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果
[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或作惈同公火反〡敢也遂意也
聲類作[卄/邪]同以車反異物志云椰高十尋葉居其未果名也子及久席遍中國
(一)位於浙江杭縣。東晉咸和年間(326~334)沙門慧理創建。唐長慶四年(824),於此寺刻石壁法華經。據元稹所撰之刻經記謂,本寺又名孤山寺,位於杭州錢塘湖心孤山上。初於元和十二年(817)左古,沙門慧皎曾於本寺刻法華經而未果。至長慶四年白居易來為刺史,始完成刻經之業。其石上下六尺五寸,長短五十七尺六寸。
(二)位於江西鄱陽。創建於南朝梁天監元年(502),由鄱陽王蕭恢獻出自宅而成。初名顯明寺,元代始更名永福寺,又據鄱陽縣志載,天台山僧寶倫於北宋天聖二年(1024)在寺之東側建立塔,歷經修葺,至今仍十分完整美觀。〔大明一統志卷五十、大清一統志卷二四一〕 p2017
高麗仁宗朝(1123~1146)之僧。生年、籍貫均不詳。據東國通鑑卷二十二之十年壬子條所載,妙清自稱自禪師道詵經康靖和而傳承「太一玉帳之步法」。所謂太一玉帳之步法,乃高麗朝所盛行的風水圖讖法之一。妙清與其法弟白壽翰曉知陰陽之術,而以詭誕不經之說惑眾。其法有如宋朝林靈素之左道。當時高麗仁宗惑於妙清之言,曾兩度為之設立道場,即阿波拘神道場、無能勝道場。妙清又曾建議遷都至西京(平壤),後因朝臣力反而未果。仁宗十三年(1135),妙清與趙匡等人於西京舉兵叛亂,國號大為,改元天開,自稱「天遣忠義軍」,仁宗命金富軾等人討伐,未久亂平,妙清與趙匡諸人皆伏誅。〔高麗史卷十六、歷代朝鮮史略卷二、朝鮮史略卷三、東亞佛教史(金山正好)〕 p2852
(1173~1232)日本華嚴宗之中興祖師。又作明慧。名高辨。紀伊(和歌山縣)人。曾師事高雄山文覺。從諸師學華嚴、密教,且於紀伊之白上峰苦修。其後於高雄山宣講華嚴。一度欲至印度未果,遂隨從日本臨濟宗榮西學禪。後鳥羽上皇敕賜拇尾山以行復興,稱高山寺,為華嚴之道場。因受朝廷、北條泰時之皈依,而為上下所深厚尊信。日本法然之淨土教開宗時,師曾撰摧邪輪一書加以論駁。貞永元年示寂,世壽六十。著有華嚴唯心義釋二卷、摧邪輪莊嚴記一卷、涅槃講式、舍利講式、坐禪次第等七十餘卷。〔元亨釋書卷五、本朝高僧傳卷十四〕 p3284
(一)位於韓國全羅北道完州郡所場面終南山。乃新羅真平王時代(579~631)所開創之古剎。為與順天松廣寺相區別,故俗稱全州松廣寺。內有一柱門、鐘閣、金堂等。其與順天松廣寺究竟孰係韓國三寶寺院中之僧寶寺,成為兩者之間長久以來之爭。該寺原有大小伽藍六十餘所,一九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北韓南侵,全寺燒毀殆盡,其後陸續興修。
(二)位於韓國全羅南道順天郡。為韓國佛教三十一本山之一。號曹溪山。新羅末年,慧璘初建小庵於此,稱松廣山吉祥寺,為本寺之始,亦為華嚴宗寺院之濫觴。高麗仁宗年間(1123~1146),沙門釋照建寺門,惜志未果即病歿。後遂成廢墟。高麗明宗二十七年至熙宗元年(1197~1205),普照知訥與門人守愚、天真、廓照等至此創建伽藍,結社安禪,初名定慧社。熙宗四年,御筆題額,賜名「曹溪山修禪社」,又稱松廣社。松廣寺,意謂禪之根本道場。自此,松廣寺成為高麗修禪之第一道場,禪風風靡天下,諸王崇信,歷代十六位住持皆賜號國師。
十六位國師依次為:(一)普照國師知訥,(二)真覺國師慧諶(1178~1234),(三)清真國師夢如(?~1252),(四)真明國師混元(1191~1271),(五)圓悟國師天英(1215~1286),(六)圓鑑國師沖止(1226~1292),(七)慈靜國師,(八)慈覺國師,(九)湛堂國師,(十)慧鑑國師萬恆(1249~1319),(十一)慈圓國師,(十二)慧覺國師,(十三)覺真國師復丘(1270~1355),(十四)淨慧國師,(十五)弘真國師,(十六)高峰國師法藏(1350~1428)。知訥主張「先悟後修」。李朝時代,此寺亦高僧輩出,如浮休善修、翠微守初、無用秀演、影海若坦、楓巖世察、默庵最訥等均為禪門中之佼佼者。寺規極嚴,風格獨特。
寺中建築,在豐臣秀吉入侵之際,遭日軍攻擊,寺宇全毀。重建之後,又因李朝憲宗八年(1842)之大火、麗順之亂、朝鮮戰爭等因素,寺宇部分被毀。現在之寺貌,係依舊觀重建,殿堂極多,計有:大雄殿、說法殿、大藏殿、觀音殿、冥府殿、羅漢殿、國師殿、佛祖殿、真影殿、東方殿、祖師殿、藥師殿、七星殿、靈山殿、華嚴殿、大持殿、大智殿、下舍殿、青雲殿、白雲堂、行解堂、普濟堂、海清堂、龍華堂、法性寮、臨鏡堂、六鑑亭、遮眼堂、梵鐘樓、枕溪樓、羽化閣、庫司廳、天王門、法王門、解脫門等。其中國師殿、白雲堂、祖師殿、青雲殿、下舍殿、龍華堂等,為李朝初期之建築,六棟羅列。此外,山內外尚有六庵、二十七寺,及各種紀念塔碑。蓋此寺為一修禪之道場,古來名僧住此者甚多,與通度寺、海印寺同被稱為韓國佛教之三寶;佛寶指通度寺,供有佛舍利;法寶指海印寺,收藏有八萬塊大藏經之木刻版;僧寶指松廣寺,為修行之道場,設有修禪社。〔朝鮮寺剎史料卷上、朝鮮佛教通史卷下、朝鮮佛教の寺と歷史〕 p3319
(?~1016)日本三論宗僧。京都人,俗姓藤原。幼年出家,學三論、密教等。夙有登五臺拜文殊靈蹟、渡中天竺禮佛靈蹟之志,以母在,未果。永觀元年(983)來宋,翌年,入京獻銅器十餘品及日本職員令、年代記、唐越王孝經新義各一卷,太宗賜以紫衣並「法濟大師」之號。其後,北遊五臺山,巡禮文殊菩薩靈蹟,復回汴京。永延年間(987~988),師參詣西華門外聖禪院,並命人模刻院中之印度優填王所刻之栴檀釋迦像。請得大藏經五千卷,並攜釋迦像、十六羅漢像等返國。釋迦像即今日本清涼寺之本尊。其間,師復遣弟子嘉因來宋謝恩,獻表及佛經,硯筥、扇篋、鐵刀、金屏等。長和五年示寂,世壽不詳。有入宋日記四卷,今不傳。〔佛祖統紀卷四十三、宋史列傳第二五○、扶桑略記卷二十七、參天台五臺山記卷一、卷四、卷五〕 p4452
(800~860)日本真言宗僧。京都人。師事空海,任阿闍梨,後受付囑為高雄山寺第二世。本欲來華,未果。後任東寺長者。清和天皇貞觀二年示寂,世壽六十一。著有胎藏界念誦私記、高雄口決、空海僧都傳等。另又彙集空海之詩文,而撰成遍照發揮性靈集。〔血脈類聚記卷二〕 p4228
(?~865)日本真言宗僧。幼性俊利,弘仁六年(815)於東大寺受具足戒,後從空海習密教。承和三年(836)奉敕來唐,以遇風未果,五年再行。未久,入棲霞寺大悲持念院,就灌頂阿闍梨文[王*祭]受金剛界大法,又習太元帥密法。三年後返國,奉上請回國之經書目錄,仁明天皇頗尊之。貞觀六年(863)出任權律師,八年示寂,世壽不詳。為來唐五家之一、八家之一。著有尊勝佛頂次第、入唐根本大師記等。〔常曉和尚請來目錄、入唐五家傳、元亨釋書卷三〕 p4535
梵名 Devadatta,巴利名同。又作提婆達兜、揥婆達多、地婆達多。或作調達。略稱提婆、達多。意譯作天熱、天授、天與。為佛世時犯五逆罪,破壞僧團,與佛陀敵對之惡比丘。為釋尊叔父斛飯王之子,阿難之兄弟(另有為甘露飯王、白飯王或善覺長者之子等異說)。幼時與釋尊、難陀共習諸藝,其技優異,常與釋尊競爭。佛陀成道後,隨佛陀出家,於十二年間善心修行,精勤不懈。後因未能得聖果而退轉其心,漸生惡念,欲學神通而得利養,佛陀不許,遂至十力迦葉處習得神通力,受摩揭陀國阿闍世太子之供養。由是,提婆愈加憍慢,欲代佛陀領導僧團,亦未得佛陀允許。此後提婆率五百徒眾脫離僧團,自稱大師,制定五法,以此為速得涅槃之道,遂破僧伽之和合。其所立之五法,諸書記載不一,據有部毘奈耶破僧事卷十載,五法為不食乳酪、不食魚肉、不食鹽、受用衣時不截其縷績(即用長布)、住村舍而不住阿蘭若處。又據十誦律卷四、卷三十六載,五法為盡形壽受著衲衣、盡形壽受乞食之法、盡形壽受一食之法、盡形壽受露地坐法、盡形壽受斷肉法。其他有關法義解釋等,提婆亦倡其異說。
提婆於摩揭陀國王舍城擁有獨立教團,受阿闍世之禮遇,勢力漸大,佛陀曾屢次告誡比丘眾,勿貪提婆之利養。後提婆教唆阿闍世弒父,並謀藉新王之威勢,為教法之王,阿闍世遂幽禁其父頻婆沙羅王,而自登王位。提婆亦欲迫害佛陀,以五百人投石器擊殺佛陀而未果。又於耆闍崛山投下大石,雖為金毘羅神接阻,然碎片傷佛足而出血。又趁佛陀入王舍城時,放狂象加害之,然象遇佛陀即歸服,事亦不成。其時,舍利弗及目犍連勸諭提婆之徒眾復歸佛陀之僧團,阿闍世王亦受佛陀之教化,懺悔歸依。提婆仍不捨惡念,撲打蓮華色比丘尼至死,又於十指爪中置毒,欲由禮佛足而傷佛陀,但佛足堅固如巖,提婆反自破手指,乃於其地命終。古來以破和合僧、出佛身血、放狂象、殺蓮華色比丘尼、十爪毒手等五事為提婆之五逆,又特稱破僧、傷佛、殺比丘尼三事為三逆。
經典中多載提婆所為,謂提婆於命終之後墮地獄中。據大唐西域記卷六室羅伐悉底國條載,玄奘曾於祇園精舍廢址之東,得見提婆生身墮於地獄之大坑。又據大唐西域記卷十羯羅拏蘇伐剌那國條、高僧法顯傳所載,法顯、玄奘遊學印度之時,印度尚有遵行提婆達多之遺訓者。另據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七載,提婆墮地獄後,佛陀謂其將歷經一劫地獄之苦,並為授辟支佛記莂。後世對提婆與釋尊之關係,產生許多本生談,如薩曇分陀利經及法華經卷四提婆達多品等,即記載提婆過去世為善知識,曾為釋尊宣說大乘經典,釋尊遂因而得以成佛;經中又載,提婆將於當來無量劫後成佛,號曰天王如來。〔雜阿含經卷十六、卷十八、卷三十八、卷四十八、中阿含卷二十七阿奴波經、增一阿含經卷五、卷九、卷十一、卷十二、卷二十三、卷三十八、卷四十八、卷四十九、起世因本經卷十、十二遊經、修行本起經卷上、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二、出曜經卷十四、卷十五,卷十六、卷二十五、大方便佛報恩經卷三、佛本行集經卷十三、菩薩本行經卷上、撰集百緣經卷四、賢愚經卷六、卷九、卷十三、大莊嚴論經卷十三、毘尼母經卷四、薩婆多部律攝卷四、有部毘奈耶卷十四、卷十五、摩訶僧祇律卷七、大毘婆沙論卷八十三、法華經文句卷八之四〕 p4960
(一)指智慧之光。智慧能破無明之闇,故以光喻之。
(二)梵名 Jñāna-prabhā。中印度摩揭陀國人。玄奘西遊入印時,為住於那爛陀寺之學僧。據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七所載,師為戒賢門下之上首,博學多聞,精通大小二乘與四韋陀等外典,五印學者皆宗之,並繼戒賢為那爛陀寺長老。又因師習半教,不致力於大乘方等經典,故玄奘曾訶責之;於曲女城大會時,亦為玄奘所挫。 據華嚴經探玄記卷一載,那爛陀寺有戒賢、智光二大論師對峙。其中,戒賢承無著、護法之說,依解深密經、瑜伽師地論等,立有、空、中三時教判,以法相大乘為真了義。智光則承龍樹、清辯之空宗,依般若、中觀等,立心境俱有、境空心有、心境俱空三時教判,以無相大乘為真了義。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上、十二門論宗致義記卷上等,亦皆以師為中觀派學者,別立三時教判,與瑜伽派之戒賢相抗衡。此二說不同,是否同為一人,因其事蹟不詳,故二說並存。〔華嚴經疏卷二、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七、翻譯名義大集、大乘佛教史論〕
(三)(?~1435)明代譯經僧。山東武定人,俗姓王。字無隱。又稱西天國師。十五歲出家,禮印度迦濕彌羅國板的達薩訶咱釋哩國師,學三密神咒及傳聲明記論之旨。洪武二年(1369)遊五臺山,感文殊菩薩現相。帝聞其名,召至鍾山,請其師板的達譯四眾弟子菩薩戒。十七年(1384),奉詔出使西域,宣揚聖化,謁見麻曷菩提上師,傳金剛鬘壇場四十二會。既歸再往,丕著懋勛。永樂四年(1406),奉詔入藏迎大寶法王。歸國後,詔住西天寺;十五年(1417),詔住北京崇國寺。仁宗時,賜「圓融妙慧淨覺弘濟輔國光範衍教灌頂廣善大國師」之號。宣德十年示寂,世壽不詳。譯有顯密經義及所傳心經、八支了義真實名經、仁王護國經、大白傘蓋經等。〔補續高僧傳卷一〕
(四)(1889~1963)江蘇泰縣人,俗姓孫。字文覺。十三歲禮玉成和尚出家,十七歲依寶華山皓月和尚受具足戒。光緒三十二年(1906),就讀揚州天寧寺佛教中學。三十四年,入南京祇園精舍,與仁山、太虛二尊宿同學。宣統三年(1911),師與二宿發起佛教革新運動,擬改金山江天寺為學校,遭反對而未果。民國二年(1913),回泰縣創辦小學,培育僧才。
六年,隨月霞南北講經,曾任九華東崖寺住持。月霞示寂後,更從冶開參究,歷時三載。十年,掩關於泰州,專攻華嚴。十二年,受聘為焦山定慧寺監院。十八、十九兩年赴香港講普賢行願品。
二十二年任定慧寺住持,翌年,創立焦山佛學院,培育弘法人材甚夥。二十六年抗日戰起,日寇焚定慧寺,師坐鎮指揮,援救得法,未傷一人,而大殿、藏經樓猶得保存。其後返鄉,從事抗日宣傳,創立福田工讀社,以生產報國。三十八年來臺,初寓十普寺,講遺教經。四十年,弟子南亭創設華嚴蓮社,迎請長期供養。歷講大乘諸經,發起華嚴供會,籌募獎學基金,濟助社友,接引青年,皈依達數千人。師平昔修持嚴謹,除閱經禮佛靜坐常課外,每冬必打個人「靜七」四十九日,數十年未間斷。師身體素弱,食睡甚少。五十二年三月示寂於臺北,世壽七十五。著有華嚴大綱、婦女學佛緣起等。
(五)日本三論宗僧。河內國人,俗姓鋤田。從智藏學三論,兼修淨土。曾命畫工繪出其所感見之淨土圖相,世稱智光曼荼羅。於元龜年間(1570~1573)示寂,生卒年與世壽均不詳。凝然以師為日本淨土六祖之初祖。 p5015
位於江蘇南京東北二十三公里攝山中峰之西麓。又作栖霞寺。為江南著名古剎之一。與荊州玉泉、濟南靈巖、天台國清,並稱四大叢林。攝山又稱聶山、攝嶺、棲霞山。山多產藥材,食之可以攝生,故稱攝山。又其形狀如繖,亦稱繖山。其中峰屹然卓立、左右諸山環抱如拱。
據梁高僧傳卷八法度傳、陳侍中尚書令江總持之攝山棲霞寺碑銘等所載,劉宋明帝泰始年中,處士明僧紹(即明徵君)隱居此山,結草菴,凡二十餘年。時有法度自黃龍來遊,與僧紹道契甚厚。僧紹去世後,法度以其宅為寺,號栖霞精舍。是為棲霞寺之起源。
初,僧紹夢巖間有如來之光彩,擬造佛窟,未果。其次子仲璋嗣其遺志,於西峰石壁開鑿龕窟,與法度共同鑄造無量壽佛坐像,高三丈一尺五寸,通座四丈,並鐫造二菩薩像,高三丈三寸(唐代明徵君碑則言仲璋造釋迦像,法度另造十餘龕)。南齊文惠太子、豫章文獻王等人各捨財貨,共成福業。宋太宰江夏王霍姬等亦施資財,琢磨巨石。梁武帝天監十年(511),臨川靖慧王復加瑩飾,刻成億萬化身,是為著名之千佛巖。其時,有高麗遼東人僧朗至此,師事法度。後領山寺,精通華嚴、三論,稱江南三論宗之初祖,梁武帝尤尊崇之。
唐高祖時,增置梵宇四十九所,改稱功德寺。高宗時,改稱隱君棲霞寺。會昌年中,一度被廢;重建後號妙因寺。其後寺號迭經變更,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復稱棲霞寺。清末,毀於太平軍之役。民國初年,中央禪師重興寺宇,規模宏偉,雖不及舊時,然仍為南京名剎。
寺中有八角五層石塔、千佛巖,天開巖等奇勝。五層塔係隋文帝仁壽元年(601)初所建舍利塔之一,後唐時再建。自基壇至塔身皆有雕飾,極精麗巧緻。尤以基壇羽目刻有釋迦八相成道之陽刻,手法頗為精妙。千佛巖在寺之後方,中央大佛龕內有大石佛,即仲璋、法度共造之無量壽佛。大佛龕東方有四龕相列,西方約有二十石窟,內部皆刻佛像、羅漢、仁王、天部等。除大佛龕外,其餘石窟、佛龕共有二百餘個,造像五百餘尊,大多為唐代開鑿。千佛巖石窟之規模較大同、龍門石窟為小,精緻亦不及,惟該石窟係目前已知唯一之南朝石窟,故在佛教藝術史上頗為珍貴。
寺門外有上元三年(676)所製明徵君碑,銘係高宗御製,碑文為唐代書法名家高正臣所寫,為江南古碑之一。
棲霞寺後方約二公里處,有天開巖,據傳,為明代袁了凡從雲谷法會授功過格之故址。〔梁高僧傳卷八、廣弘明集卷十七、續高僧傳卷七、卷十、卷二十、卷二十五、法苑珠林卷三、法華玄義釋籤卷十九、宋高僧傳卷十七、佛祖統紀卷六、釋氏稽古略續集卷三、大明高僧傳卷四、金陵梵剎志卷四、攝山志、光緒金陵瑣志(南朝佛寺誌卷下)、古今圖書集成山川典第八十二、職方典第六六一〕 p5051
梵名 Sajghadeva。為有部毘曇學大家,東晉時來我國廣譯有部論典之名僧。又作僧伽提和、僧迦禘婆。意譯為眾天。北印度罽賓國人,俗姓瞿曇,故又稱瞿曇僧伽提婆。學通三藏,尤擅長阿毘曇心論,常誦三法度論。為人俊朗有深鑒,而儀止溫恭。前秦建元年中(365~384),遠來長安。十九年四月應比丘法和之請,與竺佛念共譯阿毘曇八犍度論二十卷,十月圓滿。翌年,高僧道安主持譯出之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即請師與僧伽跋澄、曇摩難提共宣梵文。後曇摩難提曾譯出中阿含經及增一阿含經,文義頗多差謬,而當時僧界碩彥道安亦已示寂,又值關中大亂,故欲修正而未果。後數年,關東清平,師與法和暨門徒,東遊洛陽,四、五年間,研講阿含等經,遂通曉華語,乃更譯出阿毘曇心及鞞婆沙等論,並改定先出之眾經。未久,姚興立於關中,法事甚盛,法和遂入關中,提婆應慧遠之請,渡江登廬山。東晉太元十六年(391)於般若臺譯出阿毘曇心論四卷及三法度論二卷。隆安元年(397)遊建業,頗受晉室王公及風流名士崇信。時瑯琊王司馬珣素來荷持正法,曾建立精舍,廣招學眾。提婆既來,王即延請,乃於其舍宣講阿毘曇,名僧畢集,眾皆悅悟。是年冬,王招集京都義學沙門慧持等四十餘人,更請提婆重譯中阿含經。計其所譯經典約百餘萬言,道化聲譽頗高,東漢安世高以來,無出其右者,後不知所終。有關其譯出之經論,出三藏記集卷二列出中阿含經六十卷以下六部一一六卷,開元釋教錄卷三則列五部一一八卷。〔出三藏記集卷九、卷十、卷十三、梁高僧傳卷一、歷代三寶紀卷七〕 p5722
唐代譯經僧。西域人。精通瑜伽法門及咒術。開成年間(836~840)來唐,進奉梵夾,欲翻傳經典,未果。後得悟達國師知玄之請,與菩薩嚩日羅金剛悉地等重新譯出陀羅尼集四卷,並譯出佛為毘戌陀天子說尊勝經一卷。其餘事蹟不詳。〔宋高僧傳卷三〕 p5831
(1654~1738)日本華嚴宗學僧。又作芳潭。攝津(大阪府)人(一說越中富山縣人),俗姓喜多。法名僧濬。號幻虎道人、華嶺山人、華嶺道人。十六歲出家,曾學禪於鐵眼,並在長崎研學外典。一度欲往印度,未果。而於南都、比叡山研究諸宗,立志復興華嚴學。在江戶時代以革新之論議,與諸宗學者有所論爭。晚年棲止於京都華嚴寺,而於元文三年示寂,世壽八十五(一說八十歲)。著作極多,有華嚴五教章匡真鈔十卷、俱舍論冠註十四卷、因明論疏瑞源記八卷、法華文句會抄五十卷、四教儀集註增暉記七卷等數十種,迄今仍為各宗學者所推重。師一生性格剛峻,時人每有異說,師即排撻論難,乃至製書漫罵痛擊,成為當代論爭之中心,亦為日本華嚴宗之中興祖師。 p5952
指以彌勒菩薩為信奉對象之宗教信仰。在印度,早期即有此信仰,如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五、賢劫經卷七佛興立品等,皆以彌勒為未來出現之第一佛。阿毘曇八犍度論卷二十七,亦載當來彌勒成佛之事。又據名僧傳抄法盛傳載,佛滅度後四八○年,呵利難陀羅漢上昇兜率天繪彌勒之像,至憂長國(佛國記之陀歷國)東北,造牛頭栴檀彌勒大像。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卷下靈運傳載,那爛陀寺供有彌勒像。大唐西域記卷七、卷八亦載,戰主國都城西北之伽藍供奉彌勒像。摩揭陀國佛陀成道之菩提樹東方有精舍,以白銀鑄十餘尺高之彌勒像。
中國關於彌勒信仰之譯經,始自西晉,先後共十餘種譯本,可歸納為「上生」、「下生」、「本願」三系統。玆列舉如下:西晉大安二年(303),竺法護譯之彌勒下生經、彌勒菩薩所問本願經;姚秦弘始四年(402),鳩摩羅什譯之彌勒大成佛經、彌勒下生成佛經;南朝劉宋時,沮渠京聲(?~464)譯之彌勒上生經;東晉時,譯者不詳之彌勒來時經;北魏永平元年至天平二年(508~535),菩提流支譯之彌勒菩薩所問經;唐代大足元年(701),義淨譯之彌勒下生成佛經;唐代景龍二年至開元元年(708~713),菩提流志譯之彌勒菩薩所問經等。由以上諸多譯經,可知彌勒信仰之普及。
彌勒信仰又分為二派,一派為上生信仰,信仰現今於兜率天說法之彌勒菩薩,而欲往生兜率天;另一派為下生信仰,相信彌勒將來下生此世界時,於龍華樹下,三會說法,以救渡眾生,而自己亦能生此世界,於龍華樹下聽受說法而成佛,故有龍華三會之說。上生信仰者,始有道安(314~385),據梁高僧傳卷五道安傳所載,前秦苻堅遣使西域,攜回彌勒結珠像等,道安開席講法時,常羅列尊像。繼有戴顒,據法苑珠林卷十六記載,東晉戴顒依據夢告,造立彌勒像,後安置於會稽龍華寺。又據名僧傳抄載,南朝劉宋元嘉九年(432),法祥建彌勒精舍。此外上生信仰者尚有道矯、僧業、慧嚴、道汪、道法、法盛、曇副、曇斌等。至唐代,玄奘、窺基亦宏揚兜率上生信仰,而成為法相宗之傳統。下生信仰亦甚為普及,據出三藏記集卷十二法苑雜緣原始集目錄序載,劉宋明帝(465~471 在位)撰龍華誓願文,周顒作京師諸邑造彌勒三會記,齊竟陵文宣王作龍華會記。南嶽慧思作立誓願文,敘述彌勒下生之說。唐代則天武后於永昌元年(689)命法朗等偽作大雲經,謂武后係彌勒下生。五代時之布袋和尚(契此),更被傳為彌勒化身。
另據歷代史書所載,藉彌勒下生信仰,而曲解經文,糾眾叛亂者亦不少。隋代大業九年(613),宋子賢自稱彌勒出世,集愚民叛亂,襲擊煬帝鸞駕而被捕。又陝西扶風人向海明亦自稱彌勒出生,號召謀反。唐代開元(713~755)初年,貝州(河北)王懷古自稱新佛(解作彌勒佛),舉事被捕。唐僖宗(873~888 在位)時,彌勒教徒於西蜀地方擴展勢力,組織彌勒會。北宋仁宗(1022~1063 在位)時,貝州之王則率領彌勒教徒叛亂。南宋及元代之白蓮教亦混入彌勒教,假藉彌勒下生之名謀反,迄至明、清時代,尚流行於各地。
由於彌勒信仰之普及,歷來關於彌勒之造像,多不勝數。南齊建武年中,僧護曾發願於剡縣石城山雕鑿千尺彌勒像,然願未果而入寂,後由僧祐於天監十五年(516)完成,世稱三世石佛、剡縣大佛。北魏獻文帝時,鑿造大同雲岡第十三窟彌勒洞,安置十六公尺高之倚像,遷都洛陽後,又造龍門石窟,內有太和、景明、永平等年間所造之大小彌勒佛像數百尊。此外,山東歷城黃石崖、千佛山亦有許多北朝所造彌勒像。中國彌勒之造像形式,甚至透過朝鮮半島影響及於日本。
中國彌勒信仰於南北朝時開始,逐漸盛行;至唐代後,由於阿彌陀經之譯出,發願往生西方淨土者亦多,故彌勒信仰已不如以前盛行。然十九、二十世紀之民間宗教社團猶深受彌勒信仰之影響。又古來韓國、日本之彌勒信仰亦頗為盛行。〔梁高僧傳卷十三、比丘尼傳卷二、廣弘明集卷十六、辯正論卷四、續高僧傳卷十七、卷十九、宋高僧傳卷四、卷二十六、佛祖統紀卷四十、卷四十三、法苑珠林卷二十九、魏書卷九肅宗紀、冊府元龜卷九二一、隋書卷二十三大業九年條、唐書卷一八三、太平廣記卷二八九、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六一、三國遺事卷二、日本書紀卷二十〕(參閱「兜率天」4385) p6422
(一)指為妨害釋尊弘教所做之誹謗事跡。最有名者為提婆達多,彼原係佛陀之堂弟,後出家為佛弟子;至晚年,欲排擠佛而自代之,並破壞佛弟子之和合,以延攬入己門下,然其企圖未果,而身墮地獄。另有旃遮摩那,因嫉妒佛陀化導之盛況,遂於祇園精舍揚言佛與彼私通並令懷孕,旃遮摩那由此而現身受業報。又有舍衛城之外道,殺害淫女孫陀利,佯稱係佛所為,以達謗佛之目的。(參閱「旃遮摩那」4119、「謗三寶戒」6514)
(二)泛指毀謗佛法。景德傳燈錄卷六(大五一‧二四七上):「師卻問曰:『大德說何法度人?』曰:『講金剛般若經。』(中略)師曰:『此經是阿誰說?』僧抗聲曰:『禪師相弄,豈不知是佛說耶?』師曰:『若言如來有所說法,則為謗佛,是人不解我所說義;若言此經不是佛說,則是謗經,請大德說看。』無對。」 p6514
佛教東傳朝鮮半島,據三國史記卷十八等載,高句麗小獸林王二年(372),中國前秦苻堅遣使者及僧順道齎來佛像、經論;又二年,秦僧阿道來朝。翌年,敕為二僧建肖門寺及伊弗蘭寺,是為韓國有佛寺之始。又十年(384),印度沙門摩羅難陀至百濟宣教,新羅則遲至五二八年始見佛教興隆。
佛教初傳朝鮮半島時,與當時半島上原有之 習俗相融合,目的僅在祈福,此為初傳時之相容時期。至六世紀初,名師輩出,如百濟僧謙益求法印度,攜回梵本阿毘曇藏及五部律,譯出律部七十二卷,是為百濟律宗之祖;時曇旭、惠仁等並著律疏三十六卷,皆奉藏於臺耀殿。高句麗僧惠慈於推古天皇三年(595)至日本,後與百濟僧惠聰同至飛鳥法興寺,並同為聖德太子之師;惠聰後被推許為佛教棟樑。
於高句麗、百濟、新羅等三國之中,以新羅佛教最盛,入中、印求法者最多,高僧亦輩出如雲,其中,圓光於南朝陳時來中國遊學,精通涅槃、成實、攝論等學。元曉來唐未果,曾注釋佛經八十一部,闡揚一乘圓教。義湘亦來唐參謁中國華嚴宗二祖智儼,返國後大力弘傳華嚴宗。又慈藏曾與弟子僧實等十餘人來唐,歸國後,攜回大藏經一部及諸幡幢、花蓋等,王曾命於芬皇寺講大乘論,其思想以律學及華嚴為主,曾建通度寺戒壇及大和寺塔。圓測於十五歲來唐,曾參學各處高僧講筵,專學唯識學,曾蒙唐太宗頒賜度牒。惠通弘傳密法,為真言宗祖師。至新羅統一時期(668~935),佛教已漸脫離中國,樹立朝鮮佛教獨特之教學。
諸宗之中,以禪宗傳入較晚,卻後來居上。最早將禪宗傳入韓國者為法朗及其門人信行(704~779,一名神行),信行所傳者為中國北宗神秀之法脈。信行之後,有道義者,曾來唐參謁智藏,並嗣其法,歸國(821)後,欲興南宗禪法而不果,遂於雪岳山隱居,後由再傳弟子普照大興其宗風。道義之同門洪陟,於智異山創建實相寺,大興禪法,是為朝鮮佛教「禪門九山」之濫觴。
禪門九山無不源於中國曹溪六祖慧能,然與中國禪宗五派(臨濟、曹洞、溈仰、雲門、法眼)並無關連。九山者,實相山派、迦智山派、闍崛山派、桐裏山派、聖住山派、師子山派、曦陽山派、鳳林山派、須彌山派。此外,淨土信仰亦頗盛行。西元九三五年,新羅為高麗所敗,佛教亦出現另一嶄新之面貌。
於高麗時代(935~1392),教宗與禪宗盛行,尤以禪宗,繼新羅末期之教勢而盛於高麗時代全期;華嚴宗與法相宗亦各形成其宗派,而持續教脈。自大覺國師義天以後,成立天台宗,給予教禪兩宗影響甚鉅。高麗時代之佛教,正值外敵侵入與國家混亂之難局,欲以佛德或神力克服此一情勢,而有諸種法會、法席、道場、設齋等佛事之設置,此乃「祈福禳災,鎮護邦國」之國家思想的形成。據東國通鑑等載,太祖即位(918)時,即設八關會、燃燈會;翌年將都城遷往開城,於建宮殿之同時,於京內創建法王、慈雲、王輪、內帝釋、舍那、天禪、新興、文殊、圓通、地藏等十寺。光宗(950~976 在位)於城南建大報恩寺為太祖追福。並設僧階,定國師、王師之制;時毘盧遮那懺悔法、無遮水陸會、齋僧等佛事頻繁。顯宗(1010~1031 在位)時,為攘斥契丹之兵,而發願雕刻大藏經,此即高麗藏之初雕版。於高宗(1214~1259 在位)時,因蒙古兵入侵,藏於符仁寺之初雕版全毀於戰火。至西元一二五一年,經過多年之努力,再雕版大藏經始告完成,總計六五二九卷八一二五八版,收藏於江華城西門外大藏經板堂,後移至海印寺收藏迄今。
高麗時代之高僧輩出,如早期之道詵、廣學、大緣、法印、利嚴、慶甫、利讓、璨幽、允多等,其中,利嚴為太祖之師,璨幽曾來唐,依投子山大同修學,並得其心印,歸國後,曾受太祖、惠宗、定宗、光宗等四代帝王皈依,光宗特賜「證真大師」之號,並封為國師。此外,如智宗、道峰等,均曾來宋參學,受永明延壽之心印,歸國後,活躍一時。舉揚華嚴學之均如,頗受光宗崇信,嘗致力於南岳智異山、北岳浮石寺等二派華嚴學之融合會通。
開立天台宗之大覺義天,為文宗之第四王子,十一歲出家,於靈通寺爛圓處得度,並修學華嚴教觀。於宣宗二年(1085)來宋,歸國時攜回章疏等三千餘卷,後編成「新編諸宗教藏總錄」三卷,並著有「新集圓宗文類」等十餘部三百餘卷。
高麗時代之佛教,自天台宗立宗後,原來興盛之禪宗(曹溪宗)逐漸衰頹,雖有坦然等高僧極力挽回禪宗之頹勢,卻一蹶不振,直至普照知訥時,始中興禪宗,形成一新局面。
高麗時代之佛教,於王室及為政者之保護下得以成長興盛,至西元一三九二年高麗滅亡,佛教亦隨之呈現衰勢。李朝建國後,強烈的興儒排佛思潮,令佛教趨於抑壓受難之時代。睿宗(1469 在位)曾訂定度牒之制,員額為禪宗、教宗各三十名;此外又禁止寺剎之創建。其後之成宗(1470~1494 在位)、燕山君(1495~1505 在位)、中宗(1506~1544 在位)等諸帝皆採排佛政策。至明宗(1546~1567 在位)之初年,太后攝政,欲復興佛教,故佛教一度顯現再興之機,然其後因明宗親政,恢復興儒排佛政策,佛教遂再陷頹敗之勢。惟此時期仍見高僧大德,如無準己和(1376~1433)撰「顯正論」以駁斥排佛論;西山休靜(1520~1604)大振禪風,今韓國僧徒多屬此法系。與休靜法系抗禮者,有浮休善修(1543~1649)與碧巖覺性(1575~1660)之法系。另有晦庵定慧(1685~1741)著「華嚴經疏隱科」、「禪源集都序著柄」,與鏡嚴應允(1703~1804)二人並稱教禪兩宗之大宗師。李朝末期,因諸師之努力,終於一八九五年解除僧侶不得入京之禁令,四年後,於京師創建元興寺,並設置「朝鮮佛教總宗務所」,朝鮮佛教乃得復甦。
一九一○年,日本併吞朝鮮,翌年發布「朝鮮總督府寺剎令」及「寺剎令施行規則」,而將教團分為三十本山(一九二四年加華嚴寺成為三十一本山),形成三十個教區。一九一二年將朝鮮佛教稱「禪教兩宗」,並以覺皇寺為中央教堂,而設置三十本山會議所。三十本山則各制定寺法,後因反對教團被總督府監督,乃於一九二一年召開全國僧侶大會,決議於覺皇寺設置「朝鮮佛教禪教兩宗中央總務院」,以統轄全國寺剎;翌年反對派亦於覺皇寺設置「朝鮮佛教禪教兩宗中央教務院」。一九二五年兩院達成協議,合併組織「財團法人朝鮮佛教中央教務院」,以為中央統一之宗務機構,統轄全國三十一本山。其後將宗名改為「曹溪宗」,並建立太古寺作為其總本山。
此外,圓佛教為新興於本世紀初之佛教宗派,創教者少太山(1891~1943)以修行門(真空妙有)與信仰門(因果報應)為基本教義,立精神修養、事理研究、作業取捨等三學,以教化信徒,並創立圓光大學培育人才,教勢頗盛。
於佛教教育方面,一九○六年於元興寺創建「明進學校」以為僧侶之教育機構,該校後來改組為「佛教師範學校」。一九一六年中央總務院於漢城設立「佛教中央學林」,為培養教界人才之學林,以修身、宗乘、餘乘、宗教學、布教法,及哲學、理、數、史、地等一般學科教育青年僧侶。同時在地方亦以寺院為中心而成立地方學林。然因中央學林曾為韓國獨立運動之根據地,故於一九二二年遭廢止。其後屢經變遷,而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成為東國大學。
佛教之教育機構除上述之外,尚有中央僧伽大學,及附設於寺院之講院等。其中,東國大學及圓光大學成為韓國佛教研究之二大中心,並產生諸多傑出學者。佛教期刊、學報方面,自一九一○年發行佛教雜誌「圓宗」後,陸續有朝鮮佛教月報、海東佛報、佛教振興會月報、朝鮮佛教界、佛教、佛教學報、韓國佛教學、韓國宗教、圓佛教思想等刊行。
現代韓國佛教分為十八宗派,其中,以曹溪宗與太古宗為二大主流,茲據韓國寺剎資料叢書4(1983)所載,將主要宗派之僧侶數(總數二○七五五)及信徒數(總數一一一三○○○○)列表如下。
韓國之宗教,尚有基督教、天主教、儒教、天道教等宗教。天主教約於二百年前傳入韓國,戰後基督教甚盛,其教勢幾有凌駕佛教之勢,至一九八三年,教徒人數已逾九十四萬。〔日韓佛教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82))、朝鮮佛教通史(李能和)、韓国仏教史(愛宕顯昌)、韓国仏教史(金煐泰)〕p6537
元代僧。字仲華。俗姓楊。幼年喪父,事母至孝。精通古今墳典史籍,尤精性理之學。壯年出家,遍遊講肆,專究華嚴。曾隱於成紀,築室植松,以為終老之地,時人稱為松堂和尚。後來奉敕領洛陽白馬寺,學僧雲集,聲譽日隆。
世祖曾欲建寺於五台山上,未果;成宗繼其志,造大萬聖佑國寺,依帝師迦羅斯巴之推舉,迎請師為開山第一世,賜「真覺國師」之號。師居歲餘,大德六年(1302),於赴洛陽途中示寂,世壽六十二。著作有《縣談詳略》五卷、《肇論略疏》三卷、《惠燈集》二卷。〔參考資料〕 《佛祖歷代通載》卷二十二;《大明高僧傳》卷二。
日本天台宗學僧,台密之集大成者。近江(滋賀縣)人。相傳與最澄同族。幼投比叡山的圓仁出家,習顯密宗教義,十九歲受菩薩大戒,圓仁示寂後,師事元慶寺遍昭,受真言密教三部大法。
日本‧貞觀十九年(877),欲與齊詮、玄昭、觀溪等人入唐求法,但因故未果。元慶六年(882),重依遍昭,稟胎藏界法。八年,任元慶寺傳法大阿闍梨,密號福集金剛、真如金剛,時年四十四。後於比叡山建五大院而居,從事研究與著述。寬平年間(889~898)示寂,世稱五大院先德、五大院阿闍梨、五大院和尚、阿覺大師、祕密大師。
師深究台密的事相、教相,以及悉曇、聲明和圓頓戒,並繼承圓仁教學,立十門教判,宣揚山家教旨,創四十一門範疇,以明一大圓教的奧義。平生著作甚多,有《北嶺教時問答》、《菩提心義略問答抄》、《普通授菩薩戒儀廣釋》、《悉曇藏》、《胎金蘇對受記》、《八家祕錄》等百餘部。
〔參考資料〕 《元亨釋書》卷四;《本朝高僧傳》卷八;《天台霞標》卷四之二;大野達之助《日本佛教思想史》;關口真大編《佛教の實踐原理》。
隋唐時代僧。雍州(陜西)新豐(一說弘農華陰)人。俗姓楊。十五歲,從曇延出家,受具足戒後,就洪遵學四分律。復依曇遷習一切經。初,曇延欲造立丈六釋迦像,未果而寂。師繼其志,於隋‧仁壽二年(602)在長安延興寺鑄成此像。復造經四藏,備盡莊嚴。唐‧貞觀初年,奉詔為皇后、太子、諸王等授菩薩戒。時,朝廷特為師建普光寺。後,於苑內德業寺,為皇后書寫藏經。又鑑於北周滅法以來,傳度法本文理乖背,乃集義學沙門讎勘校正之。
此外,師曾上書太子,勸行行慈、減殺、順氣、奉齋等四事。帝聞其說,特於貞觀九年(635)下詔,三月至歲暮之際禁斷殺生。貞觀十年,示寂於延興寺,世壽七十五。帝 敕賜葬具,為唐朝沙門勒葬之嚆矢。著有《佛教後代國王賞罰三寶法》、《安養蒼生論》、《三德論》等。
〔參考資料〕 《續高僧傳》卷二十二;《釋氏六帖》卷十二;《隆興佛教編年通論》卷十一;《佛祖統紀》卷三十九;《佛祖歷代通載》卷十二;《釋氏稽古略》卷三。
朝鮮僧。慶南晉州人。俗名淳浩。初習漢學,十七歲進入晉州第一普通學校就讀。1919年參加三‧一運動,為日本警察逮捕入獄。二十三歲自農業學校畢業後,赴日修學。在此之前,嘗遊護國寺,遇老僧拘明,又訪海印寺、白羊寺等,與佛家結緣,曾有意出家而未果。後自日本回國後,乃至固城玉泉寺,從南圭榮出家受戒,其時年二十六。
二十九歲時,師事漢城開雲寺朴漢永,在圓佛教傳門講院修大教科。三十歲時與五十餘名青年僧侶組成全國學人大會,非難日本宗教政策。其後,於金剛山榆岾寺、五台山上院寺、陜川海印寺等處,嚴修七年戒行,得「忍辱菩薩」之別號。三十六歲,於禪學院行遺教法會;舉行此大會時,曾遭教務院、本山住持及鍾路警察署等的反對、阻止,但在朴漢永、宋滿空等四十餘僧的支持下,仍得以舉行。師秉持再建教團及中興佛法之信念,在固城文殊庵、陜川海印寺等教化大眾,致力培育僧徒,繼朴漢永之後,成為教正。
1952年,任都總攝,積極參與佛教淨化運動,頗有成果。其後,歷任曹溪宗總務院、海印寺住持、海外佛教大會韓國代表、東國學院理事長、宗正、道詵寺住持等職。1970年,受頒國民勳章。主要著作,有《心》、《般若心經講義》等。
華嚴宗初祖。唐代雍州萬年(陜西西安)人。俗姓杜。諱法順,號帝心尊者,俗稱燉煌菩薩。資性柔和,不思惡事,於從學中,備嘗艱苦。十八歲出家,投因聖寺僧珍受禪業。後隱居終南山,大張華嚴教綱,提撕道俗。唐太宗聞其德風,召之入宮,禮遇有加。後遊歷郡國,勸念阿彌陀佛,又著五悔文讚詠淨土。貞觀十四年(640)十一月十五日,示寂於南郊義善寺,享年八十四。葬於樊川北原,塔於長安華嚴寺。著有《十門實相觀》、《會諸宗別見頌》、《華嚴法界觀門》、《華嚴五教止觀》等文。然後二文是否確為杜順所作,尚未有定論。
◎附︰道宣《續高僧傳》卷二十五〈杜順傳〉
釋法順,姓杜氏,雍州萬年人。稟性柔和,未思沿惡。辭親遠戍,無憚艱辛。十八棄俗出家,事因聖寺僧珍禪師受持定業。
珍姓魏氏,志存儉約,野居成性。京室東阜地號馬頭,空岸重邃,堪為靈窟,珍草創伊基,勸俗修理,端坐指撝,示其儀則。忽感一犬,不知何來,足白身黃,自然馴擾,徑入窟內,口銜土出,須臾往返,勞而不倦。食則同僧,過中不飲。既有斯異,四遠響歸,乃以聞上。隋高重之,日賜米三升,用供常限,乃至龕成,無為而死。今所謂因聖寺是也。
順時躬視斯事,更倍歸依,力助締構,隨便請業。末行化慶州,勸民設會,供限五百。及臨齋食,更倍人來,供主懼焉。順曰︰「無所畏也,但通周給而莫委供所。」由來千人皆足。
嘗有張河江、張弘暢者,家畜牛馬,性本弊惡,人皆患之,賣無取者尸。順示語慈善,如有聞從,自後更無觝齧。其道發異,類為如此也。嘗引眾驪山,夏中棲靜,地多蟲蟻,無因種菜。順恐有損害,就地示之,令蟲移徙,不久往視,如其分齊,恰無蟲焉。
順時患腫,膿潰外流,人有敬而𠲿者,或有以帛拭者,尋即瘥愈。餘膿發香,流氣難比。拭帛猶在,香氣不歇。三原縣民田薩埵者,生來患聾,又張蘇者,亦患生啞,順聞命來與共言議,遂如常日,永即痊復。武功縣僧為毒龍所魅,眾以投之,順端拱對坐,龍遂託病僧言曰︰「禪師既來,義無久住,極相勞嬈。」尋即釋然。故使遠近瘴癘淫邪所惱者,無不投造。順不施餘術,但坐而對之。識者謂有陰德所感,故幽靈偏敬致。
其言教所設,多抑浮詞,顯言正理。神樹鬼廟,見即焚除,巫覡所事,躬為摒擋。禎祥屢見,絕無障礙。其奉正也如此。而篤性綿密,情兼汎愛,道俗貴賤,皆事邀延。而一其言問,胸襟莫二。或復重痼難治,深願未果者,皆隨時指示,普得遂心。時有讚毀二途,聞達於耳,相似不知,翻作餘語。因行南野,將度黃渠,其水汎溢,厲涉而度,岸既峻滑,雖登還墮。水忽斷流,便隨陸而度。及順上岸,水尋還復,門徒目睹而不測其然也。所以感通幽顯,聲聞朝野,多有鄙夫利其財食。
順言不涉世,令不留心,隨有任用,情志虛遠。但服粗弊,卒無兼副,雖聞異議,仍大笑之。其不競物情又若此也。今上奉其德,仰其神,引入內禁,降禮崇敬。儲宮王族,懿戚重臣,戒約是投,無爽歸禁。
以貞觀十四年,都無疾苦,告累門人,生來行法,令使承用。言訖如常坐定,卒於南郊義善寺,春秋八十有四。臨終雙烏投房,悲驚哀切。因即坐送於樊川之北原,鑿穴處之。京邑同嗟,制服亘野。肉色不變,經月逾鮮,安坐三周,枯骸不散。自終至今,恆有異香流氣屍所。學侶等恐有外侵,乃藏於龕內,四眾良晨赴供彌滿。
弟子智儼,名貫至相,幼年奉敬,雅遵餘度,而神用清越,振績京皋。《華嚴》、《攝論》,尋常講說,恆至龕所化導鄉川,故斯塵不絕矣。
〔參考資料〕 《華嚴經傳記》卷一、卷三、卷四;《佛祖統紀》卷二十九;《法界義鏡》卷下;《終南02山杜順禪師緣起》;《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十五;《隆興佛教編年通論》卷十一;《釋門正統》卷八;《華嚴懸談會玄記》卷三十八;《法界宗五祖略記》;鎌田茂雄《華嚴の思想》;常盤大定《支那佛教の研究》。
近代學僧。河北省井陘縣人。十八歲出家,後入中國佛教改革運動提倡者太虛門下。師除傳統中國佛教之學解外,另學有西藏語。為進一步窮究其蘊奧,曾試圖潛入西藏,然終未果行。後入武昌佛學院專修唯識、俱舍。其後,至北平,於柏林寺佛學院講授《俱舍論》,又為太虛倡設之世界佛學院奔走活動。
1931年,日本侵佔東北,全國民族意識高漲,佛教復興運動也隨之產生。太虛的新佛教運動即給予當時佛教界很大的影響,而法舫則是這一活動的實際負責人。
1943年,法舫留學緬甸、印度及錫蘭等地,除對東南亞地區的華僑布教傳道外,且致力於印度毗曇學的研究,而其佛學思想亦逐漸傾向南傳佛教。1947年,太虛入寂,法舫為繼續完成先師的遺業,乃返回武昌。其後,住浙江奉化雪竇寺(太虛曾住此)。後因政治局勢動盪不安,乃再赴海外,任教於錫蘭大學。後以積勞成疾,於1951年病逝,享年四十八。著有《唯識史觀及其哲學》、《金剛經講話》,譯有《南傳阿毗達磨攝義論》。1980年台灣之佛書出版界,嘗有人輯其論文而出版《法舫法師文集》一書。
〔參考資料〕 許雲樵〈法舫法師行傳〉;東初《中國佛教近代史》。
朝鮮古剎。與通度寺、松廣寺並稱為朝鮮三大名剎。位於慶尚南道陜川郡的伽耶山(一名牛頭山),係新羅第三十九主哀莊王於西元802年所創建。高麗‧高宗二十三年至三十八年間(1236~1251),所敕令雕刻的大藏經,其板片即收藏於此寺。此即《高麗藏》再雕本。李朝太祖元年(1393),太祖重築此寺中的古塔。世祖三年(1458),亦補修藏經閣。及世祖薨,貞熹王后更欲重建而未果。成宗十九年(1488)仁粹王大妃繼其遺志,大力增修伽藍。
肅宗二十一年(1695)以後,至李太王十一年(1874)間,前後共遭逢七次火災,新羅、高麗時代之遺物悉歸為烏有。昔日大雄寶殿、講堂、會堂,與數百殿堂僧舍的龐大規模,如今已縮小甚多。
現今伽藍多為李太王(1864~1895)初年的建築,分佈在巍峨蒼鬱的峰巒林木間。紅霞門位置最南,經過鳳凰門、解脫門,便到達九光樓。北側有三重石塔,左右則設僧房。登石階而上,正面有大寂光殿,即是主殿。西有冥府堂、祖師殿、解行堂,東有僧坊。寂光殿北面,再躋石[石*壹]可見四腳門。此門內外懸掛題為「藏經閣」及「慈眼堂」的匾額。內有寶藏二種,南稱修多羅藏,北名法寶殿。為《高麗藏》板片所藏之處。此外另有紅箭門、擎天門、拱極門等,堂舍頗多。
◎附︰《朝鮮寺剎史料》〈慶尚南道之部〉(摘錄)
大抵人之起廢,必有其所;地之盛衰,亦關時數。詳夫伽耶山(一名牛頭)海印寺者,海東之名剎也。昔梁朝寶誌公臨終以《踏山記》囑門徒曰︰「吾沒後有高麗二僧求法而來,以此記付之」。後,果有順應、理貞兩大士入中國求法。誌公門徒見之,以《踏山記》付之,并說臨終時語。應、貞聞而問法師葬處,而往尋之。云人有古今,法無前後,七日七夜,入定請法。墓門自開,誌公出為之說法,以衣鉢傳之,又贈蟒皮鞋(衣鉢與鞋至今傳為寶)。仍囑曰︰「汝國牛頭山西,有佛法大興處,汝等還國,可創立別裨補大伽藍海印寺。」言訖還入。
二師還國,到牛頭山,自東北踰嶺而西,遇獵人,問曰︰「汝等因獵,遍閱此山,有可以創寺地否﹖」獵人答曰︰「此去小下,有一水泊處(今毗盧殿是也),多有鐵瓦(今毗盧屋上所覆鐵瓦是也),宜往觀之。」二師到水泊處,見之甚叶其意。籍草而坐,入定,頂門放光,紫氣衝天。
時新羅第三十九王,哀莊大王王后患發背,良醫無效,王大患之,遣使臣分往諸方,冀得碩德異僧,倘蒙扶救也。中使於路上,望見紫氣,疑其有異人。到山下披榛入洞,至數十里許,溪深峽束行不能前(今致遠書其詩曰︰狂奔疊石吼重巒,人語難聞咫尺間,常恐是非聲到耳,故殺流水盡籠山)。徘徊久之,忽見一狐,緣巖而去。中使心異之,隨之而後,及見二師入定,光從頂門出,敬信禮拜,因請邀還王宮。二師不許,中使乃以王后發背之患告之。師授以五色線,曰︰「宮前有何物﹖」答曰︰「有梨樹。」師曰︰「持此線,一頭繫於梨樹,一頭接於瘡口,即無患。」其使還,報於王。王依言試之,梨枯患差。王感之敬之,使國人創立茲寺焉。時哀莊三年壬午,即唐‧貞元十八年也。大王親幸於茲寺,納田二千五百結慶讚,畢後還國。道言令玄拒題此寺云︰時演華嚴大士家,一說伽耶三災不到處,而有王侯之地(指殺捕亭)也。
勾高麗時,有一措大,死至帝釋宮。帝釋喚蓋金來,其服飾皆髑髏,即無常大鬼也。帝釋曰︰「勾高麗多行不義,汝往徵艾。」顧謂措大曰︰「蓋金去則汝國必盡灰燼,唯伽耶三災不到之地,汝可往彼避之。」措大還生,移居於此。後有蓋蘇文之難。蘇文即蓋金也。措大果免其難焉。古聖所謂三災不到之地明矣。
新羅末,僧統希朗住持此寺,得華嚴神眾三昧時,我太祖與百濟王子月光戰。月光保美祟山,食足兵強,其敵如神。太祖力不能制,入於海印寺,師事朗公。師遣勇敵大軍助之,月光見金甲滿空,知其神兵懼而乃降。太祖由是敬重,奉事納田加五百結,重新其舊。山形絕於天下,地德隻於海東,真可謂精修之地。(下略)
〔參考資料〕 《伽耶山海印寺古蹟》;《海印寺重修記》;《海印寺火蹟》;《三國史記》卷十;《東國通鑑》卷十;《擇里集》;《東國輿地勝覽》卷三十。
真可大師,字達觀,號紫柏,世稱紫柏尊者,是明末四大師之一。俗姓沈,江蘇吳江人。十七歲時,辭親遠遊,欲立功塞上。行至蘇州,宿虎丘雲岩寺,聞寺僧誦八十八佛名號,內心歡喜;次日晨,即解腰纏十餘金設齋供佛,從寺僧店出家。
真可出家後,常閉戶讀書。年二十,受具足戒。不久,至武塘景德寺閉關,專研經教,歷時三年。後至匡山,深究相宗。萬曆元年(1573)至北京,親近華嚴宗匠遍融於法通寺,又從禪門老宿笑岩、暹理等參學。萬曆三年至嵩山少林寺參謁大千常潤。見常潤上堂講公案,以口耳為心印,以帕子為真傳,不以為然,遂不入眾。不久南還,至浙江嘉興。時密藏(道開)欽仰真可的風範,特自普陀山來訪,真可即留他為侍者。嘉興楞嚴寺是宋代名僧子璿著經疏處,已久荒廢,真可發願重修,命密藏主持其事。
真可在萬曆初年,曾聽法本(幻予)談起袁了凡慨嘆請經困難,有易梵夾為方冊以便於印造流布的願望,而法本自顧力弱難行。至是,真可為撰〈刻藏緣起〉,陳說刻藏利益,鼓勵募刻全藏。得到陸左、馮夢禎等熱心贊助,真可即令密藏籌備刻經事。萬曆十七年,方冊藏始刻於山西五臺山紫霞谷妙德庵,由真可門人如奇等主持。因山中氣候嚴寒,不便刻經工作,四年後南移至浙江餘杭徑山寂照庵。他的門人桐城吳用先為他修復徑山下院化城寺,作為貯藏經板之處,並施資刻經數百卷。
真可
萬曆二十年,他遊房山雲居寺,禮訪隋代高僧靜琬所刻石經,於石經山雷音洞佛座下得靜琬所藏佛舍利三枚。神宗生母李太后曾請舍利入宮內供養三日,並出帑金布施重藏之於石窟。後來他又與高僧德清(明末四大師之一)同遊石經山,以皇太后所施齋襯贖還靜琬塔院等,請德清為撰〈復涿州石經山琬公塔院記〉(碑現存雲居寺〉。並與德清共議續修明代的《傳燈錄》。旋德清被官廳認為私建寺院,謫戍廣東,續修《傳燈錄》之願未能成就。
萬曆二十八年,真可因對南康太守吳寶秀拒不執行朝廷徵收礦稅命令而被逮捕表示同情。他常概嘆著說︰「憨山不歸,則我出世一大負;礦稅不止,則我救世一大負;傳燈未續,則我慧命一大負。」因而遭到一些宧官的塞。這時他的門人為他的安全著想,相繼寫信勸他出都。不久京城發生了挑撥宮廷糾紛的「妖書事件」。神宗下令搜索犯人。忌恨他的人以太后曾因真可在石經山發見舍利而施資供養,遂誣他以濫用帑金之罪,捕之下獄。並誣陷他是「妖書」的造作人(《紫柏尊者別集》附錄〈東廠緝訪妖書底簿〉),但未得罪證。萬曆三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圓寂於獄中,世壽六十一,法臘四十有奇。他的弟子們把他的遺骸浮葬於西郊慈慧寺外,後又移龕至浙江餘杭徑山之寂照庵,以後又移葬於開山。萬曆四十四年在開山前文殊臺荼毗立塔。
真可現存的著作,有經德清校閱過的《紫柏尊者全集》三十卷和別人纂校的《紫柏尊者別集》四卷,〈附錄〉一卷。《全集》收載他的法語、經釋、序跋、銘傳、書信和詩歌等;《別集》則補收《全集》所未收的雜文、讚偈、詩、書問、語錄和附錄等。
真可對於佛教各宗的思想採取調和的態度。他所訂的〈禮佛儀式〉(見《紫柏尊者別集》卷四),除發願禮拜十方三世一切諸佛外,還教人禮拜西天東土歷代傳宗判教並翻傳祕密章句諸祖,這是他調和諸宗思想的具體表現。
真可喜拈〈毗舍浮佛偈〉教人,有時則教人持誦半偈。所謂「假借四大以為身,心本無生因境有;前境若無心亦無,罪福如幻起亦滅」(〈毗舍浮佛頌說示如裴〉)。他的僧俗弟子很多,從他問道的人士有陸左、馮夢禎、瞿汝稷、王肯堂等。瞿汝稷通內外學,著有《指月錄》三十二卷,王肯堂為著名醫學大家,著有《成唯識論證義》十卷等。
真可一生參叩諸方尊宿,但他並沒有專一的師承。他在祭北京法通寺遍融的文中說︰「余往來遍老之門,觀其動履,冥啟予多矣。……予於遍老之門,未敢言嗣。若所謂德,則此老啟廸不淺,焉敢忘之!」
真可雖到處興修古剎,而從未受請擔任寺院住持,所以沒有「上堂」、「普說」。他只是隨緣接引,略說法語而已。他與當時一般排斥文字的禪僧不同,而極重視文字經教。他認為佛弟子不通文字般若,即不得觀照般若,不能契會實相般若。他不同意悟道只依靠禪家機緣及念佛求生淨土等說法,曾列舉盲眼師資七大錯誤,一一加以辯難(《紫柏全集》卷三〈法語〉)。德清稱他的宗風足以遠追臨濟,上接大慧(〈達觀大師塔銘〉),可見真可在明末佛教界的名望。(施無畏)
◎附︰德清〈達觀大師塔銘〉(摘錄自《紫柏老人集》卷首)
夫大地死生,顛瞑長夜。以情關固閉,識鎖難開,有能蹶起一擊而碎之,掉臂而獨往者,自非雄猛丈夫,具超世之量者,未易及也。歷觀傳燈諸老,咸其人哉!久不復作,頃於達觀禪師見之矣。
師諱真可,字達觀,晚號紫柏。門人稱尊者,重法故也。其先句曲人,父沈連,世居吳江太湖之攤缺,師其季子也。母夢異人,授以附葉大鮮桃,寤而香滿室,遂有娠。師生五歲,不語,時有異僧過其門,摩頂而謂其父曰︰「此兒出家,當為人天師。」言訖忽不見,師遂能語。先時見巨人跡下於庭,自是不復見。師髫年,性雄猛,慷慨激烈,貌偉不群,弱不好弄,生不喜見婦人,浴不許先。一日,姊誤前就浴,師大怒。自後,至親戚婦女,無敢近者。長,志日益大,父母不能拘。嘗有詩曰︰「屠狗雄心未易消」,蓋實錄也。
年十七,方仗劍遠遊塞上,行至蘇州閶門,遊巿中,天大雨,不前,偶值虎丘僧明覺,相顧盼。覺壯其貌,知少年不群,心異之,因以傘蔽之,遂同歸寺。具晚飱,驩甚相得。聞僧夜誦八十八佛名,師心大快悅。侵晨,入覺室曰︰「吾兩人有大寶,何以污在此中耶﹖」即解腰纏十餘金授覺,令設齋,請薙髮。遂禮覺為師,是夜即兀坐達旦。每私語,三嘆曰︰「視之無肉,喫之有味。」時覺欲化鐵萬斤,造大鐘。師曰︰「吾助之。」遂往平湖巨室門外趺坐,主人見,進食,師不食。主問何所須,師曰︰「化鐵萬斤造大鐘,有即受食。」主人立出鐵萬斤於門外。師笑,食畢徑載回虎丘。歸即閉戶讀書,年半不越閫。嘗見僧有飲酒茹葷者,師曰︰「出家兒如此,可殺也。」僧咸畏憚之。年二十,從講師受具戒,嘗至常熟,遇相國嚴養齋翁,識為奇器,留月餘。之嘉興東塔寺,見僧書《華嚴經》,乃跪看,良久嘆曰︰「吾輩能此足矣!」遂之武塘景德寺,掩關三年,復回吳門。一日,辭覺曰︰「吾當去行腳諸方,歷參知識,究明大事也。」遂策杖去。
一日,聞僧誦張拙〈見道偈〉,至「斷除妄想重增病,趨向真如亦是邪」,師曰︰「錯也!當云『方無病』、『不是邪』。」僧云︰「你錯他不錯。」師大疑之,每至處,書二語於壁間,疑至頭面俱腫。一日齋次,忽悟,頭面立消。自是凌躒諸方。嘗曰︰「使我在臨濟德山座下,一掌便醒,安用如何如何。」過匡山,窮相宗奧義。一日行二十里,足痛,師以石砥腳底,至日行二百里乃止。師遊五臺,至峭壁空巖,有老宿孤坐,師作禮,因問「一念未生時如何﹖」宿豎一指。又問「既生後如何﹖」宿展兩手。師於言下領旨。尋跡之,失其處。師至京師,參遍融大老。融問︰「從何來﹖」曰︰「江南來。」又問︰「來此作麼﹖」曰︰「習講。」又問︰「習講作麼﹖」曰︰「貫通經旨,代佛揚化。」融曰︰「你須清淨說法。」師曰︰「只今不染一塵。」融命禠師直裰,施傍僧,顧謂師曰︰「脫了一層還一層。」師笑頷之,遂留挂撘。時知識嘯巖法主、暹理諸大老,師皆及門。去九年,復歸虎丘省覺,乃之淞江掩關百日。至吳縣,適聊城傅君光宅為縣令,其子利根,命禮師,子不懌。子一日搦二花,問師云︰「是一是二﹖」師曰︰「是一。」子開手曰︰「此花是二,師何言一﹖」師曰︰「我言其本,汝言其末。」子遂作禮。之天池,遇管公東溟,聞其語,深器之。師因拈薔薇一蒂二花問公,公曰︰「此花同本生也。」師分為二,復問公,公無語。因罰齋一供,遂相與莫逆。
時上御極之三年,大千潤公開堂於少林,師結友巢林、戒如輩往參叩。及至,見上堂講公案,以口耳為心印,以帕子為真傳。師恥之。嘆曰︰「西來意固如是邪﹖」遂不入眾。尋即南還。至嘉禾,見太宰陸五臺翁,心大相契。先是有密藏道開者,南昌人,棄青衿出家,披薙於南海,聞師風,往歸之。師知為法器,留為侍者,凡百悉委之。郡城有棱嚴寺,為長水疏經處,久廢,有力者侵為園亭。師有詩弔之曰︰「明月一輪簾外冷,夜深曾照坐禪人。」志欲恢復,乃屬開公任恢復之事,而屬太宰為護法。太宰公弟雲臺公,施建禪堂五楹。既成,請師題其柱,師為聯語曰︰「若不究心,坐禪徒增業苦;如能護念,罵佛猶益真修。」謂當以血書之,遂引錐刺臂,流血盈碗,書之。自是接納往來,豪者力拒,未完局。後二十餘年,適太守槐亭蔡公,始克修復,蓋師願力所持也。
師見象季法道陵遲,惟以弘法利生為家務。念大藏卷帙重多,致遐方僻陬,有終不聞佛法名字者,欲刻方冊,易為流通,普使見聞,作金剛種子,即有謗者,罪當自代。遂倡緣,時與太宰光祖陸公,及司成夢禎馮公、廷尉同亨曾公、冏卿汝稷瞿公等定議,各驩然,願贊佐。命弟子密藏開公董其事,以萬曆己丑創刻於五臺,屬弟子如奇綱維之,居四年,以冰雪苦寒,復移於徑山寂照庵。工既行,開公以病隱去。其事仍屬奇,協弟子幻予本公,本尋化,復請澹居鎧公終其役。始,司成具區馮公,意復化城為貯板所,未克。初桐城用先吳公,為儀曹郎,參師入室,從容及刻藏事,師遽曰︰「君與此法有大因緣。」師化後,吳公出長浙藩,用馮司成初議,修復化城,為徑山下院,藏貯經板,且蠲俸散刻藏數百卷。固吳公信力,亦師預讖云。師先於嘉禾刻藏有成議,乃返吳門省前得度師覺公。時覺已還俗,以醫名,聞師來,慴甚。師偽為賈人裝,僵臥小舟中,請覺診視。覺見師,大驚懼。師涕泣曰︰「爾何迷至此耶﹖今且奈何﹖」覺曰︰「唯命是聽。」師即命薙髮,載去。覺慚服,願執弟子禮,親近之。師來之日,覺夕飡 ,飯盂忽墮地迸裂,其誠感如此。師初過吳江,沈周二氏聚族而歸之。時至曲阿、金沙,賀孫于王四氏,合族歸禮。師於于園書《法華經》,以報二親,顏書經處曰墨光亭,今在焉。師以刻藏因緣議既成,聞妙峰師建鐵塔於蘆芽,乃送經安置於塔中,且與計藏事。未偕,復之都門,乃訪予於東海,時萬曆丙戌秋七月也。是時,予以五臺因緣,有間於內,因避名於東海那羅延窟。適遇慈聖皇太后,為保聖躬、延國祚,印施大藏十五部,皇上頒降海內名山,敕僧諷誦,首及東海,予以謝恩入長安。師正攜開公走海上,至膠西,值秋水泛漲,眾𢜬必不能渡,師解衣先涉,疾呼眾,水已及肩,師躍然而前。既渡,顧謂弟子曰︰「死生關頭,須直過為得耳。」眾心欽服。時予在長安,聞之,亟促裝歸,日夜兼程。至即墨,師已出山,在腳院,詰朝將長發。是夜一見,大歡笑。明發,請還山,留旬日,心相印契。師即以予為知言,許生平矣。
師返都門,訪石經山,禮隋‧琬公塔。念琬公慮三災劫壞,正法澌滅,創刻石藏經,藏於巖洞,感其護法深心,淚下如雨。琬公塔院已歸豪右,矢復之而未果。乃決策西遊峨嵋。由三晉,歷關中,跨棧道,至蜀禮普賢大士。順流下瞿塘,過荊襄,登太和,至匡廬,尋歸宗故址,唯古松一株。寺僧售米五斗,匠石將伐之,丐者憐而乞米贖之,以存寺蹟,師聞而興感。其樹根底,為樵者剝斵過半,勢將折,師砌石填土,咒願復生,以卜寺重興兆。後樹日長,寺竟復,其願力固如此。時江州孝廉邢懋學,禮師,延居長松館,執侍最勤,師為說法語,集名《長松茹退》。先是鄒給諫爾瞻、丁大參勺原,素雅重師,意留駐錫匡山,未果。遂行,過安慶,阮君自華請遊皖公山馬祖庵,師喜其境超絕,屬建梵剎。江陰居士趙我聞,謁請出家,遂薙髮於山中,師銘名曰法鎧,所謂最後弟子也。師復北遊,至潭柘。慈聖聖母聞師至,命近侍陳儒致齋供,特賜紫伽黎。師固讓曰︰「自慚貧骨難披紫,施與高人福倍增。」儒隨師過雲居,禮石經於雷音寺,啟石室佛座,下得金函,貯佛舍利三枚,光燭巖壑。因請佛舍利入內,供三日,出帑金重藏於石窟。以聖母齋襯餘金贖琬公塔,遂拉予偕往瞻禮,屬予作記。回寓慈壽,同居西郊園中,對談四十晝夜,目不交睫,信為生平至快事。時遍融老已入滅,因為文弔之,有「嗣德不嗣法」之語。師在潭柘,居常禮佛後方食。一日客至,喜甚,誤先舉一食。乃對知事曰︰「今日有犯戒者,命爾痛責三十棒,輕則倍之。」知事驚不知為誰。頃師授杖知事,自伏地於佛前,受責如數,兩股如墨。乃云︰「眾生無始習氣,如油入麵,牢不可破,茍折情不痛,未易調伏也。」
師與予計,修我朝《傳燈錄》。予以禪宗凋敝,與師約,往濬曹溪,以開法脈。師先至匡山以待,時癸巳秋七月也。越三年乙未,予初以供奉聖母賜大藏經,建海印寺成。適以別緣觸聖怒,詔逮下獄,鞫無他辭,送法司擬罪,蒙恩免死,遣戍雷陽,毀其寺。時師在匡山,聞報,為予許誦《法華經》百部,冀祐不死,即往探曹溪回,將赴都下救予。聞予南放,遂待於江滸。是年十一月,會師於下關旅泊庵,師執予手嘆曰︰「公以死荷負大法。古人為法,有程嬰、公孫杵臼之心。我何人哉!公不生還,吾不有生日。」予慰之再三。瀕行,師囑曰︰「吾他日即先公死,後事屬公。」遂長別。予度嶺之五年,庚子,上以三殿工,榷礦稅,令中使者駐湖口,南康太守吳寶秀不奉令,劾奏被逮,其夫人哀憤,以繯死。師時在匡山,聞之曰︰「時事至此,倘閹人殺良二千石及其妻,其如世道何﹖」遂策杖赴都門。吳入獄,師至多方調護,授吳公毗舍浮佛半偈,囑誦滿十萬,當出獄。吳持至八萬,蒙上意解,得末減。吳歸,每念師輒涕下。師以予未歸初服,每嘆曰︰「法門無人矣。若坐視法幢之摧,則紹隆三寶者,當於何處用心耶﹖老憨不歸,則我出世一大負;礦稅不止,則我救世一大負;《傳燈》未續,則我慧命一大負。若釋此三負,當不復走王舍城矣。」癸卯秋,予在曹溪,飛書屬門人之計偕者,招師入山中。報書直云︰「捨此一具貧骨。」居無何,忽妖書發,震動中外,忌者乘間劾師,師竟以是罹難。先是,聖上以輪王乘願力,敬重大法,手書《金剛經》,偶汗下漬紙,疑當更易,亟遣近侍曹公質於師。師以偈進曰︰「御汗一滴,萬世津梁,無窮法藏,從此放光。」上覽之大悅,由是注意。適見章奏,意甚憐之,在法不能免,因逮及。旨下,云著審而已。及金吾訊鞫,以三負事對,絕無他辭,送司寇。時執政欲死師,師聞之曰︰「世法如此,久住何為﹖」乃索浴罷,囑侍者山道人性田曰︰「吾去矣,幸謝江南諸護法。」道人哭,師叱之曰︰「爾侍予二十年,仍作這般去就耶!」乃說偈訖,端坐安然而逝。御史曹公學程,以建言逮繫,問道於師,聞之急趨至,撫之曰︰「師去得好!」師復開目微笑而別。時癸卯十二月十七日也。師生於癸卯六月十二日,世壽六十有一,法臘四十有奇。
噫!師生平行履,疑信相半,即此末後快便一著,上下聞之無不嘆服。於戲!師於死生,視四大如脫敝屣,何法所致哉﹖師常以毗舍浮佛偈示人,予問曰︰「師亦持否﹖」師曰︰「吾持二十餘年,已熟句半,若熟兩句,吾於死生無慮矣。」豈其驗耶!師化後,待命六日,顏色不改,及出,徙身浮葬於慈慧寺外,次年春夏,霖雨及秋,陸長公西源,欲致師肉身南還,啟之安然不動。予弟子大義奉師龕至,經潞河,馬侍御經綸,以感師與李卓吾事,心最慟,因啟龕拂面,痛哭之。至京口,金沙、曲阿諸弟子,奉歸徑山,供寂照庵。以刻藏因緣,且推沈中丞重建大殿,乃師遺命。以師臨終有偈云︰「怪來雙徑為雙樹,貝葉如雲日自屯。」以是故耳。時甲辰秋九月也。越十一年乙卯,弟子先葬師全身於雙徑山後,適朱公國楨禮師塔,知有水,亟囑弟子法鎧啟之,果如言,復移龕至開山。乃與俗弟子繆希雍謀得五峰內,大慧塔後,開山第二代之左,曰文殊臺,卜於丙辰十一月十九日荼毗,二十三日歸靈骨塔於此。予始在行間,聞師訃,即欲親往弔,因循一紀,未遂本懷。頃從南嶽數千里來,無意與期會,而預定祭日,蓋精神感孚,亦奇矣。師後事予幸目擊,得以少盡心焉。
於戲!師生平行履,豈易及哉!始自出家,即脇不至席,四十餘年。性剛猛精進,律身至嚴,近者不寒而慄。常露坐,不避風霜。幼奉母訓,不坐閾則盡命,立不近閫。秉金剛心,獨以荷負大法為懷。每見古剎荒廢,必志恢復。始從楞嚴,終至歸宗、雲居等,重興梵剎一十五所。除刻大藏,凡古名尊宿語錄,若寂音尊者所著諸經論文集,皆世所不聞者,盡搜出刻行於世。晚得蘇長公《易解》,大喜之。室中每示弟子,必令自參,以發其悟,直至疑根盡拔而後已。性耽山水,生平雲行鳥飛,一衲無餘,無容足地。嚴重君親忠孝之大節。入佛殿見萬歲牌必致敬,閱曆書,必加額而後覽。師於陽羡,偶讀《長沙志》,見忠臣李賁(芾),以城垂陷,不欲死於賊,授部將一劍,令斬其全家,部將慟哭奉命,既推刃,因復自殺。師至此,淚直迸灑,弟子有傍侍者不哭,師呵曰︰「當推墮汝於崖下。」其忠義感激類如此。師氣雄體豐,面目嚴冷,其立心最慈。接人不以常情為法,求人如蒼鷹攫兔,一見即欲生擒,故凡入室不契者,心愈慈而恨愈深,一棒之下直欲頓斷命根。故親近者希,淒然暖然,師實有焉。
於戲!師豈常人哉!即其見地直捷穩密,當上追古人。其悲願利生,弘護三寶,是名應身大士。有人問︰「師何如人﹖」予曰︰「正法可無臨濟德山,末法不可無此老也。」師每慨五家綱宗不振,常提此示人。予嘗嘆曰︰「綱宗之不振,其如慧命何﹖」原其曹洞,則專主少林;溈仰圓相久隱;雲門自韓大伯後,則難見其人;法眼大盛於永明,後則流入高麗;獨臨濟一派,流布寰區,至宋‧大慧中興其道,及國初,楚石、無念諸老。後傳至弘正末,有濟關主,其門人為先師雲谷和尚,典則尚存。頃五十年來,師弦絕響,近則蒲團未穩,正眼未明,遂妄自尊稱臨濟幾十幾代。於戲!邪魔亂法,可不悲乎!予以師之見地,誠可遠追臨濟,上接大慧,以前無師派,未敢妄推。若據堯舜之道,傳至孔子、孟軻,軻死不得其傳,至宋,濂雒諸儒遙續其脈。以此證之,師固不忝為轉輪真子矣。姑錄大略,以俟後之明眼宗匠,續《傳燈》者采焉。以師未出世,故無上堂、普說、示眾諸語,但就參請機緣開示,門人輯之,有內外集若干卷行於世。入室緇白弟子甚多,而宰官居士尤眾。(下略)
〔參考資料〕 聖嚴《明末佛教研究》第二章;郭朋《明清佛教》第二章;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第六編第二十四章。
日本三論宗僧。京都人,俗姓秦。幼學三論、密教等。天德三年(959),從東大寺寬靜受戒。夙有登五台禮文殊靈跡、渡中天竺禮佛靈跡之志。天祿三年(972),與東大寺義藏立誓願,將在愛宕山共同創建伽藍,興隆釋迦遺法。
永觀元年(983)八月,乘宋人之商舶入宋。抵達台州,留住開元寺。其後,順禮天台山,訪智者大師靈跡,見三賢(豐干、寒山、拾得)舊跡,又往五台山禮文殊菩薩像,參洛陽龍門聖地等。並得宋太宗賜紫衣、「法濟大師」號,及大藏經四八一函、新譯經四十卷、御製迴文偈頌等。永延元年(987)二月,攜宋太宗御賜大藏經及釋迦佛模像、十六羅漢像等物回到日本。
永延三年(989),任東大寺別當,重修東大寺。正曆二年(991),卸東大寺別當之職。其間,獲准將愛宕山改稱五台山,並欲於五台山建立大清涼寺,然計劃未果,於長和五年(1016)示寂,享年七十九。其弟子盛算承師遺志,在嵯峨棲霞寺內建立釋迦堂,安置奝然帶回的釋迦佛模像,號五台山清涼寺。後因釋迦佛像廣受信仰,五台山遂與棲霞寺合併。昭和二十八年(1953),於釋迦佛像內發現奝然取回的諸多物品,這些物品成為研究北宋初期文化的新資料。
〔參考資料〕 《佛祖統紀》卷四十三;《宋史》卷四九一〈日本國〉;《參天台五臺山記》卷一、卷四、卷五;《元亨釋書》卷十六、卷二十五。
佛陀在世時,犯逆罪,破僧團的惡比丘。音譯又作提婆達兜、地婆達多、禘婆達多、提惒達多、提婆達,略稱提婆、調達。意譯天授、天熱、天與。為斛飯王之子,阿難的兄弟;此外又有謂其為白飯王、甘露王或善覺長者之子等異說。佛陀成道後,於回國省親之際,提婆與阿難、阿那律、優波離等釋迦族青年,從佛出家。十二年間持善心,勤於修行。後因未能得聖果,又因名聞利養之念強,其心乃逐漸退轉,遂生惡念。曾欲學神通,然佛未許可。後受摩揭陀國阿闍世太子的供養,太子為其建一精舍於伽耶山。又想代佛統御僧眾,也未得佛陀允許,反受訶責。
由於所願未能達成,提婆乃歸伽耶山自集弟子,組織僧團。並誘使阿闍世幽禁其父頻婆娑羅王。阿闍世即王位,幽閉父王。提婆自己則欲除去釋尊而代之。先令人殺佛,未果,又趁佛行經靈鷲山下時,投大石欲殺之,但僅傷及佛足,後放狂象企圖殺害釋尊,然而象又歸服於佛,計畫再次失敗。於是轉而破壞僧團之和合,先與俱伽梨、三聞達多等共至佛所,請勵行五法,不得佛許,乃誘惑吠舍離國的比丘五百人歸伽耶山,另建法幢,自定五法作為疾得涅槃之道。
關於五法的內容,異說紛紜,依《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十所傳,指不食乳酪、不食魚肉、不食鹽、受用衣時不截其縷績、住村舍而不住阿蘭若處。若據《五分律》卷二十五所說,則為不食鹽、不食酥乳、不食魚肉、乞食而而不食他請、春夏八月露坐而冬四月住草庵。另外,《十誦律》卷四、卷三十六也有不同的說法。
後來,阿闍世王歸依佛,舍利弗、目犍連也勸諭提婆之徒復歸佛陀的僧團。由於事事不順遂,提婆經九個月後終於去世。一說提婆又撲打蓮華色比丘尼至死。且於十指中盛毒,近佛欲傷佛足,令佛中毒而亡,但佛足固如巖石,提婆反自破手指,命終其地。如此,提婆因犯破和合僧、出佛身血及殺比丘尼等三逆罪,相傳命終之後墮入無間地獄。據《大唐西域記》卷六〈室羅伐悉底國〉條所載,玄奘嘗於祇園精舍廢址之東,見到提婆生身墮地獄的深坑。
至後世,對佛陀與提婆的關係,曾產生許多本生談。《法華經》卷四〈提婆達多品〉即謂提婆在過去世為善知識,曾助釋尊成佛。(參閱附錄一)
此外,據《法顯傳》與《大唐西域記》卷十〈羯羅拏蘇伐剌那國〉條的記載,法顯及玄奘西遊時,印度仍有提婆達多學說之信徒,可見到七世紀之時,遵守嚴格之生活規定的提婆一派,還流傳於印度。
◎附一︰《法華經》卷四〈提婆達多品(摘錄)
爾時,佛告諸菩薩及天人四眾︰「吾於過去無量劫中,求法華經,無有懈倦!於多劫中常作國王,發願求於無上菩提,心不退轉;為欲滿足六波羅蜜,勤行布施,心無吝惜,象、馬、七珍、國、城、妻、子、奴婢、僕從、頭、目、髓、腦、身、肉、手、足,不惜軀命。時世人民壽命無量,為於法故,捐捨國位,委政太子,擊鼓宣令,四方求法──『誰能為我說大乘者,吾當終身供給走使!』時有仙人來白王言︰『我有大乘,名妙法蓮華經,若不違我,當為宣說。』王聞仙言,歡喜踴躍,即隨仙人,供給所須──採果、汲水、拾薪、設食,乃至以身而為床座,身心無倦!於時奉事,經於千歲,為於法故,精勤給侍,令無所乏。」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念過去劫,為求大法故,雖作世國王,不貪五欲樂。椎鐘告四方,誰有大法者,若為我解說,身當為奴僕。時有阿私仙,來白於大王,我有微妙法,世間所希有,若能修行者,吾當為汝說。時王聞仙言,心生大喜悅,即便隨仙人,供給於所須;採薪及果蓏,隨時恭敬與,情存妙法故,身心無懈倦。普為諸眾生,勤求於大法;亦不為己身,及以五欲樂!故為大國王,勤求獲此法,遂致得成佛,今故為汝說。」
佛告諸比丘︰「爾時王者,則我身是;時仙人者,今提婆達多是。由提婆達多善知識故,令我具足六波羅蜜、慈悲喜捨、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紫磨金色、十力、四無所畏、四攝法、十八不共、神通道力;成等正覺,廣度眾生,皆因提婆達多善知識故。」
告諸四眾︰「提婆達多卻後過無量劫,當得成佛,號曰天王──如來、應供、正徧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世界名天道。時天王佛住世二十中劫,廣為眾生說於妙法;恒河沙眾生得阿羅漢果,無量眾生發緣覺心,恒河沙眾生發無上道心,得無生忍,至不退轉。時天王佛般涅槃後,正法住世二十中劫;全身舍利起七寶塔,高六十由旬,縱廣四十由旬,諸天人民,悉以雜華、末香、燒香、塗香、衣服、瓔珞、幢幡、寶蓋、伎樂、歌頌、禮拜、供養七寶妙塔!無量眾生得阿羅漢果,無量眾生悟辟支佛,不可思議眾生發菩提心,至不退轉。」
佛告諸比丘︰「未來世中,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妙法華經提婆達多品,淨心信敬,不生疑惑者,不墮地獄、餓鬼、畜生,生十方佛前,所生之處,常聞此經!若生人天中,受勝妙樂;若在佛前,蓮華化生。」
◎附二︰印順〈論提婆達多之破僧〉(摘錄自《華雨集》第三冊)
(一)
釋尊晚年,遭遇到好些不愉快事件,而提婆達多的「破僧」,不僅威脅釋尊的安全,而且幾乎動搖了佛教的法幢,可說是最嚴重的事件。這到底是什麼事﹖為了什麼﹖《阿含經》與各部廣律,都有提婆達多破僧的記載。提婆達多破僧,成了佛教公敵,當然毀多於譽。晚起(重編)的經律,不免有些不盡不實的傳說,但傳說儘管撲朔迷離,而事實還可以明白的發現出來。本文就是以抉發這一事件的真實意義為目的。
「破僧」是什麼意義﹖僧是梵語僧伽的簡稱。釋尊成佛說法,很多人隨佛出家。出家的弟子們,過著團體生活,這個出家的集團,名為僧伽。破僧,就是一定範圍(「界」)內的僧眾,凡有關全體或重要事項,要一致參加︰同一羯磨(會議辦事),同一說戒。如因故而未能出席,也要向僧伽「與欲」、「與清淨」,僧眾是過著這樣的團體生活。這樣的和合僧團,如引起諍執,互不相讓,發展到各自為政,分裂為兩個僧團︰不同一羯磨,不同一說戒,就是破僧。這樣的破僧,名為「破羯磨僧」;如拘舍彌比丘的諍執分裂(《五分律》卷二十四),就是典型的事例。這一類破僧,當然是不理想的,但並不是最嚴重的,因為各自集會,各自修行,各自弘法,不一定嚴重的危害佛教。這一類破僧,最好是復歸於和合。在未能和合以前,佛說︰「敬待供養,悉應平等。所以者何﹖譬如真金,斷為二段,不得有異。」(《五分律》卷二十四)不同的集團,都不失其為僧伽,所以都應受世間的供養。可是提婆達多的「破僧」,意義可完全不同了!以現代的話來說,應該稱之為「叛教」。不只是自己失去信仰,改信別的宗教,而是在佛教僧團裡搞小組織,爭領導權,終於引導一部分僧眾,從佛教中脫離出去,成立新的宗教,新的僧團。這稱為「破法輪僧」,不但破壞僧伽的和合,而更破壞了正法輪。這種叛教的破僧罪,是最嚴重不過的五逆之一。在佛教史上,惟有提婆達多,才犯過破法輪僧的惡行。所以現在的破僧研究,實在是提婆達多叛教事件的研究。
(二)
提婆達多是一位怎樣的人物﹖對他的身世、行為,以及在佛教中的地位,作一番了解,這對於叛教事件的研究來說,是必要的。提婆達多,異譯作「調達」、「提婆達兜」;譯義為「天授」。他出身於釋迦王族,是「多聞第一」阿難的兄長。他與釋迦牟尼佛,是叔伯弟兄(《五分律》卷十五),如從世俗來說,他與釋尊是有著親密關係的。提婆達多出身貴族,「身長一丈五尺四寸」(傳說佛長一丈六尺)(《十二遊經》),有「顏貌端正」(《四分律》卷四)的儀表。釋尊成佛第六年,回故國迦毗羅衛城,為父王及宗族說法,傳說此後有五百位釋族青年出家。與提婆達多一起出家的,盡是佛門的知名之士,如拔提王、阿那律陀、阿難、優波離等(《五分律》卷三、《根有律破僧事》卷九)。當時釋迦族有這麼多人出家,顯然是受了釋迦王子成佛的激發。釋尊在廣大比丘群的翼從中,受到王公以及庶民的禮敬;每一釋種子弟,莫不享受了與佛同族的一分光榮。加上淨飯王的鼓勵,提婆達多也就敝屣尊榮,度著出家的生活。
出家以後的修學生活,如《十誦律》卷三十六說︰「調達於佛法中,信敬心清淨。(中略)出家作比丘,十二年中善心修行︰讀經、誦經、問疑、受法、坐禪。爾時,佛所說法,皆悉受持。」《出曜經》卷十五也說︰「調達聰明廣學,十二年間坐禪入定,心不移易,誦佛經六萬。」從三學的熏修來說,提婆達多是著實難得的!他的戒律精嚴,是不消說的了!廣博聞持一切教法,實與阿難的風格相同。特別是專修禪定,引發神通。他的學習神通,諸部廣律一致記載。可能意樂不怎麼純淨,懷有競勝與誇揚自己的動機。但禪定與神通,雖不能徹底,也並不容易。神通要在禪定的基礎上,加以方便修發,所以提婆達多,初夜後夜,精勤不息,經常度著禪定的生活。《西域記》卷九還記有「大石室,提婆達多於此入定」呢!可惜他不曾能以真實智證入法性,不曾能位登不退,所以會以一念之差而全盤失敗!佛所以說︰「戒律之法者,世俗常數;三昧成就者,亦是世俗常數;神足飛行者,亦是世俗常數;智慧成就者,此是第一之義。」(《增一含》卷四十三之四)
以提婆達多的尊貴身分(世俗的見解,總是特別受到尊敬的),加上精嚴的戒行、禪定、神通、博聞一切佛法,當然會受到在家出家眾的尊敬。在家信眾方面,他得到了摩竭陀國王子阿闍世的尊敬,是諸部廣律的一致記載。如《四分律》卷四說︰「阿闍世日日將從五百乘車,朝暮問訊提婆達多,並供養五百釜飲食。」(因為提婆達多與五百比丘共住)在當時,阿闍世王子的尊敬,可說無以復加,竟以為「比佛大師,其德殊勝」呢(《根有律》卷十四)!在帝國時代,得到了太子的崇敬,一般信眾的觀感,也就可以想見了!出家眾方面,尊者舍利弗,就曾真心實意的「稱讚調達」(《五分律》卷三),說他「大神通!大威力!」(《銅鍱部律破僧犍度》);「大姓出家,聰明,有大神力,顏貌端正」(《四分律》卷四)。所以,當釋尊常在西部──舍衛與拘舍彌,而提婆達多以王舍城為中心而展開教化時,成為佛教的一時標領,受到了在家出家眾的崇仰!
(三)
《四分律》、《五分律》以及《銅鍱部律》都說︰當提婆達多弘化王舍城,得到阿闍世王子尊敬時,釋尊在跋蹉國的拘舍彌城。等到釋尊沿恆河東下,回到王舍城來,不久就引起了「破僧」事件。據各部廣律的一致傳說︰提婆達多不滿釋尊而引起怨望,最初是為了向釋尊「索眾」,受到了釋尊的訶斥。「索眾」的情形,是這樣︰「調達白佛言︰世尊年已老耄,可以眾僧付我,佛但獨受現法樂住;令僧屬我,我當將導。佛言︰舍利弗、目犍連有大智慧神通,佛尚不以眾僧付之,況汝噉唾癡人!」(《十誦律》卷三十六),就文義來說,提婆達多的意思是︰世尊太衰老了!「為諸四眾,教授勞倦」(《根有律》卷十四),不如將統攝化導眾僧的責任交給他,釋尊也可以安心禪悅,怡養天年。但釋尊堅決的拒絕了他︰舍利弗、目犍連那樣的大智慧、大神通,還沒有交託他,何況你這食唾的癡人!換句話說,要付託,也輪不到你呢!「癡人」,是佛常用的訶責語。「食唾」,《銅鍱律》作「六年食唾」,意義不明。這樣,不但沒有滿足提婆達多的請求,反而讚歎舍利弗、目犍連,使他感到難堪。「此為提婆達多,於世尊所初生嫌恨」(《銅鍱部律破僧犍度》),種下了破僧的惡因。提婆達多的向佛索眾,釋尊應該清楚地了解他的用心,這才會毫不猶豫的嚴厲訶責。對於這,要從多方面去了解。
(一)佛法並無教權︰在一般人看來,隨佛出家的比丘僧,受佛的攝導。佛說的話,總是無條件的服從,可說佛是無上的權威者。但真懂得佛法的,就知道並不如此。大家為真理與自由的現證而精進。法,是本來如此的真理,佛只是體現了法,適應人類的智能而巧為引導(或稱為佛不說法)。人多了,不能不順應解脫目標,適合時地情況,制定一些戒律。但這是僧團發生了問題,比丘或信眾,將意見反映上來,這才集合大眾,制定戒條,而且還在隨事隨時的修正中。大家為了解脫,自願修習正法,遵行律制。所以在僧團中,有自己遵行的義務,也有為佛教而護持這法與律的責任。這是應盡的義務,根本說不上權利。僧伽,實在不能說是權力的組織。就是對於犯戒者的處分,也出於他的自願。否則,只有全體不理他(「擯」);或者逐出僧團了事。在僧團中,佛、上座、知僧事的,都是承擔義務,奉獻身心而不是權力佔有。所以沒有領袖,為佛教僧團的惟一特色。《中含》〈瞿默目犍連經〉裡,阿難充分闡明了這一意義。佛在《長含》〈遊行經〉中,說得更為明白︰「如來不言我持於眾,我攝於眾,豈當於眾有教令乎!」所以,如提婆達多為了釋尊年老,而發心承擔攝化教導的責任,這應該基於比丘們的尊仰,而不能以個己的意思來移讓。如誤解釋尊有統攝教導的教權而有所企圖,那是權力欲迷蒙了慧目,根本錯誤了!向佛索眾,怎麼說也是荒謬的!
(二)助佛揚化的上座︰釋尊晚年,攝導眾僧的情形,究竟怎樣呢﹖釋尊是老了,如阿難說︰「世尊今者膚色不復明淨,手足弛緩,身體前傾。」(《相應部》四十八‧四十一)腰酸背痛,不時需要休息。釋尊的攝導僧團,事實上有賴於上座長老的助理。從經律看來,奉佛的教命而為眾說法,或奉命執行某項任務,主要是阿那律陀、阿難、舍利弗、目犍連。阿那律陀,也是佛的堂弟,大阿羅漢,天眼第一。可惜他的肉眼有病,不能多承擔為法的義務。釋尊晚年,也可說從阿難出任侍者(釋尊五十六歲)以後,佛教就在內有阿難,外有舍利弗與目犍連的助理下,推行教化。阿難重於內務;而一般的教化,遊行攝導,都是舍利弗與目犍連,同心協助。這裡且引幾節經文來證明。佛說︰「此二人,當於我弟子中最為上首,智慧無量,神足第一。」(《五分律》卷十六)又說︰「舍利子比丘,能以正見為導御也;目乾連比丘,能令立於最上真際,謂究竟漏盡。舍利子比丘,生諸梵行,猶如生母;目連比丘,長養諸梵行,猶如養母。是以諸梵行者,應奉事供養恭敬禮拜。」(《中部》一四一、《中》卷七之三十一)釋尊對於舍利弗與目犍連的功德,對二人的教導學眾,陶賢鑄聖,讚譽為如生母與養母一樣,那是怎樣的器重呢﹖經上又說︰「若彼方有舍利弗住者,於彼方我則無事。」(《雜含》卷二十四之六三八)「我觀大眾,見已虛空,以舍利弗、大目犍連般涅槃故。我聲聞惟此二人,善能說法,教授教誡。」(《相應部》卷四十七‧十七、《雜含》卷二十四之六三九)這是二大弟子涅槃以後,釋尊所有的感嘆。僧團中沒有他們,顯然有(空虛)僧伽無人之概。有了舍利弗,釋尊就可以無事(放心);沒有了他,又非釋尊自己來處理不可。這可見二人生前,在僧伽中所有的地位了!某次,舍利弗與目犍連,與五百比丘來見佛。聲音吵鬧了一點,釋尊叫他們不必來見,到別處去。後來,釋尊又慈愍他們,讓他們來見佛。釋尊問他們︰我不要你們來,你們的感想怎樣﹖舍利弗說︰我想︰「如來好遊閑靜,獨處無為,不樂在鬧,是故遣諸聖眾耳!(中略)我亦當在閑靜獨遊,不處巿鬧。」釋尊立即糾正他︰「莫作此念!(中略)如今聖眾之累,豈非依舍利弗、目犍連比丘乎!」目犍連說︰我想︰「然今如來遣諸聖眾,我等宜還收集之,令不分散。」釋尊聽了,讚歎說︰「善哉目犍連!眾中之標首,惟吾與汝二人耳!」(《增一含》卷四十五之二)從這一對話中,看出了釋尊是器重二人,而將教誨聖眾(僧)的責任,囑累他們。內有阿難,外有舍利弗(目犍連),覺音的《善見律》,也透露這一消息︰「時長老阿難言︰除佛世尊,餘聲聞弟子,悉無及舍利弗者。是故阿難若得(衣、食、藥)……好者,先奉舍利弗。……(舍利弗說)我今應供養世尊,阿難悉作,我今得無為而住;是故舍利弗恆敬重阿難。」彼此相敬,內外合作,在釋尊衰老而不勝繁勞的情形下,使僧眾清淨,佛法得迅速的發展開來。所以從表面看來,釋尊統攝的僧團,部分責任,在阿難與舍利弗、目犍連的身上。為眾說法,是他們;有什麼事,也要他們去(如去黑山驅逐馬師與滿宿)。
上座長老,本來還有不少。摩訶迦旃延,遊化到阿槃提國去了。摩訶迦葉,不大顧問僧事,總是與一類頭陀行者,自己去精進修行。
(三)提婆達多與舍利弗、目犍連︰釋尊晚年攝理僧伽的實際情形,如上面所說,得力於舍利弗與目犍連──二大上首弟子的攝理助化,二人也就成為佛的「脇侍」、「雙賢弟子」。後起之秀的提婆達多,舍利弗也曾予以讚揚。但在提婆達多的聲望不斷提高時,從經律看來,對於舍利弗與目犍連,早就存有深刻的意見了。提婆達多的向佛「索眾」,並無反佛叛教的意義。他承認「世尊是諸法之主」(《四分律》卷四),只是希望在僧團中,獲得教授攝理的地位;初步是企圖得到舍利弗與目犍連的地位。釋尊不答應他,又讚揚舍利弗與目犍連,問題就這樣的惡化起來。
舍利弗、目犍連與提婆達多,彼此存有歧見,有幾點可為證明。(1)提婆達多的弟子月子比丘,來見舍利弗。舍利弗問起︰提婆達多怎樣的說法教化﹖月子說︰「提婆達多如是說法言︰心法修心法,是比丘能自記說︰我已離欲,解脫五欲功德。」舍利弗批評說︰「何不說法言︰比丘心法善修心、離欲心、離瞋恚心、離愚癡心,(中略)自記說言︰我生已盡!」(《雜含》卷十八之四九九)同樣是「修心」,但彼此的著重不同,也就不免成為不同的派別。這如神秀的「時時勤拂拭,莫使惹塵埃」,被慧能修改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就流為北禪與南禪的對立一樣。提婆達多的見地,與他的「五法是道」有關,到下面再為說明。(2)提婆達多的上首弟子,也是最忠實的四大弟子之一──瞿迦梨(或作瞿婆利等),對舍利弗與目犍連,曾有過嚴重的譏毀。事情是這樣︰舍利弗與目犍連,逢到暴雨,進入一石室中避雨。石室中,先有一位牧牛的女人在裡面。這位牧女,胡思亂想,欲意纏綿,以致流失不淨。雨停了,舍利弗與目犍連離去,恰巧為瞿迦梨所見。他知道了二人與牧女同住石室,又看出了牧女的曾有欲情,所以斷定為︰舍利弗與目犍連行不淨行。他向諸比丘說︰「諸君常言,舍利弗、目犍連汙清淨行,我向者具見此事。」他見了釋尊,舉發舍利弗與目犍連為「惡欲者」。釋尊一再告訴他︰「汝宜及時悔心!何以故﹖此等梵行全。」瞿迦梨也再三的說︰「知如來信彼人意淨,但為眼見舍利弗、目犍連為惡。」(《鼻奈耶》卷四)瞿迦梨謗舍利弗等而墮地獄,為多種經律所說到。這顯然是由於一向存有敵意,所以藉此來打擊二大上首的道譽。(3)提婆達多的另一大弟子──迦留盧提舍,對這事也與瞿迦梨一樣(《相應部》六‧八)。(4)一次,「舍利弗患風,有一(作藥用的)呵梨勒果,著床腳邊。瞿迦梨來,(中略)見,語諸比丘︰世尊讚歎舍利弗少欲知足,而今藏積我等所無。」(《五分律》卷二十六)這麼一件小事,也要拿來對舍利弗誹毀一番,可以想見情形的嚴重了!據這幾點來說,舍利弗與提婆達多的見地不相同;而提婆達多系的比丘,早在不斷的誹毀舍利弗與目犍連。這為了什麼﹖不外乎想取得僧眾的同意,而獲得僧伽中的領導地位而已。
(四)揭發破僧的序幕︰釋尊六十歲以後,大部分時間常在舍衛城(《僧伽羅剎所集佛行經》)。大概年事漸高,所以減少了長途遊化的生活。各方比丘眾,每年安居前後,盡可能來禮見釋尊。此外,就是舍利弗等大弟子,遊化攝導,以保持僧伽的和合。該是那個時候吧!提婆達多弘化於王舍城,得到了輝煌的成就,竟取得阿闍世王子的信敬;大有釋尊初來王舍城,得到頻婆娑羅王信奉的那種情況。提婆達多開始懷有統攝僧眾的雄心;他的野心,目犍連最先報告了釋尊,那時釋尊在拘舍彌(《五分律》)。等到釋尊回王舍城來,比丘與信眾們,當然會集中而歸向於釋尊。就是釋尊的上首弟子──舍利弗與目犍連,論智慧、神通,論(出家)年齡,論德望,都遠遠的超過了提婆達多。在這種情形下,提婆達多得到了三大力量的支持,開始走入歧途,向佛索眾。索眾的話,說來似乎好聽,而其實是嫉視舍利弗與目犍連,進而要求釋尊不要再顧問僧事。領導權的爭取,與出家的初意,為法教化意義相離得太遠了!也難怪釋尊的訶斥。
(四)
提婆達多向佛「索眾」沒有達成目的;他在三大力量的誘惑與鼓舞下,更向破僧的逆行前進。三大力量是︰王家尊敬,釋種擁戴,苦行風尚。
(1)王家尊敬︰起初,提婆達多得到王子阿闍世的尊敬供養。後來,父王頻婆娑羅的政權,漸落入阿闍世手中,終於篡奪王位,父王也就被囚禁而死。那時,提婆達多受摩竭陀國阿闍世王的尊敬供養,當然也受到王家、民眾、部分出家眾的尊敬。在佛教中的優越地位,是可以想見的!但這只能造成他的有利情勢,誘發他統攝佛教的野心,而不能以政治權力來干預宗教,取得統攝僧伽的資格。古代宗教的成立與發展,是憑藉自身的感召、大眾的信仰,而不是取決於政治的支持。所以王家的尊敬,不可以政治權力來解說。事實上,阿闍世王也沒有以政治權力來干預宗教,造成提婆達多統攝僧眾的地位。
經律一致記戴︰提婆達多的破僧,是受了利養恭敬的損害。如佛在拘舍彌時,最初發覺提婆達多的用心,就告訴比丘們︰「芭蕉、竹蘆,以實而死;駏驉懷妊,亦喪其身;今調達貪求利養,亦復如是。」(《五分律》卷三)「利養恭敬」,或說「名聞利養」、「名利」,是引發提婆達多破僧的因素。說到貪求名利的過失,約可分三類︰(1)出家後,一切為了名利,那是「形服沙門」。這種人的罪行昭彰,是不可能造成破僧罪的。(2)有些出家人,多聞持戒,精進修行,不失為清淨比丘。但德望一高,利養不求而自來。名利一來,逐漸腐蝕了精進的道念,有的變得生活靡爛,甚至墮落不堪。對這類比丘,佛每以「利養瘡深」來警策。提婆達多與上二類不同,是屬於另一類的。他受到利養恭敬,受到讚歎,不免得意忘形,不再認識自己,而自視越來越高。於是,更精嚴、更刻苦的修行,更能將自己所得的施散給同學,而追求更大的尊敬。根源於我見的主宰意識(慢,權力欲),越來越強,覺得自己最偉大,僧眾的統攝非自己不可。這是領袖欲,是從王家尊敬──利養恭敬所引發的。
(2)釋種擁戴︰釋種,指釋迦族出家的比丘、比丘尼眾。釋尊出身於釋迦王族;從佛出家的弟子,不問他的種族如何,一律平等。為了與其他外道出家不同,稱為「釋沙門」,所以說︰「四姓出家,同稱為釋。」釋尊攝化的出家弟子,確是不分種族階級,一律平等的。但出身於釋迦族的比丘、比丘尼,與佛同族,多少有些優越感。對於僧伽的統攝,在釋尊晚年,或預想到涅槃以後,極可能認為,應由釋族比丘來統攝,來繼承釋尊攝化四眾的事業。從世間來說,這些也是人情之常,但與佛法卻並不相合。從經律看來,擁戴提婆達多的,恰好就是釋族的出家眾。這一問題,似乎還少有人說到,所以要多多引述來證成這一論題。
提婆達多有四伴黨,也就是提婆達多集團中的核心人物,名三聞達多、鶱荼達婆、拘婆(迦)離、迦留羅提舍。(人名譯音,經律中每譯得多少不同;這是依《四分律》說的)。其中三聞達多與拘迦離,是這一系的傑出人士。據《根有律破僧事》卷九說︰四人都是「釋種出家」。《眾許摩訶帝經》卷十三說到釋種出家,有名「海授」的,即三聞達多的義譯。又如迦留羅提舍,《根有部苾芻尼律》卷五義譯為「根本」;吐羅難陀尼說他「是釋迦種」。這可見提婆達多系的主要人物,都是釋種了。此外,律中有名的六群比丘,是難陀、跋難陀、迦留陀夷、闡那、阿溼鞞、不那婆娑。《僧祇律》卷二十六說︰「六群比丘共破僧。」而《五分律》卷二十五所說的調達眷屬,也列有額鞞(即阿溼鞞)、分那婆藪(即不那婆娑)在內。比丘犯戒,釋尊因而制定學處(戒);在律師們說起來,幾乎都是這六位初犯的。這姑且不作深論,要說的是︰助提婆達多破僧的六群比丘,不是釋種,就與釋種有密切關係。如《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四說︰「五人是釋種子王族︰難途、跋難途、馬宿、滿宿、闡那。一人是婆羅門種,迦留陀夷。」其中,難陀釋子、跋難陀釋子,是弟兄;在律中是被說為貪求無厭的比丘。阿溼鞞與不那婆娑(義譯為馬宿、滿宿)︰「事事皆能,亦巧說法論義,亦善阿毗曇。」(《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四)在律中,是「行惡行,汙他家」(依中國佛教說,是富有人情味)的比丘。闡那(或譯車匿)是釋尊王子時代的侍從,有部說他是釋種,但從《僧祇律》(卷七及卷二十四)看來,是釋族的奴僕。在律中,是一位「惡口」比丘。迦留陀夷是「淨飯王師婆羅門子」(《十誦律》卷十七),是釋尊王子時代的侍友(《佛本行集經》卷十六);在律中,是被說為淫欲深重的比丘。這六位釋族或與釋尊有關係的比丘,都曾是提婆達多的擁護者。再說到比丘尼︰佛世的比丘尼,以釋迦族,及釋迦近族──拘梨、摩羅、梨車族女為多(《僧祇律》卷三十九、《四分律》卷四十八)。女眾更重視親族及鄉土的情誼,當然是提婆達多的擁護者了。被律師們看作犯戒,不護威儀的惡比丘尼,《四分律》與《僧祇律》作「六群比丘尼」;《根本一切有部律》作「十二眾苾芻尼」;而《十誦律》索性稱之為「助調達比丘尼」。例如提婆達多伴黨迦留羅提舍,「是釋迦種」。他有姐妹七人,都出家為比丘尼,偷羅難陀就是其中的一人(《十誦律》卷四十一、卷四十七)。偷尼自稱︰「我生釋種,族姓高貴」(《根有部苾芻尼律》卷十九);他是十二眾比丘尼的首領(《根有律雜事》卷三十二)。偷羅難陀尼曾讚歎「提婆達多、三聞陀羅達、鶱馱羅達婆、瞿婆離、迦留羅提舍」為「龍(象)中之龍」;說「舍利弗、目犍連、大迦葉」為「小小比丘」;律說「偷羅難陀尼為提婆達部黨比丘尼」(《四分律》卷十三、《十誦律》卷十二)。總之,釋種的比丘、比丘尼,多數擁護提婆達多,極為明顯。
再舉二事來說明︰(1)六群比丘的「惡口」闡那,到底是怎樣的呢﹖他說︰「大德!汝等不應教我,我應教汝。何以故﹖聖師法王,是我之主;法出於我,無豫大德。譬如大風吹諸草穢,並聚一處。諸大德等種種姓、種種家、種種國出家,亦復如是;云何而欲教誡於我﹖」(《五分律》卷三)《善見律》卷三譯為︰「佛是我家佛,法是我家法,是故我應教諸長老,長老不應反教我。」他不能接受比丘們的教誡,顯然是由於「貢高」;由於自己是釋種,曾事奉釋迦太子而起的優越感。他的理由是說︰佛出於釋迦族,法是釋迦佛說的,所以應由我們釋種比丘來攝化教導你們(僧眾)。這種想法,不正是釋種比丘、比丘尼,擁戴提婆達多來向佛「索眾」的意趣嗎﹖(2)六群中的迦留陀夷,雖在律師們看來,極不如法,但應該是非常傑出的比丘。他出家不久,就證阿羅漢果(《善見律》卷十七);是波斯匿王夫人末利的門師(近於中國的歸依師)(《四分律》卷十八、《十誦律》卷十八、《僧祇律》卷二十);曾教化舍衛城近千家的夫婦證果(《十誦律》卷十七);讚佛的〈龍相應頌〉(《中含》卷二十九之一一八),為《發智論》、《雜犍度》所引用(「那伽常在定」,就是出於此頌)。某次,迦留陀夷對於舍利弗所說的︰三學成就,「若於現法不得究竟智,身壞命終,過摶食天,生餘意生天,於彼出入想知滅定」(《中含》卷五之二十二),曾一而再,再而三的否定他的見解,從僧中論諍到佛前。這是思想上的不合;末了由釋尊呵責迦留陀夷,才停止辯論。那一次,釋尊也同時呵責阿難︰「上尊名德長老比丘為他所詰,汝何以故縱而不檢!汝愚癡人!無有慈心,捨背上尊名德長老!」在律中,比丘們辯論詰責,阿難從來也沒有,不曾使用判決勝負,中止辯論的權力。釋尊為什麼要呵責呢﹖不免有「是他所作而我得責」的感概了!其實,是釋尊見到他在釋族比丘系,十方比丘系的爭辯中,他「捨背上尊名德長老」舍利弗,而採取了中立觀望的態度。說到阿難,與舍利弗、目犍連本來非常友善。他的慈心重,溫和謙順,雖有學不厭、教不倦的特德,但沒有目犍連、提婆達多、大迦葉那樣的強毅果決。他作佛的侍者,忠於職務,沒有私心。在釋族比丘與十方比丘的對立中,提婆達多向佛索眾,進而破僧的過程中,阿難始終是以佛的意見為意見。只有在迦留陀夷與舍利弗的辯詰中,採取了中立立場,也僅此一次受到了釋尊的呵責。
釋迦比丘與十方比丘,早就有些不協調。作為十方比丘上首的舍利弗與目犍連,從經律看來,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誹毀、責難。等到提婆達多的德望高起來,向佛「索眾」(引起破僧),三聞達多等四伴黨,是絕對支持的。六群比丘、六群比丘尼,是附和的。其他的釋族出家者,也多少有些同情吧!
(3)苦行風尚︰印度恆河流域的苦行精神,特別發達。與釋尊同時而多少早一些的尼犍親子,出於毗舍離王族,立耆那教,特重苦行。一直到現在,印度還有不少的耆那教徒。釋尊出家修學時,也曾苦行了六年。在當時,苦行主義確是非常風行的,如《五分律》卷二十五說︰「此摩竭、鴦伽二國人,皆信樂苦行。」破(法輪)僧,是從佛教中分出一部分比丘而自成僧伽,自立新宗教,這不但要僧中有人附和,更要適合時代趨勢(契機),而得信眾的歸依。時代是苦行主義風行,而提婆達多正是一位頭陀苦行者。他向釋尊索眾而不得,內有釋種出家的擁戴,外應時代苦行的風尚,這才索性標揭苦行教條,起來破僧。
提婆達多所標榜的,主要是「五法」,廣律中都有說到,《四分律》敘述得最明白。提婆達多以為︰「如來常稱說頭陀少欲知足樂出離者,我今有五法,亦是頭陀勝法,少欲知足樂出離者︰盡形壽乞食,盡形壽著糞掃衣,盡形壽露坐,盡形壽不食酥鹽、盡形壽不食魚及肉。」(《四分律》卷五)這是與頭陀行相近的;頭陀行值得稱讚,這五法可說更精嚴些。於佛法缺少正見的,會迷迷糊糊的跟著走,還自以為了不起呢!但所說的五法,各律傳說也略有不同,惟《毗尼母經》卷四與《四分律》一致。茲列表如下︰
┌─────┬─────┬─────┬──────────┐
│《四分律》│《十誦律》│《銅鍱律》│《五分律》 │
├─────┼─────┼─────┼──────────┤
│常乞食 │受乞食 │常乞食 │常乞食 │
├─────┼─────┼─────┼──────────┤
│糞掃衣 │受納衣 │糞掃衣 │ │
├─────┼─────┼─────┼──────────┤
│常露坐 │受露坐 │樹下坐 │八月露坐,四月住草庵│
├─────┼─────┼─────┼──────────┤
│不食酥鹽 │ │ │不食酥乳、不食鹽 │
├─────┼─────┼─────┼──────────┤
│不食魚肉 │斷魚肉 │不食魚肉 │不食魚肉 │
├─────┼─────┼─────┼──────────┤
│ │受一食 │ │ │
├─────┼─────┼─────┼──────────┤
│ │ │常住阿蘭若│ │
└─────┴─────┴─────┴──────────┘
此外,還有《根有律》的《破僧事》,前後三說──卷十、卷十一(《律攝》同此說)、卷二十,多不盡相同。綜合的看來,衣服方面,主張盡形壽糞掃衣,不受施主施衣。住處方面,主張盡形壽住阿蘭若、露地坐、樹下坐、不受住房屋。飲食方面,主張盡形壽乞食、不受請食。特別主張不食酥、鹽、魚、肉等。這些,與頭陀行相近,也與受比丘戒時所受的四依法相近。四依法是︰盡形壽依糞掃衣住、依乞食住、依樹下住、依陳棄藥住。那末提婆達多的五法,為什麼成為反佛法的標幟呢!
(五)
提婆達多標榜「五法」,造成了破僧的惡行。五法與佛法的不同何在﹖有些律師,也有點邪正不分,如《毗尼母經》卷四說「提婆達多五法,不違佛說,但欲依此法壞佛法也。」這是不對的!如五法不違佛法,那唱道五法怎麼會壞佛法呢﹖要知提婆達多的五法與佛法,完全不同,試以兩點來說明︰
(1)提婆達多的五法,是絕對的苦行主義,盡形壽奉行而毫無變通。自以為︰「出家求道,宜應精進。瞿曇沙門亦有此五法,但不盡形壽;我今盡形壽受持此法。」(《善見律》卷十三)釋尊是中道主義︰鹿野苑最初說法,即揭示了不苦不樂的中道行。這不是偏激的一邊,而是有通變性、寬容性、多方適應性的。如佛說四依(四聖種),是出家者立下決心,作最艱苦的準備。出家依信眾而生活,不一定能四事具足;如遇到生活艱苦的時候,那是意料中事,能忍受艱苦,身心安定而不失道念(否則就退心了)。實際上,出家受四依法,並不是一定非苦不可。所以不一定乞食,也可以受請;不一定糞掃衣,也可以受施衣;不一定樹下坐,也可以住房舍重閣;不一定陳棄藥,也可以食酥等。又如十二頭陀行,佛也曾讚歎。那因為有些苦行根性,愛好這些苦行。其實修解脫行的,不一定要修頭陀行。如修八正道,頭陀行者可以解脫;人間比丘也可以解脫;在家弟子享受豐富,也可以解脫。以釋尊自身來說,沒有修頭陀行,有時受百味飲食,價值百千兩金的金縷衣,高樓重閣,百千人共住,豈不也還是少欲知足,樂獨住嗎﹖眾生根性不等,如一定受五法,或持十二頭陀行,那只能適應少數人,而反障礙了多數人出家修學。所以釋尊不同意提婆達多的五法,如《善見律》卷十三說︰「若許調達五法者,多有善男子出家,若受持此法,則於道有(障礙)難。」又如《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三說︰「此五法,佛常自讚歎。(中略)所以讚歎者,云四聖種能得八聖道,成四沙門果。今調達倒說云︰八聖道趨向泥洹,反更遲難。修行五法以求解脫,其道甚速;是故說為非法。」這是說,佛制四聖種(四依),只是為了比丘依信眾而生活,得來不易,所以不可不得少為足,隨緣修行,修八聖道而證聖果。而調達卻重於苦行,以為八聖道不夠精進;修精苦的五法,才容易得道。這是落入苦行主義,所以是「非法」。苦行主義是︰學道非盡形壽修苦行不可;修苦行才容易解脫。這種偏激的苦行主義,與佛的中道主義不合,所以提婆達多以五法為教,造成了破僧的局面。
(2)釋尊的中道行,我曾解說為「以智化情」。換言之,中道的佛法,不重於事相的物欲的壓制,而重於離煩惱,顯發心清淨性,解脫自在。而提婆達多的五法,卻是重於物欲的壓制。越著重這方面,就越流於苦行。上面曾說到,提婆達多說法的要點是︰「心法修心法,是比丘能自記說︰我已離欲,解脫五欲功德。」(《雜含》卷十八之四九九)可見提婆達多的修心決要,是壓制物欲。不受五欲(微妙的色聲香味觸)功德,專精苦行,養成厭惡五欲,不再愛好五欲的習性。稱之為離欲,解脫,以為是真解脫了。這樣的修心法,淺些的是戒行,深些的是定行(定是離欲的,喻為「如石壓草」)。不知道煩惱絲毫未動,只是暫時潛伏而已。一遇因緣,貪瞋癡全部發動,定也退了,神通也失了,戒也會犯了。所以佛說︰惟有「智慧成就者,此是第一之義」。提婆達多重於精苦的戒行、定行,重在外在物欲的克制,而不修內心智證的淨化,所以舍利弗批評他︰「何不說法言︰比丘心法善修心、離欲心、離瞋恚心、離愚癡心」而得心解脫呢!
這樣,佛說的中道行,是寬容而多樣性的,不是偏激的兩邊。修心方面,是以智證法性而銷融情欲,而不是專在物欲的壓制上做工夫。而提婆達多的五法,偏於苦行;修心偏於壓制物欲。在一般看來,也許覺得他精苦卓越,比釋尊的正法更高妙呢!提婆達多不也自以為︰「瞿曇沙門亦有此五法,但不盡形壽,我今盡形壽受持此法」;自以為「頭陀勝法」嗎﹖提婆達多標榜這五法,以為勝於釋尊的中道,這當然會因此而破僧了!
提婆達多以五法為教而破僧,經過如下︰(1)提婆達多等議決,再向釋尊提出,希望釋尊能採取五法,制為比丘必學的戒法。釋尊當然否定了,認為︰常乞食是好的,但也不妨受請食;……不食魚肉是可以的,但也不妨食三淨肉(《善見律》卷十三)。提婆達多這一著,是相當厲害的︰因為如釋尊採用而制為必學的戒法,那是提婆達多的苦行主義勝利了。他在僧伽中,也自然提高到領導地位。如釋尊不採用,那就可以標榜苦行,自以為精進。「瞿曇(釋尊)不盡形壽持,我能盡形壽持」,超佛一等。(2)提婆達多與他的伴黨,不斷宣傳五法,以為這才能迅速而容易解脫。(3)恰好逢到那年饑饉,比丘們在安居期中的生活,相當艱苦。提婆達多獲得王家的護持,所以隨從他的部分比丘,生活過得比較好。這是個有利的時機,提婆達多就在大眾中,提出五法來進行表決(「行籌」)。結果,有五百位初學比丘,贊同他的意見。這樣他就率領這一群比丘,到伽耶山住下,而在同一界內自行布薩說戒(《十誦律》卷四十六、《鼻奈耶》卷五等)。對佛說的經教、比丘僧的制度服裝,也多少修改(《十誦律》卷三十六、《薩婆多律攝》卷四等),成立新的僧伽,就這樣達成了破僧的目的。
(六)
再說破僧的結果及其影響。提婆達多真的破僧了,作新佛,立新教了,但並不如預期的理想。因為在釋尊授意,經舍利弗等採取對策後,提婆達多就完全失敗。(1)提婆達多既宣揚五法是道,佛就命僧伽推舉舍利弗(或說阿難),到王舍城,向信眾們宣告︰「若受調達五法者,彼為不見佛法僧。」(《五分律》卷三、《十誦律》等大同)這是說,提婆達多的五法,與佛法不合,要佛教信眾,不受他的誘惑,而削弱他的力量。(2)在出家眾中,對於提婆達多及其伴黨,先由與他們親密友善的去勸說;再由多數比丘去勸告;再由全體僧眾來一勸再勸︰「汝莫為破和合僧勤方便,當與僧和合。」(《五分律》卷三等)這樣的極盡人事,展開一致的反分裂運動。對提婆達多來說,仁至義盡;對僧眾來說,也從一致行動中加深了團結。(3)眾律一致記載︰提婆達多率領五百比丘,實行破僧,舍利弗與目犍連立刻採取對策,也到提婆達多那邊去。提婆達多正在歡喜,以為舍利弗等也來附從他,而不知舍利弗暗暗的向五百比丘勸告說服,目犍連以神通感召,馬上又把五百比丘,帶回釋尊這邊來。這麼一來,提婆達多的破僧,僅剩他自己與伴黨四人了。這可能不止僅剩五人,但多數比丘確乎都在釋尊這一邊。提婆達多破僧,沒有能成立強大的新宗教,不如預期的理想;而阿闍世王的信敬也淡薄了。提婆達多的新教夢,一旦破滅,晚年挫折,不久也就死了!
提婆達多破僧的失敗,原是必然的。只是提婆達多醉心於權威,妄自誇大,不自量力吧了!如王家尊敬,僅能造成有利情勢,但並不能以政權干預來統攝僧伽,創立新教。釋種比丘的擁戴,可能支持他索眾,卻不能支持他破僧。從索眾而發展到破僧,已變質為叛棄佛教,與釋尊為敵。傳說有推石壓佛、縱象害佛的故事,敵害釋尊,釋種比丘怎能支持他呢﹖而且,釋種六群比丘、比丘尼,多數根性是近於「樂行」的;佛弟難陀、侍者阿難,也還是一樣。那末提婆達多的標榜苦行,也就等於取消了支持自己的力量。苦行,誠然是時代風尚。但比丘的頭陀苦行者,如大迦葉、優波斯那等集團,都是十方比丘。對於釋種中心運動,早就不表同情,焉能因標榜苦行而就改變他們的立場!何況這些苦行頭陀,從佛已三四十年,提婆達多又憑什麼,使他們追隨自己,執弟子禮呢!所以,轟轟烈烈的破僧運動,一經舍利弗、目犍連,傳達釋尊意旨,展開反分裂運動,提婆達多就立刻失敗下來。
破僧的結果是失敗了,但對佛教的影響,是廣泛的、深遠的。在社會信眾方面,引起不良反應。當舍利弗傳達釋尊的意旨,到王舍城宣告提婆達多的非法時,引起了社會的疑難與譏嫌。如說︰「時彼眾會皆悉唱言︰沙門釋子更相憎嫉,見調達得供養,便作是語。」(《五分律》卷三十,參《十誦律》卷三十六、《四分律》卷四)提婆達多素為朝野所景仰,突然而來的評斥,是會使人驚疑的。有人以為︰「是上人調達,身口可作惡耶﹖」(《十誦律》卷三十六)就是比丘,有些也會不信的(《增一含》卷十一之十、卷四十三之四)。從傳記看來,阿闍世王於釋尊缺乏信心,所以破僧事一告段落,釋尊就回舍衛城。後因王舍城多疫,闍王才心悔,禮請釋尊還王舍(《根有律藥事》卷五)。經耆婆的引導,阿闍世王又歸依釋尊(《長部》二、《長含》卷二十七)。不久,釋尊就東去毗舍離,作涅槃前的最後遊行。這可見釋尊晚年,王舍城的法化,是不免受到影響的。在出家眾方面,影響更大。提婆達多是釋種,伴黨也是釋種;提婆達多失敗了,釋種比丘不免受到十方比丘的嫉忌誹毀。六群比丘被看作毀犯的象徵,眾惡歸之。甚至釋族而新求出家,也不免受到留難,或者拒絕。釋族比丘與十方比丘間的不和諧,為後來佛教分化的一大因素。餘波蕩漾,一直延續到七百結集的時代。
(七)
有些是可以不必說的,但不妨附帶的敘述一下,以說明廣律,有些是律師們的口頭傳說,治律者應有所抉擇。提婆達多破僧,罪大惡極,這是不消說的;但有些也不免是造口業。如提婆達多修定而發神通,因神通而化阿闍世王子,這才受到利養恭敬,引起索眾破僧。依《銅鍱律》、《四分律》卷四、《五分律》卷三,修定發通,是從釋尊學習的。有些人覺得︰如不教他發神通,那不是不會破僧嗎﹖釋尊怎麼會教他﹖為了說明與釋尊無關,有的說︰釋尊不教他,五百大羅漢也不教他,阿難以親屬愛而教了他(《十誦律》卷三十六)。有的說︰是從阿難的和尚──十力迦葉學習的(《根有部苾芻律》卷十四、《根有律破僧事》卷十三)。照這種想法,如不讓提婆達多出家,不是更好嗎﹖因此有的說︰釋尊不許他出家;後來他自剃鬚髮(「賊住」),從破戒比丘修羅陀學習的(《增一含》卷四十九之九)。傳說不同,只是為了滿足那種淺薄的想法。其實,從佛學習而得定發通,有甚麼過失呢!
提婆達多破僧,就是想作新佛;作新佛,就非處處模倣釋尊不可,故事就這樣的多起來。釋尊體格極強,所以耆婆為釋尊治病,用酥一斤。提婆達多有病,也就非服酥一斤不可。可是體力差,消化不了,病苦反而增加了。釋尊可憐他,以神力治了他的病,提婆達多反而說︰釋尊有這樣高明的醫術,可以依此為生(邪命)。這故事已有點不近情了!還有,釋尊有三十二相,身作金色。提婆達多為了身作金色,以沸油灑身,然後塗上金箔,痛苦不堪(《根有律破僧事》卷十八)。釋尊腳下有千輻輪相,提婆達多就叫鐵匠來,用熱鐵烙足以造成千輻輪相(《根有律破僧事》卷十八)。這二則故事,我覺得不一定刻畫出提婆達多的愚癡,只表示了故事編造者的過於幼稚!
這還不過幼稚可笑而已,還有荒謬的呢!提婆達多破僧失敗,又想回故國作王。他求見耶輸陀羅,想與他結婚,以便登上王位。耶輸陀羅與他握手;耶輸陀羅力大,使提婆達多的五指出血。提婆達多還不死心,又去見「舍迦」(即釋迦)種,要求讓他作王。大家要他取得耶輸陀羅的同意,結婚,才公推他作王。他再進宮去見耶輸陀羅,耶輸陀羅執住他的雙手,十指流血,狼狽而逃(《根有律破僧事》卷十)。前年日本攝製釋迦傳影片,有提婆達多入宮,強佔耶輸陀羅事,引起了佛教界的公憤,其實這是根據古代律師的荒謬捏造而改編的。考釋尊八十歲入涅槃,為阿闍世王八年。提婆達多的索眾、破僧,在阿闍世王登位前後。所以這是釋尊晚年,約在釋尊七十到七十五歲間的事。提婆達多與釋尊的年齡相近,也是七十高齡的耆年了!耶輸陀羅,比釋尊小不了幾歲;那時已出家近二十年了。故事的編造者,毫無時間觀念,只顧說來好聽。這到底是醜詆提婆達多呢﹖還是誣辱耶輸陀羅呢﹖
〔參考資料〕 《中阿含經》卷二十七〈阿奴波經〉;《增一阿含經》卷五、卷九、卷十一、卷十二、卷二十三、卷三十八、卷四十八、卷四十九;《雜阿含經》卷十六、卷十八、卷四十八、卷四十九;《別譯雜阿含經》卷一、卷十四;《起世因本經》卷十;《十二遊經》;《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二;《菩薩本行經》卷上;季羡林〈提婆達多問題〉(《季羡林學術論著自選集》);加藤周一著‧緯遠譯〈從另一個角度談提婆達多〉(《諦觀》雜誌第五十五期)。
(一)(1076~1142)高麗時代天台宗僧。鎬京(平壤)人,俗姓朴。字應物。九歲投長慶寺釋贊落髮,後於佛日寺受具足戒。釋贊入寂後,師事雙峰寺翼宗。時,大覺國師義天肇立天台宗,弘揚教觀,開一佛乘最上法門,師從翼宗往學之,窮究五時八教三諦三觀之旨,名聲大振。其後,朝廷闢天台宗大選,令義天主試。師往應試,答在上上品。受大德、大師號。並被詔為國清寺講師。講明經論,傳法學徒,弘通天台宗旨。
翼宗示寂後,門弟以身徇利,皆紛競適他,唯師守正不為勢遷。時有一宗長,以師傑然獨立,不禮於其門為嫉,將害之,而未果,適乘時貶住洪洲白喦寺。寺在山谷間,常有虎豹出沒,師恬然自若,住七年許,行益修,德益進,非但發揮宗旨,旁探華嚴、瑜伽、性相言諦,以至儒、墨、老、莊、醫、卜、陰陽之說,無不窮其源而涉其流。其後,圓明國師聞師之德行,可以範儀於當世,遂薦帝於左右。獲賜三重大師、大禪師,又歷住華藏寺、三乘寺、月峰寺、國清寺。仁宗二十年坐化,享年六十七。諡號「妙應」。門下有德素等一三四人。
(二)(1079~1153)高麗前期華嚴宗僧。章山(慶山)人,俗姓康。十二歲於歸法寺戒明座下出家。其後,依興教寺理琦僧統學華嚴,又入太白山精進修學。後因戒膺推舉,而受仁宗厚遇,甚受時人敬重。毅宗七年入寂於興王寺,享年七十五。弟子有通焰僧統智稱(1113~1192)等三百餘人。
〔參考資料〕 (一)《朝鮮佛教通史》下編;《朝鮮金石總覽》。(二)《朝鮮金石總覽》。
位於江蘇南京巿東北二十公里棲霞山中峰西麓。始建於南朝齊‧永明元年(483,一說七年)。
相傳南朝劉宋年間(420~479),處士明僧紹(即明徵君)隱居攝山(即棲霞山),與僧法度結為莫逆。南齊時,捨宅為寺,取名棲霞精舍,請度居之。其後,三論宗初祖僧朗、僧詮、慧布等人相繼來住。至唐代,改名功德寺,增建琳宮梵宇四十九所,極為壯觀,與山東靈岩寺、荊州玉泉寺、天台國清寺齊名,合稱四大叢林。復因唐高宗撰明徵君碑文,書法家高正臣書,後遂改名隱君棲霞寺。南唐時,高越建舍利石塔,改稱妙因寺。宋代曾稱普雲寺、棲霞禪寺,元代稱岩因崇報禪院、景德棲霞寺、虎穴寺,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勒書棲霞寺,沿襲至今。
清‧咸豐五年(1855)全寺毀於火,光緒三十四年(1908)由寺僧宗仰重建,其後續有增建。寺內主要建築有山門、天王殿、大佛閣、藏經樓、攝翠樓等。大佛閣又名無量壽殿,坐身高約十公尺,佛座高約二公尺。寺後山崖鑿有眾多佛龕、佛像,稱千佛巖,與大同雲岡石窟齊名。又,寺內另存有舍利塔,建於隋‧仁壽元年(601),五代南唐(937~ 975)時重建。八角五層,高約十五公尺,為仿木結構石塔,基座及塔身雕飾精巧,塔基上並刻有釋迦八相圖。
◎附︰〈棲霞山石窟〉(編譯組)
棲霞山石窟位於江蘇南京巿東北棲霞山棲霞寺舍利塔東無量殿後的山崖上。棲霞山古名攝山、繖(傘)山。據南朝江總持撰〈攝山棲霞寺碑銘〉及《高僧傳》卷八〈法度傳〉等所載,齊高宗建元年間(479~482),明僧紹來遊此山,結茅茨而居。齊武帝永明元年(483,一說七年)捨所居為棲霞精舍。棲霞之寺,由此創名。又謂攝山西崖石壁中夜放光,現無量壽佛及殿宇焜煌之狀,明僧紹等遂謀鑿石為像,紹卒而未果。次子仲璋繼承其志,於齊‧永明二年,在西崖鑿無量壽佛及菩薩像。其後,齊‧文惠太子等人各依崖之上下深廣,就石壁鑿像,或二、三尊一龕,或五、六尊一龕,號稱千佛崖。
當時共有佛龕二九四個,佛像五一五尊,裝飾富麗,金碧輝煌,與大同雲岡石窟南北齊名。宋、明二代,曾進行修葺,並有增補。千佛岩中道有南唐書法家徐鉉題名石壁,另有宋代游九言書「古千佛岩棲賢寺」七大字,及明重修佛龕之題名石刻等。現佛像除少數完好外,大部分破損,現正予修復。又,《高僧傳》卷十一〈釋僧祐傳〉云(大正50‧402c)︰「祐為性巧思,能目准心計,及匠人依標,尺寸無爽。故光宅、攝山大像、剡縣石佛等,並請祐經始,准畫儀側。」據此可知,僧祐嘗參與千佛崖造像工作,其所雕無量壽佛及觀世音、大勢至二菩薩,正反映出淨土思想在南朝之流行。
〔參考資料〕 《廣弘明集》卷十七;《續高僧傳》卷十、卷二十、卷二十五、卷三十;《法苑珠林》卷三十六;《法華玄義釋籤》卷十九;《宋高僧傳》卷十七;《佛祖統紀》卷六;《釋鑑稽古略續集》卷三;《大明高僧傳》卷四;任繼愈《中國佛教史》第三卷。
記載古來對於中國佛教有貢獻的僧人傳記的總稱。僧傳的撰作,最早為個別僧人的傳記。其次是同一類別僧人的傳記,其中有的專記西行求法僧人,有的專載高逸人物,有的專記一山一寺僧人,有的專志某宗某派大德。再次是綜合性的僧傳,這種傳記,幅度寬廣,時代綿長,人物眾多,卷帙也較大。自從梁‧慧皎著《高僧傳》以後,它的分類方式和寫作形式便一直影響於後代,成為總傳的典範。
以上三類僧傳產生的時代雖有先後,但它們在佛教歷史上,都有重要的地位。因為僧傳主要記載僧人的活動,而這些活動是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進行的,因而和一切有關佛教的大事──佛教的盛衰,經典的翻譯、注疏,宗派的建立,學說的傳播以及典章制度、寺宇建築、國際間佛教交流等等,都會在他們的傳記裡反映出來。這就成為研究佛教歷史必不可少的資料了。
現在分別介紹三類傳記如下︰
(一)總傳︰現存的有︰
(1)《名僧傳》︰摘抄本一卷。原三十卷,〈序目〉一卷,梁‧寶唱撰,今佚。本書創始於天監九年(510),搜集前代僧錄、碑志以及口述等,區別部類,到十三年(514)始編纂完成。作者在編纂中因將謫配越州,加緊纘集芟改,而成定本。其第十八卷有〈僧祐傳〉,祐卒在書成之後(天監十七年,518),當是出於增補的。僧祐是作者的老師,祐著《出三藏記集》末三卷是僧傳,對本書有直接影響(見本書自序)。
本書分法師、律師、禪師、神力、苦節、導師、經師七科。又分子目︰外國法師四卷,包括一般法師和神通弘教二類;中國法師十三卷,包括高行、隱道和一般法師三類;律師一卷,禪師二卷,神力一卷,不分類;苦節七卷,分兼學、感通、遺身、宗索(素)、尋法出經、造經像、造塔寺七類;導師一卷,經師一卷,不分類。正傳共四二五篇,著錄後漢、吳、晉、姚秦、北魏、宋、齊七個王朝名僧四二五人;附見的僧人甚多,今不得其詳。正傳中佛圖澄、慧遠傳的篇幅都很長,人各一卷。又晉、宋、齊等南朝的僧人,在全書中所占的比重最大,這與作者身處南方受到地域的局限有關。從現存的抄本傳第十八談「禮法」一篇是屬於律師科的序文來看,大概原書每科之前都是有序的。卷末有自序和目錄,自為一卷(見《法苑珠林》卷一百及《續高僧傳》卷一〈寶唱傳〉)。此書搜羅繁富,正傳有八十餘人為《高僧傳》所無;又有些人在本書中有專傳,而在《高僧傳》僅是附見,可見《高僧傳》不如本書記載的詳細;即兩書同樣有傳,而從現存的抄本「說處」來看,有些事情也是《高僧傳》所未載。又本書還記錄學說和著作,如︰三乘漸解實相事、無神我事、慧遠習有宗事、竺道生立佛性義、觀空義、善不受報義、曇濟七宗論序等,都是佛教教義上的重要言論,《高僧傳》也缺載,由此可見本傳是有許多優點的。
本書現存抄本是日僧宗性在文曆二年(1235)所摘錄。卷首保存全部目錄,卷中也有原文的片段,末附「說處」即要點的條目。抄本重點雖放在有關彌勒感應的記載上,但保存了原文一小部分,使本書的面貌仍可依稀辨認出來。這實在是於《高僧傳》以外,研究中世紀佛教所不可缺的一部傳記。
(2)《高僧傳》︰十四卷,梁‧慧皎撰。(參見「高僧傳」條)
(3)《續高僧傳》︰三十卷,唐‧道宣撰。(參見「續高僧傳」條)
(4)《宋高僧傳》︰三十卷,宋‧贊寧撰。(參見「宋高僧傳」條)
(5)《新修科分六學僧傳》︰簡稱《六學僧傳》,三十卷,元‧曇噩(1285~1373)撰。本書根據梁、唐、宋三部《高僧傳》重編,撰稿於至正九年至二十三年(1349~1363),依照六學分類而完成。其自序說,梁、唐、宋三傳的文字,大率是六朝五季的風格,制體卑弱,缺古文的氣息。宋代黃庭堅嘗有意刪除而未果,慧洪也僅僅潤色了《梁傳》,因此他就三傳重新編修,而以慧、施、戒、忍辱、精進、定六學來分類,表示與舊有的十科分法不同。在六學中每學又分兩科,計譯經科二卷,傳宗科六卷,遺身科一卷,利物科一卷,弘法科四卷,護教科二卷,攝念科二卷,持志科二卷,義解科三卷,感通科三卷,證悟科二卷,神化科二卷。正傳共著錄一二七0人。六學之下各有小引,說明立科的宗旨。每科之後有贊言,作為一科的總結。這種分類法並不比舊的分法好。舊分類法依據時代的演進和佛教本身的發展而設立科目,符合了歷史的要求,反映了佛教的真相。所以《梁傳》有的,《唐傳》不一定有。本書企圖把九百多年的史實,納入統一的規格中,因此在舊有資料的基礎上,某些方面就難免參差不齊。再以十二科而論,弘法科和義解科,感通科和神化科,都密切聯繫,很難分割,故某人歸入某科,時有可議之處。但本書在梁、唐、宋三僧傳而外也補充進去一些人物,如勒那摩提、僧璨、慧文等二十餘人都是根據他書而補入的。作者在辭句修改上曾費了很大斟酌,刪去了許多文句,並有所改寫,使明白易懂,現在用來和梁、唐、宋三傳對閱,不失為很好的參考書。
(6)《大明高僧傳》︰八卷,明‧如惺撰。(參見「大明高僧傳」條)
(7)《補續高僧傳》︰二十六卷,明‧明河(1588~1640)撰。作者因宋代以後,僧傳闕如,乃遍遊南北名山古剎,於斷碑殘碣間,搜剔刻文,並委托同學讀徹於兩粵和雲南代為搜羅材料。其後又參考曹能始的藏書,經歷三十年,數易其稿,猶未成書。及崇禎十三年(1640)作者臨卒,囑咐弟子道開繼續其事。到清‧順治四年(1647),道開加工編輯,始大致告成。本書記載從唐代到明‧萬曆末的高僧事蹟,這不但繼續了《宋傳》的編纂,還補充了它對於唐、五代部分的遺漏,所以書名「補續」。作者雖編寫本書在《大明高僧傳》之後,但並沒有見到《明傳》,所以毫未提及。本書分類,仍是採用十科。在體裁上,除了附傳以外,增加了合傳,時常以二三人合為一傳,對於事蹟不太多而行事類似的人物,是比較適宜的。在〈習禪篇〉中,有一部分傳後有「系曰」的評語,這說明這一部分是經作者整理肯定下來的稿子。在其他篇中,有些傳後有「明河曰」的按語,這可能是保存作者準備作「系曰」的原稿。另外,有些傳後則有未署名的按語或引用的參考資料,或是道開整理時所加。從這些可以看出它的體例還沒有完全統一,釋讀徹序謂本書中「人之今古,采之得失,列之詮次,尚俟商榷,可稱未全之書」,此說是不為無因的。本書內容是〈譯經〉一卷,〈義解〉四卷,〈習禪〉十一卷,〈明律〉、〈護法〉、〈感通〉、〈遺身〉、〈讚誦〉、〈興福〉各一卷,〈雜科〉四卷;所著錄的人數,正傳五四九人,附見七十五人。而〈譯經〉、〈明律〉、〈護法〉、〈讚誦〉、〈興福〉等科都比較貧乏,如〈明律篇〉中,明代竟無一人。像如馨、寂光等律師,均略而不載,殊難理解。又遼、金兩代,著錄的高僧很少。〈習禪〉方面篇幅過於龐大,這雖由於此時期禪宗盛行,但宗門語錄載的過多,未免形成偏重。作者除根據碑刻外,還採用了《禪林僧寶傳》、《佛祖統紀》、《佛祖歷代通載》、《釋氏稽古略》以及宋、元、明人文集等書,組成這樣大的著作,雖然不夠謹嚴,間有錯誤和遺漏,而功力之深,仍是值得稱讚的。後世見到此書的人不多,所以都以如惺的《大明高僧傳》來繼續《宋高僧傳》,實則《大明高僧傳》的規模篇幅都不如此書。
(8)《新續高僧傳四集》︰六十六卷,二十世紀初喻謙編。卷首一卷,正文六十五卷。卷首有引用書目,凡引用燈錄、傳記、山誌、寺誌、文集等六十四種,另外還參考了各省通誌、縣誌,宋、遼、金、元、明諸史及眾家語錄,數量相當多,但是像《續藏》中有關佛教史傳的作品和宋、遼、金、元、明、清人文集中所存在的原始的資料,沒有能選擇利用的也不少,因而許多傳文,僅根據輾轉陳述的記載,不很全面;有許多值得寫錄進去的高僧也遺漏掉,如明末遺老不願投降清朝而遁迹方外有成就的很多不見記載,就是一例。本書內容始自宋初,終於清末。包括一千多年的時間,凡〈譯經〉二卷、〈義解〉八卷、〈習禪〉十六卷、〈明律〉六卷、〈護法〉三卷、〈靈感〉三卷、〈遺身〉二卷、〈淨讀〉八卷、〈興福〉十一卷,〈雜識〉六卷,正傳七七一人,附見六一七人,可謂洋洋大觀。同時,裡面記了一些偏遠省分的高僧,在地域上,比過去的範圍廣泛。分類仍為十科,不過改〈讀誦〉為〈淨讀〉。本書於有名的高僧,如宋代的道濟、道隆,元代的正澄、一山,明代的一如、通潤,清代的續法、通琇、溥畹,以及傳教海外的性瑫、性潡、心越等,為數很多,都沒有搜羅進去,不能不說是遺憾。另外有些僧人,並無可傳的事蹟,僅因和主持編書的人有舊交,而得增飾入傳,則不免混濫之嫌了。
(9)《高僧摘要》︰四卷,清‧徐昌治編輯,成於順治十一年(1654)。作者刊布過《佛祖指南》、《法苑醒世》兩書,對於單傳直指的禪宗和佛教中的幽明感應,曾經有所撰述。他認為《高僧傳》有正續四部,都以十科分類,不免有「拘格拘例」之嫌,於是除上二書已有的不錄而外,另按照道高、法高、品高、化高四類,將歷代高僧的事蹟摘要敘述,即分為四卷。道高自東漢至清凡四十二人(居士都貺一人不計算在內),法高自晉至清凡四十三人,品高自晉至清凡四十七人,化高自東漢至清凡四十一人。其中摘自四部《高僧傳》的占十分之八,選自他書的有三十餘人。就全書來看,本書有些傳文是全部照錄舊傳,有些摘錄一半,或一小部分,很不完備,其中又以禪門宗師為最多,有些且以記言為主,頗近於語錄。由此可見作者是用禪宗的觀點來編輯成書的。
(10)《重編八十八祖道影傳贊》︰或作《諸祖道影》、《諸祖道影傳贊》、《祖師傳贊》、《八十八祖傳贊》,四卷,卷首附錄各一卷,明‧德清(1546~1623)撰,清‧高承埏補。明代宮中藏有諸祖道影八十八尊,洪武元年(1368)傳摹供奉在南京牛首山祖堂中,萬曆十二年(1584)真可禪師請名畫家丁雲鵬臨摹三堂,置於五台、峨眉、南岳等處。後畫家史寀再摹寫成冊。泰昌元年(1620)德清纂成小傳,各繫以贊。崇禎五年(1632)錢應金去其像,以傳贊付梓,但止七十七人,崇禎十七年(1644)高承埏復補齊,編為四卷。卷首為徐芳、今釋等的序文、題辭和目錄,卷一為西天二十七代祖師和旁出一人的傳贊;卷二為漢季六朝神僧五人,禪宗祖師六人,唐朝教主七人的傳贊;卷三為唐朝禪師十六人、後梁禪師一人的傳贊,而文偃、文益兩人以無像故不立傳,但以贊附於後;卷四為宋朝禪師十人,法師一人,元朝禪師十一人,明初禪師三人的傳贊。以上以禪宗大師為多,至於天台、慈恩、律、華嚴、密、蓮宗也各有數人,並將天台宗十七祖、慈恩宗三祖、律宗九祖、華嚴宗五祖、密宗五祖的名號附在唐朝各家教主的後面;又在卷二慧遠的傳後,附有虞淳熙作的〈蓮宗十祖贊〉。附錄一卷,是順治間高承埏寫的袾宏、真可、德清三人和附入的圓信的傳贊。全書的傳除明代數人外,其他篇傳都是據《燈錄》、《佛祖統紀》等書編寫而成。
(二)類傳︰現存的有︰
(1)《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二卷,唐‧義淨撰。(參見「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條)
(2)《神僧傳》︰九卷,明‧永樂十五年(1417)輯。卷首有明成祖的序,此書在國史《經籍志》卷四(上)、《閱藏知津》卷四十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四五、《鐵琴銅劍樓書目》卷十八,都不著編錄人名。但今從序文「故間繙閱,採輯其傳」來看,顯然是明成祖所編。王圻《續文獻通考》卷一七九說此書是永樂間命侍臣輯,當屬實在情況。《四庫提要》(附存目)推測為元人著,誤。正如序中所說,編者把過去記載中有神通僧人的事蹟集合在一起,以便閱覽,因此,編輯時削去與主旨無關的記載,而使神通方面突出。書中共著錄二0八人,自後漢起到元初為止。後漢、吳、元占的人數最少,唐人最多,幾達全書之半。所據史料,以梁、唐、宋三部《高僧傳》中的神通或感通科為基本來源,其他科中有關神通的也剪裁收錄。另外還引用《禪林僧寶傳》、《五燈會元》等,然在全書中不足十分之二,可見引用的範圍並不太廣。即在三部《高僧傳》中,記有神通的高僧還很多,也沒有全收進去。
(3)《比丘尼傳》︰四卷,梁‧寶唱撰。(參見「比丘尼傳」條)
(4)《武林西湖高僧事略》︰一卷,宋‧元敬、元復撰。本書莫子文序說,了性創建一閣,用以供奉曾在杭州各寺居住過的高僧,閣未成而遷職。繼任元敬在閣建成後,搜輯高僧二十四人,命元復摭取他們的史實,繫之以四言贊,後又訪得六人,由元敬加以贊述。這些高僧的圖像都繪在閣上,事略則刊版印行,即是此書。書中以圖贊為重點,事蹟說明乃據梁、唐、宋《高僧傳》、《五燈會元》、《釋門正統》及碑誌等摘要而成。凡晉、南齊、隋各一人,唐九人,五代五人,宋十三人;有印度來華的高僧,有法師,有禪師,有律師。書成於寶祐四年(1256)以前。其中唐代韜光、五代道翊,名不見於他書,唯此書載其事蹟。
(5)《續武林西湖高僧事略》︰一卷,明‧袾宏(1535~1615)輯。此書繼續前書,只載明僧慧朗、梵琦、景隆、本善、雪庭五人小傳,沒有贊。卷首有識語,說明一般傳說元‧明本曾住吳山雲居庵,所穿的麻鞋到明代還保存在庵裡,但是根據他的行狀、誌銘和著作──《中峰廣錄》,絲毫找不出住持過雲居庵的迹象,因此沒有徇俗列入。由此可見作者選錄的標準是相當謹嚴的。作者另一著作──《皇明名僧輯略》裡,也載有此五人的行實和語錄,並有景隆自撰的塔銘,慧朗作慧明,本善作季善,均比較正確。
(6)《禪林僧寶傳》︰簡稱《僧寶傳》,三十卷,宋‧惠洪(1071~1128)撰。嘉祐(1056~1063)年間,曇穎曾撰《五家傳》,記載雲門、曹洞、法眼、臨濟、溈仰五宗機緣語句。惠洪以為既載語言,則當兼記行事,方能使人景仰,於是博採別傳遺篇,參以耆宿言論,增補上書,又補載嘉祐以後雲門、臨濟兩家一些傑出的禪師,寫成從五代到政和末(1118)八十一人的傳記。其中屬青原系統的十一人,曹洞宗的十人,臨濟宗的十七人,雲門宗的十五人,法眼宗的五人,溈仰宗的一人,黃龍宗的十五人,楊岐宗的四人,下餘三人法系不明。裡面有些是開創宗派的大德,其他也是各派中特出的人。作者很久以來,不滿意唐、宋《高僧傳》,有意另外編寫某些禪師的傳記,在經行諸方時,搜集了一些材料,大觀元年(1107)寫成《林間錄》兩卷,雖是筆記體裁記載禪林掌故的著作,其中談到躭章、智覺、契嵩、了元等禪師的語錄偈頌以及佚聞遺事,便有意於編寫本傳。他後來被貶到海南島,回來之後,宣和初開始編寫,到宣和二年(1120)完成。他的改編曇穎《五家傳》,是有所去取的。《林間錄》卷上的天皇寺道悟及卷下的同安察禪師條,都引了五家宗派(即《五家傳》),而在《僧寶傳》中以此兩人時代過早即沒有收錄進去,此外當還有刪掉的人。此書是專寫禪門的傳記,與一般僧傳略有不同,除記事蹟外,還錄了一些機緣語句,以見其了悟境界及門庭設施,所以這種傳記是介於僧傳和燈錄之間的一種體裁。另外,在一篇傳或幾篇傳之後有贊,贊為散文,或為韻語,頗顯示作者的文學才華。此書融會眾說,自成一家之言,所以後人都目之為「叢林之扶風龍門」(見《禪籍志》下);雖有部分史料不盡可信(如〈本寂傳〉中的〈寶鏡三昧〉等),但在禪宗史傳中仍不失為一部較好的作品,故經常為後來的僧傳、燈錄所引用。《補禪林僧寶傳》一卷,宋‧慶老(﹖~1143)撰。慶老乃宗杲弟子。書中載法演、悟新、懷志三人傳,傳後有贊。悟新卒最遲,在政和五年(1115),故名補傳。體裁和前傳完全相同,文字典雅,亦可和前傳媲美。此書,宋代已附在前傳後面流通,《郡齋讀書誌》卷九著錄前書作三十二卷,即連此補傳一卷計算在內。
(7)《僧寶正續傳》︰七卷,宋‧祖琇撰。前六卷載北宋仁宗至南宋孝宗初約一百多年間二十八位禪師事蹟,而機緣語句在傳中占著很大的比重,有的傳後有贊。其中曹洞、臨濟宗各一人,黃龍、楊岐宗各十三人。第七卷〈德山木上座傳〉與〈臨濟金剛王傳〉是兩篇寓言。另有〈代古塔主與洪覺範書〉,是駁《禪林僧寶傳》卷十二〈承古傳贊〉對於三玄三要的批評的文字。此書初寫於紹興二十九年(1159)以前,曾寄正賢禪師審閱。至於正賢、宗杲、道震的傳,則是後來增入,全書的完成,約在隆興二年(1164)左右。
(8)《南宋元明僧寶傳》︰十五卷,清‧自融(1615~1691)撰,門人性磊補輯。書成於康熙三年(1664),紀錄南宋‧建炎元年(1127)到清‧順治四年(1647),五百多年間禪宗僧人傳記九十四篇。卷二道祖、世奇二人合傳,卷十梵琦、智及、曇噩三人合傳,共九十七人。凡宋僧四十五人,元僧十五人,明僧三十七人,絕大部分屬臨濟、曹洞兩宗。此書本係續《禪林僧寶傳》之作,故士珪、景元、心道、宗杲、法順的傳都和《僧寶正續傳》重複。自融搜集材料,凡經二十餘年,自序中談到因見海舟永慈或訛為普慈,事實混淆,年代錯誤,疑端難決,於是發奮著此書,成傳五十三篇,付弟子性磊補輯傳四十一篇,但現在的目錄上標明補輯的只有二十七篇。性磊在後序中說明從順治到康熙年間,禪門大德頗不乏人,因為他的師祖道忞大都已作碑銘,流通世上,如明方、本豫、通奇、通問、智遠、明道,在《布水台集》中都有記載,所以就不再錄進去。卷末有〈明代廣真傳〉一篇,乃本書於乙丑(1685)重刊時拾遺補錄進去的。
此外如唐‧開元中佚名撰《歷代法寶記》一卷,淨覺撰《楞伽師資記》一卷,宋‧嘉定初(1208)士衡編《天台九祖傳》一卷,清‧康熙十九年(1680)續法輯《法界宗五祖略記》一卷,清‧道光四年(1824)悟開撰《蓮宗九祖傳略》一卷,雖然都和分類的僧傳相近,但屬於專宗師承的記載,今即從略,不一一說明。
(三)別傳︰現存的有︰
(1)《法顯傳》︰一卷,晉‧法顯撰(即《歷遊天竺記傳》)。(參見「高僧法顯傳」條)
(2)《天台智者大師別傳》︰一卷,隋‧灌頂(516~632)撰,宋‧曇照注,二卷。智者去世後的第四年(隋‧仁壽元年,601),開府柳顧言向灌頂詢問智者的俗家情況以及入道因緣,灌頂乃根據平日的記憶,並訪詢前輩,寫成此傳。傳末所列感通事蹟第八條,是大業元年(605)二月二十日的事,故此傳的寫作當即在此後不久。傳中關於智者的家世、出家學道、修持弘法、居瓦官寺、住天台山、受朝野的尊奉,以及神通感應等,都有很詳盡的記載,特別是智者的品德,通過作者親切的感受表達出來,極富有感染力。當世還有智者弟子法論、智杲、法琳三人分別所寫的傳記,但俱不傳(法琳所寫和此傳略有出入,已引用在《續高僧傳》裡)。宋代先有吳興廣福寺智湛作本傳的箋注,今不傳。曇照繼於宣和三年(1121)作注,曾引用智湛之說。此外還引有《國清百錄》、《續高僧傳》卷十七〈智顗傳〉、〈玉泉行狀碑〉、〈功德疏碑〉、《南史》、《隋書》,並詢問在玉泉寺住過曾讀殿壁記錄的行腳僧。解釋清楚明白,考證也很仔細,關於不同的說法,也都並存於注中。
(3)《唐護法沙門法琳別傳》︰或作《法琳別傳》,三卷,唐‧彥琮撰。法琳在唐初以護法知名,在唐帝面前直陳佛道優劣,甘心囹圄而不屈,《續高僧傳》卷二十四有傳。本傳則作於《續傳》之後,以年為綱,將法琳的事蹟和作品以及其他有關的詔、序等文字都容納在內,但作品占主要地位。當時所爭執的問題,是佛、道兩教一向爭論的焦點,故此書為兩教關係史上的一部重要著作。其中紀年和事實,都可以補《續高僧傳》中〈法琳傳〉的不足。法琳本是文章能手,益以彥琮的潤色,故全書文采可觀。法琳有集三十餘卷(見《續高僧傳》卷二十四本傳),今不傳,他的一部分文章幸藉此書以傳。
(4)《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十卷,唐‧慧立本,彥悰箋。
(5)《曹溪大師別傳》︰一卷,無撰人名。卷中有慧能在「先天二年壬子歲(713)滅度,至唐‧建中二年(781)計當七十一年」之語。從先天二年到建中二年只有六十八年,與七十一年的數字不符,或是計錯。關於六祖慧能的史料,其先有法才的〈光孝寺瘞髮塔記〉(作於676年,見《全唐文》卷九一二),法海的〈壇經略序〉(約作於714年),王維的〈六祖能禪師碑銘〉(作於759年以前,見《全唐文》卷三二七),柳宗元的〈曹溪第六祖賜諡大鑒禪師碑〉(作於816年,見《全唐文》卷五七八),劉禹錫的〈曹溪六祖大鑒禪師第二碑〉(作於819年,見《全唐文》卷六一0)。此外《神會和尚語錄》、《歷代法寶記》、《祖堂集》、《宋高僧傳》、《景德傳燈錄》、《傳法正宗記》等書都有記載,但本傳則是寫作較早的一本。其中記載了求那跋摩、智藥、真諦等三藏的懸記,慧能的家世,為無盡藏尼釋《涅槃經》義,至黃梅得法,南歸避難,於制旨寺論風幡義,在法性寺受戒,在寶林寺廣開東山法門,中宗(傳中作高宗大帝,誤)勒迎大師入宮,慧能表辭,又遣中使薛簡問道,以及臨寂時說傳法不再傳衣的緣故,和唐肅宗對他的尊敬,末記靈瑞事六則。它保存了以往一些史料,對它以後的傳記、壇經、燈錄也產生了很大的影響。雖然裡面有一部分是傳說,年代不符,文義也多不貫,這或者是傳抄錯奪和後人附益,並不妨礙其為禪宗史上值得參考的著作。
(6)《唐大薦福寺故寺主翻經大德法藏和尚傳》︰或作《賢首國師傳》,一卷,新羅‧崔致遠( 857~﹖)撰。此傳撰於天復四年(904),在其前唐‧千里曾著有《藏公別錄》,但未傳海東。作者於是根據一些零散的記載,編纂成篇,並用法藏所著《華嚴三昧觀》裡直心的十義,配喻行事,分為十項︰族姓廣大心、遊學甚深心、削染方便心、講演堅固心、傳譯無間心、著述折服心、修身善巧心、濟俗不二心、垂訓無礙心、示滅圓明心。敘述涉及的面很廣,也曾加入一些作者的解釋。所引用的詔文以及卷首附錄閻朝隱的〈康藏法師碑〉,都是很重要的史料。
(7)《明州定應大師布袋和尚傳》︰或作《彌勒傳》,一卷,無編輯人名,乃明人所集。內有元‧曇噩所作的傳,並有明‧廣如所寫的後序。布袋和尚契此,在唐末五代時以神通傳聞於浙、閩一帶,《宋高僧傳》卷二十一有傳。曇噩的傳更補充契此當時所傳聞的許多神奇事蹟,並於其去世後宋、元人對契此崇奉的情形也寫得很詳細。廣如則因岳林寺僧刊《彌勒傳》,乃據別傳語錄,將契此的事蹟和語錄滙為後序。卷末又附〈布袋和尚傳〉一篇,係從《五燈會元》卷二轉載。(蘇晉仁)後序。卷末又附〈布袋和尚傳〉一篇,係從《五燈會元》卷二轉載。(蘇晉仁)
日本華嚴宗僧。字鳳潭,號華嶺道人、幻虎道人。攝津國(大阪府)豐能郡池田町人;一說越中國(富山縣)西礪波郡埴生村人。早有出家之志,十六歲獲其父允許,師事河內國(大阪府)法雲寺慧寂,繼而師事瑞龍鐵眼,受僧濬菊潭之名,後改為鳳潭。
年二十,赴長崎學外典,欲至印度,以鎖國令而未果。延寶八年(1680)隨鐵眼至關東。貞享元年(1684)訪南都,學唯識、俱舍、法華、三論、華嚴,立志復興華嚴。元祿六年(1693)受戒,八年登比叡山隨安樂院光謙學習,後至江戶大聖道場講說《華嚴經》,並著書與真言、禪宗之學者往來論難。享保八年(1723)在山城國(京都府)松尾建華嚴寺,努力復興華嚴,並續與淨土、日蓮、真宗展開論戰。元文三年二月圓寂,世壽八十。著作頗多,有《起信論幻虎錄》等。
指依法華開顯之妙旨,授受《梵網經》所說十重四十八輕戒的大乘戒。又稱梵網菩薩戒、天台圓教菩薩戒、大乘圓頓戒、圓頓無作戒、一心金剛戒、金剛寶戒、一乘圓戒、一乘戒、圓戒、大戒。原係我國天台大師智顗之主張,後由日本天台宗祖最澄承襲其意,排除南都之大小兼學戒,評斥瑜伽等之權大乘戒而樹立此戒,並大力弘揚。最澄於弘仁九年至十三年(818~822)間多次奏請朝廷,設立一乘戒壇,但因遭南都僧綱之強烈反對而未果。直至最澄示寂後,始獲敕許,而於弘仁十四年(823)公開舉行圓頓戒授與儀式。此為日本圓戒獨立之起源。
此戒由於以利他為根基,故其戒體可直至未來際。即一度受此戒法,則永久不會喪失,直至成佛之極地。其戒境不限於三千世界,而是無邊法界。戒相為三聚淨戒,持與犯皆無定則。又許通別二授,通授係道俗七眾無別,通依三聚作法授戒,別授係依一白三羯磨或三歸法,於別別作法,授別別之戒。
依最澄《內證佛法相承血脈譜》所述,此戒有二種相承,其一係以盧舍那佛為本師,逸多菩薩等二十餘菩薩次第相付,羅什承之,再傳南岳、天台、章安、智威、慧威、玄朗、湛然、道邃、最澄。其二係由盧舍那佛直傳靈山聽眾之南岳,再由天台承之。前者古來稱為「梵網相承」,又稱「豎相承」;後者稱為「靈山相承」,又稱「橫相承」。
〔參考資料〕 《菩薩戒義疏》卷上;《顯戒論》;《顯戒論緣起》;《山家學生式》;《天台菩薩戒義疏見聞》卷一;坂本幸男編《法華經の思想と文化》;惠谷隆戒《天台教學概論》;關口真大編《佛教の實踐原理》。
行事鈔‧持犯方軌篇:「(一,
亦名:四方便、方便罪相
戒本疏‧諸篇方便:「古德相傳
俱舍論十七卷十一頁云:已辯三性;當辯三世。頌曰:過於三各四。現於未亦爾。現於現二果。未於未果三。論曰:過去現在未來三業,一一為因,如其所應,以過去等為果別者:謂過去業,以三世法,各為四果。唯除離繫。現在業,以未來為四果。如前說。以現在為二果。謂士用及增上。未來業,以未來為三果。除等流及離繫。不說後業有前果者;前法定非後業果故。
西域記十卷十八頁云:城南不遠、有大山巖。婆毗吠伽(唐言清辯)論師、住阿素洛宮、待見慈氏菩薩成佛之處。論師雅量弘遠,至德深邃。外示僧佉之服,內弘龍猛之學。聞摩揭陀國護法菩薩、宣揚法教,學徒數千。有懷談議,杖錫而往。至波吒釐城,知護法菩薩在菩提樹。論師乃命門人曰:汝行詣菩提樹護法菩薩所,如我詞曰:菩薩宣揚遺教,導誘迷徒。仰德虛心,為日已久。然以宿願未果,遂乖禮謁。菩提樹者,誓不空見。見當有證,稱天人師。護法菩薩謂其使曰:人世如幻,身命若浮。渴日勤誠、未遑談議。人信往復,竟不會見。論師既還本土;靜而思曰:非慈氏成佛,誰決我疑。於觀自在菩薩像前,誦隨心陀羅尼,絕粒飲水,時歷三歲。觀自在菩薩乃現妙色身,謂論師曰:何所志乎?對曰:願留此身,待見慈氏。觀自在菩薩曰:人命危脆,世間浮幻。宜修勝善願,生睹史多天;於斯禮覲,尚速得見。論師曰:志不可奪,心不可貳。菩薩曰:若然者;宜往馱那羯磔迦國城南山巖執金剛神所,至誠誦持執金剛陀羅尼者;當遂此願。論師於是往而誦焉。三歲之後、神乃謂曰:伊何所願?若此勤勵。論師曰:願留此身,待見慈氏。觀自在菩薩指遣來請。成我願者,其在神乎。神乃授祕方而謂之曰:此巖石內、有阿素洛宮。如法行請,石壁當開。開即入中,可以待見。論師曰:幽居無睹,詎知佛興?執金剛曰:慈氏出世,我當相報。論師受命,專精誦持。復歷三歲,初無異想。咒芥子以擊石巖,壁豁而洞開。是時百千萬眾、觀睹忘返。論師跨其戶而告眾曰:吾久祈請,待見慈氏。聖靈警祐、大願斯遂。宜可入此、同見佛興。聞者怖駭,莫敢履戶。謂是毒蛇之窟,恐喪身命。再三告語,唯有六人從入。論師顧謝時眾,從容而入。入之既已;石壁還合。眾皆怨嗟,恨前言之過也。自此西南行千餘里,至林那邪國。(南印度境)
ㄍㄨㄛˇ, [名]
1.植物所結的實。如:「水果」、「乾果」。《韓非子.五蠹》:「民食果、蓏、蚌、蛤,腥、臊、惡、臭,而傷害腹胃,民多疾病。」
2.事情的成效或結局。如:「成果」、「惡果」、「自食其果」、「前因後果」。
3.姓。如明代有果琳。
[動]
1.飽、充實。如:「果腹」。
2.實現。晉.陶淵明〈桃花源記〉:「南陽劉子驥,高尚士也,聞之欣然,親往。未果,尋病終。」《聊齋志異.卷一.嬌娜》:「又慮翁媼不肯離幼子,終日言義不果。」
[形]
堅決。《論語.子路》:「言必信,行必果。」《三國志.卷一○.魏書.荀彧傳》:「審配專而無謀,逢紀果而自用。」
[副]
確實、的確。《戰國策.楚策一》:「齊之反趙、魏之後,而楚果弗與地,則五國之事困也。」《禮記.中庸》:「果能此道矣,雖愚必明,雖柔必強。」
[連]
假若、若是。《史記.卷四三.趙世家》:「是以聖人果可以利其國,不一其用。」
ㄇㄟˇ ㄌㄧˋ ㄉㄠˇ ㄕˋ ㄐㄧㄢˋ
民國六十八年十二月十日發生於高雄的一件警民衝突事件。起因為由當時異議分子所組成的美麗島雜誌社,以舉行國際人權日紀念大會之名,進行非法遊行,因群眾高舉火把,警方與主辦單位協調未果,雙方發生嚴重衝突,導致憲警百餘人受傷。事後美麗島雜誌社遭查封,該社多位主要負責人,亦遭逮捕判刑。
ㄒㄩㄣ ㄒㄧㄣ
充滿心胸。《易經.艮卦.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厲薰心。」宋.韓駒〈某已被旨移蔡賊起旁郡未果進發今日上城部分民兵閱視戰艦口號詩〉三首之三:「百憂前摠薰心,一笑朝來得好音。」
ㄨˊ ㄖㄣˊ ㄨㄣˋ ㄐㄧㄣ
沒有人詢問渡口。語本晉.陶淵明〈桃花源記〉:「南陽劉子驥,高尚士也,聞之欣然,親往未果,尋病終。後遂無問津者。」比喻事物已遭冷落,無人探問。清.平步青《霞外?屑.卷七.縹錦廛文筑上.王弇州文》:「易代而後,壇坫門戶俱空,遂無人問津矣。」
ㄨㄣˋ ㄐㄧㄣ, 1.津,渡口。問津指詢問渡口的所在。《論語.微子》:「長沮、桀溺耦而耕,孔子過之,使子路問津焉。」
2.探詢、洽問。晉.陶淵明〈桃花源記〉:「南陽劉子驥,高尚士也,聞之,欣然規往,未果,尋病終,後遂無問津者。」《文明小史.第三四回》:「果然漸漸的有人問津,後來聲名一天大似一天,買新書的都要到開通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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