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心經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書名)莊嚴菩提心經之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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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語)他人與自己。出生菩提心經曰:「當知是人解脫他己,立安人天。」海會菩薩所問經曰:「菩薩雖在獨住,不利他己阿蘭若鉤。」
發菩提心破諸魔經
(經名)二卷,趙宋施護譯。出生菩提心經之新譯。
發菩提心論
(書名)具云發菩提心經論。二卷,天親菩薩造,秦羅什譯。有十二品,具說發心誓願及六度之相。
須摩提菩薩
(本生)Sumati,又作須摩那。菩薩名也。智度論三十譯為妙意。以五百金錢買須羅婆女五莖華,供養燃燈佛,受釋迦文之記別。智度論三十五曰:「如須摩提菩薩,見燃燈佛。從須羅婆女買五莖華,不肯與之,即以五百金錢得五莖華,女猶不與,而耍之而言:願我世世常為君妻,當以相與。菩薩以供養佛故即便許之。」又有一須摩提菩薩。大寶積經妙慧童女會第三十所說之童女菩薩是也。大寶積經九十八妙慧童女會第三十曰:「王舍城長者女,名妙慧,年始八歲,詣佛問法。佛為說四十行。女發大願,動地雨花,眾變金色。次答文殊之諸問。文殊向佛讚之。佛因說其由發菩提心經三十劫。女又發大誓願,即轉如三十歲知法比丘。」竺法護譯及羅什譯之須摩提菩薩經,又菩提流志譯之須摩提經,皆為此會之異譯也。
[佛光大辭典]
三菩提
(一)就三乘之所得而別,分為聲聞、緣覺、無上正等三種菩提。又作三乘菩提。(一)聲聞菩提,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而不教他人發菩提心,不令他人入信,以此因緣,心得解脫者,稱為聲聞菩提。(二)緣覺菩提,又作獨覺菩提、辟支佛菩提。善男子善女人自發菩提心,而不教他人發菩提心,不令他人入信,不自受持大乘經義,亦不廣為他人解說,以此因緣,心證辟支菩提。(三)無上正等菩提,又作無上菩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諸佛菩提。謂善男子善女人自發菩提心,亦復教他人發菩提心,令他人入信,若有來者及不來者,悉皆恭敬亦生隨喜,如此解脫自利利他,為多人利益、安樂故,稱為無上正等菩提。以上三乘譬如有三種人欲渡恆河,第一人以草為筏,倚之而渡;第二人以皮囊或皮船倚之而渡;第三人造作大船乘之入河,於此船中載渡百千人。上述係出生菩提心經所載。〔雜阿含經卷二十八、優婆塞戒經卷一「三種菩提品」、大智度論卷五十三〕
(二)就佛之三身,別為應化佛菩提、報佛菩提、法佛菩提三種。(一)應化佛菩提,又作方便菩提、究竟菩提,此菩提以自在之善巧化用為道。(二)報佛菩提,又作實智菩提、清淨菩提,此菩提以稱理之智慧為道。(三)法佛菩提,又作真性菩提、實相菩提、無上菩提,此菩提以實相之理為道。法華經玄義卷五下以此三菩提配資成軌、觀照軌、真性軌;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三之一則配以解脫、般若、法身。〔金光明玄義卷上〕(參閱「三身」555、「菩提」5198) p631
尸羅
梵語 śīla,原由動詞語根 śīl(履行之義)轉來之名詞,含有行為、習慣、性格、道德、虔敬等諸義。為六波羅蜜中之「戒行」,乃佛陀所制定,令佛弟子受持,以為防過止惡之用。其語意,除上舉之外,據雜阿毘曇心論卷十載,另有:修習、正順、三昧、清涼、安眠等義。大毘婆沙論卷四十四則舉出:清涼、安眠、數習、得定、隧嶝、嚴具、明鏡、階陛、增上、頭首等十義。就「清涼」一義而言,蓋身、口、意三業之罪能使修行者焚燒熱惱,戒則能止息熱惱,令得安適,故稱清涼。此外,其他經論亦有異解,然大抵皆以防過止惡為其本義。大智度論卷十三(大二五‧一五三中):「尸羅,好行善道,不自放逸,是名尸羅。或受戒行善,或不受戒行善,皆名尸羅。」阿毘達磨俱舍論卷十四(大二九‧七三上):「能平險業,故名尸羅,訓釋詞者,謂清涼故,如伽他言,受持戒樂,身無熱惱,故名尸羅。」〔發菩提心經論卷上、菩提資糧論卷一、玄應音義卷十四〕(參閱「戒」2896、「律」3789) p944
自利利他
自利,梵語 svārtha,巴利語 attattha;利他,梵語 parārtha,巴利語 parattha。又作自益益他、自利利人、自行化他、自利他利、自他二利、自他利(梵 sva-parārtha)。同義語尚有自覺覺他、自信教人信等。自利,乃利己之意,即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產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為己利,而為救濟諸有情而致力行善。以上二者合稱二利,通於世間、出世間二法,成辦二者之利益,乃大乘佛教之目的,即佛之世界,稱為自利利他圓滿。相對於此,小乘則偏於自利方面。
據成唯識論卷九載,菩薩所修之勝行隨意樂之力,通於一切自他利行。若依別相而論,則六度、菩提分等屬自利行;四種攝事、四無量等屬利他行。菩薩地持經卷一自他利品,列有十種自利利他行:(一)純(梵 kevala),(二)共(梵 para-sajboddha),(三)安(梵 hitānvaya,利益種類),(四)樂(梵 sukhānvaya,安樂種類),(五)因攝(梵 hetu-sajgrhīta),(六)果攝(梵 phala-sajgrhīta),(七)此世(梵 aihika),(八)他世(梵 āmutrika),(九)畢竟(梵 ātyantika),(十)不畢竟(梵 anātyantika)。
發菩提心經論卷上,就六度之行一一解釋自、他二利之意義:(一)修行布施,能流布善名,隨所生之處而財寶豐盈,此為自利;能令眾生得心滿足,教化調伏其慳吝,此為利他。(二)修行持戒,能遠離一切諸惡過患,常生善處,此為自利;能教化眾生不犯惡業,此為利他。(三)修行忍辱,能遠離眾惡,達於身心安樂之境,此為自利;能化導眾生趨於和順,此為利他。(四)修行精進,能得世間、出世間之上妙善法,此為自利;能教化眾生勤修正法,此為利他。(五)修行禪定,能不受眾惡而心常悅樂,此為自利;能教化眾生修習正念,此為利他。(六)修行智慧,能遠離無明,斷除煩惱障、智慧障,此為自利;能教化眾生皆得調伏,此為利他。
佛之三身中,自性身通於自、他二利,受用身中之自受用身屬於自利,他受用身及變化身則屬於利他。又佛之三德、四弘誓願、三聚淨戒等,亦各有自利利他之義。
此外,唐代淨土宗大德曇鸞於往生論註卷下,對利他與他利二者有所區別,謂利他乃立於佛之觀點而言,他利則立於眾生立場而言。日本淨土真宗開祖親鸞承此說而主張自利即自力,利他即他力之意。依其所著愚禿鈔卷下載,至誠心有二種,即眾生虔誠所起之真實心,與佛發願救度眾生所起之真實心二種。前者為自力之真實心,稱為自利真實;後者乃他力之真實心,稱為利他真實;二者合稱二利真實。〔未曾有因緣經卷下、無量壽經卷上、無上依經卷上菩提品、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破取著不壞假名論卷下、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往生論、大藏法數卷五〕 p2522
最正覺
梵語 abhisambuddha。指最上至極之佛果。以其智慧與真理相契,故稱正覺。又菩薩雖有隨分之正覺,然位未至極,故不能稱最;唯佛具有全分能覺之妙智,故稱最正覺。法華經卷五從地踊出品(大九‧四一中):「我於伽耶城,菩提樹下坐;得成最正覺,轉無上法輪。」〔無量壽經卷上、發菩提心經論卷上、華嚴經疏卷一、華嚴經探玄記卷二〕 p5042
發菩提心論
(一)凡二卷。天親著,鳩摩羅什譯。全稱發菩提心經論。收於大正藏第三十二冊。共分十二章。內容係就發菩提心而論,據大乘經論、小乘阿毘達磨論書,而詳細注釋、分類,並說明法數。
(二)全一卷。唐代不空譯。全稱金剛頂瑜伽中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論。收於大正藏第三十二冊。本論共立行願、勝義、三摩地等三門,敘述菩提心之行相。(參閱「金剛頂瑜伽中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論」3559) p5163
發願
發起誓願之意。又作發大願、發願心、發志願、發無上願。總指發求佛果菩提之心(菩提心);別指完成淨土,以救濟眾生之心(即誓願)。蓋菩薩所發之願,有總願、別願、淨土成佛願、穢土成佛願等,種類甚多。於淨土宗,誓願往生淨土者發遣自己修善,此發願往生之心,稱為迴向發願心。唐代善導於觀經疏玄義分解釋六字名號(南無阿彌陀佛),稱南無有發願迴向之意。親鸞謂此乃阿彌陀佛發救度眾生之願,而為眾生得救之因;或解作遵行釋迦、彌陀二尊之發遣招喚,而欲生於淨土之心。
又願心大體可分為二:(一)發求菩提之願,(二)發度化有情之願。又四弘誓願、十大願皆屬於發願。此外,有關修善作福等皆須先發願,而記其趣旨之文稱為發願文,又作願文、誓願文。如南朝梁代沈約之千僧會願文、隋代智者大師之發願文、善導之發願文等皆是。〔菩薩地持經卷一種性品、發菩提心經論卷上願誓品、大智度論卷五、俱舍論卷十二分別世品〕(參閱「發遣招喚」5164) p5165
莊嚴菩提心經
全一卷。姚秦鳩摩羅什譯。又作菩提心經。收於大正藏第十冊。為最勝王經淨地陀羅尼品之別譯,與元魏吉迦夜所譯之大方廣菩薩十地經之意趣相同。內容係解說菩提心行,明示十波羅蜜、十地,及各地所屬之三摩地、地相所得之陀羅尼等;卷末並一一闡明十波羅蜜之意義。 p4778
菩提
(一)梵語bodhi,巴利語同。意譯覺、智、知、道。廣義而言,乃斷絕世間煩惱而成就涅槃之智慧。即佛、緣覺、聲聞各於其果所得之覺智。此三種菩提中,以佛之菩提為無上究竟,故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譯作無上正等正覺、無上正遍智、無上正真道、無上菩提。
有關佛之菩提,據大智度論卷五十三載,有五種:(一)發心菩提,謂十信菩薩發心求菩提,其心則為至菩提果之因。(二)伏心菩提,謂十住、十行、十回向等階位之菩薩行諸波羅蜜,制伏煩惱,降伏其心。(三)明心菩提,謂登地菩薩了悟諸法實相畢竟清淨,即所謂般若波羅蜜相。(四)出到菩提,謂第八不動地、第九善慧地、第十法雲地等三階位之菩薩,於般若波羅蜜中得方便力,亦不執著般若波羅蜜,滅除繫縛之煩惱,出離三界,到薩婆若(一切智),故稱出到菩提。(五)無上菩提,謂等覺妙覺證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佛果之覺智。以上合稱五種菩提。又法華經論卷下於佛之法、報、應三身,立法佛菩提(法身菩提)、報佛菩提(報身菩提)與應佛菩提(應身菩提)等三種菩提。大乘義章卷十八區分無上菩提為方便菩提與性淨菩提兩種。此外,三菩提亦為天台宗之十種三法之一,即:(一)實相菩提,又作無上菩提。悟實相理之真性菩提。(二)實智菩提,又作清淨菩提。悟契合理之智慧。(三)方便菩提,又作究竟菩提。悟自在教化眾生之作用。上之三者與法身、般若、解脫三德無別。
據往生淨土論載,遠離:(一)執著自我,(二)不欲令一切眾生得安穩,(三)僅求自己之利益等三種與菩提門相違之法。稱為三遠離心或三種離菩提障。同書又列舉三清淨心:(一)不為自己求安樂(無染清淨心),(二)除眾生苦而令其安樂(安清淨心),(三)令眾生赴菩提而予其永遠之樂(樂清淨心)。是為三種隨順菩提門法之心。以上皆須依賴智慧、慈悲、方便等三門始可令遠離或生起。
又求無上菩提之大乘修行者,稱作菩提薩埵,略稱菩薩。求無上菩提之心,稱作無上菩提心、無上道意或菩提心。順趣菩提三十七種之行品,稱菩提分法。佛成道之處所,稱為菩提道場、菩提場,其道場樹稱菩提樹。祈祖先等成佛,而修冥福,稱為增上菩提。結講念佛,廣祈眾生增進佛道,稱為菩提講。檀那所屬之寺院,稱為菩提寺、菩提所。〔菩薩地持經卷三無上菩提品、大品般若經卷二十二、菩提心經卷一、舊華嚴經卷三十八、卷五十二、新華嚴經卷七十、維摩經卷上、大寶積經卷一、卷二十七、大智度論卷四十四、成唯識論卷一〕
(二)即唐代時來華之菩提僊那。(參閱「菩提僊那」5205) p5198
菩提心
梵語 bodhi-citta。全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又作無上正真道意、無上菩提心、無上道心、無上道意、無上心、道心、道意、道念、覺意。即求無上菩提之心。菩提心為一切諸佛之種子,淨法長養之良田,若發起此心勤行精進,當得速成無上菩提。故知菩提心乃一切正願之始、菩提之根本、大悲及菩薩學之所依;大乘菩薩最初必須發起大心,稱為發菩提心、發心、發意;而最初之發心,稱初發心、新發意。求往生淨土者,亦須發菩提心。無量壽經卷下謂,三輩往生之人皆應發無上菩提心。菩提心之體性,大日經卷一住心品謂,如實知自心,即為菩提。即以本有之自性清淨心為菩提心。
菩提心依種種緣而發,據菩薩地持經卷一載,發菩提心有四種緣,以如是四種緣為增上緣,欣樂佛之大智而發心,即:(一)見聞諸佛菩薩之不可思議神通變化。(二)雖未見神變,但聞說菩提及菩薩藏。(三)雖不聞法,但自見法滅之相,故護持正法。(四)不見法滅之相,但見濁世眾生為煩惱所擾,而難得發心。另發菩提心經論卷上發心品載有四緣:(一)思惟諸佛,(二)觀身之過患,(三)慈愍眾生,(四)求最勝之果。無量壽經宗要以「四弘誓願」作菩提心,且將之分為隨事發心(由具體之事項而發)與順理發心(由普通之真理而發)二種。大乘義章卷九對發心立三種之別:(一)相發心,見生死與涅槃之相,遂厭生死,發心求涅槃。(二)息相發心,知生死之本性寂滅,與涅槃無異;離差別相,始起平等之心。(三)真發心,知菩提之本性為自心,菩提即心、心即菩提,而歸於自己之本心。摩訶止觀卷一上謂,藏教、通教、別教,乃至圓教之菩薩各因推量生滅、無生、無量、無作之四諦理而發心,故稱推理發心。大乘起信論則說信成就發心、解行發心、證發心等三種發心,於信成就發心所起之直心、深心、大悲心等三心,亦作三種發心。密宗主張,發心為阿字五轉之一,復基於「菩提心論」行願、勝義、三摩地等三種菩提心,而說四種發心:(一)信心,指對於求無上菩提毫無疑惑之心。以其為萬行之基礎,故又稱白淨信心。(二)大悲心,發白淨信心後更立四弘誓願。亦作行願心、行願菩提心。(三)勝義心,於諸教中選擇殊勝之真實。亦作深般若心、勝義菩提心。(四)大菩提心,決定捨劣擇勝之際,十方諸佛即現眼前證知,諸魔見此則退怯不前。亦作三摩地菩提心。以上四心雖一度區分,但本為一體,以至佛果間無須臾或離,此是為自行化他、世間出世間修諸尊之三密所得者,故稱有相菩提心;然以本來有相即無相,如虛空離一切相,故與無相菩提心相契。
於日本淨土宗,源空著選擇本願念佛集,以為菩提心是雜行,而加以廢斥。基於此理,淨土宗鎮西派區分為聖道門與淨土門之菩提心,且謂菩提心為總安心、三心為別安心,而主張不應排斥發菩提心。另外,淨土宗西山派區分為行門與觀門之菩提心,主張廢前者,後者即是「三心」。淨土真宗則分為自力菩提心與他力菩提心,其中佛以本願誓與眾生信樂,即真實之信心為願作佛心(願成佛之自利之心)、度眾生心(濟度一切眾生之利他之心),故稱他力菩提心、淨土大菩提心。〔大品般若經卷九、舊華嚴經卷九、優婆塞戒經卷一、金剛頂蓮華部心念誦儀軌、大日經疏卷一、卷十四、摩訶止觀卷一下〕 p5200
夢
梵語 svapna,巴利語 supina。於睡眠中,心、心所(心之作用)對於對象(所緣之境)所呈現出之種種事相,猶如見現實般之真實,稱之為夢。據巴利經典彌蘭王問經載,見夢之原因有風病、胆汁病、痰病、神鬼之誘引、習慣、前兆等六種,其中僅前兆所夢為真,其他皆是虛妄。另據大毘婆沙論卷三十七載,夢醒後尚有記憶,能告訴他人者,稱為完全之夢。而論其自性(夢之本質),則有意、念、五取蘊、心、心所法等種種說法;於見夢之理由,亦舉出五緣(疑慮、串習、分別、曾更念、非人所引,或他力、曾更念、當有、分別、諸病)、七緣(見、聞、受、希求、分別、當有、諸病)等吠陀以來之諸說。
於三界之中,夢僅發生於欲界,不見於色界、無色界。而於欲界中,異生(凡夫)、預流果等之聖者皆有夢,唯有佛無夢。依唯識宗之說,睡眠深時意識全無,淺時仍有夢中之意識,遂由其作用而有夢。此外,唯識宗又以夢喻顯唯識三性中「遍計所執性」之空無虛妄。說一切有部主張夢中所發生之事盡為實事,故具有果報之作用;但譬喻師否定此說;大智度論卷六亦稱夢非實事,盡屬妄見。
然夢亦可能預見未來,印度自古即盛行占夢術。於佛典中,有關記載夢之經典極多,據修行本起經卷上、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一等佛傳之記敘,釋尊托胎之際,摩耶夫人夢菩薩乘白象入於胎內;據摩訶摩耶經卷下、大般涅槃經後分卷下等之記載,皆有關於佛陀入滅之夢兆;據舍衛國王夢見十事經載,波斯匿王以十夢預見未來之社會狀態;另據給孤獨長者女得度因緣經卷下及俱舍論卷九載,訖栗枳王所見之十夢亦暗示釋尊入滅後佛教發展之大勢。此外,般舟三昧經卷上亦述及夢中見佛之情形。善見律毘婆沙卷十二將夢分為四類:(一)四大不調之夢,夢見山崩、飛騰於虛空中,或為群賊、惡獸所追逐,係由身體不調和所引起者。(二)先見之夢,夢見先前經驗之事。(三)天人夢,隨人之修善或作惡,夢見天人顯示其善惡之行為。(四)想夢,應過去行為之善惡,而依各善惡意想,夢見善惡之事。同書又謂,於四者之中,「四大不調」與「先見」二者所致之夢為虛妄不實者,「天人夢」與「想夢」則為真實;並謂一切夢不必受果報。另據大方等陀羅尼經卷一載,袒荼羅等十二夢王為陀羅尼經之守護者,將現於受持此經者之夢中而加護之。
據金光明最勝王經卷二載,妙幢菩薩於夢中見光明晃耀之大金鼓宣說「懺悔品」,此即「金鼓說法」之故事。出生菩提心經則舉出四種善夢之情形,即夢中若見蓮花、繖蓋、月輪、佛像等,均屬善夢。此外,佛典中較著名之夢經大多屬於預見未來之先兆,如阿難七夢經,阿難曾夢七凶事:(一)陂池火炎滔天。(二)日月沒,星宿亦沒。(三)出家比丘轉在於不淨坑塹之中,在家白衣登頭而出。(四)群豬來觝揬栴檀林。(五)頭戴須彌山,不以為重。(六)大象棄小象。(七)獅子王頭上有七毫毛,在地而死,一切禽獸見而怖畏,後見身中蟲出,然後食之。此等皆為當來世佛法衰滅之徵兆。此外,如雜寶藏經卷九所收載之八夢經、本生經中之大夢本生經(十六夢經)等,均載有表面上難以理解而實際皆各有象徵意義之夢兆。
一般而言,小乘佛典與大乘佛典對夢之看法、解釋各異其說,小乘佛典大多透過夢來暗示重大事件及轉變,如佛陀托胎前,摩訶摩耶夫人夢菩薩騎白象入胎;佛陀入滅之前,摩訶摩耶夫人夢須彌山崩、四海水竭等之五大惡夢;或如上記所舉之波斯匿王十夢、訖栗枳王十夢、阿難七夢等,均為採取原始、自然等觀點之小乘經典。大乘佛典則多詮釋夢之本質,並闡論其實體之有無、善惡等之根本問題,或藉其性質之虛妄不實以比喻有為法之如幻如影,此類譬喻於大乘經典中,數量之多,不勝枚舉,乃屬批判性、形而上之觀點。〔雜阿含經卷七、大寶積經卷七十三、卷七十四、大智度論卷六、卷六十四〕(參閱「十夢」482、「夢經」5778) p5774
夢感好相
據法華經安樂行品載,成就四安樂行之人,能於夢中感見五種好相,即:(一)夢見佛為眾生說法。(二)夢見自己為眾生說法。(三)夢見自己聞法開解,證得不退智,並由佛授予當來成佛之記莂。(四)夢見自己體得授記之後,於山林閑處修菩薩之道。(五)夢見自己八相成道,轉大法輪。另據出生菩提心經載,若於夢中感見蓮花、繖蓋、月輪、佛像等,亦屬好夢之相。(參閱「夢」5774) p5778
樂
(一)梵語 sukha,巴利語同。為「苦」之對稱。即身心適悅之感覺。三受之一,又作樂受;亦為五受根之一,二十二根之一,故又作樂根。若由身、心上區分之,於身之適悅感受稱為樂受;於心則稱喜受。樂總為一切善業所引生之果報,故其業亦稱順樂受業。樂有多種分類,即:(一)三樂:(1)天樂,修十善,生於天界所受之樂。(2)禪樂,入禪定境界之樂。(3)涅槃樂,又作寂滅樂,得涅槃之樂。三樂另有:(1)外樂,指眼等前五識所生之樂。(2)內樂,指初禪、第二禪、第三禪意識所生之樂。(3)法樂樂,由無漏之智慧所生之樂。
(二)四樂:(1)出離樂,又作出家樂,即出家求道而得解脫之樂。(2)遠離樂,指初禪之樂,即遠離欲與惡不善法之樂。(3)寂靜樂,為第二禪以上之樂,即止息尋、伺等精神作用之樂。(4)菩提樂,遠離煩惱而獲真實智之樂,即得菩提之樂。此四種樂又稱四味、四無罪樂,乃超越世間之寂靜世界所具有之四種樂味。四種樂加上涅槃樂,則為五種樂。〔大毘婆沙論卷十四、卷七十八、俱舍論卷三、卷十五、成唯識論卷五、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三、卷十五、華嚴經探玄記卷七、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二十六〕
(二)以樂器奏出音曲。有聲樂、器樂、舞樂三類。經中之言「樂」,多為器樂之意。法華經卷一方便品(大九‧九上):「若使人作樂,擊鼓吹角貝,簫、笛、琴、箜篌、琵琶、鐃、銅鈸,如是眾妙音,盡持以供養,或以歡喜心,歌唄頌佛德,乃至一小音,皆已成佛道。」即是其例。據梵文楞伽經(Lavkāvatāra sūtra)第一章所記,印度有七全音,即具六(saharsya)、神仙曲(rsabha)、持地調(gāndhāra)、明意(dhaivata)、近聞(nisāda)、中令(madhyama)、雞尸迦(kaiśika)。亦有以等五(梵 pañcama)替代雞尸迦,稱為七全音者。在南印度阿摩羅婆提(梵 Amarāvatī)塔之欄楯彫刻中,刻有琵琶及橫笛類之樂器。又無量壽經鈔卷五解釋無量壽經所說之五音,以為即宮、商等五聲。
在中國,以五聲八音為樂,五聲為音階,即宮、商、角、徵、羽。八音為器樂之分類,即塤、笙、鼓、管、絃、磐、鐘、柷等。其後印度、西域等地之樂傳來,五聲乃加變宮、變徵而成七聲,樂器種類亦有增加。蓋佛教禁止以娛樂為目的之歌舞音曲,長阿含卷十一善生經中,列舉伎樂之六失;增一阿含經卷三十八以禁止作倡伎樂為八關齋法之一;五分律卷二十六禁止比丘自以歌舞供養於塔。然據法華經玄贊卷四末(大三四‧七二七中):「發菩提心經云,音樂、女色,不以施人,亂眾生故。此供養佛,故不相違,如金藏中音樂供養事。」即准許以音樂、歌舞等供養於佛。〔發菩提心經論卷上、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四之三、前漢書卷二十一下、隋書卷十四〕(參閱「佛曲」2626) p6096
聲聞菩提
為三種菩提之一。菩提,指果上之智慧。聲聞果之智慧為聽法之結果,與緣覺、佛之智慧分別由思惟、無師自修而得者不同,稱為聲聞菩提。優婆塞戒經卷一「三種菩提品」(大二四‧一○三八上):「若得菩提,名為佛者,何以故,聲聞、辟支佛人不名為佛?(中略)聲聞之人,從聞得故,不名為佛;辟支佛人,從思惟已少分覺故,名辟支佛;如來無師,不依聞思,從修而得,覺悟一切,是故名佛。」〔出生菩提心經〕(參閱「三菩提」631) p6499
願
梵語 pranidhāna。心中欲成就所期目的之決意,特指內心之願望,如心願、志願、意願、念願等。據放光般若經卷三問僧那品、無量壽經卷下等載,佛菩薩皆於發心之初,志求無上菩提,欲度一切眾生。此類誓願稱為弘誓,又稱為總願,如四弘誓、二十大誓等。同時,佛菩薩亦發願清淨佛土、成就眾生,此類誓願雖通於一切佛菩薩,然依眾生之意樂而有所不同,故稱為別願,如阿彌陀佛之四十八願、藥師如來之十二願等。蓋「果」雖由「行」所招至,然若無「願」,則其行亦無法到達所期之目的。
又佛菩薩欲達成佛教之最高目的,再入於「因位」之願,稱為本願、因願,或宿願;其本願之力或作用,稱為願力。故知凡佛菩薩修佛道,一心誓願成佛者,則不可或缺「願作佛心」;若誓願教化眾生,則須具有「度眾生心」;合上記之二種心,略稱為願作度生。
此外,有關「願」之成語尚有多種,如:願巧,巧妙之本願;上願,謂勝上之願;悲願,謂慈悲之願;願事,指所願之內容;願主,指發願之人;而特別發願行使某事,即稱為行願。〔道行般若經卷六、北本涅槃經卷二十四、菩薩地持經卷九、大智度論卷七、成唯識論卷九、發菩提心經論卷上、華嚴經探玄記卷三〕 p6726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三菩提
(一)指三乘之人所得的菩提︰又名三乘菩提,即聲聞菩提、緣覺菩提、無上正等菩提。緣覺菩提又名獨覺菩提、辟支佛菩提;無上正等菩提又名無上菩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或諸佛菩提。《優婆塞戒經》卷一〈三種菩提品〉謂(大正24‧1038a)︰
「菩提有三種,一者從聞而得,二者從思惟得,三者從修而得。聲聞之人從聞得故不名為佛;辟支佛人從思惟已少分覺故名辟支佛;如來無師不依聞思,從修而得覺悟一切,是故名佛。(中略)如恆河水,三獸俱渡,兔馬香象。兔不至底浮水而過,馬或至底或不至底,象則盡底。」
依《出生菩提心經》所述,若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但不教他人發菩提心,以此因緣心得解脫,名聲聞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自發菩提心,不教他人發菩提心,以此因緣心證辟支菩提,名辟支佛道。若善男子善女人,自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教他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譬如有三種人欲渡恆河,第一人以草為筏渡河,第二人以皮囊或皮船渡河,第三人造作大船,載百千人渡河。
《大毗婆沙論》卷一二七闡釋三乘菩提之高下謂,若以上智觀察,起上品之身念住乃至上品之無學道,名為上品善士,證得無上正等菩提。若以中智觀察,起中品之身念住乃至中品之無學道,名中品善士,證得中品獨覺菩提。若以下智觀察,起下品之身念住乃至下品之無學道,名下品善士,證得聲聞菩提。
(二)指應化佛菩提、報佛菩提、法佛菩提︰《法華經論》謂(大正26‧18c)︰
「示現成大菩提無上者,示現三種佛菩提,一者應化佛菩提,隨所應見而為示現故,如經皆謂如來出釋氏宮,去伽耶城不遠,坐於道場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二者報佛菩提,十地行滿足得常涅槃證故,如經︰善男子我實成佛已來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那由他劫故。三者法佛菩提,謂如來藏性淨涅槃常恆清涼不變故,如經︰如來如實知見三界之相乃至不如三界見於三界故。」
《法華經玄義》卷五(下)謂,法佛菩提又名實相菩提,報佛菩提又名實智菩提,應化佛菩提又名方便菩提,並配以真性、觀照、資成三軌(大正33‧745a)︰
「真性軌即實相菩提,觀照軌即實智菩提,資成軌方便菩提。故下文云︰我先不言汝等皆得阿耨三菩提,非實非虛非如非異,不如三界見於三界,即實相菩提;我成道已來甚大久遠,即實智菩提;我說少出家近伽耶城得三菩提,即方便菩提。」
〔參考資料〕 (一)《雜阿含經》卷二十八;《大智度論》卷五十三;《顯揚聖教論》卷三;《十地經論》卷三;《大乘義章》卷十八;《華嚴經孔目章》卷三。(二)《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三之一;《金光明玄義》卷上。
十大願
謂菩薩應發之十種大願。
(一)指普賢菩薩所發之十大願︰通稱為「普賢十大行願」。分敘如次︰
(1)禮敬諸佛︰謂願對十方三世諸佛世尊如對目前,以清淨身語意業修禮敬,盡未來際無窮盡。
(2)稱讚如來︰謂願由一一舌根出無盡音聲海,由一一音聲出一切言辭海,稱揚讚歎一切如來諸功德海。
(3)廣修供養︰謂願以華雲鬘雲等諸上妙具供養諸佛,又願修如說修行供養等最勝之法供養,廣行供養。
(4)懺悔業障︰又稱懺除業障,謂願念由過去無始劫中之貪瞋癡諸惡業,於諸佛菩薩眾前,以清淨三業誠心懺悔,後不再造,恆住淨戒。
(5)隨喜功德︰謂願自諸佛如來之初發心至分布舍利之一切功德,及菩薩乃至六趣四生之所有功德悉皆隨喜。
(6)請轉法輪︰謂對於成等正覺一切諸佛,以身口意業之種種方便,慇懃勸請轉妙法輪。
(7)請佛住世︰謂對於將示現涅槃之諸佛如來乃至一切善知識,勸請為利樂眾生不入涅槃。
(8)常隨佛學︰謂對於毗盧遮那如來自初發心精進不退而樹下成道,處種種眾會成熟眾生,乃至示現涅槃,志願一切皆隨學。
(9)恆順眾生︰謂願隨順眾生種種差別,作種種承事供養,如敬父母,如奉師長乃至如來,平等饒益眾生。
(10)普皆迴向︰謂願自第一禮拜至第九隨順之所有功德悉皆迴向一切眾生,令常得安樂,究竟成就無上菩提。
關於此十大願,《三曼陀跋陀羅菩薩經》中亦有類似的內容。
(二)指初地菩薩所發之十大願︰即供養願、受持願、轉法輪願、修行願、成熟願、承事願、淨土願、不離願、利益願、正覺願。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謂此十願以真如為體,而初地菩薩能見真如,故至登初地乃得成立。
《大乘義章》卷十四就自利利他分別此十願,稱初二願是自行之始,次五為外化之行願,後三願則自他不定。關於此十願,新、舊《華嚴經》之〈明法品〉亦有提到,稱為菩薩十種清淨願,順序上並有所出入。又,《發菩提心經論》卷上〈願誓品〉則以此十願為三乘共十地中第一乾慧地菩薩所發之誓願。
(三)指初學菩薩應發之大願︰又名十種行願。語出《大乘修行菩薩行門諸經要集》卷上所載〈勝義諦品經〉。有二種︰一指願度一切眾生、令其遠離一切煩惱、除滅相續習氣、於一切佛法無所疑惑、除救眾生一切苦聚、救眾生離三途八難、歸依親侍一切諸佛、願學菩薩一切戒行、昇空中示現毛端無量佛事、以大法鼓擊動一切佛剎等十願。另一種指願為諸眾生盡未來劫住世間、願最後親侍供養一切諸佛、願令一切眾生住普賢菩薩行願、願積集一切戒行功德、願普修六波羅蜜、願滿足菩提戒行、願莊嚴淨一切佛剎、願生十方佛剎、願深求一切佛法、願於諸佛剎成等正覺等十願。
〔參考資料〕 《華嚴經行願品疏》卷十;《菩薩本業經》;《十住毗婆沙論》卷三;《十地經論》卷三;《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下(末);《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二(中)。
大寶積經
《大寶積經》是一部叢書體裁的經集,一二○卷。收在《大正藏》第十一冊。玄奘在示寂前一年(663)曾試譯幾行,感覺氣力衰竭而輟筆。菩提流志從神龍二年(706)開始編譯,歷時七年,於先天二年(713)完畢,完成玄奘未盡的偉業。他利用《寶積經》的叢書體裁,儘量勘同從前譯過的另本編入大部,遇到舊本文義不全或舊無譯本的,才出新譯。因此全經四十九會,幾乎一半用了舊本,只二十六會新譯,其中還多數是參酌舊本重出,純粹的初譯本只十一會而已。
《寶積》這樣四十九會的大叢書,是後來發展而成的。最初出現的是裡面最原始的一種,中國前後譯過四次,開始是支婁迦讖譯的,名叫《佛遺日摩尼寶經》(佛遺日,即毗佛略,意為方廣;摩尼為如意珠),次晉錄失譯名《摩訶衍寶嚴經》,又姚秦失譯名《大寶積經》,或名《迦葉品》(後由單卷編入大部四十九會中第四十三會,因大部也有〈迦葉品〉,遂改名〈普明會〉),最後譯的名《迦葉問正法經》。四個譯本名稱不同,都是小本《寶積》的異譯,原經叫什麼名字已不清楚。
小本《寶積》是繼《般若》之後出現的大乘經類之一,其內容較《般若》更為豐富。不過基本理論仍出於《般若》。全部分為十六門,都是屬於大乘教法,具有重要意義。其中談到了大乘出家,即戒律的問題,談到定慧學,以大乘和小乘相比較指出其優劣。更值得注意的是提出了大乘的一個重要思想︰「根本正觀」,說大乘應該用般若去觀察一切。菩薩乘就是提倡般若,所以《寶積》的根本正觀來自般若。具有智慧,就掌握得到判別正與不正的方法,從而使他們的理論超出了單純的空觀,提出所謂「中道」來。「空觀」原對「實有」而言,「實有」固然不對,若定以空為實在的「空」,也不對,離去「空觀」、「實有」的兩邊,他們主張「中道」。「中道」原在部派佛學時期也偶爾談到,現在大乘把它擴大,而且固定在「正觀」方面運用,這就是從小品《寶積》開始的一個重要思想。小品《寶積》還特別指出,「有見」很壞,但「有見」走向極端,即使大如須彌山,也還有辦法破除,如果著了「空見」那就不可救藥了。可見,《寶積》的思想比「空觀」進了一步,它破空破有,提倡「中道正觀」。
勝鬘夫人會〉是劉宋‧求那跋陀羅譯《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的異譯,編入大部第四十八會。內容主要講「佛性」,特別以「如來藏」為主題。全經結構分十四門,即有十四義。說法基本上與《大涅槃經》的後分一致,但著重結合心的法性講的。心的法性即心的本質,心以「清淨」為本質,就是「自性清淨心」。《勝鬘經》又提到如來藏即自性清淨心,把佛性擴展到心性,如來藏厭苦欣滅而為出世正因,尤屬內學大本之談,乃對於人性的理解以及人生轉依根據的說明。把「如來藏」聯繫於對「自性清淨心」的理解力方面,即「空性智」。空性智對心的理解有兩個方面︰
(1)從自性清淨心講,一切眾生皆有此心,但現時不能覺察,乃因煩惱障蔽,即所謂「心性本淨,客塵所染」。淨心與客塵是同時並存的,但兩者性質不同,又是分離的,即所謂「與客塵俱,而性相離」。何以知其相離﹖是空性智的理解,「由智而見其不實」,從而把客塵斷掉,如來藏就具有空的意義,即「空如來藏」。
(2)如來藏可以成佛,可以使之具有佛的各種功德,儘管現在未發現功德,但功德的基礎存在。藏與功德的關係,被看作「不俱與不離」,現在雖尚未實現佛的功德,但如來藏裡早已攝藏了實現它的基礎,如幼兒已具備有成年人基礎,總有成長為成年人的一天。從智慧看來,它也是圓滿無欠缺的。這樣又具有不空的意義,即「不空如來藏」。
《勝鬘經》共講了十四義,還有其他一些重要說法,如三乘歸於一乘,暗示一切眾生(包括一闡提在內)都可以成佛。四諦歸於滅諦,可以看出四諦有有作、無作兩方面的意義。
《菩薩藏經》二十卷,玄奘於貞觀十九年(645)譯出,編入大部第十二會。它是菩薩藏理論新的發展,對於大乘全體又有所組織的一部書。菩薩藏的理論根據就是法門,此經對大乘的重要法門都提到了,因此,對了解這一時期的學說具有極重要的意義。玄奘是傳播這一學說系統的瑜伽行派的人,對此學說原委了解得很清楚,所以非常重視它,歸國後最先翻譯的就是此經。它講大乘菩薩道的組織,以「四無量」、「六度」、「四攝」為綱,把有關法門統攝在這三類裡。首先提出「四無量」來,是與外道說法相照應而內容卻不相同,剔除了婆羅門所說以梵天為解脫目標,修行結果與梵天共住的理想。他們修行的手段之一是修「慈悲喜捨」四無量。大乘認為這還是貪欲的低級要求,因而主張四無量是無染心的。此經繼承龍樹吸取和利用外道所說的四無量這一方法,把四無量列在六度之先,以四攝為六度的推廣,構成了以六度為中心的組織體系。它把以前及當時的一切說法加以簡別,最後把重點放在「智度」上。這從經的最後帶有結論性的頌文「於業應知業,於報應知報,無業亦無報,是安隱涅槃。諸有為皆苦,於中無有智,是故智生已,有為皆解脫」裡也表示出來了。此經不但把智慧放在首位,而且講到如何才能構成智慧;需有十善巧︰蘊、界、處、諦、四無礙、四依趣、資糧、三十七道品、緣起、一切法(包括有為、無為)。應對十個方面有正確的認識,就是善巧。
此經對《大涅槃經》、《勝鬘經》所提到的問題也涉及到了,但無所偏重,而是包羅各個方面。如講「界」善巧時,不用「佛性」而用「我界」解釋,說「我界」就是「法界」,也就是「法性」的意思,實際上與《涅槃經》、《勝鬘經》一樣。講「諦」善巧提到四諦歸於滅諦,與小乘講四諦以苦諦為中心相反。關於諦,平常只講勝義諦和世俗諦,此經加一個相諦為三諦。相諦是無相,把一切歸於無相。通常講勝義諦只講一切法自性空,此經認為這樣講空還不夠,應以無相為基礎,建立一切相。無相與一切相,非一非異。諸法不一,歸為無相。異中見一,無相非相,乃是一切相之共相。這種說法對後來的有關說法很有影響。在講四諦時,一方面肯定了可用五蘊解釋,即五取蘊是苦,因而有苦集滅道。另一方面也可從能取所取來解釋,由於能取所取的執著,也會形成苦。這是針對有部把六根看成內能取,六塵看成外所取,而此經認為這種執著就屬苦諦。此外,還提到涅槃與生死是無區別的,成就瑜伽師地得方便慧的等等,可見與後來的瑜伽行派有著千絲萬縷的密切聯繫。因此,它對大乘學說講得很全面,很扼要,可以看成大乘思想的重新組織。玄奘雖然首先譯出它,是重視它的一個表示,可惜他並沒有說明此經對大乘學說有這樣多的發揮。
《大寶積經》內有重大義理的幾會,特別是小本《寶積》為大本《寶積》之先河,要義如上。以下即依次略述其餘各會的大概。
第一〈三律儀會〉,三卷。唐‧菩提流志新譯,與舊譯《大方廣三戒經》同本。佛因大迦葉問,而說菩薩種種應作、不應作的三法。
第二〈無邊莊嚴會〉,四卷,新譯。佛為無邊莊嚴菩薩說一切法自性無性,不可以相表示;然是一切諸法本性,非由染淨之所建立,無住無起,本性清淨。菩薩如實解了無明諸有為法,悟智見等無為法,入清淨法門,獲遍持光明智慧,圓滿所有不思議善根等願。
第三〈密迹金剛力士會〉,七卷,西晉‧竺法護譯。密迹金剛力士說如來身口心三祕密真實之法。目連欲窮佛聲邊際,過西方九十九恒河沙佛土終不能得,其音常近不遠。應持菩薩過上方百億恒河沙佛土,欲見佛頂相亦不能見。
第四〈淨居天子會〉,二卷,西晉‧竺法護譯,舊名《菩薩說夢經》。淨居天子問菩薩所行相貌攝受諸法,佛言夢中見相一百八事,應隨夢境進修,淨除業障。
第五〈無量壽如來會〉,二卷,新譯,與舊《無量清淨平等覺》、《大阿彌陀》、《無量壽經》等同本。佛說阿彌陀佛因地願力,極樂國土種種清淨莊嚴,勸人往生。
第六〈不動如來會〉,二卷,新譯。與舊本《阿閦佛國經》同本。佛說妙喜世界種種勝妙,不動佛行願功德,勸人往生。
第七〈被甲莊嚴會〉,五卷,新譯。佛為無邊慧菩薩說菩薩被大甲胄,乘於大乘,行於大道,為諸眾生作大利益。
第八〈法界體性無分別會〉,二卷,梁‧曼陀羅仙譯,與羅什譯《法界體性經》同本。文殊師利說一切法皆法界體性,是污染者法界體性,若知污染是法界體性是名白淨。然第一義無有污染,若污染法若白淨法,名佛出世。佛出世者,諸法無生,是無生法,都無生死,亦無涅槃。又廣說菩提之相,菩薩聞已,能於諸法體性無所分別,即名為佛。
第九〈大乘十法會〉,一卷,元魏‧佛陀扇多譯,與梁譯《大乘十法經》同本。十法者︰(1)信成就,(2)行成就,(3)性成就,(4)樂菩提心,(5)樂法,(6)觀正法行,(7)行法慎法,(8)捨慢大慢,(9)善解如來祕密之教,(10)心不希求二乘。
第十〈文殊師利普門會〉,一卷,新譯。與舊《普門品經》等同本。佛說色、聲、香、味、觸、人、天、善、惡等法,了知其性空,本自無生起,皆悉寂靜,是名諸三昧普入不思議法門。
第十一〈出現光明會〉,五卷,新譯。佛答月光童子問,說如來因地善根資糧圓滿,成就相好光明等法門。
第十二〈菩薩藏會〉,內容見上文有關《菩薩藏經》之說明。
第十三〈佛為阿難說人處胎會〉,一卷,新譯,與舊譯《胞胎經》同本。佛說人受生入胎種種事。
第十四〈佛說入胎藏會〉,二卷,唐‧義淨譯。佛說種種方便,化難陀離欲出家事。
第十五〈文殊師利授記會〉,三卷,唐‧實叉難陀譯,與《文殊師利佛土嚴淨經》同本。佛說文殊師利於往昔雷音佛所初發菩提之心,過不可思議微塵數劫行菩薩道,勸教十萬無量無邊如來,然後作佛名為普見,剎土功德莊嚴,極樂世界非所比量。
第十六〈菩薩見實會〉,十六卷,高齊‧那連提黎耶舍譯。佛成道已,還迦毗羅城,為淨飯王說六界差別法門。
第十七〈富樓那會〉,三卷,姚秦‧鳩摩羅什譯,舊譯名《菩薩藏經》,亦與《大悲心經》同本。佛為富樓那說菩薩藏。
第十八〈護國菩薩會〉,二卷,隋‧闍那崛多譯。佛為護國比丘說菩薩清淨無畏,喜捨調伏等四十八法。
第十九〈郁伽長者會〉,一卷,曹魏‧康僧鎧譯,與《法鏡經》及《郁迦羅越問菩薩行經》同本。佛為郁伽長者說在家種種過患功德及出家菩薩修行功德之法。
第二十〈無盡伏藏會〉,二卷,新譯。佛說菩薩有貪行、瞋行、癡行等分行,說法等五伏藏,成就殊勝功德,速證菩提。
第二十一〈授幻師跋陀羅記會〉,一卷,新譯,與舊譯《幻士仁賢經》同本。王舍城幻師變幻供養驗試如來,不知如來現證諸法如幻,悔悟發心而得授記。
第二十二〈大神變會〉,二卷,新譯。如來有大神變,說法教誡,答商主天子問,說云何名無生,云何名無生忍。
第二十三〈摩訶迦葉會〉,二卷,元魏‧月婆首那譯。佛為迦葉說出家比丘妄言得果,貪著名利等種種罪相。
第二十四〈優波離會〉,一卷,新譯,與舊譯《決定毗尼經》同本。優波離問佛戒律輕重開遮,文殊師利言一切諸法畢竟寂滅,心寂滅故名究竟毗尼,乃至是名法界究竟毗尼,諸佛世尊依此成道。若善男子於是法中不善觀察,則為遠離如來淨戒。
第二十五〈發勝志樂會〉,二卷,新譯,與舊譯《發覺淨心經》同本。佛說初業菩薩既出家已,應離樂著利養、憒鬧、俗言、睡眠、眾務、戲論等過失,修出世道慈念眾生。
第二十六〈善臂菩薩會〉,二卷,姚秦‧鳩摩羅什譯。佛為善臂菩薩說菩薩當具足六波羅蜜法。
第二十七〈善順菩薩會〉,一卷,新譯,與舊譯《須賴經》同本。舍衞城有菩薩名善順,方便度人,示現極貧,佛為說法,授以佛記。
第二十八〈勤授長者會〉,一卷,新譯。佛為舍衞城勇猛授等五百長者,說應觀身四十四種過患,厭離身命妻子,捨宅衣服車乘香鬘一切樂具,速能成就六波羅蜜,疾得無上菩提。
第二十九〈優陀延王會〉,一卷,新譯,與舊譯《優填王經》同本。優陀延王因第二夫人誣陷,對第一夫人及如來聖眾發起瞋恚,悟後懺悔。佛為說先知丈夫過患,然後多種觀察女色欲染過患。
第三十〈妙慧童女會〉,一卷,新譯,與舊譯《須摩提經》及先譯《妙慧童女經》同本。長者女妙慧問佛︰云何得端正身乃至臨終諸佛現前﹖佛為說於惡友所不起瞋心等四十行。
第三十一〈恒河上優婆夷會〉,一卷,新譯。佛與恒河上優婆夷問答,說一切法如幻化,如虛空,心尚不可得,何況心所生法,一切法皆無所得名真修梵行。
第三十二〈無畏德菩薩會〉,一卷,與《阿闍世王女阿術達菩薩經》等同本。阿闍世王女無畏德,見聲聞不起迎問禮,為王廣說二乘與大菩薩人種種差別,與舍利弗等問答妙法。
第三十三〈無垢施菩薩應辯會〉,一卷,與《離垢施女經》及《得無垢女經》同本。波斯匿王女與聲聞迦葉、舍利弗等,及菩薩文殊、觀音等,問答法要。
第三十四〈功德寶花敷菩薩會〉,一卷,新譯。佛因問,為說持誦十方現在佛名所得殊勝功德。
第三十五〈善德天子會〉,一卷,與先譯《文殊師利所說不思議佛境界經》同本。文殊演說諸佛不思議甚深境界。
第三十六〈善住意天子會〉,四卷,與《如幻三昧經》及《聖善住意》等同本。文殊與善住意於佛前問答不施不慳、不戒不犯、不忍不諍、不進不怠、不禪不亂、不智不愚、無凡夫無佛、不因緣不無緣等甚深法。
第三十七〈阿闍世王子會〉,半卷,與舊譯《太子刷護》、《太子和休》二經同本。王太子問佛︰何因緣得端正蓮華化生、知宿命、生天上、得六神通等﹖佛隨問演說。
第三十八〈大乘方便會〉,二卷半,東晉‧竺難提譯,與《慧上菩薩問大善權經》等同本。佛因智勝菩薩問,說諸菩薩依迴向,隨喜,以一摶食給施一切眾生,一香一華供養十方佛等善權方便法門。
第三十九〈賢護長者會〉,二卷,原名《移識經》,隋‧闍那崛多譯。賢護問佛,眾生有識如寶在篋,不顯不知,身謝識遷,如夢遷化,受種種身,往來苦樂等事。
第四十〈淨信童女會〉,一卷,新譯,波斯匿王女問菩薩正修行法、得堅固力、安住生死、成熟眾生、六度、四無量等。
第四十一〈彌勒菩薩問八法會〉,一卷。本名《彌勒菩薩所問經》,與《大乘方等要慧經》同本。佛說菩薩成就深心等八法,於勝進法中不退不轉,速成菩提。
第四十二〈彌勒菩薩所問經〉,半卷,與舊譯《彌勒菩薩所問本願經》等同本。佛說彌勒以善權方便安樂行,晝夜六時禮佛懺悔,勸請諸佛,願於來世人民無垢穢奉行十善時成佛。釋迦以身命布施,勇猛精進,願於五濁惡世成佛度生。
第四十三〈普明菩薩會〉。
第四十四〈寶梁聚會〉,二卷,北涼‧釋道龑譯。佛說沙門善惡垢淨,梵行非梵行種種事相。
第四十五〈無盡慧菩薩會〉,半卷,新譯。佛說十波羅蜜及入十地先相等法(與華嚴部《莊嚴菩提心經》同)。
第四十六〈文殊師利說般若會〉,一卷半,蕭梁‧曼陀羅仙譯。文殊師利菩薩說般若波羅蜜及一行三昧法。
第四十七〈寶髻菩薩會〉,二卷,西晉‧竺法護譯。佛說六波羅蜜、三十七菩提分法、菩薩淨行等。
第四十八〈勝鬘夫人會〉,內容見上文有關〈勝鬘夫人會)之說明。
第四十九〈廣博仙人會〉,一卷,新譯。佛為廣博仙人說三十三垢染布施不得果報及說種種上施、生死轉識、諸天欲樂衰相等事。
關於《寶積經》的註釋,《瑜伽師地論》〈攝抉擇分〉有釋文與經配合,但不牒經文。對勘四譯,唯晉譯結構比較相近,可以對讀。元魏‧菩提流支譯有釋論一種,名《大寶積經論》,凡四卷,不詳作者,譯文也錯亂拙劣。西藏藏經中同有此本,題安慧作,考其體例,是依《瑜伽》配合經文,詳為之解,家法井然,或者真是安慧之作。第四十一〈彌勒菩薩問八法會〉有釋論五卷,名《彌勒菩薩所問經論》,元魏‧菩提流支譯。第四十七〈寶髻菩薩會〉有釋論《寶髻菩薩四法經論優波提舍》一卷,天親菩薩造,元魏‧毗目智仙譯,也都可資參研。(李安)
◎附︰長尾雅人著‧許明銀譯《印度佛教史述要》第六章(摘錄)
《寶積經‧迦葉品》
(前略)《寶積經》(Ratnakūṭa)也同樣地稱讚菩薩,而討厭職業性的小乘比丘。
此經典也許比《般若經》與《金剛經》還要晚出,不過,仍舊是相當古老的大乘經典。漢譯大藏經內有為數一二○卷的大部頭經典-《大寶積經》。其實,它是集合四十九部獨立的經典而成的。其中,第四十三號的〈迦葉品〉(Kaśyapa-parivarta,後改名為〈普明菩薩會〉),即等於此處所譯出者。編集四十九部經典成現在之形態的是在七世紀的唐代,且四十九部經典當中也攙雜著舊經典與新經典。有名的《大無量壽經》是排在第五號,《勝鬘經》則列在第四十八號。
〈迦葉品〉在這四十九經當中屬於最古老層次,且《寶積經》的平常稱呼原先是指此〈迦葉品〉(《寶積經》一名,在印度古代諸學者之間很著名,它常被引用於論書之中;且從其引用全是〈迦葉品〉內之文章,可得知此一事實)。相當於此〈迦葉品〉的部分,漢譯方面譯了四次。此外,現在還有梵文本及西藏語譯本。最初的漢譯本乃屬於二世紀後半期的後漢時代。將此與其他的漢譯本、梵文本與西藏語譯本作比較,可知經文是逐漸增加擴大的。在每一節上相同的內容有很多是以詩頌的形態反覆著,而舊的漢譯則缺少此詩頌部分。這裏是依照梵文本,節譯最有趣之處。
此經原來的名稱《寶積經》,乃意指「寶的聚集」。或許也意指著滙集著相當於寶玉的種種教說。該經以大乘經典的「空」思想做基礎,且敘述了阿含以來之佛陀教義,同時,也強調無我的思想與瑜伽的修行等。它是中觀學派及唯識學派所熟悉的經典。
全體的旨趣是在對照大乘菩薩的優秀性,以及小乘比丘修行的偏狹態度。前半部從各種角度來宣說菩薩是什麼。特別是第二十九節以下,以豐富的比喻來說明菩薩德,若將它視做一文學來看時也是很有趣的。此一比喻一直持續到第九十七節,而第五十二節以下則是本經的核心,是說明「中道」的。如此具體說明中道的經典並不太多。此部分常為其他論書所引用。第九十八節以下的「心之觀察」也很重要,於此也詳細地考察了「種姓」──「佛性」。
從第一二一節起,開始批判職業性的「出家人」、「比丘」與「沙門」。至於「四種破戒比丘」在任何一世都有。特別有趣的是結束此說法時,有五百位比丘離席而去。彼等不懂此經典之意趣,且不信受。此一情形使我們想起《法華經》〈方便品)有五千位增上慢的比丘,離開佛陀說法處而去的情景。《法華經》載佛陀任由彼等離去,而此〈迦葉品〉言,佛化作二比丘向此五百比丘說法。
〔參考資料〕 印順《寶積經講記》;《寶積部經典》(《大乘佛典》{9},中央公論社);櫻部文鏡《西藏譯大寶積經の研究》;月輪賢隆《古本大寶積經について》;A. K. Warder《印度佛教史》;Winternitz《印度文獻史》。
自利‧利他
自利與利他的併稱。指利益自己且利益他人。又作自他利(sva-parārtha)、自利他利、自他二利、自利利人、自行化他、自信教人信、自益益他、自覺覺他等。「自利」係指自己為得悟而修行,上求菩提;「利他」則是為利益他人、救濟他人而宣說教法,下化眾生。
此二利廣通於世間、出世間二法,乃大乘菩薩之所兼修。如《淨土論》云(大正47‧95a)︰「菩薩如是修五門,行自利利他,速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成唯識論》卷九亦謂菩薩所修勝行隨意樂力,一切皆通自他利行。若依別相論,六到彼岸、菩提分等為自利行攝,四種攝事、四無量等一切皆是利他行攝。
《菩薩地持經》卷一〈自他利品〉載有純(kevala)、共(para-saṃboddha)、安(hitānvaya,利益種類)、樂(sukhānvaya,安樂種類)、因攝(hetu-saṃgṛhīta)、果攝(phala-saṃgṛhīta)、此世(aihika)、他世(āmutrika)、畢竟(ātyantika)、不畢竟(anātyantika)等十種自利利他行。蓋小乘聲聞、緣覺為自己修戒、定、慧,修樂獨善寂,故於果位灰身滅智而缺利他之行;反之,大乘菩薩以利他慈悲為先,故修六度行以滿足二利行而成佛得果。
《發菩提心經論》卷上就「六波羅蜜」之內涵,而解釋其自他二利之義︰
(1)修布施,故善名流布,隨所生處財寶豐盈,是名自利;能令眾生心得滿足,教化調伏,使無慳吝,是名利他。
(2)修持戒,故遠離一切諸惡過患,常生善處,是名自利;教化眾生,令不犯惡,是名利他。
(3)修忍辱,故遠離眾惡,身心安樂,是名自利;化導眾生,皆令和順,是名利他。
(4)修精進,故能得世間、出世間上妙善法,是名自利;教化眾生,令勤修善,是名利他。
(5)修禪定,故不受眾惡,心常悅樂,是名自利;教化眾生,令修正念,是名利他。
(6)修智慧,故遠離無明,除煩惱障及智慧障,是名自利;教化眾生,令得調伏,是名利他。
又據《成唯識論》卷十所載,佛三身中,自性身寂靜安樂,無動作,並為增上緣,令諸有情得利樂,故兼攝自、他二利;受用身中的自受用身唯屬自利;他受用及變化二身唯屬他利。其他如佛三德、四弘誓願、三聚淨戒等亦分別有自利利他之義。
此外,曇鸞《往生論註》卷下謂他利與利他二者有別,若自佛而言,宜言利他;若自眾生而言,宜言他利。日僧親鸞即承此說而主張自利即自力,利他即他力之意。
◎附︰印順〈自利與利他〉(摘錄自《妙雲集》下編{2})
「利」是什麼
說到利他,首先應明白「利」的意義是什麼﹖利是利益,利樂;是離虛妄,離醜惡,離貧乏,離苦痛,而得真實,美善,豐富,安樂的。自利與利他,就是使自己或他人,得到這樣的利益安樂。世間法,有利必有弊,有樂就有苦,雖不是完善的,徹底的,然也有世間的相對價值。佛法流行在世間,所以佛教所說的利,除了究竟的大利──徹底的解脫而外,也還有世間一般的利樂。佛教的出現世間,是使人得「現生樂,來生樂,究竟解脫樂」。惟有聲聞──小乘人,才偏重於「逮得己利」,重於獲得個己的解脫樂。說利他,切勿落入聲聞窠臼,偏重於己利,專重於解脫自在的利樂。如忽略「現生樂」,即自己狹隘了佛教的內容,自己離棄了人間,也難怪世人的誤會了!
利他,有兩大類︰一是物質的利他,即財施︰如見人貧寒而給以衣食的救濟,見人疾病而給以醫藥的治療,修道路,闢園林等,以及用自己的體力或生命,來助人救人。二是精神的利他,即法施︰如愚昧的授以知識,憂苦的給以安慰,怯弱的給以勉勵;從一切文化事業中,使人心向上,向光明,向中道,向正常,向安穩。這不但是出世法的化導,也以世間正法來化導,使人類養成健全的人格。提高人類的德性知能,為出世法的階梯。當然,法施是比財施更徹底的。如給貧苦人以衣食的救濟,是財施;這只是臨時的,治標的。如以正法啟迪他,授以知識技能,幫助他就業(除幼弱老耄殘廢而外),即能憑自己的正當工作,獲得自己的生活,這比臨時的救濟要好得多。佛法中,出世法施勝過世間法施,法施比財施更好,然決非不需要財施,不需要世間法施。如專以解脫自在為利,實在是根本的誤解了佛法。
即以出世的法施來說,從使人得解脫來說,也並不像一般所想像的偏差。解脫,要從熏修行持得來。小乘行者,初發出離心,即種下解脫的種子;以後隨順修學,漸漸成熟;最後才證真斷惑得解脫。大乘行者,初發菩提心,即種下菩提種子;經長時的修行成熟,才能究竟成佛。大乘與小乘,都要經歷「種」、「熟」、「脫」的過程。所以出世法的教化,也不只是使人當下解脫自在,才是利他。使人「種」,「熟」,難道不是利他﹖使人當前解脫,非自己解脫不可(也有自己未曾解脫而能使人解脫的事證)。但使人得「種」利,得「熟」利,自己雖並未得解「脫」利,卻是完全可能的。所以《涅槃經》說︰「具煩惱人」,如能季義的一分,也可以為人「依」(師)。如了解佛法的真意義,不說給人現在安樂的利益,就是專論解脫樂,也決非「非自己先大徹大悟不可」。不過真能解脫自在,利益眾生的力量,更深刻更廣大而已。質疑者,從非要大徹大悟不可所引起的疑難,本來不成問題。可是一分佛弟子,極力強調當前解脫自在的利益,唱起非自利不能利他的高調。結果,是否做到(解脫的)自利,還不得而知,而一切利他事行,卻完全忽略了!
重於利他的大乘
淨化身心,擴展德性,從徹悟中得自利的解脫自在,本為佛弟子的共同目標。聲聞道與菩薩道的差別,只在重於自利,或者重於利他,從利他中完成自利。聲聞不是不能利他的,也還是住持佛法,利樂人天,度脫眾生,不過重於解脫的己利。在未得解脫以前,厭離心太深,不大修利他的功德。證悟以後,也不過隨緣行化而已。而菩薩,在解脫自利以前,著重於慈悲的利他。所以說︰「未能自度先度人,菩薩於此初發心。」證悟以後,更是救濟度脫無量眾生。所以聲聞乘的主機,是重智證的;菩薩乘的主機,是重悲濟的。
菩薩道,在初期的聖典中,即被一般稱做小乘三藏中,也是存在的,這即是菩薩本生談。菩薩在三大阿僧祇劫中,或作國王、王子,或作宰官,或作外道,或作農工商賈、醫生、船師;或在異類中行,為鳥為獸。菩薩不惜財物,不惜身命,為了利益眾生而施捨。閻浮提中,沒有一處不是菩薩施捨頭目腦髓的所在。他持戒,忍辱,精勤的修學,波羅蜜多的四種、六種或十種,都是歸納本生談的大行難行而來。這樣的慈悲利他,都在證悟解脫以前,誰說非自利不能利他!等到修行成熟,菩提樹下一念相應妙慧,圓成無上正等正覺。這樣的頓悟成佛,從三大阿僧祇劫的慈悲利他中得來。菩薩與聲聞的顯著不同,就是一向在生死中,不求自利解脫,而著重於慈悲利他。
初期的大乘經,對於菩薩的三祇修行,與三藏所說的小小不同。大乘以為︰菩薩的利他行,在沒有證悟以前,是事行,勝解行,雖然難得,但功德還算不得廣大。徹悟的證真──無生法忍以後,莊嚴淨土,成熟眾生的利他大行,功德是大多了。因為這是與真智相應,是事得理融的,平等無礙的。大乘分菩薩道為二階︰般若道,凡經一大僧祇劫,是實證以前的,地前的。唯識宗稱為資糧位,加行位(到見道位)也名勝解行地。證悟以後是方便道,凡經二大僧祇劫,即登地菩薩,唯識家稱為從見道到修道位。大體的說︰地前菩薩,雖有勝解而還沒有現證,廣集無邊的福智資糧,與本生談所說相近。大地菩薩,現證了法界,如觀音菩薩等慈悲普濟,不可思議。本生談中的一分異類中行,屬於這一階段的化身。雖有未證悟,已證悟二大階位,而未證悟前,菩薩還是慈悲利物,決無一心一意趣求解脫自利的。所以據菩薩行的本義來說,質疑者的疑難,完全出於誤解,根本不成問題。觀音菩薩等尋聲救苦,是大地菩薩事,然並非人間的初學菩薩行者,不要實踐慈悲利物的行為。
不過,一分的後期大乘,自稱為大乘的最大乘,上乘的最上乘;至圓至頓,至高至上。不再是大器晚成,而是一心一意的速成急就。於是乎「橫出」、「頓超」、「一生取辦」、「三生圓證」、「即身成佛」、「即心即佛」等美妙的術語,大大的流行起來。「生死未了,如喪考妣」;「生死事大,無常迅速」。這一類聲聞的厭離心情,居然活躍於至圓至頓的大乘行者的心中。山林清修,被稱美為菩薩的正道,而不再是走向「京都城邑聚落」了。在這種思想中,質疑者的疑難,也自以為不成問題的。因為一切利他功德,本來圓成,不需要向外求索。如一念證悟,即具足六波羅蜜,無邊功德,一點也不缺少。在理論上,在心境上,當然言之成理,持之有故。然在一般凡夫的眼光中,這種菩薩的利他功德,不過是宗教徒自心的內容。從表現於實際來看,但見自利,並未利他,並不能免卻難者的懷疑。
抗戰期中,太虛大師從南洋訪問回來說︰南方的教理是小乘,行為是大乘;中國的教理是大乘,行為是小乘。其實,南方的佛教,雖是聲聞三藏,由於失去了真正的聲聞精神,幾乎沒有厭離心切,專修禪慧而趨解脫的。缺乏了急求證悟的心情,所以反能重視世間的教化,做些慈善文化事業。而中國呢,不但教理是大乘的最大乘,頓超直入的修持,也是大乘的最大乘。稱為大乘的最大乘,實是大乘佛教而復活了聲聞的精神──急求己利,急求證入。失去了悲濟為先的大乘真精神,大乘救世的實行,只能寄託於唯心的玄理了!
長在生死利眾生
大乘佛教的修學者──菩薩,如沒有證悟,還不能解脫自在,他怎麼能長期的在生死中修行﹖不怕失敗嗎﹖能自己作得主而不像一般凡夫的墮入惡道,或生長壽天嗎﹖自己不能浮水,怎能在水中救人﹖難道不怕自己沈沒嗎﹖一分學者的專重信願,求得信心的不退;或專重智證,而趨於急求解脫,急求成佛,這都不外乎受了這種思想的影響。
當然,自己不能浮水,不能入水救人。然而,自己離水上岸,又怎麼能在水中救人﹖聲聞人急求自證,了脫生死,等到一斷煩惱,即「與生死作隔礙」,再不能發菩提心──長在生死修菩薩行。雖然大乘經中,進展到還是可以回心向大的結論,然而被痛責為焦芽敗種的,要費多大的方便,才能使他迴向大乘呢﹖要再修多少劫的大乘信心,才能登菩薩地呢﹖即使迴入菩薩乘,由於過去自利的積習難返,也遠不及直往大乘的來得順利而精進。所以大乘經中,以退失菩提心為犯菩薩重戒;以悲願不足而墮入自利的證入為必死無疑。不重悲願,不集利他的種種功德,一心一意的自利,以為能速疾成佛,這真是可悲的大乘真精神的沒落!
在水中救人,是不能離水上岸的。要學會浮水,也非在水中學習不可。菩薩要長在生死中修菩薩行,自然要在生死中學習,要有一套長在生死,而能普利眾生的本領。但這非依賴佛力可成;也非自己先做到了生脫死,解脫自在,因為這是要墮入小乘深坑的。菩薩這套長在生死而能廣利眾生的本領,除「堅定信願」,「長養慈悲」而外,主要的是「勝解空性」。觀一切法如幻如化,了無自性,得二諦無礙的正見,是最主要的一著。所以經上說︰「若有於世間,正見增上者,雖歷百千生,終不墮地獄。」惟有了達得生死與涅槃,都是如幻如化的,這才能不如凡夫的戀著生死,也不像小乘那樣的以「三界為牢獄,生死如冤家」而厭離他,急求擺脫他。這才能不如凡夫那樣的怖畏涅槃,能深知涅槃的功德,而也不像小乘那樣的急趣涅槃。在生死中浮沈,因信願,慈悲,特別是空勝解力,能逐漸的調伏煩惱,能做到煩惱雖小小現起而不會闖大亂子。不斷煩惱,也不致作出重大惡業。時時以眾生的苦痛為苦痛,眾生的利樂為利樂;我見一天天的薄劣,慈悲一天天的深厚,怕什麼墮落﹖惟有專為自己打算的,才隨時有墮落的憂慮。發願在生死中,常得見佛,常得聞法,「世世常行菩薩道」,這是初期大乘的共義,中觀與瑜伽宗的共義。釋尊在經中說︰「我往昔中多住空故,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這與聲聞行的多修生死無常故苦,厭離心深,是非常不同的。大乘經的多明一切法空,即是不住生死,不住涅槃,修菩薩行的成佛大方便。這種空性勝解,或稱「真空見」,要從聞思而進向修習,以信願、慈悲來助成。時常記著︰「今是學時,非是證時」(悲願不足而證空,就會墮入小乘)。這才能長在生死中,忍受生死的苦難,眾生的種種迫害,而不退菩提心。菩薩以「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四攝法廣利一切眾生。自己還沒有解脫,卻能廣行慈悲濟物的難行苦行。雖然這不是人人所能的,然而菩薩的正常道,卻確實如此。
慈悲為本的人菩薩行
菩薩是超過凡夫的,也是超過二乘的。戀著世間的凡夫心行,是世間常事,如水的自然向下,不學就會。一向超出生死的二乘行,是偏激的厭離,一面倒,也還不太難。惟有不著世間,不離世間的菩薩行,才是難中之難!事實確乎如此︰凡夫心行,幾乎一切都是。釋迦佛的會上,有的是小乘賢聖,不容易,也還不太難。菩薩,只有釋迦與彌勒;這是人間的歷史事實。可見菩薩心行是極不容易的,如火中的青蓮華一樣。大乘經中說︰十方有無量無邊的菩薩,那是十方如此,而此土並不多見。至於大地菩薩的化現,可能到處都是,但這不是人間所認識的。從此土的博地凡夫來論菩薩行,如不流於想像,神祕,尊重事實,那是並不太多的。經上說︰「無量無邊眾生發菩提心,難得若一若二住不退轉。」所以說︰「魚子庵羅華,菩薩初發心,三事因中多,及其結果少。」這不是權教,是事實。出世,是大丈夫事,而菩薩是大丈夫中的大丈夫!如有一位發心得成就不退,對於眾生的利益,實在是不可度量,如一顆摩尼寶珠的價值,勝過了閻浮提的一切寶物一樣。
我們必須認清︰名符其實的菩薩,是偉大的!最偉大處,就在他能不為自己著想,以利他為自利。偉大的,這是我們所應該學習的︰宏揚大乘法,景仰佛陀的圓滿,菩薩大行的偉業,雖要經歷久劫修行,或者暫時中止進行,但一歷耳根,萬劫不失,因緣到來,終究要從此成佛的。成就不退的菩薩,雖說不會太多,然有頂天立地的大丈夫,自有能真實發菩提心。有信願,慈悲,空性勝解,正好在生死海中鍛鍊身手,從頭出頭沒中自利利人。一般能於菩薩行而隨喜的,景仰的,學習的,都是種植菩提種子,都是人中賢哲,世間的上士。有積極利他,為法為人的大心凡夫,即使是「敗壞菩薩」,也比自了漢強得多!這種慈悲為本的人菩薩行,淺些是心向佛乘而實是人間的君子──十善菩薩;深些是心存利世,利益人間的大乘正器。從外凡、內凡而漸登賢位的菩薩,沒有得解脫的自利,卻 能為一切眾生而修學,為一切眾生而忍苦犧牲。漸學漸深,從人間正行而階梯佛乘,這才是菩薩的中道正行。真能存菩薩的心胸,有菩薩的風格,理解菩薩利他的真精神,那裏會如喪考妣的急求己利﹖
佛教的利他真精神,被束縛,被誤會,被歪曲,這非從根救起不可!這非從菩薩道的抉擇中,把他發揮出來不可!這才能上契佛陀的本懷,下報眾生的恩德。也惟有這樣,才能答覆世間的疑難!
〔參考資料〕 《天台四教儀集註》卷上;《未曾有因緣經》卷下;《無上依經》卷上〈菩提品〉;《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破取相不壞假名論》卷下;《往生論》;《往生要集》卷上(末);宇井伯壽《佛教汎論》。
般若波羅蜜
又作般若波羅蜜多、般羅若波羅蜜、鉢羅腎攘波羅蜜;意譯慧到彼岸、智度、明度、普智度無極、明度無極。或稱慧波羅蜜多、勝慧波羅蜜多、慧波羅蜜、智慧波羅蜜。六波羅蜜之一,十波羅蜜之一。指照了諸法實相、窮盡其極之菩薩大慧。如《大品般若經》卷二十一〈三慧品〉云(大正8‧376a)︰
「佛言︰得第一義,度一切法到彼岸。以是義故,名般若波羅蜜。復次須菩提,諸佛菩薩辟支佛阿羅漢,用是般若波羅蜜得度彼岸,以是義故,名般若波羅蜜。復次須菩提,分別籌量破壞一切法,乃至微塵,是中不得堅實,以是義故,名般若波羅蜜。復次須菩提,諸法如法性實際,皆入般若波羅蜜中,以是義故,名般若波羅蜜。」
《大智度論》卷十八云(大正25‧191a)︰「般若言慧,波羅蜜言到彼岸,以其能到智慧大海彼岸,到一切智慧邊,窮盡其極,故名到彼岸。」同書卷八十五亦云(大正25‧655c)︰「一切菩薩道名菩薩行,悉遍知諸法實相智慧,名般若波羅蜜。」
般若波羅蜜乃六波羅蜜之根本,一切善法之淵源,又稱諸佛之母。如《大品般若經》卷十四〈佛母品〉云(大正8‧323b)︰
「是深般若波羅蜜能生諸佛,能與諸佛一切智,能示世間相,以是故諸佛常以佛眼視是深般若波羅蜜。又以般若波羅蜜能生禪那波羅蜜乃至檀那波羅蜜,能生內空乃至無法有法空,能生四念處乃至八聖道分,能生佛十力乃至一切種智。如是般若波羅蜜能生須陀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辟支佛、諸佛。須菩提!所有諸佛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今得、當得,皆因深般若波羅蜜因緣故得。」
「般若」即指慧,聲聞緣覺等亦得般若,然聲聞緣覺等唯求儘速趣向涅槃,不求智之邊際,故未能得波羅蜜。唯菩薩求一切智,遂到彼岸,故名之為具足般若波羅蜜。《大智度論》卷四十三云(大正25‧371a)︰
「凡夫人雖復離欲,有吾我心著離欲法,故不樂般若波羅蜜。聲聞辟支佛雖欲樂般若波羅蜜,無深慈悲,故大厭世間,一心向涅槃,是故不能具足得般若波羅蜜。是般若波羅蜜菩薩成佛時,轉名一切種智,以是故般若不屬佛,不屬聲聞辟支佛,不屬凡夫,但屬菩薩。」
《優婆塞戒經》卷七〈般若波羅蜜品〉亦云(大正24‧1075b)︰
「是智慧非波羅蜜者,所謂一切世間智慧、聲聞緣覺所行智慧。是波羅蜜非智慧者,無有是義。是智慧是波羅蜜者,所謂一切六波羅蜜。非智慧非波羅蜜者,所謂一切聲聞緣覺施戒精進。」
關於「般若不屬佛,唯屬菩薩」之論題,《大智度論》卷十八曾有申論,其文云(大正25‧190a)︰
「諸菩薩從初發心求一切種智,於其中間知諸法實相、慧是般若波羅蜜。問曰︰若爾者不應名為波羅蜜,何以故﹖未到智慧邊故。答曰︰佛所得智慧是實波羅蜜,因是波羅蜜,故菩薩所行亦名波羅蜜。因中說果故。是般若波羅蜜在佛心中變名為一切種智。菩薩行智慧,求度彼岸,故名波羅蜜。佛已度彼岸,故名一切種智。」
依此可知佛所得智慧亦為波羅蜜,然在佛心者,特稱為一切種智而不名波羅蜜。菩薩求一切種智,期度彼岸,故獨名其慧為般若波羅蜜。
關於般若波羅蜜之自性,《大智度論》卷十一舉出多說。一說般若波羅蜜為無漏慧根,菩薩未斷結,其行相似無漏般若波羅蜜,故得名行般若波羅蜜。一說般若波羅蜜為有漏慧,菩薩先有大智慧及無量功德,然諸煩惱未斷,至道樹下乃斷結,故其慧即有漏。一說初發意至道樹之間所有智慧名般若波羅蜜,至成佛時,轉名此慧為薩波若。一說菩薩有漏無漏智慧總名般若波羅蜜,以菩薩觀涅槃、行佛道,故其智慧為無漏,以未斷結使,事未成辦,故亦名有漏。一說菩薩般若波羅蜜為無漏無為不可見無對。一說般若波羅蜜為不可得相,非陰入界所攝,非有為、非無為、非法、非非法,無取無捨,不生不滅,出有無四句,適無所著。此中,前二說及第四說,恐為阿毗曇人等所立;末說或為龍樹依經所按。
《大乘莊嚴經論》卷八揭示般若波羅蜜之自性、因、果、業、相應及其品類,文云(大正31‧630a)︰
「正擇者,是慧自性,由離邪業及世間所識業正擇出世間法故。定持者,是慧因,由定持慧如實解法故。善脫者,是慧果,謂於染污得善解脫,何以故﹖由世間、出世間、大出世間正擇故。命說者,是慧業,由慧命及善說。慧命者,以彼無上正擇為命故;善說者,正說正法故。諸法之上首者,是慧相應,如經中說,般若者一切法中上故。彼亦有三種者,是慧品類。彼人有世間、出世間、大出世間三品正擇故。」
此謂般若波羅蜜以正擇出世間法為其自性,以定持為其因,於染污法得善解脫為其果,以無上正擇為其命,以正說正法為其業;且謂般若乃一切法中上首,有世間、出世間及大出世間三種品類。
關於般若波羅蜜之修習,諸經多有宣說。如《金光明最勝王經》卷四說五法,文云(大正16‧418c)︰
「一者常於一切諸佛菩薩及明者者供養、親近,不生厭背。二者諸佛如來說甚深法,心常樂聞,無有厭足。三者真俗勝智,樂善分別。四者見修煩惱,咸速斷除。五者世間技術、五明之法皆悉通達。善男子!是名菩薩摩訶薩成就智慧波羅蜜。」
《大乘寶雲經》卷二說十法,其文云(大正16‧249b)︰
「菩薩摩訶薩具足十法,般若波羅蜜具足。何者為十﹖一者善解無我真理,二者善解諸業果報,三者善解有為之法,四者善解生死相續,五者善解生死不相續,六者善解聲聞辟支佛道,七者善解大乘之道,八者善解遠離魔業,九者智慧不倒,十者智慧無等。」
又《大寶積經》卷五十至卷五十三〈般若波羅蜜多品〉敘述般若波羅蜜之正行、如理正觀、證入、如理句及分別善巧等。《發菩提心經論》卷下〈般若波羅蜜品〉明修習智慧有自利、他利及二俱利三種,並謂當發善欲親近善友心等二十心。
◎附︰印順〈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懸論(摘錄自《妙雲集》上編{1})
般若(梵prajñā,巴paññā,藏śes-rab),華言慧。從前,須菩提在般若會上,曾提出四個問題──何者般若﹖何名般若﹖般若何用﹖般若屬誰。今隨順龍樹論而略為解說︰
何者般若︰佛說的般若,到底是什麼﹖依佛所說的內容而論,略有三種︰(1)實相般若︰《智論》說︰「般若者,即一切諸法實相,不可破,不可壞。」如經中說的「菩薩應安住般若波羅蜜」,即指實相而言。(2)觀照般若︰觀照,即觀察的智慧,《智論》說︰「從初發心求一切種智,於其中間,知諸法實相慧,是名般若。」(3)文字般若︰如經中說︰「般若當於何求﹖當於須菩提所說中求」,此即指章句經卷說的。
(1)實相般若︰實相即諸法如實相,不可以「有」、「無」等去敘述他,也不可以「彼此」、「大小」等去想像他,實相是離一切相──言語相、文字相、心緣相,而無可取相的。《智論》說︰「般若如大火聚,四邊不可觸。」古德說︰「說似一物即不中。」都指示這超越戲論而唯證相應的實相。凡夫的所知所見,無不為自性的戲論所亂,一切是錯誤的。這種虛誑妄取相,不但不見如實空相,也不能如實了達如幻的行相。從見中道而成佛的圓證實相說︰從畢竟寂滅中,徹見一切法的體、用、因、果,離一切相,即一切法。如《法華經》說︰「唯佛與佛乃能究竟諸法實相,所謂︰如是性,如是相,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所以,空寂與緣起相,無不是如實的。但這是非凡愚的亂相、亂識所得,必須離戲論的虛誑妄取相,這即非「空無所得」不可。所以,經論所說的實相,每側重於如實空性、無性。要見性相、空有無礙的如實相,請先透此「都無所得」一關──迷悟的關鍵所在。
實相──約理性邊說,是空還是有﹖《中論》說︰「空則不可說,不空不可說,空不空叵說,但以假名說。」實相非凡常的思想、世俗的語言可表達,這如何可以說是空是有,更因此而諍論﹖然而,實相非離一切而別有實體,所以不應離文字而說實相。同時,不假藉言說,更無法引導眾生離執而契入,所以「不壞假名而說實相」,即不妨以「有」、「空」去表示他。《中論》說︰「一切實非實,亦實亦非實,非實非非實,是名諸佛法。」末句,或譯「諸法之實相」。眾生的不能徹悟實相,病根在執有我法的自性;所以見色聞聲時,總以為色聲的本質是這樣的,確實是這樣的,自己是這樣的。由於這一根本的執見,即為生死根本。所以,經中所說的實相,處處說非有,說自性不可得。本經也說︰「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高揚此實相無相的教說,尊為「不二解脫之門」。即是說︰實相非空非有,而在「寄言離執」的教意說,實相是順於「空」的;但不要忘卻「為可度眾生說是畢竟空」!
有人說︰實相是客觀真理,非佛作亦非餘人作,是般若所證的。有人說︰實相為超越能所的──絕對的主觀真心,即心自性。依《智論》說︰「觀是一邊,緣是一邊,離此二邊說中道。」離此客觀的真理與絕待的真心,纔能與實相相應。實相,在論理的說明上,是般若所證的,所以每被想像為「所」邊。同時,在定慧的修持上,即心離執而契入,所以每被倒執為「能」邊。其實,不落能所,更有什麼「所證」與「真心」可說!
(2)觀照般若︰再作三節解說︰凡、外、小智之料簡︰{1}世間凡夫也各有智慧,如文學的創造、藝術的優美、哲學與科學的昌明,以及政治、經濟等一切,都是智慧的結晶;沒有智慧,就不會有這些建樹。但這是世間的、利害參半的。如飛機的發明,在交通便利上,是有益人群的;但用他來作戰,就有害了。常人所有的「俗智俗慧」,偏於事相的、含有雜染的,不能說是般若。{2}外道也有他們的智慧,像印度的婆羅門、西歐的基督教等。他們的智慧,以人間為醜惡的、痛苦的,要求升到一個美妙的、安樂的天國。於是乎行慈善、持戒、禱告、念誦、修定等。這種希求離此生彼的「邪智邪慧」,如尺蠖的取一捨一,沒有解脫的可能,不能說是般若。{3}二乘行者得無我我所慧,解脫生死,可以稱為般若;但也不是般若經所說的般若。大乘的諸法實相慧,要有大悲方便助成的;悲智不二的般若,決非二乘的「偏智偏慧」可比。離此三種,菩薩大悲相應的平等大慧,才是般若。
空、般若、菩提之轉化︰《智論》說︰「般若是一法,隨機而異稱。」如大乘行者從初抉擇觀察我法無性入門,所以名為空觀或空慧。不過,這時的空慧還沒有成就;如真能徹悟諸法空相,就轉名般若︰所以《智論》說︰「未成就名空,已成就名般若。」般若到了究竟圓滿,即名為無上菩提。所以說︰「因名般若,果名薩婆若」──一切種智。羅什說︰薩婆若即是老般若。約始終淺深說,有此三名,實際即是一般若。如幼年名孩童,讀書即名學生,長大務農作工又名為農夫或工人。因此說︰「般若是一法,隨機而異稱。」
般若、方便之同異︰般若是智慧,方便也是智慧。《智論》比喻說︰般若如金,方便如熟煉了的金,可作種種飾物。菩薩初以般若慧觀一切法空,如通達諸法空性,即能引發無方的巧用,名為方便。經上說︰「以無所得為方便。」假使離了性空慧,方便也就不成其為方便了!所以,般若與方便,不一不異︰般若側重於法空的體證;方便側重於救濟眾生的大行,即以便宜的方法利濟眾生。《智論》這樣說︰「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論;方便將出畢竟空,嚴土熟生。」
(3)文字般若︰文字,指佛所說的一切言教。常人以書籍為文字,其實,文字不盡是書本的。書籍,是依色塵而假立的文字;但佛世卻是以音聲作文字。佛怎麼說,弟子即怎麼聽受。所以,佛經以名句文身而立,而名句文身是依聲假立的。或者偏愛不立文字,以教義的鑽研為文字而加以呵斥,不知言說開示即是文字。凡能表顯意義,或正或反以使人理解的,都是文字相。筆墨所寫的、口頭說的,以及做手勢、捉鼻子、豎拂、擎拳,那一樣不是文字!文字雖不即是實義,而到底因文字而入實義;如離卻文字,即凡聖永隔!此處說的文字,指《大般若經》中的第九分。
初學般若,應先於文教聽聞、受持,以聞思慧為主。經合理的思考、明達,進而攝心以觀察緣起無自性,即觀照般若,以思修慧為主。如得離一切妄想戲論,現覺實相,即實相般若了。這三者,同明般若而各有所重,如意在實相,即能所並寂而非名言思惟可及。如意在觀慧,即依境成觀,以離相無住的相應為宗。如意在文字,即重在安立二諦,抉擇空有。
何名般若︰為什麼稱為般若﹖在這一問題中,即抉示出般若究竟指什麼﹖應該說︰般若是實相;觀慧與文字,是約某種意義而說為般若的。如觀慧,因依之深入而能現覺實相──般若,所以也稱為般若。觀慧是因,實相是──非果之果,即是因得果名。又,實相不是所觀的,但觀慧卻緣相而間接的觀察他;為境而引生觀慧,所以也可假說為從境──實相般若而名為般若。至於文字,約他的能詮實相,及藉此能詮教而起觀,得證實相──般若,所以也就從所詮而名為般若。
般若,本是世間舊有的名詞,指智慧而言。但佛陀所要開示的,即正覺現證的──能所不二的實相,本非世間「般若」的名義所能恰當,但又不能不安立名言以化導眾生。從由觀慧為方便而可能到達如實證知的意義說,還是採用「般若」一名。不過,雖稱之為般若,而到底不很完備的,所以《智論》說︰「般若定實相,智慧淺薄,不可以稱。」
般若何用︰從般若是實相說,這是萬化的本性──一切法畢竟空故,世出世法無不依緣而成立。這是迷悟的根源──眾生所以有迷有悟,凡夫所以有內有外,聖人所以有大有小,有究竟有不究竟,皆由對於實相的迷悟淺深而來,所以本經說︰「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從般若是觀慧與實相相應慧說,可有二義︰(1)證真實以脫生死︰一切眾生,因不見性空如實相,所以依緣起因果而成為雜染的流轉。要解脫生死,必由空無我慧為方便。這觀慧,或名正見,或名正觀,或名正思惟,或名毗鉢舍那,或名般若。從有漏的聞思修慧,引發能所不二的般若,才能離煩惱而得解脫。解脫道的觀慧,唯一是空無我慧,所以說︰「離三解脫門,無道無果。」(2)導萬行以入智海︰大乘般若的妙用,不僅為個人的生死解脫,而重在利他的萬行。一般人修布施、持戒等,只能感人天善報,不能得解脫,不能積集為成佛的資糧。聲聞行者解脫了生死,又缺乏利濟眾生的大行。菩薩綜合了智行與悲行,以空慧得解脫;而即以大悲為本的無所得為大方便,策導萬行,普度眾生,以此萬行的因華,莊嚴無上的佛果。要般若通達法性空,方能攝導所修的大行而成佛。這二種中,證真實以脫生死,是三乘般若所共的;導萬行以入智海,是菩薩般若的不共妙用。
般若屬誰︰約實相般若說,這是三乘所共證的,即屬於三乘聖者。約觀慧般若說,如約解脫生死說,般若即通於三乘。所以經中說︰「欲學聲聞地,當應聞般若波羅蜜。欲學辟支佛地,應聞般若波羅蜜。欲學菩薩地,亦當應聞般若波羅蜜。」但佛說《般若波羅蜜經》,實為教化菩薩,即屬於菩薩。如本經說︰「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解深密經》也說︰第二時教「但為發趣大乘者說」。不過,佛說般若,雖說但為菩薩,而也有二乘在座旁聽。經說︰要得二乘果,必須學般若,這固然是三乘同入一法性,也即是解脫生死的不二門──空無我慧。然也就是密化二乘,使他們聽聞大乘勝法,久久熏習成熟,即可宣告「汝等所行是菩薩道」,而迴心向大了。所以般若是「通教三乘,但為菩薩」。從前,成論大乘師說︰般若是通教,不夠深刻;唯識大乘師說︰般若但為菩薩,不夠普遍。總之,照他們看,般若是不究竟,「通」又不好,「但」又不好,這可說是「般若甚深,諸多留難」!那裏知道般若通教三乘,但為菩薩,深廣無礙,如日正中!這所以般若於一切大乘經中,獨名為大!
般若屬於菩薩,為什麼不屬於佛﹖約般若唯一而貫徹始終說,如來當然也有般若。不過,佛說般若,重在實相慧離言發悟,策導萬行。般若「以行為宗」,所以與側重境相而嚴密分析,側重果德而擬議圓融者不同。
梵語波羅蜜,譯為到彼岸,簡譯為度。到彼岸,是說修學而能從此到彼,不是說已經到了。所以,重在從此到彼的行法,凡可由之而出生死到菩提的,都可以稱為波羅蜜。經中或說六波羅蜜,或說十波羅蜜,但真實的波羅蜜,唯是般若,其他都是假名波羅蜜。因為,沒有空慧策導,布施等即不成為波羅蜜了。聲聞乘法,能度生死河到涅槃岸,為什麼不名波羅蜜﹖因為,波羅蜜又有「事究竟」的意義,所以要能究盡諸法實相,圓成自利利他的一切功德,才名為波羅蜜。聲聞的三無漏學,不能究竟,所以不名為波羅蜜。
〔參考資料〕 《六度集經》卷八;《放光般若經》卷四〈摩訶衍品〉、卷七〈遣異道士品〉、卷十六〈漚憩品〉;《大品般若經》卷十一〈照明品〉;《大般若經》卷七十一、卷五九三;《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十;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五、卷三十七;《中觀哲學》(《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4});Ge ngun H. Sa-saki《Lingnistic Approach to Buddhist Thought》。
金光明經
具名《金光明最勝王經》(依據梁‧真諦三藏所傳)。收在《大正藏》第十六冊。在此經整部譯出以前,西晉‧竺法護早就有《菩薩十地經》的翻譯(和本經的〈最淨地陀羅尼品〉內容相同,它的異譯本鳩摩羅什所翻《莊嚴菩提心經》現存)。後來,北涼‧玄始年間(412~427 )曇無讖譯出了《金光明經》四卷,十八品。繼而梁‧承聖元年(552)真諦再譯成七卷,改訂了北涼譯本各品,並補譯〈三身分別〉、〈業障滅〉、〈陀羅尼最淨地〉、〈依空滿願〉四品,足成二十二品。其後,北周武帝時(561~578)耶舍崛多再譯成五卷本,於北涼譯本各品外補譯出〈壽量〉、〈大辨陀羅尼〉二品。隋‧闍那崛多又補譯〈銀主陀羅尼〉、〈囑累〉二品。隋‧開皇十七年(597)大興善寺沙門寶貴綜合各家譯本,刪同補缺成為《合部金光明經》八卷,二十四品。最後,武周‧長安三年(703)義淨譯出《金光明最勝王經》十卷,三十一品。這一譯本品目義理最為完備,譯文華質得中,慈恩宗慧沼曾據以註疏宏揚,乃至成為通行的本子。後來,法成曾依義淨譯本重翻為西藏文本,此外又有回鶻文重譯義淨譯本及西夏文譯本。但藏文藏經中除了重翻義淨譯本而外,還收有直接從梵本翻出的兩本,一勝友等譯十卷本(二十八品,大同義淨譯),一失譯五卷本(二十品,大同曇無讖譯)。其十卷本後又轉譯為蒙文本、滿文本。另外在西域還發現有于闐文譯梵本斷片(〈梵品〉至〈懺悔品〉,又〈除病品〉、〈流水長者品〉一部分)。現在尼泊爾等地存有完全梵本,二十一品,大同涼譯,日本南條文雄、泉芳璟曾校印一本(1931年)。又,印度「佛教經典協會」也印行過一本(1898年),但只有十五品,不完全。
依據前後不同譯本,可以推知此經先有另品單行,其次有略本行世,後來逐漸增廣,到淨譯本才算完備。淨譯全經分三十一品,內容依義區分,初〈序品〉為序分,次九品屬於正宗分,其餘二十一品是流通分。又正宗分九品中的義理分類,初二品明果,次五品明行,後二品明境。
明果的兩品中,初〈壽量品〉,因妙幢疑問,如來壽命何因短促,為說如來壽量無限,但為利益眾生,示現短促。又說種種十法能解如來真實理趣,說有大般涅槃。次〈分別三身品〉,因虛空藏請問,詳說佛有法、應、化身。於此解釋大乘初期發生的佛身問題,和《法華經》〈壽量品〉所說相通。陳譯本始有此品,唐譯本就沿用它的譯文,只略加修飾。如說除遣三心得到三身,三心名為起事心、依根本心、根本心,即純用陳譯。但在藏譯本中,這三心作隨事轉識、依阿賴耶意、阿賴耶識。實際上,經文所說含有轉識成智的用意。
其次,明行的五品裏,初〈夢見懺悔品〉,說妙幢夢見婆羅門擊金鼓出聲,說懺悔法。次〈滅業障品〉,因帝釋問,說修行大乘,攝受邪倒有情曾造業障罪者懺悔除滅之法。以上為地前行。次〈最淨地陀羅尼品〉,說十地行。發菩提心為十度因,又依種種五法成就十度,十地相狀及十地名義、障礙、十地所行各度、所生三摩地,最後說各地所得護持陀羅尼。於此分別十地足以和《華嚴經》〈十地品〉互相發明。次〈蓮華喻讚品〉,說懺悔法因緣,即過去金龍主王常以蓮華喻讚稱諸佛,並說有讚文。次〈金勝陀羅尼品〉,說受持此陀羅尼即是供養諸佛,得其授記,隨其所求無不圓滿。
再次明境兩品,初〈重顯空性品〉,略說空法,令聞者悟入勝義,正修出離。次〈依空滿願品〉,說依空性行菩提法修平等行。在這一品裏,天女聞法開悟,即轉女身作梵天身,得佛授記,和《法華經》裏龍女轉身成佛相似。
從正宗分以下有二十一品,廣說諸天護世、增財、益辨、除災、顯經利益、授記、除疑,並說往因苦行,末後菩薩同讚以及如來付囑,皆屬於流通分。在這些品目中,比起涼譯略本來,增補了陀羅尼很多,因此也有將本經列入祕密部的(如西藏文大藏經)。又這些品裏所說懺悔罪惡方法,諸天護國思想,王法正理的論議,流水長者的放生行事等,後來都成為佛教中一般流行的傳說和信仰行儀,因而使本經流行更廣。另外,本經中所有咒語均稱陀羅尼而不稱真言。在〈諸天藥叉護持品〉中,青頸的名號還只用於天神,而非千手觀音,曠野鬼仍只是一個藥叉王而非大元帥明王,睒摩梨(淨譯苫跋羅)仍只是一個阿修羅王而非勝樂金剛。這些都可以看出原始禁咒藏(《西域記》卷九)還未發展到後來流行的真言乘、金剛乘等的地步。又〈除病品〉介紹了一些醫學理論,也成為中國古代對於印度醫學知識的重要源泉。
本經的重要義理,像關於三身十地等說,真諦在翻譯之時已經流行,所以他很重視本經,特加註疏,由他的弟子慧曠再傳天台智顗。智顗著有《金光明經玄義》(二卷)和《文句》(六卷,均為門人灌頂錄)即多引用真諦之說。同時三論宗大師吉藏(吉藏幼隨父謁真諦,其名即真諦所授)也著有《金光明經疏》(一卷)。其後慧沼又就義淨新譯本經著《疏》十卷。到了宋代天台家對於此經更有發揮。如知禮對《玄義》、《文句》各作有《記》六卷,又有《懺儀》一卷,遵式也著有《金光明經懺法補助儀》一卷。另外明‧受汰集《金光明經科註》四卷,附有《金光明經感應記》,敦煌石室中也發現有《懺悔滅罪金光明經冥報傳》,是記載持誦《金光明經》感應事蹟的。(郭元興)
◎附︰溫特尼茲(M. Winternitz)《印度文獻史》〈佛教文獻〉第七章(依觀摘譯)
後期大乘經典中,最為後期的是《金光明經》(Suvarṇaprabhāsa)。本經的內容既是哲學的,又是倫理的,其中更包含了諸多傳說。但是,其大部分已有怛特羅的成分存在。
在第一章,敘述婆羅門憍陳如欲從如來求請舍利如芥子許。梨車毗王子名一切眾生喜見,乃以偈答之︰
「恒河駛流水,可生白蓮花,黃鳥作白形,黑鳥變為赤,假使贍部樹,可生多羅果,朅樹羅枝中,能出庵羅果,斯等希有物,或容可轉變,世尊之舍利,畢竟不可得,假使用龜毛,織成上妙服,寒時可披著……假使蚊蚋足,可使成樓觀……假使持兔角,用成於梯蹬,可昇上天宮……鼠緣此梯上,除去阿蘇羅,能障空中月……假使波羅葉,可成於傘蓋,能遮於大雨,方求佛舍利,假令大船舶,盛滿諸財寶,能令陸地行,方求佛舍利;假使鷦鷯鳥,以嘴銜香山,隨處任遊行,方求佛舍利。」
其次,婆羅門憍陳如也述說即使想見如芥子許的佛舍利,也是不可能的事。佛非血肉身,圓滿正覺的如來,唯具法身(dharmakāya),僅是法之要素(法界)所成。換句話說,佛唯有絕對的、非物質的「身」;佛僅是由觀念,也就是僅是精神(非感覺性的)現象所形成。諸佛無作者,亦復本無生。只是為成熟眾生,而顯現究竟涅槃的幻象。
第四章中,樹立了高道德水準,並包含諸多有關讚歎懺悔及慈悲心的優美章句。有關空的教義,則在第六章中發展。但是,在同一章中也再三的讚歎讀誦本經的功德。第九章中介紹了辯才天。至於在第九章,為了表明《金光明經》係一陀羅尼,遂有大吉祥天女出場。第十三章可說是一部稱作「王法正論」的王論(rajaśastra)教科書,此一王論係力尊幢王為其子登灌頂王時所唱誦的。又,在本經中所提到的傳說,也包括了犧牲自身以作為餓虎食物的「王子捨身飼虎」的故事。王子死後,其父王收其舍利於黃金箱中,並建塔供養。此外,在本經的其他篇章中,則揭載怛特羅式的儀軌,並揭出女神哈利提、姜提卡等之名。
《金光明經》在流行大乘佛教的諸國中,頗受評議,但也極為流行。本經的斷片也曾在中亞發掘出。在中國,相傳早在漢明帝(57~75)時,迦葉摩騰(Kaśyapa-mataṅga)曾宣講本經。雖然這是為了提高本經地位而虛造的事件,然而,無疑的,當時必然有與今本差異頗鉅的《金光明經》存在。在漢譯本方面,計有曇無讖(414~433)本、真諦(552~557)本以及義淨(703)本等三種。
〔參考資料〕 《開元釋教錄》卷九;《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三;高崎直道《如來藏思想の形成》;上山大峻《敦煌佛教の研究》;山田龍城《梵語佛典導論》(《世界佛學名著譯叢》{79});金岡秀友《金光明經の研究》。
發菩提心
略稱「發心」,是大乘佛教區別於小乘佛教的一個根本出發點。這個概念在初期大乘經如《寶積迦葉會》、《無量壽經》等中已明顯地提出,隨著大乘空宗、有宗、密宗教義的發展,它的含義越來越豐富,而在菩薩行和一切密宗的修法中提高到極重要的地位。
菩提心的意義,據龍樹的解釋是(大正25‧362c)︰「菩薩初發心緣無上道,我當作佛,是名菩提心。」(《大智度論》卷四十一)在《金剛經》中,佛告須菩提,發趣菩薩乘的人應當發起這樣的心,所有一切有情之類我當都使他們在無餘依的妙涅槃界中而證涅槃。這一段話在《金剛經》的最早註釋《無著金剛論》(隋‧達摩笈多譯,西藏亦有譯本)中就判為發心住。
西元411年來華的曇無讖在譯完《涅槃經》以後,續譯有《菩薩地持經》。這一部書即後來所謂《十七地論》(《瑜伽師地論》中的〈菩薩地〉)。其中第二品為〈發菩提心品〉。品裏說,菩薩最初發菩提心是一切正願的正始,能攝受一切正願。這初發心是菩提的根本,是大悲的所依,也是菩薩學的所依。關於發菩提心的性質、種類、緣、因、力、退失、堅固、利益等,這些在書中才開始作了一個系統的說明。
六世紀中行世的《大乘起信論》(據《長房錄》說為西元554年真諦譯,但晚近中外學者多考證它為漢土著述,並非譯本),在中國佛教各宗的理論構成上產生了極大的影響。它提出三種發心之說︰(1)信成就發心,(2)解行發心,(3)證發心。後代的解釋,以這三種發心配於菩薩的五十二位,即是以信成就發心配於十信、十住,以解行發心配於十行、十迴向,以證發心配於十地;前二發心屬凡位,後一發心屬聖位。就由這一種理論發展出第六識發心和第八識發心的分別,以為凡位的發心是第六識發心,而聖位的發心是第八識發心。
六世紀中的慧遠(523~592)著《大乘義章》十四卷,分五聚二四九門(今本二十卷,存四聚二二一門)。書中〈淨法聚〉篇有發菩提心義一門,分發心體相為三,即相發、息相發和真發。他以「相發」配《起信論》的「信發」,在種姓位;以「息相發」配「解發」,在解行位;以「真發」配「證發」,在地上位。又廣開為六種發心︰(1)想發,屬外凡;(2)信發,屬十信;(3)解發,屬習種姓;(4)行發,屬種姓位;(5)觀發或道發,屬解行位;(6)證發,屬地上。他認為發心的因起次第是這樣︰菩薩先要親近善友,得聞正法(生死大苦,涅槃至樂之法),因聞法而生信、慧(即信此正法,知此正法),因信、慧而生大悲,欲拔濟眾生於生死大苦;因信、慧而生大慈,欲授眾生以涅槃大樂;但欲度人先需自度,由此發起大菩提心(《大乘義章》卷九)。
西元七世紀中玄奘遊學印度回來,大量翻譯瑜伽系的根本論典,發菩提心的意義在有關論典(如《瑜伽師地論》和《顯揚聖教論》等)中得到更詳明的介紹。他門下記述師說加以發揮,也備極精審(參看《顯揚聖教論》卷二、卷八,《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卷四十七、卷五十,以及窺基《瑜伽略纂》、遁倫《瑜伽師地論記》等)。
西元716年來華的善無畏(637~735)在所譯的《大日經》中特別提出關於菩提心的解釋。從此以後,經中關於菩提心的解釋文字就常為後來顯密各家所引用,如蓮華戒(八世紀人)所著《廣釋菩提心論》(宋‧施護譯)和《菩提心觀釋》(據藏譯本為蓮華戒著,宋‧法天譯)等。經中說佛果一切智智的因是菩提心,它的根本是大悲,它的究竟是方便。它解釋說,什麼是菩提呢﹖它就是對於自心的如實地了解,也就是無上正等菩提。這裏,「如實地」就是「按照真實情況」的意思。下文又說,虛空自性就是心的自性,心的自性就是菩提的自性,所以心、虛空界、菩提(三者)無二,也不應為二。因此,想了解菩提的,就了解自己的心性好了。本經關於菩提心的解釋基本上和〈菩薩地〉所說菩提心是大悲等流(卷三十五)和《大智度論》所提出的心相常清淨故如虛空相常清淨(卷四十一)意義相同,但本經認為使菩提心清淨的過程(即證覺的過程)為了解自心的過程。這就使菩薩行由積集福智資糧的外部行修轉變為認識自心從而開顯自心(菩提心)本具功德的過程,這是顯密義理的一個重要分歧之點。發菩提心由此取得了新的意義,「捨離菩提心」成為真言行者四波羅夷之一(《大日經》〈具緣品〉)。
由金剛智(719年來華)和不空所宏揚的金剛頂宗,修法以淨菩提心為圓明月輪,從這個月輪中開顯出佛果的德相、眷屬和佛土。所謂發菩提心也成為月輪觀的一個組成部份。後代密宗特別結合《大乘起信論》的證發心之義而成立了第八識發心一說。
此外,在西藏方面,赤松得贊王時(742~797在位),佛智足的弟子佛密入藏傳大日經法,同時有法稱入藏傳金剛界法,這些法門的經文內容和善無畏、金剛智在漢地所傳的大體相同。但由蓮花生和無垢友在西藏所傳的大圓滿法則對於菩提心的意義有深刻的發揮。這一派關於菩提心的理論,無垢光(1306~1363)曾總結為《法界寶藏論》一書,其中分品論述菩提心具足一切相好,菩提心遠離一切作意修習和因果,菩提心無所不攝,菩提心中一切任運成就,菩提心中無二,一切法於菩提心中本來解脫等等,而這個菩提心是一切眾生所本具的,由此得出不假作意修習亦即是佛的結論。從這一派的理論看來,所謂發菩提心就是本具三身的任運顯發,發心和證果已經無二無別了。
如上所述,發菩提心在大乘初期只是當做一種根本性質的願心,後來教義發展,才賦予菩提心以具體的意義(特別是堅慧著《大乘法界無差別論》,說菩提心就是自性清淨心),這一層在密宗的經論中得到更深刻的發揮,一方面豐富了菩提心的內容,同時也使發菩提心的意義起了變化。發菩提心在後代密宗儀軌中成為必須具備的儀式。在普賢阿闍黎(不空之師)所集的《受菩提心戒儀》(不空譯)中舉出的發心次第是︰禮佛,運心供養,懺悔,受三歸依,受菩提心戒。這個發菩提心的內容就是有名的五大願,所謂「有情無邊誓願度,福智無邊誓願集,佛法無邊誓願學,如來無邊誓願事,無上菩提誓願成」。在稱誦這五大願之後再誦受菩提心戒真言,印相用金剛合掌。不空傳承系統中各種修法儀軌開頭一部份差不多都具備這個次第。在西藏的密宗修法中,發菩提心也是每一部儀軌中不可缺少的開端,但多採用自密部經典中選出的頌文。(郭元興)
◎附︰太虛〈菩薩學處講要〉(摘錄自《太虛大師選集》下)
發菩提心,即四弘願中的第四句「佛道無上誓願成」。道即菩提,佛道即佛果菩提,更無可比的最高最上佛果菩提。今於信仰的凡夫心中發大誓願,誓必成就,這便是發菩提心,這是強有力精神向上的欲,向上的希望。但推動這種向上欲心希望心期其必達,還須其他的三願來互相推動以輔助之。成佛,是以說法度眾生為目標,不度眾生,根本不能成佛,故首發「眾生無邊誓願度」的第一悲願。成佛,是不唯斷個己的煩惱,度眾生也便是令無邊眾生斷盡煩惱。個己的煩惱易斷,如聲聞涅槃便是斷了個己煩惱為已足,而寂止於涅槃境中。但為教化眾生從眾生分上反映於個己心上的煩惱無量無邊,真實菩薩以眾生心為心,唯有斷盡眾生煩惱個己煩惱方畢竟寂然,於是發「煩惱無盡誓願斷」的第二悲願。要成佛,要度眾生,要斷煩惱,決不是盲目的衝動,是個己須有智慧,有智慧纔能說法教化眾生,有智慧纔能令自若他斷除煩惱。智慧是怎樣生長﹖是在學習的精神。故佛說「三世諸佛皆在學地中來」,不肯學習,便永遠愚癡,如何有成佛之分﹖有度生斷惑的能力﹖學習分兩部份,一是個己精神上的修養,一是向事物大眾磨練個己的能力,實際是整體精神的兩面。這向內向外學習的法門是很多很多,眾生的病是無量無邊,佛說治病的法藥也有無量無邊;要成佛度生須遍學一切法門,故有第三句「法門無量誓願學」的悲願。
古人也有解釋為菩薩依四諦發四弘誓願,見眾生苦的苦諦,發「眾生無邊誓願度」;見煩惱浩浩的集諦,發「煩惱無盡誓願斷」;見應修法門的道諦,發「法門無量誓願學」;見涅槃真理的滅諦,發「佛道無上誓願成」。
凡是發菩提心的菩薩,必發四弘誓願,所以叫做通願。此外更有別願,如阿彌陀佛因中的四十八願,藥師如來的十二大願,釋迦牟尼的誓於五濁惡世成佛的大願等,這是叫做別願。無論通願別願,都是加強推動這菩提心,期其必得成就佛果菩提的一貫精神。
〔參考資料〕 《菩薩地持經》卷一〈種性品〉、〈發菩提心品〉;《大智度論》卷四十一;《發菩提心經論》卷上〈發心品〉;《大乘義章》卷九;《大乘起信論》;《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卷四十七。
菩提心
求無上菩提之心。詳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又稱無上菩提心、無上道心、無上道意,或略稱道心、道意、覺意。此菩提心為一切諸佛之種子,是淨法長養之良田,若發起此心,勤行精進,則得速成無上菩提。蓋此菩提心乃大乘菩薩最初必發起之大心;生起此心稱為發菩提心,略稱發心、發意;最初之發心,則稱初發心、新發意,為菩提之根本。《大智度論》卷四十一云(大正25‧362c)︰「菩薩初發心、緣無上道,我當作佛,是名菩提心。」
此菩提心之內容,即「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法門無量誓願知,佛道無上誓願證」之四弘誓願,前一為利他之願心,後三為自利之願心。要言之,此心即是二利之願心,其體廣大,其德無邊。故諸經論廣歎其德以勸發行者。舊譯《華嚴經》卷五十九云(大正9‧775b)︰
「菩提心者,則為一切諸佛種子,能生一切諸佛法故。菩提心者,則為良田,長養眾生白淨法故。菩提心者,則為大地,能持一切諸世間故。菩提心者,則為淨水,洗濯一切煩惱垢故。菩提心者,則為大風,一切世間無障礙故。菩提心者,則為盛火,能燒一切邪見愛故。菩提心者,則為淨日,普照一切眾生類故。菩提心者,則為明月,諸白淨法悉圓滿故。」
此外,《菩薩地持經》卷一亦謂菩提心是一切正願之始,菩提之根本,為大悲及菩薩學之所依。且謂發菩提心有四種緣,即︰
(1)諸佛菩薩見聞不可思議神通變化,以之為增上緣,樂佛之大智而發心。
(2)未見聞神通,但聞說菩提及菩薩藏,以之為增上緣而發心。
(3)未聞法而自見法滅相,為護持正法而發心。
(4)未見法滅,但見濁世眾生為煩惱所惱亂,即發菩提心。
《發菩提心經論》卷上〈發心品〉另明四種緣,謂︰(1)思惟諸佛而發菩提心,(2)觀身之過患而發菩提心,(3)慈愍眾生而發菩提心,(4)求最勝之果而發菩提心。
又,《大乘義章》卷九〈發菩提心義〉揭出︰相發心、息相發心、真發心等三種;元曉《兩卷無量壽經宗要》以四弘誓願為菩提心,謂其有隨事發心、順理發心二種;《大乘起信論》說信成就、解行、證等三種發心;《維摩經文疏》卷七分別名字發菩提心、相似發菩提心、分證真實發菩提心。《大智度論》卷四十一則稱發菩提心為菩提心,行六波羅蜜為無等等心;卷五十三謂佛菩提有發心、伏心、明心、出到、無上等五種菩提之別。《菩提心論》謂有行願、勝義、三摩地等三種菩提心。
關於菩提心之體性,《大乘義章》卷九謂知菩提之性是己體,歸心自實名為真發心。此係以如來藏性為菩提心之體。《大日經》卷一〈住心品〉云(大正18‧1c)︰「云何菩提﹖謂如實知自心。」以本有之自性清淨心為菩提心。蓋菩提心為求菩提之心,即無上菩提之正因,故應為本有之自性;《菩薩地持經》卷一〈種性品〉云(大正30‧888a)︰「菩薩依種性,必定堪任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中略)若無菩薩種性,雖有一切諸方便行,終不得成無上菩提。」
菩提心乃願作佛之心,因此一切菩薩悉以發起此心為要,隨而求淨土往生者亦應發此心,如《無量壽經》卷下說三輩往生之人皆當發無上菩提心。依此,曇鸞等中國諸師及日本‧源信等人,皆以發菩提為淨土往生之正因。然而,源空《選擇本願念佛集》依廢立之意,以菩提心為餘行而廢捨;證空《觀經玄義要義釋觀門義鈔》卷一謂菩提心有行門與觀門之別,行門菩提心應廢捨之,而觀門菩提心即三心,為往生之正因,良忠《觀經序分義傳通記》卷三立淨土門菩提心與聖道門菩提心之別,淨土門菩提心係在此土發願而在彼土修行,聖道門菩提心則於此土願行具足。
〔參考資料〕 《大品般若經》卷九;舊譯《華嚴經》卷九;《優婆塞戒經》卷一;《金剛頂蓮華部心念誦儀軌》;《十住毗婆沙論》卷三、卷四;《大日經疏》卷十四;《究竟一乘寶性論》卷四〈身轉清淨成菩提品〉;《摩訶止觀》卷一(上)、卷一(下);《觀經疏》〈序分義〉。
夢
在佛典中,小乘佛典與大乘佛典對夢的看法、解釋有所不同。前者以夢之本身為對象,意圖假託夢以暗示重大的事件或轉變;後者則論述夢的本質及其實體之有無、善惡之差別等根本問題。前者屬於原始、自然的觀點,如敘述佛母摩耶夫人夢白象從右脇入胎中而懷悉達多太子的經文即是。相對的,後者係立於批判、形而上學的觀點,如《般若經》等大乘經典所說一切法如夢的譬喻,即屬此例之代表。
原始佛典較少論及夢的本質,部派佛典《俱舍論》之七十五法,及大乘唯識思想之百法中亦未列夢之名目。若勉強言之,屬於心所有法之不定地(aniyata-bhūmika)者中有睡眠。夢即屬此睡眠。按,最早論述夢之本體者,為《大毗婆沙論》卷三十七。論中謂於睡眠時,心與心所法於所緣境而轉,而於睡醒之後,隨所記憶而能對他人轉述睡時所見者,稱之為夢,並論夢為實有、夢之自性、夢中見五境之理由、夢與界趣處及補特伽羅的關係等。
關於夢的因緣、種類,《大毗婆沙論》卷三十七謂由五因緣見所夢事,五因緣即他引、曾更、當有、分別、諸病。其後約二百年後成立的《大智度論》卷六,列舉五種夢因,即冷氣多、熱氣多、風氣多、見聞多而思惟過度、天與之夢。此中,前三者相當於《婆沙論》的第五因諸病,第四相當於《婆沙》的第二因、第四因,第五相當於《婆沙》的第一及第三因。又,較《大智度論》晚約二百年成立的《善見律毗婆沙論》卷十二,列舉四大不和、先見、天人、想夢等四種夢。三書中,《大毗婆沙論》肯定夢,《大智度論》謂五種皆無實事而妄見,係全面地否定夢;《善見律毗婆沙論》則說四大不和與先見二者乃虛假不實,天人與想夢二者為真實之夢,折衷前二書肯定、否定的立場。
佛典中述及夢的經文相當多,最常見者為佛托胎之瑞夢與佛入滅之悲夢。
(1)有關佛托胎之夢,《善見律毗婆沙論》卷十二、《俱舍論》卷九、《摩訶摩耶經》卷下等所記述者,均大同小異,唯前二經所說白象入摩耶夫人之右脇一事,異於第三經所說夢一金色天子乘白象入母胎。又,《異部宗輪論》、《部執異論》所述與前者相同,《太子瑞應本起經》卷上之描述與後者相同。
(2)關於佛滅之夢,《涅槃經後分》卷下、《大智度論》卷三、《摩訶摩耶經》、《佛般涅槃經》、《大般涅槃經》卷下、《大唐西域記》卷六〈拘尸那揭羅國〉條等均曾述及。
其他,《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二、《法苑珠林》卷十,敘述佛出家之夢。《大般若經》卷四五一〈夢行品〉、《大智度論》卷七十五〈釋夢中入三昧品〉等,記述釋尊、舍利弗、須菩提、彌勒等四者之間,探討「夢中之業」之對話(由此可見大乘經典立於批判、思索的立場而論述夢)。《大智度論》卷七傳三人淫女之夢。《法華經》卷五〈安樂行品〉記述修安樂行之人,夢中可感五好相。又,《大方等陀羅尼經》卷一列十二夢王,以之為陀羅尼經之守護者,《金光明最勝王經》卷二〈夢見金鼓懺悔品〉述及妙幢菩薩夢見聽受金鼓所說懺悔品,此等對夢之見解與上述諸說不同。
在現存佛典中,有全然以夢為主題之夢經,如《阿難七夢經》、《迦旃延為惡生王解八夢經》、《波斯匿王十夢經》、《須摩提女經》等即是。
此外,藏傳佛教亦有依夢以修持之法門,此即「夢觀成就法」。收在《明行道六成就法》之中,其內容請參閱附錄三。
◎附一︰〈夢〉(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夢之種類〕 《善見律毗婆沙》卷十二謂夢有四種,謂之四夢︰一者四大不和,二者先見,三者天人,四者想夢。四大不和夢者,眠時夢見山崩,或飛騰虛空,或見為群賊、惡獸所逐等;或晝日所見,夜而夢見,是名先見夢;天人夢者,若有善知識天人令人行善,則人得善夢,惡知識天人令人行惡,則人得惡夢;想夢者,人若前身有福德,則見善夢,若有罪惡,則見惡夢。又,《大毗婆沙論》卷三十七謂由五緣立五種夢,文云(大正27‧193c)︰
「五緣見所夢事,(一)由他引,謂若諸天、諸仙、神鬼、咒術、藥草、親勝所念及諸聖賢所引,故夢。(二)由曾更,謂先見聞覺知是事,或曾串習種種事業,今便夢見。(三)由當有,謂若將有吉、不吉事法、爾夢中先見其相。(四)由分別,謂若思惟、希求、疑慮,即便夢見。(五)由諸病,謂若諸大不調適時,便隨所增夢見彼類。」
又,《大智度論》卷六總分夢事為五種,謂身中四大不調,若熱氣多則多夢見火、見黃、見赤(此其一);若冷氣多則多見水、見白(此其二);若風氣多則多見飛、見黑(此其三);又復所聞見事,多思惟念故則夢見(此其四);或天與夢,欲令知未來事故(此其五)。《出生菩提心經》謂夢蓮華、繖蓋、月輪、佛像等,名四種善夢。
〔夢事及其詮釋〕 《摩訶摩耶經》卷下謂佛入滅之際,佛母摩耶夫人於天上見五大惡夢;《大般涅槃經後分》卷下敘述阿闍世王於佛入滅時,亦見五種夢;《金光明最勝王經》卷二明妙幢菩薩夢中見大金鼓之光明晃耀;《俱舍論》卷九亦揭示訖栗枳王之十種夢。又,對於所夢之事之詮釋,亦有多種事例。如《阿難七夢經》中,以阿難七夢為佛見當來世佛法衰滅之相;《舍衛國王夢見十事經》以波斯匿王十夢,象徵將來之社會狀態;《守護國界主陀羅尼經》卷十以訖哩枳王二種夢,為未來五濁惡世時,釋迦遺法衰滅之相。
〔法門譬喻〕 以夢譬喻法門者亦有多例,《金剛經》以夢譬喻有為法,《十住經》卷三以夢中渡深水喻悟道。《大寶積經》卷七十三以下藉夢說境界空之理。又在十喻中,有「夢」之一喻,以示諸法無自性之理。《大智度論》卷七敘述有三人夢與淫女行欲事,覺醒後,翻然了悟諸法皆空之理。又唯識家亦以夢事譬喻遍計所執之空無。
◎附二︰〈夢幻〉(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在佛典中,夢與幻常被取為「一切法並非實有」的譬喻。《金剛經》有云(大正8‧752b)︰「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入楞伽經》卷四曾說明一切法如夢幻的理由(大正16‧536a)︰「諸凡夫癡心執著,墮於邪見,以不能知但是自心虛妄見故。(中略)是故我說一切諸法如幻如夢,無有實體。」
據《大毗婆沙論》卷三十七所載,在睡眠時,心與心所法隨所緣而轉,醒後依據記憶能對他人述說睡夢中所見,此即為夢。此外,該論並詳述夢的自性、夢中見五境的理由、夢與界趣處、夢與補特伽羅的關係、夢與經驗,以及夢境與宿住隨念智境的關係。
《大智度論》卷六云,如夢者在夢中,雖無實事而謂之有實,覺已知無而還自笑。夢者眠力故,所見並不如實,人亦如是,無明眠力故,種種無而見有,所謂我我所男女等。
此外,《唯識二十論》則以夢醒時為例而說無境之理;《佛說出生菩提心經》、《眾許摩訶帝經》卷三說有四種夢;《過去現在因果經》說有五夢,《方廣大莊嚴經》卷五說有七種夢,《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二十四說有八夢,《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二十五更說有十一種夢。
關於幻,《佛說大方等頂王經》載,一切諸法猶如幻化,幻化本空悉無所有,迷惑之愚俗自計己身及他身悉為所有,故沈五趣。《十住毗婆沙論》卷七云(大正26‧58b)︰
「在家菩薩於妻子等應生幻化想,如幻化事但誑人目,行業是幻主,妻子等事不久則滅。如經說,佛告諸比丘,諸行如幻化,誑惑愚人,無有實事,當知因業故有,業盡則滅。」
此處以行業喻為幻主,諸法為所幻,以說明一切諸法並非實有。
◎附三︰〈夢觀成就法〉(摘錄自《明行道六成就法》第三章)
夢觀成就法分四︰(1)明悉夢境,(2)轉變夢境,(3)認識夢境為「嘛雅」,(4)習觀夢境之實相。
第一節 明悉夢境法
明悉夢境之修習法有三︰(1)依心願力,(2)依風息力,(3)依觀想力。
(1)依心願力之修習者
此亦云初步之明悉夢境法。謂依修習,使能了別之識,得恒常相續而無斷。即於日間一切緣務不失覺念,於一切法皆為夢幻。又當堅具心願,必欲明悉夢境真相,於是入夜當眠寢時,更復懇祈禱上師,且必堅具定當了知之心願。如是緣是心願之力,自當於其所夢之境,明悉無遺。如偈教有云︰「諸因緣得果,皆由心所成。」
(2)依風息力之修習者
謂右側體眠,如獅子臥。以右手之名指大指,抵壓喉部顫動脈管,而以左手指遮揜鼻孔,合口貯液。如是眠睡者,於其所夢境相,當得同於醒時,一一經歷分明,而無散失。如是修習慣熟已,即得所有夢中醒中,一切幻法現相,歷歷明悉,而無遺矣。
(3)依觀想力之修習者,此復分三
(其一)初謂觀想本義。此即觀想自身,成就前述之金剛佛母體,於其靈脈之喉輪中,有紅色「阿」字放射光明,此為金剛報身之真體(喉輪至喉管間,有穴管狀,長三寸餘。當靈力活素靜止其中之時,熟睡無夢。若於其中動盪之時,則夢境生)。緣於此紅「阿」字光,照射法界,於是世間幻法,得以現見。但當知其惟是幻現,元無實體。此則同於光明入境,映現諸相;而鏡中幻相,本非實有。行者如是作觀成熟已,自得於所夢境,明悉照了也。
(其二)次︰觀想之效益。此謂夜間眠時,如上作觀,晨朝醒起,即作前述之壺式息七反,又堅誠祈願十一反。欲求明悉所夢各境,復於眉間骨際,專念觀想示色明點(此眉間明點觀能成就慧目)。若為血分過盛之人,則改觀此明點作紅色。若為神經過敏之人,則改觀此明點作綠色。惟如依此法而仍未明悉其夢境者,則當改於眠時增作此明點觀法外,於晨朝醒起時,修壺式息二十一反,堅誠祈願亦作二十一反,又復於密處根部,觀想如丹丸之黑色明點,則所有夢境,當得明悉而無餘矣(大凡密乘行者,未克成就於某色相之明點觀者,必其神經系統有何阻礙,或空行眾等發生留難,則其上師能審察知之,而隨其機宜,改示以他種色相之明點觀法)。
(其三)三︰防夢散失者,此復分四
一者︰人於夢中,方欲明悉其夢之境相,乃忽然醒起,散失其夢。對治之法,為多服食滋益於體之飲食及多運動身體,使其睡夢得安久深入。
二者︰人因疲勞過甚,則所夢繁雜,且多重複。對治之法,則為於其所夢,常觀想之,且堅具欲求明悉之心願,更加以壺式息及明點觀之合作法。
三者︰人於身心,感受劇烈憂苦恐怖者,所夢之境,往往極多,醒後又復散失,一無所憶。對治之法,則為避免一切穢惡堪刺激之境事,再加復受三摩地之大灌頂,及於密處中央作明點觀。
四者︰偏於沉寂消極過甚者,則無其夢境。對治之法,於修壺式息時,同時於密處中央作明點觀。且須特依儀軌,精誠修作,於喜悅護法空行等眾,謂如「毗囉」及「扎格尼」眾等,諸供養法。
第二節 轉變夢境法
轉變夢境者,譬如夢中見火,當自思惟斯夢中火,有何足畏。如是堅定自信,猛利以足踏蹈火上。凡於夢中見任何種似此之境,皆猛利以足踏伏之。修習於此已純熟時,即堪進發心願,深信欲樂求得見於諸佛淨樂國土。於睡眠時,修習於上述喉輪穴內之阿字紅色光明觀想法。同時堅誠祈願,即令得見於其所欲之淨樂勝境,所有彼中依正莊嚴,如教所示,於心念中一一分明。能如是專一其心念以觀修者,定當得見於其所欲之淨勝境界。如都史內院、西方極樂世界、東方金剛喜知世界等諸勝境,此乃夢觀修習中之一實驗法門也。
第三節 認識夢境為嘛雅
認識夢境為嘛雅者,如偈教云︰「云何認識夢境幻,先當遣除恐怖想。夢火轉水以對治,夢微物者轉成大。夢見大物變成小,如是了達形色幻。一轉成多多轉一,一多等幻亦皆了。依此精勤不斷修,直至究竟了於幻。」(此為教瑜伽者,對於一切大小一多等諸幻色,發展自心靈力,使之隨於心念,而能轉換。蓋即緣於心靈作用之實地驗習,能依己之意志力,改變幻夢中之境相。進一步,則為明了幻夢之法,原為隨心所變現,等同海巿蜃樓。又進一步,則為明了於醒時,一切見聞覺知,都是生死夢幻,無一實在,所謂嘛雅而已。其最後之一步,則為得大認證,豈惟生死夢中,無一而非幻相;即如所謂十法界中,自其最極卑劣,上達以至於最極高勝之佛土中,其中所有情與無情,依正莊嚴,亦可等觀之,同於此心所變一絕大夢境中之種種容物。於是方得印證於根本正智,而塵剎相入滴海交融無二無別之涅槃大樂境界。一時舉體當前,彼無所不具,無盡無餘,一切智智之真實體性,妙明真心之究竟真相,即此是矣)。行人至是,當自觀察,我今所有之身,無異夢中之幻身。其他各各有情之身,亦復如是。又當善觀彼彼諸身,等同本聖諸尊嘛雅所幻化。如是自得認識所有一切,皆是嘛雅矣。
第四節 習觀夢境之實相
習觀夢境之實相者,即修習於所云「諸法一如觀」。謂即應用於夢中能生諸聖淨相境之薰習,使成究竟清淨也。行者對夢境中現見聖相,專念注觀,不作任何他想,保持安住於其淨境,則此聖淨相境,久之自與無相之心,調融無間,合為一體。而真實際清淨光明,同時曙發。修習於此已成熟者,則可任於醒中夢中,所有一切境相,悉皆洞達其幻,且明悉其皆由彼一大清淨光明藏中之所出生。至是乃得了了於色心諸法,究竟一如也。
〔參考資料〕 《金剛般若經》;《四童子三昧經》卷上;《普曜經》卷二;《法華經》卷七〈普賢勸發品〉;《大般若經》卷五九六。
摩呾理迦
指經義或戒律之綱目;也是論藏的另一種稱呼。又作摩怛理迦、摩呾履迦、摩帝利加、摩窒里迦、摩得勒伽、摩德勒迦,或摩夷。意譯母、本母、智母、行母、行境界。即指在諸經中循環研覈,或在諸論中正確分析之法義綱目。因而此詞亦可泛稱十二分經中的優婆提舍、三藏中的阿毗達磨藏。《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五云(大正30‧773a)︰
「當說契經摩呾理迦。為欲決擇如來所說、如來所稱所讚所美先聖契經。譬如無本母,字義不明了,如是本母所不攝經,其義隱昧義不明了,與此相違義即明了。是故說名摩呾理迦。」
同論卷八十一云(大正30‧753b)︰
「論議者,謂諸經典循環研覈摩呾理迦。且如一切了義經皆名摩呾理迦。謂於是處,世尊自廣分別諸法體相。又於是處諸聖弟子已見諦迹,依自所證無倒分別諸法體相,此亦名為摩呾理迦。即此摩呾理迦亦名阿毗達磨。猶如世間一切書算詩論等皆有摩呾理迦,當知經中循環研覈諸法體相亦復如是。又如諸字若無摩呾理迦即不明了,如是契經等十二分聖教若不建立諸法體相即不明了;若建立已,即得明了。又無雜亂宣說法相,是故即此摩呾理迦亦名阿毗達磨。又即依此摩呾理迦所餘解釋諸經義者,亦名論議。」
《有部毗奈耶雜事》卷四十云(大正24‧408b)︰
「摩窒里迦我今自說,於所了義皆令明顯。所謂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四無畏、四無礙解、四沙門果、四法句、無諍願智及邊際定、空無相無願、雜修諸定、正入現觀及世俗智、苫摩他、毗鉢舍那、法集法蘊,如是總名摩窒里迦。」
此謂諸經中佛陀親自循環研覈分別諸法性相,提綱挈領以令其義明了者稱為摩呾理迦。又,佛弟子證諦理而正確分別諸法性相的阿毗達磨藏等也稱為摩呾理迦。譬如諸字若無摩呾理迦,即無字母,字義則不明了。譬如世間書算等事都各有一定原理,諸經論中也有被循環研覈的諸法性相,此等基本義理亦稱為摩呾理迦。至於將摩呾理迦稱為論議,可說是依其循環研覈的形式而命名的。
有關摩呾理迦的語義,《玄應音義》卷十六云︰「此譯云母,以生智故也。」又,卷二十三云︰「此云行母,亦云本母,或云行境界,謂起行所能生行故也。」
此謂摩呾理迦是在梵語mātṛ(「母」之義)一詞之後加接尾語kā而成的女性名詞,意即「生智(或生行)之本母」。
◎附一︰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五講第二節(摘錄)
「摩呾理迦」(本母)是論藏的別稱,但與通常稱作「阿毗達磨」(對法)的論藏稍有不同。首先,「摩呾理迦」出於佛說,也包括有部分佛弟子說,而「阿毗達磨」則主要是佛弟子說。其次,內容方面,「摩呾理迦」不但解釋經,也解釋律,範圍廣泛;而「阿毗達磨」則主要是解釋經,其解釋律的叫「阿毗毗奈耶」,後來歸在律裏去了。最後,體裁方面,「摩呾理迦」是提綱挈領地解釋佛說宗趣,所以叫作「本母」,有可以作為發揮根據的意思;「阿毗達磨」重在法門分別,把法相分成各式各樣的門類,則有枝末的意思。《菩薩地》之為「本母」,是將散見的關於大乘道(實踐方法)、果(實踐效果)的佛說加以綜合編輯而成,現存《菩薩地》的本子,則是以「持、相、分」等十法來總括大乘道果的。
◎附二︰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一章第三節(摘錄)
摩呾理迦(Mātṛkạ,P. Mātikā),或音譯為摩窒里迦、摩呾履迦、摩得勒迦、目得迦、摩夷等;義譯為母、本母、智母、行母等。此名,從Mat(母)而來,有「根本而從此引生」的意思。《中阿含經》說︰「有比丘知經,持律,持母者。」持母者,就是持摩呾理迦者。與此相當的《中部》,雖缺少同樣的文句,但在《增支部》中,確曾一再說到︰在持法者、持律者以外,別有持母者(Mātika-dhara)。既有持摩呾理迦者,當然有(經、律以外的)摩呾理迦的存在。所以,摩呾理迦有成文(起初都是語言傳誦)的部類,與經、律並稱,是在《增支部》集成以前的。
古典的摩呾理迦,有兩大類︰屬於毗奈耶的、屬於達磨的。屬於毗奈耶的,如《毗尼母經》、《十誦律》的「毗尼誦」等。這都是本於同一的摩呾理迦,各部又多少增減不同。毗奈耶的摩呾理迦,是僧伽規制的綱目。凡受戒、布薩、安居,以及一切日常生活,都隨類編次。每事標舉簡要的名目(總合起來,成為總頌)。僧伽的規制,極為繁廣,如標舉項目,隨標作釋,就能憶持內容,不容易忘失。
屬於達磨的摩呾理迦,出於說一切有部(譬喻師)的傳述,如《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四十說(大正24‧408b)︰
「摩窒里迦(中略)所謂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四無畏、四無礙解、四沙門果、四法句、無諍、願智,及邊際定、空、無相、無願、雜修諸定、正入現觀,及世俗智、苫摩他、毗鉢舍那、法集、法蘊,如是總名摩窒里迦。」
《雜事》所說,與《阿育王傳》、《阿育王經》相合。四念處等,都是定慧修持,有關於聖道的項目。佛的正法,本是以聖道為中心,悟入緣起、寂滅(或說為四諦)而得解脫的。佛法的中心論題,就是四念處等──聖道的實踐。以四念處為例來說︰《四念處經》的解說,四念處的定義,四念處的觀境,四念處的修持方法及次第,四念處與其他道品的關聯等,都在四念處的標目作釋下,得到明確的決了。以聖道為中心的理解,貫通一切契經。達摩──法的摩呾理迦,總持聖道的修持項目,對阿毗達磨論來說,關係最為深切。
摩呾理迦的實質,已如上說明。摩呾理迦的意義,也就可以明了。如《毗尼母經》卷一說(大正24‧801a)︰「母經義者,能決了定義,不違諸經所說,名為母經。」
摩呾理迦的體裁,是標目作釋。標目如母;從標起釋,如母所生。依標作釋,能使意義決定明了。以法──契經來說︰契經是非常眾多的,經義每是應機而出沒不定的。集取佛說的聖道項目,稱為摩呾理迦。給予明確肯定的解說,成為佛法的準繩,修持的定律。有「決了定義」的摩呾理迦,就可依此而決了一切經義。在古代經律集成(決了真偽)的過程中,摩呾理迦是重要的南針。法的摩呾理迦,在契經集成後,阿毗達磨發展流行,摩呾理迦的意義與作用,也就失去了重要性。於是,「阿毗達磨者」(Abhidhammika)就代「持母者」而起了。摩呾理迦的本義,也就逐漸嬗變,出現了三類新型的摩呾理迦。
(1)銅鍱部的阿毗達磨論,如《法集論》,首先標示摩呾理迦,又分為二︰論母是三性、三受等一二二門;經母是明分法、無明分法等四十二門。這些,在北傳的阿毗達磨中,是論門,是諸門差別。《法集論》稱之為本母,雖在〈概說品〉中,也牒標而作解說;銅鍱部的摩呾理迦,也有構成論體的根本法的意義。但與聖道為本的古典摩呾理迦,是有距離的。
(2)從說一切有部而分出的經部,不信阿毗達磨為佛說,而別說摩呾理迦。《瑜伽師地論》〈攝事分〉,是屬於聲聞經部的摩呾理迦。其中契經的摩呾理迦,如《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五說(大正30‧773a)︰「當說契經摩呾理迦。為欲抉擇如來所說,如來所稱、所讚、所美,先聖契經。譬如無本母,字義不明了。如是本母所不攝經,其義隱昧,義不明了。與此相違,義即明了,是故說名摩口旦理迦。」
一切契經是佛所說的,為了要抉擇明了佛法的宗要,所以特說契經的摩呾理迦。《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五至卷九十八,共十四卷,就是契經的摩呾理迦。內容為《雜阿含經》(除佛所說佛弟子所說誦、八眾誦)的經說;有關於空及業的部份,兼及《中阿含經》少分。原來《瑜伽師地論》所傳的古說(說一切有部及經部公認),四《阿含經》是以《雜阿含經》為母體的。有了古典的《雜阿含經》的經說──摩呾理迦,就能決了一切經義。這確乎合於「決了定義」的摩呾理迦古義。但《瑜伽師地論》〈攝事分〉所說的,不是依一一道品而決了定義,是依一一經文而決了宗要。所以與摩呾理迦的本義,還是有出入的。
(3)摩呾理迦是標舉而又解釋的。大乘瑜伽學者,應用這一原則,作為造論說法的軌範。如《瑜伽師地論》卷一百說(大正30‧878b)︰「我今復說分別法相摩呾理迦。……若有諸法應為他說,要以餘門先總標舉,復以餘門後別解釋。若如是者,名順正理。」
總標別釋的摩呾理迦,如世親(Vasuban-dhu)所造的《發菩提心經論》說︰「有大方等最上妙法,摩得勒迦藏,菩薩摩訶薩之所修行。」《論》先標舉「勸樂修集無上菩提……稱讚功德使佛種不斷」──十二義,接著就依次解釋,成十二品。這種總標別釋的摩呾理迦,約造論來說,瑜伽學者以為就是優波提舍──論議。如《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一說(大正30‧753b)︰「論議者,謂諸經典循環研覈摩呾理迦。(中略)依此摩呾理迦,所餘(聖弟子)解釋諸經義者,亦名論議。」
解釋經義的優波提舍,既然就是摩呾理迦(總標別釋),所以大乘瑜伽者的釋經論,有一定的體裁。如世親所造的《無量壽經優波提舍》,標舉五門而依次解釋。《轉法輪經優波提舍》,分十四難(問)。《妙法蓮華經優波提舍》,初品以七句分別等。依此去觀察,如無著(Asamga)所造的《金剛般若經論》,標七種句義。世親所造的《大寶積經論》,標十六種行相。《文殊師利菩薩問菩提經論》,作九分。對於每一部契經,都這樣的總標別釋去解說,稱為摩呾理迦,也就是優波提舍。這種總標別釋的論式,也適用於契經文句的解釋。如《攝大乘論》說︰「說語言者,謂先說初句,後以餘句分別顯示。」如世親的《十地論》,對《十地經》文句的十數,都以第一句為總,餘九句為別去解說。這是大乘瑜伽者所說的摩呾理迦,但不免偏重於形式了!
〔參考資料〕 《息諍因緣經》;《摩訶僧祇律》卷十三;《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三十九、卷四十;《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五;《顯揚聖教論》卷六;《順正理論》卷四十四。
願
「願」有志願、欲願、願求等義,指得某物的欲求。其梵語為pranidhāna;此是由語根dhā(放置)加上接頭語pra(進或前)及ni(近),再加上接尾語na 而成的,即將心放在目的物之前,所以譯作「願」。
性相家曾對「願」的體性提出諸說,《成唯識論》卷九列舉二說,其一將「願」當作「慧」之心所;另一將「願」當作「欲、勝解、信」之心所。《瑜伽論記》卷十一(上)云(大正42‧557b)︰
「論願體性諸師不同,有古師依成實以忍為體,備師云以智為性,故此論云智於後後希求故。三藏云思欲信上假立願也。景師云,用勝解欲思信為體。」
由於在佛道修行上首先要發起求菩提的願心,故《大智度論》卷七云(大正25‧108b)︰「獨行功德不能成故,要須願力。譬如牛力雖能挽車,要須御者,能有所至;淨世界願,亦復如是,福德如牛,願如御者。」
「願」又可稱為本願、因願、誓願。主要有總願與別願二種。《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五舉出發心願、受生願、所行願、正願、大願五種;其正願又有總、別二種;大願又分供養願、受持正法願、攝法上首願、增長眾生心行願、教化眾生願、知世界願、淨佛國土願、同心同行願、三業不盡願、成菩提願十種。此外,《成唯識論》卷九又提出求菩提願與利樂他願二種。
按,所謂「四弘誓願」即是總願;而彌陀的四十八願、藥師的十二上願、釋迦的五百大願則是別種大願。
關於「願」的性質,可分「要期願」、「悕求願」二種。《探玄記》卷三(大正35‧162b)︰「以大誓自要,要成此果,即要期願也。又所修福行悕成此果,即悕求願也。」此即必期成就,以及期望結果到來之意。於因位,為成佛而發大誓願,屬於前者;修因行而趣求佛果則屬於後者。
又,行者在內心發起總願或別願之心,謂之「發願」。發願須與行業(實踐)相輔,始能有成,此二者合稱「願行」,如一切菩薩以四弘誓願為總願,然仍須以六波羅蜜之行業促成之。此外,在我國佛教界,信徒在修善作福之時,往往有陳述施主發願之文辭。此等文辭,謂之「發願文」,或稱「願文」。《廣弘明集》中,即收有不少此類願文。
〔參考資料〕 《道行般若經》卷六;《放光般若經》卷十九;《大阿彌陀經》卷上;《悲華經》卷三、卷四、卷七;《文殊師利發願經》;《華嚴經普賢行願品》卷四十;《發菩提心經論》卷上。
全文檢索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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