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梵行
[佛光阿含藏]巴利本作 anuttaraj brahma-cariya-pariyosānaj(完成無上梵行)。
[佛光阿含藏]
為愛所苦……究竟無餘
巴利本(D. vol. 2, p. 283)作:凡是愛盡,已解脫者,彼究竟依止、究竟安穩、究竟梵行、究竟滅度。
在原始佛教或部派佛教之中,「毗佛略」是指九部經之一或十二部經之一。但在大乘佛教之中,一般皆用以指大乘經典。音譯又作鞞佛略、毗富羅、斐佛略、斐肥儸、為頭離。意譯為方廣、方等、廣破、廣大、廣博、廣解、廣平、無比。又稱大方廣(mahā-vaipulya)或大方等。
梵語vaipulya,係從形容詞vipula(有廣、大等義)轉化而來的名詞,有大量、廣量之義,意即其量廣大。又,若以此語為前置詞vi(離、無之義)與名詞tulā(比或平衡之義)的合成語vaitulya所轉化而成,則有無比之義。若以巴利語vedalla係從動詞vidal(破之義)而來的形容詞vidala所轉化者,即有廣破之義。《順正理論》卷四十四云(大正29‧595a)︰「言方廣者,謂以正理廣辯諸法,以一切法性相眾多,非廣言詞不能辯故。亦名廣破,由此廣言能破極堅無智闇故。或名無比,由此廣言理趣幽博,餘無比故。」意謂諸經中以正理廣宣法義者,即稱毗佛略。
關於「毗佛略」類的經典,《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六認為是指《五三經》、《梵網》、《幻網》、《五蘊》、《六處》、《大因緣》等諸經,巴利文《善見律毗婆沙》(Saman-ta-pāsādikā)序則指徵問應答而生喜悅的經典,如《Cūḷa-vedalla》(《中阿含》卷五十八〈法樂比丘尼經〉)、《Mahā-vedal-la》(《中阿含》卷五十八〈大拘絺羅經〉)、《Sakka-pañha》(《長阿含》卷十〈釋提桓因問經〉)等。依此可知,「毗佛略」原指阿含中的《梵網經》(即《長阿含》卷十四〈梵動經〉)、《法樂比丘尼經》等經。
然而在大乘經論中,則認為「毗佛略」主要指菩薩藏大乘經典,後更主張小乘聲聞藏中無毗佛略,唯有九部經。如《大般涅槃經》卷十五云(大正12‧452a)︰「何等名為毗佛略經﹖所謂大乘方等經典。其義廣大,猶如虛空,是名毗佛略。」《菩薩地持經》卷三〈力種姓品〉、《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八、卷八十五等,謂十二部經中,獨方廣為菩薩藏,餘皆聲聞藏;《大般涅槃經》卷五謂諸聲聞無慧力,是以如來為說半字九部經典,不說毗伽羅論方等大乘。蓋依大乘經論之意,「毗佛略」不單意味其量極大,主要在指宣說廣大平等之理趣者。
又,在大乘經中,以摩訶(mahā)冠於毗佛略之上而成mahā-vaipulya,用以稱呼經典者為數頗多,此即稱為「大方廣」或「大方等」,如《大方廣佛華嚴經》、《大方等如來藏經》、《大方等大集經》、《大方廣地藏十輪經》等皆是。如此,於「毗佛略」上冠以「摩訶」,其用意似在與小乘聲聞藏中之「毗佛略」作區別。《華嚴經疏》卷三解釋大方廣之義,謂「大」有體大、相大、用大、果大、因大、智大、教大、義大、境大、業大等十義,「方」及「廣」亦各有此十義,而且「方廣」又有廣依、廣說、廣破、廣超、廣治、廣攝、廣德、廣生、廣絕、廣知等十義。此說乃專就佛所說教旨之廣大幽博而明其義趣,是原初意義之轉化。
◎附一︰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八章第四節(摘錄)
「毗陀羅」、「毗佛略」,在「九分教」中,不是各別的,而是同一分的傳說不同。因而引起的問題是︰「九分教」的本義,到底是「毗陀羅」,還是「毗佛略」﹖重視巴梨語(Pāli)的,當然以「毗陀羅」為古義。然巴梨語,是佛教用語中較古的一流,而不是古代佛教的唯一用語。屬於一流而為一部派所承用,並不能推定為古來如此。在「九分教」的用語中,如「記說」,巴梨語在共同的vyākar-aṇa外,別取veyyākaraṇa,以表示特色;那焉知「毗陀羅」不是這樣,在一般通用的vaipulya以外,別取vedalla以表示特殊呢﹖與梵語vaipulya相當的,巴梨語有vetulya,也是「方廣」的意思,而音聲與vedalla相近。所以,如解說為︰vaipulya,vetulya,同為「方廣」,而是梵語與巴梨語的差別。銅鍱部學者,別取與vetulya音聲相近的vedalla為分教的專名,以專稱層層問答,層層歡喜與讚歎的契經,不是沒有可能的!以文證來說,「毗陀羅大經」,「毗羅陀小經」,經名本是後人所安立的;而其他部派所傳,也沒有稱之為「毗陀羅」。而且,覺音所指的「毗陀羅」中,如《滿月大經》與《帝釋所問經》,巴梨經藏的明文,是屬於「記說」,並沒有稱為「毗陀羅」。銅鍱部學者,專從形式著想,而稱之為「毗陀羅」,未必是「九分教」的本義!無畏山寺派所傳,也沒有這麼說呢!
「毗佛略」,與銅鍱部所傳的「毗陀羅」,論形式與性質,都可說是不同的。「毗陀羅」──六部經,是法義的問答集。在問答體的形式中,對種種問題,給以明確的解答。雖然種種問題,與修證有關,但性質是說明的,重於了解的。這一學風,與阿毗達磨論相近,為未來的論師所繼承。「毗佛略」是法義的廣分別說。在分別體的形式中,闡屆踩法的深義。原則的說,佛說五蘊、六處、因緣,都導歸解脫寂滅的自證,這就是佛法的深義。佛以「處中之說」──緣起為根本法則,從而說明緣起甚深,寂滅更甚深。「處中之法」,依緣起而開示不落外道的種種異見,這是《雜阿含經》最一般的法說。《梵網》、《五三》、《幻網》等,更廣分別以顯示這一深義。從《阿含經》看來,從「愛滅則取滅」著手的,是五蘊說。從「觸滅則受滅」著手的,是六處說。從「識滅則名色滅」,或「無明滅則行滅」說起的,是因緣說。其實,這都是因緣(緣起)說,而導歸於寂滅的。《大因緣經》、《分別六處經》、《象迹喻(分別五蘊)經》等,更廣分別以闡明這一深義。這一類契經,在廣分別的形式中,是重於修證的。這一學風,為未來的經師所繼承。所以「毗陀羅」與「毗佛略」,在形式與性質上,都有不同的地方。
然而,這二者也有共同處。如「毗佛略」是廣分別說;而被稱為「毗陀羅」的,在問答中,也以「分別答」為主。「毗陀羅」為法義問答集,比起初期的簡略問答,也不能說不廣(問答)了。「毗佛略」以聖者自證的究竟寂滅為宗極。而《毗陀羅小經》、《滿月大經》,也以涅槃為究極。如《正見經》以「無明盡而明生」為結束;《釋問經》以「愛盡究竟梵行」為極︰可說都歸結於這一深義。尤其是,《法樂比丘尼經》說︰「君欲問無窮事;然君問事,不能得窮我邊也。涅槃者,無對也。」《雜阿含經》(〈正見經〉)也說︰「摩訶拘絺羅!汝何為逐!汝終不能究竟諸論,得其邊際。若聖弟子斷除無明而生於明,何須更求﹖」這是從問答廣說,而引向深廣無際,超越絕對的境地。
「九分教」組為一聚,「四阿含」、「四部」集成的前夕,佛教界早已進入廣說──廣分別,廣問答的時代,集成了文義深廣的眾多契經。被稱為「毗佛略」與「毗陀羅」的,都是廣長的契經,主要都被編集於《長阿含》、《中阿含》中。這是當時佛教界的共同傾向;如略去形式,而重視內容的共同性,那二類都可說是「廣說」(方廣,vaipulya,vetulya)。銅鍱部偏重形式,以層層問答,而得歡喜與滿足的契經,別名為vedalla,這才與「毗佛略」分離了。
廣問答與廣分別,尤其是廣分別說的契經,對未來的佛教來說,已樹立起卓越的典型。在佛教的開展中,有方廣部(vetulyaka),就是「方廣道人」。有更多的聖典,名為「方廣」(或譯「方等」)。「毗佛略」如此的源遠流長,決不會是部派分裂以後,偶然的發展而來的。
◎附二︰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九章第一節(摘錄)
「方廣」︰「九分教」之一的「方廣」,從「記說」(vyākaraṇa)的發展而來。「記說」的體裁,是問答、分別;內容是「所證、所生」,深祕而不顯了的事理。佛法是解脫的宗教,在解脫宗教中,有太多的深祕而不顯了的事理,要有明顯決了的說明。「記說」就是「對於深祕隱密的事理,所作明顯決了(無疑)的說明」。如佛與弟子證得的「記說」,甚深法義(主要是緣起、寂滅)的「記說」,三世業報的「記說」,未來與過去佛的「記說」。這不是「世論」,不是學問、辯論,而是肯定的表達深祕的事理,使聽者當下斷疑,轉迷啟悟的。充滿宗教感化力的「記說」,在信眾心目中,富有神祕感,如適應一般宗教的「諸天記說」,或說了而「一千世界震動」。在文體上,「記說」的問答與分別,還很簡略,等到文段長起來,成為廣問答與廣分別,就別立為「方廣」,而「記說」漸被用於「眾生九道中受記,所謂三乘道、六趣道」,更進而專重於菩薩的授記作佛了。廣問答與廣分別,體裁與風格略有不同,所以部派佛教中,傳出了「毗陀羅」(vedalla,譯為「有明」)與「毗佛略」(vaipulya,譯為「方廣」)──二類。廣問答的「毗陀羅」,是法義的問答集,性質是說明的、了解的,學風與阿毗達磨(abhidharma)相近。「毗佛略」是廣分別體,闡述種種甚深的法義,破斥、超越世間的種種妄執,歸結於甚深寂滅的智證。然廣問答體,在漢譯經中,也歸結於寂滅,如《法樂比丘尼經》說︰「君欲問無窮事,然君問事,不能得窮我邊也。涅槃者,無對也。」《雜阿含經》也說︰「摩訶拘絺羅!汝何為逐!汝終不能究竟諸論,得其邊際。若聖弟子斷除無明而生明,何須更求!」廣問答也是廣分別那樣的,從分別到無分別,引向深廣無際,超越絕對的證境(所以一般但立「方廣」一分)。這是充滿宗教意味,富有感化力的,以智證寂滅為究極的聖典。這樣的聖典,初期的多被編入《長阿含經》與《中阿含經》。部派佛教所傳出的,如法藏部(Dharmaguptāḥ)的《四分律》卷五十四說(大正22‧968b)︰「如是生經,本經,善因緣經,方等經,未曾有經,譬喻經,優婆提舍經,句義經,法句經,波羅延經,雜難經,聖偈經︰如是集為雜藏。」
「雜藏」,是「經藏」以外的。法藏部說「雜藏」中有「方等經」,也就是說,在「四阿含經」以外,別有「方等(即「方廣」)經」的存在。《毗尼母經》說︰「從修妬路乃至優婆提舍,如是諸經與雜藏相應者,總為雜藏。」《毗尼母經》所說,與《四分律》相近,「雜藏」中也是別有「方廣」部類的。四阿含經以外的「方廣」,雖不能確切的知道是什麼,但性質與「九分教」中的「方廣」相同,是可以確定的。《四分律》說︰「有比丘誦六十種經,如梵動經。」說一切有部與之相當的《十誦律》舉「多識多知諸大經」十八種;《根有律》舉《幻網》等「大經」。這些都是被稱為「方廣」的,所以《四分律》所說「六十種經」,可能有些是沒有編入「阿含經」的「方廣」。又《增一阿含經》卷一〈序〉說(大正2‧550a)︰「菩薩發意趣大乘,如來說此種種別,人尊說六度無極。(中略)諸法甚深論空理,難昆了不可觀。(中略)彼有牢信不狐疑,集此諸法為一分。(中略)方等大乘義玄邃,及諸契經為雜藏。」
《增一阿含經》〈序〉,在說明了結集三藏,經藏分為四部分以後,又作了如上的說明。「集此諸法為一分」──「雜藏」,就是菩薩發心,六度,甚深空義等;「方等大乘」就在這「雜藏」中。經序所說,與《四分律》、《毗尼母經》所說相同。總之,部派佛教中的某些部派,「雜藏」中是有「方等經」的。《論事》十七、十八、二十三章中,提到大空宗(Mahāsuññatāvādin)的方廣部(vetulyaka),應該是屬於大眾部系的。稱為「方廣」、「大空」,正與龍樹(Nāgārjuna)論所說︰「佛法中方廣道人言︰一切法不生不滅,空無所有,譬如兔角龜毛常無」相合。部派佛教中,有(阿含以外的)稱為「方廣」的聖典,有以「方廣」為名的部派。大乘經興起,多數稱為「方廣」(或譯「方等」)、「大方廣」(或譯「大方等」),與部派佛教的「方廣經」、「方廣部」,有不容懷疑的密切關係。大乘方廣經的傳布,主要是繼承這「決了深祕事理」的「方廣」而來。
〔參考資料〕 《大般涅槃經》卷十四、卷二十六;《大智度論》卷三十三;《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五、卷八十一、卷八十五;《成實論》卷一;《大乘義章》卷一;《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一。
二十二卷。姚秦‧弘始十五年(413)罽賓沙門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譯。收在《大正藏》第一冊。此經是北方所傳「四阿含經」之一。因為它所滙集各經的篇幅最長,除了有重點的批判外道異說以顯彰佛教而外,所說的事實又多半涉及長遠的過去事,所以叫《長阿含經》。如與南傳經藏之「五部」相比,則相當於《長部》。
此經譯本內容,共四分四誦,內收有三十經。各經主題如次︰
第一分第一誦,收〈大本經〉等四經,主要敘述諸佛及弟子過去事緣。
〈大本經〉第一,說毗婆尸等七佛種族、生處、出家成道、所化弟子等本生因緣,並特詳述毗婆尸佛初成道時,多修安穩、出離二觀,為王子提舍、大臣子鶱茶等說法等事。
〈遊行經〉第二,佛因摩竭王阿闍世欲伐跋祇,並命大臣離舍來佛所問法,佛因而為比丘說七種、六種不退法。又歷敘佛遊行教化,說四深法、五寶難事、四諦、地動八因緣、世有八眾、四種應得起塔,乃至入涅槃分舍利等事。
〈典尊經〉第三,說佛在因行中為大臣典尊化七王、出家等事,但仍非究竟道,今為弟子說法,乃是究竟梵行。
〈闍尼沙經〉第四,說人王優婆塞念佛,命終為毗沙門天王太子,得初果,七生中常名闍尼沙(譯勝結使),向佛述聞自梵童說四念處、七定具、四神足等法。
第二分第二誦,收〈小緣經〉等十五經,主要敘述佛所說法要及修行等事。
〈小緣經〉第五,佛說四種姓善惡升降平等,出家修道同為釋種。又說四種姓生起因緣,以成就明行為最上。
〈轉輪聖王修行經〉第六,說過去堅固念等六轉輪王以正法治世,至第七王惡法自用,致成減劫;後王修善,又漸成增劫。因此教比丘等當修善法,可得四神足等。
〈弊宿經〉第七,說童女迦葉在拘薩羅國為弊宿婆羅門說種種法破除斷見,令彼皈依佛法,設令施眾,命終生天等事。
〈散陀那經〉第八,佛因尼俱陀梵志對散陀那謗佛,佛為說苦行垢無垢等法,化令皈依。
〈眾集經〉第九,佛命舍利弗為眾說法,因而共集佛說,從「一切眾生皆依食住」之一法起,逐次增一,說至十無學法止。
〈十上經〉第十,佛命舍利弗說十上法,從成修等十種一法,逐次增一,至十種十法,具足五五0法,能除結縛,得至涅槃,盡於苦際。
〈增一經〉第十一,佛為諸比丘說一成、一修、一覺、一滅、一證等,增一至十成、十修、十覺、十滅、十證等五法。
〈三聚經〉第十二,佛為諸比丘依據趣惡趣、趣善趣、趣涅槃等三聚,說增一法門。從一三法聚增至十三法聚。
〈大緣方便經〉第十三,廣說十二因緣深義。
〈釋提桓因問經〉第十四,帝釋發微妙善心欲來見佛,先使樂神般遮翼鼓琉璃琴讚佛。佛為說天人怨敵之因起於戲論,「若無調戲則無想,無想則無欲,無欲則無愛憎,無愛憎則無貪嫉,若無貪嫉則一切眾生不相傷害」。又說捨離諸受等。
〈阿㝹夷經〉第十五,佛為房伽婆梵志說善宿比丘往因。又說破外道苦行邪見等事。
〈善生經〉第十六,佛為長者子善生說離四種惡行,及敬禮六方之法。
〈清淨經〉第十七,佛因沙彌周那陳述尼乾子徒眾分裂諍論等事,乃說清淨梵行等無諍正法。
〈自歡喜經〉第十八,舍利弗念佛說制法(三十七菩提分)、處法(十二處)等,智慧無餘,神通無餘,世間所有沙門婆羅門無有與如來等者。
〈大會經〉第十九,諸天鬼神婆羅門於佛所集會,佛各別為之結咒。
第三分第三誦,收〈阿摩晝經〉等十經,主要敘述佛對異學的論難。
〈阿摩晝經〉第二十,佛為婆羅門阿摩晝說釋種種姓因緣,並為說法使見佛相好,引其師來皈依悟道。
〈梵動經〉第二十一,說寡聞凡夫,不達深義,惟知讚佛持戒等小因緣;賢聖弟子則能讚佛甚深微妙大光明法,謂佛善知沙門婆羅門本劫本見、末劫末見、盡入六十二見之中,因而詳說六十二見。
〈種德經〉第二十二,佛讚許種德所說婆羅門出生等五法中,惟持戒智慧二者為不可缺,因說比丘的戒慧二法令使皈依。
〈究羅檀頭經〉第二十三,佛為婆羅門究羅檀頭說三種祭祀、十六祀具,及歸、戒、慈心、出家修道功德,令使皈戒。
〈堅固經〉第二十四,堅固長者子請佛教比丘顯現神通,佛說惟教弟子靜處思道,覆藏功德,發露過失,終不教弟子顯現神通。
〈倮形梵志經〉第二十五,佛為倮形梵志迦葉說共行有善惡二趣,均非出離之道;惟佛善能說法,令人修道,究竟涅槃。
〈三明經〉第二十六,佛破斥三明婆羅門所說三梵天道的虛妄,另說四無量為梵道。
〈沙門果經〉第二十七,佛為阿闍世王說沙門現得果報,使王懺悔。
〈布吒婆樓經〉第二十八,破斥布吒婆樓梵志異論,顯示想的生滅有因有緣。
〈露遮經〉第二十九,露遮婆羅門請佛而生惡見,謂沙門婆羅門不應為他說法。佛說世有三師等破之。
第四分第四誦,即〈世記經〉第三十,詳述六道眾生所居世界成敗劫數等相。細分為〈閻浮提洲品〉、〈郁單曰品〉、〈轉輪聖王品〉、〈地獄品〉、〈龍鳥品〉、〈阿須倫品〉、〈四天王品〉、〈忉利天品〉、〈三災品〉、〈戰鬥品〉、〈三中劫品〉、〈世本緣品〉等十二品。
聲聞乘各部派所傳的阿含,各各不同。晉譯的《長阿含經》究屬於何部所傳,從來就沒有一致的意見。不過《長阿含經》的譯者佛陀耶舍是罽賓人,在翻譯本經之前,他先誦出的《四分律》是法藏部的作品。又譯本第二〈遊行經〉中,有關於供養佛塔的重視,以及認為阿羅漢身無漏的思想,又都符合法藏部的主張,所以《長阿含經》可能出於法藏部。至於漢譯本以外其餘各部所傳《長阿含經》,除南方上座部尚保存有整部經本《長部》可以見其全貌而外,其餘只能從各部律藏中所述有關本經的材料得其大概。即所收經典也不全同,同名各經的排列次序與內容亦有出入。
《長阿含經》的梵本,似已佚失。近人在中國新疆境內曾發現多種梵本斷片,其中相當於《長阿含經》者,只〈眾集經〉一種而已。
本經原來所收各經,義不相屬,故在整部譯本出現的前後,不斷有人從事零本的翻譯。僅就現存大藏經中的各異譯本言,就有十九種之多。此外,現存藏文大藏經《甘珠爾》中無《長阿含經》全本,只有相當的零本兩種。即〈大會經〉和〈梵動經〉。至於《長阿含經》晉譯本與南方所傳〈長部〉內容大致相同,僅〈增一〉、〈三聚〉、〈世記〉三經,為南傳本所未見。南北兩本《長阿含》的詳細對照,日本‧赤沼智善所編《漢巴四部四阿含互照錄》,可以參考。(田光烈)
◎附一︰〈長部〉(編譯組)
長部(Dīgha-nikāya),南傳巴利經藏五部之一。在巴利經藏之五部中,此部所集各經篇幅較長,故名長部。相當於漢譯四阿含中的《長阿含經》。所收經本計有三十四經,分為三品,即(1)Sīla-kkhandha-vagga(戒蘊品,有十三經)、(2)Mahā-vagga(大品,有十經)、(3)Pāṭika-vagga(波梨品,有十一經)。
此《長部》與漢譯《長阿含經》所收的經文,列舉順序全異,亦互有存闕。據日人姉崎正治《The four Buddhist Āgamas in Chi-nese》、赤沼智善《漢巴四部四阿含互照錄》的研究,漢譯第一分及第二分的一部分相當於巴利第二〈大品〉,漢譯第三分相當於巴利第一〈戒蘊品〉,漢譯第四分於巴利全闕,另外漢譯其餘部分即巴利第三〈波梨品〉所收載者。此中,漢譯存而巴利闕者,有〈增一〉、〈三聚〉、〈世記〉三經;巴利存而漢譯闕者,有〈Mahāli〉(摩訶離)、〈Jāliya〉(闍利)、〈Subha〉(清淨)、〈Mahā-satipaṭṭhāna〉(大念處)、〈Lakkhaṇa〉(相)、〈Āṭānātiya〉(阿吒那智)等六經。又,《長部》的〈Mahāparinibhāna〉及〈Mahā-sudassana〉二經,相當於漢譯的〈遊行經〉,因此二本共通的經文可以說有二十七經或者二十八經。
近代在新疆發現的梵文中,有相當於《長部》第三十二經〈Āṭānātiya sutta〉的片斷。又,西元1890年到1911年期間,英國學者戴維斯(Rhys Davids)、卡本特(J. E. Carpen-ter)二人,校訂出版《長部》的原文。另在譯本方面,有戴維斯及其夫人的英譯《Dialogues of the Buddha》(1909~1921)、紐曼(K. E. Neumann)的德譯《Die Re-den Gotamo Buddhos》(1907~1918)、弗郎克(O. Franke)的德譯《Die Verknüp-fung der Dīghanikāya suttas untereinander》(1913)。此外,註釋有覺音(Buddhagh-osa)的《Sumaṅgalavilāsinī》;此書由戴維斯及卡本特二人於1886年出版。
◎附二︰溫特尼茲(M. Winternitz)《印度文獻史》〈佛教文獻〉第三章(依觀摘譯)
《長部》經典中,最為值得注意的一經是第十六經〈大般涅槃經〉(Mahāparinibhā-na-suttanta)。此經無論在形式上、內容上均與其他經典不同。它不是對教理的某一點或更多的教理作論述,它所記錄的是佛陀入滅前所說過的格言,或與人的交談以及佛陀入滅時的一些事件。此龐大記錄中的最古部分,確實是三藏中最古老的部分,可以說是最早以詩的方式來處理佛陀行蹤的。巴利聖典中雖然沒有有關佛陀傳記方面的典籍,但是在經藏以及在律藏中仍然可以找出與此有關的資料。佛陀的後半生、及其最後的言論,在佛弟子心上可說是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而且佛弟子還完全地、忠實地將這些印象保存下來、留傳下來。〈大般涅槃經〉中,被認為真正是最古老且最根本的章句,雖然僅僅只有這一部分,但是我們幾乎可以確定此最古的部分就是佛傳的伊始。本經不是統一性的製作,而是由幾個不同時代的部分所組成。在極為初期的時代(大約是佛滅後不久),業已有簡短的《(佛)涅槃經》出現。這種原始的涅槃經其後由於被逐漸追加與增補,內容遂與日俱增,最後終於形成了今日我們所見的巴利聖典中的「涅槃大經」。後文所揭的經中第二誦品中的章句,確實是最古老且最原始的。也就是經中敘述佛陀在毗舍離城以意志力戰勝最初的病痛,其後向阿難表示他自己對弟子所說的法皆無藏私,他已揭示了全部的真理;進而又說自己不曾以僧團的領導者自居。在經中,佛陀曾這麼敘述︰「僧團並不是由我一人所攝持的,因此,只要能依照我所說法去修行,那麼即使在我入滅後,僧團也不會欠缺『領導者』。」、「因此,阿難啊!你們應該以自己為燈明,當自歸依;以法為燈明,當歸依於法。」又,第五誦品中的一些章句也被認為是較古老的、較原始的。也就是經中敘述阿難以佛陀即將入滅而悲不可抑,因而步出門外倚柱痛哭。於是佛陀喚回阿難,極力勸慰阿難止哀並且肯定了阿難的忠誠。全經隨處可見的詩句,幾乎也都屬於古老的部分。其中的某部分包含了佛陀及其弟子的重要格言。
前文所提及的,都是將佛陀視為人類之一來看待;然而在同一經典中的其他部分,我們也可以看到佛陀猶如半神或魔術師那樣的展現奇蹟。說的更明確些,那是佛陀自說自己擁有神力的記載。依此神力,佛陀如果願意將自己的生命延長到劫末的話,並不是不可能。但是,由於阿難不明白佛陀所作的暗示,沒有懇求佛陀繼續住世,因此佛陀後來曾非難阿難一番。經中又敘述佛陀決意入滅時,大地震動不已。於是,順便列舉地動八因,進而更列舉八眾、八勝處等與「八」這一數字有關的法數。這些敘述,顯然是後代的人所附加或穿插的;將這些敘述增補進去的人似乎已感受不到古記錄撰作者所欲表達的精神。大抵說來,要指出所附加進去的資料出自何處,並不困難。本經的大部分內容(甚且可以說是全部),幾乎在三藏中的其他典籍中都可以找到,顯然它是從那些典籍中借用過來的。然而,雖然經中有那麼多的增廣與穿插,倒也不至於破壞了本經的特質;比起三藏中的其他典籍,本經更像基督教的福音書。
尤其是為了提高所插入的重要典籍的威信,那些有名且受重視的經典自然被積極地使用。例如,在經中插入了向佛陀、法、僧團告白其信仰的法鏡(dhammādāsā)。雖然如此,〈大般涅槃經〉的總結性的編纂,還是較為後代的。這是因為其中的某些章句,提及了有關經律的傳承與權威,而且在本經最後的誦品中,連佛陀的遺骨與塔的建立都談到了。也就是在與阿難對談時的、具有「人的」、「教師的」性質的佛陀,在這個時候已經成為禮拜的對象。這是因為到了阿育王時代,只依據紀念物已無法證明什麼了。
〈大般涅槃經〉是由稍早時代的部分及較晚時期的數篇所構成,而其他的經典則成立較晚。佛陀僅以教師身份出現的經典,其成立年代與第十四經的〈大本經〉(Mahāpadāna-sutta)絕非同一時代。在第十四經中,敘述了成佛在釋尊之前的過去六佛及其信條;其中更談及含有諸多奇蹟的佛傳(尤其是有關佛陀投胎與誕生的奇蹟)。第三十經的〈三十二相經〉(Lakkhaṇasuttanta)在傳承上也屬同一年代。在此經中,列舉了聖者的三十二相,並明言凡身上具有此特相者,若不是成為世界的統治者(轉輪聖王),就會成為世間的救主──佛陀。又,如同大多數同時代的人一樣,佛陀確信透過不斷的瞑修,人可以獲得種種神通,成為超人。但是,佛陀卻又明言︰不以教授、勸導或「具有教授意義的神通」教化信徒,而是企圖以神通來影響信徒的手法,對比丘而言是不相應的,對教法而言是危險的。基於這個理由,我們可以認為︰敘述佛陀不僅與其他行者較勁神通,並且炫耀自己具有不思議神力的第二十四經〈波梨經〉(Pāṭikasuttanta),顯然是成立於後期。事實上,此一經典之編纂極為粗略,其中除了最初部分是較古的資料外,其餘的完全毫無價值。
半是詩,半是神話的第十七經以至第二十一經等數經,在傳承上大概是屬最後期的了。如同《往世書》及若干宗派性的敘事詩中,因陀羅神向濕婆神、毗濕奴神表示敬意;這些經典的情形如出一轍。賴斯戴維斯(Rhys Da-vids)稱此為「Tendenzschriften」,經中有佛陀的虔誠信徒因陀羅及其他眾神。其中最有趣的,當屬第二十一經〈帝釋所問經〉(Sak-kapañhasuttanta)。經中敘述身為天神之王的帝釋(因陀羅)渴望謁見崇高的佛陀。為了表達其崇仰聖者之心情,他派遣一名天上的音樂師乾闥婆(Gandharva)先行在前。此乾闥婆以其美妙的偈歌完成了使命。而佛陀也伸出友誼之手歡迎帝釋,並且為之說法,回答帝釋所提出的問題。於是,帝釋以熱烈的讚歌歌頌佛陀。第二十六經的〈轉輪聖王師子吼經〉(Cakkavattisīhanāda-suttanta),經中論及了佛教的救世主──彌勒佛。基於此一理由,無疑的,它也是後期的作品。本經是與道德觀念起源有關的神話作品,並且是──由授記、憶念、教誡混合而成的著作。其中的「起源」(aggañña),在第二十七經〈起世因本經〉(Aggaññasuttanta)中,有極為詳盡的敘述。該經對於宇宙與生物的起源,以及文化與社會階級的起源所作的想像,能令人聯想起《往世書》。雖然如此,本經的目的卻與第三經〈阿摩晝經〉一樣,都是主張阿羅漢的完成與涅槃的證得完全與階級無關。
在《長部》中,佳妙的對話之一是第二十三經〈弊宿經〉(Pāyāsisuttanta)。此經係由否定有靈魂與來生的王族弊宿與鳩摩羅迦葉兩人的對話所組成。通常,經藏中的對話,扮演配角的人物大抵都是以持贊同意見的身份出現,他們只是就佛陀所說插一下嘴而已,而此〈弊宿經〉卻是一活潑生動的對話錄,經中對話的情形,不免令人想起了柏拉圖的對話錄。但是,本經並不是根源性的作品,而是帶有傳聞性質的對話;這是借用自其他宗派的。《長部》的最後三經,最能顯示《長部》總結性的編纂是在相當晚的時代。此中,第三十二經〈阿吒囊胝經〉(Āṭānāṭiyasuttanta)只是一防禦龍蛇鬼神的咒經,第三十三經的〈等誦經〉(Saṅgīṭisuttanta)與第三十四經〈十上經〉(Dasuttarasuttanta)二者係仿傚《增支部》的文體所成;如同其內容類似論典,其形式也是採問答示教的體裁。
〔參考資料〕 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前田惠學《原始佛教聖典の成立史研究》;赤沼智善《漢巴四部四阿含互照錄》。
隨機羯磨‧諸說戒法篇:「摩得
羯磨疏‧諸說戒法篇:「文中引
論言布薩者,乃梵本音。此以義翻,捨惡證善法也。大途如此。僧祇中,乃至清信士女,九十六種出家之人,皆半月三受布薩,故彼文云,佛說清淨是名布薩。即如律云有犯者不得說戒聞戒等;又云龍女受布薩者,即八戒齋也。故俱舍中云,受布薩護,即八齋也;又云布薩食者,亦是淨齋之食耳。即見論云布薩復八齋也。三千威儀經云,布薩者,秦言淨住,義云長養。齊竟陵文宣王撰淨住子二十卷,大論布薩法式願誓讚引,須讀者長人神思也。母論云,斷犯斷惑,清淨身口,皆名布薩義,掃堂敷座,名布薩事;自恣亦爾。」濟緣記釋云:「釋名義中,初文。捨惡證善,如注具引。捨諸惡不善,謂業惑也;證得白法,謂無漏功德也;究竟梵行,即無學果。諸文所翻,不出斯意,故云大途如此。次科,初僧祇布薩,通於俗外;每半三日集會修善,故云三受。四分無犯方許聞說,仍名八戒,皆清淨義。俱舍戒護三業分之,布薩召食,故知名通,非止說戒。善見同上兩文。三千,淨住取離惡義,長養取生善義。南齊蕭子良封竟陵,謚文宣,淨住子名,即準上經,舊云有二十卷,多明在家布薩法,未見其文。母論犯即是業,下分事義,皆歸清淨;自恣亦爾,同上事義。」(業疏記卷一九‧一九‧九)
亦名:說戒正儀篇
行事鈔‧說戒正儀篇:「說戒正
亦名:說戒法不壞正法得久住
行事鈔‧標宗顯德篇:「十誦云
行事鈔‧說戒正儀篇:「善見云
,云何得知正法久住?若說戒法不壞是。摩得伽云,布薩者,捨諸惡不善法,及諸煩惱有受(愛)。證得白法,究竟梵行,事故名也。又云,半月半月自觀身,從前半月至今半月中間,不犯戒耶?若有犯者,於同意所懺悔。毗尼母,清淨者,名布薩義。」(事鈔記卷一一‧五‧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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