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曾有因緣經
[佛光大辭典]又作未曾有經。(一)全一卷。東漢時代譯。譯者佚名。收於大正藏第十六冊。未曾有,意指如來之善根功德廣大、希有。本經旨在闡明建造佛塔及佛像之功德無量。又本經與梁代真諦所譯無上依經之校量功德品為同本異譯。
(二)凡二卷。南齊曇景譯。收於大正藏第十七冊。內容敘述佛遣目犍連至迦毘羅城,說服耶輸陀羅,令其子羅羅出家;及佛陀為波斯匿王與群臣宣說聽法之功德,為四石女闡說業報,為祇陀王子說五戒開遮之方便等。並將此經付囑阿難,令其宣布教化,以度眾生。〔歷代三寶紀卷十一、大唐內典錄卷四、古今譯經圖紀卷四、開元釋教錄卷六、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八〕 p1937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羅[目*侯]羅出家因緣
(故事)未曾有因緣經曰:「佛在祇園精舍,遣目連至迦毘羅城,請羅睺羅於耶輸,舍利弗為和上,目連為教授師,度彼為沙彌。時年十五歲,淨飯王憐之。令童子五十人從之出家。」
(雜語)據十二遊經,則佛有三夫人:第一瞿夷,第二耶輸陀羅,第三鹿野。須達拏經及瑞應經以羅睺為瞿夷之子,未曾有因緣經,涅槃經,法華經以為耶輸之子。天台慈恩共會之曰:據智度論瞿夷為玉女,定無子。瑞應經就長母謂之瞿夷。未曾有經等就所生謂之耶輸。見法華文句二,法華玄贊一(見未曾有因緣經以為耶輸之子,然天台慈恩嘉祥等共舉彼經以為瞿夷之子,何也?今從經文)。」
據未曾有因緣經卷下載,昔有造作非法之五比丘,後生於人間為闡提羅。闡提羅,又作扇提羅,為缺男女根者。此五比丘於過去世懶惰懈怠,外形似禪,內思邪濁,受女子提韋供養終身,復為覓求錢財滿足欲樂,偽說自得阿羅漢果,命終之後,墮於地獄,經八千劫復生人間,諸根闇鈍,缺男女根,為提韋之後身(波斯匿王之后)擔輿。 p1214
梵語 catvāry apramānāni,巴利語 catasso appamaññāyo。又作四無量心、四等心、四等、四心。即佛菩薩為普度無量眾生,令離苦得樂,所應具有之四種精神。據中阿含卷二十一說處經、大智度論卷二十所列舉阿毘曇說之解釋,即:(一)緣無量眾生,思惟令彼等得樂之法,而入「慈等至」,稱為慈無量(梵 maitry-apramāna,巴 metta appamaññā)。(二)緣無量眾生,思惟令離苦之法,而入「悲等至」,稱為悲無量(梵 karunāpramāna,巴 karunā appamaññā)。(三)思惟無量眾生能離苦得樂,於內心深感喜悅,而入「喜等至」,稱為喜無量(梵 muditāpramāna,巴 muditā appamaññā)。(四)思惟無量眾生一切平等,無有怨親之別,而入「捨等至」,稱為捨無量(梵 upeksāpramāna,巴 upekkhā appamaññā)。
據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一載,修四等心得度欲界天,而住於梵處,故四無量又稱四梵堂、四梵處、四梵行。蓋四梵堂之說,或係外道婆羅門所倡,雜阿含經卷二十七所載諸外道亦有同類說法。而佛陀轉用彼說,以教授諸弟子。
據俱舍論卷二十九載,「無量」一詞,凡有三義:(一)以無量之眾生為此四心之所緣,(二)此四心能牽引無量之福,(三)此四心能招感無量之果。同卷又舉出四無量對治四障之說,即以慈無量對治瞋,悲無量對治害,喜無量對治不欣慰,捨無量對治欲界之貪瞋。關於四無量之依地,喜無量為喜受所攝,故依初靜慮與二靜慮,慈、悲、捨三無量則通依四靜慮、未至定、中間定等六地。或謂四無量為有漏之根本靜慮所攝,不能斷諸惑之得,故除去未至定,而僅依五地。或謂四無量廣攝定、不定地,通欲界地、四根本定、近分定、中間定等十地。蓋於小乘,唯緣無量眾生,而起慈、悲、喜、捨四心;然於大乘,則廣說眾生緣、法緣、無緣等三種慈,故說法自有不同。大智度論卷二十列舉三種慈,即:(一)眾生緣,為凡夫及有學之人所生起,即緣一切眾生而無怨親之別,普欲令得利益。(二)法緣,為無學或辟支佛等所起,即以慈念緣五蘊之法,令不知人空者得樂。(三)無緣,為諸佛所行,以佛住於實相而無分別,故心無所緣,唯以諸法實相智慧,令眾生得。上述三緣於悲、喜、捨亦如是。此乃於所緣有異,故各得三種分別。〔長阿含卷八散陀那經、未曾有因緣經卷上、彌勒菩薩所問經卷七、品類足論卷七、成實論卷十二、大乘莊嚴經論卷九、十地經論卷五、四念處卷三、法界次第初門卷上之下、法華經玄贊卷三、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四〕 p1777
自利,梵語 svārtha,巴利語 attattha;利他,梵語 parārtha,巴利語 parattha。又作自益益他、自利利人、自行化他、自利他利、自他二利、自他利(梵 sva-parārtha)。同義語尚有自覺覺他、自信教人信等。自利,乃利己之意,即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以此所產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乃利益他人之意,即非為己利,而為救濟諸有情而致力行善。以上二者合稱二利,通於世間、出世間二法,成辦二者之利益,乃大乘佛教之目的,即佛之世界,稱為自利利他圓滿。相對於此,小乘則偏於自利方面。
據成唯識論卷九載,菩薩所修之勝行隨意樂之力,通於一切自他利行。若依別相而論,則六度、菩提分等屬自利行;四種攝事、四無量等屬利他行。菩薩地持經卷一自他利品,列有十種自利利他行:(一)純(梵 kevala),(二)共(梵 para-sajboddha),(三)安(梵 hitānvaya,利益種類),(四)樂(梵 sukhānvaya,安樂種類),(五)因攝(梵 hetu-sajgrhīta),(六)果攝(梵 phala-sajgrhīta),(七)此世(梵 aihika),(八)他世(梵 āmutrika),(九)畢竟(梵 ātyantika),(十)不畢竟(梵 anātyantika)。
發菩提心經論卷上,就六度之行一一解釋自、他二利之意義:(一)修行布施,能流布善名,隨所生之處而財寶豐盈,此為自利;能令眾生得心滿足,教化調伏其慳吝,此為利他。(二)修行持戒,能遠離一切諸惡過患,常生善處,此為自利;能教化眾生不犯惡業,此為利他。(三)修行忍辱,能遠離眾惡,達於身心安樂之境,此為自利;能化導眾生趨於和順,此為利他。(四)修行精進,能得世間、出世間之上妙善法,此為自利;能教化眾生勤修正法,此為利他。(五)修行禪定,能不受眾惡而心常悅樂,此為自利;能教化眾生修習正念,此為利他。(六)修行智慧,能遠離無明,斷除煩惱障、智慧障,此為自利;能教化眾生皆得調伏,此為利他。
佛之三身中,自性身通於自、他二利,受用身中之自受用身屬於自利,他受用身及變化身則屬於利他。又佛之三德、四弘誓願、三聚淨戒等,亦各有自利利他之義。
此外,唐代淨土宗大德曇鸞於往生論註卷下,對利他與他利二者有所區別,謂利他乃立於佛之觀點而言,他利則立於眾生立場而言。日本淨土真宗開祖親鸞承此說而主張自利即自力,利他即他力之意。依其所著愚禿鈔卷下載,至誠心有二種,即眾生虔誠所起之真實心,與佛發願救度眾生所起之真實心二種。前者為自力之真實心,稱為自利真實;後者乃他力之真實心,稱為利他真實;二者合稱二利真實。〔未曾有因緣經卷下、無量壽經卷上、無上依經卷上菩提品、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破取著不壞假名論卷下、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往生論、大藏法數卷五〕 p2522
(一)將飲食布施予他人之義。施食有許多功德,如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稱,奉施飲食,得十種功德:(一)得命。(二)得色。(三)得力。(四)得安無礙辯。(五)得無所畏。(六)無諸懈怠,為眾敬仰。(七)眾人愛樂。(八)具大福報。(九)命終生天。(十)速證涅槃。其他如未曾有因緣經卷上、經律異相卷十一等,都列出施食可得種種功德。此外,以餓鬼為對象之施食儀式,稱施餓鬼、施食會。在諸回向清規式卷一中,除施餓鬼之外,尚有盂蘭盆結緣施食、盂蘭盆亡者追薦施食、施食、時正施食、臨時施食略回向、施食略回向、施食略通回向等之回向文。
(二)又作唱食。在禪林,食粥之際,首座首先唱偈咒願之謂。據禪苑清規卷一中載,粥時唱(卍續一一一‧四四一下):「粥有十利,饒益行人;果報生天,究竟常樂。」(施粥偈)又載「粥是大良藥,能除消飢渴;施受獲清涼,共成無上道。」齋時則唱:「三德六味,施佛及僧;法界人天,普同供養。」(施齋偈)又施食已,行者須喝食。〔敕修百丈清規卷四維那條、禪林象器箋卷十三諷唱門〕 p3829
(一)梵名 Rāhula。佛陀十大弟子之一。係佛陀出家前之子。又作羅護羅、羅怙羅、羅吼羅、曷羅怙羅、羅云、羅雲。意譯作覆障、障月、執日。以其生於羅睺羅阿修羅王障蝕月時,又因六年處於母胎中,為胎所覆,故有障月、覆障之名。關於羅睺羅之生母,諸經論中說法不一,或謂瞿夷,或謂耶輸陀羅。
據未曾有因緣經卷上載,佛陀成道後六年始還迦毘羅城,令羅睺羅出家受戒,以舍利弗為和尚、目犍連為阿闍梨,此即佛教有沙彌之始。其為沙彌時,有種種不如法,受佛訓誡,後嚴守制戒,精進修道,得阿羅漢果,自古譽稱「密行第一」。另據大阿羅漢難提蜜多羅所說法住記載,師列為十六阿羅漢之第十一,與眷屬一千一百阿羅漢共住畢利颺瞿洲(梵 Priyavgu),護持正法,饒益有情。〔雜阿含經卷一、卷八、佛本行集經卷五十五、十二遊經、四分律卷十一、註維摩詰經卷三、法華玄贊卷一〕
(二)付法藏第十六祖羅睺羅跋陀羅之略稱。(參閱「羅睺羅跋陀羅」6682) p6681
四種廣大的利他心。即為令無量眾生離苦得樂,而起的慈、悲、喜、捨四種心,或入慈、悲、喜、捨四種禪觀。又稱四無量、四等心、四等、四梵住、四梵行、無量心解脫。所謂慈,即友愛之心。悲,即同情他人的受苦。喜,即喜悅他人之享有幸福。捨,即捨棄一切冤親之差別相,而平等親之。
傳統的四無量心之解說,謂慈無量心為與眾生安樂的無量心。悲無量心為救拔眾生苦惱的無量心。喜無量心為不嫉妒眾生享有安樂之無量心。捨無量心為捨棄怨親等差別相而平等利益之無量心。凡此皆為應依禪定修習的利他之心,若能修行,則能令眾生獲福無量,得生於大梵天。
◎附一︰印順《空之探究》第一章(摘錄)
慈、悲、喜、捨──四無量定,也名無量心解脫,無量心三昧,或名四梵住。四無量徧緣無量有情,所以是「勝解作意俱生假想起故」。或依定而起慈等觀想,或依慈等觀想而成定。在定法中,這是重要的一組。其中,「慈為一切功德之母」,慈心是印度文化中最重視的。(中略)
慈是與樂,觀想眾生得到安樂;悲是拔苦,想眾生遠離苦惱;喜是想眾生離苦得樂而心生喜悅;捨是冤親平等,「一視同仁」。分別的說,這四心的觀行是各不相同的;如綜合起來說,這才是慈心的全貌。本來只是慈心,約義而分為四類,如《雜阿含經》卷二十九說(大正2‧209c)︰「有比丘,修不淨觀斷貪欲,修慈心斷瞋恚,修無常想斷我慢,修安那般那念(入出息念)斷覺想」(尋思)。
修習四類觀想,對治四類煩惱,也是《中阿含經》與《增支部》所說。本來只說到修慈,但《中部》《教誡羅睺羅大經》,同樣的修法,卻說修慈,悲,喜,捨,不淨,無常,入出息念──七行,這是將慈行分為慈、悲、喜、捨──四行了。佛法重視慈心在世間德行中崇高價值,所以約義而分別為四心;如觀想成就,就是四無量定。
以慈心為本的四無量心,是適應婆羅門教的。如舍利弗勸老友梵志陀然,修四無量心,命終生梵天中,就因為「彼諸梵志,長夜愛著梵天」。傳說大善見王本生,也是修四梵住而生梵天中的。所以,依一般經文所說,四無量心是世間定法,是有漏,是俗定。然在佛法初期,慈,悲,喜,捨四定,顯然的曾淨化而提升為解脫道,甘露門;從四無量心也稱為無量心解脫,最上的就是不動心解脫來說,就可以確定初期的意義了。如《雜阿含經》卷二十七說(大正2‧197c)︰「若比丘修習慈心,多修習已,得大果大福利。……是比丘心與慈俱,修念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乃至修習捨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
經說慈心,是譯者的簡略,實際是慈,悲,喜,捨──四心。所說的「大果大福利」,或是二果二福利,是阿那含與阿羅漢。或是四果四福利,從須陀洹到阿羅漢。或是七果七福利,是二種阿羅漢與五種阿那含。慈,悲,喜,捨與七覺分俱時而修,能得大果大功德,當然是通於無漏的解脫道。無量心解脫,包含了適應世俗,佛法不共二類。一般聲聞學者,都以為︰四無量心緣廣大無量的眾生,無量是眾多難以數計,是勝解──假想觀,所以是世間定。但「量」是依局限性而來的,如觀一切眾生而超越限量心,不起自他的分別,就與無我我所的空慧相應。質多羅長者以為︰無量心解脫中最上的,是空於貪、瞋、癡的不動心解脫,空就是無量。這一意義,在大乘所說的「無緣慈」中,才再度的表達出來。
◎附二︰覺音造‧葉均譯《清淨道論》第九〈說梵住品〉(摘錄)
〔慈悲喜捨的語義〕 就此等慈悲喜捨的語義,先當說愛而為「慈」,即慈愛之義。或者對友人的態度及關於友誼的行動故名為「慈」。他人苦時,令諸善人的心震動(同情)為「悲」;或者拔除殺滅他人之苦為「悲」。「喜」──即對所有之人而喜,或自己喜悅,或僅喜悅之意。棄捨「願彼等無怨」等的(慈等三者的)所作而至於中立的狀態,是「捨」的意思。
〔慈悲喜捨的相、味、現起、足處、成就、失敗〕 次於(慈悲喜捨的)相等,先說「慈」以維持有情的利益行相為相。取來有情的利益為味(作用),惱害的調伏為現起(現狀),見有情的可愛為足處(近因),瞋恚的止息為(慈的)成就,產生愛著為(慈的)失敗。
「悲」以拔除有情之苦的行相為相,不堪忍他人之苦為味,不害為現起,見為苦所迫者的無所依怙為足處,害的止息為(悲的)成就,生憂則為(悲的)失敗。
「喜」──以喜悅為相,無嫉為味,不樂的破壞為現起,見有情的成功為足處,不樂的止息是它的成就,發生(世俗的)笑則為它的失敗。
「捨」──對有情而維持其中立的態度為相,以平等而視有情為味,瞋恨與愛著的止息為現起,「諸有情的業為自己的所有,他們隨業力而成幸福,或解脫痛苦,或既得的成功而不退失」──如是見業為所有為足處,瞋恚與愛著的止息是它的成就,發生了世俗的無智的捨是它的失敗。
〔修四梵住的目的〕 獲得毗鉢舍那之樂及有的成就(善趣)為此等四梵住的共同目的;破除瞋恚等為(四梵住的)不共(各別)的目的。即破除瞋恚為慈的目的,其餘的(悲喜捨)以破除害、不樂及貪為目的。亦即所謂︰「朋友,瞋恚的出離,即慈心解脫……。朋友,害的出離,即悲心解脫……。朋友,不樂的出離,即喜心解脫……。朋友,貪的出離,即捨心解脫。」
〔四梵住之敵〕 於此(四梵住)中各各有近與遠二種敵。即︰「慈梵住」,(1)以貪為近敵,因其性質(與慈)同類故,好像行近其人的仇敵相似。那(貪)是很容易得有機會侵襲的,所以應該好生保護於慈。(2)瞋恚是遠敵,(與慈的)性質不同故,好像一人之敵藏於深山裡面相似。是故當以無恐怖(於瞋恚)而行慈。若人行慈而同時起瞋怒是不可能的。
「悲梵住」,(1)「未得願望的、好樂的、愛的、悅意的、適意的與世間品質相應的眼所識之色,而憶念其未得(而起憂),或者憶念過去已得的而今已成過去消滅及變易的而起憂,此等憂名為世俗的憂。」像此等所說的世俗的憂為(悲梵住的)近敵,因見失敗(與悲)同類故。(2)害是遠敵,(與悲的)性質不同故。是故當以無恐怖而行悲憫。若行悲憫而同時以手等去加害是不可能的。
「喜梵住」,(1)「所得願望的、好樂的、愛的、悅意的、適意的與世間品質相應的眼所識之色,憶念其所得(而起喜),或者憶念過去已得的而今已成過去消滅及變易的而起喜,此等喜名為世俗的喜。」像此等所說的世俗的喜為(喜梵住的)近敵,因見成功為同類故。(2)不樂是遠敵,(與喜的)性質不同故。是故當無恐怖而修喜。若修喜而同時對諸邊遠的住處或對(止觀等)殊勝的善法而抱不滿是不可能的。
「捨梵住」,(1)「愚者、癡者、凡夫、未能制勝(煩惱)者、未勝異熟者、不見(惡法的)過患者無聞的凡夫,以眼見色而起捨,這樣的捨,是不能超越於色的,故名為世俗的捨。」像這樣所說的世俗的、無智的捨是(捨梵住的)近敵,因為不能辨別過失與功德而視同類故。(2)貪與瞋是遠敵,因性質不同故。是故當無恐怖而行捨。若行捨而同時貪求及瞋害是不可能的。
〔參考資料〕 《長阿含》卷八〈散陀那經〉;《中阿含》卷二十一〈說處經〉;《未曾有因緣經》卷上;《彌勒菩薩所問經》卷七;《品類足論》卷七;《解脫道論》卷八;《阿毗曇甘露味論》卷下;《成實論》卷十二;《大乘莊嚴經論》卷九。
自利與利他的併稱。指利益自己且利益他人。又作自他利(sva-parārtha)、自利他利、自他二利、自利利人、自行化他、自信教人信、自益益他、自覺覺他等。「自利」係指自己為得悟而修行,上求菩提;「利他」則是為利益他人、救濟他人而宣說教法,下化眾生。
此二利廣通於世間、出世間二法,乃大乘菩薩之所兼修。如《淨土論》云(大正47‧95a)︰「菩薩如是修五門,行自利利他,速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成唯識論》卷九亦謂菩薩所修勝行隨意樂力,一切皆通自他利行。若依別相論,六到彼岸、菩提分等為自利行攝,四種攝事、四無量等一切皆是利他行攝。
《菩薩地持經》卷一〈自他利品〉載有純(kevala)、共(para-saṃboddha)、安(hitānvaya,利益種類)、樂(sukhānvaya,安樂種類)、因攝(hetu-saṃgṛhīta)、果攝(phala-saṃgṛhīta)、此世(aihika)、他世(āmutrika)、畢竟(ātyantika)、不畢竟(anātyantika)等十種自利利他行。蓋小乘聲聞、緣覺為自己修戒、定、慧,修樂獨善寂,故於果位灰身滅智而缺利他之行;反之,大乘菩薩以利他慈悲為先,故修六度行以滿足二利行而成佛得果。
《發菩提心經論》卷上就「六波羅蜜」之內涵,而解釋其自他二利之義︰
(1)修布施,故善名流布,隨所生處財寶豐盈,是名自利;能令眾生心得滿足,教化調伏,使無慳吝,是名利他。
(2)修持戒,故遠離一切諸惡過患,常生善處,是名自利;教化眾生,令不犯惡,是名利他。
(3)修忍辱,故遠離眾惡,身心安樂,是名自利;化導眾生,皆令和順,是名利他。
(4)修精進,故能得世間、出世間上妙善法,是名自利;教化眾生,令勤修善,是名利他。
(5)修禪定,故不受眾惡,心常悅樂,是名自利;教化眾生,令修正念,是名利他。
(6)修智慧,故遠離無明,除煩惱障及智慧障,是名自利;教化眾生,令得調伏,是名利他。
又據《成唯識論》卷十所載,佛三身中,自性身寂靜安樂,無動作,並為增上緣,令諸有情得利樂,故兼攝自、他二利;受用身中的自受用身唯屬自利;他受用及變化二身唯屬他利。其他如佛三德、四弘誓願、三聚淨戒等亦分別有自利利他之義。
此外,曇鸞《往生論註》卷下謂他利與利他二者有別,若自佛而言,宜言利他;若自眾生而言,宜言他利。日僧親鸞即承此說而主張自利即自力,利他即他力之意。
◎附︰印順〈自利與利他〉(摘錄自《妙雲集》下編{2})
「利」是什麼
說到利他,首先應明白「利」的意義是什麼﹖利是利益,利樂;是離虛妄,離醜惡,離貧乏,離苦痛,而得真實,美善,豐富,安樂的。自利與利他,就是使自己或他人,得到這樣的利益安樂。世間法,有利必有弊,有樂就有苦,雖不是完善的,徹底的,然也有世間的相對價值。佛法流行在世間,所以佛教所說的利,除了究竟的大利──徹底的解脫而外,也還有世間一般的利樂。佛教的出現世間,是使人得「現生樂,來生樂,究竟解脫樂」。惟有聲聞──小乘人,才偏重於「逮得己利」,重於獲得個己的解脫樂。說利他,切勿落入聲聞窠臼,偏重於己利,專重於解脫自在的利樂。如忽略「現生樂」,即自己狹隘了佛教的內容,自己離棄了人間,也難怪世人的誤會了!
利他,有兩大類︰一是物質的利他,即財施︰如見人貧寒而給以衣食的救濟,見人疾病而給以醫藥的治療,修道路,闢園林等,以及用自己的體力或生命,來助人救人。二是精神的利他,即法施︰如愚昧的授以知識,憂苦的給以安慰,怯弱的給以勉勵;從一切文化事業中,使人心向上,向光明,向中道,向正常,向安穩。這不但是出世法的化導,也以世間正法來化導,使人類養成健全的人格。提高人類的德性知能,為出世法的階梯。當然,法施是比財施更徹底的。如給貧苦人以衣食的救濟,是財施;這只是臨時的,治標的。如以正法啟迪他,授以知識技能,幫助他就業(除幼弱老耄殘廢而外),即能憑自己的正當工作,獲得自己的生活,這比臨時的救濟要好得多。佛法中,出世法施勝過世間法施,法施比財施更好,然決非不需要財施,不需要世間法施。如專以解脫自在為利,實在是根本的誤解了佛法。
即以出世的法施來說,從使人得解脫來說,也並不像一般所想像的偏差。解脫,要從熏修行持得來。小乘行者,初發出離心,即種下解脫的種子;以後隨順修學,漸漸成熟;最後才證真斷惑得解脫。大乘行者,初發菩提心,即種下菩提種子;經長時的修行成熟,才能究竟成佛。大乘與小乘,都要經歷「種」、「熟」、「脫」的過程。所以出世法的教化,也不只是使人當下解脫自在,才是利他。使人「種」,「熟」,難道不是利他﹖使人當前解脫,非自己解脫不可(也有自己未曾解脫而能使人解脫的事證)。但使人得「種」利,得「熟」利,自己雖並未得解「脫」利,卻是完全可能的。所以《涅槃經》說︰「具煩惱人」,如能季義的一分,也可以為人「依」(師)。如了解佛法的真意義,不說給人現在安樂的利益,就是專論解脫樂,也決非「非自己先大徹大悟不可」。不過真能解脫自在,利益眾生的力量,更深刻更廣大而已。質疑者,從非要大徹大悟不可所引起的疑難,本來不成問題。可是一分佛弟子,極力強調當前解脫自在的利益,唱起非自利不能利他的高調。結果,是否做到(解脫的)自利,還不得而知,而一切利他事行,卻完全忽略了!
重於利他的大乘
淨化身心,擴展德性,從徹悟中得自利的解脫自在,本為佛弟子的共同目標。聲聞道與菩薩道的差別,只在重於自利,或者重於利他,從利他中完成自利。聲聞不是不能利他的,也還是住持佛法,利樂人天,度脫眾生,不過重於解脫的己利。在未得解脫以前,厭離心太深,不大修利他的功德。證悟以後,也不過隨緣行化而已。而菩薩,在解脫自利以前,著重於慈悲的利他。所以說︰「未能自度先度人,菩薩於此初發心。」證悟以後,更是救濟度脫無量眾生。所以聲聞乘的主機,是重智證的;菩薩乘的主機,是重悲濟的。
菩薩道,在初期的聖典中,即被一般稱做小乘三藏中,也是存在的,這即是菩薩本生談。菩薩在三大阿僧祇劫中,或作國王、王子,或作宰官,或作外道,或作農工商賈、醫生、船師;或在異類中行,為鳥為獸。菩薩不惜財物,不惜身命,為了利益眾生而施捨。閻浮提中,沒有一處不是菩薩施捨頭目腦髓的所在。他持戒,忍辱,精勤的修學,波羅蜜多的四種、六種或十種,都是歸納本生談的大行難行而來。這樣的慈悲利他,都在證悟解脫以前,誰說非自利不能利他!等到修行成熟,菩提樹下一念相應妙慧,圓成無上正等正覺。這樣的頓悟成佛,從三大阿僧祇劫的慈悲利他中得來。菩薩與聲聞的顯著不同,就是一向在生死中,不求自利解脫,而著重於慈悲利他。
初期的大乘經,對於菩薩的三祇修行,與三藏所說的小小不同。大乘以為︰菩薩的利他行,在沒有證悟以前,是事行,勝解行,雖然難得,但功德還算不得廣大。徹悟的證真──無生法忍以後,莊嚴淨土,成熟眾生的利他大行,功德是大多了。因為這是與真智相應,是事得理融的,平等無礙的。大乘分菩薩道為二階︰般若道,凡經一大僧祇劫,是實證以前的,地前的。唯識宗稱為資糧位,加行位(到見道位)也名勝解行地。證悟以後是方便道,凡經二大僧祇劫,即登地菩薩,唯識家稱為從見道到修道位。大體的說︰地前菩薩,雖有勝解而還沒有現證,廣集無邊的福智資糧,與本生談所說相近。大地菩薩,現證了法界,如觀音菩薩等慈悲普濟,不可思議。本生談中的一分異類中行,屬於這一階段的化身。雖有未證悟,已證悟二大階位,而未證悟前,菩薩還是慈悲利物,決無一心一意趣求解脫自利的。所以據菩薩行的本義來說,質疑者的疑難,完全出於誤解,根本不成問題。觀音菩薩等尋聲救苦,是大地菩薩事,然並非人間的初學菩薩行者,不要實踐慈悲利物的行為。
不過,一分的後期大乘,自稱為大乘的最大乘,上乘的最上乘;至圓至頓,至高至上。不再是大器晚成,而是一心一意的速成急就。於是乎「橫出」、「頓超」、「一生取辦」、「三生圓證」、「即身成佛」、「即心即佛」等美妙的術語,大大的流行起來。「生死未了,如喪考妣」;「生死事大,無常迅速」。這一類聲聞的厭離心情,居然活躍於至圓至頓的大乘行者的心中。山林清修,被稱美為菩薩的正道,而不再是走向「京都城邑聚落」了。在這種思想中,質疑者的疑難,也自以為不成問題的。因為一切利他功德,本來圓成,不需要向外求索。如一念證悟,即具足六波羅蜜,無邊功德,一點也不缺少。在理論上,在心境上,當然言之成理,持之有故。然在一般凡夫的眼光中,這種菩薩的利他功德,不過是宗教徒自心的內容。從表現於實際來看,但見自利,並未利他,並不能免卻難者的懷疑。
抗戰期中,太虛大師從南洋訪問回來說︰南方的教理是小乘,行為是大乘;中國的教理是大乘,行為是小乘。其實,南方的佛教,雖是聲聞三藏,由於失去了真正的聲聞精神,幾乎沒有厭離心切,專修禪慧而趨解脫的。缺乏了急求證悟的心情,所以反能重視世間的教化,做些慈善文化事業。而中國呢,不但教理是大乘的最大乘,頓超直入的修持,也是大乘的最大乘。稱為大乘的最大乘,實是大乘佛教而復活了聲聞的精神──急求己利,急求證入。失去了悲濟為先的大乘真精神,大乘救世的實行,只能寄託於唯心的玄理了!
長在生死利眾生
大乘佛教的修學者──菩薩,如沒有證悟,還不能解脫自在,他怎麼能長期的在生死中修行﹖不怕失敗嗎﹖能自己作得主而不像一般凡夫的墮入惡道,或生長壽天嗎﹖自己不能浮水,怎能在水中救人﹖難道不怕自己沈沒嗎﹖一分學者的專重信願,求得信心的不退;或專重智證,而趨於急求解脫,急求成佛,這都不外乎受了這種思想的影響。
當然,自己不能浮水,不能入水救人。然而,自己離水上岸,又怎麼能在水中救人﹖聲聞人急求自證,了脫生死,等到一斷煩惱,即「與生死作隔礙」,再不能發菩提心──長在生死修菩薩行。雖然大乘經中,進展到還是可以回心向大的結論,然而被痛責為焦芽敗種的,要費多大的方便,才能使他迴向大乘呢﹖要再修多少劫的大乘信心,才能登菩薩地呢﹖即使迴入菩薩乘,由於過去自利的積習難返,也遠不及直往大乘的來得順利而精進。所以大乘經中,以退失菩提心為犯菩薩重戒;以悲願不足而墮入自利的證入為必死無疑。不重悲願,不集利他的種種功德,一心一意的自利,以為能速疾成佛,這真是可悲的大乘真精神的沒落!
在水中救人,是不能離水上岸的。要學會浮水,也非在水中學習不可。菩薩要長在生死中修菩薩行,自然要在生死中學習,要有一套長在生死,而能普利眾生的本領。但這非依賴佛力可成;也非自己先做到了生脫死,解脫自在,因為這是要墮入小乘深坑的。菩薩這套長在生死而能廣利眾生的本領,除「堅定信願」,「長養慈悲」而外,主要的是「勝解空性」。觀一切法如幻如化,了無自性,得二諦無礙的正見,是最主要的一著。所以經上說︰「若有於世間,正見增上者,雖歷百千生,終不墮地獄。」惟有了達得生死與涅槃,都是如幻如化的,這才能不如凡夫的戀著生死,也不像小乘那樣的以「三界為牢獄,生死如冤家」而厭離他,急求擺脫他。這才能不如凡夫那樣的怖畏涅槃,能深知涅槃的功德,而也不像小乘那樣的急趣涅槃。在生死中浮沈,因信願,慈悲,特別是空勝解力,能逐漸的調伏煩惱,能做到煩惱雖小小現起而不會闖大亂子。不斷煩惱,也不致作出重大惡業。時時以眾生的苦痛為苦痛,眾生的利樂為利樂;我見一天天的薄劣,慈悲一天天的深厚,怕什麼墮落﹖惟有專為自己打算的,才隨時有墮落的憂慮。發願在生死中,常得見佛,常得聞法,「世世常行菩薩道」,這是初期大乘的共義,中觀與瑜伽宗的共義。釋尊在經中說︰「我往昔中多住空故,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這與聲聞行的多修生死無常故苦,厭離心深,是非常不同的。大乘經的多明一切法空,即是不住生死,不住涅槃,修菩薩行的成佛大方便。這種空性勝解,或稱「真空見」,要從聞思而進向修習,以信願、慈悲來助成。時常記著︰「今是學時,非是證時」(悲願不足而證空,就會墮入小乘)。這才能長在生死中,忍受生死的苦難,眾生的種種迫害,而不退菩提心。菩薩以「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四攝法廣利一切眾生。自己還沒有解脫,卻能廣行慈悲濟物的難行苦行。雖然這不是人人所能的,然而菩薩的正常道,卻確實如此。
慈悲為本的人菩薩行
菩薩是超過凡夫的,也是超過二乘的。戀著世間的凡夫心行,是世間常事,如水的自然向下,不學就會。一向超出生死的二乘行,是偏激的厭離,一面倒,也還不太難。惟有不著世間,不離世間的菩薩行,才是難中之難!事實確乎如此︰凡夫心行,幾乎一切都是。釋迦佛的會上,有的是小乘賢聖,不容易,也還不太難。菩薩,只有釋迦與彌勒;這是人間的歷史事實。可見菩薩心行是極不容易的,如火中的青蓮華一樣。大乘經中說︰十方有無量無邊的菩薩,那是十方如此,而此土並不多見。至於大地菩薩的化現,可能到處都是,但這不是人間所認識的。從此土的博地凡夫來論菩薩行,如不流於想像,神祕,尊重事實,那是並不太多的。經上說︰「無量無邊眾生發菩提心,難得若一若二住不退轉。」所以說︰「魚子庵羅華,菩薩初發心,三事因中多,及其結果少。」這不是權教,是事實。出世,是大丈夫事,而菩薩是大丈夫中的大丈夫!如有一位發心得成就不退,對於眾生的利益,實在是不可度量,如一顆摩尼寶珠的價值,勝過了閻浮提的一切寶物一樣。
我們必須認清︰名符其實的菩薩,是偉大的!最偉大處,就在他能不為自己著想,以利他為自利。偉大的,這是我們所應該學習的︰宏揚大乘法,景仰佛陀的圓滿,菩薩大行的偉業,雖要經歷久劫修行,或者暫時中止進行,但一歷耳根,萬劫不失,因緣到來,終究要從此成佛的。成就不退的菩薩,雖說不會太多,然有頂天立地的大丈夫,自有能真實發菩提心。有信願,慈悲,空性勝解,正好在生死海中鍛鍊身手,從頭出頭沒中自利利人。一般能於菩薩行而隨喜的,景仰的,學習的,都是種植菩提種子,都是人中賢哲,世間的上士。有積極利他,為法為人的大心凡夫,即使是「敗壞菩薩」,也比自了漢強得多!這種慈悲為本的人菩薩行,淺些是心向佛乘而實是人間的君子──十善菩薩;深些是心存利世,利益人間的大乘正器。從外凡、內凡而漸登賢位的菩薩,沒有得解脫的自利,卻 能為一切眾生而修學,為一切眾生而忍苦犧牲。漸學漸深,從人間正行而階梯佛乘,這才是菩薩的中道正行。真能存菩薩的心胸,有菩薩的風格,理解菩薩利他的真精神,那裏會如喪考妣的急求己利﹖
佛教的利他真精神,被束縛,被誤會,被歪曲,這非從根救起不可!這非從菩薩道的抉擇中,把他發揮出來不可!這才能上契佛陀的本懷,下報眾生的恩德。也惟有這樣,才能答覆世間的疑難!
〔參考資料〕 《天台四教儀集註》卷上;《未曾有因緣經》卷下;《無上依經》卷上〈菩提品〉;《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破取相不壞假名論》卷下;《往生論》;《往生要集》卷上(末);宇井伯壽《佛教汎論》。
(一)將飲食布施予他人之義︰《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載,奉施飲食可得十種功德,即(大正1‧895a)︰「一者得命。二者得色。三者得力。四者獲得安無礙辯。五者得無所畏。六者無諸懈怠,為眾敬仰。七者眾人愛樂。八者具大福報。九者命終生天。十者速證涅槃。」又,以餓鬼為對象的施食儀式,稱為「施食儀」或「施餓鬼」,略稱「施食」。在《諸回向清規式》卷一中,除「施食儀」之外,尚有盂蘭盆結緣施食、盂蘭盆亡者追薦施食、時正施食、臨時施食略迴向、施食略迴向、施食略通迴向等迴向文。
(二)即禪林中,食粥時首座首先唱偈祈願之謂︰又稱唱食。如《永平元禪師清規》卷上〈赴粥飯法〉中載(大正82‧327b)︰「首座施食,粥時曰︰粥有十利(十利者︰一者色,二者力,三者壽,四者樂,五者詞清辨,六者宿食除,七者風除,八者飢消,九者渴消,十者大小便調適。僧祇律),饒益行人,果報無邊,究竟常樂。齋時曰︰三德六味(三德者︰(一)輕軟,(二)淨潔,(三)如法作。六味者︰一者苦,二醋,三甘,四辛,五鹹,六淡。涅槃經云云),施佛及僧,法界有情,普同供養。」
〔參考資料〕 《未曾有因緣經》卷上;《經律異相》卷十一;《大方等陀羅尼經》卷一;《禪苑清規》卷一;《雜寶藏經》卷四;《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一〈受齋軌則〉之條;《禪林象器箋》〈諷唱門〉。
又作尸利摩羅夫人、室利末羅夫人。佛典中有二人皆稱此名,且此二人為母女關係。然後人在習慣上皆稱前者(母親)為「末利夫人」,稱後者(女兒)為「勝鬘夫人」。後者為《勝鬘經》之主角,其被習稱為「勝鬘」,當與此經之流傳有關。茲分述二人之事蹟如下︰
(一)中印度劫比羅衛城人,波斯匿王之后。又稱末利(梵Mallika,巴Mallika,藏Dpal ḥphreṅ)夫人、摩利夫人、摩利迦夫人。關於其生平,眾說紛紜,茲列舉數說如次︰依《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七所載,幼名明月,父為摩納婆,母為婆羅門種。冰雪聰明,儀容超絕。其父歿後,淪為迦毗羅衛城主摩訶男之婢,嘗受命至林園採花結鬘呈之,男見大喜,令住園中日日作鬘,因名勝鬘。後以飯食供養佛陀的功德,而得脫離婢身。又於園中遇波斯匿王,以不同之水供應王之所需,並以機智為王退敵,王大感其德,乃迎娶為夫人,後生有毗琉璃太子。《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六則謂波斯匿王求婚於釋種族,釋種守舊法,不欲與之結親,乃以摩訶男之婢女欺瞞而嫁之。又,依《四分律》卷十八所述,夫人為舍衛婆羅門耶若達的婢女,名黃頭,常守末利園。一日,波斯匿王遊獵經此園,為黃頭巧心所感,乃聘為夫人,以其來自末利園,故稱末利夫人。
此人事蹟,在諸經律中頗為常見。如《增一阿含經》卷三〈清信女品〉讚其為優婆斯中供養如來第一。《未曾有因緣經》卷下則謂夫人雖持五戒,然為方便故,不持飲酒、妄語二戒。《鼻奈耶》卷七則載迦留陀夷常獨入王宮,為夫人說法,因此,佛乃制定與女人說法過限戒。
(二)阿踰闍國友稱王之妃。其父為中印度舍衛國波斯匿王,母為末利夫人。聰明通敏,受父母薰陶而歸依佛道,敬禮讚歎如來,得當來作佛之記。又發十大受及三大願(參閱附錄)。並承佛威神,宣說攝受正法等法門(即《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蒙佛稱讚。後又對友稱王說大乘之法,與王共同教化國中人民。
關於「勝鬘」一詞之由來,吉藏《勝鬘寶窟》卷上(本)云(大正37‧2b)︰
「言勝者,一釋云︰鬘中之上,故云勝鬘。勝鬘父母,借彼世間殊勝之鬘以美其女,故號勝鬘也。又其人生時,人獻首飾之華,故因事立稱。波斯匿王為無兒息,祈神請福,後忽生一女,國民群寮皆悉歡喜,各貢上寶華、雕麗珍飾,即從此事立名,故號勝鬘也。二云︰以女比華鬘,女勝於鬘,故曰勝鬘;凡有二勝,(一)形勝,(二)德勝。形勝者,女貌絕倫,華鬘不並,如世云將華比面,則面勝於華也。德勝者,其女聰慧利根,通敏易悟,有勝世人,故云德勝。又波斯匿王唯生此女,王之愛惜,為光飾種胤,是女聰敏愛重,勝世寶雕飾於體,故云勝鬘。」
◎附一︰〈勝鬘三大願〉 (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勝鬘三大願,指勝鬘夫人在佛為其授十大記■9a39後所發的三大誓願。也稱為三大願、三大誓願、三弘願。《勝鬘經》〈三願章〉云(大正12‧218a)︰「爾時勝鬘,復於佛前發三大願而作是言,以此實願安隱無量無邊眾生;以此善根於一切生得正法智;是名第一大願。我得正法智已,以無厭心為眾生說;是名第二大願。我於攝受正法捨身命財護持正法,是名第三大願。爾時世尊,即記勝鬘三大誓願,如一切色悉入空界,如是菩薩恒沙諸願,皆悉入此三大願中,此三願者真實廣大。」
《勝鬘寶窟》卷上(末),名此三大願為求正法智願、說智願、護法願。
◎附二︰〈勝鬘十受〉 (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勝鬘十受,又稱十受、十大受或十弘誓。指勝鬘夫人在佛前宣誓實行的十大誓願。
《勝鬘經》〈十受章〉載(大正12‧217b)︰「爾時,勝鬘聞受記已,恭敬而立,受十大受。」謂勝鬘夫人自誓︰自受記日起至成菩提日,誓守下列十大戒。即︰(1)於所受戒,不起犯心。(2)於諸尊長,不起慢心。(3)於諸眾生,不起恚心。(4)於他身色及外眾具,不起嫉心。(5)於內外法,不起慳心。(6)不自為己受畜財物,凡有所受,悉為成熟貧苦眾生。(7)不自為己行四攝法。為一切眾生故,以不愛染心、無厭足心、無罣礙心,攝受眾生。(8)若見孤獨幽繫疾病種種厄難困苦眾生,終不暫捨,必欲安隱,以義饒益,令脫眾苦,然後乃捨。(9)若見捕養眾惡律儀及諸犯戒,終不棄捨,我得力時,於彼彼處見此眾生,應折伏者而折伏之,應攝受者而攝受之。(10)攝受正法,終不忘失。
隋‧吉藏《勝鬘寶窟》卷上(末)釋十大受之義,云(大正37‧20b)︰
「所言大者︰一當體大,謂普息一切惡,普修一切善,普度一切人。二得果大,謂諸佛菩薩大人王大天王。三是大人所行,故名為大。九道中,六道二乘皆不能行,唯菩薩能行,故名大也。四者時大,謂三大僧祇劫常持此戒。五者永不失,一日之戒,日盡便無;一形之戒,形盡便滅。若一受菩薩大戒,雖經六道而戒法不失,故名為大。馥法師云︰虛心敬納,剋己奉行。」
關於十大受與三聚淨戒的關係,《勝鬘寶窟》卷上(末)云,前五願皆為息惡,故屬攝律儀戒;其次四願中,第六願係以財攝眾生,第七願以四攝法攝取眾生,第八願拔除眾生現世苦果,第九願斷眾生苦因,故此四願皆屬攝眾生戒。最後一願為正法戒,即攝善法戒。日本聖德太子所撰之《勝鬘經義疏》也採用此等配列法。一般認為此法係淵源於北魏‧昭法師之《勝鬘經疏》。該疏以第一願配誓持,其次四願配攝律儀戒,再次四願配攝眾生戒,第十願配攝善法戒。
〔參考資料〕 《中阿含經》卷四十七〈五支物主經〉、卷六十〈愛生經〉;《法句譬喻經》卷二;《賢愚經》卷二;《十誦律》卷十六;《摩訶僧祇律》卷十九;印順《勝鬘經講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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