瞋恚根本業道
[法相辭典(朱芾煌)]瑜伽五十九卷十八頁云:若作是思:彼於我所,有無義欲;故我於彼,當作無義。是名瞋恚。又作是思:彼於我所,已作,正作,當作無義;我亦於彼,當作無義。亦名瞋恚。如是廣說九惱害事,當知亦爾。又作是思:云何令我於能損害怨家惡友而得自在,縛害、驅擯、或行鞭撻,或散財產,或奪妻妾朋友眷屬,及家宅等。此惱害心,亦名瞋恚。又起是思:云何令彼能損於我怨家惡友,於他處所,遭如上說諸苦惱事。此損害心,亦名瞋恚。又作是思:願彼自然發起如是如是身語意行,由此喪失資財朋友眷屬名稱安樂受命,及諸善法,身壞當墮諸惡趣中。如是一切惱害之心,皆名瞋恚根本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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