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門四果
[佛光阿含藏]指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
[阿含辭典(莊春江)]
四沙門果
另譯作「沙門四果」,佛法中的四階果位,即「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
梵語 sakrd-āgāmin,巴利語 sakad-āgāmin。又作沙羯利陀伽彌。意譯作一來、一往來。係沙門四果之第二。又分為斯陀含向與斯陀含果,即預流果(初果)之聖者進而更斷除欲界一品至五品之修惑,稱為斯陀含向,或一來果向;若更斷除欲界第六品之修惑,尚須由天上至人間一度受生,方可般涅槃,至此以後,不再受生,稱為斯陀含果,或一來果。以其僅餘下品之貪瞋癡,故又稱薄貪瞋癡、薄地。
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大二‧六五三下):「云何名為邠陀利花沙門?或有一人,三結使盡,婬怒癡薄,成斯陀含果,來至此世,盡於苦際;若小遲者,來至此世,盡於苦際;若勇猛者,即於此間盡於苦際,猶如邠陀利花,晨朝剖花,向暮萎死,是謂邠陀利花沙門。」準此,可知同是一來果之聖者亦可細別為二:(一)其修行之功勇猛迅捷者,稱為邠陀利花沙門。(二)修行之功較為遲緩鈍下者,稱為一來,即經中所謂之「小遲者」。又據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載,得斯陀含果者未來過六萬劫,當得證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上正等正覺),此即所謂「五果迴心」之說。〔雜阿含經卷四十一、卷四十七、中阿含卷八阿修羅經、卷九瞻波經、卷二十一說處經、卷四十七瞿曇彌經、大毘婆沙論卷五十三、俱舍論卷二十四、順正理論卷六十四〕(參閱「五果迴心」1114、「四向四果」1683) p4978
露遮,梵名 Lohitya,巴利名 Lohicca。又作魯醯遮婆羅門。據長阿含卷十七露遮經載,露遮婆羅門心生惡見,謂了知善法、已證道果之人,自知即可,不應為他人說法。佛陀乃為其解說,謂若有人因聞法可得沙門四果,設此人不得聞法,則無由得道果;故諫人不應為他人說法者實為不善心,當墮惡道。露遮婆羅門聞法後歡喜信受,歸依三寶。〔雜阿含經卷九〕 p6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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