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行異境界
[阿含辭典(莊春江)]不同的作用,不同的對象。
音譯末那。意謂「思量」,指知覺器官所有的知覺能力。《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二就心、意、識的差別有多說,《俱舍論》卷四略出二說,即(大正29‧21c)︰「集起故名心,思量故名意,了別故名識。復有釋言,淨不淨界種種差別故名為心,即此為他作所依止故名為意,作能依止故名為識。故心、意、識三名,所詮義雖有異,而體是一。」按《俱舍》等以心意識之體是一,然通常皆以意為過去,識為現在,而為識所依止者,即云為「意」。
又,《俱舍論》卷一云(大正29‧4b)︰「由即六識身無間滅為意。」蓋六識中任一識生起,必以前滅之識為等無間緣,然前五識各有眼等別所依,而第六識則無,故為成第六意識之別所依而立六識身之無間滅為意根。如是,《俱舍》等將意解為等無間緣,亦云意根,係前滅之六識身,與識非別體。
然而在大乘唯識宗,則論心意識其體各別,以「心」為第八識,「意」為第七識,「識」為前六識之別名,因而將「意」分為二種。如《攝大乘論本》卷一所載,意有二種,第一,等無間緣所依止性,無間滅識能與意識作生依止;第二,染污意與四煩惱恒共相應,此即是識雜染所依。《成唯識論》卷四謂名第七識為末那(意)者,以其恒審思量勝於餘識故,又或欲顯此第七識為彼第六識(意識)之近所依,故單名為意。
要言之,《俱舍》等六識家以心意識之體為一,故雖謂意為思量之義或所依止之義,畢竟所詮者一。唯識大乘則不然,其雖亦立等無間緣為意,然又另立第七識,附以恒審思量或意識之近所依之義,因而於《俱舍》等猶不明了之觀念,至唯識始得發揮其意義。又若依《大乘起信論》所載,意有五種,即業識、轉識、現識、智識、相續識。此指妄念起動之次第而言,合稱「五意」。
依《起信論》所說,心、意、意識三者,體各有別;「心」名阿賴耶識,「意」即上述業等五識,「意識」名分別事識。此說雖似唯識家所謂的八識說,然其旨大不相同。此外,此五意與八識之關係,諸說互異。慧遠《起信論義疏》卷上謂,五意總攝於第七識。法藏《起信論義記》卷中謂,五意中的初三識(業、轉、現)攝於第八識,後二識(智、相續)攝於意識。元曉《起信論疏記》卷三則謂,前三識是第八識,智識是第七識,相續識是意識。
◎附︰印順〈心意識〉(摘錄自《佛法概論》第八章)
「有情」即有情識,故識為有情的特徵。佛教於心識發揮得極精密,確為應有的努力。經中以種種名詞去說明識,又總括為「此心、此意、此識」(《雜含》卷二‧三十五經)。佛雖總說此三者,但並未給與嚴密的定義。聖典中有時說心,有時說意,有時又說識。所以歷來論師,都認此三者為同一的;但從他的特殊含義說,可以作相對的分別。
「意」的梵語,即「末那」(不必作第七識解),是「思量」義。「意」的特殊含義,有二︰
(1)「意」為身心交感的中樞︰有情的身心自體,為六根的總和,除前五色根外,還有意根。意根與五根的關係,如《中含》〈大拘絺羅經〉說︰「意為彼(五根)依。」五根是由四大所造成的清淨色,是物質的,屬於生理的。意根為精神的,屬於心理的。「意」為五根所依止,即是說︰物質的生理機構,必依心理而存在,而起作用;如心理一旦停止活動,生理的五根也即時變壞。所以五根與意根,為相依而共存的,實為有情自體的兩面觀。從觸對物質世界看,沒有五根,即不能顯出意根的存在;從引發精神作用看,沒有意根,五根即沒有取境生識的作用。(中略)
意根為根身──含攝得眼、耳、鼻、舌四根的身根活動的所依,根身也是意根存在與生起的所依,二者如蘆束相依。五根中,身根比四根的範圍大,有眼、耳等是必有身根的。這可見「意」的特徵,即是與根身的和合。低級有情,眼等四根可能是沒有的,但身根一定有,沒有即不成其為有情。有情自體即六根,六根或譯作六情,這是從情──情識、情愛而生起,能生情而又與情相應的。身心相互依存,不即不離的有情觀,即從五根與意根的交感中顯出。有人說︰心理作用是由物質結構的生理派生的,這是抹煞意根,偏重物質。有人說︰心是離根身而存在的,色根為心的產物,這是忽視色根,偏於心理。佛法的有情論,意根與五色根相依而存。單有五根,僅能與外境觸對,而不能發生認識作用;意根不離五根的活動,所以想分解五根而別求意根,也是不可能的。
意根與五根的關係,可從取境的作用而知。如眼根,像一架照相機,能攝取外境作資料,現為心相而生起眼識。意根是根,所以也能攝取境界。《中含》〈大拘絺羅經〉說︰「五根異行異境界,各各自受(取)境界,(中略)意為彼盡受境界。」意根不但有他獨特的(「別法處」)境界,還能承受五根所取的境界。五根如新聞的採訪員,意根是編輯部的外稿搜集者。意根能取五根的所取,又為五根起用的所依。五根與意根的交感相通,即說明了意根為身心和合的中樞。
(2)「意」為認識作用的源泉︰根是生義,如樹依根而發枝葉;六根能發識,所以稱根。平常說︰依眼根生眼識,……依意根生意識,這還是大概的解說。精密的說︰意根不但生意識,而且還能生前五識。所以凡能生認識的心理根源,都稱為意根;而從此所生的一切識,也可總名之為意識。「意」為認識作用的根源,研究此發識的根源,佛教有二派解說不同──也有綜合的︰(1)主張「過去意」,即無間滅意。以為前念(六)識滅,引生後念的識,前滅識為後起識的所依,前滅識即稱為「意」。(2)主張「現在意」,六識生起的同時,即有意根存在,為六識所依。如波浪汹湧時,即依於同時的海水一樣。此同時現在意,即意根。所以「意」的另一特徵,即認識活動的泉源。依根本教義而論,意根應該是與六識同時存在的,如十八界中有六識界,同時還有意界。
〔參考資料〕 陳譯《攝大乘論釋》卷一;《成唯識論》卷五;《成唯識論述記》卷四(末)、卷五(本);《俱舍論光記》卷一、卷四;《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中(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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