焰羅王供行法次第
[佛光大辭典]全一卷。唐代阿謨伽(即不空三藏)撰。略稱焰摩供次第。收於大正藏第二十一冊。其內容首述焰摩王之五異名,次示加持香水、灑淨、勸請、發願、召請、諸天印明、五如來等諸種修法次第。 p5068
(術語)冥界之官僚也,為炎魔王界所屬之人。焰羅王供行法次第曰:「一切冥官冥道道僧尼。」
(術語)焰魔王之住處曰冥道,又云冥界,焰魔王之眷屬住之,稱曰冥宮。太山府君半天婆羅門等亦屬之。焰羅王供行法次第曰:「本宮在銕圍山之北地中,是即冥道宮也。五萬眷屬而為圍繞,宮中庭有檀拏幢。」金光明文句三曰:「此經與冥道相關。」
(修法)供養焰魔王及其眷屬之修法也。又云焰羅王供。有焰羅王供行法次第一卷。
(術語)怨者害我者也,親者愛我者也。大集經二十六曰:「於怨親中平等無二。」焰羅王供行法次第曰:「供師運一念,離自他之異,故曰無遮心,絕怨親之念號平等。」智度論二十曰:「慈心轉廣,怨親同等。」
(物名)記死人名之簿籍也。焰羅王供行法次第曰:「正報盡付死籍,能乞王削死籍付生籍,到疫病之家。」
(雜名)寬容物而無遮也。圓覺經曰:「惟願不捨無遮大悲,為諸菩薩開秘密藏。」楞嚴經一曰:「如來開闡無遮度諸疑謗。」焰羅王供行法次第曰:「設無遮廣大供養。」
(圖像)以焰魔天為中心而建立之曼荼羅也。中央焰魔天,踞水牛,左持人頭幢。左右為焰魔后二人,右著衣,左裸。外界下部中央,五道大神坐於床上,右為司命,持簡與筆而跏坐,右見司錄卷子。又同左側為拏吉尼,裸形持囊,左為遮文荼,坐馬頭形之蓮葉上。又上部之中央,有泰山府君,憑机執筆,左手執人頭幢,其左為聖天,右為成就仙坐。圖中五道大神,司命,司錄,泰山府君,皆唐服也。然泰山府君為道教之神,與焰羅王供行法次第所出不同。
(雜語)亡魂所住之世界也。焰羅王供行法次第曰:「一切冥官冥道僧尼靈界。」
又作冥道、冥土。廣義指地獄、餓鬼、畜生等三道:狹義指地獄道。俗謂冥界乃閻魔王及其眷屬所居之所。〔焰羅王供行法次第、金光明文句卷三〕 p4055
供養閻羅王及其眷屬之修法。又作閻羅王供。修此法可息病除災。有關之儀軌有焰羅王供行法次第一卷。 p4056
(一)梵名 Citragupta。音譯質多羅笈多。意譯奉教官。指冥界主宰者閻魔王之記錄官。為密教胎藏界曼荼羅之外金剛部院閻魔天主伴十六位之一。率領鬼眾,侍閻魔天,左持人幢,右執筆。常使役鬼類察知人類善惡諸業,記錄於簿冊,人死至閻魔王處時,生前所作諸業,悉依其記錄對證。〔大日經疏卷六、焰羅王供行法次第、法苑珠林卷六十二、古今圖書集成山川典第十三〕
(二)我國泰山之神,專司冥府。日本陰陽道將其附會為素盞鳴尊而祈求壽福。 p4144
梵語 danda,巴利語同。又作檀荼、檀陀、但荼、單馱、單拏、娜拏、難拏。或作檀拏幢、檀拏棓。意譯為杖、寶杖、策杖、棒棓,或人頭幢、人頭棒、骷髏杖。為焰摩天等之手持物,又為其三昧耶形,係上端為人頭形之策杖。
又以此檀拏為標誌之印相,稱為檀拏印。大日經卷四密印品(大一八‧二九中):「以定慧手相合,風輪、地輪入於掌中,餘皆上向,是焰摩但荼印。」即二手「虛心合掌」,二風(即二食指)二地(即二小指)入於掌中,其餘手指向上。〔大日經卷一具緣品、卷五祕密漫荼羅品、焰羅王供行法次第、大日經疏卷五、大日經義釋卷四〕 p6443
指亡靈所住之幽冥世界。焰羅王供行法次第(大二一‧三七六上):「謹以香潔飲食及錢財幣帛等,先奉獻十方諸佛,(中略)一切冥官、冥道、僧、尼、靈界五百餓鬼眾。」 p6937
指亡靈所住之幽冥世界。焰羅王供行法次第(大二一‧三七六上):「謹以香潔飲食及錢財幣帛等,先奉獻十方諸佛,(中略)一切冥官、冥道、僧、尼、靈界五百餓鬼眾。」 p6937
地獄之管轄者。又稱燄摩王、琰摩王、琰魔王、炎摩王、閻邏王、閻摩羅王、琰摩邏闍、閻摩邏社等;意譯雙、雙世、雙王、平等王、遮止、靜息、可怖畏等。
「閻魔王」一詞,所以又譯作雙王,係因此王在地獄中雙受苦樂之故。此外,另有一說,謂係兄妹二人共為地獄之王,兄治男事,妹治女事,因此稱為雙王。依佛書所載,閻摩鬼王,總治一四○地獄。其宮殿在閻浮提洲南方的鐵圍山之外,縱廣六十由旬,有七種牆壁、欄楯、鈴網與行樹。台殿園苑,景境甚為殊麗。然而閻王並不只是享福報與主掌地獄獄政而已。由於他宿世曾造惡業,業報所及,使他在冥司仍然三時自受其苦。受苦之時,宮殿自然變成炎熾鐵城,他也會被守獄者施以種種處罰。當他懺悔心切、發願入佛門時,則苦報自然消除。
在密教裏,閻摩王被列在天部,名為焰摩天。而且也有以焰摩天為中心的修法。依《十二天供儀軌》所載,此天像是︰騎乘水牛,右手執人頭幢,左手仰掌,有天女與持刀棒戟之鬼使為侍。在修法方面,日本有一種「焰摩天供養法」(略稱「焰摩天供」),主要功能是除病、息災、延壽與生產。修焰摩天法時,所建立之別尊曼荼羅,謂之「焰摩天曼荼羅」。
◎附︰〈閻魔王〉(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閻魔原是吠陀時代的夜摩(Yama)神,相傳其職司係引導死者之靈魂到達樂土,與諸天共享福德。然而由於人類生性畏懼死亡,因此,到後世,其神格遂轉為巡邏世界,及裁判亡人善惡的地獄主。而一般印度人也都相傳亡者的靈魂,必須到閻魔王的法庭前,稱量罪業輕重。
在密教,稱此閻魔王為焰摩天,攝屬於天部,但兩者的像貌大不相同。
我國唐宋年間,道教及民間信仰的神祇混入佛教之中,乃有十王之說興起。在秦廣王、初江王等十王中,閻魔王列於第五位。傳說其本地即為地藏菩薩。亡者於死後的第五個七日,須詣此王之廳前,以判定其罪業之輕重。據《十王經》所述,閻魔王宮有光明王院及善名稱院二者。光明王院之中央有業鏡(淨頗黎鏡),亡者至鏡前時,其生前善惡業會全部顯現,故業果難逃;至於善名稱院則係地藏菩薩及其眷屬所住之處。
關於閻魔王之歸屬及其特質,異說頗多,《華嚴經探玄記》分之為五種,茲略述如次︰
(1)地獄趣攝︰謂別構宮城稱閻羅王,雖君臨地獄界,而時受火熱之苦。《長阿含經》卷十九云(大正1‧126b)︰
「閻浮提南大金剛山內,有閻羅王宮,王所治處縱廣六千由旬,其城七重,七重欄楯,七重羅網,七重行樹,乃至無數眾鳥相和悲鳴,亦復如是。然彼閻羅王,晝夜三時有大銅鑊自然在前;若鑊出宮內,王見畏怖捨出宮外;若鑊出宮外,王見畏怖捨入宮內。有大獄卒捉閻羅王臥熱鐵上,以鐵鈎擗口使開,洋銅灌之,燒其唇舌,從咽至腹,通徹下過無不燋爛。受罪訖已,復與諸婇女共相娛樂。彼諸大臣,同受福者,亦復如是。」
(2)餓鬼趣攝︰諸閻魔王係餓鬼界之主,住閻魔羅界,又稱閻魔鬼王。如《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二云(大正27‧867a)︰「鬼世界王名琰魔。」《俱舍論》卷十一(大正29‧59a)︰「諸鬼本處琰魔王國,於此贍部洲下,過五百踰繕那,有琰魔王國。」
(3)閻羅王趣︰舊譯《華嚴經》卷十一云(大正9‧469a)︰「如重病人常被苦痛,恩愛繫縛在生死獄,常不離地獄餓鬼畜生閻羅王處。
(4)變化作︰謂係地獄中之一種自然變化,用以教誨罪人。如《觀佛三昧海經》卷五云(大正15‧669a)︰「化閻羅王大聲告敕,癡人獄種汝在世時不孝父母邪慢無道,汝今生處名阿鼻地獄,汝不知恩無有慚愧,受此苦惱為樂不耶﹖作是語已,即滅不現。」
(5)菩薩作︰謂菩薩化現為地獄主,以教誨罪人。《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八云(大正30‧621a)︰「是故焰摩由能饒益諸眾生故,名為法王,若諸眾生生那落迦,憶宿命者,焰摩法王更不教誨,若有生已,不憶宿命,王便教誨。」
此外,又有謂其是地藏化身。依《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一及《大方廣十輪經》卷一所述,地藏菩薩以不可思議堅固誓願力,化為種種禽獸身、剡魔王身、地獄卒身、地獄諸有情身而濟度眾生。又據古本《十王經》所述,此閻魔王之本地即是地藏菩薩,未來當成佛,號普王如來云云。
又,閻魔王所轄之處,謂之「閻魔界」。在閻魔界對付墮獄眾生之獄卒,謂之「閻魔卒」(又稱閻魔人、夜叉、地獄卒)。至於閻魔卒究係有情或係非情,則諸部頗有異說。
〔參考資料〕 《立世阿毗曇論》卷六;《瑜伽師地論》卷二;《大樓炭經》卷二;《起世經》卷四;《中阿含經》卷十二;《鐵城泥梨經》;《閻羅王五天使經》;《大日經》卷五;《正法念處經》卷十六;《焰羅王供行法次第》;《大日經疏》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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