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心
[一切經音義(慧琳音義)]呼官反樂也論作懽非也
ㄏㄨㄢ ㄒㄧㄣ
歡悅喜愛的心情。《韓非子.存韓》:「斯之來使,以奉秦王之歡心,願效便計。」《後漢書.卷二三.竇融傳》:「既到,撫結雄傑,懷輯羌虜,甚得其歡心,河西翕然歸之。」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歡喜天
(天名)又云大聖歡喜天,大聖天,聖天。夫婦二身相抱象頭人身之形,為本尊。男天者大自在天之長子,為暴害世界之大荒神。女天者觀音化現,而與彼抱著,得其歡心,以鎮彼暴者。因稱歡喜天。梵名誐那鉢底Gaṇapati,就其形而謂之毘那夜迦Vināyaka,象鼻天。善無畏譯之大聖歡喜供養法曰:「大聖自在天,烏女為婦,所生有三千子,其左千五百,毘那夜迦王為第一,行諸惡事;右千五百,扇那夜迦持善天為第一,修一切善利。此扇那夜迦王,則觀音之化身也。為調和彼毘那夜迦惡行,同生一類成兄弟夫婦,示現相抱同體之形。其本因緣,具在大明咒賊經。」毘那夜迦舍光軌曰:「今說毘那夜迦有多種,或似人天,或似婆羅門,或現男女端正之貌。即分四部,攝眾多類。如是種種,作諸障礙。唯大聖天歡喜王,是權現之身,如上所說,為欲誘進諸作障者令入正見故,所以不似餘毘那夜迦,而現象頭。此是示喻故,謂如象王雖有瞋恚強力,能隨養育者及調御師也。誐那鉢底,亦復如是,雖現障身,能隨歸依人乃至歸佛者,是故此天現象頭也。毘那夜迦,亦名毘那怛迦,此云象鼻也。其形如人,俱鼻極長,即愛香塵故也。唯今大聖天,其頭眼耳鼻舌諸相,皆似象,能隨行者也。此天者,即誐那鉢底,此云歡喜。」使咒法經曰:「爾時毘那羅曩伽,將領九千八百諸大鬼王。(中略)向於世尊,俱發聲言:我以自在神通故,號毘那羅曩伽,亦名毘那夜迦,亦名毘微那曩伽,亦曰摩訶毘那夜迦。如是四天下,稱皆不同。」
(術語)天魔之使人病惱者。止觀八曰:「魔病者與鬼亦不異。鬼但病身殺身,魔則破歡心,破法身慧命,起邪念想,奪人功德,與鬼為異。」
梵名 Krtāgiri,巴利名 Kitāgiri。又作雞吒山。意譯為黑山。為中印度迦尸國(巴 Kāsi)之聚落名。南傳中部經典七十之枳吒山邑經(巴 Kitāgiri-suttanta)即以此地發生之故事為內容,謂此地住有阿薩基(巴 Assaji)、弗那婆修(巴 Punabbasuka)二惡比丘,不奉行世尊為比丘眾所施設之「日一食戒」。又據南傳律藏經分別記述,彼等種植花樹,作花鬘、耳環、頭節、胸飾,取得良家婦女歡心而共舞戲樂,終於被教團驅出,由此因緣佛乃制定第十三「污家僧殘戒」。〔中阿含阿濕具經、四分律卷五、五分律卷三〕 p3845
西藏佛教用語。「歸依」又作皈依。即皈依上師、本尊、佛、法、僧、空行、護法等七者,以之為皈依對象或皈依境。此法為噶舉派所強調,並為各派皈依境壇城共同具備。
依西藏佛教所傳,信奉小乘者,僅皈依佛、法、僧三寶。且皈依時間至死亡後即結束。信仰大乘者,除皈依三寶之外,亦皈依菩薩眾善知識。如西藏本《華嚴經》云︰「我此知識說正法,普示一切法功德,徧示菩薩威儀道」、「善財童子,如是隨念痛哭流涕,諸善知識,是於一切惡趣中救護於我。」
信仰大乘者,其皈依大乘三寶時間,係以自皈依至證悟為止,而不以今生死亡為限。密宗亦同之。
西藏佛教對此七皈依涵義的說明,略如下述︰
皈依上師,係因上師的心中充滿佛法,是佛的代表。上師心中,具足佛的法身。上師口中宣說佛的教法,是法寶的代表。故上師的口,具足佛的報身。上師身穿法衣,或著報身佛裝飾,守持僧伽的戒律,是僧伽的代表,具足佛的化身,故上師為加持根本。
在平時,上師於皈依境中,站或坐於自己頭頂上。行走時則坐於自己肩上。睡眠時,於己心中。飲食時,即位於喉輪承接供養。故行、住、坐、臥中,弟子皆不離上師,弟子睡眠即同上師一起入禪定,飲食即供養上師,片刻須臾均不分離。
皈依本尊,即是皈依上師教導的佛菩薩,或自己樂意親近的佛。因為本尊是加持的根本,故弟子平日需時時將自己觀想成本尊,自己之身即本尊之身,語即本尊咒,意即本尊教法,同時,眾生即本尊眷屬,情器世間即本尊壇城,一切鳥鳴巿聲均為咒語,由此而得到與本尊無二無別的境界。
皈依空行,即皈依本尊的明妃、女眷屬、女性護法,而不可輕視。因為陰性代表智慧般若,空行母為雙運對象,並能成為自己與上師本尊中溝通的使者信差,如母親般增長自己的般若慧根。
皈依護法,即皈依一切擁護本尊的聖凡海會護法眾。護法曾於本尊前發誓擁護教法,保護儀軌。密宗行者修法若未得護法同意,而引起護法瞋怒,則絕無成就之可能。因為護法若不擁護,則持明咒力無天龍執行而無效力。故皈依護法,除念咒效力增長外,護法亦常能如上師般教導咒語法本,並贈送修法所需資糧。
依據西藏佛教之規定,修習七皈依之行者,應遵守下列之皈依誓戒︰
(1)皈依佛後,不依止外道天神,雖亦尊重三界所有神祇,但因世俗神未能脫離輪迴業報,並非究竟證悟者,故雖可供養尊敬,但不可皈依。
(2)皈依法後,不起殺心惡心(不殺害、驚嚇眾生),因行者之心即本尊心,充滿慈悲。若能無任何惡心,即能迅速具足佛之報身。
(3)皈依僧後,不應信仰外道教法,且不與具邪見者同修同住。
(4)不應輕視毀損佛像、經典、法器,凡有佛之標誌均應置於高處。手接佛像法本,應先置於頭頂,或放在頭上搬運。如鈴、杵、壇城更應至為尊重。
(5)飲食等得到利益好處時,應先供養皈依聖眾。行經美好事物風景等,亦應供養聖眾。
(6)對於灌頂金剛兄弟及所有密宗行者,應視為本尊眷屬,不可毀謗。除布薩外,亦不言其過。
(7)佛像、法本不可販賣,凡有佛七眾皈依海會眾之些許標誌,均不可作為商品、商店名字或器物名。弟子販賣七皈依聖眾,謀自身利益供養,其罪甚大。
(8)經典不可置於腳下或地上跨越、踐踏,與任何比胸部為低之地方。同時,不可將經典墊於佛像之下,因放在佛像下有壓伏降伏之意。經典為法身舍利,其中咒語尤應尊重。
(9)不可對女性存輕賤之意,以免失空行母之歡心。不可對護法威猛凶相有所批評或畏懼,以免護法畏縮不願前來。(蔣揚貢噶)
指日本日蓮宗創教者日蓮的六位上首弟子。略稱六老僧。是日蓮生前或逝世後,日蓮宗的六位重要護持者與弘揚者。茲略介如次︰
(1)日昭(1221~1323)
號常不輕院,稱大和阿闍梨或弁阿闍梨。俗姓印東,字成弁,下總國(千葉縣)人。十五歲時在當地的天台宗寺院出家,後入叡山兼學顯密。因慕日蓮之名,於建長五年(1253)至鎌倉皈依日蓮。此後,於日蓮流浪四方時,代之教化門徒,統率教團,極受日蓮信賴,向以弁殿或濱殿稱之。後獲選為六老僧之上首,與日朗等輪番守護身延山之祖廟。弘安七年(1284),返鎌倉濱土建法華寺,致力弘法。日蓮歿後,教團因受幕府及其他宗派的壓制,幾致崩潰;幸賴日昭與日朗合力突破難關,始能維繫教團的命脈。元亨三年三月示寂於濱土,享年一0三。其法系稱為日昭門流或濱門流。
(2)日朗(1243~1320)
字大國,號正法院筑後房。下總國人,平賀有國之子。十歲時入日蓮之門,十六歲剃度出家,最得日蓮歡心,常隨侍在側。小松原法難、龍口法難時,皆與日蓮共患難。其後日蓮被流放佐渡時,曾數度前往探訪;並於日蓮獲赦返鎌倉時,遠至佐渡相迎。有「隨侍第一」之稱。
日蓮入身延山時,師奉命於鎌倉弘法,後乃創建妙本寺為弘法據點。日蓮於臨終時授他三種珍寶,即釋迦立像、《立正安國論》、赦免狀。日蓮示寂後,應請兼任本門寺之開山,乃戮力擴大弘法範圍。並與日昭共同盡力護持教團使其運作不輟,且大力培育弟子。其門下人才輩出,如日像等九人有「九老僧」(朗門九鳳)之稱。元應二年示寂,享年七十八。著有《本迹見聞》一卷、《如天甘露抄》一卷。
(3)日興(1246~1333)
日本日蓮正宗創始人。姓橘氏(或說紀氏、大井氏),字白蓮,號伯耆阿闍梨。甲斐(山梨縣)人。八歲依駿河(靜岡縣)實相寺嚴譽出家。正元元年(1259),結識至實相寺閱藏的日蓮,乃師事之。其後,日蓮流放伊豆(靜岡縣)、佐渡(新潟縣)時,均隨侍在側。弘安元年(1278),日蓮於身延山講授《法華經》時,師筆錄其內容,完成《御義口傳》二卷。後奉日蓮之命,於富士郡傳道。當時改宗歸信者為數甚多,以致引起熱原法難。
弘安五年(1282)被選為六老僧之一。不久日蓮圓寂,乃與師兄弟奉遺骨回身延。翌年,六老僧輪番守塔。其後,與檀越波木井實長因信仰問題而對立,又與其他五老僧不和,遂於正應元年(1288),率領門徒離開身延山。
正應三年(1290),應南條時光之請而開創大石寺。永仁六年(1298),又於重須創建本門寺,致力於培育弟子。正慶二年二月圓寂,年八十八。門弟中人才輩出,其法脈被稱為興門派、富士門流或勝劣派。近世之日蓮正宗即以日興為開祖。著有《安國論問答》、《五重圓記》、《宗祖御遷化記錄》等。
(4)日向(1253~1314)
號安立院,稱佐渡阿闍梨、民部阿闍梨。安房國(千葉縣)男金人。原出家於比叡山,後遵父命改禮日蓮為師,為弟子中論義第一者。弘安二年(1279)加島法難之後,奉師命弘法布教於駿河(靜岡縣)瀧泉寺。日蓮示寂後,與六老僧之其餘成員共奉日蓮遺命,輪番守塔。又應請擔任上總國(千葉縣)藻原妙光寺(今名藻原寺)開山。正應元年(1288),護持日蓮的大檀越波木井實長廢止身延山的祖廟輪守制,改由日向任身延山二世,穩固該山的基礎。後遴選日進繼任其職,而退居上總國坂本法華谷。正和三年九月示寂,享年六十二。著有《高祖大聖人御講聞書》一卷(日蓮述,日向記)、《金剛集》十卷、《高祖一期行狀日記》一卷等。其法脈為身延門流、日向門流。
(5)日頂(1252~1317)
號本國院,稱伊予阿闍梨。駿河國(靜岡縣)重須人,後為富木胤繼(日常)的養子。幼年出家於天台宗弘法寺。文永四年(1267)改禮日蓮為師,遂名日頂。與日朗、日向隨侍日蓮。嘗以弘法寺為中心,在下總一帶弘法,並擴張教勢。弘安五年(1282 )於日蓮臨終之際被選為六老僧之一。次年輪守身延山祖塔,後返弘法寺布教。
弘安七年(1284),法華經寺舉行日蓮三周年忌辰法會,師因故遲到,致遭養父罷廢,雖有日昭、日朗為其說項,仍未獲平反,終由日楊繼任住持。乾元元年(1302)返回故鄉重須,途中不知所終;或說於文保元年(1317)三月示寂於重須。年六十六。著有《本尊抄得意抄》一卷等。
(6)日持(1250~﹖)
號本應院,稱蓮華阿闍梨或甲斐公。駿河國(靜岡縣)庵原郡松野人,松野六郎左衛門之子。原為天台宗僧,後於文永七年(1270)皈依日蓮,改名日持。弘安五年(1282),被選為六老僧之一。奉日蓮遺命,輪流守護身延山的日蓮墓塔。同年應俗兄六郎左衛門尉之請,返鄉任蓮永寺開山。
正應元年(1288)日蓮七週年忌辰時,為作祖像安置於池上本門寺;永仁二年(1294)在松野舉行日蓮十三週年忌辰法會。翌年正月將後事託付日教,從此踏上海外布教之旅。據說曾由奧州入北海道,並由該地渡海前往中國大陸,其後行蹤不明。
元末明初儒者。浙江浦江人。字景濂,號潛溪、無相居士、龍門子、仙華生、白牛生、南宮散吏、南山樵者。生性強記過人,年青時曾隨吳萊、柳貫、黃溍等人研學。元‧至正年間(1341~1367),被薦為翰林學士,婉辭未受。後隱居龍門山,十餘年間專心著述。及明太祖即位,受詔至金陵,修《元史》,並策劃明朝之禮樂制作等事,且常與太祖論究佛經奧義。嘗三度閱藏,暇則習禪觀。洪武十三年(1380),受長孫宋慎之牽連,謫遷茂州。途經瞿塘時,夜逢僧晤語,端坐而逝,享年七十二。武宗時追諡「文憲」。故後世稱之為「宋文憲公」。其後,雲棲袾宏輯其遺文而成《護法錄》(又稱《宋文憲公護法錄》)。此外,另著有《宋學士全集》、《龍門子》、《息人物記》、《篇海類編》、《潛溪集》等書。
◎附︰石峻(等)編《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第三卷第三冊(摘錄)
宋濂嘗以《春秋》、《尚書》、《大學》等儒家經典作為治國平天下的工具,深得明太祖的歡心。然而,宋濂不僅博通經史,而且對於百家之說,都能得其指要,至於佛、老之學,研究尤深,並能「皆臻其妙」。他說︰「予儒家之流也,四庫書冊,粗嘗校閱,三藏元文,頗亦玩索」(〈送璞原師還越中序〉),「逮至壯齡,又極潛心於內典」(〈夾註輔教編序〉)。宋濂主張「空有相資,真俗並用」(〈送璞原師還越中序〉),以佛教的內典來彌補儒家治化之不足。他認為,佛經往往與《易》、《論語》合,故經常用佛教思想著文談政。明太祖也很喜歡與宋濂一起,論究佛經奧義,探討佛教「覺悟群迷」、「幽贊王綱」之所在。(中略)
宋濂曾「閱大藏者凡三」(〈寶積三昧經序錄〉),寫了很多有關佛教的著作。朱元璋帶頭在蔣山興國寺大興法會時,濂曾作法會記。洪武十一年,宋濂由家鄉來朝,又與朱元璋研琢《楞伽經》,寫了〈新刻楞伽經序〉。辭歸以後,終日閉戶,閱大藏,習禪觀,對天台僧無聞大談「割愛」,著《報恩說》。他還寫有《龍門子無相賸語》三卷、《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文句》一卷,並計劃著《金剛經集解》(未遂)。他寫的大量經序和有關佛教的文章,後被雲棲宏公輯為《護法錄》。在這些著作中,他著重發揮了心為萬理之原和一切皆幻的宗教唯心主義世界觀,並宣揚了因果輪迴的報應說。此外,宋濂還寫了約三十九篇的沙門塔銘,被譽為當時的佛教史。
宋濂的著作,後人編為《宋學士文集》或《宋文憲公全集》。他的事蹟主要見《明史》本傳、〈潛溪先生宋公行狀〉和〈墓志〉、彭紹升《居士傳》卷三十七〈宋景濂傳〉,以及《護法錄》等。
〔參考資料〕 《明史》卷一二八;《居士傳》卷三十七;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第六編。
佛弟子。即蓮華色比丘尼。又稱優鉢華色、優鉢羅華,或單稱華色。中印度王舍城人。及長,嫁與一優善那邑人,生一女後,得知其夫與母私通,認為母女同事一夫為不倫,遂捨家赴波羅奈城。該地一長者見其容色殊勝乃娶其為妻。其後,長者因事赴優善那邑,正值童女節會,蓮華色所生之女亦飾好衣在人群中,長者欲得之而至此女家中,贈萬兩黃金娶之。
長者與此女旋即相偕回到波羅奈城。經蓮華色問此女之父母名,乃得知是自己之女。時,彼對於再度面臨母女之共事一夫而極感悲傷,遂捨家赴毗舍離城,加入淫女群中,以巧得男子歡心而著稱於世。後遷至王舍城,蒙目連之化導而皈依佛門,成為比丘尼。
一日,蓮華色在舍衛城之街道上行乞,以所得施與比丘,自忍飢餓而昏倒路上。佛見之乃制定非親里之比丘尼不得施與比丘食物之戒條。此事出自《四分律》卷十九、《十誦律》卷十九、《有部律攝》卷十四。
又一日,蓮華色於舍衛城附近之闇林中修禪定,時有盜賊經過此地,因感其道力而贈以豬肉,並以美布盛之懸於樹枝之上。蓮華色將豬肉煮熟供大眾食用,美布則留充為己衣。之後,見一比丘著敝衣,乃將該衣贈與比丘,彼則穿著比丘所捨棄之敝衣。時,佛知此事,認為非法,遂制定非親里之比丘尼不得施與比丘衣服之戒條。此事出自《十誦律》卷六、《有部毗奈耶》卷十九。
依《大智度論》卷十四、《涅槃經》卷十九所載,提婆達多起逆心欲害佛之時,蓮華色曾加以呵責,時,提婆怒而出拳擊傷其眼,蓮華色乃因此而命絕。然依《毗奈耶雜事》卷三十二所載,其死因另有異說。謂蓮華色出家後曾在王舍城,遇一過去為淫女時愛慕自己容色之婆羅門。為斷絕此婆羅門之色欲,彼乃抉出自己之眼球贈與之。時,此婆羅門以為蓮華色係在施弄妖術,乃以拳擊打其頭云云。
〔參考資料〕 《五分律》卷四;《雜阿含經》卷二十三、卷四十五;《阿羅漢具德經》;《義足經》卷下;《大寶積經》卷一;《薩婆多部律攝》卷十四;《大唐西域記》卷四;《四分律》卷十二;《有部毗奈耶》卷三十;《長老尼偈》(224~235);聖嚴《聖徒的故事》。
行事鈔‧說戒正儀篇:「四分,
西域記八卷二十八頁云:菩提樹北門外摩訶菩提僧伽藍,其先僧伽羅國王之所建也。庭宇六院,觀閣三層。周堵垣牆,高三四丈。極工人之妙窮丹青之飾。至於佛像,鑄以金銀。凡厥莊嚴,廁以珍寶。諸窣堵波,高廣妙飾。中有如來舍利,其骨舍利,大如手指節,光潤鮮白,皎徹中外。其肉舍利,如大真珠,色帶紅縹。每歲至如來大神變月滿之日。出示眾人。(即印度十二月三十日。當此正月十五日也。)此時也。或放光,或雨華。僧徒減千人,習學大乘上座部法。律儀清肅,戒行貞明。昔者南海僧伽羅國,其王淳信佛法,發自天然。有族弟出家,想佛聖跡。遠遊印度,寓諸伽藍,咸輕邊鄙。於是返跡本國。王躬遠迎,沙門悲哽,若不能言。王曰:將何所負,若此殷懮。沙門曰:我憑恃國威,遊方問道。羈旅異域,載罹寒暑。動遭陵辱,語見譏誚。負斯懮恥,詎得歡心。王曰:若是者,何謂也?曰:誠願大王,福田為意。於諸印度,建立伽藍。既旌聖跡;又擅高名。福資先王,恩及後嗣。曰:斯事甚美,聞之何晚。於是以國中重寶,獻印度王。王既納貢;義存懷遠。謂使臣曰:我今將何持報來命。使臣曰:僧伽羅王,稽首印度大吉祥王。大王威德遠振,惠澤遐被,下土沙門,欽風慕化,敢游上國,展敬聖跡。寓諸伽藍,莫之見館。艱辛已極,蒙恥而歸。竊圖遠謀,貽范來葉。於諸印度,建一伽藍。使客游乞士,息肩有所。兩國交歡,行人無替。王曰:如來潛化,遺風斯在。聖跡之所,任取一焉。使者奉辭報命,群臣拜賀。遂乃集諸沙門,評議建立。沙門曰:菩提樹者:去來諸佛,咸此證聖。考之異議,無出此謀。於是捨國珍寶,建此伽藍。以其國僧,而修供養。乃刻銅為記曰:夫周給無私,諸佛至教。慧濟有緣,先聖明訓。今我小子,丕承王業,式建伽藍。用旌聖跡,福資祖考,惠被黎元。唯我國僧而得自在。及有國人,亦同僧例。傳之後嗣,永永無窮。故此伽藍,多執師子國僧也。
ㄏㄨㄢ, [形]
1.喜樂。如:「歡樂」、「歡心」。唐.杜甫〈茅屋為秋風所破歌〉:「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
2.友好。《文選.陸機.擬古詩十二首.擬庭中有奇樹》:「歡友蘭時往,苕苕匿音徽。」
[名]
1.對情人的稱呼。如:「舊愛新歡」。晉.無名氏〈子夜歌〉四二首之四:「自從別歡來,奩器了不開。」唐.劉禹錫〈踏歌行〉四首之一:「唱盡新詞歡不見,紅霞映樹鷓鴣鳴。」
2.姓。如明代有歡慨。
[動]
愛好。參見「喜歡」、「歡喜」等條。
ㄏㄨㄢ, [名]
1.一種馬。《說文解字.馬部》:「驩,馬名。」
2.喜樂、歡心。《左傳.昭公四年》:「寡人願結驩於二三君,使舉請間。」《史記.卷八一.廉頗藺相如傳》:「且以一璧之故逆彊秦之驩,不可!」
3.姓。如上古時代有驩兜。
(一)ㄑㄧㄚˋ, [動]
1.浸潤、沾溼。《說文解字.水部》:「洽,霑也。」晉.王嘉《拾遺記.卷五》:「帝彌思求,終不復見,涕泣洽席。」
2.深入。《書經.大禹謨》:「好生之德,洽于民心。」
3.合、會合。《詩經.周頌.載芟》:「為酒為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禮。」
4.和睦、協調。如:「融洽」。晉.陶淵明〈答龐參軍詩〉:「歡心孔洽,棟宇惟鄰。」
5.商量、商談。如:「洽商」、「接洽」、「洽租」。
[形]
廣博、周遍。如:「博識洽聞」。《後漢書.卷二七.杜林傳》:「林從竦受學,博洽多聞,時稱通儒。」
ㄅㄤ ㄐㄧㄚ ㄓ ㄍㄨㄤ
國家的光榮。《詩經.周頌.載芟》:「有飶其香,邦家之光。」漢.鄭玄.箋:「芬香之酒醴,饗燕賓客,則多得其歡心,於國家有榮譽。」
ㄇㄚˇ ㄑㄧㄢˊ ㄐㄧㄢˋ
在尊位者面前,為求表現,特別賣力做事。《金瓶梅.第五四回》:「兩個小廝見西門慶坐地,加倍小心,比前愈覺有些馬前健。」《醒世恆言.卷二○.張廷秀逃生救父》:「趙昂見了丈人,馬前健假殷勤,隨風倒舵,掇臀捧屁,取他的歡心。」
ㄊㄠˇ ㄏㄠˇ
迎合人意,以博得他人歡心。《初刻拍案驚奇.卷一八》:「又時時送長送短到小娘子處討好,小娘子也有時回敬幾件知趣的東西,彼此致意。」《文明小史.第三一回》:「我看這樣做下去,是決計不討好的,總要大大的改良才是。」
ㄊㄠˇ ㄏㄠˇ ㄇㄞˋ ㄍㄨㄞ
迎合人意,裝作乖巧以博得別人的歡心。如:「他老是討好賣乖,拍人馬屁。」
ㄊㄧㄢˊ ㄇㄧˋ, 1.極言味道甜美。如:「甜蜜的食品最討小孩的歡心。」
2.親愛美滿。如:「這次的蜜月旅行,新婚夫婦倆過得很甜蜜。」
ㄋㄧㄥˊ ㄕㄣˊ
使心神安寧。漢.揚雄〈法言序〉:「孝莫大於寧親,寧親莫大於寧神,寧神莫大於四表之歡心。」
ㄌㄞˊ ㄕˇ
派來的使者。《韓非子.存韓》:「斯之來使,以奉秦王之歡心,願效便計。」《紅樓夢.第四回》:「卻說黛玉同姊妹們至王夫人處,見王夫人與兄嫂處的來使計議家務。」
ㄌㄧㄡ ㄒㄩ
諂媚奉承。如:「他常在長官左右溜鬚,討他們的歡心。」
ㄌㄧㄢˋ ㄩㄢˋ ㄑㄧㄡˊ ㄇㄟˋ
不顧民怨的搜刮錢財,以博取君王的歡心。《資治通鑑.卷二二四.唐紀四十.代宗大曆元年》:「節度使非能男耕女織,必取之於人。斂怨求媚,不可長也,請卻之。」
ㄎㄡˇ ㄊㄧㄢˊ ㄖㄨˊ ㄇㄧˋ
形容人說話很動聽,能討人歡心。如:「像她這種口甜如蜜的人,很難不受歡迎。」
ㄏㄡˊ ˙ㄗ ㄅㄢˋ ㄒㄧˋ
比喻違反本心刻意去奉承、討好他人。如:「他常猴子扮戲,為的只是討大家歡心。」
ㄏㄥˊ ㄒㄧㄥˊ ㄨˊ ㄐㄧˋ
任意非為,無所顧忌。《三國演義.第一三回》:「郭汜自為大將,橫行無忌.朝廷無人敢言。」《隋唐演義.第七五回》:「他倚了夫家之勢,又會諂媚太后,得其歡心,因便驕奢淫佚,與太平公主一樣的橫行無忌。」
ㄐㄧㄠ ㄓㄨㄥˋ ㄑㄧㄥ
人名。生卒年不詳。後漢建安中為廬江小吏。妻劉蘭芝賢淑,卻不得婆婆歡心,仲卿只好遵母命,休掉蘭芝。蘭芝回到娘家,被逼改嫁,於是投水自殺。仲卿聞訊,自縊於庭樹。
ㄐㄧㄥˋ ㄧˋ
尊敬的心意。如:「聊表敬意」。《漢書.卷二二.禮樂志》:「蓋嘉其敬意而不及其財賄,美其歡心而不流其聲音。」
ㄑㄧˇ ㄌㄧㄢˊ ㄧㄠˊ ㄨㄟˇ
本指狗搖著尾巴,以討主人歡心。後形容人有所請求,卑躬屈膝向人討好之態。明.汪錂《春蕪記.第一一齣》:「你無知小輩,胡言亂語,休在人前乞憐搖尾!」也作「搖尾乞憐」。
ㄑㄧㄢˊ ㄑㄧㄢˊ
恭敬的樣子。南朝宋.謝惠連〈祭禹廟文〉:「呱呱弗顧,虔虔是欽。」宋.王禹偁〈藉田賦〉:「萬國歡心而懌懌,百官供職以虔虔。」
ㄑㄩㄢˊ ㄧㄠˋ, 1.權貴要人。《後漢書.卷一○.皇后紀下.安思閻皇后紀》:「兄弟權要,威福自由。」唐.杜甫〈三韻三篇〉三首之三:「名利苟可取,殺身傍權要。」
2.機要。晉.葛洪《西京雜記》:「皆握其權要而得其歡心。」
ㄒㄧㄠˇ ㄕˊ ㄏㄡˋ
年幼的時候。如:「弟弟小時候長得十分可愛,很討奶奶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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