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間心
[法相辭典(朱芾煌)]瑜伽七十七卷三頁云:云何無間心?善男子!謂緣彼影像心奢摩他所緣。
[佛光阿含藏]
無間定
巴利本作 ānantarika ceto samādhi(無間心定),即無有中絕之禪定。
合稱三在。謂由「心」、「緣」、「決定」三點而論,五逆十惡之罪人僅由臨終十念之功德亦得往生之說,絕不違背業道之理。據觀無量壽經之說,五逆十惡者,若於臨終時,一心稱念阿彌陀佛,十念相續不斷,則可往生極樂世界; 然五逆十惡之業為重,十念之業為輕 ,如此則違背「業道如秤,重者先牽」之理,故往生論註卷上即以「在心」、「在緣」、「在決定」三義,比較五逆十惡與十念之輕重,以明示罪業為輕,而念佛功德為重之理。即:(一)就「在心」而言,此乃就能造之心的虛實,以比較其輕重。謂造惡者,以虛妄顛倒之心造作五逆;十念則聞佛之真實功德,發起淨信而稱名,能照破無明之重昏。(二)就「在緣」而言,此乃就所對境之真妄,以比較之。謂造惡者,以煩惱虛妄之眾生為所緣之對境;十念則緣阿彌陀佛之真實功德名號而起。(三)就「在決定」而言,此乃就造業時期之緩急,以比較之。謂造惡者,乃平時造作之,故造惡後尚有善、無記等心續起間隔;十念則臨終迫切,更無餘生,故修念之善心最為猛利,以無後心、無間心相續不斷,故當下決定往生。由上述三義之比較,可知十念為重,藉此臨終十念之力,能滅除諸罪而得往生,故五逆十惡之人,亦可因十念相續而得以往生。〔安樂集卷上、淨土十疑論〕 p2323
意指眾生之生命在命終之後由此土而生於他土。大多用在指稱捨此穢土而往彼淨土,有時也指稱從淨土到穢土。日僧法然《往生要集大綱》所釋「言往生者,捨此往彼蓮華化生」是前者之意。而《淨土論》所云「我願皆往生,示佛法如佛」是後者之意。二者都具捨此往彼之義。
往生他土的思想,主要可分四類,略如下列︰
(1)依《彌勒上生經》、《彌勒下生經》所說,往生彌勒所住的兜率天,故稱兜率天往生或兜率往生。
(2)依《十方隨願往生經》所述,隨行者所欲而往生於十方淨土。此稱十方往生。
(3)根據《無量壽經》、《觀無量壽經》、《阿彌陀經》,以及其他經典所說,往生西方阿彌陀佛的極樂世界。此即極樂往生。
(4)其他如信奉藥師如來而欲往生淨琉璃世界,信仰觀音而欲往生補陀落迦,信仰釋迦牟尼佛而欲往生靈山及無勝莊嚴國,信奉《華嚴經》而欲往生華藏界等。
其中,第(4)類為古來所少見,因此無法形成思潮。而第(2)(3)類之十方隨願往生思想,在隋唐時代有人針對《安樂集》、《十疑論》等極樂往生而作論議,但願生的事實在史跡上甚為缺乏。至於第(3)類之極樂往生和第(1)類兜率往生思想,則遍及中國、印度與日本,而形成往生思想的二大主流。關於極樂往生思想,三論宗、天台宗、華嚴宗、禪宗等,認為是自力成道的方法;而淨土宗則以為,往生極樂是依彌陀的救度而為成佛之道,故稱之為他力成道。兜率往生的思想,主要為法相宗所喜好,而視之為修道的方便法門。
關於往生淨土的方法,有︰
(1)念佛往生︰僅以稱念阿彌陀佛名號而往生。
(2)諸行往生︰依念佛以外的諸善行而往生。
(3)助念往生︰念佛及諸善行兼修而往生。
(4)聞名往生︰聞信佛名而往生。
(5)異相往生︰特異的往生法。不待壽盡即以焚身、入水、埋身等自殺式行為而往生。
日本古來即普遍信仰淨土教之往生極樂說。奈良時代的極樂往生觀,主要為親人為亡者行善、做佛事祈福,迴向死者往生極樂淨土。平安時代之中、末期由於律令體制之動搖,社會秩序混亂,再加上末世思想影響所致,人人將現世看作穢土,而將安樂寄託在來世,故此時的極樂往生觀,偏重在祈願自己往生極樂,俾於臨命終時蒙阿彌陀佛接引。將「來迎接引」繪畫化的即是來迎圖,儀禮化的即是迎講、來迎會。日本之法然教團對造阿彌陀佛立像之事即極為重視。
依《觀無量壽經》所載,往生極樂淨土可分九階,即上、中、下三品各有上生、中生、下生,即使惡人稱念佛名也得以下品下生往生淨土。由於三根普被,因此下層社會也能普遍信仰。在《日本往生極樂記》、《續本朝往生傳》等往生傳記中,記載各種各樣往生人及他們的信仰生活。
到了鎌倉時代,由於法然、親鸞等人提倡他力本願、惡人正機、女人往生等思想,因此社會上無論何種身分、職業的人士,均紛紛歸依淨土教。此後日本人的來世觀,即固定在極樂往生方面。
又,日本淨土宗西山派有即便往生、當得往生等二往生說。淨土真宗有難思議往生、難思往生、雙樹林下往生的三往生說。此外,還有往生真報土的化生、往生方便土的胎生(即往生與便往生)的二往生說。
◎附一︰〈極樂往生〉(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極樂往生,謂眾生在命終之後,往生西方阿彌陀佛的極樂世界。釋迦佛在淨土三經中曾經廣勸眾生往生極樂世界。《法華經》〈藥王品〉亦云(大正9‧54c)︰「即往安樂世界,阿彌陀佛大菩薩眾圍繞住處。」《華嚴經》卷四十〈普賢行願品〉(大正10‧848a)︰「願我臨欲命終時,盡除一切諸障礙,面見彼佛阿彌陀,即得往生安樂剎。」因此自古以來,往生極樂的想法非常盛行。茲就往生思想的相關問題,論述如下。
(1)往生理由︰智顗在《淨土十疑論》中云(大正47‧77c)︰
「凡夫菩薩者,要須常不離佛,忍力成就,方堪處三界內,於惡世中,救苦眾生。故智度論云︰具縛凡夫,有大悲心願生惡世,救苦眾生者,無有是處。何以故﹖惡世界煩惱強,自無忍力,心隨境轉,聲色所縛,自墮三塗,焉能救眾生﹖(中略)凡夫無力,唯得專念阿彌陀佛,使成三昧。以業成故,臨終斂念得生,決定不疑,見彌陀佛,證無生忍已。還來三界,乘無生忍船,救苦眾生,廣施佛事,任意自在。」
(2)「十方往生」與「西方往生」的比較︰淨土不僅存於西方,如《十方隨願往生經》中所說,淨土是遍佈於十方世界。然而,何以必擇西方而求往生﹖關於此點,古來說法不一。
湛然《法華文句記》卷十(下)列其理由(大正34‧355b)︰「教說多故,由物機故,是攝生故,令專注故,宿緣厚故,約多分故。」智顗《淨土十疑論》亦有此說法。道綽《安樂集》〈第二大門〉曾舉出三大理由︰(1)令眾生專意,(2)西方淨土為淨土的初門,(3)安樂淨土與穢土的境次相接。《安樂集》〈第六大門〉又說西方淨土有三項理由,故最殊勝,此三理由即︰(1)觀音、勢至於此界發心,於此眾生遍是有緣。(2)西方是法藏選擇的淨土。(3)西方是韋提希特別選擇的淨土。另外,迦才的《淨土論》、懷感的《群疑論》也曾說明其理由,茲不贅述。
(3)「兜率往生」與「西方往生」的比較︰智顗《淨土十疑論》曾舉出往生兜率與往生西方有二種差別;道綽《安樂集》舉出四種不同;迦才《淨土論》立有十異七別;元曉《遊心安樂道》說有十四異;慈恩《西方要決》說十異;懷感《群疑論》列出十二種優劣及八種異義。茲依序列出懷感所論如下︰
(1)十二優劣︰(a)化主︰兜率的化主是菩薩,西方的化主為佛。(b)國土︰兜率的國土仍是穢土,西方的國土是淨土。(c)眷屬︰兜率的眷屬中有女子,西方則無。(d)壽命︰兜率中人壽的壽命為四千歲,且有中夭者;西方人壽為無量壽。(e)內外︰兜率的內院不退轉,外院有退,而眾生多半生於外院;西方無內外之分,也無退轉。(f)身色︰生於兜率者,身色微妙,卻有五衰相;生於西方者,身色淨妙,殊勝無量,無有衰退。(g)相好︰兜率眾生無三十二相,且有美醜;淨土眾生皆為三十二相,並無美醜之分。(h)五通︰生於兜率者無五通,生西方者有五通。(i)不善︰兜率眾生屬欲界,仍有不善心;西方聖眾無不善心。(j)滅罪︰兜率眾生一稱佛名,可滅千二百劫罪;西方則可滅八十億劫罪。(k)受樂︰兜率是五受間生,西方更無憂苦。(l)受生︰兜率眾生是生於男女膝上,西方則生於華裏、寶殿中。
(2)往生的八異義︰(a)本願異︰彌陀有引攝之願;彌勒無願。無願如自浮渡水,有願則如乘船遊水。(b)光明異︰彌陀佛之光明照念佛眾生,攝取不捨,彌勒則無。有光代如晝日出遊,無光則似暗中往來。(c)守護異︰西方有無數的化佛、觀音、勢至常至行者之所,兜率則無。有守護時,就如同與多人共遊,即令強賊逼迫,亦不畏懼。無守護時,則如孤身遊嶮徑,必為惡人所侵。(d)舒舌異︰西方有十方佛舒舌證誠,兜率則無。(e)眾聖異︰西方世界有華聚菩薩、山海慧菩薩發弘誓願說,若有一眾生未生西方,我若先至亦不取正覺;兜率則無有眾聖守護。(f)滅罪異︰西方眾生一稱佛名,可滅八十億劫罪,兜率只滅千二百劫罪。(g)重惡異︰五逆罪者仍可生於西方,兜率不然。(h)教說異︰西方以「橫截五惡趣,惡趣自然閉。昇道無窮極,易往而無人」為教說,故而易往;兜率則不然。由此上八點,即可知兜率與西方之間的優劣。
(4)「生死無窮」的疑問︰有生必有死為理之常,因此生於淨土者是否有死滅的到來﹖對此,淨土宗以為彼淨土是隨順法性不乖法本之土,因此,往生者生即無生,無死滅之虞。曇鸞《往生論註》卷下(大正40‧838c)︰「疑言︰生為有本,眾累之元,棄生願生,生何可盡﹖為釋此疑,是故觀彼淨土莊嚴功德成就,明彼淨土是阿彌陀如來清淨本願無生之生,非如三有虛妄生也。何以言之﹖夫法性清淨畢竟無生,言生者是得生者之情耳。」如龍樹、天親等上根之士,知其無生之生而願生西方;而愚癡凡夫雖思念實生而願生,但其「實生之執著」於往生淨土後,成為法性無生之德而自然消滅,故《往生論註》卷下云(大正40‧839b)︰「冰上燃火,火猛則冰解,冰解則火滅。彼下品人雖不知法性無生,但以稱佛名力,作往生意,願生彼土。彼土是無生界,見生之火自然而滅。」
(5)往生時身心的疑問︰吾人往生淨土時,是捨棄穢土的身心而往生否﹖若如此,則並非自身往生。若以此身往生,縱令極短時日,淨土是否能容許此穢體﹖對此問題,淨土家解釋說,捨穢得淨猶如光明來而黑闇去,所離所得,一念同時,而淨穢體別故不一,一人之始終故不異,因此是自身往生,但不可說是穢體淨土。《往生論註》卷上云(大正40‧827b)︰「穢土假名人,淨土假名人,不得決定一,不得決定異。前心後心亦復如是。何以故﹖若一則無因果,若異則非相續。」
(6)往生淨土是否為小乘之教﹖《安樂集》卷上(大正47‧9b)︰「問曰︰或有人言,求生淨土便是小乘,何須修之﹖答曰︰此亦不然。何以故﹖但小乘之教一向不明生淨土故也。」飛錫《念佛三昧寶王論》中有言(大正47‧138b )︰「夫淨土之會,功業之大者。二乘乃澄神虛無,耽空怖相,不念眾生,故無淨土。而大乘有之。」
◎附二︰〈在心在緣在決定〉(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在心在緣在決定,謂從心、緣和決定三點來衡量,則知五逆十惡的罪人以臨終十念之功亦得往生。此理並不違背業報之理,如《往生論註》卷上云(大正40‧834b)︰
「汝謂五逆十惡繫業等為重,以下下品人十念為輕,應為罪所牽先墮地獄繫在三界者,「汝謂五逆十惡繫業等為重,以下下品人十念為輕,應為罪所牽先墮地獄繫在三界者,今云何在緣﹖彼造罪人,自依止妄想心,依煩惱虛妄果報眾生生,此十念者依止無上信心,依阿彌陀如來方便莊嚴真實清淨無量功德名號生。譬如有人被毒箭所中,截筋破骨,聞滅除藥鼓即箭出毒除,豈可得言彼箭深毒厲,聞鼓音聲不能拔箭去毒耶﹖是名在緣。
云何在決定﹖彼造罪人依止有後心、有間心生,此十念者依止無後心、無間心生,是名決定。校量三義,十念者重,重者先牽能出三有。」
按,業道如秤,重者先牽。《觀無量壽經》針對造五逆十惡者,說臨命終時,十念相續即得往生。然有人主張五逆重,十念輕,故順業報之理必當先墮地獄。針對此疑,乃以「在心、在緣、在決定」三義比較五逆和十念的輕重。結論謂十念重,故不墮地獄而得往生淨土。此中,「在心」是就能造心的虛實作比較。即五逆是以虛妄顛倒心造作,十念是聞實相之法而具足者。「在緣」是就所對之境的真妄作比較。即造罪是緣煩惱虛妄之果報眾生而起,十念乃緣阿彌陀如來真實功德的名號而起。「在決定」指就造業時期的緩急而作比較。即造罪是在平生康存之日,以容預不定的有後心、有間心所造作,十念是在臨終迫切,以更無有餘生的無後心、無間心相續,其心無有容預。如是比較三義而知十念重,因此五逆之人得由十念相續得往生。
◎附三︰〈五種正行〉(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五種正行,謂往生極樂淨土有五種正行。即讀誦、觀察、禮拜、稱名、讚歎供養。善導《觀無量壽佛經疏》卷四(大正37‧272a)︰
「行有二種,一者正行,二者雜行。言正行者,專依往生經行行者,是名正行。何者是也﹖一心專讀誦此觀經、彌陀經、無量壽經等;一心專注思想觀察憶念彼國二報莊嚴;若禮,即一心專禮彼佛;若口稱,即一心專稱彼佛;若讚歎供養,即一心專讚歎供養,是名為正。」
至於所謂雜行,《選擇本願念佛集》云(大正83‧3b)︰
「今且翻對五種正行,以明五種雜行也。(中略)第一讀誦雜行者,除上觀經等往生淨土經已外,於大小乘顯密諸經受持讀誦,悉名讀誦雜行。第二觀察雜行者,除上極樂依正已外,大小顯密事理觀行皆悉名觀察雜行。第三禮拜雜行者,除上禮拜彌陀已外,於一切諸餘佛菩薩等及諸世天等禮拜恭敬,悉名禮拜雜行。第四稱名雜行者,除上稱彌陀名號已外,稱自餘一切佛菩薩等及諸世天等名號,悉名稱名雜行。第五讚歎供養雜行者,除上彌陀佛已外,於一切諸餘佛菩薩等及諸世天等讚歎供養,悉名讚歎供養雜行。」
◎附四︰〈三輩〉(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三輩,謂往生極樂淨土之機品有三類之別。即上輩、中輩、下輩。如《無量壽經》卷下云(大正12‧272b)︰「十方世界諸天人民,其有至心願生彼國凡有三輩。」又,《大阿彌陀經》卷下云(大正12‧309c)︰「其世間人民,若善男子善女人,願欲往生阿彌陀佛國者有三輩。」
關於三輩之行因,各譯本所說不一,茲依《無量壽經》所載,略述如次︰
(1)上輩往生之行因有五類,即{1}捨家棄欲而作沙門,{2}發菩提心,{3}一向專念無量壽佛,{4}修諸功德,{5}願生彼國。
(2)中輩往生之行因有七類,即{1}發菩提心,{2}一向專念無量壽佛,{3}奉持齋戒,{4}起立塔像,{5}飯食沙門,{6}懸繒燃燈散華燒香,{7}願生彼國。
(3)下輩往生之行因有三類,即{1}發菩提心,{2}一向專意乃至十念,{3}願生其國。
關於三輩與《觀經》所說九品之異同,古來有諸說。如曇鸞、慧遠、智顗、吉藏、法位、龍興、憬興等諸師,認為三輩九品全同,如慧遠《無量壽經義疏》卷下云(大正37‧107c)︰「彼中九品今合為三。上品三人合為上輩,中品三人合為中輩,下品三人合為下輩。」而義寂、智圓、元照、戒度四師則謂三輩九品並非全然相同,如元照《觀無量壽經義疏》卷下云(大正37‧299b)︰「大本三品皆標發菩提心,可對今經上三品耳。中下二品則非所對,況復因行與今全別。」
◎附五︰〈十方往生〉(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十方往生,全稱十方隨願往生。意指隨願往生十方淨土。所謂十方淨土,即(1)東方的香林剎(入精進佛),(2)東南方的金林剎(盡精進佛),(3)南方的樂林剎(不捨樂佛),(4)西南方的寶林剎(上精進佛),(5)西方的華林剎(習精進佛),(6)西北方的金剛剎(一乘度佛),(7)北方的道林剎(行精進佛),(8)東北方的青蓮華剎(悲精進佛),(9)下方的水精剎(淨命精進佛),(10)上方的欲林剎(至誠精進佛)。
關於往生十方淨土的方法,《灌頂隨願往生十方淨土經》卷十一云(大正21 ‧529b)︰
「若四輩男女,臨終之日,願生十方佛剎土者,當洗除身體,著鮮潔之衣,燒眾名香,懸繒旛蓋,歌詠三寶,讀誦尊經,廣為病者說因緣,譬喻言辭微妙經義。苦空非身四大假合,形如芭蕉中無有實,又如電光不得久停。故云色不久鮮,當歸敗壞,精誠行道可得度苦,隨心所願無不獲果。」
如上所述,既可隨願往生十方淨土,何故特別稱讚西方極樂﹖針對此疑問,同經接著解釋說(大正21‧529c)︰「娑婆世界人多貪濁,信向者少,習邪者多,不信正法,不能專一,心亂無志,實無差別。令諸眾生專心有在,是故讚歎彼國土耳,諸往生者悉隨彼願,無不獲果。」此外,魏孝靜帝(一說梁武帝)亦曾以上述疑問,訶責曇鸞有偏見,曇鸞對曰(大正47‧14b)︰「吾既凡夫,智慧淺短,未入地位,念力須均,如似置草引牛,恆須繫心槽櫪,豈得縱放,全無所歸。」由此看來,我國淨土宗之偏西方淨土,應是受曇鸞的影響所致。其後,道綽、智顗、迦才、懷感、湛然等人,亦就此而各有所論。
〔參考資料〕 《法華經》卷六〈藥王品〉;《往生論註》卷下;《釋淨土群疑論》卷二;《教行信證》卷六;《愚禿鈔》;《安心決定鈔》;矢吹慶輝《阿彌陀佛の研究》;久松真一(等)編《禪の本質と人間の真理》。
一卷。新羅‧崔致遠撰。全稱《唐大薦福寺故寺主翻經大德法藏和尚傳》,或作《華嚴宗主賢首國師傳》、《賢首國師別傳》、《賢首傳》。收在《大正藏》第五十冊。
卷首有文云(大正50‧280c)︰「案纂靈記云,西京華嚴寺僧千里撰藏公別錄,縷陳靈跡。然是傳未傳海域,如渴聞梅。耳目非長,難矜井識。今且討片文別記中,概見藏之軌躅可聳人視聽者,掇而聚之。」依此可知,本書係作者據零散記載,聯貫成篇之作。全書內容以十心為類,對賢首法藏之言行與成就,作系統之論述。所謂十心,即族姓廣大心、游學甚深心、削染方便心、講演堅固心、傳譯無間心、著述折伏心、修身善巧心、濟俗不二心、垂訓無礙心、示滅圓明心。又,書中所引用之詔文及附錄閻朝隱所撰之〈康藏法師碑〉,為研究法藏之重要史料。
修行法之一。指經過七日乃至九十日間的依法精進修行,終得佛現前的三昧,即所謂「見佛定」。語出《般舟三昧經》。「般舟」一詞,智顗《摩訶止觀》卷二之一譯為常行或佛立;善導《般若讚》譯為常行道,又名立定見諸佛;元曉《般舟經略記》譯為定意。
譯為「常行」及「常行道」,乃根據《般舟三昧經》卷上〈四事品〉所說(大正13‧906a)︰「不得臥出三月,如指相彈頃;經行不得休息,不得坐三月,除其飯食左右。」取其行相不得住、坐、臥。即行道無間斷之意。《般舟讚》更依此說其行相(大正47‧448b)︰「或七日、九十日,身行無間,總名三業無間。」蓋此行相雖屬身業,但因口稱佛名,意觀佛體,三業相應,故名三業無間。
又譯為「佛立」,也是根據《般舟三昧經》卷上〈問事品〉所說「十方諸佛悉立在前」及〈行品〉所說「持是行法便得三昧,現在諸佛悉立在前」之意而得名的。善導對此加以解釋,說「由前三業無間,心至所感,即佛境現前。」
所謂「定意」,是稱其心專注於一佛;又,「立定見諸佛」的「立定」是指能修之人,「見諸佛」是指所見之境。《般舟三昧經》卷上〈行品〉云(大正13‧905c)︰「持佛威神力於三昧中立,在所欲見何方佛,欲見即見,何以故﹖(中略)持佛威神力,持佛三昧力,持本功德力,用是三事故得見佛。」
關於此一法門的修習方法,《般舟三昧經》〈四事品〉所載,當在三個月中,除飯食及大小便之外,不坐、不臥、經行而不休息。善導的《觀念法門》則另舉一種行法,云(大正47‧24a)︰
「欲入三昧道場時,一依佛教方法,先須料理道場,安置尊像,香湯掃灑。若無佛堂,有淨房亦得掃灑,如法取一佛像西壁安置。行者等從月一日至八日,或從八日至十五日,或從十五日至二十三日,或從二十三日至三十日,月別四時佳。行者等自量家業輕重,於此時中入淨行道,若一日乃至七日。盡須淨衣,鞋𧙕亦須新淨。七日之中皆須一食長齋,軟餅麁飯隨時醬菜儉素節量。於道場中晝夜束心,相續專心念阿彌陀佛,心與聲相續,唯坐唯立,七日之間不得睡眠,亦不須依時禮佛誦經,數珠亦不須捉,但知合掌念佛,念念作見佛想。」
東晉‧慧遠首先於廬山結白蓮社,曾聚眾修習此法。爾後善導、慧日、承遠、法照等人又相繼著書、設道場加以弘揚,天台宗智顗更將之列為四種三昧之一,稱之為常行三昧。
◎附一︰〈般舟三昧經〉(編譯組)
般舟三昧經(梵Pratyutpanna-buddha-saṃmukhāvasthita-samādhi-sūtra,藏Da-ltar-gyi saṅs-rgyas mṅ on-sum-du bshugs-paḥi tiṅ-ṅe-ḥdsin),三卷。支婁迦讖譯於東漢靈帝光和二年(179)。又作《十方現在佛悉在前立定經》、《大般舟三昧經》、《十方現在前立定經》,收在《大正藏》第十三冊。全經凡分〈問事〉、〈行〉、〈四事〉、〈譬喻〉(以上卷上)、〈無著〉、〈四輩〉、〈授決〉、〈擁護〉、〈羼羅耶佛〉(卷中)、〈諸佛〉、〈無想〉、〈十八不共十種力〉、〈勸助〉、〈師子意佛〉、〈至誠佛〉、〈佛印〉(卷下)等十六品,敘述依般舟三昧以明見佛之法。
所謂「般舟三昧」,據善導《般舟讚》所釋(大正47‧448b)︰
「梵語名般舟,此翻名常行道,或七日、九十日,身行無間,總名三業無間,故名般舟也。又言三昧者亦是西國語,此翻名為定,由前三業無間心至所感即佛境現前,正境現時即身心內悅故名為樂,亦名立定見諸佛也。」
本經之異譯本有同為支婁迦讖譯之《般舟三昧經》一卷,以及《拔陂菩薩經》一卷(後漢失譯)、《大方等大集經賢護分》五卷(隋‧闍那崛多譯)等。其中,一卷本《般舟三昧經》,據說其原傳於高麗,義天於肅宗十年(1105)攜至日本。《開元釋教錄》卷一則以其為闕本,謂其譯於光和二年,由竺佛朔翻譯,支讖傳語,河南孟福、張蓮筆受。
◎附二︰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十一章第三節(摘錄)「般舟三昧」,意義是「現在佛悉立在前(的)三昧。」「現在佛」,是十方現在的一切佛。三昧修習成就了,能在定中見十方現在的一切佛,所以名「般舟三昧」。見十方現在一切佛,為什麼經中說念西方阿彌陀佛呢﹖修成了,能見現在一切佛,但不能依十方一切佛起修,必須依一佛而修;修成了,才能漸漸增多,見現在的一切佛。所以,「般舟三昧」是能見現在一切佛的,修習時也是不限於念阿彌陀佛的。如《大方等大集賢護經》說︰「若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清淨持戒,具足諸行,獨處空閑,如是思惟。於一切處,隨何方所,即若西方阿彌陀如來應供等正覺,是人爾時如所聞已,(中略)繫念思惟,觀察不已,了了分明,終獲見彼阿彌陀如來。」「有諸菩薩,若在家,若出家,聞有諸佛,隨何方所,即向彼方至心頂禮,心中渴仰,欲見彼佛,(中略)得見彼佛光和澈,如淨琉璃。」
經文明顯的說︰「於一切處,隨何方所,即若西方阿彌陀如來」;「隨何方所,即向彼方」,可見西方阿彌陀佛,只是各方中的一方一佛而已。《般舟三昧經》也說︰「菩薩聞佛名字,欲得見者,常念其方,即得見之。」學習「般舟三昧」,是可以隨所聽聞而念各方佛的。依〈四事品〉說︰「般舟三昧」的修習,在三月中,不坐、不臥、經行不休息,除了飯食及大小便,這是三月專修的「常行」三昧。〈行品〉說︰「念西方阿彌陀佛,(中略)其國名須摩提,一心念之。一日一夜,若七日七夜,過七日已後見之。」一日一夜,或七日七夜的念阿彌陀佛,與小本《阿彌陀經》相合,與〈四事品〉的三月專修不同。《阿彌陀經》只說「於其臥止夢中見阿彌陀佛」,與「般舟三昧」的定中見佛不同。三卷本補充為︰「過七日已後,見阿彌陀佛;於覺不見,於夢中見之」,才含攝了夢中見佛。所以「般舟三昧」的三月專修,定中見佛,本來是與《阿彌陀經》所說不同的。所以舉西方阿彌陀佛,當然是由於當時念阿彌陀佛的人多,舉一般人熟悉的為例而已。「阿彌陀」的意義是「無量」,阿彌陀佛是無量佛。「無量佛」等於一切佛,這一名稱,對修習而能見一切佛來說,可說是最適合不過的。所以開示「般舟三昧」的修習,就依念阿彌陀佛來說明。「般舟三昧」是重於定的專修;念阿彌陀佛,是重於齋戒信願。不同的法門,在流傳中結合起來。如以為「般舟三昧」,就是專念阿彌陀佛的三昧,那就不免誤解了!「般舟三昧」,是念佛見佛的三昧,從十方現在佛的信仰中流傳起來。在集成的《般舟三昧經》中,有值得重視的──唯心說與念佛三昧︰修「般舟三昧」的,一心專念,成就時佛立在前。見到了佛,就進一步的作唯心觀,如《般舟三昧經》說(大正13‧899b)︰
「作是念︰佛從何所來﹖我為到何所﹖自念︰佛無所從來,我亦無所至。自念︰欲處、色處、無色處,是三處(三界)意所作耳。(隨)我所念即見,心作佛,心自見(心),心是佛,心(是如來)佛,心是我身。(我)心見佛,心不自知心,心不自見心。心有想為癡,心無想是涅槃。是法無可樂者,(皆念所為);設使念,為空耳,無所有也。(中略)偈言︰心者不自知,有心不見心;心起想則癡,無心是涅槃。是法無堅固,常立在於念,以解見空者,一切無想願。」
這段經文,試參照三卷本,略為解說。在見佛以後,應這樣的念(觀)︰佛從那裏來,自己又到了那裏﹖知道佛沒有從他方淨土來,自己也沒有到淨土去,只是從定心中見佛。因此,就理解到三界都是心所造作的,或者說是心所現的。隨自己所念的,那一方那一佛,就在定心中見到了,所以只是以心見心,並沒有見到心外的佛。這樣,心就是佛,就是如來,(心也就是自身,自身也是心所作的)。自心見到了佛,但並不能知見是自心。從這「唯心所見」的道理,能解了有想的就是愚癡、生死,沒有想才是涅槃。一切都是虛妄不真實的,無可樂著的,只是「念」所作的。那個「念」,也是空的,無所有的。前說境不可得,這才說心不可得。如能夠解見(三界、自身、佛、心)空的,就能於一切無想(無相)、無願,依三解脫門而入於涅槃了。這一唯心觀的次第,是以「唯心所作」為理由,知道所現的一切,都是沒有真實的。進一步,觀能念的心也是空的。這一觀心的過程,與後來的瑜伽論師相近。經中為了說明「唯心所作」,舉了種種譬喻︰夢喻──如夢中所見而沒有障礙相,夢見女人而成就淫事,夢還故鄉與父母等談論;觀尸骨喻──見白色、赤色、黑色等;鏡、水、油、水精喻──見到自己的身形。無著成立唯識無境的理由,也就是這樣,如《攝大乘論本》卷中說(大正31‧138a)︰「應知夢等為喻顯示;謂如夢中都無其義,獨唯有識。雖種種色、聲、香、味、觸,舍、林、地、山,似義顯現,而於此中都無有義。」「於定心中,隨所觀見諸青瘀等所知影像,一切無別青瘀等事,但見自心。」
唯識宗所依的本經──《解深密經》;成立「唯心所現」,也是以淨鏡等能見影像,來比喻「三摩地所行影像」的。依念佛三昧,念佛見佛,觀定境唯心無實,而悟入不生不滅(得無生忍),成為念佛三昧,引歸勝義的方便。《大方廣佛華嚴經》〈入法界品〉,善財童子所參訪的解脫長者,成就了「如來無礙莊嚴法門」。在三昧中,見十方諸佛︰「一切諸佛,隨意即見。彼諸如來,不來至此,我不往彼。知一切佛無所從來,我無所至。知一切佛及與我心,皆悉如夢。」《華嚴經》所說,與《般舟三昧經》相近。《觀無量壽佛經》,是以十六觀,念阿彌陀佛土依正莊嚴的。第八觀「觀佛」說︰「諸佛如來是法界身,遍入一切眾生心想中。是故汝等心想佛時,是心即是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是心作佛,是心是佛,諸佛正遍知海從心想生。」「是心作佛,是心是佛」,雖與《般舟三昧經》相同,但已經是「如來藏」說了。「般舟三昧」在思想上,啟發了唯心所現的唯識學。在觀行上,從初期的是心作佛,發展到佛入我心,我心是佛的「如來藏」說。
另一值得重視的,如《般舟三昧經》說(大正13‧899a)︰「念阿彌陀佛,專念故得見之。即問︰持何法得生此國﹖阿彌陀佛報言︰欲來生者,當念我名莫有休息,則得來生。」「欲見佛,即見;見即問,問即報,聞經大歡喜。」
成就「般舟三昧」的,能見阿彌陀佛。不只是見到了,而且還能與佛問答,聽佛說法。這是修習三昧成就,出現於佛弟子心中的事實。這一類修驗的事實,在佛教中是很普遍的。西元三至五世紀間,從北印度傳來,佛弟子有什麼疑問,就入定,上升兜率天去問彌勒。西元四世紀,「無著菩薩夜昇天宮,於慈氏菩薩所,受瑜伽師地論」,也就是這一類事實。在「祕密大乘」中,修法成就了,本尊(多數是現夜叉相的金剛)現前;有什麼疑問,可以請求開示,也是普遍存在的宗教事實。在定中見到了,可以有問有答,在「原始佛教」中,早已存在。如《中阿含經》〈長壽王品〉,就有好幾部經,與定中見聞有關的。《長壽王本起經》中,佛為阿那律說︰在沒有成佛以前的修行時,修習見光明,見形色,「廣知光明,亦廣見色」的過程。《天經》中說︰修得光明,見形色;與天(神)共相聚會;與天「共相慰勞,有所論說,有所答對」;知道天的名字;知天所受的苦樂;天的壽命長短;天的業報;知道自己過去生中,也曾生在天中。這樣的修習,逐漸增勝的過程。《梵天請佛經》中,佛於定中升梵天,與梵天問答。《有勝天經》中,阿那律說︰光天、淨光天、遍淨光天的光,有優劣差別。「彼(天)與我集,共相慰勞,有所論說,有所答對」。在定中,到另一界,見到諸天及魔等,與他們集合在一起,與他們論說問答(與大乘的到他方淨土,見他方佛與菩薩的情形相近),是存在於「原始佛教」的事實。在「原始佛教」中,佛與大弟子們,往來天界的記載不少。但那時,佛與大弟子們,對於定中所見到的,是要開示他們,呵斥他們,警策他們,所以佛被稱為「天人師」。佛涅槃以後,演化為在定中,見當來下生成佛,現在兜率天的彌勒菩薩。十方佛現在說興起,「大乘」佛弟子,就在定中見他方佛。在「祕密大乘」中,佛弟子就在定中,見金剛夜叉。在定中有所見,有所問答,始終是一致的。但起初,是以正法教誨者的立場,教化天神;後來是請求佛、菩薩、夜叉們的教導。這是佛法的進步昇華呢﹖佛教精神的迷失呢﹖
《般舟三昧經》集出的時間,試依八大菩薩而加以論斷,如《般舟三昧經》卷上說(大正13‧902c)︰
「颰陀和與五百菩薩俱。(中略)羅憐那竭菩薩,從墮舍利大國出;橋曰兜菩薩,從占波大國出;那羅達菩薩,從波羅斯大國出;須深菩薩,從迦羅衛大國出;摩訶須薩和菩薩,(中略)從舍衛大國出;因坻達菩薩,從鳩閃彌大國出;和輪調菩薩,從沙祇大國出︰一一菩薩各與二萬八千人俱。」
〈擁護品〉中,「是八菩薩」集在一起,稱為「八大菩薩」。其中,颰陀和(Bhadra-pāla)譯為賢守,或賢護,是王舍城(Rajag-ṛha)的長者,《般舟三昧經》就是因賢護的啟問而說的。羅憐那竭(Ratnākāra)譯為寶積,是毗舍離(Vaiśāli)的長者子。橋曰兜(Guhya-gupta),譯為星藏,是占波(Campā)的長者子。那羅達(Naradatta)譯為仁授,是波羅斯(Bārāṇasī),或說彌梯羅(Mithilā)的婆羅門。須深(Susīma)是迦維羅衛(Kapilavastu)人。摩訶須薩和(MahāSusārthavāha)譯為大導師,或大商主,是舍衛(Srāvastī)的優婆塞。因坻達(Indradat-ta)譯為主天,實為主(天)授,是鳩閃彌(Kauśambī)人。和輪調(Varuṇadatta)譯為水天,實為水神授,是沙祇(Sāketa)的優婆塞。八位菩薩的集為一組,《般舟三昧經》以外,《賢劫經》、《八吉祥神咒經》,都說到「八大正士」。帛尸梨蜜多羅(Śrīmitra)譯的《灌頂經》,也多處說到這八位。
這八位菩薩,是釋尊的遊化地區,恒河流域的在家菩薩。《般舟三昧經》是為在家菩薩(賢護)說的;並囑累阿難(Ānanda)等比丘,及八菩薩受持宏通。在家菩薩在佛教中的地位,顯然的重要起來。這是大乘佛教流行,早期在家菩薩的代表人物;在傳說中,多少有點事實成分的。後來,大乘經有十六菩薩,如「中品般若」,及《持心梵天所問經》、《無量壽經》、《觀察諸法行經》、《淨信童女會》、《觀彌勒菩薩上升兜率陀天經》等。大體依《般舟三昧經》的八菩薩(或缺少一二位),加入其他菩薩而成。數目的倍倍增多,是印度佛教的一般情況。從《般舟三昧經》的八菩薩,進到「中品般若」、《持心經》等十六菩薩。依據這一點,《般舟三昧經》的成立,約為「下品般若」集成,「中品般若」還在成立過程中,應為西元50至100年頃。「中品般若」不但序列十六菩薩,〈序品〉中說︰「念無量國土諸佛三昧常現在前」,表示了對「現在佛悉立在前三昧」的尊重。
「般舟三昧」,是在家、出家,四眾弟子所共修的法門。早期的在家菩薩,出於恒河流域,或表示「念佛見佛」法門,是從佛教中國傳來的。四眾弟子中,出家比丘修行的條件,第一是「當清淨持戒,不得缺如毛髮,常當怖畏(地獄苦痛)。」三卷本作︰「一切悉護禁法,出入行法悉當護,不得犯戒大如毛髮,常當怖畏。」可見這是比丘的「戒具足」──「安住具戒,善護別解脫律儀,軌則圓滿,所行圓滿,於微小罪生大怖畏」,是比丘在僧團中所受持的律儀生活。在家弟子而想修「般舟三昧」的,「常念欲棄家作沙門,常持八關齋,當於佛寺中」;「敬事比丘、比丘尼,如是行者得三昧」。「般舟三昧」雖通於在家修行,而是尊重傳統出家僧團的,與寺院通俗教化的齋戒相應的。無論在家、出家,這是三月專修的法門(可能與出家人三月安居靜修有關)。到了印度北方,念阿彌陀佛的地區,結合而流行起來,於是有了「一日一夜」、「七日七夜」(《阿彌陀經》所傳)的修法。「般舟三昧」的本質,是依假想觀而成三昧,屬於「定」法,但依此深化而又淺化起來。深化是︰在定中起唯心無實觀,引入三解脫門;或融攝「般若」而說無著法門。淺化是︰與「般若法門」一樣,使成為普遍學習的法門。對一般人來說,如三歸、五戒、布施而外,「作佛形像」,「持好素寫是三昧」。造佛像與寫經,成為當時佛教的特色。「聞是三昧,書學誦持,守之一日一夜,其福不可計」,與「下品般若」一樣的,推崇讀、誦、書寫的功德。〈擁護品〉說︰八大菩薩是「人中之師,常持中正法,合會隨順教」,更說「持是三昧」所得的現世功德,與「下品般若」所說的相近。後來,「若有急(疾),皆當呼我八人名字,即得解脫。壽命欲終時,我八人便當飛往迎逆之」,八大菩薩成為聞聲救苦的菩薩。《般舟三昧經》,就這樣的成為普遍流行的法門。三卷本說到︰「卻後亂世,佛經且欲斷時,諸比丘不復承用佛教。然後亂世時,國國相伐,於是時是三昧當復現閻浮利。」《賢護經》又說︰「復此八士諸菩薩,當來北天授斯法。」《般舟三昧經》,在北方全部集成,約在西元一世紀末。
〔參考資料〕 《拔陂菩薩經》;《坐禪三昧經》卷下;《大智度論》卷七;道端良秀《中國淨土教史の研究》。
記載古來對於中國佛教有貢獻的僧人傳記的總稱。僧傳的撰作,最早為個別僧人的傳記。其次是同一類別僧人的傳記,其中有的專記西行求法僧人,有的專載高逸人物,有的專記一山一寺僧人,有的專志某宗某派大德。再次是綜合性的僧傳,這種傳記,幅度寬廣,時代綿長,人物眾多,卷帙也較大。自從梁‧慧皎著《高僧傳》以後,它的分類方式和寫作形式便一直影響於後代,成為總傳的典範。
以上三類僧傳產生的時代雖有先後,但它們在佛教歷史上,都有重要的地位。因為僧傳主要記載僧人的活動,而這些活動是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進行的,因而和一切有關佛教的大事──佛教的盛衰,經典的翻譯、注疏,宗派的建立,學說的傳播以及典章制度、寺宇建築、國際間佛教交流等等,都會在他們的傳記裡反映出來。這就成為研究佛教歷史必不可少的資料了。
現在分別介紹三類傳記如下︰
(一)總傳︰現存的有︰
(1)《名僧傳》︰摘抄本一卷。原三十卷,〈序目〉一卷,梁‧寶唱撰,今佚。本書創始於天監九年(510),搜集前代僧錄、碑志以及口述等,區別部類,到十三年(514)始編纂完成。作者在編纂中因將謫配越州,加緊纘集芟改,而成定本。其第十八卷有〈僧祐傳〉,祐卒在書成之後(天監十七年,518),當是出於增補的。僧祐是作者的老師,祐著《出三藏記集》末三卷是僧傳,對本書有直接影響(見本書自序)。
本書分法師、律師、禪師、神力、苦節、導師、經師七科。又分子目︰外國法師四卷,包括一般法師和神通弘教二類;中國法師十三卷,包括高行、隱道和一般法師三類;律師一卷,禪師二卷,神力一卷,不分類;苦節七卷,分兼學、感通、遺身、宗索(素)、尋法出經、造經像、造塔寺七類;導師一卷,經師一卷,不分類。正傳共四二五篇,著錄後漢、吳、晉、姚秦、北魏、宋、齊七個王朝名僧四二五人;附見的僧人甚多,今不得其詳。正傳中佛圖澄、慧遠傳的篇幅都很長,人各一卷。又晉、宋、齊等南朝的僧人,在全書中所占的比重最大,這與作者身處南方受到地域的局限有關。從現存的抄本傳第十八談「禮法」一篇是屬於律師科的序文來看,大概原書每科之前都是有序的。卷末有自序和目錄,自為一卷(見《法苑珠林》卷一百及《續高僧傳》卷一〈寶唱傳〉)。此書搜羅繁富,正傳有八十餘人為《高僧傳》所無;又有些人在本書中有專傳,而在《高僧傳》僅是附見,可見《高僧傳》不如本書記載的詳細;即兩書同樣有傳,而從現存的抄本「說處」來看,有些事情也是《高僧傳》所未載。又本書還記錄學說和著作,如︰三乘漸解實相事、無神我事、慧遠習有宗事、竺道生立佛性義、觀空義、善不受報義、曇濟七宗論序等,都是佛教教義上的重要言論,《高僧傳》也缺載,由此可見本傳是有許多優點的。
本書現存抄本是日僧宗性在文曆二年(1235)所摘錄。卷首保存全部目錄,卷中也有原文的片段,末附「說處」即要點的條目。抄本重點雖放在有關彌勒感應的記載上,但保存了原文一小部分,使本書的面貌仍可依稀辨認出來。這實在是於《高僧傳》以外,研究中世紀佛教所不可缺的一部傳記。
(2)《高僧傳》︰十四卷,梁‧慧皎撰。(參見「高僧傳」條)
(3)《續高僧傳》︰三十卷,唐‧道宣撰。(參見「續高僧傳」條)
(4)《宋高僧傳》︰三十卷,宋‧贊寧撰。(參見「宋高僧傳」條)
(5)《新修科分六學僧傳》︰簡稱《六學僧傳》,三十卷,元‧曇噩(1285~1373)撰。本書根據梁、唐、宋三部《高僧傳》重編,撰稿於至正九年至二十三年(1349~1363),依照六學分類而完成。其自序說,梁、唐、宋三傳的文字,大率是六朝五季的風格,制體卑弱,缺古文的氣息。宋代黃庭堅嘗有意刪除而未果,慧洪也僅僅潤色了《梁傳》,因此他就三傳重新編修,而以慧、施、戒、忍辱、精進、定六學來分類,表示與舊有的十科分法不同。在六學中每學又分兩科,計譯經科二卷,傳宗科六卷,遺身科一卷,利物科一卷,弘法科四卷,護教科二卷,攝念科二卷,持志科二卷,義解科三卷,感通科三卷,證悟科二卷,神化科二卷。正傳共著錄一二七0人。六學之下各有小引,說明立科的宗旨。每科之後有贊言,作為一科的總結。這種分類法並不比舊的分法好。舊分類法依據時代的演進和佛教本身的發展而設立科目,符合了歷史的要求,反映了佛教的真相。所以《梁傳》有的,《唐傳》不一定有。本書企圖把九百多年的史實,納入統一的規格中,因此在舊有資料的基礎上,某些方面就難免參差不齊。再以十二科而論,弘法科和義解科,感通科和神化科,都密切聯繫,很難分割,故某人歸入某科,時有可議之處。但本書在梁、唐、宋三僧傳而外也補充進去一些人物,如勒那摩提、僧璨、慧文等二十餘人都是根據他書而補入的。作者在辭句修改上曾費了很大斟酌,刪去了許多文句,並有所改寫,使明白易懂,現在用來和梁、唐、宋三傳對閱,不失為很好的參考書。
(6)《大明高僧傳》︰八卷,明‧如惺撰。(參見「大明高僧傳」條)
(7)《補續高僧傳》︰二十六卷,明‧明河(1588~1640)撰。作者因宋代以後,僧傳闕如,乃遍遊南北名山古剎,於斷碑殘碣間,搜剔刻文,並委托同學讀徹於兩粵和雲南代為搜羅材料。其後又參考曹能始的藏書,經歷三十年,數易其稿,猶未成書。及崇禎十三年(1640)作者臨卒,囑咐弟子道開繼續其事。到清‧順治四年(1647),道開加工編輯,始大致告成。本書記載從唐代到明‧萬曆末的高僧事蹟,這不但繼續了《宋傳》的編纂,還補充了它對於唐、五代部分的遺漏,所以書名「補續」。作者雖編寫本書在《大明高僧傳》之後,但並沒有見到《明傳》,所以毫未提及。本書分類,仍是採用十科。在體裁上,除了附傳以外,增加了合傳,時常以二三人合為一傳,對於事蹟不太多而行事類似的人物,是比較適宜的。在〈習禪篇〉中,有一部分傳後有「系曰」的評語,這說明這一部分是經作者整理肯定下來的稿子。在其他篇中,有些傳後有「明河曰」的按語,這可能是保存作者準備作「系曰」的原稿。另外,有些傳後則有未署名的按語或引用的參考資料,或是道開整理時所加。從這些可以看出它的體例還沒有完全統一,釋讀徹序謂本書中「人之今古,采之得失,列之詮次,尚俟商榷,可稱未全之書」,此說是不為無因的。本書內容是〈譯經〉一卷,〈義解〉四卷,〈習禪〉十一卷,〈明律〉、〈護法〉、〈感通〉、〈遺身〉、〈讚誦〉、〈興福〉各一卷,〈雜科〉四卷;所著錄的人數,正傳五四九人,附見七十五人。而〈譯經〉、〈明律〉、〈護法〉、〈讚誦〉、〈興福〉等科都比較貧乏,如〈明律篇〉中,明代竟無一人。像如馨、寂光等律師,均略而不載,殊難理解。又遼、金兩代,著錄的高僧很少。〈習禪〉方面篇幅過於龐大,這雖由於此時期禪宗盛行,但宗門語錄載的過多,未免形成偏重。作者除根據碑刻外,還採用了《禪林僧寶傳》、《佛祖統紀》、《佛祖歷代通載》、《釋氏稽古略》以及宋、元、明人文集等書,組成這樣大的著作,雖然不夠謹嚴,間有錯誤和遺漏,而功力之深,仍是值得稱讚的。後世見到此書的人不多,所以都以如惺的《大明高僧傳》來繼續《宋高僧傳》,實則《大明高僧傳》的規模篇幅都不如此書。
(8)《新續高僧傳四集》︰六十六卷,二十世紀初喻謙編。卷首一卷,正文六十五卷。卷首有引用書目,凡引用燈錄、傳記、山誌、寺誌、文集等六十四種,另外還參考了各省通誌、縣誌,宋、遼、金、元、明諸史及眾家語錄,數量相當多,但是像《續藏》中有關佛教史傳的作品和宋、遼、金、元、明、清人文集中所存在的原始的資料,沒有能選擇利用的也不少,因而許多傳文,僅根據輾轉陳述的記載,不很全面;有許多值得寫錄進去的高僧也遺漏掉,如明末遺老不願投降清朝而遁迹方外有成就的很多不見記載,就是一例。本書內容始自宋初,終於清末。包括一千多年的時間,凡〈譯經〉二卷、〈義解〉八卷、〈習禪〉十六卷、〈明律〉六卷、〈護法〉三卷、〈靈感〉三卷、〈遺身〉二卷、〈淨讀〉八卷、〈興福〉十一卷,〈雜識〉六卷,正傳七七一人,附見六一七人,可謂洋洋大觀。同時,裡面記了一些偏遠省分的高僧,在地域上,比過去的範圍廣泛。分類仍為十科,不過改〈讀誦〉為〈淨讀〉。本書於有名的高僧,如宋代的道濟、道隆,元代的正澄、一山,明代的一如、通潤,清代的續法、通琇、溥畹,以及傳教海外的性瑫、性潡、心越等,為數很多,都沒有搜羅進去,不能不說是遺憾。另外有些僧人,並無可傳的事蹟,僅因和主持編書的人有舊交,而得增飾入傳,則不免混濫之嫌了。
(9)《高僧摘要》︰四卷,清‧徐昌治編輯,成於順治十一年(1654)。作者刊布過《佛祖指南》、《法苑醒世》兩書,對於單傳直指的禪宗和佛教中的幽明感應,曾經有所撰述。他認為《高僧傳》有正續四部,都以十科分類,不免有「拘格拘例」之嫌,於是除上二書已有的不錄而外,另按照道高、法高、品高、化高四類,將歷代高僧的事蹟摘要敘述,即分為四卷。道高自東漢至清凡四十二人(居士都貺一人不計算在內),法高自晉至清凡四十三人,品高自晉至清凡四十七人,化高自東漢至清凡四十一人。其中摘自四部《高僧傳》的占十分之八,選自他書的有三十餘人。就全書來看,本書有些傳文是全部照錄舊傳,有些摘錄一半,或一小部分,很不完備,其中又以禪門宗師為最多,有些且以記言為主,頗近於語錄。由此可見作者是用禪宗的觀點來編輯成書的。
(10)《重編八十八祖道影傳贊》︰或作《諸祖道影》、《諸祖道影傳贊》、《祖師傳贊》、《八十八祖傳贊》,四卷,卷首附錄各一卷,明‧德清(1546~1623)撰,清‧高承埏補。明代宮中藏有諸祖道影八十八尊,洪武元年(1368)傳摹供奉在南京牛首山祖堂中,萬曆十二年(1584)真可禪師請名畫家丁雲鵬臨摹三堂,置於五台、峨眉、南岳等處。後畫家史寀再摹寫成冊。泰昌元年(1620)德清纂成小傳,各繫以贊。崇禎五年(1632)錢應金去其像,以傳贊付梓,但止七十七人,崇禎十七年(1644)高承埏復補齊,編為四卷。卷首為徐芳、今釋等的序文、題辭和目錄,卷一為西天二十七代祖師和旁出一人的傳贊;卷二為漢季六朝神僧五人,禪宗祖師六人,唐朝教主七人的傳贊;卷三為唐朝禪師十六人、後梁禪師一人的傳贊,而文偃、文益兩人以無像故不立傳,但以贊附於後;卷四為宋朝禪師十人,法師一人,元朝禪師十一人,明初禪師三人的傳贊。以上以禪宗大師為多,至於天台、慈恩、律、華嚴、密、蓮宗也各有數人,並將天台宗十七祖、慈恩宗三祖、律宗九祖、華嚴宗五祖、密宗五祖的名號附在唐朝各家教主的後面;又在卷二慧遠的傳後,附有虞淳熙作的〈蓮宗十祖贊〉。附錄一卷,是順治間高承埏寫的袾宏、真可、德清三人和附入的圓信的傳贊。全書的傳除明代數人外,其他篇傳都是據《燈錄》、《佛祖統紀》等書編寫而成。
(二)類傳︰現存的有︰
(1)《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二卷,唐‧義淨撰。(參見「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條)
(2)《神僧傳》︰九卷,明‧永樂十五年(1417)輯。卷首有明成祖的序,此書在國史《經籍志》卷四(上)、《閱藏知津》卷四十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四五、《鐵琴銅劍樓書目》卷十八,都不著編錄人名。但今從序文「故間繙閱,採輯其傳」來看,顯然是明成祖所編。王圻《續文獻通考》卷一七九說此書是永樂間命侍臣輯,當屬實在情況。《四庫提要》(附存目)推測為元人著,誤。正如序中所說,編者把過去記載中有神通僧人的事蹟集合在一起,以便閱覽,因此,編輯時削去與主旨無關的記載,而使神通方面突出。書中共著錄二0八人,自後漢起到元初為止。後漢、吳、元占的人數最少,唐人最多,幾達全書之半。所據史料,以梁、唐、宋三部《高僧傳》中的神通或感通科為基本來源,其他科中有關神通的也剪裁收錄。另外還引用《禪林僧寶傳》、《五燈會元》等,然在全書中不足十分之二,可見引用的範圍並不太廣。即在三部《高僧傳》中,記有神通的高僧還很多,也沒有全收進去。
(3)《比丘尼傳》︰四卷,梁‧寶唱撰。(參見「比丘尼傳」條)
(4)《武林西湖高僧事略》︰一卷,宋‧元敬、元復撰。本書莫子文序說,了性創建一閣,用以供奉曾在杭州各寺居住過的高僧,閣未成而遷職。繼任元敬在閣建成後,搜輯高僧二十四人,命元復摭取他們的史實,繫之以四言贊,後又訪得六人,由元敬加以贊述。這些高僧的圖像都繪在閣上,事略則刊版印行,即是此書。書中以圖贊為重點,事蹟說明乃據梁、唐、宋《高僧傳》、《五燈會元》、《釋門正統》及碑誌等摘要而成。凡晉、南齊、隋各一人,唐九人,五代五人,宋十三人;有印度來華的高僧,有法師,有禪師,有律師。書成於寶祐四年(1256)以前。其中唐代韜光、五代道翊,名不見於他書,唯此書載其事蹟。
(5)《續武林西湖高僧事略》︰一卷,明‧袾宏(1535~1615)輯。此書繼續前書,只載明僧慧朗、梵琦、景隆、本善、雪庭五人小傳,沒有贊。卷首有識語,說明一般傳說元‧明本曾住吳山雲居庵,所穿的麻鞋到明代還保存在庵裡,但是根據他的行狀、誌銘和著作──《中峰廣錄》,絲毫找不出住持過雲居庵的迹象,因此沒有徇俗列入。由此可見作者選錄的標準是相當謹嚴的。作者另一著作──《皇明名僧輯略》裡,也載有此五人的行實和語錄,並有景隆自撰的塔銘,慧朗作慧明,本善作季善,均比較正確。
(6)《禪林僧寶傳》︰簡稱《僧寶傳》,三十卷,宋‧惠洪(1071~1128)撰。嘉祐(1056~1063)年間,曇穎曾撰《五家傳》,記載雲門、曹洞、法眼、臨濟、溈仰五宗機緣語句。惠洪以為既載語言,則當兼記行事,方能使人景仰,於是博採別傳遺篇,參以耆宿言論,增補上書,又補載嘉祐以後雲門、臨濟兩家一些傑出的禪師,寫成從五代到政和末(1118)八十一人的傳記。其中屬青原系統的十一人,曹洞宗的十人,臨濟宗的十七人,雲門宗的十五人,法眼宗的五人,溈仰宗的一人,黃龍宗的十五人,楊岐宗的四人,下餘三人法系不明。裡面有些是開創宗派的大德,其他也是各派中特出的人。作者很久以來,不滿意唐、宋《高僧傳》,有意另外編寫某些禪師的傳記,在經行諸方時,搜集了一些材料,大觀元年(1107)寫成《林間錄》兩卷,雖是筆記體裁記載禪林掌故的著作,其中談到躭章、智覺、契嵩、了元等禪師的語錄偈頌以及佚聞遺事,便有意於編寫本傳。他後來被貶到海南島,回來之後,宣和初開始編寫,到宣和二年(1120)完成。他的改編曇穎《五家傳》,是有所去取的。《林間錄》卷上的天皇寺道悟及卷下的同安察禪師條,都引了五家宗派(即《五家傳》),而在《僧寶傳》中以此兩人時代過早即沒有收錄進去,此外當還有刪掉的人。此書是專寫禪門的傳記,與一般僧傳略有不同,除記事蹟外,還錄了一些機緣語句,以見其了悟境界及門庭設施,所以這種傳記是介於僧傳和燈錄之間的一種體裁。另外,在一篇傳或幾篇傳之後有贊,贊為散文,或為韻語,頗顯示作者的文學才華。此書融會眾說,自成一家之言,所以後人都目之為「叢林之扶風龍門」(見《禪籍志》下);雖有部分史料不盡可信(如〈本寂傳〉中的〈寶鏡三昧〉等),但在禪宗史傳中仍不失為一部較好的作品,故經常為後來的僧傳、燈錄所引用。《補禪林僧寶傳》一卷,宋‧慶老(﹖~1143)撰。慶老乃宗杲弟子。書中載法演、悟新、懷志三人傳,傳後有贊。悟新卒最遲,在政和五年(1115),故名補傳。體裁和前傳完全相同,文字典雅,亦可和前傳媲美。此書,宋代已附在前傳後面流通,《郡齋讀書誌》卷九著錄前書作三十二卷,即連此補傳一卷計算在內。
(7)《僧寶正續傳》︰七卷,宋‧祖琇撰。前六卷載北宋仁宗至南宋孝宗初約一百多年間二十八位禪師事蹟,而機緣語句在傳中占著很大的比重,有的傳後有贊。其中曹洞、臨濟宗各一人,黃龍、楊岐宗各十三人。第七卷〈德山木上座傳〉與〈臨濟金剛王傳〉是兩篇寓言。另有〈代古塔主與洪覺範書〉,是駁《禪林僧寶傳》卷十二〈承古傳贊〉對於三玄三要的批評的文字。此書初寫於紹興二十九年(1159)以前,曾寄正賢禪師審閱。至於正賢、宗杲、道震的傳,則是後來增入,全書的完成,約在隆興二年(1164)左右。
(8)《南宋元明僧寶傳》︰十五卷,清‧自融(1615~1691)撰,門人性磊補輯。書成於康熙三年(1664),紀錄南宋‧建炎元年(1127)到清‧順治四年(1647),五百多年間禪宗僧人傳記九十四篇。卷二道祖、世奇二人合傳,卷十梵琦、智及、曇噩三人合傳,共九十七人。凡宋僧四十五人,元僧十五人,明僧三十七人,絕大部分屬臨濟、曹洞兩宗。此書本係續《禪林僧寶傳》之作,故士珪、景元、心道、宗杲、法順的傳都和《僧寶正續傳》重複。自融搜集材料,凡經二十餘年,自序中談到因見海舟永慈或訛為普慈,事實混淆,年代錯誤,疑端難決,於是發奮著此書,成傳五十三篇,付弟子性磊補輯傳四十一篇,但現在的目錄上標明補輯的只有二十七篇。性磊在後序中說明從順治到康熙年間,禪門大德頗不乏人,因為他的師祖道忞大都已作碑銘,流通世上,如明方、本豫、通奇、通問、智遠、明道,在《布水台集》中都有記載,所以就不再錄進去。卷末有〈明代廣真傳〉一篇,乃本書於乙丑(1685)重刊時拾遺補錄進去的。
此外如唐‧開元中佚名撰《歷代法寶記》一卷,淨覺撰《楞伽師資記》一卷,宋‧嘉定初(1208)士衡編《天台九祖傳》一卷,清‧康熙十九年(1680)續法輯《法界宗五祖略記》一卷,清‧道光四年(1824)悟開撰《蓮宗九祖傳略》一卷,雖然都和分類的僧傳相近,但屬於專宗師承的記載,今即從略,不一一說明。
(三)別傳︰現存的有︰
(1)《法顯傳》︰一卷,晉‧法顯撰(即《歷遊天竺記傳》)。(參見「高僧法顯傳」條)
(2)《天台智者大師別傳》︰一卷,隋‧灌頂(516~632)撰,宋‧曇照注,二卷。智者去世後的第四年(隋‧仁壽元年,601),開府柳顧言向灌頂詢問智者的俗家情況以及入道因緣,灌頂乃根據平日的記憶,並訪詢前輩,寫成此傳。傳末所列感通事蹟第八條,是大業元年(605)二月二十日的事,故此傳的寫作當即在此後不久。傳中關於智者的家世、出家學道、修持弘法、居瓦官寺、住天台山、受朝野的尊奉,以及神通感應等,都有很詳盡的記載,特別是智者的品德,通過作者親切的感受表達出來,極富有感染力。當世還有智者弟子法論、智杲、法琳三人分別所寫的傳記,但俱不傳(法琳所寫和此傳略有出入,已引用在《續高僧傳》裡)。宋代先有吳興廣福寺智湛作本傳的箋注,今不傳。曇照繼於宣和三年(1121)作注,曾引用智湛之說。此外還引有《國清百錄》、《續高僧傳》卷十七〈智顗傳〉、〈玉泉行狀碑〉、〈功德疏碑〉、《南史》、《隋書》,並詢問在玉泉寺住過曾讀殿壁記錄的行腳僧。解釋清楚明白,考證也很仔細,關於不同的說法,也都並存於注中。
(3)《唐護法沙門法琳別傳》︰或作《法琳別傳》,三卷,唐‧彥琮撰。法琳在唐初以護法知名,在唐帝面前直陳佛道優劣,甘心囹圄而不屈,《續高僧傳》卷二十四有傳。本傳則作於《續傳》之後,以年為綱,將法琳的事蹟和作品以及其他有關的詔、序等文字都容納在內,但作品占主要地位。當時所爭執的問題,是佛、道兩教一向爭論的焦點,故此書為兩教關係史上的一部重要著作。其中紀年和事實,都可以補《續高僧傳》中〈法琳傳〉的不足。法琳本是文章能手,益以彥琮的潤色,故全書文采可觀。法琳有集三十餘卷(見《續高僧傳》卷二十四本傳),今不傳,他的一部分文章幸藉此書以傳。
(4)《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十卷,唐‧慧立本,彥悰箋。
(5)《曹溪大師別傳》︰一卷,無撰人名。卷中有慧能在「先天二年壬子歲(713)滅度,至唐‧建中二年(781)計當七十一年」之語。從先天二年到建中二年只有六十八年,與七十一年的數字不符,或是計錯。關於六祖慧能的史料,其先有法才的〈光孝寺瘞髮塔記〉(作於676年,見《全唐文》卷九一二),法海的〈壇經略序〉(約作於714年),王維的〈六祖能禪師碑銘〉(作於759年以前,見《全唐文》卷三二七),柳宗元的〈曹溪第六祖賜諡大鑒禪師碑〉(作於816年,見《全唐文》卷五七八),劉禹錫的〈曹溪六祖大鑒禪師第二碑〉(作於819年,見《全唐文》卷六一0)。此外《神會和尚語錄》、《歷代法寶記》、《祖堂集》、《宋高僧傳》、《景德傳燈錄》、《傳法正宗記》等書都有記載,但本傳則是寫作較早的一本。其中記載了求那跋摩、智藥、真諦等三藏的懸記,慧能的家世,為無盡藏尼釋《涅槃經》義,至黃梅得法,南歸避難,於制旨寺論風幡義,在法性寺受戒,在寶林寺廣開東山法門,中宗(傳中作高宗大帝,誤)勒迎大師入宮,慧能表辭,又遣中使薛簡問道,以及臨寂時說傳法不再傳衣的緣故,和唐肅宗對他的尊敬,末記靈瑞事六則。它保存了以往一些史料,對它以後的傳記、壇經、燈錄也產生了很大的影響。雖然裡面有一部分是傳說,年代不符,文義也多不貫,這或者是傳抄錯奪和後人附益,並不妨礙其為禪宗史上值得參考的著作。
(6)《唐大薦福寺故寺主翻經大德法藏和尚傳》︰或作《賢首國師傳》,一卷,新羅‧崔致遠( 857~﹖)撰。此傳撰於天復四年(904),在其前唐‧千里曾著有《藏公別錄》,但未傳海東。作者於是根據一些零散的記載,編纂成篇,並用法藏所著《華嚴三昧觀》裡直心的十義,配喻行事,分為十項︰族姓廣大心、遊學甚深心、削染方便心、講演堅固心、傳譯無間心、著述折服心、修身善巧心、濟俗不二心、垂訓無礙心、示滅圓明心。敘述涉及的面很廣,也曾加入一些作者的解釋。所引用的詔文以及卷首附錄閻朝隱的〈康藏法師碑〉,都是很重要的史料。
(7)《明州定應大師布袋和尚傳》︰或作《彌勒傳》,一卷,無編輯人名,乃明人所集。內有元‧曇噩所作的傳,並有明‧廣如所寫的後序。布袋和尚契此,在唐末五代時以神通傳聞於浙、閩一帶,《宋高僧傳》卷二十一有傳。曇噩的傳更補充契此當時所傳聞的許多神奇事蹟,並於其去世後宋、元人對契此崇奉的情形也寫得很詳細。廣如則因岳林寺僧刊《彌勒傳》,乃據別傳語錄,將契此的事蹟和語錄滙為後序。卷末又附〈布袋和尚傳〉一篇,係從《五燈會元》卷二轉載。(蘇晉仁)後序。卷末又附〈布袋和尚傳〉一篇,係從《五燈會元》卷二轉載。(蘇晉仁)
瑜伽七十七卷三頁云:世尊!齊何當言菩薩一向修奢摩他?善男子!若相續作意,唯思惟無間心。世尊!云何無間心?善男子!謂緣彼影像心;奢摩他所緣。
品類足論六卷五頁云:心為等無間法云何?謂心為等無間心心所法,若已生,若正生;及無想定,滅定,若已生,若正生。是名心為等無間法。
瑜伽三十四卷二十頁云:彼既如是斷能障礙麤品我慢;及於涅槃,攝受增上意樂適悅;便能捨離後後觀心所有加行,住無加行無分別心。彼於爾時,其心似滅,而非實滅;似無所緣,而非無緣。又於爾時,其心寂靜;雖似遠離,而非遠離。又於爾時,非美睡眠之所覆蓋;唯有分明無高無下奢摩他行。復有一類,闇昧愚癡,於美睡眠之所覆蓋,其心似滅非實滅中,起增上慢。謂為現觀。此不如是。既得如是趣現觀心;不久當入正性離生。即於如是寂靜心位,最後一念無分別心,從此無間,於前所觀諸聖諦理,起內作意;此即名為世第一法。從此已後,出世心生;非世間心。此是世間諸行最後界畔邊際;是故名為世第一法。
二解 如四善根中說。
三解 成唯識論九卷六頁云:依無間定,發上如實智,印二取空,立世第一法。謂前上忍,唯印能取空。今世第一法,二空雙印。從此無間,必入見道故;立無間名。異生法中,此最勝故;名世第一法。
四解 雜集論八卷十八頁云:世第一法者:謂各別內證於諸諦中無間心三摩地缽羅若,及彼相應等法。從此無間,必起最初出世道故。
五解 俱舍論二十三卷四頁云:上品忍無間。生世第一法。如上品忍緣欲苦諦,修一行相,生唯一剎那。此有漏故,名為世間。是最勝故,名為第一。此有漏法,世間中勝;是故名為世第一法。有士用力,離同類因,引聖道生;故名最勝。
六解 大毗婆沙論二卷八頁云:云何世第一法?答:若心心所法,為等無間,入正性離生;是謂世第一法。如彼卷一頁至五卷十二頁廣說。
七解 發智論一卷一頁云:云何世第一法?答:若心心所法,為等無間,入正性離生;是謂世第一法。有作是說:若五根為等無間,入正性離生,是謂世第一法。於此義中,若心心所法為等無間入正性離生是謂世第一法,何故名世第一法?答:如是心心所法,於餘世間法,為最為勝為長為尊為上為妙;故名世第一法。復次如是心心所法,為等無間,捨異生性,得聖性;捨邪性,得正性;能入正性離生;故名世第一法。世第一法,當言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繫耶?答:應言色界繫。何故此法不應言欲界繫耶?答:非以欲界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乃以色界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若以欲界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如是世第一法,應言欲界繫。然非以欲界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乃以色界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是故世第一法,不應言欲界繫。何故此法不應言無色界繫耶?答:入正性離生,先現觀欲界苦為苦,後合現觀色無色界苦為苦。聖道起,先辯欲界事,後合辯色無色界事。若入正性離生,先現觀無色界苦為苦,後合現觀欲色界苦為苦;聖道起、先辯無色界事,後合辯欲色界事;如是世第一法,應言無色界繫。然入正性離生,先現觀欲界苦為苦,後合現觀色無色界苦為苦;聖道起、先辯欲界事,後合辯色無色界事;是故世第一法,不應言無色界繫。復次入無色定,除去色想。非除色想,能知欲界。若緣此法,起苦法智忍;即緣此法,起世第一法。世第一法,當言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耶?答:應言或有尋有伺,或無尋唯伺,或無尋無伺。云何有尋有伺?答:若依有尋有伺三摩地,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云何無尋唯伺?答:若依無尋唯伺三摩地,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云何無尋無伺?答:若依無尋無伺三摩地,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世第一法,當言樂根相應,喜根相應,捨根相應耶?答:應言或樂根相應,或喜根相應,或捨根相應。云何樂根相應?答:若依第三靜慮,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云何喜根相應?答:若依初二靜慮,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云何捨根相應?答:若依未至第四靜慮,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世第一法,當言一心,多心耶?答:應言一心。何故此法非多心耶?答:從此心心所法無間,不起餘世間心,唯起出世心。若當起餘世間心者;為劣為等為勝?若當劣者;應不能入正性離生。何以故?非以退道,能入正性離生故。若當等者;亦不能入正性離生。何以故?先以此類道,不能入正性離生故。若當勝者;先應非世第一法,後方是世第一法。世第一法,當言退不退耶?答:應言不退。何故此法,定不退耶?答:世第一法,隨順諦,趣向諦,臨入諦。此彼中間,無容得起不相似心,令不得入聖諦現觀。譬如壯士渡河渡谷渡山渡崖,中間無能迴轉彼身,還至本處;或往餘處。先所發起增上身行,未至所趣,必不止息。世第一法,亦復如是。隨順諦,趣向諦,臨入諦;此彼中間,無容得起不相似心,令不得入聖諦現觀。如贍部洲有五大河。一名殑伽,二名閻母那,三名薩洛踰,四名阿氏羅筏底,五名莫醯。如是五河,隨順大海,趣向大海,臨入大海;中間無能迴轉彼流,還至本處;或往餘處。彼決定能流入大海。世第一法,亦復如是。隨順諦,趣向諦,臨入諦;彼此中間,無容得起不相似心,令不得入聖諦現觀。復次世第一法,與苦法智忍作等無間緣,無有一法,速疾迴轉過於心者,可於爾時能作障礙,令不得入聖諦現觀。是故此法決定不退。
瑜伽一百卷二十一頁云:加行道者:謂為斷惑,勤修加行。
二解 集論六卷一頁云:何等加行道?謂有資糧道,皆是加行道。或有加行道,非資糧道。謂已積集資糧道者,所有順決擇分善根。謂煖法、頂法、順諦忍法、世第一法。云何煖法?謂各別內證,於諸諦中,明得三摩地缽羅若,及彼相應等法。云何頂法?謂各別內證,於諸諦中,明增三摩地缽羅若,及彼相應等法。云何順諦忍法?謂各別內證,於諸諦中,一分已入隨順三摩地缽羅若,及彼相應等法。云何世第一法?謂各別內證,於諸諦中,無間心三摩地缽羅若,及彼相應等法。
三解 集論六卷六頁云:云何加行道?謂由此道,能捨煩惱。是名修道中加行道。
四解 俱舍論二十五卷十一頁云:加行道者:謂從此後,無間道生。
品類足論六卷五頁云:非心為等無間法云何?謂除心為等無間心心所法,諸餘心心所法;及除心為等無間心不相應行,諸餘心不相應行;并色無為。是名非心為等無間法。
品類足論六卷八頁云:非有為等無間法云何?謂除有為等無間心心所法,諸餘心心所法;及餘有為等無間心不相應行,諸餘心不相應行,并色、無為。是名非有為等無間法。
大毗婆沙論十卷十七頁云:問:等無間緣、以何為相?答:體即是相。相即是體。不應離體別求其相。尊者世友說曰:能開避義、是等無間緣相。復次與次第義,是等無間緣相。復次與作用義、是等無間緣相。復次能生心義,是等無間緣相。復次能引發心義,是等無間緣相。復次能警覺心義,是等無間緣相。復次能令心相續義、是等無間緣相。大德說曰:能引生無間心義、是等無間緣相。尊者婆末羅說曰:能令未已生、心續已生心義、是等無間緣相。阿毘達磨者說曰:能令各別自相法無間生義、是等無間緣相。各別自相法者:謂受想等心所、及心自相。各別俱時而生,無容有二。有餘師說:令相似法、無間生義,是等無間緣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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