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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教育部)]

ㄐㄧㄢˇ ㄉㄧㄥ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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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幸福科學

日本新興宗教之一。大川隆法(1956~)創立於昭和六十一年(1986),1991年三月正式獲得宗教法人證明。至1992年已成長為擁有五百支部,會員超過二百萬人的宗教團體。

會員分正式會員及「誌友會員」。正式會員須閱讀幸福科學之書籍十冊以上,填寫入會申請書,經審查合格始得入會;「誌友會員」則無該資格之限制。

本會之活動,除每年由主宰(大川隆法)、顧問(大川隆法之父善川三朗)在全國各地舉行十數次的演講會外,並舉辦研習會、瞑想修法、全國統一神理學檢定試驗等,而設在全國各地的支部也都有支部集會、講習會、視聽會等活動。

本會以為幸福由心生,而神理可教導吾人如何保持心中幸福,因此學習神理正是邁向幸福的第一步。凡會員者皆須日日探究自己的正心,探究神理。由此而得的幸福,與古來稱為「悟」的境界相同,是貫穿此生與來世的永遠幸福。凡已成就個人幸福者,須再將個人實現幸福的過程,貢獻給全體人類,以促使人間佛土之實現。

本會所出版問世的書籍已超過一百冊。其中之《太陽の法》一書內含「幸福科學」之世界觀、歷史觀與人間觀;而《黃金の法》書中則謂「天台宗祖最澄自過世以來,迄今千餘年一直在無間地獄中反省思過」。此語曾引起天台宗各派的不滿。此二書與《永遠の法》合稱「救世三著作」,1990年曾有英譯版發行海外。


靈巖寺

(一)位於山東省長清縣泰山西北麓之方山︰方山又名玉符山。相傳苻秦‧永興年間(357~358)天竺僧朗來此說法,由於「猛獸歸伏,亂石點頭」,故名靈巖。寺初興於北魏,盛於唐宋。經歷代之增修,布局恢宏。現存建築有千佛殿、大雄寶殿、御書閣、鐘鼓樓、辟支塔等。其中,千佛殿為寺內主體建築,建於唐代,現存殿宇為明代所建。殿中有泥塑毗盧、彌勒、藥師像,四壁布滿高三十公分的木雕小佛,小佛原有千尊,現僅存三九三尊。壁前分列四十尊的羅漢與高僧祖師彩色泥塑。辟支塔位於千佛殿西,建於唐‧天寶十二年(753),北宋‧嘉祐年間(1056~1063)重修。塔身磚砌,八角九層,高五十四公尺。

寺內文物古蹟頗多,著名者有積翠證明龕、墓塔林(現存墓塔一六七座)、五花殿石柱、唐代李邕撰書「靈巖寺頌碑」等唐宋以來之碑碣。此外,寺周群山環抱,有漢柏、摩頂松、朗公石、可公床、對松橋以及五步三泉、鏡池春曉、方山積翠等勝景。

(二)位於陜西略陽縣南約三公里的嘉陵江畔︰據寺內碑石記載,此寺創建於唐‧開元年間(713~741)。今寺分前後兩洞,前洞有房屋建築,後洞有涅槃及羅漢像多尊,並有天然鐘乳形成的白色石柱。兩洞間懸空橫架一木,稱奈河橋或飛橋。寺內共有碑碣一一八通,約分為兩類,一類是遊寺題詠,一類為此寺之修建沿革。

(三)位於江蘇吳縣木瀆鎮附近(距蘇州約二十里)之靈巖山頂︰又稱靈巖山寺。原為春秋時代吳王夫差之館娃宮遺址。東晉司空陸沅捨宅為寺,梁‧天監年間(502~519)增建殿宇,名秀峰寺。唐代稱靈巖寺。宋初為律寺,後改名顯親崇報禪寺、報國永祚禪寺、崇報禪寺等。清聖祖南巡於此建行宮,乾隆帝南巡時屢駐蹕於此。1937年,淨土宗高僧印光駐錫於此,曾大肆整修。現存建築多為其所建。此後乃被定為淨土宗道場,並復名靈巖寺。此寺在東南亞一帶頗有聲望,至今常有泰國、緬甸等佛教界人士前來參拜。

寺內主要建築有大雄寶殿、天王殿、鐘樓、靈巖寺塔、藏經樓、香光廳等。其中,靈巖寺塔位於大雄寶殿東側,別名多寶佛塔,始建於南朝梁代,五代吳越、南宋‧紹興十七年(1147)兩次重修。塔九級八面,木構腰檐及塔剎於明‧萬曆二十八年(1600)被雷火焚毀,僅存磚砌塔身。今佛塔凌空高聳,與三重飛檐之鐘樓相呼應,成為靈巖山之突出標誌。又,藏經樓內藏有佛經四萬七千餘卷,其中有元代《普寧藏》之孤本;此孤本原係康有為珍藏,幾經輾轉始入寺。(參閱附錄)

(四)位於浙江省樂清縣雁蕩山靈巖下︰初建於北宋‧太平興國四年(979),為雁蕩十八古剎之一。明‧洪武(1368~1398)初曾增建大殿、經樓,今大部仍維持舊觀。寺前有南天門、臥龍溪;寺左有天窗洞、蓮花洞;寺後有龍鼻洞、小龍湫瀑布;周圍有雙鸞、卷圖、玉女、重樓、卓筆、獨秀等奇峰,及老僧拜塔、金鳥玉兔諸景。

◎附︰Holmes Welch著‧阿含譯〈蘇州靈巖寺的念佛堂〉(摘錄自《近代中國的佛教制度》第三章第一節至第三節)

若想一睹最完整、最標準的淨土宗修行生活,蘇州城外的靈巖寺是必到之地。靈巖寺的繁榮崛起,是最近的事。十九世紀中葉,該寺在太平之亂中化為灰燼,只剩一寶塔倖保全身。經過重建,民國初年靈巖寺已能容納十餘人。1920年代,在印光法師的領導下,該寺和尚從此專事念佛。捐款大量湧入,寺院規模迅速擴張。1933年,足可容納上百人的新念佛堂建成。印光制定詳細規則,管理念佛堂的營運,同時也為其他部門制定新規。另外還有一所學院成立。1940年末,常住的僧侶有一五0至二百名,主要的經濟來源是作佛事所得的酬勞以及五百畝田的田租,這些田地都是熱心的佛教徒捐獻的。這不只是民初一座大寺的中興,同時也是一個新的出發點。當時,印光企圖使念佛堂的修行課程達到與禪宗同樣密集的程度。

禪堂與念佛堂之間有諸多歧異。最主要的差異在於一者試圖藉一己之力(自力)獲得開悟,一者則謙虛地臣服於外在更大的力量(他力)──即阿彌陀佛的慈悲下。前者使人變得嚴厲,後者使人趨於平和。靈巖寺念佛堂遠比金山禪堂更為寬容、溫和。這點顯而易見。念佛堂不設廣單,參加者睡在兩間毗鄰相接的宿舍裡,不需從早到晚閉居在四壁之內。樁櫈不僅沿著牆壁排列,堂中佛龕背後也排了一列。這是為印光所要吸收的居士擺置的。這些居士有很多人來自上海及鄰近城巿。報名體系對外開放,並不排外。在金山,雲水僧若能獲准坐在禪堂內,是項特別的殊榮,相對的,靈巖寺歡迎甚至希望雲水僧參加一天全部六節的念佛,除非他奉派出坡。雲水僧可隨時將行李搬入宿舍,不需等到下一期報名開始。但一經報名,就必須待到那一期結束,與金山一樣。這意味著參加人數的起落可能相當大。人數太多時,把草蓆鋪在地上,即可增加一百個座位,念佛堂的容納量也就增加一倍。

西序的席次與金山相同︰班首坐在門邊,其次是書記,然後是階位較低的和尚。禪堂裡,方丈坐在後面;在念佛堂裡,他坐在班首之上、大門的左邊。大門右邊坐著當值的和尚,發訊號時,他所敲的是木魚,而不是板與鐘。堂內沒有懸在鐘下的木板──禪的標誌,除此以外,茶桌面及其上方的擺設與禪堂一般。茶桌旁是維那及四位悅眾的座位,接著是清眾。與禪堂類似,念佛堂內也有位驅除瞌睡的巡邏員,但他所拿的不是香板,而是一條二、三尺長的絹布(旛)。當有人開始點頭時,巡邏者就用旛條輕拂這人的臉,因此他被稱作巡旛。默念佛號時,他規律地在堂內巡行。

堂中佛龕供奉的不是釋迦牟尼佛,而是西方三聖︰阿彌陀佛、佛左邊的觀音菩薩,及右邊的大勢至菩薩。這樣,念佛者就可以想像自己已登西方極樂,正在聽三聖的教誨。

念佛堂的課程比禪堂更富於變化。禪堂的修行只是跑、坐的交迭更替;在念佛堂裡,每「支」念佛由五部分構成。

(1)如廁後,和尚們穿著袈裟(在禪堂裡不穿),坐著等維那到來。維那進門後,和尚們離開座位,在佛龕前排成數列,東西相向,唱誦《阿彌陀經》或《蒙山施食儀》。接著,他們開始行香,並一邊念佛。由於步伐緩慢而一致,故不稱為「跑」,而稱「轉」。轉的時候不排成同心圓,而排成一路縱隊。如果隊伍太長,則在席子之間蜿蜒繞行。禪堂裡不使用樂器來調整步伐,這裡則敲擊引磬、木魚,使步伐整齊。念佛由維那帶頭,他首先唱「西方極樂世界大慈大悲阿彌陀佛!」其他僧眾接著也唱「南無阿彌陀佛!南無阿彌陀佛!南無阿彌陀佛!……」。他們緩緩唱著,旋律不斷重複,但聽來不覺得單調,倒覺得像是世外之音。近尾聲時,速度加快,旋律改變,「南無」二字省略,頌詞變為「阿彌陀佛!阿彌陀佛!阿彌陀佛!……」。這個部分共費時三十分鐘。每兩部分之間,都是行香念佛,經文的唱誦省略。

(2)和尚在維那令下,回到窄櫈上,盤腿念佛,持續十五分鐘。由小鐘及木魚聲打拍子。

(3)三下木魚聲響起,和尚「停止念佛,保持靜默」(止靜)。止靜一詞在禪堂裡表示靜坐開始。在靈巖寺則指安靜──與出聲念佛相對──的開始。在半個小時內,和尚盤坐著,默不出聲,以心念佛(金剛持)。這是和尚們花最多精神保持心靈「完整而靜止」的時間。打瞌睡的人由巡旛警醒,瞌睡不止者,巡旛便請他離席,到佛像前頂禮懺悔。

(4)開靜,大聲念佛十五分鐘。
(5)離開座位,站在堂中佛龕前唱迴向文。每天最後一節的迴向文特別長,費時約半小時,因此五部分中的第一部分縮短,第四部分省略。

這是一節念佛的修習內容,費時約一小時半。一天有六節︰上午、下午、晚上各兩節。它們與例行的早、晚課及三餐(不是四餐)調配。金山午後吃兩餐固態食物,靈巖寺則遵守小乘嚴格的傳統。十一點鐘午餐過後,大多數和尚從此不進食,直到隔天早上。年輕和尚晚上還吃粥,但進食的地點不在餐廳,而在「藥食所」。稱為藥食所,是因為在所內吃的食物被視為藥石。靈巖寺不將茶或放參端到盤坐樁櫈上的和尚們面前。九小時的修行時間比正規的禪堂多兩個鐘頭,一天有兩次自由時間,每月刮鬍、沐浴兩回(金山是三次、四回)。我們可能因此而誤以為靈巖寺的制度比較嚴苛。其實,在其他很多方面,它是比較溫和的。

不論在念佛堂內或堂外,打、罵都是被禁止的。念佛堂內不需棒喝逼悟,因為他們不求開悟。班首講開示時,資歷更深的和尚不需離開。他們的離席將被視為師父輕視弟子(在禪堂,他們的在場被認為是弟子向師父表示不敬)。講開示是自由、隨機的,班首如果覺得必要,一天可有一、二次。在默念開始時講開示,他們不一定像金山一樣按僧序輪流。晚上第一節通常由方丈主講。開示的主題不包括話頭,這種難解的問題不採用於念佛堂中。班首所謂的是堂內的規則︰「今天你們念得很糟。為什麼﹖你們繞行時,腳底發出太多聲音。下次請改進。」他們有時也講述前代淨土宗大師的事蹟,或講解佛經上的一段話。

念佛堂的講開示較不正式,也沒設固定時間讓和尚到班首處請求指導,和尚只是在自由時間前往。這點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念佛堂內的功課專注在阿彌陀佛身上,而不尋找話頭的答案。佛七期間,班首可能奉派檢驗弟子的功課(印證)。弟子會問︰「我念得對不對﹖」如果班首說對,這就相當於禪宗的「心心相印」。書面的檢定不被採用,師父弟子間也沒有永久的關係。

靈巖寺每年冬季舉辦七期佛七。佛七期間每天加兩支香,念佛時間計十二小時。開示時,和尚坐著聽講(禪堂的和尚站著聽講)。除巡旛外,還多加一位文書級的監香,他拿著香板,輕戳瞌睡者的肩膀,但念佛堂內既不打罵,也不喊「起」。

念佛的最大特色是迴向。每一節念佛結束後,和尚念一段短文,將念佛的功德迴向給以下三者。首先,迴向給別人,希望他人也能往生極樂(迴自向他);第二,迴向給自己,讓自己能在西方世界獲得較高的品位(迴因向果);第三,迴向給真理(迴事向理)。第三者的意思是︰「願我在現象界所作的功德,能在涅槃的絕對世界顯現」──這種思想,我不完全瞭解。除了在念佛堂外,和尚在堂上的藏經樓也念迴向文。佛事在藏經樓舉行。靈巖寺主要的經濟來源除五百畝田地外,就是做佛事時,施主所致贈的酬勞。在家居士一天付相當於美金四十元的費用請寺方寫牌位,並請七位念佛堂的僧眾一天上樓兩次︰中午施食,晚上迴向念佛的功德。希望藉此使死者早日超生。有些牌位長期安放於念佛堂後面的往生堂,每月初一、十五,祭品供奉於牌位前。在其他寺院,這裡牌位有一定的價錢;在靈隱寺,價瞥「全憑在家眾的心意」。

靈巖寺的念佛堂與我僅知的其他念佛堂不同。大多數的念佛堂規模較小,經營方式似乎也較簡單。它們通常由堂主或管堂管理,香燈擔任助理。清眾在堂內只依資歷,不按階級地位入座。參加方式較不正式︰在一些地方,參加者可自由來去。平常一天念三節,舊曆年可能有一期佛七。就像中國各地的禪寺以金山為典範,念佛的寺院以靈巖寺為楷模。


[南山律學辭典]
懺僧殘法五方

亦名:僧殘上起罪五方、上起罪五方、五種上起方

子題:觀藏罪不藏罪相、上起、懺悔總名上起法、觀僧殘罪相、覆藏相、形差、法差、病差、過差、人差、業待時差、敬難差、無心覆差、無慚愧差、心迷故差、觀業聚學處、四部、觀業相應學處、觀於十三殘罪中一日夜等藏不藏、宿住

行事鈔‧懺六聚法篇:「依明了論偈曰,及上起罪五種方。釋曰,如人犯僧殘,求得出離。若人欲為彼作提舍那羯磨,此人必定應先憶持五種上起方,後作羯磨。一﹑觀僧殘罪相;二﹑為簡擇人知藏罪不藏罪;三﹑觀業聚學處,為簡擇四部等眾;四﹑觀業相應學處,為行白四等羯磨;五﹑觀於十三殘罪中一日一夜等藏不藏,為顯有藏無藏等地立宿住摩捺多等。斯之五方,僧須觀察,始可為人上起罪也。方猶法也;釋此五法,即為五門。(一,先釋總名)所以名上起者,往前墮在犯罪處,故名為下;罪相續故,遮隨戒無作不生。今若懺悔,約遮相續,還得受持清淨,對治護故,戒法續生,稱之為起;第二白法,翻前犯罪時下,故名為上。是以懺悔總名上起法也。又知提舍那者,此云發露,謂此懺悔,是發露法故。欲行上起,須知五方。(二,正釋五方)(一、第一方)第一方者,謂檢定是殘非殘,即知具闕之義;具緣成重,闕緣便輕。故論云,一觀僧殘罪相者,於故意出不淨罪中根本相。若人已受大比丘戒,若如來已制此戒,若人不至癡法;若人有欲心出不淨,若不淨已出等;此人則犯僧殘。於餘略說相亦如是。廣說如波羅提木叉論。準論解律,上來即是通別二緣;謂不至癡法已前,是通緣,若人有欲心下,是別緣;具便犯殘,闕便犯蘭。乃盡十三,一一別緣,以驗前犯究竟方便,及以不犯。恐無過加罰,成非法故。僧祇云,持律比丘與他出罪時,有罪亦知,謂廣知五眾罪;無罪亦知。(二、第二方)第二方者,論曰,覆藏相者,若人於僧殘罪中,起僧殘罪見,不欲從彼上起,由無發露心,覆一夜,於此人此罪已被藏;此謂憶識不疑,不發露故。若人不知不憶,或疑,或起非罪見故,藏此罪,此罪不被藏。準論解律,須諸門分別,十種不同:一﹑者形差。律中,犯殘覆已,罷道,罷道已還受大戒;前犯須治,罷道不須治。二﹑者法差。捨戒作沙彌,如前罷道。三﹑者病差。有心亂狂癡病緣,多犯僧殘,全無罪。或病前犯殘,經覆;後遇病緣,不成覆。四﹑過差。被三舉治故,不足僧數。五﹑者人差。十誦,設共賊住人、擯人、別住人、種種不共住人、狂心人、啞人、聾人、邊地人、比丘尼乃至沙彌尼、優婆塞等,與如是人共住,不名覆;向發露亦不成。伽論,別住、摩那埵、別住摩那埵竟、白衣所,亦不名覆。五分,若於此土多人識重,不欲令知,不名覆;於彼土覆成覆。六﹑者業待時差僧祇,若入定,不成覆;若作念云,我待某時待人待方,當如法作,是名非覆非發露。七﹑敬難差。五分,一切覆藏,名為覆藏;若於和尚阿闍梨所,及諸敬畏人間,覆不名覆,於餘成覆。八﹑無心覆差。僧祇云,覆亦知,謂知罪作覆藏心。不覆亦知,不作覆心。未得發露,若忘,並不成覆。九﹑無慚愧差。若犯殘已,不作覆心,逢人即說,心無畏難。十﹑者心迷故差。律中,不憶有疑不識等,並不成覆。文云,若不作僧殘意,不成覆藏,直與摩那埵;若作僧殘意覆,成覆,應先教作突吉羅懺已,與覆藏羯磨。(三、第三方)第三方者,論曰,觀業聚學處,為簡擇四部等眾者,四部謂四僧。僧雖位四,今此懺境,前二四人僧,後一二十眾,異此則不成。若行時假境說者,前一下至有一人,次一局對僧;出罪一席法。(四、第四方)第四方者,論曰,觀業相應學處,為行白四等羯磨者。以其法位雖三,此治殘法,事並上品,故齊白四。就中用法位極有四,謂別住、六夜、本日治、出罪。如前後說之。(五、第五方)第五方者,論曰,觀於十三殘罪中一日夜等藏不藏;為顯有藏無藏等,地立宿住摩捺多等者。地者,處所之名。謂波利婆沙等四位,於此位中,若有藏,即行宿住地,謂別住法,要須經宿行別住法,故曰宿;若無藏,直行摩那埵;故言有藏無藏等,地立宿住摩捺多等。即是有覆行三法,無覆行二法;用藥分齊,相對法也。」(事鈔記卷二八‧二○‧一六)


[國語辭典(教育部)]
普通考試

ㄆㄨˇ ㄊㄨㄥ ㄎㄠˇ ㄕˋ
我國考試院舉辦的考試之一種,凡高級中學畢業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有資格報考。簡稱為「普考」。


普考

ㄆㄨˇ ㄎㄠˇ
政府為擢用與儲備人才,由考試院考選部統籌辦理的一種全國性考試。主要應考資格為高中、高職畢業或經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或特考丁等考試及格滿三年者。錄取後賦予公務人員委任任用資格或特定類科執業資格。也稱為「普通考試」。


同等學力

ㄊㄨㄥˊ ㄉㄥˇ ㄒㄩㄝˊ ㄌㄧˋ
尚未修完規定畢業年限而具有相當之學習能力,或經補習學校修完規定年限而經檢定考試合格者,稱為「同等學力」。如:「高三肄業生便有同等學力,可以報考大學。」


高等考試

ㄍㄠ ㄉㄥˇ ㄎㄠˇ ㄕˋ
我國考試院舉辦的一種國家考試。凡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等檢定考試及格,或普通考試及格滿三年者,均有報考資格。錄取後,賦予公務人員荐任任用資格或特定類科之執業資格。簡稱為「高考」。


高考

ㄍㄠ ㄎㄠˇ
我國考試院舉辦的一種國家考試。凡是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等檢定考試及格,或普通考試及格滿三年的人,都有報考資格。錄取後,賦予公務人員荐任任用資格或特定類科之執業資格。也稱為「高等考試」。


規費

ㄍㄨㄟ ㄈㄟˋ, 1.應繳納的費用。如:「地痞流氓以保護為名,向攤販收取規費。」

2.政府因提供特殊公共勞務,而向人民收取的費用。可分為兩種:一、司法規費,如訴訟費用、各種登記費等。二、行政規費,如檢定費、牌照費等。


香甜

ㄒㄧㄤ ㄊㄧㄢˊ, 1.味美可口。《紅樓夢》第六二回:「又命小燕也撥了半碗飯,泡湯一吃,十分香甜可口。」

2.形容睡得安穩、舒服。如:「得知通過檢定考試,她睡得格外香甜。」


職訓中心

ㄓˊ ㄒㄩㄣˋ ㄓㄨㄥ ㄒㄧㄣ
一種職業訓練機構。其主要功能為培訓專門技術人員,輔導其就業,或培訓其第二專長,協助其轉業。結訓後,經技能檢定合格者,則頒予技術士證,可視同具有相當的教育程度。職訓中心亦與高職或高工建教合作,經技能檢定合格者則頒予高職(工)補校畢業證書。


詹氏年鑑

ㄓㄢ ㄕˋ ㄋㄧㄢˊ ㄐㄧㄢˋ, 英國人湯瑪士.詹(Jane,Frederick Thomas 1865~1916)所創。詹氏自十五歲即以彩筆描繪戰艦的圖型及收集細節資料,經多年努力,加以修正檢定後,首次於西元一八九八年出版,稱為「全世界戰艦」,介紹了約一千艘船隻。此後每年修訂一次,現已成為收集全世界各種軍事資料的權威刊物。


甄審

ㄓㄣ ㄕㄣˇ
甄察審覈。如以考試或其他方式檢定其資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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