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佛學辭典搜尋

請輸入要查詢的詞彙:


包含此關鍵字的其餘詞彙

無因論

[法相辭典(朱芾煌)]

瑜伽八十九卷十六頁云:施設無因論者:謂如有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若有士夫補特伽羅,諸所領受,當知一切無因無緣。


符合的條目少於三則,自動進行全文檢索,以為您找出更多資訊...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二十種外道

(名數)一小乘外道,計人死如燈火之滅者。二方論師,以方角為諸法之生因者。三風仙論師,以風為萬物之生因者。四韋陀論師,以韋陀經所說之梵天為萬物之生因者。五伊賒那論師,以伊賒那天為萬物之生因者。六裸形外道,以裸形為正行者。七毘世師,即勝論師。八苦行論師,以苦行為涅槃之正因者。九女人眷屬論師,計摩醯首羅天先作女人生一切萬物者。十行苦行論師,計罪福功德總盡為涅槃者。十一淨眼論師,以智為涅槃者。十二摩陀羅論師,以那羅延天為萬物之父者。十三尼犍子外道,計初生一男一女,此二和合而生一切萬物者。即六師外道之一。十四僧佉論,即數論師。十五摩醯首羅論師,以摩醯首羅天為萬物之生因者。十六無因論師,計萬物無因而然者。十七時論師,計萬物由時而生者。十八服水論師,計萬物以水為本者。十九口力論師,計虛空之力為生萬物者。二十本生安荼論師,計由安荼生萬物者。見外道小乘涅槃論,三藏法數四十六。


六十二見

(名數)見六字部本條。

(名數)經論之諸釋不同。多用下三種:

(一)大品般若經佛母品開十四難而為六十二。先計色蘊有常等四句:一、色為常。二、色為無常。三、色為常無常。四、色為非常非無常。其他受等四蘊亦然,合而有二十句(計色之常無常,即言世間之常無常也。計他四蘊之常無常,即計神之常無常也),此於過去之五蘊之所計也。又計色有有邊無邊等四句:一、計色為有邊,謂空間之十方上下,邊際有窮極也。二、計色為無邊,與上反。三、計色為有邊無邊。四、計色為非有邊非無邊。其他四蘊亦然,合而有二十句,此於現在五蘊之所執也。又計色有如去不如去等四句:一、計色為如去,謂人來而生於此間,去而至於後世亦如是也。二、計色為不如去,謂過去無所從來,未來亦無所去也。三、計色為如去不如去,謂身神和合而為人,死後神去而身不去也。四、計色為非如去非不如去,見有第三句過而計此句也。計他四蘊亦然,合而有二十句,此於未來五蘊之所見也。三世合而有六十句,於此加身與神之一異二見,而為六十二見(概括此六十二見,則神及世間之常無常等四句,與神及世間之邊無邊等四句,神及世間之如去不如去等四句,合而有十二句,及加身與神為一,身與神為異之二,故為十四,是曰十四難)。此六十二,但為斷常有無之邊見也。仁王經天台疏中曰:「六十二見,釋者不同,且依大論:於五蘊上皆作四句;於色蘊云,過去色神及世間常,是事實,餘妄語,無常等三句亦然,餘陰亦如是,成二十;現在有邊無邊等歷五陰上有二十;死後如去不如去等亦有二十;成六十。是神與身一,神與身異,成六十二。」

(二)天台,嘉祥等諸師於二十種之我見成六十二見之一釋。就外道色蘊而計我有四句:一、色是我,二、離色而有我,三、色為大,我為小,我住於色中,四、我為大,色為小,色住於我中。計他四蘊亦然,合而有二十。歷三世合而為六十,以斷常二見為根本,為六十二。是五見中身邊二見之所屬也。見文句四之二,義疏四。

(三)本劫本見,末劫末見,有六十二見。阿含十四梵動經曰:「諸有沙門婆羅門於本劫本見末劫末見,種種無數隨意所說,盡入六十二見中。(中略)諸沙門婆羅門於本劫本見種種無數各隨意說,盡入十八見中。(中略)諸有沙門婆羅門於末劫末見無數種種隨意所說,彼盡入四十四見中。」本劫者過去之時也,本見者於彼之過去起常見也末劫者未來之時也,末見者於未來世起斷見也。

本劫本見之十八,彼經說常論四,亦常亦無常論四,邊無邊論四,種種論四,無因而有論二也。

末劫末見之四十四,有想論十六,無想論八,非有想非無想論八,斷滅論七,現在泥洹論五也。

瑜伽論八十七曰:「見薩迦耶見(譯為我見)為根本,有六十二諸惡見趣,謂四常見論(即常論之四),四一分常見論(即常無論之四),二無因論(即無因而有論之二),四有邊無邊想論(即邊無邊論之四),四不死矯亂論(即種種論之四)也。如是十八諸惡見趣,是計前際而說我之論者也(即本劫本見)。

又十六有見想論(即有想論之十六),八無想論(即無想論之八),八非有想非無想論(即非有想非無想論之八),七斷見論(即斷滅論之七),五現法涅槃論(即現在泥洹之五)。此四十四諸惡見趣,是計後際而說我之論者也(即末劫末見)。

本劫本見中,常論之四者:一、外道入禪定,得憶識過去二十劫以來之事,而計其中之眾為常住不滅也。二、某外道憶識過去四十劫以來之事,計之為常住也。三、某外道憶識過去八十劫以來之事,計之為常也。四、某外道以捷疾智或天眼,計現在之眾生及世間為常住也。

亦常亦無常之四者,一自梵天沒而來生於人間,得宿住智,觀前之來處,言彼大梵天王,自然而有:一、向是常,我等為彼所化,故為無常。二、彼天眾為戲笑放逸。失定而沒落於此土者,後得宿住智,知前之來處,計曰彼眾之不戲笑放逸者,在彼為常住,我等戲笑,故致此無常。三、彼天眾生欲染之心者,為之失定而沒在於無間,後得宿住智,計言彼天眾之無相無染者為常住,我等生欲染之心,乃致此生死無常。四、某人以捷疾智分別思量,計我及世間為常無常也。

邊無邊之四者:一、有人入定,觀世間有邊際,而起邊見,二、有人入定,觀世間無邊際,而起無邊見,三、有人入定,觀世間之上下有邊,四方無邊,或四方有邊,上下無邊,起亦有邊亦無邊之見,四、有人以捷疾智觀察世間,起非有邊非無邊之見(是十四難中之四見)。

種種論之四者:一、有人自不知世間有報無報,而他人來問此事,恥以不知答之,強隨自己之所解而答之也。二、有人自不知有他世無他世,而有人來問此事,若記別有無,則恐為妄語,反問於彼,而隨彼之所見,答以如是也。三、有人不知善與非善之法,而有人來問此事,以非善非惡答之也。四、有人自愚鈍,不知他之問,他若有問,則隨他之言而答之也。世有四種之人,於他問而住於如此見解,是為種種論之四見。瑜伽論名為不死矯亂論。外道所事之天名不死,事不死天者,遇他人問不死天之事,一種人以怖己之無知故,一種人以心有諂曲故,一種人以心懷恐怖故,一種人以愚鈍故,為種種矯亂之答也。

無因見論之二者:一有人先自無想天中生於人間,後修禪定,見前生之無想無心,世間無因而計為有也。一有人以捷疾智分別之,世間無因而執為有也。

末劫末見中,有想論之十六者:一、計我終於此而後有色身,有想念。二、計無色身,唯有想念。三、計亦有色有想,亦無色有想。四、計非有色有想,非無色有想。是為以想對色之四句。又一、計我死於此,而後有邊際,有想念。二、計無邊際,有想念。三、計亦有邊有想,亦無邊有想。四、計非有邊有想,非無邊有想。是為以想對邊無邊之四句。又一、計我終於此而後有苦有想。二、計有樂有想。三、計亦有苦有想,亦有樂有想。四、計非有苦有想,非有樂有想。是為以想對苦樂之四句。又一、計我死於此而後有一想。二、計有若干想。三、計有小想。四、計有無量想。是為以想對多少之四句。總為十六想之見論也。

無想論之八者,無想對于色身有四句:一、我終於此後有色而無想。二、亦無色亦無想。三、亦有色無想,亦無色無想。四、非有色無想,非無色無想。又無想對於邊無邊有四句:一、我終於此後有邊際而無想。二、無邊無想。三、亦有邊無想亦無邊無想。四、非有邊無想,非無邊無想。合有八句,為無想之八見。彼既為無想論,故無對苦樂之四句,亦無對多少之四句,以是皆為有想上之見解故也。

非有想非無想之八者,對於色有四句,對於邊無邊有四句,可准於無想論而知之。無苦樂之四句,多少之四句,亦非想非無想故也。

斷滅之七者:一、我今此身,為四大所成,父母所生,衣食之所養,是為無常,終歸於斷滅。二、我今此身,不得滅盡,生於欲界天乃終斷滅。三、欲界天之身,未得滅盡,至于色界天,諸根具足,彼之報盡,竟歸于斷滅。四、在色界地中,未得滅盡,生于無色界之空無邊處,而可斷滅。五、在空無邊處中,未得滅盡,生於識無邊處而可斷滅。六、在識無邊處中,未得斷滅,生於無所有處而後可滅盡。七、無所有處中,尚不可滅盡,生於非想,非非想處,彼之非想報盡,斷滅無餘。

現在泥洹之五者,瑜伽論謂為現在涅槃:一、有人言我今此身泥洹,何則?我於現在之五欲,自恣受快樂,此身即是泥洹,過之更無泥洹,是指欲界為泥洹也。二、有人指色界之初禪天為泥洹。三、有人指色界之第二禪天為泥洹。四、有人指色界之第三禪天為泥洹。五、指色界之第四禪天為泥洹。無色界之四空處,今略之不論。見大乘義章六,大乘義林章四末,法華文句四之二。


外道十一宗

(名數)九十五種之外道,以十一宗統收之。

一數論師,計冥諦生。從數起論,故名為數論,又論能生之數,故名為數論。其造數論及學數論者,皆名數論師。計冥諦生者,百論云:由冥生覺,乃至神我,共成二十五諦。前二十四諦從神我生,以神我為主。神我者常覺明了,常住不壞,而攝受諸法。是故神我是常一,為萬物之因,涅槃之因也。

二衛世師,計六句生。梵語衛世,華言無勝。其人在佛前八百年出世。其師晝避聲色,匿山藪,夜絕視聽,游方乞食,似鵂鶹鳥。故時人名為鵂鶹仙人。及獲五通,遂說論十萬偈,以證菩提。六句生者,一實,謂諸法體實,為德業所依。二德,即道德也。三業,即作用也。四大有,與實德業同為一有。五同異,如地望於地是同,望於水即異,水火風等亦然。六和合,諸法之和合也。如鳥之飛空,忽至樹枝住而不去,法亦如是。

三塗灰,計自在天生萬物。塗灰者,即外道之名。此外道計欲界第六之自在天,能生萬物。

四闡陀論師,計那羅延天生四姓。梵語闡陀,華言智論,梵語那羅延,華言鉤鎖力士。以其骨節鉤鎖而有力故也。那羅延天能生四姓者,自口生婆羅門,自兩臂生剎利,自兩生毘舍,自兩腳生首陀。

五安荼論師,計本際生。梵語安荼,無翻語。本際者,即過去世之初際也。此外道計世間最初有大水,時有大安荼出生,形如雞卵,後為兩段,上為天,下為地,中生一梵天,復能出生一切有命無命之物。故梵天是生萬物之主。

六時散外道,計物從時生。此外道自見草木等物,時有生華,時有生果,時有作用,或舒或卷,使枝條隨時榮枯,時雖微細而不可見,然以此華實等,則知有時也。

七方論師,計方生人,人生天地。方即四方。此外道計四方能生人,人能生天地,滅後還入於方。

八路伽耶,計色心法皆極微作。梵語路伽耶,華言順世。此外道計色心等法,皆由四大之極微能生塵色,是極微,其體實有,世間之塵物,雖為無常,而極微之因,則不壞也。

九口力論師,計下虛空為萬物因。此外道計由空生風,由風生火,由火生煖,煖生水,水生凍,作為堅地,地生五穀,五穀生命。命終則還歸於虛空。

十宿作論師,計苦樂隨業。此外道計一切眾生受苦樂之報,皆隨宿世本業之所作。若持戒精進,身心受苦,則能壞本業。本業既盡,則眾苦亦滅,眾苦滅故,即得涅槃,是故計宿世之所作,為一切之因。

十一無因論師,計自然生。此外道計一切萬物,因無,緣亦無,皆自然而生,皆自然而滅。見華嚴演義九。


無因外道

(流派)同于無因論師。


[佛光阿含藏]
於江右邊造諸功德,不可稱計,於中亦無善之報

巴利本(D. vol. 1,p.53)作:「大王!有情之染汙無因無緣,以無因無緣而有染汙,有情之清淨無因無緣,以無因無緣而有清淨。無自作、無他作、無人之作,又無力、無精進,無士夫之剛毅,無士夫之勇猛。一切有情、一切生物、一切有類、一切命者,無自在力、無力、無精進,依決定、結合(於階段狀態境遇之結合)、本性而互變化,於六種階級(以膚色分六種:黑、青、赤、黃、白、純白)受苦樂。」按:此為一無因論者。「善」字之下,宋、元、明三本均有一「惡」字。


伽拘羅迦氈延

伽拘羅迦氈延(Kakudha-Kaccāyana)(巴),「氈」,聖本作「亶」。無因論之感覺論者,認為地、水、火、風、空、苦樂、靈魂為獨立之要素。


六十二見

謂六十二種外道之見解。

佛世時對過去、未來諸見之分類。與過去有關者:自我世界常住論四、半常半無常論四、世界之有限無限論(有邊無邊論)四、異問異答論四、無因論二,此十八種為本劫本見。與未來有關者:死後有想論十六、無想論八、非有想非無想論八、現存生類斷滅論七、現在生涅槃論五,共四十四種之末劫末見,合本劫本見十八種,共六十二見。參閱長阿含第二十一經梵動經(佛光二‧五二七)。


波浮迦旃

波浮迦旃(Pakudha-Kaccāyana)(巴),佛世時的六師外道之一,無因論之感覺論者,認為地、水、火、風、空、苦樂、靈魂為獨立之要素。


[阿含辭典(莊春江)]
六十二見

六十二種邪見,觀察過去而生成的有五類十八種,第一類「我及世間是常」(四見),第二類「我及世間部分是常部分是無常」(四見),第三類「我及世間有邊無邊」(四見),第四類詭辯論(四見),第五類「無因論」(二見),推論未來的有五類四十四種,第一類「死後有想」(十六見),第二類「死後無想」(八見),第三類「死後非有想非無想」(八見),第四類「死後斷滅」(七見),第五類「現法涅槃」(五見)。


[佛光大辭典]
二十種外道

又作二十種小乘外道涅槃。提婆論師將印度小乘外道所執之涅槃大別為二十類,即:(一)小乘外道,即主張「諸受陰盡,如燈火滅,種壞風止」為涅槃之外道。(二)方論師,即主張「最初生諸方,從諸方生世間人,從人生天地,天地滅沒,還入彼處」為涅槃之外道。(三)風仙論師,即主張「風能生長有命之物,亦能殺有命之物,風造萬物,復能壞萬物」為涅槃之外道。(四)韋陀論師,即主張「從那羅延天臍中生大蓮華,從蓮華生梵天祖公,一切有命與無命之物,從梵天口中出生,一切大地即是修福德戒場,於中一切華草及豬、羊、驢、馬等,殺害供養梵天,得生彼處」為涅槃之外道。(五)伊賒那論師,即主張「伊賒那論師尊者形相不可見,遍一切處,以無形相,而能生諸有命與無命之一切萬物」為涅槃之外道。(六)裸形外道,即主張「分別見諸種種異相」為涅槃之外道。(七)毘世師,即勝論師。此外道師主張「地、水、火、風、虛空、微塵等物和合,而生一切世間有知覺與無知覺之物;無和合者,即是離散,遂計離散」為涅槃。(八)苦行論師,即主張「身盡福德盡」為涅槃之外道。(九)女人眷屬論師,即主張「摩醯首羅作女人,生諸天、人、龍、鳥及一切穀子、蛇蝎、蚊等,如是知者」為涅槃之外道。(十)行苦行論師,即主張「罪福功德總盡」為涅槃之外道。(十一)淨眼論師,即主張「煩惱盡故依智」為涅槃之外道。(十二)摩陀羅論師,即主張「那羅延天為萬物之父,以那羅延天造一切物,於一切眾生中最勝,一切世間有命與無命之物,從其而生,從之作生,還沒彼處」為涅槃之外道。(十三)尼犍子外道,即六師外道之一。此外道師主張「初生一男一女,彼二和合,能生一切有命與無命等物,後時離散,還沒彼處」為涅槃。(十四)僧佉論師,即數論師。此外道師主張「二十五諦自性因,生諸眾生」為涅槃。(十五)摩醯首羅論師,即主張「果是那羅延所作,梵天是因,所謂梵天、那羅延,乃至自在天是生滅因,一切從自在天生,從自在天滅」為涅槃之外道。(十六)無因論師,即主張「無因無緣生一切物,無染因,無淨因,乃至棘刺之針、孔雀之色,皆無人作,自然而有,不從因生」為涅槃之外道。(十七)時論師,即主張「時熟一切大,時作一切物,時散一切物」為涅槃之外道。(十八)服水論師,即主張「水為萬物之根本,水能生天地,生有命與無命等一切物,乃至水能生物、能壞物」為涅槃之外道。(十九)口力論師,即主張「虛空為萬物之因,最初生虛空,虛空生風,風生火,火生暖,暖生水,水即凍凌,堅作地,從地生種種藥草,乃至從五穀生命,食後時,還沒虛空」為涅槃之外道。(廿)本生安荼論師,即主張「本無日月、星辰、虛空及地,唯有大水,時大安荼生,如雞子,周匝金色,時熟破為二段,一段在上作天,一段在下作地,中間生梵天,名一切眾生祖公,作一切有命與無命物等,散沒彼處」為涅槃之外道。〔外道小乘涅槃論、大明三藏法數卷四十六〕 p182


六師外道

又作外道六師。古印度佛陀時代,中印度(恒河中流一帶)勢力較大之六種外道。外道,係以佛教立場而言,實為當時反對婆羅門思想之自由思想家,而在一般民眾社會中所流行之思想體系。凡六種,即:(一)珊闍耶毘羅胝子(巴 Sañjaya Belatthiputta),懷疑論者。不承認認知有普遍之正確性,而主張不可知論,且認為道不須修,經八萬劫自然而得。(二)阿耆多翅舍欽婆羅(巴 Ajita Kesakambala),唯物論、快樂論者。否認因果論,乃路伽耶派之先驅。(三)末伽梨拘舍梨(巴 Makkhali Gosāla),宿命論之自然論者。主張苦樂不由因緣,而惟為自然產生。係阿耆毘伽派之主導者。(四)富蘭那迦葉(巴 Purāna Kassapa),無道德論者。否認善、惡之業報。(五)迦羅鳩馱迦旃延(巴 Pakudha Kaccāyana),無因論之感覺論者。認為地、水、火、風、空、苦樂、靈魂為獨立之要素。(六)尼乾陀若提子(巴 Nigantha Nātaputta),耆那教之創始人。主張苦樂、罪福等皆由前世所造,必應償之,並非今世行道所能斷者。以上(三)、(四)、(五)屬阿耆毘伽派,與(六)均屬於苦行主義派;又除(一)之外,餘均站在唯物論之立場,主張聚積說。〔雜阿含經卷四十三、中阿含卷五十七箭毛經、增一阿含經卷三十二、卷三十七、四分律卷五十一、有部毘奈耶破僧事卷二、有部毘奈耶出家事卷一、大智度論卷四十二、注維摩詰經卷三、百論疏卷上之中、摩訶止觀卷十上、印度哲學研究第二〕 p1282


外道

梵語 tīrthaka 或 tīrthika,巴利語 titthiya。音譯作底體迦。又作外教、外法、外學。指佛教以外之一切宗教。與儒家所謂「異端」一語相當。梵語之原義係指神聖而應受尊敬之隱遁者,初為佛教稱其他教派之語,意為正說者、苦行者;對此而自稱內道,稱佛教經典為內典,稱佛教以外之經典為外典。至後世,漸附加異見、邪說之義,外道遂成為侮蔑排斥之貶稱,意為真理以外之邪法者。三論玄義卷上(大四五‧一中)載:「至妙虛通,目之為道。心遊道外,故名外道。」

諸經論所舉外道之種類甚多,一般指富蘭那迦葉、末迦利瞿舍梨子、刪闍耶毘羅胝子、阿耆多枳舍欽婆羅、迦羅拘陀迦栴延、尼乾陀若提子等六師外道及數論、瑜伽、勝論、正理、聲論、吠檀多等六派哲學。此外尚有下列之分類:

(一)外道四執,又作外道四見、外道四計、外道四宗、四種外道。係外道就諸法之一、異、常、無常等所執之妄見,可由三方面說明:(1)妄執「法」之一、異,據外道小乘四宗論載,有:1.一切法同一論,如數論外道之說。2.一切法別異論,如勝論外道之說。3.一切法亦同一亦別異論,如尼犍子外道之說。4.一切法非同一非別異論,如若提子外道、邪命外道之說。(2)妄執世間之常、無常,據大智度論卷七載,有:1.世間一切恆常論,2.世間一切無常論,3.世間一切亦恆常亦無常論,4.世間一切非恆常亦非無常論。(3)妄執因果之有、無,據三論玄義載,有:1.邪因邪果論,如大自在天外道之說。2.無因有果論,如常見外道之說。3.有因無果論,如斷見外道之說。4.無因無果論,如否定因果道理之外道之說。此外,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五,自「我」與「蘊」之「即」、「離」問題,分為多種主張;而中觀論疏卷七本,則自「苦」之自作、他作等觀點,分為四執。

(二)六苦行外道,據北本涅槃經卷十六載,指自餓外道、投淵外道、赴火外道、自坐外道、寂默外道、牛狗外道(學習牛、犬,而祈求升天之外道)等六種苦行外道。

(三)外道十六宗,又作十六異論、十六外道、十六計。據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載,即:(1)因中有果宗,如雨眾外道(或稱雨際外道)之說。(2)從緣顯了宗,如聲論、數論之一派說。(3)去來實有宗,如勝論、時論外道之說。(4)計我實有宗,如數論、勝論、離繫等一切之外道及小乘犢子部之說。(5)諸法皆常宗,如數論外道等之說。(6)諸因宿作宗,如離繫外道(又作宿作外道、宿作因論師)之說,亦即耆那教之主張。(7)自在等因宗,如大自在天外道之說。(8)害為正法宗,主張為食肉而殺生者為正法。(9)邊無邊等宗,如主張世界之有邊、無邊等之說。(10)不死矯亂宗,如珊闍耶(梵 Sañjaya)之詭辯論。(11)諸法無因宗,如無因外道之說。(12)七事斷滅宗,如斷見外道之說。(13)因果皆空宗,如空見外道、邪見外道之說。(14)妄計最勝宗,如婆羅門至上之說。(15)妄計清淨宗,如現法涅槃外道等之說。(16)妄計吉祥宗,如曆算外道主張祭祀日月、星宿等為吉祥。

(四)二十外道,據外道小乘涅槃論載,其中亦包括小乘佛教,即:小乘外道論師、方論師、風論師(風仙論師)、韋陀論師、伊賒那論師、祼形外道論師、毘世師論師、苦行論師、女人眷屬論師、行苦行論師、淨眼論師、摩陀羅論師、尼犍子論師、僧佉論師、摩醯首羅論師、無因論師、時論師、服水論師、口力論師、本生安荼論師等。

(五)三十種外道,據大日經卷一、大日經疏卷一載,指:時外道、地等變化外道、瑜伽我外道、建立淨外道、不建立無淨外道、自在天外道、流出外道、時外道(與前述之時外道有異)、尊貴外道、自然外道、內我外道、人量外道、遍嚴外道,壽者外道、補特伽羅外道、識外道、阿賴耶外道、知者外道、見者外道、能執外道、所執外道、內知外道、外知外道、社怛梵外道、意生外道、儒童外道、常定生外道、聲顯外道、聲生外道(以上二種外道又合稱為聲外道)、非聲外道。

(六)外道所執之六十二見,係出自長阿含卷十四梵動經、梵網六十二見經、大毘婆沙論卷一九九。列舉如下:

(1)有關過去(本劫本見)之分別見(有十八種):

(2)有關未來(末劫末見)之分別見(有四十四種):

其他如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十、大品涅槃經憍陳如品、法華文句記卷十一等對此亦舉有多種之分類。

(七)九十六種外道之算法,據大毘婆沙論卷四載,六師外道各有弟子十五人,以一師出十五種異見,六師則出九十種異見;又師之法與弟子不同,故九十弟子加上六師,則為九十六種派別,以此喻外道之多。涅槃經卷十則作九十五種之說,此外尚有種種異說。其他之外道,如:順世外道、出家外道(相對於在俗外道而言,出家之外道稱為出家外道)、塗灰外道(獸主外道)、附佛法外道(依附佛教而主張邪義者)、迦婆離(梵 Kabarī,結鬘)外道、二天三仙、三外道、十三外道、外道十一宗、三種外道等多種。

此外,諸經論中,將各種外道大別為兩大類,一為外外道,一為內外道。外外道泛指佛教以外之各種教法、學派,與廣義之「外道」同義。內外道則指附於佛法或佛教內之妄執一見者,或不如法修行者。又密教中之外外道與廣義之外道同義。內外道則有二種,一指佛教內之聲聞、緣覺二乘,另一指顯教諸宗派。〔楞伽經卷一、瑜伽師地論卷六、卷七、華嚴經疏卷二十八、大日經疏卷十九、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十〕(參閱「六十二見」1241、「六派哲學」1278、「六師外道」1282) p1867


外道十一宗

統攝印度古代九十五種外道為十一宗。涅槃經卷十等,分印度古代之外道為九十五種,華嚴四祖澄觀則將九十五種歸納為十一宗。今依其所撰之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十三略述如下:(一)數論師,計從冥而生數,即慧。數論,即從數起論或論能生數之義。謂數論師妄執由冥(自性)生覺,從覺而生我心,乃至十一根,合冥、神我而成二十五諦。冥為萬物生成之因,神我為我知者,其餘諸諦皆能變異。(二)衛世師,計六句生。衛世,意即無勝;其人生於佛前八百年,世稱鵂鶹仙人,於獲五種神通(足不履地、知人心、命、眼觀千里、呼名即至、履石壁而無礙)後,說論十萬偈,自以為已證得菩提,便欣然入滅。其所執之六句為:(1)實(有九種),諸法體實,為德業所依。(2)德(有二十四種),即道德。(3)業(有五種),即動作、作用。(4)大有(唯一),謂實、德、業同為一有。(5)同異(亦一),如由地望地為同,由地望水即異,水、火、風等亦然。(6)和合,諸法和合而有住。(三)塗灰外道,塗灰外道與諸婆羅門共執欲界第六之自在天,其體性實有而遍常,能生諸法;且能於六道中,各現其形以教化眾生。(四)圍陀論師,妄執四姓由那羅延天所生。圍陀,意即智論;那羅延,意即鉤鎖力士。謂圍陀論師妄執自那羅延天臍中生大蓮花,蓮花之上有梵天,繼由梵天之口生婆羅門、自兩臂生剎帝利、自兩髀生毘舍、自兩腳跟生首陀羅等四姓,故婆羅門為最優秀之種姓。(五)安荼論師,計本際生。謂此外道妄執過去世之初際(本際)世間唯有大水,當時有大安荼出生,形如雞卵,後分為兩段,上為天,下為地,中生一梵天,復能出生一切萬物,故以梵天為生萬物之主。(六)時散外道,計物從時生。謂此外道妄執萬物從「時」而生;如草木之隨「時」而生花、生果,亦即萬物係隨「時」而榮枯、生死。故「時」為常、為一。此論屬見果而知因。(七)方論師,計方生人,人生天地。謂此外道妄執四方能生人,人能生天地,於滅後則還入於四方。故「方」為常、為一。(八)路伽耶,計色心法皆極微作。路伽耶,意即順世。謂此外道妄執色、心等法,皆由地、水、火、風四大之極微(原子)而生。又世間萬物雖無常,於死滅後還歸四大,然極微之體實有不壞,為能生萬物之因。(九)口力論師,計虛空為萬物因。謂此外道妄執由空生風,由風生火,由火生暖,暖生水,水生凍,遂成堅地,地生五穀,五穀生命,命終則還歸於虛空。(十)宿作論師,計苦樂隨業。謂此外道妄執一切眾生皆隨宿世所作之本業而受苦樂之報。若能持戒精進,身心受苦,則能破壞本業,本業既盡,眾苦亦滅,即可得涅槃。故妄執宿世所作為一切之因。(十一)無因論師,計自然生。謂此外道妄執一切萬物皆無因無緣,自然而生,自然而滅。〔瑜伽師地論卷六、卷七、顯揚聖教論卷九、卷十、大毘婆沙論卷十一、卷十二〕(參閱「外道」1867) p1869


印度哲學

印度稱哲學為「見解」(梵 darśana),其特色是不受自然科學所限,以探究一切萬物普遍之根本真理為主,且具有極濃厚之宗教色彩。於印度哲學史中,也有唯物論者及懷疑論者之產生,雖然如此,然僅限於一個時期,並且不帶有傳統色彩。印度各派哲學,除唯物論以外,其他皆主張從人生之痛苦中脫離出來,而進入一種永遠、普遍之世界,亦即為一種宗教實踐。

雅利安人於西元前十三世紀前後入侵印度,至西元前一千年成立梨俱吠陀(梵 Rg-veda)時代之宗教,於此期間,他們均過著定居之集體生活,信奉自然神、英雄神,及維持社會秩序之律法神。此外,天則(梵 rta)、禁制(梵 vrata)、達磨(梵 dharman,即後來的 dharma)等根本法則亦隨之產生。然在梨俱吠陀時代,無論對於自然、倫理、祭祀等之各種思想、活動,皆尚未歸類劃分,不論神的觀念或哲學之原理,亦皆未趨成熟。

至西元前一千年左右,雅利安人逐漸向東遷徙,占據耶牟那河(梵 Yamunā)與恆河間最肥沃之土地。戰爭平息後,其生活與文化急遽向上提昇而進入梵書(梵 Brāhmana)時代。以被征服之民族為奴隸(梵 śūdra,首陀羅),自稱為地位最高之「祭司」,亦即所謂的婆羅門(梵 brāhmana)。於奠定階級制度之同時,亦進行吠陀聖典之編集,此即婆羅門至上、祭祀萬能之時代。此一時期,由於古來的多神思想未能滿足當時之需,遂有最高統一神之探究,於是出現最高之創造神「造物主」(梵 Prajāpati),發展而產生一種梵(梵 Brahman)我(梵 ātman,阿特曼)之根本原理,或以「無」為一切之始的學說。

其次為森林書(梵 Āranyaka)時代、奧義書(梵 Upanisad)時代。奧義書時代乃為專門探究宇宙之本質「梵」,與個人之本質「我」之奧義書哲學之成立期。

西元前六世紀,為印度文化之轉變期。位居東方邊域之摩揭陀王國等國勃興,文化中心亦隨之東漸,新興都市建立,受自由思想家影響之新思想抬頭。此時期之特色在於對抗梵我的本質主義哲學,而感覺論、唯物論之傾向亦頗強烈,甚至含有懷疑、厭世、虛無之色彩。所謂「六師外道」即為此一思想之代表:(一)阿耆多,主張有地、水、火、風四元素,認為人皆由此四元素構成,身體破滅時亦隨之消滅。此係感覺之唯物論,為順世派之先驅。(二)散若夷,否定認識之客觀具有絕對準確之性質,而唱不可知論。(三)末伽梨,為邪命外道之代表者,認為生存者之構成要素有靈魂、地、水、火、風、虛空、得、失、苦、樂、生、死等十二種,而視之為實體。主張無因論,否定依業之輪迴。(四)婆浮陀,認為有地、水、火、風、苦、樂、命我等七種要素。(五)不蘭迦葉,主張道德之善惡不招生善惡果報,立無道德論。(六)尼乾陀若提子,即耆那教之教祖伐馱摩那(梵 Vardhamāna),別名摩訶毘羅(梵 Mahāvira,意譯大雄),係與佛陀同時代之人,曾將二三百年前左右之波斯(Pasa)教義加以修改,而立不殺生、不妄語、離不與取、不邪淫、無所得等五大誓。其世界觀係依運動之條件(梵 dharma)、靜止之條件(梵 adharma)、虛空(梵 ākāśa)、命我(梵 jīva)、素材(梵 pudgala)等五種有聚(梵 astikāya)所作之理論推衍。

佛教教祖釋迦牟尼亦在此時出現,其特色乃是中止形而上學及本質主義之推論方式,而從現實之中尋求解決之道(梵 dharma,法)。當時之耆那教與佛教逐漸發展成為大宗教,尤以佛教受到阿育王(268 B.C.~232 B.C.頃在位)之歸依與護持,遂得向東方各國急遽擴展。

孔雀王朝時代(317 B.C.~180 B.C.頃),佛教分為保守之上座部及革新之大眾部兩個部派,後來更發展成眾多部派。

從西元前一世紀至西元後二世紀頃,大乘佛教興起,許多大乘經典亦於此時成立。至此,以前之佛教稱為原始佛教與小乘佛教。所謂大乘佛教興起,乃是由民眾所推展的一種宗教改革運動,強調利他精神及菩薩行之實踐。此期之學派則推中觀派與瑜伽行派(唯識派)兩者勢力較大。中觀派之世界觀係以「空」思想為基礎,瑜伽行派則立「實有」之說,其思想主旨係針對現實之一種分析考察。

七世紀左右以來,佛教中受印度教所影響之密教大為盛行,而呈現一種墮落傾向。十三世紀初期,由於回教徒之征服,佛教遂從印度消失。其他各教,如耆那教則在一世紀時分裂為空衣派、白衣派,其後對印度文化之影響甚多,直至近代已趨衰微。其信徒以商人居多。在正統婆羅門系統中則有六派哲學:(一) 數論學派,開祖為迦毘羅(350 B.C.~250 B.C.頃),樹立純粹精神及根本原質之兩大原理。(二)瑜伽派,其形上學說與數論學派大致相同,唯瑜伽派主張有最高神。在實踐方面,本派強調精神之統一。(三)彌曼差學派,對吠陀聖典所規定的祭祀儀禮之實行及意義,以哲學立場加以研究。此派為耆米尼(200 B.C.~100 B.C.頃)所確立。(四)勝論學派,開祖羯那陀(150 B.C.~50 B.C.頃),闡明一切現象,確立實體、性質、運動、普遍、特殊、內屬等六項原理。(五)尼夜耶(正理)學派,開祖喬達摩(50~150 頃),又作足目。對於形上學之說法與勝論學派大致相同,較側重論理學方面之研究。(六)吠檀多學派,開祖為跋多羅衍那(100 B.C.~1 B.C.頃),於吠陀聖典中,特別以奧義書部分為根本,而集梵我哲學之大成。

婆羅門系思想(婆羅門教)與土著之民間信仰結合而成印度教。主神為毘濕奴及濕婆,以毘濕奴為最高神者稱為毘濕奴派,以濕婆為最高神者即稱濕婆派,此兩派勢力最大。大敘事詩「摩訶婆羅多」乃印度教信仰之傳承,自古以來即為一般印度人所喜愛吟誦,其中薄伽梵歌部分,為印度人敬之如聖典。就整個印度文化史而言,從婆羅門教至印度教之一系列思想潮流,乃印度思想史上之正統。

由於吠檀多哲學之發展,而有商羯羅(梵 Śankara, 700~750 頃)之不二一元論、羅摩拏遮(梵 Rāmānuja, 1016~1091 頃)的制限不二說、寧巴爾迦(西元十四世紀)之不一不異說等思想出現。

表現近代思想特徵之印度近代思想家有:否定種姓制度(caste)之羅摩難陀(Rāmānanda,西元十四世紀末至十五世紀初,為羅摩拏遮派之修行僧)、否認宗教之區別而強調世俗生活意義之喀比爾(Kabīr, 1440~1518)、確立純粹一元論之婆爾羅巴(Vallabha, 1473?~1531)。其後復有那那克(Nānak, 1469~1538)逐漸肯定現實而樹立世俗教團,主張僧侶可以結婚,亦可與商業團體連繫,使商業上之利益與信仰功德結合。那那克又結合印度教及伊斯蘭教而創立錫克教(Sikhism)。

受西洋思想之刺激,印度逐漸產生社會改革運動,其顛峰時期有藍姆漢羅伊(Rām Mohan Roy, 1772~1833)在西元一八二八年設立梵教會(Brāhma-Samāj),主張崇拜唯一的梵,否認種姓階級歧視,認為寡婦可以再婚,鼓動英國總督起而禁止焚死寡婦之習俗。十九世紀之改革運動中,最有魄力的首推在西元一八七五年創立雅利安協會(ārya-Samāj)之戴雅南達沙羅斯婆地(Dayānanda Sarasvatī, 1824~1883)。繼之推展印度各宗教成為世界性活動者有:羅摩克利須那傳道會(The Ramakrishna Mission),羅摩克利須那(梵 Rāmakrsna, 1834~1886)富有神秘之靈感,且深受近代理性主義之影響,主張諸宗教一致平等,此一傳道會為維威卡難達(Vivekānanda, 1863~1902)所創立。其他類似者有印度服務教團、神智教會等。此外,由於佛教復興運動產生而有摩訶菩提會(The Mahābodhi Society)之創立,並與種姓制度廢止運動相結合。其後,印度獨立之父甘地(Gandhi, 1869~1948)、泰戈爾(Tagore, 1861~1941)、奧若賓都遘須(Aurobindo Ghosh, 1872~1950)、羅達克利須南(Radhakrishnan, 1888~1975)等人之思想,影響後代至鉅。 p2222


自然

指不假任何造作之力而自然而然、本然如是存在之狀態。佛典中屢用「自然」、「法爾」、「自然法爾」等語,其義概分如下:(一)就佛教表示其自身真理之立場而言,如覺悟之世界為脫離有無分別,本來空無自性,其自身獨立存在,而絕對自由,稱為無為自然;或如經由善惡行為,依循因果法則而產生結果,稱為業道自然;如依自身之法則,視之為如實之表現,稱為法爾。依日本淨土真宗之祖親鸞所說,捨離自心分別而悟入彌陀之法則,稱為自然法爾;依本願而救度眾生者,則稱為願力自然。據無量壽經卷上載,極樂世界乃無為自然世界,往生該國土者,即受有自然虛無之身。

(二)從佛教批判外道之立場而言,係用以否定自然外道之自然無因論(否認萬物依因緣所生)。如六師外道中之末伽梨拘賒梨子、阿奢多翅舍欽婆羅等即妄執此類自然無因論,而與佛教所說之自然法爾判然有別。(參閱「自然法爾」2532、「法爾」3419) p2531


法流

又作法水。比喻佛教正法之傳承相續有如川河之流。後來演而意味師資相承之法門、流派等系統。雜阿含經卷二十五載有阿羅漢名修羅他者,慨嘆法、律將滅,而比喻法猶如橋、川、海、山,謂(大二‧一七九中):「法橋今已壞,法水不復流,法海已枯竭,法山已崩頹。」又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四亦載佛陀說諸法無自性,不生不滅,破有因論與無因論,謂(大一六‧五○七下):「折伏有因論,申暢無生義;申暢無生者,法流永不斷。」此皆為法流之原義。〔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八、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序〕 p3366


阿時縛迦派

阿時縛迦,梵名 Ājīvika 或 Ājīvaka,意譯「為得生活而修行者」。又稱阿時婆迦派、阿寅婆迦派。乃佛教興起時期,古印度自由思想學派之一,與順世外道(梵 Lokāyata,音譯路伽耶陀)地位同等重要。以佛教立場觀之,為一邪命派、邪命外道。此派代表為外道六師之一的末伽梨拘舍梨子(梵 Maskarī Gośālīputra)。佛陀時代,與佛教、耆那教並行於世。此派主張無因論、自然論,強調人類世界之苦樂並無原因,只是一種自然的結合,結合時為「得」,分散時則為「失」,並承認有地、水、火、風、虛空、靈魂。今流傳者僅為片段,從末伽梨拘舍梨子之思想背景推斷,為一種傾向無因無緣之宿命論。 p3655


富蘭那迦葉

梵名 Pūrana-kāśyapa,巴利名 Pūrana-kassapa 或 Purāna-kassapa。為佛世時六師外道之一,住於中印度。又作富蘭迦葉、不蘭迦葉、老迦葉、補剌拏迦葉波、布剌拏迦葉波。略作富蘭那,脯剌拏。「富蘭那」為其字,意譯作滿、究竟;「迦葉」為其母姓,意譯作龜、飲光、護光。據法句譬喻經卷三地獄品載,富蘭那迦葉為舍衛國婆羅門師,有五百弟子,曾與佛陀較量道力,落敗後投水而死;或說其為奴隸之子,常為裸形。依長阿含卷十七沙門果經、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九等所載,其人主張無因論、無道德論,認為眾生之迷悟等皆無因緣,善惡諸業亦無果報。另據巴利文增支部(Avguttara-nikāya 6, 57)記載,富蘭那迦葉將人分為六種階級,即:(一)黑生(巴 kanhābhijāti),指屠夫、獵師等操執賤業者。(二)青生(巴 nīlābhijāti),指佛教之比丘及業論者、所作論者等。(三)赤生(巴 lohitābhijāti),指尼乾子之徒眾。(四)黃生(巴 haliddābhijāti),指在家之裸形者。(五)白生(巴 sukkābhijāti),指邪命外道。(六)最勝白生(巴 parama-sukkābhijāti),指難陀跋蹉(巴 Nanda-vaccha),瞿沙商吉迦(巴 Kisa-savkicca)、末伽利瞿舍梨子(巴 Makkhali-gosāla)等。〔中阿含卷五十七箭毛經、長阿含卷十七沙門果經、增一阿含經卷三十二、卷三十九、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八、寂志果經、撰集百緣經卷一、蓮華面經卷下、眾許摩訶帝經卷二、有部毘奈耶出家事卷一、有部毘奈耶破僧事卷十、注維摩詰經卷三、摩訶止觀卷十上、慧琳音義卷二十六、外道哲學、印度哲學研究卷二〕 p4931


無因外道

為主張萬物係無因而生之印度外道之一。又稱諸法無因宗、無因見論、無因論師、無因生論。外道十六宗之一,二十種外道之一。此派論師以萬物乃無因無緣,自然而生,為一種自然外道。古來印度即盛行無因論。據外道小乘涅槃論載,諸法係非因而生,無因無緣生一切物,無染因,亦無淨因。如棘刺之針不待人作而自尖,孔雀無待人畫色而自然美。六師外道中之末伽梨拘賒梨子即屬此派。

此外,有關無因論之思想,於諸經論中多有列舉,例如長阿含卷十四梵動經所說六十二見外道中,無因論有初見、第二見之別,初見係萬物由無而生,第二見係主張唯自然而生,別無他因。據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下四載,破十種之外道中,第二為自然外道,第四為無因果外道。又於三論玄義所舉外道之四執中,第二為無因有果,第四為無因無果。〔雜阿含經卷三、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十、大毘婆沙論卷一九九、瑜伽師地論卷七、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外道哲學〕(參閱「自然外道」2531) p5082


無緣

(一)即無遇佛、聞法之機緣。係「有緣」之對稱。無見佛聞法之機緣者難證菩提,故謂「無緣之眾生難度」。後世轉指無親戚、故舊等之緣者為無緣。無人祭祀之靈魂稱無緣佛;其墓稱無緣墓、無緣塚、義塚等。又過去世未曾與我結緣之佛,亦稱無緣佛。

(二)無對象之謂。佛觀一切皆空,而不以特定之人為對象,故佛之慈悲特稱無緣大慈;其慈心遍及一切眾生,乃為慈悲中之最尊者。〔中阿含卷五十七箭毛經、景德傳燈錄卷四〕(參閱「慈悲」5805)

(三)指無因論者主張人所為之一切皆無因、無緣;此屬於邪見。〔中阿含卷三度經〕 p5136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外道

指佛教以外的一切宗教。相當於儒家所謂的異端。又稱外教、外學、外法。按梵語tīrthaka,原意為神聖可尊敬的隱遁者。這些隱遁者的思想,依佛教的觀點來說,都是佛教以外的教法,因此意譯作「外道」。此詞原義並無貶斥意味,然至後世,漸用以指持異見邪說者,「外道」一語遂成具侮蔑排斥意義之貶稱。

有關外道之種類,一般多指《雜阿含經》卷四十六、《陀羅尼集經》卷一等所列舉的富蘭那迦葉、末迦利瞿舍黎子、刪闍耶毗羅胝子、阿耆多枳舍欽婆羅、迦羅拘陀迦旃延、尼乾陀若提子等六師外道,以及正統婆羅門思想的六派哲學,即數論派、瑜伽派、勝論派、正理派、彌曼差學派、吠檀多派。此外,諸經論中另有多種說法,玆略述如次︰

(一)外道四執︰又作外道四宗、外道四見、外道四計,或四種外道。有五種分法,分述如下︰

(1)約法之一、異而分︰即《外道小乘四宗論》所載︰一切法同一論、一切法異論、一切法亦一亦異論、一切法非一非異論。

(2)約世間之常、無常而分︰即《大智度論》卷七所載︰世間常、世間無常、世間亦常亦無常、世間亦非常亦非無常。

(3)約我與蘊之或即或離而分︰即《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五所載︰一者計我即是諸蘊。二者計我異於諸蘊,住諸蘊中。三者計我非即諸蘊,而異諸蘊,非住蘊中,而住異蘊離蘊法中。四者計我非即諸蘊,而異諸蘊,非住蘊中,亦不住於異於諸蘊離蘊法中,而無有蘊,一切法蘊皆不相應。

(4)約因果之有、無而分︰即《三論玄義》所載︰邪因邪果論、無因有果論、有因無果論、無因無果論。

(5)約苦之自作、他作而分︰即《中觀論疏》卷七(本)所載︰苦自作論、苦他作論、苦共作論、苦自然論。

(二)六苦行外道︰指以苦行求取未來果樂之外道。即北本《涅槃經》卷十六所載的自餓外道、投淵外道、赴火外道、自坐外道、寂默外道、牛狗外道等。

(三)外道十六宗︰又作外道十六異論、十六外道、十六計。即《義林章》卷一(本)、《瑜伽師地論》卷六、卷七所載︰因中有果宗、從緣顯了宗、去來實有宗、計我實有宗、諸法皆常宗、諸因宿作宗、自在等因宗、害為正法宗、邊無邊等宗、不死矯亂宗、諸法無因宗、七事斷滅宗、因果皆空宗、妄計最勝宗、妄計清淨宗、妄計吉祥宗等。

(四)二十外道︰《外道小乘涅槃論》將外道論師分為二十種。即小乘外道論師、方論師、風論師、違陀論師、伊賒那論師、裸形外道論師、毗世師論師、苦行論師、女人眷屬論師、行苦行論師、淨眼論師、摩陀羅論師、尼犍子論師、僧佉論師、摩醯首羅論師、無因論師、時論師、服水論師、口力論師、本生安荼論師等。

(五)三十種外道︰即《大日經》卷一〈入真言門住心品〉所列的三十種外道。即時、地等變化、瑜伽我、建立淨、不建立無淨、自在天、流出、尊貴、自然、內我、人量、遍嚴、壽、補特伽羅、識、阿賴耶、智者、見者、能執、所執、內知、外知、社怛梵、意生、儒童、常定生、聲顯、聲生、非聲、總我等三十種外道。

(六)六十二見︰謂外道所執之錯誤見解有六十二種。據《梵網經》所說,六十二見皆以身見為本,前際分別見有十八種,後際分別見有四十四種。此說與《長阿含經》卷十四〈梵動經〉所說的本劫本見十八種、末劫末見四十四種相通。此外,另有《大品般若經》、《涅槃經》、《法華文句》等說。

(七)九十六種外道︰或作九十五種外道。據《大毗婆沙論》卷四載,六師外道各領弟子十五人,即一師出十五異見,六師共出九十種異見,加上六師本身之見,共九十六種。而所謂九十五種外道者,謂九十六種外道中,有一屬於佛教者,故云九十五種外道。

此外,《翻梵語》卷五又舉出散見於諸經論中的外道之名,凡一百三十五種。

上述諸說,多指佛教以外之教派而言,然亦有人將佛教中之有我論者稱為外道。因為有我論者,雖學習佛法,卻未能通達正理。如《大日經疏》卷十九云(大正39‧769c)︰「外道有二種,一者世間種種外道,二謂佛法內有諸外道也。以雖入佛法中,而未能知如來祕密,猶是邪見心行理外之道,故亦名外道。」此種附於教內之外道,名內外道。

此外,在我國「外道」一詞也用以稱老、莊之學。如《三論玄義》在論外道時,即列舉老、莊之學為例。又,佛教諸派間,亦用「外道」一詞貶稱他派。如小乘教者稱大乘為「空華外道」,顯密二教中,密教稱顯教為外道,而上述二十外道中,亦有「小乘外道」之名。天台宗亦說有「附佛法外道」及「學佛法外道」。

相反地,若外道之說,能符合正理,則也被認可為佛法。如南本《涅槃經》卷八云(大正12‧653c)︰「所有種種異論、咒術、言語、文字皆是佛說,非外道說。」《摩訶止觀》卷六亦承此說,謂(大正46‧77a)︰「大經云︰一切世間外道經書皆是佛說,非外道說。光明云︰一切世間所有善論皆因此經,若深識世法,即是佛法。」

關於外道之典籍,較重要的有四吠陀、十八大經,但都無漢譯。只有陳‧真諦譯的《金七十論》三卷及唐‧玄奘譯的《勝宗十句義論》一卷,分別為數論外道斥破佛教之書及勝論派之教義書。此外,龍樹之弟子提婆菩薩常與外道論道,其所著的《外道小乘涅槃論》及《外道小乘四宗論》二書,為研究外道主張之重要典籍。

〔參考資料〕 《大般涅槃經》卷上;《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五;《大智度論》卷四十一;《十住毗婆沙論》卷三;《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七;《隨相論》;《釋摩訶衍論》卷一;《摩訶止觀》卷十(上);《百論疏》卷下之下;《中論疏》卷一、卷三、卷九。


外道小乘涅槃論

一卷。提婆菩薩造,後魏‧菩提流支譯。全名《提婆菩薩釋楞伽經中外道小乘涅槃論》,又作《破外道小乘涅槃論》或《破外道涅槃論》。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二冊。旨在敘述小乘及外道論師等二十家所執持之涅槃說。此中之二十家,係指小乘外道論師、方論師、風論師、違陀論師、伊賒那論師、裸形外道論師、毗世師論師、苦行論師、女人眷屬論師、行苦行論師、淨眼論師、摩陀羅論師、尼犍子論師、僧佉論師、摩醯首羅論師、無因論師、時論師、服水論師、口力論師、本生安荼論師。

本論係就《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三、《入楞伽經》卷六〈涅槃品〉及《大乘入楞伽經》卷四等所列舉外道主張的涅槃說,一一加以解釋而破斥之。其中,菩提留支所譯《入楞伽經》與本論之見解較接近,然本論二十種論師中之最後三種,依《入楞伽經》所述,僅為一種(即第十九),並另立第二十種邪見覺觀說諸論之外道。可見二者之間,仍小有差異。

〔參考資料〕 《法經錄》卷五;《開元釋教錄》卷六。


末伽梨拘舍梨

人名。古代印度之「六師外道」之一。又作末伽梨憍舍利、末伽黎拘舍羅、末伽利拘賒梨子、末伽梨瞿舍梨子、末塞羯利瞿賒利子、俱舍摩劫梨子。末伽梨為姓,意譯為「常行」或「普行」。拘舍梨為其母之名,意譯為「牛舍」或「牛廐」。此人初與耆那教教祖尼乾陀若提子同修苦行。六年後,二人因生歧見而分離。師自行苦修而成為勝者(jina),並教化徒眾。後歿於舍衛城。年壽不詳。

末伽梨拘舍梨為無因論者、自然論者,主張一切苦樂善惡自然決定,悉無因緣。依《沙門果經》所載,其人之主張為︰
「無施無與,無祭祀法,亦無善惡,無善惡報,無有今世,亦無後世,無父無母,無天無化無眾生,世無沙門、婆羅門、平等行者,亦無今世後世自身作證布現他人。諸言有者皆是虛妄。」

《大般涅槃經》卷十九亦云(大正12‧474c)︰
「今有大師名末伽黎拘舍離子。(中略)如是大師常為弟子說如是法,一切眾生身有七分,何等為七﹖地、水、火、風、苦、樂、壽命。如是七法非化非作,不可毀害如伊師迦草,安住不動如須彌山,不捨不作猶如乳酪,各不諍訟。若苦、若樂、若善不善投之利刀,無所傷害,何以故﹖七分空中無妨礙故;命亦無害,何以故﹖無有害者及死者故。無作無受,無說無聽,無有念者及以教者。常說是法,能令眾生滅除一切無量重罪。」

此人之思想在孔雀王朝時代頗為盛行,後為耆那教所吸收。


百字論

一卷。提婆菩薩造,元魏‧菩提流支譯。收在《大正藏》第三十冊。本書係中觀入門書。篇幅極短,全文三千餘字,分成長行、偈頌兩部分,前者為後者的註釋。因此,或謂本書應名為「百字論釋」。偈頌刊在文末,為本論,凡二百字。內容主要是以印度哲學派別數論、勝論之學說為破斥對象,而發揮非一非異、因中非有果非無果,以及非有非無之理,進而論述萬物自性是空的中觀理論。

本書梵本已佚,漢譯本外,另有藏譯本。但藏譯本卷首無歸敬頌,論釋皆作龍樹菩薩造。近代日本學者山口益曾將漢藏對照研究,撰〈漢藏對照百字論及瘺譯註〉一文發表於《大谷學報》第十一卷第二號。其後有VasudevGokhale參照漢譯本與藏譯本而迻譯之為英文本《Akṣara-Śatakam,The Hundred Letters》問世。

◎附︰呂澂〈百字論釋〉(摘錄自《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三)

《百字論》為中觀入門之書。中觀根據《中論》,《中論》益以《百論》意義始備。此《百字論》又屬《百論》之心,《百論》精華皆具於此,如《心經》然。故中觀以《中論》為主,《百論》為輔,而此《百字論》則入中觀之初門也。其要若此,治中觀者可不深心一究歟。(中略)

(一)分章觀義︰此論章段,從其立義區分,凡二十章(此舉成數,實有二十一章),成為前後二周。前周八章(由初說曰何故造論,至以是故無因止),後周十二章(自外曰汝雖因果,至得證寂滅道止)。論本第一句一切法無一,至第八句如此不用因為前周;第九句汝當說體相,至二十句相亦無有異為後周。原文最後尚有一句與所立相似,即前所云譯時遺漏者。如是二周分判,乃依提婆所作《廣百論》、《百論》體例而定。《廣百論》共十六品,依護法判釋,前八品為法說百論,後八品即論議百論,護法但為後周作釋,即奘師所譯《廣百論》也。護法所判,自有見解,絕非任情去取,徵之《百論》亦爾。《百論》十品,初〈捨罪福品〉,即成一周,後九品(自〈破神品〉至〈破空品〉)又為一周。蓋後九品即與奘譯《廣百論》同,而〈捨罪福品〉,實賅前周八品要義所成也。《廣百論》前八品,初四遣除四倒(常樂我淨),第五菩薩行(除倒而入正道),第六辨斷惑,第七辨斷著,第八淨心。四倒即非法行,《百論》謂之罪行。菩薩行斷惑離著,皆為法行,《百論》謂之福行。而此法非法行,俱歸於第八淨心無相,《百論》謂之平等捨。如此《百論》初一〈捨罪福品〉,即攝《廣百論》八品以成一周,其餘九品與《廣百》後周相合,可不待解釋。今以《百字論》對比《百論》,亦復大同(《百字》後十二章同《百論》後九品)。統觀三論,後周全同,僅前周開合有異。其異處正是各論特徵,故各論未可全於同處混合視之也。自其同者而言,可知提婆所著書同名百論之故,自其異者而觀,可見各具特徵,非分二周不可也。

復次,此論大意依〈歸敬頌〉所說,明一切法之實相,而示觀行之正軌,是即作論之宗旨也。提婆著書偏重此義,如護法之釋《廣百論》亦說為顯邪執事相方便,開示三解脫門。《廣百論》原題菩薩瑜伽行,即釋觀行之書,而此《百字論》示觀行正軌,適與相同也。至《百字論》前周破執因,後周破執相,邪執破盡,實相自顯,與《廣百論》之辨明實相亦無以異。不過《百字論》破執至於執之根本(執因),尤有特色。歷來治中觀者頗忽視之,不可不糾正。又謂此論示觀行正軌者,可於釋論中見之。如十七章結文云,如經中說,如智境見一切法空,識無所取故,心識滅種子滅。此即《廣百論》卷八〈破邊執品〉末頌之意。彼頌云,識為諸有種,境是識所行,見境無我時,諸有種皆滅(境是識之所緣緣,即識因也)。此即現示觀行之次第。蓋生死之本雖在於識,而境為求解脫所依,故言破執,實破境執。破執相執因,亦即破境相境因之謂。如此下手,為中觀觀行正軌。昔時典籍雖不備,作家已有見及此者。如吉藏《百論疏》云,《百論》十品廣破一切,唯〈破塵品〉偏要,即是。獨惜其於全疏,未能以所見始終貫徹而成正觀耳。此《百字論》破執觀行徹底清楚,實為辨明實相而示觀行正軌之切要著作也。

(二)詳釋章義︰次釋各章文義。前周八章、乃破一切執著根本,謂因果見。凡夫外道種種執著根本在不知因之真相,謂一切法皆有實因。此因有二,即生因(常言四緣,略舉大數)、了因(常言四量,亦舉其大數)。諸法存在各有生因,其被分別又各有了因。起見生執,展轉不出此二,故知因為執著根本,即求解脫者觀行之對象。所以破執應破根本,即應先破因執,此龍樹所以先作《中論》觀因緣以破生因,復作《迴諍》、《廣破》二論(《廣破論》藏傳為龍樹五論之一)以破了因也。或者有疑,佛家如此破除二因,得非同於無因論耶。此亦不然。法之生因、了因,由佛家觀之屬於幻假一邊,凡外執著實有,即須破之,至以幻假觀法,二因皆有也。《百字論》文雖簡略,而於破執,因執相二義賅攝無遺,其成為中觀入門之書,可不待言。


邪見

五見之一,十惡之一,十隨眠之一。指否定善惡因果理法的僻邪見解。如《入阿毗達磨論》卷上云(大正28‧983a)︰「若決定執無業、無業果、無解脫、無得解脫道,撥無實事,此染污慧名邪見。」《俱舍論》卷十九(大正29‧100a)︰「於實有體苦等諦中,起見撥無名為邪見。」《成唯識論》卷六(大正31‧31c)︰「邪見謂謗因、果、作用、實事,及非四見諸餘邪執。」

《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九主張邪見以無為其行相,文云(大正27‧255c)︰

「問︰若爾五見皆邪推度,何獨說此為邪見耶﹖答︰依別行相立此名故。別行相者,謂無行相。若不依此而立名者,則應五種皆名邪見,五見皆是邪推度故。然無行相過患尤重故,唯依此立邪見名。」

又謂邪見是壞事者,是謗因果、三寶者,是壞法恩、生恩等二恩者,是起法怨、生怨等二怨者,是壞現量者,是暴惡之見,故別立名。《成唯識論》卷六(大正31‧31c)︰
「此見差別,諸見趣中有執前際二無因論、四有邊等、不死矯亂,及計後際五現涅槃。或計自在、世主、釋、梵及餘物類常恆不易,或計自在等是一切物因,或有橫計諸邪解脫,或有妄執非道為道,諸如是等皆邪見攝。」

此謂外道諸見中,二無因論為集諦下的邪見,五現法涅槃等則為滅諦下的邪見,四有邊等是苦滅二諦下的邪見,計自在、世主等是苦諦下的邪見,妄執非道等是道諦下的邪見,不死矯亂則是四諦下的邪見;即總明邪見是對於四諦之理作邪推度,而撥無四諦之理的見解。

〔參考資料〕 《法蘊足論》卷一、卷十一;《阿毗曇甘露味論》卷上;《成實論》卷七〈邪行品〉、卷十〈邪見品〉;《瑜伽師地論》卷八;《佛性論》卷三。


梵網經

(一)二卷。全稱《梵網經盧舍那佛說菩薩心地戒品第十》。又稱《梵網菩薩戒經》、《梵網菩薩戒本》。後秦‧鳩摩羅什譯,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四冊。上卷主要在說明盧舍那佛、十發趣心、十長養心、十金剛心及十地等;下卷則敘述應說十無盡藏戒品,以及說十重、四十八輕戒。因全部與《華嚴經》的說相有相通之處,自古被判定為華嚴的結經。

此經最受重視的部分,是下卷所說的大乘戒。《梵網經》所說的戒,稱為梵網戒。其特性是,並無在家與出家的區別,而以開發自己的佛性為目的。因此,此種戒亦可謂為「佛性戒」。即以勸人孝順父母、師僧、三寶等及重慈悲,說「眾生受佛戒即入諸佛位」,以及立於佛子的自覺而行菩薩道等為主。

又,本經除了提到十重、四十八輕戒的大乘戒戒相之外,也論及受戒的作法、大乘布薩的集會作法等,為一完整的戒經。十重(十波羅夷)就是十波羅夷罪。即︰殺生、劫盜、無慈行欲、妄語、酤酒、談他過失、自讚毀他、慳生毀辱、瞋不受謝、毀謗三寶等十條。據說是採自《菩薩善戒經》的八重戒及《優婆塞戒經》的六重戒混融而成。四十八輕戒是不敬師長、飲酒、食肉、食五辛、不舉教懺、住不請等。

此經另有禁止食肉、食五辛、名利私欲,以及勸放生、追善供養等日常行儀的規定,對後世的影響很大。《地持經》(《菩薩地》)的瑜伽戒是含有小乘戒律的大乘戒(通三戒),而《梵網經》則是大乘獨有的戒,因此頗受中國、日本佛教重視。講說頻繁,註疏亦多。

關於本經的註釋本,天台大師認為《梵網經》乃鳩摩羅什所譯,並為該經作二卷《菩薩戒義疏》,而納入自己的教義體系之中。此外,還有賢首法藏所撰的《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六卷;新羅‧太賢的《梵網經古迹記》。此三部註釋對後世的影響甚大。又有義寂、元曉、玄奘、智周、袾宏、智旭等著名佛教學者所作的註釋。在日本,最澄依據此經在比叡山建立大乘戒壇,並著有《顯戒論》。其他另有善珠、空海、叡尊、凝然、鳳潭等佛教學者亦著有註釋。二十世紀以來,望月信亨主張《梵網經》為中國人所撰。此說已大致獲得學術界的承認。(參閱附錄)

(二)南傳巴利聖典,《長部》第一經,巴利語謂之為《Brahmajālasutta》。相當於漢譯《長阿含》第十四經〈梵動經〉與《梵網六十二見經》。「梵網」,又名「見網之法門」,意謂本經猶如漁夫之網,能網羅世間所有的見解。因此,漢譯的「梵動」,並不恰當。

全經內容共分二部分。第一部分敘述世人對如來或讚或譭,只是依據當時沙門、婆羅門所守持之戒律作為依準。其次,經文又對「戒」,分大、中、小三種而詳加敘述。

第二部分指出,能瞭解如來得正覺,有甚深微妙之諸法者,才是真正地讚歎如來。其次又列出當時正統婆羅門及一般思想界的各種見解,並說「如來知道彼等所執取之諸見,將導引彼等趨向地獄、餓鬼、畜生等趣。如來所知猶甚於此,然如來不執取,以不取相故,內心能得寂滅。如來如實知諸受之原因、滅、味、患、出離,不執取,解脫。」

所謂六十二見,幾乎網羅當時所有思想家的學說。內容大體可分為如下二類︰

(1)與過去有關的︰(A)常住論四見。(B)一分常住論四見。(C)邊無邊論四見。(D)詭辯論四見。(E)無因論二見。

(2)與未來有關的︰(A)關於死後的,包含有想論十六見;無想論八見;非有想非無想論八見。(B)斷滅論七見。(C)現在涅槃論五見。

◎附︰游俠〈梵網經〉(摘錄)

此經在唐代《開元錄》以後寫本題「梵網經盧舍那佛說菩薩心地品第十」(參照唐‧玄逸《開元釋教廣品歷章》卷十五),北宋初刻本和高麗複刻本藏經都依著它,並在「品」字上加一「戒」字,漢文大藏經把它編入大乘律部。通常誦習,用下卷說菩薩戒相部分,稱為《梵網菩薩戒本》或《梵網菩薩戒經》。

本經題後秦‧鳩摩羅什譯。據梁‧僧祐《出三藏記集》卷十一所載〈菩薩波羅提木叉後記〉(無作者名字),只說鳩摩羅什在姚秦一代譯經時,最後從《梵網經》中誦出菩薩十重四十八輕部分(羅什譯目內不載此種)。至隋《法經錄》才著錄《梵網經》二卷,編於眾律疑惑類,並註云︰諸家舊錄多入疑品。同時費長房《歷代三寶紀》卷八,依經前舊序列此經入羅什翻譯目錄內,其後寫刻本就相沿題為羅什所譯(經前的序是依〈菩薩波羅提木叉後記〉改作,並說到全經有一一二卷、六十一品。此序後來並加了作者僧肇名字)。

本經內容,上下兩卷分說菩薩修道階位和菩薩重輕戒相。上卷說釋迦牟尼佛問盧舍那佛,一切眾生以何因緣得成菩薩十地之道及所得果是何等相。盧舍那佛為說菩薩修道階位四十法門。初說堅信忍中捨心、戒心、忍心、進心、定心、慧心、願心、護心、喜心、頂心等十種發趣心向果;次說堅法忍中慈心、悲心、喜心、捨心、施心、好語心、益心、同心、定心、慧心等十種長養心向果;次說堅修忍中信心、念心、迴向心、達心、直心、不退心、大乘心、無相心、慧心、不壞心等十種金剛心向果;最後說堅聖忍中體性平等地、善慧地、光明地、爾焰地、慧照地、華光地、滿足地、佛吼地、華嚴地、入佛界地等十種地向果。下卷敘釋迦牟尼佛受教已,示現降生、出家、成道,十處說法,並說無量世界猶如網孔,一一世界各各不同,佛教門亦復如是,以此說明經題取喻梵網之義。

次於菩提樹下,複述盧舍那佛初發心時常所誦的一切佛大乘戒──菩薩十波羅提木叉及四十八輕戒相。十波羅提木叉即菩薩十重戒,順次為︰(1)殺戒,(2)盜戒,(3)淫戒,(4)妄語戒,(5)酤酒戒,(6)說四眾過戒,(7)自讚毀他戒,(8)慳惜財法戒,(9)瞋不受悔戒,(10)毀謗三寶戒。四十八輕戒依經文逐段結釋,分為五聚。(中略)

本經的傳播,向來都重視下卷說菩薩戒相部分。相傳梁‧慧皎曾撰《梵網戒義疏》,似乎本經在梁代即已流行。到了隋代,智顗為了令學人易於了解受持,特提出講說弘揚,有《菩薩戒義疏》傳世,於是本經在大乘律裏開始受到重視,影響於後世,使它成了中國漢地傳授大乘戒主要的典據,且為諸宗同所通用。唐代且由漢文譯成藏文(略稱《法大母經》),現存藏文大藏經《甘珠爾》內。

關於本經的菩薩戒法,在中國漢地較之瑜伽菩薩戒更為流行。這是由於本經所說的內容和其他經律有很多相契之處︰如關於菩薩重戒條目,北涼譯《菩薩戒本》和《菩薩地持經》都說菩薩不共重戒只毀、慳、忿、謗四項,劉宋譯《菩薩善戒經》加和聲聞戒相共的殺、盜、淫、妄為八重,本經即在此八戒外再增《優婆塞戒經》六重中的後二重不酤酒、不說四眾過失而為十重。又關於菩薩輕戒條目,《菩薩戒本》舉四十二,《菩薩善戒經》舉五十,所說大體相類。本經輕戒四十八條和上二本條目有些出入,如(3)食肉戒,(4)食五辛戒,受別請戒,(32)畜作非法戒,(33)觀聽作惡戒,(34)暫念小外戒,及(36)不發誓自要戒所舉的十二願等,都是上二本所沒有的而和《大般涅槃經》卷十一〈聖行品〉所說相契。又如(28)故別請僧戒,43毀戒受施戒,據唐‧法藏《梵網經菩薩戒本疏》說和《比丘應供法行經》(今佚)有關。又如(46)說法乖儀戒、(47)非法立制戒、(48)自壞內法戒,都與《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經》〈囑累品〉所說相契。至於經末「明人忍慧強」偈頌,說持如是法獲五種利,與《菩薩地持經》〈戒品〉末後所說依戒得五種福利相契。特別是本經強調「孝名為戒」,宣揚「孝順父母三寶師僧、孝順至道之法」,很適合於中國封建社會的倫理思想,而有利於本經在當時社會的傳播。因之此經在中國佛教界流傳甚盛,宋、元以後漢族各宗出家比丘受菩薩戒多依此經的菩薩戒本。

〔參考資料〕 (一)《開元釋教錄》卷四;龍慧〈梵網與瑜伽〉(《現代佛教學術叢刊》{89});望月信亨《淨土教の起原及發達》、《佛教經典成立史論》;佐藤達玄《中國佛教における戒律の研究》。(二)宇井伯壽〈六十二見論〉。


無因外道

印度二十種外道之一。主張萬物無因無緣自然而生。又稱無因生論、無因見論,或無因論師。《外道小乘涅槃論》云(大正32‧158a)︰
「問曰︰何等外道說一切物自然而生名涅槃﹖答曰︰第十六外道無因論師作如是說︰無因無緣生一切物,無染因無淨因。我論中說︰如棘刺針無人作,孔雀等種種畫色皆無人作,自然而有不從因生名為涅槃。是故無因論師說︰自然是常,生一切物,是涅槃因。」

無因論自古盛行於印度,《長阿含》卷十四〈梵動經〉所說六十二外道中,無因論有初見、第二見之別,初見認為萬物從無生,第二見認為唯自然生,無別因。《四分律行事鈔》卷下在破十種外道中,說第二是自然外道,第四為無因果外道。《三論玄義》在舉外道的四執當中,說第二是無因有果,第四是無因無果。

又,《中觀論疏》卷七(本)以無因作為外道四計之一,《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十以無因論為十種外道中的第一種,《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十三亦以無因論為十一種外道中的第十一,《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以諸法無因宗為外道十六宗的第十一。此等皆指上述六十二見中的二無因論

此外,《雜阿含經》卷三,富蘭那迦葉說無因無緣眾生有淨穢。而同屬六師外道的末伽梨拘舍梨,似乎也是無因論師。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一九九;《瑜伽師地論》卷七;《中觀論疏》卷一(本)。


造像量度經

一卷。是說明造佛像法度的經典。清‧乾隆七年(1742)工布查布在北京從藏文譯本重譯為漢文,並作了〈造像量度經引〉、〈經解〉和〈續補〉,編在經文的前後,合為一部。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一冊。

據經的序分說,本經是佛在將升忉利天為母說法之前,因舍利弗的請問而說的。但漢譯藏經中有關佛升忉利天的記載,都沒有提到說《造像量度經》之事。而且還說當時優填王要造佛像,所有名工巧匠皆以佛像難以摹擬而感到困難,似乎並無這樣一部可以依據的經典。本經當是後世所撰(本書在藏文大藏經中只收在論藏中,可見古來藏族學者也不確定本經為佛所說)。此經梵本現存,日本‧榊亮三郎曾為校刊,並加以研究。藏文譯本只收載在北京版《丹珠爾》中,未題譯者名字,工布查布說是達磨多囉和查巴建參共譯。工布查布譯漢所用藏文本得自洮州(現在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臨潭縣)禪定寺崇梵靜覺國師。據清《洮州廳志》卷十六說,禪定寺主僧池蓮,卓尼族土司之後,康熙四十九年(1710)來朝,封為梵靜覺國師。工布得經本,當在此時。  

〈經引〉總敘梵藏流傳造像經過,並說到中國佛像有漢、梵二式,即在彌波羅國匠師阿尼哥以前的造像稱為漢式,阿尼哥傳來的造像稱為梵式。由於歷代未譯造像經傳,以致漫無準則,現因靜覺國師的鼓勵乃編譯此書。

〈經引〉之後(據通行本)附圖十幅。第一幅是釋迦佛的裸體坐像,裸體像上有按量度劃出的線格,第二幅是著衣坐像(這兩幅是化身佛的通式),第三幅是無量壽佛的坐像(報身佛的通式),第四幅是文殊菩薩像(菩薩天男相的通式),第五幅是多囉菩薩像(佛母天女像的通式),第六幅是佛遊化乞食之像(佛菩薩立像的通式,也有線格),第七幅是諸菩薩在佛旁列立像(脇侍菩薩的通式),第八幅是不動明王像(忿怒相的通式),第九幅是如來滿月面和菩薩雞子面,第十幅是佛母芝麻面和明王四方面(與第九幅同為造像面部量度的通式,有線格)。此十幅圖像是工布查布在得經文的同時,得自崇梵靜覺國師,乃藏文經原本所未載。這些畫像的面貌衣褶紋都帶漢畫風格,或出於後人所補。

次為漢譯《造像量度經》本文,可分序、正、流通三分。序分長行二一一字,流通分長行三十字,正宗分為五言四句頌文三十九頌(藏文只三十八頌),說明造佛像身體各部分的比例。初半頌說全身高度,次半頌說肉髻及髮際以上的高度,次一頌說面部長度,次一頌說下頦量度,次三頌說唇齒量度,次一頌半說鼻的量度,次二頌半說眼的量度,次半頌說印堂(安白毫之地)量度,次半頌說眉的量度,次三頌半說耳的量度,次二頌說頭部闊度和周圍,次半頌說頸的闊度和周圍,次八頌半說手臂指掌的量度,次五頌說軀幹各部的量度,次八頌半說股以下至足底的量度。這些頌文中有時也附帶說明形狀和色彩,如說目如蓮花,口如頻婆果等。

經中所說長度,主要是相對的長度,就是以造像大小為比例的長度。以佛立像全身(從肉髻頂到足底)的高度的十分之一為一搩(即張開手指從拇指尖到中指尖的長度),亦稱為一面(即面部從髮際到頦下邊的長度),一搩的十二分之一為一指(即一個手指的闊度)。一指的八分之一為一麥。佛像全身高一二0指,平舒二手兩中指尖的距離亦一二0指。此就平面繪畫像而言,若立體胎偶像,在凹凸處酌加長度計算,縱廣皆一二五指。

次為〈造像量度經解〉,此係參考藏文《丹珠爾》(北京版)中關於造像的其他三種著作。(1)《佛說造像量度疏》,(2)《繪畫量度》(一稱《阿思陀仙子像傳》,包含三品二八四頌),(3)《造像量度》(一稱《我頁怛辣仙子像傳》包含一二七頌,說明七搩至十搩的各種造像量度),以及《時輪大教王經》、《戒生大教王經》等,對《造像量度經》逐段加以解釋和補充,並且附帶說明了報身佛像的莊嚴和各種不同的座位。它引用了《繪畫量度》所說的絕對長度,即以八微塵為一髮梢,八髮梢為一蟣,八蟣為一芥子,八芥子為一麥,八麥為一指。此一指即通常人一指的闊度。如依此量度造十搩高的佛像,它的身量就略與通常人相同。

最後為〈造像量度經續補〉,內容分為九段︰

(1)菩薩像(即十搩度像)︰附祕密部多面廣臂造像法,以十一面千臂觀音像為例,詳細說明諸面的排列、量度、色彩和表情,諸臂的排列、量度、手印和所持的法器。

(2)九搩度(像)︰初地菩薩以下世出世間聖像的量度,高廣各九搩。如與佛像同在一處,此獺歲的高度即為佛像高度的十分之九。如單獨造即以所造像自身高度的九分之一為一搩此獺歲中包含獨覺、阿羅漢、佛母等像。

(3)八搩度(像)︰為一切忿怒像的量度,包含忿怒明王和忿怒像的護法神。至於密部輪圍本尊像,仍應用十搩度。

(4)護法像︰此為男女諸神之像,分九搩度、八搩度、六搩度三類。據說此格局分法諸家互有不同,且多訛傳,故在本書中就諸錯誤加以糾正。

(5)威儀式︰說明五方佛、八大菩薩、十二緣覺、十八阿羅漢等各各的手印和法器。次說明聲聞、阿羅漢、輪王身量皆九搩,庶人身量豎三搩半、橫四搩、縱廣不等。次說屆磊種坐式和各種莊嚴。

(6)妄造誡︰說明造像不合量度的過患和補救的方法。

以上六段,多採自《繪畫量度》及《造像量度》二書。

(7)徙靈略︰是改造舊像之前將舊像的靈光請離開舊像的儀軌。

(8)裝藏略︰是裝藏的方法,包含裝藏用的五大陀羅尼,五處種子字,五處應安的梵書咒文,五寶、五甘露、五藥、五穀、五香的用法,楟木的採取、製造和安裝。末後附安像法(請靈央緩住像內的儀軌)。

(9)造像福︰說明造像的福德,廣引唐‧提雲般若譯《大乘造像功德經》文。造像量度,見於記載的,三國時的曹不興已經精確地掌握了佛像人體比例。可見造像量度的知識久已為內地的造像家所掌握運用。但師資集承一直都是口傳心受,沒有成文的典籍。藏文《丹珠爾》關於造像的四種著作,是古代造像技術的重要記錄。工布查布很善巧的把它們的重要內容譯纂出來,特別是《造像量度經》的頌文,譯筆非常流利謹慎,比藏文更為簡潔明顯。這是漢文大藏經中比較晚出的一部經典,也是關於古代造像藝術的唯一參考書。

本書譯者工布查布(《清史稿》〈藩部傳〉卷二作兗布札偵),內蒙古烏珠穆沁部落人,曾襲父爵為輔國公,後停襲。他自幼在北京長大,通藏語,雍正時為西番學總管,兼管翻譯。他還譯有《彌勒菩薩發願王偈》和《藥師七佛供養儀軌如意王經》,皆入藏。

本書單行本譯出後即刊行,乾隆十三年(1748)允祿重為校刻,並作序文,題名愛月居士(允祿精數學,曾參與修《數理精蘊》,乾隆元年掌工部。校刻清《龍藏》時,曾總理藏經館事務,工布查布則為第一校閱官)。同治十三年(1874)金陵刻經處復有刻本。

近代國際研究造像的學者經常引用到本書,日本‧逸見梅榮曾譯本經及續補為日文,並加註解,又以本書為主要依據寫成《印度禮拜像之形式研究》。(隆蓮)

◎附︰周叔迦〈佛像之幾種造法〉(摘錄自《法苑談叢》)

由於造像所用的材料不同,方法約可分為九種︰

第一金鍱像,這是用薄銅板槌打成的。自西晉時即採用此種造像法。晉沙門竺道一於太和年中(366~370),在嘉祥寺造金鍱千佛像。《出三藏記集》所載《法苑雜緣原始集目錄》中有「定林(法)獻正于龜茲造金鍱槌像記」。

第二鑄像,這是用銅或鐵鑄成的。六朝時期有極精美的小型鎏金銅鑄像,在背丟或像座上刻有銘文,甚可寶貴。

第三雕像,是用石或木或玉雕成的。魏齊以至隋唐都有不少的石雕造像流傳下來,其形式有一尊一石或多尊共一石的,有帶龕形的,佛座上刻有銘文。大型的石雕龕像叫作「造像碑」,一面以至四面都雕刻佛菩薩像。有的在下方刻有供養人像或者題名。

第四夾紵像,又叫作脫沙像。是先用泥捏塑成形,加上木架,蒙上紵麻布,然後施漆。等漆乾燥凝固後,再除去內中的泥土。晉‧法顯《佛國記》中說︰于闐有夾紵佛像。

第五塑像,是用泥塑成的。現在甘肅敦煌石窟和炳靈寺石窟保存著不少六朝至唐宋的精美塑像。宋元征塑像,各有風格不同。

第六瓷像,是用瓷造的。有素瓷和彩瓷的不同。唐代三彩瓷像最為名貴。

第七綉像,是用絲線在錦緞上綉成的。

第八織成像,也叫作緙絲像,是用絲和金線織成的。

第九泥像或陶像,這是用模型壓泥而成的小型佛像。泥像在唐代有一種特殊類型,叫作「善業泥像」。它是僧人逝世火葬後,用骨灰和泥壓製出來的佛像,在像背後有銘文題「大唐善業」等字樣。西藏喇嘛習慣用銅模壓泥造成各種佛像以為功德,藏語名為「剎剎」。清代帝后每逢壽日造萬佛像施獻各寺,大都是這種像。部派佛教

部派佛教是指佛滅後,在印度各地區所陸續形成的分裂的佛教。由於這些部派都在大乘佛法產生之前所形成,因此,其教義與實踐方法,都沒有包含大乘佛法。而且在大乘佛教形成之後,部派佛教還被譏評為小乘佛教。

佛陀入滅後,教徒間所應遵行的基本教法與戒律制度,大體上已經確立。佛入滅時,曾教誡阿難說︰「當以法為光,以法為所依;當以自為光,以自為所依。」

佛教部派的起源是從第一次結集開端的。相傳這一次結集,即在佛陀涅槃後的第一年行雨安居期在王舍城舉行。當時就佛陀一代所說的戒律和教法都以「會誦」的形式,把文句肯定下來。本來所謂「結集」(samgiti)就是誦出經典。第一結集由以迦葉為首的五百阿羅漢中推選出多聞第一的阿難和持律第一的優婆離,在大眾中誦出佛所說、佛所制的經典與法律,得到大眾的同意認為是佛所說、是佛所制的聖言教誡,以之作為大家共同諷誦的經典與共同生活的法律和準則。這對佛教僧團的鞏固與發展,無疑地是起了很大的作用。

在結集大會上阿難首先對佛所制戒律提出了佛臨涅槃時說過的關於「微細戒」比丘們可以放棄;於是大會展開了佛平常所制戒律中有那些是屬微細戒這一問題討論,結果由迦葉作出總結,即是「我等不聽捨微細戒」,「我等盡當受持不應放捨」(諸律部都有類似的記載,這裏引的是見於《十誦律》卷六十語)。同時,說法第一的富樓那率領五百比丘由於遲到未能參加這個重要的會誦而追認了這次會誦,但他關於戒律方面也提出了「八事」,這八事多屬飲食的,顯然近於佛許放棄的「微細戒」。以頭陀行第一、第一次結集主持者、在教團內次於佛陀權威的大長老摩訶迦葉,堅持了「是佛所不制不應制、是佛所制不應卻」(《四分律》卷五十四)的原則否決了富樓那的異議。實際,富樓那的意見也是代表了他所率領的五百比丘的意見。雖經迦葉勸解,仍提出「我忍餘事,於此七條不能行之」的抗議。我們從這裡窺探出在第一次結集關於佛說的教法上沒有看到異議,在佛制的戒律上已看出它分裂的痕紋。所以《部執異論疏》敘述以迦葉為首的在「七葉窟內」舉行的第一次結集名為「上座部結集」之外,還舉出了同時以婆師婆為首在窟外另行結集,別名為「大眾部結集」;自然,這不是史實,只是佛教分裂為上座、大眾兩部之後結合那種分裂的因素而加以構想而已。

部派分裂始於律學,而後跟著產生義學的分裂。《五分律》(卷三十)第一次結集關於結集律藏的上座舉出如下的阿羅漢︰集比尼(律)法時,長老阿若憍陳如為第一上座,富蘭那(即富樓那)為第二上座,曇彌為第三上座,陀婆迦葉為第四上座,跋陀迦葉為第五上座,大迦葉為第六上座,優波離為第七上座,阿那律為第八上座。雖然律藏總誦出者為優波離,其他七位上座也負擔律法結集的任務,主要是由於他們的座下都有著自己部份的徒眾與擁護者,加上分衛教化、區域不同,風土人情社會狀况有異,在實踐生活的戒律方面無形中會構成自己集團的行事準則,對佛在世時所制的戒律遇到實際生活方面的瑣碎問題,在解釋開遮持犯的意義上不會完全一致,這是極可理解的。據呂秋逸先生等對佛滅度後在律學傳承方面依區域不同分為三個系統︰

(1)東系──以吠舍離為中心,盛於東方,即由優波離傳陀娑婆羅之一系。入後更徙於東南。

(2)西系──以摩偷羅為中心,盛於西方,即由大迦葉傳阿難之一系。後來更徙於西北。

(3)南系──以王舍城為中心,盛於恒河以南中印一帶,即由優波離傳大象拘之一系。後來更徙於錫蘭。

三系地方既別,學說時有差違。大概言之,東系態度自由,偏於進取,其對佛說亦取大意為已足。西系態度固執,偏於保守,其對佛說拘泥語言無敢出入。南系則介於兩者之間。

現存部派根本廣律文獻譯成漢文的有︰

(1)《十誦律》六十一卷,屬於(舊)一切有部。

(2)《四分律》六十卷,屬於法藏部。

(3)《摩訶僧祇律》四十卷,屬於大眾部。

(4)《彌沙塞和醯五分律》三十卷,屬於化地部。

(5)《根本部說一切有部毗奈耶》五十卷,對《十誦律》有所增廣,屬於(新)一切有部。

此外,未傳漢地的有「迦葉遺部」和「婆蹉富羅部」(即犢子部)的律部;有說後者也屬於「大眾部」,總前統稱之為「五部律」,也即是佛滅度後律學傳承上分裂成五個不同學派而各自以他們結集的律部作為自己部派僧團生活行事的共同準則。如東系習誦《僧祇律》,西系習誦《十誦律》、《有部律》,南系習誦《四分律》、《五分律》,今錫蘭所傳的巴利文律部與中國漢譯《四分律》同屬於法藏部這個系統。中國藏地所傳的比丘律也是屬於有部律的,而傳漢地有部律經過義淨三藏譯出而得以保存下來的最為完備。部派律部文獻現存於漢譯的還有迦葉部的《解脫戒經》一卷,和正量部的《明了論》一卷。

部派的律部對佛制根本四波羅夷重罪(行淫、偷盜、殺人和未證聖果而自稱證得聖果的妄語)與次重罪的十三僧殘,大體上是一致的,對於日常生活上更次要的行事準則,在條數上有或增或減的出入,內容上有制而復開、開而復制或不復制的爭論不同,乃至受畜金銀有方便得畜與絕不許畜的異論,各種羯磨儀式更有繁簡之別。就總的精神說可歸納為︰一者主張嚴肅,一者主張較為自由,前者屬於西系,後者屬於東系,而南系則間乎兩者之中。

在中國所傳入的律典既指出有五部成文不同,與在第一次結集會上優波離所誦出簡略的、具體而微的律文必然有所不同;從而也可推想到今日現存南北所傳的五部與四阿含經典可能似律部一樣在不同部派中產生各自傳誦的經典,因為部派佛教不只是在戒律生活準則上有所出入,在教法上、解釋佛說的句義上也有所不同。五部,指錫蘭所傳五尼柯耶(pañcanikaya),通稱南傳;四阿含,指漢譯阿含經典,通稱北傳。錫蘭所傳五尼柯耶是上座部所傳承的經典,漢譯四阿含雖大體上與南傳同,但內容畢竟有或多或少的出入。同一漢譯經典,由於梵本不同,也有出沒異同不一致之處。這些,可能是部派之間所傳誦的不同。眾賢論師在他所著的《順正理論》(卷一)曾指出︰「所言諸部,阿毗達磨義宗異故,非佛說者;經亦應爾︰諸部經中現見文義有差別故。由經有別,宗義不同。」並指出︰「雖有眾經諸部同誦,然其名句互有差別。」這裡很顯屆窮告訴我們,有些經典雖為各部派所同誦,但名句上卻是有差別的;有些經典則是各部派特有的,宗義上更自有所不同。

異部宗義初分上座、大眾二部,後來分化為十八部,但並不是說十八個部派都自有它們的四阿含經典,可是其中在宗義有顯著不同的,定自有它們所傳誦的經典那是無疑的。如《俱舍論》(卷二十三)指出「飲光部經,分呢說,於人天處各受七生」,分呢說飲光部自有它的經典;關於初果須陀洹七番受生,義出《雜阿含經》,因而有人把《雜阿含經》指為是飲光部經典。以此類推像《順正理論》(卷四十五),關於「緣欲界貪」引「上座所持契經亦說」之語,則上座部也自有它們所傳誦的經典的結論,不是沒有理論上的根據的。部派的論部中為闡發自宗引用各自所傳誦的經典,那是已成為常例的了。

在第一次結集會上阿難誦出的阿含經典,也只能是大體上極概括地誦出,每一上座各自有他們的徒眾,在口頭傳誦教授上和解釋句義上越到後來越不一致,這是極可能的事;佛滅度後部派的分裂是由於戒律和教法的異解而產生,也是自然的趨勢。

窺基的《法華玄贊》曾說過「舊四阿含及僧祇律(是)大眾部義」,把四阿含通歸為大眾部派的經典,是不很妥當的;唯《增一阿含》大乘色彩極濃,多含有大眾部的教義,則是事實。近人研究南北所傳的聲聞乘經典歸屬於那個部派,除在經典本身研究外,進而從南北律部與論部研究來發掘解決這個問題,以之結合部派的產生與發展的歷史將會得出更適當的結論。

不論根據南傳或北傳的佛史文獻,第二次結集(即吠舍離七百比丘結集)的時間是佛滅度一百年之後,問題的中心是以跋耆族比丘──東方僧團對於戒律方便開禁所謂「十事」而惹起的論爭。據《五分律》卷三十說(大正22‧192a)︰
「毗舍離諸跋耆比丘,始起十非法︰(一)鹽薑合共宿淨,(鹽薑貯蓄起來到第二天可以吃;南傳作「角鹽淨」,認為鹽可貯蓄在角器中);(二)兩指抄食食淨(南傳律解釋,中午日影過二指吃東西,還算是正午食,北傳說︰『足食已,更得食,以兩指抄食食』為淨法);(三)復坐食淨(食已,得再坐就食);(四)趣聚落食淨(在城巿食後,得到附近鄉村再吃);(五)酥油、蜜、石蜜和酪淨(非時得飲如上諸物);(六)飲闍樓伽酒淨(得飲未發酵的酒);(七)作坐具隨意大小淨;(八)習先所習淨(出家前所習的東西,出家後仍可學習。五分律判屆蔔的可複習,有的不可複習);(九)求聽淨(僧伽羯磨,一部僧眾得行之,事後求餘人承諾);(十)受畜金銀瘺。」

《五分律》所舉十事與《四分律》、《巴利律》所舉的內容較一致,次序上稍不同,其他律部大體上也還是一致的,解釋上有兩三事不同。

東方系僧團跋耆比丘在戒律生活採取較自由的行動而結歸為「十事」,在第二次結集會上被宣布為「非法」。十事中第十「受畜金銀瘺」最為問題的中心,西方系波利族客居吠舍離長老耶舍為糾正跋耆比丘們的非法,因此而引起爭論,召集了七百人的大會,東西兩系各推出四位長老為上座,提出跋耆比丘十事檢校佛所制的戒律,最後被決定為「非法非律非佛教」,是為以戒律問題為中心的吠舍離「七百結集」。

七百結集以跋耆比丘十事為中心外,還有關於重新結集三藏問題。試先看看《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三)關於七百結集的記載。這是大眾部的廣律,它根本不提「十事非法」的決議,只提出毗舍離諸比丘從檀越乞索「僧財物」,「時人或與一罽利沙槃(是當時通用的錢幣)、二罽利沙槃,乃至十罽利沙槃」,於是持律耶舍斷言不淨的抗議,從而產生了七百結集會議。這部律記結集的主持者為「尊者陀婆娑羅」,結集的內容也不是針對「十事」的內容,卻別提出了「云何結集律藏﹖」從陀婆娑羅誦出「五法」與「九法序」,五淨法指的只是「制限淨乃至風俗淨」,九序法指的只是「從四波羅夷乃至法隨順法」,都沒有更詳細的說明,結語是︰是中須鉢者求鉢,須衣者求衣,須藥者求藥。無有方便得求金銀及錢。如是諸長老應當隨順學;是名七百結集律藏。

這裡告訴我們一個事實,比丘求乞與受持金銀錢幣是「非法」,雖大眾部的《僧祇律》也不能否定;次之是重新誦出了律藏。

據《法顯傳》記︰「七百僧更檢校律藏」,似乎對第一結集的律部重新會誦整理一番。《善見律》(卷一)記,依「律藏斷十非法及消滅諍法」已,與「迦葉初集法藏無異」,重新結集(會誦)了三藏。這種說法,在嘉祥《三論玄義》裡援引真諦《部執異論疏》更把它肯定下來︰「至此時(第三次結集)三藏已三過誦出︰第一於七葉窟中誦出;第二毗舍離國內跋耆擅行十事,耶舍比丘是阿難弟子,其人集七百人,刊定重誦三藏也;第三即是此時也。」《四分律》是諸律部中最早出的廣律,關於這方面的記載,是於僧中檢校十事非法已,「在毗舍離七百阿羅漢集論法毗尼」。這裡所謂「集論法毗尼」還是指集會檢校「戒律」問題,毗尼本身就是含著法的意義,而這「法」不是指經。也就是說,由於檢校十事,因而引起廣泛地牽涉到關於佛所制的戒律。至於重新結集(會誦)三藏,只是一種想像而已。由於「十事」問題而引起第二次毗尼結集,也自然教人聯繫到在第一次結集時富樓那提出「八事」的抗議。雖然長老派的統一僧團的權威沒有顯征動搖,但是強烈的醞釀分裂愈來愈不能阻止了。

在第二次結集東西兩系僧團是否已決裂為二,在北傳的佛史文獻裡還沒有證據,在錫蘭的《島史》與《大史》關於第二次法(實際是指律)的結集作為上座、大眾二部根本分裂之始,說是在上座結集之外,別有邪比丘萬人集會舉行大結集(Mahāsangiti),與上座部對抗而成為「大眾部」,自此統一的佛教僧團而分為兩派。覺音的《論事注》也作出同樣的說法。《緬甸佛傳》也說由於第二次結集的結果而分裂為二派,即跋耆比丘一系為大眾部,呼正統派為上座部。近人研究這個問題仍有分歧,還沒有明確的結論。

北傳共認上座與大眾分裂,是佛滅度百餘年的事,其原因乃由於阿羅漢果的資格與人格問題,所謂「大天五事」。據世友《異部宗輪論》及《大毗婆沙論》(卷九十九),謂阿輸迦王時,有大天妄言五事︰(1)雖為阿羅漢,只要有肉體的存在還有夢中遺精等事(餘所誘);(2)還有染污無知(無知);(3)也有對於教理存疑的(猶豫);(4)有不自覺知自己的悟證聖果,由師證示而始知(他令入);(5)也有雖為阿羅漢,有時如不借「苦哉」之言,其心境仍不得安寧的情况(道因聲故起)。這是對佛陀教理持不同的意見而為上座所呵,後因分為「上座」、「大眾」二部。大體來說︰上座部系是盡量地提高阿羅漢果的價值,而大眾部以佛位為最究竟,把阿羅漢果反作了常識的解釋。此後各自發展,距離日遠,內部見解又錯綜變化,三百年間竟分裂到十八派之多。總之,南傳認為部派佛教分裂的原因,主要是關於僧團戒律意見的不同;而北傳則認為部派佛教分裂的原因,主要是關於教理問題看法的不同。

所謂上座部、大眾部,「部」的原義就是「說」。如「說一切有」,實即言「一切有說」。原來僅指對佛說的教義見解上有所不同而自成一家之言。從上座、大眾二部後來而漸分為十八派。十八派的名稱及其產生次第,南傳和北傳的說法很不一致。

南傳小乘派別源流,詳於錫蘭《島史》(Dipavamsa)和《大史》(Mahāvamsa)等書。其說略謂佛滅後百年到二百年之間,先分裂為上座與大眾兩部。上座次分犢子、化地二部。犢子次分法上、賢胄、六城、正量四部。化地次分說一切有、法藏二部。說一切有次分飲光部。飲央螂分說轉、說經二部。這樣本末有十二部。其大眾部次分雞胤、一說二部。雞胤次分多聞、說假二部。後又分說制多部。這樣本末有六部,並上座各部為十八部。試列表如下︰


┌(5)多聞
┌(3)雞胤┤
│ └(6)說假
(1)大眾┼(4)一說
└(7)說制多 ┌(17)說轉
┌(14)說一切有─(16)飲光┤
┌(8)化地┤ └(18)說經
│ └(15)法藏
(2)上座┤ ┌(10)法上
└(9)犢子┤(11)賢冑
│(12)六城
└(13)正量


大眾部這六部與中國西藏所傳說的正量部說完全一致。

錫蘭《菩提史》又說︰阿輸迦王時,大眾部中有因外道義雜入佛說,因此復分六部,先有雪山部,次有王山、義成、西山住、東山住部。這四部稱為「案達羅派」。又次有西王山部,合為六部。後來錫蘭還有分別說(即南方上座本部)、北道、大空、說空性、說因等部云。

南傳各部主張有《論事》(相傳阿輸迦王第三次結集時,上座目犍連子帝須所出)及其《注釋》(相傳為覺音所作),關於部派的異義十之八九都能詳其部別,於是數百年南傳部執的異同,約略可窺。

北方所傳部派分裂,有羅什譯的《十八部論》、真諦譯的《部執異論》、玄奘譯的《異部宗輪論》;所傳分裂次第與南傳有異,即各部名字詳略開合也不同。《異部宗輪論》作者世友,據玄奘所傳,係佛滅後四百年許迦膩色迦王(Kaniska)時人物,是當時說一切有部四大家之一。所以此論主要內容,完全依照傳上座部正統的有部的說法來敘述,特別帶有北方有部正宗毗婆沙師的色彩。此論先總敘佛滅後諍論初興的時代,以及分裂為大眾、上座兩根本部派的為起源於大天五事,而《十八部論》只是「說有五處,以教眾生」;《部執異論》則說「此四大眾,共說外道所立五種因緣」,沒有提到大天,唯《異部宗輪論》說︰「因四眾共議大天五事不同,分為兩部。」近人對於《婆沙論》舶主兒大天,持有異議;我們認為真諦《部執異論疏》說的「因思擇此五事,所執不同,分成兩部」較為近於史實。五事不是大天的創說,不過大天「思擇此五事」與上座長老有所不同。

《異部宗輪論》敘大眾部於佛滅後第二、三百年內,再經四次分裂,本末合成九部。上座部於佛滅後第三、四百年內,再經七次分裂,本末合成十一部。

各部派所傳都是住持佛陀教法,當然有它相同的一面。如四諦、十二因緣是他們共同學習的;有為法與無為法,他們都共信為有,涅槃解脫,也是他們所追求的目的,但是,在解釋上也有不同的主張。

初大眾部學者,住在王舍城之北央崛多羅,弘《華嚴》、《涅槃》、《勝鬘》、《維摩》、《金光明》、《般若》等大乘經典,此部中人,有的信,有的不信,而相信的又自分三部︰

(1)一說部︰主張世出世法唯一假名,都沒有實體,遂別立一派,因為主張唯一假名,所以叫做「一說部」。這是依著所立義而立的部名。

(2)出世部︰主張世間法但有假名,出世間則皆真實,與大眾部的本旨和一說部都不相同,又另成一派。因為主張出世法是真實,所以叫做「出世部」,這也是依著所立義而立的部名。

(3)雞胤部︰這是從雞胤部主的姓而立的部名。這一派於三藏中,只弘揚阿毗達磨藏,而不弘經律,認為經和律都是佛陀方便之教,應捨經律而依論藏。

其次,後於此第二百年,大眾部中復出一部名多聞部。按窺基《述記》(即《異部宗輪論述記》,下同)︰「廣學三藏,深悟佛言,從德為名,名多聞部。」又傳︰「佛滅度後二百年有一無學,名祀皮衣,到央崛多羅國,見大眾部所弘三藏,但有淺義,遂創多聞部,因為所聞超過舊聞,所以叫做多聞。」

說假部由摩訶羅陀國大迦旃延,從三藏加以分別,主張世出世法中都有少分是假,與大眾部本旨有異,也不同一說部、出世部,所以另立「說假部」,也是從所宗的教義來立名的。

其次,制多山、西山、北山三部分立的原因是這樣的︰

由佛滅後二百年,佛教大盛,奉佛阿羅漢,盛被供養,有的外道,冒充比丘,其所說法真偽難分,王乃集眾甄別真偽,外道都被驅逐出去,但能通佛理的並不受此屈,王遂使一處別住。其中有一外道比丘「捨邪歸正,亦名大天,於大眾部中出家受具,多聞精進」,居制多山。當時大眾僧部,多聚居於此,因重論大天五事,有的贊成,有的不贊成,就分為三部︰仍居制多山的,叫做「制多山部」;有的遷住於制多山之西的,叫「西山住部」;有的遷住到制多山之北的,叫做「北山住部」。都是用所居住的地名而立的部名。

《異部宗輪論》說上座部在佛滅後初二百年,還沒有不同的意見。到了三百年初,有少爭論,分為二部︰(1)「說一切有部」,亦名「說因部」;(2)即本上座部,轉名「雪山部」。按《述記》稱上座部傳承迦葉之教,首弘經藏,其次律藏論藏。三百年初,造《大毗婆沙》本論的迦多衍尼子,於上座部出家,主張首弘論藏,次及經律,和上座本旨有所不同。在上座諸師之中,有不信大天五事的,因為主張有為和無為一切法都有實體,所以被稱為「一切有部」,又於一法,廣為分別,說其所以,亦名「說因部」。據清辯的解釋,說過現未所生的一切是有,故名說一切有,即說此已生、正生、將生的一切莫不有因,故名說因(見《中觀心論釋》第四品)。呂秋逸〈略述有部學〉一文,對說一切有部,亦名說因部名的緣由解釋更詳盡。他說︰
「本來佛家學說和別宗最有區別之處為說因善巧,能離開無因論、不平等因論,而以獨到的『緣起說』為中心,有部對這一層別有發揮,所以偏得『說因』的稱號。另外,說一切有這一命題包含著一切法有和三世有兩個部份。對有部以外的各部說,三世中現在實有還沒有什麼問題,只是過去未來的有不能得到共許,因而這一部的實際不外說過未二世實有。依著『世無別體,依法而立』的道理(見大毗婆沙論卷七十六),過未有的建立,也必歸根到有因的上面,這更是有部獨得說因部名的一種緣由。」

至於上座部轉名「雪山部」,據《述記》是這樣說︰「上座弟子本宏經教。說因部起,多宏對法(論藏)。既閑義理,能優上座部僧,說因時遂大強,上座於斯乃弱。說因據舊住處,上座移入雪山,從所住處為名稱雪山部。」可見雪山即本上座部。

後即於此第三百年中,從說一切有部流出「犢子部」,以舍利弗所造《阿毗達磨》為根本論典。部主為犢子後裔,故名犢子部。這一部有與眾不同的主張,即補特伽羅非即蘊離蘊。俄國佛學家徹爾巴茨基(Th. Stcherbatsky)在《佛家邏輯導論》說︰「犢子部學派接受一種虛幻的半真實的人格,因而超出哲學原定的規模而形成了唯一重要的分歧。」就是說這一學派認為不可說即五蘊是我,也不可說離五蘊是我。若說即蘊為我,蘊是生滅無常,我也應隨五蘊生滅無常,我若生滅無常,前世到後世的輪迴怎能建立呢﹖若說離蘊有我,那我就應離生滅無常的五蘊而常住不變,我若常住不變了,受苦受樂的差別就變成不可能。犢子部學派為了避免這些過失,所以接受一種虛幻的半真實的人格,這裡所謂人格,指補特伽羅(我)而說。

次後三百年,但因犢子部內容貧乏,有主張補以經義,以所執不同,又分為法上、賢胄、正量、密林四部。

據《述記》說,法上乃部主之名,賢胄這一部派,指是賢阿羅漢的苗裔,所以叫做「賢胄」。「正量」是這一部派認為自己所立法義,刊定無邪以名。部主住處在密林之山,因而立「密林山部」之名。

佛滅後第三百年中,有婆羅門名化地,通四吠陀及外道諸義,後來出家得阿羅漢果,他的弟子承其故化別立「化地」一部。《述記》說「化地部主,先是國王」,後「捨國出家,宏宣佛法」,化地上之人廣,故言「化地」。

次復於此第三百年,從化地部流出「法藏部」。法藏為目犍連弟子,也名為法密。此部師說總有五藏︰(1)經、(2)律、(3)阿毗達磨、(4)明咒、(5)菩薩本行事等。既乖化地本旨,又與其他部派不同,遂獨成一派,自引大目犍連為師以證。

到三百年末,從說一切有部復出「飲光部」,亦名「善歲部」。按飲凸迦葉波,乃部主之姓,善歲是稱部主早歲就有賢行。

至第四百年初,從說一切有部復出「經量部」,亦名「說轉部」,自稱以慶喜為師。《述記》說︰「此師唯依經為正量,不依律及對法。凡所援據,以經為證,即經部師,從所宗法,名經量部。亦名說轉部者,此師說有種子,唯一種子,現在相續,轉至後世,故言說轉。」

上面是根據《異部宗輪論》說的分裂為二十部的情况。在《部執異論》則說本末總數為十八部,而《十八部論》則說本末總數為二十一部,《文殊問經》說從大眾部分別出七部,上座部出十一部,加根本二部也為二十部。以上經論雖部數出入稍有不同,對根本二部分裂的原因大體上與《異部宗輪論》是相一致的。唯《舍利弗問經》說根本二部分裂是由於新舊律學而離異,輾轉分成二十二部,則原因是從律部承傳上的問題而起,與上舉經論所記載大有出入。現就《異部宗輪論》從根本二部分裂的派系如下表︰


┌一說部─┐
│出世部 ├第一破…………佛滅後兩百年中
└雞胤部─┘
大眾───多聞部──第二破…………第二百年中
說假部──第三破…………第二百年中
┌制多山部┐
│西山部 ├第四破…………第二百年中
└北山部─┘
┌法上部─┐
(三百年中第二破)│賢冑部 │
┌犢子部──────┤正量部 ├第三破…第三百年中
│ └密林山部┘
(三百年初第一破)│(第三百年第四破)
┌一切有部(說因部)┤化地部─法藏部────────第五破…第三百年
│ │飲光部(又名善歲)──────第六破…三百年末
上座┤ └經量部(又名說轉)──────第七破…四百年初
└雪山部(本上座部)


據南傳部派佛教分裂的原因,主要的是關於戒律意見的不同;據北傳則認為主要的是關於教理看法的不同。最初分裂為上座、大眾根本二部,如南傳所說的大概是近於史實的,但後來教理上的異執枝蔓,恐怕是變為促成從根本二部分出許多部派的主因。據史家考證部派佛教之所以分為十八種,大半是源於理論的研究,似乎已成為定論。現在我們所知道,當時所爭論的有下列幾個重要的問題,而這些問題對於大乘佛教運動都有一定的影響。

(一)佛陀論問題︰佛教上座大眾的分立,首先由於對佛陀觀念的不同。佛陀住世時,在信仰較深的弟子的心目中,已視為三界的導師,人天的「救世主」。一般佛弟子們的佛陀觀,所敬重的卻歸於人的佛陀。但在部派時代,人的佛陀已不能滿足信徒的要求,進一步追求佛陀之所以為佛陀,究竟在什麼地方呢﹖佛陀住世是真相的呢﹖還是示現的呢﹖雖同是解脫者,佛陀與其弟子聲聞(阿羅漢)的區別究竟在什麼地方呢﹖這些問題都是佛陀論的內容。

關於佛陀與其弟子聲聞的區別,聯繫到輪迴學說,就認為佛陀和他的弟子,雖同是解脫者,但修道過程大不相同。佛陀不限於釋迦的一生,如在本生譚所說,已於過去多生多劫中積累功德修菩薩道,到最後成就菩提達於佛位的。因而對聲聞羅漢果位,一般人只要聽聞佛陀的言教修持,在不很長的時期中就可以證到。惟有佛陀是真正的大覺者,在這娑婆世界,只有一人,而於多劫中,不過示現一次。這是諸部派所共認的佛陀觀。尤其是在大眾部方面舉出阿羅漢種種缺點來和佛陀對比,益顯佛陀之崇高和偉大。

更進一步說,到達佛陀那樣果證,是否為超人間的,在部派之間有著不同的看法。從大體上說︰上座部方面,仍著重於歷史的佛陀。關於佛陀的肉體,認為即使具足妙相,種種妙用,然有一定的限制。如佛陀的色身雖是廣大,但有一定的限量;佛陀的壽命雖是很長的,但有一定的邊際。總之,佛陀之所以為佛陀,畢竟是指在精神的純潔與智慧、大慈悲和大自在,而在肉體方面,仍有一定的限制。儘管這樣,絲毫無損於佛陀的尊嚴。以分別上座部為始,這是有部等的上座部派所一致主張的。

在大眾部派則不然。他們觀察佛陀是專從佛陀性方面,逐漸以色身作為理想化唯一的特色。從《異部宗輪論》看,大眾部派對佛陀的基本概念是︰「一切如來無有漏法。諸如來語皆轉法輪。佛以一音說一切法。世尊所說無不如義。如來色身實無邊際,如來威力亦無邊際,如來壽量亦無邊際。」

這樣,理論化了的大眾部學者,把佛陀的人格極力提高,把那色身、威力、壽命,都進到無邊無際的境界。進而認為佛出現人間,唯是為化度眾生從兜率天上,示現在人間而出家、成道、說教,認為都是屬於應化身邊事,非佛陀的真身。

總之,上座部派的佛陀論,以應身為基本;大眾部派的佛陀論是位於法身與報身之間的。

(二)阿羅漢問題︰從佛陀弟子修學階段上分為四果,即通常說的初果、二果、三果、四果阿羅漢。以證到四果阿羅漢為究竟位,即斷盡一切煩惱,達於自覺的地位。一般把他說為「應為已終為(所作已辦),滅存在欲望(煩惱已斷),不再墮輪迴(先死已盡)。」後來有人認為極果阿羅漢,也有局限性。大體說來,上座部系是盡量地提高阿羅漢果的價值幾與佛果同;而大眾部以佛位為最高,把阿羅漢果作常識的解釋。如大眾部(主要為案達羅派)說︰雖為阿羅漢,只要有肉體的存在,還有「餘人染污衣、無知、疑、他度、聖道言所顯,是諸佛正教」(見《部執異論》)的五事。復次,初果到四果阿羅漢間產生了有退論與無退論,在部派間也成了爭論的主題。關於這個論題,分別上座部、化地部、經量部等,以格式為標準而主張無退論;而正量部、大眾部、有部等,以事實為基礎而主張有退論。不過有退論也並不是以此而為退轉到凡夫的意思,只是承認有時也有像凡夫那樣狀態的可能,至於一旦證得四果阿羅漢,是終不會有退轉的。關於這一點,不管那一派都是同意的。

關於無餘涅槃的境地,部派佛教之間存在不同的看法。認為有餘涅槃猶存迹象;無餘涅槃無迹象可尋,所以「無為」為歸。像經部就是代表這種看法。另一種看法,認為達到無餘涅槃的境地,有他聖智所證的境界,在常人是不可用心思,不可用口議的,是一種最充實的圓滿境界。像主張心性本淨論的大眾部,像建立非即蘊非離蘊的犢子部,從他們的看法而把這積極的境地,用後來的話來說,可以說是近於「常樂我淨」的方向的。

(三)諸法的分析問題︰佛陀在世時,對於宇宙萬有常運用分析法,即把構成為宇宙人生的對象在思想觀察上細細分析,到不能再分的部分為止。如分析有情肉體與精神方面,先有名色之異,色謂四大及四大所造色;名謂受想行識心法。偏重色法廣為分析的則有地水火風空識六界;偏重心法廣為分析的則有色受想行識五蘊;從有情身心到無情的大地諸法分析起來,不外乎這樣,再從有情身心長養所依靠的條件分析,則有段食、觸食、思食和識食。其他像分析煩惱有纏、隨眠。部派的論藏裡關於心理現象的分析越來越入微,墮入繁瑣之弊。因為各種基本概念需要整理,各種概念的含義有待解釋,許多問題就發生了。如纏與隨眠同是煩惱,分別上座部、有部認為一切隨眠皆是心所,與心相應有所緣境。一切隨眠皆纏所攝,非一切纏皆隨眠攝;而化地部、經量部、案達羅派就認為隨眠非心亦非心所亦無所緣,與纏不同,隨眠自性心不相應,纏自性心相應,二者在性質上是有區別的。其他像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的假實、心性的染淨、三世法的有體無體、蘊的常斷、苦的假實等,也都在爭論之列。正因為對諸法的解釋不一樣,部派佛教先後學說的不同,就非常顯著了。如初有上座部主張法體恒有,而大眾部主張法體過去、未來無體,其次就有一說部主張世出世法都沒有實體,但有假名;大乘佛教也產生有自性與畢竟空之論,都是對宇宙萬有詳加分析而學說上因以演進。

(四)諸法主體問題︰諸法無我,為三大法印之一。原始佛教雖立無我,而業報輪迴則不無。業報就善惡苦樂之說。主張作業此生,依其自然業力牽引(否定神的支配),受果來世,謂之異熟,即作業今世,異世果熟,捨身受身,薪盡火傳,五蘊散滅,因業另聚。總之,原始佛教認為輪迴純依業報因果的規律,離開了相依相待所謂業感緣起的現象外,再沒有獨立存在能夠作主指使的東西。如川之流,如燈之焰,但有流轉,無實自體,故業盡時,新業復生,因識暫斷,果識續生。

然而這些思想,在部派佛教是怎樣開展的呢﹖在分別上座部,最低限度,在初期部派佛教大體上是按上面的思想繼承下來的。但是聯繫到業果相續、輪迴流轉的問題,在理論上就不能不要求諸法所依的主體了。因而發生聯繫今世與後世,關於中間狀態的有無的問題。因為生命之流相續的時候,舊的五蘊消滅,新的五蘊當即生起。於生死相續之間,因生死之待緣(如胎生卵生之待父母),因業力之不失,應有所依的法體。初見之於阿含經典,簡單地說到有情投胎時,說為「香陰」(犍達婆、梨俱神好色,喜窺新婚者之室),正相續時說為「識」。基於這個思想,而立所謂「中有」,說與當生處同其界趣,有正量部、有部等;而主張沒有中有的,有分別上座部和大部分的大眾部派。這樣「中有」的有無,遂成部派佛教主要爭論問題之一。大體說來,上座部系是傾向於承認中有的;大眾部派是傾向於否認中有的。

其次,既然以這為死後生前的聯絡而承認中間狀態的派別生起,進一步要求在一般五蘊以上有個貫通那些的一種生命的原理,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以犢子部、正量部的「非即蘊離蘊我」說開始,而至化地部的「窮生死蘊」,經部執「一味蘊」所謂「此若無者,云何得有憶識誦習恩怨等事﹖誰能造業﹖誰復受果﹖誰於生死輪迴諸趣﹖誰復厭苦求趣涅槃﹖」到後來上座部分別論者立「有分識」,都是上座部系想怎樣來解釋諸法所依的主體的問題而漸次開展的。在大眾部系方面,照表面看,至少是主張因緣所生說的。但骨子裡,大眾部系的學者,把解脫的最後根據求於人們的心中,提倡「心性本淨論」,認為有情的心本性是清淨的,煩惱不過是客塵而已。研究這種思想的繼承,仍然是追求諸法所依的主體的一種解釋。世親在《攝大乘論》說︰「於大眾部阿笈摩中,亦以異門密意說此名根本識,如樹依根。」指的就是這個。

總之,大眾部系固不用說,就是上座部系對於「靈魂論」始終是排斥的。可是在有情現象的根柢,只要在解脫之前(有的學派也說解脫之後),不能不承認有個相續統攝的一種生命觀。而這可以說是部派佛教想怎樣來解釋諸法所依主體的一大特質。在大乘佛教瑜伽系隨教派(Agamaanusarins)無著與世親轉用「阿賴耶識」理論,實屬同一系統,在說明上更給肯定下來罷了。不過瑜伽系說理派(Nya-ya-va-dins)主要代表者陳那與法稱不主張「阿賴耶識」的理論,他們認為這只是假扮的靈魂,另從世間共認的意識現象上來解決認識的問題。而瑜伽、龍樹兩系大乘佛教的思想與上座、大眾兩系的聲聞乘佛教,又有不可分割的聯繫和發展的思想面貌。

印度佛家思想發展過程,雖極曲折,但實際可分兩大系統︰(1)從大眾部以至大乘空宗;(2)從上座部演進以至經量部,再演進為大乘有宗。大眾部一系,可以說是佛教思想中傾向於自由的,它的宗旨在發揮佛陀的精神而不拘守於形式,大眾部的領袖為大天,他解釋佛說很自由,五事之說把證阿羅漢果的聖人拉到接近於人的地位,引起教中長老們大不以為然。因大天的立異而分為根本二部︰一為大天青年擁有「聖明博達猶有數百許人」(見《宗輪論述記發軔》引真諦著的《部執異論疏》語)集團的大眾部其精神比較激進,傾向於自由思想;一為反大天的長老所率領的上座部,生活嚴肅,其精神偏於保守。從此以後,大眾一系因闡發佛說的精神注意空寂的體認而發展為「中觀學派」;上座一系在研究態度上抱持謹嚴,對經教的文義注意萬象(法相)的分析發展而為「瑜伽學派」。當然,中觀學派興起於南印憍薩羅王朝,除了思想學說的繼承性外,還有它的社會根源;瑜伽學派興起於笈多王朝,除思想學說的繼承性外,也有它的社會根源。(船庵)

〔參考資料〕 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講;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印度佛教思想史》、《唯識學探源》、《性空學探源》;演培《印度部派佛教思想觀》;木村泰賢著‧演培譯《小乘佛教思想論》;金岡秀友《部派佛教》;靜谷正雄《小乘佛教史の研究》;塚本啟祥《初期佛教教團史の研究》。


奧義書

印度正統宗教哲學的核心文獻,是廣義吠陀文獻的最後部份,又稱為吠檀多(Vedānta)。這是長時期彙集而成的文獻。總數約二百種,內容有散文,也有韻文。其中的五十種,已由徐梵澄譯為中文,名為《五十奧義書》,在中國大陸與台灣,皆有刊行。

奧義書的梵語為upa-ni-ṣad。此詞的語意有很多種不同的說法。就語源上說,它有「對峙」、「親近接觸」之意。可能取師徒之間「近坐」(近侍)的意思,但在所有古文獻裏,對該字的意義都沒有明確的敘述。從《沙他帕他梵書》(Śatpatha Brāhmaṇa)以來的文獻所採用的都是「對照」與「對質化」的意思,也就是「汝即是它」(tat tvam asi)的究極相連之大小宇宙的對照與對質化。也許這意義符合了敘述結合關係的古奧義書文獻的內容,因此學者們就把它翻譯成「不可思議的同一化」或「結合」,由此乃產生奧義與祕義的意思。

一般而言,冠上奧義書之名的文獻,大約出現了一0八種,其中十三種是吠陀的奧義書,與其他各種不同。若由文體加以區別的話,可分下列各類︰

(1)古代散文奧義書︰《Bṛnadāraṇyaka》、《Chāndogya Kauṣītaki》、《Aitareya》、《Taittirīya》、《Kena》。

(2)韻文奧義書︰《Īśā》、《Kaṭha》、《Kāṭhaka》、《Śvetāśvatara》、 《Muṇḍaka》。

(3)新式散文奧義書︰《Pra'sna》、《Mā-ṇḍūkya》、《Maitri Maitrāyaṇa》。

此外,到二十世紀才發現的散文奧義書有《Chāgareya》與《Ārṣeya》二種;韻文奧義書有《Bhāṣkaramanta》一種。從它們與佛典的關係來推測,這些奧義書的年代大約在西元前600年到西元200年之間。

奧義書的中心思想,若用一句話加以概括,可以說它是在探究「梵我一如」的究極根本原理。由於這一根本原理並非梵書中的生主(Prajāpati),而且此時貴族也已取代祭司而登上舞台,因此我們可以依此推知當時社會對祭祀萬能之僧職權威的反動。此外,對唯一根本原理的探索是《梨俱吠陀》第十卷哲學讚歌(Puruṣa 、Prāṇa、Akṣara等等)以來的傳統。從歷年來學術界對「梵」、「我」的文獻學研究成果可以清楚地看出此二概念晉昇為奧義書最高原理的歷程。

一而一切、脫離相對、超越比較、斷絕言慮、不立文字等諸境界是不滅的。在完全一致的情況下,發現不變的宇宙性與個人性的究極原理,正是奧義哲學的精髓。

十七世紀中葉,蒙兀兒帝國王子,篤學的Mohammed Dara Shakoh用Oupnek'hat之名,將五十篇奧義書翻譯成波斯文。1801年~1802年Anquetil Duperron將它翻譯成拉丁文介紹給西方學者。哲學家叔本華的學生P.Deu-ssen將具體代表性的奧義書六十篇翻譯成德文,這真是不朽的業績。

與這些哲學家的浪漫式評價相反的另一種探討方式,是宗教民俗學等實證的批判或研究。這些專家學者,在奧義書中的「原始的思考(尤其是對睡眠的追索)」方面從事探討,他們在古代祭儀中尋出奧義書之世界觀的基型,而且相當成功地將它定在正確的位置上。其中重要的是在奧義書之中,古樸原始的成分與現代的哲學性、組織性的成分都融為一體。這個特徵,預示了後代印度一般世界觀的一種性格。

◎附一︰Charles N. E. Eliot著‧李榮熙譯《印度思想與宗教》第二篇第五章(摘錄)

婆羅門早期的哲學思考,主要記載在名叫「奧義書」的論著之中。這些作品中包含的教義,習慣上被當作是祕密的或祕傳的東西,不是像佛教或耆那教那樣聲稱為大眾的福音。這個教義並未加以系統化,也從未被像佛陀這樣的人把它前後統一起來。它興起於各種「波利沙」(即有學問的婆羅門社會)之中,大約最盛行於印度西北部。當然有一個共同的觀念基礎,但是這些觀念表現有不同的說法。我們有夜若跋迦的教義,也有優陀羅迦‧阿廬尼及其他大師的教義,而且每個教義都具有某種個別性。這些教義只不過說是智者的言教,並無人試圖把它們加以調和。有許多表面矛盾,是因為使用不同的譬喻來說明無可形容之物的各個方面而引起的,而某些真正的矛盾則是因為有不同的學派存在而產生的。因此,不論是印度人或歐洲人試圖對此古代教義作出協調的概說,都可能是錯誤的。

奧義書數目繁多,編著於不同的時期,並不都是一樣受人尊重。它們代表不同的觀念體系,某些後期奧義書則顯然是宗派性的。奧義書的集子有四十五部、五十二部和六十部的,而《目迦帝迦‧奧義書》提出有一0八部的目錄。這是現在印度通常承認的數目。但是施拉德說,除了這個目錄以外,還有許多奧義書原稿,並且指出這些原稿雖然可能是現代作品,但是沒有理由說它們是偽書。根據印度人的觀念來說,對於現在或者將來出現新的奧義書,無人會因為是新書而表示反對。一切啟示書都是永恒的和自存的,但是它可以在適宜的時候自己出現。

許多比較近代的奧義書,彷彿是個別作家的作品,可以稱之為普通歐洲意義所說的論文或詩篇。但是較古的奧義書,除了很簡短的以外,顯然都不是個別人物表明他自己的信念的作品,而是某一學派認為應該包括在本學派經典之中的哲學格言和故事文集。好比有一部哲學性的民間傳說,每一學派從中選擇自己認為最佳的若干部分,精細地加以闡述。所以在五部古代奧義書中,都記載有一個寓言,證明呼吸是人的根本不可少的維持生命的要素。《旃陀伽耶‧奧義書》和《布利哈德‧森林‧奧義書》都記載有幾乎相同的故事,敘述阿廬尼祭士如何受惑,並如何受教於一位國王。《憍悉多吉‧奧義書》的開端也記載有類似的故事。最後所說的這兩部奧義書中,並記載有兩段對話,在對話之中阿闍世王說明人死後靈魂的命運。這兩段對話,除了一段內容比較充實以外,沒有多大的差別。(中略)

較古的奧義書和吠陀典籍的其它部分有關係,有時候形成一部《婆羅門書》的附錄,因而所討論的題材逐漸由儀式轉變為哲學。如果說這種編排法就是古代印度沈思的起源,那就未免過甚其詞了。因為《梨俱吠陀》的某些讚神詩歌純粹是哲學性質的,但是這種編排法卻說明了婆羅門思想的一個漫長時期,在此時期之中,沉思無法脫離儀式,而且也受到物質觀念的阻礙。諸奧義書常常被稱為是直覺的和觀念論的,但是它們在許多章節中──也許是在大多數章節中──不完全成功地致力於分離精神和物質事物。「我」或精神,就人來說有時候被認為就是呼吸;就自然現象說就是空氣、蒼天或虛空。有時候它又被描寫為位在心中,大如姆指,但能變得更小,在血管中流動,並在瞳孔中出現,也能變得無窮大,與世界靈魂合而為一。但是當思想獲得翼翅,高飛於這些物質幻想之上的時候,奧義書的學說就與佛教分享光榮,同為印度知識界最精美的產物。

在印度,宗教生活向來被認為是一段尋求真理的旅程。甚至最正統的祭士的綱領也承認這一點。有一個時期人們覺得儀式是徒然無益的,人們要求關於事物本質的知識。雖然後期的教條主義斷言,這種知識是神的啟示所給與的,但是吠陀典籍中表現有真正的尋求真理和沉思的音調,而且這種音調在一長串的印度作家自始至終從未完全停息。吠陀典籍以著名的語句問道︰「誰是天神,向其奉獻祭禮﹖(中略)宇宙創造者,及其維持者,(中略)彼影即永生,彼影即死亡,其為誰人哉﹖」甚至還有大膽的語句︰「宇宙造成以後才有諸神。誰知宇宙從何而生﹖居於最高天界者,是此宇宙監督人,他能知悉其事,甚或他亦不知。」這些深奧的探究──其它國家同時代的文獻中,也許沒有與其類似之物──逐漸被許多其它探究所增補了,雖然或許並未擴大;人們也未失去信念,認為有一個答案,這個答案就是真理,此真理被人知道以後,即是生命的目的。歐洲人會問,真理有什麼用途﹖但是對於印度教徒來說,神性的知識就是目的與狀況,而不是手段。知識並不被認為是使用來改進世界的某種東西,也不是為了任何其他用途。因為使用和用途意味著被利用的東西是從屬於目的,並且比目的的還下劣。而神性的知識則是宇宙的頂點和宇宙的意義,或者從另外一個觀點來說,是外在世界的消滅和個人的消滅。所以印度教徒並不期待聖人有慈善行為或者任何活動。

正如上文所說,印度對於這些問題的特有的(雖然並不是唯一的)回答,是除了神以外,或者更確切地說,除了梵以外,沒有真正存在的事物。靈魂和梵同為一體。在同一意義之下,我們所知覺的外在世界也不是真實的。外在世界就某種意義而言,是梵的發展變化,或者甚至只是幻覺而已。這個學說不是普遍信奉的,譬如說,舊派佛教曾經嚴厲批判和否認過這一學說,但是這個學說在後期佛教中再度出現,說明它支配了印度人的氣質。在後期佛教中,佛陀以驚人的變化,被認為和宇宙精神同為一體。上面我所引述的這一學說的形式,雖然是吠檀多的綱要,但是很難從歷史觀點上正確地說,這是較古老的奧義書的綱要。較古老的奧義書的教義不是那樣完整和堅定不移,而是更含糊不清,是試驗性和暗示性的,而且有時候受到物質概念的阻礙。但是這個教義顯然是吠檀多的前驅,虔誠的吠檀多信徒能夠證明他的教派是從這個教義產生的。

我們可以引述一兩段著名的文字,以代替敘述奧義書的大意。一段文字是引自《布利哈德‧森林‧奧義書》,記述夜若跋迦將退居森林作隱士之時,欲以其財產分與兩名妻子。迦旃延尼子「只有婦女所有的知識」,而彌勒則「精通梵文」。後者問丈夫說,如果她占有全世界,能否永生不死。「不能」,他回答說,「你的生活可以像富人的生活一樣,但是沒有永生的希望。」彌勒說,她不需要不能使她永生不死之物。夜若跋迦開始為她講解神我教義,所謂神我即是我或本質,即是人和宇宙的精神。「丈夫之可親者,非為丈夫之故,乃為神我。妻子之可親者,非為妻子之故,乃為神我。兒孫、財富、婆羅門、武士、世界、天神,吠陀典籍,乃至一切物之可親者,非為此一切物之故,乃為神我。神我者,可見可聞,可以知覺,可以憶念。已見已知神我者,即知一切宇宙,(中略)不在神我中而在他處覓求婆羅門、武士、世界、天神或吠陀典籍者,不能獲得此一切物……。」

「猶如一切河流集聚於大海,一切觸覺集聚於皮,一切味覺集聚於舌,一切氣味集聚於鼻,一切顏色集聚於眼,一切聲響集聚於耳,一切知覺集聚於意識,一切知識集聚於心中,一切行為集聚於手中,(中略)猶如鹽塊,沒有內外,除鹹味外,一無他物;此神我,亦無內外,即是知識,而非別物。彼(人的靈魂)從此諸生要素而生,亦隨之而消滅。彼(於人死)離去以後,人即沒有知覺。」講至此處,彌勒表示驚訝不已,但是,夜若跋迦繼續說道︰「我所言者並無使人驚訝之事。愛妻,彼神我,確實不朽,不可毀滅。當其似為二性之時,則一性見一性,一性嘗一性,一性敬禮一性,一性聽一性,一性觸一性,一性知一性。若唯有神我是此一切物,則我們如何能見、嘗、聽、觸、知其它之物﹖以彼力敵,我們能知此一切物,我們如何能知彼耶﹖彼神我,可用否、否(奈提、奈提)二字予以說明。它不可理解,因為它不能加以理解;它不可毀滅,因為它不能被人毀滅;它沒有執著,因為它不執著自己。它沒有束縛,沒有痛苦,沒有衰亡。愛妻,人焉能知知者乎﹖」說完這段話以後,夜若跋迦就到森林中去了。同一作品的另外一首頌偈中宣稱,「這個偉大的、不衰不死、永生、沒有恐怖、非生而有的神我(我),實際上就是梵。」

這一學說顯然被認為是夜若跋迦的知識的精華,居然傳授與一婦女,這是有趣味的事。(中略)

與梵結合,可以獲得至樂,結合之道是梵的知識。這種知識往往說是可以通過苦行而取得,但是苦行雖然一再被教導為必需之事,卻彷彿(至少在更高的解釋中)被認為是不可缺少的訓練,而不是認為它本身具有效驗。這一論題,有時候是用幾乎是佛教的合理精神以及輕視為禁欲而禁欲的精神,來加以探討。所以夜若跋迦向伽爾祇說道︰「凡不知不可毀滅者的人,即使在此世間奉獻犧牲,舉行祭禮,以及實行苦行一千年,他的德行終將毀滅。」《旃陀伽耶‧奧義書》中描寫有一段值得注意的事件。三堆聖火決定要教導一名因為過嚴肅樸素生活而憔悴不堪的學生,告訴他說,梵即是生命、至樂與虛空。

與「梵是至樂」這一概念相類似的,還有說它是光明或「光中之光」的描寫。有一段美麗的文字說︰「永恒的寧靜屬於那些有智慧的人──他們在自己本身中見到它(梵)──而不是屬於其它的人。他們感覺到最高不能用言語表達的至樂,說︰這就是那。我如何能夠理解它呢﹖它自己有光披﹖或者它是反映光明嗎﹖在那裏,日月星辰都無光輝,閃電也不發光,更不必說這一堆火了。它放光時,一切事物隨著放光。整個世界在它的光明照耀之下。」

在大多數我們查閱過的典籍之中,「梵」和「神我」這兩個詞,都是不具人格的,以致不能用「神」字來代替。在其它各節文字中,神的概念則比較具有人格。宇宙常常說是梵放射出來的,或者說是梵呼氣呼出來的。分別強調這一過程的起源和結果,我們就得到了宇宙的創造者和主宰這一觀念,即通常以伊濕伐羅──自在天──這一名詞所表達的觀念。但是即使是使用這一名詞的時候,印度教思想在更微妙的時刻,仍然傾向於認為創造者和創造物都是幻覺。在與世界存在相同的意義之下,也存在著世界的創造者,它是梵的一個方面,但是更深的真理是二者都不真實︰只有一個一,這個一既不是創造者,也不是創造物。在一個有如此複雜的神學的國家之中,如果說一神論常常是興起於泛神論,那就有些不可靠。但是在編纂奧義書的那些沉思學派之中,泛神論卻往往是一神論的起源。比較古老的觀念是,有一個微妙的本質遍佈於一切天地萬物及統治天地萬物的神祇之中。這個本質被精神化而成為據說是夜若跋迦所創導的梵的學說,只是經過補充的過程,這個梵才具有人格,而且有時候被認為與某一特殊天神,例如濕婆,同為一體。具有人格的伊濕伐羅的學說,是在年代不明確的《尸吠多尸伐多羅‧奧義書》中精心構成的。這部奧義書以幾乎是伊斯蘭教一神論的讚神詩歌來讚美它。「讓我們知道偉大的主中之主,最高的神中之神,主宰中之主宰,最高無上之神,世界之主,應受讚美。」但是這種一神論的熱情,未能維持很久而不恢復大家所熟習的泛神論語調。同一奧義書中說︰「你是婦女,你也是男子;你是少男,你也是少女;你是老翁,持杖蹣跚而行;你出生之時臉面朝著一切處所;你是深藍色的蜜蜂;你是紅眼綠鸚哥;你是電雲、季節和海洋;你無限量,因而無起始,一切世界是你所生。」

◎附二︰T. R. V. Murti著‧郭忠生譯〈奧義書與佛教〉(摘錄自《中觀哲學》第一章)

自從西方人開始鑽研佛典以來,許多所謂的「東方通」幾乎都一口咬定佛陀不過是奧義書先知的預言與教誡的奉行者。這種說法無非是認定印度哲學是沿著唯一的傳統──奧義書而發展。佛教與耆那教被視之為是奧義書系統(有我論)的分支流派而不是根本上的不同,這種解釋並沒有完全把握到佛教與婆羅門教本身內在的重大差異,以及彼此排斥的態度,這種看法實在是頭腦簡單、大而化之(oversim-plification)。

同樣的,佛教本身不同學派之間固然也有一些不同,可是這些差異,不是被忽視就是被過分的渲染,所以有的人亦試圖把佛教的不同學派當作不同的思想系統。不過從吠陀(Vedas)這一系統所發展出來的學派(數論、勝論、彌曼差、尼耶、吠檀多與瑜伽學派)就不曾犯過這種錯誤,他們認為儘管學派不同,佛教還是佛教。佛教本身的學者也有一些偏差的觀念,囿於宗派的門戶之見,小乘與大乘之間的長久以來的諍論即其著例,各以為只有它才是直承佛陀正統,餘則為旁出小兒,這也是「頭腦簡單大而化之」。這錯誤的看法絕無法看出佛教哲學發展的歷程,更談不上中觀思想的把握。從巴利文獻看來,許多佛陀的對話都是一種「隱藏的哲學」──僅扼要的勾出佛陀思想的大概,烘雲托月,言有盡而意無窮。比較起來,奧義書顯得更有組織、更有系統。但是佛教各學派從原始佛典所得的啟示卻較奧義書所產生的學派從奧義書所得為多,從思想的傳承看來,佛教並不是一個單一思想的系統,而是許多思想系統的母體。佛教不會因為思想基礎的不同而排斥那些合理、正確的思想。吾人如欲對印度哲學之發展有一正確而豐碩的認識,那麼就不應該忽視佛教與奧義書的差異,甚至於佛教本身內在思想的流變亦應重視。如果我們回顧檢視奧義書與佛教的本質及其發展的過程,則不難發現筆者上述的看法應是正確的。(中略)

在佛陀的對話中,我們可以呼吸到完全不同的氣息。佛陀的對話中充滿著與奧義書之「有我論」相反的精神。佛陀與佛教不僅是對膚淺、偽善的宗教儀式主義反動──奧義書則自認為祭祀萬能,更重要的是佛教反對「有我」的意識形態與實體形上學。佛陀自稱他所有的哲學觀點是「自覺自悟不由他」,所謂「自覺誰禰師」是也,絕無襲自奧義書或其他的大師。雖然佛陀常常提到「大梵天王」(Bra-hmā),可是從未提到婆羅門教心中的「絕對」──「梵」,前者是指一天神,在佛教中他的地位並不很高。佛陀常以自創另一新傳統自許,開出前所未有的新道路。在《梵網經》(Brahmajāla)、《沙門果經》(Sāmañña-phala)及許多佛典中,佛陀對當時流行的各家學說、哲學理論詳加檢討論究,並斥之為獨斷的「惡見」(diṭṭhivāda),而與吾人的精神生活不符。在風氣保守的古代,這種作法絕不是繼承某一傳統所應有的。我們絕不能說佛陀與外道之間的差異僅是宗教上與實踐上的,儘管說這些宗教的觀念與修行的方法已經被視為哲學上的論題。

如果說「有我論」曾經是佛教的重要理論,何以它會如此的隱晦密藏,甚至連佛陀的及門弟子也不知道﹖反之,奧義書之中,幾乎在每一段經文的字裏行間都一再強調「我」的「實在」性。佛陀之崛起即高唱沒有靈魂、沒有常恒不變的實體,更精確的說,佛陀基於道德意識、業力果報的立場力斥腐化奢靡的舊思想。一個常恒不變的靈魂將會使生命失去應有的意義,因為在此情況之下,任何的努力亦無法使生命提昇;而曠廢隳墮也沒有什麼不好的影響,如此將會導至否定因果的「無因論」(akriyā-vāda)。尤有甚者,依佛教之見,「我」是一切執著、貪瞋癡的根源,如果執著有「我」,如此便會執持不放,而不喜任何與之相反的理論。這樣一來,則「薩迦耶見」(sakkāyadiṭṭhi,即所謂的實體見)即是最根本的無明,一切煩惱均由此而產生。如上所述,無我論實為佛教形上學與解脫論的心髓。

在巴利文佛典中常常出現「一切無常」的經文,如《大般涅槃經》(Mahā Pari Nibbā-ṇa)第六章第七節說︰「萬物實無常,生滅性不定。生而復幻滅,云何得福祉﹖降伏生滅法,諸法和合事,當自滅毀壞。汝等當精進,成就聖賢法,離苦得大樂。」這是佛陀最後的教誡,亦可視之為一生教法的縮影。

巴塔查雅教授(V. Bhattacharya)在他的大作──《佛教基本觀念》(The BasicConception of Buddhism)一書中,引用許多文獻,分析爬梳,最後下了一個結論︰無我論是佛教的基本教義,他說︰「關於這一點,由於資料實在太多,筆者無法一一列舉。總括的說,外道所主張之常恒不變『我』可說完全為佛陀所否定,如此才可以鏟除貪瞋癡的根源。」另一位著名的佛學專家,已故的徹爾巴斯基教授(Stcher batsky)也同樣的強調此一觀念,他說︰
「佛陀稱常恒不變『我』之理論為『愚昧者之理論』,這即是意味著佛陀向一根深蒂固的古老學說挑戰。當佛陀提到『無我』時,在言語之中很明顯的可以感受到一種不滿、甚至是敵對的氣息。佛陀的理論是︰一切諸蘊固然會隨著眾生的生命而活動,但是一旦眾生證得不退解脫時,諸蘊的活動即漸次受到控制──這是整個佛教教義的中心。正如戴維斯夫人(Mrs. Caroline Rhys Davids)所說的︰佛教是如此細心週密的架構其反實體論(anti-substantialist)的立場。或許我們可以再加上一句話︰整個佛教的歷史,無非就是一連串探索佛陀本懷的歷程,以及在求深化佛陀發現的直覺洞見。」

經過上述的討論,我們才能正確的認識佛陀與奧義書的關係。此二者對宇宙人生提出了相同的大前提──存在是痛苦的,而且人生之「苦」(duhkha)具有普遍性(如云一切皆苦)與深切性(如云三界如火),現象界的存在充滿著缺陷與痛苦。此二者也都提出一種沒有痛苦與繫縛的理想界。不過奧義書說得較為肯定明確,甚至有點武斷──「喜樂淨識梵」(vijñānam ānandaṁ brahma)。佛陀則以烘雲托月的反面手法,強調該理想境界不是什麼;涅槃乃是「否之否定」。此二者亦皆明言此一終極究竟的理想不是經驗所能定性限定的,絕非任何吾人所知之事物所能比擬的。「沉默」是他們所常用的「語言」。他們同樣認為經驗性的方法、生理器官、懺悔禁忌與祭祀等都無法達到此一境界,唯有直觀的澈悟「實在」的本質才能超越此一痛苦的生命,提昇到理想目標。奧義書認為「我」就是「實在」,「我」與吾人之身體(kośas)的合一是錯誤的,偶然的,要瞭解體驗「我」的本質唯有除去這錯誤的合一。除了把握「我即是梵」以外,別無他法可以成就解脫大業──恐懼、惡意與執著都無法傷害它的境界。把握到「我」的本質即是滿足一切的欲望,而這就是超越一切的欲望(akāma)。

佛陀則不是把「我」普遍化(universalization)而達到「無欲」的目標,他是反其道而行,把「我」全部否定了。其理由為︰一旦我們把某事物假設是永恒不變、充滿喜樂,我們便會執著不放,厭惡任何與此相反的事物,佛陀認為這種觀念就是一種束縛(saṁsāra)。「我」是一切煩惱的根源,要親證涅槃就必須澈底的消除「我」見。奧義書認為「我」就是「真實」;佛陀則認為那恰好是根本的,原始的錯誤觀念,絕非「真實」的本來面目。佛陀深深的體會到︰奧義書所謂的最高經驗──「梵有」(brahmānubhava),而奧義書說「梵有」不是「我」之否定,這只見其特殊性與有限性,事實上我們應該瞭解到生命的整體性。另一方面佛陀也體會到最高意境的否定的那一面,諸如無智、無識等等。佛陀與奧義書都提出「全然無欲」的理想目標,可是其實踐的方法卻大相逕庭,相異其趣。佛陀偉大的精神力量開創了邁向提昇生命,追求人生義蘊的新道路,不過它是一條側重於批判、否定的大道。

羅達克那須南教授(Radhakrishana)在他許多著作中,道出了佛陀與奧義書的差異。如云︰「如果說佛陀與奧義書之間有任何差異的話,那麼這絕不是他們對經驗世界(即有漏的世間,saṁsāra)的看法,而是其『真實』(即涅槃)論。」他又說︰「佛教與奧義書之間的基本差異似乎於對形上學的『真實』──萬物與個人的永恒不變『實體』的看法有所不同。(中略)佛陀認為在生生不息的生命之流以及輪迴世界之中,並沒有一個常恒不變的『實體』或是原則。但是這句話並不是意味著除了無常變化以外,世間再也沒有真實的事物了。」

佛教與奧義書之間既有如上述形上學之根本的差異,而形上學乃是每一思想系統的根本骨架與磐石,那麼,難道基本上形上學的差異(fundamental metaphysical difference)不正是其他一切差異的根源麼﹖如果佛教真的是如徹爾巴斯基教授在其《佛教涅槃觀》(Bud-dhist Conception of Nirvana)一書中所說的︰「佛教僅是重述奧義書的思想,只不過重點不同而已。」那麼佛教所強調的重點應該值得吾人注意,特別是因為佛教的思想已經牽涉到根本的形上學的本質之差異。佛教與奧義書可說是屬於同一「精神之屬」(spiritual genus),可是卻不同「種」(species),而其差異則在於接受或者是否定「我」(永恒之實體)。


楞嚴經

十卷。唐中宗時般剌密帝譯,屬於祕密部。全稱《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又名《中印度那爛陀大道場經》,略稱《楞嚴經》、《大佛頂經》。收在《大正藏》第十九冊。自宋而後,盛行於禪、教之間。明‧智旭《閱藏知津》中稱「此經為宗教司南,性相總要。一代法門之精髓,成佛作祖之正印。」但因其內容與其他顯教各經論所說多有分歧,所以自古以來對於此經就有真偽的爭執而不能決。

關於此經的傳譯,據唐‧智昇《續古今譯經圖紀》說︰此經譯者般剌密帝,唐言「極量」,中印度人。居廣州制旨道場。以神龍元年(705)五月二十三日於灌頂部中誦出一品,即此經十卷。烏萇國沙門彌伽釋迦(一作鑠佉,此云「雲峰」)譯語,房融筆受,懷迪證義。「其僧傳經事畢,汎舶西歸。有因南使流通於此(長安)。」但在《開元釋教錄》卷九中則以此經是懷迪所譯。謂迪曾被召入京,參預菩提流志《大寶積經》的譯場,任證義。事畢還鄉,遇梵僧,未得其名,共譯此經。(大正55‧571c)︰「迪筆受經旨兼輯綴文理。其梵僧傳經事畢,莫知所之。有因南使流經至此(長安)。」《續譯經圖紀》與《開元錄》兩書同是智昇開元十八年(730)所著而所記不同。考《大寶積經》是菩提流志於神龍二年(706)創譯,至先天二年(713)畢功。《續圖記》既云此經是神龍二年所譯,應是懷迪未入京前事。而《開元錄》乃云,懷迪事畢還鄉方遇梵僧傳譯此經,兩說頗相違異。是此經的譯人譯時均有可疑。

其次,關於此經的流傳經過,據宋‧釋子璿《首楞嚴義疏注經》卷一之一中云(大正39‧825c)︰「房融知南詮,聞有此經,遂請對譯。房融筆受,烏萇國沙門彌伽釋迦譯語。翻經才竟,三藏被本國來取。奉王嚴制,先不許出。三藏潛來,邊境被責。為解此難,遂即迴去。房融入奏,又遇中宗初嗣,未暇宣布,目錄缺書。時禪學者因內道場得本傳寫,好而祕之,遂流此地。大通(神秀)在內,親遇奏經,又寫隨身,歸荊州度門寺。有魏北館陶沙門慧振搜訪靈跡,常慕此經。於度門寺遂遇此本。」《宋高僧傳》卷六〈唯愨傳〉云天寶末,愨於京師受舊相房融宅請。未飯之前,宅中出經函云(大正50‧738b)︰「相公在南海知南詮,預其翻經,躬親筆受首楞嚴經一部,留家供養。」是此經流傳有四說不同。一說是因南使流傳來此。第二說是房融奏入,因禪學者自內道場傳寫流通。第三說是神秀親遇奏經,因而傳寫歸荊州度門寺。第四說是房融抄寫留家供養,因而傳出。但神秀於神龍二年卒於東都,既未還山,焉得寫本隨身,歸於荊州﹖是此經的流傳深有可疑。

此經的內容,第一卷敘阿難因乞食,被摩登伽女用幻術攝入淫席,將毀戒體。如來放光,並勒文殊師利以神咒往護,遂將阿難及摩登伽女來歸佛所。阿難見佛,頂禮悲泣,悔恨自己一向多聞,道力未全,因而啟請宣說十方如來得成菩提妙奢摩他三摩禪那最初方便。佛告以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生死相續,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淨明體,有諸妄想故有輪轉。又告以有三摩提,名(大正19‧107a)︰「大佛頂首楞嚴王、具足萬行、十方如來、一門超出妙莊嚴路。」能破客塵煩惱,以顯常住真心性淨明體云云。

第二卷因波斯匿王之問,顯示真性圓明無生無滅本來常住之理。並說一切眾生輪迴世間由二顛倒分別妄見,隨業輪轉︰(1)眾生別業妄見,(2)眾生同分妄見。應當抉擇真妄,而明五陰身心不有,世界本空,破我法二執,顯本覺真如,顯示五陰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第三卷佛對阿難陀就六入、十二處、十八界、七大等一一說明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第四卷因富樓那之問,顯示世間一切根塵陰處等皆如來藏清淨本然,但以三種相續︰即世界相續、眾生相續、業果相續,諸有為相循業遷流,妄因妄果其體本真。真智真斷不重起妄,是故如來證真故無妄。四大本性周遍法界,歇即菩提,不從人得等。

第五卷憍陳如五比丘,優波尼沙陀、香嚴童子、藥王藥上二法王子、跋陀婆羅等十六開士、摩訶迦葉及紫金光比丘尼等,阿那律陀、周利槃特迦、驕梵鉢提、畢陵伽婆蹉、須菩提、舍利弗、普賢菩薩、孫陀羅難陀、富樓那彌多羅尼子、優波離、大目犍連、烏芻瑟摩、持地菩薩、月光童子、琉璃右王子、虛空藏菩薩、彌勒菩薩、大勢至菩薩等,各各自說最初得道的方便以顯圓通。

第六卷最後觀世音菩薩說耳根圓通,以聞熏聞修金剛三昧無作妙力,成三十二應,入諸國土。獲十四種無畏功德,又能善獲四不思議無作妙德。文殊師利以偈讚歎。佛更為說四種律儀(淫、殺、盜、妄),令離禪魔。

第七卷佛說四三九句大佛頂陀羅尼。此即《大白傘蓋佛頂陀羅尼經》。並說安立壇場法則及持誦功德。次因阿難請問修行位次,佛先為說十二類眾生(胎、卵、濕、化、有色、無色、有想、無想、非有色、非無色、非有想、非無想)顛倒之相。

第八卷說明三摩提三種漸次。次明五十七位︰乾慧地、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四加行、十地、等覺、妙覺。又因文殊問,示經五名,說明經的歸趣。因阿難問,說地獄趣造十習因,受六交報,以及鬼、畜、人、仙、修羅、天等七趣,自業所感差別。

第九卷說明三界二十五有之相。次明奢摩他中微細魔事,即五陰魔等。

第十卷說五陰的行陰魔中十種外道(二無因論、四遍常論、四一分常論、四有邊論、四種顛倒不死矯亂遍計虛論、立五陰中死後有相心顛倒論、立五陰中死後無相心顛倒論、立五陰中死後俱非心顛倒論、立五陰中死後斷滅心顛倒論、立五陰中五現涅槃心顛倒論)。識陰魔中禪那現境十種魔事。次明五陰相中五種妄想等。

此經的註解,在唐有三家︰(1)慧振《疏》十卷、《科》一卷,(2)惟愨《玄贊》六卷(一作二十卷),(3)弘沇《資中疏》,卷數未詳。此三疏早已失傳。現今所存的都是宋以後的著作,大半是屬於賢首、天台、禪宗三家的。此經所以受到台、賢、禪者的重視,是因為此經所說常住真心性清淨體,與台、賢二家圓教宗旨相合。又所說七處徵心、八還辨見,對於禪宗的參究可以有很大的幫助和啟發。五陰魔的說明,也給禪修者以警策。總之此經是詳細說明了圓頓禪的途徑,特別是大勢至菩薩的念佛圓通,觀世音菩薩的耳根圓通,更為禪、淨學人所接近。至於譯筆的華美也成為文學之士所愛好。自宋元以後,楞嚴咒成為叢林早課之一,於是此經的流傳和講習就更普遍了。

現存的註解約有四十餘家。其中屬於賢首宗的有宋‧子璿《義疏》二十卷、《科》一卷,懷遠《義疏釋要鈔》五卷,戒環《要解》二十卷,明‧真鑒《懸示》一卷、《正脈疏》十卷、《科》一卷,袾宏《摸象記》一卷,德清《懸鏡》一卷、《通議》十卷、《提綱》一卷,圓澄《臆說》一卷,通潤《合轍》十卷,觀衡《懸談》一卷,廣莫《直解》十卷,真界《纂注》十卷,清‧續法《灌頂疏》,通理《指掌疏》十卷、《懸示》一卷、《事義》一卷,溥畹《寶鏡疏》十卷、《懸談》一卷、《科》一卷。

屬於天台宗的有宋‧仁岳《熏聞記》五卷,宗印《釋題》一卷,思坦《集注》十卷,元‧惟則《會解》十卷、《前茅》二卷、《圓通疏》十卷,真覺《百問》一卷,一松《祕錄》十卷,智旭《玄義》二卷、《文句》十卷,清‧靈耀《觀心定解》十卷、《科》一卷、《大綱》一卷。

屬於禪宗的有宋‧德洪《合論》十卷,咸輝《義海》三十卷,可度《箋》二十卷,明‧函昰《直指》十卷,大韶《擊節》一卷,真可《釋》一卷,乘時《講錄》十卷,元賢《略疏》十卷,曾鳳儀《宗通》十卷,清‧濟時《正見》十卷,淨挺《問答》十卷。

其居士所著,不屬於專宗者,有明‧鍾惺如《說》十卷,焦竑《精解評林》三卷,陸西星《說約》一卷、《述旨》十卷,錢謙益《疏解蒙鈔》十卷,凌弘憲《證疏廣解》十卷,清‧劉道開《貫釋》十卷。

其中台、賢二家疏釋,互有諍論。特別是真鑒的《正脈疏》、傳燈的《圓通疏》中互相譏評甚烈。

自中唐以迄近代,千二百年間,此經備受禪講之士的推崇,也成為後世行人認為必讀之書。但是懷疑者以此經所說與其他經論不符,認為偽造。他們所疑約有七點︰

(1)一般經論都說四大(地、水、火、風),或說五大(地、水、火、風、空),或說六大(地、水、火、風、空、識)。而此經獨說七大,於六大外又立「見大」,是一切經所無。

(2)此經卷四辨六根功德中說(大正19‧122c)︰「三四四三,宛轉十二,流變三疊,一十百千。總括始終,六根之中,各各功德,有千二百。」此文在諸家疏釋中無有定解。《首楞嚴經義海》云︰「愨師約三世四方具有五根五塵,成百二十。一一根塵熏成十類眾生,為千二百。(弘)沇師非之,(崇)節公是之。(洪)敏師於十二中一一皆具十善成百二十。一一善用具十如是,成千二百。」子璿《義疏》卷四之二云(大正39‧886a)︰「如第一位,三世四方,宛轉十二,便成一疊。算位即是一橫二豎,已成過去。第二即變過去一世以為現在,進動算位,一豎二橫,成百二十,為第二疊。第三又即變現在世以為未來,進動算位,一橫二豎,成一千二百,為第三疊。能變之法既唯三世,所變之數亦止千二,故無增減。」如是諸解,莫衷一是。

(3)卷五中,世尊說偈。其最初一偈云︰「真性有為空,緣生故如幻;無為無起滅,不實如空華。」此是清辯菩薩所造《大乘掌珍論》偈。此偈若是佛說,論中不應不標明。

(4)此經卷七中說十二類眾生,以休咎精明為有色眾生,空散銷沉為無色眾生,神鬼精靈為有想眾生,精神化為土木金石是無想眾生,諸水母等以蝦為目為非有色眾生,咒詛厭生為非無色眾生,彼蒲盧等,異質相成,是非有想眾生,如土梟等,附塊為兒,是非無想眾生。此亦與各經論有情無情之說不符。

(5)一般經論只說五趣(天、人、鬼、畜、地獄),或說六趣(五趣外加阿修羅)。而此經於六趣外又有仙道一趣,成為七趣。

(6)此經說菩薩修位階次有五十七位。最初立乾慧位,中間切入四加行,亦與各經所說有異。

(7)卷十中說行陰魔立十種外道論,亦與各經論所說相違。

關於此經的真偽之爭,不僅在漢地如此,即此經由漢地傳入藏地以及由中國傳入日本時也曾發生過爭論。在藏文《甘珠爾》中有由漢譯藏的《大佛頂首楞嚴經》第十品以及《魔鬼第九》兩本,實即此經的第九、第十兩卷,經末不註譯人及譯經時代,但其為西藏前弘期,約當唐代的譯品無疑,因為西藏的盧梅(十世紀間)曾懷疑此經非是佛說而布頓(十四世紀間)則深為置信。很可能此經在唐時曾全部譯藏而經朗達瑪王滅法,遂至殘缺,淪為二帙。嗣後在清高宗乾隆十七年至二十八年間又由章嘉呼圖克圖主持,由袞波卻將全經重譯成藏文,並刊成漢、滿、藏、蒙四體合璧的《首楞嚴經》全帙。

至於此經傳入日本是普照入唐攜回的。玄叡《大乘三論大義鈔》卷三云(大正70‧151b)︰「經本東流,眾師競諍。則於奈樂宮御宇勝寶感神聖武皇帝(724~748)御代仲臣等請集三論、法相法師等而使檢考。兩宗法師相勘云︰是真佛經。掌珍比量與經量同,不可謗毀。等論定竟,即以奏聞。奉勒依奏已畢。然寶龜年中(770~780)使德清法師等遣唐檢之。德清法師承大唐法詳居士云︰大佛頂經是房融之偽造,非真佛經也。智昇未詳,謬編正錄。」由此可知此經真偽之爭由來已久。

要之此經屬於密教。其中所說基於密教的「即事而真」,「即身成佛」的原則,自與顯教的理論有所不同。其所立名相自難以中觀或瑜伽宗的學說來衡量。因而諸家註疏所詮釋,或亦未能盡稱經旨。(周叔迦)

◎附一︰太虛〈大佛頂首楞嚴經攝論〉(摘錄自《太虛大師選集》中)

〔曷為問中頓問一經全義﹖〕 此有捨、取二門。捨門又二︰

(1)恨徒聞無功,不能脫自業障︰蓋未深悟實相,親見本心,縱使說空說有、說事說理、說聖說凡、說因說果決定明了,遠離錯謬;然而用生滅心辯淨圓覺,彼淨圓覺亦同輪轉。故雖緣聽佛音,憶持佛言,亦復不得真如法性,但益虛妄想相;譬蛇吞草,唯成毒汁。

初卷文曰︰「所以多聞未得無漏。」又曰︰「如汝今者承聽我法,此則因聲而有分別。」又曰︰「是故汝今雖得多聞,不成聖果。」又曰︰「今日乃知雖有多聞,若不修行,與不聞等。」

二卷文曰︰「汝等尚以緣心聽法,此法亦緣,非得法性。」又曰︰「汝雖強記,但益多聞,如說藥人,真藥現前不能分別。」

四卷文曰︰「雖復憶持十方如來十二部經清淨妙理,如恆河沙,祇益戲論,汝雖談說因緣,自然決定明了,人間稱汝多聞第一,以此積劫多聞熏習,不能免離摩登伽難。」又曰︰「汝雖歷劫憶持如來祕密妙嚴,不如一日修無漏業。」

六卷偈曰︰「汝聞微塵佛,一切祕密門,欲漏不先除,畜聞成過誤。將聞持佛佛,何不自聞聞!聞非自然生,因聲有名字,旋聞與聲脫,能脫欲誰名。」

七卷文曰︰「求多聞故,未證無為。」又曰︰「我輩愚鈍,好為多聞。」咸是貫徹此之一恨。是故心無退志,或承過,或願修,佛得施教。或責過,或勸修,訶離教解,趣進修證,無尚茲矣。多聞既然,應知多智、多辨、多識等亦如是。故此章中阿難雖瞻如來勝相發心,亦成顛倒想相。然非使之塞耳抉目,貴令見性趨修而已。在已得隨順觸證法性者,聞而無聞,無聞而聞,聞聞圓離,聞聞全彰。而聞即思修,思修增聞者,亦必能漸由隨順而得觸證乎法性。至夫起凡情之信,廣寡學之心,一歷聞根,皆成佛種,聽法功德,寧可思議!不得此意,一向無聞,雖勤修闇證,猶墮無聞比丘。與世尊之大哀,若虛度空過,永成無性闡提,淪長夜又奚疑!且十卷結文曰︰「阿難聞佛示誨,憶持無失。」與前所訶聞持祕嚴,亦何別哉﹖故知貴乎契法性耳。又阿難選旋聞圓通,亦憑其積生多聞之力勝,故旋聞之功用亦勝;從聞思修,契入法性,則淨極光通達,寂照含虛空,摩登伽在夢,誰能留汝形哉!聞之一字,誠本經之大關鍵已。

(2)厭小乘無力,不能救人魔難︰如來說咒,文殊往救,而阿難平昔同住諸小聖,曾不覺知(唯佛常知恆沙界外,一滴之雨亦明頭數。諸小乘聖雖得六通,要須入定觀察乃有所知,且其所知亦屬有限),況能施拯﹖又阿難侍佛修小乘多年,欲漏依然未斷,則小乘果亦非易成。與其修難成而無力之乘,曷若迴心勤求乎無上菩提哉!此其所以厭小乘也。

逮三卷末,阿難一悟真菩提心,便能發願普度眾生。又曰︰「自未得度先願度人。」乃至曰︰「汝等必須將如來語傳示末法,開悟斯義,無令天魔得其方便,保綏覆護,成無上道」等;皆以反顯纔入大乘,便得救人之力用也。二卷文曰︰「汝等聲聞狹劣無識。」三卷文曰︰「汝先厭離聲聞、緣覺諸小乘法。」四卷文曰︰「我等會中登無漏者,雖盡諸漏,尚紆疑悔。」又曰︰「令汝會中定性聲聞及諸一切迴向上乘阿羅漢等,皆獲一乘寂滅場地。」又曰︰「汝纔舉心,塵勞先起。由不勤求無上覺道,愛念小乘,得少為足。」又曰︰「示我會中諸蒙暗者,捐捨小乘。」又曰︰「哀憫會中緣覺、聲聞。」乃至十卷文曰︰「聲聞、緣覺,不成增進。」咸是照應此之一厭者也。

取門亦二︰

(1)求大果菩提︰此與厭小乘相翻也。三卷偈曰︰「願今得果成寶王,還度如是恆沙眾,令我早登無上覺,於十方界坐道場!」即是確立此一求也。二卷文曰︰「休得疲怠妙菩提路。」三卷文曰︰「由汝發心勤求無上菩提,故今為汝開示第一義諦。」四卷文曰︰「菩提涅槃尚在遙遠。」又曰︰「汝等決定發菩提心。」又曰︰「汝等必欲發菩提心。」乃至九卷文曰︰「汝等有學緣覺、聲聞,今日迴心趣大菩提無上妙覺。」皆是提醒此一求也。

(2)懇初修方便︰此與恨徒聞相翻也。經中阿難屢請如來廣示,文相甚著,不繁引。約而言之,初則未悟本菩提心令悟本菩提心,悟則不謬正因。次則未修真圓通門令修真圓通門,修則不滯本悟。次則未識妙莊嚴路令識妙莊嚴路,識則不生上慢。次則令知七趣生報,知則不昧因果,而謹潔正戒。次則令覺五陰魔境,覺則不落邪歧而速入圓明。至三卷終,是令阿難得菩提心。

從四卷起,是令阿難入遍知海。云入遍知海者,令至成佛,得究竟無疑惑地;所謂初心菩薩,能盡知諸佛祕密藏也。復次菩提心者,涅槃妙心也;遍知海者,正法眼藏也。故阿難曰︰「我今已悟成佛法門,是中修行,得無疑惑。」又曰︰「頓悟禪那,修進聖位。」此所以本經一名救護親因度脫阿難,及此會中性比丘尼得菩提心入遍知海也。阿難實猶未涉修證,同夫華嚴會上善財童子參遍善知識,普入佛法門;而普賢方且導歸乎極樂,亦同宗門悟了還如未悟,故本經確是大心凡夫直趨佛果之乘也。對於無上菩提正修行路,剛成個最初方便耳。

〔曷為答中頓答一經全義﹖〕 復有標、酬二門。標,謂標阿難所未知,此又有二︰一者,眾生無始妄想輪轉,生死相續︰初卷所破「想相」,二卷所指「妄見」,三卷所斥「識心分別計度」,四卷所除「細惑妄想戲論」,中間重重揀擇,乃至十卷「五陰妄想」,終乎「汝應將此妄想根元,心得開通,傳示末法諸修行者,令識虛妄,深厭自生」,皆是依據此之一標者已。二者,眾生本有常住真心,性淨明體,初卷所示「妙淨明心」,二卷所顯「妙真如性」,三卷阿難所獲「本妙常心」,四卷如來所發「妙覺明性」,中間重重發明,乃至十卷圓滿菩提歸無所得,終乎知有涅槃,皆是開闡此之一標者也。

酬,謂酬阿難今所請,此亦有二︰一者,酬其願求無上菩提︰故令見華屋,選妙門,知聖位,信業報,識魔事,以護持此志不退也。二者,酬其欲懇最初方便︰故首提出「應當直心」。直心者,正念真如也,專修圓通也,決趨果海也,嚴持淨戒也,永越邪歧也。故維摩詰曰︰「直心是道場。」而此章曰︰「十方如來同一道故出離生死,皆以直心,心言直故,如是乃至終始地位中間永無諸委曲相。」更重明之︰心,該六根及如來藏。言,該三業及陀羅尼。言直故心直,心直故言直。言是心之妙境,心是言之妙智,心是言之妙體,言是心之妙用。

若論明悟,阿難心言直故,有計必陳,故得無計不摧,獲菩提心,有疑必諮,故得無疑不決,入遍知海。若論修證,觀音心言直故,一旋亡所,故得全超法界,合佛妙覺;一門圓照,故得頓發神用,滿眾生願。此所謂十方婆伽梵,一乘修行路也。七趣生類,皆是心言曲故,妄造情想諸業,妄招升沈諸苦;五陰魔類,皆以心言曲故,妄取不實之境,妄墬無間之獄。此所謂三界性顛倒,一切委曲相也。全經結歸不戀三界,起訖相應,有旨矣哉!

◎附二︰〈楞嚴咒簡介〉(編譯組)

楞嚴咒係載於《大佛頂首楞嚴經》卷七的長咒。具云大佛頂陀羅尼,簡稱佛頂咒、首楞嚴咒、祕密神咒、楞嚴祕密咒,又作大佛頂真言、大佛頂如來頂髻白蓋陀羅尼、大佛頂如來放光悉怛多鉢怛囉陀羅尼。旨在宣說大佛頂如來內證的功德。宋‧子璿《楞嚴經義疏註經》卷十三云(大正39‧919b)︰
「此咒四百二十七句,前諸句數,但是歸命諸佛菩薩眾賢聖等,及敘咒願加被離諸惡鬼病等諸難。至四百十九云跢姪他,此云即說咒曰,從四百二十唵字去,方是正咒,如前云六時行道誦咒,每一時誦一百八遍,即正誦此心咒耳。如或通誦,更為盡善。」

依《大佛頂首楞嚴經》卷七載,十方如來咸以此咒心得成無上正遍知覺,能拔濟群苦,轉大法輪;而眾生若能誦持此咒詛,則水火、一切咒詛、魘蠱毒藥等悉皆不能加害,並可獲諸功德果報,是故如來宣示此咒,於未來世保護初學諸修行者入三摩地,身心泰然安隱,更無一切諸魔鬼神及舊業陳債來相惱害,若有求福報速得圓滿,求長命者等皆得滿願。

相傳自唐‧大通神秀之後,禪院為祈禱安居期間平安無事而讀誦此咒,至禪僧真歇清了之後,尤相沿成習。依《瑩山清規》所記,在楞嚴會、涅槃會、灌佛會、成道會等法會之中,均讀誦此咒。此外,此陀羅尼古來亦曾被刻成經幢,如朝鮮平安北道龍川郡邑東面東部洞、黃海道海州郡泳東面清風里,皆有大佛頂陀羅尼幢。又,大唐青龍寺內供有曇貞所建不空音譯的大佛頂陀羅尼碑。

本咒的異譯有三本,皆收於《大正藏》第十九冊,即︰(1)唐‧不空譯《大佛頂如來放光悉怛多鉢怛囉陀羅尼》一卷。(2)元‧沙囉巴譯《佛頂大白傘蓋陀羅尼經》一卷。(3)元‧真智等譯《大白傘蓋總持陀羅尼經》一卷;另有藏譯本,內容大致與真智譯相同。至於《漢滿蒙藏四體合璧大藏全咒》第三套第一卷所收者,乃以《大佛頂首楞嚴經》卷七所載之陀羅尼為主,而以藏譯本對照校訂,補其缺佚所成。

日本學者參內龍雄在其所撰《真言陀羅尼》書中,曾載有對此咒的解說及梵文羅馬字拚音。值得研習此咒者參閱。

〔參考資料〕 太虛《大佛頂首楞嚴經研究》;陳健民《如來密因修證了義首楞嚴三摩地觀法》;南懷瑾《楞嚴大義今釋》;P. Demieville著‧耿昇譯《吐蕃僧諍記》;望月信亨《佛教經典成立史論》、《淨土教の起原及發達》。


說一切有部

小乘二十部之一。梵名音譯薩婆阿私底婆地、薩婆阿私底婆拖,略稱薩婆帝婆、薩婆多、薩衛,意譯一切有、一切語言。全稱阿離耶暮攞薩婆悉底婆拖(Ārya-mūla-sarvāsti-vāda),意譯聖根本說一切有部,略稱有部、有部宗、有宗。

此派係上座部之一派,由於主張三世之一切法皆為實有,故稱說一切有部;又因此派確定因的實在,對因有所分析,故又稱說因部;後來從此部分出犢子、法上、密林山等部,故亦稱根本說一切有部。此部以西北印度的迦濕彌羅及犍陀羅兩地方為中心,曾盛極一時。其勢力東達東印度、緬甸、馬來西亞、蘇門答臘,北至波斯、中亞。其聖典亦翻傳至中國。漢譯小乘佛典大半屬於此派。

此派成立的年代並不明確,《異部宗輪論》謂佛滅後三百年之初,上座部內發生乖諍,遂分兩部,一為說一切有部,亦名說因部,二即本上座部,轉名雪山部。另據《三論玄義》所述,上座弟子部於佛滅度後,由迦葉、阿難、末田地、舍那婆斯、優婆掘多、富樓那、寢者柯、迦旃延尼子之次第而付法,二百年以來並無異部,唯弘經教,但從富樓那起兼弘毗曇,至迦旃延則專弘毗曇,遂與上座弟子對立,致成分裂。由此可知,佛滅三百年之初,此派從上座部分出。不過,《文殊師利問經》卷下〈分部品〉及西藏所傳,對於此派分出的年代與異名等仍有異說。

迦旃延尼子(Kātyāyanīputra)為此派之祖,造《阿毗達磨發智論》,立八犍度,判諸法之性相,大興阿毗曇。此《發智論》與《集異門足論》、《法蘊足論》、《施設足論》、《識身足論》、《界身足論》、《品類足論》,為有部之基本理論典籍。其中,《發智論》稱為「身論」,後六論稱為「六足論」。此外,五百阿羅漢所結集的《大毗婆沙論》二百卷,係解釋《阿毗達磨發智論》之文義,為迦濕彌羅正統有部諸說之集大成;世親《俱舍論》,係由批判有部教義而完成者。此二論與《阿毗曇心論》、《順正理論》、《雜阿毗曇心論》等書,亦為有部之根本論書。

除上述論藏之外,此部現存經藏有《雜阿含經》與《中阿含經》,律藏有《十誦律》、《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薩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等二十八種,二百八十餘卷。

此部所立宗義,主要在主張「法體恆有」、「三世實有」。即將一切法分為「五位七十五法」。「五位」指色、心、心所、不相應行、無為等五法。七十五法即此五位諸法之細分。在五位中,前四位皆是藉因緣和合而生起者,稱為有為法,即現象之事法;相對的,第五位無為法乃現象(事法)之外的實在理法。有為法雖然有生、住、異、滅四相,剎那生滅,變化無常,但有其不變不改之自性,而且過去、未來與現象皆有其實體,此即「法體恆有、三世實有」。

此外,此派認為分析色法,可知有「極微」存在,並主張「人無有」而不承認「法無我」。在因緣論方面,此派也提出獨特的「六因說」,並以之為其「三世實有論」的立論根據。其他,對於涅槃、佛身等,此派亦有特殊見解。

此派不僅是印度小乘二十部中極具勢力之一派,而且在我國南北朝時代,亦曾風行一時。當時之毗曇宗即為此派學說之弘揚者。而在小乘部派諸論中,譯成中文者亦以此派作品為最多,《大正藏》中之「毗曇部」,所收即以此派論典為主。

◎附一︰呂澂〈說一切有部系學說的要點〉(摘錄自《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講第三節)

所謂說一切有,是因為他們認為一切法皆有其自性,是一種實在的有,不是由一些其他材料混合起來的假有。這種思想怎樣產生的﹖我們可以從其形成部派後,在《識身足論》中對自己主張的解釋,看出他們思想的淵源來。這種思想,基本上是由於他們對人我(補特伽羅)的否定而來。因為沒有人我那就只能有五蘊了。佛家通常講的人我,即由五蘊組合而成。每一種蘊都是集合體(蘊即聚意),這裏就包含著過去有、現在有、未來有的意思。如以色蘊說,就包含過去色、現在色、未來色。所以從而可以看出五蘊的成分是實在有。不過說現在有,這是常識所承認的,至於過去、未來也是有,則不是一切派別都承認的。而說一切有部卻從否認人我出發,承認五蘊,因五蘊包含三世有。最後必然走到承認一切法有的地步。一切有思想的構成過程,就是如此。《異部宗輪論》在談到一切有主張時,一上來就說︰「一切有部本宗同義者(中略)過去未來,體亦實有。」可見這是此派學說的重要特點。

這種主張,佛說的經、律中並無明文可尋,而是從阿毗達磨的解釋推論出來的。其初,有特別提倡阿毗達磨的阿毗達磨師,其後漸漸擴大構成為一個派別,這就是一切有部。此派的構成還是在反對化地不承認過去、未來法有的爭辯中形成的。成立的時間,難以確定,不過可以斷定這種思想出現得比較早。在阿育王時代,目連子帝須結集時,這一派的思想就有了醞釀;後來派遣上座到各地宣教,派遣到西北印度去的幾家,大概具有這類思想的人較多,後來終於在那一帶形成了說一切有派。時間大約從阿育王到孔雀王朝覆滅(公元前250~185年)不到一百年的當中。

這一部成立之後便有了自己的三藏,當然三藏的組成也是經過一個時期的。據後來該部律文──《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三十九的記載,佛滅後第一次結集(五百結集)時,形成了自己的三藏。經也是四阿含,但次第與別部有異,是將「相應」視為根本經典,置於首位。《相應阿含》的結構是四分十誦(誦,因結集是會誦形式,一回誦出的為一誦。相應是十回誦出的,所以有十誦)。其他三種阿含,也是這些內容,不過再按各篇長短和法數關係另外編排一番而已。律,體裁也是十誦,名《十誦律》。可詳分為八十個小段落(八十部)。論,是講種種法的,名為「法蘊」。是一些佛說阿毗達磨性質的經,共計二十種,構成一部法蘊。

關於此派三藏的漢文譯本情況是︰漢譯的《雜阿含》就相當於《相應阿含經》。這一點前人是不清楚的,經過我們的研究才弄明白。《瑜伽師地論》後面十四卷(即八十五至九十八卷)就保存了《雜阿含》的本母(本母是說可以依據發揮的要旨)。我們即根據它對《雜阿含》進行了整理,斷定漢譯《雜阿含》就是根本說一切有部的《相應阿含》。他們的《長》和《增一》阿含,沒有漢譯。《中阿含》,我國有翻譯,這是近來由日本學者從西藏寂住天的《俱舍論註》中發現的。寂住天註有一個特點,他把《俱舍論》中所引的經典出處都指了出來,特別對於引用《中阿含》處,指示尤為詳細。《中阿含》全部組織一般是每十經為一攝頌的體裁(即每十經有一個頌,把它歸為一類),寂住天的註,把引文在第幾攝頌,第幾篇都指出來了,這樣,找起來就容易多了。經過查對可以看出《俱舍論》所引用的就是漢譯的《中阿含》。《俱舍論》既然是屬於一切有部的,這就證明漢譯《中阿含》也是屬於一切有部的了。律的部份,我國也有譯本。姚秦譯的《十誦律》,是個略本。說一切有部律有兩種流行本,一是在罽賓流傳的略本,一是在摩偷羅流傳的廣本。(中略)

最後略談有部學對於後來的影響。有部的保守思想很濃,堅持一往之談,一邊倒,非常頑固。上座系各派還有通融靈活之處,如《異部宗輪論》所記,上座說法常與大眾相同,有的竟融而為一了。其他派系,主張也不是始終一致的。唯獨有部,保守到底。所謂一切有,實質與上座學說一樣,都可歸結為唯心的二元論。同時,他們所說的一切有不是指人類宇宙的一切事物,只是如後來他們在《品類足論》中所肯定的五事六十七法的範圍。他們根據甚麼來肯定這些法呢﹖就是從他們的實踐出發的。在實踐上,他們感到應該建立的,就說成實在的,應該肯定的。在這種基礎上建立的理論,發展到最後,一方面,變成了經院哲學,只對佛說作種種證明,證明其實在;另方面,又把這些法的實在性僅僅看成是概念的東西,真實的實在倒無足輕重,概念的實在才是唯一的實在。這就很像西方經院哲學中的唯實論了。有部後來構成了印度佛家四大宗之一的婆沙宗,具有很大的勢力,同時並促成了它的反對者中觀宗的建立。中觀宗就是反對婆沙這種對概念實在的極端論而形成的。中觀後來得到極大的發展,可說與婆沙的議論走向極端有關。所以說,有部學說,無論正面或反面的影響都是大的。

◎附二︰呂澂〈略述有部學〉(摘錄自《印度佛學源流略講》)

印度部派佛學裏說一切有部(簡稱有部)思想的起源,是和佛滅度後一些論議師的提倡阿毗曇(對法)有著密切的關係。這一部後來信奉的古典毗曇凡有六種,通稱「六分毗曇」(見《大智度論》卷二),也稱為「六足論」(見普光《俱舍論記》卷一,依靖邁〈法蘊足論後序〉所說,「與對法為依故目之為足」)。其中可做建立有部學說典據的,要推《識身足論》。相傳此論是提婆設摩(天護)所造。關於六足論的作者,本有種種說法,只這一部論,漢譯和梵藏所傳資料卻無異辭(參照荻原雲來和譯稱友《俱舍論疏》卷一)。提婆設摩的生平無考。《西域記》卷五說他造論的地點在鞞索迦城南大寺,或者他就是中印度一帶的人。又從論文開始一部分駁斥沙門月連的「過去未來無,現在無為有」說法來看,它正對南傳目連子帝須所集《論事》一書的重要主張而發(參照《論事》〈大品〉第六章破一切有論、第七章破過去蘊論,佐藤密雄等日譯本)。《論事》到第三次結集以後才出現,那麼,發表駁論的提婆設摩至早也生存於佛滅後第四百年中了。就由這些材料見得有部的思想是在第三次結集前後逐漸成型,而它流傳到印度西北地方以至構成獨立的派別,大概即以結集終了遣散各家的一事做它的契機。到了佛滅後第五百年(公元第一世紀)迦旃延尼子在至那僕底著《發智論》(參照《婆藪盤豆傳》,又《西域記》卷四),將有部各種學說作了嚴密詳明的組織,一派的規模才算畢具。此後因流傳區域的擴大,更有了迦濕彌羅和各地方的小派別。在迦濕彌羅的論師稱迦濕彌羅師,餘地的稱外國師、健陀羅師、西方師。這些論師除了《發智論》外,還兼用其他論書,像法勝的《阿毗曇心論》、世友的《問論》、妙音的《甘露味論》等等,意見分歧,莫衷一是。在學風上,外國師等也和迦濕彌羅師的一味保守的異趨,走上了自由批判以理為宗的途徑。及至迦膩色迦王以後(公元第二世紀末),迦濕彌羅師得著統治階級有力的支持,為了更好地排斥異己,便發起《大毗婆沙論》的結集,將解釋《發智論》不同的說法逐一刊定,歸於一尊,於是有了毗婆沙師的稱號。有部學說發展至此,可謂告一段落。跟著來的便是新興大乘學系龍樹、提婆諸大家和《成實論》作者訶梨跋摩等的反對,在他們的著作裏都對《毗婆沙論》所說徹底加以批判。這自然也影響到毗婆沙師,多少會使他們改變一些主張,不過現在除了我國梁唐兩代的譯本上發現少數異文而外,還沒有詳細資料可舉。再後到佛滅九百餘年(公元第五世紀),世親論師在阿逾陀學通了當地流傳的婆沙論義(見《婆藪槃豆傳》),受到自由學風的熏陶,終於寫成《俱舍論》,採用經部主張,糾正毗婆沙師種種偏頗見解。這激起了眾賢論師的憤概,連續著作《順正理論》(原名《俱舍雹論》,意欲給《俱舍》以致命打擊)、《顯宗論》,竭力為婆沙辯護,可是暗中也偷換了一部分說法,所以後來稱呼他的學徒為正理師或新有部。其說可以看成有部進一步的發展,卻也就算有部最後的一個段落,再沒有繼起的大家。就像悟入論師,所著《入阿毗達磨論》,也是步趨正理,別無新義的。

現在來談有部的重要學說,即以《大毗婆沙論》為中心,在它以前的稱舊說,以後的稱新說。至於婆沙本論雖然不能概括有部學說的全貌,可是當時有部中心在迦濕彌羅,大部份有部師也都以婆沙思想自限,因此不妨將婆沙說作為有部本宗之說。我們從婆沙極其繁複的論題裏可以提出一個最基本的論點,即是「有因」。有部主張一切法實有最後的根據在此,所以也稱有部為「說因部」(見《異部宗輪論》)。據清辨的解釋,說過現未所生的一切是有故名說一切有,即說此已生正生將生的一切莫不有因故名說因(見《中觀心論釋》第四品,窺基《宗輪論述記》卷上用「所以」來解釋「因」字,未免空泛)。本來佛家學說和別宗最有區別之處為說因善巧,能離開無因論、不平等因論,而以獨到的「緣起說」為中心,有部對這一層特有發揮,所以偏得「說因」的稱號。另外,說一切有這一命題包含著一切法有和三世有兩個部份。對有部以外的各部說,三世中現在實有還沒有什麼問題,只是過去未來的有不能得到共許,因而這一部份的實際不外說過未二世實有。依著「世無別體,依法而立」的道理(見《大毗婆沙論》卷七十六),過未有的建立也必歸根到有因的上面,這更是有部獨得說因部名的一種緣由。

有部本宗怎樣解釋三世一切法的因呢﹖它把因周密地區分為六種(詳見《大毗婆沙論》卷十六至卷二十一)。先從人們的認識方面說起,第一種是相應因。每一種認識都依賴心和心所的合作,它們是同時生起,同一所依(就根說),同一所緣(就境說),同一行相(就分別說),這樣更互相望,四事同等,便有相應而存在的意義。其次,推廣些說有第二種俱有因。凡是同時而起的種種法對於生果有著同一作用的,像心和心所,心和隨心而轉的身業、語業或不相應行,還有並起的四大種,彼此相望,都屬於這一類。第三種關涉異時因果,名同類因。此即過去的善性法對於未來或現在同一界繫的善性法,現在善性法對於未來的善性法,同樣地三世不善法相對(這沒有界繫的限制),無記性法相對,都是此因。這還可遠推到過去之望過去,未來之望未來,凡前生的善等法望後生的善等法也有同類因義。第四種遍行因,這從不善法的同類因中區別出來,所指的是一些煩惱法帶有普遍生起後來染法的因性的。第五種異熟因,這從得果的性質作區別,和以上兩種又都不同。所指的是善不善性有漏心心所法,並包括隨心轉的色和不相應行(這些實際即是和意業相關的一切),對於所感召後世無記性的色、心、不相應行(命根、眾同分等)種種果法說。另外,身語業法、無想定滅盡定等不相應行法能生異熟果的,也屬於此。以上五種概括了親能生果的一切因緣。最後第六種能作因,只有幫助的功能,或者消極的不相障礙而有利於果法的生起,所以是等無間、所緣、增上這三類疏緣。它的範圍最廣泛,除了法體的本身而外,所餘的都有成為此因的資格。有部這樣用六因的解釋將三世一切法存在於各種因果關係中的意義徹底顯示出來;只要因果不虛,三世一切法自必實在。有部的說一切有,實際如是。

其次,有部解釋諸法的因果關係,還和剎那生滅的理論相聯繫(有部被稱為剎那論者,見於窺基《唯識二十論述記》卷三),所以其說不同於常見或斷見。並且有部學說具備著很濃厚的實踐意味,它建立一切法的實有同時即為了否定「人我」。所謂人空而法有,正是有部實踐觀法的具體內容。以上所說即有部本宗學說的要點。

下面再說一下有部新說的要點所在。這可用眾賢的《順正理論》和《顯宗論》為依據,兩論原是為發明有部正義的(見《婆藪槃豆傳》)。在《顯宗論》〈序品〉中,列舉了佛於《集法經》中懸記的重要異執四十四條,和這些相反的才是佛家正宗,也就是有部自許的宗義。那裏面最後一條異執是「或說心心所法亦緣無境」,相反的說法自然是「識境實有」了。此義可說是一切異執歸宿的論點,同時也可說是有部新說的基本論點。我們以為,正理師的重要理論都是環繞著它而開展的。揀些例子來說,像辯論過去未來法是有的一論題,《俱舍論》卷二十在《婆沙》卷七十六原有的異熟果不虛的一種理由而外,更舉了緣過未心必有實境的理由,《順正理論》卷五十一、《顯宗論》卷二十六都很重視它,特別引來教證說,如世尊言各各了別彼彼境相名識取蘊,所了謂色至法,非彼經說有識無境;這樣來加強理由的說服力。又如《俱舍論》卷六,辨無為法是實,以為滅若非有,不能成為第三聖諦(滅諦),論文沒有詳解,《順正理論》卷十七便加以有力的補充說,「以若無境,慧必不生,如何見無為第三諦﹖」這也是從心必有境的論點出發。由此推論建立一切法有的依據,便集中在法為識境的一義。因為一切法,特別指的實法(假依實立,應歸結到實法),都是所緣緣,很合理的一切實法就應有它的自性,而成立一切有宗。

有部新說在色法方面還發展了極微的理論。這也是從構成所緣的條件來立說的。人們感覺雖不能直接緣到個別的極微,但按實境界的當體並非極微和合的假相,而是和集了的極微。和合與和集的意義不同,清辨解釋得最清楚。他以和合為異類法的成聚,和集則是同類法的(見《中觀心論釋》第五品)。依著《順正理論》卷四的說意,沒有極微不在和集狀態中存在著的,所以感覺所得常為和集安排好了的極微。唐人本著此意,便說極微相資各各有一種和集相,其相實有,可作所緣(見《唯識二十論述記》卷三)。這著重在相上說,就和正理師的原意不盡相符了。

有部新說從所緣實有一義開展,有幾點理論很突出,而與舊說不同。第一點是關於二諦的解釋。依《順正理論》卷五十、卷五十八,《顯宗論》卷二十六、卷二十八的說法,無所待也就是當體直接能生起心法分別的都是實有,實有法即勝義諦。另外,能夠顯示實義的「名」(不相應行法),它的法體也是實有,所以得成世俗諦。以名義區分真俗原為世友的主張,但正理從名為實法的一點去推闡,歸結到世俗諦只是勝義諦的另一方面(隨概念所得理解的一面),它由法體的實在而成其為諦,和勝義理無別致,如此也不妨說二諦為一。另一點是所緣緣性安立不變。《順正理論》卷十九說,假使此法為彼法的所緣,那麼,即在未被緣時也成為所緣性,這就通到一切法以為所緣而實有的論斷上去了。最後一點,因為強調了所緣的實有,在和它相應的實踐方面,正理師便很自然地偏重知解,理境也趨向概念化,以至勝義諦裏也包括了所謂別相的「類」(見《順正理論》卷五十八),而一切法又歸納為「句義」的形式(如《入阿毗達磨論》說善逝宗有八句義)。這使有部原以極微說多少接近勝論宗的,到此在理論上更加靠攏了勝論。

我們已依著佛家學說一般區分境行果的方式,從境的方面解說了有部學說要點,行果之說,姑且從略。

◎附三︰印順〈「一切有」的定義〉(摘錄自《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三章第一節)

說一切有部,是從上座部中流出的大部派,對印度佛教及中國佛教,關係最為重大。說一切有部,是從說「一切有」(sarvāsti)得名的。「說一切有」,特別以所說的一切有為部名,到底「一切有」是什麼意義﹖依世親(Vasubandhu)的解說,應依佛說而立論,如《俱舍論》卷二十說(大正29‧106a)︰「梵志當知︰一切有者,唯十二處。」

所引的契經,是出於《雜阿含經》的。《雜阿含經》卷八,廣說一切──「一切無常」,例說「一切苦」……「一切熾然」等。經中所說的一切,就是眼、色、眼識、眼觸因緣所生受,(耳、鼻、舌、身)……意、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所生受。這是以有情自體──六根為六內處,所取的色等六境為六外處(綜合就是十二處)。由此根境相關而起六識、六觸、六受。由此執著而流轉生死,或於此不取著而得解脫。這是一切,現實的一切。佛法的知、斷、修、證,都不外乎此。又《雜阿含經》中,佛為生聞(Jātisroṇa)婆羅門,說「一切」、「一切有」、「一切法」──三經,與《俱舍論》所引相近,如《雜阿含經》卷十三說(大正2‧91a)︰
「佛告婆羅門︰一切者,謂十二入處。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是名一切。若復說言︰此非一切。沙門瞿曇所說一切,我今捨(之),別立餘一切者,彼但有言說,問己不知,增其疑惑,所以者何﹖非其境界故。」

「一切有」、「一切法」的經說,文句全同。所以,佛說「一切」、「一切有」、「一切法」,只是現實的一切。十二處是一切、一切有的;離了十二處,就沒有什麼可知可說、可修可證的。那些離十二處而有所施設的──超經驗的、形而上的,在佛看來,那是戲論,是無關於實存的幻想,佛總是以「無記」去否定他。

然而,這樣的「一切」、「一切有」,是佛法的根本立場,也是一切部派所共同的。並不能依此經文,顯出「一切有」的特色。真能表示「一切有」說的,如《順正理論》卷五十一引經說(大正29‧625c)︰
「過去未來色尚無常,何況現在﹖若能如是觀色無常,則諸多聞聖弟子眾,於過去色勤修厭捨,於未來色勤斷欣求,現在色中勤厭離滅。」
「若過去色非有,不應多聞聖弟子眾,於過去色勤修厭捨;以過去色是有故,應多聞聖弟子眾,於過去色勤修厭捨。若未來色非有,不應多聞聖弟子眾,於未來色勤斷欣求;以未來色是有故,應多聞聖弟子眾,於未來色勤斷欣求。」

《順正理論》所引的經文,出於《雜阿含經》。《相應部》〈蘊相應〉,也有同樣的經文,但沒有第二段──反證非有不可的文句。這就涉及了部派所傳文句不同的問題;漢譯《雜阿含經》,是與說一切有部所傳相合的。從契經來說,這是由於聖弟子的精勤修習──厭捨過去色,不求未來色,而確信過去未來是有的,為佛說的真義。

在《雜阿含經》裏,佛說的契經,確乎流露「三世有」的意趣,如《經》卷二說(大正2‧13b)︰「若所有諸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異譯作勝與劣);若遠,若近︰彼一切總說色陰。」

經中對於色、受、想、行、識,都以過去、未來、現在等,總攝為蘊。過去、未來、現在為一類,與內、外、麤、細、好、醜、遠、近,共為五大類。在這一敘列中,過去、未來與現在,平列而沒有任何區別的意味。這也是啟發「三世有」說的有力教證。這五類,實在是最古典的論門(論母),從不同分類去理解一切。《法集論》的論母,有內外、劣(中)勝、過去未來現在──三門。《舍利弗阿毗曇論》非問分〈界品〉,有內外、劣(中)勝、麤細(微)、過去未來現在──四門。《品類足論》〈辯攝等品〉,也有遠近、劣(中)妙、過去未來現在──三門。阿毗達磨的主要論法,都可以上溯到佛陀的時代,這是一明顯的例子。

我以為,重於「三世有」的一切有說,根源於佛法的實踐性。佛告弟子︰已觀,今觀,當觀;已斷,今斷,當斷──這類三世分別的文句,《阿含經》中是常見的。又如說︰對於不善的、未生(未來)的要使他不起,已起(過去)的要使他斷除;善的、未生的要使他生起,已生的要使他增長廣大,這就是「四正勤」,離惡修善的精進。佛陀開示的修持法,無論是厭、是斷、是修、是觀,不如後代人師的直提「當下」,而是綿歷於三世的。對不善法來說,要三世盡斷,才不會再受過去不善的影響,引起未來的再生。從經文而來的一切有、三世有;三世是同樣的有(到底是怎樣的有,要等論師們來解說),與過去業不失的經說相合,加深了三世有的信仰。在佛教中,出現了「過未無而現在有」的思想,這才自稱「說一切有」,以表示自部的正義。以「三世有」為說一切有,這應該是初期的思想。在說一切有部初成立時,未必就論到無為法的有無。所以,有關部派間的論辯,阿毗達磨論師的解說,多是著重於三世有,作為說一切有部的特色。世親(Vasubandhu)的《俱舍論》卷二十說(大正29‧104b)︰「以說三世皆定實有,故許是說一切有宗。」

但在說一切有部的發達中,成立三無為法是實有。針對無為非實有的經部譬喻師說,那就應如《順正理論》卷五十一說(大正29‧630c)︰「信有如前所辯三世,及有真實三種無為,方可自稱說一切有。」

〔參考資料〕 李世傑《印度部派佛教哲學史》第十二章;E. Fruwallner撰‧郭忠生譯《說一切有部與根本說一切有部》、《原始律典犍度篇之研究》;《木村泰賢全集》{4};Stcherbatsky著‧金岡秀友譯《小乘佛教概論》;靜谷正雄《小乘佛教史の研究》。


順世派

古印度之學派。又稱順世外道。音譯路伽耶、盧迦耶陀、路歌夜多或路迦也底迦。此派所持為最極端的唯物論見解,並謂人生的目的在於享受快樂。由於其學說傾向隨順世俗的觀察,故有「順世」之稱。《大乘廣百論釋論》卷二云(大正30‧195c)︰
「復次,順世外道作如是言,諸法及我大種為性。四大種外,無別有物,即四大種和合,為我及身心等內外諸法。現世是有,前後世無,有情數法,如浮泡等,皆從現在眾緣而生。非前世來,不往後世。身根和合安立差別,為緣發起男女等心。受用所依與我和合,令我體有男等相現。緣此我境,復起我見,謂我是男女及非二。」

《成唯識論》卷一云(大正31‧3b)︰「有外道執地水火風極微實常。能生麤色,所生麤色,不越因量。雖是無常,而體實有。」

此中,關於四大種之極微,《成唯識論演祕》卷一(末)云(大正43‧832c)︰「有義︰順世極微,有其三類︰一極精虛,二者清淨,三非虛淨。所生之果亦有其三︰(一)心心所,(二)眼等根,(三)色聲等。如其次第三因所生。」

執此論者,遠自印度《吠陀》、《梵書》、《奧義書》時代,即已發端,佛陀時代的阿夷陀翅舍欽婆羅(Ajita-kesakambala)亦盛倡此說。

此派有一支派,謂之「左順世」(Vāma-lokayāta,逆路伽耶陀),意謂左道的順世外道。北齊隱士劉虬區別順世、左順世兩說,認為前者如此土的禮義名教(孔孟之說),後者如此土之莊老玄書(道家之說)。智《法華文句》卷八(下)云(大正34‧120b)︰「路伽耶此云惡論,亦云破論。『逆路』者逆君父之論,又『路』名為善論,亦名師破弟子;『逆路』名惡論,亦名弟子破師。」

◎附︰湯用彤《印度哲學史略》第三章(摘錄)

順世外道者,不悉始於何時。其教為沙門及婆羅門所同詬病。彼最不信智慧,蔑視神權,力持死後無我,而舉一切歸之自然,遂以縱欲為解脫之正道也。

順世原音「路哥夜多」,在早期阿含經中,此字指典籍之一部。如《究羅檀頭經》有曰︰此婆羅門異學三部(指三吠陀)諷頌通利。種種經書,盡能分別。世典幽微、靡不綜練。此世典者,即「路哥夜多」。夫既為婆羅門所綜練,則非彼等所棄之順世外道可知。顧在阿含經中,路哥夜多雖不指順世,而其學說,則已有六師之富蘭那、拘舍羅開其端。且在《白騎奧義書》中,已有自然因外道之名,則此類學說,發源固甚早也。

順世之徒又名迦伐卡。相傳迦伐卡為此派之創者,故其徒黨因之得名。其根本經典為梵主(神名)所撰,今已佚。印人馬達伐作《攝一切見集》曾引之。彼集似非早期順世學說,但述彼外道較他處為詳。

順世外道僅信現量,而非比量、譬喻量等。並反對吠陀之聖言量,因此而主自然因說。凡宇宙事物,均自然而生,自然而滅,非由天神(指自在天等),非由自性(如數論說)。實為無因主義。故《大毗婆沙論》卷一九九引無因論者曰︰
「現見孔雀、鸞鳳、雞等,山石、草木、花果、刺等,色形差別,皆不由因,自然而有。彼作是說︰『誰銛諸刺﹖誰畫禽獸﹖誰積山原﹖誰鑿澗谷﹖誰復雕鏤﹖草木花木,如是一切,皆不由因。於造世間,無自在者。』,由斯便執我及世間皆無因生,自然而有。」

隋譯《本行集經》〈王使往還品〉云︰佛言,故先典中有如是語,棘針頭尖是誰磨造﹖鳥獸色雜是誰畫之﹖而《金七十論》引其說曰︰「能生鵝白色,鸚鵡生綠色,孔雀生雜色,我亦從此生。」

此中我者指自我,謂生命亦自然而生。蓋彼宗謂人之靈魂智力附於身體,身體合四大(地水火風)而成,我亦隨之自然而起。如槽之出酒,本非二事。人若命終,四大分散,神我即滅,此言身與我一。所謂堵塔迦伐卡派(Dhurtta carvaka)爰有派別,主身與我異。惟亦執命終身,身壞神即隨滅,此名蘇師尸塔迦伐卡派(Susiksita carvaka)。故順世外道者,斷見之極也。

此派既執斷滅,故謂善惡均無報應。而倡言於此世間,宜取目前之歡樂,黜信仰,蔑道德,滿足肉慾為人生終的。茲取其梵主所作經一段,以殿斯篇。

「無天上,無究竟解脫,無靈魂在他世界。且四階級諸教會等之行為,不生何等真果。火祀三明苦行者之三抆自身以灰,均自然為乏知識勇氣所設之生路。若獸被殺於吉約退須託麻禮儀而可以生天上,然則祭者胡不竟獻具生父耶。如信仰可使死者饜足,則如世間行旅之初發,是可不用為路中備糗糧。如在天者可以此世之供獻信仰而饜足。則胡不於屋下給此食與立於屋上者。當生命尚在,任人歡樂。人其以肉糜為活,雖至負債亦可。當身體之變灰胡能復返,若離此身者赴他世,則彼甚戀愛親友者胡為不歸。故婆羅門所設之死祀,均謀生活之具,實無何處有果報也。吠陀之三著者,乃妄人也,鄙夫也,魔鬼也。智者之有名咒言。馬祀對於王后之穢禮均妄人所發明,諸種贈僧之物亦復如是。夫夜出餓鬼固亦如是求得肉食也。」

〔參考資料〕 《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末);《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十三;《長阿含》卷十七〈沙門果經〉;《法華經》卷五〈安樂行品〉;陳譯《攝大乘論釋》卷二;《金七十論》;《法華義疏》卷十;金克木《印度文化論集》;黃心川《印度哲學史》。


[法相辭典(朱芾煌)]
一切見皆入二見中

大毗婆沙論二百卷十三頁云:如契經說:苾芻當知,世間沙門婆羅門等所依諸見,皆入二見。謂有見,無有見。今應分別。云何諸見一切皆入此二見中?答:非此入二顯攝彼體;但顯彼入二見品中。所以者何?有見者:即常見。無有見者:即斷見。諸惡見趣,雖有多種;無不皆入此二品類。如此品初補刺拏說無施與等,五類邪見,入斷見品。以執無故。有說:入二品。由執我常,謗因等故。次說乃至活有命者死後斷壞無有等,斷見攝故;即斷見品。有作是說:此四大種士夫身,乃至智者,讚受入二品中。次說無因無緣等,是未塞羯梨見。次說造教造等,是珊闍夷見。此二俱入斷見品。以執無故。有說:入二品。由執我常,謗因等故。次說此七士身等,常見攝故;即常見品。次說有十四億等,是無勝髮褐見。次說一切士夫諸有所受無不皆以宿作為因等,是離繫親子見。此二、俱入二品。以執有我,後斷滅故。次說一切士夫所受皆是無因無緣等,是犎迦多衍那見。入斷見品。以執無故。有說:入二品。以執我常,謗無因故。次說自作苦樂等,此入二品。以執有我,後斷滅故。次說所受苦樂非自作等,入斷見品。以執無故。有說:入二品。以執我常,謗無因故。次說我及世間常等,常見攝故;即常見品。次說諦故住故我有我等,常見攝故;即常見品。次說諦故住故我無我等,斷見攝故;即斷見品。次說我觀我等,入常見品。次說受妙五欲等,入常見品。執有我常,得涅槃故。有說:入二品。以執有我,後斷滅故。次說風不吹等,常見攝故;即常見品。次說眾生執我作等,入二見品。以執有我,後斷滅故。後說諸欲淨妙,快意受用,而無過失等,入常見品。執有我常,受勝欲故。有說:入二品。以執有我,後斷滅故。契經中說:我有想見,我無想見,我非有想非無想見,斷滅見,現法涅槃見,此五、入二見品。謂前三、入常見品;第四、入斷見品;第五、有說入常見品,有說入二品。梵網經中所說六十二見,亦總入此二見品中。謂前際分別見中四遍常論,入常見品。四一分常論,有說入常見品,有說入二見品。以執有常,有無常故。二無因論,入斷見品。有說:入二品。以執我常,謗無因故。有邊等四論,及不死矯亂四論,入常見品。有說:入二品。以執我常,後亦斷故。後際分別見中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論,皆常見攝故;即常見品。七斷滅論,斷見攝故;即斷見品。五現法涅槃論,入常見品。執有我常,得涅槃故。有說:入二品。以執有我,現得涅槃,後斷滅故。迦多衍那契經中說:世有二見。一者、有見,二者、無見。如次攝入常斷見品。師子吼經曰:一切見皆依二見。謂有見無有見。依有見者,耽著有見,憎無有見。依無有見者,耽著無有見,憎有見。此二如次,亦即攝入常斷見品。如契經說:常見外道,或執轉變,或執隱顯,或執往來意界常等,如是一切,常見攝故;即常見品。


二種作猶豫法

瑜伽九十四卷十一頁云:復次其於緣生諸行流轉修觀行者,略有二種作猶豫法。云何為二?一者、承習說無因論,二者、承習說惡因論。此中承習無因論者,觀一切種,皆無所因,便生疑惑:云何諸法無因而轉。其有承習惡因論者,亦生疑惑:云何由彼不相似因,不稱理因,有諸法轉。若有多聞諸聖弟子,遠離二種非真實論,正觀流轉。由是因緣,得善決定;無有疑惑;內證真實。若於是處,說有多聞諸聖弟子;當知此中是諸異生。若於是處,唯說有其諸聖弟子;當知此中說已見諦。


二種無因論者

瑜伽八十八卷十三頁云:復次由二種相,無因論者,於諸行中,執無因轉。謂於諸行生起因緣,滅盡因緣,不了知故。由此生故,彼諸行生。由此滅故,彼諸行滅。於此二事,不能證得。又不證得諸行性相。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有者、定有;無者、定無。無不可生;有不可滅。即此論者,於三位中。現可證得諸行生滅,一切世間共所了達,麤淺現量,毀謗違逆。何以故?現見彼彼若剎帝利,或婆羅門,吠舍等家,所有男女和合因緣。或過八月,或九月已,便生男女。如是生已;或有一類,當於爾時,壽盡中夭。復有一類,乃至住壽,存活支持。或苦,或樂,或非苦樂,受位差別,心諸心法,皆是新新而非古古。


十力

瑜伽四十九卷十六頁云:云何如來十力?一者、處非處智力,二者、自業智力,三者、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四者、根勝劣智力,五者、種種勝解智力,六者、種種界智力,七者、遍趣行智力,八者、宿住隨念智力,九者、死生智力,十者、漏盡智力。如是十種如來智力,當知廣如十力經說。

二解 顯揚四卷八頁云:謂如來十力。廣說如經。一、處非處智力。謂於一切相因果中,能如實問說,無礙智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二、自業智力。謂於一切相各別處所相續所起業,及所得報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三、靜慮解脫三摩地三摩缽底智力。謂於攝受一切相世間清淨功德方便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四、根上下智力。謂於出世間功德所依一切相所化有情根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五、種種勝解智力。謂於一切相所化有情阿世耶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六、種種界智力。謂於一切相所化有情隨眠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七、遍趣行智力。謂於一切相乘出離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八、宿住隨念智力。謂於一切相前際趣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九、死生智力。謂於一切相後際趣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十、漏盡智力。謂於一切相趣非趣出離方便差別中,無礙智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又諸力中,一切應說能如實問記。

三解 雜集論十四卷四頁云:力者:謂如來十力。一、處非處智力,二、自業智力,三、靜慮解脫三摩地三摩缽底智力,四、根上下智力,五、種種勝解智力,六、種種界智力。七、遍趣行智力,八、宿住隨念智力,九、死生智力,十、漏盡智力。處非處智力者:謂依止靜慮,於一切種處非處智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法。一切種處非處智具足者:謂於一切種因非因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自業智力者:謂於一切種自業智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以於一切種自業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如是餘力,隨其所應當正建立。云何隨其所應?靜慮解脫三摩地三摩缽底智力者:謂於一切種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由於一切種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為體故。如是根上下智力者:謂於一切種根上下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種種勝解智力者:謂於一切種差別勝解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種種界智力者:謂於一切種差別界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遍趣行智力者:謂於一切種遍趣行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宿住隨念智力者:謂於一切種宿住隨念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死生智力者:謂於一切種死生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漏盡智力者:謂於一切種漏盡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又云:力作何業?謂為除捨無因,惡因論,不作而得論,無倒宣說增上生道。悟入一切有情心行正說法器意樂隨眠境界資糧當能出離。隨其所應,宣說決定勝道。降伏諸魔。善能記別一切問論。此中顯初二力,能說增上生道。餘八力,能說決定勝道。如是二種,具足顯示諸佛所作。所以者何?世尊由處非處智力,折伏一切世間無因論者,惡因論者,宣說無倒增上生道。諸外道等,於增上生,或謂無因,或謂自性自在等為因故,名無因惡因論。由自業智力,折伏一切世間不作而得論者。無倒宣說善趣正道。諸外道等,謂不作業,自然得報故;名不作而得論。由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悟入一切有情心行。心所修行,故名心行。由根上下智力,悟入一切正說法器。以信等根,若善成熟;能為法器故。由種種勝解智力,悟入一切勝劣意樂。由種種界智力,悟入一切可破隨眠諸煩惱性。由遍趣行智力,悟入一切大小乘教法所攝境界。由宿住隨念智力,悟入一切資糧前生所集聖道因緣,是名資糧。由死生智力,悟入一切當來功能性。由漏盡智力,悟入一切三界出離。由如是悟入已,隨其所應,宣說解脫出世聖道。此十名力者,善能降伏諸魔故。善能記別一切問論故。降伏諸魔者:由此十力,能降伏蘊魔、煩惱魔、天魔、死魔。為最勝故。雖斷所知障,亦不能為礙;故名最勝。記別一切問論者:謂於處非處乃至漏盡一切處,所有問論,記別無滯故。

四解 俱舍論二十七卷一頁云:且佛十力,相別云何?頌曰:力處非處十。業八除滅道。定根解界九。遍趣九或十。宿住死生俗,盡六或十智。宿住死生智,依靜慮餘通。贍部男佛身,於境無礙故。論曰:佛十力者:一、處非處智力。具以如來十智為性。二、業異熟智力。八智為性。謂除滅道。三、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四、根上下智力。五、種種勝解智力。六、種種界智力。如是四力,皆九智性。謂除滅智。七、遍趣行智力。或聲,顯此義有二途。若謂但緣能趣為境;九智。除滅。若謂亦緣所趣為境;十智為性。八、宿住隨念智力。九、死生智力。如是二力,皆俗智性。十、漏盡智力。或聲亦顯義有二途。若謂但緣漏盡為境;六智。除道苦集他心。若謂漏盡身中所得;十智為性。已辯自性。依地別者,第八第九,依四靜慮。餘八通依十一地起。欲四靜慮、未至、中間、并四無色,名十一地。已辯依地。依身別者。皆依贍部男子佛身。已辯依身;何故名力?以於一切所知境中,智無礙轉,故名為力。由此十力,唯依佛身。唯佛已除諸惑習氣,於一切境,隨欲能知。餘此相違,故不名力。如舍利子捨求度人不能觀知。鷹所逐鴿前後二際生多少等。如是諸佛,遍於所知,心力無邊。

五解 無性釋九卷二十七頁頌曰:方便、歸依、淨、及大乘出離,於此誑眾生,摧魔者:歸禮。釋曰:此頌顯十力。謂於善趣惡趣方便,諸業歸依,世出世淨,大乘出離,四種義中,魔誑眾生;此中顯說能摧彼魔十力業用。言方便者:善趣方便,謂諸善業。惡趣方便,謂不善業。宣說如是趣方便時,魔於其中,誑惑而住,言不如是。與是相違,說不善業,為善趣方便,說諸善業,為惡趣方便。或說一切,皆無有因。或說一切自在天等,以為其因。處非處力,能摧彼說。訓釋詞者:處名所以。有所容受。若無所以,無所容受;說名非處。謂無處無容,諸眾生類,無因惡因,而當得有。此復云何?由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緣行等。非自在天等令次第得生。言歸依者:所謂諸業。如說世間皆由自業,業為依止,業作歸依。說此業時,魔於其中,誑惑而住;廣如前說。由第二業異熟智力,能摧彼說,無所罣礙。謂諸有情,業所分別高下勝劣;不由無因自在天等。廣如前說。所言淨者:謂世間淨及出世淨。暫時畢竟伏諸煩惱,永害隨眠;由諸靜慮等持等至及聖道故。說此淨時,魔於其中,誑惑而住;廣如前說。由靜慮等持等至智力,能摧彼說,無所罣礙。及大乘出離者:此顯餘力所作業用。謂說大乘究竟出離佛果德時,魔於其中,誑惑而住;言此無上正等菩提,極難可得。宜求聲聞究竟出離。由餘七力,能摧彼說,無所罣礙。

六解 如大毗婆沙論三十卷十四頁至十九頁廣說。彼云云何為十?一、處非處智力,二、業法集智力,三、靜慮解脫等持等至發起雜染清淨智力,四、種種界智力,五、種種勝解智力,六、根勝劣智力,七、遍趣行智力,八、宿住隨念智力,九、死生智力,十、漏盡智力。問:如是十力,以何為自性?答:以智為自性。謂佛意力,是智所成;以智為體;智所攝故。如契經說:於處非處,如實了知,乃至廣說。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力?力、是何義?答:不可屈義,是力義。不可伏義,不可摧義,不可害義,不可轉義,不可覆義,能遍覺義,能荷擔義,堅固義,最勝義,能制他義是力義。


三種聖者三見圓滿能超三苦

瑜伽八十八卷二十三頁云:復次當知略有三種聖者,三見圓滿,能超三苦。云何名為三種聖者?一、正見具足。謂於無倒法無我忍,住異生位者。二、已見聖諦,已能趣入正性離生,已入現觀,已得至果,住有學位者。三、已得最後究竟第一阿羅漢果,住無學位者。云何名為三見圓滿?一、初聖者,隨順無漏有漏見圓滿。二、未善淨無漏見圓滿。三、善清淨無漏見圓滿。此三圓滿,依說三種補特伽羅,隨其次第,如前應知。云何名為超三種苦?謂初見圓滿,能超外道我見違諍所生眾苦。第二見圓滿,能超一切惡趣眾苦。第三見圓滿,能超一切後有眾苦。此中云何名諸外道我見違諍所生眾苦?謂此正法毘奈耶外,所有世間種種異道,薩迦耶見以為根本,所生一切顛倒見趣。如是一切,總稱我見。謂我論者,我論相應一切見趣。或一切常論者,或一分常論者,或無因論者,或邊無邊論者,或斷滅論者,或現法涅槃論者,彼論相應一切見趣。或有情論者,彼論相應一切見趣。謂諸邪見,撥無一切化生有情,誹謗他世。或命論者,彼論相應一切見趣。謂命論者,計命即身,或異身等。或吉祥論者,彼論相應一切見趣。謂觀參羅曆算卜筮種種邪論,妄計誦咒祠祀火等,得所愛境,能生吉祥,能斷無義。又計睹相,為祥不祥。彼復云何?謂二十句薩迦耶見為所依止,發起妄計前際後際六十二種諸惡見趣;及起總謗一切邪見。云何違諍所生眾苦?謂彼展轉見欲相違,互興諍論,發起種種心憂惱苦,深愛藏苦,互勝劣苦,堅執著苦。當知此中若他所勝;便生愁惱。是名初苦。若勝於他;遂作方便,令自見品,轉復增勝;令他見品,漸更隱昧。唯我見淨;非餘所見。執著邪見,深起愛藏。由此因緣,發生種種不正尋思,及起種種不寂靜意,損害其心。名第二苦。愛藏邪見增上力故;以他量己,謂已為勝,或等,或劣。因自高舉,凌蔑於他。是名第三互勝劣苦。彼依此故;追求利養;即為追求苦之所觸。凡有所作,皆為惱亂詰責他論,及為自論免脫他難。是名第四堅執著苦。如是四種,名見違諍所生眾苦。內法異生,安住上品無我勝解;當知已斷如是眾苦。所以者何?彼於當來,由意樂故;於如是等諸惡見趣,堪能除遣。是故若住初見圓滿;能超初苦。又即依此初見圓滿,親近,修習,極多修習;於內諸行,發生法智;於不現見,發生類智;總攝為一聚,以不緣他智而入現觀。謂以無常行,或隨餘一行。彼於爾時,能隨證得第二見圓滿;及能超第二苦。彼住此已;如先所得七覺分法,親近,修習,極多修習;能斷如前所說四種業等雜染;能隨證得後見圓滿;超後有苦。此中第一補特伽羅,猶殘二苦及殘現在所依身苦。第二補特伽羅,唯殘一苦及依身苦。第三補特伽羅,一切苦斷;但依身苦,暫時餘在,譬如幻化。又依分別薩迦耶見,立二十句;不依俱生。又內法者,無如是行。依遍處定,謂地為我;我即是地。乃至廣說。一切應知。


六十二種諸惡見趣

瑜伽八十七卷二頁云:又諸外道、薩迦耶見以為根本,有六十二諸惡見趣。謂四常見論,四一分常見論,二無因論,四有邊無邊想論,四不死矯亂論。如是十八諸惡見趣,是計前際說我論者。又有十六有見想論,八無想論,八非有想非無想論,七斷見論,五現法涅槃論。此四十四諸惡見趣,是計後際說我論者。如是計度後際論者,略攝有五。一、有想論。二、無想論。三、非有想非無想論。四、斷見論。五、現法涅槃論。如是五種,復略為三。一、常見論。二、斷見論。三、現法涅槃論。


外道處總有三種衰損

瑜伽八十七卷六頁云:又於如是諸外道處、當知總有三種衰損。一者、見及欲樂展轉相違論衰損。二者、依我無智論問記衰損。三者、依法隨法行證得衰損。此中三種、若計有想,若計無想;若計非有想非無想論者,及斷見論者,或依責他為勝利論,或依免難為勝利論,而起計度。當知是名第一衰損。由彼諸論,計度後際,依未來世,妄計於我為有無故。依我無智論問記衰損者:謂於若諸雜染,若雜染處,若能雜染,如是一切世俗勝義二諦道理,不如實知。由此無智有所趣向以為先故;得有差別。從此無智,何所趣向?謂三四轉。一、常無常等。二、有邊無邊等。三、自作他作等。所以者何?彼由無智,要先趣向如是差別,後方問記。又於聖法毘奈耶中所有智者不可記事,於二道理,不容記故。謂世俗、勝義、二諦道理。此中四種一向常論計前際者,及計前際無因論者,二種差別,皆先計我,後方緣我一向常等諸論差別。又即四種一分常論計前際者,彼有差別。謂有一分緣常無常論,或有一分緣非常非無常論。邊無邊等諸論,如前邊無邊等,應知其相。若欲一切皆宿因作;名自作論。若欲一切皆自在等變化因作;名他作論。若欲少分自在天等變化因作,一分不爾;名俱作論。若無因作論;名俱非作論。當知是名第二依我無智論問記衰損。由彼諸論、計度前際,依過現世,妄分別故。依法隨法行證得衰損者:謂有沙門、若婆羅門、不觀責他為勝利論,不觀免難為勝利論,亦不依我無智諸論;為求利養恭敬等事,樂欲開闡。於惡說法毘奈耶中,而求出家。唯除樂求出離解脫,當知彼是薄塵種類,為性愚戇,專修止行。彼由為得初靜慮定教授教誡,能於後際俱行見趣,及於前際俱行見趣,不然許故;而得超過。於現法中,又能超過欲界諸結,證遠離喜。自斯已上,無聞無知,即於此中,生涅槃想。如由彼故證遠離喜;如是或有由別因緣,證得第二第三靜慮無愛味樂,第四靜慮無苦樂受。從此已上,乃至非想非非想處,當知亦爾。於種種想俱行苦樂受等差別,已超過故;如是彼於趣諸取行,不能超越;樂退還法;未般涅槃,起涅槃慢。當知是名第三衰損。


有過去業

瑜伽六卷七頁云:又雖說言:有過去業,由此業故,諸有情受有損害受,無損害受;此亦依彼習氣,密意假說為有。謂於諸行中,曾有淨不淨業,若生若滅。由此因緣,彼行勝異,相續而轉。是名習氣。由此相續所攝習氣故;愛不愛果生。是故於我無過,而汝不應道理。

二解 瑜伽五十二卷三頁云:問:如世尊言:有過去業。若過去業,體是無者;不應今時,有一領納有損害受,或復不應有一領納無損害受。此何密意?答:過去生中淨不淨業,已起已滅;能感當來愛不愛果。此業種子,攝受熏習,於行相續,展轉不斷。世尊為顯如是相續,是故說言有過去業。又佛世尊,觀二義故;作如是說。一、為遮止不平等因論者意故;顯此道理。謂彼妄見從大自在帝釋梵王自性丈夫,及所餘等,一切有情,淨不淨轉。二、為遮止一切無因論者意故;顯此道理。謂彼妄見都無有因,一切有情,淨不淨轉。


如來有二種甚希奇法

瑜伽八十八卷十二頁云:復次諸佛如來、略有二種甚希奇法。謂未信者、令信;已信者、令增長;速於聖教、令得悟入。謂大師相、或法教相、或已證得第一德相。普於十方美妙聲稱、廣大讚頌,無不遍滿。又能除遣說無因論及惡因論;攝受一切說正因論。所以者何?說無因論及惡因論,尚非欲往人天善趣,及樂解脫諸聰慧者,勝解依處;況是其餘當所趣入,說正因論,當知其相,與彼相違。大師相者:謂薄伽梵、是真如來應正等覺;乃至世尊。廣釋如前攝異門分。法教相者:謂說正法、初中後善;乃至廣說。當知亦如攝異門分。證得第一得相者:謂於一切此世他世,自然通達,現等正覺;乃至廣說。此中欲界,說名此世。色無色界,名為他世。現在、過去、二世別故;當知是名第二差別。不由師故;說名自然。六種通慧現所得故;名為作證。於諸有情,最第一故;說名圓滿。此第一性,自然知故;顯示他故;說名開示。

二解 瑜伽九十六卷十頁云:復次如來有二甚希奇法。一者、顯示一切諸法,皆無有我。二者、顯示一切有情自作他作、皆無失壞。此中略有二種有情。一、在家品,二、出家品。在家有情、為求財寶,初興加行;名發起界。即於此中,若未獲得;由順精進障礙因緣,諸心勇悍;即望於彼,名勢力界。若已獲得;由蚊虻等所有災害,順精進障,不能令轉;名任持界。即此諸界,從自方所,至餘方所;從未擯捨,至已擯捨;名出離界。即彼有情,為財寶故;俱於二處、由起無間慇重加行,無緩加行;名勇猛界。出家有情,先樂出家。求出家故,生決定欲。名發起界。依出家品,於所應得廣大善法,無有怯劣;名勢力界。種種淋漏所生眾苦,發勤精進所生眾苦,界相違等所生眾苦,不能敗壞;名任持界。若於下劣不生喜足;名出離界。乃至命在,常修無間慇重加行;名勇猛界。如是一切,應當了知。謂彼諸界、及盡所有諸品類界。


自他作苦樂等俱不可記別

瑜伽九十三卷二十三頁云:復次由二因緣,自作苦樂,不可施設,不可記別。如是他作、俱作、俱非所作、無因而生、當知亦爾。云何為二?一者、諸行如前所說無作用故。二者、有餘作者有情、不可得故。此中諸行無作用故;此受此領,自作苦樂,不應道理。又彼有餘作者有情不可得故;餘受餘領,不應道理。受所渴愛,攝受他受亦不應理。有諸緣故,諸受得生;故無因生,亦不應理。是故遠離前之三種惡因論邊,後之一種無因論邊,覺了如前中道行教,勤修正行,能盡眾苦。


邪見

瑜伽八卷三頁云:邪見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撥因、撥果、或撥作用、壞真實事。唯用分別染汙慧為體。

二解 瑜伽八卷十六頁云:云何邪見?謂起誹謗欲樂,起染汙心,若於起誹謗欲樂決定方便、及於彼究竟中,所有意樂。

三解 瑜伽五十八卷三頁云:邪見者:一切倒見、於所知事,顛倒而轉;皆名邪見。當知此見、略有二種。一者、增益,二者、損減。薩迦耶見、邊執見、見取、戒禁取、此四見等,一切皆名增益邪見。謗因、謗用、謗果、壞實事等、心執增益所有諸見,一切皆名損減邪見。無施、無愛、亦無祠祀,是名謗因。無有妙行,亦無惡行,是名謗用。無有妙行惡行諸業果及異熟,是名謗果。無父無母,無化生有情,亦無世間真阿羅漢,諸漏永盡,乃至廣說。如是一切、名壞實事。又此邪見、即計前際諸無因論、邊無邊論、不死矯亂論、及計後際現法涅槃等論。所有沙門若婆羅門。當知如是薩迦耶見以為根本六十二見、三見所攝。謂常見所攝諸邊執見、斷見所攝諸邊執見、及諸邪見。

四解 顯揚一卷七頁云:三、邪見。謂謗因,謗果,或謗功用,或壞實事,染汙慧為體。唯分別起。能障正見為業。如前乃至增長邪見為業。如經說:有邪見者,所執皆倒。乃至廣說。

五解 成唯識論六卷九頁云:三、邪見。謂謗因果作用實事,及非四見諸餘邪執。如增上緣,名義遍故。此見差別、諸見趣中、有執前際二無因論、四有邊等,不死矯亂及計後際五現涅槃,或計自在世主釋梵及餘物類常恆不易,或計自在等是一切物因,或有橫計諸邪解脫,或有妄執非道為道;諸如是等、皆邪見攝。

六解 雜集論一卷十四頁云:邪見者:謗因,謗果,或謗作用,或壞事實,或邪分別,諸忍欲覺觀見為體;斷善根為業,及不善根堅固所依為業,不善生起為業,善不生起為業。謗因者:謂無施與,無愛樂,無祠祀,無妙行,無惡行等。謗果者:謂無妙行及惡行業所招異熟等。謗作用者:謂無此世間,無彼世間,無母,無父,無化生有情等。誹謗異世往來作用故。誹謗任持種子作用故。誹謗相續作用故。壞實事者:謂無世間阿羅漢等。邪分別者:謂餘一切分別倒見。斷善根者:謂由增上邪見,非一切種。

七解 五蘊論四頁云:云何邪見?謂或謗因,或復謗果,或謗作用,或壞善事;染汙慧為性。

八解 廣五蘊論八頁云:云何邪見?謂謗因果,或謗作用,或壞善事,染慧為性。謗因者:因、謂業煩惱性。合有五支。煩惱有三種。謂無明、愛、取。業有二種。謂行,及有。有者:謂依阿賴耶識諸業種子。此亦名業。如世尊說:阿難?若業、能與未來果;彼亦名有。如是等。此謗名為謗因。謗果者:果有七支。謂識、名色、六處、觸、受、生、老死。此謗為謗果。或復謗無善行惡行,名為謗因。謗無善行惡行果報,名為謗果。謗無此世他世,無父無母,無化生眾生,此謗為謗作用。謂從此世往他世作用,種子任持作用,結生相續作用等。謗無世間阿羅漢等,為壞善事。斷善根為業。不善根堅固所依為業。又生不善、不生善為業。

九解 俱舍論十九卷六頁云:於實有體苦等諦中、起見撥無;名為邪見。一切妄見,皆顛倒轉,并應名邪;而但撥無、名邪見者;以過甚故。如說臭蘇惡執惡等。此唯損減。餘增益故。

十解 大毗婆沙論四十九卷十四頁云:問:何故名邪見?答:邪推度故,說名邪見。問:若爾;五見皆邪推度,何獨說此為邪見耶?答:依別行相,立此名故。別行相者,謂無行相。若不依此而立名者,則應五種皆名邪見。五見皆是邪推度故。然無行相,過患尤重;故唯依此、立邪見名。復次若邪推度,亦壞事者;說名邪見。所餘四見,雖邪推度,而不壞事;故別立名。復次若邪推度、謗因果者;說名邪見。所餘四見,雖邪推度,不謗因果;故別立名。復次若邪推度、與施戒修極相違者;說名邪見。餘見、不爾;故別立名。復次若邪推度,亦謗過去未來現在正等菩提三寶歸者;說名邪見。餘見、不爾;故別立名。復次若邪推度、壞二恩者;說名邪見。餘見、不爾;故別立名。二恩者:謂法恩、生恩。壞法恩者:謂無施與,無愛樂,無祠祀,無妙行,無惡行,無妙惡行業果異熟,無此世,無他世。壞生恩者:謂無父,無母,無化生有情,世間無有真阿羅漢,正至,正行,乃至廣說。復次若邪推度、起二怨者;說名邪見。餘見、不爾;故別立名。起二怨者:一、起法怨,二、起生怨。起法怨者:謂言無施與、乃至廣說。起生怨者:謂言無父母乃至廣說。復次若邪推度、壞現量者;說名邪見。餘見、不爾;故別立名。如人陷墜熾火坑中,為誑世間,言我受樂。邪見有情,亦復如是。居種種苦蘊界處中,邪見纏心,言我無苦。如是說者,名壞現量。復次若邪推度、名暴惡者;說名邪見。如契經說:苾芻當知,諸邪見者,隨彼見力所有身業、語業、思求願行、及彼種類、一切能招不可愛不可喜不可樂不可意果。所以者何?彼邪見是暴惡見故。所餘四見、雖邪推度,而非暴惡;故別立名。

十一解 大毗婆沙論九十七卷十六頁云:云何邪見?答:若不安立;則五見皆名邪見。謂若不安立薩迦耶等五見名、及行相差別;即彼五見、皆名邪見。皆於所緣邪推度故。若安立;即惟無施與無愛樂無祠祀無妙行無惡行無妙惡行業果異熟等見名邪見。謂若安立薩迦耶等五見名及行相差別;則惟作無行相轉者、獨名邪見。邪中極故。如說臭蘇及惡旃荼羅等。

十二解 品類足論一卷四頁云:邪見者:謗因,謗果,或謗作用,或壞實事;由此起忍樂慧觀見。

十三解 界身足論上四頁云:邪見云何?謂謗因,謗果,或謗作用,或壞實事。由此起忍樂慧觀見。是名邪見。


無因見論

瑜伽七卷七頁云:無因見論者:謂依止靜慮,及依止尋思,應知二種。如經廣說。問:何因緣故;彼諸外道,依止尋思,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我及世間,皆無因生?答:略而言之;見不相續以為先故;諸內外事,無量差別,種種生起。或復有時,見諸因緣,空無果報。謂見世間,無有因緣,或時欻爾大風卒起,於一時間,寂然止息。或時忽爾瀑河彌漫;於一時間,頓則空竭。或時鬱爾果木敷榮;於一時間,颯然衰悴。由如是故;起無因見,立無因論。今應問彼:汝宿住念,為念無體?為念自我?若念無體;無體之法,未曾串習,未曾經識,而能隨念,不應道理。若念自我;計我先無,後欻然生,不應道理。又汝何所欲?一切世間內外諸物,種種生起,或欻然生起,為無因耶?為有因耶?若無因者;種種生起,欻然而起,有時不生,不應道理。若有因者;我及世間,無因而生,不應道理。如是念無體故,念自我故,內外諸物,不由因緣種種異故,由彼因緣,種種異故;不應道理。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惡見五種

成唯識論六卷九頁云:云何惡見?於諸諦理,顛倒推度,染慧為性。能障善見,招苦為業。謂惡見者、多受苦故。此見行相、差別有五。一、薩迦耶見。謂於五取蘊、執我我所;一切見趣所依為業,此見差別、有二十句、六十五等;分別起攝。二、邊執見。謂即於彼、隨執斷常,障處中行,出離為業。此見差別、諸見趣中,有執前際四遍常論、一分常論、及計後際有想十六、無想俱非各有八論、七斷滅論等分別趣攝。三、邪見。謂謗因果作用實事,及非四見諸餘邪執。如增上緣,名義遍故。此見差別、諸見趣中,有執前際二無因論、四有邊等、不死矯亂、及計後際五現涅槃,或計自在世主釋梵及餘物類常恒不易,或計自在等是一切物因,或有橫計諸邪解脫,或有妄執非道為道;諸如是等、皆邪見攝。四、見取。謂於諸見及所依蘊,執為最勝、能得清淨;一切鬥諍所依為業。五、戒禁取。謂於隨順諸見戒禁、及所依蘊,執為最勝,能得清淨,無利勤苦所依為業。然有處說執為最勝,名為見取;執得清淨,名戒取者;是影略說,或隨轉門。不爾;如何非滅計滅,非道計道,說為邪見;非二取攝。


惡因無因有三種過

瑜伽八十九卷十六頁云:云何施設惡因無因、有三種過?謂現法中不善俱行不善諸受、宿世業為因,亦有過失;現法業為因,亦有過失。若言此受、宿世惡業以為因者;是則有一、依於不善諸樂法受,而有其樂不善受生。此用宿世諸不善業以為因生,不應道理。何以故?非彼宿世諸不善業、於現法中、感樂異熟、應正道理。若言此受、用現法中惡業為因,是則退失自意所立諸惡因論、及無因論。謂諸所受、皆宿因作;乃至廣說。是名初過。又若說言:諸不善法、皆用宿世惡業為因;是則決定所有善法、亦用宿世善法為因。如是所有不善對治諸善加行,俱生精進,皆成無用。如是名為第二過失。又若現在無有士用;是則應無依善不善,審正觀察是所應作、所不應作。又如實智、應成無用。謂了知已,此我應轉、此我應成、彼非有故;此亦非有。故如實智、理不成就。智不成故;念不安住。念不住故;無三摩地。無有定故;不正尋思、令心迷亂。心迷亂故;便應欣慕愚夫同意所樂諸根。由彼獲得愚夫同意所樂法故;是則退失并沙門法、及沙門論。如是名為第三過失。若略說此有三種過。謂現在世諸不善受因不成過,謗精進過,謗正智過。


緣起甚深

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十四頁云:復言:世尊!如餘經說:緣起甚深。云何應知如是緣起甚深之相?世尊告曰:即依十一緣起略義,應知緣起五甚深相。何等為五?一、因甚深,二、相甚深,三、生甚深,四、差別甚深,五、流轉甚深。應知緣起甚深之相,復有五種。何等為五?謂相甚深,引發因果諸分甚深,生起因果諸分甚深,差別甚深,對治甚深。應知緣起復有五種甚深之相。何等為五?謂攝甚深,順次甚深,逆次甚深,執取甚深,所行甚深。

二解 雜集論四卷十二頁云:甚深者:因甚深故,相甚深故,生甚深故,住甚深故,轉甚深故;是甚深義。謂即由此無作者等義,顯緣起法,五種甚深。由二種義,顯因甚深。對治不平等因無因論故。由一種義,顯相甚深。是無我相故。由二種義,顯生甚深。雖從眾緣,果法得生;然非彼所作故。由二種義,顯住甚深。實無安立,顯現似住故。由四種義,顯轉甚深。因果流轉,難了知故。又諸緣起法,雖剎那滅;而住可得。雖無作用緣;而有功能緣可得。雖離有情;而有情可得。雖無作者;而諸業果不壞可得。是故甚深。業果不壞者:雖內無作者;而有作業受果異熟。又諸緣起法,不從自生,不從他生,不從共生,非不自作他作因生。是故甚深。不從自生者:謂一切法,非自所作。彼未生時,無自性故。不從他生者:謂彼諸緣,非作者故。不從共生者:謂即由此二種因故。非不自作他作因生者:緣望果生,有功能故。又有差別。謂待眾緣生,故非自作。雖有眾緣;無種子不生。故非他作。彼俱無作用,故非共作。種子及眾緣,皆有功能;故非無因生。是故如是說:自種有故,不從他;待眾緣故,非自作;無作用故,非共生;有功能故,非無因。若緣起理,非自非他,遣雙句者;猶為甚深。況總忘四句。是故緣起,最極甚深。


諸外道見違諍所生眾苦

瑜伽八十八卷二十三頁云:云何名諸外道我見違諍所生眾苦?謂此正法毘奈耶外,所有世間種種異道,薩迦耶見以為根本,所生一切顛倒見趣。如是一切,總稱我見。謂我論者,我論相應一切見趣。或一切常論者,或一分常論者,或無因論者,或邊無邊論者,或斷滅論者,或現法涅槃論者,彼論相應一切見趣。或有情論者。彼論相應一切見趣,謂諸邪見。撥無一切化生有情,誹謗他世。或命論者,彼論相應一切見趣。謂命論者,計命即身,或異身等。或吉祥論者,彼論相應一切見趣。謂觀參羅曆算卜筮種種邪論,妄計誦咒祠祀火等,得所愛境,能生吉祥,能斷無義。又計睹相,為祥不祥。彼復云何?謂二十句薩迦耶見為所依止,發起妄計前際後際六十二種諸惡見趣;及起總謗一切邪見。云何違諍所生眾苦?謂彼展轉見欲相違,互興諍論,發起種種心憂惱苦,深愛藏苦,互勝劣苦,堅執著苦,當知此中,若他所勝;便生愁惱。是名初苦。若勝於他,遂作方便,令自見品,轉復增盛;令他見品,漸更隱昧;唯我見淨;非餘所見。執著邪見,深起愛藏。由此因緣,發生種種不正尋思;及起種種不寂靜意;損害其心。名第二苦。愛藏邪見增上力故;以他量己,謂已為勝,或等、或劣。因自高舉,凌蔑於他。是名第三互勝劣苦。彼依此故,追求利養。即為追求苦之所觸。凡有所作,皆為惱亂詰責他論,及為自論免脫他難。是名第四堅執著苦。如是四種,名見違諍所生眾苦。


[國語辭典(教育部)]
偶然論

ㄡˇ ㄖㄢˊ ㄌㄨㄣˋ
哲學上認為宇宙事象往往成之於偶然,並無一定之因果可循,相對於必然論而言。也稱為「無因論」。


全文檢索完畢。

亦可另行搜索於 大藏經(CBETA) / Google / 異體字字典 /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 國語辭典 /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 四庫全書 / 國學大師 / 法鼓全集(聖嚴法師) / 廣欽老和尚網路專輯 / 雪公全集(李炳南老居士) / 印順全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