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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量

[佛光大辭典]

指佛、菩薩等諸尊像之丈量(像高),一般有丈六像、半丈六像、等身像等,總稱為法量。觀無量壽經(大一二‧三四四下):「阿彌陀佛,(中略)變現自在,或現大身,滿虛空中;或現小身,丈六八尺。」

佛、菩薩身體之表徵,與世人肉體之特徵不同,故有法量之規定,以作為造像之規準。關於佛、菩薩相好之記載,最早見於阿含部所述之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我國造像之諸種儀軌,約成立於六朝末年至唐朝之間。〔陀羅尼集經卷四、卷十、後漢西域傳、造像量度經解〕 p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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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十個量等身

(名數)佛之法身,其量等於一切有為無為之諸法,今統收之為十三個而示之。此云十個者,探玄記三云:但此經所明皆應十種,以顯無盡故。有七八十二等數,皆增減云十。又慧影智論疏云:少過少減皆存大數,今十三量等身言十者,依於此意也。(一)一切眾生量等身。(二)一切法量等身。(三)一切剎界等身。(四)一切三世量等身。(五)一切佛量等身。(六)一切語言量等身。(七)真如量等身。(八)法界量等身。(九)虛空界量等身。(十)無等界量等身。(十一)一切願量等身。(十二)一切行者量等身。(十三)寂滅涅槃界量等身也。

(術語)見佛身條。


白四羯磨

(術語)Jñapticaturtha,僧中行事務,如授戒之重法,向僧眾先告白其事,曰白。次三問其可否而決其事曰三羯磨Ttīya karmavācanā,合一度之白與三度之羯磨曰白四羯磨。是最重之作法也。羯磨疏一上白:「若情事殷重,和舉轉難。如受懺大儀,治擯重罰。故須一白牒陳,三羯磨量可,方能成遂,故曰白四。亦以一白三羯磨通為四也。」行事鈔資持記上一之五曰:「白四受戒、懺重、治舉、訶諫等,事通大小,情容乖舛。自非一白告知,三法量可,焉能辨得?以三羯磨通前單白故云白四。」


量等身

(術語)言如來之身,相等於一切有為無為諸法之量也。經舉十三個量等身。華嚴經曰:「佛子!如來應正等覺,成正覺時。得一切眾生量等身,得一切法量等身,(中略)得寂滅涅槃界量等身。佛子!如所得身言語及心,亦復如是。如是等無量數清淨三輪。」同經疏曰:「今初有十三身,前六等事。次三等理,次一等事理,事事無礙。後三等因果,略舉十三,俱云無量,晉經但云等身。」


[佛光大辭典]
量等身

謂如來之身相等於一切有為無為諸法之量。八十華嚴卷五十二載,如來應正等覺,成正覺時,具足十三個量等身,即:一切眾生量等身、一切法量等身、一切剎量等身、一切三世量等身、一切佛量等身、一切語言量等身、真如量等身、法界量等身、虛空界量等身、無礙界量等身、一切願量等身、一切行量等身、寂滅涅槃界量等身。 p5295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佛像

〔定義〕 佛教中作為禮拜的雕像或畫像。一般多指雕像為佛像,畫像為佛畫。或分為兩種情況,如專稱佛陀之形像為佛像,或總稱佛教尊像為佛像(包括佛、菩薩、天、明王)。

佛陀像原僅限於指佛教開祖釋迦牟尼佛。但在大乘佛教興起後,佛陀像乃又增加阿彌陀、阿閦、藥師、毗盧遮那、大日如來等佛之形像。

菩薩原是對釋迦成道以前(包括開悟以前及前世)的稱呼,後為與大乘菩薩有所分別而專稱成道以前的釋迦為釋迦菩薩。「大乘菩薩」之稱最早用於將來成佛的彌勒菩薩,此外有觀音、勢至、文殊、普賢、日光、月光、地藏等菩薩,密教也產生金剛薩埵、五祕密、普賢延命、准胝、多羅、虛空藏等許多菩薩。

不動明王等明王像,是作忿怒形相的密教特有尊像。其產生與印度教之濕婆神有密切關聯。

自古被視為守護佛法的印度諸神,總稱為天,有梵天、帝釋天、吉祥天、辯才天、龍王、夜叉、訶梨帝母(鬼子母神)、摩利支天、大黑天、聖天等,以及四天王、八部眾、十二天等群神。因此在日本,佛教尊像被類分為佛(如來)、菩薩、明王(忿怒)、天部,後再加上星宿、鬼神類、因神佛調合而產生的垂迹神、羅漢、高僧等像。

〔起源〕 由於佛像是佛教徒的禮拜對象,所以有佛教在最初期即有佛像的說法。佛典中也有釋迦在世時優填王造旃檀佛像(世界上第一尊佛像)的記載。此外,藥叉(夜叉)、因陀羅(帝釋天)、吉祥天等印度諸神,從西元前即被當作佛教守護神而出現在佛教雕刻中。但是,其他各種史料顯示,釋迦滅後數百年間佛陀像仍未出現,信徒禮拜的對象是供奉釋迦遺骨的窣堵波(舍利塔)。在描繪釋迦事蹟的佛傳圖中則以菩提樹象徵佛陀成道;以法輪、台座象徵佛之說法,以足跡表示佛陀之遊化,並未用人像來表現佛陀。

首先突破此一傳統,用人像表現佛陀的是,西元100年的犍陀羅,其次為摩突羅。印度早就有守護神的製作,在表現佛像的技術上並無困難,其所以不製作佛像,一定是為了某些原因。後來突破那些制約而製作佛像,也一定有其緣由。至於為什麼不表現佛陀﹖又為什麼開始表現﹖關於這兩個問題,雖有各種說法,但並無圓滿的答案。

由於大乘佛教與佛像都出現在西北印度的貴霜王朝,因此自古即有人主張佛像的出現與大乘佛教有關。此一論點在現代學術界曾有人從佛教史立場再度加以強調。但是依據遺品看來,則仍無法獲得證實。一般美術史家皆不同意此一主張。他們認為佛像的製作是受希臘、伊朗等西方文化的影響,而以西方的神像製作法製作的。佛陀像首先以與弟子、信徒同樣大小的形像在浮雕的佛傳圖中出現,後來則逐漸演變成佛陀像較大,不久又出現單獨的佛陀像。

〔初期佛像的式樣〕 初期犍陀羅佛像之特色為︰鬈曲的長髮在頭上紮成髻。具西洋風味的容貌。較厚的通肩袈裟上有明顯的衣褶。傾向具體性、現實性的表現。另一方面,初期摩突羅佛像為純印度式的,完全不受外來技法的影響,特色為螺旋形的肉髻,披較薄偏袒右肩的袈裟。貴霜朝時代的佛像製作,大抵為犍陀羅、摩突羅兩地所獨占,本來兩地佛像之表現完全不同,但經過不久則互相影響。及至三世紀則出現將頭髮作成螺髮的佛像,佛陀像的基本形式乃告形成。

佛陀像大抵為釋迦像,貴霜王朝時代稍晚期也出現像阿彌陀般的大乘佛陀像。但是釋迦像與其他佛陀像的容貌並無差別。要辨識時,必須依據刻銘始知尊名。菩薩像似乎與佛陀像同時出現,現有的許多遺例,一般都穿著、佩戴著各種嚴身具。在貴霜時代,佛陀像、菩薩像之基本形已告成立,其製作趨向活潑化。而隨著佛教之傳布亞洲各地,佛像也在各地發展成不同的姿態。

〔造像之開展〕 (一)印度︰二世紀後期案達羅已出現犍陀羅與摩突羅所造的佛像,繼而也盛行佛像製作。在笈多朝旃陀羅笈多二世(337~414在位)時,曾一時停滯的北印度造形活動再度恢復盛況,不久產生技法更見洗練的佛像。其地位也從原是窣堵波的雕刻裝飾成為本尊。此笈多式樣的造像係以摩突羅與薩爾那特(鹿野苑)為中心。其最盛期,前者從五世紀前期至中期,後者在五世紀末期。兩地造像風格不祇影響印度,甚至於東南亞、中亞地區也受到很大的影響。

笈多王朝以後,隨著佛教的衰退,佛像的表現也逐漸形式化,佳作極少。但是波羅王朝時密教興盛,多面多臂像及忿怒像漸告產生,尊像種類顯著地增加。到1200年前後,印度佛教滅亡,印度佛像之製作乃畫下休止符。印度的佛像,就造像材質言,主要為石像,其他為塑像、金屬像。但無木雕像。

(二)錫蘭‧東南亞︰隨著佛教向東南亞的傳播,東南亞一帶的佛像製作也開始發展。此一地區的佛像,初期有明顯的印度風味,不久則各具民族特色。(1)錫蘭︰從四世紀起即在印度案達羅式樣的影響下,開始佛像製作。其佛像特色為︰偏袒右肩,袈裟緊裹,衣褶密集間隔相等。在波隆那盧瓦有十二世紀所雕的巨大磨崖像。十三世紀以後大多為青銅等金屬像,佛像衣褶改為細狀波紋,頭上頂戴火焰形的頭光,形式化加劇。由於錫蘭佛教屬小乘上座部系,故其佛像製作以釋迦像為主,但也有觀音等大乘菩薩像及密教系尊像。(2)緬甸︰在蒲甘朝(1044~1287)時代造形活動最為隆盛。此王朝之歷代諸王皆為小乘佛教的信奉者,佛像僅限釋迦佛、過去四佛。式樣沿襲印度波羅式。(3)泰國︰也以小乘上座部佛教為主流。現存最早佛像作品為多巴拉巴提時代所造(七~十一世紀),屬印度薩爾那特系,衣薄而具透明感。南部在八、九世紀所造的佛像為大乘菩薩像,技法洗練。十一至十三世紀,中部及東部盛行庫蔑族的造形活動。十三世紀以後在泰族統治期間,民族化的氣氛濃厚,可惜逐漸缺乏生氣。(4)柬埔寨︰由於庫蔑族具有卓越的藝術天分,在五至十五世紀盛行印度教美術期間,也有若干佛像佳作。依據觀音信仰所造的菩薩像,尤受注目。佛陀像形式多以捲曲盤繞的眼鏡蛇為座。在寮國及越南兩地,遺品較少。(5)印尼︰此地之佛像作品,在東南亞佛教雕刻中評價最高,尤其是中部爪哇。該地在八、九世紀時佛像造形活動達到顛峰。其造型典雅有魄力。當時之統治王朝為夏連德拉,該朝諸王皆為大乘佛教徒。

供奉在干第‧文荼中的本尊,高約三公尺,與兩旁之脇侍菩薩均體軀勻整,充滿力感,堪稱東南亞佛像的最佳傑作。干第‧文荼外壁的密教系浮雕像也屬精品。波羅浮屠至今仍保存原有五0四尊傑出的等身佛坐像,迴廊壁上的浮雕,也極具藝術性。

十三世紀以降,由於東部爪哇產生混融印度教與佛教而成的特異信仰(濕婆‧佛陀信仰),佛像之製作遂失原來的風格。

(三)中亞︰佛像傳播的第二路線是從西北印度經中亞而向東方散佈。自二世紀一直到九世紀,是中亞佛教的造形活動期間。由於中亞地處東西文化交流之要衝,因此,當地的佛像,不祇吸收伊朗等西方文化,同時也受到中國唐代文化的深刻影響。此地區之佛像雕刻以不易毀壞的塑像為主,然在惡劣的自然條件及人為的破壞下,所存遺品頗少。

阿富汗東部屬於犍陀羅文化圈,佛像主要為石雕、塑造雕刻。興都庫什山中的巴米揚有巨大的磨崖佛像,宏都基斯坦及達巴薩爾達爾的塑造美術為阿富汗佛教美術末期的代表作,具濃厚的中亞特質。

西土耳其斯坦(昔之俄屬中亞)︰近年出土而尚未解明的出土物不少。奧克薩斯河北岸的卡拉提培及伐雅斯提培,在貴霜王朝統治下之二至四世紀時,使用石灰岩及塑土製作具犍陀羅風格的佛像。七至八世紀的阿吉那提培及庫巴出土的塑造雕刻,與阿富汗末期的作品有頗多共通點。

東土耳其斯坦(新疆)︰佛教遺蹟散布在天山南路之南北兩道。北道大多為石窟寺院。無岩山的南道則以煉瓦、木材建造寺院。由於北道石質屬易脆的礫石,故石窟寺院中的佛像,也以塑像為主,且大多上色。此外也有金屬佛像及木雕佛像。南道和闐的佛像雕造,開始於貴霜王朝勢力東向延伸入該地時。

大谷探險隊帶回日本的金銅佛頭(三~五世紀作品),是中亞最早期的遺品之一,與巴基斯坦北部斯瓦特地方的石佛有類似之處。嚴飾拉瓦庫窣堵波外壁的八十餘尊塑像群也具有犍陀羅、摩突羅、伊朗風格。位於南道東端的米蘭第二古址之塑佛坐像,具笈多式樣。北道中央庫車地區的庫姆多拉石窟塑像,大抵遺有美麗的色彩,不僅有印度、伊朗風格,而且也有中國的唐代風格。東邊的修爾秋克、喀拉和卓塑像,塑造年代不同,但同樣具濃厚唐味。

(四)西藏佛教圈︰印度末期的佛教,尤其是密教,從尼泊爾傳到西藏,復遍及於蒙古及中國東北,形成獨特的有別於日本密教系統的藏傳密教。其佛像雖有從本初佛產生五佛,再由五佛流出所有佛、菩薩、明妃、護法神而完成龐大數目的尊像體系,但大多為怪異的忿怒像,或「雙身像」(男尊女尊合抱像)。大體為青銅造像,主要分布在尼泊爾到中國北部一帶。此處的清朝佛像在圖像學上極為重要,但是多屬形式化,缺乏藝術性。

(五)中國︰中國是善於保持傳統文化的國家,輸入的佛教及佛像之表現都經過改變。不過,在被考訂為最古老的遺品之中,仍留存有許多印度式的成分。據文獻記載,中國之造像係始於二世紀後半期。而江蘇省連雲港巿的孔望山漢代磨崖像,被斷定是後漢末年(也就是二世紀後半葉)的作品。四川省樂山縣麻浩崖墓出土的浮雕斷片及彭山縣崖墓出土的陶片等則被鑑定為後漢末年至東晉的作品。四世紀的作品,有日本京都藤井齊成會收藏的具有犍陀羅風格之銅造菩薩立像;三藩巿‧亞洲美術館藏的銅造如來坐像仍保存後趙‧建武四年(338)之銘記,犍陀羅與中國風格兼具。

其後中國盛行以石、銅為主要材料的單獨像及石窟、磨崖造像。最盛期主要是在五世紀末葉至八世紀前葉,即南北朝至盛唐時代。其質量皆值得一提。在像體與服裝的表現上,前者已從印度式改為具漢文化傳統的容貌與服制,後者則在實現理想及寫實的調和上頗具意義。以石窟造像為例,前者有雲岡石窟的曇曜五窟與龍門石窟的賓陽中洞,後者有以奉先寺洞為中心的龍門唐代窟。

唐代造像因塑造及乾漆技法而更趨寫實化。塑造技法,從佛像東漸之初即被用在石窟造像上;乾漆造木雕的技法同時在南北朝時代出現在江南。這些技法後來也與石雕及鑄造的技法同時被使用,就佛像造型而言,唐代後半期雖產生密教尊像,五代與遼也產生各具地域特色的佛像,但由於整體宗教美術之低調而引起的形式主義,及因反映現實世相的寫實主義,造成質的低落,以致不再呈現唐代佛像造型製作的高潮。

(六)朝鮮︰朝鮮半島在四世紀後半葉傳入佛像。一般皆謂其傳播次序為,從北部的高句麗開始而向百濟、新羅傳布。但無史實可證。在遺品方面,最古老的是韓國國立中央博物館所藏延嘉七年(539﹖)的銅造如來立像等若干小金銅佛。這些佛像只有干支紀年,此外並無確定的年號,故確實的製作年代仍不得而知。其造型係受六世紀初葉中國佛像風格的影響。由於歷史、地理的關係,故高句麗受北魏影響,百濟受南朝劉宋影響。換言之,像體、服制都已經漢化。

半跏思維形菩薩像因受特殊信仰的影響,至新羅初期始告流行。到了新羅時代,由於受到唐代風格更強烈的影響,因此,凡像種、樣式、技法等皆告全面模仿。但一般而言,似比中國佛像更為典雅,多表現易於親近的特質。廣州石像即此時期的代表作。其格調之高不下於盛唐作品。從慶州南山諸處的石佛,以及總稱為「新羅佛」而分散在日本的多數小金銅佛像,也足以說明此一時代佛像之盛行。

高麗時代以後,造像規模顯著減少。其中值得注意的是,鐵佛製作之盛行,以及新羅統一以後所製作的、引人注目的結觸地印與智拳印之如來像。整體而言,朝鮮佛像之像種比較貧乏,這應與密教未曾在此地紮根有關吧。

(七)日本︰日本佛像最早於六世紀中葉由朝鮮半島傳入。相傳當時有造寺、造佛工匠也一齊到日本。但根據正史記載,日本第一次造像是在推古天皇十四年(606),即飛鳥寺本尊金銅丈六釋迦像(飛鳥大佛),然此像今已損傷,迭經修補。雖然日本佛像最初是由朝鮮半島傳入,但式樣卻忠實地學習六世紀前半期的中國。材料以銅、木為主。

此後日本也以銅、木為主要造像材料,尤其在平安時代以降,木雕像更超過八成以上。石像較少,這似是日本的特色。奈良時代日本與統一朝鮮半島的新羅國同樣在中國唐代強烈之影響下,即使在材質上也多半採用乾漆與塑的技法。由於中國的此類遺品留存極少,因此日本這種均衡保持寫實與理想的美麗造形,在世界上獲得極高的評價。

奈良時代末期密教傳入日本,平安初期因真言、天台兩宗之弘揚而興隆。在中國及朝鮮半島遺例極少的密教造像,在日本曾大為發展。不久,淨土教興起,在以阿彌陀如來為主的造像中,既反映平安貴族社會意向,也表現日本式造型。其次的鎌倉時代,雖以奈良、平安兩期的佛像為典範,但也建立了日本自己的佛像式樣。可惜此一情形並未維持多久。

〔關於佛像的用語〕 除本文一開始所述及之種類、名稱外,另有若干名詞須略作解釋。{1}本尊︰作為某寺或某堂的主要崇拜對象。{2}脇侍︰配置在本尊兩旁的隨侍尊像。三尊一組時,通常又稱本尊為中尊。如「阿彌陀三尊」而言,中尊是如來,脇侍是二尊菩薩像。特殊形態的有龕像、碑像、幢像、懸佛等。

〔材質〕 石︰印度到朝鮮半島的主要造像材料。木︰日本主要的造像材料。銅︰整個佛教圈所共用。塑造及乾漆造也占相當比例。在依據模型大量生產的技法誕生後,甎佛、泥像、明顯出佛相繼出現。而由印刷而成的印佛、摺佛等,也都有助於佛像的普及。

經典中對造像法也有記載,就使用木頭為材料而言,最先使用白檀等香木,後以柏代用。這大概是促成中國唐代以後各式各樣檀像發展的原因。就鑄造而言,有使用鐵、金、銀的各種佛像,另如織成像、繡佛等特殊造像也頗為有名。

法量〕 依其身量,有丈六像、半丈六像、大佛像、等身像、胎內等身像等。丈六像,依據《觀佛三昧海經》卷一、《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九等所載,佛身量倍於常人,為一丈六尺。半丈六像是丈六的半量,如《觀無量壽經》所說(大正12‧344c)︰「或現小身,丈六八尺。」大佛像是丈六以上的大像,其身量不一。等身像,約佛而言,是以丈六為等身;若就願主而言,是與願主的身長等量。如《有部苾芻尼毗奈耶》卷二所載(大正23‧915c)︰「以贍部金隨佛形量,作等身像。」是約佛而言;而《集神州三寶感通錄》卷中所載,梁武帝造等身金銀像兩軀,於重雲殿晨夕禮事,是約梁武帝的身量而言。又在丈六像等大像之中,安置一搩手半的小像,稱為胎內等身像。

〔形相〕 在佛教尊像四部類中,佛像因為是以歷史的佛陀(即成道後的釋迦)為基本,因此印度都以出家修行者的姿態表現。除以一塊布裹身外,像身再無其他嚴身之裝飾。但是,在強調佛是超乎凡人的趨勢影響下,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的特徵乃逐漸表現在佛像上。在服裝方面,六世紀以後中國以東諸國,盛行下半身覆裙衣(裳),其次穿著稱為僧祇支的肩衣,然後再著僧伽梨(大衣)。僧伽梨的穿著法有二,即覆兩肩的通肩與露右肩的偏袒右肩。但是佛部中的大日如來造型,則例外的採取菩薩形。

菩薩形︰頭上紮髮,著寶冠等嚴身具。腰著裙衣,上半身裸露但披繞稱為天衣的細長布。中國古代菩薩像有足穿草鞋之例,中國以東諸國,上半身穿著如內衣般的衣物。菩薩部本來是以慈悲相表現,以安詳的常人身體表現為準。可是也有少數是忿怒形的。

天部諸神,本來為異教神祇,後來才被吸收為佛教的護法神。此類尊像,大體依其神格而有各式各樣的形相。由於此類天神大多具有防禦外敵的使命,因此其表情、姿態採取激烈的表現手法。如四天王及十二神將等以甲胄防身。同樣以激烈的忿怒形表現的明王部,係以調伏外敵為目的而成立,其服制及嚴身具借自菩薩形,而以多面多臂,及髑髏、蛇等為環釧而表現忿怒相。諸多像種的像容在中國以東發生許多變化,但明王部的變化是比較少的。

〔姿勢〕 有立像、坐像、倚像、臥像、飛行像等。立像有兩足齊整直立式及一足放鬆、一足支持重心的屈斜形。坐像多是表入定、說法、降魔成道等相,有結跏趺坐(全跏)、半跏趺坐、箕坐之別。結跏趺坐多用於佛,半跏趺坐多用於菩薩,箕坐像是豎一足而坐,如犍陀羅出土的觀音像、胎藏界曼荼羅如意輪觀音等即是。倚像是腳垂下而倚坐的像。有三種︰一是單垂一足,一是雙足並垂,一是兩足交叉垂下。臥像是橫仰的尊像,專用於涅槃像。飛行像是化佛、諸天在空中飛行之像,大抵以乘飛雲或飄拂天衣之相狀表現。

此外,太子誕生像︰一手指天,一手指地的釋迦誕生像;經行像︰釋迦遊行教化像;單獨的彌陀佛或彌陀、觀音、勢至的接引像;明王、天部中也有不少特殊立姿、坐勢的尊像。

〔印相〕 各尊像所結印相不一定相同。佛部有釋迦禪定時,兩掌重疊置足上,左右大姆指輕觸的禪定印;釋迦降魔時,右掌伏置右膝上的降魔印;說法印為施無畏印、與願印,或兩者合併之施無畏‧與願印,此為諸佛共通之印。此外另有阿彌陀佛的接引諸印,大日如來的金剛界智拳印等。

〔莊嚴具〕 除穿著在身上之嚴身具外,光背、台座、天蓋等也是常見的莊嚴具。光背︰象徵佛所發出的光明,有莊飾在頭部的頭光,以及在背後的身光,以圓形或火焰形表現。又,三尊同一光背則稱一光三尊形光背。台座︰有宣字座、蓮花座、岩座、瑟瑟座、荷葉座等。另有文殊菩薩以獅子為座、普賢菩薩以象為座,四天王足踏邪鬼等形式。天蓋︰有蓮花形的圓蓋及棋盤格形的方蓋,並有以圓蓋、方蓋為基本再加以變化的各種變形。

◎附︰高田修《佛像的起源》〈結論〉(摘錄)

總之,佛像在犍陀羅和摩突羅是個別但也幾乎是同時出現和成立,他們都以「佛傳圖的主角──釋尊之姿態表現」為其出發點去發展。但在討論兩地的佛像之出現過程時,我們有理由認為犍陀羅先一步開始表現佛像,摩突羅則稍晚一些也踏上造像之途。至於最初佛像出現的時期,自然已不能下決定性的年代。然犍陀羅方面是從貴霜朝統治的前期,大約西元後一世紀的末葉起,摩突羅則可推定其最早的佛傳圖之出現不會早於二世紀之初。

從這樣的結論來看的話,領導創作佛陀形像表現的是犍陀羅,這一點我們是站在主張犍陀羅起源的陣線上的,然而我們主張的內容與向來的任何一種佛像起源說是不同的。依我們的研究,佛像在犍陀羅及摩突羅兩地展開,這兩個完全異質的美術,在完全不同的環境中以各自獨特的表現方式各別地產生。因此,這兩種佛像的發生,我們全然找不到一方蒙受他方造型影響之跡象。不但如此,兩者的發生時期,也頗為接近。就這一點而言,庫馬拉史瓦米所曾提過的「同時各別起源說」在此也重新得到確認。但是我們的論點不像他那樣是單純的二元說。我們主張佛像在兩地起源。亦即以犍陀羅佛像為開端,而摩突羅佛像則在沒有受到犍陀羅造型影響的情況下,創造了佛像。

〔參考資料〕 高田修《佛像的起源》(《世界佛學名著譯叢》{89}、{90}冊);陳清香〈中國初期的佛教造像〉;李玉珉 〈犍陀羅的彌勒信仰〉、〈隋唐之彌勒信仰與圖像〉;小野玄妙《佛教美術概論》;松本文三郎《印度の佛教美術》;小衫一雄《中國佛教美術史の研究》。


[南山律學辭典]
僧法羯磨

亦名:眾法羯磨

子題:單白、白二、白四、單白羯磨三十九法事、白二羯磨五十七種、白四羯磨三十八種

行事鈔‧通辨羯磨篇:「言眾法者,四人已上,秉於羯磨。此是僧之所秉,故云眾法。」資持記釋云:「眾法中,上明法位。所秉有三,不參別法。所以然者,上得通下,下不兼上;是以對首通一,眾法兼二。餘如次科。此下,示名。」(事鈔記卷五‧三一‧一○)

行事鈔‧通辨羯磨篇:「次明眾法有三:一﹑者單白。事或輕小,或常所行,或是嚴制;一說告僧,便成法事。二﹑者白二。由事參涉,義須通和;一白牒事告知,一羯磨量處可否,便辦前務;通白及羯磨,故云白二。三﹑者白四。受戒、懺重、治舉、訶諫,事通大小,情容乖舛;自非一白告知,三法量可,焉能辨得?以三羯磨通前單白,故云白四。」資持記釋云:「眾法中,單白為二。……總括三十九法。輕小有十:二十七捨墮受懺、行缽、剃髮、十戒、具戒前三、受德衣、捨德衣、非時和。常行有十一:說戒有四,常和、滅諍、一增、二增;自恣有五,常和、難事略、延日、一增、二增;僧懺悔、僧發露。嚴制有十八:餘語、觸惱;滅諍中五,簡智人、遣不誦戒、不學律人、遣捨正義、草覆地;五百結集中六白;七百結集中五白;行籌白不入數,示不盡故。二中,總五十七種。如差結等,事非一致,故云參涉。望前為重,對後猶輕。從僧乞得有七:二房為二,離衣、六年臥具、畜眾、受日、杖絡囊。僧制法十一:外道、狂癡及解、不往學家及解、分僧物、賞看病、分亡物、付德衣、持房與道俗修治二法差遣十四:分臥具、說麤罪、往教尼五德、守藏、守德衣、懺白衣、行籌人、料理房、告覆缽、分粥食等;尼中求教授、往自恣,遣信受戒。結解十九:大界并解,二同界、一同界、三小、並三解,戒堂並解,攝衣並解,淨地並解,戒場。結食同,結庫藏。治有六:二十七還衣,護缽,與覆缽、及解,尼中與僧作不禮及解。白四三十八通大小者,大如受具懺殘等;小即諫習近住等。情乖舛者,謂治罰滅諍等。諫法十三:僧殘中四諫,九十中惡邪、諫擯沙彌二法,尼中隨舉尼、習近住、勸習近住、嗔捨三寶、發諍、近習居士子。法有二:具戒及尼式叉。治罰十四:治並七解。懺法五:僧殘有四,並學悔。滅諍四:憶念不癡罪處所及解。(事鈔記卷五‧三三‧一六)


無妨難地作房磔量

子題:乞法量、作房量、一磔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律中。若作此房,先知無妨難已,然後來僧中乞法。若不可信,一切僧共往看之;若可信者,即當聽作。善見云,無妨難地處,平治如鼓面,後至僧中乞;長六[打-丁+桀](磔)手廣四[打-丁+桀](磔)手已下,不須乞處分。四分云,長佛十二[打-丁+桀](磔)手,內廣七[打-丁+桀](磔)手。……今用五分尺寸。即以為率;廣(長)二丈四尺,長(廣)一丈四尺也。善見云,皆謂明內為言。僧祇,邊壁高一丈二尺。」資持記釋云:「長廣中,出量有二,前善見是法量,後四分即作房量一磔二尺,計數可會[打-丁+桀]字當從石,張也。謂母指中指相去為磔。若不滿六礫,過乞俱無。應有妨難。若十二磔已內,有乞無過;已外過乞俱有;若已得法,但有過量。如是知之。……正示中,廣長字寫互。比對戒本及疏,迴易讀之。次引善見示量法。下引僧祇明豎量,使有分齊;必過此外,應非正犯。」(事鈔記卷一九‧一八‧一五)


羯磨法分三體相分八品

亦名:羯磨三法八品

子題:羯磨四法、心念法三品、單白、白二、白四、一百三十四羯磨、百三十四羯磨、百八十四法、但心念法、對首心念法、眾法心念法、對首二品、但對首法、眾法對首法、眾法羯磨三品、單白法、白二法、白四法

行事鈔‧通辨羯磨篇:「就初總明一切羯磨,必須具四法:一,法;二,事;三,人;四,界。(一,略明三位)第一,明法有三種:一、心念法;二、對首法;三、眾僧法。……(二,曲分八種)上略明相。今曲枝分,則有八種。(一、別法)初就心念有三:一﹑但心念法,二﹑對首心念,三﹑眾法心念。……二對首法中有二:一﹑但對首法,二﹑眾法對首。……(二、眾法)次明眾法有三:一﹑者單白。事或輕小,或常所行,或是嚴制。一說告僧,便成法事。二﹑者白二。由事參涉,義須通和。一白牒事告知,一羯磨量處可否,便辦前務。通白及羯磨,故云白二。三﹑者白四。受戒、懺重。治舉、訶諫,事通大小,情容乖舛。自非一白告知,三法量,焉能辨得?以三羯磨通前單白,故云白四。若就緣約相,都合一百三十四羯磨,略言如此。更張猶有。單白有三十九,白二有五十七,白四有三十八。若通前二,則百八十四法。」(事鈔記卷五‧三○‧八)

羯磨疏‧立章懸判:「故法隨人,亦分三體,謂心念法、對首法、羯磨法。……據法本體,義張三位,隨相略分,以為八品。初、心念中,自分三品:一﹑但心念法,如朝夕常念四儀等事;二﹑對首心念法如持說衣藥等也;三﹑眾法心念法如說戒、自恣、分僧物等。二、中,自分二品:一﹑但對首法,如白告受淨等;二﹑眾法對首法,如捨墮、說恣等。三﹑眾法羯磨,自分三品:一﹑單白法,如和白說恣等;二﹑白二法,如結解諸界等;三﹑白四,如受懺治諫等。僧及一人,法各分三。對首一法,但分二品。故有八相也。」(業疏記卷一‧二○‧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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