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解
[國語辭典(教育部)]ㄨㄚˇ ㄐㄧㄝˇ
比喻全部解體或潰散。《淮南子.泰族》:「則瓦解而走,遂土崩而下。」《三國演義.第七三回》:「令先起兵取樊城,使敵軍膽寒,自然瓦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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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七十真實論
(書名)天親菩薩破數論之金七十論。今不傳。婆藪槃豆法師傳曰:「外道身既成石,天親彌復憤懣,即造七十真實論,破外道僧佉論,首尾瓦解,無一句得立。」梵Tattva-saptati。
數論外道
(流派)又曰數論師。唯識述記二末,言劫初有外道,名曰劫比羅Kapila,古云迦毘羅者訛也。此曰黃赤,以鬢髮面色並為黃赤故。今西方之貴婆羅門種,皆黃赤色也。於時世號為黃赤色仙人。立二十五諦,論生死涅槃。其後諸門徒分為十八部。其上首名伐里沙。此翻為雨。以生於雨時故名。其雨之徒黨,名為雨眾外道。數論為此雨眾外道中別人所作。今之金七十論是也。梵名曰僧佉Sāṁkhyā,此翻為數。即智慧之數也。數為量諸法之根本,故以立名。從數而起之論,故名數論。又論能生數,故亦名數論。其造數論及學數論之人,名為數論者。謂有外道,入於金耳國,以鈸鍱腹,頂戴火盆。擊王之論鼓,求與僧論議,使僧墮負。遂作七十行頌,以申數論之宗。王賞之以金。外道欲彰己令譽,名之為金七十論。彼論之長行,天親菩薩所造也。然考天親菩薩傳,則為佛滅後九百年中頻闍訶婆娑外道之事。謂此外道制僧佉論,入阿輪闍國,於正勤王處,為此論議。遂制勝。王賜以三洛沙黃金,入於頻闍訶山之石窟中化為石云。天親菩薩後聞此事,即造七十真實論,破彼外道所造之僧佉論。首尾瓦解,無有一句得立。王復以三洛沙金賞之。唯識述記四末之再說稿與之同。謂:「世親菩薩時,東天竺有僧,與數論師之學徒論議。彼立二十五諦,說大地等之為常。僧竟不能答,王信受外道。外道為王造七十行之頌,上於王。王賜千金以顯揚之。今之金七十論是也。世親乃造第一義諦論,亦名勝義七十論,以對彼論而破彼外道。」百論疏上之中曰:「僧佉此云制數論,明一切法不出二十五諦,故一切法攝入二十五諦中,名為制數論。」
[佛光大辭典]
七十真實論
梵名 Tattva-saptati。天親菩薩造。係為破斥數論(僧佉)派之金七十論而作。今已失佚。婆藪槃豆法師傳(大五○‧一九○上):「外道身已成石,天親彌復憤懣,即造七十真實論,破外道所造僧佉論,首尾瓦解,無一句得立。」 p91
正凝
(1191~1274)南宋僧。或作止凝。舒州太湖人,俗姓李。十七歲喪父,投黃州之雙泉瑛剃髮,受具足戒於開元寺。其後參謁無明性,問答時,無明性劈胸一拳,忽然有省,歎曰(卍續一四二‧四○○下):「生平用底,遭這老漢一拳,瓦解冰銷了也。」復入閩,禮謁孤峰秀,依住苦參;踰半載,始悟得宗旨,孤峰遂命持香,授以衣、拂。峰寂,往依霜林果。寶祐五年(1257)初於福州釣臺弘法,復遷住萬歲。久之,轉赴鼓山。將入寂時,集兩序告誡書偈,端坐而逝,享年八十四。法嗣蒙山異公,集師機語詩偈、語錄若干卷行世。〔增集續傳燈錄卷三〕 p2004
那一橛
禪林用語。謂師家接引學人時,以靈活契當之機法打中學人之要害,令其長久以來所執所疑之障礙,霎時冰消瓦解。橛,原指斷木或豎立於門中以為門限之短木;於禪林中,轉指緊急處、的處、要處、要害等意。碧巖錄第十四則之夾注(大四八‧一五四下):「德山、臨濟也須退倒三千,那一橛又作麼生?」 p3021
孫逸仙
(1866~1925)廣東中山人。名文,號逸仙。民國以後,世人稱之為中山先生。早歲赴夏威夷及香港西醫書院就讀,畢業後即展開救國行動,先後成立興中會、同盟會,領導國民革命,歷經十次失敗,終於在一九一○年十月十日武昌一役,推翻滿清,瓦解數千年來之帝制,締造中華民國,創立三民主義、五權憲法。曾任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第一任大總統、中國國民黨總理。民國十四年三月十二日病逝於北平,葬於南京紫金山。二十九年四月,國民政府通令全國尊之為國父。
國父對佛法有甚深之體認,其革命思想中含蘊著大乘佛法之精義,言論中每讚揚佛法,於對軍人之講演中,將三民主義與佛教並列為救世之仁。民族主義第四講中,更指出「佛學能補科學之偏」。民國五年遊普陀山,親睹觀音菩薩顯靈,並特撰文誌之。十三年,率軍北伐,至距韶關十餘公里之華南寺,於餐間談六祖慧能,除讚歎隨行之田桓精於佛典,並謂:「汝等須知,佛教平等,重博愛,余之致力國民革命,亦是講平等,重博愛,慈悲救世,主旨正復相同。」〔中國佛教近代史第十八章(東初)〕p4082
高臺教
(Cao Dai)越南之新興宗教。越南啟定帝啟定二年至五年(1917~1920)間,由法印總督府之下級官吏吳文昭首創。吳文昭令信友膜拜一顆巨眼,此巨眼象徵至高無上之神(至高無上之神殿)「高臺」,並謂該教係神第三次化現,以救度世人。保大帝保大元年(1926),第一代教主黎文忠將信徒組織為教團,設本部於西寧,融合道教、佛教、基督教、儒教及傳統民間信仰為教義。保大十年,范公則(玉石)任第二代教主,信徒急遽增加,約有四十餘萬,遂仿羅馬天主教之教階制度以組織教團。
該教具有濃厚之政治色彩,對當權者常採取批判立場,於政局之影響至鉅,如保大十五年在西貢舉行大規模之反法活動(其時法國統治越南),史稱高臺教徒之亂。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越南政府成立,該教仍擁護業已失勢之保大帝,吳廷琰乃企圖解散之,教中之阮文盛遂率領教徒軍一萬五千餘人與政府軍戰鬥,一九五六年終遭瓦解。或謂高臺教非佛教支派,然依其根本教義觀之,其信仰形式實係淨土教與道教融合者。(カオダイ教(大岩誠,新亞細亞 3-2~4);G. Gobron:Histoire du Caodaisme, 1948〕 p4364
越南佛教
越南(Vietnam)地處中南半島諸國之最東,為熱帶國家,面積約為臺灣九倍,人口為臺灣三倍,於東南亞諸國,僅有越南自古受中國文化薰陶,且傳入大乘佛法,餘如緬甸、高棉、泰國、寮國等,均係由錫蘭(今斯里蘭卡)傳入之上座部佛教。越南,北接中國滇、粵,西鄰高棉、寮國,東面與南面瀕臨南海,國土呈S狀之狹長形。在中國秦代時,將越南之河內納入版圖,時稱象郡,漢武帝改為交趾郡,西晉時越南稱交州,唐代則設安南都護府,惟當時之越南,僅指今北越而言。
將佛教傳入越南者,相傳為二世紀末之道教徒牟子,惟考其年代,不無可疑。較可信者,為梁高僧傳卷一所載,康僧會(三世紀)曾因父經商而移居交趾,彼時越南已有人出家,且有三藏教典。至第八世紀頃,越南受印度影響甚鉅,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即載有明遠、僧伽跋摩、曇潤、慧命等經印度抵交趾之事蹟;此外,同書亦載有交趾出身之僧人運期、解脫天、窺沖、慧琰等。西元二世紀至十世紀可謂為越南佛教之傳入期,十世紀末至十四世紀末為發展期,其間有丁朝之丁先皇於西元九七一年定文武僧三道品階。其後黎朝繼起,帝黎桓遣使入宋乞請大藏經等。一○一○年,李朝王統繼起後,越南佛教進入黃金時代,是時頗受宋朝影響,或迎三藏教典,或倣宋制,以考試百姓而度為僧,並設立戒場以傳授戒法,李朝第三主聖宗(1054~1072 在位)甚且被形容為印度之阿育王。其後第四主仁宗、第六主英宗、第七主高宗皆為崇信佛法且大力護持佛教之君王。計李朝八主凡二百一十五年,先後興建興天御寺、五鳳星樓、勝嚴寺、天王寺、崇度報天寺、永隆聖福寺、真教寺等諸多名剎,然至第八主惠宗(1211~1224 在位)時國勢衰頹至極,帝乃退位出家,號「惠光大師」。代李朝者為陳朝(1225~1400),凡一百七十五年十二主,亦採保護佛教政策,惟至末期則漸有限制佛教之舉,如規定僧人未滿五十歲者一律參加考試。十五世紀以後,正值明代大興儒學,越南亦大量傳入儒學,宗教方面則道教、喇嘛教日盛,正統佛教遂漸衰頹,代之而起者為儒釋道三教融合之新局面,大抵王室側重儒學,民間則對佛教保有相當信仰。十九世紀末期,法國佔有越南,由於法國殖民政府支持天主教,頒布各種限制佛教發展之法令,越南佛教因之極度衰頹;此一頹勢,直至二十世紀越南佛教展開復興運動之後始漸復甦。
大抵而言,越南佛教之特色,可謂是中國南方禪宗之支系,於義學方面,無何發展。約可歸納為毘尼多流支、無言通、草堂等禪宗三大法統。毘尼多流支為中國禪宗三祖僧璨之弟子,約六世紀末抵越弘法;無言通自謂得法於百丈懷海,約與溈山同時(九世紀前半);草堂禪師為中國人,於李朝第三主聖宗時代,行化至占城之際,被視作囚兵俘至越南。至十七世紀時,越南禪宗一時絕跡,頓由淨土宗取代,新成立竹林蓮宗,以阿彌陀佛為信仰中心,乃至成為以後北越佛教之主流。越南古來盛行之佛典,除漢文經典外,有倣漢字而製之「字喃文字」(陳朝時代),字喃文字之佛典有金剛經國音、法華國語經、阿彌陀經演義等。今羅馬拼音十分普及,字喃幾不再使用。
二十世紀以來,越南佛教振興運動蓬勃發展,一九三一年,「南圻佛學研究會」首先創立於西貢,其後中越、北越相繼成立佛學會。共同致力於復興禪宗、培養佛教青年,倡用越語代替以往所用漢文,並陸續出版各種越文譯本之佛教經典及雜誌。第二次世界大戰雖使此運動一度停頓,戰後,越南獨立,佛教復趨重振。一九四九年開始,於素蓮、智海大師領導下,重修寺院、整頓制度、創辦佛學院,並確立體制嚴格而全盤統籌之佛學院制度,此外又推動恢復翻譯、著作、出版等佛教文化工作,並設立慈善機構等。一九五○年,中越、北越成立聯合性之新佛學會,致力於統一佛教、普及教理等。一九五四年,日內瓦協定將越南分裂為二,北越與南越佛教之統一發展因而被阻。於北越,以胡志明為首之共黨政權下,宗教活動遭受全面扼殺。於南越,則為吳廷琰之共和政府,主張堅決反共、宗教自由、民主選舉等,惟因吳廷琰及其家族逐漸專權,政府漸趨腐敗,政策措施亦走向軍事警察之體制,用以鎮壓民眾日漸激烈之抗議行動。一九六三年,佛教徒挺身而出,抵抗無理之鎮壓,彈劾政府之獨裁腐敗,於軍警鎮壓下,犧牲生命之佛教徒為數眾多,其中甚而有當街自焚之僧侶,及其他表示強烈不滿之慘烈行動,形成長達十個月之激烈鬥爭,導致當時業已時機成熟之軍事政變爆發,推翻吳廷琰之獨裁政權。未久,即為楊文明、阮高棋等軍事集團之交互爭權執政,其間,越南十一個佛教會在西貢舍利寺統合為一個「統一佛教教會」,對政府進行長期而嚴厲之批判,同時各宗派之新興教團亦極力發展組織,推動弘法活動。
自二十世紀中葉至淪陷為止,越南人民約百分之八十為佛教徒,然部分舊信仰者未必為正信之佛弟子;至於新佛教運動者以中越、北越為多,而推動此一新興佛教運動者,即為越南佛教總會。總會之下,包括南越僧伽教會、南越佛學會、越中僧伽教會、北越駐南部之僧伽教會、中部駐南部佛教會、越南佛教會(即北越駐南部者)。除繼續以往之佛教事業外,並設立佛學堂,保送僧人出國,利用傳播媒體,積極擴展會務,宣揚佛陀正法,對內教育訓練,對外醫濟貧病。其中,南越佛學會所建之舍利寺,已成為當時越南佛教之領導中心。
一九六七年,軍人出身之阮文紹被選為總統,其時越共對越南之攻勢愈形擴大。一九七二年阮文紹宣布終止全國村莊對民意代表之選舉權,民情譁然,局勢混亂,加上美國國內反戰情緒高昂,一九七三年最後一批駐越之美軍奉調回國,越共旋即傾其全力攻入南越。一九七五年西貢淪亡,整個越南佛教亦隨之瓦解,越南僧侶逃亡世界各地,與數十萬難民同其命運。〔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禪苑傳燈輯錄卷上、三祖實錄、三教通考、古珠法雲佛本行語錄、安南志略、大越史記、大南實錄、越南佛教史略(聖嚴)、越南之佛教(慧海,現代佛教學術叢刊(83))、佛教史年表(望月信亨)、南方佛教四樣態(龍山章正)〕p5278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印度
佛教的發源地。為位於亞洲大陸中央南方的大半島名。又稱身毒、申毒、天竺、天篤、乾篤、賢豆、身豆、天豆、度、印土、印第亞、印持伽羅、印特伽、印特羅、因陀羅婆他𨚗、阿離耶提舍、末睇提捨、婆羅門國、沐胥、榜葛剌等。
關於印度的名稱由來、地理位置及歷史文化分述如下︰
〔名稱由來〕 有關印度的名稱,諸說紛紜,《史記》〈大宛列傳〉卷六十三載為「身毒」,《後漢書》〈西域傳〉卷七十八載為「天竺」。魏晉以來的佛典多用「天竺」之名,唐代以後則改稱「印度」。其起源有數說︰
(1)《大唐西域記》卷二、《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二(中)、《希麟音義》卷二、卷三謂「印度」之稱起源於月。
(2)或謂由信度河(Sindhu)而得名。Sin-dhu原為「川」義,太古時代,雅利安民族移居此流域,遂定為河名。後因波斯人、希臘人訛傳,而稱印度(Indu)。
(3)《續高僧傳》卷二〈闍那崛多傳〉、《玄應音義》卷二、卷十八、卷二十四等認為係源於因陀羅(Indra)。
〔地理位置〕 印度半島狀如三角,介於孟加拉灣和阿拉伯海之間。北有喜馬拉雅山與西藏為界,西北有蘇里曼(Suleiman)、基爾達(Kirthar)等山與亞洲大陸毗連。地形北廣南狹。中有呈東西走向的文底耶(Vindhya)山脈相隔,北為印度河、恆河、雅魯藏布江所匯聚而成的印度平原。雖西有沙漠,但土壤可謂肥沃。其中,恆河流域是全印度最熱的地區,雅魯藏布江下游則是世界雨量最多之處。南與西高止(W. Ghats)山、東高止(E.Ghats)山形成德干高原。此高原標高二千至三千呎,有哥達維利(Godavari)、基斯特那(Kistna)等河流經其境。半島東南有錫蘭島。中古時,印度分為東、西、南、北、中五區,稱為五天竺、五印度、五天、五竺或五印。
〔歷史文化〕 西元前2500年印度河文明興起。農業、畜牧業、手工業與棉織業蓬勃發展。並已有具水利灌溉、公共浴室、排水系統、計劃街道等現代設計觀念的城巿。發掘自西元1921至1922年的莫汗佐達羅(Mohenjo-daro)與哈拉巴(Harappa)二古都即是此期的代表。後雅利安人入侵印度,征服原住民達羅毗荼人(Dravidians,非洲黑人與蒙古人的混合種),逐漸建立社會組織。而形成︰婆羅門(Brahmans,祭司)、剎帝利(Kshat-riyas,王侯、武士)、吠舍(Vaisyas,農人、商人)、首陀羅(Sudra,奴隸)四種姓,以及不屬四種姓的賤民,而成為奴隸制國家。由於雅利安人信奉自然,認為自然是神聖的而且有多種生靈,因此崇拜多神的婆羅門教乃漸盛行。其聖典《梨俱吠陀》、《沙摩吠陀》、《夜柔吠陀》、《阿闥婆吠陀》、《梵書》、《奧義書》等亦相繼完成。
西元前六世紀左右,釋迦牟尼創立佛教,大雄創耆那教,以革新婆羅門教的腐敗。此時印度分裂成十六大國,其中以斳鏽劂P摩揭陀二國最為有名。爾後,中印度塞蘇那格(Śaiśunāga)王朝阿闍世王統治摩揭陀國,控制恒河谷地,雄霸中央,佛教受其保護,乃廣行於全印度。繼之而起者為難陀(Nanda)王朝。在此王朝期間,希臘馬其頓國王亞歷山大大帝入侵印度,佔有印度河上游。難陀族青年旃陀羅笈多(Candragupta)王遂趁此動亂,平定北印度,並以摩揭陀國華氏城(Pāṭali-putra)為都,建立孔雀王朝(Maurya)。從此希臘、印度間之交通大開,文化融合,而產生所謂「希臘印度式藝術」。至其孫阿育王即位,崇信佛教,致力護法,更派遣傳教師往各國弘法,因而形成佛教的盛世。其後續有熏伽(Sunga)王朝、康瓦(Kanva)王朝、薩哈(Sāh)王朝先後興起。
西元三百年左右,笈多(Gupta)王朝成立。此時文學、藝術、科學、建築等均十分發達。其時,融合婆羅門教及民間信仰的印度教再度凌駕佛教,是為印度古典文化的黃金時代。在笈多王朝末期,小邦林立,其中之一邦建立戒日王朝。西元606年,戒日王即位,統一北印度,推行佛教保護政策。唐僧玄奘西遊印度時,即為此王在位之時。
南印度於西元前220年左右,有案達羅(Andhrabhṛtya)王朝崛起。至西元三百餘年,國勢仍盛。此時婆羅門教勢力逐漸恢復,與佛教形成對峙局面,且二教有互相汲取教義的傾向。另一方面,於西元前一百餘年入侵西北印度的月氏族,開啟新婆羅門教(即印度教)勃興的契機。而佛教亦產生大乘思想,提倡高深的教理。其後印度教漸趨興盛,佛教則逐漸式微。
從西元1001年回教王馬穆德(Mahmud)侵入印度。至1526年蒙兀兒(Mogul)帝國建立,乃形成印度史上的回教時代。在此期間印度教與佛教的寺院、聖地及僧尼,均遭嚴重破壞和虐殺,導致二教的滅亡。十七世紀,印度又成為英、荷、法、丹麥等國海外殖民的爭逐地。1600年,英國東印度公司成立,逐漸取得控制權。1858年,為英國政府直接管轄。此時印度民族主義已蓬勃蔓延。二次大戰後,因甘地所倡「不合作運動」蔚成風潮,乃於1947年八月獨立。同年分裂為印度共和國與巴基斯坦回教國。1972年一月,東巴基斯坦獨立,成為孟加拉人民共和國。
◎附一︰高楠順次郎、木村泰賢著‧高觀廬譯《印度哲學宗教史》〈總敘〉第一節(摘錄)
印度之國土,乃印度人文發展之舞臺也。印度國土之形狀,通例雖視為三角形,實際則為不正四角形。蓋其大體之輪廓,西北方以斯利曼連峰,鄰於阿富汗斯坦及俾路芝斯坦,東北方以雪山系接於西藏,西南可望阿剌伯海,東南可望孟加拉灣。以此境線相圍而成全土,故四方皆以山海圍之,與他國全然隔絕。此種狀態,在理解印度文明上,實為要點。(中略)多伊森氏(Paul Deussen)由文明史上之見地,曾用一種有趣味之方法,將此不正四角形之國土,分別研究︰先由注入阿剌伯海之印度河河口為起點,向注入孟加拉灣之恆河河口,畫一直線,則此線為不正四角形之對角線,而分為南北兩三角形。即北方為痕都斯坦(Hindustan)平原地方,南方為由德干(Dekhan)高原至科末林岬之半島地方。
再在上方三角形中,以興都克什山(Hindukush)為頂點,向其底邊畫一垂線,此垂線遂貫通馬爾斯他拿(Marusthala)沙漠;此沙漠之西方,為五河地方(Pañjāb ,般遮布),東方為恆河平原地方,遂作成東西兩三角形;於是全印度之形,遂分為三個三角形。
第一、為以西方印度河為中心之五河地方,第二、為東南恆河平原地方,第三、為頻闍耶山(Vindhya)以南之半島地方,此乃印度文明發達之三大中心地。印度文明,初興起於五河地方,東漸而移入恆河地方達於全盛,終乃由半島地方移殖於錫蘭(Ceylon)島。
今試就此三地方略述文明曳z的特色。第一三角形地方,其邊疆雖亦有不毛之地,但印度河為最終之決口,眾流注之,故其地富於水利,土地肥沃,頗有適於農牧者。加之氣候溫和,不似寒帶熱帶之猛烈,此即雅利安民族所以由印度西北之狹路,侵入此地,定五河為永住地,藉天然之恩寵而勇以開拓其文明者也。
此地既名五河,則河川之多可知。河川中之主要者為印度河(Indus)。印度河發源於西藏,沿印度西境而走,兩岸汲引幾多河流,注入阿剌伯海,印度國名實由此河而來。蓋初次移住之民,感嘆水勢之雄大,汎稱之為「信度」(Sindhu,水或海之意),此後遂為此流域之慣稱,終乃為全印度之名稱。其所以讀為「印度」者,因Sindhu在古代波斯語中,讀如Hindhu,後更與希臘語化合而轉為Indu(印度)者也。
中國之「身毒」、「賢豆」、「印度」等譯音,蓋轉譯各方之音者。玄奘《西域記》謂Indu即月之意,義淨《南海寄歸傳》已指摘其為附會的俗說。印度人自身,實未嘗用此語為全印度之名,而以「馬拿他」(Bharata)或「閻浮提」(Jam bu-dvipa)之名表其全土。由此察之,「印度」之名,殆古代波斯人呼對岸地方之總名,其後希臘人襲用之,遂一般化者歟﹖
注入印度河之各支流中,有由阿富汗斯坦方面來者,其中主要者,為迦布爾河。有由本土方面來者,其數頗多,其中最著名者,即所謂五河也。「般遮布」之名亦由此而來,「般遮布」乃古代波斯語,為五(Panj)河(āb)之意,梵語通常稱為Pañca-nada(五河)。此河與古代文明,關係非常之深;《梨俱吠陀》,固不待言,希臘語中亦傳此名,今試由北向南次第數之,以與今名對照如左︰
┌───────────┬──────────┬───────┐
│梨俱吠陀名 │希臘名 │今名 │
├───────────┼──────────┼───────┤
│1.Vitasta │Hydaspes(Bidaspes) │Jhelum(Biha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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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sikni(Candrabhaga) │Accsines │Chena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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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Parusni(Iravati) │Hydrastes │Ravi │
├───────────┼──────────┼───────┤
│4.Vipasa │Hyphasis │Beas │
├───────────┼──────────┼───────┤
│5.Sutudri(Satadru) │Zadadres │Sutlej │
└───────────┴──────────┴───────┘
此外又有七河之名,其解說亦頗多,蓋五河之外,加阿富汗河(Kabūl)、印度河自身者。或謂云五云七,不必為定數之意,只可解作多數之意云。要之此地方之河川,關係於古代民族之生活,非常之大,與美索不達米亞之於巴比倫文明,尼羅河之於埃及文明,關係相同。此乃吾等所不可忽者也。
第二三角形地方,即東南地方;其種種方面,有與前述之地方異趣者。由氣候言之,南下則漸入熱帶地,炎熱漸烈。由地勢言之,除東北邊境之雪山外,地概開闊,沃野千里,然雖適於農作,而水旱時至,風景概簡單而無味。(中略)
此地方河川之最重要者,為兢伽河(Gaṅ-ga)即恆河也,其在文明史上的價值,殆勝於印度河。蓋恆河發源於雪山,注入孟加拉灣,途中集無數支流,兩岸開發廣大平原也。假令印度無恆河,恐婆羅門文明佛教文明皆無從發生。恆河支流之中最大者為閻牟那河(Yamu-na),其水量甚大,殆可謂為恆河之本流。此河上流與薩特雷治河(Sutlej)間之地域,即所謂拘羅地方(Kurukṣetra),實婆羅門文明之根源地也。婆羅門所謂中國(Madhyadeśa)者即此地,故又稱為婆羅門國(Brahmā-varta),或雅利安國(Aryāvarta)。恆河中流域有所謂摩迦陀地方,即佛教時代所謂中國(Madhyadeśa)之中心也。
第三三角形,即半島地方,概多山嶽,大部分為高原,只兩海岸地方有平地,因而在人文開發方面,概不適宜。但其間亦有適於構成有特色之文化者,不可忽視;蓋介在山嶽間諸民族,因交通不便,遂自行開發獨自之文咒也。且此地已入熱帶,隱遁山間者,採天然之果實,衣食無憂,為最適於靜思之地。故此地方開化雖遲,但其間實產生有特色之一般文化與偉大思想,此實印度文明史上之事實所明示者。
今欲敘述立此舞臺上產出文明之民族,先在種種形跡上觀之,似當太古時代,曾有數種民族,數次侵入印度;即如達羅維荼(Dravi-ḍa)人種、科羅利耶(Kalaria)人種,亦其一例也。此等人原皆劣等人種,但亦自有一種文明;其後受雅利安文化之影響,遂產出高尚而有特色之文化,故南印地方之文明,實可謂彼等所開創者。然無論如何立論,開發印度大文明者,實為雅利安人種。若稍極端以言之,印度文明,至少亦可謂當其初期全由雅利安(Arya)種族一手所開拓者。茲稍就其人種述之,雅利安人種何自來乎﹖據近時學者所想像,蓋在某時期,此人種原在中央亞細亞一地方,作團體生活;其後乘世界人種移動之風潮,乃分向東西移動。當西元前三四千年以前向歐亞之一團,更進而入歐洲,為大部分歐洲人祖先。其東向者為波斯人(伊蘭人種)、印度人(雅利安人種);其向東方之一團,復進向東南,越興都克什山西方之嶮,渡迦布爾河谷即開伯爾山隘(Khyberpass)之後,恐曾在阿富汗之哈拿富瓦底河(Harahvati)與五河之維他斯他河間,曾先停足;然此恐與宗教上之意見相違,故又想其曾分為二,一方再返於西,又南轉而在伊蘭(Iran)高原,開拓所謂波斯文明,成為伊蘭人種。一方益進向東南,以五河地方全部為舞臺而開拓文明,成為印度雅利安人種。
如是則印度雅利安人種,在入般遮布地方以前,其歷程中,當已經過印度、歐羅巴共住時代(略稱為印歐時代),印度、伊蘭共住時代(略稱為印伊時代)二時期矣。
◎附二︰高楠順次郎、木村泰賢著‧高觀廬譯《印度哲學宗教史》〈總敘〉第二節(摘錄)
印度文明之發達,可分為三期︰第一期為殖民於五河地方時代;第二期為移住恆河地方時代;第三期為開拓南隅時代,又為全印度時代。以下即順此次序,述其概況。(中略)
第三期 此時期,雅利安人種不獨占恆河一帶地域,更推廣至僻陬之地,雖高原濱海地方,殆亦有其人之足跡矣。此即雅利安民族文明,涉於印度全體之時期,其年代則自西元前五、六世紀始,以至於今。《羅摩耶那詩篇》(Rāmāyaṇa)中所傳歷史的事實,曾確示南進之初期狀態;大意謂阿尤第耶(Ayadhya]Oude)皇子羅摩,因事謫居於頻闍耶山地方之仙窟,而被楞迦島(Laṅkā;Ceylon)之巨人拿瓦那(Rāvaṇa)奪其妃西他(Sitā),乃與南濱山地之蠻民同盟,侵入楞迦島,恢復名譽。此雖只一篇詩話(kāvya),實明示中國地方之皇子,初放浪於頻闍耶山地方,繼與南濱蠻族同盟,遂渡海而侵入錫蘭島者。則雅利安人種開拓南方之次序及其方法,已大略可知。韋柏(Weber)氏謂西他乃田疇之人格化者,即暗示雅利安人種之耕作法傳入錫蘭故事而詩化者云。要之雅利安民族,以種種之努力,將其文明移植於錫蘭島,始開印度全體文明史之幕。當此時期之初,賴佛教興起之光明,始令黑暗之印度歷史稍為明瞭,故在嚴正意義上言之,自此時期,印度始入歷史時代。
此時期之全體,約二千五百年,其文明發達之狀況,究不可以簡單概括之語述之,今特就其初期,述其特色。
先由政治方面言之,此時代之王者權力,非常增長,一切文明施設,悉出於王者之方針。據《奧義書》觀之,自前期之終,已見此傾向,但在精神界方面,尚不及婆羅門之權力。迨此時期,因王族支配權之擴大,其意志頓能左右一代風潮,在教學之點上,亦常占婆羅門以上之地位。由此言之,前期之文明可稱婆羅門文明,此時期之文明,可稱剎帝利文明。故起伏於此時期之王朝系統,在理解文明發達上,亦頗重要,今試略述其大概。據佛教記錄,當佛陀時(西元前五、六世紀)印度以摩迦陀之醯須那伽王朝(Śiśunāga)為中心,分十六大族及無數小族,互相攻伐,各國皆欲握其霸權。彼轉輪王(Cakravartin)之理想,亦由此種形勢而起者,即王者每以武力與正義統一四海為最大理想也。此種理想,竟以亞歷山大王侵入印度(西元前327)為動機,至西元前三世紀,由阿育王(Aśoka,西元前259~222)而實現。阿育王為摩迦陀之孔雀王朝(Maurya)高祖旃多崛多(Candragupta)之孫,旃多崛多於歷山王死後奪取希臘所領之五河地方,攻略四方,南自羯陵迦(Kaliṅga)錫蘭島,北至阿富汗斯坦俾路芝斯坦皆入其版圖,而握所謂全閻浮提(Sakalajambudvīpa)統治權。阿育王又為有名之佛教信者,篤信三寶,布慈悲寬容之德政,所派佛教傳道師,殆遍於全印度。兼備武力與正義二者以號令四海,完全為轉輪聖王式。故此時代,在文明史上,在政治史上,皆為印度空前絕後之盛時。然此種盛時,自王之晚年而漸衰;及王死後,大印度又復分裂,所在有小國對立。就中最有力者,南方有自安特拿(Andhra)族崛起之安特拿王朝,自西元前一世紀頃,奮其勢力,征服摩迦陀,張其勢力於南方,直至西元後五世紀頃,仍保持其勢力。北方則自西元前一世紀頃,希臘人美蘭特諾斯(Menandros)即佛教所謂彌鄰陀王(Milin-da)者,脫卻當時希臘殖民地政廳大夏(Bac-tria)之支配自稱五河皇帝而振武威於四方。其次為有名之大月氏族迦膩色迦王(Kaniṣka),都犍陀羅(Gandhara)勢力風靡中央亞細亞及印度內地。王之年代,學者間雖頗有異論,大略認為西元後二世紀,當無大差。彌鄰陀、迦膩色迦,在印度皆所謂外國人,及入印度,皆奉佛教;迦膩色迦王尤足與阿育王匹敵,興隆佛教,不遺餘力。其後稱雄於此方者,有由波斯地方侵入之薩王朝(Shah)都於古嘉樂德,屢與印度內地諸王交戰,繼續至西元五世紀頃。又純粹之雅利安人種,稱霸於中天竺者,有笈布多(Gupta)王朝(西元300~450)之超日王(Vikramāditya,西元400)、戒日王(Śilāditya Harśa vardhana,西元620~645)等,皆獎勵文學技藝,保護佛教婆羅門教,大助精神文明之進步者也。法顯三藏往印度時,即笈布多王朝。玄奘入印度時為戒日王時。其後二三世紀,缺有力之王統,至第十世紀,拉吉普特族(Rājiputta)得勢,管領中北印度地方,一時極其盛大。此時期,為奉回教之蒙古人將侵入印度之時代,故拉吉普特族互相聯合,排斥佛教而採用婆羅門教,以圖信仰之一致而抵抗回教徒之侵入。然自十世紀至十一世紀,阿富汗王馬默德(Mahmud)攻略印度至十七次,於是伊斯蘭(回教)教徒之勢力,次第盛大。至十六世紀,亞格伯大帝出,建設莫臥兒帝國(Mogul empire)。於是拉吉普特諸王國及全印度,殆全歸其管領。但此大帝又不能久持其勢力。至十五世紀以降,歐洲人遂殖民於此,葡萄牙人、荷蘭人、法人、英人等陸續而來,持其本國之力,次第發展。至十八世紀之初,大帝國遂瓦解,於是大部分歸英人之手。
此期間文明之大勢,先由教學之點觀之,一般學問,皆離教權之束縛而得自由攷究。從前對於諸問題雜亂處理者,至此已次第有分科之組織,是為此時期之初之特色。前期雖亦有若干分科學問,如《奧義書》(優婆尼沙曇)亦有自由考察者,但總未脫婆羅門主義之束縛,其處理法亦未脫混沌之域。及至此時期,對於宗教、哲學、科學,皆視為自身獨立之問題而論究之矣。蓋前期之婆羅門教,已不能滿足人心;傳承束縛比較為少之剎帝利種,已得勢力;學問範圍既廣且深,已知不研究專門不能究其蘊奧;諸種原因,互相湊集故成此事態也。而宗教哲學上亦發生主義信仰相異之無數流派,其中由王族出身之佛陀,開創佛教,歷千數百年以來,不獨為印度思想界之光明,並進而開全世界光明之端,是乃此時期最堪注目之現象。由此意義言之,在哲學宗教史上,此時期對於前二期之無學派時代,可總稱為學派時代,或佛教時代。又此時期之科學進步頗大,自昔存在之天文學,受希臘之影響益臻精緻;醫學亦非常發達,而創成諸種醫典(Ayur-veda);音樂亦盛行研究,至編有所謂《乾闥婆吠陀》(Gandharvaveda);軍學亦次第精巧,著有軍典(Dhanur veda);數學研究亦甚精密,而成數經(Śulva sūtra)。此外工學、辯論學等,亦早於西元前分科發達矣。然而印度熱帶國也,生活上不感多大困難;故由生活上之必要而發達之形而下之學問,至其後仍無進步,誠為遺憾。
文學史上亦有當注意者,由此時代之初,盛行使用文字。華文體,即梵文(Saṁskṛt)之文體亦經制定。使用文字一事,在前期似已有之,但未有確證;及至此期,至遲已可於西元前三世紀阿育王(Aśoka)之刻文,明見其形跡。阿育王刻文,殆以布告全印度各領土之意義而建設者,則當時一般人士,可以了解此文,亦可知矣。但其字體,則非必一樣,每隨地方而稍異。蓋印度所行之字體有二類,有左行者,有右行者;左行曰驢唇字(Kharoṣṭhi),右行曰梵字(Brāhmī),其初皆為閃族輸入之文字,及年代既久而變化者。言語當初在五河地方時代,同種族間似亦略同,其後則隨時與地而大有變化,至此時期,到處有相異之方言,動輒不能相通,此名自然語(Prākṛ-ta),即俗語也。在此情形之下,俗語以外,自有別定一種標準語之必要,此即制定「華文體」之動機也。於是遠據《吠陀》之語法,近據《梵書》、《奧義書》之語法以整理之,而定一種文體(嚴密言之則為語法)。自西元前五世紀之《耶斯卡》(Yāska)始,至前四世紀之《巴尼尼》(Pāṇini)而完成,相對於俗語,稱為華文,即完成語(Saṁskṛta)也。此為全印度公認之文體,此種文體之制定,為文學史上非常顯著之事件,通例印度文學史家,以此定文學史之大區別,稱前二期為吠陀文學時代,稱第三期以後為華文時代。
文體既定,文字亦盛行使用,故此時期,撰成幾多重大著述,亦自然之勢也。婆羅門主義之聖典固不待言,佛教亦以梵語撰諸經論;其製作之年時雖各別,而其數則至多。純文學方面亦大發達,而以《摩訶婆羅多》、《羅摩耶那》等大敘事詩為其先驅,或為古傳文學(Purāṇa),或為種種戲曲,而盛行於印度文學界。其尤著者,為印度文學界先覺馬鳴菩薩(Aśvaghoṣa)之雄篇,命世詞宗伽利陀娑(Kālidāsa)之名劇,雖至千歲以下,尚令世人嘆羡不置焉。
此時期隨佛教而勃興者,為印度美術思想,此在文明史上亦大堪注意者也。印度原為思想之國,以文字顯示聖教,尚為婆羅門之所忌;況建殿堂而崇拜神像,更為從前所未曾有。及至佛教興起,崇拜佛陀遺物之風起,處處建卒堵婆,於是採用波斯式美術、希臘式美術,遂有佛之本生現生佛像、菩薩像、天像等雕刻。吾人於西元前三世紀阿育王所建紀念佛之大石柱雕刻可見有波斯式之影響。於犍陀羅式之美術,可認有希臘式之風氣。由是或為笈布多王朝之美術,或為波羅王朝之美術,皆以佛教為中心而大發達,漸成為印度特有之法式。中國日本之佛教美術,亦受其影響者也。
建築方面,在前時期,除住家城郭之外,別無寺社等聖殿之設備;至此時期,佛教之卒堵婆及僧庵制乃大發達,次第成為堂皇之大建築。如山第之塔,佛陀迦耶之大塔,巍然聳於雲間,阿姜他及卡利(Karli)之大石窟寺院等,有可驚之結構皆是。此種佛教的藝術,始於阿育王時代,至西元六、七世紀而完成。佛教藝術之影響,未幾並及於印度教,雖至佛教衰頹之後,尚盛生諸種宗教的藝術品,以長久維持印度美術之命脈焉。不幸回教侵入,是等藝術品,多遭毒手而消失。但亦有足以補償者,即到處有回教式之大建築代之也。
再觀此時期之社會制度︰前期成立之四姓制度,於佛教提倡平等主義以後,理想上雖已緩和,事實上亦尚有勢力;在種種方面,皆成為社會的慣例。且因抵制佛教之故,較之前期,反主張嚴格確守婆羅門主義聖典,犯之者以大罪論。據西元前第四世紀留居摩迦陀之希臘人美加斯忒尼斯(Megastṅenes)之報告,當時社會階級,有學者、文官、武官、警官、農民、牧畜者、工術者七種;其後區分更多,如理髮、洗濯業、汲水業、廚師等,亦為父子世襲之職業,在社會上自成為一種階級。此種風習,今日依然存在,各自恪守其職業而不能著手於他業。至十世紀以後,回教基督教等侵入,對於宗教的信仰,在某種意義上亦成社會的區分。回教信徒(Mohamedan)、基督教信徒、印度教信徒(Hindū)間,殆有不可犯之界限。印度人所以在政治上不能一致團結者,實因階級的制度過於繁雜,以宗教的信仰,作社會的區分使然也。試觀以平等主義之佛教為國教之阿育王時代,及迦膩色迦王時代,印度國勢最臻隆盛,即其反證。
〔參考資料〕 《慧琳音義》卷十;《翻譯名義集》卷七;《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三;中村元《イント思想史》;《Early History of India》;《A ClassicalDictionary of Hindu Mythology》;D. L. Ramteke《Revival of Buddhism in Modern India》。
伽那
古代印度的部族共和制。在古代,此詞原指人的集合。後來逐漸成為表示政治的集合。依《摩訶婆羅多》、波你尼所撰書籍、佛教經典、耆那教經典之記載,在佛教出現前,印度地區的小國分立時代有許多部族共和國。其共和制即稱為伽那或僧伽。其最高機構的會議也稱為伽那或僧伽。釋尊將此制度及會議形式吸收到他所建立的僧團中,故稱僧團為僧伽。
S. A. Dange在《India from primitiveCommunism to Slavery》(1951年出版)書中,認為伽那是印度雅利安人的原始共產社會。與以同一祖先為血緣團體的種姓(Gotra)同義。伽那社會(即種姓社會),在私有財產制階級社會成立之後,逐漸瓦解。
〔參考資料〕 R. K. Mookerjee《Hindu Civili-zation》;R. C. Majumdar、A. D. Pusalkar《The History and Cultures of the Indian peoples》;S. A. Latif《An outline of the Cultural History of India》。
受戒
又稱納戒。即在家或出家人從師或依自誓而納受戒法。佛教教團有七眾之別;七眾之中,優婆塞、優婆夷屬在家眾,共受五戒。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比丘、比丘尼為出家眾。其中,沙彌、沙彌尼共受十戒;式叉摩那受六法正學戒;比丘及比丘尼受具足戒。另有在家者別受一日一夜之八關齋戒,此名優波婆沙。此中,式叉摩那之六法,並非離沙彌戒而別存,故就戒別言,計有在家五戒、八戒及出家十戒、具足戒等四種。通常謂為五、八、十、具。
一般說來,戒法多由他人所授而得者,然亦別有自然得者。如《俱舍論》卷十四云(大正29‧74b)︰
「別解脫律儀由他教等得,能教他者說名為他,從如是他教力發戒,故說此戒由他教得。此復二種,謂從僧伽、補特伽羅有差別故。從僧伽得者,謂比丘、比丘尼及正學戒;從補特伽羅得者,謂餘五種戒。諸毗奈耶毗婆沙師說,有十種得具戒法,為攝彼故復說等言。何者為十﹖一由自然,謂佛獨覺。二由得入正性離生,謂五苾芻。三由佛命善來苾芻,謂耶舍等。四由信受佛為大師,謂大迦葉。五由善巧酬答所問,謂蘇陀夷。六由敬受八尊重法,謂大生主。七由遣使,謂法授尼。八由持律為第五人,謂於邊國。九由十眾,謂於中國。十由三說,歸佛法僧。謂六十賢部共集受具戒。」
此中,由他教者,通常稱為「從他受」。在從他受中,比丘、比丘尼及式叉摩那之正學戒,係從戒和上及數位僧眾而得。沙彌、沙彌尼戒係從一位和上及一位阿闍梨得。優婆塞等在家三種戒,係從和上一人得。
在毗奈耶毗婆沙師十種得戒中,第一為「自然得」,即佛及獨覺於盡智心之位,無師得具足戒。第二為「見道得」,即阿若憍陳如等五比丘於見道位得具足戒。第三為「善來得」,即耶舍依佛稱其為善來比丘而得戒。第四為「自誓得」,即大迦葉以信受佛為大師而得戒。第五係指蘇陀夷聰明過人,年僅七歲能善巧酬問佛陀所問,故雖未滿二十歲,而被允許受具。第六為「敬重得」,即大生主比丘尼聞說八種比丘尊重法而得戒。第七為「遣使得」,係指法授尼雖欲往僧中受戒,然因故不能成行,故遣他人代受戒法。第八為「五人得」,即於邊國,僧眾鮮少,故得從和上等五人得戒,而非必從十師。第九為「十眾得」,即中國之境,僧眾甚多,故至少不得少於十人而得戒。第十為「三歸得」,係指六十賢聖聞說三歸而得受具足戒。此外,《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三謂受律儀時,有自受、他受及自然受之別。
按得受戒法雖有種種方式,然一般多行「從他受」。即從和上依一白三羯磨之法而得戒。茲略述其受法如次。
(1)優婆塞、優婆夷之五戒︰首先令彼等依法受三歸。次一一就不殺生等五戒問盡此形壽能持與否﹖此時求戒者須誓願持守。據《優婆塞戒經》卷三所述,欲受此戒者先供養東方(父母)、南方(師長)、西方(妻子)、北方(善知識)、下方(奴婢)、上方(沙門、婆羅門)等六方,得父母、妻子、奴婢、國王之許可,後至大德處乞受戒法,大德比丘發「父母聽許否﹖」、「不負佛法僧物及他物否﹖」、「無內外病否﹖」等十五問,確定無此等遮難後,方授予戒法。優波婆沙的八齋戒係於一日一夜持受,即以晨旦受之為法。然若有礙緣,亦得於齋(朝食)竟受之。其受法之次第,依《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卷上〈諸戒受法篇〉所載,係先受三歸,次就八戒一一誓願一日一夜能持,復發願(大正40‧496a)︰「我今以此八關齋功德,不墮惡趣八難邊地,持此功德攝取一切眾生之惡,所有功德惠施彼人,使成無上正真之道,亦使將來彌勒佛世三會得度生老病死。」
(2)沙彌、沙彌尼十戒之受法︰沙彌等先從比丘、比丘尼受三歸,順佛教誡出家,以某甲為和上,如來為世尊,次就十戒一一誓願盡形壽持之,是為得受其戒。式叉摩那六法戒,係十歲以上曾嫁之女及十八歲沙彌尼所持守之戒,以二年為期。其受法係先於比丘尼之所,以某甲為和上,乞授戒法,和上諮詢諸尼許之與否後,一一說明戒相,復依羯磨法令求受者誓願能持。
(3)比丘大戒之受法︰若依《刪補隨機羯磨》卷上〈諸戒受法篇〉所述,係須具五緣方得成就。五緣者,即能受之人,所對之境,發心乞戒,心境相應,與事成究竟。此中,{1}「能受之人」有五種規定,即受具者必為人類;諸根具足;儀容嚴正;身心清淨,可為道器;應著三衣;以及受戒之法相同。{2}「所對之境」有七項規定,即(a)結界,(b)有秉法之僧,(c)僧數滿足,(d)集合界內僧,(e)有白四羯磨之教法,(f)衣鉢等資緣具足,(g)為佛法流布之時。此中,僧數滿足,指在中國時,須有三師七證,邊國須三師二證。三師是指戒和上、羯磨阿闍梨及教授阿闍梨。七證是指為之作證的七位學證師。{3}「發心乞戒」指在僧眾之前,稱自名,稱和尚名,乞受具戒。{4}「心境相應」謂既已界成僧具,法正緣合,若心別緣,不念戒本,或心境相乖則不能得戒,故須令戒子心境相應。{5}「事成究竟」指始自請師,終至正受戒法,事事須前後無違。
五緣既已具足,其次為正受戒法。此有八法,即{1}請師法,{2}安受者所在,{3}差人問緣,{4}出眾問法,{5}白召入眾法,{6}乞戒法,{7}戒師和上問法,{8}正問法。此中之「請師法」,指招請十師之法。即對和尚言︰某甲請大德為和尚,願大德為我作和尚,我依大德故,得受具足戒。「安受者所在」,謂受戒之人不得在空隱沒離見聞處;「差人問緣」,指定可問十三難事等之教授師。「出眾問法」,指於屏處解說十三難十遮,問其有無。「白召入眾法」,指教授師既終問遮,還來僧中,對大眾告和尚與受者,復召入受者,令來戒師之前。「乞戒法」,即戒子以至誠心求哀乞戒。「戒師和上問法」,即戒師對眾僧宣受者乞戒,告欲作正問。「正問法」,如前之出眾問法,對受者問十三難十遮,次於授戒法前,和尚對眾僧宣受者乞戒及受者無遮難,並問容許受戒與否。若眾默然認許,乃授予戒法。三度唱是事如是持,此謂三羯磨。後更為說四波羅夷之一一戒相,問能持與否,受者應誓言能持。又授予四依之法,亦令一一答能持,最後宣受者以和尚為依止,以了其儀。比丘尼大戒之受法亦準之。
又,《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三謂有六種因緣,不得授予比丘戒。即{1}意樂損害︰指為王逼迫,又為強賊侵害,思在家難以活命,出家則易,故詐投僧中。然復為同住僧所知,恐遭驅擯。{2}依止損害︰指有十遮中之疾病。{3}男形損害︰指扇遞迦與半擇迦。{4}白法損害︰指因無慚無愧,令所有白法劣薄之輩。即造無間業、犯比丘尼,或外道、賊住之徒。{5}為他人所繫屬︰指王臣、負債者、僕從及不為父母所聽許者。{6}為護持其他比丘︰指如龍等能變化身形者,雖能化現比丘之相,然於睡眠時又恢復原形,故若授予戒法,或有見之者當易對其他比丘亦生憎惡之心,故須制止。
一般而言,出家五眾之戒係全分皆受,然在家五戒則有全受、分受二說。即《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一、《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四、《俱舍論》卷十四謂五戒須具足受;然《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優婆塞戒經》卷三、《成實論》卷八、《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三(末)等皆謂在家戒可以分受。
《四分律》等小乘戒之作法,略如上述。然大乘中別說三聚十重戒,其受法亦與小乘有別。此中,三聚者,指三聚淨戒,即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律儀戒,即七眾所受「五、八、十、具」之戒,此與小乘戒同。此律儀戒以七眾各別得受其戒,故稱為別受。反之,七眾總受攝善法戒及饒益有情戒,故二者謂為通受。又,《梵網經》別說十重四十八輕戒,且以之為大乘菩薩所受之戒相。關於其受法,智顗《菩薩戒義疏》卷上謂受戒之緣,可分三段,即(1)信心︰謂欲受戒法者,須信善惡因果,信佛果之常樂我淨,信戒法之功德及自他皆具佛性。(2)無三障︰指受戒者無煩惱障、業障及報障。此中,煩惱障以凡夫常具,故未必障之;業障指現身作七逆,或犯十重禁戒。此等重罪之障或不障,雖有多說,然一般以「犯七逆之一,假令懺之亦成為障;若犯十重,假令懺之,則不成障」之說為正義。又,報障,係果報之障,即地獄、餓鬼為重苦所逼惱,故非戒器。(3)以人、法為緣︰「人」指戒師,「法」指記錄受法之諸種戒儀。戒師分諸佛、聖人、凡師三類。諸佛亦有真佛、像佛之別。真佛者,如妙海王及王子從盧舍那佛受戒者是,像佛者,指自誓受時,於金像、木像之前受之。聖人亦有十地等真聖及像聖之別。凡師須為真正之人,須具足五德,即(1)持戒,(2)十臘以上,(3)解律藏,(4)通禪思,(5)慧藏窮玄。湛然《授菩薩戒儀》謂菩薩戒正從佛菩薩受得,凡師唯代聖師秉羯磨傳戒而已,故應稱之為傳教師。《略述大乘戒儀》卷下亦謂澆末之世難得五德具足之師,故僅以凡師為傳教師,而以聖者為戒和上。
關於大乘戒之戒儀,《菩薩戒義疏》曾列出梵網本、地持本、高昌本、瓔珞本、新撰本、制旨本等六種。然一般皆用湛然之《授菩薩戒儀》。此有十二門︰(1)開導,(2)三歸,(3)請師,(4)懺悔,(5)發心,(6)問遮,(7)授戒,(8)證明,(9)現相,(10)說相,(11)廣願,(12)勸持。授戒時即依此十二門之次第而授予戒法。
◎附︰Holmes Welch著‧阿含譯《近代中國的佛教制度》第九章第七節(摘錄)
受戒就是接受一系列誓約,這些誓約大多是否定句式的。如果依戒而行,和尚不必履行國民義務,尤其是兵役。中國噹職戎N瞭解這點,免除了和尚們的兵役、徭役與稅金。相對的,和尚們有義務造功德,迴向給帝王與國。政府總是不斷設法,以免僧侶這項特權被誤用。無恥之徒可能為逃避兵役、稅金而穿上僧袍。這將削弱國家的經濟與軍事力量。因此政府立法限制出家人數。一些寺廟由朝廷授權,每隔一段時間傳戒一次。未經許可,擅自傳戒,可罰打八棍。一般是三年傳戒一次(編按︰現代台灣一年傳一次),但也有三個月傳戒一次的例子。未經授權的寺院如果想舉辦一次特別的傳戒,或未經授權的寺院想傳任何戒,依法必須向地方官員申請(在台灣,則須向「中國佛教會」申請)。
在實際運作上,法律常遭忽視。許多僻處寧靜鄉間的小寺廟常不經授權就傳戒(據一位記得清末數十年間情形的和尚說)。但如果地處城巿附近或是受盜匪騷擾的鄉間,它們往往會申請許可,即使是政府長期授權傳戒的寺院或許也會通知地方長官一聲。這有兩層原因,在遭土匪威脅的鄉間,他們希望地方長官派兵守衛通往寺院的道路。至於城巿附近,據一位受訪者說︰「受戒的人很多,好人與壞人混雜,有公共秩序上的問題。」如果有麻煩發生,即使當時沒有地方長官派來的人在場處理,寺院也希望地方長官能事先留意。
1911年,中央政府控制傳戒的時期結束。但寺院仍然需要安全保護。另外,在一些城巿地區,法律規定舉行公共集會必須獲得許可。這可以解釋1929年杭州淨慈寺為何向杭州巿政府申請允許傳戒。後來巿政府經由公共安全局發出許可。相反的,焦山在1949年前經常傳戒,卻從未申請許可或是事先通知。焦山位於長江的一個小島上,沒有安全之虞。
雖然朝廷傳戒的授權,已因帝國瓦解,喪失法律上的效力,但它們的實際效力依然存在。原因是對宗教態度嚴肅的和尚,希望能正式受戒。正式的傳戒儀式費時較長而且繁複,參加的戒子人數又多,只有累積數十年經驗而且房舍眾多的寺院才有能力舉辦。這樣的寺院大多是皇帝授權傳戒的寺院。即使在1911年以後,中國和尚仍然蜂湧到這些寺院授戒。
當中最有名的是南京、浙江間的寶華山隆昌寺。每個地區總有一、兩個寺院是和尚最嚮往的受戒之地,但寶華山的聲名卻馳走全國。普利普‧摩勒(J. Prip-Moller)1939 年整個春季傳戒期間都在寶華山,他作了詳盡的記錄,也拍攝照片。雷契爾特(K. L. Reichelt)曾目睹該寺及江蘇他處寺院傳戒,德‧固魯特(J. J. M. De Groot)親見福建鼓山傳戒,還取得一份儀式程序表。不幸,這三位傑出的調查者,敘述互不一致,與我的受訪者的見證也不相符。這些受訪者有六、七人在寶華山受戒,其中一位在那裡擔任了四年的引禮師,之後當了三年的教授──三位主傳戒大事的和尚之一。
據這些受訪者說,過程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寄堂」,新戒抵達寺院(有些人在幾星期前搬入),遷入雲水堂當客人,除了報名、上早晚課,再沒有其他義務。報名時,他們提供有關個人歷史的種種詳細資料,包括師父名字,得度年次。寶華山執事根據這些資料,估量他們受訓時間的長短,受訓的狀況,將程度相當者編為一組。各組有各自的堂,組員在第二階段之初遷入堂內。
第二階段初始叫「分堂」。報名截止,不許再有新戒參加,然後「開堂」。各組合稱為「新戒堂」。「新戒堂」指時間,也指地方。時間上,它持續到傳戒的最後一天。作為地方,它指堂口會集的各堂。總共有六堂,即「一堂、二堂、三堂……」。每堂──每組──有六、七十人。堂內的擺設近似禪堂,四邊設有廣單。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分別編在不同組別。一般單是比丘就佔了三組。
前兩星期,準和尚、準尼師學習如何吃、如何穿、如何臥眠、如何整理床舖、如何整理行李出遊、如何站、如何走、如何進大殿、如何禮佛、如何待客、如何交班(例如禪堂當值的)等等。多數人在小廟受訓時,已經從剃度師學得其中大半。但寶華山要求舉止盡善盡美。像伊頓(Eton)、葛洛登(Groton),或許更像山德赫斯特(Sandhurst)或西點(West Point),它在學員身上烙下記號。如一位受訪者說︰「這些只有在寶華山才教得正確。其他戒院根本不重視。要教好這些,必須先到寶華山住上十年。」
事實上大部分教師似乎經驗不豐,而且才進寶華山兩、三年。其中四位教師是引禮師,分派給各組。階層最高的是開堂師,其次是陪堂師,然後是三師父、四師父。新戒也選出兩位同伴作為代表,由於他們分別走在隊伍的最前與最後,因此叫做「沙彌頭」與「沙彌尾」。當代表的,必須外貌好、能幹、有經濟來源──最後一項是因為他們得掏腰包打齋供養全寺所有的和尚。如果錢不夠,他們師父一般也樂於資助,沾弟子的「光」。
除行儀外,新戒在這兩星期內也學習一些經文,尤其是五十三偈咒。這是一些句子,是和尚們每天在各種場合(起床、喝水、聽大鐘)心裡應該默念的。行儀及經文學會以後,接著有個懺悔與淨化之夜,新戒齊集大殿禮佛。次日舉行第一次傳戒。沙彌頭與沙彌尾代表同學請三位師父(三師)及七位證人(尊證)主戒。三師包括得戒和尚──通常是該寺的退居和尚,代表佛陀;羯磨──坐在左首,代表文殊;以及教授──坐在右首,代表彌勒佛。寶華山的三師七尊證都是寺裡的常住眾。在他寺,其中一部分和尚也許是從他處請來的。
三師、七尊證在大殿門前坐定,出家新戒跪在廣庭上唸三皈依,受沙彌十戒。出家新戒退下後,在家新戒上前,唸三皈依,受優婆塞五戒。三段式傳戒的第一段在沙彌領取袈裟、鉢之時結束。袈裟分沙彌穿的五衣與比丘穿的七衣。他們雖然還不是比丘,但中午進餐廳時已換上七衣,手托著自己的鉢,一如寺裡的常住眾。
第二階段的訓練隨即展開。出家新戒現在必須學習多種儀式,尤其是波羅提木叉的二五0戒。再經過兩星期的學習,又有第二次的懺悔之夜,懺悔之後是儀式性的沐浴淨身。傳戒儀式的其他部分,局外人可以旁觀,至於立誓受戒則在隔離的戒壇上舉行,局外人被擋在外。普利普‧摩勒(Prip-Moller)是少數目睹新戒立誓的外國人之一,他寫道︰「此處所見的,也許是佛教儀式中最莊嚴的典禮,典禮在奉獻精神中進行,參與者全心全意投入,這在廟裡一般是很少見的。」集體受畢二五0戒,新戒每三人一組走上戒臺。一組稱作一壇,而且編有號碼。在同戒錄上,新戒的名字便寫在「一壇」、「二壇」等等之下。三位傳戒師父從傍晚一直坐到深夜,檢視每一壇戒子,接受他們成為比丘。這對得戒和尚而言,必定是一項嚴刑酷罰,因為通常他是一位老者。在普利普‧摩勒目睹的例子中,得戒和尚到晚上便將位子交給弟子──現任方丈。
據原始印度佛教的作法,出家和尚經上述程序後,即成為正式的僧團成員,但以中國的大乘佛教來說,一星期後新戒還得受《梵網經》的五十八戒。《梵網經》制訂了更高一層的戒律與誓約,要求新戒度盡一切有情才登涅槃。因此這套戒稱作「菩薩戒」。出家與在家新戒在同一典禮上唸菩薩戒,兩群新戒中的一群退下後,換另一群念,但在此前後,兩群新戒一起跪著。前一天,戒子在頭上燒戒疤。次日傍晚,發給每個人戒牒與同戒錄,戒子同時還領取《波羅提木叉》、《梵網經》與《毗尼日用》。在得戒和尚一場告別演講後,「新戒堂」關閉,傳戒結束。
〔參考資料〕 《五分律》卷十五~卷十七;《四分律》卷三十一~卷三十五;《摩訶僧祇律》卷二十三;《十誦律》卷二十一;《有部毗奈耶出家事》;《彌沙塞羯磨本》;《曇無德律部雜羯磨》;《十誦羯磨比丘要用》;《毗尼母經》卷一;《善見律毗婆沙》卷七。
神佛習合
日本佛教用語。指調和固有之神祇信仰與外來之佛教思想的宗教現象,又稱神佛混淆、神佛調和。
佛教傳入日本之初,與神祇信仰時有衝突。然至奈良時代,二者逐漸混淆融合。兼具神社與寺院性質的神宮寺,於越前(福井縣)、若狹(福井縣)、伊勢(三重縣)等地相繼成立。此外,在神前讀經、納經、設年度者、造塔等活動亦頗盛行。逮平安時代,更將神祇冠上菩薩號而加以祭祀。如八幡大菩薩即屬此類,從此八幡宮的神變成僧形的佛像,著名者有奈良藥師寺、東大寺、京都教王護國寺的僧形八幡像。
平安中期後,以佛為本地,神為垂迹的「本地垂迹」說,以及闡述佛、菩薩為救濟眾生,而以神之形態權宜化現的「權現思想」相當蓬勃,當時的神社,同時供奉僧形神像與本地佛,且社僧的權限亦高於神官。
至江戶時代,國學學者受神國思想及反本地垂迹說(以神為本地,佛為垂迹)的影響,多主張復興神道,排斥佛教。明治元年(1868),因維新政府發布神佛分離令,各地展開廢佛毀釋運動,於是長久以來的神佛習合形態乃告瓦解。
〔參考資料〕 村山修一《神佛習合思潮》、《習合思想史論考》;櫻井德太郎《神佛交涉史の研究》;逵日出典《神佛習合》;圭室文雄《神佛分離》。
越南佛教
越南(Vietnam)位於亞洲中南半島的東岸,東臨南中國海,西接寮國、柬埔寨(即高棉),南瀕東京灣,北鄰中國。國土呈狹長狀,原為我國藩屬,稱為安南。西元 1885年,因中法條約而割予法國,二次大戰後始告獨立。1955年又以北緯十七度為界,分裂為南、北越,雙方時有衝突。1975年越共攻克南越,翌年成立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關於越南佛教的起源,諸說不一,有謂係二世紀時自印度輸入;有謂係二世紀末由我國東漢的牟子所傳入。姑且不論何者較為正確,然至三世紀,越南已確有佛教流傳,且為大乘佛教之一支。六世紀後,越南僧團逐漸形成,當時自我國來交州(今越南北部)弘揚佛教,或與越南僧同往印度、南海求經者有毗尼多流支、明遠、曇潤、慧命、智弘等人。其中,毗尼多流支更成為越南佛教禪宗的始祖。另一方面,前往我國,隨我國僧人赴西域求法的越南僧人有運期、解脫天、窺沖、慧琰、智行、大乘燈等人。九世紀初,唐僧無言通在交州創立新的禪宗支派,對越南佛教的發展有重大影響。
十世紀下半葉至十四世紀,越南佛教進入發展鼎盛期,如丁朝先皇於太平二年(971)制定文武僧道的品階,黎朝第三主龍鋌在應天十三年(1006),仿宋制,改文武臣僚僧道的官制及朝服。逮李公蘊建立李朝(1010~1224),則以佛教為國教。爾後歷代國王亦廣興禪學,於各地建寺,度民為僧,並設戒場,以傳授戒法。陳朝建立後,繼續尊崇佛教,曾遣使至我國求大藏經,國內亦印刷佛經與佛像。但至末年,朝廷逐漸限制寺院僧侶勢力的發展。總之,自丁、黎朝以迄李、陳朝期間,佛教可謂為維護封建制度的重要精神支柱,其地位凌駕儒、道之上,對當時的政治、經濟、文化藝術亦產生深遠的影響。然而隨著陳朝的沒落,佛教亦漸趨衰微。
陳朝滅後,越南受我國怏統治十三年,佛教面臨空前浩劫。至後黎朝(1428~1526)肇造,復行抑佛重儒政策,只許庶民信奉佛教,從此越南佛教由皇室庇護的貴族化宗教,轉為以平民信仰為主的民間宗教。十六、十七世紀,中央政權旁落,形成南北朝割據局面,此時北鄭佛教除傳入曹洞禪和創立蓮宗禪派外,幾乎停止發展,而南阮佛教卻迅速蓬勃,成立臨濟禪派。
十九世紀初阮朝興起,奉儒教為國教,但國民大部分歸依佛教。由於佛教以民間宗教的姿態發展,常與俗化的道教、儒教混淆,其行事亦逐漸和傳統的精靈崇拜、祖先崇拜相融合,故形成儒道佛三教合一的獨特風格。爾後,越南淪為法國殖民地,致使佛教遭天主教壓迫,於是淨土系之新興教團寶山奇香派急速流行於民間,對排法運動貢獻頗多。
1920年,越南佛教受我國佛教之革新運動所影響,亦萌生革新之機運。1930年後,西貢、河內等地陸續設立佛教研究協會,修復寺院,振興佛教教育,推展以越南語普及佛教的運動。1951年召開「越南佛教總會」,其後因國家分裂為二,故南、北佛教的統一工作遂告受阻。在北越,以胡志庚首的共黨政權下,宗教活動遭到全面禁止。在南越,由於總統吳廷琰信奉天主教,對佛教採取差別政策,致使1963年發生流血示威運動,進而擴大為全國佛教徒的反政府運動,甚至有僧侶因不滿政府鎮壓而當街引火自焚。1964年統一越南佛教教會成立,除對政府進行長期的嚴厲批判外,各宗派的新興教團亦致力於發展組織,推展弘法活動。1966年該組織因內部意見分歧,遂分成親政府的國寺派與反政府的印光寺派。然在南越遭到赤化之後,佛教亦隨之瓦解。
越南佛教深受我國南宗禪風所影響,屬大乘佛教,其主要宗派有︰
(1)毗尼多流支禪派︰又稱滅喜禪派,於580年由南印度僧毗尼多流支(漢譯滅喜)所創。此派主張真如佛性天生不滅、眾生同一真如本姓等,為越南佛教的早期的禪宗。門下有法賢、清辨、定空、法順、萬行等人。其中,法賢與清辨分別特重《楞伽經》與《金剛經》。
(2)無言通禪派︰又稱觀壁派。820年由唐僧無言通所創。此派傳百丈懷海等的現成公案及體驗方法,宣揚佛性無所不在,心、佛、眾生三無差別等觀點。其勢力在李朝時達到顛峰,為越南佛教的禪宗後派,今越南禪學大多承襲此派。門下有感誠、善會、雲峰、匡越、多寶等人。
(3)草堂禪派︰又稱雪竇店派,為北宋僧草堂禪師所創,主要弘傳「雪竇百則」(中國禪宗雲門宗系統),提倡禪淨一致思想,促進禪的大眾化。門下有李朝聖宗、般若、遇赫、吳益等人。
(4)竹林禪派︰又稱竹林安子禪派,初祖為陳朝仁宗。此派繼承無言通禪派法統,稟傳我國的臨濟禪法,宣揚佛法不離世間法,認為心即是佛,佛在眾人心中,主張坐禪與採用臨濟宗之「四賓主」師徒問答方式傳道,為陳朝時期的佛教主流,對越南佛教的發展影響深遠。主要道場在海陽東潮縣安子山的花煙寺。門下有法螺、玄光等優秀人才輩出,但自1334年光歿功後,此派即急速衰微。
(5)蓮宗︰竹林禪派僧白梅麟角在河內婆𥒥寺所創。此派思想淵源於南宋‧慧照子元倡導的白蓮宗,將臨濟禪法與淨土思想合一。以教為佛眼,禪為佛心,主張禪淨一致,禪教雙運。並以阿彌陀佛為禪的公案,實修方面則專念彌陀名號,與我國宋、明以來的禪風類似,盛行於十七世紀的北方鄭府。門下有性泉、海瓊、寂傳、照寬、普性等人。
此外,自古流傳於越南的佛典除漢文經典外,亦有用字喃文字(仿漢字而成)撰寫的《金剛經國音》、《法華國語經》、《阿彌陀經演義》、《十六觀經演音》、《大阿彌陀經演音》等佛典。今日羅馬字拼音十分普及,故字喃文字已幾乎不用。
按,1970年代前後,南越佛教界曾派遣留學僧來台灣留學。先後有善議、德念、淨行等人。其中,淨行得台灣師範大學博士學位,並在台灣創辦靈山講堂等機構,頗致力於佛教文化之推動。此外,1980年代以後,來台受戒並推展「觀(聲)音法門」而倍受諍議的尼師清海,也是越南人。
◎附︰高觀如〈中越佛教關係〉(摘錄自《中國佛教》一)
中國和越南壤地相接,交通便利。西元二世紀末,中國的著名學者牟融從蒼梧(今廣西梧州)奉母到交趾(今越南河內地區)居住,並篤志奉佛,著《理惑論》三十七篇,以顯揚佛教。三世紀初,康居高僧康僧會幼隨父母由印度移居交趾,雙親死後出家,於吳‧赤烏十年(247)來到南京,先後翻譯出《六度集經》等七部二十卷;並創建建初寺,成為江南最初的寺宇。同時又有西域高僧支彊梁接,於吳‧五鳳二年(255)在交州(州治在龍編,今越南北部)譯出《法華三昧經》六卷,中國沙門竺道馨筆受(《開元釋教錄》卷二)。三世紀末,印度僧人耆域經扶南(今柬埔寨)到達交州,並來到中國洛陽(《高僧傳》卷九)。六世紀末、烏萇(今巴基斯坦)高僧毗尼多流支到中國長安譯經弘法,然後由中國到越南,住龍編古法寺,弘傳佛教。越南佛教徒從古以來通行的是漢文佛典,說明兩國人民和佛教徒的友誼,自古以來就很密切。
西元七世紀中,唐朝僧人明遠到越南,和越南僧人聯翩往西域求法。明遠,益州清城人,振錫南遊,到達交趾,然後由交趾乘舶往訶陵國(今印度尼西亞爪哇),又到師子洲(今斯里蘭卡),更往大覺寺(印度摩訶菩提寺)。僧伽跋摩,康國人,顯慶年內(655~660),奉令往交趾採藥。他在交州正值災荒,每天營辦飲食,救濟孤苦,悲心涕泣,時人號為常啼菩薩。曇潤,洛陽人,在交趾居住年餘,聲望頗隆。隨後他泛舶南行欲往印度,行到訶陵北渤盆國(今婆羅洲),遇疾而終。慧命,荊州江陵人,至占波(越南中部)後,遭逢大風,不能西行,折而歸唐。智弘,洛陽人,與荊州無行同往印度,至合浦登舶,漂到匕景(越南中部),又回到交州,居住一夏,冬末復隨舶南行,到室利佛逝國(今印度尼西亞蘇門答臘),更到師子洲,往中印度(均見《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
同時和唐僧同往西域求法的越南僧人,有遠期、窺沖、大乘燈。遠期,交州人,與曇潤同行,後為中國益州會寧的弟子,隨師至訶陵國,從訶陵高僧智賢受戒。窺沖,交州人,是明遠的弟子,與師同舶航行南海,到師子洲,赴中印度。大乘燈,愛州人(越南北部),幼隨父母往杜和羅鉢底國(今泰國境內)出家,後隨唐使郯緒到達長安,在慈恩寺玄奘法師處受具足戒,居長安數載,閱覽經書,後來曾隨義淨往中印度。這些都是中越佛教徒之間的友好史實。
至於越南佛教的禪宗前派、禪宗後派、雪竇店派、竹林臨濟禪和蓮宗,都和中國佛教有很深的關係。
越南前期傳弘的禪法,是毗尼多流支所傳入,據《大南禪苑傳燈輯錄》說,他在中國曾師事禪宗三祖僧璨,則其禪法顯然是由中國傳入。他的弟子法賢,據說是以《楞伽》為心要;法賢的弟子清辨,則以《金剛經》為眼目;從此以下各代,更接近中國南宗所傳的頓悟禪法。
唐‧元和十五年(820)九月中國無言通禪師到越南,開創了越南禪宗後派。他原籍廣東,姓鄭氏,出家於婺州(今浙江省內)雙林寺,曾依百丈禪師為弟子。他這一系統在越南遞相傳持,綿延不斷。中國禪宗的現成公案和體驗方法,在這一禪派中也盛行傳承。直到現代,越南的禪學大多是無言通這一流派。
越南禪宗的另一流派是雪竇明覺派,創始於雪竇重顯的弟子草堂禪師,主要是傳「雪竇百則」,越南李朝君臣多向他參學。
此外還有竹林派臨濟禪,也是越南禪宗後派的一個支流。西元十三世紀間,越南陳太宗曾受教於由中國去越的天封禪師,又曾從宋朝德誠禪師參學。三傳而至陳仁宗,更篤志禪學,出家為僧,稱為竹林調御,即為竹林派開祖。道場建於安子山花煙寺,以臨濟禪為主。
十七世紀的竹林派禪,漸漸帶有淨土教的色彩。越南新宗派蓮宗,就是由竹林派中分枝興起,由白梅麟角倡導而大盛。其淵源是南宋‧慈照子元所倡導的白蓮宗,主張禪教雙運,以教為佛眼,禪是佛心,以「阿彌陀佛」為一個禪的公案,但實修上專念彌陀名號。這和中國宋明以來禪教淨相融合的佛教風氣相似。
〔參考資料〕 《大越史記》;《大越史記全書》;《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東南亞佛教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83});《東亞佛教概說》、《東南亞佛教概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56}、{57});楊曾文編《當代佛教》;菅沼晃(等)編《佛教文化事典》〈佛教の歷史的展開〉。
增上寺
日本淨土宗關東大本山。位於東京都港區芝公園。山號三緣山廣度院,略稱緣山。原稱光明寺,位於武藏國(埼玉、東京)豐島郡貝塚(今千代田區紀尾井町),屬古義真言宗。明德四年(1393,一說至德二年)聖聰住持此寺後,改屬淨土宗,號增上寺。
天正十八年(1590),德川家康入江戶,歸依本寺第十二世源譽存應,遂以本寺為其家廟。慶長三年(1598)寺域移至現址。由於家康的護持,寺運甚為興隆。元和元年(1615)制定關東淨土宗十八檀林時,本寺為十八檀林之首。不久,取代鎌倉光明寺而為關東僧錄所,後又成為總錄所,掌管淨土一宗。明治維新後,幕府瓦解,寺運因而衰微。後為戰火燒毀,僅存慶長十年(1605)所建的三解脫門(三門)。現在的本堂完成於昭和四十九年(1974)。三門及家康所捐贈之宋、元、高麗三版大藏經,皆為日本之國寶。
〔參考資料〕 《江戶名所記》;《三緣山志》;《續三緣山志》;《增上寺史料集》;玉山成元《三緣山增上寺》。
德清
明末四大師之一,世稱憨山大師。俗姓蔡,安徽全椒人。年二十,投南京報恩寺出家,住持西林命法孫俊公教他讀《法華經》,四月即能背誦。西林見他聰穎,為延師教讀《四書》、《易經》及古文詩賦。因此他在童年即能寫詩作文。
嘉靖四十三年(1564),他謁雲谷(法谷)於攝山棲霞寺,獲讀《中峰廣錄》,大為感動,因決意學禪。同年冬又從無極(明信)聽講《華嚴玄談》並受具足戒;因仰慕清涼,自號為「澄印」。過了幾年,報恩寺設立義學,教育僧徒,他被延為教師,其後又應聘至鎮江金山寺教館二年。
隆慶五年(1571),他北遊參學,先至北京聽講《法華》和唯識,並參徧融(真圓)、笑巖(德寶)二巨匠,請示禪要。繼往遊五台山,見北台憨山風景奇秀,即有取為自號之意。不久又回北京西山,獲識當時名士王鳳洲、汪次公、歐楨伯等,以詩文相唱酬。
萬曆二年(1574)他又離京行腳,遊嵩山、洛陽,至山西蒲州會見妙峰,和他同上五台山,居北台之龍門,專事參禪。萬曆四年,袾宏遊五台山,特訪他敘談五日而別。萬曆九年神宗慈聖太后派人至五台山設「祈儲道場」並修造舍利塔,他和妙峰共建無遮會為道場迴向。越年在山講《華嚴玄談》,聽眾近萬人。
萬曆十一年,他赴東海牢山(山東勞山)那羅延窟結廬安居,開始用憨山為別號。皇太后遣使送三千金為他建庵居住,時山東遭災荒,他即建議將此費全數施與孤苦。萬曆十四年,神宗印刷大藏經十五部分送全國名山,慈聖太后特送一部與東海牢山,因無處安置,又施財修寺,稱海印寺。這一年真可(達觀)與弟子道開為刻藏事特來訪他,住了兩旬而去。萬曆二十年,他訪達觀於房山上方山,同遊石經山,巡禮隋‧靜琬所刻石經。時靜琬塔院為僧所賣,達觀出資贖回,德清為撰〈復涿州石經山琬公塔院記〉(現存)。
萬曆二十三年,神宗不滿意皇太后為佛事耗費巨資,恰恰太后又派了個當時大臣所忌的使者送經到牢山,這樣就遷罪於德清。他剛從北京回來,就被捕下獄,結果以私創寺院罪名充軍去廣東雷州。他於十月間攜侍者福善南行,至韶關,入曹溪南華寺禮六祖肉身,越三年三月到達雷州。時雷州旱荒,饑民死亡載道,他發動群眾掩埋並建濟度道場。八月間,鎮府令他還廣州,當地官民仰慕他的學德,經常有人去訪問他。他即以罪犯服裝登座為眾說法,創開嶺南的佛教風氣。
萬曆二十八年秋,南韶長官祝公請他入曹溪,時南華寺衰落已久,他到寺後,開闢祖庭,選僧受戒,設立僧學,訂立清規,一年之間,百廢俱興。萬曆三十一年,達觀在京師因「妖書」事,被捕下獄,又累及德清,仍被遣還雷州。這中間他曾渡海遊海南島,訪蘇東坡故居,作《瓊海探奇記》。
萬曆三十四年八月,明廷大赦,德清於是再回曹溪。他為復修南華寺大殿,自往端州採運大木。有僧挾嫌誣他私用淨財,訟於按察院,他船居芙蓉江上二年待訊,大病幾死。後來雖真相大白,他卻堅決辭去曹溪的住持,至廣州長春庵,為眾講經。
萬曆四十一年,他從廣州至衡陽,居靈湖萬聖寺。緇素又在寺傍為他建成壇華精舍。他在衡陽寫成了《楞嚴通議》、《法華通議》、《起信論略疏》,並自開講。
萬曆四十四年四月,他離湖南,至九江,登廬山。九江四眾弟子為建靜室於五乳峰下,他很愛其環境幽寂,有終老其地之意。後到徑山,即為達觀舉行荼毗佛事並撰塔銘。
萬曆四十五年正月,他又去杭州雲棲寺為袾宏作〈蓮池大師塔銘〉。時各地僧徒領袖在西湖集會歡迎他,盛況一時。歸途經蘇州,華嚴學者巢松、一雨請入華山遊覽。又被弟子洞聞、漢月及居士錢謙益迎至常熟虞山,說法於三峰清涼寺。同年五月回廬山。
這時九江眾弟子為他在五乳峰下擴建道場,他即命名為法雲寺,於此為眾開講《法華》、《楞嚴》、《金剛》、《起信》、《唯識》諸經論,並效遠公六時禮念,專心淨業。又為繼續華嚴一宗的遺緒,據《清涼疏鈔》撰成《華嚴經綱要》八十卷。
天啟二年(1622)十二月他受請回到曹溪,為眾說戒講經,次年十月十一日圓寂於南華寺,壽七十八歲。崇禎十三年(1640),弟子等將其遺骸漆布升座,安放塔院,即今曹溪南華寺內供奉的憨山肉身像(劉起相《本師憨山大和尚靈龕還曹溪供奉始末》)。
曹溪原是中國禪宗的祖庭,但到了明末久已荒廢,經德清銳意經營,始恢復舊觀,因此,他被稱為曹溪中興祖師。
德清一生弘法,所度弟子很多。經常隨侍他的出家弟子有福善、通炯等。顓愚(觀衡)入曹溪請益後,退居南岳,為一方宗師,也是他的弟子。當時士大夫如汪德玉、吳應賓、錢謙益、董其昌、屠赤水等,也都對他非常敬仰。
德清早年詩文和書法都很知名。他說古人都以禪比詩,不知詩乃真禪。他認為陶淵明、李太白的詩境玄妙,在不知禪而有禪味,若王維的詩多雜佛語,後人雖誇他善禪,不過是文字禪而已(《夢遊集》卷三十九〈雜說〉)。他在《夢遊集》的〈雜說〉中敘自己的書法說(卍續127‧776上)︰「余平生愛書晉唐諸帖,或雅事之。宋之四家(即蘇、黃、米、蔡)猶未經思。及被放海外,每想東坡居儋耳時桄榔庵中風味,不覺書法近之。」德清一生很有文名,他往來南北,多為人撰寫碑記塔銘,所作序跋題贊亦不少。
他博通內外學,他的著作有︰《觀楞伽經記》八卷、《楞伽補遺》一卷、《華嚴經綱要》八十卷、《法華擊節》一卷、《金剛經決疑》一卷、《圓覺經直解》二卷、《般若心經直說》一卷、《大乘起信論疏略》四卷、《大乘起信論直解》二卷、《性相通說》二卷(卷上為《百法明門論論義》,卷下為《八識規矩頌通說》)、《肇論略注》六卷、《道德經解》(一名《老子解》)二卷、《觀老莊影響說》一卷、《莊子內篇注》四卷、《大學中庸直解指》一卷、《春秋左氏心法》一卷、《夢遊詩集》三卷、《曹溪通志》四卷、《八十八祖道影傳贊》一卷、《憨山老人自敘年譜實錄》二卷等。德清寂後,由門人福善、通炯、劉起相編輯刊行的有《憨山老人夢遊集》四十卷(現流通本五十五卷)。這些著作都被收入明方冊本《續藏》。
他的思想學說,表現在許多方面,並不拘守一宗一派。吳應賓認為「縱其樂說無礙之辯,曲示單傳,而熔入一塵法界,似圭峰(宗密);解說文字般若,而多得世間障難,似覺範(慧洪);森羅萬行以宗一心,而產無生往生之土,又似永明(延壽)」。
他最初在南京從無極聽《華嚴玄談》,繼入攝山從雲谷學禪。雲谷是禪淨兼修而又深達華嚴的大德,德清受他的影響最深。所以他雖是禪門宗匠,而極力倡導禪淨一致,尤致意於華嚴。他說︰古人說參禪、提話頭,都是不得已。公案雖多,唯獨念佛審實的話頭,塵勞中極易得力。他謫居廣州時,即集信徒結社,授以念佛三昧,教以專心淨業,月會以期,立有規制。晚年在廬山法雲寺,又效慧遠修六時淨業。他主張禪淨雙修,認為(卍續127‧267下)︰「參禪看話頭一路,最為明心切要。(中略)是故念佛參禪兼修之行,極為穩當法門。」
德清
德清對坐禪念佛也有他的特別見解,他說(卍續127‧411下)︰「所云坐禪,而禪亦不屬坐。若以坐為禪,則行住四儀又是何事﹖殊不知禪乃心之異名,若了心體寂滅,本自不動,又何行坐之可拘﹖茍不達自心,雖坐亦剩法耳。定亦非可入,若有可入,則非大定。所謂那伽常在定,無有不定時,又何出入之有﹖他教人念佛說(卍續127‧234下)︰「今所念之佛,即自性彌陀,所求淨土,即唯心極樂。諸人茍能念念不忘,心心彌陀出現,步步極樂家鄉,又何必遠企於十萬億國之外,別有淨土可歸﹖」
德清在佛教內主張禪淨雙修,對外又宣傳儒、道、釋三教的調和。他在《道德經解》卷頭〈觀老莊影響論〉中,極力主張調和三教的思想。他說(卍續127‧777下)︰「為學有三要︰所謂不知春秋,不能涉世;不精老莊,不能忘世;不參禪,不能出世。」(林子青)
◎附一︰〈德清簡介〉(摘錄自《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第三卷第二冊)
德清在佛教上雖宗禪宗,但也極力提倡禪淨兼修,特別是到晚年更為突出,他說︰「念佛參禪兼修之行,極為穩當法門。」(《憨山老人夢遊集》卷五〈示劉存赤〉)在禪淨兼修中,他又調和禪、淨而使其一致,認為︰「今所念之佛,即自性彌陀;所求淨土,即唯心極樂。諸人茍能念念不忘,心心彌陀出現,步步極樂鄉,又何必遠企於十萬億國之外,別有淨土可歸耶!」(同上卷二〈示優婆塞結念佛社〉)但這實際上是以禪宗的明心見性,見性成佛的理論去改造淨土往生佛國的思想。同時,德清也十分重視教門理論,認為禪不離教,而教即是禪。他說,他所作《楞伽筆記》、《楞嚴懸鏡》等經注,「是皆即教乘而指歸向上一路」。(同上卷十九〈刻起信論直解序〉)因此,他也極力調和禪教、性相的對立,認為「雖性相、禪教皆顯一心之妙」,「是則毀相者不達法性,斥教者不達佛心」。(同上卷二十五〈西湖淨慈寺宗鏡堂記〉)
德清學通內外,對儒家思想和道家思想都有一定的了解,他竭力鼓吹三教一理,三聖同體,調和儒、佛、道思想。他曾說︰「嘗言為學有三要,所謂不知春秋,不能涉世;不精老、莊,不能忘世;不參禪,不能出世。此三者,經世、出世之學備矣,缺一則偏,缺二則隘,三者無一而稱人者,則肖之而已。」(同上卷三十九〈學要〉)他以佛教理論來解釋儒、道思想,所作《觀老莊影響論》、《道德經解》、《莊子內篇注》,以及《大學直指》、《中庸直指》、《大學綱目決疑》等,都有一定的影響,他甚至認為︰「孔、老即佛之化身也」。(同上卷四十五〈道德經解發題〉)「三聖無我之體,利生之用皆同。」(同上)「若以三界唯心,萬法唯識而觀,不獨三教本來一理,無有一事一法不從此心所建立。」(同上〈觀老莊影響論〉)
◎附二︰錢謙益〈大明海印憨山大師廬山五乳峰塔銘〉(摘錄自《憨山老人夢遊集》卷五十五)
我神宗顯皇帝,握金輪以御世,推慈聖皇太后之志,崇奉三寶,以隆顧養。上春秋鼎盛,前星未耀,慈聖以為憂,建祈儲道場於五臺山,妙峰登公與憨山大師,實主其事,光宗貞皇帝遂應期而生。於是二公名聞九重,如優曇鉢華,應現天際。妙峰不出王舍城,大作佛事,而大師有雷陽之行。其機緣所至,橫見側出,固非凡情之可得而測也。大師之遷化於曹溪也,大宗伯宣化蕭公,親見其異,為余道之。已而南海陳迪祥以行狀來謁余表塔。余曰︰「有吾師宣化公在,他日請為第二碑。」又明年乙丑,其弟子居廬山者曰福善,奉全身歸五乳,而留爪髮於曹溪,走書來告曰︰「大師東遊,得子而憙曰︰剎竿不憂倒卻矣。燈炧月落,晤言亹亹,所以付囑者甚至,塔前之銘,非子誰宜為﹖」余何敢復辭。
謹按,師諱德清,族蔡氏,全椒人也。父彥高,母洪氏。夢大士抱送而生。七歲,叔父死,屍於床,問母從何處去,即抱死生去來之疑。九歲,能誦《普門品》。年十二,辭親入報恩寺,依西林和尚,內江趙文肅公摩其頂曰︰兒他日人天師也。十九祝髮,受具戒於無極某公。聽講《華嚴玄談》,至十玄門,海印森羅常住處,悟法界圓融無盡之旨,慕清涼之為人,字曰澄印。從雲谷會公縛禪於天界寺,發憤參究,疽發於背,禱護伽藍神,願頌《華嚴》十部,乞假三月以畢禪期。禱已熟寐,晨起而病良已。三月之內,恍在夢中,出行巿中,儼如禪坐,不見巿有一人也。
雪浪恩公,長於師一歲,相依如無著、天親。嘉靖丙寅,寺燬於火,誓相與畜德俟時,以期興復。師既巋然出世,而雪浪卒為大論師修治故塔,稍酬誓願焉。師嘗聽講於天界,廁溷清除,了無人蹟。意主東淨者,非常人也。訪之,一黃面病僧,目光激射,遂與定參訪之約。質明,則已行矣,即妙峰登公也。師以江南習氣輭暖,宜入冬冰夏雪,苦寒不可耐之地,以痛自摩厲,遂飄然北邁。天大雪,乞食廣陵巿中曰︰吾一鉢足以輕萬鍾矣。抵京師,妙峰衣褐來訪,鬚髮鬖髿,如河朔估客,師望其眸子識之,相視一笑。參遍融貞公,融無語,惟張目直視。又參笑巖,巖曰︰「何方來﹖」曰︰「南方來。」巖曰︰「記得來時路否﹖」曰︰「一過便休。」巖曰︰「子卻來處分明。」遊盤山至千像峰石室,見不語僧,遂相與樵汲度夏,時萬曆元年癸酉也。
明年,偕妙峰結冬蒲參,閱《物不遷論》,至梵志出家,頓了旋嵐偃嶽之旨,作偈曰︰「死生晝夜,水流花謝,今日方知,鼻孔向下。」峰一見遽問師︰「何所得﹖」師曰︰「夜來見河中兩鐵牛,相鬥入水去,至今絕消息。」峰曰︰「且喜有住山本錢矣。」遇牛山法光禪師,坐參請益。法光發音如天鼓,師深契之。送師〈遊五台詩〉云︰「雪中師子騎來看,洞裏潛龍放去休。」且曰︰「知此意否﹖」要公不可捉死蛇耳。師居北臺之龍門,老屋數椽,在萬山冰雪中,春夏之交,流澌衝擊,靜中如萬馬馳驟之聲。以問妙峰,峰舉古人三十年聞水聲,不轉意根,當證觀音圓通語。師然之,日尋緣溪橫彴,危坐其上。初則水聲宛然,久之忽然忘身,眾籟闃寂,水聲不復聒耳矣。一日粥罷經行,忽立定,光明如大圓鏡,山河大地,影現其中。既覺,身心湛然,了不可得,說偈以頌之。
遊雁門,兵使胡君請賦詩,甫構思,詩句逼塞喉吻,從前記誦見聞,一瞬現前,渾身是口,不能盡吐。師曰︰「此法光所謂禪病也,惟睡熟可以消之。」擁衲跏趺,一坐五晝夜,胡君撼之不動,鳴擊子數聲,乃出定。默坐卻觀,如出入息,住山行腳,皆夢中事,其樂無以喻也。還山,刺血書《華嚴經》,點筆念佛,不廢應對,口頌手畫,歷然分明。鄰僧異之,牽徒眾來相嬲,已皆讚歎而去。嘗夢與妙峰夾侍清涼大師開示,初入法界圓融觀境,隨所演說,其境即現。又夢登彌勒樓閣聞說法,曰︰「分別是識,無分別是智;依識染,依智淨;染有生死,淨無諸佛。」自此,識智之分,了然心目也。
師既建祈儲道場,遂遠遁東海之牢山。慈聖命龍華寺僧瑞菴行求得之,遣使再徵不能致,賜內帑三千金。復固辭。使者不敢覆命,師曰︰「古有矯詔賑饑之事,山東歲凶,以此廣聖慈於饑民,不亦可乎﹖」使者持賑籍還報,慈聖感歎,率闔宮布金造寺,賜額曰海印。師詣京謝恩,為報恩寺請藏,上命師齎送,因以便歸省父母。寺塔放光累日,迎經之日,光如浮橋北度,經在塔光中行也。師還,以報恩本末具奏,曰︰「願日減膳羞百金,十年工可舉也。」慈聖許之。歲乙未,而黃冠之難作。師住山十三年,方便說法,東海彌離車地,咸向三寶,而黃冠以侵占道院,飛章誣奏,有旨逮赴詔獄。先是慈聖崇信佛乘,敕使四出,中人讒搆,動以煩費為言,上弗問也。而其語頗聞於外庭,所司遂以師為奇貨,欲以株連慈聖左右,並按前後檀施,帑金以數十萬計。拷掠備至,師一無所言。已乃從容仰對曰︰
「公欲某誣服易耳,獄成將置聖母何地乎﹖公所按數十萬,在縣官錙銖耳。主上純孝,度不以錙銖故,傷聖母心。獄成之後,懼無以謝聖母。公窮竟此獄,將安歸乎﹖」
主者舌吐不能收,乃具獄上。所列惟賑饑三千金,有內庫籍可考。慈聖及上皆大喜。坐私造寺院,遣戍雷州,非上意也。達觀可公,急師之難,將走都門,遇於江上,師曰︰「君命也,其可違乎!」為師作《逐客說》而別。
師度庾嶺,入曹溪,抵五羊,赭衣見粵帥,就編伍於雷州。歲大疫,死者相枕籍,率眾掩埋,作廣薦法會,大雨平地三尺,癘氣立解。參政周君,率學子來扣擊,舉通乎晝夜之道而知發問,師曰︰「此聖人指示人,要悟不屬生死一著耳。」周君憮然擊節。粵之孝秀馮昌歷輩,聞風來歸,師擬大慧冠巾說法,構禪室於壁壘間。說《法華》,至寶塔示現,娑婆華藏,涌現目前,開悟者甚眾。居粵五年,乃克住錫曹溪。歸侵田,斥僦舍,屠門酒肆,蔚為寶坊,緇白坌集,攝析互用,大鑒之道,勃焉中興。甲寅夏,師在湖東,慈聖賓天,詔至慟哭,披剃返僧服。又二年,念達觀法門死生之誼,赴葬於雙徑,為作荼毗佛事。箴吳越禪人之病,作《擔板歌》。弔蓮池宏公於雲棲,發揮其密行,以示學者。自吳門返廬山,結庵五乳峰下,效遠公六時刻漏,專修淨業。居四年,復往曹溪。天啟三年癸亥,宣化公赴召來訪,劇談信宿,公謂師色力不難百歲,更坐二十餘夏如彈指耳。師笑曰︰「老僧世緣將盡,幻身豈足把翫哉!」別五日,果示微疾。韶陽守張君來問,師力辭醫藥,坐語如平時。既別,沐浴焚香,集眾告別,危坐而逝,十月三十一日也。曹溪水忽涸,百鳥哀鳴,夜有光燭天。三日入龕,面顏發紅,鬚髮皆長,鼻端微汗,手足如綿。僧徒驚告,謂師復生。蕭公語餘,衰老赴闕,跋涉二萬里,何所為哉﹖天殆使為師作末後證明耳。嗚呼!知言哉!
師長身魁碩,氣宇堂堂,所至及物利生,機用善巧,如日晅雨潤加被而人不知。山東再饑,師盡發其囷,親泛舟至遼東糴豆,以賑旁山之民,咸免捐瘠。稅使與粵帥有隙,嗾巿民以白艚作難,群噪圍帥府,師緩頰諭稅使解圍,不動聲色,會城以寧。珠船千艘,罷採不歸,剽掠海上,而開礦之役,繹騷尤甚。採使謁曹溪,使以佛法攝受,徐為言開採利害。由是,珠船罷採不入海,而礦額令有司歲解。制府戴公詒書謝曰︰「吾乃今知佛祖慈悲之廣大也。」師為余言,居北臺,大雪高於屋數丈,昏夜可鑑毛髮,堅坐待盡,身心瑩然。遲明,塔院僧穴雪以入,相攜行雪洞中里許乃出。當詔獄拷治時,忽入禪定,榜箠刺爇,若陷木石。逾年在雷陽,聞侍者趣呼,逮繫毒楚卒發,幾無完膚,此《楞伽筆記》所由作也。師東遊至嘉興楞嚴寺,萬眾圍繞,有隸人如狂易狀,博顙不已,曰︰「我寺西仲秀才也,身死尚在中陰,聞肉身菩薩出世,附隸人身求解脫耳。」師為說三皈五戒,問︰「解脫否﹖」曰︰「解脫竟。」懜然而覺,師之樹大法幢,為人天眼目,豈偶然哉﹖
師世壽七十八,僧臘五十九,前後得席弟子甚眾。從師於獄,職納橐饘者,福善也;終始相依於粵者,善與通烔、超逸、通岸也。貴介子弟,剜臂然燈,以求師道,現大士像於瘡痂中,而坐脫以去者,即墨黃納善也;粵士歸依者,馮昌歷為上首,御史王安舜,孝廉劉起相、陳迪祥、歐文起、梁四相、龍璋,皆昌歷之徒也。師所著有《楞伽筆記》、《華嚴綱要》、《楞嚴懸鏡》、《法華擊節》、《楞嚴法華通議》、《起信唯識解》若干卷、《觀老莊影響論》、《道德經解》、《大學中庸直指》、《春秋左氏心法》、《夢遊集》又若干卷。嗟乎!師於世間文字,豈必不逮古人﹖有不逮焉,亦糟粕耳。師於出世間義諦,豈必不合古人﹖有不合焉,亦皮毛耳。惟師夙乘願輪,以大悲智入煩惱海,以無畏力處生死流,隨緣現身,應機接物,末後一著,全體呈露。後五百年,使人知有一大事因緣,是豈可以語言情見,擬議其短長者哉﹖是故,讀師之書,不若聽師之言,聽師之言,又不若周旋瓶錫,夷考其生平,而有以知其願力之所存也。謙益下劣鈍根,荷師記莂,援據年譜行狀,以書茲石。其詞寧繁而不殺者,欲以示末法之儀的,啟眾生之正信也。銘曰︰
「人生出沒,五濁世間,生死之涂,屹立重關。重關峻復,誰不退墮﹖師子奮迅,一擲而過。濟河焚舟,懸車束馬,一鉢飛渡,誰我禦者!冰山蟄伏,雪窖沉埋,冰解凍釋,水流花開。光明四照,上徹帝閽,榮名利養,匪我思存。震霆赫怒,我性不遷,桁楊木索,說法熾然。覺範朱崖,妙喜梅州,雷陽萬里,謂我何求!軍持應器,橫戈杖錫,毀形壞衣,古有遺則。大鑒重徽,靈昭不昧,屈㫬之衣,如施晝饋。師之示現,如雲出谷,觸石膚寸,雨不待族。雲歸雨藏,山川自如,孰執景光,以窺太虛。福德巍峩,文句璀璨,視此肉身,等一真幻。匡山不來,曹溪不去,塔光炳然,長照覺路。」
天啟七年丁卯九月朔,常熟幅巾弟子錢謙益謹述。
◎附三︰德清〈初心修悟要法〉(摘錄自《憨山老人夢遊集》卷二〈答鄭崐巖中丞〉。此處之標題及子目,依聖嚴《禪門修證指要》書中所加者)
(一)如何修悟
若論此段大事因緣,雖是人人本具,各各現成,不欠毫髮。爭奈無始劫來,愛根種子,妄想情慮,習染深厚,障蔽妙明,不得真實受用,一向只在身心世界妄想影子裏作活計,所以流浪生死。佛祖出世,千言萬語,種種方便,說禪說教,無非隨順機宜,破執之具,元無實法與人。
所言修者,只是隨順自心,淨除妄想習氣影子。於此用力,故謂之修。若一念妄想頓歇,徹見自心,本來圓滿光明廣大。清淨本然,了無一物,名之曰悟。非除此心之外,別有可修可悟。以心體如鏡,妄想攀緣影子,乃真心之塵垢耳。故曰想相為塵,識情為垢。若妄念消融,本體自現,譬如磨鏡,垢淨明現,法爾如此。
但吾人積劫習染堅固,我愛根深難拔,今生幸托本具般若,內薰為因,外藉善知識引發為緣,自知本有,發心趣向,志願了脫生死,要把無量劫來,生死根株,一時頓拔,豈是細事。若非大力量人,赤身擔荷,單刀直入者,誠難之難。古人道︰「如一人與萬人敵」,非虛語也。
(二)修悟下手處
大約末法修行人多,得真實受用者少。費力者多,得力者少。此何以故﹖蓋因不得直捷下手處,只在從前見聞知解言語上,以識情搏量,遏捺妄想,光影門頭做工夫。先將古人玄言妙語,蘊在胸中,當作實法,把作自己知見。殊不知,此中一點用不著。此正謂依他作解,塞自悟門。
如今做工夫,先要剗去知解,的的只在一念上做,諦信自心,本來乾乾淨淨,寸絲不掛;圓圓明明,充滿法界;本無身心世界,亦無妄想情慮。即此一念,本自無生。現前種種境界,都是幻妄不實,唯是真心中所現影子。如此勘破,就於妄念起滅處,一覷覷定,看他起向何處起,滅向何處滅。如此著力一拶,任他何等妄念,一拶粉碎,當下冰消瓦解,切不可隨他流轉,亦不可相續。永嘉謂︰「要斷相續心」者此也。蓋虛妄浮心,本無根緒,切不可當作實事,橫在胸中。起時便咄,一咄便消。切不可遏捺,則隨他使作,如水上葫蘆。只要把身心世界,撇向一邊,單單的的,提此一念,如橫空寶劍,任他是佛是魔,一齊斬絕,如斬亂絲。赤力力挨拶將去,所謂「直心正念真如」,正念者,無念也。能觀無念,可謂向佛智矣。
修行最初發心,要諦信唯心法門。佛說「三界唯心,萬法唯識」。多少佛法,只是解說得此八個字。分明使人人信得及,大段聖凡二途,只是唯自心中,迷悟兩路。一切善惡因果,除此心外,無片事可得,蓋吾人妙性天然,本不屬悟,又何可迷﹖如今說迷,只是不了自心本無一物,不達身心世界本空,被他障礙,故說為迷。一向專以妄想生滅心,當以為真,故於六塵境緣,種種幻化,認以為實。如今發心趣向,乃返流向上一著,全要將從前知解,盡情脫去,一點知見巧法用不著,只是將自己現前身心世界,一眼看透,全是自心中所現浮光幻影。如鏡中像,如水中月。觀一切音聲,如風過樹;觀一切境界似雲浮空。都是變幻不實的事。不獨從外如此,即自心妄想情慮,一切愛根種子,習氣煩惱,都是虛浮幻化不實的。
如此深觀,凡一念起,決定就要勘他箇下落,切不可輕易放過,亦不可被他瞞眛。如此做工夫,稍近真切。除此之外,別扯玄妙知見巧法來逗湊。全沒交涉。就是說做工夫,也是不得已。譬如用兵,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古人說參禪提話頭,都是不得已。公案雖多,唯獨念佛審實的話頭,塵勞中極易得力。雖是易得力,不過如敲門瓦子一般,終是要拋卻,只是少不得用一番。如今用此做工夫,須要信得及,靠得定,咬得住。決不可猶豫,不得今日如此,明日又如彼,又恐不得悟,又嫌不玄妙。者些思算,都是障礙,先要說破,臨時不生疑慮。
至若工夫做得力處,外境不入,唯有心內煩惱,無狀橫起,或慾念橫發,或心生煩悶,或起種種障礙,以致心疲力倦,無可奈何。此乃八識中含藏無量劫來,習氣種子,今日被工夫逼急,都現出來。此處最要分曉,先要識得破,透得過,決不可被他籠罩,決不可隨他調弄,決不可當作實事。但只抖擻精神,奮發勇猛,提起本參話頭,就在此等念頭起處,一直捱追將去。我者裏元無此事,問渠向何處來﹖畢竟是甚麼﹖決定要見箇下落。如此一拶將去,只教神鬼皆泣,滅跡潛踪,務要趕盡殺絕,不留寸絲。如此著力,自然得見好消息。
若一念拶得破,則一切妄念,一時脫謝。如空華影落,陽焰波澄,過此一番,便得無量輕安,無量自在,此乃初心得力處。不為玄妙,及乎輕安自在,又不可生歡喜心。若生歡喜心,則歡喜魔附心,又多一種障矣。至若藏識中習氣愛根種子,堅固深潛,話頭用力不得處,觀心照不及處。自己下手不得,須禮佛、誦經、懺悔、又要密持咒心,仗佛密印,以消除之,以諸密咒,皆佛之金剛心印,吾人用之,如執金剛寶杵,摧碎一切物,物遇如微塵。從上佛祖,心印祕訣,皆不出此。故曰「十方如來,持此咒心,得成無上正等正覺。」然佛則明言,祖師門下,恐落常情,故祕而不言,非不用也。此須日有定課,久久純熟,得力甚多,但不可希求神應耳。
(三)解悟與證悟
凡修行人,有先悟後修者,有先修後悟者。然悟有解證之不同。
若依佛祖言教明心者,解悟也。多落知見,於一切境緣,多不得力,以心境角立,不得混融,觸途成滯,多作障礙。此名相似般若,非真參也。
若證悟者,從自己心中樸實做將去,逼拶到山窮水盡處,忽然一念頓歇,徹了自心。如十字街頭見親爺一般,更無可疑;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亦不能吐露向人,此乃真參實悟,然後即以悟處融會心境,淨除現業、流識、妄想、情慮,皆鎔成一味真心。此證悟也。
此之證悟,亦有深淺不同,若從根本上做工夫,打破八識窠臼,頓翻無明窟穴,一超直入,更無剩法。此乃上上利根,所證者深。其餘漸修,所證者淺。
最怕得少為足,切忌墮在光影門頭。何者﹖以八識根本未破,縱有作為,皆是識神邊事。若以此為真,大似認賊為子。古人云︰「學道之人不識真,只為從前認識神。無量劫來生死本,癡人認作本來人。」於此一關,最要透過。
所言頓悟漸修者,乃先悟已徹,但有習氣,未能頓淨。就於一切境緣上,以所悟之理,起觀照之力,歷境驗心,融得一分境界,證得一分法身,消得一分妄想,顯得一分本智。是又全在綿密工夫,於境界上做出,更為得力。
(四)修悟六原則
凡利根、信心勇猛的人,修行、肯做工夫,事障易除,理障難遣。此中病痛,略舉一二。
第一、不得貪求玄妙
以此事本來,平平貼貼,實實落落,一味平常,更無玄妙。所以古人道︰「悟了還同未悟時,依然只是舊時人,不是舊時行履處。」更無玄妙。工夫若到,自然平實。蓋由吾人知解習氣未淨,內薰般若,般若為習氣所薰,起諸幻化,多生巧見,綿著其心,將謂玄妙,深入不捨。此正識神影明,分別妄見之根,亦名見刺。比前麤浮妄想不同,斯乃微細流注生滅,亦名智障,正是礙正知見者,若人認以為真,則起種種狂見,最在所忌。
第二、不得將心待悟
以吾人妙圓真心,本來絕待,向因妄想凝結,心境根塵,對待角立,故起惑造業。今修行人,但只一念放下身心世界,單單提此一念向前,切莫管他悟與不悟,只管念念步步做將去,若工夫到處,自然得見本來面目,何須早計﹖若將心待悟、即此待心、便是生死根株。待至窮劫,亦不能悟,以不了絕待真心,將謂別有故耳。若待心不除,易生疲厭,多成退墮,譬如尋物不見,便起休歇想耳。
第三、不得希求妙果
蓋眾生生死妄心,元是如來果體。今在迷中,將諸佛神通妙用,變作妄想情慮,分別知見;將真淨法身,變作生死業質;將清淨妙土,變作六塵境界。如今做工夫,若一念頓悟自心,則如大冶紅罏,陶鎔萬象。即此身心世界,元是如來果體;即此妄想情慮,元是神通妙用。換名不換體也。永嘉云︰「無明實性即佛性,幻化空身即法身。」若能悟此法門,則取捨情忘,欣厭心歇,步步華藏淨土,心心彌勒下生。若安心先求妙果,即希求之心,便是生死根本,礙正知見。轉求轉遠,求之力疲,則生厭倦矣。
第四、不可自生疑慮
凡做工夫,一向放下身心,屏絕見聞知覺。脫去故步,望前眇冥,無安身立命處。進無新證,退失故居。若前後籌慮,則生疑心,起無量思算,計較得失,或別生臆見,動發邪思,礙正知見。此須勘破,則決定直入,無復顧慮。大概工夫做到做不得,正是得力處,更加精采,則不退屈。不然則墮憂愁魔矣。
第五、不得生恐怖心
謂工夫念力急切,逼拶妄想,一念頓歇,忽然身心脫空,便見大地無寸土,深至無極,則生大恐怖。於此若不勘破,則不敢向前。或以此豁達空,當作勝妙,若認此空,則起大邪見,撥無因果,此中最險。
第六、決定信自心是佛
然佛無別佛,唯心即是。以佛真法身,猶若虛空,若達妄元虛,則本有法身自現,光明寂照,圓滿周遍,無欠無餘。更莫將心向外馳求,若捨此心別求,則心中變起種種無量夢想境界,此正識神變現,切不可作奇特想也。然吾清淨心中,本無一物,更無一念,凡起心動念,即乖法體。
今之做工夫人,總不知自心妄想,元是虛妄,將此妄想,誤為真實,專只與作對頭。如小戲燈影相似,轉戲轉沒交涉,弄久則自生怕怖。
又有一等怕妄想的。恨不得一把捉了,拋向一邊。此如捕風捉影,終日與之打交涉,費盡力氣,再無一念休歇時。纏綿日久,信心日疲,只說參禪無靈驗,便生毀謗之心,或生怕怖之心,或生退墮之心。此乃初心之通病也。此無他,蓋由不達常住真心,不生滅性,只將妄想認作實法耳。者裏切須透過,若要透得此關,自有向上一路。只須離心意識參,離妄想境界求。但有一念起處,不管是善是惡,當下撇過,切莫與之作對。諦信自心中本無此事,但將本參話頭,著力提起,如金剛寶劍,魔佛皆揮。此處最要大勇猛力、大精進力、大忍力,決不得思前算後,決不得怯弱。但得直心正念,挺身向前。自然巍巍堂堂,不被此等妄想纏繞。如脫鞲之鷹。二六時中,於一切境緣,自然不干絆,自然得大輕安,得大自在。此乃初心第一步工夫得力處也。
以上數則,大似畫蛇添足,乃一期方便語耳。本非究竟,亦非實法。蓋在路途邊,出門一步,恐落差別岐徑,枉費心力,虛喪光陰。必須要真正一門,超出妙莊嚴路,所謂「行步平正,其疾如風。」其所行履,可以日劫相倍矣。
要之,佛祖向上一路,不涉程途,其在初心方便,也須從者裏透過始得。
〔參考資料〕 《憨山大師傳》(《憨山老人夢遊集》卷五十三~卷五十五);《續稽古略》卷三;《續燈存稿》卷十二;江燦騰《晚明佛教叢林改革與佛學諍辯之研究》;郭朋《明清佛教》。
摩訶婆羅多
印度兩大敘事詩之一,又譯大戰詩。編集者相傳為廣博仙人。成書年代大約是西元四世紀左右。全書由本文十八篇十萬頌與附錄一萬六千頌所合成。其份量為另一敘事詩《羅摩衍那》的四倍,可說是世界上最長的敘事詩。
這部敘事詩的核心情節是西元前十世紀左右,發生於北印度兩大部族之間的大戰爭。亦即持國(Dhṛtarāṣṭra)族與般度(Pāṇḍu)族在俱盧之野(今哈里亞納境內,德里以北)展開十八天大會戰的經過。全詩以此十八天戰爭之經過為基礎,並加上戰爭前後的甚多曲折情節。其中穿插有神話、傳說、宗教、道德、哲學、法制、經濟社會制度等內容,乃成為一部包羅萬象的民族史詩。
本書對印度人的精神生活影響頗鉅,更為後世印度文學提供不少題材,甚至於東南亞諸國與南海諸島的文學、藝術亦曾受影響。
此書尚未有漢譯本,然而以散文改寫的縮寫本,則有唐季雍譯本(原本為「拉賈戈帕拉查里」所改寫),題為《摩訶婆羅多的故事》。此下之附錄,即該書卷首之導論。
◎附︰唐季雍〈關於印度大史詩「摩訶婆羅多」〉(摘錄自《摩訶婆羅多的故事》卷首)
印度的最古老的書,也是最古老的文學作品集,是叫做「吠陀」的四部經典和跟這些經典有關係的許多書。這是三千幾百年以前一直到兩千幾百年以前的古書。平常稱這些書中所表現的時代為「吠陀時代」。這些古書大致是從氏族社會、原始公社到階級社會開始形成和鞏固時期的產物。這個時代早已過去了。可是這些古書還一直被印度人認為是最神聖的經典,現在還是這樣。自然,不信仰印度教的人不承認這些書是神聖的,不過這些人在印度人中不是多數。
「吠陀」經典中最晚出的一些書名為《奧義書》,也稱為《吠檀多》。這些書裏的哲學思想,後來發展了,在近代現代印度很有勢力。
「吠陀時代」以後的印度古書中最重要和最有影響的是幾部史詩。這些書可以叫做史詩,是因為它們的體裁是很長的詩歌,而內容又都是以敘述故事為主體。可是它們並不是單純的敘事詩歌,實際上這些都是古代文化傳統的重要的總結,不過採取了文學的形式罷了。這一類書中主要的是︰《摩訶婆羅多》、《羅摩衍那》,還有一些《往世書》,其中最有影響的是《薄伽梵往世書》。往世書產生的時代比較晚,表現了新的綜合的傾向,主要思想跟前兩部書不相同。平常都只把前兩部書叫做古代印度的兩大史詩。這兩大史詩,尤其是《羅摩衍那》,在近一千年內有了許多現代語言的改寫本。現代印度人民中最流行的《羅摩衍那》,並不是原來的用印度古代語言(梵語)寫的舊詩,而是幾百年前許多詩人用各種印度語言寫的新詩。其實這些都是利用舊傳統適應新時代的新書,只有主要故事還是古書原有的。
兩部史詩雖然形式相仿,可是性質仍不相同。《羅摩衍那》可以說是一個神化的英雄羅摩的傳記,寫羅摩的一生事蹟,中心故事簡單些,人物也少些,比較接近我們通常所謂史詩。梵語的原書在古代印度也被稱為「第一部詩」。《摩訶婆羅多》不但故事更複雜,敘述了許多古代氏族、部落、國家的興亡,而且包括了古代印度文化的各個方面,表現了社會生活的種種面貌,容納了廣泛的知識、理論和教訓,還帶有強烈的政治性。這簡直是一部詩體的大百科全書。古代印度人並不把它叫做詩,而是叫做「歷史」(原意是「曾經這樣發生過」)。《羅摩衍那》原書到了現代不如後來的用現代語言改寫的詩那樣流行了。可是《摩訶婆羅多》只是成為無數作品的泉源,枝枝節節地部分供後人利用,雖然也有不少現代印度語言的翻譯本和改寫本,但是改寫它的書沒有一部能夠代替它。事實上也沒有人有過這樣的企圖,沒有人能重視它的全部內容,改寫的本子不過是傳達一下其中的主要故事,或者利用來宣傳自己的觀點而已。
《摩訶婆羅多》的意思是「偉大的婆羅多族」。印度在擺脫殖民地地位獲得獨立後規定國名叫做「婆羅多」。這是「婆羅多族居住的地方」的簡稱,是印度的傳統名稱之一,它的來源就是這部史詩。現代印度人認為《摩訶婆羅多》是他們的民族史詩。這部詩裏面的許多人物和故事是印度人民非常熟悉的。一般老百姓雖然不能直接讀梵語的原書(不過古代人民可能聽得懂這樣的不太難的文言詩歌),可是從迎神賽會、節日的史詩演唱中,從無數的詩歌、戲劇、舞蹈和其他文學藝術形式中,從現代語言的翻譯本、改寫本中,仍知道它的內容。其實我們應說,《摩訶婆羅多》本來是民間文學藝術創作的一個總結,由許多知識分子在古代一個長時期中加上自己的觀點寫下來的,因此它的內容在人民中間仍然存在著、發展著,而書面的結晶又對口頭文學有著影響。這樣說大概更加符合事實。「一個人旅行全印度,看到了一切東西,可是除非他讀了《羅摩衍那》和《摩訶婆羅多》(至少是要讀過一個好的譯本),他不能了解印度的生活方式。」這話並不完全是誇張的說法。
《摩訶婆羅多》原書是一部極長的詩。它相當於《羅摩衍那》的四倍。照印度的計算方法,它大約有十萬「頌」。一個「頌」等於我們的四行詩,所以照樣分行譯出來就會有四十萬行左右。全書分成十八篇,各篇有長有短。每一篇中又分成一些章,用另一些篇名分別概括這些章的內容。原書的十八篇列表如下︰
(1)始初篇 (10)夜襲篇
(2)大會篇 (11)婦女篇
(3)森林篇 (12)和平篇
(4)毗羅吒篇 (13)教誡篇
(5)斡旋篇 (14)馬祭篇
(6)毗濕摩篇 (15)林居篇
(7)德羅納篇 (16)杵戰篇
(8)迦爾納篇 (17)遠行篇
(9)沙利耶篇 (18)升天篇
這一部大史詩的作者是誰﹖傳統的說法是廣博仙人(毗耶沙)。這顯然是不可靠的。照現在流傳的大史詩看來,它不可能是一個時期一個作者的作品。大概是在很古的年代裏有一首口頭流傳的歌唱一次大戰的史詩,後來許多古代傳說都被包容進去了。再後來,許多人利用這首詩來保存並宣傳文化知識和當時所需要的理論、觀點,因此又不斷增加新的成分。由於時代久遠,社會基礎和人與人的關係有了根本改變,許多本來不成問題的事成了不可理解的和不能容忍的,於是又有人以新時代的觀點來說怪統的已經神聖化了不可更改的故事。這樣長的詩歌顯然不能一次連續唱完,勢必分段分節來唱,因此書中出現了許多重覆和矛盾。現在印度的這部大史詩的傳本很多,彼此互有不同。這可以證明,原書本來是帶有流動性的長時期的集體創作。連最古的部分大概也經過長久的不止一人的修訂。
照這樣看,這部大史詩的年代應該隨其中的成分而定。書裏有很古的社會現象,例如兄弟五人共一妻,男的入贅生下兒子又走,氏族血統照母系算等等。這說明原來的史詩核心記錄了上古母系氏族社會還未完全消亡時的一個歷史傳說。這本是一首戰爭史詩。現在的每篇詩的開頭都有一節同樣的詩說,敬禮天神以後就高唱「勝利」,因此有些人以為這史詩本來的名稱是「凱歌」(勝利)。到發展成為一首巨型長詩時,詩題大概是「婆羅多」(婆羅多族之歌),再擴大才變為《摩訶婆羅多》(偉大的婆羅多族之歌)。除了顯然可以證明是後來增加的成分以外,照全詩所表現的社會和政治情況看,還是在氏族轉變為奴隸制國家的過程之中。詩中所謂「國王」實際只是在不同的社會發展階段上的部落酋長和開始掌握權力的王族奴隸主。雖然詩中說般度族和俱盧族同屬婆羅多族,但雙方的情形是很不一樣的。看來所描寫的不僅是許多部落之間的一場大戰,而且是時代矛盾的一次尖銳衝突。雙方對於男女的社會地位,對於血統和社會關係,對於「王位」的繼承權利,對於戰爭中應守的規則,都有不一致的了解,甚至相反的看法。經濟上還沒有城巿和鄉村的明顯對立,沒有商業的交換,只有聚集居住的「城巿」和分散居住的「森林」。財產主要是牲畜,土地和農業的重要性還不十分顯著。軍事上技術雖有發展,但武器仍然是杵和弓箭為主,武士作戰要乘笨重的戰車。政治制度和階級關係還不鮮明。持國王的兒子難敵也被稱為「國王」(本書中照一般的人習慣稱為「太子」,只有少數幾處稱國王。),而老王對兒子並無權力,族中最年長的毗濕摩也不能支配青年,反要服從他。一般居民是自由人。同時,奴隸已經出現。社會上分化出來的武士(剎帝利)和祭司(婆羅門)分掌軍事和文化,已經形成了自由人中的特殊等級。不過「婆羅門」還可以作戰,車夫的兒子也能成為武士,分別不像後來那樣僵化。不能確切證明主要生產勞動是由奴隸進行,但可以判斷,當時的印度廣大地區中有各種各樣的氏族部落和國家,其中有野蠻的氏族被稱為「羅剎」、「藥叉(夜叉)」、「犍達縛」等等,也有較高級的部落,還有初步形成階級統治、脫離氏族約束、鄙視女性、掌握奴隸的地區如象城,其代表人就是被斥為貪心極大的難敵。以上這些是大史詩的骨幹故事所表現的情況。適應這些複雜情況的道德標準也互不相同。因此,氏族、部落、國家的衝突包含著社會制度和意識形態的衝突。這種矛盾在一次毀滅性的大戰中得到解決。
時代繼續發展,在宗教支配下的社會道德標準也在改變。《摩訶婆羅多》大史詩不能不在形成以後受到新時代的知識分子的修正補充。印度教分成一些教派,最流行的有兩派。一是崇拜毀滅之神大自在天(濕婆)的一派,另一派是崇拜遍入天(毗濕奴)的。這兩派並不是直接互相敵對矛盾的,而是各有社會基礎,代表著不同傾向而互相補充的。古代印度長期存在著原始的農村公社作為國家的基層組織。王國分立的時代比較久長,統一的大帝國很少能鞏固下來。因此反映人間情況的天上的神的關係也是如此。宗教中沒有統一的控制一切的上帝,而只有各種不同的神。但是統一的要求是有的。崇拜大神遍入天的一派創造了大神下凡的理論,後來集中表現在《薄伽梵往世書》裏。這種理論把《羅摩衍那》中的英雄羅摩和《摩訶婆羅多》中的英雄黑天都看作遍入天的化身,利用普遍流傳的史詩作為宣傳工具。這樣,大史詩本是教導王族、戰士、國家統治者的世俗的書,加上了婆羅門祭司所需要保存的文化內容,又加上了遍入天一派的宗教和哲學的理論;於是詩中的主角之一黑天,便由酋長、軍師、戰士升格為說教者和大神的化身,而《摩訶婆羅多》和《羅摩衍那》一樣,成為宗教的聖典了。這一變化的完成可能已在公元開始前後不久。這以後還有枝節的補充修正,但現在流傳的大史詩的形像已經確定下來了。根據現存傳本校勘推定出來的大史詩面目只能到這一階段為止。
現在對本書中涉及的印度神話、社會情況和思想作一些說明。
神有兩大類。一是「吠陀時代」的神,一是後來印度教中的大神。
「吠陀時代」的神反映生產力低下的原始社會中人類的想像。他們最初只是自然力量的人的形象和對上古英雄的模糊回憶的影子。他們只是一些神生不死的人,自由自在享樂、飲酒、作戰。後來這些神中有很多都隨著原始社會消逝了,留下來的還具有原來的名字和性格,但地位遠不如後來的神了。「吠陀時代」的神中最重要的是因陀羅。他被稱為「天神之王」,實際上他對其他的神毫無統始的權力,不過是一個酋長的反映而已。這些天神的敵人後來總稱為「阿修羅」,他們彼此之間經常作戰。這明顯是古代氏族的神化。天神雖然號稱威力很大,但並不能對人施行權力,往往還需要人間的幫助。他們的行為,用後代的眼光看,常常是很不道德的。在史詩中出現的這一類的神有因陀羅、火神、風神、太陽神等。他們名義上是神,實際上是人,跟我們平常所謂神很不一樣。
印度教的大神有三個。一個是大梵天,是創造之神。他有四個頭,騎一隻天鵝,創造了世界,可是威力並不很大,只能掌管創造。一個是濕婆,有時用「吠陀」中的同性質的神名叫他「樓陀羅」。他的稱號很多,我們可以只稱他為「大自在天」。這是個毀滅之神。他有三隻眼睛,一柄三股叉,騎一頭大白牛,頭上有新月做裝飾,頸上圍著一條蛇。模仿男性生殖器的石像是他的象徵。這是很古的生殖器崇拜的遺物,後來跟這位大神結合為一了。現在印度人還很普遍地崇拜他。他是苦行之神,終年在喜馬拉雅山(雪山)上修道,不大管人間的事,只是有極強大的降魔威力,其他一切神都比不上他。他又是舞蹈之神。他的妻子是雪山神女(喜馬拉雅山的女兒)。這位女神有兩個降魔化身,一是難近母,一是時母(迦利女神),形象都很兇惡,跟她本來的美女面貌完全兩樣。東印度的人崇拜這位女神的降魔形象的很多。他們兩人的兒子是戰神鳩摩羅,他有六個頭,十二隻手臂,騎一隻孔雀。還有個兒子是群主,是象頭人身的矮胖子,騎一隻老鼠。另一個大神名叫毗濕奴,或譯作遍入天,稱號極多。那羅延也是他。他是保護之神。他的特點是下凡救世。他有十次下凡化身為動物或人。主要的化身是一次下凡成為羅摩,一次下凡成為黑天。羅摩的事蹟全部在《羅摩衍那》裏敘述了。黑天的事蹟卻不全在《摩訶婆羅多》裏。《薄伽梵往世書》寫的就是遍入天十次下凡的故事。那裏面寫黑天本是一個牧童,後來才成為英雄。牧童黑天的故事更為人所喜愛。《摩訶婆羅多》裏的黑天只因傳授了《薄伽梵歌》才顯示出自己的神性。遍入天有四隻手,拿著神螺、神盤、神杵和蓮花,在大海中躺在一條巨蛇身上。他的妻子是吉祥天女,象徵財富。大梵天、大自在天、遍入天,這三位大神被現代印度教徒看作一體,代表宇宙的創造、保全、毀滅三個方面。
「吠陀」的和印度教的神顯然是屬於不同時代的。社會發展了,國家權力擴大了,階級鬥爭激烈了,新的神便應人的要求出現,威力更大,可以降魔拯救世界,甚至下凡來做英雄和說教者了。
此外還有一些小神仙,名目很多,犍達縛、持明、婆藪等都是。他們彷彿是半人半神的異族。還有羅剎、藥叉(夜叉)也是這一類。這似乎是指野蠻的氏族。
仙人是在印度傳統信仰中佔很重要地位的一種人。一般說,他們都是修道的人。他們修煉種種苦行才得到法力,往往被稱為大仙。法力最高的,神和人都怕他。天神因陀羅常派天女去破壞仙人修行,使他得不到法力。仙人的最大本領是能「詛咒」。他運用苦行的力量作出預言,說要出現什麼壞事,就一定會實現,無法逃避。凡人的「詛咒」也有效,但並不能都有仙人的力量那樣大。這些仙人可以運用法力使高山低頭,河水讓路。有個那羅陀大仙是遊行天上地下的特殊的仙人。他經常到處通風報信,作種種預言。有個敝衣仙人是著名好發脾氣詛咒人的。仙人不一定都是單身的,也可以娶妻生子,但在修煉苦行的時候不能結婚,否則修行就要中斷。仙人有時也會死亡。他們跟佛教的「羅漢」、「菩薩」,道教的神仙,有些相同,又有些不同。他們生活在高山上或森林裏,採集野果和根菜、養牛飲牛奶、祭火、念經、著書、傳道。這樣的人是真實的,法力是想像的。印度社會中有這樣一種人,到現在還沒有絕迹。他們修的苦行很奇怪,常常絕食。修煉的方法叫做「瑜伽」,也有很多種,有的好像一種體育鍛煉,有的完全是精神鍛煉。最普通的是打坐;打坐到一定程度,彷彿睡著了,叫做「入定」。打坐有種種姿勢、種種名目。這些隨佛教傳到中國,就是和尚所謂「坐禪」。「禪」是個印度字的譯音,意思是集中注意沉思默想。
一般說,仙人實際是保存並傳播傳統文化的人。他們可以在森林中建立道院,收門徒。門徒稱為「青年修道人」,不結婚,稱為修「梵行」。門徒如果堅持修道下去,可以成為仙人。不然的話,也可以學完了道回家去結婚生子,到了老年再來森林修道,成為「林居者」,最後做「出家人」。這樣被認為人生的正常途徑。學道、家居、林居、出家稱為人生四階段。自然,不照這程序,青年或中年出家也可以。門徒要侍候老師,但不必出錢養老師,只要和老師共同生活,到學道成功以後再送禮給老師作酬謝。他們的生活靠自己,也往往靠國王的「供養」。國王需要他們的文化,又害怕他們的法力,常承認一些仙人作為大師。有的大師到宮廷中去做國師,有的像「教師爺」,有的成了國王的祭司,這些一般都不再算是仙人了。仙人是不擔任世俗職務,沒有職業的;他們的職業只是修行傳道。朝拜聖地也是他們要做的事,但平常人朝拜聖地的更多。聖地極多,往往是在河流(特別是恆河)沿岸直到喜馬拉雅山上。傳說中古代仙人住處往往成為聖地。最初,「吠陀」經典的作者被稱為仙人,後來,傳授經典的、修道的,都成為仙人了。自然,也有並無文化而只有「法力」的仙人。這樣的文化教育方式在印度流傳了幾千年,佛教的「叢林」(森林,在中國成為廟宇的別名)、「羅漢」、「菩薩」(指著書和修道的,其他是另一類型)也是這一傳統的另一形式。現在印度山中還有這樣的道院和仙人。印度民族主義革命領袖甘地有一個住的地方被稱為道院。現代印度大詩人泰戈爾創辦國際大學時,在樹林中上課,這也被認為現代的道院。甘地和泰戈爾雖沒有仙人之名,但是甘地的稱號「聖雄」,泰戈爾的稱號「師尊」,都是仙人稱號。泰戈爾的父親的稱號就是「大仙」。由此可見,關於古代仙人的傳說是有現實背景的,而這種傳統到現在還沒有完全滅亡。當然,今天那些還保留只適合古代社會的道院的極少數仙人是與世隔絕,等於不存在了;但是有些帶有新內容和新形式的道院還在起著作用,好像中國以前的私塾。
除了上面說的自己修道的和住道院傳道的仙人以外,還有一種遊行教化的人。這有兩類不同情況。一是像佛教的「頭陀」、「行者」一樣,乞食為生,遊行而不教化。另一類是在社會中生活,依靠「乞食」(或者說「受供養」)過活,同時向人傳教,做無定居的老師。這都和仙人相似。不同的是前面說的兩種仙人定居於一般社會生活之外,這兩種人卻是參與在社會生活之內而無定居。本來仙人只是前面那樣的,而後面這樣的叫做「沙門」。我們通常所說的「沙門」專指佛教和尚;在印度「沙門」、「和尚」並不都是佛教的。仙人一般是「婆羅門」家族出身,「沙門」並不要求是「婆羅門」出身。兩者所傳的教義也是對立的。後來,兩者互相轉化,「沙門」有廟宇住,有帝王供養,「婆羅門」也往往遊行教化了。印度的佛教衰亡以後,「沙門」差不多成為歷史名詞了。於是不論什麼教派的出家修道的人,不管是否傳道,都被認為出家人。在這部大史詩中,「沙門」的教義(首先是「戒殺」,即「非暴力」)雖然出現,可是沒有提到「沙門」,給王族作祭司和老師的仍是「婆羅門」仙人。「沙門」這樣的傳統現在印度還有。甘地的生活,尤其是他在村莊中遊行教化,宣傳提倡「非暴力」(即「戒殺」擴大為「不害」,不傷害人)的鬥爭,還是運用了人民所熟悉的仙人和「沙門」的傳統。
祭祀是婆羅門仙人的重要工作。最初是簡單的,只是在火裏澆奶油,念經誦咒。後來生產力提高,祭祀發展成為大規模的典禮。有時國王還舉行特殊的「王祭」、「馬祭」等以顯示強大,擴充勢力。統治者舉行祭祀,婆羅門仙人藉此得到大量的報酬,叫做「布施」。「布施」後來經仙人們大力歌頌,成為重要的德行;「布施」不只在祭祀中,接受「布施」的也不限於仙人了。佛教徒也稱讚「布施」,不過不是祭祀中的,佛教反對這樣的祭祀。
仙人的語言既有異乎尋常的力量,所以除了預言壞事的「詛咒」之外,還可以預言好事,叫做賜「恩典」。表示願望求福便是求「恩典」。在史詩中看來,好像賜「恩典」多半是天神的事,而發「詛咒」多半是仙人的事,彷彿彼此有點兒分工。至於個人起的誓,那叫做「誓願」,也有約束的力量,說到必須做到。
祭祀、苦行、「詛咒」、「恩典」都是生產力低下時人類想控制自然力量的願望的產物。那時人類生活很困難,很不穩定。人們在狩獵、遊牧、耕種等生產活動和日常生活中經常遭遇自然力量的危害;因此,想像出天神來,向他們祈福。這是對自然屈服妥協的一方面。另一方面,他們又想出一些辦法來對自然進行鬥爭。有些是實踐中得來的有效的科學技術,有些是幻想出來的巫術。因為當時的人還不能很快認識並使行動符合自然界的客觀規律,所以各種辦法效果往往不穩定,不能經常確切判斷那樣一定有效。因此巫術和技術時常相混。到社會上出現一些通曉和執行這類巫術的人時,這些事就神祕化起來,這些人就成為當時有文化的人。他們和掌握了戰爭技術的有「武化」的人,在生產力提高、有可能靠剝削別人勞動來生活的時候,就在氏族和公社中奪取權力。社會分工轉成了階級分化。這些有文化的人宣傳祭祀和苦行的控制自然的力量,宣傳所念的經咒的力量,一直到宣傳他們所特有的語言的力量,說這是生產和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支配力量,藉此增加自己威望,鞏固自己地位。這兩種人利用氏族社會遺留下來的重視氏族血統的思想,把這些特殊社會功能和社會地位跟血統結合起來,叫做「種姓」,極力加以鞏固。最初,「種姓」只大致分為四個︰「婆羅門」是掌握文化的祭司和巫師,「剎帝利」是執掌武器從事戰爭的王族,他們結合起來掌握統治權力。大史詩中的主要內容便是描述他們的活動。一般的公社中的自由人民稱為「吠舍」。這和前兩種都算是上等人。從事體力勞動只管生產的人叫做「首陀羅」,被認為下等人。算在公社成員以外的奴隸、俘虜和外族,被認為賤民和野人,不算在「種姓」以內。這是最初階級分化時的情況,是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文化、武力和生產,彼此分裂而社會上出現等級、階級時的情景。後來,農村公社的組織形式在印度雖然長期存在,可是整個社會不斷發展,「種姓」制度表面上維持原來劃分的形式,實際內容卻日益複雜,常有變化。在西方殖民主義侵入印度以後,公社完全瓦解,連形式也不再存在了。整個社會生活起了根本的變化。但是「種姓」的殘餘還存在,到今天還起著阻撓社會前進的反動作用。當然,這早已不是史詩中描寫的那樣的「種姓」了,可是人們的意識上還認為是傳統的東西原封未動。
這部大史詩儘管來源出自民間,而且包括了很多民間傳說,但是它卻掌握在婆羅門、剎帝利的手裏,經過他們(主要是婆羅門)的加工,以描寫和傳播他們所關心、所需要的東西為主要內容,染上了他們的片面的色彩。就現在的大史詩說,它一方面是重要的古代印度歷史、文化、文學的寶庫,另一方面也是古代印度的一部《資治通鑒》。它具有人民性,同時也有反動、落後的方面。
原書裏包含的宿命論的觀點,有許多顯然不是故事本身必然具有的,而是編纂者或加工者的思想。原書中還有些透露人民要和命運對抗並戰勝命運的思想。生死「輪迴」(即死後再托生)的思想,天堂、地獄的想法,「報應」的理論,都隨佛教傳到我國,是大家都知道的。不過「報應」的理論需要略加說明。這是宿命論的一個發展。本來命運是神祕不可捉摸的,可是後來發展出一種理論(主要是佛教的),說命運並沒有主宰者,只是一種必然規律。做什麼事就有什麼結果,有了行為(叫做「業」)不能不負責任,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可是有些事明明不見同類的報應,怎樣解釋呢﹖於是聯繫起「輪迴」的理論,認為死後再生,還要受報,所謂「若是未報,時辰未到」。這樣想法,一方面雖然在某種程度上改變了人對命運的消極順從的態度,另一方面又使人屈服於當時的環境,仍然把它當作過去行為的「報應」,無法改變。所以歸根究底,這種理論是教人不要反抗而遵守當時社會的道德規範,是服務於統治階級的理論。大史詩的故事中不少是並不符合這種理論的,但是編纂加工的人卻作了很多這樣的解說。這種論點在現代印度還很流行。
大史詩裏廣泛宣傳了「正法」的思想。它所指的是當時社會制度所規定的每一社會成員的社會地位和職責,首先是本「種姓」的職責。這是企圖使社會制度永久鞏固的統治階級的理論。大史詩的故事裏有一些表現社會制度變革時期新舊「正法」矛盾衝突的情況,有一些是個人要求和社會規定相矛盾衝突的情況,也有一些是符合原來的「正法」而為後來另一社會制度下的人認為不合後來的「正法」的情況。大史詩的編纂者、加工者都用「正法」理論加以解釋,並宣傳自己的「正法」觀點。改寫的人又用自己的觀點使古代的「正法」理論符合於他所認為合理的現代的要求。我們知道,社會的道德標準是隨時代、階級而不同的。「正法」的理論是抽象的,空洞的;問題在於具體的內容和實質。
《摩訶婆羅多》的時代離我們太遠了。它本是許多來源不同、性質不同的故事結集,後來經過更發展了的社會中的文人的編纂加工,現在我們看到的又是根據現代印度人改寫本而寫的故事提要。書中的許多情況是古代的,但又跟現代印度社會生活氣息相通。我們要記住這些,才能正確欣賞它,而又不為其中的矛盾所迷惑,更不致陷入其中所宣傳的思想而不自覺。
〔參考資料〕 金克木《梵語文學史》、《印度文化論集》;周祥光《印度哲學史》。
碧巖錄
十卷。北宋‧圓悟克勤編。又稱《佛果圓悟禪師碧巖錄》、《圓悟老人碧巖錄》、《圓悟碧巖錄》、《碧巖集》。收於《大正藏》第四十八冊、《禪宗全書》第八十九冊。為禪宗最具代表性的公案評唱集,屬四家評唱語錄之一。
本書是佛果圓悟於宋徽宗政和年間(1111~1117)住持湖南澧州夾山靈泉禪院的時候,根據雪竇重顯(980~1052)的《頌古百則》,加以評唱,又經過他的門人編集而成的。夾山是善會禪師在唐懿宗咸通十一年(870)開闢的道場,在開闢之後,有僧問善會︰「如何是夾山境﹖」他答道︰「猿抱子歸青嶂裡,鳥銜花落碧巖前。」禪意詩情,極為濃郁,因而傳誦一時,夾山也被禪師們稱為「碧巖」。佛果把他的評唱集取名為《碧巖錄》(或稱《碧巖集》),原因就在於此。
雪竇《頌古百則》所依據的掌故,除絕大部分取自禪宗公案外,又引用《維摩》、《楞嚴》、《金剛》等經,而且是以雲門宗的公案為重點的,這從下列各則公案的統計上可以窺見一斑︰雲門文偃十四則,趙州從諗十一則,百丈懷海四則,馬祖道一、雪峰義存、南泉普願各三則,《楞嚴經》、文殊、巴陵顥鑒、鏡清道怤、南陽忠國師、智門光祚、仰山慧寂、風穴延沼、投子大同各二則,其餘如《維摩經》等都是一則。
雲門文偃的禪風,法眼文益在《宗門十規論》裡以「函蓋截流」四字稱頌他,雲門一宗的特色,也不外乎此。「函蓋」即雲門三句語的「函蓋乾坤」,緣密(文偃的門人)頌云︰「乾坤並萬象,地獄及天堂,物物皆真現,頭頭總不傷。」這是就體上說的。「截流」亦即三句語中的「截斷眾流」,緣密頌云︰「堆山積岳來,一一盡塵埃,更擬論玄妙,冰消瓦解摧。」這是就用上說的。體上一切現成,用上纖塵不立。雲門說法,變化縱橫,總不出此範疇,而在《雲門廣錄》中約占篇幅二分之一的「代語」,正是體現了這種意旨。不過用法眼的標準來看雲門的語句,有時不免於「任情直吐,多類於野談,率意便成,絕肖於俗語」(《宗門十規論》),他的法孫智門光祚就有所改進。在智門幼的語錄裡,簡單率意的代語較少,清新文雅的語句較多,如智門頌文殊白椎的公案云︰「文殊白椎報眾知,法王法令合如斯。會中若有仙陀客,不待眉間毫相輝。」格律聲韻都很工穩,比雲門所作偈頌愈見功力。雪竇重顯是一個有文學素養的人,他受了智門的薰陶和當時著名禪師如汾陽善昭等人的影響,無論上堂、小參、舉古勘辨,所用語句,都注意修辭,而尤以《頌古百則》為叢林所重。頌古的意旨,不出「函蓋截流」的精神,而用事行文,大都有所依據,如頌文殊白椎公案云︰「列聖叢中作者知,法王法令不如斯。會中若有仙陀客,何必文殊下一椎。」這一首偈頌,用了智門的韻和語句,字面上雖似立意相反而更為顯豁輕靈,這或者就是為叢林稱重的原因所在。
佛果圓悟生在雪竇稍後,而屬於臨濟宗的楊岐派。楊岐方會的禪風,《續傳燈錄》卷七說他「提綱振領,大類雲門」,所以臨濟宗的圓悟根據雲門宗的《雪竇頌古百則》加以評唱,乃是十分自然的事情。圓悟悟道因緣,據《續傳燈錄》卷二十五說,是從「頻呼小玉元無事,祇要檀郎認得聲」,兩句所謂小艷詩悟入的,悟後偈語深得詩中三昧,可見他也是一個富有文學素養的人。他對雪竇《頌古百則》的評語道︰「雪竇頌一百則公案,一則則焚香拈出,所以大行於世。他更會文章,透得公案,盤𥖁得熟,方可下筆。」真是傾倒備至,因而在每一則公案和偈頌的前面加一段提綱式的垂示,又在公案和偈頌的每一句下面繫以短小精悍的著語(夾注),然後分別在公案和偈頌後面加上評唱,成為首尾非常完全的著作,對於參究學人的啟發作用是相當大的,所以當時有人稱為「宗門第一書」。
不過,自從《碧巖錄》問世,宗門派別逐漸傾向於合流,而「禪機」也逐漸融化於「詩境」,變化不可謂不大,所以比較保守的心聞曇賁憤憤地說︰
「教外別傳之道,至簡至要,初無他說,前輩行之不疑,守之不易。天禧間雪竇以辯博之才,美意變弄,求新琢巧,繼汾陽為《頌古》,籠絡當世學者,宗風由此一變矣。逮宣政間,圓悟又出己意,繼之為《碧巖錄》。彼時(中略)寧道者、死心、靈源、佛鑒諸老,皆莫能回其說;於是新進後生,珍重其語,朝誦暮習,謂之至學,莫有悟其非者。痛哉!學者之心術壞矣。紹興初,佛日入閩,見學者牽之不返,日馳月騖,浸漬成弊,即碎其板,闢其說,以至祛迷援溺,剔繁撥劇,摧邪顯正,特然而振之,衲子稍知其非而不復慕。」(《禪林寶訓》卷四)
這一段文字當中提到的佛日,就是圓悟的大弟子大慧宗杲(1089~1163)。元仁宗延祐四年(1317)徑山萬壽寺(在浙江餘杭縣,大慧也在那裡做過住持)住持希陵〈碧巖錄後序〉云︰「大慧禪師因學人入室下語頗異,疑之,才勘而邪鋒自挫,再鞠而納款自降,曰,我《碧巖集》中記來,實非有悟。因慮其後不明根本,專尚語言,以圖口捷,由是火之,以救斯弊也。」這大概是當時的事實,「火之」,就是把《碧巖錄》的木刻版燒掉。不過在元成宗大德四年(1300)三教老人的〈碧巖錄序〉云︰「圓悟顧子念孫之心多,故重拈雪竇頌;大慧救焚拯溺之心多,故立毀《碧巖集》。釋氏說一大藏教,末後乃謂不曾說一字,豈欺我哉。圓悟之心,釋氏說經之心也;大慧之心,釋氏諱說之心也。禹稷顏子,易地皆然,推之挽之,主於車行而已。」此外,大德九年周馳的序、大德六年淨日的跋等,對於圓悟和大慧的論調,和三教老人所說的大致相同,《碧巖錄》從此就成為「叢林學道詮要」,而模仿《碧巖錄》的著作,如元代從倫評唱投子義青的《頌古百則》,稱為《空谷集》,元代行秀評唱天童正覺的《頌古百則》,稱為《從容庵錄》等,層出不窮。宋、元以後的禪風也都沒有跳出這個窠臼。所以《碧巖錄》全文雖不過十二萬字左右,在中國佛教史上,則是一部對於禪風轉變有深遠影響的著作。(巨贊)
◎附︰王進瑞〈碧巖錄解題〉(摘錄自《現代佛學大系》{9})
《碧巖錄》的內容構造
《碧巖錄》是以雪竇禪師所著的「百則頌古」作底本。這底本裏面有一百則的公案。在每則公案後面有頌古,所以其內容僅有「本則」及「頌古」而已。圜悟禪師即在每則公案的前面,講一段「垂示」。在每則「本則」及「頌古」的各句下,下了「著語」,又在「本則」及「頌古」後面作一段「評唱」。所以《碧巖錄》的內容是由一百則的古則公案,及每則公案均有「垂示」、「本則」、「頌古」、「著語」、「評唱」五種文章所構成的。
「垂示」是圜悟禪師把每則公案的重點提醒弟子們注意的,所以稱作「垂示」或「示眾」。如果能注意到垂示的要點,即可能把握該則公案的關捩子,很容易透過本則的關卡。
「本則」是雪竇禪師從一千七百則古則公案中選出一百則最精彩的公案,其內容都是古聖先賢的言行。首先有一字「舉」字,其意思是「有這樣的話,我舉出來給你們看」,所以另外也叫做「話頭」。
「頌古」是歌頌古則公案的詩。因為這段偈頌是歌頌前面的古則公案,才叫做「頌古」。這是雪竇禪師的傑作,他的見識,他的才華都盡在此頌古裏面可看得出。為什麼雪竇禪師不用長行,即普通文章來闡揚前面的古則公案,而用偈頌──詩的方式來做。這就是因為禪理很難講,自古道「說似一物即不中」,用長行直直寫,不如用詩用頌來表達,比較含意較深,能啟發學人的靈感所致。
「著語」又名「下語」,就是在「本則」及「頌古」裏面各句下所註的細字。有的時候數字,有的時候僅一字。這是圜悟禪師以他的見識所下的短評,內容非常有力,有寸鐵刺人的氣概。內容有冷嘲、有熱罵、有反語、有逆說,非常有趣。
「評唱」是在「本則」及「頌古」的後面所附的文章。有的時候非常長,這也是圜悟禪師老婆心切的表現。這段文是對本則或頌裏面所有的因緣故事,詳細講解其有關事情,而且作一個概括的總評論,以便啟發開導學人的見地。
以上是本書《碧巖錄》的內容,至於題名「碧巖」二字是圜悟禪師所住夾山靈泉院方丈室所掛匾額的題字。原來夾山靈泉院是唐‧咸通十一年(870)由善會禪師所開創的。方丈的匾額也是由善會禪師所住時代以來留下來的。
據《景德傳燈錄》第十五卷,澧州夾山善會禪師傳有這樣的記載︰「有人問︰如何是夾山境﹖師曰︰猿抱子歸青嶂裏,鳥銜華落碧巖前。」其「碧巖」二字的來源即在此。
《碧巖錄》的流通史
據《碧巖錄》裏面,關友無黨所寫的後序有這樣的︰「圜悟老師在成都時與諸人請益其說,師後住夾山道林復為學徒扣之,凡三提宗綱,語雖不同,其旨一也。門人掇而錄之,既二十年矣。」等語。可見這部《碧巖錄》是圜悟禪師住成都昭覺寺、夾山靈泉院、湘西道林寺等三處,前後二十年間為了門人的請益所講,由門人等所記錄集成起來的。據傳記圜悟是在宋徽宗崇寧年間歸省,崇寧五年改元大觀,大觀四年改為政和,政和七年改為重和,重和一年再改為宣和,宣和七年,靖康一年,建炎四年,這是南宋改元的經過,無黨寫後序是宣和乙巳年即宣和七年,是西元1125年。溯算二十年前即是崇寧五年圜悟晉山昭覺之年,以上證實了無黨所寫的情形沒有錯誤。無黨所寫後序裏面,說本書由門人記錄所成。師(指圜悟)未嘗過問。照這樣可以瞭解,圜悟祇是隨便在於提唱時所講,並無意向編輯成冊,所以未嘗過問其內容。亦正是因為如此,各弟子間的記錄中料必有所不同。據弟子普照所寫的前序中才有「道友集成簡編」等語,就是說由眾弟子集合互相討論對校後制定其統一內容,然後於宣和七年(1125),至建炎二年(1128)中間所出版的。宣和七年是無黨寫後序的年,建炎二年是弟子普照寫前序的年,正是圜悟於西元1135年以七十三歲入寂的前七至十年間的事。
《碧巖錄》出版後,當然很受學人歡迎。可以說風行一時,使洛陽紙貴。這埋下了以後被大慧禪師火炬的厄運。甚麼時候被大慧燒毀,其確實的年代在文獻上並無明文記載。據〈重刊圜悟禪師碧巖錄集疏〉文中說︰「學人機鋒捷出,大慧密室勘辨知無實詣,毀梓不傳。」又徑山住持比丘希陵所寫的後序中亦這樣說︰「後大慧禪師因學人入室下語頗異,疑之,纔勘而邪鋒自挫,再鞠而納款自降,曰︰我碧巖集中記來,實非有悟。因慮其後不明根本,專尚語言,以圖口捷,由是火之以救斯弊也。」大慧是圜悟的得意大弟子,宋徽宗宣和六年(1124),大慧三十六歲時參圜悟,翌年大悟。並接受圜悟將其所著《臨濟正宗記》付囑。大慧號宗杲,大機大用的人。據傳眼光烱烱,談論風發,說道說禪,縱橫無敵。宋朝時代最傑出的一位法將。董徑山時慕道前來雲集的學徒曾達二千人,可見其道風之高,聲譽之隆,不亞於其師圜悟。當時與朝內的大官碩儒,如張商英、張九成、馮濟川、李光、呂本中、李邴等交誼甚篤,亦正是因為如此,纔被奷臣秦檜所忌。大慧五十三歲宋高宗紹興十一年(1141),被奪去衣牒,流放於衡州、梅州二地前後十五年。至紹興二十六年始奉特赦恢復僧衣,住明州阿育王山。像大慧這種大機大用的人,勘驗學徒亦非常嚴格。曾發見學徒所答,非其實悟,總是出自《碧巖錄》的模倣。認為長此以往,參禪將變成虛有其表,為了挽救臨濟禪的弊害,毅然將其師圜悟的傑作《碧巖錄》付之燒毀,並禁止其流傳。三教老人在《碧巖錄》前面序文中這樣說︰「圜悟顧子念孫之心多,故重拈雪竇頌。大慧救焚拯溺之心多,故立毀碧巖集。」同是為了子孫好,所做雖然相反,其心即一。
大慧燒毀《碧巖錄》的年代,因無明文可稽,祇有推測。我推定為宋高宗紹興七年至紹興十年,即西元1137至1140年之間,距《碧巖錄》之成書流傳,宣和七年(1125)至建炎二年(1128),僅隔十二年左右,就被大慧扼殺其流傳的命運。我所推測上述年代的理由是這樣的。大慧於三十六歲時始參圜悟,三十七歲大悟後仍親隨圜悟,圜悟在世中大慧縱是得意大弟子,亦不敢在其師在生中公然燒毀其二十年間所成的傑作並禁止其流傳。圜悟於七十三歲入寂後,大慧於翌年宋高宗紹興六年,始在其所住泉州雲門庵接到訃聞。到此為止,可看做大慧不敢燒毀。有一說,謂大慧於泉州時燒毀,但是我不大相信,因為從地理及人事環境等來推想,大慧的行動必在人事集中地理適當的地點燒毀,纔能達成其燒毀及禁止流傳的目的。如在泉州的小地方做這種事是難達到其目的的,所以此說不足採信。
大慧於高宗紹興十一年,被秦檜誤認為張九成同黨,乃奏請奪其衣牒,流放於衡州、梅州前後十五年。雖然高宗紹興二十六年恢復僧衣並董阿育王寺,但年已六十八高齡,距其入寂孝宗隆興一年(1163)世壽七十五歲,僅七年而已。纔被釋放,氣焰氣力當然較衰,且又高齡,接受學人亦較少,在此時期可能不會有燒毀《碧巖錄》的行動。
除了上述二段時期以外,即自高宗紹興七年至紹興十年,即大慧董徑山中間四年,領眾自一千增至二千,大振宗風,被譽為臨濟再世,年當壯年,氣力、氣焰銳不可當,接受學人尤多的時期,才有燒毀《碧巖錄》的可能。
《碧巖錄》自被大慧燒毀以後,百餘年間即不再禪林間公開流行。各地叢林中雖然尚存有一些零本,卻不能如以往一樣流行的原因可能是這樣的︰第一、當時的大慧可以說是在臨濟宗中最高的權威人物,大慧既然公開燒毀這本書,大慧的徒子徒孫當然再不敢偷看殘餘的書或寫本。至於其餘的禪侶亦凜於大慧的權勢不敢公開傳遞,有的是偷偷摸摸傳寫而已。第二、自大慧燒毀以後,師父勘驗學徒時自然會提高警覺,不能再讓學徒以《碧巖錄》的記誦欺瞞過關,留著《碧巖錄》再無用處。
良書究竟不會埋沒長久的,據《碧巖錄》前後序所記載,有嵎中張明遠者搜集各方面所留存的版本或各種抄寫本,對校後印行。張明遠復刊本書的卷首是這樣的,「宗門第一書、圜悟碧巖集」,兩邊細註「無邊風月眼中眼,不盡乾坤燈外燈,柳暗花明十萬戶,敲門處處有人應」。並註明如此︰「碧巖集標的宗門,真霧海之南針,夜途之北斗也。一炬之後,善刻不存,今多方尋訪,得成都大聖慈寺白馬院趙大師房真本,與江浙諸禪剎所藏本參攻無訛,敬繡梓以壽其傳,得於希有,發於久祕,圜悟心法,了然目前,向上機關,頭頭是道,具眼幸鑒。」其次寫發行所是「杭州北橋北街東嵎中張氏書隱印行」。其文中所寫「得於希有,發於久祕」這聊聊數字,正說明了自大慧燒毀以後一百五十餘年間的辛酸史,這中間是在各禪林中祕密傳寫,不見天日的。
張明遠復刊本書的裏面,有數位名人寫序,前面有方回於元成宗大德四年(1300)所寫的序。據《中國人名大辭典》的記載︰方回,字萬里,號虛谷,安徽歙縣人,宋‧景定進士,累官知嚴州,入元為建德路總管。回初媚賈似道,似道敗,又先劾之,及守嚴州舉城迫降於元,不齒清議,晚乃倡講道學。此序是於紫陽山寫的,紫陽山在歙縣城南,建有紫陽書院,其院記是方回寫的。這篇方回的序是《碧巖錄》復刊後最早寫的序文。
其次是休休居士聊城周馳於元‧大德九年(1305)所寫的序。周馳,聊城人(聊城在山東省東昌府),字景遠,自號如是翁,歷官南台監察御史。其次是三教老人於元‧大德八年所寫的序,三教老人是顏丙的號。其次在《碧巖錄》後面有〈重刊圜悟禪師碧巖集疏〉一篇,作者不詳,又無記年月日。是不是復刊者張明遠所寫,尚待查考。其次是住天童山第七世法孫東岩淨目禪師於元‧大德壬寅年中秋所寫的後序,大德壬寅年是大德六年。其次是徑山住持虛谷希陵禪師於延祐丁巳年所寫的,延祐丁巳年是延祐四年,西元1317年。最後一篇是海粟老人馮子振於同年中元日所題的。
圜悟時代的初版書,僅有圜悟的法嗣普照的序文及關友無黨的後序二篇。張明遠的復刊書即加上以上所列三篇前序及四篇後序,可見世人對本書的復刊期待之大。至於復刊書最早的序是方回於西元1300年所寫,最晚的是希陵及馮子振於西元1317年所寫,其中希陵是迎佛會日即四月八日。馮子振的是中元日,七月十五日,馮子振所寫的是屬於最晚。根據這些前後序來推定本書的復刊年代,可推定復刊書經張明遠四方搜集底本對校了後,西元1300年訂好原稿,才請方回寫序。同年並付諸刻梓,可能因雕刻梓板工作拖到西元1317 年尚未刻成,乃有1317年代的後序插在內。因此本書的出版,當可推定是在西元1317年,即元仁宗延祐四年七月五日以後出書的。
〔參考資料〕 乃光〈碧巖集評述〉(《現代佛教學術叢刊》{12});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下卷;伊藤猷典編《碧巖集定本》(《現代佛學大系》{9})。
禪
佛教的重要修持法。「禪」為「禪那」(dhyana)的簡稱,音譯又作馱衍那,意譯靜慮、思惟修、棄惡。《法界次第》卷上之(下)云(大正46‧671b)︰「禪是西土之音,此翻棄惡,能棄欲界五蓋等一切諸惡,故云棄惡。或翻功德叢林,或翻思惟修。」或謂dhyāna的音譯為禪,意譯為定,梵漢合稱為「禪定」。
禪的起源,可遠溯自印度古奧義書時代。印度的聖者,由於氣候與環境的關係,常在森林樹下靜坐瞑想,此種靜坐瞑想即稱為禪那。在西元前五世紀前後,婆羅門、佛教、耆那教皆以靜坐瞑想為修持方法,而佛教更以禪作為統一心境、斷除煩惱、求達涅槃之重要方法。
印度早期佛教中,八正道之一的正定,或三學中的定學、四禪等,均以禪為修持的首要法門。大乘佛教興起之後,禪的修持遂從自利轉為利他,而成為菩薩行的六波羅蜜之一。及至傳到中國,禪更由一種僅止於修持的方法,發展成為具有獨特思想意義的宗派,此即菩提達磨所傳「教外別傳,不立文字」的禪宗。唐代有牛頭禪、北宗禪、南宗禪等流派,其後並影響及於繪畫、茶道、建築等。
關於禪的種類,《法界次第》卷下分為世間禪、出世間禪。世間禪是根本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為凡夫所行之禪。出世間禪又分為出世間禪、出世間上上禪二者。前者為二乘之共禪,後者為菩薩之不共禪。《注維摩經》卷九謂,禪有大乘禪、小乘禪、凡夫禪三種。宗密在《禪源諸詮集都序》內,分示禪有外道禪、凡夫禪、小乘禪、大乘禪、最上乘禪(如來清淨禪)五種。
在中國,有關禪定的經典譯出甚多。譬如後漢‧安世高首先譯出的《大安般守意經》;其後有東晉‧佛陀跋陀羅譯出《達磨多羅禪經》;後秦‧鳩摩羅什又譯《坐禪三昧經》。此類禪經,大多收在《大正藏》第十五冊內。
◎附一︰張澄基《什麼是佛法》(摘錄)
禪定非佛法中所僅有,印度教及中國的道教,對禪定也都有極深刻的了解和精博的成就。在佛法中解說禪定和智慧的書籍,真是汗牛充棟,這裡只能極概括的向各位介紹,作一個開端。
人類心識的六大病態,雖然其表相與功用,皆互不相同,可是他們卻都有著一個共同的特性︰那就是這六大病態,都是「顫動性的」、「動作性的」和「進行性的」。我想用英文來幫助說明一下︰那是Vibrating,Actingand Progressing 。
「思想」在英文中有很多不同的字,例如Thought、Reflection、Consideration、Thinking……等等。在這些字裡面,我認為Thinking這個動名詞,頗能描寫人類思想的動作性和進行性。在動詞Think後面加了一個ing,使人直接的感覺到思想的流動相。這個波動式的思想流續相,是心識病態的基本相狀。唯有用禪定的方法,去平息這個波動的心流,才能開始談到轉「識」成「智」。人類的流動心識,經過一番平靜的鍛鍊後,就會發生許多質的、和相的變化。以禪定的力量作基礎,再加上抉擇慧,就能漸次伏滅心識的六大病態。普通人的心識是波動的,但入禪定時的心識卻是平靜的。(中略)
禪定原祇是一種特殊的心理和生理現象,並無任何神祕怪誕之處。常人的心理和生理,有其相互的關聯,及相互的影響和作用,自成一套。禪定的心理和生理,也自成一套。不過若以普通人的眼光來看禪定,便認為特殊罷了!
這種特殊的心理、生理狀態,有許多不同的名詞,例如︰「靜慮」、「禪定」、「止」、「瑜伽」等等。每個名詞,都著重在描寫此一特殊心理、生理現象的某一方面。梵文裡所用的Samādhi(三摩地),即是描述禪定的專門名詞之一。現在參照佛法、印度教、中國的道教中關於禪定的敘述解釋,試對「禪定」作如下的定義︰
「禪定是一種特殊的心理生理狀態。在這種狀態下,心理方面的顯著現象,是心注一境,無波動式妄念起伏的現象。生理方面的顯著現象,是呼吸作用,血液循環,和心臟跳動的緩慢、微細,以至於絕對的停止。」
據佛學家們的研究所得︰深的禪定現象,大都是呼吸停止,和心臟跳動停止的。於解釋人身之生理結構,認為消化系統、呼吸系統、循環系統、排泄系統等等,都是為了支持神經系統的作用而設的。神經系統,也祇是為了做精神(或心識)活動的依靠(緣)而已。在入定時,心識已幾乎停止其活動,其時神經系統已不必忙碌地工作去支持它,那麼為了支持神經系統而設的循環系統、呼吸系統和心臟跳動等作用,都變成多餘的了,根本不需要的了!明白了這個道理,對於入定時呼吸停止、心臟停跳等現象,也就不會大驚小怪,或發生淺視的懷疑態度了。
禪定為克治人類心識(思想)六大病態的一種方法,現更進一步向各位簡單介紹禪定的境界及重要的修法。
禪定的三步境界
禪定的境界,在修行的過程中是逐漸改變的。大體講來,可以分為三個階段,或三種境界。
(一)
修定的人,如果精進的話,不需好久,就會覺得在修定的時候,妄念特別多,比平常不修定的時候,還要多許多。同時煩惱特盛,心不能安。這是一般人要遭遇到的第一步境界。這種現象是好的,是進步不是退步。要曉得普通人的妄念,正如瀑流一樣,從不減少,不過在未修定時,自己不察覺罷了。
妄念的瀑流,是一個非常可怕,非常頑固,非常不易調伏的東西。妄念流祇有在修定有了相當進步時,才能覺到,才能覺察出每個妄念的起滅(一個完整的思潮的生滅相)。據說定力較好的修行者能覺察到︰在持一遍觀世音心咒(即嗡嘛呢叭咪吽)時有十個以上的妄念生滅,可見妄念的存在,正像瀑流一樣。《解深密經》上說︰「阿賴耶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怨彼分別執為我。」
足證在我們的潛伏心識中,一切妄念種子的持續不斷,是像瀑流一樣的洶湧澎湃!
(二)
禪定之第二步境界,茲姑且名之為「虛幻境界」。這種虛幻境界,在有些人易顯,有些人卻不易顯。由於生理及心理上此時已皆有變更,所以產生了一般所謂的「幻相」或「幻境」。有些人在定中看見光明,看見夜色,看見佛相、人相、山河大地,以及種種的境界色相。如果此時心生執著,如貪戀某一種景色或感覺,就會出毛病,也就是普通所謂「著魔」。讓我來給各位講一個有趣的故事,這個故事是一位修行很有成就的西藏喇嘛親口講他所經噥一段事實。
有一天,他在定中看見一個蜘蛛,起初很小;後來越來越大,每坐(禪定打坐)必見。起初這蜘蛛離他有四五尺遠,後來越來越近,靠近了他的面孔。最後他看見這個蜘蛛張大了口要咬他,他非常恐怖,於是就唸咒,想用咒力去降伏它,但是毫無結果。於是他就又作慈悲觀,發願以菩提心,來超度這個孽畜,可是這個蜘蛛,還是不走!他困惱恐怖,不能再繼續修下去,只得將一切經過,一五一十地,全都告訴了師傅。
師傅問他道︰「你現在準備怎麼辦呢﹖」
他說︰「我準備明天它再出現時,用刀把它殺死!」
師傅說︰「你先不要忙。等明天蜘蛛出現時,你用筆在他的肚子上畫一個十字,後天再殺死它也不遲。」
他於是遵照師傅的話,在蜘蛛出現時,用筆在蜘蛛肚上,畫了一個十字。
當他回報師傅,說已經照辦了時,師傅對他說︰「把你的褲帶鬆了,看看你肚子上,有甚麼東西﹖」
他脫下衣服一看,原來肚皮上,有一個自己畫的十字!
總之,修定的人,所經驗到的種種境界,形形色色,一言難盡。這種種因心理、生理變化而引起的幻相,倘能以般若慧觀照,知其實不存在,就會冰消瓦解;但若執著幻境,以為真實,就會出毛病!
(三)
禪定之第三步境界︰修定的人,如不怕妄念煩惱的干擾,不執著幻境的真實,繼續努力,把身心調勻後,定力自然漸次增長,進入第三境界──入正定的境界。
此時妄念不生,心注一境,氣息微細或停止,次第產生「樂」、「明」、「無念」的境界來。心理、生理都已經有了根本的變化,已經與凡人不同了。得定以後,人們原有的六種心識病態,漸次消除,那時輕安自在,智慧自然生長;修行人憑藉定力願力,百尺竿頭,更進一步發揮般若現觀,趨入無分別智,則圓滿佛性,將豁然顯露。
禪定的實際修法
以上概括地,將禪定的三步境界,講了一下。現略述禪定之實際修法。一般人每每將打坐和禪定連在一起,其實盤膝打坐,僅不過是禪定修法中的一種而已。禪定的修法,種類極多,現在只將較重要的六種禪定修法,簡單地介紹一下,作為一個引子。各位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依此引子,作進一步之研究及實踐。
那六種禪定修法呢﹖
第一、依專注修禪定
專注修禪定,就是以心專緣一處而修定。這專緣的一處,可以是外境的某一點,也可以是內身的某一點。例如道教通常之習定方法,在專守身上之某一竅。大致說來,心緣外境,如緣鼻前十六指處一點,或觀面前的木、石等,出毛病的機會較少,但得定亦較緩。專注自己身內某一點,得定較快,增長覺受亦快,但比較容易出毛病。
第二、依觀想修禪定
例如《觀無量壽經》裡所講的十六觀,和密宗的壇城觀、本尊觀,都是屬於這種觀想修定法的。前面所講的專注修定,是一種較硬性的觀法,專集中於一點,很多人不能夠辦到;因為把一個習慣於流放奔馳的心流,硬繫於一點不動,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觀想則比較放開一些。觀想是要主宰地去訓練這個心,叫心的動、靜都操之在我。這句話,有許多人恐怕不會同意,也不了解,他們一定懷疑︰「心是我自己的,我們要想什麼就想什麼,要它動就動,要它靜就靜,何必還要訓練呢﹖」其實這些沒有習過禪定的人,根本就不了解制伏此心的困難!這就是實驗的重要了。你非自己親身經暸會,別人是無法使你瞭解的。總之,人頂多祇能部份地操縱自己的心,要全部的操縱自己的心,則非下一番死工夫,是決辦不到的。
在觀想的修定法中,西藏密宗裡面,有觀身內脈輪和壇城的修法,尤能迅速調順心氣,速疾入定。普通人從未用意識連續不斷的「觀想」,或用意識繪畫一物,這種繼續不斷的觀想作用,如能持續,則極易趨入禪定。
第三、依調息修禪定
佛法中之基本修定方法為數息觀。亦即是依調氣而入定的修法。密宗除數息觀外,還有金剛誦、寶瓶氣等修法,道教中也有許多很特別和殊勝的調息修法。柔和的調息法,實為最穩妥之修定方法,亦為佛陀親所倡導之修法。
第四、依念誦修禪定
一心專持一佛號,或一明咒,亦能入定,這也是一個穩妥的法門。同時因一心專持佛名,會和佛的願力相應,得到佛力的加持。這個法門,對於分別心重,妄念熾盛的人,也許稍難有快的感應,但一般說來,仍不失為很殊勝,很穩妥的修禪定方法。
第五、依運動修禪定
定不是死板板的坐著不動。行、住、坐、臥都能入定。因此對某些根器的人講,依運動而入定,也許較打坐還要來得快些。中國道教的太極拳,我認為是一個很好的修定方法。道教裡面還有所謂「一字訣」的,是一種很特別的運動手指而入定的方法。佛典中似乎多有主張依運動而遣除定障的方法,如《達摩易筋經》及密宗中的拳法,但很少主張依運動而入定的。一般說來,依運動而入定,也許不是一個能普遍利益多數人的修法。其得定的深度,恐怕也比較有限。
第六、依心性修禪定
一切修禪定的方便中,這是最高、最深、最難,同時也是最容易的法門了!
人如能明瞭︰本性之外,別無他物,當下一念,如實知自心;則於一切時中,一舉一動中,都能觀心習定。這個定是定慧不二的定,是動靜不二的定,是妄念與菩提、等同一味的定,是無取無捨、不修不整、無處不是、通體活潑的定。
這個定雖是殊勝,但其深淺境界與次第,則頗不相同。真是過了一重山,又是一重山!佛性當下現成,可是圓滿證得此廣大不可思議的佛性,還要繼續不斷的努力和精進!
◎附二︰印順《成佛之道》第三章(摘錄)
頌文︰「欲樂不可著,散亂多眾苦,依慈住淨戒,修定最為樂。」
解說︰現在再說修定福業。有人以為︰布施是積極的利他的善行;持戒僅是克己的消極的德行;修定,這有什麼福善可說呢﹖不知道佛法以「自淨其意」為關捩,而在世間法中,惟有修定才能達成這一目的。凡是德化的政治,德化的宗教,論究到德行的根本,就不能不探究到內心。如儒者以齊家治國平天下為己任,而這非修身不可。「自天子以至於庶人,一是皆以修身為本」,而修身還要從「致知」、「誠意」、「正心」中做去。根本而徹底的問題,在自己的內心。定心清淨而沒有染污的擾亂,這還不能說是善嗎﹖這是更可貴的德行!如大學的「知止而後能定」,到「安而後能得」,便是世間修定福業的內心過程。為什麼要修定﹖理由非常多,但主要是,認為這個罪惡的現實人間,有兩大癥結,非修定不能對治。
(1)「欲樂」︰人類對於物質的欲樂,適合自己情意的色聲香味觸,及男女的欲樂,都是貪戀不捨的。現在的欲樂,躭著不捨。過去的欲樂,念念不忘。未來的欲樂,盲目的追求著。這些欲樂,沒有的苦求不已;得到了,又怕失去;失去了,憂苦得了不得!試想︰人間的一切問題──社會、經濟、政治等一切,那一樣不是為了大家的貪求欲樂而存在。欲樂是「不可著」的,如刀頭的蜜,似乎有味,而不知接著是割舌的苦惱。
(2)「散亂」︰人心是散亂的,比猴子的躁動還厲害若干倍。由於內心的散亂,情意容易衝動,認識不能明確(散亂重的,連世間學都不能了解),自己不能控制自己,一味隨著環境而轉動。散亂為引起顛倒煩惱的有力因素,使人陷溺於多憂「多」「苦」的欲海,不能自拔。修定才能不受欲樂的繫縛,不為散亂所嬈亂,心地奔安定,而有自主的自由。
但修習禪定,不可不先有兩項準備,否則可能會弊多於利。
(1)「依」於「慈」心︰修定,不是為了好奇,不是企圖滿足無限的欲樂,延壽長生,或者為了引發神通來報仇;要存著慈念,就是利樂眾生的意念來修定。有慈心,心地就柔和,容易修習成就。成就了,也不會利用定力通力來嬈亂眾生,如聚眾作亂等。
(2)「住」於「淨戒」︰必須受持淨戒(十善等),身口有善良的德行。如行業不端,修定就會招魔著邪。成就定力,也是邪定,結果是成為魔王眷屬,自害害人。
在未修前,應確信︰在世間法中,「修定」是「最為」安「樂」的。世間樂,莫過於五欲之樂,男女淫樂是最勝了,但比起定樂來,簡直不可比擬。定中的喜樂,徹骨徹髓,「周遍浹洽」,如大雨滂沱,從溝渠到池沼,到處大水遍滿一樣。如能確切信解,修定能引發世間無比的喜樂,那在修習時,就能不繫戀外物的欲樂,持之以恒,不斷不懈的修去。
頌文︰「調攝於三事,心一境名定。漸離於分別,苦樂次第盡。」
解說︰說到修習禪定的方法,不外乎調攝身心。「調」是調伏、調柔,人心如𢤱悷的劣馬,不堪駕御;又如惡性牛,到處踐踏禾稼,必須加一番調練降伏功夫,使心能伏貼溫柔,隨自己的意欲而轉。所以古來有「調馬」,「牧牛」的比喻。調又是調和,身體、呼吸、心念,都要調和到恰好,勿使動亂,才能漸入安定。「攝」是收攝,使心念集中,勿讓他散亂。調攝的對象,有「三事」──身、息、心,如《小止觀》等說。身體要平穩正直,舒適安和,不得隨便動搖,也不使身體有緊張積壓的感覺。閉目,閉口,舌抵上顎,也不可用力。調息──呼吸,要使之漸細漸長,不可有聲,也不可動形,似有似無,但也要漸習而成,不可過急。調心,使心繫念緣中,不散亂,不惛沈,不掉舉,心意集中(歸一)而能平正,自然安定。三者有相互關係,以心為主,在身體正常的安靜中,心息相依,而達定境。
要修習怎樣才算得定呢﹖能達到「心一境」性,就「名」為「定」。定在梵語,是三摩地,意思是等持。等是平正,不高揚掉舉,不低沈惛昧。持是攝持一心,不使散亂。初習定時,繫念一境,頓時妄想紛飛,不易安住。念如繩索,使心常在一境上轉,久之妄念漸息;再進,僅偶爾泛起妄念;久久,能得平等持心,心住一境,如發起身心輕安,就是得定了。
定有種種階段,由淺入深,即平常所說的四禪八定。現在作一部分的說明。
(1)約分別來說──「漸離於分別」︰眾生心都是有分別的,如常人的心念,不是不斷的改變所緣,就是不斷的更易行解。習定的,使心安住一境,念念相續,「安住明顯」──心是極其安定,也非常明了,才能入定。有些人妄念小息,或者惛昧不覺,便以為心無分別了。不知道深入初禪,還是心有分別(不易緣,不易解),還有粗分別的尋(考慮),細分別的伺,所以叫有尋有伺三摩地。初禪到二禪中間,得中間禪,這才不起粗分別,名為無尋有伺三摩地。到二禪,連細分別也沒有了,名無尋無伺三摩地。到此境界,雖有自性分別,不再有概念分別,所以也就不會引發語言了(語言是內心尋伺的聲音化)。到三禪,直覺得內心平等清淨,所以說︰「內等淨,正念正知」,但這是外道所共的,切勿以為心無分別而證得心體本淨了。不過約世間法說,二禪以上,就可說超越尋思的無分別定了。
(2)約情緒來說──「苦樂次第盡」︰在這欲界,有從生理而引發的苦受,從心理引起的憂受。一到初禪,從欲樂煩動而來的憂苦,不會再起了。那時,由於出離欲樂而生起喜樂︰喜是內心的喜悅,樂是(身心的)輕安。到了二禪,雖同樣的有喜樂,但那是「定生喜樂」,不像初得離欲而生的那樣衝動。然喜悅到底是躍動的,所以進入三禪,稱為「離喜妙樂」,喜悅也沒有了。此定的樂受,到達了世間樂的頂點。所以形容極樂,每說「如入第三禪樂」。當然,這是不能與解脫煩惱的「離繫樂」相比的。到第四禪以上,樂受也平息了,惟是一味的平靜的捨受。這比起有衝動性的喜樂來,實在是更高的福樂!
◎附三︰法尊〈略談定學〉(摘錄自《法尊法師佛學論文集》)
佛教法門無量,說之不盡,今約略言之,不出教和證二類,如《俱舍頌》云︰「佛正法有二,以教證為體。」屬于教的佛法,是通常說的經律論三藏;屬於證的佛法是通常說的戒定慧三學。教,是指示學佛的人們如何去修行的方法;證,是學佛的人們依著方法去修行的進程。在這進程中也勢必要先依著戒律才能修定發慧,而後方能斷煩惱、證解脫,乃至成佛。這是佛教中修行的一定途徑。再說修定的人,也必須要知道修定的資糧,如《瑜伽師地論》〈聲聞地〉廣說十三種資糧︰「自他圓滿善法欲,戒根律儀食知量,覺寤正知住善友,聞思無障舍莊嚴。」其中最為主要的是︰嚴持淨戒、少欲知足、遠離憒鬧、制伏欲念、滅除一切虛妄散亂(諸惡尋伺)、學會修定的教授。如果修定的資糧完備,則當找一個環境適宜於修定的所在。先使身心安適(身不能太勞頓,心亦不能有事牽扯,身心若匆遽不寧,絕對沒有辦法修定),入座後,先應調息,使息和柔不躁,不粗不急,身便安靜。身安靜後,令心專注於修定所緣的境。修定所緣境的種類繁多︰有屬勝義諦方面的,如空性、真如、法界、唯識性等等;有屬世俗諦方面的,如不淨觀、持息念、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等。這也有屬於自身以外的,如觀尸陀林中九種不淨及觀清淨佛土中諸佛菩薩依正莊嚴等等;有屬自身以內的,如觀自身三十六種不淨物、出息入息,及修密法所觀之本尊身語意、種子、咒輪、三昧耶相,乃至圓滿次第的安樂智等。總之,修定的人,事先自己選定一種所緣的對象。身安靜後,就應令心專注這種所選定的定境而修定。
初步修定的方法︰或依《瑜伽師地論》〈聲聞地〉所說的九住心的次第,或依《辯中邊論》所說八斷行的次第而修(這兩種次第僅是在說明方面有詳略的不同,其內容是一樣的),進而漸次滅除妄念、散亂、掉舉、昏沉等過失,令心在所緣的境上明了有力地安住。久而久之,其心便能不沉不掉,平等正直,任運地安住了。這是欲界定中最高的境界,即第九住心名等持心。從這個等持心也會發起身心輕安,即成為經論常說的奢摩他,即止觀的止。這奢摩他已超出欲界心,而成為色界定中最低的定,名未到定,又名色界少分作意。這未到定是修世間出世間一切功德的基礎。
從欲界上達色無色定地,未到定是起著過渡橋樑的作用的,而它的前面只有兩條路︰一條是世間道,即四禪四空定,是內道佛弟子和一切外道仙人所共走的;另一條是出世間道,即修四諦十六行相,或人法二種無我的道理,是佛弟子所獨走的。因為其他仙人皆計有我不相信無我的道理,所以也就不能修出世間的道了。修出世間道的方法,散在許多經論中,《俱舍論》〈賢聖品〉中說的也很詳盡,這裏不繁說了。這裏只略說一下內外共趣的世間道的定地過程,因為經論中對世間定往往只列舉其名字,不談修法。
世間禪定,即通常說的四禪四空定(即四種靜慮和四無色定)。這八種定的境界,一個比一個高深,必須先得到低的淺的,才能進修高的深的;而八種定,是指已經修成功的根本定。每一種定在修行的過程中,都有他的加行,即修定的方法。〈聲聞地〉舉出七個作意(就是七個階段,或七個步驟),稱近分定。
修行人在得每一地的根本定時,必須已經斷盡下一地的煩惱,如得到初禪根本定的時候,必已斷了欲界的煩惱。但每一地的煩惱,都不是一下能斷完的,必須先斷粗猛的,漸斷微細的。乃至最後把這一地的煩惱斷完,就叫離了下一地的染,得到上一地的根本定。這每一地的煩惱個數雖然很多,但在斷煩惱的過程中,不是一個一個地斷,而是將每一地的煩惱總為一聚,就其粗細的程度分為九品而漸斷(如貪有九品,嗔也有九品,慢、無明、疑、惡見等也各有九品)。故在一般經論裏說斷每一地的煩惱時,皆有九無間道、九解脫道。這修定的加行過程中說有七個作意,也就是因為必須斷盡下一地煩惱,才能得到上一地的根本定。在斷煩惱的過程中,又有準備、正斷、檢查等工作,所以就分了七個作意。這裏把七個作意的名義解說一下。
第一是了相作意。了相的相,是指所要知道的事情、情形、義理。就修初禪來說,它所要了知的相,是欲界的種種痛苦和初禪的種種快樂的情形。也就是說得了未到定而想進一步修初禪的人,必須先了知欲界的過患(起厭離心)和初禪的功德(起求得心)。由聞思慧的力量,數數思惟這過患與功德而得到的一種明確的認識,所以名叫了相作意。由這個作意的力量,奠定了進修的基礎。但這一個作意,卻屬於下一地所攝。
第二是勝解作意。勝解,就是對於一件事情起了明確而決定的認識。即對於所了知的下地過患和上地功德以修習力確定認知更不可轉,所以稱之為勝解作意。這時就專注於所了知的過失、功德等所緣的境相上,兼修止觀,培養成斷除煩惱的慧力。這個作意,是斷除煩惱的近加行,也就是引生遠離作意的親因,是屬於上一地所攝;如修初禪時的勝解作意即屬初禪攝。
第三是遠離作意。遠離指能斷除下地煩惱的意思,由這作意初能斷除下地的三品粗煩惱,故名遠離。基於勝解作意數數修習決定明確上下地功德過失之相,定慧的力量增強到能斷上三品煩惱的時候,即名遠離作意。因這個作意正能斷除煩惱,所以是真對治道。
第四是攝樂作意。這攝樂的「樂」字在修初、二禪的時候容有喜樂二種受,在修三禪的時候只有樂受,在修四禪以上諸定的時候,便沒有喜樂受心所,只有捨受了。攝樂,指見到斷除下地煩惱的勝利方面,假名為樂。由作意力斷除了下地最粗的三品煩惱,但較細的煩惱仍常現行,因而倍起精進,於得失境勤加修習,使定慧力量更加增強,進一步能斷除下地的三中品煩惱。到了將下地煩惱多分斷除,已能引生上地的少分喜樂,滋潤著身心,因之名攝樂作意。這個作意也是正斷煩惱的真對治道。
第五是觀察作意。觀察,是指詳細檢查自己心中是否尚殘餘下地煩惱未曾全斷。假使未斷謂斷,未證謂證,誤起增上慢,便會障礙修行的上進。由於攝樂作意斷了六品煩惱;所剩下的極微細的三品煩惱,多不現起;若稍為粗心大意,容易錯認為把下地的煩惱完全斷盡,墮增上慢。所以在這個階段上,必須徹底檢查一下自心,檢查的方法,是特別思維下地可愛的境界(即看在未學修定之前,見了什麼境界能使自心發生煩惱,現在就用那個境界作為試驗自心的手段),如果說已將下地煩惱斷完,則任隨思維何種可愛的境界,也只是視為粗苦障礙的境相,終不起一絲煩惱。若是煩惱未真斷完,僅是斷了粗的而潛伏著細的不起現行而已的話,那末,特別思維可愛境相時,那些微細煩惱仍然會慢慢地現起。根據這觀察,便知自己煩惱實未斷盡,僅是暫為定力所伏而不現起,還須進修斷除所餘微細煩惱,這就是觀察作意的作用。
第六是加行究竟作意。加行是修定的方便,究竟是修定最後完成的意思;這個作意,在修定斷除下地煩惱過程中,是斷除下地最後煩惱的方便。在經過上面的觀察作意的檢查,發現自心實在尚殘餘有微細三品煩惱潛伏未斷,於是重加精進審諦思維上地功德和下地過患境相,以熏修定慧的功力,使其增強到能斷除最下三品煩惱;這時,這個修定斷煩惱的過程即將圓滿,因之名為加行究竟果作意。這作意也是正斷煩惱,名真對治道。
第七是加行究竟果作意。這個作意是在這個定地中從下地煩惱中解脫出來的最後解脫道,是修諸加行的究竟功德果實。故名加行究竟果作意。但這解脫道是否即成為這個上地之根本定﹖據《瑜伽論》的〈聲聞地〉說,解脫下地第九品煩惱的解脫道,即是上地的根本定。如說︰「由是因緣,證入根本初靜慮定。即此根本初靜慮定俱行作意,名加行究竟果作意。」但《俱舍論》則說,離欲界第九品惑的解脫道和離初靜慮地、第二靜慮地第九品惑的解脫道,或轉入各自上地的根本定,或仍屬近分,這是沒有一定的。從第四靜慮乃至有頂地的五地中,各離下地第九品煩惱的第九品解脫道,必定轉入各地的根本定。因近分定是捨根相應,而初二靜慮根本定是喜根相應,故三靜慮根本定是樂根相應。故近分定和根本定的受根不同,轉根較難,所以有能轉入、有不能轉入的。第四靜慮以上的根本定都是捨根相應的,較之於近分定的受根,容易轉入。如《俱舍頌》云︰「近分離下染,初三後解脫,根本或近分,上地唯根本。」當知《瑜伽》是約粗相說,《俱舍》是約細相說,所以並無乖違。
上面說的七作意中,有三作意是正近分定,有三作意是近分定的因,有一作意是近分定的果。正近分定就是正能斷除下地煩惱的作意,即遠離作意(能斷下地的三粗品煩惱)、攝樂作意(能斷下地的三中品煩惱)、加行究竟作意(能斷下地的三下品煩惱)。近分定的因,就是了相作意、勝解作意、觀察作意。由初二作意之力,使近分定未生者生起,即生起遠離和攝樂。由觀察作意之力,使已生起的近分定不致中途停滯,而轉更上進,這就是加行究竟作意。近分定的果,即加行究竟果作意,它是修定的勝利果實。
此中所說的七種作意,在其它經論所說斷除一一地的煩惱有九無間道、九解脫道,只是開合不同,並不相違。初二作意屬於加行道。遠離作意包括下三品無間道和三品解脫道。攝樂作意包括中三品無間道和三品解脫道。觀察作意是後三品無間道的加行道。加行究竟作意包括上三品無間道和第七、第八品解脫道。加行究竟果作意就是第九解脫道。
七種作意多分約欲界人間的修初禪人的定境而說,即修二禪以上諸定也都有這七個過程,也多分未離人間。如《瑜伽論》〈聲聞地〉說︰「如初靜慮定有七種作意,如是第二、第三、第四靜慮定及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定,當知各有七種作意。」這八地的近分定,若是欲界身修,在第一作意時,有聞思二慧間染而修。若是色界身修上地的定,容有聞慧,決無思慧,因為一起思維,即入定心而成修慧。無色界有情,只有生得,更無聞思所成慧。
還有,世間近分定斷除的煩惱︰據婆沙師說,是把下地的見所斷煩惱與修所斷煩惱合為一聚,分為九品而頓斷;經部師則說,世間道僅能斷下地的修所斷煩惱,不能斷見所斷煩惱,說見所斷惑,唯無漏道方能斷除。那些主張有七識八識的論師,則說諸世間道,也不能把下地修惑斷盡,如得初禪的欲界凡夫,對於第七染污末那尚不能伏,如何能斷;所謂斷,僅是以定力暫伏前六識上的煩惱現行,非真能斷除諸煩惱種子。又此八地的近分定中,唯初靜慮的近分定有淨定和無漏定(這是約性質說)。
有人說,也有味相應定。第二靜慮以上七地的近分定,則只有淨定。如《俱舍頌》說︰「近分八捨淨,初亦聖或三。」
上面已略談了修定的方便加行,今繼續談一下所修得的定的體性。定,大體可分為二類︰一是世間性的,即有漏定;一是出世間性的,即無漏定。有漏定又可分為兩大類︰一是有煩惱相應的,即雜染定;一是善性的,即清淨定(有時略稱淨定),這樣,也可說為三大類︰即雜染定、清淨定、無漏定。以上是就性質說。若就定的程度來說︰一類是有色定,就是四靜慮,普通簡稱四禪;一類是無色定,就是四無色處,普通簡稱四空定。附帶說明一點,即初靜慮中又有兩個階段︰一個是有尋伺兩個心所法相應的,就是普通說的初禪根本定;一個是已斷尋心所,只有伺心所相應的,普通叫作中間定。如是包括近分定共是十七個階段,就是八個近分定、八個根本定和一個中間定。
近分定中,除了初禪的近分定亦通無漏外,其餘七個近分定性質,只是有漏的清淨定。因為這些定都是厭離了下一地的定而進修上地定的加行,就是上面說過的七種作意的階段,在這階段上,既不起煩惱而成雜染,也不起出世道而成無漏。現在主要的是進而說諸根本定。
所言雜染定,是指修定的人依著修定的方法,經過七個作意,得到了清淨根本定。例如得到初禪,自己對於所得的定,沒有真實的認識,住在定上發生了貪愛等煩惱(上界心相應的煩惱都是無記性);致使所住的定,變成了有覆無記的性質,這就叫作雜染定;而被它所雜染的是清淨善性的根本定。如《俱舍論》說的「味著」,正指定地中所起的貪愛,而所味著的定就是淨定,因而這種定是有漏,是雜染。至於無漏定則味著不上,因為無漏法能治煩惱,煩惱所不能染著故。同是一種禪定而性質上卻有雜染與清淨之分,主要的是指在清淨定中能使淨定變成雜染定的,因為有貪、慢、疑、見四種煩惱相應。也就是說,有的定被貪愛雜染了,有的定被慢心雜染了,有的定被疑惑雜染了,有的定被惡見雜染了。
(1)淨定被貪愛雜染的情形︰例如有人修得根本初禪,這禪定境界寂靜安適,遠非欲界的快樂所能比擬,於是對於這個定境生起貪愛,味著不捨。好像我們貪著一種美味一樣。那時他所住的這個定,就被貪煩惱雜染了,它的性質變了,它的功力也減退了。但是修定的人,自己也許還不覺得。若由這煩惱逐漸增強,也可能引起下地的煩惱,那就會把得到的定退失了。故修定的人,對於定境的認識,也是最要緊的。
(2)淨定被慢心雜染的︰例如有人修定,經過許多困難方把淨定修成,一旦住在定心,回想自己修定非易,覺得一般迷戀五欲的人,固不能修定,即使有志於修定的人,也有因環境不順、眾緣不具足,也有被散亂、掉舉、昏沉等煩惱所障,也有因經歷長時而中途放棄的,也有因業障、疾病或其它因緣走入歧途的;以是不能心入定境安住淨定。我今得定實屬希有,唯我能得他人不能得,一起這個念頭時,已經生了慢心。這時他所住的禪定就被慢煩惱所雜染,這定的性質也就變成了有覆無記的雜染定。
(3)淨定被疑惑雜染的︰例如有人修得淨定,而不了知此定是否是真能斷除煩惱、解脫生死的道。這也就是學問不夠,或是不曾親近過真善知識,不曾聽聞過佛法,不了知世間道和出世間道的差別,所以對於自己所得的淨定究竟是個什麼道、程度有多高、功用有多大,一概弄不清楚。因而有人得了初禪卻誤認為得了初果,乃至得到四禪誤以為得了四果成了大阿羅漢,這樣,就成為未得謂得,未證謂證的增上慢人。倘若對於所住的定疑為真能解脫生死之道(無漏道),或疑為非真能解脫生死之道,不管他疑的對,或不對,只要生起這一類的疑惑,那時的淨定,就和疑心所相應,成了有覆無記的雜染定了。
(4)淨定被惡見雜染的︰主要是被身見(薩伽耶見)、邊執見、邪見的三種惡見所雜染。例如我執重的人,修得清淨定時,自以為是由「我見」的力量而修成的。如計有神我的外道們,認為神我有如何如何的偉大作用,修得定時,亦以為是由神我的力量而得的。邊執見(或計我是常,或計我是斷)重的人,認為自己的見斷見常是正確的,即得定時,亦以為是由此見的力量而得。邪見重的人,或撥無善惡因緣果報,撥無解脫道、涅槃果,或妄計有創造宇宙、主宰人生善惡苦樂之真神等邪見。由這些邪見所迷,對於自己所得的淨定,也以為是無因果,或以為是由神力而得等。不論是哪一種惡見,只要有一惡見現起,淨定即被惡見所雜染,變成了有覆無記的雜染定。
上面列舉被四種煩惱染污的定,其實都有無明煩惱滲雜在裏面,尤其是疑惑煩惱,它和無明同緣一個境界而起,由對於所得的定不能明了(無明),才起疑惑的,所以不另外說無明為能染污的煩惱了。瞋恚煩惱只有欲界心中才有,上二界心已無瞋恚,故以不說瞋恚為染污定的煩惱。《俱舍論》中,依著迦濕彌羅國毗婆沙論師們的主張,只說貪愛是染污定的煩惱,頌稱「味謂愛相應」;長行釋云︰「初味等至,謂愛相應,愛能味著故名為味,彼相應故此得味名。」這就是說雜染的定,也名「味等至」(等至即定的別名),味字指的是貪愛煩惱,因為對定境貪愛味著不捨故,定的本身雖不是味,而它和貪愛相應,所以也就把這定叫「味等至」。凡染污定,多半是被貪所染污,所以毗婆沙師偏說貪愛所染的為雜染定(味等至);其實染污定亦有被慢、疑、見所染的。
如果修定的人知道所修得的定,還有這些不純淨的、有過患的、容易退墮的情形,便隨時檢查自己的定心,一發現染污相,即趕快糾正,以免被它所迷誤以至退墮。
次談清淨定。清淨定就是依著修定的方便(七種作意)而得到的善性根本定。這定所以名清淨,是由於和無貪、無瞋、無癡等善心所法相應而起,善性即清淨,所以名淨定。又因為住此淨定時,本地的煩惱亦不起現行,以沒有本地煩惱染污故,名為淨定。就此定本身說,雖是善淨無過,但住定以後的心境是有著如下四種轉變的︰
(1)住此淨根本定中將起煩惱而轉成染污定的,這淨定名順退分攝。
(2)住此淨根本定中不起煩惱,保持繼續起清淨定的,這淨定名順住分攝。
(3)住此淨根本定中卻不起自地心而引生上地定心的,這淨定名順勝進分攝。
(4)住此淨根本定中卻不繼起有漏定而引生無漏定的,這淨定名順決擇分攝。
《俱舍頌》說的「淨謂世間善」;又說明「淨定有四種,謂即順退分、順住、順勝進、順決擇分攝;如次順煩惱、自、上地、無漏」。初禪淨根本定,乃至無所有處淨根本定,都容有此四種;唯有頂地(非想非非想處)的淨根本定,只能有三種,沒有順勝進分攝,因為它是有漏定地最高境界了。
末了談無漏定。如有修定的人在未得定前,或在已得定後,學習出世間道的行相、修法等;即於得定後,在定心中更進行觀察四諦十六行相,或觀空無我;到了親證真見道而升起真空無漏智時,或親證四諦的十六行相而升起苦法智忍等時,這無漏道所依的淨根本定,也就成了無漏定。智慧,是轉有漏為無漏的力量,它能使與它相應的一切心王心所法,皆轉成了無漏。能為無漏道作所依止的定,只有九種︰即初禪的未到定(近分定)、初禪根本定、中間定、二禪根本定、三禪根本定、四禪根本定、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也就是說,這九種定,可能成為無漏。欲界心過於散動,不能升起無漏道;有頂心過於昧劣,也不能升起無漏道。二禪以上的七種近分定,過於匆遽,不暇修出世間道;與其依止二禪以上的近分定,還不如依止初禪近分定或根本定而修出世道較為容易。但這裏要知道的,初禪近分定,並非說七種作意,是說七種作意前的奢摩他,即上面提到過由欲界九住心後發起輕安之止,這止也名未到定。修無漏道(即觀察四諦十六行相或二無我等)的方便。廣如《俱舍論》的〈賢聖品〉、《瑜伽論》的〈聲聞地〉及《集論》、《攝論》、《毗婆沙論》、《成唯識論》等所說,現不能詳談。
現在附帶談一下住四靜慮、四無色定的支分。
四靜慮是以支分多少而安立的。初靜慮有尋、伺、喜、樂、等持五支;第二靜慮有內等淨、喜、樂、等持四支;第三靜慮有正念、正知、行捨、受樂、等持五支;第四靜慮有念清淨、行捨清淨、捨受、等持四支。
初靜慮五支中的尋支,是唯尋求諸義自性的內心「意言」(意言即心理上的分別),是以思慧心所為體的。伺支,是能詳細思察諸義之因由等的內心意言,也是以思慧心所為體的。《俱舍論》說這二支可同時起;而經部以上諸宗則主張這二支是迭次相生,非同時起。樂支,《俱舍》說初二靜慮中的樂支,是以輕安心所的樂為樂支,不是樂受心所;因為初二靜慮中沒有樂根(樂根指前五識相應五受中之樂受),正住在定的時候是不起前五識的,當然也不起前五識相應的心所樂受。次之,初二靜慮中也沒有如第三靜慮的「心受樂」,因為心受樂是意識相應的受心所法,初二靜慮中有喜受(即喜支),這喜受即意識相應的受心所法。喜支,是指意識相應的喜受心所法。《集論疏》中說喜樂二支是意識相應的一個受心所,就其能攝益同分根身(就是由此受心所的力量能使自身的色根增長受益),安立為樂支;就其能使其餘的相應法等適悅(就是由受心所喜悅的力量使其與它相應的心王心所等也都喜悅),安立為喜支。故支雖立為二,體實是一個心所。等持支,即禪定的本身,指由此定力,能使與定心相應的心王心所等皆專注於所緣的定境。這定心即別境心所中之定心所。以上初靜慮的五支,《集論》意說尋、伺、等持三支,為五蘊中的行蘊攝,喜樂二支,為受蘊攝;而《俱舍》則說尋、伺、樂、等持四支為行蘊攝,唯喜支為受蘊攝。
得初禪後,如對於五支中的尋支能厭其粗苦而加以斷除;便能進而證得上說的中間定(以其在初禪二禪之間,故名中間),這無尋唯伺的中間定,也名初靜慮勝根本定;因為定體仍是初禪,而功德較初禪為勝,故名勝根本定。二禪以上各地各支,沒有這種粗細的差別,所以也就沒有斷除一支分的中間定。
第二靜慮四支中的內等淨支,《俱舍論》說是信根;即證得第二靜慮根本定時,對於第一靜慮亦可出離,發起深信,名內等淨。《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中則說是在第二靜慮地所攝的正念、正知、行捨三法上假立名內等淨。內等淨的意義,是指第二靜慮能息滅初靜慮心境上的尋伺鼓動,使內心相續平等清淨而轉,所以名內等淨。至於喜、樂、等持三支,如初靜慮所談。
第三靜慮五支中的正念支,指能憶持不忘修第三靜慮教授的念心所法。正知支,指能防慎昏沉、掉舉等過失的心所法。行捨支,指遠離昏沉掉舉過失、令心平等運轉的心所法(即十一善心所中之行捨心所)。心受樂支,指第六意識相應的適悅行相的受心所。這與第六意識相應的適悅受,在初二靜慮時,係初息滅於境界散動得名為喜;第三靜慮時,已厭喜動、息滅喜受,在此時所有的適悅行相受,轉名為樂而不復名喜;同時為簡別前五識相應的樂受,故名心受樂。等持支義,如同前說。
第四靜慮四支中的念清淨支,即遠離靜慮的八種災患(尋、伺、苦、憂、喜、樂、出息、入息)而能正憶持修第四靜慮教授的心所法。行捨清淨支,即遠離八種災患、令心平等轉的心所法(清淨即遠離八種災患的意思。初禪已離苦憂二災,二禪更離尋伺二災,三禪更離喜受災,四禪更離樂受與出入息的災患)。捨受支,即指已遠離八種災患的第六意識相應的非苦非樂的中庸捨受心所法。等持支如前說。第四靜慮中雖也有正知,但不再立為支,因此已離八種災患,不須要更加防慎沉掉的過失了。為什麼說尋伺喜樂為靜慮之災呢﹖要知道這是對待障礙上地說的,不是指在此地也名為災。如尋伺心所,對進修二禪雖是災障,但對於初禪自地,非但不是災障,卻是必不可缺少之功德。
實際,四種靜慮的根本定,一一皆有很多功德為體,而諸經論中但說五支四支的,只就靜慮地中的對治、勝利、安住方面而偏說的。如初靜慮五支中的尋伺即對治支,以在修初靜慮加行時,全仗尋伺的力量斷除下地(欲界)的煩惱,而證得初靜慮(在根本定時,則是遠離對治,非斷對治;四種對治之理,如《俱舍論》中說)。喜樂是勝利支,要用尋伺斷了下地煩惱,方能生起此喜樂。等持是安住支,要依止等持,其尋伺對治支和喜樂勝利支,方能生起。第二靜慮四支中的內等淨是對治支,仗此能遠離初靜慮的尋伺。第三靜慮五支中的正念、正知、行捨為對治支,仗此能斷除第二靜慮之喜。第四靜慮四支中的正念清淨、行捨清淨即對治支,仗此能遠離第三靜慮之樂受。其餘可以類推。
區別四種靜慮的根據,是依定境漸次離掉下地粗支而安立的。如以離掉欲界的一切惡不善法並憂苦的受而安立了初靜慮,因之初靜慮的喜樂,名離(欲)生喜樂。次之以離掉初靜慮的尋伺而安立第二靜慮,因之第二靜慮的喜樂,名定生喜樂。復次以離掉第二靜慮的喜受而安立第三靜慮,因之第三靜慮之樂,名離喜妙樂。最高的也是最後的以離掉第三靜慮之樂受而安立第四靜慮,因之這地名捨念清淨地。《俱舍論》總結四靜慮定境心理云,「初俱伺喜樂,後漸離前支」,這是四種靜慮漸次勝進的最簡明的說明。
在四靜慮之支方面,依名數說,共有十八支。約事實說,《俱舍論》舉出十一事,即尋、伺、喜、輕安樂、等持、內等淨、正念、正知、行捨、心受樂、捨受;《集論》只舉九事,即尋、伺、喜受、等持、行捨、正念、正知、心受樂、捨受,不別立輕安樂和內等淨。如第二靜慮有輕安樂支,實際第三靜慮的輕安微妙,樂遍身心,勝過初二靜慮,照理亦應立為支,但第三靜慮是不立的,《集論》可能依據這種理由,少舉了二事。
現在略談四無色定。四無色定是從第四靜慮更進入另一階段的定境。第四靜慮已離八種災患,一切禪定中是最為殊妙的,因為止觀力量均衡,對引生一切世出世功德是最為有力的。但終是有色想存在著,而色是粗法,是有障礙法,是有種種差別的法。所以在有智慧的人看來,覺著像瘡像癰,像被箭射著一樣的痛苦。因此進一步觀察色的粗、苦、障等過患,觀察無色無拘無礙、自由自在、寂靜安適等功德。在第四靜慮中運用了相等七種作意,逐漸地超越青黃赤白等諸顯色想,除遣牆壁等諸有對(障礙)想,息滅園林河流等種種差別想,最後只緣慮著空無邊處的受想行識四蘊及虛空想,那就是空無邊處定的緣相,而得名空無邊處定。在修空無邊處定的加行時,尚有時緣色界(第四靜慮),有時緣無色界;到根本定時,則只緣無色界,不復緣下界了。已得空無邊處定的人,進一步感覺到心緣無邊虛空的粗相徒自勞累;於是棄捨外空,專緣內識的微細相,逐漸除遣空無邊想,最後識無邊處的四蘊細相現前時,即名為識無邊處定。已得識無邊處定的人,進一步感覺內識攀緣,猶被識所繫縛,仍是拘礙,仍是粗相;於是進而棄捨攀緣內識,內外都覺無所有,所緣境相極為微細寂靜,這時即名為無所有處定。已得無所有處定的人,進一步覺察到都無所有的緣相,而內心卻是即把此「都無所有」作為所緣之境,既有特殊的所緣,則心仍有所拘而非自在,這無所有仍是粗相。於是進觀︰若全無想,便同癡暗,若存有想,便如病、如癰、如被箭射中的過患;唯有處於「既非有粗動、明顯、強盛之想,亦非無微細、昧略、劣弱的想」,此非想非非想才是最靜、最妙、最為出離,在世間定中,再沒有比這定境更為微細的了。這樣地修習靜相,終至能除遣都無所有的緣相而專緣於有頂地的四蘊最靜妙相現前時,即名為非想非非想處定。
就是這樣地由遣除色想而安立空無邊處定,遣除空想而安立識無邊處定,遣除識想而安立無所有處定,遣除無所有想而安立非想非非想處定;故四無色定是依所緣相的遞次勝進、遞次超越下地而進升於上地的意義而安立的。
以上列舉的四靜慮和四無色定,都是就人間所修的禪定而談。但修得這些禪定之後,將來會得什麼果報呢﹖修禪定既劃分為世間與出世間、有漏與無漏的不同,果報也當然有所不同。無漏定是斷煩惱的工具,它能使︰(1)獲得禪定的人也享受著現生的禪悅妙味;(2)再不感受世間什麼果報了。有漏的禪定,通稱為不動業,如修成而不退失,那麼也是能感果的。如有漏的四種靜慮,就感生色界的禪天。即初靜慮的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第二靜慮的少光天、無量光天、光音天;第三靜慮的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第四靜慮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由於修定力量的強弱,所感禪天果報的上中下而於中受生的,就總的果報說,即異熟果;就色界天宮殿等器世間說,得稱之為定的增上果。有漏的無色定力感生無色界天,其總果還是異熟果;唯無色故,便無處所可言,故也無器世間之增上果。
修習這些禪定,一般地是指就人間修得禪定的境界;到了感生禪天,在自地上可繼續進修,下地也可修上地。如欲界的人、初禪天的人,都能修一切定。二禪天以上的人,則循次只修二禪以上的定,不修以下的定,因為這對於自地是沒有用的了;例外地只有非想非非想處天的三果羅漢須修下地定(無所有處定),藉下地定起無漏道而斷煩惱;因為非想非非想處定不通無漏故。《俱舍頌》說︰「諸定依自下,非上無用故,唯生有頂聖,起下盡餘惑。」這就是說明這個道理的。
因修習這些禪定而獲得這些禪定時,在自己的精神上產生了一種特殊的感覺,如《瑜伽論》〈聲聞地〉說,入靜慮的時候,自覺其身的相狀,如在空中;入無色定的時候,自覺其身的相狀,如處虛空。
以上只是主要地談了四靜慮和四無色定。此外尚有依於第四靜慮所修的無想定,依於非想非非想處所修的滅盡定,以及三果聖人的雜修靜慮或四無量、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九次第定(即四靜慮四無色滅盡定)、超越三昧、獅子奮迅三昧、金剛喻定等。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瑜伽師地論》卷十二、卷三十三;《大乘義章》卷十三;《大乘入楞伽經》卷三〈集一切法品〉;《月燈三昧經》卷六;《清淨道論》第四〈說地遍品〉;陳健民口述‧無憂子譯《佛教禪定》;聖嚴《禪門解行》。
禪門鍛鍊說
一卷。明‧晦山戒顯著。又稱《禪林鍛鍊說》。收在《卍續藏》第一一二冊、《禪宗全書》第三十四冊。
本書係仿《孫子兵法》十三篇之體裁所撰的禪眾訓練書。作者自序云(卍續 112‧985上)︰
「鍛禪說而擬之孫武子何也,以正治國,以奇用兵,柱下之言確矣。佛法中據位者,治叢林如治國,用機法以鍛禪眾如用兵。」
由此可知本書內容,是兵法在禪門中之運用。書中之十三篇之篇目為︰堅誓忍苦、辨器授話、入室搜刮、落堂開導、垂手鍛鍊、機權策發、奇巧回換、斬關開眼、研究綱宗、精嚴操履、磨治學業、簡練才能、謹嚴付授。
◎附一︰林元白〈晦山和尚的生平及其禪門鍛鍊說〉(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15})
晦山的著作,有《禪門鍛鍊說》、《現果隨錄》、《佛法本草》、《鷲峰集》(見《靈隱寺志》)及《沙彌律儀毗尼日用合參》(晦山訂閱、濟岳箋)等。《佛法本草》和《鷲峰集》已不傳。《現果隨錄》四卷,是他晚年回憶平生所見所聞的因果報應隨筆。《禪門鍛鍊說》仿《孫子兵法》體裁分十三篇,是他闡述鍛鍊禪眾方法的精心著作。署名「江西南康雲居山真如禪寺晦山戒顯著」,前有序,後有跋。自序作於辛丑孟春(清‧順治十八年,1661)上元日,時住雲居,而跋寫於黃梅四祖方丈,未記年月。考晦山自雲居移笠黃梅,即於是年。這部《禪門鍛鍊說》是他在雲居山寫成并自序,到了黃梅破頭山加跋付梓的。其自序云︰
「佛法中據位者,治叢林如治國,用機法以鍛禪眾如用兵。拈花一著,兵法之祖。西天四七,東土二三,雖顯理智,暗合孫吳。(中略)嗣後黃檗(江西高安黃檗山希運)、臨濟(河北正定臨濟寺義玄)、睦州(浙江建德開元寺陳尊宿道明)、雲門(廣東乳源雲門寺文偃)、汾陽(山西汾陽太平寺善昭)、慈明(湖南石霜山楚圓)諸老,虛實殺活,純用兵機。迨乎妙喜(大慧宗杲),專握竹篦,大肆奇兵,得人最盛。五家建法,各立綱宗,韜略精嚴,堅不可破,而兵法全矣。自元及明中葉,鍛鍊法廢,寒灰枯木,坑陷殺人。幸天童悟老人,提三尺法劍,開宗門疆土。三峰藏老人繼之,恢復綱宗,重拈竹篦,而鍛鍊復行。靈隱(具德)本師復加通變,啐啄多方,五花八門,奇計錯出,兵書益大備矣,余昔居板首,頗悟其法。卜靜匡山,逼住歐阜(即雲居山),空拳赤手,卒伍全無。乃不辭杜撰,創為隨眾經行敲擊移換擒啄斬劈之法,一時大驗。(中略)遂不敢祕,著為鍛鍊之說,流布宗門。(中略)歲次辛丑(1661)住雲居晦山戒顯自識。」
《禪門鍛鍊說》十三篇的次第是︰〈堅誓忍苦〉、〈辨器授話〉、〈入室搜刮〉、〈落堂開導〉、〈垂手鍛鍊〉、〈機權策發〉、〈奇巧回換〉、〈斬關開眼〉、〈研究綱宗〉、〈精嚴操履〉、〈磨治學業〉、〈簡練才能〉、〈謹嚴付授〉。這十三篇是一部整理禪林的理論綱領,主要是針對當時宗下的流弊而提出的。
晦山首先勸諸方長老,若不願受竊位盜名之譏,必須立大誓願,堅苦鍛鍊禪眾。他說︰「欲下鉗鎚,先辨機器。(中略)唐代禪風鼎盛,機器不凡。老古錐接人,皆全機大用,殊無死法。至宋以後,參禪用話頭而死法立矣。」(〈辨機授話〉第二)但他以為末法時期,仍不得不用死法。能善用之,則死法中自有活法。所謂活法,就是辨禪眾的機器,驗其參學之淺深,然後示以話頭。
晦山以為學者參禪如逆水行舟,不得人推挽則退多而進少,故長老入堂開導,最為急要。因為參禪不可胡亂卜度,亦不可死守話頭,故長老當禪眾靜坐時,須示令放下萬緣、銳意研窮、盡力挨拶;久之,則情識盡、知見忘、悟道就易了(〈落堂開導〉第三)。鍛鍊之器,在善用竹篦子。這竹篦子起自首山(省念),盛行於大慧(宗杲),再興於三峰(法藏)。竹篦長須五尺、闊須一寸,稍稍模稜,去其銳角,即便捷而易用。禪眾坐時執之以巡香,經行之時即握之為利器,隨眾旋繞。當經行極猛利時,即用兵家之法,出其不意,攻其無備,或攔胸把住,逼其下語;或劈頭一棒,鞠其本參。鍛鍊禪眾,如是而已(〈垂手鍛鍊〉第五)。
晦山主張真禪者應重視綱宗,依止師承,務徹古人堂奧。向上一路,千聖不傳。故道眼未開,先令參究,以鍛其解,所謂但貴子眼正,不說子行履。大事既明,即令操履,以鍛其行(〈研究綱宗〉第九,〈精嚴操履〉第十)。晦山主張參學并重。他說︰道不在言,非言無以顯道;佛法不在學,非學無以明法。「參學」二字,乃諸祖所立,自有次第。雖不可學重而棄參,亦不可單參而廢學。方其根本未明,疑團未破,根無利鈍,皆須苦參。迨乎疑團破矣,根本明矣,則溫研積諗,全恃乎學。且既居長老之位,則質疑問難,當與四眾疏通;頌偈法語,當與學人點竄,而此非可胡亂塞責。所以晦山主張為善知識者,應因材磨治,先鍛其悟門,次礱其學業,使其有德有學,法門自不致掃地(〈磨治學業〉第十一)
最後談到擇人付授問題,晦山反對昔人上根利智方可參禪的說法。他說︰「爐鞲所以鎔鈍鐵,良醫所以療病人。不明鍛鍊,雖上根利智,皆成廢器,況下此者乎﹖善能鍛鍊,雖鈍鐵病人,亦成良材,況上此者乎﹖有心皆可以作佛,有性皆可以悟道。只在善知識,爬羅抉剔,刮垢磨光,垢盡明現,如磨鏡喻。今不咎鍛鍊之無方,而概謂中下根機,絕參學分,此萬古不破之惑,而余切齒者也。」但晦山認為師資付授必須慎重,絕非一經省發,盡可付授,必其行德學識,足以啟迪後進,然後付授,命之出世。總之︰「明綱宗,知鍛鍊,則初步不難出人,悟後不輕放過。謹慎與流傳,皆為法門之幸。(中略)寧慎無濫,寧少而真,勿多而偽。(中略)故予苦口力陳鍛鍊,而終之以囑慎流傳。(中略)夫重綱宗,勤鍛鍊,持謹慎,此三法者,皆世所未聞而難行者也。」(〈謹嚴付授〉第十三)其文字暢達,言簡理盡,非熟讀宗門七部書,洞悉叢林利弊,對於禪學有真正造詣者,絕不能語此。
◎附二︰晦山戒顯《禪門鍛鍊說》選錄(摘錄自聖嚴《禪門修證指要》)
(一)堅誓忍苦
夫為長老者,據佛祖之正位,則應紹佛祖之家業;作人天之師範,則應開人天之眼目。人天眼目者何﹖佛性是已;佛祖家業者何﹖得人是已。為長老而不能使眾生開悟佛性,是謂盜名;據正位而不能為佛祖恢廓人材,是為竊位。然欲使眾生開悟佛性,則其心必苦,非揣摩剝削,曲盡機權,則眾生佛性不能悟也;欲為佛祖恢廓人材,則其身必勞,非勤勇奮厲,痛下鍼錐,則法門人材不能得也。
是故為長老者,必先起大願,立大誓,然後顯大機,發大用。誓願者何﹖初為長老,即當矢之龍天,籲之佛祖,茍能使眾生開悟佛性,則雖磨筋骨,弊精神,如鑿山開道,竭其力而殉之,不應辭也。茍能為法門恢廓人材,則雖彈朝夕,忘寢食,如嚙雪吞氈,捍其苦而為之,不應憚也。(以下略)
況為長老者,道在津梁三有,濟拔四生,為從上佛祖,增益慧命,為大地眾生開鑿眼目,此何等重任,而顧愛惜勞苦(略)。既愛惜勞苦,必深居端拱,隔絕禪流,養尊處優,晏安自適,等叢林於傳舍,視禪眾如胡越,冬期夏制,祇了故文,豈不上辜佛祖,仰愧龍天,下負師承,為法門罪人也哉!
教中道,菩薩為一眾生,歷微塵劫,受大勤苦,終不疲厭。今禪眾或數十,或百或千,機器當前,豈止一人而已乎﹖
又云,菩薩為眾生故,捨頭目髓腦,血肉手足,遍滿大地,積如須彌,誓不以苦故,退失大心。
況鍛鍊禪眾,即勞筋苦骨,飲水茹櫱,較之捨頭目血肉者,縱什百千萬,豈能及菩薩萬分之毫末乎!既入此門,孰不以知識自居﹖既為長老,孰不以佛祖自任﹖處其位,當行其事;任其名,當盡其實。
禪眾者,實長老成佛之大資具也;鍛鍊者,實諸祖得人之大關鑰也。不勤鍛鍊,則必不能開眾生眼而得人;不發誓願,則必不肯為鍛鍊故而忍苦。
是故,未陳鍛鍊之方,先請堅發誓願,誓願立而大本正矣。故曰堅誓第一。
(二)辨器授話
欲鍛禪眾,當示真參;欲下鉗錘,先辨機器。臨濟曰︰「我此間作三種根器斷︰或奪境,或奪人,或奪法,或俱奪,或俱不奪。」此辨驗機器之大要也。
唐代禪風鼎盛,機器不凡,老古錐接人,皆全機大用,頓斷命根,純用活機,殊無死法。至宋以後,參禪用話頭,而死法立矣。
然人至末法,根器愈劣,智巧愈深,狂亂愈紛,定慧愈淺。主法者欲令禪眾開廓本有,透脫牢關,不得不用死法,時代使然也。然不善用,則雖活法,皆成死法,能善用之,則死法中,自有活法。活法者何﹖辨機器是已。
禪眾入門,先以目機銖兩,定人材之高下;次以探竿影草,驗參學之淺深。立主立賓,一問一答,絲來線去,視其知有與否,而人根見矣。
或上上機器來,即以師子爪牙,象王威猛,拋金圈,擲栗棘,視其透關與否﹖而把柄在師家矣。
人根既定,方令進堂。既進禪堂,即應入室,隨上中下機器而示以話頭。其已歷諸方舊有話頭者,或搜刮,或移換,或撥正,雖事無一法,然話頭正而定盤星在矣。
或曰︰有不用話頭,竟以德山、臨濟,便棒便喝接人者,如何﹖曰︰奇則奇矣,然視人根太高,而不可概用也。有不論機器利鈍,禪眾多少,祇用一話頭而不變者何如﹖曰︰均則均矣,然視人根太混,雖參而多不得益也。請言其故。
不用話頭者,誠直截痛快,不帶廉纖矣。然在昔人則可,在今時則不可。何故﹖昔人根器高勝,定慧力強,一經名師大匠,棒喝提持,一信永信,更無誵訛,一徹永徹,更無反覆,所以可用。今人以最深之智巧,最紛之狂亂,不用話頭,重封密鎖,痛劄深錐,令情枯智竭,驀地翻身。而但用擊石光閃,電光一著,以為門庭,縱或承當,多屬光影。而於言句關棙,宗師血脈,總未覷透,以此號省悟,將來反覆,不可言矣。故不可用。非全不可用,不可概用也。老黃龍語晦堂曰︰「若不看話頭,百計搜尋,令自見自肯,即吾埋沒汝也。」豈不信哉!
止用一話頭者,似平等簡徑,不落揀擇矣。然禪眾中,生材有利鈍,受氣有純駁,信道有淺深,參學有久暫。買帽者,當相頭;著楔者,須看孔。自然之勢也。宜數息者,教令觀白骨;宜觀骨者,教令數息,雖佛世不能證果,況末法乎﹖明大法者,察氣候以下鉗錘;識通變而施錐鑿,三根皆利矣。使不問利鈍、純駁、深淺、久暫,徒用一話頭以箍學者,畫地而為牢,釘樁而搖櫓,高者抑而不能下,卑者跂而不能至矣。此所謂活法而成死法也。妙喜曰︰「善知識大法不明,止以自證悟處指示人,必瞎卻人眼。」非此之謂乎﹖
然則指授話頭,當用何法﹖亦仍曰,作三種根器斷而已矣︰
初機參學者,話太艱深,必然扜格,須令稍有咬嚼,以發其根本。
氣宇英靈者,話頭寬鬆,易滋卜度,須令壁立萬仞,以斷其攀緣。如「萬法歸一」、「父母未生前」、「死了燒了」等,乃至目前一機一境。雖智愚,皆可用,而初機為便。
「南泉三不是」、「大慧竹篦子」、「道得道不得皆三十棒」、「恁麼不恁麼總不是」等。雖高下皆可用,而英靈為便。
知見雄強者,師家爪牙,倍宜毒辣,或機構喜怒以剷其命根,或詰曲誵訛以去其祕蓄。臨濟所謂「全體半身」、「獅子象王」等,皆為若輩而設。此則視師家作用何如,不可言傳也。
要之,話頭雖多種不同,皆須上截妙有關鎖。既有關鎖,學人用心時,四門堵塞,六路剿絕,下截審問處,其發疑情也必真。疑情既真,則擴悟機也必徹。東山立盜父鎖櫃,令子潰圍之喻,非不傳之祕乎﹖
然亦有機器,宜參答語者,如「麻三角力」、「乾屎橛」、「青州布衫」、「庭前柏樹子」,乃至「狗子無佛性」等。
亦有機器,宜參機用者,如入門便棒、進門便喝、睦州接雲門、汾陽接慈明等。往往發大悟門,亦視師家用處何如耳,無死法也。
間有時師,不知關棙,止教人參「如何是西來意﹖」「如何是本來面目﹖」「如何是學人自己」者,此則上無關鎖,望空啟告。師家下刀不緊,學家發疑無力。死水浮沈,白首不悟。坐病在此,豈不惜哉!
最誤人者,有初進禪門,根本未悟,遂令參「南泉斬貓」、「百丈野孤」、「丹霞燒佛」、「女子出定」等話。此真方木逗圓孔,唐喪人光陰,而天地懸隔者矣。謂之杜撰,不亦宜乎﹖
(三)入室搜刮
既示話頭,即當指令參究。然參法有二︰一曰和平,二曰猛利。
和平參者,人難於省發,即或有理會,而出人必弱。猛利參者,人易於省發,一入其爐鞲,而出人必強。此其故何也﹖
蓋參用和平,則優柔絃緩,止能抑其浮情,汰其粗識,久久成熟,止棲泊於純清絕點而止,叩關擊節,必無冀矣。故曰省發難也。冷灰豆爆者,縱十成無滲漏,猶是平地死人,一遇手腳毒辣荊棘門庭,即冰消瓦解,況能歷大事、任大擔、領大眾而不傾仄手﹖故曰出人弱也。
若欲求人啐地斷、曝地折、猛焰裏翻身、險崖中斷命、能禁顛撲、受敲磕,而晏然不動者,則非猛利參不可。猛利雖勝,恐力難長,欲期剋日成功,則非立限打七不可。立限起七,不獨健武英靈,奮迅百倍,即懦夫弱人,一求入保社而心必死,亦肯捐身而捨命矣。故七不可以不限也。
若欲起七,入室為先,入室非虛文而已也。長老既以鍛鍊為事,則操心宜苦,用意宜深,立法宜嚴,加功宜細。欲至堂中,先須識禪眾之號與貌,與各各本參話頭,然後可以垂手鍛鍊。蓋不識其人,雖聚首九旬,事同陌路。(中略)識其人矣,而不諳其本參,即長老落堂,欲施逼拶,其道無繇。(中略)
若欲知之,其法在乎入室而搜刮,蓋人根不齊,參學有多種差別。雖領話頭,或無志參究,或死心不得,或有志而疑情發不起,或纔舉話頭而妄想偏纏,或參究累年而不解功夫為何事,或援經教理路以配話頭,或止借話頭而排遣妄想,或以無事甲裏而自躲根,或硬承當以為主宰,或認泯默無縫以為徹證。總緣無人撥正,內無真疑,致成多病,皆當於入室時,一一搜剔,一一掃蕩,與之解黏去縛,斥滯磨昏,斬其伴侶挾帶之絲,砭其膏肓必死之疾,指令真參,而路頭必正矣。
[國語辭典(教育部)]
繣
ㄏㄨㄚˋ, [名]
用來牽繫東西的繩子。《周禮.夏官.大司馬》「徒銜枚而進」句下漢.鄭玄.注:「枚如箸,銜之,有繣結項中。」
[狀]
形容破裂的聲音。《文選.潘岳.西征賦》:「砰揚桴以振塵,繣瓦解而冰泮。」
[形]
乖違、乖戾。《楚辭.屈原.離騷》:「紛&99f9._104_0.gif;&99f9._104_0.gif;其離合兮,忽緯繣其難遷。」
解
(一)ㄐㄧㄝˇ, [動]
1.分割、剖分。如:「解剖」。《左傳.宣公四年》:「宰夫將解黿。」《莊子.養生主》:「庖丁為文惠君解牛。」
2.分裂、分散。如:「瓦解」、「溶解」、「難分難解」。
3.打開、鬆開、鬆脫。如:「解扣子」、「解開繩子」、「寬衣解帶」。
4.免除、消除。如:「解圍」、「解悶」、「解救」、「解渴」、「調解」。《戰國策.趙策三》:「所貴於天下之士者,為人排患、釋難、解紛亂而無所取也。」
5.陳述、說明。如:「講解」、「解釋」、「辯解」。
6.曉晤、明白、清楚。如:「理解」、「了解」、「費解」、「大惑不解」。
7.排出汗水或大小便。如:「小解」。漢.王充《論衡.寒溫》:「人中於寒,飲藥行解。」《警世通言.卷二一.趙太祖千里送京娘》:「於路只推腹痛難忍,幾遍要解。」
8.會、能夠。晉.陶淵明〈九日閑居〉詩:「酒能祛百慮,菊解制頹齡。」唐.李白〈月下獨酌〉詩四首之一:「月既不解飲,影徒隨我身。」
[名]
1.文體名。古代文體之一,旨在辯論解說。晉.張華《博物志.卷六.文籍考》:「賢者著述曰傳、曰記、曰章句、曰解、曰論、曰讀。」《新唐書.卷一七六.韓愈傳》:「乃作進學解以自諭。」
2.答案。如:「不得其解」。
3.見識、看法。如:「獨到的見解」。
消
ㄒㄧㄠ, [動]
1.除去。如:「消滅」、「消毒」。《孟子.滕文公下》:「鳥獸之害人者消,然後人得平土而居之。」宋.陸游〈秋夜懷吳中〉詩:「巴酒不能消客恨。」
2.散失。如:「消失」、「煙消雲散」、「香消玉殞」。
3.減退、衰退。如:「此消彼長」。《易經.泰卦.彖曰》:「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
4.排遣、打發。如:「消遣」、「消暑」。三國魏.曹植〈感節賦〉:「登高墉以永望,冀消日以忘憂。」
5.耗損、耗費。如:「消費」、「消耗」。
6.溶解。如:「冰消瓦解」。《禮記.月令》:「雪不降,冰凍消釋。」
7.享受。如:「消受」。元.喬吉《金錢記.第一折》:「沒福消軒馬駟車,大纛高牙。」
8.需要。如:「不消說」、「只消一天」。《西遊記.第二回》:「那裡消一個時辰,早看見花果山水簾洞。」
9.禁得住、禁得起。宋.辛棄疾〈摸魚兒.更能消〉詞:「更能消,幾番風雨?匆匆春又歸去。」
10. 配得、值得。唐.司空圖〈淮西〉詩:「莫誇十萬兵威盛,消個忠良效順無。」宋.柳永〈鳳棲梧.佇倚危樓風細細〉詞:「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
[名]
音訊、訊息。如:「消息」。元.關漢卿《救風塵.第三折》:「兩頭往來,傳消寄信都是我。」
蹙
ㄘㄨˋ, [動]
1.逼迫、逼近。《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夫角之末,蹙於腦而休於氣。」《三國志.卷五八.吳書.陸遜傳》:「遜督促諸軍四面蹙之,土崩瓦解,死者萬數。」
2.縮減。《詩經.大雅.召旻》:「昔先王受命,有如召公,日辟國百里。今也,日蹙國百里。」唐.李商隱〈行次西郊作一百韻〉:「國蹙賦更重,人稀役彌繁。」
3.聚攏。《孟子.梁惠王下》:「百姓聞王鍾鼓之聲,管籥之音,舉疾首蹙頞而相告。」
4.踩踏。通「蹴」。宋.蘇軾〈申王畫馬圖〉詩:「揚鞭一蹙破霜蹄,萬騎如風不能及。」
5.踢。通「蹴」。《禮記.曲禮上》:「以足蹙路騶,有誅。」
[形]
恭敬的樣子。《儀禮.士相見禮》:「始見于君,執摯至下,容彌蹙。」
崩潰
ㄅㄥ ㄎㄨㄟˋ, 1.崩裂毀壞。漢.應劭《風俗通義.卷二.正失》:「文帝即位二十三年,日月薄蝕,地數震動,毀壞民廬舍,關東二十九山,同日崩潰。」
2.潰散瓦解。《後漢書.卷八五.東夷傳.序》:「陳涉起兵,天下崩潰。」
冰泮
ㄅㄧㄥ ㄆㄢˋ, 1.渙散。《文選.陳琳.檄吳將校部曲文》:「太尉帥師,甫下滎陽,則七國之軍,瓦解冰泮。」《文選.潘岳.西征賦》:「砰揚桴以振塵,繣瓦解而冰泮。」
2.冰融之期。指春天。《荀子.大略》:「霜降逆女,冰泮殺內。」《文選.左思.蜀都賦》:「木落南翔,冰泮北徂。」
3.比喻危險。《後漢書.卷六一.黃瓊傳》:「光武以聖武天挺,繼統興業,創基冰泮之上,立足枳棘之林。」
冰消瓦解
ㄅㄧㄥ ㄒㄧㄠ ㄨㄚˇ ㄐㄧㄝˇ
比喻崩潰、分裂或失敗、離散。隋.煬帝〈手詔勞楊素〉:「公以深謀,出其不意;霧廓雲除,冰消瓦解;長驅北道,直趣巢窟。」《老殘遊記二編.第九回》:「陰間案件,不比陽世,先生一到,案情早已冰消瓦解,故無庸詢。」也作「瓦解冰泮」。
冰散瓦解
ㄅㄧㄥ ㄙㄢˋ ㄨㄚˇ ㄐㄧㄝˇ
比喻潰散、分裂或失敗、離散。《三國志.卷二一.魏書.傅嘏傳》裴松之注引司馬彪《戰略》:「由不虞之道,以聞其不戒;比及三年,左提右挈,虜必冰散瓦解,安受其弊,可坐算而得也。」也作「瓦解冰泮」。
並進
ㄅㄧㄥˋ ㄐㄧㄣˋ, 1.一起前進,不分先後。《文選.鍾會.檄蜀文》:「鎮西諸軍,五軍並進。」《文選.東方朔.答客難》:「並進輻湊者,不可勝數。」
2.同時存在,勢力或地位不相上下。《文選.東方朔.非有先生論》:「輔弼之臣瓦解,而邪諂之人並進。」《文選.曹冏.六代論》:「兼親疏而兩用,參同異而並進。」
不攻自破
ㄅㄨˋ ㄍㄨㄥ ㄗˋ ㄆㄛˋ
不待對方攻擊,即因自己內部的矛盾而自行瓦解。明.張鳳翼《紅拂記.第二四齣》:「今日之計,只合移兵先平世洛,則脣亡齒寒,蕭銑不攻自破矣。」《封神演義.第三回》:「今只困其糧道,使城內百姓不能得接濟,則此城不攻自破矣。」
平地起風波
ㄆㄧㄥˊ ㄉㄧˋ ㄑㄧˇ ㄈㄥ ㄅㄛ
突然發生意外情況。元.關漢卿《魯齋郎.第二折》:「平地起風波二千尺,一家兒瓦解星飛。」
滿洲國
ㄇㄢˇ ㄓㄡ ㄍㄨㄛˊ
民國二十年日本侵略東北後所製造的傀儡政權。二十一年三月在長春成立,以清遜帝溥儀為執政;二十三年三月改稱為「滿洲帝國」,溥儀即位稱帝,但實權仍操在日本人手上,直到三十四年隨抗日戰爭的勝利而瓦解。
蒙古帝國
ㄇㄥˊ ㄍㄨˇ ㄉㄧˋ ㄍㄨㄛˊ
國名。十三世紀初,由蒙古人成吉思汗統一中國所建立的帝國。它不僅獲有中原的領導權,更有征服世界的野心。於是向西征服伊朗和黑海以北的南俄草原,建立四大汗國;向東南征服中國的金、宋,建立元朝。帝國於十四世紀中葉瓦解。
分崩離析
ㄈㄣ ㄅㄥ ㄌㄧˊ ㄒㄧ
形容國家或集團分裂瓦解。《論語.季氏》:「邦分崩離析,而不能守也。」宋.司馬光〈保業〉:「分崩離析,不可勝紀。」
大進擊
ㄉㄚˋ ㄐㄧㄣˋ ㄐㄧˊ
大規模的襲進攻擊。如:「趁著有利情勢,我軍以大進擊的戰術,將敵軍澈底瓦解。」
大廈將傾
ㄉㄚˋ ㄒㄧㄚˋ ㄐㄧㄤ ㄑㄧㄥ
高大的房屋即將倒塌。比喻情勢危急,即將崩潰、瓦解。明.梁辰魚《浣紗記.第二○齣》:「我一身去國常回顧,若使齊事了便歸鄉土,只怕大廈將傾,一木怎扶!」
倒馬
ㄉㄠˇ ㄇㄚˇ
馬倒下來。比喻失敗、瓦解。《蕩寇志.第二回》:「因我又看得高俅那廝的氣燄,也不久了,不過四、五年之間,必然倒馬。」
倒臺
ㄉㄠˇ ㄊㄞˊ
垮臺、瓦解。如:「倒行逆施的政權,遲早會倒臺的。」
他年
ㄊㄚ ㄋㄧㄢˊ, 1.以前、過去的那些年。
2.以後、今後。《文明小史.第一二回》:「所以教士力勸他們出門遊學,暫且躲避幾時,等他年此案瓦解冰消,再行回里。」
塌臺
ㄊㄚ ㄊㄞˊ
比喻事業瓦解失敗。也作「塌架」、「塌窖」。
土崩瓦解
ㄊㄨˇ ㄅㄥ ㄨㄚˇ ㄐㄧㄝˇ
土房崩塌、磚瓦破碎。語出《鬼谷子.抵巇》:「君臣相惑,土崩瓦解而相伐射。」比喻澈底潰敗,不可收拾。《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秦之積衰,天下土崩瓦解,雖有同旦之材,無所復陳其巧,而以責一日之孤,誤哉!」《三國演義.第二二回》:「若回旆反徂,登高岡而擊鼓吹,揚素揮以啟降路,必土崩瓦解,不俟血刃。」也作「瓦解土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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