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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子生現行

[佛光大辭典]

略稱種生現。指由吾人心識內之「種子」而形成諸法之現行。亦即存在於第八識(阿賴耶識)中之無數種子,生起現前存在之諸多事物;而「種子」與「現行」兩者之間,「同一剎那,不相隔時。〔成唯識論卷二〕(參閱「種子」5863) p5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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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七轉第八互為因果

(術語)種子生現行,現行薰種子之法相也。見種子條。


三法展轉因果同時

(術語)相宗談萬法之緣起,第八識之種子,待眾緣和合而現行。是曰種子生現行。其種子與現行之因果,非前後異時,而全為同時。一方現行,正在現行,同時又直以種子薰於本識,是現行種子也。此現行薰習種子因果亦全同時。此種子為緣所扶,於同時生現行,現行又同時薰習種子,三者展轉為因為果,故名。


四種緣起

(名數)華嚴宗之教理,以緣起為主。具之一字,彌顯今宗者,天台之事也。本宗對之得云起之一字,益振當家。何則?以本宗之至極,在於法界緣起故也。今就五教而分別之,各有一個之緣起(但除頓教),曰業感緣起,是小乘教也。曰賴耶緣起,是大乘始教也。曰如來藏緣起,是大乘終教也。曰法界緣起,是圓教也。而獨除頓教者,以彼為無相離言之宗,不更涉教相之教也。

茲辨四種緣起之大要,則一業感緣起。是謂惑業苦三道展轉,而因果相續也。惑為心之病,業為身之惡,苦為生死之果報。心之病為緣,而造身之惡,身之惡為因,而感生死之果,故稱之為業感緣起。例如有人起瞋恚,是惑也。由之而終至引刀殺他,是業也。此業自牽引未來之苦果,是一具之緣也。而感了未來之苦果,則於其苦果之身,更起惑造業,招他世之苦果,是亦一具之緣起也。如此惑業苦三道展轉,互為因果,如輪環玉者,生死輪迴之相也。故溯之則過去永永更無生之始,趁之則未來漫漫更無死之終。佛教所談三世因果之相,大要不過於此。而詳之者,即十二因緣觀是也。然而如是論來,雖足知因果之關系,若問此三法從何生來?則宜為答之之辨解。此所以於業感緣起之次,有賴耶緣起也。

二賴耶緣起。賴耶者,阿賴耶之略,譯曰藏。藏種子之義。有微細不可知之一大藏識,為一有情之根本依也。差排有情之萬法,皆為自此藏識所執持之種子現行者,是謂為種子生現行。彼所現行之萬法,為新熏其種子於藏識者,此謂為現行熏種子。因而可得三法:

一本有種子。是為藏識所執持,遇緣則現行之種子也。二現行法。是本有種子遇緣現行之法也。三新熏種子。是由現行法新熏之種子也。

此三法展轉同時為因果,猶如秤之一時高低。是謂為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三法展轉,因果同時。是一具之緣起也。而後時更遇緣則自種子生現行,自現行熏種子,更為一具之緣起。如此展轉因果無究,此為賴耶緣起之相。而所謂緣者,非有別法。反由賴耶現行之諸法也。以現行之諸法為緣而鼓動種子,生惑造業招果也。然則可知為三世因果相之惑業苦三道,皆由吾一心緣起者,賴耶緣起之功也。雖然,更進一步,而謂賴耶心反由何而生?則宜為答之之辨解。若謂由前七識而生,則更詰賴耶與前七識皆由何而生?豈有答之之辭耶?此所以於賴耶緣起之次,有如來藏緣起也。

三如來藏緣起。又曰真如緣起。有一昧平等之真如,而為無始無終不增不減之實體者,為染淨之緣所驅,生種種之法也。其實體有真如門,生滅門之二義,以真如門故,為一味平等之體,以生滅門故,由染緣而現六道,由淨緣而出四聖。於此有三法:

一真如之體。二生滅之相。三因緣之用。

真如之體為因,因緣之用為緣,因生生滅之相。而其生滅之果,即現行之賴耶識也。於是知賴耶識由如來藏而生。而如來藏更不可詰問從何而生,何則?以如來藏體為真如,更有所生,即非真如也。而如是一切萬法為由一如來藏變造者,則論其萬法,互相融通,可為一大緣起。是法界緣起也。

四法界緣起。謂法界之事法,有為無為,色心依正,過去未來,盡成一大緣起,更無單立者。故以一法成一切法,以一切法起一法。以他語言之,則所謂萬有緣於萬有而起者,是法界緣起之義也。詳釋之者,即六相十玄之法也。


因緣依

(術語)謂一切諸法發生所親依者。唯識論規定諸心心所為有所依之法,舉三種所依,此即其中之一也。對於增上緣依及等無間緣依而言,謂一切諸法各自之種子也。一切有為法,皆依各自之種子而生起,若離種子之因緣,則決無生者。斯一切種子,為諸法之原因,又為諸法依生之所依法,故名之曰因緣依。成唯識論四所謂:「諸心心所,皆有所依。然彼所依總有三種:一因緣依,謂自種子,諸有為法皆託此依。離自因緣,必不生故。」即其事也。雖然詳究論文之意,因緣依之體,不止於種子,又熏生種子之現行法,亦因種子為因緣依。若單以種子為因緣依,則與瑜伽論等所云之種子依何異。故同論述記四,釋此論文,謂:「約識而論,唯種子識。今汎說諸有為法,皆託此依,據通依(因緣依)故也。一切有為法,無無因緣者。」瑜伽論之種子依,其名義限於種子生現行之一面,不能更示種子生種子及現行熏種子時互為因緣之義。故唯識論悉攝此等所依法,名為因緣依,以代瑜伽論所謂種子依。要之因緣依之語,有自體辦生本據之意,以狹義解之,與種子依同,為單指諸法之種子者。若以廣義解之,則生種子之現行法,并生後念種子之前念種子,亦為因緣依也。小乘不言種現等法,唯言心心所法,總依四緣,六因中除能作之一因,餘因皆為因緣之性云。


生變

(術語)二變之一。亦曰轉。如種子生現行,現行生種子,生熟自果也。


[佛光大辭典]
七轉第八互為因果

唯識家顯七轉識(眼識乃至末那識)與第八識(阿賴耶識)相互為因果。即七轉識與第八識於能生、所生及能熏、所熏中互為因果。能生、所生為種子生現行之關係時,第八識為能生之因,七轉識為所生之果;又能熏、所熏為現行熏種子之關係時,七轉識為能熏之因,第八識為所熏之果。此等因果為同時而非異時。〔成唯識論卷二、成唯識論述記卷三〕(參閱「三法展轉因果同時」572) p122


三法展轉因果同時

為唯識宗表示種子與現行互為因果之用語。唯識宗認為在第八識內之種子,必待眾緣和合而起現行(在現實上作用);又現行之法、現行之剎那(一瞬間),其種子亦熏習於本識(第八識),即所謂「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此時能生之種子、所生而能熏之現行,及所熏種子,三者相互展轉成為作用,其因果關係乃同一剎那,非異時,此即為三法展轉,因果同時。凡過去、未來諸法,其種子與現行之因果關係,皆相續同時,如炷生焰,焰生即成火炬,乃三法展轉,因果俱時。〔成唯識論卷二、成唯識論述記卷三本〕(參閱「七轉第八互為因果」122) p572


四種緣起

為華嚴宗所歸納之四種緣起思想。華嚴宗之教理係以「緣起」為主,而於所判立五教之中,除頓教外,分別各說一緣起,即:於小乘教說業感緣起,於大乘始教說賴耶緣起,於大乘終教說如來藏緣起,於圓教說法界緣起。而唯獨頓教因是無相離言之宗,不更涉教相之教,故無緣起之說。

(一)業感緣起,謂惑、業、苦三道輾轉輪迴而因果相續。蓋「惑」為心之病,「業」為身之惡,「苦」為生死之果報;以心之病為緣而造身之惡,由身之惡為因而感生死之果;如此惑、業、苦三道輾轉,互為因果,故稱業感緣起。所謂三世因果、十二因緣觀即由此而來。

(二)賴耶緣起,即業感緣起之所緣而生者。賴耶,阿賴耶之略稱,其梵語 ālaya 意譯為「藏」,乃「種子」之義;意即微細不可知之一大藏識,為一切有情之根本所依;而一切千差萬別之現象皆為此藏識所執持之種子所現行,此稱「種子生現行」,於此同時,彼種子所現行之萬法,又於藏識中新熏其種子,此稱「現行熏種子」。如是,故知由本有種子、現行、新熏種子等三法之輾轉相生,而有「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之關係。賴耶緣起,謂由藏識所執持之本有種子遇緣生現行,次由所現行之萬法新熏種子於藏識中,而後更遇緣,則自種子再生現行,自現行再熏種子,如此經由本有種子、現行、新熏種子三法輾轉輪迴、互為因果而無窮始終。

(三)如來藏緣起,又作真如緣起。即賴耶緣起之所緣而生者。謂眾生之生死流轉、還滅涅槃,皆依含真如之如來藏佛性。即一味平等之真如,乃為無始無終不增不減之實體,為染淨之緣所驅而生種種之法。其實體有真如門、生滅門二義。就真如門而言,如來藏乃一味平等之體;就生滅門而言,如來藏由染緣而現六道,由淨緣而出四聖。蓋以「真如之體」為因,「因緣之用」為緣,而生「生滅之相」。由此三法而得生滅之果,即現行之賴耶識。

(四)法界緣起,由上可知如來藏體為真如,若更有所生即非真如;而如是一切萬法為由一如來藏變現者,則論其萬法互相融通,可為一大緣起,此即稱法界緣起,緣起之義理即窮極於此,乃為華嚴一宗之特色。具體而言,法界緣起即謂法界之事法,無論有為無為、色心依正、過去未來等,盡成一大緣起,而無任何單獨存在者,故以一法成一切法,以一切法起一法。就諸法之勢力而言,具有一(一法)多(一切法)相入之義;就諸法之體性而言,具有一多相即之義。華嚴宗乃以此相入相即之妙義,闡釋法界萬有相融無礙之極理。(參閱「緣起」6126、「緣起論」6129) p1821


外種

指米、麥等之種子,亦即世間一般所通稱為「種子」者,唯識家則特稱為外種。為「內種」之對稱。「種子」一詞,為大乘唯識學重要術語之一。法相宗(即唯識宗)之要旨,乃將有情眾生之心識細分為八識,其第八識稱為阿賴耶識,具有攝藏諸法之性質,為其餘諸識之根本。而於此阿賴耶識中蘊含「種子」,其功能猶如植物之種子,具有產生一切現象之可能性,故以「種子」稱之;所不同者,植物之種子為一種實體,而吾人第八識中之種子則為一純粹之精神作用。

唯識學以「三法二重」為因果,確立其宇宙形成與種子之關係。即主張:當色法(物質)與心法(精神)之諸緣和合時,種子必令當前之外界產生某種作用或現象,稱為「現行」;此現行之法,一旦形成,即能薰染種子。如是乃構成「三法」,即:「能生之種子」(本來之種子)、「所生之現行」、「所薰之新種」等三種要素,此三者具有「二重」之因果關係,即於「種子生現行」、「現行薰種子」之下,同時輾轉互為因果,且由之變現出世間萬物。故知宇宙森羅萬象、苦樂榮枯等一切有為無為之萬法,皆由吾人第八識內之種子所生成映現者,此即唯識宗「萬法唯心造」之基本論旨。準此而言,唯識家乃稱阿賴耶識內之種子為「內種」,而謂米、麥等之種子並非真實自存之物,而係由內有之種子發為現行所變現者;以其相對於心識內之「內種」,並假借世間之名,而稱之為外種。

外種之種子亦如內種,可分為本有與新薰兩種,然內外種之種子,其薰習情況有別。據成唯識論卷二之說,以外種而言,其種子具有本質者,即有薰習,而為其生長之「增上緣」;若無本質者,即無薰習,而必須以內種為其「生因」之緣。然成唯識論述記卷二所引之攝大乘論則有異說。〔俱舍論卷四、卷五、成唯識論卷三、攝大乘論卷上、顯揚聖教論卷十七〕(參閱「種子」5863) p1876


因果

梵語 hetu-phala。指原因與結果。亦即指因果律。為佛教教義體系中,用來說明世界一切關係之基本理論。蓋一切諸法之形成,「因」為能生,「果」為所生;亦即能引生結果者為因,由因而生者為果。以時間之因果關係而言,因在前,果在後,此稱為因果異時;但若就空間而言,則如束蘆之相倚相依之情形,此乃廣義之因果關係,稱為因果同時。

古代印度之外道,有關因果之論點可分為四類,佛教稱之為外道四執,或簡稱四執:(一)邪因邪果,即將萬物生起之原因歸於大自在天之能力。(二)無因有果,即承認現存的現象世界為果,但以此果之因難以探究,故否定此果之起因。(三)有因無果,即承認現存的現象世界為因,但以此因之結果難以探究,故否定此因之結果。(四)無因無果,即否定因果二者。

上記之外,佛教以外的古代印度思想界,尚有二種因果論之說,即:(一)因中有果論,主張果所顯現之現象世界必內具於因中,此乃婆羅門教與數論學派之思想;亦即認為因中常具有果性,故以因與果之性質相等。(二)因中無果論,係與婆羅門教對立之一般思想界及勝論學派所提倡。即主張結合眾多獨立之根本要素,方能生起現象世界;亦即認為因中未必具有果性,而須藉眾多的因相互和合始能產生果,故認為因與果之性質並不相等。此論說亦可稱為果中有因論。

佛教之因果論大抵可分為大小乘二系統,小乘以俱舍宗為典型,提出四緣、六因、五果之說;大乘則以唯識宗為代表,以四緣、十因、五果為其因果論之主要內容,而於四緣、五果之闡釋,大小二乘之觀點亦相迥異。以唯識家而言,既認為宇宙萬有皆由含藏於阿賴耶識中之種子所變現,而由種子變現成諸法之間,須經由「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種子生種子」等的「三法兩重」之因果關係,展轉作用而變現為森羅萬象。其中,種子生種子之關係為因果異時;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之關係為因果同時。此外,於六因、五果之中,異熟因與異熟果之關係,以及同類因、遍行因與等流果之關係,皆為因果異時。至於俱有因、相應因與士用果之關係,則為因果同時。又能作因與增上果之關係,通於因果異時與因果同時。又同類因與等流果之關係,係以自類之法為因,引生等同流類之果,故稱自類因果。

眾生之行為能引生異時之因果,即善之業因必有善之果報,惡之業因必有惡之果報,此稱善因善果、惡因惡果。然嚴格言之,應稱為善因樂果、惡因苦果。此乃因由善惡二業所招感之果報,係屬非善非惡之「無記性」;而所謂善、惡,乃特指必定招感果報之因法,故不宜以善果、惡果為果報之稱。此種因果之理,儼然而不亂,稱為因果報應。若無視因果之理的存在,而落入否認因果之思想見解中,即稱「撥無因果」。又若從實踐修道上論因果關係,則由修行之因能招感成佛之果,此稱為修因得果、修因感果、酬因感果。

此外,由善惡之業因而招感樂苦之果報,此種因果係異熟因與異熟果之因果關係;又由福德(世間的善業)而招感人天樂果,此為福因與福果之因果關係;又由修習智慧能招感覺悟之果報,此為智因與智果之因果關係。上述三種因果關係,稱為三因三果。又一般所謂的三世因果、因果報應等,多係指異熟因與異熟果之因果關係而言。

蓋一切法皆由因果之理而生成壞滅,十界迷悟之顯現,即由此因果關係所成,而產生世間之因果、出世間之因果、迷界之因果、悟界之因果等分別。若就四諦而言,其苦、集二諦為世間迷界之因果,滅、道二諦則為出世間悟界之因果。要之,此因果之理實乃佛教重要之基本教理,於諸經典中即常對此理加以闡釋說明,並以善惡之因果報應如影隨形而相續不絕,來勸導人修行佛道,超脫有漏之境界,以達於無漏之寂靜地。〔無量壽經卷下、俱舍論卷六、阿毘達磨發智論卷一、卷十五、大毘婆沙論卷十、卷十一、卷十六、瑜伽師地論卷五、卷三十八、顯揚聖教論卷十八、成唯識論卷三、卷七、卷八、大乘義章卷三、卷四〕(參閱「十因」418、「五果」1112、「六因」1256、「四緣」1832、「因」2269、「種子」5863)2293


因果異時

為「因果同時」之對稱。唯識家認為種子之自類相續,乃前念之因生後念之果,前後其時相異,故稱因果異時。即種子生種子之關係為因果異時;而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此種子與現行互為因果之關係則為因果同時。亦即一法之前因後果必為異時,而二法及三法之互為因果,如炷與焰、束蘆等,則為同時。成唯識論卷二(大三一‧九中):「現種異類,互不相違,一身俱時,有能生用。非如種子,自類相生,前後相違,必不俱有。」(參閱「因果同時」2295) p2296


所薰四義

法相宗立「所薰」之條件有四種,稱為所薰四義。所薰,為「能薰」之對稱,兩者互成薰習之義,惟能薰為主體,所薰為客體。據唯識大乘之薰習論,於吾人八識之中,前七識又稱七轉識,七轉識如起「現行」作用,則稱為「能薰」;第八之阿賴耶識則為「所薰」,乃七轉識現行,予以連續薰染影響作用之處,由之,阿賴耶識中之種子乃得「持續」及「增長」。然「能薰」與「所薰」並非一成不變,而係具有互為和合、輾轉薰長之作用,此即唯識家所謂「種子生現行,現行薰種子」之義。且於成唯識論卷二亦謂能薰與所薰各具有四義,其中,所薰四義即指第八阿賴耶識所應具足之四種條件。即:(一)堅住性,一類為堅,相續為住。即其性無憂、喜、苦、樂、善、不善等之變動,始終一類相續,方能任持習氣。反之,如能薰之「七轉識」,則因具有憂、喜、苦、樂等緣境轉易之變易性,故有「轉識」之稱,故自亦不具堅住性。(二)無記性,全稱無覆無記性,乃三性之一。即具有非善非惡之性,故視諸法皆平等無別,如是方能含容習氣。(三)可薰性,全稱可受薰性。即其體獨立自在而不依他起,其性非緊密,如是方能受納習氣。(四)與能薰共和合性,即與能薰之七轉識同時、同處並存,不即不離,和合一致而互為因果。〔梁譯攝大乘論卷上,梁譯攝大乘論釋卷二、成唯識論述記卷三〕(參閱「薰習」6612) p3252


現行

梵語 abhisajskara。指有為法顯現於眼前之意。又作現行法。說一切有部不立種子,認為諸法係從雜亂而住之未來領域,由因緣和合而起現行。唯識宗則主張於阿賴耶識具有生出一切法之能力,稱為種子;自此種子產生色心一切萬法(即現行法),稱為現行。其中,即以種子為因相,依因緣之故,現行為果相。如此,阿賴耶識之種子由因緣和合而生現行,即稱為種子生現行;再次由其現行法之影響,而薰習新種子(即新薰種子),稱為現行薰種子。在種子、現行法、新薰種子三者之間,產生「種子生現行」、「現行薰種子」之密切關係,互為因果,同時完成。亦即現行由種子而生,種子依現行薰成,能生之種子、所生能薰之現行、所薰之種子,形成三法展轉,互為因果,故稱為「三法展轉因果同時」。又於現行中,除佛果之一切善、前六識中業所招感之極劣無記、第八之心品外,其餘之現行,具有能薰四義之故,悉皆能薰本識(第八識)以生自類種子,此乃相對於「種子因緣」,而稱「現行因緣」。〔俱舍論卷十九、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五十三、成唯識論卷二、卷七、成唯識論述記卷三本〕(參閱「阿賴耶識」3676、「種子」5863) p4725


種子

梵語 bīja,巴利語同。(一)如同穀類等之由其種子所生,色法(物質)與心法(精神)等一切現象亦有其產生之因種,稱為種子。穀類之種子稱為外種;對外之種子而言,唯識宗將種子攝於阿賴耶識中,稱為內種。內種子係指其生果功能而言(生果作用),乃為現行諸法(現在所顯現之諸現象)薰習於阿賴耶識中而形成一特殊之習性者,故又稱習氣或餘習。

種子之說,原為一種譬喻,最早見於雜阿含經。部派佛教中之化地部亦謂,於「窮生死蘊」之識中,常藏有色法與心法之種子;對此,經量部認為色法與心法互為種子而具有薰他之性質,故主張「色心互薰」之說。於瑜伽師地論中,立阿賴耶識為「種子識」,並謂此識能生色、心、善、惡等一切諸法,而藏有一切種子。

「種子」一詞,其後成為大乘唯識學重要術語之一。據成唯識論卷二之說,於阿賴耶識中,能同時生起七轉諸法現行之果,又具有令自類之種子前後相續不斷之功能;即能生一切有漏、無漏、有為等諸法之功能者,皆稱為種子。如同植物之種子,具有產生一切現象之可能性。種子藏於阿賴耶識中,前者(種子)為因、作用,後者(阿賴耶識)為果、本體。然種子自身並非一客體,而係一純粹之精神作用。

自類別而言,種子可分兩種:(一)能產生諸現象(眾生之迷界)者,稱為有漏種子。(二)能生菩提之因者,稱為無漏種子。有漏種子復可分為二類:(1)能產生與種子同種類之現象者,稱為名言種子、等流種子、等流習氣。(2)可幫助名言種子,以善惡業而產生異熟作用者(即具有產生當來有漏果之功能),稱為業種子、異熟種子、有支習氣、異熟習氣。上述之中,名言種子係一切諸法之「親因緣」種子,乃以名言為緣所薰成之種子,又分成表義名言與顯境名言兩種。表義名言種子,指於名言(名、句、文等)中詮表諸法之義者;第六識即緣此名言,隨其語言音聲而變現一切諸法之相狀,由之所薰成之種子。顯境名言種子,指緣前七識之見分(認識諸法相狀之作用)為境,隨緣所薰成之種子。若就現行所受用之情形而言,名言種子又有共相與不共相二種名言種子。共相名言種子,如日月、星辰、山河、大地等,舉凡可供自他共同受用者,是為共相;能生起此類共相境界之種子,皆稱為共相名言種子。自相名言種子,例如各人之身體,僅能供一己受用;能變現此等自相之種子,稱為自相名言種子。又就作用而言,共相與不共相之名言種子均由共業與不共業之業種子為之資助,始能招感其相,即共業種子資助共相種子,始能招感共相;不共業種子資助不共相種子,始能招感不共相。準此可知,大乘唯識之宗義,乃謂無論依報、正報等一切萬法皆由種子所變現者。

另據成唯識論卷二、梁譯攝大乘論釋卷二之說,種子具有六項條件,稱為種子六義,即:(一)剎那滅,由於無常而有生滅之變化。(二)果俱有,果者,識與根。識與根同時俱起,互不相離。(三)恆隨轉,識起時,種子亦隨而轉動,無有間隔。(四)性決定,諸識所緣之善、惡等性,必有因果,而無有間雜,譬如眼識緣惡境則成惡法而不能成善法。(五)待眾緣,識非為一因而生,必藉外緣方能產生現行。(六)引自果,色(物質)與心各自引生自果,色法由色法之種子所生,心法由心法之種子所生,並非交互而成者。

至於種子生起之情形,依歷來各種主張,可歸納為三說:(一)本有說,護月之主張,稱為「本有家」。(二)新薰說,難陀、勝軍之主張,稱為「新薰家」。(三)新舊合生說,護法之主張,稱為「新舊合生家」。唯識宗係以第三說為正說,即認為種子有二類:(一)本有種子,即自無始以來,先天存在於阿賴耶識中之種子,又稱本性住種。(二)新薰種子,即由後天現行諸法所薰習成之種子,又稱習所成種。諸法之發生,除初入「見道」剎那之無漏智,僅從本有無漏種子生起外,其餘一切法無不由本有、新薰二類種子和合而生。蓋唯識宗對於由「種子」變現成「諸法」之關係,最重要者即為:由「三法」所構成的「二重」因果說。所謂三法,即指「能生之種子」(本有種子)、「所生之現行」、「所薰之新種」(新薰種子);所謂二重因果,即指「種子生現行」、「現行薰因種子」。此三法同時輾轉互成二重之果,即一種子既為同一剎那間之「現行之因」,亦為後一剎那之「種子之果」,故又可稱為「種子生種子」。當色、心之諸緣和合時,阿賴耶識所持之種子必令當前之外界產生某種現象,此即「生起現行」;於同一剎那,其現行之法必隨所應而薰種子,此即現行薰種子。就八識而論之,則第八識所持之種子為因,生起眼等之七轉識;同一剎那,七轉識之現行法亦為因,而生起第八識之種子,故有所謂「七轉、八識,互為因果」之說。

此外,唯識宗之另一宗義「五姓各別」說,乃依據本有無漏種之種別及其有無等問題而建立者,即主張一切有情眾生自本有以來即具有聲聞種姓、獨覺種姓、如來種姓、不定種姓、無性有情等五種不同之類型,各有所別,而不可轉變改易;此一主張相對於一乘家「眾生悉有佛性」之說。〔解深密經卷二、俱舍論卷四、卷五、瑜伽師地論卷五、卷五十一、卷五十二、顯識論、顯揚聖教論卷十七、成唯識論述記卷七末、瑜伽論記卷十三上、卷十三下〕

(二)密教中,表示佛、菩薩等諸尊所說真言之梵字。乃真言行者修字輪觀時所觀照者。又作種字、種子字。所以稱種子者,乃因其具有「自一字可生多字,多字復可賅攝於一字」之意。故知「種子」一詞,含有引生、攝持之義。例如合十字為一句,若以第一字為種子,則可依之引生下面九字所具有之觀智,同時此九字之意義亦可攝入第一字。密教即以此理表示若了知一法,即了知一切法;若了知一法空,即了知一切法空;若能於一字專注行觀,修諸行願,即能於一切行願皆得圓滿。

一般而言,種子具有三義,即:(一)了因義,譬如由煙而識火之體性;經由觀種子之字門,即可了知佛智。(二)生因義,譬如由穀類等之種子可生出根莖花果等;由種子可生三昧耶形。(三)本有義,意謂字門即諸法之根源,具足本來之性德,而可作為軌範者。以具足上述三義,故密教諸尊多以之為表徵。

諸尊之種子,就來源而言,有下列數種:(一)較常見者,多採取真言之第一字,例如胎藏界大日如來之種子為 ,月天之種子為 ,水天之種子為 。(二)以真言之中字為種子者,如地藏之種子 。(三)亦有採用真言之終字為種子者,如金剛界大日如來之種子 ,釋迦之種子 。(四)取梵號以為種子者,如文殊之種子 ,藥師之種子 。(五)取自與本誓相應之用語,如聖觀音之種子 ,係取自 samantamukha(普門)一語。(六)真言與梵號並取者,如阿彌陀佛之種子 。

除一尊各別之種子外,另有共通於此類諸尊之種子,稱為通種子,例如金剛界五部,各以其主尊(大日、阿閦、寶生、彌陀、不空成就)之種子為其各部之通種子。又種子並不限於諸尊所用,一切法門悉得建立種子,如五大各有其種子:地之種子為 (阿字門),水為 (縛字門),火為 (囉字門),風為 (訶字門),空為 (佉字門)。此外,書寫種子之曼荼羅,稱為種子曼荼羅;以種子觀行,則稱種子觀。歷來有將密教經軌中諸尊之種子輯錄成諸尊種子真言集、種子集等。〔仁王經道場念誦儀軌卷下、大日經疏卷一、卷六、卷十、卷十四〕 p5863


親因緣

即四緣中第一之「因緣」,為能生起有為諸法之直接、親密之原因。於唯識宗稱為親因緣,意謂能親生自果,辨生自體之因緣種子性。以法本無自性,乃依他之親因緣法而生起,即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三法同時而互為因果,此為大乘緣起之實義。〔成唯識論卷七〕(參閱「四緣」1832) p6292


賴耶緣起

為四種緣起之一。法相宗之唯識說,主張一切萬法皆由阿賴耶識緣起。又作阿賴耶緣起、唯識緣起。賴耶,阿賴耶之略,意譯為藏,乃種子之義;意即微細不可知之一大藏識,能藏一切諸法之種子,係一切有情之根本所依。世間萬象皆為此藏識所執持之種子所現行,此稱「種子生現行」;於此同時,彼種子所現行之法,又於藏識中新薰其種子,此稱「現行薰種子」。如是,由本有種子、現行、新薰種子等三法之輾轉相生,互為因果而有「種子生現行,現行薰種子」之關係。(參閱「阿賴耶識」3676) p6315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七轉第八互為因果

唯識學用語。指七轉識與第八識之互為因果。所謂七轉識是指眼、耳、鼻、舌、身、意、末那等七識。第八識即阿賴耶識。

七轉識中每一識與第八識,於能生、所生及能薰、所薰之情況下,皆互為因果。在能生、所生是種子生現行之關係時,第八識為能生之因,七轉識為所生之果。另外,在能薰、所薰是現行薰種子的關係時,七轉識為能薰之因,第八識為所薰之果。但此等因果俱屬同時,而非異時。《成唯識論》卷二(大正31‧8c)︰
「如契經說︰諸法於識藏,識於法亦爾,更互為果性,亦常為因性。此頌意言︰阿賴耶識與諸轉識,於一切時展轉相生互為因果。攝大乘說︰阿賴耶識與雜染法互為因緣,如炷與焰展轉生燒,又如束蘆互相依住。唯依此二建立因緣。」

有關「七轉第八互為因果」之說,本來因緣是以親辦自果,自體辦生為名,其實轉識與賴耶有各別之識體。亦即︰轉識之現行由轉識之自種所生,並非由第八之種子轉識而生。因此,轉識對賴耶的關係,並非種子生現行的因緣。此外,轉識可通善、惡、無記三性;賴耶只限於無記,並不可能有「性決定」之義,兩者既為異類之法,為何又有「引自果」之義﹖若是此等義理不成立,又如何成立現行薰種子之因緣﹖此實為唯識中之疑難。此下擬綜合各家之說稍加論列。

先就種子生現行之因果而言。種子者,本是第八自體分,生果之用,故雖是轉識之自種,仍名為種子賴耶,並非藏識賴耶。亦即種子為識之用,攝用歸體,將賴耶作為轉識之因。而種子與現行之因緣總有二門,一為增上緣門,二為親因緣門。增上緣為持種之自體分,親因緣是所持之自種。二門雖有差別,但若自體分不施力,自種不可能獨自生果。是故,若非自種,即無自體辦生之義。畢竟二門不離,種子生現行之因緣成立。

其次,就現行薰種子之因緣而言,必先確認︰第八絕非能薰;轉識亦絕非所薰。是故第八識之新種,並非第八自薰,而是轉識所薰。亦即第八識為前六、七識所緣,因此約此相分薰而有因緣之義,故於性決定、引自果之義全然無缺。因為相分依本質而言,收於第八識,若隨能緣而言,收於轉識。故依本質觀之,相分能薰習賴耶之種子,而具引自果之義。另外,依本質觀之,無覆之相分,薰習無覆之種子,正是性決定之義。是故現行薰種子之因緣亦有二門︰能薰之體是轉識之自體分,即增上緣;親辦自果之用是相分,即親因緣。雖暫分屬二門,但轉識之自體分若不施力,相分不可能獨生自種;若非相分,亦絕無自體辦生之義。畢竟二門不離,現行薰種子之因緣成立。

然而轉識不止薰成自種,亦可薰成第八識之新種。如或不然,以薰習轉識之自種,對望賴耶為因緣,則有兩法由同種而生之過失。是故將轉識對望賴耶,稱為現行薰種子之因緣時,唯有對望薰第八之種子,方得名為因緣。若薰習自種,是轉識對轉識之因緣,而非對賴耶。然此尚有疑難存在,即轉識作用於第八時,所變現之相分,是轉識之相分,而非第八識本身,既屬異類異性,又為何以彼為親因緣﹖若依本質,名第八識,異熟無記之法則非能薰,故不能名為能薰。通盤而言,就所非難之各點而論,相分雖自無力,但可蒙自體分之力,使相分薰習種子。故彼相分依本質,而名無覆無記之阿賴耶識,以論親辦自果之義。

要言之,互為因果中,由第八識對望轉識,來討論種子生現行的因果時,能生之種子雖為轉識與自種,但第八識所持之種子,皆是第八識自體分之生果作用。故攝用歸體,以第八識為因,而轉識為果。若由轉識對望第八識,來討論現行薰種子之因果時,轉識作用於第八識,所緣之相分,依本質看,是以相分所薰而論因果,並非由轉識所薰之自種而論。如此,於互為因果的關係,來討論轉識之自種,於能生時,攝用歸體,是為第八識之自體分。於所薰時,是當作轉識之自種而薰習,並非第八識之自體。

〔參考資料〕 《唯識論述記》卷三(本);《唯識論了義燈》卷三;《唯識論同學鈔》卷二之四。


三能變

唯識家為立萬法唯識所變之理,類別能變的識而得三種能變。「能變」為梵語parināma的漢譯,近人霍韜晦譯之為「轉化」,日本學者譯之為「轉變」。此種「能變」有三種,故謂為三能變。即︰

(1)異熟能變︰又稱初能變、第一能變;指八識中的第八識,即阿賴耶識。異熟原有多義,此處唯取其異類成熟之義,即因是善惡,而果為無記,故云。亦即依善惡業因,招愛非愛之果,其果為非善非惡之無記。八識之中,第七識非異熟,而前六識之報有斷絕,故不稱異熟,而稱異熟生,《成唯識論》卷二謂(大正31‧7c)︰「異熟習氣為增上緣,感第八識,酬引業力,恆相續故,立異熟名。感前六識,酬滿業者,從異熟起,名異熟生,不名異熟,有間斷故。」亦即第八識為恆相續的總報之果體,故名真異熟,又名異熟識。

(2)思量能變︰又稱第二能變,指第七識,即末那識。稱第七識為思量,乃取其恆審思量之意;第七識相續不間審細分別第八識,故取此名。第六識亦審細思量,然間斷不恆;第八識相續不斷,但無審細思量。前五識二義俱缺,故以恆審思量獨為第七識所專有,而名之為思量。

(3)了境能變︰又作了別境能變、第三能變,指前六識,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以前六識了別色、聲等粗顯之境,故名之為了別境識。《唯識論述記》卷二(末)云(大正43‧298b)︰
「以前六識同了粗境,異七、八故,合為一名。問︰此前六識亦緣細境,如佛六識等,何故但名粗﹖答︰(一)多分故,(二)易知故,(三)諸有情共可悉故,(四)內外道皆許有故,(五)大小乘所極成故,(六)不共義故。七、八二識不粗了故。」

除上述之外,變有因能變與果能變。第八異熟識攝藏等流、異熟二習氣。此中,等流習氣為一切法的種子,作為親因緣而變生現行;異熟習氣為善惡業種子,作增上緣,資助等流習氣,變生第八識及前六識的異熟果。以種子成為能變,故稱因能變。又,八識各各變現見、相二分,起能緣、所緣的作用;此八識為種子的果,故稱果能變。亦即第八識有因、果二能變之義,其他識只有果能變之義。如此,由因、果二能變變生世界一切諸法。

◎附一︰霍韜晦〈唯識與識轉化〉(摘錄自《絕對與圓融》)

識轉化(vijñāna-pariṇāma)的意義

世親認為「境」(vijñapti)是一種存在,它的內容是由「識」(vijñāna)的狀態轉化(pariṇāma)而來才得以呈顯的。所以識是境存在的依據,也即是現象的起源。真諦譯的《轉識論》說(大正31‧62c)︰「此等識能迴轉造作無量諸法,或轉作根,或轉作塵,或轉作我,(中略)如此種種不同,唯識所作。」世親「唯識」的意思,正是要以「識」來統攝現象界的一切法。

對玄奘「識變」一詞之辨正

玄奘把「識轉化」一詞譯作「識變」或「識所變」,把「轉化」(pariṇāma)譯作「轉變」或「變化」,這容易給人一種印象︰彷彿識自身憑藉一種力量以變起境(客體之存有事),而不是識自身轉化為境,故中國傳統的唯識宗,很明顯地有「識為真,境為妄」的觀念。

考世親在研究大乘佛學之前,對數論有相當深入研究。根據數論的觀念,是說宇宙萬法都是從「物原」轉出,物原固然是真實,但萬法亦非虛妄,因為這是在物原自身解體之後,才「轉成」萬法的,這是一種存在狀態的轉換,而不是真妄的對立。世親選取了pariṇāma一字來表達他的意念,當與數論的思想有密切的關係,所以應當依印度的傳統,把vijñāna-pariṇāma譯為「識轉化」。

阿賴耶識的結構與轉化的可能

上文說過,世親「唯識」的意思是要以「識」來統攝現象界的一切法,識是境(現象界)存在的依據,境是由識轉化而得以呈顯,現在要談的是識何能轉化為境﹖

唯識宗認為現象的本源是「阿賴耶(ālaya)識」,不論是個體生命(我)或客觀的存在世界(法),都是從阿賴耶識轉化出來。《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一說,阿賴耶識的轉化有兩種︰「(一)由了別內執受故,(二)由了別外無分別器相故。」說的就是有執受性質表相(upādivijñapti)的轉化和作為處表相(sthānavijñapti)的轉化;前者轉出個體生命,後者轉出客觀的存在世界。

但是,阿賴耶識如何由「一個」識而轉化出一切存在呢﹖世親的解說是因為阿賴耶識是一個「擁有一切種子(bīja)的存在」。種子就是阿賴耶識的內容,與阿賴耶識是一個整體性的關係,它的能量就是阿賴耶識的能量;種子的數目無量,因此阿賴耶識便能轉化出無量的存在。

阿賴耶識的存在狀態是異熟性的,所謂「異熟」,即是一種因果酬答的關係。一切阿賴耶識轉化出來的存在,都受前時的善、惡業(活動)決定,前時的業是因,現時的存在狀態是果,由因到果之間,經歷了變異的階段,所以稱為「異熟」。因果連綿相續,形形色色的世界便自阿賴耶識中連綿不斷地轉化出來。世親比喻阿賴耶識的轉化活動「像奔騰的大河一樣地前後不斷」,即所謂「前異熟既盡,復生餘異熟。」阿賴耶識一方面酬答前時的善、惡業,由此而轉化為現實生命的存在;一方面又受當前的善、惡業所熏,由此再引起將來的酬報;生命就是這樣的輪迴相續。人究竟是往上提升或向下沉淪,就由人的善惡業來決定了。

由此可見,唯識宗的「識轉化」理論,不但解釋了現象世界的來源,而且對人生的方向,也提供了指示和答覆。

◎附二︰橫山紘一著‧李世傑譯〈世親的識轉變〉(摘錄自《唯識思想》)

其次,我們來檢討第一頌的最後部份「此能變唯三(其轉變有三種)」。據前文所說,「識轉變是識,是分別」,也就是指我們的精神活動,我們的心的作用。然而,唯識瑜伽行派共立八種識,即︰除了從來的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之外,再加上了作為深層的自我意識的「末那識」和根源心的「阿賴耶識」,故成八識。

世親將此八種識,分類為如下之三種轉變。用第二頌以下的表現來說,是如下三種︰


┌(1)是異熟而持有一切種子的阿賴耶識轉變
轉變─┼(2)以阿賴耶識為所緣而叫做末那之識
└(3)了別(=可得)境的六識


簡單說,(1)是阿賴耶識,(2)是末那識,(3)是六識。如此,從識=轉變之立場,把從來的八種識,作為三種的轉變來分類、整理,這才是《唯識三十頌》的意義所在。又經量部把轉變稱為種子的轉變,即只就心的深層性過程來認取轉變的。故經量部是從《大乘成業論》的見解,進一步開展出的。六識即包含表層之心理過程的整個活動,而用「轉變」一語來掌握,這就是三十頌的意義所在。「轉變」變成了代替「識」或「分別」,或者是把「識」、「分別」存在的狀態,表現為更適當的言詞所使用的。(中略)

那麼,阿賴耶識的轉變,是以轉識的轉變即「分別」為原因的,是種子從未成熟的狀態而變化為已成熟的狀態的意思。與此相對,轉識的轉變,是以其種子的變化為原因而「分別」的意思。即︰轉變可分為(1)種子的變化和(2)轉識的分別兩個意思。但在此,把心的活動,作為是持有所謂的有機的互相為因果性來了解之時,對於「轉變」,應該要再加上一個重要的意思,現在為要使問題明瞭起見,用圖來表解如下︰


┌──┐ (種子生現行) ┌──┐
│阿︵│ ──────> │ │
│賴種│ │轉分│
│耶子│ │識別│
│識生│ │的︵│
│的種│ │轉現│
│轉子│ <────── │變行│
│變︶│ (現行熏種子) │ ︶│
└──┘ └──┘


簡單說明上圖︰(1)是從阿賴耶識中已達已熟位之種子而生「分別(=現行)」,(2)是其「分別」乃把自己的作用(活動)的影響,作為種子(習氣)而植於(=熏習於)阿賴耶識中,(3)是其植下來的種子,在阿賴耶識中慢慢生長,再生新的分別於未來。據後來的《成唯識論》、《成唯識論述記》等書之表現來看,

(1)是「種子生現行」的過程,(2)是「現行熏種子」的過程,(3)是種子生種子的過程。

〔參考資料〕 《唯識三十論頌》;《成唯識論》卷四、卷七;《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成唯識論演祕》卷一(本);《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三。


因緣依

心、心所法的三種所依之一。又稱種子依。即相對於增上緣依與等無間緣依而言,指一切諸法各自的種子。以一切有為法皆依各自的種子而生起,若離種子之因緣,則無生者,如此一切種子乃為諸法生起之因,又為諸法依生之所依法,故稱之為因緣依。《成唯識論》卷四云(大正31‧19b)︰「因緣依,謂自種子,諸有為法皆託此依,離自因緣,必不生故。」

  《成唯識論述記》卷四(末)謂(大正43‧379a)︰「若言種子依,即唯現行法有種,種望種子,應無此依。今言因緣依者,令知寬遍故。」此謂種子依與因緣依之名義有寬狹之別。種子依之名義限於種子生現行之一面,因緣依則顯示種子生種子及現行熏種子時互為因緣之義。要言之,「因緣依」一語,有自體辦生本據之意。以狹義解釋之,則與「種子依」同義,單指諸法的種子;廣義解釋之,則熏生種子的現行法,及引生後念種子的前念種子,皆是因緣依。

〔參考資料〕 《瑜伽師地論》卷一、卷五;《成唯識論演祕》卷四(本)。


成唯識論

十卷,護法等造,唐‧玄奘於顯慶四年(659)纂譯,窺基筆受。一名《淨唯識論》,收於《大正藏》第三十一冊。這是一部解釋《唯識三十論》(頌)而屬於集註性質的書。《三十論》為世親晚年精心結撰的著作,他未曾親自註解便去世了。別人作註的很多,最著名的有十家︰(1)親勝。(2)火辨,都和世親同時,分別做了簡單的註解;親勝的註尤能指點出世親作論的本意。(3)難陀,謹守世親學說的規模,依唯識二分說、種子新熏說等作註解,成為註家中重要的一派。(4)德慧。(5)安慧,他和德慧是師弟,對於世親《俱舍》學都很有研究。安慧的註解用唯識自證分說法發展了世親的學說,為註家中另一重要派別。(6)淨月,和安慧同時,擅長《對法》。他的註解中特別主張第八識的現行和種子互有「俱有依」的意義,這與安慧的見解正相反對。(7)護法。(8)勝友(護法弟子)。(9)勝子。(10)智月。他們在陳那的三分說的基礎上,更進一步主張唯識四分說以及種子本有新熏合成說,使世親之說又推進了一步,他們便成為註家中另一重要學派。這十家註書共有四千五百頌,玄奘在印度都搜羅來了。特別是護法的註書,原來在印度只付托給一位玄鑒(這是形容他有很深的見解)居士珍藏,以待知者,玄奘以在印度博得盛名之故,獨獲其傳本而歸。玄奘當譯經最後一個階段,準備移住玉華宮專譯《大般若經》之前,他以總結瑜伽學系學說的用意,擬將十家註書完全譯了出來,並已決定由神昉、嘉尚、普光、窺基四人相助。但後來採納窺基的建議,改用編纂辦法,糅合十家之說為一書,並且只留窺基一人獨任筆受,這樣譯成了《成唯識論》。

本論的結構,大體沿用了護法的釋論。釋文所牒的《三十論》頌文,也採用護法一系所依據的本子,個別地方和他家的本子在文句上有很大出入,像另有一頌說明唯識性,即是護法論本所獨有。論的首尾有序頌和結頌,都是護法釋論原有的。本文釋《三十論》的大段區分,據說是依《華手經》〈求法品〉,用相、性、位三分,這也是護法釋論的原式。三分是︰初釋本論第一頌至第二十四頌,明唯識相;次釋第二十五頌,明唯識性;後釋第二十六頌至第三十頌,明唯識位。綜合這三分解釋,顯示了《三十論》裡的唯識義理明淨極式A故名《成唯識論》。

次說本論的主要內容︰在第一大段釋唯識的相裡,先略標宗要,解釋論第一頌的前三句,指出世間和自教中所說種種我、法的名目,都不是實有其性,而只是依據心識所變的相貌而假為施設。跟著廣破印度外宗及自宗聲聞乘所執著的實在的我、實在的法都不合理。其次正解識相,分能變識相和所變相二段。釋能變的識先序說識有因位(種子)和果位(現行)的不同情況,再依頌區分能變識為三類,即異熟(第八阿賴耶識)、思量(第七末那識)及了別境識(眼、耳等前六種識)。第一阿賴耶,以自相、因相、果相、相應、五受、三性、恒轉、伏斷等八段,解釋阿賴耶、異熟、一切種等十義,更引《大乘阿毗達磨經》等五種共、不共教典及持種、異熟、趣生、執受等等十種道理,來證成賴耶之存在(以上釋第一頌末句至第四頌)。次釋末那識,以出名、所依、所緣、體義、行相、染俱、相應、三性、界地、伏斷等十門分別;更引《入楞伽經》及《解脫經》等教典及不共無明、意根、意名等六種道理,來證成末那之存在(以上釋第五頌至第七頌)。次釋眼、耳等前六種識,以差別、自性、行相、三性、相應、三受、所依、俱轉、起滅等九門分別。附帶說明八種識俱起之相,以及八種識自性不可定言是一是異之義(以上釋第八頌至第十六頌)。次釋所變相,說明何以一切我相、法相,都離不開從三類能變識所變現的見分和相分,而非另有實體。即用唯識所因、世事乖宗、聖教相違等九番問答,釋成一切法皆唯是識之義(以上釋第十七頌)。自下更廣釋諸識不待外緣即能自己生起之相,而用四緣、十因等解釋本識(即賴耶)、轉識(前七種識)的種子和現行互為緣起,即能生諸法種種分別;又用諸業和二取習氣的異熟作用,解釋有情生死相續(以上釋第十八、十九頌);又用染淨諸法自性不離識,解釋佛雖說遍計、依他、圓成三種自性而仍一切唯識,還解釋佛密意說一切法皆無自性之義(以上釋第二十至第二十四頌)。

次第二大段釋唯識性。此段指出諸法實相由遠離遍計所執的實我實法所顯,於一切位常如其性,名為真如,亦即是所謂唯識的實性(此釋第二十五頌)。後第三大段釋唯識位。此段辨有能力悟入唯識相、唯識性的人,在悟入中經歷的階段,以及漸次悟入的方便。這依踐證次第分為資糧、加行、通達、修習和究竟五位,前四位為行,後一位為果。最末詳佛所證得菩提、涅槃妙果殊勝功德,附釋身土能、所變的關係以及見、相分的異同,而用說明本論但言唯識的意義作結(以上釋第二十六至第三十頌)。

本論在各段釋文中,常常插入從解釋頌文而推衍出來的廣論。這樣的廣論在安慧所作的註釋中就很多了,護法釋論更加擴大。這像在釋三類能變識中,廣論有漏、無漏諸法種子各有本有及始起二類,內種所具的剎那滅、果俱有、恒隨轉等六義,能熏和所熏諸義,諸心、心所生起時具有相、見、自證和證自證四分,所依托的種子、俱有、開導三種依義,以及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三法展轉因果同時等義。在釋諸識生起諸法分別中,廣論因、等無間、所緣、增上四種緣,及依語依、領受、習氣等十五種依處差別而立隨說、所說、觀待等十種因,和異熟、等流、離繫等五種果諸義。在釋有情生死相續中,廣論名言、我執、有支三種習氣,無明乃至老死十二有支的十門分別,分段和不思議變異二種生死諸義。在釋遍計、依他、圓成三種自性中,廣論流轉、實相、唯識、安立、邪行、清淨、正行七種真如及其與三種自性相攝之義。在明行位中,廣論煩惱、所知二種障,真見道和相見道,歡喜、離垢、發光等菩薩行十種地次,施、戒、忍等十種波羅蜜多,以及各地所斷異生性、邪行、闇鈍等十一種障,與執著我法、惡趣雜染、微細誤犯、種種業趣等二十二種愚;及其所證遍行、最勝、勝流、無攝受乃至業自在等所依十種真如;由斷二障證得二種轉依的六種位別、四種義別;由轉依所顯得的自性、有餘依、無餘依、無住四種涅槃,由轉依所生得的大圓鏡、平等性、妙觀察、成所作四種智及彼相應心品諸義。在咒位中,廣論法身的自性、受用、變化三種相別及其殊勝功德。如上所舉諸廣論,對於各項法義都作了總結,一切不正義、不備義都加以簡別,使不能再立,可謂精博之至。而且行文常用因明的軌式,益見立說的精嚴,同時也給因明學的運用提供了典型的範例。

本論糅合十家之說,因為釋文已經過剪裁組織,混成一片,所以很難詳細分別各家的原說。不過,論文大體上是以護法一系的註書為基礎,而以難陀、安慧等說為對照,相同的都從略,不同的才以「有義」字樣存其異說。這常常是將餘家不正確的說法列前,而將護法的簡別和所得的正確結論居後,以表示正宗之所在。在中土各家的註疏裡,關於十師異義,也曾約略舉出一些。比較重要的如基師《述記》說,解釋世親《三十論》的旨趣段,火辨解為斷二障,證二空,悟唯識理;安慧解為令生正解,斷二重障,得二勝果;護法解為破諸邪執,顯唯識理。又解我、法依識所變段,難陀解為內識變相似外境而現即是直接所執的我、法;護法解為依識自體生起見分、相分,再從此上施設為我法,這較難陀說為接近。又解諸法種子段,難陀解種子都由新熏而生,護法解種子由本有和新熏兩種合起(主張諸法種子為本有的是護月,但此人不在十師之列)。又解釋諸識結構,安慧只說「自證」一分(依據梵、藏文本安慧的釋論,這是說,諸識的見分緣慮相分,實際是自己分別自己,也就是證會自己,因此基師等傳說安慧只許識有自證一分);難陀說識有見、相二分;護法說諸識應有見、相、自證、證自證,一共四分(另外,陳那主張諸識有見、相、自證三分,但他不在十師之列)。又解釋諸識的俱有依(諸識生起時的重要增上緣),難陀說眼等五根即是種子,五識以俱時意識為依;安慧說五識也依五根為依;護法說五根通於現行,五識並以五根、第六、七、八識為依。又解釋第七末那識所緣之法,火辨解為緣第八識的見、相二分,難陀解為緣第八的識體和它的相應諸法,安慧解為緣第八識和它的種子,護法解為只緣第八識的見分等等。基師是唯一參與編譯此論的人,他所說的各種主張應該可信。但在他家的註疏裡也存在著不同的說法,而《述記》並未說明。這或者是從前十師的註解,後先相繼,後出的註書有時也採取前師之說,或者假說前師的問答進行辯論。因此,唐人各家的註書,或聞之講說,或以理推證,遂有不同的說法。現在因十師釋論原本散佚,詳無可考,只好就比較重要的幾點上得其大概而已(本論中有關護法說,因玄奘另外譯出護法的《廣百論釋》,後來義淨又譯出護法的《觀所緣論釋》和《唯識二十論釋》即《成唯識寶生論》,很有相同的地方,都可以取來為對照刊定之資料)。另外,護法釋論所據,舊傳是六經(《華嚴》、《解深密》、《如來出現功德莊嚴》、《大乘阿毗達磨》、《入楞伽》、《密嚴》)十一論(《瑜伽師地》、《顯揚聖教》、《莊嚴經》、《集量》、《攝大乘》、《十地》、《分別瑜伽》、《觀所緣》、《二十唯識》、《辯中邊》、《阿毗磨摩集論》)。但在六經裡特別著重《密嚴經》(此經在玄奘以後才傳譯過來),有六、七處重要的義理,特別是四分之說,卻是以《密嚴經》為據而推衍出來的。因此,本論中涉及《密嚴》的各部分,無疑地都是護法的原釋。

本論的註解,最重要的是窺基所撰的《述記》二十卷,本論之筆受出之窺基,據本論沈玄明〈後序〉上說,基師曾「綜其綱領,甄其品第」,可見他對於唯識正宗學說的理解,親得師承,而都詳於《述記》,其書遂為後世研究此學的圭臬。窺基還另撰《唯識樞要》四卷、《唯識別鈔》十卷、《唯識料簡》二卷,補充《述記》所未詳。其後解釋《述記》的有靈泰《疏鈔》十八卷,智周《演祕》十四卷,道邕《義蘊》十卷,如理《義演》二十六卷,清素《義鏡鈔》六卷(此種已佚)等。

奘門註解本論與窺基之作相先後的,有圓測《疏》十卷,普光《鈔》八卷,慧觀《疏》四卷,玄範《疏》十卷,義寂《未詳決》三卷,這些與基師《述記》合稱六家。奘門新羅一系道證(圓測弟子)曾採集此六家之說而折衷於圓測,著《要集》十四卷(以上各家之書都已佚)。其後太賢又集基、測兩《疏》,《樞要》、《要集》兩要,著《學記》(一稱《古迹記》)八卷。他還另著《抉擇》一卷,《廣釋本母頌》三卷(此二書已佚),亦取紫灠礡B測兩家的態度。但在窺基門下的慧沼,則極力發揚師說,著《了義燈》七卷(一作十四卷)詳破圓測、道證之說,涉於苛細(智周《了義燈記》今存一卷)。此外,唐人註論者尚多,十九均已散佚。僅存未詳著者之《注成唯識論》殘本(卷十七)一卷。其他比較重要而書名僅見著錄的,有神昉《論文義記》(一稱《要集》)卷數不詳、勝莊《決》三卷、道倫《要決》二卷、神雄《廣述》六卷、元曉《宗要》一卷、景興《貶量》二十五卷、《記》二卷、順景《料簡》一卷、清素《記》十卷等。

本論研究在中唐以後漸衰,五代時著述散佚,宋、元罕見撰述。到了明代,有明昱撰《俗詮》十卷,通潤撰《集解》十卷,王肯堂撰《證義》十卷,廣承撰《音義》十卷,大真撰《合響》十卷,大惠撰《自考》十卷,智旭撰《觀心法要》十卷。清代智素輯《音響補遺》十卷。近代歐陽漸撰《唯識講義》三卷等。

本論傳入日本,作註解的頗多,以良算等所集《同學鈔》四十八卷,善念撰《泉鈔》三十卷,藏俊所集《本文鈔》四十五卷,湛慧輯《論疏集成編》四十五卷,最為著名。

本論還有法文譯本,校註甚詳,便於研究參考。此外,亦有韋達(Wei Tat)之英譯本。(游俠)

〔參考資料〕 演培《成唯識論講記》;歐陽漸《唯識抉擇談》、《唯識講義》;朱芾煌編《法相辭典》;結城令聞《唯識學典籍志》;宇井伯壽《印度哲學研究》第五冊;高崎直道(等)《唯識思想》(《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7})。


阿毗達磨大乘經

又稱《阿毗達磨經》(Abhidharma-sūtra)、《大乘阿毗達磨經》。此經的梵本、西藏譯、漢譯皆不存,唯在瑜伽派的論書中曾經引用或述說。如安慧《唯識三十頌釋》(Triṃśika-bhaṣya)引用一處,《中邊分別論疏》(Madhyāntavibhāga-ṭīkā)引用二處,玄奘譯《攝大乘論本》引用八處,《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卷七、《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六、無性《攝大乘論釋》卷一、《唯識二十論述記》等,各援引一處。

玄奘譯《攝大乘論》曾多處引用此經之經名,茲舉二例如次︰「阿毗達磨大乘經中,薄伽梵前,已能善入大乘菩薩為顯大乘體大故說。」「謂薄伽梵於阿毗達磨大乘經伽陀中說……」此意顯然指《阿毗達磨大乘經》是一部佛經。然而,真諦譯之《攝大乘論》在同一段經文,則並未明謂有此一特定經典,而僅指出一類大乘修多羅。因此,學術界也有人懷疑此經是否真正存在。

◎附一︰呂澂《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四〈小乘佛學〉、〈中期大乘佛學〉(摘錄)

笈多王朝時代,在其統治地區──中印度一帶,陸續有新的大乘經典出現和流行。主要有《涅槃經》(非後來譯的大本,只相當大本的初分)、《勝鬘經》等等。這類經籍的出現與當時社會情況有關,其內容多少反映了當時的社會,所以從經本身即可看出它出現的時代。就在這些經裡,有性質較為特殊的一種,即《大乘阿毗達磨經》

在小乘佛學諸派中,例如有部,是推崇阿毗達磨的,他們將其歸為佛說,也可稱為廣義的經。但是,有部的佛說阿毗達磨,乃是由迦旃延尼子把分散各處的佛說收集編纂而成,《大毗婆沙論》在解釋《發智論》為佛說時,就指出︰內容為佛說,編者是迦旃延尼子。譬喻師也很尊重阿毗達磨,說它是大迦旃延所編,是收集分散的佛說,編為九分毗曇。可見小乘佛學所說的毗曇,其性質都是編纂的佛說。《大乘阿毗達磨經》與這些完全不同,它有始有終,整然一體,不是出自編纂,而是原來就是佛說的一般經典體裁。《大乘阿毗達磨經》即是構成當時中期大乘佛學的重要素材,可惜原本不存在了。玄奘去印,按理應會搜集到這部經的,但未見到有譯本,可能是未來得及或因其它原因而未譯出。因此,關於此經內容,只能從其他著作引用的片斷(現在只找出九段)以及涉及此經處,進行了解。經的體裁,大概全是頌文,怎樣分品,尚待研究。

《大乘阿毗達磨經》,不論就形式或內容講,它對小乘佛學都發生了影響。例如,譬喻師後來發展為經部,就是受了此經的影響。因為佛說有完整的阿毗達磨,所以他們就從原來的重論轉而重經,換句話說,他們不再重視編纂的以「論」形式出現的阿毗達磨,而要直接由經中找阿毗達磨性質的資料。原來單純以論為決定是非標準的,一變以經為定量,因而有了「經部」之稱。這是由《大乘阿毗達磨經》的形式上受到的啟發。

從內容上看,《大乘阿毗達磨經》的內容十分豐富,據後來其他著作引以為據的,均集中在「無始時來界,為諸法等依」這一問題上;這是一個重要的哲學問題,是要探討宇宙一切現象以何為依的問題。原始佛學,對此類問題是避而不談的,前期部派佛學,對此回答得也不明確;以後大乘也曾討論過,到了此經,則有更進一步的解釋。據上引之語,它認為宇宙現象總的根據是「界」(蘊處界的界),同時在時間上是「無始時來」,就是說,時間是無始的。所以宇宙本身無始,宇宙現象的原因也是無始的。此經認為用「界」來表明總的所以還不夠,還給「界」安上另一名字,即「阿賴耶」。「阿賴耶」原義為家宅,是收藏的意思(舊譯為「家」或「宅」,後來翻定為「藏」),以它作為一切現象的種子倉庫,這樣,「藏」就成了諸法的總因了。而且,是無始相繼連綿下去,這就有因果關係,界是因,現象是果。「界」有種子的涵義,無始時來就有種子,並構成界,種子遇到條件生起各種現象,這就是所謂現行,這是一重因果。反過來說,諸法對藏也有因果關係,諸法是不斷把新種子放進藏裡去的,否則,家當也會變完,這樣,諸法為因又為藏產生新的種子,這又是一重因果。這兩重因果︰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就構成了互為因果,循環不已。這一重要理論,對譬喻師,特別是由譬喻師發展而成的經部,發生了影響。經部的主要觀點與此有很密切的關係。(中略)

此時期還流行有純粹屬於論藏性質的新大乘經,即《大乘阿毗達磨經》。本來經律論因各有特殊性質而分成為三藏,此經卻將經與論放在一起而成為所謂「論經」。又名「佛說阿毗達磨」,這是要特別強調它是出於佛說的。其他佛說阿毗達磨是把散見各處的佛說加以編纂而成,《大乘阿毗達磨經》則是首尾完整有系統的佛說。它原來的組織如何,由於原本已失,只能從他處引用的片斷上看出個概貌。例如,無著的《攝大乘論》和《阿毗達磨集論》中都有關於此經的材料,尤其是《攝大乘論》與此經關係密切,可以從中探得不少消息。《攝大乘論》我國隋、唐都有翻譯,據隋譯「釋」唐譯「本」的末尾說明看,《攝大乘論》是解釋此經的〈攝大乘品〉一品的,而非解釋全經。但是,陳譯、魏譯、藏譯卻說《攝大乘論》是依據經來說明大乘所有法門,因此名「攝」大乘,這樣說,解釋的就不是其中的一品而是經的全體。並且有無〈攝大乘品〉也很難說。這個說法看來要符合事實些,因為從《攝大乘論》內容看,不像是專門解釋現成的經文,而是出於作者的編纂。因此,《大乘阿毗達磨經》的實際情況如何,什麼體裁,是否分品,都難揣度。《攝大乘論》明引該經原文的只有三個頌,另外有兩段散文,已難說是原文了。除此還有「舉頌釋餘」的辦法,在論釋有未盡意處,常在一段末尾說︰「此中有頌」,表示有頌可以補充解釋的不足。但這些頌,並未說明作者是誰,據唐人註疏家(窺基等)說,其中有些即出自《大乘阿毗達磨經》,這可能是有根據的,或即為玄奘所傳,這是一種暗引,數量也相當多。再從引用的散文只有兩處來推想,此經的體裁,主要是頌文體。

《大乘阿毗達磨經》所涉及的內容,十分重要,從《攝大乘論》有關部分看,它也是以「十殊勝語」(即「十法句」)概括了大乘所有的方面,與《菩薩地》的十法,相差不多。十殊勝語的第一句,叫「所知依」(所知,是大乘指宇宙一切法的稱謂),這是一切法的總依據。總依據是甚麼﹖此經明確地指出,它是「阿賴耶識」,即「藏識」。因為「賴耶」是包攝一切法種子的總體,而一切法的發生全靠種子,所以「賴耶」是一切法的所依。付與「阿賴耶識」這樣的功能,這是以前大乘經典所沒有的,是一種新說。其次,是「所知相」,這是指的一切法的自相,真理也包括在內。這裡,它指出一切法的自相有三,也可以叫「三自性」(性相通用),(1)「遍計執」,(2)「依他起」,(3)「圓成實」。用〈真實義品〉所講的「假說」、「離言」二性來對照,「遍計執」相當於「假說自性」,「圓成實」相當於「離言自性」,它又在兩者之間安上一個聯繫的樞紐︰「依他起」。「遍計執」是染性的,「圓成實」是淨性的,「依他起」本身既不是染也不是淨,同時又可以是染或是淨,這要看它與誰結合。如果認為因緣生法是實在的,這便與「遍計執」結合,這不是真實的認識,是染位的階段。如果認為因緣生法只不過是唯識顯現,這便達到了真實的認識,是淨位的階段,與「圓成實」結合了。這種提法也是其他經內沒有的新內容,是一個十分重要的思想。同時,該經還提出如何「入(理解)所知相」的問題,這就是關於唯識性的說法。即憑藉著對唯識性的瞭解,認識「唯識」是怎樣一回事,就可以理解所知相。這也是一種特殊的說法,對這個時期大乘學說也發生了很大的影響。

◎附二︰印順《攝大乘論講記》〈懸論〉(摘錄)

《攝論》與《阿毗達磨大乘經》的關係
本論十殊勝的組織形式,不是無著的創說;就是攝大乘的名目,也不是新立的。這如本論的最初說︰「阿毗達磨大乘經中……有十相殊勝殊勝語。」又末了說︰「阿毗達磨大乘經中攝大乘品,我阿僧伽(即無著)略釋究竟。」這可以看出,《阿毗達磨大乘經》,本有〈攝大乘品〉;此品即有十種殊勝的教說。無著依此品造論,所以名為《攝大乘論》。然從本論的體裁內容看,無著的略釋,決非註疏式的釋論;也不拘泥的限於一經,而廣引《華嚴》、《般若》、《解深密》、《方廣》、《思益梵天所問》等經,《瑜伽》、《大乘莊嚴經》、《辯中邊》、《分別瑜伽》等論。可以說,本論是採取十種殊勝的組織形式,要略的通論大乘法門的宗要。所以,《攝大乘論》所攝的大乘,即是大乘佛法的一切。這樣的解說,決不是說本論與《阿毗達磨大乘經》的關係不深,與〈攝大乘品〉的名稱無關,是說無著總攝大乘的意趣,是擴張而貫通到一切的。如專從本論與《阿毗達磨大乘經》的關係說,那末,本論不但在全體組織的形式上,完全依著〈攝大乘品〉的軌則;在各別的論述十殊勝時,也常常引證。如〈所知依章〉引用「無始時來界」及「由攝藏諸法」二頌,成立阿賴耶識的體性與名稱。引用「諸法與識藏」一頌,成立阿賴耶識與諸法的互為因果。〈所知相章〉引用「成就四法」一段,成立一切唯識。引用有關三性的「幻等說於生」二頌(據梵文安慧《辯中邊論疏》說),及「法有三分︰(一)染污分,(二)清淨分,(三)通二分」一段。又在〈增上慧學章〉中,引述重頌「成就四法」的「鬼傍生人天」六頌,成立無分別智。此外沒有明白指出的偈頌,或許也有引用該經的。所以,本論雖是大乘的通論,而《阿毗達磨大乘經》,仍不失為本論宗依的主經。可惜此經沒有傳譯過來,已經佚失,我們只能從本論中想像它的大概了。

〔參考資料〕 佐佐木月樵《漢譯四本對照攝大乘論》;結城令聞《心意識論硿覜見晅詻唯識思想史》;宇井伯壽《攝大乘論研究》;宮本正尊《根本中衹空》;高田仁覺〈阿毗達磨大乘經偺涊泜砟〉(《密教文化》雜誌第二十六期);É. Lamotte《La Somme duGrand Véh icule d'Asaṅga》。


現行

「現行」一詞,在語意上有「實現」、「現在發生作用」之義。此指潛藏於阿賴耶識中的種子顯現為現象。亦即由種子產生色法、心法等一切現象。此中,色法必由色種子產生,心法必由心種子產生。唯識家以為︰現象世界的一切事物是由阿賴耶識中的種子所產生的。《成唯識論》卷七云(大正31‧40a)︰「有為法親辦自果,此體有二︰(一)種子,(二)現行。」

但是,俱舍、唯識兩家對於諸法之現行所作的解釋,差異頗大。唯識家認為諸法有種子,由其種子生現行;而俱舍家不立種子,謂諸法於未來雜亂聚,本來法爾而存在,它是現行而來的。

唯識家認為現行與種子相對,即現行由種子生起,種子因現行而熏成,因而產生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的關係。即能生的種子與所生能熏的現行以及所熏的種子三法展轉互為因果。《成唯識論》卷二(大正31‧10a)︰
「能熏識等從種生時,即能為因復熏成種,三法展轉因果同時。如炷生焰,焰生焦炷;亦如蘆束更互相依。因果俱時理不傾動,能熏生種,種起現行,如俱有因得士用果。」

關於能熏的現行,《成唯識論》卷七云(大正31‧40a)︰
「現行者謂七轉識及彼相應所變相見性界地等,除佛果善極劣無記,餘熏本識生自類種,此唯望彼是因緣性,第八心品無所熏故,非簡所依獨能熏故,極微圓故不熏成種,現行同類展轉相望皆非因緣,自種生故,一切異類展轉相望亦非因緣,不親生故。」

〔參考資料〕 《俱舍論》卷十九;《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五十三;《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上(末);《成唯識論述記》卷三(本)、卷七(末);《成唯識論了義燈》卷六(本)。


熏習

部派佛教及大乘唯識學派之佛教哲學用語。指將一法之勢力熏附於他法之上。猶如以香氣熏附於物。又作薰習。略稱熏。關於其語義,《大乘起信論》云(大正32‧578a)︰「熏習義者,如世間衣服實無於香,若人以香而熏習故,則有香氣。」意謂如以香熏物,物則有香氣,諸法由於熏陶串習之力,遂成其性。又,《成唯識論》卷二謂令種子生長,故名熏習。《成唯識論述記》卷三(本)云(大正43‧312c)︰「熏者,發也,或由致也。習者,生也,近也,數也。即發致果於本識內,令種子生,近令生長故。」意指由熏習而新生種子,且令種子增長。

有關熏習之說,小乘大眾部及上座部中之化地部、經量部等始作此說,其後,大乘唯識家亦盛唱此論,及至《大乘起信論》揭示染淨互熏說,乃使熏習之義達於究竟。

小乘之中,如經部提出種子說,倡色心可熏之義,謂色、心二法互為能熏所熏,又說前後互熏、六識展轉熏習、識類受熏等義。此說後成為唯識大乘熏習論之基礎,但其說似有未盡之處。依陳譯《攝大乘論》卷上所述,種子有內外之別,外種子非由熏習而成,唯內種子必有熏。陳譯《攝大乘論釋》卷二釋之,謂(大正31‧166c)︰「外種子如穀麥等,由功能故成,不由熏習故成。內種子則不爾,必由熏習故成。」依此可知,熏習係就令內種子生長之義而說。

唯識法相宗建立八識,以第八阿賴耶識為所熏之識,七轉識之現行為能熏,而論現行熏種子、種子生現行之因果相續。《成唯識論》卷二云(大正31‧9c)︰「依何等義,立名熏習﹖所熏、能熏各具四義,令種生長,故名熏習。」

此中,所熏四義即︰(1)堅住性︰指所熏之法必是無始以來一類之性相續不斷,能持習氣。(2)無記性︰指所熏之法必無記平等,無所違逆,能容善惡習氣。(3)可熏性︰指所熏之法自在,其性不堅密,適能保留習氣。(4)能所和合︰指所熏之法與能熏之識,於同時同處和合。此上四義,唯有第八異熟識具有;心所及其他七轉識或有間斷,或不自在,又唯是染污,故不具此等四義。

能熏四義者,謂︰(1)有生滅︰凡能熏之法必是非常,能有作用,令習氣生長。(2)有勝用︰能熏之法有能緣之勢用及強盛之勝用,能引習氣。(3)有增減︰能熏之法可增可減,可攝植習氣。(4)能所和合︰義同於所熏之第四義。此四義為七轉識及心所具,故稱為能熏。

要言之,此義即謂能熏之七轉識及心所,熏第八異熟識(所熏),令所熏中之種子生長。又,此中隨名言而熏成之種,稱為名言習氣;隨我執而熏成之種,稱為我執習氣;隨有支而熏成之種,稱為有支習氣;從淨法界聞等流正法而熏起本有之無漏種,稱為聞熏習。此等即唯識家所主張的熏習說。

然而《勝鬘》、《楞伽》諸經及《起信論》等,於熏習不立上述諸義,而說真如亦與無明互為能所熏,與唯識之說有異。《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四云(大正16‧510b)︰「如來之藏是善不善因,能遍興造一切趣生,譬如伎兒變現諸趣,離我、我所。不覺彼故,三緣和合方便而生。外道不覺,計著作者,為無始虛偽惡習所薰,名為識藏生。」此即謂如來藏自性清淨心,受無明煩惱之熏,遂顯現不淨。

另外,《大乘起信論》立真如無明互熏說,謂真如淨法實無染,但以無明熏習故則有染相,無明染法實無淨業,但以真如熏習故則有淨用,廣說染法熏習、淨法熏習二種。

按,唯識家謂「能熏」有生滅,有勝用,有增減,將之限於有為法中之某法;《起信論》則說是無為法,為無生無滅之真如,但亦有能熏之用;又,唯識家謂所熏必有可熏性,而將之限於虛疎之法;《起信論》則認為堅密之無為法亦得為所熏;又,唯識謂所熏必是無記性,《起信論》則說至善之真如與染污之無明皆共受熏。即《起信論》以廣義解釋熏習,認為迷悟之二大原理真如、無明,其消長皆歸於熏習之強弱,故其所論,與唯識家大異其趣。

◎附一︰印順〈經量部的種習〉(摘錄自《唯識學探源》第三章第四節)

〔新熏與本有〕 種子從何而來﹖經部的本義,是熏習而成的;上座與《俱舍論》主都這樣說。在這個見解上,習氣與種子沒有多大分別,不過種子是說它的生果功能性,習氣(熏習)是說從它引發而來。但一類經量的見解,就不同,像《成業論》說︰
「即前所說異熟果識,攝藏種種諸法種子。餘識及俱有法善不善性數熏發時,隨其所應種力增盛,由此相續轉變差別;隨種力熟,隨遇助緣,便感當來愛非愛果。依如是義,有說頌言︰心與無邊種,俱相續恒流,遇各別熏緣,心種便增盛。種力漸次熟,緣合時與果,如染枸櫞花,果時瓤色赤。」

熏,並不是熏成種子,是熏發種子使它的力量強化。心中攝藏的種子,經過六識及俱有法或善或惡的熏發,它就力量增盛起來。強盛到快要成熟時,再加以現緣的助力,就會感果,這是很明白的種子本有論。依它,種子等於唯識學上的等流因,熏發是異熟因。可以說一切種子是本有的,業力熏發是始有的。瑜伽本地分的思想,正是這樣。

一類經量的種子本有論,就是經部的毗曇化。依有部的見解,一切法,未來世中早已存在,因緣,只是引發它來現在。這種子本有論者,也想像一切法的種子早已存在,在相續中潛流。不過有部的未來法,從現在流入過去以後,再不能轉到現在。這種子本有論,種子生果以後,還是存在;(在現在)遇到熏發,它還可以生果,這只是三世有與二世無的不同罷了。在此經部、有部融合的基礎上,接受大乘思想,從小有到大有,漸漸的發展起來,在西元五、六世紀,幾乎成為大乘佛教的領導者,這不能不使人驚嘆它的偉大了!

〔種子的起滅〕 起滅,不是說剎那生滅,是說功能的發生與消失。譬喻者的種子說,本出發於業力熏習說;處處說善不善性的熏發,引起後後的異熟果。這善惡的種子,由善惡熏習而來,像《順正理論》卷十二說︰「此中意說不善心中,由善所引功能以為種子,從此無間善法得生。善心中不善所引功能以為種子,從此無間不善法得生。」

善不善種是由善不善所引起的,它能引生善不善果。無記種是否是無記所引的功能呢﹖依經部師善惡業感異熟果的見解,主張善不善為因緣而生無記。這善不善所引的功能,既能引生自果,又能生無記;這都是因緣,也是異熟因果。眾賢曾這樣的詰問它︰「若上座許唯自相續生起決定得為因緣,云何復許善不善法為因緣生無記異熟﹖非善不善隨界為因可生無記,相續異故。」

《順正理論》雖說「若謂無記熏善不善故,善不善為無記因」,但這是否上座的意見,還是眾賢的假敘,也不能判明。就是善不善思所引起的功能,可為生起無記的因緣,但無記色法又從何種功能生起呢﹖這是相當困難的。這只有兩條路可走︰(1)改造有部的思想,承認三性諸法種子的本有,與業力熏發而感異熟果。(2)擴大熏習的界限,不單是善惡思心所能熏。後代的唯識學者,都曾走過這兩條路,或者還折衷過;但到極盡思辨的護法唯識,還不免有困難存在。

論到它的消失,《俱舍論》卷三十有這樣的話︰「於此義中有差別者,異熟因所引與異熟果功能,與異熟果已,即便謝滅。同類因所引與等流果功能,若染汙者,對治起時即便謝滅。不染汙者,般涅槃時方永謝滅。」

這已許可一切諸法的種子,都由熏習而來。它的異熟因感果就消失,等流因要到對治或涅槃;這和攝論的有受盡相、無受盡相相同,它是擴大熏習的範圍了。

◎附二︰印順〈熏習〉(摘錄自《攝大乘論講記》第二章第二節)

《攝大乘論》︰「復次,何等名為熏習﹖熏習能詮何謂所詮﹖謂與彼法俱生俱滅,此中有能生彼因性,是謂所詮。如苣蕂中有華熏習,苣蕂與華俱生俱滅,是諸苣蕂帶能生彼香因而生。又如所立貪等行者,貪等熏習,依彼貪等俱生俱滅,此心帶彼生因而生。或多聞者,多聞熏習,依聞作意俱生俱滅,此心帶彼記因而生,由此熏習能攝持故,名持法者。阿賴耶識熏習道理,當知亦爾。」

《講記》︰賴耶的三相是以種子熏習為樞紐的,這在安立三相中說得非常明白。但熏習的名稱是什麼意義﹖熏習一名所詮的法體又是什麼﹖這還沒有說明,所以論中復問︰「何等名為熏習﹖熏習能詮何謂所詮﹖」初句問熏習得名的理由,次句問熏習所詮的法體。雖分為二問,但下面只就所詮的熏習法加以解說,所詮的法體既然明白,能詮的名義也就可以明白了。賴耶「與彼」一切雜染品類諸「法」,「俱生俱滅」。從俱生俱滅中可以知道兩個定義︰(1)同時俱有的,(2)無常生滅的。與它俱時生滅,所以剎那生起的本識「中」,具「有能生彼」一切雜染品法的「因性」,這因性就是熏習的「所詮」了。這樣看來,熏習可以有兩個意義︰(1)雜染諸法能熏染賴耶的作用,可以稱為熏習。(2)因熏習引起賴耶中能為雜染諸法的因性,也叫做熏習(種子)。一在能熏方面講,一在熏成方面講;二者雖同名熏習,但這裏指種子而說。

「如苣蕂中有華熏習」以下,舉世間及小乘共許的幾個譬喻,來說明熏習。苣蕂就是胡麻。印度的風俗,歡喜用香油塗身。香油的製法,先將香花和苣蕂埋入土中,使它壞爛,然後取苣蕂壓油;胡麻的本身原雖沒有華香,但經香華的熏習,壓出的油,就有花的香馥了。這譬喻中,華是能熏,苣蕂是所熏,「苣蕂與花俱生俱滅」,久之,所熏苣蕂,就「帶能生彼香」的「因」性「而生」了。苣蕂本身沒有香氣,因花熏習方有,所以名為帶彼。

經上說的「貪等行者」,指貪等煩惱很強的人;等是等於瞋、癡等分。但並不在他生起貪心時才稱為貪行者,是因他有「貪等熏習」。這熏習,是由他的心與「貪等俱生俱滅」,久之這「心」就「帶彼」貪心的「生因而生」。因這貪等熏習,貪等煩惱才堅固強盛起來,被稱為貪等行者了。

「多聞者」就是「多聞熏習」的人。一個多聞廣博的學者,他修學過什麼以後,都能牢記在心;他被稱為多聞者,這是由於多聞熏習的關係。聞不但指耳聽目見,從聞而起思惟(作意),聞所引起的聞慧,也都叫做聞。心與「聞」法的「作意俱生俱滅」,到了第二念,「此心」生起時,就「帶」有前念所聞所思的「記因而生」。記因,就是記憶的可能性。「由此」多多聞法的「熏習」,能夠「攝持」於心,不失不忘,所以「名持法者」。不忘,也不是剎那剎那的都明記在心,不過他要記憶時,隨時能夠知道吧了。

不但多聞多貪華熏苣蕂的熏習是如此,「阿賴耶識熏習」的「道理」,也是這樣的。熏習的思想,原是經部他們所共有的,不同的在熏習的所依,並不是諍論熏習的有無。大乘者說熏習的所依只有阿賴耶,除此,沒有一法可為熏習的所依;經部他們則不承認阿賴耶為熏習的所依,離阿賴耶外還是可以成立熏習,因之展開了大小乘對這問題的論戰。

〔參考資料〕 《異部宗輪論》;《異部宗輪論述記》;《俱舍論》卷五;陳譯《攝大乘論釋》卷五;唐譯《攝大乘論釋》卷二;《成唯識論》卷三、卷八;《顯識論》;《成唯識論述記》卷八(本)、(末);《華嚴孔目章》卷一;《唯識思想論集》一(《現代佛教學術叢刊》{25});宇井伯壽《佛教汎論》。


種子

(一)原指植物種子,借喻為現象生起之根據。即世間的種種行為在發生過後尚有餘勢潛在地存留著,並成為未來行為生起的原因,或影響未來的行為。換言之,初期佛教將促使善惡業及其果報連續不絕的潛在功能,譬喻為種子。部派佛教時代,經量部、化地部等部派,認為種子是支持人類生存的力量。大乘瑜伽行派則以之構成及維持阿賴耶識,並以之為生起現行的功能。此說為唯識思想之重要概念。

依唯識大乘所說,種子藏於阿賴耶識中,為生出現實(種子生現行)之原因,同時也是為現實所影響(現行熏種子)之結果,或為生出類似自身之種子(種子生種子)的原因。又,與種子有關之語,有習氣(vāsanā)與熏習。古時有所謂「煩惱習氣」,即指煩惱之餘勢,於唯識思想中,與種子為同一概念。熏習則指能生出種子、習氣,而給予影響之作用。因此說現行熏習種子而殘留習氣,習氣成為種子而生出新的現行。此外,種子有名言種子(依觀念、言語而生者,又稱等流習氣)、業種子(產生行為者,又稱異熟習氣)。又可區別為先天存在阿賴耶識中之本有種子,與後天為現象所熏習的新熏種子二種。

另據陳譯《攝大乘論釋》、《成唯識論》等書所述,一切種子必具六義。六義指︰(1)剎那滅,(2)果俱有,(3)恆隨轉,(4)性決定,(5)待眾緣,(6)引自果。

(二)密教興起之後,以梵字表記本尊,此梵字亦稱種子,又作種字。定佛、菩薩諸尊之種子,係取梵名或真言之首部,或取重要之字,或依義而定之。例如胎藏界大日如來的種子為「阿」(a),因代表大日如來之真言為a-vi-ra-nūṁ-khaṁ,又表不生之意(anutpāda),故取其第一字為代表。此外,文殊之種子取自梵號;地藏之種子取自其真言之中字。又,一尊之種子,有時亦為他尊所用。如阿彌陀佛的種子,亦是千手觀音的種子;胎藏界大日如來與火天的種子亦為同一梵字。除一尊各別之種子外,亦有共通於一類諸尊之種子,如忿怒部諸尊之種子,星宿諸尊之種子等即屬此類。

此種子亦是借草本種子為喻,總有攝持、引生二義,別有了因、生因、本有三義。攝持,表示一字中含藏無量法、無量義。引生,謂從一字引生微細之諸功德。了因,謂依種子觀而了悟佛智。生因,謂由種子產生三摩耶形等。本有,謂諸字門具自性之德,為諸法之根源。由於有此上諸義,故不限於諸尊,一切法門悉得建立種子。

此外,書寫種子之曼荼羅,稱為種子曼荼羅。依諸尊之種子而修觀行,稱之為種子觀。

◎附一︰霍韜晦〈唯識宗的種子〉(摘錄自《現代佛學大系》{54})

唯識宗的種子觀念,是從植物種子(bīja)來的,以借喻現象生起的根據。不過最先提出這一觀念的不是唯識宗,而是經部(Saut-rāntika)。經部處理業的問題,認為業與果報的媒介物是思的種子,即由思的活動熏成。種子剎那相續,到成熟時,便生起名色果報。不過有關種子的貯存問題,經部並未了解到須有一底層意識的存在,所以只歸於色心互持。唯識宗起,始規定種子是「本識中親生自果功能差別」(《成唯識論》卷二),於是全部括入阿賴耶識中。根據世親(Vasubandhu,約西元五世紀)對阿賴耶識的規定,阿賴耶識是異熟識,它擁有一切種子。異熟是面對前生的善惡業,至今已化為現實存在的意思說的。「擁有一切種子」則是從它的內部構造上說。蓋阿賴耶識自身並無特殊內容,種子就是它的內容,所以賴耶和種子是一整體性的關係,不可分割。傳統的解釋,以賴耶為體,種子為用,又說種子是賴耶的相分(這主要是護法說,見《成唯識論》卷二),則如何由賴耶之一,生起種子之多﹖此亦有違種子六義中的引自果義(見下),所以不能把賴耶和種子分開。

由阿賴耶識的結構,進一步開出的就是賴耶緣起說。唯識宗以賴耶持種、待緣現行的觀念來交代客觀世界的生起,為此對於種子的性質、活動方式先予安立,這就是種子六義︰

(1)剎那滅︰種子在剎那中纔生即滅,而非常住。種子如此,則種子所生起的表相世界亦然。唯識宗以此概念來說明世界的無常義。

(2)果俱有︰種子與所生之現行(即表相)同時出現,現行還熏新種亦同時進行,三法展轉,因果同時。這是在剎那滅的觀點下建立因果關係。

(3)恆隨轉︰種子在第一剎那中纔生即滅,第二剎那種子再起,中無間隙,而前後兩種子相類。這是為了解釋現象的連貫性而建立。

(4)性決定︰種子的性質,如有漏、無漏、善、惡、無記等,與所生現行相同,現行與所熏生的種子亦相同。這是為了維持因果的一致性,若因果性質不同不可能相生。

(5)待眾緣︰種子起為現行,須待條件。蓋種子自身是因緣,但仍須等無間緣、所緣緣,及增上緣的牽引,始能生起。

(6)引自果︰每一種子只能生起自現行,而不會生起不同內容的現行。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唯識宗認為︰通過此義,可使現象界的因果內容不亂。

由上述六義,可見唯識宗對於世界的構造問題是採取一種功能原子論的進路,把世界分解為片片表相,然後收入種子;種子與表相成為一一對應的關係。這種想法,最大的困難可能是多重表相結合以成一客觀對象的根據問題,種子自身顯然不能擔負這一功能。

其次,關於種子的來源,有本有種子(本性住種),亦有新熏種子(習所成種)。關於這一方面的討論,主要在解決成佛問題。因為從現實生命反溯,每一期阿賴耶識的存在都是前期善惡業的異熟,因復有因,實不能在時間上定一起點,所以無始時來都是新熏種,亦稱為習氣(vasana),由現行熏生。問題是,眾生修行實踐至見道位,無漏種子初起現行便不能無根而有,所以必須設定有本有的無漏種子以作交代。然而,從現實生命上想,無始時來阿賴耶識都是有漏種子的活動地方,則無漏種子的存在便不可能在內(依性決定義,有漏、無漏不相交涉),而只能是一種「寄存狀態」,待原有結構打散後,纔能接替有漏種子起現行,這也就是轉依。

其次,阿賴耶識貫通三世,前生的業與後生的存在如何關聯亦一問題。唯識宗說種子有兩種︰(1)名言種子,(2)業種子。名言種子負責生起(轉化)出整個我、法世界,所以它們是現實存在的根源。它們之所以稱為「名言」,是因為存在世界全部都可以用「名言」表達。於中復分兩類︰1.表義名言種子,由具體的語言現象熏生,唯第六意識有;2.顯境名言種子,由人的認識活動熏生,通前七識心、心所(但若從我、法世界的提供上說,八識種子都是名言種子)。至於業種子,則為決定引生來世名言種子的力量。人生各有不同的命運就是受業種子牽引。業種子由第六意識中的思心所發出善惡性的身、語、意業熏生,而貯存於阿賴耶識中,對來生的阿賴耶識的名言種子有牽引作用,所以阿賴耶識稱為異熟識。(《成唯識論述記》說異熟有三解︰(1)異時而熟,此顯因先果後;(2)異類而熟,業種子居因位時有善、惡性,至果位名言種子生起時是無記性,性質類別已有不同。因為這表示前期的善惡性到此已成熟,獲得酬報。此即傳統唯識家所說的「因通善惡、果唯無記」;(3)變異而熟,即由因轉化為果。)其實業種子與名言種子在體性上並無不同,若從其所熏生的種子能引生自現行,即作因緣義,便是名言種子;若只是牽引果位的其他的名言種子起現行,即作增上緣用,便是業種子。

依據上述,亦可以把名言種子生起的我、法現象的功能分開,於是有兩種習氣︰(1)名言習氣,這是總名;(2)我執習氣,特指產生自我觀念的種子(唯第六、七識有)。加上有支習氣(「有」,指欲界、色界、無色界,眾生存在的三大界域,也是輪迴的界域;「支」是支分義,即輪迴之各段,或「因」義,即輪迴之因。所以即是指業種子而言),便成三種。

此外,在名言種子中,又有共相種子與不共相種子之分。共相種子負責轉化出客觀世界(器世間),如山河、大地之類,由前生的共業種子引生;不共相種子負責轉化出個體生命(有根身),由前生的不共業種子引生。

◎附二︰侯外廬(等)〈種子、現行與熏習〉(摘錄自《中國思想通史》第四卷(上)第三章第三節)

唯識論者認為,顯現的、在當前的剎那間發生作用的現行之識,對於潛在之識是有影響的,這種影響便是所謂「熏習」。正和「種子」是由比喻得名一樣,「熏習」也是一種比喻的說法,它的涵義是︰現行之識把它的印象反映到潛在之識中,使潛在之識受到它的熏染,正如以香花熏油,使油也獲得花香一樣。就「現行」對「種子」的熏習而言,「種子」又名「習氣」。對這一比喻,窺基有如下的說明︰
「此種子者,習氣異名,習氣之法,必由熏有,如胡麻中所有香氣,華熏故生。西方欲作塗身香油,先以香華,和于苣蕂,聚之一處,令便極爛,後以明顯油,油遂香馥。」(《述記》卷十三)

關於「種子」的熏習,有三種說法︰一種說法是「種子」是本有的,「由熏習力,但可增長」;另一種說法是「種子」都由熏習而成;第三種說法是調和以上二說,認為「種子」有二類,一類是本有的,一類是由熏習而成,即所謂「習所成種」。這些說法是就「種子」的來源而言,但都一致承認「現行」對「種子」的熏習作用。

「種子」與「現行」的關係是「所熏」與「能熏」之間的依存關係,也正是第八識與七識之間的依存關係︰第八識是「所熏」,前七識是「能熏」。唯識論者論證︰只有第八識才能是「所熏」。第八識按其性能來說,乃是一種續而不深的意識,它的連續性,可以使它堅執「種子」,使「種子」受熏;它的不深而虛疏,又可以使它具有容納性,這是「所熏」的必要條件。一方面,第八識是「無記」的(即無善無惡之意,《成唯識論》卷三︰「此非善惡,故名無記」),因此可以接受具有善惡性的「種子」的熏染;另一方面,它的體性是虛疏的,因而「無所違逆,能容習氣」(同上,卷二),也就是說︰「體是虛疏,易可受熏,(中略)有虛疏故,可容種子。」(《述記》卷十四)「所熏」與「能熏」同具的條件,乃是二者之間的「同時同處,不即不離」,「如是能熏與所熏識俱生俱滅,熏習義成」(《成唯識論》卷二)。這是對第八識與七識的相互依存關係的進一步的界說。

由此出發,唯識論者對「種子」與「現行」的因果關係展開了錯綜的分析︰

(一)「種子」是識的潛在狀態,而「現行」的識乃是這種潛在的識的顯現,就二者的相對的因果關係來說,這種顯現乃是「種子」生「現行」,即「種子」是因,「現行」是果。窺基在《成唯識論掌中樞要》中寫道︰
「攝論第二卷,以種為因相,諸法因緣故;現行為果相,二種所生故。」
「二種」即「識種」(或名言種子)與「業種」,前者是無善無惡的,後者是有善有惡的。前者自身並不能單獨發生變化,只有在與後者相結合的條件下,才能變起「現行」。因此,嚴格說來,「識種」是因,「業種」是緣,「現行」是果。

「現行」由「種子」生起,但又反過來熏習「種子」,原來的「種子」被熏之後成為新種,就「現行」之識對受熏後處於新的狀態的潛在之識而言,這種轉變乃是「現行」生「種子」,「現行」是因,「種子」是果。

這樣,「種子」與「現行」相互更生,互為因果。在這種「種子」與「現行」相生的因果關係中,唯識論者提出兩個相互結合的觀念︰第一個觀念是因果同時,第二個觀念是異類相生。

「種子」與「現行」同時而有因果關係的觀念,是「能熏」與「所熏」、「同時同處,不即不離」的觀念的直接的推衍。今取有關文句略加檢證︰
「如隔念者︰非互相熏,能熏、所熏必俱時故。」(《成唯識論》卷三)
「有作是說,要種滅已,現果方生。(中略)有義彼說,為證不成,(中略)焰炷同時,互為因故,然種自類,因果不俱,種現相生,決定俱有。」(同上,卷四)
「測(圓測)云︰種現同時名俱現,必依一身名和合,故遮過,未及他身也。基(窺基)云︰現者,顯現、現在、現有三義名現,(中略)顯現簡第七,現在簡前後,現有簡假法。體是實有,成種子故。」(太賢《成唯識論學記》卷二)
「令所熏中種子生長,如熏苣蕂,故名熏習。能熏識等,從種生時,即能為因,復熏成種,三法展轉,因果同時,如炷生焰,焰生燋炷,亦如蘆束,更互相依,因果俱時,理不傾動。」(《成唯識論》卷二)

異類相生的觀念是︰作為因的「種子」與作為果的「現行」並不屬於一類。唯識論者認為,正因為「種子」與「現行」不屬於同類,所以能夠俱時而有。如《成唯識論》說︰「現種異類,互不相違,一身俱時,有能生用。」窺基釋︰「現行與種,各異類故,互不相違,於一身俱時現在,有能生用故。(中略)因果體性,不相似故,名為異類;不相違故,得同時有。」(《述記》卷十四)

(二)「種子」生起「現行」,「現行」又熏成「種子」,就新種與舊種的因果關係而言,乃是舊種生新種,即舊種為因,新種是果。同樣,「現行」熏成「種子」,「種子」又生起「現行」,就舊的「現行」與新起的「現行」的因果關係而言,乃是「現行」生「現行」,即舊的「現行」是因,新起的「現行」是果。在這種「種子」生「種子」、「現行」生「現行」的因果關係中,唯識論者也提出兩個互相結合的觀念︰第一個觀念是因果異時,第二個觀念是自類相生。

因果異時的觀念乃是由「種子」的「恒隨轉」的原理引申出來的,「種子」是連續而無間斷的,因而有前種與後種的「長時一類相續」。自類相生的觀念是指「種子」生「種子」、「現行」生「現行」,雖有前後剎那之別,但同屬一類,對此,窺基有如下的解釋︰種子望種,體性相似,名為同類,以相違故,不得俱時一身和合,即第五卷《瑜伽論》云︰「與他性為因。即種望現,亦與後念。自性為因,非即此剎那,此即是種,前後相生。(中略)現行望種,名為異類,雖亦熏種,後種未生果,故非無窮,於一剎那,無二現行。」(《述記》卷十四)總括說來,唯識論者所論「種子」與「現行」的因果關係可約為二類︰「種子」、「現行」相互之間異類俱時而生,「種子」、「現行」各自自類異時而生,合起來便是四種︰「種子」生「現行」、「現行」生「種子」、「種子」生「種子」、「現行」生「現行」。

這兩類因果雖交互相錯,但綜合在一起,便形成意識的恒轉如暴流的圖景︰既有剎那的前後生滅,又有永無窮盡的連續,既有「種子」與「現行」的意識流轉,又有二者各自相對的獨立發展。

唯識論者關於因果的學說,是他們的全部教義的核心。近人歐陽漸對於他們的繁瑣的論述甚至嘆為「俶詭陸離,不容思議」,並且說︰「設有問言唯識何事,應告之曰︰唯識事是因果事。」(《唯識講義》卷一)這樣說法,雖有誇大之嫌,但也並不是沒有根據的,因為唯識論是在八識的差別性的基礎上建立了八識的依存關係,在這種依存關係的基礎上描述了意識的恒轉,在這一具有內在的差別性與依存關係的意識之流中,概括出各種類型的因果的環鏈,在這裏,因果的環鏈也反過來集中地反映了八識的差別、依存與恒轉。通過「種子」與「現行」的範疇,執持「種子」的第八識與熏習「種子」的七種轉識的差別、依存與恒轉,在「能熏」與「所熏」的關係中得到最後的揭示︰通過熏習作用,「種子」與「現行」的遞嬗推移的意識之流又在因果關係中得到最後的揭示。所有這一切有機的聯結,我們不妨以《成唯識論》如下的一段文句作為印證︰

「阿賴耶識,為斷為常,非斷非常,以恒轉故。恒謂此識,無始時來,一類相續,常無間斷,是界趣生,施設本故。性堅持種,令不失故。轉謂此識,無始時來,念念生滅,前後變異,因滅果生,非常一故;可為轉識,熏成種故。恒言遮斷,轉表非常,猶如暴流,因果法爾。如暴流水,非斷非常,相續長時,有所漂溺;此識亦爾,從無始來,生滅相續,非常非斷,漂溺有情,令不出離。又如暴流,雖風等擊起諸波浪,而流不斷,此識亦爾,雖遇眾緣,起眼識等,而恒相續。(中略)謂此識性,無始時來,剎那剎那,果生因滅,果生故非斷,因滅故非常,非斷非常,是緣起理,故說此識恒轉如流。」(卷三)

這一段話是在形式的理論上具有合理核心的描述。在這裏,阿賴耶識本身也處於永恒的流變之中。但我們必須指出,唯識論是一種顛倒的理論,硬說各種轉識依著它不斷激起波浪,感覺、知覺以及一切思維活動都被捲入永恒流轉的意識的暴流,這就把主觀世界預為安放在完全自由的地位,而形成一種意志論。

唯識論者的因果論把因果當作意識之流的某種施設的環鏈來理解,而且把因果的環鏈放在普遍的依存與流轉的關係中來理解。(下略)

〔參考資料〕 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五〈十地品〉;《成實論》卷十一;《俱舍論》卷十九;《瑜伽師地論》卷二、卷二十一;《成唯識論》卷二;《順正理論》卷十二;《大日經疏》卷十、卷十七;《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經》卷一;不空《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道場念誦儀軌》卷下;熊十力《佛家名相通釋》;印順《攝大乘論講記》、《唯識學探源》;雨曇〈唯識學上之種子義〉(《現代佛教學術叢刊》{25})。


隨眠

煩惱或煩惱種子的異名。小乘中,說一切有部以貪、瞋、癡等根本煩惱為隨眠;經部將煩惱的現行稱為纏,將其種子稱為隨眠。大乘唯識家亦將眠伏於阿賴耶識中的煩惱種子,稱為隨眠。

隨眠有三種、六種、七種、九種、十種、十二種、十八種之別。茲擇要略述數種如次︰

(1)三種隨眠︰即害伴隨眠、羸劣隨眠、微細隨眠,語出《解深密經》卷四。所謂害伴隨眠,是指前五地諸不俱生煩惱,成為俱生煩惱現行的助伴;在斷除主煩惱時,其助伴同時也被斷除,故名害伴隨眠。羸劣隨眠是指於第六、七地現行的微細羸劣煩惱。微細隨眠,是指八地以上所斷的微微沈遠之煩惱。此三隨眠,舊譯為害伴使、羸使、細使。

(2)九種隨眠︰指貪、瞋、癡、三毒極上心、無明住地、見諦所滅、修習所斷、不淨地、淨地之諸隨眠。語出《佛性論》卷四、《寶性論》卷四。《法苑義林章》也曾引用。

(3)十二種隨眠︰即貪、恚、色貪、無色貪、慢、無明、身見、邊見、邪見、見取、戒取、疑。亦稱十二使。語出《眾事分阿毗曇論》卷三及其異譯《品類足論》卷三。此十二使係六隨眠中的「貪」分為三界、「見」分為五見而成。

(4)十八種隨眠︰即隨逐自境、隨逐他境、被損、不被損、隨增、不隨增、具分、不具分、可害、不可害、增上、平等、下劣、覺悟、不覺悟、能生多苦、能生少苦、不能生苦等十八種。語出《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九。

◎附︰印順〈隨眠〉(摘錄自《唯識學探源》第三章第二節)

〔總說〕 在部派佛教裏,隨眠被爭論著,爭論它是不是心相應行(心所)。其實問題的重心,卻另有所在。眾生的不得解脫生死,原因在煩惱未斷。煩惱是特殊的心理作用,它在心上現起時,能使心煩動惱亂,現在、未來都得不到安靜。斷了煩惱,才能「畢故不造新」,不再感受生死苦果。我們不也常起善心嗎﹖在煩惱不起的時候,為什麼還是凡夫,不是聖人﹖雖然有人高唱「一念清淨一念佛」,事實上,我們還要生起煩惱;過去煩惱的勢力,還在支配我們。這一念善心,不同聖者的善心,還充滿雜染的黑影。這樣,就要考慮到過去煩惱勢力的潛在,未來煩惱生起的功能。在這點上,微細的、相續的、潛在的隨眠,就被佛弟子在經中發現。心不相應的隨眠論者,與反對派的相應論者,引起了很大的辯論。後來又引出其它的見解,隨眠問題是更複雜化了。把各家的見解總攝起來,是這樣︰ ┌正統派──心相應行 ┌有部┤ │ └法救一切有系┤ │ │經部──┴───非心相應行非心不相應行 │ └成實論師犢 子 系─────────亦心相應行亦于相應行分別說系大 眾 系─────────心不相應行

〔有部的心相應行說〕 薩婆多部的見解,未來還要生起煩惱,這是因為煩惱沒有得到非擇滅。過去的煩惱,因有不相應的「得」的力量,使煩惱屬於有情,沒有和它脫離關係。在這樣的思想下,過去煩惱的勢力,或能生煩惱的功能,老實說用不著。它有了「三世實有」,再加上「得」和「非得」,凡聖縛解的差別就可以建立。

「若有一類,非於多時為欲貪纏纏心而住;設心暫時起欲貪纏,尋如實知出離方便。彼由此故,於欲貪纏能正遣除,並隨眠斷。」

依經典(轉引《俱舍論》卷十九)的明文,很可以看出纏和隨眠的分別。「起欲貪纏」,「為欲貪纏纏心而住」,纏是煩惱的現起而與心相應的。此外別有隨眠,除有部以外,一切學派都把它看成與現纏不同。唯有有部學者,認為隨眠是纏的異名,也是與心相應的心所。像《俱舍論》卷十九說︰
「毗婆沙師作如是說︰欲貪等體,即是隨眠。豈不違經﹖無違經失。並隨眠者,並隨縛故;或經於得假說隨眠,如火等中立苦等想。阿毗達磨依實相說,即諸煩惱說名隨眠,由此隨眠是相應法。何理為證知定相應﹖以諸隨眠染惱心故,覆障心故,能違善故。」

它用「或設劬勞為遮彼起而數現起」的隨縛義、「謂能起得恆隨有情常為過患」的恆隨義,解釋隨眠。以阿毗達磨者自宗的正理,判佛說為假說。不過它用三個定義證明隨眠是心相應行,在其它的學派看來,這都不成為隨眠的作用。

〔大眾分別說系的心不相應行說〕 大眾分別說系,一致以隨眠為心不相應行,與纏不同。《異部宗輪論》說︰「隨眠非心非心所法,亦無所緣。隨眠異纏,纏異隨眠。應說隨眠與心不相應,纏與心相應。」

要理解大眾分別說系的隨眠,應記得它是心性本淨論者,它怎樣重視性淨塵染的思想。真諦譯的《隨相論》,有關於隨眠的解釋︰
「如僧祇(即大眾)等部說︰眾生心性本淨,客塵所汙。淨即是三善根。眾生無始已來有客塵,即是煩惱,煩惱即是隨眠等煩惱,隨眠煩惱即是三不善根。(中略)由有三不善根故起貪瞋等不善,不善生時,與三不善根相扶,故言相應。」

覆障淨心的客塵,就是隨眠。它說隨眠是三不善根,但奘門的傳說(見《唯識義蘊》卷二),隨眠與纏一樣,也有十種。據《順正理論》卷四十六的記載,分別論者的隨眠,只許七種。或許分別論者立七隨眠,大眾部等以三不善根為隨眠吧!總之,在凡夫位上,隨眠是從來不相離的。因隨眠生起貪等不善心所,才是相應。它把相應解釋做「與不善根相扶」;依一般共同的見解應該是說心所與心相應。眾生的心性本淨,又沒有貪等煩惱現起,然而還是凡夫,不是聖人,歸根是隨眠在作障。這依隨眠的存在,分別凡聖的界線,窺基的《宗輪論述記》與智周的《唯識演祕》,都曾經說到;但說到無心定,是完全錯誤了。《宗輪論述記》說︰「在無心位起善等時,名異生等,但由隨眠恆在身故。若是心所,無心等位應是聖人。」

大眾系與分別說系,根本不許有無心的有情,怎麼依無心有惑的見解,來成立隨眠是不相應呢﹖大眾部的見解,不思不覺間也有隨眠存在(見《順正理論》卷四十五),它不像相應心所的纏,要在心識活動中出現。它雖不與心相應,卻也展開它的黑影,影響那清淨的心性,使它成為有漏。隨眠與纏,確是種子,現行的關係,如《大毗婆沙論》卷六十說︰「纏從隨眠生。」《順正理論》卷四十五也說︰「且分別論執隨眠體是不相應,可少有用,彼宗非撥過去未來,勿煩惱生無有因故。」

這都是隨眠生纏的明証。《成唯識論義蘊》卷二也有詳細的引述︰
「問︰大眾隨眠為是種不﹖答︰俱舍十九牒彼計云︰若執煩惱別有隨眠心不相應名煩惱種;此中復說名貪等故,如現貪等。若不對種,何名現貪﹖故知此師隨眠是種。現行貪等與心相應,故此隨眠名不相應。」

隨眠是現行貪等種子,可說毫無疑問。但勿以為它是種子,就輕視它的力量。它雖沒有積極的活動到精神界去,它在不生現行的時候,還是染汙淨心的。隨眠比較心性,雖說是客塵,但無始以來就有,隨眠也該是本有的。我們進一步要問,現起煩惱有沒有增長隨眠的力量﹖換句話說,隨眠有沒有新熏的﹖玄奘門下傳說的大眾、分別說系,「彼許種子而無熏習」(《成唯識論學記》卷四);「破大眾部,然彼無熏習義」(《成唯識論述記》卷四)。但考尋論典,它們確是有熏習的,像《成實論》卷三說︰「汝法中,雖說心不相應使(使,是隨眠的異譯),與心相應結纏作因。(中略)汝法中,雖說久習結纏,則名為使。」

「久習結纏則名為使」,可說是熏習最明顯的證據(它的熏習論,後面還要說)。成實論主自宗,主張「是垢心(纏)修集則名為使)(見《成實論》卷十),與「久習結纏則名為使」相近。但成實論宗,是在煩惱相續展轉增盛的意義上建立隨眠,還是現行的心法,不像不相應行的隨眠論者,建立在心心所法以外。

大眾系他們發現了煩惱的潛在力,這或是本具,或是新熏的,最初展開了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的思想。但一般人的見解,要發生疑問︰煩惱有種子,其它一切法為什麼沒有呢﹖成實論主曾這樣的責問過(《論》卷三)︰「身心等業亦有久習相,是亦應有似使心不相應行!」

俱舍論主也曾責難過(《論》卷十九)︰「若執煩惱別有隨眠心不相應名煩惱種,應許念種非但功能,別有不相應能引生後念。此既不爾,彼云何然!」

這確乎是很費解的。現存參考的資料既不完全,我們也無從作適當的解說。不過,在佛家業感的緣起論裏,是否色法也要各從自種生﹖煩惱的潛能是隨眠;業是動力,大眾部各派,都不許它是色性,把它建立在內心的活動上。這內心的活動,至少大眾部是承認有熏習的。明淨的心性,在相續的演化下,成為無漏和善法的根據。惑業的能力,遇相當的現緣,招感一切色法。這要不要業力以外的種子,還值得注意。怕由心所生的論調,大眾部它們還是非常徹底的呢!

〔犢子系的亦心相應亦心不相應說〕 隨眠,不是心所法,這似乎是佛的本意。不但有經文的明證,就是從學派上看,也只有部系才主張隨眠即纏。有部系中,除迦旃延尼子派以外,像譬喻經部師,大德法救(見《婆沙》卷五十一),也都主張纏和隨眠不同。不過,這要在過未無體的思想下,才會感到隨眠潛在的需要。犢子系是三世實有論者,它也建立了「得」,不知怎樣解釋不相應行隨眠的作用!這難怪要受眾賢的批評了。《順正理論》卷四十五說︰
「然犢子部信有去來,執有隨眠非相應法,如是所執極為無用。如彼論言︰諸欲貪纏,一切皆是欲貪隨眠,有欲貪隨眠非欲貪纏,謂不相應欲貪隨眠。」

依犢子系的見解,隨眠是一切煩惱的總名;其中心相應的一分,又叫做纏。還有那不相應行的一分,與纏不同。它多少調和了隨眠的諍論。

〔參考資料〕 《解深密經疏》卷九;《大乘義章》卷五(本);《發智論》卷三;《品類足論》卷三;《大毗婆沙論》卷五十一~卷五十三;《順正理論》卷四十五、卷五十三;《俱舍光記》卷二十;佐佐木現順編《煩惱の研究》。


顯識論

一卷。陳‧真諦譯。又作《顯識品》。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一冊。內容旨在闡明三界唯識之義。全書大致可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係本文,主要在闡釋「顯識起分別,分別起熏習,熏習起顯識,故生死輪轉」一偈。此偈前三句相當於「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種子生種子」之理,闡示阿梨耶識緣起之綱要。第二部分係總釋,主要在解說九種顯識、二種分別識、熏習之四方便(四善根)及其廣、略種種觀。第三部分為逐字釋,闡明「三界唯識」之義,並逐字解釋二種識、二種熏習。

本論題目之下有「從無相論出」之語,而且《高麗大藏經》及宋、元、明三本之本論卷首皆題有「顯識品」。據此看來,本論可能是解釋《無相論》中之〈顯識品〉之作。然《無相論》並未被漢譯,作者亦不詳。又,本論之註中記有「義疏九識第三,合簡文義有兩︰(一)明識體,(二)明識用。一識體者出唯識論」等語,其中之「義疏九識」,可能係指真諦所倡言之九識義。同為真諦譯之《轉識論》,論題下不僅有「從無相論出」一語,文中亦有「具如九識義品說」之語,由此可知本論與《轉識論》關係密切。至於文中之「出唯識論」一語,似意味本論中之「一切三界唯有識」等文係出自《唯識論》。若果如此,則可說《唯識論》為《無相論》之異名。

此外,本論之譯語中,有頗為中國式之用語。如稱阿梨耶為「棃耶」,稱阿陀那為「陀那」,與同為真諦所譯之《攝大乘論》等所用者不同。故本論可能係真諦或其門徒所作。

〔參考資料〕 宇井伯壽《印度哲學研究》卷六。


全文檢索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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