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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心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ㄌㄧㄡˊ ㄒㄧㄣ
注意、小心。《老殘遊記.第五回》:「承關照,我留心就是了。」《文明小史.第二六回》:「以後合他說話,倒要留心,不要再被他發作起來,又要辭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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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六十心

(名數)大日經住心品大日如來分別瑜伽行者之心相,答金剛手菩薩之問。謂一貪心,隨順染法也。二無貪心,隨順無染法也。三瞋心,隨順怒法也。四慈心,隨順慈法修行也。五痴心,不觀法之是非善惡,遇便信受也。六智心,順修殊勝增上法也。七決定心,尊教命如說修行也。八疑心,隨所聞常生不決定心也。九闇心,於無疑慮之法生疑慮也。十明心,於不疑慮之法無疑慮修行也。

十一積聚心,以無量為一為性也。十二鬥心,互相是非為性也。十三諍心,於自己而生是非也。十四無諍心,是非俱舍也。十五天心,心思隨念成就也。十六阿修羅心,樂處生死也。十七龍心,思念廣大之資財也。十八人心,思念利他也。十九女心,隨順欲情也。二十自在心,思惟欲我一切如意也。

二十一商人心,順修初收聚後分析法也。二十二農夫心,須隨順初廣聞而後求法也。二十三河心,順修依因二邊法也。二十四陂池心,隨順渴無厭足法也。二十五井心,如是思惟深復甚深也。二十六守護心。唯此心實,餘心不實也。二十七慳心,隨順為己,不與他法也。二十八狸心,順修徐進法也。二十九狗心,得少分以為喜足也。三十迦樓羅心,隨順朋黨羽翼法也。

三十一鼠心,思惟斷諸繫縛也。三十二歌詠心,三十三舞心,修行如是法,我當上昇種種神變也。三十四擊鼓心,順修是法,我常擊法鼓也。三十五室宅心,順修自護身法也。三十六師子心,修行一切無怯弱法也。三十七鵂鶹心,常暗夜思念也。三十八烏心,一切處驚怖思念也。三十九羅剎心,於善中發起不善也。四十刺心,一切處發起惡作為性也。

四十一窟心,順修為入窟法也。四十二風心,一切處發起為性也。四十三水心,順修洗濯一切不善法也。四十四火心,熾盛炎勢為性也。四十五泥心,四十六顯色心,類彼為性也。四十七板心,順修隨量法,捨棄餘善故也。四十八迷心,所執異所思異也。四十九毒藥心,順修無生分法也。五十索心,一切處住於我縛為性也。

五十一械心,二足止住為性也。五十二雲心,常作降雨思念也。五十三田心,常如是修事自身也。五十四鹽心,所思念彼復增加思念也。五十五剃刀心,唯如是依止剃除法也。五十六彌盧等心,常思惟心高舉為性也。五十七海等心,常如是受用自身而住也。五十八穴等心,先決定彼後復變改為性也。五十九受生心,諸有修習行業彼生也,六十心,梵本缺文,阿闍梨言缺一猿猴心,行者之心散亂不住一處也。

大日經疏二曰:「然此六十心。或時行者本性偏多。或由行道用心。發動先習。或一時雜起。或次第而生。當於一切時留心覺察。自然得順淨菩提心。」


智鏡

(譬喻)智慧之照了譬如鏡也。因明大疏序曰:「明懸智鏡者,幸留心鑑照。」


楞嚴三關

(故事)佛祖統紀十慈雲傳曰:「慈雲法師導式居天竺日,有貴宦註楞嚴,求師印可。師烹烈燄謂之曰:閤下留心佛法,誠為希有。今先申三問,若答之契理,當為流通。若其不合,當付此火。宦許之。師曰:真精妙元性淨明心,不知如何註釋?三四四三宛轉十二,流變三疊,一十百千,為是何義?二十五聖所證圓通,既云實無優劣,文殊何獨得取觀音?其人罔措。師即舉付火中。於是楞嚴三關自茲而出。」


[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
稽留

上吉𠔃反當也留心也正作稽也從禾尤𣅀也禾音雞非從禾


稽留

上吉𠔃反當也留心也𦒱也


[佛光大辭典]
三關

指三問題或三語。(一)楞嚴三關:謂宋代天台名德慈雲遵式所問有關楞嚴經之三問題。慈雲法師遵式居天竺寺(寺在浙江杭州)時,有貴官,注楞嚴經,持稿求師印可,師烹烈燄,謂之曰(大四九‧二○八下):「閣下留心佛法,誠為希有。今先申三問,若答之契理,當為流通,若其不合,當付此火。」官許之。師曰:「真精妙元性淨明心,不知如何注釋?三四四三宛轉十二,流變三疊一十百千,為是何義?二十五聖所證圓通,既云實無優劣,文殊何得獨取觀音?」其人聞之不知所措,無法置答。師即舉稿付火中。「楞嚴三關」之名,自茲而出。〔佛祖統紀卷十慈雲傳〕

(二)黃龍三關:宋代黃龍山普覺禪師,常以三語問學者曰(卍續一三八‧三二六上):「人人盡有生緣,上座生緣在何處?」「我手何似佛手?」「我腳何似驢腳?」一時學者鮮能契其旨者,天下叢林稱之為三關。〔五燈會元卷十七〕 p697


五重唯識

又作五重唯識觀。法相宗以諸法均由觀識轉變而來,持此觀法,將唯識體之淺深粗細次第分為五重,此即五重唯識觀。又見道以前之相似觀有五重層次,但在見道真觀,達到第一重之唯識觀時,即可立證真如。

五重唯識觀為窺基所創,即:(一)遣虛存實識,遣,即遮遣,意為否定。在三性中,遍計所執為虛妄,體用皆無,故捨遣之;以依他、圓成為諸法之體相與實性,以其為真實,故存留之,並觀此二性乃唯識之所現,此為第一重唯識觀。(二)捨濫留純識,在第一重觀之時,依他之事與圓成之理雖不離識,但內識中仍有客觀之境界(相分)與主觀之心(見分、自證分),心唯內有,境亦通外,為恐相分之內境與心外之境混淆,無法得到正觀,故須捨境留心,此為第二重唯識觀。(三)攝末歸本識,在第二重觀之時,雖已捨離心境相對之濫境,然所留之心法仍有識自體(自證分)之本與作用之末(見相二分)的分別,因末離本則不存在,故攝末歸於本,此為第三重唯識觀。(四)隱劣顯勝識,心王和心所之自體,雖同樣變現見相二分為能緣、所緣,然心所僅為心王之伴屬,作用較劣,故須隱蔽較劣之心所而彰顯較勝之心王。此為第四重唯識觀。(五)遣相證性識,第四重時,雖已顯存心王,但心王有事、理之別(事為相用之依他起性,理為性體之圓成實性),故須遣依他之相用,證圓成之實性。此為第五重唯識觀。

以上乃對心王而說,若從一般觀點視之,在心王、心所、色法、不相應行法、真如等五法之事理上,亦應遣前四重,而證第五重。復次,以上五重乃在說明悟入三性之層次,故離三性觀則不存在。

又五重中之第一重為總觀,後之四重為別觀。又前四重乃觀現象識之相唯識,為見道以前之修法;第五重為觀真如唯識之性唯識,乃見道以後之修法。〔般若心經幽贊卷上、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末、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一本、唯識義章卷一末、卷二本、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五下〕 p1123


六十心

指凡夫妄心(煩惱染污心)之六十種差別相。大日經疏卷二記載,大日如來將瑜伽行者之心相分為六十種,並詳釋其一一心相。然大日經卷一住心品僅舉出前五十九心,即:(一)貪心(藏hdod-chags-kyisems)。(二)無貪心(藏 hdod-chags-dav bral-bahi sems)。(三)瞋心(藏 she-sdav-gi sems)。(四)慈心(藏 byams-pahi sems)。(五)癡心(藏 gti-mug-gi sems),謂不能以慧心甄別法之是非善惡,凡有所遇,即便信受。(六)智心(藏 śes-rab-kyi sems),即順修殊勝增上法,凡事以智簡擇勝劣而行之心。(七)決定心(藏 gtan la phab-pahi sems),指遵循教命而如說奉行之心;行者若執持此心,對經軌教法所說示者,常易陷於執著僵化,不知因應內外諸法,乃致自我障蔽,故亦屬煩惱染污之心。(八)疑心(藏 the-tsom-gyi sems),隨有所聞即起疑惑而猶豫不決之心。(九)闇心(藏 mun-par-gyur-pahi sems),指對於本無疑慮之法而生疑慮臆度之心。(十)明心(藏 snav-bar-gyur-bahi sems),指對於不疑慮之法,能一無疑慮、如實修行之心。(十一)積聚心(藏 sdud-pahi sems),指以無量為一之心;即行者於一事既生信解更聞其他種種殊異之法,皆能合集為一,故稱積聚心。(十二)鬥心(藏 hthab-pahi sems),指對於從他人所聞之言教,常好反覆思量設想並論其是非之心。(十三)諍心(藏 rtsod-pahi sems),指對於自己之言語行止,乃至思想觀感,常好反覆思惟推求,內懷是非之心。(十四)無諍心(藏 mi-rtsod-pah sems),指情無所執,而能是非俱捨之心。(十五)天心(藏 lhahi sems),指凡有所思,得以隨念成就之心;如諸天因先世果報之故,若有所需,不加功力即能隨心而生。(十六)阿修羅心(藏 lha-ma-yin-gyi sems),指樂處生死之心;以其果報似天,而行業住處不同,當知其有解脫之利,然卻深樂生死果報快樂,而不能進趣。對治之道,當觀無常苦。(十七)龍心(藏 kluhi sems),指具多貪無厭之想,思念廣大資財之心。對治之道,應思惟少欲知足、無常等。(十八)人心(藏 mihi sems),指好作種種利物之計,思念利他,而無法自觀心行,早求法利之心。(十九)女心(藏 bud-med-kyi sems),指隨順欲情之心。以女人之多欲百倍於男子,故常念所經歷之樂事,或想他容色姿態等。能令修行者障蔽淨心。(二十)自在心(藏 dhav-phyug-gi sems),指思惟欲我一切如意之心。「自在」為佛教所指外道崇奉之天神,其能隨念造諸眾生及苦樂等事。修此法者常願隨念成就,故稱自在心。對治之道,當觀諸法皆屬眾因緣而無有自在。(廿一)商人心(藏 thsov-pahi sems),謂行者欲待學問蓄聚周備,方求其適用之處;猶如商人先儲聚貨物,後思惟用於何處可得大利,故稱商人心。(廿二)農夫心(藏 shiv-pahi sems),謂廣聞道品而後行之;如學耕稼者,於未耕之前費時諮求有關耕耘、收穫之知識,一一了知之後始行耕耘。(廿三)河心(藏 thu-bohi sems),謂行者或時修「常」,或時修「斷」,或復邪正兼信。其心性雙依於二邊,有如河水雙依於兩岸。專心於一境是所對治。(廿四)陂池心(藏 ltev-kahi sems),指渴無厭足之心;猶如陂池,眾水流入終無厭足。對治之道,為少欲知足。(廿五)井心(藏 khron-pahi sems),即指好作深遠思惟之心;有如俯視井水,其深無法測量。(廿六)守護心(藏 kun-tu-sruv-bahi sems),謂計度此心實,餘心不實;即以自己之見解為實,旁人之見解皆不實。其守護己心,有如世人之守護財物,故稱守護心。對治之道,應兼護他人。(廿七)慳心(藏 sor-snahi sems),指諸種作為皆悉為自身之心,故凡有財物伎藝,乃至善法,皆吝於惠人。對治之道,應常念施、無常等。(廿八)狸心(藏 byi-lahi sems),謂初遇聞種種法要,僅於內心領受,持而不進行,直待良緣會合,始勇猛勵行之;猶如貓狸伺捕禽鳥,初時屏息靜住,不務速進,至終則全速取之。又人若受他人之慈惠善言,而不念報,猶如貓狸蒙種種慈育,而不識恩惠,亦稱為狸心。對治之道,應隨聞即行。(廿九)狗心(藏 khyihi sems),謂行者聞少許善法,便以為行不可盡,不復更求勝事;有若狗之得少量粗鄙之食,便生喜足之心。應以增上意樂對治之。(三十)迦樓羅心(藏 namkhahi-ldiv-gi sems),指隨順朋黨羽翼之心;即行者常因見他人行善,而後發心。以其不能獨進,故常念多得朋黨與輔翼,相資以成事業;猶如迦樓羅鳥之需恃兩翅挾輔其身,始能隨意所往,若缺一羽則無所能為。當念勇健菩提心,如獅子王不藉助伴,為其對治之法。(卅一)鼠心(藏 byi-bahi sems),指思惟斷諸繫縛,然不能持久無輟之心;猶如鼠見箱篋上之繩索等,輒好咬齧損壞,然時齧時輟而畢竟無功。(卅二)歌詠心(藏 gluhi sems),謂行者欲從他處聽聞正法,後對他人莊嚴演說,傳弘法音;猶如世人由旁人之處學得樂曲,復轉為他人奏之。此為聲聞之宿習,亦能障蔽淨心。對治此心,當念我當得內證自然之慧,後普現色身而演說之。(卅三)舞心(藏gar-gyi sems),指欲求種種神通之心;行者修法而欲求得種種神通,將障蔽淨心;蓋以神通所現種種未曾有之事相,猶如世人以搖動四肢為舞蹈,惑人眼目而障己淨心,故稱為舞心。(卅四)擊鼓心(藏 sil-sñan-gi sems),指欲擊法鼓以令他人覺悟之心;謂行者修法,而念學習種種無礙辯才,擊大法鼓以警誡眾生,此將妨礙淨心。若欲對治之,應念早證無量語言陀羅尼,以天鼓妙音普告一切眾生。(卅五)室宅心(藏 khyim-gyi sems),指一意自護其身之心;謂行者持戒修善惟求防護自身,遠離惡道眾苦;猶如世人造立舍宅庇衛其身。對治之道,當念救護一切眾生,非獨一身。(卅六)師子心(藏 sev-gehi sems),師子,即獅子。指欲令自己對於一切無所怯怖之心;謂行者欲於一切事中,心不怯弱,勝一切人,有如獅子於諸獸中,所至之處皆勝。此心能妨礙淨心,對治之道,當發釋迦師子心,令一切眾生遍勝,而無人我優劣之別。(卅七)鵂鶹心(藏 hug-pahi sems),即善能暗夜思憶籌量之心;謂行者晝日有所聞,雖經誦習而仍昏憒不得善巧,至黑夜重複思憶所為之事,則便明了;猶如鵂鶹鳥之晝間無所能為,夜則六情爽利。對治之法,乃令所作意無有晝夜之別。(卅八)烏心(藏 bya-rog-gi sems),即於一切處常懷生死驚怖之心,有若烏鳥之於周圍一切俱懷猜疑畏懼之心。對治之法,乃修安定無畏心。(卅九)羅剎心(藏 srin-pohi sems),指對諸善事皆視為不善事之心;如見人為善事,皆將之作不善意解。(四十)刺心(藏 tsher-mahi sems),指常懷惡作動慮不安之心;謂其人若作善事亦生追悔之心,若作惡事復慚愧畏懼,故常動慮不安;猶如棘叢,於一切處多所損妨。對治之法,若作惡事應速懺除,為善則應思惟,生慶幸心。(四一)窟心(藏 sa-hog-gi sems),以諸龍、阿修羅等,皆在地下或海底深窟中,多有仙藥、美女,於彼中可得長壽自在;以是之故,行者遂欲修法以入窟中,謂之窟心。對治之道,當念如法修行,以見法明道,乃至成佛。(四二)風心(藏 rluv-gi sems),指以散亂之根性遍種善根而難以止定之心;謂行者無論於世間外道種種天尊或三乘諸行中,悉皆尊崇;猶如將諸多種子遍植一切處,其散亂不住之狀,與風性同。對治之道,須念石田不毛之地,惟虛費種子;當求良美福田,專意耕耘,所獲必多。(四三)水心(藏 chuhi sems),即常欲發露垢惡懺洗三業眾罪之心;猶如以水洗除垢穢。以此心常存垢淨之見,故能障礙淨心。對治之道,當觀心實相,了達垢法本來不生之理,自能消除一切蓋障。(四四)火心(藏 mehi sems),指猛暴如火之心。具此心性,則造善時,須臾間能成就無量功德,造惡亦少時即成極重惡業。其對治之道,應思猛暴之心多所敗傷,宜以柔和慈善之水令滅,惟令熾燃善事長久不息。(四五)泥心(藏 hdam-gyi sems),指不能分別記憶的無知無明之心;猶如泥團一般。對治之道,揀擇善友,令方便開發。(四六)顯色心(藏 tshon-rtsihi sems),指易隨外境事緣而翻轉志趣行止之心。謂凡夫無論見聞善法、惡法,乃至無記,皆依隨修學;猶如俗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對治之道,當念專求自證之法。(四七)板心(藏 śiv-leb-kyi sems),即隨緣隨量簡擇善法而捨棄餘善餘法之心;猶如水中木板,隨其分量載物,過限則不能勝,終傾棄之。對治之道,應發廣大心學菩提行。(四八)迷心(藏 nor-pahi sems),指易於顛倒所執、所思之心;謂行人之心顛倒散亂,欲學不淨觀,而反取淨相;猶如迷路者一般。對治之法,當念專一其心,審諦安詳,無有顛倒。(四九)毒樂心(藏 dug-gi sems),凡夫不生善心亦不生惡心,乃至一切心皆不能生起,但任運而行,漸入無因無果中;猶如中毒之人悶絕,轉趣死地,無生存之機。應發起大悲眾善,離斷滅空,為對治此心之甘露妙藥。(五十)羂索心(藏 shags-pahi sems),指墮於斷見之心。斷見能束縛行者之心;猶如人之肢體受繩繫縛而不得動彈。對治之道,應速以緣起正慧之刀決除障蓋。(五一)械心(藏 lcags-sgrog-gi sems),指常好端坐,寂然住立之心;謂行者以此心修定及觀察法義;猶如人之二足受械所拘執,不得前進。對治之道,當於一切時、處,思惟修習,使靜亂無間。(五二)雲心(藏 sbrin-gyi sems),即經常思慮世間憂喜之心;謂行者因有憂樂思慮之心,而常滯於淫昏之中;猶如夏季霖雨綿延之時,亦令人感覺淫昏,故稱此一心念為降雨時之思念。對治之道,當行捨心,遠離世間之憂喜,而隨順法喜。(五三)田心(藏 shiv-gi sems),指常好以香花滋味等,灌塗奉養,修事自身,務令光潔嚴好之心;猶如有良美之田,常修治耕墾耘除雜草,令其清淨。對治此心之法,應以諸供養具播植福田,資成勝果。(五四)鹽心(藏 lan-tshvahi sems),指反復無窮推求臆度思念之心;謂凡夫於所思事復加思念;猶如鹽之性鹹,凡有所入之處皆增鹽味。如憶想欲色之時,更作思念:此心由何而起、作何相貌、有何因緣;如是反復推求,則無窮無盡。對治之道,當安心諦理,務使透徹。(五五)剃刀心(藏 spu-grihi sems),指以剃除鬚髮等之出家相為滿足之心。此心能障礙淨心。對治之道,當念一切聖賢所應斷者乃無明住地三毒之根,若能剃此,令妄想不生,始為真出家。(五六)彌盧等心(藏 ri-rab-lta-buhi sems),又作須彌等心,指自視高絕一如須彌山睥視群峰之心;謂行者常思惟如須彌山之高絕,無有能出其上者,乃至對師僧父母等所應尊敬處,猶不可屈撓。對治之道,應忍辱謙卑,於一切眾生皆作大師想。(五七)海等心(藏 rgya-mtsho lta-buhi sems),指自視深遠廣博一如大海吞納百川之心;謂行者於一切勝事,常歸之於己;猶如大海,百川歸之,吞納無限。對治之道,應常念三賢十聖等之大功德海。(五八)穴等心(藏 phug-lta-buhi sems),指易於隨緣動亂、改變初衷之心;謂行者初發心受戒時皆具足無缺,未久漸生漏法;猶如穿漏之器,無所堪任。故對治之道,應了知性之多變,而常令所為之事皆有始有終。(五九)受生心(藏 skye-bar-hgyur-bahi sems),行者欲其所修諸行皆迴向於將來「受生」之心,稱為受生心。然以此心修法行事,得果亦兼善惡,故欲對治受生心,行者當甄擇善惡,除去不善,而純修善法。依大日經疏卷二記載,梵本缺第六十心猨猴心。猨猴心,指行者之心散亂,猶如猨猴之性躁動不安。故對治之道,應以不隨動散之想,繫緣一境;猶如將猨猴繫之於柱,則不復肆情騰躍。另西藏文大日經,則於第四十五泥心之下,加上濁心(藏 rñog-pahi sems)而成六十心。

上記之六十心皆係由我執所生起之分別妄心;行者於了解十住心中之「唯蘊無我心」時,即可斷除此世間之六十心,遠離我倒所生之三毒,此稱「越三妄執」。於佛教所說一切煩惱迷執中,此六十心相當於小乘聲聞所斷除之見惑。又大日經疏卷二(大三九‧六○○中):「然此六十心,或時行者本性偏多,或由行道用心發動先習,或一時雜起,或次第而生。」上引之中,「本性偏多」係指如猨猴心之散亂偏多,或多貪、多瞋等之偏多;「發動先習」指如天心、阿修羅心、龍心、女心、自在心、歌詠心、農夫心、舞心、室宅心等之分別妄執;「一時雜起」等語,則謂六十心或同時生起,或前後次第而生。同書又謂,真言行者若能於一切時留心覺察而斷除此等妄心,即可自然得順淨菩提心。〔大日經住心品疏私記卷八〕 p1242


北齊文宣帝

(529~559)北齊初代皇帝(550~559 在位)。名高洋,廟號顯祖。在位時佛教隆盛,設有僧官管轄僧尼四百餘萬、寺院四萬餘。帝曾詔請國師法常宣講涅槃經,任曇延為昭玄統,並詔命僧稠於鄴都建造雲門寺。且設置昭玄十統,任命法上為大統,以統領僧尼。禁止人民屠殺,每月六回,一年三回定期齋戒。即位之初頗為留心治術;之後,以功業驕矜,肆行暴虐,無故殺人,習以為常。 p1587


梁漱溟

(1893~1988)北平人。原籍廣東桂林。本名煥鼎,字漱溟。少時留心國事,曾參與革命。年二十,傾心佛法,有出家之志。二十五歲即任教於北京大學,講授「印度哲學」。嘗親炙於歐陽漸,對楞嚴經、大乘起信論多持非議。二十九歲時,思想轉向儒家,遂提倡儒學,排斥佛法。三十六歲之後,倡導「鄉治運動」。中年以前之著作,頗多與佛學有關者,如印度哲學概論、唯識學與佛學、東西文化及其哲學、唯識述義等書。淪陷後一直留在大陸,始終拒絕接受馬列共產主義,民國四十四年(1955)開始,中共全面展開對梁氏思想之批判運動。 p4625


陳瓘

(1042~1106)北宋居士。南劍州(福建)沙縣人,字瑩中。自號了翁。少登進士第,於徽宗朝,官左司諫,以個性耿直不見容。崇寧年間,編管袁州,不久移通州,又謫台州。嘗留心禪宗,有所省發。後讀華嚴,深會其法義,自號華嚴居士。及遇明智法師,乃叩天台之宗義,深為契入。入台州,專修念佛三昧,作天台十疑論之後序、觀堂淨土院記。居台州五年,不久以承事郎之職移楚州。宣和六年歿,世壽六十五。追贈陳議大夫,諡「忠肅」。著有兩漢議論八十卷、尊堯集十二卷。〔佛祖統紀卷十五、淨土聖賢錄卷七〕 p4825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三關

禪宗開悟的三個階段,即︰本參(初關)、重關、末後關。由參話題引出無漏慧,由無漏慧,明自本心,見自本性,名為初關。既見性已,乃以無漏慧對治煩惱,到煩惱伏而不起現行,方名重關。然煩惱之伏,猶賴對治功用,必至煩惱淨盡,任運無功用時,始透末後一關。

《雍正御選語錄》御製總序云(卍續119‧357上)︰
「如來正法眼藏教外別傳,實有透三關之理,(中略)有志於道之人,則須勤參力究,由一而三,步步皆有著落,非可顢頇函胡,自欺欺人。(中略)夫學人初登解脫之門,乍釋業繫之苦,覺山河大地十方虛空,並皆消殞,不為從上古錐舌頭之所瞞,識得現在七尺之軀,不過地水火風,自然徹底清淨,不挂一絲,是則名為初步破參,前後際斷者。
破本參後,乃知山者山,河者河,大地者大地,十方虛空者十方虛空,地水火風者地水火風,乃至無明者無明,煩惱者煩惱,色聲香味觸法者色聲香味觸法,盡是本分,皆是菩提,無一物非我身,無一物是我己,境智融通,色空無礙,獲大自在,常住不動,是則名為透重關,名為大死大活者。
透重關後,家舍即在途中,途中不離家舍,明頭也合,暗頭也合,寂即是照,照即是寂,行斯住斯,體斯用斯,空斯有斯,古斯今斯,無生故長生,無滅故不滅,如斯惺惺行履,無明執著,自然消落,方能踏末後一關。雖云透三關,而實無透者,不過如來如是,我亦如是。從茲方修無修,證無證,妙覺普明,圓照法界,一為無量,無量為一,大中現小,小中現大,坐微塵裏,轉大法輪,於一毫端,現寶王剎,救拔眾生,利用無盡。」

雍正的說法,大體是以達「前後際斷」、露出前念後念間的一段空白心地,從而悟心性空寂為破初關。以「大死大活」後,識得一切皆為真性之妙用,為破重關。以破無明,達任運現成,無修無證為踏末後關。這一說法對近三百年來的禪宗界影響頗大。

此外,對三關的解釋尚有以破所參話頭,於離意識分別的空白心地中見本來空寂之自性,稱破初關、破本參。從空性起用,識得「妙有」即真性所具妙用,稱破重關。拂除悟 迹,達自如無礙之境,稱踏末後牢關。或將分破第六、第七、第八識解釋為破三關。或以悟入華嚴宗所說理法界、理事無礙法界、事事無礙法界解釋為破三關。或有主張頓悟並無三關,高唱「一簇破三關,猶是箭後路」者。清人錢伊庵的說法則為︰
「若夫本分、重關、末後之說,大悟有十八遍,原未必人人一腳便踏到底,然有二三番徹悟者,亦有六七番始圓悟者,更屬無定。總以透徹為期,似不必概定人法雙忘、離念泯絕處為本分體,以從體所發一切諸用為重關;更以鐵蛇鑽入金剛眼等句不受人惑處為末後。」

此外,依《佛祖統紀》卷十〈遵式傳〉所載,遵式為檢驗某一《楞嚴經》研究者對該經的理解程度,曾試出三問,以測驗其人。後人乃稱此為「楞嚴三關」。其文云(大正49‧208c)︰
「有貴官注楞嚴求師印可,師烹烈焰謂之曰︰閣下留心佛法,誠為希有。今先申三問,若答之契理,當為流通;若其不合,當付此火。官許之。師曰︰真精妙元、性淨明心,不知如何注釋﹖三四四三、宛轉十二,流變三疊、一十百千,為是何義﹖(中略)二十五聖所證圓通既云實無優劣,文殊何得獨取觀音﹖其人罔措,師即舉付火中,於是楞嚴三關自茲而出。」

◎附︰融熙〈禪宗的三關問題〉(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2})

宗門有初關、重關、末後關的三個階段。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怎樣分劃﹖我們若向佛學大辭典檢閱,只得「禪宗術語」寥寥四字,還是撲了個空,如丈八金剛,摸不著頭腦。因為這是禪宗的家裏風光,要是找著個三關透澈的大德來請教,才能分疏得下。若向門外漢探討,這就像向十字街頭的擔柴漢,問今天行政院議的是什麼事相似。畢竟一場𢣗㦬,無有是處。就讓你當真找著個參學事畢的老宿,但如果你不曾下過一番寒澈骨的功夫,這老宿也無法靠兩片唇皮,和你解釋得明白的!所以三關問題,甚難論列。

此地有某禪德說︰「佛法是絕對的,只須參!參!參!㘞地一聲,本來無物,更有何事﹖說什麼二關三關﹖」筆者聞友人稱說他的偉論,不覺嘆道︰這位師僧,口門太闊了!去聖時遙,人多狂慧。若是這樣儱侗,那麼,心空及第歸的人,便參學事畢麼﹖中了狀元便即成致君澤民的大政治家麼﹖我們試就禪宗第六代祖慧能禪師的證道過程來體會一下吧!自達摩西來之後,像六祖這樣利根,可說是古今無兩了!可是他的歷程,還是無階段中有階段的!

考六祖聞客誦《金剛經》至「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處,便頓會玄旨。他馬上便去謁黃梅討分曉。黃梅勘曰︰「來求什麼﹖祖曰︰惟求作佛。」黃梅乃向他句下再搜曰︰「汝是南方人;又是獦獠,若為堪作佛﹖祖對曰︰人有南北,佛性本無南北;和尚身與獦獠身不同,與佛性有何差別﹖」黃梅知他所見真切,乃半肯半勉曰︰「汝合隨眾作務。」祖反詰曰︰「慧能不離自性便是福田,未審和尚教作何務﹖」黃梅被他透底一撈,原不至無言可說,無理可申。不過當時在東西兩序大眾之前,防招嫉妒,便道︰「汝這獦獠,根性太利,著槽廠去。」祖知這事尚有大須商量之處,乃俯首貼耳,入碓房舂米,等候下文。後聞唱神秀偈語,他情不自禁,說偈推翻秀意。黃梅以紅杏出牆,春光已露,乃邀他三鼓入室,勘其初悟,面授心傳。六祖到了這時,如夢再覺;不禁脫口而呼曰︰「何期自性本不生滅,何期自性本自清淨,何期自性本無動搖,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能生萬法。」

看六祖一口氣說了五個何期。何期者,就是「估不到」的意思。這可知他聞經開悟是一個關頭,到了這時又是一個關頭了。若硬說㘞地一聲,更無餘事。那麼,他何以到這田地才瞥地洞然呢﹖及黃梅送他到九江驛,舟中復把櫓勘曰︰「合是吾渡汝!」祖曰︰「迷時師渡,悟了自渡。渡名雖一,用處不同。」黃梅乃叮嚀曰︰「汝向去逢懷則止,遇會則藏。佛法不宜速說,速說佛法難起。」祖到懷集,頓憶前囑,遂混跡獵人隊裏,隨緣保任一十五年,養成露地白牛,然後出世為人。這可見賢如六祖,也不是一悟上齊諸佛的。

從上祖師悟處,各有差等。只如雪峰在德山會下作飯頭時,一日飯遲,德山擎鉢下法堂,雪峰曬飯巾次。問曰︰「鐘未鳴,鼓未響,拓鉢向什麼處去﹖」德山便歸方丈,峰舉似巖頭。頭曰︰「大小德山,不會末後句在(末後句是末關大機大用的語話)。」山聞,令侍者喚頭至。問曰︰「汝不肯老僧那﹖」頭密啟其意,山乃休。明日陞堂,果與尋常不同。頭至僧堂前拊掌大笑曰︰「且喜堂頭和尚會末後句。他日天下人不奈伊何!」又如夾山為七百眾善知識,因僧問︰「如何是法身﹖」夾山曰︰「法身無相。」問︰「如何是法眼﹖」夾山曰︰「法眼無瑕。」為道吾所笑。結果散眾謁船子和尚,才了大事。誰說禪關可一蹴而幾﹖

古來說禪宗三關,以清世宗(雍正)為最露骨。世宗自許為作家君王。他在《御選語錄》總序上說︰
「朕深明此事,不惜話墮,逐一指明。夫學人初登解脫之門,乍釋業繫之苦。覺山河大地,十方虛空,並皆消殞,不為從上古錐舌頭所瞞。識得現在七尺之軀,不過地水火風,自然清淨不掛一絲;是則名為初步破參,前後際斷者。破本參後,乃知山者山,河者河,大地者大地,十方虛空者十方虛空,地水火風者地水火風,乃至無明者無明,煩惱者煩惱,色聲香味觸法者色聲香味觸法,盡是本分,皆是菩提。無一物非我身,無一物是我己。境智圓融,色空無礙,獲大自在,常住不動。是則名為透重關,名為大死大活者。透重關後,家舍即在途中,途中不離家舍,明頭也合,暗頭也合。寂即是照,照即是寂,行斯住斯,體斯用斯,空斯有斯,古斯今斯,無生故長生,無滅故不滅。如斯惺惺行履,無明執著,自然消落,方能踏末後一關。」

上來世宗的話,忒煞天花亂墬。行人除了出格利根,言下相應之外,其餘必須於本參話頭,猛著精彩,才能破得初關。破初關後,再加抖擻,然後薦得常住不動的重關境界。到重關後,偷心死盡,然後薦得寂照同時的末後牢關境界。這是功勳階段,不容顢頇。世有譽人一鏃破三關者,皆屬欺人之論。筆者年前見狄楚青老居士之《平等閣筆記》,記其夫人悟後法語,並云冶開老和尚謂︰「近時破本參者不可多見,尊夫人是一鏃破三關,甚為希有。」我以為如果冶老當時真有此言,若非故意獎飾女流,激勵男眾的逗機方便語話,便是將佛法作人情了。

菩薩有隔陰之迷。你看古德如徑山大慧普覺禪師,他是一個了不起的人,他的母親夢神人護一高僧入室而孕。誕時白光透室,舉室稱異。十六出家,即喜宗門。十九遊方,至太平杯度菴,菴主迎待甚恭,云夜夢伽藍神告知,明日雪峰悅過此,囑令守候也。以悅語錄示之,果然過目成誦,時人皆信是雪峰後身。後來他往宣州請益明寂珵公,尋往大陽謁元首座、洞山微和尚及堅首座,周旋三公會下多時,盡會曹洞宗旨。跟著又往參印心珣公,珣叫他去寶峰依湛堂準公。準寂後,張無盡又促他往謁圜悟,晨夕參請。「於有句無句,如藤倚樹話」,念念不忘於心;甚至同客吃飯把箸在手,都忘下口。這圜悟笑道︰「漢參黃楊木禪,卻倒縮去!」他曰︰「這個道理似狗看熱油鐺,欲䑛䑛不得,欲捨捨不得。」圜悟曰︰「你喻得極好,這便是金剛圈、栗棘蓬。」後來經過多時才得到豁然大澈。你看雪峰悅是一個大善知識,再轉頭來換過一個皮囊作大慧覺,便要費如許氣力。一鏃破三關,談何容易啊!

眾生住地無明,無始以來,如乳入水。這三關問題,世宗只說得個「然」,卻未說得著「所以然」,而且所說重關末關簡直無可分別,尚嫌帶漏逗亂統之病。筆者以為不如向相宗《八識規矩頌》體會,還比較清朗明白。頌曰︰「發起初心歡喜地,俱生猶自現纏眠,遠行地後純無漏,觀察圓明照大千。」首句「發起初心歡喜地」者,是說起初發菩提心的修行菩薩(修唯識觀的初心行人),在廣修福慧二種資糧,正在資糧位加行位之時,尚潛伏著我法二執現行。由於數數修習觀一切法「生空真如」,除滅分別我執。觀一切法「法空真如」,除滅分別法執,到相當時期,豁然親見少分真理,第六識轉成下品妙觀察智,進入通達位,而登初地,名歡喜地。照見五蘊皆空,心生歡喜故,這即是禪宗的初關。如香嚴擊竹開悟時,即欣然遙向溈山禮拜曰︰好在和尚不為我說破,否則無今日之樂!又如靈雲見桃花開而悟,有「自從得見桃花後,直至如今笑不休」之句,皆可比知歡喜地同於初關。

「俱生猶自現纏眠」者,這是說所斷還有餘障。因初地菩薩,雖斷分別我法二障的種子,可是俱生我法二障的「隨眠」,非是純一無漏,仍起現行的「纏」。所謂「俱生」,就是我們無始時來虛妄薰習,內因力故,恆與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別,任運而轉,故名俱生。「俱生我執」,是六七兩識,緣第八識所變五取蘊相,若總若別,起自心相,執為實我。但此我執細故難斷,在後修道位中,數數修習勝生空觀,方能斷除。「俱生法執」,於緣識所變的蘊處界相,或總或別,起自心相,執為實法。但此法執細,故難斷,至十地中數數修習勝法空觀,方能除滅。

「遠行地後純無漏」者,遠行地即第七地。名遠行者,意思是菩薩累積久「遠」的福慧資糧,才「行」得到此地。到這裏,功用已極,在菩提路上永「遠」前「行」無復退轉。俱生我執永伏,雖還有俱生的微細法執,或時現起,而非有漏,故曰純無漏。至此已捨阿賴耶識我愛執藏。第六識轉成中品妙觀察智,即同禪宗的「重關」。

「觀察圓明照大千」者,八地以上,斷盡二障種子習氣,第六識轉成上品妙觀察智。「妙」,是神用無方,稱之為妙。「觀察」,謂能分別諸法自相共相,復能鑑別眾生根性因緣。「圓」,謂此時智無方隅,最極圓融,能以無礙辯才宣說妙法,皆令開悟,獲大法利。「明」,謂無法不照,如日當空;無機不知,心珠朗耀。「大千」,揀非中小,謂此時現身說法,觀機逗教,能廣被大千世界。達到觀察圓明境界即同禪宗末後牢關。

如上所舉《八識規矩頌》意,與三關吻合,已極明顯。筆者再拿《起信論》真如體、相、用三大來說︰初關見虛空消殞,前後際斷,是證得「真如體大」。重關見山是山,河是河,法住法位,本無動搖,是證得「真如相大」。體相明了,行人本身,大事辦了,已到百尺竿頭;尚須更進一步,踏破末關,手眼圓明,度脫眾生,才證「真如用大」。簡單來講,破初關猶有住地無明;破重關猶未能致「用」;故古德要破「末後關」然後出世為人。鄙見如此,似可補助世宗之說。

上來筆者將相宗家具來詮釋禪宗,或許有人笑我「扯葛藤」。但《壇經》上如︰「自性能含萬法,名含藏識,若起思量便是轉識。」又如「五八六七果因轉」等,六祖亦嘗借相宗名言,以相顯性了。具眼人,性者相之性;相者性之相。一味醍醐,分作兩盞,若固執知解為宗乘之敵,那末,何以《壇經》又有「應常讀大乘經典」之句呢﹖辦道如行路,須先識路,故「師以慧為體」。知尚未知,辦什麼道﹖這篇雖屬「盲人摸象」之談,但吾人不妨耐心摸著,把象眼、象耳、象口、象鼻、象身、象腳、象尾,甚麼都摸徧了,那就不一定是要開眼人才識得象的!原一精明,知行不二,不見道︰「阿那律陀無目而視」麼﹖參!

〔參考資料〕 《五燈會元》卷十七;融熙《葛藤集》;陳健民《禪海塔燈》。


五燈全書

一二0卷。清‧超永編。收在《卍續藏》第一四0~一四二冊、《禪宗全書》第二十五~二十七冊。內容收錄自七佛至清‧康熙年間(1662~1722),禪門傳法弘化之事蹟,而一般歷史事實及僧人生平則甚少提及。本書與《指月錄》、《續指月錄》等書性質相仿,較不具一般佛教史之史料價值,然對於有意研求禪宗公案與機鋒語義者,此書以百二十卷之豐富內容,自能滿足其需要。

此書大部份係根據五部《燈錄》及各禪宗史書編集而成。編者超永為康熙年間北京聖感寺住持。卷首有上康熙奏疏、序文、凡例及目錄。關於此書之價值,陳援菴於《清初僧諍記》一文中曾云︰「書合五燈會元及五燈會元纘續,而增其所未備。南嶽青原下,各迄三十七世,集五燈之大成,為宗門之寶窟。與嚴統之疏陋偏激,不可同年語矣。」

由於此書對曹洞宗世系及天皇、天王二禪師之認定問題,與清初若干禪僧之意見不合,故曾引起禪門之法諍。其原委具載在陳垣《清初僧諍記》中。

◎附︰陳垣《清初僧諍記》卷一(摘錄)

《五燈全書》一二0卷,編輯者霽崙超永(林野奇孫,道葊靜嗣,見本書百);校閱者輪菴超揆(漢月藏孫,繼起儲嗣,見本書八十六),皆臨濟密雲悟三傳也。書成於康熙三十二年癸酉,時永住京師聖感寺,揆住玉泉山華嚴寺,曾進呈御覽,頒內府梨板刊行,冠以御製序,蓋半官書也。書合《五燈會元》及《五燈會元纘續》,而增其所未備,南嶽、青原下,各迄於三十七世,集五燈之大成,為宗門之寶窟,與《嚴統》之疏陋偏激,不可同年語矣。

顧天皇、天王,仍信有二人,不據《景德傳燈》,而據襲謬沿訛之《佛祖通載》,可云未達一間。至洞宗世次,悉據洞上人著述,本無可議,而竟以此嬰一部分洞上人之怒,肆其鬥諍,則甚矣載筆之難也。盤山拙菴智朴(瑞白雪孫,百愚斯嗣也)聞永著《五燈全書》,洞宗疊出五代,天皇仍據《嚴統》,特著《存誠錄》初刻二刻以諍之;《電光錄》又有與霽崙永五書,皆諍此二事。今錄其第二書如下︰
「事本于真,理貴乎正,友朋有切磨之益,前有書不見答,茲再持問。公知洞宗五代疊出乎﹖曾見大覺希辯自撰之塔記乎﹖曾檢勝果佛祖傳法偈之碑文乎﹖一載辯參覺有省,覺指禮楷一段因緣,親口自述,公孫師資,顏色相接,豈比後人揣摩偽造之詞也;一直載芙蓉楷、鹿門覺、青州辯云云。即此二碑所載,便可斬盡狐疑,何必牽引葛藤,搬弄是非邪!聖感去二碑不遠,舉足便至,公若不知,何謂窮搜極討邪﹖若果不知,妄自屬筆,是謂孟浪;若知而不取,是謂眇目盲心人矣。居敕建之寶坊,受皇恩之榮寵,作此譌謬之偽書,欺人誑世,清夜思之,能無愧乎﹖永公永公,何所圖而云然乎﹖不過紊亂別人之統系,張大自家之譜牒。如此心行,恐龍天不祐,憲律不容,於宗鏡堂中,無處著腳,三塗苦趣,置身有地哉!雖然,我更為公謀之,急據二碑釐正洞宗世次,求哀懺悔,猶不失為正人。若堅執續略、纘續等書,謬辯不從,此真妄人也已矣。勿足道,勿足道!癸酉九月二十日。」

五代疊出云者,洞宗世次,芙蓉楷下,有有丹霞淳、長蘆了、天童珏、雪竇鑑、天童淨等五代,而後至鹿門覺、青州辯者。有無丹霞淳等五代,而以鹿門覺直接芙蓉楷者。主有者謂無者刪削五代,主無者謂有者疊出五代,各是其是,為洞宗內部一大諍。青州辯《塔記》晚出,真偽無定論;勝果寺傳法偈,立於明‧正統十一年,亦未盡足據。《五燈續略》,遠門柱撰,《五燈纘續》,涵宇寬撰,皆主有五代者也。

《蔗菴範語錄》三十,有考定宗本說,其略曰︰
「先老人住雲門時,範問及湛祖拈大覺香,謂傳洞山二十六代,董玄宰撰少林無言塔銘,謂傳曹洞二十六代,續略則云三十二世,何也﹖老人曰︰前人不謬,所謬者後人。以大覺、無言俱出潤祖之門,故敘洞上源流,世代井然。老僧欲正之,而此書傳久,若動則費手矣,姑存疑以待賢者。據鹿門塔銘曰︰『鹿門自覺禪師,從芙蓉楷公落髮,親依久之契悟,出世住大乘,徽宗崇寧間,詔住淨因,政和遷鹿門,遂終焉。』又青州辯自敘︰『政和間參鹿門自覺,記莂後,覺使見芙蓉,道經鄧州,得謁丹霞淳,宣和間出住青州,次補華嚴。』此實據也。而後之續傳燈者,祇收丹霞至天童淨一派,而不及鹿門、青州者,或世同地異,集其所聞見,其遐陬絕域,或聞而未見,不敢擅收,非埒彼此。今丹霞淳五代疊出,為續略所誤,蓋遠門不知丹霞與鹿門實同門昆季,而芙蓉嗣曰淨因自覺,即鹿門覺,非天童淨下別有一鹿門覺也。今白巖考歷祖出處,世數年代,真確無疑,且有鹿門塔銘、青州自敘可證,吾宗人應尊行以傳後,否則終古不明矣。」

先老人者三宜盂,白巖即位中符,與遠門柱同嗣石雨方,而二人持論不同,三宜則是符而非柱。符後著《祖燈大統》,《宗統編年》於宋‧宣和元年載丹霞淳寂,謂《祖燈大統》刪五代為誤;於南宋‧乾道九年載天童淨寂,引月函潛洞宗世次疑問。月函則疑刪五代為合也,今錄其說如後︰
「洞宗有祖燈大統之刻,見聞其書者多非之,非之不一端,其著者沒浮山之代續,刪濟宗之兩祖,南潛亦非之而不疑者也;其據青州塔記,削去芙蓉楷下丹霞淳五世,南潛則甚疑而不敢驟決其非。考湛然澄語錄,嗣法門人明懷編︰『萬曆甲寅,師開法雲門廣孝寺,拈香云︰供養北京大覺堂上,嗣曹洞正宗第二十六代清涼大和尚。』乙卯開法徑山,拈香辭同;而《宗門或問》原序,題『會稽雲門顯聖寺住持、嗣曹洞正宗第二十七代、沙門圓澄撰』。涅槃會疏諸書自序,皆世次炳然。今之非祖燈大統者,以雲門澄稱曹洞三十二傳,世數合丹霞五人;然考之語錄,則實稱其本師為二十六代,自序則稱二十七代。使雲門拈香是,則大統之削五人不可非也;使雲門拈香非,則今天下曹洞宗派不知當誰準也。時己巳中秋後五日。」

月函本遺民逃禪,見後《樹泉集》章。《祖燈大統》之刻,木陳曾著〈寶鐸醒迷論〉四篇攻之,載《百城集》二十一。月函所見之《湛然澄語錄》,稱本師為二十六代,似也;然吾所見《湛然語錄》,有稱本師為三十一代者。故同一語錄也,甲編者與乙編者異;同一編也,元刻與翻刻又異;同一刻也,初印與後印又異,蓋編者、刻者、印者隨時有所改易也。至謂刪削五代者,為欲與濟宗老宿爭坐位,則誣詞耳。竊嘗考之,洞宗自宋南渡後,盛行河北,惜其時江准河漢,縱橫萬里,悉為戰區,古剎名藍,多罹兵火,歷數百年,未遭殘破者,僅燕京一城耳。《金史》八載金世宗言︰「燕人自古忠直者鮮,遼兵至則從遼,宋人至則從宋,本朝至則從本朝,其俗詭隨,有自來矣。雖屢經遷變,而未嘗殘破者,凡以此也。」然區區一城,能保存幾許!中國分裂,南北隔閡,道人竄身荒谷,聲聞罕通,譜牒源流,遂生淆亂,此時為之也。欲使不生異議,應選舉天下同派博學宗徒,開大會決定之,不然,彼一是非,此一是非,終無定論也。今智朴乃以此諍超永,不亦異乎!使永而刪削五代,不又為反對刪削者所諍乎!則永固左右為難者也。

其與永第四書,則又重提天王之案,若有甚不得已者,此鬥諍所以終不能息也。曰︰
「二月下旬,遣僧持書併存誠錄去,獲公款待,歸述所言,殊非雅論。謂悉據洞宗著述譜五代,非臆創也;謂天皇天王據佛祖通載,非嚴統也。試問永公,洞宗著述,除淨柱偽說之前,更有何說﹖偽說足據,青州自撰之塔記反不足據乎﹖偽說足據,續略以前諸家金石之文獻反不足據乎﹖請公下一轉語。再問永公,佛祖通載載龍潭崇信果誰屬邪﹖本朝順治十年,通容嚴統出,始翻亂藏典,據會元小注收龍潭為天王之嗣,援雲門、法眼為馬祖之所出,以致諸山公詰,有司公討,卒至醜態百出,難于為言。今公集五燈全書,不能救正其非,且從而效之,陰懼罪案久定,人所共知,故游易其詞,曰據通載,然通載所載果如是乎﹖余埋頭盤山,二十餘年,未敢輕易論法門事,恐辱宗風,迫不得已,四次寄書與公,苦口勸誡,即欲殺欲割,亦不敢辭,無他,惟冀報佛恩祖恩于萬一耳。存誠錄二刻成寄覽。甲戌五月十五日。」

與超永書外,復有上張相國素存書云︰「近有妄人,突出偽書,誑君罔聖,靡所不至。某眎法如泰嶽,眎身如游塵,恐辱至道,不惜微軀,作存誠錄初刻成,進呈覽觀,今以二刻奉上,我大護法不忘宿因,俯垂明鑒,法門幸甚。」素存張玉書。又有與王侍郎阮亭書云︰「某辱知遇于先生,幾二十年,不為不久,先生知某戇直,不為不深,書札往復最夥,不為不信。而先生謂某豈好辯之人哉﹖然事有不獲已者,即斧鉞當前,固弗暇避耳!或謂出家應忍辱,不應辯諍,此戶外之見,皮膚之語也。昔吾佛世尊,有折攝二門,降伏外道,制諸魔王,非一槩慈悲,以聽其戾亂橫言皮也。今超永根嚴統之偽書,引近日之譌言,種種繆亂,某若隱忍而不敢言,此誠法門之罪人也。前存誠錄初刻成呈覽,今以二刻奉上。先生靈山囑累,當代鴻儒,維持世道,不無公論。」《蠶尾集》八,答拙菴禪師書云︰「侍者至自山中,詢知道味甚適。大刻存誠二錄,具知衛道苦心。向所以不奉報者,以天界浪杖人與費隱一段公案,流傳諸方,至今以為口實,似不必又煩筆舌。且張無盡行事污人齒頰,其言何足為有無哉!冤親平等,豈況鬥諍,唯吾師裁之。」拙菴來書急,漁洋答書緩,拙菴來書熱,漁洋答書冷。漁洋所養,超於拙菴矣。

惟徐華隱嘉炎撰《拙菴語錄》序,頗為拙菴張目,然亦限於丘玄素偽碑一節,至洞宗世次,局外人不能贊一詞也。序有云︰「余于禪宗,雅不能為楊大年、張無垢之入室,顧常留心考證之學,于方外典籍,時復博稽而詳核之。獨怪近者兩宗之爭,為張無盡所傳丘玄素偽碑事。無盡之品,視無垢不啻薰蕕,觀其陰陽于惇、卞之間,已非君子,彼所援附,豈足為信,乃欲借以獨張南嶽之軍,為識已陋矣。拙菴爭之急,辨之疾,固有所不得已」云。無垢張九成。序作於康熙三十八年己卯,華隱己未鴻博也。然鴻博參加《五燈全書》之諍者,尚有潘次耕耒,則別有作用者也。


六十心

指凡夫心的六十種差別相。出自《大日經》卷一及《大日經疏》卷二。這是對凡夫心理所作的細密分析。茲略釋如次︰

(1)貪心(ḥdod-chags-kyi sems)︰謂隨順染法。

(2)無貪心(ḥdod-chags-daṅ bral-baḥi sems)︰謂隨順無染法。

(3)瞋心(she-sdaṅ-gi sems)︰謂隨順怒法。

(4)慈心(byams-paḥi sems)︰謂隨順修行慈法。

(5)癡心(gti-mug-gi sems)︰謂隨順修不觀法,即不觀前言善惡是非,遇便信受。

(6)智心(śes-rab-kyi sems)︰謂順修殊勝增上法,即是人於種種所說之中,皆以智簡擇勝上者而行之。

(7)決定心(gtan la phab-paḥi sems)︰謂尊教命如說奉行。

(8)疑心(the-tsom-gyi sems)︰謂常收持不定等事,疑惑不能前進。

(9)闇心(mun-par-gyur-paḥi sems)︰謂於無疑慮法,生疑慮解。

(10)明心(snaṅ-bar gyur-baḥi sems)︰謂無疑慮法,無疑慮修行。

(11)積聚心(sdud-paḥi sems)︰謂於一事生信解已,更聞種種殊異法,皆能合集為一。

(12)鬥心(ḥthab-paḥi sems)︰謂互相是非為性,聞他所說言教,常好辯論是非。

(13)諍心(rtsod-paḥi sems)︰謂於自己常內懷是非之心。如自思惟一義竟,輒復自設異端推求其失。

(14)無諍心(mi-rtsod-paḥi sems)︰謂是非俱捨者,其心不懷向背,雖先所宗習作如是見解,更聞異言以違合理,即受行之,或先以為是,聞他以為不善,即能改之。

(15)天心(lhaḥi sems)︰謂心思隨念成就,如諸天以先世果報故,若有所需,不加功力,隨心而生。此心當自覺知勿貪世間悉地。

(16)阿修羅心(lha-ma-yin-gyi sems)︰謂樂處生死者,其果報似天,而行業住處不同,因深樂生死果報快樂,不能進取,應觀無常苦為對治。

(17)龍心(kluḥi sems)︰謂思念廣大資財,能障出世淨心,故當思惟少欲知足無常等為對治。

(18)人心(miḥi sems)︰謂思念利他者,常思某甲於我有恩,我當以如是方便令得大利,某甲曾於我有所不益,今當報之。故當早求法利,不應紛紜思慮他緣。

(19)女心(bud-med-kyi sems)︰謂隨順欲法者,經云女人多欲百倍於男子,常念所經樂事,或想他容色姿態等,能令行者障蔽淨心,故當以不淨念處等觀身實相為對治。

(20)自在心(dbaṅ-phyug-gi sems)︰謂思惟欲我一切如意者。「自在」即外道所事天神,能隨念造諸眾生及苦樂等事。當觀諸法皆屬眾因緣,無有自在。

(21)商人心(thsoṅ-paḥi sems)︰謂行者先務內外學問,令周備已,方復籌量,如商人先儲聚貨物,後思惟分用何處可得大利。當修捷疾智為對治。

(22)農夫心(shiṅ-paḥi sems)︰謂廣聞道品而後求法,如學耕稼者,於未耕之前先諮詢耕植耘耨等事。當修利智為對智。

(23)河心(thu-boḥi sems)︰此心性雙依二邊,或時修常,或時修斷,或復邪正兼信,如河水雙依兩岸。當修專心一境為對治。

(24)陂池心(lteṅ-kaḥi sems)︰此心譬如陂池,若眾水流入,終無厭足,若名利集身,乃至所學法,終無厭足。當以少欲知足為對治。

(25)井心(khron-paḥi sems)︰謂凡所思惟好尚深遠,所有善不善事,皆欲令人不能測量。當以緣起法門及善人相等顯了易知之事為對治。

(26)守護心(kun-tu-sruṅ-baḥi sems)︰謂唯此心是實,餘心皆不實,或己見為實,餘見悉不實,此護己之心,如世人守護己身財物,故云守護心。當以兼護他人為對治。

(27)慳心(sor-snaḥi sems)︰此心諸有所作,皆為自身,故財物伎藝,乃至善法,皆自藏吝於惠人。當以念施及無常為對治。

(28)狸心(byi-laḥi sems)︰謂此人雖遇聞種種法要,但作心領受記,持而不進行,如猫狸伺捕禽鳥,屏息靜住不務前進,待良緣會合,方勇健勵行。又此人若受人恩惠,亦如猫狸受人種種養育,不識恩分。故當以隨聞即行、常念恩德為對治。

(29)狗心(khyiḥi sems)︰謂聞少分善法,便以為行不可盡,不復更求勝事,如狗遇少分粗鄙之食,便生喜足。當以增上意樂為對治,想心如大海,少亦不拒,多亦不溢。

(30)迦樓羅心(namkhaḥi-ldiṅ-gi sems)︰謂迦樓羅鳥常恃兩翅挾輔其身,此心亦爾,常念多得朋黨與輔翼相資以成大事,又因見人行善而後發心,不能獨進,故當以勇健菩提心,如師子王不藉助伴為對治。

(31)鼠心(byi-baḥi sems)︰謂思惟斷諸繫縛者,如鼠見他箱篋繩繫等,輒好咬齧損毀,然時齧時輟無趣為之,終至所有繫屬及成事,皆阻敗無成。

(32)歌詠心(gluḥi sems)︰謂從他聽聞正法,以種種文句莊嚴分別演說,以傳法音,如世人度曲於他,復為他人奏出種種美妙之音。此多為聲聞宿習,能障淨心,故當念我當得內證自然之慧,普現色身而為演說為對治。

(33)舞心(gar-gyi sems)︰謂修習種種神變,現種種未曾有事,令前人心淨悅眼,如世人之舞蹈。此多是五通餘習,若偏尚如是悉地方便求願,亦障淨心,故當念除蓋障三昧心無散動,勿貪世間少驗。

(34)擊鼓心(sil-sñan-gi sems)︰謂習種種無礙辯才,擊大法鼓以警悟眾生。此亦能障淨心,故當念早證無量語言陀羅尼,以天鼓妙音普告一切眾,勿以世間小利妨大事因緣。

(35)室宅心(khyim-gyi sems)︰謂修習自護身法,如人造房舍以庇身,此心亦爾,當持戒修善,令今世後世遠離惡道眾苦。此多是聲聞宿習,當念救護一切眾生為對治。

(36)師子心(seṅ-geḥi sems)︰謂修行一切無怯弱法,如師子於諸獸中,隨所至處皆勝,無有怯弱,然易陷於己優人劣之境,妨礙淨心,故當發釋迦師子心,令一切眾生遍勝,無有優劣之分。

(37)鵂鶹心(ḥug-paḥi sems)︰謂行者晝日雖有所聞,誦習昏憒不得其善巧,至暗夜思憶所為之事,便得明了,有如鵂鶹鳥於大明中無所能為,夜則六情爽利。當令所作意無晝夜之別以為對治。

(38)鳥心(bya-rog-gi sems)︰謂於一切處常懷驚怖之心,如烏鳥若人善心惠養,或時伺求其便,皆生猜畏之心。當修安定無畏心以為對治。

(39)羅剎心(srin-poḥi sems)︰謂於善中發起不善,如見人為善,皆作不善意解。應觀功德利益不念彼矩為對治。

(40)刺心(tsher-maḥi sems)︰謂若行善事,便生追悔之心,若作惡事,復自思惟,亦懷慚懼,故常動慮不安,猶如處於棘叢中,一切多損妨。故當犯患時,宜速懺悔,勿生掉悔,若有為善,當心生慶幸以為對治。

(41)窟心(sa-ḥog-gi sems)︰謂諸龍、阿修羅皆在地下或海底深窟中,多有神仙諸樂,能得長壽自在,因此,或念彼中多美女,端正同於諸天,無夭逝之憂,五欲自恣,或念留彼中,可得劫壽見未來諸佛,此皆窟心。當念如法修行,可於此生見法明道,乃至成佛。

(42)風心(rluṅ-gi sems)︰謂於一切處遍種善根,如世間外道種種天尊及三乘諸行,皆悉崇信,猶如種子隨風遍植一切處。當念石田不毛,虛費種子,當求良美福田膏腴之處,專意耕耨,所獲必多。

(43)水心(chuḥi sems)︰謂順修洗濯一切不善法,如水性清潔,雖暫為諸垢所污,澄之則淨,又能洗除諸垢穢,故常發露垢惡,懺洗三業。此亦能障淨心,故當觀心實相,了從本來垢法不生,自能除一切蓋障。

(44)火心(meḥi sems)︰謂此心造善時,如火性赫弈躁疾,須臾間,能成無量功德,造惡亦少時成極重業,故當思惟猛暴之心多所敗傷,以柔和慈善之水方便令滅,而熾然善事務令恒久。

(45)泥心(ḥdam-gyi sems)︰此是一向無明心,不能分別記憶諸事,猶如泥團。若淖溺泥濘,難事越度,當假藉橋樑方能度之,此心亦爾,須歸憑善友,令方便開發,乃能漸去無知,還生慧性。

(46)顯色心(tshon-rtsiḥi sems)︰謂此心易為外境事緣所染,譬如青黃赤白等染色,素絲入之,便與同色。當念專求自證之法,不由他悟不為他緣所轉。

(47)板心(śin-leb-kyi sems)︰謂簡擇善法,隨己力分,唯行一法,不慕餘善法,猶如板行水中,隨其分量受載諸物,過限則不能勝,終亦傾棄之。當發廣大心學菩提行以對治。

(48)迷心(nor-paḥi sems)︰謂因迷亂故,意欲向東而更向西,如意欲學不淨觀,反取淨相。當念專一其心,審諦安詳無倒觀察為對治。

(49)毒藥心(dug-gi sems)︰謂不生善心亦不生惡心,乃至一切心不能起,一切任運而行,漸入無因無果中,如人中毒悶絕,轉趣死地,無有生分。當發起大悲眾善離斷滅空為對治。

(50)羂索心(shags-paḥi sems)︰謂墮於斷見我縛之中,如人為羂索所縛,乃至手足肢節不得動彈。此見能縛行者之心,應速以緣起正慧刀決除此障。

(51)械心(lcags-sgrog-gi sems)︰謂常好端坐,寂然住立,心為修定及觀察法義所拘,如人雙足為械所持,不能前進。當於一切時處,思惟修習,使靜亂無間。

(52)雲心(sbrin-gyi sems)︰謂有憂樂思慮之心,常滯於淫昏之中,猶如夏季三月霖雨特多。故當行捨心,離世間憂喜、隨順法喜為對治。

(53)田心(shiṅ-gi sems)︰謂好修事其身,令光潔嚴好,如人有良美之田,常修治耕墾,除諸雜穢,種種方便令得清淨。當念迴此功德,修事其心,以如是諸供養具,播植福田資成勝果。

(54)鹽心(lan-tshvaḥi sems)︰謂於所思事復加思念,如憶念欲色時,還復自推求,猶如鹽性鹹,凡所入處皆增鹽味。故當安心諦理,使之穿徹為對治。

(55)剃刀心(spu-griḥi sems)︰謂以剃除鬢髮之離俗出家相為滿足,不求餘行。當知此心最惡,能令一切善根不生,故應念一切聖賢所斷者唯無明住地三毒之根,若能剃除此妄想,乃名真出家。

(56)彌盧等心(ri-rab-lta-buḥi sems)︰謂心如須彌山,高絕眾峰,謂無人出其上者,乃至師、僧、父母所應尊敬處,皆不能低心相待。故當以忍辱謙卑,於一切眾生作大師想為對治。

(57)海等心(rgya-mtsho lta-buḥi sems)︰謂於一切勝事,皆歸之於己,如大海吞百川,謂餘人皆無能比。故當念三賢十聖等無量大功德海,不應起大慢之心。

(58)穴等心(phug-ltar-buḥi sems)︰謂初發心受戒時,具足無缺,不久漸生漏法,猶如完堅之器,後遇緣穿穴,終無所堪任。以知性之多變,常令所為之事皆有始終為對治。

(59)受生心(skey-bar-ḥgyur-baḥi sems)︰謂所修諸行,皆欲迴向受生,故稱受生心。然當知得果亦兼善惡,故當甄擇善惡,除去不善,純修白法,復以慧更去粗鑛,乃至得成純一清淨醍醐妙果。

(60)猨猴心︰此心梵本不記。依《大日經疏》載為猨猴心,指行者之性躁動不安,多所攀緣,猶如猨猴之性,身心散亂常不暫住。當以不隨動散之想,繫緣一境為對治。

西藏文《大日經》則於第四十五心(泥心)之後,加濁心(rñog-paḥi sems)而成六十心。《大日經疏》卷二云(大正39‧600b)︰「此六十心,或時行者本性偏多,或由行道用心發動先習,或一時雜起,或次第而生,當於一切時留心覺察,自然得順菩提心。」此中,本性偏多指如猨猴心之散亂偏多,亦指多貪、多瞋等偏多。發動先習指如天心、阿修羅心、龍心、女心、自在心、農夫心、歌詠心、舞心、室宅心等,一時雜起或次第而生則指此六十心或一時俱起,或前後依次而生。

此六十心皆由我執所生,《大日經疏》卷二謂,若能了解十住心中之「唯蘊無我心」,即可斷除此六十心。

〔參考資料〕 《大日經住心品疏私記》卷八;《大日經疏妙印鈔》卷十三;《冠註住心品疏略解》卷七;《宗義決擇集》卷二十二〈六十心見修二惑之事〉。


出定後語

書名。二卷。日本‧富永仲基(1715~1746)著。延享二年(1745)刊行。收在《現代佛學大系》第二十九冊。內容依歷史研究,認為佛教聖典並非釋尊直說,乃隨時代之推移漸次添加而成。本書可謂為日本「大乘非佛說論」的先驅。

全書係以隨筆體的漢文寫成,共分二十五章,上卷由第一章「教起前後」至第十三章「四諦、十二因緣、六度」,下卷由第十四章「戒」至第二十五章「雜」。其中,第一章「教起前後」,謂釋迦之教法,係就外道之教增添、整理而成。釋迦滅後,有經、律、論三藏的結集。其後,有文殊之徒,在小乘之外,作般若之教,為大乘之始。之後出現法華、華嚴、涅槃等說,而形成所謂的大乘佛教。因此,他認為佛教界謂「諸教皆釋迦之直說」為至愚之事。且於以下諸章,對諸教、諸說加以詳論,且對種種異說及矛盾加以指摘,並認為釋迦直說的僅《阿含經》而已。

本書出版之後,日本教界人士紛紛著書反駁,如放世《辨出定後語》二卷、無相文雄作《非出定後語》一卷、慧海潮音作《摑裂邪網編》二卷。註釋有仲野安雄的《出定後語附解》,及吉川延太郎的《註解出定後語》等書。

◎附︰村上專精著‧楊曾文譯《日本佛教史綱》第四期第二十二章(摘錄)

富永仲基在延享二年(1745)作《出定後語》二卷,論旨十分尖銳,比在這以前的神儒學者的排佛論進了一大步。富永仲基是大阪人,通稱為「道明寺屋吉右望門」,開始學儒學,後來據說曾幫助黃檗山校印《大藏經》,得以通覽研究佛教的經、律、論。他在《出定後語》中首唱大乘非佛說論,抨擊諸宗,並引據三藏作證明。淨土宗的文雄首先作《非出定後語》進行反駁,接著,真宗的潮音作《摑裂邪網編》二卷,極力進行反駁論辯。服部天遊在富永仲基之後再次唱「大乘非佛說論」。服部天遊是京都人,家以織染為業,在空餘時講讀儒佛之書,其中對佛教最留心,對天台宗、華嚴宗的教義發生疑問,最後作《赤裸裸》一書。此外,朝夷原生作《釋氏古學考》。文政四年(1821),西教寺的潮音作《金剛索》一卷反駁《赤裸裸》。在仲基、天遊、厚生的前後,有本居宣長、中井積善、正司考琪出世,他們從各個方面抨擊佛教。其中本居宣長首次提倡所謂古道,研究神道,雖然對以前的神儒佛都進行排斥,但主要致力排斥佛教。至於中井積善、正司考琪二人,則專門從實際的方面論證佛教各宗的弊害。積善是大阪的儒者,在寬政初年作《草茅危言》六卷,講經世之策,在書中主張毀棄寺院,廢除僧侶,特別抨擊當時最盛行的淨土真宗。考琪也作《經濟問答祕錄》,在其中論證諸宗的弊害。在天保年間(1830~1844),平田篤胤繼本居宣長之後,倡導所謂古道,大力抨擊佛教,作《出定笑語》、《古今妖魅考》、《巫學談弊》等,其中以真宗、日蓮宗當作神道的二大敵宗。真宗的曇龍、南溪等人,相繼作書,與他們對抗。


北山錄

十卷。唐‧梓州慧義寺沙門神清撰,北宋‧慧寶註。又稱《北山語錄》、《參玄語錄》、《北山參玄語錄》。收在《大正藏》第五十二冊、《禪宗全書》第三十九冊。作者神清所住慧義寺位於長平山之北,故稱「北山」;又本書博綜儒釋道三教玄旨,故稱「參玄」。

依《宋高僧傳》卷六〈神清傳〉載,釋神清,俗姓章,綿州昌明人。年十三,受學於綿州開元寺辯智法師。當時敕令嚴峻,出家者限念經千紙,方許落髮。清即誦《法華》、《維摩》、《楞伽》、《佛頂》等經。年十七,即講《法華經》。元和年中,示寂於慧義寺。師平昔好為著述,三教俱曉。前後撰《法華玄箋》十卷、《北山參玄語錄》十卷等書,凡百餘卷。其中,《北山錄》博該三教,最為後世僧俗所愛讀。

本書係作者站在佛徒立場所寫的論文集,計分十六篇。始於「天地始」,迄於「外信」。所論涉及佛教之世界觀、釋迦之生平、佛教三藏之大略,以及佛教與外學外教之關係等。其中較具史料價值者,略如下列︰

(1)卷三〈合霸王〉篇,除歷敘佛教與印度阿闍世、阿育王等之關係外,並論及魏晉南北朝佛教與帝王之關係。

(2)卷四〈宗師議〉,論述佛教義學與禪法之各傳承系統。

(3)卷六〈譏異說〉,以義學沙門立場明白指斥南宗禪之後學。謂彼等忽視戒律,誤傳宗祖傳承系統。作者並且對宗門祖師「以心印心」之事,頗不以為然。其文云︰「其傳法賢聖,間以聲聞,如迦葉等。雖則迴心,尚為小智,豈能傳佛心印乎﹖(中略)然今諸門皆禪,而惡乎知佛,禪獨乃一家耶﹖」對於神清這種看法,契嵩在《傳法正宗記》卷二曾對其譏斥禪者之論加以反駁。

(4)卷八〈住持行〉一文內,曾述及自姚秦迄唐代之僧官設置大略。

又,本書傳本極少。《大正藏》所收者,為民國十年影印出版的宋刊殘本。母本於民國初年始告發現。

◎附︰陳垣《中國佛教史籍概論》卷五(摘錄)1921年景印宋刻本。《唐書》〈藝文志〉作《參元語錄》,《宋志》作《北山參元語錄》,焦竑《國史經籍志》《參元語錄》與《北山語錄》重出,《季滄葦書目》作《宋遼北山錄》,則因卷首有沈遼序而誤也。

神清,《宋僧傳》六有傳,梓州慧義寺沙門,元和中卒。傳稱其︰「好為著述,(中略)都計百餘軸,並行於代。就中語錄,博該三教,最為南北鴻儒名僧高士之所披翫焉。寺居郪城之北,長平山陰,故云北山;統三教玄旨,實而為錄,故云參玄」云。以是知唐、宋志所著錄者即此書也。

是書為理論體,頗似周秦諸子。以三字或二字為題,如〈天地始〉、〈聖人生〉、〈異學〉、〈外信〉等,凡十六篇。會萃孔、老、莊、列、荀、楊、班、馬之言,而折衷以釋氏。書甚古雅,惟因其中有關涉禪宗世系之說,頗為禪者所攻擊。契嵩《鐔津集》有〈評北山清公書〉,即指此。

此書未經入藏,傳本甚少。民國初年,發見兩殘本︰一存一至三、七至十卷,為項氏天籟閣入藏,西蜀草玄亭沙門慧寶註,前有錢唐沈遼序,後有殿中丞致仕丘濬後序,皆熙寧元年(1068)撰。一存一至六卷,為華亭朱氏文石山房舊藏,附《注解隨函》二卷,儀封縣平城村比丘德珪撰。同人乃聚貲合兩本影印行世,其原本後歸南海潘氏寶禮堂。

慧寶註,卷三末有開寶六年事,卷十有宋太宗登極時事,則北宋初人。德珪註頗糾寶註之失,第四篇引《傳燈錄》,第七篇引《僧史略》,則又在贊寧《僧史》、《景德傳燈》之後矣。書有差誤,註輒為糾正,而不改原文;註有差誤,《注解隨函》亦正之,而原文不動,最為合法。惟《隨函》卷末有刻主題名一葉,稱︰「宣授講主心印,廣福大師全吉祥,謹施長財,陸續重刊」云云。字體圓柔,不似本書之方勁,乃知為元初重刻宋本。茍無此葉,則全書均可充宋本矣。僧稱吉祥,惟元有之,詳《十駕齋養新錄》九。

神清為義學僧徒,博極群書,對禪宗時致不滿,卷六〈譏異說〉篇尤甚,謂︰「付法傳止有二十四人,其師子後舍那婆斯等四人,並餘家之曲說也,又第二十九名達麼多羅,非菩提達磨也。」以是頗為禪者所詬病。

明教嵩撰《傳法正宗論》四篇,即為對神清而發,《正宗記》卷二末,〈評北山清公書〉云︰「唐高僧神清,不喜禪者,自尊其宗,乃著書而抑之。(中略)固哉清也,徒肆己所愛惡,而不知大屈先聖,(中略)雖能編連萬世事,亦何益乎!書曰『記誦之學,不足為人師』,清之謂歟也。」嵩雖掊擊清書,然與嵩並世之台宗僧徒,亦對嵩書還擊,勝負未分也。清攻擊禪者,謂師子後舍那婆斯等四人,並餘家曲說,未明指何書,慧寶註以為指《寶林傳》,德珪註又謂舍那婆斯名誤,應云婆舍斯多。此皆知有《寶林傳》,而不知《寶林傳》之外,尚有諸書,如《歷代法寶記》之屬也。作舍那婆斯者,乃諸書根據《達摩多羅禪經》及《出三藏記》薩婆多部目錄而來,非誤也。《寶林傳》以達磨為二十八代,今清書謂達磨多羅為二十九代,是《歷代法寶記》之說,非《寶林傳》之說也。慧寶以甲作乙,德珪又以不誤為誤,非敦煌發見《歷代法寶記》,趙城發見《寶林傳》,吾人又何從而正之,則新史料之發見,不可不刻刻留心也。


天童弘覺忞禪師北遊集

六卷。清‧木陳道忞說,真樸編次。收在《嘉興藏》(新文豐版)第二十六冊、《禪宗全書》第六十四冊。

道忞禪師,俗姓林,廣東茶陽人。字木陳,號山翁、夢隱。曾奉清世祖(順治)之召入大內說法,並蒙世祖賜號「弘覺」。本書係道忞北遊大內之說法集錄。卷一收錄大內萬善殿之語錄,卷二收奏對機緣,卷三收奏對別記(上),卷四收奏對別記(下),卷五收偈、贊,卷六收雜著,卷末附錄清‧順治十七年的〈御札〉一篇。

清世宗(雍正)即位後,曾對《北遊集》所載甚表不滿。謂該書「狂悖乖謬之語甚多」而下敕銷燬。此事近人陳援菴(垣)曾加論述。具載在其〈湯若望與木陳忞〉文中。本篇篇末附錄,即其文之摘錄。

◎附︰陳垣〈湯若望與木陳忞〉(摘錄自《援庵史學論著選》)

引言
曩閱乾隆《東華錄》,載雍正十三年九月初四日諭,有昔年世祖章皇帝時,木陳忞大有名望,深被恩禮,而其所著《北遊集》,則狂悖乖謬之語甚多,已蒙皇考特降嚴旨,查出銷燬等語,《北遊集》固未見,即雍正嚴旨亦不見《聖訓》及《東華錄》,不知何以遺之也。民國十四年,在故宮「懋勤殿硃改諭旨」中發見關於佛教諭旨五通,一通題「雍正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餘四通無年月,其中一通即為此旨,乃大喜,喜由此旨得窺《北遊集》內容,而乾隆之所以不將此旨載入《雍正實錄》及《聖訓》者,或因其引有《北遊集》原文也。諭雖無年月,然有御極已十年之語,又有「茆溪森著追封為明道正覺禪師」之語,據《清涼山志》,茆溪之封在雍正十一年五月,則此諭之發,正在其時。民國十九年曾將此諭在《文獻叢編》發表,惟《北遊集》求之累年不獲。前年四月,余無意中在平西某寺見之,凡六卷,顏曰《弘覺忞禪師北遊集》,因亟假錄,並以一部寄葉遐菴先生。卷首載勑書二、御札一,卷一為大內萬善殿語錄,卷二奏對機緣,卷三、四奏對別記,卷五偈贊,卷六雜著,末附挽大行皇帝哀詞,無雕板年月。據《尤西堂集》,辛丑三月已得是集而讀之,則出板當在順治十八年春,木陳以順治十六年九月至京,十七年五月出京,此即其北遊日記,本題門人真樸編次,諭旨指為木陳撰者,恨之深故罪之也。今年暑假,楊丙辰先生眎我新譯德人魏特著《湯若望傳》,凡十四章,四十餘萬言,余讀而善之,中所引湯若望《回憶錄》載順治朝軼事甚夥,足以補國史之闕略。嘗以與《北遊集》對讀,所言若合符節,間有差異,亦由宗教觀念之不同,事實並無二致,然後知雍正諭旨之強辯與矯飾,而世俗所傳順治時各種問題,亦可於此解答,至天主教與佛教當時勢力之消長,更可於此深切著明,茲特表而出之,宜亦談清初掌故及清初教史者所樂聞也。中華民國二十七年長至日新會陳垣識於北平李廣橋西街賃廬。

第一章 雍正諭旨之駁正
(一)琇忞優劣問題

「懋勤殿雍正諭旨」第一段云︰昔我世祖章皇帝萬幾餘暇,留心內典,相傳國師玉林琇,禪師木陳忞,並蒙宣召,均荷眷注。而其實玉林琇之受知在先,恩禮優渥,及力辭告退還山時,皇祖留其徒茆溪森在京,欲令主席,玉林琇以森年齒尚少,遂轉薦木陳忞,如是始蒙召見。兩人之知遇,本自不同,厥後皇祖綸音再召,止及玉林琇,而不及木陳忞,是則玉林琇木陳忞之優劣,早已在聖心洞鑒中矣。

以再召不再召定二人優劣,殊不察事實。因木陳順治十七年五月出京,七月再召玉林琇,十八年正月初七,帝已崩矣,雖欲再召木陳,豈可得哉﹖木陳「挽大行皇帝哀詞」第六首注云︰忞歸山五月,上已二次遣官存問,故有「方辭鳳輦歸巖竇,又報山亭接玉音」之句。《天童寺志》載世祖賜道忞御書唐詩一幅,後識庚子冬日書,詩云︰洞房昨夜春風起,遙憶美人湘江水,枕上片時春夢中,行盡江南數千里。此岑參春夢詩也。唐詩多矣,何獨書此以賜僧人﹖蓋是時董妃已卒,多情天子,念念不忘美人枕上,不覺遂於老和尚發之。然可見木陳歸後,帝眷未衰,不能以復召不復召定二人之優劣也。

至謂玉林受知在先,則玉林之先尚有憨璞聰,豈能以此謂憨璞優於玉林﹖又謂玉林還山時,皇祖留其徒茆溪森在京,玉林以森年齒尚少,轉薦木陳忞。夫茆溪入京,在玉林第一次還山之後,何得謂留﹖玉林悟道甚早,故門徒年長者多,茆溪與玉林同歲,順治十六年,師弟皆四十六,何得謂少﹖玉林轉薦木陳,兩方均無記載,出於臆測,亦未足為據。

惟木陳詞鋒,富排斥力,每有譚論,不問老輩同輩後輩,皆有微詞。如謂雪嶠信作詩寫字,成得甚麼;湛然澄堠卒出身,一丁不識;漢月藏師心自用,鑿空見奇;覺浪盛下筆千言,稍欠精練;熊開元胸次未能灑然;達如不善用心;玉林上堂猶仍時套;寫真頭戴青帽,不合體制等皆是。其後玉林子孫撰《玉林年譜》,反唇報之,並云「師留供大內,恩蒙顧問者非一,然上如不問,則不敢強對,語不及古今政治得失,人物臧否。」其言即為《北遊集》排斥眾人而發,以此論琇忞優劣,尚為近之。

(二)弟子相待問題
雍正諭旨又謂《北遊集》述世祖諭旨,願老和尚勿以天子視朕,當如門弟子旅菴相待,此等尤為誕妄云云。旅菴名本月,隨木陳赴召,木陳還山,留住京師善果寺,此等是否誕妄,有《玉林年譜》可證。《年譜》載世祖請師起名,師辭讓。固謂師曰︰要用醜些字眼。師書十餘字進覽。世祖自擇「癡」字,上則用龍池派中「行」字,後凡請師說戒等御札,悉稱弟子某某,即璽章亦有「癡道人」之稱。然師珍重世祖之深信,未嘗形之口吻楮墨,凡師弟子,俱以法兄師兄為稱。《年譜》所謂「師珍重世祖之深信,未嘗形之口吻楮墨」,蓋暗指《北遊集》而言,然既著之年譜,非形之楮墨而何﹖《年譜》非琇自撰,《北遊集》又何嘗為忞自撰,皆已託之門人編次,雍正之發覺與否,有幸不幸耳。《玉林年譜》有法孫超琦識語云,康熙十六年丁巳,今上皇帝命先師法嗣超崇至天目,請世祖皇帝宸翰回京,今上皇帝御覽後,復批云︰世祖皇帝特賜老和尚御書,以光佛法,今遽收回,朕心甚為不忍,仍付住持和尚收存,惟皇壇請師說戒御諱法名拜帖,留存大內。則順治對玉林實有自稱弟子之事,對玉林如此,則對木陳之請以弟子相待,自屬可信,不得謂之誕妄也。

故友孟心史先生著《世祖出家事考實》,謂二十年庚午,游浙東西諸山,至天童寺,讀奎煥樓壁嵌世祖與木陳敕及手札,札稱木陳師兄云云,似不可信,順治法名既取龍池派中「行」字,比木陳為下一輩,何能稱木陳為師兄﹖想是孟先生誤記耳。民國二十年是辛未,非庚午,亦偶譌也。《天童寺志》載世祖賜道忞御書唐詩,後識庚子冬日書,又御書「敬佛」二大字,末識為木陳老人書,御章曰體元齋,又曰太和主人,與平西法海寺石刻「敬佛」二大字所鈐御章相同。法海碑題「庚子三月既望,癡道人為慧樞和尚書」。慧樞名行地,玉林弟子,木陳法姪,慧樞稱和尚,豈有木陳反稱師兄之理﹖《寺志》載為木陳老人書,較可信。


方丈

指禪林寺院中住持之居室或客殿。別稱堂頭、正殿、函丈。據《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卷上〈慧輪傳〉所載,印度那爛陀寺的僧房,寬皆方丈許。又據《法苑珠林》卷二十九所載,中印度毗舍離城有維摩居士的禪室,王玄策嘗以笏量之,其方廣有十笏,故號方丈之室。然而在唐代以後的禪林,轉而指住持之居室,或用以指住持本人。

◎附︰Holmes Welch著‧包可華、阿含譯《近代中國的佛教制度》第一章第四節、第六章第二節

衣鉢寮
衣鉢寮是方丈自己的事務所。既不是一個大的單位,其執事輩之序次也不高,而他們卻是住持方丈的親信。主要是「衣鉢」們,他們是方丈的機要祕書和直接助手。他們又都是年輕僧侶,擇其靈敏而有應付人之能力者任之。若有方丈所不願接待的訪客來到,即由「衣鉢」去給與令人滿意的說詞,而代表方丈接洽任何事務。若是方丈忙得沒有空閒,也由一個「衣鉢」來點燃在寺內死去僧人行火葬時的柴火。「衣鉢」們須留心火患與盜賊,負收發信件之責,亦須盡各種儀式上之職務。當一位施主施齋並附禮金時,他們便可能要負責將之分給所有的僧眾。

在許多寺院中,包括金山與高旻寺在內,其中之一──稱為「銀錢賜鉢」──即是實在的會計。從各部門每天收來的大宗銀錢都交給他,附帶有一天內收入的摘要,以便轉登「大賬」。方丈可能將多餘的現金存在一家錢莊,或則,在近今,乃放在一西式的銀行。但是應記得,大宗的流動資產卻並非現金,而米穀則在寺院的倉棧中。

到月底,即有我們可稱為「財政人員會議」的聚會。各部門主管都與方丈及銀錢賜鉢聚合,報告該月的賬目,由銀錢賜鉢對照大賬而作審核。留在各部的少數現金也核對清楚,應與大賬之總數相符。該月份的賬目於是可以結算。

衣鉢寮的另一個執事是「莊嚴衣鉢」。他保管繡花的掛旛、佛壇器皿,與日常所用或特殊場合所需的高價法器等。靠一位或幾位「湯藥」之助,他照著那些高價物品之是否如其所需地在鉢內取出,又是否如數歸還原處,也都有合度的登記。「湯藥」之職銜,是因為在方丈病時,他們要為他煎「湯」調「藥」之故。近年來,他們都任事於方丈私用之廚房與餐間內,且也照料方丈個人的貴賓所住的上客房。他們還有很多零碎的事務。對於不歡迎的訪客們,他們則是第一道防線,可以由他們傳訊息給方丈,而傳給他們回音,或則召喚「衣鉢」。他們有查閱日曆的責任(在高旻寺一日須查兩次!)俾知任何前任方丈之忌日是否即是明日。若然,則告知方丈,通常是要請一位代表來出席必要的儀式。在高旻寺,「湯藥寮」也包括了為茶葉、醬油等,以及常備作貴賓之用的,或將特殊場合的僧眾所用的精美食品而設之儲倉。「湯藥」即負責將此類物品分配給全寺各部門。這可以證明在某些寺院,凡物品價值愈高,則愈是緊密地由方丈親自監督管理。

在衣鉢寮中序位最低者為「侍者」,每日由禪堂中的侍者們輪流當值。他照料方丈穿好並脫去法服,摺好並放好;在某些儀式中,當方丈行禮時,要端香盤;飯後拿柳枝給方丈去除齒垢;到寺外去則代方丈拿行袋;總之,是方丈身邊的當差與跑腿。在若干情形下,這個執事不是輪流負責的,而是永久性的。譬如虛雲老和尚有兩個侍者,都是永久伺候他的,在每半年一期的敘職時,都毌需變動,而在我們以後所要講及的,全寺的其他執事們,在敘職時則有更換的。(中略)

方丈的權威
在一位悠閒的旁觀者眼裡,方丈的權威似乎是無限的。所有的高階幹事都由方丈任命,另外,他可與所有的高序職僧會談,可解聘能力不足的幹事,或是賞給忠誠盡責的幹事一間私人寮房,作為退休之處。唯有方丈一人有權處罰犯戒者遷單──也唯有他能頒布新規。寺院的收入照方丈的決定花用。每個重要的問題也都交給他決定。然而,他在作重要決定前,往往都和前幾任方丈或高層幹部商量,若有必要,他還向諸山長老請教。

每個寺院至少都住有一位前任方丈。如果他喜愛權勢,可以保留自己的權力,讓繼任者變成有名無實的傀儡,自己扮演類似皇太后的角色。但是即使他想完全卸下重擔,重要問題發生時,繼任者還是會詢問他的意見,就像他是一個中國大家庭裡的老祖父。在寺院制定決策的方式中,可發現中國家庭系統的影子。中國寺院在印度傳來的直接民主傳統中融入了尊重老者與智者的美德。

以金山為例,它有三間退居寮供退居方丈居住。但是當最後的這位方丈在職時,其中只有一間住了人,而這個人就是上任方丈。「根據舊時的規定」,他告訴我︰「方丈並沒有義務向前任請示,但是我在做重要決定之前,總要先徵求他的同意,因為他是長輩。另外,我也和高階層的幹部討論商量。我不想當一位獨裁的君主。」

如果事關寺院的財產,諮詢就變成是義務性的。沒有任何一件常住物──不論是一畝田,或是一部藏經──可以不經由高級幹部的同意而變賣、轉讓。每年歲末以及每個月當中的一天,有關人員報告所有的帳目(包括方丈的),並交由高級幹部會議批准。這樣就能防止方丈或任何人將公款挪作私用。

這嚴密防止了方丈享用額外津貼。以天寧寺為例,方丈每個月都要掏腰包,支付發給自己的超出八盎司固定配額的臘燭。多年以前,有位方丈到庫房想要點生薑。名叫楊歧的庫頭對他說,生薑平均分配給每個人,不是只給方丈一人。由於這段趣事,後來就有「楊歧薑辣萬年」一句俗諺流傳下來。事實上,很多寺院的方丈室都比較寬敞、豪華,而且他有幾餐食物是由自己的私人廚房供應的,尤其是要招待客人的時候。做佛事時,方丈可獲得一筆額外的酬庸;而且他獲得信徒供養的機會要比其他人多。至少在佛教世界裡,他的地位是崇高的。退休之後,方丈住舒適、稍大於一般的寮房。死後,牌位安置在祖師堂,該堂的供物最為精緻。

我們或許會以為方丈一職是眾人囑目的焦點。其實不然。因為越好的寺院,方丈的額外津貼雖多,所要負的責任卻也越繁重。方丈的首要任務是領導僧眾修行(領眾修行)。天未亮,方丈就在大殿等寺眾上早殿。另外,他還要到餐廳主持兩次主餐。最繁重的是規條上要求方丈每天坐四支香,有時還更多。其中一次(晚上第四支香)他要講開示。午後,方丈要撥出時間給請開示的和尚。他必須在每個重要的儀典上弘法。夏居期間,通常由他講經。另外,他還要擔負前文已述的行政責任。難怪被指派擔任方丈的和尚,常常當夜溜走,另外也有些人死於任內。

方丈修行及處理行政事務的時間比例,依寺院、依人而不同。只要他願意,也可以將絕大部分的行政工作交給屬下。在天寧寺,「衣鉢」負責接待重要的客人,為他們安排有關做法事的事宜。金錢及帳目交由庫房處理,──在其他寺院這兩者都在方丈的嚴密控制下。夏居期間則延請專人任教。方丈於是可以將大部分時間用在領眾修行上。他參加禪堂的每一支香,不是只照規定坐四枝香。晚上,他要到維那巡視完畢後才離開禪堂。白天,只有非常重要的理由,才能離開,而且事先也要請假,與其他人無別。譬如他如果無法上早殿,就要派個「衣鉢」向僧值請「殿假」或「病假」。如果有重要的信徒請他吃午飯,就請「街假」。當然,方丈請假是不可能遭到否決的。他只是要告知有關部門,以便在他離開時,它們能繼續運作。這點很是重要,因為餐廳的和尚要等他開飯。

我的受訪者也許有誇大工作繁重的傾向,他們也許是想修正一般人以為方丈可以坐享權力與奢華的觀念。金山方丈告訴我,如果必須招待貴客,他也只請一枝香的假,其他事務都交由屬下料理,但一位他任內的禪堂和尚卻說,客人與公務耗去了他大半的時間。高旻寺的一位資料提供者談到有名的來果。他說來果在他年輕時代初任方丈之時(他所提示的時間是1919~1931),照例都參加四枝香,但到了五、六十歲以後,他已經沒有力量同時兼顧這四枝香與他行政工作。

如果方丈要離開寺院幾個小時以上,他可能會指派一位代理方丈或副理方丈,通常都是由首座代理。或者,他也可以將領眾修行的責任交給首座,將行政工作交給都監,而不指派統理全局的代理人。有些獲選的方丈要花費他大部分時間照顧他寺,此時他所指派的代理方丈絕不僅於代理而已。

方丈所以重要,並非因為他擁有絕對的權威,而是因為他必須不倚仗權威來統理。因此,只有能贏得高級幹部支持而又能受到清眾尊敬的人,才有資格接掌方丈一職。另外,他還必須有信徒追隨。信徒的布施及信徒的保護──困難發生時──對寺院而言是很重要的。但反過來說,寺院對信徒也很重要。信徒到寺院參加佛事、聽佛法、受五戒。方丈不只要照管僧眾的生活,還要照應信徒。他對信徒、對僧團的影響有時是很鉅大的。這五十年來,少數一些傑出的方丈為了吸引聽眾,不辭勞苦的到各地講經;主持三皈依,吸收了成千上萬的在家弟子;並募化了大筆款項,復舊寺、建新寺,創辦學校、孤兒院與診所。

相反的,由不適當的人選掌方丈職,可能後患無窮。如果他只是懦弱無能,資深的和尚還可給予指導。但是如果他具有行政能力又心術不正,便可能漸漸擺脫那些「老人」,將自己的心腹安插在高位高職上,榨取寺院的錢財,飽中私囊。這時,寺院的紀律將飽受破壞,信徒也會逐漸減少。如果他和他的黨羽久久不下臺,這寺院可能就要毀在他們手裡。因此,選擇方丈是中國寺院所有行政事務中最重要的一件大事。

〔參考資料〕 《維摩經文疏》卷二十二;《繼業西域行程》;《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卷上〈慧輪傳〉;《法苑珠林》卷二十九;《維摩經略疏》卷七;《續高僧傳》卷十;《 敕修百丈清規》卷上、卷下;《佛祖統紀》卷三十九。


四依

(一)法之四依︰為修行佛法的四種原則。即依法不依人、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又稱四依四不依。語出南本《涅槃經》卷六、《大方等大集經》卷五等。

(1)依法不依人︰指以所說的教法合乎佛道與否為準則,而不執著說法者之好壞。

(2)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指依憑說明中道佛性的大乘經典,而不依憑小乘經典。

(3)依義不依語︰指留心於教說的涵義,而不執著表面上的語言、文句。

(4)依智不依識︰指依佛教的正觀之心智,而不依世俗的妄識。

諸經對此四依所作的解釋不一。《涅槃經》述說諸種解釋,最後說︰法即是法性;義即是如來常住不變;智是知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了義是一切了達的大乘經典。天台家大多依從此義。若依《大智度論》卷九所述,法指十二部經;義指十二部經所說的義理;智指能籌量分別善惡的智慧;了義經指佛法僧三寶、六度等。

(二)人之四依︰謂求道者可依憑的四種人。在小乘中,指(1)三賢四善根位,(2)預流、一來果,(3)不還果,(4)阿羅漢果。大乘中則指(1)五品、十信位,(2)十住、十行、十回向位,(3)十地位,(4)等覺、妙覺位。語出《大涅槃經》卷六〈四依品〉、《大乘義章》卷十一、灌頂《大涅槃經疏》卷十等。

(三)行之四依︰為修行者緣以入道的四種行法。即著糞掃衣、常行乞食、依樹下坐、用陳腐藥。又稱四聖種。語出《四分律》卷四十八、《曇無德律部雜羯磨》、《大乘義章》卷十一(本)。略如下述︰

(1)著糞掃衣︰修行者穿著世人所棄弊垢之衣,能使心不生愛著,成就道業。

(2)常行乞食︰出家人常以乞食自活。

(3)依樹下坐︰出家人不另建屋舍,常坐於樹下或住石窟中專修禪定。

(4)用陳腐藥︰出家人若患病時,用陳腐藥調治。陳腐藥,又作腐尿藥、陳棄藥、塵棄藥、腐爛藥。即指以大小便為藥,或指以牛黃加入大黃果後埋入土中令醱酵而成之藥。

《行事鈔資持記》卷上云(大正40‧161b)︰「此四種行入道之緣,上根利器所依止故。」《大乘義章》卷十一云(大正44‧680b)︰「為破比丘四種惡欲,故說此四。(一)破比丘為食惡欲,受乞食。(二)破比丘衣服惡欲,受糞掃衣。(三)破比丘房舍臥具惡欲,受樹下坐。(四)破比丘湯藥惡欲,受陳棄藥。」

(四)說之四依︰為如來說法之四種善巧祕密。即令入祕密、相祕密、對治祕密、轉變祕密。又作四祕密、四種密語漸次等。

(五)身土之四依︰為《華嚴經疏》卷十所說之佛身四依,即色身依色相土、色身依法性土、法身依法性土、法身依色相土。

(六)指眾生應皈依的四種對象︰即皈依佛、皈依法、皈依賢聖僧、皈依正法戒。語出《弘戒法儀》。

〔參考資料〕 (一)《維摩詰所說經》卷下〈法供養品〉;《說無垢稱經》卷六;《菩薩善戒經》卷六〈助道品〉;《大智度論》卷九;《大方便報佛恩經》卷七;《阿差末菩薩經》卷六;《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五;《維摩義記》卷四(末)。(二)《大般泥洹經》卷四;《大般涅槃經集解》卷十五;《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


永明延壽禪淨四料簡

略稱「禪淨四料簡」。五代宋初僧永明延壽撰。係敘述禪淨雙修之要義的偈文。永明延壽,浙江餘杭王氏子,曾參謁法眼嫡嗣德韶,有所契悟,又於國清寺修法華懺,乃決心不唯耽修禪定,且誓力誦經萬善。師見當時禪宗徒眾唯執理迷事,而講教家執事迷理,兩者皆墮於偏見。乃為說明理無礙,空有相成之義趣。極力唱說理事合一,禪淨雙修之要義。

本偈文即延壽主張參禪念佛兼修的作品之一,其文曰︰

「有禪無淨土,十人九蹉路,陰境若現前,瞥爾隨他去。無禪有淨土,萬修萬人去,但得見彌陀,何愁不開悟。有禪有淨土,猶如戴角虎,現世為人師,來生作佛祖。無禪無淨土,鐵床併銅柱,萬劫與千生,沒個人依怙。」

清僧濟能編《角虎集》一書,謂延壽四料簡之文,出自《宗鏡錄》。然《宗鏡錄》中,似未載此文。該文究出自延壽之何等著作,仍待考。

◎附︰虛雲〈禪宗與淨土〉(摘錄)

「四料簡」一出,禪淨二宗頓起鬥爭。淨土宗徒說︰「有禪無淨土,十人九蹉路。」單修禪宗,生死不了;單修淨土「萬修萬人去」。又參禪又念佛,「猶如戴角虎」。「無禪無淨土」,是世間惡人。淨土宗徒,以此批評禪宗,至今鬧不清,屢說參禪之弊。又引證「戒禪師後身為蘇子瞻,青草堂後身為曾魯公,遜長老後身為李侍郎,南庵主後身為陳忠肅,知藏某後身為張文定,嚴首座後身為王龜齡。其次則乘禪師為韓氏子,敬寺僧為岐夫子。又其次善旻為董司戶女,海印為朱防禦女。又甚而雁蕩僧為秦氏子檜,居權要,造諸惡事,此數公者,向使精求淨土,則焉有此。(中略)為常人,為女人,為惡人,則展轉下劣。即為諸名臣,亦非計之得也。甚哉!西方之不可不生也」云云。

我認為修行人後身「展轉下劣」,在人不在法。唐僖宗時,「穎州官妓口作蓮花香。蜀僧曰︰此女前為尼,誦《法華》二十年」。誦《法華經》而轉世為妓,不可謂《法華》誤之,猶參禪人後身「為常人,為女人,為惡人」,亦不可謂參禪誤之。觀音菩薩三十二應,應以何身得度,即現何身而為說法。難道觀音應身也是「展轉下劣」麼﹖阿彌陀佛化身為永明禪師,永明禪師後身為善繼禪師,善繼禪師後身為無相居士宋濂。善繼在蘇州閶門外半塘壽聖寺,血書《華嚴經》一部,他的弘法事業比永明禪師退半了。宋濂為臣,不得善終,則又不如善繼禪師,難道可以說阿彌陀佛也「展轉下劣」麼﹖  

禪宗的泰首座刻香坐脫,九峰不許。而紙衣道者能去能來,曹山亦不許。淨土行人亦常以此批判禪宗的不對,沒有審察到這種批判原出於九峰和曹山,這正是禪宗善知識的正知正見,應當因此注意禪宗,何反以之低估禪宗呢﹖我們現在誰能坐脫立亡,我們連泰首座、紙衣道者都不如,而敢輕視禪宗麼!我認為宗下有淺深,顯教密教有頓漸邪正,念佛也一樣,禪之深淺,區別起來就多了,外道、凡夫、小乘、中乘、大乘,都各有各的禪。中國禪宗的禪是上上乘禪,不同以上所舉的禪,但末世行人參禪,確實有走錯路的,無怪永明「四料簡」中所責。

惟我平常留心典章,從未見到「四料簡」載在永明何種著作中,但天下流傳已久,不敢說他是偽託的。他所訶責「有禪無淨土」,難道禪淨是二嗎﹖念佛人心淨佛土淨,即見自性彌陀,這淨土與禪是不二的。但今人卻必限於念佛為淨,參禪為禪。昔日我佛逾城出家,「入檀特山修道,始於阿藍迦藍三年,學不用處定,知非便捨。復至鬱頭藍弗處三年,學非非想定,知非亦捨。又至象頭山同諸外道,日食麻麥,經於六年,(中略)八日明星出時,廓然大悟,成等正覺。乃歎曰︰『奇哉一切眾生,具有如來智慧德相,但以妄想執著,不能證得。』」其時那裏來的禪和淨呢!以後說法四十九年,都未究竟。至拈花微笑,付法迦葉,亦未說出禪字。禪是最上一乘法,猶如純奶,賣奶的人,日日加了些水,以至全無奶性。學佛法的人,也如純奶滲了水,永明看到便對滲了水的禪說,「有禪無淨土,十人九蹉路。」並不是說純奶的禪「蹉路」。

永明禪師上智者巖,作禪淨二鬮,冥心精禱得淨鬮,乃至七度。若禪是不好的,他決不作此鬮。若淨是他本心所好的,則他必不至拈至七度乃決。且永明禪師出身禪宗,是法眼宗第三代,那裏會自抑己宗,說禪不好的道理。參禪的方法,要看父母未生前的本來面目,其目的只求明心見性。後人參禪違此方法,得些清淨境界,通身輕飄飄的,一下子就開靜,自以為有工夫了,其實滯於陰境,卻不知一念緣起無生,怎能向百尺竿頭進步。永明因此說,「陰境忽現前,瞥爾隨他去。」倒不如念佛老實可靠。但他也不是說光念佛就能「萬修萬人去」,要有淨土,纔能去見彌陀。若以「但得見彌陀,何愁不開悟」為可靠,這又打錯妄想了。

《楞嚴經》阿難白佛言︰「自我從佛發心出家,恃佛威神,常自思惟,無勞我修。將謂如來惠我三昧,不知身心本不相代,失我本心。」豈釋迦佛威神不可恃,不能惠我三昧,而彌陀佛威神卻可恃,卻能惠我三昧耶!念佛決定比妄想三毒五欲等事好,如做好夢,醒來精神愉快,做惡夢醒來情思抑塞,所以瞎打妄想,不如一心念佛,如能法法皆通,則是最高尚的修行。「有禪有淨土」如虎本有威,再加二角,更加威猛,為師作佛,理所當然。至於無善根者,不信禪亦不信淨,糊裏糊塗,則「萬劫與千生沒個人依怙」了。

我平生沒有勸過一個人不要念佛,只不滿別人勸人不要參禪。每念《楞嚴》所指「邪師說法如恆河沙」而痛心,故把「四料簡」的意旨略加辯說,希望一切行人,不要再於「四料簡」中偏執不通,對禪淨二法妄分高下,就不辜負永明禪師了。

〔參考資料〕 《虛雲和尚年譜》;望月信亨著‧印海譯《中國淨土教理史》。


行堂

(一)指行者之居所︰又作行者堂、行者寮。如《敕修清規》卷二〈訓童行〉云(大正48‧1122a)︰「行堂前,掛牌報眾。」同書卷五〈沙彌得度〉亦云(大正48‧1136c)︰「行堂鳴鈸,引剃頭人出。」

(二)叢林職務之一︰即於每日粥飯未開梆前為大眾鋪碗筷,於用齋時為大眾添飯茶、裝茶水等之職役。又,凡行堂者,免晚課誦,餘隨眾。關於行堂所必須注意之事項,略述如次︰

(1)案上焚香,盛茶飯,不得粗蠢,致碗磕作聲。結齋畢,方許收碗。

(2)吃頭堂,候吃二堂人到。

(3)食罷淨碗筯,須留心收拾,失遺損壞者賠。

(4)遇普茶,到禪堂領茶壺、茶鐘,茶畢即還。遇齋,舖蒲墩,拜過即收。齋畢,貼齋單。

(5)地三日一掃,隨眾半坡,值日看寮。

(6)凡打禪七、吃放參,點柱燈,鳴小板三下。放參完,收碗畢,即息燈。


佛祖統紀

五十四卷(現行本缺十九、二十兩卷)。宋‧釋志磐撰。收在《大正藏》第四十九冊。志磐號大石,天台宗僧,嘗住四明(今浙江鄞縣)福泉寺及東湖月波山。著作除本書外,另有《法界聖凡水陸勝會修齋儀軌》六卷,今存。

天台宗從吳越王錢俶求得智者遺書於海外以後,教學中興。宋朝政和年間(1111~1117),吳興釋元穎始撰《天台宗元錄》一百卷,「始自正像統紀,終於教藏目錄」,記述天台宗授受的源流,並把從北齊到宋‧元祐年間的歷代傳承,繫以圖表,明其道統。慶元年間(1195~1200)婺女吳克己增廣《宗元錄》,撰《釋門正統》一書,內分紀運、列傳、總論三科,未及刊行而逝世。嘉定年間(1208~1224)餘姚釋景遷(號鏡庵)取以上二書重加詮次,增立新傳六十餘人,名《宗源錄》。到嘉熙初(1237),錢塘良渚釋宗鑒又就吳書擴為八卷,分本紀、世家、諸志、列傳、載記五科,這樣百多年來,天台一宗史傳的撰述,可說已粗具規模。但本書作者志磐認為以上各書都還沒有達到完整無缺的階段,他曾指出︰「鏡庵則有不立體統之失,良渚則有名位顛錯之謬。至於文繁語鄙,事緩義乖,則皆有之。」又說︰「良渚之著正統,雖粗立體法,而義乖文薉;鏡庵之撰宗源,但列文傳,而辭陋事疏。至於遺逸而不收者,則舉皆此失。」作者為了彌補這些缺點,使所述能更好的顯出天台一宗的全貌,於是在《正統》、《宗源》二書的基礎上,加以改編,並擴大範圍,依仿《史記》和《資治通鑑》體例,編成本書。內分本紀、世家、列傳、表、志五科。不僅內容增加,而且組織嚴密,並廣泛涉及佛教各方面,而不限天台一宗。作者自寶祐六年(1258)著筆,到咸淳五年(1269)八月,凡閱十年,五次改易其稿,夜以繼晝,撰成本書。其用力的辛勤,可以想見。完成之後,又請釋必昇、慧舟、善良、宗淨、法照五人校正,才作為定本。咸淳七年(12 71)刊成行世,他已經是臥病的暮年了。

本書卷首有〈通例〉一篇,說明本書的體制、內容、寫作的旨趣和方法。關於本書的命名,作者解釋說︰「佛祖者何﹖本教主而繫諸祖也;統紀者何﹖通理佛祖授受之事也。」表明本書是釋迦牟尼和以下各祖師教法傳授的歷史記載。關於近代諸師的立傳,作者提出三個標準︰一是「觀行修明」,二是「講訓有旨」,三是「著書明宗」。此外「經理法事,旁贊教門」的僧人以及通達台宗的搢紳名賢儒生居士,也有所收錄。關於諸師的稱謂,作者標出從國號、山名、師號、生地、寺名、自號、郡名、著書之名八例。關於引用的書籍,列舉有大藏經典七十二部,天台教文二十一部,釋門諸書二十四部,儒宗諸書四十一部,道門諸書二十部,事實上引用的典籍文章還不止此數。至於本書的體裁,是每類的前面有〈序〉,本紀的後面還有〈贊〉。書中凡是遇到要辯論釋疑的地方,則用〈述〉來闡明。引用前人的議論作按語則標明姓氏。有些名相或事實需要解釋的,則用雙行小字註於文中。資料的來源則註於篇末,有些地方不註出處,則是「或因舊文以刪削,或集諸文以補足,或取師友之論著,或考碑碣之撰述,不復一一註所出者,修史之法當若是也。」從這些凡例上,可以看出作者是十分講究史法,而且是有著較深研究和著述經驗的。

本書內容︰本紀部分凡八卷(卷一至卷八)。初為〈釋迦牟尼本紀〉,從明本迹、敘聖源起,至分舍利、集三藏止,引用經論教文,按年排次,從天台宗的角度來闡述釋迦一生的法化,共四卷。次為〈西土二十四祖紀〉,自大迦葉尊者至師子尊者,都是歷代嫡傳的大師,悉依《付法藏經》敘述,凡一卷。三為〈東土九祖紀〉,自北齊‧慧文禪師至荊溪湛然禪師,是中國從北齊到唐代遠宗龍樹開創天台宗派和繼承顯揚的諸師。其中智顗以下六人是吳越王錢俶請益過的,共二卷。四為〈興道下八祖紀〉,自興道(道邃)至法智(知禮)共八人,繼荊溪之後傳播台教,但都沒有師號,所以作者摭取他們的行實,冠以尊號,同於私諡,共一卷。

世家部分凡二卷(卷九至卷十)。〈諸祖旁出世家〉,都是傳教明宗,分燈照世,與本紀諸祖互相輝映的大師,凡有南嶽、天台以至寶雲十三世家,二百有五人(不盡有傳紀)。

列傳部分凡十二卷(卷十一至卷二十二)。首為〈諸師列傳〉,自慈雲以下,至法智十世止,而以廣智、神照、南屏三家最為繁衍,共十卷。次為〈諸師雜傳〉,為淨覺、神智、草庵三家,認為這三家都曾「背宗破祖,別樹門庭」,所以區別開來。共一卷。三為〈未詳承嗣傳〉,載東陽傅大士以下四十餘人,因「有功教門事遠失記」,所以別為一卷。三類列傳,合四四一人(現行本有傳者僅一七一人)。

表的部分凡二卷(卷二十三至卷二十四)。首為〈歷代傳教表〉,從梁武帝天監元年(502)起,到宋仁宗明道二年(1033)止,以年為綱,排比慧文至知禮諸師的大事,以明台宗的授受和傳播,共一卷。次為〈佛祖世系表〉,就前面本紀、世家、列傳中諸人(末尾略有所增),列表來表示傳承的關係,共一卷。

志的部分凡三十卷(卷二十五至卷五十四)。首為〈山家教典志〉,為慧思、智顗等六十一人的著述目錄,同於史書的《藝文志》,共一卷。二為淨土立教志〉,首載蓮社七祖、十八賢和入社一二三人和不入社三人的傳,附有宋‧契嵩撰的《東林影堂六事》。十八賢傳是據宋‧陳舜俞、釋懷悟等所刊正詳補的傳又加增補而成。次記往生高僧一三四人、高尼七人、雜眾六人、公卿三十一人、士庶二十三人、女倫四十三人、惡輩五人及往生禽魚等,這些乃是根據宋‧釋海印撰的《淨土往生傳》十二卷刪削而成。後附往生續遺十人,引自《報應記》、《冥祥記》等書,共三卷。三為〈諸宗立教志〉,記禪宗達摩等六人,賢首宗法順等九人,慈恩宗玄奘等二人,瑜伽密宗金剛智等五人,南山律學道宣等三人,共一卷。四為〈三世出興志〉,記過去、現在、未來三世成住壞空大小各劫的演變和人世及佛教的情況,共一卷。五為〈世界名體志〉,繪有華藏世界、萬億須彌、九山八海、大千三界、忉利天宮、諸天和震旦、西域、五印及地獄等國,並引經文作為說明,共一卷。六為〈法門光顯志〉,記錄佛教各種儀式和事相的起源,共一卷。七為〈法運通塞志〉,主要是記佛教的出現、傳播及中國佛教盛行與衰落的狀況,同時也記載歷史上的大事,自周昭王二十六年(西元前1023)起,依年月編次,到宋理宗寶慶三年(1227)止,是一部佛教大事記,尤詳於宋代,約占其中三分之一的篇幅。這一志是參考宋‧釋祖琇的《佛運統記》、釋德修的《釋氏通紀》而成,共十五卷。八是〈名文光教志〉,選錄有關天台宗的重要的碑文、序言、論述、書牘等,前面是名人居士的文章十七篇,後面是高僧及作者自撰的文章七篇,共二卷。九是〈歷代會要志〉,集有關佛教的史實,旁及道教,按時代先後分類編排,凡六十五項,共四卷。

在宋代,禪宗和天台宗為了西土傳承二十八祖和二十四祖的問題,曾有過一段爭論。釋契嵩據《寶林傳》,主張二十八祖,子昉則謂這些「瀆亂正法,瑕玷禪宗」。本書內,以台宗的立場,認為︰「吾宗謂祖承止師子,而禪林加四人,於是競相是非,連代不息。(中略)嵩明教作定祖圖,謂禪經具載二十八祖。今檢經但列九人,而名多不同。昉法師作止訛以斥之,宜矣。」此中門戶之見,自然難免了。不但如此,即在天台宗內,宋代也有山家、山外二派的分別。作者是擁護山家派的,曾撰〈宗門尊祖議〉一文尊山家派為正統;對於山家的倡導者知禮的所謂闢異端、再清教海的功績,是極端稱讚的。因此在列傳內,另闢〈諸師雜傳〉一類,收「錄諸師之未醇正者,故淨覺以背宗錄、神智以破祖錄、草庵以失緒錄。」這三家都是山外派,《釋門正統》把前二人列於〈扣擊宗途傳〉內,對他們還有恕詞(見卷五),本書則加以貶黜,「置之雜傳,以示家法之所在。」

本書作者幼年曾從儒者袁機受學,在文、史學以及文章方面,都有一定的基礎。而平日又留心僧傳,愛好鑽研,所以他曾說︰「昔魯直(黃庭堅)見僧傳文鄙義淺,欲刪修之而不果,惜哉!如有用我者,吾其能成魯直志乎﹖」本書的注重體例和章法,溶合紀傳、編年、會要於一書,正證明作者在史學方面的湛深修養,故能綱舉目張,文采斐然,在佛教史傳中,可算是成就較高的著作。作者在選擇史料上,態度也頗為矜慎,重視史料的真實性。如《傳燈錄》謂志公令人對慧思說何不下山教化眾生。作者根據南嶽願文,證明志公早已逝世,慧思沒有可能見到他,所以正文中不記此事。又晁說之撰〈明智塔銘〉,謂荊溪傳法於行滿,行滿遞傳法於廣修。作者則根據《大宋高僧傳》,作荊溪道邃、廣修遞相傳受。此外在智顗(卷六)、義通(卷八)、知禮(卷八)等記中,對舊傳的一些錯誤,也於註中加以糾正。另外在本書各部分中,還保存了許多珍貴的佛教史料。《法運通塞志》載太平興國七年(982)六月譯經院建成,天息災述譯經儀式(見卷四十三),淳熙十年(1183)釋若訥上試經度僧的劄子(見卷四十七),嘉泰二年(1202)臣寮請禁止吃菜事魔的奏狀(見卷四十八),在各卷中又引用了許多條(宋)《國朝會要》(見卷四十三乾德三年小註),這些多是有關一代典章制度和社會史料,甚為可貴。在〈歷代會要志〉中,關於佛教制度的建立和沿革,佛教盛衰消長的演變,都有簡明的記載,並旁及儒家、道教、摩尼教、白雲菜等,足供研究社會動態和宗教發展的參考。

本書是一部洋洋五十萬言的巨著,因而在前後照顧上,也不免有些誤失。如卷十五法鄰傳〉中說,高麗‧義天請法鄰「跋所受教乘歸國、師援筆立成」。註說「文見名文光教志」,但〈光教志〉中實無此文。卷三十三〈十王供〉中,歐陽修夢十王下註「見〈通塞志〉嘉祐六年」,實應作熙寧五年。但這些都是很細微的缺點。

本書現有兩種版本,一是明《南藏》和《嘉興藏》本,作五十四卷;一是日本《卍續藏》本,作五十五卷。但卷二十一空卷,第二十二卷就是明藏本的第二十一卷,所以二者仍是一樣的。

本書列傳部分,殘缺極多,有些人在其他書中,還可以找到傳記。如卷十八所缺的正庵端信、晦庵慧明,在《釋門正統》卷七中都有傳存在。同卷的古鏡文杲、卷二十的頑空智覺,也見於《續佛祖統紀》卷上。此外卷十七的佛光法照,卷十八的雲夢允澤、古源永清,也都見於《續統紀》卷上。而且法照逝世於咸淳九年(1273),允澤逝世於元‧大德元年(1297),永清逝世於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這些人的卒年晚於本書的刊行年代,他們的傳是不應出現在本書中。《續佛祖統紀》著者所見到的本書,和現今流傳的版本不一樣,是沒有這些人的,故此才在《續統紀》中著錄。本書現在流通的本子,則是經過後人的增補。再,卷十八現存目錄上,載有佛光照法嗣子庭師訓等二十三人,佛光照就是法照,也是本書的校正人之一,不應列入本書,更談不到他的法嗣了。《卍續藏》本在卷十九目錄後面,還存〈文節傳〉一篇,他是元‧至正二年(1342)逝世的,卷四十八還載有咸淳以後直至元順帝至正二十八年的記事,後人附益進去的痕迹,更為顯然。又卷二十四〈佛祖世系表〉中,也載有以上元代逝世的人。卷五十三〈歷代會要志〉經目僧數條也記錄元世宗時代僧尼人數和寺院所數,同樣都是後人所補入的。(蘇晉仁)〔參考資料〕 陳士強〈佛祖統紀脈絡〉。


宋高僧傳

三十卷。宋‧贊寧撰。收在《大正藏》第五十冊。

贊寧俗姓高,吳興郡德清縣(今浙江省德清縣)人。後梁‧貞明五年(919)生,後唐‧天成間(926~929)在杭州祥符寺出家,清泰初年(934)入天台山受具足戒。通南山律,有「律虎」之稱。任兩浙僧統,吳越國王授以「明義宗文大師」的稱號。宋‧太平興國三年(978)吳越降宋,寧隨錢俶來到汴京。宋太宗在滋福殿召對,授予紫衣,賜「通慧大師」號。六年(981)任右街副僧錄。七年(982)奉令修《大宋高僧傳》,乃請命回杭州編纂,到端拱元年(988)完成。淳化元年(990)又奉令編《三教聖賢事迹》,寧擔任其中的佛教部分,撰成《鷲嶺聖賢錄》五十卷。二年(991)任史館編修,咸平元年(998)任右街僧錄,次年遷左街僧錄。咸平四年(1001,一說咸平五年)入寂,年八十三歲。撰佛教著作共一五二卷,一般著作四十九卷。

宋代開創以來,一變後周王朝對待佛教的限制政策,於是雕大藏經,設譯經院,普渡僧尼,營建寺宇。太宗還注意到佛門中的高賢景行的人物和事迹要加以編纂,特命贊寧擔負這個任務。贊寧在杭州與弟子顯忠、智輪等從事編撰,歷時將近七年,撰成本書三十卷,受到太宗的獎勵,令僧錄司編入大藏。到至道二年(996),贊寧又修理重治,補進去一些材料(見後序),始成定本。

作者為編纂本書,廣泛地採摭了各方面的資料。他上太宗表文中曾說︰「遐求事迹,博採碑文。」自序中也說︰「或案誄銘,或徵志記,或問輶軒之使者,或詢耆舊之先民。」而以採自碑文塔銘的為最多,就現在的碑版文字來對照,還可以看出其中採擷的痕迹,如〈道因傳〉是據李儼撰的碑文,端甫、宗密傳是據裴休撰的碑文,惟寬、上恒、神湊、寂然傳是據白居易撰的碑銘。這些傳中都曾經提到某某人為他撰碑或銘,這就等於註明了出處。另外有的雖沒有說明出處,實際也是從碑銘中來,如〈玄素傳〉是據李華撰的〈潤州鶴林寺故徑山大師碑銘〉,〈道光傳〉是據皎然撰的〈唐杭州華嚴寺大律師塔銘〉,似此者還很多。此外,如〈知玄傳〉引用僧徹撰的傳,〈懷素傳〉引用如淨撰的傳,〈鑒真傳〉引用思托撰的《東征傳》,又如羲寂、德韶、王羅漢等,或是贊寧的同學,或是贊寧曾經撰過塔銘,這些傳也就是參照贊寧自己的原作寫的。再如法翫、志鴻、允文、道育傳,則是經過贊寧親身採訪寫成的。另外,作者還根據了一些唐人的著作,雖沒有註明,但仔細考察還不難複按,如不空、一行、難陀、義師、智燈、守素、法正、惟恭、會宗、道蔭等傳,都是據段成式的《酉陽雜俎》及《續集》;明瓚、圓觀等傳,都是據袁郊的《甘澤謠》;搜集方面之廣,由此可見。

本傳分〈譯經〉、〈義解〉、〈習禪〉、〈明律〉、〈護法〉、〈感通〉、〈遺身〉、〈讀誦〉、〈興福〉、〈雜科〉十篇,每篇之末有論,均與《續高僧傳》相同。但在有些人的傳末又附以系曰,來申明作者的宗旨,或者自為問答,來解釋某一疑難,則是前傳所無。

本傳著錄自劉宋到宋初十個朝代的高僧,正傳得五三一人,見於附傳的一二五人。

贊寧明習掌故,對於史書寫作的體例,頗為重視,在某些篇傳中,就表達了這種意見。〈欽師傳〉中說明作傳的人受到條件的限制,難免遺漏。本書中記載上涉到魏、齊、陳、隋的僧人,用來補《續高僧傳》之闕,就是這個原故。〈道鑒傳〉說一件事有許多不同的說法,史家記錄,可以按傳聞異辭的例來記載。清徹傳〉說明有的傳太簡,乃因記載闕如;撰史要求實錄,繁略都必須有據等。作者在這幾篇中,發凡起例,說明寫作的標準和態度,《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宋高僧傳〉謂︰「贊寧此書於武后時人皆繫之周朝,殊乖史法。」又謂︰「本書所載,即托始於唐,而〈雜科篇〉中乃有劉宋、元魏時代兩人,亦為未明限斷。」實則武后時人繫之周朝,完全符合史實,而上紀宋、魏,也如前面所說,是為了補《續高僧傳》的遺漏。並且此書不是斷代的著作,不能以「限斷」來說明它的不謹嚴。相反的,贊寧則是極其講究史法、重視史法的。他曾撰《非史通》六篇,為王禹偁所激賞,就是明證。

本傳〈習禪篇〉的篇幅比較多,所記都是禪宗著名人物。從唐代迄宋初,正是禪宗興盛時期,五家漸次成立,宗派之爭也最激烈,在禪宗燈錄諸書則大半隱諱而不載。本書在神秀、神會、靈坦、圓寂等傳以及〈習禪篇〉論中,將南頓北漸之爭的情況客觀地反映出來,是研究禪宗史的很好資料。其次,律宗的南山、相部、東塔三家的爭執,記載在道岸、如淨、曇清、圓照等傳和〈明律篇〉論中。它雖於各家所根據的理論沒有詳細的說明,但是關於律宗的發展,則是很寶貴的記錄。此外,密宗是唐代新傳來的宗派,其中幾位主要人物如金剛智、不空、善無畏、一行等事迹,都是比較詳細的,另外,〈譯經篇〉論中所載譯經的六例,譯場的設官分職,也是譯經史上重要的文獻。

在本書中又記載有一些有關佛教掌故的考證,例如〈菩提流志傳〉中論「莎嚩訶」的譯音,〈元康傳〉中的解釋「納播」,〈智藏傳〉中的證「杭烏山」之訛,〈道膺傳〉中的記「卓祭」,〈義宣傳〉中的解釋「不避祖諱」等。

本傳在分類上,也有些是不完全恰當的。智常、楚南、玄泰、希運、全豁都是禪宗的人物,似不宜歸入護法、感通和遺身科;玄朗、延壽都是對佛教理論有深厚的素養,不宜列入興福科;道邃是天台宗第十祖,智宣西行求法,歸來譯經,都不宜列入雜科。另外,還有一部分傳,如圓測、慧沼、法藏、光仁、靈徹、道義等,都失之太略。按宋復有〈大周西明寺故大德圓測法師佛舍利塔銘〉、李儼有〈唐故白馬寺主翻譯慧沼神塔碑〉(均見《玄奘師資傳叢書》),可以補圓測、慧沼傳的不足。崔致遠有〈法藏和尚傳〉,記法藏的事極詳。澄玉有《疏山白雲禪院記》,劉禹錫有〈徹上人文集序〉載有光仁、靈徹二人的氏族、籍貫和事迹。《廣清涼傳》卷中有道義和尚入化金閣寺,記道義事。又朝鮮的高僧義湘、元曉、真表,在《三國遺事》中引有〈浮石本碑〉、〈義湘本傳〉、〈元曉行狀〉、〈真表事迹〉(均見卷四)等,可以和本傳互相參證。

本書中個別的記載也有錯誤之處,〈道宣傳〉、〈善無畏傳〉記善無畏到唐,願依止道宣。其中還雜以怪誕之談。作者忠無畏來時,道宣已去世五十年,但是仍說無畏出沒無常,非人之所測,而寧違背史實。〈善無畏傳〉又載北邙山巨蛇事,據《舊唐書》〈五行志〉,此事發生在天寶年間,時善無畏早已逝世。這段根據《宣室誌》而轉載的事,也是妄傳而非事實。〈不空傳〉中有咒北邙山蛇死的事,此處或即不空的事之誤傳。又〈法藏傳〉記他曾經參與玄奘譯經,後因見識不同而退出譯場。按法藏生於貞觀十七年(643),至麟德元年(664)玄奘卒時,才二十一歲,尚未出家。考崔致遠撰的《法藏和尚傳》也沒有參與玄奘譯場的記載,這段記錄也是不可靠的。〈澄觀傳〉作「元和年卒,春秋七十餘」。應改為開成三年(838)102歲卒才是。〈齊翰傳〉作「大歷十年終於本院,春秋六十八。」按皎然撰的〈唐蘇州東武丘寺律師塔銘序〉作「某年終於本院」,某年並沒有具體指明是何年,作大歷十年,是承上文入流水道場的年代而致誤。〈唯儼傳〉說他「謁石頭希遷禪師,密證心法。」《隆興編年通論》說《傳燈錄》等都以藥山嗣石頭遷,而藥山去世後八年弟子們立的碑則謂得法於馬祖道一,碑即指唐伸撰的〈灃州藥山惟儼大師碑銘〉,作從馬祖道一二十年,當以碑文所載為確。

還有些高僧沒有收入本傳,後人對這點頗有意見。如宋‧慧洪說︰「雲門大師僧中王也,與之同時,竟不載,何也﹖」又說︰「予初遊吳,讀贊寧《宋僧史》,怪不作〈雲門傳〉。有耆年曰,嘗聞吳中老師自言,尚及見寧,以雲門非講學,故刪去之。」明‧大𫇢在〈建州弘釋錄序〉中,清‧徐昌治在《高僧摘要目錄》裡,都有此議。又宋‧智圓說,滙征應「列傳於高僧,播美乎百世,而不見大宋之十科者,雖曰傳者不蔽賢,吾不信也」。文偃是雲門宗開山始祖,雖有雷岳撰的匡真大師塔銘〉和陳守中撰的〈匡聖宏明大師碑銘〉,但在偏僻的廣東乳源縣,因而沒有列入。這正是作者在〈欽師傳〉中所說︰「亦猶大宋文軌既同,土疆斯廣,日有奇異,良難遍知。縱有某僧也,其奈史氏未編,傳家無據,故亦闕如弗及錄者,留俟後賢者也。」若說因非講學而被刪去,則不是事實。至於滙慈在吳越國以文學出名,贊寧曾從之學文章,沒有列入,自然難免「蔽賢」之譏了。

總的說來,本書根據大量原始資料,整理排比,剪裁融貫,然後成書,而敘事清楚,雖間有神奇怪誕記載,仍不失為這一時代中有關佛教歷史人物的一部重要著作。(蘇晉仁)

◎附︰陳垣《中國佛教史籍概論》卷二〈宋高僧傳〉(摘錄)

本書之特色及缺點
本書最精彩者為〈習禪篇〉,因中國禪宗,起於初唐,至晚唐而極盛。會昌五年毀佛,教家大受挫折,惟禪宗明心見性,毀其外不能毀其內,故依舊流行。五代末,北宋初,佛教各派均已式微,獨曹溪以下五宗,於此時漸次成立。五宗者,自六祖慧能後,分為二派︰曰青原行思,曰南嶽懷讓。南嶽復分二派︰曰臨濟,曰溈仰;青原復分三派︰曰曹洞,曰法眼,曰雲門,是為五宗。今日惟臨濟、曹洞猶存,三宗早絕。本書除雲門宗開山之雲門文偃外,於各宗重要人物,皆有專傳。雲門匡真大師塔銘,本南漢大寶元年立,又碑銘大寶七年立,以僻在廣東乳源縣,故贊寧當日搜羅未獲,今皆見《南漢金石志》。

然禪宗自曹溪五宗以前,派別已極紛歧,鬥諍甚烈,禪宗本身諸史,多諱而不言。贊寧本非禪宗,且博學多通,號稱「律虎」,當時玄學,每斥講家為數寶之人,見本書習禪篇〉總論。贊寧於禪宗鬥諍之迹,亦不為之諱,故卷八〈神秀傳〉論謂︰「達摩沒而微言絕,五祖喪而大義乖。」考唐代禪宗史者,固可於《宋僧傳》求之,此本書之特色也。

慧皎著書,提倡高蹈,故特改名僧為高僧。道宣戒律精嚴,對沙門不拜王者一事,爭之甚力,皆僧人之具有節槩者,有專書名《沙門不應拜俗等事》。贊寧則本為吳越國僧統,入宋後,又賜紫衣,充僧錄,素主張與國王大臣接近;本書又為奉詔而作,故不能與前書媲美。

《宋高僧傳》卷七五代棣州開元寺〈恆超傳〉︰「恆超姓馮氏,范陽人。挂錫無棣,二十餘年,節操高邁,前後州牧修名執刺相禮重者,止令童子辭以講貫,罕曾接對,初有所慊,終伏其高。時郡守李君素重高風,欲飛章舉賜紫衣,超聞驚愕,為詩曰︰『虛著褐衣老,浮杯道不成,誓傳經論死,不染利名生。』且曰︰『如其復爾,則吾在盧龍塞外矣。』郡將聞而止。相國瀛王馮道聞其名,知是鄉關宗人,先遺書序歸向之意,超曰︰『貧道閑人,早捨父母,剋志修行,本期彌勒知名,不謂浪傳宰衡之耳,於吾何益。』門人敦喻,不得已答書,具陳出家之人,豈得留心虛名薄利。瀛王益加鄭重,表聞漢祖就賜紫衣,自此忽忽不樂,以乾祐二年,微疾終於本院。」此五代時高僧也。贊寧對之,寧無愧色。然贊寧於〈恆超傳〉不便批評,乃於前卷〈宗密傳〉論,發其意見,且藉以自解焉,在史法中所謂互見例也。

《宋高僧傳》卷六〈宗密傳〉論曰︰「或有誚密不宜接公卿而屢謁君王者,則吾對曰︰教法委在王臣,茍與王臣不接,還能興顯宗教不!今之人情,見近王臣者則非之,曾不知近王臣人之心,茍合利名,則謝君之誚也,或止為宗教親近,豈不為大乎,寧免小嫌,嫌之者亦嫉之耳,茍了如是義,無可無不可。」因此贊寧之書,不提倡高蹈,與慧皎異;又沾染五代時鄉愿習氣,以媚世為當,故持論與道宣又異。

《宋高僧傳》卷十五〈義宣傳〉論︰「或曰︰今沙門姓既為釋,名復不諱,言我不隨俗諦,云何對君主稱臣,莫西域有否﹖通曰︰姓名不對王者,臣妾表疏合然。昔齊帝問王儉,遂令對見稱名,至唐肅宗朝,始見稱臣,由此沿而不革。良以沙門德薄,日就衰微,一往無復矣。又以法委國王,誠難改作,王謂為是,楷定莫移,故佛言雖非我制,諸方為清淨者不得不行」云。言為心聲,贊寧所言若此,故其書頗主張隨俗浮沉,與時俯仰,不敘不事王侯高尚其事之美,致使西山之節,鬱而不彰。歐陽公生平深惡馮道,故對贊寧亦屢示不滿。


宗門十規論

一卷。五代僧法眼文益撰。收在《卍續藏》第一一○冊、《禪宗全書》第三十二冊。書中揭舉五代禪家的十項流弊,以矯時弊。所謂十弊,即︰

(1)自己心地未明,妄為人師︰謂當時禪人多所慢易,怠於參求,不擇宗匠,急務住持,濫稱知識,唯貴虛名。

(2)黨護門風,不通議論︰謂當時禪人各護德山、臨濟、溈仰、曹洞、雪峰、雲門,各黨其祖,不原真際,矛盾相攻,不辨緇白。

(3)舉令提綱,不知血脈︰謂舉唱宗乘,猥竊人言,不分真偽,玷凟古人,埋沒宗旨。

(4)對答不觀時節,兼無宗眼︰謂當時宗師不辨邪正,不觀時節,濫施棒喝,誑謔群小,欺昧聖賢。

(5)理事相違,不分觸淨︰謂理事不相資,或有事無理、或有理無事、妄作談論不分觸淨,譊訛不辨。

(6)不經淘汰,臆斷古今言句︰謂當時禪人結交知識朋友,不經淘汰,又妄臆斷古今,無異於不學劍而強舞太阿。

(7)記持露布,臨時不解妙用︰謂以承言滯句,鼓吻搖唇為妙解。

(8)不通教典,亂有引證︰謂不明佛意,不識義理,專守門風妄加引證,故自取譏誚。

(9)不關聲律,不達理道,好作歌頌︰謂當時宗匠以歌誦為等閑,任情直吐,多類野歌。

(10)護己之短,好爭勝負︰謂當時禪人多竊位任住持而以為已得最上乘超世間法。於是護己短、毀人長,破佛禁戒,棄僧威儀,口談解脫因,心弄鬼神事。

◎附︰法眼文益〈宗門十規論〉(摘錄自《禪宗全書》第三十二冊)

宗門十規論自敘
文益幼脫繁籠,長聞法要,歷參知識垂三十年。而況祖派瀚漫,南方最盛,於焉達者,罕得其人。然雖理在頓明,事須漸證。門庭建化固有多方,接物利生其歸一揆。茍或未經教論,難破識情。駈正見於邪途,汨異端於大義,誤斯後進,枉入輪迴。文益中測頗深,力排匪逮,拒轍之心,徒壯鼹河之智。無堪於無言中,強顯其言;向無法中,強存其法。宗門指病,簡辯十條,用詮諸妄之言,以救一時之弊,謹敘。

第一 自己心地未明妄為人師
論曰︰心地法門者,參學之根本也。心地者何耶﹖如來大覺性也。由無始來,一念顛倒,認物為己。貪欲熾盛,流浪生死。覺照昏蒙,無明蓋覆。業輪推轉,不得自由,一失人身,長劫難返。所以諸佛出世,方便門多。滯句尋言,還落斷常。祖師哀憫,心印單傳。俾不歷階級,頓超凡聖,只令自悟,永斷疑根。

近代之人,多所慢易。叢林雖入,懶慕參求。縱成留心,不擇宗匠。邪師過謬,同失指歸。未了根塵,輒有邪解,入他魔界,全喪正因!但知急務住持,濫稱知識。且貴虛名在世,寧論襲惡於身﹖不惟聾瞽後人,抑亦凋弊風教!登法王高廣之坐,寧臥鐵床受純陀最後之饈。乍飲銅汁,大須戰慄,無宜自安。謗大乘愆,非小罪報!

第二 黨護門風、不通議論
論曰︰祖師西來,非為有法可傳,以至于此。但直指人心,見性成佛,豈有門風可尚者哉!然後代宗師,建化有殊,遂相沿革。且如能、秀二師,元同一祖,見解差別故,世謂之南宗北宗。能既往矣,故有思、讓二師紹化。思出遷師,讓出馬祖;復有江西、石頭之號。從二枝下,各分派列,皆鎮一方,源流濫觴,不可殫紀。逮其德山、臨濟、溈仰、曹洞、雪峰、雲門等,各有門庭施設,高下品提。至於相繼子孫,護宗黨祖,不原真際,竟出多岐,矛盾相攻,緇白不辨。

嗚呼!不知大道無方,法流同味。向虛空而布彩,於鐵石以投鍼。角爭鬥為神通,騁唇舌作三昧。是非鋒起,人我山高。忿怒即是修羅,見解終成外道。倘不遇於良友,難可拔於迷津。雖是善因,而招惡果。

第三 舉令提綱、不知血脈
論曰︰夫欲舉唱宗乘、提綱法要,若不知於血脈,皆是妄稱異端。其間有先唱後提、抑揚教法、頓挫機鋒、祖令當施、生殺在手;或壁立千仞、水洩不通;或暫許放行、隨波逐浪。如王按劍,貴得自由。作用在於臨時,縱奪猶於管帶。波騰嶽立,電轉風馳;大象王遊,真師子吼。多見不量己力,剽竊人言,但知放而不知收,雖有生而且無殺。奴郎不辨,真偽不分。玷瀆古人,埋沒宗旨。人人向意根下卜度,個個於陰界裏推求。既懵於觸目菩提,祇成得相似般若。於無住本建立法幢,代佛宣揚豈同容易!不見雲門大師道︰盡大唐國內覓一個舉話人也難得。又不見黃檗和尚道︰馬大師出八十餘員善知識,問著個個阿碌碌地,惟有廬山和尚較些子。是知當此位次,若會舉令提綱,便是十成宗匠。何以知之﹖不見古人道︰從苗辨地,因話識人。直饒瞬目揚眉,早是一時驗了,況為模範,得不慎歟﹖

第四 對答不觀時節、兼無宗眼
論曰︰凡為宗師,先辨邪正。邪正既辨,更要時節分明,又須語帶宗眼,機鋒酬對,各不相辜。然雖句裏無私,亦假言中辨的。曹洞則敲唱為用,臨濟則互換為機,韶陽則函蓋截流,溈仰則方圓默契。如谷應韻,似關合符;雖差別於規儀,且無礙於融會。

近代宗師失據,學者無稽。用人我以爭鋒,取生滅為所得。接物之心安在,破邪之智蔑聞。棒喝亂施,自云曾參德山臨濟;圓相互出,惟言深達溈山仰山。對答既不辨綱宗作用,又焉知要眼﹖誑謔群小,欺昧聖賢,誠取笑於旁觀,兼招尤於現報!所以一宿覺云︰欲得不招無間業,莫謗如來正法輪。似此之輩,不可殫論。但脫師承,都乏己見,無本可據,業識茫茫,惟可哀憐,難以為報。

第五 理事相違、不分觸淨
論曰︰大凡祖佛之宗,具理具事,事依理立,理假事明,理事相資,還同目足。若有事而無理,則滯泥不通;若有理而無事,則汗漫無歸。欲其不二,貴在圓融。且如曹洞家風,則有偏有正、有明有暗;臨濟有主有賓、有體有用,然建化之不類,且血脈而相通,無一不該,舉動皆集。又如法界觀,具談理事,斷自色空。海性無邊,攝在一毫之上;須彌至大,藏歸一芥之中。故非聖量使然,真猷合爾。又非神通變現,誕生推稱。不著他求,盡由心造。佛即眾生,具平等故。茍或不知其旨,妄有談論,致令觸淨不分,譊訛不辨。偏正滯於迴互,體用混於自然,謂之一法不明,纖塵翳目。自病未能剿絕,他疾安可醫治﹖大須審詳,固非小事。

第六 不經淘汰、臆斷古今言句
論曰︰夫為參學之人,既入叢林,須擇善知識,次親朋友。知識要其指路,朋友貴其切磋。只欲自了其身,則何以啟進後學﹖振揚宗教、接物利生,其意安在﹖看他先德,梯航山海,不避死生;為一兩轉之因緣,有纖瑕之疑事,須憑抉擇,貴要分明。作親偽之箴規,為人天之眼目,然後高提宗印,大播真風;徵引先代是非,鞭撻未了公案。如不經淘汰,臆斷古今,則何異未學劍而強舞太阿,不習坎而妄憑深涉,得無傷手陷足之患耶﹖

夫善取有,如鵝王擇乳;不善依,若靈龜矯蹤。況其間有逆順之機,回互之語;出其生而卻就死地,將其生而翻寄偏門。非可肆其狂心,輒使測他聖意!況一字法門之要,有萬端建化之方,得不慎諸,以防來者。

第七 記持露布、臨時不解妙用
論曰︰學般若人,不無師法。既得師法,要在大用現前,方有少分親切。若但專守師門,記持露布,皆非穎悟,盡屬見知。所以古人道︰見與師齊,減師半德;見超於師,方揚師教。六祖又謂明上座云︰吾與汝言,皆非密事,密在汝邊!又岩頭謂雪峰云︰一一從自己胸中流出。是知言語棒喝,非假師承;妙用縱橫,豈求他合﹖貶之則珠金喪彩,賞之則瓦礫增輝。可行即行,理事俱脩;當用即用,毫釐不差。真丈夫材,非兒女事。切忌承言滯句,便當宗風;鼓吻搖唇,以為妙解。況此不假筌蹄,得入思慮能知。智出於廣漠之鄉,神會於不測之境。龍象蹴踏,非驢所堪。

第八 不通教典、亂有引證
論曰︰凡欲舉揚宗乘,援引教法,須是先明佛意,次契祖心,然後可舉而行,較量疏密。倘或不識義理,只當專守門風,如輒妄有引證,自取譏誚。且如修多祕藏,盡是指蹤;圓頓上乘,悉同標目。假使解得百千三昧、沙數法門,只益自勞,非干他事!況復會權歸實,攝裔還源,於其淨界中,不受一塵。況佛事門中,不捨一法!不免據情結欵,就體解紛,與我祖宗全無交涉。

頗有橫經大士,博古真流,誇舌辯如利鋒,騁學富如囷積。到此須教寂默,語路難伸。從來記憶言辭,盡是數他珍寶。始信此門奇特,乃是教外別傳。後進之徒,莫自埋沒,遭他哂笑,有辱宗風。勿謂不假熏修,便乃得少為足,末既不曉,本何明哉﹖

第九 不關聲律、不達理道、好作歌頌
論曰︰宗門歌頌,格式多般,或短或長,或今或古。假聲色而顯用,或托事以伸機,或順理以談真,或逆事而矯俗。雖則趨向有異,其奈發興有殊。總揚一大事之因緣,共讚諸佛之三昧。激昂後學,諷刺先賢,皆主意在文,焉可妄述﹖

稍睹諸方宗匠,參學上流,以歌頌為等閑,將製作為末事。任情直吐,多類於野談;率意便成,絕肖於俗語。自謂不拘粗曠,匪擇穢孱;擬他出俗之辭,標歸第一之義。識者覽之嗤笑,愚者信之流傳。使名理而寖消,累教門之愈薄。不見華嚴萬偈、祖頌千篇,俱爛漫而有文,悉精純而靡雜,豈同猥俗,兼糅戲諧!在後世以作經,在群口而為實,亦須稽古,乃要合宜。茍或乏於天資,當自甘於木訥,胡必強攀英俊,希慕賢明;呈醜拙以亂風,織弊訛而貽戚﹖無惑妄誕,以滋後羞!

第十 護己之短、好爭勝負
論曰︰且如天下叢林至盛,禪社極多,聚眾不下半千,無法況無一二!其間或有抱道之士,潔行之人,肯暫徇於眾情,勉力紹於祖席。會十方之兄弟,建一處之道場。朝請暮參,匪憚勞苦。且欲續佛慧命,引道初機,非為治激聲名,貪婪利養。如鐘待扣,遇病與醫。澍法雨則大小無偏,振法雷則遠近咸應。其榮枯自異,動蟄差乖。固非選擇之情,行取捨之法。蓋有望風承嗣,竊位住持,便為我已得最上乘超世間法,護己之短,毀人之長;誑惑於鄽蠶,咀嚼於屠販。聲張事勢,矜託辯才。以訐露為慈悲,以佚濫為德行。破佛禁戒,棄僧威儀;返凌鑠於二乘,倒排斥於三學。況不撿於大節,自許是其達人﹖

然當像季之時,魔強法弱,假如來之法服,盜國王之恩威。口談解脫之因,心弄鬼神之事。既無愧恥,寧避罪愆﹖今乃歷敘此徒,須警來者。遇般若之緣非小,擇師資之道尤難。能自保任,終成大器。強施瞑眩,甘受謗嫌。同道之人,幸宜助發。


杜順

華嚴宗初祖。唐代雍州萬年(陜西西安)人。俗姓杜。諱法順,號帝心尊者,俗稱燉煌菩薩。資性柔和,不思惡事,於從學中,備嘗艱苦。十八歲出家,投因聖寺僧珍受禪業。後隱居終南山,大張華嚴教綱,提撕道俗。唐太宗聞其德風,召之入宮,禮遇有加。後遊歷郡國,勸念阿彌陀佛,又著五悔文讚詠淨土。貞觀十四年(640)十一月十五日,示寂於南郊義善寺,享年八十四。葬於樊川北原,塔於長安華嚴寺。著有《十門實相觀》、《會諸宗別見頌》、《華嚴法界觀門》、《華嚴五教止觀》等文。然後二文是否確為杜順所作,尚未有定論。

◎附︰道宣《續高僧傳》卷二十五〈杜順傳〉

釋法順,姓杜氏,雍州萬年人。稟性柔和,未思沿惡。辭親遠戍,無憚艱辛。十八棄俗出家,事因聖寺僧珍禪師受持定業。

珍姓魏氏,志存儉約,野居成性。京室東阜地號馬頭,空岸重邃,堪為靈窟,珍草創伊基,勸俗修理,端坐指撝,示其儀則。忽感一犬,不知何來,足白身黃,自然馴擾,徑入窟內,口銜土出,須臾往返,勞而不倦。食則同僧,過中不飲。既有斯異,四遠響歸,乃以聞上。隋高重之,日賜米三升,用供常限,乃至龕成,無為而死。今所謂因聖寺是也。

順時躬視斯事,更倍歸依,力助締構,隨便請業。末行化慶州,勸民設會,供限五百。及臨齋食,更倍人來,供主懼焉。順曰︰「無所畏也,但通周給而莫委供所。」由來千人皆足。

嘗有張河江、張弘暢者,家畜牛馬,性本弊惡,人皆患之,賣無取者尸。順示語慈善,如有聞從,自後更無觝齧。其道發異,類為如此也。嘗引眾驪山,夏中棲靜,地多蟲蟻,無因種菜。順恐有損害,就地示之,令蟲移徙,不久往視,如其分齊,恰無蟲焉。

順時患腫,膿潰外流,人有敬而𠲿者,或有以帛拭者,尋即瘥愈。餘膿發香,流氣難比。拭帛猶在,香氣不歇。三原縣民田薩埵者,生來患聾,又張蘇者,亦患生啞,順聞命來與共言議,遂如常日,永即痊復。武功縣僧為毒龍所魅,眾以投之,順端拱對坐,龍遂託病僧言曰︰「禪師既來,義無久住,極相勞嬈。」尋即釋然。故使遠近瘴癘淫邪所惱者,無不投造。順不施餘術,但坐而對之。識者謂有陰德所感,故幽靈偏敬致。

其言教所設,多抑浮詞,顯言正理。神樹鬼廟,見即焚除,巫覡所事,躬為摒擋。禎祥屢見,絕無障礙。其奉正也如此。而篤性綿密,情兼汎愛,道俗貴賤,皆事邀延。而一其言問,胸襟莫二。或復重痼難治,深願未果者,皆隨時指示,普得遂心。時有讚毀二途,聞達於耳,相似不知,翻作餘語。因行南野,將度黃渠,其水汎溢,厲涉而度,岸既峻滑,雖登還墮。水忽斷流,便隨陸而度。及順上岸,水尋還復,門徒目睹而不測其然也。所以感通幽顯,聲聞朝野,多有鄙夫利其財食。

順言不涉世,令不留心,隨有任用,情志虛遠。但服粗弊,卒無兼副,雖聞異議,仍大笑之。其不競物情又若此也。今上奉其德,仰其神,引入內禁,降禮崇敬。儲宮王族,懿戚重臣,戒約是投,無爽歸禁。

以貞觀十四年,都無疾苦,告累門人,生來行法,令使承用。言訖如常坐定,卒於南郊義善寺,春秋八十有四。臨終雙烏投房,悲驚哀切。因即坐送於樊川之北原,鑿穴處之。京邑同嗟,制服亘野。肉色不變,經月逾鮮,安坐三周,枯骸不散。自終至今,恆有異香流氣屍所。學侶等恐有外侵,乃藏於龕內,四眾良晨赴供彌滿。

弟子智儼,名貫至相,幼年奉敬,雅遵餘度,而神用清越,振績京皋。《華嚴》、《攝論》,尋常講說,恆至龕所化導鄉川,故斯塵不絕矣。

〔參考資料〕 《華嚴經傳記》卷一、卷三、卷四;《佛祖統紀》卷二十九;《法界義鏡》卷下;《終南02山杜順禪師緣起》;《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十五;《隆興佛教編年通論》卷十一;《釋門正統》卷八;《華嚴懸談會玄記》卷三十八;《法界宗五祖略記》;鎌田茂雄《華嚴の思想》;常盤大定《支那佛教の研究》。


南海寄歸內法傳

四卷。簡稱《南海寄歸傳》。唐‧義淨撰於南海室利佛逝。收在《大正藏》第五十四冊。義淨(635~713),齊州(今山東濟南地區)山莊人。出家以後,仰慕法顯、玄奘西行求法的高風,十八歲起就立志欲遊印度。後來到唐高宗咸亨二年(671),他方從番禺(今廣東省廣州巿)泛海西行,經過南海室利佛逝,於咸亨四年到達東印度耽摩栗底,從此前往中印度各地瞻禮聖蹟,留學那爛陀寺達十年之久。武周‧垂拱三年(687)他返國重經室利佛逝,就停留在那裏從事譯述,武周‧天授二年(691),他在室利佛逝遣大津歸國,請求國家在印度造寺,以供去印的中土僧人住宿,順便把自己停留期內新譯經論和撰述交托大津帶回,本書便是其中的一部。書內記述他在印度和南海各地所見聞的僧徒日常行事的法式,用意在針對當時中土僧徒踐行上失當之處,依據內法規則加以糾正。書前有自序,末附結語,敬向國內諸大德,說明身在海外,恐難面敘,故先寄此以供採擇。此書題為「南海寄歸內法傳」,也即由於此故。

本書敘述西方師資現行各事,共四十章,大都依據根本說一切有部的傳統,對於日常主要行事,作了明確的介紹。在四卷中,卷一敘破夏非小等九章,卷二敘衣食所需等九章,卷三敘受戒軌則等十二章,卷四敘灌沐尊儀等十章。其中很多和戒律中「作持」部分即《百一羯磨》的作法以及十七事所規定的有關。義淨去西方求法時,本已隨處留心這些。他在那爛陀寺學習,不但獲見完本的《百一羯磨》(中國前此所傳的羯磨都不完備),還翻譯了毗舍佉所作《有部毗奈耶頌》,詳細研究過十七事中重要節目(見頌的下卷)。《寄歸傳》的寫作,就是在這一基礎上針對中土所疏忽或誤傳的地方,更作了重點的敘述,像受戒軌則(卷三),結淨地法、五眾安居、隨意成規、三衣刺葉、著衣方法(卷二),先體病源、進藥方法(卷三)等,很明顯是出於有關的受戒、安居、衣、藥各事,不待詳說;即其餘涉及飲食、用水、受齋(卷一、卷二)、便利、沐浴(卷二、卷三)、敬禮、亡僧財物(卷四)等等,也都散見於各事及羯磨中。至於說破夏與長幼輩分無關(卷一),敬禮不必謙讓(卷三),糞屎等不可作藥物(卷三),以及長髮受具,燒指燃肌,結契勸死等不合律法,則更指斥時弊,不留餘地。凡此敘述,均極翔實切用,可謂與中土通行的南山宗《行事鈔》價值不相上下。本書卷末,附敘他自己的親教、軌範二師的學行、教導,以及辭師泛海西行,巡禮留學,歸途停留佛逝的經過。

本書所述,雖以有關戒律的各節為主要部分,但也連帶述及佛教部派的傳播,寺院的制度和學風,當時著名大德,以及一般社會風俗諸方面,留下不少的印度及南海一帶的古代佛教史料。據本書序上所說觀之,舊傳律分五部,乃是西域的情況,若在印度本土,則當時聲聞乘佛教已並成大眾、上座、說一切有、正量四大部派。有部最盛,流行於中印、北印及南海諸洲,正量部流行於西印羅荼、信度等國,這可謂在印度平分天下,至於上座部只盛行於師子洲,大眾部偶見於北方。東裔諸國(那爛陀東行五百驛一帶)雜行四部,中印摩揭陀亦有四部通習之風。又北印及南海諸洲都奉小乘,南海僅末羅游少有大乘,中印度則大小通習。書中並載東裔大黑山以南,沿海有室利察呾羅郎伐戌、杜和鉢底,以至極東的臨邑諸國,也都奉佛教,尚乞食杜多行法(卷一總序)。又提到小乘四個主要部派各有它的著裙方法,在形式上可以看出他們的所屬部別(卷二〈衣食所需章〉)。關於寺院的制度方面,本書述及東印耽摩立底國寺院及那爛陀寺眾制法則。旁及寺外餘地租給俗人種植,寺僧收所產菜蔬三分之一;每月四齋日晚,寺眾集合聽講寺制等例(卷二〈衣食所需章〉)。而一般寺院,禺中灌像,日晡讚誦,成為常規。那爛陀寺設置唱導師,受特殊供養,每晚巡行寺內,高聲唱讚佛德,八院僧人聲聞各於當處自行禮誦;又五天初出家人,不問大小乘,常先教誦摩咥里制吒所制的〈讚佛四百頌〉或〈一百五十頌〉,及龍樹〈寄密友書〉等(卷四〈灌沐尊儀及讚咏之禮章〉),這都可為中土所取法。

本書對於印度當時的一般教育方法及佛教內教學次第記載極詳,為有關印度文獻和佛學史上極可寶貴的資料。在一般教育方面,本書〈西方學法章〉(卷四)述當時印度社會所共習的聲明要典有五部,即初學《悉曇章》約三百餘頌,波尼儞的根本經《蘇呾囉》一千頌,明字根的《馱覩》章一千頌,明七例、十羅聲、二九韵等的《三荒》章三千頌,及闍耶昳底釋根本經的《苾栗底蘇呾囉》一萬八千頌,並說明各書的主要內容、授學次第和時日,認為這是一切學問的基礎。於此欲求深造,還須進研鉢顛社攞釋《苾栗底蘇呾囉》的《朱儞》、伐㮹呵利釋《朱儞》的《伐㮹呵利論》,又有伐㮹呵利的《萆拏》及護法的《釋》。伐㮹呵利學士與護法論師是同一時代人,學士出家還俗往復七次,深明唯識,善解因明,於時去世已四十年。這些書亦為一部分道俗所共習,要須通達,始為善解聲明,號稱多聞。至於佛教學習方面,則在通達聲明,遵習律儀的基礎上,進修《理門》、《俱舍》,誦習《本生貫》,然後到那爛陀寺或跋臘毗國從師深造。又提到學瑜伽須窮無著、世親的「八支」(《二十唯識》、《三十唯識》、《攝大乘》、《對法》、《辯中邊》、《緣起》、《大莊嚴》、《成業》八部論),習因弧通陳那的「八論」(《觀三世》、《觀總相》、《觀境》、《因門》、《似因門》、《理門》、《取事施設》、《集量》八部論),研《發智》應遍窺「六足」,誦《阿含》必全探四部,從這上面可見當時佛教全部教學的項目、次第和學風。本書附帶舉出撰者在印度所親炙的佛教學者有羝羅荼寺智月法師、那爛陀寺寶師子大德、東印的地婆羯羅密呾羅密、南方的呾他羯多揭婆、南海佛逝的釋迦雞栗底等。又舉稍前的十大德為陳那、護法、法稱、戒賢、師子月、安慧、德慧、慧護、德光、勝光。其中法稱、慧護之重顯因明,德光之再弘律藏均為當時的顯學,而其流派盛行於中國西藏,迄今不衰。漢地所知,僅義淨之簡單介紹而已。至於德慧之於定學,義淨雖一度說及,其實竟湮沒無聞了。本書還述及戒日王愛好文學,曾總集咏佛本生詩讚得五百夾,並取乘雲菩薩以身代龍的故事輯為歌詞,譜之弦管,與當時東印文學家月官大士所作的毗踰安呾囉太子故事詩,並流傳五印、南海,人皆舞咏,這些都是有關印度文學史的好資料。

義淨對梵文音義的漢譯極其認真,本書涉及各項名物時,凡舊譯有不合處,都隨處校正。如云世俗之應作復俗等,都出於舊解之外。他又主張總習梵文,無勞翻譯之重加隔閡;以為骨崙、速利尚能總讀梵經,何以中土反不究其本,故本書對聲明初介紹特詳。又以中土持律,諸部互牽,因而部別之義不明,開遮之理莫分,主張嚴依部執,各守規制。並反對中土治律諸家章疏過於繁雜,以為製作目的在令人易解,豈得故作紛難,重增負擔,不切踐行。以中土尊重大乘,特舉印度所云大乘無過中觀、瑜伽,同契涅槃,理無乖競,不應割裂紛紜,轉晦大本。像這些議論,都可以見他對當時中土佛教有其矯正偏弊的熱誠主張,可惜在實際並未生若何影響,空留著這部堪與顯、奘二師著述媲美的製作,供今人為研究之資而已。

本書註解,只有日人所作的幾部,即欽光撰《解纜鈔》八卷、亡名《私記》四卷及脇谷撝謙撰《講義》四卷等。又日本高‧楠順次郎曾於1896年將本書譯成英文,常為佛教學者所引用。(游俠)


唐代佛教

唐代佛教,是指從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到哀帝天祐四年(907),二八九年間李唐一代的佛教而言。

唐代接著隋代之後,很重視對於佛教的整頓和利用。高祖武德二年(619),就在京師聚集高僧,立十大德,管理一般僧尼。九年(626),因為太史令傅奕的一再疏請,終於命令沙汰佛道二教,只許每州留寺觀各一所,但因皇子們爭位的變故發生而未及實行。太宗即位之後,重興譯經的事業,使波羅頗迦羅蜜多羅主持,又度僧三千人,並在舊戰場各地建造寺院,一共七所,這樣促進了當時佛教的開展。貞觀十五年(641)文成公主入藏,帶去佛像、佛經等,使漢地佛教深入藏地。貞觀十九年(645),玄奘從印度求法回來,朝廷為他組織了大規模的譯場,他以深厚的學養,作精確的譯傳,給予當時佛教界以極大的影響,因而在已有的天台、三論兩宗以外,更有慈恩、律宗等宗派的相繼成立。

稍後,武后(684~704)利用佛教徒懷義等偽造《大雲經》,她將奪取政權說成符合彌勒的授記,隨後在全國各州建造了大雲寺,又造了白司馬參的大銅佛像,並封沙門法朗等為縣公,又授懷義為行軍總管等,這使佛教和政治的關係益加密切。此時新譯《華嚴》告成,由法藏集大成的賢首宗也跟著建立。其後,玄宗時(712~756),雖曾一度沙汰僧尼,但由善無畏、金剛智等傳入密教,有助於鞏固統治政權,得到帝王的信任,又促使密宗的形成。當時佛教發展達於極盛,寺院之數比較唐初幾乎增加一半。不久,安史亂起,佛教在北方受到摧殘,聲勢驟減。禪家的南宗由於神會的努力,漸在北方取得地位。神會又幫助政府徵收度僧稅錢,以為軍費的補助,南宗傳播更多便利,遂成為別開生面的禪宗。

但是當時國家歷經內戰,徭役日重,人民多借寺院為逃避之所,寺院又乘均田制度之破壞,擴充莊園,驅使奴婢,並和貴族勢力相勾結,避免賦稅,另外還放高利貸設立碾磑等多方牟利。這樣在經濟上便和國家的利益衝突日深,故從敬宗、文宗以來,政府漸有毀滅佛教的意圖,到武宗時(841~846)就終於實現了。從會昌二年到五年(842~845),命令拆毀寺宇,敕令僧尼還俗。綜計當時拆毀大寺四千六百餘所,小寺四萬餘,僧尼還俗二十六萬餘人,解放奴婢十五萬人,收回民田數千萬頃。這對以後佛教的發展影響很大。當時佛教典籍的湮滅散失情況也極嚴重,特別是《華嚴》、《法華經》等的章疏,大半都在此時散失,以致影響到天台、賢首等宗派日趨衰落。

唐代的譯經基本上由國家主持,其成績是很可觀的。這從太宗貞觀三年(629)開始,組織譯場,歷朝相沿,直到憲宗元和六年(811)才終止。前後譯師二十六人,即波羅頗迦羅蜜多羅(翻譯年代629~633,以下各人皆附註翻譯年代)、玄奘(645~663)、智通(647~653)、伽梵達摩(約650~655)、阿地瞿多(652~654)、那提(655~663)、地婆訶羅(676~688)、佛陀波利(676)、杜行顗(679)、提雲般若(689~691)、彌陀山(690~704)、慧智(693)、寶思惟(693~706)、菩提流志(693~713)、實叉難陀(695~704)、李無諂(700)、義淨(700~711)、智嚴(707~721)、善無畏(716~735)、金剛智(720~741)、達摩戰濕羅(730~743)、阿質達霰(732)、不空(743~774)、般若(781~811)、勿提提犀魚(約785~﹖)、尸羅達摩(約7 85~﹖)。在這些譯師裏有好幾個中國僧徒、居士。而且在譯籍的數量和質方面,也超過前人。像其中玄奘、義淨、不空等,都是很突出的。玄奘所譯有七十五部、一三三五卷,義淨譯出六十一部、二六0卷(因當時政變而散失的,不計入),不空譯出一0四部、一三四卷(其中有些是屬於編撰性質的)。他們各有所長。義淨著重律典,不空專於密教,玄奘則瑜伽、般若、大小毗曇,面面俱到。此外,各譯師翻出的經典也多有特色,可說當時印度大乘佛教的精華,基本上已介紹過來了。在李唐一代譯出的佛典,總數達到三七二部、二一五九卷,分量可說是空前的(唐代譯師除上述見於經錄的各家而外,還有些從現存零星譯本和日本學僧「請來錄」記載上見到的譯人,如戒賢、菩提仙、達摩栖那、寶雲、滿月、智慧輪、達摩伽那、法成等)。

將歷代翻譯的佛典編成「一切經」,作為寺院的藏書來繕寫,這在隋代,就已編定了《仁壽眾經目錄》(彥琮等依《法經目錄》重編)。唐初,在這一基礎上增訂而成的目錄有好幾種。先有貞觀初年的德業、延興二寺《寫經目錄》(玄琬編,共收七二0部、二六九0卷,比較《仁壽錄》增加三十一部、一五八卷),次有顯慶三年(658)所編西明寺大藏經的《入藏錄》(共收八百部、三三六一卷),再次有龍朔三年(663)所編《東京大敬愛寺一切經論目錄》(靜泰編,共收八一六部、四0六六卷)。另外帶有經錄性質的,有麟德元年(664 )編成的《大唐內典錄》(十卷,道宣編)、《古今譯經圖紀》(四卷,靖邁撰),武周天冊萬歲元年(695)編成的《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十五卷,明佺等撰),開元十八年(730)編成的《續大唐內典錄》(一卷,智昇撰)、《續古今譯經圖紀》(一卷,同上)、《開元釋教錄》(二十卷,同上)、《開元釋教錄略出》(四卷,同上),貞元十年(794)編成的《貞元續開元釋教錄》(三卷,圓照撰),貞元十六年(800)編成的《貞元新定釋教目錄》(三十卷,同上)。在這些目錄裏,《開元錄》一種實際發生的影響最大。它的入藏目錄共收一0七六部、五0四八卷,成為後來一切寫經、刻經的準據。同時有華嚴寺沙門玄逸對於入藏各經的卷次、品目詳加校定,撰成《開元釋教廣品歷章》(三十卷,今殘缺不全),這就更增加了《開元錄》的準確性。

中國佛教中的宗派,最先為隋代集大成的天台宗。此宗於智顗圓寂後即由其弟子灌頂(561~632)繼續弘傳。入唐,有法華寺智威(﹖~681)、天宮寺慧威(634~713)、左溪玄朗(673~754)相次傳承。在這幾代裏,因新興慈恩、賢首各宗勢力所掩,黯然不彰。及至玄朗弟子荊溪湛然(711~782),一宗始有中興之象。湛然初為儒生,二十餘歲時從學玄朗,修習止觀。天寶末(755頃)與大曆初(766頃),曾一再辭謝徵辟,專事授徒著述,宏揚自宗。但其立說,隨著時代思想的開展,也漸改舊觀。後傳行滿,再傳廣修(﹖~843),值會昌毀佛,聲勢驟衰。湛然別傳弟子道邃,以天台學傳給日本最澄,最澄回國後遂在日本開創了天台宗。道邃門人宗穎、宗諝,視《法華經》與《大日經》同等,亦與日本台密以相當的影響。

另外,還有隋代已具雛形的三論宗,其祖師吉藏(549~623)晚年在長安,曾受到唐高祖的優禮,被聘為十大德之一。他迭住於實際、定水諸寺,得以盛弘其說。吉藏諸門人中最傑出的為慧遠,住在蘭田悟真寺,時來長安講說,能傳此宗的教化。另有智拔、烏凱、智凱、智命、碩法師、慧灌等。烏凱(﹖~646)在越州嘉祥寺開講三論。碩法師著《中論疏》。慧灌為高麗學僧,後去日本開三論宗。其與吉藏同門而活動於唐初的還有慧均,著《四論玄義》,今存殘卷。稍後,貞觀年中有元康(或說是碩法師弟子),住安國寺,著《三論疏》,又為《肇論》作註,為日本此宗第三傳道慈之師。唐代此宗後因不敵慈恩、天台諸宗的盛勢,而逐漸不振。其修習禪法的,則因禪宗勃興,也就多與合流,無所區別了。

唐代佛教在發展過程中更成立了好些宗派。這是一方面因為佛教的傳播日廣,要適應各階層信徒的要求,就不能不有各種教理和修持的體系。一方面也因為寺院的經濟基礎,日益龐大,佛教徒採取了用宗派形式加強組織,以維持其既得的利益。最先,有慈恩宗,這是由玄奘(600~664)和其門徒們所建立,而以玄奘曾住過的慈恩寺名宗。他們統一了過去攝論師、地論師、涅槃師等種種分歧的說法,特別是在修持依據和方法的議論上,都用新譯的資料作了糾正。他們宗奉印度大乘教中從無著、世親相承而下直到護法、戒賢、親光的瑜伽一系之說,即以《瑜伽師地論》及其附屬論書(所謂十種支論)為典據,主張眾生種姓各別,改變了過去說「皆有佛性」的見解。又用「唯識所現」來解釋世界,即從「唯識無境、境無識亦無」的次第來作契會實相的觀行。

玄奘自己的主張只配合著他的翻譯隨時對他門徒們講說,並沒有專篇著作。他門下人物很多,最傑出的是窺基(632~682),對於新譯的經論作了將近百部的註,特別在《成唯識論》、《因明入正理論》等重要典籍方面有極其詳盡的解釋,大大發揚了玄奘譯傳的新說。接著有慧沼(650~714)、智周(668~723),相繼闡揚,遂使此宗達於極盛。但因理論過於繁細,難能通俗,終究歸於衰落。玄奘門下還有一些新羅的學人,像圓測(613~696)、道證、太賢、慧景、遁倫等,也都有成就,但通常不算在此宗傳承之內。又在玄奘譯傳瑜伽系學說的同時,也對說一切有部的毗曇作了有系統的翻譯介紹。特別是《俱舍》一論,以前曾經真諦翻譯講習而有了專門學系,所謂俱舍師,這時又有玄奘重翻本論,並介紹了《順正理論》之說,而豐富了《俱舍》研究的內容。在玄奘門下普光、法寶等都專事講求,相承不絕,這就使俱舍師的傳統一直延續到唐末。

其次,律宗。從南北朝以來,由於國家對佛教僧徒的管理逐漸嚴密,教內也需要統一實行戒律的作法來加強自己的組織。這就有了一群講求律學的律師。其中道宣(596~667)繼承北朝慧光(468~537)到智首(567~635)的系統,專事《四分律》的宏揚。他做了《四分律戒本疏》、《羯磨疏》、《行事鈔》等大部著作,在理論上吸收了玄奘譯傳的新義,較舊說為長。因為道宣後來居住在終南山豐德寺,所以一般稱呼他這一系傳承的律學宗派為南山宗。同時還有法礪(569~635)的相部宗、懷素(625~689)的東塔宗,對於《四分律》的運用和解釋,各有不同的見解,也各成一派。他們的聲勢雖不及南山宗之盛,但流行經過了較長時期,彼此存著分歧,不得統一。大曆十三年(778),由國家發動來調和異議,也未見效,不過最後還是南山暢行,餘宗逐漸衰落了。另外,義淨(635~713)一家也銳意講求律學。他曾費了二十五年的時間,歷三十餘國,留心關於實行戒律的各種作法,寫成記錄,從南海地方寄回國內,即稱《南海寄歸傳》。他回國之後,又大量翻譯根本說一切有部的廣律和十七事等,很想原封不動地將印度有部制度移植過來。但這一制度在中國基礎薄弱,顯然和習慣相違,只徒有理想,留下了豐富的文獻而已。

賢首宗。此宗是推尊《華嚴經》為佛說的最高階段,要用它來統攝一切教義的。最初由法順(即杜順,557~640)創立了法界觀門,從《華嚴》所說各種法相歸納條理,作為逐步觀察宇宙萬法達到圓融無礙境地的法門。接著有智儼(602~668)著述《搜玄記》、《孔目章》等,對《華嚴經》文作了綱要性的解釋。到了法藏(643~712),因為參加了《華嚴》的新譯,理解經文更為透徹,他還吸收玄奘新譯的一些理論,這樣完成了教判,並充實了觀法,而建成了宗派。後人即以他的法號賢首作為宗名。他的理論曾一度為其弟子慧苑所修改,以致未能很好地傳播,但不久澄觀(738~838)即糾正了慧苑之說而加以發揚。其後宗密(780~841)融會禪教兩方面,貫徹了華嚴圓融的精神。向後此宗即沿著這樣的趨向而開展。另外,法藏門下有新羅學人義湘(625~702 ),他歸國後即在海東開創了華嚴經宗。

密宗。純粹用陀羅尼(咒語)來作佛教的修習方便,這在當時的印度還是比較新鮮的事,但因中印間交通發達,很快地就傳播過來了。相繼來唐的善無畏(637~735)、金剛智(671~741),本來修學地點不同,分別傳承胎藏界和金剛界的法門,及到達中國之後,互相授受,就融合成更大的組織。接著經過一行(683~727)、不空(705~774)的闡述,更充實了內容,乃於一般的佛教而外,創立密教(從真言祕密得名)一宗。此宗帶著神祕色彩,為統治階級所特別愛好。當時幾代帝王都對不空十分優禮,並以官爵相籠絡,這樣形成了王公貴族普遍信仰密教的風氣。其影響所及,日本也一再派遣學僧來華傳習,歸國開宗。但不空以後,經惠果、義操、義真等數傳,宗勢就逐漸衰頹。到了唐末,雖還有柳本尊那樣的人遠在四川,盛弘密法,但已不是以前的面目了。

以上各宗和從前代繼承下來的天台宗、三論宗,都只流行於宮廷或上層知識分子之間,其向民眾傳播並帶著更濃厚的宗教色彩的,則另有淨土宗。這是從彌陀信仰進一步的開展,立宗的端緒可上溯到北魏時代的曇鸞(477~543)。曇鸞在并州石壁山玄中寺提倡淨土念佛法門。唐初道綽(562~645)在寺中見到記載曇鸞事蹟的碑文,得到啟發而歸心,繼續提倡。他的弟子善導(613~681)來長安傳教,使淨土信仰得到很大發展。善導還著了《觀經疏》,在教理上建立根據,這樣淨土宗就形成了。其後懷感、少康(﹖~805)等,相承不絕。唐代宣傳淨土教的人,另外還有慧日(慈愍,680~740)。他從印度遊歷回來,宣傳在健馱羅國得著淨土法門的傳授,由此別成一系,但實際和善導所提倡的相差無幾。此外如迦才、承遠(712~802)、法照(﹖~821﹖)等,也都致力於淨土的宏傳,遂使這一宗信仰得以普遍流行。

最後還有禪宗。北魏時菩提達摩在北方傳授禪法,以《楞伽經》(劉宋譯四卷本)為印證,就有了楞伽師一派。唐初,黃梅雙峰山有道信(580~651),他和三論宗的人有些淵源,故在楞伽禪法而外,還參用般若法門,但後人仍視為繼承達摩的嫡系。同時從三論師昊法師出家的法融(594~667)從事靜坐,據傳說曾得道信的印可,而成為一系牛頭禪(這因法融住在金陵牛頭山而得名),傳承了幾代。但道信直傳的弟子是弘忍(601~674),移住東山,傳法四十餘年,門人多至千數,尊其所說為東山法門。他的門人中著名的有神秀(606~706)、智詵(611~702)、老安(582~709)、法如、慧能(638~713)等十餘人。慧能後還嶺南,提倡頓悟法門,又結合世俗信仰而推重《金剛經》,不專主坐禪,這樣就和神秀一系墨守成規、信奉《楞伽》、主張漸悟的恰恰相反,而逐漸成為南北兩宗的對立。

慧能門下懷讓(677~744)、行思(﹖~740)等都在南方地帶活動。開元以後,由神會(668~780)在河南進行宣傳,並力爭正統,指摘神秀和其門下普寂(651~739)都未得弘忍傳衣,不是正系。這樣造成慧能為達摩以來的直接繼承者的印象,使南宗禪的勢力大增。但神會的一系(後來形成荷澤宗)並不太盛,而擴大傳播的還是南嶽(懷讓)、青原(行思)兩家。南嶽下傳承的有馬祖道一(709~788),再傳百丈懷海(720~814)、南泉普願(748~835)。百丈傳溈山靈祐(771~853)、黃檗希運(﹖~855)等。南泉傳趙州從諗(778~897)等。青原下傳承有石頭希遷(700~790),再傳藥山惟儼(745~828)、天皇道悟(748~807)。天皇傳龍潭崇信,再傳德山宣鑒(780~865)。會昌以後,更從這些傳承形成支派。像溈山傳仰山慧寂(807~883),後成為溈仰宗。又黃檗傳臨濟義玄(﹖~867),後成臨濟宗。再後曹洞宗、雲門宗成立於唐末,法眼宗繼起於五代,合為五宗。又從百丈起,制定清規,使禪院從普通律寺(即依照聲聞戒律規定組成的寺院)分離而獨立,這就更便於集合多數學人共住習禪。它簡化寺院形式,但立法堂而無佛殿等,也更適合當時南方經濟文化新開闢地區的情況,而易於推進佛教的發展。禪宗從慧能以後,本來轉向平民,不重視文字的研習記誦,但是數傳之後,學人兼重知見,依舊不能放棄文字的修養,因而它的影響所及,還只是以知識分子為主。不過比較起一般講義學的宗派來,禪宗總算是流行最普遍的了。

此外,隋代信行禪師(540~594)創立的三階教,在一度被禁後,因其門徒甚多,又受到隋代重臣蕭瑀、高熲等的外護,仍隱然保全實力,延續到唐代,又在長安恢復了相當的盛況。著名的寺院有化度(原為實際寺)、慧日、光明、慈門、弘善五大寺,而以化度為其中樞,無盡藏院就設立於此。到了武后證聖元年(695),才明令判為異端,將該教的典籍歸之偽雜符錄一類。聖曆二年(699),又令限制學三階教的只能乞食、長齋、絕穀、持戒、坐禪,此外所行都視為違法。後至開元元年(713),廢止無盡藏院,斷絕了三階教的經濟來源。開元十三年(725)更對三階教徒作了比較徹底的處分,原來有些寺院裏的三階教徒別院居住的,一律命其拆除隔障,與眾雜居,並還銷毀了三階教所有《集錄》四十餘卷(依《開元錄》所搜集,凡有三十五部、四十四卷),不許再行誘化。儘管如此,三階教的潛勢力依然存在。如貞元年間編纂《貞元釋教目錄》的圓照,即對三階教有好感。他曾編輯《信行禪師塔碑表集》五卷(著錄於《續開元釋教錄》卷末)。在《貞元釋教錄》內還收載由化度寺僧善才請准入藏的三階《集錄》四十四卷(五帙)的目錄。附載牒文並說到當時長安城內五十五寺各有三階禪院,住持相續二百餘年,僧尼二眾千人以上。但此教到了以後終歸衰落,大約在唐末就絕跡了。

唐末佛教除了通過上述各宗派的教義宣傳對於群眾發生作用而外,還有直接和群眾生活聯繫以傳教的種種活動。如歲時節日在寺院裏舉行的俗講,用通俗的言詞或結合著故事等來作宣傳,這些資料大都寫成講經文或變文(所講的經有《華嚴》、《法華》、《維摩》、《涅槃》等)。又有化俗法師遊行村落,向民眾說教。有時也由寺院發起組織社邑,定期齋會誦經,而使社僧為大眾說法。至於有些寺院平素培植花木(如長安慈恩、興唐等寺培植牡丹花),遇到節日開放以供群眾遊覽,或更約集廟會,這都間接有傳教之效。當時民間一般佛教徒的崇拜對象有彌勒、彌陀、觀音、文殊等佛、菩薩。特別是因為《華嚴經》中說及文殊常住在清涼山,別號清涼的五台山遂被看作文殊的道場,而成為佛教信仰的一個中心地點,後來又經密教信徒的胼力經營,寺院建築愈加發達。

入唐以來的佛教由於急速的發展,它和道教不但在政治地位上時有高下優劣之爭,並在思想上也加劇了衝突。在道教方面,唐初有教徒傅奕向高祖進言七次,抨擊佛教,慫恿實行佛教的沙汰。沙門法琳和其弟子李師政分別作了《破邪論》和《內德論》,反駁傅奕。接著有道教徒李仲卿著《十異九迷論》,劉進喜著《顯正論》,響應傅奕,貶斥佛教。法琳再度作了《辯正論》,予以反擊。這樣兩教的激烈衝突,結果是法琳受到發配益州的處分。其後,在朝廷的內殿裏時常舉行佛道的對論,其論題涉及道教最高概念的道和佛教所說菩提的同異,又考核到《老子化胡經》的真偽。後來武宗的破佛,雖由於國家與寺院經濟上衝突發展至於不能調和而發生,但表面上仍是以道教徒趙歸真的進言為契機,而結合到佛道之爭的。

另外在儒家方面,本來與佛教的爭論較少。從隋代吉藏以來,佛教徒一貫以人天教看待儒家。像吉藏在所著《三論玄義》裏的判釋,即說儒道都是外道,還比不上佛教的聲聞乘。唐代宗密著《原人論》,也採取同樣的見解,但儒者對於這些議論未見有何種反感。大概他們以為儒佛原是以世間道和出世間道來區分的,高下的看法倒不必拘泥。直到了中唐,韓愈才奮起對佛教竭力攻擊。他寫了〈原道〉一文,說佛教是教人無為而徒食,是無益於國家的。又說佛教外來,係夷狄之法,和儒教相違。他主張驅使僧尼還俗,焚毀佛經,改寺院為民舍。他又上表論佛骨,以為是枯骨穢餘,應付之水火,永絕迷信的根本。這樣直率的闢佛議論,曾給後世以很大影響。

不過佛教的重要思想依然浸潤於一般思想界。特別是經過天台、賢首兩家組織過而帶著調和中國原有人性說的理論,很容易為儒者所接受。如梁肅服膺天台宗的湛然,寫了〈天台止觀統例〉一文(786年寫成),就是將佛教的修止觀看成和中國舊說窮理盡性一樣,而以止觀法門之所為乃在恢復實際即所謂人性之本。這樣提出了復性之說。其後韓愈的門人李翱更結合禪家的無念法門和天台家的中道觀,寫成《復性書》,即隱隱含著溝通儒佛兩家思想之意。如此傾向也見於佛家。如李通玄用《周易》之意解釋《華嚴》,澄觀也吸取其議論,其門人宗密相繼用《周易》四德以配佛身四德。這些都開了兩家理論轉化的端緒。

唐代佛教的發展,也對文學、藝術等方面帶來不少影響。首先在文學方面,由於俗講流行,創作了變文等作品。其次藝術方面,促使佛教藝術更有新推進。如在唐代東都洛陽附近的龍門石窟,北魏時代就經營造像,有了相當的規模。唐代從高宗到武后時約五十年間(650~704),又在那裏大加營造。雕造奉先寺大佛(連脇侍菩薩、羅漢、神王、力士,共九尊,俗稱九龕洞),並於西山遍築佛窟,且續開東山各窟。其大佛造像相貌端嚴,表情溫雅,衣褶簡潔,菩薩像裝飾華麗細緻,堪稱傑作。唐代造像在龍門而外,還於山西太原天龍山、甘肅天水麥積山、敦煌莫高窟、山東城千佛崖、四川廣元千佛崖等處開鑿石窟,雕塑佛像。其中敦煌諸窟彩塑各像,表情柔和,接近生人,尤有特色。至於隨著變文的發達,創出多種多樣的經變畫圖,常常在全幅中綜合表現整部經文的重要內容。有時帶連續性,展開畫面以表白故事的次第經過。這在壁畫中別具風格。現今猶存於敦煌石窟的,即有彌陀淨土變、藥師淨土變、彌勒淨土變、《維摩》、《法華》、《報恩》、《天請問》、《華嚴》、《密嚴》等經變。至於唐代佛教的建築,殿堂遺構在五台山有南禪寺、佛光寺之大殿。塔的形式則始創八角形的結構,如玄宗時(745)在嵩山會善寺所建的淨藏禪師墓塔等。另外經幢的製作極多。由於新譯《尊勝陀羅尼》的信仰普遍,刻陀羅尼的尤到處可見。其形式常為八面,後更發展有數層,還雕刻了佛像等。

唐代佛教的發展也在國外發生影響。當時新羅和日本的學僧很多來中國得到各宗大師的傳承,歸國開宗,中國高僧也有去日本傳教的,如此相承不絕。新羅在唐初有義湘學法於智儼,太賢、道倫受學於玄奘之門,後來還有惠日從惠果傳胎藏密法,法朗得法於禪師道信,其弟子信行又受北宗禪於志空(普寂門人),道義受南宗禪於智藏(道一門人)。他們分別在國內傳賢首、慈恩、密宗、禪宗之學,禪宗還蔚成禪門九山,極一時之盛。日本學僧入唐求學之風尤盛。唐初,道昭、智達、智通來從玄奘受學,其後又有智鳳、玄昉來從智周受學,歸國後分為南寺、北寺兩傳法相之學,而成立專宗。又先有道璿赴日講《華嚴》等經,繼而新羅‧審詳從賢首學法,授之日僧良辨,而成華嚴宗。又日僧道光先入唐學南山律,後鑒真律師赴日傳戒,成立了律宗。這些宗派都建立在日本奈良時代(710~774),連同先前傳入日本的三論宗、成實宗,又附隨法相學傳入的俱舍宗,並稱為奈良六宗。其後日都由奈良遷去平安,而入平安時代,又有最澄入唐從天台宗道邃、行滿受學,歸國創天台宗。又空海入唐從惠果受兩部祕法,歸創真言宗,於是日本的佛教便備具規模了。(呂澂)

〔參考資料〕 湯用彤《隋唐佛教史稿》;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黃懺華《中國佛教史》;《中國佛教史》上(《世界佛學名著譯叢》{44});《中國佛教史論集》二(《現代佛教學術叢刊》{6});杜繼文主編《佛教史》;滋野井恬《唐代佛教史論》;山崎宏《隋唐佛教史の研究》;塚本善隆《中國中世佛教史論考》;道端良秀《中國佛教通史》、《唐代佛教史の研究》;常盤大定《支那佛教の研究》。


耆那教

印度傳統宗教之一。在漢譯佛典中稱為尼乾外道、無繫外道、裸形外道、無慚外道或宿作因論等。係於西元前五、六世紀左右,與佛教大約同時興起的宗教。然該教自稱為印度最古老的宗教,並否定吠陀經典的合法性、眾神觀念、祭祀儀式,與婆羅門僧侶階級制度的權威。相傳原有二十四位祖師,最早的創始人名勒舍婆(Rabhadeva),然史實可徵者惟有二十三祖巴濕伐那陀(Pārśvanātha)及二十四祖筏馱摩那(Vardhamāna)。其中,筏馱摩那又名尼乾陀若提子(Nirgrantha-jñātaputra)、大雄(Mahāvīra)、勝者(Jina),乃與佛陀同時代之人。氏曾將前二十三位祖師的教理加以改革並集其大成。

本教基本教義為業報輪迴、靈魂解脫、非暴力及苦行主義等。主張宇宙構成的要素為靈魂(jiva)與非靈魂(ajiva),後者有運動條件(dharma)、靜止條件(adharma)、虛空、物質四類,與靈魂合為五種實在體。物質由原子所構成,具有下降性,而靈魂具有上昇性,二者皆是一切知,但物質藉著業力而附著於業的周圍,形成業身,此即苦的輪迴原因;若欲脫離輪迴,須嚴守不殺生、不妄語、不偷盜、不邪淫、不持有等苦行生活(五戒中,尤重不殺生,故信徒多為從事商業者)。由是,即能制御(samv ara)善、惡業,並盡除舊業,發現靈魂本性而到達止滅,獲得解脫,此即所謂的涅槃。此外,本教所提倡的相對主義(syādvāda,或稱不確定主義),亦頗受注目;該學說的基本觀點在於認為一切事物有多面性。

根據耆那教文獻《聖行經》記載,大雄逝世時已有教徒五十二萬餘人。至西元前三世紀,耆那教與佛教均受孔雀王朝阿育王的支持與保護。西元前後,由於新興城巿與貿易中心的出現,耆那教徒也隨之遷移分散。又由於教徒對教祖的遺訓解釋不同(主要分歧在於禮儀教規),而逐漸分裂為白衣派(Svetāmbara)、空衣派(Digambara,或稱天衣派、裸體派)。白衣派穿著象徵廉潔的白衣,主張男女平等,宗教儀式限定在耆那教寺廟舉行;空衣派主張以虛空為衣,平素裸體修行,教規甚為嚴格。佛典稱之為「裸形外道」。

四至十三世紀間,該教廣泛流行於南亞次大陸。十三世紀以後,由於伊斯蘭教傳入印度,耆那教勢力漸衰。十七世紀以後,受啟蒙運動的影響,耆那教又揭起改革的旗幟,改革者主張以人道主義、博愛等觀點解釋耆那教的古老教義。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末期,耆那教信徒約有三百萬人,多為商人、手工業、金融業、自由業者等,先後建立數十個組織,並修建廟宇、道院、文化研究機構及學校,出版宣傳教義的書刊等。又,耆那教徒每年每月都有例行的齋期及繁多的節日活動,如大雄誕生節、贖罪節等。漢譯《中阿含》卷五十五〈持齋經〉記有其尼犍齋的作法。

◎附一︰Charles N. E. Eliot著‧李榮熙譯《印度思想與宗教》第二篇第七章(摘錄)

耆那教的許多教義都類似佛教。尤其是他們不但不重視祭士,而且也不重視天神(這在我們看來,在任何可以稱為宗教的體系之中是一件奇事)。而且從某一觀點來說,耆那教是佛教運動的一部分。更確切地說,它可以稱為是在佛教中達到頂點的普遍運動的一種早期特殊形式。耆那教創始人大雄是早於佛陀的同時代人,他不是佛陀的弟子或模仿者。即使耆那教的獨立面貌出現較晚,我們仍然可以說,它代表一個較早的思想階段。它的確不否認責任和自由意志,但是它主張極端苦行主義,並且主張餓死,這也有同樣的狂妄行為的性質。

耆那教是無神論的宗教,而這種無神論一般說來既不是辯解性的,也不是論戰性的,而被認為是一種自然的宗教態度。所謂天神論,當然不是說否認天神的存在;耆那教徒比婆羅門和佛教徒設立假想世界並使這些世界中住有天神或魔鬼居民的豐富幻想,如果可能的話,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但是和佛教的情形一樣,這些鬼神也是和人一樣受輪迴和死亡的支配,並不是宇宙的主宰,更不是宇宙的創造者。古代印度有兩種世界學說。一種被組織成吠檀多學說,它的極端形式教導說,靈魂與宇宙精神同為一體,外在世界是一種幻覺。另外一種被組織成為數論派學說,它是二元論,教導說原始物質和個體靈魂都是自生不滅的。這兩種思想路線,都是以抑制情慾和獲得真正知識的方法來求得靈魂的解放,從而尋求解脫。

耆那教屬於第二類學說。它教導說世界是永恒的、自生的,由六種組織實質所構成的,即靈魂、法、非法、空間、時間、物質分子。現代耆那教徒解釋「法」與「非法」,說是類似空間的微妙物質,這些物質使物體能夠運動和休止,但是雅各比的推測也許是對的,他認為在原始思考中這兩個字眼具有自然意義,指的是引起功德和罪過的微妙液體。總之,這一敘述把實質和活動、物質的和非物質的事物,置於奇特的並列地位之上。得救與解脫的過程和物質過程沒有區別,而且我們看到其它的教派怎樣得到這一結論──耆那教徒顯然沒有得出這一結論──即人的行為是因需要而產生的,沒有所謂自由意志的東西。耆那教認為個人的靈魂是自由的個別存在,其本質是純粹理智。但是靈魂有傾向於行動和情慾的趨勢,並且受到虛偽信念的迷惑。由於這一原因,在我們所知的存在之中,靈魂和肉體是連結在一起的,不僅天神和人類有靈魂,而且各種動物、植物和無生物也都有靈魂。靈魂的住所由它所獲之功德或罪過來決定,功德和罪過在漫長的稱為烏特沙爾毗尼和阿伐沙爾毗尼即上升和下降的時期之中,分別具有大小不同的影響。在這些時期之中,人身的大小和壽命的長短,根據一定的法則有所增減。功德使人生為天神或善人,罪過則使靈魂至卑下生處,甚至成為沒有生命的物質。在此下降的道路之上,理智逐漸模糊,一直到最後失去運動和意識,然而這並不認為是等於斷滅。

另外一種耆那教的教義解釋,是基於七種原則之上的,所謂靈魂、非靈魂、注入、束縛、排斥、放逸、解脫。業報用印度哲學的普通語言來說,就是行為及其對靈魂所產生的影響,在這裏它被認為是一種特殊微妙的物質,這種物質進入靈魂,並且由於這一注入〔即阿尸婆羅(漏),這是佛教中熟知的名詞〕而使靈魂污穢和墮落。正如食物變成肉體一樣,業報則形成一個包裹著靈魂的靈巧的身體,並防止它在死亡時完全脫離物質。上升的道路和靈魂的解脫,是用阻止業報進入的方法來實現的,即不造作引起注入的行為,並且排斥注入。達到這個目的最有效的方法是自我克制,這不僅可以防止新業報的進入,而且可以毀滅已經集聚的業報。

像大多數印度教派一樣,耆那教認為輪迴世界是智者渴望解除的束縛,或者是渴望結束的旅程。它的直接景象雖然是沒有快樂的,但是它的最終觀念卻不是悲觀主義的。甚至在肉體之中,靈魂也能達到圓滿知識的快樂境界。最高天界之上是脫離了輪迴的清淨靈魂的極樂世界(最高天界之中最偉大的天神,享受快樂的時期至為長久,不過最後仍然要受輪迴的支配)。這些靈魂沒有可見的形體,但是自始至終是由生命組成的,而且享受無可比擬的快樂。這一段敘述所依據的論著,帶著耆那教神學的唯物論特點,又說完善靈魂的體積是它的前世的高度的三分之二。

如何到達這一極樂世界呢﹖其方法為正信、正知和正行,此乃謂之「三寶」,這是佛教所熟悉的名詞。所謂正信,即是完全信賴大雄及其教義。正知即是上文所述的正確神學。知有五級,最高一級謂之「吉伐羅姆」,即無所不知。這使人覺得抱負不凡,但是耆那教徒所喜好的特殊推理方法,是樸實無華的「尸耶德伐陀」,即或然論的學說。這一學說主張︰(1)你可以從某一觀點肯定某一事物的存在。(2)你也可以從另一觀點否定它的存在。(3)你又可以在不同的時間,肯定它的存在和肯定它的不存在。(4)如果你想同時以相同的觀點,既肯定存在又肯定不存在,那麼你就必須說,這一事物是不可說的。這個學說的本質,只要我們能夠使它擺脫學究氣的術語,看起來是合理的,因為它的意思是說,就經驗事物而論,不可能有系統地說明全部完整的真理,就超越經驗的事物而論,語言是無能為力的。它的意思也是說,存在和生起、延續、消滅有關係。這個學說稱為「阿尼犍多‧伐陀」,意謂存在不是像《奧義書》所說的唯一的和絕對的;物質是永恒的,但是會改變它的形態以及物質的由一些偶然因素所構成的其他事物。所以在許多要點上,耆那教徒採用常識和表面觀點。但是輪迴和業報學說也被認為是顯而易見的主張而加以承認,而且具有肉體的靈魂的幸福和掙扎,雖然是用唯物論的名詞加以描述,但是快樂從未寄托在物質幸福上,而是寄托在從物質宇宙獲得解脫之上。

我們不能確知,現在的耆那教經典是否以原來的形式記載這些教義,但是對於輪迴的完全接受,認為植物、塵土和水都有靈魂的精靈崇拜信仰,以及唯物論的術語(《奧義書》中大不相同的沉思也決不是沒有這種術語),都和我們所知的西元前550年頃的印度思想是吻合一致的。耆那教和佛教一樣,忽視儀式的效用和祭士的權力,但是耆那教甚至比佛教具有更少原來是抗議性或敵對性運動的痕迹。耆那教的理智氣氛,似乎和《奧義書》的理智氣氛有所不同,但是非常接近數論派哲學的理智氣氛,數論派哲學也是承認有無限量的個人靈魂,根本和物質相同,而且只有用脫離物質的方法才能獲得快樂。關於這一重要學派的起源,我們一無所知。但是它和耆那教的差別,主要是在於它有關於心理和進化理論更詳盡的闡述,也在於排除某些唯物論觀念。可能是產生某一見解的同一地區和形勢,產生了兩種學說。一種學說是簡單而實際的,所以它在一個宗教教團中獲得了主要表現,另一學說則更有理智和學究氣,而且比較晚些,至少我們所閱讀的形式是如此。

正行以每個耆那教苦行者所遵守的五項誓願為基礎,即(1)不殺生,(2)不妄語,(3)不取人所未給之物,(4)保持貞操,(5)放棄一切外在事物的享樂。這五項誓願用五句短語作詳盡而嚴格的解釋,每一短語適用於每一誓願,而且和行為、語言、思想,又和自作、教人作、見作隨喜,結合起來解釋。所以不殺生的誓願不僅禁止殺害最微小的昆蟲,而且也禁止可以引起爭吵的一切語言和思想,以及禁止自作、教人作或容許人作,任何可以傷害生物那怕是無意的行為,例如步行時不留心。這些規則自然只有苦行者才能遵守,除了這些規則以外,苦行主義也是特別要人遵行的。這種苦行主義是內在,或者是外在的。前者採取懺悔、謙恭、打坐和抑制情慾這些形式;後者則包括有各種形式的自我克制,達到頂點就是絕食而死。這種宗教性質的自殺,是為那些已經實行十二年苦行、涅槃時機業已成熟的人而規定的,但是採取這個辦法來縮短苦行時期,那就是錯誤的。無數銘文記載有這種死亡,而且底甘婆羅教徒的首領教師據說現在仍然採用這種辦法與世長辭。

偉大的導師定期出現,時時恢復真實信仰,這是耆那教一個重要的但不是特有的教義。在十四位摩奴、毗瑟紐的各種化身,以及喬答摩以前一系列佛陀的情況之中,我們也看見有相同的觀念。耆那教的聖人們有時被稱為佛陀、吉伐陵(圓滿者)、悉達(成就者)、如來、阿羅漢(這都是佛教稱號),但是他們的特有名稱是「耆那」,意為勝者,不過這一名稱也是佛教徒所採用的。這顯然是印度普通一般的見解,認為有偉大的導師定期出現,人們可以合理地期待西元前六世紀時出現這樣一位導師。耆那教徒喜歡採用或者重視「耆那」或「帝爾怛迦羅」的稱號,而佛教徒則喜歡使用「佛陀」或「如來」的稱號。

◎附二︰金克木《梵語文學史》第二編第五章第二節(摘錄)

耆那教的兩大派各有一套經典。兩派共同承認作為基本經典的是十二「支」。白衣派的經典的語言也不是梵語,而是半摩竭陀語,好比佛教文獻中的巴利語。裸體的天衣派的經典還沒有經過現代人的比較詳細的介紹和分析。一般說的耆那教文獻往往只是指的白衣派的經典。

耆那教白衣派的現存經典的編訂年代約在西元後的幾世紀,距離創教時代已經一千年左右,很難判斷其中哪些是原始的成分。這些文獻的體裁也是詩和散文都有。耆那教特別著重戒殺和苦行,在經典中到處宣傳教祖(大雄和他的老師)和其他聖人的苦行。一般說來,這些經典很少文學性,詩文都比較枯燥無味,事蹟有很多過分的誇張。和佛教文獻相似,這裏面有許多寓言、故事,喜歡用比喻。它的採納各家材料,比佛教明顯,竟吸收了《摩訶婆羅多》的人物進來加以耆那教化。

在十二支裏,第六、七、八、十一支是一些宣傳教義的故事。這裏面反映出社會情況和耆那教的社會基礎。第六支的前一部分有二十一章,各有一篇故事。第七章的故事值得注意。據說有一個商人為了考驗四個兒媳婦,給她們每人五粒稻子保存。第一個兒媳以為這是平常東西,隨要隨有,便拋棄了。第二個把它吃掉了。第三個收藏起來。第四個種了下去,收穫了再種,五年後得了許多糧食。商人懲罰了前兩個,派第三個保管財產,讓第四個管理和支配財產。最後是把稻子比做五大戒律以宣傳宗教。第七支裏說了十個人的出家故事。其中大多數是富商。例如第七章中說一個富裕的陶匠如何被大雄說服,改變了信仰。第十一支宣傳因果報應,說一個醫生曾經有一次在藥中用了肉,因而殺死許多生靈,轉世得了惡疾,以後還要再生為狗,但多次投胎以後,到末了還會生為商人。十二支以內或以外的經典中經常提到商人,甚至把身體比作資本,把能不能利用身體修行,升天或墮地獄,比做商人的賺錢、保本、虧本。

除十二支外還有五部分文獻,每部分也跟支一樣是一些著作的編集,其中有的是戒律,有的是用問答體闡明教理,有的是大雄和其他聖人的誇張的傳記,也有天文和地理知識。

耆那教文獻中說故事時往往省略描寫而只註明一個詞「描寫」。這顯然是個略語,大概是指示口說經文的人在這兒可以重複最初一段中同一地方的描寫詞句。巴利語文獻中也常把重複詞句用一個略語標明而省去。這種重複在口傳時是必要的,在書寫下來時就不必要了。可是,在說「有一座城巿」後面註上「描寫」,是不是給說唱人以自由發揮的機會呢﹖從文獻中得不到解答。

耆那教文獻中有許多詩句,風格跟佛教的詩句近似。就這類傳教格言來說,有時比喻得還很生動,能結合生活或自然界的現象。有的現在看來很好笑,當時卻是能打動急欲擺脫現實苦難的人的心的。在所謂「根本經」的一部分(四個集子)中有一些格言體和敘事體的詩。

耆那教跟王族統治者也有關係。佛教傳說中的一個有殺父惡行的暴君在耆那教傳說中成了好人。顯然宗教所謂善惡是隨對待本宗教的態度為轉移的。有一處寫一個耆那教和尚如何說服不信耆那教的國王。那國王認為人沒有靈魂,他做過試驗,把一個小偷殺死,劈得粉碎,也沒有發現靈魂(命)。和尚答覆說,這好像劈碎木頭想去發現火一樣。佛教文獻中也有一個佛教和尚說服一個國王的故事,不過所證明的恰恰相反,是人沒有靈魂(我),只有「名色」(名稱和形象),由於業報才有輪迴。不同宗教以不同理論爭取統治者的庇護和提倡,但是統治者的利用或排斥卻不是為了哲學,而是為了愚弄人民以維護自己的階級利益。

◎附三︰《聖行經》第五品(依觀轉譯自鈴木重信之日譯本《耆那教聖典》)

尊者苦行者大雄出家後,僅一年又一個月著衣,其後皆裸形,以兩手掌受食。十二年以來,尊者苦行者大雄等閒其身。彼以平等心堪忍由神、人、動物所引起的快意不快意之事。

爾來尊者苦行者大雄並無家庭。其人在步行時、言語時、行乞時、受食時、攜資具飲器時,用意周密。其排泄糞尿唾液及身體不淨時,用意周密。思想、語言、行為周密,留意思想、留意語言、留意行為、留意感官不淨行。不怒、不慢、不偽、不貪。安靜寂然泰然,解脫,離誘惑,無我,無財產。彼斷除人間種種束縛,不為塵世所染。如水之不沾著銅器、膏藥、真珠母,邪罪不觸其身,其行路如生命之無阻、如虛空不須支柱、如風之無障礙;其心情如秋水之明淨、如蓮華之無染,護其感官如烏龜之維護其四肢。彼如犀角之單獨、如鳥之自在。彼如象之剛毅、如牛之強壯、如獅子之難擊、如曼荼羅山之儼然、如月之柔和、如日之赫灼、如黃金之純淨。如大地背負容忍一切、如燃火之光耀。

尊者至何處皆無障礙。障礙有四,即物質、空間、時間、惡濁。關於物質,有命、非命。關於空間,有村落都巿、森林原野、床與家庭。關於時間,有三昧耶時、阿瓦利卡時、一呼吸時、斯多卡時、剎那時、羅婆時、須臾時、一日、二週日、一月、一季節、半年、一年或長歲月。關於惡濁,有怒、慢、偽、貪、恐怖、歡樂、愛憎、誹謗、密告、污辱、欺詐等,或邪信。凡此種種,尊者皆纖塵不染。

除了雨季,尊者在夏冬八個月內,在村落僅住一夜,在都巿僅居五夜。尊者對任何東西皆不關心,糞臭等同白檀香,藁草猶如寶玉,污泥如黃金,快意不快意同等視之,不執此世彼世、不求生死、達輪迴流轉之彼岸。如是,彼致力於壓抑業的染污。

至第十三年,夏第二月,第四的半月,毗舍月的白分,其第十日,初更終時,善戒日,勝利時,梨修巴利卡河畔修利姆比卡巿郊,沙羅樹下,尊者合踵蹲坐,陽光照射,斷除兩天半的飲食之後,進入甚深冥想,遂達獨存者(全智)之最高智慧與直觀。此乃無限、最勝、無礙、遍通、完全、滿足之境界。

尊者苦行者大雄,成為勝者阿羅漢時,彼成為全智,知一切事物。彼了知神、鬼、人類之一切狀態。彼等從何處來、往何處去﹖彼等是人、畜生或神﹖又,對彼等之觀念、作業、希望、隱顯行為無一不曉。對尊者而言,沒有任何祕密,世界上所有生物任何情況、任何時刻,彼等何所思、何所言、何所為,尊者悉知悉見。

尊者苦行者大雄在阿斯提卡村度過其最初的雨季。三季在瞻波及脇之瞻波。十二季在毗舍離國及瓦尼夏村。十四季在王舍城及那爛陀郊外。六季在彌提拉國。二季在巴多利卡國。阿拉比卡城、巴尼達普尼城、舍衛城及波波城護象王史官之官署各渡過一季,後者是最後的雨季。

於此雨季之第四月,第七半月,迦提迦月之黑分,第十五日,最後之夜,波波城護象王史官之官署,尊者苦行者大雄逝世矣。捨棄此世,斷除生老死之束縛,成為悉達、佛陀、解脫者。結束一切苦患,解脫捨脫一切苦痛。

◎附四︰〈耆那教美術〉(編譯組)

耆那教美術,依據耆那教教義,為該教之宗教禮儀、教化活動而製作的美術。僅流傳於印度地區。耆那教係與佛教大致同時興起的宗教,但其美術遺品較佛教或印度教少,且有頗多類似古代佛教美術、中世印度教美術的地方。在回教徒統治之下,耆那教仍被允許建寺、造像。該教對印度回教建築亦有所影響。

在石窟方面,奧立沙(Orissa)州有耆那教最古的石窟,完成於西元前一世紀到西元後二世紀間。馬德普拉迭須(Madhya Pradesh)州內(五世紀前期)、孟買東南的巴達彌(Badamī,七世紀)、艾羅拉(Ellora,八~十世紀)等處,亦有與印度教寺院並存的石窟。

寺院方面,有明確知道建造年代(634)的美古提(Meguti)寺,相當重要。馬德普拉迭須州的科鳩拉賀(Khajurāho)等,有十至十二世紀的幾座寺院,寺院內有許多出色的雕像。又,西印度的古佳拉特(Gujarāt、Guzerāt)、拉加斯坦(Rājasthān)兩州,以及南印度的卡爾納塔卡(Karnātaka)州內,亦有頗多寺院遺構,尤其前者位在阿布(Ābū)山的二座寺院,其內部有著名的華麗雕刻裝飾。此外,從摩突羅坎卡利提拉(KaṅkālīṬīlā)之發掘及浮雕遺品中,可知古代耆那教徒亦盛行造立窣堵波。

造像方面,佛陀雕像在摩突羅出現的同時(二世紀初期),亦曾出現耆那教二十四位祖師像,其直立或結跏趺坐之造像酷似佛陀像。但耆那教祖師像中,有全裸者(五世紀中期以後,白衣派係下半身著衣),而且各祖師像以固有的標幟、胸間特有的符號等作區別。二十四位祖師整體造像之作品頗多,而單獨像多為初祖勒舍婆(Ṛṣabhadeva,或Ādinātha,標幟為牡牛)、二十二祖聶密那陀(Neminātha,標幟是法螺貝)、二十三祖巴濕伐那陀(Pārśvanātha,標幟是蛇)、二十四祖大雄(Mahāvīra,標幟是獅子)。

八世紀以後,各祖師像多配上夜叉(藥叉)等像。所配列者大多是起源於印度教的神。另有耆那教特有的浮雕石板,稱為奉獻板(āyāgapaṭṭa)。

此外,從摩突羅出土許多貴霜時代(一世紀末至三世紀中葉)的優秀石雕,在毗提夏郊外亦出土三體傑出的祖師坐像,其刻文係有關376年左右笈多朝史料的重要資料。又,南印度存有很多巨像,如修拉瓦那貝哥拉(Śravaṇa Beḷgaḷa)有高十七點五公尺的寇馬提修瓦拉(Gommateśvara)立像,此像作於十世紀末期。

壁畫方面,在泰米爾州及艾羅拉(九世紀左右)內皆有。十一世紀以後,西印度盛作雜有插畫的經典寫本,係印度細密畫的先驅。另外,西印度亦曾出現許多銅像。

〔參考資料〕 黃心川《印度哲學史》;宇井伯壽《印度哲學史》;中村元《ヒンドゥ一教史》;佐佐木教悟編《戒律思想の研究》;M. Winternitz著‧中野義照譯《ヅャイナ教文獻》。


唯識

印度瑜伽行派及我國唯識宗的重要學說。謂一切外在現象都只是心識的變現,而非實存於外。《唯識二十論》云(大正31‧74b)︰「安立大乘三界唯識,以契經說三界唯心。心意識了名之差別。此中說心意兼心所,唯遮外境不遣相應。內識生時,似外境現,如有眩瞖見髮蠅等。此中都無少分實義。」

《成唯識論》卷七云(大正31‧38c)︰
「云何應知,依識所變,假說我法,非別實有,由斯一切唯有識耶。頌曰︰是諸識轉變,分別所分別,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論曰︰是諸識者,謂前所說三能變識及彼心所,皆能變似見相二分,立轉變名。所變見分,說名分別,能取相故。所變相分,名所分別,見所取故。由此正理,彼實我法,離識所變,皆定非有。離能所取,無別物故,非有實物離二相故。是故一切有為無為,若實若假,皆不離識。唯言為遮離識實物,非不離識心所法等。」

此謂諸識自體轉變為分別之見分、所分別之相分,離此諸識所變之能、所取,則無任何實我實法,故說一切皆唯識。

又,《轉識論》釋《唯識三十論頌》之「是一切法種子識,如此如此造作迴轉……」,云(大正31‧62b)︰
「謂是一切種子識者,是阿梨耶識,為諸法種子及所餘七識種子,及所餘七識種子並能生自類無量諸法,故通名一切法種子識也。如此如此者,由此等識能迴轉造作無量諸法。或轉作根,或轉作塵,或轉作我,或轉作識。如此種種不同,唯識所作,云如此造作迴轉也。或於自於他互相隨逐者,於自則轉為五陰,或為色陰乃至識陰。於他則轉為怨親中人,種種不同,望自五陰,故稱為他。如是自他互相轉作,前後不同,故云互相隨逐也。種種所作,並皆是識,無別境界。起種種分別等者,一一識中皆具能所,能分別即是識,所分別即是境。能即依他性,所即分別性,故云起種種分別及所分別也。由如此義,離識之外無別境,但唯有識義成。」

亦即阿梨耶識中,藏諸法種子及餘七識種子,此等識能轉變造作五根五境等諸法,又此一一之識,具能分別與所分別之義,故唯識義成。

此中,初意明一切種子識變現諸法,即說生變(因能變),後意明諸識自體分生見相二分之果,以成緣慮之義,所謂緣變(果能變),《成唯識論述記》卷三(本)云(大正43‧317a)︰「緣名變,即變現義,是果能變。且第八識唯變種子及有根身等,眼等轉識,變色等是。此中但言緣,故名變。(中略)若生名變,種子第八識生七識等,並名為變,七識生第八,亦名為變。」

《觀心覺夢鈔》卷下以「熏習道理」、「轉變道理」二義詮解「唯識」義。其文云(大正71‧84c)︰
「云何得知諸法從自心起﹖答︰義雖無量,取要有二︰(一)熏習道理,(二)轉變道理。熏習道理者,有為實法一一皆有能生種子,其種子者皆是自心之所熏也,謂自證分體能熏也,相見二分,用能熏也。見分能熏能緣種子,相分能熏所緣種子。其所緣種,墮所緣境色心萬差諸法種子皆悉熏之。謂緣色時,熏色種子,緣心之時,熏心種子,色中種種不同,心中種種差別,一一緣其法,熏其法種子。如是熏習悉是從我自心自體分別勢力而所起也。今此種子所生諸法,豈非從我自心起乎﹖轉變道理者,既自體分轉成相見,其義如上。一切緣慮法必有所慮解。其所慮解者,即是隨應一切諸法。若能慮解定帶所緣,豈為緣慮法無轉變力乎。此理決然,是故自心自體勢力能變現成諸境界也。以上二理可信唯心無境義也。」

書中以生變之義為熏習道理,緣變之義為轉變道理。因此可知三界唯識之說依生變之義與緣變之義而得成立。

在唯識學中,所言之識,廣攝八識及相應之心所等。故《成唯識論》卷七云(大正31‧39c)︰「識言,總顯一切有情各有八識、六位心所、所變相見、分位差別,及彼空理所顯真如。識自相故,識相應故,二所變故,三分位故,四實性故。如是諸法,皆不離識,總立識名。唯言但遮愚夫所執,定離諸識實有色等。」

此謂八識心王為識之自相;遍行等六位五十一種心所為識之相應;見分及相分(十一種色)為心王心所之所變;二十四不相應行法是心王心所及色法三者之分位假立;六種無為法為空理所顯之真如,亦即心王、心所、色,及不相應行法等四者之實性。此等百法皆不離識,故總立識之名,唯識之說但為遮遣彼愚夫迷執離識外有諸法。如是,以能所分別,成立唯識之義名為虛妄唯識或不淨品、方便唯識。反之,初地以上之菩薩悟入唯識之理,證唯識無塵智,存真識,名為真實唯識、淨品或正觀唯識。

《大乘莊嚴經論》卷五〈述求品〉(大正31‧614c)︰「由知二無我,為方便故,菩薩於三有中,分別人法皆無有體,是故無我;如是知已,亦非一向都無有體,取一切諸法真實唯識故。」

又,《轉識論》亦載(大正31‧62b)︰

「立唯識義,意本為遣境遣心。今境界既無,唯識又泯,即是說唯識義成也。此即淨品。煩惱及境界並皆無故。(中略)立唯識乃一往遣境留心,卒終為論,遣境為欲空心,是其正意。是故境識俱泯,是其義成。此境識俱泯,即是實性,實性即是阿摩羅識。」

◎附一︰法舫《唯識史觀及其哲學》第二編第二章第一節(摘錄)

釋唯識︰「唯」是獨義、僅有義、不離義、簡持義。次言「識」者,「識」是心識,或意識。言「唯識」者,(1)以自然界非自然界一切法的作用,心識的作用獨勝,所以說唯識。(2)以萬有諸法的一切存在,都是假有的,只有心識才是實有的,所以說唯識。(3)以一切法的生起和存在、消滅等一切現象,都不能離開心識的關係,所以說唯識。(4)因為外在的境界相,原本不是實有的,而眾生執為實有的,故必須簡除這實有的「執」。內在的心識體性作用,又都是實有的,但眾生馳求外境,不知內心的實有,故怎須持取此心識之「有」。所以說唯識。

復次,言唯識者,如經中常這樣說︰「萬法唯識」,或云︰「三界唯心所作」。什麼是萬法﹖怎樣是唯識﹖萬法即宇宙萬有,也就是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所研究的對象。佛教所謂「法」這一字,包括得很廣,不但心思所及言語所至皆是法,就是心言所不到的也是法。一切法總有兩種︰一是有為法,二是無為法;或云有漏法與無漏法。此二種法總攝一切法。這一切法都是不離心識關係的,所以說唯識。現在再引經論來說明︰

(1)《百法明門論》說︰《百法明門論》是說明萬法唯識的一個好例。如論云︰「經云︰『佛言一切法無我』。云何一切法﹖云何為無我﹖」一切法者略有五種︰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法,三者色法,四者不相應行法,五者無為法。這就是五位百法。如表︰


┌心法─────八───┐
├心所有法───五十一─┼有為法──事相┐
五位┼色法─────十一──┤ ├不離
百法├不相應行法──二十四─┘ │心識
└無為法────六────無為法──理性┘


這一切法怎樣稱為唯識﹖《百法明門論》云︰「一切最勝故,心所應故,二所變現故,三分位差別故,四所顯故。」這五句就是說明唯識的。第一句即指心法,心法在一切法中是最殊勝的,最有力量的,因為心法能給他法影響,有主動的支配之力,又有自在義,所以說明最勝。第二句是指心所法,心所是屬於心王的心理作用,與心識相應的,當然心是主體,心所是心的附屬了。第三句是說明色法(物質外境),是心王與心所變現,所以色法是無實體的。第四句是指不相應行法,是由心識心所和色法,彼此差別作用上所現起的,故是假法。如時間、空間、數量、尺度、得失、生滅相、文字相等。前四句明現實的,第五句即是明理性的無為法。無為也非離有為法,別有其體,乃是有為法所顯示的真理,故也是唯識。心王心所法是心理學所研究的一切心理現象。色法不相應行法,即數學物理學等自然科學所研究的對象。無為法的理性是哲學家的境界。總之,萬法的事相與理性,皆不離心識而有,故曰唯識。「不離」即科學說的「關係」。在各種關係中又只有心識最勝,萬有皆不離此最勝的心識,所以說唯識。

(2)依《解深密經》說︰「我說識所緣,唯識所現故。」此中「所緣」就是觀察的意思。佛說眼等八識心心所法,所察的一切對象,都是唯識之所變現起來的。「所緣」即所了別或所分別的解釋。分別與了別略有不同︰分別對境界有簡別義,了別對境界有認識義。「唯識之所現」,現有二義︰(1)現起義,(2)變現義。凡物皆剎那變,由變而現。變在初剎那,現在第二剎那,不變決不現,或者說變現同時。如穀種子變現芽葉花果等。眼等所緣的種種境界,通通以心識為主緣而變現起來的。龍樹《大乘二十論》云︰「心如工畫師,畫作夜叉相,自畫己自怖……。」這也說明萬法唯心所現的意思。

(3)依《唯識義章》說︰「成唯識言總顯一切有情,各有八識,六位心所,所變現象(色法),分位差別(不相應),及彼空理所顯(無為法)。如是諸法,皆不離識,總立識言。唯言但遮(止)愚夫所執實我實法。」

復依三性說︰《義章》又云︰「彼愚夫等,由虛妄心,周遍顛倒,定執離識實有我法種種差別;說此唯識,唯言即遮彼等此遍計執,是謂遣虛,識言即我法識變,因緣假有,事實如此。依他而起,及彼假有空性真理,圓成實性,是二於事及理,皆正有故,是謂存實。」

◎附二︰印順《唯識學探源》上編第二章第一節

唯識的定義,「即是識」、「不離識」,論師們有不同的解釋。究竟唯有什麼識﹖有的說是八識,有的說是阿賴耶,有的說唯是真心。這些,都是唯識思想的一個側向,是唯識學的一流。偏執一個定義,這是一論一派的唯識學者。本人的態度,是想在複雜的唯識思想中,發見主流與共義,廓清宗派的偏執。所以先從大乘唯識學中,指出幾個不同觀點的解說,再去考察它與原始佛教的關係。這不同方面的解說,都是唯識學,是唯識學的多方面的開展;唯識學,也可說是幾個思潮的合流。

大乘唯識思想,大概可以歸納為五類︰

(1)《華嚴經》〈十地品〉第六地說︰「三界虛妄,但是一心作。」

一心,瑜伽派是把它解說做阿賴耶識的。但在某一系學者,不承認賴耶唯心論,以為這只是簡別外道的世間由自在天所造;「唯一心作」,還不出業感的範圍。但由心造業而感得三界的果報,雖不就是唯心論,但未嘗不是促成唯識的有力思想。這可以稱為「由心所造」的唯識。

(2)《解深密經》卷三說︰「我說識所緣,唯識所現故,(中略)此中無有少法能見少法,然即此心如是生時,即有如是影像顯現。」

經說凡是我們所認識到的一切,並沒有一種所謂客觀獨立存在的本質。當我們心識現前的時候,心上必然的現起一種境界相。因了錯誤的認識與執著,覺得它是離心存在的外境。實際上,那所認識的境相,只是自心現起的影子。唯是自心所現,所以叫做唯識。這種唯識思想,是立足在認識論上,從能知所知的關係上探發出來,是考慮所知的真相而發現的,這可以稱為「即心所現」的唯識。

(3)《解深密經》卷一說︰「於六趣生死,彼彼有情墮彼彼有情眾中。(中略)於中最初一切種子心識,成熟展轉和合、增長、廣大,依二執受︰一者,有色諸根及所依執受;二者,名相分別言說戲論習氣執受。(中略)阿陀那識為依止為建立故,六識身轉。」

本經,說明我們的身體和我們內心的認識活動,都依一切種子心識所含藏的種子而漸漸的開展出來。它是依胎生學的見地,說明眾生的入胎,在胎中漸漸的發達,與現起認識的作用。這些,既是從藏在心識中的種子所生起,也就有唯識的意義。這可以稱為「因心所生」的唯識。

(4)《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四說︰「如來之藏,是善不善因。(中略)為無始虛偽惡習所熏,名為藏識,生無明住地與七識俱。如海浪身,長生不斷。離無常過,離於我論。自性無垢,畢竟清淨。」

平常講唯識,多以阿賴耶為依止,為說明的出發點。但阿賴耶的產生,一方面是依如來藏心,另方面是依無始來的虛妄習氣。在這真相的如來藏,與業相的虛妄習氣相互交織之下,才成立其為阿賴耶。因此,從一切法依阿賴耶而生的方面看,是雜染諸法的所依;另一方面看,也就是迷悟關鍵所在。迷、悟、染、淨,都依藏心而有,所以也就是唯識。這雜染的習氣,反映到清淨的如來藏心,因而成為阿賴耶識,現起一切的虛妄相。這可以稱為「映心所顯」的唯識。

(5)《阿毗達磨大乘經》說︰「菩薩成就四法,能隨悟入一切唯識,都無有義。(中略)四者,成就三種勝解隨轉妙智。何等為三﹖(一)得心自在一切菩薩,得靜慮者,得勝解力,諸義顯現。(二)得奢摩他,修法觀者,纔作意時,諸義顯現。(三)已得無分別智者,無分別智現在前時,一切諸義皆不顯現。」

菩薩因內心定慧的實踐,一切境界都可以隨心轉變,或者不起一切。境界既可以隨心而轉,就可因此推論到一切境界的沒有自體。如外境有離心獨立的本質,那決不能因心的觀想而改變。這是從佛弟子止觀的體驗而推論到的,可以稱為「隨心所變」的唯識。

這五項思想,起初是逐漸的引發,各別的深入研究;等到思想的反流與綜合,就走上唯識學的階段,也才有真正的唯識學。後代的唯識學派,雖然都在融貫這五項思想,但不無偏重的發揮,因此成為思想不同的學派。

◎附三︰印順《唯識學探源》下編第四章(摘錄)

唯識,有認識論上的唯識,有本體論上的唯識。我們所認識的一切,即是識的影像,這是認識論上的唯識。至於宇宙人生的本體,是否唯識,卻還有問題。有人雖主張認識中的一切,只是主觀心識的影像,但對認識背後的東西,卻以為是不可知,或者以為是有心有物的。假使說心是萬有的本體,一切從此出,又歸結到這裏,那就是本體論上的唯識了。這本體論的唯識,在認識上,卻不妨成立客觀的世界。佛教的唯識,當然是出發於認識論,又達到本體論的。到了本體的唯識論,又覺得所認識的有它相對的客觀性,這才又轉到認識論上不離識的唯識了。部派佛教裏,沒有本體論上的唯識學,認識上的唯識無境,卻已相當的完成。

唯識思想的成熟,主要是佛弟子們依著止觀實踐,而獲得隨心自在的事實證明。理論上,從非斷非常的業感緣起的探討下,展開了細心、細蘊、真我的思想,能為因性的種習隨逐的思想。因大眾、分別說、譬喻師的建立業因業果在心心所法的關係,心與種習結成非一非異的融合,完成唯識思想的一面。

任何學派,沒有不承認我們認識的不正確,沒有見到真理的全面,或者根本沒有認識。佛教的生死輪迴,就是建立在一切錯誤中的根本錯誤上──無明。它障礙了真智的顯現,蒙蔽歪曲了事理的真相,使我們在虛妄的認識下,顛倒造業,流轉生死。所以要解脫生死,就要看透我們的根本妄執。在這點上著力,才能突破生死的羂索,得到解脫。要知道什麼是錯誤的認識,就要研究到我們究竟認識些什麼﹖這些不是真相,那真相又是什麼﹖在這樣的要求下,認識論就發達起來,引出了妄識亂現的思想,外境無實的思想,這又完成唯識學的另一面。等到這細心、種子,與無境的思想融合,唯識學也正式完成。(中略)

瑜伽派,認為凡是有漏心識所認識的,都是假說自性,都不能離卻名言相。像有部的客觀存在的青相,是必然要反對的。沒有名言識的力量,決不能知道它是青是色。它與經部一樣的,在假說自性的背後,建立離言自性。這一一法的依它離言自性,是必有的,不然就是惡取空。一切境界,都不離心識名言的勢力,這雖已達到了認識論上的唯識,但隱在認識背後的離言自性,經部說是十八界,瑜伽派也承認它是緣起因果,也不見得就是心罷!似乎也沒有充分理由,證實它就是虛妄分別的心心所。〈真實義品〉成立離言自性,引用小乘共許的教典,我不知它比經部高超了多少!

在認識論上,達到境不成實的思想;在因果相續的緣起論上,達到了細心持種能生一切的見解。彼此結合起來,這依它離言自性,就是心中種子所變現的,它就是心,這是真實。等到攔入認識界,它就出現了別體能取所的現象,這是不真實的。「實無外境,唯有內識」的唯識論,宣告成立。

◎附四︰霍韜晦〈唯識五義〉(摘錄)

唯識問題過去討論極多,傳統的解釋,「識」代表主體,因此唯識即是唯心,例如中國唯識宗的代表人物窺基(632~682)就是以「『唯』謂簡別,遮無外境。『識』謂能了,詮有內心」(〈唯識述記序〉)來規定。這一個觀點,影響中國佛學界千餘年,其實,「識」的原義,在唯識學裏是有不同用法的。

首先,傳統觀點是採取一種宇宙論的立場,把客觀上的一切法收歸主體,所謂三界唯心,萬法唯識,已成一流行講法。但實質上,這種心、識觀念是未經判別的。三界唯心的講法原出《華嚴經》〈十地品〉︰「三界虛妄,但是一心作。」另外在〈夜摩天宮菩薩說偈品〉中又說︰「心如工畫師,畫種種五陰,一切世界中,無法而不造。」這也很近於萬法唯識的思想。問題是︰此心是直接的生起萬法,抑經過阿賴耶識的曲折而收攝萬法﹖則有待於理性研尋。結果,由於問題的重點不同,結論亦異︰著重主體之通於理想世界,為成佛問題鋪路的是如來藏緣起說;著重主體之通於現實世界,為現實上的一切法立根源的是賴耶緣起說。前者所提出的主體是超越主體,後者所提出的是經驗主體,所以唯心、唯識從宇宙論的觀點看來,亦有兩個立場。

在經驗立場之中所提出的阿賴耶識,其實亦是一個形上學的概念。唯識家為了交代現實上的一切法的來源,於是認定阿賴耶識的構造是一個種子識,它攝持一切種子,待緣而起現行。這一個過程,即名之曰識轉化(vij-ñānaparināma,舊譯「識變」),即由識中種子化為對象。唯識家用這一個觀念來交代客觀存在問題,把客觀存在都收入識的活動世界中,所以說唯識(vijñānamātra)。這一個「識」字的用法,是扣緊主體講的。

但是,種子既外化為對象,則在處理客觀存在的問題上,這一個對象便有很重要的位置。唯識家特別將之名為vijñapti──此字玄奘未能正視其價值,仍譯之為「識」,這就與代表主體意義的識(vijñāna)相混。也許,玄奘從宇宙論觀點,認為vijñapti的存在沒有本體意義,它祇是一個過程,所以可以略過(不過玄奘有時亦將之譯為「了別」,但「了別」的概念祇能說明識的活動,對客觀存在問題仍不能交代)。然而,在佛教思想史上,這一個概念的提出卻是特具意義。因為在唯識之前,印度流行實在論者的思想,如數論、勝論、彌曼差、尼耶也,及小乘佛教裏面的說一切有部、經部等,都是同一進路。他們認為現象上的一切法推源到最後應有獨立本體,否則現象上的存在沒有根據,於是分別提出大種(ma-hābhūta,構成物質現象的基本成素,如地水火風之類)、極微(paramāṇu,物質的原子)等觀念,以至有獨立存在意義的心、心所法來。及中觀學派興起,破除一切法之自性,即本體觀念,而歸於空,於是進入絕對主義的思想,對現象上的法採取消解方式而不給予安立。唯識學派認為︰這樣做對於眾生的實踐不能提供通路,因為把握真實是應該從經驗對象開始反省的,所以必須先肯定這一層存在。問題是︰唯識學派從認知主體出發,不願意接受實在論者的本體觀念,認為客體不能離主體而獨立。主要的理由,是這樣的一個本體不能成為認知對象(即無「所緣」義)。關於這一點,陳那(Dignāga,約西元六世紀初)在《觀所緣緣論》中有很清楚的剖示。他指出客體存在應有兩條件︰(1)它是一個存在(即「緣」義);(2)它是一個對象(即「所緣」義)。實在論者的本體充其量祇有「緣」義,但無「所緣」義,所以缺乏知識論上的保證。由此唯識學派轉向觀念主義,把實在論者的本體勾消,認為客觀存在其實祇是一種表相,稱為vijñapti(拙著《安慧「三十唯識釋」原典譯註》一書中曾譯為「表別」,意義不夠明朗,宜改正)。一切法都不過是表相狀態的存在;簡言之,就是「唯表」(vijñaptimātnatā)。這一個「表」字,是扣緊對象講的,與上文所說的「識」不同。事實上,唯識學派的開山大師世親(Vasubandhu,約西元五世紀)的兩本主要作品︰《二十唯識論》(Viṁśạtikāvijñapti-mātratāsiddhi)、《三十唯識頌》(Triṁśi-kāvijñaptimātratāsiddhi),原題用的就是「唯表」。玄奘全部譯為「唯識」,便把問題的重心轉移了。

固然,從唯表進一步是必須談唯識的,因為把實在論者的本體勾消之後,表相從何而有呢﹖這是必須歸結為主體提供的。《解深密經》說︰「識所緣唯識所現」(〈分別瑜伽品〉),所以唯識家進一步提出識轉化,這是從知識論的問題轉為存有論及宇宙論的問題。傳統所說的唯識意義在此。從歷史觀點看,唯識理論源出修瑜伽實踐的人,在印度原名瑜伽行派(Yogācāra),則這種觀念主義的進路當與其禪定的體驗有關,上文所引的《解深密經》〈分別瑜伽品〉,就是指導禪定的文獻。不過,回到理論體系的問題,一切表相由識所提供,從現實經驗說,對象是有不同內容的,例如顏色、冷熱、香臭、形狀、大小等,如果將之分解為表相,則這許多不同的表相如何從同一的識中產生出來呢﹖為了有恰當的交代,唯識學派於是進一步分解識的世界,發現主體至少有三重不同性質的轉化,而且從其提供的各種不同表相的能力上說,這個主體開列為八,這就構成八識系統。

八識是︰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在原始佛教及部派佛教時代,一般只談六識。用六識來說明轉化,祇能提供感官經驗與思維世界的表相,唯識學派認為這是不完備的。首先,不能交代自我觀念的產生,其次,不能說宛實人生與過去世的關聯,蓋若整個世界都是識轉化,但為什麼轉出此世界而非彼世界﹖轉出此人生而非彼人生﹖是必須有理由的。佛教主張業論,以業來連貫,但中間的過轉情形如何,爭論極多。唯識學派面對這些問題,結果提出以末那識(manas)說明前者,而以阿賴耶識說明後者。換言之,末那識是自我意識,通過它的轉化活動,提供自我觀念,阿賴耶識則是輪迴主體,及世界存在的根源,通過它的活動,轉化出個體生命及整個物質世界的存在。這樣,和前六識合起來,就有了三重轉化(嚴格言,前六識各自活動,應共有八種轉化。不過前六識的轉化主要是解決經驗對象問題,所以可以平列為一重)。在《唯識三十頌》中,即分別名為異熟轉化(阿賴耶識轉化)、思量轉化(末那識轉化,「思量」是就末那識對自我觀念的念念執著言),和表境轉化(前六識轉化,舊譯「了別境識」)。

不過,轉化雖有三重,從八識的存在關係上說,前七識均以第八識(阿賴耶識)為根本依(亦稱因緣依,因為賴耶攝持一切種子,表相的生起須以種子為因緣),所以表相呈現之後,仍然還落在阿賴耶識之中。一舒一捲,都不外為阿賴耶識的世界。問題是站在經驗立場,我們尚不能親證此識轉化的情形(此即圓成實自性),我們祇能依經驗所得,起分別活動來套客體,結果永遠對客體有執,此即遍計所執自性。所以唯識家說,我們在未獲得無分別智之前,是不可能真知一切唯表相的。

◎附五︰印順《印度佛教思想史》第九章第二節(摘錄)

要論述唯識思想的同異,有幾點是應該先確認的。

(一)唯識學是以《瑜伽師地論》〈本地分〉──《十七地論》為根本的︰十七地中,以「五識身地」、「意地」為先,表示了一切以心識為主的佛法。關於「心意識」,如《瑜伽師地論》卷一說(大正30‧280b)︰「心,謂一切種子所隨依止性,所隨依附依止性;體能執受,異熟所攝阿賴耶識。意,謂恒行意,及六識身無間滅意。識,謂現前了別所緣境界。」

唯識學的主要內容,如心、意、識──八識;種子與熏習;轉依︰〈本地分〉都已明白的說到。論是彌勒(Maitreya)所傳,是唯識學所公認的。

(二)唯識學是在發展中完成的︰如種子(bīja),《瑜伽論》說因有七義;《攝大乘論》精簡為種子六義,所熏四義;《成唯識論》更增立能熏四義。如成立阿賴耶(ālaya)識,〈攝決擇分〉以八相來證明;《攝大乘論》說得嚴密些;《成唯識論》引(阿含)經,又以十理成立非有阿賴耶不可。又如恒行意,《瑜伽論》點到為止;《攝大乘論》成立非別有末那(manas)不可;《成唯識論》說得更詳細。唯識學,是瑜伽行者以修驗──唯識所現的信念,與「一類經為量者」的細心受熏持種說,合流而形成的;由渾而劃,由簡而詳,是論師們論究的成就。

(三)無著與世親,有異義與新義的成立︰如無著的《大乘莊嚴經論》,依《瑜伽》〈本地分〉,立本有與新熏所成──二類無漏種子;《攝大乘論》卻依〈攝決擇分〉,立「出世心……從最清淨法界等流正聞熏習種子所生」──無漏種子新熏說。如《大乘莊嚴經論》,隨順經部(Sautrāntika),心所是心的分位差別;但《攝大乘論》等,又說心與心所相應了。《瑜伽論》等都說有五色根,而世親的《唯識二十論》,為了成立(認識論的)一切唯識,別立新義︰「識從自種生,似境相而轉,為成內外處,佛說彼為十。」這是說「似色現識」──如眼識「從自種子」生,名自種子為「眼處」了。陳那(Diṅnāga)《觀所緣緣論》也說︰「識上色功能,名五根應理。」論師們對唯識義的闡明,可能有不同的異義。即使是為「本論」作釋,有相當見地的論師們,不一定依文作釋,總是決擇、會通(甚至修改原文),使論義更精確、更圓滿的。所以論究唯識,唯識的不同派系,應從論師的依據不同,思想不同去理解!

說到「唯識」,梵語有二。(1)vijñāna-mātratā︰vijñāna,是眼識、耳識等識。(2)vi-jñapti-mātratā︰《大乘莊嚴經論》以來,到《唯識二十論》、《唯識三十論》,都使用這一術語;元魏‧菩提流支(Bodhiruci)以來,到玄奘、義淨,都一致的譯為「唯識」。vi-jñapti,就是表色(vijñapti-rūpa)、表業(vijñapti-karman)的表,那vijñapti-mātratā一詞,為什麼大家不譯為「唯表」,而一致譯為「唯識」呢﹖玄奘所譯的《唯識三十論》中,「爾時住唯識」,及安慧(Athiramati)釋「非實住唯識」,梵本也不是唯表,而是vi-jñana-mātratā──「唯識」。又如《唯識二十論》,論題的「唯識」,梵語是vijñapti-mātratā──唯表;而世親長行說︰「安立大乘三界唯識,以契經說三界唯心;心、意、識、了(別),名之差別。」心、意、識、了,雖然名稱不同,而意義是一樣的。心、意、識的識,當然是vijñāna;論題vijñapti,而以vi-jñāna來解說。vijñāna與vijñapti──二詞,應有一定程度的共同性!在我國文字中,「表」與梵語的vijñapti,意義並不一致。「表業」,或解說為︰「表示自心令他知故」。依佛法說︰表業是思心所為主的內心,表現於身、語的行為,所以身、語行為,依內心而有善惡的差別。表──vijñapti不是別的,是內心(思等)的表現出來。如經上說︰「愚夫希欲,說名為愛;愛所發表,說名為業。」表是心的表現,如將心識(思等)離去,那「表」就根本不能表示vijñapti的意義。總之,vijñapti-mātratā的意義,是唯識表現,也就是「唯識現」;古譯為「唯識」,正是三界唯心,萬法唯識(所現)的意思。大乘唯識學,正為了闡明這一意義,如《攝大乘論》卷中說(大正31‧138c)︰「安立如是諸識成唯識性,略由三相︰(一)由唯識,無有義故。(二)由二性,有相、有見二識別故。(三)由種種,種種行相而生起故。」

唯識的基本意義,是一切唯識現,沒有外境(義)的存在。然唯識並非只有心識,而是表現為(能)見、(所)相二分的。「種種」,古人解說不一,依《攝論》,是意識遍緣一切而起種種行相。依《攝論》所說「緣起」與「緣起所生法相」來說︰緣起是阿賴耶識與轉識的互為因緣,著重種子識的變現,就是「唯識」義。緣起所生法相,是︰「彼轉識相法,有相、有見,識為自性」,著重於現行識變,就是「二性」義。所以說「唯識」,說「二性」,並不是矛盾對立而都是成立唯識的。無著的《大乘莊嚴經論》,也是這樣。《論》中沒有明說第八識的名字(世親的解釋中有),只說「自界」、「種子」、「熏聚」(dau-ṣṭhulyakāya──麤重身),著重於從(雜染的)種習而現(光)一切,是「唯識」義。《論》上又說︰「所取及能取,二相各三光;不真分別故,是說依他相。」所取(grāhya)與能取(grāhaka),都是依他起相(paratan-tra-lakṣaṇa),那是有見有相的「二性」了。依無著的論書,可見無著的唯識說︰種子識變現一切,一切「唯識」,是依「因果」說的。「餘(阿賴耶識以外的)一切識,是其相識;若意識識,若所依止,是其見識」;唯識的「二性」義,是依「能所」(認識論)說的。在無著的唯識說中,「唯識」與「二性」,是意義相順而不是別異的。

〔參考資料〕 陳譯《攝大乘論》卷五;《佛性論》卷四〈無變異品〉;《十八空論》;《成唯識論述記》卷七(末);《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本);《大乘法相研神章》卷二;《唯識思想》(《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7});《唯識學概論》、《唯識學的發展與傳承》、《唯識思想論集》一~三、《唯識思想今論》、《唯識問題研究》、《唯識學的論師與論典》(《現代佛教學術叢刊》{23}~{28}、{43}、{96});羅時憲《唯識方隅》;黃懺華《佛教各宗大意》;歐陽漸《唯識講義》;結城令聞《心意識論よ覜見晅る唯識思想史》;鈴木宗忠《唯識哲學概說》;上田義文《唯識思想入門》。


梁武帝

南北朝時,南梁之第一代皇帝。姓蕭,名衍,字叔達。廟號高祖,諡武帝。南蘭陵中都里人(今江蘇武進)。原為南齊王族,曾為齊竟陵王蕭子良門客,與沈約、謝朓、王融、蕭琛、范雲、任昉、陸倕等人並遊,號稱八友。齊和帝即位(501)後,官都督中外諸軍事,同年又進位相國,封爵梁公,又進梁王。翌年代齊,建立梁朝。太清三年卒,世壽八十六,在位四十八年。早年信奉道教,與陶弘景關係密切。即帝位(502)後,遇國家征討大事,常遣使諮詢於陶。天監三年(504)下詔捨事道法,宣佈佛教為國教,此後,嘗四次捨身佛寺,並常設無遮大會、平等大會、盂蘭盆會。又立十無盡藏。相傳曾詔見菩提達磨詢問禪要,又親受菩薩戒,法名冠達。此外,並廣建寺塔。僅首都建康(今南京)一處即有佛寺五百餘所、僧尼十餘萬人,呈現南朝佛教的極盛時代。

帝不僅篤信佛法,亦為神不滅論的鼓吹者。平素謹守戒律,日僅一食,食止一蔬,世稱皇帝大菩薩。所撰有關佛教之著述甚多,主要作品有︰《制旨大涅槃經講疏》、《大品注解》、《三慧經講疏》、《淨名經義記》、《制旨大集經講疏》、《發般若經題論義並問答》等書。

◎附︰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第二分第十三章(摘錄)

南朝佛教至梁武帝而全盛。武帝原在竟陵王門下,自早與僧人有接觸。其佛教之信仰與其在雞籠山西邸,有重大之關係。蓋武帝一系恐原係道教世家。其〈捨道歸佛文〉有曰︰「弟子經遲迷荒,耽事老子。歷葉相承,染此邪法。」《隋書》〈經籍志〉道經部有云︰「武帝弱年好事,先受道法。及即位,獨自上章。朝士受道者眾。三吳及海邊之際,信之踰甚。」武帝弱年之所以奉道,當由家世之薰染。而中年之改奉佛,當由其在竟陵門下與名僧及信佛之文人交遊,而漸有改變也。

武帝,一熱烈之佛教信徒也。即皇帝位三年乃捨道歸佛,其願文有曰︰「願使未來世中,童男出家,廣弘經教,化度含識,同其成佛。寧在正法之中,長淪惡道。不樂依老子教,暫得生天。」在位四十八年,幾可謂為以佛化治國。徵扶南僧人僧伽婆羅於壽光殿等處譯經。初翻經日,帝躬臨法座,筆受其文。禮接甚厚,引為家僧。又有扶南僧曼陀羅,亦被敕共翻經。又曾遣僧詣外國尋禪經。而天竺沙門真諦,亦聞蕭主之名,遠來揚都。帝造金銀銅像甚多。如造丈八銅像置光宅寺,敕僧祐督造剡溪大石像。建愛敬、智度、新林、法王、仙窟、光宅、解脫、開善諸寺。而尤以同泰寺為最偉大。常設大會,數次捨身,立十無盡藏。於禪定至為重視,搜尋學者,集於揚都。於僧人戒律,甚為注意,嘗親受菩薩戒。法名冠達。敕抄撰戒律。因重僧律,命法超為都邑僧正。以律繁廣,撰《出要律儀》十四卷,通下梁境,並依詳用。普通六年,遍集知事及於名解,敕法超講律,帝親受戒規。又因僧尼未調習,帝欲自為白衣僧正,經智藏之斥阻而止。自漢以來,僧徒因許食三淨肉,未普斷殺,帝乃依《涅槃》〈四相品〉等經文,制斷酒肉。言不得著革屣,並與周捨論斷肉。言「白衣食肉不免地獄」,故在位宗廟薦饈用蔬果。慎刑獄,常行大赦。天監中便血味備斷,日唯一食,食止菜蔬。作〈淨業賦〉,其旨與蕭子良之《淨住子》相同。自謂並遠房室,不服醫藥四十餘年。其〈斷酒肉文〉有曰︰「但經教亦云,佛法寄囑人王,是以弟子不得無言。」蓋其弘法,似阿輸迦,而且或以之自比也。

武帝治國,並敦儒術。其下詔置五經博士有曰︰「二漢登賢,莫非經術。服膺雅道,名成行立。魏晉浮蕩,儒教衰竭,風節罔樹,抑此之由。」其提倡佛法,亦往往參合儒教,其議論佛理,亦常引及儒書。承江南習俗,特重親喪。《歷代三寶紀》卷十一云︰「常以庭蔭早傾,常懷哀感。每歎曰︰『雖有四海之尊,無以得申罔極。』故留心釋典。」武帝嘗作〈孝思賦〉,其序有曰︰「今日為天下主,而不及供養。譬猶荒年而有七寶,飢不可食,寒不可衣,永慕長號,何解悲思。乃於鍾山下建大愛敬寺,於青溪側造大智度寺,以表罔極之情,達追遠之心。」而其〈淨業賦序〉有曰︰「乃至南面,富有天下,遠方珍羞,貢獻相繼。海內異食,莫不畢至。方丈滿前,百味盈俎。乃方食輟筯,對案流泣,恨不得以及溫凊,朝夕供養。何心獨甘此膳。因爾蔬食,不噉魚肉。」故武帝信佛之動機,實雜以儒家之禮教也。

武帝雖為宗教實行家。但究本文人,染當世學術之風氣。於佛教特重義學。在位搜求佛典,整理經籍。其學問宗旨,在《般若》、《涅槃》。曾作《義記》數百卷,躬自講說。實染清談之風。又自講《老》、《莊》、《周易》,故其佛學之性質,仍不脫玄學。《顏氏家訓》〈勉學篇〉論玄風曰︰「洎乎梁氏,茲風復闡。莊老周易,總謂三玄。武皇簡文,躬自講論。」按,梁時佛教常微有華而不實之嫌。朝臣信佛,自常附和人主。而僧人亦有名士風味,乏篤實之精神。唐‧道宣論梁代佛教,頗多微詞。如曰「每日敷化,但豎玄章。不睹論文,終於皓首。如斯處位,未曰紹隆。」又謂梁世僧人但「慧解是長,儀範多雜。」又云「於時佛化雖隆,多遊慧辯,詞鋒所指,波涌相凌。至於徵引,蓋無所籌。可謂徒有揚舉之名,終虧直心之實。」其時佛徒習尚之浮華,蓋可知矣。

當時風俗柔靡浮虛,不求實際。不但三玄復盛,佛子亦乏剛健樸質之精神。國勢外像安定內實微弱。梁武帝因此而亡國殺身。史言帝困於侯景,齋戒不廢。卒時臥淨居殿,口苦索蜜不得,遂殂。夫淨居為戒行之名,蜜食為佛徒醫物之一。武帝誠可謂身殉其教也。但世人每以侯景之亂,專歸咎於佛法。實則國力之衰,首由於風尚之文弱浮華。而當時政事學術以及佛教無不有浮弱之表現。專罪佛法,實因果倒置,非能觀事變之全體也。《顏氏家訓》〈涉務篇〉敘其時士大夫之風氣曰︰
「梁世士大夫,皆尚褒衣寬帶,大冠高履。出則車輿,入則扶持。郊郭之內,無乘馬者。周弘正為宣城王所愛,給一車,下車常服御之。舉朝以為放達。至乃尚書郎乘馬則糺刻之。及侯景之亂,膚脫骨柔,不堪行步。體羸氣弱,不耐寒暑。坐死倉卒者,往往而然。」

庾子山〈哀江南賦〉敘梁時之情況曰︰「天子方刪詩書,定禮樂。設重雲之講,開士林之學。談劫燼之灰飛,辨常星之夜落。地平魚齒,城危獸角。臥刁斗於滎陽,絆龍媒於平樂。宰衡以干戈為兒戲,縉紳以清談為廟略。」顏之推、庾子山均有心人,述其耳聞目擊,自不謬也。

然南朝佛教勢力之推廣,至梁武帝可謂至極。蓋以外象言之,其時京師寺剎,多至七百。而同泰寺之壯麗,愛敬寺之莊嚴,剡溪石像之偉大,前此未有。以僧眾言之,則名僧眾多,縉豪歸附。講筵如巿,聽者如林。宮內華林園為講經之所。宮外同泰寺為帝王捨身之區。中大通元年,設四部無遮大會,道俗會者五萬餘人。京外西極岷蜀,東至會稽,南至廣州,同弘佛法。至若佛經浩瀚,已至整理之時。故武帝三次敕編目錄。卷帙既多,為初學便利計,常有纂集。僧尼傳記,亦頗多撰述。至若思想,則尤義計繁興,學人成群。三論、成實,對立代起。涅槃、華嚴,影響深入。僧人之威力更出帝王之上。武帝為之給使洗濯煩穢。稍有不洽,則可上正殿踞法座抗議。是以本期佛教勢力之擴張,至此已造極峰也。梁‧昭明太子亦崇信三寶,遍覽眾經。乃於宮中別立三慧義殿,專為法集之所。招引名僧,談論不絕。太子自立二諦及法身義,並有新意。簡文帝崇信亦甚,其所著作,旨多弘法。元帝更深崇信,法華、成實,常自敷揚。盛開學府,廣召義僧,還遵舊轍。惟武帝諸子,亦均文士,其信仰之性質,略同迺父。而國家不寧,亦無何新發展也。

〔參考資料〕 《梁書》卷一~卷三〈武帝本紀〉;《南史》卷六、卷七〈武帝本紀〉;《高僧傳》卷八〈寶亮傳〉、卷十〈保誌傳〉;任繼愈編《中國佛教史》第三卷;方立天《中國佛教研究》;橫超慧日《中國佛教の研究》;道端良秀《中國佛教思想史の研究》。


虛雲

清末民初之著名禪師。原籍湖南湘鄉人,生於福建泉州。俗姓蕭,初名古巖,又名演徹,字德清,別號幻游。生而茹素,不樂世典,見佛像、佛書則喜。咸豐六年(1856),父為娶田、譚二氏。師與二氏同居而無染,並為說法。八年,偕弟富國禮鼓山湧泉寺常開披剃。次年依鼓山妙蓮受具足戒。此後,行腳天涯,參訪學道,遍參金山、高旻、天童、天寧諸名剎,巡禮佛教四大名山。光緒二十一年(1884)住江蘇高旻寺。臘月初八在沸水濺手,茶杯落地時大悟。

光緒二十六年去北京,適值八國聯軍入侵,即隨清帝后一行至西安。越二年,經終南山入川,轉赴西藏,折至雲南大理,重興雞足山迎祥寺(即祝聖寺)。光緒三十年前往泰國、檳城等地,考察東南亞佛教。1920年重興昆明西山華亭寺,改名雲棲寺。歷任福建鼓山、廣東南華、雲門諸大寺住持。1953年被推為中國佛教協會名譽會長;同年,應請復興江西雲居山真如寺。1959年圓寂於雲居山,世壽一二0。

師一生說法度生,感應道交,所作所為,無一為己,到處開荒,修葺寺廟。不主持現成寺院,不受豐腆供養。四眾弟子前後得戒者萬餘人,乞戒皈依者百十萬人,手興大小梵剎數十所。又,師於鼓山傳法曹洞,兼嗣臨濟,中興雲門,匡扶法眼,延續溈仰,以一身而繫五宗法脈。師之禪觀、苦行、操守,皆甚為世人所推,堪稱近代中國禪宗代表人物之一。著有《楞嚴經玄要》、《法華經略疏》、《遺教經註釋》、《圓覺經玄義》、《心經釋》等,然咸毀於「雲門事變」。今僅存法語、開示、書問、詩歌,後人編為《虛雲和尚法彙》、《虛雲和尚法彙續編》。

◎附︰拙緇虛雲和尚行業記〉(摘錄自《禪》雜誌,1989年第三期)

虛雲和尚名滿天下,望重宗門,海內外談禪者莫不仰為泰斗。他一生尋師訪道,參禪見性;復興名藍古剎,倡導農禪道風;弘揚佛法,利濟群生,悲深願大,心堅行苦,孜孜矻矻,至老不移,深受佛教徒及社會人士的尊仰與欽敬。

筆者不敏,障深慧淺,聞道於童年,遇師於晚景。憶自1951年春於雲門依止納具,至1959年老人於雲居茅蓬示寂,春秋十易,或親炙教益於麈拂棒喝之下,或隨侍巾瓶於燕山楚水之間,期許有加,道業未成。對於老人言教事蹟,向所留心。1962年秋,曾有《虛雲和尚法彙續編》之輯。茲不揣陋劣,述其行業,冀發幽光於萬一,昭信史於千齡。

虛雲和尚名古巖,又名演徹,字德清,晚年自號虛雲、幻遊,祖籍湖南湘鄉縣,俗姓蕭,父玉堂,生母顏氏,庶母王氏。因其父在福建做官,所以虛雲和尚出生在福建泉州。他出生後不久,其生母顏氏夫人即去世,乃由庶母王氏夫人撫育。十三歲時隨父回湖南湘鄉。自幼不喜葷腥,見三寶物即生歡喜心,喜讀佛書。十七歲時萌出家之念,乃與堂弟一起出走南嶽,行至半途,被家人截回。父母為了打消他想出家的念頭,強其離湘至閩,並命與田、譚二氏成婚。雖如此,同居而無染,處濁而不緇,出塵之志益堅。十九歲時,又潛往福州鼓山湧泉寺從常開法師披剃出家。次年,依妙蓮(1844~1907)和尚受具足戒。

中國佛教叢林晚近以來,按其住持人選產生的方式而分為傳賢、傳法、子孫三種類型,鼓山即為傳法叢林,且臨濟、曹洞二宗並傳,虛老受戒後,頗受妙蓮和尚器重,遂於光緒十八年(1892)受臨濟衣鉢於妙蓮和尚,為臨濟宗四十三世;受曹洞衣鉢於耀成和尚,為曹洞宗四十七世。筆者曾親見虛老接法時法卷二件,虛老接法的年代即根據法卷的記載。

虛老在青年時期,志篤行堅,苦心向道。他雖然出生在富貴家庭,出家後一切放下,苦節自勵。在鼓山隱居岩洞多年,冬夏一衲,並且常以野菜充飢。。

虛老二十四歲時,其父親玉堂公在湖南湘鄉病逝,庶母王氏遂領田、譚二氏於湘鄉觀音山削髮為尼。庶母王氏法名妙淨,田氏法名真潔,譚氏法名清節。虛老知此消息,悲喜交集。悲者父亡而未盡孝,喜者一家歸佛,共結菩提勝因,可免後顧之憂。從此虛老即離岩洞,回湧泉寺服勞事眾,曾任水頭(叢林專司擔水之職)、園頭(專司種菜)、行堂(食堂服務)等苦行職事,前後四年,手胼足胝,不以為勞。

二十七歲離鼓山,先後在浙江天台山、普陀山、天童寺、阿育王寺、杭州三天竺、常州天寧寺、鎮江金山寺、揚州高旻寺等名山大剎,從融鏡、敏曦、天朗、觀心、大定、朗輝諸老宿研習經教,參究禪宗。為報父母養育之恩,虛老曾三步一拜從普陀山一直拜到山西五台山,歷時三年,才圓滿成就這深心大願。途中風霜雨雪,疾病飢寒,行人之所難行,忍人之所難忍,艱苦備嘗,道業日隆。此後又參訪陜西終南山、四川峨眉山、拉薩三大寺,並由西藏至印度、錫蘭(今斯里蘭卡)、緬甸等國,朝禮佛蹟。由緬甸回國,朝拜雲南雞足山,經貴州、湖南、湖北等地,禮安徽九華山,再至揚州高旻寺參加禪七法會。此次禪七由赤山法忍和尚主七,一連十二個禪七,共計八十餘天。虛老在此期間,精進勇猛,以悟為期。進堂二十餘天後,工夫落堂(定境現前,妄念頓息),晝夜如一,行動如飛。某日夜晚放養息香時,忽睜眼見大光亮,如同白晝,見河中行船,上下遠近皆悉了然。自知是參禪工夫純熟的境界,置之不理。至第八七的第三晚六枝香開靜時,護七師倒開水沖到手上,茶杯落地,一聲破碎,使疑根頓斷,如從夢醒,悟透禪關,因述二偈以記悟境︰


「杯子撲落地,響聲明瀝瀝,
虛空粉碎也,狂心當下息。」
「燙著手,打碎杯,家破人亡語難開,
春到花香處處秀,山河大地是如來。」


光緒二十七年(1901)至終南山結茅潛修,與戒塵(1871~1948)法師結為同參(見戒塵撰《關中寐語》),有聯袂偈一首︰「孤身遊世兄弟無,暗悲獨自向外馳。」(虛雲句)「禪兄若欲有此念,相結蓮友睹吾師。」(戒塵句)自後數十年兩人在弘法事業上相互扶持,情同手足。光緒二十九年(1903),二人同時離終南山,朝峨眉山後至 雞足山。虛老在昆明江南會館閉關,戒塵為護關。三年出關,再至雞足山,大覺寺道成長老請虛老主持鉢盂庵,改建十方叢林,由戒塵襄理寺務,自往南洋等地募緣建寺。至宣統元年(1909)自北京請得《龍藏》全部回雞足山,敕改鉢盂庵為護國祝聖寺。

宣統元年(1909)虛老庶母王氏(出家後法名妙淨)在湖南觀音山留偈西逝,享年六十餘歲,出家十六年。民國壬戌(1922)陳榮昌撰《妙淨尼留偈記》誌其事,虛老為之樹碑於雲南昆明華亭寺,至今猶存。

宣統三年(1911),革命軍興,清政權被推翻,革故鼎新,民國肇建。時李根源任雲南省革命軍協統。李素惡諸方僧徒不守戒律,率兵進駐雞足山悉檀寺,毀金頂雞 足天王銅像及佛殿,並指名要捕虛老問罪。虛老置個人安危於度外,直詣軍門,同李根源往復論辯,終使李氏開顏致敬,停止毀寺逐僧之舉。自後李氏皈依佛教,數十年護持法門,老而彌篤。當時佛教界有中華佛教總會之籌,虛老由滇至滬,參與其事。後為保護廟產事,又偕寄禪和尚同至北京。事未息而寄禪和尚在法源寺示寂,遂又扶柩至滬,旋回滇成立佛教會滇省分會。1918年自南洋迎請玉佛回祝聖寺供養。其後常至昆明等地講經說法,主持水陸道場,深得雲南督軍唐繼堯等人的歸信,法緣之盛,同世罕匹。至1920年,祝聖寺興建工程大體告竣,應滇督唐繼堯之請,移錫昆明華亭寺,重興古剎,改名雲棲寺。後掘地基而得「雲棲」殘碑,無心合古,亦宿緣也。住華亭寺期間,眾弟子曾為虛老六十壽辰舉行隆重慶典,至今寺內尚存當時門弟子奉獻之壽屏多幅。虛老在此十載辛苦,百廢俱興。1929年應福建省主席楊幼京之請,回鼓山任住持。講經傳戒,整頓寺規,創辦戒律學院,恢復禪堂規則,修建頹廢殿宇,整理經版文物,除舊布新,艱苦備嘗。

1934年,應廣東諸護法及李漢魂將軍之請,虛老移錫曹溪,主持重興六祖道場南華寺。1936年,林森、蔣介石、居正等巡禮南華,並各捐俸助修殿堂。當時日軍侵華,國難當頭,全國處於抗戰救亡緊急關頭,虛老提議全寺大眾每日禮懺二小時,為我前線官兵祈福消災;全體大眾減省晚食,節積餘糧,獻助國家賑濟災民。1940年,廣州淪陷。1941年,曲江縣嚴重缺糧,飢民甚眾,虛老乃將諸方善信供養的果資二十多萬元,悉數交與粵省政府以為賑濟災民之用。1942年於南華寺東建無盡庵,以為比丘尼道場。這年冬天,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等派屈映光到粵,請虛老赴重慶主持「護國息災大悲法會」。十一月六日由南華寺啟程,至1943年一月二十六日法會圓滿,歷時三個多月。法會在慈雲寺、華巖寺同時舉行。期間,名公巨卿贈給虛老的名貴古玩及字畫等,共五大箱,於歸途中分贈各地寺廟,自己不留一物。侍者問之,虛老以「徒費保存,徒亂人意」為答。所收果資,亦命侍者一一登記,移作南華寺修建海會塔之用。

1943年冬,南華寺修建事畢,因知粵北乳源縣雲門山大覺寺為雲門宗之發源地,遂辭別曹溪,開法雲門;並撰《重興曹溪南華寺記》一文。詳敘重興南華寺的因緣,以十事述其經過。自謂「十載經營,綜理次第,心力交瘁,始具規模。」總計新建殿堂房舍等二四三楹,新塑大小佛像六九0尊。重樓寶閣,備極莊嚴,使曹溪法乳重灑人寰,六祖禪燈再耀南天。

虛老初抵雲門,殘屋頹垣,淪於榛莽,惟祖殿尚存,亦岌岌危樓,隨時有坍塌的危險。1945年春夏間,粵北淪陷,避兵難者多來雲門,口糧不足,以木薯代餐,大眾同甘共苦,依止參禪。是年九月八日,日本無條件投降。中國人民八年浴血抗戰,至此河山光復,萬民同慶。1946年秋,國民政府通令全國寺院誦經追荐我陣亡將士,虛老應請往廣州主持水陸法事,設壇於六榕寺,隨喜者前後十餘萬人,極一時之盛。

1948年五月二十一日,與虛老結為禪侶之戒塵法師在滇圓寂,世壽七十一,僧臘五十三(見昆明文人孫佛海撰《戒塵法師傳》,載《虛雲和尚年譜》民國三十七年條下)。同年冬,有美國詹寧士女士來華依止虛老習禪,執弟子禮,賜法名寬弘。虛老乃於南華祖庭結禪七以接引之。虛老於禪七中每晚開示禪宗要義,由香港顏世亮居士(後出家,即忍慧法師)任翻譯。禪七結束,復隨虛老赴雲門禮祖,住半月乃去。此事乃經中美外交當局協商經辦,故極鄭重。詹寧士原為天主教徒,研究神學二十年,後接觸佛法,乃往印度閉關四年,於禪有所得。萬里來華,求師印證。故詹氏來華習禪,實開中美佛教文化交流之先河,是不容忽視的一件往事。

1949年十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共同綱領》規定人民政府保護宗教信仰自由。雲門修建事宜基本完成。虛老自1943年由曹溪來雲門,決心重興大覺禪寺,復振雲門宗風,如是晝夜辛勤,宏規碩劃,巨細親躬,因高就遠,審地為基,大興土木,廣造梵宇,歷時九年,重建殿堂樓閣共一八0楹,新塑大小聖像亦八十餘尊,寶相莊嚴,梵剎清淨,士庶瞻依,衲子雲來。

1951年春,雲門擬於春期傳戒,各地聞訊前來求戒者頗眾。其時適全國「鎮反」運動開始,有湖南某縣不良分子某等混入其中,湖南公安部門追至雲門,將其捉拿歸案。由是之故,遂引起乳源地方當局對雲門寺新老僧眾產生懷疑,甚至誤傳雲門藏有軍械、電台。地方當局乃於夏曆二月二十四日派出百餘人,於午齋時抵寺,將寺團團包圍,寺之左右及後山高地,均架起機槍,對準寺內,如臨大敵,氣氛極為緊張。當時全寺僧人百餘人正在齋堂用齋,均不許離座。為搜尋軍械電台,所有殿堂房舍均經詳細搜查,一無所獲。對於諸執事僧稍有可疑的人員,均次第叫出問話。至掌燈時分始離去。此即海內外一時盛傳的「辛卯雲門事變」的開始。直至夏曆五月二十三日,京穗調查組至寺,一場鎮反擴大化事件始告平息。這場歷時三個月的「雲門事變」,前後被拘禁僧人二十六人。

在「事變」中,由於地方當局對雲門寺作出了完全錯誤的估計,因而認為虛老及全寺絕大多數僧人都是他們眼中的「反革命」,以至對在當時最受崇敬的虛雲老和尚也施以無禮的手段,使他的身體受到嚴重摧殘。在這期間,全寺僧眾百餘人集中禁閉於禪堂者十八日,飲食睡眠均在其中,大小便有軍警看守,使清淨佛地變成了恐怖的監獄。

筆者於1951年夏曆二月初由武昌三佛寺赴雲門受戒,至未旬日,即遭此「事變」,三個月中亦備歷艱危。「事變」平息後,於夏曆六月下旬,虛老抱病為遠道前來求戒者授三壇大戒。此為雲門復興後第一次傳戒,雖然受戒者人數不多,由於天氣酷熱,戒期時間也不長,但風息波平,人心安定,與會者深懷希有之心、難遭之想,實非平時傳戒法會所能匹。

1952年,虛老應京漢諸弟子之邀,於陽曆四月二十七日離開雲門,由佛源、法雲等隨侍北上。至武昌,住三佛寺,因沿途勞頓,遂臥病月餘。寺主大鑫和尚(係筆者剃度師之師祖,1961年寂)為照料一切,殷勤備至。時陳銘樞居士在漢,亦往返操勞,護持照應,頗為周到。至陽曆九月十七日到達北京。初駐錫廣化寺,旋遷廣濟寺。其時亞洲及太平洋區域和平會議在京召開,圓瑛法師、趙樸初居士代表我國佛教徒出席和會。故圓老亦於九月二十三日抵京。九月二十五日上午,北京佛教界在廣濟寺舉行盛大歡迎會,歡迎兩位老人晉京弘法。九月二十六日至十月二日,北京巿佛教界為擁護亞太和會在京召開,在廣濟寺舉行祝願世界和平法會,恭請虛老主壇,圓瑛法師、巨贊法師為副主壇。十月一日,虛老代表全國佛教徒接受錫蘭(今斯里蘭卡)出席和會代表團團長達馬拉塔納法師所獻佛舍利、貝葉經和菩提樹等三件珍貴禮物。十月十五日,虛老在北京代表中國佛教徒向出席亞太地區和平會議的錫蘭、緬甸、泰國、越南等國佛教代表贈送禮品。十一月五日,虛老在京出席中國佛教協會發起人會議,並被推舉為首席發起人。

虛老此次在京期間,適逢李濟深及夫人周月卿七旬雙壽,老人以無量壽佛銅像一尊及詩為賀。詩云︰
「蟠根仙李郁蒼蒼,斡運欣開日月光。

已建神功萬世遠,更扶元化與年長。

清修白業偕賢助,雅咏黃花晚節香。

我愧草鞋錢空費,來依佛壽頌無量。」

是年冬,上海佛教界發起舉辦祝願世界和平法會,虛老應請主法,於十二月十一日由京抵滬。法會自農歷十月二十六日開始,歷時四十九天,至農曆十二月十四日圓滿。虛老在武昌三佛寺臥病期間,筆者亦由雲門返三佛寺侍奉湯藥。虛老病癒晉京,幸得隨侍巾瓶,躬逢其盛,並以此因緣,朝禮五台山及大同雲岡諸勝蹟,至年底始奉命與法雲兄一同返粵。

1953年農曆正月,上海玉佛寺舉辦禪七法會二周,請虛老主法。二周中,每天入堂講開示,由月耀、佛源等記錄整理,編成《虛雲和尚禪七開示錄》出版流通。又應蘇杭兩地佛教界之請,蒞臨主法開示,並發起重建虎丘紹隆禪師塔,重刻宋代徐林所撰〈臨濟正傳虎丘紹隆禪師碑〉文(筆者1984年冬訪虎丘,得知紹隆祖塔又毀於十年「文革」之災)。事畢仍回上海。旋接北京電催赴京出席中國佛教協會成立會議。大會於陽曆五月三十日開幕,六月三日中國佛教協會正式成立。虛老被推舉為名譽會長。會議期間,虛老就中國佛教協會的成立發表感想。(中略)

會議結束後,虛老前往山西大同參禮雲岡石窟後離京,經武漢赴江西廬山養病,暫憩大林寺。時雲居山有數禪人至大林寺參禮虛老,言及雲居勝概,惜殿堂毀於日軍侵略炮火,明代銅鑄毗盧佛像坐於荒煙蔓草之中。虛老得知此狀,惻然傷之,遂發願重興雲居祖庭。在當地有關部門的陪送下,虛老率二三弟子前往雲居,結茅而居,以圖復興。是年虛老當選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委員。

各地僧人聞虛老駐錫雲居,紛紛前往依止,不到一年,座下集百餘人。虛老遂商諸護法,一面組織僧眾實行農禪生活,開荒種地,植樹造林,一面籌集資金,修復殿堂,以安僧眾。所有僧眾亦分為修建與農墾二部,眾皆盡心竭力,踴躍從事。1954年夏,即新建法堂一座,樓上藏經,樓下安禪;新墾農田六十畝,嘉禾滿壟,衲僧滿堂,耕田博飯,儼然百丈家風。

1955年八月十六日至三十一日,中國佛教協會在京召開第二次理事擴大會議,虛老寫成《雲居管見》一文(見《現代佛學》1955年第九期),「以極其愉快的心情,期待這次會議通過成立中國佛學院的決議」。他在文中說︰「佛學院一成立,就可根據這次會議所通過的決議,精研教理,努力修持,以造就弘法人材。」虛老在這篇文章中對新中國的佛弟子應如何適應時代的問題談了他自己的觀點。他說︰「我認為佛弟子的日常生活、衣食住等有可以權變的;唯三學思想,即戒定慧等理論,不能改動。中國千餘年來佛弟子衣食住等制度久與印度大不相同,既然時間、地點、條件都變了,則佛教中的若干生活習慣,自也應因時制宜。談到教義,則『佛佛道齊,宛爾東西,釋迦彌勒,如印印泥。』是以,『同行不妨同人,同見必須同佛。』」

是年冬,虛老擬為山中未受具足戒者傳授三壇大戒,不期全國各地聞風而至者達數百人,不僅食宿無著,而且照管亦甚困難。又以當時全國正開展「肅反」運動,地方當局為維護山中清淨,保證修建工程順利進行,遂協助虛老勸說外地來歷不明者下山。為不使來者失望,虛老根據《梵網經》「自誓受戒」規定,權開方便,為來者開示十戒、具足戒及菩薩三聚淨戒精神,勸令各歸本處,依照山中戒期,於佛前自誓受戒。山中僅留百人,如法入壇。

筆者何幸,於1954年、1955年兩度登山領棒,親見諸方衲子瓶鉢遙臨,打地拋磚,重建梵剎;煙簑雨笠,躬耕南畝。青疇綠畝,繞禪舍以煙霞;寶殿金身,樹法幢於雲端。更有幸者,虛老中興雲居首次傳戒,即得躬逢勝會,並受命司第三引禮之職。承老人耳提面命,言傳身教,得以不辱師命,勉效微勞。

1956年,老人繼續督眾興工,建大雄寶殿、天王殿及鐘鼓樓。雲居各殿堂布局,多仿照南華、雲門殿堂圖式,僅依地形之不同而稍有變化。山中衲子近二百人,開水田一八0餘畝,旱地七十餘畝,收稻穀四萬多斤,雜糧二萬多斤,糧食自給有餘。

1957年,有山陰吳寬性居士發起修路浚湖。自張公渡上山至寺,計十八華里,均拓寬至六巿尺,以便往來行人;修浚寺前明月湖,培植天然風景,使水光山色,相映成趣。

1958年春,「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及「反右派鬥爭」在全國佛教界普遍展開,雲居山大眾亦在受教育之列。五月三十日,老人書〈雲居山學習會示眾〉(「大字報」)五言偈一首以告大眾,全文四十八句,是一篇很寶貴的歷史資料。在此席捲全國的政治激流中,出現指向老人之「大字報」或「意見書」,乃意料中事。老人〈示眾偈〉末後兩句說︰「荷蒙賜良誨,感謝愛我厚」,多少道出了虛老當時極度憂傷的心境。

1959年,雲居修建工程基本竣工。以清‧康熙時所修《雲居山志》寄港重印,附錄〈重建雲居山真如寺事略〉,紀述中興雲居因緣及過程。老人自感老病交加,恐來日無多,對眾每作囑托語。十月十三日(農歷九月十二)圓寂於雲居茅蓬。十八日封龕,十九日荼毗,二十一日奉安骨灰於雲居山海會塔中。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巨贊法師等專程赴雲居山吊唁,首都佛教界於十月十七日在廣濟寺舉行追悼會。

虛老圓寂的消息公布後,海內外佛教界同聲震悼。台灣、香港、澳門等地佛教徒均隆重舉行虛雲老和尚涅槃法會。新加坡、美國、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越南等國華人佛教界均舉行法會,以寄哀思。各地佛教知名人士多撰文表彰虛老一生之道德建樹。茲略舉數例,以見其概。

倓虛法師說︰大師之行履,具見於《年譜》,綜其一生,志大氣剛,悲深行苦。興建梵剎數十處,度生無量,難忍能忍,難行能行,為法忘軀,九死一生。(中略)其建樹、道德、年齒、悟證之偉大高深,為近千年來所罕見。印順法師說︰在禪風掃地的現代,使我們還多少想到一點,也許就是幸有雲長老一人。他的深入禪慧,姑且勿論,他的清苦淡泊,百年如一日,他總是一笠、一拂、一鏟、一背架、一衲隨身,進山如此,退院也還如此,一切為了常住,不圖自己,這是出家人的本色。但是在近代,尤其是位居領導的大德們,就很少這樣了。長老到處修復廢圮的古剎,領導大眾搬磚擔土,坐香參究,二時課誦,半月布薩,保存了古代禪門的風規。尤其是隨緣修復,又隨緣付託,毫沒有居功歸己的私意。

南亭法師說︰人們往往愛以「泰山其頹,哲人其萎」來悼念死者,假如要使這四個字用得恰如其分的話,那麼,民國以來惟有虛雲老和尚當之而無愧。

覺光法師說︰世人論虛老和尚,多從其大處遠處觀之,我則異是。夫佛家要旨,以慈悲為第一。慈能捨己救人,悲能拔苦與樂,(中略)僧律中有六和敬之說,(中略)亦即含有慈悲之意,實為我僧伽輩應守行之規律也。然而實和者少,怠和者多;普和者少,偏敬者多。雲公則以此人多未注重之律儀而能一一實踐行之。觀師每至香港講經說法,有專參拜謁之真實善信、四眾弟子,無論階級,無論貴賤,凡知其蓮宮之處、蘭若之名、青園之所、林下之棲,舟車能至者,無不躬自復步訪問,不敢有違,以表和心,不敢有慢,以表敬心。蓋禮重往來,亦即和敬之意。故港中四眾對於老和尚印象之深,感情之厚,法緣之樂,實有由焉。

陳攖寧先生說︰虛公發願宏法,歷年以來,屢興古剎,如大理雞山祝聖寺、昆明西山雲棲寺、曹溪南華寺、乳源雲門寺,皆除舊布新,宗風丕振。當其事業未成,則竭蹶以赴,而不畏辛勞。及至功德圓滿,則去往他山,而絕少貪戀。其募緣修建,純從護持佛法著想,並未嘗一顧其私。較彼廟產獨占,子孫相傳,為世詬病者,賢愚蓋有別矣。老子云︰「生而不有,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殆亦類是乎!(中略)《易經》云︰「謙謙君子,卑以自牧。」乃儒教之美德。佛教力戒貢高驕慢,亦同此義,虛公以如此年齡,在雲門時尚不辭勞瘁,隨眾出坡。諸方錫杖所臨,亦不肯儼然受人恭敬禮拜。處世接物,一律平等,慈顏溫語,滿座騰歡,而日用四威儀中仍不失其嚴肅。奉養色身,素極儉約,一切與大眾共之。凡此各節,皆難能可貴者。

曉雲法師說︰虛雲和尚一生奇蹟,所謂「坐歷五帝四朝」和「受盡九磨十難」。他的生活多麼豐富,他的人生全部犧牲。唯其豐富,才有價值犧牲,唯能犧牲,才不負其價值貢獻。否則貧乏之人,不能談犧牲或貢獻也。(中略)佛教徒處此凌亂錯雜之際,須具高瞻遠眺之襟懷,以求適應今後發展佛教之設施。《寶篋經》云︰「善教善導,隨宜之法,是名佛法。」在二十世紀末葉之今天,佛教徒應該效法虛雲和尚苦行和犧牲,抱定對己對人,善教善導的宗旨。

詹勵吾居士說︰老人一生行履,總括起來,可說是沒有哪一種苦他不能受,沒有哪一種俗他不能除,沒有哪一種物他不能捨,沒有哪一種眾生他不能教。他是真心無相如虛空,而一任群相之發揮,但群相也損傷他不得。

綜觀虛老一生的業績,可謂功追往聖,德邁時賢。舉其犖犖大端者可以概括為八點︰一曰建寺安僧,二曰振興禪宗,三曰提倡戒律,四曰興學育僧,五曰農禪並重,六曰重視史文,七曰愛國愛教,八曰福利社會。他生平百城雲水,萬里煙霞,中興六大叢林,維護僧伽命脈,在在處處都體現了慈悲救世、度生不倦的大無畏精神。虛老雖是禪宗大德,平生亦以振興禪宗為己任,但他的思想並不偏狹。宗、教並重,禪、淨並重,解、行並重,內(學)、外(學)並重,是其思想的特點。說到虛老內學與外學並重,有一篇紀念文章裡說︰虛雲和尚「對傳戒、講經,做水陸、做法會」樣樣都拿手,對於「建築、墾殖」也樣樣在行。虛老修廟從規劃設計到具體施工,都是他親自主持和督導,從不煩勞他人。對於農事上開墾種植諸項,更是因地制宜胸有成竹。虛老為人志剛志大,心堅行苦,平易近人,大公無私。他的高風亮節,光耀照人,堪稱千秋典範,百代楷模。

虛雲和尚的著作,在「雲門事件」中佚失殆盡。弟子平日記錄的隻言片語,經佛源等整理成編,由香港岑學呂居士輯成《虛雲和尚法彙》在港出版流通。其生平事蹟,亦由岑氏訂為《虛雲和尚年譜》在港台等地出版流通。1962年,老人圓寂三周年之際,筆者亦有《虛雲和尚法彙續編》之輯印。

在紀念老人圓寂三十年之際,適值臨濟宗祖庭──河北正定臨濟寺法乳堂落成,特將禪宗、臨濟宗傳法世系刻碑嵌於堂之兩壁,使佛祖源流一目了然。虛老為臨濟宗第四十三代祖,其名亦列入臨濟宗源流,用志法流永續,燈傳無盡。

虛老示寂荼毗後,其靈骨舍利為雲居山大眾珍藏供養。香港眾弟子首先在芙蓉山創虛雲和尚紀念堂,建舍利塔,以彰老人遺德。1980年以後,江西雲居山、雲南昆明雲棲寺、廣東乳源雲門寺等地均先後建塔供養老人舍利。曹溪南華寺將在今年動工建塔,雲居山真如寺正在修建規模宏敞的虛雲和尚紀念堂。

〔參考資料〕 岑學呂《虛雲和尚年譜》、《虛雲和尚法彙》;淨慧《虛雲和尚法彙續編》。



指有情之行為。梵語karman,音譯羯磨,為「造作」、「行為」之義。此「業」之思想,原是印度獨特的思想,在印度人中相當普及,並以之為招致輪迴轉生之一種動力。佛教沿用此語,謂以此「業」為因,能招感苦樂染淨之果。而得眾生與器界之報;若於迷界而言,由煩惱起業,由業招感苦果,現出迷界之依正二報。佛教認為一切萬法無不基於因果之法,不僅眾生之種種苦樂果報,其依報──世界之淨穢等,亦悉由業所感。

業之種別甚多,大別之,不出身業、語業、意業三種。此身語等業又可依表、無表之標準加以區分。能表示自心之善等以令他人知曉之業,稱為表業;不能表示自心之業,稱為無表業。依《俱舍論》卷十三所載,表業、無表業俱以色性為體,故身語二業各有之。意業非色,不能表示,故不稱為表;無表故亦無無表。依此說,業總有五門,即身表業、語表業、身無表業、語無表業、意業。然若依《成實論》卷七所說,意業亦有無表。另外,《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三(末)載,大乘亦有人謂意有表、無表二種。又,《成實論》卷八分別作業、無作業、非作非無作業,謂業有此三種,其中非作非無作即是意業。

此外,諸經論中將業分別為思業、思已業二種。「思業」是所謂心所之思,即意業;「思已業」又稱思所起業,謂思之所作,即身語二業。此中,說一切有部說身語二業係以色聲為體,故思已業即為色業,然而經量部及大乘謂三業皆以思為體,故思惟思(即「審慮思」、「決定思」二思)為思業,作事思(即動發勝思)為思已業。

此外,又可約三性,而將業分為善業、惡業、無記業三種。或約界之上下及感果之可愛、非可愛,分為福業、非福業、不動業。或約苦、樂、捨三受,分為順樂受業、順苦受業、順不苦不樂業三種;又,此三受業各有定、不定之異,故可再分為決定業、不定業二種;又,決定業中由於受報之時限不同,故可分為順現法受業、順次生受業、順後次受業三種,此三種與不定業合併為四業;又有將不定業分為時分不定異熟定、時分不定異熟不定二種,合併前三種決定業而稱五業;又可將三種決定業各分「時分異熟定」與「時分異熟不定」二種,加上前述二種不定業,總計為八業。此外,又有多種分類法,文繁不具。

關於業之感果,亦有多說。綜言之,斷道之有漏業具有五果,即異熟果、等流果、離繫果、士用果、增上果。斷道之無漏業唯有四果,即除去異熟果。其餘非斷道之有漏善及不善業亦有四果,即除去離繫果。其餘非斷道之無漏及無記業唯有三果,即除去異熟與離繫二果。一一諸業準之可分別其果。

此外,業為感果之因,故稱業因;牽引業之力,稱為業力;業之作用,稱為業用;繫縛有情,令不自在,稱為業縛、業繫或業繩;其所感之果報,稱為業果或業報。

◎附一︰印順《成佛之道》第三章(摘錄)

頌文︰「有報必由業,微小轉廣大,能引或能滿,決定或不定,現生或後報,諸業不失壞。」

解說︰正見有業有報,有善有惡,這除少數的邪見而外,一般人都是信認的。可是,善與惡,約行為的價值而說,自有他應得的果報。如不能對此有定見,那在某種環境下,善惡的信解,就會動搖了。從前,有位忠君愛國的大臣,被帝王處了死刑。臨死時,他對兒子說︰「我要教你作惡,可是惡是做不得的。我要教你行善,我可沒有作惡呀!」他自己行善而沒有好報,於是對善惡就發生了疑惑。所以不但要正見善惡,還要正見善惡的業報。

一切眾生所「有」的一切果「報」,「必」然是「由」於「業」力所招感。有業然後有報,有種種不同的業,所以有各各不同的報;業是非常多,非常複雜的,所以果報也是極多而又是極複雜的。什麼是業﹖什麼是報呢﹖業是事業,是動作。我們的內心、身體與語言的動作,凡由於思力──意志力所推動的,都是業。但現在所要說的,指從我們身口意業的活動、或善或惡的活動,而引起的一種動力;這是道德與不道德的價值。行善作惡等事業,如農工的工作勞動。業力,如勞動所得的工價──貨幣。憑工作所得的貨幣──(代表)勞動價值,就能拿來換取適當的用品;所以有某種業力,就能感得某類的果報。說到報,嚴密的意義是異熟──異類而熟;這在因果系中,屬於因果不同類的因果。如為善而得天國的福樂,作惡而墮受地獄的苦痛。依所作的業力,感受苦或樂的報,這是正見的重要項目。惟有這樣,善惡才有一定的價值。

關於業報的意義,應該略說幾項重要的。

(1)「微小」的業力,是可以「轉」化為「廣大」的。這是說,小小的善業或惡業,如不斷的造作,就會積集而成重大的業力。如《法句》說︰「勿輕小惡,以為無殃,水滴雖微,漸盈大器。」善業也如此。這與古人所說︰「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意義一樣。還有,如造作害人的惡業,本來算不得重大,可是自己對於這一惡業,時時覺得害得巧妙,害得滿意。這樣的不斷隨喜惡業,小惡的力用會廣大起來,與大惡一樣。同樣的,雖只是小小的善業,如自己能時時生歡喜心,小善也就漸漸的成為大善了。所以,我們不應該忽略輕業,不可隨喜惡業,而應該隨喜善業才好。

(2)在種種業中,有一類特強的業力,「能引」我們感到五趣中的一趣報體,或生天上,或墮地獄,或墮傍生。其中又有種種類別,如傍生中或虎或魚等。凡由強業而感得一趣的總報體(「得蘊,得處,得界」),成為某趣的眾生,叫引業。還有一類業,並不能引我們感得生死的總報體,卻「能」使我們對於這一報身的種種方面,得到圓「滿」的決定,叫滿業。如生而為人,儘管萬別千差,而同樣是人,人是引業所感的總報。餘如六根有具足與不具足,相貌有莊嚴與醜陋,容色有黑白,目睛有威光或無威光,音聲有優美或粗俗,嘹亮或低滯……這種人各不同的差別,都由不同的滿業而感得。不過,其中還有業報與現生功力(長養)的差別︰如人類的目光望遠,有一定的限度(也是人各不同的),這是業力。經藥物、營養、保護、訓練,使達到限度中的極限,或老年而目力很好,這就有賴現生功力的長養了!

(3)業又有「決定或不定」二類;其中又有時與報的不同。有的業,要感什麼報,是決定了;而在什麼時候受報,現生或來生,是不決定的。有受報的時間是決定了;而所感的什麼報,還沒有決定。有所感的果報,受報的時間都定了;這如造作五無間業──殺父、殺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的,來生一定要墮落地獄。也有時與報都不決定的,這大致是輕業。依古德說︰一切業,都是不決定的。換言之,一切業都有改善可能性的。所以只要能痛下決心,什麼惡業,都有化重為輕,或不定受的希望。《鹽喻經》說︰犯了重大惡業的,只要有足夠的時間(如老死迫近,就難了。但依《觀無量壽佛經》,還有念阿彌陀佛的一法),痛下決心,「修身,修戒,修心(修定),修慧」,重業是可以輕受或不定受的。這如大量的鹽,投入長江大河中,水是不會鹹的。反之,雖造作較小的罪,卻不知道修身,修戒,修心,修慧,還是要招苦報的。這等於少量的鹽,放在小杯裏,水還是鹹苦的。這是業不決定的有力教證。大乘法中,觀業性本空,能轉移懺除重罪,也就是修慧的意義。所以,犯了重惡業的,不必灰心,應深切懺悔,修學佛法。

(4)從造業與受報的時間來說,可分為三時業︰「現」報業,是這一生造業,現生就會感果的。「生」報業,要等身死以後,來生就要感報的。「後報」業,是造業以後,要隔一生、二生,或經千百生才受報的。所以造業受報,不能專在現生著想,如說︰「行惡見樂,為惡未熟,至其惡熟,自見受苦。行善見苦,為善未熟,至其善熟,自見受樂。」在這三時業中的現報,可能是輕業報,也可能是重業的「華報」。因為現生的果報,是以前善惡業力所招感決定了的;沒有死,是不能有根本或重大改變的。輕業為什麼可以受現報呢﹖因為輕業不致改變這一生的重要報果。例如政府現由某黨主政,自有其根本政策,不能作相反的重要變革。在野黨如有不重要的意見,現政權是樂意採用的。重業為什麼現受華報(對將來的果報而說)呢﹖因為業力太重,對現有報體,起著重大的影響。這等於在野黨的勢力太強大了,現政權不能不接受多少意見,只要不危及政權的存在,與該黨的主要政策就好。至於生報業及後報業,都是有輕有重的。

總之,業是有種種不同的,但有一點是絕對相同的,就是「諸業」在沒有受報以前,如不是修證解脫,那是怎麼也「不」會「失壞」的。有業,就會有果報;今生不受報,來生不受報,就是千千萬萬生,業力照樣存在,只要因緣和合,還是要受報的。三昧水懺的緣起中說︰西漢時,因袁盎的中傷,而殺害了鼂錯。袁盎所作的殺業(教他殺),一直沒有受報。直到後身為悟達國師時,那已是晚唐了。悟達國師因貪染沈香座,惡業才感報而患人面瘡。這傳說,也就表示著業力不失壞的意義。

◎附二︰印順《唯識學探源》第三章第三節(摘錄)

業力是佛法中最主要的論題。眾生種種的差別,獲得自身行為應得的結果,都建立在業力上。初期的佛教,因業力已普遍的受人信仰,所以多說明業力的必然受果與業用的差別;對於業力的體性與怎樣存在,反而很少解說。佛弟子在自行化他的要求上,不能不討論業的體性與怎樣的存在;業力也就理論化,展開了各家各派的解說。一直到現在,業力還需要深刻的研究。它的因果(異熟)必然性,還需要再確立。

業,雖剎那間過去,而招感後果的力用還是存在。這「業力的存在」,是身口行為所引起的,是生起後果的功能。業力的存在,就是動力的存在。在這些上,它與種子或熏習,比細煩惱與種習的關係更密切。可以說,業力生來就含有種子的意味。我們只要稍微考察一下各派關於業力存在的說明,就很容易看出它是怎樣的向種子說前進。像《楞伽經》的「業相」與「心能積集業」的業,簡直就是種子的異名。要研究種習,是不能忽略業力的。(中略)

關於「業力存在」的體性,有部是「無見無對」的色法;經部是思上的功能;成實、正量、大眾它們是心不相應行,但又有有別體、無別體的二派。有部把潛在的業力,看成色法,確有極大的困難。色的定義,是變壞或變礙,無表色對這兩個定義,都不見得適合。色法的定義,本是依據常識的色法而建立的,把這定義應用到能力化的細色,自然要感到困難。這正像一般哲學家的唯心唯物的心、物定義,往往不是常識的心、物一樣。經部說業力是思心所的種子,雖說它「此無別體」,「此不可說異於彼心」,到底業力沒有能緣覺了的心用,不能適合心法的定義。這樣,還是放在心不相應行裏,但非色非心的又是什麼呢﹖

我以為,潛在的業力,是因內心的發動,通過身語而表現出來;又因這身語的動作,影響內心,而生起的動能。它是心色為緣而起的東西,它是心色渾融的能力。最適當的名稱,是業。身表、語表是色法,因身語而引起的潛在的動能,也就不妨叫它無表色;至少,它是不能離卻色法而出現的。不過,有部把它看成四大種所造的實色,把它局限在色法的圈子裏,是多少可以批評的。潛在的業力,本因思心所的引發而成為身口顯著的行為;又因表色的活動,引起善不善的心心所法,再轉化為潛在的能力。叫它做思種子,或心上的功能,確也無妨。不過,像經部那樣把業從身、語上分離出來,使它成為純心理的活動,規定為心上的功能。唯識思想,誠然是急轉直下的接近了,但問題是值得考慮的。

◎附三︰William M. Mcgovern著‧江紹原譯《佛家哲學通論》第三分〈宇宙轉動論〉(摘錄)

十二緣起說以及用來解釋個體之因果程序全部,其意義都含在「業力」一名詞之內。故我們可以預料佛教哲學家必定對於「業力」一名,辨之甚詳。東洋人對於無論什麼東西若是十分注意,就會把他分成許多類;果然,佛家的業力也有許多分部。我們若要把這些零零碎碎的部屬仔仔細細寫下來,未免是件無益的事;特別是因為其中有許多都只有道德的意味,與哲學卻無關。但是也未嘗不有幾個一般的類名是值得講講的。

說一切有部與瑜伽宗為業力分部之時,所最留心的是怎樣纔能把佛教的各種sila(「尸羅,正譯清涼,傍譯戒」)或曰「律儀」一概網羅進去,而且使他們各得到相當的位置。但是他們也很費了事把業力分為「有表」和「無表」兩類,與「有表色」和「無表色」相應。此外講業力所用的方法很無系統,然我們把《阿毗達磨俱舍論》取來略讀,即見其中(第四分)列有以下諸術語,其中有幾個頗能令我們想見北宗的因果程序論,關於解釋個體的那一部份是怎樣的。

最重要的幾個術語是︰

(1)順現法受業︰即此生即須受果報之業。

(2)順次生受業︰即來生始受果報,否則即無果報之業。

(3)順後次受業︰即第二生以後某生始受果報之業。

(4)定業︰即受果時分有定之業,與下一種業相敵對。

(5)不定業︰機緣成熟即能受果,然無定時之業。

(6)自受業(﹖)︰即果報純須作業者自受之業,與下一種業相敵對。

(7)異受業(﹖)︰即果報由自他共受之業。

(8)本地業(﹖)︰即果報在來生受生地(譬如富人家或窮人家,為人或為天人等等)之業。

(9)環境業(﹖)︰即果報來自來生環境之業。

新上座部人,即佛鳴及他的私淑者,對於業的分類更能注意,他們從各方面下手把各種業的關係詳細開明。

他們首先把業就時間、功用和果報輕重該三點上區分。每一種業又再分成四部,故新上座部的分類共有十二單位。

(1)就時間上區分,業有以下幾類︰

{1}急效業︰即果報不出今生之業。此種業如被他力所制不能生果,即不復有效。「獵者發矢擊鹿,如不中,則於鹿無傷。」

{2}緩效業︰即來生始受果報之業。此業如因他因牽制不在來生生效,亦不能再有效。易言之,此種業之果報如來生不現,即永不能現。

{3}無定期效業︰即將來某一生必受果報之業。此種業之有效期限長於前兩種業的,故無論何時皆可生果,除非造業者在果報出現之前,已證涅槃,此業因而變成不效業。

{4}不效業(直譯則為「已有業」)︰此包括前面三種業中因自身力量薄弱不能生果者,或與更強盛的業力相抵銷者。

(2)就行相上區分,業有以下諸分部︰

{1}能生業︰此種業能令「想」起,隨即退隱於密。他將來是否繼續活動,全看他是得助或被抵銷(看以下兩種業)。此處所謂「想」,是指「有」支的動作,即照時間區分,應該算緩效業的在今生所生之果報。

{2}能持業︰此業能助前一種業(能生業),使所生現象得到穩固的地盤。

{3}能消業︰此業能使前兩種業無效。善業惡業,此業均有力取消。

{4}能毀業︰此種業較能抗業更強,故能將正在活動著的業,以及待發的業連根拔去,使之不能生果。

(3)就果報的輕重區分業,則得以下諸分部︰

{1}極重業︰此種業能駕馭其他各種業,故得極重之名。牠有時是屬於善業一類的,有時是屬於惡業一類的。但牠無論是善或是不善,皆可以或為能生業,或為能持業,或為能消業,或為能毀業。不善的極重業在自家的果報沒造成以前,能障善的重業,使不動作。

{2}近死業︰此指那能決定來生性質之業。一人如有善或不善之極重業,則此人來生的苦樂自然歸極重業決定。然極重業若闕,則生物死時無論何業最先現前者即有此功能,且因而得近死業之名。

{3}習慣業︰「此乃同一言、思、行屢有之後所生之業。習慣業所具之力,僅弱於近死業;而且此業若能戰勝其餘諸業,即自為近死業。」

{4}累積業︰此包括「無始以來所積諸善、不善、非善非不善業。其實他就是每一有情物無量無邊之全部過去所積之業──人稱之為無定期效業之獵犬」。茍無新業能動作,則為近死因者必出自累積業舊業之中。然累積業既非常之多,則其動作之道非全智者絕對不能確知。新上座部人喻之為癡人所投之石。蓋普通人以為他無論如何不至於投石之時,石固已投矣。

◎附四︰和辻哲郎〈業的意義〉(摘錄自《原始佛教的實踐哲學》第三章)

「業」(karma,kamma)的本來意義只是單純地意味著「作為」、「行為」。將此「作為」與因果關係結合,認為一種行為必然伴隨某種果報,這就是業的輪迴思想。但是,其中並沒有說為何殺人、邪淫等行為必然會伴隨死後生於地獄的結果。雖然從經驗中,可以歸納出殺人的行為會產生種種苦惱的結果。但是,姑且不論被害者的親友是否陷入於痛苦中,在事實的經驗上,也有殺人者由於其殺人的行為而獲得幸福的例子存在。因此,事實上有殺人──苦惱的因果關係,與殺人──幸福這種因果關係存在。像這樣,前者是無罪者受苦的因果關係,而後者是有罪者受幸福的因果關係。這種經驗性的因果關係顯然不能成為業報思想的基礎。若是如此,則顯然業報思想的產生是由於對實際上存在的不公正之因果關係不滿,而要求應有公正的道德報應所引起。殺人者在現世中,無論有如何幸福的生活,但其終了必定受到與其行為相當的苦惱,也就是說死後必墮於地獄。

將「應會墮入」說成「必然墮入」,不外是業報之思想。因此,它不是本來意義的「因果關係」。亦即承認行為之善惡,並且給予基於此善惡行為而引起的要求加上因果關係的外衣。更因加上了這樣的因果關係之外衣,因此,存於其核心的道德,也就無法不帶有功利主義的色彩了。正確的「業」將帶來生天這種個人性的幸福。若欲獲得生天果報,則必須致力於造作正確的「業」。像這樣,什麼是正確的業,並沒有成為問題,反而是能否帶來個人性的幸福變成主要的問題。若將它與八聖道中的正業相較,則其間的顯著差異無法忽視。在八聖道中,被當作人類應隨從的道路的正見,是要在業中實現。「業」的「正」是因為正見之實現,而正見的實現與個人性的幸福無關,是我們本應努力的。業與果報是分開的,具有本身的意義,因此,可以單純地解釋成「行為」,它與輪迴思想無關。

業,本來只是單純地意味著行為,它與輪迴思想結合之後,其意義才變成死後生天或墮地獄的行為;業的意義如果成為無我緣起思想中,因無明而起的煩惱行為,或是成為實現明的正確行為,則顯然無法將它視為緣起法中的「行」。例如,殺人的行為,這種現實的某種事件是由無明行識等緣起法而成立,但其本身並不是法。

若考慮到這種關係,則不應將業放入於法的體系中。其後,阿毗達磨式的解釋,將緣起說與輪迴思想加以結合,而將緣起系列轉釋為輪迴轉生歷程中時間性的因果關係,於是,被視為與行相同的「業」,其意義不再是指單純的「行為」(亦即擔任了形上學的意義)。而且,如同《識身足論》與《論事》的補特伽羅論者所說,在作為輪迴之主體,承認非即非離蘊我的立場上,此時,業只是單純地指經由補特伽羅(人)所做出的行為,既不能成為「我」之代用,也不能成為Walleser所說的神祕體。

反之,保持無我之傳統,排斥一切我的有部,雖否定輪迴的主體,卻又為了樹立輪迴思想,而給予業附上在輪迴相續的過程中能保持某種同一的意義,於是展開了業的形上學式的解釋。阿毗達磨論書中有很多值得注目的思想發展,但是,無我與輪迴的結合,所顯示的是教團中缺乏批判的精神,不能列為功績。

我們仍可經由經藏以外的證據,而確定以上的解釋。那就是阿育王所留下的碑文。這些碑文被認為可能比現存的阿含經典中的某些經文還要古老。(中略)

我們可以將阿育王碑文認為與業的輪迴思想無關。其中,以完成全世界之幸福為最大的「業」,又稱全世界之幸福為「應被創造的」。若是如此,則完成「應被創造的」,也就是實現理想的努力就是最重要的業。這種業與道諦的業沒有不同。它只是意味著「善行為」,卻不是在輪迴過程中取代「我」而保持人格的同一的神祕體。由於阿育王是在佛滅後百年統理印度,他又是極其虔誠的信奉佛教,因此,如果在他所立的碑文中,輪迴業報思想不顯著的話,正可證明輪迴業報思想並非是佛教的根本立場,從而,佛教本來之道德觀也不是個人性的、功利性的道德。

我們依據經典本身的證據,以及經典以外的證據,闡明了業的輪迴思想與四諦的體系立場相異。但是我們不能因此而認為業的輪迴思想不屬於「佛教」。如同阿含經典所顯示,它早已被採入於原始佛教之中。我們所主張的是︰這種思想不是原始佛教所特有的,它不屬於原始佛教所特有的實踐哲學。

〔參考資料〕 《中阿含經》卷三、卷五十八;《長阿含經》卷十一;《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四;《順正理論》卷四十~卷四十三;《成唯識論》卷一、卷二、卷八;《大智度論》卷九十四;《佛教根本問題研究》二(《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4});舟橋一哉《業の研究》;上田義文《佛教における業の思想》;佐佐木現順《業と運命》;源哲勝《業思想概說》;深浦正文《業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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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病比丘安置處所

亦名:安置病比丘於中上房、安置病比丘於無常院

子題:無常院、堂中置一立像面向西方、從佛往淨剎、病房設立彌陀像意、忍土、佛尚與人同止諸天不敢不

行事鈔‧瞻病送終篇:「安置處所。(一﹑約教就房舍)僧祇,若大德病,應在露現處,上好房中。擬道俗問訊生善;燒香塗地,供待人客。十誦,病人與中房舍臥具,令得容受看病者。(二﹑依傳立別堂)若依中國本傳云,祇桓西北角,日光沒處,為無常院,若有病者,安置在中。以凡生貪染,見本房內衣缽眾具,多生戀著,無心厭背,故制令至別處。堂號無常,來者極多,還反一二,即事而求,專心念法。其堂中置一立像,金薄塗之,向西方,其像右手舉,左手中繫一五綵幡,腳垂曳地;當安病者在像之後,左手執幡腳,作從佛往淨剎之意。瞻病者,燒香散華,莊嚴病者。乃至若有屎尿吐唾,隨有除之,亦無有罪;傳云,原佛垂忍土,為接群生,意在拔除煩惱,不唯糞除為惡,如諸天見人間臭穢,猶人之見屏廁,臭氣難言,尚不以為惡,恆來衛護,何況佛德,而有愛憎?但有歸投者,無不拔濟。乃至為病者隨機說法;命終恆在佛所,不得移之。」資持記釋云:「安置中,初科,僧祇好房,既是大德;十誦中房,計是常人;但不得下房,不容看病故。次文,中國本傳,壇經所謂別傳是也。日光沒處者,壇經云,西方為無常之院,由終歿於天傾之位也;今寺亦有,但方隅不定,不知法故。以下,出別堂所以。今號延壽,豈非相反?專心念法者,由非舊處,無心戀著,但念無常,必思勝法故也。其堂中下,次明設像。立彌陀〔像〕者,歸心有處也。然十方淨土,而偏指西方者,繫心一境,想念易成故;西方諸佛,而獨歸彌陀者,誓願弘深,結緣成熟故。是以古今儒釋,靡留心;況濁世凡愚,煩惱垢重,心猿未鎖,欲馬難調,捨此他求,終無出路;請尋大小彌陀經、十六觀經、往生論、十疑論等諸文,詳究聖言,必生深信矣。像面向西,病者在後,謂將終之時已前,常須瞻像,令其繫心。忍土者,梵語娑婆,此云堪忍;大悲經云,此界眾生,忍受三毒,及諸煩惱故。人間臭穢者,感通傳,天人云,人中臭氣,上熏於空四十萬里,諸天清淨,無不厭之,但以受佛付囑,令護於法,佛尚與人同止諸天不敢不。恆在佛所者,恐心無繫,念世事故。」(事鈔記卷四○‧七‧七)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五重唯識
法相宗所修的觀行,從淺至深,共有五重,名五重唯識觀。第一重是遣虛存實,即遣除遍計所執的虛妄計度,而存依他起性及圓成實性的實體。第二重是捨濫留純,即捨除雜濫的外境,而存留純粹的內識。第三重是攝末歸本,即從見相二分的枝末作用上,攝歸自證分的本體。第四重是隱劣顯勝,即隱心所的劣,而顯心王的勝。第五重是遣相證性,即遣差別的事相,而證無差別的理性,也可以說,遣去一切法相,證入一切法性,名遣相證性。又此五重唯識觀,即為五種相對:第一重遣虛存實,為空有相對,要遣空而存有。第二重捨濫留純,為心境相對,要捨境而留心。第三重攝末歸本,為體用相對,要攝用而歸體。第四重隱劣顯勝,為王所相對,要隱所而顯王。第五重遣相證性,為事理相對,要遣事而證理。前四屬唯識相,後一屬唯識性。茲列表說明如下:


五 ┌1遣虛存寶(空有相對,遣空存有)┐
重 │2捨濫留純(心境相對,捨境留心)├唯識相
唯─┤3攝末歸本(體用相對,攝用歸體)│
識 │4隱劣顯勝(王所相對,隱所顯王)┘
觀 └5遣相證性(事理相對,遣事證理)──唯識性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ㄅㄨˇ, [名]

1.古人灼燒龜甲或牛骨,辨視其裂紋以推斷事情吉凶的行為。如:「占卜」、「龜卜」。

2.泛指一般預測吉凶的方法。如:「卜卦」。清.王漁洋〈灞橋寄內〉詩二首之二:「閨中若問金錢卜,秋雨秋風過灞橋。」

3.掌管問卜之事的人。《楚辭.屈原.卜居》:「心煩慮亂,不知所從,往見太卜鄭詹尹。」《禮記.王制》:「凡執技以事上者,祝史射御醫卜及百工。」

4.古劇腳色名稱。飾演老婦人,如今戲中的老旦。如:「卜兒」。《永樂大典戲文三種.宦門子弟錯立身.第五出》:「(末卜商量介)萬事不由人計較,一生都是命安排。」

5.姓。如春秋時衛國有卜商,清代有卜舜牟。

6.二一四部首之一。

[動]

1.灼龜占卦。《左傳.僖公四年》:「初,晉獻公欲以驪姬為夫人,卜之不吉。」

2.預料、事先推斷。如:「未卜先知」、「勝敗可卜」。《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傳》:「試延以公主,起有留心則必受之,無留心則必辭矣。以此卜之。」

3.選擇。如:「卜居」、「卜鄰」。《左傳.昭公三年》:「非宅是卜,唯鄰是卜。」宋 .陸遊〈呂從事夫人方氏墓誌銘〉:「以潦水齧墓趾,改卜於舊墓少東二百步。」



ㄌㄧㄡˊ, [動]

1.停止。《史記.卷四一.越王句踐世家》:「可疾去矣,慎毋留!」《漢書.卷三一.陳勝項籍傳》:「北救趙,至安陽,留不進。」

2.不使離開。如:「慰留」。《孟子.公孫丑下》:「孟子去齊宿於晝,有欲為王留行者。」《三國演義.第八二回》:「昔子瑜在柴桑時,孔明來吳,孤欲使子瑜留之。」

3.保存、保留。如:「留餘地」、「留鬍子」。《墨子.非儒下》:「於是厚其禮,留其封,敬見而不問其道。」

4.遺下。如:「遺留」、「祖先留下豐富的遺產。」

5.注意。如:「留心」、「留意」、「留神」。



ㄏㄨ, [動]

1.不留心、不注意。如:「忽略」、「疏忽」。唐.魏徵〈論時政疏〉:「載舟覆舟,所宜深慎!奔車朽索,其可忽乎?」明.方孝孺〈深慮論〉:「然而禍常發於所忽之中,而亂常起於不足疑之事。」

2.輕視、瞧不起。漢.曹操〈表劉琮令〉:「蔑萬里之業,忽三軍之眾。」唐.李白〈與韓荊州書〉:「願君侯不以富貴而驕之,寒賤而忽之。」

[副]

突然。如:「忽喜忽憂」、「忽冷忽熱」。唐.杜甫〈贈衛八處士〉詩:「昔別君未婚,兒女忽成行。」唐.白居易〈琵琶行〉:「忽聞水上琵琶聲,主人忘歸客不發。」

[形]

快速的、一瞬間。如:「倏忽」。《左傳.莊公十一年》:「桀紂罪人,其亡也忽焉。」

[名]

姓。如明代有忽仲、忽明。



(三)ㄖㄨˇ, [動]

1.不留心的塞放。如:「一張鈔票不知入到那裡?」

2.暗中把財物給人。如:「偷偷入給他一包東西。」

3.陷於其中、投於其中。如:「一腳入到泥裡了。」


背前背後

ㄅㄟˋ ㄑㄧㄢˊ ㄅㄟˋ ㄏㄡˋ
人前人後。《紅樓夢.第三四回》:「近來我因聽見眾人背前背後都誇你,我只說你不過是在寶玉身上留心,或是諸人跟前和氣。」


邊務

ㄅㄧㄢ ㄨˋ
邊境上的各種防守事務。《宋史.卷三三三.余良肱傳論》:「夙以將家子而能留心邊務,用當其材,舉能其官。」北周.庾信〈詠畫屏風〉詩二五首之一九:「將軍息邊務,校尉罷從戎。」


不留心

ㄅㄨˋ ㄌㄧㄡˊ ㄒㄧㄣ
不留意,不多加小心或注意。《紅樓夢.第六九回》:「鳳姐兒又並沒露出一點壞形來,賈璉來家時,見了鳳姐賢良,也便不留心。」


不留神

ㄅㄨˋ ㄌㄧㄡˊ ㄕㄣˊ
留心,不多加小心或注意。《紅樓夢.第三六回》:「如今天氣熱,睡覺都不留神,哄他帶上了,便是夜裡縱蓋不嚴些兒,也就不怕了。」


不關心

ㄅㄨˋ ㄍㄨㄢ ㄒㄧㄣ
留心、不在意。如:「我們都是社會的一分子,能對社會的事不關心嗎?」


不經心

ㄅㄨˋ ㄐㄧㄥ ㄒㄧㄣ
留心、不注意。《紅樓夢.第五四回》:「若他再來了,眾人又不經心,散了回去,鋪蓋也是冷的,茶水也不齊備,各色都不便宜。」


不上心

ㄅㄨˋ ㄕㄤˋ ㄒㄧㄣ
不用心、不留心。《紅樓夢.第一○回》:「氣的是他兄弟不學好,不上心念書,以致如此學裡吵鬧。」


步步留心

ㄅㄨˋ ㄅㄨˋ ㄌㄧㄡˊ ㄒㄧㄣ
時時小心謹慎。《紅樓夢.第三回》:「因此步步留心,時時在意,不肯輕易多說一句話,多行一步路,生恐被人恥笑了去。」


盤根問底

ㄆㄢˊ ㄍㄣ ㄨㄣˋ ㄉㄧˇ
盤,盤問。盤根問底指盤問追究事情的根由、底細。《鏡花緣.第四四回》:「無如林之洋雖在海外走過幾次,諸事並不留心,究竟見聞不廣,被小山盤根問底,今日也談,明日也談,腹中所有若干故典,久已告竣。」也作「盤根究底」。


皮包

ㄆㄧˊ ㄅㄠ
原指皮革製成的手提包。今通稱各種質料製成的手提包或小錢包等。《文明小史.第二一回》:「走了一半路,天已向黑,不留心地下有件東西,絆了一交,順手抓著看時,原來是個皮包。」


偏差

ㄆㄧㄢ ㄔㄚ, 1.統計數據與代表值(通常為算術平均)的差,稱為「偏差」。

2.觀念或行為上產生太過或不及的差錯。如:「青少年時期最容易發生行為偏差,父母及師長要留心輔導。」


沒心

ㄇㄟˊ ㄒㄧㄣ, 1.不用心思,對事物不曾留心注意。《紅樓夢.第四九回》:「說你沒心,卻又有心;雖然有心,到底嘴太直了。」

2.對事情已失去興趣,不去注意它。《紅樓夢.第四○回》:「眾人已沒心吃飯,都看著他取笑。」


藐藐

ㄇㄧㄠˇ ㄇㄧㄠˇ, 1.曠遠廣大的樣子。《詩經.大雅.瞻卬》:「藐藐昊天,無不克鞏。」

2.盛美的樣子。《詩經.大雅.崧高》:「寢廟既成,既成藐藐。」

3.不經意、留心的樣子。《詩經.大雅.抑》:「誨爾諄諄,聽我藐藐。」


分憂解勞

ㄈㄣ ㄧㄡ ㄐㄧㄝˇ ㄌㄠˊ
分擔別人的憂慮,幫助別人解決困苦。《紅樓夢.第四回》:「自父親死後,見哥哥不能依貼母懷,他便不以書字為事,只留心針黹家計等事,好為母親分憂解勞。」


撫字

ㄈㄨˇ ㄗˋ
撫育愛養子女,亦指良吏愛護人民。《後漢書.卷八四.列女傳.程文矩妻》:「穆姜慈愛溫仁,撫字益隆。」《北齊書.卷二一.封隆之傳》:「隆之素得鄉里人情,頻為本州,留心撫字,吏民追思,立碑頌德。」


大亂

ㄉㄚˋ ㄌㄨㄢˋ, 1.混亂騷動,毫無秩序。《孟子.滕文公下》:「及紂之身,天下又大亂。」《三國演義.第二回》:「玄德連忙回軍,軍中大亂,敗陣而歸。」

2.災禍、禍亂。《老殘遊記.第七回》:「因為我二十幾歲的時候,看天下將來一定有大亂,所以極力留心將才。」


到職

ㄉㄠˋ ㄓˊ
至工作單位報到上任。如:「新的經理近日內會到職,請各位多多留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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