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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量

[法相辭典(朱芾煌)]

如言過中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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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十普門

(名數)菩薩以圓融中道之妙觀,通入常住之實際理地,故立此立此十門。一、慈悲普,菩薩於一念中,觀十界之善惡苦樂,起慈悲與拔之想,普使眾生離一切苦,得一切樂,故名慈悲普。二、弘誓普,菩薩於四諦之境,發弘誓願,若見苦諦逼迫楚毒之相,則緣此起誓,故言未度者令度。若見集諦迷惑繫縛甚可哀傷者,則緣此起誓,故言未解者令解。若見滅諦,滅煩惱處為涅槃,則緣此起誓,故言未得涅槃者令得。若見道諦能出生死之苦,至於安樂之地,則緣此起誓,故言未安者令安。三、修行普,行有五種不同。一、聖行,謂戒定慧也,二、梵行,謂慈悲喜捨也,三、天行,謂由證第一義天之理而行也,四、嬰兒行,謂示三乘七方便大所修之行也,五、病行,謂示六道之身有三障之相也。此五行,菩薩雖修之,亦未名為普。涅槃經言:復有一行,名如來行,所謂大乘之大般涅槃也,大乘為圓因,涅槃為圓果,菩薩能修此一行,故名修行普。四、斷惑普,圓教之菩薩,即觀中道,正破無明,無明既破,則一切見思塵沙之惑,自然先破,故名斷惑普。五、入法門普,二乘之人,若入一法門,即不能入二,此即歷別之行,證有差降,今菩薩圓修三諦,則無量之法門,悉入其中。故名入法門普,六、神通普,羅漢之天眼,見三千大千世界,辟支佛見百佛之國土,小教之菩薩,見恒沙之佛土,皆是限量之神通也。今圓教之菩薩,見法界而無限局,所發之六通,自在變現,無有限量,故名神通普。七、方便普,二乘及小教菩薩之方便化他則但齊其所得,未名為普。圓教之菩薩,以真俗二諦為方便,照真時,則以真身益物,照俗時,則現應身趣機,資發中道,利一切眾生,故名方便普。八、說法普,二乘及小教之菩薩,不能一時普答眾問,未名為普。圓教之菩薩,一音演法,而殊方異類,悉得解之。故名說法普。九、供養諸佛普,菩薩之所供養不止於一佛一國土,於微塵數之諸佛,能以身命財及一切供具普至十方供養諸佛,故名供養普。十、成就眾生普,圓教之菩薩,饒潤成熟一切眾生,而無限量,譬如大雨,四方俱下,一切草木叢林,普生長華果,悉皆成就,故名成就眾生普。說詳觀音玄義下。


百眾學

(名數)突吉羅Dukta罪之戒法也。突吉羅譯言惡作,就所防之過而立名。梵曰式叉迦羅尼,此譯應當學。就能治之行而立目,此戒輕微,難持易犯,為常須念學者。故特以學名之。其戒相無量,故曰眾。其中今惟舉百戒,故曰百眾學。行事鈔中一曰:「四分律戒本云:式叉迦羅尼,義翻為應當學,胡僧云守戒也。此罪微細,持之極難,故隨學隨守以立名。」同資持記曰:「善見云:式叉云學,迦羅尼云應當,今迴其語順此方言。(中略)疏云:若就所防,應名眾突吉羅,今就能治行以立目也。」同中三之四曰:「罪無限量故云眾,易犯難持故令學。」梵Śiksākaraīya。


眷屬長壽願

(術語)阿彌陀佛四十八願之第十五。無量壽經上曰:「設我得佛,國中人天,壽命無限量,除其本願脩短自在。若不爾者,不取正覺。」日本望西樓大經鈔題為眷屬長壽願。


華嚴三昧

(術語)佛華嚴三昧之略。以一真法界無盡緣起為理趣。達此理趣而修萬行,莊嚴佛果,謂之華嚴,一心修之謂之三昧。是華嚴大經及梵網經所說。無量壽經上曰:「得佛華嚴三昧,宣暢一切經典。」六十華嚴經三十七曰:「普賢菩薩,正受三昧,其三昧名佛華嚴。」瓔珞經曰:「我先於第三禪中,集八禪眾,說一生補處菩薩入佛華嚴三昧定百千億偈。」探玄記十七曰:「一釋名者,以因行華嚴成果相,令顯著故。二體性者,法界行門心海為體,以等持廣大無限量故。三明業用者有二:一依此顯說華嚴法,故無量壽經歎菩薩德中,言得佛華嚴三昧宣說諸佛經典。二依此顯示華嚴行,故上云:施戒忍辱精進禪,方便智慧諸功德,一切自在難思議,華嚴三昧勢力故。」淨影無量壽經疏曰:「如華嚴說,彼一三昧統攝法界,一切佛法悉入其中。」嘉祥無量壽經疏曰:「此三昧皆飾法身,故云華嚴。」


體大

(術語)三大之一。一切眾生之心性,唯一絕待,不生不滅,真實如常為體,周法界而無限量為大。


[佛光大辭典]
二種無量

指實無量、不知為無量。據大智度論卷二十載,二種無量即:(一)涅槃佛性之理,譬如虛空,實無限量,一切菩薩皆不能量度,稱為實無量。(二)如須彌山大海之水,唯諸佛菩薩能知其斤兩與滴數多少,諸天世人等,智力淺劣,所不能知,稱為不知為無量。 p235


八諦

指八種聖諦。又作八聖諦。(一)有作之四諦與無作之四諦的合稱。據吉藏之勝鬘寶窟卷下本所述,有作之四諦為小乘之觀諦,彼觀未究竟,後更須有所修作,故稱為有作。無作之四諦為大乘之觀諦,後更無修作,稱為無作。又二乘之智力有限量,故又稱有量;佛智無限量,故又稱無量。〔勝鬘經法身品、仁王般若經疏卷三〕(參閱「四諦」1840)

(二)開演苦等四諦為八種。即:(一)行苦諦,指有為諸行生滅遷流而不住。(二)壞苦諦,可意之法壞。(三)苦苦諦,常合不可意之法。(四)流轉諦,指分段生死。(五)流息諦,指涅槃,又作還滅諦。(六)雜染諦,指煩惱、業及生等三種雜染法實為染污。(七)清淨諦,指斷雜染所得之無為實是清淨。(八)正方便諦,謂一切無漏道實為趣涅槃之行。初四者為苦諦,第五為滅諦,第六通苦、集二諦,第七通滅、道二諦,第八為道諦。〔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六、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末〕

(三)指仁王經所說之八諦。圓測之仁王經疏卷中本引用十地經所載十四諦中後八諦釋之。即:(一)覺法之自相、同相,故善知相諦。(二)覺法之差別,故善知差別諦。(三)覺分別陰界入,故善知說成諦。(四)覺身心之苦惱,故善知事諦。(五)覺諸道之生相續,故善知生諦。(六)畢竟滅一切熱惱,故善知盡智、無生智諦。(七)起不二行,故善知令入道智諦。(八)正覺一切法相,故善知一切菩薩地次第成就諦及集如來智諦。〔仁王經卷上菩薩教化品〕 p313


十樂

即念佛行者由極樂淨土之依正二報,所得之十種快樂。又作淨土十樂。據袾宏之阿彌陀經疏鈔卷二載,相對於娑婆之苦而言,極樂淨土有十樂,即:(一)華開見佛,常得親近之樂。(二)水鳥、樹林皆宣妙法之樂。(三)諸上善人俱會一處之樂。(四)諸佛護念,遠離魔事之樂。(五)橫截生死,永脫輪迴之樂。(六)惡道永離,名且不聞之樂。(七)受用自然,不俟經營之樂。(八)壽與佛同,更無限量之樂。(九)入正定聚,永無退轉之樂。(十)一生行滿,所作得辦之樂。

日本淨土真宗第六祖源信於往生要集卷上亦舉出往生淨土之十樂,即:(一)聖眾來迎樂,(二)蓮華初開樂,(三)身相神通樂,(四)五妙境界樂,(五)快樂無退樂,(六)引接結緣樂,(七) 聖眾聚會樂,(八)見佛聞法樂,(九)隨心供佛樂,(十)增進佛道樂。〔釋淨土群疑論卷五、往生要集義記卷上之三〕 p498


四十八願

即大無量壽經記載,阿彌陀佛於「因位」為法藏菩薩時,所發之四十八種誓願。又作四十八本願、六八弘願、六八越世本願。又日僧源空以四十八願為阿彌陀佛由二百一十億諸佛國土所選擇攝取之大願,故又稱為選擇本願。蓋阿彌陀佛之本願,於無量壽經之諸譯本及梵本中皆有記載,然所舉之願數、願文等,則互有出入。可大別為二十四願與四十八願兩系統,即:(一)二十四願,為大阿彌陀經卷上(吳譯)、平等覺經卷一(漢譯)等所舉。(二)四十八願,為大無量壽經卷上(魏譯)、大寶積經卷十七無量壽如來會(唐譯)、悲華經卷三、大乘悲分陀利經卷三等所舉。此外,尚有大乘無量壽莊嚴經卷上(宋譯)舉出三十六願,梵文無量壽經舉出四十六願,西藏譯無量光莊嚴大乘經則舉出四十九願。其中,魏、唐二譯大致相同,而以魏譯較為完整,故依此二譯列舉四十八願,並略釋之:

(一)無三惡趣願,又作自國無苦願、永絕三塗願、令國無惡趣願、無苦苦願、國土嚴淨無諸惡趣願。即願佛國中無有三惡道之重苦。(二)不更惡趣願,又作命終不向他國受苦願、命終復不更惡趣願、無壞苦願、無惡趣願、有情命終展轉增上願。即願佛國中之人天,於壽終後得往生他方,而不復沒入三塗惡道。(三)悉皆金色願,又作真金色身願、色齊等願、得身樂願、身皆金色願、所化成就真金色身願、所化成就紫磨金色願。即願佛國中之人天,身皆金色。(四)無有好醜願,又作形無美醜願、色齊等願、令形無好醜願、得身樂願、有情容顏均等無差願、有情容顏均等無差別願、無好醜別願。即願佛國中人民之形色均為一類,而無有人天、美醜等差別。(五)宿命智通願,又作令遠識宿命願、得宿命樂願、令識宿命願、宿命通願、宿命證明照了往事願、宿住能憶願。即願佛國中之人天悉得宿命通,了知過去因緣。(六)天眼智通願,又作令天眼徹視願、得天眼樂願、天眼證明遍見諸方願、令得天眼願、天眼通願、必得天眼願。即願佛國中之人天悉得天眼通,能見十方無量之佛國而無有障礙。(七)天耳智通願,又作令天耳洞聽願、得天耳樂願、令得天耳願、天耳遠聞願、天耳通願、天耳遠聞諸佛法音願、自得天耳願。即願佛國中之人天悉得天耳通,能聞十方諸佛之法音而受持。(八)他心智通願,又作明鑒他心願、得他心樂願、他心悉知願、他心通願、得見他心願、他心智證遍知眾心願、見他心智願。即願佛國中之人天悉得他心通,能遍知眾生心念。(九)神境智通願,又作令神足迅速願、令得神足願、神足通願、神足智通願、得神通樂願、神足隨意願。即願佛國中之人天悉得神足通,於一念頃即可至十方佛國。(十)無有我想願,又作漏盡通願、令不起漏染願、無貪著願、得漏盡樂願、得漏盡通願、離諸妄想我我所等願、離諸妄想願、不起想念貪愛身願、無貪著身願、離諸妄想薩迦耶等願、不貪計身願。即願佛國中之人天,皆不起貪愛其身之想念。(十一)住正定聚願,又作令住正定聚願、住正定聚必至菩提願、漏盡位願、必至滅度願、證大涅槃願、無上涅槃願、往相證果願。即願佛國中之人天,悉住於正定聚,以至滅度。(十二)光明無量願,又作得勝光明願、光明遍照無數佛國願、自身光無限願、光色願、佛光無邊願。即願佛(指阿彌陀佛)之光明無量,普照十方佛國而無有障礙。(十三)壽命無量願,又作得壽久住願、壽命無窮難可測量願、自身壽無限願、長壽願、佛壽無量願。即願佛之壽命無量,而利益眾生亦無盡。(十四)聲聞無數願,又作攝多眷屬願、攝眷屬願、聲聞無量願、眾無限願、眷屬聖者無數眾多願。即願佛國中之聲聞無量無數。(十五)人天長壽願,又作壽命長遠願、壽無限願、眷屬長壽隨願自在願、人天壽命願、得長壽願、人壽無量願、眷屬長壽願。即願佛國中之人天,其壽命除由本身願力外,皆無限量。(十六)無諸不善願,又作眷屬善願、眾無惡名願、離諸非愛不善音聲願、離諸不善願、遠離不善願、離譏嫌願、天人遠離非愛音聲願、不聞惡名願。即願佛國中之人天,不聞一切不善之名。(十七)諸佛稱揚願,又作諸佛同讚名字願、十方諸佛稱讚我名願、諸佛稱歎願、為諸佛讚願、諸佛稱名願、攝法身願、諸佛咨嗟願、往相迴向願、選擇稱名願。即願十方諸佛稱揚彌陀之名號。(十八)念佛往生願,又作攝取至心欲生願、攝上品願、十念往生願、諸緣信樂十念往生願、聞名信樂十念定生願、本願三心願、至心信樂願、往相信心願。即願十方眾生,若至心信樂欲生佛國,乃至發往生之十念,則悉得往生。此願為四十八願中之最重要者,故有願王、王本願之稱。(十九)來迎引接願,又作攝取修德欲生願、攝中品願、臨終現前願、聖眾來迎願、行者命終現前導生願、臨終迎接願、來迎引接願、現前導生願、修諸功德願、至心發願願。即願十方眾生,發菩提心,修諸功德,至心發願欲生佛國,則臨終時,佛與聖眾必現前接引之。(廿)係念定生願,又作攝取聞名欲生願、攝下品願、聞名係念修福即生願、聞我係念修善定生願、三生果遂願、欲生果遂願、植諸德本願、不果遂者願、係念我國願、至心迴向願。即願十方眾生,聞佛名號,繫念佛國,將諸功德至心迴向,欲生佛國,則果願必遂。(廿一)三十二相願,又作令具諸相願、所化成滿三十二相願、具足諸相願、具三十二相願、眾生德滿願、所生報願、滿大人相願。即願佛國中之人天,悉具足三十二相。(廿二)必至補處願,又作攝他國菩薩願、令至補處願、菩薩究竟一生補處願、一生補處願、還相迴向願。即願他方國土之諸菩薩,來生佛國,除其本願自在所化外,餘皆必至一生補處。(廿三)供養諸佛願,又作令奉遍侍諸佛願、食頃遍侍恆沙諸佛願、承力供養願。即願佛國中諸菩薩悉承佛力,得於一食頃即遍至十方佛國,供養諸佛。(廿四)供具如意願,又作所求供具皆順意樂願、所求供養具如意願、供物如意願、供養如意願。即願佛國中之菩薩於供養諸佛時,所欲求之一切供養具(物),皆如意現前。(廿五)說一切智願,又作說法如佛願、說一切智如佛願、菩薩說法順一切智願、說法慧勝願。即願佛國中之菩薩,皆順入佛智而說一切智。(廿六)那羅延身願,又作令得堅固身願、得那羅延力願、具德金剛那羅延身願、得金剛身願、悉得金剛願。即願佛國中之菩薩,皆得金剛那羅延身。(廿七)所須嚴淨願,又作令物嚴淨願、殊祕珍彩嚴飾絕妙願、嚴淨無量願、萬物殊妙願、物絕倫願、光色特妙願、萬物嚴淨願、國土難量願。即願佛國中之一切人天、萬物,皆嚴淨微妙,形色特殊,即使得天眼者亦不能辨其名數。(廿八)見道場樹願,又作道場高勝願、知見道樹願、菩薩皆共見道樹願、令見道樹願、少功德者增上願、知見寶樹願、懈慢淨土願。即願佛國中之菩薩,乃至少功德者等,皆能知見道場樹之無量光色及高廣。(廿九)得辯才智願,又作四辯無礙願、持經必得辯才智願、辯才智慧願、誦佛經法願、受法令得辯慧願。即願佛國中之菩薩,皆受持諷誦經法,而得辯才智慧。(卅)智辯無窮願,又作慧辯無量願、辯才無窮願、菩薩智辯無滯無盡願。即願佛國中之菩薩,智慧辯才無可限量。(卅一)國土清淨願,又作形色功德願、國土光色徹照願、國界嚴淨願、淨如明鏡照見十方願、國土如鏡徹照十方願、土如明鏡願、得見十方願。即願佛國之土清淨如鏡,照見十方諸佛世界。(卅二)國土嚴飾願,又作宮殿寶飾願、莊嚴功德願、眾寶妙香合成宮殿願、嚴淨奇妙願、香薰十方願、妙香合成願、雜物薰香願。即願佛國中之萬物,皆由無量雜寶及百千種妙香合成,而聞其香者皆修佛行。(卅三)觸光柔軟願,又作光明攝益願、光普益願、光明觸身得勝柔軟願、光明柔軟願、蒙光獲利願、光觸滅罪願、攝取不捨願。即願佛之光明,照觸十方世界眾生,令得身心柔軟。(卅四)聞名得忍願,又作音聲攝益願、得無生忍益願、聞名必得無生法忍願、得深法忍願、名普益願、法忍總持願、聽我名字證無生願。即願十方世界之眾生,聞佛名字,則證得無生法忍及諸深總持。(卅五)女人往生願,又作無有實女人願、令離穢形願、女人聞名者得離女益願、遠離譏嫌願、聞名發心轉女成男願、變成男子願、不復女像願、轉女成男願、女人成佛願。即願十方世界之女人,聞佛名字,發菩提心,則命終後不復受女身。(卅六)常修梵行願,又作聞名者修行不退益願、聞名梵行皆證正覺願、令立梵行願、聞名梵行願。即願十方世界諸菩薩,聞佛名字,則壽終後常修梵行以成佛道。(卅七)人天致敬願,又作聞名修行得他敬益願、聞名修行眾所敬重願、令成尊德願、作禮致敬願、聞名愛敬願。即願十方世界諸菩薩,聞佛名字,則歡喜信樂修菩薩行,諸天世人亦皆致敬。(卅八)衣服隨念願,又作人天受樂願、衣服自然願、應法妙服願。即願佛國中之人天,欲得衣服則隨念而至。(卅九)受樂無染願,又作唯受眾樂願、樂如漏盡願、受樂無失願、常受快樂勝如漏盡願、自然漏盡願。即願佛國中之人天,所受之快樂如漏盡比丘。(四十)樹中見土願,又作隨意得見十方國土願、照見十方益願、隨意照見願、普見佛土願。即願佛國中之菩薩,隨意得於寶樹中照見十方無量嚴淨之佛土。(四一)諸根具足願,又作諸相貌妙願、聞名令得端嚴報願、聞名至佛具足諸根願、具足諸相願、聞名具根願。即願他方國土之諸菩薩,聞佛名字,則諸根具足而無有缺陋。(四二)住定供佛願,又作得三昧益願、止觀俱行願、聞名令得清淨解脫三昧願、聽名得淨解脫靜慮願、定慧俱行願、解脫三昧願、聞名得定願。即願他方國土之諸菩薩,聞佛名字,則得住於清淨解脫三昧,於一念頃,可供養無量諸佛而不失其定。(四三)生尊貴家願,又作化物高貴願、生尊家益願、聞名死後生尊貴家願、聞名生貴家願、必得尊貴願。即願他方國土之諸菩薩,聞佛名字,則壽終後得生尊貴之家。(四四)具足德本願,又作福智雙修願、聞名修習滿足德本願、聞名貴家願、修行具足益願、聞名具德願。即願他方國土之諸菩薩,聞佛名字,則歡喜修菩薩行,具足諸德本。(四五)住定見佛願,又作常見諸佛益願、聞名令得普等三昧願、普等靜慮常見諸佛願、常見諸佛願、不離諸佛願、普等三昧願、聞名見佛願。即願他方國土之諸菩薩,聞佛名字,則得住於普等三昧,常見一切諸佛,直至成佛。(四六)隨意聞法願,又作聞法自在願、隨欲得聞益願、自在聞法願、隨願得聞所欲聞法願。即願佛國中之菩薩,各隨志願而聞法自在。(四七)聞名不退願,又作聽名即至得不退轉願、加力不退願、得不退轉願。即願他方國土之諸菩薩,聞佛名字,則得至不退轉。(四八)得三法忍願,又作自力不退願、聞名得忍至不退地益願、聽名得忍諸法不退願、至三法忍願、得諸地忍願。即願他方國土之諸菩薩,聞我名字,則得三法忍,於諸法不退轉。

關於四十八願之類別,慧遠於無量壽經義疏卷上,將之分為三類,即:第十二、十三、十七之三願為攝法身願,第三十一、三十二之二願為攝淨土願,其餘之四十三願為攝眾生願。此外,尚有多種分類。〔往生論註卷上、釋淨土群疑論卷五、極樂淨土九品往生義、無量壽經釋、選擇本願念佛集〕(參閱「三願」699、「本願」1976、「第十八願」4763) p1640


生命

指自生至死之持續階段,而有體溫(煖)與意識(識)者。在佛教中,稱為壽命或命根。壽為梵語 āyus 之意譯,命為梵語 jīvita 之意譯。亦有將壽與命分別解說者。壽維持煖與識,反之,煖與識亦維持住壽,二者之間有相互依存之關係。臨終時,壽、煖、識即脫離肉體。此壽,由於三界六道之差別,其量有所限定,此即稱為壽量。佛之壽命無限量,因此稱為壽命無量或無量壽(梵 amitāyus,阿彌陀)。 p2064


光明無量願

為阿彌陀佛四十八願中之第十二願。又作得勝光明願、自身光無限願、佛光無限量願、光色願。魏譯無量壽經所載之願文為(大一二‧二六八上):「設我得佛,光明有能限量,下至不照百千億那由他諸佛國者,不取正覺。」唐譯無量壽如來會則載(大一一‧九三下):「若我成佛,光明有限,下至不照億那由他百千及算數佛剎者,不取菩提。」此係阿彌陀佛於因位為法藏菩薩時所發之願,即願於成就正等正覺時,光明無有限量,遍照十方世界之國土。此願與壽命無量願,共成就彌陀報身之果體。〔阿彌陀經、無量壽經義疏卷上〕 p2178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三大阿僧祇劫

指菩薩由發心至成佛的修行期間。又作三阿僧祇、三僧祇、三劫。「阿僧祇」梵語作asaṃkhya或asaṃkhyeya,譯作無數或無央數,原意是指數目的最大極限。「劫」是時間名,梵語作kalpa,譯作長時,意謂長遠的時間。「劫」有大中小之分,此處指大劫。三大阿僧祇劫即三個大阿僧祇劫,是菩薩積集菩提資糧的時間。

一般將此三阿僧祇劫以一阿僧祇劫為一期,分成三期。但關於各期的修行經歷與成就,諸經所說不一。如《優婆塞戒經》卷一云(大正24‧1039a)︰「我於往昔寶頂佛所滿足第一阿僧祇劫,然燈佛所滿足第二阿僧祇劫,迦葉佛所滿足第三阿僧祇劫。」《大毗婆沙論》卷一七八謂初阿僧祇劫逢事七萬五千佛,第二阿僧祇劫逢事七萬六千佛,第三阿僧祇劫逢事七萬七千佛。《大智度論》卷四謂初阿僧祇中,心不自知我當作佛;二阿僧祇中,心雖能知我必作佛,而口不稱我當作佛;三阿僧祇中,心了了自知得作佛,口宣我於來世當作佛而無所畏。

關於三劫與修行位次之配列,經論所說並不一致。小乘家說三十四心斷結成道,故無菩薩三祇之位次可論,但天台《四教義》卷四以之配於聲聞的位次,謂初阿僧祇是所謂外凡,即得五停心別相總相念處之位;二阿僧祇劫是內凡中的煖位,亦即用煖法智慧修六度之位;三阿僧祇劫是頂位,即行六度,於四諦觀解分明之位。

大乘佛教方面,《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八謂一切住總經三無數大劫方得圓證︰經第一無數大劫,勇猛精進者次第證得極歡喜住;經第二無數大劫,證得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經第三無數大劫,證得最上成滿菩薩住。《攝大乘論本》卷下謂,有五補特伽羅,經三無數大劫︰勝解行補特伽羅經初無數大劫,修行圓滿;清淨增上意樂行補特伽羅與有相行、無相行補特伽羅,於前六地及第七地,經第二無數大劫修行圓滿;無功用行補特伽羅自此已上至第十地,經第三無數大劫修行圓滿。此說以地前所經的時間為初阿僧祇,初地至第七地為第二阿僧祇,八地至十地為第三阿僧祇。

梁譯《攝大乘論》卷下另出七阿僧祇、三十三阿僧祇的說法。七阿僧祇之說以地前有三阿僧祇,地中有四阿僧祇。三十三阿僧祇劫之說謂地前方便地中有三阿僧祇,十地中地地亦各有三阿僧祇,其劫量與前之三阿僧祇等。《法華經玄贊》卷一分大中小劫論其劫量,謂三十三阿僧祇中,七地已前為小,八、九、十地為中,地前為大。

《華嚴五教章》卷下之二謂,若依始教,修行成佛定經三阿僧祇,但此劫數不同於小乘。若依終教,有定、不定二義。言菩薩修行決定經歷三僧祇,即定三僧祇,此是約化儀,又約實報而言,言非僅經三僧祇,須經無量不可計數阿僧祇,即不定三僧祇。此與於其餘雜類世界立時者不同,是約佛德無限量而言。此外,若依頓教,一切時分皆不可說,因一念不生即說是佛。若依圓教,一切時分皆悉不定,因諸劫相入。

〔參考資料〕 《菩薩地持經》卷九;《俱舍論》卷十八;《順正理論》卷四十四;《大乘起信論》;《成唯識論述記》卷九(末);《俱舍論光記》卷十八;《瑜伽論記》卷二十三;《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八;《大日經疏》卷二;《天台四教儀集註》卷中。


相即‧相入

為「相即」與「相入」二詞之併稱。又稱相即相容,或略稱「即入」。華嚴宗之法界緣起論之要義。為詮顯事事無礙法界之用語。意謂法界之體用、一多,鎔融無礙,緣起重重無盡。《華嚴五教章》卷四云(大正45‧503a)︰「由空有義故,有相即門也。由有力無力義故,有相入門也。由有待緣不待緣義故,有同體異體門也。由有此等義門故,得毛孔容剎海事也。」

華嚴宗以為,諸法之自體有「相即」之義,諸法之力用有「相入」之義,故一多鎔融無礙,而成無盡法界之大緣起。《華嚴經探玄記》卷四云(大正35‧173a)︰
「是故一一諸緣相望,各有二義。(一)約體,具空有義故有相即,謂若無一即一切緣全失自體。何以故﹖以無一時、多無所成,無所成故,不是緣也。是故有一即有一切,卻 一即卻一切,此即一切是空義故,泯自即他;以一是有義故攝他即自。(中略)由二空二有各不俱故,無不相即時;一空一有不相礙故,恆時有相即。又由一一緣中空有不二故,不壞自而即他,妙義思之。(二)約用,有有力無力義,故有相入,謂諸緣起非各少力而共生故,即一一緣各有全作義、全不作義。何以故﹖若無一緣,餘全不作,則一有力,餘皆無力。餘緣亦爾。是即一有力,故能容多。多無力故潛入一,多有力等亦爾。亦由二有力二無力不俱故,無不相入時;一有力一無力無礙故,常恆相入耳。又於一一緣中各由有力無力不二故,不壞在外而恆相入。」

此中,「相即」之義,係就「法體」之空有立論;「相入」之義,係就「用」之「有力無力」立論。此外,相即相入也有同體、異體之別。《華嚴經探玄記》卷一〈緣起相由之十義〉中,曾列異門相入義、異體相即義、同門相入義、同體相即義之四義。即在申論同體與異體之「相即相入」之義理。

此外,華嚴宗又有「因陀羅網」(indra-jāla)的比喻,以說明相即相入之理趣。因陀羅網是莊嚴帝釋天宮殿的網。又稱天帝網或帝網。此網每一目皆懸有寶珠,寶珠的數量至多。每一珠中,各現其他一切珠影。互相影現,隱沒無覆。又一珠所現的一切珠影之中,也映現其他一切珠的珠影。如此交相互映,重重影現,隱顯互現,重重無盡。

華嚴宗以此比喻諸法「一多相即相入」而重重無盡之義,又約境而稱為因陀羅網境,約定而稱為因陀羅網定,約土而稱為因陀羅網土。凡此皆顯事事無礙相即相入的圓融法門。

有關相即相入或事事無礙法界之義理解析,華嚴宗又有十玄門與六相圓融兩種理論。參閱文末附錄之黃懺華文。

◎附︰黃懺華《佛教各宗大意》〈華嚴宗大意〉第二篇第三、第四章

十玄門
事事無礙之原理,畢竟不出相即相入二語。相即,如波水相收。彼即是此,此即是彼,是曰萬物同體。相入,如二鏡互照。彼依此有,此依彼有,是曰萬物相依。此宗以所謂十玄門,說明此相即相入之原理。十玄門有新古之別,至相所立,謂之古十玄。賢首所立,謂之新十玄。古十玄者,《華嚴教義章》作︰(1)同時具足相應門,(2)一多相容不同門,(3)諸法相即自在門,(4)因陀羅網境界門,(5)微細相容安立門,(6)祕密隱顯俱成門,(7)諸藏純雜具德門,(8)十世隔法異成門,(9)唯心迴轉善成門,(10)託事顯法生解門。

(1)同時具足相應門︰此一門總說,自餘九門,此門之別義也。同時具足相應者,會玄云︰同時,明無前後。具足,明無所遺。相應,明不相違。謂十方三世一切諸法,同時具足圓滿,彼此照應,成一大緣起,順逆無礙,參而不雜。如大海一滴,即具百川之味。又本經云︰一切法門無盡海,同會一法道場中。即如《金師子章》所云,金與師子,同時成立,圓滿具足。

(2)一多相容不同門︰一,謂於多事中隨舉一事為一。除此一事,餘有多事為多。相容者,遞互相容。如一遍於多時,則多能容一。多遍於一時,則一能容多。雖遞互相容,而一多歷然可別,故曰不同。如一燈與多燈相對一室,一多各住,但光照互遍耳。又經云︰以一佛土滿十方,十方入一亦無餘,世界本相亦不壞,無比功德故能爾。即如金與師子相容成立,一多無礙。

(3)諸法相即自在門︰前說相入,今示相即。謂諸所有法,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圓融自在,無障無礙。一若攝於多時,多便即一。所謂由此容彼,彼便即此,是也。多若攝於一時,一便即多。所謂由此遍彼,此便即彼,是也。如乳投水,廢己同他,故名相即。又經云︰一即是多,多即是一。又云︰此初發心菩薩即是佛故,悉與三世諸如來等,亦與三世佛境界等,悉與三世佛正法等,得如來一身無量身,三世諸佛平等智慧所化眾生皆悉平等。即如師子諸根一一毛頭,皆以金收師子盡。諸根諸毛,各攝全體,無離眼之耳鼻舌,亦無離耳鼻舌之眼。眼即耳,耳即鼻,鼻即舌,舌即身,諸根相即,無礙自在。

(4)因陀羅網境界門︰一切諸法相即相入,不唯一重。體相自在,隱顯互現,重重無盡。如天帝殿,珠網覆上,一明珠內,萬像俱現。諸珠皆然,互相現影,影復現影,重重無盡,千光萬色。雖重重交映,而歷歷區分。亦如兩鏡互照,重重涉入,傳耀相寫,遞出無窮。如經云︰一切佛剎微塵等,爾所佛坐一毛孔,皆有無量菩薩眾,各為具說普賢行。無量剎海處一毛,悉坐菩提蓮華座,遍滿一切諸法界,一切毛孔自在現。又云︰於一微塵中,各示那由他無數億諸佛於中而說法。於一微塵中,現無量佛國,須彌金剛圍世間不迫迮。於一微塵中,見有三惡道天人阿修羅各各受業報。又云︰如一微塵所示現,一切微塵亦如是。故於微塵現國土,國土微塵復示現。即如師子眼耳支節一一毛處,各有金師子。一一毛處師子,同時頓入一毛中。一一毛中,皆有無邊師子。又復一一毛,帶此無邊師子還入一毛中。

(5)微細相容安立門︰如是諸法相即相入,重重無盡。然甲是甲,乙是乙,差別之諸法,不壞其相,各住自位,於一法中,炳然同時齊頭顯現。如琉璃瓶,盛多芥子,隔瓶頓見。一能含多,法法皆爾,故曰相容。一多法相,不壞不雜,故曰安立。微細有三義︰(1)所含微細,猶如芥瓶。(2)能含微細,以一毛一塵即能含故。(3)微細難知,微塵不大,國土不小,而能相容。如經云︰一毛孔中,無量佛剎莊嚴清淨曠然安住。又云︰於一塵內,微細國土一切塵等悉於中住。又云︰菩薩於一念中,從兜率天降神母胎,乃至流通舍利,法住久近,及所被益諸眾生等,於一念中,皆悉顯現。即如金與師子,或顯或隱,或一或多,彼此同時安立無礙。

(6)祕密隱顯俱成門︰此全攝彼,此顯彼隱。彼全攝此,彼顯此隱。以一攝多,一顯多隱。以多攝一,多顯一隱。如是彼此一多攝入,隱覆顯了,俱時成就,不相妨礙,祕密自在,雖各不同,亦不雜亂,故云隱顯。俱時而成,體無前後,故云俱成。各得其所,自在無礙,故云祕密。由互相攝,則互有隱顯,故有此門。謂攝他他可見,故有相容門。攝他他無體,故有相即門。攝他他雖存而不可見,故有隱顯門。如經云︰或東方見入正受,或西方見三昧起。或西方見入正定,或東方見三昧起。乃至於眼根中入正受,於色法中三昧起。乃至現童子身入正受,於壯年身三昧起。乃至一毛孔中入正受,一切毛孔三昧起。一切毛孔入正受,一毛端頭三昧起。乃至一微塵中入正受,一切微塵三昧起。即如若看師子,唯師子無金,若看金,唯金無師子,互有隱顯。

(7)諸藏純雜具德門︰一藏多時,就一說即名為純,就多說即名為雜。諸法舉成一法是純,一法具一切法是雜。如是純之與雜,不相妨礙,故名具德。如似就一施門說者,一切萬法皆悉名施,所以名純。而此施門即具諸度等行,故名為雜。又經云︰我於三十六恆河沙佛所,求得此法。彼諸如來,各以異門,令我入此般若波羅密普莊嚴門。即如若師子眼收獅子盡,則一切純是眼。若耳收師子盡,則一切純是耳。諸根同時相收,悉皆具足。

(8)十世隔法異成門︰一切諸法,遍十世中,同時別異具足顯現。言十世者,過去未來現在三世,又各有過去未來及現在。即過去中,更有過現未三世。現在、未來亦然。名為九世。此九世迭相即入,攝為一念。前九為別,一念為總,總別合論,故云十世。十世區分,名為隔法。此十世隔法,相即相入,而不失前後長短等差別相,故名異成。以三世相因互相攝故,一念具十。舉十以顯無盡故,一念即無量劫,無量劫即一念。如經云︰或以長劫入短劫,短劫入長劫。或百千大劫為一念,或一念即為百千大劫。或過去劫入未來劫,未來劫入過去劫。又云︰一切諸佛,於一微塵中,普現三世一切佛剎。一切諸佛,於一微塵中,普現三世諸佛自在神力。一切諸佛,於一微塵中,普現三世一切眾生。諸佛於微塵中,普現三世一切諸佛佛事。即如師子是有為之法,念念生滅,故成總別十世之不同。

(9)唯心迴轉善成門︰一切諸法,唯是如來藏真如一心之所建立,若善若惡,隨心所轉,故名唯心迴轉。如經云︰心如工畫師,畫種種五陰,一切世界中,無法而不造。如心佛亦爾,如佛眾生然,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又經云︰三界虛妄,但是一心作。即如金與師子,隱顯一多,各無自性,由心迴轉。

(10)託事顯法生解門︰一切事法,互為緣起,隨託一事,便顯一切事法。以隨一事即是見於無量法界,能生事事無礙勝解。所託之事相,即是彼所顯道理,非是託此別有所表。如經云︰此華蓋等,從無生法忍之所生起等,意明一切因生一果,一果即具一切故,非是託此別有所表也。即如說此師子,以表無明。語其真體,具彰真性。理事合論,況賴耶識。令生正解。

賢首於至相所說十玄,改諸藏純雜具德門,為廣狹自在無礙門。又改唯心迴轉善成門,為主伴圓明具德門。廣狹自在無礙門者,廣兼寬大,狹兼窄小。毛端現剎,狹不礙廣也。剎入毛端,廣不礙狹也。又毛端現剎,不壞毛相,即狹而廣也。剎入毛端,不壞剎相,即廣而狹也。任運俱現,彼此各不相妨,故云自在無礙。如經云︰金剛圍山數無量,悉能安置一毛端,欲知至大有小相,菩薩以是初發心。又云︰能以小世界作大世界,以大世界作小世界等。主伴圓明具德門者,一切諸法,隨舉其一,即便為主,而居其中。餘者為伴,周匝圍繞。由其為唱為隨,無雜無礙,故云主伴。彼此隱顯,主伴交輝,故云圓明。一多攝入,連帶緣起,故云具德。如經云︰法界修多羅,以佛剎微塵數修多羅以為眷屬,是也。

諸法得有如是混融無礙,略有十因。

(1)唯心所現︰謂世間出世間一切諸法,唯是真心所現,如大海水,舉體成波。以一切法無非一心,是故大小等相,隨心迴轉,即入無礙。

(2)法無定性︰謂一切諸法,既唯心現,從緣而生,無有定性。小非定小,故能容太虛而有餘。大非定大,故能入一塵而無間。

(3)緣起相由︰謂一與多互為緣起,遞相由藉,故有如此相即相入等。

(4)法性融通︰謂若唯約事,則互相礙,不可即入。若唯約理性,則唯一味,無可即入。今則理事融通,具斯無礙,謂不異理之一事具攝理性時,令彼不異理之多事,隨所依理,皆於一中現。

(5)如幻夢事︰猶如幻師,能幻一物以為種種,幻種種物以為一物等。一切諸法,業幻所作,故一異無礙。又如夢中,所見廣大,未移枕上;歷時久遠,未經斯須。

(6)如影像現︰一切萬法,略有二義︰①皆如明鏡,含明了性一心所成故。②分別所現,如影像故。由初義故為能現,由後義故為所現,故一切法互為鏡像,如鏡互照而不壞本相。

以上六因,就諸法自爾之德相說。以下,就諸佛菩薩業用無礙說。

(7)因無限量︰謂諸佛菩薩,昔在因中,稱法界性,修無量殊勝之因。故今得果,妙用無邊。

(8)佛果證窮︰謂佛證窮真性,故如性業用亦無礙。

(9)深定大用︰謂海印定等諸三昧力故,令於小處而現大法,無所障礙。

(10)神通解脫︰謂此皆是諸佛菩薩勝神通力及不思議解脫力之所顯現,故圓融自在。此十義中隨一即能混融諸法,無礙自在。

如是一切諸法,皆具足此十玄,無礙自在,是名十玄緣起無礙法門,亦名無盡緣起法門。

六相圓融
十玄緣起事事無礙之法門,由六相圓融之教門成立。所謂六相者︰(1)總相,(2)別相,(3)同相,(4)異相,(5)成相,(6)壞相。

(1)總相者,一含多德故。

(2)別相者,多德非一故。別依止總,滿彼總故。緣起法一切處通,今且略就緣成舍辨。總相別相,如云全體與部分。如舍是總相;和同作舍之椽等諸緣,別於總故,是別相。

(3)同相者,多義不相違,同成一義故。

(4)異相者,多義相望,各各異故。同相謂差別之諸法,能調和成一體,而不失其部分之特質。如椽等和同作舍,不相違背,皆名舍緣,非作餘物,是同相。椽等諸緣,隨自形類,相望差別,是異相。

(5)成相者,由此諸義緣起成故。

(6)壞相者,諸義各住自法,不移動故。謂有特性之異相,能調和而成同相,即部分相依而成全體。雖成全體,而非破壞部分之特性。如椽等作緣,舍義得成,是成相。椽等諸緣,各住自法,是壞相。

一切諸法,無不具足此六相。此三對六相中,總同成三,無差別之圓融門也。別異壞三,差別之行布門也。此平等與差別,相即相入,圓融無礙。離總相,無別相。離同相,無異相。離成相,無壞相。總相即別相,別相即總相。同相即異相,異相即同相。成相即壞相,壞相即成相。如是圓融不離行布,行布不離圓融。行布即圓融,圓融即行布,六相無礙,是名六相圓融。以六相圓融故,諸法即一真法界無盡緣起。

〔參考資料〕 《華嚴一乘十玄門》;《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十一;《華嚴一乘法界圖》;《金師子章光顯鈔》;《五教章通路記》卷二十六;《華嚴法界義鏡》;《華嚴五教章指事》卷中之(本);《五教章纂釋》卷中之七。


耆那教

印度傳統宗教之一。在漢譯佛典中稱為尼乾外道、無繫外道、裸形外道、無慚外道或宿作因論等。係於西元前五、六世紀左右,與佛教大約同時興起的宗教。然該教自稱為印度最古老的宗教,並否定吠陀經典的合法性、眾神觀念、祭祀儀式,與婆羅門僧侶階級制度的權威。相傳原有二十四位祖師,最早的創始人名勒舍婆(Rabhadeva),然史實可徵者惟有二十三祖巴濕伐那陀(Pārśvanātha)及二十四祖筏馱摩那(Vardhamāna)。其中,筏馱摩那又名尼乾陀若提子(Nirgrantha-jñātaputra)、大雄(Mahāvīra)、勝者(Jina),乃與佛陀同時代之人。氏曾將前二十三位祖師的教理加以改革並集其大成。

本教基本教義為業報輪迴、靈魂解脫、非暴力及苦行主義等。主張宇宙構成的要素為靈魂(jiva)與非靈魂(ajiva),後者有運動條件(dharma)、靜止條件(adharma)、虛空、物質四類,與靈魂合為五種實在體。物質由原子所構成,具有下降性,而靈魂具有上昇性,二者皆是一切知,但物質藉著業力而附著於業的周圍,形成業身,此即苦的輪迴原因;若欲脫離輪迴,須嚴守不殺生、不妄語、不偷盜、不邪淫、不持有等苦行生活(五戒中,尤重不殺生,故信徒多為從事商業者)。由是,即能制御(samv ara)善、惡業,並盡除舊業,發現靈魂本性而到達止滅,獲得解脫,此即所謂的涅槃。此外,本教所提倡的相對主義(syādvāda,或稱不確定主義),亦頗受注目;該學說的基本觀點在於認為一切事物有多面性。

根據耆那教文獻《聖行經》記載,大雄逝世時已有教徒五十二萬餘人。至西元前三世紀,耆那教與佛教均受孔雀王朝阿育王的支持與保護。西元前後,由於新興城巿與貿易中心的出現,耆那教徒也隨之遷移分散。又由於教徒對教祖的遺訓解釋不同(主要分歧在於禮儀教規),而逐漸分裂為白衣派(Svetāmbara)、空衣派(Digambara,或稱天衣派、裸體派)。白衣派穿著象徵廉潔的白衣,主張男女平等,宗教儀式限定在耆那教寺廟舉行;空衣派主張以虛空為衣,平素裸體修行,教規甚為嚴格。佛典稱之為「裸形外道」。

四至十三世紀間,該教廣泛流行於南亞次大陸。十三世紀以後,由於伊斯蘭教傳入印度,耆那教勢力漸衰。十七世紀以後,受啟蒙運動的影響,耆那教又揭起改革的旗幟,改革者主張以人道主義、博愛等觀點解釋耆那教的古老教義。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末期,耆那教信徒約有三百萬人,多為商人、手工業、金融業、自由業者等,先後建立數十個組織,並修建廟宇、道院、文化研究機構及學校,出版宣傳教義的書刊等。又,耆那教徒每年每月都有例行的齋期及繁多的節日活動,如大雄誕生節、贖罪節等。漢譯《中阿含》卷五十五〈持齋經〉記有其尼犍齋的作法。

◎附一︰Charles N. E. Eliot著‧李榮熙譯《印度思想與宗教》第二篇第七章(摘錄)

耆那教的許多教義都類似佛教。尤其是他們不但不重視祭士,而且也不重視天神(這在我們看來,在任何可以稱為宗教的體系之中是一件奇事)。而且從某一觀點來說,耆那教是佛教運動的一部分。更確切地說,它可以稱為是在佛教中達到頂點的普遍運動的一種早期特殊形式。耆那教創始人大雄是早於佛陀的同時代人,他不是佛陀的弟子或模仿者。即使耆那教的獨立面貌出現較晚,我們仍然可以說,它代表一個較早的思想階段。它的確不否認責任和自由意志,但是它主張極端苦行主義,並且主張餓死,這也有同樣的狂妄行為的性質。

耆那教是無神論的宗教,而這種無神論一般說來既不是辯解性的,也不是論戰性的,而被認為是一種自然的宗教態度。所謂天神論,當然不是說否認天神的存在;耆那教徒比婆羅門和佛教徒設立假想世界並使這些世界中住有天神或魔鬼居民的豐富幻想,如果可能的話,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但是和佛教的情形一樣,這些鬼神也是和人一樣受輪迴和死亡的支配,並不是宇宙的主宰,更不是宇宙的創造者。古代印度有兩種世界學說。一種被組織成吠檀多學說,它的極端形式教導說,靈魂與宇宙精神同為一體,外在世界是一種幻覺。另外一種被組織成為數論派學說,它是二元論,教導說原始物質和個體靈魂都是自生不滅的。這兩種思想路線,都是以抑制情慾和獲得真正知識的方法來求得靈魂的解放,從而尋求解脫。

耆那教屬於第二類學說。它教導說世界是永恒的、自生的,由六種組織實質所構成的,即靈魂、法、非法、空間、時間、物質分子。現代耆那教徒解釋「法」與「非法」,說是類似空間的微妙物質,這些物質使物體能夠運動和休止,但是雅各比的推測也許是對的,他認為在原始思考中這兩個字眼具有自然意義,指的是引起功德和罪過的微妙液體。總之,這一敘述把實質和活動、物質的和非物質的事物,置於奇特的並列地位之上。得救與解脫的過程和物質過程沒有區別,而且我們看到其它的教派怎樣得到這一結論──耆那教徒顯然沒有得出這一結論──即人的行為是因需要而產生的,沒有所謂自由意志的東西。耆那教認為個人的靈魂是自由的個別存在,其本質是純粹理智。但是靈魂有傾向於行動和情慾的趨勢,並且受到虛偽信念的迷惑。由於這一原因,在我們所知的存在之中,靈魂和肉體是連結在一起的,不僅天神和人類有靈魂,而且各種動物、植物和無生物也都有靈魂。靈魂的住所由它所獲之功德或罪過來決定,功德和罪過在漫長的稱為烏特沙爾毗尼和阿伐沙爾毗尼即上升和下降的時期之中,分別具有大小不同的影響。在這些時期之中,人身的大小和壽命的長短,根據一定的法則有所增減。功德使人生為天神或善人,罪過則使靈魂至卑下生處,甚至成為沒有生命的物質。在此下降的道路之上,理智逐漸模糊,一直到最後失去運動和意識,然而這並不認為是等於斷滅。

另外一種耆那教的教義解釋,是基於七種原則之上的,所謂靈魂、非靈魂、注入、束縛、排斥、放逸、解脫。業報用印度哲學的普通語言來說,就是行為及其對靈魂所產生的影響,在這裏它被認為是一種特殊微妙的物質,這種物質進入靈魂,並且由於這一注入〔即阿尸婆羅(漏),這是佛教中熟知的名詞〕而使靈魂污穢和墮落。正如食物變成肉體一樣,業報則形成一個包裹著靈魂的靈巧的身體,並防止它在死亡時完全脫離物質。上升的道路和靈魂的解脫,是用阻止業報進入的方法來實現的,即不造作引起注入的行為,並且排斥注入。達到這個目的最有效的方法是自我克制,這不僅可以防止新業報的進入,而且可以毀滅已經集聚的業報。

像大多數印度教派一樣,耆那教認為輪迴世界是智者渴望解除的束縛,或者是渴望結束的旅程。它的直接景象雖然是沒有快樂的,但是它的最終觀念卻不是悲觀主義的。甚至在肉體之中,靈魂也能達到圓滿知識的快樂境界。最高天界之上是脫離了輪迴的清淨靈魂的極樂世界(最高天界之中最偉大的天神,享受快樂的時期至為長久,不過最後仍然要受輪迴的支配)。這些靈魂沒有可見的形體,但是自始至終是由生命組成的,而且享受無可比擬的快樂。這一段敘述所依據的論著,帶著耆那教神學的唯物論特點,又說完善靈魂的體積是它的前世的高度的三分之二。

如何到達這一極樂世界呢﹖其方法為正信、正知和正行,此乃謂之「三寶」,這是佛教所熟悉的名詞。所謂正信,即是完全信賴大雄及其教義。正知即是上文所述的正確神學。知有五級,最高一級謂之「吉伐羅姆」,即無所不知。這使人覺得抱負不凡,但是耆那教徒所喜好的特殊推理方法,是樸實無華的「尸耶德伐陀」,即或然論的學說。這一學說主張︰(1)你可以從某一觀點肯定某一事物的存在。(2)你也可以從另一觀點否定它的存在。(3)你又可以在不同的時間,肯定它的存在和肯定它的不存在。(4)如果你想同時以相同的觀點,既肯定存在又肯定不存在,那麼你就必須說,這一事物是不可說的。這個學說的本質,只要我們能夠使它擺脫學究氣的術語,看起來是合理的,因為它的意思是說,就經驗事物而論,不可能有系統地說明全部完整的真理,就超越經驗的事物而論,語言是無能為力的。它的意思也是說,存在和生起、延續、消滅有關係。這個學說稱為「阿尼犍多‧伐陀」,意謂存在不是像《奧義書》所說的唯一的和絕對的;物質是永恒的,但是會改變它的形態以及物質的由一些偶然因素所構成的其他事物。所以在許多要點上,耆那教徒採用常識和表面觀點。但是輪迴和業報學說也被認為是顯而易見的主張而加以承認,而且具有肉體的靈魂的幸福和掙扎,雖然是用唯物論的名詞加以描述,但是快樂從未寄托在物質幸福上,而是寄托在從物質宇宙獲得解脫之上。

我們不能確知,現在的耆那教經典是否以原來的形式記載這些教義,但是對於輪迴的完全接受,認為植物、塵土和水都有靈魂的精靈崇拜信仰,以及唯物論的術語(《奧義書》中大不相同的沉思也決不是沒有這種術語),都和我們所知的西元前550年頃的印度思想是吻合一致的。耆那教和佛教一樣,忽視儀式的效用和祭士的權力,但是耆那教甚至比佛教具有更少原來是抗議性或敵對性運動的痕迹。耆那教的理智氣氛,似乎和《奧義書》的理智氣氛有所不同,但是非常接近數論派哲學的理智氣氛,數論派哲學也是承認有無限量的個人靈魂,根本和物質相同,而且只有用脫離物質的方法才能獲得快樂。關於這一重要學派的起源,我們一無所知。但是它和耆那教的差別,主要是在於它有關於心理和進化理論更詳盡的闡述,也在於排除某些唯物論觀念。可能是產生某一見解的同一地區和形勢,產生了兩種學說。一種學說是簡單而實際的,所以它在一個宗教教團中獲得了主要表現,另一學說則更有理智和學究氣,而且比較晚些,至少我們所閱讀的形式是如此。

正行以每個耆那教苦行者所遵守的五項誓願為基礎,即(1)不殺生,(2)不妄語,(3)不取人所未給之物,(4)保持貞操,(5)放棄一切外在事物的享樂。這五項誓願用五句短語作詳盡而嚴格的解釋,每一短語適用於每一誓願,而且和行為、語言、思想,又和自作、教人作、見作隨喜,結合起來解釋。所以不殺生的誓願不僅禁止殺害最微小的昆蟲,而且也禁止可以引起爭吵的一切語言和思想,以及禁止自作、教人作或容許人作,任何可以傷害生物那怕是無意的行為,例如步行時不留心。這些規則自然只有苦行者才能遵守,除了這些規則以外,苦行主義也是特別要人遵行的。這種苦行主義是內在,或者是外在的。前者採取懺悔、謙恭、打坐和抑制情慾這些形式;後者則包括有各種形式的自我克制,達到頂點就是絕食而死。這種宗教性質的自殺,是為那些已經實行十二年苦行、涅槃時機業已成熟的人而規定的,但是採取這個辦法來縮短苦行時期,那就是錯誤的。無數銘文記載有這種死亡,而且底甘婆羅教徒的首領教師據說現在仍然採用這種辦法與世長辭。

偉大的導師定期出現,時時恢復真實信仰,這是耆那教一個重要的但不是特有的教義。在十四位摩奴、毗瑟紐的各種化身,以及喬答摩以前一系列佛陀的情況之中,我們也看見有相同的觀念。耆那教的聖人們有時被稱為佛陀、吉伐陵(圓滿者)、悉達(成就者)、如來、阿羅漢(這都是佛教稱號),但是他們的特有名稱是「耆那」,意為勝者,不過這一名稱也是佛教徒所採用的。這顯然是印度普通一般的見解,認為有偉大的導師定期出現,人們可以合理地期待西元前六世紀時出現這樣一位導師。耆那教徒喜歡採用或者重視「耆那」或「帝爾怛迦羅」的稱號,而佛教徒則喜歡使用「佛陀」或「如來」的稱號。

◎附二︰金克木《梵語文學史》第二編第五章第二節(摘錄)

耆那教的兩大派各有一套經典。兩派共同承認作為基本經典的是十二「支」。白衣派的經典的語言也不是梵語,而是半摩竭陀語,好比佛教文獻中的巴利語。裸體的天衣派的經典還沒有經過現代人的比較詳細的介紹和分析。一般說的耆那教文獻往往只是指的白衣派的經典。

耆那教白衣派的現存經典的編訂年代約在西元後的幾世紀,距離創教時代已經一千年左右,很難判斷其中哪些是原始的成分。這些文獻的體裁也是詩和散文都有。耆那教特別著重戒殺和苦行,在經典中到處宣傳教祖(大雄和他的老師)和其他聖人的苦行。一般說來,這些經典很少文學性,詩文都比較枯燥無味,事蹟有很多過分的誇張。和佛教文獻相似,這裏面有許多寓言、故事,喜歡用比喻。它的採納各家材料,比佛教明顯,竟吸收了《摩訶婆羅多》的人物進來加以耆那教化。

在十二支裏,第六、七、八、十一支是一些宣傳教義的故事。這裏面反映出社會情況和耆那教的社會基礎。第六支的前一部分有二十一章,各有一篇故事。第七章的故事值得注意。據說有一個商人為了考驗四個兒媳婦,給她們每人五粒稻子保存。第一個兒媳以為這是平常東西,隨要隨有,便拋棄了。第二個把它吃掉了。第三個收藏起來。第四個種了下去,收穫了再種,五年後得了許多糧食。商人懲罰了前兩個,派第三個保管財產,讓第四個管理和支配財產。最後是把稻子比做五大戒律以宣傳宗教。第七支裏說了十個人的出家故事。其中大多數是富商。例如第七章中說一個富裕的陶匠如何被大雄說服,改變了信仰。第十一支宣傳因果報應,說一個醫生曾經有一次在藥中用了肉,因而殺死許多生靈,轉世得了惡疾,以後還要再生為狗,但多次投胎以後,到末了還會生為商人。十二支以內或以外的經典中經常提到商人,甚至把身體比作資本,把能不能利用身體修行,升天或墮地獄,比做商人的賺錢、保本、虧本。

除十二支外還有五部分文獻,每部分也跟支一樣是一些著作的編集,其中有的是戒律,有的是用問答體闡明教理,有的是大雄和其他聖人的誇張的傳記,也有天文和地理知識。

耆那教文獻中說故事時往往省略描寫而只註明一個詞「描寫」。這顯然是個略語,大概是指示口說經文的人在這兒可以重複最初一段中同一地方的描寫詞句。巴利語文獻中也常把重複詞句用一個略語標明而省去。這種重複在口傳時是必要的,在書寫下來時就不必要了。可是,在說「有一座城巿」後面註上「描寫」,是不是給說唱人以自由發揮的機會呢﹖從文獻中得不到解答。

耆那教文獻中有許多詩句,風格跟佛教的詩句近似。就這類傳教格言來說,有時比喻得還很生動,能結合生活或自然界的現象。有的現在看來很好笑,當時卻是能打動急欲擺脫現實苦難的人的心的。在所謂「根本經」的一部分(四個集子)中有一些格言體和敘事體的詩。

耆那教跟王族統治者也有關係。佛教傳說中的一個有殺父惡行的暴君在耆那教傳說中成了好人。顯然宗教所謂善惡是隨對待本宗教的態度為轉移的。有一處寫一個耆那教和尚如何說服不信耆那教的國王。那國王認為人沒有靈魂,他做過試驗,把一個小偷殺死,劈得粉碎,也沒有發現靈魂(命)。和尚答覆說,這好像劈碎木頭想去發現火一樣。佛教文獻中也有一個佛教和尚說服一個國王的故事,不過所證明的恰恰相反,是人沒有靈魂(我),只有「名色」(名稱和形象),由於業報才有輪迴。不同宗教以不同理論爭取統治者的庇護和提倡,但是統治者的利用或排斥卻不是為了哲學,而是為了愚弄人民以維護自己的階級利益。

◎附三︰《聖行經》第五品(依觀轉譯自鈴木重信之日譯本《耆那教聖典》)

尊者苦行者大雄出家後,僅一年又一個月著衣,其後皆裸形,以兩手掌受食。十二年以來,尊者苦行者大雄等閒其身。彼以平等心堪忍由神、人、動物所引起的快意不快意之事。

爾來尊者苦行者大雄並無家庭。其人在步行時、言語時、行乞時、受食時、攜資具飲器時,用意周密。其排泄糞尿唾液及身體不淨時,用意周密。思想、語言、行為周密,留意思想、留意語言、留意行為、留意感官不淨行。不怒、不慢、不偽、不貪。安靜寂然泰然,解脫,離誘惑,無我,無財產。彼斷除人間種種束縛,不為塵世所染。如水之不沾著銅器、膏藥、真珠母,邪罪不觸其身,其行路如生命之無阻、如虛空不須支柱、如風之無障礙;其心情如秋水之明淨、如蓮華之無染,護其感官如烏龜之維護其四肢。彼如犀角之單獨、如鳥之自在。彼如象之剛毅、如牛之強壯、如獅子之難擊、如曼荼羅山之儼然、如月之柔和、如日之赫灼、如黃金之純淨。如大地背負容忍一切、如燃火之光耀。

尊者至何處皆無障礙。障礙有四,即物質、空間、時間、惡濁。關於物質,有命、非命。關於空間,有村落都巿、森林原野、床與家庭。關於時間,有三昧耶時、阿瓦利卡時、一呼吸時、斯多卡時、剎那時、羅婆時、須臾時、一日、二週日、一月、一季節、半年、一年或長歲月。關於惡濁,有怒、慢、偽、貪、恐怖、歡樂、愛憎、誹謗、密告、污辱、欺詐等,或邪信。凡此種種,尊者皆纖塵不染。

除了雨季,尊者在夏冬八個月內,在村落僅住一夜,在都巿僅居五夜。尊者對任何東西皆不關心,糞臭等同白檀香,藁草猶如寶玉,污泥如黃金,快意不快意同等視之,不執此世彼世、不求生死、達輪迴流轉之彼岸。如是,彼致力於壓抑業的染污。

至第十三年,夏第二月,第四的半月,毗舍月的白分,其第十日,初更終時,善戒日,勝利時,梨修巴利卡河畔修利姆比卡巿郊,沙羅樹下,尊者合踵蹲坐,陽光照射,斷除兩天半的飲食之後,進入甚深冥想,遂達獨存者(全智)之最高智慧與直觀。此乃無限、最勝、無礙、遍通、完全、滿足之境界。

尊者苦行者大雄,成為勝者阿羅漢時,彼成為全智,知一切事物。彼了知神、鬼、人類之一切狀態。彼等從何處來、往何處去﹖彼等是人、畜生或神﹖又,對彼等之觀念、作業、希望、隱顯行為無一不曉。對尊者而言,沒有任何祕密,世界上所有生物任何情況、任何時刻,彼等何所思、何所言、何所為,尊者悉知悉見。

尊者苦行者大雄在阿斯提卡村度過其最初的雨季。三季在瞻波及脇之瞻波。十二季在毗舍離國及瓦尼夏村。十四季在王舍城及那爛陀郊外。六季在彌提拉國。二季在巴多利卡國。阿拉比卡城、巴尼達普尼城、舍衛城及波波城護象王史官之官署各渡過一季,後者是最後的雨季。

於此雨季之第四月,第七半月,迦提迦月之黑分,第十五日,最後之夜,波波城護象王史官之官署,尊者苦行者大雄逝世矣。捨棄此世,斷除生老死之束縛,成為悉達、佛陀、解脫者。結束一切苦患,解脫捨脫一切苦痛。

◎附四︰〈耆那教美術〉(編譯組)

耆那教美術,依據耆那教教義,為該教之宗教禮儀、教化活動而製作的美術。僅流傳於印度地區。耆那教係與佛教大致同時興起的宗教,但其美術遺品較佛教或印度教少,且有頗多類似古代佛教美術、中世印度教美術的地方。在回教徒統治之下,耆那教仍被允許建寺、造像。該教對印度回教建築亦有所影響。

在石窟方面,奧立沙(Orissa)州有耆那教最古的石窟,完成於西元前一世紀到西元後二世紀間。馬德普拉迭須(Madhya Pradesh)州內(五世紀前期)、孟買東南的巴達彌(Badamī,七世紀)、艾羅拉(Ellora,八~十世紀)等處,亦有與印度教寺院並存的石窟。

寺院方面,有明確知道建造年代(634)的美古提(Meguti)寺,相當重要。馬德普拉迭須州的科鳩拉賀(Khajurāho)等,有十至十二世紀的幾座寺院,寺院內有許多出色的雕像。又,西印度的古佳拉特(Gujarāt、Guzerāt)、拉加斯坦(Rājasthān)兩州,以及南印度的卡爾納塔卡(Karnātaka)州內,亦有頗多寺院遺構,尤其前者位在阿布(Ābū)山的二座寺院,其內部有著名的華麗雕刻裝飾。此外,從摩突羅坎卡利提拉(KaṅkālīṬīlā)之發掘及浮雕遺品中,可知古代耆那教徒亦盛行造立窣堵波。

造像方面,佛陀雕像在摩突羅出現的同時(二世紀初期),亦曾出現耆那教二十四位祖師像,其直立或結跏趺坐之造像酷似佛陀像。但耆那教祖師像中,有全裸者(五世紀中期以後,白衣派係下半身著衣),而且各祖師像以固有的標幟、胸間特有的符號等作區別。二十四位祖師整體造像之作品頗多,而單獨像多為初祖勒舍婆(Ṛṣabhadeva,或Ādinātha,標幟為牡牛)、二十二祖聶密那陀(Neminātha,標幟是法螺貝)、二十三祖巴濕伐那陀(Pārśvanātha,標幟是蛇)、二十四祖大雄(Mahāvīra,標幟是獅子)。

八世紀以後,各祖師像多配上夜叉(藥叉)等像。所配列者大多是起源於印度教的神。另有耆那教特有的浮雕石板,稱為奉獻板(āyāgapaṭṭa)。

此外,從摩突羅出土許多貴霜時代(一世紀末至三世紀中葉)的優秀石雕,在毗提夏郊外亦出土三體傑出的祖師坐像,其刻文係有關376年左右笈多朝史料的重要資料。又,南印度存有很多巨像,如修拉瓦那貝哥拉(Śravaṇa Beḷgaḷa)有高十七點五公尺的寇馬提修瓦拉(Gommateśvara)立像,此像作於十世紀末期。

壁畫方面,在泰米爾州及艾羅拉(九世紀左右)內皆有。十一世紀以後,西印度盛作雜有插畫的經典寫本,係印度細密畫的先驅。另外,西印度亦曾出現許多銅像。

〔參考資料〕 黃心川《印度哲學史》;宇井伯壽《印度哲學史》;中村元《ヒンドゥ一教史》;佐佐木教悟編《戒律思想の研究》;M. Winternitz著‧中野義照譯《ヅャイナ教文獻》。


阿彌陀佛

意譯為無量光,或無量壽佛。為西方極樂世界的教主。他以觀世音、大勢至兩大菩薩為脇侍,在極樂淨土實踐教化、接引眾生的偉大悲願。這是我國佛教界最熟稔的如來。

依據《無量壽經》所載,阿彌陀佛在成道以前,原是一位國王,由於受到世自在佛的啟示,乃發起求無上道的願心而出家。在修行期間,曾發出四十八大願,誓願建立一個莊嚴的極樂世界,以救渡一切念佛名號的眾生。其中有三個大願是︰「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唯除五逆、毀謗正法。」「設我得佛,十方眾生發菩提心、修諸功德,至心發願欲生我國。臨壽終時,假令不與大眾圍遶現其人前者,不取正覺。」「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聞我名號,繫念我國,植眾德本,至心迴向,欲生我國,不果遂者,不取正覺。」

基於這些深宏的誓願,因此,在他成佛之後,任何人只要具足信願行、如法念佛,則一定會得到他的接引,而往生至真至善至美的淨土佛國。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的悲願至廣,慈心極深,其念佛法門又至為易行,因此在中日等國,信仰彌陀法門的眾生為數極多。「家有阿彌陀、戶戶觀世音」的諺語,正是彌陀信仰普遍流傳的最佳說明。

◎附一︰〈阿彌陀佛〉(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阿彌陀佛,西方極樂世界的教主。據梵本所載,阿彌陀佛的梵文有兩種。其一,阿彌陀婆(Amitābha),譯為無量光。Amitābha係由形容詞的amita(無量的)與女性名詞ābhā(光)結合而成。此中,amita的mi,語根為ma,意為「量」;在mi之後加上接尾語ta,則成為形容詞,意為「有限量的」;又在mita之前,加上有「無」或「不」語意的接頭語a,而成amita(無量)一詞。又「ābhā」是在bhā(光耀)的語根上,加上有「近」的意思的接頭語ā,其詞性屬女性名詞。但此處不是指無量的光明,而是當作有無量光明佛的名號,因此,將語根的母音的語尾ā縮成短音,而成男性名詞。其二,阿彌陀庾斯(Ami-tāyus),譯為無量壽。Amitāyus係由形容詞amita與中性名詞āyus(壽命)合成。據說āyus的語根是具有呼吸之義的「an」,然而有人認為āy的語根是ay(行),其後加上接尾語us,而成有「壽命」之義的中性名詞。羅什在譯《阿彌陀經》時,對此二者並不加以區別,都稱之為阿彌陀。

據《無量壽經》所述,於過去久遠劫中,世自在王佛出世時,有一國王聞佛說法發無上道心,棄國出家,號為法藏。其後,彼法藏比丘於世自在王前,攝取二百一十億諸佛妙土的清淨行,發四十八大願。其中第十八願是根本願。其願文曰︰「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法藏比丘發此願已,一向專志莊嚴淨土,其佛土距此十萬億剎,名為安樂。

關於阿彌陀佛的成佛,袾宏在《阿彌陀經疏鈔》卷三舉出八種︰

(1)《法華經》載大通智勝如來時有十六王子出家,其第九王子於西方成佛,號為阿彌陀。

(2)《悲華經》載無量劫前有轉輪王,名為無諍念。彼於西方世界作佛,號為阿彌陀,國名安樂。

(3)《大乘方等總持經》載無垢焰稱起王如來時,有淨命比丘總持十四億部經典,隨眾生意樂廣為說法。彼淨命比丘,即今之阿彌陀。

(4)《賢劫經》載雲雷吼如來時,有一王子名為淨福報眾音,曾供養彼雲雷吼如來。彼淨福報眾音王子,即今之阿彌陀。

(5)《賢劫經》又載金龍決光佛時,有一法師名為無限量寶音行,力弘經法。彼時之法師,即今之阿彌陀。

(6)《觀佛三昧經》卷九載空王佛時,有四比丘得念佛三昧,其第三比丘,即今之阿彌陀佛。

(7)《如幻三摩地無量印法門經》載獅子遊戲金光如來時,有一國王名為勝威,尊重供養彼佛,修禪定行。彼勝威王,即今之阿彌陀。

(8)《一向出生菩薩經》載阿彌陀佛往昔為太子時,聞此念佛微妙法門,精進奉持。

關於阿彌陀佛的成佛因緣,除前文所舉者之外,經典中尚有多說。按,阿彌陀佛並未見於小乘經典中,然在其餘大乘經中,則屢有載及。

又,阿彌陀佛乃一切大乘經典所通說,故大乘諸宗無不言及,然其見解未必一致。總的說來,大抵可分為兩類。其一,以理性為主的唯心彌陀,己心淨土。其二,以事相為主,指方立相,立界外淨土,現在說法的彌陀。茲略述各宗所說如下︰

(1)法相宗︰《唯識論》卷十說自性身、受用身、變化身等三身。自性身唯理,身土不分,故彌陀與諸佛應無分別。受用身分自受用、他受用。阿彌陀佛是他受用報身。但地前菩薩及凡夫二乘所見的彌陀是變化身,地上菩薩所見是他受用報身。亦即初地菩薩所見的彌陀佛,是坐於百寶蓮台座上,如《觀無量壽經》上所說的六十萬億那由他佛身。二地所見,係千葉蓮台座上的佛身,由佛的後得無漏智所變,為十地菩薩而現,其所居淨土,係淨居色究竟天。

如是,現一實身,凡聖不同見,應機而現種種身,是因眾生福力不同,而產生佛身麁妙之別。亦即能化的彌陀隨所化根機示現佛身;所化的有情以彌陀所現佛身為增上緣,凡聖各各隨智識福力淺深厚薄變現佛身,故所見佛身有麁妙之別。三賢的菩薩、二乘凡夫之類見化身小佛身;四善根菩薩見化身大佛身;初地以上的菩薩見坐大寶蓮台、具無限妙相好的他受用身。此大盧舍那身是彌陀對地上菩薩所示現的佛身。以此佛身為增上緣,地上菩薩依各自之心識變現相好圓滿的廣大能化佛身而觀。因此,菩薩進至初地時,地前所見的劣佛身潛隱,殊勝微妙的佛身顯現。但地上菩薩非不能見地前所見佛身,地上菩薩欲見佛變化身亦能得見。因此,地上菩薩以他受用報身為正所見,兼見變化身。

(2)三論宗︰此宗亦談三種佛身,即{1}正法法身,{2}修成法身,{3}應化身。正法法身就是實相法身,又名理法身、自性身、法佛。修成法身就是自受用報身,又名智法身、報佛、內應身。應化身是他受用身與化身所合併,都是起利他之化用,故合為一身。此化他之用,由本法身而起,非正酬報因位的佛身。若此佛身別開為二身時,就他受用身而言,是殊妙廣大的佛身,又名外應身,是化度地上菩薩的佛身。又就化身而言,是丈六等的麁身形,又名變化身;此係為化地前菩薩及二乘凡夫所現的佛身。

此三身中,正法佛是理法身,為修證之理,故不生不滅而常住。修成佛是智法身,為能證之智。因為是冥契所證之理的能證之智,故智法身亦是常住。《大智度論》說,薩婆若是實法,非生滅。薩婆若譯為一切智,一切智就是佛智,是常住不滅的實法。應化佛係法身應所化根機而現起的化他悲用,故為生滅無常之形相。初二身乃理智之本體,非化他之佛身,故無說法。應化身係由本體而現起的化他佛身,有色聲,有宣說法門的悲用,故能對所化有情說法。

(3)華嚴宗︰據智儼的《孔目章》卷四〈往生章〉所述,阿彌陀佛國,一乘三乘不同。若依一乘,阿彌陀佛土屬世界海攝,此係近引初機成信故。教境真實,佛國圓融、不可說故。若依三乘,西方淨土是實報處。通成四土,即法性土、事淨土、實報土、化淨土。化是報化,非化身之化。如是,係以西方淨土攝屬於世界海,以阿彌陀佛為蓮華藏莊嚴世界主,也就是以阿彌陀佛為毗盧遮那的同體。

華嚴宗分佛土為二,一為國土海,一為世界海。國土海是不可說之果分,世界海是因分可說之土。此世界海有三類,一是蓮華藏莊嚴世界海,二是十重世界海,三是無量雜類世界。若配於三生成佛,第三是見聞生之土,第二是解行生之土,第一是證入生之淨土。蓮華藏界既是證入生之淨土,故與不可說果分同其體。故《五教章》卷三說(大正45‧498b)︰「一蓮華藏莊嚴世界海具足主伴,通因陀羅等,當是十佛等境界。」西方淨土攝於此主伴具足的蓮華藏海,阿彌陀佛與十身具足的毗盧遮那同體。

(4)天台宗︰此宗認為佛必具足三身,土是四土橫豎一處。故彌陀之安養,雖難定何身何土,然皆為具縛凡夫生處。有晝夜六時之別,飯食經行之義,有聲聞緣覺,佛亦說三乘法。是故判彌陀淨土為應身應土。而《大乘同性經》所說的於淨土中成佛者,皆是報佛,是就斷無明的人所見而言,非同居土的凡夫所見。《觀經》第九觀所說的彌陀身量有六十萬億那由他恒河沙由旬,是為達圓教第七信位的人而特別顯現的佛身。《大智度論》說西方世界出於三界,故西方世界不攝屬於三界。又就彼佛土而言,彼土雖有三界但無四惡趣。

然此彌陀淨土與諸佛同居土又有不同。彌陀淨土橫具四土,故修圓妙觀而生彼者通惑雖未盡,其身常拜實報身,得居實報土,此與生於諸佛同居土後,斷通惑,轉果報方住上土不同。諸佛同居土雖具四土,悉是豎四土,斷惑,轉報然後能入上三土。其有橫之義,但只是暫時依佛之加被力而見。故極樂上品的生死,通惑尚有,與常時見報佛,住報土者大異其趣。

又依智旭《梵網經玄義》及《小經要解》所述,四土橫豎之義俱約斷惑而說。所謂豎,是出同居土後入方便土,出方便土後入實報土等。橫則不移當處,自感見方便、實報、寂孕三土。諸佛四土中的寂光土等上三土雖有橫之義,但於同居淨土中,大體有豎義無橫義,唯極樂同居橫具四土。此係十方世界未曾有之處,全性起修之因緣唯彌陀有之。華嚴之祕藏、法華之極意唯在執持名號的念佛法門。其他如帶業往生,即得不退之說,如彌陀同居土、最勝無比之說,頗能發揮天台、四征微意。

(5)禪宗︰禪宗以直指人心,見性成佛為宗旨,以佛心傳心,只修行心地,自分覺知。故不見一物名為見道,不行一物名為行道。唯守本來面目,顯自己本分,不拘泥善惡因果之差別,安住無住空寂之心,若至無念無想,本來真性頓顯,稱為成佛。其本有圓成本來面目,人人具足的佛性一理,名為無量壽。即心即佛之宗義,心外不見佛。《六祖壇經》說(大正48‧352a)︰「凡愚不了自性,不識身中淨土,願東願西,悟人在處一般。」寶誌和尚以為,智者知心作佛,愚人慶往西方。但若偏於此,失其不可得,亦非禪意。因此,宗頤禪師作二十六行頌指讚西方。

(6)淨土宗︰曇鸞在《往生論註》中以二種法身論述彌陀佛身。二種法身是法性法身、方便法身。法性法身是如如之理,是無相法身,是略門。方便法身是正直,是救濟一切眾生的大悲無不相法身,是廣門。無相法身相即無不相法身,無不相法身成無相法身。故二法身,異而不分。此係廣略相入的佛身,故統以「法」之名。所以如此,是因清淨願心所莊嚴之身,其清淨義,是在真實智慧無為法身,為淨因所莊嚴的淨果,完成真實智慧的無為法身。所以,彌陀佛身是由清淨願心(四十八願)所莊嚴的廣略相入之清淨佛身,即二種法身。道綽在《安樂集》中說彌陀是報佛,極樂寶莊嚴國是報土,並說《觀音授記經》的彌陀入滅說,是在示現報身五相之一的隱沒相。而化身的彌陀是《鼓音聲經》所說的清泰國之彌陀,西方淨土的彌陀絕對是報身佛。善導更以酬行、酬願二義來論述「報」,並且以《大品般若》〈涅槃非化品〉的涅槃如化非化說,會通《觀音授記經》的彌陀入滅說。即涅槃性空如化,為新發意菩薩說非如化,是為了避免新發意菩薩產生驚怖。彌陀的入滅不入滅說同此。不入滅說如非化說,入滅說如如化說。如化不妨涅槃義,入滅說豈能害報之義。

◎附二︰〈十二光佛〉(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十二光佛,為讚歎阿彌陀佛光明德用的十二種稱號。即無量光佛、無邊光佛、無礙光佛、無對光佛、焰王光佛、清淨光佛、歡喜光佛、智慧光佛、不斷光佛、難思光佛、無稱光佛、超日月光佛;語出《無量壽經》卷上。

依《無量壽經連義述文贊》卷中之解釋,佛光不能計數故名無量;無緣不照故名無邊;無有人法能障故名無礙;非諸菩薩所及故名無對;光明自在而無更上者故名燄王;由佛無貪善根而現,亦能除眾生貪濁之心故名清淨;從佛無瞋善根而生,能除眾生瞋恚慼心故名歡喜;光從佛無癡善根心起,復除眾生無明品心故名智慧;佛之常光恒為照益故名不斷;光非諸二乘等所測度故名難思;光亦非餘乘等所堪說故名無稱;佛光日夜恆照不同娑婆二曜故名超日月。

除上述十二光佛之通稱外,其它譯本及梵文在名稱、數目上又有不同的說法。如《大阿彌陀經》卷上及《平等覺經》卷一中,僅有光明經歎語而不列佛名。《大乘無量壽莊嚴經》卷中、《大寶積經》卷十七〈無量壽如來會〉、梵文《無量壽經》等,則各舉十三光、十四光、二十光之名,明示佛光之德相。

又,《大佛頂首楞嚴經》、《九品往生阿彌陀三摩地集陀羅尼經》中,則以十二光佛為十二如來之別號,然此均是由《無量壽經》而來的一種轉說,屬後世之思想。

◎附三︰〈阿彌陀三十七號〉(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阿彌陀三十七號,指阿彌陀的三十七種德號。即無量光、真實明、無邊光、平等覺、無礙光、難思議、無對光、畢竟依、光炎王、大應供、清淨光、歡喜光、大安慰、智慧光、不斷光、難思光、無稱光、超日月光、無等等、廣大會、大心海、無上尊、平等力、大心力、無稱佛、婆伽婆、講堂、清淨大攝受、不可思議尊、道場樹、真無量、清淨樂、本願功德聚、清淨勳、功德藏、無極尊、南無不可思議光等三十七種。此係日僧親鸞於《淨土和讚》之初,依《讚阿彌陀偈》而列出者。其中,無量光、無邊光、無礙光、無對光、光炎王、清淨光、歡喜光、智慧光、不斷光、難思光、無稱光、超日月光等十二種德號,稱為十二光,阿彌陀由於有此光明,故有此德號。

◎附四︰〈阿彌陀三尊〉(編譯組)

阿彌陀三尊,指阿彌陀佛及其脇侍觀世音及大勢至。如《觀無量壽經》說(大正12‧342c)︰「無量壽佛住立空中,觀世音、大勢至是二大士侍立左右,光明熾盛不可具見,百千閻浮檀金色不得為比。」

關於脇侍菩薩的方位,一般以觀音在佛的左方,勢至在佛的右方。但在梵文《法華經》〈普門品〉的頌文中,觀音在彌陀佛的右方或左方。《十一面觀自在菩薩心密言念誦儀軌》卷中及《阿唎多羅陀羅尼阿嚕力經》,說右方是觀音,左方是勢至。《大陀羅尼集經》卷二說佛的右方是十一面觀音,左方是大勢至。而《觀無量壽經》及《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卷五說佛之左邊有一大蓮華,觀音坐於其上,佛右邊的蓮華上坐大勢至菩薩。這是因為觀音為悲之代表,即下化眾生之義,故置於左方;勢至代表智,意為上求菩提,故安於右方。

關於二脇侍的形像,觀音的寶冠中有化佛,勢至的寶冠中有寶瓶。自中古以來,一般是作觀音兩手持蓮台,勢至合掌。

◎附五︰〈阿彌陀大咒〉(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等)
阿彌陀大咒,指阿彌陀佛的陀羅尼(dhāraṇī)。出自《無量壽儀軌》。也稱為無量壽佛根本陀羅尼、阿彌陀如來根本陀羅尼或十甘露咒。為真言宗三陀羅尼(阿彌陀大咒、寶篋印陀羅尼、尊勝陀羅尼)之一。

茲列漢字音譯的阿彌陀大咒於後︰「曩謨、阿囉怛曩、怛羅夜耶、娜謨、阿哩野、彌多婆野、怛佗蘖跢夜、阿囉喝帝、三藐三菩馱耶、怛爾也他、唵、阿蜜㗚帝、阿蜜哩妒、納婆吠、阿蜜㗚多、三婆吠、阿蜜哩多、伽囉吠、阿蜜㗚多、悉帝、阿蜜㗚多、帝際、阿蜜㗚多、尾訖磷帝、阿蜜㗚多、尾伽磷多、誐彌寧、阿蜜㗚多、誐誐曩、吉底伽齡、阿蜜■9a39多、嬾弩、尾娑婆齡、薩嚩囉佗、婆馱寧、薩嚩、羯羅磨、訖禮捨、訖灑盈、迦齡婆婆訶。」

此咒之羅馬字讀音如次︰Namo ratnatrayāya namaḥ āryāmitābhāyatathāgatāya arhate saṁyaksaṁbuddhāyatadyathā oṁ amṛite amṛitodbhave amṛita-sambhave amṛitagarbhe amṛitasiddhe amṛi-tateje amṛitavihṛiṁte aṁṛitavihṛiṁtagamineamṛitagaganakīrttikare(?)amṛitaduṁdubhi-svare sarvarthasadhane sarvakarmakrama-śaskṣayaṅkare(?)svaha.

此咒自古即常被音譯,如唐‧不空譯《無量壽如來觀行供養儀軌》、唐‧阿地瞿多譯《陀羅尼集經》卷二、唐‧菩提流志譯《文殊師利法寶藏陀羅尼經》、唐‧實叉難陀譯《甘露陀羅尼咒》、失譯《阿彌陀佛說咒》等,亦皆載之。然其所載咒文長短不同。今所舉之咒,中有十句阿蜜㗚多(amṛta,意為甘露),故稱之為「十甘露真言」。

依《無量壽如來觀行供養儀軌》所載,誦此阿彌陀咒一遍,即滅十惡四重五無間,一切罪障皆悉消滅。若有苾芻苾芻尼犯根本罪,誦七遍已,即時得還戒品。誦滿一萬遍,則獲得不廢忘菩提心三摩地,菩提心顯現於身中,皎潔圓明猶如淨月,臨命終時,見無量壽如來及無量俱胝菩薩眾來迎,即生極樂世界上品上生,證菩薩位。

◎附六︰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十一章第一節(摘錄)
從大本《阿彌陀經》來看,阿彌陀佛淨土,在初期大乘的淨土思想中,是富有特色的。法藏比丘立二十四願(或四十八願),成立一完善的淨土,作為救濟眾生,來生淨土者修道的道場。在選擇二百十億國土,結成二十四願以前,彌陀淨土的根本特性,早已在佛前表示出來,如《阿彌陀(三耶三佛薩樓佛檀過度人道)經》卷上說(大正12‧300c)︰「令我後作佛時,於八方上下諸無央數佛中最尊,智慧勇猛。頭中光明,如佛光明所焰照無極。所居國土,自然七寶,極自軟好。令我後作佛時,教授名字,皆聞八方上下無央數佛國,莫不聞知我名字者。諸無央數天人民及蜎飛蠕動之類,諸來生我國者,悉皆令作菩薩、阿羅漢無央數,都勝諸佛國。」

經中所說的二十四願,或四十八願,都不外乎這一根本意願的具體組合。阿彌陀佛的光明,勝過一切佛。佛的光明、名聞(稱),為十方無數佛國所稱譽,為十方諸天人民稱歎,所以發願往生︰這是第二十四願。阿彌陀佛的特勝,從佛的光明、名聞而表達出來。佛的光明遍照,使一切眾生的苦迫,得到解除,在釋尊入胎、出胎、成佛的因緣中,部派佛教有不同程度的放光傳說。阿彌陀淨土,是重視光明的利益眾生,而予以高度的讚揚。勝過一切佛,是阿彌陀佛的根本願,所以第十七願說︰「令我洞視(天眼通)、徹聽(天耳通)、飛行(神足通),十倍勝於諸佛。」十八願說︰「令我智慧說經行道,十倍於諸佛。」也許這過於特出,不大適合「佛佛平等」的原則,所以這二願,其他譯本都刪略了。根本意願中的國土七寶所成,是第三願,《無量清淨平等覺經》沒有這一願。在淨土本願思想的發展中,著重於來生淨土者的功德。淨土思想的重點,不止是理想的自然環境,而在乎淨土中的德行與進修,聖賢間和平的向道。

〔參考資料〕 《賴吒和羅所問德光太子經》;《決定總持經》;《無量壽經優波提舍》;《十住毗婆沙論》卷五〈易行品〉;《往生論註》;《淨土思想論集》一(《現代佛教學術叢刊》{66});《淨土教概論》(《世界佛學名著譯叢》{52});矢吹慶輝《阿彌陀佛の研究》;結城令聞《阿彌陀佛信仰の意圖するもの》、《大乘佛教の成立史的研究》;望月信亨《淨土教の起原及發達》;《講座‧大乘佛教》第五冊〈淨土思想〉;《中村元博士還曆紀念論集》〈インド思想と佛教〉。


荷澤宗

禪宗支派,以荷澤神會為宗祖。神會初受大通神秀的提攜,後至曹溪,入大鑑慧能之門,北遊增廣見聞,受具於長安,復隨侍晚年的慧能而嗣其法。慧能寂後,神會住洛陽荷澤寺,訂定西天東土列祖之傳承,並為六祖慧能建祖堂。唐‧開元二十二年(734)於滑台,宣稱神秀等人之北宗禪並非達磨正系,只是漸悟之教。主張慧能之南宗禪為禪宗正統。上元元年(760)示寂。

據《圓覺經略疏鈔》及《禪門師資承襲圖》所述,神會之弟子有住太行山之磁州法如、洛陽同德寺之無名、荊州國昌寺之行(惠)覺、沂州寶真院之光瑤(寶)、進平、河陽空、福琳、志滿、圓震、神英、道隱、慧演、皓玉、雲坦、廣敷、乘廣、惟忠等人。法孫有無名之法嗣清涼澄觀、雲坦之法嗣全證、道隱之法嗣辯真等人。另依圭峰宗密《禪門師資承襲圖》所述,荷澤宗之師資相承為神會→法如→南印→道圓→宗密。但依近年的研究,發現實際的師資相承應為淨眾神會──南印──道圓──宗密。

依《禪門師資承襲圖》所述,本宗之宗要乃「知之一字,眾妙之源。」知即靈知,為達磨所傳之空寂之心。迷於此知,故起我相(自我之心),妄計我、我所(將客觀之外境,視為自己所有),不能脫離自他、善惡等相對待的世界。若悟空寂之心,愛惡自然淡薄,悲智自然增明,罪惡自然斷除,功行自然精進。

◎附︰印順《中國禪宗史》第八章第三節(摘錄)  

神會是為了南宗而竭盡忠忱的弟子,從《南宗定是非論》、《壇語》、《語錄》來看,不失為繼承南宗的大師!《壇經》的主體部分,是「說摩訶般若波羅蜜,授無相戒」。神會所傳,是肯定的說是摩訶般若波羅蜜,如《南宗定是非論》說︰「問曰︰禪師修何法﹖行何行﹖和上答︰修般若波羅蜜法,行般若波羅蜜行。」

《壇語》也說︰「登此壇場,學修般若波羅蜜。」關於「無相戒」,《壇經》約自性說。而神會《壇語》所說──敬禮三寶、懺悔、齋戒,都約事相說。約「直了見性成佛」說,這不免漸誘了!

先從「見性成佛」來說︰「性」、「自性」、「本性」、「自本性」、「法性」、「自法性」,為《壇經》的常用語,而「佛性」僅偶爾提及。但在有關神會的作品中,見性是以「見佛性」為主的。「見法性」與「見本性」,反而要少些(偶一說到了自性)。如《神會集》中說︰
「頓悟見佛性。」「定慧等者,明見佛性。」「自身中有佛性,未能了了見。」「一一身具有佛性。(中略)一切眾生本來涅槃,無漏智性本自具足。(中略)要因善知識指授,方乃得見。」「見法性本來空寂。」「見本性空寂。」「見本性清淨體不可得。」「若人見本性,即坐如來地。」

「本性」與「法性」,約眾生(法)說,重在空寂性。「佛性」,重在本來涅槃,本來具有無漏智性。「見佛性」是《大涅槃經》所常說的。佛性與如來藏,原是一樣的。《壇經》所說的「性」、「自性」,如說︰「性在身心在,性去身心壞」,「性」是生命的主體。又如說︰「性含萬法」;「萬法在自性」;「不思量性即空寂,思量即是變化」──「性」為萬化的根源。這都是流轉生死,變現諸趣的如來藏性說。在佛性說中,這種思想是不大明顯的。神會重佛性,所以在有關神會的作品中,也沒有發見這種思想。「性」、「自性」,貫徹於《壇經》燉煌本全部。所以說《壇經》是神會或神會門下所作,是一項根本的錯誤。這種自性說,實為「南方宗旨」的特色。

神會在「本心」外,又立「佛心」,如《神會集》說︰
「真如之相,即是本心。」「真如之體,以是本心,(中略)我心本空寂,不覺妄念者。若覺妄念者,覺妄俱自滅,此則識心者。」「眾生本自心淨。」「眾生心是佛心,佛心是眾生心。」

神會的「本心」說,受有《起信論》的影響。「本心」就是「真如」︰「真如之體」,是「心真如」的如實空義;「真如之相」,是「心真如」的如實不空義。「識心見性」的心,也就是指這「本心」說的。「心若無相,即是佛心」。眾生心本淨,所以眾生心就是佛心。在這一意義上,從「見性成佛」,說到「唯指佛心,即心是佛」,如《壇語》說︰「馬鳴云︰若有眾生觀無念者,則為佛智。故今所說般若波羅蜜,從生滅門頓入真如門。(中略)唯指佛心,即心是佛。」

〈宗密傳〉說荷澤宗為︰「寂知指體,無念為宗」。比對有關神會的作品,這就是「無住為本」,「無念為宗」。這大體是近於《壇經》的,而有了進一步闡述。《壇經》是一切依「自性」說的,但神會不用「自性」一詞,而稱為「心」。立「無住心」,又以大同小異的名稱,來表達心的意義,如《神會集》說︰
「一切善惡,總莫思量。(中略)無憶念故,即是自性空寂心。」「自本清淨心,(中略)不作意取,(中略)如是用心,即寂靜涅槃。」

「若有妄起即覺,覺滅,即是本性無住心。」「心無住處。和上言︰心既無住,知心無住不﹖答︰知。知不知﹖答︰知。(中略)今推到無住處便立知,知心空寂,即是用處。」

在禪的參究中,「一切善惡總莫思量」(即「莫作意」),體悟到「心無住處」。心沒有一毫相可取可住(「無物心」),即是本性空寂。空寂不只體性不可得,而即空寂體上,有能知不可得的知──「知心無住」(依教理說,是「自證」)。神會引《金剛經》來證明這一意義,如《壇語》說︰「般若經云︰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無所住者,今推知識無住心是。而生其心者,知心無住是。」

神會系的傳說(見石井本《神會語錄》),慧能是聽到《金剛經》說︰「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才頓悟見性的(《壇經》燉煌本缺)。這一「無住心」說,神會〈答拓跋開府書〉也說得非常明白︰「但莫作意,心自無物。即無物心,自性空寂。空寂體上,自有本智,謂知以為照用。故般若經云︰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應無所住,本寂之體。而生其心,本智之用。」

本寂體上有本智,本智能證知本體空寂,所以宗密就簡稱為「寂知指體」。《壇經》說「無住為本」,是「本性」的念念相續,念念不住,表示了一切時中的了無繫著。而且,「一切法在自性」,一切是「自性變化」,「性含萬法」的。神會對「無住為本」的闡明,著重於心體空寂,空寂心的自證,不住一切法。而對「本性」的念念相續,念念不住,卻沒有說到。

說到「無念為宗」,無念為悟入的重要方法;神會近於《壇經》的思想,而更傾向於否定的說明。在有關神會的作品中,有一重要術語──作意、不作意,以「莫作意」來說明無念。《壇經》說︰「大眾作意聽!」又說︰「學道之人,作意莫言先定發慧,先慧發定,定慧各別。」這只是作意不要說定慧各別,如作意說定慧不二,不正是對了嗎﹖而神會卻醜化了作意,如《神會集》說︰
「既是作意,即是識定。」「但不作意,心無有起,是真無念。」「不作意,即是無念。」「但莫作意,心自無物。(中略)但莫作意,自當悟入。」「為是作意不作意﹖若是不作意,即與聾俗無別。若言作意,即是有所得。」「無作意,亦無不作意。如是者為之相應。」

作意,就是有所得。不作意,就是無念。但進一步(後二則),無作意也不是的。沒有作意,也不是不作意,才是真的無念。依《壇語》說︰
「聞說菩提,起心取菩提。聞說涅槃,起心取涅槃。聞說空,起心取空。聞說淨,起心取淨。聞說定,起心取定。此皆是妄心,亦是法縛,亦是法見。若作此用心,不得解脫,非本自空寂心。」
「聞說菩提,不作意取菩提。聞說涅槃,不作意取涅槃。聞說淨,不作意取淨。聞說空,不作意取空。聞說定,不作意取定。如是用心,即寂靜涅槃。」

從此可見,作意就是起心;作意沐是起心取。不作意,不是沒有心,而是不起心去取相境界。也就是「不於事上生念」。「莫作意,心自無物」;「不作意,心無有起」,是同一意義。不過直說作意、不作意,容易引起誤解。胡適引杜甫詩︰「誰謂朝來不作意,狂風挽斷最長條」,而解說作意為︰「打主意」、「存心要什麼」,是當時的白話。其實,「作意」為經論常見的名詞。如心所中的「作意」,是動心而使向於境界的心理作用。「如理作意」的作意,是思惟。修習定慧,如「了相作意」等,是注意於內心所起的境界。一般來說,修定──「繫心一處」、「攝心」、「住心」,都是要「作意」修的。神會評斥一般的作意修定,而大大的應用這一名詞,而以「不作意」為「無念」的同義詞。「不作意」為「無念」,多少是偏於遣破的。但也有進一層的說明,如《神會集》說︰
「若在學地者,心若有念起,即便覺照;起心即滅,覺照自亡,即是無念。」

「若有妄起,即覺,覺滅,即是本性無住心。」

「有無雙遣,中道亦亡者,是無念。無念即是一念,一念即是一切智,一切智者即是甚深般若波羅蜜,甚深般若波羅蜜即是如來禪。」

(一念)「相應義者,謂見無念者,謂了自性者,謂無所得(般若)。以無所得,即如來禪。」

「問︰無者無何法﹖念者念何法﹖答︰無者無有云然,念者唯念真如。(中略)念者真如之用,真如者念之體。(中略)若見無念者,雖具見聞覺知而常空寂。」

「但自知本體寂靜,空無所有,亦無住著,等同虛空,無處不遍,即是諸佛真如身。真如是無念之體,以是義故,立無念為宗。若見無念者,雖具見聞覺知而常空寂。」

這部分的「無念」,達到了妄滅覺亡的境地。那時,有無雙遣,中道不立;這樣的「無念」,就是「般若」、「一行三昧」、「如來禪」的別名。說明這悟入「無住心」的「無念」,說「念者唯念真如,(中略)念者真如之用,(中略)具見聞覺知而常空寂」。後二則所說,與《壇經》說相近。然據《壇經》燉煌本所說,與神會所傳,不免有貌合神離的感覺。《壇經》是這樣說的(大正48‧338c)︰「無者無何事﹖念者何物﹖無者,離二相諸塵勞。真如是念之體,念是真如之用。性起念,雖即見聞覺知,不染萬境而常自在。」

「念」,是名詞。「無念」,不是沒有念;沒有的,是「二相諸塵勞」。念是真如的作用,是從「性」而起的。念是眾生「本性」的作用,是「念念相續,無有斷絕」的,斷絕便是死了。「無念為宗」,只是本性的,人人現成的念──見聞覺知。從平常心行中,「於自念上離境,不於法上生念」就是。「念是真如之用」,不是聖人才有的,不是悟證了才有的。念是自性的作用,所以《壇經》堅定的反對沒有念,如說︰
「莫百物不思,念盡除卻。」「若百物不思,當令念絕,即是法縛(原作「傳」),即是邊見。」

明藏本《壇經》有評臥輪偈的傳說(大正50‧358a)︰「有僧舉臥輪禪師偈曰︰臥輪有伎倆,能斷百思想,對境心不起,菩提日日長。師聞之曰︰此偈未明心地,若依而行之,是加繫縛。因示一偈曰︰慧能沒伎倆,不斷百思想。對境心數起,菩提作麼長。」

這一傳說,也見於《傳燈錄》卷五,思想是一貫的。然神會在遮遣方面,無念是「不作意」,是「起心即滅」、「心無有起」;主張「一切善惡,總莫思量」(不思善,不思惡,與此說相當)。這與「除妄不起心」的禪法,不是有類似的意趣嗎﹖「念者真如之用」,似乎與《壇經》相近。但在神會,這是般若、一行三昧、如來禪,諸佛真如身的作用。所以以「念」為動詞,說「念者唯念真如」。這樣的念,是悟見無住心的境地,而不是眾生本性的作用。神會所傳的禪法,不免有高推聖境,重於不起念(不作意)的傾向。

神會以「無念為宗」,而悟入「無住知見」,略如《神會集》所說︰
「今推到無住處便立知。知心空寂,即是用處。法華經云︰即同如來知見,廣大深遠。心無邊際,同佛廣大;心無限量,同佛深遠,更無差別。」
「但自知本體寂靜,空無所有,亦無住著,等同虛空,無處不遍,即是諸佛真如身。真如是無念之體,以是義故,立無念為宗。若見無念者,雖具見聞覺知而常空寂,即戒定慧一時齊等,萬行俱備,即同如來知見,廣大深遠。」「滅諸相故,一切妄念不生,此照體獨立,神無方所。知識!當如是用。」

「神會三十餘年所學功夫,唯在見字」。「無住知見」,被宗密讚譽為(大正48‧402c)︰「空寂之知,是汝真性。(中略)知之一字,眾妙之門。」然與《壇經》燉煌本所說的「無念」,念是眾生本性現成的,自性所起的用,不完全相合。如不認清《壇經》(燉煌本所依的底本,是南方宗旨本)的主題實質,見到文義部分與神會說相同,就說《壇經》是神會或神會門下所造,極為謬誤!神會的「無住知見」,重在空寂的自證,作為荷澤派下的宗密,早就有異議了,如《圓覺經大疏鈔》卷三之下說(卍續14‧558下)︰
「圓通見者,必須會前差別取捨等法,同一寂知之性。寂知之性,舉體隨緣,作種種門,方為真見。寂知如鏡之淨明,諸緣如能現影像。荷澤深意,本來如此。但為當時漸教大興,頓宗沉廢,務在對治之說,故唯宗無念,不立諸緣。」

〔參考資料〕 宇井伯壽《禪宗史研究》;鎌田茂雄《宗密教學の思想史的研究》。


華嚴三昧

佛華嚴三昧之略稱。又名華嚴定。華嚴十定之一,乃普賢菩薩所入之禪定。此三昧係統攝法界,包容一切佛法之大三昧。舊譯《華嚴經》卷三十六〈離世間品〉云(大正9‧631c)︰「普賢菩薩正受三昧,其三昧名佛華嚴。」卷六〈賢首品〉云(大正9‧434c)︰「不可思議莊嚴剎,恭敬供養一切佛,光昆嚴難思議,教化眾生無有量,智慧自在不思議,說法教化得自在,施戒忍辱精進禪,方便智慧諸功德,一切自在難思議。華嚴三昧勢力故。」

《華嚴探玄記》卷十七釋此三昧之名稱云(大正35‧421a)︰「以因行花,嚴感果相,令顯著故。」亦即以因行莊嚴佛果,故名佛華嚴。該書又釋其體性云︰「法界行門心海為體。以等持廣大,以無限量故。」行門者,大行也;心海者,大願也。即以無限絕待之大願大行為體。對於此三昧之業用,該書復云︰「顯說花嚴法故」「顯示花嚴行故」,亦即在此三昧定中,緣理觀法,安詳而起,說以因行莊嚴果德之法,顯示華嚴之行,即為此定之作用。

其次,對於此三昧能得之位地,該書以四句釋之。亦即︰(一)若攝始歸終,則在第十地法雲地方得。(二)若攝終歸始,則在信位滿心時得之。(三)若依始終無礙之義,則遍一切位可得。(四)若超絕始終而論,則總不依位。《華嚴遊心法界記》釋云(大正45‧646b)︰「華者,菩薩萬行也。何者﹖以華有生實之用,行有感果之能。雖復內外兩殊,生感力有相似。今即以法託事,故名華也。嚴者,行成果滿,契合相應,垢障永消,證理圓潔。隨用讚德,故稱曰嚴也。三昧者,理智無二,交徹鎔融,彼此俱亡,能所斯絕,故云三昧也。」

又若相對海印三昧而言,海印三昧是約果立名,此華嚴三昧是從因立名。但因果本來無別,故此二者係一體兩用。即《妄盡還源觀》所謂自性清淨圓明之體有二用,一是海印森羅常住之用,此即海印三昧;二是法界圓明自在之用,此即華嚴三昧。

又,對於《無量壽經》卷上所云(大正12‧266b)︰「得佛華嚴三昧,宣暢演說一切經典。」憬興於《無量壽經連義述文贊》卷中釋「佛華嚴」之名義云(大正37‧145a)︰「佛地功德,能嚴佛身,故云佛華嚴。」此外,《無量壽如來會》所說之「佛華三昧」、《瓔珞本業經》卷下所說之「一生補處菩薩所入之佛華三昧」,都是指此華嚴三昧。


奧義書

印度正統宗教哲學的核心文獻,是廣義吠陀文獻的最後部份,又稱為吠檀多(Vedānta)。這是長時期彙集而成的文獻。總數約二百種,內容有散文,也有韻文。其中的五十種,已由徐梵澄譯為中文,名為《五十奧義書》,在中國大陸與台灣,皆有刊行。

奧義書的梵語為upa-ni-ṣad。此詞的語意有很多種不同的說法。就語源上說,它有「對峙」、「親近接觸」之意。可能取師徒之間「近坐」(近侍)的意思,但在所有古文獻裏,對該字的意義都沒有明確的敘述。從《沙他帕他梵書》(Śatpatha Brāhmaṇa)以來的文獻所採用的都是「對照」與「對質化」的意思,也就是「汝即是它」(tat tvam asi)的究極相連之大小宇宙的對照與對質化。也許這意義符合了敘述結合關係的古奧義書文獻的內容,因此學者們就把它翻譯成「不可思議的同一化」或「結合」,由此乃產生奧義與祕義的意思。

一般而言,冠上奧義書之名的文獻,大約出現了一0八種,其中十三種是吠陀的奧義書,與其他各種不同。若由文體加以區別的話,可分下列各類︰

(1)古代散文奧義書︰《Bṛnadāraṇyaka》、《Chāndogya Kauṣītaki》、《Aitareya》、《Taittirīya》、《Kena》。

(2)韻文奧義書︰《Īśā》、《Kaṭha》、《Kāṭhaka》、《Śvetāśvatara》、 《Muṇḍaka》。

(3)新式散文奧義書︰《Pra'sna》、《Mā-ṇḍūkya》、《Maitri Maitrāyaṇa》。

此外,到二十世紀才發現的散文奧義書有《Chāgareya》與《Ārṣeya》二種;韻文奧義書有《Bhāṣkaramanta》一種。從它們與佛典的關係來推測,這些奧義書的年代大約在西元前600年到西元200年之間。

奧義書的中心思想,若用一句話加以概括,可以說它是在探究「梵我一如」的究極根本原理。由於這一根本原理並非梵書中的生主(Prajāpati),而且此時貴族也已取代祭司而登上舞台,因此我們可以依此推知當時社會對祭祀萬能之僧職權威的反動。此外,對唯一根本原理的探索是《梨俱吠陀》第十卷哲學讚歌(Puruṣa 、Prāṇa、Akṣara等等)以來的傳統。從歷年來學術界對「梵」、「我」的文獻學研究成果可以清楚地看出此二概念晉昇為奧義書最高原理的歷程。

一而一切、脫離相對、超越比較、斷絕言慮、不立文字等諸境界是不滅的。在完全一致的情況下,發現不變的宇宙性與個人性的究極原理,正是奧義哲學的精髓。

十七世紀中葉,蒙兀兒帝國王子,篤學的Mohammed Dara Shakoh用Oupnek'hat之名,將五十篇奧義書翻譯成波斯文。1801年~1802年Anquetil Duperron將它翻譯成拉丁文介紹給西方學者。哲學家叔本華的學生P.Deu-ssen將具體代表性的奧義書六十篇翻譯成德文,這真是不朽的業績。

與這些哲學家的浪漫式評價相反的另一種探討方式,是宗教民俗學等實證的批判或研究。這些專家學者,在奧義書中的「原始的思考(尤其是對睡眠的追索)」方面從事探討,他們在古代祭儀中尋出奧義書之世界觀的基型,而且相當成功地將它定在正確的位置上。其中重要的是在奧義書之中,古樸原始的成分與現代的哲學性、組織性的成分都融為一體。這個特徵,預示了後代印度一般世界觀的一種性格。

◎附一︰Charles N. E. Eliot著‧李榮熙譯《印度思想與宗教》第二篇第五章(摘錄)

婆羅門早期的哲學思考,主要記載在名叫「奧義書」的論著之中。這些作品中包含的教義,習慣上被當作是祕密的或祕傳的東西,不是像佛教或耆那教那樣聲稱為大眾的福音。這個教義並未加以系統化,也從未被像佛陀這樣的人把它前後統一起來。它興起於各種「波利沙」(即有學問的婆羅門社會)之中,大約最盛行於印度西北部。當然有一個共同的觀念基礎,但是這些觀念表現有不同的說法。我們有夜若跋迦的教義,也有優陀羅迦‧阿廬尼及其他大師的教義,而且每個教義都具有某種個別性。這些教義只不過說是智者的言教,並無人試圖把它們加以調和。有許多表面矛盾,是因為使用不同的譬喻來說明無可形容之物的各個方面而引起的,而某些真正的矛盾則是因為有不同的學派存在而產生的。因此,不論是印度人或歐洲人試圖對此古代教義作出協調的概說,都可能是錯誤的。

奧義書數目繁多,編著於不同的時期,並不都是一樣受人尊重。它們代表不同的觀念體系,某些後期奧義書則顯然是宗派性的。奧義書的集子有四十五部、五十二部和六十部的,而《目迦帝迦‧奧義書》提出有一0八部的目錄。這是現在印度通常承認的數目。但是施拉德說,除了這個目錄以外,還有許多奧義書原稿,並且指出這些原稿雖然可能是現代作品,但是沒有理由說它們是偽書。根據印度人的觀念來說,對於現在或者將來出現新的奧義書,無人會因為是新書而表示反對。一切啟示書都是永恒的和自存的,但是它可以在適宜的時候自己出現。

許多比較近代的奧義書,彷彿是個別作家的作品,可以稱之為普通歐洲意義所說的論文或詩篇。但是較古的奧義書,除了很簡短的以外,顯然都不是個別人物表明他自己的信念的作品,而是某一學派認為應該包括在本學派經典之中的哲學格言和故事文集。好比有一部哲學性的民間傳說,每一學派從中選擇自己認為最佳的若干部分,精細地加以闡述。所以在五部古代奧義書中,都記載有一個寓言,證明呼吸是人的根本不可少的維持生命的要素。《旃陀伽耶‧奧義書》和《布利哈德‧森林‧奧義書》都記載有幾乎相同的故事,敘述阿廬尼祭士如何受惑,並如何受教於一位國王。《憍悉多吉‧奧義書》的開端也記載有類似的故事。最後所說的這兩部奧義書中,並記載有兩段對話,在對話之中阿闍世王說明人死後靈魂的命運。這兩段對話,除了一段內容比較充實以外,沒有多大的差別。(中略)

較古的奧義書和吠陀典籍的其它部分有關係,有時候形成一部《婆羅門書》的附錄,因而所討論的題材逐漸由儀式轉變為哲學。如果說這種編排法就是古代印度沈思的起源,那就未免過甚其詞了。因為《梨俱吠陀》的某些讚神詩歌純粹是哲學性質的,但是這種編排法卻說明了婆羅門思想的一個漫長時期,在此時期之中,沉思無法脫離儀式,而且也受到物質觀念的阻礙。諸奧義書常常被稱為是直覺的和觀念論的,但是它們在許多章節中──也許是在大多數章節中──不完全成功地致力於分離精神和物質事物。「我」或精神,就人來說有時候被認為就是呼吸;就自然現象說就是空氣、蒼天或虛空。有時候它又被描寫為位在心中,大如姆指,但能變得更小,在血管中流動,並在瞳孔中出現,也能變得無窮大,與世界靈魂合而為一。但是當思想獲得翼翅,高飛於這些物質幻想之上的時候,奧義書的學說就與佛教分享光榮,同為印度知識界最精美的產物。

在印度,宗教生活向來被認為是一段尋求真理的旅程。甚至最正統的祭士的綱領也承認這一點。有一個時期人們覺得儀式是徒然無益的,人們要求關於事物本質的知識。雖然後期的教條主義斷言,這種知識是神的啟示所給與的,但是吠陀典籍中表現有真正的尋求真理和沉思的音調,而且這種音調在一長串的印度作家自始至終從未完全停息。吠陀典籍以著名的語句問道︰「誰是天神,向其奉獻祭禮﹖(中略)宇宙創造者,及其維持者,(中略)彼影即永生,彼影即死亡,其為誰人哉﹖」甚至還有大膽的語句︰「宇宙造成以後才有諸神。誰知宇宙從何而生﹖居於最高天界者,是此宇宙監督人,他能知悉其事,甚或他亦不知。」這些深奧的探究──其它國家同時代的文獻中,也許沒有與其類似之物──逐漸被許多其它探究所增補了,雖然或許並未擴大;人們也未失去信念,認為有一個答案,這個答案就是真理,此真理被人知道以後,即是生命的目的。歐洲人會問,真理有什麼用途﹖但是對於印度教徒來說,神性的知識就是目的與狀況,而不是手段。知識並不被認為是使用來改進世界的某種東西,也不是為了任何其他用途。因為使用和用途意味著被利用的東西是從屬於目的,並且比目的的還下劣。而神性的知識則是宇宙的頂點和宇宙的意義,或者從另外一個觀點來說,是外在世界的消滅和個人的消滅。所以印度教徒並不期待聖人有慈善行為或者任何活動。

正如上文所說,印度對於這些問題的特有的(雖然並不是唯一的)回答,是除了神以外,或者更確切地說,除了梵以外,沒有真正存在的事物。靈魂和梵同為一體。在同一意義之下,我們所知覺的外在世界也不是真實的。外在世界就某種意義而言,是梵的發展變化,或者甚至只是幻覺而已。這個學說不是普遍信奉的,譬如說,舊派佛教曾經嚴厲批判和否認過這一學說,但是這個學說在後期佛教中再度出現,說明它支配了印度人的氣質。在後期佛教中,佛陀以驚人的變化,被認為和宇宙精神同為一體。上面我所引述的這一學說的形式,雖然是吠檀多的綱要,但是很難從歷史觀點上正確地說,這是較古老的奧義書的綱要。較古老的奧義書的教義不是那樣完整和堅定不移,而是更含糊不清,是試驗性和暗示性的,而且有時候受到物質概念的阻礙。但是這個教義顯然是吠檀多的前驅,虔誠的吠檀多信徒能夠證明他的教派是從這個教義產生的。

我們可以引述一兩段著名的文字,以代替敘述奧義書的大意。一段文字是引自《布利哈德‧森林‧奧義書》,記述夜若跋迦將退居森林作隱士之時,欲以其財產分與兩名妻子。迦旃延尼子「只有婦女所有的知識」,而彌勒則「精通梵文」。後者問丈夫說,如果她占有全世界,能否永生不死。「不能」,他回答說,「你的生活可以像富人的生活一樣,但是沒有永生的希望。」彌勒說,她不需要不能使她永生不死之物。夜若跋迦開始為她講解神我教義,所謂神我即是我或本質,即是人和宇宙的精神。「丈夫之可親者,非為丈夫之故,乃為神我。妻子之可親者,非為妻子之故,乃為神我。兒孫、財富、婆羅門、武士、世界、天神,吠陀典籍,乃至一切物之可親者,非為此一切物之故,乃為神我。神我者,可見可聞,可以知覺,可以憶念。已見已知神我者,即知一切宇宙,(中略)不在神我中而在他處覓求婆羅門、武士、世界、天神或吠陀典籍者,不能獲得此一切物……。」

「猶如一切河流集聚於大海,一切觸覺集聚於皮,一切味覺集聚於舌,一切氣味集聚於鼻,一切顏色集聚於眼,一切聲響集聚於耳,一切知覺集聚於意識,一切知識集聚於心中,一切行為集聚於手中,(中略)猶如鹽塊,沒有內外,除鹹味外,一無他物;此神我,亦無內外,即是知識,而非別物。彼(人的靈魂)從此諸生要素而生,亦隨之而消滅。彼(於人死)離去以後,人即沒有知覺。」講至此處,彌勒表示驚訝不已,但是,夜若跋迦繼續說道︰「我所言者並無使人驚訝之事。愛妻,彼神我,確實不朽,不可毀滅。當其似為二性之時,則一性見一性,一性嘗一性,一性敬禮一性,一性聽一性,一性觸一性,一性知一性。若唯有神我是此一切物,則我們如何能見、嘗、聽、觸、知其它之物﹖以彼力敵,我們能知此一切物,我們如何能知彼耶﹖彼神我,可用否、否(奈提、奈提)二字予以說明。它不可理解,因為它不能加以理解;它不可毀滅,因為它不能被人毀滅;它沒有執著,因為它不執著自己。它沒有束縛,沒有痛苦,沒有衰亡。愛妻,人焉能知知者乎﹖」說完這段話以後,夜若跋迦就到森林中去了。同一作品的另外一首頌偈中宣稱,「這個偉大的、不衰不死、永生、沒有恐怖、非生而有的神我(我),實際上就是梵。」

這一學說顯然被認為是夜若跋迦的知識的精華,居然傳授與一婦女,這是有趣味的事。(中略)

與梵結合,可以獲得至樂,結合之道是梵的知識。這種知識往往說是可以通過苦行而取得,但是苦行雖然一再被教導為必需之事,卻彷彿(至少在更高的解釋中)被認為是不可缺少的訓練,而不是認為它本身具有效驗。這一論題,有時候是用幾乎是佛教的合理精神以及輕視為禁欲而禁欲的精神,來加以探討。所以夜若跋迦向伽爾祇說道︰「凡不知不可毀滅者的人,即使在此世間奉獻犧牲,舉行祭禮,以及實行苦行一千年,他的德行終將毀滅。」《旃陀伽耶‧奧義書》中描寫有一段值得注意的事件。三堆聖火決定要教導一名因為過嚴肅樸素生活而憔悴不堪的學生,告訴他說,梵即是生命、至樂與虛空。

與「梵是至樂」這一概念相類似的,還有說它是光明或「光中之光」的描寫。有一段美麗的文字說︰「永恒的寧靜屬於那些有智慧的人──他們在自己本身中見到它(梵)──而不是屬於其它的人。他們感覺到最高不能用言語表達的至樂,說︰這就是那。我如何能夠理解它呢﹖它自己有光披﹖或者它是反映光明嗎﹖在那裏,日月星辰都無光輝,閃電也不發光,更不必說這一堆火了。它放光時,一切事物隨著放光。整個世界在它的光明照耀之下。」

在大多數我們查閱過的典籍之中,「梵」和「神我」這兩個詞,都是不具人格的,以致不能用「神」字來代替。在其它各節文字中,神的概念則比較具有人格。宇宙常常說是梵放射出來的,或者說是梵呼氣呼出來的。分別強調這一過程的起源和結果,我們就得到了宇宙的創造者和主宰這一觀念,即通常以伊濕伐羅──自在天──這一名詞所表達的觀念。但是即使是使用這一名詞的時候,印度教思想在更微妙的時刻,仍然傾向於認為創造者和創造物都是幻覺。在與世界存在相同的意義之下,也存在著世界的創造者,它是梵的一個方面,但是更深的真理是二者都不真實︰只有一個一,這個一既不是創造者,也不是創造物。在一個有如此複雜的神學的國家之中,如果說一神論常常是興起於泛神論,那就有些不可靠。但是在編纂奧義書的那些沉思學派之中,泛神論卻往往是一神論的起源。比較古老的觀念是,有一個微妙的本質遍佈於一切天地萬物及統治天地萬物的神祇之中。這個本質被精神化而成為據說是夜若跋迦所創導的梵的學說,只是經過補充的過程,這個梵才具有人格,而且有時候被認為與某一特殊天神,例如濕婆,同為一體。具有人格的伊濕伐羅的學說,是在年代不明確的《尸吠多尸伐多羅‧奧義書》中精心構成的。這部奧義書以幾乎是伊斯蘭教一神論的讚神詩歌來讚美它。「讓我們知道偉大的主中之主,最高的神中之神,主宰中之主宰,最高無上之神,世界之主,應受讚美。」但是這種一神論的熱情,未能維持很久而不恢復大家所熟習的泛神論語調。同一奧義書中說︰「你是婦女,你也是男子;你是少男,你也是少女;你是老翁,持杖蹣跚而行;你出生之時臉面朝著一切處所;你是深藍色的蜜蜂;你是紅眼綠鸚哥;你是電雲、季節和海洋;你無限量,因而無起始,一切世界是你所生。」

◎附二︰T. R. V. Murti著‧郭忠生譯〈奧義書與佛教〉(摘錄自《中觀哲學》第一章)

自從西方人開始鑽研佛典以來,許多所謂的「東方通」幾乎都一口咬定佛陀不過是奧義書先知的預言與教誡的奉行者。這種說法無非是認定印度哲學是沿著唯一的傳統──奧義書而發展。佛教與耆那教被視之為是奧義書系統(有我論)的分支流派而不是根本上的不同,這種解釋並沒有完全把握到佛教與婆羅門教本身內在的重大差異,以及彼此排斥的態度,這種看法實在是頭腦簡單、大而化之(oversim-plification)。

同樣的,佛教本身不同學派之間固然也有一些不同,可是這些差異,不是被忽視就是被過分的渲染,所以有的人亦試圖把佛教的不同學派當作不同的思想系統。不過從吠陀(Vedas)這一系統所發展出來的學派(數論、勝論、彌曼差、尼耶、吠檀多與瑜伽學派)就不曾犯過這種錯誤,他們認為儘管學派不同,佛教還是佛教。佛教本身的學者也有一些偏差的觀念,囿於宗派的門戶之見,小乘與大乘之間的長久以來的諍論即其著例,各以為只有它才是直承佛陀正統,餘則為旁出小兒,這也是「頭腦簡單大而化之」。這錯誤的看法絕無法看出佛教哲學發展的歷程,更談不上中觀思想的把握。從巴利文獻看來,許多佛陀的對話都是一種「隱藏的哲學」──僅扼要的勾出佛陀思想的大概,烘雲托月,言有盡而意無窮。比較起來,奧義書顯得更有組織、更有系統。但是佛教各學派從原始佛典所得的啟示卻較奧義書所產生的學派從奧義書所得為多,從思想的傳承看來,佛教並不是一個單一思想的系統,而是許多思想系統的母體。佛教不會因為思想基礎的不同而排斥那些合理、正確的思想。吾人如欲對印度哲學之發展有一正確而豐碩的認識,那麼就不應該忽視佛教與奧義書的差異,甚至於佛教本身內在思想的流變亦應重視。如果我們回顧檢視奧義書與佛教的本質及其發展的過程,則不難發現筆者上述的看法應是正確的。(中略)

在佛陀的對話中,我們可以呼吸到完全不同的氣息。佛陀的對話中充滿著與奧義書之「有我論」相反的精神。佛陀與佛教不僅是對膚淺、偽善的宗教儀式主義反動──奧義書則自認為祭祀萬能,更重要的是佛教反對「有我」的意識形態與實體形上學。佛陀自稱他所有的哲學觀點是「自覺自悟不由他」,所謂「自覺誰禰師」是也,絕無襲自奧義書或其他的大師。雖然佛陀常常提到「大梵天王」(Bra-hmā),可是從未提到婆羅門教心中的「絕對」──「梵」,前者是指一天神,在佛教中他的地位並不很高。佛陀常以自創另一新傳統自許,開出前所未有的新道路。在《梵網經》(Brahmajāla)、《沙門果經》(Sāmañña-phala)及許多佛典中,佛陀對當時流行的各家學說、哲學理論詳加檢討論究,並斥之為獨斷的「惡見」(diṭṭhivāda),而與吾人的精神生活不符。在風氣保守的古代,這種作法絕不是繼承某一傳統所應有的。我們絕不能說佛陀與外道之間的差異僅是宗教上與實踐上的,儘管說這些宗教的觀念與修行的方法已經被視為哲學上的論題。

如果說「有我論」曾經是佛教的重要理論,何以它會如此的隱晦密藏,甚至連佛陀的及門弟子也不知道﹖反之,奧義書之中,幾乎在每一段經文的字裏行間都一再強調「我」的「實在」性。佛陀之崛起即高唱沒有靈魂、沒有常恒不變的實體,更精確的說,佛陀基於道德意識、業力果報的立場力斥腐化奢靡的舊思想。一個常恒不變的靈魂將會使生命失去應有的意義,因為在此情況之下,任何的努力亦無法使生命提昇;而曠廢隳墮也沒有什麼不好的影響,如此將會導至否定因果的「無因論」(akriyā-vāda)。尤有甚者,依佛教之見,「我」是一切執著、貪瞋癡的根源,如果執著有「我」,如此便會執持不放,而不喜任何與之相反的理論。這樣一來,則「薩迦耶見」(sakkāyadiṭṭhi,即所謂的實體見)即是最根本的無明,一切煩惱均由此而產生。如上所述,無我論實為佛教形上學與解脫論的心髓。

在巴利文佛典中常常出現「一切無常」的經文,如《大般涅槃經》(Mahā Pari Nibbā-ṇa)第六章第七節說︰「萬物實無常,生滅性不定。生而復幻滅,云何得福祉﹖降伏生滅法,諸法和合事,當自滅毀壞。汝等當精進,成就聖賢法,離苦得大樂。」這是佛陀最後的教誡,亦可視之為一生教法的縮影。

巴塔查雅教授(V. Bhattacharya)在他的大作──《佛教基本觀念》(The BasicConception of Buddhism)一書中,引用許多文獻,分析爬梳,最後下了一個結論︰無我論是佛教的基本教義,他說︰「關於這一點,由於資料實在太多,筆者無法一一列舉。總括的說,外道所主張之常恒不變『我』可說完全為佛陀所否定,如此才可以鏟除貪瞋癡的根源。」另一位著名的佛學專家,已故的徹爾巴斯基教授(Stcher batsky)也同樣的強調此一觀念,他說︰
「佛陀稱常恒不變『我』之理論為『愚昧者之理論』,這即是意味著佛陀向一根深蒂固的古老學說挑戰。當佛陀提到『無我』時,在言語之中很明顯的可以感受到一種不滿、甚至是敵對的氣息。佛陀的理論是︰一切諸蘊固然會隨著眾生的生命而活動,但是一旦眾生證得不退解脫時,諸蘊的活動即漸次受到控制──這是整個佛教教義的中心。正如戴維斯夫人(Mrs. Caroline Rhys Davids)所說的︰佛教是如此細心週密的架構其反實體論(anti-substantialist)的立場。或許我們可以再加上一句話︰整個佛教的歷史,無非就是一連串探索佛陀本懷的歷程,以及在求深化佛陀發現的直覺洞見。」

經過上述的討論,我們才能正確的認識佛陀與奧義書的關係。此二者對宇宙人生提出了相同的大前提──存在是痛苦的,而且人生之「苦」(duhkha)具有普遍性(如云一切皆苦)與深切性(如云三界如火),現象界的存在充滿著缺陷與痛苦。此二者也都提出一種沒有痛苦與繫縛的理想界。不過奧義書說得較為肯定明確,甚至有點武斷──「喜樂淨識梵」(vijñānam ānandaṁ brahma)。佛陀則以烘雲托月的反面手法,強調該理想境界不是什麼;涅槃乃是「否之否定」。此二者亦皆明言此一終極究竟的理想不是經驗所能定性限定的,絕非任何吾人所知之事物所能比擬的。「沉默」是他們所常用的「語言」。他們同樣認為經驗性的方法、生理器官、懺悔禁忌與祭祀等都無法達到此一境界,唯有直觀的澈悟「實在」的本質才能超越此一痛苦的生命,提昇到理想目標。奧義書認為「我」就是「實在」,「我」與吾人之身體(kośas)的合一是錯誤的,偶然的,要瞭解體驗「我」的本質唯有除去這錯誤的合一。除了把握「我即是梵」以外,別無他法可以成就解脫大業──恐懼、惡意與執著都無法傷害它的境界。把握到「我」的本質即是滿足一切的欲望,而這就是超越一切的欲望(akāma)。

佛陀則不是把「我」普遍化(universalization)而達到「無欲」的目標,他是反其道而行,把「我」全部否定了。其理由為︰一旦我們把某事物假設是永恒不變、充滿喜樂,我們便會執著不放,厭惡任何與此相反的事物,佛陀認為這種觀念就是一種束縛(saṁsāra)。「我」是一切煩惱的根源,要親證涅槃就必須澈底的消除「我」見。奧義書認為「我」就是「真實」;佛陀則認為那恰好是根本的,原始的錯誤觀念,絕非「真實」的本來面目。佛陀深深的體會到︰奧義書所謂的最高經驗──「梵有」(brahmānubhava),而奧義書說「梵有」不是「我」之否定,這只見其特殊性與有限性,事實上我們應該瞭解到生命的整體性。另一方面佛陀也體會到最高意境的否定的那一面,諸如無智、無識等等。佛陀與奧義書都提出「全然無欲」的理想目標,可是其實踐的方法卻大相逕庭,相異其趣。佛陀偉大的精神力量開創了邁向提昇生命,追求人生義蘊的新道路,不過它是一條側重於批判、否定的大道。

羅達克那須南教授(Radhakrishana)在他許多著作中,道出了佛陀與奧義書的差異。如云︰「如果說佛陀與奧義書之間有任何差異的話,那麼這絕不是他們對經驗世界(即有漏的世間,saṁsāra)的看法,而是其『真實』(即涅槃)論。」他又說︰「佛教與奧義書之間的基本差異似乎於對形上學的『真實』──萬物與個人的永恒不變『實體』的看法有所不同。(中略)佛陀認為在生生不息的生命之流以及輪迴世界之中,並沒有一個常恒不變的『實體』或是原則。但是這句話並不是意味著除了無常變化以外,世間再也沒有真實的事物了。」

佛教與奧義書之間既有如上述形上學之根本的差異,而形上學乃是每一思想系統的根本骨架與磐石,那麼,難道基本上形上學的差異(fundamental metaphysical difference)不正是其他一切差異的根源麼﹖如果佛教真的是如徹爾巴斯基教授在其《佛教涅槃觀》(Bud-dhist Conception of Nirvana)一書中所說的︰「佛教僅是重述奧義書的思想,只不過重點不同而已。」那麼佛教所強調的重點應該值得吾人注意,特別是因為佛教的思想已經牽涉到根本的形上學的本質之差異。佛教與奧義書可說是屬於同一「精神之屬」(spiritual genus),可是卻不同「種」(species),而其差異則在於接受或者是否定「我」(永恒之實體)。


[南山律學辭典]
百一羯磨

子題:伽論恰有百一羯磨、四分有一百三十四法、一百三十四羯磨、三羯磨攝一切、受戒四法、捨缽三法、德衣三法、亡物三法

行事鈔‧通辨羯磨篇:「若就緣約相,都合一百三十四羯磨。略言如此。更張猶有。單白有三十九,白二有五十七,白四有三十八。若通前二,則百八十四法。問:『耳聞百一羯磨,今列不同者?』答:『此乃總標,非定如數。亦可引用十誦,彼則定有百一。』」資持記釋云:「釋疑中。耳聞者,此由世傳頗乖前數,故舉以為問。答中,初順問釋。謂百是總數,隨事皆一羯磨被之,例如百一供身之義,故云總標等也。亦下,違問釋。見今藏中有題大沙門百一羯磨,即出十誦。疏云若據伽論,恰列百一,故彼列名單白二十四,白二四十七,白四三十,古人誦他異部,自略本宗。伽論即宗十誦。(事鈔記卷五‧三五‧一)

羯磨疏‧立章懸判:「『古來所傳百一羯磨,其相何耶?』答:『(一、正答)如古所傳,百是數之總名,隨事皆一羯磨,故云百一也。不無事義。若考覈之,自有一事而須三四者,如受戒、捨缽、德衣、亡物之類是也。從多限事為言,亦得局稱一法。莫不隨作業成,皆曰羯磨也。(二、顯數)(一﹑示本數)若據伽論恰有百一。故彼列名,單白二十四,白二四十七,白四三十也。古人誦他異部,自略本宗。據四分中,統收其相,有一百三十四法。(二﹑引增加)有人細尋律本,更加十法者。又出僧尼互不同法,及同秉者,歷數為二百六十一法。有人隨戒各出二部,捨墮即有一百二十法。餘者更張之。(三﹑出今意)今以正律本文,用法收事故,以三羯磨攝一切故。若隨事者,事則無量,何止前數?以佛立法,令僧準行。如結集諸白,滅後舉告,既非佛制,準義和用,莫非僧法,故不具舒。且約略大途,如上所列也。』」濟緣記釋云:「正答中,初依古釋名。百是所被事,一即能被法。事無限量,舉百以總之,法皆通被,舉一以貫之。不無事義,許其有理。若考等者,遮於後疑。恐謂一事止用一法,故舉受戒等釋之。受戒四法:一﹑差教師白,二﹑召入白,三﹑對眾問白,四﹑正受白四。捨缽三法:一﹑受懺單白若不行缽,止用受懺還缽二法,二﹑行缽單白,三﹑護缽白二戒疏準僧祇,加差人行缽白二。德衣三法:一﹑差五德,二﹑付衣,並白二,三﹑上座和僧白。亡物三:一﹑賞看病,二﹑差五德,三﹑付分法,並用白二。用法雖多,望事還一,不妨百一之名,故云從多等也。……顯數中,初文,初引論示數。藏中百一羯磨,首標一切有部,則知出於十誦。論宗彼律,數亦同之。古下,斥古迷宗。即引本部大數示之。總括一部,故曰統收。百三十四,且舉眾法。心念對首,多出他宗,故所不算。次科,三家數別。初加十法,即百四十四;次師歷數。二本並亡,未詳何法。後師獨分三十捨墮,受懺還衣,一戒二法,僧尼二部,合數可知。更有多家列數不同,不復具引,故略指云餘者等也。三中,初據文立義。以三羯磨攝一切者,此正律文。若下,斥古局數。律文所出,且據緣起,非止此數。事既無量,不可隨事以定法數。以下,顯今從法。結集等白,並諸羅漢準法裁之;則彰三法統攝多事,不可如古據律定數。不具舒者,異前諸師細尋等也。且約略者,指前列數,非限定也。」(業疏記卷一‧三○‧一○)


眾學篇釋名

亦名:突吉羅篇釋名

子題:式叉迦羅尼、應當學、眾突吉羅篇、學行成就

資持記‧釋釋相篇:「眾學篇,無限量,故云眾;易犯難持故令學。」(事鈔記卷二五‧三四‧二○)

戒本疏‧百眾學法:「(一﹑引教釋)言式叉迦羅尼者,見云,式沙是學;迦羅尼者,云應當作。語倒故言應學也。多論,問:『何故此篇獨名應當學?』答:『餘戒易持而罪重,犯懺是難;此戒難持而易犯,常須念學。故不列罪名,但言應當學。』(二﹑約義釋)疏者言,若就所防彰名,應云眾突吉羅篇今隱其所防,就能治行以立目,故云學也。論其所學,實通上四,非局此篇。但人情薄淡,重罪多持,輕便不敬。若論成行,非勤攝護,終不可成。所以大聖觀物機緣,特加勸勉,故與學名。又能持此戒,滿足無缺,即名學行成就;行彰學功義顯,故偏於此受於學稱也。」(戒疏記卷一六‧一三‧八)


[法相辭典(朱芾煌)]
三身形量

佛地經論七卷十五頁云:如是三身,云何形量?法身,清淨真如為體。真如即是諸法實性。法無邊際,法身亦爾。遍一切法,無處不有。猶如虛空,不可說其形量大小。就相而言,遍一切處。受用身者:有色非色。非色諸法,無形質故;亦不可說形量大小。若就依身及所知境;亦得說言:遍一切處。色有二種。一者、實色。二者、化色。言實色者、三無數劫修感色身相好等業,轉五根等有漏色身,得佛無漏五根等色。無量相好,莊嚴其身。周遍法界,稱實淨土。於生死中,業有分限;阿賴耶識所變身形,大小不定。且如此界瞻部洲人,善業最劣。所得色身,極長四肘。東勝身洲,善業次勝。身長八肘。如是善業漸漸增勝,所得色身形量漸大。乃至色界色究竟天,感色業中最殊勝故;所得色身,一萬六千瑜膳那量。十地菩薩,無漏善根所資熏故;身形轉大。如經廣說。金剛喻定現在前時,滅一切障善根勢力量無邊故;所得色身,充滿法界,遍實淨土。大圓鏡智相應淨識所變身土,無限量故。諸佛識變,同處同時,其相相似,不相障礙。盡未來際,無間無斷。依此能令諸佛受用廣大喜樂,是故說名受用身土。如是身土,唯佛乃知。非諸菩薩五根所證。一一色根,能證一切所受境界。無障礙故。是故諸佛無見頂相,無邊法音,一切色根作用無限。以遍滿故。言化色者,由悲願力,為入大地諸菩薩眾,現種種身,種種相好,種種言音。依種種土,形量不定。變化身者:亦悲願力,為化地前諸有情故,現變化身,通色非色。非色即是變化意業。力無畏等諸功德相,無形質故;無有形量。色者,變化身語業等。隨時隨處,隨眾所宜,所現身形,其量不定。如經廣說。


四無量

瑜伽十二卷十二頁云:復次,云何建立四無量定?謂諸有情有三品故,一者無苦無樂,二者有苦,三者有樂。如其次第,欲與其樂,欲令離苦,欲令其樂永不相離。於彼作意,有四種故。如其次第,建立四種,謂由與樂作意故,拔苦作意故,樂不相離隨喜作意故。建立前三,即於此三欲與樂等。為欲令彼不樂思慕不染污作意故,瞋恚不染污作意故,貪欲不染污作意故,建立於捨。經言:以慈俱心,乃至廣說。現前饒益,故名慈俱;饒益相故,名慈善友。其饒益相,略有二種:一欲利益,二欲安樂。此二種相,一切無量之所顯示。無怨者,離惡意樂故。無敵者,離現乖諍故。無惱害者,離不饒益事故。廣者,所緣廣大故。大者,利益安樂思惟最勝故。無量者,果無量故。如四大河,眾流雜處。善修習者,極純熟故。設有問言:慈俱等心有何等相?故次答言:勝解遍滿,具足而住。勝解遍滿者,增上意樂勝解周普;義具足者,圓滿清白故;住者,所修觀行日夜專注,時專注故。問:如經言:善修習慈,極於遍淨,乃至廣說。此何密意?答:第三靜慮,於諸樂中其樂最勝,憶念此樂,修習慈心,慈最第一故,說修慈極於遍淨。憶念空處,修習悲心,亦最第一,以修悲者,樂欲拔苦,無色界中,遠離眾苦,斷壞等苦,彼都無故,是故憶念無邊空處。修悲等至,作如是念,當令一切有苦有情,到無眾苦及所依處。修喜定者,亦常憶念無邊識處,慶諸有情所得安樂,作如是念,當令一切有情之類受無量樂,猶如識處,識無限量,是故憶念識無邊處。修習喜定,為最第一。修捨定者,亦常憶念無所有處,作如是念,無所有處無漏心地最為後邊,捨最第一,如阿羅漢苾芻,一切苦、樂、不苦不樂現行位中皆無染污,當令一切有情之類得如是捨。是故憶念無所有處,修習捨定,為最第一。如是一切皆是聖行,唯聖能修。故經宣說覺分俱行。

二解 瑜伽十四卷八頁云:又有四法,於諸有情對治恚害、不樂、欲、貪。善修習時,能生大福,能趣離欲:一慈,二悲,三喜,四捨。

三解 瑜伽四十四卷九頁云:云何菩薩修四無量慈、悲、喜、捨?謂諸菩薩略有三種,修四無量:一者有情緣無量,二者法緣無量,三者無緣無量。若諸菩薩,於其三聚一切有情安立,以為無苦、無樂、有苦有樂,於其最初欲求樂者,發起與樂增上意樂,普緣十方安住無倒有情勝解,修慈俱心,當知是名有情緣慈。若諸菩薩,住唯法想增上意樂,正觀唯法,假說有情,修慈俱心,當知即此名法緣慈。若諸菩薩,復於諸法遠離分別,修慈俱心,當知即此名無緣慈。如有情緣、法緣、無緣三慈差別,悲、喜、捨三,當知亦爾。若諸菩薩,於有苦者,發起除苦增上意樂,普緣十方修悲俱心,是名為悲。若諸菩薩,於有樂者,發起隨喜增上意樂,普緣十方修喜俱心,是名為喜。若諸菩薩,即於如是無苦、無樂、有苦有樂三種有情,隨其次第,發起遠離癡、瞋、貪惑增上意樂,普緣十方修捨俱心,是名為捨。

四解 顯揚四卷一頁云:論曰:無量者,謂四無量,廣說如經。一、慈無量:謂慈心俱,無怨、無憎、無有損害,廣大無量極善修習,於一方面如是次第乃至十方一切無邊世界,意解遍滿具足住。慈心俱者,於無苦無樂眾生,欲施樂,具阿世耶心相應故;無怨者,即彼對治欲加苦具瞋故;無憎者,即彼對治障礙樂具瞋故;無損害者,即彼對治欲與不宜瞋故;廣者,於見所行作意故;大者,於聞所行作意故;無量者,於覺知所行作意故;極善修習者,由串習相應離諸蓋故;於一方面如是次第乃至十方一切無邊世界者,遍緣器世間及有情世間故;意解者,緣意解思惟境界故;遍滿者,緣無間有情境界故;具足住者,如前靜慮中說。二、悲無量:謂悲心俱,乃至廣說悲心俱者,於有苦眾生欲拔苦,具阿世耶心相應故;無怨者,即彼對治與苦害故;無憎者,即彼對治障礙拔苦害故;無損害者,即彼對治欲與不宜不喜樂故;餘如前說。三、喜無量;謂喜心俱,乃至廣說喜心俱者,於有樂眾生隨喜彼樂,阿世耶心相應故。無怨者,即彼對治欲與苦具不喜樂故;無憎者,即彼對治障礙樂具不喜樂故;無損害者,即彼對治欲與不宜不喜樂故;餘如前說。四、捨無量:謂捨心俱,乃至廣說捨心俱者,欲令不染阿世耶心相應故;無怨者,即彼對治令染貪瞋故;無憎者,即彼對治障礙除染貪瞋故;無損害者,即彼對治顛倒不染貪及瞋故;餘如前說。此四無量體性云何?謂慈以無瞋善根為體,悲以不害善根為體,喜以不嫉善根為體,捨以無貪無瞋善根為體,皆是憐愍眾生法故。於此四中,慈唯無瞋,次二無量無瞋一分,捨是無貪無瞋一分。又復與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并彼眷屬,皆是四無量體。

五解 雜集論十三卷十七頁云:無量者,謂四無量:一、慈無量,二、悲無量,三、喜無量,四、捨無量。慈云何?謂依止靜慮,於諸有情與樂相應意樂,住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法。此中顯慈無量,以靜慮為所依,有情為境界,願彼與樂相應為行相,定慧為自體,一切功德皆奢摩他、毗缽舍那所攝故,諸心、心法為助伴。當知悲等一切功德,隨其所應亦爾。悲云何?謂於諸有情離苦意樂,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所依、自體、助伴,與慈相似故。喜云何?謂於諸有情不離樂意樂,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捨云何?謂依止靜慮,於諸有情利益意樂,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利益意樂者,謂於與樂相應等有情所,棄捨愛等,作是思惟,當令彼解脫煩惱,如是意樂,名捨行相;利益意樂行相圓滿,名住具足。又云:復次,無量作何業?謂捨所治障,哀愍住故,能速圓滿福德資糧,成熟有情,心無懈倦;捨所治障者,謂如其次第四無量,能捨瞋、害、不樂、愛恚故;哀愍住者,謂四無量,於利益有情事隨順轉住。由於一切有情哀愍住故,能速圓滿福德資糧;成熟有情,心無懈倦者,由愍諸有情不顧自身故。

六解 無性釋九卷二十二頁云:頌云:憐愍諸有情,起和合遠離,常不舍利樂,四意樂歸禮。今此頌中顯四無量。憐愍諸有情者,是總句。起和合意樂者,顯慈無量,欲令有情樂和合故;起遠離意樂者,顯悲無量,欲令有情遠離苦故;起常不捨意樂者,顯喜無量,欲令有情不捨樂故;起利樂意樂者,顯捨無量,欲令有情獲得利益及安樂故。捨謂棄捨,欲令有情捨樂受等煩惱隨眠,不捨有情;又處中住,說名為捨。緣此功德,歸依敬禮諸佛法身,故名歸禮。餘頌准此,一切應知。

七解 俱舍論二十九卷一頁云:論曰:無量有四,一慈,二悲,三喜,四捨。言無量者,無量有情為所緣故,引無量福故,感無量果故。此何緣故唯有四種?對治四種多行障故。何謂四障?謂諸瞋、害、不欣慰、欲貪瞋。治此如次,建立慈等。不淨與捨,俱治欲貪,斯有何別?毗婆沙說:欲貪有二:一色,二淫。不淨與捨,如次能治,理實不淨能治淫貪,餘親友貪,捨能對治。四中初、二,體是無瞋,理實應言,悲是不害,喜則喜受,捨即無貪,若并眷屬,五蘊為體;若捨無貪性,如何能治瞋,此所治瞋,貪所引故,理實應用二法為體。此四無量行相別者:云何當令諸有情類得如是樂,如是思惟入慈等至;云何當令諸有情類離如是苦,如是思惟入悲等至;諸有情類得樂離苦,豈不快哉,如是思惟,入喜等至;諸有情類平等平等,無有親怨,如是思惟入捨等至。此四無量,不能令他實得樂等,寧非顛倒。願欲令彼得樂等故,或阿世耶無顛倒故,與勝解想相應起故,設是顛倒,復有何失?若應非善,理則不然,此與善根相應起故;若應引惡,理亦不然,由此力能治瞋等故。此緣欲界一切有情,能治緣彼瞋等障故。然契經說,修習慈等思惟一方一切世界。此經舉器以顯器中。第三但依初、二靜慮,喜受攝故,餘定地無;所餘三種,通依六地,謂四靜慮、未至中間;或有欲令唯依五地,謂除未至。是容豫德,已離欲者方能起故。或有欲令此四無量隨其所應,通依十地,謂欲、四本、近分中間。此意欲令定不定地根本加行皆無量攝前,雖說此能治四障而不能令諸惑得斷,有漏根本靜慮攝故,勝解作意相應起故,遍緣一切有情境故,此加行位制伏瞋等,或此能令已斷更遠故。前說此能治四障,謂欲、未至亦有慈等,似所修成根本無量,由此制伏瞋等障已,引斷道生,能斷諸惑。諸惑斷已,離染位中方得根本四種無量。於此後位雖遇強緣,而非瞋等之所蔽伏。初習業位云何修慈?謂先思惟自所受樂。或聞說佛、菩薩、聲聞及獨覺等所受快樂,便作是念,願諸有情一切等受如是快樂。若彼本來煩惱增盛,不能如是平等運心,應於有情分為三品,所謂親友、處中、怨仇。親複分三,謂上中下;中品唯一;怨亦分三,謂下中上。總成七品。分品別已,先於上親發起真誠與樂勝解。此願成已,於中下親亦漸次修如是勝解。於親三品得平等已,次於中品下中上怨亦漸次修如是勝解。由數習力,能於上怨起與樂願與上親等。修此勝解既得無退,次於所緣漸修令廣,謂漸運想思惟一邑一國一方一切世界,與樂行相無不遍滿,是為修習慈無量成。若於有情樂求德者,能修慈定令速疾成;非於有情樂求失者以斷善者,有德可錄。麟喻獨覺,有失可取。先福罪果,現可見故。修悲喜法,准此應知。謂觀有情沒眾苦海,便願令彼皆得解脫,及想有情得樂離苦,便深欣慰,實為樂哉。修捨最初從處中起,漸次乃至能於上親起平等心,與處中等。此四無量,人起非餘。隨得一時,必成三種,生第三定等,唯不成喜故。

八解 法蘊足論六卷七頁云:爾時世尊告苾芻眾:有四無量,何等為四?謂有一類慈俱行心,無怨無敵,遠離惱害,廣大無量;善修習故,想對一方。勝解遍滿,具足而住,及對第二、第三、第四上下或傍,一切世間,亦復如是,是名第一。復有一類悲俱行心,無怨無敵,遠離惱害,廣大無量;善修習故,想對一方,勝解遍滿,具足而住,及對第二、第三、第四,上下或傍,一切世間,亦復如是,是名第二。復有一類喜俱行心,無怨無敵,遠離惱害,廣大無量;善修習故,想對一方,勝解遍滿,具足而住,及對第二、第三、第四,上下或傍,一切世間,亦復如是,是名第三。復有一類捨俱行心,無怨無敵,遠離惱害,廣大無量;善修習故,想對一方,勝解遍滿,具足而住,及對第二、第三、第四,上下或傍,一切世間,亦復如是,是名第四。如彼卷八頁至十九頁廣釋。

九解 集異門論六卷十三頁云:四無量者,一、慈無量,二、悲無量,三、喜無量,四、捨無量。慈無量云何?答:諸慈及慈相應受、想、行、識,若彼等起身、語業,若彼等起心不相應行,是名慈無量。悲無量云何?答:諸悲及悲相應受、想、行、識,若彼等起身、語業,若彼等起心不相應行,是名悲無量。喜無量云何?答:諸喜及喜相應受、想、行、識,若彼等起身、語業,若彼等起心不相應行,是名喜無量。捨無量云何?答:諸捨及捨相應受、想、行、識,若彼等起身、語業,若彼等起心不相應行,是名捨無量。

十解 大毗婆沙論八十一卷十四頁云:問:此四無量自性是何?答:慈悲俱以無瞋善根為自性,對治瞋故。若兼取相應隨轉,則四蘊、五蘊為自性;欲界者四蘊,色界者五蘊。問:若慈悲俱以無瞋善根為自性對治瞋者,慈對治何等瞋?悲對治何等瞋耶?答:慈對治斷命瞋,悲對治捶打瞋。復次,慈對治應瞋處瞋,悲對治不應瞋處瞋。有作是說,慈無量以無瞋善根為自性,對治瞋故;悲無量以不害為自性,對治害故;喜以喜根為自性。若兼取相應隨轉,則欲界者四蘊為自性,色界者五蘊為自性。問:若喜無量以喜根為自性者,品類足說當云何通?如說:云何喜無量?謂喜及喜相應受、想、行、識。若彼所起身、語二業者,彼所起心不相應行皆名為喜,豈有喜受與受相應?答:彼文應說:謂喜及喜相應想、行、識,不應言受而言受者,是誦者謬。復次,彼論總說五蘊為喜無量自性,雖喜受與受不相應,而餘心、心所法與受相應,故作是說亦不違理。有餘師說:此喜無量,欣為自性。欣體非受,別有心所與心相應。有說:欣在喜根相應聚中可得。有作是說:喜根後生欣,由喜力所引起故。若作是說,此喜無量與受相應亦不違理。捨以無貪善根為自性,對治貪故。若兼取相應隨轉,則欲界者四蘊為自性,色界者五蘊為自性。如是名為無量自性。問:此四無量,其相云何?答:自性即是相,相即是自性。自性與相,不相離故。尊者世友作如是說:授與饒益是慈相,除去衰損是悲相,慶慰得捨是喜相,忘懷平等是捨相。已說無量自性及相,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無量?無量是何義?答:普緣有情,對治無量戲論煩惱,故名無量。問:戲論有二種,一愛戲論,二見戲論,何無量對治何戲論耶?答:無量不能斷諸煩惱,但能制伏,或令轉遠。有時四種皆對治愛,有時四種皆對治見。若依四種近對治說,應言慈、悲近對治見戲論,以見行者多瞋恚故;喜、捨近對治愛戲論,以愛行者多親附故。有作是說,慈、悲近對治愛戲論,喜、捨近對治見戲論。復次,普緣有情,對治無量放逸煩惱,故名無量。謂四無量能近對治欲界放逸諸煩惱故。復次,如是四種,是諸賢聖廣遊戲處,故名無量。如富貴人有無量種廣遊戲處,謂諸園苑宮殿臺閣遊獵等處。復次,如是四種能緣無量有情為境,生無量福,引無量果,故名無量。如彼卷十四頁至八十三卷十六頁廣說。

十一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十一卷十頁云:四無量者,謂慈、悲、喜、捨。慈謂與樂作意相應,無瞋善根為性。悲謂除苦作意相應,無瞋善根為性;有說不害為性。喜謂慶慰作意相應喜根為性;有說以善心所中欣為自性。捨謂平等作意相應,無貪善根為性。已說自性,當說所以。問:何故名無量?答:由此四種緣無量有情故,生無量善法故,招無量勝果故。廣說此四,亦如餘處。


言過

瑜伽十五卷十八頁云:言過者:謂立論者,為九種過,汙染其言,故名言過。何等為九?一、雜亂,二、麤獷,三、不辯了,四、無限量,五、非義相應,六、不以時,七、不決定,八、不顯了,九、不相續。雜亂者:謂捨所論事,雜說異語。麤獷者:謂憤發掉舉,及躁急掉舉。不辯了者:謂若法若義,眾及對論,所不領悟。無限量者:謂所說義,言詞復重,或復減少。非義相應者:當知有十種。一、無義,二、違義,三、損理,四、與所成等,五、招集過難,六、不得義利,七、義無次序,八、義不決定,九、成立能成,十、順不稱理諸邪惡論。非時者:謂所應說,前後不次。不決定者:謂立已,復毀;毀、而復立;速疾轉換,難可了知。不顯了者:謂言招譏弄,不領而答。先為典語,後為俗語。或先俗語,後復典語。不相續者:謂於中間,言詞斷絕。凡所言論,犯此九失;是名言過,墮在負處。


受用身

佛地經論七卷十二頁云:受用即是次受用身。能令自他受用種種大法樂故。又云:受用身者:一切功德圓滿為相。一切佛法共所集成。能起一切自在作用。一切白法增上所起一切如來各別自體。微妙難測,居純淨土,任運湛然,盡未來際,自受法樂;現種種形,說種種法;令大菩薩,亦受法樂。又云:受用身者:有色非色。非色諸法,無形質故;亦不可說形量大小。若就依身及所知境;亦得說言遍一切處。色有二種。一者、實色,二者、化色。言實色者,三無數劫修感色身相好等業,轉五根等有漏色身,得佛無漏五根等色。無量相好,莊嚴其身。週遍法界,稱實淨土。於生死中,業有分限。阿賴耶識所變身形,大小不定。且如此界瞻部洲人,善業最劣。所得色身,極長四肘。東勝身洲,善業次勝。身長八肘。如是善業漸漸增勝,所得色身,形量漸大。乃至色界色究竟天,感色業中,最殊勝故;所得色身,一萬六千瑜繕那量。十地菩薩,無漏善根所資熏故;身形轉大。如經廣說。金剛喻定現在前時,滅一切障。善根勢力,量無邊故;所得色身,充滿法界,遍實淨土。大圓鏡智相應淨識所變身土,無限量故。諸佛識變,同處同時,其相相似,不相障礙。盡未來際,無間無斷。依此能令諸佛受用廣大喜樂,是故說名受用身土。如是身土,唯佛乃知。非諸菩薩五根所證。一一色根,能證一切所受境界。無障礙故。是故諸佛無見頂相,無邊法音,一切色根作用無限。以遍滿故。言化色者,由悲願力,為入大地諸菩薩眾,現種種身,種種相好,種種言音。依種種土,形量不定。

二解 攝論三卷十四頁云:受用身者:謂依法身,種種諸佛眾會所顯。清淨佛土,大乘法樂,為所受故。

三解 無性釋一卷七頁云:二、受用身。即後得智。即由此智殊勝力故;與諸殊勝大菩薩眾,共受不共,微妙法樂。成辦如是受用事故;名受用身。若無如是外清淨智;菩薩所作所餘資糧,應不圓滿。

四解 成唯識論十卷十五頁云:二、受用身。此有二種。一、自受用。謂諸如來三無數劫修集無量福慧資糧所起無邊真實功德,及極圓淨常遍色身。相續湛然,盡未來際,恆自受用廣大法樂。二、他受用。謂諸如來,由平等智,示現微妙淨功德身,居純淨土,為住十地諸菩薩眾,現大神通,轉正法輪,決眾疑網;令彼受用大乘法樂。合此二種名受用身。


圓滿

如增上戒學差別中說。

二解 如如來功德六相中說。

三解 瑜伽八十三卷十三頁云:圓滿者:謂無限量故,最尊勝故。


論負

雜集論十六卷十一頁云:論負者:謂捨言,言屈,言過。由此三種,諸立論者,墮在負處,受他屈伏。捨言者:謂自發言,稱己論失,稱他論德。謂我不善,汝為善等。言屈者:謂假託餘事方便而退。或說外事而捨本宗。或現忿怒憍慢覆藏等。如經廣說。假託餘事方便退者:謂託餘事,亂所說義。如經說:長老闡鐸迦,與諸外道共論,或毀已立宗,或立宗已毀。言過者:略有九種。一、雜亂,二、粗獷,三、不辯了,四、無限量,五、非義相應,六、不應時,七、不決定,八、不顯了,九、不相續。雜亂者:謂捨所論事,廣設異言。粗獷者:謂憤發卒暴,言詞躁急。不辯了者:謂所說法義,眾及敵論所不領悟。無限量者:謂言詞重疊,所說義理,或增或減。非義相應者:略有五種。一、無義,二、違義,三、損益理,四、與所成等,五、招集過難。義不可得故。義不相應故。不決定故。能成道理,復須成故。一切言論非理非諦所隨逐故。不應時者:謂所應說前後不次。不決定者:謂立已復毀,毀而復立;速疾轉換,難可了知。不顯了者:謂越闡陀論相,不領而答。或典或俗,言辭雜亂。不相續者:謂於中間,言詞斷絕。


麤聚色

雜集論六卷十頁云:又說麤聚色極微集所成者:當知此中極微,無體,無實,無性;唯假建立。展轉分析,無限量故。但依覺慧漸漸分析,細分損減,乃至可析邊際;即約此際,建立極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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