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佛學辭典搜尋

請輸入要查詢的詞彙:


生天因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雜語)可受生於天界之因業也。釋氏要覽引業報差別經曰:「具修增上十善得生欲界散地天,若修有漏十善,以定相應生色界天。若離色修,遠離身口。以定相應,生無色界。」又引正法念經曰:「因持戒不殺不盜不婬,由此三善得生天。」


[佛光大辭典]

指生於天界之因業。釋氏要覽卷中引業報差別經(大五四‧二九一上):「具修增上十善,得生欲界散地天;若修有漏十善,以定相應,生色界天;若離色修,遠離身、口,以定相應,生無色界。」又引正法念處經(大五四‧二九一中):「因持戒不殺、不盜、不婬,由此三善得生天。」 p2057


符合的條目少於三則,自動進行全文檢索,以為您找出更多資訊...

[佛光大辭典]
天宮事

巴利名 Vimāna-vatthu。巴利小部經(Khuddaka-nikāya)之一。略稱毘麻那(巴 Vimāna)。係收集說諸天勝報及生天因行之短頌經典,凡分七品八十五天宮。在敘述各天宮之初,皆有目揵連(巴 Moggallāna)等對住在該天宮之天子或天女,讚其依、正二報之殊勝,並問其得到該種果報之因行。其次,天子或天女敘述過去世在地上所行生天之因。經中所述諸天宮,以三十三天居多,少有述及化樂天、梵天界及四大王天。各品之終均附有攝頌。據大王統史(巴 Mahāvajsa, XIV)、善見律毘婆沙卷二載,阿育王子摩哂陀在錫蘭開教之初,為宮中大夫人阿[少/兔]羅及五百夫人說餓鬼本生經與天宮事,由此可知本經最晚之成立年代。本經有原文出版 P.T.S. 1886、英譯本 SBBIZ, Minor Anthologies IV, Jean Kennedy, 1942,及日譯本(南傳大藏經第二十四卷)。〔B.C. Law:A History of Pāli Literature〕 p1355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在佛典之中,「見」之一詞,是從梵文的多種不同詞彙(如darśana、anupaśyati、paśyati、dṛṣṭi、parijñāna、abhiniveśa、vyakta等詞)所翻譯而來的。此外,中國人所撰的佛教著述,對該詞也有若干新詮釋。因此,該詞之意義甚為紛岐。茲依各種佛書所載,分別簡釋如次︰

(1)見的作用。有關其梵語,《中論》卷三作darśana,卷二十四作anupaśyati,《瑜伽論》卷十六作paśyati。

(2)知見的略稱。指正確的認識。《中論》卷二十四之梵語作 paśyati。

(3)體驗。如《灌頂經》卷十二、《四教儀註》卷下所載。

(4)觀照的作用,照見。見《四教儀註》卷中。

(5)顯露、不隱蔽。如《頓悟要門》卷十一所載。

(6)見解、思想、想法、意見、看法。梵語為dṛṣṭi。如《正法眼藏》〈辨道話〉、〈佛性〉中所載。

(7)與「淨見」同義。梵dṛṣṭi,巴diṭṭhi。諸法中具有出離義之善法,以及揀擇、極揀擇、通達、審察、聰叡、覺、明、慧與毗鉢舍那之義者,即是「見」。如《集異門論》卷二所載。

(8)意志推動外境的作用。如《大乘起信論》所載。

(9)了知苦之本性是空,遍知苦諦,見苦。《中論》中之梵語作parijñāna或parijñā。

(10)指錯誤的見解,錯誤的想法,邪見,不正確的見解,或在形而上學方面的錯誤見解,六十二見等。《中論》卷十三之梵語作dṛṣṭi。《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九云(大正30‧803a)︰「妄觀諸行為我、我所。或分別起,或是俱生。說名為見。」

(11)《寶性論》中所謂的偏見。梵語為abhiniveśa。

(12)指以欲心看異性,或指見異性所產生的美感。《理趣經》中之梵語為dṛṣṭi。

(13)惡見;錯誤的見解。有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等五見。《集異門論》卷八之梵語為dṛṣṭi。

(14)「見道」的略稱。

(15)與「見惑」相同。如《四教儀註》中所載。

(16)印度數論學派之「見」,為顯現之義。此顯現義之梵語,在《佛所行讚》卷三作vyakta,在《俱舍論》卷十九作dṛṣṭi。

◎附一︰《發智論》卷七(摘錄)

云何為見﹖答︰眼根,五見,世俗正見,學無學見。

◎附二︰《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五(摘錄)

問︰何故名見﹖見是何義﹖答︰由四緣故名見。(一)能觀故,(二)推決故,(三)堅執故,(四)深入所緣故。能觀故者︰謂見自性。問︰邪見,顛倒見,彼何所觀﹖答︰是故說見自性。謂雖邪顛倒見;而是見慧自性;故說能觀。如人隨有所見,即名能觀。非如盲者。推決故者︰謂能推求決定。問︰一剎那頃,如何推求﹖答︰性猛利故;說名推求。堅執故者︰謂諸見趣,僻執堅牢。非聖道力,無由令捨。深入所緣者︰謂於境猛入,如針墮泥。有說︰由二緣故名見。(一)照了性故,(二)推度性故。有說︰由三緣故名見。(一)有見相故,(二)成見事故,(三)於境無礙故。有說︰由三緣故名見。(一)意樂故,(二)執著故,(三)推決故。有說︰由三緣故名見。(一)意樂故,(二)加行故,(三)無智故。意樂故者︰謂意樂壞者。加行故者︰謂加行壞者。無智故者︰謂俱壞者。復次意樂故者︰謂修定者。加行故者︰謂尋思者。無智故者︰謂隨聞者。

◎附三︰〈五見〉(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五見(梵pañca dṛṣṭayaḥ,藏lta-ba-lṅa),指五種不正確的見解。即︰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亦即將根本煩惱中的惡見(此在唯識宗係指六煩惱中的惡見,在俱舍家則謂六隨眠中的見隨眠)開為五種。又稱五染污見、五僻見、五利使。茲略釋如次︰

(1)薩迦耶見(satkāya-dṛṣṭi)︰即身見,謂於五陰中,妄計有身,強立主宰,恒起我見,執我我所。此見在小乘經部謂為壞身見或虛偽身見;在有部謂為有身見;大乘唯識則謂為移轉身見,即我見。雖名我見,但其意較狹,不攝我所見,而薩迦耶見則廣攝我、我所二見。《成唯識論》卷六云(大正31‧31c)︰「薩迦耶見,謂於五取蘊執我我所,一切見趣所依為業。」執五蘊和合之依身為常一者,即名我見。堅執附屬於所執之身的僮僕、器具等亦為我所有者,即名我所見。以此我見為所依之根本,得生以下諸見。

(2)邊執見(antagrāha-dṛṣṭi)︰又作邊見,對於上述我見所執的五取蘊,但執「斷無」一邊,或但執「常有」一邊,即名邊執見。《俱舍論》卷十九云(大正29‧100a)︰「於所執我我所事,執斷執常,名邊執見,以妄執取斷常邊故。」在小乘,唯斷唯常名邊。若在大乘,邊有多義,一者邊側之義,即障處中行(緣起智),違背不斷不常之中道。二者邊鄙之義,即違反殊勝之正見。三者後邊之義,即於我見之後,執我之斷常者,如《成唯識論述記》卷五(本)云(大正43‧395b)︰「我所及邊見,依我見後生。」同書卷六(末)又云,此見攝六十二見中的四十七見,即常見有四遍常論、一分常論,開為四十見,斷見有七斷滅論,合四十七見。

(3)邪見(mithyā-dṛṣṭi)︰ 4指撥無因果之見。《俱舍論》卷十九云(大正29‧100a)︰「於實有體苦等諦中,起見撥無名為邪見。一切妄見皆顛倒轉,並應名邪。而但撥無名邪見者,以過甚故,如說臭酥、惡執惡等。此唯損減,餘增益故。」按,凡一切顛倒之見,皆當名為邪見。然今以邪見為撥無因果之見者,乃依俱舍家之說,即唯損減之妄見名邪見,增益之妄見為餘諸見所攝。

(4)見取見(dṛṣṭi paramarśa)︰具稱見等取見,略稱見取。指執取劣法之身見、邊見、邪見及其餘非見等,而妄計為最勝者。《俱舍論》卷十九云(大正29‧100a)︰「於劣謂勝,名為見取。有漏名劣,聖所斷故。執劣為勝,總名見取,理實應立見等取名,略去等言,但名見取。」此謂不僅執身、邊、邪三見為勝法,且執其餘非見之法為勝法,故具名應云見等取見,略名見取,此乃俱舍家之說。而唯識家則主張所取應局限於身等三見及所依之五蘊,不通於其他一切非見。

(5)戒禁取見(śīla-vrata-parāmarśa)︰具稱戒禁等取見,略稱戒禁取。指就「戒禁」所起的謬見,即於非戒之中,謬以為戒,強執勝妙,希取進行。《俱舍論》卷十九云(大正29‧100a)︰「於非因道謂因道見,一切總說名戒禁取,如大自在生主,或餘非世間因妄起因,執投水火等種種邪行,非生天因妄起因,執唯受持戒禁數相應智等,非解脫道,妄起道執,理實應立戒禁等取名,略去等言,但名戒禁取。」小乘俱舍主張見等取等取非見一切法,以為戒禁等取但取五蘊,不取其餘非戒禁之法。

以上五見,均以惡慧為體,其體無別,故唯識家合之為惡見,為心所之一。而俱舍家則將它攝於慧心所中,並不別立。又,此五見乃迷四諦之理而起,為惑性之猛利者,相對於「貪、瞋、癡、慢、疑」等五鈍使,而稱五利使。

◎附四︰印順《中觀論頌講記》〈觀邪見品〉(摘錄)

正觀緣起,即能遠離戲論,這是般若大慧的妙用。前品已明正觀緣起,這品就再辨正觀所遠離的。一般聲聞學者,也說觀緣起,常見、斷見、邪因、無因等即能遠離,才能入於還滅。但他們,每遣邪見而存緣起的實有。不知觀緣起的所以能離邪見。就因為是性空的。性空,在勝義諦中,當然離一切戲論;就是在性空的緣起中,也能遠離。真能離一切戲論,那必然是悟入緣起的空性了。阿含經說︰何等是老死﹖誰老死﹖龍樹解釋為︰何等是老死,顯法空;誰老死,顯我空。徧觀十二支,一一支無不是顯示我空、法空的。所以在緣起觀中,邪見也是空無自性所離的。《十二門論》〈觀作者品〉,敘述裸形迦葉問佛︰苦是自作否﹖他作否﹖共作否﹖無因作否﹖佛一概說不是。一分聲聞學者,以為種種原因說不是;龍樹菩薩說︰這就是顯示一切法空。所以,這不是大小乘的差別,是一分有所得的聲聞學者,與性空者解說的差別。他們以有的遣除無的,離去無的,結歸於實有,是他空派。以為空是無其所無,而不即緣起是空的。性空者即緣有以除自性,自性無而歸於空,是自空派。所以,本品觀邪見,即是《阿含經》的要題,也就是性空者的依據。眾生有自性見,就著我著法,著我起我見,著法起法見。尤其有學問的,分別推求,起更多的分別見。諸見中,以我我所見為生死根本。正觀緣起的時候,即以無此我見為觀門。無我即無我所的,所以徧觀一切法,法法是空的,不唯是我空而已。一分學者,聽說無我,就以為離我有法,而執我空法有了。聽說所取非有,就以為所取的外境界空而內心有,而執境空心有了。放此取彼,如獼猴的捨一枝取一枝,終不能見諸法真相。因此,唯有闡發一切法空,使心無所住,然後集中於一點,突破我我所見的自性蒙蔽,才不會捨一執一,也才能真悟諸法的實相。本品所破邪見,以我見的各種形式為主︰若破我見,即一切見跟著不起了。佛破邪見,以當時印度為對象的。他們的執見雖多,總不出十四不可記或六十二見,重心即不解無我而起的諸見。雖是宗派的分別我見、法見,然以觀門觀破此種自我的自性見,也就能破一切眾生所共的自性見了。如來破見時,說這不是,說那也不是,顯示這一切是世間戲論,也就是顯示法空。佛為適應當時的時代,破這種種邪見;現時代下的各種不同的邪見,假使知道他的病根所在,也同樣可以緣起無我觀破斥的。

邪見有通有別︰凡是不正見,都可叫做邪見,這約通說。邪見是戲論的別名;根本的,分別的我見、法見,蒙蔽障礙真知灼見,不能見到諸法實相,不論是外道、凡夫,就是佛弟子,有了這種見,就是邪見。經說二乘人是眇目,即說他所見的不正。所以《涅槃經》說︰「若以聲聞心言布施不可得,是名邪見。」平常說︰身見、邊見、邪見、見取、戒禁取,此五見中的邪見,是特殊的,也就是約別義說的。這邪見,指不信三寶、四諦,否認因果罪福,否認輪迴及解脫等,是外道所起的不正見。本品說的邪見,主要的是我見、邊見,就是以自我見為根本,引發或斷或常的邊執見。破除以自我為中心的我見,即明我空。破除了執實有所起的斷、常見,就是法空。我法的邪見遠離了,就是涅槃。〈涅槃品〉中說︰「諸法不可得,滅一切戲論,無入亦無處。」本論開端說︰「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就是觀八不的因緣,離常斷一異……的戲論,體現空性,正見諸法無我,便得入於寂靜涅槃。這在大小乘都是一樣的,所以把此二品,局判為小乘,實在不對!


變文

唐、五代流行的民間講唱文學作品。也是佛教所曾用來佈教的通俗文學作品之一類。「變」,有「變更」之義;即變更佛經本文而成通俗之文,故稱為變文。在美術方面,「變」為變相之意,即指將佛典經文圖像化的變相圖。按,講唱淨土變、阿彌陀變等變相之活動,謂之俗講,俗講的腳本即稱變文。其後,變文漸不以寺院中之佈教文學為限,而且也泛指唐、五代所流行之同性質的民間講唱文學。

變文最初產生的年代不詳,考察現存各種變文,大致可推定為中唐時期。變文現存的原本總數亦不明確,據推測約有八十至九十種。其內容大致可分兩類,一種取材自佛教經典,此類多出自《本生經》、《佛本行集經》、《譬喻經》、《賢愚經》、《維摩詰經》、《法華經》、《阿彌陀經》、《盂蘭盆經》、《父母恩重經》等。約占現存變文總數的三分之二。如《佛本行集經變文》、《地獄變文》、《降魔變文》、《維摩詰經變文》等即是。另一種取材自中國原有的傳統故事,其數量約占全部的三分之一。如《季布歌》、《王陵變文》、《伍子胥變文》、《前漢劉家太子傳》等皆是。

取材自佛典的變文,內容遍及宣傳教義、讚美佛陀、獎勵信仰、菩薩與高僧等事蹟,乃至地獄及極樂世界之描述等。其內容之構成,大抵皆是敷演經典,而採用通俗易懂且引人入勝之方式,在人物、背景的描寫上加以潤色,或巧妙地融合中國思想,強調救母孝行之類,兼採豐富的譬喻與寓言。在佈教的同時,亦兼顧民間文學之適合性。

就其表現的文學形式而言,係採用韻文與散文交叉使用。計有下列幾種︰(1)先以散文或駢文敘述一段故事,然後加三言或七言的韻文唱詞,少數雜以五言或六言者,如《目蓮變文》、《維摩詰經變文》等大部分變文皆採此形式。(2)以散文敘述全篇內容,最後置韻文概述全文,如《舜子至孝變文》等即屬此類。(3)全部以韻文敘述,如《季布歌》等即是。

就現存之變文而言,屬於變文之範疇者,亦包括變、緣起(如《目蓮緣起》)、傳、傳文、明顯座文(如《溫室經講唱明顯座文》)、唱文(如《法華經唱文》)、講唱文、講經文、詞、詞文、歌等。其中,變、傳、緣起與變文之間大致相同。明顯座文係一種短篇韻文,唱於開講之前,以梵唄引攝,使聽眾專心一意,其末尾均有「經題名目唱將來」一句,以引起下面的俗講正文。講唱文、唱文、講經文,為講唱經典自體者。詞、詞文、歌,概指唯以韻文構成者。

變文之發生,始於唐代各寺院的俗講。其後,俗講極為流行,甚至有專門從事俗講的寺院及俗講僧。但到十一世紀初宋真宗時代,則以俗講為「假託經論,所言無非淫穢鄙褻之事」而加以禁止。不過,這種講唱文學方式,並未因此而中斷,此後之鼓子詞、寶卷、彈詞等民間文學形式,便是自俗講所逐漸發展而成的。

◎附一︰王重民〈敦煌變文集序〉(摘錄自《敦煌變文集》引言)

敦煌石室藏書中和文學有關的東西內容很複雜︰有唐人的詩,有唐末五代的詞,而最多的是形式和後代彈詞類似,有說有唱的說唱體作品。這些說唱體作品的內容,多數取材於佛經,也有不少是取材於民間傳說和歷史故事。本書所收就是以說唱體為主的一些作品。

敦煌所出說唱體的文學作品,最初被誤認為佛曲,如羅振玉在《敦煌零拾》中所著錄的幾篇,就是這樣標題的。後來因為像〈目連變〉、〈八相變〉等等,變文的名稱尚保存在原卷之中,於是又把這一類作品泛指為變文。但是像這一類的作品,固然有些是題上變文的名稱的,是否就可以一律稱為變文文學呢﹖或者還是有其他的通稱呢﹖二十年來,我們根據唐代段安節的《樂府雜錄》、《盧氏雜說》,以及九世紀上半期日本僧人圓仁入唐後所作的《入唐求法巡禮行記》,知道唐代寺院中盛行一種俗講。後來又發現巴黎藏伯字三八四九號卷子紙背所書〈俗講儀式〉,對於俗講的內容算是比較清楚一點了。現在可以肯定地說佛曲的名稱是錯誤的。同時我們也提出這樣一個說法︰唐代寺院中所盛行的說唱體作品,乃是俗講的話本。變文云云,只是話本的一種名稱而已。但變文一稱,世已習用,所以本書仍稱之為變文。

這些話本如述說秋胡和廬山慧遠的《廬山遠公話》等故事,用的是散文體,大概有說無唱。如〈目連變文〉、〈八相變文〉、〈王陵變文〉,以及以季布為題材的歌、詞文、傳文之類,則散文與韻文相間,有說有唱,和後世的講唱文學如彈詞等極其相似。

據日本僧人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的記載,九世紀上半期長安有名的俗講法師,左街為海岸、體虛、齊高、光影四人,右街為文溆及其他二人。其中文溆尤為著名,為京國第一人。這些人可以稱為俗講大師,他們所講的話本今俱不傳。現存的作品中有作者之名的只〈頻婆娑羅王後宮綵女功德意供養塔生天因緣變文〉末尾提到作者保宣的名字。此外如巴黎藏伯字二一八七〈破魔變文〉,北平藏雲字二四號〈八相變文〉,末尾都有一段獻詞,可以看出即是話本作者的自述。巴黎藏伯字三八0八號〈長興四年中興殿應聖節講經文〉,又伯字二四一八號〈父母恩重經講經文〉,也是出於俗講法師之手。可惜這些人的名字除保宣而外,都不傳了。圓仁還記載了道教的俗講,並提到講《南華》等經的道士矩令費。至於道教俗講的話本,還沒有見到。

唐代講唱變文一類話本的不限於寺院道觀,民間也很流行,並為當時士民所喜愛。趙璘《因話錄》和段安節《樂府雜錄》都提到俗講大師文溆的故事,說他「聽者填咽寺舍」,說他「其聲宛暢,感動里人」。士民喜愛之情於此可見。《全唐詩》裏收有唐末詩人吉師老〈看蜀女轉昭君變〉詩一首,是唐代還有婦女從事講唱變文的。吉師老的詩裏有「清詞堪嘆九秋文」和「畫卷開時塞外雲」兩句,前一句指講唱者一定持有話本,後一句則講唱之際並有圖畫隨時展開,與講唱相輔而行。巴黎藏伯字四五二四號為〈降魔變文〉,述舍利弗降六師外道故事中的勞度叉鬥聖一段,卷子背面有圖畫,畫的就是勞度叉鬥聖的故事,每段圖畫都和變文相應,相當於後世的帶圖本小說。這可為吉師老詩作證明。而現存敦煌話本卷末往往有立舖等話語,立舖或一舖指畫而言。都可以說明開講俗講話本時是有圖畫的。

開講俗講時除用圖畫外,似乎也用音樂伴唱。變文唱辭上往往注有「平」、「側」、「斷」諸字,我們猜想這是指唱時用平調、側調,或斷金調而言。

唐代寺院中盛行俗講,各地方也「轉」變文。變文之流究竟起於何時﹖先起於寺院﹖還是這一類講唱文學,民間由來已久﹖這一些問題,都因文獻不足,難以確定。我們知道,變文、變相是彼此相應的,變相是畫,洛陽龍門石刻中有唐武后時所刻的「涅槃變」一舖,所知唐代變相以此為最早。因此可以這樣說,最遲到七世紀的末期,變文便已經流行了。九世紀上半期有像文溆法師那樣的名聞京國的俗講大師,「歷事五朝,二十餘年,數經流放,聲譽未墮!」上自帝王,下至氓庶,無不傾倒;勢力和影響之大,可想而知。

唐代俗講為宋代說話人開闢了道路,俗講文學的本身,也和宋人話本有近似之點,是宋以後白話小說的一個雛型。一般認為韓愈「文起八代之衰」,那就是說韓愈一反梁齊以來文章綺靡之弊,改宗古文。古文運動就是散文運動。文體解放的一個影響是傳奇文學的興起,傳奇就是一種短篇小說。八、九世紀以後,正統文學方面古文興起,茁發了傳奇文學。戲曲方面參軍戲、大曲之類也大盛了。這些對於俗講文學都不能說是絕無關係的。

據唐代對於文溆的記載,文溆的俗講,「釋徒茍知真理及文義稍精,亦甚嗤鄙之。」那就是說俗講太淺了,是以不登大雅之堂,不見賞於文人學士。可是也正因為這樣「甿庶易誘」,於是「愚夫冶婦樂聞其說,聽者填咽寺舍,瞻禮崇奉,呼為和尚。教坊效其聲調以為歌曲。」成為民間大眾所喜聞樂道的一種新的文學。這對於宋以後的說話人、話本以及民間文學的逐漸形成,是起了很大的先驅作用的。

首先是俗講文學開闢了一個廣闊的園地,利用種種題材來向民間群眾講唱。僅就本書所收的變文一類作品而言,其取材已甚廣泛︰有佛經,有民間傳說,也有歷史故事。其敷衍佛經故事,目的並不在於宣傳宗教,如講唱舍利弗降六師外道的〈降魔變〉,文殊向維摩詰居士問病的〈維摩變〉,場面極其熱鬧而又有趣味。宗教的意義幾乎全為人情味所遮蓋了。敷衍民間傳說和歷史故事的如秋胡小說、伍子胥、王陵、季布、昭君等,也都是一般人所喜歡聽的。宋代說話人之講經、說史,在俗講文學中已經有了萌芽了。

其次是採用了接近口語的文字,並蒐集了一部分口語辭彙,為宋以後的民間文學初步地準備了條件。同時對於人物的心理以及動作,加以細緻的分析和描寫,因而像兩卷本的《維摩詰經》可以敷衍成為數十萬言的〈維摩變文〉,在技術方面給後來的話本和白話小說以很大的啟示。

第三,宋代說話人在中國文學史,特別是民間文學方面,佔有相當重要的地位。但是過去對於說話人的淵源關係很模糊,講文學史的談到這裏戛然而止,無法追溯上去。自從發現了俗講和保存在敦煌石室藏書中的俗講話本以後,宋代說話人的來龍去脈,纔算弄清楚了。對研究中國文學史和民間文學的人而言,這自然是一件大事。不僅如此,清末以來,因為找出了一部分所謂宋人話本,大家便很高興,以為這一發現,一方面知道了「三言、二拍」的根據、來源,一方面可以幫助我們了解宋代說話人的話本情形,為中國文學史的研究寫下了新的一頁。現在所發表的七十八篇文學作品,就時間上講,大概都是唐末到宋初的東西,比所謂宋人話本要早得多。在內容方面,如〈維摩變文〉一類,真可以當得起「洋洋大文」四字,雖然是殘闕不全了,然其波瀾壯闊、氣勢雄偉之處,還可以窺見一二。從研究中國文學史的眼光來看,其價值最少應和所謂宋人話本等量齊觀,為中國文學史的研究者提供了一部嶄新的材料。

◎附二︰白化文〈什麼是變文〉(摘錄自《敦煌變文論文錄》上冊)

「變文」這個名稱,是這種體裁所固有的,但隨著變文作品的埋沒,早已湮沒不彰。敦煌遺書中發現了一批包括變文在內的說唱故事材料,纔又逐漸引起人們的注意與研究。輯印這類說唱故事材料,最早的是《敦煌零拾》,但只泛稱為「佛曲」。徐嘉瑞先生和鄭西諦先生在早期也沿用了「佛曲」這名稱。1929年,向覺明先生經過細緻的綜合研究,斷定「敦煌發現的俗文之類而為羅振玉所稱為佛曲者,與唐代的佛曲,完全是兩種東西」。向先生這個大體上的分類很重要,它啟發我們︰要區別開敦煌遺書內俗文學材料中說唱故事類和詞曲類的材料,也要從另一分類角度區別開佛教宣傳材料與非佛教材料,更要探究這些材料在當時的具體情況。在這些方面,向先生都是作了許多篳路藍縷的工作的,特別是作了許多搜集研究資料的工作。他的〈唐代俗講考〉一文,把有關資料搜集得相當完備,至今還是一般研究敦煌俗文學的人作為主要憑藉的起點站。可惜向先生限於當時的認識,未能把變文和俗講區分清楚,因此把辛苦爬梳而得的資料,屬於說明變文的,有時卻用以論俗講;反之亦如是。我們認為,五十年前,向先生就把有關材料搜輯得基本完備,其學力功夫至可敬佩。後學的工作,恐怕是把這部分材料再鑒定一番,看哪些是屬俗講部分的,哪些是談變文的。

比向先生稍後一些,鄭西諦先生根據敦煌卷子上原有的題目,才明確地提出「變文」這個術語來。經過鄭先生的提倡,得到世界上學者的公認,沿用至今,又有四十多年了。可是,由於對「變文」的涵義、文體特點等,在採用這個術語的當時並沒有研究清楚,以致於對它產生了濫用的趨勢。特別在國內,從兩個方面能明顯地看出來。一個方面是,現在世界上僅有的兩部敦煌遺書中說唱故事類材料的總集,周紹良先生編的《敦煌變文匯錄》和向覺明、王有三等先生編的《敦煌變文集》,就收入了許多非「變文」的材料。固然,編者在編輯說明中對這個問題都有所交代,但總能看出以偏概全的傾向。變文似乎成了這類材料的共名,統轄了講經文、詞文等各類。其實原編者的意思,不過因為「變文」這個詞經鄭先生提倡後習用些,拿來當個代表罷了。但卻產生了誤解。這就要談到另一方面︰專治敦煌俗文學的專家們,自己未必會有這種誤解。可是流弊所及,卻被某些通論式的文學史書把這批東西給稀里糊塗地一鍋燴了,這樣很容易貽誤初學。我們有必要把這種歷史上遺留下來的問題講清楚,講清楚的最好方法,無過於先把「變文」和「俗講」與「俗講文」區別開,再把不屬於變文和俗講文類的材料分別部居。這樣,我們就明確地知道了這批材料究竟包括了些什麼東西。然後才能談得上進一步研究。

「變文」這個表示一種文體的術語,見於敦煌卷子題目中的,已知多處,如下︰

(1)〈破魔變〉一卷(伯二一八七號卷子,尾題)

(2)〈降魔變文〉一卷(斯五五一一,首題)

〈降魔變文〉一卷(國內藏,尾題,與斯五五一一為一個卷子的前後兩部分)

〈降魔變〉一卷(斯四三九八,首題)

(3)〈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并圖(「并圖」二字寫後又塗去)一卷并序〉(斯二六一四,首題)

〈大目犍連變文〉一卷(斯二六一四,尾題)


〈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一卷并序〉(伯
三一0七,首題)
〈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一卷(伯二三一九,首
題)
〈大目犍連變文〉一卷(伯二三一九,尾題)
〈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伯三四八五,
首題)
〈大目犍連變文〉(京盈字七六,尾題)


(4)〈八相變〉(京雲字二四,紙背題)

(5)〈頻婆娑羅王後宮綵女功德意供養塔生天因緣變〉(斯三四九一,首題)

(6)〈漢將王陵變〉(斯五四三七,首題,封面題)


〈漢將王陵變〉(北京大學圖書館藏本,
首題,封面題)
〈漢八年楚滅漢興王陵變一鋪〉(伯三六
二七,尾題)


(7)〈舜子變〉(斯四六五四,首題) 〈舜子至孝變文〉一卷(伯二七二一,尾題)

(8)〈劉家太子變〉一卷(伯三六四五,尾題)

(9)「上來所說醜變……」(伯三0四八,結尾最後六字,看來未寫完)

以上這些原始材料,除第九種因未寫完難於斷定其意義可以不計外,從內容看,共八種。每種至少有一件是明確標題為「變文」或「變」的。我們研究變文,應該以它們為討論基礎。

自來的研究者,對「變文」、「變」有種種解釋,代表性的幾種如下︰

(1)鄭西諦先生說︰「所謂『變文』之『變』,當是指『變更』了佛經的本文而成為『俗講』之意(變相是變佛經為圖相之意)。後來『變文』成了一個『專稱』,便不限定是敷演佛經之故事了(或簡稱為『變』)。」這段說明是對變文的最早的一種解釋,見於《中國俗文學史》第一九0頁。

(2)向覺明先生〈唐代俗講考〉中說︰「唐代俗講話本,似以講經文為正宗,而變文之屬,則其支裔。換言之,俗講始興,只有講經文一類之話本,浸假而採取民間流行之說唱體如變文之類,以增強其化俗之作用。故變文一類作品,蓋自有其淵源,與講經文不同,其體制亦各異也。」(《唐代長安與西域文明》第三一0頁)

(3)孫子書先生〈中國短篇白話小說的發展與藝術上的特點〉一文中提出︰「……歌詠奇異事的唱本,就叫作『變文』。『變文』亦可簡稱為『變』……」(《論中國短篇白話小說》第二頁。要明白孫先生的完整看法,須看此書第一至四頁)。孫先生另有〈變文之解〉一文,載於《現代佛學》第一卷第十期,講得較為扼要︰
「以圖像考之,釋道二家,凡繪仙佛像及經中變異之事者,謂之『變相』。如云地獄變相、化胡成佛變相等是。亦稱曰『變』;如云彌勒變、金剛變、華嚴變、法華變、天請問變、楞伽變、維摩變、淨土變、西方變、地獄變、八相變等是(以上所舉,見張彥遠《歷代名畫記》、段成式《酉陽雜俎》〈寺塔記〉及《高僧傳》、《沙州文錄》等書,不一一舉出處)。其以變標立名目與『變文』正同。蓋人物事蹟以文字描寫則謂之『變文』,省稱曰『變』;以圖像描寫則謂之『變相』,省稱亦曰『變』,其義一也。然則變文得名,當由於其文述佛諸菩薩神變及經中所載變異之事……」

孫先生對變文的這段解釋很具有代表性。四十年代的傅芸子先生,以及日本學者澤田瑞穗、那波利貞、梅津次郎等先生的解釋都與孫先生的說法差不多。這種解釋的優點是明確指出變文與變相的關係,缺點是總把變文與說唱佛經聯繫在一起,反不如向覺明先生能大致地判明講經文和變文是兩類東西。

(4)周紹良先生在〈談唐代民間文學──讀科學院文學研究所《中國文學史》中「變文」節書後〉(載於《新建設》1963年一月號)一文中說︰
「『變』之一字,也只不過是『變易』、『改變』的意思而已,其中並沒有若何深文奧義。如所謂『變相』,意即根據文字改變成圖像;『變文』,意即把一種記載改變成另一種體裁的文字。……如依佛經故事改變成說唱文,或依史籍記載改變成說唱文……雖然它的體裁也各有不同,有的唱白兼用,有的則類長詩,但並不因為體裁不同就會有的不叫『變文』,原因是,只要它依據另一種體裁改變成講唱的,就都稱之為『變文』。」

我體會到,周先生所說「變」字並無深文奧義的話,是對某些學者將「變」字認為是梵文音譯的委婉批判。周先生對變文有深邃的研究,是一位謹嚴的學者。他看到敦煌卷子中的變文有的兼抄唱白,有的只抄唱詞(類長詩),不敢輕下斷語,只能就事論事,因此有上引的解釋方法。這是前輩謹慎小心之處。
(5)程君毅中寫有〈關於變文的幾點探索〉一文,載於《文學遺產增刊》第十輯。此文在國內雖反響不大,卻是曾經日本專治敦煌俗文學的專家金岡照光先生評為「三十年來研究的最新成就」的。我與金岡先生有同感。認為確實如此。(中略)

總之,大多數的看法,都認為變文與變相有關。也就是說,變文,作為一種文字,和另一種叫作變相的圖畫有不可分割的關係,兩者相輔而行。但它們的關係究竟是何等樣的,卻還有待於說明。這是我們討論的出發點。

下面,一步步推論說明。

變文,確實和變相有密不可分的關係,這關係到它的內容、形式,甚至在卷子上的抄錄方法。從這方面去搞清楚了它,也就知道了什麼是「變文」。下面,我們一步步推論說明︰

第一步,先看斯二六一四號卷子,它有首題「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并圖一卷并序」,其中「并圖」二字寫上以後又塗去。現存此卷有文無圖。可以推論為︰寫本中原擬炕煙,後來把圖作為另冊,因而抹去這個本子上的「并圖」二字。僅題「變文一卷并序」,明提「變文」和「序」而抹去「并圖」,不過表明擬合終分罷了,卻可證明圖文本是相輔而行。

第二步,再看伯四五二四號卷子,它是「降魔變」畫卷。這個卷子紙背有相應的七言韻文,其詞句與北京圖書館藏(羅振玉原藏,績溪胡氏舊藏)〈降魔變文〉的韻文部分基本相同。把這兩個卷子和斯二六一四號比對,得到的印象是︰北京藏本〈降魔變文〉體制和斯二六一四號相似,是「變文」,即文字本。伯四五二四號屬於那種「并圖」中抽出的「圖」本,也就是「變相」本。至於這個變相卷子紙背附記變文,乃是作簡要的文字記錄,供參考用的,所以只抄韻文,未抄散文說明部分。總之,伯四五二四號是個畫主文從的本子,不是正規體制的變文,而應叫做變相畫卷。它與正規的變文卷子對照,更證明了變文變相文圖相輔相成。

第三步推論︰變文變相如何相輔相成呢﹖從前述確定為變文的及與其同組的卷子的文句中,前輩時賢研究者已為我們指出了線索。這些凡屬正規體制的變文卷子反映出,完整的變文結構形式,都是錄一段散文體說白,再錄一段韻文體唱詞,如此複沓回環。在由白變唱之際,必定存在某些表示銜接過渡的慣用句式。它們是︰

(1)「……處︰」

「看……處︰」

「看……處,若為……︰」

「看……處,若為陳說︰」

「且……處︰」

典型的例子是斯二六一四號,全文中有二十一處。又如斯五五一一號,有十七處。

(2)「若為陳說︰」

「而為轉說︰」

「遂為陳說︰」

「謹為陳說︰」

這是斯五四三七號和伯三六二七號中的例子,有四處。

(3)「當爾之時,道何言語﹖」

「于爾之時,有何言語﹖」

「于此之時,有何言語﹖」

北京雲字二四號、乃字九一號有此種提問。伯二一八七號亦有此例。

(4)還有簡化為「若為」的,常與「若為陳說」等交替出現,故知其為簡化。典型的如斯五五一一號與北京藏績溪胡氏舊藏本(兩本為一個整卷的兩段),其中還有「當爾之時,道何言語」,證明這類詞句用途相同。著名的伯三四五一號(〈張淮深變文〉亦是「若為」、「若為陳說」雜出。北京藏本〈李陵變文〉更有「……處若為陳說」、「……處若為」、「看……處」雜出。

據此看來,這些慣用句式都是用來向聽眾表示即將由白轉唱,並有指點聽眾在聽的同時「看」的意圖。由此可以推論出,變文是配合變相圖演出的,大致是邊說唱邊引導觀看圖畫。說白敘述故事,唱詞加深印象。變文是一種供對聽眾(也是觀眾)演出的說唱文學底本。

第四步,看它如何演出。這種專屬於變文的文圖相輔的講唱表演方式,程君毅中曾比之於近代說唱曲藝中的「拉洋片」,看來的確相似。有研究者常引的兩首唐詩作為形象化的旁證,把表演情況活靈活現地顯現在我們面前︰

長翻蜀紙卷明君,轉角含商破碧雲。(李賀〈許公子鄭姬歌〉)

妖姬未著石榴裙,自道家連錦水濆。檀口解知千載事,清詞堪嘆九秋文。翠眉顰處楚邊月,畫卷開時塞外雲。說盡綺羅當日恨,昭君傳意向文君。(吉師老〈看蜀女轉昭君變〉)

這兩首詩告訴我們︰

(1)變文有說(「說盡……」),有唱(「歌」「轉(囀)」)。

(2)演出時唱佔重要地位,聽眾重視唱。所以兩位詩人的詩題都著重提出「歌」、「轉」。吉詩還透露出表演變文(而不是變文本身)叫「轉變」。用我們現代的詞語來比方,則「變」、「變文」是「戲」、「戲詞」,「轉變」是「唱戲」。

(3)演變文時以經常展示和卷收的畫卷配合演出。

(4)演的不是佛經故事,是歷史故事(當然,不能反過來證明不能演佛經故事,只能證明能演歷史故事)。這就破除了變文、變相必演佛經的偏見。
(5)演員是俗家女郎,而不是僧家尼姑,更非和尚(當然也不能反證僧家不演)。這就破除了變文是「俗講」的偏見。因為,俗講是化俗講經,只能是僧家辦的事情,俗家不行。

第五步,還得解疑。從上述可知,變文是說唱底本,表演時配合展示畫卷。畫卷似乎可以稱為「變相」圖卷了。可是,細心的研究者還可提問︰敦煌遺書中變文卷子出得較多,相對的則變相畫卷較少,它們又怎樣相輔而行呢﹖這,可得到敦煌千佛洞裏去找答案。我們必須明確,敦煌卷子是藏經洞裏出來的,是和尚的書庫裏的貨色,大體上是和尚用的東西。同時,我們一定會看到,千佛洞裏滿壁壁畫。其中,採用一幅幅連續性畫面來表現的故事畫很多。其性質近似於現代的連環圖畫。連環圖畫一般在畫面下方附簡單說明;敦煌壁畫則是採用我國漢代以來石刻、屏風畫、畫卷等的手法,寫在畫面內空白處,且常採「題榜」式。手法是傳統的,內容可有它的特殊之處︰有的是大段大段地抄變文。這一點是金維諾先生早在二十多年前已指出的。可惜這個重要發現極少被研究者利用。

除了壁畫外,藏經洞還出了許多畫幡,其中有些也採用了近似某些壁畫的連續畫面形式,不過限於畫幅,顯得具體而微,不能充分展開而已。這些畫幡,已有研究者指出,是為財力不足艱於布施壁畫的施主準備的,也便於僧人外出時攜行。日本研究敦煌學的學者梅津次郎先生,在他的論文《變與變文》中,首次指出,這類畫幡是可以配合變文演出的。例證是,德國人勒考克等從新疆境內克孜爾千佛洞瑪雅洞中剝走的一幅壁畫,畫面上畫的是阿闍王本生故事︰在阿闍王與王妃之前,有兩個青年女子,一個人手持釋尊四相(誕生、降魔、成道、涅槃)畫幡,另一個則在口講指劃。看樣子很像在說唱〈八相成道〉之類的變文。日本大谷探查隊在克孜爾搞去的一張唐代壁畫殘片,殘存手持的畫幡一角,大概也是這類畫幡之一端。此外,據日本學者實地調查,日本的畫卷在古代有配合說唱故事使用的情況,特別在佛寺中更是如此。而日本佛教之受中國影響是不待贅言的事情,唐代更為明顯。

綜上情況,我們又可以推論︰變文,不僅配合畫卷作一般性的世俗演出,而且在佛寺中,在石窟寺中,在某些特定場合,也能配合壁畫、畫幡等演出。壁畫上甚至抄錄片段的變文作為說明,以代替抄錄正規的經文。但它究竟是抄片段,而不像立石經那樣錄全文。就是對著它演出,也不能以說唱抄錄的片段為限,這是明顯的事。那麼,變文的單行便能找到較為合理的答案了。它不是完全單行,而是與畫卷、壁畫、畫幡等多種形式的繪畫作品配合的。可它也不是如過去某些研究者所認為的「圖主文從」「代圖本」。它又可不附著於圖畫,這是因為一種變文可供作多種形式的繪畫作品的演唱底本,所以它又可以不附著於一個變相本而單行。這個解釋,有助於說明藏經洞卷子中變文卷子多於變相卷子的情況,以及為什麼變文卷子多為單行的情況。

第六步,進一步推論「轉變」──即變文的演出情況。前面提到,變相有連環圖畫那樣的連續畫面形式的,這樣的畫叫做「一鋪」。看下列各例︰

(1)伯三四二五號卷子,題目為〈金光明最勝王變相一鋪銘并序〉。伯四六九0號中也有「金光明最勝王一鋪」。

(2)日本入唐求法高僧帶回日本的書畫目錄中,屢見「一鋪七幅」、「一鋪三幅」等字樣,例︰

大毗盧舍那大悲胎藏大曼荼羅一鋪七幅一丈六尺


大悲胎藏三昧耶略曼荼羅一鋪三幅
(以上見於《弘法大師將來目錄》)
天台大師感得聖僧影一鋪三幅彩色
(以上見於《日本國承和五年入唐求法目
錄》)
南岳思大師影一鋪三幅
天台智者大師影一鋪三幅
(以上見於《在唐送進錄》)


(3)日本慈覺大師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一︰

開成四年正月三日,始畫南岳天台兩大師像兩鋪各三幅。

(開成四年三月)五日,齋後,前畫胎藏曼荼羅一鋪五幅了,但未綵色耳。

(4)敦煌碑文,題記中亦多見「一鋪」字樣,如著名的〈大唐隴西李府君修功德碑〉中即有反映,題記更多。可以看出,一鋪畫不止一幅。看來它們又不是如現在照相的加印幾張,而是形象不同的幾幅合在一起,成為一套。鋪,在古代有「鋪陳」之義,可引申為「展開、展示」。一鋪,想來就指展示的一套,這一套定有內在聯繫。有的大師像,是否為一生各個時期的像,抑或禪定、說法等各種不同類型卻有聯繫的像,雖一時無法判明,但總是供瞻仰而展出的一套。它們已類似現代為紀念某些人物而舉辦的圖片展覽。若配以變文,變文就是說唱形式的解說詞。這不是臆測,有變文本身為據︰

(1)伯三六二七號尾題︰「漢八年楚滅漢興王陵變一鋪」。

(2)伯三六二七號、斯五四三七號都是〈王陵變〉,開頭是「從此一鋪,便是變初」。

(3)伯二五五三號,講王昭君故事,屬變文體裁,有「上卷立鋪畢,此入下卷」的話。

值得注意的是,這三個卷子,恰恰都不屬於佛經故事。它們又證明了,一鋪這個術語不僅應用於佛教繪畫,而且具有一般性的意義。大概,凡屬有連續性畫面的一套畫都可叫作一鋪,其性質近似於現代的組畫。它們也證明了,與變文配合的變相,是以「鋪」計算的,而且不限於佛經變相。有些研究者把變文、變相按內容分為「經變」與「俗變」,看來確實存在著這兩類不同內容的作品,我們也可以採用這兩個術語來區分它們。不過,他們把經變、俗變包含的範圍搞得很大,包括了講經文、話本等非變文的作品,卻是我們堅決不能同意的。

前引王昭君故事變文中,「上卷立鋪畢,此入下卷」一句,能幫助我們想像「轉變」的演出情況。向覺明先生曾引了一個很有趣又極有力的旁證︰

明‧馬歡《瀛涯勝覽》〈爪哇國〉條有云︰「有一等人以紙畫人物、鳥獸、鷹蟲之類,如手卷樣,以三尺高二木為畫幹,止齊一頭。其人蟠膝坐於地,以圖畫立地。每展出一段,朝前番語高聲解說此段來歷。眾人圜坐而聽之,或笑或哭,便如說平話一般。」(馮承鈞《校注》本頁十五)……與唐代轉〈昭君變〉之情形,亦甚相彷彿。(《唐代長安與西域文明》第三一七頁)

向先生所引述的旁證極為精彩,我們更同意他的結論。「立鋪」,看來就是「以圖畫立地」,也就是把它掛起來。掛的是一鋪畫或其中的一部分,隨說唱隨展示隨卷收,一直到「上卷立鋪畢」,卷起來再換下卷。這種辦法,與現代電影放映機換片子有些彷彿。變文配合變相「轉變」的情況,大體如此。

最後一步,變文是這種演唱的底本,它分說、唱兩部分,我們已經明確了;說唱銜接之處有專門提示的話,我們也已知道了。我們就可以據此標誌來檢查,看《敦煌變文集》中哪些是變文,哪些不是變文了。可是事情並不如此簡單,現存明確題為變文的材料中,斯四六五四、伯二七二一號〈舜子至孝變文〉,有白無唱,這是一種特例;伯四五二四號〈降魔變〉畫卷紙背有唱無白,又是另一種特例。這又如何解釋。能否推論為有些變文唱白兼備,有些有白無唱,有些有唱無白﹖我們不認為如此。前面幾步推論已經證明,轉變時,變文配合變相,有說有唱,由說轉唱時有提示,這些都是變文的特點。變文,非有說有唱有提示過渡不可。那麼,又怎樣解釋前面兩種情況呢﹖我們認為,這是因為,在抄這種說唱底本時,可以單抄說白,也可以單抄唱詞。當然,完整的本子是唱白全錄,但不排斥單抄。

現在,我們可以檢查一下,《敦煌變文集》中所收,究竟哪些是變文,哪些不是變文。

(1)有明確題名的,或雖無明確題名而為有明確題名各卷的姊妹篇的,自然都是變文。

(2)經《敦煌變文集》編者代擬題目稱為「變文」的,須區別對待,用前述變文的特點去衡量。可以剔出,認為不是變文的,有︰

{1}〈伍子胥變文〉 雖有白有唱,而無明確的文圖配合痕跡。它像是大鼓書一類體裁的前身,雖有說有唱,而不配合圖畫。

{2}〈孟姜女變文〉︰情況同於〈伍子胥變文〉。

{3}〈秋胡變文〉︰情況同前。

{4}〈太子成道變文〉︰乃「俗講」系統,非變文。

{5}不知名變文,包括伯三一二八、斯四三二七、斯三0五0各號,都不是變文,屬「俗講」系統。

(3)經《敦煌變文集》編者代擬題目稱為變文,又具有變文特點的,應認為變文,它們是︰

{1}〈李陵變文〉

{2}〈張義潮變文〉

{3}〈張淮深變文〉

{4}〈董永變文〉

《敦煌變文集》編者註︰「篇題依故事內容擬補。原卷編號為斯二二0四,共九三七字,敘述了整個故事。但文義多有前後不相銜接處,疑原本有白有唱,此則只存唱詞,而未錄說白。〈降魔變文〉畫卷,亦有唱無白,但其他抄本則有唱有白。」

這一篇,恐怕是錄唱詞而未錄說白的本子,但因不像〈降魔變文〉那樣有別的本子可以比對,又無文圖配合過渡語痕跡,我們只能存疑。它可能是變文,也可能是「伍子胥」、「孟姜女」一類。

一部《敦煌變文集》中所收,可指實為變文者,不過如上述而已。

《敦煌變文集》中所收變文以外的材料,照我們看,大致可分兩類。一類是和尚「俗講」所用的底本,如講經文、明顯座文等;另一類則較為複雜,尚待細分,其中包括種類不同的民間文學和通俗文學作品,如話本、俗賦等。

〔參考資料〕 周紹良、白化文編《敦煌變文論文錄》;王重民、向達《敦煌變文集》;鄭振鐸《中國俗文學史》第六章、《中國文學史》第三十三章;劉大杰《中國文學發展史》第十二章;太田辰夫《敦煌文學研究書目》。


[法相辭典(朱芾煌)]
五見

顯揚一卷六頁云:見者:謂五見為體。一、薩迦耶見。謂於五取蘊,計我我所,染污慧為體。或是俱生,或分別處。能障無我無顛倒解為業。如前乃至增長薩迦耶見為業。如經說:如是知見,永斷三結。謂身見,戒禁取,疑。二、邊執見。謂於五取蘊,執計斷常,染污慧為體。或是俱生,或分別起。能障無常無顛倒解為業。如前乃至增長邊執見為業。如經說:迦多衍那!一切世間,依止二種,或有或無。三、邪見。謂謗因,謗果,或謗功用,或壞實事,染污慧為體。唯分別起。能障正見為業。如前乃至增長邪見為業。如經說:有邪見者,所執皆倒。乃至廣說。四、見取。謂於前三見及見所依蘊,計最、勝、上、及與第一,染污慧為體。唯分別起。能障苦及不淨無顛倒解為業。如前乃至增長見取為業。如經說:於自所見,取執堅住。乃至廣說。五、戒禁取。謂於前諸見及見所依蘊,計為清淨、解脫、出離、染污慧為體。唯分別起。能障如前無顛倒解為業。如前乃至增長戒禁取為業。如經說:取結取繫。

二解 五蘊論四頁云:云何為見?所謂五見。一、薩迦耶見。二、邊執見。三、邪見。四、見取。五、戒禁取。云何薩迦耶見?謂於五取蘊,隨觀為我,或為我所;染污慧為性。云何邊執見?謂即由彼增上力故;隨觀為常,或復為斷;染污慧為性。云何邪見?謂或謗因,或復謗果,或謗作用,或壞善事;染污慧為性。云何見取?謂即於三見及彼所依諸蘊,隨觀為最為上為勝為極;染污慧為性。云何戒禁取?謂於戒禁及彼所依諸蘊,隨觀為清淨、為解脫、為出離;染污慧為性。

三解 廣五蘊論八頁云:云何見?見有五種。謂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見取,戒禁取。云何薩迦耶見?謂於五取蘊,隨執為我,或為我所;染慧為性。薩、謂敗壞義。迦耶、謂和合積聚義。即於此中,見一見常,異蘊有我,蘊為我所等。何故復如是說?謂薩者、破常想;迦耶、破一想。無常積集,是中無我及我所故。染慧者:謂煩惱俱。一切見品所依為業。云何邊執見?謂薩迦耶見增上力故;即於所取,或執為常,或執為斷;染慧為性。常邊者:謂執我自在,為遍常等。斷邊者:謂執有作者丈夫等。彼死已不復生。如瓶既破,更無盛用。障中道出離為業。云何邪見?謂謗因果,或謗作用,或壞善事;染慧為性。謗因者:因、謂業煩惱性。合有五支。煩惱有三種。謂無明、愛、取。業有二種。謂行、及有。有者:謂依阿賴耶識諸業種子;此亦名業。如世尊說:阿難!若業、能與未來果;彼亦名有。如是等。此謗名為謗因。謗果者:果有七支。謂識、名色、六處、觸、受、生、老死。此謗為謗果。或復謗無善行惡行,名為謗因。謗無善行惡行果報,名為謗果。謗無此世他世,無父無母,無化生眾生,此謗為謗作用。謂從此世往他世作用,種子任持作用,結生相續作用等。謗無世間阿羅漢等,為壞善事。斷善根為業。不善根堅固所依為業。又生不善,不生善為業。云何見取?謂於三見及所依蘊,隨計為最為上為勝為極,染慧為性。三見者:謂薩迦耶、邊執、邪見。所依蘊者:即彼諸見所依之蘊。業如邪見說。云何戒禁取?謂於戒禁及所依蘊,隨計為清淨,為解脫,為出離;染慧為性。戒者:謂以惡見為先,離七種惡。禁者:謂牛狗等禁,及自拔髮,執三支杖,僧佉定慧等。此非解脫之因。又計大自在,或計世主,及入水火等。此非生天之因。如是等,彼計為因。所依蘊者:謂即戒禁所依之蘊。清淨者:謂即說此無間方便以為清淨。解脫者:謂即以此解脫煩惱。出離者:謂即以此出離生死。是如此義。能與無果唐勞疲苦所依為業。無果唐勞者:謂此不能獲出苦義。

四解 俱舍論十九卷六頁云:由行有殊,分見為五。名先已列;自體如何?頌曰:我我所、斷常,撥無、劣謂勝,非因道、妄謂,是五見自體。論曰:執我及我所,是薩迦耶見。壞故名薩。聚謂迦耶。即是無常和合蘊義。迦耶即薩,名薩迦耶。此薩迦耶,即五取蘊。為遮常一想,故立此名。要此想為先,方執我故。毘婆沙者,作如是釋:有故名薩。身義如前。勿無所緣,計我我所;故說此見,緣於有身。緣薩迦耶而起此見,故標此見,名薩迦耶。諸見但緣有漏法者,皆應標以薩迦耶名。然佛但於我我所執,摽此名者,令知此見緣薩迦耶,非我我所。以我我所,畢竟無故。如契經說:苾芻當知,世間沙門婆羅門等,諸有執我等隨觀見,一切唯於五取蘊起。即於所執我我所事,執斷執常;名邊執見。以妄執取斷常邊故。於實有體苦等諦中,起見撥無;名為邪見。一切妄見,皆顛倒轉,并應名邪;而但撥無名邪見者;以過甚故。如說臭酥惡執惡等。此唯損減,餘增益故。於劣謂勝,名為見取。有漏名劣。聖所斷故。執劣為勝,總名見取。理實應立見等取名。略去等言,但名見取。於非因道謂因道見,一切總說名戒禁取。如大自在生主,或餘非世間因,妄起因執。投水火等種種邪行,非生天因,妄起因執。唯受持戒禁數相應智等,非解脫道,妄起道執。理實應立戒禁等取名。略去等言,但名戒禁取。是謂五見自體應知。

五解 大毗婆沙論四十九卷十頁云:有五見。謂有身見,邊執見,邪見,見取,戒禁取。問:此五見、以何為自性?答:以三十六事為自性。謂有身見,邊執見,各三界見苦所斷為六事。邪見,見取,各三界四部為二十四事。戒禁取,三界各見苦道所斷為六事。由此五見以三十六事為自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見?見是何義?答:以四事故名見。一、徹視故。二、推度故。三、堅執故。四、深入所緣故。徹視故者:謂能徹視,故名為見。問:此見既邪;又是顛倒;云何名視?答:雖邪顛倒;而性是慧,能見所緣;故亦名視。如人見境,若明若昧,俱名視故。推度故者:謂能推度,故名為見。問:一剎那頃,如何推度?答:性猛利故,亦能推度。堅執故者:謂能堅執,故名為見。此見於境,僻執堅牢;非聖慧刀無由令捨。佛佛弟子執聖慧刀,截彼見芽,方令捨故。如有海獸,名室首魔羅。彼所嚙物,非刀不能解。謂彼若嚙諸草木等,要截其芽,方令捨故。如有頌言:愚人所受持,鱣魚所銜物,室首魔羅嚙,非刀不能解。深入所緣故者:謂性猛利,深入所緣,如針墮泥,故名為見。復次以二事故名見。一、觀視故。二、決度故。復次以三事故名見。一、有見相故。二、成所作故。三、於境無礙故。復次以三事故名見。一、意樂故。二、執著故。三、推究故。復次以三事故名見。一、意樂故。二、加行故。三、無知故。意樂故者:謂意樂壞者。加行故者:謂加行壞者。無知故者:謂俱壞者。復次意樂故者:謂邪修定者。加行故者:謂邪推求者。無知故者:謂邪聞法者。如彼卷十頁至十六頁廣說。


五種非狂如狂所作

瑜伽六十卷十四頁云:復次婆羅門喻經中,世尊依死雜染,說如是言:有五非狂如狂所作。何等為五?一、解支節者。謂更有餘活命方便,而樂分析所有支節,以自活命。是名第一非狂如狂所作。二、慳貪者。謂慳貪所蔽,慳貪因緣,所獲財寶,不食不施。唯除命終,欻然虛棄大寶庫藏。是名第二非狂如狂所作。三、樂生天者。謂更有餘身語意攝種種妙行生天方便,而樂妄執投火溺水顛墜高崖,自害身命,作生天因。是名第三非狂如狂所作。四、樂解脫者。謂更有餘八支聖道解脫方便,而樂妄執自逼自惱種種苦行,作解脫因。是名第四非狂如狂所作。五、傷悼死者。謂依傷悼亡者因緣,種種哀歎,[犛-牛+萬]攫其身,坌灰拔髮,斷食自毀;欲令亡者,還復如故。是名第五非狂如狂所作。


四不死矯亂論

大毗婆沙論一百九十九卷十七頁云:四不死矯亂論者:不死,謂天。以天長壽,外道執為常住不死。有諸外道,求生彼天。問外道論作如是說:若有能答彼不死天無亂問者;得生彼天。若不能答彼不死天無亂問者;無得生義。然無亂有二種。一、有相有分別。二、無相無分別。有真見者,無相無分別。無所依故。無真見者,有相有分別。有所依故。彼外道輩,於諸不死無亂問中,以言矯亂。一、作是念:我不如實知若善若不善及四聖諦。有餘沙門婆羅門等,於如是義,求如實知;彼若問我如是義者;我若決定答彼所問;便為妄語。由妄語故;我便不得生於彼天。彼怖妄語故;於不死無亂問中,以言矯亂。謂作是說:我於諸天祕密義中,不應皆說或自所證,或清淨道。二、作是念:我不如實知若善若不善及四聖諦。有餘沙門婆羅門等,於如是義,求如實知;彼若問我如是義者;我若撥無彼所問義;便為邪見。由邪見故;我便不得生於彼天。彼怖邪見故;於不死無亂問中,以言矯亂。餘如前說。三、作是念:我不如實知若善若不善及四聖諦。有餘沙門婆羅門等,於如是義,求如實知;彼若問我如是義者;我若不實印彼所問;彼或詰問,我便不知。由無知故;我便不得生於彼天。彼怖無知故;於不死無亂問中,以言矯亂。餘如前說。四、作是念:我性昧劣,不能搆集矯亂言詞。又作是念:若一向執;非為妙善。以一向執,非皆稱順諸有情心。若於他心有所違逆;我便不得生於彼天。故我應依不相違理,若有問我有後世耶?應返問言:汝何所欲?若言欲有;應印彼言:我於彼世,亦許為有。如是問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或問如是,或不如是;或異,或不異;皆應返問,隨彼所欲,我便印之。又作是念:我性愚癡;若違拒他;彼便別我。怖愚癡故;於諸不死無亂問中,以言矯亂。問:如是四種,是何見攝?答:彼四於天起不死想,皆常見攝。計答他問,為生天因,是戒禁取。問:此四寧是前際分別?答:此四皆於現在事轉。待未來故;立前際名。或有說者;此四皆緣先所聞教。謂彼外道,先聞自師所說至教,要由如是答他所問,生不死天。彼不死天,要由如是答問故得。故此四種,皆是前際分別見攝。如是四種前際分別不死矯亂,依怖妄語邪見無知愚鈍事起。


戒禁取

瑜伽八卷三頁云:戒禁取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即於彼見、彼見隨行若戒若禁、及所依所緣所因俱有相應等法,等隨觀執為清淨、為解脫、為出離。唯用分別染汙慧為體。

二解 瑜伽五十八卷三頁云:戒禁取者:謂所受持隨順見取、見取眷屬、見取隨法、若戒若禁、於所受持諸戒禁中,妄計為最、為上、為勝、為妙;威勢執取,隨起言說,唯此諦實,餘皆虛妄。由此戒禁,能得清淨、解脫、出離。是名戒禁取。

三解 瑜伽八十九卷十一頁云:邪分別見之所受持身護語護,說名為戒。隨此所受形服飲食威儀行相,說名為禁。又云:定愛為緣,立戒禁取。如四相取中說。

四解 大毗婆沙論四十九卷十五頁云:問:何故名戒禁取?答:此取諸戒禁故,名戒禁取。問:此通取五取蘊,何故但名戒禁取耶?答:此因戒禁、通取五蘊,故但名戒禁取。復次以行相故,名戒禁取。謂取戒禁、或取餘蘊、執能淨者,名戒禁取。復次此見應名戒禁等取。略去等言,故但名戒禁取。復次此多取戒禁故,名戒禁取。

五解 顯揚一卷七頁云:五、戒禁取。謂於前諸見及見所依蘊,計為清淨、解脫、出離,染汙慧為體。唯分別起。能障如前無顛倒解為業。如前乃至增長戒禁取為業。如經說:取結所繫。

六解 成唯識論六卷十頁云:五、戒禁取。謂於隨順諸見戒禁及所依蘊,執為最勝,能得清淨,無利勤苦所依為業。然有處說執為最勝,名為見取;執能得淨,名戒取者;是影略說,或隨轉門。不爾;如何非滅計滅,非道計道,說為邪見;非二取攝。

七解 五蘊論四頁云:云何戒禁取?謂於戒禁及彼所依諸蘊,隨觀為清淨,為解脫,為出離,染汙慧為性。

八解 廣五蘊論九頁云:云何戒禁取?謂於戒禁及所依蘊,隨計為清淨,為解脫,為出離,染慧為性。戒者:謂以惡見為先,離七種惡。禁者:謂牛狗等禁,及自拔髮,執三支杖,僧佉定慧等。此非解脫之因。又計大自在或計世主及入水火等,此非生天之因。如是等,彼計為因。所依蘊者:謂即戒禁所依之蘊。清淨者:謂即說此無間方便以為清淨。解脫者:謂即以此解脫煩惱。出離者:謂即以此出離生死。是如此義。能與無果唐勞疲苦所依為業。無果唐勞者:謂此不能獲出苦義。

九解 集論一卷七頁云:何等戒禁取?謂於諸戒禁及戒禁所依五取蘊,等隨觀執為清淨,為解脫,為出離,諸忍欲覺觀見為體;勞而無果所依為業。

十解 俱舍論十九卷七頁云:於非因道,謂因道見,一切總說名戒禁取。如大自在生主,或餘非世間因,妄起因執,投水火等種種邪行,非生天因,妄起因執,唯受持戒禁數相應智等,非解脫道,妄起道執。理實應立戒禁等取名。略去等言,但名戒禁取。

十一解 集異門論八卷六頁云:云何戒禁取?答:如有一類,於戒執取。謂執此戒,能清淨,能解脫,能出離,能超苦樂,至超苦樂邊。或於禁執取。謂執此禁,能清淨,能解脫,能出離,能超苦樂,至超苦樂邊。或於戒禁俱執取。謂執此戒禁,俱能清淨,能解脫,能出離,能超苦樂,至超苦樂邊。是名戒禁取。

十二解 品類足論七卷六頁云:戒禁取云何?謂如有一、取戒、言戒能清淨,能解脫,能出離,能超苦樂至超苦樂處。取禁、言禁能清淨,能解脫,能出離,能超苦樂至超苦樂處。取戒禁、言戒禁能清淨,能解脫,能出離,能超苦樂至超苦樂處。是名戒禁取。

十三解 品類足論一卷四頁云:戒禁取者:於五取蘊,等隨觀執為能清淨,為能解脫,為能出離;由此起忍樂慧觀見。

十四解 界身足論上四頁云:戒禁取云何?謂於五取蘊,等隨觀執為清淨,為解脫,為出離;由此起忍樂慧觀見。是名戒禁取。

十五解 此是四取中之戒禁取。法蘊足論十卷二十七頁云:云何戒禁取?謂有一類、取戒,取禁,取戒禁,為能清淨,能解脫,能出離,能超苦樂至超苦樂處;是名戒禁取。

十六解 如取支差別中說。


非因計因唯見苦斷

俱舍論十九卷七頁云:若於非因,起是因見,此見何故非見集斷?頌曰:於大自在等,非因妄執因。從常我倒生。故唯見苦斷。論曰:執大自在生主,或餘、為世間因,生世間者;必先計度彼體是常一我作者,方起因執。才見苦時,於自在等常執我執,永斷無餘。故彼所生因執亦斷。若爾;有執投水火等種種邪行,是生天因;或執但由受持戒禁等,便得清淨;不應見苦斷。然本論說:有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若有士夫補特伽羅,受持牛戒鹿戒狗戒,便得清淨解脫出離。永超眾苦樂,至超苦樂處。如是等類,非因執因,一切應知是戒禁取,見苦所斷。如彼廣說。此復何因,是見苦斷?迷苦諦故。有太過失。緣有漏惑,皆迷苦故。復有何相,別戒禁取,可說彼為見道所斷?諸緣見道所斷法生,彼亦應名迷苦諦故。又緣道諦邪見及疑,若撥若疑無解脫道;如何即執此能得永清淨。若彼撥無真解脫道,妄執別有餘清淨因;是則執餘能得清淨,非邪見等。此緣見道所斷諸法,理亦不成。又若有緣見集滅諦所斷邪見等,執為清淨因;此復何因,非見彼斷。故所執義,應更思擇。


全文檢索完畢。

亦可另行搜索於 大藏經(CBETA) / Google / 異體字字典 /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 國語辭典 /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 四庫全書 / 國學大師 / 法鼓全集(聖嚴法師) / 廣欽老和尚網路專輯 / 雪公全集(李炳南老居士) / 印順全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