〈菩薩部〉則謂此十二獸是菩薩慈悲化導的示現,故作種種畜生等形住持世界;並認為中國流傳之十二辰獸是由此而產生,事實如何不得而知。但中國之十二支中,是以虎代替獅子,與十二獸略有出入。

此外,有人將此十二獸各分三類,如子分貓、鼠、伏翼,丑分牛、蟹、鼈三類,而成三十六獸,或稱三十六禽;更將三十六各分三,而有百八獸之說。

◎附︰藍吉富〈十二生肖與佛教〉(摘錄)

〔佛經裏的十二獸〕 佛經上的這些記載是出現在北涼‧曇無讖所譯的《大集經》〈淨目品〉裏。依該經所述,在我們這世界(閻浮提)外面四方海上的山中,有十二獸分別在南西北東等方位的山中修行。牠們的排列次序是︰蛇馬羊(南方)、猴雞犬(西方)、豬鼠牛(北方)、獅兔龍(東方)。

這一排列順序。與十二生肖大體是一致的。不同的是,先提出的第一獸是蛇不是鼠,而且用獅子取代老虎。

依《大集經》所說,這十二獸分別由四方的羅剎女(有神通的一種鬼類)及所率眷屬豢養。平常,牠們除了修行之外,並且以輪值方式,「常令一獸遊行教化,餘十一獸安住修慈,周而復始。」佛菩薩教化的對象多半是人,而這十二獸教化的則是與牠們同類的眾生。

譬如七月一日老鼠巡行各處,以佛教的小乘聲聞教法去教化一切鼠身同類。二日就輪到牛,三日就是獅子,依此類推,一直到十二獸輪值完畢,再從老鼠重新開始。

有關十二獸的排列次序,經文在提到輪值教化眾生時,是以老鼠為第一位的。這與前述以蛇為首的排列法不同,而與我國十二生肖的次序則完全一致。不過,在經文裏,還沒有看到與十二時辰、二十八宿相配列的記載。

依《大集經》所述,佛教徒要證驗是否真有這十二獸存在,是有方法可循的。只要「以白土作山,縱廣七尺、高十二尺,種種香塗金薄貼之,……誦如是咒……」,就可以發現到十二獸存在的某些徵象。從這段類似密宗作法儀軌記載,可以看出十二獸的傳說與密教多少有某些關聯。

〔天台宗與十二獸〕 陳隋間的天台宗開祖智者大師智顗,在開講其《摩訶止觀》卷八(下)時,曾經對這十二獸有進一步的說明。他以為《大集經》裏的十二獸,是「精媚之主」,是「在寶山中修法緣慈」的「權應者」。從善惡標準來衡量,這是善的,合乎佛法原則的。但是另外還有一類擾亂修行人的十二獸,則是坐禪修行的人必須要防範的。因為這一類畜生,常常幻化成「少男少女老男老女禽獸之像……或娛樂人,或教詔人」。如果坐禪的人稍一不覺,被附著之後,就會「令人猖狂恍惚,妄說吉凶;不避水火」。這種修行症候,叫做「蕃時媚」,與通常所說的「著魔」、「走火入魔」相似。

智顗以為這種修行人必須防範的禽獸,所出現的種類,依十二時辰而有不同。譬如子時是鼠,丑時是牛,寅時是虎……一直到亥時是豬。並且分屬東方木、南方火……等方位與五行。這是將十二獸與十二支及陰陽五行觀念相配合所做的新解釋,顯然含有濃厚的中國傳統思想。而且,智顗認為每一時辰,並不是祇有一獸,同時是可能有其他獸類出現的。因此獸數乃有三十六獸及一○八獸之多。唐代的天台名僧荊溪湛然,也繼承此說,在其《止觀輔行傳弘決》中曾作較詳細的說明。值得注意的是,不論智顗或湛然,他們所列的十二獸中,都已用老虎取代獅子了。

〔密宗與十二獸〕 在密宗的藥師法裏,有所謂「十二神將」之說。這是指藥師佛的十二位護法大將而言。他們各個率領七千藥叉(Yakṡa,鬼類的一種)兵卒,去保護那些持誦《藥師本願經》及修藥師法的修行人。「十二神將」之說本來出自《藥師本願經》。依該經所載,這十二神將與十二生肖原本沒有必然的關係,但是到唐代,密宗名僧一行在傳授藥師法時,將這十二神將與十二支時辰及四方方位相擬配。一直到日本的真言宗,又將十二神將與十二獸配列在一起,並認為這十二神將是藥師佛的分身,在十二時辰中,分別以十二獸為坐騎(或化為分具十二獸頭形之獸首人身像)去守護修行人。

在日本的密教圖像裏,所畫的十二神將圖,往往與十二生肖相結合。有些是獸形為首而具人身,有些則是人首人身而在頭髮上方分別有十二生肖的圖像。關於日本密教裏的十二獸,有幾點特質似乎值得注意︰

(1)《大集經》十二獸中的獅子,也已不復見,而以老虎取代。

(2)排列在第一位的是虎,而不是鼠。依日本所傳〈淨琉璃淨土標〉一文所載,十二神將所駕的坐騎分別是虎、兔、龍、蛇、馬、羊、猴、金翅鳥、狗、豬、鼠、牛。其中,用佛教護法神金翅鳥代替十二生肖中的雞。

〔結論〕 以上所列,是佛教中有關十二生肖的大略記載。這一記載,初見於《大集經》。《大集經》是一部內容複雜的叢書。關於十二獸的記載出自該經〈淨目品〉。這一部分是南北朝來我國的印度僧人曇無讖(385~433)所譯的。他譯出的年代是西元420年(劉宋‧永初元年,北涼‧玄始九年)。我們如果要研究十二生肖之說是中國影響印度,或印度影響中國,這一出經年代應該是一項重要線索。

本來,不同的民族也有可能分別產生相同的傳說或神話。但是這些相同的傳說,往往是單純的,譬如「卍」這一符號,就分別為印度、小亞細亞、義大利、非洲等地的不同民族所使用。但是如果複雜到十幾種動物的排列次序都完全相同,則該一傳說為兩種民族分別產生的可能性自然甚少。因此,佛典中十二獸的出現,使人隱約窺見中國、印度與日本三國文化交流的一線痕跡。值得關心這類問題的人注意。

〔參考資料〕 《宿曜經》卷下;《摩訶止觀》卷八(下);《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八之三;《止觀私記》卷八。


十王

唐代以後庶民佛教信仰的一種傳說。又稱十殿閻王。指在冥府裁斷亡者罪業輕重的十位判官,即秦廣王、初(楚)江王、宋帝王、五官王、閻羅王、變成王、太山王、平等王、都巿王、五道轉輪王等十人。

相傳亡者於其亡後初七日,乃至其後的七七日、百日、一週年、三週年,將依次詣各王面前,任其裁斷罪業,決定次世生處。茲略述十王如次︰

(1)秦廣王
冥界十王的第一王。掌理亡者在冥途初七日間之事。相傳人死後,先到此地,以衡量生前罪業輕重。秦廣王的稱呼或係源自道教的說法。《佛祖統紀》卷三十三引《夷堅志》云(大正49‧322b)︰「南劍陳生既死,其弟之女見二鬼導至宮殿曰秦廣王也。王謂女曰︰欲救伯苦,可轉八師經,女寤家人來得經,請僧誦千遍,弟夢兄來謝曰︰已獲生天。」

(2)初江王
冥界十王之第二王。又稱楚江王。係監視亡者渡河的冥官。相傳人死後,中有之身於二七日(即第二個「七日」)至此王廳。其間須經三途河(即奈河),於河畔衣領樹下,有脫衣婆,待亡人來,即剝取亡人之衣,交予懸衣翁懸之於樹枝,量罪之輕重;若罪重而樹枝垂下時,引路牛頭及催行馬頭兩鬼即逐其往王廳審判。

《佛祖統紀》卷三十三引《夷堅志》,云(大正49‧322b)︰「池州郭生夢入冥府,王揖坐謂曰︰我是西門王郎,冥司錄我忠孝正直,不害物,得作初江王。」又,初江王以止住於罪人最初所渡之河三途河附近,故有是名。

(3)宋帝王
冥界十王之第三王。依流傳我國的疑偽經典《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與《預修十王生七經》所載,此王係治人邪淫罪之冥官。亡者在冥途中,於第三個七日至位於二江岸上之此王大殿,殿前惡貓群集,大蛇並出,割破亡者乳房,並繫縛其身,令其承受諸苦。此王所轄冥界第三殿,即位於大海底東南沃焦石下,廣五百由旬,附有十六小地獄之黑繩大地獄。

(4)五官王
冥界十王之第四王。即於三江間建大殿,治眾生妄語罪的冥官。出自《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該經云(卍續150‧771上)︰
「第四五官王宮(普賢菩薩),於三江間建立官廳。大殿左右各有一舍,左秤量舍,右勘錄舍。左有高臺,臺上有秤量幢,業匠構巧,懸七秤量,身口七罪為紀輕重。意業所作不懸秤量。次至鏡臺當見鏡影。於此秤量點目有三別,一者斤目斷為重罪,重中開輕,為二八獄罪;二者兩目斷為中罪,為餓鬼罪;三分目斷為下罪,為畜生罪。先破不妄語戒,後餘造惡。至秤前時,秤錘自動,自然低昂。課亡人言,汝所造罪,秤目定重。亡人欺咳曰,我未昂秤,闇何為,我敢不信之。爾時,訪羅取於罪人置秤盤上,秤目如故。亡人閉口,造惡變面。訪羅下之傳勘錄舍,赤紫冥官令點秤書,光祿司候印明顯錄帳,具載憲章奏閻魔宮。」

五官王之稱自古散見於諸經,如《法苑珠林》卷八十八所引的《提謂經》云(大正53‧932c)︰「五官典領,校定罪福行之高下,品格萬途。」《灌頂經》卷十二云(大正21‧535c)︰「地下鬼神及伺候者奏上五官,五官料簡而除死定生。」又《經律異相》卷四十九所引《淨度三昧經》云(大正53‧259b)︰「五官者,(一)鮮官禁殺、(二)水官禁盜、(三)鐵官禁淫、(四)土官禁兩舌、(五)天官禁酒。」據此可知,五官原稱鮮官、水官、鐵官、土官、天官,被認為是制殺、盜、淫、兩舌、飲酒五惡的冥官。今《十王經》將十惡配於十王,以五官王為治妄語的冥官,即是由《淨度三昧經》所說轉化而來的。

(5)閻羅王
冥界十王之第五王。又稱閻魔羅王、閻羅天子、琰魔等名。掌理亡者死後第五七日間之事。在十王之中,惟有「閻魔王」是印度所固有的。傳說謂其本地係地藏菩薩。亡者於死後的第五個七日,詣此王廳前,定罪業輕重。據《十王經》所述,閻魔王宮有光明王院及善名稱院二者。前者的中央有業鏡(淨頗黎鏡),亡者至其前時,生前善惡業悉現,俱生神一一證之,業果難逃;善名稱院則係地藏菩薩及其眷屬所住之處。

(6)變成王
冥界十王中之第六王。又稱變性王。掌理亡者第六個七日間之事。據《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所述,亡者若有罪,此王則逼惡;若有福則勸善。

(7)太山王
冥界十王之第七王。又稱泰山王。掌理亡者第七個七日間之事。為判定罪人投生處所的冥官。《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云(卍續150‧775上)︰「第七太山王廳(藥師如來),依前三王處斷勘決兩舌之罪,善因惡緣,求於生緣。」

(8)平等王
冥界十王之第八王。掌理亡者死後第一百日之事。《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云(卍續150‧775下)︰
「第八平等王(觀世音菩薩),內含慈悲,外現怒相,且施教化之,且貪刑罰之。爾時,天尊說是偈言︰亡人百日更恓惶,身遭枷械被鞭傷,男女努力造功德,從玆妙善見天堂。」

我國自唐代以來,即有平等王的信仰。如法照《淨土五會念佛略法事儀讚》云(大正47‧480b)︰「若得念佛深三昧,不怕三塗平等王。」又如《佛祖統紀》卷三十三引《華嚴經感應傳》所載,唐高宗儀鳳(676~678)年中,郭神亮為使者追至平等王處,因誦「若人欲了知」四句偈而得放還。此外,延壽《宗鏡錄》卷七十四也出其名。

據《慧琳音義》卷五閻魔鬼界項所載,平等王是閻魔王的意譯,司生死罪福之業及八熱八寒諸地獄的役使鬼卒。可見平等王也被認為是閻魔王的別名。另按《長阿含》卷二十二〈世本緣品〉、《大樓炭經》卷六、《起世經》卷十、《大智度論》卷二十一所載,剎帝利種的始祖摩訶三摩多(mahāsammata,即大平等王)於劫初出世,掌管謫罰眾生的欲心,等分稻穀等物之收成。或謂因平等王是劫初之王,但在後世將其與閻摩混同,故產生「平等王是閻摩王別名,為地獄宰官」的傳說。

(9)都巿王
冥界十王之第九王。又稱都帝王、都弔王。死者於周年忌日,至此王之處接受審判。此王除審判死者之罪業外,並為彼等宣說《法華經》及造立阿彌陀佛像之功德。《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云(卍續150‧775下)︰「第九都巿王廳(阿閦如來),哀亡人言,於諸經中造法花經,龍女出海,無垢成道;於諸佛中造阿彌陀佛,光明遍照,除熱寒苦,緣人男女,欲救亡人,今日追善,受八齋戒,福力殊勝,男女勿瞋,能救亡苦。」

(10)五道轉輪王
冥界十王中的最後一位。指在冥途掌管亡人第三年之事的廳府官王。相傳為領二官眾獄司,治眾生愚癡煩惱的冥官。《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云(卍續150‧776上)︰「第十五道轉輪王廳(阿彌陀佛)。爾時,天尊說是偈言︰後三所歷是關津,好惡唯憑福業因,不善尚憂千日內,胎生產死夭亡身。邪見放逸過,愚癡無智罪,猶如車輪迴,常在三途獄。」

又,《私聚百因緣集》卷四描述此王治罪之相,說其中或有十目四臂之獄卒,能視人所作善業惡業,如手中之菓。點檢後,罪業輕者令轉生,邪見放逸之眾生使常輪迴於三惡趣;猶如車輪之迴轉。愚癡甚者,則有火牛車來現,牛頭馬頭之阿防羅剎拉之。或放入臼中以鐵杵搗之,或以箕簸之,斫打成微塵般。或以磐石打之,或以鋸削之。受苦之狀無以形容。

上述十王中,除第五閻羅王廣見於經論外,其餘諸王皆係受道教所影響。據《釋門正統》卷四所述,閻羅王(琰魔羅王)意為雙王,以兄主男獄,妹主女獄故名。此閻羅王如人間天子,泰山府君如尚書令錄,五道大神如六部尚書,其餘鬼道如州縣等。此一傳說乃唐‧道明神遊地府所見而傳世者。而《十王經》,即成都府大聖慈寺沙門藏川所撰。有關道明與藏川之事蹟,雖僅見於前述典籍,但此二人大抵可推定為唐朝末期之僧人。

五代以降,奉祀十王的風氣極盛,世人咸信生前齋供十王,死後受十王裁斷罪業時,業報可望減輕。相傳歐陽修曾夢見冥府十王,遂信飯僧造經的利益。此外,在大足石窟石篆山的第九龕,也有北宋十王像。

此外,將十王一一配屬本地佛或菩薩,則僅見於日本;中國與韓國則是將十王像與地藏菩薩一併供奉。

〔參考資料〕 《冥報記》;《佛祖統紀》卷四十五;《地藏菩薩像靈驗記》。


大乘佛教

「大乘」(mahāyāna),音譯為摩訶衍那或摩訶衍。乘,為「衍那」(yānā)的意譯,指車子,或泛指交通工具。「大乘」的語意,謂大型的交通工具。在佛教史上,大乘佛教指印度在部派佛教(小乘)之後所發展出來的新興佛教運動,或指此一運動中之佛教內涵而言。

佛教教團在佛陀滅後百餘年間,一直都是和合一致的,後因發展到印度各地,而在經典與教理的解釋上產生異說,日常之戒律生活也受各地氣候風土與風俗文化影響,發生變化。到西元200~300年間,乃逐漸分裂成十八個(或說二十個)部派,此即所謂的部派佛教。

部派佛教雖然有革新派與保守派之別,但大抵皆屬形式主義者。彼等固守教理與戒律之形骸,逐漸與一般民眾形成藩籬。為祛除此一弊病,並恢復佛教之真精神,在革新派之間乃逐漸興起革新運動,其推動者即自稱其教團為大乘或菩薩乘,而貶稱傳統保守的佛教為小乘或聲聞乘。

大乘之興起約在西元前一世紀,由於此新興教團擁有甚多共鳴者,因此其教勢乃迅速擴大。而隨著時代的進展,大乘佛教也逐漸產生變化。其發展階段大致可分為三個時期︰初期(1~300年)、中期(300~700年)與晚期(700~1200年)。初期大乘佛教有許多大乘經典產生,如《般若經》、《維摩經》、《法華經》、《華嚴經》、《無量壽經》等,皆以信仰、實踐為中心。

部派佛教與初期大乘佛教各有其特徵,相異之處約有六點︰

(1)部派佛教以證得阿羅漢為最高理想;初期大乘佛教則以成佛為最高目的。

(2)部派佛教以業報輪迴之苦為主要命題;初期大乘佛教則誓願進入惡趣,以救渡眾生。

(3)部派佛教主要在追求自我的完成;初期大乘佛教則以救濟一切眾生為主。

(4)部派佛教較拘泥於聖典之文句;初期大乘佛教則以「空」的態度,遠離執著,對聖典文句之解釋,較為靈活。

(5)部派佛教以學問、理論為主;初期大乘佛教則以信仰、實踐為要。

(6)部派佛教是出世的出家佛教;初期大乘佛教則是勝義的在家佛教。

初期大乘佛教之集大成者是龍樹、提婆等。尤其是龍樹,被後世譽為大乘佛教之祖。

中期大乘佛教的經典,可分為三個系統︰(1)如來藏思想系統,有《如來藏經》、《勝鬘經》、《大般涅槃經》等。(2)屬阿賴耶思想系統的《解深密經》等。(3)綜合兩種思想的《楞伽經》等。這些經典對哲學思想的強調更甚於信仰實踐。因此,以這些經典為基礎,後來又產生了許多純粹的哲學著作,例如︰阿賴耶識系統的《瑜伽師地論》、《攝大乘論》、《成唯識論》等;如來藏系統則有《寶性論》、《佛性論》等;兩者的綜合則有《大乘起信論》等。此一時期的代表人物有︰無著、世親、陳那、護法等人。

如來藏思想考察的是心的本體,探討吾人何以能夠追求理想、完成人格;而阿賴耶識思想則從現象的層面,考察心性向上或墮落的作用。前者謂為法性說、心性說,後者稱為法相說、心相說。第三種學說則綜合性與相,唱說性相融合。以上所述,可以稱為廣義的瑜伽行派。到了中期大乘佛教的末期,另有受龍樹學說影響的中觀派興起。此二大思想主流成為當時大乘教法的代表。

晚期的大乘佛教,除了繼續前期的學問研究外,更有真言密教的興起。真言密教的出現,是為了掙脫學問研究之流弊,並力圖恢復信仰、實踐的立場。因此,印契、真言、陀羅尼、曼荼羅等遂成為顯示其教理學說的主要方式。此一時期的經典有《大日經》、《金剛頂經》等,以及為數甚多的陀羅尼及儀軌。然而,此深遠穩健的密教,後來與卑俗猥雜的民間信仰結合,喪失了佛教的真精神,墮落為左道密教。

以上三期的大乘經典與論書,在成立之時即陸續傳入中亞、中國、日本及西藏,各地區所接受的大乘佛法,也有初、中、晚期之差別。有些地區以初期大乘為主(如中亞與中國),有些地區以中晚期為主(如西藏)。

◎附一︰〈大乘佛教〉(摘譯自《佛教大事典》)

西元前一世紀,一群學佛求悟自稱菩薩者共同發起改革佛教的運動。其中有成立於各地的在家信徒團體及來自比丘教團者。但是,此一運動並不是由單一性的佛教組織所發起,而是由擁有多樣信仰內容的多數團體所構成,在運動過程中透過與其他團體的接觸、合流而逐漸整頓教理,因此而於西元一世紀成立《般若經》、《法華經》、《華嚴經》、《阿彌陀經》、《寶積經》〈普明菩薩會〉、《維摩經》、《勝鬘經》等初期大乘經典。

這些大乘經典共通的基本思想,可歸納成四點︰

(1)諸佛以救度眾生為其本願,建立佛土以攝眾生。佛是多面性的,既有為救度眾生而顯現的色身,也有真理之象徵的法身。

(2)諸法皆是相對性的存在,是緣起性的空。從悟的立場立論,存在的世界是清淨的,是平等的法性、真如。

(3)為證得佛所證之真理,同臻佛之境地,必須修菩薩行。六波羅蜜就是修行的主要內容,十地是主要的修行過程。

(4)眾生皆有佛性,皆能成佛;眾生自己也要確信自己有成佛的可能。

初期大乘經典出世之後,大乘經典仍陸續不斷的成立,但自從西元二、三世紀間,龍樹撰《中論》,以緣起與空解釋大乘思想以後,大乘佛教進入以論書為主的時代。四、五世紀時,無著、世親從認識論、實踐論的立場重新解釋緣起與空,建立了唯識學說。這時的大乘佛教分成兩大系統,(1)自稱是龍樹直傳的中觀派;(2)以無著、世親之主張為導向的瑜伽行派(唯識派)。此外,五世紀的陳那、七世紀的法稱承襲瑜伽行派所說,而進行論理學的研究。由於兩派思想的交互影響,八世紀時期的大乘佛教,乃呈現中觀思想與瑜伽行思想相互統合的局面。

相對於以僧院為舞台,以論書為中心的哲學佛教之發展,在民眾之間,自七世紀後半期起,萌發了所謂密教的新興佛教運動。密教徒大量吸收佛教之外的民間信仰,並成立《大日經》、《金剛頂經》等密教經典,力圖將教理體系化,其教勢更逐漸滲入僧院內部,終於成為後期大乘佛教的重要部分。

印度區域內的大乘佛教,從八世紀後半開始傳入西藏。西藏佛教由於全盤接受晚期的印度佛教,因此帶有濃厚的密教色彩,且在其後更有獨特的發展,並傳入蒙古一地。中國方面,從紀元前後經由中亞傳入印度佛教,直到八世紀之間,中國佛教的發展一方面是相應印度佛教的發展,一方面則以教相判釋的方法,將包含小乘的整個佛教體系化,而置大乘佛教於優勢的地位。中國佛教各個宗派之成立,係依其所擷取的大乘佛教的某一方面而形成的,因此,中國思想方面的影響因素,也不容忽視。至於朝鮮、日本的佛教,則屬漢譯佛教文化圈。其中,日本將佛教視為中國文化的一部分而加以汲取,因此帶有中國色彩;又由於雜入崇拜祖先、佛俗混融以及要求教理單純化等因素,因而形成獨特的日本佛教。

此外,有關亞洲其他地區的大乘佛教,斯里蘭卡與大乘佛教曾有短時期的交流,但不久即告消失,而成為小乘獨盛的局面。九、十世紀時的蘇門答臘曾經盛行密教;而越南佛教,則源自中國的大乘佛教,這一點是值得吾人注意的。

◎附二︰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三講(摘錄)

關於大乘學說思想的來源,各國學者的研究尚未得到明確的結論。對大乘學說的形成,佛教各個部派都曾給予一定的影響,但一般認為大乘與大眾部的關係,更密切些。根據何在呢﹖本來大小乘的區別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有下列幾點︰

(一)在宗教實踐上,大乘以成佛為目的,而小乘則以達到阿羅漢為究竟。

(二)在理論上,對法空的解釋,小乘對佛說很拘泥,認為(特別是有部)凡佛說的都實在。只要佛說有這類法,有這類概念,也就有這類存在。這是一種概念的實在論。因此,它們不承認萬法皆空,最多只承認人無我,所謂人空法有。小乘中也有主張法無我的,如上座部,但也是用分析方法得出來的,如茶杯現在是完整的,它終有一天要被打破;如用分析方法去看,它也是不完整的,是無自性的。這樣來理解空,當然很不徹底。如果一件東西要待打破時才能認為空,那麼未破之前,很難有此認識。大乘的看法就不然,認為一切皆空,法的自性也是空,所以說一切法的存在如幻如化。

(三)小乘認為要實現自己的理想,非出家過禁欲生活不可;而大乘,特別在其初期,則以居家的信徒為主。並且有些事只有在家才具備條件去做,例如布施中的財施,出家人不許集財,就不能實行。因此,大乘一開始,很重視在家,不提倡出家。(以上第二章)

關於大乘思想的起源,現在的研究已取得一定的成績,但還沒有完全解決。早年日本曾動員十幾名學者專門研究,發表了《大乘佛教的成立史的研究》一書,但是受到資料限制,也未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西洋人的研究就更差了,他們占有的資料更不完備。因此,我們對這問題也不能說得很詳細。

大乘學說的源流,可以從兩方面來看,一是歷史根源方面,二是社會根源方面。歷史根源方面,可從保存下來的文獻裏去探究。從現存資料看,大乘學說是從部派佛學發展來的,各部派對它都有或多或少的影響,其中大眾系的幾派,對它的影響尤深。大眾系各派的思想,後來漸趨大乘化,逐漸發展,終於有了獨立的大乘的一派。當然這並非說部派後來轉化成了大乘,而是說大乘吸收了各部派的特長獨立發展的。從大眾系保留下的許多學說中,有些就很接近大乘思想,如前面所說的方廣部就是。不僅如此,後來的大乘學者們自己也有此看法。漢譯資料中有真諦譯的《部執異論》,據他在譯記裏說,大眾系內部分裂,即因對內部流行的大乘經有信有不信引起的。他還說,多聞部的分出,是由於有位在雪山修行的人(多聞部主)出來宣揚一種深奧思想。所謂「深」,就是超出小乘的大乘思想。後來玄奘去印時,還有這樣的傳統看法︰原在南方的大眾系,以後發展出案達部,再後有方廣部,它們以斯里蘭卡的無畏山寺為根據地,那裏本來是流行上座系的,這時方廣與上座取得調和,同時並存。玄奘認為無畏山的上座已非純粹的上座,應名為「大乘上座」。據此,玄奘似乎也把方廣看得與大乘差不多了。

從上述事實看,大乘思想與大眾系的關係,完全可以肯定。但是,大乘思想,還與其他部派有關。以法藏部說,它發展了本生說,編成為一類「菩薩藏」,這是很特殊的。其他部派只把本生放在雜藏內,或分散於各經籍中,並不獨立為一藏。大乘擴大菩薩在成佛以前的修行方法,把與之相關的種種行事分為六類(六度、六波羅蜜)而都可以得到解脫,這一思想,就與法藏部的重視本生有關。其次,正量部關於業力的說法,六道(有阿修羅道)的說法,五類法(即三世、無為、不可說法)的說法,也都為大乘所吸收。

再從大乘思想發生的社會條件看,它產生並流行於案達羅和笈多兩王朝,也不是偶然的。當時兩王朝在政治上已出現了一個統一的局面,而佛教內部呢,仍日趨分歧,各行其是,實難以適應形勢的發展,這就迫使佛教不得不向統一的方向努力。但是,小乘各部,因循守舊,是不大講通融的,只有新興的大乘,既超然於各部之上,又能吸取諸部之長,有資格擔負組織新說適應統一形勢的重任。再說,案達羅和笈多兩王朝對佛教都不大支持,這就迫使大乘向下層發展以求得群眾的支持。關於這點,大眾部與正量部都是有基礎的,南方大眾系案達部,是向平民群眾宣傳的,正量部主要受到商人的崇信,大乘就是在兩部已有的群眾基礎上興起的,所以在學說中,就反映了這些階層的思想意識。平民群眾從事體力生產,有自發的創造思想,商人追求實際利益,也有些創發傾向,因而大乘思想裏就多少表現出創新的傾向了。另外,商人為了謀利,常與統治者發生矛盾,希望政治有所改良,大乘經中有一部分講到治理國家的問題,這當然只是從維護商人立場出發的,不能說即符合平民的要求。從這些背景看,可以認識到大乘學說產生的社會基礎。

◎附三︰平川彰〈大乘佛教之特質〉(依觀摘譯自《大乘佛教とは何か》)

大乘(Mahāyānā),有大的運載用具之意;運載用具,在此用以譬喻教理。此因教法能將人從迷的此岸,運往悟的彼岸,故有此喻。

大乘教理之所以稱為「大的運載用具」,有下列各種理由︰

第一,其教法係「自利利他」之教理。一般認為被稱為「小乘」(Hīnayāna)的部派佛教,僅專心於解救自己,而不救渡他人。實際上,小乘佛教也行教化弟子與信徒之事,因此不能謂之為只是自利,然其教理的確以自己之修行為主。而大乘佛教的教理則以為利他的活動猶如自利修行的完成。就「自利利他兼備」這一點而言,大乘佛教被稱為「大乘」。此亦名「自覺覺他,覺行圓滿」。

第二,大乘佛教係在家、出家一貫的佛教。就不排除在家者這一點而言,它被稱為大乘。小乘佛教是出家主義的佛教。彼等認為若不出家修行、嚴守戒律,則不得解脫。因此,在家者是被排除在解脫之外的。就排除在家者這一點而言,部派佛教被稱為小乘。釋尊曾為在家者說適合在家者修行的法,但部派佛教沒有將這一類教理保存下來。因此,部派佛教成為主張若不出家持戒,則不得解脫的狹隘之教。

而大乘佛教運動興起於在家者之中,不區別在家與出家。大乘的修行者,亦即修行典範的「釋迦菩薩」,其「六波羅蜜」之修行,係以在家者的身份而實行的。因此,大乘以在家者的修行為主。這是為了「成佛」的修行。像這樣,大乘佛教是在家、出家共通之教;在不排除在家者這一點言,可謂為廣大之教。雖然後來大乘佛教也採用部派佛教的戒律,區別在家與出家,但這是後世才如此的。在初期的大乘佛教中,出家菩薩並沒有自己的戒律。然而這不是意味初期大乘教團沒有出家菩薩。《道行般若經》雖不說出家與在家之區別,但繼其後成立的《大品般若經》云(大正8‧221b)︰「是菩薩離於淫欲,從初發意常作童真,莫使與色欲共會。」此即顯示有離淫欲的出家菩薩。尤其文殊菩薩曾被稱為「法王子」(kumarabhūta);而此語與「童真」同義,或指未結婚的青年。因此,初期大乘教團也有出家菩薩,不過他們是自發性的斷淫欲,而不是受小乘的二五○戒所致。在菩薩所修的六波羅蜜中,並沒有顯示在家、出家有別。在教理上,在家、出家無別,此即表明大乘佛教之廣,是被稱為大乘的理由之一。

第三,大乘佛教係普濟賢愚與善惡之教。此可依難行道、易行道言之。在實踐與信仰兼重這一點上,大乘是愚者、弱者皆不遺漏的佛教。大乘雖也有嚴格的修行,但同時也有用以接引意志薄弱者或為惡者的易行道。此因大乘佛教係以佛陀為重之故。發起菩薩之自覺,決意修習與釋迦同樣艱苦行的人,其所行即是難行道。這是修習與佛陀所行相同的佛教。相對於此,弱者有仰賴佛陀慈悲而被救的「信仰之道」。《法華經》卷二云(大正9‧14c)︰「今此三界,皆為我有。其中眾生,悉為吾子。(中略)唯我一人,能為救護。」亦即大乘佛教是立足於佛陀之慈悲的教派。認為信仰佛陀而得救的佛教,成立於此。由於信仰的佛教不捨棄意志薄弱者及惡人,因此是廣大之教。大乘佛教中,如《般若經》、《法華經》之類,皆以法為中心,但在重視信仰的人而言,則將教法當作明咒(vidya)或陀羅尼信奉,而主張讀誦與受持經典,可獲大功德。因此仍然是信仰的佛教。

像這樣的大乘佛教,有行的佛教與信的佛教兩種,是不遺漏任何人的廣大之教。

第四,佛身論發達。小乘佛教中,佛陀是「導師」,是說法的佛。由於重視被說的「法」,因此,對於能說者的「佛」之研究,並沒有特別發展。而大乘佛教的佛陀,由於被要求是一位救渡者,因此產生其救渡的能力及如何救渡等疑問,其「救渡力」被強調,從而以之為超人的理論根據亦被研究。初期大乘佛典中,已有非常進步的佛陀觀出現。例如謂阿閦佛(Akṣobhya)建立淨土一事,在成立極早的《道行般若經》中已可見及。《道行般若經》沒有言及阿彌陀佛,但在同是成立頗早的《般舟三昧經》中曾提及,而講述阿彌陀佛建立淨土及救渡眾生的《大阿彌陀經》其成立也早。其次,在《法華經》中說久遠實成的釋迦,《華嚴經》說遍滿世界的毗盧舍那佛。這些佛的能力皆遠超生於印度的釋尊,具有無限光明與無限的壽命及不可思議的神通力,是真理之人格化。其後,佛陀的本質及威力的根據被更深入的探究,乃至有法身、報身、應身等佛身論產生。進而與法身有關的法性、法界、真如等思想也發展開來。

像這樣,研究佛陀的本質,發展出種種佛身論,這是大乘的特色。

第五,大乘佛教說所有的人都可成為菩薩(bodhisattva)。小乘佛教中,提到菩薩,主要是指釋尊的前身釋迦菩薩,以及未來佛的彌勒菩薩。此外,也認為過去佛也有其菩薩時代,但凡此皆指業已成佛者的前生而言。而大乘佛教則認為即使未得授記的凡夫,也由於發菩提心,而得稱「我是菩薩」。因而大乘的菩薩觀念係依「信」而起。「你是菩薩」的授記,必是由佛所給予。因此,大乘菩薩根據對佛的信仰,而產生自己是菩薩的信念。小乘佛教中有稱為「聲聞」(śravaka)者。所謂聲聞,是指「聞佛音聲的人」,即指佛弟子。小乘佛教徒有「佛弟子」之觀念,但不認為另有其悟與佛等同的「菩薩」。因此,小乘佛教談到菩薩,只是指佛的前生。而稱完成聲聞的修行的人為「阿羅漢」。阿羅漢意為斷煩惱者。佛陀是斷煩惱且得一切智的人。而大乘佛教則以達到此等果位的佛陀為目的,比起以阿羅漢為目的的小乘佛教,其目標更為高遠。

由於信仰釋迦佛,因而起意倣效釋迦菩薩行跡,於是產生了成佛的佛教。這是決心追隨釋迦所行之道,因此是艱苦的修行道。此即所謂「發菩提心」。此修行被整理為「六波羅蜜行」。但是也有意志薄弱者,雖生起成佛之願,卻不能實行。彼等則期望仰賴因佛之救渡,而得成佛。兩者所行不同,但「成佛」的目的不異。因此,兩者皆是菩薩。

◎附四︰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摘錄)

大乘──求成佛道的法門,從多方面傳出,而向共同的目標而展開。從《阿含經》以來,佛弟子有了利根慧深的「法行人」,鈍根慧淺的「信行人」──二類,所以大乘興起,也有「信增上」與「智增上」的不同。重信的,信十方佛(菩薩)及淨土,而有「懺罪法門」、「往生淨土法門」等。重智慧的,重於「一切法本不生」,也就是「一切法本空」,「一切法本淨」,「一切法本來寂靜」的深悟。大乘不是聲聞乘那樣,出發於無常(苦),經無我而入涅槃寂靜,而是直入無生、寂靜的,如「般若法門」、「文殊師利法門」等。直觀一切法本不生(空、清淨、寂靜),所以「法法如涅槃」,奠定了大乘即世間而出世間,出世間而不離世間的根本原理。重信與重慧的二大法門,在互相的影響中。大乘是行菩薩道而成佛的,釋尊菩薩時代的大行,願在穢土成佛,利濟多苦的眾生,悲心深重,受到淨土佛菩薩的無邊讚歎!重悲的行人,也在大乘佛教出現︰願生人間的;願生穢土(及無佛法處)的;念念為眾生發心的;無量數劫在生死中,體悟無生而不願證實際的。悲增上行,是大乘特有的。不過初期大乘的一般傾向,重於理想的十方淨土,重於體悟;重悲的菩薩道,得不到充分的開展,而多表現於大菩薩的慈悲救濟。

從「佛法」而發展到「大乘佛法」,主要的動力,是「佛涅槃以後,佛弟子對佛的永恆懷念」。佛弟子對佛的信敬與懷念,在事相上,發展為對佛的遺體、遺物、遺迹的崇敬;如舍利造塔等,種種莊嚴供養,使佛教界煥然一新。在意識上,從真誠的仰信中,傳出了釋尊過去生中的大行──「譬喻」與「本生」,出世成佛說法的「因緣」。希有的佛功德,慈悲的菩薩大行,是部派佛教所共傳共信的。這些傳說,與現實人間的佛──釋尊,有些不協調,因而引出了理想的佛陀觀,現在十方有佛與十方淨土說,菩薩願生惡趣說。這都出於大眾部(Mahasaṃghikāḥ)及分別說部(Vibhā-jya-vādināḥ),到達了大乘的邊緣。從懷念佛而來的十方佛(菩薩),淨土,菩薩大行,充滿了信仰與理想的特性,成為大乘法門所不可缺的內容。

「大乘佛法」,是從「對佛的永恆懷念」而開顯出來的。於十方佛前懺悔,發願往生他方淨土的重信菩薩行,明顯的與此相關。悲願行菩薩,願在生死中悲濟眾生,及大菩薩的示現,也是由此而引發的。直體「一切法本不生」的重慧菩薩行,也有密切的關係。「空」、「無相」、「無願」、「無起」、「無生」、「無所有」、「遠離」、「清淨」、「寂靜」等,依《般若經》說,都是涅槃的增語。涅槃是超越於「有」、「無」,不落名相,不是世俗「名言」所可以表詮的。「空」與「寂靜」等,也只烘雲托月式的,從遮遣來暗示。釋尊入涅槃後,不再濟度眾生了,這在「對佛所有的永恆懷念」中,一般人是不能滿足的。重慧的菩薩行,與十方佛、淨土等思想相呼應,開展出「一切法本不生」的體悟。「一切法本不生」,也就是「一切法本來寂靜」,涅槃不離一切法,一切法如涅槃,然後超越有、無,不落名相的涅槃,無礙於生死世間的濟度。所以「佛涅槃後,佛弟子對佛的永恆懷念」,為通曉從「佛法」而「大乘佛法」的總線索。(以上〈自序〉)

平川彰博士的《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開闢一新的方向──「大乘教團的起源」,這是一個卓越的見解!他在佛與僧別體,佛塔非僧伽的所有物;及部派間不能共住交往,大乘當然也不能與部派佛教者共住;大乘經以十善為尸羅(戒)波羅蜜,十善為在家戒等理由,推想大乘與出家的部派佛教無關。大乘不出於出家的部派佛教,推想有非僧非俗的寺塔集團,以說明大乘教團的起源。果真這樣,初起的大乘教團,倒與現代日本式的佛教相近。這一說,大概會受到日本佛教界歡迎的,也許這就是構想者的意識來源!不過,佛塔與出家的僧伽別體,佛塔非僧伽所有,是否就等於佛塔與在家人,或不僧不俗者一體﹖佛塔屬於不僧不俗者的所有物﹖部派間真的不能交往嗎﹖十善戒但屬於在家嗎﹖這些問題,應該作更多的研究!(以上第一章)

舍利塔,佛教初期是由在家信眾建造的。供養塔的財物,如有多餘的,就由在家人存放生息,作為修治供養塔的費用。上面所引的文字,說明了舍利塔由在家眾而移歸出家眾的過程。七百結集的主要問題,是毗舍離(Vaiśālī)比丘的受取金銀,在當時是認為非法的。在佛教的發達中,舍利塔越來越莊嚴,供養也越來越豐厚,無論是金銀珍寶,以及作為貨幣流通的金錢,僧眾都為塔為僧而接受了。受卷銀財物生息的,也由毗舍離比丘開始。這一制度,終於為佛教全體所接受;錫蘭也同樣是寺庫中珍寶多得不計其數。然僧眾可以為塔、為僧(甚至為自己)接受金銀,卻不准手捉,而要由淨人或優婆塞,代為分別(塔物與僧物,不能混雜)存取,代為經理生息。淨人是「寺家人」,古代是屬於僧伽的,如北魏的僧祇戶那樣。可信優婆塞,是僧眾所認可的,認為是尊敬三寶,深信因果,不會盜取、欺誑的。所以由淨人與優婆塞經營,並非屬於淨人與優婆塞所有,只是代理,服從僧伽的意旨而辦事的。大乘佛法從部派佛教中發展出來,要從阿育王以後的部派佛教的發展去理解,不宜依據早期情況(塔物由在家人經營),及誤解比丘不得在塔中住宿,而想像為從僧伽以外,非僧非俗的佛塔集團中出來。這一段,應與平川彰博士《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作對比的觀察。(以上第二章)

◎附五︰印順《無諍之辯》〈談入世與佛學〉(摘錄)

大乘理論的特點,是「世間不異出世間」;「生死即涅槃」;「色(受想行識)不異空,空不異色」。從一切法本性空寂的深觀來看一切,於是乎世間與出世間的對立被銷融了︰可以依世間而向出世,出世(解脫)了也不離世間。從理論而表顯於修行,以佛菩薩所行為軌範,布施被看作首要的道品(六度之首);慈悲為菩薩道的必備內容,沒有慈悲,就不成其為菩薩了。如果我所理解的,與實際不太遠的話,那末大乘入世佛教的開展,「空」為最根本的原理,悲是最根本的動機。中觀也好,瑜伽也好,印度論師所表彰的大乘,解說雖多少不同,而原則一致。從「空」來說,如《瑜伽》〈真實義品〉所說︰「空勝解」(對於空的正確而深刻的理解)是菩薩向佛道的要行。生死性空,涅槃性空,在空性平等的基點上(無住涅槃),才能深知生死是無常是苦,而不急急的厭離他;涅槃是常是樂,是最理想的,卻不急急的趣入他。把生死涅槃看實在了,不能不厭生死,不能不急求涅槃。急急的厭生死,求涅槃,那就不期而然的,要落入小乘行徑了!在「空勝解」中,法法平等,法法緣起──身心、自他、依正都是相依相待的存在。於是悲心內發,不忍眾生苦,不忍聖教衰而行菩薩道。在菩薩道中,慈悲益物不是無用,反而是完成佛道的心髓。為眾生而學,為眾生而證。一切福慧功德,回向法界,回向眾生。一切不屬於自己,以眾生的利益為利益。沒有慈悲,就沒有菩薩,沒有佛道,而達於「佛心者,大慈悲是」的結論。本於這種理論而見之於實行,主要的如《般若經》所說,時時警策自己︰「今是學時,非是證時。」因為從無我而來的空慧,如沒有悲願功德,急求修證,儘管自以為菩薩,自以為佛,也不免如折翅(有空慧的證悟,沒有悲願的助成)的鳥,落地而死(對大乘說,小乘是死了)。所以菩薩發心,以空勝解成大慧,以福德成大悲。一定要悲願深徹骨髓,然後證空而不會墮落小乘。總之,大乘的入世的佛法,最初所表達的要點是︰不異世間而出世,慈悲為成佛的主行,不求急證,由此而圓成的才是真解脫。

◎附六︰〈大乘〉(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大乘,係大根性人所乘之法門。「小乘」之對稱。梵語mahāyāna,音譯為摩訶衍;另有上乘(uttarayāna)之稱。大,為廣大之義;乘,運載之義。即指運載菩薩大根性人,令達菩提涅槃彼岸之自利利他悲智雙行的法門。此等法門稱為大乘教。相對的,運載聲聞、緣覺等小機,令至灰滅涅槃境地之孤調自度的法門,稱為小乘,宣說此法門者稱為小乘教。

有關大乘與小乘的不同,可從教理、智斷、行位、因果等各方面來討論,但若顯示其要點,可就教理及實修二方面來衡量。從教理上來說,大乘所談幽深玄妙,小乘則較淺近。從實修上而言,大乘之發心廣大,以利他救濟為先,能長時積集無量功德;而小乘則以脫苦灰滅為念,無暇顧他,故不講求長劫修行。

關於大乘一語,茲列大乘經論、小乘經典等所說如下︰

(一)大乘經論所說之大乘

(1)大乘經所說︰《法華經》卷二〈譬喻品〉云(大正9‧13b)︰「若有眾生,從佛世尊聞法信受,勤修精進,求一切智、佛智、自然智、無師智、如來知見、力、無所畏,愍念安樂無量眾生,利益天人,度脫一切,是名大乘。」《大般若經》卷五十一〈辯大乘品〉云(大正5‧290b)︰「大乘相者,謂六波羅蜜多。(中略)發應一切智智心,大悲為上首,以無所得而為方便,自施一切內外所有,亦勸他施內外所有,持此善根與一切有情同共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大方等大集經》卷十〈海慧菩薩品〉云(大正13‧64c)︰「諸乘之中大乘最,(中略)道樹下觀十二緣,起已愍眾說大乘,十方眾生乘大乘,乘無增減如虛空,(中略)具足六度六神通,具善方便修三昧,能壞諸魔及邪見。」

北本《涅槃經》卷十四謂諸大眾有求小乘與求大乘二類,佛在波羅奈城為前者說法,在拘尸那城為後者轉法輪。《稱讚大乘功德經》解釋大乘之名義時,立有三十餘條,其中說及(大正17‧911c)︰「此乘能顯諸菩薩行無不具足,故曰大乘。此乘能顯佛地功德無不備悉,故曰大乘。此乘利樂一切有情盡未來際,故曰大乘。(中略)此乘超過獨覺乘等,最上無比,故曰大乘。」《地藏十輪經》卷七謂大乘者,受持第一清淨律儀,修行第一微妙善行,具足第一堅固慚愧,深見深畏後世苦果,遠離所有一切惡法,常樂修行一切善法,慈悲常遍一切有情,恆普為作利益安樂,救濟度脫一切有情所有厄難生死眾苦,不顧自身所有安樂,唯求安樂一切有情,如是名為住大乘者。

《菩薩善戒經》卷七〈菩薩功德品〉謂有七事大,故名大乘,即{1}法大,謂菩薩法藏於十二部經最大最上,故名毗佛略。{2}心大,謂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3}解大,即解菩薩藏毗佛略經。{4}淨大,謂菩薩發心已,其心清淨乃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5}莊嚴大,謂菩薩具足功德莊嚴、智慧莊嚴。{6}時大,謂菩薩摩訶薩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三阿僧祇劫修行苦行。{7}具足大,指菩薩具足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以自莊嚴,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七義中,前六者係約因,後一約果。

(2)大乘論所說︰《大智度論》卷一百云(大正25‧756b)︰「佛法皆是一種一味,所謂苦盡解脫味。此解脫味有二種,一者但自為身,二者兼為一切眾生。雖俱求一解脫門,而有自利、利人之異,是故有大、小乘差別。為是二種人故,佛口所說以文字語言分為二種。」《十二門論》亦云(大正30‧159c)︰
「摩訶衍者,於二乘為上故,名大乘。諸佛最大,是乘能至,故名為大。諸佛大人乘是乘故,故名為大。又能滅除眾生大苦與大利益事,故名為大。又觀世音、得大勢、文殊師利、彌勒菩薩等,是諸大士之所乘故,故名為大。又以此乘能盡一切諸法邊底,故名為大。」

玄奘譯‧無著撰《攝大乘論》卷,謂大乘相對於小乘,有十一種差別。即{1}由所緣差別,以大乘法為所緣故。{2}由資持差別,以大福智二種資糧為資持故。{3}由通達差別,以能通達補特伽羅法無我故。{4}由涅槃差別,攝受無住大涅槃故。{5}由地差別,依於十地而出離故。{6}、{7}由清淨差別,斷煩惱習,淨佛土故。{8}由於自他得平等心差別,成熟有情加行無休息故。{9}由生差別,生如來家故。{10}由受生差別,常於諸佛大集會中攝受生故。{11}由果差別,十力無畏不共佛法無量功德果成滿故。(編按︰第{6}與第{7}都是「由清淨差別」,據真諦譯‧世親釋《攝大乘論釋》卷八載,第{6}所明為內清淨,第{7}為外清淨。即內由自相續中修道,滅除煩惱習氣,故名內清淨。外由修淨土行,所居之土無有五濁,如頗黎珂等世界,故名外清淨。)

此外,立七義以釋大乘之所以者頗多。其中,《菩薩地持論》卷八立法大、心大、解大、淨心大、眾具大、時大、得大。《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六、《顯揚聖教論》卷八、《金剛般若論》卷上等所說,則與前述《菩薩善戒經》所說大致相同。但《大乘莊嚴經論》卷十二立緣大、行大、智大、勤大、巧大、果大、事大。《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一列境大等七義,其名義則與《菩薩戒經》稍異。

(二)小乘經典中所顯示之大乘

《增一阿含經》卷一云(大正2‧550a)︰「菩薩發意趣大乘,(中略)方等大乘義玄邃。」《長阿含經》卷二云(大正1‧12c)︰「大乘道之輿,一切渡天人。」其他,有說及一乘之語,如《雜阿含經》卷四十四云(大正2‧322b)︰「有一乘道,能淨眾生,度諸憂悲,滅除苦惱,得真如法。」同經卷二十亦云(大正2‧143b)︰「說一乘道,(中略)得真如法。」此係指三世諸佛以此一乘道,度生死海。

如上所述,小乘經典所用之大乘語。並非大小對立而寓褒貶之意,完全只就其所尊崇而稱大乘。如依前文來說,係表示發起遠大志願,難作能作的菩薩之道。因此,小乘經典中,無一處以小乘之語自稱。由此可以斷定,以小乘為低劣,且令大小對立之事,至少是在大乘經典流布以後。

而有關大乘經典開始流布的年代迄今仍無法詳知,一般相信是在龍樹出世年代之前不久。大乘經典所出現的思想,係出自小乘經典,如阿含部經典中,有大乘特有的名稱──真如、一乘、三三昧、六波羅蜜等。此外,小乘諸部中,一說部有關諸法如幻之論為大乘諸法實相論之先驅,說出世部有關俗妄真實的說法為大乘真如緣起論之先驅,經量部的根本識、種子說,及大眾部末計與化地部末計之細意識說,為大乘賴耶緣起論之先驅。因此,大小乘之間並不是完全異趣。此等小乘諸部中較進步的立義,或可稱之為大乘義。自龍樹以後大乘教興起以來,或為顯示自教之色彩,乃頗有貶斥小乘之語。

(三)後代大乘諸家所用之大乘
至後代,大乘諸家在同一大乘之中,分別勝劣、權實,特以自家之宗義為勝、為實,以彰顯自宗。如密教,一行《大日經疏》卷一立七義解釋大乘,即︰

(1)以法大故,謂諸佛廣大甚深祕密之藏,毗盧遮那遍一切處大人所乘。

(2)發心大故,謂一向志求平等大慧,起無盡悲願,誓當普授法界眾生。

(3)信解大故,謂初見心明道時,具足無量功德,能遍至恒沙佛剎,以大事因緣成就眾生。

(4)以性大故,謂自性清淨心金剛寶藏無有缺減,一切眾生等共有之。

(5)依止大故,謂如是妙乘即法界眾生大依止處,猶如百川趣海、卉木依地而生。

(6)以時大故,謂壽量長遠出過三時,師子奮迅祕密神通之用未曾休息。

(7)以智大故,謂諸法無邊故等虛空心,自然妙慧亦復無邊,窮實相原底,譬如函蓋相稱。

此即指密教為最勝大乘,將「乘」解釋為進趣之義。因此,覺眼《住心品疏冠註》卷四註釋《大日經疏》之「勝上大乘」時,謂大乘之名雖通顯密,但無上最上佛乘之稱獨在密乘,為顯此義,乃冠上「勝上」二字,又顯教諸經論中雖明大乘之義,猶是法界一門,非普門真實能攝之大乘,而密宗大乘之道係無所能到之異,無所能行之殊,此為自宗不共之大乘實義。

另外,如華嚴宗、天台宗等,且進而在大乘之中區別權實。澄觀《華嚴經疏鈔玄談》卷四云(卍續8‧447上)︰「今明大乘,尚有權實。」最澄《愍諭辨惑章》謂大乘有二,即權大乘與實大乘,權大乘指三車中之牛車,實大乘指露地之大白牛車。

權實之區別,係根據《法華經》〈譬喻品〉三車四車之差別而分別三乘、一乘。此中,權大乘為大乘中未了義之說,即如主張凝然不作、立五姓各別者,即所謂三乘教。實大乘係大乘中之了義說,指如立一性皆成而唱真如隨緣者,即所謂一乘教。此種分判,乃後代興起之大乘諸宗為顯示自宗的優秀,在同一大乘中作區別時所用。諸宗教判,往往在大乘諸門中分判勝劣、高下,如天台四教的通、別、圓教,華嚴五教的始、終、頓、圓,皆就大乘而判。此外又有北地禪師分有相、無相二種大乘,密宗分大乘為法相、破相、法性等三宗。

(四)屬於大乘之諸宗
據《大唐西域記》所載,印度係大乘、小乘二教並行。《南海寄歸傳》卷一謂二者之區別不明,其文云(大正54‧205c)︰
「其四部之中,大乘、小乘區分不定。北天、南海之郡純是小乘,神州赤縣之鄉意存大教,自餘諸處大小雜行。考其致也,則律撿不殊,齊制五篇,通修四諦。若禮菩薩,讀大乘經,名之為大;不行斯事,號之為小。所云大乘,無過二種,一則中觀,二乃瑜伽。」

中國所傳十三宗之中,三論、涅槃、地論、淨土、禪、攝論、天台、華嚴、法相、真言等諸宗,皆屬大乘。在日本,除從中國傳至日本之大乘諸宗外,另在日本興起的淨土宗、真宗、日蓮宗、融通念佛宗、時宗等,亦屬大乘。以上諸宗,若分別權大乘、實大乘,則法相宗攝屬權大乘;三論宗若依華嚴宗義而分別,從五教中的空、始教方面而言,係攝屬權大乘,照自有一性皆成之意而言乃攝於實大乘;天台宗、華嚴宗、真言宗等屬於一乘教者,悉皆攝屬實大乘。

(五)大乘之佛說非佛說
與小乘佛法結集之史實相比較,大乘法的結集史實甚為模糊。《大智度論》卷一百載(大正25‧756b)︰「佛滅度後,文殊尸利、彌勒諸大菩薩,亦將阿難集是摩訶衍。」《金剛仙論》卷一謂集之於鐵圍山外。但此等敘述當非事實。因此乃有懷疑大乘究竟是否為佛說者。

在大乘得勢之時,此大乘非佛說之聲似愈喧騰,當時之大乘教徒中,有針對此說試加辯解者。如無著《大乘莊嚴經論》卷一云(大正31‧591a)︰「有人疑此大乘非佛所說,云何有此功德可得﹖我今決彼疑網,成立大乘真是佛說。」並設不記、同行、不行、成就、體、非體、能治、文異等八因;《顯揚聖教論》卷二十亦為相同的目的,立有十因;護法等亦於《成唯識論》卷三云(大正31‧14c)︰「又,聖慈氏以七種因,證大乘經真是佛說。」

我國六朝時代,如慧導、曇樂、僧淵等曾疑大乘經,但未詳彼等是否提倡「大乘非佛說」。另據《出三藏記集》卷五所載,竺法度執小乘教,唯禮釋迦一佛,不承認十方佛,不許讀誦大乘經典。此等當出自大乘非佛說之見解。近至清代,英國耶穌教傳教士艾約瑟迪謹,嘗著《釋教正謬》一書,主張大乘非佛說。

在日本,小乘未曾獨立為一宗,唯有兼習之者,亦未聞僧徒中有主張大乘非佛說者,及之者,亦未聞僧徒中有主張大乘非佛說者,及至德川時代,始見有學者主張此說。如富永仲基《出定後語》、服部天游《赤倮倮》、平田篤胤《出定笑語》等即是。而在佛教內,雖有潮音、文雄等人辯駁其說,但無法積極成立大乘為佛說之論。明治維新以後,由於泰西學術之影響,佛教界內產生以歷史性、批評性自由研討之風潮,大乘佛說論亦被研究。研究的結果,承認在某種意義上,大乘確非佛說,同時在同樣的意義上,小乘經典之一部分亦為後世所附加增益云云。

〔參考資料〕 印順《印度佛教思想史》;EdwardConze著‧胡國堅譯《佛教的本質及其發展》(《世界佛學名著譯叢》{2});印順(等)著《大乘佛教之發展》、太虛(等)著《大乘佛教的問題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8}、{99});木村泰賢《大乘佛教思想論》;宇井伯壽《佛教思想研究》;宮本正尊《大乘佛教の成立史的研究》;山田龍城《大乘佛教成立史論序說》;中村元《インド思想史》;上田義文《大乘佛教の思想》;Th. Stcherbatsky《The Conception of BuddhistNirvana》;Max Weber《The Religion of India》。


大乘起信論

一卷。馬鳴造,梁‧真諦譯。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二冊。這是以如來藏為中心理論,為發起大乘信根而作的一部大乘佛法概要的論書。

此論的內容分為五分︰(1)因緣分,(2)立義分,(3)解釋分,(4)修行信心分,(5)勸修利益分。此中第一章因緣分,列舉製造此論有八種因緣,即是造論緣起。第二章立義分,顯示大乘的實質有二︰(一)法,(二)義。法即是眾生心;心能攝一切法,有心真如相和心生滅因緣相。義有體大、相大、用大三大,這是諸佛菩薩所乘,故名大乘。

第三章解釋分,根據立義分的法義,分三大段加以解釋︰(1)顯示正義,(2)對治邪執,(3)分別發趣道相。此中初段顯示正義,即顯示立義分所說的法義。先釋心真如門,顯示真如是一法界(即一切法)的總相法門體,不生不滅,離言說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但依言說分別,有如實空和如實不空二義。次釋心生滅門,顯示一切法的體、相、用──即依如來藏有生滅心轉,它是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阿黎耶識。

此識有覺和不覺二義;又覺中有本覺和始覺。始覺有不覺、相似覺、隨分覺、究竟覺四種差別。在不覺中,又有根本不覺和枝末不覺;由不覺故,生無明業相、能見相、境界相三種細相;又由境界緣故,生智相、相續相、執取相、計名字相、起業相、業繫苦相六種粗相。其次說生滅因緣,眾生依心(阿黎耶識)、意(業識、轉識、現識、智識、相續識)、意識(分別事識)轉,一切諸法由此而生,唯心虛妄,由於不了達真如法界,念起無明,有六種染心。其次分別生滅相,說有粗細二種生滅,又有真如、無明、妄心、妄境界四種染、淨法薰習;由於此等薰習之力,而生流轉還滅之果。

以上解說心生滅的法。此下顯示大乘體、相、用三大的意義︰真如的體、相,不因凡聖而有增減,從本以來自性清淨、光明遍照、滿足一切功德,即是如來法身。真如的用是報、應二身︰報身是菩薩所見,應身是凡夫二乘所見。最後顯示由生滅門入真如門的道理。第二段對治邪執,說一切邪執依於人、法二種我見,即凡夫五種人我見、二乘聲聞的法我見應加對治。第三段分別發趣道相,是說菩薩發心修行的過程,有信、解行、證三種發心,是信滿乃至十地菩薩發心修行之相。以上是本論解說大乘的部份。

第四章修行信心分,是本論解說起信的部分。是就未入正定聚的眾生顯示修行而起信之相,要有信根本真如、信佛、信法、信僧四種信心,修施、修戒、修忍、修進、修止觀五種修行。另又為修大乘法心怯弱者顯示淨土法門,令專念佛往生淨土。第五章勸修利益分,敘說聞持此大乘法的利益功德。

在以上五分中,第一因緣分又為此論的序分,第二、三、四三分又為此論的正宗分,第五勸修利益分又為此論的流通分。或又以此論最初歸敬頌為序分,最後回向頌為流通分,全論文五分為正宗分。

此論文義明整,解行兼重,古今佛教學人盛行傳誦。據傳當時真諦和他的弟子智愷都造有疏釋,隨後隋代曇延、慧遠也各造疏記,智顗、吉藏的著述中也引用此論文;唐代佛教界對於此論的傳習更廣,相傳玄奘在印度時曾談到此論的真如受薰之說,彼地學者聞之驚異。玄奘回國後,又將此論譯成梵文,傳往印度。而在中國由於賢首、天台二宗的興起,弘贊此論,智儼、法藏、元曉、澄觀、宗密各有疏記,湛然著作中也吸收了此論的思想。因而此論入宋以來,流通更盛,一直到近世教、禪、淨各家,都以此論為入道的通途而重視它。

此論通傳是馬鳴菩薩造、真諦三藏譯,但在《馬鳴菩薩傳》和《付法藏因緣傳》中,都沒有馬鳴造《起信論》的記載。又此論所談如來藏緣起、阿黎耶識轉現等義,和馬鳴只說空、無我義(見《尼乾子問無我義經》等)也不相類,因而說是馬鳴菩薩造已屬可疑。至於此論的譯語,和真諦譯的《攝大乘論》、《金光明經》、《佛性論》等用語也頗不一致,而譯出的年月和地點,一說是梁‧太清三年(549)於富春陸元哲宅所出(見《歷代三寶紀》卷十一),一說是梁‧承聖三年(554)九月十日在衡州始興郡建興寺譯出(見智愷〈起信論序〉),一說是陳世初葉(557~569)譯出(見隋‧彥琮《眾經目錄》),也莫衷一是。隋‧法經的《眾經目錄》卷五則將此論列入疑惑部,認為「《大乘起信論》一卷,人云真諦譯,勘真諦錄無此論,故入疑。」唐‧均正(慧均)的《四論玄義》卷十也說︰「起信論一卷,或人云,馬鳴菩薩所造。北地諸論師云,非馬鳴造論,昔日地論師造論,借菩薩名目之。故尋覓翻經論目錄無有也,未知定是否。」(此係日僧珍海《三論玄疏文義要》第二轉引,現存《四論玄義》無此文。)可見古來對此論的撰造和譯者已有疑問。

此論的異譯本,有唐‧實叉難陀譯的《大乘起信論》二卷,他的梵本來源有問題,據說是「于闐三藏法師實叉難陀齎梵文至此,又於西京慈恩塔內獲舊梵本」(見新譯起信論序〉)。其實當時印度已無此論,而此論梵本或係玄奘依據漢文還譯之本。如《續高僧傳》卷四〈玄奘傳〉說︰「又以起信一論,文出馬鳴,彼土諸僧,恩承其本,奘乃譯唐為梵,通布五天。」後來此梵本在印度也不存在,因而也沒有藏文的譯本,如《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九說此論「蕃本闕」。

但此論在漢地佛教界甚為風行,如法藏、元曉、宗密、知禮都說此論通依諸大乘經,慧遠、智旭說此論是別依《楞伽經》而作,又因此論勸修淨土,因之唐、宋以來在漢地發展的賢首宗、天台宗、禪宗、淨土宗各派學人對於此論盛行弘講。而此論思想對於近世佛教學術界的影響也很大。

關於此論的註疏等撰述甚多,現存的有梁代智愷(﹖)的《一心二門大意》一卷,隋代曇延的《論疏》二卷(現存上卷),慧遠的《義疏》二卷,法藏的《義記》五卷、《別記》一卷,宗密的《注疏》四卷,曇曠的《略述》二卷(敦煌寫本)、《廣釋》若干卷(同上),宋代子璿的《疏筆削記》二十卷、《科文》一卷,明代真界的《纂注》二卷,正遠的《捷要》二卷,德清的《直解》二卷、《略疏》四卷,通潤的《續疏》二卷,智旭的《裂網疏》(釋新譯)六卷,清代續法的《疏筆削記會閱》十卷,民國梁啟超的《考證》一卷等。

此外,據《歷代三寶紀》卷十一說︰真諦三藏於梁‧太清三年出有《起信論疏》二卷,這大概是傳說。其他的佚失的疏記,有梁代智愷的《論疏》一卷(﹖)、《論注》二卷(﹖、見《義天錄》),唐‧靈潤的《論疏》若干卷(見《續高僧傳》中〈靈潤傳〉),智儼的《義記》一卷、《疏》一卷,宗密的《一心修證始末圖》一卷,傳奧的《隨疏記》六卷(均見《義天錄》),慧明的《疏》三卷(見《東域傳燈錄》),宋代知禮的《融會章》一篇(見《四明教行錄》),仁岳的《起信黎耶生法圖》一卷(見《佛祖統紀》),延俊的《演奧鈔》十卷,元朗的《集釋鈔》六卷,智榮的《疏》一卷(均見《義天錄》)等。

此論在朝鮮、日本流行亦廣。朝鮮古代僧人有關此論的著述,現存有元曉的《疏》二卷、《別記》二卷,大賢的《古迹記》(即《內義略探記》)一卷,見登的《同異略集》二卷。此外已佚本還有元曉的《宗要》一卷、《大記》一卷、《料簡》一卷,憬興的《問答》一卷。

日本有關此論的章疏亦多,現存有湛睿的《決疑鈔》一卷,圓應的《五重科注》一卷,亮典的《青釋鈔》五卷,即中的《科解》二卷,貫空的《注疏講述》一卷,曇空的《要解》三卷,藤井玄珠的《校注》一卷,《講述》一卷,村上專精的《達意》一卷、《科注》一卷,湯次了榮的《新釋》一卷,望月信亨的《研究》一卷、《講述》一卷等。此外日本學者有關法藏的《義記》的註釋也多至數十種。

此論的日譯本,有島地大等譯、1921年東京刊行(收於《國譯大藏經》內)的一本,和望月信亨譯1932年東京刊行(收於《國譯一切經》內)的一本。還有鈴木大拙和李提摩太英譯本,前者曾於1900年在美國刊行,後者曾於1918年在上海刊行。(高觀如)

◎附一︰印順《大乘起信論講記》懸論(摘錄)

作者與譯者
(一)一般公認的傳說
《大乘起信論》,向來傳說是馬鳴菩薩造的。名為馬鳴的,印度不止一人,古來就有「六馬鳴」的傳說。然大家都意許是︰龍樹以前的那位馬鳴。據《馬鳴傳》及《付法藏因緣傳》的傳說,馬鳴是脇尊者的弟子,或富那耶奢的弟子。時代約與迦膩色迦王同時。

本論的譯者︰梁時真諦譯的,通常稱為梁譯。譯《華嚴經》的實叉難陀,也曾譯過這部論,通常稱為唐譯。現在所講的,是梁譯本。據《慈恩傳》說︰當時印度已沒有《大乘起信論》了,玄奘特依中文本轉譯成梵文。這樣說起來,本論是很有根據的!

(二)古今懷疑者的意見
非真諦譯︰《起信論》不是真諦譯的,這種說法,是古已有之。隋時,與嘉祥同門的均正,在《四論玄義》中說︰「尋覓翻經目錄中無有也」。法經奉詔編撰經錄,把本論編入疑偽類,並且說︰「勘真諦錄無此論」。同時的費長房撰《歷代三寶紀》,即說本論為梁‧真諦譯。彥琮等的《眾經目錄》,說是陳‧真諦譯。一直到唐‧智昇的《開元釋教錄》,才肯定說︰這部論確是梁‧真諦譯的。這些是古代的說法。近代如日本‧望月信亨等,根據均正、法經等的傳說,加以研究,也說《起信論》不是真諦譯的。民國十二、三年,梁啟超有《大乘起信論考證》一書問世,採用日人的說法;不但說本論不是真諦譯的,論前的智愷序也是假的,甚至唐朝重譯的《起信論》,也靠不住。支那內學院的呂澂,也以為︰實叉難陀的譯本,不過是梁譯本的文字上少加修改而已。他們都提出詳密的理由,證明他們所說的不錯!

非馬鳴造︰《起信論》不但不是真諦譯的,也不是馬鳴造的。這在古代,首由均正倡說︰「起信論一卷,人云馬鳴菩薩造。北地諸論師云︰非馬鳴造,昔日地論師造論,借菩薩名目之。」但嘉祥即稱之為「馬鳴論」。到唐代,唯識學者還有說是世親所作的不了義說。本論的作者,古代傳說中,確是遊移而不定的。到近代,這樣說的人更多,約可為二類︰一、如梁啟超他們,重於教理的發展史。從小乘到大乘,大乘從空宗到唯識,這是佛教義理發展的程序。可是,《起信論》的思想,比唯識學還要圓滿得多,所以就斷定它是︰唯識興盛以後的作品。龍樹以前的馬鳴,是不會造這樣圓滿的論典的。《起信論》不是馬鳴造的;實是中國人造的,因此讚歎中國人思想的偉大。二、如歐陽竟無他們──也依據考證,但主要是從義理的疑似上說。據他們的見解,《起信論》所說的,是不對的。因為《起信論》所說的,與唯識學不相合。他們似乎以為︰唯有瑜伽、唯識所說的教理才是正確的。《起信論》既與此不合,即是錯誤;所以也決定不是馬鳴造的。歐陽竟無,還多少融通一點;到了王恩洋、呂澂他們,就直斥為偽造了。所以說《起信論》不是馬鳴造的,也有二派︰一派如梁啟超等起而讚歎;一派如王恩洋等起而非毀,說它是「梁陳小兒所作,剗絕慧命」。

這是關於古往今來,說《起信論》非真諦譯、非馬鳴造的大概情形。本論在過去中國佛教界,有崇高的地位;民國以來,由於考證與唯識學的興起,開始遭遇惡運,受到多方面的懷疑和批評。

(三)維護《起信論》的近代大師
肯定《起信論》是真諦譯、馬鳴造,出而盡力維護他的,那要算太虛大師了。大師極力維護《起信論》,那麼,對於前面二派的說法,就非予以答覆不可。關於考證的部分,大師以為︰佛法是不可以從進化的觀點來考證的。他以為︰東方文化是不同於西方進化的文化的;所以用進化發展的方法來衡量佛法,極為錯誤。大師對於《起信論》的有關考證部分,從大處著眼,祇略談方法對不對而已。照大師的見解,《起信論》是龍樹以前的作品。但他不能否認,龍樹以前,像《起信論》的思想,並沒有起著大影響。所以在〈再議印度之佛教〉說︰大概馬鳴造《起信論》以後,因為法不當機,即暫為藏諸名山,以待來日。當時雖沒有大大的弘揚,但不能說沒有造。他以這樣的理由,維持《起信論》是空宗以前的作品。大師為甚麼要這樣說﹖因為他底思想──中國佛教傳統的思想,是和《起信論》一致的,是把這樣的思想作為佛陀根本教法的。如《起信論》後起,或被人推翻了,那他的思想根源,以及中國佛教所受的威脅,是怎樣的可怕!所以特為方便會通,盡力出來扶持。

關於義理方面的非議,大師是和事老。他以為︰《起信論》所說的很好,唯識宗所講的也不錯。那麼,唯識與《起信論》的義理,應怎樣融會他的矛盾呢﹖他提出二點來解說︰(一)《起信論》所說的真如,與唯識所說的真如是不同的。唯識義的真如,是偏於理性的,而《起信》的真如,是包括理性與正智的。(二)唯識家說有漏種子唯生有漏,無漏種子唯生無漏,而《起信論》說無漏與有漏互相熏生。大師以為︰《起信論》(主要是)依等無間緣來說熏習的,這是菩薩應有的心境,與唯識學約因緣說不同。凡夫,是有漏生有漏的;佛是無漏生無漏的;唯有菩薩,才有漏無漏展轉相生。這樣的熏生,約等無間緣說。有漏無間生無漏,無漏無間生有漏,這在唯識家也是認可的;所以特以此會通《起信論》與唯識的矛盾。

(四)從合理的觀點來重新審定
考證真偽的問題 用考證方法研究佛法──這種治學方法,是不應該反對的。如大師以為東方式的文化,是先全體而後分化的。像《起信論》所說的,空與有都照顧週到;後來龍樹、無著他們,據各方面的義理而特別發揮,才有大乘空有宗派的出現。西洋文化都是先有甲,再有乙,然後才有丙的綜合。用這種西方式的發展法則來看《起信論》,那就無怪要說《起信論》是後出的了。西洋文化是著重外物的,而東方文化卻是發自內心的,根本不同。這一見解,似乎應該修正。偉大的思想家,總是博大精深,思想的統一中含有多方面的。後學的繼承者,往往只著重其中的部分,這就引起後來的分化了。這在西洋,也不能說沒有,像黑格爾的哲學,有人跟他學,走著唯心的路線;有人學了,卻走著唯物主義的路線。黑格爾的學說如此,其他哲學家的傑出者,也莫不如是。先分立後綜合的例子,在中國也到處都是。以中國佛教來說,古代在南方流行的佛教,有天台智者出來綜合它,判為四教。到後來,北方又新起了禪宗,賢首又起來綜合它,改判五教。這不是合於正反合的發展例子嗎﹖因此,大師所說佛法不應該以進化發展的方法來考證,可能為一時的方便之談!我以為︰考證的方法不應該推翻。思想是有演化的,但不一定是進化的。在發展演化的過程中,可以演化成好的,也可以演化成壞的,不該說凡是後來的就進步。

而且,即使考證得非馬鳴作、非真諦譯,《起信論》的價值,還得從長討論。我的看法是︰(一)印度傳來的不一定都是好的。中國佛教界,一向有推崇印度的心理,以為凡是佛典,只要是從印度翻譯來的就對;小乘論都是羅漢作,大乘論都是了不起的菩薩作。其實,印度譯來的教典,有極精深的,也有浮淺的,也有雜亂而無章的。所以,不要以是否從印度翻譯過來,作為佛典是非的標準。而且,印度也不少託名聖賢的作品;即使翻譯過來,並不能保證它的正確。(二)中國人作的不一定就錯。佛法傳到中國來,中國的古德、時賢,經詳密的思考,深刻的體驗,寫出來的作品,也可以是很好的。如天台宗的典籍,主要是「智者大師說」的,不也還是照樣的崇敬奉持!有些人,重視佛法的傳承,以為從印度傳來的,就是正確的;中國人造的,都不可靠,這看法是太不合理了。其實師資傳承,也僅有相對的價值。印度、西藏,都大談師承,還不也是眾說紛紜,是是非非嗎﹖我們應該用考證的方法,考證經論的編作者,或某時代某地方的作品;但不應該將考證出來的結果,作為沒有價值或絕對正確的論據。在佛教思想上,《起信論》有它自己的價值。這不能和鑑別古董一樣,不是某時某人的作品,就認為不值一錢!

義理正謬的問題 站在唯識學的立場,評論《起信論》的教理不對,這不過是立場的不同,衡量是非的標準不同,並不能就此斷定了《起信論》的價值。佛法中的大小乘,有種種派別,像小乘有十八部、二十部之多。從大體上分,也還有︰有部、犢子部、分別說部、大眾部的四大系。大乘中也有有宗、空宗的不同。佛法流行在世間,因為時、地、根機、方法的不同,演化成各部各派的佛法。現在來研究佛法,對各部各派的教理,可以比較、評論,但切不可專憑主觀,凡是不合於自宗的,就以為都是不對的、錯誤的。這種宗派的獨斷態度,是萬萬要不得的。站在唯識的立場,說別宗不對,不合正理;別的宗派,也可以站在另一立場,說唯識的不對,不符正理;但決不會因此而問題就解決了。我覺得,唯識學者對於《起信論》,應以討論、商榷的態度,不應以「同我則是,異我則非」的態度來否定《起信論》。然對於以唯識融會《起信論》,似乎也終於多此一舉。《起信論》與唯識論,各有獨特的立場,不同的方法,不同的理論,一定要說它們恰好會通,事實是不易做到的。(中略)

本論在佛法中的地位
(一)從學派的系統說
佛滅四、五百年的時候,佛法分為大小乘。本論是屬於大乘的;論中所談的發心、修行、證果,都是屬於大乘的。大乘法也有學派的差別,但分別大乘學派,要從義理去分別。太虛大師分大乘為三宗,即法相唯識宗、法性空慧宗、法界圓覺宗。我在《印度之佛教》,稱之為虛妄唯識論、性空唯名論、真常唯心論;內容與大師所說相近(台家的通、別、圓;賢家的法相、破相、法性,也相近)。本論是屬於法界圓覺宗,或真常唯心論的。佛法是否唯心論,這是另一回事;但本論,徹頭徹尾的是唯心論,是絕對唯心論,這是誰也不能否認的。本論所說的「眾生心」,含攝得生起的生滅雜染,而本質是不生不滅的,清淨的,所以唯心而又是真常的,與無著系的虛妄唯識學不同。大乘法的三宗論,有些人是不承認的。他們分大乘為二宗︰(一)空(中觀)宗,(二)唯識宗。這因為他們是重論的;唯識宗與空宗,都有豐富的論典,而真常唯心一系,論典極少。西藏所傳的,也以論師為主,所以也說大乘但有二宗。然確實的考察起來,三宗的體系是存在的。流傳在中國的大乘,決定有此三系的差別;從印度傳來的經論去看,也是有此三系的。如《楞伽經》、《密嚴經》,雖說是唯識宗的論典;但仔細地研究起來,倒是與真常唯心論的體系相合的。我所理解的是︰大乘經可以分為二系︰(一)判大小二乘的空相應大乘;(二)判有空中三教的唯心不空大乘。如《般若經》等,這是性空系的;《密嚴》、《楞伽》、《涅槃》、《金光明》等經,是以唯心不空為究竟了義的。大乘法到達西北印,部分的一切有系(有部、經部)的學者,承受了大乘法──性空與唯心不空的大乘經,而通過一切有系的見地,融會而修正他,發揮出法相唯識的學系。大乘法定有三大系的差別︰真常唯心系的要典,幾乎都是契經的。性空系的要典,有經也有論。唯識系的要點,則幾乎都是論的;契經,也許就是《解深密》與《阿毗達磨大乘經》(還不一定偏屬唯識)吧!像唯識宗所依的六經,若沒有受過唯識論的深切影響,去研究《華嚴》、《楞伽》、《密嚴》等,那所得到的結論,是難得與唯識系相應的,反而會接近真常唯心論的。論典可大分為二宗︰即中觀與唯識;契經也可以分為二系︰即性空系與唯心不空系。由此即總合為三宗。本論是屬於真常唯心論一系,所以不應該專以空宗及唯識宗的觀點而論斷它。也就因此,本論無論是中國或是印度造的,它所代表的思想,在佛教思想中,有它的獨到價值,值得我們深長的研究。

(二)從染淨所依說
佛法有兩大問題︰(一)雜染的生死,(二)清淨的解脫。《阿含經》和早期的聖典,一致的說︰世間生死是緣起的。緣起法中,主要而有攝導性能的,是無明。十二緣起,說明生死流轉的雜染法,有它發展的程序;如由無明而起種種的行(業),由行(業)而招感有識的生死身。緣起雖如環無端,無明也由於因緣,但從緣起支的重心說,是無明──愚癡、無知。無明,是一切雜染法的重心。從生死而得解脫,證得涅槃的清淨法,也是有攝導重心的,就是明;坡是般若,也即是覺。所以說︰「無明為雜染法根本,明為清淨法根本。」或說︰「以無明為上首故,生一切世間雜染法;以明為上首故,生一切出世清淨法。」

因無明故有生死,因明故得涅槃。這與性空大乘所說的相近。性空大乘說︰世間是緣起的。眾生所以長受世間生死,即由於緣起中的無明;無明是不了諸法自性的本空,由此無明為迷本,所以生死不了。這與阿含小有不同,《阿含經》說無明,不專重不知性空的無常無我,更說無明為不知苦、不知集、不知滅、不知道等(大乘著重了無明中的根本妄執)。從生死而能得解脫,由於般若;般若為悟本,即證悟諸法的本性空寂。然般若可分為二種︰(一)有為般若,(二)無為般若(見《大智度論》)。有為般若,約未證法性空的有漏智慧說。無為般若,約悟證空性的智慧說;般若與空性相契相應,與法性無為不二而得名。這在阿含的根本教義中,有一問題存在。佛說因緣所生法,主要是約雜染法說的。有為(為業感所生的)緣起,即苦諦與集諦。涅槃是滅諦無為法。這從染而淨,能證法性寂滅的,是以慧為攝導的戒定慧──道諦。道諦是有為呢,還是無為﹖有為緣起,一向約苦集說,無為但約涅槃滅諦說。從道諦的因緣相資說,有說是有為的。從道諦的不因涅槃而永滅說,有說是無為的。《大智度論》的分別般若(道諦的根本)為二,可說是會通了《阿含經》中略說而未盡的諍論︰即般若不與空性相應的是有為,與空性相應的是無為。這如唯識者所說的圓成實一樣︰如說有染依他與淨依他(清淨的緣起),那圓成實即專指空性。如不立清淨依他,那麼無漏的道諦,也自稱為圓成實了(如無為般若)。但性空者以雜染法的根本為無明,清淨法的根本是般若。而唯識者說︰以無明、般若為本的,是約迷悟說。而建立雜染法與清淨法的本依,說緣生法即是依他起,根本依是阿賴耶識。賴耶為生死雜染依;也由此轉染依成淨依。然初期的唯識學,依(唯心不空)大乘經立論︰以法界(即真如法性)為清淨法本。一切眾生,雖(大都)有無漏種子是法界性所攝;但在眾生位,此無漏種子(不是阿賴耶識)卻是附屬於阿賴耶識的。到無漏現前,無漏種起無漏現行,即依屬於法界。所以,菩薩發菩提心,修菩薩行,一切以法界為依;法界即聖法的因。但後來,更傾向於一切有系的,如《成唯識論》等;清淨無漏法依,又偏重阿賴耶識中的種子了。本論是真常唯心論,對生死雜染(不覺)的迷妄方面,從阿賴耶與無明的統一中,而說為依為本的;以無明為本,即是說以阿賴耶為本(《阿含經》所說的阿賴耶,本與染執是不能分離的)。這等於統一了唯識家的阿賴耶緣起與愛非愛(無明)緣起(這兩者的分離,本不是佛法本義)。說到覺悟與清淨方面,本論是從法界(真如)與般若的統一中,而說為本為依的。覺,就是明和智慧。單說覺,即與《阿含經》、空宗等一致;單說法界,即與初期的唯識學相合。而本論約法界與明覺的統一說,所以覺又是本覺,是與法界不離的本覺性。以法界為本,即般若為本。為本論的特色。

(三)從三類的著重說
一切,可以歸納為三︰(一)色,一般稱為物質,即是佔有空間的,有體質的事物。(二)心,即一般所說的精神。(三)理性,佛法中名為法性,即物質與精神的真相或真理。這三者,相當於一般哲學中的物質界、精神界、本體界。依《阿含經》與性空大乘說,這三者是平等的︰


色─┬法
心─┘
性──法性


如人,是色、心相依而有的,相依相待而存在的緣起法,如瞎子和跛子一樣,互相依存起來,看得見也走得路;一旦分離,就不成了。色心是相依互待而有生命的、文化的、偉大的作用;這是有為生滅的現象。論到本性──法性,是無為不生不滅的。不說一切法只是理性,也不說一切法只是色與心;色心與法性,不一不異,而各有它的特徵。

唯識者不這樣說,特別看重了心,說色是依心而起的。以為心從種子生起的時候,自然而然的現起二種相︰一、能取的精神的識知作用──見分,二、所取的華境相作用──相分。如以客觀存在的為色,那麼境相即是色(古有判色、心、空三諦的,即三性的另一解說)。


┌─相分境(色)
自證心─┴─見分心
法性


心自體是自證分,心自體起用時,見分、相分同時而生。這樣的成立一切法唯識,心即被剖析為二。色與心雖都是從種子生的因緣所生法,即依他起法;但依他起的本質,是虛妄分別的心心所法為性,而色不過是現似心外存在的心相而已。唯識家以為︰有為法(心心所為本的)與無為法是平等的;不一不異的;法性不離心識,所以名為唯識。

本論是真常唯心系的,所說的心,比唯識學還要強化。心──眾生心,不但含攝了色;而且統有理性與事象,即無為與有為。如說︰一心法有二種門︰一者心真如門,二者心生滅門。生滅心,是不離心真如的。從不離真如心而現起的生滅心說,含攝得本覺與不覺。不覺,即生死雜染的心;本覺即開展為清淨解脫的心。從不順真如而發展為生滅雜染的,即依不覺為本,又開展為一般的精神物質。我們現前的精神與物質(色、心),都是從不覺而生起的;不覺又依於統攝理事染淨的眾生心而存在的。這樣,《起信論》所說的心,即可為三級︰


┌─所現所取境
眾生心┌心生滅門(心)─┴─現境取境心
└心真如門


理性與事象,精神與物質,都含攝在一心──眾生心裏;這是絕對的唯心論(現代的辯證法唯物論,把這三者都依屬於物質︰精神是由物質派生出來的;理性是物質的一般法則。這是與絕對唯心論,恰好相反)。把理性與事象,物質與精神,都統一於眾生心,為本論的特色。

◎附二︰呂澂〈起信與禪──對於大乘起信論來歷的探討〉(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5})

在佛典裏,千餘年來題著馬鳴所造、真諦所譯的《大乘起信論》,是一部和隋唐佛學關係密切的書(隋唐時代的禪、天台、賢首等宗思想的結構及其發展,都受到《起信》的真心本覺說的影響),也是一部來歷不明而面目模糊的書。它大約是在北周、隋代之間(約西元577~588年)偽託馬鳴所造而以譯本的形式於北方出現的,但不久即有人對它的譯者發生懷疑。隋代第一部眾經目錄即開皇十四年(594)編成的《法經錄》,將它編入眾論疑惑部,並附註語說︰「人云真諦譯,勘真諦錄無此論,故入疑。」繼而唐初(618頃),吉藏的入室弟子慧均著《四論玄義》,又對《起信》的作者提出異說。《玄義》的第五卷裡說︰「起信是虜魯人作,借馬鳴菩薩名。」其第十卷裡又說︰「起信論一卷,人云馬鳴菩薩造;北地諸論師云︰非馬鳴造論,昔日地論師造論,借菩薩名目之,故尋翻經目錄中無有也。未知定是否﹖」

這兩段文章分別見於日人珍海《三論玄疏文義要》卷二、寶賢《寶冊鈔》卷八及湛睿《起信論決疑鈔》所引,但在現存《玄義》殘本的卷五、卷十裡並未見到,也許早被後人刪去了。再到晚唐(860~906),新羅‧珍嵩撰《華嚴經探玄記私記》,又對《起信》的內容作了批判。他說,《起信》是依《漸剎經》二卷所造,而道宣的目錄以《漸剎經》為偽經,依經造論當然也是偽論了。現在《私記》已佚,此文也見於《寶冊鈔》所引(《漸剎經》在道宣目錄即《大唐內典錄》裏未見記載,但日人快道〈起信論懸談〉認為《漸剎經》即《占察經》)。從以上幾種資料看,可見《起信》的來歷一向就被認為有問題,不過其書既已為各宗所信用,大家也就不再深究而已。到了晚近,從1919至1921年,又從1926到1929年,日本佛教學者們對《起信》是印度撰述還是中國撰述的問題,曾有過兩次討論。參加者雖也爭辯熱烈,然而未能徹底解決。現在日本學者大都利用印度撰述之說,只以為撰出的時代應在無著、世親之後,作者當然不能再歸之馬鳴其人了。至於一般佛教史的著述中,即將《起信》列入晚期大乘的典籍一類,很少異議。

現在,我們認為,以《起信》對於隋唐佛學思想的關係那樣的密切,如要正確地理解隋唐佛學的實質,就非先弄明白了《起信》理論的真面目不可,因此《起信》的來歷如何,仍有深入探討的必要。不過採用枝節的考據方法(如分析有關《起信》撰譯問題的資料,比較真諦譯本所用名相等等),解決不了問題,應該單刀直入,以解剖論文的重要關鍵下手。以下便是我們試作的探討。

《起信》這部書有種鮮明的特徵,即從其理論上可以一覽而知它和《楞伽經》有淵源。因此,自隋唐時代的慧遠、太賢、元曉、法藏等開始,經過宋、元,直到明末的德清、智旭,這些註解《起信》的大家都承認它是宗《楞伽經》而作。近時日本學者討論《起信》問題的,像主張印度撰述說的常盤大定一開頭即以《起信》和《楞伽》一致作為立論的根據,對他持相反主張的望月信亨後來改變論脈,也承認《起信》和《楞伽》的關係。但古今人所見經論之相關,大都以《起信》和魏譯本《楞伽》(菩提流支譯,十卷)的比較為據,而《楞伽》經本在魏譯之外,還有劉宋譯(求那跋陀羅譯,四卷)、唐譯(實叉難陀譯,七卷),魏譯本的文義和它們都很有出入,這裡面就會有諸譯的是非問題。今以《楞伽》現存的梵本(日本‧南條文雄校刊,1923年出版)為標準來刊定,梵本的中堅部分,非但譯出較晚的唐譯本和它相同,即較早的劉宋譯本也和它相同,可見它是始終未曾有過變化,在宋、唐之間譯出的魏本獨獨時與之異,這自然不會有特別的梵本為魏譯所據,而只能是魏譯的理解上有問題,翻譯的技巧上有問題而已。這並非隨便的論斷。在唐譯《楞伽》出來之後,參與譯事的法藏作了《入楞伽心玄義》一書,對於魏譯就有過批評。他說︰「魏譯文品稍異,而經言難顯,加字混文,著泥於意,或致有錯。」這正可作為上述的佐證。

我們認清了魏譯《楞伽》的性質以後,再來對《起信》和它有關的地方作進一步的研究。如果其關係僅僅限於文句或名相的雷同,這也許因魏譯在先而《起信》沿用了它的成譯,說不上與《起信》的來歷問題有何交涉。如果在理解上也看出它們的相關,像魏譯《楞伽》有異解或錯解的地方,《起信》也跟著有異解或錯解,這樣《起信》之為獨立的譯本就有些不可靠了。如果它們的相關處不止於此,還更進一層見到《起信》對於魏譯《楞伽》解錯的地方並不覺其錯誤,反加以引申、發揮,自成其說,那麼,《起信》這部書絕不是從梵本譯出,而只是依據魏譯《楞伽》而寫作,它的來歷便很容易搞清楚了。

在這裡,我們即憑上述的線索來看《起信》的關鍵處和魏譯《楞伽》的實際關係究竟如何。《起信》理論的重心可說是放在「如來藏緣起」上面的,而首先要解決的即是如來藏和藏識的同異問題。這些原來也是《楞伽》的主題。但原本《楞伽》(這據梵本和宋譯共同之處而言,以下並同)是將如來藏和藏識兩者看成一個實體。它之所以作這樣看法,有其歷史根源。因為在各種大乘經典裡,都要求說明他們所主張眾生皆可成佛的根據何在而作出種種唯心的解釋。最初《般若經》泛泛地說為自性清淨心,《涅槃經》說為佛性;比較晚出的《勝鬘經》更切實地說為如來藏,《阿毗達磨經》又說為藏識;最後《楞伽》將這些統一起來,特別指出如來藏和藏識不過名目之異,其實則二而一者也。因此,在經文裡常常說「名為如來藏的藏識」,有時又說「名為藏識的如來藏」,以見其意。《楞伽》確定了這一基本觀點,還有一段文章說明染淨緣起之義,歸結於眾生之有生死(流轉)、解脫(還滅),都以如來藏(即藏識)為其根本。

魏譯《楞伽》也很重視這段文章,特別開為一品,題名〈佛性品〉,以引起讀者的注意。但在文內卻充滿著異解甚至是誤解,而構成另外一種的說法。如原本《楞伽》說,名叫如來藏的藏識如沒有轉變(捨染取淨),則依它而起的七種轉識也不會息滅(宋譯︰「不離不轉名如來藏藏識,七識流轉不滅」)。這是用如來藏和藏識名異實同的基本觀點來解釋八種識的關係的,但魏譯成為「如來藏不在阿黎耶識(即是藏識)中,是故七種識有生有滅,而如來藏不生不滅」。這樣將如來藏和藏識分成兩事,說如來藏不生滅,言外之意即藏識是生滅,這完全將《楞伽》的基本觀點取消了。其次原本說︰「為無始虛偽之所熏習,名為識藏(藏識),生無明住地,與七識俱,如海浪身常生不斷。」這是說明流轉方面的緣起的。而魏譯成為︰「大慧!阿黎耶識者,名如來藏而與七識共俱,如大海波常不斷絕。」

它將虛偽所熏一語改屬上文,插入大慧、如來藏兩詞,便像是如來藏與七識俱起乃成為藏識,而海波譬喻也變了如來藏的翻起藏識波瀾,都和原本異樣了。還有,原本說︰「其餘諸識有生有滅,(中略)不覺苦樂,不至解脫。」這是說明還滅方面的緣起的。而魏譯成為︰「餘七識者,心意意識等,念念不住,是生滅法,(中略)能得苦樂故,能離解脫因故。」

它將原來說七識不能感苦樂故不起解脫要求的變為能感而不求,又成了異說。以上都是魏譯《楞伽》改變原本的地方,自然會含有誤解在內。

再看《起信》關於如來藏的理論,如將如來藏和藏識看成兩事,如說如來藏之起波瀾,如說七識能厭生死樂求涅槃等,莫不根據魏譯《楞伽》的異說,並還加以推闡。所以說︰「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賴耶(即藏識)。」又說︰「如是眾生自性清淨心(即如來藏)因無明(指一切心相)風動,心與無明俱無形相,不相捨離,而心非動相(中略)若無明滅,相續則滅,智性不壞故。」

由此推衍,還說此淨心即是真心,本來智慧光明,所謂本覺,所有修為亦不待外求,只須息滅無明,智性自現;這樣構成返本還源的主張。又說︰「以真如熏習因緣力故,則令妄心(即七識)厭生死苦樂求涅槃。」

《起信》之重蹈魏譯《楞伽》誤解而自成其說,還不止於中心的理論,其餘重要論點亦很多這樣的情形。試舉例︰有如論文一開始泛說一心二門而提出了如來藏,依照元曉的舊解,這是脫胎於魏譯《楞伽》第一品末,「寂滅者名為一心,一心者名為如來藏」兩句,但用原本來對照,這兩句實在說的是三昧境界,一心是一緣(即心專一境)之誤,而《起信》卻跟著它錯解了。又如論二門中的生滅門,貫串著覺和不覺兩義。覺的體相用鏡像來做譬喻,說有原實空鏡,遠離一切心境界相,無法可現;又有因熏習鏡,如實不空,一切世間境界悉於中現。這些說法又顯然脫胎於魏譯《楞伽經》〈佛性品〉末結頌所說︰「甚深如來藏,與七識俱生,取二法則生,如實知不生;如鏡像現心,無始習所熏,如實觀察者,諸境悉空無。」二頌。但對勘原本,頌文之意實係說的不覺,如實知是別有智者之知,並非如來藏的本身,而魏譯錯解了,《起信》即照它說得那樣的若隱若現。又如在心生滅門的不覺方面,《起信》說依心意意識而轉,分析其內容有阿黎耶識、業識、轉識、現識、智識、相續識、分別事識等,這些名目又明明出於魏譯《楞伽》。魏譯〈集一切佛法品〉首說到︰「識有三種,(中略)一者轉相識、二者業相識、三者智相識。」又說︰「有八種識,略說有二種,(中略)一者了別識,二者分別事識。」似乎轉相識、業相識等是可以與分別事識並列的,但一對照原本,轉相等是說諸識共通所有的三相,並非三種識。魏譯錯解,《起信》就隨之而錯了。還有智相識之「智」,依據原本和魏譯下文,實係「自」字的錯寫(在菩提流支的譯籍中,因音近而寫錯字的事並不稀奇,特別是所譯《大寶積經論》此例尤多,見鋼和泰校刊本A Commentary of the Kācyapaparivar-ta Preface PP,Ⅶ,XXII.)。《起信》不加辨別,就據以說智識、智相、分別智相應染等等,未免有些支離了。最後,如《起信》說到修行部分,特別舉出止觀,而以證得法界一相的一行三昧為最高標準。這不能一蹴而躋,又以真如三昧為之階梯。它說真如三昧是「不住見相,不住得相」,正是以魏譯《楞伽》四種禪中觀真如禪之說「不住分別心中得寂靜境界」為其藍本。但對勘原本《楞伽》,此文乃是「住於真如而不生分別」的誤譯,《起信》云云,又被魏譯所惑了。

如上所說的種種,《起信》之與魏譯《楞伽》實際關係如何,已極了然。其為依據魏譯《楞伽》撰成之作,也可無疑義。由此,我們再來推論其撰述的經過,以見其來歷。

魏譯《楞伽》是在西元513年譯出的,所以《起信》成書年代的最上限不能早於513年。又從前學者的著述引用到《起信》的,以慧遠的《大乘義章》為始(這依據可信的資料而言)。《義章》為何時所撰,今無可考。所以《起信》成書年代的最下限暫定為慧遠去世之年,即西元592年。在513~592的幾十年中間,北朝更換了幾個朝代,又遭遇北周武帝破滅佛教的事故(西元574~580年),都是便利於偽書出現的好時機。《起信》的著作恰在此時,自非偶然。再從《起信》的內容看,也可說它是一部止觀教程(它全書五分,後二分是止觀實踐,前三分則為其理論根據)。本來它所依據的《楞伽》,那時慧可一系曾用來建立楞伽宗,而成為禪宗的先河。它止觀修行中推尊的一行三昧,又為後來禪家道信一系開創東山法門的依據。還有所謂「如來藏為身本,真心即摩訶衍」,「如來藏一念不了而有生死」等,都是它裏面見得到的思想,而當時一大禪師慧思即借以成立法華三昧之說,為天台宗的源泉。從這些方面,可見《起信》的理論和那一時代的禪法,特別是北方所流行的,有何等密切的聯繫。北方禪法從羅什以來才有系統的傳授。羅什譯出了《坐禪三昧經》,詳述五停心等禪法,而尊馬鳴為其導首。所以北方所流傳的,主要是馬鳴禪。同時禪師覺賢也在北方傳法,後被羅什門人排擠而去江南,另譯了《達磨多羅禪經》,於是南方又有達磨禪(現存《達磨多羅禪經》裏無達磨的禪法,僅在慧遠的序文之末提到它,有這麼幾句說︰「其為觀也,明起不以生,滅不以盡;雖往復無際,而未始出於如。故曰︰色下異如,如不異色;色則是如,如則是色。」大概其法以《楞伽》所說的攀緣如禪為主,而不傳於文字。後來提倡達磨禪的要以四卷本《楞伽》為印證,其理由或即在此)。達磨禪的發展偏於幽玄,是越來越和北方禪法異趣的。直到東魏‧天平年間(西元534~537年),慧可打著達磨禪的旗幟(在禪宗初期是將菩提達磨與達磨多羅混而為一的,當然其禪法也就不分家了),去鄴都宣傳,這樣,南北不同的禪法才開始有了接觸。當時慧可所提出的經典文獻,是宋譯四卷本《楞伽》。其內容既不盡同於北方的新譯(即魏譯十卷本),譯文也比較樸拙,佶屈聱牙,不易領會。加之,它歸趣於一切無相,也覺得情事無寄,與北地禪風特別是惠稠一系(這是在北方原有的禪法上再加菩提流支的譯侶勒那、佛陀二人所傳而構成的)由四念處下手而確有憑依的恰恰相反,於是引起了糾紛。有些「滯文之徒,是非紛舉」,這是積極的攻擊。又有些「文學之士,多不齒之」,這是消極的不理。這些還在其次,獨有當時在其執禪壇牛耳的道恒,為了保全他自己的地盤,竟賄賂官府,屠害慧可,幾至於死。這樣一來,慧可受了嚴重的打擊,終於潦倒多年,「卒無榮嗣」。但從此以後,北禪在思想上,不用說也受到了相當的刺激,自會注意吸收《楞伽》經意來略變其說,這就有新的禪法理論在醞釀著了。不久,周武帝實行毀滅佛教的政策,佛教界發生了一度紊亂,人也散了,書也燒了,這時醞釀著的新禪法卻也借此傳播到各地。像在舒州𡸣山地方,就有人傳新法於道信,而有一行三昧的提倡。一經闡揚,重敞禪風的東山法門也跟著出來了。等到周武滅法事故過去,這一新禪法又繼續風行北地而成了主流。我們推想,在這段時期內,如有人將新禪的理論方法筆之於書,自然會成一部很好的止觀教程。──《大乘起信論》可說即是在這樣情況下製作出來的。由於北禪傳統重視馬鳴,所以它偽託為馬鳴的原著,譯人不便杜撰,便付闕如,恰恰其時真諦的譯籍陸續北傳,所以也有人推測它也是真諦所譯,因而《法經錄》裏有那一段「人云真諦譯,……」的記載。以上是從禪法在北方的演變經過中推尋所得《起信》的來歷,要是從思想的社會根源上看,也可見《起信》是會在那一時期內撰述出來的。北朝佛教一向為政治所利用,而得以滋長。從北魏有了僧祇戶、浮屠戶等制度之後,佛教寺院愈加重了對農民的汲取,也愈密切了和統治階級的共同利害關係,自也不願稍變現狀。這反映在教徒的思想上,就成了消極保守,而將事物的現成樣子看成最為完美無缺。再經過周武滅法的事故,教徒們熱望恢復佛教舊狀,這就更加強了他們保守的傾向。我們看《起信》理論中所有真心本覺以及返本還源等說法,豈不是那些保守思想集中的反映!所以說它在這一時期內成書,是再合理不過的。

《起信》之為根據魏譯《楞伽》撰成之作,已如上述,但後來唐代又出現了《起信》的實叉難陀譯本,這又是怎麼一回事呢﹖我們說,這也可以由它和禪法的關係明了它的真相的。

本來禪家道信一系的東山法門是和《起信》的思想一脈相通的。到了《起信》成書流行以後,那一系的人更將它看作重要的典據。如晚近在敦煌卷子裏所發現的有關著述,《楞伽師資記》、《法寶記》,文中引證經論都以《起信》放在重要的地位。再從禪觀的方面去看,就愈加具體地見到它們中間的密切關係。依照唐代圭峰《禪源諸詮集都序》所評述,東山一系屬於當時禪家三宗中的第一息妄修心宗。它的禪法是「背境觀心,息滅妄念,念盡即覺,無所不知」。圭峰對此沒有再加詳細說明,但現在來看《起信》(舊本)解說修行止觀的一段話說︰「若修止者,住於靜處,端坐正意,(中略)亦不得隨心外念境界,後以心除心,心若馳散,即當攝來住於正念。」這就明呢東山禪法中背境觀心的註腳。《起信》還在從不覺向覺的一段過程中,詳細地說︰
「如二乘觀智、初發意菩薩等,覺於念異,念無異相,以捨粗分別執著相故,名相似覺。如法身菩薩等,覺於念住,念無住相,以離分別粗念相故,名隨分覺。如菩薩地盡,滿足方便,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中略)若得無念者則知心相生住異滅,(中略)本來平等,同一覺故。」

這樣由明白了心的生住異滅而成其無念,正是說明了東山禪法中息滅妄念的方法。由此可見《起信》和東山法門的關係再密切不過。但東山一系人才濟濟,著名的即有十師,從神秀、智詵以下,都堪為師表,弘化一方。像神秀那樣的幾代的統治者所尊重,固不用說,即智詵、老安等也都同樣地受到了優遇。在他們教人禪法的方面,自然會有各具特點的要求。像舊本《起信》那樣的固定說法,取為依據,未免太無靈活性而顯得不夠用了。依常情的想法,假使有個機會,能在舊本《起信》的文字上略加修改,作為他們不同方法的張本,豈不更好﹖巧得很,那時恰恰遇到了連年政變,朝廷主持的譯場也受到影響,像實叉難陀、義淨的譯本就有好些都散失了,等到政局安定之後才又向各方搜羅求備。有了這一個機會,於是一批來歷不明的書,像《楞嚴經》、《圓覺經》等,都陸續出來了,這中間就夾雜著一本題為實叉難陀重譯的《大乘起信論》,這自然是有所為而改訂舊本以成的。現在試對照舊本看一看,果然在新本中好些地方都改動了,特別是說觀心息念等處。它說觀心是︰「其修止者,住寂靜處,(中略)前心依境,次捨於境;後念依心,次捨於心;以心馳外境,攝住內心。」舊本此段釋文甚為含渾,這裏則整整齊齊分成三段,也就是成為「三句」了。又它說息念是︰
「如二乘人及初業菩薩,覺有念無念體相別異,以捨粗分別故,名相似覺。如法身菩薩,覺念無念皆無有相,捨中品分別故,名隨分覺。若超過菩薩地,究竟道滿足,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始名為覺,(中略)名究竟覺。」

又說︰「若息妄念,即知心生住異滅皆悉無相,(中略)如是知已,則知始覺不可得,以不異本覺故。」這些話,說明由於了解到心沒有生住異滅相,而後成其息念。這就和舊本此段所說知心的生住異滅相方成無念著,恰恰相反。所以舊本很明顯地分為覺於念滅以至覺於念生的四段,而在新本上完全沒有了。還有,在舊本裏次第說由不覺而始覺,而合於本覺,而新本卻在末段加上「始名為覺」一句,似乎到最後究竟覺才成其為覺。這樣不承認有次第的始覺,又含著頓漸不同的看法在內。用禪家的術語來講,則舊本所主張的是「漸修漸悟」,而新本則主張「漸修頓悟」。這完全是兩樣的。試問︰東山系中是否有人由於不同的主張需要新本說法來作為根據的呢﹖有的,他就是智詵。智詵後來弘法四川,在禪宗內與神秀平分秋色,世稱南言令北秀。他就是主張漸修頓悟,又以三句方法來教人的。據圭峰《圓覺經大疏鈔》卷三之下所說,智詵的三句是無憶(不憶外境)、無念(不念內心)、無忘(覺常相應)。這些豈非與新本《起信》改訂的三層一模一樣﹖並且大禪師們多不能文甚至文盲,所以常有傳授而無文記,智詵在弘忍門下則以文筆著名,這樣,很可推想新本《起信》大概即是智詵一系所改作的。或者有人想,也許是有了新譯《起信》,智詵才有那樣的主張的,這未免為古人所欺。我們看新本改「覺於念異,念無異相」等句成為「覺有念無念體相則異」等,將原本意有轉折的文句(依法藏《起信論義記》解覺念異等是說,明白了念的異相,念就不會再走異的路子;可見其間有一轉折),改成一氣貫下的單句。這樣的破句讀法,只有在漢文的結構中才會發生。至於梵本虛實各字區別顯然,很難有那樣兩種不同的譯法的。所以說它譯自梵本,只欺人之談而已。新本《起信》初出,即附有序文,那裏面說到︰「然與舊翻時有出沒,又梵本非一也。」照我們看,它根本不是翻譯,就無梵本非一之可言,倒是說「蓋譯者(也就是作者)之意」可能是實話,那些文句上的出入都是改作者意為以之耳。又《開元錄》卷九記載實叉難陀譯本十九部,列入《大乘起信論》二卷,但據法藏《華嚴經傳記》卷一,只云難陀譯經十九部,不云譯論,《開元錄》所載只是出之推測,不足為據。法藏所著各書引到《起信》處,皆用舊本之文。他是參與難陀譯事的,如難陀真正重新譯了《起信》,他豈有不知、不引,甚至不一提及(如法藏註舊本《起信》即未提到新譯一字)﹖這也可以旁證新本《起信》之並非翻譯而只是禪家對於舊本的改作。──上面這樣究明所謂唐譯《起信》的真相,我們想,它也有助於證成前文所說舊本《起信》的來歷,不會與事實有多大出入吧!

〔參考資料〕 山口益(等)著《佛典研究(初編)》(《世界佛學名著譯叢》{27});常盤大定《支那佛教の研究》(續);平川彰《大乘佛教の教理と教團》第七章;矢吹慶輝編著《鳴沙餘韻解說》;宇井伯壽譯註《大乘起信論》;望月信亨《講述大乘起信論》、《淨土教の起原及發達》;久松真一《起信の課題》。


大手印

大手印,梵語曰Mahāmudra,意為大印;藏譯曰差珍(Chagchen),意為大手印。印即印契,與法印之「印」同,乃以世間國王印璽,喻法王佛陀親許的佛法宗要。藏譯於大印加一「手」者,表示佛祖親手印定。此印為至極無上之佛法心髓,故名為大。在密乘瑜伽部(唐密金剛界)法中,大印為四種密印(大印、羯磨印、法印、三昧耶印)之一,藏密所言大手印,主要屬無上瑜伽部法,指本元心地之心傳口授,略當於漢傳佛教的實相印、佛祖心印。

大手印是藏傳噶舉派、息結派、覺域派等所傳法的心髓,它直承印度晚期瑜伽成就諸師之傳,以簡易明了的訣要,總攝一乘佛法之見、修、行、果,猶如點石成金的仙丹,畫龍點睛的妙筆,指示如來之涅槃妙心,堪稱藏傳一系之正法眼藏。藏傳大手印法門顯密兼賅,頓漸俱備,系統精密,三根普被,與禪宗心地法門甚為相近,而更多攝引初學的方便。

茲略述大印法門之傳承、典籍、種類及見修行果之要如下︰

〔傳承、典籍及種類〕 據西藏多羅那他之《七系付法傳》,大手印教授為七大密法之一,以龍樹之師大阿闍黎薩囉訶(羅睺羅)為第一傳,此師遞傳龍樹──舍婆黎──盧伊波──徵吉波──諦洛巴(988~1098)──那洛巴(1016~1100)──鐘毗波──俱薩羅跋陀羅。諦洛巴又得盧伊波再傳弟子安多囉波之傳。諦洛巴傳人那洛巴,為東印超戒寺「六賢門」之一,其門人彌勒巴,又親得舍婆黎之傳,為藏傳佛教後弘初期印度著名的瑜伽大成就者。彌勒巴門下有俱生金剛、囉摩波羅等四大弟子,其中囉摩波羅傳小俱薩羅跋陀羅、阿悉多伽那、智友。《祝祓大手印》等則把諦洛巴一系大手印傳承上溯至佛滅百年頃的勝喜金剛。又說由薩囉訶遞傳龍樹──提婆──月稱──馬當格──諦洛巴,薩囉訶之前有金剛持──金剛空行母──金剛手遞相傳承。

總之,印度諸家大手印,率皆源出薩囉訶。西藏著名瑜伽成就者、佛學大師郭滄巴(1189~1258)說︰「對於釋迦世尊教法,說名大手印超越道,首倡者為薩囉訶。」(《青史》〈大手印法門譚〉)薩囉訶所傳大手印,有「自然乘」(Sahajaya #-na)之稱。據《印度佛教史》、《七系付法傳》等,薩囉訶之師為上座黑(吉栗瑟那),上座黑之師為馬鳴,馬鳴之法統,可從優婆崛多、商那和修等上溯至釋尊。是則顯密教法、禪、大手印,可謂同出一源。

大手印之傳入西藏,在後弘初期,凡有數系,蓋皆源出那洛巴、彌勒巴師徒。據《青史》之說,大手印法門在西藏有初中後三譯。初傳始於汝巴;中譯分上下二譯,上譯為彌勒巴弟子洽納來藏所說,下傳為阿蘇在前藏所譯;後譯為阿里人納波協得赴印度就洽納所學,回藏後傳譯。西藏傳行大手印的主流,是噶舉派(白教)之達波噶舉系。此系開創者瑪爾巴(1012~1097),為藏傳佛教後弘初期四大譯師之一,曾七赴印度、尼泊爾,師事那洛巴等上師,依止彌勒巴現證大手印悉地,回藏後傳法、譯述,門庭甚眾,有峨卻多等四大柱及生處幢等十大弟子,弟子中尤以米拉日巴(1040~1123)以苦修獲大成就著稱,在民眾心目中威望極高,有第二佛之稱。其徒崗波巴(達波拉結,1079~1153)融合迦當派教義與噶舉派大手印教授,著《道次第解脫莊嚴論》,對大手印法門進行了整理。米拉日巴、崗波巴師徒大啟法門,弘傳大手印於全藏,得其傳而獲證悟者難以數計。崗波巴門下,分出噶瑪、帕竹等四大八小噶舉支派,皆以大手印為精髓,以篤實修持為宗風。四大支派之一蔡巴噶舉之開創者向蔡巴(1123~1194),稱大手印為「唯一白法」。

噶舉派另一系香巴噶舉開啟者瓊波瑜伽師(約990~1140),亦曾三赴印度、尼泊爾,親近彌勒巴、尼古瑪空行母等大善知識一五○餘人,得彌勒巴一系大手印之傳,名之「大印盒」。又有彌勒巴弟子、南印人當巴桑結,曾五次赴西藏傳法,開息結派、覺域派,皆以注重瑜伽實修為宗風,息結派後傳法尤以大手印為主。另外,薩迦派、格魯派等,亦傳大手印,格魯派所傳大手印,源出噶舉。近世,西藏諸派教理行法互相融合滲透,大手印成為諸派所共有的法寶。寧瑪派之大圓滿,噶舉派之大手印,薩迦派之道果法,在不少西藏佛學大師眼裡,早已圓融不二。班禪一切智善慧法幢即云︰「俱生契合、大印盒、具五、一味、四字、能寂、斷境、大圓滿、中觀正見導引等,雖各別安立有多名,但善通了義教理、修證有得之瑜伽士,彼等自知其意為一。」(《宗教流派鏡史》)

大手印在元初曾傳入內地,然流傳未廣,不久便失傳。直至1936年,西康貢噶呼圖克圖應請來內地,先後於成都、重慶、江陵、漢口、長沙、南京、昆岩地傳法,大手印、大圓滿等大法,始為內地學佛者所知。貢噶上師雙承紅白二派之傳,所傳法甚為系統,一時受法者頗眾。溝通漢藏佛學,弘法利生,其功厥偉,民國政府曾授其「輔教廣覺禪師」稱號。上師對在家佛子,多傳以大手印,今內地修學大手印者,率多出其門下。內地學人有張澄基、陳健民等,赴西康留學有年,親侍貢師,後弘法於海外。又有篤噶等上師,亦曾來內地傳揚大手印法門。

大手印雖重在口耳之傳,也有不少典籍著述。據《佛教史大寶藏論》,屬於大手印的經續論著被譯為藏文者,有《大手印明點》、《大手印精滴釋》、《大手印精滴廣釋悅目論》、《朵哈寶藏中歌根本釋》等。元代譯漢的《大乘要道密集》,收大手印著述如《大手印不共義配教要門》、《大手印頓入要門》、《大手印伽陀支要門》等,凡二十種,多為修法口訣之記錄,皆出果海密嚴寺玄照國師惠賢傳,同寺沙門惠幢譯。現代新譯的大手印著述,據劉銳之《諸家大手印比較研究》(收入《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七十四冊)所列,有二十二種。其中,法尊所譯者多達十四種,如薩囉訶《朵哈八藏大手印明顯口授》、《見修行果之朵哈歌辭》,諦洛巴《恒河大手印》、《朵哈藏論》等,為印度最重要之大手印口授、論述。《大手印講義撮要》、《祝祓宗契合俱生大手印導引》、《至尊彌勒日巴大手印開示》、《俱生契合開導了義海心要》、《大手印導引顯明本體四瑜伽》等,皆出貢噶上師傳授。《大藏經補編》第十冊收有《貢噶上師恒河大手印直講》、貢噶上師傳授《椎擊三要訣勝法解》、白蓮花造《涅槃道大手印瑜伽法要釋》等大手印著述。漢譯大手印典籍,基本上已經齊備。

大手印之教授導引,大略可分為三種︰

(1)實住大手印︰實住,即住於實相之義,此大印屬顯教。《恒河大手印直講》云︰「於具普通根性者,令由菩提道次第漸次趨入大手印,此謂由中論等學而漸入者,謂之實住大手印。」此須從聞思門入,藉教悟宗,明心性理,解實相義,由上師抉擇指示,示以修持口訣,依訣觀心,悟解心性,入一行三昧或光明定。如《宗教流派鏡史》所云︰「顯教之大手印,是就心體之上,專一而住,修無分別,令成住分。如是成就安住所緣之心,明明了了,即應尋覓此心為在身內﹖或在身外﹖遍處尋覓,心之體相了不可得,爾時決定此心無實。用此無實,在已成特殊之心體上,專一而住,即許此為修遮非空性之法。」這種實住大手印,即是顯教經論中以繫緣法界為門的一行三昧、真如三昧,不過大手印之指示心性與教授修定,特重上師口耳之傳。當年米拉日巴、崗波巴師徒,對來求法的多數普通根性者,則傳與實住大手印,聞法修持者多能獲得證悟。

(2)空樂大手印︰或云祕密大手印,屬密法中的無上瑜伽,被較勝根性。此須受灌頂,修四加行,得聞思正見,然後以正見為導,依儀軌修本尊法,行三密相應之誦咒,從生起次第入圓滿次第,由寶瓶氣、拙火定、金剛誦等法修氣脈明點,於氣入住融於中脈或「俱生喜」生時所現空樂不二的覺受上觀察體證自性光明。噶舉派多修金剛亥母、喜金剛法,米拉日巴、崗波巴師徒當年皆於得正見後,修金剛亥母法,入拙火定,證大手印悉地。晚近噶舉門下學人,多從此門入道,崗波巴大師稱此為大手印之特殊道。此實屬大手印與密咒的結合。

(3)光明大手印︰此為最上頓門、頂尖密法,唯被上根利器,依上師加持而頓證自性明體,以心傳心,不立文字。諸師多說唯此方是印度真正之大手印。《恒河大手印直講》云︰
「最上之大手印,則並亦無須乎灌頂等修,但當恭敬禮拜、承事親近於其上師,或僅觀於上師微妙身相,即能立得證悟,如此由於無上恭敬信順之心力,以依止於上師,更不假外物言詮,而能究竟了悟,以證取之大手印,方是大手印之最勝義心傳也。」

三種大手印,就入門方便而言,雖有頓漸顯密之別,就證悟自性光明而言,實際無二。

三種大手印,皆分見、修、行三要,或加「果」為四階次。《恒河大手印》(諦洛巴口傳)提示見修行果之要云︰「若離執計是見王,若無散亂是修王,若無作求是行王,若無所住即證果。」

〔大手印之見〕 大手印與顯密大小諸乘諸宗教法一樣,首重正見,以得大手印見為入門第一著,以正見總攝修行果,與南禪之只貴見地、不貴行履頗相一致。噶舉派分諸派見地為唯識見、中觀見、大手印見等,以前二為不了義,其所謂了義的大手印見,亦名「俱生智見」、「法身見」,直指自性,謂眾生心性本來無生,離一切邊執,內心外境一切諸法,皆在此心地本體上顯現,能顯所顯,法爾無生,具足三身五智,不須別修斷捨,本來解脫,本來成佛。薩囉訶頌云︰「故凡所顯即法身,一切眾生即佛陀。」《椎擊三要訣勝法解》云︰「夫彼一真法界,離絕戲論之法爾如來藏心,無垠廣大界中,無量顯現染淨諸法,彼諸一切,皆亦圓滿具足法爾之平等性義。如是而了知,是即見宗之最殊勝者也。」這與禪門「即心即佛」、「觸類是道」的見地,可謂一致。就哲學觀而言,大手印見屬如來藏緣起或真心現起論,超越中觀見,崗波巴即以如來藏系論典《究竟一乘寶性論》為大手印所依的主要印度論典。

所謂本淨離垢的自性明體,具俱生智、自然智,此心體為成佛之本、修持之要,攝根、道、果,包見、修、行,名為大手印。西藏瑜伽成就者羊滾巴(1213~1258)云︰「大手印者,師無可示,徒無可悟,覺受無可污染,定見無可雜亂,見修行無可分,根道果無可裂,如是於此顯有輪寂一切諸法,勿作任何遣立、束縛、解脫、對治、矯整,就自識而得自解脫,此之謂大手印。」(《了義海大手印》)

大手印見,建立於大乘唯識、中觀見的基礎上,其說萬法唯心、心亦無心、心性離一切邊執戲論而本寂本淨,與顯教無二。如噶瑪噶舉派黑帽系第三世大寶法王攘俊多杰(1284~1339)所撰《大手印願文》云︰「一切諸法為心所變現,心本無心,心之體性空,空而無滅無所不顯現,願善觀察於體得定見。」又云︰「一切非有諸佛亦不有,一切非無輪涅眾根因,非違非順雙運中觀道,願證離邊心體之法性。」而其終極旨趣,仍在直指心性之真空妙有,與漢傳圓教諸宗的見地同趨一軌。藏傳諸派多認為大手印不共於「因乘」(顯教大乘)的見地是︰「因乘捨位以為其道,起對治智而斷於惑,遍於輪圓法界空理久時調習而欲克證也。果乘(密乘)轉位以為其道,起俱生智,即以三毒煩惱為道。」(《大乘要道密集》〈新譯大手印不共義配教要門〉)印藏密乘學者所說因乘、般若乘,係指印度中觀、唯識兩系大乘漸道而言,實不能涵括漢地圓教諸宗。了心性本淨、煩惱本空,起俱生智,以三毒煩惱為道、頓轉煩惱為菩提,正是漢地圓教諸宗尤其南禪的根本見地。而此深義,具見於顯教大乘經論中。

大手印之修學,以得「決定見」為入門第一著,有如達摩禪之「理入」、「安心」為首。若不得見而修密咒及氣脈點,只屬共外道法,不得名為大手印。大手印之得見,據學人根機之不等,設有多種法門。

(1)依止上師加持而得見︰最上利根、頓悟之機,只須修密乘四加行中的上師相應法,培植對上師的恭敬信順之心,師徒間建立起能加能持之相應關係,徒弟只要懷有欲明心地之意願,上師可照察因緣時節,予以加持,令弟子頓悟見性。如傳說薩囉訶遇鬻箭空行女,目光甫接,即頓證明體;諦洛巴以鞋底猛擊隨侍他十三年的那洛巴之面門,令其於痛極暈厥之際突然見道,有類禪門宗師之拳打腳踢而令學人頓悟。然此類利根者難遇。據說只有前生或上半世修習成熟,風息入中脈已能熟練之人,始可能略作觀修加持便得頓悟。《迦白》即云︰「宿昔已修煉,名為頓悟者。」若宿根不具,只有通過漸修而悟。

(2)依密訣調心而得見︰依上師所授頓見心性的密訣調心,令直下與真如相應而得決定見。此略有三訣︰

一是於前念已滅、後念未生之際體認剎那顯現的母光明。《明行道六成就法》云︰「淨光之曙發,要必伏於前念已滅、後念未來之際。」然斯際須有觀心任持,又離能觀所觀。崗波巴即云︰「前念分別已滅、後念未生之中,心殮然而住,若無觀分任持,其過極大。」(《大印講義》)永嘉玄覺禪師《永嘉集》教人從「前不接滅,後不引起」之前後際斷中體會心體,以為入禪初心處,與大手印的這一調心訣完全一致。

二是當下無念無著,一無所住。如《大乘要道密集》〈心印要門〉云︰「身離作務,語離談說,意離思念,自性清淨,應依真空無念而住,當此之時,心無所緣,亦無所思,善惡邪正都莫思量,又不思有亦不思空,過去不追,未來不引,現在不思,妄念起滅一切皆無,如無雲空寂然顯現,縱蕩身心坦然而住。」諦洛巴的一首偈將這種調心訣要總結為六不︰「不思不念不尋究,不觀不想持本元。」其《恒河大手印》有云︰「身離作務安閑住,語離塵聲空谷音,意離思量比對法,如竹中空持此身。心合超絕言思空,無著心契大手印。」這其實即是大乘經論中所說的一行三昧、達摩之「壁觀」、曹洞宗之「默照禪」,其實質是修無分別止。

三是念「呸」斥念法。《椎擊三要訣》云︰「最初令心坦然住,不擒不縱離妄念,離境安閑頓時住,陡然斥心呼一「呸」(pat),猛利續呼「也馬火」(梵文驚嘆語),一切皆無唯驚愕,愕然洞達了無礙,明澈通達無言說,法身自性當認之,直指本相第一要。」這是於厲聲呼一「呸」後震驚之餘,體認無念心地,據稱由上師據時節因緣呼「呸」者力量大,自己呼「呸」者力量小。上師厲聲呼「呸」以斥斷弟子妄念流注,正與禪門宗師之大喝同一旨趣。

(3)依訣依教觀心得見︰依訣觀心者,如薩囉訶頌云︰「以莫散心觀自心,若能自知自本性,諸相自脫大樂中,散心亦皆成大印。」又云︰「如人尋求虛空界,無中無邊亦無見,如是尋求心與法,亦不得極微塵許。」這是即妄觀真,從意識深層向內究心、覓心,以悟心性本空,一如禪宗之「覓心了不可得」,這也是顯密教典中所示的觀心法。如密乘《金剛莊嚴續》即云︰「心觀六分塵,析為十方已,此明了法義,心淨最無垢。過去未來心,如是無所得,無二無無二,虛空亦無住。如是觀察已,一切眾生空,是無垢瑜伽,想自心無體。」

(4)依止觀門得見︰一類不通教理、亂心難攝者,宜先攝心修止,入於正定,《涅槃道大手印》(白蓮花造)稱之為「專一瑜伽」,並分修止為多門︰或於面前置一小球或削尖之木樁而繫心,或觀佛像,或觀想有大如指甲、上有「吽」字之月輪當前,或依金剛誦、寶瓶氣調息入定。於達寂定之時,修「離戲瑜伽」,反觀心性,此有三門︰

(1)三時觀察︰觀過去之念已滅故空,未來之念未生,現在之念不住,心於過去現在未來三時中皆念念不住,無實自體。

(2)有無觀察︰觀心為自色法而有﹖抑或非依色法而無﹖若為色法成,則為何色﹖為外在境相﹖為內慮功能﹖若非色法,為何有種種境相顯現﹖如是觀析推究,知心非屬色法而有,亦非空無,畢竟不可得。

(3)一異觀察︰觀此心為一為多﹖若一,則心所法有多種﹖若多,則一切法何由成一體﹖何為統覺者﹖如是觀析,了知心離於一異,分別戲論息滅,心性明體便會自然呈露,這種觀心法,是多種顯教經論中所宣說。若知見執著深重,須得學習經論,經過理性思維,破除粗顯分別我法二執,然後再依教依訣觀心,息滅微細分別戲論。

(5)依祕密門修咒氣脈點而得見︰《恒河大手印》云︰「劣慧異生未堪善安住(頓門),可於明點氣脈諸要門,以多支分方便攝持心,調令任運安住於明體。」善根較淺、氣脈有障礙、難以頓悟頓證的中根器,宜修密乘本尊法,先於生起次第得見喻光明,解空性理,次入圓滿次第修氣脈明點,於氣入住融於中脈所顯光明定上體認、觀察實義光明。此須受灌頂,依師傳儀軌如法修持,尤修氣脈明點,須有實踐經驗的上師親自指導,而且於修前應依經教或師傳得聞思正見,始終以正見為導而修定,若有明師指導、正見印持而修本尊法,既可得本尊上師加持之助緣,又可由觀修而成就報身,並易得身體上的氣功效應,易發神通,為較穩妥的修持之道。晚近修習大手印者,多從此門趨入。

大手印的見,名「決定見」,指一種從心底裡確認心性絕對如此、無絲毫疑惑的牢固見地,大蓋相當於顯教大開圓解之見,起碼屬思慧的最高層次,乃至剎那見證明體,得宗門所謂的解悟乃至證悟。《祝祓大手印》分大手印見為知、覺受、證三個層次。知,「為了心之實際之聞思」,多分由比量而知,屬聞思慧。覺受,為「了達總如義理,凝現於心」。《了義海》云︰「心領受為覺受。」這是由修習止或觀而得領悟,由實際的體驗而對心性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證,謂「了達離戲理量以上」,即超越聞思,於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中現量見到心性,起碼相當於禪宗之解悟乃至證悟。《了義海》云︰「心自現於彼體性中為證。」謂現量見性、並不加功用自然而見方為證,這個境界起碼相當於禪宗所說的透重關而得證悟。一般而言,以密訣調心或觀心而得的見,多屬覺受,由修氣脈明點於第四級自加持(實義光明)次第所得的見,屬於證,而且是證果見道位上的證。

〔大手印之修行果〕 大手印得見後方可修行,修亦稱定,謂依所見而修光明定或大手印定。《大手印頓入要門》云︰「於所解理專心緣者名之為定。」《了義海》云︰「自明自照心如鏡,無有明暗是為修。」此所謂修者,唯以保任所見明體不亂為要,不得作意修斷取捨,實以無修為修,名曰「無修瑜伽」。這與《壇經》之一行三昧及後世宗師所說的悟後保任同一旨趣。《椎擊三要訣》述第二修定訣云︰「復次起住皆適可,瞋恚貪欲及苦樂,恒常及暫一切時,舊識法身認知之。今昔子母光明會,住於無說自性境。(中略)出定入定無差別,上座下座亦無別,(中略)恒及暫時一切處,保任唯一法身用。」

薩囉訶頌以「平常心念住本體」一語概括大手印修要,與馬祖之「平常心是道」可相參照。崗波巴釋「平常心」云︰「平常之心即名為修,謂令平常心自然安住,倘於彼心有所取捨破立,則不名平常心矣。故曰︰境無微塵許可修,心無剎那頃散亂。平常心不散亂者,亦名自然住心。是以只要自證念不散亂,其餘不論如何,仍是修行。」《大印講義》所謂「自證念」,指所見明體,只要此性不迷亂,則言語動作、妄念起伏,皆成菩提妙用,不須作意斷捨對治,《壇經》所謂「一真一切真,萬境自如如」,便是此意。大手印又有三相、五喻、三喻等持心之要。三相者,平等、舒展、弛緩,平等謂無所計執,舒展謂放任寬坦而不加整治,弛緩謂不加功用。喻云︰「境相寬坦如虛空,正念周遍如大地,心住不動如山王,自證明了如燈燭,淨識無分別如水晶。」又云︰「心不整則自明,水不動則自澄。」隨修定的進程,持心訣要又有四喻︰

(1)如婆羅門捻線,鬆緊得宜︰般若佛母頌云︰「初修止時從緊起,於過緊時宜放鬆,緊復鬆兮鬆復緊,善觀於此起慧見。」緊,謂提起精神,安住明體。

(2)如柴葽斷︰謂妄念若起,勿著有而作意斷捨,勿於妄念滅時保持明體而著空,應能觀所觀,兩頭俱捨,心安住於明體,則妄念煩惱自然解脫。《祝祓大手印》云︰「謂盡其所有妄念及煩惱,無庸遮斷,亦不令其作主,隨所顯現,縱任無著。但於生之一剎那,立即認識,不故遮止而令住於自然清淨,空性即顯。因此一切違境可為助道之緣,以認識妄念之無自性也,即能了達解脫及斷與對治無別,此名金剛乘修習無住心要。」

(3)如嬰兒觀佛殿︰謂定力增長,放開六門,任六識任運顯現,不遮不斷,而於所顯境相不起分別愛憎,亦不起「不著」之執,對境不迷,如《壇經》所云無念為宗。

(4)如象入荊棘︰謂久久修習而得「後住」,定心堅固,即使仍有妄念起滅,當其起時,妄念本自解脫之念亦隨之而生,如水中畫圖,隨畫隨滅,不假功用,安住明體,不為妄念煩惱所擾動,有如大象以皮厚故,隨意入荊棘叢中,亦不被刺傷。

大手印定之修持,雖可於世俗事務、日常生活中用功,不拘坐相,不離世間,但初修者定慧力弱,難以保持明體不亂,宜閉關專修一段時間,培植定慧。《椎擊三要訣》云︰「然於未得堅固間,須勤捨離憒鬧修,且須閉關專行持。」西藏大手印行者,率多常年閉關勤修。

大手印之行,略當於達摩禪二入之「行入」,指在動用中修持,此以任運無作為要,稱「無作行」。薩囉訶頌云︰「種種行相無根本,猶如瘋狂無定事,無作之行如孩童。」無作行,謂任持自性明體剎那不亂,從體起用,任運而行,悲空雙運,隨緣修行六度,度化眾生。大手印特別依無上瑜伽密,修有戲論之二十一空行、無戲論之五空行、最極無戲論之三行,凡二十九種行。這些行持注重在逆境中主動地磨練自心,釋放煩惱習氣,破除庸常顯執。其中如普賢行者,謂於妄念不加對治,任其消融於法性本體,有如雪落熱石,盡化為水,不作意整治,不掩藏矯飾。又密行、明禁行者,謂偕手印母於僻靜處修雙運道,或經行村鎮,忍受譏笑嘲弄。又聚行者,謂往鬧巿人海中和光混,執下賤之業,忍受世人之稱譏打罵,以為修道助緣。又瘋狂行或普顫行者,謂任意釋放藏識中習氣種子,不加遮攔,行如瘋狂,而自性明體剎那不亂。又勝御方行者,謂主動取逆緣為道,以滌盡無明,昔印藏大手印行者,多於山頂凶地、尸陀林、獨樹下、塚墓中、四交道處修行,禁語,乞食,行頭陀行,於順逆境緣中保持明體剎那不亂,不起一念有間心,有如獅子,無所畏懼,行同虛空,不著一切,不依一切。古代瑜伽行者的這種行徑,現在看來只宜取其無作無修、逆緣練心的精神,不宜生硬模仿其形式。

關於大手印之修行,印藏諸師依修持經驗總結出不少訣要。如崗波巴之「俱生和合」,謂識心之體性為俱生法身,心起妄念為法身之用,顯境俱生為法身之光,偈云︰「心妄念法身,最初即俱生,師教合一故,說為俱生合。」(《宗教流派鏡史》)止貢巴(1143~1217,支貢噶舉開啟者)之世間怙五法︰(一)應先修菩提心,(二)應觀自身為本尊,(三)應於上師修敬信,(四)應修無分別正見,(五)應發願回向作印持。有云︰「大手印法如獅子,若無五法等無眼。」主巴噶舉開創者藏巴嘉熱(1161~1211)之六平等法(六種持道)︰(一)持分別為道,謂了知分別心之體性,即於此了知上體認明體而住;(二)持煩惱為道,謂故思煩惱境而令煩惱增盛,即於其增盛處了知為心體空性,不破不隨轉,轉煩惱為菩提;(三)持鬼神為道,謂於鬼神怖畏境不破不隨轉,觀為更加恐怖之景象,即於恐怖認知為空,明顯寬坦而住;(四)持苦為道,謂觀苦性空,於眾生苦起大悲心,發願濟度;(五)持病為道,謂觀能病所病空,轉病苦為菩提;(六)持死為道,謂平時預習臨命終時痛苦與幻相,如實了知,不起恐怖及立破之心,令子母光明會合。大手印對修行過程中的各種偏差、失道及對治法有系統的總結,這對修行者來說彌足珍貴。

大手印之修證,亦如禪宗,不立階次,向蔡巴云︰「大印唯一了,愚謬計地道,為化愛著故,亦方便權說,顯教地道次。」在理上雖高唱頓悟頓了,在事上卻建立有嚴密的修證次第。崗波巴《大手印導引顯明本體四瑜伽》把見到明體後修行證果的階梯分為專一、離戲、一味、無修四瑜伽,每一瑜伽又各分三品,凡十二階,每一階的境界,都有明確的衡量標準。

(1)下品專一瑜伽︰得見後依見修定,由初難定到漸能入定,住於空明樂之覺受,獲身心輕安,六塵境現時能自解脫,心生定解,於後得境識雖未迷失明體,然尚生少許執著。定心增減起伏不定。夢極明顯清楚,然夢中尚現煩惱,罕能保持明體而自作主宰。

(2)中品專一瑜伽︰有時無意入定而自然入定,安住明體,妄念甚少,後得境識現時亦具空樂明覺受,自覺心境寬舒澄清,朗然無際。但有時仍起我法實執,起後即自覺知,能寂爾解脫,夢中覺受相或現或不現。

(3)上品專一瑜伽︰入定出定,晝夜一如,常住明體,如海無波,一切妄念皆於光明定中消溶,後得境識皆歸於定,夢中多時能保持明體。

(4)下品離戲瑜伽︰通達心之體性,離生滅一異等戲論,但尚未離空、定解、覺受之執,尤稍執空,於後得境識中未持念時尚生愛憎執著,眠夢中尚起顛倒。

(5)中品離戲瑜伽︰空、定解、覺受之執淨,但於所顯境中尚起希求畏懼。

(6)上品離戲瑜伽︰斷對輪迴、涅槃一切法之執著,離希求畏懼,明空、顯空雙融相續,然不精進修時猶有間斷,未臻自然任運之境。夢中尚起迷昧。

(7)下品一味瑜伽︰通達內外一切境相法爾明體一味,但尚有決信萬法一味之執。

(8)中品一味瑜伽︰決信一味之執淨,無能所、內外分別,心境不二,正智現前,後得識及夢中迷昧甚少。

(9)上品一味瑜伽︰晝夜恒一,了一多不二,萬法平等,雖尚現微細無自性之夢,而不迷昧。

(10)下品無修瑜伽︰無須作意,所顯一切無非明體,然有時尚微起萬法如幻如化之執。

(11)中品無修瑜伽︰如幻化之執淨,晝夜恒住無修瑜伽。

(12)上品無修瑜伽︰後顯一切微細相續識皆轉為智慧,子母光明會合,窮盡法性,圓滿三身。

四瑜伽十二品,品品皆有六條檢驗標準︰

(1)見體性未見﹖(2)力圓否﹖(3)於妄念上定顯未顯﹖(4)生功德未﹖(5)播色身種子(修利他行)未播﹖(6)於俗諦上決信未決﹖每條標準,又有其覺受與證的嚴格標準,甚便於學人作自我鑑別。

四瑜伽十二品,還配以修道證果之次第,一般謂三品專一瑜伽屬勝解行地(資糧道、加行道),下品離戲瑜伽見道,入菩薩初歡喜地,中品離戲瑜伽當二至五地,上品離戲瑜伽當六地,下品一味瑜伽入七地超二乘,中品一味瑜伽當八地,上品一味瑜伽當九地,下中二品無修瑜伽當十地,上品無修瑜伽當十一普光明地而成佛,為大手印之最極果地,然此證果者,亦無果可證,無法可得,如薩囉訶頌所云︰「清淨體性本不生,此中亦無少差殊,計執分別意於法界淨,假名說為金剛持。」

四瑜伽者就理言,則無修瑜伽,方為大手印正旨,此本不立文字,不由階漸,唯被最上利根。貢噶上師即主張上根宜從無修瑜伽入門,頓見心性,無修無證,一超直入如來地,其《恒河大手印直講》云︰「祝祓宗之大手印四瑜伽,乃為循序專修於大手印者所說,(中略)要當須知彼四瑜伽等,亦皆方便,原非大手印之真實處也。」至於真言密咒、氣脈明點之修持,更是針對中下根機者所設的方便法門,非印度光明大手印之原旨。

從大手印之原旨看,它與禪宗心地法門可以說是同一的。不過它在印藏流傳過程中融合了無上部密法,較禪宗多了修咒與氣脈明點的方便,形成了特有的宗風。(佛日)


大理佛教

大理,係我國歷史文化名城之一。簡稱榆城,又名紫城、葉榆。位於雲南省西部,東距昆明的四百餘公里,為滇西交通孔道,也是著名的古戰場。城巿西依點蒼山,東濱洱海,風光秀麗。

大理在漢代始納入我國版圖,當時為益州郡地,置葉榆縣。唐代中葉,南詔蒙氏自立為南詔國,並建都大理。五代後晉時,段氏繼蒙氏之後建大理國,亦建都於此。元‧忽必烈率軍征雲南,破大理,建雲南省,改大理為太和,屬大理府。清‧咸豐六年(1856),受太平天國革命的影響,以杜文秀為首的回民據此抗清。民國二年(1913)廢府置縣,並改太和為大理縣。1983年以後,大理、鳳儀二縣與下關合併為大理巿。今所見的大理古城係唐‧貞元年間(785~804)南詔孝桓王所築,明‧洪武年間(1368~1398)及清‧康熙年間(1662~1722)重修,規模壯闊。南詔、大理都城羊苴咩城,位於今大理古城西部。

唐初,印度佛教即傳入此地,寺院林立,古有妙香國之稱。元‧郭松年《大理行記》云︰「此邦之人,西去天竺為近,其俗多尚浮屠法,家無貧富皆有佛堂,人不以老壯,手不釋數珠,一歲之間,齋戒幾半。」足見當時大理佛教之盛。著名佛寺有崇聖寺三塔(又作三塔寺)、宏聖寺、感通寺等。此外,在洱海東岸的雞足山上,有寺剎五十餘座,古代之印度、緬甸僧人常至此禮佛。

大理巿境內,居民有漢、白、回、彝等族。其中,白族人口為數眾多,大多數之白族人民皆聚集於此,少數居於貴州省境內。「三月街」為該族頗具特色之傳統節日,亦為滇西各少數民族進行大規模物資交易的活動。「三月街」起於何時,史無確載,依《白國因由》所記,隋末唐初時,惡魔羅剎久據大理,人民深受其苦;唐‧貞觀年間(627~649),觀世音菩薩至此,降伏羅剎,使百姓各安其業,此後,「年年三月十五,眾皆聚集,以蔬食制之,名曰祭觀音處。後人於此交易,傳為祭觀音街,即今之三月街也。」此即三月街之濫觴。

大理地區的白族人,原有「本主」信仰(「本主」指各地方的保護神)。在南詔、大理時期,傳入大理的佛教,以密教為主。當時傳入大理的佛教,與本主信仰、當地文化,相互混合而形成一種名為「阿吒力教」的信仰。這種信仰,與密教之信仰方式較為接近,因此,近代學者中有人稱之為「滇密」,意謂此為有別於西藏密教的雲南密教。

除了阿吒力教之外,漢族所信仰的顯教諸宗也陸續傳入大理。在唐、宋二代之數百年期間,大理佛教是鼎盛時期。古人有詩云︰「葉榆三百六十寺,寺寺半夜皆鳴鐘。」所載即指大理佛教之盛況。

從佛教文化之研究角度來衡量,大理佛教的重要性,有下列幾項︰

(1)大理白族自治區的劍川石窟,為南詔、大理時期所雕造的佛教石窟,為研究我國西南佛教的重要遺跡。

(2)大理地區,遺留的寺塔甚多,如崇聖寺三塔、感通寺、宏聖寺一塔、大石庵(觀音塘)、無為寺等古剎,皆有重要的歷史文化意義。其中,崇聖寺三塔所保存的六百餘件佛像與寫本佛經等文物,是研究雲南佛教文化的珍貴資料。

(3)在佛教建築藝術方面,崇聖寺三塔及宏聖寺塔的研究價值,不論就美術史觀點或藝術角度,都甚具價值。

(4)在繪畫藝術方面,南宋時期大理畫家張勝溫所繪的佛教巨幅名畫「張勝溫畫卷」,長達數十公尺,內繪人物數百人,是佛教藝術史上的珍品。此畫現存台灣故宮博物院。

1990年台灣佛學界,在佛光山文教基金會的支持之下,曾組織「雲南大理佛教文化考察團」赴大理作短時期的學術考察。該團在考察過後,曾結合台灣與雲南地區的學者共同撰文,而有《雲南大理佛教論文集》一書行世。這也是台灣佛學界,對大理佛教的首次集體研究。

◎附︰藍吉富〈阿吒力教與密教──依現存之大理古代文物所作的考察〉(摘錄自《雲南大理佛教論文集》)

(一)現代學者對阿吒力教的定位
阿吒力教是南詔大理時期雲南白族的主要宗教。即使在元朝禪宗盛行以後,阿吒力教在白族民間的勢力還未消失。因此,它是與白族歷史息息相關的宗教,也是研究我國西南文化史的人所不能忽略的。

到底阿吒力教是一種什麼樣的宗教﹖近代學者對這個問題已逐漸有人探討。黃心川氏認為它是印度密教傳入中國的一支,是漢地密教與藏地密教以外的另一支系。並謂有人也稱之為「滇密」。雲南的白族學者張旭,也以為︰「白族地區的佛教,屬於大乘佛教的密宗。白語叫阿吒力教。」

以《大理古代文化史稿》一書飲譽學界的徐嘉瑞,也以為這種宗教就是密教,並謂是由西藏所輸入。在他的這部名著中曾謂︰
「南詔及大理國,都利用密教安撫人民以鞏固其統治。」
「大理最早之佛教傳統,均帶密教色彩。蓋當公元五世紀時,佛教已入西藏。自聶赤尊波以後,密教大興。至赤松德贊,約當梁簡文帝時,密教已大流行於西藏。其後七十餘年,密教由西藏入大理,已為可能之事。」
「密教由西藏入南詔,在開元二年前後,自屬可信也。」

徐氏在後兩段文字中所提及的密教輸入大理的年代,不祇前後矛盾,且謂唐代天寶十四年即位之西藏國王赤松德贊為梁簡文帝時人,亦是一誤。然姑且不論其所說是否可信,在此處仍可知道,他也是一位認為「白族的阿吒力教就是密教」的現代學者。

此外,昆明的佛教文獻學者李孝友,在其所撰〈雲南佛教典籍庋藏概況〉文中,也說︰「在南詔大理時期,傳至雲南的佛法當不止一個宗派。其中最盛的一派為阿吒力教。這個教派是屬瑜伽密宗。」

由此可見,從現代學者的著述裏,將阿吒力教視為密宗,已經成為學術界的共同看法。但是,以筆者所知,似乎還未有人對阿吒力教的教義內涵作更精細的研判。到底這一教派是一種什麼樣的密教﹖與漢地密教、西藏密教又有何異同﹖這些問題都是佛教史上的重要環節,應該作進一步的釐清。本文希望在這方面能作一初步探索。

(二)古代史料中的阿吒力教
「阿吒力」一詞,是梵語acarya(巴利語acariya)的譯音。在雲南古代史料裏,該詞又譯作阿闍梨、阿拶哩、阿左梨……等多種譯名。該詞的梵文原義,是指實德內滿、威儀外備、堪為人師的佛教大德而言。在印度密教裏,則指那些能為他人傳法、灌頂的上師。因此,白族將這種教派稱呼為「阿吒力教」,與現代人稱呼西藏密教為「喇嘛教」,都是依教派中的弘法者而有的名稱,稱呼方式頗為相似。

依雲南古代史料所載,白族人之信仰密教教法,至遲在唐代已經開始,且為統治階層所信奉。

昆明的雲南省立圖書館藏有唐昭宗乾寧元年(南詔安國聖治六年,西元894年)的寫經殘卷︰〈護國司南鈔〉。該殘卷的卷一書題之後,載有「內供奉僧、崇聖寺主、密宗教主、賜紫沙門玄鑒集」字樣。這些文字可以提示我們若干信息。〈護國司南鈔〉是現存大理寫經中最早的一種,所集錄的是《仁王護國般若經》的註釋文字。集錄者玄鑒是當時大理崇聖寺的住持,也是南詔大內道場的僧官──「內供奉」與「賜紫沙門」。這些稱謂顯然都是當時統治者所認可(甚或敕賜)的。在這些稱謂中,且夾有「密宗教主」字樣。由此可以確信當時之「密宗」,已經是統治階層所支持的宗教信仰。

雖然「密宗教主」玄鑒的署名,尚未有「大阿左(闍)梨」(或阿吒力)的稱呼,但是此後的寫經與碑刻史料中,有「阿左梨」稱謂的,為數甚多。而且,「阿吒力」(或「阿左梨」等)也等於是密教傳法師的稱謂。關於這一點,可以從下列諸例看出來︰

(1)昆明的雲南省圖書館藏的宋寧宗嘉定十六年(1223)《大般若經》寫本,卷末題有「大理國灌頂大阿左梨趙泰昇敬造」字樣︰背面又有「灌頂阿左梨釋智生為法界有情等敬造」的硃印。此外,該館館藏的另一本宋代寫本︰《息災觸淨散食次難咒棺啟請》一書的卷首也有「國師灌頂大阿左梨王德彰」的題署。

除了這些具有「灌頂大阿左梨」字樣的題署之外,另有其他寫本的題署為「僧楊義隆」(「光顯啟請散食浴像口囑白金剛小稽請」的南宋高宗紹興年間寫本的卷末硃印),以及「習密人董賢」(《八十華嚴》的明代刻本題跋)。這些不同的稱謂,都可以視為密教行者的稱呼。「國師灌頂大阿左梨」一詞顯然是密教地位甚高的弘法者。而「僧」字雖為一般顯密共用的稱呼,但是從「僧楊義隆」四字,也可看出此僧是一阿吒力。因為阿吒力教的阿吒力,都是帶有家眷的「僧人」,而且不改俗姓、不用「釋」字為姓。又加上「僧楊義隆」弘揚的是密教儀軌──「光顯啟請散食浴像口囑白金剛小稽請」,因此,也可視為密教行者阿吒力。至於另一「習密人董賢」,更是大理白族阿吒力教的名師,是著名的董姓阿吒力世家中的第二十四代。可見「阿吒力」一詞在大理地區,不論古今,都是密教弘法者的同義語。

(2)明代的「鄧川大阿拶哩(即「阿吒力」)段公墓誌」云︰「唐貞觀己丑年,觀音大士自乾竺來,率領段道超、楊法律等二十五姓之僧倫,開化此方,流傳密印。──迨致南詔奇王之朝,大興密教。」又云︰「唐貞觀時,觀音大士自西域來,摩頂蒙氏,以主斯土。攝受段陀超等七人,為阿吒力灌頂僧。」

這幾段墓誌銘中的傳說,雖有神話意味,但至少透露出大理地區密教之發展略史,以及白族人認為「阿吒力教即大理密教」的若干消息。

儘管雲南的白族人認為阿吒力教與密教並無差別,但是中國統治者並不全然同意。清朝康熙年間,政府曾經下了一道禁令,認為阿吒力教不是佛教,也不是道教,應該禁絕。禁令云︰「阿吒力教非釋非道,其求足以動眾,其說足以惑人。此固盛世之亂民,王法所必禁者也。」這種判定,與早期白族統治者以阿吒力為國師的看法自是大相逕庭。而且,禁令中明文斥之為「非釋非道」,更是否定了阿吒力教是佛法中的密教。

清朝的禁抑阿吒力教,也許有政治上的原因。但是,政府在禁令上明文地表示不承認阿吒力教是佛教,這便顯示出一個事實認同的問題,亦即阿吒力教必有其被認為不是佛教的理由。否則,以一個泱泱大國,要禁抑邊地社會的宗教信仰,自可另立名目,並不必扭曲事實。

由這種角度來看阿吒力教,使人覺得它與密教之間的關係,必須要重新估量。輕率地將它與唐代開元間的密教,或日本、西藏的密教(或密宗)劃上等號,是不精確的。

(三)古代文物中所見的阿吒力教特質
迄今為止,學術界還無法看到有關具體描述南詔大理時期阿吒力教教義體系的古代典籍。雖然有不少文獻描述到當地佛教,但是對教義都語焉不詳。因此,對該教的內涵,我們仍無法精確地把握。加上現存之當地佛教著述,如《滇釋記》等,大多成書於和二代,距南詔大理之時代甚遠,不能貿然引以為據。因此,本文擬暫以南詔大理時期的現存文物為主,輔以元明文物,來對當地阿吒力教之性質,作一初步探索。所利用的文物,包含寫經、畫卷、佛像、碑銘等類,所提及的「大理國時代」,也包含元代以前的「後理國時代」。

寫本與刊本佛典
1990年八月,筆者在昆明的雲南省立圖書館,抄錄了該館圖書卡片中與大理佛教有關的佛教資料,加上雲南佛教文獻學者李孝友氏的大作︰〈雲南佛教典籍庋藏概況〉一文中所提及的有關書目,共得到下列相關的佛典資料。茲分密教與顯教二類,排列如次︰
甲、密教類︰十種。
{1}《通用啟請儀軌》(一卷)、《海會八明四種化現歌贊》(一卷)︰宋‧大理國寫本。漢、梵、白文相雜。
{2}《受金剛大灌頂法淨壇內守護聖》︰寫本。李孝友氏判定為大理時代所寫。
{3}《大威德經》︰宋‧大理國寫本。
{4}《金剛大灌頂道場儀》︰寫本。不詳年代。
{5}《金剛薩埵火瓮壇受灌儀》︰寫本。不詳年代。
{6}《大灌頂儀》︰宋‧大理國摩伽國三藏贊那屈多譯,大理國寫本。漢、梵、白文間雜。卷數不詳。
{7}《佛說灌頂藥師經疏》(十二卷)︰東晉‧帛尸梨蜜多羅譯。宋、大理、佚名白文註。大理寫本。存一卷。
{8}《光顯啟請散食浴像口囑白金剛小稽請》(一卷)︰宋‧釋楊義隆造。南宋紹興寫本,梵文白文批點。此書與雲南博物館藏之「諸佛菩薩金剛等啟請儀軌」全同。

{9}《息災觸淨散食次難咒棺啟請》(一卷)︰宋‧王德彰錄,南宋寫本。卷前、後皆署有「國師灌頂大阿左梨王德彰」字樣。

{10}《楞嚴解冤釋結道場儀》(三卷)︰明‧釋祖照撰。

乙、顯教類︰二十四種三十三部。

{1}《護國司南鈔》(五卷)︰唐‧釋玄鑒集,南詔安國聖治六年(894)寫本。此書僅存殘卷,為天台智顗《仁王護國般若經疏》的註釋書。

{2}《仁王護國般若經》(二卷)︰殘卷。宋‧大理國佚名白文註,大理國寫本。此經寫本,雲南圖書館收有兩部。

{3}《大般若經》(六百卷︰宋‧大理國灌頂大阿左梨趙泰昇寫本。殘存四十一卷。

{4}《千佛名經》(三卷)︰明宣宗宣德二年(1427)刊本。為明代大理妙蓮庵釋廣品所刻。

{5}《八十華嚴》︰六種。宋代寫本一種,其餘皆為明代刻本。其中一本(殘卷)現存雲南博物館。

{6}《法華經》︰四種。皆為明代之刊本或寫本。

{7}《金剛經》︰宋‧大理國寫本,共三種。

{8}《華嚴經(澄觀)疏》︰宋‧大理寫本。

{9}《金剛慧解分疏圈點》、《金剛慧解》︰清‧高3-15-9-1映撰。為《金剛經》之註釋書。

{10}《金光明經》︰明‧雲南太和李知沂刻本。

{11}《金光明經疏》︰唐‧佚名集。宋‧大理國寫本。

{12}《藥師經》︰宋‧大理國寫本。

{13}《圓覺經》︰宋‧大理國寫本。

{14}《圓覺經疏》︰宋‧大理國寫本。背面另寫大黑天神及白姐聖妃等賀儀。

{15}《楞嚴經》︰宋‧大理國寫本。

{16}《檀經》︰明‧大理國寫本。

{17}《慈悲道場梁皇懺法》︰雲南麗江刻本,年代不詳。

{18}《萬佛洪名慈悲道場懺法》︰明末刻本。

{19}《禮佛懺悔文》︰宋‧大理國寫本,白文批註。殘卷。

{20}《大華嚴方廣普賢滅罪稱讚佛名寶懺》︰元‧自周集,滇刻本,殘卷。

{21}《三壇外集》︰清道光二十七年,淨泰錄。

{22}《大悲經》︰宋‧大理國寫本。

{23}《般若經》︰宋‧大理國寫本。

{24}《唯識論疏》︰宋‧大理國寫本。

上面所列舉的這幾十種佛書,當然只是南詔大理之阿吒力教史上的一小部分文獻。我們無法就此判定該教的全面特質。但是,藉此粗略地把握阿吒力教的某些特徵,相信還是可能的。下面幾點是筆者的初步推測︰

(1)阿吒力教是一種雜密成分甚濃,且強調祭儀的信仰
在密教類的十種佛典中,有七種是大理國時期的寫本,一種為明代著述。另兩種寫本年代不詳。這十種佛典只有兩種是經典,其餘八種都是儀軌。

經典中的《大威德經》,為李孝友氏之大作中所引,筆者不詳其譯者。依愚意,該經可能就是闍那崛多所譯的《大威德陀羅尼經》。是屬於雜密、陀羅尼法的經典。另一部《灌頂藥師經疏》,是針對東晉‧帛尸梨蜜多羅所譯的《灌頂藥師經》的註疏。帛尸梨蜜多羅一生譯書三部,目前僅存《灌頂經》(十二卷)一部而已,為雜密部的經典。該經卷十二又名《灌頂拔除過罪生死得度經》,是講述藥師佛功德的經典,因此經末云該經又可稱為《藥師琉璃央踩本願功德經》。所以,這部大理國寫本應該是對《灌頂經》第十二卷的註釋。

上述這兩部經都是屬於講求息災除障祈福的雜密法門,都還未進入純密階段。與東密的《大日經》、《金剛頂經》等純密階段的佛典,以及藏密的各種解脫法門的密續學說相比較,是相當膚淺的。

除了這兩部經典之外,其他八種寫本都是儀軌,且大多為灌頂、啟請作法時所用。這類儀軌是應一般法會(如灌頂、息災、喪事等)而設的,並不是比較深度的修行儀軌(如藏密的綠度母法、東密的準提法等)。在密教的發展史上,東密的修行體系(即「祕密事相」)有四度加行、十八道、金胎兩界及護摩等各種行法。單單在灌頂方面,也有五種灌頂、三昧耶戒與印可等繁複的理論。在藏密方面,也有事部(所作)、行部、瑜伽部、無上瑜伽部,或生起、圓滿二次第等修法體系。其繁複龐雜的程度,是上列這些初階段的儀軌所遠不能及的。

綜合地看,上列這些密教史料所展現給我們的啟示,是大理地區有不少雜密色彩甚濃的祭儀信仰。這些信仰當然也可歸入密教信仰體系之中,但是卻只能視之為膚淺的、初階的雜密信仰。與印度的真言乘、金剛乘、東密,或藏密的理論體系的龐大複雜,都不能相提並論。因此,除非另有其他較高深的寫本密典出現,否則阿吒力教似只能被視為「雜密」式的宗教信仰而已。

(2)阿吒力教是顯密兼修的
其次,顯教類佛典大部分都是宋代大理國寫本。這些宋代的大理國寫經包含有︰《仁王護國般若》、《華嚴經》、《金剛經》、《藥師經》、《圓覺經》、《楞嚴經》、《大悲經》、《大般若經》及《唯識論疏》,並且有《禮佛懺悔文》。其中,《大般若經》還是「大理國灌頂大阿左梨趙泰昇」的寫本。可見宋代大理地區的阿吒力是相當重視顯教經典的。寫(大乘)經也是大乘顯教的信仰方式之一。而另一含有白文批註的寫本︰《禮佛懺悔文》,所載也是顯教的修行方式。由此可見,大理國時代的阿吒力,是顯密合修的。這一點,從上列顯教類︰《圓覺經疏》寫本背面另寫密教護法大黑天賀儀一事,可以窺見個中端倪。而且,在顯密佛法的承受比重方面,顯教的比例不會比密教輕。依上列的佛典資料看,阿吒力的信仰方式,大體是這樣的︰

(1)成為阿吒力,必須接受雜密的灌頂儀式。各種法會儀軌,也大體依循雜密的經軌,或加以發展改造而成。

(2)在學理上,大量吸收顯教教理,對於顯教的某些修行或信仰方式,也加以汲取。

這種顯密合修的方式,正象徵出阿吒力教在教義體系上還未能完全獨立。否則,就像東密、藏密的判教觀點一樣,獨立的密教在經典上必是尊崇密宗本續而輕視顯教經典的;在教主方面,必是高揚大日(法身)而稍抑釋迦(應身)的。阿吒力教在這方面,似乎還未能有教義上的獨立自覺。

(3)佛教教義主要來自中國漢地佛教
在這幾十種佛書之中,除了大灌頂儀是「摩伽國三藏贊那屈多」所譯之外,其餘諸書的來源,都可以追溯到中國。以顯教類佛典為例,元代以後的佛典姑置不論,凡是在南詔、大理時期的寫本經論,全部是中國漢文佛典的抄寫。其中,《仁王經》還有白文批註。在密教類方面,《灌頂藥師經疏》是對漢文譯本《灌頂經》的部分批註。其他各書雖然內容無法詳考,但是從用詞遣字上也可以看出是取自中文佛典。如「啟請」、「儀軌」、「灌頂」、「金剛薩埵」、「息災」等都是中文密教典籍中的常用詞。在這些用語裏,我們看不出其中有西藏密教語彙。因此,從上列這些佛書來推測,阿吒力教的內涵雖然可能含有白族的本主信仰成分,但是,其佛教思想,主要當來自中國內地的漢族佛教。

畫卷、佛像、碑銘
十二世紀大理畫工張勝溫的〈大理國梵像卷〉,是現藏台北故宮博物院的佛畫珍品。這幅長卷中也蘊涵有不少佛教史料。雖然其中有關阿吒力教的資料不多,但是多少也可以從中看出大理佛教的某些特質。茲以畫卷中人物為例,略說如次︰

(1)畫卷中載有禪宗祖師圖,內含迦葉、阿難、達磨、慧可、僧璨、道信、弘忍、慧能、神會等人。可以推知大理國時代,禪宗已經進入當地。而且,傳承的人還與神會一系有關。

(2)其中觀世音類畫像多達十餘幅,可見當時的觀音信仰已極為普遍。這些觀音像大多以觀世音的各種化身的形式出現,且夾雜有大理地區的傳說(如「梵僧觀世音」),可以看出是獨立的觀音信仰,而不是由西方三聖的淨土信仰所分化出來的。

(3)在佛教用語方面,十六羅漢的名稱,沿用玄奘譯本《大阿羅漢難提密多羅所說法住記》中的譯名︰對於觀世音菩薩的描繪,除了當地流傳的觀世音之外,其餘顯密諸觀世音的名稱,大部分都來自中國。尤其是大悲、救苦、普門品觀世音,顯然都是漢地佛教的信仰。至於密教諸尊之可考者,如毗盧遮那佛、大日遍照佛、十一面觀音、大黑天神、訶梨帝母、蓮華部母等,也都是漢地慣用的密教譯名。此外,圖中並無明顯的西藏式譯名及西藏密教中所特有的尊像。即使是藏密所推尊的護法神大黑天,也同樣是我國密教典籍中所常見的。並不能據以論斷為西藏佛教對大理的影響。由此可見中國漢地佛教對當地佛教影響比西藏深。

(4)其中的佛會圖有釋迦牟尼佛會、藥師琉璃光佛會、三會彌勒尊佛會,另又有文殊向維摩居士問疾圖,這些都是漢地顯教美術中有名的藝術作品。可見當時漢地顯教在大理也相當流行,並不是只有密教而已。比較獨特的是,畫卷中沒有阿彌陀佛,也沒有任何西方淨土的佛會圖。可見淨土信仰在當時並未在大理地區盛行。

(5)密教諸尊中,大日遍照(毗盧遮那)、蓮華部母等用詞,已有純密色彩。毗盧遮那佛是純密經典的說法者,蓮華部即觀音部,蓮華部母即觀世音菩薩,這也是純密之金剛、胎藏二界修法的分類用語。可見純密思想雖在阿吒力教資料中並不多見,但在大理國時期已經開始輸入。

除了張勝溫梵像卷之外,大理時期的其他現存佛教文物中,也有若干端緒可尋。1925 年大理地震時,從當地崇聖寺三塔掉落出不少佛像,依邱宣充〈大理三塔佛教造像調查〉一文所載,計有下列各種︰

(1)佛像︰金剛界五佛──大日如來、阿閦佛、寶生佛、阿彌陀佛、不空成就佛。

(2)菩薩像︰觀音、文殊、普賢、大勢至、地藏、除蓋障、虛空藏、迦葉菩薩等。

(3)護法像︰大黑天、帝釋天、毗沙門天、吉祥天、伊舍那天、金剛夜叉明王、烏樞沙摩明王。

三塔中的主塔──千尋塔,在這次地震時還出現了金剛杵、金翅鳥等法器,以及唐代寫本《無垢淨光大陀羅尼經》。

這些佛像與法器,大部分都屬密教範圍,純密、雜密兼而有之。而唐代寫本《無垢淨光大陀羅尼經》則是敘述造塔功德的雜密經典。此外,在大理地區墓幢等石刻中,較常出現的《尊勝陀羅尼經》也是雜密經典。

1972年大理拆除五華樓時,曾留下不少碑石。目前可考的,有三塊宋碑,數十塊元碑。元碑的碑文雖然是元代所刻,但是距大理國時代不遠,且有與阿吒力教有關的記載。譬如︰〈故神功梵德大阿左梨趙道宗墓碑〉︰「祖曰泰(中略),上命都元帥也先公宣治三教,選泰為大理僧官,四眾悅服。(中略)二十六年,雲南諸路都元帥也先八哈失賜職曰︰玄通祕法大阿左梨。(中略)公諱宗,號道宗。(中略)深通瑜伽而觀念精專。(中略)啟宣政分院,擢補神功梵德大阿左梨。」〈故大師白氏墓碑銘并序)︰「至天定三年癸丑,天軍南下,高通廬於會川,師保忠義,與高通同艱苦。至丙辰歲,高通復歸姚州,以師為姚州僧長。(中略)師誨人以忠信,(中略)嚴持禁戒,終始如一。」

從這二段碑文,可以看出元代的大理地區,阿吒力教仍然是統治階層所支持的宗教。上列第一段碑文中的趙泰,被選為大理僧官,並被賜僧職名銜為「玄通祕法大阿左梨」。而趙道宗也被擢補為「神功梵德大阿左梨」。第二段碑文中的白氏阿吒力則出任「姚州僧長」。

南詔時代已有僧官之設,此從前引玄鑒之為南詔「內供奉僧、崇聖寺主、密宗教主、賜紫沙門」可知。大理時代也有前引王德彰之為大理國「國師灌頂大阿左梨」等例可證。加上元代這些碑文,可以知道︰一直到元代,當地僧官制度仍然沿襲著。佛教與政治的關係,也一直相當密切。

(四)結語
依據上面所列的資料,可以推知南詔大理時代,白族政權轄下的佛教確實具有濃厚的密教成分。這種被認為是密教的阿吒力教信仰,是仍在雜密階段的「法術」式的信仰。因為,當地的密教,雖偶有一、二純密名詞,但整體而言,仍未能形成像東密那種龐大複雜的獨立密教體系,與藏密之寧瑪、格魯、薩迦、噶舉等派的理論架構更不能相提並論。

依現存史料所見,阿吒力教重視的是灌頂、息災、祈福、度亡等現世信仰效益的實踐方式。依據現存各種文獻中的記錄,當地密教的理論性著述,連一本也未見流傳。有關白族佛教徒所撰的書,我們只能看到某些儀軌性的佛典或佛經的簡單註釋而已,像日僧空海的《十住心論》、藏僧宗喀巴的《菩提道次第論》這類理論性的書,在白族佛教地區,迄今仍未發現。因此,就宗教立場來看,白族的阿吒力教似乎只是密教外殼的展示而已,並沒有吸收到密教的核心內涵。

這種儀式化、外殼化的密教,缺乏崇高宗教精神來支撐,也沒有夠水準的思想體系作支柱,因此,演變成巫術式信仰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東晉‧習鑿齒稱讚釋道安云︰「師徒數百,齋講不倦。無變化技術可以惑常人之耳目,無重威大勢可以整尋小之參差。而師徒肅肅,自相尊敬。」

此中「無變化技術可以惑常人之耳目」的讚語,正可以用來作為阿吒力教的反面特徵。因為從各種古代文獻可知,歷代著名的阿吒力,多數都以「可以惑常人之耳目的變化技術」而馳名。這樣的宗教信仰,固然不能說對社會絕無益處,但卻很容易變成低級的民間巫術。尤其是在與白族的本主信仰相混之後,更是可能變質。本文前引的康熙年間的禁令,曾謂「阿吒力教非釋非道,其求足以動眾,其說足以惑人。此固盛世之亂民,王法所必禁者也。」這樣的評語,應該是阿吒力教變質後所給統治階層留下的印象。

由法術式的雜密,發展到理論體系完整的純密,是宗教發展上的進步現象。從現存史料,我們很遺憾地覺察到阿吒力教並未能有這樣的發展。

此外,關於阿吒力教的來源問題,固然有可能有印度僧人到白族地區傳教,但是數量並不多見。依據本文的考察,阿吒力教的教法(包括經典、儀軌等),主要仍然來自中國的漢地佛教。當地的顯密佛典,絕大部份都來自中國。因此,儘管阿吒力教的發展結果,與漢地佛教稍有距離(如在家阿吒力可以稱「僧」),但這是受到白族本身所具有的複雜條件的影響,與來源無涉。從種種跡象顯示,其教法主要來源之取自中國,是毫無疑義的。中國佛教對當地佛教的深遠影響,也確實不是印度或西藏佛教所可比擬的。

〔參考資料〕 《雲南地方志佛教資料瑣編》(雲南民族出版社);杜繼文主編《佛教史》。


中國佛教

指中國地區的佛教而言。玆依歷史發展,分別敘述如次︰

〔佛教傳入中國〕 有關佛教初傳中國的種種傳說中,最為有名的,是後漢明帝(57~75年在位)的夢感求法說。相傳所夜夢金人,知西方有佛,故派使者赴大月氏國,齎回經像,並為東來的西域僧建寺云云。當時所建的佛寺,據說即是洛陽白馬寺。

然而此佛教初傳的傳說並非事實。又,或說西元前二年,博士弟子景盧從大月氏國使者伊存受佛經,然此說是否屬實,仍待商榷。在中國,最早的佛教徒,是後漢明帝的異母兄弟楚王英。楚王英祀佛如神,祈求現世利益。中國歷代皇帝中,最早信奉佛教的,是後漢桓帝。桓帝曾將佛與黃老合祀。此外,後漢末年,笮融建佛寺,造佛像,行浴佛會。

後漢的譯經者有安世高等人。安世高大約在西元148年抵達洛陽,譯出《安般守意經》、《阿毗曇五法經》等經典。與安世高同時的,另有支婁迦讖。支婁迦讖曾譯有《道行般若經》、《般舟三昧經》等大乘經典。以洛陽為中心的佛教,後來傳播於江淮一帶,進而傳入江南。

〔三國佛教〕 三國時代,魏與西域交通頻繁,相繼有曇柯迦羅、康僧鎧等譯經僧東來。曇柯迦羅並初傳戒律於漢地。此時期除了異國僧侶東來之外,另有漢僧朱士行的西行求法。朱士行在于闐獲得《放光般若經》原本,遂命弟子弗如檀齎回洛陽。此《放光般若經》對西晉時代的般若學大有貢獻。中國佛教梵唄之創始者,為魏武帝第三子陳思王曹植。其後,吳‧支謙及康僧會承之,撰有種種作品。

由於從華北往南傳下的北地佛教,以及由交州、廣州往北傳的南方佛教的影響,吳都建業的佛教文化因而大放異彩。活躍於吳地的譯經僧,有支謙與康僧會。支謙譯有《維摩詰經》、《瑞應本起經》等經典,交趾出身的康僧會,則譯有敘述釋迦前生故事的《六度集經》。

西晉佛教界中,最為活躍的是竺法護。後漢‧安世高、支婁迦讖與吳‧支謙的譯經部數都不算少,然而竺法護更凌駕其上,總計譯有《光讚般若經》、《正法華經》、《維摩詰經》等約一五○部三百卷。有印度人血統的竺法蘭,也譯有《放光般若經》與《首楞嚴經》。這些經典在老莊思想盛行,重視清談的西晉思想界據有其一席之地。

〔五胡十六國佛教〕 西晉滅亡(316年)後,華北地區成為胡人的天下。在此時期,受後趙王石勒與石虎尊崇,而成為後趙佛教的中心人物的,是佛圖澄。佛圖澄是在西元310年,從敦煌至洛陽。相傳當時的他,已七十九高齡。由於擅長神通及擁有預知未來的能力,歸依其門下者據說高達一萬。他建有八九三所佛寺。弟子中,較傑出者有道安、竺法雅、僧朗、安令首尼。僧朗曾住泰山教化弟子,頗受前秦‧苻堅、後秦‧姚興、東晉孝武帝等帝王之尊崇。

此外,道安曾從事佛典之校訂、註釋,經錄之編纂,義軌之制定,奠立了中國佛教之基礎。中國佛教最早的經典目錄《綜理眾經目錄》,即成於其手。道安也是個虔誠的彌勒信仰者,其弟子有慧遠等數百人。與道安同門的竺法雅,所倡導的是格義佛教。由於自魏晉時代起,代儒家思想而起的老莊的「無」的哲學,流行於思想界,因而有憑藉老莊思想以理解漢譯佛典的傾向,也因而產生混融老莊思想說明佛經的風潮。此即格義佛教。

在中國譯經史上,開啟嶄新的一頁,並且使中國佛教從移植時代轉向成長發展時代的人,即是鳩摩羅什。鳩摩羅什被後秦‧姚興迎入長安後,即在西明閣及逍遙園從事譯經。由他譯出的經典,有《大品般若經》、《妙法蓮華經》等大乘經典;論典方面,有《中論》、《十二門論》等書。此外,也有律典的翻譯。這些佛典的迻譯,對中國佛教大有影響。羅什的弟子僧肇,著有《肇論》一書。又,同時代的僧伽跋澄、僧伽提婆譯有《阿毗曇心論》等小乘論書。竺佛念譯出《阿含經》,進而《十誦律》等律典也陸續譯出,至此,經、律、論三藏乃告粗具雛型。

〔江南東晉佛教〕 魏‧陳思王曹植始創的中國梵唄,與貴族佛教同步發展。而對東晉玄學佛教大有貢獻的,是竺道潛與支遁。支遁曾與江南名士交遊,向貴族傳佈佛教。

道安門人慧遠,長居廬山,成為東晉佛教界的指導者。慧遠曾致書羅什請教佛法,羅什就其所問,一一作答,而成《大乘大義章》一書。又,慧遠創有「白蓮社」,撰有《沙門不敬王者論》,主張沙門無須向王者敬禮。江南佛教能在思想史上佔一席之位,道生當居首功。道生提倡眾生悉有佛性說與頓悟成佛說。其後,遂生頓悟與漸悟之諍論。此時期的譯經僧中,較為活躍的,有曇無讖與佛馱跋陀羅。曇無讖譯有《涅槃經》,佛馱跋陀羅譯有《華嚴經》。此外,在漢人西行求法僧中,有法顯、智嚴、寶雲、智猛、法勇等人,對佛典的翻譯頗有貢獻。此中,法顯撰有《佛國記》,該書與玄奘的《大唐西域記》,皆含有中亞及印度古代史地的重要資料。

〔南北朝佛教〕 南北朝時,開始正式的研究漢譯佛典,因而成立各種學派。研究《涅槃經》之涅槃學派的學僧,有道生、慧嚴、慧觀、曇延等人。研究《成實論》之成實學派的學僧,有僧導、僧嵩等人。研究《十地經論》之地論學派的學僧,有道寵、慧光、法上、淨影寺慧遠等人(地論學派又二分為南道派與北道派)。研究《攝大乘論》之攝論學派的曇遷,則在北地傳揚攝論宗。

中國的禪法,始傳自後漢‧安世高。其後,道安、慧遠皆修禪觀。北魏‧佛陀禪師及僧稠也修小乘禪觀,而始傳大乘禪法的,是菩提達磨。另一方面,對淨土宗的成立大有貢獻的,是開創玄中寺的曇鸞。

活躍於南朝的譯經僧,有求那跋陀羅與真諦三藏。真諦曾譯出《攝大乘論》,此論對佛教界大有影響。此外,梁代的僧祐、慧皎也分別撰有譯經史及高僧傳之類的著作。

北魏太武帝曾彈壓佛教,但文成帝即位後,佛教又再興盛。曇曜曾奉帝命鳩工開鑿雲岡石窟。又,孝文帝從平城移都洛陽,並開鑿龍門石窟。龍門石窟的奉先寺大佛,對日本奈良大佛的建造,頗有影響。北周武帝採富國強兵政策,欲整頓國家財政,因而又有廢佛之舉。此即北周武帝的廢佛事件,也是三武一宗法難之一。

南北朝時代,出現中國本地撰述的疑偽經典。這些疑偽經典是︰《提謂波利經》、《寶車經》、《淨度三昧經》、《占察善惡業報經》等書。又,由於《高王觀世音經》等經典的傳佈,觀音信仰因而大為流行。此外,佛教藝術也頗為發達,雲岡、龍門石窟除外,陸續有敦煌石窟、麥積山石窟,以及天龍山、響堂山、雲門山、駝山等石窟寺院的雕鑿。此外,像房山石經、北響堂山石經等處的石經事業,也是這時期所開始的石刻大藏經偉業。

〔隋朝佛教〕 北周武帝廢佛後,隋文帝重新復興佛教。文帝在首都長安建大興善寺,在全國建立舍利塔。煬帝建有慧日道場等四個道場,且大為尊崇天台宗開祖智顗。隋代的宗派,有三論宗、天台宗、三階教等。根據《中論》、《十二門論》、《百論》等三論而成立的三論宗,係由吉藏所大成,後傳入高句麗及日本。天台宗則是慧文、慧思前後相承,而由智顗所完成的義學體系。此外,在末法思想流行之下所形成的,是以信行為開祖的三階教。

〔唐朝佛教〕 在中國佛教史上,最為隆盛的唐朝佛教,曾傳播於東亞,形成涵括渤海、朝鮮、日本、越南在內的東亞佛教圈。從唐代的則天武后到玄宗時代,曾在全國設立大雲寺、龍興寺、開元寺等官寺,此制度傳入日本後,遂有「國分寺」之設立。唐代佛教與宮廷關係頗深,不空三藏權傾一時。宮廷內置有舉辦佛事的內道場。另一方面,西元842~845年唐武宗又有廢佛之舉。至於形成於南北朝時代的齋會、義邑與法社,在此時期也更為流行。而用以教化民眾的俗講與變文也頗為興盛。此外,《圓覺經》、《釋摩訶衍論》、《父母恩重經》等疑偽經典也相繼出現。

唐代譯經僧中,最有名的是玄奘。玄奘總計譯有七十六部一三四七卷佛典。此中,《成唯識論》的譯出,促成法相宗的成立。玄奘弟子(窺)基,是此宗之開祖。此派的學僧另有慧沼、智周、圓測、道證等人。依據《華嚴經》而成立的是華嚴宗。杜順為其開祖,智儼奠下該宗的義學基礎,集大成者是三祖法藏。但華嚴宗到四祖澄觀、五祖宗密之時,即告衰微不振。四分律宗(南山宗)係道宣所創,道宣且撰有《續高僧傳》。承繼四分律宗的鑑真,曾將律宗傳入日本。密教方面,善無畏譯有《大日經》,金剛智譯《金剛頂經》,進而由不空三藏集其大成。其後,惠果的弟子空海,將密教傳入日本。

以達磨為開祖的中國禪宗,因六祖慧能的發揚而成為一個宗派。其後,並有南宗、北宗、牛頭宗、淨眾宗、荷澤宗、洪州宗的分派,成為中國佛教的主流。由曇鸞開創的中國淨土宗,係因道綽、善導的發揚才成為宗派之一。大成中國淨土宗的善導,對日本淨土宗大有影響。

〔宋元以後的佛教〕 宋代的佛教是轉型期的佛教。此一時期,經典從印度傳入或迻譯之事漸少,而禪宗則大為流行。五代後周世宗採廢佛政策,但由於吳越諸王的護持,佛教再度興盛。五代最有名的僧侶是永明延壽。宋代佛教最值得一提的是,大藏經之雕印。宋代雕印的大藏經,有《蜀版大藏經》(《開寶藏》)、《磧砂版大藏經》等等。另有宋‧贊寧的《宋高僧傳》、志磐的《佛祖統紀》等佛教史傳的撰述。禪宗方面,也有《景德傳燈錄》等史書出現。宋代佛教最為隆盛的宗派是禪宗。計有溈仰、臨濟、曹洞、雲門、法眼等五家及黃龍派、楊岐派等二宗的相續成立。此即所謂的「五家七宗」的全盛時代。天台宗則有知禮、智圓諸師出世,中興該宗。

在異族統治的遼、金時代,盛行密教及華嚴宗。另有《金刻大藏經》的刊行。元代時,佛、道二教屢有諍論,而西藏佛教亦於此時傳入內地。又,屬於民間的宗教結社──白蓮教、白雲宗亦頗為興盛。

明代佛教的特色是佛教深入民間,此時佛教已非外來宗教,而是中國人的宗教。它與道教融合,且與百姓生活緊密相連。佛教法會特為盛行。明末的高僧,有真可、智旭、袾宏、憨山等人。

清代朝廷護持藏傳佛教,建立頗多藏傳佛教寺院。雍正、乾隆二朝曾刊行名為《龍藏》的大藏經,並完成西藏語譯大藏經。到了清末,居士佛教抬頭,有楊仁山等人弘揚佛教。

民國成立,佛教界大行改革,成立佛教團體,佛學研究風氣頗盛。又有佛書的出版,以及「海潮音」等佛教雜誌的發行。梁皇懺、瑜伽燄口等法事也頗為興盛。佛教團體中,太虛的改革派僧侶集團、歐陽漸的居士佛教集團,以及圓瑛的傳統派僧侶集團,是民國時代大約四十年間的主要代表性勢力。

中共政權成立後,佛教被限定為個人的信仰自由,而佛教寺院及佛教遺蹟的修復,則由國家援助而進行。佛教界由「中國佛教協會」管理,有佛教雜誌的刊行,並復興佛學院,培養僧尼。在文化大革命期間,佛教與其他傳統文化一樣,都遭受到極為強烈的破壞。文革過後迄今(1992),佛教似乎有逐漸復甦的跡象。

〔中國佛教的意義〕 中國佛教在東亞所扮演的角色,是形成了以中國佛教為核心的中國佛教文化圈。中國佛教圈形成於隋唐時代,但隨著時代的演變,台灣、香港、沖繩等地也被納入中國佛教圈內。至今,在東南亞的華僑社會中,皆可見到中國佛教的寺院。

另一方面,中國本有的儒家、道教等固有思想,係以士大夫為中心,而逐漸深植於中國人之心中。佛教由印度傳入時,一方面它需要與儒家、道教對抗,但另一方面也與之融合,因而形成了中國佛教。儒家是中國人倫理道德的基礎,佛教為了在中國社會生根,勢必要與儒家倫理妥協。佛教界有人主張儒家的「五常」與佛教的「五戒」相等,就是在這種情勢下的產物。在經由與儒教、道教的對立及融合後,終成為廣泛民眾所信仰的中國人的佛教。

〔中國佛教的區域性特質〕 由於中國的版圖大小往往隨著朝代的不同而有差異,因此,「中國佛教」的內容也隨之而有不同。譬如︰現代的新疆地區在漢代並不屬於中國,此外,西藏、雲南大理等地,成為中國版圖的時間,也並不一致。換句話說,這些地區在歷史上都曾經是不屬於中國管轄的獨立國。因此,它們的佛教,都曾被視為外國佛教,而非中國佛教。由此可見,所謂「中國佛教」的內容,是有時代性的。因此,如果將這些地區的佛教,都納入「中國佛教」的範圍,則中國佛教的發展,並不是單一系列的佛教文化演進史,而是多元性,而互有分合的。

本文自篇首之「佛教傳入中國」,以迄「中國佛教的意義」一節為止,所敘述的中國佛教演進史,其實只是各時代之中國佛教的主流發展而已,並未包含現代中國行政區域下的所有佛教文化圈。因此,新疆佛教、西藏佛教、雲南大理的白族佛教、西雙版納的傣族小乘佛教都沒有敘述在內。自種族上說,上列文字所敘述的中國佛教,其實是中國的漢族佛教史而已。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大理、西雙版納等地,是在元代以後,才陸續地成為中國版圖,新疆也是在清代才成為中國的幅員,而西藏之納入中國行政區內,則尤為近世之事。因此,治中國佛教史者,對於這些地區的佛教,在中國佛教史的地位,往往不易給予適度的安排。這種偏頗的現象,仍有待今後的中國佛教史學界研究改進。

◎附一︰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序論(摘錄)

中國佛學是隨著由印度傳來的佛教而產生的一種宗教哲學。佛教傳入中國後和中國原有的思想相接觸,不斷變化,不斷發展,最後形成了自己的特殊的新學說。在其發展變化過程中,一方面,印度發展著的佛教思想仍在不斷傳來,給予了它持續的影響;另方面,已經形成的中國佛學思想也逐步成熟,構成了如天台、賢首、禪宗等各種體系。因此,所謂中國佛學,既不同於中國的傳統思想,也不同於印度的思想,而是吸取了印度學說所構成的一種新說。我們所要講的中國佛學,就以此為主。

中國佛學有它自己的特點。要瞭解它,須從它如何發生、成長以及如何形成自己的結構等許多方面去考察。中國佛學的發生和發展,有它內外的主客觀條件,與中國的傳統思想和印度思想都有區別。這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看︰

第一,屬於傳譯和講習方面。中國佛學學說的來源,基本上是依靠傳譯和講習為媒介。這是一個很特殊的條件。印度佛學產生於西元前五世紀,其宗教部分傳來我國的時間要比學說早一些,約在西元前後。佛教哲學,因其內容複雜,需要一個相當時期的醞釀才能得到傳播,所以要遲一些,據現有史料看,約在西元二世紀左右。這樣,佛學從產生到傳入中國,前後相去有七百年。在七百年的過程中,它本身曾有很大的變化;大乘的產生,相對小乘而言,當然是個重大變化;單就小乘說,變化也不小,其中部派繁多,有分有合,後來說一切有部將小乘佛學發展到登峰造極。非但學派不同,引起內容差異,即同一學派,由於傳播地區不同,也帶有嚴重的地方色彩。如同是說一切有部,流行於東方迦濕彌羅和流行於西方健陀羅的就很不一樣。自然,傳入中國,決不會按照它學說發展次第來介紹,而是混雜一起傳播的。又由於譯人的水平和傳承關係,對於這些複雜情況也不可能全部瞭解,因而也不可能就學說發展的次第作介紹,只能是就各自所尊所懂的來傳譯。因此,在翻譯上就看不出佛學思想的發展順序了。

翻譯的經籍本來就難理解,加上當時又不可能明瞭它的發展線索,更增加了理解上的困難。所以在翻譯之外還必須輔之以講習。講的人當然又是按照自己所學所知的來講,聽的人就不能不借助於自己原有的中國思想底子去理解和接受。換句話說,是將自己本土的學說與印度學說作比較,即所謂「格量」(以中國學說尺度來衡量)的方法。這是規定中國佛學特點的一個基本條件。

第二,與上一條件有密切聯繫的是屬於研究和融通的方面。隨著資料增多,所傳的義理也逐漸明確了,就有可能進行研究,加以融會貫通。但如上所述,由於受了傳譯和講習的限制,翻譯與理解都不可能如實反映印度佛學的全貌,因而這一步工作,也只不過把以前傳習的範圍比較擴大一些而已。

佛典的翻譯有許多模糊和不正確的地方。這首先是由翻譯本身的困難造成的。例如,把梵文譯成漢文,要找到與原文概念範疇相同的語言來表達,有時就很困難,因此不得不借用某些大體相當的語言,這就有可能走樣了。其次,文字的表達還往往受到思想方法的影響。印度人的思想方法與中國人的不完全相同,例如,印度邏輯同我國古代墨辯、名家的邏輯就不一樣。思想方法不同,會影響文字的表達;文字的表達也會影響思想方法的接受。這樣,學說的傳播就形成了種種的變化。再次,時代和社會條件也能影響傳譯與研習的風尚。中國和印度的佛學思想,各有自己的歷史的社會的基礎。就社會條件看,印度和中國都處在封建社會時期,具體情況則不同,中國是處在封建社會較發達的階段,而印度則處在封建社會形成時期。因此,要把印度思想原封不動地搬到中國來,就不完全適用。

由此看來,佛教在中國的傳譯和講習,必然會有不正確之處,這是可以理解的。例如,關於「如性」這一概念,當初譯為「本無」。現在考究起來,這是經過一番斟酌的。「如性」這個概念來自《奧義書》,並非佛家所獨創,表示「就是那樣」,只能用直觀來體認。印度人已習慣地使用了這一概念,可是從中國的詞彙中根本找不到與此相應的詞。因為我國古代的思想家比較看重實在,要求概念都含有具體的內容,所以沒有這類抽象含義的詞。所謂「如性」即「如實在那樣」,而現實的事物常是以「不如實在那樣」地被理解,因而這一概念就有否定的意思︰否定不如實在的那一部分。所以「如性」也就是「空性」,空掉不如實在的那一部分。印度人的思想方法要求,並不必否定了不實在的那部分以表示否定,只要概念具有否定的可能性時就表示出來了。所以佛家進一步把這一概念叫作「自性空」,「當體空」。從這個意義上說,譯成「本無」原不算錯。而且「無」字也是中國道家現成的用語。要是瞭解「本無」的來歷,本來不會產生誤解。但這種用意只有譯者本人瞭解,譯出以後,讀者望文生義,就產生了很大的錯誤。最初把這一概念同老子說的「無」混為一談,以後聯繫到宇宙發生論,把「本」字理解為「本末」的「本」,認為萬物是從無而產生。這一誤解並未因它的譯名重新訂正而有所改變。例如,以後「本無」改譯成「如如」、「真如」等,反而錯上加錯,以至於認為是真如生一切。這種不正確的看法,代代相傳,直到現在。總之,我們把中國佛學看成是印度佛學的單純「移植」,恰當地說,乃是「嫁接」。兩者是有一定距離的。這就是說,中國佛學的根子在中國而不在印度。試以玄奘的傳譯為例來說吧,他是繼羅什以後在中國傳佈正統印度佛學的第一人,理應與印度本土的佛學思想相接近的了,事實不然。不但他的傳譯帶有中國風味,而且還把中國風味帶到了印度。例如,他在那爛陀寺同師子乎論,寫了《會宗論》,會通中觀學派與瑜伽行學派的觀點,這種會通的辦法在印度當時是少見的。再如,他回國以後,本人無暇顧及成立自宗的體系,全靠他的門人窺基創設規模。窺基在中國思想史上是有影響的人物,經他整理的得意之作《成唯識論》在談到四重勝義時,對最後一重「勝義勝義諦」,就用了「一真法界」這個具有中國風味的概念來表達,這也不是印度的說法。所以儘管玄奘把中國以前的佛學作了清算,又親身到印度留學,學習得很有成績,但也並沒有縮小中國佛學與印度佛學的距離。

◎附二︰湯用彤《隋唐佛教史稿》第四章第十節(摘錄)

中國佛教史料中,有所謂「十宗」、「十三宗」之說,本出於傳聞,而非真相。蓋與中國佛教宗派有關,於漢文資料中所稱為「宗」者,有二含義︰一指宗旨之宗,即指學說或學派。如中國僧人對印度般若佛學之各種不同解釋,遂有所謂「六家七宗」,此所謂「宗」者,即家也,如「儒家」、「道家」之「家」。「本無宗」者,即「本無家」;「心無宗」者,即「心無家」。又如講說各種經論之經師、論師之學說,遂有「成宗論宗」之名,此論宗者,蓋以所崇所尊所主名為宗。上此均是學說派別之義也。一指教派,即指有創始人、有傳授者、有信徒、有教義、有教規之宗教團體,如隋唐時之天台宗、禪宗、三階教等,此皆宗教之派別,蓋所謂「宗」者指此。隋唐以前中國佛教主要表現為學派之分歧,隋唐以後,各派爭道統之風漸盛,乃有各種之派教競起。茲就此問題論述於下。(中略)

據上文所言,印度佛教來華後,經典譯出漸多,中國信徒於此(主要為般若)了解不同,提出各種主張,名之曰「宗」,如「六家七宗」。其後經論研討日盛,因有「涅槃經師」、「成實論師」,以及其他經師、論師,此經論之理論,時或亦稱為「宗」。及至陳隋,經論講習既久,遂生變化。非但有新創造之理論,且形成新起之宗教集團,而有佛教之各種教派,此亦名「宗」。故問中國佛教之歷史中有幾宗,則須先明確所說為何種意義上之「宗」。以下據有關漢文史料,討論中國佛教史上究竟有多少教派意義上之「宗」。

中國近七十年來有關佛教宗派問題之記載多係抄襲日本,因先述日本有關此問題之記載。日本僧人關於諸宗記載甚多,於此未能詳研,姑先述其重要之點供參考。

中國佛教傳至日本,於七世紀初,聖德太子所撰《三經義疏》嘗引光宅法雲、謝寺次法師之說及僧肇之《維摩經注》,可見中國經師論師之學已傳入日本。而此書未提及《成實論》、三論,而言及五時教。日本古書記太子知經部、薩婆多兩家,或者係因其讀過《成實》、《俱舍》二論也。七世紀末乃有古京(南都)六宗,至九世紀有八宗,據圓珍(814~891)撰《諸家教相同異集》曰︰「常途所云,我大日本國總有八宗,其八宗者何﹖答︰南京有六宗,上都有二宗,是為八宗也。南京六宗者︰(一)華嚴宗,(二)律宗,(三)法相宗,(四)三論宗,(五)成實宗,(六)俱舍宗也。上都二宗者︰(一)天台宗,(二)真言宗。」(《大正藏》第七十四冊)

空海、最澄約於805年來華,空海(774~835)為日本密宗之開宗者,最澄(767~822)乃日本天台宗之創始人。上文「上都二宗」之建立蓋為二大師歸國後之事。至九世紀,安然(841年生)作《教時諍》(《大正藏》第七十五冊),則加禪宗合為九宗矣。

中國佛教教派初傳日本,其國僧人常對新來宗派發生疑問。天台宗傳日本甚早,但據《元亨釋書》卷一載,807年最澄上奏加天台宗,並當時大乘四家華嚴、法相、三論、律為五宗,此為日本天台宗成立之始。密宗傳入日本後,據圓珍《大日經指歸》(《大正藏》第五十八冊)載叡山學徒曾致書中國天台山廣修、維蠲疑《大日經》之地位。(其問答見《卍續藏》天台著述部中,問者係圓澄。)至於禪宗、淨土於其傳入時,日本亦曾討論其是否為宗。

佛教傳入日本,係於由梁至唐之世,時中華恰值佛教由經論講習甚盛至教派興起之時,最初傳入日本之學說當為三論、成實、俱舍,仍是經論之講習,師說之傳授。其後,唐初教派大起,天台、華嚴、法相、律、真言等新教,相繼東去,並為日本統治者所承認,而將先後所傳入之宗派等量齊觀,並稱為八宗。此八宗中,成實、俱舍實極微弱,而分別附於三論、法相,稱為「寓宗」,其他三論、天台、華嚴、法相、律、真言六宗為本宗。相傳天長七年(830)敕諸宗各撰述其宗要,遂有所謂第六本宗書」。(名目見《大正藏》第七十四冊《戒律傳來記》)而成實、俱舍並未撰有書,可證其原不盛行也。又據《元亨釋書》卷一載,最澄於延曆二十五年奏准,「每年覃渥外加度者十二人,五宗各二,俱舍、成實各一」,可證小乘二宗人本有限也。八宗流行後,至宋日僧來華又多,導致淨土宗、臨濟宗在日本之成立。

佛教歷史之日本主要著述家為凝然(1240~1321),原係華嚴宗人,號稱通諸宗之學,著書有一千一百卷之多。其據日本當時流行之宗派情形,綜合兩國之書籍著作,大談印度、中國、日本佛教宗派之歷史,撰有《八宗綱要》(二卷)、《三國佛法傳通緣起》(三卷)等。

《八宗綱要》係撰於文永五年(1268),書中主要敘述日本自中國傳入之八宗,如前所云。但是書末附有禪宗、淨土宗一節,並謂「日本近代,若加此二宗,即成十宗」。

《三國佛法傳通緣起》撰於慶長元年(1311),書中敘述印度、中國、日本三國佛教傳通事蹟。於日本佛教仍只載八宗,於中國則依弘傳次第舉十三宗︰「(一)毗曇宗,(二)成實宗,(三)律宗,(四)三論宗,(五)涅槃宗,(六)地論宗,(七)淨土宗,(八)禪宗,(九)攝論宗,(十)天台宗,(十一)華嚴宗,(十二)法相宗,(十三)真言宗。」此中毗曇包括俱舍。

以上所述雖有有關日本佛教之歷史,然可供研究中國佛教宗派史參證,故並論及。

中國佛教宗派之史料,中唐至北宋缺乏明確綜合之記載。然於此問題可先略述「判教」之事實。其時判教者極多,各宗各據主見,於印度之經論,評其大小權實。雖列許多宗名,然不反映中國情況,故可不加重視,茲舉其一種,以供參考。1958年日本出版《敦煌佛教資料》二二○頁載有無題失名殘卷二十二行,文首略曰︰「世間宗見有三種︰一者外道宗,二者小乘宗,三者大乘宗」,次略述外道、小乘宗及大乘三宗義。按其所說外道即「十六異論」。小乘原有二十部,但「畢竟皆同一見,執一切法有實體性」,此顯主要指毗曇有宗。大乘三宗者,按其文「一勝義皆空宗」,似指三論或天台;「二應理圓實宗」,指法相唯識;「三法性圓融宗」,當指華嚴也。據本書作者之考證,此文與八世紀法成、曇曠所言略同,或為九世紀初之作品。此雖亦一種判教,然於開首既說「世間宗見」,則可說於八世紀以前中國有上述各宗義,而可注意者則無成實、俱舍、涅槃等義也。

南宋僧人始撰中國佛教通史,宗鑒著《釋門正統》八卷,志磐繼之作《佛祖統紀》五十四卷,二人均以天台宗為正宗,並述及餘宗。其概略如下︰

宗鑒之書係紀傳體,列有本紀、世家,載佛教教主及印度、中國之天台祖師事蹟。立有八志,有順俗志敘民間淨土之崇拜;於弟子志中,除天台「正統」以外,並及其他五宗。另依《晉書》為「僭偽」(即他五宗)立載記,所謂「禪宗相涉載記」,「賢首相涉載記」,「慈恩相涉載記」,「律宗相關載記」,「密宗思復載記」。

志磐之書自謂撰寫十年,五謄成稿,亦係紀傳體,中有《法遠通塞志》十五卷,為中國佛教之編年通史。另有《淨土立教志》三卷、《諸宗立教志》一卷,此二志則係述淨土教及達磨(禪宗)、賢首(華嚴)、慈恩(法相)、灌頂(真言)、南山(律)等五宗之史實。

宗鑒之書自序作於嘉熙元年(1237),志磐之書自序成於咸淳五年(1269),二書均較上述凝然所著為早。及至明‧天啟元年(1621)釋廣真(吹萬老人)《釋教三字經》只述七宗,實沿志磐所說,即天台、淨土二教及達磨等五宗也。

及至清末,海禁大開,國人往東洋者甚多,得見日本存有大量中國已佚之佛書,佛教學者一時視為奇珍。日人關於中國宗派之記載,亦從此流傳。戉戌後,石埭楊文會(仁山)因凝然所著《八宗綱要》重作《十宗略說》,從此凝然所說大為流行。

觀上所述,日本與中國之記載差別甚大。主要問題為日本記載謂中國有三論宗、成實宗、俱舍宗、涅槃宗、地論宗、攝論宗等。但於中國記載中,此等名稱甚為罕見,而常見者則為成實師、攝論師等。即偶有之,亦僅指經論之宗義,或指研習某一經論之經師、論師。其中唯三論或可曰已形成教派。如以經論或經論師為「宗」,則中國流行之經論亦不只此數,如上引南齊‧周顒〈抄成實論序〉記當時經論流通之情形,有曰︰「涅槃法華,雖或時講;維摩勝鬘,頗參餘席。」中唐‧梁肅《智者大師傳論》敘佛去世後事有曰︰「故攝論、地持、成實、唯識之類,分路並作。」如以流行甚廣為宗,則查《續僧傳》,隋唐講地持者極多,而吉藏《百論疏》〈破空品〉有曰︰「大業四年為對長安三種論師,謂攝論、十地、地持三種師,明二無我理」云云。夫凝然既謂有地論、攝論二宗,何以獨無地持宗耶﹖如以學說特殊為宗,勝鬘特主如來藏,則亦有勝鬘宗矣。且俱舍、成實自智愷作〈俱舍論序〉以來,許多撰述均言成實、俱舍同屬經部,理論雖有差別,但在印度固出於一源也。然在中國「十宗」中成、俱分為二宗,在「十三宗」毗曇卻包含俱舍為一宗,此類可疑之點,均待研尋。

由此可見,如成實論師、涅槃經師諸學派與天台、華嚴諸教派相提並論,則中國佛教必不只十宗或十三宗也。按凝然《三國佛法傳通緣起》於述震旦十三宗後論曰︰
「古來諸師隨所樂經,各事講學,互立門輩弘所習學。若以此為宗,宗承甚多焉。或從天竺傳來弘之,或於漢地立宗傳之,建立雖多,取廣玩習不過十三。如上已列雖十三宗,後代澆漓,漸次廢怠,所學不多。」

據此凝然自言以經論之講習為宗,而數目亦不定為十三,但其竟列為十三者,亦無具體說明,不過「取廣玩習」耳。故於此或可得以下兩點之認識︰

第一、凝然學說之來歷,實為有關日本佛教史之問題,尚待研究。然據所知,在中國齊梁之世經論講習至為風行,成實論師,南北均多。真諦來華,譯經於廣州,俱舍亦流行於南北。兩者傳入日本後,日本僧俗掌權者俱認為宗,而成實、俱舍之為寓宗及每年度人規定名額,均係由朝廷下詔。日本佛史學,遂將此二宗與華嚴宗等並列,視為中國傳入之宗派。而凝然故而以為既成實與俱舍論師有宗,則涅槃、毗曇等等亦應為宗矣,遂有十三宗之說。然須知凝然之師宗性,嘗抄錄中國《名僧傳》,撰日本高僧傳,實未言及十三宗。宗性嘗著《俱舍論本義抄》,有四十八卷之多,並未提及所謂「俱舍宗」及其史實。且與凝然同時之著作《元亨釋書》只述及日本有三論等七宗,而稱成實、俱舍、淨土為寓宗,並未言及中國有攝論等宗,亦無十三宗之說。此均不能不令人懷疑,凝然之說出於自造也。

第二、關於中國佛教之宗派,蓋應根據宗鑒、志磐之說,除天台宗外,有禪宗、華嚴、法相、真言、律宗等五宗,至於三論宗,雖已形成教派,但傳世甚短。三階教隋唐盛行於民間,應可認為教派。至於淨土,則只有志磐謂其「立教」,但中國各宗均有淨土之說,且彌陀彌勒崇拜實有不同,亦無統一之理論。又慧遠結白蓮社,只是唐以後之誤傳,日本僧人且有認淨土初祖為曇鸞,並非慧遠,而所謂淨土七祖歷史乃南宋四明石芝宗曉所撰,並無根據。(見《佛祖統紀》卷二十六)故淨土是否為一教派實有問題(本書為方便見,暫於本章中列入),可見中國各種教派之情形亦互異也。

◎附三︰橫超慧日講‧隆藏記〈日本的中國佛教研究〉(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47})

(一)研究中國佛教的意義
研究中國佛教的意義在於︰第一、它有卷帙浩瀚的經典。漢譯經、律、論三藏和中國歷代高僧的著作,經編纂整理,成立了漢文大藏經。從數量來講,其它語系的佛典,是無與倫比的。第二,它有悠久的歷史。佛教自東漢末年傳入中國,至今近兩千年。它的流傳和發展,在思想史、社會史和文化史上給人類留下了光輝燦爛的遺產。第三,中國佛教是在中國固有文化思想的背景下形成的,又給漢唐以後的中國文化以積極影響。第四,中國佛教是日本佛教的「母胎」。日本佛教基本上是從中國移入的,不少宗派直接發源於中國。特別是明治維新以前,日本佛教徒完全是依據中國漢譯經典去理解佛教的。因此,今天我們研究中國佛教,不僅對進一步理解日本佛教和廣泛地探討中國思想、文化有其價值,而且加深兩國佛教交流和相互理解,也有其現實意義。

(二)中國佛教通史和斷代史的研究
日本關於中國佛教史的研究,可分通史和斷代史兩方面。戰前比較有名的中國佛教通史有境野黃洋(境野哲)氏的《支那佛教史講話》和《支那佛教史綱》。我在學生時代就是以這兩書為課本去了解中國佛教史的,其後,岩波書店出版了宇井伯壽氏著的《支那佛教史》。該書純屬概說性質的歷史讀本,以人物和文獻為中心,涉及的內容較少。我受影響最大的是常盤大定氏著的《支那的佛教》。它分中國佛教思想史和中國佛教史兩大部份,前部份對傳譯、立宗、教判、心識、法界、中道、佛性、修道、成道等佛教思想進行了綜合論述。後部份將中國佛教史分為準備時期(漢、三國)、研究時期(南北朝)、建設時期(隋、唐中葉)、實行時期(唐末、五代)和繼紹時期(宋以後)。這種分法在學術界一直影響較大。作者在考察中國佛教史的過程中,大量引用考古資料,並參考儒、道二教文獻加以論證,一改過去以佛教文獻資料為中心的作法,是一部劃時代的著作,對後世影響頗深。

戰後最有代表性的通史是道端良秀氏著的《中國佛教史》(一卷)。該書注重中國佛教與社會的關係,從佛教文化史的角度考察了佛教傳入中國後如何同中國社會相融合、人民大眾對佛教的信仰等問題,是一部很有特點的通史,經四次再版,目前被日本一般佛教大學作教材使用。此外,還有牧田諦亮氏編的《中國佛教史概說》(一卷)。此書由五位學者執筆,從佛教傳入中國一直寫到1940年代,提綱挈領,文筆簡潔。特別是書後附有詳細年表和戰後具有代表性的研究論文目錄及主要參考文獻,為學者們提供了方便。但是,此書對佛教各宗教義涉及較少。

1968年出版的塚本善隆氏著的《中國佛教通史》第一卷是一部比較詳細的通史。作者受松本文三郎和望月信亨二氏的影響較大,對古典解讀和史料批判有獨特見解,著重從中國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考察佛教在各個時代的不同社會歷史背景下所形成的特點。他認為在中國佛教發展史上為建立中國佛教奠定基礎的僧侶是佛圖澄、鳩摩羅什和道安、慧遠。可惜此書只寫到東晉作者就去世了,未成全璧,這不能不說是學術界的一大憾事。

最近出版的有鎌田茂雄氏著的《中國佛教史》(一卷)和《中國佛教史》一~三卷。前者是概說性的通史。後者預定出版八卷,寫到明清以後。該書廣泛地吸收了國內外關於中國佛教史的研究成果,比較注重考察佛教在中國歷史上如何吸收、發展和最後成為「中國人的宗教」等問題。作者在敘述南北朝以前的佛教時,受中國近代著名佛教史學家湯用彤教授的影響較大。另外,近年陸續出版了中村元氏主編的《亞洲佛教史》十二卷,其中「中國篇」有五卷,對西域地區的佛教、漢民族地區的佛教和中國民間宗教等進行了大量研究。

戰後,日本關於研究中國佛教斷代史方面的著作較多,這裡僅介紹幾部有代表性的著作。塚本善隆氏撰的《支那佛教史研究‧北魏篇》(一卷)共收論文十篇,對北魏時代的政教關係和僧團制度等問題作了專門考察。宮川尚志氏的《六朝宗教史》,從文化史的立場論述了六朝時代佛、道二教發展情況。滋野井恬氏的《唐代佛教史論》,是作者數年來撰寫的論文集。該書引用資料豐富,對唐代的宗教政策、宗教管理制度、佛教教團活動情況和寺院經濟等問題作了系統研究。山崎宏氏著有《支那中世佛教的展開》(一卷)和《隋唐佛教的研究》(一卷),前者主要考察了佛教在隋唐以前的發展情況和唐代的僧官制度、唐代僧侶在大眾教化中的各種社會活動等問題;後者對道安、神秀、神會、圭峰、不空等高僧在社會上所佔的地位等問題進行了詳細論述,並且還考察了隋唐時代日本留學僧在中國求法的情況。此外,我自己也寫了一本《北魏佛教的研究》。我試從思想史的立場,對曇鸞的淨土信仰、達磨禪宗的興起、北地涅槃學和佛、道二教關係等問題作了初步考察。其中,我特別強調對《出三藏記集》的研究。因為我認為此書中所列舉的幾部「偽經」是適應中國倫理綱常和習俗而寫的,是中國佛教在形成過程中的一個獨特現象,對研究中國思想史也有參考價值。道端良秀氏運用社會經濟史的觀點,探討了唐代的佛教政策、度牒和寺院經濟等問題,著有《唐代佛教史研究》和《中國佛教社會經濟史的研究》兩冊,也比較有名。

牧田諦亮氏是日本當代研究宋以後佛教的權威學者,他的《五代宗教史》和《中國近世佛教史研究》二書,在學術界評價很高。他認為宋以後的佛教是「民眾佛教」。因此對民眾佛教的成立和「居士佛教」的出現等問題作了大量論證。此外,野上俊靜氏著有《遼金的佛教》(一卷),可以說是日本戰後研究這一時期的佛教的劃時代著作。該書作者是東洋史專家,他運用歷史學的觀點,考察了遼金時代佛教同政治的關係等問題。另外,高雄義堅氏的《宋代佛教史的研究》和最近出版的牧田諦亮氏的《中國佛教史的研究》第一、二(論文集)等也是比較有名的學術專著。

(三)中國佛教思想史的研究
中國佛教思想史所包括的範圍較廣,佛教各宗教義史和儒、佛、道三教交涉史均屬其研究對象。戰後日本對這方面的研究比較盛行,學者如林,出版的著作也不勝枚舉。這裡僅概略地談談運用思想史的研究方法所取得的一些研究成果。

在這方面,早期的著作有松本文三郎氏的《佛教史的研究》(一卷)。他注重利用思想史的觀點考察中國大乘佛教思想。如〈關於「起信論」支那撰述說〉、〈禪宗的起源〉等論文都是很有說服力的。他還著有《佛教史論》和《佛教史雜考》兩冊。他認為達磨是歷史上的人物,不是捏造的神人。還對牟子《理惑論》撰述年代和《六祖壇經》真偽等問題進行了大量考察,提出了自己的見解。常盤大定氏的《支那的佛教、儒教和道教》是一部專論三教關係史的鉅著,分前後兩篇,前篇為〈儒佛二教交涉史〉,後篇為〈道佛二教交涉史〉。在考察三教關係的過程中,強調了佛教給儒、道二教的影響。我在學生時代受常盤大定氏的影響較深,注重探討佛教思想史。近年我寫了《中國佛教的研究》三卷,對道安在中國佛教思想史上的地位進行了論證,我認為所謂「中國佛教」實際上是從苻姚二秦才開其端緒的,其代表人物就是道安。這一看法,不一定很對,有待繼續研究。最近荒木見悟氏著有《佛教與儒教》一卷,他認為宋明理學是融合佛教的本性論和儒教的現實論而形成的產物。另外,塚本善隆氏就「孝」的問題,考察了儒、佛二教的異同,著有《佛教和儒教倫理》一卷,也比較有名。

(四)中國佛教文獻的研究
日本對佛教文獻的研究一直比較重視,在佛學研究中成立了「文獻學」。它除了主要研究梵、巴、藏等文字的原始佛典文獻外,對漢文佛典文獻也進行了研究。

在漢文佛典文獻研究中,比較有名的是塚本善隆氏主編的《肇論研究》。該書是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主持的事業,我當時也應邀參加了這項研究工作。全書共分三篇︰第一篇是〈注釋篇〉,以校訂、翻譯和註解為主。第二篇是〈研究篇〉,共收了七篇論文,對僧肇的佛學思想、《肇論》在佛教史上的意義和流傳情況等進行了論述。其中我也有一篇論文,從思想史的角度初步考察了〈「涅槃無名論」及其思想背景〉。第三篇是〈夢庵和尚節釋「肇論」〉的照相版。另外還有木村英一氏主編的《慧遠研究》,分〈遺文篇〉和〈研究篇〉,共兩卷。此書除了著重對《大乘大義章》和《慧遠文集》作了詳細校訂、註釋外,同時還對慧遠的淨土思想進行了研究,強調慧遠對中國佛教的影響。塚本善隆氏著的《「魏書‧釋老志」的研究》,分〈解說篇〉和〈譯注篇〉兩部份。在〈譯注篇〉中出現了不少錯誤,對此我曾寫過書評,就該書中的一些訛誤作了修正。牧田諦亮氏主編的《中國梁、唐、宋「高僧傳」索引》和《「弘明集」研究》,在學術界評價較高,可以說,該書是近年日本在漢文佛教文獻研究中最理想的成果。近年還陸續出版了《講座敦煌》十卷,對敦煌發現的變文和禪宗文獻作了詳細研究,成績十分可觀。我本人最近想研究《出三藏記集》,但是歲數到了,力不從心,只好讓年輕的研究生們去「共同研究」。

(五)共同研究(各種論文集)
「共同研究」是戰後日本學術界的一種新型的研究方法,其特點是數人同時對某一論題或典籍從不同的角度進行研究,然後將研究成果用論文集的形式整理出版。

在這方面,早期比較有名的成果是宮本正尊氏主編的《佛教的根本真理》。該書共四篇,其中第三篇是〈中國佛教的形成與真理觀〉,收有九篇論文,由塚本善隆氏、道端良秀氏、小笠原宣秀氏和我執筆,從中國政治、社會、思想和宗教史的角度考察了佛教真理在中國的發展情況。此外,上面提到的《肇論研究》、《慧遠研究》、《弘明集研究》、《中國梁、唐、宋高僧傳索引》和最近由中村元氏主編出版的《佛教語大辭典》等,都是「共同研究」的成果。

此外,專門研究中國佛教史的論文集有《常盤博士還曆紀念‧佛教論叢》、《塚本博士頌壽紀念‧佛教史學論集》、《福井博士頌壽紀念‧東洋思想論集》、《結城教授頌壽紀念‧佛教思想史論集》等。其中《塚本論集》收集了日本第一流學者撰寫的中國佛教研究論文,是戰後日本研究這方面問題的重要成果。

(六)主要學會和學術刊物
日本最早成立的全國性佛教研究機構是「日本佛教學會」和「日本印度學佛教學會」。前者成立於1927年,由佛教各宗立大學聯盟組成。每年舉行一次學術大會,出版《日本佛教學會年報》。後者成立於1951年,由日本政府和佛教各宗派聯合成立。每年舉行一次學術大會,出版大型刊物《印度學佛教學研究》。這兩個刊物每期均發表有關中國佛教研究的論文。

戰前日本帝國為了侵略中國,曾大力提倡「支那學」的研究,發行過《支那佛教史學》雜誌。該刊成立於1937年,發起人有塚本善隆、高雄義堅、野上俊靜、道端良秀、牧田諦亮(以上京都學派)、福井康順、結城令聞、山崎宏和我(以上東京學派)等。該雜誌每期專門發表研究中國佛教(史)的學術論文。1944年停刊,戰後更名為《佛教史學》。

此外,《佛教史學》、《宗教研究》、《佛教研究》和佛教各宗立大學學報等刊物也發表中國佛教研究成果。

(七)結語
以上,就我所瞭解的範圍簡單地介紹了日本學者對中國佛教研究的情況。日本關於中國西藏佛教、中國佛教藝術和佛教各宗教義等方面的研究也發表了不少著作和論文。由於我本人瞭解有限,在此從略。總之,從以上可以看出,日本無論是戰前還是戰後,對中國佛教的研究一向比較重視,分工也細,發表的論文和出版的著作也非常多,取得了初步成果。但是,尚未開拓的課題還不少,特別是對中國佛教思想的研究,有待今後繼續努力。

〔參考資料〕 蔣維喬《中國佛教史》;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中國佛教史》(《世界佛學名著譯叢》{44}、{45});鎌田茂雄《中國佛教史》(全書共計八卷);道端良秀《中國佛教史全集》;常盤大定《支那佛教の研究》;橫超慧日《中國佛教の研究》;《支那佛教史學》七卷;E. Zürcher《Buddhist Conquest in China》。


印順

現代中國的佛教學僧。浙江海寧人。俗名張鹿芹。二十五歲出家於普陀山福泉庵。依清念披剃,法號印順,內號盛正。其後,就學於閩南佛學院,僅一學期。以原本學殖優異,故被升為該院教師。不久,赴普陀山閱藏。其後四處遊學、授課,先後駐錫於武昌佛學院、四川合江縣法王學院,及漢藏教理院等處。

1949年至香港,1952年秋至臺灣。初任善導寺導師、住持,及「海潮音」雜誌社社長等職。建立福嚴精舍與慧日講堂,並設立新竹女眾佛學院。1964年掩關於嘉義,開始潛心於著述。1973年,以《中國禪宗史》一書,獲日本大正大學文學博士學位。為中國出家人中,以論文得日本之博士學位的第一人。

師著作等身,所曾刊行成書者,共計著述四十種,編書四種。其所撰述一洗前此中國傳統佛教界之宗派偏見,而以釋尊之本懷為依歸。其對佛法本義之釐清與闡揚功績,當代中國佛教界,罕見其匹。

◎附一︰印順法師著作一覽(摘錄自《二十世紀的中日佛教》)

著述

(1)《般若經講記》 《妙雲集》上編{1}

(2)《寶積經講記》 上編{2}

(3)《勝鬘經講記》 上編{3}

(4)《藥師經講記》 上編{4}

(5)《中觀論頌講記》 上編{5}

(6)《攝大乘論講記》 上編{6}

(7)《大乘起信論講記》 上編{7}

(8)《佛法概論》 《妙雲集》中編{1}

(9)《中觀今論》 中編{2}

(10)《唯識學探源》 中編{3}

(11)《性空學探源》 中編{4}

(12)《成佛之道》 中編{5}

(13)《太虛大師年譜》 中編{6}

(14)《佛在人間》 《妙雲集》下編{1}

(15)《學佛三要》 下編{2}

(16)《以佛法研究佛法》 下編{3}

(17)《淨土與禪》 下編{4}

(18)《青年的佛教》 下編{5}

(19)《我之宗教觀》 下編{6}

(20)《無諍之辯》 下編{7}

(21)《教制教典與教學》 下編{8}

(22)《佛教史地考論》 下編{9}

(23)《華雨香雲》 下編{10}

(24)《佛法是救世之光》 下編{11}

(25)《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

(26)《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

(27)《中國禪宗史》

(28)《中國古代民族神話與文化之研究》

(29)《大樹緊那羅王所問經偈頌講記》

(30)《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

(31)《如來藏之研究》

(32)《辨法法性論講記》

(33)《遊心法海六十年》

(34)《空之探究》

(35)《印度之佛教》

(36)《印度佛教思想史》

(37)《修定──修心與唯心‧祕密乘》

(38)《契理契機之人間佛教》

(39)《往生淨土論講記》

(40)《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昭慧整理)

(41)《華雨集》 五冊

編輯

(1)《太虛大師全集》 六十五冊

(2)《太虛大師選集》 三冊

(3)《雜阿含經論會編》 三冊

(4)《法海微波》 一冊

◎附二︰印順〈我的根本信念與看法〉(摘錄自《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序)

民國三十一年,我在戰亂聲中,寫了一部《印度之佛教》。那時,我住在深山古寺──四川合江縣的法王寺。僅憑寺裏的一部龍藏,沒有什麼現代的參考書,寫出這麼一部──使人歡喜,使人苦惱的書。現在回憶起來,真有說不出的慚愧,說不盡的安慰!那部書,是用文言寫的,多敘述而少引證,對佛教史來說,體裁是很不適合的。而且,空疏與錯誤的也不少。所以,有人一再希望我重印,有人願意出錢,我都辭謝了說︰我要用語體的,引證的,重寫一部。

現在來看這部《印度之佛教》──二十五年前的舊作,當然是不會滿意的!然一些根本的信念與看法,到現在還沒有什麼改變。這些根本的信念與看法,對於我的作品,應該是最重要的!假如這是大體正確的,那敘述與論斷,即使錯誤百出,仍不掩失其光釆。否則,正確的敘述,也不外乎輾轉傳抄而已。我的根本信念與看法,主要的有︰

(1)佛法是宗教。佛法是不共於神教的宗教。如作為一般文化,或一般神教去研究,是不會正確理解的。俗化與神化,不會導致佛法的昌明。

中國佛教,一般專重死與鬼,太虛大師特提示「人生佛教」以為對治。然佛法以人為本,也不應天化、神化。不是鬼教,不是神教,非鬼化非(天)神化的人間佛教,才能闡明佛法的真意義。

(2)佛法源於佛陀的正覺。佛的應機說法,隨宜立制,並不等於佛的正覺。但適合於人類的所知所能,能依此而導入於正覺。

佛法是一切人依怙的宗教。並非專為少數人說,不只是適合於少數人的。所以佛法極其高深,而必基於平常。本於人人能知能行的常道(理解與實行),依此向上而通於聖境。

(3)佛陀的說法立制,並不等於佛的正覺,而有因時、因地、因人的適應性。在適應中,自有向於正覺,隨順正覺,趨入正覺的可能性──這所以名為「方便」。所以,佛的說法立制,如以為「地無分中外,時無分古今」而可行,那是拘泥錮蔽。如不顧一切,師心不師古,以為能直通佛陀的正覺,那是會漂流於教外的。不及與太過,都有礙於佛法的正常開展,甚至背反於佛法。

(4)佛陀應機而說法立制,就是世諦流布。緣起的世諦流布,不能不因時、因地、因人而有所演變,有所發展。儘管「法界常住」,而人間的佛教──思想、制度、風尚,都在息息流變的過程中。

「由微而著」,「由渾而劃」,是思想演進的必然程序。因時地的適應,因根性的契合,而有重點的,或部分的特別發達,也是必然的現象。對外界來說,或因適應外學而有所適應,或因減少外力壓迫而有所修正,在佛法的流行中,也是無可避免的事。從佛法在人間來說,變是當然的,應該的。

佛法有所以為佛法的特質。怎麼變,也不能忽視佛法的特質。重點的,部分的過分發達(如專重修證,專重理論,專重制度,專重高深,專重通俗,專重信仰……),偏激起來,會破壞佛法的完整性,損害佛法的特質。象皮那麼厚,象牙那麼長,過分的部分發達(就是不均衡的發展),正沾沾自喜,而不知正障害著自己!對於外學,如適應融攝,不重視佛法的特質,久久會佛魔不分。這些,都是存在於佛教的事實。演變,發展,並不等於進化,並不等於正確!

(5)印度佛教的興起,發展又衰落,正如人的一生,自童真,少壯而衰老。童真,充滿活力,是可稱讚的!但童真而進入壯年,不是更有意義嗎﹖壯年而不知珍攝,轉眼衰老了。老年經驗多,知識豐富,表示成熟嗎﹖也可能表示接近衰亡!所以,我不說「愈古愈真」,更不同情於「愈後愈圓滿,愈究竟」的見解。

(6)佛法不只是「理論」,也不是「修證」就好了!理論與修證,都應以實際事行(對人對事)的表現來衡量。「說大乘教,修小乘行」;「索隱行怪」︰正表示了理論與修證上的偏差。

(7)我是中國佛教徒。中國佛法源於印度,適應中國文化而自成體系。佛法,應求佛法的真實以為遵循。所以尊重中國佛教,而更重於印度佛教(太虛大師於民國十八年冬,講〈研究佛學之目的及方法〉,也有此意見)。我不屬於宗派徒裔,也不為民族情感所拘蔽。

(8)治佛教史,應理解過去的真實情況,記取過去的興衰教訓。佛法的信仰者,不應該珍惜過去的光榮,而對導致衰落的內在因素,懲前毖後嗎﹖焉能作為無關於自己的研究,而徒供庋藏參考呢!

◎附三︰藍吉富〈印順佛學思想的特質及歷史意義〉(摘錄自《二十世紀的中日佛教》)

(一)前言
從1950年代到今年(1991)的四十幾年間,印順法師是在佛學思想上對台灣、香港、東南亞等地華人佛教徒影響最深最大的出家人。迄今為止,他的佛學著作仍然是上列地區佛教界的熱門讀物。他在佛學上的地位,仍然被大部份華人佛教徒仰望為當今的泰山北斗。

印公是一位以著述貢獻佛教的大德。就古人之「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的分類法來看,他明顯地是因為「立言」而卓然有所樹立的。如果以慧皎《高僧傳》的十科分類來看,他應是屬於「義解」科上的高僧。因此,就風格而言,他一生所顯現的是相當清晰而單純的。

迄今為止,印公著述之行世者,共有四十冊。此外,還編輯過《太虛大師全書》等四部書。就著述言,可分為二類,即《妙雲集》與《妙雲集》以外的作品。而就內容言,可以分為三類︰

(1)經論講記︰如《中觀論頌講記》等。

(2)通俗性著述︰多為通俗性的弘法演講記錄。

(3)專書︰如《妙雲集》中的《中觀今論》、《唯識學探源》等書,及《妙雲集》外的《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等書。

此外,如果就其著述時的年齡來分;六十五歲到七十五歲之間的著作,共有十四部。七十五歲迄今的著作有九部。以七十五歲以上的高齡,還著述不懈,佳作迭出,此等風範,委實令人歆羡。今年(1991)夏天,印公又口述完成《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一書(昭慧法師整理)。以八十六高齡及虛弱體質,仍能堅持貢獻其所學於社會,此等工作精神,尤足令人景仰。

(二)思想背景
印公出生於1906年,出家於1930年。這個時代,就傳統中國佛教的發展史來看,是屬於強弩之末的衰微期。中國佛教的衰頹現狀,與佛法的變質,使印公深有感慨。但是,這個時代也正是我國文化史上的鉅變時期。佛教界有心革新的大德也不在少數。其中,出家眾的太虛大師與在家眾的歐陽漸,就是個中翹楚。他們對佛教思想、佛教教團與制度,都有與傳統不同的看法。對這些迥異於傳統教界的革新傾向與態度,印公自是不能毫無所感。加上當時陸續輸入的日本佛學研究成果,印公也不能毫無所見。

因此,印公思想成長的時代,可以說是新舊思想相互激擎時代,也是現代日本佛教學術成果開始輸入我國的時代。太虛、歐陽漸等新潮流思想對舊有佛教傳統的批判,日本的新式佛教研究與傳統中國佛學的差別,都對印公的研究生涯,有相當程度的衝擊。

如果全面地透視印公的思想,上述這些新舊思想與他本人的思想之間,是有差別的。即使是影響他最大的太虛大師,其與印公之間,對佛法的判攝、抉擇等方面仍有甚大的差異。因此,印公所受到的時代衝擊,是在複雜多面的外在因緣刺激下的思想反省,並由此而作某種義理上的抉擇與樹立。並不是單純地對新時代思想的無條件模仿。

(三)個性與佛學成就
四十幾年來,印公能夠在佛學上留下如許眾多的成果,這與其人的個性應該不無關聯。依據筆者的觀察,下列這些由獨特個性所衍生出來的條件,應是使他能夠累積如是功力、成就鉅大佛學成績的主要原因︰

(1)冷靜、理性、喜歡獨處,及不擅應酬的生活習慣。

(2)治學時,一味求真求實,期能研求出真正的佛法。他不迎媚時流,更不為中國既往的傳統所拘宥。即使面對的是他心目中所最欽仰的太虛大師,如果在佛學領域中有不同的看法,他也不致因為彼此情誼而扭曲己見。

(3)毫無宗派成見,絕不落入傳統宗派的窠臼。

(4)具有歷史意識。他雖然未曾受過學院的史學訓練,但仍具有過人的史識與精審的史法。他的治學特色,是先行探求歷史發展的真相,然後再給各義理體系作客觀的批評。

(5)不迎合信徒,不走世俗經營寺院的路線,能夠甘於枯淡,而將「研求佛法」作為畢生堅持的目標。

這些個性上的條件,加上他曾累積甚多傳統佛教學者所應具備的資糧(他曾數次通閱大藏經),又對二十世紀的新式佛學研究法頗有取資。能如此融會新舊佛學研究精華於一身,乃使他在未受過學院訓練,又不通曉外文的情況下,仍能著述等身,卓然有所樹立。

縱觀印公的著作,其比較突出的學術成果,大體有下列幾項︰

(1)強調、而且弘揚《雜阿含經》等原始佛典的重要性,並繼呂澂之《雜阿含經刊定記》之後,再作精密的探索,而有《雜阿含經論會編》行世。

在弘揚《雜阿含經》等原始佛典方面的努力,已使台灣地區佛教界產生了不少專研《阿含》或重視《阿含》的佛教人士。而他在整理《雜阿含經》方面的成績,也得到國際學者的認同。日本的原始佛教權威學者水野弘元,即曾撰專文讚揚印公在這方面的成就。

(2)將印度佛教的發展,分成「佛法」(包含根本佛教、原始佛教、部派佛教)、「大乘佛法」、「祕密大乘佛法」三階段。以為三階段的不同佛典,是四悉檀的分別開展。「佛法」的「第一義悉檀」,是一切法的根源,代表經典是以《相應部》(雜阿含)為主的《四阿含》。「大乘佛法」初期的「大乘空相應教」,相當於「對治悉檀」;後期的「真常不空如來藏教」,相當於「為人生善悉檀」。而「祕密大乘佛法」,則猶如「世間悉檀」。

(3)發現大乘佛法產生的主要原因,是「佛涅槃以後,佛弟子對佛的永恒懷念」所逐漸發展形成的。他以為這一原因,正是理解從「佛法」發展到「大乘佛法」的總線索。

(4)對大乘佛法的思想,作新穎的判攝。主張大乘佛教思想可分為︰性空唯名、虛妄唯識、真常唯心等三系。這是創說於1941年的著名的「大乘三系教判」。

(5)對於佛法中的空義──《阿含》的空與龍樹思想中的空,有透闢的發揮與解析。他以為「《阿含》的空,是重於修持的解脫道。部派的空,漸傾向於法義的論究。《般若》的空,是體悟的深奧義。龍樹的空,是《般若經》的假名、空性,與《阿含經》緣起、中道的統一。」

(6)我國的中觀學發展到唐代,由嘉祥吉藏集其大成。但是吉藏之後,則後繼無人。千餘年之後,才由印公再興斯學。他的《中觀論頌講記》、《中觀今論》、《性空學探源》等書,不祇對龍樹的中觀思想有精闢的抉發,而且對中觀的思想淵源也有超邁前人的透識,他以為中觀思想是《阿含經》思想的通論,並且以為《阿含》、《中觀》思想是一系相承的佛法核心。

(7)對中國佛教的主流思想,有大異明清以來傳統佛學界的看法。此外,其《中國禪宗史》一書,對印度禪如何演化為中華禪的關鍵所在,也有新穎而深入的解析。

(8)在佛法的信仰價值方面,他主張(原始)佛法比大乘佛法、祕密大乘佛法更為純正。在大乘三系中,以「性空唯名系」最為近真,而「真常唯心系」則較為偏離。並主張人間佛教比天乘佛教(密教)更可信。

(四)印順思想的特質及其歷史意義
傳統的中國佛教思想以大乘佛法為核心,但是中國佛教徒所汲取的大乘佛法,與印度佛教並不全同。印度大乘,以中觀學派與瑜伽行派為主流。真常(如來藏)思想則是支系。這種主從位勢,與中國佛教恰恰相反。中國佛學雖然也曾發展出三論宗與唯識宗,但是,這兩個可以擬配印度中觀、瑜伽二派的宗派,在中國流行的時間都不長,也不是中國佛學的核心。中國所盛行的是在印度並非顯學的真常唯心系思想。

這種發展趨勢,自明清以來尤其顯著。在佛學思想上,《楞嚴經》、《圓覺經》、《起信論》等真常思想的佛典是中國佛學界的熱門經典,而中觀、唯識等印度大乘佛教的主流思想在近代我國佛學界則乏人問津。這種趨勢的長久發展,當然使中國佛學距離印度主流佛學愈來愈遠。

印公研佛,從三論、唯識入手,長年的研求,使他對印度大乘佛法的核心教義有清楚的認識,加上對阿含教法的體認,對菩薩道之宗教精神的把握,乃使他的佛教思想與宋代以來的傳統佛學大異其趣。

印公以為佛教經過長時間的、不同地區的流傳,產生了很多為適應新時代新環境而有的改變。在這些改變之中,有些是合乎佛法原理的發展,有些則是悖離佛法原理的過度適應。在印度的佛教發展史中,他重視原始佛法及初期大乘思想。在大乘佛法的空、有、如來藏三系思想中,他以為龍樹的中觀系與無著世親的瑜伽行系較為合乎佛法本義。至於如來藏系的理論核心,則距離佛法較遠而接近印度神教的真我、真心思想,是為適應世俗而流行開來的。

在印公的著述裏,如來藏系思想被命名為「真常唯心系」。真常唯心系的經論主張眾生的生命中有「真我」;主張一切眾生本來就具足如來藏、我、佛性,與自性清淨心。印公以為這是「佛德本有(本來是佛)論」,是佛法為適應印度教神學所引起的誤解。這種誤解,終於在印度大乘佛教後期成為一股思想界的逆流,而掩沒了佛法的真實面貌。

基於這種認識,印公對中國佛學也有與傳統佛學界不同的看法。他以為︰

(1)印度後期大乘佛教的真常唯心系思想,是一種偏離佛法本義的思想逆流,而中國天台、華嚴、禪等宗的思想則皆承繼此系思想而來。因此,中國佛學的信仰價值自不如原始佛法與初期大乘佛法。

(2)中國佛學的特色是︰理論至圓、方法至簡、修證至頓。具有這種特質的佛法,信徒往往急求修行成就,推崇隱逸自修。至於對大乘菩薩道之重視布施利他的大悲行持,以及集體修行的團隊精神,往往付諸闕如。

印公以為要對治中國佛教之積弊,必須「立本於根本(即初期)佛教之淳樸,宏闡中期佛教之行解(梵化之機應慎),攝取後期佛教之確當者,庶足以復興佛教而暢佛之本懷也歟!」而在根本立場上,他是「堅持大乘的」。對大乘佛法的看法,他「以性空為主,兼攝唯識與真常。在精神上、行為上,倡導青年佛教與人間佛教。」這裏所謂的「青年佛教」,是指「在真誠、柔和、生命力充溢的情意中,融合了老年的人生的寶貴經驗」的佛教。所謂「人間佛教」,則是指「脫落神化,回到現實人間」的佛教。

像他這樣的思想傾向,在中國佛教史上並不多見。其所顯現的特質及歷史意義,至少有下列幾點︰

(1)求真與批判的風格︰印公大部份著述的核心目標,是在釐清二千多年來中印佛教發展過程中的若干質變現象,並指出佛法的核心義趣所在。其對傳統中國佛學的全面批判,並不是宗派之間不同立場的義理爭辯,而是對佛法在中國傳播中所造成的失真現象所作的全面反省。就表面看,印公有貶抑中國佛學,而重視印度佛學(阿含及初期大乘)的傾向,但是就實際內涵而言,他所從事的思想工作,是在指出何者是佛法的純正本義,何者是歷史流變後的偏頗看法。這種思想上的反省,彰顯的不祇是求真求實的學術精神,而且也凸顯了不受傳統所拘宥的批判精神。這種風格,與講究圓融、不敢批判的傳統佛教界是相當不同的。

(2)主智論傾向︰如前所述,佛法的真是真非,是印公一生所致力釐清、凸顯的目標,對於傳統佛教信仰界的含糊儱侗,他是不以為然的。追求清晰、合理而不含混的佛教信仰,講求依法不依人的主智論(intellectualism)態度,反對不求甚解、依人不依法的反智論(anti-intellectualism)信仰風氣,是印公著述所煥發出來的風格。這樣的風格,也是中國佛教史上所罕見的。早期佛法的「如實觀」、「般若智」等觀念,都在啟示後人「求真精神」的可貴。印公的主智論風格,正是求真精神的一種象徵。

(3)中國佛教發展方向的指引者︰印公在上述求真、批判、主智論風格下,所展現的思想成就,就是為中國佛教的發展,指出一條可資遵循的大方向。就我國傳統佛教的偏頗發展而言,他所指出的大方向與前此傳統佛教所依循的顯然不同。因此,要走上這一新方向,可能是佛教發展趨勢的一種根本扭轉。印公的思想,就像佛教歷史發展路線上的路標。透過這一路標的指引,後人如果繼承得宜,那麼佛教史的發展,是很可能轉向的;中國佛教史,是很可能有嶄新的一章的。

〔參考資料〕 印順《遊心法海六十年》;鄭壽彭《印順導師七十年譜》;郭朋《印順佛學思想研究》;藍吉富編《印順導師的思想與學問》;聖嚴《從東洋到西洋》第三部;楊惠南《當代佛教思想展望》;江燦騰《現代中國佛教思想論集》第三章。


因明正理門論

一卷。印度‧陳那造,唐‧玄奘於貞觀二十三年(649)在弘福寺譯出。又稱《正理門論》、《理門論》。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二冊。書名「因明」一詞,梵本原來沒有,譯者為要表示此論的性質而加上去的。大藏中另存義淨(635~713)所譯《因明正理門論》一卷,論本部分和奘譯完全一樣,僅僅開頭多了「釋論緣起」一段。這一段最後說︰「上來已辨論主標宗,自下本文隨次當釋。」可見義淨擬譯的是一種釋論而非論本,他只譯了一點,後人取奘譯論本湊足一卷,錄家因而誤傳,大藏中亦相沿未改。

作者陳那,傳說是世親門人,擅長因明。其有關因明的著書凡有八論,《理門論》即其一種。(見義淨《南海寄歸傳》卷四,八論除《理門》外,餘七為《觀三世論》、《觀總相論》、《觀境論》、《因門論》、《似因門論》、《取事施設論》及《集量論》。其中《因門》、《似因門》二論,現不傳;餘有漢譯或藏譯本。)陳那因明著述,可分兩個時期,前期以論法為中心,後期以認識論為中心。《集量論》為後期代表作,《理門論》則為前期代表作。故論文開首即標出宗旨︰「為欲簡持能立能破義中真實,故造斯論。」全論分兩大段,第一大段論述能立及似能立,第二大段論述能破及似能破。

本論首段分真能立和立具。是真能立方面,唯取隨自意樂而立宗義,並須避免種種相違的似宗。此類似宗可分析為五︰自語相違、自教相違、世間相違、現量相違、比量相違。其次,依因之三相改五支論式(宗、因、喻、合、結)為三支比量,使因明論證開始具有演繹推理的必然性。論式中的因(或中詞)須立敵共許,方能令敵生憶念,依此憶念方生了智,依此了智方能成宗。所以違背因之初相──遍是宗法性(遍有法皆具此因),就犯四不成過︰兩俱不成、隨一不成、猶豫不成、所依不成。依因之後二相──同品定有性與異品遍無性,配合成為九句,以為因的真似的刊定。九句即︰(1)同異品共有,(2)同品有異品無,(3)同品有異品俱,(4)同品無異品有,(5)同異者均無,(6)同品無異品俱,(7)同品俱異品有,(8)同品具異品無,(9)同品俱異品俱。在這九句中,只有第二同有異無與第八同異俱無是正因,第四、第六屬「法自相相違」,其他五種都犯「不定」過(威利布薩那《印度邏輯史》中認為發現(2)、(8)為正因,據他所知道的是以陳那為第一人)。(2)、(8)所以成為正因,其關鍵不在於同有或同俱,主要是在於異無。如立「聲是無常,所作性故,同喻如瓶,異喻如空」。同品之瓶,有「所作性故」這個因,而異品之空卻沒有,同有異無,當然是正因。但如立︰「聲是無常,勤勇無間所發性故,同喻如瓶如閃電,異喻如空。」這「勤勇無間所發性故」因,於瓶有,而於閃電無,雖不同於第二同品遍有,而依「勤勇無間所發性」因,仍祇成立聲是無常宗,不會成立聲是常宗,所以也是正因。玄奘所譯因明論書,對於因之第二相,不譯成同品遍有性而譯成同品定有性,正是體現了陳那將正因分為同有異無和同俱異無兩類的精神。陳那由第四、第六句和正因相反的方面,又發展說有四相違與「相違次第」的相違因。

在喻支方面,陳那又明確了論式上合和離的正確作法,同喻的合作法,是以因(中詞)合宗(大詞),舉例說︰什麼法上有所作法,就什麼法是無常,異喻陳那的離作法是由宗離因,舉例說︰什麼法不是無常,什麼法上便沒有所作性,反此,就有「倒合」、「倒離」之過。其次,談到立具,即是現量與比量。現量有四類︰(1)五識,(2)和五識同起的意識,(3)貪等心所的自證分,(4)定中離教分別的瑜伽現量。比量有兩層︰(1)從現量或從比量而來的審了宗智,這是遠因;(2)憶因之念,才是近因。因為由於回憶才明白因與宗有必然的聯繫,如正面了解限有煙應有火,所作應是無常,反面也明確了無火必無煙,常必非所作。可見比量的決定智(果)實合審宗智(遠因)與憶因念(近因)而生。至於陳那為什麼只說現比二量,其根本理由,就是所量之境不外自相(特殊)與共相(一般)。事物的本身或者它的特定的意義,各依附著它的本身而不通到其他方面的叫做自相,譬如風聲,無關其他的聲音,就是事物的本身。無常只指風聲而不指其他,這叫做特定的意義,都是屬於自相。如有法體或義象縷貫華,那就是共相。譬如「聲」的概念,通於人聲、鐘聲、鳥聲、樹聲、雨聲等。又如「無常」的概念,通於瓶盆、草木、鳥獸等,都屬於共相。認識自相的叫做現量,因為是對現在事顯現現成證知的。認識共相的叫做比量,因為是有待三相推比才決定知道的。在人類知識的領域內,除了自相共相,再也沒有所量之境,所以能知之量,也只限於現量和比量,不容增減。

本論第二大段述能破與似能破。在能破方面,可分為六類︰支缺(缺一有三,缺二有三而無全闕)、宗過、因過不成、因過不定、因過相違、喻過。似能破方面,用以上能破的標準,衡量過去所說的過類,只取其十四種︰似宗過破有一,叫做常住相似。似缺因過能破有三︰至不至相似、無因相似、第一無生相似。似喻過破有二︰生過相似、第三所作相似。似不成因破,凡有四種︰無說相似、第二無異相似、第二可得相似、第一所作相似。似不定因破有九︰同法相似、異法相似、分別相似、猶豫相似、義準相似、第一第三無異相似、第一可得相似、第二可得相似、第二無生相似。似相違破有一,叫作第二所作相似。除了重複以外,共有十四過類。

本論詳於立破,對於現比量論述則較少,這表示作者在著此論時,還保留一些舊觀點,並未形成量論(包括認識論和邏輯)的整個體系。但作者不久即以本論為基本資料,而另著《集思論》,不再以現比量為能立的資具,而予以獨立的地位,大成了量論的組織,所以本論也含有從論法到量論的過渡意義。

譯者玄奘在印度遊學時,對於因明反復鑽研,有很深的造詣。他回國五年繼譯商羯羅主《入正理論》之後譯出了本論。譯本既出,他門下弟子,競作註疏。後人相繼撰述,可考者,有神泰的《述記》一卷(今存本不全),太賢的《古迹記》一卷,大乘光的《記》二卷,圓測的《疏》二卷,文軌的《疏》三卷,淨眼的《疏》三卷,勝莊的《述記》二卷,憬興的《義鈔》一卷,道證的《疏》二卷、《鈔》二卷,玄範的《疏》二卷,定賓的《疏》六卷,文備的《疏》三卷、《注釋》一卷、《鈔》一卷,崇法師的《注》四卷,以上可惜大都已佚失不傳。此外,窺基《因明大疏》嘗引本論詮文(日人寶雲等嘗引用以註疏本論),但也詳前略後。隨後慈恩宗勢力衰微,《理門》一論遂至無人過問了。近代中外學者研究成果較大的有如下列︰

(1)歐陽漸撰︰《因明正理門論本敘》(1930),將此論的要義和《入正理論》、法稱因明的同異詳略問題,做了極其扼要的敘述。

(2)呂澂與釋印滄合撰︰《因明正理門論本證文》(1927),此作對勘《集量論》,考正譯文,註出同異,可助理解,兼明學說的淵源。

(3)丘檗撰︰《因明正理門論斠疏》六卷,依據證文廣為輯引解釋,據其例言︰「斠疏輯成,綦難匪易。一疑之析,動經浹旬,一詞之出,遍徵眾籍,采綴綸貫,幾經審慎。」顯見他費了不少功力。

(4)日人宇井伯壽撰︰《因明正理門論解說》(1929),篇首有序論,將陳那的因明、《正理門論》在因明的地位以及西歐與印度學者對《正理門論》及《入正理論》混淆的說法,都作了相當詳盡的批判敘述。其解釋部分,除依據舊說,更採取西歐學者新的研究並徵引梵本,作出正確的解釋。宇井伯壽後更於1950年,將《正理門論》譯成日文,列入所著東洋的論理附錄。

(5)意人將《正理門論》譯成英文(1930)。(虞愚)

◎附︰A. K. Warder著‧王世安譯《印度佛教史》第十一章(摘錄)

《因明正理門論》(Nyāyamukha,意為邏輯入門)現存於漢語中,是一本像《如實論》或《論軌》的概要性手冊。它也仿照該二書的編排,分為上下兩篇,一是關於論證,一是關於破斥。在談論證的末尾也討論了知識方法。然而內容差不多在每個細節上與《論軌》都不同,定義有所改進,當然是運用「因輪」。論證有三支,像《論軌》一樣,但安排為︰(1)中詞(因),(2)實例(喻),(3)論題(pakṣa,宗;這裏用論題代替陳述,但意義相同)。像《論軌》一樣有兩種知識方法,現量和比量,至於聖教或聲量與類比量主張歸於比量(真實的)。陳那對他所接受的兩種知識方法的定義是新的,表現他的新知識論的出發點。

現量是沒有分別的知識。這裏解釋為無分別(avikalpaka),未通過分類(viśeṣaṇa)或假立名言(abhidhyāyaka)等的轉換(up-acara,比喻,更嚴格說是轉換)的知識,它是在五官感覺的各個方面直接緣境(artha),如色境(rūpa)等等,而顯現的。

比量是通過中詞得來的知識。它認識一個主體是屬於某一類別的,屬於具有某種特殊性質(中詞)事物的一類。主體也可以屬於其他類別,如果選定了其他特性。但是比量只認識類別的特性(共相),而現量認識對象自身的特性(自相),是無類別的(它是先於分別而為其條件的)。類別是為智力所想像出來的,它們客觀上並不存在。

陳那在這裏說,除了對象本身和類別這兩種之外,沒有其他東西是可以知道的。這兩種知識各有其獨立的被認識的方法,而這兩種知識方法是完全有分別的,它們認識兩種完全不同的事物。現量關係客觀實在,但也立即止於客觀實在,因為不能夠給對象分類,甚至不能給對象定名稱,那都需要思量分別的。真實對象保持著未經分類的特殊性。比量限制在想像分別(語言和分類)的知識,與沒有客觀實在性的類別範疇發生關係,它不能達到真正的對象事物。


失譯經

指佚失譯者名字的經典。又稱無譯或闕譯。蓋早期漢譯佛典往往未記載譯者之名,到苻秦‧道安編《綜理眾經目錄》,始校定諸經題名及譯者名。此可由《出三藏記集》卷十五〈道安法師傳〉所說得知。其文云(大正55‧108a)︰「又自漢暨晉,經來稍多,而傳經之人名字弗記,後人追尋莫插羯代,安乃總集名目,表其時人銓品新舊,撰為經錄。」雖然如此,當時譯人名字不詳者仍多。玆列舉著名經錄所載之失譯數如次︰

(1)《出三藏記集》卷三〈新集安公失譯經錄〉中,列出一四二部。

(2)梁‧僧祐更製〈新集續撰失譯雜經錄〉(《出三藏記集》卷四),認為失譯經有一三○六部之多(其中當時猶存的有八四六部)。

(3)梁‧寶唱在其《眾經目錄》(《歷代三寶紀》卷十五所引)中,揭舉失譯經三二一部。

(4)隋‧法經等的《眾經目錄》舉出四三一部。

(5)隋‧費長房的《歷代三寶紀》譯經錄列舉後漢失譯經一二五部、吳魏一一○部、西晉八部、東晉五十三部、西秦八部、北涼五部,合有三○九部。

(6)《大唐內典錄》及《古今譯經圖紀》與《歷代三寶紀》所載相同。

(7)《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十一列大小乘失譯經計四二四部。

(8)《開元釋教錄》列後漢失譯經名一四一部,吳魏八十七部,西晉五十八部,東晉四十部,三秦時代四十一部,北涼五十三部,宋代三○七部,梁十四部,合七四一部。

◎附︰小野玄妙著‧楊白衣譯《佛教經典總論》第二部第一、二章(摘錄)

第一類所謂失譯經,即指經本確由某人從梵夾翻譯而成,但好不容易譯成,卻不知其譯人之名。失譯一語,亦具謂失譯人名,即逸失譯人之名之意。直言之,失譯經即指譯者不明之經典而言。其經典既已有譯本,卻不知譯者之名,很令人不解。此乃因古時在所譯經本中,並未恭署譯者之名之故;另一方面,有關譯經之記載亦付闕如,故後人無由得知經典之譯者,於是乃有許多失譯經出現。至六朝中期之統計,不知譯人之名之失譯經,其數量竟比知譯人之經典多達二倍以上,故亦就無從著手查尋。(中略)

失譯經之調查研究,在中國佛教經典傳譯史上,實須作最慎重之考索。因為逸失譯人名之經典為數甚多,且多數屬於傳譯初期之作;又據六朝中期梁代僧祐法師所作實際調查,顯示失譯經之數目已達知譯人之經典總數之三倍;至六朝末期,編修《歷代三寶紀》等經錄時,乃作出令人難以想像之大膽裁斷,將大部分失譯經,分配予著名,甚至名不見經傳之譯人,作成欺人不實之目錄,而因受此偽目錄之累,造成中國傳譯史糾雜紛亂之局面,實已達無可救藥之地步。有關此事,於前章譯經史中已反覆言及。(中略)

自後漢,經三國、晉,至南北朝中期之三百年間,傳譯之經典有二千餘部。其中知譯人之名者,僅有四五○部左右,而不知譯人,列屬失譯部者,達一千六百部以上。如此懸殊差數,似乎難以交代,然既為事實,則不可更改,而問題即由此發生。

據筆者之研討,斯學始祖彌天道安法師最初之查定,實強而有力。而其後僧祐律師之集補,雖並未十分充實,然其記載較其他經錄近於事實,則是確實之事。因此,欲尋訪中國前代佛教經典傳譯之歷史,必須以二師之語錄作為衡量之基準。然二師調查所得失譯經之數量,即如上述統計所述之多,對於此事應作何想法,即為第一個問題。

已如前述,除於卷末特書識語者,乃當別論外,古代之譯經多未署記譯人名而書寫流傳。如現存之初唐以前之古寫經,無一於卷首署有譯號者。此類自最初即不署記譯人名而寫傳之經本,若別無其他確實記錄,即造成逸失譯人名之失譯經,乃勢所必然。道安將其收集而纂修綜理《眾經目錄》時,花費多大苦心,亦可推察而知,而僧祐更蒐集經本,為完成目錄而努力,其功績者實厥偉。二法師俱為蒐集並勘定經本,而費萬全研備之力,其結果不明者終究依然不明,故而多數經典悉列入失譯經中。不可因數字龐大,而責其調查不充分,因為事實即為如此。道安之調查可謂已相當徹底,乃由爾後僧祐重作檢討,卻並無多少新發現可資追補一事,得以證明。大凡類此學問之查究,一人進行所得,自不能盡得其實而未有一點遺漏。若干年後始發現某地有某人祕密寫傳經本之事,並非不可能,然自應有一限度,一時之間發現許多,則萬無此理。

在此希望讀者冷靜地以常識判斷者,亦即此點。前已曾屢次提醒注意,《歷代三寶紀》以下諸經錄對歷代譯經目錄之記列,實無責任已極。無論如何,費長房等纂集之《歷代三寶紀》,開欺人目錄之例,自是罪無可逭,然後人卻依然蹈襲前誤,則更為不可,因為蹈襲實質上罪同初犯。《歷代三寶紀》所作之譎詐事情,即將梁‧僧祐傾力查索,而斷為譯者不明之失譯經一千六百餘部,乃以不確實之偽目錄為證據,而將其中之千幾百部分配予安世高等前代之譯經家。如此手筆,非尋常人所敢作,而費長房等人卻行之毫不以為意,且假想為經目鉅著,構劃製作,此種胡思妄為,實令人瞪目結舌。

無論其人如何精心製作目錄,而虛偽之事實終不可改,原形終將畢露。若經嚴謹之研查,真相必會大白於世,屆時,其費盡心機,大事分配之歷代譯經目,仍須還原為道安、僧祐所調查確記之目錄。如若任其貽誤,勢必不得善果,此乃情勢所然,難憑私意而為。今即將此要領重覆申述,一言以見之!

第一,據統計所得之《出三藏記集》與《歷代三寶紀》所載失譯經數目之差,為一六一七對三○九之比,即有一三○八部失譯經經重新分配於每位譯人名下,自後漢至劉宋初期之譯家皆有。失譯經之譯人,爾後於別寫本之後語,或其他證據中得知其名,少數五部、十部自不無可能,然一時發現上百部千部,即使魔術幻影,亦不可變得。而竟全然漠視常識,如此膽大妄行者,唯有《歷代三寶紀》對歷代譯經目錄之記載。其所作胡行,實令人驚痛。

第二,其人大膽進行大事分配所憑藉之證據為何﹖即漢時佛經目錄、朱士行漢錄、道祖錄、始興錄等偽目錄。此等目錄,不會重現於隋代,而編者自身又怎可謂︰「所載目錄雖可見於傳記中,然早已佚失,並未親睹其書。」真令人啼笑皆非。如此未曾親見,有名無實之目錄,卻依然任意援引,而謂某人有幾十部譯經,或某人譯出某經等等,更甚者為,當援引偽目錄時,多數均明載某帝某歲何年何月何日譯出之類清楚肯定之譯經年月,實令人不可思議。外行人矇於言辭,或可欺瞞一時,然不實之記錄終難掩飾其闕漏,只要稍加詮索,虛假立可揭穿。

第三,如此將大量失譯經分配予各譯人之偽目錄雖已完成,然本即為偽託之說,一經實際研查經本,則誣妄立可呈現而消弭。將三倍於知譯人名經典之失譯經,透過各時代,記入譯人名下,而在分配之時,舊譯之經分予古人,新舊之經分予近人,如此按時代配當,一時間令人信以為真者確實不少。經由道安編為失譯經者,十九為西晉以前之古譯,而僧祐新集之失譯經,則大部分為東晉至劉宋初年之物。因此,將古譯之失譯經作為安世高、法炬等之作品,由內容而言,因經本本身即是古作,故難以遽下論斷,卒然否定,而令人猶疑不決。不過,於當時仍不難辨別,因其任意選定於譯人名下之經本數目太多,易將古譯之經列入舊譯時代之人,而舊譯之經則列入古譯時代之人,其間錯誤,一經研查實物,結果立可顯出,而馬腳亦隨之暴露。如此煞費苦心之安排,見於吾人眼中,不啻為藏頭露尾,由虛偽之中,何能生出真實﹖要之,攀附之竹終必離樹,唯有將失譯之經還原於失譯經部中,始能了解傳譯史之真相。

第四,將失譯經以時代別分配於後漢、魏、吳、西晉,乃至北涼,實為愚不可及之舉措。既已不知譯人之名,自無確知時代之理由。若分析其相異之特點,而就古譯時代、舊譯時代,籠統加以區別,非為不可,然若欲精確鑑查判定為後漢、三國、晉或涼等之譯作,則不可能。道安與僧祐僅將之歸納為失譯,並未作成時代之識別,因為按而不斷方為正確。而費長房卻敢於劃分時代別,雖看是偉構創舉,而實際為全然未經鑑查,妄自分配,遽下文字論斷,如孩童遊戲之行為。舉一例言之,《大方便佛報恩經》與《分別功德論》等,擬之為後漢時之失譯經,其實無論由那方面索查,結果均為東晉之作品,而作為後漢譯本,實屬子虛烏有。若此輕率作下之時代別,自無任何權威性可言。

第五,證據重於議論。費長房等分配予各譯人之失譯經,事實上並未得當,其理於前章傳譯史中,已適時在在言明。今乃精審失譯經目,而追究其隨意摘出失譯經目中適宜之本,分配予各譯人之真相。若將後節所揭載之表目熟覽,即可領會其間原委。海巿蜃樓並非實物,而歷史史實則不可更易。失譯經終究為失譯經,豈是憑筆尖即可輕易置換之事﹖

費長房編修《歷代三寶紀》之際,為失譯經作下如此輕率之處理,而《大唐內典錄》以下諸經錄,雖曾多少加以刪補增除,試作幾分訂正,然大體上仍蹈襲其說。即以《三寶紀》之分配為基礎,由彼附以新譯名之失譯經,乃出人意外地署以安世高或其他譯人之名現行;而以時代別區分之剩餘之失譯經,則各按上後漢失譯、西晉失譯等,行世至今。然則其為根本錯誤之目錄,筆者明白指摘。為將此問題轉為未來之實際問題,必須將由此種不純之動機,而於隋唐以後新附以虛偽譯人之失譯經,及加以無稽之時代別之失譯經之譯號,作慎重地再檢討,為歷史之傳真,重編入原來之失譯經部。若仍將現行大藏經之譯號,照章全收,據以為中國佛教作歷史性之說明,姑不論以往,而今後學術上研討,則將如癡人夢語,毫無真實性。


寺戶

指附屬於佛教寺院的民戶。如與附屬於道觀者合稱,則有稱之為「寺觀依附戶」者。係佛教戒律中之「淨人」制度與我國晉唐間「田客蔭戶部曲」制度相結合之產物。「寺戶」一詞,始見於《魏書》〈釋老志〉,即︰「曇曜奏︰平齊戶及諸民,有能歲輸穀六十斛入僧曹者,即為僧祇戶,粟為僧祇粟,至於儉歲,賑給飢民。又請民犯重罪及官奴以為佛圖戶,以供諸寺掃灑,歲兼營田輸粟。高宗並許之。於是僧祇戶、粟及寺戶,遍於州鎮矣。」亦即遍於北魏州鎮的佛圖戶,即稱為寺戶。佛圖戶的來源是重罪罪囚及官奴;凡被配為佛圖戶者,須執灑掃役和營田役,並向寺院「輸粟」(即交納一定的實物課納)。

此外,根據敦煌出土的資料,唐、五代時,在吐蕃佔領的敦煌地區,也有寺戶制度存在。據近代學者姜伯勤於其所撰《唐五代敦煌寺戶制度》一書中所述,當時的寺戶來源有四︰(1)吐蕃當局將俘囚配為寺戶,(2)世族家客施入為寺院家客,(3)投附與施力供給,(4)奴婢的升格。此一時期的寺戶是擁有些許家資農具及一定勞動興趣的半自由人,身分世襲,編制為團而又受內律統治,除耕種由寺院配給「分種地」,而向寺院提供力役及繳納產品外,又須對都司直接管理的土地(都司自營地)、各寺自營地等,提供勞役租與代役租。而寺戶家庭的婚姻及職業亦受限制,亦即寺戶對寺院地主有人身、土地與法律依附的關係。總言之,寺戶不同於奴隸,是生長在中國土地上的農奴式人口,可以視為北魏僧祇戶的餘緒。

◎附︰張弓〈晚唐五代的敦煌寺戶和常住百姓〉(摘錄自〈南北朝隋唐寺觀戶階層述略〉)

晚唐時期的敦煌寺戶與唐後期全國寺觀依附階層的關係,是局部與整體的關係。儘管從政治、歷史、地理、民族諸因素看,敦煌寺戶有自己的某些特點,但它終究是寺觀依附階層的一部份。敦煌寺戶與內地寺觀人戶同源共流,不可分割。正因為如此,借助豐富的文書資料進行的敦煌寺戶的研究,便成了觀察晚唐後期乃至整個唐代寺觀依附階層的極好窗口。某些為南北朝和隋唐寺觀戶制度語焉不詳的問題,如寺戶的階級地位、寺院對寺戶的控制管理、寺戶的勞務等問題,多可由此得到具體的了解。對晚唐五代的敦煌寺戶制度,國內外學者已有詳細的研究。本節僅對敦煌寺戶的來源以及「常住百姓」的具體身份問題略談些看法。

竺沙雅章氏認為吐蕃管轄時期的敦煌寺戶以「來自檀越布施者較多。從現有資料看,這是一個難以遽做論斷的問題。關係蕃管時期敦煌寺戶的數量,據《吐蕃戌年(818)六月沙州諸寺丁壯車牛役簿》和同時的《諸寺寺戶妻女放毛簿》,共錄寺戶約三百人。按照佛寺慣例,世俗部曲、家客施入,觀寺部曲沒入,充常住人戶;私奴婢施入,充常住奴婢。唐中期沙州居民僅有五、六千戶左右,吐蕃管轄時期戰亂多,人戶且有減少。其中占有部曲、家客的民戶就更少了。以《中國古代籍帳研究》(日‧池田溫編)所收十三件唐代敦煌的鄉籍、里籍、手實為例,全部五十八戶中,僅大歷四年(769)的《懸泉鄉宜禾里手實》內索思禮一戶有奴三人、婢一人;未見一戶擁有部曲、家客。可見如果主要靠本地檀越布施,敦煌寺戶不可能這樣多。從實際情況考慮,蕃管時期的敦煌寺戶可以來自三個途徑。

(一)是當地百姓投寄求庇而充寺戶︰如前所述,這是唐後期民間盛行的浮逃方式。武宗時各地寺院裡的「枝附良人」就是投附者。敦煌寺院也不例外。S-0542號文書中有四個寺戶是這樣記載的︰「(開元寺)張進朝(安國收,看梁),(蓮台寺)馬典倉(金光明收),(乾元寺)旋進卿(窟收),(普光寺)李俊俊(未收)。」四人名下的某寺「收」字樣,係「收留」、「收容」之意,正表明他們是投存而來、由寺收容的人。張進朝投在乾元寺,配在安國寺看油梁;馬典倉投在蓮台寺,配在金光明寺;旋進卿投在乾元寺,配在庫司;李俊俊投在普光寺,尚未配寺收容。所投為一寺,配往另一寺充當寺戶,顯示了蕃管時期敦煌都教授統管寺戶的權力。這是該文書所含一八七名丁壯中少數可推知來憑中的四人。他們當係投充未久,因為其中兩人尚未供役,一人尚未收容。可以想見其餘未署來歷的寺戶,屬當地或外地民戶投附而來者當不在少。

(二)是吐蕃官司罰配俘口為寺戶︰S-0542號文書記載另一寺戶說︰「(蓮台寺)石溫漢(老放肅州)。」P-3918號文書《佛說金剛壇廣大清淨陀羅尼經》抄本有一段跋文寫道︰「癸酉歲十月十五日,西州設落官、甘州寺戶、唐伊西節度留後使判官、朝散大夫、試太僕卿趙彥賓寫。」顯示這件抄本是趙彥賓在貞元九年(793)寫的。可以看出,石溫漢和趙彥賓兩人都可能是被吐蕃俘獲後配充寺戶的;石溫漢俘於肅州,罰配到敦煌為寺戶;趙彥賓俘於西州,罰配到甘州為寺戶。石溫漢由於年老力衰不堪驅役被放還故里。唐代中後期,吐蕃貴族在西北地區進行戰爭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驅掠唐人供奴役。《舊唐書》〈吐蕃傳〉中此類掠人記載甚多。如貞元三年(787)九月,「吐蕃大掠汧陽,(中略)等界人庶男女萬餘口,悉送至安化峽西,將分隸羌渾等,乃曰︰『從爾輩東向哭辭鄉國。』眾遂大哭。」所謂「分隸」即罰配。太和年間,沈亞之也說︰
「臣嘗仕於邊,又嘗與戎降人言,自瀚海已東,神烏、敦煌、張掖、酒泉,東至於金城、會寧,東南至於上邽、清水,凡五十郡六鎮十五軍,皆唐人子孫,生為戎奴婢,田牧種作,或聚居城落之間,或散處野澤之中,及霜露既降,以為歲時必東望啼呼,其感故國之思如此。」

這些散處敦煌等地「田牧種作」的「唐人子孫」,沈亞之說他們「為戎奴婢」係蓋而言之,其中當亦包括配給寺院的寺戶。因吐蕃篤信佛教,以俘口配寺乃應有之義,且可能是蕃管時期敦煌寺戶的重要來源。唐代中葉,吐蕃正處於奴隸制向封建制轉化時期,與北魏文成帝時的拓跋氏社會性質相近。所以北魏的配置佛圖戶,或可看做是吐蕃在敦煌罰配寺戶的濫觴。

(三)是蕃管以前或蕃管初期檀越施入的世襲寺戶︰歸義軍初期的《敦煌諸寺奉使衙帖牒處分事件文書》中,提到「檀越」、「奉獻」的寺戶可證。這類寺戶原為世俗人戶的部曲、家客,屬賤口本色,故與前兩類投附、俘配的寺戶相比,其身份最低,對寺院的依附性也最強烈。歸義軍時期的「常住百姓」,實際是對這類施入寺戶的新名稱。為便於說明這一點,謹將最早出現「常住百姓」的P-2187號文書錄出加以分析︰

(1)因茲管內清泰,遠人來暮(慕)於戟門。善能抑強,龍家披帶而生降,達訥似不呼

(2)而自至。昔者為狼心敵國,今作百姓驅馳。故知三寶四王之力難可較量,陪(倍)更遵

(3)奉盈懷,晨昏豈能懈怠。今既二部大眾,於衙懇訴,告陳使主,具悉根源,

(4)敢不依從眾意。累 使帖牒,處分事件。一一丁寧。明顯印指撝,連粘留符,合

(5)於萬固。應諸管內寺宇,蓋是先帝敕置,或是先哲修成;內外舍

(6)宅莊田,因乃信心施入,用為僧飯資糧,應是戶口家人,壇越將持奉獻。

(7)永充寺舍居業,世人共廌平。不合侵陵,就加添助,資益崇修,不陷不傾,

(8)號曰「常住」。事件一依舊例,如山更不改移︰除先故 太保諸使等世上給狀

(9)放出外,餘者人口在寺所管資莊、水磑、油梁,便同往日執掌任持;自

(10)今已後,凡是常住之物,上至一針,下至一草,兼及人戶,老至已小,不許

(11)倚形恃勢之人妄生侵奪及知典賣,或有不依此式,仍仰所由具

(12)狀申官,其人重加形(刑)責,常住之物卻入寺中,所出價值任主自折;其

(13)常住百姓親伍禮,則便任當部落結媾為婚,不許共鄉司百姓

(14)相合,若也有違此格,常住丈夫私情共鄉司女人通流所生男女,

(15)收入常住永為人戶,驅馳世代出(不﹖)容出限;其餘男兒丁口,各須隨

(16)寺料役,自守舊例,不許(下缺)

此件文書中的「常住百姓」同蕃管時期的「寺戶」存在承續關係,學術界已有定論。原「寺戶」改稱「常住百姓」的原因,竺沙氏和姜伯勤氏剖析甚詳,此不贅述。這裡的問題是︰舊義軍時期的「常住百姓」所含人戶是否包括蕃管時期的各類寺戶﹖兩者的構成有無不同﹖一般的看法是︰蕃管時期的敦煌寺戶在舊義軍初期由張議潮放免了一部分,餘下的寺戶改稱「常住百姓」。這個解釋雖不錯,但我感到尚欠確切。試從該文書的結構入手作補充說明。

從文書的全文看,「累使帖牒,處分事件,一一丁寧」是引起諸寺作此文書的契機。那麼,使衙一再「丁寧」諸寺妥予「處分」的「事件」指什麼呢﹖文書接下去以具有「押印指撝」、已被「粘連留符」的使衙帖牒為依據,作出兩項申明。一是說明諸寺「常住」的來歷,重申其不可侵犯性︰所有「管內寺宇」是「先帝敕置」、「先哲修成」的;「舍宅莊田」是「信心施入」的;「戶口(寺戶)、家人(奴婢)是「壇越」、「奉獻」的,這三項都是不可「侵凌」的「常住」物。二是「依舊例」宣布幾條「處分」決定︰(1)原先的寺戶,除張議潮等在世時給狀放免者外,其餘仍然留在寺院管理著田莊、水磑、油梁的寺戶,其執掌如「同往日」,(2)警告世俗強家不許「倚形恃勢」侵奪典賣常住之物(包括人戶),否則告官重責,(3)常住百姓只能「當部落」為婚,不許與鄉司女子通婚,否則將所生子女永充常住,(4)除執掌田莊、水磑、油梁的寺戶以外,「其餘男兒丁口」按「舊例」、「隨寺料役」。

剖析這兩項申征內容可以看出,此件文書所含的「寺戶」有著不同的身份和職任︰有的是「壇越」施入的寺戶,屬於「常住」物,即「三寶物」,神聖不可「侵凌」,故不會在放免之列(如果張議潮放免的寺戶中含有此類寺戶,那麼,諸寺依據使衙帖牒發布的這件文書就是在指責「故太保」張議潮「侵凌」諸寺「常住」了。這當然是不可能的);有的寺戶不屬「常住」,因而可被張議潮放免;此外還有一類寺戶是「隨寺料役」的「男兒丁口」。這類「丁口」被稱為「常住百姓」之外的「其餘」,可見不屬「常住」,因而不是「壇越」施入的寺戶;他們仍然在寺,又不同於可獲放免並已放免的寺戶。如果與蕃管時期敦煌寺戶的幾種來源結合考慮,上述三類寺戶的真面目就比較清楚了。第一類寺戶來自蕃管以前本地施主的施給不用再說;第二類寺戶當主要是投寄寺院求庇的附近農民。正是由於這兩類寺戶都是土著,熟諳敦煌地區的生產技術,所以寺院分派他們經營管理莊田、水磑、油梁;又由於投附寺戶多是敦煌一帶的原編戶,可能保有自營土地,便於還鄉附籍,從事生產輸課,所以成為張議潮放免的主要對象。另件敦煌文書《唐‧咸通六年(865)百姓張祇三牒 1》說︰「祇三等,司空准敕,矜判入鄉管。」表明敦煌鄉百姓張祇三等人,即屬張議潮放免後附入鄉籍的原投寄寺戶。據竺沙氏考訂,張議潮放免寺戶一事發生在宣宗大中六年(852),即在他「奉十一州圖籍入朝」的次年,在「會昌廢佛」以後七年。放免事件又係「准敕」實行。因此可以認為,張議潮放免敦煌寺戶中的投附編戶,實際上是會昌五年全國寺院大規模檢括「良人枝附」的繼續,是朝廷與寺觀人戶之爭在沙州的餘波。不同之處是,沙洲寺院的投附寺戶屬於賤口,他們在吐蕃管轄的寺院內被農奴化了。從這一鬥爭的地域傳統看,張議潮放免敦煌寺戶則同一百年前楊志烈命西州諸寺觀割賤從良充百姓的事件一脈相承。在這兩次人戶之爭中,朝廷均向寺觀採取攻勢,使一批寺觀依附人戶重新歸於國家控制。第三類寺戶,即文書最後提到的「其餘男兒丁口」,當主要是被吐蕃俘配寺院之人。由於他們品色較雜(如含有外地俘口及沒落唐官等),與土著寺戶不同,對敦煌地區的傳統生產技術未必熟習,所以主要用於「隨寺料役」,用充雜使。寺院特向此類人戶強調「舊例」,向他們警告諸般「不許」,表拘附寺戶的放免使得俘配寺戶人心浮動,引起諸寺不安。當然,以上這些只是基本的區分,獲放免者未必毫無俘配之人;隨寺料役者也未必沒有投附的土著;執掌田莊、油梁者亦未必盡是施入或投附之戶。

那麼,文書中的「常住百姓」是包含上述三類寺戶呢﹖還是只含其中一部分﹖在這裡,「常住百姓」身份的必要前提是明確的,即︰他們必須屬於當寺「常住」。根據以上分析,已獲放免的投附土著和被稱作「其餘男兒丁口」的俘配人戶不屬「常住」之列,也是清楚的。所以我認為,把「常住百姓」釋為歸義軍時期對原施入寺戶(即「壇越奉獻」之人戶)及其後人的專稱比較妥當。歸義軍時期的另件文書《某寺出貸歷》,將同屬寺戶的人或稱「人戶宋員住」、「人戶張瘦兒」,或稱「常住游袖兒」。這反映著張議潮放免投寄寺戶以後,在敦煌寺院仍存在著對原施入的和非施入的兩種不同寺戶的區分︰前者被稱為「常住」(即「常住百姓」),後者被稱為「人戶」。《唐律》〈名例〉六「諸官戶部曲」條「疏議」說︰「部曲謂私家所有,妻通取良人、客女、奴婢為之。」指出部曲可娶良人為妻。這表明包括觀寺部曲在內的部曲之色至少在唐前期並不嚴格限制必須當色為婚。然而如P-2187號文書所示,敦煌寺院強調常住百姓「當部落」為婚,禁與「鄉司女人」為婚,表明歸義軍時期敦煌常住百姓的身份低於唐前期的部曲。強調常住百姓當色為婚,顯示著在投附寺戶多被放免以後,敦煌寺院對施入寺戶──「常住百姓」控制的加強。敦煌文書《丙申年(876)十月沙州報恩寺常住百姓老小孫息名目》,共記載常住百姓八戶,其人口卻多至五十四口,其中張保山一戶十口人,閻海泉一戶十七口人。這一事實顯示出,作為依附於敦煌寺院的個體經濟單位,常住百姓家庭在唐末還相當完整地存在著。但更重要的事實是,在賤口為主體的人身依附制漸被良口為主體的人身依附制取代的時代潮流中,晚唐至宋初敦煌寺院「常住百姓」的身份也已發生蛻變。敦煌文書「宋‧淳化二年(991)押衙韓願定賣女契」有押衙韓願定因「家中用度不接」,把家妮子檻勝「出賣與常住百姓朱願松」的記載。常住百姓居然可與押衙立契,而且是低級地方官吏──押衙賣婢女給常住百姓。如果仍以唐代嚴格區分良賤的眼光來衡量,這誠然是極可詑異的事情。這個事實表明至遲到十世紀末葉,沙州寺院的常住百姓儘管還存在,但他們的賤口身份無疑已經改變。因為在極重「尊卑、貴賤、良賤之辨」的時代,賤口依附者是不可能同地方官吏「和同立契」的。在沙州寺院存在數百年之久的賤口依附人戶,這時可能已基本蛻變為良口依附者。在大致同時的遼王朝,還有契丹貴族向寺院施給「戶口百家」、「人五十戶」之類的事實。這同先代吐蕃貴族在敦煌配戶給寺院充賤口勞作人一樣,係崇信佛教的周邊少數族統治者,僅實行於自己轄區之內的措施。

〔參考資料〕 何茲全編《五十年來漢唐佛教寺院經濟研究》;姜伯勤《唐五代敦煌寺戶制度》;竺沙雅章《中國佛教社會史研究》;J. Gernet著‧耿昇譯《中國五至十世紀的寺院經濟》。


曲肱齋全集

叢書名,共十二冊。我國近世著名之藏密行者──陳健民著。所收為陳氏一生著、譯之總集。並包含與陳氏有關之他人著述若干種。由於作者為一苦修藏密數十年且兼研教理之密教行者。因此,其所著述亦以西藏密教方面為主,而兼及於其他各系佛教。

作者之著述集,原於1975年由紐約沈家楨氏所倡印,名為《曲肱齋叢書》。此書一出,即在台灣造成轟動,未幾即告絕版。後由彌勒出版社再度印行,並增補若干新資料而收入《現代佛學大系》(藍吉富編)中。之後,文殊印經會等機構又再度印行數次,且亦增補不少資料。

依文殊版所載,全書之總目,略如下列︰

第一冊︰曲肱齋全集序(林鈺堂)、曲肱齋全書集刊序(沈家楨)、曲肱齋反省錄、曲肱齋讚頌集、曲肱齋文初集、曲肱齋近譬集、曲肱齋尺牘、曲肱齋短笛集(上)。

第二冊︰曲肱齋短笛集(下)、曲肱齋塔鬘集、禪海塔燈、大手印教授抉微。

第三冊︰密宗灌頂論、曲肱齋文二集、曲肱齋護摩儀軌集、中黃督脊辨、曲肱齋知恩集。

第四冊︰曲肱齋文三集、曲肱齋韻文雜藝賸稿、曲肱齋華嚴五論集、曲肱齋文四集、一九八二年以來所作絕句選錄。

第五冊︰瑪幾腦準祖師略傳及其施身法等教授、曲肱齋光明法藏、曲肱齋推恩集、紅白觀音儀軌陳氏註解(林鈺堂、關忠中譯)、綠度母修法(孫一中譯)、如何獻龍王寶瓶、禮供北斗七星簡軌(增訂本)、三身頗哇、馮大阿闍梨金胎兩部手澤(附錄)。

第六冊︰漢譯佛法精要原理實修之體系表(林鈺堂編譯)、陳老居士法界大定教授彙總(增訂本,林鈺堂編譯)、沐恩錄(林鈺堂編輯)、依體系表次第詳列之重要參考書目(附錄,林鈺堂)。

第七冊︰花巖處士詩稿近纂(共三冊)、太浩雪嶺湖畔短笛小集、曲肱齋龍王法句詩特集。

第八冊︰淨土五經會通資料全集、死的學理(徐進夫中譯)、陳上師談夢、從道家的工夫談到密法的殊勝、佛法與科學、末世弘法正見要覽、在尸陀林中修行的功德(孫一中譯)、怎樣保持婚後之愛(李坤育中譯)、英文小冊百本合刊序(孫一中譯)、西湖絕妙詩文選錄、卍萬字右旋查經報告書(林鈺堂)。

第九冊︰恩海遙波集、事業手印教授抉微、理趣經‧華嚴經‧事印抉微比、曲肱齋短笛集之玉臺類、曲肱齋全集回向頌(林鈺堂)、韋馱大將軍恩澤略志。

第十冊︰BUDDHIST MEDITATION、DISCRI MINATIONS BETWEENBUDDHIST AND HINDU TANTRAS、HOW TO DEVELOP THE BODHICITTA。

第十一冊︰A SYSTEMATIZED COL-LECTION OF CHENIAN BOOKLETS,VOLUM E Ⅰ,NOS. 1~62。

第十二冊︰A SYSTEMATIZED COL-LECTION OF CHENIAN BOOKLETS,VOLUME Ⅱ,NOS. 63~100。

◎附︰藍吉富〈陳健民的著述及其宗教生涯〉(摘錄自《二十世紀的中日佛教》)

陳先生的著述,在治學態度方面,與一般學術界之研佛態度有顯著的不同。其主要特徵大抵有下列幾項︰

(一)修行與實踐是所有著述的思想核心
陳先生的所有著述,幾乎都與修行或佛法的實踐有關。他曾說他自己「(在)因地欲師密(勒日巴)祖,道上欲法蓮(華生)師,果位欲齊(釋迦)文佛。」(《塔鬘集》序)。他在佛法上的研究,是從修行或實踐而來的研究,目標是為了成佛,並不是要成為一個世間學術界的學者。以他的著作為例︰《反省錄》是站在修行者的立場,在行、解及修行境界上的反省。《讚頌集》是以一位虔誠信徒的立場對佛、菩薩、護法的讚頌。其他有關淨土、密宗與禪宗的若干著作,也大多是為了對治傳統修行者的若干弊病五蛈瘝z論上的若干問題而撰。可以這麼說︰修行與實踐是陳先生所有著作的思想核心。與修行、實踐無關的客觀學術研究,他是不重視的。

(二)研究態度與方法,都與現代學術界大異其趣
十九世紀以後,從歐洲逐漸蔓延到美洲、日本以迄我國的新式佛學研究,是站在人本主義立場,以價值中立的態度為佛教的歷史角色作一詮釋、釐清的學術工作。其與傳統佛教界之以信仰態度研究者,有本質上的不同。新式的佛學研究,重點在求真。對於傳說、神話、與信史之間必須作嚴格的辨別。對經典本身的記載,也只能作批判性的信受。這種新式的、求真的、批判的態度與方法,恰與陳先生的信仰式研究態度相反。陳先生的立場與研究法,猶如古代佛教界的祖師或論師。他不祇以經典之所說為依據,而且,對有關古代祖師大德的某些神話式的傳說,也往往深信不疑。甚至於對禪定境界,夢中境界都甚為重視,且常取之為立論的依據或以之為著書立說的主要動機。因此,他的著述,都是佛教內部的信仰式研究。其學說之於佛教,就像西洋神學理論之於基督宗教;其地位之於佛教,就像神學家在基督宗教之中的地位一般,是宗教意義大於學術意義的。

(三)堅持本身之所信,對世俗的忌諱毫不在意
在這方面的事例,顯現在陳先生對於密教事業手印的宣揚上。事業手印是藏密之中男女雙修的修行法。雖然這種修行法在實踐時有嚴格的規定,但是由於容易與世俗的性行為混淆,因此歷來頗為顯教佛徒所詬病,即使藏密行者之中(如格魯派)也有不加認同者。

對於事業手印的修行價值,陳先生是相當肯定的。他不祇有《事業手印教授抉微》的相關論述,而且還迻譯在這方面的西藏古典名著《恩海遙波集》。並且在其《短笛集》(未刪本)中,還將其實修經驗以詩歌方式表達出來,甚至於有一次在台北(僑光堂)的演講時,還毫不忌諱地當眾說出此種修法的部份過程。幸虧當時的翻譯者(葉曼居士)稍作掩飾,否則其必引起聽眾的驚訝,是可想而知的。

上述三點,是筆者從陳先生著述所看到的幾項特質。綜合這些特質,可以明顯的看出,陳先生是一個典型的修行者。他的著述,也正是一位修行者對佛法的體會與反省。他與那些不信佛教的研究者,是不能放在同一層次來衡量的。

在這種理解下,陳先生的研究成績不能用現代的學術尺寸來批判。他的研究,是在佛教的信仰傳統下所作的研究。對於他的研究成績,也應該從這方面來衡量。依筆者所見,陳先生在佛學上的研究成果,可歸屬為下列幾類︰

(一)西藏密教方面
陳先生的著述與修行,核心內容是西藏密教。因此,在這方面的成果也最大。對於藏密理論的整理方面,他對大手印、大圓滿、事業手印、護摩儀軌,及各種藏密修行法,他都有深入的探討與發揮。對於藏密之宗教精神的提昇、修行方法的合理化、傳統修法之缺陷的矯正或彌補,以及藏密精義的抉發等方面,他都有相當程度的成績。因此,即使把陳先生視為西藏人,那麼,他的歷史地位也足以與西藏佛教史上之歷代祖師分庭抗禮。

不過,由於陳先生的著作是用中文寫出,因此,就流通的實際影響來看,他對能使用中文的佛教徒的影響,無疑的,當較不能使用中文的藏族佛徒為大。無論就質或就量來看,他的著述都是有史以來將藏族佛教傳給漢地佛教界之最具影響力的作品。中文佛教界,要能較全面地把握西藏密教的實質內涵,應該是從陳先生的著作開始的。

(二)修行方法方面
由於陳先生對修行的特別重視,因此,他對修行方法的整理與宣揚,也有相當卓越的成績。除了大力宣揚藏密修行法之外,他還有不少精闢的作品與修行有關。他的《佛教禪定》是當代中國人在禪定方面罕見其匹的系統性著述。他的《漢譯佛法精要原理實修之體系表》及其講解,對顯密佛法的修行方法也有親切、深入的剖析。此外,像《禪海塔燈》、《法界大定教授彙總》等書,以及〈佛教徒何時開始習定〉、〈閉關細談〉等文,不祇內含精闢的看法,而且也融匯有甚多其個人的修行經驗。在二十世紀的今天,居然還有這樣深入、親切的修行作品,確實是至為難得的。

(三)對傳統佛教的批判方面
由於陳先生一生數十年的閉關、研究,及弘法生涯,使他對佛法之圓滿境界有深入的體會,同時也使他發現了甚多傳統佛教界的弊。基於一個佛教行者對佛教發展的關懷,乃使他在指出佛法的圓滿境界之外,也有意抉發傳統佛教的積弊。他對於傳統佛教的若干批判,便是在於這種心境下的作品。

在陳先生的著述裏,《禪海塔燈》的著述動機是要對治傳統禪宗行者的狂妄。《密宗灌頂論》是要對治密宗行者的冒濫。《華嚴宗五論集》也評及賢首法藏與圭峰宗密的若干看法。此外,對於格魯派祖師宗喀巴的《菩提道次第廣論》與《密宗道次第廣論》也有若干不同的見解,對傳統佛教界的「帶業往生」理論也有相反的意見。至於對傳統顯密佛教的其他各種不同看法及批判,也經常出現在陳先生的著述之中。

對於陳先生的這些批判,我們固然無法貿然即以之為確當不移。但是,透過這些批判,其必較能凸顯傳統佛教之若干特質,則是無疑的。陳先生的這些獨特看法,不論是對佛教史的研究者,或佛教信徒而言,應該都有啟發作用的。


正像末

為「正法、像法、末法」的略稱。又稱「正像末三時」或「三時」。亦即將佛法住世之時期劃分為正法、像法及末法三個時期。如果將歷代佛法的施行,分為教(教義)、行(實踐)、證(開悟)三方面來衡量,則正法時期即指教、行、證具現的時期。像法時期是雖無得證者,但仍存教、行的時期。至於末法時期則是僅存教法而缺乏行、證的佛教衰微期。經過此三時期之後,即進入教、行、證均無的法滅時代。

關於正法、像法的時限,諸經論有四說,即(1)正法五百年,像法一千年;(2)正法一千年,像法五百年;(3)正法、像法皆五百年;(4)正法、像法皆一千年。但對末法的年限為一萬年此點則無異議。又,一般多採正法五百年,像法一千年,末法一萬年之說。

在中國,南岳慧思的《立誓願文》最早載明正像末三時期的區分,此後末法思想即廣為流行。

◎附︰鹽入良道著‧余萬居譯〈中國佛教的形成〉(摘錄自《中國佛教史》)

正、像、末法思想的成立︰正法、像法的年限之說雖然各家皆有差別,然而,不管各家說法分歧的程度如何,若不以佛滅做為其年限之起點,則末法的思想不能成立。中國佛教因為受老子化胡說的影響,老子與釋迦的誕生皆被捏造,引起許多煩瑣雜亂的說法。隋朝的費長房編了《歷代三寶紀》,其中即載有當時傳說的六種佛的生辰︰

(1)根據魯春秋為周莊王(譯者註︰周莊王應為「姬佗」西元前696~682年)十年甲午(西元前687年)。

(2)根據法顯所傳之殷武乙二十六年甲午(西元前1167年)。

(3)根據沙門法上答高句麗國王問,為周昭王瑕二十四年甲寅(西元前 1027年),佛滅為周穆王五十三年壬申入滅(西元前949年)。

(4)依《像正記》周平王四十八年戊午(西元前723年)。

(5)據說依後周沙門釋道安的羅什年紀及依石柱銘的記載為周桓王五年乙丑(西元前716年)。

(6)根據佛滅度後的「眾聖點記」為周貞定王二年甲戌(西元前467年)。

關於佛的誕生,在紀年上難免會有計算失確的地方,但如前所舉之六種說法,卻一直為中國與日本的佛教界所採用。天台智顗的老師慧思,即根據前述的說法,以北魏‧延昌四年(515)為末法二十年,並採正法五百年、像法千年、末法一萬年的說法,他同時也是樹立正、像、末三時思想的第一位法師。

慧思之後,論及三時思想的,乃比智顗輩分稍早的淨影寺之慧遠(523~592)。據說慧遠法師曾在北周武帝廢佛之時,親身詰難武帝,但武帝並未聽從他的意見,並斷然廢佛,慧遠乃遠走河南汲郡避難。如果把佛教的迫害視為法滅的現象,則末法意識的存在將無可懷疑。

談到末法意識,慧遠大師曾提及釋迦如來正法五百年、像法一千年、末法一萬年的言論,他雖然採用正像千五百年之說,但卻沒有具體地提到末法觀。

此外,集三論教學之大成者吉藏大師(549~623)亦曾對《中論》裏的「佛滅度後五百歲像法中」之句,提出有關法住的下列六種說法。

(1)俱舍〔釋〕的正法千年,不論像法。

(2)《摩耶經》的正法五百年,像法千年。

(3)真諦三藏說的法住二千年。

(4)《大集經》的五種堅固說。

(5)《善見律毗婆沙》的五千年。

(6)祇園精舍銘的正法千年、像法千年、末法萬年說。

透過上述的論說,我們不難了解隋代的種種說法。然而,慧遠法師卻只相信《智度論》之像法中初五百年,以及正法後五百年為像法,且從未提及末法。不僅如此,他除了提到正法五百年、像法千年、末法萬年的佛滅後的三時外,並加入了新的解釋,以為《十二門論》中所謂的末世眾之「末世」,並非第三時,而視末世為像法,像法為似末、微末之法。

前述之舉出六種不同的佛誕說之費長房,也曾提出其獨特的見解,他採用周莊王九年癸巳佛誕之說,以為597年(開皇十七年),即佛滅1205年,並確信當時社會的發展並未進入末法階段,雖然末法的社會狀態是有理可循的,但因為當時三寶鼎興、大乘盛布,故不能算是末法社會。費長房之所以有上述的看法,很可能是因他在廢佛結束後,應隋高祖之詔,被任命為翻經學士,隨著佛教的復興,飽覽浩瀚的漢譯經典,故深信佛教將在隋代大為興盛。而前述的慧遠與吉藏,也承認經論的三時說,並可能由經說的時代推算,而認為當時尚未達到末法的時代。

慧思的末法觀︰南嶽慧思大師(515~577)曾在末法之初立下大誓願,做成金字《般若經》,意圖在末法終了時,尚保留此法以教化眾生,直到五十六億七千萬年之後,成道的彌勒佛出世為止。慧思的看法並非末法即法滅,而是末法止住一萬年後才有法滅的到來。簡言之,所謂正法滅的意識,是指正法、像法各有其止住年限,現在的末法雖是濁惡的,但其意識仍屬法尚未滅的意識。慧思在其末法意識極強的願文中說︰「末法八十二年正值延昌四年(515)生於大魏國南予州武津縣,自十五歲出家修行以來,學德漸具。三十四歲時,因論義之爭,而為惡比丘所毒害,幾陷死地。三十九歲時值末法一0二年,講摩訶般若之際,五位隨行同伴竟為惡論師所毒殺,自己亦遭毒害,氣絕七日,幸未死亡。後亦屢遭同樣的變故。末法一二四年,四十三歲時,再受惡論的迫害,有五十餘日未得檀越布施。到了四十四歲乃為此文。」由此文可知,慧思在他的一生中,被同樣身為出家人的迫害,實為任何僧傳上的記載所不能及的。而這種屢瀕絕境的體驗,也很可能就是直接使他感受到末法意識的主要原因。故其乃藉此願文表達他強烈的末法觀。在願文的開始即云︰「本起經中說,佛自癸丑年七月七日入胎,至甲寅四月八日生,……癸酉年八十,二月十五日方便入涅槃。正法即從甲戌年到癸巳年滿五百歲,像法則從甲午年到癸酉年滿一千歲,末法從甲戌至癸丑年滿一萬歲……」展開了他的正、像、末法三時說。從這段文字的記載與前述其生年與年歲時,再三重述末法相當的年數,我們可以推知,慧思不僅有強烈的末法意識,同時,他還意圖向佛教界宣講末法到來的事實。此外,《本起經》(《修行本起經》)是有關佛的入胎出生乃至涅槃的記述,與中國所傳的說法不盡相同。當時中國的說法,很可能是套上流行的法上說(漢譯本內傳為曇無最所唱之說與之一致),以為周昭王瑕二十四年甲寅(西元前1027年)誕生,周穆王五十三年壬申入滅(西元前949年),在年代計算上並不正確。

根據慧思自己的記述看來,這篇願文的作成,乃558年之事,較那連提耶舍譯出《大集經月藏分》的年代,還早七年,即北周太武帝廢佛前十九年。因為承受慧思之法的天台智顗並無末法觀──實際上他所說的只是「末法僧眾多不稱行」──所以有些人認為,願文乃後人假託慧思的偽作。然而,前述之正法、像法、末法說,在五世紀所譯出的經典早有記載,佛滅的年代在中國也出現過許多種說法,後人大可不必假託慧思之名。無論願文是否為後世之人的假託之作,站在藉此文以掌握隋唐佛教的特質而言,實無討論或責怪的必要。

此外,所謂正法五百年,像法千年,很可能是根據《摩訶摩耶經》中所云「佛滅後五百年,……正法不滅。五百年後正法滅盡。到六百年時,九十五種外道競相紛起,馬鳴出世後,伏諸外道。七百年中,龍樹出世,摧毀諸邪見。八百年,比丘縱逸,僅一二人得道果。……千五百年,俱睒彌國二僧互起是非,遂相殺害,教法乃藏龍宮。……」而所謂的末法一萬年之說,則可能是《大悲經》的記載。

信行的末法思想︰信行禪師(540~594)所倡創的三階教,曾在隋、唐兩朝遭到勒禁,而此特殊之信仰依舊傳繼了下來,成為中國佛教中極為特異的一派信仰。所謂三階,正如字面上的意思,是將佛教按「時、處、人」分類成三個階段。以為當今的佛教,時值末法,處於穢土,人皆破戒;故屬末法,為第三階段。此末法並無一乘、三乘之別,諸佛佛果相同,必須皈依一切三寶,一切行為皆依普真普正的佛法而行。這也是從末法觀而衍生出的教義。以當時人的觀點來說,佛滅後五百年為第一階,次五百年為第二階,以後則為第三階,因為佛滅之後千年,無聖人,只有破戒的眾生,故唯有依第三階的普真普正的佛法。至於有關釋迦入滅後千年或千五百年的年次問題,則有「佛滅度一千年以後,一切破戒讀誦經典眾生」與「佛滅千六百年後,邪見人出世」兩種說法,到底是多少年,並無確切研究的必要。信行的主要思想與慧思最大的差異,在於他以當時為末法的第三時,故自覺所處時代之危機,乃針對末法,組織出因應末法的教法。

信行的末法意識似乎比慧思又加強了些,他摘錄經典中有關破見邪見眾生難以救濟的說法,以及視這些徒眾為外道、墮獄、佛敵、大賊的論點,以為即使是極惡最下根機的一法也應予以尊重。提倡不排斥異己的普法佛教。

三階教中正法、像法的區別以及其內容皆不明確,有關佛滅年代與因此導出的末法觀點,則與其他諸師的思想軌道相同。但對第二階「處」的看法,則視為淨土、穢土、破戒破見的處所;對第三階「人」,則以「最上利根的一乘;利根、正見成就的三乘;破戒破見的眾生」來分判;並主張末法的生盲佛法,此乃其學說極大的特色。根據這種三階分判產生的教判,與為末法凡夫而存在的佛法等,將在後面幾節詳述之。如上所述之時乃末法,處為穢土,人則破戒破見,因此,各別學習一乘、三乘,會使佛法有了愛憎的差別,故標榜末法的佛教,應是普真普正的佛法。

〔參考資料〕 山田龍城《大乘佛教成立史論序說》。


白雲宗

北宋以後,流行於江南一帶的新興教派。係洛陽寶應寺沙門清覺(1043~1121),於北宋徽宗大觀年間(1107~1110),隱居杭州靈隱寺後山白雲山庵時所創。其教徒稱為白雲菜、十地菜。

本宗以《華嚴經》為一代佛教的旨歸,立「十地三乘頓漸二教」教相為教說。所謂十地,即分修行果位為︰(1)須陀洹果,(2)斯陀含果,(3)阿那含果,(4)阿羅漢果,(5)辟支佛果,(6)遠行地,(7)不動地,(8)善慧地,(9)法雲地,(10)妙覺地。此中,前四地為聲聞乘,第五地為緣覺乘,第六至第九為菩薩乘,第十地為佛乘。又,後五地分別相當於般若、唯識、法華、禪、華嚴。前九地為漸教,第十地為頓教。

此外,本宗提倡儒釋道三教同一之說,重視忠孝慈善之德。並主張朝夕供養法寶,自耕自活,不事葷酒,不娶妻,夜間集會。

創始人清覺俗姓孔,字本然,號本覺。曾貶斥禪宗及法華宗為未了義的漸教,因而受到禪徒反擊。後遭讒謗,流放至廣南思州。四年後獲赦。宣和三年(1121)入寂,享年七十九。門人葬其遺骨於餘杭南山。並於此築普安寺(後稱大普寧寺)。並以此寺為根據地弘揚清覺之教法。創立之初,本宗曾被視為邪黨,屢受排斥。然至元代初年,不僅獲朝廷允准設立宗團,並為別於一般佛教僧官,而於南山大普寧寺設置白雲宗攝所,別置白雲宗僧錄司。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大普寧寺住持道安在白雲宗門等僧俗援助之下,發願開版大藏經;至元二十七年完成,世稱元藏或大普寧寺本,或略稱普寧藏。

元仁宗皇慶元年(1312),宗主大慈隱寺沈明仁奉勒附刻清覺著作《初學記》、《正行集》入藏。延祐二年(1315),受封為榮祿大夫司空。然至延祐六年,御史臺奏白雲宗所屬蓄髮僧不養父母、避役損民。同年十月(一說七年),中書省又奏沈明仁奪民田二萬頃、誑惑愚俗十萬人、妄受名爵。帝乃沒收沈明仁之璽書、銀印,並廢除總攝所及各所僧錄僧正都綱司。且令僧悉還俗,禁斷該宗流傳。明太祖(1368~1398在位)時,亦明令禁止弘傳此宗。此後,本宗遂絕跡不存。

◎附︰藍吉富〈關於白雲宗之形成及滅亡的若干考察〉(摘錄自《世界宗教研究》1992年二月號)

一、前言
宋代宗鑒《釋門正統》一書的〈斥偽志〉文中,曾經列舉三種「邪偽」的宗教團體︰摩尼教、白蓮宗與白雲宗。在這三種宗教團體中,摩尼教是祅教的分支,雖然曾依附中國佛教,但在教義上與佛教仍有一段距離。至於後兩種,則都是由佛教徒自佛法中推衍出新義所創立出來的佛教宗派。

中國佛教史上的宗派,以普及之廣狹與流傳之久暫來衡量,大約可分為二類。一類是主流宗派。這是歷代佛教徒所公認的正統宗派,流傳時間較久遠,流傳的地區也較普遍;所主張的教義,也大體能得到佛教界的認同,如天台宗、華嚴宗、禪宗、淨土宗……等,都屬此類。另一類是支流宗派。這是指在教義和實踐上與傳統佛教差異較大的佛教宗派。在流傳時間與地區方面,都較不久遠,而且它們的教義或實踐方式也常受主流宗派的質疑或斥責。譬如隋代信行的三階教、宋代茅子元的白蓮教,以及宋代清覺的白雲宗,就屬此類。本文是針對此中之白雲宗所作的某種角度的考察。

關於白雲宗的現代研究,日本學界之重松俊章、小川貫弌、竺沙雅章等學者,已經有很好的成績。他們在相關史料的深入搜集,以及對宋元時代白雲宗的活動概況,白雲宗開雕《普寧大藏經》的原委,以及該宗在浙西一帶的社會角色及社會地位等方面的論題,都曾有相當程度的研究成果。因此,對這些論題,本文將不再重覆討論。本文的考察重點,將側重在白雲宗創教者(清覺)的思想特質及導致該宗滅亡的部分原因。至於其他方面,則暫不涉及。

二、白雲宗創教者(清覺)之思想特質
白雲宗是北宋僧人清覺所創立的。依《釋氏稽古略》卷四所載,清覺俗姓孔,生於河南登封縣,為孔子第五十二世孫。其曾祖在五代‧後唐莊宗時,曾任節度使、太子太師等職。其父孔訢也曾考上進士。因此,清覺自幼即生長在一官宧人家之中,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他讀《法華經》有所省悟而出家於龍門山寶應寺,披剃師為海慧。

出家後的清覺,遵從其師的囑附,先後到南方各處參訪善知識,並在舒州浮山靜修二十年。宋哲宗元祐七年(1092),清覺遊方到浙江。最初住靈隱寺,其後,由於慕名而來求法的人愈來愈多,乃移居靈隱寺後的白雲庵,並開創白雲宗。

開宗之後的清覺,弘化的地點在餘杭、錢塘、湖州歸安、烏程等地,法緣頗盛。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由於清覺所撰《證宗論》中有忤逆朝廷聞官之句,為忌者所告發,乃被流放到廣南思州,交由地方官管束(宋代稱此為「編管」)。徽宗宣和二年(1120),由於其弟子政布等十人上京投訴,乃得蒙旨釋放。次年,清覺逝世。享年七十九歲,僧臘五十二夏。

清覺是一位出身於北方的僧人,在他客居杭州之後不久即擁有不少信眾,且能開宗立派,其中,應有其個人方面的獨特因素。玆就其本人所具的人格特質,略作詮解。

作為一個宗教家,清覺能受信眾景從的原因之一,是他具有「卡理斯瑪」(Charisma)的人格特質。這也是白雲宗能夠形成的根本原動力之一。

依據德國社會學家韋伯(Max Weber)的詮釋社會學(Interpretative Sociology)的說法,在政治或宗教等方面,統御領導(又譯「支配」)的三個類型是法制型、傳統型、與卡理斯瑪型(Charismatic Domination)。其中的卡理斯瑪型,是指領導者具有某種被信徒承認的超凡稟賦,因此而得到信徒的信仰與服從。由此而組成的團體,叫做「卡理斯瑪共同體」(Charisma Commune)。

清覺是孔子的第五十二世後裔,曾祖父曾任高官,父親又是進士,像這樣顯赫的官宧子弟居然出家為僧,在先天上已具有吸引群眾的特質。加上他曾在舒州浮山結庵靜修二十年,更具有令信徒嚮往的宗教資歷。此外,在創立白雲宗之後,他曾「為龍神說三歸五戒」,在教義方面,他曾在錢塘開化寺講《華嚴經》,又撰有《證宗論》、《三教編》、《十地歌》、《初學記》、《正行集》等著述。這些條件,使信徒容易感受到他在出身、修行、教義素養方面都有為人所不及的長處,自然容易形成信仰清覺的「卡理斯瑪共同體」。清覺被「編管」到廣南思州時,有弟子十人為他赴京請求平反,當他逝世後,其舍利還被分葬在德清等七處。由這些事例,可以看出信眾對他信服的程度,也可看出在他生前,白雲宗的「卡理斯瑪共同體」已經形成。

在清覺的著述中,《證宗論》、《十地歌》、《三教編》等三種已佚。不過,從現存《初學記》、《正行集》二文,仍可窺見其思想上的若干特質。這兩篇文章曾在元武宗皇慶二年(1313)奉敕入藏,被收入白雲宗刊刻的《普寧大藏經》中。

如果以一個「論師」的尺度來衡量,清覺這兩篇著述顯然並不精緻,也不夠謹嚴。但是,如果以一個具原創性的宗派開創者來看,他這兩篇文章仍有能吸引當時民眾的若干特質。

清覺思想的第一項特質是強調實踐。《初學記》強調步入解脫道的實踐,《正行集》則強調人間道的實踐。其徒孫道安在註釋《初學記》時,即曾明言清覺之立教,有「據自所證而說」之處,「所證」是從解脫道的實踐而得的證量,可見這種重視宗教實踐是清覺其人的重要特質。通觀《初學記》全文,其實是清覺所創的修行次第論。而《正行集》則是立身處世的四十八種行為規範。可見清覺的思想特別重視實際起行,並不是單純的理論體系。《正行集》開宗明義就說︰「凡君子者不在乎貴,不在乎賤,不在乎貧,不在乎富,唯在乎行也。」這種語句,對清覺思想的特徵有清楚的凸顯。

第二項特徵是主張三教調和論。關於這一點,可以在《正行集》中的這段文字中看出來。「三教之說,其義一同。儒教則仁義禮智信,歸於忠孝君父焉。釋教則慈悲救苦,歸於化誘群迷焉。道教則寂默恬淡,歸於無貪無愛焉。」

此中,儒教「歸於忠孝君父」、釋教「歸於化誘群迷」、道教「歸於無貪無愛」,這三種不同的宗教目標,清覺為何認為「其義一同」﹖他並沒有詳細的說明。但是揆其寓義,我們可以推知清覺似認為三教的最高理趣並不衝突,是一致的,只不過任務各有不同而已。而清覺本人以佛教僧人出現,因此他在其《初學記》敘述須陀洹果時,也以佛教去會通儒釋二教。

清覺思想的第三項特質是強調修行過程中的神異現象。在《初學記》中,他明言︰「證得一分報身,一重身光顯現」並謂證得初果者,「死時吉祥好相,直展一指示人,其屍不臭不壞」。如證得十地中的第九地(法雲地),更能「神通比佛一般」、「臨滅上升虛空,出現一十八變」,在清覺所設的三乘十地修行階位中,神通靈異現象幾可謂與修證果位平行發展,儘管神異現象的記載在佛經中並不罕見,但是在大部分中國主流宗派佛教徒的心目中,明白地將神通與修正果位並列,仍然是不恰當的。因此,清覺這種對神異現象的肯定態度,固然可以招致信徒的嚮往,但也可能遭受主流宗派的排斥。

如上所述,清覺的思想並沒有博大精深的體系,他強調的是實踐的重要性、三教調和,以及神異現象,這些特質都孕涵著白雲宗發展成為民眾「庶民」佛教的可能性。如果在清覺之後,未能有繼起的理論家重新建構白雲宗的思想體系,那麼,白雲宗要普及於知識分子之中,或要獨得主流宗派的接受,是相當困難的。

三、關於白雲宗滅亡原因之若干考察
清覺逝世後,白雲宗在浙西一帶頗能穩定地成長。由於具有卡理斯瑪特質的領導者已經去世,那些未具備此項特質的繼任者,勢必要用其他方式吸引信徒並擴充教勢。在這方面,有幾位繼任者的事業,頗有顯著的成果。其中,元代的道安,曾率領白雲宗徒完成了《普寧大藏經》的出版事業;沈智元、沈明仁等人則刻意與統治階級掛 鈎。其中,沈明仁且曾出任元朝帝王敕任的「白雲宗總攝」及「榮祿大夫、司空」等職。可見他們擅長利用政治力量來擴張教勢。此外,該宗領導人也能在浙西一帶大量擴建庵院,並從事橋樑道路的建設。

依常情判斷,這樣的發展態勢應該是有遠景可期的,然而,該宗居然僅繫延了二百年左右即自歷史舞台消失。個中原因,是頗堪玩味的。本文擬就某些前人所較不注意的角度,為這一問題略作詮釋。下面幾點,就是筆者初步探索所得的芻見。

(一)清覺逝世後,教義層次未能提升。

清覺思想之不為主流宗派所接受,可以從前引《釋門正統》一書將白雲宗收入〈斥偽志〉窺見端倪。該書將白雲宗與摩尼教、白蓮宗並列,而一併斥之為邪偽,並且明言清覺的思想是「魔說」。可見白雲宗的教義,在主流宗派佛教徒眼中,是難登大雅之堂的。

此外,我國後世主流佛教徒對清覺的思想也並不重視。這一點從《普寧藏》以後之各種藏經都不收清覺的著述,也可以看出端倪。清覺的《初學記》與《正行集》二文,在元仁宗皇慶二年(1313)曾奉敕收入《普寧藏》,但是,在《普寧藏》以後出版的各種大藏經,如《磧砂藏》(元朝重編本)、《南藏》、《北藏》、《嘉興藏》等六種大藏經,都沒有仿照《普寧藏》收錄。清覺著述之為主流宗派所歧視,由此可以推知。

由上面這些事例,顯示出白雲宗的繼任領導人,在清覺逝世後,應該儘快深化或體系化白雲宗的教義。這一點如能成功,則不只可以將該宗普及於知識分子之中,而且也可以杜絕主流宗派的譏評。可惜那些繼任者未能從事於此,乃使該宗教義無法化膚淺為謹嚴,而長期停滯在凡庸的思想水平線上。

(二)教團轉型為道民集團,無法為當時社會所接受。

白雲宗的清覺,在身份上是一與傳統比丘相同的出家人。當時的信眾,也與一般佛教徒無異。然而,在清覺逝世之後,教團逐漸轉變成為與佛教教團不同的「道民集團」。其所扮演的社會角色曖昧不清,乃不易為當時社會上之不信仰該宗者所認同。《釋門正統》〈斥偽志〉中,錄有宋寧宗嘉泰二年(1202)的一篇奏章,其文即謂白雲宗為道民,並對道民的角色認同問題頗有質疑。該文云︰「道民者……既非僧道,又非童行。自植黨與,千百為群。」

這段文字顯示出在當時官員的心目中,白雲宗已經是不同於佛教、道教的另一種信仰集團。雖然他們還是「以屏妻孥、斷葷酒為戒法」,而且也有燒香、燃燈、設齋、誦經等與佛教相同的儀式,但他們所凸顯的其他教團特質,卻無法使教團以外的某些人認同他們是佛教徒。加上該宗在入元以後不斷出現干犯政治忌諱及違反社會規範的行為,乃遭到執政者的彈壓而終至滅亡。

從教團發展史的角度來看,白雲宗被視為非僧非道的「道民集團」,正是該宗發展史上之「轉型不良」所引起的現象。教團型態的轉換,是「卡理斯瑪」型領袖逝世後,該教團所面臨的一件大事。轉型的成功與否,與教團未來的興衰有直接的關係。白雲宗在清覺逝世後,繼任領袖應該在「做為佛教之一宗派」這一前提下,去從事領導方式的改革、教義層次的提升,以及弘法方式及弘法內容的改良等方面的工作。而不應該使原本以「佛教宗派」面貌出現的教團形相,轉變發展成「非佛教」的信仰集團。換句話說,繼任領袖應該去致力於教團內部之「質的轉型」,而不應該放任該宗的發展,走上「形相轉型」的道路。

(三)教團的組織力量太顯著,為統治者所忌。加上領導者及信眾的行為逐漸腐化,終為統治階層及社會所不容。

關於這一點,是在現實上導致白雲宗滅亡的重要原因。由於重松俊章、竺沙雅章等日本學者已有詳細的考察,因此本文不擬再作蛇足之論。

(四)宋代的正統思想頗為發達,凡屬非正統的宗派,往往較難立足。

從北宋以來,一般學術界即陸續出現有關正統思想的理論。到南宋,這種思想更是盛行。這些人(如蘇東坡、陳師道等人)對歷史上各王朝的傳承提出各自的看法,並指出有些王朝是正統,有些則是非正統。

在宋代佛教界,這種政治上的正統與非正統之爭,被援引到宗派之中來。禪宗的明教契嵩,著《傳法正宗記》及《傳法正宗定祖圖》。在書中,他依據《寶林傳》建立二十八祖的傳承體系,並指斥天台宗之二十三祖說為非正統。而天台宗,則有《釋門正統》與《佛祖統紀》二書應用中國史籍中的「紀傳體」撰寫方式,來強調自宗的正統性,並藉以貶抑他宗。

從這種主流宗派彼此之間的正統之爭,可以看出宋代佛教中之正統思想的盛行。白雲宗在這種氣氛下,不只不是正統,而且,連次一級的偏統、霸統都談不上。它被主流佛教徒視為不入流的「邪偽」而排斥在佛教圈外。在這種情形之下,白雲宗的發展,就比一般主流宗派多了一層阻力,如果其他條件配合不當,那麼,必然會加速使其步入衰亡之途。

四、結語
從中國佛教史的發展來看,主流宗派的形成,幾乎都是緩慢醞釀的。一般的情況是,先有一位或數位思想孕育者,然後產生新教義,並且逐漸有群眾。數代相傳之後,才形成宗派的組織型態。宗派意識也逐漸地產生。

以天台宗為例,儘管宋代天台宗的宗派意識甚為強烈,且與禪宗有過法統之爭,而且,在宋代天台宗的著述裏,也視隋代的智顗為「天台教主」與「天台四祖」。然而,有趣的是,智顗生前並未自認是「天台宗」的開創者。甚至於在中唐以前,「天台宗」三字也罕見有人引用。可見天台宗這一在宋代頗為有力的教團,是緩慢醞釀形成的,並不像白雲宗一樣,是有意識地建構出來的。這種情形,不只天台宗如此,其他的華嚴宗、禪宗、淨土宗等宗派,其教團組織與宗派意識,也莫不是在主要的思想建立者逝世之後若干時日才形成的。

這種宗派的形式,特色是在初期並不強調「我是✕✕宗、你是✕✕宗」的宗派意識。最初講求的是創始者在佛法上的新見解或新體驗,並不刻意以結社的組織型態相標榜。歷史上的大部分中國人似乎比較習慣於這種形成宗派的方式,而較不習慣那種具有清晰的宗派意識,且係預先規劃、重視組織的宗派。

隋代信行的三階教、宋代茅子元的白蓮宗,以及本文所探討的白雲宗,其創教者都是在傳統佛教寺院出家的僧人。他們都具有令信徒欽仰的宗教情操或人格特質。不過,由於他們所組織的新教團都形成得太快,容易使外人對它們產生「驟然出現」的錯愕感。因此,它們也都曾遭受到正統僧團的激烈排斥,甚至於被譏斥為邪魔外道。此外,在他們的發展史上,這三個教團都曾盛極一時,都曾遭受政治壓迫,也都在數百年後即告驟然衰竭。這些如出一轍的巧合現象,是值得推敲的。導致這些現象的原因,固然須從宗教、政治、社會、經濟等原因去追索,然而,其中似乎也透露出中國人之宗教性格的一些特徵。值得關心中國佛教史及中國民族性的人再深入探討。

〔參考資料〕 《初學記》;《佛祖統紀》卷四十七、卷四十九;《釋氏稽古略》卷四;《元史》〈本紀〉卷二十一~卷二十七;《支那に於ける佛教と儒教道教》;重松俊章《宋元時代の白雲宗門》;小笠原宣秀《中國近世淨土教史の研究》;小川貫弌《元代白雲宗教團の活躍》、《元代白雲宗門の活動狀態》、《白雲宗大藏經局の機構》;竺沙雅章《中國佛教社會史研究》。


佛教

(一)佛教的定義
所謂「佛教」就是「佛的教法」或「佛陀所說的宗教」。易言之,佛教就是以佛陀釋尊為開祖而尊崇信奉的宗教。

佛就是佛陀,是印度語buddha的音譯,義譯為覺者(已經覺悟的人),就是覺悟了社會、人生之真理的人。

所謂「釋尊」就是釋迦牟尼世尊的略稱,「釋迦牟尼」就是釋迦族出身的聖者,「世尊」就是佛。所以也稱為釋迦牟尼佛,又因為釋迦族的姓是瞿曇(Gotama),所以釋尊也被稱為瞿曇佛(Gotama-buddha)。就是二千五百年前出生在印度釋迦國,開創佛教的佛陀。

此外,「佛教」也可以說是「成佛之教」。依照佛教的教法,所有的人都可以成佛,這是大乘佛教的說法。將佛陀解釋為具有完全人格的人,因此佛教是以人格的完成為目標。在這個意義之下,佛教可以說是「成佛之教」。

(二)佛教的分類
關於佛教的分類有下列三項標準︰也就是(A)分為二乘或者是三乘,(B)分為原始佛教、部派佛教和大乘佛教,(C)分為南方佛教和北方佛教。除此之外,也有分為顯教、密教以及自力教、他力教的。不過後面這種分法主要是由日本佛教所提倡的。

顯教、密教的分類是日本弘法大師空海的真言密教等派所作的分類。由於佛教的真實義是佛陀自內證的祕密,這是語言所不能表達的,所以這種祕密教法稱為密教。密教以外,可以言詮的佛教就是顯教。

自力教、他力教的分類是日本親鸞等人的淨土教所說的,絕對皈依信奉阿彌陀佛,以求往生淨土的教法,就是他力教。相對於此,依靠自己的精進努力以期人格圓滿完成的聖道門教法就是自力教。

(A)二乘與三乘的分類
將佛教分為兩種就是二乘,另外也可以分成三種,也就是三乘。

{a}二乘
所謂二乘,就是指小乘與大乘,也可稱為聲聞乘、菩薩乘。此中小乘就是聲聞乘,大乘就是菩薩乘。所以「小乘與大乘」或「聲聞乘與菩薩乘」意義是相同的。這裏的乘(yāna)是交通工具的意思。佛教是將人們從迷的此岸(現實界)渡到悟的彼岸(理想界)的交通工具,所以用乘來比喻。另外,關於二乘的用法除了上述的大乘、小乘以及聲聞乘、菩薩乘以外,小乘本身也可以稱為二乘。這樣的二乘就是指聲聞乘與緣覺乘(這是指三乘之中的前二乘)。
(1)小乘佛教︰小乘(hīnayāna)又稱為劣乘。是指小型的交通工具,或者是劣等的交通工具的意思。由於這種教法是僅以自己的完成與救濟為理想的自利教,所以稱為小乘。另外又稱為聲聞乘(śrāvakayāna),這是因為小乘佛教著重在聞佛之教始得開悟的緣故。所謂聲聞是指弟子。以十大弟子為首的釋尊的弟子們,都稱為聲聞。

事實上所謂小乘、聲聞乘,這些名稱都是從大乘佛教的立場對部派佛教之具有輕蔑意味的稱呼。部派佛教本身並不自稱為小乘或聲聞乘。在天台宗的教義系統裏,稱小乘佛教為三藏教或略稱為藏教。這是因為小乘的教法是由經、律、論三藏的教法所組成的緣故。

在日本宗時代以前的中國與日本佛教,都認為小乘佛教不只是指部派佛教,而且也包含部派以前的原始佛教。事實上,「小乘」應該只是指形式化的部派佛教,而不應該包含初期佛教中的原始佛教與根本佛教。(2)大乘佛教︰大乘(mahāyāna)音譯為摩訶衍,是指大型的交通工具,或者優良的交通工具。這是不僅期求自我的完成與救濟,而且也廣泛地救助他人的自覺覺他的教法。不像小乘佛教那樣只求自利,而是兼顧自利與利他,這種教法就是大乘佛教。它的理想就是最後能成為自覺覺他的佛陀,所以大乘又稱為菩薩乘(bodhisat tva-yāna)或者是佛乘(buddha-yāna)。(3)大乘與小乘的差異︰原始佛教之後,在佛滅一百餘年以後才成立的部派佛教,逐漸地形式化和形骸化,由於消失了佛教本來的宗教立場,因此在佛滅後四百年左右,才有倡導回歸釋尊真精神的大乘佛教出現。大乘佛教以小乘與聲聞乘的名稱來蔑視部派佛教,其本身的立場以傳承佛教的真精神自命。因此部派佛教與初期大乘佛教的特徵有其差異,這一差異的比較請參照下表︰


┌──────────────┬──────────────┐
│ 部 派 佛 教│ 初 期 大 乘 佛 教│
├──────────────┼──────────────┤
│(1)以證得阿羅漢果為目的的│(1)以成佛為目的的菩薩思想│
│ 聲聞思想(聲聞乘)。 │ (菩薩乘)。 │
│(2)達離業報輪迴之苦的他律│(2)由於成佛的願行而自願趨│
│ 主義(業報思想)。 │ 赴惡趣的自律主義(願行思│
│ │ 想)。 │
│(3)共求自我的完成與解脫而│(3)救濟一切眾生,促使社會│
│ 修持努力的自利主義(小乘│ 整體進化向上的利他主義(│
│ )。 │ 大乘)。 │
│(4)沈滯在聖典的文句,拘泥│(4)依據般若智、無我無執著│
│ 執著於事物的「有」的態度│ 的「空」的態度(空)。 │
│ (有)。 │ │
│(5)理論的、學問的傾向較多│(5)比較起來,對於信仰實踐│
│ ,其理論與實踐往往沒有關│ 的重視更甚於理論與學問,│
│ 係(理論的)。 │ 其理論並非空談,而是實踐│
│ │ 的基礎(實踐的)。 │
│(6)雖然是以出家眾為主,但│(6)雖然是以在家大眾為主,│
│ 是境界較低。 │ 但境界較高。 │
└──────────────┴──────────────┘


大乘佛教到了中期以後,重視哲學理論,漸漸地理論化、專門化,就這點來說,中期大乘佛教之信仰實踐的宗教面與部派佛教相同,是一種後退與墮落。中期以後大乘佛教的特徵如下︰(1)菩提心的強調,(2)為菩提心的泉源──佛性(如來藏),作哲學的考察,(3)其無我說不只是指人無我,而是包含人無我(我空)、法無我(法空)的二無我(二空),(4)心識作用不僅是指六識的表面心,而且也包含末那識、阿賴耶識等潛在心,(5)針對菩薩論、佛身論、佛土論、涅槃論作詳細的哲學考察,這是在小乘佛教與初期大乘佛教裏面所不曾發現的。關於小乘與大乘之差異,茲再補述如次︰

{1}聲聞乘與菩薩乘︰從佛滅百餘年來以後才開始的部派佛教時代起,佛教開祖佛陀就被偉大化與神格化,成為與一般人不同的特別存在。佛陀被認為具有與佛弟子根本不同的性格,也就是具有在佛弟子中所看不到的十八不共法與三十二相八十種好。這種「相、好」是在菩薩時代的三阿僧祇百大劫的長久時間裏,聚集波羅蜜等種種善行所形成的。相對於此,佛弟子們僅僅是聽聞佛陀的教誨,依教修行。只靠這種修行是一定不能成為佛陀的,至多只能得到聲聞的最高悟境──阿羅漢果而已。

另一方面,大乘佛教認為所有的人都具有佛性,因此如果生起菩提心,就可以成為菩薩。如果懷抱著菩薩的誓願與自覺,而逐漸積聚六波羅蜜等善行的話,那麼任何人都可以成佛,即使今生不能成佛,在未來的永劫期間也必定可以成佛。具有這種自覺、決心與努力的話,絕對不可以抱著不能成佛的卑屈想法,要具有大自信,以菩薩自命而修行邁進。這就是聲聞乘與菩薩乘間發心之不同所在。

{2}業報思想與願行思想︰依據聲聞的教法,得到最高悟境的阿羅漢,是脫離輪迴苦界,到達無苦安穩的理想涅槃世界的最後目的。這個理想界的最高境地稱為「無餘涅槃」,這是肉體死後才可得到的脫離輪迴的狀態。這是業報輪迴的因果問題,以脫離輪迴之苦,得到涅槃之樂為目的,也是自己個人本身的問題。

相對於此,大乘菩薩的修行,從最初發起菩提心開始,就具有「自未得度先度他」的誓願,完全不像小乘那樣,只是厭棄生死輪迴之苦,期求不死涅槃之樂。大乘行者不具有苦樂與業報的念頭,不僅不逃避苦,而且致力於去救濟那些受苦的人,即使身赴惡趣苦界而招致苦難也在所不惜。因此,苦樂、輪迴等問題是沒有的,所擁有的只是濟度眾生的菩薩願行而已。這種態度是自主自律的,與那種被業報苦樂所左右的他律式態度,必須加以區別。

{3}小乘與大乘︰聲聞乘的根本教法,是以自我完成為目標的四諦八正道。證得四諦八正道的話,則可完成自我的人格,同時也才可能為其他眾生效勞。證得聲聞最高悟境的阿羅漢,並不必然是只顧自利的獨善者,也可能從事教化救濟世人的工作。阿羅漢(arhan、arahan)一詞也可以譯成「應供」,是指有資格接受他人的供養與尊敬的人。由於阿羅漢教化世人,給世人以福德利益,他當然有承受世人尊敬供養的資格。

從這點看,阿羅漢決不是與世間完全無關係的獨善者。說聲聞只求自利,這是大乘佛教不太恰當的非難。在大乘佛教運動興起的時候,部派佛教(小乘)已經形骸化,已經喪失指導教化世人的宗教性,上述大乘佛教的非難,大概就是因此而產生的吧。

如果只是為了自我人格的完成,則四諦八正道的教法已經足夠。然而,大乘佛教對這點並不滿足。所以菩薩的修行法,並不採用八正道,而以六波羅蜜為獨特的修行法。由於八正道只包含完成自我的德目,在利他方面並未具足,所以大乘菩薩的修行法,就加上布施、忍辱等有社會意義的德目,這應該是比較恰當的。

在六波羅蜜的修行法裏,布施排在第一位。社會上所有的人相互扶助、實踐布施慈善的善行,大乘佛教以為是非常必要的。大乘佛教之所以是救濟多數人的交通工具,部派佛教之所以是少數人的小型交通工具,其原因即在於此。

{4}有與空︰部派佛教裏有所謂阿毗達磨的綿密教義研究,但是其中有很多是釋尊所禁止涉及的「有」(存在)的論題,釋尊當時,外教有某些關於實體之有無(存在論、實在論)的說法。這些說法對於解決人生問題是毫無用處的。因此釋尊對這些問題一概禁止。佛教所視為問題的,並不是本體,而是我們周圍生滅變化的現象,這些現象「是什麼狀態」,我們對它「該怎麼辦」、「該採取什麼態度」,這些才是佛教徒最重要的問題。對這些問題的處理就是緣起說。四諦八正道與十二緣起等佛教學說,都是站在上述這種立場。

不過雖然部派佛教關於有(存在)的議論脫離了佛教本來的立場,但是大乘佛教徒又恢復了釋尊的正確立場,強調般若的空,使正確的緣起說復活。

{5}理論的與實踐的︰部派佛教對存在論等問題曾作詳細的理論研究,在各部派之間,也常有論戰發生。但這些多半是與實踐無關的單純議論,因此實踐修行與宗教活動都被疏忽了。在大乘方面,即企求矯正這樣的弊病,對於信仰與實踐的強調更甚於純粹理論,在論述理論時,所說的也和原始佛教相同,只不過將它視為實踐的基礎而已。

{6}專門性的出家佛教與勝義的在家佛教︰部派佛教根據阿毗達磨而來的理論研究,頗為詳細綿密,這是一般民眾所難以理解的專門性學問,並且這些理論是民眾在信仰實踐時所不必要的。像這樣的部派佛教,指導者們留住在寺院裏,埋頭作教理的研究,這對於佛教的宗教活動有所妨礙,因此遂成為佛教衰退的原因。對這種缺陷大有所感的大乘佛教徒們,乃提出可以包容所有人的信仰實踐之道,這個信仰實踐之道就是菩薩的修行法──六波羅蜜。其中最初所說的布施,就是在家的一般人所容易實踐的德目。

而且,這裏的布施是三輪空寂的布施,也就是說布施的人,對於施者、受者、施物這三者都要能不以為意。不要去期待由布施而來的果報,要將布施當做從「空無我」的真心所發出來的慈悲行為,因此這樣的布施是至高無上的。這種態度並不限於布施而已。對於戒、忍辱、智慧等項,都是用「空」為根據的最上勝義的德目。這就是稱它們為波羅蜜的原因。也就是說,大乘的教法是︰在家生活的日常一切行為,都可以與佛教的第一義教法相符,生活的場所也就是修行的道場。

{b}三乘
所謂三乘是指聲聞乘、緣覺乘、佛乘三者。這是上述二乘(小乘、大乘)的細分。小乘分為聲聞、緣覺二者,而大乘就是佛乘。此中,聲聞乘(小乘)與佛乘(大乘)在前面已經說明過了,茲不贅述。

緣覺乘(pratyekabuddha-yāna)又稱為辟支佛乘。緣覺(pratyekabuddha,pacceka-buddha)音譯為辟支佛,義譯為獨覺。緣覺與「聞他人之教而開悟」的聲聞不同。他並不依據別人的教法,而是由於自己觀察緣起的道理才開悟的。並且與救濟他人的佛陀不同,而只是以自己的開悟為目的,隱居山林,脫離世俗,是一個不救濟世人的獨善者。

自古相傳,聲聞的教法是四諦八正道,緣覺的教法是十二緣起,佛菩薩的大乘教法是六波羅蜜。但是這是站在大乘的立場所說的。只不過是大體上的一種配列。在佛教歷史上,緣覺實際上是不存在的。所謂緣覺本身的獨特教法是沒有的。所以像上述所做的三乘教法的區別是不應該有的。四諦八正道也好,十二緣起、六波羅蜜也好,全部都是佛教的基本教理。

(B)原始佛教、部派佛教、大乘佛教的分類
依照佛教教理展開的時代來區分,可以分為原始佛教、部派佛教、大乘佛教三種。這主要是對印度本土佛教的考察。

{a}原始佛教
〔原始佛教〕 這是指從釋尊在世時代開始,到佛滅後百年左右為止的初期佛教而言。在這期間,佛教教團不曾分裂,沒有分派,全部都像最初的形態一樣,和合一體。

這個初期佛教又可以分成二種,前半期是根本佛教,後半期是狹義的原始佛教。根本佛教是最純粹、最根本的釋尊教法,這是指從釋尊在世時一直到佛滅三十年左右的佛教而言。

{b}部派佛教
〔部派佛教〕 佛滅後百餘年,佛教教團裏面,對於戒律與教理的解釋產生異說,保守派與革新派之間,意見逐漸對立。革新派稱為大眾部(Mahāsanghika);保守派稱為上座部(Theravādā)而保持傳統的形式。相傳這個最初的對立分裂,是在佛滅後百年左右發生的。最初的分裂發生之後,教團內部又有某些意見相互衝突,加上佛教逐漸地在印度各地方普及發展,各地方相互之間教團的聯絡與關係中斷,各地方的教團逐漸獨立,於是根本二部派(即大眾部、上座部)又逐漸分裂,二三百年之後,終於成立了所謂十八部或二十部的部派。就像這樣,這些已分裂之各部派的佛教,就叫做部派佛教。

〔部派佛教的聖典、三藏〕 各部派的聖典,是原始佛教時代所傳來的阿含經與律藏。這兩種聖典曾被各個傳承的部派加以或多或少的改變。除此之外,各部派也傳持所謂的阿毗達磨(論藏)。阿毗達磨,包含對阿含經所說語句的定義說明,以及對教理學說的分類與組織。它是各部派時代發展成立的哲學(神學)的研究。各部派都曾經製作傳持阿毗達磨文獻──論藏。(參照前項「有與空」)

總之,各部派的根本聖典,有佛陀說法的結集──阿含經,這是經藏;以及教團生活規定的集錄──律藏;以及哲學著述──論藏,各部派保存的就是這三藏。

從經藏與律藏固然可以看出各部派的特徵,但是因為這些是原始佛教時代所傳下來的,各部派之間一致共通的地方還是很多,而論藏則是各部派獨自製作的,所以雖然有多少類似相應之處出現,但是部派的色彩很濃,各部派間相互差異之處也很多。經藏與律藏包含了釋尊的說法,但是論藏是後來才成立的,處理的是形式上的、繁瑣的哲學理論,對一般信徒而言,是不必要的。

所謂部派佛教時代,是指原始佛教時代以後,各部派成立、完成,一直到大乘佛教興起的這一期間,亦即西元前三世紀開始的兩三百年間。可是,從西元以後,部派佛教(小乘)與大乘佛教在印度各地是並存的。依照玄奘所記,七世紀左右的印度各地,小乘部派之寺院與僧侶的數量比大乘多。

{c}大乘佛教
由於部派佛教的形式化與學問化,使佛教原有的宗教活動懈怠下來。大乘佛教就是從事恢復佛教本來面目的一種運動,這是大約在西元前一世紀左右所興起的新佛教。這一新興佛教輕蔑排斥舊有的部派佛教,而稱其為小乘、聲聞乘。並製作了與部派三藏不同的獨特聖典,而冠以佛說之名。這些就是大乘經典。當然,它們的作者是不為人知的,依據他們的信念︰釋尊如果在這個時代說法的話,也會像他們這樣說,這是真實的佛法,這裏所說的比起部派佛教所傳的聖典,更能發揮釋尊的真精神。對於他們所樹立的這種信念,客觀地看,可以說是妥當的。

〔佛說與非佛說〕 以部派佛教的立場去衡量新的大乘經典,而視之為惡魔之說,認為絕非佛說,這就是「大乘非佛說」的主張。日本明治恭N以後,西洋的歷史研究法為日本學術界所採用,佛教學者之間,也都認為大乘不是歷史上的佛陀所說的。

可是所謂的「佛說」,也是有問題的。如果只認為歷史上的釋尊所說的法才是佛說,那麼原始經典阿含經裏面也有佛弟子們所說的法,那些並不是佛說的。另外即使是佛說的阿含經,也在佛滅數百年以後才成為現在的形態。這期間由於是用記憶來傳承,因此總會加上有意識的、無意識的改變,也一定不是佛陀說法的原貌。

以這樣嚴格的角度來看,即使是原始經典也不一定是佛說。因此,現代人認為只要是傳持佛陀的真精神、正確的述說佛法,也就可以視之為佛說。這樣的看法,是學術界的通論,從這一意義來衡量,主張大乘經典是佛說也是可以的。

〔佛教的隆盛與缺陷〕 部派佛教的信徒們對新興大乘佛教運動生起共鳴的人很多。這一運動也快速地在印度各地擴大普及。在部派佛教這方面,也由於大乘佛教的刺激而有所反省與改善。兩者之間雖然有對立抗爭,但是也逐漸地相互協助,來對抗當時新興的外教,佛教的全盛期也在這個時候出現了。

本來從西元前三世紀到西元後五世紀左右的幾百年間,在印度,佛教的隆盛是遠超過其他宗教與哲學諸派的,在西洋學者裏,也有人稱呼這一時代的印度為「佛教的印度」。但是這種說法稍嫌過份。為什麼呢﹖因為不論佛教如何的繁榮,它只是民眾精神的上層結構而已,對於下層結構的風俗習慣與階級制度,並不能加以改造或支配。因而佛教繁榮的時代,印度社會裏還是保持著印度教式的下層結構的社會組織。這就是佛教在印度本土不能生根的原因。

印度從四、五世紀以來,正統派復興,勢力逐漸強大。印度教除了攝取民間信仰之外,另一方面對佛教的優良學說與戒律也加以吸收。佛教精神上的優點遂被攝入印度教之中。相反的,佛教卻還在從事專門化的教理與學問的研究,在信仰實踐方面也疏忽了。

這種情形,在七、八世紀以後更為顯著。而就在這個時候,回教侵入印度,勢力擴大。他們用武力來攻擊其他宗教。佛教也在這種情勢下,遭到致命的打擊。經典被燒燬,佛像與寺院被破壞,僧侶被殘殺。印度本土的佛教在西元1200年左右幾告完全滅亡。

〔大乘佛教的三期〕印度的大乘佛教大別之可分為初期、中期、後期三期。這三期在性格、思想與文獻等方面所顯現的特徵都各有不同。(1)初期大乘佛教︰這是指西元前後到西元300年左右的佛教。這是大乘佛教以嶄新、純粹的形態存在的時代。以佛教的信仰實踐為中心,對釋尊的真精神有最好的發揮,就是這個時期的大乘佛教。關於這點在初期大乘的經書與論書裏充分的表現出來。

〔初期大乘的經論〕 初期大乘的經典,有般若諸經(《大般若經》、《大品般若》、《小品般若》、《金剛般若》、《理趣般若》、《般若心經》、《仁王般若》等)、《維摩經》、《華嚴經》(六十卷本、八十卷本、四十卷本等)、《法華經》、《無量壽經》等,研究這些經典的學者有龍樹、提婆等人。龍樹著有《中論》、《十二門論》、《大智度論》、《十住毗婆沙論》、《迴諍論》等重要作品。提婆也著有《百論》、《四百論》等書。(2)中期大乘佛教︰西元300年左右到650年左右,這一期間的大乘就是中期大乘佛教。在這一時代裏,大乘也逐漸地從事哲學的、學術的研究考察。在當時,外教的哲學思想有大幅度的開展,所謂六派哲學等派,在這時極其興盛。為了與他們對抗,佛教也有開展出哲學理論的必要。不只是大乘,連部派佛教,也都詳細周密地開展各自的哲學思想。

可是,由於這樣專門化的結果,民眾信仰實踐的實際面也疏忽了。因此,做為宗教的佛教,也不得不衰退。中期大乘佛教的文獻裏面,不論經典或論書,都含有許多哲學理論。即使是經典,也以哲學書的形態出現。如果站在哲學理論的角度來看,中期大乘佛教可以說是全部印度佛教史中,甚至於是全部印度哲學之中,最卓越的哲學思想。

〔中期大乘的經論〕 中期大乘的經典,從思想方面來說,大體可以分為三個系統。這三種是︰(a)論述如來藏與佛性的經典,像《如來藏經》、《勝鬘經》、《大乘涅槃經》等書皆是。(b)瑜伽行派的經典,如《解深密經》、《大乘阿毗達磨經》等書。(c)綜合前二者的經典,如《楞伽經》等書。此外還有《金光明經》、《寶積經》、《大集經》等書。

對中期大乘經典加以研究,並對教理加以組織與解說的學者,為數極多。彌勒、無著、世親(天親)、安慧、堅慧、陳那、護法等都是。有關他們所作的哲學書,瑜伽行派有《瑜伽師地論》、《攝大乘論》、《大乘莊嚴經論》、《唯識二十論》、《唯識三十頌》、《成唯識論》等書。如來藏系統則有《佛性論》、《寶性論》等。上述兩者的綜合,有《大乘起信論》一書。

〔中期時代的佛教諸派〕 這些中期大乘的經典與論書,傳譯到中國的相當多。從南北朝到隋唐的中國佛教,即以之為主體而大為興盛。此外,在印度的中期時代,有研究解釋初期大乘論書──《中論》而形成的中觀學派,而且相當興盛。這個學派產生兩種異說。另外瑜伽行派也有分派的現象出現。中觀與瑜伽行的綜合,形成了極為複雜的思想產物。這些傳到中國的很少,而翻譯成西藏語的現存資料則頗多。

總之,這個時期之佛教哲學的代表性著作也曾被外教所採用。這時的大乘有中觀學派(Mādhyamika)與瑜伽行派(Yogācāra)兩種。小乘有毗婆沙派(Vaibhāṣika,說一切有部)與經量部(Sautrāntika)兩種。在中國代表小乘佛教的說一切有部,其文獻極多。譬如《大毗婆沙論》、《雜阿毗曇心論》、《俱舍論》、《順正理論》等,大部份都被譯成中文。與經部關係較深的論書──《成實論》也被譯成中文。(3)後期大乘佛教︰從七世紀左右開始,到十三世紀初,印度佛教滅亡為止,這段期間叫做後期大乘佛教。中期的大乘佛教,其哲學理論,陷入專門化形態,疏忽了對民眾信仰實踐的指導。後期的大乘佛教,就是要恢復民眾的信仰實踐的宗教活動。在這裏,不但要保持中期的哲學理論,而且要使它們容易理解,因此用象徵式的方法來表現,以實現佛教的理想。當時印度一般流行的是象徵主義的怛特羅文學,依隨這個風潮而成為象徵主義化的,就是後期的大乘佛教。這就是真言密教。依據這種象徵主義的表現法,手結印契是身密,口誦真言是語密,內心觀想象徵佛的種子字是意密。就依據這三密來實踐佛教的理想。

依據這些象徵,佛教高遠的哲學思想就可以平易的顯示出來。所以當時佛教的根據地東印度地方,這種新式的佛教似乎非常流行。可是不久,這種密教就與民間信仰相融合,而失去了佛教的純正理想,喪失了其本來面目。在其他地方又承受到印度教與回教的壓迫與攻擊,於是佛教在印度本土幾告消失於無形。

〔後期大乘佛教的文獻〕 後期大乘佛教的初期文獻有《大日經》、《金剛頂經》、《蘇悉地經》,另外又有種種真言陀羅尼與儀軌之類的文獻。這些大部份都被譯為中文。然而在西藏文裏面,則包含更多的未被漢譯的密教文獻。西藏佛教(喇嘛教),就是密教系統的佛教,因此在研究印度後期大乘佛教的時候,西藏文獻是最重要的資料,這與研究中期大乘佛教的註釋書,情形是一樣的。

〔佛教對印度以外地區的傳播〕 從部派佛教開始,以及初期、中期、後期的大乘佛教,都有機會經過中央亞細亞或南方海路,在一世紀左右開始傳向中國,其後千餘年經典類不斷地被譯為中文。從七世紀左右開始,到印度佛教滅亡的幾百年間,印度佛教與佛典,也輸入西藏並被譯為西藏文。爪哇、蘇門答臘等地的南海地方,在四至五世紀左右也從印度本土傳入佛教,也曾經極為隆盛過。中國的佛教後來又傳入朝鮮半島與日本。另外,西藏的喇嘛教,也傳入蒙古與中國的東北等地。

以上所說主要是指大乘佛教,至於部派佛教方面,傳入錫蘭、緬甸、泰國、高棉、寮國等南方地區的有上座部佛教,直至今日也仍然被當地人民深深地信奉。茲將其情形略述於後。

.C南方佛教與北方佛教
將佛教以地域來區分,可分成南方佛教與北方佛教兩種。可是這種分類與名稱是一種權宜方便的措施。主要是︰印度本土以南的佛教,叫做南方佛教或南傳佛教。向北方進行的是北方佛教或北傳佛教。或者是用現在的地理位置來看,南方佛教比起北方佛教來,是在南方,所以叫做南方佛教。可是屬於北方佛教範圍裏的,在古代的爪哇、蘇門答臘等南海地區也是。因此若從流行地區的位置來稱呼南北佛教的話,是並不完全恰當的。

{a}南方佛教(Southern Buddhism)
這是指今天的錫蘭、緬甸、泰國、高棉、寮國等南方地區所曾經流行的佛教而言,又稱為南傳佛教。這是小乘部派佛教的一派,也可稱之為上座部佛教(Theravāda Buddhism),或巴利佛教(Pāli Buddhism)。稱之為巴利佛教的原因,是因為這種佛教的三藏聖典是用古印度的巴利語所傳的緣故。

這種佛教是在西元前三世紀時,阿育王時代傳到錫蘭島的。當時阿育王統治印度,信奉佛教,並且不只將佛教傳到印度全境,甚至傳到了全世界。依巴利佛教所傳,當時的佛教教團曾派遣傳教士到印度內外的九個地方,錫蘭島的佛教傳道便是其中之一。將佛教傳入錫蘭島的,是阿育王的王子,後來出家的摩哂陀(Mahinda)長老,所傳的就是上座部佛教。

〔錫蘭的佛教〕 在九個傳播佛教的地方裏,到後世還興盛的是流傳在西北印度(今西巴基斯坦)迦溼彌羅、犍陀羅地方的說一切有部,以及流傳在錫蘭島的上座部。錫蘭的佛教到後來受到歷代國王的皈依與保護,而有很大的發展,並成為該國國教,而存在到今日。在這個漫長的歷史期間,此一巴利佛教也有消長過程。其他部派與大乘佛教曾侵入錫蘭島而佔有優越的地位,當地也曾遭受到印度本土的印度教徒塔米爾人的攻擊與壓迫,並曾被佔領。到了近代,葡萄牙人、荷蘭人、英人等基督教徒也都相繼入侵。錫蘭佛教承受了這些人四百餘年的壓迫,佛教教團也曾因而滅絕過,並經歷了種種苦難。可是腳踏實地的上座部經常維持著純粹的傳統,以嚴格的戒律使民眾皈依信仰。時至今日仍然如此。在今天所留存的佛教裏,從教團上看、從他們的聖典上看,巴利佛教是最純粹的一種。巴利聖典連一部都沒有殘缺,而完全地保存下來。這一點是在其他佛教裏所見不到的。

錫蘭的上座部佛教,從十世紀左右傳到緬甸,在十三世紀以後又逐漸地傳到泰國、高棉、寮國等地,在緬甸與泰國還得到國教的地位以迄於今。

(b)北方佛教(Northern Buddhism)
相對於在南方流傳的佛教,從西北印度經過中央亞細亞而傳到中國的佛教;或者是經過南方海路傳到中國的佛教;又從中國傳到朝鮮半島與日本的佛教、越南佛教;以及印度本土直接傳到西藏的佛教;這些佛教都稱為北方佛教或北傳佛教。

在這些佛教中所翻譯的佛典,雖然有小乘各部派的聖典,但屬於大乘的較多。尤其是實際被信奉的佛教全部都是大乘佛教,小乘被認為是有害無益的,而遭到排斥。因此說北方佛教就是大乘佛教也是可以的。另外,這些佛教的聖典原語大都是梵語(佛教梵語),故亦可稱之為梵語系佛教。

〔中國佛教〕 約從西元一世紀起,佛教開始傳入中國。經典的翻譯從二世紀以來已經持續了千餘年,漢譯聖典的數量極大。不論從質或量來看,漢譯佛典都是現存所有佛教聖典中最優越的。巴利聖典是古老而且純粹的文獻,而漢譯佛典則範圍極廣,包含有極深遠的教法。

漢譯佛典相傳是在一世紀時的東漢時代所翻譯出來的。現存最古的漢譯佛典是二世紀後半期安世高和支婁迦讖所譯的。其後經歷三國、兩晉、南北朝、隋、唐、宋各時代,從印度與西域(中央亞細亞)來華的僧人,以及中國的求法僧等人也持續在翻譯著。唐代《開元釋教錄》入藏錄〉收書一0七六部,此即當時人心目中之「一切經」。這個數量是唐代中期,佛書的存在數量,在今天現存的漢譯佛典為數在一千七百部以上,比唐代的一倍半還多。因此漢譯佛典是佛教研究最重要的資料。

〔西藏佛教〕 從七世紀左右直接由印度傳入,直到十三世紀仍持續著經典的翻譯。西藏譯佛典的數量僅次於漢譯,其中包含在漢譯佛典中所未見的中期與後期的大乘經論。研究這個時代的印度佛教,這是不可或缺的一份重要資料。

西藏大藏經依德格版所收,共有四五六九部佛書,北京版則收有六四五三部。從部數上來看是漢譯佛典的三倍有餘。由於其中短篇極多,所以實質的篇幅仍不及漢譯。另外在西藏譯本中也包含有譯自漢譯本的佛書。

〔尼泊爾佛教〕 其他如喜瑪拉雅山山腰的尼泊爾,也從印度直接傳來大乘佛教。尤其是十二、三世紀時,由於印度遭受回教的迫害,佛教徒就逃往喜瑪拉雅山中避難,因此在尼泊爾留有許多梵語佛典。這是十九世紀以來西洋人所發現的。西洋人與日本人等,曾搜集這些經卷,加以研究,迄今未衰。

〔南海的佛教〕 關於北方系統的佛教,除了上列之外,在所謂南海及印度尼西亞地方也曾流傳過。馬來西亞、蘇門答臘、爪哇等地,在回教入侵以前,從三世紀到十四世紀的千餘年間,從印度本土直接傳入大小乘佛教。西元七百年前後,蘇門答臘的三佛逝(Śrīvijaya)曾經成為佛教研究的中心。(取材自水野弘元《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

〔參考資料〕 印順《佛法概論》、《成佛之道》、《以佛法研究佛法》;《太虛大師選集》;霍韜晦《佛教的現代智慧》;玉城康四郎編‧李世傑譯《佛教思想》;宇井伯壽《佛教汎論》;宮參宥勝《佛教の起源》。


別理隨緣

又稱但理隨緣,或一理隨緣,是闡釋天台四教中別教所顯的真如也有隨緣義,是天台宗山家一派的學說。

隨緣義本來出於賢首宗唐‧法藏的《大乘起信論疏》,但是在天台宗唐代湛然的著述中也曾多次引用過。如他在《止觀大意》中說(大正46‧460b)︰「隨緣不變故為性,不變隨緣故為心。」又,《金剛錍》中也說(大正46‧782c)︰「萬法是真如,由不變故;真如是萬法,由隨緣故。」

後來宋‧知禮中興台教,嘗著《十不二門指要鈔》,認為隨緣義通於圓別兩教,不僅圓教有隨緣義,別教也有隨緣義。別教實際具有隨緣和不隨緣二義,因此建立了別理隨緣的理論。他指出湛然的著述中,對於別理隨緣雖未明顯說出,卻已備有其義。並以天台宗立義與賢首宗相衡量,證明賢首宗的隨緣義只相當於台宗別教。

知禮確定圓別二教隨緣義的差別,在於體用相即與否。他提出必須體用不二,全用即體,才能算是相即。如果單說真如隨緣,不談理具,也仍然不是相即。根據這個意義,可以分析出︰

(1)九法界即佛法界,是圓教義;離九法界說佛法界,是別教義。因此,圓教是體具隨緣,修與性體用恒同,修中九法界即性中九法界;別教是但理隨緣,九法界不是性具,只隨緣起,佛法界但理不即九法界。

(2)圓教無明與法性體同,全體隨緣,隨緣事即不變性,障既即德,不須斷除;別教無明與法性體異,但中之理能隨染緣作九界法,是由於無明的作用,無明惑性定能為障,必須破九法界,顯佛法界但理。

(3)圓教談理具諸法,方名無作;別教只談一理隨緣變造諸法,不成無作。

(4)圓教所說的不變是以理具三千為當體體,隨緣是以事造三千為當體體,同以一念妄心為所依體;不變是以性具三千、相相宛然為相,隨緣是以真如無明互相熏習成染淨二用為相。別教所說的不變是以真如一性、如來藏理為當體體,無明差別為所依體,隨緣則以無明差別為當體體,如來藏理為所依體;不變是以一理無差為相,隨緣是以無明差別為相。

知禮認為如果不談體具,不論隨緣與不隨緣,都只是依據帶方便義的一面,都屬於別教。關於別教雙具隨緣與不隨緣二義,知禮更引據智顗《法華經玄義》卷二(下)的解釋,別教或說法性生一切法,是說法性隨無明緣生九界法,乃是隨緣義;或說黎耶生一切法,則是直說無明生法,不說真如隨緣,乃是不隨緣義。他指明不隨緣與「凝然」義同,賢首宗以隨緣與凝然二理簡別性相二宗和終分二教,在天台宗則同屬於別教。他又說到隨緣和不變的關係︰不變未必隨緣,隨緣必有不變。因為隨緣是真如性隨緣,如果在隨緣時改變,就不能稱為「性」了。

至於湛然引用賢首宗隨緣義的本意,不只是用了隨緣義闡釋圓教,還多次用以闡釋別教。知禮曾從他的著述中指出了顯著的幾點︰

(1)湛然在《法華經文句記》卷一裡,曾經說到別教但理也是「從無住本立一切法」,如果別理不隨緣,怎能造一切法﹖

(2)湛然在同卷裡,又說到別教「真如在迷,能生九界」,真如即是生法之本,怎能說不隨緣呢﹖

(3)湛然在《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一,曾經以「如來藏為善不善因」解釋「別教根塵一念為迷解本」,既然以隨無明緣作九法界為迷,以隨師教作佛法界為解,就說明了別教有隨緣義。此外還舉出了其他的依據。

知禮對於賢首宗法藏的立義,認為是一理隨緣作差別法。一理即真如清淨是能隨,九法界差別是所隨;差別是無明相狀,淳一則是真如的相狀。這樣,隨緣時,即一性與無明合時,就有差別;不隨緣時,即真如守於自性、未涉及緣起諸法時,就沒有差別。既然真妄和合才能隨緣,就類似二物相會。如果斷了無明,也就滅了九法界,只有一性,就不是體用不二的相即義。雖然賢首宗也曾談到不變與隨緣相即,但是由於所立佛果唯一真如,必須破九法界差別才能歸佛法界一性,因此只有即名而無即義。至於天台宗所明圓教的隨緣義,三千理體隨緣起三千事用,體即不變,用即隨緣,全體起用,只一三千;不隨緣時,理具諸法,即理中自有立一切法義,因而三千宛爾。既然除無明有差別,就是差別法與體不二的相即義。他根據賢首宗不談理具諸法,不能法法宛爾,把賢首宗的隨緣義判為只齊天台別教。

知禮立別理隨緣義,當時台宗諸師多不同意。後人把知禮這一學派稱為山家,而把他的反對論者稱為山外。山外反對論者,先有繼齊作《隨緣指濫》提出非難,認為不變隨緣是圓教理,別理豈有隨緣。知禮曾作《別理隨緣二十問》,反問繼齊。其後元穎作《隨緣徵決》,以代繼齊答二十問,並批破知禮立義。又智圓曾經寫了一封長信,邀請子玄同破,子玄因作《隨緣撲》以助繼齊、元穎,意圖撲滅別理隨緣之義。當時仁岳在知禮座下,綜合繼齊、元穎、子玄難意,作《別理隨緣十門析難書》,廣加析破,扶成師義。仁岳初承師說,後復背宗,善月《台宗十類因革論》評為雖曾及門而不達深旨,認為《十門析難書》中乖於道理、謬於是非者頗多。可度《十不二門指要鈔詳解》也說《十門析難書》有未盡之處。此外還有可觀,他雖宗四明,但卻認為別理隨緣所依據的文義只是生法而不是隨緣。善月《因革論》說他「出入彼此,惑於他家之說,故信之不及」。並指明「別圓生法必由真如變造而得,未有不本隨緣而自生法者」。可度《指要鈔詳解》也說知禮的本意是由於隨緣才能生法,並非直接以生法為隨緣。山家繼起發揚知禮學說的,除善月、可度外,還有法登等。他們認為知禮的別理隨緣義是中興一家圓頓之教,一方面分清了別圓二教同詮真如變造的權實差別,一方面判明了賢首宗的隨緣義只齊天台別教。(禹振聲)

〔參考資料〕 《台宗二百題》卷十四;牟宗三《佛性與般若》。


呂澂

現代中國佛教學者。江蘇丹陽人。原名呂渭,字秋逸、秋一、鷲子。早年涉獵的學術層面頗廣,曾先後就讀於常州高等實業學校農科、南京民國大學經濟系等校。此外,亦曾留學日本,專攻美術。1914年,至南京金陵刻經處佛學研究部隨歐陽漸研究佛學,後又協助歐陽漸在南京籌辦支那內學院。1922年該院成立後,先後出任教務長及院長。1949年後,歷任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部(後改稱中國社會科學院)委員、中國佛教協會常務理事等職。1971年起,即卜居於清華大學的清華園中。1989年七月八日逝世,享年九十三。

氏深諳英、日、梵、藏、巴利等語,治學領域廣泛,不僅涵蓋印度(包括南傳)、中國與西藏的三系佛學,而且對梵藏佛典的校勘及版本目錄等文獻學亦極為精審。此外,更開啟因明學的研究風氣。其治學方向對二十世紀下半葉的中國佛學界,有深遠的影響。

氏深諳西洋文獻學方法,加上其承自歐陽漸之重視義理的佛學研究態度,乃能自成一家之言。在這方面,論功力之深與成果之豐碩,迄二十世紀末為止,國人中罕見堪與比肩者。1955年,大陸《現代佛學》月刊中,曾載其自1954至1955年之一年間的研究工作報告。由該文頗可以使人瞭解氏之佛學研究趨向之一斑。請參閱附錄一。

氏在早期曾有美學著作問世。至於佛學著作,則在其逝世後,被彙編為《呂澂佛學論著選集》(五冊)行世。

◎附一︰呂澂〈一年(1954~1955)來我的佛學研究〉

(一)
從1954年秋季起,我計劃重點地對佛學主要思想作批判的研究。經過半年,算是做完了鑑定資料的初步工作。

我所選擇的研究對象,是印度大乘佛學發展到晚期一個階段裏的中心思想。大乘佛學原是圍繞著「宇宙人生現象都屬緣生無自性」這一基本理論而開展,並由各方面的闡明表現出多樣色彩的。到晚期來(西元第六世紀以後),更以瑜伽一系的思想為中心,從正反兩面發生針鋒相對的議論,形成了「空有之爭」。在這樣的爭辯裏,討論「緣起實相」的真理以及隨順這真理的實踐進程等等,牽涉到的問題很廣泛、深刻,得著的結論也很切要、徹底。並且這些議論陸續譯傳於中國內地和西藏,給與義學以長遠的影響。祇是向來學人對此常作片面的理會,或者有意抑揚而強調一邊。扼要地把握思想的實際,是比較困難的。

現在,為了研究瑜伽一系的思想,避免片面的、誇張的看法去把握真相起見,我採用了間接的方法。這就是︰先從「空有之爭」裏,鈎摭出瑜伽系的論敵(中觀系)所集矢的焦點,作為貫穿它一系思想的線索,再就有關的各家理論中剪裁材料來莊嚴它,這樣達成對於這派思想重點的理解。

我在這上面所做的工作是(應用西藏翻譯的資料)︰(1)重譯了中觀系對瑜伽系攻擊所放的第一箭,即清辯《般若燈論》第二十五品〈觀涅槃品〉末尾破斥「三性」的一段四千餘言(這是唐代翻譯所略去的一段重要文字)。(2)又重譯了清辯破瑜伽系全體學說的一個專篇《中觀心論》第五品〈入抉擇瑜伽宗真實品〉的頌文和註釋二萬餘言(這在唐人通稱為〈入真甘露品〉)。(3)研究了月稱《入中觀論》第六地中破瑜伽系學說的各段,同時參考到宗喀巴《菩提道次第廣本》中解釋止觀的理論。(4)又研究了寂天《入菩提行論》第九〈智度品〉中破瑜伽系學說的各段。

從以上各種材料裏很明白地見得出瑜伽系思想的各重點,特別是「三性」理論裏「依他」、「圓成」兩者的相依,「勝義諦」的實際不空,以及唯識理論裏以帶相為對象的「自證」等等。依著這些線索,再由陳那、安慧、護法、律天諸大家的著述裏,充分搜集相關的解釋,編成綱要,即作為下期進一步分析研究的依據。

同時,由於瑜伽學系的理論傳入中國以後,新興的各學派都或多或少的受到影響,而於這些影響上也可見出瑜伽思想的重點所在。因此,我對華嚴宗、禪宗、律宗等的根本主張,更做了一番研究。

在這許多研究裏,我時常感覺到精力的不及,好些地方都沒有能達到預期的深度。就以翻譯來說,我本想用文言直譯了之後,還將它改為語體的達意形式,而竟未能改成,只有期諸異日了。

另外,我一向做研究工作,都很重視文獻的考據,又隨時注意到考據必須和義理聯繫,避免走上「為考據而考據」的歧途。以前,觀點模糊,談不到有很好的效果。這幾年努力學習運用科學的歷史觀點,並要求研究能對新文化的建設上有微末貢獻,但也只是嘗試而已。(中略)

(二)
{1}1955年上半年,我的工作計劃是繼續研究以瑜伽學系為中心的晚期大乘思想。由於事務稍繁,精神分散,經過半年尚未全部完成。但大體上已可告一段落。研究所得的詳細結論,將來當分別寫出,作為《印度佛學史》的一部分。現在只略述通過這次研究更明確了有關瑜伽一系學說性質的幾個要點。

第一、瑜伽系學說主張依他性和遍計性的事象必須截然分開,而遍計性純粹是概念的產物。從這方面分析,見得瑜伽系學說既然指出概念認識的局限性和虛偽性,還更強調它在認識過程中為極端重要的關鍵。並且認為一切概念都由內涵的相互排斥而形成(這就是著名的「餘法遮詮說」),而將全體概念認作一整然結構(虛偽的客觀世界)。這就很容易墮入唯心論的窠臼。列寧嘗說唯心論有它認識論上的根源,就是將認識現象某一方面予以過分誇張,這裏恰好給它一個顯著的例證。

第二、瑜伽系學說在實踐上作為方法論提出了「唯識」觀點,以為錯誤認識的變革,可以先行了解所把握的事象不實在,再由能所相待而存的規律,取消了能把握的意識。這完全以事象為意識所投射,而發揮認識等於「自證」(即親緣內境)的理論,在意識而外的就成為不可親知。這也是極其接近唯心論的說法。

第三、瑜伽系學說將依他性的客觀事象看成是心理的(分別幻),毫無疑問地構成了經驗論的一種類型。這種理論也很重視社會共同經驗,說明個人的全體經驗一方面是它的反映,就又有些像過去蘇聯‧波格唐諾夫所主張的「經驗一元論」,當然和唯心論會發生微妙的關係。

即由於這些特點,限定了瑜伽系學說唯心論的本質。所以,它的價值應該重新估計,而它對於其他學說所發生的影響,也須更好地加以辨別。(中略)

不過,瑜伽系學說對於事物的實質也理解為離開概念而自存(所謂「離言自性」),並跟著因緣而變化,這儘管緊緊地結著心理的片面,可是從此指出人生實踐轉向(特別是從染到淨的趨向,染淨的說法當然以大多數人的永久幸福為標準而斷定)的可能性和必然性,並且關於認識絕對真理的方面也肯定它辯證的性質,要統一了虛偽的(概念的)和真實的(直觀的)兩邊來作實踐進程的依據(用術語說,即是「勝義的中道行」),這比它的論敵一部分中觀家言(常偏向超經驗而否定一切)更富有積極性的、進步的意義,也應該指點出來。

至於要明瞭瑜伽系學說和時代的關係,並追究它的社會根源,這就比較困難。其困難,即在於當時歷史記載的貧乏。現在所能見到的一些零碎資料,大都出自傳說(像《大唐西域記》和唐人著述裏所保存的,還有後世西藏佛教史家所記錄的),歷史的真實性較低,而在古典裏(連同做學說根據的經典《勝鬘》、《楞伽》等在內)偶然反映著史實,也有待仔細研究。因此,只能粗疏的判明瑜伽系學說也和一般大乘同樣,主要基礎是放在王族和巿民的階級立場上面的。

以上是研究結論的一斑。就在這次研究中,為了補充資料,我注意到瑜伽學系在認識方面的帶相說、自證說,都和經部的理論有關。事實上從世親、陳那到法稱也不絕地吸收它的優點。所以將經部學說更作了一番研究,並訂正了舊稿〈經部學〉。我又注意到晚期瑜伽系學說,護法一家的發展也極重要,特將保存有這方面資料的律天著述《觀所緣論釋疏》摘要譯了出來。另外,我們配合著《慈恩法師傳》舊版(前內學院校刻)的改訂,曾費了相當時間,重新編繪了「玄奘西域行迹圖」(草稿),儘可能地考訂玄奘所經各處的現在地名,附註圖內(除去採用舊說而外,新考的約佔全部五分之一)。這一圖稿,對於現在從中印文化交流的角度上注意到玄奘行事研究的,不無參考之用。

從1953年下半年來,我已就佛學的一般理論提出幾個基本問題,做過了分析研究。又就晚期大乘的中心思想進行了比較深入的批判。同時還連帶評述了隋唐各宗學說思想。有了這些基礎,今後工作計劃,擬將主要研究轉向中國佛學歷史方面,而以一般理論的批判為輔助,並準備在一年左右寫出中國佛學史的提綱。

◎附二︰《呂澂佛學論著選集》總目


卷一
《雜阿含經刊定記》
《顯揚聖教論大意》
《論奘譯觀所緣釋論之特徵》
《論莊嚴經論與唯識古學》
《諸家戒本通論》
《安慧三十唯識釋略抄引言》
《入論十四因過解》
《因輪論圖解》
《集量論釋略抄》
《金剛經三義》
《楞伽如來藏章講義》
《楞伽觀妄義》
《辯中邊論要義》
《起信與楞伽》
《大乘起信論考證》
《楞嚴百偽》
《禪學述原》
《談真如》
《法界釋義》
《佛性義》
《種姓義》
《談院學》
《佛法與世間》
《談「學」與「人之自覺」》
《西藏佛學原論》
卷二
《內院佛學五科講習綱要》
《內院佛學五科講習綱要講記》
《法句經講要》
《阿毗曇心論頌講要》
《能斷金剛般若經講要》
《菩提資糧論頌講要》
《摩訶衍寶嚴經講要》
《辯中邊論講要》
《勝鬘夫人師子吼經講要》
《大乘法界無差別論講要》
《清淨毗尼方廣經講要》
《瑜伽菩薩戒本羯磨講要》
《羯磨》
《解脫道論分別定品講要》
《六門教授習定論》
《妙法蓮華經方便品講要》
《大般涅槃經正法分講要》
《入楞伽經講記》
卷三
《百字論釋》
《正覺與出離》
《緣起與實相(上)》
《緣起與實相(下)》
《觀行與轉依》
《奘淨兩師所傳的五科佛學》
《佛家辯證法》
《漢藏佛學溝通的第一步》
《試論中國佛學有關心性的基本思想》
《宋刻蜀版藏經》
《契丹大藏經略考》
《金刻藏經》
《福州版藏經》
《思溪版藏經》
《磧砂版藏經》
《元刻普寧寺版藏經》
《拖刻南藏》
《屆璀刻南藏》
《明刻徑山方冊本藏經》
《清刻藏經》
《西藏所傳的因明》
《因明入正理論講解》
《新編漢文大藏經目錄》
卷四
《印度佛學源流略講》
卷五
《中國佛學源流略講》


◎附三︰藍吉富〈呂澂的生平與學術成就〉(摘錄自《二十世紀的中日佛教》)

小傳
(前略)呂澂早年涉獵的學術層面頗廣。他先後曾讀過農科與經濟,對美學也曾刻意鑽研。台灣佛學界的一般人也許多少曾讀過他的佛學著作,但是大概很少人知道在美學方面,他也出版過不少書。他曾經撰有《美學概論》、《美學淺說》、《現代美學思潮》、《西洋美術史》四部書問世。(中略)

呂澂在十四歲時開始自修內典。十八歲(1914)時,到南京金陵刻經處的佛學研究部隨歐陽漸學佛學。這是他一生生命的重要轉捩點。從此,唯識學大師歐陽漸得到一位「超敏縝密」(歐陽漸語)的傳人,而呂澂一生中的後面七十五年,也從此奉獻在佛學研究領域裡。

呂澂在二十二歲那年(1918),開始協助歐陽漸籌辦支那學院,四年後該院成立,他也專駐該院,以襄佐其師。到歐陽逝世後,呂澂曾先後出任該院的教務長及院長等職。中共政權成立後,他續掌院務,到1952年該院停辦為止。此外,在世俗職務方面,他也曾擔任中共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部(後改名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委員,及中國佛教協會常務理事等職。

1961年,呂澂接受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部委託,在南京開辦一個為期五年的佛學班。他在該院所授的課程,後來被整理成書的有《中國佛學源流略講》、《印度佛學源流略講》與《因明入正理論講解》等書。此外,在1963年,他還編了一部《新編漢文大藏經目錄》。這四部書加上若干篇論文,是他在中共政權成立後的所有著述成果。

大陸的「文革」,似乎為呂澂的佛學著述活動劃下休止符。因為從「文革」開始以後,他就不曾有過新著問世。「文革」之初,呂澂的年齡大約七十歲。這是人文學者思想趨於圓熟的年齡。加上他的身體還算健康,到九十一歲時還曾向訪者自豪地稱「耳聰目明」,且能研討佛學問題,可見他在七十歲時是肯定有著述能力的。可惜從那時開始即告封筆。中國大陸佛教研究界的第一碩學,有二十餘年「不著一字」,實在是學術界的一件憾事。

從1971年起,呂澂即卜居於清華大學的清華園,住在他那執教於清華大學的兒子家中,直到去世為止。他的文集已由其學生談壯飛加以整理,並由齊魯書社出版。(中略)

佛學著述
呂澂研佛時間早,加上通曉英、日、梵、藏、巴利等多種文字,因此其學術工具之多與研究領域之廣,在我國佛學界,無人堪與比擬。其著述之成書者,共有下列幾種︰


(1)譯介類︰《佛學研究法》、《印度佛教史
略》、《佛典泛論》等三書。
(2)印度佛學類︰《印度佛學源流略講》。
(3)中國佛學類︰《中國佛學源流略講》。
(4)西藏佛學類︰《西藏佛學原論》。
(5)因明、聲明類︰《因明綱要》、《因明入
正理論講解》、《聲岸》。
(6)目錄學類︰《新編漢文大藏經目錄》。


(7)單篇論文︰除有二十幾篇收在印度、中國二部《略講》及《中國佛學》等書中作為附錄之外,另有多篇刊在期刊中的重要論文未被收錄。如〈雜阿含經刊定記〉、〈諸家戒本通論〉、〈起信與禪〉、〈楞嚴百偽〉等文皆是。

這些著述,絕大多數可以在一般大書店中找到。在台灣還有兩本呂澂的文章,是這裡的出版社重編的。其一是《呂澂選集》(彌勒版),另一是《呂澂文集》(文殊版)。目前未見在台灣翻印的是《因明入正理論講解》,與《新編漢文大藏經目錄》二書,以及〈楞嚴百偽〉一文。

在上列諸書中,最具份量而且較能看出呂澂的功力的是《印度佛學源流略講》與《中國佛學源流略講》二書。這二部天華公司都有翻印本,但是該公司將書名擅改為《印度佛學思想概論》與《中國佛學思想概論》。

此外,譯介類三書常被誤為呂氏的著作,其實只是編譯及增訂而已,其中,《佛學研究法》與《佛典泛論》分別取自日人深浦正文的《佛教研究法》與《佛教聖典概論》。而《印度佛教史略》則大體取材自荻原雲來的《印度之佛教》。關於這些書的原始取材,呂氏都曾在序文或卷末書目中加以說明。因此只能把他們視為譯介,不能視之為呂氏的重要著作。大陸的《中國大百科全書》(宗教編)將這三書也一併歸為呂氏的「主要佛學著作」,是不恰當的。

從上列呂氏的著作表,可以看出其治學領域廣泛地涵蓋了印度(包含南傳)、中國與西藏的三系佛學。事實上,他不祇深入這三系佛學的義理大海,而且對梵藏佛典的對勘與版本目錄等文獻學也極為精審。在因明學研究方面,他也是開風氣之先的啟蒙大師。從他的佛學'深度、廣度,與語文來看,他是最有資格睥睨於當代國際佛學界的我國學人。

學術成就
關於呂澂的學術成就,可以其所撰〈內學院研究工作的總結與計劃〉一文中摘錄出來。該文所提到的雖然是所有支那內學院的綜合成果,但是其中有好幾項正是呂澂本人的重要學術業績。這幾項是︰

(1)「在玄奘所譯《瑜伽論》最後二十卷裡,發現了引用全部《雜阿含經》本母──這是連玄奘本人也未嘗知道的。因此明白了瑜伽一系學說的真正來源,並連帶訂正了翻譯以後便弄紊亂的《雜阿含經》(《雜阿含經刊定記》)。」

據旅居日本的友人傳述,去年日本的一次佛教學術會議裡,北海道大學教授向井亮,也曾提出類似呂澂的看法,當他被指出這一事實早在六十幾年前已經被呂澂發現時,曾撰文表示無限的唏噓與嗟嘆。

(2)「認清了梵藏本唯識論書的文義自成一系,跟玄奘所傳的迥然不同,因而確定了唯識古今學說分歧之所在(詳見《內學》第三輯所載〈安慧三十唯識釋抄〉諸言)。」

(3)「匯萃漢藏梵文所有的資料,並參酌時人已得的結論,對於佛學縱面的思想源流徹底作了一番考訂,著有《諸家戒本通論》、《佛學七宗源流十講》等。這樣刊定了印度時代佛學的實際地位和它們理論的確詁,而建立起學說史的標準。再據以返觀我國所傳的各說,就容易發現它們和印度原本的距離。其間更見出有相反的趨勢,像流傳很久的《起信論》、《楞嚴經》一類返本歸元的思想,都決定是國人錯解義理而偽託為佛家之言,我們曾毫不容情地予以破斥。(見〈楞伽與起信〉、〈楞嚴百偽〉等論文)又由此一貫錯誤的思想影響到禪宗方面,構成「本覺」異說,我們也都完全揭發它出來。(見〈禪學考原〉)還有西藏所傳顯密各宗學說之是非,我們也作了一番全般的批判。(見《西藏佛學原論》、《略論西藏佛學之傳承》、《藏密三書導言》等,這都是為要做到真正佛學的實踐,而來掃除一切的障礙。)」

除了上述三項之外,如前文所述,呂氏對於因明學的弘揚與研究也有為時人所不及的成績,他對勘因明論書之藏漢譯本、校正不少窺基《因明入正理論疏》的謬誤,而且也譯出若干因明學名著(如《因明抉擇論》、《集量論釋略抄》等),對因明學的闡釋,是有一定成績的。

此外,對於漢文大藏經目錄,他也曾重分大乘經的部類、校覈譯本與譯者,在佛典目錄學上,也有突破性的創見。至於對部派佛教的研究業績,迄今為止也罕有國人能與相擬,他在《印度佛學源流略講》書中所附錄的七篇關於部派佛教研究的文章,也是民國以來最具深度的同類著述。

綜合地看,呂澂的學術地位及成就可以從下列幾方面來衡量︰(1)對於十九世紀以來,歐美所盛行的新穎的佛學研究法(亦即以文獻學、歷史學、哲學等等各類學術方法及學術態度去研究佛教的方法),呂澂有完整而深入的理解。他是將這種研究態度與方法介紹給中國佛學界,並且本身的成就亦最大的中國學人。我們也可以說,呂澂是這種新式佛教研究在中國的主要奠基者。(2)呂澂的佛學研究,不唯功力深厚,而且所涉及的領域也至為廣博。從他的著作來分類,他在佛書版本及辨偽、印度原典的研究與迻譯、因明與聲明、戒律、西藏佛教、印度佛教、中國佛教等方面都有卓越的成績。在所有佛教研究領域裏,如果綜合起來衡量,在廣度與深度上,他可以說是二十世紀中國佛學界的第一人。(3)在學術創見方面,除了前面所提及的學術發現之外,呂澂的大部份論文,其實或多或少都有發人所未發、言人所未言之處。而綜合性的創見與對中印佛學融貫疏解,則表現在他那兩部講稿(《印度佛學源流略講》與《中國佛學源流略講》)之中。其《印度佛學源流略講》一書,更大體可以展示其一生主要佛學功力之所繫。

該書大陸版的「編輯說明」中,曾扼要地舉出全書的精華所在及呂澂的主要研究成果。這段文字,可以使讀者對呂澂的學術功力有初步的理解。其文略云︰
「本書把印度佛學分為原始佛學、部派佛學、初期大乘佛學、小乘佛學、中期大乘佛學、晚期大乘佛學等六個階段。

作者根據漢文藏文的大量文獻,對勘巴利文三藏以及現存的有關梵文原典,按照各階段出現的典籍先後順序,說明它們各時期學說的特點和變化,對印度佛學一千五百年的歷史發展概況,基本上勾劃出一個清晰的輪廓,這樣原原本本講述印度佛學史的,在我國這是第一部書。

呂澂先生專力於佛學研究數十年,在文字上,對版本、原典或異譯本做了大量的校勘。在義理上,對各宗各派的根本典據、師承以及前後學說的發展變化做了詳盡的考證,一字一校。一書之勘,竟委窮原,務求落實。因此,有一些長期以來被弄錯了的或者模糊不清的史實,也能夠獲得了比較合理的答案。講稿中如關於佛滅年代「點記說」的提出,「分別論者」是上座部的刊定,說一切有部「相應阿含」的發現,唯識古今學的辨析等等,都屬作者孤明先發之見。諸如此類,書中還隨處可睹。」

至於《中國佛學源流略講》一書,則是呂澂對中國佛教之若干主流學說的探討。他在書中分析中國佛學體系之形成、發展與衰落之各階段的特徵,釐清各家思想的異同,並藉此以彰顯中國佛學與印度佛學的基本差異。

這部書共計十章,如果附錄的十幾篇文章不算,那麼單憑這十章本文,在份量上顯然不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儘管如此,如果不具有呂澂其人的學養,其他人還不容易寫出這種程度的論著的。

上述這兩部印度與中國的佛學著述,加上他早期的《西藏佛學原論》,這三部書使呂澂為現代中國佛學界,奠定了印度、中國、西藏三系佛學紮實的研究基礎。

此外,有一項奇特的現象值得附此一提。呂澂是唯識學大師歐陽漸的大弟子,也是唯識學重鎮──支那內學院的核心支柱。其對唯識學所下的功夫也非尋常學者所能比擬。然而,奇特的是,他所撰的唯識學論著為數極少。在他所出版的十本書裏,沒有一本是專論唯識學的。在他所撰的七十篇左右的論文中,除了〈慈恩宗〉等兩、三篇文字外,也罕見其專論唯識學的文章。只在所翻譯的七部書裏,有譯自西藏本的《安慧三十唯識釋略抄》、《攝大乘論》等兩三部書而已。

固然,我們可以從其《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等書中,窺見其對唯識學的獨特觀點。但是以其對唯識學所下的深厚功夫而言,未能為後學者留下專書,總是一件令人遺憾的事。

風格與際遇
在歐陽漸逝世後,支那內學院由呂澂主持(1943~1952)。內學院是從楊仁山的金陵刻經處演化而成的。楊、歐陽、呂三人雖然是直系的學術傳承。但三人的風格並不一樣。楊仁山生在佛學極端衰弱的清末,研學環境太壞,可用的古今典籍甚少,又缺乏良師益友,因此,他雖然是復興中國佛教的樞紐人物,但本人的學說平平,給人的印象只是一個有心做事的傳統佛教知識分子而已。

歐陽漸的印象則不同,他具有濃烈的宗教熱忱與精純的宗教情操,而且願力深厚,是一個能將生命溶入佛法之中的宗教思想家。至於呂澂,在風格上又與歐陽漸顯然不同,他給人的印象是學者風範大於宗教家風範。冷靜客觀,求真求實,性格上似乎較缺乏宗教家的淑世熱情。因此,與其視之為宗教家,不如視之為具有文化使命感的佛教學者來得恰當些。

作為一個二十世紀的佛教學者,呂澂的際遇並不順暢。他與同時代的日本學者宇井伯壽在學養等方面都頗為相似,但是外在環境與對後代的影響則不可同日而語。他們都熟諳現代佛學研究方法,通曉多種語文,都具有世界眼光,治學領域也遍及印度、中國,與西藏三系的佛學。論學說的廣度及深度,兩人的水平大體是相同的。在師友方面,宇井是著名學者高楠順次郎的門下,與木村泰賢、長井真琴等名家又是同學。同樣地︰呂澂是唯識學大師歐陽漸的上足,也是王恩洋、黃懺華、熊十力等名家的掌門師兄。可見在人事環境中,宇井、呂澂二人都同有良師益友可供提攜與琢磨。

然而,在現實際遇上,宇井則遠比呂澂順利得多。宇井先後出任日本東京大學、東北大學,與駒澤大學等校教授。現實的優渥環境使他在八十一歲的生涯中著作產量遠多於擁有九十三歲高齡的呂澂。宇井在學術研究與教育學生方面的成果,也使日本佛學界產生了一股「資料豐贍、考證周詳、義理深入」的綿密學風。這股學風曾影響了甚多二十世紀的日本佛教學人。

宇井的成就固然出自於他本人的天賦與努力。但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外在條件也是使他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這就是︰日本有容納一流佛教學者的環境。因為日本有數十所佛教大學,數以千計的佛教學人,以及數以百、千萬計的佛教徒與佛書讀者。

在這方面,呂澂是不能與宇井相比擬的。支那內學院在抗戰期間由南京遷到四川江津(蜀院)。抗日勝利後卻無法在南京復校。1961年他受中國科學院委託的佛學班,僅數年即告停止。「文革」之後,他幾乎全然銷聲匿跡。就其一生所學與著作的比例來衡量,其已出版的各種著作,幾乎不及他的學問的十分之一。如果環境好,社會需要他,那麼,再寫出十種具有國際水準的著作,應該是很可能的。(下略)


往生

意指眾生之生命在命終之後由此土而生於他土。大多用在指稱捨此穢土而往彼淨土,有時也指稱從淨土到穢土。日僧法然《往生要集大綱》所釋「言往生者,捨此往彼蓮華化生」是前者之意。而《淨土論》所云「我願皆往生,示佛法如佛」是後者之意。二者都具捨此往彼之義。

往生他土的思想,主要可分四類,略如下列︰

(1)依《彌勒上生經》、《彌勒下生經》所說,往生彌勒所住的兜率天,故稱兜率天往生或兜率往生。

(2)依《十方隨願往生經》所述,隨行者所欲而往生於十方淨土。此稱十方往生。

(3)根據《無量壽經》、《觀無量壽經》、《阿彌陀經》,以及其他經典所說,往生西方阿彌陀佛的極樂世界。此即極樂往生。

(4)其他如信奉藥師如來而欲往生淨琉璃世界,信仰觀音而欲往生補陀落迦,信仰釋迦牟尼佛而欲往生靈山及無勝莊嚴國,信奉《華嚴經》而欲往生華藏界等。

其中,第(4)類為古來所少見,因此無法形成思潮。而第(2)(3)類之十方隨願往生思想,在隋唐時代有人針對《安樂集》、《十疑論》等極樂往生而作論議,但願生的事實在史跡上甚為缺乏。至於第(3)類之極樂往生和第(1)類兜率往生思想,則遍及中國、印度與日本,而形成往生思想的二大主流。關於極樂往生思想,三論宗、天台宗、華嚴宗、禪宗等,認為是自力成道的方法;而淨土宗則以為,往生極樂是依彌陀的救度而為成佛之道,故稱之為他力成道。兜率往生的思想,主要為法相宗所喜好,而視之為修道的方便法門。

關於往生淨土的方法,有︰

(1)念佛往生︰僅以稱念阿彌陀佛名號而往生。

(2)諸行往生︰依念佛以外的諸善行而往生。

(3)助念往生︰念佛及諸善行兼修而往生。

(4)聞名往生︰聞信佛名而往生。

(5)異相往生︰特異的往生法。不待壽盡即以焚身、入水、埋身等自殺式行為而往生。

日本古來即普遍信仰淨土教之往生極樂說。奈良時代的極樂往生觀,主要為親人為亡者行善、做佛事祈福,迴向死者往生極樂淨土。平安時代之中、末期由於律令體制之動搖,社會秩序混亂,再加上末世思想影響所致,人人將現世看作穢土,而將安樂寄託在來世,故此時的極樂往生觀,偏重在祈願自己往生極樂,俾於臨命終時蒙阿彌陀佛接引。將「來迎接引」繪畫化的即是來迎圖,儀禮化的即是迎講、來迎會。日本之法然教團對造阿彌陀佛立像之事即極為重視。

依《觀無量壽經》所載,往生極樂淨土可分九階,即上、中、下三品各有上生、中生、下生,即使惡人稱念佛名也得以下品下生往生淨土。由於三根普被,因此下層社會也能普遍信仰。在《日本往生極樂記》、《續本朝往生傳》等往生傳記中,記載各種各樣往生人及他們的信仰生活。

到了鎌倉時代,由於法然、親鸞等人提倡他力本願、惡人正機、女人往生等思想,因此社會上無論何種身分、職業的人士,均紛紛歸依淨土教。此後日本人的來世觀,即固定在極樂往生方面。

又,日本淨土宗西山派有即便往生、當得往生等二往生說。淨土真宗有難思議往生、難思往生、雙樹林下往生的三往生說。此外,還有往生真報土的化生、往生方便土的胎生(即往生與便往生)的二往生說。

◎附一︰〈極樂往生〉(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極樂往生,謂眾生在命終之後,往生西方阿彌陀佛的極樂世界。釋迦佛在淨土三經中曾經廣勸眾生往生極樂世界。《法華經》〈藥王品〉亦云(大正9‧54c)︰「即往安樂世界,阿彌陀佛大菩薩眾圍繞住處。」《華嚴經》卷四十〈普賢行願品〉(大正10‧848a)︰「願我臨欲命終時,盡除一切諸障礙,面見彼佛阿彌陀,即得往生安樂剎。」因此自古以來,往生極樂的想法非常盛行。茲就往生思想的相關問題,論述如下。

(1)往生理由︰智顗在《淨土十疑論》中云(大正47‧77c)︰
「凡夫菩薩者,要須常不離佛,忍力成就,方堪處三界內,於惡世中,救苦眾生。故智度論云︰具縛凡夫,有大悲心願生惡世,救苦眾生者,無有是處。何以故﹖惡世界煩惱強,自無忍力,心隨境轉,聲色所縛,自墮三塗,焉能救眾生﹖(中略)凡夫無力,唯得專念阿彌陀佛,使成三昧。以業成故,臨終斂念得生,決定不疑,見彌陀佛,證無生忍已。還來三界,乘無生忍船,救苦眾生,廣施佛事,任意自在。」

(2)「十方往生」與「西方往生」的比較︰淨土不僅存於西方,如《十方隨願往生經》中所說,淨土是遍佈於十方世界。然而,何以必擇西方而求往生﹖關於此點,古來說法不一。

湛然《法華文句記》卷十(下)列其理由(大正34‧355b)︰「教說多故,由物機故,是攝生故,令專注故,宿緣厚故,約多分故。」智顗《淨土十疑論》亦有此說法。道綽《安樂集》〈第二大門〉曾舉出三大理由︰(1)令眾生專意,(2)西方淨土為淨土的初門,(3)安樂淨土與穢土的境次相接。《安樂集》〈第六大門〉又說西方淨土有三項理由,故最殊勝,此三理由即︰(1)觀音、勢至於此界發心,於此眾生遍是有緣。(2)西方是法藏選擇的淨土。(3)西方是韋提希特別選擇的淨土。另外,迦才的《淨土論》、懷感的《群疑論》也曾說明其理由,茲不贅述。

(3)「兜率往生」與「西方往生」的比較︰智顗《淨土十疑論》曾舉出往生兜率與往生西方有二種差別;道綽《安樂集》舉出四種不同;迦才《淨土論》立有十異七別;元曉《遊心安樂道》說有十四異;慈恩《西方要決》說十異;懷感《群疑論》列出十二種優劣及八種異義。茲依序列出懷感所論如下︰

(1)十二優劣︰(a)化主︰兜率的化主是菩薩,西方的化主為佛。(b)國土︰兜率的國土仍是穢土,西方的國土是淨土。(c)眷屬︰兜率的眷屬中有女子,西方則無。(d)壽命︰兜率中人壽的壽命為四千歲,且有中夭者;西方人壽為無量壽。(e)內外︰兜率的內院不退轉,外院有退,而眾生多半生於外院;西方無內外之分,也無退轉。(f)身色︰生於兜率者,身色微妙,卻有五衰相;生於西方者,身色淨妙,殊勝無量,無有衰退。(g)相好︰兜率眾生無三十二相,且有美醜;淨土眾生皆為三十二相,並無美醜之分。(h)五通︰生於兜率者無五通,生西方者有五通。(i)不善︰兜率眾生屬欲界,仍有不善心;西方聖眾無不善心。(j)滅罪︰兜率眾生一稱佛名,可滅千二百劫罪;西方則可滅八十億劫罪。(k)受樂︰兜率是五受間生,西方更無憂苦。(l)受生︰兜率眾生是生於男女膝上,西方則生於華裏、寶殿中。

(2)往生的八異義︰(a)本願異︰彌陀有引攝之願;彌勒無願。無願如自浮渡水,有願則如乘船遊水。(b)光明異︰彌陀佛之光明照念佛眾生,攝取不捨,彌勒則無。有光代如晝日出遊,無光則似暗中往來。(c)守護異︰西方有無數的化佛、觀音、勢至常至行者之所,兜率則無。有守護時,就如同與多人共遊,即令強賊逼迫,亦不畏懼。無守護時,則如孤身遊嶮徑,必為惡人所侵。(d)舒舌異︰西方有十方佛舒舌證誠,兜率則無。(e)眾聖異︰西方世界有華聚菩薩、山海慧菩薩發弘誓願說,若有一眾生未生西方,我若先至亦不取正覺;兜率則無有眾聖守護。(f)滅罪異︰西方眾生一稱佛名,可滅八十億劫罪,兜率只滅千二百劫罪。(g)重惡異︰五逆罪者仍可生於西方,兜率不然。(h)教說異︰西方以「橫截五惡趣,惡趣自然閉。昇道無窮極,易往而無人」為教說,故而易往;兜率則不然。由此上八點,即可知兜率與西方之間的優劣。

(4)「生死無窮」的疑問︰有生必有死為理之常,因此生於淨土者是否有死滅的到來﹖對此,淨土宗以為彼淨土是隨順法性不乖法本之土,因此,往生者生即無生,無死滅之虞。曇鸞《往生論註》卷下(大正40‧838c)︰「疑言︰生為有本,眾累之元,棄生願生,生何可盡﹖為釋此疑,是故觀彼淨土莊嚴功德成就,明彼淨土是阿彌陀如來清淨本願無生之生,非如三有虛妄生也。何以言之﹖夫法性清淨畢竟無生,言生者是得生者之情耳。」如龍樹、天親等上根之士,知其無生之生而願生西方;而愚癡凡夫雖思念實生而願生,但其「實生之執著」於往生淨土後,成為法性無生之德而自然消滅,故《往生論註》卷下云(大正40‧839b)︰「冰上燃火,火猛則冰解,冰解則火滅。彼下品人雖不知法性無生,但以稱佛名力,作往生意,願生彼土。彼土是無生界,見生之火自然而滅。」

(5)往生時身心的疑問︰吾人往生淨土時,是捨棄穢土的身心而往生否﹖若如此,則並非自身往生。若以此身往生,縱令極短時日,淨土是否能容許此穢體﹖對此問題,淨土家解釋說,捨穢得淨猶如光明來而黑闇去,所離所得,一念同時,而淨穢體別故不一,一人之始終故不異,因此是自身往生,但不可說是穢體淨土。《往生論註》卷上云(大正40‧827b)︰「穢土假名人,淨土假名人,不得決定一,不得決定異。前心後心亦復如是。何以故﹖若一則無因果,若異則非相續。」

(6)往生淨土是否為小乘之教﹖《安樂集》卷上(大正47‧9b)︰「問曰︰或有人言,求生淨土便是小乘,何須修之﹖答曰︰此亦不然。何以故﹖但小乘之教一向不明生淨土故也。」飛錫《念佛三昧寶王論》中有言(大正47‧138b )︰「夫淨土之會,功業之大者。二乘乃澄神虛無,耽空怖相,不念眾生,故無淨土。而大乘有之。」

◎附二︰〈在心在緣在決定〉(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在心在緣在決定,謂從心、緣和決定三點來衡量,則知五逆十惡的罪人以臨終十念之功亦得往生。此理並不違背業報之理,如《往生論註》卷上云(大正40‧834b)︰
「汝謂五逆十惡繫業等為重,以下下品人十念為輕,應為罪所牽先墮地獄繫在三界者,「汝謂五逆十惡繫業等為重,以下下品人十念為輕,應為罪所牽先墮地獄繫在三界者,今云何在緣﹖彼造罪人,自依止妄想心,依煩惱虛妄果報眾生生,此十念者依止無上信心,依阿彌陀如來方便莊嚴真實清淨無量功德名號生。譬如有人被毒箭所中,截筋破骨,聞滅除藥鼓即箭出毒除,豈可得言彼箭深毒厲,聞鼓音聲不能拔箭去毒耶﹖是名在緣。

云何在決定﹖彼造罪人依止有後心、有間心生,此十念者依止無後心、無間心生,是名決定。校量三義,十念者重,重者先牽能出三有。」

按,業道如秤,重者先牽。《觀無量壽經》針對造五逆十惡者,說臨命終時,十念相續即得往生。然有人主張五逆重,十念輕,故順業報之理必當先墮地獄。針對此疑,乃以「在心、在緣、在決定」三義比較五逆和十念的輕重。結論謂十念重,故不墮地獄而得往生淨土。此中,「在心」是就能造心的虛實作比較。即五逆是以虛妄顛倒心造作,十念是聞實相之法而具足者。「在緣」是就所對之境的真妄作比較。即造罪是緣煩惱虛妄之果報眾生而起,十念乃緣阿彌陀如來真實功德的名號而起。「在決定」指就造業時期的緩急而作比較。即造罪是在平生康存之日,以容預不定的有後心、有間心所造作,十念是在臨終迫切,以更無有餘生的無後心、無間心相續,其心無有容預。如是比較三義而知十念重,因此五逆之人得由十念相續得往生。

◎附三︰〈五種正行〉(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五種正行,謂往生極樂淨土有五種正行。即讀誦、觀察、禮拜、稱名、讚歎供養。善導《觀無量壽佛經疏》卷四(大正37‧272a)︰
「行有二種,一者正行,二者雜行。言正行者,專依往生經行行者,是名正行。何者是也﹖一心專讀誦此觀經、彌陀經、無量壽經等;一心專注思想觀察憶念彼國二報莊嚴;若禮,即一心專禮彼佛;若口稱,即一心專稱彼佛;若讚歎供養,即一心專讚歎供養,是名為正。」

至於所謂雜行,《選擇本願念佛集》云(大正83‧3b)︰
「今且翻對五種正行,以明五種雜行也。(中略)第一讀誦雜行者,除上觀經等往生淨土經已外,於大小乘顯密諸經受持讀誦,悉名讀誦雜行。第二觀察雜行者,除上極樂依正已外,大小顯密事理觀行皆悉名觀察雜行。第三禮拜雜行者,除上禮拜彌陀已外,於一切諸餘佛菩薩等及諸世天等禮拜恭敬,悉名禮拜雜行。第四稱名雜行者,除上稱彌陀名號已外,稱自餘一切佛菩薩等及諸世天等名號,悉名稱名雜行。第五讚歎供養雜行者,除上彌陀佛已外,於一切諸餘佛菩薩等及諸世天等讚歎供養,悉名讚歎供養雜行。」

◎附四︰〈三輩〉(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三輩,謂往生極樂淨土之機品有三類之別。即上輩、中輩、下輩。如《無量壽經》卷下云(大正12‧272b)︰「十方世界諸天人民,其有至心願生彼國凡有三輩。」又,《大阿彌陀經》卷下云(大正12‧309c)︰「其世間人民,若善男子善女人,願欲往生阿彌陀佛國者有三輩。」

關於三輩之行因,各譯本所說不一,茲依《無量壽經》所載,略述如次︰

(1)上輩往生之行因有五類,即{1}捨家棄欲而作沙門,{2}發菩提心,{3}一向專念無量壽佛,{4}修諸功德,{5}願生彼國。

(2)中輩往生之行因有七類,即{1}發菩提心,{2}一向專念無量壽佛,{3}奉持齋戒,{4}起立塔像,{5}飯食沙門,{6}懸繒燃燈散華燒香,{7}願生彼國。

(3)下輩往生之行因有三類,即{1}發菩提心,{2}一向專意乃至十念,{3}願生其國。

關於三輩與《觀經》所說九品之異同,古來有諸說。如曇鸞、慧遠、智顗、吉藏、法位、龍興、憬興等諸師,認為三輩九品全同,如慧遠《無量壽經義疏》卷下云(大正37‧107c)︰「彼中九品今合為三。上品三人合為上輩,中品三人合為中輩,下品三人合為下輩。」而義寂、智圓、元照、戒度四師則謂三輩九品並非全然相同,如元照《觀無量壽經義疏》卷下云(大正37‧299b)︰「大本三品皆標發菩提心,可對今經上三品耳。中下二品則非所對,況復因行與今全別。」

◎附五︰〈十方往生〉(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十方往生,全稱十方隨願往生。意指隨願往生十方淨土。所謂十方淨土,即(1)東方的香林剎(入精進佛),(2)東南方的金林剎(盡精進佛),(3)南方的樂林剎(不捨樂佛),(4)西南方的寶林剎(上精進佛),(5)西方的華林剎(習精進佛),(6)西北方的金剛剎(一乘度佛),(7)北方的道林剎(行精進佛),(8)東北方的青蓮華剎(悲精進佛),(9)下方的水精剎(淨命精進佛),(10)上方的欲林剎(至誠精進佛)。

關於往生十方淨土的方法,《灌頂隨願往生十方淨土經》卷十一云(大正21 ‧529b)︰
「若四輩男女,臨終之日,願生十方佛剎土者,當洗除身體,著鮮潔之衣,燒眾名香,懸繒旛蓋,歌詠三寶,讀誦尊經,廣為病者說因緣,譬喻言辭微妙經義。苦空非身四大假合,形如芭蕉中無有實,又如電光不得久停。故云色不久鮮,當歸敗壞,精誠行道可得度苦,隨心所願無不獲果。」

如上所述,既可隨願往生十方淨土,何故特別稱讚西方極樂﹖針對此疑問,同經接著解釋說(大正21‧529c)︰「娑婆世界人多貪濁,信向者少,習邪者多,不信正法,不能專一,心亂無志,實無差別。令諸眾生專心有在,是故讚歎彼國土耳,諸往生者悉隨彼願,無不獲果。」此外,魏孝靜帝(一說梁武帝)亦曾以上述疑問,訶責曇鸞有偏見,曇鸞對曰(大正47‧14b)︰「吾既凡夫,智慧淺短,未入地位,念力須均,如似置草引牛,恆須繫心槽櫪,豈得縱放,全無所歸。」由此看來,我國淨土宗之偏西方淨土,應是受曇鸞的影響所致。其後,道綽、智顗、迦才、懷感、湛然等人,亦就此而各有所論。

〔參考資料〕 《法華經》卷六〈藥王品〉;《往生論註》卷下;《釋淨土群疑論》卷二;《教行信證》卷六;《愚禿鈔》;《安心決定鈔》;矢吹慶輝《阿彌陀佛の研究》;久松真一(等)編《禪の本質と人間の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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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佛磔手

亦名:磔手、一磔手、[打-丁+桀]手

子題:張磔、中人三[打-丁+桀]手長、姬周尺斗為定、佛[打-丁+桀]手依五分二尺為定、律曆、唐尺但加周尺二寸、周尺秤斗、唐尺秤斗、尺秤多別、南吳尺、姬周尺、唐尺、山東尺、羅柯尺、衡、量、藥秤、忽、一忽、絲、一絲、毫、一毫、釐、一釐、分、一分、寸、一寸、尺、一尺、丈、一丈、引、一引、步畝、一畝、頃、一頃、晉、魏、關輔、[打-丁+桀]

戒本疏‧十三僧殘法:「佛磔手者,磔,謂張磔,可從石也。今有從手從足,俗字耳。」行宗記釋云:「張磔者,謂以大母指,與中指張開,相去之間。今下,點非。以律本中,多從手作。」(戒疏記卷八‧五八‧一○)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一、總引諸異)佛[打-丁+桀]手尺量不定。今總會諸部,校勘是非。僧祇,佛[打-丁+桀]手長二尺四寸。明了論同之。善見云中人三[打-丁+桀]手長,佛一[打-丁+桀]手。多論云,佛一[打-丁+桀]手,凡人一肘半。五分,佛[打-丁+桀]手長二尺。已上通明尺寸分量不定者,由翻經有南北二國,三藏生處不同,故致多別,各相矛盾。(二、約義去取)(一﹑判定)今以義約。佛在人倍人,身量同爾。此震旦國法,尺寸隨俗不同。而用律曆定勘,則以姬周尺斗為定;通古共遵,百王不易。故隋煬帝立斗尺秤,準古立樣;余親見之。唐朝御宇;任世兩用,不違古典。故唐令云,尺者,以尺二寸為尺;斗秤二種,例準增加。準論以言,此方人長八尺,佛則丈六。以此為率,佛[打-丁+桀]手依五分二尺為定;當律無文,可以用之。……(二﹑斥濫)即大國唐朝,文軌無二。及論用尺,五種不同;必以姬周尺秤以定。官市衡量,無事不平。此則閻浮通用,豈止姬周古法?乃至缽量,三斗為上,下者斗半。以文校勘;尺秤依古,彌彰上言。故今藥秤,古法不改。六尺為步,忽絲為先。如是準酌,想定綱旨。余曾遊晉魏,及以關輔;諸方律肆,每必預筵;至論尺斗廢興,並未霑述。故即刪補(補闕),反光九代。(三、正示數量)今用五分尺寸。即以為率,廣(長)二丈四尺,長(廣)一丈四尺也。善見云,皆謂明內為言。僧祇,邊壁高一丈二尺。」資持記釋云:「勘尺量中,初文為三,初通標。僧下二正引。僧祇了論數同。善見即三尺。多論肘半,二尺七寸也。五分是今所取。已下,三出所以。有二,一譯處異,二譯人異。聞見不同,各據所見故。南即揚都,北指京洛;又東晉、宋、齊、梁、陳相繼為南朝,後魏、後周、隋謂之北朝。僧祇,東晉佛陀羅與法顯譯;了論,陳真諦譯;善見,南齊僧伽跋陀羅譯;多論失譯,獲本西蜀;五分,宋佛陀什共竺道生譯;其間生、顯是華人,餘並梵僧;故云生處不同也。矛即鏘戈,盾謂旁牌。韓子云,宋人有賣矛盾於市,有買矛者云,此矛甚利,所刺皆陷;有買盾者云,此盾極堅,無能陷者。或人謂云,用子之矛,刺子之盾,如之何?因而絕對。今喻語之互違耳。次科,判定中,初標示佛量。文見了論,多論亦同。此下定尺寸,初二句通示不同。疏云,元魏撥亂,文籍焚除,無可依據,故隨世立,是也。而下,明周法可準。律曆即俗中陰陽數曆,定星辰纏度分秒無差故。姬即周姓,周乃國號。故隋下,引兩朝以證。煬帝隋第二主。準古即姬周也。唐朝即神堯受隋禪改號唐國。御字謂君臨宇宙也。兩用謂周唐並行,至今亦爾。唐尺但加周尺二寸,故云不違古也。唐令即唐朝律令,魏徵撰,二十卷。十寸為,五斤為,三升三合等為加二寸,斗秤增兩倍。準下,示所取。論即多了二論。此方據南洲也。八尺之人,可張一尺;佛身既倍,明知二尺;方彰五分所譯無差,故為今取矣。率字,戒疏音律;率猶算也。……(斥濫)舉證有四,初據時用,上二句敘國法大同。文謂文章,軌即制度。及下明尺秤多別。五種者,舊云南吳尺短周二寸姬周尺十寸為定唐尺加周二寸,尺二為尺山東尺加唐二寸,尺四為尺;潞州羅柯尺加山東二寸,尺六為尺。國家不禁,致此多別。至於公用,還準周尺,故云必以等謂秤之斤兩,即尺之分寸。今朝私用周尺,公用唐尺。此下,推其本始。通閻浮者,顯是輪王之舊法耳。乃下,準缽量以律。斗量,正用姬周;則尺秤從周,不足疑慮,故云以文等也。疏釋缽量文云,姚秦時政,用古未訛,故此翻文,頗有通允,是也。故下,明存古。藥秤,即今世中五斤秤也。六下,示本立法。孫子算經云,數之始起為即蠶口初出也,十忽為,十絲為,十毫為,十釐為,十分為,十寸為,十尺為,十丈為,六尺為,二百四十步為,百畝為。如下,結告。斥闕略中,即河東,即相部,關輔即關中三輔。左馮翊,右扶風,中京兆,共輔長安廢興,即如前用舍。刪補字傳誤;累得古本,並云補闕。古今傳講,既無霑述,豈得有刪?準古為定。此明從古未論,方今考定,則垂範後昆,光逾前代矣。正示中,廣長字寫互;比對戒本及疏,迴易讀之。次引善見示量法。下引僧祇明豎量,使有分齊;必過此外,應非正犯。」事鈔記卷一九‧一九‧六)

行事鈔‧二衣總別篇:「[打-丁+桀],吒革反。謂展大母指與中指相去也,此字應法[打-丁+桀]字,才邊桀也。足邊桀者,此字也,癡革反。謂足一舉為磔,二舉為步。二義各別。……諸部論[打-丁+桀]不定。今依五分,佛一[打-丁+桀]手長二尺。準唐尺者,則一尺六寸七分彊;此用二尺為[打-丁+桀]手,準姬周尺也。此通陰陽諸國常準不改即唐令云,尺者用一尺二寸為尺;但隨流俗,則不定量。就此唐國用尺,則有五六種不同。明了論云,人長八尺,佛則倍之丈六是也。故廣引正證,知尺大小。

資持記釋云:「應法謂合字書。若準戒疏,從石為正,即訓張也。足下,點非。佛一[打-丁+桀]長二尺,二[打-丁+桀]即四尺;廣[打-丁+桀]半即三尺。……周尺一尺二寸,為唐一尺;七寸二分為六寸;所餘八分,為唐七分不啻,故云強也。」(事鈔記卷三一‧一‧五)(請參閱附錄四『周尺考』二八○頁)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1.又作印契、印相、契印等,就是用手指結成各種的形相,以作為法德的標誌。2.印定之義,佛法的真理,可以依三法印或一實相印來作衡量,凡是合於此等印的,便可以判定是佛法。


[國語辭典(教育部)]

(二)ㄆㄧㄥˊ, [名]

衡量物體輕重的工具。如:「天秤」。



ㄑㄩㄢˊ, [名]

沒有輻的車輪。《說文解字.車部》:「輇,無輻也。」

[動]

衡量。《集韻.平聲.仙韻》:「輇,量度也。」清.朱鶴齡〈吳弘人示余漢槎秋笳集感而有作〉詩:「方今網羅開,輇材咸得試。」



ㄑㄩㄢˊ, [動]

1.衡量。《國語.吳語》:「不智,則不知民之極,無以銓度天下之眾寡。」漢.王充《論衡.對作》:「故《論衡》者,所以銓輕重之言,立真偽之平。」

2.選擇官吏。如:「銓敘」、「銓選」。《魏書.卷八.世宗紀》:「而中正所銓,但存門第,吏部彝倫,仍不才舉。」

[名]

姓。如漢代有銓徵。



ㄑㄩㄢˊ, [名]

1.古代稱測量重量的砝碼或秤錘。以鐵或銅製成。《論語.堯曰》:「謹權量,審法度。」《莊子.胠篋》:「為之權衡以稱之。」

2.變通的理念。如:「通權達變」。《孟子.離婁上》:「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儒林外史.第四回》:「禮有經,亦有權,想沒有甚麼行不得處。」

3.勢力。如:「權力」、「大權在握」。《文選.賈誼.過秦論》:「然秦以區區之地,致萬乘之權,招八州而朝同列,百有餘年矣。」

4.因自然或人為環境(如法律規定)所產生的力量與利益。如:「人權」、「政權」、「投票權」、「土地所有權」。

5.姓。如唐代有權德輿。

[動]

衡量。《孟子.梁惠王上》:「權然後知輕重,度然後知長短。」

[副]

暫且。如:「權充」。南朝梁.沈約〈晉書選舉志九品論〉:「漢末喪亂,魏武時始創,軍中倉卒,權立九品。」《水滸傳.第八六回》:「盧俊義道:『軍士廝殺了一日,神思困倦,且就這里權歇一宵,暫停戰馬,明日卻尋歸路。』」



ㄓㄨㄣˇ, [形]

1.平。《說文解字.水部》:「準,平也。」清.段玉裁.注:「謂水之平也。天下莫平於水。」

2.將來的、即將成為的。如:「準新娘」、「準女婿」、「準博士」。

3.可作為法則的。如:「準則」。

[副]

1.正確、精確。如:「瞄準目標」、「猜得準」。

2.一定、肯定。如:「到時他準會來的!」

[動]

1.取法、仿效。《文選.左思.詠史詩八首之一》:「著論準過秦,作賦擬子虛。」《新唐書.卷八五.竇建德傳》:「始都樂壽,號金城宮,備百官,準開皇故事。」

2.預備。如:「準備」。

3.測量、衡量。《宋史.卷三三八.蘇軾傳》:「軾始至潁,遣吏以水平準之,淮之漲水高於新溝幾一丈。」

4.依照、比照。多用於文書中。如:「準用」。也作「准」。

[名]

1.古代測量水平的器具。《漢書.卷二一.律曆志上》:「準者,所以揆平取正也。」

2.法度、法則。如:「標準」。《漢書.卷六五.東方朔傳》:「以道德為麗,以仁義為準。」

3.箭靶、射的。如:「準的」。

4.鼻子。《史記.卷八.高祖本紀》:「高祖為人,隆準而龍顏。」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五.灤陽消夏錄五》:「所蓄犬,忽人立怒號,兩爪抱持齧婦面,裂其鼻準,併盲其一目。」



ㄔㄥˊ, [名]

1.度量衡的總稱。《荀子.致仕》:「程者,物之準也。」唐.楊倞.注:「程者,度量之總名也。」

2.事情進行的步驟。如:「過程」、「議程」。

3.法式、規範。如:「章程」、「規程」。

4.距離或道路的一段。如:「路程」、「歸程」、「送你一程」。

5.一定的進度。如:「課程」、「日程」。

6.姓。如宋代有程顥、程頤。

[動]

衡量、估計。《漢書.卷六五.東方朔傳》:「武帝既招英俊,程其器能,用之如不及。」



(二)ㄔㄥˋ, [動]

適合。如:「稱職」、「稱心如意」。《史記.卷八六.刺客傳.荊軻傳》:「蓋聶曰:『曩者吾與論劍有不稱者,吾目之。』」

[名]

衡量物體輕重的工具。同「秤」。如:「市稱」、「磅稱」。



ㄕㄥˊ, [名]

1.用兩股以上的麻、絲、草或尼龍絲、金屬絲絞揉成的長條物。如:「麻繩」、「草繩」、「尼龍繩」。

2.繩墨,木匠用以取直的工具。《荀子.勸學》:「木直中繩,輮以為輪。」

3.規矩、準則。如:「準繩」。《淮南子.天文》:「其佐后土,執繩而制四方。」

4.姓。如明代有繩服。

[動]

1.約束、制裁。如:「繩之以法」。《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

2.糾正。三國魏.嵇康〈釋私論〉:「今執必公之理,以繩不公之情。」

3.衡量。《禮記.樂記》:「省其文采,以繩德厚。」漢.鄭玄.注:「繩,猶度也。」唐.孔穎達.正義:「繩是量度之物,經云以繩德厚謂度量之以道德仁厚。」

4.繼承。《詩經.大雅.下武》:「昭茲來許,繩其祖武。」



(二)ㄗˇ, [動]

1.詆毀。《莊子.山木》:「若夫乘道德而浮游則不然,?譽?訾。」唐.韓愈〈進學解〉:「是所謂詰匠氏之不以杙為楹,而訾醫師以昌陽引年,欲進其豨苓也。」

2.厭惡。《管子.形勢》:「訾食者不肥體。」唐.尹知章.注:「訾,惡也。」

3.計算、衡量。《商君書.墾令》:「訾粟而稅,則上壹而民平。」

4.考慮。《韓非子.亡徵》:「心悁忿而不訾前後者,可亡也。」

[形]

約束的、參照的。《管子.君臣上》:「吏嗇夫盡有訾程事律論法辟,衡權斗斛;文劾不以私論,而以事為正。」

[名]

瑕疵。《禮記.檀弓下》:「故子之所刺於禮者,亦非禮之訾也。」


貝他係數

ㄅㄟˋ ㄊㄚ ㄒㄧˋ ㄕㄨˋ
用來衡量某一上市股票所含市場風險的指標。主要依據是觀察此種股票相對於股票市場平均指數的變異。也稱為「風險指標」。


磅秤

ㄅㄤˋ ㄔㄥˋ
以金屬做成,底座上有承重的金屬板,用來衡量物體輕重的器具,因英美衡器以磅為單位,故稱為「磅秤」。後多通稱為「秤子」。


標準

ㄅㄧㄠ ㄓㄨㄣˇ
衡量事物的準則。晉.孫綽〈丞相王導碑〉:「信人倫之水鏡,道德之標準也。」唐.韓愈〈伯夷頌〉:「彼獨非聖人而自是如此,夫聖人乃萬世之標準也。」


不自量

ㄅㄨˋ ㄗˋ ㄌㄧㄤˋ
過度的高估自己,沒有衡量自己的力量。唐.韓愈〈調張籍〉詩:「蚍蜉撼大樹,可笑不自量。」


不自量力

ㄅㄨˋ ㄗˋ ㄌㄧㄤˋ ㄌㄧˋ
過於高估自己,不知衡量自己的能力。《東周列國志.第八○回》:「東海役臣句踐,不自量力,得罪邊境。」也作「自不量力」。


不自涯

ㄅㄨˋ ㄗˋ ㄧㄚˊ
過分高估自己,不知衡量自己的能力。南朝梁.沈約〈答沈麟士書〉:「約少不自涯,早愛蟲鳥,逐食推遷,未諧夙願。」


偏相關係數

ㄆㄧㄢ ㄒㄧㄤ ㄍㄨㄢ ㄒㄧˋ ㄕㄨˋ
在其餘變量固定的情況下,衡量兩個變量關連程度的數值,稱為「偏相關係數」。


平均國民所得

ㄆㄧㄥˊ ㄐㄩㄣ ㄍㄨㄛˊ ㄇㄧㄣˊ ㄙㄨㄛˇ ㄉㄜˊ
以一個國家一個年度的國民所得,除以同年度年中人口數,所得的平均值即為該國的平均國民所得。常作為衡量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程度的一項標準。


評估

ㄆㄧㄥˊ ㄍㄨ
根據預定的準則,去衡量方案已有或將有的效果,以決定其可行性,供選擇或改進的參考。如:「捷運工程對沿線環境的影響,已委託某研究所進行評估。」


摸量

ㄇㄛ ㄌㄧㄤˊ
估量,衡量。《金瓶梅.第四八回》:「你老人家摸量惜些情兒,人身上穿著恁單衣服,就打恁一下。」《醒世姻緣傳.第二三回》:「摸量著讀得書的,便教他習舉業,讀不得的,或是務農,或是習甚麼手藝。」


冒進政策

ㄇㄠˋ ㄐㄧㄣˋ ㄓㄥˋ ㄘㄜˋ
國家決策者處理國際爭端時所採行的政策。當危機發生時,決策者在衡量利益得失後,為維護本國利益所採取訴諸戰爭的冒險政策。


密爾

ㄇㄧˋ ㄦˇ
一英寸的一千分之一。為英語 mil的音譯。常用於衡量鐵線或銅線的直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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