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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酒

[獅子吼站阿含經簡註]

賣酒。


[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

上烏甲反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ㄍㄨ ㄐㄧㄡˇ, 1.買酒。唐.元稹〈遣悲懷〉詩三首之一:「顧我無衣搜畫篋,泥他沽酒拔金釵。」宋.利登〈沽酒〉詩:「有錢但沽酒,莫買南山田。」

2.賣酒。元.鄭光祖《倩女離魂.第二折》:「則我這臨邛市沽酒卓文君,甘服侍你濯錦江題橋漢司馬。」

3.市中買來的酒。《論語.鄉黨》:「沽酒、市脯,不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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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達滑

(雜名)了義燈二本曰:「達滑婬女家,沽酒家。」


[佛光大辭典]
念誦忌十五地

念誦,即想念持誦真言、佛名等;忌者,即不宜之義。據一字佛頂輪王經卷二載,如來告示金剛密迹主菩薩,若眾生為求消災、祈福者,當擇空寂幽閑之處,結界建壇,清淨身、語、意三業,供養聖像,誦持佛頂輪王咒以加持作法,則得成就。然若於神龍所護及藥叉羅剎等地結界作法,則鬼神得便而來擾亂,使所作行法不得成就,故當忌下列十五處不善之地,即:(一)神龍護地。(二)藥叉羅剎常集住地。(三)尸陁林地,即死屍積聚之處。(四)無佛法地,以無正教之法,善神不來守護,行法難成。(五)虎狼住地,以其威猛毒害,令人難以安住作法。(六)多蚊虻地,以其能喧鬧、叮人,令人不得寂靜而行法難成。(七)無雨方地,以其泉源枯竭,人多渴乏而絕於助緣,行法難成。(八)多饒風地,風常起之處飄蕩多寒而妨於道行,作法難成。(九)多賊住地,以其多損害之心,令人難以安住作法。(十)屠殺住地,以其無慈悲之心,令人難以安住作法。(十一)沽酒住地,賣酒之處不宜建壇作法,以酒為起罪之因緣,能令眾生心生顛倒而妨於道行,作法難成。(十二)賣經像地,販賈經卷佛像之處,不宜建壇作法,以其不明因果,無有善心而妨於道行,作法難成。(十三)賣凶具地,販賣刀杖、弓箭等殺生器具之處,不宜建壇作法,以其多殺害之心,令人難以安住作法。(十四)婬女住地,販賣女色之處,不宜建壇作法,以其污穢不潔而妨於道行,作法難成。(十五)眾難地,水火、刀兵等險難之處,不宜建壇作法,以其兇險多難,令人難以安住作法。 p3221


首陀羅

梵語 śūdra,巴利語 sudda。又作戍陀羅、戍達羅。略稱首陀。為印度四姓中地位最低之奴隸階級。從事擔死人、除糞、養雞豬、捕獵、屠殺、沽酒、兵伍等卑賤職務。乃雅利安人所征服之土著,隨著婆羅門文化之隆盛而備受壓迫,亦無任何宗教特權,並受傳統婆羅門教輕蔑為無來生之賤民,故稱為一生族。釋尊對此主張四姓平等,並允許首陀羅階級出家。〔大智度論卷二十五〕 p4003


酤酒戒

酤酒,買酒或賣酒。禁制酤酒之戒。又作沽酒戒。為顯教十重禁戒之第五。酒係無明之毒,能令人惛迷,生顛倒心,故應戒之。此戒通於道俗七眾。大小二乘俱制。又菩薩本為利他,若自酤酒,或教人酤酒,則犯重罪;聲聞犯此戒,則為輕微之惡作罪。〔梵網經卷下、優婆塞戒經卷三、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慧琳音義卷二十五〕(參閱「十重禁戒」461) p5292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旃陀羅

印度種姓之一。是位居首陀羅之下的賤民階級。又作旃荼羅、扇提羅、旃提羅。意譯嚴熾、暴厲、執惡、暴惡、屠者、殺者,或險惡人、執暴惡人、主殺人、治狗人。

據《高僧法顯傳》所載(大正51‧859b)︰「旃荼羅名為惡人。與人別居,若入城巿則擊木以自異。人則識而避之,不相搪揬。國中不養豬雞,不賣生口。巿無屠店及沽酒者,貨易則用貝齒。唯旃荼羅、漁獵師賣肉耳。」又,《玄應音義》卷六云︰「旃陀羅,此言訛也,正言旃荼羅。此譯云嚴熾,一云主殺人。謂,屠殺者種類之總名也。其人若行則搖鈴自標,或杖頭之竹。若不然王則與罪也。」可知旃陀羅是獄卒、御坊、劊子手的總稱。此類人不可住在村鎮中。當行於路上時,須搖鈴杖竹,自我標示,令人見而不觸其穢。另據《摩奴法典》第十章第十二節所記,旃陀羅係父為首陀羅、母為婆羅門的混血雜種。

在印度,旃陀羅被認為是極惡卑賤的種族,古來最被輕視。《法華經》卷五〈安樂行品〉云(大正9‧37a)︰「不親近旃陀羅及畜豬羊雞狗、畋獵漁捕諸惡律儀。」又《觀無量壽經》云(大正12‧341a)︰「未曾聞有無道害母。王今為此殺逆之事污剎利種,臣不忍聞,是旃陀羅。我等不宜復住於此。」此等所說,係暫時隨順世俗之說法,實則佛教之精神是「四姓平等」的。如《摩登伽經》卷上即敘述婆羅門與旃陀羅等,並無任何區別,而提倡四姓平等之觀念。

〔參考資料〕 《正法念處經》卷十六;《放光般若經》卷十四〈阿惟越致相品〉;《舍頭諫太子二十八宿經》;《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四;《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五;《大毗婆沙論》卷一0一;《法華玄贊》卷九。


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

五十卷。唐‧義淨譯。係小乘根本說一切有部之廣律。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三冊。全書包含四波羅巿迦法、十三僧伽伐尸沙法、二不定法、三十尼薩祇波逸底迦法、九十波逸底迦法、四波羅底提舍尼法、眾多學法、七滅諍法等八科。

本律與《十誦律》同為說一切有部的廣律,就二本內容而言,本律或以《十誦律》為基礎而編纂。本律中,存有《三啟經》、《三啟無常經》之語。按,稱《無常經》為《三啟經》係在馬鳴(100~160左右)以後,依此可知此律本編纂於馬鳴以後。又,律中有多處用大乘的用語,且插入密教的作法及咒文。於其行事上,與《四分》、《十誦》等舊律相違之處亦多,再依義淨所說,此律本盛行於那爛陀及南海地方大乘學徒之間。因此,《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雖與《四分律》、《十誦律》等諸律同為小乘律之一種,但印度之大乘學徒亦有宗奉之者。

◎附一︰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二章第二節(摘錄)

《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與《十誦律》同為說一切有部的廣律,但組織與內容,都多少不同。《十誦律》的傳譯,在西元五世紀初;而《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漢譯為西元八世紀初,藏譯在九世紀中。所以稱《十誦律》為有部律,《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為新有部律,是不妨這樣說的(但新與舊的分判,極易引起誤會)。龍樹(Nāgārjuna)《大智度論》卷一百說(大正25‧756c)︰「毗尼(中略)有二分︰一者,摩偷羅國毗尼,含阿波陀那、本生,有八十部。二者,罽賓國毗尼,除卻本生、阿波陀那,但取要用作十部。」

龍樹所見的二種毗尼,是否就是《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與《十誦律》﹖據《大智度論》卷二說(大正25‧69c)︰「二百五十戒義,作三部、七法、八法、比丘尼、毗尼增一、憂波利問、雜部、善部,如是等八十部,作毗尼藏。」

龍樹所說的《八十部律》,次第與《十誦律》相合,而與《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簡稱《根有律》)的次第不合。《根有律》是否就是《八十部律》呢﹖現存的《根有律》,漢譯的不完全,西藏譯本也是不完全的。而西藏所傳《根有律》的組織,是晚期的新組織;在漢譯《根有律》的論書中,可以明白的看出,《根有律》的組織,是近於《十誦律》的。《根有律》就是《八十部律》,與《十誦律》為同一原本,只是流傳不同而有所變化。起初,《十誦律》從摩偷羅(Madhurā)而傳入罽賓──健陀羅(Gandhāra)、烏仗那(Udyāna)一帶,為舊阿毗達磨論師所承用。如《十誦律》說的結集論藏,為「若人五怖、五罪、五怨、五滅……」,與《阿毗達磨法蘊足論》〈學處品〉相合。其後,《根有律》又從摩偷羅傳到北方,為迦濕彌羅(Kaśmīra)阿毗達磨「毗婆沙師」所承用。例如《大毗婆沙論》解說「譬喻」為「如大涅槃持律者說」。所說大涅槃譬喻,出於《根有律雜事》。又如《順正理論》,說結集論藏為「摩呾理迦」;也與《根有律雜事》相合。流行於北方的說一切有部,源遠流長,化區極廣,隨時隨地而有多少不同。這二部廣律,不全為廣略的差別,實為同一原典而流傳不同。

◎附二︰〈根本說一切有部百一羯磨〉(摘譯自《佛教大辭彙》等)

《根本說一切有部百一羯磨》,十卷。唐‧義淨譯。又稱《根本百一羯磨》,略稱《百一羯磨》。為記載一0一種羯磨法的律本,收於《大正藏》第二十四冊。

本書係根本說一切有部派所依用的羯磨文,由二十二種單白羯磨、四十七種白二羯磨、三十二種白四羯磨合成。其中,所謂白、白二、白四,乃是根據僧伽行事的輕重而區分。在內容方面,凡有關西方壇場樣式、中國邊國的限界、便廁法、漉水羅法等,義淨皆加以註釋,卷末並有跋文。

◎附三︰〈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梵Mū-la-sarvāstivāda-vinaya-kṣudraka-vastu,藏Ḥdul-ba phran-tshegs-kyi gshi),小乘律部經典。四十卷。唐‧義淨譯。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四冊。係說一切有部所輯有關制戒因緣及佛與弟子間的故事。初以大門總攝頌賅述宏綱;次立八門,於一一門中各立別門,各門都有總攝頌、別攝頌,另加內攝頌共有一五0頌。今依據總攝頌略述各門大要︰

(1)第一門︰對比丘等眾於洗浴時以甎揩身,剪爪,綴鉢,用鏡,以水羅濾水,煮食生豆,隨處洗足,昇梯時結下裾等事,說其開許遮禁,且論火生長者等五十餘因緣。

(2)第二門︰對持傘蓋、劫貝臥帔等,用藥湯等事,說明其開許止禁,又別論勝鬘夫人、惡生王、難陀比丘等三十餘因緣,以說明出家之利。

(3)第三門︰就三衣的割截、衣服安置於衣架、造寺、安放石鹽於角筩內、持面巾及身巾、造寺營作人之所須物、受妙好床座、畜剃刀等事,說其開許止禁,又另論河邊比丘等四十餘因緣。

(4)第四門︰就上座說戒的次第、寺園的牆柵,腋邊另安貼緣、供給病者之物、寺中的彩畫、無鉢者的出家、向未出家未近圓者說四依法、法會處的栽種樹木等事,說其開許遮禁,且說四十餘因緣。

(5)第五門︰就焚燒比丘屍體、詰問他人、捨長衣分與僧眾、取用死者之所有物、於界外與欲、知曉寺中人數、求寂而居軟座、分張利物、用五種爪牙等獸皮諸事,說其開許止禁,又另說尊者舍利子入定觀察大目連之五趣因緣等二十餘事緣,又說佛為五人三轉法輪之事。

(6)第六門︰就使用五猛獸的皮綖,受近圓之三師、以金寶器取食、以穢惡水污比丘衣服等事,說其開許遮止,且說燈光王、猛光王、大藥、瞿曇彌、釋尊幼時、大神通、從三十三天降下等三十餘事緣,又闡明比丘尼八敬法。

(7)第七門︰就比丘尼與男子同宿、住阿蘭若處、著僧腳踦、二形黃門出家、羯磨、沽酒、轉根、寺外乞歡喜、以骨石等揩身諸事,說其開許止禁,且說訶利底藥叉女、法與尼等三十餘事緣。

(8)第八門︰就比丘尼入僧寺、畜銅鉢、以雜末等撲他人淨髮、搖錫杖、用瀉藥、三衣、觀臥具等事,說其開許遮禁,且說妙花婆羅門、佛涅槃、五百結集、七百結集等三十餘事緣,又說七種不虧損法、五過失、五勝利、五希有、八種大地震動緣、四黑白說等。

書中第十一、第十二等二卷,與《大寶積經》卷十四〈入胎藏會〉兩卷完全相同。又,義淨所譯《根本說一切有部略毗奈耶雜事攝頌》一卷,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四冊,乃略出本書之攝頌而成。

〔參考資料〕 《開元釋教錄》卷十三;《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二十三、卷三十;《大藏聖教法寶標目》卷七、卷八;《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八。


[南山律學辭典]
六重二十八輕戒

子題:非處行欲、非處行婬、非時行欲、非時行婬

濟緣記‧釋受戒篇:「善生六重者,彼云:一﹑殺;二﹑盜;三﹑邪婬;四﹑大妄;五﹑不說四眾所有罪過;六﹑不得沽酒。二十八輕者:一﹑不供養父母師長;二﹑耽樂飲酒;三﹑不瞻視病;四﹑見乞者不與;五﹑見四眾尊長,不承迎禮拜;六﹑見四眾毀戒,心生憍慢;七﹑不持六齋;八﹑四十里內有講法處,不往聽;九﹑受招提僧臥具床座;十﹑飲蟲水;十一﹑險難處無伴行;十二﹑獨宿尼寺;十三﹑為財命打罵奴僕;十四﹑以殘食施四眾;十五﹑畜貓貍;十六﹑畜養畜獸,不淨施未受戒者俗人作淨施;十七﹑不畜三衣缽錫杖;十八﹑作田不求淨水陸種處為自給故;十九﹑市易販賣斗秤不平;二十﹑於非處非時行欲非處即餘道,非時即六齋受戒、懷妊等時;二十一﹑商估不輸官稅;二十二﹑犯國制;二十三﹑得穀果不先奉三寶;二十四﹑僧不聽說法贊歎,輒自作;二十五﹑在五眾前行;二十六﹑僧中付食與師,選擇美好過分;二十七﹑養蠶;二十八﹑行路見病者捨去。並得失意罪。」業疏記卷一○‧三四‧四)


[國語辭典(教育部)]

(一)ㄈㄨˇ, [名]

1.乾肉。如:「鹿脯」、「肉脯」。《論語.鄉黨》:「沽酒市脯不食,不撒薑食,不多食。」

2.經過糖漬再晾乾的果肉。如:「桃脯」、「杏脯」、「瓜脯」。《晉書.卷六二.祖逖傳》:「玄酒忘勞甘瓠脯,何以詠恩歌且舞。」

[動]

刑殺人後再把他的骨肉碎割,晒成肉乾。《戰國策.趙策三》:「鄂侯爭之急,辨之疾,故脯鄂侯。」



(二)ㄋㄧˋ, [動]

1.固執、拘泥。如:「泥古不化」。《荀子.君道》:「知明制度權物稱用之為不泥也。」

2.留滯。《論語.子張》:「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是以君子不為也。」《老殘遊記.第一七回》:「翠環仍泥著不肯去,眼看著人瑞,有求救的意思。」

3.用軟言柔語相求。唐.元稹〈遣悲懷〉詩三首之一:「顧我無衣搜畫篋,泥他沽酒拔 金釵。」唐˙皇甫枚《飛煙傳》:「郎心應似琴心怨,脈脈春情更泥誰。」



ㄌㄢˇ, [名]

1.繫船用的繩索。《文選.謝靈運.鄰里相送方山詩》:「解纜及流潮,懷舊不能發。」唐.李善.注:「纜,維船索也。」

2.由許多細股絞扭而成的粗繩或繩狀物。如:「纜繩」、「電纜」、「鋼纜」。

[動]

繫、綁。元.王實甫《西廂記.第一本.第一折》:「竹索纜浮橋,水上蒼龍偃。」《水滸傳.第一五回》:「籬外高懸沽酒旆,柳陰閑纜釣魚船。」



ㄍㄨ, [動]

1.買。如:「沽酒」。《紅樓夢.第二回》:「意欲到那村肆中沽飲三杯,以助野趣。」

2.賣。如:「待價而沽」。《論語.子罕》:「有美玉於斯,韞櫝而藏諸?求善賈而沽諸?」

3.釣取、謀取。如:「沽名釣譽」。《文選.范曄.逸民傳論》:「彼雖硜硜有類沽名者,然而蟬蛻囂埃之中,自致寰區之外,異夫飾智巧以逐浮利者乎?」

[名]

參見「沽河」條。

[形]

粗略、簡略。《禮記.檀弓上》:「杜橋之母喪,宮中無相,以為沽也。」



ㄐㄧㄡˇ, [名]

用米、麥或水果等發酵釀製而成,內含酒精的刺激性飲料。如:「米酒」、「葡萄酒」。宋.陸游〈假中閉戶終日偶得絕句〉三首之三:「官身常欠讀書債,祿米不供沽酒資。」


北府

ㄅㄟˇ ㄈㄨˇ
東晉建都建康,軍府位於建康的北方廣陵,故稱軍府為「北府」。後亦泛稱政府軍隊及其所在地為「北府」。《晉書.卷二六.食貨志》:「升平初,荀羨為北府都督,鎮下邳。」明.吳偉業〈滿江紅.沽酒南徐〉詞:「笑風流北府好談兵,參軍客。」


佛貍

ㄅㄧˋ ㄌㄧˊ
北魏太武帝的小名,今揚州有佛貍祠。宋.辛棄疾〈永遇樂.千古江山〉詞:「可堪回首,佛貍祠下,一片神鴉社鼓。」明.吳偉業〈滿江紅.沽酒南徐〉詞:「記當年阿童東下,佛貍深入。」


美色

ㄇㄟˇ ㄙㄜˋ
女子美麗的容顏。《晉書.卷四九.阮籍傳》:「鄰家少婦有美色,當壚沽酒。」《紅樓夢.第六四回》:「自古道『慾令智昏』,賈璉只顧貪圖二姐美色,聽了賈蓉一篇話,遂為計出萬全。」


提壺蘆

ㄊㄧˊ ㄏㄨˊ ㄌㄨˊ
動物名。一種鳥。因鳴叫聲似提壺蘆而得名。宋.王質〈林泉結契.山友辭〉:「提壺蘆,身麻斑,如鷂而小,嘴彎,聲清重,初稍緩,已乃大激烈。」宋.周紫芝〈禽言詩.提壺蘆〉:「提壺蘆,樹頭勸酒聲相呼,勸人沽酒無處沽。」也作「提壺」、「提葫蘆」。


挑燈

ㄊㄧㄠˇ ㄉㄥ
撥動燈心、燭蕊,點燈。唐.岑參〈邯鄲客舍歌〉:「邯鄲女兒夜沽酒,對客挑燈誇數錢。」《聊齋志異.卷一.賈兒》:「初,挑燈起,母便詬罵,兒若弗聞。」


屠沽兒

ㄊㄨˊ ㄍㄨ ㄦˊ
本指屠牲沽酒者。後用以比喻出身輕賤的人。《後漢書.卷八○.文苑傳下.禰衡傳》:「或問衡曰:『盍從陳長文、司馬伯達乎?』對曰:『吾焉能從屠沽兒耶!』」


客作兒

ㄎㄜˋ ㄗㄨㄛˋㄦ
稱受僱為人工作的人。有鄙薄的意味,後用為罵人的話。《全唐詩.卷八○七.拾得詩》:「 博錢沽酒喫,翻成客作兒。」《醒世恆言.卷三一.鄭節使立功神臂弓》:「打脊客作兒,員外與我銀子,干你甚事?卻要你作難。」


轗軻

ㄎㄢˇ ㄎㄜ, 1.形容車行顛簸不順的樣子。

2.比喻人不得志。唐.杜甫〈醉時歌〉:「德尊一代常轗軻,名垂萬古知何用?」明.葉 憲祖《易水寒.第一折》:「高生!男兒轗軻徒騷首,入市脫衣且沽酒。」


火燒

(二)ㄏㄨㄛˇ ˙ㄕㄠ
一種以麵粉加水做成在火上烤熟,餅上沒有芝麻的餅。《醒世姻緣傳.第七八回》:「連忙打肉殺雞,沽酒做菜,定蒸餅,買火燒。」也稱為「槓子頭」。


藎篋

ㄐㄧㄣˋ ㄑㄧㄝˋ
草編的箱子。唐.元稹〈遣悲懷〉詩三首之一:「顧我無衣搜藎篋,泥他沽酒拔金釵。」


覷步

ㄑㄩˋ ㄅㄨˋ
探刺。唐.元稹〈答子蒙〉詩:「強梁御史人覷步,安得夜開沽酒戶。」


杖頭錢

ㄓㄤˋ ㄊㄡˊ ㄑㄧㄢˊ
晉朝阮修常將銅錢掛在手杖頂端,手扶枴杖,步行至酒店,即以銅錢買酒暢飲。見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任誕》。故後世以杖頭錢代指沽酒的錢。唐.賀蘭進明〈行路難〉五首之一:「但願親友長含笑,相逢不乏杖頭錢。」《浮生六記.卷二.閒情記趣》:「同人知余貧,每出杖頭錢,作竟日敘。」也稱為「杖頭」、「杖頭資」。


杖頭資

ㄓㄤˋ ㄊㄡˊ ㄗ
沽酒的錢。參見「杖頭錢」條。《儒林外史.第一八回》:「謹擇本月十五日,西湖宴集,分韻賦詩。每位杖頭資二星。」


綽俏

ㄔㄨㄛˋ ㄑㄧㄠˋ
風流漂亮。《二刻拍案驚奇.卷二一》:「有妻冶容年少,當罏沽酒,私下順便結識幾個綽俏的,走動走動。」


春信

ㄔㄨㄣ ㄒㄧㄣˋ
春天的消息。宋.陸游〈梅花〉詩五首之四:「春信今年早,江頭昨夜寒。」宋.劉克莊〈病後訪梅九絕〉之八:「春信分明到草蘆,呼兒沽酒買溪魚。」


賞月

ㄕㄤˇ ㄩㄝˋ
觀賞月色。宋.孔武仲〈祠二廟之明日未得順風呈同行〉詩:「吟詩賞月岳陽樓,買魚沽酒巴陵市。」《初刻拍案驚奇.卷二七》:「昨夜中秋賞月,叫妾取金杯飲酒,不料偶然失手,落在河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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