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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教育部)]

ㄐㄧㄝˊ ㄍㄨㄛˇ, 1.植物長出果實。如:「往下扎根,向上結果。」

2.事物最後的結局或歸宿。《紅樓夢.第四六回》:「你們自為都有了結果了,將來都是做姨娘的。」

3.將人殺死。多用於小說戲曲中。《初刻拍案驚奇.卷一九》:「先把謝翁與段居貞一刀一個,結果了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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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不染污無知

(術語)二無知之一。根性闇昧,不知事物之道理,法門之義理也,即智慧之劣者。是無始以來不學之結果也。但此無知非執著於物之不淨性分,故云不染污,是以此無知非為悟諦理離生死之自行障,但為了知一切法成一切智人,普教化人之化他障,因而亦謂之化導障之惑,阿羅漢獨斷染污無知,不斷不染污無知,故阿羅漢有赤鹽亦不知之愚者。佛兼斷不染污無知,故即稱為一切智人。天台之三惑,以之為塵沙惑。


二無知

(名數)小乘有部所說,一、染污無知,即一切之煩惱。台家所謂見思二惑也。以無明為體,無明執著於事理之法,其性分不淨,故曰染污,其體昏闇,不知四諦之真理,故曰無知。此無明俱起一切之餘惑,故舉無明,即攝一切之煩惱也。二、不染污無知,以劣慧為體,劣慧為無始以來怠於學問研究之結果,不解事物義理之下劣智慧也。是非執著於物之不淨性分,故謂之不染污,不知事物之義理,故謂之無知,台家所謂塵沙之惑也。不染污無知不執著於事物,不能為出生死之障,故聲聞緣覺之二乘不斷之,佛於濟度眾生上有知一切事物之必要,故斷此劣慧而成一切種智也。俱舍光記一曰:「問染污無知何為體?解云:以無明為體,所以不言餘煩惱者,無明通與諸惑相應。若說無明亦顯餘惑。(中略)不染無知,以未成佛來所有一切有漏無染劣慧為體。」


二相

(名數)淨智相與不思議用相也。淨智相者,由真如內熏之力與法外熏之力而如實修行之結果,圓滿方便,生純淨圓常之相也。由此淨智相而現一切勝妙之境界與功德之相,利益眾生,謂之不思議用相。起信論上曰:「淨智相者。謂依法熏習。如實修行,功德滿足。破和合識,滅轉識相。顯現法身清淨智故,一切心識相即是無明相,與本覺非一非異,非是可壞非不可壞。(中略)不思議用相者,依於淨智,能起一切勝妙境界,常無斷絕,謂如來身具足無量增上功德,隨眾生根,示現成就無量利益。」

又同相與異相也。同相者,以染淨之二相,同解為真如性相之見界也。異相者,真如平等之理,隨染淨之緣,而顯現一切差別相之見界也。起信論上曰:「言同相者,如種種瓦器皆同土相,如是無漏無明種種幻用,皆同真相。(中略)言異相者,如種種瓦器各各不同,此亦如是,無漏無明種種幻用相差別故。」

又總相與別相也。智度論三十一曰:「總相者,如無常等。別相者,諸法雖皆無常,而各有別相,如地為堅相火為熱相。


五力

(雜語)五種之魔力也,即五塵是。止觀輔行八曰:「增一云:魔有五力,所謂五塵,佛聖弟子一力能拒,謂不放逸。」

又(名數)三十七道品之一。信、精進、勤念、定、慧之五根增長,有治五障之勢力者:一、信力,信根增長,破諸邪信者。二、精進力,精進根增長,能破身之懈怠者。三、念力,念根增長,能破諸邪念者。四、定力,定根增長,能破諸亂想者。五、慧力,慧根增長,能破三界諸惑者。見法界次第中之下。智度論十九曰:「五根增長,不為煩惱所壞,是名為力。」又曰:「天魔外道不能阻壞,是名為力。」梵語出名義大集四一。

又一、定力,一切禪定之力。二、通力,一切神通之力,是定力之結果也。三、借識力,色界二禪天以上,總無眼等五識,若有必用,則得以通力自由起初禪天之五識,謂之借識力。四、大願力,佛菩薩之大誓願力。五、法威德力,佛法之威德力。此五種之力,不可思議,非現比二量之境界,故唯識論中以之決一切諸法性相,獨不判此五力。宗鏡錄四十八曰:「有五力唯識不判:一定力,二通力,三借識力,四大願力,五法威德力。」又,一切通力中,中有之業通力最強,此五力亦不能遮止之,故謂之五力不可到。見三藏法數二十五。

(名數)說見本條。


五濁

(名數)又名五滓,五渾等。住劫中人壽二萬劫已後,而有渾濁不淨之法五種:一、劫濁,謂至二萬歲已後見等之四濁起時也。二、見濁,身見邊見等之見惑也,劫濁時之眾生盛起之。三、煩惱濁,貪瞋痴等一切修惑之煩惱,劫濁時之眾生盛起之。四、眾生濁,劫濁時之眾生為見濁煩惱濁之結果,人間之果報漸衰,心鈍體弱,苦多福少也。五、命濁,此亦為前二濁之結果,壽命漸縮少,乃至十歲也,此中以劫濁為總,以他四濁為別。劫濁中有四濁,以四濁之故為劫濁也,又四濁中以見濁,煩惱濁,二者為濁之自體,此二者成眾生濁與命濁之二者也。文句四下曰:「劫濁無別體,劫是長時,剎那是短時,但約四濁立此假名。眾生濁亦無別體,攬見慢果報上立此假名。煩惱濁指五鈍使為體,見濁指五利使為體,命濁指連持色心為體。」同文句記曰:「准悲華經,八萬至三萬亦不有濁,至二萬歲為五濁始。」行事鈔資持記上一之三曰:「言五濁者:一劫濁,劫濁無別體,但四濁聚於此時。悲華云:從滅劫人壽二萬歲時為劫濁。二見濁,五利使。三煩惱濁,五鈍使。四眾生濁,亦無別體,攬前利鈍果報立此假名。五命濁,連持色心,摧年促壽。」法華經方便品曰:「諸佛出於五濁惡世,所謂劫濁、煩惱濁、眾生濁、見濁、命濁。」阿彌陀經曰:「能於娑婆國土,五濁惡世劫濁見濁煩惱濁眾生濁命濁中,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五略十廣

(名數)摩訶止觀一部之正說,廣立十科,謂為十廣。其第一大意中,更有五種分科,謂為五略。摩訶止觀第一上所謂「今當開章為十:一大意,二釋名,三體相,四攝法,五偏圓,六方便,七正觀,八果報,九起教,十旨歸。」又所謂「初釋大意,囊括始終,冠戴初後,意緩難見,今撮為五,謂發大心,修大行,感大果,裂大網,歸大處。」是也。發大心者,修止觀,先須發大菩提心,乃明四弘誓願。修大行者,示十廣第七正觀之大意,明四種三昧。感大果者,即修觀之結果,示十廣之第八果報,明從觀行,經相似,而至於分真即之位,則應同百佛世界而八相作佛,裂大網者,既感大果,終則趣於化他,說五時八教,明裂破邪見大網之大用,歸大處者,既說教破網。化他之能事終,則即歸於三德秘藏之大涅槃云。其中發大心之一,示十廣中前六章之大意,餘四者示後四章之大意。要之五略,即十廣之大意,其要與法華玄義之十妙相同。十廣中,釋名者,釋止觀之名。體相者,明止與觀非別體為同一法性之寂照二用,攝法者,明止觀二法中,攝入恒沙無量之萬法,偏圓者,明爾前四時三教之止觀皆偏,今教之止觀獨圓妙,方便者,為觀前之加行方便,即廣明二十五方便,正觀者,明正修止觀之相,示十境一一可各修十乘觀法之旨。但此章至半,以智者大師歸寂,摩訶止觀中,因缺果報以下之三章。又見止觀輔行傳弘決等。


五葉

(名數)傳燈錄達磨章舉達磨傳法之偈。曰:「吾本來茲土,傳法救迷情。一華開五葉,結果自然成。」是禪家分五家之讖語也。


五見

(名數)一身見、二邊見、三邪見、四見取見、五戒禁取見。詳見五字部本條。

(名數)一、身見,即我見我所見也,不知吾身為五蘊和合之假者。而計度實有我身(我見),又不知我身邊之諸物,無一定之所有主,而計度實為我所有物(我所見),合此我見與我所見二者,則為身見。常略我所見而單曰我見。二、邊見,一旦有我身起我見之後,其我或計度為死後斷絕者,或計度為死後亦常住不滅者。是有二義:起於身見後邊之妄見,故名邊見(唯識);偏於斷或常之一邊,故名邊見(俱舍)。三、邪見,撥無因果之道理者。以為世無可招結果之原因,亦無由原因而生之結果,故惡不足恐,善亦不足好,如此謬見,乃邪之最邪者,故付以邪之名。四、見取見,以劣知見為始,取其他種種之劣事,思為此最勝殊妙者。上之見字,雖指身見邊見等之見,然尚含其他種種之事物。五、戒禁取見,由上之見取見,遂以非理非過之戒禁為始,取其他種種之行法,以之為生天之因或涅槃之道者。此中有二種:持牛戒或雞戒等,以為生天之因,是曰非因計因之戒禁取見;修塗灰斷食等種種之苦行,以為涅槃之道,是曰非道計道之戒禁取見。已上五見,為惡慧之一分,於見道一時不斷之者。舊譯家稱之為五利使。見唯識論六,俱舍論十九。


優羅尼沙土

(書名)梵名Upaniad,一作優婆尼沙曇。記述為印度哲學根本之思想者。非一人所作,亦非一時所編,故不能確定其成立之年代,但視為出於西歷前七八世紀者,似無大差。蓋印度之宗教,以吠陀之讚誦而始,後以說其用法及儀式為目的之佛羅般摩那Brāhmaa者起,其中有所謂阿蘭若迦Arāyaka之章,所說甚極幽微森嚴。優波尼沙土,即為說明之而起者,於宇宙之原始,諸神之性質,精神物質之本性,及其關係等,作哲學的解釋,頗富神秘與譬喻。此所以為所謂六派哲學所依出之源泉也。此書出之時代,史家稱為歷史上優波尼沙土時代。蓋優波尼沙土者,依最上精神認識破殘餘無明之謂,或侍坐於他足下傾聽其言教之謂,或謂為神秘之義。考其思想之大要,及於吠陀時代之末期,以究明世界太原為考察中心點之結果,或以大自在天為世界之太原,或以為神我,或以為聲,因欲說其原因,遂至全脫神話的區域,而產出一個原體「梵」Brahman之思想。因世界之開發生成,發現此唯一之梵自行繁殖之意志,遂以斯所造之世界,為差別的惡毒之世界,苦痛虛妄之世界,無有真樂。是即為優波尼沙土之思想,此厭世思想,遂生所謂平等與差別之對立,孕龐大之印度哲學者也。言其解脫之方法,彼等謂差別之生活精神與最上精神,原非別物。不過愛著差別,迷惑生活精神而已。故個人精神,若知其自性,則得直與最上精神之梵合一矣。蓋梵為世界之太原,亦即為世界萬有。非人格的根本之精神力也。以差別之萬有,探其一原,知一原而於差別之內認之,神與世界對立而不阻隔,說二者之合一,為其特長。即在梵為中心之一元的萬有神教,同時於他面作平等差別對立觀,因使厭離解脫可能也。所謂:「其者汝也。」Tat tvam asi,「我者梵也。」Aham Brahma asmi之二句,稱為優波尼沙土哲學之最高真義,願其思想雖已達高潮,而言語朦朧,不無未脫樸素幼稚之觀。優波尼沙土中主要者,為Aitareya-up Kauitaki-up Taittiriya-up.Bhadārayaka-up.等,參照優婆尼沙曇條。


功能

(雜語)功用能力也。以能生結果而名。唯識演秘二本曰:「能生果法,名為功能。(中略)功能即是種子異名。」


句語三昧

(術語)於語句發妙悟,通達無礙也。三昧為梵語,一心專注之結果,得妙悟之稱。


命濁

(術語)五濁之一。謂至末世而壽命短縮也。是為煩惱與邪見之結果,濁者穢濁,以煩惱與邪見,為濁之本體,命之短縮為其結果,故曰命濁。


和伽羅那

(術語)Vyākāraa,又曰和伽那,和伽羅,和羅那。譯為授記。十二部經之一。佛說弟子未來之結果,以示其人者。大乘義章一曰:「和伽羅那,此云授記。行因得果,目之為記。聖人說示人,故稱為授。」飾宗記三本曰:「和羅那,此云記別,舊名授記。」


善果

(術語)依善業所招之善妙結果也。本業經曰:「是故善果從善因生。」



(術語)因明三支作法之一。謂推斷未決之宗義之理由也。例如某為中國人(宗),為南京人故(因)之論式中,某為中國人者,未決之宗義也。然依為南京人之理由,推斷此未決之宗義,於是生斷定某為中國人之結果矣。

又造果者,即原因也。婆娑論百二十七曰:「造是因義。」大乘義章二曰:「親生義,目之為因。」二因三因五因六因,各見本條。


因果應報

(術語)善因者善果,惡因者惡果,有原因,則必有結果之應報也。慈恩傳七曰:「唯談玄論道,問因果報應。」


因果皆空宗

(流派)外道十六宗之一。又云空見論。立無原因結果理,又世間一切法悉空之外道諸派總稱也。據義林章二謂諸邪見外道見行善者返生惡趣,行惡者返生善趣,便謂因果皆空,或總排撥一切空云。


因業

(術語)因者有親生結果之力,業者為生果助緣之所作,即因與緣。此二相和而諸法生。大日經二曰:「諸法無形像,清澄無垢濁,無執離言說,但從因業起。」大日經疏十九曰:「因如鏡,業如身,對鏡而影現也。」


因緣合成

(術語)森羅萬象,必自因(親因),與緣(助緣)而成,此二者相合而生結果,謂之因緣合成。


報果

(術語)酬報善惡業因之苦樂結果也。新譯家謂之異熟果。釋門歸敬儀曰:「形纏桎梏,報果不可頓銷。」


如來淨華眾

(術語)往生論曰:「如來淨華眾,正覺華化生,愛樂佛法味,禪三昧為食。」彌陀如來之聖眾,悉於清淨之蓮華中化生,故云如來淨華眾。其蓮華為如來本願成就而成正覺之結果,故云正覺華。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阿含辭典(莊春江)]
他作

他人所作,意思是,苦樂禍福等一切,都是他人(特別是指自在的創造神大梵天)所作的結果,是「尊祐造(論)」與「斷滅論」的一類。


自作

自己所作,意思是,苦樂禍福等一切,都是自己過去宿因所作的結果,是「恆常論」與「宿命論」的一類。(反義詞「非自作」相關詞「苦樂自作」「苦自作」)


想有報

「想」有「想」的果報(結果)。內心想什麼,就會說什麼,所以說,「言說」是「想」的果報。


預流向

即「向須陀洹;須陀洹向;趣須陀洹;須陀洹趣」,南傳作「是為了入流果的作證之向道者」(sotāpattiphalasacchikiriyāya paṭipanno hoti,另譯為「他為了入流果的作證而行」),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為了實現入-流之結果而實行者」(one is practising for the realization of the fruit of stream-entry) ,這是很接近,但還沒有進入須陀洹果者。


知覺有報

此處的「覺」為「受」的另譯,「報」指「業報」(所引生者),「受」的業報(即所引生的結果)為「愛」(愛為覺報),此即「十二緣起」中的「受緣愛」,參看「覺」、「緣起法」、「業報」。


根波羅蜜

全句作「根波羅蜜因緣知果波羅蜜」,南傳作「不同的根有不同的果」(indriyavemattatā phalavemattatā hoti),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由於在機能上不同而在結果上有不同」(due to a difference in the faculties there is a difference in the fruits)。


逆順觀察

從「老死」一直往上探究其發生的條件,直到源頭的「識」(或到「無明」),稱為「逆觀」。從「識」(或從「無明」),印證其往下生起的必然結果,一直到「老死」,稱為「順觀」。


現世二報

當生(或當下)有兩種結果,一是得到「真實的(即「真理」)」,一是得到「錯誤的」。


[佛光大辭典]
一花五葉

指禪宗。又作一華五葉、一華開五葉。禪宗自六祖慧能以後,衍成曹洞、臨濟、雲門、溈仰、法眼五派,故稱為一花五葉。景德傳燈錄卷三菩提達摩條(大五一‧二一九下):「吾本來茲土,傳法救迷情;一花開五葉,結果自然成。」 p54


九住心

指行者修禪定時,令心不散亂而住於一境者,共有九種心,即:(一)安住心,即能將心安住於某對象。(二)攝住心,即當心念對外在對象起作用時,能令心念速返回本心。(三)解住心,當解知(分別理解)之心對外在對象起作用時,能令心速返。(四)轉住心,即停止解知之心,而樂於安住。(五)伏住心,即久入禪定而生厭時,能速令折伏。(六)息住心,即內心動念時,能速令止息。(七)滅住心,當貪愛心起時,能速予滅除。(八)性住心,當諸多妄念停止作用時,了知心之本性本來明淨,而自然安住。(九)持住心,累積禪定功夫之結果,自能安住禪定,自然行善止惡。〔大乘莊嚴經論卷七〕 p134


二相

(一)指淨智相與不思議業相。淨智相,為依法力薰習,而如實修行之結果。由此淨智相而現一切勝妙之境界與功德之相,利益眾生,稱為不思議業相。〔大乘起信論卷上〕

(二)謂同相與異相。同相者,譬如無漏無明,種種業幻,皆同為真如性相。異相者,真如平等之理,隨染淨之緣,而顯現一切差別相。〔大乘起信論卷上〕

(三)總相與別相。總相者,總體之相狀。別相者,部分之相狀。如無常為諸法之總相;而地有堅相、水有濕相,即為別相。〔大智度論卷三十一〕 p205


十如是

指探究諸法實相應把握之相、性、體、力、作、因、緣、果、報、本末究竟等十種如是。又作十如。法華經卷一方便品(大九‧五下):「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所謂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即謂一切諸法之本來相狀(實相)具足十種如是。智顗用以與十法界、三種世間等相配而構成「一念三千」之理論。然歷來諸家於十如是所解各有異說,智顗之師慧思主張上文應在「如」字斷句,而稱為十如,或稱十如實相、十如境。又此經文係歸納法華經中之「開會」要義,即開權顯實、廢權立實、會三歸一等思想,故稱略開三顯一、略法華等。對此,日本天台宗亦盛行有關之各種口傳。智顗以前諸師對此文之解釋,或單稱智慧之作用、或謂佛之十力作用、或解為敘說三乘法之內容。

對上述各種解釋,智顗皆不以為然,蓋此十如是含攝下列諸理:迷悟與依正二報,事(現象)與理(本體)一體無別,權(假之事物)與實(真實)融於一如。依法華文句卷三下,則自十法界、佛界、離合與位次等四方面加以解釋。據法華玄義卷二上載,於空假中三諦,此應有三種不同讀法,即:是相如(即空)、如是相(即假)、相如是(即中)。十如是之中,「相」意即相狀,指外在之形相;「性」意即不變,指內在之本性;「體」即以相、性為屬性之主體。「力」即體所具有之潛在能力;「作」乃顯現動作者;「因」指直接原因;「緣」為間接原因;「果」即由因、緣和合所生之結果;「報」指果報。以上之因緣果形成後世之報果。「本末究竟等」之中,「本」指開始之相,「末」指最末之報,「等」指平等;即以上之如是相乃至如是報,皆歸趣於同一實相而究竟平等,故說本末究竟等。〔摩訶止觀卷五上〕(參閱「三轉讀文」695、「別解四類十如是」2803、「通解十如是」4806) p427


十事非法

乃指十事不合律制。又作十非事、十事、十淨。佛陀入滅後百年,跋闍子(巴 Vajjiputtaka)主張「十事」可行,為合法(淨);上座耶舍則以之不合律制,為非法。欲審查此十事之律制根據,遂召開第二次之結集,其結果,據各律典之記載,上座部一致認為十事不合律制規定。所謂「十事」即:(一)角鹽淨,為供他日使用,聽任食鹽貯存於角器之中。(二)二指淨,當日晷之影自日中推移至二指廣間,仍可攝食。(三)他聚落淨,於一聚落食後,亦得更入他聚落攝食。(四)住處淨,同一教區(界內)之比丘,得不必同在一處布薩。(五)隨意淨,於眾議處決之時,雖然僧數未齊,仍得預想事後承諾而行羯磨。(六)所習淨,隨順先例。(七)生和合(不攢搖)淨,食足後,亦得飲用未經攪拌去脂之牛乳。(八)飲闍樓[口*疑]淨,闍樓[口*疑]係未發酵或半發酵之椰子汁,得取而飲之。(九)無緣坐具淨,縫製坐具,得不用貼邊,並大小隨意。(十)金銀淨,得接受金銀。〔印度之佛教第四章第二節(印順)〕(參閱「跋闍子」5287) p442


三不能

指改變定業、化導無緣眾生及救度所有眾生等三種不可能之事。此乃唐代禪宗北宗僧元珪禪師之語。即:(一)不能免定業,佛雖具足不執著於一切現象之智慧,然對招感善惡結果之定業亦無法改轉。(二)不能度無緣,佛雖能了知諸眾生之性質,窮盡無限事,然亦無法化導無緣之眾生。(三)不能盡生界,佛雖能救度世間一切眾生,但卻無法令眾生界盡。此三者是為三不能。但依元珪禪師之意,此三不能係對小乘之應身佛而言,若對大乘之法身佛而言,則無所謂三不能者。〔大乘起信論、大智度論卷六十四、護法論、景德傳燈錄卷四〕 p529


三性業

指善、不善、無記等三業。即:(一)善業,又作安穩業。能得可愛異熟(人天之善果)及涅槃之業。(二)不善業,又作不安穩業。能招非愛異熟(三途之惡果)之業。(三)無記業,非善、非惡之業,稱為無記,即不招結果之業。〔雜阿含經卷十八、俱舍論卷十五、成唯識論卷五、大乘義章卷七〕(參閱「三性」563) p567


三重念佛

日本淨土宗於念佛所作之三種分類。(一)依正行、雜行、助業、正業之分別與否,而將念佛類分為如下三種:(一)諸師所立之念佛,指淨影、天台等所立者。未分別正雜助正,即萬行隨一之念佛。(二)本願念佛,善導所立。即分別正雜助正,以正業稱名念佛為本願之行。(三)選擇本願念佛,日僧源空所立。於本願念佛之上加「選擇」二字,立念佛為本願,即明選擇取捨之結果。〔選擇傳弘決疑鈔卷一〕

(二)依「事理觀稱」之不同,而將念佛分為:(一)摩訶止觀之念佛,(二)往生要集之念佛,(三)善導勸化之念佛等三種類別。〔決答授手印疑問鈔卷上、決問疑問銘心鈔卷上〕 p592


三教平心論

凡二卷。元代劉謐撰。收於大正藏第五十二冊。作者以儒釋道三教之論爭,千百年來,是非紛然,故特著此論以明辨之。初言三教皆為止惡行善之法,而佛以治心,道以治身,儒以治世,不可偏廢;次言三教之極功(結果)有淺深之不同,故教有廣狹、久近之別,以儒道二教為世間法,佛教則始於世間法終於出世間法;後則力駁唐之傅奕、韓愈之說,又舉出宋之程明道、朱熹、張橫渠、程伊川等之主張而論破之。 p611


三量

(一)量,即尺度、標準之意,指知識之來源、認識形式,及判定知識真偽之標準。印度自古各哲學宗派間即盛行探討知識來源、形式、真偽之學問,遂產生各種「量論」之說,其中最普遍者為三量。然三量之內容與名稱;各宗所說互異。

(一)就心、心所量知所緣對境而立之三種量。唯識宗於此,多所分別,並詳加闡論;而於因明之中,亦為重要之「自悟」方法。此三量即:(1)現量(梵 Pratyaksa-pramāna),又稱真現量。乃對境時無任何分別籌度之心,各各逼附自體,顯現分明,照了量知。亦即由五官能力直接覺知外界之現象者;此一覺知乃構成知識之最基礎來源。(2)比量(梵 anumāna-pramāna),乃由既知之境比附量度,而能正確推知未現前及未知之境。(3)非量,即似現量、似比量之總稱。乃非正確無訛之現、比量,或非可量知之量。

(二)瑜伽師地論卷十五與顯揚聖教論卷十一所立之三量:(1)現量(同上),(2)比量(同上),(3)聖教量,又作至教量、正教量,為一切智所說之言教,或從其聞,或隨其法,其中又分:1.不違聖言,佛自說經教,輾轉流布,不違正法、正義。2.能治雜染,善修此法,能永調伏貪癡等煩惱。3.不違法相,不於一切離言法中建立言說。

(三)數論外道所立之三量:(1)證量,指從根塵所生之五知根,緣五塵所顯現之覺知作用。相當於上記之現量。(2)比量,分為有前、有餘、平等三種;「有前」乃推知未來之作用,「有餘」為推知過去之作用,「平等」為推知現在之作用。(3)聖言量,相當於上記之聖教量,雖非由五官感知,亦非經推比而來,然以篤信聖者之故,亦得信知聖教聖言。如北鬱單越之存在,既非吾人所能感知,亦非推比可得,然以聖言之故,遂得信知其存在。〔解深密經卷五、阿毘達磨雜集論卷十六、因明入正理門論、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上本、因明論疏瑞源記卷一〕(參閱「比量」1481、「真現量」4222、「量」5293)

(二)成唯識論卷二所立之三量。即:(一)所量,指被測度量知之對象。(二)能量,指能夠用以量知者。(三)量果,指所量知之結果。例如欲量知一織物,則織物為所量,尺度為能量,所量得之尺寸為量果。成唯識論復基於此說,將心識之作用分為四分,而以相分為所量,見分為能量,自證分為量果。(參閱「四分」1663) p633


大願業力

意指大願之業因力等。見於曇鸞、道綽、善導等人之所著書。對此,淨土宗有各種解釋:(一)指大願之業因力;蓋淨土之莊嚴與慈悲眾生之功德,一切不外是阿彌陀佛本願之作用力所致。(二)指大願之力、大業之力;即法藏菩薩(阿彌陀佛在因位發願時之名)之發願與修行。法藏菩薩思惟救度眾生而建立四十八願,故稱大願力;菩薩發下大願後,積累兆載大劫之六度萬行,故稱大業力。(三)指大願、大業、大力;即法藏菩薩之發願、修行以及結果所完成阿彌陀佛之救濟力。〔觀經疏卷一、往生論註卷下、觀經玄義分楷定記卷一〕 p905


子縛果縛

合稱為二縛。子即因,指煩惱;果即結果,指苦果。煩腦能生有漏之果,是為因,經常繫縛有情,故稱子縛;有漏之果亦繫縛有情,使其不得自在,故稱果縛。四諦中,集諦為子縛,苦諦即果縛。〔法華玄義卷二下、卷三上、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六之四、大乘義章卷五本、天台四教儀集解卷中〕 p921


五事

(一)五種迷悟之法。即名、相、分別、正智、如如。(參閱「五法」1114)

(二)五種迷悟之法相。即所詮相、能詮相、相屬相、執著相、不執著相。(參閱「五相」1120)

(三)招善惡結果之五種因。辯意長者子經列舉:(一)生天上。(二)生人中。(三)墮地獄。(四)墮餓鬼。(五)墮畜生。(六)得尊貴,受人愛敬。(七)生於卑賤,為人奴婢。(八)得生人中,口氣香潔,身心常安。(九)得生人中,形體醜惡,受人憎惡,心意常不安穩。(十)得生有佛法處,於佛法有好心或為沙門果報等十種之五事因果。其中,生天上之五事為:慈心、賢良、貞潔、誠信、不飲酒。

(四)大天五事之略稱。即北傳佛教所傳五件引起原始佛教分裂之事。係大天所倡之五種見解,即:(一)餘所誘,(二)無知,(三)猶豫,(四)他令入,(五)道因聲故起。(參閱「大天五事」754)

(五)指佛有五事。為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八聽法品第五經所列舉,即:(一)當轉法輪,(二)與父說法,(三)與母說法,(四)當與凡夫立菩薩行,(五)當授菩薩記。(參閱「佛有五事」2627) p1101


五念門

又作五念、修淨土五念門。出自天親之淨土論。指往生阿彌陀佛淨土之五種憶念修行門。即:(一)禮拜門,謂清淨身業,一心恭敬禮拜阿彌陀如來,願生彼國。(二)讚歎門,謂清淨口業,稱歎如來名號、功德、光明智相,如實修行,求生彼國。(三)作願門,謂心常作願,發大誓願,如實修行奢摩他(梵 śamatha),以止息散亂之心,求生彼國。(四)觀察門,謂以智慧、正念觀察下列三種:(1)觀察彼佛國土功德莊嚴,(2)觀察阿彌陀佛功德莊嚴,(3)觀察彼諸菩薩功德莊嚴。如實修行毘婆舍那(梵 vipaśyanā),以觀破昏暗之心,求生彼國。(五)迴向門,謂將自己所有之功德善根,普皆迴向一切眾生,願同生極樂國,皆共證佛道。

曇鸞之往生論註卷下,將奢摩他譯作止,止者,止心一處不做惡,其義有三:(一)一心專念阿彌陀佛,願生彼國,此如來之名號及國土之名號能止息一切之惡。(二)阿彌陀佛之極樂國土超越三界,若人生於彼國土,自然止息身、口、意之惡。(三)阿彌陀佛之正覺住持力,自然止息企求聲聞、辟支佛之心。此三種「止」由如來之如實功德所生。同書又將毘婆舍那譯作觀,觀,意謂心緣其事而觀心分明,是即觀察門。又曇鸞將迴向門分為二種,即:(一)往相迴向,謂將己之功德迴向一切眾生,願同生極樂國土。(二)還相迴向,謂已生極樂國土,得奢摩他、毘婆舍那之方便力成就後,還迴入娑婆世界,教化一切眾生共向佛道。

善導之往生禮讚將五念門之順序略加變更,即:(一)身業禮拜門(禮拜門),(二)口業讚歎門(讚歎門),(三)意業憶念觀察門(觀察門),(四)作願門,(五)迴向門。此前三者為修身、口、意三業,後二者為發願、迴向,即前三者起行,後二者安心之意。

此外,依此五念門而修,其結果亦有五門,稱為五功德門,又作五果門。即:(一)近門,謂身不再墮入迷界,而能接近佛之悟界。(二)大會眾門,謂加入聖者之列。(三)宅門,(四)屋門,謂此二門成就止、觀之行。(五)園林遊戲地門,又作教化地之益。謂重返迷界,以救度所有眾生為樂。

此五念門(五因門)與五功德門(五果門)間,禮拜門相對近門,其他各各之二門亦順次有相對之因果關係;此因果兩門中,前四門之目的在使自己趨入菩提,故稱為入門;後一門以救度他人出離苦海為目的,故稱為出門,以上合稱為入出二門。〔無量壽經優婆提舍願生偈、華嚴經孔目章卷四、往生論註略鈔卷下、往生禮讚私記卷上〕(參閱「止觀」1476、「念佛」3208、「淨土宗」4684) p1109


五略十廣

摩訶止觀之正說,廣立十科,稱為十廣,即:大意、釋名、體相、攝法、偏圓、方便、正觀、果報、起教、旨歸。其第一大意中,更有五種分科,稱為五略。(一)大意,內含五略,即:(1)發大心,修止觀須先發菩提心,故闡明四弘誓願,揭示十廣中前六章之大意。(2)修大行,闡明四種三昧,揭示十廣中第七止觀之大意。(3)感大果,即修觀之結果,闡明由「觀行」,經「相似」而至於「分真即」之位,則感得大果報而八相作佛,揭示十廣中第八果報之大意。(4)裂大網,感大果之後,趣於化他,宣說五時八教,故為闡明破邪見大網之大用,揭示十廣中第九起教之大意。(5)歸大處,化他之事既畢,即歸於三德祕藏之大涅槃,故揭示十廣中第十旨歸之大意。(二)釋名,解釋止觀之名。(三)體相,說明止與觀並非別體,乃同一法性之寂照二用。(四)攝法,闡明止觀二法中攝入恆沙無量之萬法。(五)偏圓,闡明爾前四時三教之止觀皆偏,唯今教之止觀獨為圓妙。(六)方便,為修觀前之加行方便,即廣明二十五方便。(七)正觀,闡明正修止觀之相,揭示十境一一可修十乘觀法之旨,但此章未竟,智顗歸寂,故本書中缺果報以下之三章。〔摩訶止觀卷一上、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一之二、卷一之三〕 p1151


五葉

指禪宗五代或五家。禪宗初祖菩提達磨傳法偈(大五一‧二一九下):「吾本來茲土,傳法救迷情;一華開五葉,結果自然成。」一說五葉表示五代,指禪宗經五傳至六祖慧能而得發揚其正法。另一說則以五葉表示曹洞、臨濟、雲門、溈仰、法眼等五派,即達磨對於五家分派之讖語。〔景德傳燈錄卷三〕 p1170


五種比量

五種推理之方法。即:(一)相比量,就所見而推理其他,如見煙則推知有火。(二)體比量,由此一體性而推知彼之體性,即由一部之體而推理全部,如以現在比類過去、未來。(三)業比量,由活動、作用而推理其主體,如見動物跡印寬長而推知是象,由身曳地行,比知是蛇。(四)法比量,由相屬著法,以一部之事而推理其他之真理,如見生故知有死。(五)因果比量,見因而推理其結果,反之亦然。如見物行,知其必有所至。〔顯揚聖教論卷十一〕 p1178


元因

又作原因。謂事物因之而生成者。自佛教之基本教理觀之,「因」與「緣」乃萬事萬物所藉以生成、存在、變化之一切條件。廣義言之,「緣」亦稱「因」,兩者並稱為「因緣」或以「因」統稱之,表示能引起作用、產生結果之原因,此即通常所謂遠因結遠果,近因結近果,善因結善果,惡因結惡果,無量因結無量果,歷劫而不爽之說法;此亦佛教因果論之一般觀點。 p1224


內因外緣

凡能直接產生結果之內在原因,稱為內因;能間接助長結果形成之外在原因,稱為外緣。故內因外緣又稱作親因疏緣。如欲受身時,以自己之業識為內因,而以父母之精血為外緣。又於淨土門,相對以佛之本願為外緣,而以定散之行或真實之信為往生之內因。〔入阿毘達磨論卷下、成唯識論卷八、觀經疏序分義、觀經玄義分傳通記卷三〕(參閱「因果」2293、「因緣」2301) p1234


六相

指華嚴經、十地經所說萬有事物所具足之六種相。即:(一)總相,即一緣起之法具足多德;如人體具足眼、耳諸根而成為一體。(二)別相,於多德之中,彼此相依而合成一法;如體雖為一,但眼、耳等諸根各不相同。(三)同相,即多德相互和合成一法,而互不相違背;如眼、耳等各具其特性,而各有其不同之作用,但同心協力分別作用而互不妨礙。(四)異相,即是構成一法之多德互異;如構成人體之眼、耳等諸根各個相異。(五)成相,乃多德相依而合成一法;如諸根互相相依成為一體。(六)壞相,即諸根各自住於本法而不移動,則總相不成;如眼、耳等諸根各住自位而各自為用,則不成為一體。

上述之總、別二相係於相對關係之立場,表示平等、差別之二門。同、異二相乃是辨別平等、差別之二種意義。成、壞二相乃以同、異二相而辨總、別二相之結果,此稱為平等差別之二門。〔新華嚴經卷三十四、十地經論卷一、華嚴經探玄記卷九、大乘義章卷三〕(參閱「六相圓融」1280) p1280


日本佛教

西元六世紀中葉,佛教東傳日本,時為日本欽明帝朝,朝廷分為以蘇我為首之尊佛派與以物部為首之排佛系,前者獲勝後,創建向原寺,是為日本有佛寺之始。至聖德太子時代(593~622)大力弘揚,佛教基礎得以奠立。此後,佛教與日人原有之思想、文化、生活等融匯,形成獨特之日本佛教。自飛鳥時代(五世紀中葉)至明治維新(十九世紀中葉),日本佛教教理始終承襲我國,如密宗之即身成佛論、天台之圓頓戒、淨土真宗之信念主義、禪宗之生活即佛法、日蓮宗之唱念法華等,其思想淵源無一不源自我國,至於修行實踐方面,亦多採用我國佛教之修行方法,並加以組織與發展;所異者,即在社會活動(即教化)方面之普化,乃日本佛教最大之特色,此特色綿亙千五百年而巍然獨存。

(一)飛鳥、奈良時代(552~781):初傳時期之佛教,其信仰對象為釋迦、藥師、觀音、彌勒、四天王等,其崇拜目的概為延命、消災等現世利益。此等貴族化之佛教至聖德太子時,制定十七條憲法,以佛教為國教,而轉變為國家化之佛教,此特色維持至明治維新時期。推古天皇(593~627)以後,宗派漸明,最興隆者為三論宗、法相宗,次為律、華嚴,再次為俱舍、成實,總稱南都六宗。其中,三論宗成佛論重視根機利鈍之說,法相宗講究「性相相待」、「理事差別」、「五性各別」等,均獲得當時知識分子與官僚之接受,故特盛一時;華嚴宗之世界觀亦能契合以國民為官吏化身之思想。此時期之學佛者常一人或一寺兼習數宗之學,有別於後代之執於一宗一家之說。此時期之日本佛教,蒙受國家之保護,致無真正之宗教信念,在僧尼激增且日趨腐化之下,空海、最澄二師乃於新京平安另創新宗派(密宗、天台宗)。

(二)平安時代(約四百年):於八世紀中,密教大興於我國,尋即影響日本。空海(774~835)以顯教為佛所說法,而佛所證法則為祕密莊嚴之境界,將「即心是佛」之思想,直轉為即身成佛論,而成「即事而真」之現實具體論,此種教義頗適合當時人心之需求。至如最澄(767~822),則以天台為經宗,法相為論宗;經宗為本,論宗為末。有關戒律之傳授,則設立大乘戒壇,應此而有「山家學生式」之制定。天台宗一乘主義傳至安然(九世紀末)時,更提倡「現世成佛」、「即身作佛」,將宗教理想現實化;同時,四種三昧之修養道場亦落為形式化之法會道場。此時期後半,密教事相極盛,比叡山完全密教化,致有東密、台密之分。此外,由於社會擾攘不安,教界墮落,遂有末法思想與本地垂迹說(神、佛結合)之抬頭,民眾之宗教意識逐漸昂揚。

(三)鐮倉、室町時代(約四百餘年):淨土、禪、日蓮宗之振興期,亦為日本佛教史上最活潑、輝煌之時代。以平安朝末法思想為背景,應時而生之淨土宗,原是形式性、彼岸性與深奧性的,至此時期,則轉為現實性、此岸性與淺現性。法然(1133~1212)提倡專稱名號,以稱名為往生之本願,其他雜行僅為助行;其高足親鸞(1173~1262)更以信心為往生極樂之首要條件,一念之信為純真且最清淨之宇宙實相。信念主義之淨土宗為易行化、社會化、民眾化之佛教,故漸產生放棄修道、破除戒律之弊端,應運而生者即修道性、戒律性之禪宗。臨濟宗以棒喝禪、學人禪為特色,機鋒激烈,為求證悟,不擇手段;曹洞宗以默照禪、達人禪為特色,認為臨濟宗不但妥協且又公式化,道元(1200~1253)並著「正法眼藏」,闡揚曹洞禪之正法主義。值此禪淨並盛之際,舊宗派如法相、真言、天台、華嚴等亦各自將教義易行化、民眾化,天台宗甚至染上淨土色彩以應時需。日蓮(1222~1282)主張信仰久遠實成之釋尊,一心稱念「南無妙法蓮華經」經題即可成佛,成就無作之圓頓戒,更以「念佛無間、禪天魔、律國賊、真言亡國」之口號,破斥他宗之偏見。新興宗派力求民眾化之同時,南北八宗亦藉著民眾化以維繫命脈,舊宗派雖亦嘗藉政治勢力以阻止新宗派之發展,如正中二年(1325)之正中宗論、文明元年(1469)之決議放逐日蓮宗徒等,然因禪、淨諸宗所具有普遍化與生活化之特性,反浸透舊宗派。

(四)江戶時代(1600~1867):此時期幕府以法令制定各宗派寺院之本末關係,末寺須服從本寺之命令與支配,各宗派內糾紛因此頓減。此外,與朝廷或皇室有關之寺院,如門迹、院家、院室等,亦被剝奪實力,一掃向以俗權影響宗教之弊。先此,基督教已傳入(1549),幕府乃利用佛教建立寺檀制度,使全民皆為佛教徒,各擇一宗一寺而自為檀越,負責維持寺院所需,雖因而肅清基督教餘勢,佛教亦喪失朝氣。此時,我國隱元(1592~1673)東渡,開創日本黃檗宗,與臨濟、曹洞鼎足而立,宗風大抵同臨濟,惟以唐音諷誦經文、法式亦悉用明風。其時,在寺院法令中,獎勵學問為要項之一,故各宗紛紛興辦檀林、學寮等教育機構,由於教學興隆,各宗學者輩出,天台宗有妙立(1637~1690)、靈空(1652~1698),日蓮宗有日奧(1565~1630)、日講(1626~1698),真言宗有運敞(1613~1693)、亮汰(1621~1680),禪宗有澤菴(1573~1645)、愚堂(1579~1661),淨土宗有滿譽(1562~1620)等。雖然人才輩出,卻由於生活有保障而思想逐漸沉滯,復以儒學、國學抬頭,佛教遂面臨危機,此即明治時代神佛分離政策之執行。

(五)明治維新以後:明治元年(1868),頒行神佛判然令,禁用以佛語稱呼神號、供佛菩薩形貌之神像、用木魚梵鐘等佛具,神社遂脫離佛教而獨立。同時,受「毀釋排佛」輿論之影響,朝廷以佛教在倫理實踐方面不及儒家,經濟建設方面不及西洋科學文明,政治目的方面不及神道等為由,迫令僧侶用俗姓,解除僧侶食肉帶髮娶妻之制。幸有福田行誡、大谷光尊、赤松光映等新佛教先驅之屢次抗辯,並赴歐美考察,以世界宗教大勢評駁政府之宗教政策,使佛教得以渡過困厄而進入新時代。明治二十年前後,自由研究佛學之新風氣普遍展開,在佛教原典方面,有南條文雄、荻原雲來、高楠順次郎等梵文學者,河口慧海、寺本婉雅等西藏文學者,長井真琴、高楠等巴利文學者;佛教史方面,有村上專精、境野黃洋。大正年間,復有織田得能、姉崎正治、望月信亨等人。同時,佛教大學如真宗本願寺派之龍谷大學、大谷派之大谷大學、日蓮宗之立正大學、真言宗之高野山大學、曹洞宗之駒澤大學亦紛紛建立。經典之整理,如縮刷大藏經、卍字正藏、續藏經、大正新脩大藏經等亦陸續刊行。又辭書之編行,日本佛家人名辭書(鷲尾順)、佛教大辭彙(龍谷)、佛教大辭典(望月)、佛書解說大辭典等之問世,更充實了日本現代佛教學之內容。信仰方面,在基督教與西洋哲學影響下,已逐漸脫離中國佛教之形態與觀念,凡普及於民間者,方得發展;同時,民主思想之抬頭,僧人亦獲參政機會。除佛教專門著作外,一般刊物亦多不勝數,如大法輪、世界佛教、女性佛教、東方佛教徒(英文)等近四百種。

蓋佛教自印度興起,經中國、朝鮮而傳至日本,然為適應日本人之思想、文化、生活等而浸入其中給予影響,其後,則由於同化之結果,而產生一種獨特之日本佛教。總結其特色有下列諸點:(一)日本佛教被視為鎮護國家之道具。佛教徒亦以協助者自居,故佛教成為與皇室有密切關係之國家佛教。(二)日本佛教為鎮護國家,而特重密教之咒術祈禱。故咒術祈禱深深浸透日本民眾生活之中,成為追求現世利益之具。(三)日本初期佛教,僧人並不參與死者之喪葬。至中世,禪宗傳入以後,中國葬禮法亦隨之傳入,僧人始擔當死者之葬禮。其後,由於淨土信仰普及,故葬式成為僧人之重要職務。(四)以江戶時代之檀家制度,致使佛教成為「家之宗教」,而個人信仰方面之培養,反致薄弱。(五)日本佛教因與其古來神道思想同化、融合,而有所謂本地垂思想之產生。其中由於避免思想對立,而有神佛妥協之濃厚色彩,故佛教徒之信仰富有強烈之諸教混淆(syncretism)性質,惟此點僅為日本佛教性質之一。若將日本佛教與他國此較,則有下列幾點特色:(一)日本佛教之致力於社會救濟與慈善福利者甚多。(二)日本佛教從事深具意義而持續不斷之民眾教化工作。(三)日本佛教在思想方面,傾向於純粹化,至中世以來尤為顯著,如源空、親鸞、道元、日蓮等人輩出,於佛教思想發展上各有千秋,此誠為不可忽視者,亦為日本佛教特出之處。要言之,日本佛教之特質是國家化、社會化、信仰化、家庭化、宗派分明與現代學術化。此外,他國雖亦可舉出類似之特色,但日本佛教與國民之間,具有密切之聯結,確已形成日本佛教之特質。〔日韓佛教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82)、中日佛教關係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81))、日本佛教史上世篇(辻善之助)、東洋人の思惟方法(中村元)〕 p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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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一心三觀

天台宗獨創的觀心法要。「三觀」指空觀、假觀與中觀。即於一心中修三觀,觀圓融之三諦。又稱圓融三觀、不可思議三觀、不次第三觀。所謂一心,是能觀的心;三觀,是空、假、中的三智。圓觀的行者就介爾陰妄之一念,觀空、假、中三諦時,所觀的三諦相即互融、非縱非橫,故能觀的三智雖各各不混其用,但並無前後次第。

三觀相即,能同時於一心中成立,故稱「三智一心中得」。語出《大智度論》卷二十七,乃天台宗觀心法門中最重要的依據。此三觀雖各有勝能,但同時於一心中得的狀態,是觀空非偏空,一念即圓空,是全具空、假、中三諦的空,能破三諦之相著,故說一空一切空。一空一切空,假、中無不空,故破相之用,不只是局限於空觀,而是遍於三觀。觀假非偏假,亦即一念即妙假,全具三諦之假,此假能立三諦之法,故說一假一切假。一假一切假,而空、中無不假,故立法之功,不可只偏於假觀,亦應遍於三觀。中者,非但中,觀一念即是具德之中,此中諦能妙成三諦之法,故說一中一切中。一中一切中,空、假無不中,故絕待之體,不應只配於中觀,三觀悉是絕待之體。

空、假、中三名,雖依其德用而分,但三觀皆破相、立法、絕待,其體唯一互融,故於其一心中可以同時成立三智三觀。此一心三觀正是天台宗之安心法門,天台宗認為《法華經》〈方便品〉所說的佛知見,即此一心三觀;而佛出世之本意,即在於向眾生顯示三諦三觀。

三諦三觀之義,常見於諸大乘經典,但名稱正式出現於《仁王經》、《瓔珞經》中。而三諦三觀為諸佛出世本懷的說法,正是依據《法華經》所說。如〈方便品〉云(大正9‧7a)︰「諸佛世尊欲令眾生開佛知見,使得清淨,故出現於世。」又,〈壽量品〉說佛知見的三諦三觀為(大正9‧42c)︰「如來如實知見三界之相,無有生死若退若出,亦無在世及滅度者,非實非虛,非如非異,不如三界見於三界。」

上引經文中非如非異的「如」,是如同、即空之義;「異」是相異、即有之義,因此說非空非有為非如非異。這是在彰顯離妄想染礙之空有,既離妄染而非如非異,故示能雙照空有。此即一心三觀之相,且是佛智,因此,初心行者能修此一心三觀,亦能離佛之所離。《涅槃經》〈迦葉品〉中說「發心畢竟二不別」,即是此意。

關於一心三觀的理論問題,今人霍韜晦在《中國哲學辭典大全》中以為︰
「由圓融三諦,便可以在主觀上開出一心三觀的禪法。依智顗,任何一法都可以這樣『即假即空即中』的觀它。這種觀法,在時間上是無分先後,在格局上是包含著對立、統一(用智顗的話來說,就是『非縱非橫,如伊字三點』),所以不能單說觀空或觀有。它是雙觀,而且不止是平面的空有對立的雙觀,還有上下交徧的雙觀,即對立而超對立。這樣的一個觀法,根本不能以理性形式分解。『即假即空即中』的語言,正顯示了其中的弔詭性,所以智顗改名曰『圓觀』,目的即在絕一切分解之路,如此方能與三諦圓融的客觀真實相應。

依此原則,智顗於是把一心三觀的內容重加鋪排,使各種理(空、假、中)於一心中得,各種惑(見思惑、塵沙惑、無明惑)於一心中破,各種智(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或說三眼︰慧眼、法眼、佛眼)於一心中起,各種德(般若、解脫、法身)於一心中成,於是成一三觀、三諦、三智(或三眼),以破三惑,成涅槃三德之論。(中略)諦、智、惑、眼、德都不能各自獨立而祇是思想上的入路,但不論何種入路都是雙收雙遣而成一不縱不橫的關係,結果非達於圓觀不可。智顗之所以進於龍樹,正在於此︰他不是撥對立而見空,而是即對立而顯中道。這可說是印度般若精神升進之極之後,再向現實而翻轉。」

〔參考資料〕 《摩訶止觀》卷五(上);《止觀輔行》卷五之三;《觀經疏》;《維摩經玄疏》卷二;《維摩經略疏》卷七;唐君毅《中國哲學原論‧原道篇》卷三;牟宗三《佛性與般若》卷下。


一念三千

天台宗智者大師的重要教義,也是該宗修觀行時的觀法。該宗主張吾人在一念之間,即具有十界三千諸法。所謂「一念」是指介爾陰妄的一念,亦即日常生活的一念心。此一念的當體(即中道實相)即圓具三千諸法。「三千」是指一切法。也是《華嚴》的十法界、《法華》的十如及《大智度論》的三世間相乘所得的結果。亦即十界各具十界而成百界,每一界中又各具十如是(相、性、體、力、作、因、緣、果、報、本末究竟等)而成千如,此千如和三世間(眾生、國土、五陰)配合,即成三千之法。

根據〈止觀序〉、《止觀輔行》卷五之三所說,「一念三千」是天台大師本身所行的法門。所謂三千圓具並非只是指一念的妄心,而是諸法一一實相無不圓具三千。因此,心、佛、眾生三法並無差別。

但是,由於在實修觀行時,佛界的法高深而不易觀,眾生界的法廣泛亦不易觀,因此乃從三法中取最易觀的己心,以便初心的行者觀行;因此又將觀行稱為觀心。

至於所觀之心到底是真是妄,也有不同的說法。將此心斷定為真心而非妄心,是天台山外派之異解;而天台山家派的正義是說妄即真,除此介爾陰妄的一念之外並無真心之體,故直接以妄心為三千三諦的觀境。

所謂介爾陰妄的一念,指的就是今日悠悠凡愚所起的寒暖坐臥等尋常的覺知,即此覺知而念念圓具三千諸法。

心法易觀有二義︰一是「近要」,二是「冥妙」。所謂「近要」,是說佛界高遠非近,眾生界廣散非要,對初學者而言,此二者皆甚難觀照。而己心既「近」且「要」,因此己心易觀(《別行玄記》卷二、《妙宗鈔》卷一)。所謂「冥妙」,謂心法無質礙,故曰「冥」,一念能具諸法,故曰「妙」。對初學觀行者而言,此亦是較易觀行的理由。

近代學術界多以此「一念三千」之理論為實相論。對於天台智者大師的實相論,今人呂澂在其《中國佛學源流略講》附錄〈天台宗〉文中有如下的疏解︰
「智顗學說的重心,也是放在實相上面。因為從大乘一方面看佛說的特徵只有實相,所以大智度論裏以實相為佛說的唯一法印。智顗根據慧思的十如思想再加發揮,就有『一念三千』的說法。

這說法從人本的觀點出發,由凡聖境界分判成為六道、三乘和佛,一共十個階層,謂之十界。這些並非固定不移,仍可隨緣升沉或示現。像六道中低級的獄畜可以向上到達佛的地位,而佛界也可示現為六道,所以每一界都具備所餘九界的可能性,這樣十界互具,豈不就構成百界。再分析它們的法體,基本上不外五蘊,謂之五蘊世間。由五蘊構成有情個體,謂之有情世間,此外還有依住的山河大地等等,謂之器世間(三種世間對佛界而說,便是非漏無漏的五蘊,攬常住蘊的尊極有情和常寂光淨土。)百界各各具備三種世間,即有三百之數。再按實在,每一世間法體都有十如,這樣就成為三千如了。

三千名目當然不能拘拘於數量,只可看作形容整體宇宙之辭。又講到實相來,整體的宇宙相貌也就念念具備在日常心思即所謂介爾陰妄的每一念上面,所以隨處都得構成觀境;這是依據止觀正見的境理而言,也是一種總相法門的解釋。

在那時候的義學家像地論師舉出『法性』為萬法的依持,攝論師又以『藏識』為一切種子或根源,這些總相的說法都著了跡象,出於思擬推測,智顗一概不以為然。他說,一念三千,森然具備,可以看成法界本然,無須更有依待的。在種種世間,種種界交互涉入而存在著的實際裏,一切法的當體和所有性能自然都會圓滿具足的,因此,一念三千的實相說也稱為『性具』。」

〔參考資料〕 《摩訶止觀》卷五(上);《法華經玄義》卷二(上);《法華經文句》卷二(上);《華嚴經》卷十〈夜摩天宮自在品〉;唐君毅《中國哲學原論‧原道篇》卷三;牟宗三《佛性與般若》。


一念義‧多念義

日本佛教用語。法然門人對念佛往生所持的不同主張。一念義,為成覺幸西及法本行空之主張。即將彌陀的本願稱為「一念」,認為凡夫的信心與彌陀智慧的一念相應,相契合,因此,能信(凡夫)與所信(佛)相一致,能度與所度為一體。決定凡夫實現往生淨土的,實在於這一念之時。因為凡夫的信心與彌陀智慧的一念是相應的,能與所是一體、一念相續的,所以能往生真實報土。

多念義,為長樂寺派隆寬之主張。隆寬將彌陀淨土分為報土及化土二種;因為念佛是本願之行,所以修念佛這一行可得往生報土,而諸行不是本願之行,修諸行只可往生化土,不能往生報土。又主張︰念佛雖是本願之行,可以得到往生淨土的報應,但在生時卻不能得到往生淨土。往生淨土的實現,只限在命終之時。就是說,如在平時不懈地勤修稱名念佛的功業,其效驗定不落空,臨終之時,必得往生淨土、面見彌陀佛。

法然對於上述看法,主張「信一念而行多念」。又,親鸞在《一念多念文意》一書中,也論及一念多念之義。

◎附︰村上專精著‧楊曾文譯《日本佛教史綱》第三期第九章(摘錄)

隆寬律師這一派(長樂寺派),也同鎮西、西山派一樣,採取諸行非本願說。但它與這兩派所不同的是,把彌陀的淨土分為報土和化土;因為念佛是本願之行,所以修念佛這一行可得往生報土,而諸行不是本願之行,修諸行只可往生化土,卻不能往生報土。又主張,念佛雖是本願之行,可以得到往生淨土的報應,但在生時卻不能得到往生淨土。往生淨土的實現,只限在命終之時。就是說,如在平時不懈地勤修稱名念佛的功業,那麼其效驗是不會落空的,當他在命終之時,可以得到往生淨土、面見彌陀佛的必然報應。因此,其他派別稱此派為「多念義派」。但從隆寬律師的「一念多念分別事」的話來看,他還不主張「多念義」,這恐怕是出於他的門徒敬日等人的說法。但從古以來都把隆寬律師的長樂寺派稱為「多念義派」。

覺明上人的一派(九品寺派),與其他各派都不一樣,單獨創立「諸行本願義」。他們認為,彌陀的四十八願當中,雖然第十八願是念佛往生之願,但第二十願卻是諸行往生之願。既然在念佛往生之願之外尚有諸行往生之願,那麼,也不必選擇是念佛還是諸行,只要依照人們自己的力量,不必偏重那一方,能修持這二類功業而祈願往生淨土的話,依靠彌陀的願力,是一定會達到往生淨土的結果的。因此,這也是主張「二類各生說」,完全與鎮西派相同,然而在「諸行即本願」這一點上,這兩派是大不一樣的。大抵淨土宗各派都互相稱對方「違背師說,自立新義」,但對於覺明這一派的「諸行即本願義」和成覺那一派的「一念義」,反對的呼聲最高。

成覺上人的這一派(一念義派),把彌陀的本願叫做「一念」,認為凡夫的信心與彌陀佛智慧的一念相應,相契合,因此,能信(凡夫)與所信(佛)相一致,能度與所度是一體。決定凡夫實現往生淨土的,實在這一念之時。既然這一念之時能夠實現往生淨土,那麼也就無需「多念」的稱名念佛了。聖道門的諸行是「聖頓」,淨土門的念佛是「凡頓」。因此與聖道門諸宗的「一念成佛」一樣,淨土宗的真意在於「一念往生」。因為凡夫的信心與彌陀智慧的一念是相應的,能與所是一體和一念相續的,所以能往生真實報土。此派不顧善導和法然先師的解說,創立了自己的新義。因此其他派稱他們是一念義的邪義異執派。

〔參考資料〕 隆寬《一念多念分別事》;《法然上人行狀畫圖》卷二十九;《漢語燈錄》卷十;《淨土宗名目問答》卷中;《觀念法門私用心鈔》卷四;《和語燈錄日講私記》卷一;安井宏度《法然門下の教學》;石田充之《法然上人門下の淨土教學の研究》;村上專精《日本佛教史綱》第三期第十章。


一行

中國古代有數的天文學家,也是密宗教理的組織者,密宗要典《大日經疏》的作者。原籍魏州昌樂縣(依《舊唐書》卷一九一之說,當今河南省南樂縣境,《宋高僧傳》作鉅鹿),本姓張,名遂,是唐初功臣張公謹的後裔。天資聰敏,過目不忘。二十歲左右,已博覽經史,精於曆象陰陽五行之學。一次,他幾天之內寫成《大衍玄圖》及《義訣》各一卷,闡釋揚雄的《太玄經》,得到名藏書家尹崇的獎譽而聲名大震。當時武三思獨攬朝政,猜忌正士,出於某種意圖,想與一行結交。一行鄙薄他的行為,隱而不見,適遇普寂禪師在嵩山弘揚禪要,參聽之後,深受感動,就禮普寂為師,落髮出家,時年約二十四、五歲。

出家之後,得到普寂許可,四出參訪,《高僧傳》說他不遠千里到浙江天台山國清寺從一位隱名的大德學習算術,內外學的造詣因而更深,名聲也更大了。唐睿宗即位(710,一行二十八歲)之後,曾派東都留守韋安石以禮徵聘,一行稱疾堅辭,卻徒步走到湖北當陽去從悟真律師學習毗尼。

開元五年(717),唐玄宗命一行的族叔禮部郎中親自去湖北請他入朝,協助善無畏翻譯《大毗盧遮那成佛神變加持經》(即《大日經》)。

唐玄宗請一行進京,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要整理曆法,從新舊《唐書》 〈律曆志〉的記載看來,一行開始草擬《大衍曆》是在開元九年(721),到開元十五年(727)完成,共經過六、七年的時間。在這六、七年中,他的工作非常緊張。在曆法方面,他要做許多準備工作,如《新唐書》〈藝文志〉所載的《曆議》十卷、《曆立成》十二卷、《曆草》二十四卷、《七政長曆》三卷等書,都是為草擬《大衍曆》所提出的重要文獻。此外,他還要收集實測的資料,如《舊唐書》〈天文志〉云︰「玄宗開元九年,太史頻奏日蝕不效,詔沙門一行改造新曆。一行奏云︰今欲創曆立元,須知黃道進退,請太史令測候星度。」這是從天象方面去找立論的客觀根據,因此他又必須製造天文儀器以供測候之用。

《新唐書》(天文志〉記載︰開元十一年(723 ),一行和率府兵曹參軍梁令瓚,用銅鐵鑄成可以測量星宿運動和考察月球運行規律的黃道遊儀。測候結果,證實了恒星的位置有移動,畫成三十六張圖,深得唐玄宗的嘉許,親為黃道遊儀制銘。接著,一行又受詔和梁令瓚等製造渾天儀。渾天儀又稱渾儀,是中國古代研究天文的重要儀器,創始於西漢武帝時的洛下閎。東漢安帝元初四年(117),張衡就改用漏水來轉動;後來又屢有修改,經過一行和梁令瓚的改制,才比較完備。《舊唐書》(天文志〉載:
「鑄銅為圓天之象,上具列宿赤道及周天度數。注水激輪,令其自轉,一日一夜,天轉一周。又別置二輪絡在天外,綴以日月,令得運行。每天西轉一匝,日東行一度,月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凡二十九轉有餘而日月會,三百六十五轉而日行匝。仍置木櫃以為地平,令儀半在地下,晦明朔望,遲速有準。又立二木人於地平之上,前置鐘鼓以候辰刻,每一刻自然擊鼓,每辰則自然撞鐘。皆於櫃中各施輪軸,鉤鍵交錯,關鎖相持。既與天道合同,當時共稱其妙。鑄成,命之曰水運渾天俯視圖,置於武成殿前以示百僚。」

由此可以考見當時的創造精妙。

《新唐書》<天文志>又載︰「中晷之法︰初(李)淳風造曆,定二十四氣中晷,與祖沖之短長頗異,然未知其孰是。及一行作《大衍曆》,詔太史(按即太史監南宮說、太史官大相元太等)測天下之晷,求其土中,以為定數。」這就是用圭表測量日影於同一時間在各地投影的差數(即所謂「影差」),以計算太陽距離赤道南北遠近的方法。如太陽走到最北而位置最高的時候,圭影最短,就是夏至節;太陽走到最南而位置最低的時候,圭影最長,就是冬至節。依此可以區分二十四節氣和測定時刻。一行根據當時實測的結果,計算出來大約五二六里(唐里小程每里為三百步,合四五四‧三六三公尺)二七步,影差二寸有餘,糾正了《周髀算經》「王畿千里影差一寸」的說法。影差與北極的高度有關,而一地的北極高度即等於該地的緯度。所以一行「大率三五一里八十步而極差一度」的議論(《新唐書》〈天文志〉),就是說明緯度一度的長度,亦即子午線一度的長度,比西元814年回教王阿爾馬蒙的實惻午線早九十年。《新唐書》〈髐悀憪酐〉載,一行根據許多資料作《復炬圖》,南自丹穴,北至幽都,每極高移動一度,就注明它的差數,可用以確定日蝕的偏全和晝夜的長短。後來昭宗時代的邊岡重訂曆法,認為一行此圖非常精粹,是不可磨滅的作品。

《大衍曆》的主要著作《經七章》一卷(《新唐書》〈藝文志〉作《開元大衍曆》一卷),大約是一行在開元十二年(724)開始寫的。一行圓寂後,經過張說的編次,和《長曆》三卷、《曆議》十卷、《立成法》十二卷、《天竺九執曆》一卷、《古今曆書》二十四卷(或即《新唐書》〈鷖壑憪酐〉之《曆草》二十四卷)、《略例奏章》一卷,合併為五十二卷,總稱為《開元大衍曆》。後來,太史令用靈台候簿核對,證明《大衍曆》相合的十之七、八。所以《新唐書》〈鷑銣酐〉載︰「自太初(漢武帝)至麟德(唐高宗),曆有二十三家,與天雖近而未密也;至一行,密矣。其倚數立法,固無以易也;後世雖有改作者,皆依仿而已。」 

一行關於《大衍曆》的著作,可惜流傳下來的已經不多;當時以及後代對於他的技術之巧、曆算之精,非常景仰,因此別人的許多有關著作,也用一行的名字。查各書所載,用一行名的計有三十二種七十五卷,多數出於依托,因為大都佚失,現已無法詳細楷定。至於《舊唐書》〈一行傳 〉所說的《大衍玄圖》一卷、《義訣》一卷和《後魏書》中的《天文志》(《宋史》〈藝文志〉著錄後魏《天文志》四卷),可能是一行的作品,可惜也已散失,無從稽考了,但他對於天文學的巨大貢獻和功績,是不可磨滅的。

一行的佛教著作見於著錄的有︰《攝調伏藏》十卷(《宋高僧傳》作六十卷)、《釋氏系錄》一卷、《大日經疏》二十卷、《藥師琉璃光如來消災除難念誦儀軌》一卷、《大毗盧遮那佛眼修行儀軌》一卷、《曼殊室利焰曼德迦萬愛祕術如意法》一卷、《七曜星辰別行法》一卷、《北斗七星護摩法》一卷、《宿曜儀軌》一卷,共八種。其中《釋氏系錄》已佚。《藥師琉璃光如來消災除難念誦儀軌》等,或屬於金、胎合部,或屬於胎藏部,都是通常的密教儀軌。《七曜星辰別行法》前面有一段似序非序的文字,可以證明它和相傳是「一行禪師修述」的《梵天火羅九曜》,皆出於後人的依托。所以一行的佛教著作應以組織密宗教理的《大日經疏》為代表。

據《續古今譯經圖紀》所載,善無畏為一行在洛陽大福先寺翻譯《大毗盧遮那成佛神變加持經》,是在開元十二年(724)。而崔牧〈大日經序 〉 謂,譯畢之後,一行「重請三藏和上敷暢厥義,隨錄撰為記釋十四卷」;即《大日經疏》的著作年代,大約在開元十三年(725)。至於《經疏》的名稱,或稱《義釋》,或稱《義記》,卷數也有七卷、十卷、十一卷、十四卷和二十卷的不同,內容也不完全一致。據說一行臨終命弟子智儼、溫古改治疏文,更名《義釋》,因而傳抄有異,但理論上並無出入。

《大日經疏》對於中國密宗的貢獻,除了把經中「文有隱伏,前後相明,事理互陳」(溫古〈大日經義釋序〉)的地方解釋明白,保存了善無畏所傳的圖位,和注明許多事相的作法與意義之外,更重要的是發揚大乘佛教世出世間不二的積極精神,使密宗教理合理化。

據《開元釋教錄》、《續古今譯經圖紀》、《宋高僧傳》等書所說,一行又曾從金剛智咨詢密法,請譯《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法》四卷、《佛說七俱胝佛母準提大明陀羅尼經》一卷,並受灌頂。因此一行是傳承胎藏、金剛兩部密法的大阿闍黎。他在中國佛教史上的地位是極為重要的。可惜他積勞成疾(玄宗撰碑文有「吐血忘倦」之語),不到五十歲就圓寂了。《舊唐書》〈一行傳 〉載,玄宗賜諡曰「大慧禪師」,並「為一行制碑文,親書於石,出內庫錢五十萬為起塔於銅人之原。明年,幸溫湯,過其塔前,又駐騎徘徊,令品官就塔以告其出豫之意,更賜絹五十匹以蒔塔前松柏焉」。可以想見當時朝廷對於一行的尊仰和懷念。(巨贊)


一行


◎附︰《宋高僧傳》卷五〈一行傳〉

釋一行,俗姓張,鉅鹿人也,本名遂,則唐初佐命郯國公公謹之支孫也。艸歲不群,聰黠明利,有老成之風。讀書不再覽,已暗誦矣。因遇普寂禪師大行禪要,歸心者眾,乃悟世幻,禮寂為師,出家剃染。所誦經法,無不精諷。寂師嘗設大會,遠近沙門如期必至,計逾千眾。時有徵士盧鴻,隱居於別峰,道高學富,朝廷累降蒲輪,終辭不起。大會主事先請鴻為導文,序讚邑社。是日鴻自袖出其文,置之机案。鐘梵既作,鴻謂寂公曰︰「某為數千百言,況其字僻文古,請求朗雋者宣之,當須面指擿而授之。」寂公呼行,伸紙覽而微笑,復置机案。鴻怪其輕脫。及僧聚於堂中,行乃攘袂而進,抗音典裁,一無遺誤。鴻愕視久之,降歎不能已,復謂寂公曰︰「非君所能教導也,當縱其遊學。」自是三學名師,罕不諮度。因往當陽,值僧真,纂成《律藏序》,深達毗尼。然有陰陽讖緯之書,一皆詳究,尋訪算術,不下數千里,知名者往詢焉。末至天台山國清寺見一院,古松數十步,門枕流溪,淡然岑寂。行立于門屏,聞院中布算,其聲蔌蔌然。僧謂侍者曰︰「今日當有弟子自遠求吾算法,計合到門,必無人導達耶﹖」即除一算子。又謂侍者曰︰「門前水合卻西流,弟子當至。」行承其言而入,稽首請法,盡授其決焉,門前水復東流矣,自此聲振遐邇,公卿籍甚。玄宗聞之,詔入,謂行曰︰「師有何能﹖」對曰︰「略能記覽,他無所長。」帝遂命中官取宮籍以示之,行周覽方畢,覆其本,記念精熟,如素所習。唱數幅後,帝不覺降榻稽首曰︰「師實聖人也。」嗟歎良久。尋乃詔對無恆,占其災福,若指于掌,言多補益。

時邢和璞者,道術人,莫窺其際,嘗謂尹小音曰︰「一行和尚真聖人也。漢‧洛下閎造曆云︰「八百歲當差一日,則有聖人定之。」今年期畢矣。屬《大衍曆》出,正其差謬,則洛下閎之言可信。非聖人孰能預於斯矣!」又於金剛三藏學陀羅尼祕印,登前佛壇,受法王寶,復同無畏三藏譯《毗盧遮那佛經》,開後佛國,其傳密藏,必抵淵府也。睿宗、玄宗並請入內集賢院,尋詔住興唐寺。所翻之經,遂著疏七卷,又《攝調伏藏》六十卷、《釋氏系錄》一卷、《開元大衍曆》五十二卷。其曆編入《唐書》〈律曆志〉,以為不刊之典。又造游儀,黃赤二道以鐵成規,於院製作。

次有王媼者,行鄰里之老嫗,昔多贍行之貧,及行顯遇,常思報之。一日拜謁云︰「兒子殺人,即就誅矣,況師帝王雅重,乞奏減死,以供母之殘齡!」如是泣涕者數四,行曰︰「國家刑憲,豈有論請而得免耶﹖」命侍僧給與若干錢物,任去別圖。媼戟手曼駕曰︰「我居鄰周給迭互, 褓間抱乳汝。長成,何忘此惠耶﹖」行心慈愛,終夕不樂。於是運算畢,召淨人戒之曰︰「汝曹挈布囊於某坊閑靜地,午時坐伺,得生類投囊,速歸。」明日,果有猳彘引豚七箇,淨人分頭驅逐,猳母走矣,得豚而歸。行已備巨瓮,逐一入之,閉蓋,以六乙泥封口,誦胡語數契而止。投明,中官下詔入問云︰「司天監奏昨夜北斗七座星全不見,何耶﹖」對曰︰「昔後魏曾失熒惑星,至今帝車不見。此則天將大儆於陛下也。夫匹夫匹婦不得其所,猶隕霜天旱,盛德所感,乃能退之。感之切者其在葬枯骨乎!釋門以慈心降一切魔,微僧曲見,莫若大赦天下。」玄宗依之。其夜占奏北斗一星見,七夜復初,其術不可測也。又開元中嘗旱甚,帝令祈雨,曰︰「當得一器上有龍狀者,方可致雨。」敕令中官同於內庫中偏視之,皆言弗類。數日後指一古鑑,鼻盤龍,喜曰︰「此真龍也。」乃將入壇場,一日而雨。其異術通感為若此也。

玄宗在大明宮,從容密問社稷吉凶并祚運終畢事,行對以他語。帝詢之不已,遂曰︰「陛下當有萬里之行。」又曰︰「社稷畢得終吉。」帝大悅。復遺帝一金合子,形若彈丸,內貯物,撼必有聲,發之不得,云︰「有急則開。」帝幸蜀,倉黃都忘斯事,及到成都,忽憶啟之,則藥分中當歸也。帝曰︰「伊藥產於此,師知朕違難至蜀當歸也。」復見萬里橋,曰︰「一行之言,信其神矣。」命中官焚香祝之,乃告謝也。及昭宗初封吉王,至太子德王,唐為梁滅,終行之言「社稷畢得終吉」也。

開元十五年九月於華嚴寺疾篤,將輿病入辭,小間而止。玄宗此夜夢瞰禪居,見繩紙隔開扇,曉而驗問,一如所睹。乃詔京城名德致大道場,為行祈福,危疾微愈。其寵愛如是。十月八日隨駕幸新豐,身無諸患,口無一言,忽然浴香水換衣,趺坐正念,怡然示滅。一云︰辭告玄宗後,自駕前東來嵩山謁禮本師,即寂也。時河南尹裴寬正謁寂,寂云︰「有少事,未暇與大尹款話。且請踟躕休息也。」寬乃屏從人,止於旁室,伺寂何為。見潔淨正堂,焚香默坐,如有所待。斯須,叩門連聲云︰「天師一行和尚至。」(僧號「天師」,始見於此,言天子師也。)行入,頗忽切之狀,禮寂之足,附耳密語,其貌愈恭。寂但頷應曰︰「無不可者。」語訖又禮,禮語者三,寂唯言「是是,無不可者。」行語訖,降階入南室,自閉其戶。寂乃徐召侍者曰︰「速聲鐘,一行已滅度。」左右疾走視之,瞑目而坐,手掩伺息,已絕。四眾弟子悲號沸渭,撼動山谷,乃停神於罔極寺。自終及葬,凡經三七日爪甲不變,髭髮更長,形色怡悅,時眾驚異。帝覽奏悲愴曰︰「禪師捨朕,深用哀慕!」喪事官供,詔葬于銅人原,諡曰「大慧禪師」。御撰塔銘,天下釋子榮之。

〔參考資料〕 《舊唐書》卷一九一;《釋門正統》卷八;春日禮智《一行傳研究》;長部和雄《一行禪師研究》;蔣維喬編譯《中國佛教史》卷二。


七覺支

趣向菩提的七種修行法。三十七道品分為七科時,此七法位列第六。全名七等覺分或七遍覺支,又稱七菩提分、七覺分、七覺意、七覺等。此七者於佛道修行時,能以智慧覺了簡擇諸法,故名。此七法乃大小乘之通目,然於大小乘之間所用譯語、前後次第,皆有所不同,各種疏釋也頗為分歧。

所謂「覺支」,意謂「覺悟的部份」,指到達開悟之前的修行項目。在三十七菩提分法的七種修行道中,七覺支被認為是最高層次的修行法,這主要與禪定有關。在原始經典中,安般念(數息觀,數出入呼吸以達精神統一)之後,修四念處觀,然後再修七覺支,則可證得明(悟的智慧)與解脫。

依智顗《法界次第》卷中之意,總名覺支者,覺謂覺了,支為支分義。即覺了所修法的真偽。此中,共有七支之分。茲略述如下︰

(1)擇法覺支(dharma-pravicaya-sambodh-yaṅga)︰擇即揀擇,以智慧觀察諸法時,能簡別真偽,不謬取虛偽法故。

(2)精進覺支(virya-s.)︰精謂不雜,進謂無間。即對於所修法,努力精進不懈。也就是修諸道法時,能覺了且息止無益的苦行,而於真正法中,專心一意,無有間歇。

(3)喜覺支(prīti-s.)︰喜謂歡喜,心契悟於真法而得歡喜時,能覺了此法是否從顛倒法生,因此而住於真正的法喜。

(4)除覺支(praśrabahi-s.,輕安覺支)︰除謂斷除,即斷除諸見、煩惱時,能覺了、能除棄虛偽法,並增長真正之善根。

(5)捨覺支(upekṣā-s.)︰捨是捨離,即捨離所見與所念著之境時,能覺了且永不追憶虛偽不實法。

(6)定覺支(samādhi-s.)︰定指禪定,即發禪定時,能覺了諸禪不生煩惱妄想。

(7)念覺支(smṛiti-s.)︰念是憶念,即修諸道法時,能覺了、能憶念而令定慧均等,不昏沈、不浮動。

此中,前三屬慧,次三屬定,後一則兼屬定、慧。即心若昏沈,則當念採用前三覺支,觀察諸法令不昏沈;設若心浮動,則採用次三覺支,以攝散亂心。其中,以除覺支除身口過非,以捨覺支捨觀智,而定覺支能令行者入正禪定;念覺支,實際上有令前二者調和適中的作用,在修道中能經常保持定慧均等。

◎附︰A. K. Warder著‧王世安譯《印度佛教史》上第四章(摘錄)

七覺支(saṃbodhi aṅga,亦譯七菩提分)即念住、擇法(dharma vicaya)、精進、喜(priti)、輕安(prasrabdhi)、定、捨(upekṣā)等項。《雜阿含》中論此主題的佛說經提供如下的解釋︰它們的生起以及生起後發展成就的資糧即是如理(yoniśas)作意(manasikāra)。巴利《相應部》云︰
「比丘出家,於靜居中,憶念思量所聞佛法,即是初入念住覺支。爾後比丘,無間修習念住覺支。迨念住覺支,修習圓滿,身具無上念根,運其智慧力,觀照分別,抉擇勝法。爾時如是……以其慧力,(當修習圓滿)即入擇法覺支。……以其慧力,勤修精進,勢無退轉。於彼時中,比丘入於精進覺支。已獲精進覺支者,身內起感官喜……然後入喜覺支。……身心具喜覺支者,獲得輕安。……然後入於輕安覺支。……身具輕安者,心得入定……爾時即入定覺支。……已入定者,一切捨離……爾時即入捨覺支。」

舍利弗說他每天隨意花費不同時分於各個不同的覺支。比丘修習覺支,可以脫離有漏勢力。七覺支任持無失,可免愚癡驕慢,心得自在。然後以七覺支對治五障︰這是一個如理思量,然後發展成為優勢的問題。

使蓋障生起和產生更多蓋障的「資糧」情況如下︰美麗光彩相是愛欲的資糧;厭拒相是瞋恚的資糧;心無懨足,懶散倦怠,貪食昏沉,意志薄弱是愚癡的資糧;缺乏清醒頭腦是驕慢的資糧;對一切法無決定智是疑慮的資糧。對這些資糧,若不如實思維,即會生起、增長相應的蓋障。

使七覺支生起和增長的資糧有如下述︰憶念定住之法為念住覺支之資糧;法之為善為惡,或邪或正,或劣或勝,及其黑白對比,是為擇法覺支之資糧;修持、出離和勇猛的基礎是精進覺支的資糧;起喜之法為喜覺支的資糧;身之輕安、心之輕安,為輕安覺支之資糧;清淨(śamatha)平等不擾亂相,為定覺支之資糧;可捨離法為捨覺支之資糧。如實思維此七資糧,可使覺支生起,功德圓滿。

與此相反,一個人也可能缺糧,讓諸法絕食(anāhāra)。情況如此,我們要有辦法餓死諸障;而覺支挨餓,不過由於措施不力,沒有為它們供給適當的資糧的原故。就除障而言,對污穢不淨(aśubha)相,如理觀量,可以餓斃愛欲之障;以仁慈心(maitrā)解放(vimukti)思想(cetas),可以餓斃瞋惱之障;依靠修行、出離、勇猛諸德,可斃愚癡障;平等清淨其心,可克服驕慢障;如理思量諸法,孰善孰惡,有罪無罪,或優或劣,對比黑白,可以去除疑惑障。

修習覺支還有個正確或錯誤的時機問題。當思想薄弱就不是修輕安、定、捨的時機。另一方面,擇法、精進、喜覺支此時可以用來激勵思想。而當思緒高昂洋洋得意之時,情況倒過來了,應該利用輕安、定和捨,而不是另外三個。至於念住覺支,任何時候都有用。

為了解除蓋障,介紹一種修行方法,上章已經談過,連續以慈、悲、喜、捨充滿思想,不斷地向四方擴散瀰漫。考慮一切有情和自己一樣,使充滿慈悲等等的思想,宏博莊嚴,無量無邊,無憎無暴,充塞流行於全宇宙間。這就解釋了上文所引以慈心解放思想,並加上以悲懷(karuṅā),以「喜他」(muditā),以捨心解放思想。比丘應當以慈悲喜捨等法修習念住覺支,同樣也以此等修習其他覺支。那麼如果他希望,他就能夠於其所喜者保持厭惡知覺,於其所厭者保持喜歡的知覺。如果他希望,他就能夠於其所喜所厭兩者具有厭的知覺,或於兩者具有喜的知覺。或者能夠同時免除喜與厭的知覺,而保持捨離、念住、靈覺不昧的狀態。

如果具有充滿慈心的覺支,他可以進入光明勝妙(śubha)解脫處(vimokṣa)。以慈心解放思想可以美妙為其最高勝境。如果代之以充滿悲懷的覺支,他可以超越一切物質感受,超越一切恚忿之理,和對各種不同知覺的思量,進入空無邊處。這是以悲懷解放思想的最高妙境。如果代之從充滿同情喜悅的覺支,就能夠超越空無邊處,進入識無邊處,此乃以同情的喜悅解放思想的至高妙境。如果以捨心充滿覺支,就能夠超越識無邊處,進入無所有處,此乃以捨心解放思想的無上妙境。

關於喜中生厭的問題,下面將要介紹的如骷髏觀等禪法也許可以作解釋。雖然經文並未說明為什麼要介紹此點,除了有助於覺慧與解脫,但是我們從其他材料可以知道它的目的是用那種止觀克服身體美感。

既然上面明白講過不同的覺支可以用於不同的場合,甚至可以用於任何場合,那麼似乎沒有什麼從念住到捨覺支循序漸進的問題。然而列舉覺支名目的次序是一定的,而我們研究前面的主題時,表明念住屬於最初階段,然後從定覺支到達捨覺支,前面所引有一段經文也一連串的從一個到另一個舉出各個覺支。那麼應該有一個基本次序,雖然有可能隨意的變動。似乎還進一步暗示某些人已經解脫了有漏法成了阿羅漢(例如舍利弗),可以繼續實踐這些修行法,在不同的覺支中度過他的時光。從這種觀點考慮覺支,我們是在研究接近於證覺甚至是已經證覺之後的修持階段,遠不是前一個主題所表明的較初級的修行階段。除了這種推想的觀點和運用的差異,有些覺支在其他主題下曾經詳細討論過,有些提到過。念住覺支作為一個獨立主題,上面已經充分地研究了。精進覺支(即四正勤)同樣地也頗仔細闡述過。定覺支在前面幾處文字中作為一種根也特別地談論過。這裏我們可以從覺支的資糧方面再說一下定覺支和「奢摩他」(śamatha,清淨止觀)這個述語的結合問題成為後來佛教部派之間討論道的關鍵概念。

在擇法覺支這個表現語中我們再度遇見「法」這一名詞用作原則法則的意義。特別在四念住中我們常遇見它,那裏所觀察之法包括五蓋、五取蘊、十二入(六根和相應的六塵)、和七覺支。在正勤主題下,我們看到一些法至少可以劃分為善法或惡法。五根正如五官是一樣意義的根,可以推斷是跟它們屬於同樣意義的法(佛教各部派確實是這樣理解的)。上文提到的其他幾種各部派認為是法的包括尋(尋思推求)、伺(反省內察)、樂、苦、悅(自己得意)、憂等項(與禪法聯繫起來,「喜」和「輕安」屬於覺支當然也是法)。還有五力、思量作意、清淨止觀、慈、悲、喜他(同情的喜悅)等。還有許多其他的法(例如八正道和四大種地、水、火、風,後者是對第一執著纏縛集團「色蘊」的區分)。法是什麼呢﹖梵文的法字dharma已經有法則和教義兩個不同的意義,在某些上下文中很容易混淆(包括當前的「擇法」),已經成為現代佛學作家大量地故弄玄虛的題目,如果也有點意義,其意義又是什麼呢﹖

梵文「法」字的根本或更原始的意義是自然「本性」,表宇宙間真實存在的事物,真正的實在或實際如是的事物。那麼列舉諸法之名會成為宇宙間所有事物或宇宙所由從構成的實體的名單,宇宙可以化為它的真實的原素,或者反之,化為不那麼真實的原素組合物或者虛幻不實的表面現象。本書以法字譯dharma,採其實體意義,可理解為「自然法則」,其中有許多指宇宙和一切經驗所由構成再不能分析的「本性原素」。另一方面,要求如實描述宇宙及人類在其中的處境的哲學即是本性的學說,如其實際的本性學說,自然的學說,真際的學說。我們本來可以將佛法如其「真諦」學說歸之於此種意義。然而法之一詞代表這方面意義向來用之於一切流行的學說教義,包括使用這個名詞的說話人認為是虛假的對手方面的學說教義在內。結果我們在這裏不便於使用「聖諦、真諦、真理」等字樣,寧可選取「教義」這個中性名詞,相當於法字分化變易了的意義。面對法字的多義性,我們在這本書裏就簡單的把它當做原文中一對同音異義詞來處理,按照意義譯法不同(希望就每處上下文譯得正確),法字其他分化的意義,目前無關,暫不涉及。

上文已舉例說明「擇法覺支」是對諸法的如理思惟,分辨它們的好壞善惡等等。也曾說到這種分辨要依賴深入理解,可能是要用「慧根」作出。實際上這一覺支就是「般若智慧」的同義語,後來各部派也是這樣理解的。

「喜覺支」在定根之下曾提到。在四禪中它是在第一、二禪裏面出現的一種法,及至第三禪它已被超越了,在第三禪中為「輕安」所代替。論覺支的經文講得更明確,說它是非感官的喜悅,說它可以附於任何法而存在。作為覺支之一,它的含義清楚地是對修行所遇到的法的喜悅,在四正勤中對初階段修禪的熱情興趣(有時也這樣譯)。已經拋棄俗世歡樂向證道邁進的時候,要喜歡高興所使用的方法當然是必需的。

這種精神的喜悅產生身心兩方面的輕鬆安寧感,而「輕安」覺支能促進定覺支。在前章所譯一段經文中,佛陀敘述成道之前如何習禪時,說到他勇猛精進,專心念性,清淨其心而安定其身。這裏「清淨」一詞與名詞「輕安」在梵語裏來源於同一動詞。那段文字可以作為例證解釋輕安覺支的意義。

剩下的一個覺支就是「捨」。四禪定以達到「捨」為其頂點,而在過程中它代替了「喜」。在覺支的序列中它再表現為頂點。像喜一樣它的資糧是它依以存在的任何法。在我們所遇到的以及在論道中將會遇到的一切討論中,表明捨代表修行的最高最後境界。通過定才能達到捨。在對一切法的捨的狀態中,修行者可以看到真理,獲得正覺。這就是如何證覺成道。為了看透諸法自性,為了如其實性了解四諦,必須完全捨離一切。這是作為一個覺支的捨的本質作用。捨的意義甚至還有超過此點的︰以捨心充塞宇宙的修行訓練是諸「無量法」中最高的一個。它可以用來(同其他幾項)解除覆障。以捨心充於覺支,修行者可以入於無所有處,達到捨心解脫。

〔參考資料〕 《大乘義章》卷十六;《成實論》卷二〈四諦品〉;《長阿含經》卷八〈眾集經〉;《雜阿含經》卷二十六;《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摩訶止觀》卷七(上)。


三昧

指禪定境界。係修行者之心定於一處而不散亂之狀態。又作三摩地、三摩提、三摩帝。意譯為定、等持、正受、調直定、正心行處、息慮凝心等。三昧即心定於一處,故稱定;遠離惛沈、掉舉而保持平等的心,故稱等持;正受所觀之法,故稱正受;調整散亂的心使正直,故稱調直定;正心之行動,使合於法的依處,故稱正心行處;息止緣慮,凝結心念,故言息慮凝心。

此一將心集中於專一對象的精神作用,可分兩種,一是與生俱來的精神集中能力(生得定),一是因後天的努力而使集中力增加(後得定)。前者乃前世業力的結果,後者由修行而得。心到達三昧的狀態時,起正智慧,進而與所觀境冥合,分明了知,而悟得真理,甚至於直接感見聖境,此稱三昧發得,或稱發定。可知,三昧是證悟(正見)的必須階段。

然而對此三昧,各宗看法不一。俱舍宗以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則列為五別境之一。而此二宗均以之為心所之一,認為心為此心所所攝持,故能住於一境,然而經部則認為心於一境相續而轉,名三摩地;《成實論》主張三昧與心無異,即二者皆不許另有心所存在。

在舊譯經典中,往往將三摩地(samādhi,三昧、等持)、三摩鉢衣(samāpatti,等至、正定現前)、三摩呬多(samāhita,等引、勝定)混而為一,皆譯為三昧。實則其中唯三摩地是三昧。且據有部的說法,三摩地通有心定、散定,三摩鉢底及三摩呬多則通有心、無心,而不通於散定。

此三摩地一語,並非佛教固有的用語,在佛教興起時代的印度已廣被使用,瑜伽派視之為解脫的方法,置於瑜伽八支中的第一支。後來佛教也採用此語,納入佛法體系中。三摩地、解脫、禪及三摩鉢底等詞,皆指心相續轉於一境的狀態,但其義略有小別。《十住毗婆沙論》卷十一云(大正26‧82c)︰
「禪者,四禪。定者,四無色定、四無量心等皆名為定。解脫者,八解脫。三昧者,除諸禪解脫,餘定盡名三昧。有人言,三解脫門及有覺有觀定、無覺有觀定、無覺無觀定名為三昧。有人言,定小三昧大,是故一切諸佛菩薩所得定皆名三昧。」

除上述外,《大智度論》卷二十八也謂三昧有兩種︰(1)聲聞法中之三昧,即空三昧、無願三昧、無作三昧;(2)摩訶衍法中之三昧,即有覺有觀、無覺有觀及無覺無觀之三昧。其次在三重三昧中,又有空空三昧、無相無相三昧、無作無作三昧等。綜合以上二論所說,狹義之三昧乃指空等之三三昧,廣義則指四禪及其他諸定。

在原始佛教中,如《阿含》等經典所說的三摩地大抵是四禪八定、空無相無願及有覺有觀等的三昧。大乘經典中則出無數種三昧,如《法華經》卷一出無量義處三昧,舊譯《華嚴經》卷六出華嚴三昧,《大方等大集經》卷十五出海印三昧,《超日明三昧經》卷上舉出十一種三昧,《大品般若經》卷三及卷五舉首楞嚴、寶印等百八三昧等等。而以說三昧為主要內容的三昧經典亦多,如《般舟三昧經》、《慧印三昧經》、《自誓三昧經》、《佛印三昧經》、《念佛三昧經》、《金剛三昧經》等。

此外,天台宗立有四種三昧的修行,依《摩訶止觀》卷二(上)所載,有︰常坐、常行、半行半坐及非行非坐四種,而修四種三昧的道場稱為四三昧院。

◎附︰歐陽漸〈支那內學院院訓釋〉(三昧)

參禪貴在死心,學佛要先肯死。肯死云者︰決定一往而已。是故三歸乃曰歸命,八念修於死想。若不如是,任爾六度萬行,如意隨心,三藏十二部,懸河舌辯,而一隙掯於幽隱,知見必留世間。則千仞之堤潰於一蟻,星星之火勢至焚天。若不如是,安能難行苦行,大作功德。捨身飼虎,割肉稱鷹,求得法而斷臂,求弘法而抉明,皆不能辦。為悅群情,俔俔伈伈,世無拔俗,大丈夫雄。若能如是,則獨往獨來,縱橫上下,世無險巇魔難,徑路雖絕,而風雲可通。若能如是,則何玄不證,一乘畢竟空,涅槃一切智智,斯可問津。堂奧之基也,木之本,水之源也,烏可忽也。既植基本,禪乃可談。曰三十七菩提分三昧,曰三三昧,曰金剛三昧,曰一行三昧。為唯識唯智及涅槃學修是四三昧。若論禪定,百千億萬無不俱修。

菩提分三昧者︰菩提是宗,其總猝難。方便修分,有三十七事。曰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為解脫分最初修事。曰五根、五力,為抉擇分事。曰七覺分,為見道分事。曰八正道,為修道分事。如是菩提分能總得菩提,其基則在四念處。四事推之至極,則如來事矣。此無著中邊義也。龍樹亦言︰三十七菩提分法至涅槃城,其根本在四念處也。《涅槃》亦云︰我說梵行是三十七助道之法,離三十七品不得三乘果,不證菩提,不見佛性。修集三十七品入大涅槃常樂我淨。

四念處者︰通言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是也。蓋有漏生死身,非常樂我淨,而無常苦無我不淨也。無漏法身,即其無常苦,無我不淨,而得常樂我淨也。小乘身處不淨五相,生處種子自性自相究竟,而詳於九想觀。小乘受處有漏皆苦,無漏不苦,心不著故,雖然無常,不生憂悲苦惱故,道諦攝故,不離三三昧十六聖行故。小乘心處過未心無,現心去疾不覺受樂,生滅如幻,念念不停無有住時,不得實相。小乘法處法識是心相,非神我相,心則顛倒,顛倒計我,何以不他身中啟我。小乘四念處,有性有共有緣,如千難品中詳。小乘四念處三界俱有,其三十七品初禪都具,未到除喜,二禪除行,中間三四除喜與行,無色除喜行語業命,有頂除七覺分八正道分,欲界亦然,此聲聞觀也。

摩訶衍身觀者︰觀內身為行廁,緣成身車,識牛牽旋,是身無堅無常,相不可得,不覺無知,如牆壁瓦石,菩薩觀知是身非我身,非他身,不自在,是身身相空,妄緣所生,是身假有,業緣所屬,是身不合散來去生滅依猗,循身觀無我故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緣合所生,緣亦無相,是為觀於實相。

摩訶衍受觀者︰觀內受無來去,但妄想生屬先業緣,不在三世,觀知諸受不合散生滅入不生門,不生故無相,無相故不生,如是知已繫心緣中,心不受著亦不依止,入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

摩訶衍心觀者︰觀內心三相無實,不在三世,不在內外中間,妄緣合生,外緣內想,強名為心。相不可得,無相無住。無生者,無使生者。無合散三際形對,無我無常無實。性不生滅,是靜,客塵相著名不淨。智者觀生滅不實不分垢淨,而得清淨不為塵染。

摩訶衍法觀者︰法不在內外中間,不在三世,妄緣合生無實無主,相不可得。無合無散如空如幻,性淨不汙,以無所有故,心心所乃虛誑故,法非一異緣生無性,是為實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無願故不見法生滅。入無生法忍門,此菩薩觀也。

更有大乘觀法。《大薩遮尼乾子經》︰四念處有二義,初義如般若。二義者,觀身念處是淨義邊,我今因不淨身故得淨法功德身,得一切眾生樂見身。作是觀已,能淨二行。一者無常,二者常。觀一切眾生身畢竟成就諸佛法身,以有法身得平等心無分別心,不起諸漏。觀受念處,眾生受苦而起悲心,眾生受樂而起慈心,不苦不樂而起捨心。觀心念處,觀於自身菩提之性不忘不失,正念不亂,如自性相,眾生亦爾。如自心空,眾生亦爾。如自心平等,眾生亦爾。觀法念處,不著常見,不著斷見,行中道見,以法眼觀,不著不失。

三三昧者︰經言︰菩薩以空無我行相攝心一趣,名空三昧。以寂滅相攝心一趣,名無相三昧。以苦無常行相攝心一趣,名無願三昧。聲聞定多常觀空門,菩薩慧多常觀無願,如來則定慧平等常觀無相。又一相無相為空,無實成轉滅入諸法相為無相,無作無能入諸行相為無願。經言︰依此三門能攝一切殊勝善法,離此三門所應修學殊勝善法不得生長。能學如是三解脫門,亦能學真如法界三科、四諦、六波羅蜜、無量無邊一切佛法。以三三昧總攝一切妙善法故。龍樹亦言︰唯佛一切智智能達諸法實相,而菩薩以三三昧門得實相慧亦無所不通。三三昧是實法,四念處是方便。行者自三十七品至涅槃城從三三昧入涅槃門。

夫無生法忍,必先以柔順忍而乃無弊,習定趨勢然也。六波羅蜜,般若主也,而必導以五度。三三昧般若也,而必導以三十七品。三十七品亦般若也,而必助以諸禪定法。龍樹有言︰入三三昧有二種觀。一者得解觀,二者實觀。實觀者是三十七品。以實觀難得,次第說得解觀。欲界心散亂,當依上界禪定、四梵、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中,試心如御試馬,曲折隨意,然後入陣。得解觀中,心相柔輭,易得實觀,用是實觀得入三涅槃門。一者空門,觀法我空,緣生無作者無受者。二者無相門,無有實法,但有其相,而男女相一異相皆不可得。三者無作,既知無相都無所作。(中略)定不獨生,力不獨作,三昧如王,慧如大臣,君臣共營,行乃得成。空有二行,曰空無我。無相四行,盡滅妙離。無作十行,無常苦集,因緣生道,正與跡到。是三門於四禪未至中間及三無色皆無漏性故,或繫為有漏不繫無漏故。初在欲界,成就其行在色無色。若摩訶衍三三昧者,則不同小。小空生慢,學無相門滅取空相。於無相中復生戲論,學無作門,不起三業不求三界生身。大則三三昧是一法門,以行因緣說有三種。法空名空,空中不取相,是時空轉名無相。無相中不應作為,無相轉名無作。不得一時入城三門,直入事辦不須二門,通途更塞由他門入。小空緣苦諦攝五蘊,無相緣一法謂數緣盡,無作緣三諦攝五蘊。大則通緣諸法實相,以是三昧觀諸世間,即是涅槃。佛或一時說於一門,或說三門。見多說空緣生無性,無性故空,空故見滅。愛說無作,法無常苦,從因緣生,見已厭愛,即得入道。愛見等者為說無相,男女等相無故斷愛,一異等相無故斷見。菩薩徧學知一切道,故說三門。《分別瑜伽論》︰修瑜伽法不離三三昧。有教授二頌,菩薩於定位,觀影唯是心,義想既滅除,審觀唯自想,如是住內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義想滅除為空門,所取非有為無相門,能取非有為無作門。《分別瑜伽》既不得來,修三三昧從《般若》說。又《大乘經莊嚴論》說五現觀伽他,如《攝論》引。

金剛三昧者,最後最上三昧也。念處為初,金剛為終,三昧乃全。夫禍患生於七識,非三昧不能屏除。四惑相應,無明住地,有覆無記,日夜思量,起執計我,七識性也。唯識家言︰金剛道後,執種盡淨,二障伏斷,至此乃圓。唯智家言︰安住如幻五取蘊中,了知實相修金剛定,住此定中,除如來定一切三昧具能入住,然一切界都無所得,超諸聲聞證入菩薩正性離生。涅槃家言︰修大涅槃得金剛三昧。譬如金剛,堅實無比,所擬之處,無不碎壞,而是金剛無有損折。無常無實,破散一切諸法,雖行六度,不見有一眾生。譬如金剛,寶中最勝,摧伏難伏,一切三昧悉來歸屬。譬如金剛,淨見無礙,生滅出沒,如坐四衢觀諸眾生去來坐臥。譬如金剛,摧破煩惱,終不生念我能壞結。譬如金剛,於一念中,變佛無量,斷沙界惑,一色現多,一音解普。是則研窮三學,金剛三昧,為毀破七識而來。或阻七不擾,或安八不隨,或寂滅而靜,乃知金剛三昧為窮源究委之大定也。得此三昧,近佛乃能,隨順趣向,亦凡夫法。但知空門方便可修,不必定證實相也。無著《金剛論》︰如畫金剛形,初後闊,中則狹,是般若。中狹者,謂淨心地。初後闊者,謂信行地,如來地也。《般若經》︰行引修學,初以般若力破蘊令空,入寂相後出住六情,還念寂相知一切空,地前行慧如金剛初闊也。不可說有無,言語道斷,初地引慧如金剛中狹也。入甚深禪,又以般若破禪與禪緣,二地或七地以去,修慧如金剛後闊也。初中後三皆從事摧破,學一切法而學無相,除遣一切是學無相,不住有想是學除遣,是為能破。成實家言︰金剛三昧,實唯一空。般若家言︰金剛三昧,唯是實相。以一實相,遇法遇行,無不摧破。則修金剛三昧也已。

一行三昧者,菩提非智,煩惱非惑,而實相同。四諦非以諦證,非以智證,而平等得。第一義諦分別都空,一相無相是為定相。塵塵沙界,都現太平,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不將迎於一法,亦不遠離於一法也。於此有疑。金剛三昧,破壞於一切,一行三昧,收容於一切,豈非相反,何可相成﹖然無疑也,皆無想也。說此無想法,是諸法除遣,即此無想法,亦諸法不背。但能無想,兀兀騰騰,不著一念,瀑流恆轉,掯不相隨,則破壞與收容,無相妨礙歟。於此又疑︰四念處定為無常苦與無我空,而一相定則常樂我淨,豈非相反何可相成﹖然無疑也,皆實相也。有漏實相無常苦無我空也,無漏實相常樂我淨也。一相實相非常非無常,非凡外常,非聲聞無常也。解脫對治是謂非常,般若實相非常非無常,法身中道一切是常。三德一時,云何相反而不相成。是之謂一行三昧也已。

復次,龍樹有言︰小乘修定以定為近門,大乘反以戒慧為其近門。蓋言修定不可執定於定也。數息觀、不淨觀者,最初修習,佛常為教,佛弟子舍利弗等亦以接群。龍樹有言︰是二定者,誠甘露法門也。無著《六門教授習定論》,舉止捨亦至要也。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四、卷一四一、卷一六二;《俱舍論》卷四;《俱舍論光記》卷四、卷二十八;《順正理論》卷十一;《成唯識論》卷五;《成唯識論述記》卷六(本);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上卷〈印度の部〉第二編。


三武一宗法難

指中國佛教史最嚴重的四次法難。三武,指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及唐武宗;一宗,指後周世宗。

第一次為魏武法難,發生在太平真君七年(446)。但早在太延四年(438)時,太武帝已詔令沙門五十歲以下還俗;太平真君五年(444),又下令王公以至庶民不得私養沙門。至太平真君七年三月,才下詔徹底滅佛。堂塔伽藍、佛像經卷全被破壞燒毀,僧尼被迫還俗,編入庶民之中。幸有太武帝太子拓跋晃極力護持佛教,才使部分僧尼、佛像經卷倖免於難。待文成帝即位,下令天下郡縣、眾居之處各建佛區,聽任好佛法者出家,重振佛教地位。

此次滅佛的主因是佛道二教之爭、國家財政問題,以及北方民族和漢民族的衝突;另一方面,教團本身的腐敗墮落,也是原因之一。武帝因道士寇謙之的影響而信奉道教,漢人司徒崔浩也是道教信徒,三人同為這事件的主要人物。尤其崔浩與滅佛事件更有密切的關係。此外,不事生產的佛教徒大量增加,逐漸影響到國家經濟,加上教團本身的腐敗墮落,更助長了滅佛的行動。至於促成滅佛的直接動機,則是因長安的大寺院內藏有兵器、釀酒道具及婦女。

第二次為北周武帝的滅佛,發生於建德三年(574)及建德六年(577)。建德三年發生在北周,建德六年發生在遭北周併吞的北齊。這次滅佛事件的主要人物為道士張賓及還俗僧衛元嵩,發生的主因仍為佛道二教的爭論、國家財政上的問題,以及佛教團體本身的墮落。但是第二次的滅佛,並非只滅佛教,道教也遭受被滅的命運。

這次法難與其他三次不同,是先前有文武百官及儒佛道信徒約二千餘人,共論儒佛道三教的優劣,卻沒有達成排佛的立議,即使前後七年間議論達六、七次,仍未得滅佛的結論。其間,在佛教方面,有道安著《二教論》、僧勔著《論十八條》,論佛道的優劣,攻擊道教。甄鸞則奉命研究佛道優劣,著《笑道論》三卷,論道教的虛妄。其後皇帝又屢次論二教的優劣,但仍無法達到期望中的目的,於是命道士張賓與智炫對論,皇帝本身亦與智炫對論,但無論如何都無法使之屈服,於是下詔排斥佛道二教。結果三百萬的僧道被編入軍民,寺觀經像全被破壞,財產亦沒入國庫。奇特的是卻另建通道觀,由僧道中選出沙門道士一二○人,稱為通道觀學士,在觀中服務。

建德六年,北周併吞北齊之後,也在當地施行滅佛,以致在北齊文宣帝時達到隆盛的佛教,也遭到北周武帝殘酷的蹂躪。武帝歿後,佛教才得以復興,最初選智藏等一二0人,蓄長髮著俗服,稱菩薩僧,而後才被允許剃髮,這也是罕見的制度。

第三次的唐武宗滅佛(會昌法難),發生在會昌五年(845)。但早在會昌二年,武帝即令僧尼中犯罪或非戒行者還俗,並沒收其財產,因此,京師一地,還俗僧即達三四五九人。其後,又逐漸加強嚴厲的壓制,到了會昌五年遂決定滅佛。滅佛後,被廢棄的寺院有四千六百座,小寺院(招提蘭若)四萬多所,還俗僧尼凡二十六萬五百人,寺田被沒收數千萬頃,奴婢十五萬人。還俗僧及奴婢被列為兩稅戶,須納租稅;佛像佛具則被製作成錢或農具。但在長安、洛陽各留四寺,僧三十人;各州亦存一寺,分為三等,各留僧眾二十人、十人、五人。此一佛教的大改革運動,是因佛教集團的腐敗墮落,國家財政上的問題而產生的,而武宗信仰道教、信任道士趙歸真也是一個重要因素。到會昌六年,武宗駕崩,宣宗即位,佛法才得以再興。

第四次為後周世宗的滅佛,發生在顯德二年(955)。被廢的寺院有三三三六所,佛像佛具被改鑄為貨幣,僧尼的剃度也受到嚴格限制。這次法難與前三次不同,並非由於佛道二教之爭,完全是由於國家財政的困窘,以及僧團的墮落,而引起僧界的大革新運動。結果全國僅剩下寺院二六九四座,僧尼六萬一千二百人。度僧制度執行嚴格,有養親義務者,須經雙親許可,始可剃度;在試經方面,男子十五歲以上須誦經一百張或讀經五百張,女子十三歲以上須誦經七十張或讀經三百張。由此可知,後周的滅佛為單純的滅佛事件,與前三次不能同一而論。其後,宋太祖統一天下,佛教始告復甦。

以上四次法難均有一共通點,即寺院僧尼的增多,造成不事生產者的增加。而對寺院僧尼布施的過於浪費,也給國家帶來嚴重的經濟問題。寺院存在的價值降低,自然使教團的腐敗墮落更趨明顯。但前三次另摻有佛道之爭的原因。

〔參考資料〕 《古今佛道論衡》卷一;《唐護法沙門法琳別傳》卷一;《舊唐書》卷一、卷五十八;《新五代史》卷十二;《隆興佛教編年通論》卷九、卷十、卷二十五;《釋氏稽古略》卷二~卷四;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任繼愈《中國佛教史》;鎌田茂雄《中國佛教通史》;牧田諦亮《中國近世佛教史研究》第二章。


三量

(一)指現量、比量、非量︰即心、心所量知所緣之對境的相狀差別。其中,現量、比量為正確之量知,非量乃謬誤之量知。唯識家多作此種分別,在因明的悟他、自悟八門中屬於自悟的方法。玆敘述此三量如下︰

(1)現量︰又稱真現量,以簡別於似現量。即指對所緣之境無任何分別籌度之心,各各逼附自體,顯現分明,照了量知。《因明入正理論》云(大正32‧12b)︰「現量,謂無分別。若有正智,於色等義離名種等所有分別,現現別轉,故名現量。」

所謂無分別,即遠離名言、種類等諸分別。如緣青色,而緣「青」之名言,以其名言通於一切青色,故並非直接逼附其物自體,而是在諸法之共相(即共通之相狀)上轉,因此不是現量。緣種類等亦然。於自性、隨念、計度等三分別中,此現量無隨念、計度之別,唯有自性分別,故為離名言、種類等之分別。既是不緣名言、種類等共相,則五識等各各逼附自己之境體,不貫通他境。因此,一一緣一一之境,故云現現別轉,而其心之緣慮常無迷亂。《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六云(大正31‧772a)︰「現量者,謂自正明了無迷亂義。」

但如翳眼見空華,見第二月,雖離名言或種類等之分別,仍不得稱為現量。應屬現量者,《入正理論疏》謂有四類,即{1}五識、{2}五俱意識、{3}諸自證分、{4}定心。此等皆是逼附境之自體而照了者。

若於唯識家建立八識之上而論,屬於現量者,應指前五識與第八識的見分、五俱意識(一分通於似現量)、諸八識的自證分及證自證分、定心等四類。

又,有關此現量之體,古來異說甚多。《瑜伽師地論略纂》、《因明疏瑞源記》卷一舉內外十一說,即外道有二說︰數論說五知根為現量之體,勝論說德句之覺。小乘有五說︰世友主張五根,法救主張五識,妙音主張慧心所,正量部主張心、心所,經部主張根識和合。大乘有四說︰安慧認為是自證分,難陀認為是見分,陳那認為是見分、自證分,護法認為是見分、自證分及證自證分。

(2)比量︰又稱真比量,以簡別於似比量。指由既知之境比附量度,而正確瞭解未現前及未知之境。如見煙而知有火,由所作之性而知無常。《因明入正理論》云(大正32‧12b)︰「言比量者,謂藉眾相而觀於義。(中略)由彼為因,於所比義有正智生,了知有火或無常等,是名比量。」意即煙係由現量而得知,所作性是由比量而了知,以此等為遠因。憶念有煙則有火、有所作性則是無常,以此為近因。遂產生應有火、應有無常之正智,稱之為比量。

若依因明而言,比量應指以具足三相的因而成宗,此作用存於獨散的第六意識之見分。若與現量相對而論其差別,則現量為直緣,比量為重緣;現量是證智,比量為比智;現量是體,比量是用;現量為無分別,比量是有分別。

又,《顯揚聖教論》卷十一舉出相、體、業、法、因果等五比量。此中,{1}相比量,謂見相而比知,如見煙而知有火。{2}體比量,謂見體而比知,如見現在之體而知過去、未來之體。{3}業比量,謂見作業而比知,如見草木動搖而知有風。{4}法比量,謂於相屬之法,由知一而比知其他,如見生而知死。{5}因果比量,謂見因而知果,如見果而知因。

(3)非量︰即與前面真正的現量、比量似是而非的「似現量」、「似比量」之總稱。《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上云(大正44‧95c)︰「似現似比,總入非量。」亦即似現、似比並非真正的現、比量,因此稱為非量;又為非、為量,故稱非量。

所謂似現量,指與現量相似但為謬誤者。《因明入正理論》云(大正32‧12c)︰「有分別智,於義異轉,名似現量,謂諸有智了瓶衣等分別而生。由彼於義不以自相為境界,故名似現量。」所謂有分別智,即附帶名言、種類等分別而起的智慧。亦即對境非直取其自體,而是以有分別心取瓶衣等,瓶衣等乃四塵之集合,無實體,然於其上作分別而以為有實體,故云異轉,即墮於謬誤。

又,似現量亦通於無分別心,即其心雖緣境而無分別,但因老、病等,心勢衰弱,不能明了見境相,如見非黃而以為黃,如見空華等,亦為似現量。《因明入正理論》唯說有分別智,係因有分別智乃決定為非量,故就其決定而言有分別智為似現量。

另依《因明正理門論》,似現量有五種智,即︰{1}散意識緣過去者,{2}獨頭意識緣現在者,{3}散意識緣未來者,{4}三世中之諸不決智,{5}現世中諸惑亂之智,即見杌以為人等。要言之,即五俱意識的一分與獨頭意識。又,第七識的見分緣第八識而起我執者亦屬之。《入正理論疏》謂此等皆稱為似現量有二解︰{1}眼識等並非得現量者,卻以為得現量,故稱似現量。{2}所有分別之心自以為得現量,故稱似現量。古來認為前說義未盡,而後說盡理。

所謂似比量,指類似比量而實為謬誤者。例如,將霧誤認為煙,而以為應有火。《因明入正理論》云(大正32‧12c)︰「若似因、智為先所起諸似義智,名似比量。(中略)於似所比諸有智生,不能正解,名似比量。」亦是存於獨散意識的見分。此是真比量之流類,但非真,故有似比量之稱。

除上述三量之外,古來內外道立量者甚多。據《入正理論疏》所載,或有立現量、比量、聖教量等三量者。現量、比量同於上述,聖教量又稱至教量、正教量、教量。《瑜伽師地論》卷十五解釋此聖教量,文云(大正30‧358c)︰「正教量者,謂一切智所說言教,或從彼聞,或隨彼法,(中略)聖弟子說,或佛自說經教,展轉流布至今,不違正法,不違正義。」又,《大乘義章》卷十亦廣分別此三量之義。

此外,亦有加譬喻量而立四量者;譬喻量,如對不識野牛者說野牛似於家牛。或更加義準量而立五量;義準量,如準於法之無我而知無常,以無常之法必無我故。或更加無體量而立六量;無體量,如入此室中,雖主人不在,但知為其住處。如此,自古即有多說,及至陳那,謂聖教量通於現、比二量,其他皆攝於比量。慧沼《因明入正理論義纂要》云(大正44‧160a)︰
「問︰古師能立皆說三量,今者陳那量何唯二﹖答︰論一切法不過二相︰(一)自,(二)共。得自相心名為現量,得共相心名為比量。定心緣教即得自相,散心緣教即得共相。陳那約此能緣之心,量但立二。故理門云︰由此能了自、共相故,非離此二別有所量,為了知彼更立餘量。古立三者,有云︰古師以緣聖教及所餘心,故分三量。緣於聖教所生現、比,名聖教量;緣於所餘現、比心,得名現比量。」

(二)指證量、比量、聖言︰此係數論外道所立者,即量知物之相狀的差別。相當於佛教所謂的現量、比量、聖教量。所謂證量,《金七十論》卷上云(大正54‧1246a)︰「證量者,是智從根塵生,不可顯現,非不定無二,是名證量。」此中,是智從根塵生,係指五智根緣五塵;不可顯現,指非隨從智之分別而顯現;非不定,指是煙或是霧不能決定;無二,指所知之境有二,非校對可知之。此相當於現量。

所謂比量,《金七十論》卷上云(大正54‧1246a)︰「比量有三,一者有前,二者有餘,三者平等。」此中,有前謂知未來,有餘謂知過去,平等謂知現在。關於聖言,該論又云︰
「聖言者,若捉證量、比量不通,此義由聖言故是乃得通。譬如天上、北欝單越非證、比所知,信聖語故乃可得知。聖言者,如偈說。阿含是聖言,聖者滅諸惑,無惑不妄語,因緣不生故。(中略)聖教名聖言者,如梵天及摩㝹王所說四皮陀及正論。」

此外,該論又論三量之關係,謂耳於聲生解,乃至鼻於香生解,唯解自相,不能知差別,稱為證量;依此證量故,比量能了別三世之境,譬如人見黑雲當知必雨,如見江中充滿新濁水當知上源必有雨;非以上證、比所知者,則依聖教所說而信之。

(三)指所量、能量、量果︰所量,謂被量度者。能量,謂量度者。量果,謂知其結果。譬如量織物時,織物為所量,尺度為能量,知道有多少尺寸是量果。將心識的作用四分作分別,相分即所量,見分即能量,自證分即量果。

◎附︰呂澂《因明入正理論講解》第二章第四節(摘錄)

(一)陳那以前,外學(如正理派)和古因明師都談量,不過種類很多,除現比二量外,還有譬喻量、聲量、義準量、無體量。譬喻量也叫喻量,「如不識野牛,言似家牛,方以喻顯故。」(《大疏》卷一)我國的孟子好辯,他進行辯論時,很多場合就是以喻量為工具。聲量也叫聖教量,這完全是以經典為根據的量。義準量即舉一個而推知另一個,「謂若法無我,準知必無常。無常之法必無我故。」(同上)無體量是從反面來類推,如「入此室中,見主不在,知所住處。如入鹿母堂,不見苾蒭,知所住處。」(同上)陳那把這些量加以簡化,只留現、比二量。為什麼要這樣做﹖這是由所量(認識對象)決定的。有幾種認識對象就有幾種量。對象不外兩種︰自相境與共相境。不論什麼時間,也不論什麼地方,只要是親切經驗到的就是自相;與概念聯繫的則是共相。既然所量有二,能量也應有二。認識自相的量是現量;認識共相的量是比量。聲量、喻量、義準量、無體量都可以歸入比量。陳那把這些量歸為二,不僅名目不同,內容也不同了。(中略)

商羯羅主給現量下的定義是「無分別」。這是繼承了陳那的說法。用離分別這一條件來限定現量的性質,原是陳那的創見。在他以前,佛家舊說和他宗異說,都是從現量的表面即各種感官和它們對象接觸的關係上找解釋,但陳那著眼於思維的階段,而以沒有達到分別的程度為現量的界限。一超過這界限,便不是真正現量,或者竟成為比量了。什麼是分別呢﹖這是思維從可以用名言(概念)解釋的角度去了解對象,換句話說,也就是在思維上構成適用名言(概念)表白的心象。這樣的心象並非單純從感覺而來,乃是和別種經驗的記憶發生聯想、加了判斷而後構成的。概括地說,這時思維活動已經是到達了概念的範圍了。用現代心理學用語來說,現量即是感覺,不過現代心理學不如印度佛學細密。當然,並不是說印度佛學正確,只是說它細密而已。現量可說是純粹感覺,主要是前五識──眼、耳、鼻、舌、身的活動,也包括與這些識同時而起的意識的活動。這個意識不是全部第六意識,而是與前五識同時而起的「俱意」的活動。前五識與外界發生接觸,留影像在第六識上,它可以繼續開展下去。前五識緣境的自相,但不做任何分別,即所謂「正智於色等義離名種等所有分別」。比如眼識緣色,並不起「色」的概念,也不起「紅」、「白」等概念。如起,便不是現量了。而且,根與根之間無任何聯繫,這叫「根根別轉」,即論文中說的「現現別轉」。如眼根緣色時,耳根就不參與。眼耳毫無聯繫,如有聯繫就成為知覺了。但根與境發生作用時,必有俱意隨之,如不隨,根就不會起作用。(中略)

(二)借助於因的三相而對所立法進行觀察、比度,結果產生了正確認識,如知道(此山)有火,或知道(聲)是無常,就是比量。

為了說明正智的結果,這裏有兩個例子︰一是了知有火;二是了知無常。為什麼舉這兩個例子呢﹖因為「因」有兩類,即現量因和比量因。「以其因有現、比不同,果亦兩種︰火、無常別。了火從煙,現量因起,了無常等從所作等,比量因生。」(《大疏》卷八)知道有火,是由於看到煙的緣故。以看到煙為理由推知有火,是現量因。知道無常,是根據所作性推論出來的,這不可見,是比量因。(中略)

什麼是量果﹖量的過程是用能量(根等)量(丈量、衡量)所量(色等)。此過程必有結果。這個結果就是量果。「如尺秤等為能量,絹布等為所量,記數之智為量果。」(《大疏》卷八)

(三)關於什麼是量果的問題,當時印度各派有很多人不同意陳那等人的說法。有人難曰︰「汝此二量(現、比二量),火、無常等為所量;現、比量智為能量,何者為量果﹖」(同上)這是一難。薩婆多等難曰︰「汝大乘中,即智為能量,復何為量果﹖」(同上)諸外道難曰︰「境為所量,諸識為能量,神我為量果。(中略)汝佛法中,既不立我,何為量果﹖智即能量故。」(同上)這一派主張在知之外,有神我對所量產生了解,所以,得量果的是神我。如看見,是神我看見。以上三種質難的共同點是︰智只能是能量,而不能是量果。本論這兩句話就是對這些質難的反駁,在反駁中也同時闡明了自己的觀點。陳那、商羯羅主所說的量果,指的就是「智」本身。換言之,「智」裏包含著能量和量果,所以《論》文說︰「於二量中,即智名果。」《大疏》卷八解釋得很清楚︰「於此二量,即智名果。即者,不離之義。即用此量智,還為能量果。」此即一身二任之義。為什麼「智」又叫作量果呢﹖智是能量,但在丈量後必有結果。智能了解此結果,所以智也是量果。《論》文說「是證相故」指的就是這個意思。「是證相故」是說二種量(現、比)都以證為相。「以證為相」就是在心上呈現行相。既然是在心上呈現行相,當然是量果。以現量智證相叫現觀;以比量智證相是理證,這叫應理。(中略)

(四)「有分別智於義異轉,名似現量」。《大疏》卷八解釋這句話說︰「有分別智,謂有如前帶名種等諸分別起之智。不稱實境,別妄解生,名於義異轉,名似現量。」真現量是離名(概念)種(範疇)分別的。但是,在了境時,如果帶有名種等,那就不是如事物本身那樣去認識了,而是執此為此,或執彼為彼,這就叫「別妄生解」,即似現量。比如,在認識外境時,有了「紅」的認識,這就是有分別的認識,是沒有離開概念的認識。因為「紅」是概念,是由比較、抽象而得到的認識。這樣的認識不是在自相的、無分別的範圍內轉,而是在分別的範圍內轉了。這就是「不稱實境,別妄生解」。

似現量並不是比量。比量緣共相,似現量卻緣自相而生分別。如對瓶、衣等的認識。瓶、衣等皆由四塵(色、香、味、觸)而成。現量認識事物的特點是「根根別轉」,就是說,眼識緣色,耳識緣聲,乃至身識緣觸,各識皆不緣餘分。瓶、衣等皆由四塵而成,真現量智就不可產生瓶、衣等認識。如果有了瓶、衣等認識(「諸有智了瓶衣等分別而生」),就是「不以自相(四塵)為境界」,而是於此共相瓶、衣假法上轉。這就違反了現量無分別的定義,不是根根別轉,而是與概念相聯繫的了。(中略)

以錯誤的理由為根據進行推斷,其結果是對境界產生錯誤的認識,這就叫似比量。如見霧而說為煙,並據此而推斷有火,就是似比量。

〔參考資料〕 《解深密經》卷五;《因明正理門論本》;《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下;《因明論疏明燈抄》卷一(末)、卷六(本)、卷六(末);《百法問答抄》卷二;《成唯識論》卷二;霍韜晦《佛家邏輯研究》。


三關

禪宗開悟的三個階段,即︰本參(初關)、重關、末後關。由參話題引出無漏慧,由無漏慧,明自本心,見自本性,名為初關。既見性已,乃以無漏慧對治煩惱,到煩惱伏而不起現行,方名重關。然煩惱之伏,猶賴對治功用,必至煩惱淨盡,任運無功用時,始透末後一關。

《雍正御選語錄》御製總序云(卍續119‧357上)︰
「如來正法眼藏教外別傳,實有透三關之理,(中略)有志於道之人,則須勤參力究,由一而三,步步皆有著落,非可顢頇函胡,自欺欺人。(中略)夫學人初登解脫之門,乍釋業繫之苦,覺山河大地十方虛空,並皆消殞,不為從上古錐舌頭之所瞞,識得現在七尺之軀,不過地水火風,自然徹底清淨,不挂一絲,是則名為初步破參,前後際斷者。
破本參後,乃知山者山,河者河,大地者大地,十方虛空者十方虛空,地水火風者地水火風,乃至無明者無明,煩惱者煩惱,色聲香味觸法者色聲香味觸法,盡是本分,皆是菩提,無一物非我身,無一物是我己,境智融通,色空無礙,獲大自在,常住不動,是則名為透重關,名為大死大活者。
透重關後,家舍即在途中,途中不離家舍,明頭也合,暗頭也合,寂即是照,照即是寂,行斯住斯,體斯用斯,空斯有斯,古斯今斯,無生故長生,無滅故不滅,如斯惺惺行履,無明執著,自然消落,方能踏末後一關。雖云透三關,而實無透者,不過如來如是,我亦如是。從茲方修無修,證無證,妙覺普明,圓照法界,一為無量,無量為一,大中現小,小中現大,坐微塵裏,轉大法輪,於一毫端,現寶王剎,救拔眾生,利用無盡。」

雍正的說法,大體是以達「前後際斷」、露出前念後念間的一段空白心地,從而悟心性空寂為破初關。以「大死大活」後,識得一切皆為真性之妙用,為破重關。以破無明,達任運現成,無修無證為踏末後關。這一說法對近三百年來的禪宗界影響頗大。

此外,對三關的解釋尚有以破所參話頭,於離意識分別的空白心地中見本來空寂之自性,稱破初關、破本參。從空性起用,識得「妙有」即真性所具妙用,稱破重關。拂除悟 迹,達自如無礙之境,稱踏末後牢關。或將分破第六、第七、第八識解釋為破三關。或以悟入華嚴宗所說理法界、理事無礙法界、事事無礙法界解釋為破三關。或有主張頓悟並無三關,高唱「一簇破三關,猶是箭後路」者。清人錢伊庵的說法則為︰
「若夫本分、重關、末後之說,大悟有十八遍,原未必人人一腳便踏到底,然有二三番徹悟者,亦有六七番始圓悟者,更屬無定。總以透徹為期,似不必概定人法雙忘、離念泯絕處為本分體,以從體所發一切諸用為重關;更以鐵蛇鑽入金剛眼等句不受人惑處為末後。」

此外,依《佛祖統紀》卷十〈遵式傳〉所載,遵式為檢驗某一《楞嚴經》研究者對該經的理解程度,曾試出三問,以測驗其人。後人乃稱此為「楞嚴三關」。其文云(大正49‧208c)︰
「有貴官注楞嚴求師印可,師烹烈焰謂之曰︰閣下留心佛法,誠為希有。今先申三問,若答之契理,當為流通;若其不合,當付此火。官許之。師曰︰真精妙元、性淨明心,不知如何注釋﹖三四四三、宛轉十二,流變三疊、一十百千,為是何義﹖(中略)二十五聖所證圓通既云實無優劣,文殊何得獨取觀音﹖其人罔措,師即舉付火中,於是楞嚴三關自茲而出。」

◎附︰融熙〈禪宗的三關問題〉(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2})

宗門有初關、重關、末後關的三個階段。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怎樣分劃﹖我們若向佛學大辭典檢閱,只得「禪宗術語」寥寥四字,還是撲了個空,如丈八金剛,摸不著頭腦。因為這是禪宗的家裏風光,要是找著個三關透澈的大德來請教,才能分疏得下。若向門外漢探討,這就像向十字街頭的擔柴漢,問今天行政院議的是什麼事相似。畢竟一場𢣗㦬,無有是處。就讓你當真找著個參學事畢的老宿,但如果你不曾下過一番寒澈骨的功夫,這老宿也無法靠兩片唇皮,和你解釋得明白的!所以三關問題,甚難論列。

此地有某禪德說︰「佛法是絕對的,只須參!參!參!㘞地一聲,本來無物,更有何事﹖說什麼二關三關﹖」筆者聞友人稱說他的偉論,不覺嘆道︰這位師僧,口門太闊了!去聖時遙,人多狂慧。若是這樣儱侗,那麼,心空及第歸的人,便參學事畢麼﹖中了狀元便即成致君澤民的大政治家麼﹖我們試就禪宗第六代祖慧能禪師的證道過程來體會一下吧!自達摩西來之後,像六祖這樣利根,可說是古今無兩了!可是他的歷程,還是無階段中有階段的!

考六祖聞客誦《金剛經》至「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處,便頓會玄旨。他馬上便去謁黃梅討分曉。黃梅勘曰︰「來求什麼﹖祖曰︰惟求作佛。」黃梅乃向他句下再搜曰︰「汝是南方人;又是獦獠,若為堪作佛﹖祖對曰︰人有南北,佛性本無南北;和尚身與獦獠身不同,與佛性有何差別﹖」黃梅知他所見真切,乃半肯半勉曰︰「汝合隨眾作務。」祖反詰曰︰「慧能不離自性便是福田,未審和尚教作何務﹖」黃梅被他透底一撈,原不至無言可說,無理可申。不過當時在東西兩序大眾之前,防招嫉妒,便道︰「汝這獦獠,根性太利,著槽廠去。」祖知這事尚有大須商量之處,乃俯首貼耳,入碓房舂米,等候下文。後聞唱神秀偈語,他情不自禁,說偈推翻秀意。黃梅以紅杏出牆,春光已露,乃邀他三鼓入室,勘其初悟,面授心傳。六祖到了這時,如夢再覺;不禁脫口而呼曰︰「何期自性本不生滅,何期自性本自清淨,何期自性本無動搖,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能生萬法。」

看六祖一口氣說了五個何期。何期者,就是「估不到」的意思。這可知他聞經開悟是一個關頭,到了這時又是一個關頭了。若硬說㘞地一聲,更無餘事。那麼,他何以到這田地才瞥地洞然呢﹖及黃梅送他到九江驛,舟中復把櫓勘曰︰「合是吾渡汝!」祖曰︰「迷時師渡,悟了自渡。渡名雖一,用處不同。」黃梅乃叮嚀曰︰「汝向去逢懷則止,遇會則藏。佛法不宜速說,速說佛法難起。」祖到懷集,頓憶前囑,遂混跡獵人隊裏,隨緣保任一十五年,養成露地白牛,然後出世為人。這可見賢如六祖,也不是一悟上齊諸佛的。

從上祖師悟處,各有差等。只如雪峰在德山會下作飯頭時,一日飯遲,德山擎鉢下法堂,雪峰曬飯巾次。問曰︰「鐘未鳴,鼓未響,拓鉢向什麼處去﹖」德山便歸方丈,峰舉似巖頭。頭曰︰「大小德山,不會末後句在(末後句是末關大機大用的語話)。」山聞,令侍者喚頭至。問曰︰「汝不肯老僧那﹖」頭密啟其意,山乃休。明日陞堂,果與尋常不同。頭至僧堂前拊掌大笑曰︰「且喜堂頭和尚會末後句。他日天下人不奈伊何!」又如夾山為七百眾善知識,因僧問︰「如何是法身﹖」夾山曰︰「法身無相。」問︰「如何是法眼﹖」夾山曰︰「法眼無瑕。」為道吾所笑。結果散眾謁船子和尚,才了大事。誰說禪關可一蹴而幾﹖

古來說禪宗三關,以清世宗(雍正)為最露骨。世宗自許為作家君王。他在《御選語錄》總序上說︰
「朕深明此事,不惜話墮,逐一指明。夫學人初登解脫之門,乍釋業繫之苦。覺山河大地,十方虛空,並皆消殞,不為從上古錐舌頭所瞞。識得現在七尺之軀,不過地水火風,自然清淨不掛一絲;是則名為初步破參,前後際斷者。破本參後,乃知山者山,河者河,大地者大地,十方虛空者十方虛空,地水火風者地水火風,乃至無明者無明,煩惱者煩惱,色聲香味觸法者色聲香味觸法,盡是本分,皆是菩提。無一物非我身,無一物是我己。境智圓融,色空無礙,獲大自在,常住不動。是則名為透重關,名為大死大活者。透重關後,家舍即在途中,途中不離家舍,明頭也合,暗頭也合。寂即是照,照即是寂,行斯住斯,體斯用斯,空斯有斯,古斯今斯,無生故長生,無滅故不滅。如斯惺惺行履,無明執著,自然消落,方能踏末後一關。」

上來世宗的話,忒煞天花亂墬。行人除了出格利根,言下相應之外,其餘必須於本參話頭,猛著精彩,才能破得初關。破初關後,再加抖擻,然後薦得常住不動的重關境界。到重關後,偷心死盡,然後薦得寂照同時的末後牢關境界。這是功勳階段,不容顢頇。世有譽人一鏃破三關者,皆屬欺人之論。筆者年前見狄楚青老居士之《平等閣筆記》,記其夫人悟後法語,並云冶開老和尚謂︰「近時破本參者不可多見,尊夫人是一鏃破三關,甚為希有。」我以為如果冶老當時真有此言,若非故意獎飾女流,激勵男眾的逗機方便語話,便是將佛法作人情了。

菩薩有隔陰之迷。你看古德如徑山大慧普覺禪師,他是一個了不起的人,他的母親夢神人護一高僧入室而孕。誕時白光透室,舉室稱異。十六出家,即喜宗門。十九遊方,至太平杯度菴,菴主迎待甚恭,云夜夢伽藍神告知,明日雪峰悅過此,囑令守候也。以悅語錄示之,果然過目成誦,時人皆信是雪峰後身。後來他往宣州請益明寂珵公,尋往大陽謁元首座、洞山微和尚及堅首座,周旋三公會下多時,盡會曹洞宗旨。跟著又往參印心珣公,珣叫他去寶峰依湛堂準公。準寂後,張無盡又促他往謁圜悟,晨夕參請。「於有句無句,如藤倚樹話」,念念不忘於心;甚至同客吃飯把箸在手,都忘下口。這圜悟笑道︰「漢參黃楊木禪,卻倒縮去!」他曰︰「這個道理似狗看熱油鐺,欲䑛䑛不得,欲捨捨不得。」圜悟曰︰「你喻得極好,這便是金剛圈、栗棘蓬。」後來經過多時才得到豁然大澈。你看雪峰悅是一個大善知識,再轉頭來換過一個皮囊作大慧覺,便要費如許氣力。一鏃破三關,談何容易啊!

眾生住地無明,無始以來,如乳入水。這三關問題,世宗只說得個「然」,卻未說得著「所以然」,而且所說重關末關簡直無可分別,尚嫌帶漏逗亂統之病。筆者以為不如向相宗《八識規矩頌》體會,還比較清朗明白。頌曰︰「發起初心歡喜地,俱生猶自現纏眠,遠行地後純無漏,觀察圓明照大千。」首句「發起初心歡喜地」者,是說起初發菩提心的修行菩薩(修唯識觀的初心行人),在廣修福慧二種資糧,正在資糧位加行位之時,尚潛伏著我法二執現行。由於數數修習觀一切法「生空真如」,除滅分別我執。觀一切法「法空真如」,除滅分別法執,到相當時期,豁然親見少分真理,第六識轉成下品妙觀察智,進入通達位,而登初地,名歡喜地。照見五蘊皆空,心生歡喜故,這即是禪宗的初關。如香嚴擊竹開悟時,即欣然遙向溈山禮拜曰︰好在和尚不為我說破,否則無今日之樂!又如靈雲見桃花開而悟,有「自從得見桃花後,直至如今笑不休」之句,皆可比知歡喜地同於初關。

「俱生猶自現纏眠」者,這是說所斷還有餘障。因初地菩薩,雖斷分別我法二障的種子,可是俱生我法二障的「隨眠」,非是純一無漏,仍起現行的「纏」。所謂「俱生」,就是我們無始時來虛妄薰習,內因力故,恆與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別,任運而轉,故名俱生。「俱生我執」,是六七兩識,緣第八識所變五取蘊相,若總若別,起自心相,執為實我。但此我執細故難斷,在後修道位中,數數修習勝生空觀,方能斷除。「俱生法執」,於緣識所變的蘊處界相,或總或別,起自心相,執為實法。但此法執細,故難斷,至十地中數數修習勝法空觀,方能除滅。

「遠行地後純無漏」者,遠行地即第七地。名遠行者,意思是菩薩累積久「遠」的福慧資糧,才「行」得到此地。到這裏,功用已極,在菩提路上永「遠」前「行」無復退轉。俱生我執永伏,雖還有俱生的微細法執,或時現起,而非有漏,故曰純無漏。至此已捨阿賴耶識我愛執藏。第六識轉成中品妙觀察智,即同禪宗的「重關」。

「觀察圓明照大千」者,八地以上,斷盡二障種子習氣,第六識轉成上品妙觀察智。「妙」,是神用無方,稱之為妙。「觀察」,謂能分別諸法自相共相,復能鑑別眾生根性因緣。「圓」,謂此時智無方隅,最極圓融,能以無礙辯才宣說妙法,皆令開悟,獲大法利。「明」,謂無法不照,如日當空;無機不知,心珠朗耀。「大千」,揀非中小,謂此時現身說法,觀機逗教,能廣被大千世界。達到觀察圓明境界即同禪宗末後牢關。

如上所舉《八識規矩頌》意,與三關吻合,已極明顯。筆者再拿《起信論》真如體、相、用三大來說︰初關見虛空消殞,前後際斷,是證得「真如體大」。重關見山是山,河是河,法住法位,本無動搖,是證得「真如相大」。體相明了,行人本身,大事辦了,已到百尺竿頭;尚須更進一步,踏破末關,手眼圓明,度脫眾生,才證「真如用大」。簡單來講,破初關猶有住地無明;破重關猶未能致「用」;故古德要破「末後關」然後出世為人。鄙見如此,似可補助世宗之說。

上來筆者將相宗家具來詮釋禪宗,或許有人笑我「扯葛藤」。但《壇經》上如︰「自性能含萬法,名含藏識,若起思量便是轉識。」又如「五八六七果因轉」等,六祖亦嘗借相宗名言,以相顯性了。具眼人,性者相之性;相者性之相。一味醍醐,分作兩盞,若固執知解為宗乘之敵,那末,何以《壇經》又有「應常讀大乘經典」之句呢﹖辦道如行路,須先識路,故「師以慧為體」。知尚未知,辦什麼道﹖這篇雖屬「盲人摸象」之談,但吾人不妨耐心摸著,把象眼、象耳、象口、象鼻、象身、象腳、象尾,甚麼都摸徧了,那就不一定是要開眼人才識得象的!原一精明,知行不二,不見道︰「阿那律陀無目而視」麼﹖參!

〔參考資料〕 《五燈會元》卷十七;融熙《葛藤集》;陳健民《禪海塔燈》。


上宮皇太子菩薩傳

日本佛教典籍。一卷。思託撰。收在《續群書類從》第一八九卷、《大日本佛教全書》第一一二卷。內容略述日本聖德太子的事蹟,以為聖德太子是我國南嶽慧思所轉世。

本書卷首敘述中國南嶽衡山多靈應,山中有千年梨樹,樹若開花結果,即有聖人誕生。有一次,該樹開花結實,乃有慧思禪師至該山修道,自立一石記其生。後來梨樹又開花結果,更立一石,記其第二生將往東方無佛法處化人度物。其後敘述唐‧開元年間(713~741),梨樹又開花結果;而慧思禪師乃生於日本國橘豐日天皇之宮內,並制戒,遣使至南嶽求先世所持誦的《法華經》,且作三經之疏釋,於夢堂入定,建立法隆寺等八寺。最後記載,太子預言︰自今而後二百年,當有傳持戒律,大興律儀者出世。

撰者思託,於日本‧天平勝寶六年(754)隨唐僧鑑真赴日,輔佐鑑真教化度眾有功。由此可推測,思託以太子為慧思所轉世,並以鑑真應太子之懸記而赴日弘傳戒律,故撰述本書。《日本高僧傳要文抄》卷三所收,為思託所撰之《延曆僧錄》卷二之文,與本書全文相同。由此可知,本書或許原收在《延曆僧錄》中,後來才被摘錄別出。

〔參考資料〕 《上宮太子拾遺記》卷一;《日本佛教史の研究續篇》。


上座部

印度部派佛教之兩大根本部派之一。又譯作聖上座部或長老說。音譯作阿離耶悉他陛攞尼迦耶,或作梯毗棃、他鞞羅、體毗履、他毗利與。

佛陀涅槃後百餘年間,教團統一,此稱為原始佛教。其後,教團內部對戒律及教義產生異論,首度分裂成上座部及大眾部二根本部派。大眾部是較進步革新的青年大眾。反之,上座部則忠實地遵守傳統,並以保守的長老們為代表,因此又稱為長老部。不久,大眾部再分裂成七~八部,上座部分裂成十一~十二部,至西曆紀元前後,兩部共計分裂成為十八部或二十部的部派佛教。

其中,從最初上座部分出的十一~十二部,是最廣義的上座部。這些上座部系可大別為說一切有部、正量部、上座部等三部。其中之上座部,主要是指傳播於印度西方及南方,以迄錫蘭的二~三個部派。這是廣義的上座部。今日一般所謂的上座部意義更狹隘,意指流行於錫蘭、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等南方地區的南方佛教。此系佛教傳習巴利語聖典,所以又稱巴利佛教;又由於是南方的上座部,所以也稱南方上座部。

此狹義的上座部,以錫蘭為根據地。相傳西元前三世紀中葉時,阿育王之子摩哂陀,從印度本土將佛教傳至錫蘭。摩哂陀所傳播的上座部佛教,甚受當時的錫蘭王所喜,而在首都建「大寺」(Mahāvihāra,大精舍),作為佛教的傳播中心。此後錫蘭的歷代諸王均崇信擁護佛教,至今佛教仍是該國全民性的宗教。

此錫蘭上座部也有若干消長,且曾經發生過分裂。西元前一世紀時,婆他伽馬尼王(Vaṭṭagāmaṇi)建「無畏山寺」(Abhaya-giri-vihāra),該寺常與大寺發生紛爭。在四世紀中葉,紛爭達到最高潮,大寺曾被暫時破壞。雖然不久之後,勢力重建,但已無往日舊觀。此後數百年間,無畏山寺常占優勢。在大寺勢力衰退之際,祇多林寺派(Jetavana-vihāra)於焉崛起,於是錫蘭上座部分裂為三派。十二世紀時,錫蘭英主波洛卡摩婆訶(Parakkamabāhu)大王致力在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面從事改革,在佛教方面,則廢棄不守戒律的無畏山寺與祇多林寺二派,僅保護獎勵大寺派。因此大寺派急速興隆,也逐漸傳播到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等國。

緬甸及泰國海岸地區,似乎自古即有傳自南印度方面的巴利系上座部佛教。在三世紀前半期譯出的漢譯《法句經》及《義足經》,其原本似是傳自泰國、柬埔寨地區的巴利聖典。十三世紀以後,純粹的大寺派上座部取代此古老巴利佛教,而傳播於該地,因此今日南方地區的佛教,皆屬大寺派上座部。

◎附︰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章第二節

上座部原在北方,後因說一切有部在北印和中印占有優勢,它的情況就逐漸模糊起來,一般都把化地、法藏一系作為上座的代表。南方上座部主要在斯里蘭卡,前後也有變遷,後來以大寺住一派為代表。玄奘、義淨去印時,印度本土猶有上座部流行。據義淨記載,說一切有部分出之後,上座還分三部,但未舉名,可能即指斯里蘭卡的無畏山住、祇多林住、大寺住。律天一家所傳的上座部,就完全是斯里蘭卡的三部。可見後來印度本土的上座已經絕迹,而以斯里蘭卡所傳為代表了。

上座系統除化地、法藏、斯里蘭卡三派之外,還說有個雪山部。說一切有部分裂出去後,摩揭陀一帶成了他們的勢力範圍。迫使上座部向雪山方向轉移,以後,根本上座即轉為雪山部了。從《善見律》(斯里蘭卡傳)看,阿育王派上座去雪山傳教,人數最多,由末示摩率領五人去的,傳的經典是佛說的第一部經《轉法輪經》,相當重要。可見當時是很重視雪山地區的。此事既有記載,考古資料方面,在北方也發現了末示摩的舍利,在山崎大塔(阿育王建八萬四千塔之一),還有雪山部的銘文,足證確有其事。最近日本‧金倉圓照還證明雪山部有自己的戒律,即漢譯的《毗尼母經》。不過,雪山部後來轉化已混同於多聞部,南傳材料即將其歸入大眾部的系統。《異部宗輪論》說它對大天五事之說有共鳴,也不承認它是上座部了。但是,我們講到上座部各派學說,仍把雪山部包括在內。

研究各部派學說的依據,就是各部派的三藏。當然十八部不會都有自己的經律論,但重要的各部是會有的。玄奘回國時就帶有許多部派的三藏。關於上座系統的,據《慈恩傳》記載,曾帶回上座的三藏十四部,化地(彌沙塞)的三藏二十二部,法藏(法密)的三藏四十二部。這裏所指的上座三藏,可能也是錫蘭的,僅有十四部,也不完全(經或者差不多,論恐怕不全。據義淨《寄歸傳》講,上座三藏計十萬頌,約合中國四百卷)。

上座各派的律,化地部的,漢譯為《五分律》,法藏部的,漢譯為《四分律》。所謂五分、四分,是指律的分篇。律中都曾講到第一次結集,提到他們的三藏組織,是用五分法(雪山部《毗尼母經》的記載也差不多)。首先,經的五分法即五阿含︰長、中、增一、雜(相應)、雜藏。其中增一阿含,是由一增至十一為止,這是他們的特點(大眾也是十一法,有部則只增至十為止)。又對相應阿含的說法,他們認為是關於八眾的事(即關於弟子眷屬的。這可能指其中偈頌部分,因為講一般道理是以法分類,以人物分類則採用偈頌)。雜藏內容比較繁多,從佛本生開始,講到法句、義品、波羅延到最後的聖偈,共十二種。其次,律的五分法是︰(一)比丘戒本的解說;(二)比丘尼戒本的解說;(三)諸事(如受戒、安居等所做諸事。有譯為「犍度」或「蘊」的);(四)本母,即關於戒的一種通論;(五)增一毗尼,即對戒的補充解釋,排列依數遞增。再次,論的五分法是︰(一)問,對佛說從多種門類加以分析;(二)非問,即不加任何分析;(三)攝,不同諸法性質可互相包含的,歸為一類;(四)相應,諸法中雖互相聯繫但不相互包含的;(五)發趣,對佛說不僅相攝相應,而且相望為因果,它的緣起,即涉及到因果建立的問題。

上述上座部的三藏,漢譯保存的,經有安世高所譯《增一阿含》片斷,被稱為《雜經四十四篇》,附在《七處三觀經》之後。今判斷其為上座部經,是它與巴利文《增一阿含》,完全可以對照。此外,其他零碎經本中,還可能有上座的別的阿含部分,但未經勘對出來。律就是《四分律》和《五分律》以及《毗尼母經》(此經一向被認為是法藏部的律,經日人刊定為雪山部律)。論則有《舍利弗毗曇》。以上為北傳資料。南方巴利文資料,上座部三藏都完整。中國譯本中藏文有些南方經的零本,是從斯里蘭卡傳來的。律,藏文沒有,漢文則有《善見律毗婆沙》。南方律通稱「善見律」,他們的「毗婆沙」就是論,論包含律,律包含戒。

這裏涉及到一個問題,原來各部派使用的是什麼語言﹖現存各部,如說一切有部是使用梵文,南方上座部是使用巴利文,那麼上座部原在北方的化地、法藏使用的是什麼語言﹖有關記述分部的資料中,真諦所譯《部執異論》原在書後有一個〈記〉,今已不存,僅部分地見引於《三論玄義》、《異部宗輪論述記》裏。據真諦講,化地部所以分派,因為它的部主正地是婆羅門,曾為國師,出家後成了阿羅漢,正地用吠陀語的「好語」去「莊嚴佛經」,致使義異,因而分部。由此看來,上座部三藏原來使用的語言,可能與古梵語有些關係。而這種梵語,不一定純正,其中是會夾雜些吠陀語的。布頓《佛教史》中,傳說部派四大系統所用語言各不相同︰有部一系,使用梵語(現存有部資料均係梵文,證明其說不錯);大眾一系,使用俗語(即方言土語,有人認為是梵文中缺乏規則的);正量一系,使用西方訛略語(即最缺乏文法的梵文);上座一系,使用中間語(介乎梵語俗語之間的語言)。這個傳說,有些根據,因為巴利文就是這種性質的語言。這種中間語一傳到南方,就被本地人神聖化,作為一種聖經語固定下來,不像印度本土流行的語言,時移世異隨之而發生了變化。佛在世時,原不許用梵語宣傳佛教,而允許弟子們自由採用方言,這個規定被後人遵循信守。化地部突然改用吠陀語,已是一個大的變革,又牽涉到內容的差異,自然會引起分部。所以說分部與語言也有關係。不過,從現存資料看,還只有梵文、巴利文兩種,尚未發現其它不規則的語文。中國翻譯化地部典籍少,與它所使用的語言特殊,也許有些關係。

各部派的主張,即反映在各自的三藏中,特別是「論藏」,系統地反映出他們的學說觀點。所以要研究各部派學說,應對其論藏詳為分析。上座系的論,漢譯有一部完整的,也是唯一的《舍利弗毗曇》。此書是姚秦代譯出,共三十卷。舊譯《十八部論》、《部執異論》都認為此書是犢子部的,說犢子所以分為四部,即是由於對此書解釋不同導致的(真諦即持此說)。因此,後人一向信從,未加研究。事實上,此書與犢子部主張大都相反。如犢子的特點主張有補特伽羅,本書即未談到;又犢子講六道輪迴(多阿修羅一道),本書則只講五道。顯然是被前人弄錯了。

漢譯的《舍利弗毗曇》是從化地、法藏系統傳下來的,按理南傳也應該用毗曇才對,因為南傳上座實際就是法藏一系。為什麼南傳卻是用的七論呢﹖對此應進行分析。南傳七論是︰《法聚》、《分別》、《界說》、《人施設》、《論事》、《雙對》、《發趣》。其中除《論事》外,其餘六論與《舍利弗毗曇》基本一樣。傳說論書在第一次結集時就有了,《論事》則是阿育王三次結集時編纂的,因而是以後添進去的。其餘六論,在組織與內容上也各不相同。早年日本學者椎尾、木村兩家對七論曾作過研究,和其他毗曇對比的結果,斷定七論與《舍利弗毗曇》相近。他們所注意的是《分別》與《人施設》兩論的形式,如《分別》的法、門類,都與《舍利弗毗曇》相似。《人施設》是將各式各樣的人由實踐的觀點加以分類,《舍利弗毗曇》也有這一部分。現在日人研究尚未超出這一水平。我們的研究不是從形式出發,而是要從根本上尋找其原因。毗曇原是解釋佛說的,佛也對本人的說法做過解釋,所以也有佛說毗曇。佛弟子中有迦旃延、目犍連、舍利弗三大家的解說。三人中尤以目犍連、舍利弗最為佛所賞識,認為最能理解他的意思,曾叫人有問題可向他二人請教。《中阿含》裏面,還保存有舍利弗等代佛說法的材料。舍利弗的毗曇是採用五分法,五分是各自獨立的,每分都可以成為幾部。《舍利弗毗曇》傳到南方為什麼會發展成六論呢﹖這大概是受到一切有部以「六足」形式組織毗曇的影響。我們發現六論與《舍利弗毗曇》各方面都有關係,除日本學者指出的兩論外,我們看出《界說》與《舍利弗毗曇》的〈攝〉、〈相應〉兩分完全相似。《雙對》也是〈攝〉的一類。此外,《發趣》講二十四緣,《舍利弗毗曇》〈處所〉也講十緣,非但內容同,名稱也同(「處所」玄奘在《法住記》中即譯為「發趣」)。所以南方的六論,就是從《舍利弗毗曇》發展而成的。


┌──────────┬────────┐
│南 方 六 論 │《舍利弗毗曇》 │
├──────────┼────────┤
│《發趣》 │<處所> │
│《法聚》、《人施設》│<無問> │
│《分別》 │<問> │
│《界說》 │<攝>、<相應>│
│《雙對》 │<攝>的一類 │
└──────────┴────────┘


研究各派主張,除了各派的「論」而外,還可從各部記載分派的典籍中吸取資料,如《異部宗輪論》、《論事》等,都是站在不同的部派立場,提出了當時各派特殊學說的。

各派的主張多,不易掌握,但這裏有個方便,即利用《成實論》。《成實論》的作者是訶梨跋摩。他造論的目的是為了評議各部派的說法,因此,他歸結各家的根本主張為十論,作為批評的對象(見《成實論》卷二)。十論(十個主題)是︰(一)法,客觀存在是否實在﹖不僅講現象,還講時間,就是說,現在實在,過去、未來是否實在﹖這叫「二世有無」﹖(二)一切有無﹖即一切現象是否都有﹖(三)「中陰」有無﹖人死到再投生,中間的過渡狀態叫「中陰」,有沒有這個過渡﹖(四)漸、頓現觀問題。在實踐上領會四諦謂之現觀,這種現觀是漸得還是頓得﹖(五)羅漢有退還是不退﹖(六)隨眠(使人煩惱的習氣)與心相應還是不相應﹖(七)心性是否本淨﹖(八)未受報業是否還存在﹖(九)佛是否在僧數﹖(十)有無人我﹖

這十項包括了當時各派的重要主張,《論事》第一品也列舉了類似這樣的問題。以「十論」做標準,可以把上座系的思想確定下來。上座對十個問題的主張是︰(一)否定二世有實體;(二)認為並非一切法都實有;(三)否定有中陰;(四)現觀是頓得;(五)主張羅漢不退;(六)隨眠與心不相應(南方有時也講可相應);(七)主張心性本淨(南方認為心性不一定淨);(八)否定未受報業有體;(九)上座各派對佛是否在僧數看法不一致,化地特別主張佛在僧數,不能把佛孤立在僧外;(十)否定有人我。

佛家的理論一般是從「境、行、果」三個方面進行闡述的。境,就是他們對世界的認識;行與果是一種宗教的實踐活動,也就是他們對世界的改造。下面就上座系對這三方面的學說要點,進行分析研究。

「境」的理論,原始佛學階段是把重點放在人生現象上,是以人為中心。而人是五蘊合成的,所以又歸結到對五蘊的分析。到了部派佛學階段,境的範圍擴展到一般宇宙現象,分析就隨之而擴大為「三科」(五蘊、十二處、十八界)。《舍利弗毗曇》對於「三科」的看法,把「處」(舊譯為「入」)放在第一位(該書是五分法,初分是「問」,有十品,第一即「入」品)。十二處分內外兩類︰內六處即六根,外六處即六塵。這是根據人的認識來分的。感覺(五官)、思維(意根),是能認識的;色、聲、香、味、觸、法處,是所認識的對象(前五是五官對象,後一是思維對象)。上座系以「處」作重點來說明宇宙現象,其特殊所在即在於對「法處」的解釋上。據《舍利弗毗曇》記載,「法處」有五十二種。其中一類是對原始佛教五蘊(色、受、想、行、識)的「行蘊」加以分析。有一類行是與心相應的(同心俱起、同一境、同一緣),叫「相應行」,也即是心所。心所屬於心,不能獨立,與心一起才發生作用。還有一類是與心不相應的,叫「不相應行」,如生、老、死等分位概念,是一段一段構成的,也叫做行,與心一道,但與心不相應。上座系指出「相應行」有二十八種,「不相應行」有八種。此外還有「無表色」。表是表示,如語言、行動等能使別人感受到的,是以物質為基礎表示出來的色;所謂「無表色」,是一種心思活動,它也會留下形迹,也會有物質的,但看不到,摸不著,卻能通過比量(概念)感知它。再有一類是「無為」。有些事物不待作為而存在。如幾何學中的公理不是誰創作的,它自然存在。這一類東西,都屬於「法處」。總的說來,「法處」的內容相當多,共五十二種。上座系如此分析宇宙現象,就比較詳細了。

按照十二處來分析宇宙現象,似乎很複雜,但歸結起來,不出「色」、「心」兩類。這一點,在南方上座的論書中,表示得極明顯,如七論的第一部《法聚論》,即以〈心品〉、〈色品〉來概括一切法的。這樣,他們的二元論性質是非常清楚的。哲學上真正的二元論是沒有的,最後總有所偏重,上座部也如此,他們最終是主張唯心的。從他們的社會的、背景的根源看,也必然只能是唯心的。《毗尼母經》明確提出「二法不可違」︰一是佛法,二是王法。這就是他們學說的最後立腳點。(中略)再就他們的學說本身看,講色講心,似乎是二元的,可是他們講色的一邊,總離不開心的一邊,講「法處」都是就「所知」上說的,如色是所見的,聲是所聞的等等。所以儘管有「法處」,但決非獨立存在,而是必須與心相連,以心為前提存在的。另外,他們講「諸行無常」,把無常講到剎那滅的程度算是夠透徹的了,所以後人稱化地部為「剎那論」者。問題是,他們講剎那滅不是以時間為標準,也是聯繫心來講的,因為心是剎那滅,被心所知的對象──外界才是剎那滅的。這就必然會否認時間的客觀(物)性,只能走上唯心論一途了。上座系根據這一觀點推論現象中只有現在這一剎那是實在的,過去、未來,都不實在。以上即是上座系有關「境」的學說的特點。

實踐方面,也就是行、果方面,上座系將解脫的主體歸之於心,達到心解脫,就謂之解脫了。這樣,就會要討論到心的性質問題,因為它決定著能否解脫與怎樣解脫。對此,上座系也有其特殊理論,即「心性本淨,客塵所染」。他們認為心的自性原是清淨的。那末,為什麼還發生解脫、不解脫的問題呢﹖這由於心為外來的煩惱所染污了的緣故。關於心性問題,他們是分兩段講的,心自性清淨,這是第一段;為客塵所染,這是第二段(客塵即非主體,是外來的,而且來歷不明,突如其來);兩段連起來合成一個命題。這就回答了兩個問題︰(一)心可以解脫;(二)解脫的方法是去掉客塵。

在如何去掉客塵而引起與此有關聯的另一個問題是︰煩惱與心是一種什麼關係﹖它們是否相應﹖上座部認為,要做具體分析。煩惱有兩個方面,一是隨眠,指煩惱的習氣,如人處於睡眠狀態一樣,它是一種潛存的勢力,與心是不相應的。一是纏,指煩惱的現行,這是與心相應的。依上座系看,不論與心相應或不相應,煩惱的染污並不影響心的本質。心儘管與煩惱同時同起,仍然是離煩惱的。這也是他們不同於其他派系學說的一個特點。

上座系的實踐,就在去掉客塵,恢復本性。採用的方法與原始佛學是一致的,即先見(見道)而後修(修道)。見道是明白四諦的道理,所謂現觀四諦。修道即修行,主要是用禪定。佛家修道的方法是禪定,上座系特別重視這一方法。所以《舍利弗問經》在談到化地部特點時,用「禪思入微,究暢幽密」來形容,可見該派的禪定功夫很深入,對禪定的理論講得很細緻。《異部宗輪論》提到化地部主張時,也說「道支皆是念住所攝」。道支一般都講三十七菩提分,而化地卻以念住(定)為中心,各菩提分皆與念住有關,可以看出他們重視禪定的特色。又如《舍利弗毗曇》的〈道品〉中,從一支道(即一條路)到十一支道共組織為十一道,他的一支道就是身念處(身念住)。身念住是四念住中第一念住,他們視為唯一的道路來理解,即此亦可見他們對禪定所持的極端態度。

他們的禪定並不是簡單的不動心,而是從禪定中對心性加以認識、分析和研究。他們對心理過程的分析是非常細緻的。南方上座的《法聚論》,對心的性質好壞、地位、階段等詳加分析,得出八十九種範疇,由此再歸納為一般表現的心理作用為十二心,再概括十二心為九類,是為九心︰

(一)在平靜的狀態時,稱為有分心。

(二)動念時生起警覺,好像從睡眠醒來一般,名轉向心。

(三)由此隨著五根有五類感覺作用,稱為見心。

(四)有了見便對境界感受苦樂,名受持心。

(五)由此分別善惡,名分別心。

(六)又安立了境界的相狀,叫令起心。

(七)這樣決定發起作用,名速行心。

(八)假使境界強盛,便繼續引起反省或熏習的作用,名果報心。

(九)從這裏仍舊恢復到平靜狀態,復名有分心。

在唐人的著作中,如《唯識樞要》等,通稱以上所說為「九心輪」,形容其周而復始,輪轉不息。九心輪共有十二種作用,它可以體現在一件事情上,也可體現在人一生的過程上,人從有生命一開始,謂之「結生心」,以後按照九心輪發展下去,直到壽命完結,謂之「死心」。由「結生心」至「死心」之間,中間不知經過多少次的「有分心──有分心」輪轉,所以人的一生,九心循環往復,直到「死心」這一有分心時,才告結束。

上座系把結生後的有分心看成為最初的,把死亡前的有分心看成為最後的,這一理論使佛教的學說帶有「我」的傾向了。原始佛學本是否認有作為人生主體的「我」的,但不承認是一回事,在實際中卻又大講「業力」和「輪迴」;承認「業力」、「輪迴」,沒有「我」便講不通,這就使得後來的犢子部就公開主張補特伽羅,別的部派則採取了變相的說法。上座的「有分心」貫徹生死,成為生死之間的主體,也就是一種變相的「我」了。南方如此,在北方的化地部發展成為「窮生死蘊」。化地主張諸行(蘊)有兩種運行方式,一是「一念蘊」(即剎那滅行),一是「一生蘊」(即從生到死相續的)。所謂「一生蘊」,不僅承認一期生死,而且承認還要再生,直到最終解脫才能結束,所以名之為「窮生死蘊」。這種主張,與南方的有分心完全相似,更是一種變相的「我」了。上座系學說出現「我」的傾向,這實際上也是原始佛學未能解決的問題邏輯地發展必然要有的結果

在解脫理論上,上座部對原始佛學也是有所發展的。原始佛學只講「人我空」,上座部講到三解脫門(即空、無相、無願──也是一種禪定方法)中的空解脫門時,就進而講到了「法無我」。這一理論,在南方上座的著作中有明白的解說,北方上座的著作中則不甚明了。一般認為小乘不講法空、法無我,並且還以此為大小乘區分的標準,這可能由於北方材料不全而引起的誤解。由「人空」到「法空」,應該看成是對原始佛學的新發展。

最後,談談上座部的方法論問題。上座是主張分別說的,他們自己也承認,如南方上座自稱是「分別說上座」。不過,北方對此種性質則甚模糊。所以,在化地、法藏外,又另立一個「分別論者」的名目,似乎另有一派似的。特別是有部的《婆沙》中,還拿它作為一個重要論敵。由於對部派學說了解不足,因此大家對「分別論者」不知其所指,也就出現了各種議論。近代學者,如早年日本的赤沼,用《婆沙》中引「分別論者」的主張四十條,與其他部派相比較,認為「分別論者」指的是化地部。後來木村泰賢反對其說,認為從《異部宗輪論》看,這些主張確是化地的,但是從南方《論事》看,既同於化地,也同於案達。因此,他以為案達是屬於大眾系的,「分別論者」是大眾部的,但不是大眾部全體而是屬於大眾系的游軍。赤沼是專門研究巴利文的,竟連南方佛教這樣重要的《論事》一書也忽視了。木村反對赤沼,卻又連這一點也給反對掉了。事實上,兩人都未能解決這個問題。《婆沙論》所談到的「分別論者」,只是泛說當時一般採用分別說的態度和方法,並沒有指定那一派,其中既有化地,也有南方上座,甚至於案達的大眾部,因為方法論是大家都可以通用的。不過上座系與「分別論者」的關係更為密切而已。

〔參考資料〕 《舍利弗問經》;《文殊師利問經》卷下〈分別部品〉;《大毗婆沙論》卷九十九;《大乘玄論》卷五;《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四分律疏》卷二;《部派佛教與阿毗達磨》(《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5});宮本正尊《大乘と小乘》;龍山章真著‧櫻部建補注《インド佛教史》。


久松真一

日本佛教學者、禪思想家。FAS協會的創立者。為日本繼鈴木大拙之後,最重要的佛教思想家。自號「抱石庵」。岐阜市長良人,畢業於京都大學文科大學哲學科。就學期間,頗受西田幾多郎的「宗教學概論」課程所啟發。歷任臨濟宗大學(現在的花園大學)、龍谷大學、京都大學等校教職。1932年以《東洋的無》一書,獲文學博士學位。並因此飲譽佛學界。時人常稱之為「東洋的無的久松真一先生」。退休後,任京都巿立美術大學教授,1957年在美國哈佛大學講「禪與禪文化」。著作除《東洋的無》之外,另有《禪與美術》、《起信の課題》、《茶の精神》、《維摩七則》、《久松真一著作集》,以及遺墨集《墨海》等。

◎附︰傅偉勳〈日本臨濟禪的現代發展(下)──久松真一〉(摘錄自《從創造的詮釋學到大乘佛學》)

當代日本佛教發展趨勢之中,除了從傳統日本佛教宗派(如日蓮宗)脫胎換骨而形成的創價學會等一些新興宗教之外,禪佛教在歐美各國的生根流傳以及戰後急速的國際化現象,算是很令人注目的一件宗教大事。日本禪宗共有三大派別,即臨濟宗、曹洞宗與黃檗宗。其中,承繼臨濟宗而進一步予以現代化的「鈴木禪」(Suzuki Zen)與「久松禪」(Hisamatsu Zen),對於禪佛教的國際化貢獻最大,影響亦極深遠。鈴木禪指謂本世紀推動西方的禪學研究最有開拓之功的鈴木大拙本人的著作所表達的臨濟系禪學思想,久松禪則指特以禪宗美學以及茶道哲學著名的久松真一獨特的現代化禪學思想。我在本書另一篇〈鈴木大拙〉已簡介過鈴木禪,本篇則專論久松真一的禪學思想及其現代意義。

久松真一生平的著述,曾輯成一套《久松真一著作集》共八卷,六○年代由東京‧理想社印行。第一卷末尾載有久松本人的自傳,分成〈學究生活的回憶〉與〈學究生活以後〉兩篇,談及環繞著禪佛教探索的個人學思歷程與生命體驗。明治二十二年(即1889年)久松真一生在日本岐阜縣,由於雙親以及祖父母都是虔誠的正統淨土真宗信徒,他自幼即在強烈的宗教氛圍成長,自己也志願成為一個探索絕對真實的宗教家,甚至差點變成僧侶,進入京都西本願寺的佛教大學(即今天的龍谷大學)。但在中學時期,由於受到新近科學知識的影響,對於自幼以來的淨土真宗絕對他力信仰與理性之間感到矛盾,而從未經反省的樸素宗教信仰,轉向具有理性自律與經驗實證的近代批判性的生活信念。他開始認為,祇有依靠理性的生命探索才能解決宗教問題;也就是說,宗教所無從解決的,能在哲學思索獲得解答。有一次他問了岐阜中學校長林釟藏,要讀哲學應該選擇東京大學或京都大學﹖林校長回答說,京都大學哲學系擁有新進少壯派的幾位教授,如桑木嚴翼與西田幾多郎,尤其特舉西田的哲學氣質,說此人雖未享有盛名,終必成為一流人物。那時西田的處女作《善之研究》(英譯書名為A Study of Good)還未問世,此位校長即有先見預知之明,日後久松每每懷念及此,不得不衷心感激林校長當年的指點。

明治四十四年(1911)《善的研究》問世,久松這時在第三高等學校,立即買了一本,捧讀數次之後,大受影響,發現西田此書能夠引導他重新探索不與理性矛盾的宗教之路。翌年(大正元年)他正式進入京都大學哲學系,專攻哲學。據他所說,京都大學當時的文科教授陣容很強,除西田、桑木等哲學名教授外,還有上田敏(文學理論)、狩野直喜(中國哲學)等等學問與人格兼優的第一流學者,使他領略到真正的學術氣息。尤其西田講授的倫理學與宗教學擴大了他的思想視野,而從純理性的哲學探索逐漸深透到一切生命問題的普遍的根源,深深體會到主客對立的(西方)哲學探索方式的理論與實踐的雙重限制,而此限制的超克端在主體性的根本變革。正因感到如此,久松又開始對於哲學的「無力」產生絕望,撰成畢業論文之後一時精神「失常」,日日躲在書房沈思默想,差點放棄學位。這時的精神危機所關涉的問題是,久松對於理性絕望的結果,認為他應抉擇的人生之路惟有一條,即是實踐的主體知或主體知的實踐,普通的哲學與宗教對他已無意義,祇剩下了禪道值得探索。苦悶之餘,他去拜訪西田。西田勸他說︰「論文口試時間將到,順利完成學業之後再去求道並不算太遲,無謂的焦燥並非正常。」久松終於畢業。聽從西田的勸告與推薦,到京都妙心寺的禪宗道場拜池田湘山為師。

那年(1915)十二月初旬,久松在湘山面前參禪,經過大疑一番、大死一番而自覺無路之時,忽然整個多年來的生命疑團當下解消,首次了悟「不思善不思惡底」不二法門,覺證「一斬一切斬,一成一切成」的無相的自我真實,破除了生與死、存在與不存在、價值與非價值等等一切二元對待,自覺有如雨過天晴,舒暢無比。依此禪悟體驗,久松定下終生的工作目標︰以覺的宗教(即禪)開宗,而去樹立覺的哲學。禪本來超越哲學與宗教(的二元對立),但又可以表現之為哲學與宗教;以禪為宗旨的覺的宗教與覺的哲學之完成,即是久松自此以後的終極關懷,亦即永遠的使命。

徹見自性而悟覺於(久松所云)「無相的自己」(Formless self)之後的久松真一的生活可用「悟後修行」與「聖胎長養」二語概括,就是要在千差萬別的現實世界裏,經過日常一舉手一投足的事上磨鍊,去讓「無相的自己」自由自在地發揮大機妙用。為了此一悟後修行,久松在明心見性之後立即寓居妙心寺山內的塔頭(初為養源院,後為春光院),而他的老師湘山遷化(1928)之後,繼續向平元德宗與林惠鏡兩位禪宗大德請教,也開始在臨濟學院(今天的花園大學)與龍谷大學教書,1935年以後又到母校京都大學講授禪與佛學,直至1949年六十歲正式退休為止。久松的風格與多半的著名哲學家或宗教家大異其趣,很少出門去做世俗的交際應酬。

不過,第二次大戰結束的前一年(1944),由於京大佛教青年會會員們的懇請,久松首次出面,從事於「為人度生的方便實踐」。當時日本行將戰敗,在沈滯黑暗的氛圍下,該會會員們為了超克生死、悟得大道,解散該會,創辦京都大學學道道場,請久松出來指導他們。這些會員之中有幾位後來成為著名學者,包括藤吉慈海(花園大學佛學教授)、上田泰治(京都大學教授),以及今天以古稀之年仍在國際佛教學界推動禪學研究而活躍的《禪與西方思想》(Zen and Western Thought)作者阿部正雄教授。久松的出山指導,可以說是初轉法輪的一件大事,對於他的人生是個大大的轉捩點。學道道場後來脫離京大團體,變成名符其實的「久松禪」道場,容納了許多不同國籍、不同年紀、不同見解、不同角色的求道者,而在1958年改稱FAS協會。

FAS協會的名稱是由「無相的自己」(Formless self)、「全人類」(All mankind)與「超歷史的歷史」(Superhistorical his-tory)這三個名辭的各別英譯取出第一字母(即F‧A‧S)所形成的。久松以「無相的自己」(F.)表達傳統禪所指謂的終極真性,認為此一真性的覺證及向後學的傳法固然重要,然禪道修行者更應進一步抱著解決人類精神痛苦與危機的一大悲願,站在「全人類」(A.)立場,去讓「無相的自己」在從現在過渡到未來的「超歷史的歷史」(S.)意義的現實世界之中,創造地發揮它的機用,俾使人類及其社會能有達到盡善盡美的終極目標的一天。為了此一永遠的使命,久松認為傳統的禪修方式(譬如一味強調端坐之類)必須有所調整改變,而採用了適應F‧A‧S三大方面精神發展的新禪修、新生活。同時FAS協會必須強調集體力量與人和的重要性,設法推進海外的「FAS禪」(即久松禪)活動,進行有計劃的禪籍研究與出版,並獻身於禪美術、茶道等等禪文化的現代化創造與發展。事實上,久松禪的一大特色是,它確實貫徹了禪美學與禪文化的高度現代化表現,以此特色推銷日本藝術與文化到歐美各國,成效卓著,實有大發我們中國人深省之處,因為禪的發源地本在中土而不在日本之故。

無論如何,久松禪最大的吸引力是在它那獨特的禪美學、禪文化的現代化表現這一點。久松自己講過並寫過不少有關日本茶道或「禪茶」的論說(輯成著作集第四卷的《茶道哲學》),以及禪藝術、禪文化、禪美學方面的長篇短論。其中《禪與美術》經由一番英譯之後,在1971年由東京講談社國際分社印行,一時造成洛陽紙貴之勢,對於西方學者、藝術家、文化工作者等等衝擊甚大,影響亦深。久松禪可以說是繼鈴木禪之後,推動西方對於禪佛教及其文化藝術最有功勞的現代禪,不容我們忽視。以下我先簡介久松真一的禪美學基本觀點,並舉美術與茶道例示,然後論及他的禪學思想與宗教論,最後討論他與西方著名神學家、心理學家等等的創造性對話與思想交流。

1957年,年近古稀的久松真一應聘到哈佛大學做客座講授,公開演講「禪與禪文化」,前後四次,講稿收在著作集第五卷《禪與藝術》,當做首篇。此一講稿大致概括了久松的禪文化與禪美學理論。他開頭便提出拿手的「無相的自己」之自覺說法,並引用臨濟禪師的「心法無形,通貫十方」、曹洞宗如淨和尚的「參禪者身心脫落」、六祖慧能的「心量廣大猶虛空,既無邊畔,亦無方圓大小,亦非青黃赤白,亦無上下長短,亦無瞋喜、是非、善惡、頭尾」,乃至日本澤庵禪師的「真我之我,乃是天地未分以前、父母未生以前,無影無形無生無死之我」等等中日著名禪宗大德之語,說明禪宗所云「本來面目」,或久松自己的現代禪語「無相的自己」的真性真義。久松認為,禪並不是否定自己變成絕對的無之後,要去依存絕對他者的神或(阿彌陀)佛,也不是如神祕主義所說,與宇宙的終極實在或神祕冥合,而是要悟覺於無相無形的真實自己,因其無相必然要從一切繫縛解脫出來,所謂「獨脫無依」,得到完全自主的無礙性、自在性,展現禪的獨特機用;誠如臨濟所云︰「入色界不被色惑,入聲界不被聲惑,入香界不被香惑,入味界不被味惑,入觸界不被觸惑,入法界不被法惑。」

就禪的宗教意義言,它是自己解脫的宗教,不像其他宗教,或內在地或外在地抓住一樣所謂「絕對」的(超越自己真性的)神我、上帝或聖地,以求自己從罪惡或死亡獲救,取得永恒。久松又引「十牛圖」的「凡情脫落,聖意皆空」以及臨濟的「無形無相無根無本無住處,活潑潑地應是萬種施設」、「逢佛殺佛,逢祖殺祖」等語,例證禪所倡導的「無」,乃是對於一切形相構成絕對的能動性(因無相無形故),能予自主自律、無礙自在地動用形相,因此「一斷一切斷」(即禪的殺人刀),而又「一成一切成」(即禪的活人劍)。由是可見,久松標榜「無相的自己」觀點,仔細分析,原是臨濟義玄的一種禪道現代化的表現嘗試,我們可從《臨濟錄》獲得鐵證。久松禪亦如鈴木禪,以臨濟禪一派說法為基本法寶,不難想見臨濟宗在日本禪宗史上的顯著地位與影響。相比之下,日本曹洞宗雖有集禪宗哲理之大成的十三世紀一代大德道元禪師為開創祖師,後來卻不太爭氣,無有臨濟宗的光芒。在歐美各國的禪宗學者,還是到了1970年代才開始注意到道元禪的妙理深意,同時了解到鈴木、久松等人所代表的臨濟禪之外,還有道元禪所帶動的曹洞宗,在中世日本也曾經與臨濟宗爭長競短,平分秋色過的。

久松提到中韓日等東亞國家的傳統文化創造之中,有一獨特的文化群與禪有關,就種類言,包括宗教、哲學、倫理、文學、書畫、建築、園林藝術、表演藝術、工藝等等,範圍很廣。此文化群有其一貫的共同性格,皆以禪為原理或根據。他就此禪的文化大體歸納出七大特點︰(1)不均齊(asymmetry),(2)簡素(simplicity),(3)枯高(austere sublimity orlofty dryness),(4)自然(naturalness),(5)幽玄(prefound subtlety),(6)脫俗(non-vulgar freedom from attachment),以及(7)寂靜(tranquillity)。此七大性格也是禪所表現的性格,而此文化群產生的時代與場所,也都是禪特別盛行的時代與場所。除了禪之外,其他的佛教教義或宗派都不可能表現具有此類基本性格的文化群本身的主體性。久松認為,在現實世界由於無相的自己有所悟覺,而從一切形相與繫縛解放出來,此無相的自己表現在有形相的事物之時,就有偉大可觀的禪文化的創造。久松在哈佛演講時,藉用幻燈片的放映,專就具有禪意的中國繪畫舉例說明以上七大特色。他舉出的例證包括唐末的禪月「御物十六羅漢」、五代的石恪「二祖調心圖」、南宋的梁楷「六祖伐竹圖」與「出山佛」、玉澗所畫「瀟湘八景」、牧溪所畫「柿栗圖」與「觀音」,元代的日觀「葡萄圖」與因陀羅「寒山拾得」等圖,以及夏珪、馬遠等人的水墨畫等等一群的繪畫,處處表現禪心、禪意、禪思或禪境,算是禪文化的一大寶藏。我最近在〈禪道與東方文化〉(臺北《普門》雜誌)分出禪佛教與禪道,認為唐末以後禪佛教漸漸轉化成為禪道,這才顯出中華禪的真正特質,於此老莊的道家與禪佛教融合為一。我想,久松所舉七大性格應該專就禪道(但非禪佛教)而言,雖然他所了解的禪宗並未如此劃分。「自然」、「幽玄」、「脫俗」與「寂靜」等等並非禪佛教所獨有,因為老莊思想早已蘊含此類性格,吸納到禪佛教之後終於形成道地中華禪意味的禪道了。

久松特別強調,禪的美術所要表現的是無相無形而淵深的自己真性,較有表現主義的情調,但與西方的表現主義仍異其趣。如以京都龍安寺的著名石庭為例,此石庭全體在那一矩形的空間,在那純白的砂粒上,所要表現的美感即不外是「無相的自己」,而上述七大性格可以說是「無相的自己」的美感象徵之種種。

「不均齊」突破世俗世間的過度正經、死板、端正、完整等等,表現奇特、無縛、解放等意,其禪理根據是在無法之法或廓然無聖,亦即「凡情脫落,聖意皆空」,如梁楷的「出山佛」圖所示。

「簡素」則意味著複雜、精細的事物所缺少的一種乾淨俐落、高度單純而又樸素的特殊美感,其禪理根據是在禪本身的無雜、無一物、廓然、赤貧等等,如牧溪的「燕」、「蓮」等圖,以及京都桂離宮(日本最美的禪式書院)的樂器房所示。

「枯高」在日本美學具有老成、雄勁、威嚴、銹氣、枯槁等等合成的特殊意味,其禪理根據是在無位、皮膚脫落、孤危峭峻、露堂堂等語詞,如牧溪的「鶴」圖或慈雲的「閑吟」圖所示。

「自然」乃意味著無造作、無奇巧、無有故意、本來如如等等,在不均齊、枯高、脫俗等禪美術的性格之中也蘊含著自然之意,它的禪理根據不外是在禪的無心無念、本來面目或法爾自然等語,如石恪的「二祖調心圖」或桂離宮的月見臺下石群所示。

「幽玄」表示內在的無限含蓄,蘊藏著種種餘韻餘味,又帶有無底的淵深、安寧、泰然而幽暗等等意味,有其禪的「無底」或「無一物中無盡藏」等理據,如牧溪的「漁村夕照」圖或桂離宮書院的全景所示。

「脫俗」則意謂不為現實事物甚至佛祖所拘,亦不被「不拘束」所拘束,全然灑脫而毫無世俗習氣,其禪理根據是在「獨脫無依」、「無礙自在」、「遊戲三昧」等語,如梁楷的「布袋」圖或懷素的書法所示。

最後的第七性格「寂靜」即指無有囂擾、一切平靜無事、悠閒自在等等而言,並非指謂靜處的死板寂靜,卻要強調煩囂之中超越動靜對立的寂靜如如,「鳥啼山更幽」(或陶潛的「結廬在人境,而無車馬喧」)等詩句表達此意十足。此一性格的禪理根據是在「語默動靜體安然」、「一默如雷」、「行亦禪,坐亦禪」等語句,可借馬遠的「寒江獨釣」圖及桂離宮的月波樓一帶空地的美術情調予以例示。

上述七大性格是久松禪美學的主要論點,他在《茶道哲學》所收的一篇〈茶道文化的性格〉,也以這七大性格描敘日本茶道文化的基本特徵。他的茶道哲學也是他的臨濟系現代化禪學思想的應用理論。日本茶道及其文化的淵源是在中土,把中國茶道移植到日本的是日本臨濟宗始祖榮西禪師,著有《喫茶養生記》。不過,日本茶道的獨自創造與發展,始於足利幕府時代(中世紀末期)的村田珠光(1422~1502),經由武野紹鷗(1502~1555)與千利休(1522~1591)等第一流的在家茶人發揚改進,終於形成日本特有的生活方式之一,極富禪心禪味,又有脫俗、自然、寂靜、幽玄等等美感情調。

久松強調日本茶道的首要旨趣是在心性涵養與提升,有其高度的宗教精神意義。他甚至說︰「茶道文化是無相的自己之化身或體現。」也就是說,茶道即不外是無相的自己之自我形成或自我表現的特別場面。對於千利休等第一流的茶人來說,茶道與禪乃是一體無二,所謂「茶禪一味」,成為人間生活之中的主體性根源。茶道亦是一種生活上的修持修行,故有「心茶」之稱,特指茶道的有形表現以前,想要完成向上門與向下門兩道的禪心禪意而言。「心茶」的世界,乃是藉日常的飲茶為緣表現出來的無的主體或即人的本來面目的精神世界。誠如集日本禪道之大成的千利休居士所云︰「小房間的茶湯,就是以佛法修行得道的第一大事。」千利休的茶道高弟山上宗二(1544~1590)也說︰「茶湯既依禪宗而出,故專事於佛僧般的行持。珠光與紹鷗,皆禪(人)也。」日本茶道鼻祖珠光本人曾向一休禪師請益參禪,獲師印證,授他圜悟禪師的墨蹟。紹鷗亦曾在大林宗套(1480~1568)處參禪修道,而獲「一閑居士」之號。千利休亦是一流禪者,當時的一代大德古溪和尚讚謂「三十年飽參之徒也」。由是可見,沒有長年禪修的心性涵養,決做不了體現「心茶」或「茶禪一味」的茶道真人。

久松真一本人也是相當有名的茶道專家,自稱「心茶道人」。他的茶道哲學,可以說是臨濟禪道現代化而成的久松自己的「覺的宗教」所表現出來的一種生活藝術哲理化,而久松禪為理據的新茶道,便是象徵無相的自己在日常現實顯出大機大用的美感表現。他與一些同道在1940年秋天組織京大心茶會,為此撰寫了〈茶道箴〉,云︰
「吾等今幸入露地草庵,得參茶道之玄旨,修和敬清寂之法。願攀前賢古聖之芳躅,茍且勿流遊戲逸樂,趨好事驕奢,偏固流儀技藝,墮邪路。堅把住侘數奇真諦,專旨心悟,觀一期一會,道業無倦,事理雙修,舉止寂靜,無生塵念,對事物人境無念,身心自契道。山水草木草庵主客諸具法則規矩,共口一箇打擲去,皆俱現成無事安心一樣白露地,以茶十德益世。」

此箴最後一句所提到的「茶(道)十德」亦是久松本人的構想,包括(1)綜合地踐行日本文化,(2)參佛法,(3)佛教的日常生活化,(4)道德的向上,(5)禮儀作法的尊重,(6)高尚趣味的培養,(7)日本文化的顯揚推廣,(8)日本文化的創造,(9)文化遺產的保存,與(10)茶藥功效功德的講求。久松又撰有〈茶道小箴〉,云︰「和敬清寂今正修,喫茶去身心寥廓。願要諦鎮日堅持(「鎮日」即永遠之謂),精進以事理圓成。」

久松又仿效「百丈清規」之類的禪規,製定六條「京大心茶會清規」,其中第三條涉及該會事業,強調坐禪、茶道古典研究、聽講見習等等。1956年久松等人藉心茶會創立十五周年的機會,把原先小規模的京大校內組織擴大成為全國性的「心茶會」。翌年元月,擴大之後的心茶會就在久松所住的妙心寺抱石庵舉行,決定以後的事業方針,更進一步推動茶道文化的現代化發展。

久松不但講論禪的美學、藝術與茶道,他自己也是極少數的禪道藝術家之一。他的著作集第七卷《任運集》,專收他生平創造過的漢詩和歌以及書畫,臨濟禪風處處顯現。1966年他以「活臨濟」為題,撰寫了一首打油詩般的「臨濟禪師千百年忌祥月命日法語」,唱云︰「打破中世的他律神殿,殺卻近世的自律人我,擊碎古則千年舊殼,舉起本源自性F.A.S.。」他為釋迦佛誕也撰過好幾首漢詩,其中一首是︰「嵐園非園超東西,佛生非生絕古今,無憂樹下知甚處,忽然耳聾獨尊聲。」他的父親去世之時(1933),他也撰寫一首七言漢詩云︰「恩愛難忘骨肉緣,離愁切切絕言詮,堪拈父母未生句,杜宇一聲孤月前。」我們由此「悼父」詩不難窺知,超(世俗)倫理的禪與偏倫理的儒家之間的殊異所在。對久松來說,父母未生的人人「本來面目」或「無相的自己」才是第一義諦,父子因緣與家庭倫理則屬世俗諦,因此久松站在禪的立場,不得不跳過父親的生死,窮問生命的勝義根源。

久松著作集第一卷《東洋的無》所收的一些長篇短論,如〈東洋的無之性格〉、〈能動的無〉、〈禪之辯證〉、〈道德律與宗教律〉、〈救濟的論理〉等篇,算是表達久松的禪學思想與宗教哲學較有份量的代表作品,其中〈東洋的無之性格〉與〈能動的無〉可以看成,提出久松禪的理論與實踐基本綱領的姊妹篇,在各國禪學研究者之間流傳甚廣,但在我國似乎無人注意或介紹過。久松認為,他所了解的「東洋的無」乃是西方文化所缺而專屬東亞文化特有的根本契機,它是佛教的真髓,亦形成了禪的本質,更是構成久松本人所倡導的宗教與哲學的體證根源。

久松分作遮詮與表詮兩種方式,去闡釋「東洋的無」的獨特性格。就遮詮言,「東洋的無」不是「他並不快樂」或「鬼不存在」等語句所表示的物質的或精神的存在否定;它也不是「桌子不是椅子」或「快樂不是悲哀」等語句所表達的賓辭的否定;它又不是「無不是有」或「有不自無生」等抽象語句有關的「有」、「無」理念之中的「無」;更不是想像中的「無」,如想像「桌子不在」或「一切存在並不存在」時的「不(存)在」所示;也決不是熟睡時、氣絕時、白日夢時所成立的無意識意義的「無」。這類有關「無」的語句表達與理解,在佛教常以「虛無之會」、「斷無、頑無之見」等語破除。佛教語句如「三界無法」、「本來無一物」(《六祖壇經》)實與邏輯命題(如佛教因明中的四句)毫不相干,這裏的「無」指涉超越有無對立的不二法門,正如《百論》所云︰「有無一切無故,我實相中種種法門說有無皆空。何以故﹖若無有亦無無,是故有無一切無。」或如《大乘起信論》所道︰「真如自性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有無俱相,非一相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一異俱相。」久松又引黃檗希運之語「凡夫取境,道人取心,心境雙忘乃是真法」(《傳心法要》),解釋「東洋的無」說,它不是所觀之境,毌寧是能觀之心,但不能誤解為單面的能觀,卻指能所一體心境雙忘的無的主體,惺惺了了,了了常知,於此覺之能所形成一體不二,在禪宗常以「無心」、「無相」、「無念」、「大死底」、「真空三昧」權且表示。

就表詮言,「東洋的無」首先表現弔詭意義的「無一物性」,蘊含無有任何執著、繫縛、限制乃至二元對待。其次,也表現著比喻意義的「虛空性」。久松特引永明延壽的虛空十義(見《宗鏡錄》卷六)予以現代式說明,即無障礙義、周徧義、平等義、廣大義、無相義、清淨義、不動義、有空義、空空義以及無得之義。「即心性」亦構成「東洋的無」的主要性格,如「心外無法」、「即心即佛,非心非佛」、「不可得心」等語所示。久松又舉「自己性」為第四性格,乃指主體的主體或純粹的絕對主體而言,亦即久松所常強調的「無相的自己」。第五性格則是「自在性」,蘊含無有繫縛、滯礙、妄念分別但顯自由透脫之義,如惠能的「即得自在神通遊戲三昧,是名見性」、「見性之人立亦得,不立亦得,去來自由,無滯無礙」等語,或臨濟膾炙人口之語「佛法無用功處,只是平常無事。屙屎送尿,著衣喫飯,睏來即臥」所例示。最後,久松又舉「能造性」為「東洋的無」的另一重要性格。他在〈能動的無〉這一篇更作詳細的例解。佛教所云「一切唯心造」,惠能所云「自性本無動搖,能生萬法」,或《維摩經》語「從無住本立一切法」,皆不外表達「東洋的無」所具有的大機大用之類的主體能動能造的獨特性格。久松依此解釋大乘菩薩道說,這是菩薩以「一切無礙人」的無的主體姿態,去能動地發揮慈悲慈愛的妙用妙行,而以禪的絕對自力性、絕對能動性,去重新詮釋他幼少時信仰的絕對他力淨土真宗教義。乍見之下,久松所提出的「東洋的無」似無新義,不過是傳統(大乘)佛教不二法門意義的「無」字現代化翻版而已。不過,讀者如能細讀多次,或可領略一些字裏行間隨處閃現的久松禪體證功夫,非通常禪道修行者所能企及之者。

1957到1958這一年,久松真一應聘到哈佛大學講學之外,也與新教神學家田立克(PaulTillich)與布爾特曼(Rudolf Bultmann)、哲學家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猶太教哲學家布柏(Martin Buber)、心理學家榮格(Gustav Jung)等學術名流結識,並個別進行創造性的對談與思想交流,一時名噪歐美,久松禪也藉此機緣大大流傳。1958年五月,久松旅遊德、奧、瑞士等國,訪問海德格等人之時,陪同他並擔任通譯的是當時遊學德國的日本學者辻村公一教授。辻村在久松著作集首卷「後記」提到,當他們訪問海德格時,海氏召集三十位左右德國各地的哲學家、藝術家與文藝批評家,在自家環繞著藝術問題進行交談。其中有位問久松一個問題︰「藝術作品是否自(存在)根源出來,要依甚麼準繩去判定﹖」久松毫不猶豫,當下回答說︰「就從根源本身可以判定出來。」在座參與交談的所有聽眾一時沈默良久,無人開口。辻村事後回憶當時的情景說︰
「這與臨濟發問『如何是佛法大意﹖』之時,黃檗當場予以棒打的機鋒幾乎相同,甚至有過之無不及。當時如果久松先生猶豫不決,或扯談禪宗藝術的七大性格之類,那就只證明了他的禪功還差。然而他卻靈機一動,當下答云『從根源判定』,正是如雷貫耳,使得在座聽眾頓感根源的顯露,這實在是個行家本領,具有千斤力量。就在他這一句整個顯露根源的禪藝術通過作品表達無遺。久松的本領確在黃檗之上。」

辻村又接著說,敏感的海德格似乎即時領取了久松的禪機禪鋒,說道︰「我就以(日本)白隱禪師所愛好的公案結束我們這一場會談」;並舉單隻手宣云︰「聽取隻手音聲!」可見海德格也學到了一點禪的大機大用。

經由海德格的介紹,久松與辻村同月訪問以「新約聖書非神話化」(the de-mythologi-zation of the New Testament)著名的神學教授布爾特曼,對談了兩小時左右。所謂「非神話化」,並不是要把耶教的「神話」去除,而是對於耶教教義予以實存論(exis tential)的再詮釋。布氏的聖經新詮釋法深受海德格在他主著《存在與時間》所展開的「人存在的實存論分析」的影響,與海德格算是至友。久松與布氏之間的對談,自然關涉到耶教神學與禪學的思想交流課題。布氏提到禪宗的「十牛圖」,說他很難理會「十牛圖」所示(1)尋牛,(2)見跡,(3)見牛,得牛,(4)牧牛,(5)騎牛,(6)歸家,(7)忘牛存人,(8)人牛俱忘,(9)返本還源,與(10)入廛垂手等十層(精神)境位,因為「十牛圖」所代表的禪的自悟自覺似乎缺少歷史的層面,實與耶教見地大異其趣。從耶教的觀點去看,禪所強調的自性悟覺,還停留在尋求(上帝)恩典的階段,還不能說是真實的覺醒,因為真實的覺醒必需恩典,恩典必是賜與恩典的神與個別自我的交遇,聽取神的語言即是恩典,蘊含愛與解放等義。久松反問他說,受了恩典而解放的人既要依賴上帝,似不可能建立人本身絕對獨立性或自律性。從禪的觀點去看,人的自性悟覺之外毌需假定神及恩典,於此悟覺的禪者還得從神解放出來,正如臨濟「殺佛殺祖」等語所示,即心是佛,除此之外別無真佛。布氏答謂︰「我無法理解,除非你告訴我說,『殺佛』只是殺客體化的佛。對我來說,客體化或對象化的神死滅之時,終可顯現最後的神性出來。」久松進一步說,兩人的不同,是在他認為悟覺的禪者自己之外無所謂佛;從一切解放出來而又絕對自律的無相的自己之外無所謂佛。由此不難窺知,布氏堅持上帝恩典與人與上帝實存地交遇的必要;久松則始終強調禪的絕對自力,無待神佛。對談之後,據說布爾特曼仍喃喃自言「歷史對於禪恐怕還是一個難題」。至於久松,則在歸途對辻村感嘆說︰「如果真要非神話化,恐怕還得把神本身非神話化才行。」

再過十幾天,經由鈴木大拙的介紹,久松又帶辻村去瑞士訪問當代分析心理學(analytic psychology)的泰斗榮格,也進行了一場很精彩的思想對談。榮格曾是精神分析開創者弗洛依德的第一助手,主張弗氏所云「無意識」之中,除了個人的無意識外,另必存在生來俱有的一種「集體的無意識」,可從種種神話、童話、神祕教義等獲得證據。榮格對於東方思想文化興趣特濃,曾研究過《易經》、道教、瑜伽、禪宗等等,因此很想聽取久松對於禪的無心與集體的無意識的比觀評較。對談之後,久松總結對談要點。其一,榮格所云無意識,不論是個人的或集體的,個別自我無法認知。禪的無心則不然,不但可以認知,而且「了了常知」。無心也者,即不外是我們忘卻自我,全心專注於工作之時了了悟覺而知與不知無所分別的高度精神狀態。其二,精神分析所說的自己只不過是自我加上無意識而已;禪的(無相的)自己,則如「獨脫無依」或「無礙自在」等禪語所示,乃是本身自悟自覺著的自由自在的「我」(即本來面目)。其三,精神分析專就個別不同的精神病症治療,沒有觸及精神的本來源頭問題。禪則不然,它要當下一次斷除,從一切病態妄念徹頭徹尾解脫出來,故得講求不被所有一切繫縛的自性悟覺,正如「度一切苦厄」或「究竟解脫」等佛教語所示。因此,禪必須跳過精神分析的治療方式,特就根源的自己深處,要求從集體的無意識及其繫縛解放自己,而大徹大悟,展現無相、無住、無念的機用。有趣的是,對談快要結束之前,久松忽然帶有機鋒似地反問榮格說︰「集體的無意識本身豈非帶有我們從它解放自己的性格嗎﹖」這時榮格情不自禁地響應道︰「正是(Ja)!」由是又可窺見,久松的一言半句有其釣出對方而讓對方的葛藤一時除斷的禪家本事。雖說承繼臨濟禪的久松禪亦講頓悟妙修,久松自二十多歲見性而悟後修行,直到戰後外遊而大顯禪道威力,實非一朝一夕之故。

1980年二月二十七日久松真一以九十高齡仙逝。他的(女)洋弟子之一莎俐‧美洛爾(Sally Merrill)在〈回憶久松先生〉一文末尾說道︰「今天我收到了阿部正雄打來的死耗電報。……當我眼淚不再流下,我內心開始惶惑,逝去的究竟是『誰』﹖有一次久松先生說︰『我告訴家人我不會死。我說我是無相的自己。因此,我不會死。事實上死從未穿過我心。我還有工作待做。』就讓我們繼續我的工作吧。」

三年前敝系(天普大學宗教系)同事馬丁諾(Richard de Martino)退休,他是鈴木大拙最得意的洋弟子,也是久松多年的至交。久松死時,他也寫了一篇回憶之文,最後說道︰「久松先生死了。但是對於大家(不論生平有沒有見過他)來說,他並沒有死。他生過,也死了。但他又是未生,因此並未逝去。永恒的勁松,無相的自己;彼地彼時,此地此時。」


九句因

因明學用語。九句因的說法,古來相傳為正理派始祖足目所創。然近人呂澂在其《因明綱要》書中,則以為當係創始自陳那。

九句因是為了驗證「因」的正與不正而建立的理論。由於概括了「因」對於同品、異品的九種可能的關係,因此稱為九句因。玆列表說明如次︰
(1)同品有,異品有...............不定
(2)同品有,異品非有...............正
(3)同品有,異品有非有...........不定
(4)同品非有,異品有.............相違
(5)同品非有,異品非有...........不定
(6)同品非有,異品有非有.........相違
(7)同品有非有,異品有...........不定
(8)同品有非有,異品非有...........正
(9)同品有非有,異品有非有.......不定

因對同品有、非有、有非有共具有三種關係,對異品也有同樣的三種關係,把這兩個三種配合起來,就得有九種情境如上表。而這九種之中,只有(2)和(8)兩種情境是正,其餘都是不正。今略加解釋於下︰

第一情境是同品有異品有──因於同品異品兩面都可貫通,即有此因也不能斷定宗能成立。例如說︰
宗 人是有死,
因 存在物故。

「存在物」這因貫通於有死的(同品)和不死的(異品)兩面,以此為因,仍不能斷定人究竟是屬於死的一面,還是屬於不死的一面。因此只是一種不定的因,畫起來便是這樣︰


第二情境是同品有異品非有──因於同品全貫通,於異品全不貫通。例如說︰
宗 人是有死,
因 有生物故。

有生物的因於有死者全貫通,因為有生物都是有死者;而於不死者全不貫通,因為不死者都不是有生物。有生物既然都是有死者,則人既然為有生物就不能逃出例外。所以這因,可以使人下斷,即可以助宗成立──實是正因。圖式如下︰


第三情境是同品有異品有非有──因貫通了同品的全部,同時也貫通了異品的一部。這種因也與第一情境相似,不能由它斷定宗是否可以成立。例如說︰
宗 人是有死,
因 有形體故。

以有形體的因來證明人是有死,雖然同品有死者,都是有形體;而異品不死者中,也有金石等有形體物,也有虛空等無形體物。故有形體的因,在同品貫通了全部,而在異品也貫通了一部。如圖︰


具有這樣的因時,那物對於同品的關係自然比之對於異品略強;然異品中既然也有若干具有這樣因的事物在裏面,則現在具有這樣因的一物,自然也不能斷定它必不能歸入在這異品的中間。故也是一種不定的因。

第四情境是同品非有異品有──因於同品全然不存在,而於異品反而全然存在。這樣,所用的因就全然與所主張的論旨相違背。故是一種相違因。例如說︰
宗 聲是常住,
因 所作性故。

因就於異品(無常者)中普遍存在,而於同品(常住)全不存在。因為人為(或更一般地說,因緣湊合所生)的總是無常,而常住者應該不待因緣湊合而生也。故用所作性作因,全與論旨相反。如圖︰


第五情境是同品非有異品非有──因於同異兩品都不貫通。例如說︰
宗 聲是常住,
因 所聞性故。

世界雖大,除聲以外都沒有所聞性。用了所聞性作因,就於同品(常住物)於異品(無常物)都找不到一個什麼實例。而聲究竟是常住還是無常,也就無從斷定。所以也是一種不定的因。如圖︰


第六情境是同品非有異品有非有──因於同品全不貫通,如前例一樣;而於異品則不像前例全不貫通,不過有一部分不貫通。例如說︰
宗 聲是常住,
因 勤勇無間所發性故。

勤勇無間所發性,就是說他是靠意志的作用而發現的。用這作因,則將於同品常住者全不貫通,因為由於意志作用而生者,都是其來有始,其存有終,不是常住的;而於異品無常者則有一部分貫通,如我們人的行為就是意志所成而無常的,也有一部分不貫通,如雲消霧散,雖是無常,卻非意志所成。用這作因,宗就決計不會屬於同品,可是難保不是屬於異品。所以也是一種相違因。如下圖︰


第七情境是同品有非有異品有──因義貫通同異兩品,與前舉第一第三情境有些相似,故結果也像第一第三情境模樣,不能斷定宗究屬於同品還是屬於異品。就是一種不定的因。例如說︰
宗 某處無煙,
因 有火故。

有煙的地方(異品)總有火氣;有火氣的地方倒末必有煙。所以無煙的地方(同品)可以有火氣,也竟可以無火氣。如下圖︰


第八情境是同品有非有異品非有──因於異品全不貫通,於同品卻貫通了一部分。例如說︰
宗 某處有過人類,
因 土器存在故。

有人類處(同品)雖然未必有土器,但無人類處(異品)決不會有土器。所以某處有土器就可以斷定它曾經有過人類──實是一個正因。圖如下︰


第九情境是同品有非有異品有非有──因於同品也是或有或無;因於異品也是或有或無。我們無法斷定宗應屬於那一品。所以也是一種不定的因。例如說︰
宗 某處有洪水,
因 連日大雨故。

事實上,有連日大雨而沒有洪水的,也有有洪水而並非由於連日大雨的──倒是由於別的原因。例如海嘯之類的。故實際如下圖,而這種因也要算是一種不定的因︰


總看上列九種情境,其中有兩種是無過,有兩種是相違過,有五種是不定過。

而所謂無過的正因,乃是︰(1)第二句「同品有異品非有」;(2)第八句「同品有非有異品非有」。我們就此可以知道要因完全無過,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1)同品中必須有物具有該因的性質(所謂有物,是可以是「有」──即全體有,也可以是「有非有」──即一部分有)。

(2)異品中必須絕無一物具有該因的性質。

這是古因明對於檢別因的正不正上所貢獻的總成績。但它卻繁瑣地將正因不正因的種類同時列舉了出來,而不曾把正因所必須具備的條件直捷了當地告訴我們。陳那以後的新因明就比它簡括的多了。新因明說,凡正因都須具備三相︰(1)遍是宗法性;(2)同品定有性;(3)異品遍無性。這中間的第二相規定因對於同品的關係,第三相規定因對於異品的關係,都是綜合了九句因所已經說到的,不過比九句因為簡括。至於第一相遍是宗法性,講到因對於宗的關係,則完全是新因明所新增。因的研究從此不但簡明得多,並且也周到得多。(陳望道)

〔參考資料〕 呂澂《因明綱要》;沈劍英《因明學研究》。


二因

佛典中對於原因的分類。有多種不同的說法。茲舉五種略說如次︰

(一)生因與了因︰生因指發生的因種,了因指協助生成的緣。北本《涅槃經》卷二十八云(大正12‧530a)︰「因有二種,一者生因,二者了因;(中略)煩惱諸結是名生因,眾生父母是名了因。如穀子等是名生因,地水糞等是名了因。」該經另文又說正因、了因二因,以及正因、緣因二因等皆與此二因意義相同(大正12‧532b)︰「有二種因,一者正因,二者了因;尼拘陀子以地水糞作了因。」其次又云(大正12‧530b)︰
「因有二種,一者正因,二者緣因;正因者如乳生酪,緣因者如醪煖等。(中略)正因者謂諸眾生,緣因者謂六波羅蜜。(中略)以有性故,故須緣因。何以故﹖欲明見故,緣因者即是了因。世尊,譬如闇中先有諸物,為欲見故,以燈照了。(中略)如尼拘陀子,須地水糞而作了因,乳中醪煖亦復如是。」

又,天台家立三因佛性之際,並沒有明顯區別了因和緣因二者。但「了因」的「了」是照了之義,乃約智慧立名,故經中嘗以燈明喻之,而「緣因」的「緣」是資助之義;二者在廣義上仍然有所不同,因此,在談論佛性時,正因用以指理性,而了因用以表智慧,緣因則表示萬行。

(二)牽引因與生起因︰牽引因指遠牽生死苦果之未潤位種子;生起因則指近引生起生死苦果之已潤位種子。例如十二因緣中,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為牽引因,愛、取、有為生起因。而此二因所引生的果是生、老、死。《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一闡明此二因(大正30‧454b)︰
「二種因者,(一)牽引因,(二)生起因。(中略)愚癡為先生福、非福及不動行,行能攝受後有之識,令生有芽。謂能攝受識種子故,令其展轉攝受後有名色種子、六處種子、觸受種子,為令當來生支想所攝識、名色、六處、觸、受次第生故;今先攝受彼法種子,如是一切名牽引因。生起因者,謂若領受諸無明,觸所生受時,由境界愛生後有愛及能攝受愛品、癡品所有諸取,由此勢力,由此功能潤業種子,令其能與諸異熟果,如是一切名生起因。」

又,智儼《華嚴孔目章》卷一稱生因和引因為生引二因,謂(大正45‧545a)︰「猶如人射,放箭為生因,彎弓為引因,乃至能生果報及以命終,是其生因。枯喪相續,是其引因。」智儼所說的生、引二因,其實就是牽引因與生起因二者。

(三)近因與遠因︰直接引果的原因是近因,間接引果的原因是遠因。依《大智度論》卷九十六所述,凡夫為其後身行布施,而於後身得到相當的好結果,這是近因。又,為離欲界衰惱不淨之身而修禪定,則此禪定只是間接達成其目的的原因,所以是遠因。

(四)習因與報因︰出自智顗《法華文句》卷十八等。天台家常用的術語。習因係相對於習果而言,報因則相對於報果而言。習因的「習」,是習續之義,指令後起的果習續於前因,相續增長。報因的「報」,是果報之義,報因是引苦樂果報的原因,指善惡業。此習因、報因相當於《成實論》卷二所說三因中的習因與生因,其文云(大正32 ‧252c)︰「生因者,若法生時,能與作因,如業為報因;習因者,如習貪欲,貪欲增長。」慧遠《大乘義章》卷三闡明論意云(大正44‧516c)︰「一切善惡等業能生一切苦樂等報,故名生因。(中略)如人習善增長善法,習惡增長惡法,如是一切後起增前故名為習,用習作因名為習因。」

(五)能生因與方便因︰能生因猶如穀麥的種子,係使穀麥發生的原因;方便因猶如水土等為穀麥生長的方便。《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八(大正30‧501b)︰「此一切因二因所攝,(一)能生因,(二)方便因。當知此中牽引種子生起種子,名能生因。所餘諸因名方便因。(中略)若方便因是增上緣,等無間緣及所緣緣。」


人間

意指人所住的界域。梵文音譯為末奴沙、摩拏史也、摩奴闍、摩㝹沙、摩㝹賒、摩㝹奢,或末㖻闍。為五趣、六道、十界之一。又稱人間界、人界、人趣、人道,或單稱人。如《長阿含》卷六〈轉輪聖王修行經〉云(大正1‧39a)︰「一時,佛在摩羅醯搜人間遊行。」卷二十〈忉利天品〉云(大正1‧134a)︰「我昔於人間,身行善,口言善,意念善。」《中阿含》卷三十六〈聞德經〉云(大正1‧659a)︰「天上人間七往來已,則得苦邊。」

關於人的名稱,依《立世阿毗曇論》卷六所說,人道以摩㝹沙為名,係因具八義之故,即︰聰明、勝、意微細、正覺、智慧增上、能別虛實、聖道正器、聰慧業所生。此外,《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二列舉諸說,一說因能用意思惟,觀察所作事,故名末奴沙;或說末奴沙是假名假想,未必實如其義;又說先造作增長低劣身語意妙行,往生人間而相續其生,故稱人趣;又說因多憍慢,故稱為人;或說能密靜意,故稱為人。《大般涅槃經》卷十八則說,能多思義、身口柔軟、憍慢、能破憍慢,故稱為人。

梵語末奴沙(manuṣya),意即「思考者」,係由表「思考」之意的動詞語根man衍生而得。《婆沙》第一說等,即依此義。或認為manuṣya係由名詞māna(慢)或manas(意)轉化所得,故有意或憍慢之義。《雜阿含經》卷十三、《大品般若經》卷二等說,「人」是「我」(ātman)的異名之一;《翻梵語》卷六將福伽羅(pudgala)、富樓沙(puruṣa)都譯為人。

佛典謂人的住處即須彌四洲,此指須彌南部的閻浮洲(或瞻部)、西部的瞿陀尼洲(即牛貨)、東部的弗婆提洲(即勝身)、北部的欝單越洲(或俱盧)。《長阿含》卷十八〈閻浮提洲品〉、《起世經》卷一、《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二、《俱舍論》卷一等,都認為四洲之人的面貌類似各洲地形,即閻浮洲人呈上廣下狹形,瞿陀尼洲人呈半月形,弗婆提洲人呈圓形,欝單越洲人呈方形。又,《婆沙論》等,另說附屬的八中洲住有短小之人。

四洲之人的壽量各各有別,依《俱舍論》卷十一等所說,欝單越人定壽千歲,瞿陀尼人壽五百歲,弗婆提人壽二五○歲,閻浮提人壽無定限,劫減最後極壽十歲,劫初時人壽無量歲。

關於人的起源,《長阿含》卷十四〈梵動經〉、卷二十二〈世本緣品〉及《起世經》卷九〈最勝品〉等,都認為劫初時由光音等下生而成,說世界成劫之初,有福盡行盡命盡的光音天人,身壞命終後下生空梵天而成大梵天王,其後諸天人逐漸下生,初時身光自照、壽命長久,其後食地味而身體變為粗澀,壽命也逐漸衰減。

閻浮提人的壽量有增減,如《俱舍論》卷十二云(大正29‧63a)︰「此洲人壽,經無量時至住劫初壽方漸減,從無量減至極十年,即名為初一住中劫。此後十八皆有增減,謂從十年增至八萬,復從八萬減至十年。爾乃名為第二中劫。次後十七例皆如是。於十八後,從十歲增極至八萬歲名第二十劫。」也就是住劫二十中劫的第一中劫是減劫,即由人壽無量歲遞減至十歲,第二中劫至第十九中劫都是亦增亦減劫,即由最初的十歲遞增至八萬歲,後再由八萬歲遞減至十歲,最末的第二十中劫則只是增劫,即由人壽十歲遞增至八萬歲。

關於受生人間的業因,《雜阿含》卷三十七說,若行十不善業則生地獄,後若轉生人中則受諸難,又若行十善業則得生天上,後若轉生人中可免諸難。新譯《華嚴經》卷三十五的說法也大致相同。又,《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說,於十善業缺漏不全則得人趣報。《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二說,造作低劣的身語意妙行則得生人趣。但《辯正論》卷一引〈魔化比丘經〉說,持五戒當得人身,修行十善必獲天報,此說恐係中國所創。

◎附︰印順《佛法概論》第三章第二節 (摘錄)

五趣中,平常以為天上最好,地獄最苦,這是一般宗教的傳統見識。怕墮地獄,求生天國,是他們共同的要求。佛法獨到的見地,卻以為人間最好。這因為一切有情中,地獄有寒熱苦,幾乎有苦無樂;畜生有殘殺苦,餓鬼有饑渴苦,也是苦多於樂。天上的享受,雖比人類好,但只是庸俗的,自私的;那種物質欲樂,精神定樂的陶醉,結果是墮落。所以人間最好,經中常說「人身難得」的名言。《增含》〈等見品〉說︰某「天」五衰相現──將死時,有「天」勸他說︰你應求生善趣的人間。人間有什麼值得諸天崇仰呢﹖經上接著說︰「諸佛世尊皆出人間,終不在天上成佛也。」這即是說︰諸佛皆在人間成佛,所以人為天的善趣,值得天神的仰慕。

成佛,是體悟真理,實現自由。佛陀說法,即是宣揚此真理與自由之光。真理與自由,是天國所沒有的,有的只是物欲與定樂。諸天是享樂主義者,不能警覺世間的苦難,不能策發向上,所以惟有墮落,不能獲得真理與自由。釋尊曾說︰「我亦是人數」(《增含》〈四意斷品〉)這可見體現真理而解脫成佛,不是什麼神鬼或天使,是由人修行成就的。惟有生在人間,才能稟受佛法,體悟真理而得正覺的自在,這是《阿含經》的深義。我們如不但為了追求五欲,還有更高的理想,提高道德,發展智慧,完成自由,那就惟有在人間才有可能,所以說「人身難得」。

佛陀何以必須出在人間﹖人間有什麼特勝﹖這可以分為四點來說︰

(1)環境︰天上太樂,畜生、餓鬼、地獄──三途太苦。太樂容易墮落,太苦也無力追求真理與自由。人間也有近於這兩邊的形態︰如生活寬裕,遺產豐富的,由於物質的過分享受,窮奢極欲,每每汩沒自己,弄到墮落而後已。反之,太貧苦了,由於生活的逼迫,為衣食等所苦,或作殺盜等惡業,少有機會能從事學問,追求真理與自由。苦樂均調的人間,尚有此種現象,何況極樂的天堂,極苦的地獄!經上說︰帝釋天為了佛法,特來人間稟受,但他在享受五欲時,竟然完全忘記了。太樂太苦,均不易受行佛法,唯有苦樂參半的人間,知苦而能厭苦,有時間去考慮參究,才是體悟真理與實現自由的道場。

(2)慚愧︰《增含》〈慚愧品〉說︰「以世間有此二法,(中略)不與六畜共同。」這是人畜的差別處。人趣有慚愧心,慚愧是自顧不足,要求改善的向上心;依於尊重真理──法,尊重自己,尊重世間的法制公意,向「輕拒暴惡,崇重賢善」而前進。這是道德的向上心,能息除煩惱眾惡的動力,為人類所以為人的特色之一。

(3)智慧︰三惡趣是缺少智慧的,都依賴生得的本能而動作。人卻能從經驗的記憶中,啟發抉擇、量度等慧力,能設法解決問題。不但有世俗智,相對的改善環境、身心,而且有更高的智慧,探求人生的秘奧,到達徹底的解脫。人間的環境,苦樂兼半,可以從經驗中發揮出高尚的智慧。如不粗不細的石頭,能磨出鋒利的刀劍一樣。

(4)堅忍︰我們這個世界,叫娑婆世界,娑婆即堪忍的意思。這世間的人,能忍受極大的苦難,為了達到某一目的,犧牲在所不惜,非達到目的不可。這雖也可以應用於作惡,但如以佛法引導,使之趨向自利利他的善業,即可難行能行,難忍能忍,直達圓滿至善的境地。

這四者,環境是從人的環境說;後三者,是從人的特性說。《婆沙論》解說人為「止息意」、「忍」、「末奴沙」三義;《起世經》等說「勇猛」、「憶念」、「梵行」三事的勝於天上,與今所說的三者相同。
慚愧──止息意──梵行勝
智慧──末那沙──憶念勝
堅忍──忍──勇猛勝

這樣,諸佛皆出人間成佛,開演教化,使人類同得正覺。佛法不屬於三途,也不屬於諸天,惟有人類才是佛法的住持者、修學者。人生如此優勝,難得生在人間,又遇到佛法,應怎樣盡量發揮人的特長,依佛陀所開示的方法前進。在沒有完成正覺的解脫以前,必須保持此優良的人身。若不能保持,因惡行而墮入三途,或受神教定樂所矇惑,誤向天趣──長壽天是八難之一,那可以說是辜負了人身,如入寶山空手回!

〔參考資料〕 《中阿含》卷二十三〈周那問見經、卷四十四〈鸚鵡經〉;《大毗婆沙論》卷一三五;《瑜伽師地論》卷四;《順正理論》卷十二;《俱舍論》卷二十九;《法苑珠林》卷五。


入唐求法巡禮行記

四卷。日僧圓仁撰。又稱《入唐巡禮記》、《五臺山巡禮記》,或略稱《行禮記》。收在《大日本佛教全書》第一一三冊、《現代佛學大系》第十三冊。此外,有兩種英譯本,均為賴世和(Edwin O. Reisc hauer)所譯,其一為《Enninś Diary》,另一為《EnninśTravels in Táng China》,二書皆為西元1955年在紐約出版。

本書為日僧圓仁(794~864)入唐求法的旅行記錄,與玄奘《大唐西域記》、馬可波羅《東方見聞錄》並稱為世界三大旅行記。其記錄時間起於承和五年(838)至承和十四年,歷經唐文宗、武宗、宣宗三代;內容詳述經過今江蘇、安徽、山東、河北、山西、陜西、河南等七省的見聞。其間,遭遇唐武宗毀佛,不得已蓄髮易服,逃避法難,嚐盡辛酸。本書內容所涉廣泛,除佛教教義、制度之外,更詳實記載當時海上交通的困難、內陸交通狀況、唐武宗會昌法難、天台山及五台山諸寺院的盛況及信仰情形等,是了解唐代社會、經濟、政治、風俗、地理與日唐交通、佛教交流等的珍貴史料。

又,本書係圓仁以一外國僧人的立場,對唐代文、武二宗時,中國佛教界的狀況,所做的客觀描述。由於作者沒有主觀成見,所述盡是其旅途所見所聞的白描,故其客觀性使該書具更高的史料價值。

本書原本已佚,現傳者有二種。一為京都東寺觀智院藏本,係伏見天皇正應四年(1291)沙門兼胤手書之古抄本,今《大日本佛教全書》所收本即此抄本。另一為池田長田本,係信濃(長野縣)慧日山津金教寺長海大僧都,於文化二年(1805)據比叡山飯室谷松禪院的藏本所書寫,曾作為《四明餘霞》的附錄而刊行。此二抄本,東寺本之脫誤較多,且有記事重複處。

本書之研究者,除上列美國學者賴世和英譯本書外,日本學者岡田正之、今西龍、大谷光照、塚本善隆、小野勝年、日比野丈夫等,皆有研究解說。

◎附︰梁容若《圓仁及其入唐求法巡禮行記》第四節〈入唐巡禮記之史料價值〉

巡禮記歷時既久,所涉範圍甚廣。自兩國交通,以及大唐風俗儀式、官府制度、地方組織、政治措施、宗教問題、外交及國際戰爭,多據親見親聞,隨筆記錄。往返書簡牒文,亦多全文錄入,為考當時公私書牘體式之一助。所記事實雖不無訛傳誤聞,而可以裨補史乘者實夥。日本古代旅行中國之外交官、留學僧侶、學生,人數雖多,而留有重要記錄者為唐時智澄大師之《行曆鈔》,宋時成尋阿闍梨之《參天台五台記》,明時瑞訢和尚之《入唐記》、策彥和尚之《初渡集》及《再渡集》,與圓仁之書,並稱五大遊記。而規模之大,史蹟之多,實以圓仁書為翹楚。

其所記事實,多有可資考史,裨補中土記錄之不足者,如卷四會昌五年四月條有云︰
「左右神策軍者,天子護軍也。每年有十萬軍,自古君王頻有臣叛之亂,仍置此軍,以來無人敢奪國位,敕賜印每中尉初上時,准敕出兵馬迎印,別行公事,不屬南司。今年四月初,有敕索兩軍印,中尉不肯納印。有敕再三索,敕意索護軍印付中書門下合掌,相管軍事,一切擬令取相處分也。左軍中尉即許納印,而右軍中尉不肯納印,遂奏云︰迎印之日,兵馬迎之,納印之日,亦須動兵馬納也。中尉意敕若許,即因此便動兵馬起異事也。便仰所司,暗排比兵馬,人君怕且縱不索。」

此述武宗與宧官所領神策軍之暗鬥,武宗欲收官印,以軍權付宰相,而右軍中尉魚弘志陰謀拒命,其事遂阻。蓋雖武宗之英武,亦有無可如何者。時在仇士良死後二年,宧官勢退之時。《新唐書》〈仇士良傳〉記︰「武宗明斷,雖有士良援立之功,內實嫌之,陽示尊寵。」蓋不得已也。

會昌反佛教運動,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餘所,還俗僧尼二十六萬五百人,收充兩稅戶,拆招提蘭若四萬餘所,收膏腴上田數千萬頃,收奴婢為兩稅戶十五萬人。摩尼景祅各教,亦牽連而消滅,實為宗教史上一大事,然唐人著作記其事者極少。蓋以武宗於會昌五年實行澈底滅佛,而六年三月即服道士藥暴卒。宣宗嗣位,立誅道士劉玄靖等,而復興僧寺,朝野從此皆諱言其事也。《舊唐書》、《資治通鑑》,皆記其要領於會昌五年,然其事實發端於武宗嗣位之初,《巡禮記》所載特詳,茲輯錄其事如下︰
「會昌元年六月十一日,今上降誕日,於內裏設齋,兩街供養大德及道士集談經,四對論議,二個道士賜紫,釋門大德總不得著。南天竺三藏寶月入內對君王,從自懷中拔出表進請歸本國。不先咨開府,惡發,五日軍內收禁犯越官罪,故寶月弟子三人各決七棒,通事僧決十棒,不打三藏,不放歸國。(中略)三月三日,李宰相聞奏僧尼條疏,敕下發遣保外,無名僧不許置童子沙彌。(中略)

十月九日敕下,天下所有僧尼解燒練咒術禁氣背軍,身上杖痕,鳥文雜工功,曾犯淫養妻,不修戒行者,並敕還俗。若僧尼有翰及穀斗田地莊園,收納官。如惜錢財,情願還俗,玄亦任敕還俗,充入兩稅徭役。敕文在別,城中兩街功德使帖諸寺,不放出僧尼,長閉寺門,僧昡玄奏自作劍輪,自領兵打回鶻國,敕令彼僧試作劍輪,不成。又准宰相李紳聞奏,因起此條疏。其僧昡玄當誑隸僧尼財物,准敕條疏天下,大同諸州府中書門下牒,行京城內仇軍容拒敕,不欲條疏,緣敕意不許,且許請權停一百日內帖諸寺,不放僧尼出寺。左街功德使奏,准敕條疏僧尼,除年已衰老及戒行精確外,愛惜資財自還俗僧尼共一千二百三十二人。右街功德使奏,准敕條疏僧尼,除年已衰老及戒行精確外,愛惜資財自還俗僧尼共二千二百五十九人。

奉敕右街功德使奏,准去年十月七日、十六日敕,條疏令還俗僧尼,宜依其愛惜資財,情願還俗者,各委本貫收充兩稅戶。向後諸道有如此色類,並准此處分。所蓄奴婢,僧許留一人,尼許留婢二人,餘各任本家收管。如無家者,官為貨賣。同衣 鉢餘外資財收貯,待後敕處分。其僧尼所留奴婢,如有武藝及解諸藥諸術者,並不得留,不得剃髮私度,如有違犯,綱維知事錄報官。餘資產錢物等,各委功德使自條疏聞奏,會昌三年歲次癸亥正月一日。(中略)

二月一日使牒云︰僧尼已還俗者,輒不得入寺及停止,又發遣保外僧尼,不許住京入鎮內。」

以上猶屬因事因人而發,雖事澄汰,尚未根本廢佛,及韋宗卿撰疏受斥,而武宗滅佛之意已明。《巡禮記》云︰
「會昌三年六月,太子詹事韋宗卿撰涅槃經疏二十卷進,今上覽已,焚燒經疏,敕中書門下令就宅追索草本燒焚。其敕文如左︰敕銀青光祿大夫守太子詹事上柱國光陰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韋宗卿,參列崇班,合遵儒業,溺於邪說,是扇妖風。既開炫惑之端,全戾典墳之旨,簪纓之內,頹靡何深!況非聖之言,尚宜禁斥,外方之教安可流傳﹖雖欲包容,恐傷風俗,宜從左官,猶謂寬恩,可任成都府尹,馳驛發遣。太子詹事韋宗卿進佛教涅槃經中撰成三德二十卷,奉敕大圓仰字鏡略廿卷,具已詳覽。佛本西戎之人,教張不生之說,孔乃中土之聖,經聞利益之言。而韋宗卿素儒士林,衣冠望族,不能敷揚孔墨,翻乃溺信浮屠,妄撰胡書,輒有輕進。況中國黎庶,久染此風,誠宜共遏迷聾,使其反朴,而乃集妖妄,轉惑愚人,位列朝行,豈宜不自愧﹖其所進經,內中已焚燒訖,其草本委中書門下追索焚燒,不得傳之於外。會昌三年六月十三日下詔。」

其滅佛歷程,見於記錄者如下︰
「會昌五年四月,見說功德使條疏僧尼還俗之事,商議次第,且令三十以下還俗訖,次今令五十以下還俗,次令五十以上無祠部牒者還俗,第三番令祠部牒磨勘差殊者還俗,最後有祠部牒不差謬者盡令還俗,即僧尼絕也。斯之商議,天下大同也。緣准敕行,故從四月一日起首,年三十以下僧尼盡敕還俗,遞歸本貫,每日三百僧還俗。十五日年四十以下僧尼方盡。從十六日起首,五十以下僧尼還俗,直到五月十日方盡也。十一日起首,五十以上無祠部牒者還俗,前年以來牒疏僧尼,即簡粗行不依本教者,盡敕還俗,遞歸本貫。今年不簡高行粗行,不論驗僧大德內共奉也。但到次第,便令還俗。頻有敕問︰已還俗者多少﹖未還俗者多少﹖催進其數。外國僧未入條疏之例,功德使別聞奏取裁。有敕云︰外國若無祠部牒者,亦敕還俗,遞歸本國者。西國北天竺難陀在大興善寺,天竺三藏寶月兼弟子四人,於中天成業,並解持念大法,律行精細,博解經論在青龍寺並無唐國祠部牒,新羅國僧亦無祠部牒者多,日本國僧圓仁、惟正亦無唐祠部牒,功德使准敕配入還俗例。又帖諸寺牒云︰如有僧尼不伏還俗者,科違敕罪,當時決殺者。(中略)八月記云︰近有敕,天下還俗僧尼緇服,各仰本州縣盡收焚燒,恐衣冠親播,恃勢隱在私家,竊披緇服,事須切加收檢,盡皆焚燒訖。聞奏如焚燒以後,有僧尼將緇服不通出,巡檢之時,有此包者,准敕處分者。諸州縣准敕牒諸坊諸鄉,收僧尼衣服,將到州縣,盡焚燒。又有敕令天下寺舍奇異寶珮珠玉金銀,仰本州縣收檢進上。又有敕云︰天下寺舍僧尼所用銀器鐘磐釜鐺等,委諸道鹽鐵使收入官庫,錄聞奏者。」

政令雖嚴,而河北以統治力弛緩,似未普及。

「十一月記云︰三、四年以來,天下州縣准敕條僧尼還俗已盡。又天下毀拆佛堂蘭若寺舍已盡。又天下焚毀經像僧服罄盡。又天下剝佛身上金已畢,天下打碎銅鐵佛稱斤兩收檢訖,天下州縣收納寺家錢物莊園收家人奴婢已訖。唯黃河以北鎮幽魏路等四節度,元來敬重佛法,不毀拆寺舍,不條疏僧尼,佛法之事,一切不動之。頻有敕使勘罰,云天子自來毀拆焚燒,即可然矣!臣等不能作此事也。」

閱此,則武宗排佛滅佛之具體程序與範圍結果,歷歷可知,信可以補正史之疏。僧侶於忍氣吞聲之餘,亦日造為流言蜚語,以誣枉君相,動搖人心。《巡禮記》中所錄頗多,如記武宗與道士之關係則云︰
「會昌四年二月,駕幸右街金仙觀,是女觀,觀中有女道士,甚有容。天子召見入意, 敕賜絹乙千匹,遂宣中官令修造觀,便通內,特造金仙樓。其觀本來破落,後修造嚴麗,天子頻駕幸。

會昌五年八月,有敕斷天下獨腳車。條疏後,有人將獨腳車行者,當處決殺。緣天子信道士教,獨腳車攊破道中心,恐道士心不安歟!有敕斷天下豬黑狗黑驢牛等,此乃道士著黃,恐多黑色壓黃令滅歟!令近海州縣進活獺兒,未知其由。近有 敕令諸道士進十五歲童男女心膽,亦是被道士誑惑也。」

記武宗之宮闈罪惡,則云︰
「會昌四年八月中,太后薨,郭氏太和皇后,緣太后有道心,信佛法,每條疏僧尼時,皆有詞諫,皇帝令進藥酒,而藥殺矣!又義陽殿皇后蕭氏,是今上阿孃,甚有容。今上召納為妃,而太后不奉命,天子索弓射殺,箭透入胸中,而薨。」

記武宗之馭下無狀則云︰
「會昌四年敕令兩軍於內裏築仙臺,高百五十尺,十月起首,每日使左右神策軍健三千人,搬土築造。皇帝意切欲得早成,每日有敕催築。兩軍都虞侯把棒檢校。皇帝因行見,問內長官曰︰把棒者何人﹖長官奏曰︰護軍都虞侯勾當築臺。皇帝宣曰︰不要你把棒勾當,須自擔土,便交搬土。後時又駕築臺所,皇帝自索弓,無故射殺虞侯一人,無道之極也。」

於武宗之崩則記云︰「會昌六年四月十五日,聞天子崩來數月,諸道州縣,舉哀著孝訖,身體爛壞而崩矣!」是年五月一日,記宣帝之立則云︰「新天子姓李」語尤冷雋。凡此記述,恐為當時僧侶之計劃宣傳,非出圓仁一人之誣枉。蓋當時佛教勢力深入人心,而武宗李德裕等欲以數人之力抗之,故終於身敗名裂。宣宗即位,而政策一轉。以李贊皇之智術勛業,而一蹶不振,蓋結怨過多,赤口燒城,排之者非止令狐綯崔鉉輩也。

要之《巡禮記》雖訛傳誤聞,流言蜚語,彌望而是,而以時代之古,範圍之大,能適當勾稽參證,鑑別解釋,必有裨於治唐史者,昔梁任公先生論史料,致慨於我國四周民族,率多蒙昧,其著述匡補我史實者甚稀,而以阿拉伯人阿布賽德哈散(Abus aid Hassan)之《印度中國紀程》及意大利人馬可波羅之遊記為鳳毛麟角。以《巡禮記》之性質與內容言之,固有遠過於二者。

〔參考資料〕 岡田正之《慈覺大師の入唐記行について》;小野勝年《入唐求法巡禮記之研究》;圓仁《入唐新求聖教目錄》。


入藏

隋唐時代,朝廷設有專門收集佛典,名為「大藏」的寶庫,並將佛典收入此寶庫,名為「入藏」,從而佛典之收集編纂成一叢書,亦名之「入藏」。按漢譯佛典之整理編纂,相傳始於西晉‧竺法護。其《眾經目錄》所載,即其所譯諸經。其後東晉‧道安綜合整理後漢、三國、西晉期間所譯佛典,作成《綜理眾經目錄》一卷。南齊‧僧祐《出三藏記集》所收則是東晉、劉宋、南齊三代之所譯經。

梁武帝天監十七年(518),莊嚴寺寶唱等人奉敕所撰集的《梁世眾經目錄》四卷,計收大、小乘典籍等一四三三部、三七四一卷。魏‧永熙年間(532~534),舍人李廓奉敕所撰之《魏世眾經目錄》一卷,收四二七部、二○五三卷佛典。北齊‧武平年間(570~575),沙門統法上奉後主敕所撰《齊世眾經目錄》一卷,收有七八七部、二三三四卷。凡此皆係入藏之實例。

隋‧開皇十七年(597),費長房所撰《歷代三寶紀》十五卷,其中「入藏錄」所載之入藏佛典有一○七六部、三二九六卷。仁壽二年(602),彥琮等人奉敕 所撰的《仁壽眾經目錄》,收入藏佛典六八八部、二五三三卷。唐‧麟德元年(664),道宣所撰之《大唐內典錄》計收大小乘經律論八百部、三三六一卷(實際數目為八○一部、三三六七卷);龍朔三年(663),靜泰在東都大敬愛寺奉敕所撰之《眾經目錄》,則就《內典錄》的入藏錄,追加顯慶以後玄奘所譯十五部、六六四卷佛典。

則天武后天冊萬歲元年(695),佛授記寺明佺等奉敕所撰之《大周刊定眾經目錄》,收當時流行於世之佛典八六○部、三九二九卷三九三帙(此依高麗藏所計;若依宋元本,則是八五九部、三九一○卷、三九一帙)。開元十八年(730),西崇福寺智昇私撰之《開元釋教錄》,其中第十九、二十兩卷收有大小乘經律論及賢聖集傳一○七六部、五○四八卷、四八○帙。貞元十年(794),西明寺圓照奉敕所撰之《大唐貞元續開元釋教錄》,其下卷入藏錄收有開元十八年至貞元十年間的新譯經典三四三卷。貞元十六年(800,一說貞元十五年),圓照再奉敕 所撰之《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其入藏錄所收,除《開元錄》外,更加上玄、肅、代、德宗四朝七十年間所譯經律儀軌等。南唐‧保大三年(945)西都右街報恩禪院恆安奉敕所撰之《續貞元釋教錄》,則追加《貞元錄》以後的入藏經典。

上列所載之入藏佛典都是寫本,並非刊印之典籍。一直到趙宋以後,才開始刊行刻本藏經。宋太祖開寶四年(971),敕造官版大藏經,計刊十三萬版。該藏今名《開寶藏》或稱蜀版。其後大藏經之編集刊行,皆本於此。此刊本所收,乃《開元錄》中之入藏錄所載之五○四八卷及其後新譯的二五九卷。太平興國七年(982)至咸平二年(999)間,以蜀版為基礎,加上新譯經所成者,共計一八八部、二七九卷(依高麗本)。咸平三年以後的經典,雖然沒有編入正規卷帙中,但仍予以入藏流通。

從宋到清,中國歷代之官版及民間私刻的藏經有十餘部之多。每一部藏經之入藏佛典,大體以《開寶藏》所收者為基礎而另有增刪。其中,官版藏經之新入藏典籍必須得到帝王之許可,而民間私刻藏經之新入藏佛典,似不必嚴格遵守敕准之規定。在中國各版藏經之中,獨家入藏典藉之較多者,當推《金藏》與《嘉興藏》。而在日韓所編之中文大藏經中,則以近世日本所發行之《卍正續藏》及《大正藏》,所收之佛典為數較多。

◎附︰常盤大定〈入藏的意義〉

現在我們所看到的經典,大都是宋初出版過的刻本大藏經(刻藏)。在這刻藏出版之前,只有書寫大藏經(寫藏)。每一部經典想要在神聖的叢書之中,佔有各自的位置,就必須依據皇帝敕令的允許。如果是從印度傳譯到中國的書,不用說經、律、論,即連彼土聖賢們所著的集、傳等,都不會有什麼問題,都可以被編入藏經之中。至於中國人的撰述,則決不是這麼容易。首先須由編者製作目錄,奉上朝廷,獲得皇帝的裁可之後始得入藏。這獲得敕裁,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什麼緣故呢﹖

首先,因為有佛、道兩教間之論爭;還有,為了要擴張各自宗派的勢力,乃連翻譯經典以外的書也告出現;有時,連用神祕不可思議力量誦出來的經,也出現了。因為有此類情事,所以,簡別經典的真假,便被視為很重要的問題。早在道安的經錄之中,已有「偽疑」部門,所以,這些偽疑經典之出現,恐怕是早在西晉之時。中國佛教學者的著述,早在後漢時已有。在當時的情勢下,因為這些著述,被編入大藏,是很不容易的事,所以,沒有什麼問題。是問題的,就是那些由偽裝經典樣態而出現於世的經典。換句話,即沒有梵文原典、由國內製作卻偽充為翻譯型式的經典。

歷代高僧、學者們,傾注心力,來從事經錄製作的理由,就是︰為了要整理繁雜多歧的翻譯經典,另外就是要辨別那些偽經。佛典之被編入大藏之中的,略稱為「入藏」。如前所述,這所謂入藏決定的手續,一定要經由敕許,亦即「欽定」。這由敕許的入藏,到後來,也包含中國人的著述(論疏之類)。

從古以來,根據欽定而入藏的事例,共有多少次,我們並不清楚。可是,按照現存的文獻來看,我們可以知道,奉敕撰之經錄中的入藏典籍,就是當時的欽定大藏經。依照隋朝費長房的《歷代三寶紀》卷十五所載︰

(1)梁‧天監十七年(518),敕沙門寶唱撰的《梁世眾經目錄》裏,收有一四三三部、三七四一卷。其中疑偽經六十二部、六十七卷;可見這些疑偽經是藏外的,而其他則是真正的大藏經。

(2)魏‧永熙年間(532~534),敕舍人李廓所撰的《魏世眾經錄》,共收四二七部、二○五三卷;其中含有非真經六十二部,非真論四部,全非經愚人妄稱十一部;可知除了這些疑偽經之外,其他都是入藏經。

(3)北齊‧武平年間(570~575),沙門法上所撰的《齊世眾經目錄》,含有真偽經七八七部、二三三四卷。其中含有後人所作的五十一部、一○六卷,當然這些都是不能入藏的。

(4)隋‧開皇十四年(594),敕沙門法經等所撰的《大隋眾經目錄》,共收二二五七部、五三一一卷。其中也含有大小乘經、律、論的疑妄部,合計一四一部、三一○卷,另有疑惑部五十五部、六十八卷,這些都不應入藏。

(5)隋‧開皇十七年(597),翻經學士費長房所奉上的《歷代三寶紀》卷十三及卷十四的入藏目,共有一○七六部、三二九二卷;這是最精密的入藏目錄。

(6)仁壽二年(602),翻經沙門及學士等所撰的《眾經目錄》,收有六八八部、二五三三卷的經目。

(7)麟德元年(664),西明寺道宣所撰的《大唐內典錄》卷八,「歷代眾經見入藏錄」記錄有八百部、三三六一卷。

(8)麟德元年(664),靜泰所撰的《大唐東京大敬愛寺一切經論目》序中,錄有八一六部、四○六六卷。

(9)天冊萬歲元年(695)敕明佺所撰的《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十三,有「見定流行入藏錄」,其中著錄八六○部、三九二九卷。

(10)開元十八年(730)智昇所撰的《開元釋教錄》卷十「入藏錄」裏,載有一○七六部、五○四八卷;而在卷二十末尾的「興元元年新寫入藏」部內,錄有一○四卷。

(11)唐‧貞元十五年(799),圓照所撰的《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二十九「入藏錄」裏,著錄有一二五八部、五三九○卷。

(12)南唐‧保大三年(945),恒安所集的《續貞元釋教錄》裏,含有新譯、新撰在內,合計錄有一二一四部、五四三一卷。

上述的解說,全是關於寫藏(寫本大藏經)部份。因為寫藏早已將經典加以妥善的整理,所以,依之雕印,就會成為各時代的大藏經。而首先刊印的,如前所述,是按照《開元錄》印成的「宋本」五○四八卷。這就是大藏經的本體。

這樣,關於入藏經論的選定,在傳譯的印度經論方面,雖沒有什麼問題,但是關於此土(中國)撰述的論疏,則頗有問題。在此土撰著之中,下列諸書是輕易即獲得入藏殊榮的。(a)「音義」類;(b)《釋迦譜》、《釋迦方志》、《大唐西域記》等有關印度的典籍;(c)《高僧傳》、《三寶感通錄》等中國撰述之傳記類;(d)《出三藏記集》、《歷代三寶紀》等目錄類;(e)《弘明集》、《廣弘明集》、《佛道論衡》等護法類;(f)《經律異相》、《法苑珠林》、《諸經要集》等編纂類。

有關各宗宗義的典籍,其入藏則並不容易。雖然像《宗鏡錄》、《景德傳燈錄》、《傳法正宗記》等禪宗著述,入藏似乎不甚困難。但是有關天台、華嚴、律、唯識等各宗,其入藏之許可卻甚不容易。關於入藏敕裁之次序如下︰首先是研究佛法的基礎──字典類、傳記類或類書類。可是有關宗派之教義類,其入藏之決定,則甚為緩慢。這大概含有一般性的道理。亦即宗義類典籍之入藏,每易引起諍論。諍論之起因,固然是為維持入藏的嚴格水準,但是如果常起諍論,則每易使原有的宗教精神淪亡。

至於如天台大師智顗所著的三大部(《法華玄義》、《摩訶止觀》、《法華文句》),與賢首大師法藏的代表作(《華嚴經探玄記》、《華嚴經五教章》、《華嚴經旨歸》),到現在,猶被認為是中國佛學上的雙璧。以現代的常識來判斷,這些就是應該首先入藏的典籍。然而天台之三大部,卻在距他的寂年(597)四二七年之後,到天聖二年(1024),才告入藏。而賢首大師的教典,也在距他的寂年(712)四三三年之後,在紹興十五年(1145)才入藏。至於道宣律師的三大部(《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戒疏》、《業疏》)與元照律師之疏(《四分律行事抄資持記》),也距他的寂年(667)五七九年之後,到淳祐六年(1246),才告入藏。

有關天台典籍之入藏,因為該宗較其餘諸宗皆早,為宗義類入藏之始,因此獲得敕許,便顯得頗不容易。有關入藏的故事,頗有能使懦夫奮起的美談,下述便是其中一例︰
「遵天竺寺的慈雲遵式,請求天台教籍(三大部)入藏,而得文穆王公奏聞于朝。其侍者思悟,以此為非常之事,乃畫下一幅大悲(觀世音)聖像,精進誦咒,以專心仰求加護。結果,終於得到入藏的敕許。聽到這事他立刻焚身以報大恩。」

這一事件,說咄入藏這事是如何地稀有難得。在當時,入藏之事,不但對著者自身,而且對宗教或佛教界全體,也都有極高的聲譽。因為一旦入藏,則該等著作,就能傳到千載之下,而永垂不朽。在《開元錄》裏,包括在「入藏見行」之典籍,現在幾乎都還存在;反之,如未能入藏,則不論任何大著、名著,也往往都有陷入散失逸亡命運的可能。

〔參考資料〕 蔡念生《二十五種藏經目錄對照考釋》;方廣錩《佛教大藏經史》;《昭和法寶總目錄》;小野玄妙《佛書解說大辭典》第十二卷;常盤大定《支那佛教の研究》卷三;境野黃洋《支那佛教精史講話》;松本文三郎《佛教史の研究》。


八幡大菩薩

日本八幡宮內所奉祀的神祇。又稱八幡大明神。相傳此神原是豐前宇佐當地豪族的氏神。有關八幡神的最早文字記錄,是《續日本紀》卷十二「天平九年四月乙巳」條,遣使向伊勢神宮、八幡二宮告狀的記載;同書卷十四「天平十三年閏三月甲戌」條載︰奉納八幡神宮金字《最勝王經》、《法華經》各一部,造三重塔一基。已有神佛混融的跡象。天平勝寶元年(749)十二月,宇佐八幡神被請至大和國(奈良縣)平群郡梨原宮,奉為神宮(即東大寺鎮守手向山八幡宮);同時受到朝廷的尊崇。至平安時代初期,與佛教的混合情況漸深,乃被稱為八幡大菩薩。

貞觀二年(860),大安寺僧行教將宇佐八幡奉請至京都南郊南山,建石清水八幡宮。此宮被尊為王城鎮護神,為日本第二宗廟,地位僅次於伊勢神宮,八幡信仰遂漸普及,在八幡宮中亦多行佛教法會。康平六年(1063),源賴義將八幡神迎請至鎌倉由比鄉,再移至小林鄉。由於源賴朝在鎌倉營建鶴岡八幡宮,因此,八幡神遂成為源氏的氏神,並逐漸成為武士的守護神,成為全國性的信仰。

八幡神與佛教混合的結果,產生獨特的僧形八幡神像。其形相為比丘形,著衲衣,右手持六輪錫杖,左手持念珠。木像方面,奈良藥師寺(平安時代)、教王護國寺(平安時代)、東大寺(快慶作,鎌倉時代)等寺所藏,皆為國寶級之古物;而京都神護寺(鎌倉時代)、神奈川縣淨光明寺(同)等寺也都有繪像。

〔參考資料〕 《扶桑略記》卷三;《續日本紀》卷十二、卷十四、卷十七;《類聚三代格》卷一;《諸社根元記》卷中;《東大寺八幡驗記》;《日本後紀》卷十七;《三代實錄》卷二十九。


八指頭陀

名敬安,字寄禪。清‧咸豐元年(1851)生於湖南湘潭縣,俗姓黃,世居湘潭石潭村,以農為業。幼時父母先後去世,貧無所依,為鄰村農家牧牛,暇時始入鄉塾讀書。同治七年(1868),一天,牧牛時,忽見籬間盛開的白桃花為風雨所摧落,不覺放聲大哭,遂投湘陰法華寺,從東林出家。同年冬到南嶽祝聖寺,從賢楷受具足戒後,即上衡州岐山仁瑞寺參恒志(1811~1875),並在這裏充當苦行僧職。隨眾坐禪之餘,時聞恒志說法,於佛學稍知門徑。這時,寺中有精一上座喜吟詩,敬安認為那是世諦文字,非衲子的本分,曾加以譏笑。過了兩年,他到岳陽訪問舅父,遊覽岳陽樓,有人分韵賦詩,他縱目四顧,水天一色,不覺吟了一句「洞庭波送一僧來」。詩人郭菊蓀說他「語有神助」,因此勸他學詩,並授他唐詩三百篇(敬安〈冷香塔自序銘〉)。

清‧光緒元年(1875),二十五歲時,他離開湖南,先到禪宗著名道場鎮江金山寺,從大定(1824~1906)參禪。不久行腳江南,漫遊杭州、寧波等地,遍參江浙名宿。至阿育王寺佛舍利塔前禮拜,燃了二指供佛,因號八指頭陀。其後歷遊天童、天台、雪竇諸古剎。他愛好吳越山水,行腳參禪之外還熱愛作詩。他初到杭州時(1876)即以「杭州」為題吟了一詩︰「欲把杭州當橘州,閑身到處便勾留。此生不作還鄉計,飽看湖山到白頭!」音律格調已相當成熟。光緒七年(1881),他最初的詩稿《嚼梅吟》在寧波刊行,使他開始在當時詩壇上佔有一席地位。

光緒十年(1884),他自江浙回到湖南,先後住持過衡陽羅漢寺,南嶽上封寺、大善寺,寧鄉溈山密印寺,湘陰神鼎寺,長沙上林寺諸大名剎。其間從岳麓山麓山寺笠雲芳圃(著有《聽香禪室詩集》)得法。溈山是溈仰宗的發源地,他住持以後,立志復興,不到幾年,規模已很有可觀。這個時期他常和鄞白香、王闓運、葉德輝、陳伯嚴、吳雁舟諸名士往來,詩學的造詣日深。同時又加入湖南名士王闓運等創立的碧湖詩社,和各地名流唱酬投贈,於是詩名更噪於海內。光緒十四年(1888),三十八歲,《八指頭陀詩集》十卷出版,自述出家行腳及學詩經過附於卷後。前五卷由陳伯嚴校刊。後五卷由葉德輝續刻,並作序說︰「其詩宗法六朝,卑者亦似中晚唐人之作。中年以後,所交多海內聞人,詩格駘宕,不主故常,駸駸乎有與鄧(白香)王(湘綺)犄角之意。湘中固多詩僧,以余所知,未有勝於寄師者也。」

光緒二十八年(1902),五十二歲。東南名剎寧波天童寺方丈虛席,幻人首座率領兩序班首代表前往長沙禮請。他即辭上林寺法席至天童寺為住持。天童寺自明末密雲禪師(1566~1642)重興以來,規模宏大,儼然為十方叢林模範。清末住持乏人,漸趨寥落。自敬安繼席以後,前後十年,任賢用能,百廢俱舉,夏講冬禪,宗風大振。他認為佛法衰微,由於僧眾人材缺乏。當時杭州白衣寺住持松風計劃在杭州開設僧學堂,他首先贊同並赴杭州協助,後因松風為啞羊僧謀害殉教,未見成功。敬安曾作〈杭州白衣寺松風和尚哀詞〉悼之。光緒三十四年(1908),寧波僧教育會成立,他被推為會長,首先在寧波創辦僧眾小學和民眾小學,致力佛教教育事業。

辛亥革命,國體改變。1912年全國各省佛教徒於上海留雲寺召開中華佛教總會成立大會,公推敬安為首任會長,並設本部於上海靜安寺,設機關部於北京法源寺。這是中國各地佛教徒最初的聯合組織。當時各地有攘奪僧產銷毀佛像的情形,僧眾無法應付,紛紛報告佛教總會。敬安鑒於當時情況非常嚴重,思欲加以根本挽救,於是在這一年十一月一日到達北京,和他的嗣法弟子道階前往內務部會見禮俗司長杜關,根據約法要求政府下令禁止各地侵奪寺產。但談話未獲結果,他即憤而辭出。十二月二日夜圓寂於北京法源寺。世壽六十二,僧臘四十五。法徒道階等奉龕南歸,葬於天童寺前青龍崗冷香塔苑。

敬安是一個非常愛國的詩僧。光緒十年(1884),他在寧波延慶寺臥病,聽到法軍侵犯台灣、清軍敗於雞籠(即今基隆)的消息,激起愛國的熱情,以致失眠。他由於精神鬱結,竟發熱病。曾寫了許多詩以見志,自言愛國之心與大慧杲同,但道德文采不及而已。光緒末年,江浙各省學堂有提取僧產助學之議,杭州的僧界情急,便冒用他的名義領銜,聯合浙江三十五寺請外國僧人入內保護,以相抵制。報紙宣傳,引起中外的注意。他聽到這個消息,認為是辱國辱教的舉動,立即致函當局,表明態度,並力請嚴行拒絕。於是清廷乃命各地自辦僧學,以杜絕外國勢力之侵入。我國之有僧學開始於此(〈冷香塔自序銘〉)。

敬安的詩是經過刻苦思索而成的,讀來使人感到雋永有味。他所寫的各體詩都有佳句,自成風格。意境和格調都非常優美。他的著作,現在流傳有《八指頭陀集》十卷、《續集》八卷、《文集》二卷、《語錄》二卷。(林子青)

〔參考資料〕 東初《中國佛教近代史》第六章;大醒〈八指頭陀評傳〉;太虛〈中興佛教寄禪安和尚傳〉。


十事非法

「十事」指佛滅後一百年左右,印度吠舍離地方跋耆族比丘在戒律上所提出的十項革新見解。這十項革新的見解,遭受到保守派教團的反對,因而在吠舍離舉行「七百結集」,有七百位比丘開會討論其事。會議結果,判定跋耆族比丘所提出的十事是不合佛教律法的,故云「十事非法」。

依南傳文獻所載,上述事件也是造成印度佛教分裂為上座部、大眾部的根本原因。因為會議結果,主張「十事合法」的跋耆族比丘一萬人也舉行集會,制定自己的經律,形成大眾部,而與主張「十事非法」的上座部分庭抗禮。

關於「十事」的內容,南北傳佛教文獻所載稍有出入。依《善見律毗婆沙》卷一所載,這十件事是︰

(1)鹽淨︰謂可將鹽等調味料貯存在角器內,以備他日使用。

(2)二指淨︰當日晷之影自日中推移至二指寬間,仍可攝食。

(3)聚落間淨︰謂一聚落食後,得更入他聚落攝食。

(4)住處淨︰謂同界內之比丘,可隨意於他處行布薩。

(5)隨意淨︰於處決眾議時,若僧數未齊,得預想事後承諾而先舉行羯磨。

(6)久住淨︰隨順先例之意。

(7)生和合淨︰食足後得飲用不攢搖之乳(amathi,即未去酪之精乳)。

(8)水淨︰謂闍樓伽酒(即未醱酵之椰子汁)得飲之。

(9)不益縷尼師壇淨︰得縫製不用貼邊且大小隨意之坐具。

(10)金銀淨︰謂得接受金銀及許儲蓄之。

◎附︰印順《印度之佛教》第四章(摘錄)

佛元百年間,佛弟子傳持不絕,聖教之化力日張。自波吒利弗城(或譯︰波利、波多、波多羅弗、波羅離子),沿恆河西上,經拘舍彌、摩偷羅,而西北及於印度河流域,西南達德干高原。東方則毗舍離之佛教日盛,與波吒利隔河相望,形成東西兩系焉。當第一結集,眾意已未能盡同。阿難慮摩竭陀、毗舍離雙方之不滿,乃於恆河中流分身入滅,足以見分裂之機。經百年之醞釀,因人地之分化,乃有七百結集之舉。

阿難弟子有耶舍者,波利比丘也,遊化至毗舍離,於大林精舍中住。見跋耆族比丘,布薩日以金鉢盛水,白衣來,輒呼曰︰「諸賢,其施大眾以錢!大眾將以此購易所需。」耶舍不以為然,不受分,且明斥為不淨,申其理於白衣之前。跋耆比丘以耶舍誹謗大眾, 啟白衣之疑,議為之作擯羯磨,耶舍乃西行。受畜金銀,為引起結集之因,《僧祇律》即唯傳此事。

若依餘律,則不止此一端,謂跋耆比丘凡有十事非法云。耶舍去摩偷羅,訪三浮多於阿呼恆伽山,謀有以糾正之。又共訪精通法律之名德離婆多於僧伽奢,得其贊可。乃遣使廣集波利比丘之在阿槃提(阿軬荼)、阿臈脾(伐臘毗)、沙祇(奢羯羅)及摩偷羅等地者,共下毗舍離以論之。跋耆比丘聞之,亦遣使四出,以「波夷那(即跋耆)、波梨二國比丘共諍,世尊出在波夷那,願大德助波夷那比丘」為言。波利比丘既來,眾口紛呶,末由取決,乃推代表九人──薩婆伽羅、離婆多、三菩伽、耶舍、修摩那、沙羅、富闍蘇彌羅、婆薩摩伽羅摩、阿耆多以決之。時參與結集者,凡七百眾,共會於婆利迦園。離婆多就十事一一發問,薩婆伽羅則一一答之,判為非法。傳說如此。

據覺音等所述︰當時之跋耆比丘,不以彼等之判決為然,仍遂行其所見,集比丘萬人,別為結集,號大結集。國王左袒之,波利比丘乃被逼西避。《僧祇律》謂陀娑婆羅(優波離之弟子,疑即婆薩摩伽羅摩)誦出「律藏」。錫蘭《島史》及覺音,則說七百比丘斷定十事非法後,即誦出法、律,以八月終其事。比較眾說而觀之,則七百比丘即波利比丘之東下及同情加入者。九代表之共論十事,實未獲得定論,相持不下,乃各行其是。一則西方比丘之上座結集,一則東方比丘之大眾結集。國王不滿客比丘之少數固執,下令逐客,或亦有之。

十事之判為非法,實波利系比丘片面之辭。於此有不可不知者,則後世之所謂正統佛教,乃受波吒利城阿恕迦王之護持而形成者。吾人今日所據之史料,多為波利系之說,求其當於事理,蓋亦難矣。即十事為論︰(1)角鹽淨︰聽許貯鹽於角器中,食時取相食中食之。淨即聽許之意。(2)二指淨︰日影過中,橫列二指之長,亦得進食。(3)他聚落淨︰到他聚落得復食。(4)住處淨︰在同一界住者,不必一布薩,得隨所住而各別行羯磨。(5)贊同淨︰得先為議決,後於僧中追認之。(6)所習淨︰即聽許先例。(7)不攅搖淨︰未經攅搖之乳,即未去脂者,得取飲之。(8)飲闍樓凝淨︰未醱酵及半醱酵之椰子汁,得取飲之。(9)無緣坐具淨︰造坐具得不用邊緣而隨意大小。(10)金銀淨︰即受畜金銀。此十事,現存各律並判為非法。然以吾人所見,則(1)、(2)、(3)、(7)、(8)、(9),事關飲食,應即小小戒可捨之例。(6),為環境慣例之適應,其不礙解脫可矣,正不必一一與世俗爭也。(4)、(5),疑出於僧事日繁,而多眾和合之不易。受畜金銀寶物之戒,緣起於摩尼珠髻聚落主,蓋禁其為嚴飾也,故曰︰「若自為受畜金銀珍寶清淨者,五欲功德悉應清淨。」其銅錢、貝齒等課幣,縱有所禁,亦突吉羅而已。然則商業發達,金銀成為社會常用通貨之時,「乞以購易所需」是否如耶舍所見之絕對不可,亦有所難言矣!

於此結集中,有薩婆摩伽羅婆(或譯︰婆颯婆、婆沙藍等)、阿耆多(或譯阿夷頭)其人。藏傳當時有上座婆娑波,受納金鉢,夜遣比丘持赴巿中收集金寶施物,應即薩婆伽羅婆,跋耆系比丘之一也。真諦等傳說五百結集時,別有界外結集,聚眾萬人,以婆師波羅漢為上座,殆亦即此人。後之大乘學者,欲托古以自厚,故移婆師波領導跋耆系之史迹,結合富樓那等五百人事,以成王舍城界外結集之說也。阿耆多,譯無勝或難勝,與彌勒菩薩同名。《四分》、《十誦》並謂阿耆多受戒五歲,本難預結集之席,以其堪任教化,精識法律,乃立為敷坐具人,實為九上座之一。其青年明達,廁身上座之席,可謂創舉!《增一經》序謂第一結集時有彌勒;大乘者每謂阿難與彌勒集大乘藏,固亦事出有因。阿耆多,應是跋耆系之青年英俊,與大乘佛教之關係特深。惟移此佛滅百年頃事,屬於第一結集,有未盡然耳!參加此第二結集之上座,除阿耆多外,不出阿難、阿那律、優波離之弟子,其時代不能後於佛元百年也。

〔參考資料〕 《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三;《大唐西域記》卷七;巴利《島史》;巴利《大史》。


十二宮

佛教星相學用語。指太陽於一年內所經過的十二星宿宮。《宿曜經》卷上〈宿直品〉云(大正21‧387a)︰「凡十二宮即七曜之躔次,歷示禍福經緯災祥。又,諸宮各有神形,以彰宮之象也。又,一宮配管列宿九足,而一切庶類相感。」

此十二宮即︰

(1)師子宮︰又稱師子神主,主加官得財之事。屬此宮者,富貴孝順,適軍旅之職。

(2)女宮︰又稱室女宮、少女宮,或天女神主,主妻妾婦人之事。屬此宮者,心腹多,男女錢財足,適宮房之職。

(3)秤宮︰又稱秤量宮、天秤宮、秤量神主,主庫寶之事。屬此宮者,其心平正,得信敬,多財,適掌庫藏之任。

(4)蝎宮︰又稱天竭宮、蝎神主,主多病尅禁之事。屬此宮者,適看病之職。

(5)弓宮︰又稱人馬宮、射神主,主喜慶得財之事。屬此宮者,多計策,足心謀,宜掌將相之任。

(6)摩竭宮︰又作摩蝎宮或摩𩹄宮,主鬥諍之事。屬此宮者,心粗,行五逆,不敬和妻子,適掌刑殺之任。

以上六宮,總屬太陽分。

(7)瓶宮︰又稱寶瓶宮或水器神主,主勝彊之事。屬此宮者,好行忠信,學問足,又富饒,宜掌學館之任。

(8)魚宮︰又稱雙魚宮、二魚宮,或天魚神主,主加官受職之事。屬此宮者,為將相無失脫,有學問,且忠直,宜掌吏相之任。

(9)羊宮︰又稱白羊宮,或持羊神主,主有景行之事。屬此宮者,多福德,長壽,能忍辱,宜掌廚饍之任。

(10)牛宮︰又稱金牛宮、密牛宮,或持牛神主,主四足畜牧之事。屬此宮者,有福德,親友多,長壽,得人敬愛,宜掌馬廐之任。

(11)淫宮︰又稱夫婦宮、夫妻宮、陰陽宮、雙女宮,或雙鳥神主,主胎妊子孫之事。屬此宮者,多妻妾,得人敬愛,宜掌戶鑰之任。

(12)蟹宮︰又稱螃蟹宮、巨蟹宮、蟹神主,主官府口舌之事。屬此宮者,惡性,行欺誑,聰明而短命,宜掌刑獄訟之任。

以上六宮,總屬太陰分。

《宿曜經》卷下又將此十二宮配列一年十二個月,即以蝎宮為正月,弓宮為二月,摩竭宮為三月,瓶宮為四月,魚宮為五月,羊宮為六月,牛宮為七月,淫宮為八月,蟹宮為九月,師子宮為十月,女宮為十一月,秤宮為極月。該經亦說行動禁閉法,揭示各宮所屬之人出行之吉凶。即︰屬羊宮者於胃、昴宿之日西行有大凶;屬淫宮者於參、井宿之日東行則大吉等等。

依近世研究結果顯示,此十二宮之說法並非印度固有思想,而是兩河流域迦勒底(Chaldea)文化,當印度與希臘兩地進行文化交流之後,十二宮思想乃傳入印度。此說之根據,係由於此十二宮之名稱完全與現代天文學中的歐語名稱相符,並且印度目前仍存有由希臘語轉化的十二宮異名。例如希臘語的Kriós(羊宮),梵語謂為kriya;tauros(牛宮),梵語謂為tāvuri。

〔參考資料〕 《大方等大集經》卷四十二;《攝大儀軌》卷二;《廣大儀軌》卷中;《北斗七星護摩法》;《七曜攘災法》。

茲列胎藏曼荼羅所出十二宮形像如次︰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二死

分段生死和變易生死。一切眾生,在三界六道中,由於善惡業所感,其壽命皆有分限,其身形皆有段別,故其生死,名分段生死;三乘聖者,已斷見思惑,了分段生死,但因修道的結果,迷想漸滅,證悟漸增,此迷悟的遷移,每一期皆不同,其中由前期移入後期,恰如一度生死,其變化神妙莫測,不可思議,故名變易生死,或不思議變易生死。


十如是

天台宗認一切法,皆是真如實相,或名為如,或稱如是。十法界中,一、外顯的形相,名如是相;二、內具的理性,名如是性;三、所具的體質,名如是體;四、由體所生的力用,名如是力;五、所造的作業,名如是作;六、由所種的因,名如是因;七、助因生果的助緣,名如是緣;八、由緣發生的結果,名如是果;九、所招的報應,名如是報;十、以上相為本,報為末,最後的歸趣即究竟,名如是本末究竟。十法界中的每一界,情與無情,色心萬法,皆具此十如是。


四分

唯識宗對於心境的關係,認為由主觀的識,用以了別客觀的現象,可以分作四分來解釋,即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相分就是由識所變現的外境;見分就是能緣境的見照作用,自緣其所變的相分;自證分就是證知見分者;證自證分就是自證分的內向作用,由返照的結果,證知其自證分者。


四聖諦
又名四真諦,或四諦法,即苦諦、集諦、滅諦、道諦。苦諦是說明人生多苦的真理,人生有三苦,八苦,無量諸苦,苦是現實宇宙人生的真相;集諦的集是集起的意思,是說明人生的痛苦是怎樣來的真理,人生的痛苦是由於凡夫自身的愚痴無明,和貪欲瞋恚等煩惱的掀動,而去造作種種的不善業,結果才會招集種種的痛苦;滅諦是說明涅槃境界才是多苦的人生最理想最究竟的歸宿的真理,因涅槃是常住、安樂、寂靜的境界;道諦是說明人要修道才能證得涅槃的真理,道有多種,主要是指修習八正道。此四聖諦括盡了世出世間的兩重因果,集是因,苦是果,是迷界的因果;道是因,滅是果,是悟界的因果。茲列表說明如下:


    ┌苦 諦(迷的果,即苦果)┐
  四 │集 諦(迷的因,即苦因)┘─────世間的因果
  聖─┤
  諦 │滅 諦(悟的果,即樂果)┐
    └道 諦(悟的因,即樂因)┘─────出世間的因果


回頭是岸

(喻)能改過便有良好的結果


因果

因是種因,果是結果,由此因而得此果,是因果義。又因是所作者,果是所受者,種善因必得善果,種惡因必得惡果。


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

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以上五者叫做五分法身,戒者防身之惡,定者使心不亂,慧者破妄證真,解脫者離諸繫縛而證涅槃,解脫知見者即涅槃所起之智慧。前三為修因,後二為結果


果報

由於過去的業因造成現在的結果,叫做果,又因為這果是過去的業因所召感的酬報,所以又叫做報。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就是果報的意義。


百界千如

天台宗認為一切法,都是真如實相,或名為如,或稱如是。十法界中,一、外顯的形相,名如是相;二、內具的理性,名如是性;三、所具的體質,名如是體;四、由體所生的力用,名如是力;五、所造的作業,名如是作;六、由作所種的因,名如是因;七、助因生果的助緣,名如是緣;八、由緣發生的結果,名如是果;九、所招的報應,名如是報;十、以上相為本,報為末,最後的歸趣即究竟,名如是本末究竟。十界中的每一界,情與無情,色心萬法,皆具此十如是。但此十法界的每一界,又皆具有十界,所以纔能昨日地獄,今日人間,他日畜生,再他日聲聞緣覺等。十界各具十界,則成百界,百界中的每一界,又名具有上述的十如,則成千如,此百界千如,是天台對於萬法的觀感。


種子

法相宗將阿賴耶識中,能生一切法的功能,叫做種子,說它好像植物的種子能開花結果


鐵樹

(喻)無開花結果的希望。


隨分果

隨分覺的結果


難陀

1.比丘名,華譯為善歡喜,又名牧牛難陀,因問佛放牛十一事,知佛具一切智,後來跟佛出家,獲證阿羅漢果。2.孫陀羅難陀的簡稱,是佛的堂弟,家有艷妻,因沉溺於其妻的美色,不樂出家,後來為佛方便度化,結果證得阿羅漢果。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ㄅㄠˋ, [名]

1.由某種前因而得的結果。如:「善報」、「惡報」。

2.音信、消息。如:「捷報」、「情報」。

3.新聞紙或刊物。如:「日報」、「晚報」。

[動]

1.告訴。如:「報信」、「報佳音」。

2.回應、酬答。《詩經.衛風.木瓜》:「投我以木桃,報之以瓊瑤。」《荀子.宥坐》:「為善者天報之以福,為不善者天報之以禍。」

3.答覆。如漢代司馬遷有〈報任少卿書〉。

4.下淫上。《左傳.宣公三年》:「文公報鄭子之妃。」晉.杜預.注:「漢律:『淫季父之妻,曰報。』」

5.論罪處刑。《韓非子.五蠹》:「以為直於君而曲於父,報而罪之。」《漢書.卷六七.胡建傳》:「知吏賊傷奴,辟報故不窮審。」顏師古注引蘇林曰:「報,論也。斷獄為報。」



(一)ㄅㄧˇ, [動]

1.較量。《文選.張華.鷦鷯賦》:「將以上方不足,而下比有餘。」《文選.賈誼.過秦論》:「試使山東之國與陳涉度長絜大,比權量力,則不可同年而語矣。」

2.媲美。《三國演義.第三六回》:「此人每嘗自比管仲、樂毅。」

3.依照、仿照。如:「比著葫蘆畫瓢」。《戰國策.齊策四》:「食之,比門下之客。」

4.用手勢摹擬動作。《紅樓夢.第二九回》:「因為寶姐姐要看獃雁,我比給他看,不想失了手。」

5.打譬喻。《紅樓夢.第三四回》:「別說多了,只拿前兒琪官的事比給你們聽。」

6.表示勝負結果的對比。如:「競賽結果為五比一。」

7.同類的兩量相除,求出前量為後量的幾倍或幾分之幾,以A:B或A/B表示。

[名]

1.《詩經》六義之一。即譬喻。《詩經.大序》:「《詩》有六義焉,一曰風,二曰賦,三曰比,四曰興,五曰雅,六曰頌。」

2.事例。《禮記.王制》:「眾疑赦之,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漢.鄭玄.注:「已行故事曰比。」

3.比利時的簡稱。

4.二一四部首之一。

[介]

比較程度、性狀的差別。如:「你有很多地方比我強。」



(一)ㄉㄜˊ, [動]

1.獲、取。與「失」相對而言。如:「鷸蚌相爭,漁翁得利。」《孟子.告子上》:「求則得之,舍則失之。」

2.演算產生結果。如:「三三得九。」

3.遇。如:「得便」、「得空即前往拜訪。」

4.契合、適宜。如:「得體」、「得法」。漢.王?〈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5.快意、滿足。《史記.卷六二.管晏傳》:「意氣揚揚,甚自得也。」

6.可以、能夠。如:「得過且過」、「不得抽菸!」、「得饒人處且饒人」、「所有員工均得摸彩。」

7.用於談話終了之時,表反對、禁止或同意。如:「得了,別再出餿主意了!」、「得,我們就照你的方法去做。」

[副]

相當於「何」、「豈」、「那」、「怎」、「難道」等,表示反詰的語氣。唐.杜甫〈後苦寒行〉二首之二:「巴東之峽生凌澌,彼蒼迴斡人得知。」

[助]

置於動詞之後,無義。唐.杜甫〈絕句漫興〉詩九首之二:「恰似春風相欺得,夜來吹折數枝花。」



(三)˙ㄉㄜ, [介]

用在動詞、形容詞後面,表示結果或性狀。如:「跑得快」、「覺得很好」、「美得冒泡」。



(一)ㄋㄧㄥˊ, [形]

安定。如:「安寧」。《詩經.小雅.常棣》:「喪亂既平,既安且寧。」《遼史.卷三一.營衛志上》:「隨陽遷徙,歲無寧居。」

[動]

1.省視、問安。如:「歸寧」。唐.韓愈〈贈張童子序〉:「童子請於其官之長,隨父而寧母。」

2.回家。《喻世明言.卷二六.沈小官一鳥害七命》:「沈昱并原告人,寧家聽候。」

3.平息。唐.李嶠〈為水潦災異陳情表〉:「以寧眾口之囂謗,以答三靈之譴咎。」

[副]

1.情願、寧願。表示選擇後的結果。如:「寧可」、「寧死不屈」、「寧缺毋濫」。《論語.八佾》:「禮與其奢也,寧儉。」《史記.卷七.項羽本紀》:「吾寧鬥智,不能鬥力。」

2.豈、難道。《戰國策.趙策三》:「十人而從一人者,寧力不勝,智不若耶?」唐.王勃〈滕王閣序〉:「老當益壯,寧移白首之心?」

3.乃、竟然。《詩經.大雅.瞻卬》:「心之憂矣,寧自今矣。」《三國志.卷二七.魏書.徐胡二王傳.胡質》:「胡通達,長者也,寧有子孫不?」

[名]

1.清朝以南京為江寧府治,故簡稱為「寧」。如:「寧漢分裂」。今稱為「京」。

2.大陸地區寧夏省的簡稱。

[助]

語氣助詞,無義。如:「寧耐」。《左傳.襄公三十一年》:「賓至如歸,無寧菑害。」



ㄐㄩˊ, [名]

植物名。芸香科柑屬,小喬木或灌木。枝纖細有刺。葉狹長而尖,葉柄與葉片間有關節。花白色五瓣。秋天結果實,也稱為「橘」,形小而扁圓,果皮為紅黃色,果肉多汁,味甘酸可食。果皮、種子、葉片等均可入藥。



(一)ㄒㄧㄤ, [副]

1.彼此、交互,兩方面都進行的。如:「互相」、「守望相助」、「兩地相思」。《莊子.大宗師》:「四人相視而笑,莫逆於心,遂相與為友。」唐.崔護〈題都城南莊〉詩:「去年今日此門中,人面桃花相映紅。」

2.比較一下,合併著說兩方面比較的結果。如:「相異」、「相像」、「相得益彰」、「旗鼓相當」。

[助]

由交互的意義演變為單方面的意義,表示動作是由一方對另一方進行。如:「有事相煩」、「實不相瞞」。《三國志.卷五四.吳書.魯肅傳》:「孤持鞍下馬相迎,足以顯卿未?」

[名]

姓。如明代有相世芳。



(三)ㄓㄠˊ, [動]

1.表示狀態的持續或已有了結果。如:「燈點著了」、「找著了」、「睡著了」。

2.接觸。如:「上不著天,下不著地」、「前不搭村,後不著店」。

3.陷入、中計。如:「他著了我的道了。」

[副]

恰好、得當。如:「這筆錢真花著了。」



(二)ㄓㄨㄛˊ, [動]

1.穿上。《樂府詩集.卷七三.雜曲歌辭十三.古辭.焦仲卿妻》:「著我繡裌裙,事事四五通。」唐.李白〈上元夫人〉詩:「裘披青毛錦,身著赤霜袍。」

2.附、接觸。如:「附著」。《國語.晉語四》:「今戾久矣,戾久將底。底著滯淫,誰能興之?」《文選.宋玉.登徒子好色賦》:「著粉則太白,施朱則太赤。」

3.及、到。如:「著陸」。《三國志.卷二六.魏書.田豫傳》:「賊還,果遇惡風,船皆觸山沉沒,波蕩著岸。」唐.沈佺期〈雜詩〉三首之二:「妾家臨渭北,春夢著遼西。」

4.開花或結果。唐.王維〈雜詩〉三首之二:「來日綺窗前,寒梅著花未?」宋.蘇軾〈周教授索枸杞因以詩贈錄呈廣倅蕭大夫〉詩:「春根夏苗秋著子,盡付天隨恥充腹。」

5.命令、差使。元.王實甫《西廂記.第四本.第二折》:「我著你但去處行監坐守,誰著你迤逗的胡行亂走?」《西遊記.第一三回》:「接至裡面供給了,著僧綱請往福原等安歇。」

[名]

1.下棋行子。如:「棋高一著」。

2.處事的方法、計策。如:「失著」、「無著」。

3.事情的歸宿。如:「著落」。



ㄔㄠ, [動]

1.攻擊、掠取。如:「包抄」。《後漢書.卷三一.郭伋傳》:「時匈奴數抄郡界,邊境苦之。」

2.以匙或手拿取東西。唐.杜甫〈與鄠縣源大少府宴渼陂〉詩:「飯抄雲子白,瓜嚼水精寒。」《西遊記.第七四回》:「在那石崖上抄一把水,磨一磨。」

3.從側面或便捷的路過去。如:「抄捷徑」、「抄近路走」。

4.謄寫。如:「抄寫」。《水滸傳.第八五回》:「教把眾頭領的姓名,都抄將來,盡數封他官爵。」

5.襲用、沿用。如:「這件事的情況特殊,處理方法應當不同,豈能照抄!」

6.扣押、沒收。《水滸傳.第二二回》:「那時做押司的,但犯罪責,輕則刺配遠惡軍州,重則抄扎家產結果了殘生性命。」《文明小史.第四回》:「難道大公祖不問皂白,就拿他凌遲碎剮,全門抄斬嗎?」

7.一種烹飪方法。把食物迅速在沸水中白煮一下,隨即撈起。此法北方人稱為「抄」,廣東人稱為「烚」。

[名]

1.古代的容積單位。十撮為一抄。後泛指少量、少許。元.康進之《李逵負荊.第一折》:「與你一抄碎金子,與你做酒錢。」

2.姓。如明代有抄思。



ㄕㄢˋ, [動]

1.閹割牲畜、動物。《西遊記.第三九回》:「點汙他不得,他是個騸了的獅子。」

2.截去主根,培植果樹。元.魯明善《農桑衣食撮要.卷上.騸諸色果木樹》:「樹芽未生之時,於根旁掘土,須要寬深,尋纂心釘地根截去,留四邊亂根勿動,卻用土覆蓋,築令實,則結果肥大,勝插接者,謂之騸樹。」



ㄕㄨ, [動]

1.運送。如:「運輸」、「輸油」。《左傳.僖公十三年》:「秦於是乎輸粟于晉。」

2.捐獻、獻納。《左傳.襄公九年》:「魏絳請施舍,輸積聚以貸。」《漢書.卷五八.卜式傳》:「時漢方事匈奴,式上書,願輸家財半助邊。」

3.失敗。如:「比賽結果,他們輸了三球。」

[名]

1.負、敗。如:「服輸」、「認輸」。

2.姓。如漢代有輸子陽。



ㄧㄢˋ, [名]

1.憑證、證據。《韓非子.顯學》:「無參驗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據之者,誣也。」《史記.卷六八.商君傳》:「商君之法,舍人無驗者坐之。」

2.預期的效果,或與預言相合的事實。如:「效驗」。《淮南子.主術》:「驗在近而求 之遠,故弗得也。」《三國志.卷四七.吳書.吳主權傳》:「表說水旱小事,往往有驗。」

3.病徵。《列子.湯問》:「二人曰:『願先聞其驗。』」

[動]

1.察看、檢查。如:「驗血」、「驗屍」。唐.柳宗元〈種樹郭橐駝傳〉:「甚者爪其膚以驗其生枯,搖其本以觀其疏密,而木之性日以離矣。」

2.審核、證實。《呂氏春秋.審分覽.知度》:「有職者,安其職不聽其議;無職者,責其實以驗其辭。」

3.結果與所預言相合。如:「應驗」、「屢試屢驗」。


?子

ㄅㄚ ˙ㄗ
乾肉。《水滸傳.第一一回》:「有財帛的來到這裡,輕則蒙汗藥麻翻,重則登時結果,將精肉片為?子,肥肉煎油點燈。」


拔苗助長

ㄅㄚˊ ㄇㄧㄠˊ ㄓㄨˋ ㄓㄤˇ
比喻為求速成而不按事物本有漸進的秩序,結果不但無益,反而有害。參見「揠苗助長」條。


拔類超群

ㄅㄚˊ ㄌㄟˋ ㄔㄠ ㄑㄩㄣˊ
人才特出,超出眾人之上。參見「出類拔萃」條。元.湯式〈一枝花.麗春園有世情套〉:「恁待要片時間拔類超群,則除是三般兒結果收因。」


罷崗

ㄅㄚˋ ㄍㄤˇ
警察因反對某項命令,或有某種要求未得到圓滿結果,一致停止服勤,稱為「罷崗」。


伯羅奔尼撒戰爭

ㄅㄛˊ ㄌㄨㄛˊ ㄅㄣ ㄋㄧˊ ㄙㄚ ㄓㄢˋ ㄓㄥ
西元前四三一至四○四年間,以工商業為主的雅典與以農業為主的斯巴達,因為經濟與政治的衝突,各自率領一批城邦,混戰不休。結果斯巴達得波斯之助,大敗雅典,遂取得霸權。


悲喜劇

ㄅㄟ ㄒㄧˇ ㄐㄩˋ
介於悲劇和喜劇之間的戲劇。其情節的發展有可能成為悲劇,但結果卻以喜劇收場。此詞出現羅馬時代,但真正悲喜劇的出現要到文藝復興時期,以莎士比亞的《威尼斯商人》為代表作。


貝多樹

ㄅㄟˋ ㄉㄨㄛ ㄕㄨˋ
植物名。屬常綠喬木。高達十多米,莖上有環紋。葉子大,掌狀羽形分裂。花淡綠而帶白色,只開一次花,結果後即死亡。葉子稱為「貝葉」,可做扇子,亦可代替紙用來寫字。也稱為「貝葉樹」、「多羅樹」。


備取

ㄅㄟˋ ㄑㄩˇ
考試結果,預備在正取缺額時遞補的名額。如:「這次考試,我只上了備取。」也稱為「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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