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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有法空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術語)十八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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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七空

(名數)楞伽經一說七空:一相空,求生相不可得之空。二性自性空,性自之空。三行空,三業之所作不可得。四無行空,緣起之自性空,故行即無行。五一切法離言說空,一切法不可言說。六第一義聖智大空,佛之聖智,見思空,能空之智亦空,此畢竟空謂之大空。七彼彼空,是假空,如空舍之空,舍體非空也。又智度論三十六有七空。廣說十八空,略說七空(一)性空(二)自相空(三)諸法空(四)不可得空(五)無法空(六)有法空(七)無法有法空

(名數)見條。


十八空

(名數)內空。外空。內外空。空空。大空。第一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空。無始空。散空。性空。自性空。諸法空。不可得空。無法空。有法空。無法有法空。見智度論二十,三十一,四十六,法界次第下,大乘義章四。

(名數)見條。


[佛光大辭典]
十八有

有,為「空」之對稱。十八有乃指以十八空所破之十八種妄執。據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三之一(大四六‧二二○下)載:「破十八有,云十八空。」十八空為:內空、外空、內外空、空空、大空、第一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空、無始空、散空、性空、自相空、諸法空、不可得空、無法空、有法空、無法有法空。(參閱「十八空」353) p351


十八空

梵語 astādaśa śūnyatāh。即為破種種邪見所說之十八種空。即:(一)內空(梵 adhyātma-śūnyatā),指眼等六內處中,無我、我所及無眼等之法。(二)外空(梵 bahirdhā-śūnyatā),指色等六外處中,無我、我所,及無色等之法。(三)內外空(梵 adhyātma-bahirdhā-śūnyatā),即總六根、六境內外十二處中,無我、我所及無彼之法。(四)空空(梵 śūnyatā-śūnyatā),不著前三空。(五)大空(梵 mahā-śūnyatā),即於十方世界,無本來定方彼此之相。(六)第一義空(梵 paramārtha-śūnyatā),又作勝義空、真實空。即離諸法外,別無第一義實相之自性可得,於實相無所著。(七)有為空(梵 sajskrta-śūnyatā),即因緣集起之法與因緣之法相皆不可得。(八)無為空(梵 asajskrta-śūnyatā),即於涅槃法離定取。(九)畢竟空(梵 atyanta-śūnyatā),又作至竟空。即以有為空、無為空破一切法,畢竟無有遺餘。(十)無始空(梵 anavarāgra-śūnyatā),又作無限空、無際空、無前後空。即一切法雖生起於無始,而亦於此法中捨離取相。(十一)散空(梵 anavakāra-śūnyatā),又作散無散空、不捨空、不捨離空。即諸法但和合假有,故畢竟為別離散滅之相無所有。(十二)性空(梵 prakrti-śūnyatā),又作本性空,佛性空。即諸法自性空。(十三)自相空(梵 svalaksana-śūnyatā),又作自共相空、相空。即諸法總別、同異之相不可得。(十四)諸法空(梵 sarva-dharma-śūnyatā),又作一切法空。即於蘊、處、界等一切法,自相不定,離取相。(十五)不可得空(梵 anupalambha-śūnyatā),又作無所有空。即諸因緣法中,求我、法不可得。(十六)無法空(梵 abhāva-śūnyatā),又作無性空、非有空。即諸法若已壞滅,則無自性可得,未來法亦如是。(十七)有法空(梵 svabhāva-śūnyatā),又作自性空、非有性空。即諸法但由因緣而有,故現在之有即非實有。(十八)無法有法空(梵 abhāva-svabhāva-śūnyatā), 又作無性自性空。即總三世一切法之生滅及無為法,一切皆不可得。此十八空,各經典依廢立互異,而立十三空、十四空、十六空、二十一空等諸說。〔大品般若經卷一序品、放光般若經卷一、光讚般若經卷一、大般若經卷四七九、卷四八○、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上、大智度論卷三十一〕 p353



梵語 śūnya。與「有」相對。音譯為舜若。意譯空無、空虛、空寂、空淨、非有。一切存在之物中,皆無自體、實體、我等,此一思想即稱空。亦即謂事物之虛幻不實,或理體之空寂明淨。自佛陀時代開始即有此思想,尤以大乘佛教為然,且空之思想乃般若經系統之根本思想。

空可大別為人空與法空兩者。人空,意謂人類自己無其實體或自我之存在;法空,則謂一切事物之存在皆由因緣而產生,故亦無實體存在。天台大師智顗與嘉祥大師吉藏皆以小乘佛教所說之空,係觀察分析一切事物而入空,故稱析空觀。相對於此,大乘佛教則針對小乘佛教之析空觀而另立體空觀,即觀一切存在事物的理法之當體即是空之法。

又小乘僅見「空」,而不見「不空」,故被稱為「但空」。大乘則不僅見及一切存在悉為空,且兼及不空之一面,故稱「不但空」、「中道空」。蓋作一切法皆空之觀者,稱為空觀。空非虛無(偏空),觀空就是發現真實之價值,故真空就是妙有。反之,將「空」視為虛無,則稱為惡取空。茲列舉諸家所作空之分類如下:

(一)二空:(1)依中論卷四觀邪見品及成唯識論卷一等說,分為人空與法空。人空,意謂在有情個體之中無實我之存在,故人空又稱我空、眾生空、生空、人無我等。法空,意謂由因緣所生之一切法無實體之存在,故又稱法無我。小乘說人空而不說法空,大乘則主張人法二空(又作人法二無我、我法二空)。(2)依成實論卷十身見品之說,分為析空與體空。析空,意謂將存在之事物分析至最後不可得時,則為空。體空,則意謂一切存在之本身即是空,故不須分析,當體即空。小乘與成實宗主張析空,大乘則主張體空。(3)依三論玄義之說,分為但空與不但空。但空,意謂僅偏於空而不知空之真義與妙有之境。不但空,意謂了知空之真義與承認妙有之境的中道空,此乃自觀一切法無自性而獲得之空。

(二)三空:(1)依辯中邊論卷中及顯揚聖教論卷十五等,法相宗認為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等三性中之每一性均有空義,故謂之三空。即凡夫所妄執之境為遍計所執性,該性本來空無,此即「無性空」。而由因緣所生之法即依他起性,與遍計所執性不同而非完全「無」,然亦非如眾生妄情所認為之「有」,此即「異性空」。至於真如為圓成實性,係由觀人、法二空所顯之自性,此為「自性空」。(2)依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一之說,指人空、法空、俱空(人、法二空)等三空。

(三)四空:大集經卷五十四及大品般若經卷五等所說,指法法相空(法相空)、無法無法相空(無法相空)、自法自法相空(自法相空)與他法他法相空(他法相空)等四空。

(四)六空:(1)內空,謂眼、耳等六內處(六根)為空,又作受者空、能食空。(2)外空,謂色、聲等六外處(六境)皆空,又作所受空、所食空。(3)內外空,又作身空、自身空。(4)空空,謂所觀之空亦是空,故又稱能照空。(5)大空,十方世界為空,又作身所住處空。(6)第一義空,在諸法之外,無有所謂實相之自性,亦作勝義空、真實空、真境空。語出舍利弗阿毘曇論卷十六。

(五)七空:(1)相空,謂諸法之自相與共相均空,又作自相空。(2)性自性空,謂諸法之自性即空,又作自性空。(3)行空,謂五蘊遠離我及我所,而由因緣所生。(4)無行空,謂五蘊之中未曾有涅槃,又作不行空。(5)一切法離言說空,謂一切法無法以言語形容而為空。(6)第一義聖智大空,由果位聖智所見之第一義空。(7)彼彼空,謂你我彼此互為空,一般所說的「無」即相當於此空,為淺義之空。語出四卷本楞伽經卷一。

(六)十空:指內空、外空、內外空、有為空、無為空、散壞空、本性空、無際空、勝義空、空空等十種。其中,有為空,謂有為法即空。無為空,謂無為法即涅槃為空。散壞空,謂因緣假和合之物,終將離散與破壞,又作散空。本性空,謂自性為空,又作性空。無際空,謂無始以來存在之一切法皆屬空,又作無始空、無前後空。語出大毘婆沙論卷八。

(七)十一空:指內空、外空、內外空、有為空、無為空、無始空、性空、無所有空、第一義空、空空、大空等十一種。其中,無所有空,謂由於一切法無自性,無法求得,故亦作不可得空。語出北本涅槃經卷十六。

(八)十六空:指內空、外空、內外空、大空、空空、勝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空、無際空、無散空、本性空、相空、一切法空、無性空、無性自性空等十六種。其中,畢竟空,謂諸法畢竟是空之窮極空。無散空,謂積集之善根不會散失,然並非執於善根之空,又作不捨離空、不捨空。相空,謂三十二相與八十種好皆為空。一切法空,謂一切佛法為空。無性空,謂由於人、法二空,故不可執著任何一物。無性自性空,謂無性與自性皆空。語出辯中邊論卷上。

(九)十八空:指內空、外空、內外空、空空、大空、第一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空、無始空、散空、性空、自相空、諸法空、不可得空、無法空、有法空。無法有法空等十八種。其中,諸法空,謂一切諸法皆空。無法空,謂過去、未來諸法皆空。有法空,謂現在諸法皆空。語出大品般若經卷三、大集經卷五十四、大智度論卷三十一。

此外,尚有十二空、十四空、十九空、二十空等諸種分類,而以十八空為著。

我國在魏晉時代雖已傳譯道行、放光等諸般若經典,而尚未譯出中論等論著,加以當時清談之風極盛,故多有附會老莊思想以闡釋般若經所說之畢竟無所得空,惟立論有失「空」之實義。據出三藏記集卷八毘摩羅詰提經義疏序載,當時成立之本無異宗、即色宗、心無宗、識含宗、幻化宗、緣會宗等,皆係以上記之「格義」方式宣說般若性空之宗派。〔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四十四、北本涅槃經卷二十五、大智度論卷三十八、菩提心論、十八空論、大乘義章卷一至卷四、維摩經義記卷三、華嚴法界觀門、中觀論疏卷二末〕(參閱「本體」1983、「空有論爭」3473) p3467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十八空

為破種種邪見而說的十八種空。語出《大般若經》卷一〈序品〉。《大智度論》卷三十一解釋此十八空云(大正25‧285b)︰「若佛但說一空,則不能破種種邪見及諸煩惱,若隨種種邪見說空,空則過多。人愛著空相,墮在斷滅,說十八空正得其中。」

此十八空之內容,略如下列︰

(1)內空︰即內法空,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內處中,無我、我所,及無眼等之法。以六內處中充滿三十六種不淨,九孔常流,淨相不可得,故說內空。

(2)外空︰即外法空,指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外處中,無我、我所及色等之法。以凡夫為欲所染,觀所著色,以為淨,求其淨相,猶如我身,淨相不可得,故說外空。

(3)內外空︰即總內六根、外六境內外十二入中,無我、我所及內外法。俱觀內外,我身不淨,外亦如是,外身不淨,我亦如是,同等無異,皆不可得淨,故說內外空。

(4)空空︰即內身、外身、內外身俱空,而猶執空成病,故復以空破三空,亦即能觀之心不著前三空。

(5)大空︰指十方世界,無方向、方位等相之自性。即十方世界乃四大造色和合而成,分別此間、彼間等,假名謂日出處為東方,日沒處為西方。此種方位之施設,以世俗故有,若於第一義中,則一切法不可得,故說大空。

(6)第一義空︰又稱勝義空、真實空。第一義指諸法實相,離諸法之外,別無第一義實相之自性可得,於實相無所著。又,諸法中第一法名為涅槃,涅槃之法亦空無有相,故說第一義空。

(7)有為空︰有為法指因緣和合所生者,如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此等法中無我、我所,而且因緣法相不可得,故說有為空。

(8)無為空︰無為法即非因緣所生法,常不生不滅,如虛空,無所可著,故說無為空,亦即破取涅槃相。

(9)畢竟空︰又作至竟空。謂以前八空破一切法,更無其他不空法,既無諸法,亦無空可著,故說畢竟空。

(10)無始空︰又稱無限空、無際空,或稱無前後空。指一切法雖生起於無始,而於此法中亦捨離取相。如世間眾生無有始相,今生從前世因緣有,前世又從前世有,如是展轉無始,亦是不可得,故說無始空。

(11)散空︰又稱散無散空、不捨空、不捨離空。指諸法乃和合假有,畢竟是別離散滅之相無所有。如車以輻、輞、轅、轂眾合為車,若離散各在一處,則無車存在。

(12)性空︰又稱本性空、佛性空。指諸法自性本空,皆從因緣和合而生,若不和合,則無體性可得。

(13)自相空︰又稱自共相空,或單稱相空。一切諸法有二種相︰一是總相,生滅不住,本無今有,已有還無,皆是無常;二是別相,如地有堅相,水有濕相等。此二相皆空,故說自相空。

(14)諸法空︰又稱一切法空。指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法無有實相,一切皆空,無取無捨,能離一切諸見。

(15)不可得空︰又稱無所有空。即一切諸法及因緣畢竟皆空,求我、法不可得。

(16)無法空︰又稱無性空、非有空。諸法若已壞滅,則無自性可得,過去、未來法亦如是,故名無法空。

(17)有法空︰又稱自性空、非有性空。指諸法從因緣而有,因此現在之有非實有。

(18)無法有法空︰又稱無性自性空。總三世一切法之生滅及無為法,一切皆不可得。

此十八空之內容,各經典所列互異,或依廢立不同,而立十一空、十二空、十四空、十六空、二十一空等。

〔參考資料〕 《大乘義章》卷二;《大智度論》卷四十六;《大般若經》卷四一三〈三摩地品〉;《大方等大集經》卷五十四;《放光般若經》卷一〈放光品〉;《仁王般若經》卷上〈觀空品〉;《仁王護國般若經》卷上〈觀如來品〉;《法集名數經》;《顯揚聖教論》卷十五;《中邊分別論》卷上;《十八空論》;游祥洲《龍樹十八空論之研究》;宮本正尊《根本中と空》。


自性清淨心

指眾生本來清淨的心性。又名本性清淨心或性淨心。《舍利弗阿毗曇論》卷二十七〈緒分假心品〉云(大正28‧697b)︰「心性清淨,為客塵染。凡夫未聞故,不能如實知見,亦無修心。聖人聞故,如實知見,亦有修心。心性清淨,離客塵垢。」《大毗婆沙論》卷二十七云(大正27‧140b)︰「謂或有執心性本淨,如分別論者,彼說心本性清淨,客塵煩惱所染污,故相不清淨。」《異部宗輪論》敘大眾等四部之本宗同義,其中云(大正49‧15c)︰「心性本淨,客塵隨煩惱之所雜染,說為不淨。」由上所述,可知心性本淨說原係大眾部等所主張。

在大乘佛教中,自性清淨心又名如來藏或佛性。諸經論之宣說其義者頗多。如《勝鬘經》〈自性清淨章〉云(大正12‧222b)︰「如來藏者,是法界藏、法身藏、出世間上上藏、自性清淨藏,此自性清淨。(中略)自性清淨心難可了知,彼心為煩惱所染,亦難了知。」《入楞伽經》卷七〈佛性品〉云(大正16‧556b)︰「阿梨耶識者名如來藏,而與無明七識共俱,如大海波常不斷絕,身俱生故,離無常過,離於我過自性清淨。」

《大乘莊嚴經論》卷六云(大正31‧623a)︰「說心真如,名之為心,即說此心為自性清淨,此心即是阿摩羅識。」《究竟一乘寶性論》卷二亦云(大正31 ‧824c)︰「以能知於彼,自性清淨心,見煩惱無實,故離諸煩惱。」又如《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云(大正31‧742c)︰「謂已得無學道,證得法性心自性清淨,永離一切客塵隨煩惱。」

此外,《大乘止觀法門》卷一亦釋自性清淨心,謂(大正46‧642a)︰
「此心無始以來,雖為無坷法所覆,而性淨無改,故名為淨,何以故﹖無明梁法本來與心相離故,云何為離,謂以無明體是無法有,即非有,以非有故,無可與心相應,故言離也;既無無明梁法與之相應,故名性淨,中實本覺故名為心,故言自性清淨心也。」

◎附︰印順《如來藏之研究》第六章第四節 (摘錄)

自性清淨心,是心、自性、清淨的結合詞。心(citta)是心意識的心。自性(prakṛti),也譯為本性,如《般若經》中的本性空(prakṛti-śūnyata),或簡稱「性空」,就是prakṛti。prakṛti有事物本原的意思,如數論(Saṃkhya)所立二十五諦,與我(ātman)相對的自性,就是prakṛti,是展開萬化的本原。佛法中別有svabhāva,意義為自有自成的,一般也譯為自性。般若法門所說的一切法無自性,就是沒有svabhāva。《般若經》所立的自性空(svabhāva-śūnyatā)、無性自性空(abhāva-svabhāva-śūnyatā),鳩摩羅什(Kumarajīva)譯為有法空與無法有法空;自性與有法,也就是svabhāva。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ināḥ)析假見實,依相立法,而說一切法有「自性」(svabhāva)。《大毗婆沙論》說︰「如說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應知亦爾。」依說一切有部,自性(svabhāva)與本性(prakṛti),是看作同一意義的。《般若經》與龍樹(cNāgār-juna)論,依本性空而說無自性空,是有對治「自性」意義的。受說一切有部影響的大乘有宗,無論是經與論,都應用自性(svabhāva)一詞,也偶爾說svabhāva-śuddha──自性清淨。prakṛti與svabhāva,雖被認為有共通的意義,而說心本性清淨,大都是用prakṛti的。自(本)性清淨心的清淨,梵文主要是prabhāsvara,光和淨的意思,如《阿含經》(巴利本作pabhassara)與《般若經》所說的心清淨。《寶性論》中,與煩惱相對的本性清淨心,也應用這一術語。如對不清淨而說清淨,或說一切法清淨,常用śuddha或viśuddhi;《般若經》說一切法清淨,也是用viśuddhi的。還有pariśuddha,是純淨、極淨的意思,大都用於體見清淨,證得清淨,離煩惱所顯的清淨。

本性清淨心,心本性清淨,是淵源於《增一阿含經》的,為大眾部(Mahāsaṃghikāḥ)、分別論者(Vibhajyavādināḥ)所宗。說如來常住不變的如來藏說,融合了心性本淨說,而說「自(本)性清淨心」。從《阿含經》以來,心性清淨,就與客塵煩惱(āgantuka-kleśa)對說,含有主體──本性(prakṛti)與客性(āgantukatva)的關係。煩惱是附屬的,雖現起染污相,卻不能改變心本性的清淨。煩惱怎麼不能影響心,而能保持心的清淨本性呢﹖《寶性論》卷二,引《勝鬘經》說(大正31‧824c)︰
「世尊!剎尼迦善心,非煩惱所染;剎尼迦不善心,亦非煩惱所染。煩惱不觸心,心不觸煩惱,云何不觸法而能得染心﹖世尊!然有煩惱,有煩惱染心,自性清淨心而有染者,難可了知!」

客塵煩惱與本性清淨的關係,依《勝鬘經》所說,多少可以了解一些。在常識上,我們的心,或與煩惱相應,似乎心也成為染污的。大眾部說︰一切法唯有善性與不善性,沒有第三性──無記性。《寶性論》也說︰「法界中,善心不善心俱,更無第三心。」依世俗諦說︰心是剎那──剎尼迦不住的。生滅不住的善心,與煩惱不相應,當然不能使心成為染污的。剎那不善心,也不是煩惱所能染污的,因為心不能觸煩惱,煩惱也不能觸心。為什麼不能觸(合)﹖心與煩惱同時,即生即滅,不可能使同時俱起的有生有滅,成染成淨。《增一阿含經》說︰「法法自生,法法自滅,法法相動,法法自息(定)」,就是「法法不相到,法法不相知」的道理。這是在剎那生滅不住中,體會出當下不動,法法各住於自性,這怎麼能染污心呢!然而,世俗諦中,有煩惱,有煩惱染心而成為不善(有部稱為「相應不善」);稱為不善心,而心卻還是本性清淨的,這實在難以了解!上座部(Sthaviraḥ)立無記心,所以無所謂善惡的(本性)心,與不善相應而成為不善心。大眾部不立無記心,所以雖有染污心的現象,而心不失清淨的本性。從不立無記,本性與客性去理解,才能正確理解如來藏說中的本性清淨心。早期的如來藏說,本性清淨心還不是所傳的第八淨識,或第九識,只是六識──平常心識的本性,不過習慣的稱迷妄的為六識而已。《勝鬘經》以剎那心來表示本性清淨心。如來藏禪(tathāgata-garbha-dhyāna)傳來中國,成為禪宗,如六祖《壇經》說︰「但能離相,性體清淨。」「為人本性念念不住,(中略)念念時中,於一切法上無住。一念若住,念念即住,名繫縛;於一切法上念念不住,即無縛也,以無住為本。」也是念念不住中見本性。在妄心外別立真心,怕不是如來藏學的正義!

〔參考資料〕 《說無垢稱經》卷二;《大乘入楞伽經》卷七;《入楞伽經》卷五、卷九、卷十;《思益梵天所問經》卷三;《勝思惟梵天所問經》卷一;《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四、卷五十五;《大乘法界無差別論》;《成實論》卷五;《大乘起信論》;高崎直道《如來藏思想の形成》;高崎直道(等)《如來藏思想》;中村元(等)編《佛教思想》第九冊〈心〉。


般若波羅蜜

又作般若波羅蜜多、般羅若波羅蜜、鉢羅腎攘波羅蜜;意譯慧到彼岸、智度、明度、普智度無極、明度無極。或稱慧波羅蜜多、勝慧波羅蜜多、慧波羅蜜、智慧波羅蜜。六波羅蜜之一,十波羅蜜之一。指照了諸法實相、窮盡其極之菩薩大慧。如《大品般若經》卷二十一〈三慧品〉云(大正8‧376a)︰
「佛言︰得第一義,度一切法到彼岸。以是義故,名般若波羅蜜。復次須菩提,諸佛菩薩辟支佛阿羅漢,用是般若波羅蜜得度彼岸,以是義故,名般若波羅蜜。復次須菩提,分別籌量破壞一切法,乃至微塵,是中不得堅實,以是義故,名般若波羅蜜。復次須菩提,諸法如法性實際,皆入般若波羅蜜中,以是義故,名般若波羅蜜。」

《大智度論》卷十八云(大正25‧191a)︰「般若言慧,波羅蜜言到彼岸,以其能到智慧大海彼岸,到一切智慧邊,窮盡其極,故名到彼岸。」同書卷八十五亦云(大正25‧655c)︰「一切菩薩道名菩薩行,悉遍知諸法實相智慧,名般若波羅蜜。」

般若波羅蜜乃六波羅蜜之根本,一切善法之淵源,又稱諸佛之母。如《大品般若經》卷十四〈佛母品〉云(大正8‧323b)︰
「是深般若波羅蜜能生諸佛,能與諸佛一切智,能示世間相,以是故諸佛常以佛眼視是深般若波羅蜜。又以般若波羅蜜能生禪那波羅蜜乃至檀那波羅蜜,能生內空乃至無法有法空,能生四念處乃至八聖道分,能生佛十力乃至一切種智。如是般若波羅蜜能生須陀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辟支佛、諸佛。須菩提!所有諸佛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今得、當得,皆因深般若波羅蜜因緣故得。」

「般若」即指慧,聲聞緣覺等亦得般若,然聲聞緣覺等唯求儘速趣向涅槃,不求智之邊際,故未能得波羅蜜。唯菩薩求一切智,遂到彼岸,故名之為具足般若波羅蜜。《大智度論》卷四十三云(大正25‧371a)︰
「凡夫人雖復離欲,有吾我心著離欲法,故不樂般若波羅蜜。聲聞辟支佛雖欲樂般若波羅蜜,無深慈悲,故大厭世間,一心向涅槃,是故不能具足得般若波羅蜜。是般若波羅蜜菩薩成佛時,轉名一切種智,以是故般若不屬佛,不屬聲聞辟支佛,不屬凡夫,但屬菩薩。」

《優婆塞戒經》卷七〈般若波羅蜜品〉亦云(大正24‧1075b)︰
「是智慧非波羅蜜者,所謂一切世間智慧、聲聞緣覺所行智慧。是波羅蜜非智慧者,無有是義。是智慧是波羅蜜者,所謂一切六波羅蜜。非智慧非波羅蜜者,所謂一切聲聞緣覺施戒精進。」

關於「般若不屬佛,唯屬菩薩」之論題,《大智度論》卷十八曾有申論,其文云(大正25‧190a)︰
「諸菩薩從初發心求一切種智,於其中間知諸法實相、慧是般若波羅蜜。問曰︰若爾者不應名為波羅蜜,何以故﹖未到智慧邊故。答曰︰佛所得智慧是實波羅蜜,因是波羅蜜,故菩薩所行亦名波羅蜜。因中說果故。是般若波羅蜜在佛心中變名為一切種智。菩薩行智慧,求度彼岸,故名波羅蜜。佛已度彼岸,故名一切種智。」

依此可知佛所得智慧亦為波羅蜜,然在佛心者,特稱為一切種智而不名波羅蜜。菩薩求一切種智,期度彼岸,故獨名其慧為般若波羅蜜。

關於般若波羅蜜之自性,《大智度論》卷十一舉出多說。一說般若波羅蜜為無漏慧根,菩薩未斷結,其行相似無漏般若波羅蜜,故得名行般若波羅蜜。一說般若波羅蜜為有漏慧,菩薩先有大智慧及無量功德,然諸煩惱未斷,至道樹下乃斷結,故其慧即有漏。一說初發意至道樹之間所有智慧名般若波羅蜜,至成佛時,轉名此慧為薩波若。一說菩薩有漏無漏智慧總名般若波羅蜜,以菩薩觀涅槃、行佛道,故其智慧為無漏,以未斷結使,事未成辦,故亦名有漏。一說菩薩般若波羅蜜為無漏無為不可見無對。一說般若波羅蜜為不可得相,非陰入界所攝,非有為、非無為、非法、非非法,無取無捨,不生不滅,出有無四句,適無所著。此中,前二說及第四說,恐為阿毗曇人等所立;末說或為龍樹依經所按。

《大乘莊嚴經論》卷八揭示般若波羅蜜之自性、因、果、業、相應及其品類,文云(大正31‧630a)︰
「正擇者,是慧自性,由離邪業及世間所識業正擇出世間法故。定持者,是慧因,由定持慧如實解法故。善脫者,是慧果,謂於染污得善解脫,何以故﹖由世間、出世間、大出世間正擇故。命說者,是慧業,由慧命及善說。慧命者,以彼無上正擇為命故;善說者,正說正法故。諸法之上首者,是慧相應,如經中說,般若者一切法中上故。彼亦有三種者,是慧品類。彼人有世間、出世間、大出世間三品正擇故。」

此謂般若波羅蜜以正擇出世間法為其自性,以定持為其因,於染污法得善解脫為其果,以無上正擇為其命,以正說正法為其業;且謂般若乃一切法中上首,有世間、出世間及大出世間三種品類。

關於般若波羅蜜之修習,諸經多有宣說。如《金光明最勝王經》卷四說五法,文云(大正16‧418c)︰
「一者常於一切諸佛菩薩及明者者供養、親近,不生厭背。二者諸佛如來說甚深法,心常樂聞,無有厭足。三者真俗勝智,樂善分別。四者見修煩惱,咸速斷除。五者世間技術、五明之法皆悉通達。善男子!是名菩薩摩訶薩成就智慧波羅蜜。」

《大乘寶雲經》卷二說十法,其文云(大正16‧249b)︰
「菩薩摩訶薩具足十法,般若波羅蜜具足。何者為十﹖一者善解無我真理,二者善解諸業果報,三者善解有為之法,四者善解生死相續,五者善解生死不相續,六者善解聲聞辟支佛道,七者善解大乘之道,八者善解遠離魔業,九者智慧不倒,十者智慧無等。」

又《大寶積經》卷五十至卷五十三〈般若波羅蜜多品〉敘述般若波羅蜜之正行、如理正觀、證入、如理句及分別善巧等。《發菩提心經論》卷下〈般若波羅蜜品〉明修習智慧有自利、他利及二俱利三種,並謂當發善欲親近善友心等二十心。

◎附︰印順〈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懸論(摘錄自《妙雲集》上編{1})

般若(梵prajñā,巴paññā,藏śes-rab),華言慧。從前,須菩提在般若會上,曾提出四個問題──何者般若﹖何名般若﹖般若何用﹖般若屬誰。今隨順龍樹論而略為解說︰

何者般若︰佛說的般若,到底是什麼﹖依佛所說的內容而論,略有三種︰(1)實相般若︰《智論》說︰「般若者,即一切諸法實相,不可破,不可壞。」如經中說的「菩薩應安住般若波羅蜜」,即指實相而言。(2)觀照般若︰觀照,即觀察的智慧,《智論》說︰「從初發心求一切種智,於其中間,知諸法實相慧,是名般若。」(3)文字般若︰如經中說︰「般若當於何求﹖當於須菩提所說中求」,此即指章句經卷說的。

(1)實相般若︰實相即諸法如實相,不可以「有」、「無」等去敘述他,也不可以「彼此」、「大小」等去想像他,實相是離一切相──言語相、文字相、心緣相,而無可取相的。《智論》說︰「般若如大火聚,四邊不可觸。」古德說︰「說似一物即不中。」都指示這超越戲論而唯證相應的實相。凡夫的所知所見,無不為自性的戲論所亂,一切是錯誤的。這種虛誑妄取相,不但不見如實空相,也不能如實了達如幻的行相。從見中道而成佛的圓證實相說︰從畢竟寂滅中,徹見一切法的體、用、因、果,離一切相,即一切法。如《法華經》說︰「唯佛與佛乃能究竟諸法實相,所謂︰如是性,如是相,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所以,空寂與緣起相,無不是如實的。但這是非凡愚的亂相、亂識所得,必須離戲論的虛誑妄取相,這即非「空無所得」不可。所以,經論所說的實相,每側重於如實空性、無性。要見性相、空有無礙的如實相,請先透此「都無所得」一關──迷悟的關鍵所在。

實相──約理性邊說,是空還是有﹖《中論》說︰「空則不可說,不空不可說,空不空叵說,但以假名說。」實相非凡常的思想、世俗的語言可表達,這如何可以說是空是有,更因此而諍論﹖然而,實相非離一切而別有實體,所以不應離文字而說實相。同時,不假藉言說,更無法引導眾生離執而契入,所以「不壞假名而說實相」,即不妨以「有」、「空」去表示他。《中論》說︰「一切實非實,亦實亦非實,非實非非實,是名諸佛法。」末句,或譯「諸法之實相」。眾生的不能徹悟實相,病根在執有我法的自性;所以見色聞聲時,總以為色聲的本質是這樣的,確實是這樣的,自己是這樣的。由於這一根本的執見,即為生死根本。所以,經中所說的實相,處處說非有,說自性不可得。本經也說︰「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高揚此實相無相的教說,尊為「不二解脫之門」。即是說︰實相非空非有,而在「寄言離執」的教意說,實相是順於「空」的;但不要忘卻「為可度眾生說是畢竟空」!

有人說︰實相是客觀真理,非佛作亦非餘人作,是般若所證的。有人說︰實相為超越能所的──絕對的主觀真心,即心自性。依《智論》說︰「觀是一邊,緣是一邊,離此二邊說中道。」離此客觀的真理與絕待的真心,纔能與實相相應。實相,在論理的說明上,是般若所證的,所以每被想像為「所」邊。同時,在定慧的修持上,即心離執而契入,所以每被倒執為「能」邊。其實,不落能所,更有什麼「所證」與「真心」可說!

(2)觀照般若︰再作三節解說︰凡、外、小智之料簡︰{1}世間凡夫也各有智慧,如文學的創造、藝術的優美、哲學與科學的昌明,以及政治、經濟等一切,都是智慧的結晶;沒有智慧,就不會有這些建樹。但這是世間的、利害參半的。如飛機的發明,在交通便利上,是有益人群的;但用他來作戰,就有害了。常人所有的「俗智俗慧」,偏於事相的、含有雜染的,不能說是般若。{2}外道也有他們的智慧,像印度的婆羅門、西歐的基督教等。他們的智慧,以人間為醜惡的、痛苦的,要求升到一個美妙的、安樂的天國。於是乎行慈善、持戒、禱告、念誦、修定等。這種希求離此生彼的「邪智邪慧」,如尺蠖的取一捨一,沒有解脫的可能,不能說是般若。{3}二乘行者得無我我所慧,解脫生死,可以稱為般若;但也不是般若經所說的般若。大乘的諸法實相慧,要有大悲方便助成的;悲智不二的般若,決非二乘的「偏智偏慧」可比。離此三種,菩薩大悲相應的平等大慧,才是般若。

空、般若、菩提之轉化︰《智論》說︰「般若是一法,隨機而異稱。」如大乘行者從初抉擇觀察我法無性入門,所以名為空觀或空慧。不過,這時的空慧還沒有成就;如真能徹悟諸法空相,就轉名般若︰所以《智論》說︰「未成就名空,已成就名般若。」般若到了究竟圓滿,即名為無上菩提。所以說︰「因名般若,果名薩婆若」──一切種智。羅什說︰薩婆若即是老般若。約始終淺深說,有此三名,實際即是一般若。如幼年名孩童,讀書即名學生,長大務農作工又名為農夫或工人。因此說︰「般若是一法,隨機而異稱。」

般若、方便之同異︰般若是智慧,方便也是智慧。《智論》比喻說︰般若如金,方便如熟煉了的金,可作種種飾物。菩薩初以般若慧觀一切法空,如通達諸法空性,即能引發無方的巧用,名為方便。經上說︰「以無所得為方便。」假使離了性空慧,方便也就不成其為方便了!所以,般若與方便,不一不異︰般若側重於法空的體證;方便側重於救濟眾生的大行,即以便宜的方法利濟眾生。《智論》這樣說︰「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論;方便將出畢竟空,嚴土熟生。」

(3)文字般若︰文字,指佛所說的一切言教。常人以書籍為文字,其實,文字不盡是書本的。書籍,是依色塵而假立的文字;但佛世卻是以音聲作文字。佛怎麼說,弟子即怎麼聽受。所以,佛經以名句文身而立,而名句文身是依聲假立的。或者偏愛不立文字,以教義的鑽研為文字而加以呵斥,不知言說開示即是文字。凡能表顯意義,或正或反以使人理解的,都是文字相。筆墨所寫的、口頭說的,以及做手勢、捉鼻子、豎拂、擎拳,那一樣不是文字!文字雖不即是實義,而到底因文字而入實義;如離卻文字,即凡聖永隔!此處說的文字,指《大般若經》中的第九分。

初學般若,應先於文教聽聞、受持,以聞思慧為主。經合理的思考、明達,進而攝心以觀察緣起無自性,即觀照般若,以思修慧為主。如得離一切妄想戲論,現覺實相,即實相般若了。這三者,同明般若而各有所重,如意在實相,即能所並寂而非名言思惟可及。如意在觀慧,即依境成觀,以離相無住的相應為宗。如意在文字,即重在安立二諦,抉擇空有。

何名般若︰為什麼稱為般若﹖在這一問題中,即抉示出般若究竟指什麼﹖應該說︰般若是實相;觀慧與文字,是約某種意義而說為般若的。如觀慧,因依之深入而能現覺實相──般若,所以也稱為般若。觀慧是因,實相是──非果之果,即是因得果名。又,實相不是所觀的,但觀慧卻緣相而間接的觀察他;為境而引生觀慧,所以也可假說為從境──實相般若而名為般若。至於文字,約他的能詮實相,及藉此能詮教而起觀,得證實相──般若,所以也就從所詮而名為般若。

般若,本是世間舊有的名詞,指智慧而言。但佛陀所要開示的,即正覺現證的──能所不二的實相,本非世間「般若」的名義所能恰當,但又不能不安立名言以化導眾生。從由觀慧為方便而可能到達如實證知的意義說,還是採用「般若」一名。不過,雖稱之為般若,而到底不很完備的,所以《智論》說︰「般若定實相,智慧淺薄,不可以稱。」

般若何用︰從般若是實相說,這是萬化的本性──一切法畢竟空故,世出世法無不依緣而成立。這是迷悟的根源──眾生所以有迷有悟,凡夫所以有內有外,聖人所以有大有小,有究竟有不究竟,皆由對於實相的迷悟淺深而來,所以本經說︰「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從般若是觀慧與實相相應慧說,可有二義︰(1)證真實以脫生死︰一切眾生,因不見性空如實相,所以依緣起因果而成為雜染的流轉。要解脫生死,必由空無我慧為方便。這觀慧,或名正見,或名正觀,或名正思惟,或名毗鉢舍那,或名般若。從有漏的聞思修慧,引發能所不二的般若,才能離煩惱而得解脫。解脫道的觀慧,唯一是空無我慧,所以說︰「離三解脫門,無道無果。」(2)導萬行以入智海︰大乘般若的妙用,不僅為個人的生死解脫,而重在利他的萬行。一般人修布施、持戒等,只能感人天善報,不能得解脫,不能積集為成佛的資糧。聲聞行者解脫了生死,又缺乏利濟眾生的大行。菩薩綜合了智行與悲行,以空慧得解脫;而即以大悲為本的無所得為大方便,策導萬行,普度眾生,以此萬行的因華,莊嚴無上的佛果。要般若通達法性空,方能攝導所修的大行而成佛。這二種中,證真實以脫生死,是三乘般若所共的;導萬行以入智海,是菩薩般若的不共妙用。

般若屬誰︰約實相般若說,這是三乘所共證的,即屬於三乘聖者。約觀慧般若說,如約解脫生死說,般若即通於三乘。所以經中說︰「欲學聲聞地,當應聞般若波羅蜜。欲學辟支佛地,應聞般若波羅蜜。欲學菩薩地,亦當應聞般若波羅蜜。」但佛說《般若波羅蜜經》,實為教化菩薩,即屬於菩薩。如本經說︰「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解深密經》也說︰第二時教「但為發趣大乘者說」。不過,佛說般若,雖說但為菩薩,而也有二乘在座旁聽。經說︰要得二乘果,必須學般若,這固然是三乘同入一法性,也即是解脫生死的不二門──空無我慧。然也就是密化二乘,使他們聽聞大乘勝法,久久熏習成熟,即可宣告「汝等所行是菩薩道」,而迴心向大了。所以般若是「通教三乘,但為菩薩」。從前,成論大乘師說︰般若是通教,不夠深刻;唯識大乘師說︰般若但為菩薩,不夠普遍。總之,照他們看,般若是不究竟,「通」又不好,「但」又不好,這可說是「般若甚深,諸多留難」!那裏知道般若通教三乘,但為菩薩,深廣無礙,如日正中!這所以般若於一切大乘經中,獨名為大!

般若屬於菩薩,為什麼不屬於佛﹖約般若唯一而貫徹始終說,如來當然也有般若。不過,佛說般若,重在實相慧離言發悟,策導萬行。般若「以行為宗」,所以與側重境相而嚴密分析,側重果德而擬議圓融者不同。

梵語波羅蜜,譯為到彼岸,簡譯為度。到彼岸,是說修學而能從此到彼,不是說已經到了。所以,重在從此到彼的行法,凡可由之而出生死到菩提的,都可以稱為波羅蜜。經中或說六波羅蜜,或說十波羅蜜,但真實的波羅蜜,唯是般若,其他都是假名波羅蜜。因為,沒有空慧策導,布施等即不成為波羅蜜了。聲聞乘法,能度生死河到涅槃岸,為什麼不名波羅蜜﹖因為,波羅蜜又有「事究竟」的意義,所以要能究盡諸法實相,圓成自利利他的一切功德,才名為波羅蜜。聲聞的三無漏學,不能究竟,所以不名為波羅蜜。

〔參考資料〕 《六度集經》卷八;《放光般若經》卷四〈摩訶衍品〉、卷七〈遣異道士品〉、卷十六〈漚憩品〉;《大品般若經》卷十一〈照明品〉;《大般若經》卷七十一、卷五九三;《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十;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五、卷三十七;《中觀哲學》(《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4});Ge ngun H. Sa-saki《Lingnistic Approach to Buddhist Thought》。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十八空

內空、外空、內外空、空空、大空、第一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空、無始空、散空、性空、自性空、諸法空、不可得空、無法空、有法空、無法有法空


全文檢索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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