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行
[國語辭典(教育部)]ㄍㄜ ㄒㄧㄥˊ
一種樂府詩體。放情長言為「歌」,步驟馳騁為「行」。後漸無嚴格區別,而合歌行為一體。其音節、格律較一般詩體自由,富於變化。
符合的條目少於三則,自動進行全文檢索,以為您找出更多資訊...
[佛光大辭典]
均如
(923~973)高麗華嚴宗僧。黃州荊岳人,俗姓邊。少孤,貌醜而聰穎。十五歲,隨堂兄釋善均至復興寺出家,禮識賢和尚修習佛法。後詣靈通寺,親近義順公,刻苦力學,潛心佛典。
師與首座仁裕皆好遊名山,且以佛法相往來,並大鳴法鼓,建主法幢,一時青年僧眾趨之若鶩。又師為新羅末期僧希朗所創立華嚴宗派之北岳法孫,因感於南岳、北岳分歧之弊,乃立義定宗,引用佛經或菩薩之論以正謬誤,以謀各派之和合。當時,朝廷曾於王輪寺設席選拔佛門龍象,均以師之義行為正行,以其他為旁系。
師在世時,曾有諸多感通神異之事。生平除精於華嚴學外,尤擅詞章歌行,嘗依「普賢十種願王」撰歌十一章以化世。其詞句清麗,在韓國文學上頗有成就。光宗二十四年(宋開寶六年),入寂於歸法寺,世壽五十一,僧臘三十六。著有華嚴搜玄方軌記十卷、華嚴孔目章記八卷、華嚴五十要問答四卷、入法界品抄記一卷、釋探玄記圓通鈔二十八卷(以上皆佚失)、華嚴經三寶章圓通鈔、釋華嚴旨歸章圓通鈔、十句章圓通記、一乘法界圖圓通記各二卷,及釋華嚴教分記圓通鈔十卷等,今皆由金知見編入「均如大師華嚴學全書」。 p2833
明瓚
(一)唐代僧。潞州(山西長治)人。生卒年不詳。精研四分律,著有章鈔,於法住寺御眾揚化。韓、潞、沁、澤四州諸眾,莫不從範。晚年染得風疾,貞觀年間(627~649)猶在,世壽八十餘。
(二)唐代僧。生卒年、籍貫均不詳。初參謁嵩山普寂,默證心契,並嗣其法。然人罕推重,乃閑居衡巖。眾僧營作,師則晏如,縱被詆訶,殊無愧恥,人稱懶瓚、懶殘。好食眾人之殘食,逐之則所出言語皆契佛理,時人疑是彌陀應身。天寶元年(742)頃,至南嶽寺執役,夜止群牛之下,如是經二十年。相國鄴公李泌,避崔李之害,隱於南嶽,潛察師之所為,謂非常人,遂於中夜前往拜謁。師謂李泌(大五○‧八三四上):「慎勿多言,領取十年宰相。」李泌受教拜謝而退,其後果居相位,一如師之懸記。敕諡「大明禪師」,塔存南嶽。有南嶽懶瓚和尚歌行世。〔宋高僧傳卷十九、景德傳燈錄卷三十〕 p3289
祖堂集
凡二十卷。為我國初期禪宗史傳之一。五代南唐保大十年(952)泉州招慶寺靜、筠二師編著。其內容係繼承寶林傳之祖統說。卷首有靜、筠二人之師文所撰之序文、匡[亻*隽]所撰海東新開印版記、目錄等,卷一至卷二十輯錄過去七佛、初祖大迦葉至三十三祖大鑑慧能,迄青原下八世、雪峰義存之孫徒、南嶽下七世、臨濟義玄之孫徒等二百五十餘人。以佛祖傳燈相承之次第,錄其機緣之法語;此傳燈說迨為後世諸燈史之根據。本集之出早於景德傳燈錄(1004)五十餘年,為現存最古之綜合禪宗史傳。惟本集以青原系為先,南嶽系為後,景德傳燈錄則反之。其以史實之立傳態度,編錄諸禪師之語要,可謂古則公案之集成,尤有其他諸燈史所未見之機鋒,並收錄偈頌歌行等之禪文學,及朝鮮禪宗之史料。
北宋以來,本書散失,有關資料無存,幸早期傳至朝鮮,得以遺藏於高麗版大藏經中;首於高麗高宗三十二年(1245)在慶昌道南海島設置分司大藏都監開版雕造本書,又為避高麗太祖王建之名諱,書中「建」字即有缺筆情形。至李朝李太王二年(1865),本集編入高麗再雕大藏經之補版。一九一二年於伽耶山海印寺發現,始公諸於世,而為學術界所重。蓋本書不僅為重要之禪宗史料,其於保留當代流行語言之作法,亦成為研究五代歷史、文化、思想等之珍貴資料。〔禪宗史研究(宇井伯壽)卷二、卷三、朝鮮海印寺經版考(大屋德城)〕 p4241
燈錄
又稱傳燈錄。指記載禪宗歷代傳法機緣之著作。燈或傳燈,意謂以法傳人,如燈火相傳,輾轉不絕。燈錄之作,萌芽於南北朝時代,而正式之燈錄出現於禪宗成立以後,經歷代輾轉相續,至宋代達於極盛,此後,元明清各代繼承傳統,燈錄之作,續而不盡。而禪宗語要,具在諸燈錄中,一般以宋代所著之景德傳燈錄、天聖廣燈錄、建中靖國續燈錄、聯燈會要、嘉泰普燈錄等五燈為燈錄成書時期之分野。
(一)五燈以前:祖堂集,二十卷,乃禪宗正式燈錄中現存最古之燈錄。係五代南唐保大十年(952)泉州招慶寺、靜筠二師所編。內容係繼承寶林傳之祖統說,以史實之立傳態度編錄諸禪師之語要,並收錄偈頌、歌行等禪文學,及朝鮮禪宗之史料,為研究五代歷史、文化、思想等之珍貴資料。
(二)五燈時期:(1)景德傳燈錄,三十卷,宋代道原撰於景德元年(1004)。略稱傳燈錄。收於大正藏第五十一冊。內容大抵取材於寶林傳、祖堂集諸書,為過去七佛及歷代禪宗諸祖五家五十二世,共一七○一人之傳燈法系,係研究中國禪宗史之根本資料。(2)天聖廣燈錄,三十卷,宋代李遵勗編,高宗紹興十八年(1148)刊行。收於卍續藏第一三五冊。將本書與景德傳燈錄比較,知本書所錄各宗各世系之禪師增加無幾,僅對章節之次第略加變動,人數及語句略有擴充而已。(3)建中靖國續燈錄,三十卷,目錄三卷,宋代佛國惟白編。書成於徽宗建中靖國元年(1101)。收於卍續藏第一三六冊。惟白意在承續道原景德傳燈錄之作,故稱續燈錄。(4)聯燈會要,三十卷,南宋晦翁悟明撰於孝宗淳熙十年(1183)。又稱禪宗聯燈錄。收於卍續藏第一三六冊。(5)嘉泰普燈錄三十卷,目錄三卷。宋代雷庵正受撰,寧宗嘉泰四年(1204)編成。收於卍續藏第一三七冊。輯錄諸方宗師、王侯、公卿、尼師等之機緣語要。上記自景德傳燈錄至嘉泰普燈錄等五書亦總稱為五燈、五燈錄。
又五燈時期中除上述所列燈錄之外,尚有下列數種:(1)傳燈玉英集,十五卷,宋代王隨撰,景祐元年(1034)編成。現收於宋藏遺珍第三冊(臺灣新文豐出版社影印刊行)。乃刪定道原景德傳燈錄三十卷之拔鈔本。(2)五燈會元,二十卷,目錄二卷,南宋普濟撰。收於卍續藏第一三八冊。本書取五燈錄等撮其精要,刪繁就簡,將五燈錄共一五○卷之龐大部帙縮為二十卷,會為一書,故作此稱。自本書一問世,前述之五燈錄遂少流通,內外學者無不喜其方便,是為本書特色之一。又五燈錄諸書多以南嶽懷讓、青原行思二大師之系統來分敘歷代世系,以下不再分小宗,故被評為「世次既多,支派繁衍,大宗難以統攝。」本書之編輯則宗派分明,眉目朗然,沿流溯源,索閱極便,故元明以來士大夫之好談禪悅者,無不家有其書,是為本書另一重要特色。(3)五燈會元補遺,一卷,明代南石文琇(1345~1418)撰,永樂十五年(1417)編成。收於卍續藏第一四二冊。(4)五燈會元續略,四卷或八卷,明代遠門淨柱撰於崇禎十七年(1644)。略稱五燈續略。收於卍續藏第一三八冊。
(三)五燈以後:(1)續傳燈錄,三十六卷,目錄三卷,明代圓極居頂編。收於大正藏第五十一冊。(2)增集續傳燈錄,六卷,目錄一卷,明代南石文琇著。收於卍續藏第一四二冊。(3)指月錄,三十二卷,明代瞿汝稷撰。又作水月齋指月錄。收於卍續藏第一四三冊。(4)繼燈錄,六卷,目錄一卷,明代永覺元賢(1578~1657)著。收於卍續藏第一四七冊。(5)五燈嚴統,二十五卷,目錄二卷,明代費隱通容、百癡行元合撰。收於卍續藏第一三九冊。(6)續燈存稾,十二卷,目錄一卷,明代箬庵通問編,居士施沛彙集。收於卍續藏第一四五冊。(7)教外別傳,十六卷,明代黎眉(郭凝之)等編。收於卍續藏第一四四冊。(8)續指月錄,二十卷,清代聶先撰。收於卍續藏第一四三冊。(9)祖燈大統,九十八卷,目錄二卷,清代位中淨符編撰於康熙十一年(1672)。(10)五燈全書,一二○卷,目錄十六卷,清代霽崙超永編,康熙三十六年(1697)刊行。收於卍續藏第一四○冊至一四二冊。作者自五燈會元等諸傳燈錄中,刪其繁蕪,增所未備,費時十餘年,收錄立傳計有七千餘人,可謂集燈錄之大成。(11)續燈正統,四十二卷,目錄一卷,清代別菴性統編,康熙三十年(1691)刊行。收於卍續藏第一四四冊。(12)揞黑豆集,九卷,清代心圓居士撰,火蓮居士於乾隆五十九年(1794)刊行。收於卍續藏第一四五冊。(13)錦江禪燈,二十卷,目錄一卷,清代丈雪通醉(1610~1693)著。收於卍續藏第一四五冊。(14)黔南會燈錄,八卷,清代善一如純輯。收於卍續藏第一四五冊。
以上所述燈錄計二十四種,前二十二種(連同五燈)為通史性之燈錄,末後二種乃地方性之燈錄。此外尚有若干燈錄,不及備載。蓋諸燈錄中集有偈頌、公案、古則、機語、傳記等記錄,成為中國佛教思想史上珍貴之原始資料。 p6261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元曉
朝鮮新羅華嚴宗僧。俗姓薛,幼名誓幢。二十九歲出家於皇龍寺,後遍遊諸方,精研教義。以文辭縱橫、辯難風發,故人稱萬人敵。新羅‧真德王四年(650),與義湘入唐求法,途中,悟及「萬法皆由心起,毌須外求」之義,遂獨自攜囊而返。又,據載師嘗留宿瑤石宮,與公主生下一子薛聰(博通經史,為新羅十賢之一),乃還俗,自稱卜姓居士。又作歌行世,且持樂器至各村落,以載歌載舞之方式教化民眾,使庸夫黃髫皆識佛陀之號,咸念南無。後住芬皇寺,纂輯《華嚴經疏》,未完即命終,年壽不詳。諡號「和諍國師」。
師言行狂悖,晦跡塵中,或入酒肆娼家,或持金刀鐵錫,或作疏講華嚴,或撫琴樂祠宇,或宿閭閶,或坐禪山水,恣意隨緣,放浪優遊。當新羅王設百座仁王經大會,遍請碩德時,師雖為州所薦舉,但諸德皆惡其為人,故諫王勿納。其後,王夫人病,醫藥無效,廣求靈法,得《金剛三昧經》,然無人能解,遂命師作疏;師成疏五卷,但為宵小所竊,因此重錄略疏三卷,延遲三日於黃龍寺敷演。王臣道俗雲集,此法遂廣行於國內,王夫人亦因而不藥而癒。其著作除上述一疏之外,另有《瓔珞本業經疏》二卷、《無量壽經宗要》、《阿彌陀經疏》、《遊心安樂道》、《彌勒上生經宗要》、《大乘起信論疏》、《般舟三昧經略記》、《十門和諍論》、《法華宗要》、《二障義》、《判比量論》等書。其中《二障義》、《判比量論》二書佚失已久,近年始為日本學者橫超慧日、神田喜一郎所發現。
◎附一︰里道德雄〈朝鮮半島的佛教〉(摘錄自《東亞佛教概說》)
元曉其人何止於新羅佛教,即使比起中國佛教任一時代來,其業績亦絕無遜色。堪稱一位傑出而卓越的高僧。據說,元曉是新羅湘州人,姓薛,幼名誓幢。長而得度於皇龍寺,專心修學,後來師事於興輪寺法藏及高句麗僧普德,學習《涅槃經》等,也不時雲遊四方,從未怠忽研鑽。真德女王四年(650),元曉學而有成,邀同普德門下的同門義湘,試圖入唐,可是,行至海門與唐州交界時,突遇暴風雨,宿於道旁土龕(塔下之室)中。第二天一覺醒來,放眼一看,竟然置身古墳裏,腳底下還散亂著骸骨。狂風暴雨依然不息,第二天晚上,還是不得不硬著頭皮,繼續在古墳裏住下去。夜漸深,幽鬼出現了,幢幢鬼影,煞是嚇人。於是乎,元曉就想了︰「第一天晚上,一心以為那是個土龕,一切平安無事。今晚,心想業已託身鬼鄉,才有這麼多鬼魅作祟。可知,全是心生,才有種種的法生,只要心滅,龕墳本來是不二的。」又想︰「這正是三界唯心、萬法唯識,也是心外無法之證。何需別求真理於我心表徵之外呢﹖」然後,元曉告別義湘,旋踵而回,終生未曾再起離開故國之念。這便是元曉所謂萬法唯識之論,然其根據則在於真理的普遍性與獨特性。朝鮮由此脫離了求法佛教的時代,進入依據自內證而立的教法,自行確立本國佛教的時代。這一個故事的真偽暫且不提,但,確也是個極富時代意義而意味深長的插曲。從此,元曉或沒身於俗塵之中,或跋涉山野,過著自由奔放的生活。從此,他時寄身祠宇,彈琴遣懷,甚或出沒於酒肆、青樓,有時又坐禪於山水之間。元曉的日子,可稱得上隨意之所趨而清遊,從未有過絲毫顧忌。其間,他還參與過動亂時期裏的軍事計劃,獻策於帷幄之中,也在宮中講佛經,深獲新羅各階層人士的尊崇。單從元曉打動瑤石宮寡公主的芳心,生下了日後被讚為新羅十賢之一的名儒薛聰一事,便能知曉他在宮中是如何地深得人心。
據富貴原章信博士統計,元曉著作被確認其曾存在者共有五十七部二百三十卷,其他還有八十一部、九十九部、二百四十餘部……等,眾說紛紜,莫衷一是,追究其原因不外是許多別人的論書都被歸列於元曉名下。其代表性著作如下︰
(1)《無量壽經宗要》,一卷。
(2)《阿彌陀經疏》,一卷。
(3)《金剛三昧經論》,三卷。
(4)《十門和諍論》,二卷。
(5)《大乘起信論疏》二卷。
(6)《華嚴經疏》,八卷。
(7)《彌勒上生經疏》,三卷。
(8)《彌勒上生經宗要》,一卷。
其他重要著作有《涅槃》、《入楞伽》、《般若心經》、《瑜伽》、《維摩》等諸經的疏,《楞伽》、《維摩》、《成唯識論》等的旨要及《四分羯磨記》、《梵網宗要》等的戒律書,尤以《起信論疏》等諸疏,頗得中國本土佛教界的尊重,名之為《海東疏》,進而成為清涼澄觀的思想根據。
元曉的思想複雜多歧,若欲勉強略述一下他的思想根幹,似可稱之為︰基於起信論式如來藏思想及佛性論的華嚴教學。因此,元曉思想大有諸教總合之態,因此元曉曾為此立下四教判,論評如下︰(1)三乘別教︰如《四諦論》。(2)三乘通教︰如《般若》、《深密》等。(3)一乘別教︰如《瓔珞》、《梵網》等。(4)一乘滿教︰如《華嚴經》。
質言之,這是以一乘圓教的無二之趣、一味之宗為目標,以圖百家圓融的思想,和後來的《十門和諍論》有一脈相通之處。因為《十門和諍論》的理想在於集往昔教學的大成,進而樹立新的新羅佛學,所以,論起來,元曉的地位可稱之為朝鮮佛教八宗之祖而無愧。
到了晚年,元曉又潛心淨土教,成為新羅淨土教學先驅,業績不凡。他著過《阿彌陀經》和《無量壽經》的疏,尤其是在《無量壽經宗要》及《遊心安樂道》二書中,力說必須透過稱名念佛的實踐,救濟一切眾生。此說與憬興的定性二乘不往生說相並存,雙雙成了新羅淨土教學史上二大主流。除此之外,元曉曾雲遊全國,化導民眾,撰寫《願往生歌》等獨特鄉讚,作為新羅鄉歌,對於淨土門的民眾教化方面可說有了很大貢獻。
◎附二︰李能和《朝鮮佛教通史》上編(摘錄)
師生小名誓幢,第名新幢(幢者,俗云毛也)。初母夢流星入懷,因而有娠,及將產,有五色雲覆地,真平王三十九年大業十三年丁丑歲也。生而穎異,學不從師,其遊方始末,弘通茂跡,具載唐傳與行狀,不可具載,唯鄉傳所記,有一二段異事。
師嘗一日,風顛唱街云︰「誰許沒柯斧,我斫支天柱。」人皆未喻,時太宗聞之,曰此師殆欲得貴婦產賢子之謂爾,國有大賢利莫大焉。時瑤石宮(今學院是也)有寡公主, 敕宮吏,覓曉引入宮,吏奉敕將求之。已自南山來過蚊川橋(沙川俗云年川,又蚊川,又橋名,榆橋也)遇之,佯墮水中濕衣袴,吏引師於宮,禠衣曬晾,因留宿焉,公主果有娠,生薛聰。聰生而睿敏,博通經史,新羅十賢中一也。以方音通會華夷方俗物名,訓解六經文學,至今海東業明經者,傳受不絕。
曉既失戒生聰已,後易俗服,自號卜姓居士(他本作小性居士)。偶得優人,舞弄大瓠,其狀瑰奇,因其形製為道具,以《華嚴經》一切無礙人一道出生死,命名曰無礙,仍作歌流於世。嘗持此千村萬落,且歌且舞,化詠而歸,使桑樞瓮牖玃猴之輩,皆識佛陀之號,咸作南無之稱,曉之化大矣哉。其生緣之村名佛地,寺名初開,自稱元曉者,蓋初輝佛日之意爾,元曉亦是方言也,當時人皆以鄉言稱之始旦也。
曾住芬皇寺,纂《華嚴疏》,至第四十回向品,終乃絕筆。又嘗因訟,分軀於百松,故皆謂位階初地矣。亦因海龍之誘,承詔於路上,撰《三昧經疏》,置筆硯於牛之兩角上,因謂之角乘,亦表本始二覺之微旨也。大安法師,排來而粘紙,亦知音唱和也。既入寂,聰碎遺骸塑真容,安芬皇寺,以表敬慕終天之志。
〔參考資料〕 《宋高僧傳》卷四;《三國遺事》卷三、卷四;《三國史記》卷四十六;《高麗史》卷十一;《東史會綱》卷五;望月信亨《中國淨土教理史》。
均如
高麗華嚴宗僧。俗姓邊。別名圓通首座。黃州(黃海北道)荊岳人。少孤,性聰穎,然貌甚醜。十五歲投復興寺的識賢出家,從靈通寺的義順習教學。嘗居連山開泰寺、開城歸法寺、陜川法水寺等剎。
新羅末年,由於華嚴宗僧觀慧、希朗各立義說,遂使此宗分裂成南岳與北岳二派而相互對立。師雖屬北岳法系,但有感於二派分歧,頗多弊端,乃立義定宗,以佛經或菩薩之論匡正謬誤,致力融合二派。並從事著述,宣揚華嚴大義。光宗二十四年六月十七日示寂,年五十一,僧臘三十六。弟子有曇琳、肇等人。
師一生除精華嚴學外,亦善詞章歌行,曾撰「普賢十種願王歌」十一章,將普賢菩薩之十大悲願傳世,而成為韓國重要的文學作品之一。此外,更著有《華嚴搜玄方軌記》十卷、《華嚴孔目章記》八卷、《華嚴五十要問答》四卷、《入法界品抄記》一卷、《釋探玄記圓通鈔》二十八卷(以上皆佚失)、《釋華嚴教分記圓通鈔》十卷、《華嚴三寶章圓通記》二卷等。
師示寂之後,由於文獻散佚,因此其在華嚴學上的成就,迄未為人所注意。1976年大韓傳統學術院的金知見發現並出版《均如大師華嚴學全書》之後,師之華嚴學造詣始大白於世,其歷史地位也因此為佛學界所肯定。
〔參考資料〕 金知見著‧慈怡譯〈均如大師華嚴學全書解題〉(《均如大師華嚴學全書》卷首);里道德雄(等)著、余萬居譯《東亞佛教概說》第一章。
景德傳燈燈
三十卷。宋‧釋道原撰。收於《大正藏》第五十一冊。本書敘述天竺佛、祖以迄中國禪宗的傳承世系,記載佛祖付法因緣和著名禪師機緣語句,附輯偈、頌、詩、歌,是一種以禪宗師資傳承世次為綱,以記言記事為主要內容的纂述。書名「傳燈錄」,取義於這部書記載歷代禪法傳承,有如燈燈相續的用意。又以本書成於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故於書題上加「景德」年號。
關於禪宗佛祖付法因緣、偈語等的記錄,舊傳東魏靜帝興和二年(540)有高僧雲啟(宋‧契嵩《傳法正宗論》作曇啟)前往印度求法,途經龜茲,遇北印三藏那連耶舍欲來華弘化,遂挽留暫住,共譯《祖偈因緣傳》。後耶舍東來,受到北齊文宣帝的禮遇,以齊方受魏禪,未遑開展譯事,就把前在龜茲時所出《祖偈因緣傳》授予居士萬天懿。當時另有流行於北魏境內,傳係印度三藏吉迦夜共沙門曇曜共譯的《付法藏傳》,序次失當,兼缺偈頌,乃將耶舍譯本校正其失。梁簡文帝聞有此本,遣使前往傳寫,因得流布南地。唐‧貞元間(785~804)沙門慧炬帶著《祖偈因緣傳》往曹溪,傳說曾同印度三藏勝持重加參校,並編次諸祖傳法偈語及唐初以來宗師機緣,集為《寶林傳》(原十卷,現存一、二、三、四、五、六、八諸卷)。唐‧光化中(898~901),華岳沙門玄偉續集貞元以來宗師機緣,編為《玄門聖胄集》(已佚)。朱梁‧開平四年(910),南岳沙門惟勁續集光化以來宗師機緣,編為《續寶林傳》(已佚,參閱宋‧惟白撰《大藏經綱目指要錄》卷八)。其後,南唐‧保大十年(952),泉州昭慶寺僧靜、筠二師,續有《祖堂集》(二十卷,國內不甚知名,但傳入朝鮮)的編撰,體例略同,而內容記載稍有出入,又多收禪門歌行偈頌。道原編撰《景德傳燈錄》,對以前諸籍綜合卷,並廣事網羅,重加組織,為現存禪宗史中最初具有完整規模的一部。
全書內容,大體可分為四個部分。第一部分卷一、卷二,敘述賢劫七佛和釋迦牟尼佛以下的初祖摩訶迦葉至第二十七祖般若多羅,以及旁出的二十二祖。第二部分(卷三、卷四、卷五)敘述初祖菩提達摩至第六祖慧能(順著天竺列祖世次為從第二十八祖至第三十↑祖),及其正、旁出諸法嗣。第三部分(從卷六至卷二十六)則以中國第六祖慧能門下的正嗣南岳懷讓和青原行思兩大支為綱,分敘其傳承法系。第四部分(卷二十七至卷三十)可視為本書的附錄,記載禪宗正統以外而以習禪著名的高僧,並輯錄流傳一時的諸方雜舉語句和禪宗著名禪師的廣語,以及有關贊、偈、銘、箴、詩、歌等具有代表性的篇章。
關於天竺祖師傳承的世次,是在禪家爭辯南宗正統時期開始出現的。南宗祖師慧能(638~713)的晚年弟子荷澤神會(668~760),於慧能逝世二十年之後,在北地一再攻擊和慧能同門的神秀學系,說他們師承是旁,法門是漸,認為只有慧能得菩提達摩以來的真傳,才是南宗(此處指南印度的禪宗)正統。到了神會的宗徒改編記錄慧能法語的《壇經》,更引用了《付法藏傳》所載世系以充實其說,開始有從摩訶迦葉至菩提達摩為二十八代祖師的敘次,當時雖有異議,而經過《寶林傳》、《聖胄集》等書一再繼述,其說隨著禪宗的發展傳播特廣。本書第一部分敘述天竺祖師世次,即採用此說,並經過整理補訂而加以肯定。
本書第二部分,則採用中國禪宗列祖以傳衣為信的舊說,而以達摩為東土的初祖,續傳慧可、僧璨、道信、弘忍、慧能是為禪宗的六代祖師,再一次表居承天竺傳燈的世次。自從本書對這兩部分作了肯定的敘述之後,中土與天竺傳燈的關聯和世次,遂有定型之說,更由於本書撰成後入藏頒行,從此便成為談禪宗源流的典據,在中國佛教史籍上具有一定的權威,這是值得注意的一點。
中國禪宗的傳播暢行,由於弘忍(601~674)門下的慧能在嶺南曹溪的弘揚。慧能特別提出般若行,以《金剛般若》的無相、無住之義,導入禪觀,顯然有異於前此奉《楞伽》為心要的舊的禪學。而且他所弘揚的是不隨文教的簡易禪法,很和民眾接近,因而影響擴大及於湘、贛、閩、浙那些山區地帶,而和在北方受統治階級尊崇的神秀一系成了對峙的形勢,其在宗風上南頓、北漸之相違,也形成了顯著的對照,於是中國禪家開始有南、北宗風之分。但北宗不久衰弱。從此,中國的禪宗即以南宗法系為代表。慧能門下以南嶽懷讓(677~744)、青原行思(﹖~740)為最傑出,是為南宗嫡系兩大家。它們得著馬祖道一、石頭希遷的繼承發揚,各振宗風,門庭日盛,又形成了代表南宗的兩大支。到了晚唐、五代時期(西元第九、十世紀間),政治混亂,佛教寺院、經像遭受摧殘,佛教頓衰。惟南禪簡易,未受很大影響,水邊林下都可參證,行頭陀行自食其力,因得僅存。既而宏傳於各處,道場很多,又出現了興盛的局面。其間弘傳的宗匠們,由於性格各異,所悟入的途徑不同,形成了各別的教導作風,又先後出現了五派之分,但不出於南嶽和青原兩大支法系的範圍(南嶽系下出溈仰、臨濟兩派,青原系下出曹洞、雲門、法眼三派)。
本書第三部分即敘述慧能門下的兩大法系,從卷六至卷十三敘南嶽懷讓一支的法嗣世系,始於懷讓門下第一世馬祖道一等九人,接著是第二世大珠慧海、百丈懷海、汾州無業、南泉普願等共一三八人(以上卷六至卷八),第三世溈山靈祐(溈仰派開祖)、黃檗希運、趙州從諗等共一一七人(以上卷九至卷十),第四世仰山慧寂(溈仰派祖師)、臨濟義玄(臨濟派開祖)等共一0一人(以上卷十一至卷十二上),第五世西塔光穆、龍泉文喜等五十一人,第六世芭蕉慧清、資福如寶等十九人(以上卷十二下),第七世興陽清讓、風穴延沼等十一人,第八世首山省念等六人,第九世汾陽善昭一人。附敘曹溪別出第二世法嗣羅浮靈運、耽源真應等三十人,第三世潭州無學、荊南惟忠等九人,第四世道圓、如一等五人,第五世圭峰宗密等四人,第六圭峰溫、慈恩太恭等十一人(以上卷十三)。以下從卷十四至卷二十六敘青原行思一支的法嗣世系,始於行思門下的第一世石頭希遷一人,接著是第二世天皇道悟、藥山惟儼等二十一人,第三世龍潭崇信、雲巖曇晟等二十三人(以上卷十四),第四世德山宣鑒、投子大同、洞山良价(曹洞派開祖)等十七人,第五世雪峰義存、雲居道膺、曹山本寂(曹洞派祖師)等共一一二人(以上卷十五至卷十七上),第六世瑞巖師彥、玄沙師備、雲門文偃(雲門派開祖)等共二0五人(以上卷十七中至卷二十),第七世羅漢桂琛、安國慧球等共二七七人(以上卷二十一至卷二十三),第八世清涼文益(法眼宗開祖)、清溪洪進等共七十四人(卷二十四),第九世天台德韶、報恩慧明等共七十五人(以上卷二十五至卷二十六上),第十世永明延壽、長壽明彥等共七十五人(卷二十六中),第十一世富陽子蒙等五人(卷二十六下)。
本書第四部份係附錄性質,首先記載非禪宗正統的禪門古德,有金陵寶誌、婺州善慧大士等十人(卷二十七)。其中包括有倡修法華三昧的南嶽慧思,天台宗創立者智顗,及以詩偈傳世著名的寒山、拾得等,可以見中國習禪者有種種不同的家風。同卷復輯錄諸方雜舉,徵、拈、代、別語句七十三條,大都是撰者當時所習聞的、流傳於習禪參學者間的機緣語句,以屬於法眼一派的為多,可以見當時的禪風。次錄南禪著名宗匠十二人的廣語(卷二十八),其中屬於南嶽一系的有南陽慧忠、荷澤神會、馬祖道一、大珠慧海、大達無業、南泉普願、趙州從諗、臨濟義玄等八人,屬於青原一系的有藥山惟儼、玄沙師備、羅漢桂琛、法眼文益等四人。選錄的用意在於輯錄出各家較有系統的開示,包括入道門徑的指點,教外立宗的緣由等,凡足以代表南禪的特徵又可見各別的家風的,都有助於了解中國禪家南宗特重慧悟的獨到造詣,此亦是佛學思想傳入中國後的一種創造性發展。最後輯錄中國禪家所傳誦的讚頌等篇章(卷二十九、卷三十)。中國禪家很少留下成部的著作,通常都喜用偈、頌、銘、贊等短章以寄意。這裏所輯錄的有菩提達摩的《略辨大乘入道四行》、僧璨的《信心銘》、永嘉玄覺的《證道歌》、荷澤神會的《顯宗記》、石頭希遷的《參同契》等被後人尊為禪宗要典的諸篇。其間雖不免有是非真偽等問題,而實際對於中國禪家思想發生過歷史性的影響,都是中國禪宗思想史的重要資料。至於其餘讚頌詩歌,也足以見禪門各家的不同宗風和意境,以及中國禪門文學的特殊風格。法眼派開祖清涼文益(885~958)撰《宗門十規論》,其中第九項特以「不關聲律,不達道理,好作歌頌」為規戒,意在製作需要「爛熳有文,精純靡雜」,今此所選錄的即以此為標準,亦可見作者之遵守法眼家風。
代表中國禪宗,使達摩禪弘於南土,面目一新的南禪,開祖慧能及其門下兩大法系的傑出宗匠的生地,十分之九都在中國東南諸山區地帶,且多出身平民,對於傳統文化和佛教義學接觸不多,不受何種拘束,故一經接觸佛法,多能直探其理於自心,以慧悟為指導,強調自力自度,這恰好與當時佛教內部由於實踐上的要求,反對繁瑣義學和他力信仰的趨勢相應,而起了極大的作用,在當時,確是一股具有積極意義的新法流。南禪主張直截發揮自己的體會,並提倡在世事上的實踐,以為生心應事,動靜語默無非是道,即在日常行事應對之間得其陶冶。至於表現在教授上面的,也斷然一掃過去名相科判等累贅的鋪陳,而代之以能表現教學宗風的「語錄」。南禪諸宗匠所說的,大都自道胸中物,上堂開示,隨遇答問,乃至舉拂、施棒,抑、揚、呵、喝,處處是針鋒相對,縱奪自如,創造了一種全新的極運用之妙的教風。參學的和侍者不斷地熏陶於這種氣氛之中,自然覺得只有依照說示時的口頭話語,記載當時機緣語句,才能如實地傳達應機施教的神情,以體現其真精神,這也是南禪典型的特徵之一。本書以記言為主要內容,擺脫了向來史傳尚文以碑版為據的舊習,直接編採原始的記述口語的語錄,在體系整然的大部撰述中,本書體裁,可以說是一種很大膽的嘗試,其給口頭語言以文學上的地位而在撰述上加以採用,對中國語文學史而言,也是一件劃時代的事。還有它對於其後中國儒家宗派史的撰述,也起了啟發性的作用。在本書頒行後二、三十年間,禪宗燈錄繼出的有李遵勗的《天聖廣燈錄》(三十卷)及王隨的《傳燈玉英集》(十五卷),二書都認為本書的編撰未能盡如人意,《廣燈錄》嫌本書尚略而加以擴充,《玉英集》則病書過繁而加以刪節。今觀繼出二書,都未見有勝於本書之處,反益顯出本書在禪宗史籍內是一部樹立典型的著述。
本書撰者道原,事蹟無可考,僅據《天聖廣燈錄》卷二十七所載,知為青原法系第九世天台德韶國師的法嗣,係法眼派開祖清涼文益的法孫,故本書記青原一系的法眼派特詳。其二十五、二十六兩卷專載法眼派法嗣直至長壽法齊(在傳承世次上還後於道原一代)為止,又本書卷一詳載雲門派開祖文偃機緣語句,卷二十二、卷二十三詳載雲門宗派法嗣,蓋以同出於青原一系,支派近,史料易於蒐集使然。宋初贊寧撰《宋高僧傳》,對於禪宗五派開祖,獨缺雲門文偃傳,此由贊寧和文偃各處一方,平時未相接觸而然;本書所載正可補《宋高僧傳》之缺。又本書成後進閱,曾以朝命交翰林學士楊億、兵部員外郎李維和太常丞王曙等刊削裁定,對本書內容頗多增簡潤色之處。楊億曾參學於臨濟系廣慧之門,對禪史觀點或不無出入。而本書纂述大體公允,尚不見帶有宗派色彩的偏向。它的規模和內容相稱,自有其存在和參考的價值。
本書卷首有楊億〈序〉,自述受命裁定本書,進行整理、刪訂的經過。現行本卷首有〈西來年表〉,係後來翻刻本書者所加,表內記述達摩來華年代依《傳法正宗記》(成於宋仁宗嘉祐六年,即西元1061年)而定。且其紀年和《資治通鑑》相同,當出於宋神宗元豐七年(1084)以後。又據本書註文,知後人翻刻時曾對個別傳文次序有所改動(卷六中註),並有所附加(卷九末附載〈傳心法要〉,卷三十末附載〈楊億寄李維書〉)。今存《磧砂藏》內泰定本,卷首無〈年表〉,卷內亦無校正年代等註,當為現存諸本中翻刻較早的一部,比較地更接近舊刻的面目。(游俠)
〔參考資料〕 《佛祖統紀》卷四十五;《佛祖歷代通載》卷十八;陳垣《中國佛教史籍概論》;莊司格一《景德傳燈錄固有名詞索引》;海壽椿庭《景德傳燈錄抄》;石井修道《宋代禪宗史の研究》;鈴木哲雄《唐五代禪宗史》後編。
傳燈燈
係禪宗歷代傳法機緣的記載,譬如燈火相傳,輾轉不絕,所以叫「傳燈錄」。簡稱燈錄。
燈錄之作,通途傳說起源於南北朝時代。略謂東魏靜帝興和年間(539~542)高僧雲啟至龜玆,遇天竺三藏那連耶舍,共譯出梵本《祖偈因緣》一種(即七佛至二十八祖傳法事),耶舍帶來東土傳播於高齊境內(一說此《祖偈因緣》係耶舍與萬天懿所譯,實際都是附會之談)。南朝梁簡文帝又派劉玄運去北方傳寫,詔寶唱編入《續法論》,因而此本又得流布於江南各地。到了唐德宗貞元年間(785~804)金陵沙門惠炬,將此《祖偈》帶往曹溪和西天勝持三藏重相參校(此說亦不盡可信),連同唐初以來傳法機緣集成《寶林傳》一書。昭宗光化年間(878~900)華岳玄偉復據此祖偈頌連同貞元以來出世宗師機緣,編為《玄門聖胄集》一書。五代後梁太祖開平年間(807~910)南岳三藏惟勁頭陀又根據此祖偈頌連同光化以後出世宗師機緣,集成《續寶林傳》一書。此後四十餘年乃有正式燈錄《祖堂集》一書之出現。
《祖堂集》二十卷,五代泉州昭慶寺靜、筠二師撰。此書撰於南唐中主保大十年(952),為禪宗現存最古的燈史。此書如昭慶寺省僜禪師序文所說,乃以宗旨的弘傳為主,關於史實,多有缺失。例如省僜之師保福從展在此書編撰之前二十五年(天成三年,928)就已死了,而本書卻未載明。但從史料方面說,本書也有可貴之處,如大顛與韓愈的交涉,本書即為唯一文獻。又詳載海東宗師之傳承,保存了朝鮮禪史最古的史料。其後《景德錄》中新羅、高麗禪師見於目錄者,有三十餘人,而列傳的僅十二人,每人又只有幾十個字,本書則比較詳盡。此外對於傳法要一層也編得很好,特別是保存了好些歌行偈頌。舉其大者︰如〈懶㦫和尚樂道歌〉、〈騰騰和尚樂道歌〉、〈開南和尚樂道歌〉、〈丹霞和尚弄珠吟〉等,都可和《景德錄》對勘,另外如〈孤寂吟〉、〈重義頌〉等則為《景德錄》所無。其次,本書未列西天二十八祖與震旦六祖之名,只從迦葉到慧能列了三十三代,這與敦煌本《壇經》連過去七佛到慧能三十九祖對照看,可見已用《寶林傳》二十八祖之說,與後來燈錄一致。本書高麗本目錄後說載有二五三人,實有二五七人,附傳不載目錄者十餘人,如牛頭六祖只有慧融(法融),神秀、普寂等都僅附見於牛頭山智威法師四世鳥窠傳中,大抵只錄南宗一系,其餘一概從略。所錄祖師慧能下有行思等八人,荷澤下至宗密止。馬祖下有大珠等三十二人,雪峰下有二十一人,這些人的卒年有僅見本書的。現存《祖堂集》刻本係高麗海印寺於高宗三十二年(1245)所刻。
《祖堂集》以後的傳燈錄,主要的有下列各種,約可分為五類︰(1)通明法統,(2)別標宗旨,(3)局部人物,(4)局部地方,(5)譜牒。
(1)屬於通明法統的有下列諸種︰
《景德傳燈錄》三十卷,宋‧釋道原撰於景德元年(1004)。道原為天台韶國師之嗣,法眼清涼益之孫,故本書記青原系諸家特別詳細。其內容大抵取材於《寶林傳》、《祖堂集》諸書,自七佛至大法眼之嗣為止,凡五十二世一七0一人。記天竺二十八祖至中土三十二祖弘忍三卷(卷一至卷三),道信旁出法嗣金陵牛頭子孫,以及弘忍旁出北宗神秀子孫一卷(卷四),第三十三祖慧能及其法嗣一卷(卷五),南岳法嗣八卷(卷六至卷十三),青原法嗣十三卷(卷十四至卷二十六),其中第二十五、二十六兩卷,又皆法眼子孫。禪門達者,雖不出世而有名於時者一卷(卷二十七),諸方廣語一卷(卷二十八),讚頌偈詩、銘記箴歌二卷(卷二十九至卷三十)。本書著者為吳僧道原,淳熙間龑明之撰《中吳紀聞》卷二,亦同此說;惟延祐本有紹興二年長樂鄭昂跋,忽謂此書本住湖州鐵觀音院僧拱辰所撰,此乃好事者杜撰之說,不足為據。
《天聖廣燈錄》三十卷,宋‧李遵勗撰。李氏為臨濟宗蘊聰弟子,師楊億(臨濟宗元璉弟子)為文。本書撰於仁宗天聖七年(1029),其去景德(1004~1007)只有十餘年,與《景德錄》比較,各宗世次增加無幾,不過章次略有變動,人數及語句略有擴充而已。其內容為︰自釋迦佛至中土三十三祖慧能七卷(卷一至卷七),慧能法嗣二卷(卷八至卷九),南岳法嗣第四世至第十世九卷(卷十至卷十八),青原法嗣第七世至第十世六卷半(卷十九至卷二十五上半),南岳法嗣第七世至第八世一卷(卷二十五下半至卷二十六上半),青原法嗣第七世至第十二世四卷半(卷二十六下半至卷三十)。
《傳燈玉英集》十五卷,宋‧王隨撰於景祐元年(1034)。這是《景德傳燈錄》的刪節本,作者為臨濟宗省念的弟子,對道原書很有研究,因書卷帙浩繁,恐學者難得其要領,「遂擇乎精粹,撮其機要」,刪為十五卷。惟此書已大部份遺失,現僅存卷二、卷三、卷五、卷六、卷八、卷十、卷十二、卷十四、卷十五等九卷,且多殘缺。
《建中靖國續燈錄》三十卷,目錄二卷。宋‧釋惟白撰(書成於建中靖國元年,1101年之前),他為雲門宗雪竇顯法派法雲法秀的弟子。本書分五門敘述︰一曰正宗門,二曰對機門,三曰拈古門,四曰頌古門,五曰偈頌門。其內容為︰釋迦佛至汾州太子院昭禪師止共五十一祖屬正宗門一卷(卷一),青原第八世至第十五世,又南岳第十一世至第十五世對機門二十五卷(卷二至卷二十六),雪竇重顯等拈古門一卷(卷二十七),雪竇重顯等頌古門一卷(卷二十八),法泉佛慧等偈頌門二卷(卷二十九至卷三十)。全書所載計四十八世(大鑒三十三至南岳下十五世)一千七百餘人。徽宗建中靖國(1101)距仁宗天聖(1023~1031)約七十年,作者意在續道原之作,故名《續燈錄》。
《聯燈會要》三十卷,宋‧釋悟明撰於淳熙十年(1183)。此書撰成已距建中靖國(1101)八十餘年,作者意在合北宋三燈為一書,而補八十餘年來前代燈錄所未收之臨濟、雲門二宗各家,但自汾陽昭、雪竇顯而下,材料較少,只編了十分之二三。其內容為︰西天七佛至東土六祖與四祖道信旁出法嗣牛頭一至七世二卷(卷一至卷二),五祖弘忍旁出一至四世,與六祖慧能法嗣一卷(卷三),慧能法嗣南岳二世至十八世十五卷(卷四至卷十八),青原二世至十五世,與應化聖賢亡名尊宿十一卷(卷十九至卷二十九),銘頌詩歌一卷(卷三十)。
《嘉泰普燈錄》三十卷,目錄三卷,宋‧雷庵正受撰。此書撰於南宋寧宗嘉泰年間(1201~1204),上距建中靖國約百年,距淳熙不過二十餘年,但作者未見《聯燈》,所以在他的上皇帝書中只提到北宋三燈。因《天聖》、《建中》二錄於帝王公卿師尼道俗一概不錄,他以為「燈雖曰續,如照之不普何﹖」所以不論僧俗,凡三燈所不取者,莫不旁收,而達到普的目的。費時十七年,成書三十卷,其內容為︰東土六代祖師、曹溪分派宗師,三宗正傳宗師、聯芳宗師、傳廣二燈遺錄及未詳宗師、南岳第十世(臨濟六世)至十七世(臨濟十二世、黃龍六世),青原第十世(雲門四世)至十五世(洞山十一世),示眾機語共二十一卷(卷一至卷二十一),聖君賢臣二卷(卷二十二至卷二十三),應化聖賢與未詳法嗣一卷(卷二十四),諸方廣語、拈古、頌古、偈讚、雜著六卷(卷二十五至卷三十)。
《五燈會元》二十卷,目錄二卷,宋‧釋大川普濟撰(撰年不詳)。前出五燈各三十卷,中多重複,普濟刪繁就簡合五燈為一,故名會元,此如史書以宋、齊、梁、陳諸史之合為《南史》也。《會元》後於正受的《普燈》約五十年,各卷宗派分明,其法更為進步。元、明以來士大夫之好談禪悅者,均喜其方便,無不家有其書。其內容為︰西天七佛至東土六祖一卷(卷一),四、五、六祖法嗣及西天東土應化聖賢一卷(卷二),南岳讓至五世,青原思至九世六卷(卷三至卷八),八世至十二世法眼宗一卷(卷十),南岳下四世至十五世臨濟宗二卷(卷十一至卷十二),青原下四世至十五世曹洞宗二卷(卷十三至卷十四),青原下六世至十六世雲門宗二卷(卷十五至卷十六),南岳下十一世至十七世黃龍派二卷(卷十七至卷十八),南岳下十一世至十七世楊岐派二卷(卷十九至卷二十)。
以上六燈均為宋代的作品,元朝至元間(1335~1340)千越雲壑瑞禪師,作《心燈錄》甚詳盡,因為書中引丘玄素所製塔銘,以龍潭崇信出馬祖下,這樣就把雲門宗、法眼宗劃歸南岳去了。當時有人反對,所以此書就不得流傳(見《五燈會元》釋廷俊序),只有行秀作《祖燈錄》六十二卷,現亦不存。
《祖燈大統》九十六卷,卷首附《祖燈辨訛》二卷,清‧淨符撰。本書直以菩提達摩為中國禪宗的始祖,至今凡三十八世,無論隱顯,一概不以旁正區分。其間師資授受,莫不皆正其淆偽,清其源委,世系編年,鱗次櫛比。合五宗以將少林,是之謂「祖燈大統」。其內容為︰《祖燈辨訛》二卷(卷首),七佛、西天祖師之一至三,三卷(卷一至卷三),西天應化聖賢、東土應化聖賢之一至二、少林第一世至第七世之二,四卷(卷四至卷七),少林第八世至第二十世之一至六,五十二卷(卷八至卷五十九),少林第二十一世之一至四、至三十八世之三,附三十九世、四十世,未詳法嗣,三十七卷(卷六十至卷九十六)。
《五燈嚴統》二十五卷,目錄二卷,明‧費隱通容(1593~1661)撰於明‧永曆四年(1650)。作者臨濟宗人。作書之意,略謂禪法自上佛祖相傳以來,無不面稟親承,傳授有據,此之謂「統」。統為道脈所關,不容假借,如《五燈續略》,以普明嗣興善,「殊不知興善未嘗得法於車溪」,而普明亦無從得法於興善。又如曹溪下二派,首列南岳,次記青原,《五燈會元》本來是這樣記載的,但《五燈續略》一反其說,以青原居首,南岳居後,這也是不合的。又如《景德傳燈錄》,記天皇道悟嗣石頭,復以龍潭崇信為嗣,致謂雲門、法眼二宗出自青原,「一時稽核未詳,遂成千古疑案」。今據丘玄素、符載、歸登諸人所撰碑與權德輿〈馬祖塔銘〉,改以天皇嗣石頭,下出慧真;以天王嗣馬祖,下出崇信。凡此種種,均作者所嚴為甄別的禪統。其內容為︰序文、凡例等一卷(卷首),西天七佛至東土六祖,四、五、六祖旁出法嗣與西天東土應化聖賢二卷(卷一至卷二),南岳懷讓二世至五世二卷(卷三至卷四),青原行思一至七世與宋世玉音二卷(卷五至卷六),南岳下二世至九世二卷(卷七至卷八),南岳下三世至八世溈仰宗一卷(卷九),南岳下八世至十二世法眼宗一卷(卷十),南岳下四世至十五世臨濟宗二卷(卷十一至卷十二),青原下四世至三十四世曹洞宗二卷(卷十三至卷十四),南岳下六世至十六世雲門宗及未詳法嗣二卷(卷十五至卷十六),南岳下十一世至三十四世臨濟宗八卷(卷十七至卷二十四),青原下三十五世至三十六世曹洞宗一卷(卷二十五)。
作者尚有《五燈嚴統解惑篇》一卷,撰於永曆八年(1654),此書對禪統嚴加甄別諸問題,詳細辨析,附於全書之末。
《續傳燈錄》三十六卷,目錄三卷,明‧圓極居頂(﹖~1404)於洪武年間(1368~1398)撰(載於靈谷寺《居頂文集》及《圓庵集》)。作者意在續道原書,所以傳承之序,斷自《景德傳燈錄》以後,從大鑒下第十世起至二十世止。作者認為「五家宗派互相激揚,同出大鑒」,故不以五家宗派分裂諸師,而專標大鑒世次以統攝各家宗派,這是本書的最大特色。本書多取材於《五燈會元》、《佛祖慧命》、《僧寶傳》、《分燈錄》、《禪門宗派圖》以及諸師語錄等書。其內容為︰大鑒下第十世汾陽善昭至彰法悟顯二卷(卷一至卷二),第十一世石霜楚圓至延慶法珠四卷(卷三至卷六),第十二世黃龍慧南至南台善圓五卷(卷七至卷十一),第十三世法雲惟白至甘露明廣五卷(卷十二至卷十六),第十四世天童正覺至安石王荊公五卷(卷十七至卷二十二),第十五世長靈守卓至雲溪文慶四卷(卷二十三至卷二十六),第十六世徑山宗杲至龍華高四卷(卷二十七至卷三十),第十七世虎丘紹隆至天童如淨三卷(卷三十至卷三十三),第十八世至二十世公安祖珠至諾菴肇三卷(卷三十四至卷三十六)。
《增集續傳燈錄》六卷,明‧南石文琇撰於永樂十五年(1417)。居頂撰《續傳燈錄》於洪武年間,倉卒成書,卷太略。如大鑒下第十八世至二十世,凡三世只得四十一人有機緣語句,其他皆空名而已;而四十人中,且多差誤,其餘諸師言行亦嫌其太略。作者今於《續傳燈錄》所收外,又增集之,於永樂十五年完成,名曰《增集續傳燈錄》。又大鑒下第十七世雖已收於《五燈會元》,而亦有收不盡者,作者又別集為一編,名曰《五燈會元補遺》,附於第六卷末。本書內容為︰大鑒下第十八世天童密庵咸傑至竹林庵一卷(卷一),第十九世靈隱松源崇岳至半山嵩山晁一卷(卷二),第二十世天童天目文禮至慶壽中和璋一卷(卷三),第二十一世育王橫川如珙至慶壽海雲印簡一卷(卷四),第二十二世紫籜竺原妙道至迹庵環一卷(卷五),第二十三世至二十五世天童了堂唯一至唯庵德然一卷(卷六),《五燈會元補遺》大鑒下第十七世靈隱東谷光至未詳承嗣丁安人半卷(附錄)。
《繼燈錄》六卷,明曹洞宗僧元賢(1578~1657)撰於永曆五年(1651)。《五燈會元》所收止於南宋理宗紹定年間(1228~1233),其後雖有續燈繼收,但續燈止於宋末元初。再後有淨柱的《五燈會元續略》,元、明兩代諸師,賴此得傳,不過所收未備,此元賢所以有《繼燈》之作。舊分宗派為五,迄怕存曹洞、臨濟二宗。臨濟宗《會元》止於十七世,曹洞宗《會元》止於十五世,故本書所錄臨濟從十八世起,曹洞從十六世起。關於五宗次第,作者認為《景德錄》及《正宗記》,俱先青原而後南岳,大川作《五燈會元》乃私己宗,以南岳先青原後,又恐旁人爭論,復以法眼先臨濟,紊亂已極。今一依舊例,仍以青原下曹洞為先。本書內容為︰青原下十六世至二十九世曹洞宗一卷(卷一),南岳下十八世至二十七世臨濟宗及未詳法嗣五卷(卷二至卷六)。
《五燈會元續略》四卷,明‧遠門淨柱撰於崇禎十七年(1644)。因作者為曹洞宗人,故本書所續僅限於曹洞、臨濟二宗。《會元》所載曹洞終於十四卷,臨濟終於二十卷,先盡者先續,故作者以曹洞宗置第一卷,二卷以下方為臨濟宗。其次,《會元》載圓悟法嗣,首大慧宗杲,次虎丘紹隆,作者亦以大慧法裔居先,虎丘法裔居後,至於黃龍忠、育王裕、護國元,則附於大慧法裔之列。其內容為︰青原十五世至三十六世曹洞宗一卷(卷一),南岳下十六世至三十四世臨濟宗三卷(卷二至卷四),作者尚有《續燈補遺》一種,未見流通。
《續燈存稿》十二卷,目錄一卷,清‧施沛彙集、通問編定於康熙五年(1666)。普濟撰《五燈會元》,列大慧居虎丘先,翠峰居頂撰《續傳燈錄》,又列虎丘居大慧先。淨柱撰《五燈會元續略》,置曹洞宗於臨濟宗之上,通容撰《五燈嚴統》,又置臨濟宗於曹洞宗之先。作者認為他們都是各尊自出之祖,是不適當的。因此本書按時代先後,仍以臨濟列於曹洞之先。大慧移置虎丘之下。其內容為︰敘文、小札與凡例一卷(卷首),大鑒下第十八世至三十四世臨濟宗十卷(卷一至卷十),大鑒下第十六世至三十六世曹洞宗一卷(卷十一),未詳法嗣一卷(卷十二)。
《續燈正統》四十二卷,目錄一卷,清‧性統撰於康熙三十年(1691)。大慧下第十六世至十八世,已載於《會元》,惟不甚詳備,並且臨濟子孫俱出於大慧、虎丘二師,所以本書仍從大慧下第十六世起,以表源流所自。其內容為︰序文與凡例一卷(卷首),大鑒下第十六世徑山宗杲與虎丘紹隆臨濟宗一卷(卷一),大鑒下第十六世至三十五世臨濟宗三十三卷(卷二至卷三十四),大鑒下第十六世至三十七世曹洞宗六卷(卷三十五至卷四十),未詳法嗣一卷(卷四十一),補遺一卷(卷四十二)。
《五燈全書》一二0卷,目錄十六卷,清‧超永撰於康熙三十二年(1693)。作者根據普濟的《會元》與清代海寬的《纘續》二書,刪其繁蕪,增所未備,費時約三十年,收錄人數有七千餘,可謂集燈錄之大成。其次,本書所收南岳青原法嗣,俱止於三十七世,並根據《五燈嚴統》的條例章次仍以天王嗣馬祖,天皇嗣石頭,不無有誤(當時智楷說他復歸奉憲所毀之偽書──指《五燈嚴統》──改名《五燈全書》,紊倫亂譜,靡所不至,並寫信勸誡他,他不接受,智楷乃撰《正名錄》十四卷,凡二支五宗禪法之授受,用甲子為編年,考其州郡分野,人代先後,專門訂正本書的錯誤)。其內容為︰序文、凡例與目錄一卷(卷首),七佛至東土祖師應化聖賢與旁出法嗣四卷(卷一至卷四),六祖下二世至南岳下第六世四卷(卷五至卷八),青原下第一世至第七世三卷(卷九至卷十二),南岳下第二世至第九世四卷(卷十三至卷十六),溈仰宗一卷(卷十七),法眼宗三卷(卷十八至卷二十),南岳下第四世至十五世臨濟宗五卷(卷二十一至卷二十五),青原下第四世至第十七世曹洞宗五卷(卷二十六至卷三十),雲門宗六卷(卷三十一至卷三十六),南岳下第十一世至三十一世臨濟宗二十四卷(卷三十七至卷六十),青原下十八世至三十六世曹洞宗三卷(卷六十一至卷六十三),南岳下第三十二世至三十四世臨濟宗五卷(卷六十四至卷六十八),南岳下第三十五世至三十七世隨錄臨濟宗四十卷(卷六十九至卷一0八,附補遺),青原下三十七世隨錄曹洞宗十卷(卷一0九至卷一一八,附補遺),未詳法嗣二卷(卷一一九至卷一二0,附補遺)。
(2)屬於別標宗旨的有下列諸種︰
《水月齋指月錄》三十二卷,明‧瞿汝稷撰於萬曆二十三年(1595)。瞿氏為明儒管東溟的學生,此書為儒者談禪之作。此書之作如以手指月示人,因指而見心月(喻出《楞嚴經》),所以不叫做燈錄,而名曰《水月齋指月錄》者。本書不徒為禪宗傳法歷史,且兼有使人因此而見道之意。其內容為︰西天七佛、西天祖師至東土六祖四卷(卷一至卷四),六祖下一至二世及二、四、五、六祖旁出法嗣及未詳法嗣三卷(卷五至卷七),六祖下第三世至十六世二十三卷(卷八至卷三十),徑山宗杲語要二卷(卷三十一至三十二)。
《續指月錄》二十卷,清‧聶先撰。明‧瞿汝稷所撰《指月錄》,從上七佛起至六祖下第十六世止,宋孝宗隆興(1163~1164)後虎丘紹隆與徑山宗杲均無傳錄。本書續瞿書之後,自隆興二年(1164)六祖下第十七世起,至清‧康熙十八年(1679)六祖下三十八世止約五百年。虎丘二十一世法孫虞山檗岩撰《虎丘徑山二祖長少倫敘考》一篇,謂《五燈會元》列徑山於虎丘之先,因普濟為妙善四世孫,推尊其祖之所致;但《嚴統》諸書亦仍《會元》之舊,實為傳誤。考諸塔碑年譜,實虎丘為兄,徑山為弟,《指月續錄》列虎丘法嗣於徑山之前,頗為得體。其次,五宗自宋末以後惟存臨濟、曹洞二宗,錄中仍本舊說,臨濟先於曹洞,臨濟世次,根據南澗《續燈》、《南岳單傳》諸書,洞宗世次,根據洞宗《續燈》、洞宗《世譜》、《傳燈正宗》諸書,皆各有所據。關於諸師名號,一本傳燈定式,名繫於號,號繫於寺院庵額,額繫於郡邑。惟郡邑之名,則隨時改易(宋之平江為清之蘇州,臨安為杭州,慶元為寧波),以便查考。再其次,瞿錄雖自六祖下十六世止,但於十六世還有遺漏,作者特錄大藏機緣中凡一句一義可傳者另成《瞿錄補遺》一卷,置於卷首。又自南宋以後,凡有未表師承者,另列《尊宿集》一卷,置於卷末。又將諸山召對機緣,編成《奏對》一卷,為現存本所無。其內容為︰六祖下十六世臨濟、曹洞、雲門三宗《瞿錄補遺集》一卷(卷首)六祖下十七世臨濟、曹洞、雲門三宗一卷(卷一),六祖下十八世至三十四世臨濟、曹洞二宗十七卷(卷二至卷十八),六祖下三十五世臨濟、曹洞二宗與《尊宿集》二卷(卷十九至卷二十)。
(3)屬於局部人物的有下列一種︰
《居士分燈錄》二卷,明‧朱時恩撰於崇禎四年(1631)。禪法盛時,有主化者必有分化者,大迦葉、東土六祖、五家宗派為主化者,維摩詰、龐道玄、張無盡、宋景濂等人為分化者。作者既撰《佛祖綱目》四十一卷,復輯居士中師承有據及應化再來者七十二人為《分燈錄》二卷。其內容為︰維摩詰等二十八人附韓愈等九人一卷(卷上),李端願等四十三人附文彥博等二十八人一卷(卷下),又補遺呂岩真人一人,附張伯陽一人。
(4)屬於局部地方的有下列諸種︰
《錦江禪燈》二十卷,目錄一卷,清‧通醉撰於康熙十一年(1672)。本書採集規式略依《指月》、《寶積》諸書之例,歷代宗支,同舉大鑒為源,不析為五。其內容為︰東土六祖至大鑒下第五世旁出法嗣一卷(卷一),大鑒下第五世至四十世十四卷(卷二至卷十五),高僧神僧五卷(卷十六至卷二十)。
《黔南會燈錄》八卷,附補續,清‧如純撰於康熙四十一年(1702)。燈錄舊例,止收上堂、小參、示眾、機緣、拈頌、法語等類,不載雜著空名。惟貴州地遠人稀,不能摹效此種體例,凡在苦心力行之內,無論有錄無錄,雜著一概併收。宗派雖云有五,而元、明以來惟存臨濟、曹洞二宗,黔南以臨濟子孫為多,屬於曹洞者只有數人而已,均於卷中注出來源。黔地宗風,興於明末,自燕居、語嵩、雲腹三人入黔為始。燕居德申為行字當頭,所以本書自行字起至實字止。無論是否黔人,凡在黔語句一概收錄。其內容為︰敘文、源啟、凡例一卷(卷首),臨濟三十二世天童下至第三代平陽下止三卷(卷一至卷三),天童第四代漢月下至破山下止三卷(卷四至卷六),曹洞三十一世雲門下第四代,臨濟三十五世天童第五代破山下至續補止二卷(卷七至卷八)。
(5)屬於譜牒的有下列諸種︰
《禪燈世譜》九卷,明‧吳侗集、道忞編修於崇禎四年(1631)。吳集多錯漏附會,道忞乃博考傳燈諸錄,取其師承有據者,按宗圖纂為世譜。有嗣代未詳者,只附於宗末。其內容為︰三十三祖世系圖,諸祖旁出法派系圖一卷(卷一),南岳法派世系圖一卷(卷二),溈仰宗世系圖、臨濟宗世系圖一卷(卷三),黃龍法派世系圖一卷(卷四),楊岐法派世系圖一卷(卷五),虎丘法派世系圖一卷(卷六),雲門宗法派世系圖及雲門宗雪竇顯法派世系圖上一卷(卷七),雲門宗雪竇顯法派世系圖下、法眼宗法派世系圖及大鑒下第十世未詳法嗣一卷(卷八),青原法派世系圖、曹洞宗法派世系圖、曹洞宗壽昌徑法派世系圖、曹洞宗雲門澄法派世系圖一卷(卷九)。
《佛祖宗派世譜》八卷,清臨濟宗僧悟進(1612~1673)撰於順治十一年(1654)。禪宗自大鑒後出南岳、青原兩家,四傳而有溈仰宗,五傳而有臨濟宗,六傳而有曹洞宗,七傳而有雲門宗,九傳而有法眼宗。宗派雖各不同,而源流則一。諸家史錄,自《燈錄》、《會元》以後,不無訛漏。作者參考《傳燈》、《宗圖》、《續集》諸書,詳定五宗原始次第,除卷五、卷六而外,其餘各卷與《禪燈世譜》大致相同。其內容為︰佛祖正脈至諸祖旁出一卷(卷一),南岳至溈仰一卷(卷二),臨濟至楊岐一卷(卷三),黃龍至大慧一卷(卷四),虎丘至雪岩斷橋一卷(卷五),青原至曹洞一卷(卷六),龍潭至雲門一卷(卷七),雪竇至法眼一卷(卷八)。
《緇門世譜》一卷,清‧明喜(臨濟三十四世)撰於康熙四十二年(1703)。五宗世次,作者認為六祖下第五世同時出溈仰、臨濟兩宗(與悟進之說不同),第六世出曹洞宗,第七世出雲門宗,第九世始有法眼宗。因後人昧卻源流,前後倒置,作者根據《傳燈錄》編集釋氏源流、五宗世譜定祖圖與五宗法派。其內容為︰(一)圖︰祖圖。(二)宗︰溈仰宗、臨濟宗、曹洞宗、雲門宗、法眼宗。(三)派︰溈仰派計二十字、臨濟派計二十字,曹洞下分少林祖庭、江西豫章兩派,少林派計七十字,豫章派計二十八字,雲門派計二十字,法眼派計二十字。
以上所舉五代以後迄於明、清主要燈錄凡二十四種,以明、清之際為最多,明代除上述諸種外,還有《五宗救》一書,也很重要。因隆慶(1567~1572)、萬曆(1573~1620)間,僧廣通謂曹溪以後其奇名異相以羅籠天下學者,皆應毀之,自稱挽祖回風,直接六祖,似謂六祖而下,皆不可學。於是臨濟子孫三峰弟子潭古弘忍,乃於崇禎十年(1637)作《五宗救》一卷,起自釋迦終於臨濟天童三峰,凡六十九人,以盡臨濟一宗,其餘四宗,各繫其首建十二人。
禪宗自曹溪以下,分為五宗。唐末五代以後,溈仰衰歇,所以燈錄作者,大抵均四宗兒孫(明、清之際,惟臨濟、曹洞獨存,這時燈錄的作者,又僅屬二宗法嗣)。其中又以臨濟為最多。屬於臨濟者,居士有李遵勗、王隨等人,比丘有悟明、普濟、通容、通問、道忞、悟進、明喜等人;屬於曹洞者,比丘有淨柱、元賢等人;屬於雲門者,比丘有惟白、正受等人;屬於法眼者,比丘有道原等人。五宗雖同以明心見性為宗旨,因為接物應機方式各有不同,因此形成各別的學風。除反映於各宗燈錄形式組織上,並對本宗的傳承特別詳盡,與自宗學風有關的材料,無不詳細收錄,自法眼道原的《景德傳燈錄》而下,無不如此。
燈錄為譜錄體,按世次記載,與歷代所撰高僧傳的傳記體例不同。它所錄的,不僅限於禪宗,而且二支五宗僅限南禪曹溪一系。這在燈史的發展過程中,無論內部外部,都曾發生過多少爭論的。其犖犖大者如下︰
(1)法統之爭︰首先是神會與普寂之爭。原來慧能與神秀均得法於弘忍,後來慧能行化於韶陽,神秀傳法於荊洛,本無軒輊。慧能死後,他的弟子神會在洛陽荷澤寺大宏慧能禪法,並序宗脈。從如來下西域諸祖外,東土六祖,以弘忍為第五祖,慧能為第六祖,均為正嫡,不但把牛頭法融,連北宗神秀均視為庶孼。北宗禪師當然極為不滿,後來他又與神秀一系(針對北宗普寂之立神秀為第六代)在滑台展開一場傳宗定祖的劇烈爭論。安史之亂,政府請他出來主持戒壇,賣僧尼度牒,作為軍費。兩京收復以後,唐肅宗特為他在荷澤寺修造禪宇,又詔入內供養。有了這樣的背景,他的傳宗定祖之說就被肯定下來,從此一般人都認為南宗是禪法的正統了。這是禪宗內部的爭論。
其次是台禪二十四祖與二十八祖之爭。道原撰《景德傳燈錄》,據唐‧釋智炬《寶林傳》諸書,以菩提達摩為二十八祖。宋‧釋契嵩於道原之後撰《傳法正宗記》與《正宗論》二書,自唐以來禪宗二十八祖世系,仍據《寶林傳》之說,並以《出三藏記集》與《達摩多羅禪經》作為證明,謂二十四祖說之《付法藏傳》為可焚。又在《景德錄》第二十七卷所載禪門達者十一人中有天台四祖智者大師,台宗人極為不滿,因此發生爭論。南宋慶元、嘉定間(1195~1224)鎧庵吳克已撰《釋門正統》一書,攻《寶林傳》。以為該書所載非特達摩、慧可事蹟與僧傳不同,而七佛說偈、世尊拈花等事亦最虛誕無稽。吳門子昉作〈止訛〉一篇,則專攻禪家二十八祖之說,以為智炬的《寶林傳》「妄陳於前」,契嵩的《正宗記》「謬附於後」,並於二十八祖中去其偽謬四名,仍根據《付法藏傳》,正二十四代。同時有神智從義者,亦攻禪宗二十八祖之說。至南宋理宗嘉熙間(1237~1240),釋宗鑒撰《釋門正統》八卷,仍用鎧庵書名,立釋迦、龍樹為本紀,天台東土祖師為世家,天台以外諸宗入載記。用正史的體裁,推崇本宗為正統,不特禪宗被抑,其餘諸宗並貶為偏位了。其後度宗咸淳間(1265~1274),釋志磐撰《佛祖統紀》五十四卷,雖稍變宗鑒書的體例,而以天台為正統,其餘諸宗為偏派,這種思想則是一貫的。所以台禪兩宗之爭,表面上是二十四祖與二十八祖的問題,而實質上仍是正偏的問題。不過他們的爭論,與神會普寂之爭的結局不同,兩邊旗鼓相當,不分勝負。
(2)五宗所屬之爭︰禪宗自六祖慧能以下出南岳、青原二支派,其後衍為五宗,均奉慧能為不祧之祖,以應一花五葉之讖。五宗分屬於南岳、青原,一向均以為南岳下出馬祖道一,馬祖下出百丈懷海。百丈下又分為二枝︰一為溈山靈祐,溈山下出仰山慧寂,遂創立溈仰宗;一為黃檗希運,黃檗下出臨濟義玄,遂創立臨濟宗。以上兩宗俱係南岳之後。其次青原下出石頭希遷,石頭下又分為二枝︰一為藥山惟儼;一為天皇道悟。藥山下出雲巖曇晟,雲巖下出洞山良价,洞山下出曹山本寂,遂創立曹洞宗。天皇下出龍潭崇信,龍潭下出德山宣鑒,德山下出雪峰義存。雪峰下又分為二枝︰一為雲門文偃,遂創立雲門宗;一為玄沙師備,玄沙下出羅漢桂琛,羅漢下出清涼文益,遂創立法眼宗。以上三宗遂屬青原之後本無問題,但因道原撰《景德傳燈錄》,誤以天皇道悟為天王道悟;普濟撰《五燈會元》,據丘玄素碑文,於天皇道悟外,另出荊南城西天王寺道悟一人,嗣馬祖,其下出龍潭崇信。這樣便把本來屬於青原行思之下的雲門、法眼兩宗,改屬於南岳懷讓了。其後本覺撰《釋氏通鑒》(南宋末)、覺岸撰《釋氏稽古略》(元),均從其說,遂成千古疑案,爭訟不已。元‧至元間,雲壑瑞作《心燈錄》,以龍潭崇信屬馬祖,以致為人阻抑不傳於世。清‧順治年間,費隱容撰《五燈嚴統》,以天皇嗣石頭,天王嗣馬祖,洞上諸人至訟官毀板。康熙初年,水鑒海於荊州城南建天王寺,白岩符又著《法門鋤宄》加以攻擊。聖感永撰《五燈全書》立〈天王章〉,盤山樸又著《存誠錄》加以駁斥。還有吳僧大汕著《證偽錄》一書,又專門攻擊《五燈會元》。自南宋迄於清代,這問題鬧了四五百年之久。其實丘碑可疑,昔人辨者甚多,大概它是在北宋雲門極盛之時,為與雲門競爭者所偽造,乘道原皇王一字之誤,遂析城東天皇與城西天王為兩人,其用意在將雲門、法眼兩宗改屬南岳一系,這不過是入主出奴之爭罷了(日本‧一東撰《五派一滴圖》,改藥山也嗣馬祖,遂將五宗均改屬於南岳,這又更進一步了)。
(3)嫡庶之爭︰此中復分為四︰
青原、南岳先後次序之爭。道原《景德錄》卷五列三十三祖慧能法嗣四十三人,先青原行思,後南岳懷讓。普濟撰《五燈會元》,又先敘南岳(卷三),後敘青原(卷五)。至明‧元賢撰《繼燈錄》凡例,遂攻擊《五燈會元》,說普濟有私意,因此在正文中他又先列青原世系,後列南岳世系,其後仍爭論不已。
②法眼與餘宗先後次序之爭。以五宗創立先後次第而論︰溈仰、臨濟最先,次為曹洞、雲門,最後乃為法眼。而普濟《五燈會元》十至十六諸卷,反將法眼列於臨濟、曹洞、雲門之先,元賢斥為紊亂已極。
③曹洞與臨濟先後次序之爭。《五燈會元》雖列法眼於臨濟、曹洞、雲門之先,而曹洞仍敘於臨濟之後。至明‧崇禎間(1628~1644)淨柱撰《五燈會元續略》,又敘曹洞於臨濟之先。通容撰《五燈嚴統》凡例,斥淨柱為「私尊其所自之祖,而顛倒其所續之書」,正文中仍敘曹洞於臨濟後。元賢撰《續燈錄》,又置曹洞於臨濟前。通問、施沛等撰《續燈存稿》、性統撰《續燈正統》、超永撰《五燈全書》、聶先撰《續指月錄》、如純撰《黔南會燈錄》、悟進撰《佛祖宗派世譜》、明喜撰《緇門世譜》等書,仍以曹洞敘於臨濟之後。臨濟與曹洞先後之爭,實即南岳與青原先後之爭。
④大慧與虎丘先後次序之爭。大慧宗杲與虎丘紹隆俱為南岳第十五世圓悟克勤的弟子,同出於臨濟,濟下兒孫大都屬於此二人之後,誰先誰後,應無多大問題。明悟撰《聯燈會要》卷十七南岳下第十六世,列大慧居虎丘先。正受撰《嘉泰普燈錄》卷十四至卷十五,以大慧列虎丘之後。普濟撰《五燈會元》卷十九,復列大慧先於虎丘,普濟為大慧子孫(大慧下德光,光下如琰,琰下普濟),議者遂謂其「推崇自祖」所致(見繆彤〈題虎丘徑山二祖長少倫敘考〉)。居頂撰《續傳燈錄》卷三十一至卷三十二,又列大慧於虎丘後(此說見《續燈存稿》凡例,惟該書卷三十七克勤法嗣下,大慧仍列虎丘之先)。通容撰《五燈嚴統》卷十九至卷二十,仍列大慧於虎丘之先。超永撰《五燈全書》卷四十三至卷四十五,又列大慧於虎丘之後,清人聶先撰《續指月錄》因之,並由虎丘二十一世法孫虞山檗撰〈虎丘徑山二祖長少倫敘考〉一篇,肯定虎丘為兄,徑山為弟,斤斤不已。所以大慧與虎丘先後次序之爭,與臨濟、曹洞以及南岳、青原先後次序之爭同為伯仲問題,也就是嫡庶問題。
在封建宗法社會裏,嫡庶問題是與正偏問題密切相關的。因此嫡庶之爭,實質上仍然是法統之爭,所以與神會、普寂之爭不同者,前者以衣鉢爭正統,此不過以嫡長爭正統罷了。
其次,燈錄又為記言體。這種體裁對中國學術著述的影響極大。自燈錄盛行後影響及於儒家,朱子作《伊洛淵源錄》,黃梨洲作《明儒學案》,萬季野作《儒林宗派》等書,都是摹效此種體裁而作的。其次是它對於白話文學的影響。我國現代的白話其實是唐、宋時代的「普通話」所發展出來的口語。宋儒的語錄和所謂宋代通俗文(如話本、諸宮調、大鼓詞等)都是用白話文寫成的,至少是半文半白語言寫成的。最早的白話文並不是傳世的通俗文,而是唐代禪家的語錄。在九世紀左右,唐代禪家語錄如︰《龐居士語錄》、《筠州黃檗斷際禪師傳心法要》、《黃檗斷際禪師宛陵錄》、《臨濟錄》、《真際大師語錄》、《筠州洞山悟本(良价)禪師語錄》、《瑞州洞山良价禪師語錄》、《撫州曹山元證(本寂)禪師語錄》、《撫州曹山本寂禪師語錄》等書,即已流行。撰於十一世紀初年的《景德傳燈錄》,多半取材於這些語錄,因此燈錄的語言結構,和語錄沒有什麼不同。其後各家燈史,亦多半取材於語錄。所以禪師們的機緣語句,不但對我國唐以後白話文學的發展在當時就有很大的影響,而記載機緣語句的燈錄,還替我們保存了許多歷代的口語材料。
燈錄自五代靜、筠兩師撰《祖堂集》以後迄於明、清諸家的撰述,大抵均錄南宗一系。北宗神秀一系,多數燈錄均不收載,即載亦僅附於諸祖旁出中。因為自神會、普寂滑台定是非以後,南宗頓教開始獨盛,而北宗漸門則逐漸衰歇,撰燈錄者,大抵皆六祖慧能的子孫,因此在歷代所撰的燈錄中,均貫徹一種南宗正統的思想,這是很自然的。其次,燈錄在禪宗內部,雖然獨認曹溪一系為正嫡,以法融與神秀諸師為旁祧,但在外部 卻盡情廣錄。歷代燈錄,除《天聖》、《建中》不載師尼道俗而外,自道原《景德錄》以至和諸師撰述,不但收錄儒家如韓愈、李翱、范仲淹、富弼、文彥博、歐陽修、司馬光、周敦頤、胡安國、蘇軾、蘇轍、朱熹等人,而且連道家呂洞賓也收。均表現著一種三教合一的思想。這是曹溪獨承正統以後,他的子孫企圖進一步擴大本宗的勢力範圍,而與教下諸家(特別是天台)逐鹿。這從嚴格的學術體系上說,實是沒有必要的。(田光烈)
〔參考資料〕 馮學成(等)編《巴蜀傳燈錄》。
懷素
唐代僧。為著名書法家。字藏真,俗姓錢,湖南長沙人,為玄奘門人。幼即好佛,生性疏放不拘小節,然精意翰墨。相傳師習書甚勤,家貧無力購紙,乃植芭蕉萬餘株,以葉代紙。其庵曰︰「綠天」;所棄之筆堆積山下,名為「退筆塚」。又嘗以漆盤揮毫,書之再三,盤板皆穿。嗜飲酒,當酒酣興發時,則於寺壁里牆、衣裳器皿執筆狂揮。世人有「顛張狂素」之稱。「張」指張旭,二人皆於酒後呼叫狂走,索筆疾書。《宣和畫譜》載云︰「釋懷素晚精意於翰墨,當時名流,如李白、戴叔倫、(中略)皆有詩美之。」
師嘗從顏真卿、鄔彤習書,以張旭為師,又屢謁當代名士,取法前賢墨蹟,終能獨樹一幟。作品以《自敘帖》與小草《千字文》最著。《自敘帖》作於唐‧大曆十二年(777)結構嚴謹,草書瘦勁清健,字與字間連綿不斷,起承轉合不離法度。通篇神氣飛揚,精采絕倫,為狂草極品。小草《千字文》為師晚年之代表作,有千金帖之譽,此帖書於貞元十五年(799),氣調不似《自敘帖》之奔放,而意趣清新,有右軍風範。此外,《藏真帖》、《聖母帖》、《食魚帖》、《四十二章經》等作品,均為後代所推崇。
〔參考資料〕 《懷素自敘帖》;《全唐文》卷四三三;《李太白集》卷七〈草書歌行〉;《太平廣記》卷二0八。
[國語辭典(教育部)]
陌
ㄇㄛˋ, [名]
1.田間的道路。南北為阡,東西為陌。如:「阡陌縱橫」。《文選.曹操.短歌行》:「越陌度阡,枉用相存。」晉.陶淵明〈詠荊軻詩〉:「素驥鳴廣陌,慷慨送我行。」
2.市中街道。《後漢書.卷七四上.袁紹傳》:「士無貴賤,與之抗禮,輜軿柴轂,填接街陌。」唐.王昌齡〈閨怨〉詩:「忽見陌頭楊柳色,悔教夫婿覓封侯。」
[副]
突然。同「驀」。《劉知遠諸宮調.第二》:「正是相別,陌聞人叫。」《三國志平話.卷中》:「眾官未吃,陌聞一聲響亮若雷。」
眄
ㄇㄧㄢˇ, [動]
1.斜視。《樂府詩集.卷三九.相和歌辭十四.古辭.豔歌行》:「語卿且勿眄,水清石自清。」
2.泛指望、看。唐.李冶〈感興〉詩:「仰看明月翻含意,俯眄流波欲寄詞。」
掇
(一)ㄉㄨㄛˊ, [動]
1.拾取。《詩經.周南.芣?》:「采采芣?,薄言掇之。」《韓非子.五蠹》:「鑠金百溢,盜跖不掇。」
2.採摘。《文選.曹操.短歌行》:「明明如月,何時可掇?」宋.歐陽修〈豐樂亭記〉:「掇幽芳而蔭喬木,風霜冰雪,刻露清秀。」
3.擇取。唐.白居易〈與元九書〉:「博搜精掇,編而次之。」
4.搬、端。《水滸傳.第二六回》:「武松掇條凳子,卻坐在橫頭。」《儒林外史.第四回》:「嚴家家人掇了一個食盒來,又提了一瓶酒。」
5.調轉、扭轉。明.王世貞《鳴鳳記.第五齣》:「那時我就掇身轉來,就如奉承嚴家一般奉承他了。」
[形]
短。《莊子.秋水》:「掇而不跂,知時?止。」晉.郭象.注:「掇,猶短也。」
對
ㄉㄨㄟˋ, [動]
1.回答地位高的人所提的問題或接續他們的說話。《左傳.隱公元年》:「公問之。對曰:『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
2.一般的應答。如:「無言以對」。
3.對待、看待。如:「對人誠懇」。
4.朝著、向著。如:「槍口對準靶子」、「面對面」、「對著天空」。《文選.曹操.短歌行》:「對酒當歌,人生幾何?」
5.相合、投合。如:「對症下藥」。
6.比照檢查。如:「校對」、「對指紋」、「對身分證」。
7.調整使合標準。如:「將焦距對好」。
8.攙入。如:「再對些熱水進去,否則太冷了。」
9.使兩種事物配合在一起。如:「把門對上」、「對對子」。
10. 雙方抗爭起來。如:「他們怒目相向,對起來了。」
[名]
1.成雙的人或物。如:「他們正好配成對。」
2.對聯的簡稱。如:「對子」、「門對」、「喜對」。
3.量詞。計算成雙的人或物的單位。如:「一對鐲子」、「三對夫妻」。
[形]
1.對面的。如:「對岸」、「對方」。
2.正確、正常的。如:「數目不對」、「神色不對」。
[介]
表示動作的對象。如:「他對你說什麼?」、「我對環境不熟。」
徒
ㄊㄨˊ, [動]
步行。《說文解字.?部》:「徒,步行也。」《易經.賁卦.初九》:「賁其趾,舍車而徒。」
[名]
1.步卒、兵卒。《詩經.魯頌.閟宮》:「公徒三萬。」《左傳.隱公四年》:「諸侯之師,敗鄭徒兵,取其禾而還。」
2.人,多指壞人。如:「暴徒」、「匪徒」、「不法之徒」。
3.服膺、信仰某一宗教或學說的人。如:「信徒」、「教徒」、「基督徒」、「佛教徒」。
4.門人、弟子。如:「學徒」、「門徒」、「徒弟」。《論語.先進》:「非吾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
5.一種拘禁犯人,強服勞役的刑罰。如:「無期徒刑」、「他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得併科罰金。」
[形]
空的,不憑藉什麼的。如:「徒手搏虎」、「徒手體操」。
[副]
1.但、僅。如:「徒增煩惱」。《孟子.公孫丑上》:「非徒無益,而又害之。」漢.曹操〈讓縣自明本志令〉:「孤非徒對諸君說此也,常以語妻妾,皆令深知此意。」
2.白白的、平白。如:「徒然」、「徒勞無功」、「徒託空言」。漢.無名氏〈長歌行〉:「少小不努力,老大徒傷悲。」
3.卻、竟然。《莊子.天地》:「吾聞之夫子,事求可,功求成,用力少,見功多者,聖人之道。今徒不然。」《荀子.子道》:「吾以夫子為無所不知,夫子徒有所不知。」
佗
(一)ㄊㄨㄛ, [代]
同「它」。《文選.曹丕.燕歌行》:「慊慊思歸戀故鄉,何為淹留寄佗方?」
涼
(一)ㄌㄧㄤˊ, [形]
1.冷、微寒。如:「涼水」、「涼風」。《詩經.邶風.北風》:「北風其涼,雨雪其雱。」三國魏.曹丕〈燕歌行〉:「秋風蕭瑟天氣涼,草木搖落露為霜。」
2.冷清、不熱鬧。如:「荒涼」。《金史.卷八八.列傳.移剌道》:「咸平卿故鄉,地涼事少,老者所宜。」
3.惆悵、悲苦。如:「淒涼」。南朝梁.江淹〈別賦〉:「巡曾楹而空揜,撫錦幕而虛涼。」
4.淡薄、不善。如:「世態炎涼」。《左傳.莊公三十二年》:「虢多涼德,其何土之能得。」
[動]
失望、灰心。《兒女英雄傳》第一回:「登時倒抽了一口氣,涼了半截。」
[名]
1.感冒、風寒。如:「受涼」。《紅樓夢》第一○九回:「就怕他也像晴雯著了涼。」
2.朝代名。東晉十六國中,先後據有今大陸地區甘肅之地者,國號皆稱為「涼」,有前涼、後涼等。
3.姓。如三國時魏國有涼茂。
歡
ㄏㄨㄢ, [形]
1.喜樂。如:「歡樂」、「歡心」。唐.杜甫〈茅屋為秋風所破歌〉:「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
2.友好。《文選.陸機.擬古詩十二首.擬庭中有奇樹》:「歡友蘭時往,苕苕匿音徽。」
[名]
1.對情人的稱呼。如:「舊愛新歡」。晉.無名氏〈子夜歌〉四二首之四:「自從別歡來,奩器了不開。」唐.劉禹錫〈踏歌行〉四首之一:「唱盡新詞歡不見,紅霞映樹鷓鴣鳴。」
2.姓。如明代有歡慨。
[動]
愛好。參見「喜歡」、「歡喜」等條。
屐
ㄐㄧ, [名]
1.木頭鞋。如:「木屐」。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勉學》:「駕長簷車,跟高齒屐。」
2.鞋的通稱。如:「草屐」、「錦屐」。宋.陸游〈長歌行〉:「消磨日月幾緉屐,陶鑄唐虞一杯酒。」
寄
ㄐㄧˋ, [動]
1.暫時的托身。《文選.曹丕.燕歌行》:「慊慊思歸戀故鄉,何為淹留寄佗方?」《聊齋志異.卷三.連瑣》:「何居里,久寄此間?」
2.託付、依附。如:「寄託」。《論語.泰伯》:「可以託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
3.傳達言語、書信、心意等。今多指透過郵遞傳送。如:「寄信」、「寄郵包」、「寄語白雲」。唐.杜甫〈月夜憶舍弟〉詩:「寄書長不達,況乃未休兵。」元.姚燧〈寄征衣.欲寄君衣君不還〉曲:「欲寄君衣君不還,不寄君衣君又寒。」
[副]
1.暫時依附的。如:「寄居」、「寄宿」、「寄食」。
2.臨時委託的。如:「寄存」、「寄賣」。
[形]
非親生關係的。如:「寄父」、「寄母」、「寄子」、「寄女」。
騎
(二)ㄐㄧˋ, [名]
1.乘坐的馬。如:「坐騎」。明.徐弘祖《徐霞客遊記.卷一上.遊天台山日記》:「取寒、明兩巖道,由寺向西門覓騎。」
2.乘馬作戰的士卒。如:「鐵騎」、「輕騎」。《史記.卷七.項羽本紀》:「沛公旦日從百餘騎來見項王。」唐.高適〈燕歌行〉:「胡騎憑陵雜風雨。」
3.量詞。計算人馬的單位。唐.李白〈從軍行〉:「突營射殺呼延將,獨領殘兵千騎歸。」《三國演義.第四回》:「奉先可親去揀一騎賜與孟德。」
軍
ㄐㄩㄣ, [名]
1.武裝部隊、兵種。如:「陸軍」、「海軍」、「空軍」。
2.兵士的通稱。《史記.卷九二.淮陰侯傳》:「軍皆殊死戰,不可敗。」元.石君寶《秋胡戲妻.第四折》:「元來他做了官,不是軍了也。」
3.野戰部隊中大於師而小於軍團的最小戰略單位,通常轄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師及必要的戰鬥支援與勤務支援部隊。
4.陣地。唐.高適〈燕歌行〉:「戰士軍前半死生,美人帳下猶歌舞。」
5.古時將犯人送至邊疆勞役的刑罰。如:「發配充軍」。《明史.卷九三.刑法志一》:「軍有終身,有永遠。」
[動]
1.駐紮、屯兵。《左傳.桓公八年》:「楚子伐隨,軍於漢淮之間。」《史記.卷七.項羽本紀》:「沛公軍霸上,未得與項羽相見。」
2.編成軍隊。《左傳.宣公十二年》:「晉之餘師不能軍,宵濟亦終夜有聲。」
去
ㄑㄩˋ, [動]
1.往、到。與「來」相對。如:「去學校」、「去郊遊」、「去餐館吃飯」。唐.李白〈贈韋祕書子春〉詩二首之二:「終與安社稷,功成去五湖。」
2.離開。如:「去職」。《漢書.卷八五.何武傳》:「去後常見思。」
3.死亡。明.湯顯祖《牡丹亭.第二七齣》:「杜衙小姐去三年,待與招魂上九天。」
4.距離。如:「去古已遠。」唐.李白〈蜀道難〉:「連峰去天不盈尺,枯松倒挂倚絕壁。」
5.送、發出。如:「去信」、「去電報」。
6.除掉。如:「去一層皮。」宋.沈括《夢溪筆談.卷三.辯證一》:「不求去礙,而欲見不顛倒,難矣哉!」
7.放棄。《莊子.大宗師》:「離形去知。」《漢書.卷九四.匈奴傳上》:「得漢食物皆去之,以視不如重酪之便美也。」
8.失掉。如:「大勢已去」。《史記.卷八七.李斯傳》:「胥人者,去其幾也。」
[形]
過去的。如:「去年」。《文選.曹操.短歌行》:「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助]
表示事情的進行。相當於「啊」、「了」。如:「他睡覺去了。」、「他上班去了。」唐.李賀〈沙路曲〉:「斷燼遺香褭翠煙,燭騎啼烏上天去。」宋.蘇軾〈海棠〉詩:「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燒高燭照紅妝。」
[名]
1.平上去入四聲之一。參見「去聲」條。
2.姓。如漢代有去卑。
稀
ㄒㄧ, [形]
1.疏、不密。如:「地廣人稀」。《文選.曹操.短歌行》:「月明星稀,烏鵲南飛。」
2.少、不多。如:「稀罕」、「稀有動物」。唐.杜甫〈曲江〉詩二首之二:「酒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
3.不濃、不稠。如:「稀薄」、「稀飯」、「和稀泥」。宋.蘇軾〈次韻田國博部夫南京見寄二絕〉之二:「火冷餳稀杏粥稠,青裙縞袂餉田頭。」
4.隱約、不清楚。唐.韓愈〈山石〉詩:「僧言古壁佛畫好,以火來照所見稀。」
[副]
很、甚。如:「稀爛」、「稀鬆平常」。《老殘遊記.第八回》:「我這隻腳還是稀軟稀軟,立不起來。」《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九三回》:「那稀髒的,人家外國人的輪船肯裝麼?」
匣
ㄒㄧㄚˊ, [名]
1.收藏器物的小箱子。如:「木匣」、「鏡匣」。《戰國策.燕策三》:「荊軻奉樊於期頭函,而秦舞陽奉地圖匣,以次進。」宋.陸游〈長歌行〉:「國讎未報壯士老,匣中寶劍夜有聲。」
2.牢籠、囚牢。通「柙」。《五代史平話.梁史.卷上》:「(朱溫)被地分投解徐州,送左獄禁勘,恰與劉文政同匣。是夜三更,風雨驟作,溫打開匣,脫了枷,同那劉文政躍身從氣樓走出。」
限
ㄒㄧㄢˋ, [名]
1.險阻、要塞。《說文解字.&28e0f_.png;部》:「限,阻也。」《戰國策.秦策一》:「南有巫山黔中之限,東有肴函之固。」
2.門檻。如:「門限」、「戶限」。《後漢書.卷一八.臧宮傳》:「會屬縣送委輸車數百乘至,宮夜使鋸斷城門限。」
3.指定的範圍、止境。如:「期限」、「界限」、「下限」、「無限」、「有限」。《晉書.卷四七.傅玄傳》:「六年之限,日月淺近,不周黜陟。」
[動]
限制、不許超越。如:「人數不限」、「不可限量」、「限五月完工。」《文選.曹丕.燕歌行》:「牽牛織女遙相望,爾獨何辜限河梁。」唐.岑參〈寄左省杜拾遺〉詩:「聯步趨丹陛,分曹限紫微。」
緒
ㄒㄩˋ, [名]
1.由繭抽絲的端頭。如:「絲緒」。《文選.張衡.南都賦》:「白鶴飛兮繭曳緒。」
2.事物的開端。如:「千頭萬緒」、「端緒」。唐.韓愈〈進學解〉:「尋墜緒之茫茫,獨旁搜而遠紹。」
3.次序。如:「一切就緒」。《莊子.山木》:「進不敢為前,退不敢為後,食不敢先嘗,必取其緒。」
4.心念、心境。如:「情緒」、「愁緒」。南朝宋.謝靈運〈長歌行〉:「覽物起悲緒,顧已識憂端。」
5.事業。如:「緒業」。唐.沈迴〈武侯廟碑銘〉:「先主纘緒,天下三分。」明.徐弘祖《徐霞客遊記.卷七下.滇遊日記七》:「眾大之中,以小者為主,所以黃峰為木氏開千代之緒也。」
勛
ㄒㄩㄣ, [名]
功績、功勞。如:「屢建奇勛」。唐.高適〈燕歌行〉:「相看白刃血紛紛,死節從來豈顧勛!」
斟
ㄓㄣ, [動]
1.注入、添加。如:「斟酒」、「斟茶」。唐.李白〈悲歌行〉:「主人有酒且莫斟,聽我一曲悲來吟。」
2.滴。宋.范成大〈宜齋雨中〉詩:「映竹千絲舞,垂簷一線斟。」
3.審度、考慮。參見「斟酌」條。
4.姓。如漢代有斟尚。
[名]
飲料、汁液。《史記.卷七○.張儀傳》:「於是酒酣樂,進熱啜,廚人進斟,因反斗以擊代王,殺之,王腦塗地。」
匝
ㄗㄚ, [名]
量詞。計算環繞圈數的單位。《文選.曹操.短歌行》:「繞樹三匝,何枝可依?」
[動]
圍繞、籠罩。唐.元結〈招陶別駕家陽華作〉詩:「清渠匝庭堂,出門仍灌田。」《鏡花緣.第八八回》:「近披香雨,遠匝醲煙。」
[形]
滿、整。唐.沈佺期〈寒食〉詩:「普天皆滅焰,匝地盡藏煙。」
騣
ㄗㄨㄥ, [名]
1.馬冠。《玉篇.馬部》:「騣,金騣,馬冠也。」
2.馬頸上的長毛。同「鬃」。南朝梁.簡文帝〈豔歌行〉二首之一:「金鞍隨繫尾,銜巢映纏騣。」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全文檢索完畢。
亦可另行搜索於 大藏經(CBETA) / Google / 異體字字典 /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 國語辭典 /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 四庫全書 / 國學大師 / 法鼓全集(聖嚴法師) / 廣欽老和尚網路專輯 / 雪公全集(李炳南老居士) / 印順全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