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行
[法相辭典(朱芾煌)]瑜伽五十一卷十六頁云:未來行云何?謂因現有;自性未生,未得自性。
二解 集異門論十一卷九頁云:云何未來行?答:若行、未已起,未已等起;未已生,未已等生;未已轉,未已現轉;未聚集,未出現;未來性,未來類,未來世攝;是名未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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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大辭典]
三種發心
(一)指菩薩在修行道位中所發之三種菩提心,即:(一)信成就發心,謂十信行滿,信心成就,入十住位中初發心住。(二)解行發心,解即解了,行即修行。謂十行位中能解法性本空,順修六度之行,發迴向心,入十迴向。(三)證發心,證即證入。謂入初地乃至第十地,而此證者無有境界,惟真如智,稱為法身,法身顯發,故稱證發心。〔十地經論卷二、大乘義章卷九〕
(二)發菩提心文所立,菩薩所發之心有大悲心、大智心、大願心等三類。(一)大悲心,菩薩既悟自心本無生滅,遂悲六道枉受沈淪,己雖未證菩提,然願眾生解脫,於是廣發同體大悲,盡未來行四攝法,攝彼眾生,皆令歸真,同成佛道。(二)大智心,菩薩既興大智,誓度群品,品類既多,根器不一,即須廣事諸佛,廣學妙法,一一證入,轉化眾生,遂興廣大悲智。(三)大願心,心唯本淨,久翳塵勞,習性難頓銷除,法器須資磨寶,自慮輪迴諸趣,不遇佛法勝緣,故發大願備修萬行,行願相資,猶如車翼運行不退,直至菩提。
(三)觀無量壽佛經謂,若有眾生願生彼國者,當發三種心即得往生。即:(一)至誠心,謂此土眾生欲生彼國者,當發專至誠實之心,正念真如,求願往生。(二)深心,謂欲求無上佛果者,必須心契深理,厚種善根,如深根難拔。(三)發願心,謂以真如實心、趣果善心,以此二心功德,善巧回向,發願求生淨土,速證法忍,廣拔一切眾生苦惱。(參閱「三心」532) p659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十二緣起
印度原始佛教及部派佛教的核心理論。又作十二有支、十二因緣。指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等十二支。茲依水野弘元《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一書所載,分別略釋如次︰
(1)無明(avidyā,avijjā)︰即無知,對四諦、緣起的道理無知;不了解佛教之根本思想的世界觀及人生觀。無明的反面,即八正道中的正見。
(2)行(saṁskara,saṅkharā)︰即身、語、意三行,亦稱三業。行乃因無知無明而產生錯誤的身、語、意三業。此行,不只是指錯誤的行為,也包含行為餘力的習慣力。不管我們的行為經驗是何種情形,均不會輕易地消失,一定會留下一些餘力被保存蓄積起來,而成為知能、性格等素質。
(3)識(vijñana,viññna)︰如前面說明五蘊、十八界的識,識即六識,是指「認識作用」或「認識主觀」而言。此處乃指認識主觀的六識。《阿含經》中,將「緣識有名色」的識,分為三種︰(a)入胎的識,(b)在胎的識,(c)出胎後的識。若僅將十二緣起中的識,解釋為(a)入胎的識(結生識),就會成為三世兩重因果說的胎生學見解。但是,就我們所知,原始佛教中的識乃指入胎、在胎、出胎後三者而言。
(4)名色(nāma-rūpa)︰乃指識之所緣的六境(色、聲、香、味、觸、法)。亦即緣起經中所言「內識身,外名色」的名色一詞。
(5)六處(ṣaḍ-āyatana,saḷāyatana,六入、六入處)︰指眼以至意的六根。意即感覺、知覺的能力。
(6)觸(sparśa,phassa)︰即根(六根)、境(六境)、識(六識)三者的和合,亦即由根、境、識而有感覺,與由知覺而成立認識條件的意思。
(7)受(cvedana)︰和五蘊中的受相同,意指苦樂等感受,即眼觸所生以至意觸所生的六受。而六受又各有苦、樂、不苦不樂等三受。這些都是認識(觸)後產生的苦樂感受,但對同一事物的認識,又有很大的差別。如貪欲者是樂的感受,在瞋恚者則是苦的感受。此乃由於認識主觀的識,不像白紙一樣,而含有緣於過去的無明、行,所生的貪欲、瞋恚等性格的緣故。
(8)愛(tṛṣṇā,taṅha)︰也譯為渴愛,意指如渴者求水般激烈的欲求。可分為色愛以至法愛的六愛,或欲愛、有愛、無有愛的三愛。緣認識而起的苦樂等感受一產生,對苦受就有憎避的強烈欲求;對樂受就有愛求的熱望。這些強烈的欲求或熱望,即是愛。也就是以愛來表示對苦樂受所產生的愛憎之念。
(9)取(upādāna)︰有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等四取。前面的愛,是指心中產生激烈的愛憎之念,而取是對愛念生捨取之實際行動。亦即指「愛則奪取,憎則捨棄、傷害」的實際行動。或者可說是,由於身語的取捨選擇行為。殺生、偷盜、邪淫,或妄語、惡口、兩舌、綺語等身語業,均可涵蓋於「取」之中。
(10)有(bhava)︰即存在。或註釋為欲有、色有、無色有三有。廣義的說,有是現象的存在,與行、有為一樣,意指一切的存在。因十二支皆是有,故亦稱十二有支。在此意識上,有可分為業有與報有,業有是指善惡業的存在;報有是指善惡業果報的存在。可是,如同前面行支所說的,業有包含了身、語、意三業,及它們殘留的餘力,而殘留的餘力會形成知能、性格等素質。這裏的有,是指來自取支(取捨選擇的實際行為)殘留的餘力,它不但是過去行為習慣的蓄積,也限定了未來行為的發展。故「有」之下為「生」。
取與有二支,可說相當於前面第二支的行。愛支則相當於第一支的無明。亦即自無明產生行,而行之中含有實際行為的餘力。似此,自愛產生的實際行為就是取,而自取產生餘力就是有。
(11)生(jāti)︰指有情生於某一有情的部類,或指日常生活有某種經驗產生。前者是指擔負有情過去全部經驗的餘力(即知能、性格、體質等)而生。故每個人均具有一定的素質。後者是指以人的素質(有)為基礎,而有新的經驗產生。總之,二者均是自「有」產生新的「生」。
(12)老死(jārā-maraṇa)︰在緣起經中,於老死之後加上了愁(soka)、悲(parideva)、苦(dukkha)、憂(domanassa)、惱(upāyāsa)。認為生以後會產生老死等苦,而以老死代表一切的苦惱。
總之,無明、行與愛、取、有等錯誤的思想與行為,一定會遭受到苦惱。而以十二緣起為首的種種緣起說,也就是以具體的例子,來說明︰三界輪迴的一切苦惱,即由於無明、渴愛等煩惱及行、取、有等業因而產生的。
原始經典中,有很多部都在論述價值緣起。所謂價值緣起,乃是說明在有關的事項,具有流轉或還滅的關係。此有關的事項,有分為二支、三支、四支、五支,以至九支、十支、十二支,甚至更多。而四諦說也是由二支所形成的流轉、還滅緣起。有很多經典,也如四諦一般,不用「緣起」一詞,而講緣起關係。
原始經典所說的緣起關係系列,大致可區別為三種類型︰第一、十二緣起及將其簡略的支數;第二、從與根、境、識,及(三者和合而有的)觸,到受的連續認識關係上,來說緣起;第三、不在上面二種範疇內的雜多緣起系列。
緣起支有如上種種區別,但最具代表的,是傳到後代由十二支所組成的十二緣起。
在原始經典中,十二緣起的定型句,漢譯及巴利文幾乎相同。現依巴利文,介紹十二緣起如下︰
「比丘們啊!什麼是緣起呢﹖比丘啊!緣無明而有行,緣行而有識,緣識而有名色,緣名色而有六處,緣六處而有觸,緣觸而有受,緣受而有愛,緣愛而有取,緣取而有有,緣有而有生,緣生而有老死、愁悲苦憂惱生。如此,是為一切苦蘊之集起。
反之,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識滅故名色滅,……六處……觸……受……取……,有滅故生滅,生滅故老死、愁悲苦憂惱滅。如此,為一切苦蘊之滅。」
關於十二支彼此間有什麼關係,異說紛紜。在原始經典中,並沒有作具體的敘述。但到了部派佛教,就將十二支說成三世兩重因果。十二支中,最初的無明、行二支是過去世的二因,其次的識、名色、六處、觸、受五支是現在世的五果,並以這些來說過去與現在的一重因果;接著的愛、取、有三支是現在世的三因,最後的生、老死二支是未來世的二果,並以這些來說現在與未來的一重因果。綜言之,即是所謂的三世兩重因果,列表如下︰
傳統三世兩重因果十二支的說法︰(1)無明是指過去的無明諸煩惱。(2)行是過去所造的善惡諸業。(3)識是在母胎內最初一剎那的五蘊。(4)名色是胎內五位(羯刺藍─第一週、額部曇─第二週、閉戶─第三週、健南─第四週、鉢羅奢法─第五週以後至出生)中的前四位。(5)六處是指在胎內第五位,即在母胎中完成眼等諸根之位。(6)觸是出胎後生起單純的觸(認識)的作用。(7)受是五、六歲至十三、四歲間,起單純苦樂感受作用。(8)愛是十四、五歲以後,貪著財產、愛欲之位。(9)取是增長前支貪著之位。(10)有是愛欲、取相之善惡業,成為習慣力而引起未來果報。(11)生是生出未來果報之位。(12)老死是未來受生後,與名色、六處、觸、受一起發生之位。
┌無明─惑(緣)─┐
├行──業(因)─┴過去世二因─┐
├識─┐ ├一重因果─┐
├名色│ │ │
├六處├苦(果)──現在世五果─┘ │
十二緣起┼觸 │ ├三世兩重因果
├受─┘ │
├愛─┐ │
├取─┴惑(緣)─┬現去世三因─┐ │
├有──業(因)─┘ ├一重因果─┘
├生─┬苦(果)──未來世二果─┘
└老死┘
南方佛教與後世大乘佛教,均把十二緣起解釋為三世兩重因果,這也是一般佛教傳統的說法。但是瑜伽行派的法相宗(護法系統),把十二緣起解釋為二世一重因果,即從無明至有等十支是現在世,生和老死二支是未來世。
說一切有部的通說,是將十二緣起解釋為三世兩重因果,但是此一部派對十二緣起的狀態,析為四種,而說四種緣起。即(1)剎那緣起、(2)連縛緣起、(3)分位緣起、(4)遠續緣起。其中(1)剎那緣起,是表示十二支作用於同一剎那之「同時的論理關係」。(2)連縛緣起,是說明做為肉體、精神現象的十二緣起,時時刻刻在進展變化,而我們日常經驗的身心活動即是依據此種緣起關係產生的。(3)分位緣起,是指將十二支分為過去、現在、未來等的三世兩重因果。(4)遠續緣起,謂十二支不僅表示三世,而是在說明久遠的過去至遙遠的未來,長時間的關係。
近代,西洋、日本學者對十二支,有種種議論。或就傳統立場而言,或以為同時因果之論理關係才是佛的真說,或就折衷立場而言等。但是,釋尊在說法時,曾由於對象智慧、根機及理解力之不同,而對同一教理,或做第一義的解說,或以淺近的例子或譬喻,做極通俗的說法。故對十二緣起的說法,我們也不能做片面的決定。《阿含經》中,雖然沒有將十二緣起視為三世兩重因果的胎生學解釋,但仍可發現它的萌芽。以上所提,四種緣起中的第二連縛緣起,不僅是今日我們最易理解的,也是《阿含經》所論述的。
◎附一︰姚長壽〈十二有支
十二有支,也叫十二因緣、十二緣起。原出《阿含》經典,包括無明、行、識、名色、六處(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十二支,稱為「十二有支」。
這種結構,在佛教原始經典中是為探求有情眾生生死苦惱的緣起而設立的。無明(對佛教真理不能自覺)為緣引起行(善惡行業),行為緣引起識(識別作用),識為緣引起名色(身心),名色為緣引起六處(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六處為緣引起觸(反應),觸為緣引起受(感覺),受為緣引起愛(妄執),愛為緣引起取(追求執著),取為緣引起有(存在),有為緣引起生,生為緣引起老死。以此次序構成了「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的相依相對的因果關係,而說為「十二因緣」。
後來的小乘論書把十二因緣同輪迴相配,眾生由過去的業而受現世的果報,由現世的業而受未來的果報,就有說眾生涉三世輪迴的次第緣起。《俱舍論》把十二因緣分成四種︰(1)剎那緣起,於剎那間立十二支;(2)連縛緣起,十二有支因果無間,連續而起;(3)分位緣起,立三世兩重的因果關係,從胎生學的角度來解釋十二因緣;(4)遠續緣起,懸遠相續無始,而立十二支。其中分位緣起說為有部所採用。
依分位緣起說,過去世無始的煩惱,叫做無明。依過去世煩惱而作善惡行業,叫做行。無明和行,稱為過去二因。由這過去二因,心識開始活動,在受胎的一剎那成為有情的分位,這就是識。受胎開始的第二剎那以後,六根尚未完備的有情分位,叫做名色。在胎內六根具足,即將出胎,叫做六處。出胎以後至二、三歲,只有接觸感覺,尚未識別苦樂,叫做觸。四、五歲以後到十四、五歲,對事物漸能識別苦樂,是為受。以上從識到受,稱為現在五果。十六、七歲以後,愛欲漸盛,叫做愛。三十歲以後,貪欲旺盛,叫做取。依愛取的煩惱,造種種的業,定來世的果,這就叫做有。以上愛、取、有,稱為現在三因。依這現在世的三因而於未來出世的分位,叫做生。自生至死,叫做老死。生和老死,稱為未來二果。這樣,過去世、現在世、未來世的三世,加上兩重的因果,合稱為三世兩重因果。
唯識宗立二世一重因果,《成唯識論》卷八設從無明到有十支為因,生和老死二支為果。此十因二果,必不同世。如從過現二世來看,十因在過去世,則二果為現在世;如從現未二世來看,十因為現在世,二果即在未來世,終究不出二世一重,所以稱為二世一重因果。因為無明和行二支是引出識至受五支的因,所以這二支叫做能引支,五支叫做所引支,合這七支為牽引因。愛、取、有三支為因,緣起生和老死二支,所以稱愛、取、有三支為能生支,或生起因,稱生和老死二支為所生支,或所引生。
天台宗立思議生滅、思議不生不滅、不思議生滅、不思議不生不滅四種十二因緣,與化法四教(藏、通、別、圓)相配,說三因佛性。
十二因緣有各種觀,與四諦觀同為重要的觀法。《大乘阿毗達摩雜集論》卷四歸納為四種觀法︰(1)雜染順觀,即從無明緣行,行緣識等順次而觀迷惑之生起;(2)雜染逆觀,即把老死等安立諦說,從老死逆次第而觀迷惑之生起;(3)清淨順觀,即從無明滅則行滅等順次而觀成正覺之真理;(4)清淨逆觀,即從老死滅是由生滅故等逆次第而觀成正覺之真理。順觀亦稱流轉門,逆觀亦稱還滅門。順觀則為苦集二諦,逆觀則為滅道二諦。
◎附二︰印順《佛法概論》第十一章(摘錄)
〔緣起的內容〕 有情的生死流轉,即在這樣──十二支的發展過程中推移。這十二支,可以約為三節︰
(一)愛、取、有、生、老死五支,側重於「逐物流轉」的緣起觀。有情都要「老死」,老死是由生而來的,生起了即不能不死;所以生不足喜,死也不足憂。可見想長生不死或永生不滅,是永遠不可能的。有情為什麼會生起呢﹖即由於「有」。有指過去業力所規定的存在體,三有或者五有。既有業感存在體,即不能不生起,如種子得到水、土、溫度等緣力,即不能不萌芽一樣。何以會有﹖這原因是「取」──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取是攝持追求的,由內心執取自我,所以在家人執取五欲,出家者又執取種種錯誤的見解,與毫無意義的戒禁。人類的所以執取趨求,又由於「愛」。這即是有情的特性,染著自體與境界,染著過去與未來。因為愛染一切,所以執取趨求,所以引起業果,不得不生,不得不死了。從愛到老死的五支,說明了苦與集的主要意義。
(二)識、名色、六處、觸、受五支,是在逐物流轉的緣起觀中,進求他的因緣,達到「觸境繫心」的緣起。有情的染愛,不是無因的,由於苦、樂、憂、喜等情緒的領「受」,所以引發染愛。染愛不但是愛著喜樂的,凡是感情掀動而不得不愛,不得不瞋,戀著而難以放下的一切都是。論到情緒的領受,即知由於(六)根的取境、發識,因三者和合而起的識「觸」。沒有觸,反應對象而起的領受,也即不生。這十二支中的觸,專指與無明相應的觸。這樣,即是不能沒有「六處」的。六處即有情自體,這又從「名色」而有。名色是嬰胎初凝,還沒有完成眼等六根的階段。這名色要有「識」的執持,才能不壞而增長;此識也要依託名色,才能發生作用。所以不但識緣名色,名色也緣識,到達色心交感,相依互存的緣起。如《雜含》(卷一二‧二八八經)說︰「譬如三蘆,立於空地,展轉相依而得竪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展轉相依而得竪立。識緣名色,亦復如是,展轉相依而得生長」。
(三)從識到受,說明現實心身的活動過程,不是說明生死流轉的根源。所以進一步說︰無明緣行,行緣識。這一期生命中的情識──「有識之身」,即有識的有情的發展,即是生。所以識依於行的「行」,即是愛俱思所引發的身行、語行、意行,也等於愛取所起的有。「無明」也等於無明觸相應的愛等煩惱。由於無明的蒙昧,愛的染著,生死識身即不斷的相續,不斷的流轉於生死苦海。苦因、苦果,一切在沒奈何的苦迫中,成為「純大苦聚」,這即是有情的一切。
〔緣起的流轉〕 依緣起而成的生死相續,佛曾說了「緣起」與「緣生」。佛說緣起與緣生時,都即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所謂無明緣行」等。這二者的差別,向來成為難題。緣起與緣生的內容相同,為什麼說為二名﹖這二者的意思,是多少不同的。緣起是動詞;緣生是被動詞的過去格,即被生而已生的。所以緣起可解說為「為緣能起」;緣生可解說為「緣所已生」。這二者顯有因果關係,但不單是事象的因果,佛說緣起時,加了「法性、法住、法界常住」的形容詞,所以緣起是因果的必然理則,緣生是因果中的具體事象。現實所知的一切,是緣生法;這緣生法中所有必然的因果理則,才是緣起法。緣起與緣生,即理與事。緣生說明了果從因生;對緣生而說緣起,說明緣生事相所以因果相生,秩然不亂的必然理則,緣生即依於緣起而成。
從緣起而緣生,約流轉門說,有兩個重要的意思,不可不知。
(一)無明緣行到生緣老死,好像有時間前後的,但這不是直線的前後,螺旋式的前後,是如環無端的前後。經中說此十二支,主要即說明惑、業、苦三︰惑是煩惱,業是身口意三業。由惑業而引生苦果,依苦果而又起煩惱,又造業,又要招感苦果,惑業苦三道是這樣的流轉無端,故說生死是無始的,有情一直在這惑、業、苦的軌道上走。人世間的相續流轉,有前後的因果相生,卻又找不到始終。像時鐘一樣,一點鐘,二點鐘,明屆蔔前後性,而從一到十二,十二又到一,也不知從何處開始。佛在這環形的因果相續中,悟到了因果間的迴環性,所以說生死無始。故因與果,是前後必然而又無始終的。如十二支作直線式的理解,那因更有因,果還有果,非尋出始終不可。佛說「生死無始」,掃盡了創造的神話,一元進化等謬說。
(二)依緣起而有的緣生,佛法是在彼此關涉的和合中,前後相續的演變中去體會的。這是組織的、流動的因果觀。這和合相續中的因果必然程序,與一般所說的──從豆生豆、從瓜生瓜的因果不同,佛沒有說無明緣生無明,而說無明為緣行。如人的構造是很複雜的︰生理方面,有眼、耳等的差別;心理方面,有貪、瞋、癡等。人是眾緣和合成的,在這和合的相續中,觀察前後因果的必然關係,所以說為十二支。如由父精母血的和合而起情識的活動;由識能執取名色;名色能漸漸生長,發展到六處完成;有了六處,就有六觸,不過在胎中的觸相還不大明顯,等到出生與外界的五塵相觸,這才有顯著的識觸。因此,古人傳說緣起因果,是「約位」說的,這就是在和合相續的一一階段上說。這等於現代的社會學者,把幾千年歷史的演變,劃成若干時代。然而工業時代,也還是有種莊稼的;同樣的,農業社會,也不能說沒有漁獵生活。緣起十二支也是這樣,名色階段也有識,六處中也有名色,每一階段都可以有(不一定有)其他的。不過從一一階段的重心、特色不同,分作多少階段。這不過依人生和合相續發展中──佛法本來是依人而立的去說明不同的階段吧了。知道了這一點,佛法的因果觀,才會契合於組織的、流動的,即無常、無我的;否則容易流為庸俗的自性因果。
〔緣起的還滅〕 探究諸法的原因,發見緣起的彼此依待性,前後程序的必然性。從推因知果,達到因有果有,因生果生的必然關係。但佛法求知人世間的苦痛原因,是為了設法消除它。所以流轉門說,乙的存在,由於甲的存在;現在還滅門中反轉來說,沒有甲也就沒有乙。這如經上說︰「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所謂無明滅即行滅,(中略)純大苦聚滅」。這還滅的原理,還是緣起的,即「無此故彼不起」。所以緣起論的相生邊,說明了生死流轉的現象;還滅邊,即開示了涅槃的真相。涅槃成立於生死苦迫的取消,是從因果現實而顯示出來。這與一般宗教的理想界,光靠信仰與想像,不能給以事理的說明,實大有天淵之別!
依緣起而現起緣生的事相,同時又依緣起顯示涅槃。涅槃,即諸法的真性,也即是法性。經中曾綜合這二者,說有為法與無為法。依《阿含》的定義說︰有為法是有生有滅的流轉法;此流轉法的寂滅,不生不住不滅,名無為法。所以無為是離愛欲,離雜染,達到寂然不動的境地,即佛弟子所趨向的涅槃。這不生不滅的涅槃,成立於緣起法上。如海水起波浪一樣,水本性是平靜的,它所以不斷的後浪推前浪,是由於風的鼓動;如風停息了,海水就會歸於平靜。這浪浪的相續不息,如流轉法;風息浪靜,如寂滅性的涅槃。因為緣起的有為生滅法,本是從眾多的關係而生起的。既從因緣關係的和合而生起,他決不會永久如此的。如除息眾多的因緣,如無明、愛等,不就能顯出一切寂滅性嗎!所以涅槃的安立,即依於緣起。這在大乘經中,稱為諸法畢竟空。諸法終歸於空,《阿含經》說為終歸於滅。歸空與歸滅,是沒有什麼不同的。如波浪的相續不滅,並非浪性的不滅,一一浪是本來會滅的。如動亂的因緣離去,波浪即平靜而恢復了水的本性。浪的趨於平靜,是可能的,而且是必然的;所以佛依緣起說涅槃,也是理所當然的。涅槃為學佛者的目的,即雜染法徹底解脫的出離境界,為一般人所不易理解的。佛法的涅槃,不是什麼形而上的、神祕的,是依於經驗的;從經驗出發,經理性的思辨而可以直覺體驗的。這立論於緣起的涅槃觀,必須深刻而徹底的體會,切不可離開現實,專從想像中去摹擬他!
〔參考資料〕 《長阿含》卷十〈大緣方便經〉;《雜阿含經》卷十二;《大毗婆沙論》卷二十三,《俱舍論》卷九;《雜集論》卷四;《基礎佛學論集》(《世界佛學名著譯叢》(1));葉均譯《清淨道論》;木村泰賢《原始佛教思想論》;和辻哲郎《原始佛教の實踐哲學》;《インド思想と佛教》第二部;金子大榮《佛教概論》第二篇第一章;《佛教思想史》第三卷(平樂寺書店);椎尾辨匡《佛教經典概說》第八章;宇井伯壽《佛教思想の基礎》。
種子
(一)原指植物種子,借喻為現象生起之根據。即世間的種種行為在發生過後尚有餘勢潛在地存留著,並成為未來行為生起的原因,或影響未來的行為。換言之,初期佛教將促使善惡業及其果報連續不絕的潛在功能,譬喻為種子。部派佛教時代,經量部、化地部等部派,認為種子是支持人類生存的力量。大乘瑜伽行派則以之構成及維持阿賴耶識,並以之為生起現行的功能。此說為唯識思想之重要概念。
依唯識大乘所說,種子藏於阿賴耶識中,為生出現實(種子生現行)之原因,同時也是為現實所影響(現行熏種子)之結果,或為生出類似自身之種子(種子生種子)的原因。又,與種子有關之語,有習氣(vāsanā)與熏習。古時有所謂「煩惱習氣」,即指煩惱之餘勢,於唯識思想中,與種子為同一概念。熏習則指能生出種子、習氣,而給予影響之作用。因此說現行熏習種子而殘留習氣,習氣成為種子而生出新的現行。此外,種子有名言種子(依觀念、言語而生者,又稱等流習氣)、業種子(產生行為者,又稱異熟習氣)。又可區別為先天存在阿賴耶識中之本有種子,與後天為現象所熏習的新熏種子二種。
另據陳譯《攝大乘論釋》、《成唯識論》等書所述,一切種子必具六義。六義指︰(1)剎那滅,(2)果俱有,(3)恆隨轉,(4)性決定,(5)待眾緣,(6)引自果。
(二)密教興起之後,以梵字表記本尊,此梵字亦稱種子,又作種字。定佛、菩薩諸尊之種子,係取梵名或真言之首部,或取重要之字,或依義而定之。例如胎藏界大日如來的種子為「阿」(a),因代表大日如來之真言為a-vi-ra-nūṁ-khaṁ,又表不生之意(anutpāda),故取其第一字為代表。此外,文殊之種子取自梵號;地藏之種子取自其真言之中字。又,一尊之種子,有時亦為他尊所用。如阿彌陀佛的種子,亦是千手觀音的種子;胎藏界大日如來與火天的種子亦為同一梵字。除一尊各別之種子外,亦有共通於一類諸尊之種子,如忿怒部諸尊之種子,星宿諸尊之種子等即屬此類。
此種子亦是借草本種子為喻,總有攝持、引生二義,別有了因、生因、本有三義。攝持,表示一字中含藏無量法、無量義。引生,謂從一字引生微細之諸功德。了因,謂依種子觀而了悟佛智。生因,謂由種子產生三摩耶形等。本有,謂諸字門具自性之德,為諸法之根源。由於有此上諸義,故不限於諸尊,一切法門悉得建立種子。
此外,書寫種子之曼荼羅,稱為種子曼荼羅。依諸尊之種子而修觀行,稱之為種子觀。
◎附一︰霍韜晦〈唯識宗的種子〉(摘錄自《現代佛學大系》{54})
唯識宗的種子觀念,是從植物種子(bīja)來的,以借喻現象生起的根據。不過最先提出這一觀念的不是唯識宗,而是經部(Saut-rāntika)。經部處理業的問題,認為業與果報的媒介物是思的種子,即由思的活動熏成。種子剎那相續,到成熟時,便生起名色果報。不過有關種子的貯存問題,經部並未了解到須有一底層意識的存在,所以只歸於色心互持。唯識宗起,始規定種子是「本識中親生自果功能差別」(《成唯識論》卷二),於是全部括入阿賴耶識中。根據世親(Vasubandhu,約西元五世紀)對阿賴耶識的規定,阿賴耶識是異熟識,它擁有一切種子。異熟是面對前生的善惡業,至今已化為現實存在的意思說的。「擁有一切種子」則是從它的內部構造上說。蓋阿賴耶識自身並無特殊內容,種子就是它的內容,所以賴耶和種子是一整體性的關係,不可分割。傳統的解釋,以賴耶為體,種子為用,又說種子是賴耶的相分(這主要是護法說,見《成唯識論》卷二),則如何由賴耶之一,生起種子之多﹖此亦有違種子六義中的引自果義(見下),所以不能把賴耶和種子分開。
由阿賴耶識的結構,進一步開出的就是賴耶緣起說。唯識宗以賴耶持種、待緣現行的觀念來交代客觀世界的生起,為此對於種子的性質、活動方式先予安立,這就是種子六義︰
(1)剎那滅︰種子在剎那中纔生即滅,而非常住。種子如此,則種子所生起的表相世界亦然。唯識宗以此概念來說明世界的無常義。
(2)果俱有︰種子與所生之現行(即表相)同時出現,現行還熏新種亦同時進行,三法展轉,因果同時。這是在剎那滅的觀點下建立因果關係。
(3)恆隨轉︰種子在第一剎那中纔生即滅,第二剎那種子再起,中無間隙,而前後兩種子相類。這是為了解釋現象的連貫性而建立。
(4)性決定︰種子的性質,如有漏、無漏、善、惡、無記等,與所生現行相同,現行與所熏生的種子亦相同。這是為了維持因果的一致性,若因果性質不同不可能相生。
(5)待眾緣︰種子起為現行,須待條件。蓋種子自身是因緣,但仍須等無間緣、所緣緣,及增上緣的牽引,始能生起。
(6)引自果︰每一種子只能生起自現行,而不會生起不同內容的現行。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唯識宗認為︰通過此義,可使現象界的因果內容不亂。
由上述六義,可見唯識宗對於世界的構造問題是採取一種功能原子論的進路,把世界分解為片片表相,然後收入種子;種子與表相成為一一對應的關係。這種想法,最大的困難可能是多重表相結合以成一客觀對象的根據問題,種子自身顯然不能擔負這一功能。
其次,關於種子的來源,有本有種子(本性住種),亦有新熏種子(習所成種)。關於這一方面的討論,主要在解決成佛問題。因為從現實生命反溯,每一期阿賴耶識的存在都是前期善惡業的異熟,因復有因,實不能在時間上定一起點,所以無始時來都是新熏種,亦稱為習氣(vasana),由現行熏生。問題是,眾生修行實踐至見道位,無漏種子初起現行便不能無根而有,所以必須設定有本有的無漏種子以作交代。然而,從現實生命上想,無始時來阿賴耶識都是有漏種子的活動地方,則無漏種子的存在便不可能在內(依性決定義,有漏、無漏不相交涉),而只能是一種「寄存狀態」,待原有結構打散後,纔能接替有漏種子起現行,這也就是轉依。
其次,阿賴耶識貫通三世,前生的業與後生的存在如何關聯亦一問題。唯識宗說種子有兩種︰(1)名言種子,(2)業種子。名言種子負責生起(轉化)出整個我、法世界,所以它們是現實存在的根源。它們之所以稱為「名言」,是因為存在世界全部都可以用「名言」表達。於中復分兩類︰1.表義名言種子,由具體的語言現象熏生,唯第六意識有;2.顯境名言種子,由人的認識活動熏生,通前七識心、心所(但若從我、法世界的提供上說,八識種子都是名言種子)。至於業種子,則為決定引生來世名言種子的力量。人生各有不同的命運就是受業種子牽引。業種子由第六意識中的思心所發出善惡性的身、語、意業熏生,而貯存於阿賴耶識中,對來生的阿賴耶識的名言種子有牽引作用,所以阿賴耶識稱為異熟識。(《成唯識論述記》說異熟有三解︰(1)異時而熟,此顯因先果後;(2)異類而熟,業種子居因位時有善、惡性,至果位名言種子生起時是無記性,性質類別已有不同。因為這表示前期的善惡性到此已成熟,獲得酬報。此即傳統唯識家所說的「因通善惡、果唯無記」;(3)變異而熟,即由因轉化為果。)其實業種子與名言種子在體性上並無不同,若從其所熏生的種子能引生自現行,即作因緣義,便是名言種子;若只是牽引果位的其他的名言種子起現行,即作增上緣用,便是業種子。
依據上述,亦可以把名言種子生起的我、法現象的功能分開,於是有兩種習氣︰(1)名言習氣,這是總名;(2)我執習氣,特指產生自我觀念的種子(唯第六、七識有)。加上有支習氣(「有」,指欲界、色界、無色界,眾生存在的三大界域,也是輪迴的界域;「支」是支分義,即輪迴之各段,或「因」義,即輪迴之因。所以即是指業種子而言),便成三種。
此外,在名言種子中,又有共相種子與不共相種子之分。共相種子負責轉化出客觀世界(器世間),如山河、大地之類,由前生的共業種子引生;不共相種子負責轉化出個體生命(有根身),由前生的不共業種子引生。
◎附二︰侯外廬(等)〈種子、現行與熏習〉(摘錄自《中國思想通史》第四卷(上)第三章第三節)
唯識論者認為,顯現的、在當前的剎那間發生作用的現行之識,對於潛在之識是有影響的,這種影響便是所謂「熏習」。正和「種子」是由比喻得名一樣,「熏習」也是一種比喻的說法,它的涵義是︰現行之識把它的印象反映到潛在之識中,使潛在之識受到它的熏染,正如以香花熏油,使油也獲得花香一樣。就「現行」對「種子」的熏習而言,「種子」又名「習氣」。對這一比喻,窺基有如下的說明︰
「此種子者,習氣異名,習氣之法,必由熏有,如胡麻中所有香氣,華熏故生。西方欲作塗身香油,先以香華,和于苣蕂,聚之一處,令便極爛,後以明顯油,油遂香馥。」(《述記》卷十三)
關於「種子」的熏習,有三種說法︰一種說法是「種子」是本有的,「由熏習力,但可增長」;另一種說法是「種子」都由熏習而成;第三種說法是調和以上二說,認為「種子」有二類,一類是本有的,一類是由熏習而成,即所謂「習所成種」。這些說法是就「種子」的來源而言,但都一致承認「現行」對「種子」的熏習作用。
「種子」與「現行」的關係是「所熏」與「能熏」之間的依存關係,也正是第八識與七識之間的依存關係︰第八識是「所熏」,前七識是「能熏」。唯識論者論證︰只有第八識才能是「所熏」。第八識按其性能來說,乃是一種續而不深的意識,它的連續性,可以使它堅執「種子」,使「種子」受熏;它的不深而虛疏,又可以使它具有容納性,這是「所熏」的必要條件。一方面,第八識是「無記」的(即無善無惡之意,《成唯識論》卷三︰「此非善惡,故名無記」),因此可以接受具有善惡性的「種子」的熏染;另一方面,它的體性是虛疏的,因而「無所違逆,能容習氣」(同上,卷二),也就是說︰「體是虛疏,易可受熏,(中略)有虛疏故,可容種子。」(《述記》卷十四)「所熏」與「能熏」同具的條件,乃是二者之間的「同時同處,不即不離」,「如是能熏與所熏識俱生俱滅,熏習義成」(《成唯識論》卷二)。這是對第八識與七識的相互依存關係的進一步的界說。
由此出發,唯識論者對「種子」與「現行」的因果關係展開了錯綜的分析︰
(一)「種子」是識的潛在狀態,而「現行」的識乃是這種潛在的識的顯現,就二者的相對的因果關係來說,這種顯現乃是「種子」生「現行」,即「種子」是因,「現行」是果。窺基在《成唯識論掌中樞要》中寫道︰
「攝論第二卷,以種為因相,諸法因緣故;現行為果相,二種所生故。」
「二種」即「識種」(或名言種子)與「業種」,前者是無善無惡的,後者是有善有惡的。前者自身並不能單獨發生變化,只有在與後者相結合的條件下,才能變起「現行」。因此,嚴格說來,「識種」是因,「業種」是緣,「現行」是果。
「現行」由「種子」生起,但又反過來熏習「種子」,原來的「種子」被熏之後成為新種,就「現行」之識對受熏後處於新的狀態的潛在之識而言,這種轉變乃是「現行」生「種子」,「現行」是因,「種子」是果。
這樣,「種子」與「現行」相互更生,互為因果。在這種「種子」與「現行」相生的因果關係中,唯識論者提出兩個相互結合的觀念︰第一個觀念是因果同時,第二個觀念是異類相生。
「種子」與「現行」同時而有因果關係的觀念,是「能熏」與「所熏」、「同時同處,不即不離」的觀念的直接的推衍。今取有關文句略加檢證︰
「如隔念者︰非互相熏,能熏、所熏必俱時故。」(《成唯識論》卷三)
「有作是說,要種滅已,現果方生。(中略)有義彼說,為證不成,(中略)焰炷同時,互為因故,然種自類,因果不俱,種現相生,決定俱有。」(同上,卷四)
「測(圓測)云︰種現同時名俱現,必依一身名和合,故遮過,未及他身也。基(窺基)云︰現者,顯現、現在、現有三義名現,(中略)顯現簡第七,現在簡前後,現有簡假法。體是實有,成種子故。」(太賢《成唯識論學記》卷二)
「令所熏中種子生長,如熏苣蕂,故名熏習。能熏識等,從種生時,即能為因,復熏成種,三法展轉,因果同時,如炷生焰,焰生燋炷,亦如蘆束,更互相依,因果俱時,理不傾動。」(《成唯識論》卷二)
異類相生的觀念是︰作為因的「種子」與作為果的「現行」並不屬於一類。唯識論者認為,正因為「種子」與「現行」不屬於同類,所以能夠俱時而有。如《成唯識論》說︰「現種異類,互不相違,一身俱時,有能生用。」窺基釋︰「現行與種,各異類故,互不相違,於一身俱時現在,有能生用故。(中略)因果體性,不相似故,名為異類;不相違故,得同時有。」(《述記》卷十四)
(二)「種子」生起「現行」,「現行」又熏成「種子」,就新種與舊種的因果關係而言,乃是舊種生新種,即舊種為因,新種是果。同樣,「現行」熏成「種子」,「種子」又生起「現行」,就舊的「現行」與新起的「現行」的因果關係而言,乃是「現行」生「現行」,即舊的「現行」是因,新起的「現行」是果。在這種「種子」生「種子」、「現行」生「現行」的因果關係中,唯識論者也提出兩個互相結合的觀念︰第一個觀念是因果異時,第二個觀念是自類相生。
因果異時的觀念乃是由「種子」的「恒隨轉」的原理引申出來的,「種子」是連續而無間斷的,因而有前種與後種的「長時一類相續」。自類相生的觀念是指「種子」生「種子」、「現行」生「現行」,雖有前後剎那之別,但同屬一類,對此,窺基有如下的解釋︰種子望種,體性相似,名為同類,以相違故,不得俱時一身和合,即第五卷《瑜伽論》云︰「與他性為因。即種望現,亦與後念。自性為因,非即此剎那,此即是種,前後相生。(中略)現行望種,名為異類,雖亦熏種,後種未生果,故非無窮,於一剎那,無二現行。」(《述記》卷十四)總括說來,唯識論者所論「種子」與「現行」的因果關係可約為二類︰「種子」、「現行」相互之間異類俱時而生,「種子」、「現行」各自自類異時而生,合起來便是四種︰「種子」生「現行」、「現行」生「種子」、「種子」生「種子」、「現行」生「現行」。
這兩類因果雖交互相錯,但綜合在一起,便形成意識的恒轉如暴流的圖景︰既有剎那的前後生滅,又有永無窮盡的連續,既有「種子」與「現行」的意識流轉,又有二者各自相對的獨立發展。
唯識論者關於因果的學說,是他們的全部教義的核心。近人歐陽漸對於他們的繁瑣的論述甚至嘆為「俶詭陸離,不容思議」,並且說︰「設有問言唯識何事,應告之曰︰唯識事是因果事。」(《唯識講義》卷一)這樣說法,雖有誇大之嫌,但也並不是沒有根據的,因為唯識論是在八識的差別性的基礎上建立了八識的依存關係,在這種依存關係的基礎上描述了意識的恒轉,在這一具有內在的差別性與依存關係的意識之流中,概括出各種類型的因果的環鏈,在這裏,因果的環鏈也反過來集中地反映了八識的差別、依存與恒轉。通過「種子」與「現行」的範疇,執持「種子」的第八識與熏習「種子」的七種轉識的差別、依存與恒轉,在「能熏」與「所熏」的關係中得到最後的揭示︰通過熏習作用,「種子」與「現行」的遞嬗推移的意識之流又在因果關係中得到最後的揭示。所有這一切有機的聯結,我們不妨以《成唯識論》如下的一段文句作為印證︰
「阿賴耶識,為斷為常,非斷非常,以恒轉故。恒謂此識,無始時來,一類相續,常無間斷,是界趣生,施設本故。性堅持種,令不失故。轉謂此識,無始時來,念念生滅,前後變異,因滅果生,非常一故;可為轉識,熏成種故。恒言遮斷,轉表非常,猶如暴流,因果法爾。如暴流水,非斷非常,相續長時,有所漂溺;此識亦爾,從無始來,生滅相續,非常非斷,漂溺有情,令不出離。又如暴流,雖風等擊起諸波浪,而流不斷,此識亦爾,雖遇眾緣,起眼識等,而恒相續。(中略)謂此識性,無始時來,剎那剎那,果生因滅,果生故非斷,因滅故非常,非斷非常,是緣起理,故說此識恒轉如流。」(卷三)
這一段話是在形式的理論上具有合理核心的描述。在這裏,阿賴耶識本身也處於永恒的流變之中。但我們必須指出,唯識論是一種顛倒的理論,硬說各種轉識依著它不斷激起波浪,感覺、知覺以及一切思維活動都被捲入永恒流轉的意識的暴流,這就把主觀世界預為安放在完全自由的地位,而形成一種意志論。
唯識論者的因果論把因果當作意識之流的某種施設的環鏈來理解,而且把因果的環鏈放在普遍的依存與流轉的關係中來理解。(下略)
〔參考資料〕 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五〈十地品〉;《成實論》卷十一;《俱舍論》卷十九;《瑜伽師地論》卷二、卷二十一;《成唯識論》卷二;《順正理論》卷十二;《大日經疏》卷十、卷十七;《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經》卷一;不空《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道場念誦儀軌》卷下;熊十力《佛家名相通釋》;印順《攝大乘論講記》、《唯識學探源》;雨曇〈唯識學上之種子義〉(《現代佛教學術叢刊》{25})。
[法相辭典(朱芾煌)]
一切諸行皆是無常
瑜伽四十六卷一頁云:云何菩薩等隨觀察一切諸行皆是無常?謂諸菩薩,觀一切行言說自性,於一切時,常無所有。如是諸行,常不可得,故名無常。又即觀彼離言說事,由不了知彼真實故:無知為因,生滅可得。如是諸行離言自性,有生有滅,故名無常。又諸菩薩,觀過去行,已生已滅。由彼諸行,無因可得,亦無自性;是故觀彼因性、自性,皆無所有。觀現在行,已生未滅。由彼諸行,因不可得。已與果故。自性可得。猶未滅故。是故觀彼自性是有,而無有因。觀未來行,未生未滅。由彼諸行,有因可得。未與果故。無有自性。猶未生故。是故觀彼唯有因性,而無自性。菩薩如是見三世中分段諸行相續轉已;等隨觀見一一剎那,有為諸行,皆有三種有為之相。於剎那後,復有第四有為之相。即於此中,前剎那行自性滅壞無間,非先諸行剎那自性生起;正觀為生。諸行生已;即時未壞;正觀為住。此已生行,望前已滅諸行剎那,自性別異;正觀為老。從此諸行生剎那後,即此已生諸行剎那自性滅壞;正觀為滅。菩薩觀此已生剎那諸行自性,即是生住老之自性。不見生等,別有自性。如實觀見生剎那後,即此生等諸行剎那自性滅壞,無別有性。如是四種有為之相,總攝諸行。以要言之,二分所顯。一者、有分所顯,二者、無分所顯。此中世尊,依於有分,建立一種有為之相。依於無分,建立第二有為之相。住異二種,俱是諸行有分所顯;建立第三有為之相。此中菩薩,觀一切時,唯有諸行;除此,更無生住老滅,恆有實物,自性成就。何以故?諸行生時,唯即如是諸行可得;無別有餘生住老滅。如是諸行住老滅時,唯即如是諸行可得;無別有餘生住老滅。又諸菩薩,以理推求,生等實物,亦不可得。如是推求不可得者:謂若離彼色等諸行,別有生法;是即應如色等諸行,自體有生;如是此生,亦應有生。如是即應有二種生。一者、行生,二者、生生。如是行生,與彼生生,為一?為異?若言一者;計生實有,即為唐捐。言別有生,是實物有;不應道理。若言異者;如是即應非行生生。是行生生,不應道理。如說生相,如是廣說住老滅相,當知亦爾。謂若滅法,別有自性,是實成就;即應此滅,有生有滅。若滅生時;一切諸行,皆應同滅。如是即應少用功力,如入滅定,諸心心所,一切皆滅。若滅滅時;一切諸行,雖皆已滅;復應還生。以滅無故。是故言滅有生有滅,不應道理。又善男子,或善女人,於一切時恆有實物自性成就,觀為假有;而能修厭離欲解脫;不應道理。與此相違,是應道理。由此行相,是諸菩薩,如實了知一切諸行皆是無常。
三種言依
大毗婆沙論十五卷九頁云:如契經說:有三種言依。無第四、第五。云何為三?謂依過去,說曾諸法;依未來說當諸法;依現在說今諸法。問:言依、以何為自性?答:品類足說:言依、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所攝。問:言、即是語;彼依、是名。但應一界一處一蘊所攝。何故言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所攝耶?答:彼論應說言依一界一處一蘊所攝;而言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所攝者:依展轉因,故作是說。謂語依名轉,名依義轉。義是言展轉依。義中具有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故;說者聽者,皆為於義。是故彼論,依展轉因,說言依自性。有說:言依是名,及所說義。是故具有十八界等。以言依名及義轉故。問:何故但依三世法說,三言依;不依無為法,說言依耶?答:亦應說無為法是言依,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有說:無為攝在現在品中。以現在法得無為故。有說:言多分依有為法轉;故無為法不說言依。有說:為止有情增上愚故,說三言依。於有為法,所起無明,多增上故。有說:有情多於三世猶豫,故佛為說三種言依。有說:為止外道執有我故;說三言依。謂外道言:若無我者;我言何依。故佛為說三種言依。我言但依三世起故。有說:為止撥無去來二世,并止現在是無為執,說三言依。依是有體有用法故。無、必無體,無為,無用;故非言依。有說:有為法麤,多信是有;易起言說,故立言依。無為法細,少信是有;難起言說,故非言依。尊者世友,作如是說:有為、無為、分為二聚。若彼聚中,三事可得;謂語、名、義,立為言依。無為聚中,雖得有義;而無餘二。故非言依。大德說曰:若法、有用,取果、與果;可立言依。無為、無用;是故不說。脅尊者言:有為諸法,與言可有俱時轉義;故立言依。無為、不然。是故不說。問:若依過去說未來現在法,依未來說過去現在法,依現在說過去未來法;彼是何等言依攝耶?有作是說:彼不攝在三言依中。復有說者,若依過去說未來現在;即攝在過去中。乃至若依現在說過去未來;即攝在現在中。有餘師說:若依過去,說未來現在;未來者,攝在未來;現在者,攝在現在。乃至若依現在,說過去未來;過去者,攝在過去;未來者,攝在未來。前說言依,義為體故。問:若於一時,頓說二世,或復三世;何言依攝?有作是說:彼不攝在三言依中。復有說者,隨能顯名,在何世攝;即說攝在彼世言依。有餘師說:隨所顯義,在何世攝;即說攝在彼世言依。前說言依,義為體故。
二解 集異門論三卷十四頁云:三言依者:謂過去言依,未來言依,現在言依。過去言依者:云何過去?云何言?云何依?而說過去言依耶?答:諸行已起,已等起,已生,已等生,已轉,已現轉,已聚集,已出現,落謝過去,盡滅離變,過去性,過去類,過去世攝;是謂過去。即依如是過去諸行,所起語言唱詞評論呼召宣說顯示教誨語路語音語業語表,是謂言。即前所說過去諸行,亦名為依。是言因、本、眼、路、緣起,無間引發,能作生緣集等起故。依過去行,起諸言說:故過去諸行,名過去言依。未來言依者:云何未來?云何言?云何依?而說未來言依耶?答:諸行未已起,未已等起,未已生,未已等生,未已轉,未已現轉,未聚集,未出現,未來性,未來類,未來世攝;是謂未來。即依如是未來諸行所起語言唱詞評論呼召宣說顯示教誨語路語音語業語表,是謂言。即前所說未來諸行,亦名為依。是言因、本、眼、路、緣起,無間引發,能作生緣集等起故。依未來行,起論言說;故未來諸行,名未來言依。現在言依者:云何現在?云何言?云何依?而說現在言依耶?答:諸行已起,已等起,已生,已等生,已轉,已現轉,聚集出現,住、未已謝,未已盡滅,未已離變,和合現前,現在性,現在類,現在世攝;是謂現在。即依如是現在諸行,所起語言唱詞評論呼召宣說顯示教誨語路語音語業語表,是謂言。即前所說現在諸行,亦名為依。是言因、本、眼、路、緣起,無間引發,能作生緣集等起故。依現在行,起諸言說;故現在諸行,名現在言依。
三黑闇身
集異門論四卷十五頁云:三黑闇身者:一、過去黑闇身。二、未來黑闇身。三、現在黑闇身。過去黑闇身者:云何過去,云何黑闇,云何身,而說過去黑闇身耶?答:過去者:謂諸行已起,已等起,已生,已等生,已轉,已現轉,已聚集,已出現,落謝過去,盡滅,離變,過去性,過去類,過去世攝;是謂過去。黑闇者:謂於過去行,發起種種求解異慧。廣說乃至疑猶豫箭。是謂黑闇。身者:有說、與疑相應無明名身。於此義中,即疑名身。所以者何?黑、謂無智。由黑故闇。說名黑闇。此即是疑。即此黑闇,說名為身,故名過去黑闇身。未來黑闇身者:云何未來,云何黑闇,云何身,而說未來黑闇身耶?答:未來者:謂諸行未已起,未已等起,未已生,未已等生,未已轉,未已現轉,未聚集,未出現,未來性,未來類,未來世攝;是謂未來。黑闇者:謂於未來行,發起種種求解異慧;廣說乃至疑猶豫箭。是謂黑闇。身者:有說,與疑相應無明名身。於此義中,即疑名身。所以者何?黑、謂無智。由黑故闇,說名黑闇。此即是疑。即此黑闇,說名為身,故名未來黑闇身。現在黑闇身者:云何現在,云何黑闇,云何身,而說現在黑闇身耶?答:現在者:謂諸行已起,已等起,已生,已等生,已轉,已現轉,聚集出現,住,未已謝,未已盡滅,未已離變,和合現前,現在性,現在類,現在世攝;是謂現在。黑闇者:謂於現在行,發起種種求解異慧;廣說乃至疑猶豫箭。是謂黑闇。身者:有說、與疑相應無明名身。於此義中,即疑名身。所以者何?黑名無智,由黑故闇,說名黑闇。此即是疑。即此黑闇,說名為身,故名現在黑闇身。
未來言依
集異門論三卷十五頁云:未來言依者:云何未來、云何言、云何依、而說未來言依耶?答:諸行未已起,未已等起;未已生,未已等生;未已轉,未已現轉;未聚集,未出現;未來性,未來類,未來世攝;是謂未來。即依如是未來諸行,所起論言唱詞評論呼召宣說顯示教誨語路語音語業語表,是謂言。即前所說未來諸行,亦名為依。是言因、本、眼、路、緣起;無間引發,能作生緣集等起故。依未來行,起論言說;故未來諸行,名未來言依。
未來黑闇身
集異門論四卷十六頁云:未來黑闇身者:云何未來,云何黑闇,云何身,而說未來黑闇身耶?答:未來者:謂諸行未已起,未已等起;未已生,未已等生;未已轉,未已現轉;未聚集,未出現;未來性,未來類,未來世攝;是謂未來。黑闇者:謂於未來行,發起種種求解異慧;廣說乃至疑猶豫箭。是謂黑闇。身者:有說:與疑相應無明名身。於此義中,即疑名身。所以者何?黑、謂無智。由黑故闇,說名黑闇。此即是疑。即此黑闇,說名為身,故名未來黑闇身。
有過去行有未來行
瑜伽五十二卷四頁云:問:如世尊言:有過去行。於彼行中,我具多聞聖弟子眾,無顧戀住。有未來行。於彼行中,我具多聞聖弟子眾,無希望住。此何密意?答:過去諸行,與果故有。未來諸行,攝因故有。所以者何?現在諸行,三相所顯。一、是過去果性故,二、是未來因性故,三、自相相續不斷故。為顯此理,故佛世尊,說如是言。又觀二義,故作是說。一、為遮斷於去來法,實有執故;顯此道理。謂若去來諸行,性相是實有者;不應由彼去來之性,說言是有。二、為遮斷撥無執故;顯此道理。謂彼妄計如去來世,現在、亦爾,都無所有。
行蘊
如五蘊中說。
二解 如名色差別中說。
三解 五蘊論二頁云:云何行蘊謂除受想,諸餘心法、及心不相應行。
四解 廣五蘊論三頁云:云何行蘊?謂除受想,諸餘心法;及心不相應行。云何餘心法?謂與心相應諸行,觸,作意,思,欲,勝解,念,三摩地,慧,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捨,不害,貪,瞋,慢,無明,見,疑,無慚,無愧,昏沈,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惡作,睡眠,尋,伺。是諸心法,五是遍行。此遍一切善不善無記心,故名遍行。五是別境。此五一一於差別境,展轉決定,性不相離。是中有一,必有一切。十一、為善。六、為煩惱。餘是隨煩惱四為不定。此不定四,非正隨煩惱。以通善及無記性故。觸等體性及業,應當解釋。
五解 俱舍論一卷十一頁云:除前及後色受想識,餘一切行,名為行蘊。然薄伽梵,於契經中,說六思身為行蘊者;由最勝故。所以者何?行、名造作。思是業性,造作義強;故為最勝。是故佛說:若能造作,有漏有為;名行取蘊。若不爾者;餘心所法,及不相應,非蘊攝故,應非苦集。則不可為應知應斷。如世尊說:若於一法未達未知;我說不能作苦邊際。未斷未滅,說亦如是。是故定應許除四蘊,餘有為行,皆行蘊攝。
六解 大毗婆沙論七十四卷九頁云:問:行蘊云何?答:契經說此是六思身。謂眼觸所生思,乃至意觸所生思。阿毗達磨說此行蘊,略有二種,謂相應行,不相應行。乃至廣說。問:世尊何故於相應不相應行蘊中,遍說思為行蘊;非餘行耶?答:思於施設行蘊法中,最為上首;思能導引攝養諸行;故佛偏說。如愛施設集諦法中,最為上首;愛能導引攝養諸集;故佛偏說。復次造作有為,故名為行。思是造性,餘法不爾;故佛偏說思為行蘊。又云:問:五蘊有為,皆應名行:何緣於一,獨立行名?答:如十八界,雖皆是法,而但於一立法界名。廣說乃至三寶三歸雖皆是法;而但立一法寶法歸。如是五蘊,雖皆是行;而但於一立行蘊名;亦無有過。復次行蘊有一名,餘蘊有二名。一名者:謂共名。謂五種蘊,皆是行故,二名者:謂共不共名。共名、如前。不共名者:謂餘四蘊,欲令易了,顯不共名。行蘊更無不共名故;但顯共名。故名行蘊,復次生一切行生相,唯在此蘊攝故,獨名行蘊。復次四有為相,是一切行印封標幟。簡別有為,異無為故;彼相唯在此蘊攝故;獨名行蘊。復次名句文身詮表顯示諸行性相作用差別,令易解了;彼三唯在此蘊攝故;獨名行蘊。復次覺一切行皆空非我空解脫門,此蘊攝故;獨名行蘊。問:能執諸行為我我所薩迦耶見,亦此蘊攝;如何此蘊不名我蘊?答:薩迦耶見,是虛妄執,不稱諸行實相而解;是故此蘊、不立我名。空解脫門、覺行實相,是故此蘊、依彼名行。復次分別諸行自相共相安立諸行自相共相,破自性愚及所緣愚,於一切行不增不減,如實解慧,唯此蘊攝。故名行蘊。餘蘊不爾,故別立名。復次此攝多行。故名行蘊。攝多行者:謂此蘊中,有相應、不相應行,有所依、無所依,有所緣、無所緣行,有行相、無行相行,有警覺、無警覺行。餘蘊不爾,故立別名。復次行、謂造作。有為法中能造作者,思最為勝。思但攝在此行蘊中;故此行蘊,獨名為行。
七解 法蘊足論九卷十二頁云:云何行蘊?謂行蘊有二種。一、心相應行蘊,二、心不相應行蘊。云何心相應行蘊?謂思、觸、作意、廣說乃至諸所有智、見、現觀。復有所餘如是類法,與心相應,是名心相應行蘊。云何心不相應行蘊?謂得、無想定、廣說乃至文身。復有所餘如是類法,不與心相應,是名心不相應行蘊。如是心相應行蘊,及心不相應行蘊,總名行蘊。
八解 集異門論十一卷二頁云:云何行蘊?答:諸所有行、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如是一切,略為一聚,說名行蘊。諸所有行者:云何名為諸所有行?答:盡所有行蘊、略有二種。一、心相應行蘊,二、心不相應行蘊。云何心相應行蘊?答:思觸作意乃至諸所有現觀。復有此餘如是類法與心相應。如是名為心相應行蘊。云何心不相應行蘊?答:得無想定、乃至文身。復有此餘如是類法、與心不相應。如是名為心不相應行蘊。此中若心相應行蘊,如是名為諸所有行。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者:云何過去行?答:若行、已起,已等起;已生,已等生;已轉,已現轉;已聚集,已出現;落謝過去,盡滅離變;過去性,過去類,過去世攝;是名過去行。云何未來行?答:若行、未已起,未已等起;未已生,未已等生;未已轉,未已現轉;未聚集,未出現;未來性,未來類,未來世攝;是名未來行。云何現在行?答:若行、已起,已等起;已生,已等生;已轉,已現轉;聚集出現;住,未已謝,未已盡滅,未已離變,和合現前;現在性,現在類,現在世攝;是名現在行。若內若外者:云何內行?答:若行、在此相續,已得不失;是名內行。云何外行?答:若行、在此相續,或本未得,或得已失。若他相續。若非情數。是名外行。若麤若細者:云何施設麤行細行?答:觀待施設麤行細行。復如何等?答:若觀待無尋唯伺行;則有尋有伺行名麤。若觀待有尋有伺行;則無尋唯伺行名細。若觀待無尋無伺行;則無尋唯伺行名麤。若觀待無尋唯伺行;則無尋無伺行名細。若觀待色界行;則欲界行名麤。若觀待欲界行;則色界行名細。若觀待無色界行;則色界行名麤。若觀待色界行;則無色界行名細。若觀待不繫行;則無色界行名麤。若觀待無色界行;則不繫行名細。如是施設麤行細行。如是名為若麤若細。若劣若勝者;云何施設劣行勝行?答:觀待施設劣行勝行。復如何等?答:若觀待有覆無記行,則不善行名劣。若觀待不善行;則有覆無記行名勝。若觀待無覆無記行;則有覆無記行名劣。若觀待有覆無記行;則無覆無記行名勝。若觀待有漏善行;則無覆無記行名劣。若觀待無覆無記行;則有漏善行名勝。若觀待無漏善行;則有漏善行名劣。若觀待有漏善行;則無漏善行名勝。若觀待色界行;則欲界行名劣,若觀待欲界行;則色界行名勝。若觀待無色界行;則色界行名劣。若觀待色界行;則無色界行名勝。若觀待不繫行;則無色界行名劣。若觀待無色界行;則不繫行名勝。如是施設劣行勝行。如是名為若劣若勝。若遠若近者:云何遠行?答:過去未來行。云何近行?答:現在行。復次云何遠行?答:若行過去,非無間滅;若行未來,非現前起;是名遠行。云何近行?答:現在行。復次云何遠行?答:若行過去,非無間滅;若行未來,非現前起;是名遠行。云何近行?答:若行過去無間已滅。若行未來現前正起。是名近行。如是名為若遠若近。如是一切略為一聚者:云何一切略為一聚?答:推度思惟稱量觀察,集為一聚。是故名為如是一切略為一聚,說名行蘊者:云何說名行蘊?答:於此行蘊,顯行顯蘊顯身顯聚。是故名為說名行蘊。
九解 品類足論二卷十四頁云:行蘊云何?此有二種。謂心相應行蘊,心不相應行蘊。心相應行蘊云何?謂心相應法。此復云何?謂思、觸、作意、欲、勝、解、念、定、慧、信、勤、尋、伺、放逸、不放逸、善根、不善根、無記根、一切結縛隨眠隨煩惱纏、諸所有智、諸所有見、諸所有現觀。復有此餘如是類法,與心相應,總名心相應行蘊。心不相應行蘊云何?謂心不相應法。此復云何?謂得、無想定、滅定、無想事、命根、眾同分、依得、事得、處得、生、老、住、無常、名身、句身、文身。復有此餘如是類法,與心不相應,總名心不相應行蘊。如是二種、合名行蘊。
戒律儀有三種觀清淨因相
瑜伽二十二卷十四頁云:又戒律儀有三種觀清淨因相。何等為三?一、觀身業,二、觀語業,三、觀意業。云何觀察如是諸業、令戒律儀、皆得清淨?謂希當造及欲正造身作業時,如是觀察:我此身業,為能自損,及以損他,是不善性,能生眾苦,招苦異熟?為不自損,亦不損他,是其善性,能生諸樂,招樂異熟?如是觀已;若自了知我此身業、自損損他,是不善性,能生眾苦,招苦異熟;即於此業,攝歛不作,亦不與便。若自了知我此身業、不損自他,是其善性,餘如前說。即於此業而不攝歛,造作與便。復於過去已造身業,亦數觀察:我此身業、為能自損?餘如前說。如是觀已;若自了知我此身業自損損他;餘如前說。便於有智同梵行所,如實發露,如法悔除。若自了知我此身業、不損自他;餘如前說。便生歡喜,晝夜安住,多隨修學。如是彼於去來今世所造身業,能善觀察,能善清淨。如於身業,於其語業、當知亦爾。由過去行為緣生意,由未來行為緣生意,由現在行為緣生意,即於此意,數數觀察;我此意業,為能自損?餘如前說。如是觀已;若自了知,我此意業,是其黑品;即於此業,攝歛不起,不與其便。若自了知,我此意業,是其白品;即於此業,而不攝歛,發起與便。如是於彼去來今世所起意業,能善觀察,能善清淨。所以者何?去來今世所有沙門若婆羅門,於身語意三種業中,或已觀察,或當觀察,或正觀察;或已清淨,或當清淨,或正清淨;或已多住,或當多住,或正多住;一切皆由如是觀察,如是清淨。
阿羅漢相
瑜伽八十七卷九頁云:又與四種義相應故;當知是名阿羅漢相。一者、自事已究竟,應作他事義故。二者、應得自義,一切遍滿道理義故。三者、未來行因,已永斷滅;應證現法樂住義故。四者、超有學地,入無學地,相應義故。
善說法者與惡說法者宿住隨念染淨有別
瑜伽八十八卷八頁云:復次由三種相,善說法者、惡說法者、於等事中,宿住隨念,當知染淨,有其差別。何等為三?謂惡說法者、宿住隨念,於彼諸行自相共相,不如實知。便於諸行,或全計常,或一分常,或計非常,或計無因。善說法者、宿住隨念,如實知故;無邪分別。是名第一二念差別。又惡說法者、隨依何定發宿住念,不能如實了知是苦,便生愛味。由愛味故;於過去行,深生顧戀;於未來行,深生欣樂;於現在行,不能修行厭離欲滅。善說法者、當知一切與彼相違。是名第二二念差別。又惡說法者、如是邪行、四種雜染所雜染故;能感後有。何等名為四種雜染?一、業雜染。二、見我慢纏雜染。三、愛纏雜染。四、彼隨眠雜染。若諸新業、造作增長;若諸故業、數數觸已,而不變吐。是名業雜染。若於諸行,邪分別起薩迦耶見;於他有情,以諸沙門婆羅門等、與己校量;謂自為勝,或等,或劣。是名見我慢纏雜染。於內於外所起貪欲,於愛行中,應知其相。是名愛纏雜染。於相續中,見我慢愛,三品麤重,常是隨逐。是名彼隨眠雜染。如是四種,總攝為二。謂業、煩惱。煩惱復二。纏、及隨眠。於諸行中,先起邪執,後生貪著。由此二種增上力故;雖復有餘煩惱雜染;而但取此爾所煩惱。於諸行中,不校量他,自起邪執;說名為見。校量於他,說名我慢。如是邪執,是無明品。由此為先,發起貪著;名為愛品。由此二種根本煩惱、於生死中,流轉不絕。若善說法毘奈耶中正修行者、能斷如是四種雜染。於現法中、能般涅槃。又由此故;能住究竟圓滿涅槃。若不爾者;尚不能住彼分涅槃;何況究竟。是名第三二念差別。
遠行近行
集異門論十一卷十頁云:若遠若近者:云何遠行?答:過去未來行。云何近行?答:現在行。復次云何遠行?答:若行過去,非無間滅;若行未來,非現前起;是名遠行。云何近行?答:若行過去,無間已滅;若行未來,現前正起,是名近行。如是名為若遠若近。
緣無識
瑜伽五十二卷二頁云:復有廣大言論道理,由此證知有緣無識。謂如世尊微妙言說,若內、若外、及二中間,都無有我。此我無性,非有為攝,非無為攝;共相觀識,非不緣彼境界而轉。此名第一言論道理。又於色香味觸,如是如是生起變異所安立中,施設飲食車乘衣服嚴具室宅軍林等事。此飲食等,離色香等,都無所有。此無有性,非有為攝,非無為攝;自相觀識,非不緣彼境界而轉。是名第二言論道理。又撥一切都無所有邪見,謂無施、無受、亦無祠祀,廣說如前。若施受祠等無性,是有;即如是見,應非邪見。何以故?彼如實見,如實說故。此若是無;諸邪見者,緣此境界,識應不轉。是名第三言論道理。又諸行中、無常、無恆、無不變易。此諸行中常恆不變無性,非有為攝,非無為攝;共相觀識,非不緣此境界而轉。若緣此境,識不轉者;便於諸行常恆不變無性之中,不能如實智慧觀察。若不觀察;應不生厭。若不生厭;應不離欲。若不離欲;應無解脫。若無解脫;應無永盡究竟涅槃。若有此理,一切有情,應皆究竟隨逐雜染,無出離期。是名第四言論道理。又未來行,尚無有生;何況有滅。然聖弟子,於未來行,非不隨觀生滅而住。是名第五言論道理。由此證有緣無意識。復有所餘如是種類言論道理,證成定有緣無之識,如應當知。
諸行無常決定
瑜伽八十五卷八頁云:云何諸行無常決定?由三種相。當知過去未來諸行,尚定無常;何況現在。何等為三?謂先無而有故,先有而無故,起盡相應故。若未來行,先所未有,定非有者:是即應非先無而有。如是應非無常決定。由彼先時,施設非有。非有為先,後時方有。是故未來諸行,無常決定。若現在從緣行,生已決定有者;是即應非先有而無。未來諸行,便應非是無常決定。現在諸行,亦應不與起盡相應。由現在行,從緣生已;非決定有。以有為先,施設非有。是故過去諸行無常決定。如是現在諸行,因未來行,先無而有,因過去行,先有而無;由此施設起盡相應。是故說言;當知去來諸行,無常性尚決定;何況現在。是名諸行,無常決定。又由二相,當知諸行,決定無常。一、由過去世,已滅壞故,二、由未來現在世,是應滅壞法故。
[國語辭典(教育部)]
行事曆
ㄒㄧㄥˊ ㄕˋ ㄌㄧˋ
預先擬訂的活動日程表,作為未來行事的依據。
全文檢索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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