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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行

[獅子吼站阿含經簡註]

清淨的行為。相當的南傳經文作「純淨」。


[佛光阿含藏]

淨行(soceyyāni)(巴),諸清淨行,指身清淨、語清淨、意清淨。


[佛光大辭典]

(1934~

)越南僧。俗姓黎。十七歲出家。先後於越南南越佛學院、普通高中及佛教萬行大學畢業。一九六二年任越南嘉定省佛教會住持,翌年當選該省佛教會理事長。一九六八年取得越南國家公費留學資格,次年來臺,先後就讀師大國文研究所碩士班及博士班,在學期間曾獲中、美等多項獎學金,民國七十年(1981)獲我國國家文學博士學位,翌年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感於培植弘法人才之需要,六十八年於臺北創辦靈山講堂,六十九年增設靈山佛學研究所夜間部,俾便在學在職學佛人士進修。七十年創辦「現代佛教月刊」。七十二年任世界佛教僧伽會聯絡祕書迄今,七十三年擴辦靈山中壢分院,七十四年當選世界靈山佛教會第一副會長,並創辦中國佛教師範學院於中壢青埔里廣天寺。 p4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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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三十二相

(名數)佛或轉輪聖王之內德,表彰於身相者有三十二。

(名數)具名三十二大人相。此三十二相,不限於佛,總為大人之相也。具此相者在家為輪王,出家則開無上覺。是為天竺國人相說。智度論八十八曰:「隨此間閻浮提中天竺國人所好,則為現三十二相。天竺國中人於今故治肩髆,令厚大頭上皆有結為好,如人相中說,五處長為好。眼耳鼻舌臂指髀手足相,若輪若蓮華若具若日月。是故佛手足有千輻輪、纖長指、鼻高好、舌廣長而薄,如是等皆勝於先所貴,故起恭敬心。」佛感此相者,由於百劫之間,一一之相,積百種之福,法界次第下之下曰:「此三十二通云相者,相名有所表,發攬而可別,名之為相。如來應化之體現此三十二相,以表法身眾德圓極,使見者受敬,有勝德可崇,人天中尊眾聖之王,故現三十二相也。」三藏法數四十八謂:

一、足安平相,足裏無凹處者。二、千輻輪相,足下有輪形者。三、手指纖長相,手指細長者。四、手足柔軟相,手足之柔者。五、手足縵網相,手足指與指間有縵網之纖緯交互連絡如鵝鴨者。六、足跟滿足相,跟是足踵,踵圓滿無凹處者。七、足跌高好相,跌者足背也,足背高起而圓滿者。八、如鹿王相,為股肉,佛之股肉纖圓如鹿王者。九、手過膝相,手長過膝者。十、馬陰藏相,佛之男根密藏體內如馬陰也。

十一、身縱廣相,頭足之高與張兩手之長相齊者。十二、毛孔生青色相,一一毛孔,生青色之一毛而不雜亂者。十三、身毛上靡相,身毛之頭右施向上偃伏者。十四、身金色相,身體之色如黃金也。十五、常光一丈相,身放光明四面各一丈者。十六、皮膚細滑相,皮膚軟滑者。十七、七處平滿相,七處為兩足下兩掌兩肩并頂中,此七處皆平滿無缺陷也。十八、兩腋滿相,腋下充滿者。十九、身如獅子相,身體平正威儀嚴肅如獅子王者。二十、身端直相,身形端正無傴曲者。

二十一、肩圓滿相,兩肩圓滿而豐腴者。二十二、四十齒相,具足四十齒者。二十三、齒白齊密相,四十齒皆白淨而堅密者。二十四、四牙白淨相,四牙最白而大者。二十五、頰車如獅子相,兩頰隆滿如獅子之頰者。二十六、咽中津液得上味相,佛之咽喉中,常有津液,凡食物因之得上味也。二十七、廣長舌相,舌廣而長,柔軟細薄,展之則覆面而至於髮際者。二十八、梵音深遠相,梵者清淨之義,佛之音聲清淨而遠聞也。二十九、眼色如紺青相,眼睛之色如紺青者。三十、眼睫如牛王相,眼毛殊勝如牛王也。

三十一、眉間白毫相,兩眉之間有白毫,右旋常放光也。三十二、頂成肉髻相,梵名鳥瑟膩,譯作肉髻,頂上有肉,隆起為髻形者。亦名無見頂相。以一切有情皆不能見故也。

此三十二相依法界次第,法界次第依智度論八十八。其他智度論四,涅槃經二十八,中阿含三十二相經所載,皆大同小異。

無量義經曰:「一毫相如月旋,二淨眼如明鏡,三唇,四額廣,五獅子臆,六掌有合縵,七指直而纖,八馬陰藏,九頂有日光,十上下眴,十一舌赤好如丹果,十二鼻修,十三手足柔軟,十四內外相握,十五皮膚細軟,十六細筋,十七旋髮紺青,十八眉睫紺而展,十九白齒,二十面門開,二十一具千輻輪,二十二臂修,二十三毛右旋,二十四鎖骨,二十五頂有肉髻,二十六方口頰,二十七四十齒,二十八胸表萬字,二十九腋,三十肘長,三十一踝膝露現,三十二鹿腸。」亦出優婆夷淨行出門經修學品。與諸本大體同。


三千淨行

(術語)修一念三千妙觀之淨行也。為天台宗所言。


不淨行

(術語)又云非梵行。梵者清淨之義。非梵行謂淫事也。愛染污心,故名不淨行。梵網經疏下曰:「淫戒名非梵行。鄙陋之事,故言非淨行。」


九方便

(名數)九種之方便也。原出於大日經第七增益守護清淨行品,即胎藏次第修法中所誦九種之頌及其印契真言也。由此九種印明之方便力而成真實,或所修之法前後方便,故稱為九方便一作禮方便,二出罪方便,三歸依方便,四施身方便,五發菩提心方便,六隨喜方便,七勸請方便,八奉請法身方便,九迴向方便是也。作禮方便者,先歸命於十方之三寶,恭敬禮拜之意。其頌有八句曰:「歸命十方正等覺,三世一切具三身,歸命一切大乘法,歸命不退菩提眾,歸命諸明真實言,歸命一切諸密印,以身口意清淨業,殷勤無量恭敬禮。」出罪方便者,欲修萬善,不滅罪業,則善業難生,故懺悔眾罪。其頌有十句曰:「我由無明所積集,身口意業造眾罪,貪欲恚痴覆心故,於佛正法賢聖僧,父母二師善知識,以及無量諸生所,無始生死流轉中,具造極重無盡罪,親對十方現在佛,悉皆懺悔不復作。」歸命方便者,歸依三寶之意。其頌有四句曰:「南無十方三世佛,三種常身正法藏,勝願菩提大心眾,我今皆悉正歸依。」施身方便者,以三業為己有,恐煩惱因惡業得便,故獻身於如來,如教而行。其頌有四句曰:「我淨此身離諸垢,及與三世身口意,過於大海剎塵數,奉獻一切諸如來。」發菩提心方便者,既以身獻佛,則必應有上求菩提下化眾生之所作,故應發菩提心。其頌有六句曰:「淨菩提心勝願寶,我今起發濟群生,生苦等集所纏繞,及與無知所害身,故攝歸依令解脫,常當利益諸含識。」隨喜方便者,菩薩乃至眾生微少之善根,皆可隨意之意。其頌有六句曰:「十方無量世界中,諸正知大海眾,種種善巧方便力,及諸佛子為眾生,諸有所修福業等,我今一切盡隨喜。」勸請方便者,眾生之修善,即因佛之說法,故勸諸佛而請法雨。其頌有四句曰:「我今勸請諸如來,菩提大心救世者,唯願普於十方界,恒以大雲降法雨。」奉請法身方便者,佛之說法,在於利益。利益種類雖多,而以轉在纏之苦身使證悟淨妙法身為最。故奉請法身。其頌有四句曰:「願令凡夫所住處,速捨眾苦所集身,當得至於無垢處,安住清淨法界身。」迴向方便者,願以上八善根,並十方三世之諸善萬行,悉迴向於法界,自他皆證得菩提也。其頌有四句曰:「所修一切眾善業,利益一切眾生故,我今盡皆正迴向,除生死苦至菩提。」印契真言,今從略。又要略念誦經九種方便:一虔誠禮拜,二懺悔法,三歸依法,四分身供養,五發勝菩提心,六隨喜功德,七勸請德雲,八請佛住世,九迴向菩薩。其意亦同。


五祖

(名數)(一)華嚴之五祖。初祖終南杜順,二祖雲華智儼,三祖賢首法藏,四祖清涼澄觀,五祖圭峰宗密也。華嚴宗唯立此五祖。蓋華嚴經至東晉覺賢三藏,始翻傳之,爾後世講解者雖多,然未立一宗。陳隋之世有杜順,著法界觀門,五教止觀等,始開華嚴宗之基。門人智儼,思惟十玄六相之幽旨,發揚無盡之宗義。然此二師,尚屬草創。賢首大師法藏,承智儼,興著述,大唱華嚴之宗教。後世稱此宗,號為賢首宗。法藏歿後有澄觀,亦盛撰述疏鈔,復興鴻業,其功頗為偉大。宗密紹澄觀,依圓覺經弘闡華嚴大義。此二師所解,與法藏所說雖不無異同,然是即教界之思潮有轉化,又因所釋之大經不同,適殊其所明之方法,故或謂澄觀宗密,有違法藏所立,不可立為華嚴祖師,其見未免少偏。宋淨源於此五師,加馬鳴龍樹二師,謂為七祖。凝然加普賢,文殊,馬鳴,龍樹,世親,都為十祖。今就吾國而言,故惟立五祖也。八宗綱要卷下曰:「杜順已下,唯立五祖。」佛祖統記等,亦唯舉此五師。(二)淨土之五祖:一曇鸞,二道綽,三善導,四懷感,五少康也。曇鸞初注解天親之往生論,又依龍樹之十住毘婆沙論,立難易二道之教判。曇鸞歿後,有道綽別立聖淨二門之教判,弘通念佛。善導承道綽,判本願名號為正定業,主唱凡入報土之義,大振淨土法門。懷感師事善導,依法相解說淨土之宗義。懷感後有少康,亦盛宣揚淨土,稱為後善導。此五師其所說不盡相同。又吾國弘通念佛之師不少。而唯列此五師者,據選擇集也。但彼集於此五師之上,加菩提流支而為六祖,以曇鸞曾就流支受觀經,又注解其所譯之往生論故也。(三)蓮社之五祖:一善導,二法照,三少康,四省常,五宗賾也。樂邦文類第三曰:「蓮社之立,既以遠公為始祖。自師歸寂,抵今大宋慶元五年己未,凡八百九年。中間繼此道者,乃有五師:一曰善導師,二曰法照師,三曰少康師,四曰省常師,五曰宗賾師。」省常結淨行社,宗頤建蓮華勝會,各興行蓮社念佛者。

又(雜名)禪宗東土之第五祖弘忍禪師。

又宋蘄州五祖山之法演禪師,亦曰五祖。見續傳燈錄二十。


人生

(術語)鞞婆沙論問曰云:何知人中有化生?答曰:劫初人也。朱子亦嘗言及,其云佛經說初生人云云,今見阿含經。世界初成,光音天人下來,各有身光,飛行自在。因地肥香美,取食多者,即失神足,體重無光,日月始生。因貪食故,地肥滅沒,復生婆羅。婆羅滅沒,復生粳米。食彼米故,方分男行、女相行、不淨行,云云是也。見餘冬序錄。


儒童菩薩

(本生)釋尊往昔為菩薩供養燃燈佛時之名也。見然燈佛條。

又謂孔子也。海錄碎事十三上引清淨法行經云:「佛遣三弟子震旦教化,儒童菩薩彼稱孔丘,淨光菩薩彼稱顏回,摩訶迦葉彼稱老子。」按,清淨行法經,大藏經不載。蓋偽經也。竹窗二筆曰:相傳孔子號儒童菩薩,童者純一無偽之稱也。文殊為七佛師,而曰文殊師利童子。善財一生得無上菩提,而曰善財童子。乃至四十二位賢聖,有童真住,皆嘆德之極,非幼小之謂也。參照儒童項。


優婆夷淨行法門經

(經名)二卷,失譯。因毘舍佉母之問,廣說優婆夷之淨行者。方等部之攝。


優婆夷淨行經

(經名)優婆夷淨行法門經之略。


出世

(術語)謂如來之出現於世也。金剛三昧經一曰:「佛言:善男子!汝能問出世之因,欲化眾生令彼眾生獲得出世之梁,是一大事不可思議。」賢愚經八曰:「如來出世實復奇特,令一切眾生皆獲利益。」心地觀經七曰:「諸佛子等,應當至心求見一佛及一菩薩,如是名為出世法要。」金剛三昧經一曰:「令彼眾生獲得出世果。」智度論一曰:「一人出世,多人蒙慶。」

又智德兼備,所作已辦後,隱退長養之人,一旦人天推轂,住於大小寺院,謂為出世,蓋比之佛世尊之出現於世也,此宜訓為出於世之義。

又超出世間,入於涅槃,謂之出世。再如出家出塵等,超出世間以修淨行,謂之出世。


出家

(術語)梵名波吠野,Ārayaka出離在家之生活,修沙門之淨行也。維摩經弟子品曰:「我聽佛言,父母不聽,不得出家。」同方便品曰:「維摩詰言:然汝等便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是即出家。」釋氏要覽上曰:「毘婆沙論云:家者是煩惱因緣,夫出家者為滅垢累,故宜遠離也。」梵語雜名曰:「出家,波吠耶。」


十二種火法

(修法)大日如來以梵志說四十四種邪道之火法,分說十二種真道之護磨法十二神。

一、智火為最初,名大因陀羅。端嚴淨嚴相,增益施威力,焰鬘住三昧,當知智圓滿。此中最初之火,即是菩提心之慧光也。形方,色黃,即是表金剛座。端嚴者,是內莊嚴,言此智火,具本尊之形一切之功德故也。增威者,是外事,謂十力等之用也,此智火其性如是,內外之功德,莊嚴圓滿,能與十力共,故增威也。識此火故,燒無始以來無明之積薪無復遺餘,如劫燒時之火灰燼皆盡,蕩然無垢,一切如來之功德,皆成就也。然此火神即名為智,其相端嚴成金剛色,以圓光焰鬘自圍繞,坐此光中住於寂然正受三昧,由住此三昧故,智光滿足。此智光,即是毘盧遮那之別名也。即以此尊表此智,若於初觀觀此火神則能成一切之事,此中方壇,梵言摩訶因陀羅,是帝釋尊之別名也。又即金剛輪之別名也,智是內證,其外發之表,作金剛杵形。與此方座之形相似,然但觀四角壇中有本尊即是也(此杵頭有四角形)。上言增威者,若就形像所表而論,即是體貌圓滿豐備之言,然據理言之,則即心法門也。然火有二法,若能修瑜伽者,唯觀此尊形像之相而誦其真言(即誦其名是也);即名內心火法,若以順於世間之故作壇,則當作方壇,而周匝有光焰,自身亦著黃衣,想火爐中有此本尊,然後所作之事成,不然則不成。此法與息災相應,是堅固之法,是配於初菩提心之阿字門,由此因緣而智具足也。

二、第二火名行滿普光秋月華吉祥圓輪中珠鬘鮮白衣。第二火名行滿者,即按名而表義,其梵音即亦真言也。初發菩提心次修行,其行滿者,即名為佛也。此即以大悲為根,菩提心為種子。其形如秋夜之月,光輝照朗,周匝四面,身服白衣,具種種之德(謂身端嚴肥滿可喜也),其右手持數珠,左持軍持。此像在月輪中。即是心性清淨圓明之義,以此妙行之火,燒垢心戲論之薪也。若作觀時,亦即觀此圓明,作為本尊之形,上文所謂皆體如來內證之德,意彰於外故者,以法門表示之故也。若外作者,作圓爐,以白檀末塗之,以白華等為供養,自亦衣白衣,是為息災之法。災有無量,如諸外世間小火蟲霜蝗等種種之寂耗,及內身一切病惱之類,其形萬端,自身他身,皆能淨除之也。又無始以來有疑心,謂於深法生猶豫,信不決定,此即為障,此火能消除之,亦是息災之義也。此息災護磨,亦有二種:但為瑜伽相應之念誦或外護磨而作火法也。然若能辨供,則兼事作;若不辨則但心作即得,有物可作而不作之,但以心作,不如法也。

三、第三摩嚕多黑色風燥形。第三火尊,名風為燥,由風而生,因作風子之形而燥黑也。此內色黑而外加燥形,如塗灰外道也。此尊處風輪中即為半月形,亦作端坐三昧之形,謂行人初發菩提心,雖欲進行,而無始以來妄惑煩惱之根本未除,數來牽破觀心,而加闇弊,因作此法也。風者不住之義,又如世間之風,能壞重雲,此不住之風亦如是,能散壞諸障也。此尊坐於風壇中,手執帛,去頭三五寸,兩頭執之,如天衣之形,其色青,是表風之義,此是阿毘闍嚕迦法,亦有內外二法。

四、第四盧醯多色如朝日暉。第四火尊,赤如日暉,住於三角中,右手執刀端坐,刀者表利慧斷結也,如日初出時,夜除晝現,暗盡明現,故取此色,火神如此形色,光焰亦爾,身相端滿住於前之三昧而作微怒之形。

五、第五沒[口*栗]拏。多髭淺黃色,修頸大威光,一切哀愍。沒[口*栗]拏者,和合之義,此尊作黃色,謂黃色兼有火色也,和合者是兼二法也。其像左邊作怒狀,右邊作熙怡微笑之形,各生半身,此微笑不嗔不大喜,是寂住之表也。身上有毛,謂髭鬢髮之類稍多,然不可過多,若多置,則使不端嚴也。其頂長,有大威光,其身色一邊赤,一邊黃,怒邊當赤,其坐亦右方為半金剛座,左方為三角半火座,左持刀,右持跋折囉。有內外二法例如前。此和合能於一切之招召息災而俱成之,內用即智光煩惱即滅無生,若外作時,香華身服要亦二種:念誦時亦作此形,如本尊也。仍一目怒一目寂然,除災滿願一時得成,以此等之理,故得有如是之用,不同於偏方之教也。

六、第六名忿怒。眇目霏煙色,聳髮而震吼大力現四牙,其身煙色者,非甚黑非甚白也。其閉一目者,如不動尊也。其髮上散,作蓬頭狀,作大吼形,謂大開其口,如呼吼之形也。口有四牙而俱出,上下各二,此亦攝二事,一火一風也。

七、第七闍吒羅。迅疾備眾彩,第七名溫腹,如以上世間之火,謂是身內之火能消化食物而資身也。此正法中之義則不然,腹內之火,即是內證之智,迅疾者,其形更加忿怒,又比前甚。

八、迄灑耶猶如電光聚。第八名費耗,是除遣之義,謂使一切業垢等事,悉除遣而無餘也。此尊能除一切身中之障,即毘那也迦之類,皆使消耗,其色如聚集眾多電光而不可瞻之狀,此是金剛輪之同類也。

九、第九名意生。大勢巧色身。意生者,隨由意而生之法意而成也。種種之形皆作,所念皆能成就,巧者謂毘首羯磨也。即是隨類而現身,普門成就之義,隨於自在之慧作而皆成就,有大力也。

十、第十羯羅微。赤黑唵字印,第十名受食火,又名劫微。謂火施時受飲食之義,受食者即施火食時受食之也。其尊持唵字印,而作相,即是梵志之儀法,淨行者凡有所言語則皆傾右手作印形,舉而案之以唵字之聲而作相也。

十一、第十一火神(梵本缺名),第十一本文缺少,但依諸火天總相之形也(疏六之釋)。

十二、謨賀那。第十二名悉成,謂悉成一切,即是所作已辦之處,為寂滅道場而伏魔之義也。有一類眾生作惡而不可止遏,假令加以勸導,則更增其惡,若縱之,則復趣於惡道,故以方便伏其身,使閉目都無所知,以此因緣善惡俱不能造,次即漸漸引導之,使入於正法。如金剛頂經金剛手降伏大自在天之義,此皆住於方便道所作也。出於大日經疏二十。


十六大力

(名數)佛趣阿耨達龍王之請,為說無欲之法,使諸菩薩修諸清淨行,當得此十六大力,調攝身心,而化諸眾生也。一、志力,菩薩心志,善總持一切諸佛所說之法,以化眾生,名為志力。二、意力,菩薩心意與佛之所行同。於諸眾生未度者願悉度之,名為意力。三、行力,菩薩能以精進之行,通達一切諸法甚深之法義,名為行力。四、慚力,菩薩能以慚愧之故,遠離一切罪業,興同起種種善法,名為慚力。五、強力,菩薩於一切障難中能堅忍而不為非行,名為強力。六、持力,菩薩於所受之法,悉能演說開導,而無遺忘,名為持力。七、慧力,菩薩有大智慧,照了諸法皆空,千億魔兵,不能惱之。名為慧力。八、德力,菩薩修無欲行,具諸功德,離諸染著,名為德力。九、辯力,菩薩有大辯力,於百千劫隨解諸法,所說無礙,名為辯力。十、色力,菩薩色相端正,若帝釋梵天及四天王至菩薩所,一見之頃,黯然無色,名為色力。十一、身力,菩薩之身,堅固清淨,猶如金剛,火不能燒,刀不能斷,於外道中最高特勝,名為身力。十二、財力,菩薩於眾珍寶隨所念願應時即至,名為財力。十三、心力,菩薩知諸眾生性欲,能一其心順而化之,名為心力。十四、神足力,菩薩化導眾生能以神通具足之力,即現神變,度脫之,名為神通力。十五、弘法力,菩薩於諸佛之法能廣為一切眾生宣說,使眾生聞之而不斷絕,信受奉行,等除眾苦,名為弘法力。十六、降魔力,菩薩修習禪定,承順佛旨,能伏眾魔,名為降魔力。見三昧弘道廣顯定意經二。


十心

(名數)有二種:(一)順流十心,一、無明昏暗。謂諸眾生從無始以來,暗識昏迷,無所明了,為煩惱所醉,於一切法妄計人我,起諸愛見,想計顛倒,起貪瞋痴,廣作諸業,由是流轉於生死也。

二、外加惡友。謂諸眾生內具煩惱,外值惡友扇動邪法,益加惑我,無由開悟而修善業,以是流轉於生死也。

三、善不隨從,謂諸眾生內外惡緣既具,即內滅善心外滅善事,又於他人所作之善事,不生隨喜之心,以是流轉於生死也。

四、三業造惡。謂諸眾生恣縱身口意三業,起殺盜婬妄貪瞋等過,無惡不作,以是流轉於生死也。

五、惡心布,謂諸眾生所造惡事雖不廣,而作惡之心,布一切處以所欲惱害人,以是流轉於生死也。

六、惡心相續。謂諸眾生唯起惡心,增長惡事,晝夜相續,無有間斷,以是流轉於生死也。

七、覆諱過失。謂諸眾生所作之惡行,忌諱人知,不自發露,無改悔之心,以是流轉於生死也。

八、不畏惡道。謂諸眾生心性陰很,不知戒律,於殺盜婬妄種種惡事,無不作之,於惡道怙然不畏,以是流轉於生死也。

九、無慚無愧。謂諸眾生為愚痴所覆造諸惡業,上不慚天,下不愧人,以是流轉於生死也。

十、捨無因果。謂諸眾生不具正信之心,但生邪惡之見,於一切善惡因緣果報悉皆捨而為無,以是流轉於生死也。出止觀四之一。

(二)逆流十心:一、深信因果。謂修行之人先信善惡果報,不生疑惑,以是翻破撥無因果之心也。

二、生重慚愧。謂修行之人,剋責往昔,我無羞無恥,棄捨淨行,習諸惡行,天見我之隱罪,是故慚於天,人知我之顯過,是故愧於人,以是翻破無慚無愧之心也。

三、生大怖畏。謂修行之人自念人命無常,一息不續,千載永往,幽途綿邈,無有資糧,苦海悠深,那得不怖,由是苦切懺悔不惜身命,以是翻破不畏惡道之心也。

四、發露懺悔。修行之人所有過失,不自隱覆,發露懺悔,以是翻破覆諱過失之心也。

五、斷相續心。謂修行之人所作惡行,既懺悔已,即更決定不作惡事,以是翻破惡念相續之心也。

六、發菩提心。謂修行之人往昔專起惡念惱人,今則廣起救濟之心,於虛空界,利益眾生,以是翻破布之惡心也。

七、斷惡修善。謂修行之人前恣身口意,造作諸惡,不計晝夜,今則策勵不休,斷諸惡行,修功補過,無善不為,以是翻破三業造惡之心也。

八、守護正法。謂修行之人昔自滅善,見他人行善,亦生嫉妒無隨喜之心,今則守護正法方便增廣益法,以是翻破善不隨喜之心也。

九、念十方佛。謂修行之人昔親狎惡友,信受其言,起諸邪見,今則念十方佛有大福德,能救援我,以是翻破隨順惡友之心也。

十、觀罪性空。謂修行之人,無始以來不知諸法本性空寂,廣作諸惡,今則了知貪瞋等一切惡行,起於妄念,妄念起於顛倒,顛倒起於人我之見,今既了達我心本空,則罪性無依處,以是觀破無明昏闇之心也。出止觀四之一。


十種不淨

(名數)愚痴有十種之不淨:一、身不淨。不慣上品清淨之佛性律儀,其身在於生死之泥中,故身不淨也。二、口不淨。不說上品真如藏性之誠言,徒說煩惱戲論之雜言,故口不淨也。三、意不淨。不知自性清淨之心體,起妄想不淨之諸念,故意不淨也。四、行不淨。不遊行根本智之大地,而遊六道輪迴之穢土,故行不淨也。五、住不淨。不住海印定之寶所,而住流轉生死之闇宅,故住不淨也。六、坐不淨。不坐無障礙空之寶座,而坐生死淤泥之獄中,故坐不淨也。七、臥不淨。不臥法界大涅槃之寶城,而臥無常受苦之旅宿,故臥不淨也。八、自行不淨。不行如來真傳之性戒,徒持如來方便之淺戒,故自行不淨也。九、化他不淨。不使機行法性清淨之淨行,徒使持小乘權門之善,故化他不淨,十、所期不淨,不期本淨清淨之佛果,徒期有漏不淨之果,故所期不淨也。見說法明眼論上。


咒願

(術語)又唱法語願求施主或先亡福利,名為咒願。此有食時咒願與法會咒願二種。若總言之,則修菩薩之行者一舉一動悉應咒願,如華嚴經淨行品所說。見條。


唵字印

(印相)側掌屈風指,餘伸直,又名吉祥印,言說之標幟也。攝大軌中曰:「側掌屈風,餘申直,淨行吉祥印,名為唵字印。」大日經疏二十曰:「其尊作持唵字印者,即是梵志義法也。淨行者凡有所言說,皆側右手,作印形而舉案之,以唵字聲而作相故也。」演奧鈔十四曰:「今私推之,唵字聲者,淨行者結此印欲語之時,先唱唵字聲歟,是說法驚覺標幟也。秘藏記唵字出五種義,驚覺義其一也。此印亦名吉祥印,釋迦說法印,亦名智吉祥印,准而思之。」


四唱

(名數)法華地涌菩薩之上首,上行菩薩等四唱導師也。法華經涌出品曰:「是菩薩眾中,有四導師:一名上行,二名無邊行,三名淨行,四名安立行。是四菩薩,於其眾中最為上首唱導之師。」秘藏寶鑰下曰:「娑界震裂,四唱一處。」


四姓

(名數)一婆羅門Brāhmaa,為淨行者,或出家,或在家,修淨行而求涅槃者。二剎帝利Katriya,為王種,奕世君臨,統轄其餘之三姓者。三吠捨Vaiśya,舊曰毘捨。為商賈,貿易有無者。四戍陀羅Sūdra,舊云首陀,為農民及奴,身勤稼穡者。四姓中以婆羅門為最尊貴,與餘三姓不同行。蓋此四姓之別,自韋陀論師而起。因韋陀論為最古代盛行也。譬喻經曰:「諸外人計,梵王生四姓:王口生婆羅門,臂生剎利,脅生毘捨,足生首陀。」提婆論曰:「外道韋陀論說:從那羅延天臍中生大蓮華,從蓮華生梵天祖公,彼梵天作一切命無命物。從梵天口中生婆羅門,兩臂中生剎利,兩脾中生毘捨,從兩腳跟生首陀。」寄歸傳四曰:「五天之地,皆以婆羅門為貴勝。凡有坐席,並不與餘三姓同行。」


四導師

(名數)法華經涌出品所說由地涌出之諸大菩薩中四上首也。經曰:「是菩薩中有四導師:一名上行,二名無邊行,三名淨行,四名安立行。是四菩薩,於其眾中最為上首唱導之師。」


圓覺三觀

(名數)圓覺經說三種之觀法,謂為圓覺之三觀:一、奢摩他觀。奢摩他,譯言止,專靜止心念而入於涅槃也。二、三摩底觀。三摩底,譯言觀。觀如幻之相而證幻化之淨行也。三、禪那觀。禪那,譯言思惟。不取靜相及幻化,思惟而證中道之實相也。此三觀單復重疊,而為二十五種,稱之為二十五清淨定輪(經於二十五種一一說之)。經偈曰:「所謂奢摩他、三摩提禪那、三法頓漸修,有二十五種。十方諸如來,三世修行者,無不因此法,而得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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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
旃荼羅

梵語也上之然反次宅加反正梵音云奴雅反經文作荼音不切也古云旃陀羅皆訛略也西域記云屠膾主殺守獄之人也彼國常法制勒此類行則闢於路左執持破竹或復搖鈴打擊為聲標顯自身恐悞觸突淨行之人若不如此國有嚴刑王則治罰此人彰淨穢有異


摩那婆

梵語或云摩納婆或言摩納皆梵語訛轉也此譯為年少淨行


三拒木

音巨亦曰三岐杖可長二尺許一頭如橛一頭有三股股長三二寸隨身道具用承水瓶案西國淨行婆羅門皆其遵奉圍陀戒行每持瓶洗淨滌除形穢以此三拒木插於地於歧上橫安水瓶令涓涓自承以洗手也彼國學士遊方訪道者持三歧木瓶鉢隨身也


摩納

或云摩納婆或云摩那婆或云那羅摩那皆是梵語訛轉耳此譯云年少淨行亦云人也


婆羅門

此云捨惡法又曰淨行


婆羅門

善見律云常修淨行愽學多聞高貴人也


婆羅門

此俗人也謂淨行高貴捨惡法之人博學多聞者也


婆羅門

淨行義四類之中習淨行


婆羅門

梵語訛不正也或曰婆羅賀摩亦訛也正梵音云沒囉憾摩唐云淨行或云梵行即色界初禪梵天名也彼國人民四類差別婆羅門即其一也自相傳云我從梵天口生獨取梵名以為其稱世業相傳習四圍陁論例皆愽學多知守志貞白文儒雅操高道不仕其中[聰-囪+(句-口+夕)]俊穎達者多為王者之師受封邑而自居最為上等也


婆羅門

梵語即梵天名也唐云淨行或云梵行此類人自云我本始祖從梵天口生便取梵名為姓世世相傳學四圍陀經論皆博識多才明閑眾論多為王者師傅高道不仕或求仙養壽時有證得五通神仙者也


剎帝利婆羅門

利帝利者梵語彼國王種也福智勝者眾舉為王婆羅門亦梵語唐云淨行精持潔志學四圍陀愽識多聞為王者師傅高道不仕彼國人民多認此族為祖也


摩納婆

梵語或云摩婆此云年少淨行亦云儒童或言謂人也


摩納縛迦

此云儒童或云年少淨行舊經中言摩納等是也


[續一切經音義]
婆羅門

不正梵語也應云沒囉憾摩此云淨行或云梵行自相傳云我從梵王口生獨取梵名世業相傳習四圍陀論例多博智守志貞白其中聰明頴達者多為帝王之師


[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
[弋@人]達

上商遇反西天四姓之一也一者婆羅門此言淨行也二者剎帝利王種也此言上田主三者吠舍此言商賈四者[弋@人]達羅此言農人


戍陁

上啇注反西天四姓中之一也一者婆羅門此云淨行二者𠛴帝利此云曰主王種三者汱合此云啇賈四者戍陁羅此云農人名也


避死經一卷

梵言婆羅門此云淨行智度云在家修行名婆羅門出家修行名沙門


為拈

他叶反正作𧙖怗二形枮[執/火]作枮於中作不淨行也又奴兼反非也經音義作怗餘占反非也川音作枮奴兼反亦非也怗他叶反卷也冝取怗


披羅門

上音婆此譯云淨行大智度論云在家修行為婆羅門出家修行為沙門


[翻梵語]
毘波尸佛

應云毘婆羅 譯曰淨行種也


釋摩男菩薩

應云釋迦摩那婆 譯曰釋迦者能摩那婆者年少淨行


修摩菟波

應云修摩那婆 譯曰善人亦云善淨行


醯兜摩納

應云醯兜摩耶婆 譯曰醯兜者因摩那婆者人亦云沙淨行


末那婆

應云摩那婆 譯曰少淨行


婆羅門

善見律曰淨行又婆羅者智門者聞也譯曰心出俗外


婆四吒婆羅門尼

譯曰最勝淨行女也


叔迦摩納婆

應云叔迦摩那摩 譯曰叔迦者鸚鵡摩那婆者年少淨行


波羅延摩納婆等

應云婆羅耶那摩那婆 譯婆羅耶那者度被摩羅波者年少淨行


優多羅摩納

應云優多羅摩納娑 譯曰優多羅者勝摩納婆者年少淨行


薩子闍摩納

應云薩摩那婆 譯曰薩闍者實摩那者年少淨行


醯頭摩納

應云醯兜摩那婆 譯曰醯兜者因摩那婆者少年淨行


梵達摩納摩

應云梵摩達多摩那浮 譯曰梵摩達多者淨與摩羅婆者年少淨行


梵摩類弗

亦云梵摩尼弗尼羅 譯曰淨行女也


栴遮摩那耆女

應云栴遮摩那毘歌 譯曰動淨行


梵摩類弗

應云梵摩尼佛多羅 譯曰淨行


歌羅摩納

應云歌羅摩那婆 譯曰季少淨行亦云人也


摩納

亦云摩那婆 譯曰摩那婆者少年淨行


那羅摩納

應云那羅摩那婆 譯曰那羅者人摩羅婆者人亦云淨行


優多羅摩納

經曰上志譯曰勝淨行


婆羅門城

譯曰心出俗外亦云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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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阿含藏]
欲不淨想,出要為樂

增一阿含地主品第一九五經(佛光一‧四五六)作:「欲為穢汙,漏不淨行,出家為要,獲清淨報。」


羅吒婆羅

羅吒婆羅(Ratthapāla)(巴),又作賴吒惒羅、賴吒婆羅、羅吒波羅,譯為護國。印度拘留國鍮蘆吒(Thullakotthita)(巴)村第一最上家之子,父母愛憐,不准出家,絕食以明志,父母遂聽許。佛說阿羅漢具德經(大二‧八三一下):「復有聲聞能修淨行,善住山巖,護國苾芻是。」


摩納

摩納(mānava)(巴),又作摩納婆,譯為少年、年少淨行,即淨行青年之義。


為究竟無上梵行

為究竟無上梵行(anuttaram brahmacariya pariyosānaj)(巴),為成就無上淨行,處處過著清淨無染的生活。

為究竟無上梵行(anuttaram brahmacariya pariyosānaj)(巴),為成就無上淨行,處處過著清淨無染的生活。


生已盡

謂諸煩惱已盡,得解脫,成阿羅漢,於現在身以後不再受生。梵行已立:謂已完成清淨行,指除盡貪、瞋、癡。所作已辦:謂所有一切該辦之事無所遺漏。不更受有:命終之後,不再受三界之生死輪迴。


梵行

梵行(brahmacariya)(巴),婆羅門以斷淫行法及慈、悲、喜、捨之生天四梵行名為梵行;佛教以斷淫、離欲、離過清淨名梵行,為涅槃五行之一。

又作清淨行,謂完全斷除淫行。


御馬

御馬(Assāroha)(巴),優婆塞名,為善調馬之聚落主,參閱巴利本(S. vol.4, p. 310)。摩納(mānava)(巴),又作摩那婆,譯為儒童、淨行少年,即青年。「御」字之上,宋、元、明三本均有「所謂」二字。


婆羅門

婆羅門(brāhmana)(巴),為印度四種姓之第一,職司祭祀。

婆羅門(brāhmana)(巴),印度四種姓中之最高僧侶階級。

婆羅門(brāhmana)(巴),印度婆羅門教之司祭祀者。

婆羅門(brāhmana)(巴),譯為淨行、梵行。為印度四種姓階級之首,自謂先祖從梵天之口生,為最尊貴,以習誦吠陀、司掌祭祀為業。

長阿含第五經小緣經(佛光一‧二四四):「彼婆羅門中有不樂閑靜坐禪思惟者,便入人間,誦習為業,又自稱言:我是不禪人。於是,世人稱不禪婆羅門。由入人間故,名為人間婆羅門。」不禪婆羅門,為不樂於閑靜處修習坐禪思惟之婆羅門;人間婆羅門,即專事誦念之婆羅門。


四姓

四姓(cattāro vannā)(巴),印度民族之四種階級。即:一、婆羅門,司祭祀之僧侶。二、剎帝利,國王及武士階級。三、吠舍,一般農牧工商等平民階級。四、首陀羅,最下賤之奴隸階級。

四姓(cattāro vannā)(巴),為印度四大社會階級:(一)剎帝利(khattiya)(巴),王族、武士等。(二)婆羅門(brāhmana)(巴),司祭者。(三)吠舍(vessa)(巴),一般農、工、商、庶民等。(四)首陀羅(sudda)(巴),農奴、奴隸或社會上之最下層階級。

四姓(cattāro vannā)(巴),即印度之四種社會階級:(一)婆羅門(brāhmana)(巴),又作梵志,譯為淨行,僧侶及學者之階級,四姓中之最上位,學習、教授吠陀經典,職司祈禱,為人神之媒介。(二)剎帝利(khattiya)(巴),又作剎利,譯為田主,國王及武士之階級,掌理政治及軍事。(三)吠奢(vessa)(巴),又作吠舍、工師種,譯為商賈、居士,平民之階級,從事農牧工商等生產事業。(四)首陀羅(sudda)(巴),又作旃陀羅,譯為農人,奴隸之階級。


瞿波離

瞿波離(Kokālika)(巴),又作瞿婆離、拘迦利,譯為惡時者、何時,提婆達多之弟子。鼻奈耶卷第四(大二四‧八六八上):「尊者舍利弗、摩訶目揵連平旦著衣持鉢,從耆闍崛山入羅閱城分衛,道逢暴雨,入石室避雨,有牧牛女人先入中避雨,臥夢失精,舍利弗等見即尋出去,時瞿婆離比丘調達弟子,見舍利弗、目揵連出,尋入石室,見此女人,便生念言:『此舍利弗、目揵連必與此女人為不淨行。』……佛如是三語瞿婆離:『瞿波離!汝宜及時悔心向舍利弗、目揵連,何以故?此等梵行全。』……瞿婆離比丘佛三語不受,……去不久身體生瘡,……即夜命斷墮婆曇暮地獄。」

瞿波離(Kokālika)(巴),又作瞿婆離、拘迦利,譯為惡時者、何時,提婆達多之弟子。


梵行者

即修離欲清淨行之人。


[阿含辭典(莊春江)]
梵行

brahmacariya,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聖潔的生活」(the holy life)。按:「梵行」為「梵」(brahma,音譯為「婆羅門」)與「行」(cariya,另譯為「行為」)的複合詞,應是指修往生梵天界的行為,判斷是當時「婆羅門」宗教思想的傳統用語,成為「修清淨行」的意思,而為佛陀所沿用。另外,因為梵天屬出欲界的色界,所以有時「離非梵行;斷非梵行」也為「離淫欲」的同義語,南傳作「捨斷非梵行」(Abrahmacariyaṃ pahāya),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戒絕卑俗的性交實行」(abstaining from the vulgar practice of sexual intercourse, MN.51)。(相關詞「清淨修梵行」)


淨浴

淨行者;清淨行已成就者。


煩梵行

修清淨行而後又退墮的不幸修行。


教人修諸梵行

教導人們修學清淨行,參看「梵行」。


頗吉祥為清淨

「吉祥」解讀為「儀軌、祭典的祝福與祈禱」,即「能以儀軌、祭典的祝福與祈禱為清淨行嗎?」


[佛光大辭典]
七處說

又作華嚴七處說。謂佛說華嚴經之處有七。據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一載,七處包括人間三處、天上四處,即指:(一)第一處菩提場,指佛在摩竭提(摩揭陀)國阿蘭若菩提場中始成正覺,於此處說如來依正果報法門,共六品經,即:世主妙嚴品、如來現相品、普賢三昧品、世界成就品、華嚴世界品、毘盧遮那品。(二)第二處普光明殿,指佛於菩提道場之側普光明殿中,三次聚會,共說十八品經。初於此處說十信等法門,共六品經,即:如來名號品、四聖諦品、光明覺品、菩薩問明品、淨行品、賢首品。次於此處說等覺法門,凡十一品經,即:十定品、十通品、十忍品、阿僧祇品、壽量品、菩薩住處品、佛不思議品、十身相海品、如來隨好光明品、普賢行品、如來出現品。後於此處說離世間法,即離世間品。(三)第三處忉利天,指佛於須彌山頂帝釋所居之處說十住等法門,共六品經,即:升須彌山品、山頂偈讚品、十住品、梵行品、發心功德品、明法品。(四)第四處夜摩天,指佛於夜摩天說十行等法門,共四品經,即:升夜摩天品、夜摩偈讚品、十行品、十無盡藏品。(五)第五處兜率天,指佛於兜率天說十回向等法門,共三品經,即:升兜率天品、兜率偈讚品、十回向品。(六)第六處他化天,指佛於他化天說十地法門,即十地品。(七)第七處逝多林,指佛於給孤獨園說入法界法門,即入法界品。

以上係指八十華嚴經一部三十九品,七處九會所說。又六十華嚴經一部三十四品,七處八會所說,乃合他化天與普光明殿(次說者)二處,而為他化天會十一品經,故成八會。p106


九條錫杖

指振錫杖時所唱之偈。為四個法要之一。此偈有九條,故稱九條錫杖。此偈之前三條與「三條錫杖」同。又第一條之「手執錫杖,當願眾生,設大施會,示如實道」四句,乃出自新譯華嚴經卷十四淨行品,其他諸句之出處不詳。〔真言諸經常用集卷上〕 p144


二十九品

華嚴五周因果指所信因果、差別因果、平等因果、成行因果、證入因果。此五周配合該經,第十二卷至四十八卷為說差別因果之法門,共分二十九品,即:如來名號品、四聖諦品、光明覺品、菩薩問明品、淨行品、賢首品、昇須彌山頂品、須彌山頂上偈讚品、十住品、梵行品、初發心功德品、明法品、昇夜摩天宮品、夜摩宮中偈讚品、十行品、十無盡藏品、昇兜率天宮品、兜率宮中偈讚品、十回向品、十地品、十定品、十通品、十忍品、阿僧祇品、如來壽量品、諸菩薩住處品、佛不思議法品、如來十身相海品、如來隨好光明功德品。 p169


八相

即八種儀相。又作釋迦八相、八相成道、如來八相、八相示現、八相作佛。乃佛陀一生之化儀,總為八種相。自古有此說,至後世,通常係指:(一)降兜率相,謂菩薩從兜率天將降神時,觀此閻浮提內迦毘羅國,最為處中往古諸佛出興,皆生於此,爾時菩薩即現五瑞:(1)放大光明,(2)大地震動,(3)諸魔宮殿隱蔽不現,(4)日月星辰無復光明,(5)天龍等眾悉皆驚怖。現此瑞已,於是下生,故稱降兜率相。(二)託胎相,謂菩薩將託胎時,觀淨飯王性行仁賢,摩耶夫人前五百世曾為菩薩母,應往彼託胎。大機之人,見乘栴檀樓閣;小機之人見乘六牙白象,與無量諸天作諸伎樂,從右脅入,身映於外,如處琉璃,故稱託胎相。(三)降生相,謂四月八日初出時,摩耶夫人在嵐毘尼園,手攀無憂樹枝,菩薩漸漸從右脅出,於是樹下生七莖蓮花,大如車輪,菩薩處於花上,周行七步,舉右手而言(大五○‧一六上):「我於一切天人之中最尊最勝。」爾時難陀、跋難陀龍王於空中降溫、涼二水,灌太子身,時其身呈黃金色,具三十二相,放大光明,普照三千大千世界,故稱降生相。(四)出家相,謂太子年至十九時,出遊四門,見老病死之相,厭世無常,心思出家,往白父王,願聽出家,父王不許,於二月七日身放光明,照四天王宮乃至淨居天宮。諸天見已,到太子所,頭面禮足,白言(大五○‧二四上):「無量劫來所修行願,今者正見成熟之時。」太子遂於後夜乘馬至跋伽仙人苦行林中剃除鬚髮,故稱出家相。(五)降魔相,謂菩薩於菩提樹下將成道時,大地震動,放大光明,隱蔽魔宮。時魔波旬,即令三女亂其淨行。菩薩以神力,變其魔女皆成老母。魔王大怒,遍敕部眾,上震天雷,雨熱鐵丸,刀輪器杖,交橫空中,挽弓放箭,箭停空中,變成蓮花,不能加害。群魔憂戚,悉皆迸散,故稱降魔相。(六)成道相,謂菩薩降伏魔已,放大光明,隨即入定。悉知過去所造善惡、死此生彼之事。於臘月八日明星出時,豁然大悟,得無上道,成最正覺,故稱成道相。(七)說法相,謂菩薩成道已,便欲說法度諸眾生,即自思惟(大五○‧三六下):「諸眾生等,不能信受,(中略)若我住世,於事無益,不如遷逝無餘涅槃。」時梵天前白佛言(大五○‧三七中):「今者世尊!法海已滿,法幢已立,法鼓已建,法炬已照,潤益成立,今正得時,云何欲捨一切眾生,入於涅槃,而不說法?」是時如來受梵王請已,即往鹿野苑中,先為憍陳如等五人轉四諦法輪,及說大小乘種種教法,故稱說法相。(八)涅槃相,謂如來度化世間四十五年,將入涅槃。二月十五日於拘尸那城娑羅雙樹間,臥七寶床,其林忽然變白,猶如白鶴。爾時佛受純陀長者最後供已,與文殊師利等言(大五○‧七○下):「諸善男子,自修其心,慎莫放逸。」遂於中夜進入涅槃,時為紀元前三八三年。如來涅槃後,諸天人等以千端纏裹其身,七寶為棺,盛滿香油,積諸香木,以火焚之,收取舍利,分為八分,起塔供養,故稱涅槃相。以上係四教義卷七及釋迦譜卷一至卷四所說之八相,一般稱為小乘八相。另據大乘起信論等載,則無「降魔」,而加「住胎」一相,稱為大乘八相。上述乃北傳佛教所主說之八相成道;南傳佛教則主說四大事,如佛傳碑像中所刻畫之降誕、成道、初轉法輪、入涅槃等四相,稱為四大事。又成就此四大事之地,稱為四大聖地。〔十地經論卷三、祖庭事苑卷八〕(參閱「佛滅年代」2734、「釋迦牟尼」6824) p289  


八關齋戒

梵語 astāvga-samanvāgatopavāsa,巴利語 atthavga-samannāgata uposatha,或 atthavgika uposatha。乃佛陀為在家弟子所制定暫時出家之學處。受者須一日一夜離開家庭,赴僧團居住,以學習出家人之生活。又作長養律儀、近住律儀、八戒、八支齋戒、八分齋戒、八戒齋、八齋戒、八禁、八所應離。「八」指持八種戒,「關」即閉之意,「戒」有防非止惡之作用。能持八戒,可防止身口意三業之惡行,便可關閉惡道之門。八戒中前七支為戒,後一支不非時食為齋,合之稱為八關齋戒。此八法,佛陀制定于每月六齋日受持,即每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二十三日、二十九日、三十日(如以中國農曆算,小月可改作二十八日及二十九日)。佛教雖有出家與在家弟子,但佛法以出世解脫為目的,更以出家為上,受持八關齋戒,令在家學佛者熏習長養出世善根,故稱長養律儀。又因受此八戒,一日一夜遠離家居,近于僧伽或阿羅漢而住,故又稱近住律儀。八關齋戒為八種齋戒法,即:(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婬。(四)不妄語。(五)不飲酒。(六)不以華鬘裝飾自身,不歌舞觀聽。(七)不坐臥高廣華麗床座。(八)不非時食。又受八關齋戒者,因一日一夜持不婬戒,故得稱為淨行優婆塞或淨行優婆夷。〔別譯雜阿含經卷十五、中阿含卷五十五持齋經、大毘婆沙論卷一二四、俱舍論卷十四、大智度論卷十三〕(參閱「齋戒」6546) p317


十八契印

為通用於諸種修法之十八種印相。又作十八道契印、十八道。乃印相之基本形,為密教修行者於觀法時所用之主要合掌形相。大別為以下六法,其次第係依準印度接待貴賓之軌式。

(一)護身法:又作莊嚴行者法,即除穢淨身之法。計有五印,首先清淨行者自身之三業,結淨三業印;次令身得佛、蓮華、金剛三部之加被,身、口、意三業各各堅固,即結佛、蓮華、金剛三部三昧耶印;再結被如來甲冑莊嚴行者身之被甲護身印。

(二)結界法:結界即定道場之區域,於其四方設牆之意。有二印,即堅固所住地之地結印與四方設柵以防他人侵入之四方結印。

(三)道場法:其地區既已結界,正應建立道場莊嚴之。有二印:(1)道場觀,有廣中略三種,廣即指順次觀器界、寶樓閣、蓮華、月輪、種(子)三(形)尊(形),中乃略其中器界觀,略則更略樓閣觀,直接觀蓮、月、種三尊。(2)大虛空藏印,依此印言之加持力,道場觀所觀之身土並所想之供養供具等真實無異。

(四)勸請法:道場建已,正請入本尊聖眾。其中,為迎接本尊海會,故送七寶莊嚴之車輅,即結寶車輅印;請其乘車至道場之請車輅印;並迎出車輅降至壇上之迎請本尊印。

(五)結護法:本尊聖眾既已臨道場,故結修法所屬三部部主明王之印,以驅除常隨魔,堅固道場,即結部主印;並在虛空張網以堅固之金剛網覆道場上,令入其中者無障難,即結虛空網印;又在道場四方設柵,周圍繞以火焰護衛之,即結火院印。

(六)供養法:初結閼伽印,以香水洗浴聖眾之雙足乃至身體;又結華座印,為聖眾設圓滿開敷之蓮華座;復結廣修諸種供養之普供養印。

以上六法合為十八契印(如後圖所示),其法係根據十八契印之所記,此儀軌之作者,相傳為惠果或日僧空海。

古來對「十八」之表意有諸說。或以十八表示般若之十八空,十八界表示如來法身之德,或表示金剛界之五佛四菩薩及胎藏界中臺八葉院之九尊,或為金剛界十八會之總行等種種意義。另外契印之數古來亦有異說。

結十八契印供養本尊之修法,稱為十八道法,簡稱為十八道。又四度加行最初所行之十八道念誦次第法,亦簡稱為十八道,為初學行者所必先修者;其本尊一般乃依投花得佛而定。又十八道法為日本台密蘇悉地法之細行,在東密則攝於金剛界法。

十八契印之印相及真言如下:(一)淨三業印,即蓮華合掌,豎左右十指,而指掌共合。真言為「唵薩嚩婆嚩輸馱薩嚩達磨薩嚩婆嚩輸度唅」,意即「歸命自性清淨一切法自性清淨我」。(二)佛部三昧耶印,即「虛心合掌」,屈二食指,著二中指之上節,二拇指著二食指之下節。真言為「唵怛他蘗都納婆嚩也娑嚩訶」,意即「歸命如來發生成就圓滿」。(三)蓮華部三昧耶印,又作八葉印。即「虛心合掌」,立二食、二中、二無名等指開。真言為「唵跛娜謨納婆嚩也娑嚩訶」,意即「歸命蓮華發生成就圓滿」。(四)金剛部三昧耶印,即左手覆,右手仰,兩手背相合,以兩手之大小指相鉤,中間之三指如三股杵。真言為「唵嚩日盧納婆嚩也娑嚩訶」,意即「歸命金剛發生成就圓滿」。(五)被甲護身印,又作被甲印、護身三昧耶。即二手內縛,豎二中指相捻,屈二食指如鉤形,二拇指並豎,捻著於二無名指。真言為「唵嚩日羅儗爾鉢羅捻跛跢野娑婆賀」,意即「歸命金剛火極威耀成就」。(六)地結印,又作金剛橛。即以左之無名指、中指押入右之無名指、中指,餘之小指、食指、拇指相交。真言為「唵枳里枳里縛日羅縛日里部律滿馱滿馱吽發吒」,意即「歸命禁罰極禁罰金剛金剛定堅固結縛極結縛摧破恐怖」。(七)四方結印,又作金剛墻印。印相同前之地結印,但開二拇指。真言為「唵薩羅薩羅縛日羅鉢羅迦羅吽發吒」,意即「歸命堅固極堅固金剛墻恐怖」。(八)道場觀,印相即如來拳印,六種拳之一。即以右拳握左拳之拇指。真言為「唵步欠」,轉有相還變之穢土為寂靜無為之淨土,有遍滿法界之義。(九)大虛空藏印,即二手合掌,二中指外相叉,二食指相交如寶形。真言為「唵哦哦曩三婆嚩日囉[角*牛]」,意即「歸命虛空生金剛歡喜」。(十)寶車輅印,又作送車輅印。即二手內相叉仰掌,二食指之側相交,二拇指各著食指之根下。真言為「唵都嚕都嚕吽」,都嚕都嚕(turu turu),乃車之轉聲;吽為金剛使者之種子,又為輪之種子。(十一)請車輅印,印相同寶車輅印,但拇指可不著食指。真言為「娜麼悉底羅野地尾迦喃怛他蘗多南唵嚩日朗銀儞野羯利沙也娑嚩訶」,意即「歸命三世諸如來,歸命金剛身召請成就」。(十二)迎請印,又作迎請本尊印、召請印。即內縛,立右拇指如鉤。真言為「唵爾曩爾迦曀[酉*盖]呬娑嚩訶」,意即「歸命仁者召請」。(十三)部主印,又作部主結界印、辟除結界印。即二手合掌,屈二食指、二無名指入掌內,其指頭之背相著,二拇指豎開。真言為「唵阿蜜里都納皤嚩吽發吒娑嚩訶」,意即「歸命甘露發生摧破恐怖」。(十四)虛空網印,又作金剛網印。印相同前之地結印,但二拇指捻二食指。真言為「唵尾娑普羅捺落乞叉嚩日羅半惹羅吽發吒」,意即「歸命廣普擁護金剛網摧破恐怖」。(十五)火院印,全稱金剛火院印。即以左手掩右手之背。真言為「唵阿三莽擬儞吽發吒」,意即「歸命無等火摧破恐怖」。(十六)閼伽印,即以二手捧持閼伽器。真言為「曩莫三滿多沒馱南誐誐曩娑莽娑莽娑嚩訶」,意即「歸命普遍諸佛虛空等無等成就」。(十七)華座印,印相同前之蓮華部三昧耶印。真言為「唵迦麼攞娑嚩訶」,意即「歸命蓮華成就」。(十八)普供養印,即二手金剛合掌,二食指尖相著如寶形,二拇指並立。真言為「唵阿謨迦布惹麼尼跛納麼縛部日隸怛他蘗多尾路枳帝三滿多鉢羅薩羅吽」,意即「歸命不空供養寶珠蓮華金剛如來勝觀普遍舒展能滿願」。〔無量壽如來修觀行供養儀軌、如意輪軌、寶冊鈔卷三、十八契印義釋生起〕(參閱「四度加行」1730) p354


十三難十遮

小乘之律法,授具足戒時,教授師為簡別受戒者之器或非器,而設有十三難與十遮,以詢問受戒者。略作遮難。又作遮道法、十三遮難。遮者非自性之惡,但以不適受具戒,故遮止不使受;難者為自性惡,畢竟非受具之器,亦不得受具戒。故比丘於受戒前,先有教授師依罪之輕重,次第向受者問此遮難之有無。細別遮罪,雖有十六種,然正向受者質問時,則合衣、鉢為一,合父、母為一,合五病(癩、癰疽、白癩、乾痟、癲狂)為一,而成十遮。即:(一)受戒人名字,(二)和尚名字,(三)年滿二十,(四)衣鉢具不,(五)父母聽不,(六)負債人,(七)奴,(八)官人,(九)丈夫,(十)五種病。十三難則為:(一)邊罪難,先受具足戒,後犯四重禁戒而捨戒,其後再來受者。(二)犯比丘尼,於白衣時犯淨戒之比丘尼者。(三)賊心入道,為利養活命,或為盜法而出家。(四)破內外道,原為外道,來投佛法,受具竟,還復外道,再捨外道欲入內道者。(五)黃門,五種之不男。(六)殺父。(七)殺母。(八)殺阿羅漢。(九)破僧,破法輪身。然若為破羯磨僧,則非難。(十)出佛身血。以上五種(由(六)至(十))為五逆罪人。(十一)非人難,八部之鬼神變化人形者。(十二)畜牲難,畜牲變為人者。(十三)二形難,兼具男女二根者。

比丘尼之遮難略異於比丘者,諸律所傳亦不盡相同,據四分比丘尼羯磨法所述,十三難中,第(二)犯淨行比丘;十遮中,第(五)父母夫主,第(七)婢,缺第(八)官人,第(九)丈夫作第(八)女人,第(十)之五種病作第(九)癩等,別加第(十)學戒清淨。〔十誦律卷五十四、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上三、僧羯磨卷上、尼羯磨卷上〕 p368


十六大力

佛應阿耨達龍王之請,為說無欲之法,並謂若諸菩薩修諸清淨行,當得此十六大力,調攝身心,而化諸眾生。十六大力即:(一)志力,謂菩薩心志善能總持一切諸佛所說之法,化導眾生。(二)意力,謂菩薩心意與佛之所行相同,於諸眾生未得度者,皆願度脫之。(三)行力,謂菩薩能以精進之行,通達一切諸法甚深之義。(四)慚力,謂菩薩能以慚愧之故,遠離一切罪業,興起種種善法。(五)強力,謂菩薩於一切障難之中,能堅忍而不為非行。(六)持力,謂菩薩於所受持之法,皆能演說開導,而無遺忘。(七)慧力,謂菩薩有大智慧,照了諸法皆空,雖千億魔兵而不能惱之。(八)德力,謂菩薩修無欲行,具諸功德,離諸染著。(九)辯力,謂菩薩有大辯才,於百千劫隨解諸法,所說無礙。(十)色力,謂菩薩色相端正,若帝釋、梵天及四天王等至菩薩所,一見之頃,黯然無色。(十一)身力,謂菩薩之身堅固清淨,猶如金剛,火不能燒,刀不能斷,於外道中最高特勝。(十二)財力,謂菩薩於眾珍寶,隨所念願,應時即至。(十三)心力,謂菩薩知諸眾生性欲,能一其心而順化之。(十四)神足力,謂菩薩化導眾生,能以神通具足之力,即現神變而度脫之。(十五)弘法力,謂菩薩於諸佛之法,能廣為一切眾生宣說,使眾生聞之而不斷絕,信受奉行,等除眾苦。(十六)降魔力,謂菩薩修習禪定,承順佛旨,能伏眾魔。〔三昧弘道廣顯定意經卷二〕 p379


十羅剎女

即守護受持法華經者之十位羅剎女。典出於法華經卷七陀羅尼品、正法華經卷十總持品。特為日本天台宗、日蓮宗所尊崇。(一)藍婆羅剎女(梵 Lambā),又稱有結縛羅剎女,係右手按劍,左手持經卷之像。(二)毘藍婆羅剎女(梵 Vilambā),又稱離結羅剎女,雙手敲鈸。(三)曲齒羅剎女,又稱施積羅剎女,手持花籠。(四)華齒羅剎女(梵 Puspa-dantī),又稱施華羅剎女,右手下垂,屈左手以持寶珠。(五)黑齒羅剎女(梵 Makuta),又稱施黑羅剎女,左手執寶幢,屈右手置於胸前。(六)多髮羅剎女(梵 Keśīnī),又稱被髮羅剎女,右手執寶幢,屈左手置於胸前。(七)無厭足羅剎女(梵 Acalā),又稱無著羅剎女,左手執水瓶,右手執蓮瓣。(八)持瓔珞羅剎女(梵 Mālā-dhārī),又稱持華羅剎女,兩手持瓔珞。(九)臯帝羅剎女(梵 Kuntī),又稱何所羅剎女,雙手捧持經篋。(十)奪一切眾生精氣羅剎女(梵 Sarvasattvojahārī),又稱取一切精羅剎女,雙手合十。十位皆為立像。另於「法華十羅剎法」中,有詳盡而異之記載。此外,蓮華三昧經說初四羅剎為淨行等四大菩薩、第五為釋迦佛、次四者為八葉之四大菩薩、第十為多寶如來。並菩薩處胎時、初生及生後,此等羅剎女常衛護之。〔孔雀明王經卷中、吽迦陀野儀軌卷下、法華經文句卷十下、法華義疏卷十二、佛像圖彙卷三〕(參閱「十羅剎女神本地」502) p502


十羅剎女神本地

依妙法蓮華三昧祕密三摩耶經所說,金剛薩埵問世尊十羅剎之本源,毘盧遮那佛答言,十羅剎女本有三覺,即等覺、妙覺、本覺。初四羅剎女(藍婆、毘藍婆、曲齒、華齒)乃淨行等四大菩薩(上行、無邊行、淨行、安立行),第五羅剎女(黑齒)為釋迦牟尼,以上配屬「妙覺」。中之四羅剎女(多髮、無厭足、持瓔珞、臯帝)為八葉四大菩薩(普賢、文殊、觀音、彌勒),以上配屬「等覺」。第十羅剎(奪一切眾生精氣)為多寶如來,配屬「本覺」。又法華輝臨遊風談卷七以十羅剎女配法華曼荼羅會上之諸尊;法華經鷲林拾葉鈔卷二十四以藍婆為阿閦佛、文殊,毘藍婆為華開敷佛、藥王,曲齒為阿彌陀、藥上等。(參閱「十羅剎女」502) p502


三十五佛

常住十方一切世界之三十五佛。據三十五佛名禮懺文所載,計有:(一)釋迦牟尼佛。(二)金剛堅固能摧佛,又作金剛不壞佛。(三)寶焰佛,又作寶光佛。(四)龍自在王佛,又作龍尊王佛。(五)勤勇軍佛,又作精進軍佛。(六)勤勇喜佛,又作精進喜佛。(七)寶火佛。(八)寶月光佛。(九)不空見佛,又作現無愚佛。(十)寶月佛。(十一)無垢佛。(十二)離垢佛。(十三)勇施佛。(十四)淨行佛,又作清淨佛。(十五)梵施佛,又作清淨施佛。(十六)水王佛,又作婆留那佛。(十七)水天佛。(十八)賢吉祥佛,又作堅德佛。(十九)無量威德佛,又作栴檀功德佛。(廿)栴檀吉祥佛,又作無量掬光佛。(廿一)光吉祥佛,又作光德佛。(廿二)無憂吉祥佛,又作無憂德佛。(廿三)那羅延吉祥佛,又作那羅延佛。(廿四)華吉祥佛,又作功德華佛。(廿五)蓮華光遊戲神通佛。(廿六)財吉祥佛,又作財功德佛。(廿七)念吉祥佛,又作德念佛。(廿八)善稱名號吉祥佛,又作善名稱功德如來。(廿九)帝幢幡王佛,又作紅炎幢王如來。(卅)鬥戰勝佛,又作善遊步功德如來。(卅一)勇健吉祥佛,又作鬬戰勝如來。(卅二)勇健進佛,又作善遊步如來。(卅三)普遍照曜莊嚴吉祥佛,又作周帀(匝)莊嚴功德如來。(卅四)寶蓮華遊步佛,又作寶蓮遊步如來。(卅五)寶蓮華妙住山王佛,又作寶蓮華善住娑羅樹王如來。又同書後記載稱,五天竺大乘修行者,常於六時禮懺三十五佛而不缺。三十五佛之信仰,於今猶盛行於西藏。〔決定毘尼經、大寶積經卷九十優波離會、觀虛空藏菩薩經、法苑珠林卷八十六〕 p515


三種行儀

乃日僧辨阿依善導、源信之說所立之三種念佛儀則。據辨阿之末代念佛授手印載,所謂尋常行儀,即不拘處所、身體、衣裝、飲食之淨與不淨,亦不論時節之久暫或行住坐臥等諸時,皆可念佛。別時行儀則應注重道場、身體、衣服等之清淨,並應常立常坐,一食常齋,不食酒肉五辛,於一日乃至十日之間一心念佛。臨終行儀與別時行儀相同。

據善導之觀念法門載,欲入三昧道場時,先須莊嚴道場,安置尊像,以香湯掃灑。若無佛堂,亦可以淨房代之,取一佛像安置西壁。行者從月一日至八日,或從八日至十五日,或從十五日至二十三日,或從二十三日至三十日,自量家業輕重,於此時中入淨行道。衣裝、鞋襪盡須清淨,七日之中皆須一食常齋,飯食粗淡而節量,晝夜束心相續,專念阿彌陀佛,心與聲相續,七日之間,或坐或立,惟不得睡眠,此即上記之別時行儀。又載,行者於臨命終時,依念佛三昧法,端正身心,迴面向西,專注觀想阿彌陀佛,心口相應,聲聲不絕,決定作往生想、華臺聖眾來迎接想,此即上記之臨終行儀。往生要集卷中末所載別時念佛之二種儀式,即今之別時行儀與臨終行儀。而觀經疏卷四所載(大三七‧二七二中):「一心專念彌陀名號,行住坐臥,不問時節久近。」,及往生禮讚所載「長時修」等,即今之尋常行儀。又三種行儀之中,若以傍正別之,則尋常行儀為正行,別時行儀為傍行。 p651


三禮

又作三拜。(一)三寶禮之略稱。又作三敬禮。合掌恭敬禮拜佛法僧三寶。舊華嚴經卷六淨行品、往生淨土懺願儀均載有禮拜三寶時應唱之文。(參閱「三寶禮」704)

(二)三歸禮之略稱,即歸依佛法僧三寶時之敬禮。善導之往生禮讚偈載,歸依三寶時應唱(大四七‧四四○下):「歸佛得菩提,道心恆不退,願共諸眾生,回願往生無量壽國;歸法薩婆若,得大總持門,願共諸眾生,回願往生無量壽國;歸僧息諍論,同入和合海,願共諸眾生,回願往生無量壽國。」此外,亦應唱唸「三歸三竟」之文。(參閱「三歸依」688)

(三)三尊禮之略稱,即歸命阿彌陀佛、觀音、勢至等三尊時之敬禮。

(四)密教之三禮,即真言行者對本尊聖眾三度禮拜。導師於修法壇前行三禮時,多執柄香爐;初心之行者則或撥念珠,或作金剛合掌,口誦普禮之真言而禮之。其真言為「唵薩嚩怛他蘗多跛娜滿娜喃迦嚧彌」。又於灌頂、傳授等儀式時,受者須向大阿闍梨行三禮。

(五)三身禮之略稱,即歸命阿彌陀如來三種功德時之敬禮。其時所唱之禮文為:「南無西方極樂世界,本願成就身阿彌陀佛;南無西方極樂世界,光明攝取身阿彌陀佛;南無西方極樂世界,來迎引接身阿彌陀佛。」

(六)釋迦三禮之略稱,即敬禮釋迦如來之遺身舍利。淨土諸迴向寶鑑卷二載有禮文。

(七)三唱禮之略稱。禮阿彌陀佛時,三唱彼佛六字名號。

(八)無言三禮之略稱,即沈默不言而對佛菩薩、師長三禮。〔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三師資之道〕

(九)大智度論卷十載有上、中、下三禮,上禮為稽首禮,中禮為跪禮,下禮為揖禮。

(十)彫刻佛像時,每一刀皆禮拜三次,稱為一刀三禮;又書寫經文或描繪佛像時,亦有一筆三禮、一字三禮之作法。 p690


三寶禮

又作三敬禮、三禮。乃禮拜佛、法、僧三寶之意。禮文種類甚多,如今寺院通行之佛門必備課誦本所載者原出於舊華嚴經卷六淨行品(大九‧四三○下):「自歸於佛,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發無上意。自歸於法,當願眾生深入經藏,智慧如海。自歸於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又如智顗之法華三昧懺儀(大四六‧九五○中):「一切恭敬,一心敬禮十方常住佛,一心敬禮十方常住法,一心敬禮十方常住僧。」及遵式之往生淨土懺願儀(大四七‧四九一下):「一心敬禮十方法界常住佛,一心敬禮十方法界常住法,一心敬禮十方法界常住僧。」凡此,皆以禮敬三寶為其要旨。據往生禮讚偈載,十方虛空無邊,三寶無盡,若能至心頂禮一拜,即增福無量,功德無窮,得身口意業解脫。〔法事讚卷上、彌陀懺儀、禮念彌陀道場懺法卷一〕 p704


乞食四分

據寶雲經卷八載,佛制乞食之法,一日之中,必以七家為限,為無多貪之故。又比丘須將乞得之食物分作四分,故稱乞食四分。四分即:(一)一分奉同梵行者,同梵行者,即同修淨行之人。凡乞食時,必有同修之人看守房舍,或有老病等不便行履者,比丘得食歸時,則以一分奉之,令其飽滿,亦得安心修道。(二)一分與窮乞人,謂乞得食物時,遇有窮苦求乞之人,當起憐憫心,作自饑餓想,而以一分施之,令其飽滿,勸他修善。(三)一分與諸鬼神,即將乞得之食,以淨器盛貯一分,待日晡時,則燃香諷咒加持,普施一切鬼神,令其飽滿,出離苦趣,悉得解脫。(四)一分自食,謂比丘乞食,除前三分外,唯留一分,或多或少則自食之。食已,安心行道,庶不虛受信施。 p725


女子五障

據法華經卷四載,舍利弗不知龍女是大乘根器,宿習圓因而得成佛,以為例同報障女流,故說女有五障。然說此五障者,欲令女人知有此障,即當發菩提心,行大乘行,早求解脫。五障指:(一)不得作梵天王,梵天於因中修持善戒,得獲勝報而為天王。若女人身器欲染,則不得作梵天王。(二)不得作帝釋,帝釋勇猛少欲,修持善戒,報為天主。若女人雜惡多欲,則不得作帝釋。(三)不得作魔王,魔王於「因位」十善具足,尊敬三寶,孝奉二親,報生欲界他化自在天而作魔王。若女人輕慢嫉妒,不順正行,則不得作魔王。(四)不得作轉輪聖王,轉輪聖王於因中行十善道,慈愍眾生,報作輪王。若女人無有慈愍淨行,則不得作轉輪聖王。(五)不得作佛,如來行菩薩道,愍念一切,心無染著,乃得成佛。若女人之身口意業受情欲纏縛,則不得作佛。 p917


不淨行

又作非梵行。即指淫事。行淫欲乃鄙陋之事,愛染污心,故稱不淨行。又與清淨之梵行相背,故又稱非梵行。〔梵網經疏卷下〕 p992


內五法

又作內五事。為難提釋經所載五種發自內心之法。即:(一)捨不信意,謂佛弟子於如來之法,應常存正信之意,則無量法門皆可從此而入;若有不信之意,悉當除去。(二)捨不淨行,謂佛弟子當受持如來戒法,常使身、口、意三業清淨,則一切煩惱不能染污;若有不淨之行,悉當除去。(三)捨慳貪心,謂佛弟子當以財、法廣施於人,則能饒益一切;若有慳貪之心,悉當除去。(四)捨愚癡心,謂佛弟子當以智慧之心照了諸法,通達無礙,不為惑業所覆蔽;若有愚癡之心,悉當除去。(五)莫樂不聞,謂佛弟子常當親近善友,於諸法廣學多聞,究明其義;若遠離善知識,則獨學寡聞,無所開悟,而於諸行不能進修。 p1232


出家

梵語 pravrajyā。音譯作波吠儞耶。即出離家庭生活,專心修沙門之淨行;亦兼指出家修道者,與沙門、比丘同義。為「在家」之對稱。又以出家乃遠離世俗之塵,故又稱出塵。出家須剃落鬚髮,拋棄服飾,並穿著壞色之衣,故出家又稱落飾、剃髮、落髮染衣、剃髮染衣、剃染、落染。在七眾弟子中,除優婆塞與優婆夷二眾屬在家眾外,其餘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等五眾皆為出家眾,稱為出家五眾。

出家自古即行於印度,早在吠陀時代即有捨世捨家以求解脫者。爾後婆羅門教徒承其風尚,多入山林閑寂之處專心修道。佛教則以釋尊之出家學道為其濫觴,其後以出家人組織教團。有關釋尊出家之記事,詳載於修行本起經卷下、太子瑞應本起經卷上等。

摩訶僧祇律卷二十三、二十四中列舉二十六種不被允許出家者,如太小、太老、負債者、外道等。中阿含卷三十六何苦經說出家、在家各有自在與不自在之苦樂,如在家以金銀、畜牧等不增長之不自在為苦,出家以隨貪欲瞋癡自在任運為苦。大寶積經卷八十二郁伽長者會亦廣說在家、出家之得失,如在家塵污多,出家妙好;在家具縛,出家無礙;在家攝惡,出家攝善;在家怯弱,出家無怯;在家順流,出家逆流。又大智度論卷十三闡明在家與出家有行道難易之別,若居家欲專道業,則家業廢,故為難;若出家離俗,絕諸紛亂,一向專心行道,故為易。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七揭示出家、在家菩薩修學功德之勝劣,皆謂出家功德較在家廣大。另外賢愚經卷四亦說出家功德無窮盡。

然大乘並不拘於形服持戒,而係以發菩提心及修利他行為出家要諦,故反對聲聞僧單以剃髮得戒為出家之本義。維摩詰所說經弟子品(大一四‧五四一下):「『我聞佛言,父母不聽,不得出家。』維摩詰言:『然汝等便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是即出家。』」大莊嚴法門經卷下(大一七‧八三○中):「菩薩出家者,非以自身剃髮名為出家,(中略)非以自身守護律儀名為出家;若能廣起四無量心,安置眾生,是名出家。」

凡欲出家者,必先生起善法之心,而後從師剃除鬚髮,披著袈裟,受持戒法。出家又有身出家心不出家、心出家身不出家、身心俱出家三種之別;小乘之比丘、大乘之菩薩僧屬身心俱出家者;大乘之菩薩居士,如維摩詰、賢護則屬心出家身不出家者。

又出家為釋迦八相之一,自古表現於雕畫之作品頗多,尤以印度馬德拉斯(Madras)阿摩羅婆提(Amarāvatī)大塔欄楯上所刻者為現存最古之作,係描繪車匿牽犍陟,帝釋執蓋跟從之光景。中印度山琦(Sanchi)大塔東門上,亦見釋尊出家始末詳細之浮雕。我國江蘇棲霞寺、山西靈巖窟寺中,刻出釋尊至閑靜處,脫寶冠與車匿,自以利劍剃髮之狀。〔大莊嚴法門經卷下、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一、卷四十七、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三受戒軌則條〕 p1558


半路出家

出家,出離煩惱繫縛之家,即出離在家之生活,專心修沙門之淨行。半路出家,即指佛教徒中年棄俗出家。又一般俗語多以「半路出家」一語,轉喻中途改換職業,非自始即從事該行業,含有技藝尚未專精之意。 p1597


四大菩薩

(一)一般以大悲觀音、大願地藏、大智文殊、大行普賢為四大菩薩。若稱法華四大菩薩,則指彌勒、文殊、觀音、普賢;於密教中,分別以法相宗、三論宗、天台宗、華嚴宗等四大乘宗派,為此四大菩薩之內證。又密教中以彌勒、文殊、除蓋障、普賢等為四大菩薩,分別代表大日如來之四德,稱為四行菩薩,大日經之初即列有此四大菩薩說法盛會之大眷屬。四菩薩中,普賢表菩提心之願行,乃自證之德;彌勒(慈氏)為四無量心之代表,乃化他之德;文殊為化度他人而宣說妙法,乃智慧之根源;除蓋障則為去除有礙於智慧之蓋障,乃禪定之德。行者若欲成就無上菩提,則須具足此四菩薩所代表之佛身四德,缺一不可。

(二)法華經踊出品所說由地踊出之諸大菩薩中四上首,即:上行、無邊行、淨行、安立行等四大菩薩。(參閱「四導師」1838) p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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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七淨華

指二乘所修的七種淨業。又作七淨。即戒淨、心淨(淨定)、見淨、度疑淨(斷疑淨)、分別道淨(道非道知見淨、道非道淨、分別淨)、行斷知見淨(行知見淨、行淨)、涅槃淨(斷知見淨、斷淨、智淨)。語出《注維摩經》卷七、《維摩經文疏》卷二十五、《大乘義章》卷十二等。

《注維摩經》曾舉出羅什與道生的解釋;依羅什之意,所謂「戒淨」,即清淨身口意業,奉持佛之禁戒。「心淨」即清淨心意,遠離煩惱垢。「見淨」即見法真性不起妄想顛倒見。「度疑淨」指正見深廣,度脫諸疑網。「分別道淨」指善於分別應當修習與否的正邪二道。「行斷知見淨」中之「行」,指苦難、苦易、樂難、樂易四行,「斷」指斷諸結使,咄所行、所斷,知見清淨,是為「行斷知見淨」。所謂「涅槃淨」,是指依據上列行持而得清淨涅槃。對於經文「八解之浴池,定水湛然滿,布以七淨華。」道生釋云︰「此七既以淨好為理,而從定水中出,義為水中華焉。」依二師之意,七淨華未必為二乘專修,應該也適於地上菩薩。

智顗在《維摩經玄疏》中指出,所謂「戒淨」是指正語、正業、正命。「心淨」指正精進、正念、正定。「見淨」指正見、正思惟。「斷疑淨」指見道。「分別淨」、「行淨」是修道。「涅槃淨」則指無學道。此雖約當前二乘藏、通二教說,然亦不遮止別、圓二教。總之,淨華的「淨」是不染之義,「華」乃對果而言,即因中所修之行。謂二乘修習無漏三學,不漏落三界生死,即以七種淨行為華而證道果。

〔參考資料〕 《維摩經義疏》卷五;《說無垢稱經》卷五(末);《祖庭事苑》卷五。


七種淨

指佛土所具的七種清淨相。這也是初歡喜地菩薩所發十大願中的第七願。語出《十地經論》卷三。所謂七種淨,即︰同體淨、自在淨、莊嚴淨、受用淨、住處眾生淨、因淨、果淨。依《大乘義章》卷十九所載,七種淨之意義,略如下列︰

(1)同體淨︰此約土體無別而說。即一切報應土皆以法性土為體,一切應土以真土為體,應土中諸土也是同體無別。

(2)自在淨︰此約土體之清淨而說。猶如淨珠體淨,能自在顯現美醜,土體淨亦如是,染淨圓通,法界齊等。

(3)莊嚴淨︰約土相說。指神變自在、莊嚴淨土,又常有光明照破癡闇,且積集眾寶而為莊嚴。

(4)受用淨︰約土用說。指受用淨土境界時,能滅諸煩惱,出生聖道。

(5)住處眾生淨︰此約寄人顯勝。指在淨土中充滿具無量功德智慧的眾生。

(6)因淨︰此係舉因顯果之說。指得到淨土德業的淨土三昧法門。

(7)果淨︰約對因明果說。指依淨土三昧之德業,隨眾生心之所樂而作種種示現。

天台智顗於《維摩經略疏》卷一指出,別教初地入實報無障礙世界時,有七種淨;前五門為體滿,有體相用,第六門為因圓,第七門為果滿。又,此七種淨係明果報土無障礙之相。此外,法藏《華嚴經探玄記》卷三舉當體淨、事相淨、受用淨、住處眾生淨、主淨、淨行因生故、淨行即土故等七種淨;該書卷十一則將自在淨攝於同體淨中,而說六種淨。

〔參考資料〕 《十地經論義記》卷五;《華嚴孔目章》卷一;《華嚴經疏》卷三十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六十三。


七處八會

華嚴宗用語。依六十卷《華嚴經》所載,佛陀說該經的處所有七處,其中人間三處,天界四處。前後共計八次說法會,故云「七處八會」。

《華嚴經探玄記》卷二(大正35‧125a)︰「今此三萬六千偈經,有七處八會,謂人中三處,天上四處為七。重會普弘八會,於中有三十四品。」茲略釋如次︰

(1)寂滅道場會︰在摩訶提國的菩提樹下(即佛成道處),宣說世間淨眼、盧舍那二品。

(2)普光法堂會︰在熙連河邊的普光法堂,宣說如來名號、四諦、如來光明覺、菩薩明難、淨行及賢首菩薩等六品。

(3)忉利天宮會︰在須彌山頂帝釋宮的妙勝殿,宣說佛昇須彌頂、菩薩雲集妙勝殿上說偈、菩薩十住、梵行、初發心菩薩功德、明法等六品。

(4)夜摩天宮會︰在夜摩天的寶莊嚴殿,會中演說佛昇夜摩天宮、夜摩天宮菩薩說偈、功德華聚菩薩十行、菩薩十無盡藏等四品。

(5)兜率天宮會︰在兜率天的一切寶莊嚴殿中,宣說如來昇兜率天宮一切寶殿、兜率天宮菩薩雲集讚佛、金剛幢菩薩十迴向等三品。

(6)他化天宮會︰於他化自在天的摩尼寶藏殿,宣說十地、十明、十忍、心王菩薩問阿僧祇、壽命、菩薩住處、佛不思議法、如來相海、佛小相光明功德、普賢菩薩行、寶王如來性起等十一品。

(7)普光重說會︰說法地點與第二會相同,即在熙連河邊的普光法堂,宣說離世間品。

(8)祇園重閣會(逝多園林會)︰在舍衛國的祇園重閣講堂,宣說入法界品。

此外,在八十卷《華嚴經》中,關於說處,雖然同樣說為七處,但關於會座,則另立三重普光法堂會。前後共計九會,而成為所謂的「七處九會」。關於七處九會的意義,澄觀的《華嚴經七處九會頌釋章》有詳細的說明。

新舊二譯之諸品與支分異譯經典,其異同略如表。


〔六十華嚴〕 〔異譯單經〕 〔八十華嚴〕
┌一、世間淨眼品 一、世主妙嚴品  ┐
│ 二、如來現相品 │
│ 三、普賢三昧品 │
一、寂滅道場會┤ 四、世界成就品 ├一、寂滅道場會
│ 五、華藏世界品 │
└二、盧舍那品 六、毗盧遮那品 ┘
┌三、如來名號品......兜沙經........七、如來名號品  ┐
│四、四諦品 八、四聖諦品 │
│五、如來光明覺品.....菩薩本業經......九、光明覺品 │
二、普光法堂會┤六、菩薩明難品 十、菩薩問明品 ├二、普光法堂會
│七、淨行品........諸菩薩求佛本業經...十一、淨行品 │
└八、賢首菩薩品 十二、賢首品 ┘
┌九、佛昇須彌頂品 十三、昇須彌山頂品 ┐
│十、妙勝殿上說偈品 十四、須彌頂上偈讚品│
三、忉利天宮會┤十一、菩薩十住品.....菩薩十住行道品....十五、十住品 ├三、忉利天宮會
│十二、梵行品.......菩薩十住經......十六、梵行品 │
│十三、初發心功德品 十七、初發心功德品 │
└十四、明法品 十八、明法品 ┘
┌十五、佛昇夜摩天宮品 十九、昇夜摩天宮品 ┐
四、夜摩天宮會┤十六、夜摩天宮說偈品 二十、夜摩宮中偈讚品├四、夜摩天宮會
│十七、十行品 二一、十行品 │
└十八、十無盡藏品 二二、十無盡藏品 ┘
┌十九、昇兜率天宮寶殿品 二三、昇兜率天宮品 ┐
五、兜率天宮會┤二十、兜率天宮讚佛品 漸備一切智德經 二四、兜率宮中偈讚品├五、兜率天宮會
└二一、十迴向品......十住經 二五、十迴向品 ┘
┌二二、十地品 十地經 二六、十地品─────六、他化天宮會
│ 等目菩薩所問三昧經 二七、十定品 ┐
│二三、十明品 二八、十通品 │
│二四、大忍品 二九、十忍品 │
│二五、心王菩薩阿僧祇品 顯無邊佛土功德經 三十、阿僧祇品 │
│二六、壽命品.......較量一切佛剎功德經..三一、壽量品 │
六、他化天宮會┤二七、菩薩住處品 三二、諸菩薩住處品 ├七、重會普光法
│二八、佛不思議法品 三三、佛不思議法品 │ 會
│二九、如來相海品 三四、如來十身相海品│
│三十、佛小相光明功德品 三五、如來隨好光明功│
│ 德品 │
│三一、普賢菩薩行品 三六、普賢行品 │
└三二、寶王如來性起品...如來興顯經......三七、如來出現品 ┘
七、重會普光法堂三三、離世間品......度世品經.......三八、離世間品────八、三重會普光
羅摩伽經 法會
八、逝多園林會─三四、入法界品......入法界品.......三九、入法界品────九、逝多園林會
四十華嚴


〔參考資料〕 《華嚴遊意》;《華嚴經疏》卷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十五;《新華嚴經論》卷七;《華嚴經文義綱要》。


三十五佛

指常住十方一切世界的三十五佛。據《大寶積經》卷九十〈優波離會〉及《決定毗尼經》所載,三十五佛即︰(1)釋迦牟尼佛,(2)金剛不壞佛,(3)寶光佛,(4)龍尊王佛,(5)精進軍佛,(6)精進喜佛,(7)寶火佛,(8)寶月光佛,(9)現無愚佛,(10)寶月佛,(11)無垢佛,(12)離垢佛,(13)勇施佛,(14)清淨佛,(15)清淨施佛,(16)娑留那佛,(17)水天佛,(18)堅德佛,(19)旃檀功德佛,(20)無量掬光佛,(21)光德佛,(22)無憂德佛,(23)那羅延佛,(24)功德華佛,(25)蓮華光遊戲神通佛,(26)財功德佛,(27)德念佛,(28)善名稱功德佛,(29)紅炎幢王佛,(30)善遊步功德佛,(31)鬥戰勝佛,(32)善遊步佛,(33)周匝莊嚴功德佛,(34)寶華遊步佛,(35)寶蓮華善住娑羅樹王佛。

另據《三十五佛名禮懺文》所列,為(1)釋迦牟尼佛,(2)金剛堅固能摧佛,(3)寶焰佛,(4)龍自在王佛,(5)勤勇軍佛,(6)勤勇喜佛,(7)寶火佛,(8)寶月光佛,(9)不空見佛,(10)寶月佛,(11)無垢佛,(12)離垢佛,(13)勇施佛,(14)淨行佛,(15)梵施佛,(16)水王佛,(17)水天佛,(18)賢吉祥佛,(19)無量威德佛,(20)旃檀吉祥佛,(21)光吉祥佛,(22)無憂吉祥佛,(23)那羅延吉祥佛,(24)華吉祥佛,(25)蓮華光遊戲神通佛,(26)財吉祥佛,(27)念吉祥佛,(28)善稱名號吉祥佛,(29)帝幢幡王佛,(30)鬥戰勝佛,(31)勇健吉祥佛,(32)勇健進佛,(33)普遍照耀莊嚴吉祥佛,(34)寶蓮華遊步佛,(35)寶蓮華妙住山王佛。

關於對三十五佛之崇拜,《三十五佛名禮懺文》〈後記〉載稱,五天竺之大乘修行者,常於六時禮懺三十五佛;至今西藏猶盛行此一信仰。

〔參考資料〕 《觀虛空藏菩薩經》;《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法苑珠林》卷八十六。


三階教研究

有關隋代佛教教團──三階教的學術著作。日本‧矢吹慶輝著。係首次將三階教的歷史、教義及典籍公諸於世的近代學術研究成果。原名《三階教の研究》,1927年由東京岩波書局出版。中文譯本,原有留日學僧墨禪於1931年左右的翻譯,刊登於《海潮音》雜誌,但未譯完。

三階教雖曾在隋唐時代流行數百年,但因屢受政府及佛教其他宗派的抵制,終於在歷史上銷聲匿跡,不為後人所知。日本大正年間,矢吹慶輝在歐洲研究敦煌古寫本,發現三階教文獻,乃依之寫成《三階教の研究》一書;並於大正十二年(1923),以此書獲文學博士學位。此書實為三階教研究的首度發表,重要性自可想見。

全書分三部,第一部〈教史及教籍史〉,介紹教祖信行、三百年教史,以及該教典籍之目錄與性質。第二部〈教義及實修〉,介紹三階教教義,如末法觀、教判、佛陀觀、佛法觀、無盡藏法、禮佛觀念、所依經典,以及與華嚴、天台、淨土、地藏信仰等的關係。第三部含「附篇」及「別篇」。「附篇」收〈餘錄〉、〈大雲經與武周革命〉、〈(舊稿)關於三階教之研究〉、〈後記〉。「別篇」為《三階教殘卷》,為敦煌及日本的三階教典籍之輯逸及校刊。

《三階教殘卷》所收,包含目前所發現之三階教根本資料十二種。茲略介紹其中之重要部份如次︰

(1)〈信行遺文〉︰這是信行所撰的幾段文字。主要一段在敘述學習三階教「常樂我淨行」的方法,亦即禮佛、布施、頭陀行等事。此外並述及修持方式,如謂︰「坐禪者常坐,莫問晝夜,一向不得臥。禮佛者各各須得淨衣。一日一夜,三時洗浴。莫問晝夜,常禮不息。除半夜一時臥,晝日一時食之多少。坐禪禮佛一種唯得一食。」又信行有關布施之警句︰「誓願頓捨身命財,直到成佛。」亦收在此數段遺文之中。原寫本收藏在大英博物館。為斯坦因所收集。

(2)《三階佛法》卷二、卷三︰《三階佛法》為研究該教教義的最根本典籍。此二卷即該書殘本。原寫本卷二為斯坦因所收集,現藏於大英博物館。卷三為伯希和所得,現藏於巴黎國民圖書館。

(3)日本所傳《三階佛法》四卷︰此書為日本所流傳之三階教資料,為研究該教教義之較完整典籍。版本有法隆寺、正倉院、興聖寺三種。茲摘引該書數段文字於此,以供參考︰

卷一︰「佛滅一千年已後,一切聖人一切利根真善正見成就凡夫,悉普滅盡。」

卷三︰「一切第一第二兩階佛法內,有一切戒見俱不破、有一切破戒不破見、兩種正見成就眾生。一切第三階佛法內,唯有『一切行壞體壞、戒見俱破、顛倒一切』一種眾生。」

卷四︰「佛滅度一千年已後,一切比丘取我十二部經,競共讀誦。以上著中,以中著下,以下著上,中著前後。非義言義,亦如六師外道,各言我是。當爾之時,十二部經,雖行於世,無有威德。」

(4)《三階佛法密記》卷上︰此書為《三階佛法》一書的註釋。原有上中下三卷,今僅存上卷。原寫本為伯希和所得,現藏巴黎國民圖書館。關於該教所謂的「三階」,本書即有註釋云︰「佛在世,佛自住持佛法,位判是第一階時。佛滅度後一千五百年以前,由有聖人及利根正見成就凡夫住持佛法,位判是第二階時。從佛滅度一千五百年以後,利根凡夫戒定慧別解別行,皆悉邪盡,當第三階時。」

(5)《對根起行法》︰此書也是三階教教義典籍。今存者不完全,僅為殘卷。原寫本為斯坦因所得,現藏在大英博物館。

「對根起行」猶如通常所謂的「對症下藥」。該教認為眾生的根性,隨時代的變異而有所不同。每一時代的眾生,必須修行適合該時代的法門,始有效果。本書即說明此一原理及其方法者。茲徵引該書數段於次︰
「別法就根者有二義,一者對根呷益無損。(中略)二者不當根學別法,淳損無益。何以故﹖由不當根,下人行上人所行法故。」
「普法無病者,如來藏佛性等體是普法。一切凡聖一切邪正同是一體,更無別法,唯是如來藏。一切凡夫,莫問根基上下,學之淳益無損。」

(6)《無盡藏法略說》、《大乘法界無盡藏法釋》︰此二寫本俱為斯坦因所得,現藏大英博物館。「無盡藏法」是三階教根據布施波羅蜜多所發展出來的法門。主張眾生應行布施,以了卻前生的宿業。信徒將財物布施到三階寺院,三階寺院則將該等財物用來救濟天下貧苦百姓及補助其他貧窮寺院。三階教寺院內有此類財政組織,名為無盡藏院。即專為處理此等事情的。

這二種寫本,即係說明無盡藏法的文獻。茲摘引《大乘法界無盡藏法釋》之一段文字於次,以供參考︰
「若不因作無盡藏,陪(賠)無始已來百千生百劫(中略),爾許債負,何由得了﹖行者今因無盡藏施,無始宿債,一時頓停。不畏債主,更為障道業障報障一時頓滅。父母兄弟六親眷屬頓出三塗,豈非大益﹖」

(7)《七階佛名經》︰此寫本錄三階教徒禮懺、勸讀、隨喜、迴向、發願之文詞及稱禮之佛名等。可供研究三階教儀式者參考。原本為斯坦因所得,現藏於大英博物館。

◎附︰湯用彤〈矢吹慶輝「三階教研究」跋〉(摘錄自《往日雜稿》)

三階教由信行禪師開創。魏州信行,生於梁武帝大同六年,終於隋文帝開皇四年。後其教流行國中,雖經隋唐二代四次敕斷,仍緜延約至四百年,教籍且遠傳入高麗、日本。有宋初葉,乃漸絕響,並其名亦湮沒不彰。迨信行死後一千三百三十二年,而日人矢吹慶輝所撰《三階教之研究》出世。矢吹氏蓋因悉莫高窟古卷之散在倫敦、巴黎、北平、日本者,中有三階教之殘卷,遂兩次往歐洲抄集,復廣搜我國典籍中之史實,勒成此書。除強半敘教史教義外,並附印敦煌殘餘及日本所存三階教籍之全部,合訂一巨冊,都六百餘紙,可謂美矣備矣。

書中詳述武則天時「大雲經讖」事,極饒興味,但與三階教毫無干係。蓋謂《開元錄》「天授立邪三寶」之語係指「大雲經讖」,著者實誤解原文。緣《開元錄》卷十八「偽經」中著錄三階撰述,而謂此宗︰「即以信行為教主,別行異法,似同天授,立邪三寶。」夫天授明為提婆達多,破釋迦僧伽之人,非指則天年號。況唐朝人民無直斥武后之理。即如下文「我唐天后證聖之元」云云已可證。提婆達多別行異法,據法顯、玄奘所傳,自晉及唐,印土尚有信者,則所謂「邪三寶也」。書中並錄大英博物院藏敦煌寫本一卷,乃疏《大雲經》彌勒授記事,卷首殘缺,不省書名及作者姓名。按《東域傳燈錄》載《大雲經神皇授記義疏》一卷,則此書或原標是名。又其疏末有「來年正月癸酉朔」之語,矢吹氏謂是咸亨元年,歲在癸酉。然此自係天授二年,其正月朔日,恰為癸酉。按載初元年七月沙門薛懷義等表上《大雲經》。至九月九日武則天稱帝,改元天授。此殘卷之作正在斯年,或亦懷義等之所表上也。

書中詳敘信行弟子,而未載靈琛。琛俗姓周,弱冠出家,即味大品經論。後遇禪師信行,更學當機佛法。居相州慈潤寺。(《八瓊室金石補正》〈慈潤寺故大靈琛禪師灰身塔銘〉)相州為信行早年所在地。慈潤寺為唐‧慧休住寺。武德中,玄奘曾遊相州從休學。靈琛則於貞觀二年卒於慈潤寺,是玄奘或得見之。三階教居士除裴氏數人外,又有管氏。唐‧萬安令管均卒於乾封元年,其子僧嗣泰在調露元年收骨起塔於終南山鳴埠禪師林左。管真卒於顯慶四年,亦同時在同處起塔。二人均城陽人,顯屬一族(墓誌皆載《八瓊室金石補正》)。三階教僧死後恆葬於信行塔側。(事不知起於何時。宋‧張茂中《遊城南記》之續註謂始於裴行儉妻,非是。)則管均、管真、嗣泰皆服膺信行之教者也。(《續僧傳》載禪師慧歡卒於大業六年,遺命捨形寒林,並葬梗梓谷。均三階僧送死常例。慧歡亦姓管氏。但傳又言為京兆雲陽人,係慧崇弟子,則恐非與管均等同族同信仰也。)

建無盡藏實始於梁武帝。《祐錄》十二謂皇帝造《十無盡藏記》是也。至嘉祥大師嘗用財施充十無盡藏,委付曇獻,資於悲敬。而唐‧玄琬亦撰有《無盡藏儀》。據《南海寄歸傳》,善遇法師曾在齊州營無盡藏食供養無礙。所受檀施咸隨喜捨。吉藏、玄琬,俱一時名德,善遇乃義淨之師,均非三階教徒,可知無盡藏固一時風尚也。至於玄奘弟子神昉,確與三階教有關。大英博物館藏有上元三年(係高宗時)《法華經》寫本,校者有慈門寺無及、化度寺法界,均三階寺僧。閱者有太原寺嘉尚、慧立,皆玄奘弟子。慧立,《宋僧傳》謂為魏國寺沙門,按此即崇福寺,原名太原及魏國。《開元錄》亦言慧立高宗時為太原寺主。嘉尚之在斯寺無考。法相名宿固亦曾共三階教人校閱寫經也。


十一面觀音

六觀音之一,七觀音之一。全稱十一面觀音菩薩。係觀世音菩薩的化身。其梵名意譯為十一最勝,或十一首,有時又稱為大扒照觀音。由於形像具有十一頭面,所以通稱為十一面觀音。

此一觀音的著名,是由其神咒而來。該神咒名為「十一面觀世音神咒」,為十一億佛陀所說,威力甚大。依佛典所載(大正20‧149a)︰「時觀世音菩薩白佛言,世尊,我有心咒,名十一面。此心咒十一億諸佛所說。我今說之,為一切眾生故,欲令一切眾生念善法故(中略)欲除一切諸魔鬼神障難不起故。」持這一神咒的人,現身可得十種功德(無病、常念佛、衣食充足等)及四種果報(臨終見佛、永不墮地獄、不為禽獸所害、命終生無量壽國)。由於神咒效驗如此,因此持誦該咒及尊崇該咒本尊十一面觀音者,歷代不乏其人。

此一觀音出現在漢譯經軌中,為時甚早,僅次於聖觀自在菩薩。依《十一面觀世音神咒經》所說,其形像為(大正20‧150c)︰
「身長一尺三寸,作十一頭,當前三面作菩薩面,左廂三面作瞋面,右廂三面似菩薩面,狗牙上出,後有一面作大笑面,頂上一面作佛面,面悉向前,後著光。又,其十一面各戴花冠,其花冠中各有阿彌陀佛。觀世音左手把澡瓶,瓶口出蓮花;展其右手以串瓔珞,施無畏手。」

然而,古來所見的圖像,未必皆如該經所載。其十一面的配置有種種不同,或有二臂、四臂、八臂之異。例如︰

(1)《十一面儀軌》出四臂說,謂右第一手是施無畏,第二手執念珠。左第一手執蓮花,第二手持軍持(即瓶)。

(2)印度孟買卡內利(Kanheri)石窟安置的四臂像,本面頂上有三重,各安三面,其上再安一面,合為十一面。

(3)山西省太原縣天龍山第九窟有二臂像,本面頂上的周圍刻十面,其上又安一佛面。左手屈而持鉢,右手垂下作施無畏印。

(4)新疆省高昌出土的十一面像,本面頂上有五面,其上又有二面,更上有一面,本面的左右耳各安一面。

此外,敦煌千佛洞第一○二窟的壁畫像,及西藏所傳畫像皆有八臂像。前者是本面頂上安五面,其上又安二面,二面中間安化佛一體,其上更安一面,本面左右耳各安一面瞋怒相。八臂中,左第一手持蓮花,第二手持月珠,第三手執幢幡,第四手結施無畏印。右第一手執紅蓮花,第二手持日珠,第三手持錫杖,第四手則剝落不明。後者是本面頂上安三面,其上再安三面,更上又安一面,本面左右耳各安一面。八臂中,左右第一手於胸前合掌。左第二手持蓮花,第三手持弓矢,第四手持羂索。右第二手持數珠,第三手持法輪,第四手作與願印。




此一觀音的特殊形像──十一面,有其特殊的象徵意義。十一面中,前三面為慈相,是菩薩見到行善眾生時生出慈心的大慈與樂相。左三面為瞋相,是見到行惡眾生時生出悲心的大悲救苦相。右三面白牙上出相,是見到淨業眾生時所發出的讚嘆、勸進相。最後一面是暴笑面,是見到善惡雜穢眾生時,為使其改惡向道所生的怪笑相。頂上的佛面,是為修習大乘的眾生所作的說法相。關於這十一面的配置,歷代佛徒所繪頗有不同。此外,或謂前左右各有三面,乃象徵度化三有之眾生。或言寂靜相三面表示清淨行者的三毒,威怒的三面表示破除障礙善男善女正道正行的三障,利牙三面表破除惡魔惡人等左道的三障,後面的笑怒相表斷三毒等之後必得一切智。此十面為大悲方便之化儀。頂上佛面則為本地法身,即此十一面表因果一體本迹不二之義。

在密教胎藏現圖曼荼羅中,此觀音位列蘇悉地院北端,具四臂,趺坐於蓮花上。本面兩側各有一面,其上有五面,更上有三面,合本面而成十一面。右第一手結施無畏印,第二手執念珠。左第一手持蓮花,第二手持軍持。

蓋蓮花表眾生本具之自性清淨心,軍持瓶是長養此蓮花的大悲甘露水,數珠表精進義,對一切眾生施無畏故結施無畏印。或言念珠表大悲之德,施無畏表大慈之德,蓮花表三昧之理,澡瓶表大悲智之義。或謂念珠表根本智、大圓鏡智,智斷煩惱,故為調伏義。施無畏乃三業之化用,是成所作智,為息災義。蓮花表觀音之體,是妙觀察智,花為人所愛,故為敬愛義。澡瓶表以甘露之智水潤澤一切眾生,是平等性智,為增益之義。四智之總體為法界體性智,故此尊為蓮華部五智圓滿之尊。

十一面觀音之密號為變異金剛,或稱慈愍金剛。種子為「迦」(ka)。以開敷蓮華或軍持為三昧耶形。印契是作金剛合掌,深叉十指,然後舉至頭上。此即行者觀十指為十面,加自己的一面而成十一面,自身即成十一面尊之身。

另外,有為除病而供養此尊之法,稱之為十一面法。有以十一面觀音為中尊而建立的曼荼羅,稱之為十一面觀音曼荼羅。

學術界中,有人以為十一面觀音係婆羅門教的神祇Ekadaśa-rudra演化而來,大約在五、六世紀時被吸收入佛教之中云云。

〔參考資料〕 《千光眼觀自在菩薩祕密法經》;《陀羅尼集經》卷一、卷二、卷四、卷十二;《七佛八菩薩所說大陀羅尼神咒 經》卷一;《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卷四;《佛祖統紀》卷三十七。


十三遮難

受具足戒前應有的一種儀式。依小乘之律法,受具足戒時,教授師為簡別受戒者有無受戒資格,而設此十三遮難以詢問戒子。詢問的內容包括二類,其一,「難」有十三條;其二,「遮」有十條,總稱十三遮難,或略稱遮難,又稱遮道法。茲略述如下︰

(1)十三難︰「難」者,指自性惡。即不宜受具戒而被拒絕制止者。即︰{1}犯邊罪︰指受具足戒後,犯四重禁戒而捨戒,之後再來受者。犯四重禁戒者乃佛法邊外之人,故稱邊罪。{2}犯比丘尼︰於白衣時汙辱淨戒之比丘尼,使其毀梵行者。此乃就比丘的受戒而言。{3}賊心入道︰指為得利養,或為盜法而入僧團者。{4}壞二道︰又稱破內外道。即指本為外道,後入佛道,未幾又捨戒還復外道,再捨外道而欲入內道者。{5}黃門︰謂不能男者。{6}殺父,{7}殺母,{8}殺阿羅漢,{9}破僧,{10}出佛身血,此五種即犯五逆罪的人。{11}非人,指八部之鬼神變化成人形者。{12}畜生,指畜牲現為人身者。{13}二形,指兼具男女二根的人,即同時具有男女生殖器者。

(2)十遮︰遮者,指原非自性之惡,然為防譏嫌,故遮止不令受。細分遮罪,雖有十六種,但正向受戒者詢問時,於十六遮中,合衣、鉢為一,合父、母為一,合五病為一,而成十遮。即︰{1}受戒人名字。{2}和尚名字(指剃度和尚法名)。{3}年滿二十否。{4}衣鉢具否。因恐有賊住者借他人之衣鉢,故有此問。{5}父母聽否,恐未得父母應許而招致彼之悲惱、譏嫌,故有此問。{6}負債人,即詢問有無負債。{7}奴,指若受雇於人,雇主應允否。{8}官人,指任公職者,統治者是否允許。{9}丈夫,即問是否為真正男子。{10}五種病,問有無癩、癰疽、白癩、乾痟及癲狂等五種病患。

以上乃就男子而言,主要依《四分律》,其他律本所載則有若干相異。

比丘尼的遮難與比丘稍有不同,而且諸律所傳也並不一致。依《四分比丘尼羯磨法》所載,十三難中,第二犯比丘尼改為犯淨行比丘。十遮中,第五父母聽否的父母改為父母夫主,第七奴改為婢,缺第八官人,第九丈夫改為第八女人,第十的五種病改為第九癩(或癰疽)、白癩、癲、乾痟、狂、二根、二道合道、大小便常漏、涕唾常出,另加第十學戒清淨。

〔參考資料〕 《曇無德羯磨》;《彌沙塞羯磨本》;《摩訶僧祇律》卷二十三;《十誦律》卷二十一;《毗尼母經》卷一;《曇無德部雜羯磨》;《十誦羯磨比丘要用》;《薩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卷三。


十戒

謂十種戒。綜合諸經論所論的十戒,約有下列幾類︰

(一)沙彌及沙彌尼應受持的十戒︰又稱沙彌戒、沙彌尼戒,或稱勤策律儀、勤策女律儀。即︰(1)不殺生,(2)不偷盜,(3)不淫欲,(4)不妄語,(5)不飲酒,(6)不塗飾香鬘,(7)不歌舞觀聽,(8)不坐高廣大床,(9)不非時食,(10)不蓄金銀寶物。

(二)菩薩令眾生防護的十戒︰又稱十種護持、防護十願。內容為︰(1)禁戒,即持四重禁。(2)清淨戒,即護持僧殘。(3)善戒,即持波逸提等。(4)不缺戒,指令發未來禪,使事行不缺漏,令得根本禪,性行不缺漏。(5)不析戒,即道共戒,意謂相對於析空觀之道共戒,而指顯體空觀之道共戒,亦即滅色而入空是析法之道共,今體法而入空故稱不析。(6)大乘戒,即自利利他雙修。(7)不退戒,指菩薩以善巧方便行種種非道,出入淫舍酒家等非法處以度人,而不退失禁戒。(8)隨順戒,指能隨物之機宜,隨順道理。(9)畢竟戒,即究竟無上之大法。(10)具足成就波羅蜜戒,謂一切圓滿,法無不備。

依智顗在《法華經玄義》卷三(下)所述,此十戒中,禁戒、清淨戒及善戒屬律儀戒,不缺戒為定共戒,此四戒又皆屬三藏析空觀。而不析戒以下六戒皆為道共戒。其中,不析戒是體空觀的道共戒,屬通教;大乘戒、不退戒及隨順戒是假觀的道共戒,屬別教;畢竟戒及具足波羅蜜戒為中道的道共戒,屬圓教。又,南本《涅槃經》卷十一述及,此十戒的第一戒為菩薩願令眾生護戒,後九戒為願令得戒。

(三)菩薩所念的十戒︰又作大論十戒。為天台宗依《大智度論》卷八十七所載之文而立的十種戒律。

(1)不缺戒︰謂修行之人受持四重禁等性戒而無缺損毀犯,並且常自守護,如愛明珠,則能攝一切界。若犯淨戒,則如器已缺損,無所堪用。

(2)不破戒︰持十三僧殘而無破損,若犯戒法,如器破裂,不堪為用。

(3)不穿戒︰持波逸提等而無毀,若有毀犯,如器穿漏,不堪受物。

(4)不雜戒︰持定共戒,心住禪定,不雜欲念,不念破戒事。

(5)隨道戒︰聲聞初果之人隨順四諦理,能破見惑,無所分別。

(6)無著戒︰二乘人見真諦理,能成聖道,於諸思惑無所染著。

(7)智所讚戒︰菩薩於諸世界化導眾生,為智者所讚歎。

(8)自在戒︰亦是菩薩化他的大戒,謂菩薩化他妙用於諸世間,而得自在無礙。

(9)隨定戒︰菩薩隨首楞嚴定,現諸威儀,利導眾生,雖威儀變現,而任運常靜。

(10)具足戒︰菩薩持中道第一義諦戒,用中道慧遍入諸法,無戒不備。

此十戒中,不缺、不破及不穿三戒是律儀戒,為散心凡夫所持;不雜戒是定共戒,為定心凡夫所持;餘六戒皆是道共戒,為聖者所持。道共戒之中,隨道戒是初果,無著戒是三果,二者皆為聲聞所持;智所讚、自在、隨定及具足等四戒皆為菩薩化他之所持。

(四)菩薩奉持三世諸佛的十種淨戒︰

(1)普饒益戒︰或稱饒益戒。謂菩薩受持淨戒,廣為利益一切眾生。

(2)不受戒︰菩薩不受外道諸戒,但自精進奉持諸佛平等淨戒。

(3)不住戒︰菩薩受持戒時,不求於欲界、色界及無色界受生而住。

(4)無悔恨戒︰又稱安住戒。謂菩薩不作重罪,不行諂詐,不破淨行,恒安住淨戒,心無悔恨。

(5)無違諍戒︰或稱不諍戒。謂菩薩於心常護持佛所制禁戒,無所違犯,亦不鬥諍觸惱一切眾生,但願常生歡喜,奉持於戒。

(6)不惱害戒︰菩薩不學邪幻咒術及造作方藥惱害眾生,但為救護一切而持戒。

(7)不雜戒︰又稱無雜穢戒。指菩薩不著邊見,不持雜戒,但觀緣起,專持出離戒。

(8)不貪求戒︰又稱離邪命戒。即菩薩不現異相以彰己有德、起貪求心,但為滿足出離生死法而持戒。

(9)無過失戒︰又稱離惡戒。即一心持戒,不自貢高言持戒,見破戒人亦不輕毀令他愧恥。

(10)無毀犯戒︰又稱清淨戒。即菩薩受持淨戒,無所毀犯,永斷十惡,具足十善。

(五)菩薩所持的身淨等十種淨戒︰即(1)身淨戒,防護身之三惡故。(2)口淨戒,遠離口之四過故。(3)心淨戒,永離貪恚諸邪見故。(4)具一切淨戒,於天人中最勝妙故。(5)守護菩提心淨戒,不樂小智故。(6)守護如來所說淨戒,即使是微細罪亦大怖畏故。(7)微密淨戒,善拔犯戒之諸眾生故。(8)不作一切惡淨戒,積集一切諸善法故。(9)遠離一切有見淨戒,不著於戒故。(10)守護一切眾生淨戒,出生大悲故。舊譯《華嚴經》卷四十一云(大正9‧660a)︰「是為菩薩摩訶薩十種淨戒,若菩薩摩訶薩安住此戒,則得一切諸佛遠離眾惡無上淨戒。」

(六)菩薩所持的不捨菩提心等十戒︰即(1)不捨菩提心戒,(2)遠離二乘地戒,(3)觀察利益一切眾生戒,(4)令一切眾生住佛法戒,(5)修一切菩薩所學戒,(6)於一切法無所得戒,(7)以一切善根迴向菩提戒,(8)不著一切如來身戒,(9)思惟一切法離取相戒,(10)諸根律儀戒。

(七)菩薩所持的十重戒︰又稱俱密十重戒。依《無畏三藏禪要》所說,即(1)不應退菩提心,(2)不應捨三寶而歸依外道,(3)不應毀謗三寶及三乘經典,(4)對甚深大乘經典不通解處不應生疑惑,(5)不可因說法而令已發菩提心之眾生生退心、趣向二乘,(6)不可因說法而令未發菩提心者發二乘心,(7)對小乘人及邪見人不應輒說甚深妙法,(8)不發諸邪見等法,(9)於外道前不應自說我具無上菩提妙戒,(10)於一切眾生有所損害及無利益者,皆不應作,不教人作,不見作隨喜。

(八)《梵網經》卷下等所說的十重禁戒︰即(1)不殺戒,(2)不盜戒,(3)不淫戒,(4)不妄語,(5)不酤酒,(6)不說過戒,(7)不自讚毀他戒,(8)不慳戒,(9)不瞋戒,(10)不謗三寶戒。

(九)大小乘共通的十善戒︰即(1)不殺生,(2)不偷盜,(3)不邪淫,(4)不妄語,(5)不兩舌,(6)不惡口,(7)不綺語,(8)不貪欲,(9)不瞋恚,(10)不邪見。

〔參考資料〕 (一)《沙彌十戒法并威儀》;《沙彌尼離戒文》;《沙彌十戒儀則經》;《大藏法數》五十六。(二)南本《涅槃經》卷十一;《大般涅槃經義記》卷五;《大般涅槃經疏》卷十四;《摩訶止觀》卷四(上)。(三)《摩訶止觀》卷四(上);《菩薩戒義疏》卷上;《法華玄義》卷三(下);明曠《天台菩薩戒疏》卷上。(四)舊譯《華嚴經》卷十二;《華嚴經疏》卷二十四;《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四之一;《法華玄義》卷三(下)。(五)新譯《華嚴經》卷五十八;《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華嚴經疏》卷五十三。(六)新譯《華嚴經》卷五十三;《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七)《大日經疏》卷十七;《大日經義釋》卷十三。(八)智顗《菩薩戒義疏》;元曉《菩薩戒本私記》。(九)《正法念處經》卷二;《中阿含經》卷三〈伽彌尼經〉;《雜阿含經》卷二十八、卷三十七;《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三。


大圓滿

大圓滿是西藏寧瑪派所特有的密教法門,和新派密教在理論上和實踐上有很多地方不同。寧瑪派總判世出世法為異生人天乘、顛倒外道乘,和真實內道(佛法)乘。在內道中更分為九乘,通常稱為九乘次第。初三乘為因乘,即聲聞、獨覺、菩薩三乘。後六乘為果乘,即事乘、近乘、瑜伽乘,這三乘合為外牟尼續乘;摩訶瑜伽乘、阿努瑜伽乘、阿底瑜伽乘,這三乘合為內大密咒乘。後三乘中,尤以阿底瑜伽一乘和新派最不相同,而大圓滿法門就是在這一乘中建立的。因此,阿底瑜伽也稱無二大圓滿。它的意義是︰一切染淨法統統在現前離垢明空豁朗的內證智(本覺)中完全具足,所以叫做圓滿;解脫生死的方便途徑莫勝於此,所以叫做大。這內證智另有菩提心、心性、如來藏、自然智、自然光明智等異名。從果證來說,這自然智的本體空分即法身,本性顯了分即報身,大悲明證分即化身,三身原來在本分上具足,不必另有精勤修作即已圓滿,所以叫做大圓滿。

大圓滿為什麼較其他各乘殊勝呢﹖九乘中初二乘為小乘,可以不論。菩薩乘不離用尋思伺察以辨二諦,而大圓滿的菩提心則超越尋伺推求。事乘要住於二決取清之境,而大圓滿的菩提心則超越二取。近乘(亦名俱乘或行乘)未悟達無二的義境,而大圓滿則是無二的菩提心。瑜伽乘求生密嚴剎土,不能住於無捨無取,而大圓滿則為無取無捨的菩提心。大瑜伽乘求證金剛持位,所以用方便勝慧(般若)為趣入門,而大圓滿的菩提心則超越勤修,隨瑜伽乘求證無別,所以用界智為入門,而大圓滿的菩提心則超越因果。總括地說,下八乘不用自然智,所以都以漸修為宗,不能出因果生死的樊籠,而流於沒有性修的偏執,但大圓滿則把種種顯現都化為一實相,所以叫做「自然出過勤修」。

大圓滿的修法又分三部,即心部、界部和要門部。這三部雖然依次略同於新派的大手印、五次第和六加行,但是寧瑪派的見解,認為仍然比那些法更殊勝。三部中又以最後的要門部為勝,因為在理論上,心部執著意度,界部執有法性,仍流於意度,而要門部能令實相自顯,故更殊勝。這要門部又分四部,即外、內、祕密和無上。要門部的無上部又稱為自性大圓滿心髓金剛藏乘,簡稱大圓滿的寧提。寧提的傳承主要有兩系︰一系是由吉祥師子傳蓮華生,再傳空行智慧海王而傳下來的,叫做空行寧提;另一系是由吉祥師子、智經、無垢友而傳下來的,叫做上師寧提。二派理論大致相同,只修法方面稍有區別。

要門部所依的教典,傳說有六百四十萬頌,分為三萬五千品和五千樞要等,西藏譯出的只有少分,並且原本也非印度所有,而是收藏在烏萇的空行洲中,由本派的得大成就者如吉祥獅子、蓮華生、無垢友等人取出一部分來流通人間。

要門部中無上部的見修行果中,寧提法又名證智自顯妙道金剛藏大祕密乘。大圓滿法的全部已勝於下八乘,而這一部法又是大圓滿中最深法門,為大圓滿的極頂,所以比大圓滿中其餘法門還要殊勝,主要理由有以下幾點︰

(1)其餘法門都偏重於慧,可以速得開悟,但欠缺超脫力,所以不能即身解脫。本部法有見根法要,只論精勤的大小,不管根機的利鈍都可成就。

(2)其餘法門對於各各法性都在意識審察中建立信念,所作空觀如暗中投石,形同摸索,本部法則不用意識審察,現前即有,現量親證。

(3)其餘的法門都以能說的文句為憑依,所以對於義境一開始就要求通達領悟。本部法不用文句一字,而現前覩見義境(以現量親證),因此可以不依文句而成佛。

(4)其餘法門對於各各實相的義境,都以心慧取為觀境而建立體道果,時時要用思惟籌量。本部法則顯了現證,不用心慧所作,分別體道即可成佛。

(5)其餘的法門總要分別前後因果,故不能不另外去求菩提。本部法菩提自現,所以不用因果勝劣的作業,也不必精勤修行,分別取捨。

(6)其餘密法要用脈、風、明點等,當年齡少壯時,脈道舒展,易證菩提;年齡老大,則大種力衰,難以得解脫。本部法光明的日月從內起現,所以只要具足精進,不論年齡老幼都能解脫。

(7)其餘法門都認為三身是究竟果,是所觀待的法。本部法三身在道中即明朗顯現,所以能在究竟光明的本淨界中任運任持內證智的妙有境界。

總之,大圓滿中心界兩部雖能遠離言談安足外所,現量覩見證智,其心可以須臾間自顯而住,即許這一種動靜相為究竟,但事實上沒有真正看見,仍不過是意識審察一類之境。本部法能以真實法要現前明見,當然更殊勝了。又要門中的外、內、密三部,道果方面,仍然更以中有位的境界為憑藉,本部法則現生即可解脫為光明身。為了這些原因,光昌剛藏乘便成為一切乘的極頂。

在這一乘中又分決斷和超越兩部,在修法的過程中,後者以前者為依。如果只修前者,即身也可化為微量而成佛,但對於外迷相地石山岩等不能淨化,且修道時仍以粗脈風為依,不能成就光明身,現身不能達究竟極地。超越法,則現生能證光明身而得大遷轉身,成辦廣大利他事業,而且所得天眼、神足、力通,也無量無邊。因此,在本部法中又以超越法為最究竟。

本部法的理論根據在《阿毗達磨大乘經》的頌文「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它建立本初之體自然智為一切法依,自然智的本體空分像虛空一樣就是法身,本性顯了分像日月一樣就是報身,大悲周遍分像日月的光華一樣就是化身,所以三身在本分上完全具足。三界眾生因為業力所蔽顛倒迷亂,對於這個所依的實相不能了知,所以輪迴六趣受種種苦。

一切有情在迷亂時,因為有身口意三業的攪擾,這自然智雖不顯現,然而並不是沒有。就每一個有情的身上說,身為脈之所依,脈又為風和界的所依,在金剛身的三脈四輪中央有自然智宮心法殿,當中即有自然智光明之體。所以這個自然智是人人都具有的。

本部法中關於三脈四輪的建立和其餘金剛乘法門相同。另外不共的建立有四大殊勝脈為光明安住的處所。這四個脈是︰(1)迦底大金脈,(2)如白絲線脈,(3)細旋脈,(4)晶管脈。最後的一脈連結心眼,其中有具賢嚴明點,是現起無數金剛連鏁光明的依處。同時,在心臟(肉團心)中央有具足光明的光明脈,像放光一樣照明一切細脈,所謂「如來藏周遍」就是這個意思。這個能明照的內證智本體即空,本性是五光常照,大悲的光輝周遍,所以是三身(或五取蘊,見下)五智的大藏。但是它的本體法身之清淨知見被阿賴耶和八聚識所障,本性五光明照分被有質礙的血肉蘊聚所障,大悲光輝和證智起處被業和習氣所障,因此它的體性極難覩見。但它是周遍一切有情,以各各有情之身為依而存在的,所以說為本初界自然智如來藏。在現前的肉身中,周遍而住。這如《寶性論》說︰「等覺身流布真如無別故,有智故有身,常具足佛性。」

關於修法方面,本部法也和一般真言道相同,分為能成熟的灌頂和能解脫的修持兩部分,內容如下表︰


┌外有戲論寶瓶灌頂─除身障
┌能成熟道─四灌頂┼內無戲論秘密灌頂─除語障
│ ├極無戲論智慧灌頂─除意障
修法┤ └最極無戲論辭句灌頂─除所知障
│ ┌共同前行
│ ┌前 行┤
└能解脫道┤ └不共前行
└不共正行


本部法中和一般真言乘相同,也非常重視灌頂傳受,所以這四種灌頂需具足受(但也有說最上奧義端賴自悟,傳亦不知,說亦不知的)。受寶瓶灌頂可於生起次第修法得自在,受祕密灌頂可於修圓滿次第「拙火」旃荼梨及字輪誦咒得自在,受慧智灌頂可於修大樂雙運及通達本淨法性智得自在,受辭句灌頂可於現量任運之義得自在。如不受灌頂則過患極大。反之,如果能具受灌頂,則在一切分位都能成就所樂求的事情。在修道時,光明脈清淨,能夠生超殊勝三摩地成為諸佛之子,任持佛的種姓,壽命長遠,受用威權都能具足,永斷一切惡趣,領受天上的廣大安樂吉祥,現身證得究竟佛菩提果。

其次,進入修道,因為本部法以出過一切起心作意,現前令見光明智慧為宗,所以對於一切以意識審察為性的生起次第和圓滿次第都要棄絕。初步先修共同前行,再修不共前行(以修金剛薩埵或修蓮華生為主),最後再修不共正行。

關於正行,主要是些實修的方法,所以特重口傳。要門部的梵文原名為「烏波第舍」,就是近處指授的意思。修法內容,大致是︰初步指示身語心三要,身要有五種或三種姿勢(法身獅子奮迅勢、報身大象眠臥勢、化身仙人蹲踞勢)等。再指示根門要、緣境要、息風要、證智要等以看光明,依此修持,四種光坡可逐次現前,四光明是法性現量光明、證受增長光明、證智充量光明、法性窮盡光明,第四光明又有漸盡和頓盡的分別。

在現見光明的剎那證智中,阿賴耶俱三界心心所都可遣離,一般密咒下乘以味展二脈的風心趣入中脈所生的樂明無念之智,認為是「俱生智」,這是仍然未遣離阿賴耶八聚識的狀態,因為樂明無念中的安樂受是意與染污末那未分的無念,所以即是阿賴耶,這裡微作明淨狀的就是阿賴耶識,色聲等五種粗境仍依根識各別顯現,所以仍有五門之識。這些若不加以遣除,則生死之心尚未解脫,當然不能解脫。並且下乘密咒以脈風明點一味和合之喜為根本義,所以認為要使風界等從味展二脈趣入中脈,使脈結各各舒解,由此起現初地以至佛地的各別功德。這種法門障礙很多,而且本風要是不慎進入六趣輪迴的脈瓣中,反而可以生起很多迷亂的境相,引發過患。本部法則可使諸風自滅而住,各各脈瓣的風自成清淨,這時光明脈中的智風就在本位上自然朗照,所以清淨智慧之境,身、光、剎土等都能當前顯現,而迷境不復生起。等到中脈裡的光明脈增長,那末諸脈結就漸化光明,地道功德即在本來光明中出現,這就是得到解脫了。譬如,當初二結(中脈中)化為光明時,在外面顯現的光中就現出一千二百個佛土。如果把自己的光輝分照那裡,再收攝到本光中,那末就到那一剎土去了;如果把身頸轉動一下,就可以震動照耀一百個佛世界,而內心又能入出一百種法性無分別三摩地。因此,即此已遠超下乘之地了。

依這個法要以見根(淨眼根)現量瞻覩的一剎那,澄清不動,遠離合散的智慧,就是在本分上證法身的決斷,外面顯現光明照了的方便,就是任運起現自性色身道的超越。因此,外所顯就是「生起次第」起現方便的法要,內明照就是無生而滅諸戲論的「圓滿次第」現證遠離邊際的般若。這樣,方便、般若、生起、圓滿、法身、色身、顯相、空性、福德、智慧等資糧都在修決斷和超越時剎那圓滿。這時五取蘊五智也都剎那圓滿,因為心一境性遠離戲論就是法身,自顯無執就是報身,現種種境就是化身,遣八聚識就是菩提身,界無遷變就是金剛身。又遠離緣慮戲論就是法界智,顯了無障就是圓鏡智,住平等味就是平等性智,所顯五光無染就是妙觀察智,能所二取(根境)皆化光明即成所作智。

在修法時,安住光明的剎那也可以盡攝下九乘的密意勝利。因為這時沒有補特伽羅執及法我執,所以盡攝聲聞、獨覺、菩薩三乘密意。又安住光明的剎那,身語意三都沒有煩惱垢染,所以盡攝清淨行事、近、瑜伽三乘密意。又安住光明的剎那,光明,證智,無二齊運開覺,現證殊勝三摩地,所以盡攝大、隨、極三瑜伽的密意。其餘的陀羅尼、三摩地以及諸地道等都是就內證智無垢分上安立的,所以也同時盡攝。這樣一來,下乘所修的一切三摩地和所開覺的一切功德法無不盡攝於此安住光明的剎那中。

本部法的果證,一般說來,如果在塚間、空谷、洲渚等極寂靜的地方如說觀修,等到四光明的境界逐次起現,那末,上根只要三年,中根只要五年,下根極長七年,內外質礙之境都化為光明,就可以在自顯色究竟之處現證佛位(這裡所說的色究竟指法身普賢所住的法性土,不是普通的色究竟天)。這時可以隨修行者的願心而有兩種成就。一種是想用現身成辦廣大的利生事業,壽命無邊盡三有際,就可以證取大遷轉身。這種身性像水中月一樣,雖有顯色,但沒有觸色,如同大阿闍黎蓮華生和無垢友,能在一剎那中示現不可思議神通法門。另外一種成就,即是不想依現身成辦廣大利他事業的,那末在圓滿四光明道而身化光明時,就到法界本初地任運成就三身五智。所以在法身剎土就成為普賢,在報身土任運密嚴剎中成為自顯受用身,再由加持力,在清淨佛土現為五部如來饒益諸住地菩薩,更於六趣中示現各趣大師廣作義利,以殊勝變化工巧及受生等事窮三有際饒益無盡。

大圓滿法的內容大略如上。至於本法中要門部的傳承,據傳說分為天上和人間兩個階段。天上為提婆賢護之子慶喜藏,又名具勝心天子,由金剛手授以此法。人間的傳承始於具勝心,他降生烏萇國,為國王烏波囉遮之女華明之子,名為極喜金剛。極喜金剛登位時,金剛手親來傳法。後極喜金剛傳法於阿闍黎妙吉祥友。妙吉祥友傳法於吉祥獅子。吉祥獅子是漢地戍奢洲人,父名具善,母名光顯女,他在二十五歲時遇妙吉祥友,圓滿承受阿底一切教法。吉祥獅子後傳烏萇第二佛(指蓮華生)、智者若那修多羅(智經)、大哲無垢友和大譯師遍照等人。自吉祥獅子以下是持明表示傳承。蓮華生、無垢友以下都是補特伽羅附耳傳承。這耳傳又分二系,一系是由蓮華生傳空行智慧海王,埋藏法寶以待有緣,後由蓮華生業力取藏傳遍智自然金剛、雍敦金剛吉祥等為空行寧提;另一系由無垢友傳孃定賢,建烏汝奢寺埋藏教授,後由登瑪倫賈取出傳給孃結尊師子自在,由他再傳給孃迦當巴。他把教授埋藏三處,三十年後由結貢那薄在西元1067年取出,這時陸續取藏的還有響巴日巴、漾敦諾札(即吉祥金剛,西元1097~1167)。漾敦諾札傳子億日(1158 ~1213),他又傳子覺貝(1196~1231),以後遞傳師子奮迅,他再傳鏡金剛(1243~1303),他又傳持明俱摩羅闍(1266~1343),他後傳隆欽饒絳巴(1308~1363),這一系叫作上師寧提。隆欽饒絳巴,又名無垢光,他也曾受學空行寧提,又遍學後弘期新派密法,關於明處、顯經、密咒的著作極多,被推為舊派中智者之首。從現存資料看,自無垢光開始,大圓滿的教義,才成了有組織的、有系統的、有記錄的學說。此外,在後弘期中,仍有不少的取藏者出世,也有很多在定中得法的名為淨相派,傳承之間又各成系統,非此處所能備舉。現在川藏一帶弘揚寧瑪派大圓滿教法的,西藏有金剛崖寺,成熟解脫洲等,川西方面有白玉寺、迦陀寺、竹箐寺和昂藏寺等。(郭元興)

◎附︰陳重暉〈大圓心髓略識〉

大圓滿心髓(心中心),為藏傳佛教寧瑪派所傳密法中的最上法門,其見地行持,與漢地禪宗頗多相近,而又別具修身修氣、修力修語的多種方便,及不共顯密諸宗的密義密訣,洵為佛教法藏中的瑰寶。本世紀三十年代以來,大圓心髓傳入內地,有郭元興、陳健民、根造、密顯等諸大德先後撰文介紹弘揚。鑒於今氣功界所傳行大圓滿法之支離訛誤,茲據《大圓滿無上道廣大心要》、《大幻化網導引法》等,對大圓心髓的傳承、見地、修習次第作一淺略勾提,並略附陋識,以供有緣者參考。

部居與傳承
一如漢傳佛教諸宗,寧瑪派有其對全體佛法的獨特判教體系,此即九乘之說︰(一)聲聞乘、(二)緣覺乘、(三)菩薩乘,此三合稱「外三乘」,為應化身釋迦牟尼佛所說的顯教;(四)作密、(五)行密、(六)瑜伽密,此三合稱「內三乘」,為報身金剛薩埵在色究竟天所說的密教,即藏傳諸派所說四部密法中的下三部,唐密所說胎藏界、金剛界兩部大法;(七)摩訶(大)瑜伽、(八)阿耨(隨)瑜伽、(九)阿底(極)瑜伽,此三合稱「密三乘」,為法身普賢王如來所示密教中的上乘。其中摩訶瑜伽、阿耨瑜伽相當於藏傳諸派所說四部密法中的第四無上瑜伽,摩訶瑜伽相當於父部法,阿耨瑜伽相當於母部法;第(九)阿底瑜伽(梵ati-yoga)即寧瑪派所說大圓滿(梵mahāśānti,藏rdzoga-chen),是本派獨有的大法。

大圓滿法又分外心部、內界(隴)部、密口訣(要門)部三部,其中最高的口訣部,又分阿的(無上)、借的(無上之總持)、仰的(總持之總持)三部,第三仰的,為前二部乃至整個大圓滿法、整個佛法之總持,即本文所說大圓心髓,藏名「領體」者,此部法又名「自性大圓滿心髓金剛藏乘」、「光明金剛藏乘」、「證智自顯妙道金剛藏大祕密乘」。無論就見地或修法而言,此部法確實極為圓頓,堪稱佛法中之頂尖。

據傳大圓心髓源出原始法身普賢王如來(阿達瑪佛),此佛以心印傳於毗盧遮那等五方佛,五佛以印契表示,傳與密乘總持者金剛薩埵。金剛薩埵傳北印烏仗那國王極喜金剛,為人間大圓初祖。據郭元興之說,極喜金剛梵語名字當以「難陀」開頭,唐‧義淨《求法高僧傳》中提到的持明咒藏大成就者難陀,蓋即此師,為龍樹門人,當生於西元三世紀左右。極喜金剛一傳妙吉祥友,再傳希立省哈(吉祥獅子),此師為旅居印度之漢人,其門下分為兩系︰一系經佳那叔札、彼瑪拉別札傳蓮華生大師,稱「上師領體」;一系由希立省哈在金洲(蘇門答臘)傳蓮華生大師,蓮師傳空行母移喜措嘉,稱「空行領體」。

藏傳佛教前弘期,兩系領體法僅在個別利根者中祕傳,在朗達瑪王滅法之難中,經典法本藏於岩洞,尤空行領體長久未顯人世。至後弘期,有結貢那波等掘發伏藏,大圓經續得以出世。元代有持明俱摩羅闍(1266~1343)傳上師領體,門下有噶瑪迦舉派第三世大寶法王攘俊多杰(1284~1339)及隆欽饒絳巴(無垢光,1308~1363)等高足。攘俊多杰又從貝瑪來狄札得空行領體祕藏,傳之隆欽饒絳巴。隆欽中興寧瑪,集舊派大成,對寧瑪教法進行總結整理,著書二六三部弘揚,以《七寶藏論》最為精要。其弘揚之中心,即在大圓心髓。

據郭元興之說,大圓滿法屬無二部,以《理趣般若經》為根本所依,此經早由唐‧玄奘大師譯出。後來開元大士攜密西來,無二部經籍即傳於中土。不空譯《金剛頂》十八會中即有無上部,《大樂金剛不空真實三昧耶經般若理趣釋》與大圓滿法相契,阿地瞿多譯阿底瑜伽為「無極高」。蓮華生大師故鄉自西元657年起列入大唐版圖,西藏傳說蓮師曾赴漢地學過陰陽八卦之術,傳其大圓心髓的希立省哈,亦為漢人,當係唐初出國者,其時正值禪宗初興之際。從大圓心髓與禪宗的相近看,兩者之間可能有淵源關係。

大圓滿之名字義理,雖在唐‧開元間即來中華,然大圓心髓系統修法之傳來漢地,卻遲遲延至本世紀三十年代。當時來內地傳法的西康諾那活佛,雖極推崇大圓心髓,然所傳尚未系統。厥後貢噶上師應請前來,才將大圓心髓法和盤托出,受學者頗多其人。又有薩迦派上師根桑澤程來內地傳大圓心髓法,譯出智悲光著《大圓滿無上道廣大心要》。有內地張澄基、陳健民及普陀山青年僧根造、密顯等赴康藏參學,得大圓心髓之傳。根造、密顯等編有《常樂文庫》闡揚寧瑪教法,已出四輯。二師曾赴美國主持大圓滿心髓研究中心,為西人灌頂傳法。國內修學大圓心髓者,多出貢噶上師門下,藏地則有川西竹箐寺、噶陀寺、昂藏寺等寧瑪大寺傳行大圓心髓。

大圓心髓法的內容,也和其它密法一樣,按修習次第,分為見、修、果。

大圓心髓見
和漢傳諸宗一樣,寧瑪派的修持,也是先得見地,次論修證。寧瑪派把全部印藏佛法的見地,判為四宗︰(一)唯識見,同漢傳法相唯識宗;(二)中觀見,略同漢傳三論宗;(三)大手印見,為迦舉派、薩迦派、希解派之根本見地;(四)大圓滿見,為寧瑪派所主張。大手印見、大圓滿見在哲學觀上皆以自心如來藏性或明體為本,與漢傳圓教諸宗的見地屬於一類,而大圓滿見更超越法界量心,直顯自性,最為圓頓。

大圓滿見又稱「本來清淨見」、「自然智見」,藏語曰「左巴欽波」,意謂眾生、諸佛共具的心性明體或內證智,本來清淨,任運顯現世出世間、生死涅槃一切諸法,隨所顯現無不圓具一切,故曰大圓滿。圓具一切者,謂此心性體性空為法身,自性庚報身,大悲周遍為化身,法爾具足三身五智,在凡不減,在聖不增,眾生本來是佛,不假修造。《祕密聲續》云︰「一切有情與諸佛,非互住於別異處。」蓮華生大師《大圓滿教授勾提》云︰「本來清淨大智慧,離心造作之解脫,(中略)世出世法集於一,無作無生本菩提。從本任運無生滅,不能言表不能思。(中略)自生自顯自圓滿,此即離事大圓滿。」貢噶上師《椎擊三要訣勝法解》云︰「且初言見者,夫彼一真法界,離絕戲論之法爾如來藏心,無垠廣大界中,無量顯現染淨諸法,彼諸一切,皆亦圓滿具足法爾之平等性義。」郭元興《九乘差別略義》釋云︰「情器世間、生死涅槃一切諸法,皆於此證智空性中圓滿,故名圓滿,無有其他解脫生死方便更勝此法,故名為大。」總之,眾生心性本來是佛,圓具三身四智,非假修為造作,當下覺了即是,可謂大圓滿見猶大圓心髓見之宗本義。這與南禪的見地,可謂不謀而合。慧能大師曰︰「自性具三身,發明成四智,不離見聞緣,超然登佛地。」「何期自性本自清淨,何期自性本不生滅,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本無動搖,何期自性能生萬法。」(《壇經》)馬祖曰「即心即佛」,法眼曰「一切現成」,與大圓心髓見可謂同一旨趣。

大圓滿心髓見不共於顯教的密義,是謂自性明體依於眾生現前肉身而住,其體為身中三脈四輪中央的智慧明點,它雖被妄識血氣遮蔽而未顯,本性功德亦法爾具足,為眾生身心性命之大本,故曰眾生四大肉身中,具足如來智慧德相。所謂智慧明點,亦稱離戲明點,可看做心性自然智的物質實體。

大圓滿見是修習大圓心髓法的指針,若無決定正見正智印持,如今之多數修大圓正行妥噶看光法者,則只等於世間的氣功,不得名為大圓滿。

晚近寧瑪派寺院,雖亦如格魯派,極重顯教經論之學習,依聞思慧而得見,但大圓正見的獲得,在當初未必必依經論長期研習,可以頓悟。頓悟略有二途︰若上根利智,遇具緣上師,可通過灌頂或機緣之成熟,依上師指示加持,以心傳心而得頓悟。如《大圓滿無上智廣大心要》述灌頂中指示心性之法為︰
「如生盲眼開,直指即證現量,使弟子不變金剛坐式,奏小鼓鈴等,及傳承啟請,以轉境之聲,令行者之心入上師之念奏中。念完後言︰汝之現前此心,無作無為,勿擒勿縱,無所造作,於此本境,不需見修等精勤,亦非拘束遣放,本自解脫!」

這與禪宗師資間的心傳風格雖然不同,多了一些灌頂的禮儀事相,略嫌程式化,但直指心性的本懷其實無二。這種直指,當然只被上根。若根性稍鈍,於言下不能頓悟,大圓心髓法則指示於前行中依訣觀心,以悟正見。

大圓心髓前行
大圓心髓作為一種密法,自須先具皈依、發菩提心、持戒等大乘道修禪的共加行,並依止具德傳承上師,求受灌頂,修無上部密法中之上師相應、大禮拜、供曼達、金剛薩埵百字明四加行,以滌除業障、身中氣脈之障,積集修定的福智資糧,鑄成堪修密法之器。

若上根利器,通過修四加行,或具足虔敬上師的信心,師徒機緣契合,經指示而得決定正見乃至頓見心性,便可直入大圓滿心髓正行。若鈍根不能頓悟,大圓心髓法則有不共於其它密法的前行,使行者身心轉為堪修正行之器。這種前行,大蓋取於大圓滿心部、界部法及其它無上部密法,以身、語、心三修為特點。

修身旨在打通身中氣脈之障礙,分修力與修氣脈點兩門。修力者,以特殊的金剛立或金剛坐式,令身形如杵,並觀想身體變為各色金剛杵,以鍛煉筋骨皮肉及耐力,打通身中粗顯障礙。金剛立式,有武術站樁練力之效。修氣脈點,有寶瓶氣、金剛誦,及觀想眉間、臍下明點以生拙火法,乃無上瑜伽父部母部圓滿次第通用的修法,旨在打通身中脈結,令氣得以入住於中脈。

修語旨在打通喉輪脈結,引生心寂,以如儀站立口唱「吽」字並配合觀想為法,有猛利念與柔和念二法。《札坦舉根本續》云︰「口念吽字於處所,印契與習力事業,乃至軟尋趨入道,如此淨語心得力。」

大圓心髓前行之修身修語,是上乘氣功,宜於喜愛氣功者修習。下根者由修身修語,打通氣脈障礙,自然易於觀心頓悟,轉鈍根為利根。這是密乘無上部較顯教別具的方便法門。大圓心髓前行雖如圓滿次第修氣脈明點,但只為滌除氣脈障礙而用,未必如其它無上部密法,必須依此道引發心寂,明心見道。晚近西藏修大圓滿者,多從本尊法修生圓二次第入手,這當然更為穩妥紮實。

大圓心髓前行中的最要一著,是修心,此須由三門觀心,內觀一念妄心,而悟解見證真心。三門者,(一)觀心之生處,(二)觀心之住處,(三)觀心之去處,於三門推析尋究,觀一念非由境生,非由根、識生,非心境和合生,非無因生,不住內外中間諸處,生無所從來,滅無所去處,不住三際,超越四句,復觀能觀能覺之心亦不可得,從而滅分別戲論,即於分別心滅處見性明心。《超品本續》云︰「此心初來處,及中住後去,觀察此三者,心淨知本性。」這種觀心法門,是從小乘心念處觀到大乘經論中多處宣說,並無祕密可言,只要依教觀心,便會見「密在汝邊」,大圓心髓法不過強調為訣要,並重上師之印證而已。

大圓心髓正行

真正的大圓心髓,是澈卻(一譯且卻)、妥噶之正行。澈卻(khregs-chod),漢譯「立斷」,為斷有為造作意。修持之要,是依前行觀心所得正見或覺受修無分別止及慧觀,體認本來心地,任運保任,入於自性明體大定。《大圓勝慧澈卻脫噶全書》述澈卻修法云︰
「只在一切法之顯現中,於當體明空不二之剎那上,無修無證,無散亂定住,明明了了,覺照認識,認識這個就是自己本心,勿令間斷即是。(中略)若錯失了這一剎那,第二剎那起了執著,就是妄念識心,若依妄念去修澈卻,猶蒸沙成飯,終不可得。是故我人於此剎那上,不想過去,不計未來,不著現在,明明白白認識此明空不二的體性,就是吾人本心,能所一體,無過去現在未來,無東南西北上下長短之分,無青黃赤白之色,猶如虛空,一切法就在這空體上任運顯現,能顯是這個,所顯也是這個。(中略)凡所顯現,皆是自明自顯,當下解脫,解脫二字亦是假名,當體認識,是名澈卻。」

按此,澈卻修習之要,在於六根開放而未起妄念的剎那間體認本心、保持不亂,這在阿達瑪佛偈中總括以「一心不亂」四字,此「一心」,即未經能所二元化的絕對心、本來心。大圓心髓的澈卻,實即大乘經中的一行三昧,達摩大師的壁觀,不過指示更顯直截、活潑,修習強調寬坦任運,不強遏抑妄念,不墮空寂一邊,與慧能大師以「無念為宗」之般若三昧最為相近。

與禪宗不同的,是澈卻在見性後,不像禪宗那樣於向下門中度化眾生,修菩薩六度行,而是逕直向上,專精修定,保持自性明體剎那不亂,以空性如虛空、明空如鏡、顯空如浪三訣持心,對治妄念。

空性如虛空,謂了三業六塵皆空,身不動搖,口離言語,心不起伏,五根不遮,任運自然,於五塵境不起分別,心如無雲晴空。

明空如鏡,謂五根所現五塵境雖然宛在,然內心毫不執著取捨,有如明鏡映現萬象而不分別。

顯空如浪,謂起心對治妄念,適成垢病,當識所觀妄念與能觀之心體性皆空,起滅同時,如浪由海起,還滅於海。

如此護持明體不昧,於座上座下、行住坐臥、眠夢之時皆不稍亂,尤須於煩惱及六塵境中用功,以自性明體融解一切煩惱妄念,轉為菩提,如《雲海續》所說︰「三毒五門六識諸境界,隨顯本來解脫住本元,無斷無住法性上解脫。」

澈卻得定後,還要與妥噶並修,以顯明本體,現量窮證自性明體。妥噶(thod-rgal)漢譯「頓超」,為大圓心髓之不共密法。大略是任持澈卻定心,依靠於聯通心、眼的智慧氣脈之上,開放眼識之窗,以無住心凝視外界光明而修定,俾法界本具明點空光現量顯現,以窮證法性光明之妙用。有看日光、月光、燈光、水光及黑關法等,最重要者乃日光導引法︰於無風無雲晴天,以澈卻定心靜觀日光,令內心、外虛空、密氣脈三空相合。在這裡,大圓滿見和澈卻定心是修習的關鍵,若無澈卻的基礎而看光,則落於道教採日月光華法之類,適成見性之障礙。

修妥噶定,可以肉眼現見法界明點空光,照燭微觀乃至「渺觀」層次,窮證法性而即身成佛。法性漸次顯現的過程分四階次︰

(1)法性現量顯現︰初見明點空光,光如線紋、明點、彎曲之金剛練等。

(2)覺受增長顯現︰明點空光增長廣大,遙遠明顯。

(3)明體𣈆詣顯現︰於明點空弘團中,現五方佛淨土、報身莊嚴等。

(4)窮盡法性顯現︰外所顯境盡收於內,心境一如,無明習氣寂滅,轉身為虹光身,意為無生法身。

牛實為教授在《藏密內功科學觀》中以量子控制論解釋妥噶,謂妥噶定心中可使自身明點的振動頻率與宇宙生態量子場(明點空光)的輻射頻率相同,因而吸收宇宙生態量子場的輻射能進入自身中脈,迭加在自身明點的光能之上而共振,從而獲得殊勝成就。這種說法不妨作為妥噶原理的一種科學假說,但按照妥噶的修習法則,另收光能、共振,無疑是必須捨棄的分別執見。

大圓心髓之果
大圓滿法稱修習澈卻精進不輟,七日之內可見本來面目,繼續修習三至十二年可獲即身成就,不僅得大智慧、大解脫,而且能使肉身粗細四大融歸法性空,得生死自在。生死自在的物質表徵,是圓寂時肉體縮小如八歲孩童,火化後留碎舍利或完整舍利。若修習妥噶成就,轉變肉身四大的力量更大,可化肉身細胞為虹光身,下等者圓寂時身化虹光趨入法界或本尊淨土,僅留爪髮,上等者現世證得「大遷轉身」或「童瓶身」,肉身化為光蘊,視之為有,觸之為空,永保十六歲身容,可長久住世或隨意趨入任何世界。據傳蓮華生、無垢友即證得此身,厥後則罕聞。然藏地修大圓滿成就臨終虹化者,僅噶陀一寺數百年間據載即達十萬人。直至1952年,尚有德格益龍人索朗南杰虹化,1980年,貢覺縣的阿達拉姆和察維縣的玉拉(女)臨終時分別縮小到二十、五十公分(見《藏密氣功》)。這種成就在顯教大乘學人看來雖未必有追求的價值,但從人類生命自我變革的角度而言,無疑是一種很值得參考的方案。虹化的真實現象,對人體科學來說,有重大研究價值。

總之,大圓心髓修身修氣的前行,可涵括氣功而堪稱上乘,澈卻之正行可融攝禪宗而具有輕鬆寬坦之長,還獨具不共顯密諸宗的妥噶之密,其即身的果證更獨具身心共同解脫之妙,誠為自力法門中的極圓頓者。當然,在見地之勘驗、參究之方便上,它或許有未及禪宗之處,有易認光影之弊,若能參合禪宗而修,則更為穩當。禪宗見性者若能進修妥噶,則即身可期解脫。大圓心髓法過於注重即生了脫生死,而忽略了人間現實之淨化、菩薩六度之修行,顯然是其不足處。為適應時機,澈卻妥噶的內容,應益以向下的法門,這可參酌禪宗的「行入」。

〔參考資料〕 吳家樑編《大圓滿心要總集》。


大寶積經

《大寶積經》是一部叢書體裁的經集,一二○卷。收在《大正藏》第十一冊。玄奘在示寂前一年(663)曾試譯幾行,感覺氣力衰竭而輟筆。菩提流志從神龍二年(706)開始編譯,歷時七年,於先天二年(713)完畢,完成玄奘未盡的偉業。他利用《寶積經》的叢書體裁,儘量勘同從前譯過的另本編入大部,遇到舊本文義不全或舊無譯本的,才出新譯。因此全經四十九會,幾乎一半用了舊本,只二十六會新譯,其中還多數是參酌舊本重出,純粹的初譯本只十一會而已。

《寶積》這樣四十九會的大叢書,是後來發展而成的。最初出現的是裡面最原始的一種,中國前後譯過四次,開始是支婁迦讖譯的,名叫《佛遺日摩尼寶經》(佛遺日,即毗佛略,意為方廣;摩尼為如意珠),次晉錄失譯名《摩訶衍寶嚴經》,又姚秦失譯名《大寶積經》,或名《迦葉品》(後由單卷編入大部四十九會中第四十三會,因大部也有〈迦葉品〉,遂改名〈普明會〉),最後譯的名《迦葉問正法經》。四個譯本名稱不同,都是小本《寶積》的異譯,原經叫什麼名字已不清楚。

小本《寶積》是繼《般若》之後出現的大乘經類之一,其內容較《般若》更為豐富。不過基本理論仍出於《般若》。全部分為十六門,都是屬於大乘教法,具有重要意義。其中談到了大乘出家,即戒律的問題,談到定慧學,以大乘和小乘相比較指出其優劣。更值得注意的是提出了大乘的一個重要思想︰「根本正觀」,說大乘應該用般若去觀察一切。菩薩乘就是提倡般若,所以《寶積》的根本正觀來自般若。具有智慧,就掌握得到判別正與不正的方法,從而使他們的理論超出了單純的空觀,提出所謂「中道」來。「空觀」原對「實有」而言,「實有」固然不對,若定以空為實在的「空」,也不對,離去「空觀」、「實有」的兩邊,他們主張「中道」。「中道」原在部派佛學時期也偶爾談到,現在大乘把它擴大,而且固定在「正觀」方面運用,這就是從小品《寶積》開始的一個重要思想。小品《寶積》還特別指出,「有見」很壞,但「有見」走向極端,即使大如須彌山,也還有辦法破除,如果著了「空見」那就不可救藥了。可見,《寶積》的思想比「空觀」進了一步,它破空破有,提倡「中道正觀」。

勝鬘夫人會〉是劉宋‧求那跋陀羅譯《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的異譯,編入大部第四十八會。內容主要講「佛性」,特別以「如來藏」為主題。全經結構分十四門,即有十四義。說法基本上與《大涅槃經》的後分一致,但著重結合心的法性講的。心的法性即心的本質,心以「清淨」為本質,就是「自性清淨心」。《勝鬘經》又提到如來藏即自性清淨心,把佛性擴展到心性,如來藏厭苦欣滅而為出世正因,尤屬內學大本之談,乃對於人性的理解以及人生轉依根據的說明。把「如來藏」聯繫於對「自性清淨心」的理解力方面,即「空性智」。空性智對心的理解有兩個方面︰

(1)從自性清淨心講,一切眾生皆有此心,但現時不能覺察,乃因煩惱障蔽,即所謂「心性本淨,客塵所染」。淨心與客塵是同時並存的,但兩者性質不同,又是分離的,即所謂「與客塵俱,而性相離」。何以知其相離﹖是空性智的理解,「由智而見其不實」,從而把客塵斷掉,如來藏就具有空的意義,即「空如來藏」。

(2)如來藏可以成佛,可以使之具有佛的各種功德,儘管現在未發現功德,但功德的基礎存在。藏與功德的關係,被看作「不俱與不離」,現在雖尚未實現佛的功德,但如來藏裡早已攝藏了實現它的基礎,如幼兒已具備有成年人基礎,總有成長為成年人的一天。從智慧看來,它也是圓滿無欠缺的。這樣又具有不空的意義,即「不空如來藏」。

《勝鬘經》共講了十四義,還有其他一些重要說法,如三乘歸於一乘,暗示一切眾生(包括一闡提在內)都可以成佛。四諦歸於滅諦,可以看出四諦有有作、無作兩方面的意義。

《菩薩藏經》二十卷,玄奘於貞觀十九年(645)譯出,編入大部第十二會。它是菩薩藏理論新的發展,對於大乘全體又有所組織的一部書。菩薩藏的理論根據就是法門,此經對大乘的重要法門都提到了,因此,對了解這一時期的學說具有極重要的意義。玄奘是傳播這一學說系統的瑜伽行派的人,對此學說原委了解得很清楚,所以非常重視它,歸國後最先翻譯的就是此經。它講大乘菩薩道的組織,以「四無量」、「六度」、「四攝」為綱,把有關法門統攝在這三類裡。首先提出「四無量」來,是與外道說法相照應而內容卻不相同,剔除了婆羅門所說以梵天為解脫目標,修行結果與梵天共住的理想。他們修行的手段之一是修「慈悲喜捨」四無量。大乘認為這還是貪欲的低級要求,因而主張四無量是無染心的。此經繼承龍樹吸取和利用外道所說的四無量這一方法,把四無量列在六度之先,以四攝為六度的推廣,構成了以六度為中心的組織體系。它把以前及當時的一切說法加以簡別,最後把重點放在「智度」上。這從經的最後帶有結論性的頌文「於業應知業,於報應知報,無業亦無報,是安隱涅槃。諸有為皆苦,於中無有智,是故智生已,有為皆解脫」裡也表示出來了。此經不但把智慧放在首位,而且講到如何才能構成智慧;需有十善巧︰蘊、界、處、諦、四無礙、四依趣、資糧、三十七道品、緣起、一切法(包括有為、無為)。應對十個方面有正確的認識,就是善巧。

此經對《大涅槃經》、《勝鬘經》所提到的問題也涉及到了,但無所偏重,而是包羅各個方面。如講「界」善巧時,不用「佛性」而用「我界」解釋,說「我界」就是「法界」,也就是「法性」的意思,實際上與《涅槃經》、《勝鬘經》一樣。講「諦」善巧提到四諦歸於滅諦,與小乘講四諦以苦諦為中心相反。關於諦,平常只講勝義諦和世俗諦,此經加一個相諦為三諦。相諦是無相,把一切歸於無相。通常講勝義諦只講一切法自性空,此經認為這樣講空還不夠,應以無相為基礎,建立一切相。無相與一切相,非一非異。諸法不一,歸為無相。異中見一,無相非相,乃是一切相之共相。這種說法對後來的有關說法很有影響。在講四諦時,一方面肯定了可用五蘊解釋,即五取蘊是苦,因而有苦集滅道。另一方面也可從能取所取來解釋,由於能取所取的執著,也會形成苦。這是針對有部把六根看成內能取,六塵看成外所取,而此經認為這種執著就屬苦諦。此外,還提到涅槃與生死是無區別的,成就瑜伽師地得方便慧的等等,可見與後來的瑜伽行派有著千絲萬縷的密切聯繫。因此,它對大乘學說講得很全面,很扼要,可以看成大乘思想的重新組織。玄奘雖然首先譯出它,是重視它的一個表示,可惜他並沒有說明此經對大乘學說有這樣多的發揮。

《大寶積經》內有重大義理的幾會,特別是小本《寶積》為大本《寶積》之先河,要義如上。以下即依次略述其餘各會的大概。

第一〈三律儀會〉,三卷。唐‧菩提流志新譯,與舊譯《大方廣三戒經》同本。佛因大迦葉問,而說菩薩種種應作、不應作的三法。

第二〈無邊莊嚴會〉,四卷,新譯。佛為無邊莊嚴菩薩說一切法自性無性,不可以相表示;然是一切諸法本性,非由染淨之所建立,無住無起,本性清淨。菩薩如實解了無明諸有為法,悟智見等無為法,入清淨法門,獲遍持光明智慧,圓滿所有不思議善根等願。

第三〈密迹金剛力士會〉,七卷,西晉‧竺法護譯。密迹金剛力士說如來身口心三祕密真實之法。目連欲窮佛聲邊際,過西方九十九恒河沙佛土終不能得,其音常近不遠。應持菩薩過上方百億恒河沙佛土,欲見佛頂相亦不能見。

第四〈淨居天子會〉,二卷,西晉‧竺法護譯,舊名《菩薩說夢經》。淨居天子問菩薩所行相貌攝受諸法,佛言夢中見相一百八事,應隨夢境進修,淨除業障。

第五〈無量壽如來會〉,二卷,新譯,與舊《無量清淨平等覺》、《大阿彌陀》、《無量壽經》等同本。佛說阿彌陀佛因地願力,極樂國土種種清淨莊嚴,勸人往生。

第六〈不動如來會〉,二卷,新譯。與舊本《阿閦佛國經》同本。佛說妙喜世界種種勝妙,不動佛行願功德,勸人往生。

第七〈被甲莊嚴會〉,五卷,新譯。佛為無邊慧菩薩說菩薩被大甲胄,乘於大乘,行於大道,為諸眾生作大利益。

第八〈法界體性無分別會〉,二卷,梁‧曼陀羅仙譯,與羅什譯《法界體性經》同本。文殊師利說一切法皆法界體性,是污染者法界體性,若知污染是法界體性是名白淨。然第一義無有污染,若污染法若白淨法,名佛出世。佛出世者,諸法無生,是無生法,都無生死,亦無涅槃。又廣說菩提之相,菩薩聞已,能於諸法體性無所分別,即名為佛。

第九〈大乘十法會〉,一卷,元魏‧佛陀扇多譯,與梁譯《大乘十法經》同本。十法者︰(1)信成就,(2)行成就,(3)性成就,(4)樂菩提心,(5)樂法,(6)觀正法行,(7)行法慎法,(8)捨慢大慢,(9)善解如來祕密之教,(10)心不希求二乘。

第十〈文殊師利普門會〉,一卷,新譯。與舊《普門品經》等同本。佛說色、聲、香、味、觸、人、天、善、惡等法,了知其性空,本自無生起,皆悉寂靜,是名諸三昧普入不思議法門。

第十一〈出現光明會〉,五卷,新譯。佛答月光童子問,說如來因地善根資糧圓滿,成就相好光明等法門。

第十二〈菩薩藏會〉,內容見上文有關《菩薩藏經》之說明。

第十三〈佛為阿難說人處胎會〉,一卷,新譯,與舊譯《胞胎經》同本。佛說人受生入胎種種事。

第十四〈佛說入胎藏會〉,二卷,唐‧義淨譯。佛說種種方便,化難陀離欲出家事。

第十五〈文殊師利授記會〉,三卷,唐‧實叉難陀譯,與《文殊師利佛土嚴淨經》同本。佛說文殊師利於往昔雷音佛所初發菩提之心,過不可思議微塵數劫行菩薩道,勸教十萬無量無邊如來,然後作佛名為普見,剎土功德莊嚴,極樂世界非所比量。

第十六〈菩薩見實會〉,十六卷,高齊‧那連提黎耶舍譯。佛成道已,還迦毗羅城,為淨飯王說六界差別法門。

第十七〈富樓那會〉,三卷,姚秦‧鳩摩羅什譯,舊譯名《菩薩藏經》,亦與《大悲心經》同本。佛為富樓那說菩薩藏。

第十八〈護國菩薩會〉,二卷,隋‧闍那崛多譯。佛為護國比丘說菩薩清淨無畏,喜捨調伏等四十八法。

第十九〈郁伽長者會〉,一卷,曹魏‧康僧鎧譯,與《法鏡經》及《郁迦羅越問菩薩行經》同本。佛為郁伽長者說在家種種過患功德及出家菩薩修行功德之法。

第二十〈無盡伏藏會〉,二卷,新譯。佛說菩薩有貪行、瞋行、癡行等分行,說法等五伏藏,成就殊勝功德,速證菩提。

第二十一〈授幻師跋陀羅記會〉,一卷,新譯,與舊譯《幻士仁賢經》同本。王舍城幻師變幻供養驗試如來,不知如來現證諸法如幻,悔悟發心而得授記。

第二十二〈大神變會〉,二卷,新譯。如來有大神變,說法教誡,答商主天子問,說云何名無生,云何名無生忍。

第二十三〈摩訶迦葉會〉,二卷,元魏‧月婆首那譯。佛為迦葉說出家比丘妄言得果,貪著名利等種種罪相。

第二十四〈優波離會〉,一卷,新譯,與舊譯《決定毗尼經》同本。優波離問佛戒律輕重開遮,文殊師利言一切諸法畢竟寂滅,心寂滅故名究竟毗尼,乃至是名法界究竟毗尼,諸佛世尊依此成道。若善男子於是法中不善觀察,則為遠離如來淨戒。

第二十五〈發勝志樂會〉,二卷,新譯,與舊譯《發覺淨心經》同本。佛說初業菩薩既出家已,應離樂著利養、憒鬧、俗言、睡眠、眾務、戲論等過失,修出世道慈念眾生。

第二十六〈善臂菩薩會〉,二卷,姚秦‧鳩摩羅什譯。佛為善臂菩薩說菩薩當具足六波羅蜜法。

第二十七〈善順菩薩會〉,一卷,新譯,與舊譯《須賴經》同本。舍衞城有菩薩名善順,方便度人,示現極貧,佛為說法,授以佛記。

第二十八〈勤授長者會〉,一卷,新譯。佛為舍衞城勇猛授等五百長者,說應觀身四十四種過患,厭離身命妻子,捨宅衣服車乘香鬘一切樂具,速能成就六波羅蜜,疾得無上菩提。

第二十九〈優陀延王會〉,一卷,新譯,與舊譯《優填王經》同本。優陀延王因第二夫人誣陷,對第一夫人及如來聖眾發起瞋恚,悟後懺悔。佛為說先知丈夫過患,然後多種觀察女色欲染過患。

第三十〈妙慧童女會〉,一卷,新譯,與舊譯《須摩提經》及先譯《妙慧童女經》同本。長者女妙慧問佛︰云何得端正身乃至臨終諸佛現前﹖佛為說於惡友所不起瞋心等四十行。

第三十一〈恒河上優婆夷會〉,一卷,新譯。佛與恒河上優婆夷問答,說一切法如幻化,如虛空,心尚不可得,何況心所生法,一切法皆無所得名真修梵行。

第三十二〈無畏德菩薩會〉,一卷,與《阿闍世王女阿術達菩薩經》等同本。阿闍世王女無畏德,見聲聞不起迎問禮,為王廣說二乘與大菩薩人種種差別,與舍利弗等問答妙法。

第三十三〈無垢施菩薩應辯會〉,一卷,與《離垢施女經》及《得無垢女經》同本。波斯匿王女與聲聞迦葉、舍利弗等,及菩薩文殊、觀音等,問答法要。

第三十四〈功德寶花敷菩薩會〉,一卷,新譯。佛因問,為說持誦十方現在佛名所得殊勝功德。

第三十五〈善德天子會〉,一卷,與先譯《文殊師利所說不思議佛境界經》同本。文殊演說諸佛不思議甚深境界。

第三十六〈善住意天子會〉,四卷,與《如幻三昧經》及《聖善住意》等同本。文殊與善住意於佛前問答不施不慳、不戒不犯、不忍不諍、不進不怠、不禪不亂、不智不愚、無凡夫無佛、不因緣不無緣等甚深法。

第三十七〈阿闍世王子會〉,半卷,與舊譯《太子刷護》、《太子和休》二經同本。王太子問佛︰何因緣得端正蓮華化生、知宿命、生天上、得六神通等﹖佛隨問演說。

第三十八〈大乘方便會〉,二卷半,東晉‧竺難提譯,與《慧上菩薩問大善權經》等同本。佛因智勝菩薩問,說諸菩薩依迴向,隨喜,以一摶食給施一切眾生,一香一華供養十方佛等善權方便法門。

第三十九〈賢護長者會〉,二卷,原名《移識經》,隋‧闍那崛多譯。賢護問佛,眾生有識如寶在篋,不顯不知,身謝識遷,如夢遷化,受種種身,往來苦樂等事。

第四十〈淨信童女會〉,一卷,新譯,波斯匿王女問菩薩正修行法、得堅固力、安住生死、成熟眾生、六度、四無量等。

第四十一〈彌勒菩薩問八法會〉,一卷。本名《彌勒菩薩所問經》,與《大乘方等要慧經》同本。佛說菩薩成就深心等八法,於勝進法中不退不轉,速成菩提。

第四十二〈彌勒菩薩所問經〉,半卷,與舊譯《彌勒菩薩所問本願經》等同本。佛說彌勒以善權方便安樂行,晝夜六時禮佛懺悔,勸請諸佛,願於來世人民無垢穢奉行十善時成佛。釋迦以身命布施,勇猛精進,願於五濁惡世成佛度生。

第四十三〈普明菩薩會〉。

第四十四〈寶梁聚會〉,二卷,北涼‧釋道龑譯。佛說沙門善惡垢淨,梵行非梵行種種事相。

第四十五〈無盡慧菩薩會〉,半卷,新譯。佛說十波羅蜜及入十地先相等法(與華嚴部《莊嚴菩提心經》同)。

第四十六〈文殊師利說般若會〉,一卷半,蕭梁‧曼陀羅仙譯。文殊師利菩薩說般若波羅蜜及一行三昧法。

第四十七〈寶髻菩薩會〉,二卷,西晉‧竺法護譯。佛說六波羅蜜、三十七菩提分法、菩薩淨行等。

第四十八〈勝鬘夫人會〉,內容見上文有關〈勝鬘夫人會)之說明。

第四十九〈廣博仙人會〉,一卷,新譯。佛為廣博仙人說三十三垢染布施不得果報及說種種上施、生死轉識、諸天欲樂衰相等事。

關於《寶積經》的註釋,《瑜伽師地論》〈攝抉擇分〉有釋文與經配合,但不牒經文。對勘四譯,唯晉譯結構比較相近,可以對讀。元魏‧菩提流支譯有釋論一種,名《大寶積經論》,凡四卷,不詳作者,譯文也錯亂拙劣。西藏藏經中同有此本,題安慧作,考其體例,是依《瑜伽》配合經文,詳為之解,家法井然,或者真是安慧之作。第四十一〈彌勒菩薩問八法會〉有釋論五卷,名《彌勒菩薩所問經論》,元魏‧菩提流支譯。第四十七〈寶髻菩薩會〉有釋論《寶髻菩薩四法經論優波提舍》一卷,天親菩薩造,元魏‧毗目智仙譯,也都可資參研。(李安)

◎附︰長尾雅人著‧許明銀譯《印度佛教史述要》第六章(摘錄)

《寶積經‧迦葉品》
(前略)《寶積經》(Ratnakūṭa)也同樣地稱讚菩薩,而討厭職業性的小乘比丘。

此經典也許比《般若經》與《金剛經》還要晚出,不過,仍舊是相當古老的大乘經典。漢譯大藏經內有為數一二○卷的大部頭經典-《大寶積經》。其實,它是集合四十九部獨立的經典而成的。其中,第四十三號的〈迦葉品〉(Kaśyapa-parivarta,後改名為〈普明菩薩會〉),即等於此處所譯出者。編集四十九部經典成現在之形態的是在七世紀的唐代,且四十九部經典當中也攙雜著舊經典與新經典。有名的《大無量壽經》是排在第五號,《勝鬘經》則列在第四十八號。

〈迦葉品〉在這四十九經當中屬於最古老層次,且《寶積經》的平常稱呼原先是指此〈迦葉品〉(《寶積經》一名,在印度古代諸學者之間很著名,它常被引用於論書之中;且從其引用全是〈迦葉品〉內之文章,可得知此一事實)。相當於此〈迦葉品〉的部分,漢譯方面譯了四次。此外,現在還有梵文本及西藏語譯本。最初的漢譯本乃屬於二世紀後半期的後漢時代。將此與其他的漢譯本、梵文本與西藏語譯本作比較,可知經文是逐漸增加擴大的。在每一節上相同的內容有很多是以詩頌的形態反覆著,而舊的漢譯則缺少此詩頌部分。這裏是依照梵文本,節譯最有趣之處。

此經原來的名稱《寶積經》,乃意指「寶的聚集」。或許也意指著滙集著相當於寶玉的種種教說。該經以大乘經典的「空」思想做基礎,且敘述了阿含以來之佛陀教義,同時,也強調無我的思想與瑜伽的修行等。它是中觀學派及唯識學派所熟悉的經典。

全體的旨趣是在對照大乘菩薩的優秀性,以及小乘比丘修行的偏狹態度。前半部從各種角度來宣說菩薩是什麼。特別是第二十九節以下,以豐富的比喻來說明菩薩德,若將它視做一文學來看時也是很有趣的。此一比喻一直持續到第九十七節,而第五十二節以下則是本經的核心,是說明「中道」的。如此具體說明中道的經典並不太多。此部分常為其他論書所引用。第九十八節以下的「心之觀察」也很重要,於此也詳細地考察了「種姓」──「佛性」。

從第一二一節起,開始批判職業性的「出家人」、「比丘」與「沙門」。至於「四種破戒比丘」在任何一世都有。特別有趣的是結束此說法時,有五百位比丘離席而去。彼等不懂此經典之意趣,且不信受。此一情形使我們想起《法華經》〈方便品)有五千位增上慢的比丘,離開佛陀說法處而去的情景。《法華經》載佛陀任由彼等離去,而此〈迦葉品〉言,佛化作二比丘向此五百比丘說法。

〔參考資料〕 印順《寶積經講記》;《寶積部經典》(《大乘佛典》{9},中央公論社);櫻部文鏡《西藏譯大寶積經の研究》;月輪賢隆《古本大寶積經について》;A. K. Warder《印度佛教史》;Winternitz《印度文獻史》。


大方等大集經

三十卷。北涼‧曇無讖譯(另有廣本作六十卷,係隋‧僧就於原經外加那連提耶舍等譯的《日藏經》等合集而成)。收於《大正藏》第十三冊。經錄家列為大乘五大部經(《般若》、《寶積》、《大集》、《華嚴》、《涅槃》)之一(見《開元錄》),即大集部經典的總集。

「大集」經名含有二義︰(1)「大眾會集」義,如本經云「諸大菩薩悉來大集」(〈瓔珞品〉)。(2)「諸法聚集」義,又如經云「此經名為真實法義(中略)無量寶聚」(〈寶女品〉)等。這大概由於表示當時聽聞此經的人數眾多,所說的內容法義也很多,因此名《大集經》。

《大集經》的漢譯本,據《歷代三寶紀》說前後有三譯︰(1)後漢‧支婁迦讖譯《大方等大集經》三十卷。(2)姚秦‧鳩摩羅什譯同名經三十卷,或作四十卷。(3)北涼‧曇無讖譯同名經三十卷,或作二十七卷,或二十九卷,或三十一卷,或四十卷。其中一、二兩譯均佚,第三譯存。但據《出三藏記集》卷九、《大集虛空藏無盡意三經記》說︰「祐尋舊錄︰大集經是晉安帝世,天竺沙門曇摩讖於西涼州譯出,(中略)更不見異人別譯。」又隋‧法經等《眾經目錄》,也以曇無讖譯本列為一譯經。因之此經曇無讖譯本以外,是否還有支讖或羅什譯本,還有疑問。

曇無讖譯的《大方等大集經》,據《僧祐錄》說,見諸舊錄,有二十九卷,首尾有十二段︰(1)〈瓔珞品〉,(2)〈陀羅尼自在王品〉,(3)〈寶女品〉,(4)〈不眴菩薩品〉,(5)〈海慧菩薩品〉,(6)〈無言菩薩品〉,(7)〈不可說菩薩品〉,(8)〈虛空藏菩薩品〉,(9)〈寶幢分〉,(10)〈虛空目分〉,(11)〈寶髻菩薩品〉,(12)〈無盡意菩薩品〉。此外還有一種二十四卷本,以其中〈寶幢分〉列在〈不可說菩薩品〉前,而缺第八〈虛空藏品〉(五卷)和最後的〈無盡意品〉(四卷)二品九卷,所餘經文二十卷則分為二十四卷。以後此經的流傳未有一定的卷數,由分二十七卷乃至四十卷不等,而以分作三十卷本的為大多數。據《開元錄》卷十一說(大正55‧588a)︰
「今檢經本(即三十卷本)與祐記不同︰第一陀羅尼自在王菩薩品(合瓔珞品為一品,但同時也有另分出為二品的經本),第二寶女品,第三不眴菩薩品,第四海慧菩薩品,第五虛空藏菩薩品,第六無言菩薩品,第七不可說菩薩品,第八寶幢分,第九虛空目分,第十寶髻菩薩品,第十一日密分。」

《開元錄》即依此寫為六百二十一紙,分作三十卷,裝為三帙入藏。此後北宋《福州藏》,及南宋、元、明、清各代藏經,均依《開元錄》的內容次第,作十二品三十卷刊刻入藏。近世南京坊刻也是採用此本。這就是古來所傳的三十卷本。

在傳稱曇無讖譯的三十卷本的基礎上,又有經隋沙門僧就添加那連提耶舍等所譯《日藏》、《月藏》等經而合成的六十卷本。如《歷代三寶紀》卷十二所說(大正49‧103a)︰
「新合大集經六十卷。右一部六十卷,招提寺沙門釋僧就開皇六年(586)新合。就少出家,專寶坊學。依如梵本,此大集經凡十萬偈,(中略)致來梵本,部夾弗全,略至略翻,廣來廣譯。緣是前哲支、曇所翻及羅什出,或二十七,或復三十,或三十一,卷軸匪定。就既宣揚,每恒嗟嘆;及睹耶舍高齊之世出月藏經一十二卷,至今開皇復屬耶舍譯日藏經一十五卷,既並大集廣本舊品,內誠欣躍,即依合之成六十軸。」

僧就新合的這一《大集經》六十卷本,在當時即已被編纂入藏(見《歷代三寶紀》卷十三、入藏目),可見隋時這一經本已經流行。其後,唐‧道宣《大唐內典錄》卷九,也載有(大正55‧313b)︰「大方等大集經六十卷或五十八卷,一千一百五十紙,北涼曇無讖譯前三十卷,北齊隋時耶舍譯後三十卷」云云。至智昇編《開元錄》時也曾見過此本,但認為「既無憑準,故不依彼」。惟事實上此本和三十卷本實已並行。乃至宋初官版《開寶藏》亦係採用六十卷本,而依北宋官版覆刻的《高麗藏》和《金藏》也都用這一合集本,近世日本《弘教藏》和《大正藏》也同樣沿用。這就是古來所傳的六十卷本。

以下,先述此土流通較廣的三十卷本的內容。此經廣說大乘法義,分十二品。

(1)〈瓔珞品〉︰一作〈序品〉,半卷,敘說佛成道後第十六年,在王舍城耆闍崛山,許多比丘菩薩僧眾都來大集,佛為講說菩薩所行的一些法門。

(2)〈陀羅尼自在王菩薩品〉︰三卷半,佛為陀羅尼自在王菩薩講說菩薩戒、三昧、智慧、陀羅尼等菩薩行法,及菩薩修大悲等十六事,善業能破三十二種不善業,如來大悲與無上菩提,眾生心性空性無二,菩提無生滅、去來、如虛空、不可得,乃至佛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法等三十二業。

(3)〈寶女品〉︰二卷,佛為廣說實語、法語、菩薩義、毗尼等義,乃至佛三十二相成就的業因,及分別三十二障礙大乘事、三十二成就大乘事等。

(4)〈不眴菩薩品〉︰一卷,佛為東方不眴菩薩講說一切法自在三昧以及種種行法。

(5)〈海慧菩薩品〉︰四卷,佛為海慧等菩薩廣說淨印三昧,即發菩提心,大悲安忍,具足六度;次說發菩提心,令心寂靜;次說三昧的根本十淨三十法、八不共法等;乃至種種一法、二法、三法、四法,及解門句、法句、金剛句等義。

(6)〈虛空藏菩薩品〉︰五卷,佛為虛空藏菩薩講說六波羅蜜,一一成就四法、八法與虛空等,以及廣說三十項修行法門,乃至二十種大誓莊嚴及道莊嚴法等。

(7)〈無言菩薩品〉︰一卷,佛為無言菩薩說聞聲及善思惟生於正見等義,又為廣說信、進、念、慧四力。無言也分別為舍利弗、蓮華菩薩乃至他的父親講說佛的教法等。

(8)〈不可說菩薩品〉︰一卷,佛為不可說菩薩講說發菩提心的十六法、增長菩提心的三十二法及六波羅蜜等義。

(9)〈寶幢分〉︰三卷,有十三品,敘述佛初成道時,王舍城優波提舍及拘律陀聞法歸佛,魔王想要加害,佛為魔說法,又為地意等菩薩講說聖智,乃至和弟子共說破魔等陀羅尼。

(10)〈虛空目分〉︰三卷,有十品,敘述佛為憍陳如說四諦、三解脫門等,為波斯匿王說因緣故事,為彌勒說惑、業、苦三道並十二因緣觀法。為頻婆娑羅王等說菩薩四無量心的修行等。

(11)〈寶髻菩薩品〉︰二卷,敘述佛為寶髻菩薩說六波羅蜜行三十七助菩提行等四淨行

(12)〈日密分〉︰三卷,有六品,敘述佛為蓮華光、日密等菩薩說三寶護持、諸陀羅尼等。

以上曇無讖譯的《大方等大集經》三十卷。大體係依《開元錄》所記。但梁《僧祐錄》載此經原有〈無盡意品〉而未有〈日密分〉,此中第十二〈日密分〉三卷,也許非曇無讖原譯,而是梁、隋之間人編入。大概隋代通行本中即已編有此分,因而僧就遂以與此相類的〈日藏分〉等合成廣本。又高麗藏本以〈日密分〉三卷初二卷題作曇無讖譯,後一卷題作那連提耶舍譯,或許是由於對〈日密分〉譯者不明的原因。又《僧祐錄》卷九說〈虛空藏品〉當時已經缺失,同錄卷二另載有宋‧聖堅出《虛空藏經》八卷,隨後又有此經的〈虛空藏品〉即是聖堅譯出之說,因而《開元錄》卷十四針對此說云(大正55‧628a)︰「虛空藏品,無讖所翻,非異譯者,或即此經是無讖譯,非聖堅出。」可見〈虛空藏品〉是否為曇無讖原譯,古來已有疑問。

關於此經(三十卷本)的異譯別行本,現存有西晉‧竺法護譯的《大哀經》八卷(與第一〈瓔珞品〉及第二〈陀羅尼自在王品〉合四卷同本),和《寶女所問經》四卷(與第三〈寶女品〉二卷同本),《無言童子經》二卷(與第六〈無言童子品〉一卷同本),《寶髻所問經》(即《大寶積經》第四十七會)二卷(與第十一〈寶髻菩薩品〉二卷同本),以及唐‧波羅頗蜜多羅譯的《寶星陀羅尼經》十卷(與第九〈寶幢分〉三卷同本),不空譯的《大集大虛空藏菩薩所問經》八卷(與第八〈虛空藏菩薩品〉五卷同本),宋‧惟淨譯的《海意菩薩所問淨印法門經》八卷(與第五〈海慧菩薩品〉四卷同本)等。又此經第十二〈日密分〉三卷,似為廣本所收那連提耶舍譯的《大方等日藏經》的抄譯本。

現行僧就合編的《大集經》六十卷本,係在曇無讖譯三十卷本的基礎上,增加了據傳為宋‧智嚴共寶雲譯的《無盡意菩薩經》六卷、隋‧那連提耶舍譯的《大乘大方等日藏經》十五卷,又耶舍於高齊時譯的《大方等大集月藏經》十二卷、《大乘大集須彌藏經》二卷、後漢‧安世高譯《明度五十校計經》二卷。今依北宋官版覆刻的《高麗藏》本(《大正藏》即依用此本)述其內容次第如下︰

(1)〈瓔珞品〉,(2)〈陀羅尼自在王菩薩品〉,(3)〈寶女品〉,(4)〈不眴菩薩品〉,(5)〈海慧菩薩品〉(均同三十卷本),(6)〈無言菩薩品〉,(7)〈不可說菩薩品〉,(8)〈虛空藏菩薩品〉(亦即三十卷本第七、八、六品),(9)〈寶幢分〉,(10)〈虛空目分〉,(11)〈寶髻菩薩品〉(均同三十卷本),(13)〈日密分〉(即三十卷本的第十二品)。

其新添加的,(12)〈無盡意菩薩品〉(即劉宋譯《無盡意菩薩經》改作六卷),敘述無盡意菩薩來並和舍利弗問答,廣說發心、淨心、六種四行、六波羅蜜、四無量心、五通、四攝、四無礙智、四依、三十七品、定慧、總持辯才、撰集四法等八十無盡法門。(14)〈日藏分〉(即隋譯《大乘大方等日藏經》,作十二卷),有十三品,敘述佛說護持三寶等事以及有關日行藏等菩薩諸陀羅尼乃至龍王歸佛等事。(15)〈月藏分〉(即高齊譯《大方等大集月藏經》,作十一卷)有二十品,敘述月藏菩薩來到,佛說他的禪功德,乃至佛為月藏菩薩說修第一義諦成就六波羅蜜,及聲聞、緣覺、大乘、第一義諦三昧禪法等。(16)〈須彌藏分〉(即高齊譯《大集須彌藏經》,二卷),有四品,敘述佛為功德天說菩薩共不共聲聞、辟支佛的禪波羅蜜法,乃至為諸菩薩說諸陀羅尼等。(17)〈十方菩薩品〉(即《明度五十校計經》二卷),敘述佛為十方菩薩分別解說癡、疑、顛倒等五十種校計法。

僧就用以上五經合成《大集》廣本的次第,當是由於〈無盡意品〉在《僧祐錄》中已列為第十二品,因而就置在〈日密分〉前。〈日密〉、〈日藏〉,略廣相殊,但同是一類,遂以〈日藏分〉接在〈日密分〉後。《月藏》經文開始,有「說日藏經已」句,證明〈日藏〉說後續說〈月藏〉。又《月藏經》中說到法滅,因而以〈須彌藏分〉相續。最後更加入了同類型的廣說法數的《明度五十校計經》,合成大部。

據《開元錄》批判僧就所合的六十卷本編次失當,而認為如欲合成廣本,須刪去〈日密分〉和〈十方菩薩品〉,而於《月藏經》後加《大集地藏十輪經》(十卷),又於〈須彌藏分〉後加《虛空光等菩薩經》(二卷)、《菩薩念佛三昧經》(六卷)、《大集賢護法》(五卷)、《大集譬喻王經》(二卷),最後殿以〈無盡意品〉成八十卷。其後,《麗藏》本《大集經》校正後序,也以《開元錄》所列的三十卷本為正,並謂若合成廣本,則《開元錄》所說的八十卷本為完備,而承認所用的六十卷本不夠理想。

這是由於《大集經》是具有「大集」意義的經典的纂集,在曇無讖初譯時即以包含十幾部經的面貌出現,其後闍那崛多所云梵本有十萬偈,也只是一項傳說,內容極不明確,致使此土學人以意推測,構成了多種廣略不同的本子。其實它的梵文原文是否即是眾經纂集的本子,也有問題。

此經在藏文譯本中,即未有整部的《大集》部經,而只有〈瓔珞〉合〈陀羅尼自在王〉、〈寶女〉、〈海慧〉、〈虛空藏〉、〈無盡意〉各品,及〈日藏分〉、〈須彌藏分〉的別行譯本。又近世新疆地方也發現有相當於此經〈寶幢分‧往古品〉的一部分梵文斷片。

此經的內容,廣說大乘法義,而以中觀實相為其宗旨。經中重重地講說了許多大乘修行法門,而均以般若性空的思想加以貫串,一方面並演說禪法,又敘述了一些故事因緣,因之此經可稱為大乘方廣部經的匯集。中國天台宗的著述中,採用了此經的不少名相和教義。

此經的另一特點是有相當多的密教色彩,如〈陀羅尼自在王品〉、〈寶幢分‧陀羅尼品〉、〈日密分‧陀羅尼品〉、〈日藏分‧陀羅尼品〉、〈月藏分‧月幢神咒品〉、〈咒輪護持品〉、〈須彌藏分‧陀羅尼品〉,以及經中隨處散見的陀羅尼咒等,顯見此經在中觀論的基礎上,羼入有初期密部的行法。又此經中表現的所謂末法思想也非常突出,如〈月藏分‧分布閻浮品〉和〈法滅盡品〉所說,即為隋‧信行建立三階教的張本。同時道綽〈安樂集〉中也因此宣傳淨土思想,予中國佛教界以相當影響。

又此經中還反映了古代印巴次大陸有關醫學方面胎兒次第成長的知識,如〈虛空目分‧聖目品〉述十二緣起中,敘說胎兒生長發育的逐步詳細過程,以及它的各種名稱及形象。又古代印巴次大陸的星宿學和曆日法在此經中也多所述載,如〈寶幢分‧三昧神足品〉、〈日藏分‧星宿品〉、〈月藏分‧星宿攝受品〉等中廣述二十八宿、七曜、十二辰等,和中國古代傳說也相近似,於此可以證明兩大陸文化的淵源關係。

此中還有值得注意的是敘列了印度、巴基斯坦等西域各地乃至中國的地名甚多,如〈日藏分‧護塔品〉、〈月藏分‧分布閻浮品〉、〈星宿攝受品〉、〈建立塔寺品〉,廣列了印度、巴基斯坦等西域各地乃至于闐、龜茲、沙勒、遮居迦、鄯善、震旦等地名。因而近世學者頗有懷疑於此經一部分的纂集地點,或即是在中國新疆境內所編出。

此經的註疏很少,據傳古來曾有佚名撰的《大集經疏》十六卷,又憬法師集的《經疏》五卷,信行撰的《月藏分‧依義立名》一卷等,今均不存。 (高觀如)

〔參考資料〕 《文殊大藏經》〈大集部解說〉;山田龍城《梵語佛典導論》;高崎直道《如來藏思想の形成》。


大日如來

漢譯又有毗盧遮那、盧舍那、遍一切處、光明遍照等名。該詞在佛教各宗之間的用法並不一致。華嚴宗以「毗盧遮那」為蓮華藏世界的教主,也是包含十方諸佛,顯示超越形相之佛法本身的法身佛。法相宗以之為釋迦牟尼佛的自性身。天台宗以之為釋迦牟尼佛的法身。密教則奉為真言密乘的教主,而譯之為「大日如來」,或稱「摩訶毗盧遮那」,而以之為金剛界與胎藏界曼荼羅的中心本尊。總之,在不同宗派的詮釋下,此詞的譯名及意義,曾有若干程度的差異。(參見「毗盧遮那」條)
由於密宗奉此佛為教主,所以該宗又名大日宗,或毗盧遮那宗。該宗有五方佛之說,即大日如來(毗盧遮那佛)、阿閦佛、寶生佛、阿彌陀佛、不空成就佛。此五佛以大日如來為中心,分別象徵法界體性智、大圓鏡智、平等性智、妙觀察智、成所作智。所以,這五佛又稱為五智如來。

大日如來是密教最根本的崇拜對象,也是密教哲理的核心象徵。由於如來智慧之光遍照一切處,能使三千大千世界普放光明,能開發眾生之善根,成辦世出世間之事業,因此以「大日」作為名號。這一名號,可溯源自「摩訶毗盧遮那」的意譯。而最早創用「大日」二字的,則是唐代的善無畏及一行。

依《大日經》所說,大日如來又化現成執金剛、普賢、蓮華手三位菩薩,普於十方宣說真言妙法。執金剛掌降伏,普賢掌息災,蓮華手掌增益。三位化身菩薩的力用,象徵大日如來之不可思議的無量功德。


大日如來


在形象方面,一般所見的大日如來像,係以瓔珞、臂釧、腕釧、寶冠等裝飾物莊嚴其身。印相方面,金剛界大日如來像以右手掌覆左手之食指,結智拳印;胎藏界大日如來像則左右手掌相疊,結法界定印。近幾年來,印度、西藏也發現胎藏、金剛界兩種大日如來像。

日本所藏的大日如來像之優美作品為數不少,其中較著名的有和歌山金剛峰寺、和歌山安養院、奈良圓成寺所收藏的金剛界大日如來像,以及京都廣隆寺、福井圓照寺所藏胎藏大日如來像。這些都是平安時期的作品。畫像則有金剛峰寺所藏,鎌倉時期作品的絹本著色圖。

◎附一︰〈大日如來〉(摘譯自《密教大辭典》等)

密教最上最根本之佛。梵名音譯摩訶毗盧遮那、毗盧遮那。《金剛頂義訣》云(大正39‧815a)︰「毗盧遮那,此翻最高顯廣眼藏如來。毗者,最高顯也;盧遮那者,廣眼也。先有翻為遍照王如來也,又有翻為大日如來,此並略而名義闕也。(中略)常住滿虛空法界量微塵等,諸佛身相,一一身相,皆無中邊,又無增減,故名毗盧遮那。」

大日如來之名有三義,依《大日經疏》卷一載︰

(1)除暗遍明義︰謂世間日有方分,唯在晝光不燭夜;如來智慧日光則不如是,遍一切處作大照明,無晝夜內外之別。

(2)眾務成辦義︰謂日行閻浮提,一切卉木各得增長,世間眾務因之得成;如來日光遍照法界,亦能開發眾生善根,乃至世間出世間事業由之成辦。

(3)光無生滅義︰謂重陰昏蔽、日輪隱沒、亦非壞滅,猛風吹雲、日光顯照、亦非始生;佛心之日亦復如是,雖為無明重雲之所覆障而無所減,究竟實相圓明無際而無所增。因有此三義,故世間之日不可為喻,但取其少分相似故,加以大名,曰摩訶毗盧遮那。

關於大日如來之別名,《理趣經》稱「無量無邊究竟如來」,《金剛頂義訣》稱「佛菩薩眼如來」、「諸佛菩薩最上廣博清淨藏」,《大日經疏》卷十八名「一切法自在牟尼」,《施諸餓鬼法》名「廣博身如來」。

大日如來係密教將宇宙實相佛格化之根本佛,也是一切諸佛菩薩的本地及普門示現的根本總德。《金剛頂經瑜伽修習毗盧遮那三摩地法》云(大正18‧327a)︰「身口意業遍虛空,演說如來三密門,金剛一乘甚深教。」《大日經疏》卷一謂,大日如來有本地法身與加持受用身兩種,前者指如來的自證極位,後者指說法的教主。又謂(大正39‧583a)︰「以平等身口意祕密加持,為所入門,謂以身平等之密印,語平等之真言,心平等之妙觀為方便故,逮見加持受用身。如是加持受用身即是毗盧遮那遍一切身。」故知本地法身與加持受用身畢竟無二無別。

又金剛界、胎藏界兩部曼荼羅皆以大日如來為主尊,金剛界表智,以中尊大日表智法身;胎藏界表理,以中臺大日表理法身。理智雖然二分,但理智二法身畢竟不離,即以理智不二為大日如來之體。金胎兩部之大日如來,形像不同。金剛界大日為金剛界九會中,除理趣會以外的中尊,位於五佛中央,現菩薩形,身呈白色,結智拳印,頂戴五佛寶冠,結跏趺坐於七獅子座(或坐於寶蓮華座),密號遍照金剛,種子為「鍐」(vaṃ),三昧耶形為率都婆。胎藏界大日位於中臺八葉院中央,亦現菩薩形,身呈黃金色,著白繒,住法界定印,頭亦戴五佛寶冠,坐於中央的寶蓮華座,密號與金剛界大日相同,種子為「阿」(a)或「噁」(aḥ),三昧耶形為率都婆或如來頂印。

◎附二︰神林隆淨著‧歐陽瀚存譯《密宗要旨》第十七章(摘錄)

弘法大師於《付法傳》所記述真言祖師,計有七人。其七祖為大日如來、金剛薩埵、龍猛菩薩、龍智菩薩、金剛智三藏、不空三藏、惠果和上七人。此七祖之中,所謂教祖,而為信仰之中心者,厥為大日如來,自不待言。

(一)密教兩部大經與龍猛菩薩
大日如來,為歷史上之佛身歟,抑為真言行菩薩之瑜伽妙行中所觀照之佛身歟,當為一問題。至著者則信教主大日如來,乃觀照於瑜伽妙行中之加持門身(adhiṣṭhitamukha-kāya)。復次其真言行菩薩,無論為誰何,惟其人不可不為確實生存於現實世界之人,經此現實之真言行菩薩,不二平等一實之真諦,乃持出於此現實世界,當屬不謬。至大日如來之加持門身者,在吟味其為如何之前,先當確定其真言行菩薩,究為何人﹖但七祖中目為歷史上現實之人者,厥為龍猛菩薩。關於龍猛菩薩者,意以為歷史上更有可考究之點。蓋同名之龍猛菩薩,雖有二人以上,茲姑別為問題。至弘法大師固信《大智度論》之作者為龍猛菩薩,當屬無疑之事實。大師於《付法傳》曾明記此菩薩為初地菩薩。初地以上之菩薩,通佛教雖皆以為具有可以直接接受報身佛說法之資格。若由密教思想判之,初地即佛果之極位。初地之薩埵(sattva),即完全具有得由法身直接聽受法門之資格,故龍猛菩薩有得受法身加持教敕之資格。自此觀之,持出兩部大經於現實世界者,大師認為龍猛菩薩,毫無足怪之餘地。在南天鐵塔中,龍猛菩薩曾親自謁見金剛薩埵,授與兩部大經云云,乃弘法大師《付法傳》之說。就歷史之考證上,雖有多少之弱點,但其為流布兩部大經,於現實世界之第一人,若不能確舉反證,則當信為無疑耳。

(二)加持身
加持身者,加持感應於真言行者之佛身之義。其加持身之本質為何﹖在四種法身中,他受用法身、變化法身、等流法身等,咸可於一方面視為加持身。然加持身者,密教獨特之用語。加持身究屬為何﹖不可不確定之。關於加持身,《大日經疏》第一有「緣謝則滅,機興則生」之說,故機緣成熟,則任何場所,皆當現示,機緣退謝,加持身即行滅卻其身相,殆可以為實屬一種不可解之存在。蓋真言行者修三密妙行之際,三密一致相應,入於忘我之妙境時,加持身來現於瑜伽觀中,而為宣說種種妙法者是耳。

理法身大日如來,無論存在於客觀界,或存在於主觀界,此法身之悲、智、定三德,感應熏發於真言行者之三密妙行,行者之淨心(śuddha-citta),與本法身之德,發現於感應道交時之靈妙身,即為加持身。在真言行菩薩之一方,視為自心淨菩提心之發動。在本法身之一方,則為法身妙智力之發現。雖以之為大日如來之分身散影,亦稱為加持身。故加持身不得為其自體存在之物,乃由本法身所現,而又復歸還原於本法身者也。因有此特別意義,他受用法身等,亦以為稍有殊異之佛身,惟此僅於出現之當時短期間之差異。即他受用法身以下之三身,若以之為起於瑜伽行中短時間之事實,亦仍當視為加持身。與此相反,以三密瑜伽之意義,轉用於廣義之時,他受用以下之佛身,亦無不可勉強視為一種加持身之理。一般稱為加持身者,多視為真言行者於瑜伽觀行中,觀照本法身之分身散影,然若執持加持身廣義之時,真言行菩薩見聞覺知,都成為加持身。既已言之,心清淨時,國土悉清淨,故行者之心清淨時,行者之環境,即變成密嚴國土(ghanavyūha-buddhakṣetra)。見聞覺知之一切事事物物,悉可視為化成淨妙法身之加持身云。

(三)大日經之教主
關於《大日經》之教主,分為本地身說與加持身說二派。古義真言宗,主張本地身說法之義;新義真言宗,則採用加持身說義。

北條氏之初期,高野山大傳法院第八代之「學長」,中性院賴瑜僧正(1226~1304)始主張加持身說法之新說,與金剛峰寺之學說不相容,遂移大小傳法院於根來山,以此地為新義派之根本道場,加持身說法之幢旗遂揭揚於此地。對此新義加持說法之義,爰稱高野山以前之教主說本地身說法之說為古義。新義之學說,於足利時代,依於大傳法院第十五世之「學長」中性院聖憲學匠(1307~1392)而大成。高野山金剛峰寺本地身說法之學說,則依於寶性院宥快上人(1345~1416)而確立者也。

本地身說法之學說,區分大日如來說法之會場,為自證極位與加持世界(adhiṣṭhita-loka)兩種。以加持世界為對於迷位之真言行者說法之會場;若自證極位,則唯佛與佛自內證說法之會場。此兩種說法會場中,《大日經》則為本地法身於自證極位之所說云。

復次據加持法身說法之說,於如來自證之境界,認為有極位與加持門位(adhiṣṭhita-mukha-sth-āna)之別。自證極位,為無相平等絕對位,於此不應有慈悲門之說法,住於說法三昧時,縱令無於其現場而受教益之迷人,然說法原於凡聖差別之見解上,所起之事實入於無相平等三昧之位者,終不得起。然則所謂於加持世界說法者,亦詎可厚非,經曾明記因為將來之眾生,故開說《大日經》之會場,其無迷人甚明,即非於加持世界所行之說法亦明也。夫然,若既非加持世界,又非自證極位,則於兩者之間,不可不有說法之會場,但聽聞之眾,以有普賢菩薩、慈氏菩薩、文殊菩薩等之諸大菩薩,仍當視為於自證位而說《大日經》,但自證極位者,言語罄盡,心行亦寂,原無說法,故謂於自證位中,不可不有住於加持三昧之加持門位,此新義派之學者所主張也。惟東密一家,原認為所化之機類,有地前真言行者與地上真言行菩薩之異。對於真言行菩薩之能化佛身,以為乃係於加持世界之加持身。初地以上之真言行菩薩,則以既進於證悟之境致,認為於自證極位,得由本地法身,直接聽聞因於自受法樂之說法。但新義派於自證位(svaprakaśa-sthana)立有極位與加持門位之別,以極位之本地法身,為住於平等一實之理之法身,此種法身,再一轉而住於說法談義之三昧位,稱為加持門位,其法身稱為加持門身云。

關於此者,在經疏文之解釋上,致興論難,乃從來所行新舊兩派教義上之諍點也。

是故加持身者,乃加持感應之佛身,與得受教化之真言行者(地前人)及真言行菩薩(地上人)有密切之關係。徵諸映現於兩者清淨心中之佛身,無論行者與菩薩,俱以瑜伽妙觀為必要條件,其義自明。然真言行菩薩於初地入心之位,既已斷盡三妄執,故得由本地法身之加持三昧身,即加持門身,直接聽聞說法。地前位之真言行者,以尚帶有三妄執,莫能親與法爾之妙體加持門身相接,不過觀照此為加持門身影像之加持身於瑜伽妙行中耳。惟龍猛菩薩為初地以上之大士,《楞伽經》已有明記,大士具有由本地法身或加持門身,直接受教之資格,毫無足異。復次又認為於自證位,本地法身安住於平等一實之理之時(極位),與愍念未來眾生,住於說法三昧之時(加持門位)有異。視前者為自證極位,後者為自證之加持門位,乃新義派之說。惟古義派則僅謂自證境界,為自證之極位,而不承認加持門位之存在。自證之極位者,六大、四曼、三密,宛然具足,其處不應無說法云云。至同派之主張,雖亦容有是理,然說法乃起於有差別之一方,住於平等一實之理時,謂無說法,寧非近於事實之說。新舊兩派之諍點,自局外觀之,古義派於顯密對辯上,以顯教一乘家所明之法身,謂無形無聲,亦無說法者,對此而主張密教之法身,形聲具備,且為說法。但古義派於自證位不承認說與不說之別,蓋恐法身有說法義,因之薄弱也。對此新義派,似以法身內證之事實,為正直之宣告。質言之,古義派為對他的立場,故其立場要在鮮明密教之主張,爰特避去細論,新義派則從事於詳晰之論述。綜合兩說,真言教主大日如來之意義,始可認為確實完成,惟密教之教主,無論於本地身或加持門身,以此兩法身僅三昧之異,本體則一,任以其一,定為教主,均無大異。(中略)蓋所謂一法身之兩方面觀法有異,非其學說之差違有若水火不相容。反之,綜合二說,密教教主之全體,方始顯明也。

〔參考資料〕 《大日經》卷一〈住心品〉、卷七〈增益守護清淨行品〉;《金剛頂瑜伽略述三十七尊心要》;《理趣釋》卷上;《尊勝佛頂修瑜伽法軌儀》卷上〈五智品〉;《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二;《守護國界主陀羅尼經》卷五。


大日經

我國密教與日本真言宗之最主要聖典。七卷。唐‧善無畏、一行等譯。詳稱《大毗盧遮那成佛神變加持經》,略稱為《大毗盧遮那成佛經》、《大毗盧遮那經》。收在《大正藏》第十八冊。「大毗盧遮那」,意為「大日」。

此經為密教根本經典之一,與《金剛頂經》同為真言密教的聖典。係大日如來在金剛法界宮為金剛手祕密主等所說。全書七卷,共分三十六品,前六卷三十一品為全經的主體,開示大悲胎藏曼荼羅,後一卷五品揭示供養法。

第一〈住心品〉主要講述密教的基本教義(教相),理論方面的敘述佔大部分;第二〈具緣品〉以下則以有關曼荼羅、灌頂、護摩、印契、真言等實際修法方面的記述為主。

此經主要在開示一切眾生本有淨菩提心所持無盡莊嚴藏的本有本覺曼荼羅,並宣說能悟入此本有淨菩提心的三密方便,所說之核心主旨為「菩提心為因,大悲為根,方便為究竟」之三句法門。又說菩提即是如實知自心,眾生自心即一切智,須如實觀察,了了證知。

此經之梵文原典現已不存,僅存幾個斷片。據《大日經開題》所載,《大日經》有三本,即(1)法爾常恆本︰指法身如來及其眷屬恒常不斷說三昧,此是法爾自性之說,故稱法爾常恒本;(2)分流廣本︰指龍猛菩薩於南天鐵塔內親承金剛薩埵傳授的十萬頌經;(3)略本︰即今所傳的七卷三千餘頌經,乃採擇十萬頌之宗要而成。又,有關第七卷,另有不同說法。或謂此卷非大日如來所說,而是文殊所言。或說該卷有三本︰一是塔內相承本,題為《供養次第法》,即龍猛菩薩塔內相承本;二是龍猛菩薩在開塔以前,於塔外所感得者,題為《要略念誦經》;三是善無畏在北天竺勃嚕羅國金粟王之塔下所感得者,題為《供養次第法》。

關於此經的傳譯,《開元釋教錄》卷九載(大正55‧572a)︰
「曩時沙門無行西遊天竺,學畢言歸迴,至北天不幸而卒,所將梵本有敕迎歸,比在西京華嚴寺收掌。無畏與沙門一行,於彼簡得數本梵經並總持妙門,先未曾譯,至十二年隨駕入洛,於大福先寺安置,遂為沙門一行譯大毗盧遮那經。其經具足梵本有十萬頌,今所出者撮其要耳。沙門寶月譯語,沙門一行筆受,承旨兼刪綴詞理。」

善無畏於唐‧開元十二年(724)所譯者,係此經前六卷,翌年又譯其所攜梵本(一說是善無畏自撰),是為第七卷,前後合為一經。而此第七卷,與菩提金剛所譯《大毗盧遮那佛說要略念誦經》一卷為同本異譯。

此外,本經也有西藏譯本,是九世紀初,印度僧西連多拉菩提(Śīlendra-bodhi)與西藏翻譯官巴爾謝(Dpal-brtscgs)合譯而成。全書分內外兩篇,其中內編和漢譯的前六卷相當,內容亦大同小異,但章品的廢立及次第則不同,藏譯本僅分二十九品;外編則分〈寂靜護摩儀軌品〉等七品,合內外編亦為三十六品。但藏譯外編,漢譯全無;而漢譯的第七卷,藏譯以「供養儀軌」之名收在《丹珠爾》之中。

據現代學術界的研究,本經大約形成於七世紀初。本經之重要性有下列二項︰(1)本經是最早的體系性密教經典;(2)本經對前此之中觀、唯識、如來藏三大系思想,都加以綜合起來。而全經要義,則有下列五項︰(1)大日如來觀之成立;(2)依曼荼羅、真言、印契之三密瑜伽的修法體系之成立;(3)諸思想的批判性綜合與主體性實踐之結合;(4)世間道與出世間道之教理及實踐的統一;(5)解脫論與救濟論之統一。

有關本經的註疏,中文方面有一行的《大毗盧遮那成佛經疏》二十卷、《大毗盧遮那成佛經義釋》十四卷,此二書為本經最重要的疏釋。其中,《疏》多為東密所依循,而《義釋》則較為台密所重視。此外又有新羅‧不可思議的《大毗盧遮那供養次第法疏》二卷,註釋本經第七卷。《西藏大藏經》丹珠爾中,收有佛密《毗盧遮那現等覺大怛荼羅注釋》等註釋書。此外,日僧空海有《大日經開題》一卷、圓仁有《大毗盧遮那成道經心目》一卷。

◎附︰《文殊大藏經》密教部一〈大毗盧遮那成佛神變加持經導論〉(摘錄)

住心品第一(經第一、疏第一、指心鈔第一)
此品可視為《大日經》之序品,通論本經之大意。所謂住心是安住於眾生自心之實相,即安住於一切智智。一切智智者意指如實了知諸法實相之靈活妙用。體現此一切智智者名為一切智者、一切見者、一切覺者。真言乘之菩薩為入如來真實言之門,依此觀誦真實門,發自心菩提,自心即具備萬行,見自心之正等覺,證自心之般涅槃,發起自心之方便,而至嚴淨自心之佛國。由如是因位,至果位止,將此安住於無染無著之清淨心稱為入真言門住心。簡稱為修真言行。

此品中闡明三句、八心、六十心、三劫、六無畏、十地、十喻等。此三句、八心等因是列舉自心之種種相,總該凡夫心之實相,蓮華胎藏曼荼羅是表現我等心之實相者。

入漫荼羅具緣真言品第二(經第一、疏第三、演奧鈔第一)
「入」為趣向、遊履、引入之義,「漫荼羅」意為道場,「具緣」為因緣具足之義。構成道場需擇地,再清淨此地,再選擇吉日良辰等,眾緣必須具足才可。此等眾緣皆以如來之真言加持、靈化所成,故名為入漫荼羅真言品。此品中專為說明七日作壇灌頂的軌則。是如來顯現支分生漫荼羅,而揭示祕密心地之體性,這是為來世眾生,顯示構成圖畫漫荼羅的模範者。其次關於擇地造壇,是於首尾七日間舉行,於第三日確定尊位,於第六日護持弟子法,即作三昧耶戒,至第七日之夜,正面掛釋尊像,使弟子入壇而行灌頂。此七日作壇灌頂為方便手段,最後令弟子證入心內本地之漫荼羅。心內本地漫荼羅名為祕密漫荼羅。如來本意是欲使弟子真正地入祕密漫荼羅,但因劣慧之真言行者不能信受無相祕密漫荼羅,故設心外有相壇,顯示修行證入的方軌,亦即具緣漫荼羅。漫荼羅又分祕密(或稱身內)、支分生(或稱嘉會)、圖繪(或稱大悲)三種。今稱七日作壇漫荼羅為悲生漫荼羅,或大悲漫荼羅,因為是攝化利生之外現化他漫荼羅故。此悲生漫荼羅,更分廣略二種,廣者為阿闍梨所傳之漫荼羅,略者指經所說之漫荼羅。

息障品第三(經第二、疏第九、演奧鈔第三十二)
所謂息障,息是止息,障為障礙,息除內外兩種障礙,即為本品主旨。真言阿闍梨或弟子,在畫漫荼羅或持誦真言時,易生種種障難,本品即闡述除去此障難的方法。究竟障難是從何處發生呢﹖本品以為種種障難差不多皆是行者內心所生。而產生障難的真因,是因慳貪邪見等,除去此慳貪邪見等時,即為諸障難自消滅去之時。菩提心最能對治此慳貪邪見等障難,行者若常念此菩提心時,就能澈底除去諸障因。

普通真言藏品第四(經第二、疏第十、演奧鈔第三十三)
普通之「通」為遍通,此品所揭示的真言,因為是通一切方便,故稱普通真言。藏為含藏具足,為含藏普通真言之意。

執金剛中,金剛手為上首,菩薩中普賢為上首,於大日如來面前稽首作禮,而於大悲胎藏生大漫荼羅王,演說通達自心中之清淨法界之法門。此等菩薩因為從各各所證所解之一門,闡示大漫荼羅之清淨法界體,故謂若是真言行者,持誦此等菩薩所開示之真言,由此一門法遂能流入無盡法界普門之大漫荼羅王體中。

世間成就品第五(經第三、疏第十、演奧鈔第三十六)
此品闡示世間之息災、增益、敬愛、降伏等之悉地成就。出世間之甚深祕密寶藏,因為不可能以言說示人,故假藉世間有為有相事來喻示法界藏中微妙之深意。

悉地出現品第六(經第三、疏第十一、演奧鈔第三十七)
悉地(siddhi)意為念願成就。念願有世間及出世間兩種,前品示成就世間念願之相,此品及次品揭示成就出世間念願之相,而出現即意味著成就相之出生顯現。世間出世間之一切成相,皆悉是從如來之加持護念力所出生。

成就悉地品第七(經第三、疏第十二、演奧鈔第四十一)
有關此品有種種說明,一云︰上兩品闡明世間出世間之果體,此品則敘述修入之方便。或曰︰上面兩品是述說悉地所生之功德,此品是正明悉地能生之法體之心法。或云︰上品是五字嚴身,係明此色身之成就,此品中明大菩薩之意處即是漫荼羅,而示法之成就。總之是解明心成就之相。

轉字輪漫荼羅行品第八(經第三、疏第十二、演奧鈔第四十二)

轉即旋轉意,即順著陀羅尼旋轉觀誦之意;將此陀羅尼字輪旋轉觀誦,即漫荼羅行。所謂觀誦,指行者於心中見「阿」字,且於口誦時觀菩提心之義;若於口誦「伊」等字時,即謂如觀三昧門。又前品中,敘說「阿」字之妙體作為內心成就相,於此品中,將「阿」字當作百光遍照王,「阿」字之光明成百千萬億字門而顯現,又揭示百千萬億字門歸於「阿」字的旨意。

密印品第九(經第四、疏第十三、演奧鈔第四十四)
密是祕密,印為標幟,密印即為法界漫荼羅之標幟。一切諸佛以此法界標幟之密印莊嚴自身,故能成如來之法界身。真言行者以此密印加持自身,能與如來之法界身同等,故處生死中,巡歷諸趣;又於一切如來大會中,因持此大菩提幢,故得勝快樂,八部眾等不能障害,且將敬仰行者,領受教命並樂於受行者驅使。於前品中揭示口密陀羅尼,於此品中開示身密。此品中所說之印數總計百三十九。

字輪品第十(經第九、疏第十四、演奧鈔第四十七)
「字」是梵語,謂為惡剎囉(akṣara)之譯,無流轉之義,意為不動而無旋轉。「輪」為轉之義,如世間之輪於旋轉時,切斷一切草木類,此字輪能破一切無明煩惱。惡剎囉為不動之義,不動即指菩提心。大日如來住於菩提心之體性,種種示現而利益眾生,垂跡之相廣多無量,然而事實上是常住不動,而無起滅相,恰如車輪之轉動無窮無盡,而其樞軸卻未曾轉動,樞軸因不動,故能統制周邊之輪,使其不致逾軌。菩提心之「阿」字亦是本自不動,而能生出一切眾字。眾字因為是以「阿」字為中軸,而成輻狀,也就是「阿」字之變形。如此之眾字輪在經中稱為遍一切處之法門。經中謂真言行菩薩若住此字輪觀,從初發淨菩提心乃至成佛止,在這期間的自利利他之種種事業,因此法門之加持力,皆可得成就。

祕密漫荼羅品第十一(經第五、疏第十四、演奧鈔第四十八)
祕密之「祕」為深祕,「密」為隱密之意,祕密漫荼羅指字輪三昧。大日如來以如來之慧眼,觀察遍一切處之法門已,入法俱奢(kosa),從此三昧中顯現法界之無盡莊嚴,利益無餘眾生界。此時,在無盡無餘之眾生界,自佛口發出隨類之音聲,從各個毛孔中顯現隨類應同之身相,同時以字輪詮示如來祕密內證之德。

入祕密漫荼羅法品第十二(經第五、疏第十六、演奧鈔第五十四)
前品是揭示所入法體,此品是揭示能入之人即真言菩薩,能通悟祕密漫荼羅法而至方便。開示真言大阿闍梨耶將使受法弟子入此祕密漫荼羅,以字門法教弟子燒盡業障,而入祕密漫荼羅。

入祕密漫荼羅位品第十三(經第十五、疏第十六、演奧鈔第五十四末)
此品中明示弟子入壇後安住於法佛平等大空位之要旨。所謂漫荼羅位,是意生八葉大蓮華王之義。處此位,能入金剛智體。即真言行菩薩悉淨除一切塵垢,即我人、眾生、壽者、意生、儒童、造立者等之妄執,而於心內現觀意生八葉大蓮華王,其中的如來是一切世間最尊特之身,超越身語意地,證成殊勝悅意之妙果的佛身。

祕密八印品第十四(經第五、疏第十七、演奧鈔第五十五)
祕密八印是(1)大威德生印,(2)金剛不壞印,(3)蓮華藏印,(4)萬德莊嚴印,(5)一切支分生印,(6)世尊陀羅尼印,(7)如來法住印,(8)迅速持印。真言行菩薩即使入住祕密漫荼羅中,若無感應處,本尊不會降赴道場。本尊如未降赴道場,即使作諸行事,亦不可能成就念願。然而加持此八印及真言時,本尊會依此加持妙力,自然地降臨道場。

持明禁戒品第十五(經第五、疏第十七、演奧鈔第五十六)
持明指六個月持明,禁戒指六個月持誦真言期間內,應護持制戒之意。禁戒之禁為禁制不使放縱,戒是戒慎不為非行之意。六個月之持誦,因為有防非止惡之義,故持明者即禁戒也。

阿闍梨真實智品第十六(經第五、疏第十七、妙印鈔第六十九)
真實智為「阿」字所生之智,所謂本有之妙智。又為自性清淨內證真實之干栗馱(hṛdaya)心。此品是敘說由此「阿」字出生之心,是阿闍梨真實智,且將「阿」字視為遍一切處之漫荼羅的真言種子。

布字品第十七(經第五、疏第十七、妙印鈔第七十)
在行者自身之上中下布置種子,是為將諸佛之萬德具備於其身。行者住於「阿」字淨菩提心地,將一切的字門布置於身之分支,是以行者身顯示成為遍一切處普門法界漫荼羅之意。

受方便學處品第十八(經第六、疏第十七、妙印鈔第七十)
此品揭示方便學處,可為真言行人之用心。密教護持戒中有二,一為制戒,持明禁戒品所明示者即為此;二為方便禁戒,即為本品所說之戒相。學處即指作為大乘菩薩當然應學之處,梵文稱式沙迦羅尼(śikṣākāraṇi),譯為應當學。而其戒相是十善戒、十重禁戒、五戒、四重戒等。

說百字生品第十九(經第六、疏第十八、妙印鈔第七十二)
在說上面之真言品時,就應說此品,但是為防止慢法者獨修,故不敘說。此處經文,自「暗」字衍生二十五字,各自施予四轉而成百字。將「暗」字稱為百光遍照王,即為此意。以「暗」字為成佛之要諦,三世十方之諸佛,依觀此字而能成正覺,故此為成佛之直道、現證之妙行。此「暗」字是一切真言之心,於一切真言中,最為尊貴,故稱此為不空教真言。因一切眾生之見聞觸知處或被「暗」字光明照耀時,皆必成為無上菩提之因緣而無有空過,故名不空。

百字果相應品第二十(經第六、疏第十八、妙印鈔第七十二)
上品敘說百光遍照之行儀,此品是揭示遍照果地之萬德。前品是闡述「暗」字百光之圖曼荼羅,此品即與其相應者。今依圖曼荼羅以闡明行果相應。經曰︰「祕密主!入薄迦梵大智灌頂,即以陀羅尼形示現佛事。爾時大覺世尊隨住一切諸眾生前,作佛事,演說三三昧耶句。(中略)爾時釋尊於無量世界海門,遍法界,慇懃勸發成就菩提,出生普賢菩薩行願,於此妙華布地胎藏莊嚴世界種性海中受生,以種種性清淨門,淨除佛剎,現菩薩場,而住佛事。」經中所謂大智灌頂,是指於第十一地等覺位,蒙受十方三世諸佛灌頂,成三界之法王子位。

百字位成品第二十一(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二)
所謂百字,其體是「暗」字,「暗」字之光明現百字之相,故稱此為百光遍照王真言。在第十九品中揭示「暗」字之字體,第二十品是敘說三密及與此字門相應者,於此品中揭示百字成就相。依「暗」字之加持故,於意生八葉臺上,安住於三三昧耶,因證得金剛微妙之極位,故謂此為祕密中之最祕,難得中之最難得者。

百字成就持誦品第二十二(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四)
此品闡述百光遍照王之「暗」字門的持誦法則。於「暗」字之一字中揭示分別三十二字,是三十二相,仰等五字是八十種好。依百字成就持誦力,證成垢身及淨身平等無異,又染心與淨心亦平等無二,據此平等法界去除情見之冥暗,產生智慧的光明,遍滿十方世界,恆作佛事,譬如如意寶珠應人之念願,而普雨珍寶,只要一心一意的意樂、祈願,則無所不成。

百字真言法品第二十三(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四)

於此品中揭示「暗」字字體「阿」字之德。修真言行者以「阿」字加持一切法而成無上正覺者,乃是因為加持一切法,使同「阿」字之大空三昧。「阿」字是本不生不可得空之義。因諸法本來不可得空,故行者之心,如與此「阿」字義相應,就能達至諸法之源極,具足眾德而得通一切佛法。

說菩提性品第二十四(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五)
此品闡述此經之要義。所謂要義,就法而言是淨菩提心,就人而言是中台心王之大日尊。〈住心品〉云︰性同虛空,即同於心,性同於心,即同菩提。如是,祕密主!心、虛空界、菩提三種無二。此等以悲為根本,方便波羅蜜為滿足。又在本品敘說菩提性,「如十方虛空相,常遍一切無所依,如是真言救世者,於一切法無所依。」真言救世者是指胎藏曼荼羅之中台尊。真言救世者為諸法之所依,為一切之根源。因為是源處,是一切萬有之本源,其本身固無所依據,故稱無所依。

三三昧耶品第二十五(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五)
三三昧即三平等之義。心、智、悲三者平等為一,故名三三昧耶;佛、法、僧三者為一而平等,故曰三三昧耶;法身、報身、應身三者本來平等,故稱三三昧耶;證悟心、佛、眾生三者為無二無別,此亦為三三昧耶之義。三昧耶(samaya)即為平等,一致相應之義。

說如來品第二十六(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六)
此品述說菩提、佛、正覺、如來四者。住於如實菩提心,且樂求彼之菩提者名為菩薩。滿足十地,達至法之無性,上冥會於法身,下契合於六道者名為佛。覺法之無相,圓滿十方者名為正覺。脫離無明之域,安住於自性智者曰如來。

世出世護摩法品第二十七(經第六、疏第十九、妙印鈔第七十六)
護摩(homa)譯作燒供。此品揭示外道護摩有四十四種,佛法之外護摩有十三種,並列舉內護摩、外護摩之眾緣支分及內護摩作業。

護摩主要者為本尊、火爐及行者。如爐火燒盡薪木般,本尊的智火可燒盡行者之煩惱薪;阿闍梨的智火,又燒盡弟子之無智薪,遂悉燬妄執之薪,唯住於此本初不生之一大圓明中而常受平等法界之大樂。具足外緣事而行稱為外護摩。又住於瑜伽之妙觀,而燒盡行者之煩惱垢者是大日如來之智火,如來之智火是行者自心本具之智光,觀此本尊大日如來及行者與爐火為本來平等,稱此為內護摩。

本尊三昧品第二十八(經第六、疏第二十、妙印鈔第七十八)
此品揭示本尊有字、印、形之別,而字更有聲及菩提心之別,印有無形及有形之別,形更有清淨與非清淨之別。字印形之三種中有二別,依有相及無相,聲、有形、非清淨是有相,菩提心、無形、清淨為無相。此中凝滯於有相的,是作為念願成就之結果者,為得有相悉地;而體達至無相,是為得無相悉地。無相悉地意為得佛果。

說無相三昧品第二十九(經第六、疏第二十、妙印鈔第七十八)
無相非指無相空寂,而是指自性清淨之圓明法體。離有相並非無相,而是認清圓明實性之不可思議實相,非認為有為法外有無為法。所謂有為法之三種世間,或有為諸行事的三密妙行,能照樣還原至無相平等之法性。本經中前已揭示之三密妙行也皆因緣所生,如因緣滅,妙行也滅,故知三密妙行本無自性。妙行因其自體無自性,故不生不滅。因不生不滅故阿字成為契合於本不生際之深理。為使攝於實我實法見解之凡夫行者悟入無相一實之法體,依有相三密之行相,受無相阿字門之誘導,而使歸入平等絕對之圓明者,為本經之要旨綱目。故真言行雖修有相三密之妙行,但心機一轉而入無相平等之妙觀,此為至極者。

世出世持誦品第三十(經第六、疏第二十、妙印鈔第七十八)
真言法中有世間及出世間之別。世間持誦指以世間之福樂長壽等為目的的修法,出世間持誦是斷煩惱妄想,而以得佛果為目的。持誦是等持口誦之意,將行者的心念專注於本尊,口誦為本尊誓要的真言。持誦本尊真言時,有心意念誦及出入息念誦之別。心意念誦是將行者的心力所念專注而念誦真言,出入息念誦是應出入息而口誦本尊真言之意。此為真言行成就之常規,若與此相反時,則徒勞而無效。

囑累品第三十一(經第六、疏第二十、妙印鈔第七十九)
囑累之「囑」為付囑之義,「累」為繼承之意。謂將此妙法付囑於弟子,使繼承法脈至千歲。但,弟子必須是法器者。傳授密法需嚴擇人、時、地,阿闍梨若怠忽嚴擇,災禍及身,此需嚴持警覺。

供養念誦三昧耶法門真言行學處品第一(大日經第七卷)
廣明真言行者之用心,欲成就自利利他之願行,是為證得無上智願,是以提示真言行者修行之要點,作為得此無上智願之手段。種種真言行法發生事,且於真言行中為何應以信解為主等,此品中均有詳述。

增益守護清淨行品第二(大日經第七卷)
淨行是真言持誦者之精要,若依此清淨行將得世間出世間之勝妙果。日夜住於念慧,起臥照法則所示,必須注意不可放逸。放逸是罪惡之根,障害之源。清淨六根,對無邊無盡的眾生界懷著慈悲忍辱之心,勸誘彼等於佛一乘道,使發起上求菩提之念;又定齋室空靜處為住處,其中安置本尊及勝妙聖典,供妙花,燃淨香,應於心中現觀十方三世諸聖等,為本品所明。

供養儀式品第三(大日經第七卷)
淨身於正業,住於定,念本尊,依真言及印契,從本尊所在之國土招請本尊,如念誦行法完了,奉送本尊回本土等,皆依真言、印契及觀想來行此儀式。並且妙行中因易生魔障,故應仰請不動明王為守護者,可念願求其冥助等,此品中均有說明。

持誦法則品第四(大日經第七卷)
此品揭示行者持誦真言時,應觀「佉」字於其頂,即思自身與虛空等同,其次觀「暗」字於頸內,而後持誦本尊真言,依本法身之加持力,可得成就諸願,且謂持誦時可依時與相。時是持誦要定日限而行,相則是顯現行者罪障淨除的徵兆。如無此徵兆,可知持誦無效驗。

真言事業品第五(大日經第七卷)
真言行者加持自身而成金剛薩埵,思佛菩薩等無量功德,於無盡眾生界,起大悲心,將所修之善根回向於法界眾生,自利利他;往返於生死之迷界,而精進於福智之修集,可祈念圓滿成就一切眾生所有之希願;又於清淨處飾以香華,將自身觀成觀世音菩薩,安住於如來自性,加持自身。

〔參考資料〕 《大日經疏》卷一;《大毗盧遮那經供養次第法疏》卷上;《密宗思想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73});《唯識思想》第八章;三枝充悳(等)著《大乘佛典入門》;松長有慶《密教の歷史》、《密教經典成立史論》;塚本啟祥(等)編《梵語佛典の研究》〈密教經典篇〉。


大雄

指耆那教的開祖尼犍陀若提子(Nirgran-tha-jñatiputra)。尼犍陀若提子,本名筏馱摩那(Vardhamana),與佛陀同時代,受耆那教徒尊稱為大雄。在佛典中,大雄是外道六師之一,異譯名有尼乾陀闍提弗多羅、眤揭爛陀慎若低子、尼乾陀若提子、尼焉若提子、尼揵親子、若提子、尼乾子等名。意譯作離繫親子。耆那教信徒又尊稱之為耆那(Jina,勝利者之意)、完全者(Kevalin)或佛陀。

大雄與佛陀是同時代,且大抵在同一地方活動的自由思想家。關於其生歿年,相傳為西元前599~527年,或西元前598~526年,近代學者則有推定為西元前549~477年,或西元前539~467年,或西元前444~372年者。其人生於毗舍離城(在現今印度比哈州)外Kuṇḍa村,屬剎帝利種若提(Jñatṛ)族,及長,與Yaśoda結婚,生一女。三十歲出家學尼乾陀法,經十二年獨身遊履,苦行練修,終於第十三年大悟。此後得國王庇護,三十餘年間遊化於毗舍離、摩揭陀、鴛伽等中印度諸國。七十二歲逝世於波婆城(Pāvā,今巴特那巿近郊)。上足弟子有十一人,大多斷食而死,唯餘Indra-bhūti及Sudharma二人弘揚其學說。

相傳在尼犍陀若提子之前尚有二十三位祖師,故後世又以尼犍陀若提子為第二十四祖,或以之為尼犍陀派之中興祖師。彼等以不殺生、不妄語、不偷盜、不淫、無所得五大誓戒為根本教條,主張依苦行得以滅盡業,一切苦滅盡可得解脫。

◎附︰鈴木重信《耆那教聖典》第四篇〈分裂を中心としたる耆那教史一斑〉(依觀摘譯)

當婆羅門文妯生變化,自由、理智、革新的思潮席捲新印度後,恆河河畔出現了二位偉人。其一為大聖釋迦,另一位是耆那教祖大雄。此二人處同一時代,而且也曾使當時頗多修行者改信其教團。兩個教團之間,屢有接觸,相互交換教理主張,另一方面,不能否認的是,兩者之間有衝突存在。

〔大雄傳〕 大雄的傳記,主要見於《聖行經》(Kalpa Sūtra),以及《行支經》的後半部。《聖行經》就像佛教中的《大事》,二者的筆法皆極為優美,敘述誇大,因此,其成立年代應是宗教氣氛濃厚的時代。而以此為主的大雄傳記,也只不過是傳說性的。《聖行經》的內容與《大事》有顯著的差別,其中添加了與耆那教教理、歷史幾乎毫無關係的事物。就這一點而言,大雄與基督在基督教中的地位完全相反,如果教祖大雄的「教祖」這個定義是嚴謹的,則這位教祖可說在傳統上、歷史上全無價值。耆那教全然缺乏傳述大雄一生的福音書。茲依據各種傳說,擇出若干較人性化的事蹟,略述如次。需要注意的是,《聖行經》是耆那教白衣派所傳。

大雄約生於西元前五、六世紀間,出生地是吠舍離城外的崗陀羅摩(Kundagrama)。相傳其父為一國之君,母為王妃;他原投胎於婆羅門女天喜妃腹中,後來才由帝釋天將他改移至剎帝利女三鬣妃之腹。由此可以看出當時武人階級已受重視。其父親的名號有三個,但一般多以「悉達」稱之。悉達與大雄之母都是巴溼伐那陀(Parśvanātha)的信奉者。據《行支經》載,大雄十三歲時父母雙雙過世,而《聖行經》雖未明載其年歲,然可知他與父母共渡頗長一段時間。兩經一致謂其獲得長兄許可,於三十歲時,散盡財寶而後出家。他出家時,諸神歡喜讚歎,猶如佛離開迦毗羅衞城時。出家後,大雄捨離一切不淨行,修十二年苦行。

大雄的十二年苦行詳情不明,釋尊的苦行情形雖亦不詳,但至少知道其苦行之前嘗參訪兩位禪修者;而有關大雄的,則全然不知。或許可以如此假設︰大雄從出家第一日起,就不需要阿羅邏迦藍(Araḍakalama)之法,他在出家以前已經有某些精神傳統(可能是巴溼伐那陀之教法,此從其父母為巴溼伐那陀之信奉者之傳說可以推知),一出家,即毫無猶豫的投入。行苦行的一年又一個月後,他修完全的裸行,以手掌受食。

苦行後的第十三年夏季第二月,大雄在梨修巴利卡河北岸以蹲的姿態證悟。悟後的大雄盡知世間一切。天、人、惡鬼、畜生的行為、心念,皆毫無隱蔽地顯現於其心鏡。悟後的大雄,其事蹟亦不詳。僅知雨季除外的冬夏八個月中,停留村落不超過一夜,都巿不超過五夜,其精神離一切物、空、時、性的障礙,不受一切誘惑。此外,從《耆那經》第一品中可看到他在雨季時所居住過的都巿名稱及次數。茲表列如次︰

瞻波與脇之瞻波..............三次

毗舍離國與瓦尼夏村................十二次

王舍城與那爛陀郊外................十四次

彌提拉國............................六次

巴多利卡國..........................二次

阿拉比卡國..........................一次

巴尼達普尼..........................一次

舍衛城..............................一次

波波城..............................一次

此表中,值得吾人注意的是︰

(1)耆那教徒將大雄的歷史從他出家後第一日列起。此即表明大雄之開悟,並沒有任何可資記錄的大轉變事件,換言之,作為宗教家的大雄,其悟前與悟後生活情形並無太大變化,同時,吾人認為其出家以前即已守宗教生活的推論,亦獲得支持。

(2)此表顯示其傳道區域距其鄉土不遠。不可思議的是,釋尊的遊行境域幾乎與之相等,然而兩人卻未嘗直接接觸過。依吾人之見,較合理的解釋是︰兩人為了各自教團的利益,因而避免直接接觸。

總之,大雄解脫後三十年,於七十二歲那年,迦提迦月的黑分,逝於波波城。至此,大雄確實成為解脫者、成就者。如同佛傳中的須跋陀在佛入滅時,證得解脫,喬達摩姓的因陀羅菩提在大雄寂滅時,也證得與大雄相等之全智而解脫。根據傳說,迦尸與憍薩羅等十八個共和國由於當夜「智慧燈火之滅如有形之燈火」,而一致公佈布薩之斷食日;又相傳星座變異云云。

根據《聖行經》所載,大雄有比丘弟子一萬四千、尼三萬六千,並有優婆塞、優婆夷弟子。上列數字中,女子數目多於男子,從中可以看出白衣派之特色。

大雄滅度一事,是耆那教徒唯一僅有的編年史的基礎。一切事件,皆由大雄滅後若干年算起。

〔關於大雄歿年之我見〕 根據耆那教內的傳說,大雄逝於西元前527年,赫瑪旃陀羅(Hemacandra,1089~1172,耆那教的大學者)在《六十三聖者傳》(Triṣaṣtiśalākā-purnṣa-carita)的《餘錄》(Pariśīṣṭpa-parvan)中,記為西元前467年,雅可必(H.Jacobī,1850~1937 ,德國的印度學學者)認為前說過早,而支持後說,但是他自己也沒有作出決定性的年代。洪里(Hoernle,1841~1918,英國的印度學學者)根據與憍薩羅有關的耆那教傳說,而推定為西元前484年。筆者不敢給予最後之決定,今僅依佛教方面的傳說,略抒管見如次︰

巴利《長部》載有大雄在波波城入滅時,其弟子爭擾之記事,同樣的語句曾由舍利弗向比丘眾複述。漢譯《長阿含》也有相同的記載。如果此說為真,則大雄的入滅應是在舍利弗歸佛之後。然而舍利弗的歸佛,再怎麼早,也不可能是西元前527 年。而赫瑪旃陀羅的說法也是不可能。依據緬甸所傳,舍利弗的入滅與佛同年,《涅槃經》則載舍利弗滅於佛滅那一年的雨安居前,因此,其滅年應是西元前477年。但是,若根據洛克希爾(Rockhill,1854~1914,美國東洋學者)的《佛傳》,舍利弗可以說是由於心理因素而與目犍連在同一年入滅。若果如此,由於目犍連的入滅,是在阿闍世王改悔後,而阿闍世的改悔,並不早於佛滅前八年,因此目連入滅必是在西元前 485年以後。根據此二論據,大雄入滅應是在西元前477年或485年以前。

但是,根據洪里的研究,在大雄入滅前十六年,逝於憍薩羅的拘尼亞王,曾在那一年與傑達亞王交戰。此拘尼亞王的去世之年應是在西元前500年。再從大雄與釋尊曾屢有交涉來看,大雄與佛的生存年代必相隔不遠。因此,大雄的歿年應在西元前477年至484年之間。若以佛滅為西元前480年,則大雄當入滅於西元前485年之後。

〔參考資料〕 《長阿含》卷八〈眾集經〉、卷十二〈清淨經〉、卷十七〈沙門果經〉;《雜阿含經》卷三十二、卷四十六、卷四十九;《中阿含》卷四〈尼乾經〉、卷二十五〈苦陰經〉、卷三十二〈優波離經〉、卷五十二〈周那經〉、卷五十七〈箭毛經〉;《義足經》卷上;Winternitz著‧中野義照譯《耆那教文獻》。


中有

指介於今世死有與來世生有之間的五蘊身。亦即眾生在死後而尚未正式投胎時之生命狀態。又作中陰、中陰有、中蘊等。四有之一,或七有之一。

中有說係以轉生輪迴之思想為根柢而成立,其雛型已見載於《品達奧義書》(PiṇḍaUpaniṣad)。印度佛教諸派中,有人承認中有之存在、也有人加以否定,眾說紛紜。茲將經典所述中有之特性,略述如次︰

(1)中有因惑、業、苦而有,其身由意識所成,非由父母之精卵而來,故其身為「意生身」。

(2)中有身極細微,故肉眼不能得見,僅中有之同類或修得極淨天眼者可以得見。

(3)中有之由業力而有之通力極強,如凌越虛空般地自在。

(4)中有之用無對,金剛等不能遮止。

(5)若當生之趣決定而中有已生,縱以不可思議之定力、通力、借識力、大願力、法威德力等五力亦無法改變。

(6)仰賴段食,且專食香以資養自身。

(7)住時短少(關於中有期間之長短,雖無定論,然最長不得超過四十九日)。

(8)一切中有皆具五根。

(9)因顛倒心而想欲境,或於香、處超愛染而結生。

總之,中有與業不可分,中有僅成立於業思想上。

◎附一︰《瑜伽師地論》卷一(摘錄)

云何生﹖由我愛無間已生故。無始樂著戲論因,已熏習故;淨不淨業因,已熏習故。彼所依體,由二種因增上力故。從自種子,即於是處,中有異熟無間得生。死生同時,如秤兩頭低昂時等。而此中有必具諸根。造惡業者所得中有,如黑羺光,或陰闇夜。作善業者所得中有,如白衣光,或晴明夜。

又此中有,是極清淨天眼所行。彼於爾時,先我愛類,不復現行,識已住故。然於境界起戲論愛,隨所當生,即彼形類中有而生。又中有眼猶如天眼,無有障礙,唯至生處。所趣無礙,如得神通,亦唯至生處。又由此眼見己同類中有有情,及見自身當所生處。又造惡業者,眼視下淨,伏面而行。往天趣者,上。往人趣者,傍。

又此中有,若未得生緣;極七日住。有得生緣,即不決定。若極七日未得生緣,死而復生,極七日住。如是展轉,未得生緣,乃至七七日住。自此已後,決得生緣。又此中有七日死已,或即於此類生。若由餘業可轉中有種子轉者,便於餘類中生。又此中有,有種種名。或名中有,在死生二有中間生故。或名健達縛,尋香行故,香所資故。或名意行,以意為依,往生處故。此說身往,非心緣往。或名趣生,對生有起故。當知中有,除無色界,一切生處。

又造惡業者,謂屠羊、雞、豬等。隨其一類,由住不律儀眾同分故。作感那落迦惡不善業及增長已;彼於爾時,猶如夢中,自於彼業所得生處,還見如是種類有情及屠羊等事。由先所習,喜樂馳趣;即於生處境色所礙,中有遂滅,生有續起。彼將沒時,如先死有,見紛亂色。如是乃至生滅道理,如前應知。又彼生時,唯是化生;六處具足。復起是心而往趣之︰謂我與彼嬉戲受樂,習諸技藝。彼於爾時,顛倒謂造種種事業,及觸冷熱。若離妄見,如是相貌,尚無趣欲,何況往彼﹖若不往彼,便不應生。

◎附二︰《俱舍論》卷九、卷十(摘錄)

當往何趣,所起中有,形狀如何﹖頌曰︰此一業引故;如當本有形。本有謂死前,居生剎那後。論曰︰若業能引當所往趣,彼業即招能往中有。故此中有若往彼趣,即如所趣當本有形。若爾;於一狗等腹中,容有五趣中有頓起,既有地獄中有現前,如何不能焚燒母腹﹖彼居本有,亦不恆燒,如暫遊園;況在中有。設許能燒,如不可見,亦不可觸。以中有身,極微細故。所難非理。諸趣中有,雖居一腹,非互觸燒,業所遮故。

欲中有量,雖如小兒年五六歲,而根明利。菩薩中有,如盛年時,形量周圓,具諸相好。故住中有將入胎時,照百俱胝四大洲等。若爾;何故菩薩母夢中見白象子來,入己右脅。此吉瑞相,非關中有;菩薩久捨傍生趣故。如訖栗枳王夢所見十事︰謂大象井麨,旃檀妙園林,小象二獼猴,廣堅衣鬥諍。如是所夢,但表當來餘事先兆,非如所見。

又諸中有從生門入,非破母腹而得入胎。故雙生者,前小後大。法善現說,復云何通﹖白象相端嚴,具六牙四足。正知入母腹,寢如仙隱林。不必須通,非三藏故。諸諷頌言,或過實故。若必須通,如菩薩母所見夢相,造頌無失。

色界中有量,圓滿如本有,與衣俱生,慚愧增故。菩薩中有,亦與衣俱。鮮白苾芻尼,由本願力故,彼於世世有自然衣,恆不離身,隨時改變,乃至最後般涅槃時,即以此衣纏屍焚葬。所餘欲界中有無衣,由皆增長無慚愧故。(中略)

諸趣生已,皆謂已生。復說求生,為何所目﹖此目中有。由佛世尊以五種名,說中有故。何等為五﹖一者意成,從意生故,非精血等所有外緣合所成故。二者求生,常喜尋察當生處故。三者食香,身資香食,往生處故。四者中有,二趣中間所有蘊故。五者名起,對向當生,暫時起故。如契經說︰有壞自體起,有壞世間生。起謂中有。又經說︰有補特伽羅,已斷起結,未斷生結。

◎附三︰《大毗婆沙論》卷六十九、卷七十(摘錄)

有說︰中有非趣所攝。問︰若爾;善通施設論等尊者達羅達多所說,當云何通﹖答︰彼不須通,非三藏故。文頌所說,或然不然。達羅達多,是文頌者,言多過實,故不須通。若必須通,應求彼意。謂諸中有似所趣形,故說攝在所向諸趣。地獄中有,形如地獄;乃至人中有,形即如人。而實中有,非趣所攝。

評曰︰此二說中,後說為善。所以者何﹖趣謂所趣,即所至處。中有趣彼,非所至處。猶如道路,故非趣攝。復次趣非擾亂,中有擾亂。是故中有,非趣所攝。復次趣多安住,中有不住。如風陽燄,故非趣攝。復次諸趣是果,中有是因。因不即果,故非趣攝。如因非果;作非所作,取非所取,向非所向,應知亦爾。復次諸趣相麤,中有相細。細不即麤,故非趣攝。如細非麤;不現見非現見,不明了非明了,應知亦爾。復次中有在彼二趣中間,故非趣攝。如田邑土世界中間,非田等攝。復次趣是根本,善惡業招。彼加行業,招於中有。因既有異,故不相攝。(中略)

問︰中有形量,大小云何﹖答︰欲界中有,如五六歲小兒形量;色界中有,如本有時,形量圓滿。問︰若欲界中有如五六歲小兒形量;云何於父母起顛倒想,生愛恚耶﹖答︰形量雖小,而諸根猛利,如本有時,能作諸事業。如壁等上畫老人形,其量雖小,而有老相。問︰菩薩中有,其量云何﹖答︰如住本有盛年時量,三十二相莊嚴其身,八十隨好而為間飾;身真金色,圓光一尋。由此菩薩住中有時,照百俱胝四大洲等,如百千日,一時俱照。梵音深妙,令人樂聞;如美音鳥,其聲清亮。智見無礙,離諸雜染。

問︰菩薩中有,若如是者;法善現頌,當云何通﹖如說白象相端嚴,具六牙四足。正知入母腹,寢如仙隱林。答︰此不須通,非三藏故。文頌所說,或然不然。諸文頌者,言多過實。若必須通,應求彼意。隨現夢相,故作是說。謂彼國中,夢見此相,以為吉瑞。故菩薩母夢見此事,欲令占相。諸婆羅門聞已,咸言︰此相甚吉。故法善現作如是說,亦不違理。菩薩已於九十一劫不墮惡趣,況最後身受此中有,而入母胎。是故智者不應依彼所說文頌,而言菩薩所受中有,如白象形。(中略)

問︰中有生時,為有衣不﹖答︰色界中有,一切有衣。以色界中,慚愧增故。慚愧即是法身衣服。如彼法身,具勝衣服,生身亦爾。故彼中有,常與衣俱。欲界中有,多分無衣。以欲界中,多無慚愧;唯除菩薩及白淨苾芻尼所受中有,恆有上妙衣服。有餘師說︰菩薩中有亦無有衣,唯有白淨苾芻尼等所受中有,常與衣俱。

問︰何緣菩薩中有無衣,而白淨等中有有衣。答︰由白淨尼曾以衣服施四方僧,故彼中有常有衣服。問︰若爾;菩薩於過去生,以妙衣服施四方僧,白淨尼等所施衣服,碎為微塵猶未為比,如何菩薩中有無衣,而彼中有常有衣服﹖答︰由彼願力,異菩薩故。謂白淨尼以衣奉施四方僧已,便發願言︰願我生生常著衣服,乃至中有亦不露形。由彼願力所引發故,所生之處,常豐衣服。彼最後身所受中有,常有衣服。入母胎位,乃至出時,衣不離體。如如彼身漸次增長,如是如是衣隨漸大。後於佛法,正信出家,先所著衣,變為法服。受具戒已,轉成五衣。於佛法中,懃修正行,不久便證阿羅漢果,乃至最後般涅槃時,即以此衣纏身火葬。

菩薩過去三無數劫所修種種殊勝善行,皆為迴向無上菩提,利益安樂諸有情故。由斯行願,於最後身,居諸有情最尊勝位。眾生遇者,無不蒙益。是故菩薩所受中有,雖具相好,而無有衣。願力有殊,不應為難。諸有發願如白淨尼所受中有,亦有衣服。應知此中前說應理。菩薩功德,慚愧增上。諸餘有情、色界中有,所不及故;在中有位,必不露形。

◎附四︰《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六(摘錄)

淨行者,中有生時,其相顯現,如白練光,或如晴明夜分。又此中有在欲、色界正受生位,亦從無色界命終後位。亦名意生、健達縛等。極住七日,或有中夭,或時移轉。言意生者,謂受化生身,唯心為因故。香所引故,名健達縛;是隨逐於香,往受生處義。極住七日或有中夭者,此約速得生緣者說。若過七日,不得生緣,必定命終,還生中有。如是展轉,乃至七返,更不得過。或時移轉者,謂於此位,往餘生處強緣現前;如得第四靜慮起阿羅漢增上慢比丘,彼地中有生時,由謗解脫邪見故,轉生地獄中有。

又住中有中,亦能集諸業。先串習力所引善等思現行故。又能覩見同類有情。謂先所共行善不善者,如於夢中,見已與彼現同遊戲。又中有形似當生處,如當生處前時有形而起故。又此中有所趣無礙,如具神通往來迅速,仍於生處有所拘礙。又此中有於所生處,如秤兩頭低昂道理,緣沒結生時分亦爾。又住中有中,於所生處發起貪愛,亦用餘煩惱為緣助。此中有身,與貪俱滅,羯邏藍身,與識俱生。此唯是異熟。


中阿含經

六十卷。東晉‧隆安二年(398)罽賓沙門僧伽提婆共僧伽羅叉譯。收在《大正藏》第一冊。此經是北方佛教所傳四阿含經中之一。因為它所徧集各經,不長不短,事處適中,所以叫《中阿含經》(見《彌沙塞五分律》卷三十、《分別功德論》卷上)。漢譯本最初是由曇摩難提於苻秦‧建元二十年(384)譯出,共五十九卷(現已佚,只存一些零本)。因譯文未能盡符原意,所以後十餘年,僧伽提婆等加以改譯。

此經譯本內容,凡五誦十八品,內收有二二二經,約五一四八二五字(見《出三藏記集》卷九道慈序)。各品主題如次︰

初一日誦,有五品半,合有六十四經。

〈七法品第一〉︰說七種法數及與有關問題,收有十經。(1)《善法經》,說知法知義等七善法。(2)《晝度樹經》,以三十三天晝度樹葉萎黃、還生、開花等七法,譬喻比丘從出家到證四果。(3)《城喻經》,以王邊城四食豐饒等七事具足,譬喻聖弟子得七善法,四禪成就。(4)《水喻經》,以常臥水中以至住岸七種人,譬喻常作惡事到成四果。(5)《木積喻經》,說寧抱火燒木受苦乃至殞身,亦不願作破戒親女人等事。(6)《善人往經》,說七種阿那含為「七種善人所往到處及無餘涅槃」。(7)《世間福經》,說施房等七種世間福,以及聞佛名歡喜踴躍等七種出世間福。(8)《七日經》,說由一日出世到七日並出世,以明諸行無常,勸眾離捨。(9)《七車經》,以波斯匿王從舍衞國遞乘七車,速達婆雞帝,譬喻由戒淨等七淨法,相續成就得到涅槃。(10)《漏盡經》,說見斷等七種有漏。

〈業相應品第二〉︰說有關十善業與十不善業等法,收有十經。(1)《鹽喻經》,說修身、戒、心慧等智者,雖作不善業,亦僅受現法輕報,如少鹽投恒河不覺其鹹等。(2)《惒破經》,為尼乾弟子釋惒破說無明盡則不受後有,及見色不喜不憂等六善住處。(3)《度經》,破外道宿命等三論,因說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處法,與地、水、火、風、空、識等六界法。(4)《羅云經》,教誡羅睺羅莫妄語。(5)《思經》,說故作十善業與不故作十善業受報不同。(6)《伽藍經》,誡十不善業,勤修四無量,得四安穩住處。(7)《伽彌尼經》,說十惡十善果報,如石如油,沉浮不同。(8)《師子經》,說宗本可作不可作法。(9)《尼乾經》,說破尼乾子五可憎惡,說如來得五稱譽。(10)《波羅牢經》,說我知彼幻是幻,而自非幻,並說四無量及遠離法定能斷疑惑。

〈舍梨子相應品第三〉︰主要為舍梨子所說,或與其有關之事,收十一經。(1)《等心經》,說等心天向佛述舍梨子說有內結人阿那含不還此間,有外結人阿那含還來此間。(2)《成就戒經》,舍梨子說成就戒定慧者生餘意生天中,能知滅定。(3)《智經》,舍梨子向佛說得智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等義。(4)《師子吼經》,說有身身念(四念處中身念)者,則不輕慢梵行;若無身身念者,便輕慢梵行。(5)《水喻經》,說五種不淨行除惱法。(6)《瞿尼師經》,舍梨子因瞿尼師告諸比丘,當學敬重隨順觀等法。 (7)《梵志陀然經》,舍梨子教化梵志陀然生梵天修四梵室法,即四無量心。 (8)《教化病經》,說有上信等十種得須陀洹法,此可治病。(9)《大拘絺羅經》,舍梨子問尊者大拘絺羅,因知不善、知不善根等得正見入正法事。(10)《象迹喻經》,說四諦法攝諸善法,於一切法中最勝。(11)《分別聖諦經》,說過現未諸佛廣顯四聖諦法。

〈未曾有法品第四〉︰收十經。(1)《未曾有法經》,說佛於過去迦葉佛時,開始願行佛道行、梵行等未曾有法。(2)《侍者經》,說阿難為佛侍者立三願等未曾有法。(3)《薄拘羅經》,說尊者薄拘羅未曾有法知足行。(4)《阿修羅經》,以大海中喻佛正法律中八未曾有法。(5)《地動經》,說地動三因緣及如來成就功德得未曾有法。(6)《瞻波經》,亦以大海喻正法律中未曾有法。(7)、(8)《郁伽長者經》,說郁伽長者有八未曾有法。(9)、(10)《手長者經》,說手長者有八未曾有法。

〈習相應品第五〉︰收十六經。(1)《何義經》,說持戒為令人不悔,展轉得解脫貪、瞋、癡法。(2)《不思議經》,說法有自然而得者不須思量。(3)至(9)《念經》、《慚愧經》、《戒經》、《恭敬經》,說有正念、正智、慚愧、持戒、行恭敬,便能護根護戒,乃至解脫而得涅槃。(10)《本際經》,說惡人因近惡知識,展轉乃至無明生愛;善人因近善知識,展轉乃至七覺支生明解脫。(11)、(12)《食經》,說惡人為惡知識等食,與上經說相同,並取大海為喻。13《盡智經》,說奉事善知識為往聞善法之因,展轉乃至解脫得漏盡智。14《涅槃經》,無明為苦因,展轉乃至解脫為涅槃因,故遍觀無明等十二因緣而得涅槃。(15)、(16)《彌醯經》,即為比丘說經,說與善知識俱等五因,及修不淨觀等四法能令心解脫成熟。

〈王相應品第六〉︰收十四經(品上七經)。(1)《七寶經》,說轉輪王出世便有七寶出世,如來則有七覺支寶。(2)《三十二相經》,說輪王具足三十二大人相。(3)《四洲經》,說佛本生為頂生王統御四洲而不知足。(4)《牛糞喻經》,說頂生王布施等三種業報,但五蘊無常等。(5) 《頻鞞娑羅王迎佛經》,佛為頻鞞娑羅王說五蘊無常等法,王證果皈依。(6)《鞞婆陵耆經》,迦葉佛為頻鞞王說難提波羅陶師事。(7)《天使經》,說閻王以生老病死惡業治罪,為五天使詰責罪人。

第二一日誦有四品半,合有五十二經。

《王相應品第六〉︰(品下七經)。(8)《烏鳥喻經》,教誡比丘莫依非法活命如獺等。(9)《說本經》,說阿那律陀本事,施辟支佛食得七返人天為王,又說未來螺轉輪王及彌勒佛等事。(10)《大天捺林經》,說大天輪王子孫族屬歷世出家等事。(11)《大善見王經》,說大善見王往古修四無量,六返捨身等事。(12)《三十喻經》,佛為舍梨子以王臣嚴飾等譬喻比丘比丘尼以戒德為嚴飾具等事。(13)《轉輪王經》,說堅念轉輪王成就七寶得四種如意之德,乃至比丘應如螺轉輪王以念處為境界等事。(14)《蜱肆經》,說鳩摩羅迦葉斷蜱肆王的無後世見。

〈長壽王品第七〉︰收十五經。(1)《長壽王本起經》,說長壽王及長生太子行慈不令殺人等事。(2)《天經》,說修八行得光明生天。(3)《八念經》,阿那律陀說得八大人念。(4)至(7)《淨不動道經》、《郁伽支羅經》、《娑雞帝三族姓子經》、《梵天請佛經》,佛為阿那律陀等說離欲法等。 (8)《有勝天經》,阿那律陀說大心無量心義以及光天淨光遍淨光天因果。 (9)至(15)《迦絺那經》、《念身經》、《支離彌梨經》、《長老上尊睡眠經》、《無刺經》、《真人經》、《說處經》,阿那律陀說迦絺那法等。

〈穢品第八〉︰收有十經。(1)《穢品經》,舍梨子說世人有穢無穢等法。(2)《求法經》,說三可毀三可稱法,又說中道斷欲貪等能得心住乃至涅槃。(3)《比丘請經》,目犍連說成就戾語法者與成就善語法者得失不同。(4)、(5)《知法經》、《周那問見經》,周那說知法與不知法者譬喻等。(6)《青白蓮花喻經》,說身口滅法乃至慧見滅法。(7)《水淨梵志經》,說二十一種穢污於心之法。(8)至(10)《黑比丘經》、《住法經》、《無經》,說善不善法乃至淨法盛衰等。

〈因品第九〉︰收有十經。(1)《大因經》,廣明緣起甚深乃至八解脫法。(2)《念處經》,說四念處。(3)、(4)《苦陰經》,分別欲味欲過患等法。(5)《增上心經》,說常念五相得增上心。(6) 《念經》,說欲恚害念及無欲恚害念。(7)《師子吼經》,說無明為諸受本,無明盡則一切受斷。(8)《優曇婆羅經》,說苦行不可說為正解脫法。 (9)《願經》,廣說比丘所應願事。(10)《想經》,說計地等四大,便不知地等四大;不計地等四大,便知地等四大。

〈林品第十〉︰收有十經。(1)、(2)《林經》,第一經以比丘住林能不能得正念、定心、解脫、漏盡,涅槃配合求取衣食等來源易難而組成四料簡,取能得正念乃至涅槃、乞取衣食等便易作終身住修場所。第二經也用與第一經同樣的四料簡,意取得沙門義易求生活資料的林處作終身依住。(3)、(4)《自觀心經》,說得止觀應求漏盡。(5)《達梵行經》,說知漏等因乃能盡一切苦。(6)《阿奴波經》,說提惒達哆以放逸故必墮地獄等事。(7)《諸法本經》,說諸法以欲為本等。(8)、(9)《優陀羅經》、《蜜丸喻經》,說三愛為癰本,六觸處為一切漏。(10)《瞿曇彌經》,佛許大愛道出家,因制八尊師法等。

第三一日誦,有一品半,合有三十五經。

〈大品第十一〉︰收有二十五經。(1)《柔軟經》,說佛為老病死而出家。(2)《龍象經》,說佛為龍象。(3)《說處經》,說過現未三說處等。(4)《無常經》,說觀五陰無常能得證果。(5)《請請經》,說我今受身是最後邊身等。(6)《瞻波經》,訶責犯戒之罪。(7)《沙門二十億經》,以彈琴喻精進證果。(8)《八難經》,說學道八難八非時。(9)《貧窮經》,以無善法財喻貧窮等。(10)《行欲經》,說十種行欲人。(11)《福田經》,說學無學二種福田人。(12)《優婆塞經》,說優婆塞持五戒、念三寶,必能證果。(13)《怨家經》,說瞋恚是怨家、妨害好色等事。(14)、(15)《教曇彌經》、《降魔經》,說信如來所說四事故出家等。(16)《賴吒惒羅經》說意業最重等。(17)《優婆離經》,說優婆離捨尼乾子歸佛事。(18)《釋問經》,說八正道護六根等。(19)《善生經》,佛教善生禮拜六方法。(20)《商人求財經》,說計根塵陰界是我者皆被見所害。(21)《世間經》,說佛從成道到涅槃所說皆實。(22)《福經》,說佛往者七年行慈福報。(23)《息止道經》,說初學比丘應常念不淨,除欲恚病。(24)《至邊經》,說欲盡苦應修沙門法。(25)《喻經》,說無量善法以不放逸為本,喻如地等。

〈梵志品第十二〉︰收二十經(品上十經)。(1)《雨勢經》,說比丘七不衰法與六慰勞法。(2)《傷歌羅經》,佛為傷歌羅摩納梵志說如意足、占念、教訓等三輪示現令其皈依。(3)《算數目犍連經》,佛為算數目犍連梵志說佛法中次第。(4)《瞿默目犍連經》,阿難為梵志瞿默目犍連說無一比丘能與世尊等。(5)《象迹喻經》,佛為生聞梵志說從出家護根到證無漏,方為極大象迹。(6)《聞德經》,又為生聞梵志說聞誦差別功德,從捨家到證滅。(7)、(8)《何苦經》、《何欲經》,佛答生聞梵志所問在家苦樂事等。(9)、(10)《郁瘦歌羅經》、《阿攝惒經》,說四姓平等。

第四一日誦,有三品,合有三十六經。

〈梵志品第十二〉︰(品下十經)。(11)《鸚鵡經》,為鸚鵡梵志,分別在家出家事,又說五蓋及法從心起。(12)《鬚閑提經》,為鬚閑提異學說離欲法喻。(13)《婆羅婆堂經》,佛為婆私吒及婆羅婆二梵志說四姓來歷及業報平等。(14)《須達哆經》,為須達哆居士說施心差別。(15)《梵波羅延經》,說今梵志已越梵志法。(16)《黃蘆圓經》,說於五欲無味無怖,證四禪三明乃不入胎。(17)《頭那經》,佛為頭那梵志說如梵等五梵志法。(18) 《阿伽羅訶那經》,佛答阿伽羅訶梵志問說梵志經典依於人住,展轉乃至依於涅槃。(19)《阿蘭那經》,說佛因阿蘭那梵志出家說無常法利益無量。(20)《梵摩經》,說梵摩梵志,優多羅摩納觀佛相好出家。

〈根本分別品第十三〉︰收有十經。(1)、(2)《分別六界經》、《分別六處經》,分別六界聚、六觸處、十八意行等法。(3) 《分別觀法經》,分別觀法心散不散等。大迦旃延更為廣演。(4)、(5)《溫泉林天經》、《釋中禪室尊經》,說佛莫念過去未來,常說跋地羅帝偈,迦旃延約根塵加以廣釋。(6)《阿難說經》,阿難說跋地羅帝偈及其意義,得佛印可。(7)《意行經》,說八定、八天處等以滅定為最勝。(8)《拘樓瘦無諍經》,分別諍無諍法。(9)《鸚鵡經》,分別業報差別法。(10)《分別大業經》,分別三報受時差別。

〈心品第十四〉︰收有十經。(1)《心經》,說心將世間去、心染著、心起自在等。(2)《浮彌經》,說邪正梵行得果與否。(3) 、(4)《受法經》,約現樂後苦等現未苦樂四種料簡。(5)《行禪經》,分別盛衰等四種行禪。(6)《說經》,說八定中退住及漏盡義。(7)《獵師經》,修四禪等能脫魔境。(8)《五支物主經》,說第一義沙門當知善戒不善戒等具八正道。(9)《瞿曇彌經》,說施受淨不淨。(10)《多界經》,說知界處緣起為智慧,又說眼等十八界與六十二類界。

〈雙品第十五〉︰此品分屬兩誦,成為兩品,故名〈雙品〉。收有十經(品上六經)。

(1)、(2)《馬邑經》,說沙門法須三業清淨成就禪定,乃至漏盡。(3)《牛角娑羅林經》上,樂如意道者大目犍連、樂頭陀行者大迦葉、論議者迦旃延、成就天眼者阿那律陀、習禪者離欲哆、多聞者阿難等隨用心自在與舍梨子問答各說修行所得。(4)《牛角娑羅林經》下,阿那律陀等說修四禪四無量等為人上法。(5)《求解經》,說由見色聞聲求解如來,正知如來法。(6)《說智經》,說與梵行已立比丘問答知見五陰、四食、四說等事。

第五一日誦,有三品半,合有三十五經。

〈雙品第十五〉︰(品下四經)。(7)《阿夷那經》,說法非法眾等見。(8)《聖道經》,說正八聖道及正解脫、正智十支,約邪正修斷為四十善不善法品。(9)《小空經》,說行真實空不顛倒,應不念人想、村想、無事想,乃至不住無想定。(10)《大空經》,說欲多行空者,當修內空、外空、內外空法、不移動法等。

〈後大品第十六〉︰收有十經。(1)《迦樓烏陀夷經》,贊斷過中食。(2)《牟梨破群那經》,說出家應修無欲,習慈悲喜捨等。 (3)《跋陀和利經》,贊一坐食法。(4)《阿濕貝經》,責過中食。(5)至(7)《周那經》、《優婆離經》、《調御地經》,說修行不放逸、六諍本、七滅法等、七滅諍等如法不如法等。(8)《癡慧地經》,說癡與慧種種相苦樂報。(9)《阿梨吒經》,說欲法障道。(10)《𠻬帝經》,十不往生,詳說十二緣起。

〈晡利多品第十七〉︰收有十經。(1)《持齋經》,說應持八支齋,並修念佛等五念。(2)《晡利多經》,佛為晡利多居士說離殺等八支、斷俗事。(3)《羅摩經》,說求無病安隱涅槃法為聖求,求病法等為非聖求。(4)《五下分結經》,說依道依迹斷五下分結。(5)《心穢經》,說拔疑佛等五種心中穢,解身縛等五種心中縛,是為比丘比丘尼清淨法。(6)《箭毛經》,佛為異學箭毛等說佛以無上戒等五法令弟子恭敬不離。(7)《箭毛經》,佛為異學等說天眼宿命通。(8)《鞞摩那修經》,說無諂誑、隨佛教化必得正法。(9)《法樂比丘尼經》,法樂比丘尼答毗舍佉問法。(10)《大拘絺羅經》,大拘絺羅答舍利弗問法。

〈例品第十八〉︰收十一經。(1)《一切智經》,佛為波斯匿王說四姓成就五斷支事,於後世有差別。(2)《法莊嚴經》,波斯匿王贊佛種種法靖。(3)《鞞訶提經》,說佛說法善,眾弟子趣向善,又佛行善身行不為沙門梵志聰明智慧及餘世間之所憎惡。(4)《第一得經》,說弟子不欲變異法,惟應廣布八正道。(5)《愛生經》,說生愛時便生愁苦。(6)《八城經》,阿難為八城居士說十二禪。(7)《阿那律陀經》,阿那律陀說得四禪及漏盡為比丘賢死。(8)《阿那律陀經》,說見質直、修念處、四無量等為不煩熱死。(9)、(10)《見經》、《箭喻經》,說佛一向說有常無常,又不一向說世有常等。(11)《例經》,說欲斷無明乃至老死以及別知無明乃至老死者應修三十七菩提分、十一切處、十無學法。

聲聞乘各部派中所傳的《阿含》各各不同,秦譯《中阿含》究屬於何部所傳從來也沒有一致的意見。但此經初次譯本與《增一阿含》同出於有部譯師曇摩難提,今本翻譯時,由僧伽羅叉講梵本,僧伽提婆轉梵為晉,二人皆有部的根據地罽賓人,而提婆別譯之《阿毗曇八犍度論》(即《發智論》),羅叉續成羅什所譯的《十誦律》,並為有部重要典籍。又此經的結構和西藏譯本止天所著《俱舍論疏要用論》所引用的有部《中阿含》極其相似。從這幾方面來看,此經可能是有部的傳本。

此經全部梵本似已散佚,早年在新疆地方發現的梵本斷簡中,僅有三經與本經中零本相同。即(1)同於本經之第一二一《請請經》。(2)同於本經之一三三《優婆離經》。(3)同於本經之一七○《鸚鵡經》。

在本經全部譯出的前後,零本翻譯很多,現存的計有七十三種。西藏大部經中,僅有相當於本經的零本五種。本經與南傳巴利文本《中部》對勘,二二二經中僅有九十六經相同。蓋本經所收者,篇幅或長或短,不全是適中的。所以在南傳巴利文本,也有九十餘經編入他部中(據赤沼氏《對照目錄》),本經中各經見於巴利文《長部》者凡九經,見於《增一部》者凡七十六經,見於《相應部》者凡七十六經。(田光烈)

◎附一︰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十章

第二節(摘錄)
「相應教」類集成立,而傳為佛說與弟子說的經文,仍不斷的傳出、流行,又次第結集出來。次後集成的部分,在原有的契經上,分別、抉擇、評破、融攝、組合,會入了更多的事緣、傳說,成為《中阿含》與《長阿含》。或為了便於教化,依當時所傳的經法,以增一法編集,成為《增一阿含》。三部集成的時代相近,但《增一阿含》要遲一點。

漢譯《中阿含經》,是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aḥ)的誦本。分六十卷,十八品,二二二經(傳說分為五誦)。南傳的《中部》,與《中阿含經》相當,是銅鍱部(Tamra-śatīyāḥ)的誦本。全部分十五品,一五二經;分為「根本五十」、「中五十」、「後五十」三部分,這應該就是漢譯所傳的「分」或「誦」了。這不同的兩種誦本,共同的僅有九十八經。品名相同的,不過四品。(中略)

《中阿含經》與《增支部》相合的,占三分之一以上。說一切有部的《增一阿含》沒有傳譯,所以不能知道有多少與《增一阿含》相同,而是重出。但大體說,這些,銅鍱部編入《增支部》,而在說一切有部,是編入《中阿含經》的。這部分,多數集中在一至十二品中。而〈七法品〉、〈業相應品〉、〈未曾有法品〉、〈林品〉;尤其是〈習相應品〉、〈大品〉,占有很大的比數。(中略)

總之,《中部》與《中阿含經》,共同的僅有九十八經。二部誦本所以如此的差異,是由於四阿含編集的組合不同。為銅鍱部編入《長部》、《增支部》的,而說一切有部編入《中阿含經》的達一百經左右。說一切有部編入《雜阿含經》的,卻有二十餘經,銅鍱部編入《中部》。更由於各有自宗所誦的契經,如銅鍱部的《中部》,就有二十八經。除去這些差異,二部共誦的《中阿含》原形,約為十品,一百經。

◎附二︰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五章第二節(摘錄)

佛法的原始結集,與《雜阿含經》──《相應部》的一部分內容相當。由於「如來記說」、「弟子記說」、「諸天記說」的應機不同,編入《雜阿含經》,《雜阿含經》已有了不同的適應性。依《雜阿含經》為本,順著三類「記說」的傾向,更廣的集成《中》、《長》、《增一》──三部,雖主體相同,而更明確的表現出各部的獨到適應。這是約各部的著重點而說的。

《中阿含經》繼承「弟子所說」的特性,重視出家眾──僧伽,每說到有關毗奈耶的部分。如《瞿默目犍連經》說︰佛涅槃後,佛沒有預先指定繼承人,比丘們也沒有公推誰繼承佛的地位。佛法是「依法不依人」,比丘們只是依法而住──受持學處,按時舉行布薩,互相教誡策勵,依法懺悔出罪,就能達成僧伽的清淨和合。如比丘有︰多聞、善知識、樂住遠離、樂燕坐、知足、正念、精進、智慧、漏盡──佛說的十可尊敬法,「則共愛敬、尊重、供養、宗奉、禮事於彼比丘」,佛法就這樣的延續下來。如僧伽有了諍論,要合法的除滅,佛法才不致於衰落,如《周那經》所說的「六諍根」、「四諍事」、「七滅諍法」與「六慰勞(六和敬)法」。這兩部經,表達了當時僧伽佛教的特色。此外,如長老比丘應該教導初學的;應該教誡比丘尼;教誨阿練若比丘。在布施中,施僧的功德最大;三淨肉的意義。對於僧尼習近的,不受一坐食的;過中食的;非時乞食的;犯戾語(不受教誡)的;不捨惡見,如說淫欲不障道的,心識常住的;尤其是犯戒不悔,嬈亂僧眾的,要予以嚴厲的制裁。至於敘事而文段與律部相當的,如釋尊少年受欲的《柔輭經》;從二仙修學、成佛、度五比丘的《羅摩經》;初化王舍城(Rājagṛha)的《頻毗婆邏王迎佛經》;種種希有的《未曾有法經》;因拘舍彌(Kauśāmbī)比丘諍論而說的《長壽王經》;女眾最初出家的《瞿曇彌經》;因比丘不清淨,釋尊不再說戒的《瞻波經》等。《中阿含經》與律治的、僧伽的佛教精神相呼應,表示了「中」部的重要傾向。

「法義分別」,是「中含」的又一重點所在。現存漢譯的《中阿含經》,是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āḥ)所傳的;南傳的《中部》,屬赤銅鍱部(Tāmra-śātīyāḥ)。在《中阿含經》的二二二經,《中部》的一五二經中,相同的僅有九十八經。

〔參考資料〕 《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一;《分別功德論》卷一;《撰集三藏及雜藏傳》;《印度哲學研究》卷二;《東洋學術研究》第二十三冊〈阿含經典の成立〉。


五輪

(一)指五大︰地水火風空。此「五大」(五種元素)圓滿具足法性之德,故名五輪。又名五智輪。《尊勝佛頂修瑜伽法軌儀》卷上〈序品)云(大正19‧368b)︰「五輪即是五智輪,五智便成五分身,五輪盡攝法界輪。」

密教謂一切依報正報皆由五輪組成。即依報(一切器世界)的最上方是金剛輪(地大),下方依次為水火風空四輪;正報(一切有情)的最下方是金剛輪,上方依次為水火風空四輪。

關於此五輪的種子、顯色、形色,分別表列如次︰


┌──┬─────────────────────┐
│五輪│地 水 火 風 空 │
├──┼─────────────────────┤
│種子│阿(a) 喲(va)羅(ra)訶(ha)佉(kha) │
├──┼─────────────────────┤
│顯色│黃 白 赤 黑 青 │
├──┼─────────────────────┤
│形色│方 圓 三角 半月 團形 │
└──┴─────────────────────┘


日本興教大師曾在《五輪九字祕釋》中為五輪作祕釋,明示善無畏、不空三藏相傳之義,其文云(大正79‧13b)︰
「一切眾生色心實相,無始本際毗盧遮那平等智身。色者色蘊,開為五輪。心者識大,合為四蘊。是則六大法身法界體性智。五輪各具眾德,故名為輪。體相廣大,稱為大名。五佛自覺覺他,故名為佛。五智簡擇決斷,故名為智。色者不離心,五大即五智。心者不離色,五智即五輪。色即是空,萬法即五智。空即是色,五智即萬法。色心不二故,五大即五藏,五藏即五智。」

(二)指頂輪、面輪、胸輪、腹輪、膝輪︰以此五輪表示有情的肉身。《大日經》卷七云(大正18‧46a)︰「至誠恭敬一心住,五輪投地而作禮。」《大日經疏》卷十四說頂輪為空大,面輪為風大,胸輪為火大,腹輪為水大,膝輪為地大。又,《釋迦文佛法》中說明五輪著地,稱額、二手、二膝為五輪,並解釋神心迴轉故名為輪。另《五輪九字祕釋》中對此亦有詳細的敘述。

(三)指五指︰即將小指、無名指順次配以地水火風空五輪。《大日經》、《廣大儀軌》、《尊勝佛頂修瑜伽法儀軌》、《建立曼荼羅護摩儀軌》等均有此說法。

〔參考資料〕 (一)《金剛頂經蓮花部心念誦次第沙汰》;《三種悉地破地獄轉業障出三界祕密陀羅尼法》;《大毗盧遮那供養次第法》卷上〈增益守護清淨行品〉;《陀羅尼門諸部要目》;《虛空藏寶鑰》;《念佛無上醍醐編》卷中。


五障

(一)女人的五種障礙︰亦稱五礙。即女人身有不得作梵王、帝釋、魔王、轉輪聖王、佛等五種障礙。出自《法華經》卷四〈提婆品〉。《法華經要解》釋云(卍續47‧631下)︰「梵王淨行,帝釋少欲,魔王堅固,輪王大仁,佛具萬德,而女人多染多欲,懦弱妒害,具足煩惱,皆反於上,故致五障。」

此外,《超日明三昧經》卷下亦載女人具五障之緣由。其文略云︰勇猛少欲乃得為男;女人雜惡多態故不得作天帝釋。奉清淨行無有垢穢,修四等心若遵四禪乃昇梵天︰女人淫恣無節故不得作梵天。十善具足尊敬三寶,孝事二親謙順長老,乃得魔天;女人輕慢不順毀疾正教故,不得作魔天。行菩薩道慈愍群萌,奉養三尊先聖師父,乃得轉輪王主四天下,教化人民普行十善,遵崇道德為法王教;女人匿態有八十四無有清淨行故,不得作聖帝。行菩薩心愍念一切,大慈大悲被大乘鎧,消五陰化六衰廣六度,了深慧行空無相願,越三脫門,解無我人無壽無命,曉了本無不起法忍,分別一切如幻如化,如夢如影芭蕉聚沫,野馬電焰水中之月,五處本無無三趣想,乃得成佛;女人著色欲淖情匿態身口意異故,不得作佛。

古來將此五障與三從連用,以顯示女人的業障深重及其為至極的劣機。

(二)指菩薩修道上的五種障礙︰即惡道障、貧窮障、女身障、形殘障及喜忘障。惡道障指生於三惡道。貧窮障指生於貧窮之家。女身障指受女身的果報。形殘障指因為形體殘損而諸根不具。喜忘障的「喜」是「屢屢」之意,指屢屢忘失,記憶力不佳之謂。離此五障,稱為五種功德。

天台宗在論三藏教的菩薩修行位時,一說初阿僧祇時可離五障,一說三阿僧祇時可離五障。例如《法華玄義》卷四(下)、《四教義》卷七說第一阿僧祇離女身,《菩薩戒經義疏》卷上說初僧祇得五種功德,《四教儀》卷中說初阿僧祇離女身及四惡趣。以上皆屬前者。又,《法華玄義釋籤》卷二(下)謂菩薩至第三祇始離五障,此與《大智度論》所說同屬後者。

此外,另有一說,謂如不遇違緣,在初阿僧祇即脫離五障,如遇違緣則在三阿僧祇始得脫離。又有一說,謂就六度勤修的功能而言,應在初阿僧祇脫離,但若根據教門設施的定位,則應是在三阿僧祇之時。

(三)指不能得除一切蓋障三昧的五種障礙︰又名五蓋障。即煩惱障、業障、生障、法障、所知障。《大日經疏》卷一(大正39‧590a)︰
「菩薩住此修學,不久勤苦,便得除一切蓋障三昧。(中略)是中障有五種。一者煩惱障,謂根本煩惱,乃至八萬四千上中下品障,蓋淨心及由宿世偏習故,妨礙道機不入佛法。二者業障,謂過去及現在世造諸重罪,乃至謗方等經,是人雖有得道因緣,以先業障未除故,種種留難不入佛法。三者生障,謂是人若得勝上無難生處,必當悟道,然乘前業更受無暇之身,以報生即為障,不入佛法。四者法障,謂此人已得無障生處,又有悟道之機,以先世曾有障法等緣故,不逢善友,不聞正法。五者所知障,謂此人乃至遇善知識,得聞正法,然有種種因緣,兩相不合和,妨修般若波羅密,如大品魔事品中廣明,亦是先世或曾差化道機,故憙生此障。」

此五障若除,於自心中常見十方一切諸佛妙相湛然,如觀明鏡,乃至於諸威儀去來睡寤,皆不離如是佛會因緣。

(四)勤學苾芻應當遠離的五違逆學法中的五種障礙︰即增上戒障、增上心障、增上慧障、往善趣障、利養壽命所作事障。《瑜伽師地論》卷九十九(大正30‧872b)︰
「云何名為增上戒障﹖謂如有一,或是奴婢,或是獲得,或有所言,廣說一切障出家法而與相應,如是名為增上戒障。云何名為增上心障﹖有十一障,當知名為增上心障,謂數與眾會為初,處分居處為後。云何名為增上慧障﹖謂於正法及說法師不起恭敬,陵懱正法及說法師輕賤自己,於法慳悋障他正法,令背正法毀謗正法,如是等類當知皆名增上慧障。
云何名為往善趣障﹖謂如有一,惡欲邪見多諸忿恨,乃至廣說。如是色類順諸惡趣受學轉法,當知是名順惡趣障。利養障者,謂隨所行,令未信者更增不信,其已信者能令改變不樂功德,不時時中精勤修習施福業事,不樂為他引攝所有利益安樂,如是等類。
壽命障者,謂不謹慎遠避惡象,廣說乃至不善遠離有災有疫諸惡國土,又不遠離諸因諸緣未盡壽量能令夭歿。如是等類。所作事障者,謂能障礙營衣鉢等所有事業。如是一切總攝為一,應知說名利養壽命所作事障。」

(五)障信、進、念、定、慧等五善根的五障︰即欺、怠、瞋、恨、怨。《法華玄義釋籤》卷一云(大正33‧819a)︰「欺為信障,怠為進障,瞋為念障,恨為定障,怨為慧障。」

〔參考資料〕 (一)《法華經玄贊》卷九(本);《大明三藏法數》卷二十八。(二)《四教儀集註》卷中。


出世

(一)謂諸佛出現於世間成正覺並教化眾生︰《金剛三昧經》卷一云(大正9‧366b)︰「佛言︰善男子!汝能問我出世之因,欲化眾生,令彼眾生獲得出世之果,是一大事不可思議。」《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一云(大正30‧396c)︰
「云何名為諸佛出世﹖謂如有一普於一切諸有情類,起善利益增上意樂,修習多千難行苦行,經三大劫阿僧企耶,積集廣大福德智慧二種資糧,獲得最後上妙之身,安坐無上勝菩提座,斷除五蓋,於四念住善住其心,修三十七菩提分法,現證無上正等菩提,如是名為諸佛出世。過去未來現在諸佛,皆由如是名為出世。」

經論中,對於佛陀出世之動機,頗多描述。《法華經》卷一〈方便品〉謂佛以一大事因緣出現於世,即欲令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大般若經》卷五一一則謂佛為宣說甚深般若波羅蜜多,而出現於世。此等出世之動機,是為佛陀出世之「大事因緣」。又稱出世本懷,或出世大事。

(二)禪宗用語︰指修禪者在得法且潛隱修行之後,為信徒迎請出來住持寺院,接引後學,謂之出世。蓋仿經論所謂「佛陀出現於世」之意。《禪林象器箋》〈叢軌門〉出世條云︰「有一菴主。人謂之曰︰南泉近日出世,何不去禮拜﹖主云︰非但南泉,直饒千佛出興亦不去。」

(三)指捨世俗事,趨入佛門以修淨行︰即所謂出家或出塵。此為世俗所常用之「出世」意義。

〔參考資料〕 (一)《賢愚經》卷八;《心地觀經》卷七;《大智度論》卷四;《中阿含》卷二十九〈八難經〉。


大乘要道密集

西藏薩迦派重要密典。相傳為元‧八思巴國師傳授、集譯。原祕藏於宮中,民國後發現而予以公開。主要譯自藏文的《道果》。《大乘要道密集》乃全書裝訂後之題箋。書中收〈道果延暉集〉、〈密里斡巴道果卷〉、〈道果語錄金剛句記〉、〈道果逐難記〉、〈道果引上中下三機儀〉等,共八十篇,於無上密乘之四級灌頂修持法要及口訣,詳盡完備。

近人陳健民嘗作〈道果探討〉一文,認為該書為求保密,乃故意將次序顛倒排列。故陳氏為求復原,而將全書各法依一般密宗諸法體系之先後,重新編排,並分該書為理趣及實修兩大部。陳氏此文行世後,頗為台灣地區之藏密行者所稱。然亦有人持相反意見。1992年,法護譯出《道果》後,即在文末附〈大乘要道密集略說)一文,以評述陳健民之看法。

◎附一︰陳健民《事業手印教授抉微》第九章〈大乘要道密集之錯亂排列〉

《大乘要道密集》為該書裝訂後之題箋,實則該書為譯自藏文《道果》,為薩迦派之重要密典。其中數見《道果》之名,故余所作探討名曰︰〈道果探討〉。然此《道果》是否完全,則不得知。應重新再譯。玆將其屬於無上瑜伽圓滿次第之次序分條依次更正如下。先當將該書標明頁數,上冊自一頁至一○三頁,以中頁計,下冊自一頁至一五八頁,序跋皆不計在內。

第一節 道果圓滿次第之更正次序


(39)中圍事相觀 上冊  八三頁至八五
(40)分座略文 上冊  八一頁至八三
(上屬初灌)
(41)十六種要儀 上冊  四八頁至四九
(42)拙火定 上冊  三二頁至四一
(43)九周拙火 上冊  四一頁至四四
(44)光明定 上冊  四九頁前後面
(45)夢幻定 上冊  五十頁之前面
(46)幻身定 上冊  五十頁至五二
(47)對治禪定劑門 上冊  四四頁至四五
(48)除定障 上冊   四五頁至四八
(49)辨死相(三章同題)
上冊  八五頁至八七
(50)轉相臨終要門 上冊  八九頁前後面
(51)遷識配三根四中有 上冊  九三頁至九五
(52)遷識所合法 上冊  九一頁至九三
(53)贖命法 上冊  八八頁前後面
(上屬二灌)
(54)明點觀 上冊  九十頁前後面
(55)上樂雙運玄義 上冊  二四頁至三二
(56)摩尼樹法(包括四喜)
下冊  四三頁至七三
(57)明印五種姓 上冊  九一頁之前面
(58)護菩提要門 下冊  一○三頁前後
(上屬三灌)
(59)四種收心 下冊    一四九頁
(60)真心四句 下冊    一五八頁
(61)六要記文 上冊  九九頁之前後
(62)新譯大手印 下冊  一三三頁至四
(63)大手印赤引 下冊  一三四至四十
(64)大手印伽陀文 下冊  一四○至四三
(65)大手印纂集心二義類要門
下冊    一五七頁
(66)金瓔珞要門 下冊  一五一至五五
(67)一訣要門 下冊    一四九頁
(68)頓入要門 下冊    一四九頁
(69)心印要門 下冊    一五○頁
(70)修習人九法 下冊    一四七頁
(71)三法喻 下冊    一四八頁
(72)十三法喻 下冊    一四七頁
(73)九喻 下冊    一四三頁
(74)八鏡 下冊    一四五頁
(75)苦樂為道要門 下冊  一百頁之前後
(76)十二失道 下冊    一四四頁
(77)除損增 下冊    一四四頁
(78)九種留難 下冊    一四八頁
(79)大印湛定鑒慧覺受
下冊    一四五頁
(80)九種光明 下冊    一四六頁


第二節 五種緣會檢討

薩迦派教授頗以五緣生道自矜。上冊六十三頁後至六十七頁後皆彰此理。六十七頁前,頌中云「昔者諸禪德,皆無緣會辭,後由道果興,方有緣生言,然內外緣要,至今無人曉。」拙以為緣生之詞,佛在般若會中早已宣說;龍樹菩薩又解析之;漢地智者大師以「一切因緣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名真實義。」而立三種止觀。下三部《大日經》有十緣生句,皆在薩迦派之前,不可云昔者禪德皆無之。特此依內外深淺而分五層緣會,當係薩迦派自創,此點亦殊可珍。惟是拙見以為︰後一層大似畫蛇添足,有前四層即已足矣。其理由如次︰

(1)就空性哲理言,真如即屬究竟,豈有真如而不究竟者﹖就緣起哲理言,六大緣起為密宗之宇宙觀,真如緣起為大乘之宇宙觀。然而真如緣起,並不如阿賴耶緣起之偏重唯心。密宗以方便為究竟,故重在六大瑜伽。六大則心物兼賅矣。然真如在密宗亦包括六大,六大皆真如,故每以配第四灌之勝義。今經二、三灌之五大緣起,配四灌之真如緣起,自然究竟矣,此上再有究竟,則為畫蛇添足矣。

(2)就上冊六十三頁文句辨別五緣生會,亦不合密宗法相之體系。外境、固也;內身則必具氣脈明點,三者缺一則不成其為身也。今以脈屬第三緣會,而以甘露(即明點)屬第四緣會,以藏智風屬第五究竟緣會,似不合理。拙見以為︰外境不列為外,以壇城及本尊身之外形莊嚴,即生起次第所觀為外緣會。皮膚以內,肉眼所不能見者,氣脈明點,此屬內緣會。由修雙運法,男以女莊嚴,女以男莊嚴,而行其杵蓮雙運之道,此為密緣會。雙運為密宗要法,豈可不包括五緣會中﹖且本書以界甘露屬第四緣會,而界甘露有單身者,有雙融者,不可專言單身者,而忽視雙融者。又藏智風不得獨稱究竟緣會,蓋在內緣會中即有風,由依空風不二,即成就藏智風,有藏智風而無藏智明點,則不能成就第三灌四空四喜之定;不能成就此定,則不能成就四灌之勝義真如。今以第四灌之真如,稱為真如緣會,而以藏智風稱為究竟緣會,殊為顛倒,不合正理。

且此等理,只合稱道位之緣生會,不合稱因位之緣生會。因位者,則外境、內身、密精、密密真如,為世俗見地耳。今在道位,始可修氣、脈、明點真如之法,故不得稱之為因位也。

(3)至若心配五緣會一說,更不合理。前五識配外,六識配內,七識配密,八識配真如,此部分尚無不合。今若以立第五究竟緣會而另立法界,此與唯識家學理不合,唯識家但承認第八阿賴耶識,即法界,故立阿賴耶緣起,說明法界宇宙之成立,並未建立第九法界識。茍無有第五之究竟緣會,可免此牽強配列也。

(4)六十四頁約四灌配五緣會,預備法不屬四灌之內,故當以瓶灌為外。五種灌頂物皆在外,五佛冠莊嚴在頂,亦在身外。當以密灌為內,所依甘露必飲之,則已入體內矣,當以智慧灌頂配密緣會,此正第三灌之道也。第四灌所指示之勝義,即是真如緣會。今以預備法列入而配外緣會,則佛頭著糞矣;以第三灌配真如之後,再用第四灌配究竟緣會,是為狗尾續貂矣。按第三灌偏在四喜,第四灌方可達到四空之最後階段。四灌雖由三灌而生,然不可直以三灌為真如也。又第三灌之稱智慧者,就用智慧明妃而言,為大樂智慧。第四灌頂法身無生無我空性配合空樂不二,方可稱勝義灌頂,即是真如也。是故密宗根本戒第十四條,不得毀謗女智慧,此所謂智慧,非直言真如之智,而屬明妃大樂九種姿態也。

(5)六十四頁前三行約解脫道中之增長觀,最後所謂「彼皆無二現智相者,乃究竟緣會」試問現智相者,豈能出密緣會所配之真如以外耶﹖是故有上面四種緣會即已足矣,不必別立究竟緣會矣。

(6)本頁四與五兩行,所言究竟觀,幾乎與前言之因位五緣會相同,故本文前二所駁應如拙見,改為外境、內身、密精、密密世俗智,而不稱脈、字、真如、界甘露等(見六十三頁後七行),則不致因位觀與究竟觀相重複矣。依究竟觀之理趣,則當以本尊佛慢顯,成就堅固,配究竟觀之外緣會;藏智風、脈、明點,成就圓滿、配究竟觀之內緣會;四喜四空、有學無學、雙運成就,配究竟觀之密緣會;大手印明空不二,光明成就,配究竟觀之真如緣會;則無不圓滿,更不用其他究竟緣會也。

(7)上冊八十頁第五行配行事業手印者,明妃為外,與自身交抱為內,加持雙運為密,此固合理。其後所謂上降配真如,下堅固配究竟,則屬多餘。應作上下四喜四空雙運為真如。上降不能到下堅固,則真如光明必不現起,此正三四灌交接之處。既得俱生智喜,現起勝義光明,則已屬究竟矣。故強分上降下堅,別立究竟緣會,顯然是因理設事,駢枝[疒@贅]疣可以見矣。拙見不敢茍同。

(8)本頁第七行配金剛波道。彼等之智,乃配究竟緣會,亦屬多餘。蓋意波即是真如,真如即是智。若云彼等,乃統言前三,尤乖次第,先三之行波、身波、語波、皆不得稱智,以皆未達到四喜四空之究竟地故。必至意波能安住俱生智空上,方能稱真如,此真如即究竟正智。

(9)本頁第十行配禪定近因,亦不可離恐望,配究竟緣會。上文內緣會已配五空行,密緣會已配五如來,豈有如來、空行,尚有恐望。若無之,何以在究竟緣會復配此也。

(10)全頁後面第九、第十二行所言,四灌外緣及其受灌處,分別以初至四灌配化、報、法、真如四佛,可全然證明拙見四緣會最為適當。如多一究竟緣會,則以何灌外緣,當在究竟佛處受灌耶﹖若論《道果》五緣會之主張,則第四灌應在究竟佛處受灌,而不應在真如佛處受灌也。

(11)六十五頁前,第三四灌,內密二緣會成報身,既犯重複之緣會,而以真如緣會配法身,究竟緣會配真如身,前後兩真如,何以反不能相配耶﹖茍以拙見配之,四緣會依次配四身,則不致以內密兩緣會配一身,而以真如緣會適配真如身,豈不順理成章耶﹖

(12)六十五頁前第九、十兩行所謂內緣會中之身轉動,豈不屬風耶﹖何以藏智風屬究竟緣會耶﹖所謂密緣會之火要,豈非紅甘露耶﹖何以界甘露屬真如緣會耶﹖又六十五頁後第一行,所謂諸風觀門,何以屬究竟緣會,而不屬內緣會耶﹖按之常理,內緣會氣、脈、明點(即界甘露),究竟緣會,惟是四灌勝義耳。

(13)六十五頁後第六、七兩行所指七風,皆屬內緣會;心空或心氣不二,方屬究竟緣會。各派圓滿次第都無異議。

(14)總結本問題,五緣會理趣中有三大病︰

(甲)多餘病──於四緣會真如上別添究竟緣會,乃屬多餘。

(乙)錯亂病──風、脈、明點為內緣會鼎立三要素,各派皆如是說。將脈為內緣會,界甘露為真如緣會,而藏智風為究竟緣會,三者如拐子馬相連,缺一則不能成為一緣會。脈即明點所住地,風即明點之運動,明點為風脈之能依主體,明點之上下為脈,而上下之行動為風,拙火即是紅明點,甘露即是白明點,不可以拙火列在密緣會,明點列在真如緣會,而風列在究竟緣會,且每一緣會必完成其特別之任務,如外緣會之身及壇城,完成其生起次第之任務;內緣會氣、脈、明點,完成其第二灌之任務,並作三灌之基礎;密緣會則完成其第三灌雙運之工夫;真如緣會則完成大手印勝義光明之任務,然後方可稱為緣會也。否則如《道果》主張,三事各別成一緣會,而僅完成第二灌內緣會之任務,殊為錯亂也。

又風、脈、明點三者,依身、語、意配。脈配身,風配語,明點配意。故明點重要在風之上。依生理醫理論,氣能生血、集血、運血,集合多血,方成精蟲。精之地位,在氣之上,豈可以風為究竟,高於明點耶﹖若論藏智而言;明點者,依印度祖師白馬麥札解︰明者,智慧;點者,精華。故明點亦是藏智。中脈表法身,亦以其能藏智也。豈獨風能藏智哉﹖又觀下冊四頁五緣會解析,皆雜有風,則風不可特列在第五究竟緣會中。而下冊十頁〈金剛句記〉所論「甘露引導」、「脈字引導」皆配有十二地境界,可知風脈明點(即《道果》所謂界甘露)同一緣會,可以證明矣。

且風在果位上已成光明,端在能與大手印空性配合。若列究竟緣會,已屬果位,不可再稱風,蓋已與心不二,不可獨稱風矣。

(丙)缺少病──除上二病,尚有缺少病。按所謂五緣會中,缺少雙運之緣會,此屬第三灌,為無上密宗極重要部分,當屬密緣會。如是,大手印第四灌之勝義,屬真如緣會,又適符合通常之密理矣。今拙見以四緣會包括四灌而不缺少;《道果》以五緣會而缺少第三灌;誰捨誰從,讀者必知所抉擇矣。

最後當補述者︰外、內、密三緣會,皆由淺入深之「度量」,而真如為「性質」而非度量。故拙見平日配列則作外、內、密、密密四層,今稱第四為究竟亦可,不必稱真如,如是五緣會,可改為外、內、密、究竟,似較合理。

第三節 附錄〈道果探討〉原跋,以見感應
文謄正後,仔細再讀,自信於法於理無不是處。然為慎重起見,曾向本人所依薩迦派之親教各上師,本派印度大成就,傳授本派各法之畢哇巴祖師,即《道果》譯本所書密哩斡巴祖師,本派西藏宗師薩迦本支達殷重祈禱,求其認可,或於定中,或於夢中,示以教訓。是夜,余在夢中,裸體行大馬路上(《道果》之道也),為東方晨曦直射甚暖,見老農正在山中繼續開闢新田,此皆認可之相。其後即此夢中又得金剛大樂長壽法。按︰本文曾臚列畢哇巴祖師之《飲空贖命法》,為本集精華所在之一。并謂具二灌四灌之長,蓋指飲空為四灌,吞氣為二灌,觀想為初灌,夢中所授則為三灌雙運之作用,適補足三灌,完成四灌具足之長壽,原集所無,感泣不置。願諸讀者對本文探討,生起淨信,亦可同得妙法,早證道果。

◎附二︰法護《大乘要道密集略說》(摘錄)

綜上觀之,《大乘要道密集》一書,應非一人、一時、一地所譯成,顯是後人不辨而合訂為一,雖是元代時所譯,然若如書上言大元國師八思巴所集譯者,在歷史年代上說不過去,恐怕是誤解的成分居多,因此書中的各個部分,如〈道果延暉集〉、〈依吉祥上樂輪方便智慧雙運智慧玄義卷〉、〈密哩斡巴上師道果卷〉之前半(以含藏因續記文為界)、後半、〈金剛句記〉、〈道果逐難記〉、〈摩尼樹卷〉等應各自獨立為一單元分別參攷,可能比較合理。此處附帶一提的是,有元一代除譯此書外,關於大手印的譯著,據錢大昕的《補元史藝文志醫類書》中,尚有〈端必瓦成就同生要〉、〈因德囉(因陀羅)菩提手印要道〉、〈大手印無字要〉等各一卷都是道果法集中所攝,惜現湮佚。

略論〈道果探討〉
〈道果探討〉一文中,曾對《大乘要道密集》一書有許多「探討」,然其中不無尚待商榷之處,現就其內容略論之︰

首先,對該文使用〈道果探討〉為題是否恰當檢討如下;作者個人認為云︰
「稱道果探討而不題大乘要道密集探討者,以此後者之名乃係影印時所題,並非藏文原名,故所影印各頁,從未有題及上名,按金剛乘與大小乘鼎立為三,今又曰大乘,又稱密集,似乎不合,此不當採用者一。

依余所聞於上師者,薩嘉之法,以道果為主,一如黃教之金剛乘道次第廣論然,此其二。又書中前後以道果為題之法典頗有數起,如道果延暉集、密哩斡巴道果卷、道果金剛句記、道果逐難記等,此其三。故定此名。」

對於〈道果探討〉作者的這個理由,我們不表贊同,在前面的〈道果概說〉中,曾經分別介紹過《道果》的定義、內容、所攝法,及《大乘要道密集》的內容歸屬問題等,因此,綜結前文的說明之後,這是能夠很清楚的分別出《道果》與《大乘要道密集》二者之間的差距。若專就內容而言,《大乘要道密集》中並非全屬《道果》,縱然有包含部分,但也並不完全,我們不能說《華嚴經》的〈淨行品〉等於《華嚴經》,更何況尚有間雜其他教法,這更不可以承認《大乘要道密集》可更稱名為《道果》。為了區別這二者的差異,避免令人產生混淆誤解,作者的第二、三點理由是不能成立的。至於第一點理由,那是相互認知上的看法,不需加以討論。

另,〈探討〉一文將《大乘要道密集》書中所載諸法,分理趣、實修二部,實修部中又分加行、下三部、雜法、四灌而列,對此分類我們亦以為不可。

由於此書係多篇法籍相匯而成,並非同一書而故意散亂倒裝,故此種分判,實非恰當,同時這一分類也有訛誤之處,例如︰「金剛句(偈)說道時灌儀」被劃入加行法中,這一法本是三續中身方便續五法中最後一項「道位灌頂」,它的順序尚且還在因灌四灌之上,如何能夠劃歸加行法中﹖

又,二灌所灌法內之辨死相、贖命、轉相臨終要門等,應屬瓶灌臨終之教法,不屬二灌所攝。

又,「六要記文」劃歸四灌所攝~大手印類,此亦不合理,至於道理為何,詳見金剛句偈內「六教授」一節便知,此處不贅。

又,四層灌頂之分類,在寧瑪派中或可適用,然就薩嘉派而言,因、道二位各有四灌,焉可以一概全,譬如於道果教法之金剛句偈註中「守護之別」一節,涉墮方便、智慧及方智之守護法,應歸第幾層灌頂﹖抑是再劃入理趣類便可!誠然作者云︰「依一般密宗諸法體系之先後而重加排列,以便實修」云云,但密宗素以師承教授次第各各不同為著,豈能以本派見趣次第支解他派見趣所修,因此吾人對〈探討〉一文之分類,不能茍同。

復次,就其探討「五緣生道」問題一節而論。

〈探討〉一文認為「五緣生道中『緣生』一辭,佛在般若會上,早已宣說,龍樹菩薩又彰明之,漢地智者大師以『一切因緣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名真實義』。而立三止三觀,下三部大日經有十緣生句,皆在薩嘉派之前,不可云昔者禪德皆無之……」云云。

這個看法,很明顯是對薩嘉派所謂「緣生」所說旨意不了解,其文中所云佛在般若會早已宣說,龍樹菩薩又彰明之,這應是指《般若經》及其發微意趣的《中論》中所辨析之「因緣法」而言,作者復引智者大師以「一切因緣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名真實義」。(《中論》〈觀四諦品〉作︰「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無,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可見作者心中將這個「因緣」法當作「緣生」,此二者之差別稍後再述。

又,作者所提到《大日經》的十緣生句,係出自〈住心品〉︰「(摩訶毗盧遮那世尊,告金剛手言︰)祕密主!若真言門修菩薩行諸菩薩,深修觀察十緣生句,當於真言行通達作證。云何為十﹖謂如幻、陽焰、夢、影、乾達婆城、響、水月、浮泡、虛空華、旋火輪……」這所舉的十緣生句中之「緣生」,依一行大師所記之《大毗盧遮那成佛經疏》卷三中訓謂「同於中論中所云(因緣生法等等)」,這三個「緣生」都是同一個意思,吉藏撰《中論疏》十(末)中有曰︰「緣起者體性可起,待緣而起,故名緣起。」應即指此,這是顯教共通之理。

然則《道果》金剛句偈中所謂之「緣生」則非指此,那是含有特定條件而相和合的意味。

在討論金剛句偈的「緣生」前,先對舊譯「緣生」而拙譯「緣起」之詞,稍作說明。《俱舍論》九曰︰「諸支因分,說名緣起,由此緣能起果故;諸因果分,說緣已生,由此皆從緣所生故。」基於此理,就因地而言,稱為「緣起」,就果地而謂,乃稱「緣生」,這二辭意不盡相同,因為「五緣起」中的緣起之基為脈、脈字、界甘露、氣,都是屬因地方面,所以不能稱「緣生」,故而譯為「緣起」。

至於五緣起中的「緣起」所指為何﹖現引薩嘉班智達所述金剛句偈註言︰其就瑜伽士而言,生禪定之緣起,其亦無定數及次第,相適緣起須觀待脈、字、甘露、氣,其他如食、行止等,依他緣而主緣起,而「緣起所生」即為瑜伽之一覺受,依脈、氣、菩提和合而生。

這個「緣起」所講的是專指密乘方面而言,特指「身體」及其所相關依存部分,這方面當然是「由道果興,方有緣生言,然內外緣要,至今無人曉。」此二者雖然字面上相同,實質上的意義是失之毫釐、差之千里,不可不辨。

其次,作者曾分別就空性哲理、辨別五緣生會,約心配五緣會、約四灌配五緣會、配事業手印等等方面評判此五緣起,其總結歸納三大病,即多餘病、錯亂病、缺少病,故現以此三病之訛為主,兼略敘其餘差舛如下︰

作者以四緣會即滿足,於真如上別添究竟,乃屬多餘,其所持理由,有就空性哲理、緣起哲理、密宗法相體系等。

然依金剛句偈所立五緣起之理,其根本範圍即為針對「一個所依悉淨無過四壇城」而言,謂「所依」是指所依止的身體。「悉淨」是依金剛句偈所云,以聞思、學處、灌頂、禪定等悉得清淨。「無過」是指無有過患退敗之脈、字、界甘露、氣等。「四壇城」即金剛句偈中所闡發的化身身脈壇城、報身脈字壇城(或云字婆伽壇城)、法身菩提心壇城、體性身氣壇城,這也是金剛句偈註(教語朱註)之讚頌文中云「心之所依自身四壇城」一頌所指。

其所論對象既為此所依身,五者各有所表,自不干空性哲理事,既非共通緣起哲理,自不關真如緣起事,四灌等法為所修,五緣起為所攝範圍,原非一灌一緣起之配對,自各安其事,曷能有牽強、蛇足之評!

又,作者以風、脈、明點三者為密緣起中鼎立三要素,不可將脈為密、界甘露為真如、藏智風為究竟。其所持理為脈即明點所住地,風即明點之運動,明點為風脈能依主體等,又主外緣起之身及壇城,完成其生起次第之任務,內緣起氣脈明點,完成二灌之任務,并作三灌之準備,密緣起則屬三灌工夫,真如緣起則屬大手印等……,此則為其錯亂病。

此亦不合理,蓋作者主觀認為一灌配一緣起,故乃生支離事。

金剛句偈註云︰外緣起為迴風轉氣,及景象、夢等外在境相粗略所現,內緣起為心氣集攝於脈字宮殿,密緣起為斷世間道而現出世間身脈等四壇城,真如緣起為初地以上之外,內、真如驗相生現明點、氣、心,究竟緣起為融入四行於十三地證果。

其氣、脈、明點三者,雖為密灌道中行,然所修各有不同,所圓亦各異,成就四壇城轉四身任運各亦不同,非於一灌頂修法中能同圓成,教法各異,此不可謂錯亂。

至於缺雙運之緣會事,雙運主要側重於明點,其降、持、迴、遍、護種種所修,無非如此,所見不同,何漏之有﹖

若說四正量問題,乃至顯教配屬問題,胥皆須依《道果》的教示,一層一理逐次而釋,非斷章取義,斤斤字辭便可測知,在此作者的認知與《道果》教法意趣迥異,既無共通之處,僅就片面章節討論是沒有意義的,事實俱在,讀者應自行於金剛句偈註中深入,自能明察秋毫,不需在此舞文弄墨!


大方廣佛華嚴經

略稱《華嚴經》,是佛成道後在菩提場等處,藉普賢、文殊諸大菩薩顯示佛陀的因行果德如雜華莊嚴,廣大圓滿,無盡無礙妙旨的要典。

此經漢譯本有三種︰

(1)東𣈆‧佛馱跋陀羅的譯本︰題名《大方廣佛華嚴經》,六十卷,為區別於後來的唐譯本,又稱為舊譯《華嚴》,或稱為《六十華嚴》。收在《大正藏》第九冊。

(2)唐武周時實叉難陀的譯本︰題名《大方廣佛華嚴經》,八十卷,又稱新譯《華嚴》,或稱《八十華嚴》。收在《大正藏》第十冊。

(3)唐‧貞元中般若的譯本︰也題名《大方廣佛華嚴經》,四十卷,它的全名是《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簡稱為《普賢行願品》,或稱為《四十華嚴》。收在《大正藏》第十冊。

此經第一譯六十卷本,它的梵文原本三萬六千偈,是由慧遠的弟子支法領從于闐(今新疆和田一帶)得來,於晉‧義熙十四年(418)三月十日在揚州(今南京)道場寺請天竺三藏佛馱跋陀羅譯出,三藏手執梵本,譯為漢語,法業筆受,慧嚴、慧觀等潤文,吳郡內史孟顗、右衛將軍褚叔度為檀越,於元熙二年(420)六月十日譯竟,劉宋‧永初二年(421)複校完畢(見《出三藏記集》卷九經後記等)。初譯出時分五十卷,後改為六十卷,內分三十四品,總由七處、八會的說法而成。嗣後唐‧永隆元年(680)三月,天竺三藏地婆訶羅和法藏校勘此經,見所譯〈入法界品〉內有缺文,因更就梵本譯出從摩耶夫人到彌勒菩薩文一段約八、九紙補入(見《華嚴經探玄記》卷一)。這就成為現行《華嚴經》六十卷本。

此經第二譯八十卷本,它的梵文原本四萬五千頌,係唐‧則天武后遣使從于闐求得,並請來其地三藏法師實叉難陀,於證聖元年(695)三月十四日在洛陽大遍空寺開始翻譯,武后親臨譯場首題品名,菩提流志、義淨同宣梵本,復禮、法藏等並參與筆受潤文,到聖曆二年(699)十月十八日在佛授記寺譯畢(見《開元釋教錄》卷九),成八十卷,內分三十九品,總由七處(同舊譯)、九會(八會同舊譯,新增「普光法堂」一會)的說法而成。後法藏發現此經〈入法界品〉中尚有脫文,仍與地婆訶羅校勘梵文,於第八十卷初從彌勒菩薩後至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善知識前中間,補入文殊伸手摩善財頂十五行(《華嚴經疏》卷三、《華嚴經略策》),即為現今流行的《華嚴經》八十卷本。

此經第三譯四十卷本,它的梵文原本一萬六千七百偈(見《貞元釋教錄》卷十七)係南天竺烏荼國王親手書寫遣使於貞元十一年(795)十一月送贈來唐。翌年六月,唐德宗囑罽賓三藏般若在長安崇福寺從事翻譯,廣濟譯語,圓照筆受,智柔、智通回綴,道弘、鑒靈潤文,道章、大通證義,澄觀、靈邃等詳定,至十四年(798)二月譯畢,成四十卷。其內容係勘同舊新兩譯《華嚴經》的〈入法界品〉一品,但文字上大為增廣;尤其是第四十卷有普賢十大行願,和新添的普賢廣大願王清淨偈,是前此兩譯《華嚴經》中所未有。

以上是漢譯此經的三大譯本。此外,此經中某一品或一部分傳譯於中國的為數也不少。西元二世紀中──後漢‧支婁迦讖曾於洛陽譯出《兜沙經》一卷,當是此經別行本漢譯的開始,吳‧支謙、西晉‧竺法護、聶道真乃至南北朝、隋、唐各朝,都有《華嚴經》的支分別行本譯出,在法藏《華嚴經傳記》卷一中曾列舉有這類別行譯本三十五部。今略就現存各本並對照唐譯各品會列載如下︰

《佛說兜沙經》一卷(如來名號品、光明覺品),後漢‧支婁迦讖譯。

《佛說菩薩本業經》一卷(淨行品、十住品),吳‧支謙譯。

《諸菩薩求佛本業經》一卷(淨行品),西晉‧聶道真譯。

《菩薩十住行道品》一卷(十住品),西晉‧竺法護譯。

《菩薩十住經》一卷(同上),東晉‧祇多密譯。

《漸備一切智德經》五卷(十地品),西晉‧竺法護譯。

《十住經》四卷(同上),後秦‧鳩摩羅什譯。

《佛說十地經》九卷(同上),唐‧尸羅達摩譯。

《等目菩薩所問三昧經》三卷(十定品),西晉‧竺法護譯。

《顯無邊佛土功德經》一卷(壽量品),唐‧玄奘譯。

《佛說校量一切佛剎功德經》一卷(同上),宋‧法賢譯。

《佛說如來興顯經》四卷(如來出現品),西晉‧竺法護譯。

《度世品經》六卷(離世間品),西晉‧竺法護譯。

《佛說羅摩伽經》三卷(入法界品),西秦‧聖堅譯。

《文殊師利發願經》一卷(同上),東晉‧佛陀跋陀羅譯。

《大方廣佛華嚴經入法界品》一卷(同上),唐‧地婆訶羅譯。

《佛華嚴入如來德智不思議鏡界經》二卷(普光法堂會),隋‧闍那崛多譯。

《大方廣入如來智德不思議經》一卷(同上),唐‧實叉難陀譯。

《大方廣如來不思議境界經》一卷(別本華嚴),唐‧實叉難陀譯。

《大方廣佛華嚴經不思議佛境界分》一卷(同上),唐‧提雲般若譯。

《大方廣佛華嚴經修慈分》一卷(同上),唐‧提雲般若譯。

《大方廣普賢所說經》一卷(同上),唐‧實叉難陀譯。

至如《華嚴》三大譯本中的唐‧般若譯四十卷《華嚴》,也同樣是全部經中〈入法界品〉的別行。

此經的藏文譯本,係由印度勝友、天王菩提和中國西藏智軍共從梵文譯出,並由遍照護加以複校,成一一五卷(奈塘目錄作一三○卷,德格目錄作一一六卷,實為一一五卷),內分四十五品,前四十四品相當於唐譯本前三十八品,第四十五品相當於唐譯本第三十九〈入法界品〉,又藏譯本比漢譯本多出第十一品和第三十二品,其他各品文句上也頗有出入。

關於此經的梵本,如陳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五說︰「華嚴經有百千偈,故名百千經。」又《華嚴經傳記》卷一也稱,西域傳說此《華嚴大不思議解脫經》有三本︰其中上中兩本隱而不傳,下本有十萬偈,四十八品,現流天竺。此中所說現流天竺的下本有十萬偈,和《大智度論》卷一百所說「不可思議解脫經十萬偈」、晉譯《六十華嚴經》後記所說「華嚴經梵本凡十萬偈」相符,而證明此經亦名《不思議解脫經》,全本凡十萬偈,而《四十華嚴》乃其中的一部分。如《貞元釋教錄》卷十七說︰「梵本大方廣佛花嚴經總有六夾,共十萬偈,大唐已譯八十卷當第二夾了,今南天竺國王所進當第三夾(即般若譯四十華嚴梵本),有一萬六千七百偈。」又《四十華嚴經》後記也說此梵本是「南天竺烏荼國……王手自書寫大方廣佛華嚴經百千偈中所說善財童子親近承事佛剎極微塵數善知識行中五十五聖者善知識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再參考世親《十地經論》與金剛軍、堅慧的釋論,解釋此經〈十地品〉,寂天的《大乘集菩薩學論》也引用此經〈賢首品〉的偈頌等情形來看,可以想見此經的〈入法界〉、〈十地〉乃至其他各品在印度古代已各成一經而分別流行。其中〈入法界品〉(即《四十華嚴》)和〈十地品〉,且為尼泊爾佛教中古來通常傳誦的九部大經之二,因而這兩品的梵本在尼泊爾一直保存。到十九世紀中,這兩品梵本隨著其他梵典又由尼泊爾更流傳到印度、英、法、日本等國,並有所校勘出版。現行梵文〈十地品〉有近藤晃曜校刊本(東京,1936),〈入法界品〉有鈴木大拙,泉芳璟校刊本(京都,1934~1936),《普賢菩薩行願讚》有渡邊海旭校刊本(1902)。至於其他各品的梵本似都已散佚而未見發現。

此經的漢譯本中,以唐譯八十卷本的文義最為暢達,品目也較完備,因而在漢地流傳最盛。以下依據這一譯本略述此經的內容︰

唐譯本經係由九會的說法組合而成。第一會,敘佛在菩提場中初成正覺,道場無量妙寶莊嚴,金剛座上的遮那佛身萬德圓滿。十方世界微塵數菩薩乃至金剛力士諸神諸天等各具無量功德一時雲集,各各說頌讚佛,所有的華藏莊嚴世界海中一切世界也都同樣入佛境界(〈世主妙嚴品第一〉)。諸菩薩和一切世間主說頌問佛,佛現瑞相放光說頌,又現諸神變,一切法勝音等菩薩各說頌讚佛(〈如來現相品第二〉)。時普賢菩薩入佛三昧,受諸佛讚嘆摩頂,從三昧起,十方一切如來放光頌讚普賢菩薩,一切菩薩也同頌讚(〈普賢三昧品第三〉)。普賢菩薩以佛神力,向道場海眾諸菩薩說世界海等十事,分別顯示十方剎土的形相和它的原因(〈世界成就品第四〉)。普賢又說毗盧遮那往昔修行所嚴淨的華藏莊嚴世界海無量妙寶莊嚴功德,乃至世界海中一切世界的莊嚴和諸佛號(〈華藏世界品第五〉)。普賢又說這是由於毗盧遮那過去世為大威光太子時,供養諸佛廣修無量妙行的廣大功德莊嚴成就(〈毗盧遮那品第六〉)。

第二會,敘佛在普光明殿蓮華座上,顯現神變,十方菩薩都來集會。文殊師利菩薩承佛的威力,向眾菩薩稱說佛的名號,由於隨應眾生各別知見,遂有無量不同的名號如來為眾說法(〈如來名號品第七〉)。文殊師利又說娑婆世界中苦集滅道四聖諦的種種異名,和十方一切世界無量不同的四聖諦名,都隨眾生心,令得調伏(〈四聖諦品第八〉)。這時佛兩足輪放光,普照十方,各現佛事,文殊師利唱頌稱揚佛的無邊功德行願(〈光店品第九〉)。文殊師利菩薩又和覺首等九菩薩反覆問答十種甚深佛法明門(〈菩薩問明品第十〉)。智首啟問,文殊師利答說菩薩身語意業動靜語默中為饒益眾生應發起的一四○種的清淨願行(〈淨行品第十一〉)。文殊師利問,賢首以偈答說菩薩修行的無量殊勝功德,信願不虛,定慧圓滿成就等事(〈賢首品第十二〉)。

第三會,敘佛不離菩提樹下,上升須彌山帝釋宮殿,帝釋莊嚴宮殿,迎佛入座,並和諸天說頌讚佛(〈升須彌山頂品第十三〉)。十方佛世界法慧等菩薩都來集會,各說偈頌稱讚佛所修行的無量勝妙功德(〈須彌頂上偈讚品第十四〉)。法慧菩薩由於佛的威力,入無量方便三昧,受到諸佛讚嘆並摩頂,他出定廣說十住的法門,每住中各有聞、修十法(〈十住品第十五〉)。這時正念天子來問,法慧向他宣說修習梵行種種無相觀法(〈梵行品第十六〉)。又天帝釋來問,法慧向他宣說菩薩初發菩提心所得的種種無量功德,發心便能和佛平等,也無所得(〈初發心功德品第十七〉)。精進慧問初發心菩薩如何修習,法慧答說十不放逸,得十清靜,十佛歡喜,十法安住,十法入地,十法行清靜,十種清靜願,十法圓滿大願,十無盡藏等修行的法門和所應得的成就(〈明法品第十八〉)。

第四會,這時佛升向夜摩天宮,夜摩天王莊嚴殿座迎請如來,說頌讚佛,佛即入座(〈升夜摩天宮品第十九〉)。功德林菩薩等微塵數菩薩都來集會,十大菩薩各說偈頌稱揚佛周遍法界的行願功德(〈夜摩宮中偈讚品第二十〉)。功德林菩薩由於佛的威力,入善思惟三昧,受到諸佛稱讚並摩頂,他出定廣說十行的法門,並一一分別其行相(〈十行品第二十一〉)。功德林又對諸菩薩說菩薩十無盡藏的一一行相,由此能令一切行者成就無盡大藏(〈十無盡藏品第二十二〉)。

第五會,這時佛又升兜率天,兜率天王莊嚴殿座迎請如來,說頌讚佛功德,佛即入座(〈升兜率天宮品第二十三〉)。金剛幢等十大菩薩和微塵數菩薩從十佛世界來集。各說偈頌稱揚佛德(〈兜率宮中偈讚品第二十四〉)。金剛幢菩薩由於佛的威力,入智光三昧,受到諸佛稱讚並摩頂,他從定起,向諸菩薩廣說十回向法門,並一一分別解說所修行相(〈十回向品第二十五〉)。

第六會,敘佛在他化自在天宮摩尼寶殿,諸方世界諸大菩薩都來集會。這時金剛藏菩薩由於佛的威力,入大智慧光明三昧,受到諸佛稱讚並摩頂。他從定起,向眾說出十地的名稱。這時解脫月等諸菩薩請他解說,佛也放光加以神力,金剛藏菩薩便向眾演說甚深的十地法門行相(〈十地品第二十六〉)。

第七會,佛在普光明殿,普眼菩薩向佛問普賢菩薩三昧所修的妙行,佛教他自請普賢菩薩宣說。這時大眾希望見到普賢菩薩並殷勤頂禮,普賢菩薩才以神力出現,向眾廣說十大種三昧的高深法門(〈十定品第二十七〉)。普賢又向大眾說十種神通(〈十通品第二十八〉)。又向大眾說十種法忍(〈十忍品第二十九〉)。這時心王菩薩問,佛向他宣說阿僧祇不可說的數量和世間出世間一切諸法不可說的事理(〈阿僧祇品第三十〉)。心王菩薩又向大眾宣說諸佛世界的壽量和它們的長短比較(〈壽量品第三十一〉)。又向大眾宣說十方諸菩薩和他們的眷屬的住處並常住說法的地名(〈諸菩薩住處品第三十二〉)。這時會中諸菩薩心中希望知道諸佛的國土、本願、種姓、出現、佛身、音聲、智慧、自在、無礙、解脫等不思議事,佛便加持青蓮華藏菩薩向蓮花藏菩薩廣說佛所住的十不思議法門(〈佛不思議法品第三十三〉)。普賢菩薩向諸菩薩演說佛的身相莊嚴,略說有九十七種大人相,以及十華藏世界海微塵數大人相(〈如來十身相海品第三十四〉)。佛向寶手菩薩宣說如來的隨好中各有光明,周遍法界,能夠拔出地獄的苦,生兜率天,乃至令證得十地等廣大無盡的功德(〈如來隨好光明功德品第三十五〉)。普賢菩薩又向大眾演說佛為解脫眾生結縛,瞋心能障百萬法門,應當勤修十法,具十清淨,十廣大智,得十種普入,住十勝妙心,獲十種佛法善巧智(〈普賢行品第三十六〉)。這時佛從眉間放光,名如來出現光,如來性起妙德菩薩向佛請問大法,佛又放光入普賢菩薩口,普賢菩薩便廣說佛以十無量法出現,以十無量百千阿僧祇事得到成就。說罷,諸佛稱讚並為會眾授記,普賢最後說頌勸眾受持(〈如來出現品第三十七〉)。

第八會,敘佛在普光明殿,普賢菩薩入佛華藏莊嚴三昧,從三昧起,普慧菩薩請問菩薩依、菩薩行乃至佛示般涅槃等二百個問題,普賢菩薩一問十答,分別演說二千法門。諸佛現前讚喜。普賢菩薩再用偈頌重說菩薩的功德行處(〈離世間品第三十八〉)。

第九會,佛在逝多園林,和文殊普賢等五百大菩薩、大聲聞並無量世主聚會。佛以大悲入師子頻申三昧,遍照莊嚴十方世界各有不可說剎塵數菩薩來會,各現神變供養境界。諸大聲聞不知不見。十大菩薩說頌讚佛。普賢菩薩演說這師子頻申三昧的十種法句。佛又顯現種種神變、種種法門、種種三昧等相,文殊菩薩說頌稱讚,諸菩薩都得到無數大悲法門,從事利樂十方一切眾生。文殊菩薩和大眾辭佛南行,尊者舍利弗和六千比丘也承佛神力發心隨同南行。他們行到了福城東,在莊嚴幢娑羅林中大塔廟處說法,這時善財童子等二千人前來頂禮聽法,發菩提心,其中善財童子一心求菩薩道,說頌問教,文殊師利指示他去求訪善知識,善財童子便輾轉南行參訪了德雲比丘乃至彌勒菩薩等五十三位善知識,聽受了無數廣大甘露法門,最後見到普賢菩薩,由於普賢的開示,次第得到普賢菩薩諸行願海,終於證入法界。末了普賢菩薩說頌稱揚佛的功德海相(〈入法界品第三十九))。

以上是新譯經中九會三十九品的內容梗概。在舊譯六十卷本中只有八會三十四品。這是由於舊譯本缺〈十定品〉一品,並以〈十地品〉以下十一品為第六會而減少一會。又新譯本〈如來現相品〉以下五品在舊譯中合為〈盧舍那佛品〉一品,因而一共相差一會五品。

從新譯本譯出以後,八世紀以來漢地的華嚴學者大都依據新經講習疏釋。但在新譯本出現以前,就連唐‧賢首(法藏)的講疏還都一般依據晉譯六十卷本。因此對於本經的文義,在有名的賢首《探玄記》(卷二)和《文義綱目》中,即依舊譯本將全經判為五分︰(1)教起因緣分(舊〈世間淨眼品〉),這就是全經的序分。(2)舉果勸樂生信分(舊〈盧舍那佛品〉),顯示舍那佛的果德和他過去的因行,勸令生信。(3)修因契果生解分(舊〈如來名號品〉至〈寶王如來性起品〉三十品),顯示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的因行和所契的佛果,為令生解。(4)托法進修成行分(舊〈離世間品〉),顯示依諸菩薩行法,從事進修,成菩薩行。(5)依人入證成德分(舊〈入法界品〉),顯示由於善知識的教導,證入法界,成就果德。又分判此經的內容為五周因果︰(1)所信因果(舊〈盧舍那佛品〉),(2)差別因果(舊〈如來名號品〉至〈菩薩住處品〉二十五品是差別因,〈佛不思議法品〉至〈佛小相光明功德品)三品是差別果),(3)平等因果(舊〈普賢菩薩行品〉是平等因,〈寶王如來性起品〉是平等果),(4)成行因果(舊〈離世間品〉),(5)證入因果(舊〈入法界品〉)。嗣後清涼《華嚴經疏》(卷四),也沿用這五分說和五因果說來分攝新譯八十卷經三十九品的文義。而這樣的分判也就成為古今賢首宗師解說此經的通論。

又古今疏家也同樣以序、正宗、流通三分科判此經。即一般都以初品為序分,〈盧舍那佛品〉(新〈如來現相品〉)以下為正宗分。流通分在古時有多種異說︰如北魏‧慧光以〈入法界品〉為流通分;隋‧慧遠以〈入法界品〉內的善財童子以下屬流通分;隋‧靈裕以〈入法界品〉最後的偈頌為流通分;還有人說以末後二偈為流通分;還有人說此經還未譯竟,因而沒有流通分;還有人說以其他的眷屬經為此經的流通分;還有人說此經說法無盡無休,所以沒有流通分。唐‧清涼(澄觀)在他撰的《華嚴經疏》中認為慧遠所說最為合理(《華嚴經疏》卷四),因而以〈法界品〉內的善財童子以下為流通分的三分說,也成為後來賢首宗師解說此經的通論。

關於此經的宗趣,古來也有各樣不同的見解︰如齊‧曇衍說此經是以無礙法界為宗,隋‧靈裕說此經是以甚深法界心境為宗,還有人說此經是以緣起為宗,還有人說此經是以唯識為宗,唐‧敏(法敏)、印(﹖)二師說此經是以因果為宗,隋‧慧遠說此經是以華嚴三昧為宗,隋‧達摩笈多說此經是以觀行為宗,還有人說此經是以海印三昧為宗,北魏‧慧光說此經是以因果理實為宗。唐‧賢首(法藏)依慧光說加以充實,即以因果緣起理實法界為此經的宗趣(清涼《華嚴經疏》卷三),這也成為後來賢首宗師對於此經的共同見解。

此經的義理,為古今佛教學人所一致尊重。從南北朝以來,以判教著稱的江南三家都將此經判為頓教,而以其他經典判為漸教或不定教。其時北方七家判教的步調雖參差各不相同,但也以此經判為諸教中最高的圓教或頓教、真宗、法界宗等。此後隋‧吉藏立三轉法輪,以此經為根本法輪;天台智顗立化儀四教,以此經列為頓教,又立化法四教,以此經列為別兼圓教;唐‧窺基立三時教,以此經為中道教;賢首宗師則以此經判為五教中的一乘圓教,或十宗中的圓明具德宗。都顯示此經在佛教中向來被認為是最圓頓的經教。

關於此經古來傳播的情形,相傳佛滅度後,此經在印度曾經隱沒,後龍樹菩薩弘揚大乘,便將它流傳於世。龍樹還造出《大不思議論》十萬偈以解釋此經,現行漢譯的《十住毗婆沙論》十六卷,便是該論的一部分,為此經〈十地品〉中初二地的解說。在這以後,世親菩薩也依此經〈十地品〉造出《十地經論》,發揮了《華嚴》的要義,金剛軍、堅慧、日成、釋慧諸論師又各造出了《十地經論》的解釋(日成、釋慧兩釋現存有藏文譯本),可以想見此經在古代印度曾經部分流行一時。至於全經在當時當地流傳的情形不詳。

從後漢以來,此經的別行本在中國雖陸續譯出不少,但它的傳弘還不見興盛。到了東晉‧佛馱跋陀羅的六十卷本譯出以來,此經才受到漢地佛教學人的重視,對它傳誦、講習乃至疏釋的情形也漸行熱烈。如最初參與此經譯場的法業,曾親承佛馱跋陀羅的口義而撰成《義記》二卷;隨後劉宋‧求那跋陀羅曾講解過此經多次,北齊‧玄暢更對此經隨章逐句暢加疏講。北魏‧勒那摩提也曾弘講此經,又劉謙之精研此經,製《華嚴論》六百卷。這時菩提流支又譯出了《十地經論》,由於《地論》的弘通,此經更得到相應的發揚,地論師慧光又撰製了此經的《廣疏》和《略疏》(現存一卷),並以此經判為圓教而廣為弘敷。又齊‧大覺寺僧範著有《經疏》五卷,鄴中曇遵著有《經疏》七卷,洛州曇衍著有《經疏》七卷,後魏‧靈辯著有《經論》一百卷(現存一卷),魏‧北台智炬著有《經疏》七卷。嗣後隋相州演空寺靈裕著有《經疏》八卷(現存《文義記》第六卷)、《旨歸》一卷;西寺曇遷著有《華嚴明難品疏》十卷;西京慧藏著有《義疏》十卷;西京洪遵著有《經疏》七卷;淨影寺慧遠著有《經疏》七卷、《十地論義記》七卷(現存四卷);嘉祥寺吉藏著有《遊意》一卷(現存);武德寺慧覺著有《十地品疏》十卷;唐‧越州法敏著有《經疏》七卷;終南山智正著有《經疏》二十二卷;慈恩寺靈辯著有《經疏》十二卷。而南北各地風行講誦,更促進了華嚴學的廣泛開展。

隨著此經在隋、唐時代的盛行傳通,遂有以專弘這一經的教觀為主的賢首宗漸次形成。首先是隋‧杜順(法順)在終南山弘通此經,並著《華嚴五教止觀》一卷(現存)和《華嚴法界觀門》一卷(現存),以彰此經的玄旨而開一宗的基礎。他的弟子至相寺智儼更發展了他的心要,並參照地論師的學說,著有《華嚴經搜玄記》十卷(現存),為賢首宗師疏述舊譯本經的最早的名著。智儼還宗依經義,著述《華嚴經孔目章》四卷(現存)、《華嚴五十要問答》二卷(現存)、《華嚴一乘十玄門》一卷(現存)、《六相章》一卷(今佚),以顯一經的要義。嗣後大成賢首宗的賢首(法藏),更廣泛發揮此經的教義,著有《華嚴經探玄記》二十卷(現存),為賢首宗疏解舊譯本經的重要名著。他還著有《華嚴經文義綱目》一卷(現存)、《華嚴經旨歸》一卷(現存)、《華嚴八會章》一卷、《華嚴經翻梵語》一卷、《華嚴舊經梵語及音義》一卷等。此外他還依據此經著有關於此宗宗義的名著,如《華嚴五教章》(現存)、《華嚴義海百門》(現存)等。他的弟子荷恩寺宗一,也著有《華嚴經料簡》十二卷、《華嚴經疏》二十卷。此上所有關於此經的講習疏解,皆是依晉譯《六十華嚴》而作。

到了武周時,實叉難陀的《八十華嚴》譯出,法藏以垂暮之年參與了譯場筆受,還依據新譯《華嚴經》著有《開脈義記》一卷(現存)、《新經三昧記》一卷、《七處九會頌》一卷、《華嚴略疏》十二卷,以顯釋新經文義。法藏的弟子靜法寺慧苑也根據新經著有《續華嚴經疏刊定記》三十卷(現存),突破師說,自抒己見。他並著有《華嚴經音義》四卷(現存)、《華嚴旋復章》十卷、《九會章》一卷等。後來清涼(澄觀)更大振華嚴的宗風,糾正慧苑的異見,發揮賢首的正統學說,撰有《華嚴經玄談》九卷(現存)、《華嚴經疏》六十卷(現存)、《隨疏演義鈔》三十卷(現存),為賢首宗師疏釋新譯本經的最大名著。此外他還著有《華嚴經鈔科》十卷(現存)、《華嚴經略策》一卷(現存)、《華嚴經七處九會頌釋章》一卷(現存)等。但到了貞元中,澄觀又參與了四十卷《華嚴經》的譯出,他又撰著《普賢行願品別行疏》六卷(現存)、《貞元新譯華嚴經疏》十卷(現存),以闡述《四十華嚴》的深義。澄觀的弟子圭峰草堂寺宗密也著有《普賢行願品別行疏鈔》六卷(現存)、《行願品疏科》一卷(現存),以顯彰澄觀的心要。宗密還著有《新華嚴合經論》四十卷。以上專弘此經並因而蔚成一宗的法順、智儼、法藏、澄觀、宗密五師,世稱為華嚴五祖,為漢地傳播《華嚴經》的主要學匠。

宗外的名家,有長者李通玄,精研此經,著有《新華嚴經論》四十卷(現存),發揮了《八十華嚴》的新義。他又著有《華嚴經中卷大意略敘》一卷(現存)、《華嚴經修行次第決疑論》四卷(現存)等。又天台宗荊溪湛然,也著有《華嚴經願行觀行骨目》二卷(現存)。又靜居撰有《麟德殿講華嚴經玄義》一卷等。

唐代以後,此經的弘揚講習仍相當殷盛,各朝的重要註疏有︰宋‧觀復的《華嚴疏鈔會解記》十卷,復庵的《華嚴綸貫》一卷(現存),戒環的《華嚴經要解》一卷(現存),道通的《華嚴經吞海集》三卷(現存)、《華嚴法相槃節》一卷,遼‧鮮演的《華嚴經玄談抉擇》六卷(現存),元‧普瑞的《華嚴懸談會玄記》四十卷(現存),明‧德清的《華嚴經綱要》八十卷(現存),善堅的《華嚴經大意》一卷(現存),方澤的《華嚴經合論纂要》三卷(現存),李贄的《華嚴經合論簡要》四卷(現存),清‧永光《華嚴經綱目貫攝》一卷(現存)、《華嚴三十九品大意》一卷(現存)等。

以此經的觀行講習為目標的華嚴宗風,從唐代以來即遠播於海外。七世紀中,新羅‧義湘曾來唐在智儼門下受學,回國後弘通此經,為朝鮮華嚴宗初祖。同時元曉在新羅也精研此經,著有《華嚴經綱目》一卷、《華嚴經疏》十卷(現存一卷)。又新羅‧太賢著有《古迹記》十卷,表圓著有《華嚴文義要決問答》四卷(現存),並在該地大為弘通。又八世紀中,此經已在日本書寫流傳,隨後唐僧道璿東渡傳講《華嚴》,為日本華嚴宗初祖,此後此經在該國傳弘講習頗盛。該國有關此經的著作,有宗性的《華嚴經義鈔》四十卷(現存),凝然的《華嚴經品釋》一卷(現存)、《華嚴經探玄記洞幽鈔》一二○卷(現存),鳳潭的《華嚴經探玄記玄談》一卷(現存),興隆的《華嚴玄記大略鈔》四十九卷(現存),普寂的《華嚴探玄記發揮鈔》十卷(現存)、《探玄記講要》八卷(現存)等。(高觀如)

◎附︰高崎直道〈華嚴思想的展開〉(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1})

華嚴思想研究史
〔華嚴宗學與綱要書〕 華嚴宗學是內含《華嚴經》的教義,講釋有關華嚴宗義的,因此,自古就有許多註釋書和綱要書。講述這種傳統教學的歷史,是為解拂嚴思想而作的一種課題。但在此,作者只想就宗以降的教學研究,以及近代重要的華嚴思想的研究,作一摘要的概觀。

華嚴教學的綱要書中,至今仍有助益的經典之作,有鎌倉期華嚴宗碩學凝然的《華嚴宗要義》,以及它的入門書《八宗綱要》(同是凝然所作)中的華嚴宗一章。宗以降,繼承此傳統的,有湯次了榮、河野法雲、龜谷聖馨、齋藤唯信、龜川教信等人的著作。

但是,宗以後的研究史,都是客觀的歷史研究。所以對《華嚴經》的成立史必然會有所考察。關於《華嚴經》的講解方面,除了上列諸學者的著作外,脅谷撝謙也有先驅性的業績。但為了作經典的研究,除漢譯之外,也需要涉及梵本及藏譯,因此,這裏將擺脫過去的傳統,引入近代式的研究。

〔華嚴經的梵本〕 《華嚴經》的梵本,眾所周知的,除了〈十地品〉與〈入法界品〉分別以Daśabhūmika (Daśabhūmiśvarasūtra)、Gaṇḍavyūha之名作單行本而流傳於尼泊爾,此外就只有一些斷卷散佚各處。其中,關於〈十地品〉有拉鐵爾(以及須佐晉龍)校訂本(1926)和近藤隆晃的校訂本(1935~1936);〈入法界品〉先有泉芳璟、須佐晉龍(1928),及其後的鈴木大拙、泉芳璟的校訂出版(1934~1936)。又,後者的梵本與漢譯的《四十華嚴》一樣,末尾都含有〈普賢行願讚〉(Bhadracārcīpraṇidhānarāja),此書日本傳有寫本,是由慈雲書寫的。渡邊海旭後根據該寫本與劍橋大學收藏的尼泊爾系寫本,校訂出版(1912年,附有洛依曼的德譯)。此外,可知的斷片有《大乘集菩薩學論》(Śikṣāsa-muccaya)中,以「寶炬陀羅尼」(Ratnol-kādhāraṇi)之名被引用的〈賢首品〉一部分,和以Vajradhvajapariṇāmanā(or Vajrad-hvajasūtra)被引用的〈金剛幢菩薩迴向品〉一部分,以及引用於《寶性論》中〈性起品〉的「微塵含千之喻」等。

關於〈十地品〉,有世親的《十地經論》(漢譯與藏譯),也有許多學者將唯心思想與十地說的研究(久野芳隆、山田龍城及其他)合併,作了許多與唯識思想有關的研究,日譯(龍山章真、宮參宥勝、荒牧典俊等)與英譯(本多惠)都很完備。而關於〈入法界品〉,只有概說性的內容介紹(例如山邊習學的著作)和節譯(岩本裕),因此有關經文的充分研究還沒有人完成(久野〈入法界品について〉)。同樣的,關於藏譯的《華嚴經》,則只有〈性起品〉被翻譯成日文(高崎直道)。

〔華嚴思想史與研究書〕 採用梵本研究成果的華嚴思想發展史的著作,最早且最好的是高峰了州的《華嚴思想史》(1942、復刻版,1976、百華苑)。此書在略述《華嚴經》的成立史後,論述同經的結構與根本思想,強調「如來出現」的意義。接著,在略觀龍樹、世親等的《華嚴經》解釋後,有技巧地敘述──由於《華嚴經》的傳譯中國,以及地論、攝論宗學與《起信論》的研究,華嚴思想漸漸地植根於中國。不久,經杜順、智儼,由法藏確立了華嚴宗的過程,以及其後的發展史。中國部分寫到清代,日本部分則寫到明治以前。此書為以後個別的諸研究提供了課題,並促成了研究,到現在仍被當作一部概說書。

其後,關於華嚴思想史的研究,有坂本幸男《華嚴教學の研究》(1956年、平樂寺書店)中的《華嚴經典成立論》(第二部、299~342頁),以及石井教道的《華嚴教學成立史》(1964、平樂寺書店)。後者是著者的遺稿,本名《華嚴學成立考》,其中第一篇論《華嚴經》成立的意圖、第二篇論《華嚴經》的成立與編集、第三篇題為〈華嚴學之成立〉,論「華嚴學」的教權與基本教理。

關於華嚴宗的教學形成史,早期有鈴木宗忠的《原始華嚴哲學の研究》(1934、大東出版社),該書對杜順初祖說的批判,曾在學者之間引起爭論。至於近年的研究,在上述高峰、坂本、石井諸書之後,有鎌田茂雄的《中國華嚴思想史の研究》(1965年、東大出版社),書中引入新的研究方法,使研究工作有很大的進展。該書從中國社會、歷史的動向,來考察華嚴思想被接受、培育的必然性。其主要部分是後半部澄觀的研究,但鎌田茂雄以後又寫了《宗密教學の思想史的研究》(1976、東大出版社),完成澄觀──宗密的華嚴教學集大成期的研究。往上追溯,關於智儼的研究,有木村清孝的《初期中國華嚴思想の研究》(1977、春秋社)。該書在有關華嚴教學成立的背景方面,考察了依據《華嚴經》及《起信論》所作的偽經。如是,向來的研究都是以法藏為主,現在則具備了從杜順到宗密「五祖」的研究,如果將這些與坂本幸男所著有關靜法寺慧苑的研究(《華嚴教學の研究》的第一部)合起來,則大略構成華嚴教學形成史。今後的主要課題,是李通玄的研究,和與此有關連的日本高弁的思想研究,以及始於義湘、元曉的朝鮮華嚴教學的傳統研究。

〔其他的研究書〕 除了以上各書,下面列出研究華嚴思想時,必須用到的重要研究書及概說書︰(1)鈴木大拙的《華嚴の研究》(1955;《鈴木大拙集》五、1968、岩波書店、137~362頁)。(2)末綱恕一的《華嚴經の世界》(1957、春秋社)。(3)川田熊太郎、中村元編的《華嚴思想》(1960)。此中,(1)是從禪思想來研究華嚴,表現出著者獨特的立場。(2)將《華嚴經》各會、各品的內容綱目與重要偈文等列出來,加以概述,並依據數學家的觀點,表現出特殊的華嚴觀。(3)是由數篇論文編集成的,但主要核心是書首川田熊太郎的〈佛陀華嚴〉,該篇是《華嚴經》思想內容的概觀,但也顯示出作者深刻的洞察力。又,本書的卷末有鎌田茂雄的〈華嚴學の典籍および研究文獻〉,這篇論文就昭和三十五年前的研究文獻史而言,是很好的入門指導。本稿得助於它的地方頗多。

最後要附記︰研究德國文學的學者土井虎賀壽已將《華嚴經》的漢譯本(《六十華嚴》)翻譯成德文,並出版。該書是目前唯一的大經全譯本,在此對譯者的精進努力,表示由衷的敬意。

華嚴經的思想
(一)經題
〔「佛華嚴」的原語、原義〕 今日所謂的《華嚴經》,有晉譯六十卷本、唐譯八十卷本、西藏譯(三篋)三種完本,三者依次增廣,但基本的構想則完全一致。這部經的題名,漢譯是「大方廣‧佛華嚴經」、藏譯是︰Saṅsrgyas phal po che shes bya śin tu rgyas pachen poḥi mdo。藏譯本所記的梵名是︰Buddha-avataṃsaka-Mahāvaipulya-sūtra。

但是,此漢、藏、梵名稱究竟能不能歸於同一個原語﹖題名中的「大方廣」=Mahā-vaipulya=śin tu rgyas pa che po並沒有問題。又「方廣」是屬於九分、十二分教中的那一支分﹖這個問題要另當別論。在此,「大方廣」表示該經是大乘經典之一,則沒有錯。

至於「佛華嚴」,avataṃsaka一般是指裝飾品,尤其是指耳環,也意指裝飾用的華鬘,這點可以說與「華嚴」一字很調和。問題在於該字與藏譯phal po che的關係。此西藏語通常是意指大眾,也就是很大的集會。因此,Saṅs rgyas phal po che也就是「佛的大集會」──千百億化身釋迦牟尼佛集會的世界,被認為是在指《華嚴經》所描繪的華藏世界。梵語用比喻來稱這個世界是「花所裝飾的」,而藏譯則是根據內容,譯成「大的集會」,如果是這樣,phal po che與「華嚴」同義。(中略)

〔「入法界」與Gaṇḍa-vyūha〕 另外一方面,關於〈入法界品〉的題名Gaṇḍa-vyūha,近年,原實作了梵文修辭學的再檢討。根據原實的說法,Gaṇḍa-vyūha的意思是「連鎖而成之有機的、有效的配合」,這是意指善財童子五十三參的次第形式,因此從中不能直接讀出「華嚴」之意。也就是不能把Gaṇḍa-vyūha當作全本《華嚴經》的名稱。總之,關於本經的題名及其有關的範圍,仍有許多未知的部分,還沒有最後的結論。

(二)成立年代與背景
〔成立年代〕 關於《華嚴經》的成立年代,今日學界認為大本《華嚴經》成立於四世紀中葉,並確信〈入法界品〉與〈十地品〉為龍樹所知,推定它們成立於三世紀中葉以前。此外,關於《華嚴經》成立的上限年代,從最早的漢譯年代(支婁迦讖譯《兜沙經》)來判斷,可以推定包含〈名號品〉的原型,是二世紀初成立的。而根據竺法護所譯出的來判斷,〈十住〉、〈十地〉、〈十定〉、〈十忍〉、〈如來出現(性起)〉、〈離世間〉諸品,在三世紀後半確實已經出齊。所以《華嚴經》的大部分,可以說是屬於第一期的大乘經典。但是,在初期的大乘經典中,它顯然是在《般若經》以後產生的(後述)。至於《華嚴經》與《無量壽經》和《法華經》的關係則不大確定。

〔成立場所〕 看〈入法界品〉,就知道《華嚴經》的舞台是在南印度,而上場人物──所謂五十三位善知識(加上最後的普賢共有五十四位),都是在各階層從事各種職業的人,經中對他們則都平等處理。但其中有關南印度地理的記述卻未必正確(幾乎所有的地名都不能確定);而由各種貴賤人物的登場,也不能斷言佛教(大乘)已經普及於這些人之間。一般認為《華嚴經》的作者(編纂者)可能是在西北印度一帶,而他將《華嚴經》的舞台設在南印度,可能是為了創作的自由。

推定《華嚴經》成立於西北印度的根據是︰經中「四十二字文」中有Ysa(酸、闍、也娑、夷娑)字母,但這個字母並不是印度固有的梵語字母,而被認為是起源於中亞于闐的音,於西元一世紀末傳到西北印度。根據這點,也可以推定《華嚴》有一部分可能是在于闐製作的。這種情形,無疑地是統一的貴霜王朝所促成的。從《華嚴經》最早的譯者月支國的支婁迦讖,以及其後的支謙,和將《六十華嚴》帶入中國的支法領的名字來看,可以知道他們都是月支國系統的人,由此也可以推斷《華嚴經》曾廣布於中亞。又,竺法護也是月支國人;《八十華嚴》的譯者實叉難陀也是于闐人。

其次,有關菩薩的階位說,十住亦即舊的十地說,有很多是來自佛傳《大事》(屬於大眾部說出世部)的十地說。說出世部的根據地被推定是在北印度、摩突羅地方,而《華嚴經》與此部派有直接或間接的關係,因此西北印度成立說可以獲得支持。

此外,附帶地說,這種舊的十地說也採取了《般若經》所說的四位──發心、行道、不退轉、一生補處,因此說《華嚴經》是承繼《般若經》之後展開的,並沒有什麼大錯。不用說,華嚴特有的十波羅蜜也是從《般若經》的六波羅蜜展開的。

最後要提的是︰一般大乘經典共同的說法,是把國王描寫成絕對權力的支配者,來比喻佛的絕對性,又說菩薩是生於如來家中的長子,即把他比喻為王子,這或許是貴霜王朝威勢的反映。《華嚴經》的菩薩也是生於如來的家中,經中強調不斷其系統(佛種、三寶種)是菩薩的使命。

(三)意圖、主題
《華嚴經》是基於什麼需要,以及在什麼樣的企圖下成立的﹖為了敘述這點,必需談到各部分的成立史。但是詳說這些不是本稿的任務,因此,首先以漢譯最早的《兜沙經》為線索來考察《華嚴經》成立的意圖。

〔《兜沙經》與《本業經》〕 《兜沙經》相當於大本的〈如來名號品〉與〈光明覺品〉。它的舞台是摩揭陀國的「法清淨處」,佛乃「始作佛時」的佛。當時,光景(光影)十分明亮,自然現出廣大的蓮華師子座。這與過去諸佛的情形一樣。佛身完全具足,光明而無罣礙,照耀三世諸佛的佛剎。諸菩薩從十方世界來此集合,他們都是一生補處的菩薩。諸菩薩們議論到︰佛慈愛我們,照我們的願望,為我們示現諸佛剎、諸佛所行乃至說法。還有,把菩薩的十法住、十法所行等等,乃至光明、智慧、四無所畏,佛的一切諸德也都顯現給我們。佛知道諸菩薩的心念,乃悉現光明威神。

接著說從東方乃至上方等十方,有文殊師利、那軷陀師利(賢首)等十菩薩,各帶著他們的眷屬來此。於是,文殊持佛的威神力,提出種種疑問︰諸菩薩大會眾有多快樂呢﹖為什麼有不可復計諸佛剎的諸佛示現﹖為什麼在每一個佛剎,人民以種種語詞稱呼釋迦文佛。其後,說佛的光明照耀一佛界中的十億小國土,佛的分身就出現於其一一國土,每一個分身都由菩薩圍繞,「十億小國土的諸天人民,皆悉見佛」。

由此,顯然可以看出本經描寫佛在摩揭陀成佛的情形之後,進而顯示十方世界都成為佛剎,佛的分身都住於各個世界,這種與奈良大佛相同的世界觀。又雖然只是列舉名目,卻預示其後十住乃至十地等諸品所展開的菩薩所行。但是,此經中的第一位菩薩是文殊師利,而不是大本中的普賢菩薩。

支謙譯的《菩薩本業經》則把以上的部分當作〈序品〉,再加上〈願行品〉(〈淨行品〉)與〈十地品〉(〈十住品〉)組成的。此十地,如前面說過的,與佛傳《大事》與《般若經》的菩薩四位有關,從開頭釋迦佛成道的主題來說,則可知該經與《大事》一樣,都有顯示佛的因行──菩薩十地的構想。所以,在「十地」之前的願行自然是佛的本願,同時也是每一位在家、出家的平凡的菩薩們發心時的誓願,大乘《華嚴經》所具有的普遍性就在於此。這種菩薩觀被認為是繼承《般若經》而來的。

還有一點要注意的,就是對十的概念的重視。十或許是完整數的象徵,《兜沙經》被認為是由此觀念,而得到Daśaka的經名。「十」所象徵的完結、圓滿的世界觀,完全地支配了大本《華嚴經》乃至華嚴宗的宗義。

〔普遍的佛身與「如來的出現」〕 如上所述,《華嚴經》的主題在於描寫成道後的佛與其光明所顯現的光景,以及敘說成道因行的誓願和十地的菩薩,因此也可說是一種佛傳,但同時經中也表明了一種思想,即經中的釋迦牟尼佛不是歷史上的釋迦牟尼佛,而是一切佛剎諸佛的普遍佛身。其後《華嚴經》的發展,被認為是經由這種佛的意義,再追問成道的意義而展開的。如果就經典的品名來說,可以說是在追問「如來出現」的意義。

(四)如來的出現
〔「如來出現」的意義〕 《六十華嚴》的〈寶王如來性起品〉(略稱〈性起品〉)在《八十華嚴》稱為〈如來出現品〉。從與本品相應的藏譯得知其梵名為Tathāgatot-pattisa-mbhava,即「如來誕生」之意。竺法護譯的《如來興顯經》也與此品相應。在此,從utpatti與sambhava二字之間,看不出有意義上的差別,因此不妨將此成語視為複合詞(漢語常習慣如此)。(此字譯為「性起」,是因為加上教義上的解釋,關於這一點後面再作論述。)但是,關於如來的「出現」有種種的意義︰第一是佛(菩薩)誕生於此世,即從摩耶夫人的胎中生出(佛誕、佛生);第二是菩薩成佛,即於菩提樹下成等正覺(成道)。《增一阿含》云(大正2‧561a)︰「若有一人出現於世,多饒益人,安隱眾生,愍世群萌,欲使天人獲其福祐。云何為一人﹖所謂多薩阿竭‧阿羅呵‧三耶三佛。」在與此相應的巴利聖典(《增支部》 I,13. Vol. I,pp. 22~23)上,相當於「出現」的地方,說為「生生不息」,重複使用同樣的動詞(utv pad)。經中接著將有關如來出現的意義說為「智慧光明的出現」。巴利聖典把「一人的出現(pātub-hava=prādurbhāva)」說為「大眼的出現,大光、大明的出現」,因此說「出現」為「成等正覺」乃是直接的意義。

《華嚴經》所說的「如來出現」,首先就是指成等正覺的意義,但也不限於此。〈如來出現品〉分為十段,說出現之相,第一是敘述如來為救濟眾生、發菩提心,乃至說諸法等十種無量因緣出現,可以視為總說。以下則是述說如來的身、口、意業;如來的活動領域(佛國土);如來的活動對象(眾生界等);菩提、轉法輪、般涅槃等大事蹟,以及(眾生)最後見聞、供養如來而出現善根。總之,如來的誕生、所作所為,以及眾生對如來的所作所為,都是「如來的出現」。《法華經》說如來的出現是一大事因緣,也說為「一佛乘」。同樣的,阿彌陀佛的出現也是由於濟度眾生的本願的一大事因緣。所以,可以說大乘經典,或多或少、直接間接,都在探討如來出現的意義,而《華嚴經》可以說是對各個經典的根本問題,作一種理論性的反省。也就是說在探討佛是什麼﹖而對這個問題的解答是「毗盧遮那」(Vairocana)。就像它被譯為「遍照」一樣,這是把如來智慧之光普照世界,比喻為太陽的光明。所以,這是從如而來的如來的大用。換言之,如來的出現即如來。華嚴教學就是採取此意來說明「如來即性起」。(性=如,起=來)

〔「法界」與「性起」〕 為了描述「如來出現」的新意義,以及如來毗盧遮那,大本的序分(《六十華嚴》的〈世間淨眼品〉與〈盧舍那佛品〉)乃就舊的序分(《兜沙經》)加上新的成分組成。但是,這個新的序分也是以如來出現的最初意義和成等正覺(如來=至於如)為前提。在此範圍內,新的如來用後來佛身論的術語,即報身,以因位的修行為前提。但其因位的修行,為順應「佛為毗盧遮那佛」這點,乃被一般化為新如來出現的菩薩行。此菩薩行是為從今發心修行者而設的,其具體的例子即大本的後半〈入法界品〉中,以善財童子為主角而說的求道的故事。所謂「入法界」就是「到法界=如」,意指新如來的出現。這可以說是「如來出現」的第三個意義。又,善財被形容為如來藏(如來的胎兒)即未來的如來,這可以看作是後來如來藏思想的萌芽。

如上所述,「如來的出現」被分成三方面來說︰(1)成等正覺=至如、(2)如來=從如而來、(3)未來的成等正覺。但是,與此有關的是「如」即「法界」。法界一如後來被解釋為「聖法出生之因」,是指甚深的緣起,這點是大乘佛教所共通的。法界是因悟而顯的,雖然它不是世間眾生所能看到的真實,但也不是在世間法以外的。藉著佛的成等正覺,這個世界成為「法界」。此處之「法界」是指真理出現的領域,即「如的出現」。也就是說,如(=法界)藉著開悟而出現。《華嚴經》所說的「如來出現」就含有此第四個意義。這就是華嚴教學所說的法界緣起和性起。

若就毗盧遮那佛與法界的關係而言,毗盧遮那如來是真理的體現者,同時由於他的智慧光明的遍照,他「與法界一樣廣大無限,以虛空的邊際為邊際,〔他的大用〕盡未來際。」(《十地經》)。在此雙重的意義上,毗盧遮那佛是以「法(=法界)為體者」也就是「法身」。此外,又因為他的智慧的大用,「法身」也可以說成「智法身」。

(五)普賢與普賢行
〔普賢菩薩〕 〈如來出現品〉是採取普賢菩薩承繼從如來口中所放出的光明而說法的形式。普賢菩薩在大本的序分中,是過去毗盧遮那如來下修菩薩行的菩薩們的代表,主要在解釋毗盧遮那如來所顯現的「華嚴藏莊嚴世界海」的意義。又〈入法界品〉中,普賢是善財最後的參訪者,他向善財開示法界。如是,普賢出現於《華嚴經》的首尾,代替如來開示「華嚴世界」,因此可以說是《華嚴經》實際上的說法者。

但是,普賢之名並沒有出現在初期的《華嚴經》──《兜沙經》與《本業經》中。不只是古譯本,就是在大本,相當於此的〈如來名號品)以下到〈十地品〉之間,也完全不見普賢之名。〈十住品〉以下是在天界的說法,而不是在摩揭陀的成道地點,所以由不同的菩薩擔任開示經典的任務,但在歷史上,《兜沙經》、《本業經》是以文殊師利為菩薩代表,而說菩薩行與菩薩階位的那部分,可以看作是《般若經》的繼承者,也是在該經中已確立地位的文殊擔任開示教說的部分。也就是說在最早說如來出現及其因行的經典的「原始華嚴經」的成立期,可能還不知道有普賢菩薩的存在。換言之,普賢的登場與大本的構思同時產生。或許普賢是《華嚴經》編者的創作。

普賢的梵名為Samantabhadra,即「周遍的賢善」,這原是讚歎佛德的話。關於普賢被當作菩薩的名稱的原委還沒有確定,但〈如來出現品〉曾讚歎他的性格,大意如下︰過去,服侍幾百千億如來,達到一切菩薩道的究極,藉三昧得自在力,知一切,通達如來的祕密處,於一切佛法斷疑問,受一切如來的加持,知一切眾生的機根,善示一切眾生的信解與解脫之道,有興一切如來家系的智慧,徹底通達一切佛法的解說,具備其他無量的德性。

上溯大本初會中,諸佛對在如來之前、進入「一切諸佛毗盧遮那如來藏身」三昧的普賢,加以讚歎,說「毗盧遮那如來的本願力故」又「以汝所修一切諸佛行願力故」(《八十華嚴》卷七、大正10‧33a)普賢的任務就是基於此佛的本願力,藉著他的加持立下利益眾生之願而修行。這也是稱為「普賢行願」的原因。諸菩薩透過普賢的行願而了解如來的本願。

〔普賢的行願〕 關於普賢的行願,可從附於〈入法界品〉末尾的普賢行願讚(Bhadracārīpraṇidhāna)完全看出。普賢的行願可歸納為十項︰(1)禮敬諸佛、(2)稱讚如來、(3)廣修供養、(4)懺悔業障、(5)隨喜功德、(6)請轉法輪、(7)請佛住世、(8)常隨佛學、(9)恆順眾生、(10)普皆迴向。

不過,〈如來出現品〉的前後兩品〈普賢行品〉與〈離世間品〉中,有列出其詳細的條目。尤其〈離世間品〉是採取普賢解答普慧菩薩的二百項詢問的形式。再往上溯,《八十華嚴》中的〈十定品〉(《六十華嚴》缺)的內容是︰普眼菩薩向佛問普賢菩薩以及住於普賢行願的一切菩薩所入的三昧,而普賢奉佛的命令說十定。〈十定品〉就位於他化自在天的〈十地品〉之後,佛再出現於地上,其會座也是以前文殊開演說法的普光明殿。到〈離世間品〉,其道場都一樣,這些部分都一貫地具有「普賢經典」的色彩,可以看作是在講普賢行──《華嚴經》特有的菩薩行。

如是,普賢行與到〈十地品〉之前的菩薩行,具有什麼樣的關係呢﹖華嚴教學從〈離世間品〉及〈入法界品〉中的善知識們,順次地發現信、住、行、向、地的德目,但在〈入法界品〉中除了看得到相當於十住的菩薩階位,和略說十波羅蜜外,就再也無法找到逐句的對應。在內容上即使有對應,也只是表示普賢行中攝入了〈淨行品〉諸誓願,乃至十住、十地之行,因此十住等沒有被解作「普賢行」。所以接下來就以十地為中心來考察菩薩行的特色。

(六)緣起、唯心、波羅蜜行
〔緣起〕 關於以上的論述,讀者應已了解,但筆者所推想的是以下兩點︰從〈如來名號品〉到〈十地品〉這一系列,是「佛傳」文學直接的展開,說的是菩薩的六度萬行即因行,以及菩薩的階位。又,向來的佛傳都是先敘述最後的成道事實──果,然後再以因行的形式說成道的必然性。說到佛的成道,佛「所證之法」──緣起必然會成為其成道內容的核心。佛陀藉著順觀、逆觀十二支緣起而成道。追問成道的意義就會產生新的緣起觀。如是,〈十地品〉在第六現前地,以般若波羅蜜之力,說「三界唯心」(「三界虛妄,但是心作。十二緣分,是皆依心」),因而《華嚴經》的緣起觀對諸法的獨特見解乃告完成。這個見解也可以看作是繼承《般若經》立場的《華嚴經》,超越並獨立於《般若經》的宣言。

下面想暫時依據以上的觀點,來考察〈十地品〉的位置與唯心說。

〔十波羅蜜〕 〈十地品〉是最初獨立刊行的《十地經》。其體系的基礎,是將菩薩行的十波羅蜜,配以修行的階位。十波羅蜜是什麼時候確立的很難解答,但《十地經》中出現有條理的說明的是在第七遠行地那一部分,其中云︰

(1)菩薩於念念中,大悲為首,修習佛道,以求佛道所修善根,與一切眾生,是布施波羅蜜。

(2)能滅一切煩惱熱,是戒波羅蜜。

(3)慈悲為首,忍受一切有情罵辱擊打等,以及非情寒熱飢渴等之大行,是忍辱波羅蜜。

(4)求善根而不倦,是精進波羅蜜。

(5)修道心不散,常向一切智,是禪波羅蜜。

(6)當下知道一切諸法本來不生,是般若波羅蜜。

(7)能起無量智門,是善巧方便波羅蜜。

(8)不斷地發起誓願,求轉勝智慧,是願波羅蜜。

(9)不為一切諸魔外道沮壞,是力波羅蜜。

(10)如實知一切法無餘,是智波羅蜜。

住於遠行地的菩薩,念念具足以上十波羅蜜。又說此菩薩也一併具足四攝法、四加持處、三十七道品、三解脫門等。關於這點,助菩提法是各地都要具足的,尤其在遠行地,是由染至淨的超越。這種超越是很難的事情,因此特別在這裏說十波羅蜜的具足。如果超越第七地的難行,則以後清淨的三地就能任運(無功用)成就。

〔十波羅蜜的異說〕 第七地開始說十波羅蜜的原因,是因為與初地到第六地相應的六波羅蜜是眾所周知的德目,而第七地以後,必需要想出適合這一地的新德目。第七地開始就歌頌「方便慧」(upāyaprajñājñāna)的具足現成,但這是指為眾生般若波羅蜜發揮大用的一面,表示第七地以後是比喻佛成道以後的活動。這也就是以後瑜伽行派所說「後得智」的世界。菩薩的超越,是指他從與聲聞相同的立場,超越到成為佛的後繼者的立場。如是,善巧方便以下的四波羅蜜,本來是佛的德性,而不是獲得菩提的助道法。(中略)

十波羅蜜在〈離世間品〉(《六十華嚴》卷三十七,大正9‧635b、c),第七以下是智、願、神力、法,與通常所說的四波羅蜜不一樣。其中,智從其內容(入佛力)來說,是指「方便慧」,因此不妨把它叫作「方便波羅蜜」;法是通於一切法,因此相當於智波羅蜜。相反的,中間的兩個與平常所說的波羅蜜的名稱一樣,但內容則有若干差別(願是指滿足普賢的願)。但是,就全體而言,都歸屬於同樣的十波羅蜜。問題是,〈離世間品〉與〈十地品〉那一品先有﹖一方面,〈入法界品〉中所說的十波羅蜜與〈十地品〉所說的一樣,但沒有歡喜地等十地的名稱。這在主張十地與十波羅蜜的基本關係上,是一個難題。此外,十波羅蜜也出現在明法品〉與〈十行品〉,但如果把這兩品都當作〈十地品〉教說的投影,而後來附加上去的,那麼問題就可以解決。這與〈十迴向品〉中所說的普賢菩薩所願行,是一樣的現象。

關於十波羅蜜說的成立與十地的關係,目前還沒有資料顯示有超過以上的說法。但是,十地、十波羅蜜都是分成前六後四,第六是無分別智,即依緣起正觀而成道的智,其後的四波羅蜜具有無分別智所展開的後得智的性格,由於有這種分別,所以使菩薩成為佛的後繼者的想法,也就可以明白。

〔唯心〕 在此構造上,第六現前地的緣起觀是發動後四波羅蜜的原動力,也成為菩薩順序地升到後四位的基礎。即在《十地經》中,三界的唯心觀促使後四位成為可能。

關於三界唯心的「心」是什麼意思﹖後代出現種種意見,但就經上所說的來看,顯然是指十二支緣起的第三識支。而就促成三界的生存而言,該心是妄心(因為是出於無明而依於行。)但是,相同的此心,也是成佛的關鍵。關於這點,第六現前地並沒有直接說明,但往上溯,十行的序分〈夜摩天宮菩薩說偈品〉中,力成就林、如來林兩菩薩所歌頌的,特別是後者有畫師之喻的唯心偈中,對這點說得十分明瞭。該偈大意如下︰


心如畫師,心造五蘊。
在世界範圍內的這些世間。
都是心所畫的。
佛與心同,世間如佛。
心與佛,自性無盡。
諸佛了知什麼是心相續。
因此,佛自性現為種種世間。
種種身中無心,心中亦無身,但
仍作佛所行──如是
其大用非常奇特。
任何人欲知三世諸佛
應於法界
觀一切諸佛為心所造。


〈十行品〉中有唯心偈,與詳說十波羅蜜呼應,這可以說是在表示這一連串以夜摩天宮為舞台的諸品,是〈十地品〉後,強調〈十地品〉的意圖而作的。唯心觀在〈十地品〉不過是十種緣起觀的一種,但是它的重要性,不是可以從這裏的探討來判斷嗎﹖

經龍樹到無著、世親,唯心都成為他們學說的核心。

〔參考資料〕 道霈《華嚴經疏論纂要》;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十三章;《華嚴典籍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44});李世傑《華嚴哲學要義》;川田熊太郎(等)著‧李世傑譯《華嚴思想》;龜川教信著‧印海譯《華嚴學》;高峰了洲《華嚴論集》;鎌田茂雄、上田春平《無限の世界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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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二持就心優劣

亦名:三心持戒

子題:善心持戒、不善心持戒、無記心持戒、離染清淨行

行事鈔‧持犯方軌篇:「就心有三:一善心持戒,謂修離染清淨行,對根本惡,怨逼三時不染等,是也。不善心者,為名利故,世報等是也。無記心者,狂亂睡眠等。若以作持校之,上中下不等。若望順教,莫不持戒,不分三心。」  資持記釋云:「善心且結治婬,餘皆類準。離染淨行,即不淨觀。不善心者,為求名聞利養,人天樂報。然戒序中,名譽利養,死得生天,彼謂持戒冥感,非是惡求。無記且舉狂睡,不緣善惡,泛爾奉持,並無記攝。次科,上二句示優劣。言作持者,作即行心起護,通該二持。舊以作持一行釋者,為名誤也。謂取作心比校,故有三品優劣,善心為上,不善為中,無記非業為下。若下,會同。以三心約業,優劣乃殊;二持就制,順教無異。」(事鈔記卷二六‧二九‧一○)


五戒受前具問遮難

亦名:受五戒前具問遮難

隨機羯磨‧諸戒受法篇:「當於受戒前具問遮難。故善生經云,汝不盜現前僧物不?於六親所、比丘比丘尼所,行不淨行不?父母師長有病棄去不?殺發菩提心眾生不?如是等具問已。」(隨機羯磨卷上‧一六‧一)


五篇七聚離分品位之意

子題:定其輕重取究竟者莫不齊五、定其來報年劫遠近者莫不齊六、定其果由因成自有因不感果者莫不齊七

戒本疏‧七聚重輕:「(一﹑敘立)大聖立教,為顯時心。或立結業以收非,或立名相以束罪。隨其所通,得解便止。如陰界入,隨迷故分,可以例曉。(二﹑正示)罪雖叢聚,一位三階:定其輕重取究竟莫不齊五,故有五聚、五犯、五制、五品、五篇、五部等是也;定其來報年劫遠近者莫不齊六故有六犯聚、六種犯是也;定其果由因成自有因不感果者莫不齊,故有七犯聚、七種制,母論七篇等是也。(三﹑結意)如斯位置,意在淨行。」行宗記釋云:「次科,初二句總舉。一位三階者,如五篇罪,通五六七,而無有別;唯偷蘭罪,局下二階。定下,列示。初階,次牒六名者,上三本律,品是十誦,篇即僧祇,部乃了論。第二階中,二名,如律如雜心論;別對六天六獄。偷蘭第三,且據上品;中下來報,可對墮吉。第三階中,不感果者,謂擁住方便也。二名亦見本律;母論名篇,準知二名不局。」(戒疏記卷四‧四‧一五)


僧坊無廚不許結淨

子題:涅槃聖行、聖行、華嚴正

羯磨疏‧諸界結解篇:「今準大小兩乘了教明文,僧坊無廚,不許結淨。如涅槃云,聲聞僧者,無所積聚大小麥豆;若諸弟子時世饑饉,乞求難得,無人供須,為住正法,方開受畜,必施檀越。四法依止,是正教也;反此經文,義非所許。況復楞伽十誦,明斷不開。佛在祇桓,尚無廚帳;阿難煮藥,在僧坊外,可以尋之。故涅槃聖行;華嚴正願;乞食自資,全無積貯。諸律初受,必準四依;如何終老,乃捨元行?雖開僧常,或是前廢。不可師心,順情開也。」濟緣記釋云:「初通示。若大小相望,小乘是不了義教;大乘即了義教。今望淨地,大小皆斷,通為了教。但在小則前開後廢,在大則一向不立,此為異耳。如下,別引。涅槃,即四依品文。初三句即引前段,彼具云,聲聞僧者,無所積聚,所謂奴婢僕使庫藏穀米鹽豉胡麻大小諸豆,若自手作食,自磨自舂,種種非法故,若有說言如來聽畜非法之物,舌則卷縮。若諸下,即引後段;時世等四句,即是開緣,必具此緣,方開受畜;雖開受畜,要須淨施篤信壇越。四法依止,即依法不依人等,法四依也。楞伽十誦,文見前科。祇桓無廚,事出僧祇;阿難為佛溫飯,在祇桓門邊,所謂煮藥也。涅槃聖行,即聖行品;彼明菩薩聞是經已,遠離八不淨物,出家求道,堅持佛戒,是佛菩薩所行,故名聖行;乃至云,不畜穀米麥豆生熟食具,常受一食,不曾再食;若行乞食及僧中食,當知止足,常為諸天世人恭敬供養等。華嚴正淨行偈云,若得食時,當願眾生為法供養,志存佛道;若不得食,當願眾生遠離一切諸不善法。諸律受戒,並制先說四重四依,令遵上行。元,即初也。雖下,遮妨。律開僧常,明有淨地,然是廢前,後不可用。不下,正斥。」(業疏記卷九‧四‧二)


僧體

羯磨疏‧立章懸判:「言僧體者。(一,五陰實法)有人言,依諸小論,以五陰實法為體。總陰成人。人為別用。四人和聚,成於僧用。故俱舍云,僧和合,以不隱沒無記為性。行陰所攝。(二,四人假用)(一、古解)有人約律準論,取成實意。攬指成拳,攬陰成人。人假為體。實法無用;四人假用為僧之體。而用無別體,還以四人陰本為體。如身口業無別有體,還以色聲為體。(二、今取)今存後引,是所當宗。然律本文,不就義理明體,故不廣引。(三,依律約數)(一、約教示體)有人但依律本,約數明體,謂一人、眾多,至於四人。並取三根清淨,無非法相,便成僧體。如對一人持說告白,若非足數,雖舉不成。故僧祇云,僧無破戒不清淨也;又十誦云,清淨同見,是名為僧。(二、隨相辨異)若隨事別,僧分多相。依相辯體,則五人十人等。今取刊定法務者為體,如上三列。如心念口言,即以自唱者為體。若據對首告情,則以前證者為體,或能所俱體,謂說戒等法。若據眾法羯磨,能所不定;若前有所被,便除所為之人;說恣之法,同界成僧,便無所為。(四,局據四人)(一、古解)有人但取四人為體。以三人已下,不名為僧。故文云,大眾者四人若過。雜心云,四人名僧,非三人故。由大聖鑒物,知三人已下,辦法未盡。四人已上,作法成濟。便標勝德,故獨名僧。(二、今破)今若互約眾別兩法,互有通塞,俱非盡辦,應不名僧。然則不爾。當分通辦,號弘法者,何得不名秉法之僧。古人迷名,謂僧異數。今翻為眾,止是數收。四人已上,其量不窮;故約眾名,總攝僧體。覈論附法,弘在三緣。故僧次一人,功用極大。通界盡集,心念眾法,辦與百千敷教齊等。約此齊量,假用為體。(五,六和德用)(一、敘由)有人云,上雖約義,從用就相隨務,皆云辨體。然僧寶之本,要假法成。乖法則百千非用;具法則雖一能辦。何以明耶?經云,修六和敬,令僧不斷。(二、出體)(一﹑明三體)故正戒見為法慧之宗。由戒法為眾德之基,同受故須同行。有缺緣成,不名僧也。雖復同戒,必同見慧,為入道之本。有異見者,同界別法,兩各得成。故見異法同,不名僧也。雖同戒見,淨行須同。邪命利乖,財法不共,又非僧也。(二﹑示三和)上三據於僧體。至於時務成濟,要以三業為相。故曰應來集者,謂身和也;應與欲者,謂心和也;應訶不訶,謂口和也。(三、結顯)既備三體,能順三和,隨務成決,是非俱辦,故云僧也。據此德用以辨僧體。」(業疏記卷二‧五‧一三)


八戒人在七眾中之定位

子題:木叉八戒、終身戒、日夜戒、中間人、淨行優婆塞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多論云:『受八戒人,在七眾中,何眾所攝?』『雖無終身戒,而有日夜戒,應名優婆塞。若得名者,又無終身戒;若言非者,又有日夜戒。止得為中間人也。即七眾之外,更有木叉八戒是也。以義推之,位五戒上。』」  濟緣記釋云:「簡法中,論文初標問。雖下,答通。彼宗五戒,定須盡形,名終身戒;八戒唯一日夜故,名日夜戒。若下,轉難。止下,重釋。望非終身,不當與名;望有日夜,不可無名。在可否之間,故云中間人也。五、十、具戒,位通七眾,並須盡形,所以日夜不在其數。『若爾,受八戒者,究竟何名?』答:『如受法云淨行優婆塞,豈非名耶?上據多宗,五八局時,故在七眾之外;若取成宗,通收俗眾,非七外矣。』」(業疏記卷一○‧三六‧一三)


八戒受法

亦名:受八戒法、授八戒法

隨機羯磨‧諸戒受法篇:「受八戒法。善生經增一阿含云,佛告優婆塞,當於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往詣長老比丘所,一一受八戒,一一授之,勿令失次,論中令五眾授之。成實云,若無人時,但心念口言,乃至我持八戒,亦得成受。俱舍論云,若先作意於齋日受者,雖食竟亦得,前受戒者,下心合掌,隨施戒人語,勿前勿俱,若違不成。論云,若受八戒,應言一日一夜,莫使與終身戒相亂。成實云,五戒八戒,隨日月長短,或一年一月乃至半日半夜,重受減受並得。應如是授言:『我某甲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一日一夜(一年、一月淨行優婆塞。如是三授。我某甲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一日一夜(一年、一月)淨行優婆塞竟三結已。次授戒相言:如諸佛盡形壽不殺生,某甲一日夜不殺生,能持不?答言能持。如諸佛盡形壽不盜,某甲一日夜不盜,能持不?答言能持如諸佛盡形壽不婬,某甲一日夜不婬,能持不?答言能持。如諸佛盡形壽不妄語,某甲一日夜不妄語,能持不?答言能持。如諸佛盡形壽不飲酒,某甲一日夜不飲酒,能持不答言能持。如諸佛盡形壽離華香瓔珞香油塗身,某甲一日夜離華香瓔珞香油塗身,能持不?答言能持。諸佛盡形壽離高勝床上坐,及作倡伎樂故往觀聽,某甲一日夜離高勝床上坐,及作倡伎樂故往觀聽,能持不?答言能持。如諸佛盡形壽離非時食,某甲一日夜離非時食,能持不?答言能持。』阿含經云,如上次第授已,當教發願言:『我今以此八關齋功德,不墮惡趣八難邊地;持此功德,攝取一切眾生之惡,所有功德,惠施彼人,使成無上正真之道,亦使將來彌勒佛世三會,得度生老病死。』經云,設有善男子善女人不發此願而持八齋者,得少許福,因引古證云。」(隨機羯磨卷上‧一六‧一四)


八戒言淨行

亦名:淨行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言淨行者,以所期時,奉持九支,同諸佛戒,故云淨也。」  濟緣記釋云:「以同佛戒,故名淨行。私釋,對前五戒未斷正婬,故加簡之。」(業疏記卷一○‧四二‧七)


出家行凡罪行

子題:出家有二種縛、二種縛、見縛、利養縛、出家有二癰瘡、二癰瘡、出家有二毒箭、二毒箭、出家人入地獄、白衣生天、名利毀戒之緣

行事鈔‧沙彌別行篇:「既出家已,行凡罪行。大寶積經云,出家有二種縛:一﹑見縛,二﹑利養縛二癰瘡:一﹑者求見他過,二﹑者自覆己罪。經中又言,有二毒箭,雙射其心:一﹑邪命為利,二﹑樂好衣缽。涅槃云,我涅槃後,濁惡世時,多有為飢餓故,發心出家,名為禿人;見有持戒,威儀具足,清淨比丘,護持正法,驅逐令出,若殺若害。若論罪行,且列五‥R,所謂貪欲、瞋恚、愛親、求利、慳嫉等五。」資持記釋云:「寶積經,二縛,喻不自在;二癰喻不清淨;二箭喻有所損。此三並喻自心,智者幸宜自照,慎勿自謾,謂是他也。見,謂執見,義兼於名,此利根也。利養,即財物,更兼欲色,此鈍根也。業疏云,鈍貪財色,利著名見,四科收之,尟無不盡。涅槃,為飢餓者,以出家人,衣食易得故。見有持戒,驅逐殺害者,自無戒德,恐相形比,失於利養,生嫉忌故。」(事鈔記卷四一‧六‧九)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出已乃行凡罪。據論罪本,皆由事縛,不思厭背,師心妄造。如大寶積經,出家二縛,謂諸見利養也。如律緣制,由名利故,便生有漏,因制諸戒,為防罪業,障三塗也。今世出家翻種苦本,不畏沈溺,多起下業。故彼文云,又有二廱,謂求見他過,自覆己罪。向諸行者,知來實苦,決定現世不造苦因,如知火燒湯爛,無有納手足者。佛說罪事,深宜遠離,以不信所燒,隨心造罪,更增俗人。故十誦云,未來世中出家人入地獄,白衣生天者,以俗人無法在身,但專信故,得生天也;出家有法,為世福田,乃反毀犯,妄受信施,開諸惡門,令多眾生習學放逸故。四分中,為說利養難消,六十比丘(清淨者)得無學也,六十比丘(毀犯者)熱血從面孔而出,六十比丘(初入者)畏佛語故,便退還俗。餘如涅槃,為利出家,驅逐淨行等。廣亦如鈔。」

濟緣記釋云:「言事縛者,即上四科;因之生罪,故為罪本。如下,引示。寶積諸見,即人法兩執;利養謂所須四事。律緣即舍利弗請佛制戒,佛言,我自知時,未得利養,過漏未起。後須提那等皆由利養豐盈,向道心薄,遂生過漏。故知名利毀戒之緣;欲脫死生,深須遠離。」(業疏記卷一一‧七‧四)


別眾足數四句

亦名:別眾不足數四句

子題:別眾非足數、足數非別眾、別眾亦足數、非別眾非足數、不足數非別眾、別眾非不足數、別眾不足數、非不足數非別眾

羯磨疏‧集法緣成篇:「(一,敘意通標)別眾足數四句者,上雖通列,名含是非,但為緣差,濫通淨行;故以法簡,不宜混雜,就分兩對。(二,別示兩對)(一、以足數對別眾)初是別眾非足數。如應來不來等二人、隱沒、離見聞、殘行法中七人,亦有通局。如前僧祇中隔障四別等,實如應法,能礙僧事,故名別眾。身不在僧,非數收也。二﹑是足數非別眾。即律中善比丘同住等。由身參眾侶,行德昭彰,故兼兩位也。三﹑亦別眾亦足數者。如現前得訶者訶。身廁僧中,通在數限,口須忍默;乃有訶制,即非同和。乃至僧坐,而彼行立背面僧中等是也。四﹑非別眾非足者。如四分尼等四人、邊等十三、二滅三舉等,或是報別法乖;或是行違治重。體即乖僧,不能為別。十誦諸人,並是應法;但為差脫,故不在僧。如睡眠、亂語、憒鬧,此三由入無記,不緣善惡,雖在眾中,不成作業也。入定善人,別有靜慮,至於忍默,不同僧和,然身雖在僧,不可為足;見聞又絕,不名別眾。啞等三人,根壞非證,聽說二緣,正乖羯磨。狂等三人,由神亂故,不了自性,何預兩能?白衣本是無戒,可謂相似比丘。同住樹上,須知比丘在界內外,若枝委界外地者,身在界內是名別眾,界外非別;若不委地,內外俱別,而是不足數收。重病中邊及以癡鈍,醉不解語,並非二攝也。(二、以不足對別眾)上以足數對別,為一四句;今以不足數對別,又為四句。初不足數非別眾。如所為作羯磨者,體通道俗。且據比丘,身在僧中,威儀相具及以非具,俱非別也;然為僧量,不名在數。或前加法,或自作白等是也。若未受具,又非義收。二﹑是別眾非不足數。同上。三﹑是別眾,亦是不足數。即界中不集者,同上初句。四﹑非不足數別眾。如律中別住、戒場上、神足在空,並異界所收,非二種攝也。(三,料簡足不足)就兩對四句中,當宗所明十三難、二滅,體相並不在足數,形報未終,斯法不絕。尼等四人、三舉、七行、無記等色,但緣報殊法隔,心差相轉,故暫入非;必能根轉法同,心相無改者,還通僧務,是足非別。」(業疏記卷四‧三七‧二)


十三難

子題:無根、一道、邊罪難、犯比丘尼難、汙尼、犯清淨尼、壞尼下二眾不障出家、壞比丘、賊心受戒難、賊住難、破內外道難、黃門難、殺父難、殺母難、殺阿羅漢難、破僧難、出佛身血難、非人難、畜生難、二形難、壞尼難、五逆難、殺父母難、破和合僧難、非人畜生難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義說,無根、一道、癡鈍、狂、昏、無衣缽等,乃有眾也,且列十三。」  濟緣記釋云:「義說中,且列六種,而云等者,示其不盡。無根,謂無男女形。一道,即大小同處。」(業疏記卷一四‧三‧一)

行事鈔‧受戒緣集篇:「一、罪難者,謂先受具戒,毀破重禁,捨戒還來,欲更受具,此人罪重,名佛海邊外之人,不堪重入淨戒海也。乃至準論,白衣五戒、八戒,沙彌十戒,破於重者,同名邊罪。二、犯比丘尼〔難〕,四分等律並汙尼,不明淨穢。故世行事者云汝不犯清淨尼不?此依僧祇而問。彼律云,若須斯二果及凡夫持戒尼,被人汙者,初人受樂,是壞尼淨行;中後人犯,不名壞尼難。若那含、羅漢,初後人俱名難也。故知唯是淨境,方成難攝。十誦云,若摩觸;八尼(人)汙尼八事,若一人以八事犯尼。令犯重者,俗人不成難也。善見云,若壞尼下二眾不障出家;若壞大尼,三處行婬,皆名難也。若以白衣俗服強與尼著而行婬者,成難;若尼自樂著白衣服就上婬者,不障出家。必以義求,若知受具戒,緣事著於俗服,亦應成難。但壞淨境,不論知淨不淨。廣有廢立,如疏義鈔。問:『何不言壞比丘耶?』答:『亦成難也。尼受戒中,反問便是。由事希,故善生經受五戒者,問遮難云,汝不犯比丘、比丘尼不?故知同是難攝。』皆謂俗人時犯;若受戒已,犯者,止名邊罪所收。三、賊心受戒〔難〕者,律中為利養故,輒自出家。若未出家者,未受,不應受;已受,得戒。曾經說戒羯磨,已受者滅擯。四分云,若至一人、二人、三人、眾僧所共羯磨說戒,皆滅擯。義詳共一人作對首眾法,皆成障戒,如說戒、自恣等法,必聽眾法心念,亦成難攝。若對他三人已下,對首法,四人已上,餘和合法,不秉羯磨,皆不成難。……。五百問云,沙彌詐稱大道人,受比丘一禮拜,是名賊住難。四分中,但言賊住難者,謂共羯磨說戒。……摩得伽云,不自知滿二十而受具,後知不滿者,若經僧布薩羯磨,是名賊住。四分疑惱戒云,若年不滿,作法不成受者,有知者語令識之,後更受戒。十誦云,比丘尼如法捨戒,若更受者,不得。即名住難。四、破內外道〔難〕者,謂本是外道,來投佛法;受具已竟,反還本道;今復重來,彼此通壞,志性無定。……。五、非黃門〔難,律中五種。一﹑生黃門;二﹑犍作者;三﹑因見他婬,方有妒心婬起;四﹑忽然變作;五﹑半月能男,半月不能男。世中多有自截者,若依四分應滅擯。文云,若揵者,都截卻也。今時或截少分,心性未改者,兼有大操大志者,準依五分應得。彼文云,若截頭及半得小罪,都截滅擯。四分云,若被怨家惡獸業報落等,應同比丘法。若自截者滅擯,不明分齊。五分云,時有比丘為欲火所燒,不能堪忍,乃至佛訶責言,汝愚癡人,應截不截,不應截而截。告諸比丘,若都截者滅擯,猶留卵者,依篇懺之。準此以明,則未受具已截者,終無明教,必須準前勘取,依餘部為受。六、殺父〔難〕。七、殺母〔難〕。八、殺阿羅漢〔難〕。此三難,為之既希,故略知文相。九、破僧〔難〕即法輪僧也。若破羯磨僧,非難。十、出佛身血〔難〕。此二難,佛滅後無也。僧祇律註云,佛久涅槃,依舊文問耳。十一、非人難。皆謂八部鬼神變作人形而來受具。律中,五分,天子、阿脩羅子、犍闥婆子,化為人等。十二、畜生難。亦謂變為人形而來者。律中龍變形來受,佛言畜生者,於我法中無所長益。此上二趣,若依本形,是人通識,恐變而來,故須問之。脫有高達俗士,來受戒時,語云汝非畜生不?若聞此言,一何可怪,應方便轉問,如下所陳。十三、二形〔難〕者,謂一報形,具男女二根。若先受後變,猶尚失戒,況初帶受者滅擯。」(事鈔記卷八‧三二‧一七)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二釋名體,前列數者,難隨染起,染是生因,則無量也,且據重者能障聖道,標舉十三。初邊罪難者,曾受佛戒,理宜謹奉,捉心不固,具緣犯重,為過不輕,業果生報,不思捨悔,反戒更受,義無再攝。分在眾外名之為邊,一生永障,名之為難。難由邊罪障戒而生,故曰邊罪。……二﹑壞尼難者,淨具尊境,是世福田,理宜虔敬,生出世福,反加慢辱,毀壞梵行,業深罪重,雖受無益,名之為難。難由壞尼淨行生,故曰也。尼中反之,可如後說。三﹑賊心受戒難者,沙彌俗人,法非本位,形濫僭上。又盜聖財,非分妄謂,故號為賊,障不發戒。世財是共,雖盜非難,法財不共,具緣方感。此難由賊妄謂而生,故曰也。四﹑破內外道難,正取破內,兼實破外。志性無恆,內外無取,[鬥@斲]亂彼此,俱不成辦。故文云,汝不破二道耶?是也。五分云,捨內法外道人者,不應受戒。此直取破內也。由信心未著,捨正歸邪,破於內法,即名為難。……五﹑黃門〔難者,黃是中方之色,昔刑其勢,號曰閹人,以衛中禁之門,故曰也。此不男者,雖稟人類,形微志弱,無任道器,反增欲染,雖進學業,終無登趣,故曰也。男子有無,如律緣彰,女人亦五,尼戒具列。(六﹑至十﹑,五逆難)六﹑、七﹑二難,殺父母〔難〕者,人非化生,業寄胎報,假彼遺陰,以成己體,育養恩深,理應反報,方興逆害,禍深障厚,故曰也。八﹑殺羅漢〔難〕,此人惑盡德圓,福田應供,反加興害清淨聖境,同上業重障深,故曰也。九﹑破〔和合〕僧〔難〕者,眾和法同,出道良筌,乃以邪法乖真,分眾異軌,使應悟失解,業深障戒也。十﹑出佛〔身〕血難,如來四等,道化眾生,皆憑出世,恩深厚報,義在虔恭,乃興惡心,侵出身血,斯業大重,障戒名難,難由惡心而生,故曰也。十一﹑、十二﹑人、畜生難者,報處卑微,形心非器,由斯障戒,故曰也。十三﹑二形者,凡為道器,要須志節清卓,報殊性定,方能弘道,所作生成,今則形挾兩境志致懦弱,善惡不成,焉能修道?先得戒者,因生尚失,何況現報?方欲感戒,即斯為障,障因二根而生,故曰二形難也。(業疏記卷一三‧二三‧三)


受具戒正問遮難

亦名:問遮難

行事鈔‧受戒緣集篇:「正明對問。(一、示衣勸實)律直問十三難事,無有前緣。今時相傳,前問衣缽,還如教授示四種異名已。應語言:『善男子聽。今是真誠時,實語時。今隨所問汝,汝當隨實答。僧祇云,汝若不實答,便欺誑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諸天世人,亦欺誑如來及以眾僧,自得大罪。今問汝十三難事,同前教授師所問。但眾僧恐屏處有濫,故對大眾一一問汝,汝還依彼答,一一答我。』(二、正問遮難)(一﹑問難)汝不犯邊罪不?汝不犯淨行丘尼不?汝非賊心受戒不?汝非破內外道不?汝非黃門不?汝非殺父不?汝非殺母不?汝非殺阿羅漢不?汝非破僧不?汝非出佛身血不?汝非非人不?汝非畜生不?汝非二形不?並答言無者。(二﹑問遮)汝字何等?和尚字誰?年滿二十未?三衣缽具不?父母聽汝不?汝不負債不?汝非奴不?汝非官人不?汝是丈夫不?丈夫有如是病,癩癰疽白癩乾痟顛狂等,汝今無如是病不上來並隨有無具答。(事鈔記卷九‧一六‧一九)


受具戒竟為說四夷

行事鈔‧受戒緣集篇:「(一﹑約緣顯意)明說相,據理隨師具學,何獨此四?為緣起有過,且制四根本,若毀非用;餘篇枝條,懺復僧數。意在此也。(二﹑勸持示相)應告之云,善男子,汝受戒已,必謹奉持;若但有受,無持心者,受戒不得。空願無益,寧起行用,不須願求。經論如此。但佛世難值,正法難聞,人身難得,奉戒者難。故上品高達,能受能持,修道會聖;下品小人,能受能破,心無慚愧,現世惡名,不消利養,死入惡道;中品之徒,善不自發;望上而學,可準下流耶?若遂鄙懷,毀破佛戒,不如不受。必須依佛正教,順受隨學,五夏已來,專於律部。若達持犯,辦比丘事,修定習慧,會正可期。自此已外,雜學言說,汙染淨戒,定慧無由生者,佛則不許。故律云,若師闕教授,當餘處學,為長益沙門果故。然後依文為說相也。」資持記釋云:「說相中,初科,為緣起者,律因比丘受具已,與本二行不淨行,諸比丘呵擯,彼云何不先語我耶?白佛因制為說四夷。十誦、僧祇,更說僧殘,是戒分故。」(事鈔記卷九‧二三‧一四)


命難

戒本疏‧四波羅夷法:「言命難者,恐被奪命,故不名犯。婬開境合,教制約心;盜雖無文,約義許有,既不損境,暫移後還,不作永意,何過之有?殺妄兩戒,罪成無改,故並不開。」行宗記釋云:「命難中,上二篇中,唯開婬戒,初示難相。婬下,次簡四戒。初準文開婬;二、約義通盜;三、明不開殺妄。」(戒疏記卷六‧二七‧六)

隨機羯磨‧諸眾安居篇:「命梵二難出界法。律中若安居中,本二、大童女、婬女、伏藏欲來誘調比丘。又有惡鬼、怨賊、毒蟲、惡獸、不得如意醫藥使人。我若此住,必為我淨行及命作留難,佛言聽去。」(隨機羯磨卷下‧一四‧八)

羯磨疏‧諸眾安居篇:「惡鬼、毒蟲、不得如意醫藥,斯命難也。」濟緣記釋云:「惡下,次釋命難。注列五種,皆可致命。」業疏記卷二一‧一一‧一四)


和尚德臘

亦名:得戒和尚德臘、羯磨阿闍梨德臘、教授阿闍梨德臘、尊證阿闍梨德臘

子題:九夏和尚受戒得罪、二種闍梨五夏已上、五夏為受大戒作證人及作威儀師、威儀師、七夏已去得作羯磨闍梨、羯磨闍梨、五法不應授人大戒

行事鈔‧受戒緣集篇:「(一﹑正示階漸)和尚德者,差互不同。律中所列百三十餘種。十夏一種,必須限定。餘之德相,如師資法中。九夏和尚受戒得罪二種闍梨五夏已上;律云多己五歲也。餘師隨夏多少。(二﹑通簡宿德)統明師義。幸有老宿碩德,則生善於後。五百問云,比丘五臘不滿,度弟子,知非而度,犯墮。弟子不知是非,得戒;若知不得戒。明了論疏,若已得五夏為受大戒作證人作威儀師七夏已去得作羯磨闍。既是師位,故不得互共同床坐。」資持記釋云:「階漸中,初通指。準增五中,列二十六箇五句,今略引之。有五法不應授人大:無戒、無定、無慧、無解脫、無知見。又云,復有五法應授人大戒,即反上五句。下諸五句皆爾。復有五法〔不應授人大戒〕:自無上五,復不能教人令住此五。復有五法〔不應授人大戒〕:不信、不慚、無愧、懈怠、多忘。復有五法〔不應授人大戒〕:不知增戒、增定、增慧、不知白、不知羯磨。復有五法〔不應授人大戒〕:不知威儀戒、不知增淨行、不知木叉戒、不知白、不知羯磨。復有五法〔不應授人大戒〕:不知犯、不知犯懺悔、不知犯已懺淨、不知白、不知羯磨。復有五法〔不應授人大戒〕:不知有難、不知無難、不知白、不知羯磨、不滿十歲。復有五法〔不應授人大戒〕:不能教人增戒、增心、增慧、不能作瞻病人、不滿十歲。復有五法〔不應授人大戒〕:不能教弟子威儀、增淨行、增木叉、不能令捨惡見、不滿十歲。復有五法〔不應授人大戒〕:不知犯、不犯、輕、重,不廣誦二部毗尼。復有五法〔不應授人大戒〕:不具持木叉、不多聞、不能教弟子毗尼毗曇、不滿十歲。復有五法〔不應授人大戒〕:不具持木叉、不能教弟子毗尼毗曇、復不能教捨惡見、住善見。復有五法〔不應授人大戒〕:不能教弟子毗尼毗曇、不能教捨惡見住善見、不樂住處不能移、有疑不能開解。復有五法〔不應授人大戒〕:四法同上、五不滿十歲。復有五法〔不應授人大戒〕:不知木叉、亦不能說、不知布薩、不知布薩羯磨、不滿十歲。復有五法〔不應授人大戒〕:不善知犯、不善知犯懺、不善入定、不知出定、不滿十歲。復有五法〔不應授人大戒〕:不知犯、不犯、輕、重,不滿十歲。復有五法〔不應授人大戒〕:不具持木叉、不多聞、不能教弟子增戒、不能瞻病、不廣誦二部律。復有五法〔不應授人大戒〕:不具持木叉、不多聞、不能教弟子增戒學、捨惡見、不善誦律。復有五法〔不應授人大戒〕:三種同上、四不樂處不能移、不堅住毗尼。復有五法〔不應授人大戒〕:不具持二百五十戒、不多聞、不能教弟子增戒學、有疑不能解、不能斷諍事。復有五法〔不應授人大戒〕:第三不能教弟子增定學、餘四同上。復有五法〔不應授人大戒〕:二不能教弟子增慧學。復有五法〔不應授人大戒〕:二不能令增威儀戒學。復有五法〔不應授人大戒〕:二不能教增淨行學。復有五法〔不應授人大戒〕:二不能教增木叉戒學。已上總一百三十種。十下,別定。二下明二師,多己五歲,即師位故。餘下,即七證也。通簡中,初勸取宿德。碩,大也。臘高德重,久而彌固,故云生善於後。五百問下,和尚不滿,了疏中,諸師階級。威儀同上,餘並增加。不共床者,通明九師。引此二文,意取高臘。然須具德,兼更老成,寡德多年,何足可取?問:『少多既別,如何取正?』答:『若依制限,須準本宗。幸有耆年,宜用了論。鈔意在此,故旁引之。』」(事鈔記卷八‧一七‧六)


四姓

子題:婆羅門

資持記‧釋僧網篇:「四姓者,西土姓種,統之唯四:一﹑剎帝利王,二﹑婆羅門淨行,三﹑毗舍商賈,四﹑首陀農人。」(事鈔記卷七‧三○‧一四

資持記‧釋受戒篇:「婆羅門淨行居士。」(事鈔記卷九‧一七‧九


大婬戒行婬處

亦名:可得行婬處、行婬處、婬處、作婬處

含註戒本‧四波羅夷法:「佛言,可得行婬處者是也。有三種行婬:人、非人、畜生趣。復有五種:婦、童女、二形、黃門、男子。比丘婬心向前境三處、二處,初入便犯,有隔亦犯。若向睡眠,若死未壞,若多未壞,於三處二處行婬,初入便犯,如是廣說。若比丘為怨家將至前所,強持令入三處二處,始入覺樂,犯,不樂不犯,有隔無隔亦同上。若為怨家強捉比丘行不淨行,覺樂不樂,有隔無隔,亦如上也。」(含註戒本卷上‧五‧七)


大婬戒釋名

亦名:婬戒釋名

子題:不淨行戒、非梵行、婬戒、戒婬、婬行

戒本疏‧四波羅夷法:「(一、引相傳解)(一﹑釋不淨行戒)言不淨行戒者,愛染汙心,名為不淨;隨染境界,汙淨戒品,故名為行。行,即業也,謂所防之罪。戒者,能治之行。能所通舉,故曰淨行。……(二﹑釋非梵行戒)又戒亦非梵行也。梵者,天音,唐言為淨;淨者,聖也。出家所為,求聖興行,今汙淨戒,退失聖法,故云非梵行也。此與前解,言同義異,文中自列。(二、正明今解)上來相傳師資如此。今約經律云婬戒……(一﹑貼釋戒名)言此比丘,性無正慧,隨塵封附,迷著深結,名之為婬;聖知非法,制教防約,依教起行,無由可染,故名為戒。(二﹑會通語別)若作此解,不律儀也。何以知之?既言婬戒、盜戒,明知非善法也。然隨俗相,語法不同。西梵所傳,前列其境,後以心緣,如鐘打、佛禮之類也。故使經律有斯例矣。若據東夏,先能後所,故應號之為戒婬耳。若謂婬戒,從本從義也;若謂戒婬,從末從時也。兩通俱得,慎勿迷名。」(戒疏記卷五‧四○‧一)

戒本疏‧四波羅夷法:「戒名大婬。婬名是一,而有小大之殊。如漏觸語,同成婬行。此就觸境有內外也,在內則夷,在外則殘也。如尼兩觸,夷蘭二結,相可知也。」

行宗記釋云:「釋名中,初標示通別。如下,引戒顯相,初明通濫。此下,明所簡。內局三道,外通一身。下引尼例,律制,腋已下,膝已上,腕已後,身分犯夷,餘處犯蘭。以尼內外俱重,與僧不同。然於外觸,自分重輕,頗同上義。」(戒疏記卷五‧四七‧三)


大盜戒盜僧物結罪最重

亦名:盜僧物結罪最重

子題:盜通三寶僧物最重、施僧得大果報、五逆四重佛亦能救盜僧物者佛所不救、三藏法師還債事、破戒之相、僧護傳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一﹑制重)然盜通三寶僧物最重。隨損一毫,則望十方凡聖,一一結罪。故諸部五分中,多有人施佛物者,佛並答言,可以施僧,我在僧數,施僧得大果報。(二﹑業重)又方等經云,五逆四重我亦能救盜僧物者我所不救。餘如日藏分、僧護傳等經廣陳。(三﹑報重)五百問云,負佛法僧物,縱償還,入阿鼻,而得早出。何況不償者,永無出期。因說三藏法師還債事云云。」

資持記釋云:「日藏分具云大方等日藏經,彼第二云,佛告頻婆娑羅王,破戒之相,所謂不樂供養三寶和尚闍梨,亦不信重,乃至常貪利養名聞等事;亦盜眾僧田宅、園林、奴婢、象馬駝騾牛驢等物,是破戒相,失比丘法;應當擯出。又云,破戒之人,無有慚愧,以劫盜心,取彼僧物,以為己有,如法比丘,遣令出眾;若不出者,應告國王有勢力者,驅逐令出;若王不遣,如法比丘,默然捨去等。僧護傳名為經,即明僧護比丘遊海邊見地獄等事。彼云,僧護至一寺,聞犍椎聲,入僧坊已,見僧和集,食器敷具,人及房舍,悉皆火然;又入增坊,見諸比丘,坐於火床,互相爪劃,肉盡筋出,五藏(臟)骨髓,亦如燋炷。後還祇桓白佛。佛言,汝初見寺,乃是地獄,迦葉佛時,是出家人,四方僧物,不打犍椎,眾默共用,以是因緣,受火床苦;汝見第二寺,亦是地獄,迦葉佛時,是出家人,檀越造寺,四事豐足,檀越要打犍椎,諸比丘不打,客比丘來,不得飲食,受火床苦,迦葉佛涅槃已來,受如是苦,至今不息。……彼〔五百問〕云:『久負佛物,云何償?』答:『直償本物。依本物還也,下出所以云。以佛物不出入,故不加償。雖爾,故入地獄。續引因緣云,佛泥洹後,一比丘精進聰明,能說法,使人得四道果以此故云三藏法師。因與婆羅門女,作不淨行,遂用佛法僧物,合一千萬錢今一萬貫。後詣沙佉國,乞大得物,欲還償之,路中為七步蛇螫,彼知七步當死,六步內,便向弟子,處分償物,遣還本國。償訖還報,即起七步,便死,墮阿鼻,初入 未熱,謂是溫室,便舉大聲,經唄咒願,獄鬼聞之,數千人得度,獄卒以鐵叉打之,命終生三十三天。』」(事鈔記卷一七‧二三‧一)


安居命梵二難出界法

亦名:命梵二難出界法

子題:移夏不破安居

隨機羯磨‧諸眾安居篇:「命梵二難出界法。律中若安居中,本二、大童女、婬女,伏藏欲來誘調比丘,又有惡鬼、怨賊、毒蟲、惡獸,不得如意醫藥使人,我若此住,必為我淨行及命作留難,佛言聽去。準毗尼母論云,移夏不破安居諸部無文開。」(隨機羯磨卷下‧一四‧八)


安居有難移夏

亦名:有難移夏

子題:破安居、破夏、人難、移夏不破安居、摩夷、摩怛理迦、本母

行事鈔‧安居策修篇:「夏中遇緣失否者。初明有難移夏,後受日逢難。初中,四分云,二難。梵行者,本時婦、大童女、婬女、黃門,伏藏,皆因人來欲誘調比丘,恐淨行留難。二者,鬼神、惡賊、毒蟲、惡獸,不得如意飲食醫藥及隨意使人,我若住此,必為我命作留難。佛言聽去。準此結成者。從初去日,即須勤覓安身處,若未得已來,雖經宿不破夏,以非輕心故;反前不覓,即破安居。若得住處,夏法隨身;亦不得無緣出界,便破夏也。結成後去,本界無難,亦不得反來;由已結夏成故,須有緣及法也。五分,食不足,父母親戚苦樂等,若住,恐失道意,聽破安居。十誦善見,若安居中有緣移去,無罪,不言得夏。四分亦爾。明了論,夏中有八難,棄去,無犯。疏云,人難者,親情及知識等誘引罷道,或作惡也。梵行者,乃至住處多有博易往還,恐犯重罪。不云得夏,並云得去。摩夷云,移夏不破安居。四分衣法中,二處安居,二處隨半受衣。十誦僧祇,命梵二難,移夏二處安居,乃至自恣處取衣,破安居人不得衣分。準此,無夏不成受衣,有受理應得夏。」

資持記釋云:「摩夷即母論,正言摩怛理迦,此云本母。故注羯磨云,毘尼母云移夏不破安居,諸部無文開是也。」(事鈔記卷一二‧二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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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相辭典(朱芾煌)]
七種隨眠

瑜伽八十九卷七頁云:復次煩惱品所有麤重,隨附依身,說名隨眠。能為種子,生起一切煩惱纏故。當知此復建立七種。由未離欲品差別故;由已離欲品差別故;由二俱品差別故。由未離欲品差別故;建立欲貪瞋恚隨眠。由已離欲品差別故;建立有貪隨眠。由二俱品差別故;建立慢無明見疑隨眠。如是總攝一切煩惱。

二解:俱舍論十九卷一頁云:若諸隨眠,體唯有六;何緣經說有七隨眠?頌曰:六由貪,異七。有貪上二界。於內門轉故。為遮解脫想。論曰:即前所說六隨眠中,分貪為二。故經說七。何等為七?一、欲貪隨眠,二、瞋隨眠,三、有貪隨眠,四、慢隨眠,五、無明隨眠。六、見隨眠,七、疑隨眠。欲貪隨眠依何義釋?又云言貪分二,謂欲有貪。此中有貪,以何為體?謂色無色二界中貪。此名何因唯於彼立?彼貪多託內門轉故。謂彼二界,多起定貪。一切定貪,於內門轉;故唯於彼,立有貪名。又由有人,於上二界,起解脫想。為遮彼故。謂於上界立有貪名。顯彼所緣,非真解脫。此中自體,立以有名。彼諸有情,多於等至及所依止,深生味著;故說彼唯味著自體。非味著境。離欲貪故。由此唯彼立有貪名。既說有貪在上二界;義准欲界貪名欲貪。故於頌中不別顯示。

三解:入阿毗達磨論上十一頁云:隨眠有七種。一、欲貪隨眠,二、瞋隨眠,三、有貪隨眠,四、慢隨眠,五、無明隨眠,六、見隨眠,七、疑隨眠。此七別相,結中已說。然應依界行相部別,分別如是七種隨眠。謂貪諸欲,故名欲貪。此貪即隨眠,故名欲貪隨眠。此唯欲界五部為五。謂見苦所斷,乃至修所斷。瞋隨眠,亦唯欲界五部為五。有貪隨眠,唯色無色界各五部為十。內門轉故。為遮於靜慮無色解脫想故;說二界貪,名有貪。慢隨眠,通三界各五部為十五。無明隨眠,亦爾。見隨眠、通三界各十二為三十六。謂欲界見苦所斷具五見。見集滅所斷,唯有邪見及見取二。見道所斷,唯有邪見見取戒禁取三。總為十二。上二界亦爾。為三十六。疑隨眠,通三界各四部為十二。謂見苦集滅道所斷。此中欲貪及瞋隨眠,唯有部別,無界行相別。有貪疑慢無明隨眠,有界部別,無行相別。見隨眠,具有界行相部別。行相別者:謂我我所。行相轉者,名有身見。斷常行相轉者,名邊執見。無行相轉者,名邪見。勝行相轉者,名見取。淨行相轉者,名戒禁取。微細義,是隨眠義。彼現起時,難覺知故。或隨縛義是隨眠義。謂隨身心相縛而轉。如空行影,水行隨故。或隨逐義是隨眠義。如油在麻,膩在摶故。或隨增義是隨眠義。謂於五取蘊,由所緣相應而隨增故。言隨增者:謂隨所緣及相應門而增長故。

四解:品類足論一卷五頁云:隨眠有七種。謂欲貪隨眠、瞋隨眠、有貪隨眠、慢隨眠、無明隨眠、見隨眠、疑隨眠。欲貪隨眠有五種。謂欲界繫見苦集滅道修所斷貪。瞋隨眠有五種。謂見苦集滅道修所斷瞋。有貪隨眠有十種。謂色界繫五,無色界繫五。色界繫五者:謂色界繫見苦集滅道修所斷貪。無色界繫五,亦爾。慢隨眠有十五種。謂欲界繫五,色界繫五,無色界繫五。欲界繫五者:謂欲界繫見苦集。滅道修所斷慢。色無色界繫各五,亦爾。無明隨眠有十五種。謂欲界繫五,色界繫五,無色界繫五。欲界繫五者:謂欲界繫見苦集滅道修所斷無明。色無色界繫各五,亦爾。見隨眠有三十六種。謂欲界繫十二,色界繫十二,無色界繫十二。欲界繫十二者:謂欲界繫有身見,邊執見,見苦道所斷邪見見取戒禁取,見集滅所斷邪見見取。色無色界繫各十二,亦爾。疑隨眠有十二種。謂欲界繫四,色界繫四,無色界繫四。欲界繫四者:謂欲界繫見苦集滅道所斷疑。色無色界繫各四,亦爾。


七種真如作意

顯揚三卷八頁云:論曰:真如作意相者:謂緣七種遍滿真如作意。廣說如經。一、流轉真如作意。謂已見諦諸菩薩,以增上法行善修治作意,於染淨法時,思惟諸行無始世來流轉實性。既思惟已;離無因見,及不平等因見。二、實相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染淨法因,思惟諸法眾生無我性,及法無我性。既思惟已;一切身見,及思惟分別眾相作意,不復現行。三、唯識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染淨法所依,思惟諸法唯識之性。既思惟已如實了知唯心染故眾生染,唯心淨故眾生淨。四、安立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染污法體,思惟苦諦。既思惟已,欲令知故,為有情說。五、邪行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染污法因,思惟集諦。既思惟已,欲令斷故,為有情說。六、清淨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清淨法體,思惟滅諦。既思惟已,欲令證故,為有情說。七、正行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清淨行,思惟道諦。既思惟已,欲令修故,為有情說。


十想行相

大毗婆沙論一百六十六卷五頁云:行相者:無常想,作無常行相。無常苦想,作苦行相。苦無我想,作無我行相。不淨想,作不淨行相。厭食想,作厭逆行相。一切世間不可樂想,作不可樂行相。死想、作死行相。斷想、作斷行相。離想、作離行相。滅想、作滅行相。有說:後三、一切皆作滅靜妙離四種行相。


十二種行

如事依處三種中說。又云:復次欲行,或有能感善趣。如為欲故,造後善業。或有能感惡趣。如以非法,攝受諸欲。離行、若有毀犯;能感惡趣。若能成辦;能感善趣,及能作涅槃資糧。善行、能感善趣;及作涅槃資糧。不善行、能感惡趣。苦行、能感惡趣。由依邪見,自苦身故。非苦行、能作涅槃資糧。順退分行,順進分行,隨其所應,退墮,昇進。雜染行、能感生死。清淨行、能證涅槃。自義行、唯令自身;往善趣,逮昇進,證涅槃。他義行、俱令自他,往善趣,逮昇進,證涅槃


十八種現觀

顯揚十七卷三頁云:又此現觀差別,有十八種。謂聞所生智現觀,思所生智現觀,修所生智現觀,順決擇分智現觀,見道現觀,修道現觀,究竟道現觀,不善清淨世俗智現觀,善清淨世俗智現觀,勝義智現觀,不善清淨行有分別智現觀,善清淨行有分別智現觀,善清淨行無分別智現觀,成所作前行智現觀,成所作智現觀,成所作後智現觀,聲聞等智現觀,菩薩等智現觀。


三障

瑜伽二十五卷十一頁云:謂於此中,略有三障。一、加行障。二、遠離障。三、寂靜障。如彼卷十一頁至十四頁廣釋。

二解 瑜伽二十九卷十五頁云:何等為三?一者、業障。二、煩惱障,三、異熟障。言業障者,謂五無間業,及餘所有故思造業諸尤重業。彼異熟果,若成就時;能障正道,令不生起。是名業障。煩惱障者。謂猛利煩惱長時煩惱。由此煩惱,於現法中,以其種種淨行所緣,不能令淨。是名煩惱障。異熟障者:謂若生處,聖道依彼,不生不長;於是生處。異熟果生。或有生處,聖道依彼,雖得生長;而於其中異熟果生。聾騃愚鈍,盲瞽瘖,以手代言,無有力能解了善說惡說法義。是名異熟障。

三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十五卷十二頁云:如說三障,謂煩惱障、業障、異熟障。問:何故作此論?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如契經說:若諸有情,成就六法;雖聞如來所證所說法毘奈耶;而不堪任遠塵離垢,於諸法中,生淨法眼。何等為六?一、煩惱障。二、業障。三、異熟障,四、不信,五、不樂,六、惡慧。雖說成就如是六法;而未廣辯,亦未曾說。云何名煩惱障?云何業障?云何異熟障?彼契經是此論緣起根本。彼所未說者,今應說之。故作斯論。復有說者,前雖分別諸業;而未分別彼業等障。今欲分別,故作斯論。如是三障,總以熾然猛利煩惱,五無間業,那落迦等種種異熟,為其自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障?答:如是三種,能礙聖道,及聖道加行善根。是故名障。如彼卷十二頁至十九頁廣說。


三惡行

集異門論三卷十二頁云:三惡行者:謂身惡行,語惡行,意惡行。身惡行云何?答:斷生命,不與取,欲邪行。復次斷生命,不與取,非梵行。復次諸所有不善身業,諸所有非理所引身業,諸所有身業能障礙定,總名身惡行。語惡行云何?答:虛誑語,離間語,麤惡語,雜穢語。復次諸所有不善語業,諸所有非理所引語業,諸所有語業能障礙定,總名語惡行。意惡行云何?答:貪欲、瞋恚、邪見。復次諸所有不善意業,諸所有非理所引意業,諸所有意業能障礙定,總名意惡行。

二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十二卷一頁云:三惡行者:謂身惡行,語惡行,意惡行。云何身等惡行?如世尊說:何者身惡行?謂斷生命,不與取,欲邪行。何者語惡行?謂虛誑語,離間語,麤惡語,雜穢語。何者意惡行?謂貪欲、瞋恚、邪見。應知此中世尊唯說根本業道所攝惡行;不說業道加行後起所攝惡行。此發智論,通說所有不善身業,若是業道所攝,若非業道所攝;如是一切,名身惡行。通說所有不善語業,若是業道所攝,若非業道所攝;如是一切,名語惡行。通說所有不善意業,若是業道所攝,若非業道所攝;如是一切,名意惡行。如此論中,攝諸惡行。集異門論,亦作是說:故彼論言:何者身惡行?謂斷生命,不與取,欲邪行。如是所說,隨順契經。又言:復次斷生命,不與取,非梵行。如是復攝前所不攝於自妻室所起欲行。又言:有餘不善身業。如是復攝所有業道加行後起。又言:有餘諸有非理所引身業。問:何者非理所引身業,前所未攝,今更攝耶?答:前說自性,今說等起。此誰能等起?謂非理作意。復有說者,此是一切有覆無記,及一分無覆無記身業。一切有覆無記身業者:謂初靜慮地諂愛等所起。一分無覆無記身業者:謂應如是去來,如是行住,如是坐臥,如是裁割,如是縫綴,而不如是去來行住乃至縫綴。此等身業,作不應作,不應理故;攝在非理所引品中。由此名身惡行。若作是說;身惡行,則通不善、無記、欲界、色界。然惡行,唯不善,唯欲界。是故前說者好。又彼論言:何者語惡行?謂虛誑語,離間語,麤惡語,雜穢語。如是所說,隨順契經。又言:有餘不善語業。如是復攝所有業道加行後起。又言:有餘諸有非理所引語業。問:何者非理所引語業,前所未攝,今更攝耶?答:前說自性;今說等起。此誰所等起?謂非理作意。復有說者,此是一切有覆無記,及一分無覆無記語業。一切有覆無記語業者:謂初靜慮地諂愛等所起。一分無覆無記語業者:謂應說一言、二言、多言、男言、女言、非男女言,去來今言,而不如是說一乃至去來今言。此等語業,說不應說,不應理故;攝在非理所引品中。由此名語惡行。若作是說;語惡行,則通不善,無記、欲界、色界。然惡行、唯不善、唯欲界。是故前說者好。又彼論言:何者意惡行?謂貪欲、瞋恚、邪見。如是所說,隨順契經。又言:有餘不善意業。如是復攝諸不善思。又言:有餘諸有非理所引意業。問:何者非理所引意業,前所未攝,今更攝耶?答:前說自性;今說等起。此誰所等起?謂非理作意。復有說者,。此是一切有覆無記,及一分無覆無記意業;名非理所引意業。一切有覆無記非理所引意業者:謂欲界薩迦耶見邊執見相應意業,及色無色界一切煩惱相應意業。一分無覆無記非理所引意業者:謂諸意業起,如前說無覆無記非理所引身業語業。若作是說,意惡行,則通不善,及以無記。又通三界。然惡行,唯不善,唯欲界。是故前說者好。如發智論,集異門論,攝身惡行,及語惡行;施設論中,所說亦爾。唯除意惡行,別有所攝。故彼論言:問:為身三惡行,攝一切身惡行?為一切身惡行,攝身三惡行耶?答:一切攝三;非三攝一切。不攝者何?謂非斷命,以手杖等,捶擊有情;及非邪行,於所應行,作不淨行;起飲酒等諸放逸業。由不正知失念受用諸飲食等,及不能避諸犯戒者,諸如是等所起身業,非三所攝。問:諸犯戒者無量;云何能避?雖復捨此;還近彼故。答:所在皆有,欲離實難。能不隨染,是為真避。故有說言:身雖在遠;而隨彼習,即名親近。身雖在近;不隨彼習,即名遠離。問:為語四惡行,攝一切語惡行?為一切語惡行,攝語四惡行耶?答:一切攝四;非四攝一切。不攝者何?謂如有一,獨處空閑,作如是說:無有惠施,無有親愛,無有祠祀。如是等語惡行,世間有情,不生領解;非四所攝。問:為意三惡行,攝一切意惡行?為一切意惡行,攝意三惡行耶?答:一切攝三;非三攝一切。不攝者何?謂貪欲瞋恚邪見俱生受想行識,非三所攝。彼論中意惡行,攝四蘊自性。如是施設五蘊自性,為諸惡行。問:此發智論,集異門論,與佛契經及施設論,攝諸惡行,何故不同?答:依二種門,說諸惡行。一、依世俗。二、依勝義。謂佛契經及施設論,依世俗門,說諸惡行。此發智論,集異門論,依勝義門,說諸惡行。如依世俗勝義分別,如是依不了義、了義,有別意趣,無別意趣,有別因緣,無別因緣,世俗諦現觀,勝義諦現觀等,應知亦爾。復有說者,由三緣故,所攝不同。謂自性故,相雜故,世譏嫌故。此發智論集異門論,說其自性。施設論中,說其相雜。若法、雖非惡行自性;而與惡行相和雜故;亦得其名。於契經中,說世譏嫌。以諸世間,於根本業道,多生譏嫌;非於業道加行後起。由此緣故;攝諸惡行,經論不同。如是名為惡行自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惡行?惡行有何義?答:可厭毀故名惡。遊履依處故名行。可厭毀故名惡者:如有說言:惡妻子、惡衣食、惡人、惡處、惡往來等。遊履依處故名惡行者:謂斷生命,麤惡語、及瞋恚,行有情處。不與取、欲邪行,及貪欲,行資具處。虛誑語,離間語,雜穢語,行於名處。邪見、行名色處。復有說者,感苦受果故名惡。動轉捷利故名行。問:沈溺諸惡,云何捷利?答:彼惡行者,有如是巧便;雖行惡行;而令世間不知其惡。故名捷利。復有說者,習近惡人故,能招惡趣故,名惡行。復有說者,有三因緣,故名惡行。謂惡思所思故,惡說所說故,惡作所作故。惡思所思,謂意惡行。惡說所說,謂語惡行。惡作所作,謂身惡行。復有說者,有三因緣,故名惡行。謂惡作義故,可厭毀故,決定能感非愛果故。惡作義者:行身語意諸惡行故,名為惡行。可厭毀者:謂行惡行,毀犯尸羅,常為諸天、大師、有智、同梵行者,共所厭毀。決定能感非愛果者:謂諸所有身語意惡行,無處無容能感可愛果;有處有容感非愛果。集異門論,亦作是說。有何因緣,名為惡行?謂彼能感非愛樂,非適悅,不可意果。此顯等流果。復言能感非愛樂,非適悅,不可意異熟。此顯異熟果。


三種補特伽羅有三三摩地

瑜伽六十二卷十三頁云:復次諸苾芻有六順出離界三摩地修習支者,謂諸苾芻,於閑靜室,勤修觀行;當知三種補特伽羅,有三三摩地。謂勤修習增上心者,於四有情,怨行、惡行、淨行、恩行,有眾生緣定。又勤修習趣究竟者,有法緣定。又勤修習諦現觀者,有無緣定。


五種法多有所作

瑜伽八十九卷三頁云:復次心清淨行苾芻、有五種法,多有所作。何等為五?一、正教授。二、奢摩他支。三、毘缽舍那支。四、無間殷重加行。五、出世間慧。如彼卷三頁至六頁廣釋。


五品所知及五種業

瑜伽六十九卷八頁云:云何由品業差別故?謂即此事、復有五品所知差別;及此五品所知作業。何等為五?謂此所知、或有假立故名所知,或有勝義故名所知,或有所作究竟故名所知,或有他心淨不淨行故名所知,或有一切種別故名所知。若世俗智,能知假立所知。知假立故;如實了知世俗道理善不善法,有罪無罪。廣說乃至緣生法等,一分應遠離,一分應修習。又能了知世俗言說,遊行世間,隨因隨緣而起眾行。法智、類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能知勝義所知。知勝義故;能證見修所斷法斷。盡智、無生智、能知所作究竟所知。知所作究竟故;心得決定,無有疑惑。於自斷中,離增上慢。他心智、能知他心淨不淨行所知。由知此故;如實知他所有意樂、界、及隨眠。十力智、能知一切種別所知。由知此故;能正於他起一切種教誡教授。能斷一切有情疑惑。能善安置一切有情於善趣果及解脫中。有大勢力,能作一切有情利益及安樂事。如是名為五品所知及五種業。


五種厚重過失能為定障

瑜伽六十三卷一頁云:復次心清淨行苾芻,略有五種等持相違厚重過失,能為定障。一、忿。二、慢。三、欲貪。四、薩迦耶見。五、不能堪忍。有五厚重三摩地相,由彼於此障礙而住,是故說名厚重過失。如彼卷一頁至三頁廣釋。前三過失,能為最初三摩地障;次一過失,為諦現觀三摩地障,後一過失,為入根本三摩地障。


六種不淨所緣建立所以

瑜伽二十六卷二十一頁云:為欲令此五種欲貪、斷滅除遣不現行故;建立六種不淨所緣。謂由依內朽穢不淨所緣故;令於內身欲欲欲貪,心得清淨。由依外朽穢不淨所緣故;令於外身婬欲婬貪,心得清淨。婬相應貪,復有四種。一、顯色貪。二、形色貪。三、妙觸貪。四、承事貪。由依四外不淨所緣,於此四種相應婬貪,心得清淨。若於青瘀、或於膿爛、或於變壞、或於脹、或於食噉、作意思惟:於顯色貪,令心清淨。若於變赤、作意思惟:於形色貪,令心清淨。若於其骨、若於其鎖、若於骨鎖、作意思惟:於妙觸貪,令心清淨。若於散壞、作意思惟:於承事貪,令心清淨。如是四種,名於婬貪令心清淨。是故世尊、乃至所有依外朽穢不淨差別,皆依四種憺怕路而正建立。謂若說言:由憺怕路、見彼彼尸,死經一日,或經二日,或經七日;烏鵲餓狗[至+鳥]鷲狐狼野干禽獸之所食噉。便取其相,以譬彼身,亦如是性,亦如是類;不能超過如是法性。此即顯示始從青瘀乃至食噉。若復說言:由憺怕路、見彼彼尸,離皮肉血,筋脈纏裹。此即顯示所有變赤。若復說言:由憺怕路、見彼彼骨,或骨,或鎖。此即顯示或骨或鎖或復骨鎖。若復說言:由憺怕路、見彼彼骨,手骨異處;足骨異處;臗骨異處;膝骨異處;臂骨異處;肘骨異處;脊骨異處;髆骨異處;脅骨異處;頷輪齒鬘頂髑髏等,各各分散;或經一年,或二、或三、乃至七年。其色鮮白,猶如螺貝;或如鴿色。或見彼骨、和雜塵土。此即顯示所有散壞。如是依外所有朽穢不淨所緣,令於四種婬相應貪,心得清淨。由苦惱不淨所緣及下劣不淨所緣故;令於境相應若欲若貪,心得清淨。由觀待不淨所緣故;令於色相應若欲若貪,心得清淨。由煩惱不淨所緣及速壞不淨所緣故;令於從欲界乃至有頂諸薩迦耶若欲若貪,心得清淨。是名貪行淨行所緣。


不淨觀六事差別

瑜伽三十卷十三頁云:云何勤修不淨觀者,尋思六事差別所緣毘缽舍那?謂依不淨增上正法,聽聞受持增上力故;由等引地,如理作意,解了其義。知此不淨,實為不淨,深可厭逆,其性朽穢,惡臭、生臭。由如是等種種行相,於先所聞依諸不淨所說正法,解了其義。如是名為於諸不淨尋思其義。云何名為尋思彼事?謂彼如是解了義已;觀不淨物,建立二分。謂內及外。如是名為尋思彼事。云何名為尋思自相?謂且於內身中所有穢朽不淨,發起勝解。了知身中有髮毛等,廣說乃至腦膜小便。復於如是身中所有多不淨物,攝為二界。發起勝解。所謂地界,及以水界。始於髮毛,乃至大便,起地勝解。始於淚污,乃至小便,起水勝解。如是名為依內不淨尋思自相。復於其外諸不淨物,由青瘀等種種行相,發起勝解。謂先發起青瘀勝解;或親自見,或從他聞,或由分別所有死尸。如是死尸,或男、或女、或非男女,或親、或怨、或是中庸,或劣、或中、或復是勝,或是少年,或是中年,或是老年。取彼相已;若此死尸,死經一日,血流已盡,未至膿爛;於是發起青瘀勝解。若此死尸,死經二日,已至膿爛,未生蟲蛆;於是發起膿爛勝解。若此死尸,死經七日,已生蟲蛆,身體已壞;於是發起爛壞勝解,腫脹勝解。若此死尸,為諸狐狼[至+鳥]梟鵰鷲烏鵲餓狗之所食噉;於是發起食噉勝解。即此死尸,既被食已;皮肉血盡,唯筋纏骨;於是發起異赤勝解。若此死尸,或被食噉,支節分離,散在處處;或有其肉,或無其肉,或餘少肉;於是發起分散勝解。若此死尸,骨節分散;手骨異處,足骨異處,膝骨異處,髀骨異處,髖骨異處,髆骨異處,臂骨異處,脊骨異處,頷骨異處,齒鬘異處,髑髏異處;見是事已;起骨勝解。若復思惟如是骸骨,共相連接而不分散;唯取麤相,不委細取支節屈曲;如是爾時起鎖勝解。若委細取支節屈曲;爾時發起骨鎖勝解。又有二鎖。一、形骸鎖。二、支節鎖。形骸鎖者:謂從血鎖脊骨,乃至髑髏所住。支節鎖者:謂臂髆等骨連鎖,及髀膞等骨連鎖。此中形骸鎖,說名為鎖。若支節鎖,說名骨鎖。復有二種取骨鎖相。一、取假名綵畫木石泥等所作骨鎖相。二、取真實骨鎖相。若思惟假名骨鎖相時;爾時唯名起鎖勝解;不名骨鎖。若思惟真實骨鎖相時;爾時名起骨鎖勝解。又即此外造色色相,三種變壞。一、自然變壞。二、他所變壞。三、俱品變壞。始從青瘀,乃至腫脹,是自然變壞。始從食噉,乃至分散,是他所變壞。若骨、若鎖、及以骨鎖,是俱品變壞。若能如是如實了知外不淨相;是名尋思外諸所有不淨自相。云何尋思不淨共相?謂若內身外淨色相,未有變壞,若在外身、不淨色相,已有變壞;由在內身不淨色相、平等法性,相似法性,發起勝解;能自了知我淨色相,亦有如是同彼法性。若諸有情成就如是淨色相者:彼淨色相,亦有如是同彼法性。譬如在外不淨法相。是名尋思不淨共相。云何名為尋思彼品?謂作是思:若我於彼諸淨色相不淨法性,不如實知;於內於外諸淨色相,發起貪欲;便為顛倒黑品所攝。是有諍法,有苦,有害,有諸災患,有遍燒惱。由是因緣,發起當來生老病死愁歎憂苦種種擾惱。若我於彼諸淨色相不淨法性,如實隨觀;便無顛倒,白品所攝。是無諍法,無苦,無害。廣說乃至由此因緣,能滅當來生老病死,乃至擾惱。若諸黑品;我今於彼,不應忍受。應斷,應遣。若諸白品;我今於彼,未生應生;生已令住增長廣大。如是名為尋思彼品。云何名為尋思彼時?謂作是思:若內所有諸淨色相,在現在世,若外所有不淨色相,亦現在世。諸過去世,曾淨色相,彼於過去,雖有淨相;而今現在如是次第種種不淨。諸現在世我之所有似淨色相,此淨色相,於現在世,雖有淨相;於未來世、不當不淨如今現在外不淨色,無有是處。我此色身、去來今世、曾如是相,當如是相,現如是相;不過如是不淨法性。如是名為尋思彼時。云何名為尋思彼理?謂作是思:若內、若外、都無有我有情可得,或說為淨,或說不淨。唯有色相,唯有色形,於中假想施設言論,謂之為淨,或為不淨。又如說言:壽煖及與識,若棄捨身時;離執持而臥,無所思如木。既死沒已;漸次變壞,分位可知。謂青瘀等、乃至骨鎖。今我此身、先業煩惱之所引發,父母不淨和合所生,糜飯等食之所增長。此因此緣此由藉故;雖暫時有諸淨色相,似可了知;而內身中,若內、若外、於常常時,種種不淨,皆悉充滿。如是名依世俗勝義及以因緣觀待道理尋思彼理。復作是思:於此不淨,若能如是善修善習善多修習;能斷欲貪。如是欲貪,定應當斷。如是名依作用道理,尋思彼理。復作是思:如世尊說:若於不淨善修善習善多修習;能斷欲貪。是至教量。我亦於內自能現見於諸不淨,如如作意思惟修習,如是如是令欲貪纏,未生不生,生已除遣。是現證量。比度量法,亦有可得。謂作是思:云何今者作意思惟能對治法,可於能治所緣境界,煩惱當生。如是名依證成道理,尋思彼理。復作是思:如是之法,成立法性,難思法性,安住法性。謂修不淨,能與欲貪作斷對治,不應思議,不應分別;唯應信解。如是名依法爾道理,尋思彼理。是名勤修不淨觀者,尋思六事差別所緣毘缽舍那。

二解 俱舍論二十二卷十五頁云:此不淨觀、何性,幾地,緣何境,何處生,何行相,緣何世,為有漏,為無漏,為離染得,為加行得?頌曰:無貪性十地,緣欲色人生。不淨自世緣,有漏通二得。論曰:如先所問,今次第答。謂此觀、以無貪為性。通依十地。謂四靜慮、及四近分、中間、欲界。唯緣欲界所見色境。所見者何?謂顯形色。緣義為境。由此已成唯人趣生三洲,除北。尚非餘趣;況餘界生。既立不淨名;唯不淨行相。隨在何世,緣自世境,若不生法,通緣三世。既唯勝解作意相應;此觀理應唯是有漏。通離染得及加行得。由有曾得,未曾得故。


心狂亂

大毗婆沙論一百二十六卷八頁云:云何心狂亂?答:謂由四緣,勢力所逼,令心狂亂。一、由非人現惡色像,遇已驚恐,令心狂亂。謂有非人,變作象馬駝牛羊等可畏色相,來現其前;心便狂亂。問:彼曾不見象馬等耶?何故今時、見便驚恐?答:彼雖曾見;而今非時、非處、非道、忽然見故。言非時者,謂於夜分,見象馬等;便作是念:何故今時有象馬等來至我所;定是非人來相逼害。由此驚恐,心便狂亂。言非處者,謂於堂閣房閣等處,見象馬等;便作是念:何緣此處有象馬等、來現我前;定是非人來相逼害。由此驚恐,心便狂亂。言非道者,謂於塚間、非象馬等嚐所行路、見象馬等;便作是念:何緣於此有象馬等;定是非人來相逼害。由此驚恐,心便狂亂。二、由非人忿打支節,苦受所逼,令心狂亂。謂於大眾遊止處所,以輕慢心,棄諸便穢;或於諸佛獨覺聲聞精舍等中,行不淨行。善神忿恚,打觸支節。人有支節,如芥子許。若打觸時;心便狂亂。三、由大種乖違,令心狂亂。謂有多食胡桃麻子苣藤等時,發熱風等;大種乖反,心便狂亂。四、由先業異熟,令心狂亂。謂有先時歡喜踴躍,傳驚怖事,令他憂惱;或作坑井,陷墜眾生;或縱猛火、焚燒山澤;或以強力、逼他飲酒;或以倒想、解釋契經。如是等業,令心狂亂。然此狂亂,非異熟果。但從惡業、異熟所生。以惡業不招意地異熟故。有說:狂亂由五種緣。前四、如前。愁憂、第五。謂因喪失所愛子等,愁毒纏心,遂發狂亂。如彼廣說。

二解 發智論十二卷十五頁云:云何心狂亂?答:謂由四緣勢力所逼,令心狂亂。一、由非人現惡色像;遇已,驚恐;令心狂亂。二、由非人忿打支節,苦受所逼,令心狂亂。三、由大種乖違,令心狂亂。四、由先業異熟,令心狂亂。


心清淨行五相

瑜伽十三卷九頁云:復次如經言:心清淨行苾芻、於時時間,應正作意,思惟五相。乃至廣說。方便勤修增上心者,乃得名為心清淨行。諸惡不善欲等尋思,及親裡等所有尋思,皆於此行、能為障礙。略有三種補特伽羅。由軟中上尋思行者,有差別故。初由正思惟所餘相故;令彼尋思,不復現行。第二由見尋思深過患故;或復不念,不思惟故;令彼尋思,不復現行。云何不念及不思惟?由善於內安心等故。第三補特伽羅,非初即能令彼一切皆不現行,要當方便令尋思行,漸漸歇薄。麤既息已;漸當制伏。若猶未能於尋思路,尋思所緣,深生厭怖;當以厭患俱行之心,多思惟力,於彼尋思俱行之心,調練制伏。如是三種補特伽羅,分為五種。


中有

在生死二有中間生故,名為中有。瑜伽一卷十六頁云:云何生?由我愛無間已生故;無始樂著戲論因、已熏習故;淨不淨業因、已熏習故。彼所依體、由二種因增上力故;從自種子、即於是處,中有異熟、無間得生。死生同時,如秤兩頭、低昂時等。而此中有、必具諸根。造惡業者所得中有、如黑羺光,或陰闇夜。作善業者所得中有、如白衣光,或晴明夜。又此中有、是極清淨天眼所行。彼於爾時,先我愛類,不復現行。識已住故。然於境界,起戲論愛。隨所當生,即彼形類中有而生。又中有眼、猶如天眼,無有障礙;唯至生處。所趣無礙,如得神通,亦唯至生處。又由此眼、見己同類中有有情,及見自身當所生處。又造惡業者、眼視下淨,伏面而行。往天趣者、上。往人趣者、傍。又此中有、若未得生緣;極七日住。有得生緣;即不決定。若極七日、未得生緣;死而復生。極七日住。如是展轉,未得生緣,乃至七七日住。自此已後,決得生緣。又此中有、七日死已;或即於此類生。若由餘業可轉中有種子轉者;便於餘類中生。又此中有、有種種名。或名中有,在死生二有中間生故。或名健達縛,尋香行故,香所資故。或名意行,以意為依,往生處故。此說身往;非心緣往。或名趣生,對生有起故。當知中有、除無色界,一切生處。又造惡業者、謂屠羊雞豬等隨其一類,由住不律儀眾同分故。作感那落迦惡不善業及增長已;彼於爾時,猶如夢中,自於彼業所得生處,還見如是種類有情;及屠羊等事。由先所習,喜樂馳趣;即於生處境色所礙,中有遂滅,生有續起。彼將沒時,如先死有,見紛亂色。如是乃至生滅道理,如前應知。又彼生時,唯是化生;六處具足。復起是心而往趣之;謂我與彼、嬉戲受樂,習諸伎藝。彼於爾時,顛倒謂造種種事業;及觸冷熱。若離妄見;如是相貌,尚無趣欲;何況往彼?若不往彼;便不應生。

二解 雜集論五卷三頁云:中有初相續剎那,唯無覆無記。以是異熟攝故。從此已後,或善,或不善,或無記,隨其所應。除彼沒心;以中有沒心,常是染污。猶如死有。

三解 雜集論六卷十一頁云:修淨行者,中有生時,其相顯現,如白練光,或如晴明夜分。又此中有、在欲色界正受生位,亦從無色界命終後位。亦名意生健達縛等。極住七日,或有中夭。或時移轉。言意生者,謂受化生身。唯心為因故。香所引故。名健達縛。是隨逐於香往受生處義。極住七日或有中夭者:此約速得生緣者說。若過七日,不得生緣;必定命終,還生中有。如是展轉,乃至七返,更不得過。或時移轉者:謂於此位,往餘生處強緣現前;如得第四靜慮起阿羅漢增上慢比丘,彼地中有生時,由謗解脫邪見故;轉生地獄中有。又住中有中,亦能集諸業。先串習力所引善等思現行故。又能睹見同類有情。謂先所共行善不善者。如於夢中,見已與彼現同遊戲。又中有形,似當生處。如當生處前時有形而起故。又此中有、所趣無礙。如具神通,往來迅速。仍於生處有所拘礙。又此中有、於所生處,如稱兩頭低昂道理,終沒結生時分亦爾。又住中有中,於所生處,發起貪愛。亦用餘煩惱為緣助。此中有身,與貪俱滅,羯邏藍身,與識俱生。此唯是異熟。

四解 俱舍論八卷十三頁云:此中何法說名中有?何緣中有,非即名生?頌曰:死生二有中五蘊,名中有。未至應至處,故中有非生。論曰:於死有後,在生有前,即彼中間,有自體起。為至生處,故起此身。二趣中間,故名中有。此身已起;何不名生?生謂當來所應至處。依所至義,建立生名。此中有身,其體雖起;而未至彼。故不名生。何謂當來所應至處?所引異熟,究竟分明,是謂當來所應至處。如彼卷十三頁至十七頁廣說。

五解 如大毗婆沙論六十九卷四至七十卷十九頁廣說。

六解 發智論十九卷十六頁云:云何中有?答:除死分生分諸蘊,中間諸有。


四姓

西域記二卷七頁云:若夫族姓殊者,有四流焉:一曰婆羅門,淨行也,守道居貞潔白其操。二曰剎帝利,王種也(舊曰剎利,略也),奕世君臨,仁恕為志。三曰吠奢(舊曰毗捨,訛也),商賈也,貿遷有無,逐利遠近。四曰戍陀羅(舊曰首陀,訛也),農人也,肆力疇壟,勤身稼穡。凡茲四姓,清濁殊流;婚娶通親,飛伏異路;內外宗枝,姻媾不雜。婦人一嫁,終無再醮。自餘雜姓寔繁,種族各隨類聚,難以詳載。


四種所緣

集論七卷三頁云:云何於法所緣差別?若略說、有四種。謂遍滿所緣,淨行所緣,善巧所緣,淨惑所緣。遍滿所緣,復有四種。謂有分別影像所緣,無分別影像所緣,事邊際所緣,所作成就所緣。有分別影像所緣者:謂由勝解作意,所有奢摩他毗缽舍那所緣境界。無分別影像所緣者:謂由真實作意,所有奢摩他毗缽舍那所緣境界。事邊際所緣者:謂一切法盡所有性如所有性。盡所有性者:謂蘊界處。如所有性者:謂四聖諦、十六行相、真如、一切行無常、一切行苦、一切法無我、涅槃寂靜、空、無願、無相。所作成就所緣者:謂轉依。如是轉依、不可思議。十六行相中,空攝幾行相?謂二。無願攝幾行相?謂六。無相攝幾行相?謂八。淨行所緣,復有五種。謂多貪行者,緣不淨境。多瞋行者,緣修慈境。多癡行者,緣眾緣性諸緣起境。憍慢行者,緣界差別境。尋思行者,緣入出息念境。善巧所緣,亦有五種。謂蘊善巧,界善巧,處善巧,緣起善巧,處非處善巧。處非處善巧,應云何觀?應如緣起善巧觀。處非處善巧,緣起善巧,有何差別?若以諸法、流潤諸法,令離無因不平等因生故;是緣起善巧。因果相稱,攝受生故;是處非處善巧。淨惑所緣者:謂下地粗性,上地靜性,真如,及四聖諦。是名淨惑所緣。


四種毗缽舍那

瑜伽三十卷十一頁云:云何四種毘缽舍那?謂有苾芻,依止內心奢摩他故;於諸法中,能正思擇,最極思擇,周遍尋思,周遍伺察。是名四種毘缽舍那。云何名為能正思擇?謂於淨行所緣境界,或於善巧所緣境界,或於淨惑所緣境界,能正思擇盡所有性。云何名為最極思擇?謂即於彼所緣境界,最極思擇如所有性。云何名為周遍尋思?謂即於彼所緣境界,由慧俱行有分別作意,取彼相狀,周遍尋思。云何名為周遍伺察?謂即於彼所緣境界,審諦推求,周遍伺察。


四種瑜伽復各四種

顯揚七卷八頁云:瑜伽分別者:謂依四種瑜伽,正學學處。一、信。二、欲。三、正勤。四、方便。信者:謂二行相,及二依處。二行相者:一、忍可行相。二、清淨行相。二依處者:一、觀法道理依處。二、信解人威德依處。欲者:有四種欲。一、為證得欲。二、為問論欲。三、為證資糧欲。四、為方便修欲。為證得欲者:如一行者,於上解脫,起證樂欲。廣說如前。為問論欲者:如一行者,起證欲已;趣僧伽藍中,詣有識者同梵行者正行智者所,為聞所未聞,及已聞者明淨故。為證資糧欲者:如有行人,於尸羅律儀清淨中,飲食知量中,覺悟方便中,正知住中,及進上中,起證樂欲。為方便修欲者:謂於無間方便中,殷重方便中,修聖道中,生希求作證樂欲。正勤者:謂四種正勤。一、為聞法故。二、為思惟故。三、為修習故。四、為障淨故。為聞法故者:謂為聞所未聞,及已聞者明淨故;策勵於心,方便修習所未委處。為思惟故者:如所聞法,獨在靜處,思惟稱量,觀察其義。為修習故者:謂處靜室,數修止觀。為障淨故者:謂為淨諸蓋,晝夜精勤,經行宴坐,策勵於心,方便修習所未委處。方便者:亦有四種。謂守護尸羅,及守護諸根增上力故;令根律儀清淨,善住於念。由善住念故;得不放逸,守護於心,修習善法。由不放逸故;令其內心,與止相應,及得增上慧,觀察諸法。如是四種瑜伽,分為十六行;此中由信故,信當得義。由信當得義故,於諸善法,起修作欲。由修作欲故,晝夜精勤,住於策勵,堅固勇猛。由正勤故,攝修方便。為令得所未得義故;悟所未悟義故;證所未證義故。是故此四種法,說名瑜伽。


正行真如作意

顯揚三卷九頁云:七、正行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清淨行,思惟道諦。既思惟已;欲令修故,為有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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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三千淨行

即修一念三千妙觀的淨行


不淨行

又名非梵行,梵是清淨的意思,非梵行是指淫事,因愛染污心,故名不淨行


出家

出離煩惱之家,亦即出離在家的生活,去修沙門的淨行


婆羅門

婆羅賀摩拏的簡稱,為印度四姓之一,華譯外意、淨行、淨志、靜志等,是奉事大梵天王而修淨行的種族。


非梵行

又名不淨行,即不淨的行為,指淫事。


[國語辭典(教育部)]
板僵

ㄅㄢˇ ㄐㄧㄤ
本指身體硬直。後用來指屍體。元.關漢卿《裴度還帶.楔子》:「淨行者云:『裴秀才苦也,板僵身死。』長老云:『惜哉!裴秀才,滿腹文章,壽算不永!』」也作「板殭」。


婆羅門

ㄆㄛˊ ㄌㄨㄛˊ ㄇㄣˊ, 1.印度的貴族。

2.詞牌名。本為唐大曲,曲調乃從大曲摘遍而來。詞為雙調,七十六字,九平韻。也稱為「婆羅門引」。

3.梵語音譯,義譯為「淨行」、「淨裔」。印度早期社會,凡分四種階級,婆羅門是最高階級。婆羅門自稱是梵天的後裔,世襲祭司,事奉大梵天,專修淨行,掌握神權;後引申泛指出家的修行人。《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一四》:「見婆羅門,當願眾生,永持梵行,離一切惡。」


供養

ㄍㄨㄥˋ ㄧㄤˇ, 1.提供生活上所需要的物品、金錢。《初刻拍案驚奇.卷一三》:「殷氏承當了供養公婆,初時也還像樣,漸漸半年三個月,要茶不茶,要飯不飯。」

2.供奉安置。《西遊記.第四○回》:「一壁廂傳旨宣召丹青,寫下唐師徒四位喜容,供養在金鑾殿上。」

3.佛教用語。佛教徒以香花、飲食等物品或種種善行,獻給佛、法、僧或一切眾生。南朝齊.蕭子良〈淨住子淨行法〉:「已得幾過懸幡、表剎、合掌供養?」


迴向

ㄏㄨㄟˊ ㄒㄧㄤˋ
一種佛教的修行法門。修行者完成任何善行時,思惟以此善行的功德,使其達成某一崇高的理想。南朝齊.蕭子良〈淨住子淨行法〉:「十方諸眾生,所行微善業,仁孝及謙敬,慈愛柔和等,忠正修禮智,矜逮賑孤窮,如是世俗善,悉迴向佛道。」


恚礙

ㄏㄨㄟˋ ㄞˋ
牽掣妨礙。南朝梁.蕭子良《竟陵王集.卷二.淨住子淨行法門.大忍惡對門》:「忍惡罵無恥辱,忍撾打無恚礙,忍貪欲無愛著。」


全文檢索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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