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
[國語辭典(教育部)]ㄅㄧㄥˋ ㄧㄣ
生病的因素。如:「這種疾病需要照X光片才能找出病因。」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五色線
(物名)又作色綖,五色縷,五色繩。合青黃赤白黑五色之系為一條之線縷也。蘇悉地羯羅經下曰:「五色線謂青黃赤白黑,使童子合線。」大日經疏五曰:「凡作綖,當擇上好細具縷,香水洗之,極令清淨,令潔淨童女右合之。合五色縷,當用五如來真言,各持一色,然後以成辦諸事真言總加持之。造漫荼羅綖亦爾。(中略)復次,五色綖者,即是如來五智,亦是信進念定慧五法,以此五法貫攝一切教門,是故名為修多羅。古譯謂之綖,經也。蓋五色即為五智之色,故此五色線,有用於灌頂道場,作金剛線壇線結線等者。其中張於大壇之金剛橛者,及灌頂時授於受者,使挂於手者,謂之金剛線。二十一結同授於受者者,謂之結線,或曰二十一結修多羅。七結而繫於腰者,謂之腰線。又有埋五寶五穀等於曼荼羅之五方時,用以縛其裹物之口者。又婆羅門之臂繫五色線,佛除比丘之病緣外禁繫之。」毘奈耶雜事一曰:「六眾乞食,見諸婆羅門以妙香華莊嚴形體,將五色線繫之於臂。(中略)便於他日以五色線纏於臂上,入城乞食,諸婆羅門等見生輕賤。(中略)佛作是念:若諸苾芻以五色線繫臂,有斯過失,由是苾芻不應以五色線繫臂,若有繫者得越法罪。佛既不許繫臂線,時有苾芻身嬰患苦,詣醫人所。問言:賢首我身有疾,幸為處方?答言:聖者取五色線咒之繫臂必得除愈。報曰:世尊不聽。彼言仁之大師,慈悲為本,病緣開許,理所不疑。時諸苾芻白佛,佛言:我今聽諸苾芻,為病因緣醫人教者,線繫無犯。」
(修法)以五色之線懸於臂次除病,是婆羅門之法,佛亦為病緣於諸弟子開之。毘奈耶雜事一曰:「六眾乞食,見諸婆羅門以妙香華莊嚴形體,將五色線繫臂上。六眾亦以五色線繫臂上,入城乞食。諸人見之而譏弄之。佛因制之,言若繫者得越法罪。時有苾芻嬰病,詣醫問處方。答言聖者取五色線咒之,繫於臂即病愈。曰:世尊不聽。彼言:仁大師慈悲為本,緣病開許無疑。時諸苾芻言於佛,佛言我今聽諸苾芻為病因緣,受醫人教者,繫線亦無犯。」
指小醫與大醫,比喻聲聞與菩薩。據大智度論卷二十四載,小醫但知病、病因、癒病藥,而不知一切病、一切病因、一切癒病藥。譬如聲聞,不能徧知藥與病,故稱小醫。大醫徧知一切病、一切病因、一切癒病之藥,乃至徧知眾生之病因及癒病藥等。譬如菩薩,無病不知,無藥不識,故稱大醫。 p239
為天台宗十乘觀法所觀之境。又作止觀十境、十種觀境。即:(一)陰界入境,又作陰入界境、陰入境、陰妄境。即以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為對象作觀。正修觀時,唯取五陰中之識陰,即以現實日常之心動為對象,而觀其即空、假、中之理。因行人所受之身為五陰、十二入等所成,常自現前,故特以為初境。(二)煩惱境,即對貪、瞋、癡等重惑所引起之境地作觀。五陰、十二入等係隨煩惱而起,故須觀其原因之貪、瞋、癡。(三)病患境,又作病境。由四大不調或修觀而起病患,以之為對境,觀病患之病相、病因與治病方法等等。(四)業相境,略稱業境。觀以上三境,皆由遠昔自己所作善惡等煩惱所現之業相,故對之無須喜悅,亦無須恐怖,明朗作觀,其相自然消除。(五)魔事境,略稱魔境。觀業相而滅惡之際,即令天魔畏懼而加以擾亂,故須以死之覺悟作觀。(六)禪定境,又作禪門境、禪發境、世禪境、禪境。作觀除魔事,而真智猶未生時,將起四禪、十六特勝、通明禪等諸禪,但若耽著於此禪味,將成為止觀之障礙,故須次第觀諸禪。(七)諸見境,略稱見境。隨觀法之進境,生出相似真理之見解,或聞法而產生相似妙悟之智解,但此皆屬邪見、偏見,究非真理,將成為止觀之障礙,故須進而觀諸見。(八)增上慢境,又稱上慢境、慢境。觀前諸見而知錯誤之際,將誤以此等狀態即為涅槃,遂起慢心而成為止觀之障礙,故須觀增上慢。(九)二乘境,見與慢靜止之際,將產生滿足於卑小志之心,而偏執空寂之理,遂無法趨入大乘,墮落於二乘,故須更觀二乘。(十)菩薩境,當二乘之心靜止時,同時會產生「藏、通、別」前三教菩薩(即相異於圓教菩薩之境界)之心,凡此皆為止觀之障礙,故須再觀此境。
如上所列,次第觀此十境,遂生圓教實相之智解。十境之中,陰入境經常自現於眾生前,故十乘觀法必先以此為對象而作觀。〔摩訶止觀卷五之上、法華經玄義卷三下、四教義卷十一〕 p481
簡稱《醫藥四續》,是流行於中國藏族和蒙族各地佛教寺院中的一部醫藥經典,若干寺院中並且設有專科學習。經題的意義是︰能除非時橫死,故名甘露;總攝醫方明的義理,故名心要;對八類病分八門宣說治法,故名八支;本經不是「非根器」的境界,故名祕密;易行、文簡、義豐而易解,故名教授;它像寶藏一樣,是醫方明的根本或基礎,故名為續。
據《白銀鏡》等書所說,本經的說者為藥師琉璃先如來,結集者為意生仙人,譯梵文為藏文者是迦濕彌羅月和大譯師遍照。後由玉妥巴和他弟子輩(約當九到十一世紀)用新譯語修訂加注。據土官(觀)《善說晶鏡》中寧瑪派史所說,本經乃由名稱神通熾燃從埋藏的地方取出流通,似乎在譯成時並未公開流行。
本經共分四續,即〈根本續〉、〈解釋續〉、〈教授續〉和〈後分續〉。〈根本續〉中分六品,初品說藥師佛在善見城說法時,由明意生發問,明智仙作答而組成全經。次後五品列舉全經的品目名數,是一種敘論或綱目的性質。第二〈解釋續〉分三十一品,敘述人體的生長次第、生理、體質、得病因緣、生活起居、飲食宜忌、醫藥功用、醫療用具、疾病護理、醫師品德等。第三〈教授續〉分九十二品,初一品總論,以下九十一品分述各種病的治法,又可以分為八類,即所謂八支。二至七十品屬身病支,分述風、膽、痰、集等等各種疾病的治療方法。七十一至七十三品屬童子病支,述嬰兒的撫育和兒科疾病的治法。七十四至七十六品屬婦女病支,述各種婦科病的治法,分總、別、通三品。七十七至八十一品屬於鬼祟病支,分述部多、癲狂鬼、九曜、龍等為祟的治法。八十二至八十六品屬創傷支,分述頭、頸、軀幹、四肢各部創傷的治法。八十七至八十九品屬毒病支,述各種中毒的治法。九十品屬長生支,述防治衰老和延長壽命的方法。九十一至九十二品屬壯陽支,分述強健性的機能和求子的方法。這八支的分類和唐‧義淨在《南海寄歸傳》卷三所敘「八醫」大體相同,不過本經合「針刺首疾」(治頭疾)一項於身病支,而另開婦女疾一支。第四〈後分續〉分二十七品,敘述切脈、望色、辨尿、照鏡等診斷方法,各種藥品的配製法、針灸法等,最後總結經義加以囑咐。
說經之處善見城的位置,西藏地區註家異說頗多,但佛海(1653~1705)料簡眾說,獨取位於烏仗那一說。據551~554年編著的《魏書》記載,魏世祖時(424~452 )和罽賓往來的使臣傳達罽賓當時的國都為善見城。又,本經藏文初譯者為迦濕彌羅月,則本經原本當自迦濕彌羅傳出。古代的烏仗那和迦濕彌羅是北印兩個相鄰的國家,也是中國與中亞細亞、印度交通必經之地。從本經內容來看,除一些理論採取佛教密宗學說外,也受到中國醫藥理論和技術的影響。如診脈、處方、用藥等幾乎和中國醫書沒有多大區別。針灸所用的穴道和方法也和中國古法大體相同,不過針法只用於放血,適應病症有限,不及中國針法適用的範圍廣闊。
本經的譯本自玉妥巴修訂夾註以後,解釋者甚多,著名的有降蘇兩家。清初時,西藏地區執政佛海曾集舊註,著《醫方明論藥師密意莊嚴顯明四續青琉璃茉莉華》一書(北京刻本共一○六八頁),極為詳明,是近二百年來最通行的註解。(郭元興)
四諦即苦集滅道四諦,諦謂真實不虛,如來親證。佛成道後,至鹿野苑為五賢者始說此法,是為佛轉法輪之初,故稱初法輪,如《法華經》〈譬喻品〉(大正9‧12a)︰「昔於波羅柰,轉四諦法輪。」初轉法輪三說四諦,第一說︰此是苦,此是集,此是滅,此是道。此是教示四諦四相。第二說︰苦當知,集當斷,滅當證,道當修。此是教勸修行四諦。第三說︰苦者我已知,集者我已斷,滅者我已證,道者我已修。此是佛舉自己證得四諦,合為「三轉十二行相」之義。但此四諦,唯聖者所知,非凡夫能知,如南本《涅槃經》卷十四(大正12‧693c)︰「我昔與汝等,不見四真諦,是故久流轉,生死大苦海,若能見四諦,則得斷生死,生死既已盡,更不受諸有。」由於聖者所證,故稱四聖諦,或四真諦。
(1)苦諦︰苦即三界輪迴生死逼惱之義,凡是有為有漏之法莫不皆含苦性,故佛經中說有無量眾苦,但就身心順逆緣境,總有三苦、八苦。三苦,從其逆緣逼惱,正受苦時,從苦生苦,名苦苦;從其順緣,安樂離壞時而生苦惱,名壞苦;生老病死剎那變異而生苦惱,即名行苦。八苦即︰生、老、病、死、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和五盛陰苦。外有寒熱飢渴等逼惱之身苦,內有煩惱之心苦,所有諸苦皆歸苦諦所攝。
(2)集諦︰集謂積聚二十五有苦果之因,一切眾生,無始以來,由貪瞋痴等煩惱,造積善惡業因,能招感三界生死等苦果。
(3)滅諦︰又名盡諦,滅謂滅二十五有,寂滅涅槃,盡三界結業煩惱,永無生死患累。
(4)道諦︰道謂修戒定慧通向涅槃之道,總有七科︰(一)四念處,. 二四正斷或四正勤,(三)四神足或四如意足,(四)五根,(五)五力,(六)七覺支或七菩提分,(七)八聖道或八正道。此為三十七菩提助道品法。
四諦有兩重因果,苦為果,集是因,由苦集二諦成為世間生死因果;滅是果,道是因,滅道二諦為出世因果。即由造積有漏業因而感有漏苦果,由修無漏道因而證滅諦涅槃。如北本《涅槃經》卷十二(大正12‧435a)︰「有漏果者是則名苦,有漏因者則名為集,無漏果者則名為滅,無漏因者則名為道。」此即知苦斷集,證滅修道之義。
四諦是佛教的基本教義,是佛教大小乘各宗共修、必修之法。佛說四諦是要眾生了知四諦的真理,斷煩惱證涅槃,若專修四諦以求涅槃者,一般稱其為小乘聲聞人。(任杰)
◎附一︰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一章第三節(摘錄)
四諦的重點放在人生現象上。人生的全部不外乎兩方面,一是染(苦、集),一是淨(滅、道)。四諦的組織又以苦諦為根本,「集」是苦集,「滅」是滅苦,「道」是滅苦的方法。釋迦第一次宣揚四諦,反復地講了三次,謂之「三轉法輪」。初轉是肯定四諦(人生是苦、老死是苦等);二轉,是指出四諦在人生實踐中的意義(苦應知,集應斷,滅應證,道應修);三轉,是證明本人已做到四諦所要達到的要求(苦已明,集已斷,滅已證,道已修)。在三轉法輪中,每一次對每一諦都有四種不同的認識,謂之「四行相」──眼、智、明、覺,那麼四諦便有十二行相,所以又稱「四諦十二行相」。這一說法,就奠定了原始佛學的基礎。經律中的材料,是這樣記載的,佛滅後二百年的阿育王留下的「法敕」也是這樣提的(「法敕」中要求佛徒常念七經的第一經︰《毗奈耶最勝經》,據考證,就是指三法輪那一段);其後佛學發展到大乘階段,像較早的《維摩經》、《法華經》等,一開始也講四諦,就是大乘後期經典,像《解深密經》分佛說為三階段(三時),第一時仍承認是講四諦。可見四諦是原始佛學的中心思想,已為大家所公認。
◎附二︰水野弘元《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第六章(摘錄)
(一)緣起說與四諦說的說相
十二緣起說是自內證的法門,是釋尊在菩提樹下開悟時及成道後之思惟禪定下的觀察所得。十二緣起說也就是為了自身而考察的佛教根本教理。而與此相對的,四諦說則是為了他人易於瞭解緣起說而說示的化他法門。又十二緣起說是理論,而四諦說既是理論又是實踐,但毌寧說是以實踐為主。簡言之,緣起是自悟的法門,而四諦則是為了他人而說的教義。
據傳聞,釋尊成道後因坐禪思惟而自得開悟之樂,然而,由於緣起是非常難解的道理,對世人說的話,他們也不能理解,唯恐徒勞無功,因此佛就斷了說法的念頭。此時,梵天出現在佛陀的面前,他請求佛陀無論如何要說法,如果不說,世間人將會更加墮落。雖然道理非常難解,多少也會有能理解的人。就這樣,他懇請佛陀說法。佛陀就想到四諦說的辦法。也就是按照醫生治療病人的方法原理。
佛陀成道後數週,由坐禪思惟中起來,向波羅奈郊外鹿野苑走去,那兒有五位被認為夠資格理解佛法的比丘,佛為他們作第一次說法。這就是初轉法輪。這個說法說的是四諦之教。所以四諦之教是釋尊最初所說的法。
(二)四諦的經說
《轉法輪經》裡,載有佛陀對五比丘所說之四諦法的經文,大意如次︰
「比丘們啊!生也苦,老也苦,病也苦,死也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五取蘊(取著身心環境)苦。似此,苦是神聖的真理(苦聖諦)。
復次,比丘們啊!導向輪迴再生,以喜與貪為伴,到處喜樂、渴愛欲求,是為生起苦之神聖真理(苦集聖諦。)
復次,比丘們啊!上述熱愛欲求離滅不存、捨遣解脫而不執著者,是為滅卻苦之神聖真理(苦滅聖諦)。
復次,比丘們啊!所謂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等八支聖道,是滅苦之道。是神聖的真理(苦滅道聖諦)。」
釋尊說四諦之教後,自己又提出對這四諦︰(1)首先在理論上要正確知道它是無誤的真理,(2)依照四諦採行適當的實踐態度,(3)四諦真實地實踐之後,會悟理論與實踐的一致。而依此,會產生這樣的自覺︰自己是佛,是人天的大導師。這是佛陀正確的教法,對這教法︰(1)首先從理論上理解佛教是正教,(2)其次依照理論正確地實踐,(3)最後完成實踐。理論與實踐是表裡一致的,在日常生活中完全按照這樣去做,則是有崇高理想人格的人。
上面三階段的展開叫做「三轉」,其中(1)示轉(2)勸轉(3)證轉。關於三轉,後來的阿毗達磨說(1)示轉是見道位,(2)勸轉是修道位,(3)證轉是無學(阿羅漢)位。
五比丘聽到了四諦之教,在理論上瞭解了這些道理,得到了清淨的法眼。所謂得到法眼,是指理解了有關四諦和緣起的理論,確立了佛教正確的世界觀和人生觀,不會為異教邪說所迷惑而轉信他教,他的信仰是堅定的。這是聖者之間的最低位。
如以上所說,四諦應該是指四聖諦(cat-tāri ariya-saccāni)而言。此即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聖諦四個。這裡的聖(arya,ariya)與凡是相對的。是指無漏出世間的悟,是超越生死輪迴有漏迷妄的三界世間。四聖諦略作苦、集、滅、道四諦。如前所述,四諦又分為兩種,流轉緣起與還滅緣起,苦與集二者是述說生死流轉之苦及其原因,滅與道二者是脫離流轉,到達無苦安穩涅槃的修行法。略如下圖所示︰
┌苦諦 無自覺苦惱的現實世界……果─┐
│ ├流轉緣起
├集諦 現實世界的原因理由………因─┘
四諦┤
├滅諦 有自覺的理想世界…………果─┐
│ ├還滅緣起
└道諦 理想世界的原因理由………因─┘
四諦是治療苦惱的原理,和醫生治人肉體上的病,原理相同。人的苦惱是精神上的病,應該以如同治療肉體的病那樣的原理去治癒它。因此,釋尊是治癒人們一切苦惱的大醫王。
(三)四諦與治病原理
首先,苦是現實的苦,相當於肉體上的病狀。集是苦的原因,相當於病因。滅是苦消滅後的理想狀態,就是無病時的健康狀態。道是達到理想狀態的正確方法,等於醫生治療病人所用的種種方法,如注射、下藥、手術、食物療法、安靜、睡眠、休息、運動等等。最後,醫生治療病症時,首先須對病人的病症診斷無誤,正確地查明病因,其次要有關於健康狀態的正確知識,然後按照這些條件,採取一切治病需要的適當手段。
同理,為了治療人精神上的病(即苦惱),首先要正確了解苦惱本身的性質,如必須知道怎樣做才能達到無苦惱的理想狀態,然後按照趨向理想的方法來實踐,以達到理想狀態。這種關係列表如下︰
苦……凡夫現實的狀態…………病狀
集……現實苦的原因……………病因
滅……有自覺的理想狀態………健康狀態
道……達到理想的手段方法……治病健康法
四諦的原理,極為合理,它不但和治病原理相合,也和今日科學的研究態度一致。第一階段是基礎研究,是發現研究對象(自然、人文、社會)之活動(原因結果的關係等等)的法則。苦集之間因果的法則即相當於此。其次第二階段,應用上面的法則,以創造出人類所必須的理想事物與狀態。
以四諦說作為佛教的根本教理,是極為合理的,它完全排除了迷信邪教的不合理性與不倫理性。這是佛教所獨有的學說,未見於其他宗教。以四諦說為基礎的緣起說,更不用說,當然也是合理的。
〔參考資料〕 《長阿含》卷八〈眾集經〉;《中阿含經》卷七〈象跡喻經〉;《雜阿含經》卷十五、卷十六;《增一阿含經》卷十四、卷四十二;《四諦經》;《阿那律八念經》;《轉法輪經》;《佛本行集經》卷三十四;《賢愚經》卷十二;中村元《原始佛教の思想》;宇井伯壽《佛教思想の基礎》;金子大榮《佛教概論》;W. F. Jayasuriya《The Psychology and Phi-losophy of Buddhism》;Jeffrey Hopkins 《Meditationon Emptiness》;Narada《The Buddha and HisTeaching》。
藏傳佛教格魯派寺院。位於甘肅省夏河縣城西大夏河畔,為甘南藏族地區最大的寺院,與西藏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扎什倫布寺及青海塔爾寺合稱為格魯派(黃教)六大寺院。舊時為甘、青、川三省交界地區藏族的政治、宗教、文化中心。最盛時寺僧達三千五百多人,下轄寺院一0八所。
此寺係嘉木樣協巴(即嘉木樣一世)於清‧康熙四十八年(1709)所建。「拉卜楞」是藏語「拉章」的變音,意為寺主嘉木樣活佛的住所。全寺乃依大夏河北岸龍山山坡而建,有六大札倉(學院)、十八囊欠(活佛府邸)、十八拉康(佛寺)、二經院、一藏經樓、僧舍萬餘間,佔地八十餘公頃,建築精美,規模宏偉。
其中,六大札倉即帖桑琅札倉(意譯聞思學院,俗稱大經堂,修顯宗)、居萬巴札倉(續部下學院,修密法)、居多巴札倉(續部上學院,亦修密法)、丁科札倉(時輪學院,修天文曆算)、曼巴札倉(醫藥學院,修醫藥)、季多札倉(喜金剛學院,修法事)。各札倉皆由前廊、經堂、佛殿構成。佛殿一般高二層,內供碩大的各札倉所宗佛像。經堂為僧眾集體誦經打坐之處,以聞思學院的經堂為最大,可容四千多人,係全寺之中心。
拉康(佛寺)為全寺各札倉僧眾集體唸經的聚會處。十八座拉康中以壽禧寺規模最大,係一六層藏漢結合的宮殿式建築,內供高約十五公尺的釋迦如來像一尊。屋頂金龍蟠繞,牆旁銅獅雄踞,外觀十分宏偉。其他僧舍,均為藏式平頂建築。
寺內珍藏文物數萬件,包括佛像、卷軸畫等,大多是青海吾屯藝人的作品。其中,藏文經典、書籍有六萬餘冊,居全國藏傳佛教寺院之首位。又,由於嘉木樣協巴為藏傳佛教學史上傑出的學僧,故本寺學僧研究學問之風頗盛。
◎附︰索南吉‧劉堡〈拉卜楞寺六大札倉(摘錄自《法音》雜誌{55})
拉卜楞寺自1709年第一世嘉木樣活佛創建迄今,經歷世嘉木樣興辦和苦心經營的六大札倉,使地處四川、甘肅、青海三省交界(安多地區)的拉卜楞寺,成為既是佛教中心,又是藏族同胞的文化教育中心,在藏族同胞中有很大的影響。現就拉卜楞寺六大札倉簡介如下︰
帖桑琅札倉(聞思學院)
帖桑琅札倉,意譯為「聞思院」,俗稱「大經堂」,是學習顯宗教理、教義的學院。該札倉學習的僧人必先廣聞經義,而後思維分析,通過辯論,得以修持。藏語「帖桑琅」,有漢語古文獻中「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辯之,篤行之」的意思,故有「聞思學院」之稱。
本札倉的一切規矩、律義都是依照我國西藏哲蚌寺郭莽札倉的規矩、律義進行,主要以學習研究三藏(論藏、律藏、經藏)、三學(戒律、禪定、勝慧)及四大教義(毗婆沙、經部師、唯識師、中觀宗)為主,通過學習達到通曉五大論(《釋正量論》、《般若論》、《中觀論》、《俱舍論》、《戒律論》)的目的。學習的內容包括因明、般若、中觀、俱舍和戒律五大部。學級共分十三個級別,一般得學十五年(因第十二年級學三年)才能學完十三個年級的課程,學完這些課程後可考取學位。在帖桑琅札倉設有三種學位︰然江巴、朵仁巴、多仁巴。
(1)然江巴(類似「學士」學位)。凡般若畢業或六至十二年級的學僧,可自願申請,經法台同意後,可考取「然江巴」學位,名額不限,考試科目以《因明論》和《般若論》為主。凡經考試及格者,均可授予「然江巴」學位。
(2)朶仁巴(類似「碩士」)。一般俱舍部學完四年功課者全部稱為「朶仁巴」。另外,凡從因明部畢業的學僧,一般可以按年資上升,年資達到'楔砟琚v地位的均稱為「朶仁巴」 。
(3)多仁巴(類似「博士」,一般統稱格西),是帖桑琅札倉的最高學位,選拔考試非常嚴格。第一,俱舍部學僧畢業後,可由法台挑選候選人。第二,多仁巴在正式考試前一月由活佛嘉木樣預考,令其背誦五部大論之《根本論》,合格者方能參加考試。第三,考試臨期,考僧要齋僧五天,凡本院六年級以上的學僧及僧友均被邀請,這就需要有一定的經濟力量。第四,多仁巴候選人參加考試,只有一次機會。如考不及格,終生再無考取「多仁巴」的機會。取得「多仁巴」學位後,便可派為各活佛經師或所屬寺院經師,死後一般還可成為新的轉世活佛。
居邁巴札倉(續部下學院)
居邁巴札倉,意譯為「續部下學院」,係密宗學院。主要研究密宗教義、廣授法師之灌頂,教化弟子入密宗金剛門等。密宗(亦稱密教),是對顯宗(顯教)而言。它以修持祕密真言而得名。所謂密,就是指修習一種不能對外人說的密法來達到成佛的目的。該札倉主奉密集祕、怖畏九首(亦譯作大威德)、大自在(亦譯作勝樂)、三大金剛、六臂和法王護法。本札倉設三個學級︰初級、中級、高級。
(1)初級︰學僧主要背誦《怖畏九首金剛經》、《六臂護法經》、《法王護法經》、《密集經》、《大自在經》、《續部經》等。升級時必須背誦《大自在生起與圓滿次第》、《集祕生起與圓滿次第》、《怖畏九首金剛生起與圓滿次第》三部經中之一部,方可升入中級。
(2)中級︰要求學僧必須背誦《密集自入經》、《燒壇經》、《續部經》、《佛讚》八十卷。升高級時,必須背誦《四注合解經》。
(3)高級︰依據《生起與圓滿次第》中規定的程序修行。每年於二月十七日至二十一日通過密宗教義的辯論考試,取得「多仁巴」學位。
丁科爾札倉(時輪學院)
丁科爾札倉,意譯為「時輪院」,係密宗學院,這個札倉除學習與修觀有關的時輪密乘外,著重學習研究時輪天文曆算。根據佛教的《時輪經》,在《時輪金剛》的理論基礎上進行學習。它主奉時輪金剛、毗盧遮那佛、證菩提佛及怖畏金剛(大威德)、六臂、法王、騾子天王、財寶五大護法。主要研究密宗大乘、天文曆算、聲明、語法、詩詞、書法、繪壇、音韻手訣、步法等等。學制分初級、中級、高級,學習年限不定。
初級︰主要學習《妙吉祥名號經》、《普濟經簡釋》、《無上供養經》、《諸佛讚》、五大護法的《滿足心願經》。能背誦上述經者,方可升入中級班。
中級︰學習和背誦《時輪金剛經》、《證菩提經》,學會彩色細砂製作時輪金剛壇城、普濟佛壇城、證菩提佛壇城。升高級時,必須背誦《時輪金剛生起與圓滿次第經》。
高級︰主要學習聲明、詩詞、天文曆算、梵文和藏文的正草書法,並研究時輪金剛和怖畏九首金剛的生起與圓滿之道,廣授灌頂,修行禪坐,以求正果。
曼巴札倉(醫學院)
曼巴札倉,意譯為「醫學院」。這個札倉的僧人,除學習佛經外,主要學習醫藥。它主要供奉藥師佛、阿閦佛和馬王金剛。該倉學制亦為初、中、高三級。
初級︰學僧必須背誦《皈依經》、《綠度母經》、《觀音心經》、《阿閦佛經》、《總則續經》、《後續經》等。
中級︰學僧必須背誦《論續》、《藥王經》、《馬頭白蓮經》、《佛讚》八十卷、《總藥王經》,方可升入高級學習。
高級︰主要研究《醫方四續》及《菩提道次第廣論》。
曼巴札倉的主要活動有︰
(1)傳授︰每年從二月二日起,由高級班僧人中選出優秀生八人,作為老師到初、中級班去傳授知識。將初、中級各分為甲、乙班。初級甲班學習《外續根本經》及驗小便、針灸、刺血等醫術和內外科診斷法、人體的構造以及藏藥的配方技術。初級乙班學習藏文根本理論系統的樹圖解釋及《四洲》、《集釋》等。中級甲班學習內外科診斷法、人體的構造以及藏藥的配方等技術。中級乙班學習人體的形式、病因等知識。這個學習過程到四月十九日結束。
(2)採藥︰每年四月下旬,中、初級班僧人外出採藥三天。回寺後,由高級班僧人根據採集到的藥物標本,講授藥物生長情況及藥理等。六月上旬,全札倉僧眾外出採藥十四天。八月份,全體僧眾再次外出採藥三天。這主要是為了在藥物生長的不同時期,識別學習其生態變化、藥物性質,尤其是晚期草藥果實、枝幹、根莖的標本採集等。
(3)製藥︰七月下旬,全札倉僧人忙於製藥,藥有散、丸、膏等。
吉多札倉(喜金剛學院)
吉多札倉,意譯作「喜金剛院」,係密宗學院之一。主奉金剛、金剛手大輪、虛空瑜伽諸佛。主要研究歡喜金剛的生起與圓滿次第之道、天文及曆算、藏文文法、正草書法、音樂、護法舞蹈、彩砂繪製壇城等。學制為三級,學習年限不定。
初級︰要求學僧主要背誦《無上供養經》、《妙吉祥名號經》、《大威德經》、《滿意經》、《喜金剛迎請、加持、自入、燒壇、祝願、回向經》、《金剛手大輪經》等。還要學會彩砂繪製金剛、金剛手大輪、虛空瑜伽的壇城,並考試音韻、音樂等。
中級︰主要學習漢曆天文曆算,藏文文法、書寫,練習跳舞等。該札倉跳的法舞,係仿西藏德茂琅之跳法。扮演者主要從中、初級班學僧中挑選,高級班僧人也可參加,主要扮作羅剎王、法王護法、財寶護法和黑帽師四種。升高級班,必須背誦《喜金剛生起和圓滿次第經》,並要求學會漢曆天文曆算。
高級︰要求學僧必須遵守三律(別解脫律、靜慮律、無漏律),防止身語之惡行,多授灌頂口訣,禪坐靜修密宗之道,以求正果。從春到秋末,由吉哇(財經)向本札倉僧眾講述《喜金剛經注解》一遍。
居多巴札倉(續部上學院)
居多巴札倉,意譯為「續部上院」,係密宗學院之一。主奉密宗集密、怖畏九首、大自在等三大金剛和六臂法王諸護法。主要研究生起次第與圓滿次第之道。受法師灌頂,修行密宗之真諦。學制分三級,學習年限不定。
初級︰要求學僧必須背誦《妙吉祥名號經》、《怖畏九首金剛經》、《六臂護法經》、《騾子天王護法經》、《北方財寶護法經》、《集密金剛經》、《大自在金剛經》。升中級時,須背誦《續部經》。
中級︰要求學僧必須背誦《開光經》及《佛讚》五十卷。學會《集密金剛壇城》、《大自在金剛壇城》、《怖畏九首金剛壇城》(即《大威德壇城》的《燒壇經》)和彩色細砂壇台製法。升高級班,必須背誦集密、怖畏九首、大自在三大金剛的《生起與圓滿次第》三部經之一部,八種佛塔的繪圖及土地金剛線的畫法。
高級︰要求學僧根據生起與圓滿次第之首,以修真諦。並於每年十二月十一日至十五日經過辯論考試,取得「俄然巴」學位,每年只取一人。此札倉的清規戒律較嚴,與續部下學院略同。
〔參考資料〕 妙舟《蒙藏佛教史》;長尾雅人《蒙古學問寺》;L. A. Waddell《The Buddhism ofTibet or Lamaism》(1895)。
一百卷。彌勒菩薩說,唐‧玄奘譯。收於《大正藏》第三十冊。舊傳佛涅槃後九百年,彌勒菩薩下降中印度阿踰陀國講堂,為無著菩薩宣說五部大論(《瑜伽師地論》、《分別瑜伽論》、《大乘莊嚴經論》、《辯中邊論》、《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論》),《瑜伽師地論》即為其中最根本的一部論。
本論的梵文原本,以前只存在〈菩薩地〉部份,這已於1930至1936年間由日本‧荻原雲來校訂印出,1936年印度‧羅睺羅更於西藏薩迦寺發現本論梵本,錄寫歸印,已有部份刊行。
本論在唐譯以前,已經有幾種部份譯本︰
(1)《菩薩地持經》,十卷,曇無讖於北涼‧玄始三年到十五年間(414~426)譯出,相當於唐譯本論第三十五至五十卷前半〈本地分菩薩地〉。
(2)《菩薩戒本》,一卷,曇無讖譯,相當於本論第四十至四十一卷〈本地分菩薩地戒品〉。
(3)《菩薩善戒經》,九卷,求那跋摩於宋‧元嘉八年(431)譯出,相當於〈本地分菩薩地〉和《地持經》大同,但另有〈序品〉。
(4)《優婆塞五戒威儀經》,一卷,求那跋摩譯,這是《菩薩戒本》的異譯。
(5)《十七地論》,五卷(已佚),真諦於梁‧大寶元年(550)在富春譯出,相當於本論第一至三卷〈本地分五識身相應地〉和〈意地〉。
(6)《決定藏論》,三卷,真諦於梁代(一作陳‧永定元年到太建元年間,即557~569)譯出,相當於本論第五十一至五十四卷〈攝決擇分五識身相應地意地〉。以上皆本論的部份異譯。
本論另有西藏文譯本,總題《瑜伽行地》,區分前十二地(二十六卷)、聲聞地(二十卷)、菩薩地(二十二卷)、攝決擇(四十三卷)、攝事(二十二卷)、攝調伏、攝異門、攝釋(都不分卷),共八部份。題為無著造。收在《西藏大藏經》〈丹珠爾〉中。
本論的譯者唐‧玄奘為求取本論全文赴印遊學,從戒賢得到了傳授,回國後,即於貞觀二十一年(647)五月,於弘福寺翻經院開始傳譯。當時列席譯場的,有名僧靈會、靈雋、辯機、文備、神泰等二十餘人,到二十二年五月譯完。次年(649)七月,又在大慈恩寺翻經院譯出《菩薩戒羯磨文》一卷(本論第四十、第四十一卷的一部份)。同時譯出《王法正理論》一卷(本論第六十一卷別譯)、《菩薩戒本》一卷(本論第四十卷末及第四十一卷的別譯,和曇無讖譯《菩薩戒本》及求那跋摩譯《優婆塞五戒威儀經》的前半相同)。在這以後不空於天寶十二年到大曆九年間(753~774),譯出《佛為優填王說王法政論經》一卷,和玄奘譯《王法正理論》大同。
本論題名「瑜伽師地」,瑜伽譯云相應,並有一致、和合等義。依《瑜伽師地論釋》,本論說三乘行者(即瑜伽師)所觀的境、所修的行、所證的果位(即瑜伽師地),互有方便善巧、相應的意義,故總以瑜伽師地為名。
本論內容大別五個部份︰第一〈本地分〉,五十卷(從第一卷到第五十卷);第二〈攝決擇分〉,三十卷(從第五十一卷到第八十卷);第三〈攝釋分〉,二卷(從第八十一卷到第八十二卷);第四〈攝異門分〉,二卷(從第八十三卷到第八十四卷);第五〈攝事分〉,十六卷(從第八十五卷到第一百卷)。此中〈本地分〉是全論的基本部份,把瑜伽師所依、所行的境界區分十七地,以詳說三乘觀行的根本事相,因此本論舊有《十七地論》之稱。後四分是釋論,以決擇解釋論本兼及經律的要義。
第一〈本地分〉,廣分別十七地。(1)五識身相應地,就前五識的五方面說︰{1}自性,是了別色、聲、香、味、觸五境;{2}所依,是五根與意根及一切種子阿賴耶識;{3}所緣,是五境;{4}助伴,是俱有相應的心所;{5}作業,是了別自境。(2)意地,就第六、第七、第八三識說,也有五方面︰{1}自性,是心、意、識;{2}所依,是意及一切種子阿賴耶識;{3}所緣,是一切法如其所應;{4}助伴,是具有相應的五十三種心所;{5}作業,有共不共業;和前五識相同的是共業,特殊的是不共業。由此更用色聚、相應品等十門以解釋其義用。這是因為一切諸法依識而起,以識為體,識法最勝,故先建立以上二地。
(3)有尋有伺地,(4)無尋唯伺地,(5)無尋無伺地︰尋是(思或慧)於所對境粗略推求;伺是(思或慧)於所對境詳細審察。在欲界及色界初靜慮的根本定和它的未至定,都有尋、伺,是為有尋有伺地。靜慮中間即在初靜慮和第二靜慮間的中間定,只有伺而無尋,是為無尋唯伺地。第二靜慮以上七地的根本定及近分定,都無尋伺,是為無尋無伺地。這三地都用界、相、如理作意、不如理作意、雜染等起五門加以說明,並分別闡明這三地的有漏、無漏諸法。
(6)三摩呬多(等引)地,就定地說,有五方面︰{1}總標,有靜慮(四靜慮)、解脫(八解脫)、等持(空、無願、無相三三摩地等)、等至(五現見、八勝處、十遍處、四無色、無想、滅盡定等等至)四種三摩呬多;{2}安立,只此等四種是三摩呬多地,欲界的心一境性不在其內;{3}作意差別,有了相作意等七種根本作意及緣法作意等四十種作意;{4}相差別,有所緣相、因緣相、應遠離相、應修習相四種相,又有自心相、外相、所依相等三十二相;{5}略釋諸經宗要,依經總釋解脫等三種定義。(7)非三摩呬多地,即修定中未能如法,一切散亂,自性不定,有十二種相。這兩地總攝一切定非定位所有諸法。
(8)有心地,(9)無心地,都用地施設、心亂不亂、生不生、分位、第一義五門建立。其中五識身相應、意、有尋有伺、無尋唯伺四地是有心地。無尋無伺地中,無想定、無想生及滅盡定是無心地,其餘是有心地。但依第一義建立,只無餘依涅槃界中,阿賴耶識永滅,是無心地。(10)聞所成地,是於五明處聽聞解了,包括其中內明處有事施設建立相、想差別施設建立相、攝聖教義相、佛教所應知處相四種相;醫方明處有於病相善巧、病因善巧、已生病斷滅善巧、已斷病後更不生方便善巧四種;因明處有論體性、論處所、論所依、論莊嚴、論墮負、論出離、論多所作法七種;聲明處有法施設建立相、義施設建立相、補特迦羅施設建立相、時施設建立相、數施設建立相、處所根栽施設建立相六種;工業明處有營農工、商估、事王、書算計度數印、占相、咒術、營造、生成(畜養)、防邪(裁縫等)、和合(調解鬥訟等)、成熟(成熟飲食)、音樂十二種類。
(11)思所成地,是於自性清淨、思擇所知、思擇諸法三種相相應善巧。其中自性清淨是審諦思惟所聞諸法的道理等,有九種相;思擇所知是思惟決擇一切所應知的法義,於有法了知有相,於非有法了知無相;思擇諸法是思惟決擇經文和偈頌的法義。(12)修所成地,是修道中於四處、七支相應善巧。四處是修處所、修因緣、修瑜伽和修果,這四處又可分攝為生圓滿、聞正法圓滿、涅槃為上首、能成熟解脫慧、修習對治(瑜伽)、世間一切種清淨、出世間一切種清淨七支。(13)聲聞地,闡明聲聞的種姓、發心、修行和得果。有四瑜伽處︰初種姓瑜伽,第二數取趣(補特迦羅)瑜伽,第三安立瑜伽,第四世出世瑜伽。
(14)獨覺地,闡明獨覺的種姓、發心、修行和得果。獨覺原攝於聲聞類,今只略說獨覺種姓、道、習、住、行五種相。(15)菩薩地,闡明菩薩的種姓、發心、修行和得果,分四持瑜伽處︰初持十八品,總明菩薩所學之法,叫作初持瑜伽處。第二持四品,是隨初持所學法而起修,叫作隨法瑜伽處。第三持五品,由修習而成滿,叫作究竟瑜伽處。第四持一品,重明以前諸品次第的意義,叫做次第瑜伽處。(16)有餘依地,闡明有餘依涅槃有三種相。(17)無餘依地,闡明無餘依涅槃有三種相。
依《瑜伽師地論略纂》所說,此十七地可以境、行、果三種相攝。即前九地是三乘境,其中由於一切法以識為體,故五識及意二地是境體;尋伺三地有上下粗細的不同,是境相;等引、非等引、有心、無心四地有定散隱顯的分別,是境用。次六地是三乘行,通修三慧行,故聞、思、修三地是通行;三乘都隨機修法,成就自乘,故聲聞、獨覺、菩薩三地是別行。後有餘依、無餘依二地是三乘果。
第二攝抉擇分,對於本地分中的問題加以抉擇,並抉發本地分所沒有詳述的深隱要義。分十二大段︰
(1)抉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先以略義十門建立阿賴耶,闡明唯識的道理;後以廣義六門解說六善巧,闡明法相的道理。
(2)抉擇有尋有伺等三地,初雜抉擇,分辨燄摩因饒益眾生而稱為法王以及大海水鹹等因緣。次正抉擇煩惱雜染、業雜染和生雜染。
(3)抉擇三摩呬多地,初雜抉擇,次引經解釋,次抉擇修定三種因緣及六順出離界修定法,次抉擇四靜慮及四種修定法等。
(4)抉擇非三摩呬多地,闡明十二種不定地和十二種不定地的對治法。
(5)抉擇有心地,言諸心差別而轉,略由五相︰{1}由世俗道理,{2}由勝義道理,{3}由所依(阿賴耶識)能依(七轉識),{4}由俱有,{5}由染淨建立,並加以解釋。
(6)抉擇無心地,說由七種因緣,心不得生。
(7)抉擇聞所成慧地,初釋歸依,次釋沙門、婆羅門的差別,次釋欲、有、梵行三求,次釋內明,次雜抉擇聞所成慧地的義理。
(8)抉擇思所成慧地,初就四種思議等五門雜抉擇,次就有色無色、有見無見等二十九門分別。
(9)抉擇修所成慧地,闡明聲聞乘相應的作意和大乘相應的作意等十六種修。
(10)抉擇聲聞地及獨覺地,只抉擇聲聞地,初就成立無種姓等七門分別,次辨聲聞種類,次辨四聖諦等,次分別律儀,次聲聞行果,後雜抉擇。
(11)抉擇菩薩地,先次第抉擇前三持瑜伽,後引《寶積經》解釋十六法門以及一切菩薩行果等。
(12)抉擇有餘依、無餘依二地,分別二種涅槃界中離繫、壽行、轉依、住等多門差別。
第三攝釋分,解釋十七地有關諸經特別是《阿含經》的說法和解釋的儀則,初明說法應知的五分,次明解經的六義。第四攝異門分,略釋十七地有關諸經特別是《阿含經》所有諸法的名義差別。第五攝事分,略攝十七地有關的三藏特別是《雜阿含經》等眾多要事義。初闡明契經事,次明調伏事,後明本母事。
本論抉擇分等四分,引用多種舊籍,如本地分思所成地引《法句經》本母釋,攝抉擇分菩薩地引《小品寶積》及《解深密經》的本母釋,攝事分引《雜阿含經》本母釋等,又釋異門分實即《阿含經》的釋名。
本論的印度舊註,現存的有︰漢藏文譯本《瑜伽師地論釋》,最勝子等造(藏譯本不題作者),漢譯本唐‧玄奘譯。藏譯本缺譯人名,舊錄或作勝友譯。卷首有歸敬序,次總釋《瑜伽》一論的大綱,分所為、所因、名義、宗要、藏攝、釋文六門,釋文門中更略釋十七地的名義。據玄奘法師說這部釋論大約有五百卷(見《瑜伽論記》卷一上),現只翻譯了一卷。這是《瑜伽》註疏中最古的一種,後來的註疏,大都採用它。此外印度舊註,還有僅存藏文譯本的《菩薩地釋》、《菩薩戒品釋》,都是德光所造。前一種是燃燈吉祥智、戒勝同譯,後一種是慧鎧、智軍同譯。又《菩薩戒品廣釋》,勝子造,勝友、慧鎧、智軍譯。又《菩薩地釋》,海雲造,寂賢、戒勝同譯。其次,中國的註疏,現存《瑜伽師地論略纂》,原十六卷,唐‧窺基撰,這是《瑜伽》從第一卷到六十六卷的註釋,卷首依《釋論》作歸敬序,次依釋論用敘所為、彰所因、明宗緒、顯藏攝、解題目、釋本文六門料簡。又《瑜伽論劫章頌》一卷,唐‧窺基撰,全文都是七言頌,共三十六頌半,乃是將《瑜伽》卷二中有關劫的名目、次第、數量及成住壞空四時期和始終名義結成頌文以便記誦的。
又《瑜伽論記》,四十八卷,唐‧道(遁)倫集撰,在第一卷首,也依《釋論》和《略纂》用敘所為等顯六門發端,和《略纂》大同,本文採集玄奘門下景、泰、備、基四大家及餘師十餘家之說。《瑜伽師地論義演》,四十卷,今存二十二卷(後半雜入澄淨科文),唐大安國寺沙門清素於貞元十七年(801)撰述,卷首略釋《瑜伽》的名義,次用敘起論因、彰說論意、明論宗體、藏乘所攝、辨總別題、依文製釋六門料簡。此外敦煌本《瑜伽師地論分門記》(已印出六卷)、《瑜伽論手記》(已印出四卷),都是唐‧法成所講述,聽者筆記,前一種是大科,後一種是略解,並有對照藏文本註出異義。又有《瑜伽師地論敘》,二卷,近代歐陽漸撰,全敘分作總略、五分、十要、十支、十系、緒言六項。以上都是研究本論的參考要籍。本論的註疏已佚的有二、三十種,其中重要的有惠景《疏》二十卷、神泰《疏》十卷、文備《疏》十三卷、元曉《疏》四卷、憬興《疏》十卷、《釋論記》三十六卷、行達《料簡》一卷、智周《疏》四十卷、太賢《纂要》三卷、《古迹記》四卷、極太《羽足鈔》五卷等。(黃懺華)
◎附一︰高崎直道著‧李世傑譯〈瑜伽行派的形成〉(摘錄自《唯識思想》第一章)
瑜伽師到底是什麼﹖所謂瑜伽是指︰包含禪、三昧、念佛(觀佛)等廣義的精神統一的修行方法,所以佛教的修行者都是瑜伽師;不惟是佛教,連印度教的諸派亦多半以瑜伽作為獲得解脫的一種手段,同時又以與神合一(瑜伽)為其目的,所以在道理上,這些都可以叫做Yogacara,但這裏所謂的瑜伽師是指佛教內部特定的一群人。與此特定一群人有密切關係的論典,乃有《瑜伽師地論》(Yogācā-rabhūmi)。玄奘所譯一百卷的這個龐大的原典(《瑜伽師地論》)它到底是不是成於一時、一人呢﹖這是從來就有問題的。據傳承看,有一種說法是︰無著上兜率天從彌勒菩薩受授此論;又有一種說法指出︰彌勒每夜降下到阿瑜底耶(Ayodhyā)的無著住所,為無著講述此論,後來無著在大眾面前講述而成為此書(《瑜伽師地論》)。於是,在中國都以此論是彌勒菩薩說的,在西藏卻傳承說︰著者是無著。應如何解釋這兩個傳承,是學者意見分歧的所在。不論如何,以《瑜伽師地論》為所依之論典而傳承的,即是這裏所說的「瑜伽師」,亦即是瑜伽行派,這是可認定的事實。
Yogācārabhūmi即是瑜伽實踐的諸階梯的意思,同時,亦可解為是瑜伽實踐者所到達的諸階段的意思,漢譯和西藏譯都採取後者,但在內容上,還是前者的意思比較容易了解,即︰《瑜伽師地論》的本地分是包含有被叫做《十七地論》的十七個階梯。其中,最初的兩個(五識身相應地和意地)是寫著通常的意識構造(結構),其次的七地(有尋有伺地乃至無心地)是禪定的諸階段,以上前半九地,是瑜伽行者所觀的內容(境)。其次的三地,是相應於三學,這是相當於修行的準備階段(加行)。其後是隨應於修行者根機的三乘的階位(聲聞地、獨覺地、菩薩地)和得果的二種涅槃地(有餘依和無餘依),如此完結了十七地的階段。這個後半八地,如此,可認為是包含「行」和「果」的諸階位與路線(道)。所謂的三乘,在佛教修行者,是確定性的「道」的存在方式,除此以外,並沒有其他的,所以這個論典,可知是想在包括佛教所有一切修行體系的壯大構想之下所組織的。倒過來說,瑜伽師是等於佛道修行者的意思,並沒有大乘或其特定群類的意思,因之,如要將《瑜伽師地論》作為傳承者的瑜伽師的特殊性看,那是要從別的一面來考察才行。
在漢譯大藏經中,與此《瑜伽師地論》有同樣的原名的經典,另外有兩種,一種是西晉‧竺法護譯的《修行道地經》,而其序裏面,明記著︰「偷(瑜)迦遮復彌經,晉名修行道地。」這是根據古代安世高所譯《道地經》所增廣的,而在基本上,它是包含著不淨觀及其他觀法與其基礎的身體論等實踐的引導書。從內容看,我想《小道地經》(後漢‧支曜譯)也是同一名的典籍。
另一種是東晉‧佛陀跋陀羅譯的《達摩多羅禪經》,這在譯序的末尾,也記載說︰「庾伽遮羅浮迷,譯言修行道地。」這個典籍依照譯名可知是禪的引導書,而達摩多羅是其著者名。(前記《修行道地經》的著者,也被認為是眾護。要之,所謂的Yogācārabhūmi(瑜伽師地論),是廣用於各種瑜伽綱要書的名稱,有時候也似乎會舉出著者的名稱來區別。)
◎附二︰誇袴谷憲昭著‧李世傑譯〈歸屬於無著造之論典〉(摘錄自《唯識思想》第二章)
如據西藏譯或玄奘譯的形態來看,現行的《瑜伽師地論》,在全體上,雖是表示它的組織是相當的統一,但其中之五部(sde lṅa)各別,到底還是保持著各自之獨立要素的;因之,與其說是把《瑜伽師地論》全體看做是一個均等的文獻,毌寧把其內容各部當做是一一獨立之論典,來處理比較好,這在文獻史上是更有益的。五部中,關於最後三部的區別,其配列的順序,西藏譯與玄奘譯是相反的。下面,想以西藏譯為中心,並依布頓之記載,來說明五部各自之內容。(關於五部之稱呼,先揭出依布頓之西藏語名稱,次再記錄與西藏譯相對應的玄奘譯名。)
(1)Saḥi dṅos gshi(D. Nos-4035,4036,4037)〈本地分〉(卷一至卷五十)。
相應於這個西藏譯及漢譯名稱的原梵文題名,現在仍然不知。然而,於〈攝抉擇分〉中,把此部指為Saḥi dṅos gshi(本地分)之名稱,實際在使用著,所以此部被叫做如此的名稱,是確實的。由此兩譯名稱,此部的原題,可推測為Bhūmimaula、Bhūmimula等,但是認為Bahubhūmika,可能是針對西藏譯本(D. No-4035)珂羅版中的sa maṅ po的這種臆測,可說完全是一種大誤會。所謂的sa maṅpo是形成此部實質上的大綱十七地中,除了二地的其他十五地,簡單把它叫做「多地」(samaṅ po)而已,只不過是如此,把這當做此部全體的名稱,是不值得考慮的。此部亦簡稱為Yogācāra-bhūmi(瑜伽師修行階位的意思),或由其形成大綱之修行階位的數目,亦叫做「十七地(Sa bcu bdun、Saptadaśa-bhūmi」。Yogācāra-bhūmi的名稱,在由同名的瑜伽師們所作的先行文獻中,也是知道的;故從此部成立史的觀點看,也是重要的。所謂「十七地」,可能是為要與此先行文獻區別起見,由獨自的十七階位而命名的。被認為由真諦所譯出的《十七地論》(此論現已不存)乃是此系統之名稱。Saḥi dṅos gshi的名稱,可能是指︰意識著其餘四部皆附上bsdu ba(攝,samgrahaṇi)字而被呼叫時的基本典籍的稱呼。
那麼,此部是《瑜伽師地論》全體的基本之重要部份,佔了全體的一半。形成其綱要的所謂十七地是指︰(1)五識身相應地,(2)意地,(3)有尋有伺地,(4)無尋唯伺地,(5)無尋無伺地,(6)定地,(7)不定地,(8)有心地,(9)無心地,(10)聞所成地,(11)思所成地,(12)修所成地,(13)聲聞地,(14)獨覺地,(15)菩薩地,(16)有餘依地,(17)無餘依地。據布頓看,此中,(1)至(2)是描寫作為修行基礎的心的本性(rtengyi raṅ bshin),(3)至(5)是寫心的作用方式(rten gyi ḥjugtshul),(6)至(9)是寫心的諸狀態(rten gyiskabs),(10)至(12)是寫修行本身(spyod pa),(13)至(15)是寫階段的結果(gnas skabs kyiḥbras bu),(16)至(17)是寫究竟的結果(mtharthug gi ḥbras bu)。玄奘譯的〈本地分〉是由上面的這個順序而構成的,但在西藏譯,則把13「聲聞地」和(15)「菩薩地」配置於(17)後面。不過,在本質上,這與玄奘譯並無不同。
那麼,此「聲聞地」及「菩薩地」,在歷史上是各自獨立並行的,這是周知之事。尤其是「菩薩地」的別行本,老早已在流行,見漢譯的同系異本,如曇無讖譯《菩薩地持經》(414~433年譯)及求那跋摩譯《菩薩善戒經》(424~431年譯)之存在而得知之。又,此二種漢譯,同時是在表示著「菩薩地」被認為是經典的。此「菩薩地」之原典,早已由荻原雲來校訂出版,而近年又由達特(N. Dutt)基於別的寫本而刊行了校訂本。再者,「聲聞地」的原典,也由修克羅(K. Shukla)校訂出版。對以上之原典,如再加上由巴達且里耶(V. Bhattacharya)五識身相應地到(5)無尋無伺地之梵文校訂本等原典的話,〈本地分〉之相當多的部份,已可由原典而得知之。
(2)rNam par la dbab pa bsdu ba(D.No-4038)〈攝抉擇分〉(卷五十一至卷八十)。
此原典,由《阿毗達磨集論》(Abhi-dharmasamuccaya)之引用,而已可知為Vi-niscayasaṃgrahanī。此部是除了〈本地分〉中(14)「獨覺地」之外的其他十六地各地的意思,把它確認(viniścaya)而集成(saṃgra-haṇī)的。真諦譯的《決定藏論》,是相當於確認(1)至(2)五識相應地及意地處之前面一半之部份譯。真諦譯與玄奘譯之比較研究,已由宇井伯壽做過。與後續的三部同樣,〈攝抉擇分〉之梵文原典,仍未得知,故希望能加上西藏譯去考察。
(3)gShi bsdu ba(D. Nos-4039,4040)〈攝事分〉(卷八十五至卷百)。
原題由「菩薩地」等之引用而被確認為Vastusaṃgrahaṇī。這個情形的vastu,是表示瑜伽行派之根本典籍,而聚集它的,乃是〈攝事分〉。這在西藏譯,大體分為二,各依其珂羅版,前者的vastu指經典(sūtra),後者指律典(vinaya),是明瞭之事。這兩者在玄奘譯,則相當於「契經事」及「調伏事」。但在玄奘譯中,叫做「本母事辨攝」之處,在西藏譯是發現不出來的。因之,布頓認為︰相當於「本母(matrika abhidharma)事」的乃是《瑜伽師地論》全部。然而,佔此二分中大半經典之vastu,可預料與《雜阿含》(Saṁyuktāgama)最有密切關係,欲探出瑜伽行派之根本典籍時,這也可能提供我們很好的資料。
(4)rNam graṅs bsdu ba(D. No-4041)〈攝異門分〉(卷八十三至卷八十四)。
此原典亦由「菩薩地」之引用,可確認為是Paryāyasaṃgrahaṇī。這是把經典中所說同義異語(paryāya),從善惡兩方面取出來說明的。
(5)rNam par bśad paḥi sgo bsdu ba( D.No-4042)〈攝釋分〉(卷八十一至卷八十二)。
惟有此部,原題不被確認。一般認為是Vivaraṇasaṃgrhaṇī,然始終是不出臆測之範圍。這是集成了經典解釋法的,在這個意思上看,與vivaraṇa比較起來,《釋軌論》原典中所用的vyākhyā,比較好也說不定。
布頓總括以上的「地」五部,而說︰五部中,(1)和(2)是表示聖典(gsuṅ rab)的意思(don),(3)和(4)是表示聖典的典據(gshuṅ),(5)是表示聖典的解釋法(bśadtshul)。這五部全體,不管無著有否涉及其編纂,總是一個包含新舊各層的龐大文獻而被叫做「網羅性的論書」(rgyas pahi bstan bcos)。
〔參考資料〕 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彙編》;《佛典研究(續編)》(《世界佛學名著譯叢》{28});《唯識典籍研究》(二)、《唯識學的論師與論典》(《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0}、{96});楊白衣〈新羅の學僧道(遁)倫の「瑜伽師地論記」の研究〉;宇井伯壽《瑜伽論研究》、《梵漢對照菩薩地索引》。
西藏地區的主要佛教宗派之一。又譯迦舉派。俗稱白教。
噶舉派的派名有兩種寫法,一種是噶爾舉(Dkar-brgyud);一種是噶舉(Bka'-brgyud)。噶爾舉,譯為「白傳」;噶舉,譯為「口傳」。由於這一派的祖師瑪爾巴、密勒日巴等人在修法時都著白布僧裙(當時,凡是修這種法的人,都依照印度習慣穿著白僧裙,因此,遂有白教的稱呼。後來也有人把這一教派的傳承,叫為白傳(見土觀︰《宗派源流》,漢譯本第52頁)。但是,更通用的是「噶舉」。由於這一派特別著重密法的修習,而這些密法的修習又全靠師長口授。因此他們就特別重視師徒口耳相傳的那些密訣,因此,這一派名為噶舉派。這一派從最初起就有兩個傳承。一個開始於瓊波南交(Kh yung-po rnal-'byor;1086~﹖),名為香巴噶舉(Shangs-pa bka'-brgyud);另一個是由瑪爾巴傳下來的,名為塔波噶舉(Dvags-po bka'-brgyud)。這兩派的密法,都來自印度,他們在印度的傳承是同源的。傳到西藏以後,他們傳播的地區不同,規模勢力也有懸殊。香巴噶舉到十四、十五世紀,已成尾聲;而塔波噶舉則有一些支派一直流傳到現在。因此,現在一提到噶舉派,就是指的塔波噶舉,而在歷史上,則不能不談到香巴噶舉。
香巴噶舉創始於瓊波南交,瓊波(Khyung-po),是他的族名,南交(Rnal-'byor),是「瑜伽行者」,合起來是瓊波族的瑜伽行者,這不是他的本來名字,只是一個稱號。此人十歲(1095)習梵藏文字,十三歲(1098)從一苯教師習苯法,後又改習寧瑪派的大圓滿法,他都不能滿意。因帶了不少金子到尼泊爾從世慧(Vasumati)進修梵文,並學密法。此後,他到了印度,從彌勒巴、尼古瑪(Ni-gu-ma)等多人學密法。回藏後,從朗日塘巴(噶丹派博多哇弟子)受比丘戒。曾在前藏盆域('Phan-rul,拉薩以北)建寺,後來又到後藏的香地方(Shangs)去,相傳他在那裏三年之間建立了一0八個寺,有很多弟子。這一派在香地方有很大勢力,所以稱香巴噶舉。後來,他的後輩建立了葭寺('Jag)和桑定寺(Bsam-sdings),以這兩個寺為據點形成了這一派的兩個支派。十五世紀時以建鐵索橋著名的塘東杰波(Thang-stong rgyal-po;1385~1464)是屬這一派的僧人。在十四、十五世紀時,宗喀巴與凱朱結師徒二人都曾先後向香巴噶舉的僧人學法,此後這一派就泯沒無聞了。
塔波噶舉,創始於塔波拉結(Dvags-polha-rje),而淵源於瑪爾巴、密勒日巴師徒。瑪爾巴(Mar-pa;1012~1097),本名卻吉羅追(Chos-kyi blo-gros),出生於洛扎(Lho-brag,在前藏南部)的一個富足人家。年十五(1026)往卓彌譯師處(卓彌譯師當時在女古壟寺,寺在薩迦寺附近),由於卓彌傳密法必索多金,瑪爾巴僅從他學梵文,以便自往印度學法。他前後曾去印度三次,去尼泊爾四次。他在印度的師傅有不少人,而主要的是那饒巴(Na-ro-pa)、彌勒巴(Maitripa)、智藏(Jnanagarbha)等人,從他們學到喜金剛、集密、大印等法。回藏後,在洛扎地方的卓窩壟(Gro-bo-lung)定居授徒。他一生並未出家,除授徒外,還從事經商、種田。在他的弟子中,最著名的有四個人︰(1)梅敦村波索南堅贊(Mes-ston tshon-po bsod-nams rgyal-mtshan)、(2)粗敦旺額(Mtshur-stondbang-nge)、(3)翱敦卻古多吉(Rngog-stonchos-sku rdo-rje;1036~1102)、(4)密勒日巴(Mi-la ras-pa)。前三人傳授由瑪爾巴傳來的《集密》、《勝樂》、《喜金剛》、《四座》、《大幻》等密教經典的講解闡釋,其中以粗、翱兩人當時較為著名,後輩傳承也較為悠久。密勒日巴則傳承瑪爾巴的修法。從他又傳到弟子塔波拉結,才形成塔波噶舉派。
密勒日巴(Mi-la ras-pa;1040~1123)是西藏佛教史上也是在西藏社會上一個很有名的人物,他生於後藏貢塘地方(Gung-thang,在濟壟以北),原屬瓊波族(Khyung-po),從他祖父起,他這一支改稱密勒家,才定居貢塘。他父親曾以經商致富,到密勒七歲(1046)時,父親病故,當時他母親年二十四歲,他伯父為了佔有他們的家產,逼迫他母親改嫁給他伯父的兒子,他母親不答應,他伯父欺他母子孤兒寡婦,霸佔了他家的全部財產,密勒日巴母子過著貧困的生活。不久,他母親令密勒出外學咒術,以報伯父霸產之仇。密勒先到了藏絨(Gtsang-rong)地方學黑咒術(苯教咒術),藏人給他寫的傳記裏宣傳他曾咒殺伯父之子、媳、親友等三十五人(藏人古代迷信咒術,《唐書》已有記載)。又因其母受鄉人歧視,他又到雅隆學「放雹法」(亦苯教法術),傳記裏說他曾遵母命放雹毀壞了全村農田禾稼。後來他深悔殺人毀稼之罪,改信佛教。先去絨地(Ro ng)從一寧瑪派僧人學大圓滿法,不能滿意,才又去洛扎依靠瑪爾巴。瑪爾巴只是讓他種田造屋,而不教他什麼東西,傳記裏說這是為了消除他以前「放咒」、「放雹」、殺人、害人的罪業。密勒對於瑪爾巴所吩咐的事都是全力以赴,勤苦勞作。後來,瑪爾巴才把他全部密法的修法傳授給密勒。
這些修法以「修身」(藏僧自己說顯教重在修心,密教重在修身,修身指在呼吸、脈、明點等生理方面作功夫)為主,主要內容是從類似我們現在所說的「氣功」入手,修到一個程度,得到一種感受,而這種感受,又和佛家用一套唯心哲學的訓練所得到的某種所謂「境界」結合起來。這樣一個內容,他們又把它分為若干步驟。大體說來,噶舉派是先從所謂「拙火定」(Drod)入手,然後修「那饒六法」等修法,最後親證所謂「萬有一味」、「怨親平等」、「染淨無別」、「明空無別」、「空樂無別」的一種「境界」。這種境界,他們叫作「大印」(Phyag-rgya)。據說密敕修拙火定有所得,故稱日巴(意為修證有成就,能著單棉布衣禦嚴寒)。
密勒日巴是在他三十八歲(1077)時開始從瑪爾巴學法的。他在瑪爾巴處共住六年又八個月。四十五歲(1084)的時候離開瑪爾巴,先回家探視。那時,其母已死,其妹乞食他方。於是他又到濟嚨、聶拉木一帶山中依師所教專修九年。在這期間,據說他唯以野草為食。到第九年(1092),據說他證到了上述那種境界。此後他下山向那一帶的牧民說教。在他雲遊傳教的時候,他曾到過岡底斯山,當時,岡底斯山附近多是苯教寺廟,那一帶屬苯教勢力的範圍。相傳他曾和苯教的首領「鬥法」,據說他鬥敗了苯教徒,從此,這一帶的苯教勢力逐漸衰謝,而佛教勢力在這一帶逐漸擴大。密勒日巴本人也從此有了更多的施主,也有了更多的徒眾。以後,他經常在拉奇(La-phyi)、曲巴(Chu-bar)等地活動。到1123年,他八十四歲的時候,為人毒害逝世(密勒日巴的故事,自從他的弟子輩起就在噶舉派中用來作宣傳資料,這裏介紹一下,可以看到這一派教法的一斑)。
密勒日巴有不少男女弟子,其中最著名的有兩個人,一個是熱穹,一個是塔波拉結。
熱穹(Ras-chung;1083~1161),本名多吉扎(Rdo-rjegrags),幼喪父,其叔娶其母,遂為其叔家僕。口齒清朗,常為村人誦經,得資以奉母、叔。約在十一、十二歲時(1093~1094)遇密勒日巴,密勒日巴教他修「拙火定」,有「證驗」,遂從密勒日巴修學。十五歲(1097)患癩病,離密勒日巴,獨居荒屋(這是西藏一直流傳到清初的對待患傳染病的人的習慣),有三個印度人路過那裏,覺得他很可憐,帶著他一同到了印度。有人教給他一種咒法(金剛手咒),據說他的病因「誦咒得痊」。歸途,至尼泊爾,從無等使(Atulyadāsa)學「勝樂」等數種怛特羅之講解。到藏後,又從密勒日巴學法。密勒日巴派遣他再去印度學一些瑪爾巴沒有學完的密法(無身空行母法),他再去印度,從底布巴(Ti-pu-pa,那饒巴和彌勒巴的弟子)學到了那些法,還學到了一些其他的密法。回藏後他把密勒日巴讓他去學的那一部份東西又傳授給密勒日巴,從此,這一部份東西在噶舉派中有兩種傳承,一種是密勒日巴傳下來的,叫作「勝樂耳傳」;一種是熱穹自己傳下來的,叫作「熱穹耳傳」。熱穹既「修證有得」,又有自印度學到的一些東西,遂離師至前藏各地傳法。他在前藏的北部和南部的許多地方都住過。他在雅隆的時候,曾和一個王族的女兒共修密法,那個女人又和別人發生了關係,他懊喪而遁。曾在象布(Sham-bu )雪山中靜修,後至聶地(Gnyal,在塔波地區以南),在那個地區,他在洛饒(Lo-ro)住的最久,弟子也最多。他的弟子中包括幾個當地頭人,其中洛基頭人(Lo-byi mgo-ba )曾從他學法,並作他的助手(Grel-dpon)前後達二十五年。熱穹所傳下來的噶舉派的一些法,後來遂以洛饒地方為中心,在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內傳承不斷,但沒有形成為一個支派。
密勒日巴的另一位大弟子塔波拉結(Dvags-po lha-rje;1079~1153,塔波拉結意思是塔波地方的醫生),他的本名叫索南仁欽(Bsod-nams rin-chen,幼名羅追扎,Blo-gros grags,屬尼氏家族,Snyi,後來他常住崗波寺,又稱崗波巴,Sgam-po-pa)。此人幼年習醫,以醫道、醫理著名。年二十餘,喪妻,悲傷厭世,遂於二十六歲(1204)出家受戒,先在塔波地方從瑪域羅丹(Mar-yul blo-ldan)學密宗勝樂類法,後去盆域從甲域哇學噶丹派教法,據說他有「定功」,一坐能持續十三日之久。後返鄉里,偶從遊方乞人聞密勒日巴之名,遂啟程往後藏訪之(此時約在1110年)。過前藏時,繞道盆域,致敬噶丹派諸師,他們或告以學噶丹法已足,或誡以不宜捨棄噶丹教法,塔波拉結堅持要從密勒日巴學法,遂去甄地(Brin,在後藏聶拉木附近)。既見密勒日巴,密勒日巴以人頭骨器盛酒賜塔波拉結令飲之,塔波拉結自念身為受戒僧人,不應飲酒,密勒日巴復強令飲之,飲畢,始問其名,答以「索南仁欽」。問其所學,答以「曾受勝樂等灌頂,並學噶丹派法」。密勒日巴告以「既入我門,須依我法」。因授以金剛亥母灌頂(Rdo-rje phag-mo dbang-bskur),塔波拉結依法修習,得有「證驗」,再受拙火定法。塔波拉結從密勒日巴學法共十三個月,受命於1111年回前藏專修。塔波拉結在聶地住在一個噶丹派的塞瓦壟寺(Se-ba-lung)裏面,因為怕該寺僧人的責備,不敢專修,後乃離寺,勵力專修三年,才證得噶舉派人所說的那種境界,對密勒日巴信心益固。更杜絕一切外緣,專居荒寂處靜修。
他曾於1121年在今塔拉崗波(Dvag-lasgam-po,地在塔波地區雅魯藏布江北岸東經九十三度線以西不遠)創建一寺,即崗波寺(他也因此被稱為崗波巴),是為塔波噶舉祖寺。後經多時,欲再見密勒日巴述其所證,行至雅隆,聞密勒日巴已死(事在1123年),遂返斡德公杰('Od-de gong-rgyal)繼續修持。後去崗波寺收徒傳法,復與噶丹派人往來。密勒日巴生前常以「大印」與「方便道」同時傳授,從不分別專授一法。塔波拉結則改變作風,視徒眾機宜,其宜於受密法者,則僅傳以「方便道」,宜於兼受顯教者,則授以「大印」。他又融合了噶丹派的教法和密勒日巴的密法,而以「大印」為主,形成了自己的體系,創立了一個教派。他這一派,因稱塔波噶舉,以別於香巴噶舉。但後來提到噶舉派,就是指的塔波拉結融合噶丹、噶舉兩派教法而傳承下來的這一個派系。他著有一些講噶舉派密教修法的書,也著有闡釋噶丹派教義的書,他的最著名的著作是︰《解脫道莊嚴論》(直譯為︰《正法如意寶解脫寶莊嚴大乘道次第解說》)。
塔波拉結在崗波住了三十年左右,有不少著名的弟子,但在1150年,他把崗波寺座主的職位傳給了他的侄子貢巴粗墀寧波(Sgom-patshul-khrims snying-po;1116~1169 ,此人是他所傳的密法的繼承人),他自己在1153年去世。他死後,崗波寺座主的職位,多由他這一族的後輩繼承,也有時是由前一任座主的弟子擔任。塔波拉結的族人也聚居在這一帶。但是這個寺並沒有發展成為一個很大的寺院(最初只有一個小廟,其弟子輩在廟的周圍,築茅屋而居,後來才逐漸變為固定的建築物,1718年準噶爾派兵侵入西藏時,崗波寺被燒毀,事後才又重建)。
塔波拉結的弟子中,有四個人分別在前後藏建寺收徒,形成了四個支派。其中帕竹一派又分出八個支派,噶舉派人把這些支派總稱為「四大八小」。茲將噶舉派各支系製為簡表如次︰
瑪爾巴──密勒日巴─┐
┌─────────┘
└─塔波拉結(塔波噶舉)┌(1)噶瑪噶舉 ┌{1}止貢巴
├(2)蔡巴噶舉 ├{2}達壟巴
┌塔波噶舉─┼(3)拔戎噶舉 ├{3}主巴
噶舉┤ └(4)帕竹噶舉 ┼{4}雅桑巴
└香巴噶舉 ├{5}綽浦巴
├{6}修賽巴
├{7}葉巴
└{8}瑪倉巴
表的名下加線者為晚近猶存之噶舉派系,其餘已先後消亡。(取材自王森《西藏佛教發展史略》第六篇)
◎附︰法尊〈迦舉派〉(摘錄自《中國佛教》一)
迦舉派是中國西藏地區佛教中的宗派之一。藏語「迦舉」是「教授傳承」的意思,也就是繼承師長傳給的重要教授之意。西藏迦舉派有兩個系統,一是瑪巴傳來的,叫做達薄迦舉;二是瓊波傳來的,叫做響巴迦舉。這裏說的是第一個系統,即瑪巴傳來的從金剛持乃至拏熱巴所傳承的教授。繼承這個法系的人,就叫「迦舉巴」。
西藏迦舉派的始祖是瑪巴法慧譯師(1012~1097),西藏羅札人,天資聰穎,幼年時喜歡讀書,稟性剛強好鬥,常和師友爭吵。父親心想,若使他作世間的事,必然暴戾凶頑,莫如學習佛法,或者能夠成為法門棟樑。十五歲時送往卓彌處學法。在通達了「聲明學」(語言學)之後,曾三次到印度,四次到尼泊爾學法,親近拏熱巴、彌勒巴、智藏、靜賢等一0八位大善知識,聽講集密等無上瑜伽部的密典,並詳細研修各種教授和作法,依止彌勒巴證得大印境界。他教化弟子很多,最主要的是四大弟子,即俄敦法身金剛、粗敦旺內、梅敦村薄、密勒日巴。他傳給前三人講解教典的教授,輾轉相承,廣弘《集密》、《勝樂》、《歡喜金剛》、《四座》、《大幻》等灌頂和續部教典的講說;而粗敦自在金剛(即粗敦旺內)所傳的集密灌頂和續典講釋,後來傳到布頓和宗喀巴大師,廣事弘揚,直到現在未曾斷絕。
他傳給密勒日巴的是修行的教授。密敕名叫聞喜(1040~1123),拉朵公塘人,幼年喪父,財產被伯父和姑母所侵佔,痛苦難忍。長大以後學習誅法,殺伯父親友共三十五人,以後深深追悔自己的罪惡,三十八歲時往羅札親近瑪巴譯師。瑪巴先用耕田建築房屋等等苦工折磨他,而瑪巴的妻子則從中勸解,使其安心學法,以後才圓滿傳授灌頂和修行教授。四十五歲回到鄉里,焚葬母親的屍骨,棄世入山靜修。以後到處遊化深山大澤,教化牧民很多。八十四歲時去世。從他得成就的弟子很多,以惹穹瓦金剛稱和達薄拉結福寶為上首。
惹穹瓦(1084~1161),西藏公塘人,名叫金剛稱,幼年喪父,依靠叔父而生活。十一歲時遇到密勒日巴,傳授給他修猛利火法,就能發暖禦寒。十五歲時染癩病,獨自住在空房裏,有三個印度人看到了很是憐憫他,帶他到印度去,從頗羅旃陀羅論師學金翅鳥法。不久病就好了,又到尼泊爾,從阿都拉答夏等諸論師聽受勝樂等密教。以後回西藏,仍舊依止密敕修學。密勒說︰「印度有九種『無身空行母法』。現在僅僅得到五種,其餘四種應當求全。你現在可以到印度求那些法,使這類法圓滿。」惹穹瓦奉師長的命令重赴印度,遇到拏熱巴、彌勒巴兩位大師的弟子底補巴,圓滿學得所要求的法,並且學了許多其他教授。回西藏以後,將九種教授獻給密勒。密勒傳給囊宗敦巴,囊宗記錄成書。從此傳下的叫做《勝樂耳傳教授》,直接由惹穹瓦傳下的叫做《惹穹耳傳教授》。後來惹穹瓦到前藏各處弘法,七十八歲去世。弟子有羅吉郭巴等。
達薄拉結,名叫福寶(1079~1153),幼年學醫,所以稱為拉結(醫生的尊稱)。二十六歲出家受比丘戒,從迦當派善知識賈宇瓦、女絨巴、嘉日公喀瓦等聽聞許多迦當派的教法。三十二歲聽說密勒的德譽,生起很深的信敬,於是往西藏西部依止密勒學法。得到修猛利火等教授,於風得自在。住十三月,以後遵依師長的命令,回前藏靜修。三年後,依師長所囑,遍往各靜處專修,不與常人共住。十二年後建立崗薄寺,說法攝眾,並將迦當派的道次第和密勒的大印教授合起來著《道次第解脫莊嚴論》,以「大印俱生和會」次第教導徒眾。七十五歲去世。達薄拉結的後學,通稱為「達薄迦舉巴」。得法的弟子中最著名的是達薄貢粗、帕摩主巴、拔絨瓦、都松欽巴。
本派的發展︰達薄迦舉繼續發展,又成了許多支派。
(1)迦瑪迦舉︰創始於達薄拉結的弟子都松欽巴(1110~1193)。他本名吉祥法稱,西康人,十六歲依側窩勝師(俄大譯師的弟子)出家,依止瀹法自在(阿底峽的弟子)等,聽聞阿底峽所傳的教授。十九歲進藏,從賈瑪瓦和卡巴法獅子學慈氏諸論和《中觀》、《因明》。又從霞惹瓦學迦當道次第,從跋曹譯師學《中觀》,從薩勤的弟子金剛獅子學習道果教授等,從梅律師受比丘戒。三十歲時親近達薄拉結,對於大印心要義斷除疑惑。又在羅熱親近惹穹瓦學習拏熱巴和彌勒巴所傳的多種教授。五十歲時回西康,住崗薄內曩弘法。該寺僧眾有一千多人。後來又進西藏建迦瑪拉頂寺,因此又稱為迦瑪巴。又建立粗朴寺。八十四歲時去世。他的大弟子是桑杰惹勤,惹勤的弟子繃扎巴等,由他們起形成迦瑪迦舉系。繃扎巴的弟子迦瑪拔希(1204~1283),本名法師。元朝時曾到漢地和蒙古弘法,並且在西康沿途建寺。迦瑪巴的勢力和薩嘉派並峙,後來把粗朴寺的法位付托給他的弟子鄔僅巴。通常計算迦瑪巴的世系時,都以都松欽巴為第一世,拔希為第二世。自然金剛稱第三世,第四世是遊戲金剛,此後歷世相承,到現在是第十六世。又因為由元朝皇帝拜迦瑪拔希為國師,贈給他金邊黑帽以表示地位之尊貴,所以拔希以後又稱為黑帽迦瑪系。另有紅帽迦瑪系,這一派創於名稱獅子。名稱獅子生於西康,曾到西藏親近迦瑪自然金剛等,學得一切顯密教授。弘法幾十年,元朝皇帝贈給他金邊紅帽,所以稱為紅帽迦瑪巴。他的弟子以雅得班禪最著名,歷十幾代,到清朝乾隆時這一派系才斷絕。
(2)帕主迦舉︰這一個派系起自達薄拉結的上首弟子帕摩主巴(1110~1170),他生於西康南部。九歲出家,名金剛王。他善於書寫繪像等事。在西康時曾親近十六位善知識,講說《入行論》等。十九歲進藏,先在垛隴從賈瑪瓦及卡巴法獅子學習《中觀》、《因明》。二十五歲從素朴寺夏律師(名精進然)受比丘戒,學習戒律。又從瑪法王、拔勤噶羅等學習多種顯密教授。後來到崗薄寺,從達薄拉結學得大印法門。四十九歲在帕摩主巴(地名)的森林中建寺弘法,從此稱為卓滾帕摩主巴。此後歷代相傳,於是形成帕主迦舉一系。
(3)剎巴迦舉︰創始於喇嘛相(1123~1193),他原名盛稱,從九歲至十八歲,廣學顯密教法。二十六歲受比丘戒,改名精進稱,以後從噶譯師學勝樂等多種密法。三十三歲時,親近達薄拉結的弟子崗薄瓦戒藏,傳「俱生和合大印」。後來建立剎公塘寺,弘法化眾。弟子有虛空光、調伏光、日月光、釋迦光等,都各自建立寺院。調伏光在喀惹地方所建的降龍寺曾住僧眾一萬多人。繼續住持剎公塘寺的有釋迦智、菩提智、日月光、佛億、佛藏、佛布衣、金殿上等相承不斷,從此所傳的名剎巴迦舉系。
(4)止貢迦舉︰創始於世間依怙(1143~1217)。他生於西康的敦瑪地方,本名寶祥,從幼年起就親近帕摩主巴,聽聞大印教授,三十五歲受比丘戒。三十七歲往止貢地方建寺弘法,僧眾逐漸聚集起來,曾經有一次法會聚集僧眾五萬五千五百二十五人,又有一次安居中,有十萬比丘受籌,法緣之盛由此可知。繼承法位的,有懂哦波卿、聞仁波卿等,相繼弘傳,於是形成止貢一系。(5)主巴迦舉︰創於凌惹蓮花金剛和他的弟子藏巴賈惹。凌惹(1128~1188),仰垛人。自幼就長於書寫讀誦。八歲學醫,十七歲受「近事」戒,三十五歲時從惹穹瓦的弟子松巴學得惹穹瓦所傳的一切教授。三十八歲入帕摩主巴之門,受持教授,遊化各處。他的上首弟子藏巴賈惹(1161~﹖),十二歲時從兄長格敦學法,十三歲落髮,取名慧祥,以後從喇嘛相出家,改名智金剛。二十二歲初遇凌惹於惹隴,請問法義。以後又在拏朴親近凌惹,聽聞「拏熱六法」和「俱生和合」等教授。又把惹穹瓦所埋藏的「六種平等味」法門,取出弘揚。依照喇嘛相的授記建壟垛寺,依本尊的授記建惹隴寺,依凌惹的授記建主寺(藏文「主」是雷義,因初建寺時雷鳴,故名),弘法化眾。這一派系弘傳很廣。大弟子羅惹巴自在精進,立十三種誓願,多弘「五能」教授。從此所傳下來的名叫下主,有名叫廓倉巴依怙金剛的,立十二誓願,連披甲為十三。又立身語意三誓,現前七誓,殊勝五誓等。從此所傳下來的名叫上主。又有繼承主寺法席的盛獅子(藏巴賈惹之侄)等,名為中主。上中下三派主巴,到現在,法派多數未曾斷絕。(6)達隴迦舉︰創始於達隴塘巴勤波(1142~1210),他十八歲出家,名吉祥德,幾次想到印度去學法,都沒實現。二十四歲時親近帕摩主巴,得到帕摩的攝受,傳給一切教授。一天出去閑遊,在草地上坐禪,帕主用手杖指著他的心說︰「我們的依怙拏熱大師說︰應當修一切法性空無我義。若是能夠於空無我中由四無量門修種種方便,即是得無住涅槃之道。」依照這個甚深的指示,他就通達了「大印無修瑜伽」。帕摩主巴去世後,就到梅卓,從伽迦巴聽受迦當派教授,從霞惹瓦受比丘戒。三十九歲時,受達隴地方人士的邀請,到達隴平原處建寺弘法,因此被稱為達隴塘巴。他持戒精嚴,從出家以後,足跡不入白衣的房舍;忌食酒肉,不以酒肉待客;不許婦女進入寺院。臨命終時,寺眾已有三千多人,弟子也很多。他的侄子寶依怙繼承法位,擴建寺院,光大他的事業。侄孫桑杰聞薄,又在西康建日窩伽寺(舊名類烏齊)。此外達隴派分弘於雅塘(即達隴)、瑪塘(即日窩伽)兩處,每處有三千八百僧眾;後來前後藏和西康發展的達隴派屬寺很多,出的人才也不少。(7)跋絨迦舉︰創始於盛自在,他是盆宇人,據傳說他幼小時有一位年輕咒師到他面前,稱述崗薄瓦(即達薄拉結)的功德,於是結伴到崗薄那裏。得到崗薄瓦攝受,傳給他各種修法,證得高深境界。後來往西藏北部建跋絨寺弘法化眾,講授「樂空大印」和「真理大印」。他的大弟子是帝師惹巴,繼承法位的是他的家族系統。(8)雅桑迦舉︰這一派系始於帕摩主巴的弟子格敦智獅子(﹖~1207)。他生於門噶地方。幼年出家,取名格敦智獅子(格敦即有善根的意思)。後來建立索惹寺弘法化眾。他的大弟子是雅桑法王(1169~1233),後藏人,出家名法願,從盧迦戒稱學習戒律,守持精嚴,因此有拏律師的稱譽。二十八歲時盧迦去世,到索惹寺依止智獅子修學「大印教授」和「拏熱六法」等甚深密法。三十八歲(1206)時,建雅桑寺,教化弟子很多。繼承他弘傳法教的有拔日瓦桑杰夏貢等四大弟子,從此所傳的,名叫雅桑迦舉系。(9)綴朴迦舉︰創始於帕摩主巴的弟子賈剎和滾登惹巴兄弟。賈剎(1118~1195),出生於曉梅地方,五歲時學書算。十九歲時到前藏,親近瑪法王等。後來又到前藏學法,親近帕摩主巴,學得大印教授。又從沱敦主巴學習覺宇的教授,總共親近八十二人學法。五十四歲受比丘戒,於是買綴朴的土地建立寺院,聚集僧眾二十多人,重在專修,有時也為少數弟子傳授灌頂。他的弟弟滾登惹巴(1148~1217),幼年從帕摩主巴學習教授。賈剎、滾登兩人的侄子綴朴譯師(1173~﹖),六歲讀書,八歲就親近賈剎學法。十歲受沙彌戒,名叫戒慧(土官《宗派源流》作慈祥)。十九歲受比丘戒,從滾登和賈剎完全學到迦舉派所傳的一三六種教授和十三種主要傳承法,又從相格瓦譯師學習梵文梵語。二十四歲赴尼泊爾,親近佛陀室利論師,廣學顯密多種教法。遇彌多羅論師,迎至西藏弘法。彌多羅在西藏住十八個月,回印度以後,又迎請佛陀室利來藏,修建綴朴寺的大佛像。後來又往印度迎請迦濕彌羅國的大論師釋迦室利弘法傳戒。又有賈剎和滾登的弟子結貢、瑪吉芮瑪等幫助弘法。從此所弘傳的,名綴朴迦舉系。布敦寶成(1290 ~1364)初亦求學於此系,後在霞魯宏法,遂另成霞魯派。
迦舉一派中分為許多小系,所傳教授,各有偏重。如達隴阿旺曩賈所造的《教史》中說︰「在聲聞的出離心、大乘的菩提心、密咒的清淨三昧耶的基本上,迦舉派的特殊勝法,如瑪俄的續釋,密勒的艱苦和教授,崗薄瓦的體性抉擇,迦瑪巴的風心無別,喇嘛相的究竟勝道,跋絨巴的塞婆、塞朗(兩種大印修法的名稱),帕主的密咒,達隴巴的三十九種傳記,止貢巴的三律儀一要,藏巴賈惹的緣起和平等味,羅廓的信敬和厭世心等,各有殊勝之點。雖然一一派系中都具備一切教授,但就所著重弘揚而教誡弟子的也各有各系的別法。然而就其整體而言,都是迦舉派的教義。
本派的主要學說是月稱派的中觀見。因為瑪巴的主要師長為拏熱巴和彌勒巴,他的見、修、行和講解經教,當不出他們所傳。
本派大印的傳承,不重文字,重在證理,就是通達大印的智慧。從哪位師長證得大印的智慧,就以他為根本師長。在瑪彌兩代傳大印教授時,先使生起「猛利火智」,由這個智力引發「大印智德」,所以說大印為「圓滿次第」(密宗修證的階段)。
本派的近況︰迦舉派自從瑪巴、密勒、達薄之後,發展之速,範圍之廣,超過其他一切教派。但因為勢力日益擴大,而且有很多派系都掌管當地的政權。所以在元、明兩朝間,西藏地方的混亂,多為迦舉派所釀成。如1349年奪取薩嘉派政權的悉都菩提幢,就屬於帕摩主巴系;1435年奪取帕主政權的仁繃巴善財和後來(1565)的迦瑪璀敦多杰等,也都是迦舉派;又如喇嘛相故意發動戰爭。止貢派和達隴派的住持也都掌握地方政權,尤其在1290年止貢寺因與薩嘉派鬥爭,曾經全寺被焚;後來曉仲主隴巴好修誅法,法脈斬絕。迦瑪系因參與當時迦瑪敦迥等的政府惡謀,以致1640年固始汗進兵西藏時遭受極大損失。尤其是紅帽迦瑪巴的法成海,於1790年勾結廓爾喀兵、攻打後藏札什倫布寺,因此遭革封拿辦,寺院也被焚燒,致使迦瑪派消滅殆盡。現在粗朴寺黑帽系少事少業,繼續不斷;主巴迦舉系遊化修行,沒有大變化;其餘各系都不如以前盛行了。
〔參考資料〕 劉立千《印藏佛教史》後編第九章;王輔仁《西藏佛教史略》第六章;班班多杰《藏傳佛教思想史綱》第七章;李安宅《藏族宗教史之實地研究》第六章;楊貴明、馬吉祥編譯《藏傳佛教高僧傳略》;山口瑞鳳(等)著‧許洋主譯《西藏的佛教》(八)。
指因坐禪不得法所引起的疾病。智顗《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四(大正46‧505b)︰「夫坐禪之法,若能善用心者,則四百四病自然差矣。若用心失所,則動四百四病。」
此種禪病,粗分之有生理的與心理的二類。生理方面的禪病有筋脈痙攣、呼吸不順、頭痛、手足無力、咳嗽等等;心理方面亦有精神失常、為鬼魅所著、幻聽幻視等事。此外,依《治禪病祕要法》所載,禪病之種類甚多,有亂倒心、四大內風、火大、地大、水大、風大、噎、貪淫、利養瘡、犯戒、樂音樂、好歌唄偈讚、鬼魅所著等種。該書並提出各種治療方法。
禪定為佛法「三學」(戒定慧)中之一學,因此,由習禪不得法可能致病之一事,乃成為古今中外佛教徒所關心之論題。古今禪籍中之論及此事者,亦為數甚多。除《治禪病祕要法》等禪經之外,天台宗之《小止觀》、《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禪門口訣》、《摩訶止觀》等書,以及近人蔣維喬之《因是子靜坐法》等著述,皆嘗論及此事。茲附錄其中若干文字如次,以供習禪者參考。
◎附一︰《小止觀》〈治病患第九〉(中華佛教文獻編撰社1993年出版)
行者安心修道,但本來四大有病,因今用心,觀息鼓擊,發動本病。或時不能善調適,身、息、心三事,內外有所違犯,故有病患。夫坐禪之法,若能善用心者,則四百四病,自然除差!若用心失所,則動四百四病,是故若自行化他,應當善識病源,善知坐中內心,治病方法!若不知治病方法,一旦動病,非唯行道有障,亦則大命堪憂。
今明治病法中,分為二意︰一、明病發相。二、明治病方法。
一、明病發相者,病發雖復多途,略出不過二種︰(一)四大增損病,(二)從五臟生病。四大中病發者︰若地大增時,則腫結沈重,身體枯瘠,如是等百一患生。若水大增者,則痰癊脹滿,飲食不消,腹病下痢等,百一患生。若火大增者,則煎寒壯熱,肢節皆痛,口氣鼻塞,大小便皆不通等,百一患生。若風大增者,身體虛懸,戰掉、疼痛、肺悶、脹急、嘔吐、嘔逆氣急,如是等百一患生。故經云︰一大不調,百一病惱,四大不調,四百四病,一時俱動。四大病發,各有相貌,當於坐時,及夢中察之。
次、明五臟生患之相︰從心生患者,多身體寒熱,及頭痛口燥等,心主口故。從肺生患者,多身體脹滿,四肢煩疼,心悶鼻塞等,肺主鼻故。從肝生患者,多無喜、愁憂不樂,悲思瞋恚,頭痛眼闇等,肝主眼故。從脾生患者,身體頭面上,遊風遍身,癢悶疼痛,飲食失味等,脾主舌故。從腎生患者,或咽喉噎塞,腹脹耳聾等,腎主耳故。五臟生患眾多,各有其相貌,當於坐時,及夢中察之,自可得知。
如是四大五臟病患,因起非一,病相眾多,不可具說。行者!若欲修止觀法門,或有患生,應當善知因起!此二種病,通因內外發動,若外傷、寒冷、風熱、飲食不慎,而病從二處發者,當知因外發動。若由用心不調,觀行違僻,或因定法發時,不知取與,而致此二處患生,此因內發病相。
復次︰有三種得病因緣不同,一者、四大五臟增損得病(具如前說)。二者、鬼神所作故得病。三者、業報故得病。如是等病,初患即治,甚易得差!若經久,則病成身羸,治之則難愈。
二、略明治病方法,既深知病源,因緣起發,當作方法治之。治病之法,乃有多途,舉要言之︰不出止觀二種方便。
云何用止治病相﹖有師言︰但安心止在病處,即能治病,所以者何﹖心是一期果報之主,譬如國王,有所至處,群賊迸散。次有師言︰臍下一寸,名「憂陀那」,此云「丹田」,若能止心,守此不散,經久即多有所治。又有師言︰常止心足下,莫問行住坐臥,即能治眾病!所以者何﹖人以四大不調,故多諸病患,此由心識上緣,故令四大不調,若安心在下,四大即自然調適,眾病除矣。又有師言︰但知諸法,空無所有,不狄相,寂然止住,多有所治!所以然者﹖由心憶想,鼓作四大,故有病生,息心和悅,眾病即差。故《淨名經》云︰何謂病本﹖所有攀緣,云何斷攀緣﹖謂以無所得!如是種種說,用止治病之相非一,故行人須知善修止法,能治眾患。
次、明觀治病者,或師云︰但觀心想,用六種氣治病者,即是觀能治病。何等為六種氣﹖一吹、二呼、三嘻、四呵、五噓、六呬。此六種息,一一皆於唇口之中,想心方便,轉側而作。若於坐中,寒時應吹,熱時應呼。若以治病,吹以去寒,呼以去熱,嘻以去痛,及以治風,呵以去煩,又以下氣,噓以散痰,又以消滿,以補勞。若治五臟,呼吹二氣,可以治心,噓以治肝,呵以治肺,嘻以治脾,呬以治腎。
次有師言︰若能善用觀想,運作十二種息,能治眾患。(一)上息,(二)下息,. 三滿息,(四)燋息,(五)增長息,(六)滅壞息,(七)煖息,(八)冷息,(九)衝息,(十)持息,(十一)和息,(十二)補息。此十二息,皆從觀想心生。茲略明十二息對治之相︰上息治沈重,下息治虛懸,滿息治枯瘠,燋息治腫滿,增長息治羸損,滅壞息治增盛,煖息治冷,冷息治熱,衝息治壅結不通,持息治戰動,和息通治四大不和,補息資補四大衰微,善用此息,可以遍治眾患!用之失所,則更生眾患,推之可知。
次有師言︰善用假想觀,能治眾病,如人患冷,想身中有火氣起,即能治冷。此如《雜阿含》中,治禪病祕法七十二法中廣說。
次有師言︰但用止觀,檢析身中四大,病不可得,心中病亦不可得,眾病不藥自差。如是等種種說,用觀治病應用不同,善得其意,皆能治病。當知!止觀二法,若人善得其意,即無病不治也。但今時人,根機淺鈍,作此觀想,多不成就,故世不流傳!又不得於此,更學氣術、休糧,恐生異見﹖如金石草木之藥,能與病相應,亦可服餌。
若是鬼病,當用強心,加咒以助治之!若是業報病,必須加助修福懺悔,患即自滅。此二種治病之法,若行人善得一意,則可自行,亦能兼他,況復具足通達。若都不知,則病生無治,非唯廢修正法,亦恐性命有慮﹖豈可自行教人!是故欲修止觀之者,必須善解內心治病之法。內心治病方法眾多,得意在人,豈可具傳於文耳!若欲習知,當更尋訪!上來所出,只是示其大意,依此用之,恐未可承案!
問曰︰用心坐中治病,必有效否﹖答曰︰若具十法,無不有益!十法者︰(一)信、(二)用、(三)勤、(四)恒住緣中、(五)別病因起、(六)方便、(七)久行、(八)知取捨、(九)善護、(十)識遮障。何謂為信﹖謂信此法,必能治病。何謂為用﹖謂隨時常用。何謂為勤﹖謂用之專精不息,取得差為度。何謂為住緣中﹖謂細心念念依法,而不異緣。何謂別病因起﹖具如上說。何為方便﹖謂吐納運心緣想,善巧成就,不失其宜。何為久行﹖謂若用之,未即有益,不計日月,常習不廢。何為知取捨﹖謂知益即勤用,損則捨之,微細轉心調治。何謂知善護﹖謂善識異緣觸犯。何謂識遮障﹖謂得益不向外人論說,未益不生疑謗。若依此十法所治,必定有效不虛也。
◎附二︰《禪門口訣》(摘錄)
坐禪人問種種病﹖師誡言︰但繫心在境,不令他緣,病自差耳!用之者,遠至三日,無有不差,問︰心亂橫見﹖答︰攝念可愈。問︰四大增損,那得復差﹖答︰心之動轉,由扇之有風,住止理數然。師教誡常言︰實心繫實境,實緣次第生,實實迭相注,自然入實理。問︰但得禪定,便得入理,為有地位耶﹖答︰利根者,心定便入亦無的位;鈍根者,備經九次第定,定盡方會。問︰外道修禪定,至非想,那不會理﹖答︰外道修定,皆滯我心,心為障故,不會理也。
夫痛者,是亂風起,由與外爭故也。云何與外爭﹖謂心去時,以表牽也,如教嬰兒行,但任之而已,不得牽挽,欲速達者可不慎乎!急者,是絞風起,由行者專大過報!風勢分不盡故也。若過、若不及為失一矣!痒者,由行者息生時謂為滅,息滅時謂為生,意與息相違故也。故云︰不諦不明,賊從內生。冷者,由行者不以味所念處,水大增也。熱者,由行者常有希望,火大增故也。
師言︰夫欲修行者,要須有分,無分者不能辦事也。何謂為分﹖所謂四心︰一者堅信,謂深信師。二者受用,謂師法也。三者精勤,常自勉勵。四者方便,謂細迴轉。云身中脈,如百川歸海,心如拘物頭,四片相合,一片各有十紀脈,共絞絡故,心端有四十脈也。其下一脈直往趣臍,號曰︰「優陀那風」。優陀那者,中也,故號此脈為中脈也。初坐之中,其外種種變形,或作父母、師僧、國王、美女形像、師子、虎狼,如是謂魔鬼!行者,當假想心,作金剛刀,擬之即去。
夫病有多種︰(1)身作病,(2)鬼作病,(3)魔作病,(4)不調息成病,(5)業障病。今須識知︰第一身自作病者,坐時或倚壁、或衣襟,大眾未出而臥,此心懈怠,魔得其便,入身成病,使人身體,背脊骨欲疼痛,名為注病難治,行者慎之!治法者,用息從頭流氣,向背脊歷骨節邊注下,須好用心方差耳!
第二鬼作病者︰有人坐時,其心念種種事,或望有所知,或欲知人吉凶,有兜醯羅鬼,來入其身,種種變現,或見吉凶事、知他身,或知一家、一村、一聚落、一州、一郡,及一國土中,吉凶善惡等,或如似聖人,此非聖也,並是前鬼所作,莫取之也。若不治之者,久久亦能殺人。
第三魔作病者︰有人坐時,心念利養,魔即現其種種,衣服、飲食、七珍、雜物供養之,具應識之!若覺,急須治之,若不治,入心成病者難治。
第四病者,有人坐不解調息成病︰令人身體枯閉而羸瘦,此人無罪易治。治法︰用遍息,正用心息之息,名為遍滿息。用之法︰以心住息,從頭溜氣,遍滿四肢,此是不解用息,使筋脈焦枯,身無潤澤。令以此二息從上流下,令息遍身,故名遍息、滿息,息遍滿故,身即平復,可用止息。云何名止息﹖平心直住不動,是名為止息。
第五業障病者︰舉身腫滿,顏色虛肥而黃,此人障重難治,應須懺悔。治法︰用燋息、𭵿息。云何名燋𭵿﹖二息亦非外,別捉𭵿等物,來著身中,還用心息想作燋𭵿。二息從頭至足,及溜氣四肢,通遍令使腫滿得消,還用心息平心直住,息得平復,唯須懺悔。
復有四肢痿弱無力,兩臂兩足欲落,或一臂欲落者。治法︰用遍息流氣使滿四肢,良久自差。若口向左邊漥,即注息往左,若右邊漥,注息往右邊,若向左角、右角,如上法。若有宿痤冷熱等病,用息向下流使病滅,身中細碎眾病,皆用息治之。若冷病即用熱息流之,若熱病即用冷息流之,對治作法各用此二息治之。復須行時用息,若足輕頭重,此是心高妄想,可息妄想心,可息高心,可向下看心;若足重頭輕,悲者向心,若行時,復次,須用心不高不下,使息調和,用息使身心俱遍,即入通明觀,可觀「心性三昧」、「身相三昧」,心相為其本。經言︰識心達本源,無虛假故。
治痢法︰安心臍下,患冷痢則作暖息,患熱則作冷息,取差為止。治嗽法︰取嗽欲發時,三過吐氣,然後安心中觀,嗽欲發時,便吐氣令出,還如先安心自差。治腫法︰作息腫斷,令息撮聚欲遍,當腫上以心住定,穿作一孔,令息從中出入即差治耳。滿法︰安心置孔外,細細引,自牽氣令出,須臾自差治。
人坐忽然喉中,如似有物長一二寸,不肯出者,安心物上,須心住定,然後分心四向,意地語云︰內外皆空,病從何生﹖亦須解空性,遣之自去。
治坐中忽得短氣,可先噓氣,從鼻卻入,令氣滿身竟令出,然後安心置掌文中,不久自去。
又息治身中,種種病法︰取氣從鼻卻入,令氣滿身竟,然後細細閉口隨氣,自內置此息去,引心從骨中直下,出不淨門外住,眠時引息內腳心,行住坐臥,恒用此心。自四處有雜病時,須此息息通,然後隨病處,所引氣息,從病處出入,空無有礙者即差。治冷病用暖息,治熱病用冷息,治骨髓病用刀息,破腳十指頭并作息,破腳趺上骨令出即差!治人身分腫,刀息破腳十指,奇中令出。通身腫滿,安息腳心下,身重作輕息,身輕重息。初坐之中,數息長短,外神來鼻,其心直上至頂蒸熱。卻之法︰合口縮氣,向上至頂,還向下牽氣則止!其若不治,通目兩目俱闇,此是何患﹖若為鬼神,鬼神名字「跋違多」,舒手蓋目盲,即誦咒曰︰「人之波晝比尼若波晝憂藪波晝」。誦至三遍,眼即開明,還如本初坐,得細住心為外人觸!氣上塞胸腹脹,不得安坐者,此是身中六神俱奔在胸,以是令患,治之法︰先解衣帶出氣,使長入氣,使短十息,然後誦前咒,命「阿那般那」乃至十得差,初坐成得細住心,為人來觸。
氣上衝肺成病者︰即令肺脹過百日,即吐逆不得飲食,此是外有惡神,來入人身,名「跋多神」,赤色、六眼、八孔,或大或小。復有一小神,名曰「呼蒐醯」,或變形作小兒,或作蟒身,其形赤黑色。「兜羅醯神」,其形或大或小三遍。初坐中或得身體,骨節腰背疼痛,自呼辟注,此是何患﹖此名六根通身遊戲,不久患,舉身頂直三過,舒身命「阿那般那」即差。
初坐之中,六神沈曀,為外人來觸,六神橫出身外,毛孔中各有一神,皆來奔入,喜有起,身體青腫,妨不得坐。治法︰先合口縮氣向上,二遍身中,還牽氣向下,然後誦前咒,命「阿那般那」,復列惡鬼神名字,呼「蒐醯、跋違多」即差。
又言名出息為安,安般之人,唯數出息,初坐中,或有掉動者非久患!治法︰先命「阿那般那」,云何亂﹖語休即止。初坐中,或有身中火起,不是患也,治法︰外邊闇齎火入,莫使知聞,盆合頭此人令坐,傍人唱言︰「此是大火起」開眼不見,滿三遍即止。初坐中,或有身中水出者非患,治法︰盆盛水,莫使聞知,口含水灑面,開眼不見,滿三遍即止。初坐中,重觸得心,為人來驚,心中迫迮,即時摸捫,下病大小行不通,此是身中六神,俱下出故生患。治法︰縮氣向下,還牽向上,說咒命「阿那般那」以差為限。欲上廁用心法︰大小便出時,可作一切病出想!
又行者,心少開悟於其深義,如有漸解,其心歡喜,思量過分,復得忍勞患,行者當以智籌量,應止則止,應觀則觀,止觀順宜,便可得久。思勞之狀眾多,亦得頭痛、氣滿,皆用息治之。治頭痛法︰鼻中入氣,口中微引氣出,意想念頭中痛氣,微從口出,若心細微緩調順時,三度引氣出,當自欠呿,如是引氣欠呿不過至十,頭痛則差。治腹中氣滿法︰鼻中入氣,口微引氣出,意念腹中悶氣,使從口中出,患時當嗌氣,若腹中結極滿患時,當仰眠申手腳,以手輕腹皮上,須按摩之十回、五回,當有嗌氣,還復起坐,引氣如前治法。若心調順細,乃至十年二十年,結氣滿患,但一日一夜,心息調順,氣息調和,不緩不急,不粗不細,調和得所患皆差也。若以息粗細緩急,調和不得所者,終不能差也。若出息有聲名「粗急」,出息如欲不續,名「細緩」,細緩者善。
又以腹中氣滿悶時,長引氣出,更增其患,出息使不長不短,調順和適,得所患必差也。以調和氣息治患法︰治一切腸中氣,故坐禪和適得所者,所患悉差。又坐禪入得好細心定,不得懷憂恚惱,必成氣患,數入息時,數入息亦成氣病緣,五臟中作境界,修定亦成病,乃至誦經,連文接句,或出氣不時攝入,入氣不時出盡成病,皆以前法治之。又治頭痛時,不得治腹滿,治腹滿時,不得治頭痛,一時治兩患,則更增其患!若頭中氣極,治其患時,鼻中入氣而大開口,微引氣出之。又勤坐之人,多喜有氣。若有氣患,常用口中出氣治之。坐人齒冷,心得調細時,鼻中入氣,還以鼻中,微引氣出治之。其若心得調細,一切氣患,盡用鼻出入息治之。
若又用數息法,緣所患隨息,亦善入時不緣,但緣出息也。若修觀過分,故心則浮亂,怡空過分,故心則沈!鈍行者,常善觀察思惟治此患也。又坐禪人,若調心在身中、五臟中,來緣境界,或謂五臟中,定心來緣境界,勤坐之人不久成病,能令行人,五臟界生氣脈,與境界相連,使人得急攣病。治法︰意想觀身中,上下使空。如木筒相乃至臨坐,及地皆令使空作意想,身中氣息,盡使向下入地而去,若心調順不久即差。患若差竟,教使觀腳踝子上境界也。又須教患者,汝得此患,由心錯謬,謂言在身中。心法不在身外,不在身內,隨所緣而生,汝當解之。
又復坐人,心念境界時,意謂作眼見相,又復坐人得住時,有光明照境界上,不知是心光明﹖意光明﹖從明中出,住在境界上,是人不久患眼睛疼痛,令人眼闇痛。治法︰即以心緣眼,心見眼合,而作是念!見觀之法,眼應開視,今見眼合,知非眼見。復次,緣眼時見境界上明,向上緣眼是心,心從明中出,而是心法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眼是心法故,隨心所緣處生,亦復不在內、外、兩中間,作是觀時,錯謬假心,患皆除斷,眼患即除。又坐時不得令衣帶急,使人得氣滿患。又復坐人得上地定,不得就坐中,起善惡覺觀,令人頭痛患,皆須慎之!是等諸患,如上法治之。
又復坐人,見境界上有塵起,凝如似紡車轉者,是人有風患,不得修學上地禪定,令人發狂!但得學身念處,觀行法方便治風患,差乃可得學上地定耳。
若入淺定,而為外聲觸,或有事觸身時,即覺出定,不能成患。若心嫌恨瞋恚惱,即成氣滿患。若入深定,有大聲觸,聲雖在外而在身中,聲或在境界上聲,是人欲出定,不能得出,心在身中怖怕,精神荒迷後乃得出,即令人得腹脹患。或暴下血,有事觸身得患,亦如是。治法︰亦用調息,如前法也。若起瞋恚憤怒,則不可治。或時,人初坐時,若大小便不通,蹴氣向上,還牽向下,咒「阿那般那」即差。初坐時,有好種種事起,人來觸惱,或謗佛法、胡語,令人不解,此是惡鬼入身,名「兜醯羅」,誦前咒即差。兜醯羅神,其身黃,乍大乍小,命入息阿那、出息般那,治身卒痛法。
問︰安般人何故舉身卒痛﹖一師言,由食太飽未消,而便攝念,氣粗念細,故使然也。治法︰二三日省食,節息令長,諦緣出息相,二三日坐便愈。一師言︰由攝念太急,則氣結故病。治法︰想身狀甑(音增,炊器)上飯氣,然後想有風,從臍中起,出至面門,面門者口也,轉轉猛大,吹身氣令散,散後身痛即愈。數日須食肥膩,食慎勿見風。又治法於未食時,密室中慎勿聞聲,寬放四肢,於面門調和氣息五過,二三日坐即差。
又云︰由初坐時,行風猶盛,不作方便,即急捉體如住風,體住風與行風爭力故也。治法︰須行動從緩漸急至五里許,還復從急至緩即坐,長噓息四五過,寬放四肢,泄然復放意,經食頃,復引息二三過,勿令耳聞聲,復放意如前,經一食頃,然後攝念至一坐即耳。
◎附三︰禪病因緣及對治法(摘錄自《摩訶止觀》卷八上)
〔病起因緣〕
明病起因緣有六︰(一)四大不順故病,(二)飲食不節故病,(三)坐禪不調故病,(四)鬼神得便,(五)魔所為,(六)業起故病。
(一)四大不順者︰行役無時,強健擔負,裳觸寒熱,外熱助火,火強破水,是增火病;外寒助水,水增害火,是為水病;外風助氣,氣吹火,火動水,是為風病;或三大增害於地,名等分病;或身分增害三大,亦是等分屬地病。此四既動,眾惱競生。
(二)飲食不節,亦能作病︰如薑桂辛物增火,蔗蜜甘冷增水,梨增風,膏膩增地;胡瓜為熱病而作因緣。即是噉不安之食。
食者須別其性。若食食已,入腹銷化,麤者為糞、尿,細者融銷,從腰三孔,溜入四肢。清變為血,潤澤一身,如塵得水;若身血不充,枯癖焦減。濁者變為脂膏,故諸根,減而成垢;新諸根,凝而成肉。
又,身火在下,消生臟,令飲食化溜,通遍一身。世諺云︰「欲得老壽,當溫足、露首。」若身火在上,又噉不安身食,則有病惱。
次食五味,增損五臟者︰酸味增肝而損脾,苦味增心而損肺,辛味增肺而損肝,鹹味增腎而損心,甜味增脾而損腎。若知五臟有妨,宜禁其損,而噉其增;以意斟酌。
(三)坐禪不節︰或倚壁柱衣服,或大眾未出而臥,其心慢怠,魔得其便,使人身體背脊骨節疼痛,名為「注病」,最難治也。
次、數息不調,多令人痁癖,筋脈攣縮;若發八觸,用息違觸成病。「八觸」者︰心與四大合,則有四正體觸;腹有四依觸,合成八觸。重如沈下,輕如上升;冷如冰室,熱如火舍;澀如挽逆,滑如磨脂;輭如無骨,麤如糠肌。
此八觸,四上四下︰入息順,地大而重;出息順,風大而輕。又,入息順,水大而冷;出息順,火大而熱。又,入息順,地大而澀;出息順,風大而滑。又,入息順,水大而 輭;出息順,火大而麤。若發重觸,而數出息,與觸相違,即便成病;餘例可知。
又,但用止無方便成病者︰若常止心於下,多動地病;常止心於上,多動風病;若常止心急撮,多動火病;若常止心寬緩,多動水病。
次、用觀不調,偏僻成病者︰初託胎時,以思心起,感召其母;母即思五︰色、聲、香、味、觸等。一毫氣動為水,水為血,血為肉,肉成五根、五臟。今坐禪人,思觀多損,五臟成病︰若緣色,多動肝;緣聲,多動腎;緣香,多動肺;緣味,多動心;緣觸,多動脾。
復次︰「眼」緣青,多動肝;緣赤,多動心;緣白,多動肺;緣黑,多動腎;緣黃,多動脾。「耳」緣呼喚,多動肝;緣語,多動心;緣哭,多動肺;緣吟,多動腎;緣歌,多動脾。「鼻」緣臊,多動肝;緣焦,多動心;緣腥,多動肺;緣臭,多動腎;緣香,多動脾。「舌」緣醋,多動肝;緣苦,多動心;緣辛,多動肺;緣鹹,多動腎;緣甜,多動脾。「身」緣堅,多動肝;緣煖,多動心;緣輕,多動肺;緣冷,多動腎;緣重,多動脾。此乃五臟相生;緣之過分,以致於病。
若就相剋者︰緣白色多剋肝,緣黑多剋心,緣赤多剋肺,緣黃多剋腎,緣青多剋脾。餘聲等,例可知。
若五臟病,隱密難知,坐禪及夢占之。若禪及夢,多見青色,青人、獸、獅子、虎、狼,而生怖畏,則是肝病。若禪及夢,多見赤色,火起、赤人、獸、赤刀仗、赤少男女,親附抱持,或父母兄弟等,生喜、生畏者,即是心病。下去例,隨色驗之。
又,觀僻動四大者︰若觀境不定,或緣此,或緣彼,心即成諍,諍故亂,風起成風病。如御嬰兒行,但任之而已;急牽望速達,即為患也。又專專守一境,起希望心;報風熱勢不盡,成熱病。又觀境心︰生時謂滅,滅時謂生;心相違致,癢痛成地病。又,不味所觀境,而強為之;水大增成水病。
(四)鬼病者︰四大五臟非鬼,鬼非四大五臟;若入四大五臟,是名「鬼病」。若言無鬼病者,邪巫一向作鬼治,有時得瘥。若言無四大病者,醫方一向作湯藥治,有時得瘥。有一國王,鬼病在空處,屢被針殺;鬼方自來住在心上,針者拱手。故知亦有鬼病矣。
鬼亦不漫病人,良由人邪念種種事,或望知吉凶。兜醯羅鬼,作種種變,青黃等色;從五根入,則意地邪解,能知吉凶;或知一身、一家、一村、一國吉凶事。此非聖知也;若不治之,久久則殺人。
(五)魔病者︰與鬼亦不異。鬼但病身、殺身。魔則破觀心,破法身慧命,起邪念想;奪人功德,與鬼為異。
亦由行者,於坐禪中,邪念利養,魔現種種衣服飲食,七珍雜物,即領受歡喜,入心成病。此病難治,下治中當說。
(六)業病者︰或專是先世業;或今世破戒,動先世業。業力成病,還約五根,知有所犯。若殺罪之業,是肝眼病;飲酒罪業,是心口病,淫罪業,是腎耳病;妄語罪業,是脾舌病;若盜罪業,是肺鼻病。毀五戒業,則有五臟五根病起,業謝乃瘥。
若今生持戒,亦動業成病。故云若有重罪,頭痛得除;應地獄重受,人中輕償。此是業欲謝,故病也。
夫業病多種,腫滿黃虛。凡諸病患,須細心尋檢;知病根源,然後用治也。
〔對治法〕
明治法宜對不同︰若行役飲食而致患者,此須方藥調養即瘥。若坐禪不調而致患者,此還須坐禪,善調息觀,乃可瘥耳;則非湯藥所宜。若鬼魔二病,此須深觀行力,及大神咒,乃得瘥耳。若業病者,當內用觀力,外須懺悔,乃可得瘥。眾治不同,宜善得其意;不可操刀把刃,而自毀傷也。
今約坐禪,略示六治︰(一)止,(二)氣,(三)息,(四)假想,(五)觀心,(六)方術。
(一)用止治者︰溫師云︰繫心在臍中,如豆大,解衣,諦了取相,後閉目,合口齒,舉舌向齶,令氣調恂;若心外馳,攝之令還。若念不見,復解衣看之;熟取相貌,還如前。此能治諸病,亦能發諸禪。
作此觀時,亦有無量相貌︰或痛如針刺,或急如繩牽,或癢如蟲噉,或冷如水灌,或熱如火炙。如是諸觸起時,一心精進,無令退墮。若免此觸,能發諸禪;若神意寂然,即是電光定相。此尚能得禪,況不能癒疾﹖所以繫心在臍者,息從臍出,還入至臍;出入以臍為限,能易悟無常。
復次︰人託胎時,識神始與血合;帶繫在臍,臍能連持。又是諸腸胃源,尋源能見不淨,能止貪欲。若四念處觀臍,能成身念處門。若作六妙門,臍是止門;兼能入道,故多用之。
正用治病者,丹田是氣海,能銷吞萬病。若止心丹田,則氣息調和;故能癒疾,即此意也。又有師言︰上氣胸滿、兩脅痛、背膂急、肩井痛、心熱懊痛、煩不能食、心瘇、臍下冷、上熱下冷、陰陽不和、氣嗽,右十二病,皆止丹田。丹田去臍下二寸半。
或痛切者,移心向三里;痛又不除,移向兩腳大拇指爪橫紋上,以瘥為度。頭痛、眼睛赤疼、唇口熱、遶鼻胞子、腹卒痛、兩耳聾、頸項強,右六病,兩腳間,須安置境界,以心緣之。
須臾水腹脹急痛,但一心注境;若心悶,當小息。小可更起,倚重作前法;若覺小除,彌須用治法。若因此腰腳急痛,即想兩腳下,作一丈坑;移前境界置坑底,以心主之,自當瘥。要在靜室。又常止心於足者,能治一切病。何故爾﹖五識在頭,心多上緣,心使風,風動火,火融水,水潤身;是故上分調而下分亂,以致諸病,或腳足攣癖等。
又,五臟如蓮華,靡靡向下;識多上緣,氣強衝腑臟,翻破成病。心若緣下,吹火下溜,飲食銷化,五臟順也。止心於足,最為良治︰今當用,屢有深益。以此治他,往往皆驗。蔣、吳、毛等,即是其人。
又,隨諸病處,諦心止之;不出三日,無有異緣,無不得瘥。何故爾﹖如門開則來風,閉扇則靜。心緣外境,如開門;止心痛處,如閉扇,理數然也。又,心如王,病如賊;心安此處,賊則散壞。
又,未必一向止心病處。如《皇帝祕法》云︰天地二氣交合,各有五行,金、木、水、火、土,如循環。故金化而水生,水流而木榮,木動而火明,火炎而土貞;此則相生。火得水而滅光,水遇土而不行,土值木而腫瘡,木遭金而折傷;此則相剋也。如金剋木,肺強而肝弱,當止心於肺,攝取白氣,肝病則瘥。餘四臟可解。
又,用止治四大者︰若急止治水,寬止治水,止頂治地,止足治風。
(二)用氣治者︰謂吹、呼、𤀠、呵、噓、[氵*詩],皆於唇吻吐納,轉側牙舌,徐詳運心,帶想作氣。若冷用吹,如吹火法;熱用呼;百節疼痛用𤀠,亦治風;若煩脹上氣,用呵;若痰癊,用噓;若勞倦,用[氵*詩]。
六氣治五臟者︰呵治肝,呼吹治心,噓治肺,𤀠治腎,[氵*詩]治脾。又,六氣同治一臟︰臟有冷用吹,有熱用呼,有痛用𤀠,有煩滿用呵,有痰用噓,有乏倦用[氵*詩]。餘四臟亦如是!
又,口吹去冷,鼻徐內溫,安詳而入,勿令衝突;於一上坐,七過為之,然後安心;安心少時,更復用氣。此是用治意;若平常吐穢,一兩即足。口呼去熱,鼻內清涼。口𤀠去痛,除風鼻內安和。口呵去煩,下氣散痰者,想胸痰上分隨口出,下分隨息溜,故不須鼻中補也。噓去滿脹,鼻內安銷。[氵*詩]去勞乏,鼻中和補;細心出內,勿令過分。
善能斟酌,增損得宜;非唯自能治病,亦能濟他。
(三)用息為治者︰夫色心相依而息,譬樵火相籍而煙。瞻煙清濁,知樵燥濕;察息強軟,驗身健病。若身行風橫起,則痛癢成病;何暇用心﹖須急治之!先須識息有四伴︰有聲曰風,守之則散;結滯曰氣,守之則結;出入不盡曰喘,守之則勞;不聲不滯,出入俱盡曰息,守之則定。
當求靜處結跏,平身正直,縱任身體,散誕四肢,布置骨解,當令關節相應;不倚不曲,緩帶,轉側調適︰以左手置右手上,大指纔令相詣;縱放頰車,小小開口,四五過長吐氣;次漸平頭,徐徐閉目,勿令眼斂太急,常使籠籠,然後用息也。
用息治八觸相違病者︰若因重觸,成地大病,偏用出息治之。若發輕觸,成風病,偏用入息治之。若發冷觸,成水病,偏用出息治之。若發熱觸,成火病,偏用入息治之。餘亦如是!若得調和正等,隨意而用;此用常所數息,非作別息也。
次、別運十二息者,謂︰上、下、焦、滿、增長、滅壞、冷、煖、衝、持、和、補。此十二息,帶假想心。所以者何﹖若初念入胎,即有報息。隨母氣息,兒漸長大,風路滑成;兒息出入,不復隨母。生在異處,各各有息,名「報息」。依息者,依心而起;如瞋欲時,氣息隆盛,此名「依息」也。前六氣,就報息帶想;今十二息,就依息帶想,故不同前也。前明緣五色為五臟病者,此則依臟為病,故用今依息治之。
上息治沈重地病,下息治虛懸風病,焦息治脹滿,滿息治枯瘠,增長息能生長四大。外道服氣,秪應服此生長之氣耳。滅壞息散諸癊膜,冷息治熱,煖息治冷,衝息治癥結腫毒,持息治掉動不安,補息補虛乏,和息通融四大。作諸息時,各隨心想,皆令成就。細知諸病用諸息,勿謬用也。
(四)假想治者︰前氣息中,兼帶用想;今專以假想為治。如辨師治癭法;如患癥人,用針法;如《阿含》中,用煖蘇治勞損法;如吞蛇法云云。
(五)觀心治者︰不帶想息,直觀於心;內外推求,心不可得,病來,偪誰﹖誰受病者﹖
(六)方術治者︰術事不知則遠,知之則近。如治噦法,如治齒法,如捻大指治肝等云云。術事淺近,體多貢幻,非出家人所須,元不須學;學須急棄。若修四三昧泡脆之身,損增無定;借用治病,身安道存,亦應無嫌。若用邀名射利,喧動時俗者,則是魔幻魔偽。急棄!急棄!
三十六獸嬈人,應三遍誦咒曰︰「波提陀毗耶多 那摩那 吉利波 阿違婆 推摩陁難陀羅 憂陁摩 吉利摩 毗利吉 遮陁摩。」
初得細心,外境觸心驚擲,於是氣上,腹滿胸煩,頭痛悶。此是六神遍身遊戲,因驚擲失守;外有惡神入身,奪其住處,故使如此。若治之法,閉口蹙鼻,不令氣出,待氣遍身;然後放氣,令長遠,從頭至足,遍身皆作出想,牽之令盡。如是三徧,然後誦咒︰「支波晝 烏蘇波晝 浮流波晝 牽氣波晝」三遍竟,然後調息,從一至十;命出入息言「阿那波那、阿晝波晝」,病即瘥也。
若赤痢、白痢,卒中惡,面青、眼反、唇黑,不別人者,以手痛捻丹田,須臾即瘥。
又,隨身上有痛處,以杖痛打病處,至四五十。此復何意﹖夫諸病無非心作,心有憂愁思慮,邪氣得入;今以痛逼之,則不暇橫想,邪氣去,病除也。
◎附四︰晦山戒顯《禪門鍛鍊說》〈落堂開導〉(摘錄)
何謂防魔病﹖初機識性,狂亂萬端,所以開示話頭,必須上截關鎖。關鎖縝密,搜刮精嚴。意地邪思,不能帶影。學家所以止有悟道而無著魔也。萬一師家不觀機器,授話不重關鎖,任其紛飛業識,狂亂思惟,則熟人熟境,暗地奔騰,異見異聞,識田擾亂。
初參學人,無智慧以照破,無道力以攝持。或疑或怖,或喜或悲,突然竊發而魔事作矣。魔事一作,長老又無善巧為之療治,祇用五處縶縛,百千捶打,往往至於喪身而殞命,豈不悲哉!所謂雖是善因而招惡果也。若長老勤勤開導,用意防閑,則無此患矣。至於致病多端,不能備舉,最易犯者,無如迸氣胸前,以為勇猛,及灰心冷坐,以求澄湛,二者為甚也。
蓋參禪祕要,祇在真實騰疑,而不在乎迸氣。自元代以來,有邪師者,多教人豎起脊樑,咬定牙關,緊捻雙拳,高撐兩眼,內實無真疑而外形猛狀,日以硬氣迸塞胸膺,其勢必至於心痛而咯血。況如此死挺模樣,亦豈可久之勢乎,此大病一也。
其次坐冷禪者,亦不起真疑,死心參究,一上禪床,惟萬端排遣,消歸無事,意想或生,即以一口氣不來等話,密念幾迴,遂認四大非有,萬法俱空,灰心泯智,澄湛不搖,以為工夫極則,勸令經行,心慮打失,寸步不移,坐至歲深,血脈不舒,易成浮腫而亦多火證,此實病在膏肓,而世醫拱手者也。
欲除諸患,存乎善知識不惜疲勞,日至堂中,勤行開導,或發其堅志,或示以真參,或警其疲怠;次則摧蕩其識情,剗抹其知見,掃除其歧路,剿絕其病根,則魔病眾患,無從竊發,而學人真悟,不難冀矣。
〔參考資料〕 蔣維喬《因是子靜坐衛生實驗談》第五章;陳兵《佛教氣功百問》〈禪定與醫療養生〉;白隱《夜船閑話》;川田洋一《佛法衹醫學》。
一卷。東晉‧竺難提譯。又稱《請觀世音菩薩消伏毒害陀羅尼咒經》、《請觀世音經》、《消伏毒害經》、《消伏毒害陀羅尼咒經》。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冊。經文敘述觀世音菩薩為救護眾生,而說十方諸佛救護眾生神咒,謂持此咒可免一切疫病,又說破惡業障消伏毒害陀羅尼,及稱念此陀羅尼或觀世音菩薩名號之功德,以及大吉祥六字章句救苦神咒及其功德,最後說灌頂吉祥陀羅尼之因緣及其功德。
本經古來頗為天台宗所重視,而用於懺悔罪過的觀音懺法之中,天台諸師且為本經作疏,如隋‧智顗撰疏一卷,宋‧遵式撰《請觀世音菩薩消伏毒害陀羅尼三昧儀》則敘述行法。而天台宗之《摩訶止觀》卷二(上)、《國清百錄》卷一等書,亦曾述及觀音懺法。此外,日本亦盛行依本經以修法迎請觀世音菩薩而懺悔凡夫罪業,及除滅諸疫病,此稱之為請觀音法。
◎附一︰周叔迦〈請觀音經疏〉(摘錄自《周叔迦佛學論著集》〈釋典叢錄〉)
《請觀世音菩薩消伏毒害陀羅尼經疏》,一卷,略稱《請觀音經疏》。隋‧釋智顗說,門人灌頂記。是經為東晉‧竺難提譯,以三咒治三障,十念數息以息心,六字總持以證道,為六妙法行慧行二門之要。疏中初以五重明義,從人法以為名,靈知寂照法身為體,感應為宗,救危拔苦為用,大乘為教相。從經初至「全得無患」為序分,從「爾時佛告」至「生諸佛前」為正宗分,從「佛說是經已」訖經末為流通分。所以冠攝全經,實唯消伏三用。三用者,一事二行三理也。事消伏用,約果執行人,滅事毒。行消伏用,約前三教行者,滅行毒。理消伏用,約圓教,消伏法界無礙無染而集,即理性之毒也。宋時四明以為理毒即性惡,此之消伏,乃全修即性之意。而孤山作《闡義鈔》,以為性惡不可消伏,四明曾作《釋消伏三用》及《對闡義鈔三用十九問》以難之。咸潤作《籤疑》,以三種消伏俱約圓論,而駁四明。淨覺乃引疏義,歷四教十法界以除三障,述《止疑》以扶四明之說。宋時台宗山家、山外有四諍論︰(1)《金光明玄義》,(2)即此經疏,(3)《觀經疏鈔》,(4)《十不二門指要鈔》,義解幽邃,于斯可知。《摩訶止觀》中勸進四種三昧,於《請觀音法》,特詳明之。《國清百錄》有《請觀音懺法》,宋‧釋遵式有《請觀世音菩薩消伏毒害陀羅尼三昧儀》,實甘露之門,涅槃之因。欲淨三障,會三德,事理感通,得大解脫,斯為捷徑乎。
◎附二︰〈月蓋長者〉(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月蓋長者(Somachattra),係中印度毗舍離國的長者。依《請觀世音菩薩消伏毒害陀羅尼咒經》所載,佛住毗舍離國大林精舍時,其國人民遇大惡病。一者眼赤如血,二者兩耳出膿,三者鼻中流血,四者舌噤無聲,五者所食之物化為粗澀,六識閉塞猶如醉人。
時城中有一長者名月蓋,與其同類五百長者俱詣佛所,請求救濟病苦之法。世尊告長者念誦無量壽佛及觀世音、大勢至二菩薩。尋三尊來現,放大光明,觀世音菩薩說消伏毒害陀羅尼咒。毗舍離國之惡病因而消除,月蓋長者亦由此因緣而被後世佛徒奉為觀世音菩薩之脇士。
◎附三︰〈請觀音法〉(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日本密教修法之一。係為除疫病,依《請觀音經》所修的祕法。又稱楊枝淨水法。《請觀世音菩薩消伏毒害陀羅尼咒經》云(大正20‧34b)︰
「時毗舍離大城之中,有一長者名曰月蓋,與其同類五百長者俱詣佛所,到佛所已,頭面作禮,卻住一面,白言︰世尊,此國人民遇大惡病,良醫耆婆盡其道術所不能救,唯願世尊,慈愍一切,救濟病苦,令得無患。爾時世尊告長者言︰去此不遠,正立西方有佛世尊,名無量壽。彼有菩薩名觀世音及大勢至。恒以大悲憐愍一切,救濟苦厄。汝今應當五體投地向彼作禮,燒香散華,繫念數息,令心不散,經十念頃,為眾生故,當請彼佛及二菩薩。(中略)爾時,毗舍離人即具楊枝淨水,授與觀世音菩薩。大悲觀世音憐愍救護一切眾生故而說咒。」
修此法時所供養之觀世音菩薩像,左手把楊枝,右手持澡瓶。《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二之二云(大正46‧193c)︰
「設楊枝等者,以觀世音左手把楊枝,右手持澡瓶。是故請者須備二物。若作所表者,楊枝拂動以表慧,淨水澄渟以表定。」
此法於中國僅被採用為觀音懺法,在日本則被視為祕法而流傳於台密穴太流之間。有關修法之內容,《四十帖決》卷七〈請觀音經法〉中有詳細說明。
〔參考資料〕 《出三藏記集》卷四;《歷代三寶紀》卷七;《開元釋教錄》卷三。
〔略傳〕 佛教教主。約在西元前五百餘年,出生於北印度的迦毗羅衛城(在今之尼泊爾南境),為該城城主淨飯王的太子。姓喬答摩(Gautama),名悉達多(梵Siddhārtha,巴Siddhattha)。成道後,被尊稱為「釋迦牟尼」,意思是「釋迦族的賢人」。
釋尊自幼深切地體會到生老病死的痛苦,感受到人生歡樂的無常,於是發心尋求解脫之道。他曾在尼連禪河附近苦修六年。大約在三十五歲時,他在佛陀伽耶的菩提樹下得到完全的覺悟,亦即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後,他遂以「佛陀」(覺者)、「世尊」等名為世所知。
釋尊一生的弘法生涯,大約有四十餘年。他以無比的悲智願行,為眾生提出中正、和平的解脫途徑;導之以法,齊之以律,為眾生樹立起自覺覺他的偉大典範;為東方文明聳立起史無前例的生命燈塔。
依據大乘佛教《法華經》的說法,在印度成道、弘法與涅槃的釋迦牟尼,只不過是一時的權宜示現而已。事實上,釋尊在久遠劫前,早已成佛。佛陀的壽量是無限的;佛身是常住的;佛陀的智慧光芒,是永恆地照耀眾生的。
〔名號〕 釋迦牟尼,漢譯另有︰釋迦文尼、奢迦夜牟尼、釋迦牟曩、釋迦文等名。略稱釋迦,或牟尼、文尼。意譯為能仁、能忍、能寂、能寂默、能儒、能滿、度沃焦等。有時也可梵漢並舉為︰釋迦寂靜。又可尊稱為「釋尊」。釋迦(Sākya,或Śakya)是種族名,意云︰「能」。牟尼(muni)是尊稱,意云︰「寂默」或「賢人」。全銜即「釋迦族之賢人」之意。
關於「牟尼」之由來,《佛本行集經》卷二十〈觀諸異道品〉云(大正3‧745a)︰「菩薩行路,諦視徐行,有人借問,默然不答。彼等人民,各相語言,此仙人者,必釋種子,因此得名釋迦牟尼。」《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二十云(大正24‧298b)︰「太子入城(劫比羅),皆悉默然,牟尼無語,應與太子名曰釋迦牟尼。此是菩薩第二立名。」
〔降誕〕 有關釋尊之降誕,距今約在二千五百年前。父為中印度迦毗羅城主淨飯王,母是摩耶,為其鄰國拘利城主之女。摩耶既懷孕,以產期近,隨當時之習俗,欲還拘利城。途次偶經藍毗尼園,因產氣發,遂於園中生產,即後之釋尊。
依《中阿含》卷八〈未曾有法經〉謂,釋尊於過去迦葉佛時,志願佛道,行梵行上兜率天,尋下天托胎摩耶,時天地震動,有大光明普照世間。住母胎間,依倚右脇舒其體,不為血精所污。出母胎時,天地亦震動,光明普照世間。有四天子手執極細衣,住於夫人前,讚歎童子。童子觀察諸方,行七步。時大池生,夫人因其水得清淨,虛空雨水注下灌童子身,諸天亦奏伎樂,散諸香華。
《佛本行集經》卷八〈樹下誕生品〉、《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二十等均記載童子誕生行七步,舉手曰︰「天上天下,唯我獨尊。三界皆苦,吾當安之。」既還宮,父王命名悉達多。悉達多又作薩婆悉達、薩婆額他悉陀、薩婆曷剌他悉陀、悉達羅他、悉達,譯一切義成、一切事成、財吉、吉財、成利、驗事、驗義等。
《眾許摩訶帝經》卷三所云(大正3‧939c)︰「爾時,淨飯王見此祥瑞,種種殊勝,而自言曰,我子降生,具大吉祥,能圓滿一切福德,能成就一切善事。應為立號名一切義成。」其時,摩耶夫人於太子誕後無幾即逝世,因此,太子為母妹波闍(Prajāpati)夫人所養育。
〔出家〕 年事漸長,太子之文武諸藝,並皆通曉。《佛本行集經》卷十一〈習學技藝品〉、《有部毗奈耶破僧事》等云,太子習藝之師為婆羅門毗奢蜜多羅(Viśvāmitra),武技師為羼提提婆(Kṣāntideva)。尋十七歲(一說十六歲、十九歲、二十歲),迎拘利城主善覺(Suprabuddha)王之女耶輸陀羅為妃(一說另有二妃)。然太子夙有出家學道之志,依《修行本起經》卷下〈遊觀品〉等云,太子嘗出遊王城四門,會老者、病者、死者及沙門,又觀蟲鳥之相噉,痛感世間無常,而常事禪定。後舉一子羅睺羅,得繼淨飯王之家嗣,因欲遂其宿志。
二十九歲時(一說十九歲)太子私出王宮,除衣冠為沙門。到東南毗舍離國,訪跋伽婆(Bhāgavā)求道,然於彼處所學,頗感不愜。乃更渡南方恆河,訪住摩揭陀國王舍城(一說毗舍離城)附近之阿羅邏迦藍(一說阿羅邏和迦藍二人),及優陀羅羅摩子,既受其教,知皆非解脫道。遂渡西南尼連禪河,入伽耶城附近之林中,自事思惟考察,誓欲達真解脫地。
〔成等正覺〕 先是,淨飯王遣使促太子歸鄉,以太子乞精進解脫之道,乃派憍陳如等五人隨侍太子,為修行之伴侶。太子數年間,於林中自行減食等,積久苦行修練,後遂悟苦行非得道之因。因出苦行林,入尼連禪河沐浴,受乳糜供養,得恢復氣力。
時憍陳如等人見之,以為太子之修道已萌退意,乃捨太子去西方波羅奈城鹿野園。於是太子獨自至畢波羅樹(即菩提樹)下金剛座上敷吉祥草而坐,自誓設不成等正覺則不起此座。經數日,遂大悟,而成佛道。時年三十五歲(一說三十歲)。
依《修行本起經》卷下〈六年勤苦品〉、〈降魔品〉、《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佛本行集經》卷二十六至卷三十、《五分律》卷十五等書所載,當時魔王波旬率諸眷屬軍眾來惱亂太子,以妨其成道。而太子毫不為所動。因得四禪觀十二因緣,解脫苦本而得道。
又《中阿含》卷五十六〈羅摩經〉云(大正1‧777a)︰「持草往詣覺樹,到已布下,敷尼師壇,結跏趺坐,要不解坐至得漏盡,我便不解坐,至得漏盡。我求無病無上安隱涅槃,便得無病無上安隱涅槃。求無老無死無愁憂戚、無穢污,無上安隱涅槃,便得(中略)涅槃。生知生見、定道品法,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我初覺無上正盡覺已。」
〔弘法及遊化〕 佛陀成道後,暫止其地受解脫之樂。尋娑婆世界主大梵天王來勸請說法。於是佛陀赴鹿野園,為憍陳如等五人說法,五人乃以此得道,此即初轉法輪。依《雜阿含經》卷十五、《轉法輪經》、《五分律》卷十五、《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三十九等云,於初轉法輪,佛陀演說四聖諦及八正道,示離愛欲及苦行之二邊而行中道。
佛陀在其地教化長者耶舍等人之後,更赴尼連禪河附近之優婁頻螺聚落,度事火外道優婁頻螺迦葉、那提迦葉、伽耶迦葉三兄弟及其弟子一千人,又入王舍城,為摩揭陀國王頻婆娑羅說法,受其歸依。時迦蘭陀長者,以其所有竹園獻佛陀。王在園中建精舍,禮請佛陀,是即迦蘭陀竹林精舍。佛陀又教化住於王舍城附近之刪闍耶外道舍利弗、大目犍連及其徒眾二百五十人,至此,佛陀座下總有千二百五十五弟子。
尋因父王之邀,歸迦毗羅城省親。並為父王及妃等說法。時淨飯王家,佛陀之異母弟難陀、羅睺羅、阿㝹婁陀、阿難陀、提婆達多,及釋種之理髮匠優波離等,同時出家為弟子。教團頓時增大。稍後,佛陀赴王舍城,為舍衛城長者須達多說法,長者感之。還國後,購舍衛城太子祇陀(Jeta)之園林,建大精舍獻佛陀,是所謂祇樹給孤獨園。
佛陀旋應須達多之請,遊化舍衛城,教化國主波斯匿王。又因毗舍離國王之請,遊化彼地。後又為調停迦毗羅城與拘利城之間所起之水利爭論,遂再還迦毗羅城。適父王崩逝,而參與葬禮。時姨母波闍波提及妃耶輸陀羅等亦皆出家為佛弟子。至是乃有比丘尼教團。
〔安居處所及主要弘化地區〕 此後佛陀到處行化、說法,利益眾生。依《僧伽羅剎所集經》卷下,記佛陀成道以後四十四年間夏安居之處所。謂佛陀於波羅奈國初轉法輪,即於此坐夏。第二、第三、第四年在靈鷲頂山(王舍城附近),第五年在脾舒離,第六年在摩拘羅山(在憍賞彌),第七年為母上三十三天,第八年在鬼神界,第九年在拘苫毗國,第十年在枝提山。
第十一年復於鬼神界,第十二年在摩伽陀閑居處,第十三年復於鬼神界,第十四年在舍衛祇樹給孤獨園,第十五年在迦維羅衛國釋種村,第十六年在迦維羅衛,第十七、十八年在羅閱城,第十九年在柘梨山中(柘梨山恐為Caliya之音寫,為出於《大唐西域記》卷六〈室羅伐悉底國〉條之鴦窶利摩羅捨邪之地),第二十年在羅閱城,第二十一年還柘梨山中。於鬼神界,不經歷餘處,有四夏坐。爾後十九年亦不經餘處於舍衛國夏坐,最後於跋祇境界毗將村夏坐。
《八大靈塔名號經》云,佛陀處王宮二十九載,六年在雪山修苦行,化度王舍城五歲。四年在毗沙林,二年安居於惹里岩,二十三載止舍衛。在廣嚴城、鹿野苑、摩拘梨、忉利天、尸輸那、憍睒彌、寶塔山、大野(Ālavī)、尾勞聚落、吠蘭帝(Verañja),及淨飯王都迦毗城各行住一年。
此中,《僧伽羅剎所集經》等記佛陀多止住王舍及舍衛二城,與《大智度論》卷三所傳合。又《分別功德論》及《高僧法顯傳》亦謂佛陀二十五年間居住於舍衛城。此蓋王舍城是摩揭陀國之都城,為當時印度文化之中心地,故受教化者自多,又其附近有耆闍崛山等,且其王頻婆娑羅歸依佛陀,故佛陀多止住斯地。而舍衛城之北憍薩羅國之都城住民多,且有祇樹給孤獨園等,又其王波斯匿亦崇仰佛陀,故佛陀亦常住此城。總之,佛陀之教化係以摩揭陀及憍薩羅為中心,主要行化於中印度地方。
〔提婆達多之叛與釋迦族之亡〕 當佛教教團勃興之時,有外道婆羅門等與之對抗,或構虛偽之事實,誹謗佛陀,或令人危害佛陀。尤其晚年有提婆達多之叛教,為教團所最感困惱者。
依《出曜經》卷十六、《五分律》卷三、卷二十五、《四分律》卷四十六、《毗尼母經》卷四、《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十三、卷十四等傳云,提婆達多以佛陀已經年老,乃迫佛陀讓與僧眾之領導權。為佛陀所不許,乃大為憤懣。因教唆頻婆娑羅王之太子阿闍世弒父為新王,其本人亦擬害佛而自為新佛。故放醉象襲擊佛陀,或落大石傷佛身,皆未遂其願。遂引誘佛弟子,另行獨立設教團,以對抗佛陀。然不久,彼僧眾依舍利弗等之勸說,多復歸正法,而提婆達多亦因害佛造下五逆罪惡而生身墮入地獄。
依《善見律毗婆沙》卷二云,阿闍世登位八年,佛入涅槃。依此可知提婆達多之叛逆,當為佛陀七十餘歲發生之事。後又值波斯匿王太子琉璃王即位,攻迦毗羅衞城,滅釋迦族。依《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六、《義足經》卷下〈維樓勒王經〉及《五分律》卷二十一等云,當時大目犍連等對佛陀建言拯救釋迦族,佛陀乃說明此為同族之宿業,無能止其滅亡云云。
〔涅槃〕 佛陀至晚年,其教化既普及,所謂應度者已度,未度者亦已作得度因緣故,佛陀遂於世壽八十歲時在拘尸那伽羅入涅槃。依《長阿含》卷二〈遊行經〉等記,佛陀與阿難於毗舍離城附近之竹林叢作最後之安居。時染疾病,旋伴阿難到遮婆羅塔。魔王波旬勸請速滅度,卻之而入定意三昧。更詣香塔,集諸比丘,諭水乳和合而無生諍訟之理,且宣言其後三月將入涅槃。
尋於菴婆羅村及負彌城之北尸舍婆林等地說法,並赴波婆城,受冶工純陀旃檀樹耳之供養。之後,小憩於拘孫河堤上,且澡浴其身。旋赴拘尸那伽羅城外末羅族所有之娑羅雙樹間,以之為涅槃處。阿難敷床座,頭北面西而臥。時城內梵志須跋陀羅來乞決所疑,佛陀為之說法,是為最後弟子。佛又慰藉阿難,更告諸比丘,若有所疑,速諮問之,比丘等默然不言。以故佛陀知彼等已得淨信,於法無疑滯,諭常精進不放逸等語,乃自初禪入四禪,歸大圓寂。
時人天慟哭,唱世間眼滅。佛陀遺骸被運至拘尸那城北之天冠寺。七日供養後,以摩訶迦葉等亦與會,遂付荼毗,遺骸依香姓婆羅門言,分配予拘尸那伽羅、波婆、遮羅、羅摩伽、毗留提、迦毗羅、毗舍離、摩揭陀等八國,香姓婆羅門得舍利瓶、畢鉢村人持地焦炭,皆分別起塔供養。
〔有關佛陀之入滅、降誕等年代及日期〕 佛陀入滅之年代,古來傳說紛紜,如依眾聖點記,則相當於西元前486年。而佛陀之年壽,《菩薩處胎經》卷二〈三世等品〉云八十四,《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六云八十餘,《般泥洹經》卷下云七十九,南傳《大般涅槃經》、《金光明經》卷一〈壽量品〉、《八大靈塔名號經》,及緬甸所傳等皆為八十歲。若依之推算降誕之年代,即當西元前565年。
有關降誕等月日,諸經論所傳亦並不一致。此中,《長阿含經》卷四、《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一、《佛本行集經》卷七、《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二等謂二月八日。《修行本起經》卷上〈菩薩降身品〉謂四月七日(一作四月八日)。《太子瑞應本起經》卷上、《異出菩薩本起經》、《佛所行讚》卷一〈生品〉、《十二遊經》、《灌洗佛形像經》等謂四月八日。又《大唐西域記》卷六〈劫比羅伐宰堵國〉條謂吠舍佉月後半八日(當三月八日),且上座部取吠舍佉月後半十五日(此之三月十五日)之說。
關於出家日期,《長阿含經》卷四云二月八日,《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二謂二月七日,《修行本起經》卷下〈出家品〉言四月七日,《太子瑞應本起經》卷上、《灌洗佛形像經》等曰四月八日,巴利文《本生經》佛傳云阿沙荼月第十五日。關於成道,《長阿含經》卷四、《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二云二月八日,巴利文《大史》謂吠舍佉月滿月之日。《大唐西域記》卷八曰吠舍佉月後半八日(此之三月八日),且上座部則持吠舍佉月後半十五日(此之三月十五日)之說。
關於初轉法輪,《菩薩處胎經》卷七云二月八日,《大毗婆沙論》卷一八二謂迦栗底迦月白半八日。
關於入滅,《長阿含經》卷四云二月八日,《大般涅槃經》卷一、《善見律毗婆沙》卷一為二月十五日,巴利文〈一切善見(Samantapāsādikā)序〉,及《律藏》(Vinaya-piṭaka,VOI.Ⅲ.)、《大史》第三章、《大唐西域記》卷六〈拘尸那揭羅國〉條謂吠舍佉月後半十五日即滿月之日,《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二作八月八日,《大毗婆沙論》卷一九一,及《大唐西域記》卷六所載說一切有部所傳言迦剌底迦月後半八日,《灌洗佛形像經》為四月八日。
儘管有如是等說法,大別之為降誕、出家、成道之二月八日、四月八日及二月十五日三說。入滅有二月八日、二月十五日及八月八日三說等。此中,八月八日(迦剌底迦月後半八日,從玄奘之譯,當即唐曆九月八日)入滅及初轉法輪之說,係說一切有部所傳者,二月十五日(吠舍佉月後半十五日,玄奘之譯,當是唐曆三月十五日)降誕及成道之說,係上座部所傳者。又二月八日、四月八日兩說,或為印度諸部間所傳有誤亦未可知。
實則印度曆法原與中國不同,而譯者不察其意,遂有年歲差異之事。按中國夏朝以建寅即太陰曆一月為正。殷以建丑即十二月為正。周以建子即十一月為正。吠舍佉月為印度紀月之第二月,依建寅立正之說,其後半八日單譯八日者,即二月八日說也;又若依建子立正說,則吠舍佉月即中國之四月,以之譯為四月八日也。又印度之立正亦有建子建寅等別,若依印度建寅立正、中國建子立正之說,印度之第二月即中國之四月;若依印度建子立正、中國建寅立正之說,印度之第四月即中國之二月。
道安之《二教論》云︰「案佛經,如來四月八日入胎,二月八日生,亦二月八日成道。生及成佛皆放光明,而云出世即成佛年也。周以十一月為正,春秋四月即夏之二月也。依天竺用正與夏同。」依此說,則印度之立正以建寅,中國之立正以建子,即以印度之二月當中國之四月也。
又《俱舍論疏》卷一云(大正41‧453a)︰「婆羅門國以建子立正,此方先時以建寅立正,建子四月即建寅二月。故存梵本者而言四月。依此方者即云二月,根本一也。」依此說,則印度之立正為建子,中國之立正為建寅,即以印度之四月當中國之二月也。若然,二月八日、四月八日之兩說,原於翻譯之不同,則非傳說之異。唐依夏曆以建寅為正,且印度之曆法是從月之十六日至翌月十五日之間為一月,區別之為前半(黑分)後半(白分)二種,若依唐曆推算吠舍佉月後半八日,即如玄奘言當三月八日,後半十五日即三月十五日。
◎附一︰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一講第一節(摘錄)
釋迦本國的族姓來源不詳,有人說不是雅利安種,是蒙古種。住在今尼泊爾南與印度交界處之羅泊提(Rapti)河東北部。從喜馬拉雅山以下二十里寬,橫十六里,面積約三百二十萬平方里,傳說共有十個小城,最大的名迦毗羅衛,因以名其國。在傳說的十六大國中,沒有它的名字,可能當時已不能獨立,是憍薩羅的屬國(該城遺蹟在今尼泊爾之梯羅蘭柯提,Tilourakot)。玄奘曾至其地,據他在《西域記》中說,城之廢墟仍然存在云云。全國八萬戶,五十萬人,政權是共和制。當時處在強凌弱的形勢下,釋迦本國正受憍薩羅的威脅。因此,釋迦牟尼一出世就對本國負有一種責任︰如何擺脫強鄰的侵犯﹖他的父親淨飯王當然希望兒子能繼續統治,至少要維持現狀。
可是釋迦本人後來不想做政治上的統治者,離開家,跟著思想家去學習,最後還構成自己的學說體系,並傳播很廣,發展成為宗教。這樣,對他的傳記就越來越神話化了。學者們對佛傳做過很多研究,現在還有人在做,對他的大概情況是清楚了。
佛的傳說,一部分保存在「經」裏,大部分保存在「律」裏。律有各部派不同的律,因而關於佛的傳說也不盡同。大眾部把佛傳部分叫「大事」,法藏部則叫「本行經」(它的律叫《四分律》,是漢譯佛律之直接導源)。漢譯佛典中還有一部完整的佛傳︰《佛本行集經》(六十卷,隋代譯,把五部不同佛傳匯集一起的)。各派律的佛傳,都從佛的家世、出家以至成道後六年回家為止,此後的活動,都無記載(《佛本行集經》亦如此)。馬鳴寫的《佛所行讚》,也是採自各種傳說,就直寫至佛死為止(馬鳴另一著作《大莊嚴論經》的歸敬頌中,歸敬的不止一部,其中就包括有犢子,可見是博採眾說而成)。釋迦成道後,曾組織了一個團體,創設了許多制度,其中有一個「安居」的制度。從現存資料中,佛成道後四十五年內每次安居的地點,都有記載,並且還是合理的;第一,佛經常住在王舍城(摩揭陀首都),第二,有二十多年在舍衛城(憍薩羅首都)。這樣,根據記載可以編出一個佛在四十五年的大概行事來。這證念迦傳記是有其真實性的。
釋迦一生的重要行事,可參看《印度佛教史略》中有關部分。大致如此︰他自幼受過完備的教育,結婚,生子,二十九歲出家,到摩揭陀一帶尋師訪道,無所得,苦行六年也放棄了,最後,獨立思考完成了自己的學說體系,這是他三十五歲那年的事。從此即開始宣揚自己的學說,歷時四十五年。宣道地點,以摩揭陀、憍薩羅、拔沙三國為中心,東到瞻波,西到摩偷羅,範圍相當廣闊。
釋迦為甚麼要出家呢﹖他的學說反映的是甚麼社會內容﹖
當時印度自由思想很發達,出身於剎帝利的思想家也不少。婆羅門對許多不瞭解的問題還要向剎帝利請教(初期《奧義書》中即如此說)。如關於普遍的神我(梵),本是婆羅門自己的理論,後來也解釋不清楚,去請教剎帝利。又如「輪迴」之說,即由剎帝利般嚩訶那(亦譯卜拉瓦罕)王創立,婆羅門祭言信從其說,並發展為「業力」的理論,被當做「祕說」來尊奉。釋迦當時的處境是︰如果不能把本國的政治地位提高,個人就要在學術思想上爭得領導權。傳說他生下後,相士曾預言他將來不做轉輪王,就成為大思想家,正反映了他當時面對現實所必須採取的非此即彼道路。在釋迦出家的原因上,也有另外的說法。如說他看到病人、老人、死亡的痛苦;看到了沙門的自由自在,而引起他厭世之念。還有說他看見農人翻土,小蟲被鳥啄食,而耕田的人全然沒顧及生命之可貴,這一景象,使他深感無常與不幸等等。是不是他也看到農民種田的痛苦了呢﹖中國有些記載,說釋迦在王宮感覺不到煩惱,走出宮門,接觸社會種種現象,使他產生了「世界是苦」的概念。這一記載雖不明確,但說務農是苦,是和他的學說有關聯的。
支持釋迦學說的,據記載,摩揭陀國的頻婆娑羅(影堅)王,是十分敬佩他的,給他供養,還給一處宣傳場所──竹園精舍。後來,他得到了本族姓的支持;再以後,還得到憍薩羅國波斯匿(勝軍)王的支持。此外,大富豪商如須達多‧給孤獨等人,都是他最有力的施主。據說,東園的鹿子母講堂,即為一富豪家新娘賣掉一件昂貴的嫁妝施建的。釋迦後來又去吠舍離,那裏原是耆那教勢力範圍,活動極為困難,但他仍然得到庵摩羅衛獻的一處精舍(《維摩經》中提到此精舍。庵摩羅衛的身份有說是長者,有說是妓女,不管怎樣,錢財總是來自富豪階層)。在佛的弟子中,開始是五比丘,其次是商人耶舍,耶舍一次就帶來了六十個門徒。從佛陀的支持者看,盡是剎帝利、大富豪,他的學說所代表的階級利益也就不言而喻了。
◎附二︰印順《印度佛教思想史》第一章第二節(摘錄)
佛教是釋尊所創立的。釋尊在人間自覺覺他的行迹,深入人心,傳說於僧伽(saṃgha)及民間。有關釋尊的事蹟,主要的出於「律」部。
(1)為了說明僧伽的成立,敘述釋尊的出家、修行、說法;到成佛第六年,回迦毗羅衛(Kapilavastu)省親,教化釋族止。後來加上誕生因緣(或更早些),集成佛傳。這部分,「摩訶僧祇師名為大事;薩婆多師名此經為大莊嚴;迦葉維師名佛往因緣;曇無德師名為釋迦牟尼佛本行;尼沙塞師名為毗尼藏根本」。
(2)釋尊晚年,作最後的遊行,到拘尸那(Kuśi-nagara)入涅槃。起初也屬於「律」部,如《有部毗奈耶雜事》所說;《大毗婆沙論》也說︰「如大涅槃,持律者說。」這部分,又增補而集為《遊行經》(南傳名《大般涅槃經》,編入《長阿含》。
這二部分集合起來,如《佛所行讚》、《佛本行經》等,為現存佛傳的全部。但回國省親以後,最後遊行以前,三十多年的化迹,雖有無數的片段傳說,卻缺乏前後次第的敘述!
關於釋尊出世的年代,由於印度古代缺乏精確的信史,很難下一定論。經近代的研究,阿育王(Aśoka)已有相當明確的年代可考,也就有了論定釋尊年代的可能性。因為佛教界傳說,阿育王是佛滅多少年登位的,依此可推定釋尊在世的年代。阿育王登位,學者間仍有二、三年的出入,今姑依西元前271年登位說。但佛教界異說紛紜,古老的傳說有三︰
(1)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in)等說,如《十八部論》說︰「佛滅度後百一十六年,地名巴連弗,時阿育王王閻浮提。」依此說,佛滅於西元前387年;生年八十,釋尊應生於西元前467年。
(2)南傳赤銅鍱部(Tāmraśātīya)的傳說,如《善見律毗婆沙》說︰「阿育王自拜為王,從此佛涅槃已二百一十八年。」依此說,釋尊入滅於西元前489年,生於前569年。
(3)清辨(Bhavya)的《異部精釋》說︰「佛世尊無餘涅槃後,經百六十年,俱蘇摩弗羅城,達摩阿育王支配帝國。」這可能是上座部的傳說。依此說,釋尊於西元前431年入滅,生於前511年。
「百六十年」說,過去也有譯出,但總以為是「百十六年」的誤寫,不受重視,其實是古說之一。「百十六年」與「百六十年」,可能本為一說,因誤而分為二說,如「百八法門」,被誤為「八百法門」那樣。部分學者,以赤銅鍱部說為可信;有的以「眾聖點記」為證。在每年自恣、誦戒後,在《戒經》上加一點,年年如此,有幾點就是佛滅幾年︰說得似乎信而有據。其實,印度早期,並沒有書寫「戒本」(西元五世紀,手寫的戒本還不多),自恣誦戒後,在那裏去下這一點!這三說都是古老傳說,說到阿育王登位於佛滅多少年。這裏提出這三說,不能詳為考論,但我覺得︰阿育王登位於佛滅百六十年,也許更近於事實。
釋尊是釋迦(Śākya)族。釋族的所住地,在今尼泊爾(Nepal)南境的羅泊提(Rāpti)河東,盧呬尼(Rohiṇī,今Kohāna)河兩岸,傳說有十城。盧呬尼河西北的迦毗羅衛,是釋尊的父王──淨飯王(Śuddhodana)所治理的,在今尼泊爾的Tilorakot地方。從釋族的住地,沿雪山(Himālaya)向東,藍莫(Rāma-grāma)是拘利(Koli)族,拘利族是與釋族通婚嫁的。而向東,到拘尸那──釋尊的涅槃處,這裏是末羅(Malla)──「力士」族。向南到毗舍離(Vaiśālī),這一帶是跋耆(Vṛji)──「金剛」族。跋耆有八支族,領導的貴族名梨車(Licchavi)。還有酥摩(Himā)族,是尼泊爾一帶的民族。這些東方民族,都與釋族相近。如釋尊的堂弟阿難(Ānanda),被稱為「毗提訶牟尼(Videha-muni)」。釋尊被婆羅門稱為Vaiśālīka,也就是毗舍離人。波夷那或作波婆(Pāvā),是佛受純陀(Cunda)最後供養的地方。七百結集時,波夷那比丘竟這樣說︰「世尊出在波夷那國,善哉大德!當助波夷那比丘。」跋耆比丘等,對釋族是認為同一族系的。在佛教的傳說中(除使用梵語的說一切有部),釋族是從東方,沿雪山而向西方遷移的民族,與跋耆族等是大同族,所以《長阿含經》,有六族──「釋種、俱利、冥寧、跋祇、末羅、酥摩」奉佛的傳說。釋尊的時代,恆河(Gaṅgā)南岸,以王舍城為首都的摩竭陀,興盛起來;而在西進最前端的釋族,與舍衛城(Śrāvastī)為首都的(北)憍薩羅(Kośalā)國毗連。事實上,當時的釋族,已成為憍薩羅的附庸。憍薩羅代表阿利安(或準阿利安)人,而摩竭陀是六師流行,代表抗拒西方宗教的中心。釋迦族是東方的,卻是接近西方的,這是有助於理解釋尊的立場,不落二邊的思想特性。
釋尊姓瞿曇(Gautama),名悉達多(Siddhārtha),是迦毗羅衛淨飯王的王子,母親名摩訶摩耶(Mahāmāyā),誕生於嵐毗尼(Lumbinī)園,在今尼泊爾的Tarai地方。誕生七天,摩耶夫人就去世了,所以釋尊是由姨母摩訶波闍波提(Mahāpajāpatī)撫育長大的。生在王家,從小就被稱許為︰「若當出家,成一切種智;若在家者,成轉輪王。」轉輪王(Cakra-varti-rājna),是不以武力,不為民族移殖,經濟掠奪,而是為了以十善教化,使世間過著和平、繁榮、安樂、統一的仁王。一切種智(sarvathā-jñāna)就是佛(Buddha),佛是徹悟人生實相,闡揚正法的教化,而使人實現真平等與大自在。在當時,宗教的思想,趨於極端;而政治上,以強凌弱而進行兼併。所以,輪王是人類新的政治要求,佛是人類新的宗教仰望︰釋尊是出生於這樣的時代。
釋尊少年時代,受到王家的良好教育。娶了耶輸陀羅(Yaśodharā)為妃,生兒名羅睺羅(Rahula),過著王家的尊榮,優越富裕的享受。然而釋尊卻起了不滿現實的意念,傳說是︰
(1)由於在田野裏,見到農耕而引起的,如《佛所行讚》說︰「路傍見耕人,墾壤殺諸蟲,其心生悲惻,痛踰刺貫心。又見彼農夫,勤苦形枯悴,蓬髮而流汗,塵土坌其身。耕牛亦疲困,吐舌而急喘。太子性慈悲,極生憐憫心。」釋尊見到貧農(或是農奴)的勞苦而不得休息,眾生的互相殘害,不覺慈憫心起,因而在樹下作深長的靜思。
(2)由於外出遊行,見到老年的龍鍾艱苦,病人的病患纏綿,死人的形容變色,而深感人生的無常。在當時解脫(vimokṣa)的宗教風氣下,二十九(或說「十九」)歲時離家國而去,過著出家的沙門(śramaṇa)生活,以求得究竟的解脫。
出家的沙門行,為東方新宗教的一般情形。然依佛法說︰「家」為男女互相佔有,物資私有的組合;依此發展下去,人世間的相侵相爭,苦迫不已。出家,只是為了勘破自我,捨卻我所有的,以求得解脫的生活。為了求得解脫,向南遊行,參訪了阿羅邏伽羅摩(Āḷara-kālāma),鬱頭羅摩子(Udrakarāma-putra),學習高深的禪定。但學成了,卻不能得到解脫,所以又到優樓頻螺(Uruvilva)村,專修苦行。調息、止息、節食、斷食,這樣的精嚴苦行,瀕臨死亡邊緣,還是不能解脫;這才捨棄了苦行,恢復正常的飲食。這樣,捨棄王家的欲樂生活,又捨棄了禪定、苦行的生活;學習、了解而又超越他,踏上又一新的行程。
釋尊受牧女的乳糜供養,在尼連禪(Nairañjanā)河中沐浴,身體漸康復了。這才到河東,在現在的佛陀伽耶(Buddhagayā),敷草作座,於樹下禪思。立誓說︰「我今若不證無上大菩提,寧可碎是身,終不起此座。」起初修習四禪,在禪定中正觀緣起(pra-tītya-samutpāda),終於證覺緣起的寂滅(vyupaśama),超脫一切障礙而成佛。釋尊表達其自覺解脫的信念,如《五分律》說︰「一切智為最,無累無所染;我行不由師,自然通聖道。唯一無有等,能令世安隱。」釋尊修證的內容,稱為「古仙人之道」、「古王宮殿」。釋尊無師自悟,是獨到的創見,而其實是無分於古今中外,聖者所共由共證的,永恆普遍的大道!佛法是與神教不同的,佛不是神,也不是神的兒子或使者,佛是以人身而實現正覺解脫的聖者。佛教不是神教那樣的,以宗教為「神與人的關係」,而是人類的徹悟,體現真理,而到達永恆的安樂、自在、清淨。佛是人,人間的「勇猛」、「憶念」、「梵行」,神(天)界不及人類多多。所以究竟成佛,不是天神,也不在天上,惟有在人間,所以釋尊說︰「我今亦是人數」;「佛世尊皆出人間,非由天而得也。」釋尊成佛後,四十五(或作「四十九」)年間,踏遍了恆河兩岸,化導人類,不是神教那樣的,化作虹光而去。釋尊是真正的「父母所生身,直登大覺位」;「即人成佛」,創開人類自己的宗教。
釋尊成佛後,曾作七七日的禪思,享受解脫的法樂。釋尊感到正法(saddharma)的深奧,眾生(sattva)的愛著,而有不想說法的傳說,如《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十五說(大正22‧103c)︰
「我所得法,甚深微妙,難解難見,寂寞無為,智者所知,非愚所及。眾生樂著三界窟宅,集此諸業,何緣能悟十二因緣甚深微妙難見之法!又復息一切行,截斷諸流,盡恩愛源,無餘泥洹,益復甚難!若我說者,徒自疲勞。」
佛法是甚深的,但不是世俗學問的精深,而是眾生本性(獸性、人性、神性)的癥結(窟宅),不容易突破,也就難於解脫。傳說︰自稱人類、世界的創造者──最高神(印度名為「梵天」),殷勤的請佛說法︰眾生的確難以度脫,但也有利根而可能達成解脫的。釋尊這才到迦尸(Kāśi)國的波羅奈(Vārāṇasī),今Benares,為五(位)比丘初轉法輪。傳說輪王治世,有「輪寶」從空而行;輪寶飛到那裏,那裏的人就降伏而接受教令。釋尊依八正道(āryāṣṭāṅgika-mārga)而成佛,八正道就是法,所以說︰「正見是法,乃至……正定是法。」釋尊依八正道成佛,為眾生說法,弟子們依法修行,八正道也就出現於弟子心中。從佛心而轉到弟子心,降伏一切煩惱,如輪寶那樣的從此到彼,降伏一切,所以名為轉法輪。法輪,是以「八支正道」為體的。
釋尊與五比丘共住,開始僧伽(saṃgha)的生活──法味同嘗,財味共享。不久,隨佛出家的弟子,已有一百多人,釋尊囑付他們去分頭教化︰「汝等各各分部遊行!世間多有賢善能受教誡者。……諸比丘受教,分部而去。」釋尊所宣揚的正法,迅速的發展。第二年,遊化到王舍城,得到頻婆沙羅王(Bimbi-sāra)的歸依。佛的二大弟子,舍利弗(Śāri-putra)與大目犍連(Mahāmaudgalyāyana),也加入釋沙門的僧伽。那時,出家弟子已有一千二百五十人了。釋尊「以法攝僧」,使出家眾過著「和樂清淨」的集體生活。僧伽是「眾」,是有組織的集合。在僧伽中,人人平等,依德化的法治──戒律而住。彼此間互相警策,互相教誡,互相勉勵,在和──團結,樂──身心安樂,清淨──健全的僧伽裏,努力於修證及教化的活動。釋尊曾勸優波離(Up-āli)住在僧中,勸大迦葉(Mahākāśyapa)放棄頭陀行而來僧中住。離眾的精苦行,受到當時(東方)摩竭陀與央伽(Aṅga)民間的崇敬,但釋尊戒律的精神,是集體的僧伽;僧伽是佛法在人間的具體形象。釋尊一直在恆河兩岸,平等的施行教化。五十多歲後,體力差些,雖也遊行教化,但多住在舍衛城。
佛與弟子們的長期教化,佛法是相當興盛的。但在釋尊晚年,也有些不幸事件,世間就是這樣的!
(1)提婆達多(Devadatta)的「破僧」──叛教︰在僧伽中,釋族與釋族關係密切的東方比丘,覺得佛法是我們的。釋尊的堂弟提婆達多,有了領導僧眾的企圖,但得不到釋尊的支持。依釋尊的見解,佛法不是種族的、國家的,而是世界全人類的,不應該以某一種族為主體。釋尊曾說︰我不攝受眾,亦無所教令。釋尊不以統攝的領導者自居,也不交與大弟子領導,何況提婆達多!因此,提婆達多索性與五百初學比丘,脫離佛法而自立教誡,說苦行的「五法是道」。在這破僧事件中,釋尊受到了石子打擊而足指出血。雖由舍利弗與目犍連說法,而使初學者回歸於佛法的僧伽,而教團分裂的不幸,將影響於未來。
(2)釋迦族被滅︰釋族早已成為憍薩羅的附庸,在釋尊晚年,終於為憍薩羅軍隊所毀滅。釋族地小而人少,在強鄰的兼併政策下,是無可奈何的事。目睹祖國與親族的不幸,釋尊也不能不有所感吧!
(3)舍利弗與大目犍連入滅︰舍利弗與大目犍連,稱「雙賢弟子」;在釋尊晚年,遊化各方,使佛法得到正常的開展。但不幸,目犍連為婆羅門所襲擊,傷重而死;舍利弗也回故鄉入滅了!對佛法的開展,是不幸的,如《雜阿含經》說︰「若彼方有舍利弗住者,於彼方我(釋尊)則無事」;「我觀大眾,見已虛空,以舍利弗、大目犍連般涅槃故。我聲聞(弟子),唯此二人善能說法,教誡教授。」晚年的不幸事件,接踵而來,釋尊始終以慈忍理性來適應,這就是世間呀!
釋尊八十歲那年,在毗舍離安居。身體衰弱有病,自己說如「朽車」那樣。安居三月終了,率領阿難等比丘,向北方遊行。在波婆,受純陀的供養飲食,引起病勢的急遽變化。勉力前進到拘尸那,就在這天半夜裏,釋尊在娑羅雙樹間般涅槃(parinirvāṇa)了。將入涅槃前,身體極度虛弱,還化度須跋陀羅(Sub-hadra)為最後弟子。諄諄的教誨弟子︰「我成佛來所說經戒(法、毗奈耶),即是汝護,為汝等(怙)恃。」不要以為世尊涅槃,就沒有依怙了。「諸行是壞法,精進莫放逸,此是如來最後之說」。諸行是無常的,必然要滅壞的,佛的色身也沒有例外。最要緊的,是依佛所說而精進修行,所以說︰「我諸弟子展轉行之,則是如來法身常在而不滅也!」人間的佛陀入涅槃,也就是去世了。眾生是生死死生,無限的流轉,正覺而得究竟解脫的入涅槃,又是怎樣呢﹖大迦旃延(Mahākātyāyana)對婆蹉(Vātsī)種說︰不可說如來死後是有的,也不可說死後是無的,說死後也有也無,或非有非無,都是不可這樣說的。那死後怎樣呢﹖「惟可說為不可施設,究竟涅槃」。涅槃是超越的,不能以世間的存在或不存在來表示。這不是分別語言所可及的,只能說︰無限的生死苦迫是徹底的解脫了。
◎附三︰Charles Eliot著‧李榮熙譯《印度教與佛教史綱》第一冊第三篇第九章
佛陀的人格可以和其他世界性宗教的創始人,即基督和穆罕默德,作一比較。我們也想探問,他和孔子之間是否有任何相似之點。孔子是和他同時的亞洲人,其影響也是同樣地持久不變,但是在這一點上沒有多少共同基礎,因為孔子的興趣主要是在社會和倫理問題方面,而不是在宗教方面。他著重親屬和社會關係,關於這些關係,這位印度僧人(像基督一樣)有時提出苛刻的批評,雖然在家佛教信徒的道德戒律和孔子的學說具有十分類似之點。他非常謙恭,尊重古人,而喬答摩則具有自信,這種自信是一切在世界上建立一個新宗教的人必不可少的。
但是和穆罕默德比較,或者說是對照,則容易得多。他們二人都是追求真理者,都是在成年以後才發現他們所認為的真理,喬答摩當時約三十六歲,穆罕默德則是四十餘歲。二人都享壽極高,而且都有很大的權威。但是相似之處,至此為止。也許沒有人像穆罕默德這樣對於世界產生如此大的影響。他的成就是他個人的,如果他沒有活在世界上,那就不知道時代的環境是否會使另外一個人發生大致相同的作用。他比凱撒或亞歷山大更是一個運動的單獨創始人,這一運動使三大洲的一部分發生了變化。另外沒有人能夠以如此完善的方式把宗教和帝國這兩個高尚的本能結合在一起。我們說他是完善的,因為二者之間不是像基督的教義和教會要求世俗權力那樣有矛盾或摩擦。
但是正是因為這種宗教與政治的結合,才使伊斯蘭教沒有資格成為普遍性的宗教,並且使其不能滿足最有理智和最講究精神的那一部分人的理智和精神上的需要。法律和宗教在伊斯蘭教中是不可分離地混合在一起的,一個穆斯林受到許許多多與宗教毫無關係的束縛和習慣的支配,甚過最迷信的佛教徒或基督教徒。喬答摩的優越宗教本能,就是表現在避免這些拘束上。在這一點,他獲得了他的時代的性質的協助。他雖然出身於武士階級,自然會和王公貴族交往,但是他並未因此而想在政治中發生作用,因為當時和現在一樣,捨棄世間對印度人來說是嚴肅的宗教必不可少的事,沒有一個導師不事先捨棄世間而能向人講道。按照印度通俗觀念來說,一個天才人物可以成為皇帝或者成佛,但是不能像穆罕默德那樣二者兼而有之。但是喬答摩所遭受的憂患──這是他一貫有意避免的,雖然是穆罕默德所不能避免的憂患──就是對於教義和實踐兩方面的非本質的問題,要作出權威性的決定。當時顯然有一部分人願意把他的僧團的規則弄得更嚴格些,如果他同意的話,那時的宗教界是會贊成的。但是他這樣做,就會使佛教成為像耆那教一樣的印度教派,而不能在其他制度的國家中興盛。如果佛教在亞洲以外影響不大,那是因為世界各地有氣質上的區別,而不是因為佛教許可不合乎時代的事情,或者是要人遵守純粹地域性的或暫時價值的宗教儀式。在他的一切教義之中,喬答摩只堅持本質問題,而不肯把他的名義和權威給與附屬問題。例如說,他不指導或者甚至也不勸告他的弟子們作隱居之士。「願意住在森林中者,可以住在森林中。願意住在村莊附近者,可以住在村莊附近。」他在臨終的時候,吩咐弟子們作照他們自己的光,而且授權他們修改一切次要戒條。誠然,僧團決定不利用這一許可,但是作出這一許可的精神卻規定了佛教的命運。
與此類似,還有另外一個對比──即喬答摩的容忍和伊斯蘭教迫害異教的精神之間的對比。穆罕默德及其門徒從未擺脫這樣一個觀念,即任何其他形式的宗教都是對全能上帝的侮辱。不信教的人,可能時應該強迫他們信教,如果不可能時,則只能許他們在受到寬容和較低的地位之中生存。這一類觀念是喬答摩所不知的。他努力工作不是為了自己或創造主的光榮,而僅僅只是為了利益人類。強制別人改變信仰,對於他來說沒有意義,因為他所希望的不是要人表示忠順,而是要人改變性格。他的教團在許多變革之中,並未失去這一性質。
當我們來比較喬答摩和基督之時,我們吃驚地發現有許多思想上的類似,以及環境和經歷方面的顯著區別。他們二人都是超越形式和法規的真正精神導師。他們都承認當時流行的理想,一人致力於成佛,另一人則致力於成救世主。但是喬答摩在基督被處死的年齡的時候,仍然在尋求真理,而且仍然在錯誤的道路上。他比基督多活了將近五十年,有充分的機會來實行他的觀念。就我們不充分的傳聞所允許的範圍來探索二人的發展,他們的區別是更加基本的事。喬答摩的後半生雖然是平靜的,但是他的生命初期卻是鬥爭和覺醒的時期。他脫離世間生活去研究哲學。他又脫離哲學用最嚴格的苦行消耗他的身體。他又發現這也是無益之舉,在這以後他才證得覺悟。他雖然沒有差別的為一切人提供解脫之道,但是他一再說明這是難事。他以艱苦的奮鬥贏得真理,這一真理是普通人難以理解的。
基督的一生雖然多難不安,但是沒有這一類鬥爭。他年輕時成長於貧苦家庭之中,並不知有飽食令人生厭之事。他的天才在猶太人會堂中說教時──這是猶太儀式的普通日常工作──首次獲得表現。他出現為公眾導師,以及他最後相信自己是救世主,這是他的身分的自然擴大,而不是方法有所改變。基督受到的誘惑,雖然和喬答摩的精神鬥爭,尤其是和關於魔羅的傳說有些類似,但是它不是一種內在的變革,在此變革之中舊信仰被看出是錯誤的,而新知識則從舊信仰的遺骸中產生了。就我們所知而言,他的內在生活是連綿不斷未受騷擾的,其最後表現則是情感的而不是理智的。他沒有提出說明,也沒有留下這些說明是不可少的感覺。他任意使用隱喻,而不輕易下定義。另一方面,佛陀的教義則本質上是理智的。他的聽眾的性質和愛好就足以證明他的稱號是正當的,但是這一稱號表明一種對基督的沒有疑問和幼稚的信仰相距很遠的氣質。我們很難想像他使用「我們的上帝」這樣的語句,但是我們可以確知,如果他使用這種語句,他就會說明為什麼和怎樣以及到什麼程度可以適當地使用這些字眼來表示神。
對於《福音書》中所記載的奇蹟最表示懷疑的評論家,也不會疑惑基督具有鎮靜和治療神經病症,或許還有醫治其他疾病的能力。病人自然要去找他。每當他到達一城鎮時,病人都被帶去見他。佛陀雖然有時也對病人慈愛,但是僧團之中對於他沒有這樣的描述,而且身患某些疾病的人不能加入僧團。商人給孤獨身患重病時,派人去將病情告訴佛陀和舍利弗,又對舍利弗說請他慈悲前往探病。他不敢向佛陀提出同樣的請求。基督教導說,世界是邪惡的,或者我們應該說是腐敗的,但是他希望消除邪惡,建立天國。佛陀教導說,生老病死是生存的必然狀況,疾病和其他一切事物一樣,起源於業報,只有病因消滅以後,疾病才能消滅。我們也沒有發現說他喜愛兒童,對於弱者和犯錯誤的人表示憐憫,這都是基督形像中的美好特色。他沒有成見,他使土匪央掘利摩羅這樣粗暴的惡棍成為聖人,而且還和妓女一起吃飯,但是人們不能以簡單的友好關係和他交往。他接受別人的邀請時,與其說是去參加他要訪問的那一家人的生活,不如說把對他的招待變成有教導意義的宗教儀式。但是在宣傳和辯論方面,他態度和藹而又文雅。他沒有認為當時的祭士們是陰險人物,雖然他譏笑他們的儀式,並且譏笑他們自稱出身優越。
佛陀雖然經歷過基督的傳記中所沒有提到的理智方面的轉變時期,但是在其他事情方面給人看到一個安寧的圖像和堪為範例的人,則是佛陀而不是基督。基督和一小群朋友保持有親密關係,這是印度人不肯向任何人表示的,但是他自認最初開始傳教以來,他就對他所說的世界懷有仇恨。世界是邪惡的,即將發生具有雙重意義的重大事件,因為這一事件將要為惡人帶來災害,為善人帶來幸福。「你們悔過吧!因為天國快要來臨了。」他忿恨世人,因為世人不聽他的話。他宣稱世人恨他,而且《約翰福音》甚至使他說︰「(我)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加利利的那些小城鎮,在他看來比古代的邪惡城巿更壞,因為這些小城鎮沒有受到他的奇蹟的感動,曾經輕視一切先知最後又輕視他本人的耶路撒冷,將要受到顯著的懲罰。即將死亡的陰影籠罩著他的佈教的最後時期,他感覺將要成為祭神的犧牲品。猶太人甚至有一個時期似乎曾經認為他覺得恐慌是不合情理的。
但是佛陀並不忿恨世人。他認為世人是不能令人滿意的,是暫時性質的,而不是怙惡不悛的,是愚昧無知而不是存心叛逆。他對於那些不聽他的話的人,並不煩心。許多故事中說他具有安詳與自信,很少不受到人們給予應有尊敬。在他的生活之中,沒有犧牲的觀念,沒有悲劇的因素,也沒有神經上的不安。提婆達多計劃謀殺他的時候,據說他告訴弟子們不必擔心,因為在形體上是不可能殺害佛陀的。這句話也許沒有歷史根據,但是它說明了印度人的感情。他在過去世中行菩薩道時,常常為人犧牲自己的生命,這倒不是因為對人有任何特殊好處,而是為了他自己的偉大事業來使他的品德完善,並且實現一個佛陀所必須具有的無私精神。他一旦獲得覺悟以後,任何犧牲的觀念,例如牧羊人為了羊群犧牲自己的生命,就沒有意義了。那就會是為了價值較小的東西來破壞價值更大的東西。(中略)
喬答摩建立了一個教團,並且親眼看到這個教團成長壯大,但是它的組織是逐漸形成的,在頭一兩年中這個教團只不過是一群弟子,他們受到戒條的約束並不多於基督派往各地佈教的七十名門徒。如果基督活得更久些,他是否會建立某種類似佛教僧團的組織呢﹖──僧團是與國家和社會制度沒有衝突,而且是和它們沒有關係的團體。這個問題是徒勞無益的,對歐洲人來說,基督所描繪的基督教生活的略圖,看來比完成了的比丘肖像更能令人滿意。但是他的格言雖然是謙恭和好感的完美表現,偶而加上一些自相矛盾的味道,例如要人愛敵人,但是將近兩千年來的經驗已經表明這種道德不是世界公民的道德。自稱為基督教的教會只有很少的例外不宣傳說軍事、財政和政府事務──他不關心這些事正如飛鳥和田野中的百合花不關心這些事一樣──都是基督教徒應當關心的事。我們不知道如果他的生命能夠延長些的話,他是否會見到他的許多告誡,例如有人打了左臉,再將右臉轉過去挨打,以及不要反抗惡事,都是和普通慣例不相容的,而且是否會仿照這位偉大印度人物的範例,建立一個社團來遵守這些告誡。羅馬教會和東方教會的修道院組織說明有這樣的需要。
《福音書》和佛陀的教義有許多類似的地方,但是這兩種學說的基礎是不相同的,如果其結果有時相同,那就是說明不止一條道路可以到達相同的目的地。以直覺來觀察目的地也許是天才人物的特權。道路和車輛都是次要問題,可以適用各個民族不同的精神而有所變化。基督是猶太人,所以他以一種精良形式的古代猶太人的有神論為基礎。他清除了耶和華的妒忌和偏見,使其成為一個純粹仁愛的精神,對待世人猶如慈父,並教世人彼此友愛猶如弟兄。這種觀念在喬答摩的思想範圍之外。他也許要問,為什麼在這種假設之上,世界中還有邪惡呢﹖這是《福音書》中不肯輕易討論的問題,但是《福音書》中彷彿指出,人類的不服從和有罪是邪惡的根源。信神的世界就會是快樂的世界。但是佛陀則會說,如果世界上的人都有道德和篤信宗教,這個世界雖然會快樂得多,但是個人本有的邪惡則仍然存在,世界也仍然是無常的和不能令人滿意的。
但是佛陀和基督在具有相當人情趣味的一些要點上,彼此相似,雖然這些要點並不是教會所強調的。對於神學或玄學,二人似乎都不十分愛好。基督不管神學和玄學,佛陀則斷言這一類思考是徒勞無益的。神學上的局面要到第二代人的時候才開始出現,這時候教主的繼承人試圖解釋和調和他的言教,這也許真是宗教上的通則。人類應該做什麼,他本人看得很清楚,而且也說得很明白。超過這個範圍以外,佛陀、基督和穆罕默德都不十分關心,他們所說的關於宇宙從何而來,到何處去,以及何以如此的話,都是隱晦不明的,這正是因為這些問題不在宗教天才的範圍之內,也接受不到它的光明的照耀。佛教經典雖然愛好議論,但是這些經典的目的卻是嚴格的注重實踐的,即使其文字顯得有學究氣時也是如此,而且這些經典的一切推論的主旨都是一樣的,也是非常簡單的。人類不快樂是因為他們有愚蠢的欲望。他們要想快樂,就必須具備一個新心和新意志,而且佛陀也許還要說,必須具備新觀點。
佛陀和基督都認為著述是不屑為之事,他們二人都忽視儀式和祭司法規,其態度必然會使同時代的人們驚奇不已。他們蔑視婆羅門和法利賽人所從事研究的法典與祭禮。他們以八正道和《福音書》中所例示的培養心靈善良習慣的訓誡來代替法典,又以極為簡單的誡條例如「波羅提木叉」和「主禱文」來代替祭禮。後代的人們覺得這兩個教主所制定的條文不夠應用,佛教僧團和基督教教會都增添了儀式,這些儀式雖然並不是完全沒有教導意義,但是必然會使喬答摩和基督感覺驚奇。
對於基督來說,最重大的訓誡條就是一個人應當愛上帝和鄰居。喬答摩沒有這種說法,慈愛(慈悲)雖然在他的教義中佔有重要地位,但是這與其說是創造神聖生活並使其具有生氣的力量,不如說是神聖生活不可分割的附屬性質。換而言之,佛陀教導說聖徒必須慈愛他人,而不是說,慈愛他人者就是聖徒。讚揚慈悲的章節為數很多而且顯著,我覺得歐洲作家們過分傾向於認為慈悲是較少於基督教的愛而又略多於仁慈的安然自若的一種東西。《新約全書》中所說的愛不是「性愛」而是「慈愛」,這是猶太和基督教作家們首先使用的一個新字,和慈悲的意義幾乎完全相同。把這兩個字譯成為愛,含意似乎太強,譯為善行,又未免太弱。與基督對比之下,說佛陀宣揚無為,這也是不公正的。歐洲的基督教民族比亞洲的佛教民族更傾向於有所作為,然而耶穌的福音並未說明奮勉生活是通向快樂的道路。被宣稱為有福的人是窮人、守喪的人、柔和謙恭的人、飢餓的人、純潔無垢的人和被迫害的人。這些人具備有耐性的比丘的德行,佛陀也是和基督一樣稱讚仁慈的人和調停糾紛的人。基督所說凱撒之物應當歸還凱撒的話,也似乎同樣是要使他的真正信徒(和比丘一樣)脫離政治生活。金錢和稅收是那些把自己的頭像鑄造在錢幣上的人們的事務。上帝以及與上帝有關的事情,則完全屬於另外一個範圍。
〔參考資料〕 《佛所行讚》;《佛本行集經》;《釋迦譜》;星雲《釋迦牟尼佛傳》;中村元著‧王惠美譯《瞿曇佛陀傳》;副島正石‧李映荻譯《釋迦──其人與其思想》;P. Ca rus著‧程慧餘譯《佛陀的綸音》;增谷文雄《佛陀》;K. Jaspers 《Buddha andNargarjuna》(蜂島旭雄日譯,名為《佛陀と龍樹》);H. Oldenberg《Buddha》;É. Lamotte 法文原著‧Sara Webb-boin英譯《History of Indian Buddhism》chapter one。
亦名:七日藥四法、受七日藥法
隨機羯磨‧衣藥受淨篇:「受七
行事鈔‧四藥受淨篇:「七日藥
四法(所受藥、能授人、所受者、正受法)同上〔非時藥〕。初,明藥體自無八患。唯改第八〔手受已變動為〕非是餘比丘七日藥,或犯竟殘藥。餘七同上〔非時藥〕。二,能授淨人四法:一、淨漉與時食別。謂脂除肉,油除滓等。二、火煎煮。三、水滴淨。四、施心授與,心相領當。三,所受比丘有二:初、自無五過:一﹑相續畜。若畜至七日,即日受藥不成。僧祇,比丘有第七日石蜜,即日更得石蜜,是名相汙。問:『此既未過,云何相染?』答:『非犯長相汙,由前七日服訖,病猶不差,更服無益,作法不成。若得異藥,得加七日。』二﹑相續畜。已曾畜藥至八日犯長。即日得藥入手作法,被染,更不堪服。三﹑曾食他第七日藥,即日自得,作法不成。以藥味通故。僧祇律如此。四﹑相續受。僧祇,比丘七日中日日受藥,受而不食,至八日不得更受。須一日不受間之,謂貪多過受又不服療。四分無文,準用亦好。五﹑相續犯。僧祇,比丘七日恆服,至八日正可,不得更服。不妨受於異藥。上明相續,對一蜜藥為言;若得油者,亦即加法。僧祇,生酥、熟酥、醍醐,展轉易味,七日更受。二、自作四法:一﹑仰手受。二﹑分別,言作七日油想,若本心作然燈塗足受者不成,如僧祇說。三﹑記識,言此中淨物生我當受。若離時食,不須此語。四﹑展轉,受生酥作熟酥。應與淨人煮,亦得自煮。二種煮已,更從淨人受之。雖是先受,以味轉失受,不名惡觸。毗婆沙云,七日藥手受口受已,置一處,勿令淨人觸之。四,正加口法。應執藥,口云:『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為風病因緣,此是烏麻油七日藥,為欲七日經宿服故,今於大德邊受。』三說。安淨地內,須者自取。餘隨對治,如前類準。」資持記釋云:「然燈塗足,由非服
食,義無加受。古云,油以除風,塗足能履水。西竺多用。」(事鈔記卷三四‧二九‧一)(請參閱『非時藥受法』六五八中)
亦名:受盡形壽藥法
隨機羯磨‧衣藥受淨篇:「受盡
行事鈔‧四藥受淨篇:「盡形藥
四種:一、藥無八患,如〔非時〕漿中說。二、能授人作三法:一﹑火淨;已後,無變生過。二﹑與餘藥別。謂含時食等藥。三﹑施心授與;情相領當。三、所受比丘作三法:一﹑仰手受;心境與淨人相同。二﹑記識之;如上法,若單者不須。三﹑分體分;謂紫苑丸是藥體,而有羊腎為藥分。二法別來別受,總來合受。四、加法。(一﹑總受法)言:『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為氣病因緣,此是薑、椒、橘皮及鱉甲、紫苑丸,盡形壽藥,為欲共宿長服故,今於大德邊受。』三說。若丸散之中,隨其本病,對病之藥,有五十、三十別色,各依本方題名入法。如前分別。(二﹑別受法)若買藥未足,隨得入手,即加口法。而體是盡形者,依本名加法。若是時藥、七日藥者,如大棗、米、麥、豉、醬、羊腎、虎眼、鴟頭、白蜜、酥、油之類,遇緣不得與盡形藥頭一時受者,應加法言:『今為氣病因緣,此是羊腎盡形紫苑藥分,為欲共宿等。』餘詞同上。餘者準此例之。(三﹑自買法)若往市買藥,令淨人斷價已,比丘依名自選取多少,一處著之。然後令秤次第受取。不得置地。即覓比丘加之,不得過限。」資持記釋云:「〔藥〕體是正藥,〔藥〕分即餘助。二法者,即手口二受。……若〔是時藥、七日藥者〕下,次加藥分。注中,上八物是時藥,下三物即七日藥。遇緣,謂他事所阻。盡形藥頭,即藥體之名。」(事鈔記卷三四‧三一‧一七)(請參閱『非時藥受法』六五八中)
行事鈔‧瞻病送終篇:「十誦,
行事鈔‧諸雜要行篇:「(一﹑敘
亦名:非時漿受法、非時藥四法
、受非時藥法隨機羯磨‧衣藥受淨篇:「受非
行事鈔‧四藥受淨篇:「非時藥
有四法:一、所受藥,二、能授人,三、所受者,四、正受法。初、明藥體,無八患者,得加口法:一﹑內宿、內煮、自煮、惡觸;五﹑殘宿;六﹑未曾手受;七﹑受已停過須臾僧祇非時受,不得置地停;八﹑手受已變動失本味故,類甜醋等。二、能授人四法:一﹑漉澄水色,免非時食;二﹑煮沸擬後重溫,生飲不須;三﹑以水滴淨,為壞味故;四﹑淨人施心仰手持來。三、所受人,謂比丘作三法: 一﹑先自心解前漿類別,與淨人情同;二﹑仰手受,無盜相;三﹑記識言此謂含時食者,若單清漿不須之;四、正加口法。諸部令加,不出其文。義立。應至比丘所,具儀云:『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今為渴病因緣,此是薑湯,為欲夜分已來服故,今於大德邊受。』三說。若直受進飲無遺,不須加法。若蒱萄(葡萄)、梨果、蜜漿等,隨病題名牒入,但改藥名字。」資持記釋云:「四中,諸律無文有
事,故須義立。詞中六句:初令專審,恐異緣故。二﹑稱己名,簡非他故。準下科中,病重不堪,得代加之,應稱病者名字。三﹑稱病緣,明非濫託。四﹑云薑湯,別指藥體。五﹑云夜分,期定時限。六﹑於他受,求前對證。下二法分句同此。注云無遺不須加者,由加口法,本為延時;必無所留,但直手受。」(事鈔記卷三四‧二七‧一三)
瑜伽八十五卷七頁云:復次有二種愚夫之相。何等為二?一者、於所應求,不如實知。二者、非所應求,而反生起。何等名為是所應求?所謂涅槃,諸行永滅。而諸愚夫,於當來世,諸行不生,都無樂欲。於諸行生,唯有欣樂。由是因緣,於所應求,及諸行生所有眾苦,不如實知。何等名為非所應求而反生起?非所求者:謂老病死,非愛合會,所愛別離,所欲匱乏,愁歎憂苦種種熱惱。彼於如是諸行生起,反生欣樂。於生為本一切行中,深起樂著。於生為本所有諸業,造作積集。由是因緣,於有生苦,及生為本老病死等,眾苦差別,不得解脫。如是名為非所應求而反生起。
二解:瑜伽九十六卷十二頁云:復次世間愚夫,略有二種愚夫之相。一、樂習行能引自他無義利行。二、於四處不得善巧。當知能引無義利行,有四種相。云何為四?謂能生起四種苦故。一、他差別苦,二、內差別苦,三、時差別苦,四、身差別苦。他差別苦者:或有疫厲。謂非人作。或有災害。謂人所作。或有已遭,或恐當遭,於所未遭而生怖畏。如是名為由他增上所生眾苦。內差別苦者:謂界相違。疾病因緣,名為災患。所愛變壞,所欲匱乏,生染惱心,名為擾惱。如是名為由內增上所生眾苦。此復如前應知或有已所遭苦。或恐當遭,生怖畏苦。時差別苦者:謂即如是諸品類苦,過去已有。未來當有,現在今有。如是總名時差別苦。身差別苦者:謂自習行邪行為因,能令己苦。由是因緣,他雖正行。亦能令苦。如是名為身差別苦。當知此中,前三、名為唯能引自無義利行。從一、名為亦能引他無義利行。云何四處不得善巧?謂於諸界諸處緣起處非處中,皆不了達。與上相違,當知即是聰慧二相。
俱舍論十五卷九頁云:諸不律儀,由三緣捨。一者、由死捨。所依故。二、由得戒。謂若受得別解律儀,或由獲得靜慮律儀;惡戒便捨。由因緣力、得律儀時,諸不律儀、一切皆斷。以善惡戒,其性相違。善戒於中勢力強故。三、由相續。二形俱生。以於爾時,所依變故。住惡戒者,雖或有時,起不作思,捨刀網等;若不受得諸善律儀;諸不律儀,無容棄捨。譬如雖避發病因緣;不服良藥,病終難愈。不律儀者,受近住戒,至夜盡位,捨律儀時;為得不律儀?為名處中者?有餘師說:得不律儀。惡阿世耶,非永捨故。如停熱鐵,赤滅青生。有餘師言:若不更作;無緣令彼得不律儀。以不律儀,依表得故。
瑜伽九十六卷十二頁云:內差別苦者:謂界相違。疾病因緣,名為災患。所愛變壞,所欲匱乏,生染惱心,名為擾惱。如是名為由內增上所生眾苦。此復如前應知。或有已所遭苦,或恐當遭,生怖畏苦。
如諦施設建立中說。
二解 俱舍論二十二卷一頁云:如向所言由見諦故,此所見諦其相云何?頌曰:諦四先已說,謂苦集滅道。彼自體亦然,次第隨現觀。論曰:諦有四種,名先已說。於何處說?謂初品中分別有漏無漏法處。彼如何說?謂彼頌言,無漏謂聖道,此說道諦。擇滅謂離系,此說滅諦。及苦集世間,此說苦集諦。四諦次第如彼說耶?不爾。云何?如今所列,一苦、二集、三滅、四道。四諦自體亦有異耶?不爾。云何?如先所辯,為顯體同彼,故說亦然聲。四諦何緣如是次第?隨現觀位先後而說,謂現觀中先所觀者便在先說。若異此者,應先說因,後方說果。然或有法,說次隨生,如念住等。或復有法,說次隨便,如正勝等。謂此中無決定理趣,起如是欲,先斷已生,後遮未生,但隨言便。今說四諦隨瑜伽師現觀位中先後次第,何緣現觀次第必然?加行位中如是觀故。何緣加行必如是觀?謂若有法是愛著處,能作逼惱,為求脫因,此法理應最初觀察。故修行者加行位中最初觀苦;苦即苦諦。次復觀苦以誰為因,便觀苦因;因即集諦。次復觀苦以誰為滅,便觀苦滅;滅即滅諦。後觀苦滅以誰為道,便觀滅道;道即道諦。如見病已,次尋病因,續思病愈後求良藥。契經亦說諦次第喻。何契經說?謂良醫經。如彼經言:夫醫王者,謂具四德,能拔毒箭。一善知病狀,二善知病因,三善知病愈,四善知良藥。如來亦爾,為大醫王,如實了知苦集滅道。故加行位如是次觀,現觀位中次第亦爾。由加行力所引發故。如已觀地,縱馬奔馳。此現觀名,為目何義?應知此目現等覺義。何緣說此唯是無漏?對向涅槃正覺境故。此覺真淨故得正名。應知此中果性取蘊名為苦諦,因性取蘊名為集諦,是能集故。由此苦集因果性分,名雖有殊,非物有異。滅道二諦,物亦有殊。何義經中說為聖諦?是聖者諦,故得聖名。於非聖者,此豈成妄?於一切是諦性無顛倒故。然唯聖者,實見非餘。是故經中但名聖諦,非非聖諦,顛倒見故。如有頌言:聖者說是樂。非聖說為苦。聖者說為苦,非聖說是樂。
三解 法蘊足論五卷四頁云:一時薄伽梵住婆羅[病-丙+尼]斯仙人論處施鹿林中。爾時世尊告苾芻眾:此苦聖諦,若於如是未曾聞法,如理思惟,定能發生眼智明覺。此苦集聖諦,若於如是未曾聞法,如理思惟,定能發生眼智明覺。此苦滅聖諦,若於如是未曾聞法,如理思惟,定能發生眼智明覺。此趣苦滅道聖諦,若於如是未曾聞法,如理思惟,定能發生眼智明覺。復次苾芻:此苦聖諦,以通慧應遍知;若於如是未曾聞法,如理思惟,定能發生眼智明覺。此苦集聖諦,以通慧應永斷;若於如是未曾聞法,如理思惟,定能發生眼智明覺。此苦滅聖諦,以通慧應作證;若於如是未曾聞法,如理思惟,定能發生眼智明覺。此趣苦滅道聖諦,以通慧應修習;若於如是未曾聞法,如理思惟,定能發生眼智明覺。復次苾芻:此苦聖諦,我通慧已遍知。若於如是未曾聞法,如理思惟,定能發生眼智明覺。此苦集聖諦,我通慧已永斷;若於如是未曾聞法,如理思惟,定能發生眼智明覺。此苦滅聖諦,我通慧已作證;若於如是未曾聞法,如理思惟,定能發生眼智明覺。此趣苦滅道聖諦,我通慧已修習。若於如是未曾聞法,如理思惟,定能發生眼智明覺。苾芻當知:我於如是四聖諦中,若未三轉十二行相,謂未發生眼智明覺,未能於此天人世間魔梵沙門婆羅門等解脫出離,未除顛倒,多住心故,亦未如實能自稱言我證無上正等菩提。我於如是四聖諦中,若已三轉十二行相,謂已發生眼智明覺,便能於此天人世間魔梵沙門婆羅門等解脫出離,已除顛倒,多住心故,亦已如實能自稱言我證無上正等菩提。
四解 如大毗婆沙論七十七卷五頁至七十九卷十八頁廣說。
五解 品類足論七卷三頁云:苦聖諦云何?謂五取蘊。集聖諦云何?謂有漏因。滅聖諦云何?謂擇滅。道聖諦云何?謂學無學法。
瑜伽二十七卷十八頁云:出世間道淨惑所緣復有四種:一、苦聖諦,二、集聖諦,三、滅聖諦,四、道聖諦。云何苦聖諦?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略說一切五取蘊苦,名苦聖諦。云何集聖諦?謂若愛、若後有愛、若喜貪俱行愛、若彼彼喜樂愛等,名集聖諦。云何滅聖諦?謂即此愛等無餘斷滅,名滅聖諦。云何道聖諦?謂八支等聖道,名道聖諦。當知此中依黑品、白品果因建立,故建立四聖諦。謂苦諦是黑品果,集諦是黑品因;滅諦是白品果,道諦是白品因,能得能證故。又苦諦如病初,應遍知;集諦如病因緣,次應遠離;滅諦如無病,次應觸證;道諦如良藥,復應修習及多修習。又苦諦苦義,乃至道諦道義,是如是實,非不如實;是無顛倒,非是顛倒,故名為諦。又彼自相無有虛誑及見,彼故無倒覺轉,是故名諦。問:何故諸諦唯名聖諦?答:唯諸聖者,於是諸諦,同謂為諦,如實了知,如實觀見;一切愚夫,不如實知,不如實見。是故諸諦,唯名聖諦。又於愚夫,唯由法爾說名為諦,不由覺悟;於諸聖者,俱由二種。
二解 辯中邊論中卷十頁云:論曰:應知諦者,即四聖諦。一、苦聖諦,謂一切受及受資糧。契經中說:諸所有受,皆是苦故。受資糧者,謂順受法。二、集聖諦,謂即彼苦所因諸行。三、滅聖諦,謂前二種究竟寂滅。四、道聖諦,謂即苦集,能對治道。
三解 集異門論六卷十二頁云:四聖諦者,一、苦聖諦,二、苦集聖諦,三、苦滅聖諦,四、趣苦滅道聖諦。云何苦聖諦?答:五取蘊,謂色取蘊、受取蘊、想取蘊、行取蘊、識取蘊,是名苦聖諦。云何苦集聖諦?答:諸有漏因,是名苦集聖諦。云何苦滅聖諦?答:擇滅無為,是名苦滅聖諦。云何趣苦滅道聖諦?答:諸學法、無學法,是名趣苦滅道聖諦。
瑜伽九十五卷十二頁云:復次苦諦,如諸疾病;集諦如起病因;滅諦如病生已而得除愈;道諦如病除已,令後不生。諸有病者詣良醫所,但應尋求爾所正法;諸有良醫亦但應授爾所正法。是故更無第五聖諦。諸佛如來,拔大愛箭無上良醫。亦但宣說爾所正法。
瑜伽五十五卷十五頁云:復次四聖諦說次第者:謂由此故苦,此最為初。如此故苦,此為第二。此二攝黑品究竟。由此故樂,此為第三。如此故樂,是為第四。此二攝白品究竟。譬如重病,病因,病愈,良藥。又有差別。謂如世間遭苦次第,當知建立聖諦次第。所以者何?如諸世間曾所遭苦,即於此處先發作意。次於遭苦因,次於苦解脫,後於解脫方便,發起作意。
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二十二頁云:復言:世尊!何緣四諦,如是先後次第說耶?世尊告曰:由是世間諸病、病因、病滅、良藥、相似法故。
瑜伽九十六卷十二頁云:當知能引無義利行,有四種相。云何為四?謂能生起四種苦故。一、他差別苦,二、內差別苦,三、時差別苦,四、身差別苦。他差別苦者:或有疫癘。謂非人作。或有災害。謂人所作。或有已遭,或恐當遭,於所未而生怖畏。如是名為由他增上所生眾苦。內差別苦者:謂界相違。疾病因緣,名為災患。所愛變壞,所欲匱乏,生染惱心,名為擾惱。如是名為由內增上所生眾苦。此復如前應知或有已所遭苦,或恐當遭,生怖畏苦。時差別苦者:謂即如是諸品類苦,過去已有,未來當有,現在今有。如是總名時差別苦。身差別苦者:謂自習行邪行為因,能令己苦。由是因緣,他雖正行;亦能令苦。如是名為身差別苦。當知此中前三、名為唯能引自無義利行。後一、名為亦能引他無義利行。
瑜伽二十三卷十六頁云:云何名為為斷故受受諸飲食?謂如有一、由過去世、食不知量,食所匪宜,不而食;由是因緣,於其身中,生起種種身諸疾病。所謂疥癩皰、漿瘚等,如前廣說。由此種種疾病因緣,發生身中極重猛利熾然苦惱、不可意受。為欲息除如是疾病、及為息除從此因緣所生苦受,習近種種良醫所說饒益所宜隨順醫藥,及受種種悅意飲食。由此能斷已生疾病,及彼因緣所生苦受。如是名為為斷故受受諸飲食。
瑜伽五十五卷十五頁云:諦義云何?答:如所說相不捨離義,由觀此故到清淨究竟義,是諦義。
二解 辯中邊論中卷九頁云:已說世義;諦義云何?頌曰:受及受資糧,彼所因諸行,二寂滅對治,是諦義應知。論曰:應知諦者,即四聖諦。一、苦聖諦。謂一切受,及受資糧。契經中說:諸所有受,皆是苦故。受資糧者:謂順受法。二、集聖諦。謂即彼苦所因諸行。三、滅聖諦。謂前二種究竟寂滅。四、道聖諦。謂即苦集能對治道。
三解 大毗婆沙論七十七卷八頁云:問:何故名諦?諦、是何義?答:實義是諦義。真義,如義,不顛倒義,無虛誑義,是諦義。問:若實義是諦義,乃至無虛誑義是諦義者;虛空,非擇滅,亦有實義,乃至無虛誑義;何故世尊不立為諦?答:若法,是苦,是苦因,是苦盡,是苦對治者;世尊立為諦。虛空,非擇滅,非苦,非苦因,非苦盡,非苦對治;是故世尊不立為諦。復次苦法,是蘊,是蘊因,是蘊盡,是蘊對治者;立為諦。虛空,非擇滅,非蘊,非蘊因,非蘊盡,非蘊對治,故不立為諦。復次若法,是疾病,是疾病因,是疾病盡,是疾病對治者;立為諦。虛空,非擇滅,非疾病,非疾病因,非疾病盡,非疾病對治;故不立為諦。復次若法,是廱箭惱害過患,是癰箭惱害過患因,是癰箭惱害過患盡,是癰箭惱害過患對治者;立為諦。虛空,非擇滅,於彼皆非;故不立為諦。復次若法,是重擔,是能荷重擔,是重擔盡,是重擔對治者;立為諦。虛空,非擇滅,於彼皆非;故不立為諦。復次若法,是此岸,是彼岸,是河,是船筏者;立為諦。虛空,非擇滅,於彼皆非;故不立為諦。復次若法,是苦,是苦因,是道,是道果者,立為諦。虛空,非擇滅,非苦,非苦因,非道,非道果;故不立為諦。復次若法,有因性果性者;立為諦。虛空,非擇滅,無因性果性;故不立為諦。復次虛空非擇滅無漏故,非苦集諦。無記故,非滅諦。無為故,非道諦。復次虛空,非擇滅,不墮世故,非三諦。無記故,非滅諦。復次虛空,非擇滅,非蘊自性故,非三諦。無記故,非滅諦。復次虛空,非擇滅,不墮苦故,非三諦。無記故,非滅諦。復次若法,是邪見及無漏慧所緣者;立為諦。虛空,非擇滅,非邪見及無漏慧所緣故;不立為諦。復次若法,是無明及明所緣者;立為諦。虛空,非擇滅,非無明及明所緣故;不立為諦。復次若法,是雜染事及清淨事者;立為諦。虛空非擇滅,非雜染事及清淨事;故不立為諦。復次若法,是可欣事,及可厭事者;立為諦。虛空,非擇滅,非可欣事及可厭事故,不立為諦。復次若法,是欣作意事,及厭作意事者;立為諦。虛空,非擇滅,非欣作意事及厭作意事;故不立為諦。問:若不顛倒義是諦義者;四種顛倒,應非諦攝。所以者何?顛倒轉故。答:以餘緣故,立為顛倒。以餘緣故,是諦所攝。謂三緣故,立為顛倒。一、決度故,二、增益故,三、一向倒故。是有,是實,實相相應;故是諦攝。復次彼於無常計常,苦計為樂,不淨計淨,無我計我;故立為倒。以有因性果性,故是諦攝。問:若無虛誑義是諦義者;諸虛誑語,應非諦攝。所以者何?虛誑轉故。答:以餘緣故,立虛誑語。謂違自想,誑惑他故。以餘緣故是諦所攝。謂是有,是實,實相相應。復次以餘緣故,立虛誑語。謂不見言見,見言不見,不聞言聞,聞言不聞,不覺言覺,覺言不覺,不知言知,知言不知。以餘緣故,是諦所攝。謂有因性果性。是故實義是諦義,乃至無虛誑義是諦義。
瑜伽十五卷四頁雲;云何醫方明處?當知此明、略有四種謂於病相善巧,於病因善巧,於已生病斷滅善巧,於已斷病後更不生方便善巧。
瑜伽三十八卷八頁云:醫方明論、四種相轉。一者、顯示病體善巧相,二者、顯示病因善巧相,三者、顯示斷已生病善巧相,四者、顯示已斷之病,當不更生善巧相。
ㄅㄛˊ ㄐㄧㄣ ㄙㄣ ㄕˋ ㄅㄧㄥˋ
病名。一種比較常見的中樞神經系統慢性疾病。西元一八一七年由英國醫師柏金森提出,主要病症為彎腰曲背、行動緩慢、面部表情呆板、四肢顫抖、麻痺等。病因迄今未明,醫學界僅知其病理及生理變化,患者年齡多在五、六十歲以上。也稱為「震顫麻痺症」。
ㄅㄞˊ ㄒㄧㄝˇ ㄅㄧㄥˋ
病名。血液中白血球發生病變的疾病。由於白血球異常增多,紅血球減少,侵犯了正常骨髓、肝、脾、淋巴腺等,以致發生貧血、出血、發燒及衰竭等症狀。病因尚不明確,可分為急性與慢性白血病二類。也稱為「白血球過多症」、「血癌」。
ㄅㄧㄢˇ ㄆㄧㄥˊ ㄗㄨˊ
病名。一種足縱弓呈平坦的病。罹患此病,腳掌會向外側旋轉,以致足弓消失、腳心扁平,形成八字腳。症狀為腳部疼痛、腫脹、痙攣、僵硬及步態笨拙。病因先天性、後天性皆有。也稱為「平足」、「平足症」。
ㄅㄧㄥˋ ㄌㄧˇ ㄐㄧㄝˇ ㄆㄡˇ
臨床醫師為了解病因,而對病人所做的解剖。主要目的是根據病人的內臟病理變化,來說明臨床症狀與機能變化。
ㄇㄧㄢˋ ㄆㄠˋ
一種青春期男女易患的皮膚病,常在皮膚上發生小痘或黑頭。本病因皮脂腺過度增生和皮膚毛囊角質異化所致。也稱為「痤瘡」。
ㄇㄨˇ ㄅㄢ
病名。一種先天性疾病。病因疑為胚胎在母體內發育的過程中,神經系統的色素細胞,轉移到皮膚基底層細胞時,發生了不正常的變化。病斑形狀呈多樣性。
ㄈㄨˋ ㄐㄧㄢˇ
再次檢查。如:「他再次住複檢,希望能找出真正的病因。」
ㄊㄤˊ ㄋㄧㄠˋ ㄅㄧㄥˋ
病名。胰臟不能正常分泌胰島素的病症。因血液中糖分無法分解與吸收,故尿液中含有糖分。此症主要病因為遺傳、肥胖等。主要症狀為多尿、多喝、飢餓多吃、軟弱無力、體重減輕等。會引起心臟、腎臟、高血壓等併發症。也稱為「渴病」、「消渴症」。
ㄌㄟˋ ㄈㄥ ㄕ ㄒㄧㄥˋ ㄍㄨㄢ ㄐㄧㄝˊ ㄧㄢˊ
一種全身多發性的慢性關節炎。多見於女性。病因不明,常在青年期發病。有全身疲勞、肌肉無力和體重減輕等症狀。會導致關節移位畸型,關節附近的皮膚、骨骼和肌肉也會因廢用、破壞而萎縮。全身其他結締組織也多有病損。如:「她雖罹患類風溼性關節炎而不良於行,但仍樂觀進取,致力於公益活動。」
ㄌㄧㄡˊ ㄒㄧㄥˊ ㄅㄧㄥˋ ㄒㄩㄝˊ
研究疾病在人群中分布的現象及原因,並據此識別病因,採取預防措施的一門醫學。
ㄌㄧㄡˋ ㄧㄣˊ
中醫上指風、寒、暑、燥、溫、火六種致病的邪氣。當此六氣太過、不及或不應時,即產生病邪,是屬於外感病的病因,不但影響人體對氣候變化的反應,並會助長病原體的繁殖。
ㄍㄨㄥ ㄏㄞˋ ㄅㄧㄥˋ
以公害為病因的各種疾病。臨床上指經由呼吸器官、消化器官和皮膚等途徑,將汙染物質吸收進入人體,引起的中毒性疾病。
ㄏㄨㄚˋ ㄒㄩㄝˊ ㄒㄧㄥˋ ㄍㄢ ㄧㄢˊ
一種肝病。其病因為化學藥物對肝細胞的直接破壞(如毒菇、氯仿等);或是因服用過量藥物,致使藥物產生的有毒中間產物引起了對細胞的傷害。
ㄏㄨㄛˇ ㄑㄧˋ, 1.中醫上指可引起發炎、紅腫、煩躁等症狀的病因。
2.脾氣不佳,遇事容易動怒。如:「他今天火氣特別大,你可別招惹他。」
ㄑㄧ ㄑㄧㄥˊ, 1.喜、怒、哀、懼、愛、惡、欲七種感情。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明詩》:「人稟七 情,應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宋.蘇軾〈睡鄉記〉:「昏然不生七情,茫然不交萬事。」
2.中醫上指喜、怒、憂、思、悲、恐、驚等七種精神狀態,為內傷病因。
ㄑㄧㄝ ㄆㄧㄢˋ ㄐㄧㄢˇ ㄔㄚˊ
一種將生物組織切成薄片,放在顯微鏡下觀察研究,以發現或診斷疾病的檢驗法。如:「醫生為病患做切片檢查,以確認病因。」
ㄑㄩ ㄊㄢˊ
去除痰液或生痰病因的方法。《儒林外史.第十一回》:「治法當先以順氣祛痰為主。」
ㄒㄧˊ ㄖㄡˋ
一種因黏膜異常而形成的突起物。多發生在鼻腔或腸道內。病因不明,僅知有遺傳性和非遺傳性之分。
ㄒㄧㄠ ㄏㄨㄚˋ ㄒㄧㄥˋ ㄎㄨㄟˋ ㄧㄤˊ
病名。病因尚未明白,患者人格多屬苦幹型、自覺、有野心,平時精神上的負擔極重,心情緊張而無安全感。胃腸道因受精神作用的刺激,而日夜不停的蠕動、痙孿並分泌過量的胃酸,因而浸蝕腸壁,形成潰瘍(不過有些潰瘍胃酸並不升高)。症狀包括鈍痛、內出血、解黑便、吐血等。可分為胃潰瘍與十二指腸潰瘍。
ㄓㄥˋ ㄏㄡˋ ㄑㄩㄣˊ, 1.一組同時發生,或經常先後出現的疾病症狀,多由同一病因所引起。如腸激躁症候群 (Irritable Bowel Syndrome)會產生腹瀉、腹脹、腹絞痛、失眠、焦慮、乏力等症狀。為英文syndrome的義譯。
2.由某項原因所引起的種種心理或社會現象。如:「創傷症候群」、「選舉症候群」。
ㄓㄨㄥ ㄦˇ ㄧㄢˊ
病名。按病因可分為化膿性及非化膿性,前者由化膿性細菌侵入鼓室所引起,後者因耳咽管阻塞所致。按進程則可分為急性和慢性兩種,起因大半是由於感冒時鼻子或喉嚨的細菌通過耳道,傳至中耳引起發炎。一般的症狀為耳朵內劇痛、聽力衰退、耳鳴、發高燒、耳朵內流膿等。嚴重時會導致聽力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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