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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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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中天竺葬儀

(儀式)立世論曰:「閻浮提人,若眷屬死,送喪山中,燒屍棄去。或置水中。或埋土裏。或著空地。」西域記曰:「終沒臨喪,哀號相泣。裂裳拔髮,拍額椎胸。服制無聞,喪期無數。送終殯葬,其儀有三:一曰火葬,積薪焚燎。二曰水葬,沉流漂散。三曰野葬,棄林飼獸。」唐書西域傳曰:「死者燔骸取灰建窣堵,或委野中及河,餌鳥獸魚龜,無喪紀。」


人身牛

(譬喻)無聞無智者名為人中之牛。智度論五曰:「無聞亦無智,是名人身牛。」


僧尼管屬

(雜語)僧尼之制度官也。僧史略中曰:「東漢初沙門,隸鴻臚寺,西晉無聞。至後魏初立監福曹,統攝僧伍,尋更為昭玄寺。後復改崇玄曹。齊梁之世,立同文寺,使主僧務。至唐初,僧尼皆隸司賓,則天朝改隸祠部。玄宗開元十四年分僧道,僧尼割屬鴻臚寺,使祠部檢校之,道士女冠隸之宗正寺。憲宗元和二年,初立左右衛功德使,僧道全隸之。所度僧尼由祠部給牒。宋朝一代准之。」


拈花微笑

(傳說)聯燈會要釋迦牟尼佛章曰:「世尊在靈山會上,拈華示眾。眾皆默然,唯迦葉破顏微笑。世尊云:吾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實相無相,微妙法門,不立文字,教外別傳。付囑摩訶迦葉。」古今禪宗以為宗門第一之口實,彼宗以心傳心之根據大事也。然此事出何經何人傳之,大藏所收之經論不記此事,隋唐之宗匠亦無言此事者,惟唐德宗末,金陵沙門慧炬撰寶林傳,誇大其宗,始記此事。其後至宋,人天眼目,無門關,五燈會元,廣燈錄,聯燈會要等諸書亦記之,此外拈之頌之者,不暇枚舉。然景德傳燈錄,碧巖錄。傳法正宗記,亦不記之。宋王安石言此事出大梵天王問佛決疑經。宗門雜錄曰:「王荊公問佛慧泉禪師云:禪宗所謂世尊拈花,出在何典?泉云:藏經亦不載。公云:余頃在翰苑,偶見大梵天王問佛決疑經三卷,因閱之,所載甚詳。梵王至靈山以金色波羅花獻佛,捨身為床座,請佛為眾生說法。世尊登座,拈花示眾。人天百萬,悉皆罔措。獨有金色頭陀,破顏微笑。世尊云:吾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實相無相,分付摩訶大迦葉。此經多談帝王事佛請問,所以秘藏,世無聞者。」佛祖統紀五,亦引此說。參照金色波羅華條。(CBETA註:疑為參照金波羅華條)


石經山

(山名)舊名白帶山。因隋時靜琬尊者刻經於石洞,故云石經山。紫柏老人集十五曰:「燈下讀唐蘇州刺史白居易重玄寺石壁經碑,逆思隋靜琬尊者,刊石為經,積盈大藏。竊校優劣,不勝悲惋。」憨山老人夢遊集二十二曰:「及觀光上國,游目小西天,見石經,何其偉哉。蓋有隋大業中幽州智泉寺沙門靜琬尊者恐三災壞劫,慮大法湮沒,欲令佛種不斷,乃創刻石藏經板,封於涿州之西白帶山。山有七洞,洞洞皆滿。由大業至唐貞觀十二年,願未終而化。門人導儀暹法四公相繼五世,而經亦未完。歷唐及宋,代不乏人。至有元至正間,高麗沙門慧月大師,尚未卒業。其事顛未,具載雲居各樹碑幢間。惟我明無聞焉。」又曰:「太僕徐琰等至石經山雷音堀,堀乃隋大業中,靜琬尊者刻石藏經所。」又曰:「聖母慈聖皇太后聞之,遣侍臣陳儒齎齋具往供。隨師再過雲居,禮石經於於雷音寺。」


[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沈淪

上持林反集訓云沈沒也莊子曰是陸沈者顧野王曰人之居陸而若沈溺無聞朝廷是陸沈也下音倫考聲云淪漬也資四反說文沒也從水侖聲侖音倫


聾聵

上祿東反耳無聞也見桂苑下瓦恠反考聲聵極聾也從耳貴省聲也經文從目作瞶非也


聾劓

上祿東反蒼頡篇云聾謂耳不聞也說文云無聞也從耳龍聲下疑器反孔注尚書云劓割也鄭注周禮云截其鼻也說文云決鼻者也從刀鼻聲或作[利-禾+臬]也


聾瞽

上鹿紅反左傳云耳不聽五聲之和為聾蒼頡篇云耳不聞也說文亦無聞也從耳龍聲下姑午反鄭注周禮云無目謂之瞽目蔓蔓如鼓皮也有眸子而無見謂之[目*(容-口+又)]或謂之[(└@人)/目]說文從目鼓聲


聾聵

上祿東反左傳云耳不聽五聲之和為聾蒼頡篇云聾謂耳不聞也說文亦無聞也從耳龍聲下頑恠反國語云聾聵不可使聽也賈注云生聾曰聵文字典說從耳貴聲也


聾者

祿東反左傳耳不聽五音之和謂之聾杜預曰聾暗也或作聾蒼頡篇耳不聞也說文無聞曰聾從耳龍也前經第一卷中已具釋


聾騃

上鹿東反蒼頡篇云聾謂耳不聞也杜注左傳云胷也說文無聞也從龍耳聲下崖解反前有部律第十九卷中已具釋


聾聞

上祿東反左傳云耳不聽五聲之和為聾杜預注云聾暗也蒼頡篇云耳無聞也說文從耳龍聲也


導嚘聾

中臆休反漢書云伊休亞辭未定也蒼頡篇嚘呃也老子云終日號而不嚘顧野王云嚘謂氣逆也說文從口憂聲咿音伊呃音厄下祿東反禮記云瘖聾跛躄是也蒼頡篇說文並云耳無聞也從耳龍聲瘖音音跛波叵反


[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
牆壁

二同音色小怖㒵也正作㱇懎二形也陁羅𡰱集作懎懎是也應是無聞之流改作牆壁字也


恕林

上書去反林名申恕林或云昇攝波林也川音懋音茂非也又別藏作鸖林亦非也應是無聞者改為鸖林字致失序意也


[佛光阿含藏]
眼知色生捨……不離色

巴利本(M. vol. 3, p. 218)作:愚者、癡者、凡夫、未克服界限者、未克服異熟者、不見災患者、無聞者、凡夫者,以眼見了色而有捨;凡是如此類之捨,彼〔捨〕未超越色。


[阿含辭典(莊春江)]
多聞

sutavā:已受教導的。(反義詞「無聞」)


[佛光大辭典]
人身牛

指未聞佛法又無智慧之人。此人雖具人身,而心智如牛。大智度論卷五(大二五‧一○一中):「有慧無多聞,是不知實相。(中略)多聞無智慧,亦不知實義。(中略)無聞亦無智,是名人身牛。」 p255


三慧

梵語 tisrah prajñāh。指聞思修三慧。即簡擇事理之三種精神作用。即:(一)聞慧(梵 śrutamayī prajñā),即由三藏十二分教或善知識處聞知,能生無漏聖慧,故稱聞所成慧。此為聲聞所成就。(二)思慧(梵 cintāmayī prajñā),即由思惟所聞所見之道理而生之無漏聖慧,為緣覺所成就。(三)修慧(梵 bhāvanāmayī prajñā),乃依修習而生之無漏聖慧,為菩薩所成就。

其中,聞慧為三慧之因,眾生若受持轉讀,究竟流布諸經藏,則生慧;依此聞慧則生思慧;依思慧則有修慧。此乃斷煩惱、證得涅槃之過程,猶如依種生芽,依芽生莖,依莖轉生枝葉花果。故前二慧為散智,僅為發起修慧之助緣;修慧則為定智,具有斷惑證理之作用。若以大乘菩薩之階位而言,十住位得聞慧,十行位得思慧,十迴向位得修慧。另就毘曇之界繫而言,欲界有聞、思二慧,因欲界為不定界,非修地,亦非離染地,若欲修時則墮思慧中,故此界無修所成慧。色界有聞、修二慧,無色界唯有修所成慧;因色、無色界是定界,是修地,亦是離染地,若欲思時已墮修中,故此二界無思所成慧。又無色界不用耳根聽聞佛法,故無聞所成慧。〔優婆塞戒經卷一、瑜伽師地論卷二十八、成實論卷十六、集異門足論卷五、大毘婆沙論卷四十二、俱舍論卷二十二、佛地經論卷一〕 p670


四施

(一)就出家菩薩所行之四種布施而言,可分:筆施、墨施、經施、說法施等四種。〔菩薩善戒經卷一序品、大明三藏法數卷十七〕(參閱「四種布施」1798)

(二)就施主與受者雙方之淨與不淨而言,可分:施主清淨受者不淨、施主不淨受者清淨、施受俱淨、施受俱不淨等四種。施受之淨,謂持戒而多聞,並了知有布施及布施之果報;施受之不淨,謂破戒無聞,著於邪見,而認為無布施及布施之果報。〔南本涅槃經卷二十二、大明三藏法數卷十七〕(參閱「四種施俱得淨報」1810)

(三)就布施及所得福報之多寡而言,可分為:(一)施多而得福少,謂施與飲酒、歌舞等,費用極多而幾無福報。(二)施少而得福多,謂能以慈心供養有德之人,使其精進學道,施物雖少而其福極大。(三)施少而得福亦少,謂以慳貪之惡意而施與邪見外道,施少得福亦少。(四)施多而得福亦多,謂能覺悟世事之無常而發心捨財,起建塔寺,供養三寶,則所獲福報如眾河入於大海而流注不斷。〔諸經要集卷十、大明三藏法數卷十七〕 p1731


四種施俱得淨報

四種施,指施淨受不淨、施不淨受淨、施受俱淨、施受俱不淨等四種布施,此係依據施者與受者雙方之淨與不淨而分。四種施俱得淨報,謂此四種施雖有施者、受者間淨與不淨之分別,然俱得淨報。而淨與不淨,則視其對施受果報之信受與否,及持戒或毀戒而定。

據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二載,菩薩達性相空,觀一切眾生皆為福田,而不見持戒、毀戒及施受果報之異相,稱為淨善。故施受雖俱不淨,然亦俱得淨報。即:(一)施淨受不淨,謂施者持戒多聞,知有慧施及施之果報,然受者破戒,專著於邪見,言無慧施及施之果報。(二)施不淨受淨,謂施者著於邪見,言無慧施及施之果報;反之,受者持戒多聞,知有慧施及施之果報。(三)施受俱淨,謂施者與受者皆能持戒多聞,知有慧施及施之果報。(四)施受俱不淨,謂施者與受者俱破戒而無聞,且著於邪見,言無慧施及施之果報。〔大明三藏法數卷十七〕 p1810


本淨無漏

謂眾生之心性本來清淨,遠離煩惱諸漏之污染。然因後起之客塵煩惱而受雜染,此雜染於無聞之凡夫不能如實知曉;於有聞之聖弟子方能了知修心,還其本性,得自客塵煩惱中解脫。(參閱「心性」1402、「心性本淨」1403) p1969


同教說聽四句

同教,即會三乘法歸一乘法;說,指佛陀說法;聽,指眾生聽法。係華嚴經疏卷三所舉四種說與聽二者間之相互關係。即:(一)唯說無聽,謂佛真心外無別眾生,以眾生真心即佛真心,故所說之教法,唯佛所現,稱為唯說無聽。(二)唯聽無說,謂眾生心外更無別佛,以佛真心即眾生真心,故所說之教法,即眾生之自現,稱為唯聽無說。(三)說聽雙存,謂佛與眾生互存,因果交徹。佛真心現起時,不礙於眾生之真心現起,此乃二者之俱現,稱為說聽雙存。(四)說聽雙寂,謂佛即眾生故非佛,眾生即佛故非眾生,兩相形奪,二位齊融,其說法者無說無示,其聽法者無聞無得,稱為說聽雙寂。 p2249


佛光寺

(一)位於山西五臺山。建於北魏孝文帝,歷史悠久,世稱「先有佛光,後有五臺。」中唐時,該寺規模宏偉,彩塑精妙,聞名於世。至武宗詔令毀佛,寺內一座三層七間,高三十點四公尺之彌勒大閣被毀。唐大中十一年(857),願城和尚重振佛光寺,弟子寧公遇出資重建正殿,大量採用月樑形式之斗栱結構。殿身寬七間、深四間,單檐廡殿頂,位居最後,稱東大殿,冠於全寺,係現存唐代木構建築中之最古者。殿內有唐代彩塑佛菩薩像三十五尊,及願城、寧公遇真容塑像、墨書題記等。配殿文殊殿建於金朝天會十五年(1137),亦是不可多得之古建築。正殿外有雕刻精美之石幢一座,上刻「唐大中十一年」數字。其他尚有精美石雕、墓塔、石經幢等珍貴文物。殿內佛像為唐代作品,雖經歷代修飾,色澤已非原來面目,然造型仍保存唐代風格,可與敦煌之唐代塑像媲美。此寺長期隱沒無聞,民國二十六年(1937)為建築學家梁思成(1901~1972)所發現。該寺東大殿與唐代鑑真於日本奈良所建之唐招提寺金堂,建築結構與風格頗相類似。

(二)位於安徽潛山縣西北天柱山。又稱馬祖庵。為唐代禪門高僧馬祖道一修行之所。明萬曆年間,神宗賜名「佛光禪寺」。清咸豐時圮毀,同治年間重修。寺由群山環抱,綠竹掩映,石橋流水,雅麗非常。附近有馬祖洞,為馬祖靜修之所。

(三)位於臺灣南投埔里觀音山。樂果法師創建於民國五十八年(1969),首建觀音殿。寺地乃王連科居士所布施。翌年元月自香港請來丈六金身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聖像,安奉於觀音殿中。六十八年二月樂老示寂於香港,信眾發心創建舍利塔,迎奉其舍利。塔共三層,全部為大理石構造,於七十年二月落成。是年冬重建觀音殿。翌年九月舉行落成及佛像開光法會。

(四)日本真宗佛光寺派之本山。位於京都市下京區高倉通新開町。號澀谷山。建曆二年(1212)由親鸞開創,建保六年(1218)順德天皇敕賜「興隆正法寺」之號,數傳至七世了源時,寺基遷徙至洛東竹中庄澀谷。嘉曆二年(1327)供奉之本尊阿彌陀佛放光,奇瑞照鳳闕,醍醐天皇遂敕改今名,宗風大振。寺域凡四千餘坪,有支院明顯寺、照流寺、米蘭院、大善院、長性院、久遠院、昌藏院、教音院、高林庵、西德寺、大行寺、常行寺等。 p2623  


明聰

(?~1543)明代臨濟宗僧。禪燈世譜作正聰。閩中光澤人,俗姓奚。字無聞,號絕學,世稱無聞明聰禪師。年十七出家,最初修學止觀,兼治唯識,後又轉慕禪法,叩求四方。參究大通智勝佛之四句偈,數載,偶聞馬嘶,豁然大悟。後參謁金陵天奇本瑞,得其心傳。出住隨州關子嶺龍泉寺,學侶海輳。本瑞弟子三百四十餘人,未及百年,皆先後不存,僅師得以傳其正脈,不墜先緒。嘉靖二十二年示寂,世壽不詳。〔五燈嚴統卷二十三、增訂佛祖道影卷二(虛雲)〕 p3286


重山

比喻煩惱之雜多厚重。因煩惱非一,故稱為重。摩訶止觀卷一上(大四六‧三中):「大悲憐愍一切無聞,如月隱重山,舉扇類之,風息太虛,動樹訓之。」〔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一之二〕 p3983


眼根

梵語 caksur-indriya,巴利語 cakkhundriya。音譯斫蒭。單稱眼。為眼識之所依,能看取色境,即為不可見有對(有礙)之淨色。五根或六根之一,為十二處中之眼處(梵 caksur-āyatana),十八界中之眼界(梵 caksur-dhātu)。普通所稱之「眼」指眼球;然於大毘婆沙等經論分為二種,謂可見而由筋肉所組成者,為扶根(扶塵根);對此,不可見而有能見之作用者為眼,稱為勝義根。其中,扶根以四塵為體,為可見有對;勝義根以清淨之大種所造之色為體,為不可見有對。

關於眼取境時,是眼識能見色,或眼根能見色等問題,歷來有四種說法,而以其中之「根見」為大毘婆沙論所認可,故於論中一一評破其他三說,即:(一)根見,為世友所主張,稱為「根見家」,謂眼根觀照色境之力用,稱為見,眼識則僅能了別眼根所觀照之境。若謂眼識能見色,則識為無障之法,故應可見被障蔽於壁外之境,然其識見既不能成立,此即為「根見」之證明,即根為有障、有對之法,故不能見被障之色。(二)識見,為法救所主張,若謂眼識可見色,識應有見相,然識無見相,故識見之理為非。(三)根識相應之慧見,若謂根、識相應之慧能見色,則與耳識相應之慧,亦應聞聲,然慧無聞相,故慧見之理非。(四)根識和合見,若謂根識和合而見色,應於一切時皆能見色,以無時不和合,故理為非。

對此根見或識見之問題,大乘唯識主張根識和合見。蓋唯識宗認為一切諸法皆為第八識所變現,而無小乘所說的由極微所成之根境,故認為「根」僅具有「識」所藉以攀緣而變現「境」之功能以外即無其他功能。又諸經論關於眼之種別,亦有多種說法,或謂異熟生、長養二種,或說三眼、四眼、五眼、十眼等。瑜伽師地論卷三對於眼之種類,記載最詳,論中由一種「能見之眼」增數至過去眼、現在眼、未來眼、內眼等之十一種眼。〔雜阿含經卷十三、大毘婆沙論卷十三、俱舍論卷二、大智度論卷三十三、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三本〕(參閱「」4742、「眼識」4744) p4743


虛雲

(1840~1959)湖南湘鄉人,俗姓蕭。名古巖,字德清。為民國以來,傳法曹洞,兼嗣臨濟,中興雲門,匡扶法眼,延續溈仰,以一身而繫五宗法脈之禪宗大德。十九歲,於褔建鼓山湧泉寺依常開老人出家,次年依妙蓮和尚受具足戒。其後,四處行腳名山,參訪學道,行蹤遍及四川、西康、西藏、印度、錫蘭、緬甸等地。四十三歲發心朝拜五臺山,以報父母深恩,由普陀山法華庵起香,三步一拜,歷經三年,備受饑寒,三次大病,奄奄待斃,皆蒙文殊菩薩感應相救,終拜抵五臺顯通寺。

五十六歲,在江蘇高旻寺,因沸水濺手,致使茶杯落地,而頓斷疑根,徹悟本來。六十一歲嘗隨清末兩宮西幸,啟建祝聖護國消災法會。事畢即潛隱終南山,更名虛雲,號幻遊。後往檳榔嶼、馬六甲、吉隆坡、臺灣等地講經弘化。六十八歲於泰國講經時,曾入定九日,轟動泰京。其後曾為護國祝聖禪寺入京請藏。亦曾說服滇軍協統李根源,消弭逐僧毀寺之禍。並調停漢藏糾紛,招撫盜匪,為民除去戰禍。在滇中闡教十八年。九十歲始離滇返鼓山任住持。

一百零九歲時在香港弘法。後因懷抱護教救僧悲願,乃於次年返回大陸。民國四十年(1951),師一百一十二歲,春戒期間,共匪擾劫雲門,弟子妙雲被毆致死,師自身亦屢遭毒打,筋骨斷折,至於昏厥。未久病發,趺坐如故,止食九日,遂有神遊兜率、侍聽彌勒講經之事。匪徒訝其不死而懾伏,乃不再續擾。

晚年駐錫江西雲居山,曾拒任中共「中國佛教協會」會長。四十八年秋於雲居山示寂,世壽一百二十,僧臘一百零一。

綜其一生,凡淨、苦、孝、忍、定、捨、悲、異、方便、無畏、不放逸諸行,無不奉持。因嘆宗風淪墜,道場廢圯,律教無聞,乃發願振興十方叢林,重建古剎。其所興復之著名道場有:雲南華亭寺(雲棲)、雞足祝聖禪寺、曹溪南華叢林、福建鼓山湧泉寺、廣東曲江雲門禪寺、江西雲居真如禪寺等,所重建之大小寺院庵堂共八十餘處。每處皆於竣工時,覓一住持任之,然後悄然退隱。師雖為禪宗巨匠,然亦每教人老實念佛。其所撰楞嚴經玄要、法華經略疏、遺教經註釋、圓覺經玄義、心經解等書,於雲門事變時,盡被奪去,今僅存法語、開示、書問、詩歌等文字,後人編為「虛雲和尚法彙」一書。〔虛雲和尚法彙、虛雲老和尚事略(蘇芬)〕 p5268


露羅國

鉢露羅,梵名 Bolor。北印度之古國名。又作鉢盧勒國、波路國、布露國、勃律國、[孚*力]律國。位於迦濕彌羅國之北。唐時,分為小勃律、大勃律二部。據大唐西域記卷三載,鉢露羅國,周四千餘里,位於大雪山間,東西長,南北狹。盛產麥豆,出金銀,資金甚利,國用富饒。氣候寒烈,人性獷暴,薄於仁義,無聞禮節。形貌粗弊,衣服毛褐。文字類似印度,言語異於諸國。有伽藍數百所,僧徒數千人,學無專習,戒行多濫。另據崔牧之大日經序之說,於北天竺勃嚕羅國大石山半腹,有一藏祕法之窟,謂此窟即大日經傳來之處。其中之「勃嚕羅」即指「勃律」,亦即鉢露羅國。〔大唐貞元新譯十地等經記、洛陽伽藍記卷五、唐書西域列傳第一四六下〕 p5690


說聽四句

即以唯說無聽、唯聽無說,說聽雙存、說聽雙寂四句,分別佛之說法與眾生聽法之相。語出澄觀之華嚴玄談卷七。此四句有同教與別教二種,就同教而言:(一)唯說無聽,謂佛之真心之外,別無眾生,以眾生之真心即佛之真心,故所說之教,唯佛之所現。(二)唯聽無說,謂眾生之心外,更別無佛,以佛之真心即眾生之真心,故所說之教,即眾生之自現。(三)說聽雙存,謂佛之真心顯現時,不妨礙眾生之真心顯現,故說聽雙存,二教齊立。(四)說聽雙寂,謂佛即眾生,故非佛;眾生即佛,故非眾生;互奪雙亡,故說法者無說無示,聽法者亦無聞無得。以上係針對同教所作之解釋,屬事理無礙之說。次就別教而言:(一)唯說無聽,謂眾生全在諸佛心中,則果門攝法而無遺,故所說之教,唯佛之所現。(二)唯聽無說,謂佛全在眾生心中,則因門攝法而無遺,故所說之教,即為眾生之心所自現。(三)說聽雙存,謂眾生與佛互在,各實而不虛,則因果交徹,隨一聖教,全在二心,故眾生心中之佛為佛心中之眾生而說法,佛心中之眾生則聽眾生心中之佛說法。(四)說聽雙寂,謂眾生全在佛時,則與佛同,而非眾生;佛全在眾生時,則與眾生同,而非佛;兩相形奪,二位齊融,則隨一聖教,俱非二心,故佛心中之眾生無聽,眾生心中之佛亦無說。以上係就別教所作之解釋,屬事事無礙之說。〔大明三藏法數卷十四〕 p5927


德寶

(1512~1581)明代臨濟宗僧。金臺(北平)人,俗姓吳。號笑巖,世稱笑巖德寶禪師。幼年孤苦。年二十,聽講華嚴大疏。二十二歲,禮廣慧寺之大寂為師,剃髮受具足戒。歷參善知識三十餘人,復往參龍泉寺無聞明聰禪師。一日提籃於水邊洗菜,因菜莖墮於水中,逐水圜轉捉不著,忽有省悟,並得明聰印可。後遊江漢而入終南山,歷住高座、牛首、圓通等諸剎。萬曆五年(1577)結菴於燕京(北平)柳巷,九年示寂,世壽七十。〔五燈會元續略卷八、南宋元明禪林僧寶傳卷十四、續燈存稾卷十〕 p6018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三壇傳戒正範

四卷。俗稱《傳戒正範》。清‧寶華山見月讀體撰。係清代以來,我國三壇傳戒的範本,收在《卍續藏》第一○七冊、《佛教大藏經》第一三八冊。

見月讀體,明末律宗千華派第二祖。嘗為黃冠三載,後依寶洪山亮如剃度。不久,耳聞江南有三昧律師開戒,慨然慕之,重繭而行,遇三昧於海潮庵,從其受具戒。嘗升上座講《梵網經》,析義敷文,四座稱善。明清之際,戒法淪喪,綱紀蕩然;雖放戒開壇所至多有,然考其學處則懵昧無聞,視其軌儀則疎慵失準,倉皇七日便畢三壇。有鑑於此,師乃撰輯此傳戒正範,以為規繩。

本書計分四卷,內容略如下列︰

(1)卷一「初壇授沙彌戒前請戒懺悔儀」︰第一淨堂集眾法、第二通啟二師法、第三請戒開導法、第四驗衣鉢法、第五露罪懺悔法、第六呈罪稱量法。

(2)卷二「二壇授比丘戒前請戒懺悔儀」︰第一明習儀法、第二請戒開導法、第三通白二師法、第四教衣鉢法、第五審戒懺悔法。

(3)卷三「三壇授菩薩戒前請戒懺悔儀」︰第一通白二師法、第二請戒開導法、第三開示苦行法。

(4)卷四「初壇傳授沙彌戒正範」、「二壇傳授比丘戒正範」、「三壇傳授菩薩戒正範」︰初壇傳授沙彌戒正範︰第一明請師法,第二正請師法,第三開導法,第四明請聖法,第五懺悔法,第六問難法,第七歸依法,第八結歸法,第九說戒相法,第十聽教囑法。二壇傳授比丘戒正範︰第一明僧中請師法,第二正請師法,第三壇主白法,第四安受戒者所在,第五差教授法,第六教授出眾問難法,第七白召入眾法,第八明乞戒法,第九羯磨師單白法,第十正問難法,第十一明授戒體法,第十二正授戒體法,第十三次說四墮法,第十四後授四依法,第十五結勸迴向法。三壇傳授菩薩戒正範︰第一明敷座結壇法,第二明請師入壇法,第三明禮敬三寶法,第四明正請師法,第五屈導戒法,第六明請聖法,第七授四不壞法,第八懺悔過法,第九明發願法,第十明發戒體法、次正授戒體法,第十一明宣戒相法,第十二明結讚迴向法。


人天寶鑑

書名。一卷。宋‧四明沙門曇秀編。收在《卍續藏》第一四八冊。紹定年間(1228~1233),曇秀編集先德古尊之嘉言善行,採其足以激勵學者志氣,有裨於學道問心、修行龜鑑者,凡數百條,以筆記體裁印行於世,庶使後人知先輩典型。其採摭範圍,不擇真俗,廣涉儒釋道三教,凡足以闡示人天眼目者悉予斟錄,並明記出處。自古稱之為禪門七部書之一,叢林學侶,盛樂閱讀。

曇秀,為黃龍慧南法嗣,嘗住四明(浙江)及虔州(江西)廉泉院,操履嚴潔,道望高一世。各僧傳只略錄其問答,惜不知其行事之詳。

◎附︰曇秀〈人天寶鑑序〉

竊聞先德有善不能昭昭於世者,後學之過也。如三教古德於佛法中有一言一行,雖載之碑傳實錄及諸遺編,而散在四方不能周知徧覽,於是潛德或幾無聞。愚嘗出處叢林,或得之尊宿提倡,或訪求採摭,凡可以激發志氣、垂鑑於世者,輒隨而錄之,總數百段目,曰人天寶鑑。不復銓柬人品,條次先後,擬大慧正法眼藏之類,且昔之禪者未始不以教律為務,宗教律者未始不以禪為務,至於儒老家學者,亦未始不相得而徹證之。非如今日,專一門擅一美互相詆訾,如水火不相入。噫!古者之行,非難行也,人自菲薄以謂古人不可及爾,殊不知古人猶今之人也。能自奮志於其間,則與古人何別﹖今刊其書、廣其說,欲示後世學者,知有前輩典刑,咸至于道而已,高明毌誚焉。


大唐西域記

十二卷。簡稱《西域記》,亦稱《西域行傳》,唐‧玄奘編譯,辯機綴文。收在《大正藏》第五十一冊。成於唐太宗貞觀二十年(646)。是一部記述當時唐朝迤西各國風土國情及佛教事項的史地書志。玄奘於唐‧貞觀三年(629)秋間離高昌西行求法,經歷西域各地,於貞觀十九年初還國。他到洛陽第一次會見唐太宗時,太宗即要他敘述西遊經歷,而編寫一部西域傳。於是玄奘根據自己遊歷見聞,口授他的門下辯機,編撰此書,到次年七月告成。書內所述,很多地方取材於所經各地的古籍,所以經錄家把它列入譯本一類。玄奘在上進本書的表文裡,提到書內的記述包括他親到的和聽到的地方,共一三八國。

本書雖屬地誌性質,而大體上是順著遊歷行程的次序(但與《慈恩傳》所載不盡同)編纂的。全書可分為三個部分,即第一卷順著西行的往程,記述高昌迤西的北道三十四國;從第二卷至第十一卷,順著遊歷印度的行程,記述五印度八十二國;第十二卷順著離印度回國的歸程,記述西域南道二十二國。全書卷首有敬播的序(麗刻大藏本)及于志寧(舊作張說)的序(宋、元、明刻大藏本),卷末附有辯機撰的記贊。各卷內容,大略如次︰

第一卷,前有玄奘自序一小段,次依印度古代的世界構成說,敘述四天下及瞻部洲形狀,四方國土的特徵等。次總序黑嶺以東西域諸國的概況。以下正敘西域阿耆尼、屈支、跋祿迦等以至雪山以南的迦畢試,共三十四國。第二卷,先總敘印度概況,包括名稱、地勢、度量、歲時、都邑、衣食、語文、教育、宗教、族姓、兵制、刑法、禮儀、醫療、喪葬、行政、租稅、物產以及貿易、貨幣等項。以下依次分述北印度濫波、那竭羅喝、健馱邏三國。第三卷,敘述北印度烏仗那等八國。第四卷,敘述北印度磔迦等五國,及中印度波理夜呾羅等十國,共十五國。第五卷,敘述中印度羯若鞠闍等六國。第六卷敘述中印度室羅伐悉底等四國。第七卷,敘述中印度婆羅痆斯等五國。第八、第九兩卷,敘述中印度摩揭陀國。第十卷,敘述中印度伊爛拏缽伐多等四國,東印度迦摩縷波等七國,及南印度憍薩羅等六國,共十七國。第十一卷,敘述路次傳聞,先附出印度以外的僧伽羅國,次敘述南印度恭建那補羅等七國。西印度阿難陀補羅等三國,南印度鄔闍衍那、擲枳陀二國,中印度摩醯濕伐羅補羅國,西印度信度、茂羅三部盧二國,北印度鉢伐多國及西印度阿點婆翅羅等五國,中間記述路次傳聞,附出印度以外的波剌斯國,共二十三國。第十二卷,敘述西域漕矩吒等二十二國。於各卷中附帶提到的還有覩貨邏故國(見第一卷),洛護羅等三國(見第四卷),室利差呾羅等六國(見第十卷),那羅稽羅等四國(見第十一卷),都邏折摩馱那和納伐波故國(見第十二卷),共十六國。

本書記述西域和印度各國,自以玄奘遊墾間(即西元第七世紀的四、五十年代間)的情況為主,但對各國政教興衰,舊史往事以至民間傳說,也有聞必錄,保留了很多古代史料。至於佛教方面,則當時各國佛法的傳播概況,以及過去的史蹟,都記載特詳。或敘述佛滅後諸重大史事(如三次結集等),或上溯佛在世時代(如佛出家、成道、說法等事),或佛出世以前(如過去諸佛等)的重要故事,記述範圍上下涉及千餘年,大部分是印度佛教史上極寶貴的資料。

本書敘述各國,一般都列舉國境山川、疆域大小、國都、氣候、物產、風俗、語文、衣食住以及著名城巿等等,次專述有關佛教事項。對於西域諸國,特別注意記述種族、王統及其建國的傳說,語文的異同,它們相互間的聯繫或隸屬的關係。其間述及生活於跋祿迦和羯霜那兩國之間的窣利族的人種風習,及覩貨邏故地分治的情況,都是其他典籍所未詳的東方民族史料。

本書敘述當時佛教的傳播情況,極為詳盡,這是本書的一大特點。當時五印度以外的西域五十六國中,佛教傳播達二十餘國,以奉小乘說一切有部的占多數。此外,惟小乘說出世部盛行於梵衍那國,大眾部在安呾羅縛國則僅存三寺、數十僧人。盛行大乘佛教的有漕矩吒、瞿薩旦那、迦畢試等國,都有寺院逾百,僧徒眾多者至萬餘人。大小乘兼學的有活國。在印度方面,當時中印度羯若鞠闍國戒日王統治勢力遍及於殑伽河流域全部的時期,治境包括北、東、南印,政治重心已由摩揭陀北移至羯若鞠闍;本書第二卷總敘印度概況,蓋以這一帶所見聞的為主。在五印度八十二國中,佛教流行達七十三國,其中奉小乘教的約四十五國,奉大乘教的十七國,大小乘兼學的十一國。小乘教以正量部為最盛行,南印摩臘婆特盛,西印信度等國次之。其次為上座部,以南印達羅毗荼為盛(印度以外的僧伽羅國亦盛行上座部)。其他小乘部派惟說一切有部較盛,餘則寥落無聞。大乘教以北印烏仗那和中印的憍薩羅、東印的烏荼為盛。摩揭陀與羯若鞠闍,都為大小兼學的中心地。就這些記載看,雖個別地方佛教還盛行,而一般實已趨於衰頹了。

關於佛教史蹟,本書於各地見聞所及,都記載無遺,而對摩揭陀方面尤詳。舉凡與佛陀的本生、降誕、成道、說法、入滅以及分舍利、建塔、造像等有關的遺蹟,佛滅年日的傳說,諸大弟子遺事以及佛滅後歷次結集,部派分裂,阿育王、迦膩色迦王建立石柱、造塔等事項,著名的伽藍、勝蹟等,都就各地分別記述。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關於歷代諸大論師的記述,從迦多衍那、馬鳴、龍樹、提婆、無著、世親、陳那、清辯、德慧、安慧、護法,以及脇尊者、童受、世友、法救、如意、眾賢、德光,以迄當時的大家戒賢、勝軍等,都備載學行和諸重要論書的製作因緣,對於印度佛學史的研究,提供了極重要的資料。雖於年代記載有僅據傳聞而未加精確考證的地方,但無損其史料的價值。他如在教學上起過很大作用的那爛陀寺的沿革、規模和學風,在藝術上有卓特成就的阿折羅窟寺的宏麗雕刻,都是佛教在印度學藝史的偉迹,後代湮沒無聞,而在本書中都有詳細的記載。佛教以外,如尼乾子教派在各地的傳播,大自在天、那羅延天、日天、䅳那天等崇拜,以及著名的天祠等,亦都有記述。

本書內容雖以遊歷見聞為主,但其素材多取自西域和印度古籍,或訪問耆舊,同時也參考中國古師的行傳,像法顯的《歷遊天竺記》等,並間有改訂舊說之處(如第十卷憍薩羅國五層伽藍建立因緣,第十一卷僧伽羅國開國傳說等)。其中附記土俗、博物,豐富多采,尤多前史所未聞。是故本書一出,當時學者都驚為奇製,在著述中競相援用,如唐‧道宣著《釋迦方志》,道世著《法苑珠林》〈感應篇‧聖迹部〉,慧立撰《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都以它為主要典據。官書如《新唐書》等於此亦多採用。又,本書是兼有行記性質的地誌著作,對於各國各地間的途程方向,距離里數,記載很詳備,其間計算雖偶有彼此參差處,但比較推尋,仍可得其實落。如現代印度對那爛陀寺遺址的發掘,以及阿折羅石窟的發現,得本書之力極多,可證其記載之正確性。又本書所譯地名,譯音精確,一無省略,尤為特點。有些地名譯音,經過還原為梵語,還可從名稱的來源上推出那地方的自然環境和文化生活的風貌。總之,本書記載全面、精確,已成為現代研究西域和印度史學、古地誌學、考古學的主要參考書,在學術上實有其不朽的價值。

本書記載各國,有親到其地的,也有得之傳聞的,書中並未一一標明,僅僅在記各國方位時,用從何方行至某國,或但說從何方至某國,這樣一種體例來表示區別(見辯機《記贊》)。但因本書撰述時行文偶有疏忽,以致間或脫漏行字(如第一卷記順縛芻河下流到達呾密,從呾密經活國到達縛喝,都脫「行」字)。又或誤書「行」字的(如第十卷的秣羅矩吒國)。這些都可從《慈恩傳》對勘出來。依敬播的序上說,本書所載一三八國中,傳聞的二十八國。現在即從上述體例,並經訂正後,推定那二十八國,應該是㤄悍、彌袜賀、劫布呾那、屈霜儞迦、喝悍、捕喝、伐地、貨利習彌伽、赤鄂衍那、忽露摩、愉慢、鞠和衍那、鑊沙、珂咄羅、拘謎陀、縛伽浪、紇露悉泥健、忽懍、呾剌健(以上見第一卷)、鉢露羅(見第三卷)、尼波羅(見第七卷)、秣羅矩吒(見第十卷)、僧伽羅、波剌斯(以上見第十一卷)、阿利尼、曷羅胡、鉢利曷、尸棄尼(以上見第十二卷)。除此諸國而外,即為所親踐者一一○國。

本書於清代乾隆初年,曾經工布查布譯為藏文(日本大谷大學圖書館現藏有此寫本)。近百年內,又有法文譯本,英文譯本,又有小野玄妙的日文譯本。關於本書的研究,以托馬斯‧沃特斯的英譯本所附綜合研究的考證為前導,日本崛謙德曾據此加以補充,著《解說西域記》(東京,1912),繼出的有足立喜六的《大唐西域記的研究》上下兩卷(東京,1942)及高桑駒吉著《大唐西域記所記東南印度諸國的研究》(東京,1926)等。中文註釋本中,以季羡林《大唐西域記校注》為最具規模,後來居上。該書卷首的校注前言──〈玄奘與大唐西域記〉一長文,亦頗值參閱。(游俠)

〔參考資料〕 《大唐故三藏玄奘法師行狀》;《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六;《續高僧傳》卷四;《中國佛教史學史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0});S.Beal《Si-Yu-Ki,Buddhist Records of the WesternWorld》;T. Watters《On Yuan Chwang's Travels inIndia》;S. Julien《M'emoires sur les Contr'eesoccidentales》。


大足石刻

四川省大足縣境內所分布的石刻群。大足縣位於四川省東南,離重慶二八○公里。縣境裏丘陵連綿,東有寶頂山,南有南山,西有妙高山、石篆山,北有北山。石刻即錯落於縣城西南、西北、東北的山區。石刻的題材徧涵三教(儒、釋、道),但以佛教為主,多半取自佛教故事,亦即所謂「佛經變相」。大多建於晚唐、五代及兩宋。總數約有五萬餘,與敦煌莫高窟、大同雲岡、河南龍門並稱為我國四大石窟。

大足石刻共分七處︰北山、寶頂區、南山、舒成區、石門區、石篆區,以及妙高區。其中規模最宏偉、造像最突出的是北山與寶頂山兩地。

北山舊名龍岡山。石窟的開發始於唐昭宗景福元年(892),由昌州刺史韋君靖在此建永昌寨,並鑿浮雕造像為肇端。後於歷代各有增益。北山之雕刻中心在一數十丈之彎形山巖,俗稱「佛灣」,窟高四公尺,深六公尺,有二百五十個龕窟。最引人注目的是「心神車窟」與淨土變相雕刻──包括彌勒淨土變、觀經變。技法洗練準確,起伏縐褶,飄逸圓潤。較之早期北方之佛像雕刻更有現實生命的趣味。

寶頂山是大足石刻的第二重鎮,為南宋大足人趙智鳳所經營。趙氏為傳承唐末四川密宗居士柳本尊法系之修行者。雲遊募化,在寶頂山建寶頂寺(今名聖壽寺),並鑿窟刻像。因此本區有許多密教石刻,相當特殊。造像區域以聖壽寺西北山谷的大佛灣為中心。大佛灣延展二百多公尺,其間有甚多佛龕及摩崖雕像,如釋迦涅槃像、降生像、孔雀明王龕、觀經變相、地獄變相、圓覺經變相、牧牛十圖等。作品各自成組,但彼此呈有機之銜接,足見整體之安排計劃細密。而且雖已經歷數朝,卻無重覆、凌亂之弊。技巧上更臻活潑自然,例如釋迦誕生圖中九龍浴太子像,設計人巧妙地利用了山上的泉水,在崖壁上刻了九個龍頭,引泉水由龍嘴中流出,噴在高約三尺的太子身上,為生硬的石壁增添了動人的生趣。四川古有「上朝峨嵋,下朝寶頂」的傳說,可見此地深受人們所喜愛。

中國的佛教雕刻,最初是鑿石雕像,後以銅像為主,中唐之後則為繪畫所取代。故晚唐之後,石窟藝術已近晚期。但四川石刻的興起,卻是在晚唐之後。因此,大足石刻所顯示的特色,已擺脫了印度犍陀羅藝術之影響,而形成自己民族的風格。因此大足石刻不僅是了解我國雕刻史、佛教演進史的重要資料,對於當時的經濟、文化、民俗各方面的研究而言,亦深具參考價值。

◎附︰溫廷寬〈大足佛教摩崖造像的藝術價值及其現況〉(摘錄自《大足石刻研究》)

南山和北山

大足縣氣候溫和,物產豐足。縣境分布著摩崖造像甚多,最重要的有北山、寶頂、南山、石門村、石篆山、妙高寺、舒成岩、七拱橋、佛安橋、朝陽洞、玉灘等十餘處。而數量最多,分布得最集中的是寶頂和北山兩處。(中略)

南山山頂有一座道觀,叫玉皇觀,道教的摩崖石刻都在觀內。計有三清洞、聖母洞、真武洞、龍洞四部分,多數是宋代作品。三清、聖母、真武三部分的造像,除了道士面部有鬚,衣服、裝飾、手持法物等遵依道教的規式外,每一龕的結構佈局和陪襯的侍從人物,大體上都是吸取了佛教造像的手法。在人物的造型上,一般的也都能作到比例勻稱,刻畫具體,但在思想感情的表現上,就我們初步的認識卻覺得並無突出的成就。道教石刻造像在國內究屬少見,作為研究道教雕刻的資料,還是很重要的。

龍洞的那條張牙舞爪的「孽龍」,身體折成三疊,大部懸空,龍頭上揚,左爪抓住石壁(已斷裂),右爪上伸,神氣凶猛,肌肉轉折有力,好像一下子就要竄出洞去,這種氣勢,還是別處少見的。過去傳說,如果陰雨連綿,都是它在作怪,有時也跑到地裡吃莊稼,老鄉們管它叫作「孽龍」,在下面點火燒它,雨就不下了,莊稼也得到保護了。這哪裡是「孽龍」作怪,而是雕刻家的藝術力量在作怪,使老鄉編造出這樣的神話來,但通過這神話也反映了這一作品的形象刻畫,是極為成功的。

北山分為佛灣、佛耳岩、觀音坡、營盤坡等幾處,除了佛灣大部分造像比較完整外,其餘幾處都風化得厲害,完整的不多了。在佛灣對面的山頂上,還有一座宋塔,叫作北塔或多寶塔,塔裏的牆壁上,嵌著許多造像龕,裏面光線很暗,須用燈光才能看到。石龕內容豐富,絕大多數是宋刻,除了佛、菩薩、天王像外,還有連續不斷的「善財童子五十三參」故事題材,是描寫善財童子經文殊菩薩指引,向南走參禮了五十三位菩薩、比丘、仙、神等,受到佛教各種法門的教育。

北山的佛灣,規模較大,共有二百九十個龕洞,造像六、七千尊,創建於晚唐昭宗景福至乾寧年間(890年前後),是當時昌州刺史韋君靖在這裡建永昌寨時主持開鑿的。佛灣是一段灣形山崖,造像龕洞,由南向北,分為三段,包括了晚唐、五代和宋初的作品。

在佛灣,我們覺得具有代表性的宋代作品,要算一三六號心神(又名星辰)車窟了。在這洞的入門處有一個帶座的八角石亭,上連窟頂,俗稱心神車,下部為須彌座,四周刻著一條蟠龍,亭的周圍有欄杆,欄杆上刻著各種遊戲的小孩︰有騎著的,有伏著的,有橫爬的,有的用手揪著另一小孩的雙腳,有的用頭頂著另一小孩的屁股,姿勢動作十分可愛,甚至引起觀者發笑,從那頭身比例和圓胖的四肢上,大體可以認出都是三四歲的樣子,這些動作表情也正和他們的年紀相符,所以感覺非常真實,把兒童的天真爛漫,活潑頑皮的神情充分刻畫出來。

洞裡共分兩進,主像為釋迦,兩旁有菩薩八尊和迦葉、阿難、供養人等。釋迦頂上放出兩道毫光,經過窟頂,直出洞外,這麼長的毫光,是相當特殊的。左壁騎象的普賢菩薩,是這洞中最美的一尊,修長、腴潤、典雅、秀麗,成功地表現了當時人們所追求的這種美的典型,菩薩下面有一個牽象人,姿勢威武,體魄健壯,和菩薩成為明顯的對比。使得菩薩的理想性格更為突出。

與普賢菩薩相對的騎獅文殊菩薩,所體現的形象、感情又和普賢不同,他的身軀、面孔都較飽滿,結實有力,表現出充沛的生命力和開曠明朗的性格,是這一作品的精神特點。文殊右側有一尊日月觀音,趺坐於方形台上,表情端莊溫和,頗像一位中年的慈母。

我們說心神車窟是這裡的宋刻代表作,除了它們真實地、典型地體現了某些生活感情外,還值得我們特別重視的是那洗練的石刻技法。這些作品能夠具有令人信服的藝術力量,是和充分表現了體積感的雕刻技法分不開的。在表現佛、菩薩、供養人的肌體上,分面、分塊明確清楚,那裡是骨,應該凸起,刻出硬度,那裡是肉,應該圓潤,刻出彈性,都能恰如其分。至於衣服的處理,雖是一律用了雄快爽利的刀法,線條勁健,棱角分明,但在應該表現轉折、起伏、疊縐、拖垂、飄動的地方,卻給人以各不相同的真實感。心神車窟作品的刻法準確而拄,毫無拖泥帶水、模糊混沌之處。作為向古代石雕技法的學習,是良好的範本。

佛灣第一二五號數珠手觀音,是這裡最出名的菩薩像之一。龕為方形,菩薩身後有橢圓形背光,像高不過三尺,從風格面貌和衣飾特點看,可能是五代作品。當觀者發現這個菩薩時,不能不被它所吸引,這是一尊具有高度藝術性的典型作品,以致放在這許多龕洞中間顯得那麼突出,它兩手斜搭在胸前,上身微微向後側轉,頭部有些前傾,眼梢嘴角流露著微妙的喜悅,全身姿態在安靜中顯出了輕微的動勢,肌體柔和,質感很強,特別是那臨風飛舞的衣帶,更加強了優美、舒適的氣氛,據說這尊像很受群眾欣賞,過去經常有人在上面翻模仿製過,再加上長期風化,已經顯得相當模糊了。

在佛灣,我們第一次看到了內容豐富的淨土變題材的雕刻作品。這裡有兩龕,即彌勒淨土變和觀經變,內容組織嚴密,華美多采,帶有池觀樓閣、飛禽走獸。刻得相當細膩,結構佈局也頗具匠心,富於變化,無重複繁瑣的毛病,如果沒有高度的藝術修養,是很難把這麼豐富的內容處理到這樣好的。觀經變又叫觀無量壽經變,這龕主要是描寫釋迦牟尼為瓶沙王夫人韋提希說法,勸令發願往生所謂沒有人間眾苦相煎但受諸樂的西方極樂世界,很多菩薩、諸天、供養人作著虔敬或受感動的表情,或立或坐,大的如瓶,小的如指,層次分明,嚴正而不單調。在龕的四框刻有「十六觀」,以連環圖畫的形式,刻出了韋提希靜坐冥想的十六種境界。在龕的下部台基上,刻著與十六觀相接連的浮雕,內容敘述阿闍世王之故事。雕刻家通過這些佛經故事,結合了人間現實的手法,在建築、服裝、人物形象上,卻刻畫了宋代人們生活的面貌。

在佛灣,我們看到了相當別緻的觀音、地藏同龕的作品,這樣擺法,在佛經上是找不到根據的。在民間傳說著觀音菩薩常常作各種化身,深入民間救苦救難;地藏菩薩是發願深入地獄援救罪人的。在五代到北宋這一時期,戰亂連年,苦難的人民,最歡迎這兩位菩薩出現來解除自己的痛苦,就這觀音地藏同龕的創造來看,在客觀上是更為集中地反映了人民群眾的某些願望,具有一定的現實因素。

北山雕刻,除了圓雕和浮雕外,還有一幅精彩的線刻畫,內容是文殊見維摩問疾圖,據說原是昌州惠因寺藏經殿的一幅北宋畫家石恪壁畫,恐怕年久損壞,宋代紹興年間,又把它摹刻在這裡。這幅畫形象真實,線條流動,病容滿面而又進行雄辯的維摩形象,是表現得相當成功的。可稱為一幅傑出的作品。

古代雕刻家,雖然留下了許多不朽的傑作,但過去勞動人民社會地位低微,這些雕刻家並不被重視,各處著名的石窟,在歷史記載中,只提到開創的發起、經營,或組織者,付出巨大的勞動的雕刻家,反而沒沒無聞。像雲岡最古的五個大窟,一直稱作「曇曜五洞」,倒好像只是曇曜一人的功績,龍門奉先寺石刻,只留下「支料匠」李、成、姚三位名字,究竟是否雕刻家,還成為問題;樂山大佛也是一樣,只提到海通和尚和韋皋。古代無數的優秀雕刻家,是被淹沒在歷史的巨流中了。在北山的彌勒淨土變、孔雀明王、地藏王化身等龕,卻清晰地刻著四位雕刻家的名字︰伏元俊、伏世能、伏小六、伏小八。這幾位的名字是和他們的傑出作品一樣不會令人忘懷的。

寶頂
寶頂風景優美,遍山遍野的蒼松翠竹與大量傑出的雕刻窟群互相輝映,剛到這裡的觀者,真有「山陰道上,應接不暇」的感覺。

寶頂石刻的開鑿年代,經一生致力於大足石刻研究的陳習刪先生考證,大約是在南宋孝宗淳熙年間開始的。據說唐朝末年,四川省有個姓柳的居士,學習佛教密宗,人稱柳本尊,會「祕密咒法」,「能祛鬼怪,療疾疫」。傳道時作了許多苦行如剜目、割耳、斷臂等,得到當時群眾的信仰和前蜀王建的支持,封他為成都「瑜伽教主」。南宋紹興年間,又有一個叫趙智鳳的,大足縣人,承襲了柳本尊的教統,雲遊四方募化,在寶頂山建了一座「寶頂寺」,並在山頂和大佛灣等處招工人雕刻了大批的造像,現在山頂的聖壽寺,則是明清培修的。

大佛灣是一個「A」字形的峽谷,山崖最高處約二十多公尺,石刻由東崖開始,大部分都刻在南北崖上,向西延展二百多公尺。全部作品共分十九組,計釋迦涅槃像(大臥佛)、釋迦降生像(九龍浴太子)、孔雀明王龕、毗盧洞、七佛龕、雲雷音菩薩像、佛牙伽藍龕、觀無量壽佛經龕、六賊圖、十佛龕(附地獄變相)、柳本尊龕、菩提龕、圓覺洞、牧牛圖、護摩像龕、六趣唯心圖、廣大寶樓閣、三世佛龕和千手觀音龕。就過去我們所見到的大規模石窟群,因為經歷幾個朝代,造像人隨意雕刻,無論在排列上、內容上、形式上,多多少少總是使人感到凌亂、重複甚至單調。這裡則不同,由於全部雕刻經過趙智鳳的統籌安排,無一龕洞重複,幾乎在所有的雕像中也找不出兩個相同的來。這是大佛灣造像異於他處最明顯的特點之一。

釋迦涅槃像,是這裏最大的雕刻,臥佛僅刻到膝部,已長達七丈,面容慈祥寧靜,兩眼微閤,成功地描寫了釋迦滅度前的神態。佛前立著十六弟子,都作半身像,按照要求,弟子們應表現出悲慟的感情來,但這些面孔卻比較平板。臥佛頭部左方是描寫釋迦降生後九龍噴水浴身的故事,設計人巧妙地利用了山上的泉水,在崖壁刻了九個龍頭,引導泉水從龍嘴中流出,噴射在高約三尺的太子身上。這個結合了雕刻題材的古代噴水池的設計,給大佛灣增加了動人的生意。

在九龍浴太子的西邊,有一龕高大的孔雀明王像,主像騎在孔雀背上,高約兩丈,主像頭上現化佛八尊,後壁殘裂,尚存有佛、藥叉、鬼怪等二、三十個雕像。孔雀明王西邊,是這裡最稱華美細緻的龕洞之一的毗盧洞,洞高兩丈,進身不過八尺,頂上及左壁已坍圮,據說是有一年(清‧康熙以前)大風雨,山頂大樹被刮倒,樹根撐裂石縫,把這洞壓壞。洞正中刻了一座半爿的八角攢尖雙重檐亭,亭座及四柱圍繞著蟠龍,主像毗盧佛趺坐亭中的蓮座上,左右兩壁還有不少佛、菩薩像,這些造像都是體態端莊、神情靜穆、面像圓滿美麗,能繼承和發展唐代造像的優良傳統,在大佛灣的佛菩薩中,可稱為典型性的代表作。洞中前壁刻著文殊、普賢菩薩,兩旁侍立著力士和獅、象奴,菩薩腳下,倒跪著兩個天女,這種後背朝向觀者而不見面孔的形象,是我們過去沒有見過的,這個創造性的處理,給整組作品增加了崇高、威嚴的氣氛。

毗盧洞以西是七佛龕,分上下兩重,上重刻有迦葉、拘那含、拘樓孫等七佛,下重刻父母恩重經變作品,這些經變雕刻十分可貴,用連續的表現方法刻出了一對夫婦由結婚、懷孕、臨蓐、保育直到孩子長大、父母衰邁等一系列的生活情節,這些情節的處理真實動人,給觀者以極深的感染。如結婚一組,從年青夫婦的面孔流露出難以比擬的欣喜。哺育一組,母親臥在床上給孩子把尿,那種謹慎細心的動作,充分體現了母親對孩子的撫愛。遠行憶念一組,敘述了年老父母切盼兒子歸來,父親注視前方,母親面孔上現出愛慮和懷疑,好像在向父親說︰「怎麼還不回來啊﹖」它深刻地描寫了老年父母對兒女的深摰懷念。

過了七佛龕,有一段懸崖,在上面刻著雷公、電母、雨師、風伯和雲神,有的以槌擊鼓(雷)、有的持鏡放光(閃)、有的乘龍布雨、有的鼓袋作風、有的散播雲霧,表現手法豪放,個個飛騰跳躍,動作誇張,作為一種想像的興風作雨的神來說,真使人感覺出那種排山倒海的氣勢。

佛牙伽藍龕是這裡的大型摩崖龕之一,主像為半身釋迦佛,下邊是一座大石函,石函上刻有佛牙讚。左右兩邊刻著各種本生故事,及《大方便佛報恩經》,計有六師外道謗佛不孝、闍提太子割肉供父母、薩埵太子捨身濟虎、忍辱太子挖睛出髓治父病、鸚鵡行孝、釋迦抬父棺、雪山求法、釋迦探父病、剜肉求法、文殊問相、白雁啣書、睒子行孝等十二組。都是具有故事情節的題材,大部分是頌揚古印度孝道的思想。裡面最精采的有兩組,一組為六師謗佛,描寫六個「異教徒」在指手劃腳地詆毀釋迦捨棄父母,中間有個孝子擔著年老的父母,旁邊站著入城乞食的阿難,他聽到這種話,看到這情景,引起了對釋迦的懷疑和不滿,從阿難緊閉著嘴、微縐著眉、作著側耳靜聽的姿態中,是能夠令人體會到這種複雜心情的。釋迦抬棺一組,雕刻家採取了簡潔的手法,全組七人,抬棺三人,身向前傾,作前進的動勢,中間一人一手扶棺、一手扶杠,肩部壓下,好像很吃力,說明了棺材的重量,後面的阿難,雙手合十,面孔呈現著深沉的悲痛。這一些都能增強送葬行列的氣氛。

觀無量壽佛經變是大佛灣唯一的淨土變大龕,這龕分為內外二重,以欄杆為界,主像三尊,一佛二菩薩,都是半身胸像,主佛頭上有六角形寶蓋,兩旁刻有樓閣橋池、飛天、青雀、七寶樹等裝飾物,佈置得華美大方。像觀經變這種題材,無論在繪畫作品上和四川省其它摩崖雕刻上,一般的都是採取了基本對稱形式,但這裡則隨著山石的凸凹高低雕刻,並沒有機械地強求對稱,反而取得了靈活自由的效果。值得注意的是在龕中雕刻著的許多兒童︰有的坐在欄杆上,有的坐在蓮座上,有的被荷葉包裹僅露半身,有的在盛開的蓮花中現出一個頭,他們的動作表情,大多是天真活潑,喜笑顏開,給這一座「佛國世界」增加了青春的活力,吸引觀者對它更加喜愛;雕刻家通過這一宗教題材,寄托了生活的歡樂和美的理想。在觀經變龕的周圍,還刻有「十六觀」,排列的方法也和他處不同,它沒有整齊規矩的界格,而是利用龕邊的空隙,犬牙交錯地刻出了韋提希的十六種冥想境界,每一境界都用流動的雲彩隔開,這是吸收了古代繪畫的佈局方法,使得這些日、月、水、池、樹等觀的情景更富於詩意。

六賊圖,是用馬、魚、狸、蛇、鳥、犬來象徵眼、耳、鼻、舌、身、意,它和六趣唯心圖都是為了宣揚佛教理論的象徵性雕刻,我們很難理解。倒是西邊的十佛龕中的帶有情節性的作品引起了我們很大的興趣。這一大龕分三重,上重中間是地藏菩薩,兩邊十個帝王形象就是所謂「十殿閻羅」,下兩重,主要的是地獄變相,刻著刀山、油鍋、鋸解、寒冰、熱火……等地獄,裡面有各樣服役的獄卒,按照宗教要求,應該造成一種恐怖氣氛,但從藝術角度來欣賞它們,每個形象卻體現了不同的典型性格和感情,有著富於戲劇性的姿勢動作,正像我們欣賞其他古典神話題材的文學、戲劇、舞蹈一樣,引起了某種情感的共鳴,這就是藝術美,這種藝術美也正是從生活中提煉出來的。在下重,除了各種地獄題材外,還穿插著幾組直接描寫生活的情節,其中有戒酒一幕,敘述人們醉後各種昏亂的情形。一組是父不識子︰兒子用手按著坐在台上的父親衣袖,父親醉眼乜斜,全然不睬。一組是夫不識妻︰妻子溫存體貼地撫摸著丈夫的頭,拉著他的手,這醉漢卻閉著眼,敞著胸,完全無動於衷。一組是兄不識弟︰弟弟關切地扶著醉倒在地的哥哥,哥哥喃喃自語,視而不見。一組是姊不識妹︰年幼的妹妹挽著姐姐右手,姐姐在那裡斜著身體,彷彿搖搖擺擺,前仰後合。雕刻家對這同是醉不相識的四組情節,作了富於變化毫不重複的安排,恰如其分地說明了他們的身份和彼此關係,而且把每個醉人都表現得精神恍惚,醉態可掬,如果對生活沒有深刻的觀察和高度的藝術手法,很難設想會處理得如此真實動人的。另一組刻著一個養雞的婦女,她面孔現著生產勞動的愉快,掀開雞籠,有一隻雛鷄正伸著頭要爬出來,在籠外還有兩隻大雞,爭奪著一條蚯蚓,按宗教內容所要求表現的主題思想,養雞是屬於「非律儀」的行為,但在藝術效果上,我們並沒有發生厭惡的感覺,反而覺得養雞者十分可愛,整組作品富有新鮮的生活氣息。這正是雕刻家忠實地反映了生活,從而歌頌了生產勞動(也許是不自覺的),使我們認識到現實主義作品的客觀規律。

在柳本尊大龕的下部,排列著十大明王的造像,這一龕大概是大佛灣最後雕刻的,十大明王中有幾個還沒有刻完,明王都是半身像,有六臂的,有四臂的,個個身體健壯神態威猛。例如那個憤怒明王,兩眼圓睜,眉頭聳起,頭部微側,用嘴咬著左拳,好像憤怒到了極點;又如大穢迹明王,劍眉插鬢,豹眼凸出,鼻翼開張,嘴唇翻起,真有叱吒風雲的氣概,特別是緊抓圓輪的那隻手,更顯示出這一明王蘊蓄著無窮力量。作為宗教要求來說,通過這些形象,讚美了金剛神的威力,但它們之所以吸引觀者產生某種感情上共鳴的,還是從現實的人的生活中吸取、提煉得來而加以集中的。尤其是技法的洗練是足可與北山心神車窟作品媲美。

圓覺洞在南崖西端,菩提龕之右,是大佛灣唯一的大洞。洞口刻有一大型麒麟,洞深約三丈,正壁刻坐佛三尊,兩壁刻菩薩十二尊(即十二圓覺),趺坐台上,面相端麗,衣飾華美,雕刻手法細膩圓熟,衣服肌肉的質感真實,幾乎看不出石刻的痕跡,倒像是泥塑作品,這說明了雕刻家的技術水平已達到十分洗練的程度。在洞的四壁刻滿了各種壁畫、樓閣、樹石、山水、雲海、花草、天仙、人物,陪襯得使這些造像更加富麗堂皇。按《圓覺經》記載,這一題材原是文殊、普賢等十二菩薩一一向佛自述修行法門,一般作品都刻菩薩十二尊,這裡卻不同,除了兩旁的十二菩薩外,在主佛面前還跪著一尊菩薩,後背朝外,很像毗盧洞倒跪天女那樣的安排,所不同的,它是圓雕,走到主佛面前,還可看到前身,他的頭部略向下低,眼皮也下垂,嘴唇緊閉,合掌當胸,那種恭敬虔誠的心情狀態,被刻畫得相當深刻。這是非常新奇的創造,用戲劇性的手法來具體說明答問法的情節,使這一洞窟增加了動人的生活意味。

緊接圓覺洞的東面,是大佛灣、最傑出的作品之一「牧牛道場」。所謂牧牛道場,就是用牧牛的方法來比喻修習禪觀鍛鍊思想的過程。全組雕刻共分未牧、初調、受制、回首、馴伏、無礙、任運、相忘、獨照、雙忘十段,段與段之間,連續交插,很難截然分開。有的牛在翹尾狂奔,牧童用力牽繩;有的牧童強使牛跪;有的拉牛上山;有的是兩個牧童並坐撘臂談笑,牛在旁邊吃草飲水;有的是牧童仰臥憩息,牛是散步徐行;……這些雕刻造型相當簡練明快,而表現的內容又那麼富於變化。雕刻家用了極為自由的手法,描寫了在崎嶇的山路上,在幽靜的林泉間,牧童和牛的各種生動意態,給觀者以充分的生活美感。如果說,從佛教立場來理解牧牛道場的主題思想,是要通過間接的牧牛比喻來闡發直接「牧心」的禪觀哲學,那麼,在我們看來,卻是雕刻家用了寫實的藝術手法直接地反映了農村生活中的詩的意境。

在牧牛道場東邊,是大佛灣的入口,再往東還有九神九獸的護摩像龕、巨口獠內鬼怪啣著巨輪的六趣唯心圖、雙重檐建築內刻佛像的廣大寶樓閣和身軀高大的三世佛龕四組。到了南崖東頭,是一座高大的木結構殿宇,覆蓋著名符其實的千手觀音石刻像。這尊菩薩是坐像,高不過八尺,但身後的手卻實在有千隻左右,密密麻麻地像孔雀開屏一樣刻在崖上,每隻手的正側向背,彎曲平直,各有各的樣式,千變萬化,無一相同,掌、指的比例和肌肉骨節的質感也相當真實,不要說這是石頭雕刻作品,就是用我們自己的真手來做,也很難設想會擺出這麼多種樣式,它不能不使人驚佩古代雕刻家豐富的想像力和卓越的藝術才能。像這樣真正刻出一千隻各不相同的千手觀音,還是我們第一次看到,也可以說是大佛灣石刻中特殊的創造。

寶頂大佛灣石刻作品在題材內容的豐富多彩,結構布局的穿插變化,藝術形象的真實優美,技法風格的洗練明快,都能切合群眾的審美要求,富有人民性,它不僅在四川省的各處石刻作品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即從全國範圍來說,也是最優秀的石刻造像群之一。在四川,以前曾有「上朝峨眉,下朝寶頂」的說法,據當地保管人員介紹,說過去來寶頂朝拜的經常超過去峨眉山的人數。而峨眉山是以秀麗的風景見稱,寶頂卻主要是以傑出的雕刻作品吸引著人們。這十九組作品都刻著詳細的文字說明,能使觀者很清楚地理解這些佛教藝術作品的內容情節,實在是一座最理想的古代石刻展覽館。


五取蘊

指由煩惱而生,或生煩惱的有漏五蘊。所謂五蘊通於有漏、無漏,囊括有為法的全部。而「取」是煩惱的異名,故由取而生,或生取的五蘊(即五取蘊)不攝無漏有為之法。《雜阿含經》卷三(大正2‧16a)︰「有五受陰,謂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愚癡無聞凡夫無慧無明,於五受陰生我見繫著,使心繫著而生貪欲。」又如《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五釋云(大正27‧386a)︰「問︰色取蘊云何﹖答︰若色有漏有取,彼色在過去、未來、現在,或起欲,或起貪,或起瞋,或起癡,或起怖,或復隨起一心所隨煩惱,是名色取蘊。」受、想、行、識亦如是廣作分別。

此外,該論又就蘊與取蘊的不同提出多說,謂蘊通於有漏無漏,取蘊僅屬有漏;蘊攝苦集、道三諦,身僅攝苦、集二諦;蘊攝十七界與一界之少分,攝十五界與三界之少分;蘊攝十一處與一處之少分,取蘊攝十處與二處之少分;蘊攝五蘊,取蘊攝五蘊各少分。又於蘊中有流轉者受訶責,有還滅者受讚歎;於取蘊中有流轉者受訶責,無還滅者受讚歎。

關於取蘊的名義,《俱舍論》卷一云(大正29‧2a)︰「煩惱名取,蘊從取生,故名取蘊,如草糠火。或蘊屬取故名取蘊,如帝王臣。或蘊生沁名取蘊,如花果樹。」即名一切煩惱為取。然《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一云(大正31‧695b)︰
「以取合故名為取蘊,取者謂諸蘊中所有欲貪。何故欲貪說名為取﹖謂於未來現在諸蘊能引不捨故,希求未來,染著現在欲貪名取。欲者希求相,貪者染著相。由欲希求未來自體為方便故,引取當蘊令起現前。由貪染著現在自體為方便故,執取現蘊令不捨離。是故此二說名為取。」

《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上(末)則批評此二說,謂(大正43‧621c)︰「欲貪名取者,雖對法文。同,亦十地解取支,云愛增上名取,此隨義增,非真實理。據實而言,瑜伽等云一切煩惱名取支。取蘊亦爾。」此蓋採婆沙等說。

〔參考資料〕 《雜阿含經》卷二;《法乘義決定經》卷上;《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五;《成唯識論》卷一;《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末);《雜集論述記》卷一;《俱舍論光記》卷一;《百法問答鈔》卷一。


五種姓

五種姓是梵語的譯文,原文為五類的種屬或族姓。因為屬於某個種族的人必然具有某個種族的性質,所以種姓和性質這兩個辭語的含義,本來就有相通的地方,在印度使用起來有時也不免混亂。到了譯成漢語,種姓和種性,不但意義相近,而且字形相似,發音相同,因此五種姓便時常成為五種性,有時省略成五性,或稱五種種性,五種乘性及五乘種性。即是︰(1)聲聞乘種姓,(2)獨覺乘種姓,(3)如來乘種姓,(4)不定種姓,(5)無種姓。

印度由於征服和分工的原因,在社會上很早就存在著四姓的區別︰(1)是具有神權的婆羅門種姓,(2)是具有政權的剎帝利種姓,(3)是從事工商的吠奢種姓,(4)是淪為農奴的戍陀羅種姓(《大唐西域記》卷二)。

這種在社會發展過程中形成的種姓區分,也就是階級壓迫,佛教是根本反對的。佛陀主張四姓平等,有四河八海的比喻(《雜阿含經》卷二十、《長阿含經》卷六、《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一)。但是在宗教的學修上,由於各人種種條件的不同,它的成就也因之而有差別,甚至有不能成就的,於是社會上種姓區別的範疇,便被應用到宗教裏面來了。

三乘的區分,早在《阿含經》中便出現了(《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五)。到了《大毗婆沙論》裏,便有三乘種姓的差別。如卷三說(大正27‧13c)︰「佛及獨覺聲聞種姓同於此位,住上上品,故名平等。」又卷五說(大正27‧25b)︰「謂佛種姓是上品,獨覺種姓是中品,聲聞種姓是下品。」又卷六十八說(大正27‧35 2a)︰「轉聲聞煖種姓根,起獨覺煖種姓根,轉聲聞獨覺煖種姓根,起佛煖種姓根。如說煖位、頂位亦爾。」這裏不但有三乘種姓的區分,而且轉根的說法已經包含著不定種姓的意義。不過這時候種姓一辭使用的範圍還很廣泛,例如卷六十二裏便有(大正27‧319c)「依六種姓建立六種阿羅漢名」的說法。

早期的大乘經典也同樣只有三乘和不定的說法。如《大般若經》卷五九三說(大正7‧1066a)︰「若有情類,於聲聞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能證得自無漏地。若有情類於獨覺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依自乘而得出離。若有情類於無上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證無上正等菩提。若有情類,雖未已入正性離生,而於三乘性不定者,聞此法已,皆發無上正等覺心。」

到了《勝鬘經》裏,在三乘之外說了一種無聞非法的眾生。如〈攝受章〉說(大正12‧218b)︰「何等為四﹖謂離善知識無聞非法眾生,以人天善根而成熟之;求聲聞者,授聲聞乘;求緣覺者,授緣覺乘;求大乘者,授以大乘。」這種僅僅能以人天善根去成熟的眾生,似乎可以說是沒有三乘種姓,即是所謂無種姓。但就本經強調一乘和如來藏的精神來看,卻又不是主張決定無姓說的。

到了《大般泥洹經》出現的時代,由於經中所倡導的常樂我淨的說法,更為習慣於無常苦無我不淨的小乘人所不能接受,從而使反對的浪潮達到空前的高漲。因此經中針對這種持反對論調的小乘人,說他們無菩提因不可救藥,並且給他們起了個「一闡提」的名字。如卷六說(大正12‧892c)︰「若阿練若愚癡無智,狀似阿羅漢而誹謗方等,(中略)言方等經皆是魔說(中略)作是說者名一闡提。」又說(大正12‧892b)︰「諸增上慢一闡提輩以何為本﹖誹謗經法不善之業以是為本。」又以種種譬喻說此經能夠使(大正12‧893b)「犯四重禁及無間業、不樂菩提未發意者,皆悉安立於菩提道,(中略)唯除增上毒蛇一闡提輩。」這樣說來,一闡提似乎就是決定無種姓的了。但是本經是倡導一切眾生悉有如來性的。如卷五說(大正12‧883b)︰「真實我者是如來性,當知一切眾生悉有,但彼眾生無量煩惱覆蔽不現。」雖然在卷六中也說(大正12‧893a)︰「彼一闡提於如來性所以永絕,斯由誹謗作大惡業,如彼蠶蟲綿網自纏而無出處,一闡提輩亦復如是,於如來性不能開發起菩提因,乃至一切極生死際。」然而一闡提究竟還是有如來性的,不過永遠不能開發罷了。我國東晉時竺道生就從這點窺見了經中所含蓄的深意,因此在大本《涅槃》還沒有傳來之前,他僅僅讀了六卷《泥洹》便首先提出一闡提人皆得成佛的主張,因而遭到保守派的驅逐。後來大本(也就是修正增補本)來了,不但增加部分有一闡提成佛的明文,就在相同部分也表現出和六卷本有顯然不同的語氣。大家才衷心地信服了竺道生的預見性(《高僧傳》卷七)。通過這場公案,說明了《大般涅槃經》不是一人一時所結集的。最初,當反對者的氣焰很囂張的時候,不能不嚴厲呵斥,說他們簡直永遠不能成佛。但是大乘占了優勢以後,呵斥的態度便轉化為勸導的態度,於是有修正增補本的《大般涅槃經》出現。因為按照《涅槃經》的思想體系來說,它是主張一切眾生都有如來性的,所以很難堅持一闡提畢竟不能成佛的說法。

就是到了《楞伽經》裏,五種種姓的編排已經完全形成,一闡提發展為兩種了,然而也還不是決定無姓論者。如七卷本《楞伽》卷二說(大正16‧597a)︰「有五種種姓。何等為五﹖謂聲聞乘種姓、緣覺乘種姓、如來乘種姓、不定種姓、無種姓。」並把無種姓的一闡提分為二種,一種是誹謗大乘經而把一切善根斷了的一闡提;一種是菩薩一闡提,由於他所要度的眾生永遠度不盡,同時他知道一切法本來就是涅槃的,用不著再入涅槃,所以這種無種姓實際上是十足的如來乘種姓。而前一種無種姓,因為佛總不拋棄他,他的善根有時還會生起來的,所以也不是決定的無種姓。

《解深密經》裏對於決定聲聞種姓和不定聲聞種姓作了較詳細的說明(卷二),可以說已經舉起了決定五姓說的旗幟。

到了《瑜伽師地論》,決定五姓說有了很大的發展。在卷三十七裏說所成熟補特伽羅的時候,在卷五十二裏說異生性的時候和說有障無障差別的時候都同樣地舉出聲聞種姓、獨覺種姓、佛種姓和無種姓的四種來。加上卷八十一裏所說的不定種姓,便成為完整的五種姓組織。

本論在〈聲聞地〉(卷二十一)和〈菩薩地〉(卷三十五)都指出種姓的本質就是種子,不過在〈聲聞地〉裏說的種子是(大正30‧395c)「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得」的,也就是後世所謂本有種子。而〈菩薩地〉裏說種姓包括本性住種姓和習所成種姓兩種,就等於說種子有本有和新熏的兩種,這便給後來護月、難陀和護法三家遺留下爭辯的題材。又在卷五十二裏說種姓的成因,由於有障無障的差別,這已經給新熏家提供了立論的根據;同時又說(大正30‧589a)︰「諸出世間法從真如所緣緣種子生,非彼習氣積集種子所生。」這一段話更是各家聚訟的焦點,本有家、新熏家一切有性說、五姓差別說,見仁見智地都各有一番解說。我們現在來看,〈攝抉擇分〉中這段解釋種姓的文義顯然和〈本地分〉中對於種姓的解釋很有出入,這是因為本論原來就是瑜伽學派的一部叢書,不是一人一時的著作。雖然同是一個學派,而且經過編纂,大體上總算一致,但是許多不同的說法也是一齊收容在內的。

〈聲聞地〉裏舉出無涅槃法補特伽羅的六種相狀。如卷二十一說(大正30‧398a)︰「謂彼最初不住種姓無涅槃法補特伽羅(中略)是名第六不住種姓補特伽羅無種姓相。」似乎是給決定無姓說者以一種典據,但是對方解釋所謂不住種姓者,並非沒有種姓,而是在某段期間裏他沒有站在種姓的崗位上罷了。

卷六十七〈攝抉擇分〉中〈聲聞地〉列敘五番問答以成立無種姓的主張。後來在真諦傳譯天親所造的《佛性論》裏也有類似的五番問答,照《佛性論》的說法,似乎這五番問答是小乘中薩婆多部駁斥分別說部的,而在《佛性論》裏又增加了天親的反駁,最後歸結到(大正31‧788c)「一切眾生皆悉本有清淨佛性。若永不得般涅槃者,無有是處。」但是這五番問答,究竟是小乘中的兩部真正有過這樣的爭辯呢﹖還是大乘論書中假設的對白呢﹖現在很難斷定。因為小乘中既沒有提出這項問題的歷史條件,同時也還沒有其他的文獻足以證明。

這五番回答也出現在無著造的《顯揚聖教論》裏作為成立種姓差別的五種道理,便說明無著在《大乘論》中也一樣地使用這五番問答來證明有一類無種姓的有情。天親的學問出於他哥哥無著的啟發和培養,何以天親在《佛性論》裏直接反駁他哥哥的主張呢﹖再拿我國關於彌勒、無著、天親著作的新舊各種譯本來互相對照,便使人想到他們的著作在傳誦和翻譯的時候已經受到學派的影響而大大地有所增改了。

《大乘莊嚴經論》也是無著的著作之一,論中把無性分為時邊和畢竟兩種。如卷一說(大正31‧595a)︰「無般涅槃法者是無性位。此略有二種︰一者時邊般涅槃法(據《唯識樞要》應云︰暫時無圓寂法),二者畢竟無涅槃法。(中略)畢竟無涅槃法者,無因故,彼無般涅槃性,此謂但求生死不樂涅槃人。」雖然無性之後有一個位字,可以被對方用來作「約位說」的典據,但是這段文的主要意思是說時邊無性之外,決定另有一種畢竟無性的有情,這個主張是非常明確而堅定,不容有另外的曲解的。

《成唯識論》是印度唯識學派總結性的記錄,五種姓說是唯識學說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所以論中關於種姓有總結性的說明。論中根據瑜伽說有二種種姓。如卷九說(大正31‧48b)︰「(一)本性住種姓,謂無始來依附本識法爾所得無漏法因。(二)習所成種姓,謂聞法界等流法已聞所成等熏習所成。」在卷二討論種子的時候,批判了護月所代表的傳統學說種子本有家和難陀所代表的新熏家,然後提出以護法為首的本始綜合家認為是最正確的主張。

親外承了護法的學說,對於種姓仍然主張有本習二種。如《佛地經論》卷三說(大正26‧304b)︰「如是四智相應心品種子,本有無始法爾不從熏生名本性住種姓,發心已後外緣熏發漸漸增長名習所成種姓。」他把五種種姓完整地編排出來,對無種姓有較詳細的說明,並且把其他經典裏為什麼有一切有性的說法作了解釋。如卷二說(大正26‧298a)︰「無始時來一切有情有五種姓︰(一)聲聞種姓,(二)獨覺種姓,(三)如來種姓,(四)不定種姓,(五)無有出世功德種姓。(中略)第五種姓無有出世功德因故,畢竟無有得滅度期。(中略)雖餘經中宣說一切有情之類皆有佛性皆當作佛,然就真如法身佛性或就少分一切有情方便而說,為令不定種姓有情決定速趣無上正等菩提果故。」

從《莊嚴經論》以來的畢竟無姓論,在印度佛學史上要算是一種新穎的學說。所以玄奘將要回國之前,印度好些大德在討論無性問題的時候,便向玄奘說︰你回國去講,旁人決不相信;希望你把帶去論書裏面關於無性的話省略了罷。戒賢罵道︰鄙夫!你們懂得什麼東西,就能隨便給他作出指示嗎﹖!這段文見於道倫《瑜伽論記》卷三(下)引玄奘的談話,但是文句顯然很有些錯落。日本最澄(767~822)撰《法華秀句》引此文作︰「大莊嚴論第二卷云︰無佛性人謂常無性人。欲來之時,諸大德論無性人,云︰若至本國必不生信,願於所將論之內,略去無佛性之話。戒賢呵云︰彌離車人!解何物而輒為彼指﹖!」文義是很明白的(日本常盤大定博士對此段文卻有誤解)。

玄奘回國後,遵照他師父的意見,忠實地傳譯了包括畢竟無姓的五種種姓說。這種學說在印度已經是很晚出而新穎的了,傳到中國自然更覺得十分珍異,相傳玄奘給窺基講唯識和瑜伽,圓測一再偷聽,玄奘就允許了窺基(大正50‧726a)︰「五姓宗法,唯汝流通」(《宋高僧傳》卷四〈窺基傳〉)。這五種種姓說在窺基方面說來,固然是獨得之祕,也可以說是唯識正統派(傳到中國來稱為慈恩宗)獨創的一項重要宗義。而在另一方面說來,卻引起了中國一些佛教學者的強烈反對。首先發難的是曾經充任玄奘譯場證義的靈潤(《續高僧傳》卷十五有傳),造一卷章辨新翻瑜伽等與舊經論相違略出十四門義。其後玄奘弟子也任過譯場證義的神泰便針對靈潤又造一卷章來和他辯論。再後新羅義榮又攻神泰而救靈潤。三師的原著在中國久已失傳,幸而大體上在日本最澄所撰的《法華秀句》裏被保存下來。

玄奘門下還有曾任譯場證義的神昉著《種姓差別集》三卷(《東域傳燈目錄》),已經失傳。窺基獨得的所謂「五姓宗法」,詳細見於所著的《唯識樞要》。他會通了各種經論,認為無種姓人可分三類,除了斷善根的和大悲菩薩以外,還有畢竟無姓,這是在因位和果位都無成佛可能的。斷善根的無姓,因位雖無成佛之義,而善根相續以後,果位仍可成佛。大悲菩薩,果位雖不成佛,而因位有其可能。只有畢竟無姓,不論因位果位,都和成佛無關,所以他另外是一類種姓。隨後他舉出十種典據並且立了一個因明的三支比量來明畢竟無姓決定是有。又在畢竟無姓之外,還有二乘定性,也是在因位和果位都無成佛可能的。他又舉出七種典據同時也立了一個因明的三支比量來證明二乘定姓決定是有。在這定姓聲聞、定姓獨覺和畢竟無姓之上,再加上如來種姓和不定種姓,完整的五種種姓說便組織成功了。由於明確地肯定了二乘定姓,便不能不肯定三乘的說法是實在的、徹底的,而一乘的說法是權變的不徹底的。這種主張,集中表現在他所著的《法華玄贊》裏。這就和當時中國流行的天台宗所倡導的「三乘是權,一乘是實」的說法,形成了宗派上的尖銳矛盾。

據日本源信(942~1017)著的《一乘要決》卷上說(大正74‧329b)︰「大唐佛授記寺沙門法寶造六卷章名一乘佛性究竟論,破三乘五性義,立一乘佛性義。」法寶(《宋高僧傳》卷四有傳)造的這六卷論書現在僅僅剩下第三卷被保存在《續藏經》裏,其餘的有很少部分由於《一乘要決》和《守護國界章》等書的引用而被保存。據《守護國界章》卷下之中說(大正74‧225a)︰「寶公破西方唯識論師者,指大乘基,未必護法。」可見一乘佛性究竟論主要是針對窺基而發的。

窺基的弟子緇州慧沼(《宋高僧傳》卷四有傳)造《能顯中邊慧日論》四卷,又針對著一乘佛性究竟論而發。這部書對種姓問題的各方面都作了較詳細的討論和說明,就中國說來,可以說是一部帶總結性的種姓論專著。從此以後,不但很像印度大德們所估計的一樣,對於包含畢竟無姓的五種姓說,信者少而不信者多,甚至玄奘所傳的整個唯識學派也「不絕如縷」了。但是戒賢的呵責也起了積極的作用,完整的五種種姓說畢竟介紹到中國來了。(劉衡如)

◎附一︰龍慧〈五姓各別與一性皆成的論諍〉(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43})。

(一)前言
五姓各別與一性皆成之說,好比水火之不相容,刻劃了甚深的鴻溝,曾一再地展開了論戰,這是大家所熟悉的史實。此二學說究竟為何形成如此嚴重的對立﹖我想,不外是由於教系不同,且各有其根深蒂固的依據使然的吧!

五姓各別說的濫觴,發端於護月、難陀的「本新種子說」;到了護法的「新舊合生說」,才確立教權;及至慈恩,更把舊有的「三實一權」推翻,而正式成立五姓各別的應理圓宗。但三論、天台、華嚴等大乘學者,也有其依據,一面與此抗爭,一面標立一性皆成的旗幟,大宏其「三權一實」的教說。

考此二派,不外是相宗與性宗之不同,亦即由於賴耶緣起與真如緣起的(立場)不同而來。現將他們的依據以及論諍簡述如下。

(二)五姓各別的依據
傳說玄奘大師將唯識教文傳授與慈恩的時候,即曾告訴他︰「五姓宗法,唯汝流通。」在一切有情的種姓上,分有法爾的五姓,這到底是唯識宗獨特的主張,而為其他教派所無的。

唯識宗從「性用別論」,區別了真如和現象,而絕不許在二者間,有任何的相融,所以有情的現象,唯有從有為的賴耶緣起,絕不能從真如緣起。既由有為緣起,那麼,其緣起現象的機類,必然地亦自無法開覺佛果了。可見有為,不一定相即於覺體(佛果)的無為了。不過,話得說回來,性相別論的態度,畢竟只從性相兩者間的抉擇上述說而已,絕非毫無關連。也就是說,真如為現象所依而遍在故(不說相即),真如儼然地成為現象的實性。因此,絕不能說,有情絕無開覺佛果的能力──無漏種子絕無。事實上,不過是︰現象既從有為的賴耶展開,其展開的種種差別相,自有其差別的種種原因,這就是五姓各別說的苦心與用意。所謂五姓,即︰菩薩定姓、獨覺定姓、聲聞定姓、不定姓、無性有情的五類。其關係如下︰


┌(一)菩薩定姓───────頓悟──┐
│ │
│(二)獨覺定姓─┐ ├定姓─┐
│ ├───定姓二乘──┘ │
│(三)聲聞定姓─┘ │ ├有性──出世間
│ ┌獨、聲─┘ 成佛─┤
五姓┤ ├菩、聲──┐ │
各別├(四)不定種姓┼菩、獨──┼漸悟───不定姓┘
│ └菩、獨、聲┘
│ 不成佛
└(五)無性有情────────────────無性──世間


第一、菩薩定姓︰能法爾照見生法二空,發得四智,具有開覺佛果的無漏種子。

第二、獨覺定姓︰祇具有獨覺果的一分生空無漏智種子,決定可證獨覺,而終取灰身滅智,故得此名。

第三、聲聞定姓︰祇具有聲聞果的一分生空無漏種子,決定悟證聲聞果,而終取灰身滅智,故得此名。

第四、不定種姓︰這應具說「三乘不定種姓」。這是指具有菩薩、獨覺、聲聞各種種子,而經聲聞、獨覺果後,得轉入菩薩乘,開覺佛果的人。如果詳細地說,應有四類,即︰(1)具三乘種子者,(2)具菩薩、獨覺二種子者,(3)具菩薩、聲聞二種子者,(4)具獨覺、聲聞二種子者。就中,前三為不定姓,最後則屬第二或第三的定姓。

關於第二的獨覺定姓和第三的聲聞定姓的差別,在《法華玄贊》中舉有三同七異。即「三同者︰所斷、所證及假擇滅同義也。七異者︰利鈍、依佛自出、藉教觀理、四諦緣起、四果一果、練根時節、說法神通也。依前三同,化城為一,依七異故,羊鹿是別也。」

至於第五的無性有情,依《入楞伽》和《莊嚴經論》,亦有三類。即︰斷善、大悲和無性的三闡提。就中,第一和第二,通一闡底迦和阿闡底迦;第三即正為阿顛底迦──無性有情。此三種人的分別,在《樞要》說︰
「由此三人(斷善、大悲、無性)及前四性,四句分別︰(一)因成果不成,謂大悲闡提。(二)果成因不成,謂有性斷善闡提。(三)因果俱不成,謂無性闡提、二乘定性。 (四)因果俱成,謂大智增上,不斷善根而成佛者。」

五姓各別說的典據,應首推《解深密經》,因此經〈無自性相品〉會通了諸經的一乘說,成立所謂的五姓,而命名為「顯了真實教」。該經(奘譯卷二)說︰
「一切聲聞、獨覺、菩薩,皆共此一妙清淨道,皆同此一究竟清淨,更無第二。我依此故,密意說言︰唯有一乘,非於一切有情界中,無有種種有情種姓,或鈍根性,或中根性,或利根性有情差別。善男子!若一向趣寂聲聞種姓補特伽羅,雖蒙諸佛施設種種勇猛加行方便化導,終不能令當坐道場,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由彼本來唯有下劣種姓故(中略)是故說彼名為一向趣寂聲聞,若迴向菩提聲聞種姓補特伽羅,我亦異門說為菩提。」

《解深密經》雖然成立了五姓說,可惜並未表明五姓的名目為何﹖這在《楞伽經》則有明示。據《入楞伽》卷二說︰「復次,大慧!我說五種乘性證法,何等為五︰一者聲聞乘性證法,二者辟支佛乘性證法,三者如來乘性證法,四者不定乘性證法,五者無性證法。」

除了上列二經之外,其他的經論,述說五姓各別的極多。例如︰《大般若經》卷五九三、《勝鬘經》、《稱讚大乘功德經》、《瑜伽論》卷三十七、《莊嚴經論》卷一、《顯揚論》卷二十、《攝大乘論釋》卷一、《法華論》卷下、《佛地論》卷二等,比比皆是(當然多少有所出入)。

(三)對一性皆成說的會通
標立五姓各別的唯識宗,對一性皆成說究竟採取了何種態度呢﹖這是頗值得吟味的問題。

在諸經論中,主張一性皆成說的,可首推《法華經》(〈方便品〉卷一)的偈文。該頌為︰「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又說︰「若有聞法者,無一不成佛。」

這當然是表示︰二乘、三乘都是方便法,唯有佛乘才是真實,而斷然地否定了五姓說的明文。不過,《深密經》卻說一乘是方便說;是佛陀為勸勵卑怯眾生而說的。也就是說,一乘是佛陀的密意,並非了義的說法。這在《深密經》卷四裏,肯定地說︰「如世尊說,若聲聞乘,若復大乘唯是一乘,此何密意﹖佛告觀自在菩薩(中略)即說彼法同一法界,同一理趣故,我不說乘差別性。」

可見一乘,不過是從所證之「理同」而說,並非指事相上沒有五姓的差別。

慈恩大師在《義林章》解釋「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的要文道︰「依梵本說,經頌應言︰無第二、第三。數三乘中,獨覺為第二,聲聞為第三,為引不定,任持所餘故,方便言︰無第二第三,非真破也。」

《法華玄贊》卷四所釋,大致亦與此意同,該文又說︰「從勝至劣數,佛乘第一,獨覺第二,聲聞第三,無第二獨覺第三聲聞等。」

也許有人認為︰這種會通是牽強附會的,而不足一破,但若參照北本《涅槃經》卷三十四,這種疑心,即可不攻而自破了。玆將該文抄錄如下︰「我於經中,告諸比丘,一乘、一道、一行、一緣(中略)我諸弟子聞是說已,不解我意,唱言︰如來說須陀洹乃至阿羅漢人皆得佛道。」

這不是很明白地指出了一乘方便說嗎﹖至於佛說密意的理由,在《莊嚴經論》卷五,列舉了法同、無我同、解脫同、性別、諸佛得同自意、聲聞得作佛意、變化、究竟等八種,而更進一步地斷定︰「如是處處經中,以此八意,佛說一乘,而亦不無三乘。」《莊嚴經論》的一段明文,《攝論》卷下,更頌為︰「爰引攝一類,及任持所餘,由不定種姓,諸佛說一乘,法無我解脫,等故性不同,得二意樂化,究竟說一乘。」

世親和無性的釋論亦有此意,他們即把它開為十因加以解釋,但《顯揚論》卷二十,則歸納為六因。此外,說明此義的經文,多得不勝枚舉。

《法華經》〈藥草喻品〉(卷三)所謂三草二木一地喻,若依《法華玄贊》卷七的解釋,實亦是一種「種姓差別」的說明。對此,《玄贊》引了世親的《法華論》卷下說︰「大乘一向決定增上慢心,起如是意,無別聲聞、辟支佛乘。如是倒取,對治此故,為說雲雨譬喻,應知。」可見一乘方便說,並非慈恩一家的看法了。

這裏有一問題,就是《涅槃經》(〈師子吼品〉卷二十七)中,一切皆成的明文。即︰「師子吼者,名決定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這段經文,一見好像與種姓差別說有不相容之勢,其實不然,這另有二種深意。《佛地經論》卷二通釋為︰「雖餘經中,宣說一切有情之類,皆有佛性,皆當作佛,然就真如法身佛性,或就少分一切有情方便而說,為令不定種姓有情,決定速趣無上正等菩提果故。」

可見其二義即是指︰(一)所謂真如法身,不過是由「理佛性」而說;(二) 少分的一切有情,不過是就「行佛性」而說的了。「理佛性」雖為全分的一切,但,真如是凝然的,雖有其性,亦同無性之不成佛了。又「行佛性」,雖然終得成佛,但其所謂一切,不過是指少分之一罷了。會通這段經文的復有慧沼的《能顯中邊慧日論》(卷一),這是值得研讀的名文。

在《瑜伽》卷五十二中,有一段文,說明了有情的一切,無不以真如為種子,故根本沒有成與不成的差別相。這段經文,當然是一性皆成說的有力典據,而為五姓各別說的反調。不過,唯識宗徒卻喜歡引用它,並且加以巧妙的會通。《瑜伽》的經文就是︰
「問︰若此習氣,攝一切種子,復名遍行粗重者,諸出世法從何種子生。若言粗重自性種子為種子生,不應道理。答︰諸出世間法,從真如所緣緣種子生,非彼習氣積集種子所生。問︰若非習氣積集種子所生者,何因緣故,建立三種般涅槃法種姓差別補特伽羅,及建立不般涅槃法種姓補特伽羅。所以者何﹖一切皆有真如所緣緣故。答︰由有障、無障差別故,若於通達真如所緣緣中,有畢竟障種子者,建立為不般涅槃法種姓補特伽羅。」

這種論調,一似《俱舍論寶疏》卷一、《三論大義鈔》卷四、《守護國界章》卷下等之論法。對此,護法曾舉有二義加以說明︰第一、所緣緣「假名種子」,蓋真如並非生滅法故,原非種子。只因入見道位的聖智現前時,得以真如為所緣緣而生故,假名為種子。第二、所謂種子,就是親因緣的意思。在見道位,以真如為所緣緣的無漏種子,得生出無漏的諸法故,對其智種,乃立真如所緣緣的名字。其實真如所緣緣為種子,並非真如本身就是親因緣之謂。畢竟障為不般涅槃法的意思就是︰指有性人雖得斷障,但無性人到底是無法斷障的,因此才說畢竟障。其所以如此,實是缺少無漏種子的緣故。這就是所謂「無性之無性」。

主張五姓各別說最顯著的經文,雖為《楞伽經》,但其所明的無性,祇有斷善與大悲二闡提,未示有實之無性闡提。《樞要》卷上解疑說︰「楞伽所說二種闡提,初是斷善根具邪見者,後是菩薩大悲者。初者,有入涅槃之時,後必不爾,以眾生界無盡時故,無性有情不成佛故,大悲菩薩無成佛期。」「教所被機時眾別故,楞伽為顯大悲菩薩是第五性,五種種姓皆談有故,遂隱五中無性(畢竟)不論。」

(四)兩說之論諍

如上所述,種姓義和一性說,各有其依據,而劃了一條鴻溝,因此,也各就各的立場展開論戰了。

慈恩首先舉示種姓文,建立了二種量。即︰

(1)二乘之果,應有定姓,乘所被故,如大乘者。

(2)所說無性決定應有,有無二性隨一攝故,如有性者。

所說無姓決定應有,聖所說故,如說有性。

之後,他更依此立量,主張種姓的差別。《樞要》說︰
「若爾者,有無二姓,俱聖所說,更有何故,乍許有姓,不許無姓﹖三乘眾生,皆乘所被,更有何由,乍許大乘定姓,不許二乘定姓﹖此等教理,皆如磐石,誰人得動,若以法華等皆成說,為其證者,我以深密等五姓說,為其誠證。若以法華開三顯一,為其由者,我以深密,會一立五,為其所由。若以法華說相嚴重,為超過餘教之德者,深密華藏世界所說,教主即是盧舍那佛。正機即是觀音、彌勒等,諸八地以上大士,一部五卷正宗七品,文文悉盡性相奧府,品品自稱究竟了義,在於十八圓滿報土,說不了教。是何耶﹖對於至極深位大士,演淺近門,亦何用耶﹖何況法華雖會三乘,未會五姓,深密分明和會一乘。法華未說大乘性相,深密說迴向菩薩、聲聞成佛。兩教隱顯,思可知之。」

慈恩的這種論調,雖然似帶有感情用事之嫌,但由此,已知五姓家的苦心矣!

一乘家對此,究竟採取何種態度呢﹖我人舉出《守護國界章》文,即可窺見其一斑。在該書的開頭,最澄即列舉了︰「謗法者為體也︰偏執為基,隍為心也,非他為務,乃有粗食者,立七教而亂文,開二理而破義,更構四教永斷佛種。復推兩理,深謗法華,為遮如是等邪執,造斯指南無謬詞……。」

在上文,我人已列舉了不少正反二派的典據,但這些聖教量,翻來覆去,亦不過是一種戲論而已,絕無法解決真正的問題。這怎麼講呢﹖因為他們的依據,都為佛陀金口的說法,絕無法輕視何者。所以二者間的疑難,似有直接從其立足點著眼,加以檢討的必要。

此二者,相宗立於「性用別論」,性宗立於「攝用歸體」。換一句話說︰一派是以抉擇性相為重心,一派則以詮顯實相為本義,這就是兩者的不同處。我人必先明乎此,始能會通他們的論諍。

◎附二︰〈五種姓〉(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五種性謂一切有情之種性有五種,即聲聞乘定性、獨覺乘定性、如來乘定性、不定種性及無性。又作五種乘性、五乘種性;略稱五性。《入楞伽經》卷二云(大正16‧526c)︰「我說五種乘性證法。何等為五﹖一者聲聞乘性證法、二者辟支佛乘性證法、三者如來乘性證法、四者不定乘性證法、五者無性證法。」又《佛地經論》卷二云(大正26‧298a)︰「由法爾故,無始時來一切有情有五種性︰(一)聲聞種性、(二)獨覺種性、(三)如來種性、(四)不定種性、(五)無有出世功德種性。」

(1)聲聞乘定性︰又名聲聞乘性、聲聞定性、聲聞種性,或定性聲聞、決定聲聞。

(2)獨覺乘定性︰又名辟支佛乘性、獨覺種性、獨覺定性、緣覺種性、緣覺定性或定性緣覺。

此二種性唯有生空無漏之種故,深厭生死而專修自利樂寂之法,但斷煩惱障而證生空之理,定隨自乘之果並入無餘涅槃。因不具佛種故不能成佛,即二乘所被之機。又合稱二乘定性。《解深密經》卷二〈無自相性品〉云(大正16‧695a)︰
「若一向趣寂聲聞種性補特伽羅,雖蒙諸佛施設種種勇猛加行方便化導,終不能令當坐道場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由彼本來唯有下劣種性故,一向慈悲薄弱故,一向怖畏眾苦故。(中略)是故說彼名為一向趣寂聲聞。」

(3)如來乘定性︰又名如來乘性、如來種性、佛種性、菩薩乘性、菩薩種性、菩薩定性或定性菩薩。以有生法二空之無漏種子故修二利之行,斷煩惱所知二障,證二空真如,可得菩提涅槃二轉妙果。所謂由大智不住生死,由大悲不住涅槃。即入無住處涅槃而成大覺圓滿之極果。乃大乘所被之機是也。

(4)不定種性︰又名不定性,或三乘不定性。由本有無漏種子之差別,於前三乘種性稱性未決定機類。其中有四類︰{1}菩薩聲聞二性不定,{2}菩薩獨覺二性不定,{3}聲聞獨覺二性不定,{4}聲聞獨覺菩薩三性不定。《解深密經》卷二〈無自相性品〉云(大正16‧695b)︰
「若迴向菩提聲聞種性補特伽羅,我亦異門說為菩薩,何以故﹖彼既解脫煩惱障已,若蒙諸佛等覺悟時,於所知障其心亦可當得解脫。由彼最初為自利益,修行加行脫煩惱障。是故如來施設彼為聲聞種性。」

(5)無性︰又名無種性、無性有情、無有出世功德種性或人天乘性。又相對於前四種性總稱有般涅槃法,名為無般涅槃法。以無無漏種子、唯有有漏種子故,不能起出世無漏之智而解脫生死。但修世間善業而得人天之果。即所謂無性闡提。然而一闡提又有多類。《入楞伽經》卷二提出斷善闡提與大悲闡提二種。斷善闡提,是指毀謗菩薩藏而焚燒一切善根者;大悲闡提,是指起大悲心,憐愍一切眾生而誓願度盡眾生界的菩薩。此二即所謂有性闡提。其中,斷善闡提久久當得成佛,而大悲闡提因眾生界無盡故不能成佛。

又《大乘莊嚴經論》卷一認為一闡提有時邊與畢竟兩種。時邊是所謂暫時無性,亦久久成佛,即斷善闡提。畢竟是畢竟無般涅槃法,必不成佛,乃無性闡提。《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七等則僅舉無種性補特伽羅一種,名為畢竟無般涅槃法。《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上(本)綜合諸說,認為總共有三種闡提,其文云(大正43‧611a)︰
「合經及論闡提有三︰(一)斷善根、(二)大悲、(三)無性。起現行性有因有果,由此三人及前四性四句分別,(一)因成果不成,謂大悲闡提;(二)果成因不成,謂有性斷善闡提;(三)因果俱不成,謂無性闡提、二乘定性;(四)因果俱成,謂大智增上,不斷善根而成佛者。」

蓋五性各別之說,雖為《楞伽》、《深密》、《瑜伽》等所盛談,然其思想似早已存在。如《大般若經》卷五九三云(大正7‧1066a)︰
「若有情類於聲聞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能證得自無漏地。若有情類於獨覺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依自乘而得出離。若有情類於無上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證無上正等菩提。若有情類雖未已入正性離生而於三乘性不定者,聞此法已皆發無上正等覺心。」

又,《大毗婆沙論》卷一四四云(大正27‧738c)︰「佛乘性學成就佛乘性學諸根,乃至聲聞乘性學成就聲聞乘性學諸根。」又云(大正27‧739a)︰「佛不成就獨覺聲聞諸根,獨覺不成就佛聲聞諸根,聲聞不成就佛獨覺諸根。」即謂三乘皆各別成就各自的信等無漏五根,而不成就其它諸根。此為三乘種性各別說。

另外,《大毗婆沙論》卷六十八云(大正27‧352a)︰「轉聲聞煖種性根,起獨覺煖種性根,轉聲聞獨覺煖種性根,起佛煖種性根。如說煖位、頂位亦爾。忍位有異。」即謂三乘之轉根,相當於前面所說的不定種性。又,《佛性論》卷一云(大正31‧787c)︰
「若依毗曇薩婆多等諸部說者,則一切眾生無有性得佛性,但有修得佛性。分別眾生,凡有三種︰(一)定無佛性,永不得涅槃。是一闡提犯重禁者。(二)不定有無,若修時即得,不修不得。是賢善共位以上人故。(三)定有佛性,即三乘人。一聲聞從苦忍以上即得佛性,二獨覺從世法以上即得佛性,三者菩薩十迴向以上是不退位時得於佛性。」

由此可見五性各別說,乃源於說一切有部等之教義。如是,唯識大乘以一切有情界法爾有五種性之別,認為佛依之為聲聞及獨覺種性說二乘之法,為菩薩種性說大乘之法,又為方便誘引一類不定種性而說唯有一乘法;而雖說一乘,實有二三之別,乃以五性各別為前提主張三乘真實一乘方便說。

〔參考資料〕 《大乘入楞伽經》卷二;《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大乘莊嚴經論》卷五;《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一、卷五十二;《顯揚聖教論》卷二十;唐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俱舍論》卷二十三;《成唯識論》卷二;《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卷二(末);《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末)。


內供奉

古代皇宮大內之僧職。又稱內供、供奉。即宮中舉行齋會等法會之時,在內道場擔任讀師等職者。我國在唐代即設有此職。依《大宋僧史略》卷下所載,唐肅宗至德元年(756),下詔於鳳翔開元寺置藥師道場,並選元皎(不空之法孫)等二十一位僧侶,六時行道念持。法會期間,道場中忽生一叢李樹,元皎謂李樹繁滋,興國之兆,帝感此祥瑞,敕元皎為內供奉。乾元二年(759),又以子麟為供奉僧,並任圓照為「臨壇兩街十望大德內供奉撿校鴻臚少卿」。至憲宗之世,端甫、皓月、栖白等相繼擔任內供奉職。後梁以後,此職斷絕。

日本宮中也有此職,《元亨釋書》卷二十三云︰「三年(寶龜)春正月戊寅立皇太子。三月置內供奉。夏、秋、冬十有一月納田於行基菩薩故院。僧正良辨寂,僧階配官位。」寶龜三年即西元772年,《塵添壒囊鈔》卷十五所載者同此。其後,相次補此職者,有最澄、空海、真濟、圓仁、圓珍、春耀、安圓、安慧、常濟、真延、源仁、良源、淳祐等人。此外,如桓算、寬印、千觀等人,亦以任內供奉職而聞名。

◎附︰《大宋僧史略》卷下〈內供奉并引駕〉

內供奉授僧者,自唐肅宗聚兵靈武。至德元年,迴趨扶風,僧元皎受口敕,置藥師道場,令隨駕仗內赴,請公驗,往鳳翔府開元寺,御藥師道場,三七人六時行道。時道場內忽生一叢李樹,奉敕使驗實,李樹四十九莖,元皎表賀批答︰瑞李繁滋,國興之兆;生伽藍之內,知佛日再興。感此殊祥,與師同慶。又李讓國宣敕云︰敕內供奉僧元皎。置此官者,元皎始也。

次有子麟者,泉州人也,繼受斯職。憲宗朝,端甫、皓月、栖白相次應命。朱梁、後唐、晉、漢、周、我大宋,無聞此職。為引駕大德者,唯端甫稱之。此必敕補,儻自號私署,安可稱之。此命近亦不聞矣。

然則車駕巡幸還京,僧道必具旛幢螺鈸遠迎,僧錄道錄騎馬引駕,而無敢自稱引駕者。太祖英武聖文神德皇帝敕兩街僧道,各備威儀迎駕,今以為常式矣。

〔參考資料〕 《續日本紀》卷十、卷三十二;《續日本後記》卷十七;《文德實錄》卷二;《三代實錄》卷一、卷十;《類聚三代格》卷三。


六祖壇經

唐‧慧能說,法海集記。又稱《六祖大師法寶壇經》、《壇經》。現行本有四種︰

(1)敦煌本︰不分卷。原本是晚近在敦煌石室所發見的寫本(現藏英國倫敦博物館),大概是五代時所寫,題作《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六祖惠能大師于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一卷,兼受無相戒弘法弟子法海集記。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八冊。

(2)惠昕本︰二卷。原本是晚近在日本京都堀川興聖寺發現的覆刻宋本,題作《六祖壇經》。此本原為宋邕州羅秀山惠進禪院沙門惠昕以古本文繁,於乾德五年(967)所改訂,分二卷,十一門(宋‧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卷十六、元‧馬端臨《文獻通考經籍考》卷五十四都著錄此本,時已改作三卷十六門)。紹興二十三年(1153)晁子健於蘄州刊行,後流傳日本,經興聖寺翻刻(同出於這一本系統的,還有金‧泰和七年,即1207年的高麗刻本)。

(3)德異本︰即曹溪原本,不分卷,但開為十門,題作《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此本是元‧德異所刻古本(至元二十七年,即1290年刻於吳中休休禪庵,高麗有大德四年即1300年萬恒翻刻本)。明‧成化七年(1471)此本又於曹溪重刻,萬曆元年(1573)李材(見羅)再刻,萬曆四十四年(1616)德清於廬山法雲寺覆刻,清‧順治九年(1652)秀水王起隆等又據李材本校刻。

(4)宗寶本︰不分卷,亦開為十門,是元‧風幡報恩扔禪寺住持宗寶於至元二十八年(1291)所改編,題作《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此本以徑山方冊本為主,其明北藏本、清藏本均有增減)。宗寶自己有跋語說︰「見三本不同,互有得失,其板亦已漫滅,因取其本校讎,訛者正之,略者詳之,復增入弟子請益機緣,庶幾學者得盡曹溪之旨。」其所增機緣,與曹溪原本文同,或即出於彼本。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八冊。

上述《壇經》四本中,敦煌本卷末有記,乃是慧能門下法海的再傳弟子悟真所傳,而直接出自慧能門下的南陽慧忠(﹖~775),就已經有南方宗徒「把他壇經改換,添糅鄙譚,削除聖意」之說,所以在此本中,也不免有後人增益的部分。特別如針對神秀一系後來構成的「凝心入定」、「住心看淨」等說法,那樣嚴厲的指責以為大錯,以為障道因緣,這似乎在慧能當時還不可能。因此,《壇經》中這類文字,顯係後加,而應該加以鑒別。此外,如各代付法頌二十八祖說等亦係後加,可不待言。

惠昕本據卷末所記,是悟真(此本以悟真為法海的三傳)的弟子圓會所傳,而經過惠昕自己的加工,所以此本與敦煌本對校,有詳略。文質的不同,特別如關於弘忍傳法的一段記載,遠較敦煌本為踵事增華,此外禪家盛傳的故實及語句,如「輪刀上陣亦得見性」、「迷時師度悟了自度」、「非幡動風動人心自動」等,也都始見於此本而為敦煌本所無。

曹溪本卷末無關於師資授受的記載,不悉為何人所傳,但從其內容看,似乎也是拿一種古本(或即惠昕本的原本未經刪節的)做藍本,或增或減並加以改編的。其中最突出的地方,即是後世公認為慧能直系的青原行思、南嶽懷讓等,原來見於敦煌惠昕兩本的,此本卻有他們的機緣,由此推測,此本當與行思、懷讓兩系傳本有關。此外禪家盛傳的故實及語句,如「米熟欠篩」、「衣止勿傳」、「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但吃肉邊菜」、「諸佛妙理非關文字」乃至「葉落歸根」、「來時無口」等,也大都出於此本而為敦煌、惠昕兩本所無。

宗寶本以竄易、顛倒、增減、刪改為世詬病。首先作這樣批判的,是校刻曹溪原本的王起隆,他說︰「宗寶之於壇經,(中略)更竄標目,割裂文義,顛倒段落,刪改字句。」並且舉了許多的實例,肆意詆訶。但將此本與曹溪本對校,除標題的文字有出入並有四字、二字的不同之外,其段落移動、字句增刪只占全書的小部分,而從全文的義理上看,大體是和曹溪本相符的。

除上述四本外,據舊傳有關《壇經》的文獻,還有一些異本,如宋‧契嵩(1007~1072)自稱得到曹溪古本據以校刻的三卷本(已佚),即其一種。總之,《壇經》是屢經增減竄改的,原來如何,已難推想。不過後世南宗禪徒公認本書的價值,南宗各家的思想也確實和它脈絡貫通。所以依敦煌本和餘本共同的部分來略說其內容,還是需要的。

《壇經》的主要部分,在說摩訶般若法。禪宗的禪,特別是道信以來的東山法門即是以般若為其旨歸。到了慧能,更把這種思想發展成一種「一超直入」的頓教。他揭出「直指人心,見性成佛」的途徑,即是修「般若行」。他說︰「菩提、般若之知,世人本自有之,即緣心迷,不能自悟,須求大善知識示道見性。」「愚人智人佛性本亦無差別,只緣迷悟,迷即為愚,悟即成智。」又說︰「汝若不得自悟,當起般若觀照,剎那間妄念俱滅,即是自真正善知識,一悟即至佛地。自性心地,以智慧觀照,內外照徹,識自本心。若識本心,即是解脫。既得解脫,即是般若三昧。」但《壇經》所說般若的涵義,和一般教家略有不同,如《經》說︰「摩訶者是大,心量廣大,猶如虛空。(中略)虛空能含日月星辰、大地山河。一切草木、惡人善人、惡法善法、天堂地獄,盡在空中。世人性空,亦復如是。」「般若是智慧,一切時中,念念不愚,常行智慧,即名般若行。」這是說眾生當前心性,即是般若真空,一念愚而著境即於一切法有取有捨,般若即絕。一念智而離境即於一切法不取不捨,般若即生。這可說是傳統的般若教理的一種發展。

又,《壇經》宗旨在令學徒從自心中頓見本性,從此以後,於境無染,自在解脫,雖仍不廢修行,但既已悟到自性具足萬德,無欠無餘,所以再有修習,也於體上增不得一分,只是隨事體驗充實德用而已。因此《壇經》所舉示的修行法門,以無念為宗、無相為體、無住為本。無念是於念而不念,無相是於相而離相,無住是於一切之上念念不住。此中,《壇經》特別著重無念,以為無念即般若三昧。故說︰「無念法者︰見一切法,不著一切法;遍一切處,不著一切處;常淨自性,使六賊從六門走出,於六塵中不離不染來去自由;即是般若三昧,自在解脫,各無念行。(中略)悟無念法者,萬法盡通;悟無念法者,見諸佛境界;悟無念頓法者,至佛位地。」這即是般若行的確當解釋,也就是後世南宗修行的軌範。

《壇經》由此對於修行禪定,另有其解釋。故說︰「外於一切境界上念不起為坐,見本性不亂為禪。」又「外離相曰禪,內不亂曰定。」更綜合說︰「本性自淨自定,只緣境觸觸即亂,離相不亂即定,外離相即禪,內不亂即定,外禪內定故名禪定。」從而《壇經》的具體修行,只是修習「一行三昧」(一類行相的三昧),在一切時中,不論行住坐臥,但行一直心,於一切法無有執著,即於所有相中不生憎愛心不起取捨心,又不念利益成壞著事。心不住法,道即通流,即慧之時定在慧,即定之時慧在定,念念般若觀照,妄念俱滅,自然契自本心而發生智慧。以後南宗一系所倡導的禪法,都不出這根本精神。

其次,《壇經》雖說「須求大善知識示道見性」,但仍側重於「自性自度」,所謂「見自性自淨,自修自作自性法身,自行佛行,自作自成佛道。」從而對於當時側重他力的淨土法門,說「西方去此不遠」,「只為下根說遠說近」,迷人念佛生彼,悟者自淨其心,所以佛言︰「隨其心淨則佛土淨。」又說︰「若悟無生頓法,見西方只在剎那。」這便是後來「唯心淨土,自性彌陀」說的根源。

其次,《壇經》悟他的法要,仍不離乎經量,所以文中歷引《維摩》、《菩薩戒》、《金剛般若》、《法華》、《涅槃》等經,以證成所說。但以《金剛般若》發揮無相、無住的意義最透徹,並特別宗崇,故說但持此經一卷,「即得見性入般若三昧」。

又《壇經》本於《智論》所說︰「世間法不異出世間,出世間法不異世間,世間法即是出世間,出世間法即是世間」的思想而說「法元在世間,於世出世間,勿離世間上,外求出世間」(此依敦煌本,餘本此文改作「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覓菩提,恰如求兔角」)。從而說「若欲修行,在家亦得」,可認為後世倡導在家禪的嚆矢。

至於禪宗中南北頓漸等問題,《壇經》有一段說︰「法即一宗,人有南北,因此便立南北。」這是說南北純就教法流行的區域區別;又說︰「法即一種,見有遲疾,見遲即漸,見疾即頓。」這是說漸頓純就見道的過程區別,並沒有像後世南宗學徒那樣軒輊南北,抑揚漸頓。

最後,從《壇經》開始的敘述看,它原來即以為「與學道者承此宗旨遞相傳授,有所依約以為稟承」之用。其後神會門徒改動傳本,故意抑揚,以為傳承之間仍有優劣不同,未免失卻原意。但現存各本還不能確定那一本是神會系所改,只可看作是後來流行的一種綜合本而已。(黃懺華)

◎附一︰楊曾文〈禪宗文獻研究在日本〉

《壇經》諸本的研究和校訂
現在日本除有中國明代以後流行的元代宗寶本《六祖壇經》以外,還有近六十年來陸續發現的敦煌本《壇經》以及源於宋本的興聖寺本、大乘寺本、真福寺《壇經》、從朝鮮發現的元代的德異本《壇經》等。日本學者對這些不同版本的《壇經》,作了不同程度的研究。

(一)敦煌本《壇經》一卷︰(寫本︰S-5475)原題「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六祖慧能大師於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一卷,兼受無相戒弘法弟子法海集記」。1926年矢吹慶輝最早從倫敦大英博物館所藏敦煌遺書中發現,1928年在《大正藏》卷四十八中編入了此書的校印本,此後矢吹又把他的影印本收入《鳴沙餘韻》。鈴木大拙對此進行研究,1934年刊行了由他校訂的《敦煌出土六祖壇經》(森江書店版),全書分為五十七節,皆加標題,並撰文解說。宇井伯壽在1942年出版的《第二禪宗史研究》中發表了《壇經考》,後面附有他校訂的敦煌本《壇經》。他將全文分為三十七段,凡認為是偽造的部分,一律加上括弧用小字印出,把其餘部分皆譯為日文。這樣他實際砍掉敦煌本《壇經》五分之二。敦煌本《壇經》的日譯本有︰柳田聖山《六祖壇經》(《世界的名著》續三,1974年中央公論社);中川孝《六祖壇經》(《禪的語錄》,1976年筑摩書房)。

敦煌本《壇經》是現存最古的《壇經》本子。日本‧圓仁在西元84 7年的《入唐新求聖教目錄》中錄有與敦煌本《壇經》題目大致相同的《壇經》︰江戶時代無著道忠所著《六祖法寶壇經生苕帚》中提到朝鮮古刊本《壇經》,也是這個標題,並說︰「法海集,卷末云大師俗姓盧,先天二年(713)壬子歲滅度,至寶曆二年〔丙〕午歲(826)得一百二十七年矣。」寶曆二年是圓珍入唐前十三年。敦煌本《壇經》說此書是法海──道漈──悟真三代相承,時間當為九世紀中葉以前。這三個本子的《壇經》,很可能大體相同。

(二)興聖寺本《壇經》(惠昕本)二卷︰在京都興聖寺發現,內分十二門,版心有《千字文》中的「軍」字,是翻刻宋版《大藏經》的本子,繼敦煌本之後,內載此書傳承世系是法海、志道、彼岸、悟真、圓會五代。卷首有江戶時期興聖寺僧了然,從別本抄來的唐宋之際惠昕的序和宋‧晁子健的後記。據此,惠昕於太歲丁卯(胡適考證為宋太祖乾德五年,西元967)將一部「文繁」的《壇經》,改成兩卷十一門。此本是晁子健在紹興二十三年(1153)所刻,原是他的七世祖文元公(晁迥)所讀的《壇經》。鈴木大拙在1934年將此本校訂刊印(森江書店),並著文介紹。

(三)大乘寺《壇經》︰是日本加賀大乘寺所傳本,題為《韶州曹溪六祖師壇經》,後題「道元書」。前面有宋‧政和六年(1116)福唐將軍山的隆慶庵比丘存中寫的序,正文與興聖寺本一樣,也分上下兩卷十一門。上卷結尾部有「寧」字,也當是宋版《大藏經》的字號。鈴木大拙在1942年出版了此書的核訂本,並附錄兩篇研究論文以及索引。

(四)真福寺《壇經》︰此為惠昕本《壇經》的早期刊本,原本為鎌倉末期到南北朝時期的寫本,也是承宋版而來。原本末尾有後敘︰「大中祥符五年歲次壬子(按1012年)十月八日,傳教弟子宣德郎守尚書屯田員外郎騎都尉賜緋魚袋周希古敘,都勸緣廣教院主僧保昌,金花山人嚴方外書,瀧西卓海刊。」是折子本,與宋初版一樣。石井修道《伊藤隆壽氏所發現的真福寺文庫所藏《六祖壇經》介紹──與惠昕本《六祖壇經》祖本的關係》(《駒澤大學佛教學部論集》第十號、1979),對此本作了介紹,文後附有此本的校訂本。

此外,屬於惠昕本系統的還有京都天寧寺本、金澤文庫本(斷片)。

(五)高麗本《六祖大師法寶壇經》(德異本)一卷︰此為元代古筠比丘德異於至元二十七年(1290)校訂的《壇經》,延祐三年(1316)在高麗出版者。卷首有德異的序,標題下有「門人法海集」一行,有略序,正文從〈悟法傳衣第一〉至〈付囑流通〉分為十章,尾題之後有「師入塔後至開元十年……守塔沙門令韜錄」的一段,和「宋太祖開國之初……至至元二十七年庚寅得五百七十八年矣」的後記。黑田亮《朝鮮舊書考》對此本有介紹,並說朝鮮流通本皆屬此系統。

(六)明藏本《六祖壇經》一卷︰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 )南海風幡光孝寺宗寶的改編本。〈行由〉以下分十章,附〈緣起東紀)、〈歷朝崇奉事迹〉、〈賜諡大鑒禪師碑〉(柳宗元、劉禹錫)、(佛衣銘〉,後有編者跋。《大正藏》卷四十八、《縮刷藏經》騰四收有此本。

關於《六祖壇經》的研究方面,除上面順便提到的外,這裡再作些介紹。松本文三郎(1869~1944)是最早從事《壇經》研究的學者之一,他的《金剛經和六祖壇經的研究》(1913年,貝葉書院)認為《金剛經》對初期禪宗和《壇經》的形成,有直接的影響。他利用《壇經》的各種序、跋和宗密的著作,以及《全唐文》等有關資料,對慧能傳記和說法集原型進行考察,探究哪些是流行本所增加的部分。在發現敦煌本《壇經》以後,1932年他寫了《六祖壇經的書志學研究》的論文(後收入1944年《佛教史雜考》)對明本、敦煌本、興聖寺本《壇經》進行對比研究,認為敦煌本是唐末《壇經》,但不是最早的《壇經》,也不是善本,興聖寺本在此本基礎上有修正,為現存一切本的基礎。宇井伯壽《壇經考》(《第二禪宗史研究》)對十幾種本的《壇經》進行考證,認為敦煌本雖不是最早本,但是現存本中最古的,是各本《壇經》的基礎。在現存《壇經》中有︰{1}敦煌本、{2}惠昕本、{3}德異本和宗寶本這三個系統。明‧洪武本(1373)有朗簡的序,契嵩的〈壇經贊〉,但正文與流通本不同,此或為契嵩本的翻刻。大乘寺本與興聖寺本都是惠昕本修編本的異本,德異所尋的古本者,或即指此本。柳田聖山《初期禪宗史書的研究》詳細的考察敦煌本《壇經》的作者、形成等,認為《壇經》是牛頭禪派與神會禪派相互影響的結果,其內容的最古部分,是無相授戒儀與般若三昧、七佛二十八祖等記述。這些原是牛頭禪派之說,編者當為牛頭禪派鶴林玄素(668~752)的門徒法海,而在神會晚年或死後,牛頭禪派遭受到禪宗內部批評之時,法海才被說成是慧能的弟子。此後的《壇經》又增入慧能自傳及十大弟子機緣部分。現本敦煌本《壇經》形成於《曹溪大師別傳》與《寶林傳》之間。柳田在《語錄的歷史》中又明確地講,敦煌本《壇經》最初是師徒間傳授的本子,而到慧能的第三代弟子悟真時重加編撰,在編寫中依據了神會的《壇語》,又吸取了《金剛經》,特別是《梵網經》的思想。中川孝在《六祖壇經》譯註本的《解說》中,同意胡適的見解,認為《壇經》是神會或其弟子所編,並為此進行了論證,主要是引證韋處厚(﹖~828)《興聖寺大義禪師碑銘》所說「洛者曰會……習徒迷真,橘枳變體,竟成《壇經》傳宗」,以及敦煌《壇經》本中有不少地方與神會著作思想及語句一致。

在慧能與《壇經》的研究方面,駒澤大學禪宗史研究會於1978年發表了《慧能研究》一書(大修館書店版),這是他們八年的研究成果。對《曹溪大師傳》及其他各種傳記的十八種資料、《六祖壇經》、《金剛經解義》(傳為慧能解義)進行研究,並用五本校訂和訓註《曹溪大師傳》,對《壇經》作五本對校。此書在研究慧能與《壇經》上,很有參考價值。

◎附二︰楊曾文〈敦煌本壇經的學術價值〉

敦煌縣博物舘所藏載有唐代《六祖壇經》、《南宗定是非論》等禪宗著作的手抄本的重新發現,是佛學界一個值得慶賀的大事,將對今後禪宗文獻和禪宗歷史的研究起促進作用。雖因種種原因一再推遲公開發表,但我仍然相信︰經過努力它一定會與廣大國內外讀者見面的。

這一珍貴的手抄本是1935年由敦煌縣的名士任子宜先生首先發現並收藏的。1943年北京大學歷史學者向達教授(1900~1966)西遊敦煌、訪查古代寫經時,曾在任子宜那裏見過這個抄本。他在此後寫的《西征小記》中說過此事︰
「又梵夾式蝶裝本一冊,凡九十三葉,計收《菩提達磨南宗定是非論》、《南陽和尚頓教解脫禪門直了性壇語》、《南宗頓教最上大乘壇經》,及神秀門人淨覺《注金剛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凡四種。只《定是非論》首缺一葉十二行,餘俱完整。末有「比丘光範跋」云云……
『遺法比丘光範幸於末代偶獲真詮。伏睹經意明明,兼認注文了了。授之滑汭,藏保筐箱,或一披尋,即喜頂荷。旋妄二執,潛曉三空,實眾法之源,乃諸佛之母。無價大寶,今喜遇之;茍自利而不濟他,即滯理而成恡法。今即命工彫印,永冀流通。凡(下缺約一葉)』
光範跋缺一葉,不知僅刻《心經》一種,抑兼指前三者而言。任君所藏,當是五代或宋初傳抄本,每半葉六行,尚是《宋藏》格式也。」(見1950年七月出版《國學季刊》第七卷第一期。此文後收在向達《唐代長安與西域文明》一書中)

任子宜所收藏的這個抄本,長期以來下落不明。近年來才得知,它已被敦煌縣博物舘收藏,文書編號為七十七號。抄本的前後封皮,看來是任子宜加的,用的是1935年(民國二十四年)西北日報。在《南宗定是非論》正文前及《南陽和上頓教解脫禪門直了性壇語》題下右側,都有任子宜寫的發現此抄本的時間、地點。前者是「此經余于民國二十四年四月八日得之于千佛山之上寺。任子宜誌。」後者題為「民國二十四年四月八日獲此經于敦煌千佛山之上寺。任子宜敬誌。」經查證,這就是向達在《西征小記》中所介紹的那個抄本。但向達筆錄有錯誤,把「菩提達摩」寫成「菩提達磨」,把《注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寫成《注金剛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把跋文中的「旋忘二執」寫成「旋妄二執」。此外還遺漏了一種著作,即排在《南陽和上頓教解脫禪門直了性壇語》後面的《南宗定邪正五更轉》和五言詩一首。大概因為它的篇幅太小,被忽略了吧。

向達對跋文中所說光範「命工彫印」,不知僅刻《注心經》,還是兼刻前三者。據我的考察,光範跋文的「經意明明,兼認注文了了……乃諸佛之母」等文句,顯然指的是《注心經》,而不包括前面的《定是非論》等。從抄寫的字體看,《注心經》與跋文的字體與其它抄本也迥然有異。因此,光範「命工彫印」的只是《注般若心經》,而不包括其它抄本。中國在唐末已開始有木版彫印,五代、宋朝已漸普及。光範是首次將《注般若心經》付諸彫印的人。至於他得書的地點,跋文說是「滑汭」,日本‧柳田聖山在《初期禪宗史書的研究》的附錄〈注般若心經〉的注文中認為是「安徽省盧州府的東境」,看來不妥當。「滑汭」中的「汭」字,意為水流的彎曲之處。《尚書》、《禹貢》有「東過洛汭」之句,宋代蔡沈註曰︰「洛汭,洛水交流之內,在今河南府鞏縣之東。」準此,「滑汭」意為滑水的拐彎處。古代滑水經今河南省滑縣北而東,因此,滑邔也許就是在洛陽東北的滑州治所白馬(滑臺,今滑縣東)。到底光範在這裏僅僅得到《注般若心經》,還是同時得到其它抄經,就無從考證了。

《六祖壇經》在抄本中排在《壇語》、《五更轉》之後,是第四篇禪宗文獻。原題是︰「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波若波羅蜜經六祖惠能大師於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一卷,兼受無相戒弘法弟子法海集記」,尾題是︰「南宗頓教最上大乘壇經一卷」。

全書四十二葉(合今八十四頁),首葉的前半載《南宗定邪正五更轉》尾部及五言詩一首,此後接《六祖壇經》題目。半葉(今一頁)六行,每行約二十五字左右,共約一萬二千四百字左右。

敦煌博物舘本《壇經》(下簡稱為《敦博本壇經》)的發現,在學術上有什麼價值呢﹖首先讓我們簡單回顧一下六十年來壇經研究的情況。

近代以後學術界對禪宗基本文獻《六祖壇經》開展深入研究,是從日本學者在敦煌遺書中發現《六祖壇經》開始的。

日本學者矢吹慶輝(1879~1939)在1916年和1923年兩次到英國倫敦大英博物舘,調查本世紀初斯坦因從中國掠那敦煌古文書,從中發現大量久已失傳的佛教典籍。其中他發現並攝影帶回國內的《六祖壇經》、《歷代法寶記》、《楞伽師資記》和《大乘北宗論》、《觀心論》等禪宗文獻,對日本展開早期禪宗史研究起了直接推動的作用。

矢吹慶輝把敦煌本《六祖壇經》(S-5475)照片作了校寫,1928年編入《大正新修大藏經》第四十八冊出版。1930年又把照片收入《鳴沙餘韻》(岩波書店版)發表。他在《鳴沙餘韻解說》(岩波書店,1933年版)對《六祖壇經》介紹說︰
「一0二、一0三,《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六祖惠能大師於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一卷,載《大正藏》四十八冊第337~745頁。斯坦因本(377)、標題次行署集記者之名︰兼受無相戒弘法弟子法海集記。與普通卷子本不一樣,厚紙四十六葉,每葉折中,券本,方冊型式。影印縮微照片約為原本的三分之一大,四十六葉全予收錄。書體當為唐末宋初,正文脫誤,假借頗多。從其內容可認為是現存《壇經》的最古本(中略)。敦煌本不分篇章亦不分卷(中略)。其原本可推定為六祖滅後二十餘年後的某年形成。」

敦煌《六祖壇經》的發表,立即引起日本學術界對《壇經》重新研究的興趣。此前無論在中國還是在日本,社會上最流行的《壇經》是明代《嘉興藏》所刊行的宗寶本,或這個本子的單行本。此本原是來自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僧宗寶據當時流行的三個《壇經》本子的改編本。在此本風行社會以後,其它本子的《壇經》逐漸湮沒無聞。由於敦煌本《壇經》的發現,也啟示人們搜尋舊有的其它《壇經》。此後不久在日本京都的興聖寺發現了北宋初(西元967)由惠昕改編的《六祖壇經》(簡稱惠昕本或興聖寺本),有二卷,內分十一門。接著又在日本石川縣大乘寺發現惠昕本系統的《壇經》(刻印於1116年),簡稱大乘寺本《壇經》。隨著諸本《壇經》的發現,中、日和其他國家的不少學者對《壇經》作了深入的研究,對諸本《壇經》進行了校勘,取得了可觀的成績。概括起來有如下數點︰

(一)對敦煌本《壇經》、惠昕本《壇經》進行了校勘、註釋,從各方面進行研究。鈴木大拙(1870~1966)校勘的敦煌本、惠昕本《壇經》至今仍很流行。近年已有譯為日文、英文的敦煌本《壇經》問世。

(二)通過諸本《壇經》的比較研究,人們普遍認識到《壇經》在歷史上不是一成不變的,它有一個形成演變的過程,是禪宗歷史發展的反映。研究禪宗思想和歷史演變,諸本《壇經》是重要的資料。

(三)在對《壇經》的作者和它的形成問題的研究方面,從胡適(1891~1962)首先論證是神會或其門下編造以來,已出現幾種代表性的看法,但現在似乎以下述看法逐漸被更多的人接受,即︰《壇經》原本為慧能弟子法海集記,後來幾經改編,直到元代宗寶本的出現。從已發現的《壇經》來說,是敦煌本──惠昕本(包括興聖寺本、大乘寺本、真福寺本等)──德異本和宗寶本(二者皆屬契嵩本系統)。

儘管如此,在《壇經》研究方面還有一些仍需繼續解決的問題。我認為主要有︰

(一)敦煌本因錯漏字太多,現通行的校本雖據惠昕本等作了大量修補校勘的工作,但還不完善,仍有許多讀不通的地方。

(二)對《壇經》的形成和諸本的演變,還應深入探討。對其中涉及的人物、歷史事件、禪法思想等,還有許多不清楚的地方。今後應結合已有的資料,並應探尋新資料來加以研究。

新發現的敦博本《壇經》,為今後的《壇經》和禪宗研究提供新的珍貴的資料。

經對比研究,此敦博本與早發現的敦煌本《壇經》的題目,編排形式以至字句內容,幾乎完全相同,甚至某些明顯錯誤的字句也一樣,說明二者是抄自同本《壇經》。

敦博本題目中的《波若波羅蜜經》,在敦煌本中是《般若波羅蜜經》。實則「波若」與「般若」相同,皆為智慧的意思。二者葉數相近︰一為四十二葉,一為四十葉,皆半葉六行,行二十字至二十五字左右。裝璜形式︰一為蝴蝶裝冊子本,一為折本方冊型式。從字數看,敦博本為一萬二千四百字左右,敦煌本原應相同,但抄寫漏行,字數稍少。二者尾題也相同,都作「《南宗頓教最上大乘壇經》一卷」。使人驚奇的是抄本最後都有這樣一些意義不明的「菩薩法號」,即︰「大乘志三十 大聖志三十 大通志五十 大寶志六十 大法志七十 大德志八十 清之藏志(敦博本原缺『志』字,以下同)四十 清持藏志四十 清寶藏志五十 清蓮藏志六十 清海藏志七十 大法藏志八十 此是菩薩法號」,這可看作是二者抄自同本《壇經》的證據之一。二者編排全同。從慧(原作『惠』)能於大梵寺說法,到說慧能參五祖,得法南歸,說定慧體一,無念無相無住,坐禪,授無相戒和令見自三身佛,四弘誓願,無相懺悔,授無相三歸依戒,說摩訶般若諸法,無相滅罪頌,說西方去此不遠,無相頌,南能北秀與傳法機緣(志誠、法達、智常、神會),三科法門三十六對,《壇經》與傳法,滅度前付囑,動靜偈與六祖頌,二頌,四十代祖師,真佛解脫頌與自性真佛解脫頌,慧能滅度,《壇經》傳承的世系(法海、道際、悟真),所有內容及語句順序,二者皆同。敦博本和敦煌本都不分章節、段落,從開頭一直寫到結尾。但敦博本在不少地方的「六祖」、「大師」等稱呼之前空出一格,這可能是為了表示尊敬。

應當特別介紹的還有一點,即許多十分明顯的筆誤、顛倒字句,二本竟然相同。例如︰

 慧能回答弘忍︰「弟子是嶺南人(中略)唯求作佛法」,二本皆作「佛法作」。

 「五祖忽於一日喚門人盡來,門人集已」,二本皆作「門人集記」。

 「悟此法者,悟般若法(中略)一念修行,自身等佛」,二本「自身」皆作「法身」。

 「我此法門,從一般若生八萬四千智慧」,二本皆無「一般若生」四字。

 「般若之智,亦無大小(中略),聞其頓教,不假外修」,二本「修」皆作「信」。

 「使君禮拜(中略)和尚說法實不思議,弟子今有少疑」,二本「今」皆作「當」。

 「世人盡傳南能北秀」,二本皆作「南宗能比秀」。

 大師對志誠言︰「自性頓修,亦無慚次,所以不立。」敦博本作「立有漸次,所以不立」,敦煌本作「立有漸此,契以不立」。看來前者與所據原本同,後者是抄錯了。

通過以上介紹,可見敦博本與敦煌本是抄自同一種《壇經》本子,從二者一些字句錯誤相同來看,所據原抄本也有錯,因為有相當錯句是顯而易見的筆誤、疏忽,又可證明在二者所據的抄本之前還有更古的《壇經》存在。我們不妨稱此更古的《壇經》為敦煌原本。

既然二本如此相同,那麼敦博本《壇經》還具有什麼特殊的價值呢﹖

(一)敦博本抄漏字句較少。據比較核查,敦煌本抄漏三行六十八字,使得前後文句不連貫,而敦博本有此三行,只要稍作校正,即可連成完句。

這三行是︰

(1)敦煌本︰「上座神秀思惟(中略)若五祖見偈,言此偈語,若訪覓我,我(下缺)宿業障重。」

敦博本︰「若訪覓我,我見和尚,即云是秀作。五祖見偈,〔若〕言不堪,自是我迷,宿業障重。」

(2)敦煌本︰「惠能大師喚言︰善知識,菩提般若之知,世人本自有之,(中略)善知識(下缺)遇悟即成智。」

敦博本︰「世人本自有之,(中略)善知識,愚人智(原作「知」)人,佛性本亦無差別,只緣迷悟;迷即為愚,悟即成智。」

前者不僅缺十八字,而把「愚」寫成「遇」,造成「遇悟即成智」的錯句。

(3)敦煌本︰「有一僧名法達,常誦法華經,(中略)不知正法之處(下缺)經上有疑。」

敦博本︰「不知正法之處,來至漕溪山禮拜,問大師言︰弟子嘗(原作「常」)誦妙法蓮華經七年,心迷不知正法之處,經上有疑。」

原敦煌本《壇經》因為沒有這三行字,前後就讀不通。所漏掉的第一行是講神秀作傳法偈前的複雜心情,想像寫偈之後弘忍將作何種評論。第二行更為重要,認為世人不管是智是愚,所具佛性都是一樣的,重要的是對佛性的認識,「迷即為愚,悟即成智」,而如敦煌本那樣,則不可理解。第三行法達從外地到曹溪向慧能問對《法華經》的疑惑之處,然後成為慧能的弟子,而如敦煌本所寫的那樣,會使人誤解法達曾在慧能門下誦《法華經》七年似的。

(二)敦博本抄寫工整,字體清晰秀麗,而敦煌本抄寫雜亂,錯訛字句很多。如果以敦博本為底本,校之以敦煌本和惠昕本,便可校勘出現存最古本《六祖壇經》的善本。

在矢吹慶輝發現並發表敦煌本《壇經》之後,引起學術界極大興趣。鈴木大拙(貞太郎)用宋初惠昕本《壇經》進行校勘,1934年出版了校訂本《敦煌出土六祖壇經》。這個校本被學術界認為較好,至今仍被使用。1983年中國郭朋所著《壇經校釋》也是用這個校本作底本的。但現在看來,這個校本仍不完善,不僅缺行,而且由於還有錯字,有一些字句仍難讀通,標點斷句也有許多不妥當之處。之所以有這種情況,一個重要原因是敦煌寫本錯別字太多,無怪乎有人稱它既是「孤本」,又是「劣本」。讓我們利用日本學者的研究成果略加說明。

(19)32年松本文三郎(1869~1944)發表的《六祖壇經的書誌學的研究》(日本《禪學研究》第十七號)指出敦煌本《壇經》內的錯別字有如下幾種(括弧內是正字)︰

姓(性)、流(留)、悟(吾)、名(迷)、門(問)、鏡(境)、章(障)、量(慮)、名(明)、西(星)、敬(境)、名(命)、到(倒)、道(導)、遇(愚)、海(悔)、志(至)、議(疑)、締(諦)、德(得)、問(聞)、指(旨)、聞(文)、僧(曾)、聞(問)、敬(啟)、幸(行)、淨(靜)、摩(魔)、花(化)、性(世)、求(救)、保(報)、油(由)、性(聖)、弟(定)、懸(縣)。

此後,宇井伯壽(1882~1953)在《第二禪宗史研究》(1941年岩波書店刊)的〈壇經考〉的一文中指出,敦煌本的錯別字有五類。這裏僅舉少數例子。

(1)偏誤︰修、佛、但,作「ㄔ」偏;提、指、授、擬、拭、打、掬,作「木」偏(中略)

(2)旁誤︰誑,作誰;例,作𬾋;往,作徍。還有誤寫的,如性──情;伐──代、化;林──材;福──祖(中略)

(3)相似之誤︰家──字,宄──究,看──著,元──旡,空──害,庚──庾,之──乏,須──源,順──明,真──直(中略)。

(4)偶然之誤︰惡──西,員──圓,蘄──新,見──來,者──方,處──據,諸──知,是──事,象──蒙,大──本,內──因(中略)

 (5)音同互用︰知──智,名──迷、明,知
──至、之,門──問、聞、文,姓──性、
生、世、聖,吾──伍、俉、五,訟──誦、
頌,鏡──竟、敬、境,定──弟、第(中略
)。


此外還有將「起」作「去」,「置」作「致」,「莫」作「若」,「既」作「記」,「離」作「理」,「立」作「律」的同音或近音互用的情況(參見日本大東出版社刊《敦煌佛典和禪》「1980年」所載柳田聖山〈總說〉)應當指出的是︰其中不少錯別字不是出現一次、而是多次,如性──姓,迷──名、明,依──於,祖──福,悟──吾,坐──座,知──之,自──白,待──持等等,尤其如此。

敦博本雖然也有上面指出的一些錯別字,但數目和出現的次數都少多了。敦博本的錯別字有如下三種情況︰

(1)音同或相近而被誤寫,如︰靜──淨,貫──官,陽──楊,性──姓,又──亦,買──賣,澄──呈,授──受,息──識,悟──吾,絲──玆,智──知,此──自,坐──座,既──記、即,猶──由,憶──億,增──曾,倒──到,至──志,問──聞,達──但,愚──遇,依──幼,指──旨,嘗──常,喻──如,是──事,境──竟,憂──有,繚──遼,頌──誦,摩──磨,報──保,璩──據,知──智,密──蜜,縣──懸。

(2)字形相近而誤寫者,如︰蘄──新,差──著,問──門,直──真,若──莫,自──曰,妒──垢,愚──思,承──水,中──口,悉──迷,令──今,大──六,遠──近,雨──兩,彈──禪,見──現,過──遇,彼──破,元──无,去──法,遞──遍,當──堂,亦──立,疑──癡,被──彼,陰──蔭,含──合,若──合,少──小,定──空,解──能,恩──因,情──性,業──葉,田──因,耶──那,材──林,達──違,遂──道。

(3)其它錯訛者︰慧──事,唱──此,死──無,淨──體,惡──西,前──何,於──提,人──故,故──頓,惡──業,在──造,五──六,是──在,與──已,從──上,葉──達,凡──亂,嗔──順,本──大,心──中,是──身,離──欲,心──身,見──有,作──於,言──云。

敦煌本中多次出現的性──姓,迷──名,明,祖──褐等錯別字,在敦博本中比較少見。

有一些句子在敦煌本中錯別字太多,難以讀通,而在敦博本中沒有錯誤。例如︰


敦煌本︰「法無頓漸,人有利鈍,明即漸勸
,悟人頓修,識白本是見本性」
敦博本︰「法無頓漸,人有利鈍,迷即漸勸
,悟人頓修,識自本心,是見本性」
敦煌本︰「我自法門,從上已來,頓漸皆立
無念無宗,無相無體,無住無為
本。」
敦博本︰「我自法門,從上已來,頓漸皆立
無念為宗,無相為體,無住為本。」
敦煌本︰「菩薩戒云︰本須白姓清淨。」
敦博本︰「菩薩戒云︰本原自姓清淨。」
敦煌本︰「菩薩戒經云︰我本願自性清淨。」
敦博本︰「菩薩戒經云︰我本源自性清淨。」


順便指出︰從敦博本到宗寶本,「我本源自性清淨」一直沿襲未變。實際上其中的「我」是「戒」之誤。此原句出自《梵網經》卷下,原文是︰「我本盧舍那佛心地中,初發心中常所誦一戒,光明寶剛寶戒,是一切佛本源,一切菩薩本源,佛性種子。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一切意識色心,是情是心,皆入佛性戒中。(中略)吾今當為此大眾,重說無盡藏戒品,是一切眾生戒,本源自性清淨。」《梵網經》是中國古代最流行的《菩薩戒經》。《壇經》作者略取其中的「戒,本源自性清淨」。後人訛作「我本源自性清淨」。戒的本源即為佛性,為一切佛菩薩本源。《壇經》中講的授無相戒,其實就是《梵網經》中講的「佛性戒」。要眾生悟見,皈依自身佛性和「自三身佛」,但不講授菩薩戒的十重、四十八輕的戒相。故稱之為「無相戒」。

敦煌本︰「志誠曰︰未說時即是,說乃了即是。」

敦博本︰「未說時即是,說了即不是。」

以上所引敦煌本的那類文句,與惠昕本等《壇經》校對,皆可讀通,但仍有一些文句雖經校對仍難讀通,而在敦博本卻很清楚。例如︰

(1)敦煌本︰「五祖曰︰吾向與說,世人生死事大,(中略)各作一偈呈吾。吾看汝偈,若吾大意者,付汝衣法,稟為六伐。火急急。」

鈴木校本︰「五祖曰︰吾向汝說,世人生死事大,(中略)各作一偈呈吾。吾看汝偈,若悟大意者,付汝衣法,稟為六代。火急急。」

但「火急急」是什麼意思呢﹖從上文來推斷,是催促弟子快寫偈的意思。敦博本中這句話沒有錯字,「火急急」作「火急作」,含意清楚。

(2)敦煌本︰「五祖曰︰汝作此偈,見即來到,只到門前,尚未得入。」

鈴木校本︰「五祖曰︰汝作此偈,見即未到,只到門前,尚未得入。」

何謂「見即未到」﹖仍不清楚。

敦博本︰「五祖曰︰汝作此偈,見解只到門前。」

(3)敦煌本︰「便傳頓法及衣,汝為六伐祖。」

鈴木校本︰「便傳頓法及衣,汝為六代祖。」

敦博本︰「便傳頓教及衣,以為六代祖。」

(4)敦煌本︰「五祖自送能於九江驛,登時便悟祖處分,汝去努力。」

鈴木校本同。

敦博本︰「五祖自送能至(原作「生」)九江驛,登時便別。五祖處分︰汝去努力。」

(5)敦煌本︰「至大庾嶺,不知向後有數百人來,欲擬頭惠能奪於法,(中略)唯有一僧,姓陳名惠順,(中略)直至嶺上,來趁犯著。」

鈴木校本同,但註︰「頭字可疑,恐誤。」敦博本消除了此誤,此句作︰「至大庾嶺,不知向後有數百人來,欲擬捉惠能,奪衣法(中略)唯有一僧,姓陳名惠順,(中略)直至嶺上,來趁把著。」

(6)敦煌本︰「願和尚慈悲,為現西方,大善。大師言︰唐見西方無疑,即散。」

鈴木校本同。但何為「唐見西方」呢﹖

敦博本︰「願和尚慈悲,為現西方,大善。大師言︰一時見西方,無疑即散。」原來「唐」乃「一時」之誤。

(7)敦煌本︰惠能回答智常問「最上乘」,「人心不量四等,法有四乘。」

鈴木校本︰「人心不唯四等,法有四乘。」是謂人心不只是有四等,這與下面講的有小乘、中乘、大乘、最上乘的四乘不相應。

敦博本︰「人心量四等,法有四乘。」

(8)敦煌本︰惠能在誦〈見真佛解脫頌〉之前,說︰「若欲覓佛,但識佛心眾生,即能識佛。」

鈴木校本同。但何為「佛心眾生」呢﹖此絕非《華嚴經》上的「佛、心、眾生,三無差別」中的「佛心眾生」。因為這樣與下文之意不合。

敦博本︰「若欲覓佛,但識眾生,即能識佛。」

可見,「佛心」乃是誤加。這與偈意一致。偈謂︰「迷即佛眾生,悟即眾生佛。」佛與眾生本無差別,若迷,佛即眾生;若悟,眾生即佛。因此,「若欲覓佛,但識眾生,即能識佛。」

既然如此,敦煌本是否已失去其存在的價值呢﹖當然不是。敦博本中有不少錯訛字句、漏寫之處,可從敦煌本以及惠昕本等得到補正。

(三)敦博本的發現,使人重新考慮同種《壇經》流傳範圍和流行時間。

前面已經介紹,敦博本與敦煌本是抄自同一種《六祖壇經》。僅此,可以認定在唐末宋初時期,敦煌一帶至少存在三個以上的此種《壇經》抄本。

早在1930年北平圖書舘刊四──三的西夏文專號上,發表了羅福成的《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殘本釋文》,把發現於內蒙古西南黑河下游地方的西夏文《壇經》殘本五葉譯為漢文。此後,日本的川上天山據此進一步研究,發現此西夏文《壇經》與敦煌本《壇經》完全一致,並考證此本《壇經》是西夏天賜禮盛國慶二年(1072)譯於敦煌地方。據此,敦煌本所據原本《壇經》有西夏文本,在十一世紀流傳在西夏所占領的地區(今寧夏、陜北、甘肅西北、內蒙一部分)。

《六祖壇經》原編於曹溪,從敦煌本、敦博本中有「吾滅後二十餘年,(中略)有人出來,不惜身命,定佛教是非,豎定宗旨。」及「遞相傳授」《壇經》等說法來看,它們所據的原本當是神會一派或受神會影響的禪宗後學加工改編過的。那麼,這種《壇經》是否只流傳於北方呢﹖

日本僧人在唐代到中國求法取經的很多,有的從中國北方求得《六祖壇經》回國,如圓仁(794~864)在長安求得《曹溪山第六祖惠能大師說見性頓教直了成佛決定無疑法寶壇經》一卷,題︰「門人法海集」。有的也從中國南方求得《壇經》,如圓珍(814~891)從閩浙一帶(福州和溫州、台州)求得《曹溪山第六祖能大師壇經》一卷,題︰「門人法海集」。此外,朝鮮古刊本中也有得自唐代的《壇經》,題目與圓仁帶回的相近,是《曹溪山第六祖師慧能大師說見性頓教直了成佛決定無疑法》,題「釋沙門法海集」。考慮到宋代惠昕改編本《壇經》題以「惠昕撰」的事實,這些明記「法海集」的《壇經》是不是與敦煌本、敦博本是同一類型之本呢﹖還是比它們更早的《壇經》本呢﹖這個問題也許在今後發現有關新資料時可以解決。

敦博本當抄於唐末至宋初,西夏文《壇經》譯於西元1071年,相當於北宋中後期,二者所據原本與敦煌本相同,而敦煌本也抄於唐末宋初之際。由此可以推論在唐宋之際此種《壇經》相當流行,是代表禪宗的正統思想的。

宋初惠昕嫌「古本文繁」,在乾德五年(967)重編,「分為兩卷,凡十一門」。此後,惠昕本《壇經》在大中祥符五年(1012)有周希古的刊本,政和六年(1116)有存中的刊本,南宋‧紹興二十三年(1153)有晁子健的刊本,這些刊本都傳到日本,並有寫本或覆刻本保存到現在。此外,北宋‧契嵩(1007~1072)在至和三年(1056)將所得到的「曹溪古本」編為三卷。可以認為︰直到契嵩改編《壇經》時,社會流傳的《壇經》有敦煌本和敦博本的原本系統、惠昕改編本系統,還有其它「古本」系統的《壇經》。

《六祖壇經》是研究慧能及其所創立的禪宗南宗思想的基本文獻。敦博本的發現,推翻了敦煌本是「天下孤本」的結論,將兩本互校,將有助於對慧能和禪宗作進一步的研究。

〔參考資料〕 印順《中國禪宗史》;《六祖壇經研究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1});松本文三郎著‧許洋主譯〈六祖壇經的研究〉(《世界佛學名著譯叢》{41});《禪宗全書》第三十七冊、三十八冊;宇井伯壽《禪宗史研究》第二冊;荒木見悟《禪の語錄》第十四冊;篠原壽雄(等)編《敦煌佛典と禪》。


大乘莊嚴寶王經

密教要典。為六字大明咒的所依典據。四卷。北宋‧天息災譯。又稱《莊嚴寶王經》。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冊。旨在述說觀自在菩薩的威力化現,及六字大明陀羅尼的功德。略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應除蓋障菩薩所問,說觀自在菩薩入阿鼻地獄及餓鬼大城,救渡受苦眾生;及其於往昔現身說法等種種因緣。又,觀自在菩薩有「唵(Oṃ)麼(ma)抳(ṇi)缽訥銘(cpadme)吽(hūṃ)」六字大明陀羅尼(此六字大明咒,又譯「唵嘛呢叭咪吽」),誦持此陀羅尼者,有無數如來、菩薩、三十三天等護衛,且得無盡辯才、清淨智聚、大慈悲,並具足六度等。

1873年,沙瑪斯拉彌(Satyavrata Sāma-śrami)於印度加爾各答出版本經的梵本。至於西藏譯本,相傳西元四、五世紀左右,藏王拉陀陀日寧贊(Tho-tho-ri-gñan-bstan)自空中得此經,後來,松贊干布(Sroṅ-bstan-sgam-po)派遣端美三菩提(Thon-mi-saṃbhoṭa)到尼波羅(今尼泊爾),得本經梵本,譯為藏文後帶回西藏。

◎附一︰《文殊大藏經》密教部四〈大乘莊嚴寶王經導論〉(摘錄)

本經內容

本經共四卷,屬雜部密經,主要內容為觀音法門。

第一卷,佛在舍衛國給孤獨園,應除蓋障菩薩之請而說。

時,除蓋障菩薩與天、龍、彥達嚩、緊那羅、天女、王女、緊那羅女、近事男女等眾俱在佛前,忽見阿鼻地獄現種種瑞相以之莊嚴祇陀林園。於是佛為大眾說明此瑞相乃因觀自在菩薩化度地獄而現,並敘述觀自在菩薩救濟地獄之相和閻魔王讚嘆觀自在菩薩之事。又於過去尾缽尸佛時,佛為長者之子,名妙香口,從尾缽尸佛聞觀自在菩薩之威神力相。又從式棄佛所聞受觀自在菩薩不可說福德,及其化現二十年身濟度眾生之事,觀自在菩薩於過去世說《大乘莊嚴寶王經》及此經功德。若有人聽聞讀誦此經,能滅五無間業,臨命終時,十二如來來迎,必定往生極樂。

第二卷,佛於尾舍浮如來之世為忍辱仙人,從觀自在菩薩聞說此經,及布施佛之功德和地獄苦相。當時,觀自在菩薩於前往祇陀林途次,先後於黑暗處有情說此經功德,於天宮度妙嚴耳天子,於師子國度羅剎女,於波羅奈大城化度蟲類,於摩伽陀國救度饑饉,而後至祇陀林尾舍浮如來處,告以化度有情之事,如是,佛說過去世事時,虛空藏菩薩於佛前讚嘆觀自在菩薩廣大威神之力,佛並為其說六波羅蜜。

第三卷,佛為除蓋障菩薩說觀自在菩薩具足六十七種三摩地,並說觀自在菩薩化身救濟師子國五百商人脫離羅剎女之難,及觀自在菩薩所具功德和本經功德,觀自在菩薩功德廣大不可說,此菩薩無見、無聞、無自性,雖普賢菩薩亦無法思議觀自在菩薩之變化,其德足令一切有情往生極樂,禮拜無量壽如來,聽聞佛法。又觀自在菩薩來娑婆世界化度有情,為一切有情施以無畏,開示法要。又觀自在菩薩有六字大明,稱念此明,得證圓寂地。此六字大明功德廣大不可思量,無從得知此明來處,若持誦之,有無數如來、菩薩、三十二天等集會,並有四大天王、諸龍王、藥叉、虛空神等衛護持誦者。是人能得無盡辯才,清淨智聚大慈悲,具足六度,其口所出氣息,能令觸者得菩薩位。其手所觸,或其眼見之人亦能得至菩薩位。

第四卷,佛為除蓋障菩薩說得六字大明的因緣。即佛於過去世寶上如來處乞求六字大明而不得,次向蓮華上如來乞求,此如來為說六字大明之功德。觀自在菩薩並住此大明之中。佛向無量壽佛求此大明,無量壽佛又轉請觀自在菩薩說此大明。觀自在菩薩答以未見曼荼羅者,不能聞此大明。故說曼荼羅,即於五肘四方之壇的中央,以五色寶粖畫無量壽佛,其右畫持大摩尼寶菩薩,其左畫六字大明(即觀自在菩薩)。此尊四臂,左手持蓮花,花上置摩尼寶,右手持數珠,下二手結一切王印。六字大明足下安天人,其天人右手持香爐,左手持缽。曼荼羅四角安四大天王,外四角安四賢瓶。觀自在菩薩說此曼荼羅已,即說「唵麼抳缽訥銘吽」六字大明陀羅尼。蓮華上如來讚嘆觀自在菩薩,以諸寶而為供養。觀自在菩薩受供養已,捧送無量壽如來,無量壽佛又捧送蓮華上如來,於是蓮華上如來受持六字大明,還往本土蓮華上世界,佛於往昔即由此蓮華上如來處得聞六字大明。

其後,佛為除蓋障菩薩說此六字大明功德。又言,今於波羅奈大城有持此大明的法師,此法師戒行缺犯,而有妻子,以大小便利觸污袈裟,無有威儀。除蓋障菩薩到此法師處作種種供養,乞授六字大明王陀羅尼,時虛空中有觀自在菩薩之聲,令法師為除蓋障說六字大明。除蓋障奉聞大明已,還到釋迦如來處。其時七十七俱胝的如來皆集會,說七俱胝佛母陀羅尼。其時,觀自在菩薩身毛孔中現種種瑞相。最後佛為阿難說業因果之相。

六字大明咒及十二如來的來迎
本經敘述觀自在菩薩之廣大威神力,及此菩薩微妙本心「唵麼抳缽訥銘吽」(Oṁ maṇipadme hūṃ)六字大明王陀羅尼。此外,尚應注意經文中提到十二如來來迎之事。

說六字大明的經典,除本經之外,只有不空譯的《如意寶珠轉輪祕密現身成佛金輪咒王經》一卷,該經說「唵阿鍐覽坎佉摩尼缽頭迷吽」(Oṁ a vaṁ ram haṁ kha maṇi padmehūṁ)之咒。然而,本經已確定為偽經。亦即提到「唵麼抳抳缽訥銘吽」之大明者應始自《大乘莊嚴寶王經》。此外,收錄此陀羅尼的末書有《顯密圓通成佛心要集》二卷,宋‧道頋集(西元960~1127年)此書卷一密教心要,據《莊嚴寶王經》說誦此六字大明一○八遍,及其所得的功德。六字大明在藏傳佛教中流傳極為廣泛,並且被認為具有極大威德。甚至將此六字大明彫在轉輪器上,以讚嘆觀音的功德。為得其功德,必須每日轉動此器,並依次觀想六字。

唵──觀明心。

麼──觀見性。

抳──觀衛生。

缽──觀養氣。

訥銘──觀入道。

吽──觀守道。

如此一字一字觀佛,思惟自身具足此佛,而為藏傳佛教的信仰中心。又,「麼抳」代表男性,「缽訥銘」表示女性,曼荼羅中蓮花上安置摩尼寶表示陰陽會合,育生萬物,則將此陀羅尼象徵生殖根本。總之,本經是了解觀音信仰動向不可或缺的經典。

本經所說臨命終時,十二如來來迎之事,如望月博士在《淨土教之研究》一書中所述;《無量壽經》所說十二光佛乃在讚嘆彌陀一佛光明之德,故雖說十二光佛,而非一一不同的佛,但據《莊嚴寶王經》卷一所云︰「若人得聞如是經王,能讀誦,是人若有五無間業皆得消除,臨命終時有十二如來來迎之。」則此十二如來並非各別一一表彰一如來之上德者。

◎附二︰Winternitz《印度文獻史》〈佛教文獻〉第七章(依觀摘譯)

有一部大乘經典通篇所敘述的,正是《法華經》第二十五章中所提及的觀世音菩薩。此大乘經典的全名為《Avalokiteśvarayunak-araṇḍavyūha》(觀世音功德籠詳記),通常略稱為《Kāraṇḍavyūha》。它有兩種異本,以散文所成的,是較早成立的作品;以首盧迦(偈頌)形式表現的,則較為晚期。後者係以有神論的世界觀為其立論基礎。內容敘述「本初佛」(ādibuddha)、「自生者」(sva-yambhū)、「原初主」(adinātha)為萬物之始;彼依禪定而創造世界。從彼所出之觀世音菩薩,復從己身化現諸神來輔佐祂自己的創造事業。此段序文不僅會令人聯想起《往世書》,甚且此偈頌體的《Kāraṇḍavyūha》無論在語言或文體方面,幾乎就是原版的《往世書》。據此,我們認為在西元四世紀時已有信奉本初佛的佛教徒。而觀世音的信仰在當時也已流行開來。我們的根據是︰西元399年,東晉‧法顯赴印後,轉從錫蘭返航中國,途遇暴風雨來襲,當時他曾經祈請觀音菩薩救難。有關觀世音菩薩的圖繪始於五世紀。即使不根據此圖繪立證,韻文體的《Kāraṇḍavyūha》也極有可能在四世紀以前已流傳於世。此因收在《西藏大藏經》〈甘珠爾〉中的本經,其迻譯為藏文係始自西元616年,而此藏譯本則是依據沒有言及本初佛的散文傳本所成。散文傳本中,以怛特羅文體撰述的章節,其成立大概較為晚期。

在《Kāraṇḍavyūha》的兩種傳本中,對於具有無限慈悲、觀視一切有情的觀世音菩薩的讚美,兩者非常一致。觀世音被視為是一位一切有情未能離苦得樂之前,誓不成佛的菩薩。觀世音菩薩的唯一任務是︰救渡一切有情,幫助一切受難者,使一切有情免於苦難。行使無限慈悲,即使犯罪也在所不辭;為救有情,即使進入地獄也不止步。在《Kāraṇḍav-yūha》的前幾章中,描述觀世音菩薩為了解救在地獄受苦的眾生而下降無間獄中。當祂一降入地獄,焦熱的地方瞬時變為清涼,刑罰的場所成為歡樂的住家。觀世音菩薩從地獄出已,又轉往餓鬼的住處。至彼處已,即施捨飲水食物給予其中久受飢渴之苦的有情,令得飽滿。其後觀世音菩薩又遍鴃磊地。其中,祂曾降臨錫蘭;在彼地,教化了食人的羅剎(rak-ṣasi)。離開錫蘭後,祂轉往波羅奈城,為當地無數百千萬蛆蟲說法,繼而前往摩揭陀國解除當地的饑饉。在錫蘭島時,觀世音菩薩曾化身為飛馬,救出因船難而為羅剎女所困的眾人。

觀世音菩薩不僅是一位充滿了愛心的安慰者,祂更是宇宙的存在者,從祂身中能出生一切眾神。「於其眼中出日月,眉中出摩醯首羅,肩出梵王及其他諸神,心出那羅延天,兩顎出大辯才天,口出風天,足出地天,胃出水天。」從觀世音菩薩被如次的讚美,我們可以知道祂是位真正的菩薩。
「善男子,汝應諦聽!觀世音菩薩摩訶薩為盲冥者而為明燈,陽焰熾盛為作廕覆,渴乏之者為現河流,於恐畏處施令無畏,病苦所惱而為醫者,受苦有情為作父母,阿鼻地獄其中有情令見涅槃之道。此等係觀世音菩薩之德本。若後有人念是觀世音菩薩名者,是人現世得安樂,當來遠離一切輪迴之苦。常以香華禮拜觀世音菩薩者,是為極賢明者。」

散文本《Kāraṇḍavyūha》第二章的大部分,係採用怛特羅文體。文中對「六字明咒」,也就是守護與祝福的祈禱文「唵麼抳鉢訥銘吽」加以讚歎。此六字明咒,在今日西藏,任何人皆隨口能誦,更被書寫在祈禱輪及祈禱旗上。經中對於書寫此六字明咒的行為更給予莫大的讚歎。其文如次︰
「此六字大明咒,是觀世音菩薩微妙本心。若有知是微妙本心,即知解脫。」
「菩薩白佛言︰予我此六字大明咒者,我當施以四大洲滿中七寶。世尊!若乏書寫之樺樹皮、墨、筆,我刺身血以為墨,剝皮以為紙,析骨以為筆。世尊!其時我身無毀害。彼等我尊重若父母,如師中師。」
「善男子!如四大海所有沙數,我能一一數其數量;若有人念六字大明咒一遍所獲功德,而我不能數其數量。」

〔參考資料〕 《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五。


王梵志

隋唐時的詩人。河南黎陽(河南濬縣)人。生卒年及生平事蹟均不詳。所作詩句夾雜頗多俗語,淺顯簡明,詩中多以現實事物表明佛教的無常與因果之理,與寒山詩頗多共通之處。其詩集於宋末失傳,至二十世紀初,才在敦煌的唐代寫本中發現。被收在《大正藏》第八十五冊。

◎附︰劉大杰《中國文學發展史》第十三章 (摘錄)

據馮翊的《桂苑叢談》(《唐代叢書初集》)中說︰
「王梵志,衛州黎陽人也。黎陽城東十五里有王德祖者,當隋之時,家有林檎樹,生癭大如斗。經三年,其癭朽爛,德祖見之,乃撤其皮,遂見一孩兒抱胎而出,因收養之。至七歲能語。問曰︰誰人育我﹖及問姓名,德祖具以實告,因林木而生,曰梵天,後改曰志。我家長育,可姓王也。作詩諷人,甚有義旨,蓋菩薩示化也。」

這些神話式的材料,雖不可信,然而他卻給我們幾個重要的暗示。(1)王梵志的籍貫是河南黎陽(今河南濬縣)。(2)他是生於隋代的。(3)他必是一個佛徒,因有作詩諷人,是菩薩示化的神話。因為這個原故,所以他的詩大半是屬於說理的格言,有些很像佛經中的偈語,而其內容都是表現人生的幻滅以及貧窮的快樂的生活。詩格的來源與生活的基礎,雖與王績不同,然在其以平淺的語言作詩,追求自由浪漫的生活,這些觀點上,他倆完全是一致的。因此除去那些純粹的說理詩以外,有些描寫個人的生活的詩句,卻往往同王績的作品,有相似的情調,這就是浪漫的情調。例如︰「吾有十畝田,種在南山坡。青松四五樹,綠豆兩三窠。熱即池中浴,涼便岸上歌。遨遊自取足,誰能奈我何!」「草屋足風塵,床無破氈臥。客來且喚入,地鋪稿薦坐。家裏元無炭,柳麻且吹火。白酒瓦鉢藏,鐺子兩腳破。鹿脯三四條,石鹽五六課。看客只甯馨,從你痛罵我。」

這完全是以語體的文句,來白描自己的生活和心境,從樸質淺顯中,能表現出真情實意,所以成為好詩。王梵志在詩史上能夠占一席地位,是要靠這種詩的。前一首顯然是當日流行的律體,一到了他的手裏,也完全解放得成為一首民歌,沒有半點富貴氣味,也沒有一點拘束做作的痕跡,可知任何文學的體裁的本身並沒有罪過,最重要的是作家的態度。我們看了王績、王梵志的律體,便懂得這點道理了。然而在王梵志的存詩中,這種好詩並不多,主要的卻是那些偈文式的格言詩。例如︰「世無百年人,強作千年調。打鐵作門限,鬼見拍手笑。城外土饅頭,餡食在城裏。一人喫一個,莫嫌沒滋味。梵志翻著襪,人皆道是錯。乍可刺你眼,不可隱我腳。」

作者的心境自然是非常空靈,但這麼表現出來,卻只是格言,而缺少那種詩情與人間味。令人讀了,既感不到喜悅,也感不到悲傷,這些作品在詩歌的藝術價值上,自然是不高的。然比起東晉那些佛徒詩人如孫綽、許詢之徒,用古典的文體,莊嚴的態度所寫的那些說理詩來,他這種平淺通俗而又帶有諷刺味的作品,是大為進步的了。

王梵志及其作品,宋朝以後,雖沉晦無聞。然在唐宋間卻頗流行。《歷代法寶紀》中〈無住語錄〉引過他的詩,北宋‧黃山谷也很推崇他的詩,南宋人的詩話筆記裏(如費袞的《梁谿漫志》,陳善《捫蝨新話》等),也時常記述他的故事。但宋朝以後,這位詩人便完全淹沒了。敦煌文庫的出現,他的作品,也有幾卷雜在裏面。現巴黎圖書館藏有《王梵志詩》三殘卷,伯希和另藏別本一卷,有日本‧羽田亨影印本。這四個殘卷的年代,都是十世紀中葉,可見王梵志的作品,在唐末五代年間的流行。由我們現在的推想,他的作品,在當日一定是佛教的副宣傳品,而為一般佛徒所必讀,因此得同那些佛教經典,一同保存在那作為佛教藏書室的石洞裏。自從胡適之氏寫《白話文學史》時,替這位詩人大大地表揚一番以後,於是王梵志這個名字,漸為世人所知,同時在初唐詩壇,獲得了一個與王績同等的地位。

〔參考資料〕 胡適《白話文學史》;入矢義高〈王梵志について〉(《中國文學報》)、〈王梵志詩集攷〉(《神田論集》)。


四無量心

四種廣大的利他心。即為令無量眾生離苦得樂,而起的慈、悲、喜、捨四種心,或入慈、悲、喜、捨四種禪觀。又稱四無量、四等心、四等、四梵住、四梵行、無量心解脫。所謂慈,即友愛之心。悲,即同情他人的受苦。喜,即喜悅他人之享有幸福。捨,即捨棄一切冤親之差別相,而平等親之。

傳統的四無量心之解說,謂慈無量心為與眾生安樂的無量心。悲無量心為救拔眾生苦惱的無量心。喜無量心為不嫉妒眾生享有安樂之無量心。捨無量心為捨棄怨親等差別相而平等利益之無量心。凡此皆為應依禪定修習的利他之心,若能修行,則能令眾生獲福無量,得生於大梵天。

◎附一︰印順《空之探究》第一章(摘錄)

慈、悲、喜、捨──四無量定,也名無量心解脫,無量心三昧,或名四梵住。四無量徧緣無量有情,所以是「勝解作意俱生假想起故」。或依定而起慈等觀想,或依慈等觀想而成定。在定法中,這是重要的一組。其中,「慈為一切功德之母」,慈心是印度文化中最重視的。(中略)

慈是與樂,觀想眾生得到安樂;悲是拔苦,想眾生遠離苦惱;喜是想眾生離苦得樂而心生喜悅;捨是冤親平等,「一視同仁」。分別的說,這四心的觀行是各不相同的;如綜合起來說,這才是慈心的全貌。本來只是慈心,約義而分為四類,如《雜阿含經》卷二十九說(大正2‧209c)︰「有比丘,修不淨觀斷貪欲,修慈心斷瞋恚,修無常想斷我慢,修安那般那念(入出息念)斷覺想」(尋思)。

修習四類觀想,對治四類煩惱,也是《中阿含經》與《增支部》所說。本來只說到修慈,但《中部》《教誡羅睺羅大經》,同樣的修法,卻說修慈,悲,喜,捨,不淨,無常,入出息念──七行,這是將慈行分為慈、悲、喜、捨──四行了。佛法重視慈心在世間德行中崇高價值,所以約義而分別為四心;如觀想成就,就是四無量定。

以慈心為本的四無量心,是適應婆羅門教的。如舍利弗勸老友梵志陀然,修四無量心,命終生梵天中,就因為「彼諸梵志,長夜愛著梵天」。傳說大善見王本生,也是修四梵住而生梵天中的。所以,依一般經文所說,四無量心是世間定法,是有漏,是俗定。然在佛法初期,慈,悲,喜,捨四定,顯然的曾淨化而提升為解脫道,甘露門;從四無量心也稱為無量心解脫,最上的就是不動心解脫來說,就可以確定初期的意義了。如《雜阿含經》卷二十七說(大正2‧197c)︰「若比丘修習慈心,多修習已,得大果大福利。……是比丘心與慈俱,修念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乃至修習捨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

經說慈心,是譯者的簡略,實際是慈,悲,喜,捨──四心。所說的「大果大福利」,或是二果二福利,是阿那含與阿羅漢。或是四果四福利,從須陀洹到阿羅漢。或是七果七福利,是二種阿羅漢與五種阿那含。慈,悲,喜,捨與七覺分俱時而修,能得大果大功德,當然是通於無漏的解脫道。無量心解脫,包含了適應世俗,佛法不共二類。一般聲聞學者,都以為︰四無量心緣廣大無量的眾生,無量是眾多難以數計,是勝解──假想觀,所以是世間定。但「量」是依局限性而來的,如觀一切眾生而超越限量心,不起自他的分別,就與無我我所的空慧相應。質多羅長者以為︰無量心解脫中最上的,是空於貪、瞋、癡的不動心解脫,空就是無量。這一意義,在大乘所說的「無緣慈」中,才再度的表達出來。

◎附二︰覺音造‧葉均譯《清淨道論》第九〈說梵住品〉(摘錄)

〔慈悲喜捨的語義〕 就此等慈悲喜捨的語義,先當說愛而為「慈」,即慈愛之義。或者對友人的態度及關於友誼的行動故名為「慈」。他人苦時,令諸善人的心震動(同情)為「悲」;或者拔除殺滅他人之苦為「悲」。「喜」──即對所有之人而喜,或自己喜悅,或僅喜悅之意。棄捨「願彼等無怨」等的(慈等三者的)所作而至於中立的狀態,是「捨」的意思。

〔慈悲喜捨的相、味、現起、足處、成就、失敗〕 次於(慈悲喜捨的)相等,先說「慈」以維持有情的利益行相為相。取來有情的利益為味(作用),惱害的調伏為現起(現狀),見有情的可愛為足處(近因),瞋恚的止息為(慈的)成就,產生愛著為(慈的)失敗。

「悲」以拔除有情之苦的行相為相,不堪忍他人之苦為味,不害為現起,見為苦所迫者的無所依怙為足處,害的止息為(悲的)成就,生憂則為(悲的)失敗。

「喜」──以喜悅為相,無嫉為味,不樂的破壞為現起,見有情的成功為足處,不樂的止息是它的成就,發生(世俗的)笑則為它的失敗。

「捨」──對有情而維持其中立的態度為相,以平等而視有情為味,瞋恨與愛著的止息為現起,「諸有情的業為自己的所有,他們隨業力而成幸福,或解脫痛苦,或既得的成功而不退失」──如是見業為所有為足處,瞋恚與愛著的止息是它的成就,發生了世俗的無智的捨是它的失敗。

〔修四梵住的目的〕 獲得毗鉢舍那之樂及有的成就(善趣)為此等四梵住的共同目的;破除瞋恚等為(四梵住的)不共(各別)的目的。即破除瞋恚為慈的目的,其餘的(悲喜捨)以破除害、不樂及貪為目的。亦即所謂︰「朋友,瞋恚的出離,即慈心解脫……。朋友,害的出離,即悲心解脫……。朋友,不樂的出離,即喜心解脫……。朋友,貪的出離,即捨心解脫。」

〔四梵住之敵〕 於此(四梵住)中各各有近與遠二種敵。即︰「慈梵住」,(1)以貪為近敵,因其性質(與慈)同類故,好像行近其人的仇敵相似。那(貪)是很容易得有機會侵襲的,所以應該好生保護於慈。(2)瞋恚是遠敵,(與慈的)性質不同故,好像一人之敵藏於深山裡面相似。是故當以無恐怖(於瞋恚)而行慈。若人行慈而同時起瞋怒是不可能的。

「悲梵住」,(1)「未得願望的、好樂的、愛的、悅意的、適意的與世間品質相應的眼所識之色,而憶念其未得(而起憂),或者憶念過去已得的而今已成過去消滅及變易的而起憂,此等憂名為世俗的憂。」像此等所說的世俗的憂為(悲梵住的)近敵,因見失敗(與悲)同類故。(2)害是遠敵,(與悲的)性質不同故。是故當以無恐怖而行悲憫。若行悲憫而同時以手等去加害是不可能的。

「喜梵住」,(1)「所得願望的、好樂的、愛的、悅意的、適意的與世間品質相應的眼所識之色,憶念其所得(而起喜),或者憶念過去已得的而今已成過去消滅及變易的而起喜,此等喜名為世俗的喜。」像此等所說的世俗的喜為(喜梵住的)近敵,因見成功為同類故。(2)不樂是遠敵,(與喜的)性質不同故。是故當無恐怖而修喜。若修喜而同時對諸邊遠的住處或對(止觀等)殊勝的善法而抱不滿是不可能的。

「捨梵住」,(1)「愚者、癡者、凡夫、未能制勝(煩惱)者、未勝異熟者、不見(惡法的)過患者無聞的凡夫,以眼見色而起捨,這樣的捨,是不能超越於色的,故名為世俗的捨。」像這樣所說的世俗的、無智的捨是(捨梵住的)近敵,因為不能辨別過失與功德而視同類故。(2)貪與瞋是遠敵,因性質不同故。是故當無恐怖而行捨。若行捨而同時貪求及瞋害是不可能的。

〔參考資料〕 《長阿含》卷八〈散陀那經〉;《中阿含》卷二十一〈說處經〉;《未曾有因緣經》卷上;《彌勒菩薩所問經》卷七;《品類足論》卷七;《解脫道論》卷八;《阿毗曇甘露味論》卷下;《成實論》卷十二;《大乘莊嚴經論》卷九。


宋濂

元末明初儒者。浙江浦江人。字景濂,號潛溪、無相居士、龍門子、仙華生、白牛生、南宮散吏、南山樵者。生性強記過人,年青時曾隨吳萊、柳貫、黃溍等人研學。元‧至正年間(1341~1367),被薦為翰林學士,婉辭未受。後隱居龍門山,十餘年間專心著述。及明太祖即位,受詔至金陵,修《元史》,並策劃明朝之禮樂制作等事,且常與太祖論究佛經奧義。嘗三度閱藏,暇則習禪觀。洪武十三年(1380),受長孫宋慎之牽連,謫遷茂州。途經瞿塘時,夜逢僧晤語,端坐而逝,享年七十二。武宗時追諡「文憲」。故後世稱之為「宋文憲公」。其後,雲棲袾宏輯其遺文而成《護法錄》(又稱《宋文憲公護法錄》)。此外,另著有《宋學士全集》、《龍門子》、《息人物記》、《篇海類編》、《潛溪集》等書。

◎附︰石峻(等)編《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第三卷第三冊(摘錄)

宋濂嘗以《春秋》、《尚書》、《大學》等儒家經典作為治國平天下的工具,深得明太祖的歡心。然而,宋濂不僅博通經史,而且對於百家之說,都能得其指要,至於佛、老之學,研究尤深,並能「皆臻其妙」。他說︰「予儒家之流也,四庫書冊,粗嘗校閱,三藏元文,頗亦玩索」(〈送璞原師還越中序〉),「逮至壯齡,又極潛心於內典」(〈夾註輔教編序〉)。宋濂主張「空有相資,真俗並用」(〈送璞原師還越中序〉),以佛教的內典來彌補儒家治化之不足。他認為,佛經往往與《易》、《論語》合,故經常用佛教思想著文談政。明太祖也很喜歡與宋濂一起,論究佛經奧義,探討佛教「覺悟群迷」、「幽贊王綱」之所在。(中略)

宋濂曾「閱大藏者凡三」(〈寶積三昧經序錄〉),寫了很多有關佛教的著作。朱元璋帶頭在蔣山興國寺大興法會時,濂曾作法會記。洪武十一年,宋濂由家鄉來朝,又與朱元璋研琢《楞伽經》,寫了〈新刻楞伽經序〉。辭歸以後,終日閉戶,閱大藏,習禪觀,對天台僧無聞大談「割愛」,著《報恩說》。他還寫有《龍門子無相賸語》三卷、《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文句》一卷,並計劃著《金剛經集解》(未遂)。他寫的大量經序和有關佛教的文章,後被雲棲宏公輯為《護法錄》。在這些著作中,他著重發揮了心為萬理之原和一切皆幻的宗教唯心主義世界觀,並宣揚了因果輪迴的報應說。此外,宋濂還寫了約三十九篇的沙門塔銘,被譽為當時的佛教史。

宋濂的著作,後人編為《宋學士文集》或《宋文憲公全集》。他的事蹟主要見《明史》本傳、〈潛溪先生宋公行狀〉和〈墓志〉、彭紹升《居士傳》卷三十七〈宋景濂傳〉,以及《護法錄》等。

〔參考資料〕 《明史》卷一二八;《居士傳》卷三十七;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第六編。


東晉佛教

指從晉元帝建武元年(317)到恭帝元熙二年(420)共一0四年間的佛教。

佛教在東晉時代形成南北區域。北方有匈奴、羯、鮮卑、氐、羌等民族所建立的二趙、三秦、四燕、五涼及夏、成(成漢)等十六國。這些地區的統治者,多數為了利用佛教以鞏固其統治而加以提倡,就中在後趙、前後秦、北涼均盛,特別是二秦的佛教,在中國佛教史上佔極重要的地位,其代表人物為道安和鳩摩羅什。南方為東晉王朝所保有,其文化是西晉文化的延長,一向和清談玄理交流的佛教,也隨著當時名僧不斷地南移,形成了廬山和建康兩地的佛教盛況,其代表人物則為慧遠和佛陀跋陀羅。

北方各民族區域的佛教,發軔於西域沙門佛圖澄(232~348)在後趙的弘傳。佛圖澄於西晉‧永嘉四年(310)來到洛陽。其時後趙‧石勒屯軍在葛陂(今河南新蔡縣北),專用殺戮來壯大聲威。佛圖澄通過他的大將軍郭黑略,和他相見,用道術感化了他,阻止了他的殘殺,從此中州(今河南地區)各族的人民逐漸奉佛。後來石虎即位,遷都到鄴城(今河北臨彰縣西南),也很尊崇佛圖澄,一時人民多營寺廟,爭先出家,並產生了許多流弊。但佛圖澄本人嚴守戒律,深解佛典,且通曉世論,在講說時,只標明大旨便令首尾了然。追隨他受業的弟子常有數百人。其見於史傳的,有系出天竺、康居遠道來受學的竺佛調、須菩提等,有跨越關河來聽講的道安、竺法汰、法和、法雅、法首、法祚、法常、法佐、僧慧、道進等。和佛圖澄同時在後趙的,還有敦煌人單道開,襄陽羊叔子寺竺法慧和中山帛法橋(經師)等。

繼後趙之後,北地佛教最盛的區域是前秦。前秦建都長安,其地處於與西域往還的要衝。前秦統治者第二代苻堅篤好佛教,所以當他在位時,佛教稱盛,道安實為其中心人物。道安(312~385)原來在鄴師事佛圖澄,後受請到武邑開講,弟子極多。東晉‧興寧三年(365),為了避免兵亂,他和弟子慧遠等百餘人到襄陽,住在樊沔十五年,以每年講《放光般若》二次為常。太元四年(379),苻丕攻下了襄陽,就送道安和習鑿齒往關中。道安住在長安城內五重寺,領眾數千人,宣講佛法,並組織佛典的傳譯。當時譯人僧伽提婆等翻譯經論時,道安常與法和詮定音字,詳核文旨。此外他還決定了沙門以釋為姓,並制定僧尼赴請、禮懺等行儀軌範。又創編經錄,疏註眾經,提出了關於翻譯的理論。其高足弟子有慧遠、慧永、慧持、法遇、曇翼、道立、曇戒、道願、僧富等,就中慧遠尤著名。

和道安同時的名僧,有他的同門京兆竺僧朗。他初在關中專事講說,後移泰山西北的崑崙山中,學徒百餘,講習不倦,苻堅累次遣使徵請,均辭不赴。後來苻秦沙汰眾僧,也特別把崑崙除外。

佛教在後秦,比前秦尤盛。後秦統治者第二代姚興,也篤好佛教,又因得鳩摩羅什,譯經講習都超越前代。羅什(344~413)系出天竺而生於龜茲,廣究大乘,尤精於般若性空的教義。苻秦‧建元中(365~384),苻堅遣將軍呂光等攻龜茲,迎羅什,到涼州時,苻秦已經滅亡。到後秦‧弘始三年(401),姚興出兵涼州,羅什才被請到長安,入西明閣和逍遙園從事翻譯。其時四方的義學沙門群集長安,次第增加到三千人,就中道生、僧肇、道融、僧睿、道恒(一作常)、僧影、慧觀、慧嚴、曇影、僧䂮、道標、僧導、僧因均著名。但最擅長於羅什的中觀性空緣起思想的是京兆僧肇。僧肇(384~414)少年時即到姑臧(今甘肅武威)從羅什受業,後來和僧睿等入逍遙園,詳定經論。他在羅什門下十餘年,有〈物不遷〉等著作,後世合編為《肇論》流行。

當時先後來到長安從事譯經的,還有弗若多羅、佛陀耶舍、曇摩耶舍等,都是罽賓國人。

當姚秦佛教鼎盛時,長安僧尼數以萬計,非常雜濫。弘始七年(405),姚興以羅什的弟子僧䂮為「僧正」,僧遷為「悅眾」,法欽、慧斌為「僧錄」,令管理僧尼的事務。

同時南方東晉地區的佛教,以廬山的東林寺為中心,主持者慧遠。慧遠(334~416)早年於儒道學說都有根柢,後從道安出家,對般若性空深造有得。道安入關,分散徒眾。慧遠在廬山東林寺,率眾行道,並倡導念佛法門。他以江東於禪法無聞,律藏也殘缺,令弟子法淨、法領等到天竺去尋訪。一聽到羅什來長安,便致書通好,並就大乘的要義往復問答(後人集為《大乘大義章》),又節錄羅什所譯《大智度論》為《大智論抄》。他還請佛陀跋陀羅和僧伽提婆等從事經論的傳譯,對佛教各方面均發生很大的影響。其弟子有慧寶、法淨、法領、僧濟、法安、曇邕(先曾師事道安)、僧徹、道汪、道祖、慧要、曇順、曇詵、法幽、道恒、道授等。

東晉時代南方佛教的中心,還有建康道場寺。建康是東晉王朝的首都,佛教又為當地一般士大夫所崇尚,所以那裡佛教非常隆盛。如佛陀跋陀羅、法顯、慧觀、慧嚴等都以道場寺作根據,宣揚佛教。佛陀跋陀羅(359~429),迦維羅衛(今尼泊爾)人,於禪法、律藏都有心得,先到達長安,住在宮寺,教授禪法,門徒數百人,名僧智嚴、寶雲、慧睿、慧觀都從他修業。他常和羅什共究法相,咨決疑義,後因和羅什見解相違,引起雙方門徒間的齟齬,被羅什的門人所擯,只得和慧觀等四十餘人南下到廬山。隨即應慧遠之請,譯出《達摩多羅禪經》。他在廬山一年多,更轉到建康,住在道場寺。義熙十四年(418),和慧義、慧嚴等百餘人,傳譯法領在于闐獲得的《華嚴經》梵本,經過兩年,譯成五十卷(後世作六十卷)。又和法顯譯出《摩訶僧祇律》等。慧觀(﹖~453)先曾師事慧遠,既而聽說羅什到了長安,就從羅什請問佛學,研核異同,詳辨新舊。當時羅什稱讚他說︰「通情則生(道生)、融(道融)上首,精難則觀(慧觀)、肇(僧肇)第一。」後來跟隨佛陀跋陀羅南下,輾轉去到建康,住道場寺。曇無讖所譯大本《涅槃》傳到建康時,他參與慧嚴、謝靈運等的修訂。所著有《辯宗論》、《論頓悟漸悟義》等。他又立「二教五時」的教判,把釋迦如來一代的教法大別作頓、漸二教,在漸教內更開作三乘別教、三乘通教、抑揚教、同歸教、常住教五時。此是中國判教的嚆矢,後來南地的教判,多半拿它來作根柢。慧嚴(﹖~443)三十歲時到長安從羅什受學,和慧觀同為什門八俊之一,後來回到建康,住東安寺,所著有《無生滅論》和《老子略注》等。

此時佛教間更有一個西行求法的運動興起,就中以法顯的成就為最大。法顯常慨嘆律藏的殘缺,於東晉‧隆安三年(399),和同學慧景等四人從長安出發,往天竺尋求戒律,閱時十一年,經過三十餘國,在中天竺巴連弗邑,獲得《摩訶僧祇律》、《方等般泥洹經》等梵本,更泛海到獅子國(今斯里蘭卡),停留了兩年,又獲得《彌沙塞律》、《長阿含》、《雜阿含》和《雜藏》的梵本。然後,經南海回到青州長廣郡界,更南來建康,就佛陀跋陀羅於道場寺,共同譯出《大般泥洹經》六卷等,又自撰《歷遊天竺記傳》一卷。和法顯同時求法天竺的,有智嚴、寶雲。智嚴(358~437﹖)到罽賓,從佛大先咨受禪法,後請佛陀跋陀羅一同東歸,晚年更泛海重到天竺,歸途在罽賓逝世。寶雲(376~449)歷遊西域諸國,廣學梵書,博通音訓。在法顯西行四年後入竺的,有智猛(﹖~453),於姚秦‧弘始六年(404)和曇纂等十五人,從長安出發,行經罽賓、迦維羅衛,到阿育王舊都華氏城(即巴連弗邑),和法顯一同在婆羅門羅閱宗家裡獲得《大般泥洹經》梵本。以上諸人回國後曾翻譯一些經典,留下著述,作出了不同程度的業績。

東晉朝廷中奉佛的也很多。元帝(317~322)、明帝(323~325)都以賓友禮敬沙門。元帝又(大正52‧502c)「造瓦官、龍宮二寺,度丹陽、建業千僧」;明帝也(大正52‧502c)「造皇興、道場二寺,集義學、名稱百僧」(《辯正論》卷三)。習鑿齒〈與釋道安書〉中並說明帝「手畫如來之容,口味三昧之旨」。由於佛教受到崇尚,至咸康五年(339),庾冰輔政,代成帝詔令「沙門應盡敬王者」,尚書令何充等以為不應盡敬,使禮官詳議,主張不一,往復三次不能決,於是擱置。後來隆安中(397~401),太尉桓玄又重申庾冰之議,慧遠便著《沙門不敬王者論》五篇,其時朝貴亦致力宏護。建康的佛教,乃盛極一時。又東晉初期,名流相繼避世江東,玄風也跟著南渡,從而長於清談的義學名僧竺潛、支遁都為時人所重。竺潛(又作竺道潛,286~374),於《法華》、《大品》有深入的了解,永嘉初(307頃)渡江,為元、明二帝及丞相王導、太尉庾亮所尊重,後來隱居剡山三十餘年,宣講《方等》及老莊。哀帝時,應召重到建康,於宮內講《般若》。他的學說,世稱為「本無」義。支遁(314~366)研鑽《道行》、《慧印》等經,出家後,在吳(今江蘇吳縣)立支山寺,後又入剡,住在𪨫山,晚年又到石城山(今浙江紹興縣東北)立栖光寺,遊心禪苑。撰有《莊子內篇注》、《即色遊玄論》等。哀帝時也召他到建康東安寺講《道行般若》。他的學說,世稱為「即色」義。當時名流郄超、孫綽、王羲之等都和他交遊。他晚年在山陰講《維摩經》時,許詢為都講。又當時名流的撰述,現存的有孫綽的《喻道論》(載《弘明集》卷三),郄超的《奉法要》(載《弘明集》卷十三)等。

東晉時代南北兩地的佛典翻譯,作出了許多超越前代的業績︰

其一是《阿含》、《阿毗曇》的創譯。苻秦通西域,先後來了西域‧曇摩持、鳩摩羅佛提,天竺‧曇摩蜱,罽賓‧僧伽跋澄、僧伽提婆,兜佉勒(吐火羅)‧曇摩難提等人。僧伽跋澄於建元十七年(381)到長安後,先後譯出《鞞婆沙論》、《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僧伽羅剎所集經》等,為《毗曇》的創譯作出了貢獻。其中《鞞婆沙》的翻譯,由道安主持、對校,還為之作序。其次,曇摩難提於建元年中(365~384)譯出《中阿含經》、《增一阿含經》等,是為大部阿含的創譯,也是由道安與法和加以考證,道安並作了〈增一阿含經序〉。同時僧伽提婆和竺佛念一同譯出《阿毗曇八犍度論》,道安也參與校定並作序。既而提婆南渡,慧遠請他到廬山,於東晉‧太元十六年(391)譯出《阿毗曇心》和《三法度》兩論。隆安元年(397),更到建康,講述《毗曇》,冬天又和罽賓沙門僧伽羅叉重譯《中阿含》、校改《增一阿含》等,這就是現存之本。另外,道安曾在苻秦‧建元十八年,請鳩摩羅佛提(童覺)口誦《四阿含暮抄》梵本,佛念、佛護替他翻傳。後來佛念又於姚秦‧弘始十四年(412)為佛陀耶舍傳譯《長阿含經》。佛念世居西河,精通梵語,傳譯了不少經籍,世稱他為苻、姚兩代譯人之宗(《出三藏記集》卷十五)。

其二是大乘重要經論的譯出。這主要是當時譯家羅什的勞績。羅什從弘始三年到十五年共十二年間譯出經籍有七十四部(現存五十三部),其中重要的大乘經論有《大品般若》、《小品般若》、《金剛經》、《維摩經》、《彌陀經》、《彌勒下生經》、《首楞嚴三昧經》、《大智度論》、《十住毗婆沙論》、《中論》、《百論》、《十二門論》、《大莊嚴經論》、《成實論》、《坐禪三昧經》等,大都對於後來佛教義學發生巨大的影響,而發展有各種學系與宗派(如成實師、三論宗、天台宗等)。其次,佛陀跋陀羅所譯的《六十華嚴》為後來賢首宗根本所依的經典。

其三是密教經典的譯出。西域‧帛尸梨蜜多羅,於西晉懷帝時(307~312)東來,正碰到永嘉之亂,於是渡江,住在建康建初寺,於東晉元帝時(317~322)譯出《大孔雀王神咒經》、《孔雀王雜神咒經》、《大灌頂經》等。

其四是律典的譯出。在印度流傳的五部廣律,此時先後譯出《十誦》、《四分》、《僧祇》三部。初譯《十誦》的,是罽賓沙門弗若多羅。他於弘始六年(404)誦出《十誦》梵本,羅什譯作華言,剛譯到一半,而多羅圓寂;次年(405),西域沙門曇摩流支來長安,誦出其餘部分,羅什又為翻譯,共計五十八卷,《十誦》一部於是具足。又其後一年(406),罽賓沙門卑摩羅叉來到長安,他在羅什圓寂後,重校《十誦》譯本,把最後一誦改作《毗尼誦》,並譯出〈十誦律毗尼序〉,放在最末,合成六十一卷。這就是現行的《十誦律》。其次,罽賓沙門佛陀耶舍,於弘始十二年(410),誦出《四分律》,竺佛念翻譯,到弘始十五年(413)譯成六十卷。以後佛陀跋陀羅於東晉‧義熙十二年(416)在建康,和法顯一同譯出《摩訶僧祇律》四十卷。這些譯本即為後來研習律學者的根本典據。

東晉時代的佛教義學,上承西晉,以般若性空之學為其中心。在羅什以前,從事《般若》研究的,不下五十餘人,或讀誦、講說,或註解經文,或往復辯論,或刪繁取精而為經鈔,或提要鈎玄而作旨歸,或對比《大品》、《小品》,或合《放光》、《光讚》,從而對於般若性空的解釋,產生種種不同的說法,而有「六家七宗」之分。六家是︰(1)道安(說無在萬化之前,空為眾形之始)、法汰、竺法深(說從無生有,萬物出於無)的本無義。(2)關內的即色義(說色法依因緣和合而生,沒有自性,即色是空),和支道林的即色遊玄義(說即色是本性空)。(3)于法開的識含義(說三界萬有都是倒惑的心識所變現)。(4)釋道壹的幻化義(說世間諸法都如幻化)。(5)竺法蘊(對外物不起計執之心,說它空、無)、支愍度、道恒(兩家之說不詳)的心無義。(6)于道邃的緣會義(說諸法由因緣會合而有,都無實體)。六家中本無家有兩說,所以合稱七宗。由於此時《中論》、《百論》還沒有翻傳,而且《道行》、《放光》、《光讚》諸本般若的文義又不暢達,故各家對於性空的解釋,不免各有所偏。只有道安的學說還符合經義,但「爐冶之功,微恨不盡」。般若性空的正義,直到羅什才闡發無遺。羅什綜合《般若》經論而建立畢竟空義,其說散見於《大乘大義章》和《注維摩經》中。後來僧肇繼承他的學說,更建立不真空義。

在道安的時代,還有用「格義」的方法來講述佛教的,這是和道安同門的竺法雅及康法朗、毗浮、曇相等。法雅少善外學,長通佛義當時依附他的門徒多半於世典有相當造詣,而於佛教教理卻還沒有入門,法雅於是和康法朗等把佛經當中的事數和世間典籍比配講說,令門徒了解;這就叫作「格義」。後來這種方法為道安、法汰所駁斥而廢棄。

這時期佛教徒的信仰和行持方面,出現了一種祈求往生彌勒淨土(即兜率)的思想,它的創始者是道安。在道安以前關於彌勒的經典已經譯出《彌勒下生經》、《彌勒菩薩所問本願經》等好幾種。道安每與弟子法遇、曇戒等八人,依據經說,同在彌勒像前立誓,發願上生兜率。少後,又出現了一種祇求往生彌陀淨土(極樂)的思想,它的創始者是竺法曠(327~402)。關於彌陀的經典,遠在早期就已有《無量壽經》、《無量清淨平等覺經》等譯出。法曠「每以《法華》為會三之旨,《無量壽》為淨土之因,常吟咏二部,有眾則講,獨處則誦。」又依支遁所作〈阿彌陀佛像讚〉文,可知晉世已經有諷誦《阿彌陀經》而願往生的證驗。但大弘彌陀淨土法門的是慧遠。慧遠於元興元年(402)與彭城劉遺民、雁門周續之、新蔡畢潁之、南陽宗炳等,在廬山般若精舍阿彌陀佛像前,建齋立誓,共以往生西方淨土為期,故後世淨土宗人推尊為初祖。此外願生彌陀淨土的,還有慧虔、曇鑒、僧顯、慧崇等。又觀音信仰在這時期亦已流行,據說祈願觀音而得到感應的,有法顯、慧虔、法純、帛法橋及邵信等(見《高僧傳》)。此外,以習禪為業的,有竺僧顯、帛僧光、竺曇猷、慧嵬、支曇蘭、法緒等。

東晉時期的佛教文學,經過歷代譯人的努力,創造了一種融冶華梵的新體裁,即是翻譯文學,達到鳩摩羅什而非常成熟。羅什所譯出的經論,大半富有文學的價值,特別是《金剛》、《維摩》等經,文筆的空靈,辭藻的美妙,在中國文學史上開闢了一塊新園地。佛陀跋陀羅的譯籍《六十華嚴》,以壯闊的文瀾開演微妙的教理,弘偉瑰奇,也是中國文學史上稀有的巨製。同時佛教也漸次滲入一般文學的領域,以佛典的理趣、風格、詞句及故實入詩文的漸多,詩有羅什的〈贈沙門法和〉十偈(今存一偈)和〈贈慧遠偈〉、支遁的〈四月八日讚佛詩〉、〈釋迦文佛像讚〉等,慧遠的〈廬山東林雜詩〉、〈報羅什法師偈〉、〈萬佛影銘〉等,王齊之的〈念佛三昧詩〉等;文有僧肇的〈物不遷〉、〈不真空〉、〈般若無知〉等論,僧睿所作諸經論序,慧遠的〈沙門不敬王者〉、〈沙門袒服〉等經及諸經論序,劉遺民的〈建齋立誓共期西方文〉等,乃至當時一般佛教學者的書簡,大都是文意美懋的作品。

在這時期,造像藝術也勃興了。著名的作品,有道安在襄陽檀溪寺鑄造的丈六釋迦金像,竺道鄰在山陰昌原寺鑄造的無量壽像,竺道壹在山陰嘉祥寺鑄造的金牒千像,支慧護在吳郡紹靈寺鑄造的丈六釋迦金像,特別是處士戴逵和他的次子戴顒在山陰靈寶寺製作的彌陀及脇侍二菩薩木像、在招隱寺製作的五夾紵像和在瓦官寺製作的夾紵行像等。這時並有從外國輸入的造像,如苻堅致送道安的佛像中有高七尺的外國金箔倚像(見《高僧傳》卷五〈道安傳〉)。道安每次舉行講經法會都羅列尊像,其中有一尊外國銅像,形製古異。道安的弟子曇翼於江陵城北得一像,上有梵文,據說是阿育王所造。又獅子國於義熙二年(406)遣使獻高四尺二寸的玉佛像,玉色潔潤,形制殊特。法顯於義熙九年(413)回國,也攜帶有佛像。其中獅子國所獻玉像,後來和戴逵所製佛像五尊及顧愷之所作維摩壁畫,同列瓦官寺中,世稱三絕。

顧愷之和吳‧曹不興、晉‧衛協並稱中國最初的三大佛像畫家。顧的作品相傳有「淨名居士圖」、「八國分舍利圖」、「康僧會像」等。關於他在瓦官寺作維摩壁畫,據說「畫訖,光彩耀目數日」(唐‧張彥遠的《歷代名畫記》)。又「作畫維摩詰一軀,工畢,將欲點眸子,乃謂寺僧曰︰『第一日觀者請施十萬,第二日可五萬,第三日可任例責施。』及開戶,光照一寺,施者填咽,俄而得百萬錢」(同見《名畫記》)。由此可見顧愷之佛畫的價值。另外,晉明帝、戴逵也善畫佛像,瓦官寺大殿外有戴作的文殊壁畫。又慧遠曾在東林寺建築龕室,令妙手畫工用淡彩圖寫佛影,據說︰「色疑積空,望似煙霧,暉相炳瓊,若隱而顯。」也是佛畫的傑作。

佛寺的建築,在這時期極盛一時。佛圖澄在石趙所興立的佛寺有八九三所。姚興「起造浮圖於永貴里,立波若台,居中作須彌山,四面有崇岩峻壁,珍禽異獸,林草精奇,仙人佛像俱有。」這都是宏偉的佛教建築。東晉的帝室、朝貴、名僧及一般社會知名之士(如許詢、王羲之等),很多熱心於佛寺的建築,歷史上著名的東林、道場、瓦官、長干諸寺,大都建築在這時期。

此外,綜合建築、雕塑、繪畫的石窟藝術也發軔於此時期。當時北方鑿窟造像之風興起,其有文獻足徵的,如苻秦沙門樂僔於建元二年(366),在敦煌東南鳴沙山麓,開鑿石窟,鐫造佛像,這就是著名的莫高窟,實為此土鑿窟造像的嚆矢。

又這一時期在結合音樂和文學的梵唄方面,道安倡始在上經、上講、布薩等法事中,都唱梵唄,並弘傳帛尸梨蜜多羅所授的高聲梵唄,帛法橋作三契經,支曇籥裁製新聲,造六言梵唄,梵響清美都著名。(黃懺華)

〔參考資料〕 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任繼愈編《中國佛教史》第二卷;鎌田茂雄《中國佛教史》第二篇;E. Zürcher《The Buddhist Conquest of China》。


法句經

(一)集錄諸經中佛之自說偈而成的經典︰係為策勵學眾精進向道,富有感化激發力量的偈頌集。行文概多平易簡潔,間雜巧妙的譬喻,內容更教示以佛教真理觀、社會觀的根本義理,是佛道入門的指南。在說一切有部、法藏部中,《法句》又稱《優陀那》(Udāna)。現存的《法句》,有漢譯本四部、銅鍱部(Tām-ra-śātīyāh)傳巴利語本一部、藏譯本二部,以及近代發現的梵文本、犍陀羅語本。概因部派而有不同誦本,由於其組織不同,偈頌數亦異。

現存《法句》的不同誦本,完整無缺者,有二十六品本、三十九品本、三十三品本。

(1)二十六品本︰從〈雙要品〉至〈婆羅門品〉,共四二三偈,為銅鍱部所傳巴利語本,編為南傳巴利聖典《小部》第二《法句經》。有覺音著《法句註》(Dhammapadaṭṭhakatha),註本中附有二九九種譬喻。

(2)三十九品本︰從〈無常品〉到〈吉祥品〉,共分二卷,名為《法句經》。吳‧天竺沙門維祇難等所譯。收在《大正藏》第四冊。依《出三藏記集》卷七〈法句經序〉所載,維祇難所傳者原是五百偈本,後從同道竺將炎,補出十三品,成為七五二偈。若比對《小部》的《法句》與此三十九品本,可知二十六品的次第相合,唯插入十三品,可見三十九品本是在二十六品的基礎上擴編而成。在內容方面,《法句》本為出家眾所常誦,而三十九品中,有幾品重於在家,如〈道利品〉說君王(輪王)治國安民的法門。

(3)三十三品本︰從〈無常品〉到〈梵志品〉,為說一切有部所傳。據說是法救(Dhar-matrāta)所撰集。法救為西元前一、二世紀間人,是擴編《法句》者,而非創編者。亦即為說一切有部誦本的編集者。此說一切有部本係以梵語寫成,現有梵本存在。西藏譯本亦屬三十三品本,名《優陀那品》(Ched-dubrjod-paḥi tshoms),為偈頌本;另有名為《Ched-du-brjod-paḥi tshoms-kyirnam-par-ḥgrel-pa》者是《法句》的義釋,並附有長行的譬喻。

此外,又有漢譯二本,亦是三十三品本︰{1}《出曜經》,三十卷,約九三0偈,罽賓‧僧伽跋澄(Samahabhūti)執梵本,姚秦‧竺佛念譯出。係《法句經》之註釋。今《大正藏》第四冊所收者為三十四品,此係誤將〈不放逸品〉分為〈不放逸〉、〈放逸〉二品而成。{2}《法集要頌經》(法優陀那的義譯),四卷,九三0點五偈,趙宋天竺三藏明教大師天息災譯出,是純粹的偈頌集。

除此三類完整的誦本外,於1892年,在于闐附近發現以佉盧文(Kharoṣṭhī)寫成的古寫本。此古寫本有西北印度方言(Prakrīt)的特徵,近代學者推定為西元二世紀的作品,稱之為犍陀羅語(Gandharī)本。其內容與梵、巴二本皆不6 致,是另一系部派的誦本。又,《大事》曾提到《法句經》的名稱,並引用其中之偈文。因此可知,大眾部或許另有一獨立的《法句經》譯本。

1855年,丹麥學者華斯勃爾(M. V.Fausböll)出版巴利語《法句經》,並將之譯成拉丁語,附上覺音註釋的摘錄,對學術界有很大的貢獻。英譯本方面,有穆勒(MaxMüller)、洛克希爾(W. Rockill)、貝爾(S. Beal)等人分別從巴利、藏文本譯出。日譯本方面,有立花俊道(《國譯大藏經》經部第十二卷)、長井真琴(世界文庫,大正十三年)、荻原雲來(岩波文庫,昭和十年)等人的翻譯。又,常盤大定曾出版《南北對照英漢和譯法句經》。

(二)即《佛說法句經》︰一卷。收在《大正藏》第八十五冊。全書計分十四品,內容敘述為證得諸法性空、究竟金剛句(即甚深法句)及其法,而親近善知識之法。《大唐內典錄》卷十〈歷代所出疑偽經論錄〉、《開元釋教錄》卷十八〈偽妄亂真錄〉,皆載有《法句經》二卷(下卷寶明菩薩),或許即指此一卷《法句經》。本經未曾入藏,係近代於敦煌本中發現,而為《大正藏》所收者。乃以日本東京都台東區書道博物館藏本為底本,再校勘大英博物館藏斯坦因本而成。本經自唐代以來,似乎頗受禪家的重視,如《頓悟入道要門論》、《禪源諸詮集都序》、《圓覺經大疏》、《歷代法寶記》、《達磨禪師論》等書,皆曾引用。

註釋書有《法句經疏》一卷,撰者不詳,原本是敦煌伯希和本。首部闕近二十行。文中援引《無行經》、《花首經》、《淨名經》、《大智度論》、《大乘起信論》等。

◎附一︰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四講第二節(摘錄)
《法句經》是把部派佛學所依據的四阿含中重要的頌文抄錄出來,按照義理分品構成的,是一種集鈔。各家的集鈔分量不同,品目也有出入。有部集鈔的《法句經》,後經法救改訂整理,並由原來的二十六品,增為三十三品,法救還有因緣解釋的著作,漢譯名《法句譬喻經》。

譬喻師的學說也以四諦為中心組織的,但對四諦的解釋卻與別家不同。例如苦諦︰婆沙師認為是五蘊,分別論者認為是有漏八苦,譬喻師則認為是名色。集諦︰婆沙師認為是有漏因,分別論者認為是招後有愛,譬喻師則認為是業惑。滅諦︰婆沙師認為是擇滅,分別論者認為是愛盡,譬喻師則認為是業惑盡。道諦︰婆沙師認為是學無學法,分別論者認為是八正道,譬喻師則認為是止觀。可見譬喻師所講的四諦是有重點的,從而也看出它們的學說是從《法句經》來的(《法句經》所講的四諦就是有重點的)。其次,《法句經》講四諦以心法來貫串,譬喻師也是如此。他們認為︰「心依名色乃成苦體,又由惑業繫縛而心垢,止觀調心而垢淨,所以四諦安立,繫之一心。」(見《略述經部學》)他們認識到的心是無間斷的,一般說,心有多方面的功能,眼看、耳聽等都是心的功能,就其每一類來說,總是有間斷的,但若混為一體觀之,從生至死,心則始終沒有間斷。就佛家的實踐講,止觀達到滅盡定期間,意識似乎斷了,有部說,滅盡定是無心無識的。譬喻師認為,滅盡定仍有心活動,不過不是粗心而是細心。這就是所謂細心說。

◎附二︰呂澂《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二〈法句經講要〉(摘錄)

此經分三番講述︰(1)總辨經體,(2)解析品次,(3)抉擇要義。

(1)總辨經體︰辨經體者,明經之性質。自小乘各家迨大乘龍樹無著以次,僉謂此經為佛說,無有異議。且以為一般經典之稱佛說,類皆佛滅以後弟子輩追述之作;今此《法句》,則佛在世時已具定型,相與傳誦矣。今細玩其文,樸質親切,真所謂布帛菽粟之言。論其幽深,雖不逮大乘諸經;然即樸質親切之中義蘊豐富,其為當年佛說之實錄可無疑也。惟此經綜集成篇,區分章段,則固佛滅後事。且其纂輯,頗有異說︰或謂初結集時出之,屬於雜藏(收三藏不攝之說),此則推為迦葉阿難時所出也。或謂法救上座實集之。今考法救以前,實已有輯本,法救不過補訂之而已。初輯之本,佚在三藏四含之外,攝於雜藏;補訂而後,則以配合十二分教,非復雜含之舊。此種流傳前後變化之跡,徵之事實,亦不誣也。吳譯《法句經》舊序云︰「法句經別有數部︰有九百偈,或七百偈,及五百偈。」是則《法句》原有廣、中、略三本之分。從現存之梵(殘)巴漢藏各本考之,廣、中、略各本俱在。巴利原本四二三頌、二十六篇,即當於略本;吳譯《法句經》,晉譯《法句譬喻經》,七五二頌、三十九篇,即當於中本;秦譯《出曜論》(解法句者,內含經文),北宋譯《法集要頌經》,與西藏譯本,九百餘頌至一千五百頌、三十三篇,即當於廣本。各本中自以巴本為最古,與吳譯內二十六品脗合;惟吳譯首尾增多十三品而已。至秦宋兩譯,章名大同吳晉,次第則出入甚多,可知為完全改作者。巴本不出輯者名氏,吳譯以去皆題法救撰,以知《法句經》,前後確有兩種,即初輯本與增訂本也。增訂之中又疊有改易,不止一次,經之性質即因以改變。如略中本、俱名法句;而廣本以後,則稱鄔柁南聚。法句云者,「法」為佛說究竟道理不可移易之目,「句」乃名身句身詮義周圓之式(如今所謂完全命題);所以一句一義,四句一頌,法義周圓無缺(法義悉宗四諦)。鄔柁南聚云者,十二分教之第五種,義為自說(聚即品類分章之義)。由此立名不同,乃知法句有特殊因緣而說者,則變成一種泛說句義(鄔柁南);但經之重要意義,並不因此消失也。今講折中廣略,而取吳譯。吳譯文字雅馴,不失理味;惟品第不無譯人臆改之處。如《婆沙》、《智論》、《地論》俱云法救所輯《法句》,始〈無常品〉,終〈梵志品〉;今本於〈梵志品〉後,溢出四品,顯非原本之舊。至晉譯品目與此相同者,不過蕭規曹隨,步前譯之定式,不可信為印土所傳即如是也。(中略)

綜合上述觀之,自上座化地以次,至說一切有部,東西各派學說,無一不與《法句》相涉;且皆視《法句》與三藏並重,時或過之。我國道安法師序十四卷《鞞婆沙》亦嘗言之,蓋有聞於當時譯師所述也。又學者每以三藏難能遍讀,不若《法句》之簡約易持,因而重視之特甚。即以傳來漢土之佛學言,自漢魏至南北朝,亦無有不被《法句》之影響者,此一段學術史案,當於《附說四十二章經》中另詳之。

(3)抉擇要義︰此中要義摘舉三門︰一者涅槃,二者聞戒,三者止觀。原夫《法句》之撰,乃供教學所用。學有目的,涅槃是也;學有方便,聞、戒、止觀是也。一經之要,三門盡攝之矣。

初談涅槃義︰此義散見各品。蓋《法句》組織,或取義,或依文,類分不定。若依義求,則〈羅漢〉、〈述佛〉、〈安甯〉等品,皆涉涅槃之說;若依文求,則〈泥洹〉一品,斯其樞要矣。今講涅槃,即就此品撮敘要義;有所不足,乃以《瑜伽論》中釋文補之。〈泥泹品〉共三十六章。略本無此品名,僅於他品中存其四頌而已(初三頌及第二十四受辱心如地頌);廣本自受辱頌下,亦付缺如。故知此三十六章之結構,實為中本所獨有,今特據此闡述焉。涅槃正翻寂滅,旁譯引申有六十六種異名;中以安甯一名,最稱允洽。《中阿含》云︰「諸法以解脫為真實,以涅槃為究竟。」安甯者,實諸法之究竟處也。品初六頌,即廣贊斯義。蓋人生願欲無不以太平安甯為歸宿。如糜鹿避獵,自然走曠;飛鳥避羅,自然趣空;人之求安,趣向涅槃,亦心性之自然也。故云「法歸分別,真人歸滅」(此云分別,乃現觀實證其義)。外而宇宙、內而一身,莫非有為,即莫非遷流變化而無一安甯者(此即是苦)。再從行為之善惡言,趣善者少,趣惡者多;即善趣微樂,亦非真樂。諦知此等是苦,即不得不求歸宿於涅槃之究竟樂處矣。涅槃超於罪福,在善惡外,別有其淨因,絕非由行能得之也(頌云︰「從因生善,從因墮惡,從因泥洹也。」)

次言涅槃三相︰(1)無為相,(2)無著相,(3)無惱相。言無為者(有十一頌,自始無如不至為開為法果)︰謂涅槃非煩惱之所為,此有異於冥頑不靈一無所為。蓋煩惱無量,總以愛欲為本;不染愛欲,苦即淨盡,說為苦際(此即涅槃異名)。頌云「心難見習可睹」者,謂此苦際境(即淨心),諦實不動(不變遷)而難見;惟善觀察而後現觀(即淨習)分別實證之也。若通達愛欲為流轉之本,愛欲由見聞覺知而來,於見聞等不增不染,則愛欲不生,總歸寂靜。是即離煩惱之為涅槃矣。又頌文「比丘有世生」以下,明無為為本之義。此義出於《中阿含經》。頌中以生、有、作、行四者(皆有為事,亦緣起事),與無生、無有、無作、無行(皆無為事,亦還滅事)平等並舉,而特別指出無為是涅槃之相。所以見有為乃因無為而說,亦即緣起正為涅槃而談也。佛如是說,亦有事實可徵。諸法皆以涅槃為自性,學人之趣涅槃,固自然之勢也。由是無為相乃有為法之自然歸宿,佛但如實說之耳。

言無著者(有六頌,起從食因緣有,至此道寂無上)︰「著」指戲論分別無義益之事。凡愚言行,無一與涅槃相順,如稚子之弄沙城,其為戲論不待言。即在外道異學知求安甯處者,亦莫不隨事執著,或於世俗現境中求,或於定境中求(執現境者,為地水火風所礙;執定境者,為空無邊處乃至非非想處及日月光明等定境所礙),寄相於此等處以求安樂;不知其亦屬無常而終歸戲論也。真正涅槃,應蠲除此。頌云「斷有之射箭,遘愚無所猗,是為第一快,此道寂無上」是也。有即生死,箭喻惑業之因,因力發動,如箭射之不能中止,隨順因力往來諸趣,遂無止息矣。如欲安甯必斷此因。頌云「寂無上」者,寂即寂此戲而論也。

言無惱者(有十三頌,起受辱心如地,迄夭人莫不禮)︰惱謂苦痛,繫屬於身,身由五取蘊成(取謂愛欲),因既不淨,果成苦痛。欲求出離者,當須離欲。如頌云︰「畢故不造新,厭胎無淫行,種燋不復生,意盡如火滅。」如是轉捨五蘊身而得五分法身(謂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具足。前四成己,後一利他),獲大安隱,行淨度世。又涅槃無惱,惱歸於身;然非不用此身,乃以此身貿易法身,所謂大安甯身也。《法句》以此三相說涅槃,皆不從斷滅上立論,可知小乘之解佛說,亦有其深微切實處。蓋由各部執展轉立破而得定論,故非泛泛也。

復次,涅槃三相,為證得者身心所體現;已證未證,均此五蘊身心,其間有無差別﹖比中本《法句》並無明文,今謂當於《瑜伽釋》中所引頌中求之(此本〈涅槃品〉頌文,唐秦宋譯皆具)。《瑜伽論》思所成地,於教思擇,略有二門,即思擇契經與伽陀。思擇伽陀處,錄《法句》各品要文二十八頌,所錄〈涅槃品〉頌曰︰「等不等而生,牟尼捨有行,內樂定差別;如俱捨卵生。」此即顯示已證未證之身心關係。於證得之身心分二種解說︰一者不捨餘依,即不捨最後殘餘之身,所謂有餘依涅槃;二者捨餘依,即證得涅槃者並捨最後餘身而為無餘依涅槃。《瑜伽釋》謂佛示現住有餘依時,所證得之色身與前修得之色身(即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性質相等;所證得之名身,是勝無漏,則與修得之名身不等。至無餘依位時,最後餘身亦屬有行(有為法),以壽行轉故,仍未滅壞。已證得者,於彼餘身,不定任運方捨,亦可以定力而捨,以其得內寂靜樂及沙門樂故。此所捨之最後證得色身,亦與前得之色身正等;所捨名身,則與前得之名身不相等。喻如孵卵生雞,未破㲉前,所具色身原質,與破㲉後,並無不同;惟未出㲉時,心識矇昧,既出㲉後,心識靈明,前後有異耳(頌文俱舍㲉;梵本俱舍下原有破字,意云破㲉也)。此中意謂已證未證,身相等而心不相等也。至於留此身心至滿壽量而後捨者,重在證得而顯涅槃三相;若不留滿壽量,以定心力隨時棄捨,則重在捨壽而顯涅槃三相。凡此皆略中本未究竟之義,而廣本所獨具者也。其說亦與小乘部執相關。蓋化地本宗,意許色心一期生死,俱有轉變;而有部不許,以執三世實有,法無轉變也。至法藏部,則說羅漢身(概括色身)皆無漏,即主證得前後名色身皆不等(化地雖說身轉而未確定羅漢身是無漏)。大眾部又說色轉變而心不轉變。今勘《瑜伽》之《釋》,與以上各部執皆不同︰色身屬有漏,與前相等;名身由有漏轉變無漏,與前不等。此與有部言不變者異,與法藏大眾言變者亦異,當係化地末宗之說也。《瑜伽釋》文次下更有三頌(十九、二十、二十一),闡發斯義,而以出離煩惱得自在解脫為言,如文可知(《瑜伽》引二十八頌,初至十七多說聞戒事,十八至二十一說涅槃事,二十二至二十八多說止觀事)。

次聞戒義︰聞戒本屬二事,以其內(戒)外(聞)相待;不可偏缺,故合言之。菩薩修三十二相業,有謂先修耳目者,可知為學以聞熏為最切(聞非但耳聞也,亦具有見在)。《法句》於此義尤加重視,蓋所立之宗,在經文之說心淨客染。此經見巴本《增一阿含》,文云︰「心性本淨,客塵所染,凡愚無聞故,不如實知見,亦無修心。」又云︰「心性本淨,離客塵染,聖智有聞故,能如實知,亦有修心。」(漢譯《增一阿含》無此經,或係部執所傳有異;但《舍利弗毗曇》引此文)合此二經,而性淨客染之義備。前經謂由無聞故,本性淨心,乃為塵染,而不知修。後經謂由有聞故,乃知修心,離染為淨。比而觀之,可知淨不淨之關鍵在於離染不離染,而染之離不離又在於聞不聞也。有聞而後知修,即有聞而後有學也。以此法句言學,並重聞戒︰聞義見於〈教學〉、〈多聞〉、〈闇愚〉、〈明哲〉諸品;戒義見於〈戒慎〉、〈慈仁〉、〈放逸〉諸品;至聞戒無缺義,則見於〈教學品〉。頌云︰「戒聞俱善,二者孰賢﹖方戒稱聞,宜諦學行。」又云︰「學而多聞,持戒不失,兩世見譽,所願者得。學而寡聞,持戒不完,兩世受痛,喪其本願。」廣本更有頌云︰「多聞無戒,不稱多聞;少聞具戒,可稱有聞。」

以下分說聞戒之義︰初聞義,舉〈多聞品〉以見其概。此品共十九頌︰初七明聞之實,次十二讚聞之勝。明聞之實中,首三頌明聞之成三學,即以聞貫通戒定慧也。三學圓具,即「自致得泥洹」。四、五兩頌出聞之體︰所聞不外佛說法(教授)律(教誡),但應辨其正似,而後可以解疑,守正祛邪,至不死處(涅槃)。又辨正似,則能於性淨心上離客塵染,興功德性。如是方謂奉持法藏,得聞之實也。此義參照《瑜伽》,益見完備。《瑜伽》引頌云︰「多聞能知法,多聞能遠惡,多聞捨無義,多聞得涅槃。」(即吳譯第四頌異譯,吳云︰聞為知法律,解疑亦見正,從聞捨非法,行到不死處。)此出聞有四勝,以示佛說之真俗二義,即《阿含》所謂淺深二義也。如施戒生天等論,順俗施設,皆為淺義;四諦三學涅槃等論,開示出世,乃是深義。於此二義中,由聞俗義無倒故,即得速離惡趣,引發樂因;由聞真義無倒故,非惟不起惡因,更復超越善因,求得涅槃正因而獲漏盡。此中應注意者︰若聞者之根已熟,資糧已滿,便能獲致淨相之心,所謂義識(義者境也,即諸淨相;心能恒住此義,謂之心清淨)。聞之有關於淨心,意在於此。由是遂能現觀諸諦,以至捨諸苦本、煩惱無義,而證得涅槃。其根未熟者,依人天教,亦於勝義得有增上,漸證涅槃。《瑜伽釋》文最要,須細詳之。

復次,聞法一依在佛。見佛不真,則得法不正。是義為中略二本所不見,而於唐本《瑜伽釋》中得之,《瑜伽》引文第十至十四頌,即廣呢義。文云︰「若以色量我,以音聲求我」等,此謂佛有二身︰一、色身,即三十二相、八十隨好之身;二、法身,即一切功德法所聚集身(《長阿含》云,佛涅槃後以法為燈明,即法身義)。是故見佛,不可執取賤身,因色身相好,魔亦能幻作故。以是前四頌言,無論肉眼天眼,見佛相好,或聞妙聲,若執著此即如來,此當尊信,則後時見有似佛威儀者,亦必信以為佛,無所抉擇,隨逐於他。於真三寶,反生毀謗。其弊孰甚!此皆由於不知佛之為佛不在音聲形色也(此有以定果心眼,能了知世尊內分法身,而不能見外分色身者;或有內無所知,但由外見者;或有於此內外遍障者)。若諸賢聖,出離惑障,智慧無著,於佛法身,內自證解,於佛相好,外正觀知,而不為他言音所引攝者,是則世之雄矣(秦本〈惡行品〉云︰智者易雕飾,乃名世之雄)。此說涉及制多圖像等色身非是勝義,亦有部執關係。法藏部嘗執供養窣堵波獲大福德,今是化地末宗批評,以為非第一義也。

後戒義,舉〈戒慎品〉以見其概。此品共十六頌︰初七釋戒之勝,次九明戒之實。初中分別世俗、勝義二種戒︰第二頌云,護戒福,致三報((一)名、(二)利、(三)生天),即世俗戒。第三頌云,護戒得真實見,明了法處,即勝義戒。守戒在得真見,有真見而後得涅槃也。次明戒之實者,又分廣狹︰狹則但指別解脫律儀(即受學學處);廣則兼指根律儀(守護根門)、命清淨(禁為非法生活)、依資具(衣服湯藥資生之具悉有限制)。此中即就廣義說之。頌曰︰「比丘立戒,守攝諸根,食知自節,悟意令淨。」所謂立戒,即依住別解脫戒,住此而後有餘根律儀等三。但此尚非戒之本質。第九頌云︰「以戒降心,守意正定,內學止觀,無忘正智。」第十五頌云︰「持戒清淨,心不自恣,正智已解,不覩邪部。」所謂無忘、不自恣,皆指不放逸,此乃本質之說也。凡戒皆以不放逸而得,本經特有〈放逸〉一品,詳不放逸之可貴;《瑜伽》釋戒標舉〈放逸品〉首頌,亦有深意存焉。彼引頌云︰「無逸不死蹟,放逸為死蹟,無逸者不死,縱逸者常死。」(即吳譯本初頌)此中不死指涅槃,死指流轉,蹟則塗徑也。云何不放逸耶﹖謂於四所依,立四種護,所謂命、力、心、行。四者總攝人生之全,應善護持,以盡其用。命為生機,務使暢達,勿令戕賊。力為體質,求其強健,勿令羸弱。此二皆心行之所依。心則應使清淨,無有雜染。行則遠離邪僻,直向涅槃。然則戒之所以為戒,不放逸而已矣。又《瑜伽釋》第四頌云︰「住法具尸羅,有慚言諦實,能保愛自身,亦令他所愛。」此言圓滿戒學,須備四義︰一者住法,謂依如來所證所說正法正律淨信修行。二具尸羅,謂於五篇七聚學處,無缺(於每聚學處首尾有犯為缺,如衣之缺也)、無穿(犯中間學處為穿)、無斑(於諸學處相續違犯為斑,如衣之污點斑駁也)、無雜(散犯不連續者為雜)、遍能受學。三者有慚,謂於犯戒因緣,能發露求淨。四者諦實,謂依法對治,於智者前,如實自陳,而得出離也。次有三頌,說身口意業,亦有要義,可資參考。

三止觀義︰佛學通軌,三學次第相生,以增上戒學為依,遞生增上心慧學。故聞戒之次,應談定慧。今不云定慧而云止觀者,蓋有二義︰(一)示通貫,(二)明守約。若以定慧言,但見次第,難顯通貫。本經所宗在「心為法本」,又經言「心淨則土淨」,由心染淨,眾生國土隨之染淨。云何能得心淨而不染耶﹖是則不待外求,唯在調心而已。所謂止觀,即調心之道也。止者安心義,梵名奢摩他,義淨譯為寂處(奢摩為寂,他即是處,合此二義為止)。此非常途所言令念不起,或起不令續已也,又必有其處,使靜寂得所,如置物然,恰當其處,而後妥貼。質言之,乃調心得安耳。觀者析理之謂,梵名毗鉢舍那,義淨譯為眾觀(毗字接頭,有種種眾相之意)。乃明察心相細微條理之義。由是置心妥處,復明條理,此心自無不調矣。心調而後定慧隨之。是即不如通常以止觀分屬定慧之拘礙,而見止觀之不相離,定慧中皆兼而有之;乃至一切菩提分行,亦無不皆以止觀一貫行之。此即標名止觀,既以避定慧次第之誤解,而又顯其通貫之意也。復次守約之道,亦於止觀見之。《法句經》〈沙門品〉云︰「無禪不智,無智不禪,道從禪智,得至泥洹。」《法句譬喻經》〈戒慎品〉云︰「以戒降心,守意正定,內學止觀,無忘正智。」皆是禪(定)智(慧)之相資,止觀之互濟。故道安法師獲覩前偈,即於禪法,深悟其要。今止觀併舉,皆是作意思惟(警策其心,而令思惟)。而有差別者︰作意思惟緣能緣心謂之止,即以心緣心也;作意思惟緣所緣相謂之觀,即以心緣心相也。心起初無定處,後生之心把握前心,使之繫屬於色或受不失(止);然後生心分析此所緣相(觀)。是則止觀之別也。《成實論》中有種種喻,分別其義,可資參考。舉其一例︰有喻刈除亂草,止如把握,觀則如割截也。止觀如是分別,猶未究竟,更進乃有止觀雙運之道。仍為作意思惟,但作意思惟心一境性,心一境性即心境共相,為析理之自然歸宿。佛法以種種相歸於一相,謂之共相。《般若》共相即是無相。《瑜伽》共相即是唯識,本經共相即是無常。此皆止觀雙運境地。《法句》說守約處,即在此等處。故徒講定慧,猶不能顯,必至止觀雙運,而後得之也。

本經發明止觀要義,有通說,有別說。通說為〈心意〉、〈沙門〉、〈梵志〉三品;別說為〈惟念品〉。先解通說︰〈心意品〉有十二章,詳言心相躁動,有待調伏。首三頌釋見《瑜伽》。如云︰「難調伏輕躁,淪墬於諸欲,善調伏其心,心調引安樂。」(此《瑜伽》第二十五頌,即〈心意品〉第二頌。)此謂心樂攀緣,如猿之捨枝取枝,難以調伏。雖強納之善中,而不能一向(定)安住,非在貪等,即在沈淖不寂之所,於是隨欲淪墬生死而不能返。若依止觀之道,令心恒修善法心。一境性,即能如實知五欲而生厭患,遠離諸染,獲得解脫。如是苦因既盡,安住現法,當來眾苦亦得永盡。是故此頌即說明心應調伏之根據,與不隨順所得之勝利也。由是次言云何調心。《瑜伽釋》第二十六頌云︰「於心相善知,能餐遠離味,靜慮常委念,受無染喜樂。」(即〈心意品〉第三頌)心之大用見於能調,調心之先,須識其相。此心即自己之心,所謂調者,亦使其平衡猶如止水而已。至於工夫,則賴於有學與見跡。有學者,謂篤志斯學;見跡者,謂慧見諦理。心契此理,則歸平衡;不契則成散漫。又云心相,不外掉舉、下劣、不定三種。對治即有三方便,謂止、舉、捨。心掉時使之止;心下劣時令之舉;心高下不定時,住平等捨。由此止觀方便,得四種功德︰(1)餐遠離味︰心住一境,遠離習氣,則能受用身心輕安,是即止也。(2)靜慮︰謂由淨定心相(即止)相續修習,則於所緣境如實知其質而盡其量,明辨審察而思擇之,是即觀也。(3)常委︰謂由止觀為依故,貫徹一切菩提分法,能常修習,遍一切時無有間斷(常),遍一切處無有遺漏(委),此即一貫之道也。(4)念知︰謂由無懈無掉心故,能得最勝正念正知,心善解脫,永斷五蓋隨眠。脫五蓋故,乃於現法得安樂住。此樂住,即佛道究竟,亦猶儒者所稱孔顏樂處。且屬現前受用,而非懸想當來,此所以有異於外道苦行也。

又次詳調伏之關鍵。《瑜伽釋》第二十八頌云︰「心遠行獨行,無身寐於窟,能調伏難伏,我說婆羅門。」(即〈心意品〉第四頌)上雖泛說調伏次第,未說把握之樞紐。所云樞紐無他,當下莫放過而已(當下即是與否,猶在其次)。心有種種異名,或名為意,或名為識。無始以來,隨諸眾生,自體及因(所謂業惑)次第相續。雖無作者,而有流轉,但無前際可尋,故名遠行。心如瀑流不斷,一念放過,便入過去,故須當下省識。此就過去相言也。現在之心,單純而轉,無餘相伴,名為獨行(瑜伽學系謂後心續前心,依緣不同,有種種行相,而體無異。與譬喻師說相通,蓋同出於化地末系也)。又此心現在自體現前,或為貪性、瞋性、癡性,或餘煩惱隨煩惱性;後念性有轉易,不定相續。不同五色根,誕生之後,同異勝劣既受成形,即不可易也。心剎那起滅,一時此類心生,餘時此類心滅,一時彼類心生,餘時彼類心滅。是故當前染污之體,畢竟不實,名為無身(即無體)。如是心法,一面轉變不息,一面染無實體,即屬轉染成淨由凡躋聖之機。此就現在心相言之也。若於當下放過,隨眠復結,則於未來居四識住(謂色、受、想、行。一心師言,受想行乃就一心轉變行相不同而說。)復成心縛,無有出期,名為寐於窟(窟即流轉,寐謂難出)。此就未來心相言之也。智者由上各相,於心三世如實了知,即於當下深生警惕。厭患離染,得心解脫,斷滅我執,度越流轉,安住涅槃,名婆羅門(即淨行者)。此頌意說心於過去染污,未來不定;轉移關鍵即操之當下一念︰放逸則染,不放逸則淨。然染非心之自性(剎那轉變),淨乃自性,握此當下一念之淨,久久相續,遂得淨純。常途之言性淨,多屬道理知見;此乃實踐上由工夫而得者也。如是通說調心之相,以三頌盡之,可謂言近旨遠。《瑜伽》特為抉出註釋非無故矣。

次解別說︰即〈惟念品〉。本經以念為止觀特殊方便。念即十隨念,依通常次第,為︰佛、法、僧、戒、施、天、死、身、息、寂。但此中特提念息於首,視為最勝方便,蓋有四義︰一者息常隨身,易為依止;二者息離染淨不易生厭(如念身作不淨觀,易生厭世想);三者隨順法想;易得空觀(息出入靡常,勢不堅住,故可觀空);四者內法獨有,不共外道(外道有歸依及戒天死等念,唯不念息)。有此諸勝,故特重視之也。此品共十二頌︰前九統說念息,後三則說念餘。又前九中,初四正說念息,後五別說覺寤瑜伽(屬念息內)。念息者,繫念於息,以為所緣也。梵語安那般那,解者各異︰一謂安那為入,般那為出;一謂安那為出,般那為入。今考前者為舊說,後者為新說,因觀生死之象不同而成異說。前者謂胎生時息先入而後出,至於最後息出不入為死;後說恰與前反。緣此所見不同,念息入手之先後遂異。按諸學系︰北傳主入出息,南傳出入息。此經為北傳,而主張同於南傳者,以出化地末宗,對舊說有所釐正也(化地舊說與有部同主入出息)。頌云「出息入息念」,謂念出入息也;「具滿諦思惟」者,謂圓滿修習也(思惟即修習)。云何圓滿﹖謂具備「數、隨、止、觀、轉、淨」六相。從初數息以至完淨,有十六次第殊勝。配以四念住,從粗至細,各具四種次第︰初身次第,謂「短、長、遍身、止身行」。二受次第,謂「喜、樂、心行、止心行」。三心次第,謂「心、令心喜、心攝持、心解脫」。四法次第,謂「觀無常、斷、離、滅」。故頌云「從初竟通利」也。此詳見《大毗婆沙論》卷二十六。我國禪法,肇自安世高所譯《安般守意經》(安般即息,守意即念);至隋‧天台有《六妙門》專著,大闡念息法門。然安世高之書難讀;天台之作寡據,十六次第猶不了了,其說難盡信矣。今欲研究止觀,唯有直探《婆沙》,其次當讀《解脫道論》也。由此圓滿修習所得之結果,則如頌云「是則照世間,如雲解月現,起止學思惟,坐臥不廢忘。」(後二句原意謂身心合一修無間息也。)次下說念息之效有三︰「比丘立是念」以下二頌說第一效。謂念息通四念住(於說十六次第中見之),並貫攝一切菩提分法,最後得涅槃界。「已有是諸念」以下二頌說第二效。謂念息可得有餘涅槃。「比丘悟意行」以下三頌說第三效。謂念息可得無餘涅槃。有餘無餘涅槃之得,不但由於念息,更須覺寤瑜伽,謂︰初夜後夜正勤行道,乃至中夜睡眠,仍繫心於光明想。如是精進乃成覺寤瑜伽得盡諸漏。故小乘證果,最極七生;除北道部外(北方法藏部執定須七生),餘部亦有言三生證道者。其勇猛精劬,實堪取法,不得以小乘而輕視之也。最後三頌,說餘九念。以施攝天,故無念天;開寂為空無願無相,故無念寂。是即本經別說止觀之義也。

考上座化地部,原以十遍處為勝方便,因遍處以地為首,故有化地之號。其後餘部如大眾末宗等,斥為顛倒執著(於非地亦作地想,故為顛倒)。故化地末系改說道支皆念住攝,及一切地與尋伺相應兩義,以提倡十隨念。本經於十念中復特出念息方便,則益勝於前矣。今談止觀法門,於此念息方便,極應注意。願學者循此綱要,自窮義蘊可也。

〔參考資料〕 (一)《大毗婆沙論》卷一;《善見律毗婆沙》卷一;《高僧傳》卷一〈維祇難傳〉;《開元釋教錄》卷二;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十一章;黃懺華〈法句經談概〉(《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1})。(二)《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二十八;《鳴沙餘韻解說》。


那提

中印度人(一說北天竺)。梵名應為「布如烏代邪」(Punaudaya)或「布如烏伐邪」(Punpāya),意譯福生。自幼出家,善達聲明,通諸訓詁。既志弘道,遂歷遊諸國。不憚遠夷,曾往錫蘭、楞伽山,隨緣遊化南海諸國。適聞中國佛法興盛,乃搜集大小乘經律論一千五百餘部,於唐高宗永徽六年(655)抵達長安,敕住大慈恩寺。顯慶元年(656),奉敕赴崑崙諸國求異藥,既至南海,諸王歸敬,為其立寺,遂於該地度人授法。龍朔三年(663)返大慈恩寺,譯出《師子莊嚴王菩薩請問經》、《離垢慧菩薩所問禮佛法經》(以上二經現存)、《阿吒那智咒經》等三部三卷。禪林寺沙門慧澤譯語,豐德寺6 門道宣綴文及製序。同年,應南海真臘之請,遂自長安出發,後不知所終。相傳師為龍樹之傳人,著有《大乘集義論》四十餘卷。

據《續高僧傳》卷四〈那提傳〉、《開元釋教錄》等諸錄載,那提曾受玄奘排斥,故譯經宏願未遂云云,就此熊十力、張建木均曾撰文質疑。熊氏在〈唐世佛學舊派反對玄奘之暗潮〉一文中謂︰「蓋當時舊派反對奘師新譯,借那提之事,以造作謠言,誣陷奘師,群情如風波,轉相傳播,而奘師遂受千古不白之寃。」並列舉數疑點,以駁斥諸錄所記。張氏亦條舉數疑點以駁斥之,且謂〈那提傳〉是一篇有問題的傳記。

◎附︰張建木〈讀「續高僧傳‧那提傳」質疑〉(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6})

道宣《續高僧傳》第四卷中的〈那提傳〉,我認為是一篇有問題的傳記。傳中提到那提是一位親傳龍樹大師衣鉢的了不起的大法師,唐‧永徽年間來到中國長安,隨身帶著很多梵本經論,想在中國翻譯弘通,但受到玄奘法師的阻力,志願未遂。若果真有這件事,當然是玄奘法師的盛德之累。可是如果把這篇傳記仔細讀一下,就不難發現不少可疑之點。現在把我認為有疑問的傳文徵引如下,並分別加以論列︰

(1)「那提三藏,唐曰福生,具依梵言,則云布如烏代邪。以言煩多故,此但訛略而云那提也。」按布如烏代邪原文當是Punaudaya。《南條目錄》根據別本作布如烏伐耶,因此還原為Punpāya(Puna+tupāya)。按upāya,此云方便(漚和),意譯不當作「生」。而且「伐」字古代是個有舌音收尾的入聲字,通常用以作為bat、bad、bar或vat、vad、var的音譯字,不當以之作pā的對音。

這一層且不多談,問題是布如烏代邪如何竟「訛略」為那提﹖根據何種音理來說明這種「訛略」﹖道宣也參加過譯場,縱然一時鬧不清,也可以問問別人,糊里糊塗地就說布如烏代邪訛略為那提;未免令人不解。因此,首先這個人的名字就有問題。

(2)「以永徽六年(655)創達京師,有敕令於慈恩安置,所司供給。時玄奘法師當途翻譯,聲華騰蔚,(中略)既不蒙引,返充給使。」那提既蒙敕令住在慈恩寺,何以必須玄奘牽引﹖如永徽三年阿地瞿多來長安,也是奉敕安置於慈恩寺,然而他在翻譯《陀羅尼集經》時就得到當時權貴英國公、鄂國公的支持(參看《開元釋教錄》卷八)。那提若是如傳中所述那樣有學問,何以當時顯貴竟沒有任何人作他的護法!

而且,今本那提所譯《師子莊嚴王請問經》的卷首,有一篇題為道宣所撰的序文裏說︰「皇上重法,降禮真人,厚供駢羅,祈誠甘露。」同樣,在那提所譯《離垢慧菩薩所問禮佛法經》的道宣序文說︰「來儀帝里,頻謁天庭,降厚禮於慈恩,將歸飛於海表。」當時皇帝既是對他那樣「降禮」,給了他那麼多的「厚供」,並且向他祈求「甘露」,他也「頻謁天庭」,那末,玄奘這一關,何必一定要過﹖還落得「返充給使」﹖可疑,可疑!

還有一點應該提到,題為道宣所撰的這兩篇經序,只說那提在龍朔三年(663)來長安,而《續高僧傳》說是永徽六年來長安,顯慶元年(656)奉命赴南海採藥,龍朔三年返回長安。若果然是永徽年間帶著梵本來到長安,同一著者所撰的經序,何以竟隻字不提﹖這也是可疑之點。

(3)「龍朔三年還返舊寺,所齎諸經,並為奘將北出。」「北出」不知何所指(玉華宮在陜北,最可能是指玉華宮)。玄奘自己將來的梵本經論都沒翻完,何必攜出另外的經﹖而且由顯慶元年到龍朔三年,即〈那提傳〉中所稱那提離開長安的幾年間,玄奘到過洛陽,住過西明寺、玉華宮。到洛陽去,不可能隨身攜帶那麼多的梵本。到玉華宮的目的,主要是為譯《大般若經》,其次所譯的幾部卷頭不大的毗曇、唯識諸論,玄奘自己應有梵本,沒有必要把其他眾多梵本帶去。若是曾經把慈恩寺的大部分梵本都搬到玉華宮或新建成的西明寺,那麼,這是一件大事,史傳上應當有記載,如把經像從弘福寺移到慈恩寺,《慈恩傳》就有明文,可是在有關的史傳中找不到從慈恩寺移出梵本的敘述。相反,在《慈恩傳》卷十敘述玄奘身後時說︰「自余未翻者,總付慈恩寺守掌,勿令損失。」冥詳的〈玄奘行狀〉也說「自余未翻本,付慈恩寺好掌,勿令損失」。既然未翻經論交慈恩寺保管,大部分梵本一定始終放在慈恩寺。

而且,當佛陀波利譯完《尊勝陀羅尼經》之後,原本被留在宮內,波利請發還,即蒙允許(《開元錄》卷九)。如果真是屬於那提的梵本被玄奘帶走,他請求皇帝催玄奘發還,想來也不是作不到的。

還有,那提如果真像傳中所述那麼有學問的話,照一般情況應該能夠背誦一些重要經論,似乎不至於沒有梵本就束手無策。

(4)「惟譯八曼荼羅、禮佛法、阿吒那智等三經。」據《開元錄》說,《師子莊嚴王請問經》,一名《八曼荼羅經》。奇怪的是,道宣所撰的《大唐內典錄》中沒有著錄這三部經。《內典錄》有的本子卷首題「麟德元年(664)撰」,有的版本後序作「龍朔四年(即麟德元年)出」,時間在那提譯經之後,如果道宣那麼欽佩那提,何以不著錄那提所譯的經﹖若說《內典錄》主要部分脫稿較早,道宣既然為那提作傳叫屈,寥寥的兩三部經名也似乎應該補入。最早著錄那提所譯經目的是《武周錄》,這部目錄常常註明出處,那提所譯的經並沒說明出於何錄。《開元錄》卷九︰「惟譯八曼荼羅等經三部,(中略)豐德寺沙門道宣綴文並制序。」這話可能也有問題,若是道宣真的作過那提的助手,何以在《續高僧傳》〈那提傳〉中不提﹖道宣曾助譯《大菩薩藏經》,見於《續高僧傳》〈玄奘傳〉。此處似乎也應當同樣加以敘述。

(5)「那提三藏乃龍樹之門人也。」龍樹的生卒年月不可確知,關於龍樹的年齡有一些神話式的傳說,如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第十五章。按常識來推,龍樹不會到唐朝有弟子。《慈恩傳》卷二也提到玄奘在磔迦國曾遇到一位龍猛的弟子長年婆羅門,他當時已經活了七百歲。當然可能有這類的傳說。但以道宣這樣飽學的出家人,關於此事只敘述這麼一句,似乎也過於簡單輕率。

(6)「大師隱後,斯人第一。」大師當指龍樹。這話更離奇!如果那提的造詣竟然超過了提婆、無著諸師,在印度本國也應該有所表現,何以𨵙然無聞﹖縱然有人說過這類的話,道宣能這樣輕信嗎﹖

在這篇五百三十餘字的小傳中,居然發現這麼多的疑竇。現在這裏姑且不下結論,僅提出一些問題供佛教學者考慮。即︰

(1)《續高僧傳》自序稱「正傳三百四十人(一作三百三十一人),附見一百六十人。」而今本正傳凡四八五人,附見二一九人(據陳援菴先生《中國佛教史籍概論》所統計)。其所增多的部分,是否都出於道宣的手筆﹖(陳先生以為仍是道宣所作,但未提供充分證據。)由此就可以考慮〈那提傳〉是否真是道宣所作。

(2)大藏中所收那提所譯經的序文是否是道宣所作﹖抑或出於他人的依托﹖

(3)玄奘阻礙那提的譯經有無其事﹖

(4)那提在佛教史中的地位如何﹖是否就可以信賴今本《續高僧傳》〈那提傳〉中的敘述﹖

在這些問題未得到澄清以前,〈那提傳〉中的敘述最好不要當作信史來徵引。

〔參考資料〕 《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一;《續古今譯經圖紀》;W. Pachow《Chinese Buddhism:Aspects of Interation and Reinterpretation》。


邪命外道

古代印度的宗教團體,又譯生活派,音譯為阿耆毗伽派。興起於佛陀時代。梵語「ajīvika」意為「為謀生計而修行的人」。由於所採取的方法,從佛教徒的立場看來是屬於邪道的,因此漢譯佛經譯之為「邪命外道」或「邪命派」。此教派中之祖師Nanda Vaccha與Kisa Saṁkicca之名,曾出現於巴利聖典中。不過,最有名的長老是六師外道中的末伽梨拘舍梨(Makkhali Gosāla)。此派在興盛時期,教勢與佛教、耆那教鼎足而立。

◎附︰黃心川《印度哲學史》第六章(摘錄)

生活派是沙門思潮的一種,相傳為「六師」中的拘舍羅所創建,自西元前六至五世紀迄十五世紀的兩千年間在印度南北不少地區很流行。它的哲學和社會思想對後世有相當的影響。

名義和史料
生活派的梵語為Ājīvika或Ājīvaka,原意為「生活法」、「生計」、「職業」,引申而為「嚴格遵奉生活法的規定者」或「以手段謀得生活者」。我國古代意譯為邪命外道、無命術,音譯為阿耆毗伽、阿夷維等。佛教視生活派的學說為邪說,因之貶稱為邪命外道。《大智度論》卷三釋︰
「不以乞食如法自活,作不如法之事而生活,謂為邪命。此有四種︰(一)下口食,謂種植田園和合湯藥,以求衣食而自活命也;(二)仰口食,謂以仰觀星宿日月風雨雷電霹靂之術數學求衣食而自活命也;(三)方口食,謂曲媚豪勢,通使四方,巧言多求以自活命也;(四)維口食,維為四維,謂學種種之咒術卜算吉凶,以求衣食而自活命也。」

《大智度論》雖然從佛教的立場出發,對生活派教徒的行事寓有貶意,但對照印度各種史料很多是符合實際情況的。

生活派在其創立過程中曾經編纂過它們自己的經藏,但這些經藏沒有被保存下來。據耆那教《福經》載,拘舍羅的思想體系來自大雄所說的「初經」(Pūrva)的《摩訶尼密多》(Māhaṇimitta)。《摩訶尼密多》有八支,這八支據阿婆耶提婆(Abhayadeva,約十一世紀)的註釋是︰《聖支》(Divyam)、《災異支》(Autpātam)、《天支》(Āntar-ikṣam)、《地支》(Bhaumam)、《身支》(Āṅgam)、《聲支》(Svāram)、《相支》(Lākṣaṇam)、《徵兆支》(Vyāñjanam),另外,還有用於祭祀讚歌和舞蹈的《道書》(Maggas)兩支。《摩訶尼密多》八支和《道書》二支,被稱為生活派的十大聖典。關於生活派的經藏為什麼沒有被保存下來,各說不一。可能是生活派的「邪說」觸犯了婆羅門教和其它教派的精神統治,因此,與順世論一樣遭到了焚毀。憍底利耶的《利論》規定,生活派若參與宗教的祭祀要罰金百兩,他們的經典自然也要受到嚴厲的處罰。

目前我們所見到的生活派的思想和行事極大部分來自佛教、耆那教的記錄和一部分殘留的碑銘。在耆那教的經典中有《經造支》、《福經》、《優婆薩迦陀娑》(《十八在家耆那教徒的故事》)、伐羅訶彌希羅(Varahamihira ,西元550年左右)所著的《婆羅訶吉本生經》(Brahajjātaka)、尼彌旃陀羅(Nemicandra)的《教義綱要》、摩利舍那(1272)的《或然論束》、求那羅特羅(1409)的《思擇之光》等等;在佛教經典中主要有長部經典的《沙門果經》、中部經典的《薩遮迦大經》、增支部經典、相應部經典、佛音的《法句經註》、《摩訶那羅陀迦葉本生經》、《彌蘭陀王問經》等。耆那教經典和佛教經典的記述大致是相似的。另外,在史詩《摩訶婆羅多》和《利論》的一些章節中也有類似的記述。

生活派傳入南印度後,在泰米爾宗教、歷史文獻中也有大量的闡述。其中重要的有屬於佛教的《摩尼彌伽羅》(Maṇimēkalāi,約六至七世紀),此書也稱《末伽黎書》,比較系統地記錄了南印度生活派的基本理論;屬於耆那教的有《女雄尼羅凱西詩史》(Nīlakēci,約九世紀),該書提到了生活派的經典《九光書》(Onpatu-katir),中述該派的宇宙觀、原子論;屬於印度教濕婆派的有阿魯難提‧濕婆闍梨耶(Aruṇandi Śīvacārya,約十三世紀)所著的《濕婆智慧書》(Civañāna-Cittiyar),另外,還有一些用建那陀語所寫的著作。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這些著作所傳生活派的教義和歷史人物已與前期有所不同。(中略)

餘論
(1)如上所述。生活派在印度有長達兩千餘年的歷史,在孔雀王朝時期是一個重要的教派。它起源於北印度,但在南印度得到了比較廣泛的發展。在中世紀,生活派與耆那教的空衣派和印度教的毗濕奴派、民間信仰相結合,在群眾中繼續流傳。在南印度迄今還保存著生活派的很多格言。如說︰「一個人能抹掉身上的油垢,但誰也不能除去命運中的縛繫」、「即使一個人站在針尖上作苦行,也不能獲得比他命定中所得更多的東西」。但是由於史料和文物長期被淹沒無聞,佛教和耆那教對它的歪曲,印度教的緘默不言,因此生活派一直被人所誤解,直至近幾十年才引起人們的重視。目前對生活派的歷史發展線索和教義仍不很清楚,需要進一步加以研究。

(2)生活派是新興的沙門思潮之一,它是在反對婆羅門教的精神統治中出現的。生活派的早期學說可能與雅利安人入侵以前的土著達羅毗荼人的精靈崇拜有關(例如認為萬物中存在著靈魂),但也吸收過吠陀的一些宗教哲學思想(例如吠陀關於宇宙理法(ṛta)的概念與生活派的命定論有著很多相同的特徵)。生活派是適應印度最早的奴隸制大國(摩揭陀、拘薩羅等)的政治和精神統治需要所誕生的,以後又獲得了一些專制國家的支持(孔雀王朝、戒日王朝等)。關於這種宗教哲學的階級性格和社會作用在目前國外學者中有著不同甚至對立的看法。例如德‧恰托巴底亞耶認為拘舍羅的命定論反映了印度原始部落或部族人們的消極沒落思想。他寫道︰「在跋耆族毀滅時,拘舍羅感到一切都幻滅了。因為跋耆族是當時存在的最後一個自由的部落,這種毀滅對於遊方僧意謂著失掉了原始的或部落的最後希望,這些傳統,他是可笑地力圖給予支持的」,但巴沙姆認為,生活派適應了印度最初專制主義國家的興起而誕生,又隨著它們的衰落而滅亡。「在西元前六世紀所倡導的各種新學說中,生活派和它的固定受制的宇宙似乎最適應於緊密集合的專制政治,在孔雀王朝時發生了最大的影響就是表明了這種意義,(中略)由於中央集權的旁落,出現了很多鬆散結合的小王國,這些小國和準封建關係(quasi-feudal rela-tionship)有關,因此這個派別也就失卻了權力,並且最終陷於覆滅。」這種見仁見智的看法,各有理由。但我認為巴沙姆的說法可能更符合歷史的真實,有史料證明,在拘舍羅最初建立的僧團和在家信徒中,新興的商人、貴族、武士占有重要的比重,剎帝利為了鞏固他們的統治,在意識形態中宣傳命定論比之婆羅門所鼓吹的神造說更為有效。中世紀,在印度教的強大統治下,生活派與耆那教和印度教的某些民間信仰結合以後,它的性質有了重要的變化,據南印度出土的大量碑銘所記,生活派是一個從事某種工業和手工業的下級種姓或職業集團,它只在基層群眾中活動。

(3)隨著印度佛教傳入我國,生活派在我國也有著一定影響。生活派是佛教的對立面。(中略)在我國佛教的說唱文學、雕塑、繪畫等藝術中描繪他們是不擇手段地謀求生活的「恣欲者」,這種看法是與歷史事實不符的,我們應該重新地給予科學的、實事求是的評價。在我國漢譯、藏譯的早期佛教典籍中有著很多生活派的史料,在新疆和西藏地區可能還保存著一些文物,這對於澄清生活派的教義和行事有著重要的意義。


南海寄歸內法傳

四卷。簡稱《南海寄歸傳》。唐‧義淨撰於南海室利佛逝。收在《大正藏》第五十四冊。義淨(635~713),齊州(今山東濟南地區)山莊人。出家以後,仰慕法顯、玄奘西行求法的高風,十八歲起就立志欲遊印度。後來到唐高宗咸亨二年(671),他方從番禺(今廣東省廣州巿)泛海西行,經過南海室利佛逝,於咸亨四年到達東印度耽摩栗底,從此前往中印度各地瞻禮聖蹟,留學那爛陀寺達十年之久。武周‧垂拱三年(687)他返國重經室利佛逝,就停留在那裏從事譯述,武周‧天授二年(691),他在室利佛逝遣大津歸國,請求國家在印度造寺,以供去印的中土僧人住宿,順便把自己停留期內新譯經論和撰述交托大津帶回,本書便是其中的一部。書內記述他在印度和南海各地所見聞的僧徒日常行事的法式,用意在針對當時中土僧徒踐行上失當之處,依據內法規則加以糾正。書前有自序,末附結語,敬向國內諸大德,說明身在海外,恐難面敘,故先寄此以供採擇。此書題為「南海寄歸內法傳」,也即由於此故。

本書敘述西方師資現行各事,共四十章,大都依據根本說一切有部的傳統,對於日常主要行事,作了明確的介紹。在四卷中,卷一敘破夏非小等九章,卷二敘衣食所需等九章,卷三敘受戒軌則等十二章,卷四敘灌沐尊儀等十章。其中很多和戒律中「作持」部分即《百一羯磨》的作法以及十七事所規定的有關。義淨去西方求法時,本已隨處留心這些。他在那爛陀寺學習,不但獲見完本的《百一羯磨》(中國前此所傳的羯磨都不完備),還翻譯了毗舍佉所作《有部毗奈耶頌》,詳細研究過十七事中重要節目(見頌的下卷)。《寄歸傳》的寫作,就是在這一基礎上針對中土所疏忽或誤傳的地方,更作了重點的敘述,像受戒軌則(卷三),結淨地法、五眾安居、隨意成規、三衣刺葉、著衣方法(卷二),先體病源、進藥方法(卷三)等,很明顯是出於有關的受戒、安居、衣、藥各事,不待詳說;即其餘涉及飲食、用水、受齋(卷一、卷二)、便利、沐浴(卷二、卷三)、敬禮、亡僧財物(卷四)等等,也都散見於各事及羯磨中。至於說破夏與長幼輩分無關(卷一),敬禮不必謙讓(卷三),糞屎等不可作藥物(卷三),以及長髮受具,燒指燃肌,結契勸死等不合律法,則更指斥時弊,不留餘地。凡此敘述,均極翔實切用,可謂與中土通行的南山宗《行事鈔》價值不相上下。本書卷末,附敘他自己的親教、軌範二師的學行、教導,以及辭師泛海西行,巡禮留學,歸途停留佛逝的經過。

本書所述,雖以有關戒律的各節為主要部分,但也連帶述及佛教部派的傳播,寺院的制度和學風,當時著名大德,以及一般社會風俗諸方面,留下不少的印度及南海一帶的古代佛教史料。據本書序上所說觀之,舊傳律分五部,乃是西域的情況,若在印度本土,則當時聲聞乘佛教已並成大眾、上座、說一切有、正量四大部派。有部最盛,流行於中印、北印及南海諸洲,正量部流行於西印羅荼、信度等國,這可謂在印度平分天下,至於上座部只盛行於師子洲,大眾部偶見於北方。東裔諸國(那爛陀東行五百驛一帶)雜行四部,中印摩揭陀亦有四部通習之風。又北印及南海諸洲都奉小乘,南海僅末羅游少有大乘,中印度則大小通習。書中並載東裔大黑山以南,沿海有室利察呾羅郎伐戌、杜和鉢底,以至極東的臨邑諸國,也都奉佛教,尚乞食杜多行法(卷一總序)。又提到小乘四個主要部派各有它的著裙方法,在形式上可以看出他們的所屬部別(卷二〈衣食所需章〉)。關於寺院的制度方面,本書述及東印耽摩立底國寺院及那爛陀寺眾制法則。旁及寺外餘地租給俗人種植,寺僧收所產菜蔬三分之一;每月四齋日晚,寺眾集合聽講寺制等例(卷二〈衣食所需章〉)。而一般寺院,禺中灌像,日晡讚誦,成為常規。那爛陀寺設置唱導師,受特殊供養,每晚巡行寺內,高聲唱讚佛德,八院僧人聲聞各於當處自行禮誦;又五天初出家人,不問大小乘,常先教誦摩咥里制吒所制的〈讚佛四百頌〉或〈一百五十頌〉,及龍樹〈寄密友書〉等(卷四〈灌沐尊儀及讚咏之禮章〉),這都可為中土所取法。

本書對於印度當時的一般教育方法及佛教內教學次第記載極詳,為有關印度文獻和佛學史上極可寶貴的資料。在一般教育方面,本書〈西方學法章〉(卷四)述當時印度社會所共習的聲明要典有五部,即初學《悉曇章》約三百餘頌,波尼儞的根本經《蘇呾囉》一千頌,明字根的《馱覩》章一千頌,明七例、十羅聲、二九韵等的《三荒》章三千頌,及闍耶昳底釋根本經的《苾栗底蘇呾囉》一萬八千頌,並說明各書的主要內容、授學次第和時日,認為這是一切學問的基礎。於此欲求深造,還須進研鉢顛社攞釋《苾栗底蘇呾囉》的《朱儞》、伐㮹呵利釋《朱儞》的《伐㮹呵利論》,又有伐㮹呵利的《萆拏》及護法的《釋》。伐㮹呵利學士與護法論師是同一時代人,學士出家還俗往復七次,深明唯識,善解因明,於時去世已四十年。這些書亦為一部分道俗所共習,要須通達,始為善解聲明,號稱多聞。至於佛教學習方面,則在通達聲明,遵習律儀的基礎上,進修《理門》、《俱舍》,誦習《本生貫》,然後到那爛陀寺或跋臘毗國從師深造。又提到學瑜伽須窮無著、世親的「八支」(《二十唯識》、《三十唯識》、《攝大乘》、《對法》、《辯中邊》、《緣起》、《大莊嚴》、《成業》八部論),習因弧通陳那的「八論」(《觀三世》、《觀總相》、《觀境》、《因門》、《似因門》、《理門》、《取事施設》、《集量》八部論),研《發智》應遍窺「六足」,誦《阿含》必全探四部,從這上面可見當時佛教全部教學的項目、次第和學風。本書附帶舉出撰者在印度所親炙的佛教學者有羝羅荼寺智月法師、那爛陀寺寶師子大德、東印的地婆羯羅密呾羅密、南方的呾他羯多揭婆、南海佛逝的釋迦雞栗底等。又舉稍前的十大德為陳那、護法、法稱、戒賢、師子月、安慧、德慧、慧護、德光、勝光。其中法稱、慧護之重顯因明,德光之再弘律藏均為當時的顯學,而其流派盛行於中國西藏,迄今不衰。漢地所知,僅義淨之簡單介紹而已。至於德慧之於定學,義淨雖一度說及,其實竟湮沒無聞了。本書還述及戒日王愛好文學,曾總集咏佛本生詩讚得五百夾,並取乘雲菩薩以身代龍的故事輯為歌詞,譜之弦管,與當時東印文學家月官大士所作的毗踰安呾囉太子故事詩,並流傳五印、南海,人皆舞咏,這些都是有關印度文學史的好資料。

義淨對梵文音義的漢譯極其認真,本書涉及各項名物時,凡舊譯有不合處,都隨處校正。如云世俗之應作復俗等,都出於舊解之外。他又主張總習梵文,無勞翻譯之重加隔閡;以為骨崙、速利尚能總讀梵經,何以中土反不究其本,故本書對聲明初介紹特詳。又以中土持律,諸部互牽,因而部別之義不明,開遮之理莫分,主張嚴依部執,各守規制。並反對中土治律諸家章疏過於繁雜,以為製作目的在令人易解,豈得故作紛難,重增負擔,不切踐行。以中土尊重大乘,特舉印度所云大乘無過中觀、瑜伽,同契涅槃,理無乖競,不應割裂紛紜,轉晦大本。像這些議論,都可以見他對當時中土佛教有其矯正偏弊的熱誠主張,可惜在實際並未生若何影響,空留著這部堪與顯、奘二師著述媲美的製作,供今人為研究之資而已。

本書註解,只有日人所作的幾部,即欽光撰《解纜鈔》八卷、亡名《私記》四卷及脇谷撝謙撰《講義》四卷等。又日本高‧楠順次郎曾於1896年將本書譯成英文,常為佛教學者所引用。(游俠)


原妙

南宋臨濟宗楊岐派破菴派僧。蘇州吳江人;俗姓徐。字高峰。十五歲出家,十七歲受具足戒。十八歲修學天台教義。二十歲入杭州淨慈寺立死限三年,勤苦修道。翌年,請益斷橋妙倫,次參叩雪巖祖欽,受印記。咸淳二年(1266),隱龍鬚寺,後再遷武康雙髻寺。元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登杭州天目西峰入張公洞,閉死關,不越戶達十五年之久。後,學徒雲集,參請不絕,僧俗隨其受戒者數萬人。後開創師子、大覺二寺。元‧貞元年十二月一日,焚香說偈坐亡,世壽五十八,法臘四十三。諡號「普明廣濟禪師」。門下有中峰明本、斷崖了義、大覺祖雍、空中以假等人。世稱高峰和尚,有《高峰妙禪師語錄》一卷、《高峰和尚禪要》一卷行世。

◎附一︰石峻(等)編《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第三卷第一冊(摘錄)

原妙在發揮禪宗「明心見性」的思想時,反對故意追求,反對執著於古人語句,而著重強調「必須自然入於無心三昧」。具體說來,就是要下大決心,專心地去想諸如「生從何來,死從何去」,「萬法歸一,一歸何處」這樣一些問題,(中略)就會到達「不動不搖,無來無去,一念不生,前後際斷」,一如「夫子三月忘味,顏回終日如愚,賈島取捨推敲」的境地,而「此等即是無心之類」。從而也就會頓然覺悟到「元來盡大地是箇選佛場,盡大地是箇自己」。他反覆強調,這種覺悟的得到「非思量分別之所能解」,而是如同「電光影裏穿針相似」。

◎附二︰洪喬祖〈高峰原妙禪師行狀〉(摘錄自《高峰原妙禪師語錄》卷下)
師諱原妙,號高峰,吳江人,俗姓徐。母周氏,夢僧乘舟投宿而孕,宋‧嘉熙戊戌三月二十三日申時生。纔離襁褓,喜趺坐,遇僧入門,輒愛戀欲從之遊。十五歲,懇請父母出家,投嘉禾密印寺法住為師。十六薙髮,十七受具,十八習天台教,二十更衣入淨慈,立三年死限學禪。一日父兄尋訪,巍然不顧。

二十二,請益斷橋倫,令參「生從何來,死從何去」話。於是脇不至席,口體俱忘。或如廁,惟中單而出;或發函,忘扃鐍而去。時同參僧顯概然曰︰「吾己事弗克辦,曷若輔之有成,朝夕護持惟謹。」時雪巖欽寓北磵塔,欣然懷香往扣之。方問訊,即打出閉卻門。一再往,始得親近。令看無字。自此參扣無虛日。欽忽問︰「阿誰與你拖箇死屍來﹖」聲未絕即打。如是者不知其幾,師扣愈虔。

值欽赴處之南明,師即上雙徑。參堂半月,偶夢中忽憶斷橋室中所舉「萬法歸一,一歸何處」話,疑情頓發,三晝夜目不交睫。一日,少林忌,隨眾詣三塔諷經次,抬頭忽睹五祖演和尚真讚云︰「百年三萬六千朝,返覆元來是遮漢。」驀然打破拖死屍之疑,其年二十四矣。解夏詣南明,欽一見便問︰「阿誰與你拖箇死屍到遮裏!」師便喝。欽拈棒,師把住云︰「今日打某甲不得。」欽曰︰「為甚麼打不得﹖」師拂袖便出。翌日,欽問︰「萬法歸一,一歸何處﹖」師云︰「狗舐熱油鐺。」欽曰︰「你那裏學遮虛頭來﹖」師云︰「正要和尚疑著。」欽休去,自是機鋒不讓。

次年,江心度夏,迤邐由國清過雪竇,見江西謀、希叟曇。寓旦過,曇問曰︰「那裏來﹖」師拋下蒲團。曇曰︰「狗子佛性,你作麼生會﹖」師云︰「拋出大家看。」曇自送歸堂。暨欽掛牌於道場,開法於天寧,師皆隨侍服勞。屢將有所委任,辭色毅然,終不可強。一日,欽問︰「日間浩浩時,還作得主麼﹖」師云︰「作得主。」又問︰「睡夢中作得主麼﹖」師云︰「作得主。」又問︰「正睡著時,無夢無想,無見無聞,主在甚麼處﹖」師無語。欽囑曰︰「從今日去,也不要汝學佛學法,也不要汝窮古窮今,但只飢來喫飯,困來打眠,纔眠覺來,卻抖擻精神,我遮一覺,主人公畢竟在甚麼處安身立命﹖」

丙寅冬,遂奮志入臨安龍鬚,自誓曰︰「拼一生做箇癡獃漢,決要遮一著子明白。」越五載,因同宿友推枕墮地作聲,廓然大徹。自謂如泗洲見大聖,遠客還故鄉。元來只是舊時人,不改舊時行履處。在龍鬚九年,縛柴為龕,風穿日炙,冬夏一衲,不扇不爐,日搗松和糜,延息而已。嘗積雪沒龕,旬餘路梗絕煙火,咸謂死矣,及霽可入,師正宴坐那伽。甲戌遷武康雙髻峰,蓋和庵主攀緣,又上一稜層之意也。及至學徒雲集,然庵小難容,乃拔其尤者居之。丙子春,學徒避兵四去,師獨掩關,危坐自若。及按堵啟戶視師,則又疇昔雪中之那伽也。於是戶履彌夥,應接不暇,乃有「楖標橫肩不顧人,直入千峰萬峰去」之語。

己卯春,腰包宵遁,直造天目。西峰之肩有師子巖,拔地千仞,崖石林立,師樂之,有終焉之意。弟子法昇等追尋繼至,為葺茅蓋頭。未幾,慕羶之蟻復集,師乃造巖西石洞,營小室如舟,從以丈,衡半之,榜以死關,上溜下淖,風雨飄搖。絕給侍,屏服用,不澡身,不薙髮,截甕為鐺,併日一食,晏如也。洞非梯莫登,撤梯斷緣,雖弟子罕得瞻視。乃有三關語以驗學者,云︰「大徹底人,本脫生死,因甚命根不斷﹖佛祖公案,只是一箇道理,因甚有明與不明﹖大修行人,當遵佛行,因甚不守毗尼﹖」倘下語不契,遂閉門弗接。自非具大根,負大志,鮮不望崖而退。雪巖方住大仰,凡三喚,師堅臥不起。遂有竹篦麈拂,及「綠水青山同一受記」語來授師。懷中瓣香,始於人天前拈出,道風所屆,日益遠。遂有他方異域,越重海,踰萬山而來者矣。

鶴沙瞿提舉歸敬有年,辛卯春,得登山一瞻師顏,恍如宿契,惠然施巨莊贍海眾。師曰︰「多易必多難,吾力弗克勝。」堅拒之。施心彌篤,乃命僧議,以此田歲入,別於西峰建一禪剎,請於官而後營之。師欲不從,不可得也。爰得勝地,名蓮花峰,岡脈形勢天造地設,得請以「大覺禪寺」為額,請祖雍權管寺事。田四稔,所營亦既什三,師有厭世之心矣。師患胃疾已數年,然起居飲食,待人接物,皆未嘗廢。

乙未十一月二十六日,祖雍偕明初來省師,師竟以末後事付囑。遂取兩真軸,口占二讚,乃書之。十二月初一日黎明,辭眾云︰「西峰三十年妄談般若,罪犯彌天,末後有一句子,不敢累及平人,自領去也。大眾!還有知落處者麼﹖」良久,云︰「毫釐有差,天地懸隔。」眾皆哀慟不已。至辰巳間,說偈曰︰「來不入死關,去不出死關,鐵蛇鑽入海,撞倒須彌山。」泊然而寂。啟龕七日,端然如生,緇素奔哭者填咽。越二十一日庚申,塔全身於死關,遵遺命也。壽五十八,臘四十三。弟子僅百人受毗尼,及請益者數萬人。示寂後,遠邇之人恨不得承顏領誨,於塔前慟哭,然頂煉臂者,猶憧憧不絕。

師平日以慈悲為人自任。其在龍鬚也,有僧若瓊,焚祠牒從師,忽染病,師告之曰︰「病中絕緣,正好做工夫,汝臭皮袋皆委之於我,但和病捱去,決不相賺。」且往供給而啟發之。因其思醋,為遠乞以歸,得酒焉,復易之,往返四十里,以濟其一啜。病亟索浴,俯見湯影,即有省,喜笑如脫沈痾。信宿,書曰︰「三十六年顛倒,今日一場好笑,娘生鼻孔豁開,放出無毛鐵鷂。」師問︰「如何是娘生鼻孔﹖」瓊豎起筆。師曰︰「又喚甚麼作無毛鐵鷂。」瓊擲筆而逝。

或有問︰「子所紀,詳一而遺眾,何也﹖」喬祖曰︰「被亡而晦,恐逸故書。」師自雙峰而至死關,風勵學者,入室不以時,每見一期將終,上堂誨示諄諄,甚至繼以悲泣。平居誨人,世出世法,皆懇懇切至,輭語咄咄,和易如坐春風中,使人醉心悅服。咸自謂得師意,及至室中握三尺黑蚖,鞭苔四海龍象,則絲毫無少容借。來者如登萬仞山,而躋冰崖雪磴,進無所依,退無所據,莫不凜然失其所執。

設有不顧性命,強爭鋒者,師必據其案款,盡底搜詰,破石驗璞,刮骨見髓,勘其深淺真偽,定其是非與奪,卸僧伽黎,痛決烏藤,以明正其賞罰。

嘗語學者曰︰「今人負一知半解,所以不能了徹此事者,病在甚處﹖只為坐在不疑之地,自謂千七百則公案,不消一喝,坐卻曲彔床子。及乎被參徒下一喝,則不能辯其邪正。往往一句來,一句去,如小兒相撲,伎倆相角,蓋是從前得處莽鹵故也。直須參到大徹之地,親見親證,明得差別智,方能勘辨得人,方能殺活得人。此是喫折腳鐺中飯底工夫,做到未易以口舌爭勝負也。假如兩人從門外來,未見其面,同時下一喝,且道那一箇有眼,那一箇無眼﹖那一箇深﹖那一箇淺﹖還辨得出麼﹖」師之機用,不可湊泊,下語少所許可,其門戶險絕如此。復念今時學者,不能以戒自律,縱有妙語,亦難沈於人,乃有毗尼方便之設焉。

師寓南竺日,嘗誤踏一筍,取而食之,其後賣衣告償;析薪擘果見蟲,復全而置之;濾水囊,終身不廢。師之細行,涅南山之竹莫能殫,姑舉是數端以識其梗概,使後之欲見師而不可得者,覽斯文亦足以景仰遺風於萬一云耳。良渚信士全從進,得師所翦髮,盛以香奩,朝夕供禮。一旦光明遍室,視奩中,舍利纍纍如貫珠。師隱山前後三十年,為己為人,惟其一出於真實,故天下之人,若僧若俗,若智若愚,上而公卿士夫,下及走卒兒童,識與不識,知與不知,皆合手加額曰︰高峰古佛,天下大善知識也。

喬祖自師至西峰,即往參覲,歲或十餘往,往必留旬浹,承教詔警策者至矣。示本分鉗鎚外,時以孔孟老莊微言要旨,立難問而啟迪之,益見師隨機設化之方也。師未嘗握管,今語錄中有一二偈讚,十數頌古,皆雙峰時所作,為弟子竊記者。乃若示徒之語,一句一字,皆前所謂踐履真實中流出,假言以顯道而已。師貌清古,體修律,常俛首而坐,非問道不答。聞說人過,則首愈低。久病癯甚,坡翁省夫禪師病,有云︰「瑟瑟寒風露骨,耽耽老虎垂頭。」蓋為師傳神也。十數年間,兩處成道場,而未嘗過目少干懷焉。喬祖從師遊最久,交諸耆舊最多,故知師之出處言行最詳。師之徒弟明、初,以掇集之事見囑,不敢以才謭辭,敬焚香滌慮,拜手以述,將求銘於大手筆云。

〔參考資料〕 《釋鑑稽古略續集》卷一;《五燈嚴統》卷二十一;《中峰和尚廣錄》卷三十;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第六編第三章。


阿旃陀石窟

現存之印度佛教石窟寺院之一。位於印度西部馬哈拉斯特拉州境內,即孟買東北三百公里處。以窟中保存許多貴重壁畫及雕刻裝飾而聞名於世。係雕鑿於果瓦拉河( Waghora)北岸斷崖的窟院群,現存有三十窟(一說二十九窟)。三十窟中,除五窟(即第九、十、十九、二十六、二十九窟)是供信徒禮拜的支提窟外,其餘均為僧房。其雕鑿年代,大致可分二期(亦有分三期者),茲分述如下︰

(1)第一期造於西元前後,包括第八、九、十、十二、十三窟等。此中,第十窟的年代最古,高十點九七公尺,寬十二點五公尺,深二十九點四一公尺,採木造構造形式,為阿旃陀石窟群中最大的支提窟。而最小的是第九窟,此窟為方形、平天井的古老設計。其他,第八、十二、十三窟等,構造簡樸,浮雕裝飾少,亦不見佛像雕刻。

(2)第二期造於西元五至七世紀,除前述第一期窟外,餘皆屬第二期。此時期的窟院顯示出笈多(Gupta)時代的特色,構造複雜,裝飾雕刻豐富,祀有佛像,且有大乘佛教的雕刻。第十六、十七兩窟中,有瓦卡達卡(Vākāṭa-ka,三世紀後半到六世紀中)朝末期的銘文;此二窟與其附近的石窟均是較早期的窟院,第一、二、二十六窟雕造的年代則稍晚。

這些石窟中比雕刻更具重要性的是其內部所描繪的壁畫。屬於第一期的第九及第十窟中也有壁畫,係西元前後古繪畫的唯一遺品,但其壁畫量少,而且岩石風化損壞極甚。又,第十窟內,亦有在第一至第二期之中間期內所畫的古樣式佛像及其他壁畫。

現在壁畫保存最豐富的是第十六至十七窟,及第一至二窟,而第六、十一、十五、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諸窟亦存少許。壁畫的內容,多以本生傳、佛傳等佛教故事為主題,中有於大壁面連續描繪幾個情景的壁畫,以及描繪千體佛或蓮華手(Padmapānī)菩薩的大繪畫。另在大廳及門廊的天井,雕畫有花或以花配人物、動物的裝飾圖樣。

這些壁畫,均以流暢大膽的筆法描繪,相當生動活潑,又以輪廓凸顯圖案,色彩豐富,包括赤、白、黑、濃褐、淡褐、綠、青等,相當獨特。這些壁畫,是印度古典文化最榮盛期之笈多時代的卓越作品。

玄奘《大唐西域記》卷十一對此石窟的營建過程及內部裝飾皆有詳載,並稱歎其藝術價值。然而,隨著佛教的衰落,此石窟逐漸遭人遺忘,直到1819年才被重新發現,而引起世人矚目。然而,由於雨水、河水的侵蝕,窟內雕像、壁畫損壞的情形相當嚴重。因此,自1992年起,印度政府已著手維修工程。第一期百分之四十的工程費用,係由日本政府補助。全部工程預計將持續到本世紀末始能完成。

◎附︰常任俠〈印度阿旃陀石窟藝術〉(摘錄自《佛教與東方藝術》)

我國的敦煌千佛洞壁畫藝術,馳名世界,在古典藝術中,有著極高的地位。在印度足以和它媲美的,為阿旃陀石窟藝術。阿旃陀的壁畫、建築與雕刻,馳譽遐邇,也同為世界藝壇所重視。並且兩者都是古代佛教藝術的遺存,不論研究宗教、考古、民俗、藝術諸端,都在古代文化史上,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因此世界上的著名學者,多往考察研究,發表不少專門的著作。

阿旃陀石窟寺,位置在印度德干高原的一端,丘陵蔓衍,山路幽寂,中有溪流,彎環作馬蹄的形狀。此山古時稱為文達雅山,在臨流的懸崖,開鑿石窟,作為佛殿僧房,排列在谷中。就現在所知道的,共計二十九窟。雖然沒有我國的鳴沙石室營造數量之多,但它的藝術精工,卻是同樣非常可貴的。石窟寺今屬海德拉巴德尼茲母土邦管理。阿旃陀的名字,起於古代梵語「阿謹提耶」,又云「無想」。現距石窟寺四英里,有一小鎮,即名阿旃陀,有如敦煌之與千佛洞一樣。當石窟寺尚未發現以前,這個鎮也寂寂無聞,本地的居民,都稱這個石窟寺叫萊那,「萊那」為古代巴利語,也就是「洞」的意思。因為這個石洞的發現,阿旃陀的名字,才傳播於世界,現在就以鎮的名字作為這一群石窟的名稱,藝術考古的學者們,開始稱它為阿旃陀石窟。

阿旃陀石窟,因為地處閉塞,在百餘年以前,還不大為外人所知道,也像我國的敦煌石室一樣。雖然它的藝術寶藏,都極可珍貴,但直到近代,才被重新發現,為學術界所重視。阿旃陀石窟,當1819年時,英國侵略印度駐馬達拉斯的軍隊中有一人因打獵追逐野禽,追到這個石洞中,發現了雕刻壁畫,這時引起英國殖民官吏的重視,吉姆‧亞歷山大作了一個簡短的記錄,介紹石窟壁畫於英國皇家亞洲學會的會報中。吉姆的記錄。其後又復發表於孟加拉亞洲學會1836年學報中。1839年,再發表於《孟買新聞》,這個石窟壁畫,才漸為人注意。這一年更有印度古建築的學者吉姆斯‧福格孫氏,親來調查,曾撰寫〈印度的石雕寺〉一文,發表於1843年的英國皇家亞洲學會的會報中,於是這個石窟壁畫才更加顯揚。關於阿旃陀石窟的研究調查,有不少學者根據了中國的古代文獻,才得到線索,因而獲得重要的發現。中國文獻對於印度的古史和考古工作,貢獻很大,這是值得特別提出的。

阿旃陀石窟,其早見於中國古代記錄中的,為唐‧玄奘法師的《大唐西域記》。玄奘法師在西元629至645年,遊學印度,於唐‧貞觀十年,即西元638年,到了南印度的摩訶剌侘國。《記》中說︰
「國東境,有大山,疊嶺連嶂,重巒絕巘,爰有伽藍,基于幽谷,高堂邃宇,疏崖枕峰,重閣層臺,背巖面壑。阿折羅(唐言所行)阿羅漢所建。羅漢,西印度人也,……感生育之恩,懷業緣之致,將酬厚德,建此伽藍。伽藍大精舍,高百餘尺,中有石佛像,高七十餘尺,上有石蓋七重,虛懸無綴,蓋間相去,各三尺餘。聞諸先志曰︰斯乃羅漢願力之所持也。……精舍四周,雕鏤石壁,作如來在昔修菩薩行諸因地事,證聖果之禎祥,入寂滅之靈應,巨細無遺,備盡鐫鏤。伽藍門外,南北左右,各一石象。聞之土俗曰︰此象時大聲吼,地為震動。昔陳那菩薩,多止此伽藍。」

這個記文在一千多年前,敘述了石窟的地位、造像、雕刻、建築等等,以及土俗的傳說,對於阿旃陀的研究,甚關重要。因此文獻,而給探險者以誘導,並供給考古者以探查的根據,石窟的古代藝術,遂能夠重顯於世。歐洲學者布格斯等研究此文獻,都以玄奘法師所記述的,就是現在的阿旃陀石窟。阿旃陀的重新發現,公之世界,使它不再埋沒在荒山窮谷之中,這是很可慶幸的一件事。

最初將這個石窟壁畫臨摹展覽的,為馬達拉斯軍隊中的羅伯台‧蓋爾,費時二十餘年,臨寫壁畫,在1860年時展覽,因為不慎,幾乎都毀於火。他所臨的壁畫,僅存五幅,今藏於英國南堪新吞博物館中。當蓋爾以後,在1875年時,更為孟買藝術學校校長格力福斯和他的學生,臨寫壁畫,約費十年,以他的成績,送陳南堪新吞博物館的,有一二五幅,其他被毀於火的八十七幅。此外格力福斯氏自臨五十六幅,至今尚陳列於倫敦維多利亞博物館。另有兩幅,存於孟買藝術學校。格力福斯氏所著《阿旃陀佛教石窟畫》一書,刊行於1896年,也是研究阿旃陀的一部重要著作。此後尚有海林漢夫人等,臨寫壁畫,完成於1911年,送陳倫敦維多利亞博物館,並印行《阿旃陀壁畫》一書。其後續有作者,廣事介紹,阿旃陀的藝術,遂馳名於世界。

阿旃陀藝術,可分為建築、雕刻、繪畫三部分。關於建築方面,阿旃陀石窟,在印度的古建築上,甚占重要地位。它的雕刻也具特色,因係藏於洞窟中,多未被自然侵蝕和異教徒的損毀。其中以繪畫尤為可貴,英國牛津大學出版部及聯合國出版的《世界藝術叢編》都印有彩色圖版巨冊,可供研究者觀覽。

阿旃陀石窟,計二十九所,它的編號順序,係1839年福格孫氏來調查時,按照順列所定,僅沛於記錄,並無學術上的意義。各窟開鑿年代,約占七百年的時間,並非一時所造。其中早期的到西元前一、二世紀,晚期到西元六、七世紀,按它的開鑿年代,可以分為三期。第一期即最早期的洞窟,即中央部的一群,以第十三號洞為最古。它的開鑿年代,大概可以上溯到西元前二世紀;第十三號洞之外,第十二、第十、第九和第八諸洞,都屬於第一期。推測這些洞窟,大概都在西元前150年,就已經開鑿,但是它內中的藝術工作,或者到西元後三世紀時才完成。

屬於第二期的是與第一期相鄰接的諸洞,大概從第四世紀到第六世紀的中期所開鑿,即第十一、第七、第六以及第五的一群。第十四號到第二十號諸洞,大概也可屬於第二期。屬於第三期的,更為以前的左右鄰接各洞,排列在兩端,這即是第二十一到第二十九號洞和第一到第四號洞。這些第三期的洞窟,它的時期都屬於第六世紀的後半期到第七世紀。

阿旃陀石窟群,從它的建築形式,加以區別,可分為支提洞與毗訶羅洞兩種。所謂支提洞,梵語叫做caitya,意為藏舍利的塔,或譯「窣堵婆」,意也相同。現在可譯為「塔廟」,也就是佛殿。在中間雕造佛教崇敬禮拜的塔,用來藏佛骨。洞中心開鑿為祠堂,從平面看,作馬蹄形,它深入後方的部分為矩形,在其中起塔。洞內石壁的周圍,雕造壯麗的列柱,可以分為內進與外進。內進為圓形的天井,作龍骨狀,前面開一大穹窿形。阿旃陀石窟的第九、第十、第十一、第二十六及第二十八(未完成)諸洞,都是支提洞,頗呈壯觀。這中間的第九和第十兩洞,屬於第二期,第二十六洞屬於第三期,都足以發揮當時藝術的特色。

所謂毗訶羅洞,梵語叫做vihara,玄應《一切經音義》說︰「毗訶羅,此云遊行處,謂僧所遊履處也。」《求法高僧傳》說︰「毗訶羅是住處義。」現在可譯為「僧房」,為僧侶的居處而營造,以作修道、講學、會集的地方。屬於第二期和第三期的毗訶羅洞,在祠堂正面的後方,雕刻佛像,造一佛龕,以為禮拜的對象,比第一期的較為宏大。在阿旃陀,所有毗訶羅洞的平面,一概作方形。中間為廣場,圍以僧房,中有列柱,區劃內外。天井都為平面,按它的構造意匠,飾以藻畫。毗訶羅洞,都有前廊,洞內與前廊,與洞窟的大小相適應,在外開闢三門。阿旃陀石窟,除上述所說的四支提洞外,其他都是毗訶羅洞,但它們在形式上也有多少的差異。

這兩種洞窟,從外部觀察,也很容易識別,大概在正面有前廊,洞外有列柱的,都是毗訶羅洞。它前廊的列柱,有的雖已損毀,但尚可以回想到往昔的盛況。若果在洞窟的前面,現一大拱形,與毗訶羅洞前廊列柱的外觀迥然不同的,這便是支提洞。這兩種洞窟,外觀既然顯著不同,它的內部營造方法也不一樣。毗訶羅洞的入口,為左右展開的形式,而支提洞則為上下展開的形式,同它的外觀的美,可以得到和諧的一致。

阿旃陀石窟的營造形式,模仿竹木構造的痕跡,非常顯著。若果看一看這中間的一兩個天井的構造,就可以證明。天井裝飾畫的構圖,在基本上也是木造建築的構造意匠。根據這些洞窟的營造式樣,當洞窟開掘的時候,西印度的佛教建築,除了石窟以外的還可以因此推測得到。最可注意的是這一群石窟的建築和它的構造與裝飾的意匠,顯示出印度的古代文化,在世界上輝煌燦爛的成就。就是其中所存留的多數雕刻,也是印度雕刻史上最可寶貴的遺物。石窟中的雕刻品,大別之可分為佛教造像與裝飾藝術的雕刻。這些雕刻,到第二期而興起,到了第三期,藝術達到精美的程度,顯示出許多美好的製作。屬於第二期的毗訶羅諸洞,內設佛龕,存有佛及脇侍的雕像。第十六號洞中的本尊,最具有拔卓的技法,力量充沛,足為阿旃陀石佛的代表。而且屬於這一期的雕刻遺物,在第十九號洞內外,和第六號的上層洞,留下不少優秀的作品。尤其第十九號洞外的龍王像,在藝術上有很高的評價。到第三期,遺物更多。第二十六號支提洞內外,石柱和它的上部,裝飾很繁富,第一和第二號洞,佛像尤其可以注意,大概裝飾雕刻的圖案,到了第三期發達很盛;這也就是玄奘法師記中所說的在精舍四周,雕刻石壁,把如來佛以前修菩薩行的故事,無論巨細,都雕刻在上面。現在用古代的遺物來證實,這個記述更覺得可貴。

阿旃陀石窟,它的雕刻和建築,雖然都有很高的藝術價值,但世界上尤其寶貴它的壁畫。在這些石窟中,如第一、二、四、六、七、九、十、十一、十五、十六、十七、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六各洞,壁畫都可珍貴。尤其第九、第十洞壁畫,作於西元第一第二世紀;第十六、十七、十九洞壁畫,作於第六世紀的前半;第一、第二洞壁畫,作於第七世紀的,尤為著名。

阿旃陀的壁畫,也如同石窟的開鑿年代一樣,可分為三期。以第一期的壁畫為最古,在第九號洞前壁的一部,繪有古佛行蹟;第十號洞的右壁,繪有群像,兩者的畫風不同,而各盡其妙。前者使用的線條,柔和可愛;後者大膽運筆,風調豪放。它所表現的人物風格,和巴爾胡提(Barhut)、山崎(Sanchi)等石刻的浮雕相似。大概距離佛教藝術史上的初期作品,還為時不遠。但是它的技術,業已更為進步。關於人物和動植物的畫法,構圖尤富於多樣的變化。全體的佈局,也很和諧。在第九洞內部周牆所畫的佛行傳,較前者的時代為後,畫法細緻,並且能顯示出感覺,表現力頗強。第十號洞的柱面繪畫,技法相同,在阿旃陀壁畫中,這種繪畫的風格,自具一種特色。它的面貌、肢體、衣服等,都有寫實的研究。並且它的作風洗練典麗而沈著,並帶有抒情趣味的傾向。推測它的繪畫年代,當為第三世紀到第五世紀的作品。阿旃陀屬於後期的繪畫,大概都極其精細,競尚技巧,當那時笈多王朝興起,在巴連弗邑,開展勢力,在文治武功上,都有很大的成績,使當時的印度文化,放一異彩,號稱為黃金時代。在藝術上,曾特創笈多式的雕刻,在繪畫方面,也是應運而興,極力脫卻舊來的規範。例如第九和第十洞後期的繪畫,所表現的新興流派,大約就是完成在這個時期了。

阿旃陀第二期各洞,即第十六、十七、十九號洞的繪畫,比之第一期,更呈現出可驚的盛況。在第十六、十七兩洞,所繪的壁畫,關於佛傳的為多。第十六號洞中佛的生活以及佛為大眾說法的諸圖,都很精彩。第十七號洞佛說法時,聽眾雲集,貴人名婦,張蓋騎象乘馬的,紛至沓來,構圖非常繁密,使人驚嘆。第十九號洞內部周牆有坐立的佛像二軀,姿態生動,較之第一期的作品,筆致運用,更見熟練。著色也自由而多彩,每一形像的描寫,很重客觀的確實性,一變前期末的抒情趣味的傾向,氣力充實,光輝外著。更加試用繁雜的構圖,表達畫中的情境,不僅描繪精細,而且極多變化,每一形態,都呈現出活潑生動的情調。例如第十六號洞的耶輸陀羅女、羅睺羅與悉達太子訣別的部分,這是世界藝壇所熟知的,可惜現在原畫業已破壞。第十七號洞前廊後壁殘存的「奏樂圖」,表現飛天乘雲而至,很富於生趣。此洞內部的「美人臨鏡理妝圖」,旁立侍女,一捧脂粉,一執拂塵,不僅可以看出當時人體描寫的進步,就是它的構圖自然,人物配置,也頗為諧和美妙。又第十七洞前廊所繪黑膚王子,與一白色少女,極盡燕婉的情狀。侍女捧著杯盂的,臨窗窺看的,以及門外張蓋而來的,都很富風姿。此洞的前廊、天井和列柱,所存的裝飾畫,都精好鮮麗。以寫實的意匠,著豐富的色彩,兩洞所繪的圖案,足為古代印度裝飾藝術的代表。

上述三洞的壁畫,係屬於第六世紀的前半。到第三期的壁畫,第一、第二兩洞,則屬於第七世紀,並且也是阿旃陀壁畫中的最盛期。在第一號洞內的前壁,就是最有名的「波斯使節來朝圖」,現在業已微損。在天井花板的裝飾畫中,也繪有波斯人踞坐,女侍進酒的情狀,醉意朦朧,聚坐調笑,是一幅精彩的作品。當時印度與波斯兩國的交際,可從這幅圖中想見。這幅「來朝圖」所繪的,許多學者曾假設為波斯國王喀斯盧第二世(西元591至628年)所派的使節,來朝摩訶剌侘國王補羅稽舍第二世的。據此洞開掘的時代,大概屬於第七世紀的前半期。而且洞內後壁近左端處,有「灌頂圖」,也很有名。此壁的正面,近佛龕處,有巨大的菩薩像,而且有很多的侍從、諸天參列其中,它的風姿態度表情等,和我國的敦煌千佛洞,以及日本法隆寺的壁畫,有相類似的。東方佛教藝術的淵源,消息相通,在這裡又得到很好的證例。畫像的中心,構圖多變化,但不落於輕浮,渾厚的技法與莊嚴的畫風,可稱為阿旃陀壁畫中的偉觀。正面佛龕前室壁面的「降魔變相圖」,中央的佛陀,正面端肅結跏而坐,瞑然靜慮。圍繞在左右的諸魔,異貌怪狀,紛來驚擾。佛前的魔女,妖媚誘惑,盡態極妍,變化無窮。莊嚴的妙相與諸魔相對比,煥采呈祥,得未曾有,這實在是印度佛教藝術的巨製,也是世界古典名畫中可數的作品。

在第二洞的前廊壁上與天井等處,也有壁畫,洞內左右小佛龕壁面,尤可注意。右龕以山岳為背景,有幾個婦人與小兒;左龕的重層室內,有一婦人,圍繞著奴婢數人,人物頗得寫實的技巧。第三期石窟的第一洞壁畫,較之前期諧和熟練的技法,更加發展,在畫面上顯示出積極的力量。構圖雄大莊重,無過去繁雜的情況,而得到合理的調整。每一形態,也都使它合理化。感情充實,寫實的技巧更進步。著色的方法,也較之前期富於感情,使用鮮明典麗的色調,但更加含蓄,並且對於立體透視遠近的研究,也很加注意,從它的發展看起來,印度的古典繪畫,已經達到很高的水平,確立下後代的基礎了。

〔參考資料〕 松本文三郎《印度の佛教美術》;J. Fergusson、J. Burgess《Cave Temple of India》;J. Gri ffiths《The Paintings in the Buddhist Cave-Temples at Ajaṇṭa》;G. Yazdani《Ajanta》。


淨肉

依據小乘戒律的規定,出家人可以食用若干種肉。此種合乎戒律規定,可以食用的肉,謂之「淨肉」。反之,則稱為「不淨肉」。有下列數種說法︰

(1)三淨肉︰《十誦律》卷三十七分別三種不淨肉與淨肉(大正23‧264c)︰
「我不聽噉三種不淨肉,若見若聞若疑。見者,自眼見是畜生為我故殺;聞者,從可信人聞為汝故殺是畜生;疑者,是中無屠賣家,又無自死者,是人凶惡,能故奪畜生命。(中略)我聽噉三種淨肉。何等三﹖不見不聞不疑。不見者,不自眼見為我故殺是畜生;不聞者,不從可信人聞為汝故殺是畜生;不疑者,是中有屠兒,是人慈心,不能奪畜生命。我聽噉如是三種淨肉。」

此外,《十誦律》卷二十六、《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二等處亦有記載。

關於此三淨肉,《涅槃經會疏》卷四有二解。其一謂食者未見此肉是為我而殺,亦不聞其係為我而殺,亦不疑其係為我而殺者。其二,所謂「不見不聞」,是指不見不聞其殺,而不問其為我不為我者。所謂「不疑」,是指並非專為我而殺者,如屠家之肉或自死之肉全非為我而殺,稱為不疑殺。

(2)五淨肉︰《楞嚴經》卷六,加自死與鳥殘,而為五淨肉。其文云(大正19‧132a)︰
「阿難!我令比丘食五淨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無命根。」

《楞嚴經通疏》卷六釋此云,所謂五淨肉,律明三淨︰不見為我殺,不聞為我殺,不疑為我殺。今說五淨,是加上自死與鳥殘。所謂「自死」,指諸鳥獸命盡自死,是為淨肉。所謂「鳥殘」,是指鷹鶢等食剩之鳥獸殘餘肉。

(3)十種不淨肉︰根據北本《涅槃經》卷十八所說,人、蛇、象、馬、驢、狗、獅子、豬、狐、獼猴等係十種不淨肉,不可食用。《涅槃經會疏》卷四釋其所由,謂獼猴似人;蛇似龍;象、馬是濟國之寶;豬、狗、狐是鄙惡之畜;獅子是獸王;人是己類;故皆不可食用。

(4)九種淨肉︰北本《涅槃經》卷四謂(大正12‧386a)︰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何因緣故十種不淨,乃至九種清淨而復不聽﹖佛告迦葉,亦是因事漸次而制,當知即是現斷肉義。」

由於該經沒有明白列出九種淨肉的名目,因此慧遠《涅槃經義記》卷二云(大正37‧665a)︰
「九種清淨自未見文,人傳釋之,前十種外餘眾生中不見他殺,亦無聞疑及不為己即以為四,先乾自死及與鳥殘通前為七,不期偶得及他自殺請己而食,通前為九。」

然我國的漢族佛教,自南北朝梁武帝提倡僧人禁斷酒肉,以及依《梵網經》所行之菩薩戒(其中明文規定不准食肉)盛行之後,素食乃成為僧團生活之定制,迄今未改。至於其他佛教傳播區,如西藏、東南亞、斯里蘭卡及現代日本等地,則皆可食肉,不行素食之制。

〔參考資料〕 《四分律》卷四十二;《入楞伽經》卷八〈遮食肉品〉;《五分律》卷二十二;《梵網經要解》卷五;《大明三藏法數》卷十三、卷二十四、卷三十五。


無我

佛教的根本教義之一。指外道所執的「實我」及凡夫所妄計之「我」是空無的;為三法印之一。這也是對「生命中之不變的靈魂」及「萬法的實體」的否定。故佛法中之無我有兩種︰(一)人無我,指人是由五蘊假和合而成,並無「常恒自在的主體(我)」;(二)法無我,指諸法乃因緣和合而生,不斷變遷,並無「常恒的主宰者」。

印度的原始佛教,並不承認有如外教所說常一主宰之「我」或「實體」的存在,而主張一切無我,並建立「諸法無我」之法印。故《阿含經》謂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皆為假有,無實體、無我之存在。又,相對於淨樂我常之四顛倒,而主張不淨(身)、苦(受)、無我(法)、無常(心)等四念處。

部派佛教之犢子部,主張生命中有一「非即非離蘊之我」,主張我、法皆是實有,故被稱為「我法俱有宗」。說一切有部雖否定人我,但主張五位七十五法等諸法為實有,故被稱為「法有我無宗」。

至於大乘佛教,則認為人我、法我俱非實有,而主張人無我、法無我,故持般若空觀之說者被稱為「一切皆空宗」。而「人無我、法無我」又稱「人空、法空」。又,原始佛教所稱之「無我」,大乘佛教多稱為「空」。準此可知,「空」即「無我」之同義語。《大智度論》卷二十二(大正25‧222b)︰「一切法無我,諸法內無主、無作者、無知、無見、無生者、無造業者,一切法皆屬因緣,屬因緣故不自在,不自在故無我,我相不可得故。」

◎附一︰李榮熙〈南傳佛學的中心思想──無我〉(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92})

佛教之所以不同於世界上其他的宗教,主要是因為佛教有「無我」的教義,全部佛陀教義的活力和獨到處,完全表現在無我。在這一點上,佛教確實是表現了它突出的地方。印度其他宗教徒之所以稱佛教徒為「妄自尊大的虛無主義者」,就是因為佛教徒是主張「無我」的。而佛教徒反過來稱呼他們為「異教徒」和「外道」。沾染了自然崇拜成見的學者們,甚至在今日尚難於理解和接受這一教義,可見佛陀在人類文化還是早期的時候,他的思想是多麼有決定意義和有遠見。

「無我」教義的內容,根據南傳教義的說法,就是每一個無論是生理和心理的生存狀態都是無常的,其中沒有任何常住不變的原則、本體、實質,或「靈魂」。總之,沒有任何性質的不變的狀態。這就是南傳佛教中最本質的學說。佛說︰「一切事物皆有起因,如來業已說明其原因,並已指出其止滅之道。此即名為佛之教法。」這一段話包含了正確而簡要的佛教的精神和實質的講解。它說明佛陀發現了生存的諸要素,以及它們之間的關係,並且指出了永遠抑制這些要素的活動力的方法。而最後使其趨向於寂靜,這就是佛教在世界上流傳了二千五百年之久的中心概念。

佛陀宣稱他的教義是一個實用的教義。它的目的就是要告訴人一個解脫輪轉不已的生死的方法。這種解脫的方法,主要是對人類而言。根據上述中心概念,佛教詳細地分析了人的生存的組成因素。分析法在佛教中是一個很重要的研究方法,所以佛教也被稱為是「分析之教」(Vibhajjavada)。

人的存在包括兩個部分,即色法與心法。色法包含各種生理要素,心法則包含各種心理因素。心理因素有四種,即受想行識;此四者與色法合稱為五蘊。與人有關係的外在世界,也被分析了它的組成因素。人與外界的關係就是認識的關係。談到認識的時候,我們就必須要涉及認識的器官(根),和認識的對象(境)。認識的器官即眼耳鼻舌身意,認識的對象即色聲香味觸法。這十二個因素統稱為「認識的基礎」,包括器官和對象,二者相遇,才能產生認識。由此所產生的認識有六種,即眼與形色相遇所產生者謂之眼識等等。此六根六境六識,為組成認識的因素,統稱為十八界,因此人的存在和與他發生關係的外界環境,分析成為蘊、處、界;此三者統稱為「法」。所謂「法」者就是存在的因素。

概而言之,「法」可分為兩大類,即「有為法」和「無為法」,虛空和涅槃屬於無為法,其他諸法概屬有為法。因此生存的因素亦分為兩大類,即清淨的和污染的,善的和惡的,有利於涅槃和無利於涅槃的諸種因素。清淨的、善的和有利於涅槃的因素,就是使人趨向於解脫的力量,相反的因素則使人趨向於生死輪迴。佛陀在尋求自生死輪迴走向解脫之道的過程之中,發現了諸法的真義。無我教義是這一發現之中的必然結論。由於有了這個教義,佛陀的教法才有了它的獨特之處。

依據這個教義的解釋,整個宇宙及其中所包含的一切,是一些無窮數的、個別各異的、剎那即逝的各種因素,存在於永無止息的活動和變動的狀態之中,然而它們之中並沒有一種「實質」。它們只是一些瞬間即過的能力而已,並沒有任何常住不變或靜止的東西,也不是存在於靜止的狀態之中,而是在一種不斷的變化的狀態之中,這個現象世界就是由這些剎那相續的存在所組合而成的。一方面形成了我們所看見的、聽見的、嗅到的、嚐到的和觸覺到的一些事情,另一方面形成了單純的知覺(識),以及附帶的感覺、觀念、善惡意志等等,然而在它們中間並沒有任何持久不變或有實質的東西。

為了充分地理解佛陀的這一個教義,我們必須要知道一些這個教義形成時期印度所流行一般的思想狀況。西元前六世紀頃,在佛教興起之前,印度的哲學思想呈現極其複雜的狀況。各派學說蔚然並興,流行於全國各階級人民之中。一方面有流行極為廣泛的教義,否認個人在死亡之後的存在,否認宇宙間任何既有的秩序,除了某些世間權力的偶然報復外,否認任何善惡行為的果報。因此,除了個人的利益之外,不主張在生命過程之中有任何更高的目的。這一派學說當然也不主張靈魂和上帝的概念。

另一方面,則有正統的婆羅門教哲學思想。其中一部分人以為遵行適當的宗教儀式,可以達到人生最高目的,並且信仰古代獻祭宗教,祈求死後升天享福。另一部分人則信奉宇宙一元論的學說,認為最高的樂境為個人的人格和無所不含的絕對真神合而為一。另外也有人相信有一種永恒的靈魂,由於不斷積累善業的結果,這個靈魂經過若干世後,可以回復其真純清淨的狀態。實行善行和自我抑制是達到這個目的的方法。這種方法不僅被認為可以清淨心意,而且可藉以控制自然,獲得超自然的力量(神通)。

佛經中所記述的我見,不外二種極端見解。一為斷見,否認死後的任何存在;一為常見,臆斷人有永恒清淨的主體,最後可以獲得解脫。

在研究佛陀關於我見的教法之前,我們應先略論對於佛教思想有影響的三派哲學思想。這就是奧義書派、耆那教派和數論派。奧義書派的主要教義,是主張整個宇宙是一個真實的統一體,只有一個一,而沒有二。主觀和客觀,自我和世界,個人的靈魂和宇宙的靈魂,都結合在此統一體中。我們所知之世界並無內在的實體。內在的實體屬於「知者」、屬於「神我」──大梵。因此,奧義書派的教義是一元論的學說,認為有一永恒不變無始無終的真實存在,人的靈魂即是這個存在的一部分。

耆那教徒信奉一種高度發展了的倫理上的清淨和染污的學說,並且相信一種精神存在的學說,甚至於把精神推廣到植物和無生命的無機體上去,認為它們都有靈魂。根據耆那教的說法,這些靈魂是半物質性的實體,和其所依附的體積大小相符,並隨體積之增長而增長。因此,耆那教主張一種有變易性質的永恒物質的教義。道德上的染污,據說是由於一種不潔淨的微細物質,從皮膚孔中進入靈魂內部所引起的。為了要獲得道德上的清淨,就必須要閉塞那些不淨物質進入靈魂的孔道,以求至高無上的清淨,使靈魂證得最後涅槃。由此看來,耆那教的因果業報是肉體物質性的理論。

數論派一方面主張多數靈魂存在的學說,一方面又主張有一種唯一的、永恒的、無所不在的實體物質。開始的時候,這個物質是在一種無差別的平衡靜止狀態中,後來發生了一個變動過程,這個物質就永為休止,隨時變化,一直到它最後回復其平衡靜止狀態。這個物質不僅包括人身,而且包括意識狀態在內。意識狀態被認為是有物質根源和物質因素的。因此,在每個實質存在之中都有物質,意識物質和能力物質二種基本本質,作為獨立的實體。能力也是被認為有實質的。物質沿著兩條不同的路線發展,其一以半透明的理智物質為重心,發展成為人的知覺器官;其一以無生命的物質為重心,發展成為知覺的對象,包括粗細對象在內。

佛教反對這三種學派的思想。它駁斥了奧義書派的一元論,而主張宇宙間沒有一個真實的統一體,實際上每一事物都是分離的、個別的、分裂成為無數的極微因素(法)。人就是這些物質因素和意識因素相互聯繫的集聚體,其中並無靈魂和不變的神我。外在世界也是許多變易因素所組合而成,其中並無常住不變的物質。

佛教同意於耆那教反對奧義書派的一元論,也同意它主張存在是一個生起、延續和毀滅的過程,但不同意它的物質性質的因果業報的理論,佛教和數論派關於物質永不靜止、恒常變易的學說,非常相近。但是數論派稱根本物質為「德」(guna),佛教則稱之為「法」(dhamma)。每一個「德」是一個極微的物質量,代表一個極微的物質實體,但是「法」並不包含任何物質,而只是一個有動力的個體而已。佛陀的創造性就是在於他否定了任何不變的物質性的存在。對佛教徒而言,物質的運動和變易是一連串的能力瞬間即逝的表現而已。對數論學家而言,運動是完整的,而剎那變易是無定性的物質的變易。佛教徒認為一切事物是瞬間即逝的,因為其中並無不變的物質。但數論派的見解則認為物質雖有變易,而其本身在基本上是不變的。

關於數論派的二元論,佛陀認為是一種極端的多元論而加以反對。實際上整個宇宙不過是許多個別的,剎那生滅的因素,集聚在一起的現象而已。一切事物毫無例外,都是由剎那生滅的現象所連串而成。所謂一切事物皆有常住不變,無所不在的物質作為基礎者,不過是數論派及其他學派的臆想而已。佛教的基本概念認為除了個別短暫片段的存在以外,沒有究竟的實體,所謂「實體」的概念中,並無有延續性的、持久不變的物體存在,而是由片段片段的知覺和一連串剎那生滅的事物所形成的。我們的理智在綜合的過程之中,把這些連串的剎那放在一起,就產生了一個完整的想像。這個想像只是一個假想的心識計量而已。

因此,有兩種本體︰一種為究竟清淨本體,由剎那剎那時間所組成,在時間上和空間上沒有固定的位置,也沒有可知覺的性質;一種是經驗上的本體,由客觀的想像所組成,在時間上和空間上由我們賦予了它一個固定的位置,以及可知覺的抽象性質。

然則一個靜止的物質世界,和生存在這個世界中的常住不變的人格的幻覺,是怎樣產生的呢﹖為了解釋這個問題,佛陀曾經傳佈了十二因緣的教法,根據這個教法,那些個別的因素(法),雖然沒有一種在空間上無處不在,在時間上永恒不變的物質和使它們聯結起來,然而它們之間是互有關係的。它們在時間上、空間上的顯現,是受一個固定的因果律所支配的。這些短暫的因素的相續,並不是盲目偶然的過程,每一因素雖只顯現一剎那,但它須依緣而起。它的生起必須依賴前一因素作為根源。因此,所謂存在就是相互依賴的存在。每一剎那生滅的實體,必須和其他的剎那相適應,才能有那一剎那的存在。它們之間並無誰生誰的因果關係,只有相互依賴的作用和連續的關係。並不是一件事物消滅了而產生另一事物,也不是一件事物的實質進入了另一事物,只是一個恒常不斷的逐漸變易而已。

簡而言之,這就是佛陀的教理,根據這個教理就產生了「無我」的教義。色法和心法被分析成為無窮的剎那因素之後,就必須要否定任何常住不變的本體。每一事物都是相續變易的,沒有一件事物是有不變的本體的,人的身體和其他任何事物一樣,沒有兩個相續的時刻停留在同一狀況中。「無我」教義不僅適用於人類,並可適用於一切事物之中。就人類而言,其要點在於說明人是沒有常住不變的靈魂的。

人完全是一個受生命的規律所支配的現象。如果在他之中有一個超現象的「我」,可以超越這些規律,那麼因果律就失掉意義了。世尊拿起一撮土說︰「如果這點物質是常住不變的,永恒存在的,那我就不必倡導清淨生活以求解脫痛苦了。其他諸蘊,亦復如是。」他又說︰「諸比丘,此身非『我』,若此身是『我』,則人可自主,不應有病苦等等。則人皆可說︰我身可如是,我身可不如是。受等諸蘊,亦復如是。」

佛陀把人分析成為五種不同的功能,即所謂五蘊,而駁斥了把五蘊中之任何一蘊當作是超現象的「我」。《奧義書》說︰「不要尋找所說的話是什麼,但要知道能說者是誰;不要尋找所見的是什麼,但要知道能見者是誰;不要管所作的是什麼,但要知道能作者是誰。」但是佛陀卻說︰「沒有作者,只有作;沒有見者,只有見。」然而執著我見者卻說︰當看見形色的時候,靈魂是見者,視覺是工具,見的過程就是眼光達到所見之物,然後以所見之印象交與靈魂。而佛教學者則根據互相依賴的緣起理論,駁斥了這個推論是假想的。有了知覺和知覺對象之後,二者之間才生起互相依賴的作用和關係。其中並無「作者」,只有一種調和的關係而已。

五蘊並不是不變不滅的原素,凡是無常的也必然是無我的。然而這並不是說,佛教倡導死後身心都歸滅亡。佛教除了無常無我的教義之外,還有業報的理論。業報就是身心行為延續的力量。一切有生命者,都是五蘊的聚合,恒常在變易之中。但是這個變易決定於先行的條件或狀況。漫長相續的生命就是一個向前演進的行程。人即使在現生中,也不是前後相同的,然而現生的存在總是過去行為的結果。人永遠在變易中,死亡不過是一個較深刻的變易而已。人自己的行為決定其所受的新身體,以適合其所處之新環境。在此新環境中,他過去的意志和思想又決定其新心識。新生命最初的一剎那,稱之為「識」,識的前身即是「業」,業即是前生的力量。這些業通過識,在新生命中繼續延持下去。佛經中推述輪迴再生說︰「再生之人,既非原來的人,又非另外一人。」(Na ca so na ca añño)就原有的身體而言,他已非原來的人,就業力延續而言,他亦非另外一人。

在現象世界中,每一剎那都有其自身完整的因緣,它才能存在。本體的實質是由運動所組成的,有時我們認為這個運動終止了,實際上是出現了一個特別顯著,或者性質不同的剎那而已,運動本身並未終止。平時我們忽略了毫無間斷的變易,只有當它在我們的思想行為上引起一個新印象的時候,我們才注意到它。用泥土製造成一個水瓶,這水瓶又被打破成為碎片,都是出現了不同的性質,亦即在不間斷的變易過程中,出現了特別顯著的剎那。在每一事物和每一現象中,除了顯而易見的變易外,還有一種沒有始點,永不中斷的恒常變易,這就是一個繼續流動,超越人智的究竟實體。如果說一件事物所有過去存在的剎那全是一樣的,那就忽視了它們之間的差別。生命是運動的,整個世界及其中一切,都如電影相續映現一般。根據佛教教義,輪迴再生就是行為的延續。

關於無我教義還有另外一點值得考慮。有人認為無我教義抵消了道德上的責任,解除了因果業報之說,因而動搖了社會道德的基礎。關於這一點,已經有許多論釋家討論過了。迦摩施那(Kamalsila)論師說︰
「否認真我的存在,先前的行為可以引起繼起的後果,這二者之間並無矛盾。前滅後起的剎那中沒有絲毫真實性存在,佛說︰『有行為即有果報,但剎那生滅的因素中並無作者,只有因素的相繼生起。』在這相繼生起中,有某種因素存在,就必然有另外某種因素相繼出現。這是一個必然的事情。纏縛與解脫並非被縛者和解脫者的本來性質。無明生死的因素產生了現象生命,即是纏縛。這些因素消滅以後,隨之而起的境界即是解脫。」

另外還有一個關於「自由意志」的問題,有人問︰如果一切事物的生起沒有一個「神我」作為起因,都是依緣而起,那麼有沒有「自由意志」呢﹖據說佛陀之所以倡導十二因緣,就是為了維護自由意志,反對決定論的學說。佛陀曾特別提出他同時代的人末伽黎瞿舍那(Makkhali Gosāla)的學說作為批判的對象。瞿舍那主張一切事物都是預先決定了的,不能加以改變的宿命論學說。

佛陀認為這是一種最有毒害的學說。佛陀宣稱自己為「自由行為的擁護者」。善惡行為必有果報,這個規律稱為因果律。一定要由意志力所產生的行為,才能引起其必然的後果。佛說︰「意志就是業」。所謂自由意志,就是強烈的意志。佛教的自由意志,是在因果律範圍之內的自由,並不侵犯十二因緣的教義。

一定要消除了「我見」這樣一個重大的錯誤見解之後,才能進入究竟解脫之道。證得究竟解脫之後,業力和識以及意識活動,才能全部消逝。在究竟解脫的境界中,所有痛苦都息滅了。痛苦的止息就是積極的快樂。涅槃與生死相對,它是常住的快樂的,也是無我的。涅槃是絕對寂靜的境界,其中沒有生死,然而不是斷滅,否則就和虛空一樣了。虛空也是常住無我的,但是其中沒有快樂。佛教的解脫就是脫離生死證得涅槃。

無我真義為最難理解的真理。在我們的思想習慣中,認為物質常住的見解已牢不可破,以致我們不願承認純粹變易之說。必須要證得阿羅漢果,才能消除虛妄的我見。我們凡夫偶而誤入迷途是不足怪的。在我們的能力範圍內所能希望的,只是用我們的理智力來領悟這個教義而已。我們不能證知,就是因為我們有執著。一旦我們破除了無明執著,獲得了般若,我們就可以如實證知這個教義了。對於沒有羊群的牧童,喊狼的聲音嚇不倒他,對於沒有執著的人,無我就是至上的解脫。

佛陀的教義在各方面是獨特無二的。尤其是無我教義最為出色。他不僅駁斥了「我」和「永恒物質」的存在,而且宣揭了一個解脫之道,凡有大精進者皆能證得此道。所謂解脫者並不在於永恒快樂的天堂中,而須向日常生活的體驗中尋求。就這一點而言,佛陀是世界最突出的一位導師,他不僅是一位偉大的宗教改革家,而且是一位最偉大的思想革新者。

無我教義及其基礎十二因緣法,可以說是印度思想所開的最美麗燦爛的一朵花。

◎附二︰和辻哲郎《原始佛教的實踐哲學》第一章(摘錄)

將存在的領域與法的領域加以區別的主張,若是包含在無常苦的法之中,則經由這種法而論證的無我的法其意義自然就清楚了。「我」是正統婆羅門派哲學的中心觀念。它被認為是超感覺性的、實體性的、超越性的主觀。它作為個我而為我們所認識,同時也是普遍我(也就是絕對者、永遠的、福祉的)。若說個我與普遍我本質上是同一的,則它必須含有前述的永遠與福祉。

這樣的我存在於何處﹖我們所能經驗的一切存在,都是時間性的存在。不是時間性的存在的,無非是法。意味著苦的時間性的存在,與永遠、福祉是無緣的;如果超時間性的法,不是存在的,則與福祉、永遠有關,而存在於個人之內的「我」,也只是妄想而已。如果「我」不具有正統婆羅門哲學的那種嚴密的意義,只是常識性的我,那麼它就是與外界以及其他的我對立的,知覺、感情、意志的主體。在不斷變遷之中,它必須保持同一,依據自己的意志,左右事物。但一切的存在是變遷的。能保持同一的不變,事實上完全不存在。認為它們是存在的想法純粹是妄想。因此,人們所認為的「我」,事實上,都是在色受想行識上而有的,將此時間性的有誤認成超時間性的有即有「設立我的立場」的弊病。基於這種誤認而設立的我的立場,是愚癡無聞的凡夫立場。

因此,在色受想行識中,可以見到是我、異我、相在。亦即相對於「此我」有「他我」存在,而且兩者並存。這種經驗性的個人性的主觀與外界對立而存在,可視為是用模仿式的方式來認識外界的自然性的立場。經典中常稱此為「愚癡無聞凡夫」(assutavā puthujjana)。此愚癡無聞凡夫的人,包括著佛教以外的一切優秀學者,因此它所指的是那些不具佛教立場的哲學反省。另外,凡夫也意指一般的普通人,而不是指「才能低劣」。因此,這個語詞可以說是自然性的立場。亦即無我的「法」,意味著決然的「自然性的立場的排除」。

像這樣,無我的法表明兩件事。(一)如果認為我是超感覺性的、超越性的主觀,它則不存在於我們所認識的世界。認識的領域不包含超感覺性的形上學的事物。(二)若將「我」認為是經驗性的認識主觀,則它不是「我」而是五蘊。因此,主觀客觀都被撥無,只是有五蘊。

只是有五蘊。一切的「我」、「我所」必須被拔除。若是如此,五蘊又是什麼﹖我們已知除了時間性的存在之外,並沒有其他的存在。「五蘊無常」,即謂一切存在都是變異的。但色受想行識等五法並不是變異的。亦即它們不是存在的。所謂五蘊,不外是以其存在的法之名來稱呼一切的存在。但這種「法」,不是「主觀的形式」,而是拔除主觀,也是拔除客觀的存在的法。

◎附三︰T. R. V. Murti著‧郭忠生譯《中觀哲學》第一章(摘錄)

到目前為止,一般人反對佛陀主張「無我論」最為有力的理由是︰無我論(nairātmyadoctrine)與某些佛教的基本理論相違背,譬如因果業報論、輪迴論以及修行解脫論等等。如果沒有一個常恒不變的「個體」,那麼誰在造作業報,誰會受到果報﹖如果是無常變化,則修行的價值何在,它的目的不是一種子虛烏有嗎﹖如此一來,則佛陀的教法變成︰主張一切皆苦,卻又沒有「一個個體」來感受佛陀所說的苦;而佛教的修行法門很多,卻又沒有「一個個體」來實踐這些法門,更遑論何者能享受涅槃的法味喜樂。這些責難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是言之成理,但是對佛陀來說卻沒有那麼嚴重。

事實上,佛陀自己也知道會有上述的責難。所以他說︰「有行為,而無作者,」另外在「煩惱負擔者的教說」(Sermon of theBearer of the Burden)中,佛陀又說五蘊是煩惱,是業報,而執著於五蘊即是自尋煩惱,煩惱就是業報。不執著於五蘊就是放下這個負擔──煩惱,而煩惱的負擔者就是這個「經驗的個體」(empiricial indivi dual)。

有的人更以旁觀者的立場幸災樂禍的說︰「無我論」替佛教的形上學帶來了無法解決的問題,成為佛教形上學一個無法克服的漏洞。復次,有的人更進一步的說︰「有我形上學」(實體論)不僅沒有上述的缺點,而且為萬物提出一套合理的解釋。這些看法在筆者的眼中無非都是理智的顛倒,思想的迷糊。何以故﹖就「有我論者」所提出的責難而言,有我論與無我論都必須同樣的面臨著同一事實與邏輯上的問題。「有我論者」怎麼就可能會把業報、輪迴、記憶與「我」──常恒不變之個體的關係說得更清楚呢﹖既然不變之我具有統一、不變的性質,則一旦情況發生變化,須要不同的行動時,它如何能跳出既定的模式而做出與情況相應的決意。不管它做出何種行為,絕不可能有絲毫的影響,進德修業,不能得到善報;為惡不替,不會遭惡報,那麼人類倫理道德的理想豈不是空中樓閣,緣木求魚﹖這豈是吾人修行的初衷﹖沒有「道德提昇」、沒有創發突破才是精神生活最大的罪惡。佛陀很嚴謹的考慮到此一問題,所以他把因果業報當作個體命運的推動力,而拒絕接受有我論。無常變化的「靈魂」(指我)本身就是自語相違。有我論者從未接受一個會變化無常的「我」,而且也無法接受,因為這樣一來,此「我」在何時開始變化即須加以確定,這即是說在某一段時間裏它是不變的,而後又發生變化,如此一來,即有兩個以上的「我」。另一方面如果說「我」的一部份會變,而另一部份不會變,這也說不通。因為如果變化的此一部份與另一不變的部份同屬一個體,則此一吾人所假定的獨一實體即有兩個完全相反的性質,這又與吾人對不變實體的概念相違背。

佛陀以「心理的連鎖」(mind-conti-nuum)來代替所謂的「我」,亦即是所謂的「經驗的反應」、「生活的遺痕」。亦即是說在因果律則的前後相續之中,吾人的身心活動留有一股動力,這種一連串的心理狀態包含吾人一切身心活動的記錄,鉅細靡遺。佛陀認為唯有此一「心理連鎖」才足以擔負起業報變現以及業果連續(指擔負過去行為的結果)的重任,因為每一個後出的態勢(不論是好是惡)都是先前之態勢所造成的結果。如此一來才可以避免下列兩種責難︰

(1)在有我論的常恒不變「我」之下,業力的效果根本無從發生,無業報即無善惡是非之分,這與吾人的倫理觀念不合。

(2)虛無主義以及唯物主義根本就不承認善因善果、惡因惡果的因果連鎖,這會流於享樂縱欲,玩世墮落。

輪迴並不是說有一「靈魂之體」(Soulbody)從此處轉至他處,而是說有「一串新的連鎖」按著前一串心理連鎖的條件產生,新的「連鎖」保存了舊「連鎖」的一切。《大乘稻芉經》說︰「並沒有一個『東西』從此一世界遷移到另一個世界,有的只是原因與條件(因果業報)的連鎖;這並不是好像有一個人被『拋棄』出這個世界,而在另一個世界轉生,輪迴僅是一種因果的相續。」

佛陀在《Saptasūryodaya sutra》說他的前生是「善眼仙人」(Sunetra),像這種說法我們在其他的「本生譚」(Jātaka)常可以發現類似的譬喻。這只是說佛陀(buddha-santāna)只有一個──喬達磨與善眼仙人是屬於同一「心理連鎖」,此處僅肯定了個體之間的相同性,至於其相異之處則未論及,而這種說法僅是強調因果的關連性。

討論至此,記憶與認知作用可能是「無我論」最難說明之處。「如果沒有不變的我(靈魂),何以在長久以前發生的經驗吾人尚能認知或有所記憶﹖」世親菩薩在其《阿毗達磨俱舍論》中談到記憶時說︰「記憶乃是一種指向同一客體的新的意識狀態,此一新的意識狀態乃是受以前之意識狀態的支配與限制。」乙之無法記憶甲之經驗就是因為乙與甲先前的心理狀態的連鎖並不相同。這種解釋固然很高明,但是並不很完整。記憶或認知並不僅是先前心理之客識的回復而已,而且還要加上「我以前曾經有此經驗」的意識。根據佛教的看法︰由於心理狀態瞬息萬變,其內容是個別的、有其獨特不共之處,所以不能認知另一心理狀態。變化之意識並不就是意識的變化;但這正是佛教解釋變化的方法。根據佛教的看法︰認為有一個同一的個體會在不同的心理狀態中往來穿梭的看法是虛妄的、錯誤的看法。

另一方面,有我論者對記憶的解釋與假設亦不見得就比較合理,不變、獨一之「我」怎麼可能記憶一切的事情﹖記憶並不僅是意識的相續不絕,而是認知某一客體在過去我曾經有過見聞覺知,並且把它與現在的經驗連接起來。不變、獨一之「我」或許在過去曾經存在,但它既是不變的,即無時間之過去現在未來的三世相,如此它怎麼可能知道有所謂的「過去的經驗」。數論派與吠檀多對於記憶的解釋相當著名,值得一提。他們把「我」的功能區分為︰(1)不變的自性悟智(svarūpajñāna)。(2)認知作用(buddhivṛṭṭi)。而只有後者才有認知、記憶等等作用。所以此二者的功能是不同的。準此,則「我」與「認知覺了」即會各自為用,各不相干,所以數論與吠檀多皆在此二者之間提出所謂的「錯誤的斷定」(adhyāsa,英文false indentification),因為有此作用才會錯把對甲物是真的認識認為是乙物所有的。對於記憶等的問題尼耶學派並不注意,他們假設有一「非意識的實體」(non-consciousness substance),而任何的心理狀態都是透過「內在感覺」(inner sense,即佛典所說的「意」──mana)的助緣之下,在「非意識的實體」中產生。至於如知識、苦樂等皆是會無常變化的,何以會屬於那不變的「我」,尼耶學派則未置一詞。此一難題僅靠假設「我」會不斷的產生各種心理狀態是無法解決的。不同的事物反映在吾人的內心,自然是不同的心理狀態,那麼到底是何者的作用才能使其不相混淆、各司其所呢﹖數論及尼耶學派認為「會變化之實體」與「不變的實體」都是真實的;吠檀多則認為「不變之實體」才是真實的,而「變化之實體」並不是真實的。佛教的看法則與吠檀多相反。

其實問題所牽涉的範圍很廣,而不僅限於記憶或道德責任的擔負。就是如感情、感受等粗淺的、基本的心理反應,以及如判斷、推理、綜合、詮解等較高層次的經驗都包括在內。筆者以為現存可見的文獻應加以詳細的分類、比較、評估、會通、綜合成一體系,俾能有更清楚的瞭解,但是每一學派之間的不同論點亦應加以尊重、保留。

如實以言之,上述吾人所討論有關知識的問題只是另一更大的問題──存在之本質的一部份。比起吾人對「真實」的解釋,上述吾人所論之經驗諸問題真是微不足道。對任何事物的觀點,我們都可找出兩個極端相反的立場。譬如因緣果報,我們可以強調果報之產生是新起的,以及果報與因緣之間的相異之處,另一方面,我們亦可強調因緣果報之間的連續性與必然性。任何呈現吾人眼前之事物必有其「殊相」(particular)與變化相,另一方面又有其「共相」(universal)與安定相。後者可名之為靜態的或是「空間模式」的見解;前者可名之為動態的或是「時間模式」的見解。起初,變化與差異可能被認為僅是一種表相而已;到了第二階段,則被認為是永恒的、普遍的「共相」。有的人強調統一;有的人則著重於差異。對甲方來說是「真實」的,對乙方來說可能僅是「表相」而已,反之亦然。不管我們人類之偏見的本質是什麼,吾人必須以自己的見解提出一套對萬物的系統的解釋──對外在的客體以及我們對它們的認識。佛教與婆羅門教在各自發展的歷程中,確實用了相當的心力,提出與其各自之立場相符合的形上學與認識論。筆者並不是說佛陀自己宣說無我論時,就已經使它架構嚴密、非常有組織了,而僅是說佛陀提出若干基本原則來啟發弟子的心靈,而其弟子把他的教說組織起來,而成為與有我論針鋒相對的思想。關於「真實」之概念──任何以概念思辨所架構的「實在」所可能發生的困難,可能再也沒有人比佛陀更瞭解了,所以佛陀揚棄了任何以「想像」──概念化作用來構作「真實」的意圖,並由此而駁斥所有的思辨想定的形上學。這才是「佛陀之沉默」的唯一真意。順著此一理路,我們不難發現︰佛陀對當時各家的學說均有所涉獵,幾經思考,這一些相對立的見解(至少有兩個以上)皆不能令他滿足,得大自在。而如果當時的思想界盡是「有我論」系統的天下,並且「有我論」確能站得住腳,則佛陀便不可能提出「無形上學」(no-metaphysics)的特見。所謂「佛陀之沉默」的系統化就是指中觀學派之崛起,而從中觀思想的內容看來,只有在有我論與無我論均已完全發展而形成相持不下,普遍而強烈的衝突發生之後,中觀的思想才可能產生。亦唯有此二大傳統的相互激盪,才能引出辯證的心識。

〔參考資料〕 《雜阿含》卷三;《大毗婆沙論》卷一九九;《成實論》卷十二;《大智度論》卷十二、卷十八、卷二十二、卷二十三、卷二十六、卷三十一;《瑜伽師地論》卷九十三;《大品般若經》卷三;《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大方等大集經》卷三十三;金倉圓照《印度哲學の自我思想》;中村元編《自我と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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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中國

亦名:梵國必中、梵土中邊

子題:大夏、金剛輪、中華、崑崙、香山、雪山、天柱、五印、凡王、聖王、震旦、神州、黃地祇、赤縣、導河、積石、身毒、天竺、賢豆、印度、四河、香醉山、華胥國

戒本疏‧解開名義:「(一、引示諸說)(一﹑定梵國必中)胡本雜戎之地,梵唯真聖之都。雪山已南,三方距海,周輪九萬,厥名大夏金剛輪者,地之中心。凡聖大王,同居此土;若處邊鄙,地為之傾。(二﹑顯此方非中)此方中嶽,亦中華;且據軒轅,局談中表。故河圖云,崑崙東南方五千里,號曰神州,亦稱赤縣。(三﹑示河源遠近)爾雅云,河出崑崙,述其本也。禹貢云,導河積石,傳其末也。漢書云,張騫尋河至身毒者,通其遠途,未窮實也。尋佛經云,四河本源,香山所出,分流四海;知始終也。俗云崑崙者,經謂香山。尋今行者,何從雪山。但雪山重沓,叢雜難分,冬夏積雪,路非人往故。郭璞云,河源靈府出於天柱是也。(二、研詳取證)今詳諸說,天柱其必地心。心高則四河分注,斯一證也。神州乃崑山東南,明知方維自別,斯二證也。大夏背山面海,神州東南海曲,西北無聞,斯三證也。凡聖大王,治必地心,此方未聞,斯四證也。此土黃帝神遊華胥,王邵等解,即大夏國;李聃周穆,皆登崑崙;明知超勝,賢聖同往,斯五證也。」行宗記釋云:「定梵國中,初二字徵問。胡下,正釋,分二,上二句對明勝劣。雜戎者,若取禮記,東夷、西戎、南蠻、北狄;今此通指蕃胡邊鄙,人物兇頑,以為戎耳。真聖都者,佛及聖賢弟子,皆出彼故。雪山下,二別示梵土,初明境廣。雪山南者,以山抵北;梵國背山面海,故但云三方;山後北際亦臨大海,今明國境,故所不論。周九萬者,通指五印;西域記云,五印度境周九萬餘里,北廣南狹,形如半月,畫野區分七十餘國;今以總屬中梵,故通舉之。國曰。金剛下,約事定中。一﹑約輪座定,二﹑約二王所居定。釋迦方誌云,中天竺國如來成道樹下有金剛座,用承佛焉。凡王即輪王;聖王即如來。方誌云,佛之威神,不生邊地,為傾斜故;文意同此。顯此方中,此有五嶽:東嶽泰山兗州,南嶽衡山衡州,西嶽華華州,北嶽恆山恆州,今為鎮山定州中嶽嵩山洛州。軒轅即古黃帝之號,史記云,居軒轅之丘,故以名焉,有土德之瑞,名黃帝。黃帝始分疆土,故偏舉之。舊云軒轅以中嶽嵩山為此國之中,或云且據軒轅所統為言耳;此說震旦一國言中,若望梵國,還成邊土,故云且據等。中表,表邊也。故下,引證。在山東南,非中明矣。神州者,物理論云,地神曰祇,大曰黃地祇統八方內地,黃即土色,小曰神州據王畿千里內地;是則神主其地,故得名也。赤縣者,或云帝王南面,南方赤故,或云取中心之處;縣即境邑之通名。然上所釋,並據王者居處為言;今此通解,但是震旦異名,總目一國耳。示河源中,引文有五:初、引爾雅。釋水中文。此窮黃河之源,頗得其實。二、引禹貢。即尚書中夏書第一篇。導河謂禹王鑿山穿地以治水也積石即山名,孔氏注云,施功發於積石禹謂河源,發功于此,又注云,積石在金城國名西南。此乃邊國近山,未是河源,故云末也。三、引漢書。彼云,張騫奉使大夏,窮河源,十二年方還,武帝封為博望侯。天竺;或云賢豆,皆音訛也,正云印度即彼月名,譬聖賢之照臨故。史記,張騫云,身毒在大夏東南,可數千里;然大夏即身毒,而云東南,又數千里驗知但至彼國之遠路,不至身毒寧究河源,故云未窮實也。通,達;途,路也。四、引佛經。增一華嚴諸律並同。四河者,一﹑曰恆伽,二﹑曰辛頭,三﹑曰婆叉,四﹑曰私陀波。香山,俱舍云香醉山在黑山、雪山之北,山南有大池水,名無熱惱,縱廣正等,面各五十踰繕那,八功德水盈滿其中,非得通人,無由能至,池水流出為四河,河流為四海。始出香山,終流四海,故云知始終也。俗下,會名。尋下,明人所罕到。行者指西遊之人。何從猶言不至;以香山在雪山之北,雪山尚無由至,則知香山必不可至矣;此明世人但傳名而已,即俱舍云非得通人無由能至是也。但下,出不至所以。五、引郭璞圖讚。彼云,崑崙三層,號曰天柱實惟河源,水之靈府廣大利物曰靈,深不可見為府。今束為二句,故語小差。……列子云,黃帝夢遊華胥國王邵注云,即天竺也。」(戒疏記卷一‧三四‧九)


無根

子題:根有三種、見聞疑三根、見根、聞根、疑根、三根、根、觸通疑根

含註戒本‧十三僧殘法:「謂有三:見、聞、疑也。見根者,見犯梵行、見偷五錢、見斷人命,若他見從彼聞,是謂見根。聞犯梵行、聞偷五錢、聞斷人命、聞自言得上人法,若彼說從彼聞,是謂聞根疑根二種,從見生者,見與婦女入林出林、無衣裸形、不淨汙身、捉刀血汙、惡人為伴,是也;從聞生者,若在闇地,聞動床聲、聞轉側聲、若身動聲、若共語聲、若聞我犯非梵行聲,乃至若聞我得上人法聲。除此三根,更以餘法謗者,是無根也。」(含註戒本卷上‧一三‧七)

戒本疏‧十三僧殘法:「無根,謂不見其犯也。……無此三根,故曰無根。問:『何名為根?』答:『論其謗相,與舉無別;實無聞,假以聞見而用舉罪;即此聞見,能為舉本,故名為。』……問:『三根中唯明見聞,不明觸知者?』答:『觸就合中知,犯非合所委;可得加謗言,嗅嘗觸彼耶?是故無觸根。言知是通相,義須為分別。若見聞後知,終是見聞攝;獨知無謗義。內心緣前知,此知有通別。犯非意緣知,此知不成謗;證境是弱故。若因見聞知,緣通見聞故;然犯是外境,故是通名知。』……(觸通疑根)若以觸疑,重就犯論,故無有妨。如善見、明了解云,就疑生根,通於五塵;如見與女人出入林舍生疑,或隔壁聞與女人語生疑,或聞比丘體上有女人妝粉氣,或比丘邊得食,有不淨酒肉等味,或闇中取與,疑觸女手;因此五事不分明故,名曰疑根。」(戒疏記卷九‧一三‧一五)


行事鈔教所詮意

亦名:教所詮意

行事鈔‧序:「第六,教所詮意。(一、標敘能詮)詮教之文,文雖浩博。撮其大趣,止明持犯。(二、正辨所詮)(一﹑通持犯)然持犯之境,境通內外。內謂行心之結業,外謂情事之順違。但令教行相循,始終無犯,則為持也。若生來不學,於法無聞。修造善惡,義兼福罰。今欲科罪,但使與教相應,不問事情虛實,並名犯也。此通名持犯也。(二﹑別持犯)若結篇正罪(果頭),窮諸治罰。必令束其方便,攬成業果。使量據覈其實情,輕重得於理教。則斷割皎然,更何蕪濫。此名別持犯也。」(事鈔記卷二‧二六‧二○)


[法相辭典(朱芾煌)]
三十六師句

顯揚五卷十頁云:師句建立者:謂三十六師句。六依耽嗜喜,六依出離喜,六依耽嗜憂,六依出離憂,六依耽嗜捨,六依出離捨。依耽嗜喜云何?謂於眼所識色,可喜、可樂、可意、可愛;能引起欲,深可染著;或由得現所得,或由隨念先時所得,而生於喜。如是相喜,名依耽嗜喜。依出離喜云何?謂即於諸色,了知無常苦變離欲滅靜沒已;又於先及今所有諸色,了知無常苦變等法已;而生於喜。如是相喜,名依出離喜。如是於耳所識聲,鼻所識香,舌所識味,身所識觸,意所識法,可喜、可樂、可意、可愛,能引起欲,深可染著;或由得現所得,或由隨念先時所得,而生於喜。如是相喜,名依耽嗜喜。如是即於耳所識聲,乃至意所識法,了知無常苦變離欲滅靜沒已;又於先及今所有諸法,了知無常苦變等法已;而生於喜。如是相喜,名依出離喜。依耽嗜憂云何?謂於眼所識色,可喜、可樂、乃至可染;或由不得現所得,或由隨念先時所得,若已過去若盡若滅若離若變,而生於憂。如是相憂,名依耽嗜憂。依出離憂云何?謂即於諸色,了知無常乃至沒已;又於先及今所有諸色,了知無常苦變等法已;於勝解脫,起欲證願。謂我何時當具足住如諸聖者所具足住處。如是於勝解脫欲證求願懼慮之憂,是名依出離憂。如是於耳所識聲,乃至意所識法,可喜、可樂、乃至可染;或由不得現所得,或由隨念先時所得,若已過去乃至若變,而生於憂。如是相憂,名依耽嗜憂。如是即於耳所識聲,乃至意所識法,了知無常,乃至沒已;又於先及今所有諸法,了知無常苦變等法已;於勝解脫,起欲證願。謂我何時當具足住如諸聖者所具足住處。如是於勝解脫欲證求願懼慮之憂,是名依出離憂。依耽嗜捨云何?謂愚癡無智無聞異生,於眼所識色,顧戀於捨,執著諸業,趣向於色,依止於色,不捨於色,不超過色,於此中捨。是名依耽嗜捨。依出離捨云何?謂即於諸色,了知無常乃至沒已;又於先及今所有諸色,了知無常苦變等法已;簡擇修捨。是名依出離捨。如是愚癡無智無聞異生,於耳所識聲,乃至意所識法,顧戀於捨,執著諸業,趣向於法,乃至不超過法,於此中捨。是名依耽嗜捨。如是即於耳所識聲,乃至意所識法,了知無常,乃至沒已;又於先及今所有諸法,了知無常苦變等法已;簡擇修捨。是名依出離捨。是中六依耽嗜喜,六依出離喜,六依耽嗜憂,六依出離憂,六依耽嗜捨,六依出離捨,總攝為三十六師句。

二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三十九卷十三頁云:此十八意近行,由耽嗜出離依,有差別故;世尊說為三十六師句。此中順染受,名耽嗜依;順善受,名出離依。問:何故不說無覆無記?答:彼亦說在此二中故。謂無覆無記受,有順染品,有順善品。順染品者,耽嗜依攝;順善品者,出離依攝。問:何故說此名師句耶?答:此差別句,能表大師是師幟,故名師句。由此諸句,唯佛大師,能知能說,無滯礙故。如契經言:若時、眾會恭敬信受;如來不喜。若不喜不敬受;如來不憂。正念正知,住清淨捨。有說:此是外道師句。彼於此中,有迷執故。有說:此應名為師跡。是諸邪師所遊履故。有說:此應名為怨路。愛名為怨,依此而轉。或諸煩惱皆名為怨。彼依此轉。故名怨路。有說:此應名為刀道。遊涉此者、有傷害故。如說:梵志!第三意刀、若揮舉時,發惡招苦。又云:得捨斷三,亦准前說。如契經說:以六出離依喜,為仗為依為建立故;於六耽嗜依喜,能棄、能捨、及能變吐。如是便斷。以六出離依憂,為仗為依為建立故,於六耽嗜依憂,能棄、能捨、及能變吐。如是便斷。以六出離依捨,為仗為依為建立故;於六耽嗜依捨,能棄、能捨、及能變吐。如是便斷。當知此說暫斷名斷。復言以六出離依喜,為仗為依為建立故;於六出離憂,能棄、能捨、及能變吐。如是便斷。當知此說離欲界染。復言以六出離依捨,為仗為依為建立故;於六出離依喜,能棄、能捨、及能變吐。如是便斷。當知此說離第二靜慮染。復言:以一種姓所依捨,為仗為依為建立故;於種種姓所依捨,能棄、能捨、及能變吐。如是便斷。當知此說離第四靜慮染。復言:以非彼性類,為仗為依為建立故;於一種姓所依捨,能棄、能捨、及能變吐。如是便斷。當知此說離非想非非想處染。非彼性類者,謂無漏道。要由此道,能離非想非非想處染故。如彼卷十三頁至十八頁廣說。


不護根門

集異門論二卷七頁云:不護根門云何?答:如世尊說:苾芻當知;無聞異生,眼見色已;由眼根故;取相隨好。即於是處,不護眼根。由住不護,起世貪愛;惡不善法,隨心生長。彼於眼根,不防不守;由斯故說不護眼根。以不護眼根,貪瞋癡生長;耳鼻舌身意根,亦爾。且說意根者,謂意了法已;由意根故;取相隨好。即於是處,不護意根。由住不護,起世貪愛。惡不善法,隨心生長。彼於意根,不防不守;由斯故說不護意根。以不護意根,貪瞋癡生長。彼由發起非理思擇,眼見諸色,耳聞諸聲,鼻嗅諸香,舌嘗諸味,身覺諸觸,意了諸法;於六根門,不防,不等防,不遍防,不藏,不覆,不蔽,不寂靜,不調伏,不守護。是謂不護根門。


幻事喻

瑜伽八十四卷一頁云:云何諸欲,名為妄法?為顯此義,說幻事喻。雖非常等;然似顯現。故同彼法。誑惑愚夫者:謂無聞愚夫,於彼諸欲,不如實知;故於長夜,恒被欺誑,深生染著;為變壞苦之所逼觸。諸聰慧者,則不如是。如實知故。

二解 世親釋五卷五頁云:若實無義;云何成境?為治此疑;說幻事喻。顯依他起,譬如幻象,雖無實義;而成境界。義亦如是。無性釋五卷四頁云:云何無義、遍計度時、分明顯現、似所行境?為遮此疑;說幻事喻。如實無象,而有幻象所緣境界;依他起性,亦復如是。雖無色等所緣六處;遍計度時,似有所緣六處顯現。


四軛

大毗婆沙論四十八卷三頁云:有四軛,謂欲軛、有軛、見軛、無明軛。此軛自性如瀑流說而義有異,謂漂溺義是瀑流義;和合義是軛義,謂諸有情為四瀑流所漂溺已,復為四軛和命系礙,便能荷擔生死重苦,如牽捶牛,置之轅軛,勒以鞦鞅,能挽重載。故一切處說瀑流已,即便說軛義相鄰故。

二解 集異地門論八卷三頁云:四軛者,一、欲軛,二、有軛,三、見軛,四、無明軛。云何欲軛?答:如世尊說:苾芻當知,有諸愚夫、無聞異生,於欲集沒味患出離不如實知。彼於欲集沒味患出離不如實知故,於諸欲中所有欲,貪欲、欲欲、親欲、愛欲、樂欲、悶欲、耽欲、嗜欲、喜欲、藏欲、隨欲,著纏壓於心,是名欲軛。云何有軛?答:如世尊說:苾芻當知,有諸愚夫、無聞異生,於有集沒味患出離不如實知。彼於有集沒味患出離不如實知故,於諸有中所有有、貪有、欲有、親有、愛有、樂有、悶有、耽有、嗜有、喜有、藏有、隨有,著纏壓於心,是名有軛。云何見軛?答:如世尊說:苾芻當知,有諸愚夫、無聞異生,於見集沒味患出離不如實知。彼於見集沒味患出離不如實知故,於諸見中所有見,貪見、欲見、親見、愛見、樂見、悶見、耽見、嗜見、喜見、藏見、隨見,著纏壓於心,是名見軛。云何無明軛?答:如世尊說:苾芻當知,有諸愚夫、無聞異生,於六觸處集沒味患出離不如實知。彼於六觸處集沒味患出離不如實知故,於六觸處所有執著,無明、無智、隨眠、隨增,是名無明軛。


外道處總有三種衰損

瑜伽八十七卷六頁云:又於如是諸外道處、當知總有三種衰損。一者、見及欲樂展轉相違論衰損。二者、依我無智論問記衰損。三者、依法隨法行證得衰損。此中三種、若計有想,若計無想;若計非有想非無想論者,及斷見論者,或依責他為勝利論,或依免難為勝利論,而起計度。當知是名第一衰損。由彼諸論,計度後際,依未來世,妄計於我為有無故。依我無智論問記衰損者:謂於若諸雜染,若雜染處,若能雜染,如是一切世俗勝義二諦道理,不如實知。由此無智有所趣向以為先故;得有差別。從此無智,何所趣向?謂三四轉。一、常無常等。二、有邊無邊等。三、自作他作等。所以者何?彼由無智,要先趣向如是差別,後方問記。又於聖法毘奈耶中所有智者不可記事,於二道理,不容記故。謂世俗、勝義、二諦道理。此中四種一向常論計前際者,及計前際無因論者,二種差別,皆先計我,後方緣我一向常等諸論差別。又即四種一分常論計前際者,彼有差別。謂有一分緣常無常論,或有一分緣非常非無常論。邊無邊等諸論,如前邊無邊等,應知其相。若欲一切皆宿因作;名自作論。若欲一切皆自在等變化因作;名他作論。若欲少分自在天等變化因作,一分不爾;名俱作論。若無因作論;名俱非作論。當知是名第二依我無智論問記衰損。由彼諸論、計度前際,依過現世,妄分別故。依法隨法行證得衰損者:謂有沙門、若婆羅門、不觀責他為勝利論,不觀免難為勝利論,亦不依我無智諸論;為求利養恭敬等事,樂欲開闡。於惡說法毘奈耶中,而求出家。唯除樂求出離解脫,當知彼是薄塵種類,為性愚戇,專修止行。彼由為得初靜慮定教授教誡,能於後際俱行見趣,及於前際俱行見趣,不然許故;而得超過。於現法中,又能超過欲界諸結,證遠離喜。自斯已上,無聞無知,即於此中,生涅槃想。如由彼故證遠離喜;如是或有由別因緣,證得第二第三靜慮無愛味樂,第四靜慮無苦樂受。從此已上,乃至非想非非想處,當知亦爾。於種種想俱行苦樂受等差別,已超過故;如是彼於趣諸取行,不能超越;樂退還法;未般涅槃,起涅槃慢。當知是名第三衰損。



瑜伽九十七卷十一頁云:又住於此,若生,若長,能生後際所有眾苦;說名為有。

二解 大毗婆沙論六十卷六頁云:問:何故名有?答:有增有減,故名為有。問:若爾;聖道亦有增減;應亦名有?答:若有增減,亦能長養攝益任持有者;說名為有。聖道雖有增減;而損減違害破壞諸有;故不名有。復次若有增減,亦令諸有生老病死不斷絕者;說名為有。聖道雖有增減;而令諸有生老病死皆斷不續;故不名有。復次若有增減,亦是趣苦集行,趣有世間生老病死集行者;說名為有。聖道雖有增減;而是趣苦滅行,趣有世間生老病死滅行;故不名有。復次若有增減,亦是薩迦耶見事,顛倒事,愛事,隨眠事,貪瞋癡安足處,有垢有毒有過有刺有濁,墮有墮苦集諦者;說名為有。聖道雖有增減;而與此一切相違;故不名有。復有說者,此可怖畏,故名為有。問:若爾;涅槃亦可怖畏;應亦名有?如契經說:苾芻當知,無聞異生,以愚癡故,怖畏涅槃。謂於是處,我不有;我所亦不有。我當不有,我所亦當不有。答:若有怖畏,是正見者起;說名為有。涅槃雖有怖畏;而是邪見者起;故不名有。復次若有怖畏,通異生及聖者起;說名為有。涅槃雖有怖畏;而是異生,非聖者起;故不名有。有作是說:是苦法器,故名為有。問:有亦是樂法器。如契經說:大名當知,色若一向是苦非樂,非樂所隨,無少樂喜所隨逐者;應無有情為求樂故,染著於色。大名當知,以色非一向苦亦是樂,亦是樂所隨,是少樂喜所隨逐故;有諸有情,為求樂故,染著於色。又契經說:決定建立三受無雜。一、樂,二、苦,三、非苦樂。又契經說:道依道具。涅槃依道。以道樂故,證樂涅槃。是故諸有非唯苦器。寧以苦器釋有名耶?答:生死法中,雖有少樂;而苦多故。立苦器名。是故諸有,唯名苦器。如毒瓶中,置一渧蜜。不由此故,名為蜜瓶。但名毒瓶。以毒多故。有亦如是。多苦所依,但名苦器。

三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九十二卷七頁云:然有聲目多義。此中說屬眾同分有情數五蘊名有。如說:欲界死。生欲界;彼一切,欲有相續耶?乃至廣說。彼亦說屬眾同分有情數五蘊名有。如說:諸纏所纏,地獄有相續。彼初所得諸根大種,與此心心所法,為一增上。乃至廣說。又復如說:欲有相續時,最初得幾業所生根。乃至廣說。又如說四有。謂本有、死有、中有、生有。當知彼文,皆說屬眾同分有情數五蘊名有。如說:頗勒窶那!識食所引,能感後有,令其現前。彼說續生時心眷屬名有。如說:阿難陀!如是業有,能牽後有。彼說牽後有思,名有。如說:取緣有,彼說分位五蘊名有。尊者妙音說曰:彼說牽後有業名有。如說:云何有法?謂一切有漏。彼說諸有漏法名有。如說七有。謂地獄有、傍生有、鬼界有、人有、天有、業有、中有。彼說五趣,五趣因,五趣方便,名有。如說:欲有云何?謂業能感欲界後有。乃至廣說。彼說業及異熟名有。不說取所緣有。問:若爾;彼後所說,當云何通?如說欲有,欲界一切隨眠隨增,乃至廣說:欲有,五部業皆能感異熟,可說欲界一切隨眠隨增。色無色有,惟修所斷業能感異熟;如何可說色無色界一切隨眠隨增耶?答:後文應作是說:欲有,欲界一切隨眠隨增。色無色有,色無色界遍行及修所斷隨眠隨增。應作是說,而不說者;當知彼說有及眷屬,悉名為有。和合有法,亦名有故。有餘師說:前說業及異熟名有。不說取所緣有。後說業及異熟名有。亦說取所緣有。彼不應作是說。諸作論者,依章立門。不可章所說異,門所說異。是故如前所說者好。問:何故名有?答:能有能非有故名有。問:若爾;聖道應名有。聖道亦是能有能非有故。答:若能有能非有,能長養攝益任持諸有者;名有。聖道雖能有能非有;而於諸有,損壞離散;故不名有。復次若能有能非有,能令諸有相續流轉,令老死道不斷者;名有。聖道雖能有能非有;而令諸有不相續,不流轉,斷老死道;故不名有。復次若能有能非有,是趣苦集行,趣有世間流轉生死老死集行者;名有。聖道雖能有能非有;而是趣苦滅行,趣有世間流轉生死老死滅行;故不名有。復次若能有能非有,是有身見事,顛倒事,隨眠事,愛事,貪瞋癡安足處,有垢有毒,諸有所攝,墮苦集諦者;名有。聖道雖能有能非有;而非有身見事,乃至愛事,非貪瞋癡安足處,無垢無穢,無濁無毒,非諸有攝,不墮苦集諦;故不名有。如彼廣說。


有軛

集異門論八卷四頁云:云何有軛?答:如世尊說:苾芻當知,有諸愚夫無聞異生,於有集沒味患出離,不如實知。彼於有集沒味患出離不如實知故;於諸有中所有有貪有欲有親有愛有樂有悶有耽有嗜有喜有藏有隨有著,纏壓於心。是名有軛。


有執受與無執受

大毗婆沙論一百三十八卷七頁云:有執受,是何義?答:此增語所顯墮自體法。無執受,是何義?答:此增語所顯非墮自體法。然多處說有執受言:謂此中說有執受是何義?謂墮自體法。契經復說有執受苦蘊,便引生眾苦。謂生苦,老苦,病苦,及死苦。有經復說無聞異生,長夜修治有執受我。餘經復說:況於此身暫停住中有執受。品類足說:九處少分,名有執受。識身論說:有執受蘊,是慈所緣。問:如是諸說,義有何異?答:此中說內身所攝五蘊,名有執受。初契經說續眾同分有情數五蘊名有執受。次契經說無始時來身見事五蘊名有執受。後契經說內身所攝色蘊名有執受。品類足說一剎那九處少分名有執受。識身論說一剎那五蘊少分名有執受。有說品類足,識身論說:一剎那有情數九處少分名有執受。有說:二論說一剎那有根所攝九處少分名有執受。有說:二論說一剎那異熟所攝九處少分名有執受。是名差別。問:慈何故但緣色?答:初修時,緣色;成時,緣五蘊。西方師說:有執受有四種。一、身有執受,二、相續有執受,三、眾同分有執受,四、世俗施設有執受。身有執受者:謂初經所說有執受苦蘊。相續有執受者:如說我有根身相續執受。眾同分有執受者:如說我有根身眾同分執受。世俗施設有執受者:如說我執受如是重擔,如是事業。此中說內身五蘊名有執受。此所不攝法,是無執受。問:如前所說有執受,無執受,其相云何?答有說:若與血肉筋骨,相雜住者;名有執受。與此相違,名無執受。有說:於彼斫刺破裂時,生苦痛捨擔;名有執受。與此相違,名無執受。尊者妙音,作如是說:若法,已生,未滅,有情數,是有對,非所聞;名有執受。已生者:簡未來。未滅者:遮過去。有情數者:遮非有情數。是有對者:遮意處法處。非所聞者:遮聲處。與此相違,名無執受。尊者左取,作如是言:若法,有方分,有情數,繫屬身,是有對,可牽,可斥;名有執受。有方分者:遮過去未來。有情數者:遮非有情數。繫屬身者:遮身所出。謂鬚毛等。是有對者:遮意處法處。可牽可斥者:遮聲處。與此相違,名無執受。問:十二處中,幾有執受?幾無執受?答:若生欲界,九處少分;是有執受。三處,全,九處,少分;是無執受。三處,謂聲處,意處,法處。若生色界;七處,少分;是有執受。三處,全,七處,少分;是無執受。三處如前說。問:於此身中三十六種諸不淨物,幾有執受?幾無執受?答:髮毛齒爪,根有執受,餘無執受。皮膽腦血,生有執受,朽無執受。骨肉筋脈心肺脾腎肝腸胃膜脂髓腦胲生熟二藏,皆有執受。膏膿痰飲涕唾淚汗屎尿塵垢,皆無執受。


見軛

集異門論八卷四頁云:云何見軛?答:如世尊說:苾芻當知;有諸愚夫無聞異生,於見集沒味患出離,不如實知。彼於見集沒味患出離不如實知故;於諸見中所有見貪見欲見親見愛見樂見悶見耽見嗜見喜見藏見隨見著,纏壓於心,是名見軛。


沙門果依何界得

俱舍論二十四卷十九頁云:何沙門果、依何界得?頌曰:三依欲後三。由上無見道。無聞無緣下,無厭及經故。論曰:前三,但依欲界身得。得阿羅漢、依三界身。前之二果,未離欲故;非依上得,理且可然。第三云何非依上得?由理教故。且理云何?依上界身,無見道故。非離見道,已離欲者、可有超證不還果義。何緣上界必無見道?且無色中,無正聞故。又彼界中,不緣下故。色界異生、著勝定樂;又無苦受;不生厭故。非無有厭,能得見道。教復云何?由經說故。經言有五補特伽羅,此處通達,彼處究竟。所謂中般,乃至上流。此通達言,唯自見道。是證圓寂初加行故。由此見道,上界定無。


依耽嗜捨

顯揚五卷十一頁云:依耽嗜捨云何?謂愚癡無智無聞異生,於眼所識色,顧戀於捨,執著諸業,趣向於色,依止於色,不捨於色,不超過色,於此中捨。是名依耽嗜捨。如是愚癡無智無聞異生,於耳所識聲,乃至意所識法,顧戀於捨,執著諸業,趣向於法,乃至不超過法,於此中捨。是名依耽嗜捨。


空境有六種愚

顯揚十五卷二十頁云:論曰:自性愚者:謂一切有情無始流轉無智自體。執著愚者:謂諸外道倒見相應所起無智。不開解愚者:謂無聞異生所起無智。失念愚者:謂有聞異生及諸聖者所起無智。一切遍愚者:謂諸異生、於眾生空及與法空所起無智。一分愚者:謂聲聞等,唯於法空所起無智。


食不知量

瑜伽八十九卷九頁云:於所飲食,不善通達若過若減;是故名為食不知量。

二解 集異門論二卷八頁云:食不知量云何?答:如世尊說:苾芻當知;無聞異生,不思擇而食。為勇健故,為傲逸故,為顏貌故,為端嚴故;而食所食。不思擇而食者:謂住非理所引思擇,而食所食。為勇健故食所食者:謂有一類食所食時,起如是心:我食此食,必使飽滿;令身勇健,能作重業,能荷重擔,資益壽量,久住世間,能摧怨敵,能越車乘,能遠跳擲,能作種種世間掉戲。為傲逸故食所食者:謂如一類、食所食時,起如是心:我食此食,必使飽滿;令我傲逸憍醉之心、起、等起、生、等生,相續引發,凌懱一切,隨情所樂,作縱逸業。為顏貌故食所食者:謂如一類、食所食時,起如是心:我食此食,必使飽滿;當令我身容貌光鮮,膚體潤滑。為端嚴故食所食者:謂如一類、食所食時,起如是心:我食此食,必使飽滿;當令我身成就第一美妙形色,眾所愛敬。諸有如是愛重飲食,於諸飲食不平等性、不知量性、不黠慧性、不了其相。不了相已;不自裁量。我今但應食爾所食。是謂食不知量。


眾同分

瑜伽十二卷十一頁云:復次云何眾同分?謂若略說、於彼彼處受生有情、同界,同趣,同生,同類位性形等;由彼彼分互相似性,是名眾同分。亦名有情同分。此中或有有情、由界同分,說名同分。謂同生一界。或有有情、由趣同分,說名同分。謂同生一趣。或有有情、由生同分,說名同分。謂同生一生。或有有情、由類同分,說名同分。謂同一種類。或有有情、由分位體性容色形貌音聲覆蔽養命同分,說名同分。或有有情、由過失功德同分,說名同分。如殺生者、望殺生者;廣說乃至諸邪見者、望邪見者;離殺生者、望離殺生者;乃至正見者、望正見者;從預流者乃至阿羅漢獨覺、望預流等;菩薩望菩薩;如來望如來;如是更互說名同分。

二解 瑜伽五十六卷二頁云:問:依何分位,建立眾同分?此復幾種?答:依諸有情相似分位,立眾同分。此復三種。所謂種類同分,自性同分,工巧業處養命同分。

三解 顯揚一卷十五頁云:眾同分者:謂諸有情互相似性。

四解 雜集論二卷二頁云:眾同分者:謂如是如是有情、於種種類自體相似,假立眾同分。於種種類者:於人天等種類差別。於自體相似者:於一種類性。

五解 五蘊論六頁云:云何眾同分?謂諸有情、自類相似為性。

六解 廣五蘊論十三頁云:云何眾同分?謂諸群生、各各自類相似為性。

七解 俱舍論五卷一頁云:論曰:有別實物、名為同分。謂諸有情、展轉類等;本論說此,名眾同分。此復二種。一、無差別,二、有差別。無差別者:謂諸有情、有情同分。一切有情、各等有故。有差別者:謂諸有情、界地趣生種姓男女近事苾芻學無學等、各別同分。一類有情、各等有故。

八解 大毗婆沙論二十七卷四頁云:云何眾同分?謂有情同分。猶如命根,體是一物;遍與一切身分為依。是不相應行蘊所攝。唯無覆無記性。唯有漏。通三界。問:此眾同分、為長養?為等流?為異熟?答:是異熟、及等流。非長養。非色法故。異熟者:謂趣同分等。如地獄趣、有情展轉相似;乃至天趣等有情亦然。等流者:謂界同分等。如欲界有情、展轉相似;乃至無色界等有情亦然。有說:異熟者:謂初生時得。如與父母等、展轉相似。等流者:謂後時方得。如與沙門婆羅門等、展轉相似。洲渚方土及族姓等有情同分、如理應知。有餘師說:有情同分、通善不善無記性攝。謂四向四果有情同分、是善性攝。造五無間業有情同分、不善性攝。諸餘同分、無記性攝。評曰:彼不應作是說。法、雖有三種;而有情同分、唯無記攝。由此應知前說為善。問:若得眾同分;彼捨眾同分耶?答:應作順前句。謂若得眾同分;彼定捨眾同分。有捨眾同分,而不得眾同分。謂阿羅漢般涅槃時。問:若死此生彼時,定捨眾同分,得眾同分耶?答:應作四句。有死此生彼,而不捨眾同分,不得眾同分。如地獄死,還生地獄;乃至天死,還生天等。有捨眾同分,得眾同分,而非死此生彼。謂入正性離生等位。有死此生彼,亦捨眾同分,亦得眾同分。謂地獄等死、生異趣等。有不死此生彼,亦不捨眾同分,不得眾同分。謂除前相。

九解 品類足論一卷七頁云:眾同分云何?謂有情同類性。

十解 入阿毗達磨論下十頁云:諸有情類、同作事業,同樂欲因,名眾同分。此復二種。一、無差別,二、有差別。無差別者:謂諸有情、皆有我愛,同資於食,樂欲相似。此平等因、名眾同分。一一身內、各別有一。有差別者:謂諸有情界地趣生種姓男女近事苾芻學無學等種類差別,一一身內、有同事業樂欲定因、名眾同分。此若無者;聖非聖等,世俗言說,應皆雜亂。諸異生性、異生同分,有何差別?同樂欲等因,說名彼同分。異生性者、能為一切無義利因。如契經說:苾芻當知;我說愚夫無聞異生,無有少分惡不善樂,彼不能造。又世尊說:若來人中、得人同分。非異生性、於死生時,有捨得義。故異生性、與同分別。


欲軛

集異門論八卷三頁云:云何欲軛?答:如世尊說:苾芻當知;有諸愚夫無聞異生,於欲集沒味患出離,不如實知。彼於欲集沒味患出離不如實知故;於諸欲中、所有欲貪欲欲欲親欲愛欲樂欲悶欲耽欲嗜欲喜欲藏欲隨欲著,纏壓於心。是名欲軛。


無明軛

集異門論八卷四頁云:云何無明軛?答:如世尊說:苾芻當知;有諸愚夫無聞異生,於六觸處集沒味患出離,不如實知。彼於六觸處所有執著無明無智隨眠隨增,是名無明軛。


異生性二種

顯揚一卷十五頁云:異生性者;此有二種。一、愚夫異生性。二、無聞異生性。愚夫異生性者:謂無始世來有情身中愚夫之性。無聞異生性者:謂如來法外諸邪道性。


愛緣取

瑜伽十卷八頁云:問:由隨眠未斷、順彼諸法,取皆得生;何故此中但說愛為取緣?答:由希望生故;於追求時,能發隨眠、及能引彼隨順法故。

二解 俱舍論九卷二十頁云:從欣受愛、起欲等取。此中欲者:謂五妙欲。見、謂六十二見。如梵網經廣說。戒、謂遠離惡戒。禁、謂狗牛等禁。如諸離繫及婆羅門播輸缽多般利伐羅多迦等異類外道、受持種種露形拔髮杖烏鹿皮持髻塗灰執三杖翦鬚髮等無義苦行。我語、謂內身依之說我故。有餘師說:我見、我慢、名為我語。云何此二獨名我語?由此二種、說有我故。我非有故,說名我語。如契經說:比丘當知,愚昧無聞諸異生類、隨假言說,起於我執。於中實無我及我所。於前四種,取謂欲貪。故薄伽梵諸經中釋:云何為取?所謂欲貪。

三解 大毗婆沙論二十四卷二頁云:問:愛即取攝,何故此經說愛緣取?答:初生愛位,以愛聲說。增廣愛位,以取聲說。復次下品名愛,上品名取。故無有失。

四解 法蘊足論十卷二十三頁云:云何愛緣取?謂彼初生、說名為愛。愛增盛位,轉名為取。此復如何?謂如有一、於諸欲境,繫心觀察,起欲貪纏。彼從此纏、復起餘纏,增上、轉增上,猛利、轉猛利,圓滿、轉圓滿。前所起纏、說名為愛。後所起纏、轉名為取。是名愛緣取。復如有一、於諸色境,或無色境,繫心觀察:起色貪纏,或無色貪纏。彼從此纏,復起餘纏,增上、轉增上,猛利、轉猛利,圓滿、轉圓滿。前所起纏、說名為愛;後所起纏、轉名為取。是名愛緣取。復次險坑經中,佛作是說:吾為汝等諸苾芻眾、宣說揀擇諸蘊法要。謂四念住、四正勝、四神足、五根、五力、七等覺支、八支聖道。如是宣說揀擇諸蘊正法要時、而有一類懷愚癡者,於我所說,不住猛利信愛恭敬;彼遲證得無上漏盡。復有一類、懷聰叡者,於我所說,能住猛利信愛恭敬;彼速證得無上漏盡。復有一類、於我所說色蘊法中,等隨觀我此能觀行、以誰為緣,用誰為集,是誰種類,從誰而生。謂無明觸所生諸受為緣,生愛。此所生行、以彼為緣,用彼為集,是彼種類,從彼而生。此能生愛,以誰為緣,用誰為集,是誰種類,從誰而生。謂無明觸所生諸受。此所生愛、以受為緣,用受為集,是受種類,從受而生。此能生受,以誰為緣,用誰為集,是誰種類,從誰而生。謂無明觸。此所生受、以觸為緣,用觸為集,是觸種類,從觸而生。此能生觸、以誰為緣,用誰為集,是誰種類,從誰而生。謂六處。此所生觸、以六處為緣,用六處為集,是六處種類,從六處而生。如是六處、無常有為,是所造作,從眾緣生。如是觸受。愛能觀行、亦無常有為,是所造作,從眾緣生。此等隨觀色為我者、是有身見現所起纏。彼從此纏、復起餘纏,增上、轉增上,猛利、轉猛利,圓滿、轉圓滿。前所起纏、說名為愛;後所起纏、轉名為取。是名愛緣取。有不於色等隨觀我、而等隨觀我有諸色。有不等隨觀我有諸色、而等隨觀色是我所。有不等隨觀色是我所、而等隨觀我在色中。有不等隨觀我在色中、而等隨觀受想行識為我。有不等隨觀受想行識為我、而等隨觀我有受想行識。有不等隨觀我有受想行識、而等隨觀受想行識是我所。有不隨觀受想行識是我所、而等隨觀我在受想行識中。有不等隨觀我在受想行識中、而起疑惑。有不起疑惑,而起有見無有見。有不起有見無有見,而不離我慢。故由等隨觀我及我所、而起我慢。而我慢行、以誰為緣,用誰為集,是誰種類,從誰而生。謂無明觸所生諸受為緣生愛。此所生行、以彼為緣,用彼為集,是彼種類,從彼而生。廣說乃至如是六處、無常有為,是所造作,從眾緣生。如是觸受愛我慢行,亦無常有為,是所造作,從眾緣生。如是我慢是有身見所起慢纏。彼從此纏、復起餘纏,增上、轉增上,猛利、轉猛利,圓滿、轉圓滿。前所起纏、說名為愛;後所起纏、轉名為取。是名愛緣取。復次有執世間常,或無常,或亦常亦無常,或非常非無常。執世間有邊、或無邊,或亦有邊亦無邊,或非有邊非無邊。執命者即身,執命者異身。執如來死後是有,或非有,或亦有亦非有,或非有非非有。皆是邊執見現所起纏。彼從此纏、復起餘纏、增上、轉增上,猛利、轉猛利,圓滿、轉圓滿。前所起纏、說名為愛;後所起纏、轉名為取。是名愛緣取。復次有執世尊非如來應正等覺、乃至非天人師。執佛正法、非善說現見,乃至非智者內證。執佛弟子、非具足妙行,乃至非隨法行。或執無苦無集無滅無道。或執無一切行無常,無一切法無我,無涅槃寂靜。皆是邪見現所起纏。彼從此纏、復起餘纏,增上、轉增上,猛利、轉猛利,圓滿、轉圓滿。前所起纏、說名為愛;後所起纏、轉名為取。是名愛緣取。復次有執世間是常,此實、餘迷謬。或是無常。乃至如來死後、非有,非非有;此實餘迷謬。皆是見取現所起纏。彼從此纏、復起餘纏,增上、轉增上,猛利、轉猛利,圓滿、轉圓滿。前所起纏、說名為愛;後所起纏、轉名為取。是名愛緣取。復次有起戒取,或起禁取,或起戒禁取。謂此戒、此禁、此戒禁、能清淨,能解脫,能出離,能超苦樂,至超苦樂處。皆是戒禁取現所起纏。彼從此纏、復起餘纏,增上、轉增上,猛利、轉猛利,圓滿、轉圓滿。前所起纏、說名為愛;後所起纏、轉名為取。是名愛緣取。復次有於世尊而起猶豫;為是如來應正等覺?為非如來應正等覺?乃至為是天人師?為非天人師?於佛正法而起猶豫;為是善說現見?為非善說現見?乃至為是智者內證?為非智者內證?於佛弟子、而起猶豫;為是具足妙行?為非具足妙行?乃至為是隨法行?為非隨法行?於四聖諦而起猶豫;為是苦?為非苦?乃至為是道?為非道?於三法印而起猶豫;為一切行無常?為非一切行無常?為一切法無我?為非一切法無我?為涅槃寂靜?為非涅槃寂靜?此皆是疑現所起纏。彼從此纏,復起餘纏,增上、轉增上,猛利、轉猛利,圓滿、轉圓滿。前所起纏、說名為愛;後所起纏、轉名為取。是名愛緣取。復次一切四取、皆以愛為緣,用愛為集,是愛種類,從愛而生。何等四取?一、欲取,二、見取,三、戒禁取,四、我語取。云何欲取?謂欲界繫除諸見,餘結縛隨眠隨煩惱纏。是名欲取。云何見取?謂有身見、邊執見、邪見、見取。如是四見,是名見取。云何戒禁取?謂有一類、取戒、取禁、取戒禁,為能清淨,能解脫,能出離,能超苦樂,至超苦樂處。是名戒禁取。云何我語取?謂色無色界繫除諸見,餘結縛隨眠隨煩惱纏。是名我語取。復次大因緣經中,尊者慶喜、問佛:諸取為有緣不?佛言:有緣。此緣為愛。廣說乃至若全無愛;為可施設有諸取不?不也;世尊。是故慶喜,諸取皆以愛為其緣。是名愛緣取。如是諸取、愛為緣,愛為依,愛為建立故;起、等起、生、等生,聚集、出現;故名愛緣取。


缽露羅國

西域記三卷八頁云:從此東流、踰嶺越谷,逆上信度河飛梁棧道,履危涉險,經五百餘裡,至缽露羅國。(北印度境)缽露羅國、週四千餘裡。在大雪山間。東西長,南北狹;多麥豆,出金銀。資金之利、國用富饒。時惟塞烈,人性獷暴,薄於仁義,無聞禮節,形貌粗弊,衣服毛褐。文字大同印度,言語異於諸國。伽藍數百所,僧徒數千人,學無專習,戒行多濫。


諸欲如幻等喻

瑜伽八十四卷一頁云:云何諸欲名為妄法?為顯此義,說幻事喻。雖非常等;然似顯現;故同彼法。誑惑愚夫者:謂無聞愚夫,於彼諸欲,不如實知;故於長夜,恒被欺誑,深生染著,為變壞苦之所逼觸。諸聰慧者,則不如是。如實知故。又彼諸欲,喻枯骨者:令無飽故。喻段肉者:多所共故。喻草炬者:是非法行惡行因故。喻一分炭者:增長欲愛大熱惱故。喻大毒蛇者:為諸聖賢所遠離故。喻夢所得者:速散壞故。喻所假借莊嚴具者:託眾緣故。喻諸樹端爛熟果者:危亡地故。



顯揚一卷三頁云:觸者:謂三事和合,分別為體,受依為業。如經說:有六觸身。又說:眼色為緣,能起眼識。如是三法,聚集合故,能有所觸。又說:觸為受緣。

二解 瑜伽三卷七頁云:觸云何?謂三和合。又云:觸作何業?謂受想思所依為業。

三解 瑜伽三卷十六頁云:數可為身之所證得,故名為觸。

四解 瑜伽五十五卷二頁云:觸云何?謂三和合故,能攝受義。觸作何業?謂受想思所依為業。

五解 瑜伽八十三卷十六頁云:觸者:謂於八聖支道,梵行所攝。

六解 面唯識論三卷一頁云:觸、謂三和。分別變異,令心心所、觸境為性。受想思等所依為業。謂根境識,更相隨順,故名三和。觸依彼生,令彼和合;故說為彼。三和合位、皆有順生心所功能;說名變異。觸似彼起,故名分別。根變異力,引觸起時,勝彼識境;故集論等、但說分別根之變異。和合一切心及心所、令同觸境。是觸自性。既似順起心所功能;故以受等所依為業。起盡經說:受想行蘊,一切皆以觸為緣故。由斯故說識觸受等、因二三四和合而生。瑜伽但說與受想思為所依者;思於行蘊,為主勝故;舉此攝餘。集論等說為受依者;以觸生受,近而勝故。謂觸所取可意等相,與受所取順益等相,極相鄰近,引發勝故。然觸自性,是實非假。六六法中,心所性故。是食攝故。能為緣故。如受等性,非即三和。

七解 集論一卷五頁云:何等為觸?謂依三和合,諸根變異,分別為體;受所依為業。

八解 五蘊論二頁云:云何為觸?謂三和合、分別為性。

九解 廣五蘊論四頁云:云何觸?謂三和合、分別為性。三和、謂眼色識,如是等。此諸和合、心心法生;故名為觸。與受所依為業。

十解 俱舍論四卷三頁云:觸、謂根境識和合生,能有觸對。

十一解 品類足論一卷三頁云:觸云何?謂三和合性。此有三種。謂樂順受觸,順苦受觸順,不苦不樂受觸。

十二解 界身足論上二頁云:觸云何?謂觸、等觸、現觸、已觸、當觸、是名觸。

十三解 品類足論二卷十六頁云::觸云何?謂觸、等觸、觸性、等觸性、已觸觸類,是名為觸。

十四解 入阿毗達磨論上六頁云:觸、謂根境識和合生,令心觸境,以能養活心所為相。順樂受等、差別有三。

十五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九十七頁云:意觸、彼一切三和合觸耶?乃至廣說。問:何故作此論?答:欲止他宗顯己義故。謂或有執心所則心。或有說觸則根境識。為止彼意,顯心所非心。別有觸體,與心相應。又為止他疑故。謂或有疑:眼觸乃至身觸,名三和合。是義可爾。彼根境識俱時生故。意觸亦名三和合觸,云何可爾。所以者何?意根、過去,意識、現在;法或三世、或離世故。今欲決定顯意觸亦名三和合觸。以互不相違,共生一果,名為和合。非唯俱起名和合故。由此因緣,故作斯論。諸意觸、彼一切三和合觸耶?答:諸意觸、彼一切三和合觸。無觸不因三和合故。有三和合觸,非意觸。謂五識身相應觸。故世尊說:苾芻當知,有意界,有法界,有無明界。無明觸所生受所觸故;無聞愚夫、便執有,執無,或執有無。此中有意界者:謂過去意界。有法界者:謂三世法界。有無明界者:謂現在無明界。無明觸等者:謂於無我事愚。便執有者:謂起常見。便執無者:謂起斷見。或執有無者:謂起斷常見。脅尊者言:此中意說:於自體愚,名無明界。彼無間滅六識身,名意界。爾時心心所法,所於轉者,名法界。無明觸等,如前說。問:五識相應觸,由現在根境識有,名三和合觸;是義可爾。意識相應觸,根在過去,境或未來,識在現在。云何名三和合觸?答:和合有二種。一、俱起不相離名和合,二、不相違同辦一事名為和合。五識相應觸,由二和合,故名和合。意識相應觸,由辦一事和合,故名和合。所以者何?如五識根,境現在所有作用,如是意識根境異世作用亦爾。是故尊者妙音,作如是說:以根境識,同辦一事,故名和合。非以俱起不相離故,名為和合。如此三法,隨在何時,皆能展轉辦一事故;盡名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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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教育部)]

ㄌㄨㄥˊ, [名]

聽覺遲鈍或無法聽到聲音的症狀。《說文解字.耳部》:「聾,無聞也。」《左傳.僖公二十四年》:「耳不聽五聲之和為聾。」

[形]

1.聽覺遲鈍或聽不到聲音。如:「耳聾」。《宋書.卷五三.庾登之傳》:「不痴不聾,不為姑公。」

2.昏昧不明。《左傳.宣公十四年》:「鄭昭、宋聾,晉使不害,我則必死。」晉.杜預.注:「聾,闇也。」



ㄖㄠˇ, [動]

1.亂。《左傳.襄公四年》:「經啟九道,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德用不擾。」晉.杜預.注:「擾,亂也。」《史記.卷一三○.太史公自序》:「秦失其道,豪桀並擾。」

2.因受人招待而表示客氣的話。如:「叨擾」。《水滸傳.第二六回》:「小人不曾與都頭接風,何故反擾?」

3.安定、安撫。《書經.周官》:「司徒掌邦教,敷五典,擾兆民。」漢.孔安國.傳:「以安和天下眾民,使小大皆協睦。」宋.王安石〈原教〉:「善教者浹於民心,而耳目無聞焉,以道擾民者也。」

4.馴養、馴服。《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教擾之。」漢.鄭玄.注:「擾,馴也。教習使之馴服。」《荀子.性惡》:「是以為之起禮義,制法度,以矯飾人之情性而正之,以擾化人之情性而導之也。」

[形]

柔順。《書經.皋陶謨》:「亂而敬,擾而毅,直而溫。」

[名]

家畜。《周禮.夏官.職方氏》:「其畜宜六擾。」漢.鄭玄.注:「六擾:馬、牛、羊、豕、犬、雞。」



(一)ㄧㄣ, [動]

1.沒落、埋沒。《說文解字.水部》:「湮,沒也。」如:「古蹟湮滅」、「湮沒無聞」。

2.堵塞。通「堙」。《莊子.天下》:「昔禹之湮洪水,決江河而通四夷九州也。」

[形]

久遠。《新唐書.卷一一○.諸侯蕃將傳.李多祚傳》:「後入中國,世系湮遠。」


不鳴則已,一鳴驚人

ㄅㄨˋ ㄇㄧㄥˊ ㄗㄜˊ ㄧˇ ㄧ ㄇㄧㄥˊ ㄐㄧㄥ ㄖㄣˊ
鳥三年不飛不鳴,但一飛即可沖天,一鳴即能驚人。語本《韓非子.喻老》:「三年不翅,將以長羽翼;不飛不鳴,將以觀民則。雖無飛,飛必沖天;雖無鳴,鳴必驚人。」比喻人平時沒有特殊表現、默默無聞,一旦施展才華,即能做出非凡的成果。《史記.卷一二六.滑稽傳.淳于髡傳》:「此鳥不飛則已,一飛沖天;不鳴則已,一鳴驚人。」


不甘雌伏

ㄅㄨˋ ㄍㄢ ㄘ ㄈㄨˊ
雌伏,母雞趴在窩裡的樣子,借以比喻屈居人下,沒得發展。不甘雌伏指人不甘默默無聞,無所作為。如:「好男兒當不甘雌伏、奮勵自強,豈可滿足於現實,不求上進!」


攀附

ㄆㄢ ㄈㄨˋ, 1.攀拉附著。《文選.陳琳.為曹洪與魏文帝書》:「設令守無巧拙,皆可攀附,則公輸已陵宋城,樂毅已拔即墨矣。」

2.趨附權貴,以求仕進。《後漢書.卷一六.寇恂傳》:「今聞大司馬劉公,伯升母弟,尊賢下士,士多歸之,可攀附也。」《宋史.卷二六八.張遜傳》:「遜小心謹慎,徒以攀附至貴顯,其訏謀獻替無聞焉。」


沒沒

ㄇㄛˋ ㄇㄛˋ, 1.沉溺。《左傳.襄公二十四年》:「何沒沒也,將焉用賄。」

2.埋沒。唐.張彥遠《法書要錄.卷九.張懷瓘書斷下能品》:「藝成而下,德成而上。然書之為用,施於竹帛,千載不朽,亦猶愈沒沒而無聞哉。」


沒沒無聞

ㄇㄛˋ ㄇㄛˋ ㄨˊ ㄨㄣˊ
沒有名氣。明.沈德符《萬曆野獲編補遺.兵部.倭患》:「朱先為將軍,有古人風,似不在諸弁下,竟沒沒無聞,惜哉。」也作「默默無聞」。


默默無聞

ㄇㄛˋ ㄇㄛˋ ㄨˊ ㄨㄣˊ
平凡、沒有名氣。《黃繡球.第二五回》:「這女學堂全是黃夫人同他一個換帖姊妹叫做畢去柔的兩人創立,……絲毫沒有學堂的習氣,所以開了將近年把,好像還默默無聞。」也作「沒沒無聞」。


泯沒

ㄇㄧㄣˇ ㄇㄛˋ
形跡消滅。《新五代史.卷三四.一行傳.序》:「吾又以謂必有負材能,修節義,而沉淪於下,泯沒而無聞者。」也作「泯滅」。


大流士

ㄉㄚˋ ㄌㄧㄡˊ ㄕˋ
古波斯王。共有三世:(1) 一世(西元前 558~前486),削平內亂,國勢日強。曾征服色雷斯、馬其頓等地及印度的一部分。又兩次出兵希臘。(2) 二世(西元前?~前404),弒兄即位,愚暗無聞。(3) 三世(西元前?~前330)時,亞歷山大東征,起兵接戰,大敗,被部下所殺。波斯滅亡。也譯作「達理阿」。


叮噹

(一)ㄉㄧㄥ ㄉㄤ, 1.狀聲詞。形容金、石、玉器等互相碰擊的聲音。《西遊記.第一一回》:「只見那壁環珮叮噹,仙香異常。」《紅樓夢.第五三回》:「鴉雀無聞,只聽鏗鏘叮噹,金鈴玉佩微微搖曳。」也作「玎璫」、「丁當」。

2.一種和尚做佛事所用的法器。形如銅鑼,有木把。後亦指孩童所玩的小鑼。《儒林外史.第一六回》:「小孩子吹的簫,打的叮噹,女人戴的錫簪子。」

3.引申為打破東西。《金瓶梅.第五八回》:「如何恁拏出來?一時叮噹了我這鏡子,怎了?」


天王巨星

ㄊㄧㄢ ㄨㄤˊ ㄐㄩˋ ㄒㄧㄥ
特別有名氣、受歡迎的超級巨星。如:「經過多年的奮鬥,她終於由沒沒無聞的臨時演員爬到天王巨星的地位。」


聽而無聞,視而無見

ㄊㄧㄥ ㄦˊ ㄨˊ ㄨㄣˊ ㄕˋ ㄦˊ ㄨˊ ㄐㄧㄢˋ
不注意、不關心。《鶡冠子.卷中.度萬第八》:「知無道,上亂天文,下滅地理,中絕人和,治漸終始,故聽而無聞,視而無見。」也作「視之不見,聽之不聞」、「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內調

ㄋㄟˋ ㄉㄧㄠˋ, 1.公司和機關的人事由外部調到內部。如:「老王本來在行銷部門,四月分起內調到總公司。」

2.宮中樂師製作的曲調。明.陳繼儒《李公子傳》:「隔簾女伴,隱隱作樂,曲譜俱內調及公子新詩,人間無聞者。」


累月經年

ㄌㄟˇ ㄩㄝˋ ㄐㄧㄥ ㄋㄧㄢˊ
經過長久的時間。《敦煌變文集新書.卷四.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頭似太山,三江難滿。無聞漿水之名,累月經年,受飢羸之苦。」也作「經年累月」。


鏤冰雕朽

ㄌㄡˋ ㄅㄧㄥ ㄉㄧㄠ ㄒㄧㄡˇ
在冰塊或腐壞的木頭上雕刻,往往無法完成。比喻徒勞無功,白費心力。《抱朴子.內篇.論仙》:「夫苦心約己,以行無益之事,鏤冰雕朽,終無必成之功。」《北史.卷八一.儒林傳.序》:「自餘多驕恣傲狠,動違禮度,日就月將,無聞焉爾,鏤冰雕朽,迄用無成。」


兩葉掩目

ㄌㄧㄤˇ ㄧㄝˋ ㄧㄢˇ ㄇㄨˋ
眼睛被兩片葉子遮住。比喻受到小物蒙蔽而看不清事情的真相。北齊.劉晝《劉子.卷一.專學》:「夫兩葉掩目,則冥默無睹;雙珠填耳,必寂寞無聞。」


碌碌無聞

ㄌㄨˋ ㄌㄨˋ ㄨˊ ㄨㄣˊ
平庸而不為人知。《元史.卷一五○.石抹明安傳》:「士生于世,當立功名,書竹帛,以傳無窮,寧可碌碌無聞,與草木同腐邪!」


鹿死不擇音

ㄌㄨˋ ㄙˇ ㄅㄨˋ ㄗㄜˊ ㄧㄣˋ
音,蔭。全句指鹿將死,無暇選擇庇蔭的地方。比喻情況危急,無法慎重考慮安身之道。《左傳.文公十七年》:「鹿死不擇音,小國之事大國也,德則其人也,不德則其鹿也。」《後漢書.卷六五.皇甫規傳》:「臣雖汙穢,廉絜無聞,今見覆沒,恥痛實深。傳稱『鹿死不擇音』,謹冒昧略上。」


膏粱錦繡

ㄍㄠ ㄌㄧㄤˊ ㄐㄧㄣˇ ㄒㄧㄡˋ
比喻富貴人家生活奢侈。《紅樓夢.第四回》:「因此這李紈雖青春喪偶,且居處於膏粱錦繡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無聞無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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