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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緣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術語)對外道說邪因緣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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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內我

(術語)執身外之自在天等以為常一之主宰者,是為外我。執自之身心以為常一之主宰者,是為內我。大日經疏七曰:「若行人不解正因緣義而修證諸禪,必當計著自心以為內義,彼見萬法因心而有,則謂由神我生,設令不依內我必依外我,即是自在梵天等也。」


[佛光大辭典]
五種三昧道

真言宗將一切三昧分為五種,即大日世尊為普攝眾生而現之五種喜見隨類身。即:(一)佛地三昧道,究竟發菩提心,於一切三昧道中最為牢強精進。一生補處之菩薩住於佛地三昧道,正行大空三昧,遠離從緣生法微細之戲論,了知世間本起因緣,住於業地,復堅住佛地。(二)菩薩三昧道,八地自在之菩薩不得一切諸法,遠離有生,而知一切幻化,故世稱為觀自在者。(三)聲聞三昧道,住於九想、八背捨、八勝處、三三昧等各各有緣之地,識知因緣生滅之義,遠離斷常二邊,極觀察智,得不隨順修行之因。(四)緣覺三昧道,觀察十二因緣,深達其法之實相,然以智慧有礙之故,住於無言說之法而不轉無言說,於一切法證極滅語言三昧。(五)世間三昧道,謂修世間之四禪、八定等諸三昧。世間之行人不解正因緣之義,觀世間之因果與業皆繫屬於神我或自在梵天等,則生空三昧。

大日經疏卷七將五種三昧道分為出世間三昧及世間三昧二種,以佛、菩薩、聲聞、緣覺四種稱為出世間三昧,諸天等所說之真言法教道則屬世間三昧。〔大日經卷二具緣真言品、大日經疏卷六、大日經義釋演密鈔卷六、大日經疏演奧鈔卷十九〕 p1173


外我

指身外之我,或存於五蘊外之我。為「內我」之對稱。我,梵語 ātman,含有主宰、自我等義。佛教之立場,反對有「常一主宰、具有自在之力」之「實我」,故若有主張「我之存在」者,則為一種執著。然「我」之概念為印度思想界自古以來重要主題之一,各教派或學說先後產生各種有關「我」之界說。據成唯識論卷一之說,通常對「我」有所執著者有三類:(一)以為「我」在於色、受、想、行、識等五蘊之中,亦即總合此五蘊即等於「我」,稱為「即蘊之我」;如一般世間之人多有此種執著。(二)以為遠離上述之五蘊,另有別體存在,即「離蘊之我」;如小乘經量部及六派哲學中之數論、勝論等學派皆如此主張。(三)以為「我」並非在五蘊之中,亦非離於五蘊,而係與五蘊處於不即不離之關係中,稱為「非即非離蘊之我」;如小乘犢子部、正量部等皆執持此一觀點。

上記三種主張皆以「我」為實有者,其中之第二種,即執持「離蘊之我」者,廣義言之,乃屬「外我」之主張者。據成唯識論卷一之說,彼等之主張又可分為三種:(1)「我」之體性恆常而周遍一切,其「量」等同虛空,能隨處造業而受苦樂;如數論、勝論等學派即主張此說。(2)「我」之體性恆常,然其「量」不定,每隨身形之大小而卷舒變異,無有定量;如無慚外道即奉持此說。(3)「我」之體性恆常而微細至極,常潛於身中,造作諸業;如小乘經量部、獸主外道等皆作此說。

此外,自印度兩大史詩中之摩訶婆羅多(梵 Mahābhārata)開始,一般人多稱大自在天(梵 Maheśvara)為濕婆(梵 Śiva),並以此神為創造世界之最高神格,其體性常住而遍滿宇宙。如是以大自在天為宇宙唯一之大我者,相對於個人我、自我之 ātman 而言,即稱為外我。然此類主張,均為佛教所否認。大日經疏卷七(大三九‧六四八下):「若行人不解正因緣義,而修證諸禪,必當計著自心以為內我。(中略)設令不依內我,必依外我,即是自在、梵天等也。」〔大品般若經卷二、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異部宗輪論述記〕(參閱「」2937) p1860


權實止觀

指天台宗之三權止觀與一實止觀。三權止觀,即佛於法華時之前所說之四時三教之三藏觀、通觀、別觀等之偏止觀;一實止觀,即佛於法華時所說之圓頓止觀。就三權止觀與一實止觀之關係而言,前者為「開」,後者為「顯」;蓋依天台宗之意,佛為顯圓頓一實止觀,故開三權止觀。

摩訶止觀卷三下(大四六‧三四上):「諸佛即一大事出世,元為圓頓一實止觀,而施三權止觀也。權非本意,意亦不在權外,祇開三權止觀而顯圓頓一實止觀也。」

佛知眾生之種種本性欲望,故以「四悉檀」而應順化度。四悉檀中,例如以「世界悉檀」隨順眾生樂欲而說三權一實之止觀:若人欲聞正因緣,即為宣說三藏觀;欲聞因緣即空之理,即為宣說通觀;欲聞歷劫修行之道,即為宣說別觀;欲聞即中之妙理,即為說圓觀。 p6897


觀不思議境

不思議境,指所觀之境。觀不思議境,謂觀吾人現前之一念妄心即具足三千諸法,此陰妄之心即空、即假、即中,為三諦不思議之妙境。即天台宗所立十乘觀法之第一。又作觀不可思議境、分別不思議境、善識不思議境。或作信解正因緣、信正因緣、善識不思議因緣。凡欲修觀行,必先定所觀之境,然萬法盡具三千三諦,互為融攝,無因果、迷悟之別,一一皆為不思議之妙諦。故雖悉以為所觀之境,而因萬法唯心,故特以現前之一念妄心為所觀之境。上根之人修此一法,自具十境十觀,得登初住真因之位。而中、下根之人猶不能進其行,故更令修十乘觀法中第二以下之觀行。〔摩訶止觀卷五上、四教義卷十一〕(參閱「十乘觀法」463) p6949


觀不思議境

不思議境,指所觀之境。觀不思議境,謂觀吾人現前之一念妄心即具足三千諸法,此陰妄之心即空、即假、即中,為三諦不思議之妙境。即天台宗所立十乘觀法之第一。又作觀不可思議境、分別不思議境、善識不思議境。或作信解正因緣、信正因緣、善識不思議因緣。凡欲修觀行,必先定所觀之境,然萬法盡具三千三諦,互為融攝,無因果、迷悟之別,一一皆為不思議之妙諦。故雖悉以為所觀之境,而因萬法唯心,故特以現前之一念妄心為所觀之境。上根之人修此一法,自具十境十觀,得登初住真因之位。而中、下根之人猶不能進其行,故更令修十乘觀法中第二以下之觀行。〔摩訶止觀卷五上、四教義卷十一〕(參閱「十乘觀法」463) p6949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七見

指七種有違佛法的妄見。出自《華嚴孔目章》卷三〈煩惱行使行稠林章〉。此處之「見」,指以邪為正的主張或看法。尤其是指外道的教義或見解。這些看法可以分為七種,即所謂的七見︰

(1)邪見︰謂無正信,誹謗正法,於一切善惡果報,及正因緣所生善法,撥以為無,全盤否定。

(2)我見︰謂不知此身乃五蘊所成,虛假不實,而妄計為身,強立主宰,恒執為我。

(3)常見︰謂不知己身及諸外物悉皆無常,終歸壞滅,而反妄計為常。

(4)斷見︰謂不知諸法本性空寂,常住不壞,而反起斷滅之見,妄計此身死已,不復更生。

(5)戒盜見︰又名見取,謂不知如來正戒,而於邪戒中妄自分別進取。如執牛戒、狗戒等為實,不修正因。

(6)果盜見︰謂不知正因正果,於不善事生妙善想,而勤加精進。如執寒熱、塗灰、臥棘等事為正行,小有所得,私竊妄計為極果。

(7)疑見︰謂於諸法或執有我,或執無我,或執為常,或執非常等,心生猶豫,徬徨不決。

〔參考資料〕 《長阿含經》卷十四〈梵動經。


四悉檀

四悉檀,是佛說法的四種範疇,也是佛度生的四種方法︰(1)世界悉檀,(2)各各為人悉檀,(3)對治悉檀,(4)第一義悉檀。

悉檀,古釋為「宗」,即對法或對教辨明宗要;有時也解作「成」,即所說義理無有乖反;有時也解作「理」,即諸法的理趣(見隋‧慧遠《大乘義章》卷二〈四悉檀義〉)。嗣後天台宗依陳‧慧思所說,以「悉檀」二字為楚漢總稱,「悉」的意義是「遍」,檀的義譯是「施」,四悉檀是(大正33‧686c)︰「佛以四法遍施眾生」(見《法華經玄義》卷一(下)等)。此意與該詞梵語原意不符。

四悉檀義出於龍樹《大智度論》卷一(大正25‧59b)。它的大意是︰

(1)世界悉檀︰「有法從因緣和合故有,無別性。譬如車,轅軸輻輞等和合故有,無別車;人亦如是,五眾和合故有,無別人。」又「譬如乳,色香味觸因緣有,故有是乳。若乳實無,乳因緣亦應無;今乳因緣實有故,乳亦應有。非如一人第二頭,第三手,無因緣而有假名。」

(2)各各為人悉檀︰「觀人心行而為說法,於一事中或聽或不聽。如經中所說,雜報業故,雜生世間得雜觸雜受;更有破群邪經中說,無人得觸,無人得受。」前者不信罪福,墮斷滅見;欲撥彼斷見,是故說「雜生世間得雜觸雜受」。後者計有我有神,墮計常中,是故不說有受者觸者。

(3)對治悉檀︰「有法對治則有,實性則無。譬如重、熱病、膩、酢、鹹、藥草、飲食等,於風病中名為藥,於餘病非藥。(中略)佛法中治心病亦如是。不淨觀思惟於貪欲病中名為善對治法,於瞋恚病中不名為善,非對治法。所以者何﹖觀身過失名不淨觀,若瞋恚人觀過失者,則增益瞋恚火故。」

(4)第一義悉檀︰「一切法性、一切論議語言、一切是法非法,一一可分別破散;諸佛、辟支佛、阿羅漢明帝行真實法,不可破,不可散。」「過一切語言道,心行處滅,遍無所依,不示諸法,諸法實相無初無中無後,不盡不壞,是名第一義悉檀。如摩訶衍義偈中說︰語言盡竟,心行亦訖,不生不滅,法如涅槃。說諸行處,名世界法;說不行處,名第一義。一切實,一切非實,及一切實亦非實,一切非實非不實,是名諸法之實相。」

論中並闡釋了第一義悉檀與其餘三悉檀的相互關係︰

(1)諸餘論議、諸餘悉檀都可以破,第一義悉檀則離一切過失,不可變易,不可勝。因此,其餘三悉檀中所不能通的,第一義悉檀中都能通。

(2)不僅第一義悉檀是真實,四悉檀各各有實。如如法性實際,世界悉檀故無,第一義悉檀故有;人等亦如是,世界悉檀故有,第一義悉檀故無。

(3)四悉檀總攝一切十二部經、八萬四千法藏,皆是實,無相違背。佛法中實有,以世界悉檀故實有,以各各為人悉檀故實有,以對治悉檀故實有,以第一義悉檀故實有。

中土佛教中廣用四悉檀義闡釋經義和觀法的,莫過於天台宗。如隋代智顗《法華經玄義》卷一(下)、《維摩經玄疏》卷一,並曾對四悉檀作系統的論述,舉其要點如下︰

(1)世界悉檀是在於隨順眾生所欲樂聞,分別為說眾生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各各不同的正因緣法,令得世間正見。因此,世界悉檀重在隨眾生樂欲。至於各各為人悉檀,是重在生善,對治悉檀是重在破惡,第一義悉檀是重在悟理。

(2)第一義悉檀有兩種︰{1}不可說,是內證的一面,即是諸佛、辟支佛、羅漢明帝得真實法;{2}可說,是教法的一面,一切實、一切不實、一切亦實亦不實、一切非實非不實四句,次第以對有、空、亦有亦空、非有非空四門,都令入實。

(3)一悉檀通有四悉檀義。例如陰、入、界隔別,原是世界悉檀;但因緣和合故有人,即是為人悉檀;正世界破邪世界,即是對治悉檀,聞正世界得悟入,即是第一義悉檀。其餘三悉檀也同樣具有四悉檀義。又四悉檀不同,通是世界悉檀;四悉檀遍化眾生,又通是各各為人悉檀;四悉檀皆破邪,又通是對治悉檀;隨聞一種皆能悟道,又通是第一義悉檀。

(4)四悉檀是龍樹所說,與《禪經》中佛所說四隨義相符合。四隨是︰{1}隨樂欲,{2}隨便宜,{3}隨對治,{4}隨第一義。隨樂欲舉修因之相,從因得名;世界悉檀明得果之相,從果立稱。隨便宜是隨行人所宜之法;各各為人悉檀是化主鑒機,照其可否。其餘兩種,名義相同。

(5)四悉檀可對四諦。{1}直對一番四諦︰約苦集諦明世界悉檀,約道諦能治明為人悉檀,約道諦所治明對治悉檀,約滅諦明第一義悉檀。{2}廣對生滅(藏教)、無生(通教)、無量(別教)、無作(圓教)四種四諦,一一四諦都可對以四種悉檀。{3}總對四種四諦︰生滅四諦對世界悉檀,無生四諦對為人悉檀,無量四諦對對治悉檀,無作四諦對第一義悉檀。

(6)用四悉檀起觀。如從假入空觀時,先觀正因緣法,殷勤樂欲;並用為人悉檀,令發善根;巧用對治悉檀,令斷結使;由此研修,觀慧分明,見第一義。如從空入假觀、中道第一義觀以及一心三觀,也都同樣要巧用四種悉檀。

(7)用四悉檀起教。{1}起四教、十二部經和頓漸經教︰佛於生生不可說,用四悉檀赴小乘根性人說三藏教;於生不生不可說,用四悉檀赴三乘根性人說通教;於不生生不可說,用四悉檀赴別教根緣說別教;於不生不生不可說,用四悉檀赴圓機說圓教。又用四悉檀起三藏教十二部經、通教十二部經、別教十二部經、圓教十二部經,用四悉檀起華嚴教、三藏教、方等教、般若教、法華教。{2}起大小乘論,例如天親用別圓兩番四悉檀造《十地論》通《華嚴經》等。又五通神仙種種諸論、釋天善論、大梵出欲論,也都是用初番悉檀所作的方便利益。

(8)用四悉檀起聖默然。四種四諦都是三乘聖人所證法,非是凡夫所能知見,由不能見而稱其不可說,由不可說而名為聖默然。如《華嚴經》中約無量、無作兩番四諦,以及不生生、不生不生法,明不可說、不可說,名為聖默然等等。聖默然即是不可說相,天台一家明義,有六種不可說相︰{1}世間禪定二禪以上無覺無觀不可說相,{2}外人見心所明絕言之理不可說相,{3}三藏教不可說相,{4}通教不可說相,{5}別教不可說相,{6}圓教不可說相。不可說雖同,解其義趣,實不相混。聖默然正為自樂,傍亦益他,都是由四悉檀而起,利益一切眾生。

(9)四悉檀的得和用。得是自證,用是利他。四悉檀獨有如來究竟具得,微妙能用。下地或不得不用,或得而不用,或不得而用,或亦得亦用。稱機才算是能用,差機就是不能用。如果不知人根,就不應當說法。

(10)四悉檀的權實。三藏教和通教,教道證道都是權;別教教道權,證道實;圓教教道證道都是實。用此權實約五味教,乳教等有權有實,酪教只有權,法華只有實。法華開權顯實,決諸權世界悉檀為妙世界悉檀,乃至決諸權第一義悉檀為妙第一義悉檀;妙第一義不隔於三,也就是決諸權悉檀,同成妙第一義悉檀。

四悉檀的主要意義,在於稱機說法,如智顗《摩訶止觀》卷三(下)說(大正46‧34a)︰「佛知眾生種種性、欲,以四悉檀而成熟之。」這樣,佛說法就有了種種差別,如《摩訶止觀》卷一(上)說(大正46‧5a)︰「聖說多端,或次說,或不次說;或具說,或不具說;或雜說,或不雜說。眾生稟益不同,或次益,不次益;或具益,不具益;或雜益,不雜益。」而需要從四悉檀去了解佛說法意。智顗在《維摩經玄疏》卷二裡,曾經評論地論師計真如法性生一切法,攝大乘師計黎耶識生一切法,認為(大正38‧528b)︰「理無二是,二大乘論師俱稟天親,何得諍同水火。」他說(大正38‧528a)︰「佛有四種之說,皆是悉檀方便入假利物,而諸眾生顛倒不了,或執外人邪說四邊,或執佛法經論四邊,而生見著。(中略)若解四悉檀意,如前異說,皆大利益眾生,興顯佛法也。」

唐‧湛然繼續闡揚了智的論點,他認為廣用四悉檀義是天台一家消釋諸經的特點之一,如他在《止觀大意》中說(大正46‧459a)︰「經論矛盾,言義相乖,不可以情通,不可以博解;古來執諍,連代不休。今用四悉檀意,無滯不融,撥擲自在。」

四悉檀義不僅為天台一宗所重視,其他各宗也曾注意到。如隋代慧遠《大乘義章》曾經提出下列說法︰

(1)法中有性有相;生死涅槃因緣法相,名為世界悉檀;如實法性,說為第一義悉檀。一切二諦諸法無不是為人和治病,只就一切為人法中,當其門別,隨物所宜,應病授藥,即名對治悉檀。在一切對治門中,異門相望,互反不同,由此表現了為人的差別,即名各各為人悉檀。

(2)世界悉檀通於為人和對治,而不通於第一義諦;即說世界差別法門以為對治和為人,不說世界為第一義。第一義悉檀也得通於為人和對治,不通世界;即以宣說第一義諦治物心患,並彰其為人各各不同,而以深淺別異,不通世界。

(3)四悉檀攝末從本,要唯二諦;通說對治、為人,判屬世諦,非是第一義諦。但是就第一義所明對治、為人,即是第一義諦,不屬世諦。

唐代法藏曾以四悉檀作為「經論解釋分齊生解方便」之一。如《華嚴經探玄記》卷三說(大正35‧147c)︰「或約世界說有,勝義為無,如第一(世界悉檀)說;或勝義為有,世界為無,如第四(第一義悉檀)說;或對異機說有,對餘機說無,如第二(各各為人悉檀)說;或治此病為要,於餘病為非,如第三(對治悉檀)說。皆須得其本意,法悉有用;隨言混取,失意成謗。」(禹振聲)

〔參考資料〕 《維摩經玄疏》卷一;《華嚴經孔目章》卷三;《法華玄義》卷一(下);《法華玄義私記》卷一(末);《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二(中);關口真大編《佛教の實踐原理》。


四門

(一)天台宗所立之四種悟入佛教真理的門徑︰即有門、空門、亦有亦空門、非有非空門。此四門各各配於藏、通、別、圓四教,稱為四教四門。

(1)藏教的四門︰為修緣生析空觀而證知偏真之理。茲依《法華玄義》卷八(下)所述,略述如次︰

(1)有門︰「乃是無明正因緣法,出生諸行,煩惱業苦三道,悉皆是有。」乃諸阿毗曇論所說,憍陳如的真實知見即由有門悟得。

(2)空門︰「即是彼教析正因緣,無明老死苦集二諦。」乃《成實論》所說,須菩提即藉此門得道。

(3)亦有亦空門︰「即是彼教明正因緣生滅,亦有亦空,若稟此教能破偏執有無之見。」乃《昆勒論》所說,為迦旃延入道之門。

(4)非有非空門︰「即是彼教明正因緣生滅,非有非無之理。」乃《迦旃延經》所說,車匿即由此門得道。

(2)通教的四門︰為修如幻體空之觀而證知諸法幻化之理。

(1)有門︰又作實門;觀「若業、若果、善惡等法,乃至涅槃皆幻化」,說藉他緣而起之法假有如幻。

(2)空門︰又作不實門;觀「諸法既如幻化,幻化本自無實,無實故空」,說以即有之空入道。

(3)亦有亦空門︰又作亦實亦不實門,觀諸法假有,但假有亦非有。

(4)非有非空門︰又作非實非不實門,觀假有本來非有、真空也非空,而入偏真之理。

(3)別教的四門︰以歷別入中之觀法為基本。

(1)有門︰說如乳有酪性,故佛性必有。

(2)空門︰說如石中無金,故佛性是空。

(3)亦有亦空門︰說佛性雖本來有,但若從方便而得,則是空。

(4)非有非空門︰說佛性是中道,雙非兩遣,以為見其非有非空而入圓真之理。

(4)圓教的四門︰以圓融無礙之觀法為基礎,說「此門明入佛性第一義」;又,《四教義》卷三以為圓教有七義的分別。

上述之四教四門中,由任何一門均可悟入佛道。其中,藏教多由有門悟入,通教多由空門悟入,別教多由亦有亦空門悟入,圓教多由非有非空門悟入。

(二)密教胎藏界曼荼羅之方位︰即指東、南、西、北四方之門。密教以此四門表發心、修行、菩提、涅槃等四轉。故東門稱發心門,南門稱修行門,西門稱菩提門,北門稱涅槃門。或以此四門表示四智、四德等,如下圖︰


┌──┬──┬────┬──┬──┬──┬──┐
│四門│四轉│四 阿│四智│四德│四佛│四季│
│ │ │ │ │ │知見│ │
├──┼──┼────┼──┼──┼──┼──┤
│ 東 │發心│阿(a) │大圓│ 常 │ 開 │ 春 │
├──┼──┼────┼──┼──┼──┼──┤
│ 南 │修行│阿(a) │平等│ 樂 │ 示 │ 夏 │
├──┼──┼────┼──┼──┼──┼──┤
│ 西 │菩提│闇(am)│妙觀│ 我 │ 悟 │ 秋 │
├──┼──┼────┼──┼──┼──┼──┤
│ 北 │涅槃│噁(ah)│成所│ 淨 │ 入 │ 冬 │
└──┴──┴────┴──┴──┴──┴──┘


(三)以彌陀淨土的圓滿、一向、純淨、正定聚等四門︰說明極樂世界的莊嚴︰出自元曉的《佛說阿彌陀經疏》。(1)圓滿門,唯佛如來得入此門,如《本業經》說。(2)一向門,八地已上菩薩得入此門,如《攝大乘論》說。(3)純淨門,唯第三極歡喜地已上菩薩得入此門,如《解深密經》說。(4)正定聚門,唯無退者得入此門,無邪定聚及不定聚,如兩卷經說。

〔參考資料〕 (一)《摩訶止觀》卷六(上);《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六之一;《四教義》。(二)《祕藏記私鈔》卷六;《曼荼羅隨聞記》卷一。


[法相辭典(朱芾煌)]
唯新熏種不應道理

成唯識論二卷十一頁云:若唯始起;有為無漏無因緣故;應不得生。有漏不應為無漏種。勿無漏種、生有漏故。許應諸佛有漏復生;善等應為不善等種。分別論者、雖作是說:心性本淨,客塵煩惱所染汙故;名為雜染。離煩惱時,轉成無漏。故無漏法,非無因生。而心性言,彼說何義?若說空理;空非心因。常法定非諸法種子。以體前後、無轉變故。若即說心;應同數論相雖轉變而體常一。惡無記心,又應是善。許、則應與信等相應。不許、便應非善心體。尚不名善;況是無漏。有漏善心,既稱雜染;如惡心等,性非無漏。故不應與無漏為因。勿善惡等、互為因故。若有漏心、性是無漏;應無漏心、性是有漏。差別因緣、不可得故。又異生心、若是無漏;則異生位、無漏現行,應名聖者。若異生心、性雖無漏;而相有染,不名無漏,無斯過者;則心種子、亦非無漏。何故汝論說有異生唯得成就無漏種子。種子、現行、性相同故。然契經說心性淨者;說心空理所顯真如。真如是心真實性故。或說心體、非煩惱故;名性本淨。非有漏心性是無漏故名本淨由此應信有諸有情,無始時來,有無漏種,不由熏習,法爾成就。後勝進位,熏令增長。無漏法起,以此為因。無漏起時,復熏成種。有漏法種,類此應知。諸聖教中、雖說內種定有熏習;而不定說一切種子皆熏故生。寧全撥無本有種子。然本有種、亦由熏習,令其增盛,方能得果;故說內種、定有熏習。其聞熏習、非唯有漏。聞正法時,亦熏本有無漏種子、令漸增盛,展轉乃至生出世心;故亦說此名聞熏習。聞熏習中有漏性者,是修所斷。感勝異熟,為出世法勝增上緣。無漏性者,非所斷攝。與出世法正為因緣。此正因緣,微隱難了;有寄麤顯勝增上緣,方便說為出世心種。依障建立種姓別者;意顯無漏種子有無。謂若全無無漏種者;彼二障種,永不可害。即立彼為非涅槃法。若唯有二乘無漏種者;彼所知障種,永不可害。一分立為聲聞種姓,一分立為獨覺種姓。若亦有佛無漏種者;彼二障種、俱可永害。即立彼為如來種姓。故由無漏種子有無,障有可斷不可斷義。然無漏種、微隱難知;故約彼障、顯性差別。不爾;彼障有何別因,而有可害不可害者。若謂法爾有此障別;無漏法種,寧不許然。若本全無無漏法種;則諸聖道、永不得生。誰當能害二障種子;而說依障立種姓別。既彼聖道,必無生義;說當可生,亦定非理。然諸聖教、處處說有本有種子,皆違彼義。故唯始起,理教相違。由此應知諸法種子、各有本有始起二類。


聞熏習

攝論一卷十四頁云:此聞熏習、為是阿賴耶識自性?為非阿賴耶識自性?若是阿賴耶識自性;云何是彼對治種子?若非阿賴耶識自性此聞熏習種子所依,云何可見?乃至證得諸佛菩提,此聞熏習,隨在一種所依轉處,寄在異熟識中,與彼和合俱轉;猶如水乳。然非阿賴耶識。是彼對治種子性故。此中依下品熏習,成中品熏習。依中品熏習,成上品熏習。依聞思修多分修作,得相應故。又此正聞熏習種子下中上品,應知亦是法身種子。與阿賴耶識相違;非阿賴耶識所攝。是出世間最淨法界等流性故。雖是世間;而是出世心種子性。

二解 世親釋三卷八頁云:聞熏習者:依他言音,正聞熏習。

三解 成唯識論二卷十二頁云:其聞熏習,非唯有漏。聞正法時,亦熏本有無漏種子,令漸增盛,展轉乃至生出世心;故亦說此名聞熏習。聞熏習中,有漏性者,是修所斷。感勝異熟,為出世法勝增上緣。無漏性者,非所斷攝。與出世法、正為因緣。此正因緣,微隱難了;有寄粗顯勝增上緣,方便說為出世心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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