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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量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術語)對無量之語。謂事物之有限極也。


[國語辭典(教育部)]

ㄧㄡˇ ㄌㄧㄤˋ, 1.善於飲酒。如:「他喝酒蠻有量的,自稱無底限。」

2.佛家指事物的有限極。相對於無量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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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佛壽四喻

(名數)王舍城中有一菩薩,名信相(最勝王經曰妙幢),一時作是思惟:何因?何緣?釋迦如來壽命短速,方八十年耶?復更念如佛所說,有二因緣,壽命得長:一,不殺。二,施食。而我世尊於無量百千萬億那由陀阿僧祇劫修不殺戒,具足十善,飲食惠施,不可限量,乃至以己身骨髓肉血,令飢餓眾生充足飽滿,況餘飲食耶?菩薩作是念時,其室成廣博莊嚴淨妙寶室,於室四面,各有四寶上妙高座自然而出,是妙座上有蓮華,蓮華上有四如來,東方名阿,南方名寶相,西方名無量壽,北方名微妙聲。是四如來,坐師子座上,放大光明,照三千大千世界,欲色界諸天八部眾及無量百千萬億諸大菩薩,以佛神力一時來集。爾時四佛於大眾中以略偈說釋迦如來所得之壽量。曰:一切諸水可知幾滴?釋尊之壽命無有數(是云海滴喻),諸須彌山能知其斤兩,釋尊之壽命無有量(是云山斤喻),一切之大地能知其塵數,釋尊之壽命無有算(是云地塵喻)。虛空之分界尚可盡邊,釋尊之壽命無有計(是云虛空界喻)。見金光明經一(最勝王經說第二山斤喻,作析諸妙高山如芥,能知其數,釋迦之壽量數不可知,此為山芥喻)。


光曉

(術語)曉者明也。光曉者如言光明。佛放智慧之光明,破一切眾生之昏闇,猶如曉天之日輪也。讚阿彌陀佛偈曰:「有量諸相蒙光曉。」


壽命無有量

(雜語)與壽命無數劫同。法華經人記品曰:「佛有大威德,名聞滿十方。壽命無有量,以愍眾生故。正法倍壽命,像法亦如是。」


真實明

(術語)稱佛之智慧光,云真實明。是三德中般若之德也。贊阿彌陀偈曰:「智慧光明不可量,故佛又號無量覺。有量諸相蒙光曉,是故稽首真實明。」


虛空十義

(名數)一無障礙義,諸色法中無障礙故。二周義,無所不至故。三平等義,無簡擇故。四廣大義,無分際故。五無相義,絕色相故。六清淨義,無塵累故。七不動義,無成壞故。八有空義,滅有量故(為有之空)。九義空空,離空著故(為空之空)。十無得義,不能執取故。見釋摩訶衍論三。


[阿含辭典(莊春江)]
無量心解脫

1.全句為「無量心解脫慧解脫如實知」,斷句為「無量,心解脫、慧解脫如實知」,南傳作「以無量心,如實知心解脫、慧解脫」,此處的「無量」,指「無量心」,也就是「四無量心;無量心三昧」,若依「無量心三昧」如實了知「貪、瞋、癡」三者都是「有量的」,而斷盡「貪、瞋、癡」成就解脫,就稱為「無量,心解脫、慧解脫如實知」。2.等同「無量心三昧」,參看「無量心三昧」,此時的「心解脫」即指「定」,參看「心解脫」。(同義詞「無量心解脫.慧解脫如實知」)


[佛光大辭典]
八諦

指八種聖諦。又作八聖諦。(一)有作之四諦與無作之四諦的合稱。據吉藏之勝鬘寶窟卷下本所述,有作之四諦為小乘之觀諦,彼觀未究竟,後更須有所修作,故稱為有作。無作之四諦為大乘之觀諦,後更無修作,稱為無作。又二乘之智力有限量,故又稱有量;佛智無限量,故又稱無量。〔勝鬘經法身品、仁王般若經疏卷三〕(參閱「四諦」1840)

(二)開演苦等四諦為八種。即:(一)行苦諦,指有為諸行生滅遷流而不住。(二)壞苦諦,可意之法壞。(三)苦苦諦,常合不可意之法。(四)流轉諦,指分段生死。(五)流息諦,指涅槃,又作還滅諦。(六)雜染諦,指煩惱、業及生等三種雜染法實為染污。(七)清淨諦,指斷雜染所得之無為實是清淨。(八)正方便諦,謂一切無漏道實為趣涅槃之行。初四者為苦諦,第五為滅諦,第六通苦、集二諦,第七通滅、道二諦,第八為道諦。〔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六、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末〕

(三)指仁王經所說之八諦。圓測之仁王經疏卷中本引用十地經所載十四諦中後八諦釋之。即:(一)覺法之自相、同相,故善知相諦。(二)覺法之差別,故善知差別諦。(三)覺分別陰界入,故善知說成諦。(四)覺身心之苦惱,故善知事諦。(五)覺諸道之生相續,故善知生諦。(六)畢竟滅一切熱惱,故善知盡智、無生智諦。(七)起不二行,故善知令入道智諦。(八)正覺一切法相,故善知一切菩薩地次第成就諦及集如來智諦。〔仁王經卷上菩薩教化品〕 p313


四種四諦

(一)為天台宗智顗所創,即指生滅四諦、無生四諦、無量四諦、無作四諦等四種四諦。其義出自北本涅槃經卷十一聖行品,智顗安立此四種四諦以配於藏、通、別、圓四教。此四種四諦與涅槃經德王品之生生等四不可說,以及中論四諦品之因緣所生法等之四句偈,共為建立天台四教之所依據。〔南本涅槃經卷十一、法華經玄義卷二下〕(參閱「四諦」1840)

(二)為淨影寺慧遠所立之有作、無作、有量、無量等四種四諦。此係慧遠依勝鬘經法身章之說而立。其中,有作、有量四諦為小乘之四諦,無作、無量四諦為大乘之四諦。有作,為作造修之義;無作,任運進修之義;此乃就「行」之分別。而有量、無量則就「法」之寬狹、深淺、粗細上分別之。〔大乘義章卷三本〕 p1797


光曉

比喻佛之智慧光明,能摧破眾生之無明煩惱;猶如曉天能照亮昏闇之夜。讚阿彌陀佛偈(大四七‧四二○下):「有量諸相蒙光曉。」 p2184


有想論

係認為眾生於未來死後仍保有感覺、認識、意志、思考等意識作用之見解。於古代印度外道所執六十二種錯誤見解中,屬於執著未來所起之常見。據瑜伽師地論卷六載,由四個四句構成十六種,故又稱十六種有想論、十六有想論。

初四句為想與色之相對,即:(一)有色有想,又作我有色死後有想論。即執著我為色法,並認為「我」死後仍有意識,除無想天外,存在於欲界及色界。(二)無色有想,又作我無色死後有想論。即執著我為「無色蘊」,於死後仍有意識,除無想天外,存在於欲界乃至無所有處。(三)亦有色亦無色有想,又作我亦有色亦無色死後有想論。即執著我為「五蘊」,於死後仍有意識,存在於全部欲界。(四)非有色非無色有想,又作我非有色非無色死後有想論。即認為我乃色、心俱非之我,且此非色非心之我乃常住而不壞滅者。

第二個四句,係想與邊、無邊之相對,即:(一)有邊有想,又作我有邊死後有想論。即執著我為色或非色,又以「我體」為有差別性、限度性,且其所依、所緣者亦有差別性、限度性,故為有邊(「邊」即邊際、有差別、有限性等之意),而死後亦有意識,存在於無想天以外之欲界及全部色界。(二)無邊有想,又作我無邊死後有想論。執著我為色或非色之法,又我可遍於一切處,故為無邊,於死後仍有意識,隨其所應而存在於全部欲界。(三)亦有邊亦無邊有想,又作我亦有邊亦無邊死後有想論。執著我為色法者,認為我之「量」隨所依身之卷舒而為有邊或無邊;執著我為非色之法者,則認為隨有量或無量之所依及所緣,為有邊或無邊;於死後仍有意識,隨其所應而存在於全部欲界。(四)非有邊非無邊有想,又作我非有邊非無邊死後有想論。否定我為有邊或無邊,而主張死後生於有想地。

第三個四句,即:(一)一想,又作我有一想、唯一想。即認為我於無色界四天中之下三天時,彼諸想僅依「意門」而流轉,故我僅有一想。(二)種種想,又作若干想、我有種種想。即認為我於欲界、色界時,彼諸想依「六根門」而轉,緣種種境,故我有種種想。(三)小想,又作我有小想。即執著我為小色、小無色,依小身、緣小境,故我為狹小。其中,以我為「小色蘊」者,謂我除無想天外,存在於欲界及色界;以我為「小無色蘊」(即受、想、行、識等四蘊之隨一)者,謂我除無想天外,存在於欲界乃至無所有處。(四)無量想,又作我有無量想。即執著我為無量之色蘊,或執著我為無量受、想、行、識之無色蘊。其中,執著我為色蘊者,謂我遍於一切處,以意識為「我所」,依無量身,緣無量境,與彼相合,故有無量想,存在於無想天以外之欲界、色界;執著我為無量之無色蘊者,謂我存在於無想天以外之欲界乃至無所有處。

第四個四句,即:(一)我純有樂,又作有樂有想。為色界四禪天中之下三禪天的「我」之受相。(二)我純有苦,又作有苦有想。為地獄界的我之受相。(三)我有苦有樂,又作有苦有樂有想。為鬼、畜生、人及欲界天的我之受相。(四)我無苦無樂,又作非有苦非有樂有想。為色界第四禪天以上的我之受相。此四項見解皆認為於此世、他世皆同,而以苦等之感受為客,「我體」於不明了之狀況下而流轉,於死後仍有意識。〔長阿含卷十四梵動經、大毘婆沙論卷一九九、大乘義章卷六〕(參閱「六十二見」1241、「常見」4526) p2449


別教無量四諦

於天台宗所判立「化法四教」中,別教乃獨為菩薩之法,異於三乘共修之藏、通二教,且其所明法門行相,隔歷次第,亦異於一切圓融之圓教。菩薩所化眾生既無量,其所用法門亦無有量,故稱無量四諦。即:(一)苦諦,謂此教菩薩諦審十界眾生生死諸苦,果報不同,而有無量相,是為苦有無量相。(二)集諦,謂此教菩薩諦審十界眾生之五住煩惱皆不相同,由惑招集生死之苦,是為集有無量相。(三)滅諦,謂此教菩薩諦審六度之行能證於涅槃寂滅之理,因諸波羅蜜各各不同,是為滅有無量相。(四)道諦,謂此教菩薩諦審十界眾生無量,所用自利利他之法門亦有恆沙之多,無可算計,是為道有無量相。 p2800


思想

指五蘊之第三想(梵 sajjñā),古譯作思想。吳‧支謙譯梵網六十二見經(大一‧二六六下):「彼色法、痛痒、思想、行、識,其法常堅固。此人間地種、水種、火種、風種、空種,是法非常,無堅固,有終亡。(中略)有天名無想,人無有思想,無有痛庠。」後漢安世高所譯漏分布經中,舉出少思想、多思想、無有量思想、無所有不用思想等四種思想。另於普法義經中,則舉出念不淨思想、非常思想、以非常為苦思想、以苦為非身思想、穢食思想、一切天下不欲樂思想、念死思想、不明思想、卻意思想、滅思想等十種思想。〔法句經卷下愛欲品、如幻三昧經卷上〕 p3810


根敦珠巴

(1390~1475)西藏名 Dge-hdun grub-pa。又稱羅倫嘉穆錯。西藏達賴喇嘛第一世。生於後藏日喀則西南薩迦附近霞堆地方,幼以聰慧聞,好學勤讀。年七歲於那塘寺(藏 Snar-thav)出家,精通各書,立號根敦珠巴。二十歲受具足戒,學釋量論,往各寺弘法,德望漸著。二十四歲時赴前藏,入宗喀巴門下,時宗喀巴五十八歲,正從事喇嘛教之改革。明永樂十七年(1419),宗喀巴示寂,根敦珠巴師事僅六年,然於眾弟子中聲譽最高,為追悼乃師,遂奔走各地,籲請援助建寺。正統十二年(1447,一說景泰元年,1450),位於後藏,歷時七年之札什倫布寺(藏 Bkra-śis lhun-po)完成,遂自任該寺墀巴(法臺)二十餘年。成化十一年入寂,世壽八十六。著有量理莊嚴論。該寺後成為班禪喇嘛治理後藏之居館。昔日宗喀巴將示寂時,曾囑其與凱珠代代轉世,互為師兄弟,以統四眾。故其入寂後,該寺遂尋得其轉生靈兒根敦嘉穆錯,住持教化,為格魯派呼畢勒罕制之始。萬曆六年(1578)土默特蒙古俺答汗尊索朗嘉穆錯「聖識一切瓦齊爾達賴喇嘛」(達賴喇嘛金剛執持)之稱號,達賴之名自此啟端,根敦珠巴被追認為達賴一世。後世所謂的「活佛」,即將達賴喇嘛神格化,而成為全教團最高之法王。此一思想於根敦珠巴時尚未出現,直至第五世達賴時方顯著展開。〔西藏佛學原論(呂澂)、蒙藏佛教史(妙舟)、聖武記卷五、西藏喇嘛教(橋本光寶譯)、西藏佛教研究(長尾雅人)〕 p4138


雷必喜饒

宋代西藏譯經師。生於瑪氏家族。受阿里小王之命與仁欽桑波(寶賢)等同往迦濕彌羅(喀什米爾)學法,回藏後從事譯經,被稱為洛窮(小譯師)。譯有量釋論頌、法稱自釋、釋迦慧疏等。並聚徒講授,其所譯者史稱舊因明。 p5698


說一切有部

梵名 Sarvāsti-vādin,巴利名 Sabbattivāda。音譯薩婆阿私底婆地。略稱為薩婆帝婆、薩婆多、薩衛。全稱阿離耶暮薩婆悉底婆拖(梵 Ārya-mūla-sarvāsti-vāda)。意譯聖根本說一切有部。略稱有部、有部宗、有宗。又稱說因部(梵 Hetu-vidyāh)。為小乘二十部派之一。約於佛滅後三百年之初,自根本上座部分出。以主張三世一切法皆是實有,故稱說一切有部。創始者為迦多衍尼子(梵 Kātyāyanīputra,紀元前後。又作迦旃延尼子)。據異部宗輪論、三論玄義等載,佛滅後,上座部由迦葉、阿難至優婆掘多,皆唯弘經教,至富樓那始稍偏重毘曇,至迦多衍尼子則以毘曇為最勝,而專弘阿毘曇,遂與上座弟子對立,導致分裂。蓋上座部各派一般以經、律為主要依據,此派則主要以阿毘達磨論書為依據。

迦多衍尼子著有阿毘達磨發智論,立八犍度,判明諸法性相,為此派著名論師。其後有五百阿羅漢結集大毘婆沙論二百卷,解釋阿毘達磨發智論之文義,集此派教義之大成。復因大毘婆沙論文義廣汎,卷帙繁多,後世遂有其簡略本及綱目書之創作,現存中譯本綱目書有:尊者法勝所著之阿毘曇心論、優波扇多之阿毘曇心論經、尊者法救之雜阿毘曇心論十一卷、世親之阿毘曇俱舍論三十卷、眾賢之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八十卷及阿毘達磨顯宗論四十卷等。其中,俱舍論係以經部之義批判大毘婆沙論之說;順正理論與顯宗論則祖述舊義而破世親之說。此外,眾賢之師悟入著有入阿毘達磨論一卷,佛陀馱娑、德慧、安慧、稱友、增滿諸師亦各作俱舍釋論,顯彰此派教義。此派之根本阿毘達磨七論,即指集異門足論(作者舍利弗)、法蘊足論(目犍連)、施設足論(迦旃延)、識身足論(提婆設摩)、界身足論(世友)、品類足論(世友)、發智論。其中前六論稱為「六足論」,發智論則稱為「身論」。在三藏中,除特別側重阿毘達磨之外,另亦傳持十誦律;此律典由後秦弗若多羅、鳩摩羅什共譯之,凡六十一卷。此外,由我國所譯出之薩婆多毘尼毘婆沙九卷、薩婆多毘尼摩得勒伽十卷、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五十卷、根本說一切有部苾尼毘奈耶二十卷等,亦屬此部派之律。

此派之傳承,依三論玄義所載,優婆掘多以下,富樓那、寐者柯、迦多衍尼子等次第相承;出三藏記集卷十二薩婆多部佛大跋陀羅師宗相承略傳中,則列舉阿難、末田地、舍那婆斯、優波掘至佛馱悉達等五十四人。上舉雖未必依照出世年代之順序排列,但依之亦可略窺其傳承之梗概。其主要教說為「三世實有,法體恆有」。「三世實有」,即「時一切有」,謂過去、未來與現在相同,皆有實體。「法體恆有」,即「法一切有」,以五位(色法、心法、心所有法、心不相應行法、無為法)七十五法分別諸法之種類,認為色法、心法、心所有法、心不相應行法四者皆屬有生滅變化之有為法;而擇滅無為(涅槃)、非擇滅無為及虛空無為則為超越時空、無生滅變化之無為法,有為法與無為法均有實體。又主張佛之生身定為有漏,且佛之說法中有無記語,唯以八正道為正法輪之體,反對佛身有量、數、因之三無邊,謂出現於伽耶之身,化緣盡時,則永入寂滅。復謂菩薩滿三祇百劫,漸至忍位,一剎那之心能知四諦,但僅能知其總相,而不知其差別相。此外又主張初果無退、後三果有退,謂阿羅漢亦有「退」之義,及反對心性本淨等。

此派以迦濕彌羅國為中心,於健馱羅、中西印度及西域等地,皆曾盛極一時,為小乘二十部中最具優勢之一派。此派之論書,我國傳譯甚早,南北朝時代稱之為毘曇宗,與代之而起之俱舍宗同為小乘佛教之代表。〔文殊師利問經卷下分部品、舍利弗問經、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二、十八部論、部執異論、四諦論卷一、佛性論卷一、出三藏記集卷三、異部宗輪論述記、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俱舍論寶疏卷一、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一、巴利文論事(Kathā vatthu)〕(參閱「上座部」719、「小乘二十部」928) p5919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十住

大乘菩薩的修行階位。為五十二階位中,第十一位至第二十位的稱呼。又稱十地住、十法住、十解。此十住與十行、十迴向合稱為三賢位(見《菩薩瓔珞本業經》)。所謂「住」者,謂心安住於真諦之理,故名。依八十卷本《華嚴經》卷十六所載,此十住之名稱為發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貴住、具足方便住、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法王子住、灌頂住。此十住之內容,參見本文末所附《八十華嚴》經文。

此外,《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八釋云(大正19‧142a)︰
「以真方便發此十心,心精發揮,十用涉入,圓成一心,名發心住。心中發明,如淨琉璃內現精金,以前妙心,履以成地,名治地住。心地涉知,俱得明了,遊履十方,得無留礙,名修行住。行與佛同,受佛氣分,如中陰身自求父母,陰信冥通,入如來種,名生貴住。既遊道胎,親奉覺胤,如胎已成,人相不缺,名方便具足住。容貌如佛,心相亦同,名正心住。身心合成,日益增長,名不退住。十身靈相,一時具足,名童真住。形成出胎,親為佛子,名法王子住。表以成人,如國大王,以諸國事分委太子,彼剎利王世子長成,陳列灌頂,名灌頂住。」

天台宗以為,別教菩薩於初住位斷盡三界見惑,與藏教初果、通教八人見地齊;於其次之六住斷盡三界思惑,得住不退,與藏通二教之二佛齊;於其後之三住斷界內塵沙,伏界外塵沙。即多劫中,行十信,不作邪見,廣求智慧,此為初住;常隨空心,淨諸法門,此為第二;長養眾行為第三;生於佛家,種姓清淨為第四;多習無量善根為第五;成就六度中第六般若法門為第六;入無生畢竟空界為第七;不破不生邪倒之菩提心為第八;從法王教生解,當紹佛位為第九;觀空無相,得無生心,法水灌頂為第十。若為圓教,則從初住斷一分無明,證一分中道之理,故與別教十地齊,所謂初地、初住證道同圓。

在法相宗方面,由於該宗立菩薩位次為四十位,因而攝十信於初住,於初住修此十信。故菩薩初發大菩提心為初住;淨治三業,其慈悲及於有情為第二;修勝理觀,起上妙行為第三;從諸聖法正教中生為第四;所修善根皆為救有情為第五;聞他讚毀心亦不動為第六;聞說三寶三世之有無,心猶堅固不轉倒為第七;三業清淨,深悟有情世間、器世間法為第八;解真俗二諦,悟法王法,將襲佛位為第九;如太子堪受王位,能勝修行為第十。於此十住位,其心雖安住佛法,然於六度等修行尚未殊勝,故稱為住而不名為行。

此外,十住也是「十地」的異名。其意義參見「十地」條。

◎附一︰《八十華嚴》卷十六〈十住品〉(摘錄)

佛子!菩薩住處廣大,與法界虛空等。佛子!菩薩住三世諸佛家,彼菩薩住,我今當說。諸佛子!菩薩住有十種,過去、未來、現在諸佛,已說、當說、今說。何者為十﹖所謂︰初發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貴住、具足方便住、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王子住、灌頂住,是名菩薩十住。去來現在諸佛所說。

佛子!云何為菩薩發心住﹖此菩薩見佛世尊形貌端嚴,色相圓滿,人所樂見,難可值遇,有大威力。或見神足,或聞記別,或聽教誡,或見眾生受諸劇苦,或聞如來廣大佛法,發菩提心,求一切智。此菩薩緣十種難得法而發於心。何者為十﹖所謂︰是處非處智、善惡業報智、諸根勝劣智、種種解差別智、種種界差別智、一切至處道智、諸禪解脫三昧智、宿命無礙智、天眼無礙智、三世漏普盡智,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勤供養佛,樂住生死,主導世間令除惡業,以勝妙法常行教誨,歎無上法,學佛功德,生諸佛前恆蒙攝受,方便演說寂靜三昧,讚歎遠離生死輪迴,為苦眾生作歸依處。何以故﹖欲令菩薩於佛法中心轉增廣;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治地住﹖此菩薩於諸眾生,發十種心。何者為十﹖所謂︰利益心、大悲心、安樂心、安住心、憐愍心、攝受心、守護心、同己心、師心、導師心,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誦習多聞、虛閑寂靜、近善知識、發言和悅、語必知時、心無怯怖、了達於義、如法修行、遠離愚迷、安住不動。何以故﹖欲令菩薩於諸眾生增長大悲;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修行住﹖此菩薩以十種行,觀一切法。何等為十﹖所謂︰觀一切法無常、一切法苦、一切法空、一切法無我、一切法無作、一切法無味、一切法不如名、一切法無處所、一切法離分別、一切法無堅實,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觀察眾生界、法界、世界,觀察地界、水界、火界、風界,觀察欲界、色界、無色界。何以故﹖欲令菩薩智慧明了;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生貴住﹖此菩薩從聖教中生,成就十法。何者為十﹖所謂︰永不退轉於諸佛所,深生淨信,善觀察法,了知眾生、國土、世界、業行、界報、生死、涅槃,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了知過去、未來、現在一切佛法,修集過去、未來、現在一切佛法,圓滿過去、未來、現在一切佛法,了知一切諸佛平等。何以故﹖欲令增進於三世中,心得平等;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具足方便住﹖此菩薩所修善根,皆為救護一切眾生,饒益一切眾生,安樂一切眾生,哀愍一切眾生,度脫一切眾生,令一切眾生離諸災難,令一切眾生出生死苦,令一切眾生發生淨信,令一切眾生悉得調伏,令一切眾生咸證涅槃。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知眾生無邊、知眾生無量、知眾生無數、知眾生不思議、知眾生無量色、知眾生不可量、知眾生空、知眾生無所作、知眾生無所有、知眾生無自性。何以故﹖欲令其心轉復增勝,無所染著;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正心住﹖此菩薩聞十種法,心定不動。何者為十﹖所謂︰聞讚佛、毀佛,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讚法、毀法,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讚菩薩、毀菩薩,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讚菩薩、毀菩薩所行法,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眾生有量、無量,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眾生有垢、無垢,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眾生易度、難度,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法界有量、無量,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法界有成、有壞,於佛法中,心定不動;聞說法界若有、若無,於佛法中,心定不動;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法。何者為十﹖所謂︰一切法無相、一切法無體、一切法不可修、一切法無所有、一切法無真實、一切法空、一切法無性、一切法如幻、一切法如夢、一切法無分別。何以故﹖欲令其心轉復增進,得不退轉無生法忍;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不退住﹖此菩薩聞十種法,堅固不退。何者為十﹖所謂︰聞有佛、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有法、無法,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有菩薩、無菩薩,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有菩薩行、無菩薩行,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菩薩修行出離、修行不出離,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過去有佛、過去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未來有佛、未來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現在有佛、現在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佛智有盡,佛智無盡,於佛法中,心不退轉;聞三世一相、三世非一相,於佛法中,心不退轉;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種廣大法。何者為十﹖所謂︰說一即多、說多即一、文隨於義、義隨於文、非有即有、有即非有、無相即相、相即無相、無性即性、性即無性。何以故﹖欲令增進,於一切法善能出離;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童真住﹖此菩薩住十種業。何者為十﹖所謂︰身行無失,語行無失,意行無失,隨意受生,知眾生種種欲,知眾生種種解,知眾生種種界,知眾生種種業,知世界成壞,神足自在、所行無礙,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種法。何者為十﹖所謂︰知一切佛剎、動一切佛剎、持一切佛剎、觀一切佛剎、詣一切佛剎、遊行無數世界、領受無數佛法、現變化自在身、出廣大遍滿音、一剎那中承事供養無數諸佛。何以故﹖欲令增進,於一切法能得善巧;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王子住﹖此菩薩善知十種法。何者為十﹖所謂︰善知諸眾生受生,善知諸煩惱現起,善知習氣相續,善知所行方便,善知無量法,善解諸威儀,善知世界差別,善知前際後際事,善知演說世諦,善知演說第一義諦,是為十。佛子!此菩薩應勸學十種法。何者為十﹖所謂︰法王處善巧、法王處軌度、法王處宮殿、法王處趣入、法王處觀察、法王灌頂、法王力持、法王無畏、法王宴寢、法王讚歎、何以故﹖欲令增進,心無障礙;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佛子!云何為菩薩灌頂住﹖此菩薩得成就十種智。何者為十﹖所謂︰震動無數世界、照耀無數世界、住持無數世界、往詣無數世界、嚴淨無數世界、開示無數眾生、觀察無數眾生、知無數眾生根、令無數眾生趣入、令無數眾生調伏,是為十。佛子!此菩薩身及身業,神通變現。過去智、未來智、現在智成就佛土,心境界、智境界皆不可知,乃至法王子菩薩亦不能知。佛子!此菩薩應勸學諸佛十種智。何者為十﹖所謂︰三世智、佛法智、法界無礙智、法界無邊智、充滿一切世界智、普照一切世界智、住持一切世界智、知一切眾生智、知一切法智、知無邊諸佛智。何以故﹖欲令增長一切種智;有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教故。

◎附二︰神林隆淨《菩薩思想的研究》第八章(摘錄)

(一)十住與十地

(1)十住與十地同意義︰羅什譯的《十住經》四卷(大正10‧497)和尸羅達磨譯的《十地經》九卷(大正10‧535)雖有廣略之別,但其內容完全相同,因此可知十住與十地無異。

(2)十地各地的名稱與十住各住的名稱、意義相通︰初發心住和初地歡喜地都是意味真心的發動,歡喜是高興脫離從妄心起而引向三惡趣的業的意思(大正10‧573),所以此二名稱之間,意義相通。

第八童真住與第八不動地,意義也相通。不動地也叫做童真地。這是因為此地的菩薩無色欲(大正9‧565c)。

第九法王子住與第九善慧地也有相通之處。從《十地經》卷七說第九善慧地的那段的「住此紹法太子位」(大正10‧566c)可知。

第十灌頂住與第十法雲地,意義也相通。由第十法雲地的菩薩稱為灌頂法王(大正9‧572b)可明白。

(3)十住與十地的思想內容相似︰於第三的修行住,觀一切法,觀無常、苦、空、無我(大正9‧445b)。然而,於第三發光地,「能觀一切有為法如實相,所謂無常、苦、無我、不淨。」(大正9‧551b)因此可知二者一致。

《華嚴經》說於第四的生貴住「此菩薩從一切聖法正教中生」(大正9‧445b)。《十地經》說於第四焰慧地「長如來家,得彼體法。」(大正10‧547c)二者語句雖異,但意思相通。

第五的具足方便住,雖以救護一切眾生為著重點,但在第五難勝地闡明方便的意思,說︰「隨世間法行故,名為方便者。」(大正9‧556b)

於第六的正心住,「一切法如虛空」(大正9‧445c),而於第六現前地,「三界虛妄,但是心作。」(大正9‧558c)前者是諸法無自性之義,和後者說諸法寄於器世間,意思無差異。

於第七不退住,「於佛法中不退轉」(大正9‧445c),而於第七遠行地的那段說︰「菩薩住遠行地,於念念中,具足修集方便慧力,及一切助菩提分法。」(大正9‧562a)可推知這在意義上也是相通的。

由於以上三個理由,我想可證明十住與十地在說明方法上雖有粗細廣略的不同,但主要意思並無殊異。

〔參考資料〕 《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釋義品;《大事》(Mahāvāstu);《六十華嚴》卷八;《華嚴經疏論纂要》卷三十一、卷三十二;《十住斷結經》卷一~卷四;《菩薩十住行道品》;《菩薩十住經》;《菩薩內戒經》;《法華經玄義》卷五(上);《四教義》卷五;《成唯識論述記》卷九;《華嚴五教章》卷二;《十住心論》卷六;《華嚴孔目章抄》卷二(上);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の研究》。


中有

指介於今世死有與來世生有之間的五蘊身。亦即眾生在死後而尚未正式投胎時之生命狀態。又作中陰、中陰有、中蘊等。四有之一,或七有之一。

中有說係以轉生輪迴之思想為根柢而成立,其雛型已見載於《品達奧義書》(PiṇḍaUpaniṣad)。印度佛教諸派中,有人承認中有之存在、也有人加以否定,眾說紛紜。茲將經典所述中有之特性,略述如次︰

(1)中有因惑、業、苦而有,其身由意識所成,非由父母之精卵而來,故其身為「意生身」。

(2)中有身極細微,故肉眼不能得見,僅中有之同類或修得極淨天眼者可以得見。

(3)中有之由業力而有之通力極強,如凌越虛空般地自在。

(4)中有之用無對,金剛等不能遮止。

(5)若當生之趣決定而中有已生,縱以不可思議之定力、通力、借識力、大願力、法威德力等五力亦無法改變。

(6)仰賴段食,且專食香以資養自身。

(7)住時短少(關於中有期間之長短,雖無定論,然最長不得超過四十九日)。

(8)一切中有皆具五根。

(9)因顛倒心而想欲境,或於香、處超愛染而結生。

總之,中有與業不可分,中有僅成立於業思想上。

◎附一︰《瑜伽師地論》卷一(摘錄)

云何生﹖由我愛無間已生故。無始樂著戲論因,已熏習故;淨不淨業因,已熏習故。彼所依體,由二種因增上力故。從自種子,即於是處,中有異熟無間得生。死生同時,如秤兩頭低昂時等。而此中有必具諸根。造惡業者所得中有,如黑羺光,或陰闇夜。作善業者所得中有,如白衣光,或晴明夜。

又此中有,是極清淨天眼所行。彼於爾時,先我愛類,不復現行,識已住故。然於境界起戲論愛,隨所當生,即彼形類中有而生。又中有眼猶如天眼,無有障礙,唯至生處。所趣無礙,如得神通,亦唯至生處。又由此眼見己同類中有有情,及見自身當所生處。又造惡業者,眼視下淨,伏面而行。往天趣者,上。往人趣者,傍。

又此中有,若未得生緣;極七日住。有得生緣,即不決定。若極七日未得生緣,死而復生,極七日住。如是展轉,未得生緣,乃至七七日住。自此已後,決得生緣。又此中有七日死已,或即於此類生。若由餘業可轉中有種子轉者,便於餘類中生。又此中有,有種種名。或名中有,在死生二有中間生故。或名健達縛,尋香行故,香所資故。或名意行,以意為依,往生處故。此說身往,非心緣往。或名趣生,對生有起故。當知中有,除無色界,一切生處。

又造惡業者,謂屠羊、雞、豬等。隨其一類,由住不律儀眾同分故。作感那落迦惡不善業及增長已;彼於爾時,猶如夢中,自於彼業所得生處,還見如是種類有情及屠羊等事。由先所習,喜樂馳趣;即於生處境色所礙,中有遂滅,生有續起。彼將沒時,如先死有,見紛亂色。如是乃至生滅道理,如前應知。又彼生時,唯是化生;六處具足。復起是心而往趣之︰謂我與彼嬉戲受樂,習諸技藝。彼於爾時,顛倒謂造種種事業,及觸冷熱。若離妄見,如是相貌,尚無趣欲,何況往彼﹖若不往彼,便不應生。

◎附二︰《俱舍論》卷九、卷十(摘錄)

當往何趣,所起中有,形狀如何﹖頌曰︰此一業引故;如當本有形。本有謂死前,居生剎那後。論曰︰若業能引當所往趣,彼業即招能往中有。故此中有若往彼趣,即如所趣當本有形。若爾;於一狗等腹中,容有五趣中有頓起,既有地獄中有現前,如何不能焚燒母腹﹖彼居本有,亦不恆燒,如暫遊園;況在中有。設許能燒,如不可見,亦不可觸。以中有身,極微細故。所難非理。諸趣中有,雖居一腹,非互觸燒,業所遮故。

欲中有量,雖如小兒年五六歲,而根明利。菩薩中有,如盛年時,形量周圓,具諸相好。故住中有將入胎時,照百俱胝四大洲等。若爾;何故菩薩母夢中見白象子來,入己右脅。此吉瑞相,非關中有;菩薩久捨傍生趣故。如訖栗枳王夢所見十事︰謂大象井麨,旃檀妙園林,小象二獼猴,廣堅衣鬥諍。如是所夢,但表當來餘事先兆,非如所見。

又諸中有從生門入,非破母腹而得入胎。故雙生者,前小後大。法善現說,復云何通﹖白象相端嚴,具六牙四足。正知入母腹,寢如仙隱林。不必須通,非三藏故。諸諷頌言,或過實故。若必須通,如菩薩母所見夢相,造頌無失。

色界中有量,圓滿如本有,與衣俱生,慚愧增故。菩薩中有,亦與衣俱。鮮白苾芻尼,由本願力故,彼於世世有自然衣,恆不離身,隨時改變,乃至最後般涅槃時,即以此衣纏屍焚葬。所餘欲界中有無衣,由皆增長無慚愧故。(中略)

諸趣生已,皆謂已生。復說求生,為何所目﹖此目中有。由佛世尊以五種名,說中有故。何等為五﹖一者意成,從意生故,非精血等所有外緣合所成故。二者求生,常喜尋察當生處故。三者食香,身資香食,往生處故。四者中有,二趣中間所有蘊故。五者名起,對向當生,暫時起故。如契經說︰有壞自體起,有壞世間生。起謂中有。又經說︰有補特伽羅,已斷起結,未斷生結。

◎附三︰《大毗婆沙論》卷六十九、卷七十(摘錄)

有說︰中有非趣所攝。問︰若爾;善通施設論等尊者達羅達多所說,當云何通﹖答︰彼不須通,非三藏故。文頌所說,或然不然。達羅達多,是文頌者,言多過實,故不須通。若必須通,應求彼意。謂諸中有似所趣形,故說攝在所向諸趣。地獄中有,形如地獄;乃至人中有,形即如人。而實中有,非趣所攝。

評曰︰此二說中,後說為善。所以者何﹖趣謂所趣,即所至處。中有趣彼,非所至處。猶如道路,故非趣攝。復次趣非擾亂,中有擾亂。是故中有,非趣所攝。復次趣多安住,中有不住。如風陽燄,故非趣攝。復次諸趣是果,中有是因。因不即果,故非趣攝。如因非果;作非所作,取非所取,向非所向,應知亦爾。復次諸趣相麤,中有相細。細不即麤,故非趣攝。如細非麤;不現見非現見,不明了非明了,應知亦爾。復次中有在彼二趣中間,故非趣攝。如田邑土世界中間,非田等攝。復次趣是根本,善惡業招。彼加行業,招於中有。因既有異,故不相攝。(中略)

問︰中有形量,大小云何﹖答︰欲界中有,如五六歲小兒形量;色界中有,如本有時,形量圓滿。問︰若欲界中有如五六歲小兒形量;云何於父母起顛倒想,生愛恚耶﹖答︰形量雖小,而諸根猛利,如本有時,能作諸事業。如壁等上畫老人形,其量雖小,而有老相。問︰菩薩中有,其量云何﹖答︰如住本有盛年時量,三十二相莊嚴其身,八十隨好而為間飾;身真金色,圓光一尋。由此菩薩住中有時,照百俱胝四大洲等,如百千日,一時俱照。梵音深妙,令人樂聞;如美音鳥,其聲清亮。智見無礙,離諸雜染。

問︰菩薩中有,若如是者;法善現頌,當云何通﹖如說白象相端嚴,具六牙四足。正知入母腹,寢如仙隱林。答︰此不須通,非三藏故。文頌所說,或然不然。諸文頌者,言多過實。若必須通,應求彼意。隨現夢相,故作是說。謂彼國中,夢見此相,以為吉瑞。故菩薩母夢見此事,欲令占相。諸婆羅門聞已,咸言︰此相甚吉。故法善現作如是說,亦不違理。菩薩已於九十一劫不墮惡趣,況最後身受此中有,而入母胎。是故智者不應依彼所說文頌,而言菩薩所受中有,如白象形。(中略)

問︰中有生時,為有衣不﹖答︰色界中有,一切有衣。以色界中,慚愧增故。慚愧即是法身衣服。如彼法身,具勝衣服,生身亦爾。故彼中有,常與衣俱。欲界中有,多分無衣。以欲界中,多無慚愧;唯除菩薩及白淨苾芻尼所受中有,恆有上妙衣服。有餘師說︰菩薩中有亦無有衣,唯有白淨苾芻尼等所受中有,常與衣俱。

問︰何緣菩薩中有無衣,而白淨等中有有衣。答︰由白淨尼曾以衣服施四方僧,故彼中有常有衣服。問︰若爾;菩薩於過去生,以妙衣服施四方僧,白淨尼等所施衣服,碎為微塵猶未為比,如何菩薩中有無衣,而彼中有常有衣服﹖答︰由彼願力,異菩薩故。謂白淨尼以衣奉施四方僧已,便發願言︰願我生生常著衣服,乃至中有亦不露形。由彼願力所引發故,所生之處,常豐衣服。彼最後身所受中有,常有衣服。入母胎位,乃至出時,衣不離體。如如彼身漸次增長,如是如是衣隨漸大。後於佛法,正信出家,先所著衣,變為法服。受具戒已,轉成五衣。於佛法中,懃修正行,不久便證阿羅漢果,乃至最後般涅槃時,即以此衣纏身火葬。

菩薩過去三無數劫所修種種殊勝善行,皆為迴向無上菩提,利益安樂諸有情故。由斯行願,於最後身,居諸有情最尊勝位。眾生遇者,無不蒙益。是故菩薩所受中有,雖具相好,而無有衣。願力有殊,不應為難。諸有發願如白淨尼所受中有,亦有衣服。應知此中前說應理。菩薩功德,慚愧增上。諸餘有情、色界中有,所不及故;在中有位,必不露形。

◎附四︰《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六(摘錄)

修淨行者,中有生時,其相顯現,如白練光,或如晴明夜分。又此中有在欲、色界正受生位,亦從無色界命終後位。亦名意生、健達縛等。極住七日,或有中夭,或時移轉。言意生者,謂受化生身,唯心為因故。香所引故,名健達縛;是隨逐於香,往受生處義。極住七日或有中夭者,此約速得生緣者說。若過七日,不得生緣,必定命終,還生中有。如是展轉,乃至七返,更不得過。或時移轉者,謂於此位,往餘生處強緣現前;如得第四靜慮起阿羅漢增上慢比丘,彼地中有生時,由謗解脫邪見故,轉生地獄中有。

又住中有中,亦能集諸業。先串習力所引善等思現行故。又能覩見同類有情。謂先所共行善不善者,如於夢中,見已與彼現同遊戲。又中有形似當生處,如當生處前時有形而起故。又此中有所趣無礙,如具神通往來迅速,仍於生處有所拘礙。又此中有於所生處,如秤兩頭低昂道理,緣沒結生時分亦爾。又住中有中,於所生處發起貪愛,亦用餘煩惱為緣助。此中有身,與貪俱滅,羯邏藍身,與識俱生。此唯是異熟。


中論

龍樹造。印度大乘佛教中觀派的根本典籍。又稱《根本中頌》、《中頌》、《中論頌》。本書梵本已佚,然其原頌尚可從各註釋書中見及。

此論講實相中道,揭櫫中觀,故名《中論》。即影法師在〈中論序〉中所說︰「不滯於無則斷滅見息,不存於有則常等冰消,寂此諸邊故名曰中,問答析微所以為論,是作者之大忌也。亦云中觀,直以觀辨於心,論宣於口耳。」

《中論》對「中觀」下一定義,見於第二十四品〈觀四諦品〉末頌,畫龍點睛,一語道破全書要義︰「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中國佛學家如三論宗、天台宗等,都很重視這一頌。因頌中有三個「是」字遂稱為「三是偈」,天台宗把「空、假、中」看成是諦,又稱為「三諦偈」。頌的原意是批判部派佛學的知見。佛學的根本原理是緣起,其中「一切有部」主張偏有,把凡是從因緣而生的法都說成是實有。此頌就是針對它的。「眾因緣生法」是指緣起。緣起之法有兩個方面,第一是無自性,即空「我說即是空」。這空是存在認識之中,以言語表現出來的,所以說「我說」。所謂法、事物、現象等本身,無所謂空與不空。僅僅這樣認識空還是不夠的,第二還應該明白諸法是一種「假名」「亦為是假名」。如果光說空,不是否定了一切了嗎,世界上何以又有千差萬別的事物呢﹖因此說法雖是空,還有假名。「假」在別處也譯為「施設」「假設」,都是指概念的表示。概念表示不外乎語言、文字(佛學也叫「名言」)。對緣起法,不僅要看到無自性(空),而且還要看到假設(假有)。因其無自性才是假設,因為是假設才是空。這樣看緣起法,既不著有(實有),也不著空(虛無的空),就「亦是中道義」。

中觀思想是直接由緣起空思想發展來的,這就是龍樹的中觀方法,對中觀下的定義。「中」是從「空」發展出來的,是對空的進一步認識,由此連帶產生著假又綜合「空」「假」而成立「中」。部派佛學把「空」看成極端而誤解為否定一切,一說空就會破壞四諦、四果、四向、三寶等佛法;佛法的因果既無,世間因果也不能離佛說因果而存在,也破壞了世間法。

為了清除這種誤解,龍樹對空的真義作了進一步說明,也有一頌︰「汝今實不能,知空空因緣,及知於空義,是故自生惱。」說他們對空的三重意義︰(1)空的本身,(2)空的因緣,(3)空的意義不了解,所以產生誤解。要不誤解,應先了解空的本身是什麼,同時要知道為什麼要講空,最後還要了解空的實際應用和它的意義所在。空的所為,在於顯示勝義諦,佛學把佛說法分成層次,有了層次才能了解佛法的真義。要分層次就得有個標準,這個標準叫諦。一般以二諦為標準,以世俗諦來說一切法是有,以勝義諦來說一切法是空。所以說「空」的作用之一是為顯示勝義諦。空的實際應用就在於有空才能有種種施設,如四諦、四果、四向、三寶等等。如果沒有空,一切法都有決定不移的自性,就無法作這些安排。所以中觀把空同假名施設連帶起來看,是對空的進一步認識的必然。

《中論》一書集中表現了龍樹的主要思想。原始要終地講,就是論中所提出的「八不中道」和「實相涅槃」兩種理論。前者屬於「境」的部分,後者則與「行」「果」相關。

八不中道見於《中論》開頭的兩個歸敬頌,雖只是本文的引子,但正如青目《釋》指出的,它解明了寫這部論的目的。後來無著寫《順中論》解釋這二頌全名為《順中論義入大般若初品法門》,即認二頌為大般若初品十萬頌的入門。論開頭還說「如是論偈,是論根本,盡攝彼論」。這可代表印度學者的看法。中國的三論宗人對這二頌也說成是「諸佛之中心,眾聖之行處」,「正觀之旨歸,方等之心髓」,將它看得特別重要。原來佛學的根本思想就在於正確說明因果現象,即所謂緣起的道理。原始佛學是從十二緣起,即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來解釋人生現象的。後來有所發展,不但涉及到人生現象,而且以人生為中心擴大到宇宙的一切現象去,看成都是互相依持,並看出其中的主要條件所在。因此就在緣起的基礎上,發展出兩種極端看法︰一是有部認為一切都有緣起做根據,不是憑空產生,所以一切現象都是實有的;一是大乘初期的方廣道人,認為因緣生法是空,一切不實在,一切虛無,又陷入「空」的極端。到龍樹時期,他認為釋迦提出的緣起是全面的,不單純說有說無,而是有無的統一。從因果關係上說有無,所能推論出來的現象不外生滅、常斷、一異、來去等現象,這些都是由時空上因果相望而說的。真正的緣起說對八個方面都不能執著,因而提出八不中道︰「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如果偏執生或滅等就等於無用的廢話或不正確的戲論。而佛所說的緣起是超出戲論,消滅戲論,也可說寂滅狀態,所以頌說「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用這種觀點講因果,是過去所有各種因果說中說的最完善的,所以說「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緣起理論超出這一戲論,才能得出對現象實在的認識,達到真實,名為實相。

八不中道是關於認識「境」的理論。從「行」、「果」的實踐方面,佛學最終目的追求涅槃。隨著緣起說的發展,講涅槃也聯繫到一切法,不是消極的消滅就了,而是應該去掉不相干的戲論,顯示一切法的本來面目,即實相;其實踐的基礎就是「顯示實相」,涅槃究竟境界乃來自對實相的認識、應用。世間是流轉生死的,涅槃是超出生死流轉的,但是世間一切現象是畢竟空,以空為實相,這實相也就成為涅槃的內容,所以世間與涅槃是一回事,由實相把兩者統一起來了(當然兩者不可混同)。世間即涅槃,在趨向涅槃過程中,不應離開世間去另求涅槃。世間是無盡的,趨向涅槃的實踐過程也應該是無住的。八不中道與實相涅槃可以概括龍樹的學說。

龍樹破他執的方法有其基本原則,在《中論》〈觀五陰品〉最後二頌曾經提到,只是譯者未能將這一精神譯出來。頌文說︰「若有人問者,離空而欲答,是則不成答,俱同於彼疑。若有人難問,離空說其過,是不成難問,俱同於彼疑。」原意是說,龍樹破他是以「空義」做武器,同時聲明自己的武器也是空。空義是全面的,不留給他人以反擊餘地地說︰「為什麼你自己卻保留了空﹖」龍樹在《無畏論》中特別說明此兩頌為一切空義章中要義,但青目釋中未引這句話,羅什的譯文也忽略了。

《中論》是講「破」的,但各品都冠以「觀空」字,比較客氣,含有商討的意味,這是因為破的對象都屬佛教內部知見。《中論》破異論所用的方法常是進退兩事徵求,如破因果說︰「果先於緣中,有無俱不可,先無為誰緣,先有何用緣。」或者三事周遍窮詰,如破去來說︰「已去無有去,未去亦無去,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在破的方式上,用得最多的是假言推理,先假設一論題,然後加以否定,如「若果非有生,亦復非無生,亦非有無生,何得言有緣。」《中論》破義︰非無因、非相違、非無窮、非無體、非無果之因、無因之果,不到,不違教,相因待,已法不更法,一法不二體,有如是等義。

《中論》的關鍵性重要義理大致如上,順次讀文則如下︰觀生滅去來法,相應在因緣去來二品。觀蘊處界法,相應在六情五陰、六種三品。觀二男,取之為人法能所,相應在染染者,作作者,然可然三品;取之為有無為相、根受所依,相應在三相本住二品。觀十二支法,生死五蘊,相應在本際與苦二品;無明緣行、三和合觸,相應在行與合二品;有及取愛,相應在有無縛解及業三品。觀二空法,相應在法、時、因果、成壞四品。是等諸法觀屬於染。若觀屬淨,相應所在,則人之為如來品,相之為顛倒品,行之為四諦品,果之為涅槃品。以上是觀菩薩大乘法。觀四諦起,觀諸見執,相應在十二因緣及邪見二品。這是觀聲聞小乘法。諸有所執,生滅、去來、三科、二取乃涅槃,有決定性,如虛空華本無所有。緣生無自性,生亦無自性,緣亦無自性,起而無起,宛然而寂然,所謂染法淨法大法小法者皆如幻如化不壞假名。《中論》中示究竟旨歸說︰「大聖說空法,為離諸見故,若復見有空,諸佛所不化。」此所謂實相中道義。(李安)

關於本書的註釋,相傳印度為本書作註釋者有七十餘家,然現存者有七,玆略述如次︰

(1)青目《中論》︰四卷。鳩摩羅什譯。收在《大正藏》第三十冊。青目此作係疏釋各頌大意,文義簡要。1912年,德國學者華利賽(M. Walleser)譯之為德文,以《Die mittlereLehre des Nāgārjuna,nach der chinesischen Version Übertragen》之書名刊行。

(2)《無畏論》︰作者不明。相傳為龍樹所撰,然其所釋頗類青目之釋,故其書是否為龍樹親撰,尚待研究。1923年華利賽刊其藏譯本,並收之於《Materialien Zur Kunde des Bud-dhismus》第二卷。另有華利賽譯的德譯本,及池田澄達的日譯本。

(3)佛護《根本中論註》︰其藏譯本亦由華利賽刊行。印度古代學者月稱及清辨等人由於對此註的看法不同,致使中觀派分裂為二。

(4)清辨《般若燈論》︰現存漢譯及藏譯。漢譯是唐‧波羅頗蜜多羅所譯《般若燈論釋》十五卷。收在《大正藏》第三十冊。此譯譯文粗劣不堪,故學界多用藏譯本。

(5)安慧《大乘中觀釋論》︰僅存漢譯,即宋‧惟淨及法護譯,共十八卷。安慧此論,對清辨的註釋似有影響。

(6)月稱《中論註》(Prasannapadā)︰書名又稱《顯句論》、《淨明句論》等。現存梵本及西藏譯。是唯一現存的梵文原典(有普辛的校訂本)。藉此書,可以窺知《根本中頌》的原文。全篇除批判清辨之外,並運用過誤附隨的論法,駁斥邪見,而顯揚龍樹的中觀思想。今有謝爾巴斯基(Th. Stcherbatsky)的英文節譯、謝爾(S. Schayer)的德文節譯、狄雍(J. W. de Jong)的法文節譯等。另有荻原雲來及山口益的日文節譯。

(7)無著《順中論》︰二卷。元魏‧菩提流支譯。

此外,漢地的《中論》註釋,以吉藏的《中論疏》十卷最為著名。該疏係為疏釋《中論》之青目釋本而作。吉藏另著有《中論遊意》一卷、《中論略疏》一卷。此外,西藏有宗喀巴《中論廣釋》;日本方面,有安澄《中論疏記》二十卷、快憲《中觀論二十七論別釋》一卷。

◎附一︰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三章 (摘錄)

龍樹的主要思想,集中地表現於所著《中論》一書中,如果原始要終地講,就是該《論》所提出的「八不緣起」和「實相涅槃」兩種理論。前者屬於他學說體系中「境」的部分,後者則與「行」「果」部分相聯繫。從哲學角度看,八不緣起相當於對世界的解釋,實相涅槃相當於變革、改造世界。掌握了這兩種理論,對掌握這一家學說的要點也就差不多了。

八不緣起見於《中論》開頭的兩個歸敬頌,原不計在本文之內,只作為本文的引子,但對全論來說,正如青目的《釋》指出的,它解明了寫這部論的目的。不僅如此,後來無著為解釋此二頌,還寫了《順中論》一書,論的全名是《順中論義入大般若初品法門》。般若那時發展的很大了,「初品」指的是廣本十萬頌,那麼大分量的般若經,照無著看,從此二頌就可入門。他在《順中論》開頭還說︰「如是論偈,是論根本,盡攝彼論。」說這兩頌把《中論》的全部思想包攝無遺,可見其重要了。這可以代表印度學者們的看法。中國方面,羅什傳譯了龍樹學說後,就出現了「三論宗」。三論宗人,對此二頌說成是「諸佛之中心,眾聖之行處」,說是諸佛用心之所在,眾聖所行之事都在於此了。同時還說是「正觀之旨歸,方等之心髓」,是大乘正觀的根本。可見也將它看得特殊重要。

為什麼要重視這兩個頌呢﹖當然也是有根據的。原來佛學的根本思想,就在於正確地說明因果現象,即說明所謂緣起的道理。在原始佛學時期,是以人生現象為重點來講十二因緣的,用十二因緣把人生現象串連起來,並且說明它們互相依持的關係。這種關係不是空泛的,而且各各環節之間都有必要的條件,如「行」的發生,必要條件是「無明」。當然也還有其它條件,但「無明」是不可缺少的,起決定作用的。其他各支,都是按此方式加以組織。這就是他們對人生現象的所謂正確解釋,而他們的全部境行果理論,都建立在這個基礎上。後來緣起學說有所發展,不但涉及人生現象,而是以人生為中心擴大到宇宙的一切現象去,把宇宙的一切現象也看成是互相依持,並看出其中的主要條件所在。當然,這種擴大了的緣起說,也要有一種所謂正確的解釋,但是已非那種僅限於人生現象的緣起說能夠說明的了。因為原始佛學講的緣起是有所偏重的,如講生滅無常,這個理論聯繫到實踐,是對人生的一種價值判斷,認為無常故苦,苦則應滅,以至到涅槃清淨。誠然,當時人們固然有苦,但苦的真正原因卻不是佛學能說清楚的。這種學說在原始佛學時還能維持過去,而且也發生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把它擴大到對整個宇宙現象進行解釋,儘管這種解釋也與人生現象有關聯,如只簡單作生滅無常、苦等價值判斷,那已顯然不夠,而且也不能說明事物的真象。因此,就在緣起的基礎上發展出兩種極端看法︰一是有部的看法,認為一切現象都是實有。為什麼呢﹖因為它們都有緣起做根據,不是憑空產生,是有條件的。另一極端看法是大乘思想中認為緣生法是空,不實在的,這是對實有說的直接反駁。它雖然糾正了「有」的極端,卻又陷入了「空」的極端,一切虛無,一切都落空。當然,這兩種極端看法都是不正確的。所以現在的問題是怎樣正確的理解空義。這就是緣起理論在龍樹以前所經歷的一個發展過程。

到龍樹時期,他認為釋迦提出的緣起論是全面的,不單純說有或說無,而是有無的統一。如從因果關係上說有無,所能推論出來的不外乎生滅、常斷、一異、來去等現象。這些都是由時空上因果相望而說的。但是真正的緣起說,在龍樹看來,對八個方面都是不能執著的,如果執著了,就等於戲論。戲論是個比喻,印度把人們認識上的概念也看成是名言,儘管未說出口,但構成了概念,就是無聲的言說。名言有有用的、無用的、正確的、不正確的,無用或不正確的名言,就是戲論。照龍樹的說法,在緣起論上單純執著生滅等,是不正確的,所以是戲論。而佛所說的緣起,是超出戲論,是消滅戲論,也可以說是寂滅狀態。所以頌說「善滅諸戲論」。這句話,據梵藏本有兩層意思,一是息諸戲論,二是息戲論後成為寂滅狀態。漢譯只談滅戲論,將另一層意思略去了。用以上這種觀點講因果,是過去所有各種因果說中說得最好的,所以對佛致最高的敬禮。意思是說照佛這樣的說法,加以發揮,就是此論的宗旨。

生滅等八個方面,是龍樹根據《般若經》裏所常提到的偏見,加以本人的經驗,在組織學說時歸納出來的。當然,偏見不止這八種,但這八種可以概括一切。既然龍樹的八不緣起是這樣得出來的,有些註釋者常聯繫到具體的不正確的主張來作解釋,如當時佛教內部,部派佛學偏於生滅,外道偏於常斷、一異、來去。外道中正統婆羅門是常見,順世唯物論學派偏於斷見(順世派認為儘管宇宙不斷,但人生現象、個體生命是必然要斷的)。數論派是一見(認為因果是一,因中有果,果從因轉化而來),勝論派是異見(認為因果是異,因中無果,許多因積累起來才有果)。來去的偏見,如相信人從自在天生,即是從自在天來;再如說每個個別的人都是從梵生,這在梵說來,是梵到人那兒去。總之,這些片面的看法,可以聯繫到佛教內外的各種說法,而龍樹統歸之為「戲論」。龍樹的緣起理論超出了這一切戲論,認為只有如此,才能得出對現象實在的認識,達到真實,也可叫實相。

龍樹這種理論在哲學上的意義是怎樣的呢﹖他以為用平常的概念,是不可能認識世界實相的。但是,人的認識又離不開概念。假使說,完全不用概念,那麼只有下列兩種情況才可能︰第一,與感覺聯繫的直覺,即直觀地聽到見到就是,這樣就不能發展思想,這樣的認識是片斷的,不是正常的思維規律。第二,像古希臘末期的直觀派主張的神知,不借助任何概念,直接認識神,與神合而為一。龍樹的緣起理論,就含有一點這種神祕直觀的意味。他主張息戲論,用般若(智慧)與對象直接交通,中間沒有任何間隔,也無須任何媒介,這種作用,他們名之為「現觀」。後世對此現觀還有一個很好的比喻︰「如啞受義」(見《攝大乘論》。受,領受。義,指境界)。不會說話的啞人,對境界不僅有一般的感覺,而且有所領受,但不能言說。俗話所謂「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他的感受比能用言語來表達的更為清晰深刻。可見「現觀」是面對的直接體會,而且體會得更深刻。從這方面講,龍樹的「現觀」就帶有神祕的色彩。但是他講般若並不局限於「根本般若」上,他是主張先掌握了「根本般若」後再發展它,這也是合乎人們思想規律的。他們把這發展了的認識叫「後得智」。所謂「後得」就是在「根本」以後還要有一種認識,而這種認識同概念又有聯繫了。所以從「根本」上說是「無所得」,這與概念沒有關係,但「根本」以後還是「有得」,這與概念有聯繫。還可以推想,為什麼「根本」是「無所得」呢﹖那是因為「根本」之前的所得是戲論,戲論滅自然是「無所得」,所以要先掃除戲論(息滅諸戲論),到達根本無所得階段──這是要經過實踐的,然後再與概念聯繫對世界認識,那時才能得到實相。如龍樹《中論》的皈敬頌就是得到了實相的認識。「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因緣法」雖出自佛說,但是被曲解了而有戲論偏執,即要否定而說是「空」,再進而認為這是「假名」。假名還是與概念聯繫著的,但這種概念已是恰如其分的假名,是與空聯繫著的假名,而不是實有之類的戲論,這就是中觀。龍樹緣起說的哲學意義就是如此。

八不緣起的理論,講的都是關於認識「境」的方面。

其次,從「行」與「果」的實踐方面看,佛學的最終目的在追求涅槃。開頭所追求的涅槃是消極的,是如同吹熄燈火一樣消滅完事。這是從判斷人生現象為苦作出發點的。既然人生是苦,當然進入消滅了的狀態要更好些。後來涅槃理論有所發展,特別是由於緣起說的發展,就不是消極的了。講涅槃也聯繫到一切法,應該是去掉不相干的戲論,顯示一切法的本來面目,即實相。所以,龍樹講的涅槃,其實踐的基礎就是「顯示實相」。這個涅槃究竟境界乃來自對實相的認識,應用。這究竟境界,當然也有一個極點(絕對的地步),那就是「無餘涅槃」。從前講無餘涅槃是把苦滅盡,直到人死後焚骨揚灰什麼也沒有了才行;龍樹在此講的「無餘涅槃」則是指實相的完全顯示而言,要能達到究竟,完全顯示一切法的實相,才是極限。在達到這個極限之前,叫趨向涅槃,即在趨向無餘涅槃過程中。也可以說是一種涅槃境界,相對無餘而言,就叫「無住涅槃」。在趨向過程中隨時可以停下來,但一停下來就是無餘涅槃,所以他不主張停下,而主張「無住」。怎樣才會無住呢﹖這是從緣起的認識出發的。他們認為世界一切都是互相依持、互相聯繫的,人與人,人與生物也是互相聯繫的,人不能看成是個體,而應看成是整體。所以在趨向涅槃實踐中,不是要一個人的單獨行動,而是要全體都行動起來。單獨趨向是自利,在緣起的條件下,單獨自利是不可能的,要自利利他,甚至要以他為自。這樣,把自己融合在眾生的汪j 大海中,利他就是自利。因此,在趨向涅槃的道路上,就覺悟到有許多事要做,實現究竟涅槃的行為是完不成的,是停不下來的,這就有了無住的境界。這是無住意義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從實相看來,一切法的實相就是指的與涅槃相待的世間事物實相。世間是流轉生死的,涅槃是超出生死流轉的,但是世間一切現象是畢竟空,以空為實相,這實相也就成為涅槃的內容。所以世間與涅槃是一回事,由實相把兩者統一起來了(當然兩者不可混同)。這樣,在趨向涅槃的過程中,只要世間是無盡的,就不會歇下來,就不會離開世間去另求涅槃。世間即涅槃,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涅槃也應該是無住的。

◎附二︰印順《中觀論頌講記》(摘錄)

《中論》之特色
(一)有空無礙
(上略)假名性空,在龍樹的思想中,是融通無礙的。但即空即有的無礙妙義,要有中觀的正見才知道。如沒有方便,一般人是不能領會的,即空即有,反而變成了似乎深奧的空論玄談。所以,現在依龍樹論意,作一深入淺出的解說。

(1)依緣起法說二諦教︰佛法是依佛陀所證覺的境界而施設的。佛所證覺的,是緣起正法,本不可以言說表示,但不說,不能令眾生得入,於是不得不方便假說。用什麼方法呢﹖《中論》說︰「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二諦就是巧妙的方法。勝義諦,指聖者自覺的特殊境界,非凡夫所共知的。佛陀殊勝智的境界,像《法華經》說︰「如來見於三界,不如三界所見,非如非異。」所見的對象,同樣的是三界緣起,所得的悟解卻不同,見到了深刻而特殊的底裏,所以名勝義諦。世俗諦,指凡夫的常識境界,如世間各式各樣的虛妄流變的事相。凡夫所見的一切,也是緣起法,但認識不確,沒有見到他的真相,如帶了有色眼鏡看東西一樣。所以說︰「無明隱覆名世俗」。佛陀說法,就是依人類共同認識的常識境,指出他的根本錯誤,引眾生進入聖者的境地。所以,這二諦,古人稱之為凡聖二諦。經上說︰「諸法無所有,如是有,如是無所有,愚夫不知名為無明。」因為無明,不見諸法無自性,而執著他確實如此的有自性,所以成為世俗諦。通達諸法無自性空,就見了法的真相,是勝義諦。所以說︰「世俗諦者,一切法性空,而世間顛倒故生虛妄法,於世間是實。諸賢聖真知顛倒性故,知一切法皆空無生,於聖人是第一義諦,名為實。」這二者,是佛陀說法的根本方式。只能從這個根本上,進一步的去離妄入真;體悟諸法的真相。不能躐等的擬議圓融。

(2)說二諦教顯勝義空︰佛依緣起說二諦教,目的在使吾人依世俗諦通達第一義諦。因為,「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所以要說世俗諦。說二諦而重心在勝義空,因為「不得第一義,則不得涅槃」。這個意義是非常重要的!眾生在生死中,一切都沒有辦法,病根就在妄執真實的自性。若是打破自性的妄執,體達無自性空,那一切就都獲得解決了。緣起的空有無礙,是諸法的真相,但卻是聖者自覺的境界;在我們,只能作為崇高的理想,作為前進的目標!可以意解他,卻不能因觀想圓融得解脫。在自性見毫釐許未破的凡夫,先應該側重透徹一切空,打破這凡聖一關再說。

世俗諦是凡夫所認識的一切。凡夫所認識的,顛倒虛妄,本不成其為諦,因凡夫的心境上,有這真實相現起,執為實有,所以隨順世間也就說為真實。雖覺得這一切是真實的,其實很不可靠,所以佛陀給我們指出認識中的虛妄,顯示聖者自覺的真實,使凡夫發心進求諸法的真性。這需要破除虛妄不實,開顯一切法的無自性空。一般人覺得是真實自性有的,現在說不是真實的。從觀察到悟解這不真實的自性無,才能窺見一切法的真相。這很重要,離生死虛妄,入解脫真實,都從此下手!

什麼是自性﹖自性就是自體。我們見聞覺知到的,總覺得他有這樣的實在自體。從根本的自性見說,我們不假思惟分別,在任運直覺中,有一「真實自成」的影像,在心上浮現,不是從推論中得來的實自性。因直覺中有這根本錯誤的存在,所以聯想、推論、思惟等等,都含著錯誤,學者們製造了種種錯誤的見解。前者是俱生的,後者是分別而生的。

直覺所覺的,不由思惟分別得來的自性有,使我們不能直覺(現量)一切法是因緣和合有的。這不是眾緣和合的自性有,必然直覺他是獨存的、個體的。像我們直覺到的人,總是個體的,不理解他是因緣和合的,有四肢百骸的,所以自性有的「自成」,必然伴有獨存的感覺。由獨存的一,產生了敵對的二(多),覺得這個與那個,是一個個的對立著。獨立的一也好,敵對的二也好,都是同一的錯誤。在哲學上,一元論呀,二元論呀,多元論呀,都是淵源於獨存的錯覺。他們根本的要求是一,發現了一的不通,又去講二,講多。等到發現了二與種種有著不可離的關係,再掉轉頭去講一。任他怎樣的說一說多,只要有自性見的根本錯誤在,結果都是此路不通。

自成的、獨存的自性有,直覺上,不能了解他是生滅變化的,總覺得是「常爾」的。像一個人,從少到老,在思惟分別中,雖能覺得他長、短、肥、瘦、老、少,有著很大的變化。在自性見的籠罩下,就是思惟分別,也常會覺得他的長、短、老、少,只是外面的變化,內在還是那個從前看見的他。思惟還不能徹底的見到變化,何況是直覺!事實上,一切法無時不在變化的,佛陀說諸行無常,就是在一剎那(最短的時間)中,也是生滅演變的。因我們的直覺上,不能發現諸法的變化性,所以覺得他是常。世間學者多喜歡談常,病根就在此。另一分學者,在意識的聯想中,感到無常,但因常爾的自性見作怪,不能理解無常的真義,不是外動而內靜,就前後失卻聯繫,成為斷滅。斷是常的另一姿態,不是根本上有什麼不同,如二與一一樣。

總上面所說的,自性有三義︰(1)自有,就是自體真實是這樣的,這違反了因緣和合生的正見。(2)獨一,不見相互的依存性,以為是個體的,對立的。(3)常住,不見前後的演變,以為是常的,否則是斷的。自性三義,依本論〈觀有無品〉初二頌建立。由有即一而三,三而即一的根本錯誤,使我們生起種種的執著。世間的宗教、哲學等理論,不承認一切空,終究是免不了自性見的錯誤。佛說一切法是緣起的,緣起是無自性的,就是掃除這個根本錯誤的妙方便。無自性的緣起,如幻如化,才能成立無常而非斷滅的;無獨立自體的存在,而不是機械式的種種對立的;非有不生而能隨緣幻有幻生的。本論開端說的︰「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就是發明此意;所空的也就是空 卻這個自性。假使我們承認這自性見是正確的,不特在理論上不能說明一切事理;並且因這根本無明的執著,成為流轉生死的根本,不能解脫。這自性見,人類是具有的,就是下等動物如猪、馬、牛、羊,牠們的直覺上,也還是有這錯誤顛倒的,不過不能用名相來表示罷了。這自性見,在一一法上轉,就叫法我見,在一一有情上轉,就叫人我見。破除這自性見,就是法空與我空。佛說二諦,使我們通達勝義空,這是佛陀說法的本懷。

緣起是佛法的特色,照樣的,空也是佛法的特色。但因為學者認識的淺深,就有三種不同︰

{1}分破空,天台家叫做析法空。就是在事事物物的觀察上,利用分析的方法,理解他假合的無體空。如一本書,一張張的分析起來,就顯出它的沒有真實自體。這分破空,能通達真相,解脫生死嗎﹖不能,這不是龍樹學所要發揮的。世間與小乘學者,都會談到這樣的空。這空是不徹底的,觀察分析到不可再分割的質點,他們就必然要執著為實有的,以為一切是依這實有而合成的。所以雖然說空,結果還是不空。這不空的,實際上,就是非緣起的。像有部說一切法有,色法是一微一微的,心法是一剎那一剎那的,這都是分析空所得到的結果。

{2}觀空,這可以名為唯識空。就是在感情的苦樂好惡上,一切法常是隨觀念而轉的。如果是修習瑜伽的,像十一切處、不淨觀等,都能達到境隨心變的體驗。火是紅的,熱的,在瑜伽行者可以不是紅的,熱的。境隨心轉,所以境空。小乘經部的境不成實,大乘唯識的有心無境,都是從這觀空的證驗而演化成的。這雖比分破空深刻些,但還是不徹底,因為最後還是不空。境隨心轉,境固然是空的,心卻不空。龍樹學,為了適應一般根淺的眾生,有時也用上面二種空。不過這是不能悟到空理,不能得解脫的。

{3}本性空,就是觀察這一切法的自性,本來是空的,既不是境空,也不是境不空,而觀想為空。一切法從因緣生,緣生的只是和合的幻相,從真實的自性去觀察是沒有絲毫實體的。沒有自成、常住、獨立的自性,叫性空,性空不是否定破壞因果,是說一切都是假名。從緣生無自性下手,可直接擊破根本自性見。存在的是緣起的,緣起是性空的,到達了徹底的一切空,不會拖泥帶水的轉出一個不空來。自性,出於無始來熏習的妄現,而由不正確的認識加以執著,緣起法本不是這麼一回事,根本是一種顛倒。所以,把他破除了,只是顯出他的本相,並沒有毀壞因果。學教者,從種種方法,了解此自性不可得。修觀者,直觀此自性不可得;消除了錯誤的根本自性見,即可悟到諸法的無自性空,進入聖者的境地。這是性空觀,是佛陀說空的真意。

(3)解勝義空見中道義︰佛陀談空,目的在引我們窺見緣起的真相。我們因有自性見的存在,不能徹見緣起,永遠在生死戲論中打轉。要認識緣起,必先知道空,空卻自性,才見到無自性的緣起,緣起是本來空寂的。唯有在畢竟空中,才能徹底通達緣起的因果性相力用。不過,通達性空,有兩種人︰(一)鈍根︰就是學大乘的在他證空的境地上,與二乘的唯入但空一樣。他知道因緣生法是畢竟空無自性的,在聽聞,思惟,修習,觀察性空時,是不離緣起而觀性空的。他雖知緣起法是因緣有,假名有,但因側重性空,到悟證時,見到緣起法的寂滅性,緣起相暫不現前。但空者所證的性空,是徹底的,究竟的。(二)利根︰他的智慧深利,在聞思抉擇時,觀緣起無性空;到現證時,既通達無自性空的寂滅,不偏在空上,所以說「不可得空」。雖可以不觀緣起,但也同時能在空中現見一切法的幻相宛然,這就是性空不礙緣起,緣起不礙性空的中道妙悟。但證空性者,他起初不能空有並觀,般若證空,緣起相就不現;等到方便智能了達緣起的如幻,又不能正見空寂。依這一般的根性,所以說︰「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論;方便將出畢竟空,嚴土熟生。」「慧眼於一切都無所見」,也是依此而說的。這初證性空無生的菩薩,有諸佛勸請,才從大悲本願的善根中,從空出假,在性空的幻化中,嚴土,熟生。那智慧明利的菩薩,證得不可得空,能空有並觀,現空無礙。依這特殊的聖者,所以說︰「慧眼無所見,而無所不見。」要方便成就,才證入空性。經中說二乘聖者沈空滯寂,或菩薩但證性空,這不能作為性空不了,或者真性不空的根據。因為,就是到了菩薩的空有無礙,見到即空的假名,即假的空寂,仍然是空,不是不空,這與真常論者的思想不同。中國的三論宗、天台宗,都把現空交融的無礙,與真常論者空而實不空妙有的思想合流。根本的差異點在︰性空者以為空是徹底究竟的,有是緣起假名的;真常者以為空是不徹底的,有是非緣起而真實的。雖有這兩種根性,結果還是一致的。在行證上,雖然或見一切法空,或見即空即假的中道,但下手的方法,也是一致的。深觀自我的緣生無自性,悟入我我所一切法空;從這性空一門進去,或者見空,或者達到空有無礙。龍樹說︰「以無所得故,得無所礙。」所以無論鈍利,一空到底,從空入中道,達性空唯名的緣起究竟相。這樣,先以一切法空的方法,擊破凡夫的根本自性見,通達緣起性空,轉入無礙妙境,不能立即從即空即有,即有即空起修。本論名為中觀,而重心在開示一切法空的觀門,明一切法「不生不滅」等自性不可得。這不是不談圓中,不深妙;卻是扼要,是深刻正確。那直從空有無礙出發的,迷悟的抉擇既難以顯明,根本自性見也就難以擊破!中國學佛者,有兩句話︰「只怕不成佛,不怕不會說法。」我現在可以這樣說︰「只怕不破自性,不怕不圓融。」初心學佛者,請打破凡聖一關再說!

(二)大小並暢
佛世所教化的是聲聞弟子,而佛自己卻是修菩薩行而成佛的。有佛與聲聞兩類,這是大小乘各派所共認的。本論的思想,佛與聲聞所解脫的生死是同一的,繫縛生死的根本也是同一的。流轉生死是什麼﹖無明緣行,行緣識等的十二緣起。現在說緣起性空,就是突破緣起的鈎鎖而獲得解脫。這不但聲聞如此,佛也還是從這緣起中解脫過來。所以說︰生死與解脫,三乘是共的;生死根本,三乘也是共的,誰不擊破生死根本的自性見,誰就不能得到解脫。破自性見,需要般若空,所以《般若經》說︰「欲得聲聞乘者,應學般若波羅密;欲得緣覺乘者,應學般若波羅密;欲得菩薩乘者,應學般若波羅密。」這可見不特生死根本與所解脫的生死是共的,就是所修的觀慧,也同是般若實相慧。這三乘共的思想,與根本佛教的思想契合;如說「三乘共坐解脫床」即是一例。不過其中也有小小的差別,就是聲聞法多明人空,大乘法多明法空。雖然所明的二空有偏重不同,但性空義畢竟是一。龍樹曾舉一個譬喻說︰稻草所燒的火,與樹木所燒的火,從他的所燒說,雖是兩個,而火的熱性卻是一樣,不能說他有何差別。所以解脫生死,必須通達空性。上面說過,自性見在一一法上轉,而認為有獨存的自我,這是法我見;若在一一有情上轉,而認為有獨存的自我,這是人我見。我見雖然有二,實際只是自性作怪。我們若欲通達我空法空,唯一的是從擊破自性見一門深入,所以說三乘同一解脫門。本論的觀法品,明白的指示,得無我我所智慧,洞達性空,即得解脫。大小乘的學者,都以性空為解脫門,不同其他的大乘學派說。

在通達性空慧上,大小平等,他們的差別,究竟在什麼地方呢﹖這就在悲願的不同︰小乘聖者,沒有大悲大願,不發菩提心去利益有情,菩薩卻發廣大心,修廣大行,普願救濟一切有情。在這點上,表示了大小乘顯著的差別,一是專求己利行的,一是實踐普賢行的。至於在見實相的空慧方面,只有量的差別,「聲聞如毛孔空,菩薩如太虛空」;而質的方面,可說毫無差別。本論重在抉擇諸法真理,少說行果,所以本論是三乘共同的。不過側重聲聞的《阿含經》,不大多說空,多說緣起的無常、無我、涅槃。本論依《般若經》等,側重法空;也就是以《阿含經》的真義,評判一般有所得聲聞學者的見解。使緣起性空的為三乘共同所由的真義,為一般聲聞所接受,也就引導他們進入菩薩道了。這點,我們不能不知。聲聞學者初發心時,以無常為入道的方便門,見世間的無常生滅,痛苦逼迫,急切的厭離生死,欣求涅槃;所以放下一切,少事少業,集中全力去修習正行。菩薩就不能如此,假使厭離心太深,容易落在二乘中。因此,悲心迫切的菩薩,從性空的見地,觀察世間的一切,雖明晰的知道世間是無常的、苦的,但也能了知他如幻。這才能不為五欲所轉,於如幻中利益眾生,不急求出三界去證入涅槃。阿含重心在聲聞法,般若重心在菩薩道。本論是三乘共法,特明空義,也就隱然以大乘為中心的。見理斷惑,二乘是共的。要說不同,只是一是圓滿了的,一是沒有圓滿的;一是可以二諦並觀,一是不能二諦並觀;一是煩惱習氣都盡,一是習氣尚未侵除。

(三)立破善巧
凡是一種學說,對他宗都要加以批判,對自己的體系,都要加以建立。佛教中,不論是大乘、小乘,都要說明世間的生死流轉,出世的涅槃還滅;而且是貫徹了的,怎樣說流轉,反其道而行之,就是還滅,決不能另起爐灶。不過破立每每帶有主觀性,誰都說自己可以破他,可以立自,在別人卻未必就承認你。所以你用什麼理由破他,你必須不受同樣理由的反駁,才算能破他立自。龍樹學徧破了一切,目的實在是建立自己。流轉還滅,這是佛學者必須建立的,現在從緣起無自性的見地,觀察一切,對不能正確的地方,就用他自己所承認的理論,顯示他本身的矛盾困難。像印度學者具有權威的勝論、數論派,他們都從實在的見地各側重一面,主張因果一與因果異,因中有果與因中無果。在理論的觀察上,每每自己撞住而不通;他們的基本困難,就在執有實在。所以佛說緣起,是空無我的緣起,才能建立一切。龍樹說︰如有毫釐許而不空的自體,在理論的說明上,必定要發生常、斷、一、異、有、無的種種執著;所以一切法不空,不但不能破他,也不能自立。論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這是說一切法必須在空中纔能建立起來,纔能立論正確,不執一邊,不受外人的評破,處處暢達無滯;這是本論立義特色之一。難破,不是一難就算了事的,你難別人,別人也可以反問你,你自己怎樣說的,他人也可以照樣的問你。這情形,在大小乘各派中都非常明白。比如唯識學者,破外色沒有實在極微,就說︰你所執的實在極微,有六方分呢﹖還是沒有﹖若有六方分,那就是可分,怎麼可以說是極微呢﹖若沒有六方分,方分既沒有,怎麼還說是極微色﹖他破了外色的極微,就建立只有剎那剎那的內心變現。但我們也可用同樣的方法,問問他的內心,你的一念心有沒有前後的分呢﹖若說有分,那就不是剎那;若說沒有分,那麼這無分的剎那心生滅同時呢﹖還是異時﹖若是同時,這是矛盾不通;若是異時,先生而後滅,豈不是有分非剎那嗎﹖這樣的反復徵詰,照樣的可以破他的內心有。又如犢子部,在五蘊上建立不可說我,難問他的時候,就說這是假有的呢﹖還是實有﹖若是實有,應離五蘊而有別體;如果是假有,那怎可說五蘊上有不即五蘊的不可說我呢﹖又如唯識宗破經部的種類,也是利用這假有實有的雙關法。但他自己,卻說種子是非假非實的;又可說世俗有,又可說勝義(真實)有。這雖破了對方,但仍不能建立自己,所以這種破立,是不善巧的。龍樹立足在一切法空,一切法是假名緣起上,這才能善巧的破立一切。若一切法是實在的常爾的獨存的,那甲乙兩者發生關係時,你說他是一還是異﹖異呢,彼此獨立,沒有關係可談。一呢,就不應分為甲乙。若說亦一亦異,或者非一非異,那又是自語相違。所以唯有承認一切法無自相,是緣起的假名,彼此沒有獨立不變的固定性。因緣和合生,彼此有相互依存性,也有統一性,但彼此各有他的不同形態,不妨有他的特性、差別性。這樣從無自性的非一非異中,建立起假名相對的一異。難他立自,都要在一切法空中完成。所以說︰離空說法,一切都是過失;依空說法,一切都是善巧。這實在是本論的特色。

有人說︰龍樹學為了破外小的實有計執,所以偏說一切皆空。這是不盡然的,龍樹學特闡法空,這是開發緣起的深奧,像《般若經》說︰「深奧者,空是其義。」這也是抉發緣起法的最普徧正確的法則,完成有與空的無礙相成。這需要批判掃蕩一切錯誤,才能開顯。當小乘隆盛外道跋扈的時期,多拿他們作為觀察的對象,這是當然的。眾生有自性見的存在,本來主要的是破那個根本自性見。但一分世智凡夫,卻要把那個自性見,看為萬有的本體,作他思想的辯護者。這些世間妄智,在佛法外,就是外道(宗教哲學等);在佛法內,就是一分小乘學者(不合佛意者),還有大乘的方廣道人,這自然要破斥了的。所以我們要審思自己的見地,是否正確,是否在自性見中過生活,不要把《中論》看為專破外道小乘的。古人說︰三論徧破外小,就是「徧呵自心」,這是何等的正確!《中論》的觀門,是觀破自性的方法,知道了這破斥的方法,凡是執著實有的,也什麼都可破,不要死守章句,只曉得這頌是破這派,那頌是破那派,不曉得檢點自心,不知道隨機活用。

從來學空的學者,常發生一種錯誤,以為空即一切空無所有,知道了空無所有,便以為一切都是假有的,一切都要得,就要什麼都圓融貫攝了。這樣學空,真是糟極了!譬如這裏一把刀,觀察他的真實自性,說沒有刀,俗諦所知的假名刀,還是有的。若這裏根本沒有一把刀,當然說無刀,但反過來也說有刀,豈不是錯誤之極!可說毫不知立破。一切法空,是破真實的自性,是不壞世俗假名的。但緣起假名,與第二頭第三手不同,所以世俗諦中雖一切唯假名,而假名的有無,也還是有分別。如外道的上帝、自在天、梵天等,佛法中無分的極微色、剎那心等,都是妄執,如以為有緣起假名,必會弄成邪正不分、善惡不分。大略的說,我們明淨六根所認識的一切,在一般世間常識中(科學的真實,也屬於此),確有此體質相用的,須承認他的存在。如果否認他,這就與世間相違了。這裏面,自然也有錯誤。而我們習見以為正確的,或隱微而還沒有被我們發現的,這需要世間智的推究發明。菩薩如果證悟一切法空,正見緣起的存在,那更有許多不是一般常識所知的呢!

龍樹學的立破善巧,歸納起來有兩點︰

(1)世出世法,在一個根本定義上建立,就是世間的生死,是性空緣起,出世的生死解脫,也是性空緣起。所不同的,在能不能理解性空。能理解到的,就是悟入出世法,不能理解到的,就是墮入世間法。所以世間的一花一草,出世間的菩薩行果,都是性空緣起,這就達到世出世法的一貫。

(2)聲聞法與菩薩法,同在解脫生死的根本自性見上建立,就是聲聞人在性空緣起上獲得解脫,菩薩人同樣在性空緣起中得解脫。所不同的,菩薩的大悲願行,勝過了聲聞,這就達到了聲聞法與菩薩法的一貫。龍樹深入佛法的緣起,在立破上,可說善巧到了頂點。

〔參考資料〕 印順《中觀今論》;《中觀思想》(《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3});梶山雄一著‧吳汝鈞譯《空之哲學》;山口益《中觀佛教論考》;上野順瑛《中論──因果之論理構造》;三枝充悳《中論──緣起‧空‧中の思想》;R. H. Robinson著‧曇昕譯《中論偈於諸註本中傳承與翻譯差異之研究》;穆帝著‧郭忠生譯《中觀哲學》(The Central Philosophy of Buddh-ism)。


內學年刊

支那內學院發行的佛教研究刊物,相當於該院的學報。據傳共有六輯,然坊間所見,僅有四輯,1975年台灣坊間有流通本(鼎文版),將四輯結集成一冊,即以「內學年刊」之名行世。其中所收諸文之作者,皆為支那內學院成員,亦為當時之著名佛教學者。如歐陽漸、蒙文通、呂澂、王恩洋、湯用彤、聶耦庚、熊十力、梅光羲等人。作者以居士為主,出家人甚為少見。茲列各輯要目如下︰

(1)第一輯︰今日之佛法研究、心學大意、中國禪學考、顯揚聖教論大意、成立唯識義、雜阿含經刊定記、釋迦時代之外道等。

(2)第二輯︰談內學研究、龍樹法相學、楞伽疏決、雜阿含經蘊誦略釋、攝論大意、西藏傳本攝大乘論、起信論唯識釋質疑、阿毗達磨汎論、南傳小乘部執、經部義、日本相宗古德著述略表等。

(3)第三輯︰支那內學院院訓釋、諸家戒本通論、安慧三十唯識釋略抄、入論十四因過解等。

(4)第四輯︰大般若波羅蜜多經敘、南傳念安般經、觀所緣釋論會譯,集量論釋略抄、因明正理門論本證文、因輪論圖解等。

◎附︰內學序(摘錄自《歐陽大師遺集》二)

範圍之比例,因果之遞嬗,天然之模倣,天下古今,世出世學,盡在乎是,是不可以已乎!雖然,有說。今吾且問,立範圍者誰﹖寧不操柄而聽其命!範圍有量,量寧局是﹖範圍有數,是數以外,何獨無事﹖率爾操柄,是名武斷,武斷者不足以立範圍;聽命非創,非創者不足以立範圍。宛轉虛妄,無可憑據,吾復奈何而熒惑乎哉﹖因不以因起,是因以前因復有因,因則無窮;果不以果止,是果以後果更有果,果則無窮。無窮者莫可得而窮詰也,誰復有能疲薾神精媾結虛牝﹖如水呈形,如鎮呈影,攝前遺後,顯表晦裏,語不足闡義,跡不足達旨,扣槃捫燭,璞周鳳楚。悲夫!執一行一門者之汩汩沈沈無出期也,離諸根量宗因譬喻,我說因緣非第一義,三世佛冤,如言取義。是故,範圍之比例,因果之遞嬗,天然之模倣,學其所學,非吾黨學。

處處經中皆作是言︰善男子,爾及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學。此復云何﹖現證而已矣。共所成立,不由審取,地唯是地,非水火風,苦唯是苦,非樂喜捨,是名世俗現證。諸法非實,如幻如化,如焰如夢,如影如響,水月鏡像,乾城虛空,是為勝義現證。云何為現﹖三界分別,自心所現;云何為證﹖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世俗謂遊方以外,吾學謂還滅自內,應如是學勝義現證,是名內學。現證云者,不可以驟得,不可以一概。禹鼎神姦,一覽窮悉,如觀無常,五蘊無常,剎那集顯,是名現證。一真法界,周遍無外,應如是學,無外之內,是名內學。

吾所親愛,如一子地,寒暑陰陽,凌蔑失序,一舉一動,人之圖己,恐恐惴惴,光天無之。吾之愛矣,奈何勿悲﹖悲之甚矣,日夜迫切以思,求所以醫。豈秦人視越人之肥瘠,盡大地人皆吾一子,皆失其序,皆吾所悲,吾皆求醫。醫也者,學也。悲而後有學,憤而後有學,無可奈何而後有學,救亡圖存而後有學。不如是而有學,其施也不親,其由來也不真,其究也無歸,唐其智力精神,危乎冤哉!天下有如是學,吾其愈益悲也。夫人心理咸其一致,如理者事在一己,如量者發由乎人,不可以不審。聲聞緣覺,悲心微薄,是故聲聞出定,不識食鹽,緣覺化人,顯通無二,鈍之至矣,烏足以言佛!菩薩摩訶薩,生心動念,莫不皆悲,舉足下足,無非是學,牛溲馬勃,寶於芝苓,醫方工巧,因明聲明,但可致用,都非蕪菁,惑執無邊,慧解無邊,過患不已,功德不止。三阿僧祇,豈有終極,其悲也大,故其學也大。應如是學,大往大來,是名內學。(吾嘗論之,亂之興也,自無悲始;治之萌也,自親愛起。生心動念,唯私一己,天下忘矣;一舉一動,環顧皆人,世界太平。食不摶飯,坐不橫肱,比丘立戒,二百五十,多視大眾,袪彼妨害。任教育者可以思矣,治學問者可以知矣。)

現證者,學之自體,悲者,學之緣起。然吾病病,又烏知乎人之病﹖吾亦常樂我淨,又烏知乎無常苦空,無我寂靜﹖吾亦遍計所執外物真實,又烏知乎幻化夢焰,影響虛空,水月鏡像,乾闥婆城﹖以是因緣,又復須知,方便者,學之行軌。洪濤無梁,舟楫是從;徑路雖絕,風雲可通;親辦無因,同類有功;銅山西崩,響應洛鐘;火騰陽燧,水液方諸;菩薩摩訶薩無漏種隱,有大方便引發勝品。曰聖言量,至心歸命,危懼而不捨,不可得也,不此之往,又何之矣﹖攙已於其閒,不可得也;吾如足智,先已知矣。歸命曰信,一信以往,次解次行,大有事在。既非盲從,亦非臆度,研求有的,解無量也;既非冥行,亦非說食,遵道守轍,行無量也。隨順現證,趣向現證,臨入現證,學之序也。多聞熏習熏此現證,如理尋思思此現證,修斷轉依依此現證,三慧漸頓,學之事也。無邊沙界平等現證,盡未來際一味現證,學之至也。如此而已矣。支那內學院刊一年「內學」呈諸大雅,質諸同好。自今伊始歲其有。一星終矣,穮蓘獲年。刊成,歐陽漸喜而敘。


光明

(一)光和明的合稱︰光的梵語是ātapa,西藏語是ñi-ma。明的梵語是āloka,西藏語是snaṅ-ba。即指十二顯色中的二種。如《俱舍論》卷一云(大正29‧2c)︰「日焰名光,月星、火藥、寶珠、電等諸焰名明。」顯色雖有十二種,但本色只有青、黃、赤、白四種,其餘是由其分位差別而建立。其中,光有黃、赤二色,又攝於黃赤色。明都攝於青、黃、赤、白四色。說一切有部認為此等諸色各有別體,經部及唯識大乘認為是假色,並無實體。

(二)佛、菩薩等身上所發出的光輝或智慧︰梵語作prabhā或ābha或raśmi,西藏語作ḥod-zer-snaṅ-ba,又單稱光。如《大品般若》卷一〈序品〉說,從佛遍體發出無量大光明,照恆沙世界。《妙法蓮華經》卷一〈序品〉說,佛光明照東方萬八千佛土。《無量壽經》卷上云(大正12‧270a)︰「無量壽佛威神光明最尊第一,諸佛光明所不能及,或有佛光照百佛世界或千佛世界,(中略)或有佛光照于七尺,或照一由旬、二三四五由旬,如是轉倍乃至照一佛剎。」

又,《觀無量壽經》說,阿彌陀佛有八萬四千隨形好,一一好中復有八萬四千光明,又說觀世音菩薩的舉身光中現五道眾生,大勢至菩薩的舉身光明照十方國。

光明雖多指佛菩薩的德相,但人、天等也並非全無。如《俱舍論》卷十二、《長阿含經》卷二十二載,劫初時,人皆如色界天,身帶光明。《大智度論》卷七亦云,諸天龍神受報可得光帖力。

關於光明的種別,有不少異說,茲略述如次︰

(1)有色光與心光之別︰色光也稱外光、身光。是由身所發色相的光輝。心光也稱智慧光、內光,是指心智的明朗。如《大智度論》卷四十七云(大正25‧399b)︰「光明有二種︰一者色光,二者智慧光。」窺基《阿彌陀經通贊疏》卷中云(大正37‧342a)︰「光有二種︰(一)內光,即智內照理。(二)外光,即身光外照也。此即身光也。」法藏《華嚴經探玄記》卷三云(大正35‧146c)︰「光明有二種︰(一)智光,(二)身光。智光亦二義︰(一)照法,謂真俗雙鑒。(二)照機,謂普應群品。身光亦二種︰(一)是常光,謂圓明無礙。(二)放光,謂以光警悟。」

(2)有常住光與現起光之別︰此乃依身光始有此區別。常住光也稱常光,是佛身恆常發放而不滅的光明。如《大智度論》卷八云(大正25‧114c)︰「問曰︰云何為常光﹖答曰︰佛身四邊各一丈光明,菩薩生便有此。是三十二相之一。」

現起光,也稱為放光或神通光,指有時發出的光明,如《大智度論》卷八云(大正25‧112a)︰「佛有時放大光明,現大神力,如生時、得道時、初轉法輪時、諸天聖人大集會時、若破外道時,皆放大光明。」

此即上述《華嚴經探玄記》卷二所說,身光可分常光、放光二種。

(3)光明依優劣而有上、中、下三等之別︰如《大智度論》卷七說,光明神力可分為下、中、上。其下焉者是指以咒術、幻術作光披化。至於諸天龍神由業報而得光明神力,則為中等。若有能入諸三昧,以今世功德心力放大光明、現大神力,則屬最上等。

(4)有外光明、法光明、身光明之別︰所謂外光明,指日月、星宿、火珠、燈炬等能破除昏暗者。所謂法光明,指修習所聞之法而能破愚癡之闇,明了諸法性。所謂身光明,指發自諸佛、菩薩、諸天等身之光明。《瑜伽師地論》卷十一謂此三者為治暗光明、法光明、依身光明。然《大明三藏法數》卷十三則作︰外光明、法光明、身光明。

佛、菩薩之光明雖皆能普照眾生,成就諸種利益,然其間不無差別。又隨其照益之不同,光之出入處也有分別。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七〈十地品〉云(大正9‧572a)︰
「是菩薩坐大蓮華上,即時足下出百萬阿僧祇光明,照十方阿鼻地獄等,滅眾生苦惱。兩膝上放若干光明,照十方一切畜生,滅除苦惱。臍放若干光明,照十方一切餓鬼,滅除苦惱。左右脇放若干光明,照十方人,安隱快樂。兩手放若干光明,照十方諸天、阿脩羅宮。兩肩放若干光明,照十方聲聞眾。項放若干光明,照十方辟支佛。口放若干光明,照十方菩薩,乃至住九地者。白毫放若干光明,照十方得位菩薩,一切魔宮隱蔽不現。頂上放百萬阿僧祇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光明,照於十方諸佛大會,遶十匝已,住於虛空,成光明網。」

善導《觀經疏》〈序分義〉云(大正37‧258c)︰
「佛光隨身出處必皆有益,佛足下放光即照益地獄道,若光從膝出照益畜生道,若光從陰藏出照益鬼神道,若光從臍出照益脩羅道,光從心出照益於人道,若光從口出照益二乘之人,若光從眉間出照益大乘人。」

除佛、菩薩之外,諸天也都能放光。但司及司不同。《大智度論》卷七云(大正25‧113a)︰「諸天人雖能放光,有限有量。日月所照唯四天下。佛放光明滿三千大千世界,三千大千世界中出遍至下方。餘人光明唯能令人歡喜而已,佛放光明能令一切聞法得度。」

光明除照耀外也能作種種變化,施作佛事,使眾生受益,如《放光般若經》卷一云(大正8‧1b)︰「從其舌根復放無央數億百千光明,一一光明化為千葉寶華,其色如金,一一華上皆有坐佛,一一諸佛皆說六度無極。一切眾生聞說法者,皆發無上正真道意。」

《無量壽經》卷上云(大正12‧270b)︰「其有眾生遇斯甘,三垢消滅,身意柔軟,歡喜踊躍,善心生焉,若在三塗勤苦之處見此光明,皆得休息無復苦惱,壽終之後皆蒙解脫。」

放光有時也與「授記」有關。如《阿育王經》卷一云(大正50‧132a)︰
「若佛欲記過去業報,光從背入。若佛欲記未來業報,光從前入。若佛欲記地獄生者,光從足入。若佛欲記畜生生者,光從踝入。若佛欲記餓鬼生者,光從腳趾入。若佛欲記人生者,光從膝入。若佛欲記鐵輪王生,光從左掌入。若佛欲記金輪王生,光從右掌入。若佛欲記天生,光從臍入。若佛欲記聲聞菩提,光從口入。若佛欲記緣覺菩提,光從白毫相處入。若佛欲記菩薩菩提,光從肉髻入。」

放光中,從佛全身所發者稱為舉身光。從一相所放者稱為隨一相光。又從白毫相所發者稱為白毫光、毫光或眉間光。從毛孔所發者稱為毛孔光。從項邊所發的圓光稱為頭光。在像的後背所發者稱為後光。如上述由佛、菩薩身上所發的光明總稱為身光、色光或外光。相對地將智慧的鑒照稱為智慧光、智光或內光。

又,《無量壽經》卷上說,阿彌陀佛有無量孕十二種異名,《大寶積經》卷三十說,釋迦牟尼佛有決定光岩四十一種光明,《讚阿彌陀佛偈》列有光輪、光曉、光觸、光雲、光澤、光啟、光照、光力、光曜、光焰等名目,此外也有慈光、悲光、神光、威光、大光、金光、無礙光、不可思議光等名稱。

關於光量的大小。《觀佛三昧海經》卷三云(大正15‧659c)︰「如是眾相名為圓光,圍遶佛頸,上亦一尋,下亦一尋,左亦一尋,右亦一尋,足滿八尺。」《無上依經》卷下云(大正16‧474a)︰「以此業緣,得身金色圓光一丈。」

此上所述都是指常光之量而言。但三十二相通常是依應身而論。若就報身而言,本不可限於六尺或八尺。故《往生論註》卷上云(大正40‧831c)︰
「案此間詁訓,六尺曰尋。如觀無量壽經言,阿彌陀如來身高六十萬億那由他恆河沙由旬,佛圓光如百億三千大千世界。譯者以尋而言,何其晦乎。里舍間人不簡縱橫長短,咸謂橫舒兩手臂為尋。若譯者或取此類,用準阿彌陀如來舒臂為言故稱一尋者,圓光亦應徑六十萬億那由他恆河沙由旬。」

〔參考資料〕 (一)《大毗婆沙論》卷十三;《順正理論》卷一;《金光明經玄義》卷上;《俱舍論光記》卷一;《俱舍寶疏》卷一之餘;《成唯識論述記》卷二(本);《百法問答鈔》卷一。(二)《往生論》;《觀念法門》;《選擇傳弘決疑鈔》卷三;《瑜伽師地論》卷十一;《大智度論》卷三十四;《瑜伽論略纂》卷五;《起信論疏筆削記》卷七;《往生要集》卷中(本)。


四分

唯識學用語。四分是唯識家為闡明諸識作用的各方面,根據唯識義理來區分的。四分是︰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

唯識家說一切有為無為法(即宇宙萬有)皆非離識別有自性。識的意義是了別,就是分別了達(也就是認識),所了別的山河大地、日月星辰等,叫作境(或事物);能了別山河大地等境的作用,叫作識或者心。能了別和所了別皆不離識,所以說是唯識。

諸識的心王心所起了別對境的作用時,其自體必定起四種差別,叫它作四分。分是分限區域的意思,即心心所發的自體生起時,皆變現似所緣和似能緣二相,所變現的似所緣相,叫它作相分(就是對境);所變現的似能緣相,叫它作見分(就是認識作用);相見二分所依的自體有證知見分的功能,叫它作自證分;證自證分有證知自證分的功能,叫它作證自證分。四分說是唯識一家獨特的主張,也是唯識家精密的學說之一。

(1)相分︰「相」的意義是相狀,就是境界的相狀(也就是外界的事物映現在認識主觀之前的相狀),例如眼識緣取色境有顯色、形色等相狀,耳識緣取聲境有合意、不合意等相狀,鼻識緣取香境有香、臭等相狀,舌識緣取味境有甘、辛等相狀,身識緣取觸境有堅、濕等相狀,第六識緣取法境從而有色、心等相狀,第七識緣取第八見分帶我、法的相狀,第八識緣取種子、五根、器界也各帶其相狀。

(2)見分︰「見」是照知,是說對於境相識知分別的功能,例如眼識別色、耳識別聲、鼻識別香,八識見分各識對所緣境,能夠各別照事明白,所以把它叫作見。

(3)自證分︰「證」是證知,所謂「自」,指前見分,見分是第三分緣外之用,體即第三分,非他物,所以叫作自;此第三分,更證知前見分的作用,所以叫作自證分。例如自知見色聞聲等,即證知見分所已經分別者的作用。

(4)證自證分︰「自證」指前自證分,更確證前自證分的作用叫作證自證分,即是從自證分更起能緣的作用返照前自證分。但證知這個證自證分的作用,仍是自證分,所以第三第四兩分,互為能緣所緣。

四分雖然都是識自體的作用,然而其中第三自證分是諸識的自體,相見二分所依,所以它對其餘的三分,又叫作自體分。

唯識家又把心識的能緣所緣作用分作能量、所量、量果三量,量是量度,把心識正量度境相的作用,叫作能量;把被心識所量度的境相叫作所量,而量果是量度成滿即量度已辦的作用。把這個三量配合四分,就有四重意義︰

(1)見分緣取相分時,以相分為所量,見分為能量,自證分為量果。

(2)自證分緣取見分時,以見分為所量,自證分為能量,證自證分為量果。

(3)證自證分緣取自證分時,以自證分為所量,證自證分為能量,還以所量自證分為量果。

(4)自證分緣取證自證分時,以證自證分為所量,自證分為能量,還以所量證自證分為量果。

由這個四重的分別看,就相分只是所量,見分通能量所量,後二分通能量所量及量果。

以上所述的四分說,是護法一派所論定。護法以前的唯識論師中,對於四分互有廢立。就中安慧立自證一分說,以為依他起的諸識,只有自證分就是自體分一種,見相二分本來無體。由無始以來的虛妄熏習,在依他的自體分上,變似所緣的境相而現,叫它作相分;又變似能緣的作用而現,叫它作見分。概括說,即見相二分都是由遍計所執從自體所現的無體法,只自體分一種是依他的有體法。

其次,難陀一派,立相見二分說,就粗相說,只是見分和相分相對,認識就成立,另外不用假定自體分等作用,所以難陀等據世親、無性兩《攝論釋》之說,「但立見相以為依他」,不在此二分以外更說三分四分。難陀等在見相二分之中,以見分為能變的識體,由這個識體轉似外境相現,叫它作相分,所以「此相分體實在於內,不離於識」。

其次,陳那一派,折衷安慧派和難陀派,立自證、見、相三分說,以為相見二分必有所依自體,假如沒有自證分,相見二分應相離而有,即成別體心外有境。所以立自證分為第三分,而以相見二分為依這個自體分而起的作用,如《成唯識論述記》說︰「護法等(等取陳那一派)云︰謂諸識體即自證分轉似相見二分而生,如一蝸牛變生二角,此說識體是依他性,轉似相見二分非無,亦依他起。」又說︰「若無自證,二定不生;如無頭時角定非有,及無鏡時面影不起。」簡單說︰就是這三分都是依他的有體法,離開自證一分,相見二分不存在。

但心心所識別對境的作用,假如仔細分別,又應當有四分,所以到護法一派,更在陳那的三分說上,加第四證自證分為證知自證分的作用,所有能量必有量果,就是證知能量的作用。見分為所量,自證分為能量,假如沒有證自證分,就自證分沒有量果,所以應當別立證知自證分的證自證分。慈恩宗以此四分說為一宗的正義。在這裡舉一個譬喻,即相分如絹布等,見分如尺度等,自證分如數知其所量數的尺寸,證自證分如證明其結果的正確。然而也有就護法四分說加以非難的,說假如對於自證分立第四證自證分時,對於證自證分就也應當推定有證知它的作用而立為第五分,如此,將更立第六分第七分,循環無窮。但依護法的義旨,自證分和證自證分,是互相返照的相證作用︰自證分緣取證自證分時,即以所緣的證自證分為量果;證自證分緣取自證分時,亦即以所緣的自證分為量果。確證證自證分的即自證分。如以尺量絹布的是自證分,確證所量的結果正確的是證自證分,而證明確證不誤的又是以尺量絹布,所以不須更立證明證自證分的第五分。

四分說的典據,是《佛地經論》卷三(《成唯識論》卷二所說乃引用經論),如《佛地經論》說(大正26‧303b)︰「集量論中辯心心法皆有三分︰(一)所取分,(二)能取分,(三)自證分。如是三分不一不異,第一所量,第二能量,第三量果。若細分別,要有四分其義方成,三分如前,更有第四證自證分。」又說(大正26‧303c)︰「定有見分照所照鏡,有自證分通照見分、證自證分,證自證分照自證分故亦定有。」並舉《密嚴經》「眾生心二性,內外一切分,所取能取纏,見種種差別」頌(唐‧地婆訶羅、不空兩譯略異)為據,說四分中︰初相、見二分是外(相分似外,見分緣外,所以說是外,並非說其體是外),後自證、證自證二分是內(後二分都緣內,所以說是內),從此內外兩緣各分能所,即相是所緣,見是能緣,自證是所緣,證自證是能緣,合成四分。(黃懺華)

〔參考資料〕 《成唯識論》卷二、卷八、卷九;《成唯識論述記》卷三(本)、卷八(本);《成唯識論樞要》卷上;《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三、卷五;熊十力《佛家名相通釋》。


作者

指造作天地萬物的能造者。《大毗婆沙論》卷一二九云(大正27‧670c)︰「我是大梵,是自在者、作者、化者、生者、養者,為一切父。」《瑜伽師地論》卷七云(大正30‧309b)︰「彼作是思,世間諸物必應別有作者、生者及變化者為彼物父,謂自在天,或復其餘。」又,《金七十論》卷上云(大正54‧1248c)︰「自性實有,云何得知﹖別類有量故,是世間中若物有作者。」

印度有不少外道認為有能造作萬物的主宰,如大自在天外道以大自在天為造作者,梵天外道認為大梵是造作者,數論外道認為自性是造作者。此因世間事物都各有作者,故彼等乃推論世界萬物也必有一位大作者。此等主張與佛教之緣起論大異其趣。

〔參考資料〕 《入楞伽經》卷二;《大乘入楞伽經》卷五;《中論》卷二;《大智度論》卷四十一;《顯揚聖教論》卷九;《大乘義章》卷六。



指真言密咒。又稱神咒、密咒或咒 文。原作祝。即為息災、增益等目的而誦的密語。咒語自古即行於印度,如《長阿含》卷十三〈阿摩晝經〉及卷十四〈梵動經〉,舉水火咒、鬼咒、剎利咒 、象咒、支節咒、安宅符咒、火燒鼠囓解咒等咒名。《四分律》卷二十七、《十誦律》卷四十六等亦出治腹內蟲病咒、治宿食不消咒、世俗降伏外道咒、治毒咒、治齒咒等咒名。至大乘經出現後,所載真言漸多。至密教典籍盛行,密咒更成為修行過程中不可或缺的內涵。

「咒」為梵語mantra(漫怛攞)的譯語。但與此類似的梵語詞彙,另有vidyā與dhāranī等詞。梵文《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及梵文《入楞伽經》卷八〈陀羅尼品〉中,相當於漢譯「咒」字的梵語即為「mantra」。但《孔雀咒王經》之經題為Mahāmayūrī-vidyā-rājñī,即譯vidyā為咒。《善見律毗婆沙》卷十一則將巴利語之vijjamayā譯為咒。而《法華經》卷七〈陀羅尼品〉等書則翻陀羅尼(dhāraṇī)為咒。就中,「陀羅尼」為「總持」義。梵語vidyā(巴vijjā)是「明」或「術」之義。「漫怛攞」則可譯為「真言」。各詞之語義雖不相同,但古來多相混用。《翻譯名義大集》將陀羅尼譯為總持咒,vidyā譯為明咒,漫怛攞譯作密咒,以區別此三者。

又,《法華經文句》卷十(下)〈釋陀羅尼品〉下廣解咒義云(大正34‧146c)︰
「眾經開遮不同,或專用治病,如那達居士;或專護法,如此文;或專用滅罪,如方等;或通用治病滅罪護經,如請觀音;或大明咒、無上明咒、無等等明咒,則非治病、非滅罪、非護經;若通方者亦應兼;若論別者幸須依經,勿乖教云云。」

咒有善咒、惡咒之別。如為人咒病或為防護己身者,即為善咒 ;咒詛他人令罹災害者即為惡咒。佛陀禁止習此等咒術以自活,但允許為護身而持咒。《四分律》卷三十云(大正22‧775a)︰「若學咒腹中蟲病,若治宿食不消;若學書、學誦,若學世論為伏外道故;若學咒除毒,為自護,不以為活命,無犯。」可見戒律對持咒一事的態度。

◎附︰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八章第三節(摘錄)

語言音聲的神祕性,從古以來,就有人信仰的。在印度,或稱為mantra,或稱為vidya、vijjā,或稱為dhāraṇi,說起來淺深不一,而與神祕的語言有關,卻是一致的。在中國,都可以譯為咒。嚴格的說,佛法是徹底否定了的,出家人是禁止的。(中略)

神祕的迷信行為,佛教出家眾是不許學習的。南傳的《沙門果經》、《梵網經》,都有同樣的敘述。似乎這是禁止邪命自活,如沒有因此而得到經濟的報酬,或者就不妨的。然《梵網經》等稱之為「無益而徒勞的明咒」,是否定明 咒之神效的。(中略)

依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āḥ)所傳的《多界經》,即使痛苦到極點,可能有死亡的危險,真正通達真諦的聖者,是不會為了生命,到外教那裡去學習神咒。可見這些「徒勞無益的明咒」,只是愚癡凡夫所有的信仰──迷信。

咒語的引入佛法中,治蛇毒咒該是最早的了。《雜阿含經》說︰優波先那(Upasena)為毒蛇所傷而死,臨死而面色如常,沒有什麼變異。因此,佛為比丘們說防治毒蛇的咒語。(中略)

《根有律》與《雜阿含經》所說相同。所說的偈頌──伽陀,是諦語、實語。又分為二︰初七頌半,是佛的慈心護念八大龍王,及一切眾生的諦語。慈心,是不受毒害的,所以慈心諦語,能使蛇等不能傷害。次二頌半,是佛、法、僧沒有煩惱毒的諦語,與除滅尸利仇多飯食中毒素的諦語相同,所以伽陀是防治蛇傷的諦語。次說「咒術章句」,《根有律》作「禁咒」,原文可能為mantra,這才是咒語。《相應部》與《雜阿含經》相當的部分,但說優波先那受蛇傷而死,沒有伽陀,也沒有咒語。《銅鍱律》中,有比丘為毒蛇所傷,所以佛說「自護咒」(attaparittaṃ)。初說四頌,與《雜阿含經》的前五頌相同,僅四大龍王。次說「佛無量,法無量,僧無量,匍行的蛇蠍等有量」,近於除毒的諦語。自護咒,只是諦語而已。《四分律》說︰「自護慈念咒︰毗樓勒叉慈(中略)慈念諸龍王,乾闥婆,羅剎婆,今我作慈心,除滅諸毒惡,從是得平復。斷毒,滅毒,除毒,南無婆伽婆。」也是慈心的諦語。從這裡可以看出︰優波先那為毒蛇所傷而死,面色如常,編入《相應部》「處相應」(《雜阿含經》同),原是沒有伽陀與咒語的。律師們開始以諦語防治毒蛇;根本說一切有部的律師們,才在防護諦語下,附入世俗治毒蛇的咒語。以後,又附入《雜阿含經》中。

世俗咒術的引入佛法,不外乎受到印度習俗的影響。印度自「阿闥婆吠陀」(Atharva-ṇaveda)以來,稱為mantra的咒語,非常流行。咒語的神效,被一般傳說為事實。對於修道,佛法以為咒術是無益的;也不許僧眾利用咒術來獲取生活(邪命),但咒術的效力,在一般是公認的,所以在部派佛教中,容受咒術的程度,雖淺深不等,而承認咒術的效力,卻是一致的。世俗有以咒術殺生的信仰,現在的各部廣律,也要考慮到咒術殺害生命,所犯罪過的輕重。如《銅鍱律》說︰以咒術除鬼害而殺鬼。《五分律》說︰「隨心遣諸鬼神殺」。《四分律》說︰「咒藥與,令胎墮。」《僧祇律》說︰「毗陀羅咒」殺。《十誦律》說︰「作毗陀羅殺,半毗陀羅殺,斷命。」毗陀羅是「召鬼咒尸令起」,即起尸咒法。半毗陀羅是「召鬼咒鐵人令起」。斷命是「心念口說讀咒術」的種種法。《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的「起屍殺」,「起半屍」殺,「咒殺」,與《十誦律》相同,但起半屍的方法不同。總之,各部派都承認咒術有殺害生命的力量。印度在熱帶,毒蛇特別多;每年為毒蛇所傷害的人,數目很大。一直到現在,還有一批以咒蛇為職業的。出家人多住於山林,正是毒蛇出沒地區,既承認咒術的力量,那末為了保護自己,引用世俗防治毒蛇的咒術,也就不覺得離奇了!僧團內,准許學習治蛇毒咒,那其他治病的咒法,當然也是許可了。(中略)

《根本說一切有部尼陀那》,有治痔病的咒。女人總容易信仰這些咒術,所以對比丘尼有禁止學咒的規定。原則的說,凡與自護──自己治病無關的,一切咒都不許學,不許教,但說一切有部的晚期律──《根本說一切有部律》,咒術是相當嚴重的侵入了佛教。鄔陀夷(Kaḷudāyī)化作醫師,咒誦,稱三寶名號,「眾病皆除」。還有偷盜伏藏的咒法︰作曼陀羅,釘朅地羅木,繫上五色的絲線,然後爐內燒火,「口誦禁咒」。這雖是犯戒的,被禁止的,但可見有人這麼做。(中略)

誦經,供養天神,求神力的護助,與大乘的誦《金光明經》、《仁王護國般若經》,原則是沒有差別的。《藥事》說︰廣嚴城(Vaiśāli)的疫病嚴重,請佛去驅除疫鬼。佛到了那雉迦(Nāḍakantha),命阿難陀(Ānanda)到廣嚴城去說咒,驅逐邪鬼。佛到了廣嚴城,為了憐憫眾生又說咒。根本說一切有部,對於治病,驅鬼,求戰爭的勝利,顯然是常用咒術的。

咒語,語音自身的神祕作用,或因咒力而得到鬼神的護助,或憑咒力來遣使鬼神;咒的神祕力,與鬼神力是相結合的。在佛法中,起初是諦語──真誠不虛妄的誓言,是佛力、法力、僧力──三寶的威力,修行者的功德力,也能得龍天的護助。諦語與三寶威力相結合,論性質,與咒術是類似的。所以《十誦律》稱說諦語為「咒願」;《四分律》等稱諦語為「護咒」。咒──音聲的神祕力,終於經諦語的聯絡,為部派佛教所容受,甚至成為佛法的一部分。如陳‧真諦(Paramārtha)傳說︰《四分律》所屬的法藏部(Dharmguptāḥ),在三藏以外,別立「咒藏」。

〔參考資料〕 《大智度論》卷五十七;《法華文句記》卷十(下);《法華義疏》卷十二;《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贊》;《玄應音義》卷二十五;《慧琳音義》卷四十三;《總釋陀羅尼義讚》;《祕藏記》;《修驗十二箇條》。


毗盧遮那

佛的報身或法身。音譯又作毗盧舍那、毗樓遮那、吷𡀔者那;意譯為大日如來、遍照、光明遍照或淨滿、三業滿、廣博嚴淨等。

關於毗盧遮那佛,《華嚴經》、《梵網經》、《觀普賢經》、《大日經》等經所載,不盡相同。據舊譯《華嚴經》卷二〈盧舍那佛品〉所述,盧舍那佛於無量劫海修功德成正覺,住蓮華藏莊嚴世界海,放大光明照十方,由身上諸毛孔出化身雲,演出無邊契經海。據《梵網經》記載,此盧舍那佛於百千阿僧祇劫,修行心地,成正覺,住蓮華台藏世界,化現千葉百億大小釋迦,說菩薩心地法門。而《觀普賢菩薩行法經》則云毗盧遮那身遍一切處,住於常樂我淨四波羅蜜所攝成的常寂光土。

此「毗盧遮那」一語,最早出現於《雜阿含經》卷二十二的「破壞諸闇冥,光明照虛空,今毗盧遮那,清淨光明顯」,此中所指的「毗盧遮那」一詞,係「太陽」之意。其次《華嚴經》等有「盧舍那佛」之說;又《佛本行集經》、《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大乘四法經》等經典卷前皆有「歸命大智海毗盧遮那佛」之語;《大乘同性經》卷下又云(大正16‧650b)︰「所有聲聞法,辟支佛法,菩薩法,諸佛法,如是一切諸法,皆悉流入毗盧遮那智藏大海。」其後《大日經》則以摩訶毗盧遮那(大日如來)為全法界的體性。

至於「毗盧遮那」的語義,據《華嚴經探玄記》卷三所述,其意為光明遍照;《大日經疏》卷一與卷十六則以毗盧遮那為「日」的別名;《金剛頂經義訣》卷上以毗盧遮那為「最高顯廣眼藏如來」,「毗」即為「最高顯」,「盧舍那」為「廣眼藏」。梵語vairocana,是由「光輝」、「照耀」之意的ruc轉化為rocana,再加上前置詞vai(vi的變化)而成。意指「附屬於太陽的」或「太陽之子」。意譯遍照或光明遍照,或係依此義而來。又virocana,是在rocana之前,加上vi,有光耀之意,意指太陽或太陽神。《大日經疏》以毗盧遮那為「日」之別名,當係依此義。總而言之,此「毗盧遮那」一語與「太陽」確有關聯。

在大乘佛教之中,「毗盧遮那」原是釋尊的理想化,舊譯《華嚴經》卷四〈如來名號品〉云(大正9‧419a)︰「此四天下佛號不同,或稱悉達,或稱滿月,或稱師子吼,或稱釋迦牟尼,或稱神仙,或稱盧舍那,或稱瞿曇。」即將釋迦牟尼比喻為太陽(盧舍那)。

中國各家在論述佛之三身時,係以毗盧遮那或盧舍那為三身之一,然於二者之所屬則頗有異說。智顗《法華經文句》卷九(下)以毗盧遮那為法身如來,盧舍那佛為報身如來。此乃依據《觀普賢經》敘述毗盧遮那身遍一切處,故以之為法身;《梵網經》敘述盧舍那為千葉台上之主,故以其為報身。吉藏在《三論略章真應義》中舉地論師所說,而將盧舍那配為報身佛。《法華玄論》卷九以為《梵網經》的盧舍那佛是迹身。而華嚴家則以《華嚴》的盧舍那具足十身,此義大異於前說。十身是眾生身、國土身、業報身、聲聞身、辟支佛身、菩薩身、如來身、智身、法身、虛空身。謂毗盧舍那具有此等十身,而此十身又稱為融三世間之十身,或稱解境十佛。十身中的如來身,有正覺佛、願佛、業報佛、住持佛、化佛、法界佛、心佛、三昧佛、性佛、如意佛等十身,名之為行境十佛,又稱十身具足之舍那。

密教稱毗盧遮那佛為摩訶毗盧遮那佛。此佛住廣大金剛法界宮,為自內眷屬說三密平等之法門,以理智二法身為其體。智法身住於實相之理,為自受用現三十七尊身,表金剛界之教主。理法身住於如如寂照之智,為自他受用現三重曼荼羅身,表胎藏界的教主。毗盧遮那即是此理智不二之體。但《理趣釋》卷上云,毗盧遮那如來名為遍照,是報身佛,在色界頂第四禪色究竟天成等正覺,為諸菩薩說四種自證自覺的聖智。《金剛頂瑜伽三十七尊出生義》又云(大正18‧298a)︰「於是印成法界體性智自受用身,即塔之正中毗盧舍那如來也。」二者主要是將智法身當作報身、受用身。

此外,密教除以毗盧遮那為大日如來,單獨將其刻畫於金胎兩部曼荼羅外,又另外別立盧舍那或毗盧舍那佛。如《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卷十五有「毗盧遮那佛變」一語。《河洛上都龍門之陽大盧舍那像龕記》及《佛祖統紀》卷三十九等,嘗記載唐高宗咸亨三年善導等人,在龍門石壁鐫刻高八十五尺的盧舍那佛像。《廬山記》卷一記述廬山乾明寺供有張僧繇所繪的盧舍那佛像。《廣清涼傳》卷中記載,五台山瑞相殿北十三重大佛殿中安奉盧舍那佛像,其四周並雕有一萬尊菩薩像。

◎附︰《佛菩薩聖德大觀》〈盧舍那佛〉條
依照智者大師的《法華經文句》所說,毗盧遮那是法身如來,盧舍那是報身如來,釋迦牟尼是應身如來。這裏的報身如來就是通常所說的報身佛。在佛陀的三身中,報身是修集無量福慧資糧所起的無邊功德,也是由因位之本願與行持所修得之享受佛果境界的佛身。又稱為受用身,或受法樂身。

據《梵網經》所載,盧舍那佛已修行過百阿僧祇劫,成佛以後住在蓮花台藏世界。蓮花台周圍有一千葉。每一葉是一個世界,千葉總共為一千世界。每一葉世界,又有百億須彌山、百億日月、百億四天下、百億南閻浮提。而有千百億無量數釋迦正在說法。這無量數釋迦化身的本源,就是盧舍那佛。

六十卷《華嚴經》裏,也曾以這樣的偈頌讚嘆盧舍那佛︰「無量劫海修功德,供養十方一切佛。教化無邊眾生海,盧舍那佛成正覺。(中略)盧舍那佛大智海,光明普照無有量。」依《華嚴經》所說,佛陀報身的淨土是蓮華藏世界,而盧舍那佛則是蓮華藏世界的教主。這與密教所供奉的毗盧遮那佛(大日如來),其梵語雖然同字,但所指卻並不相同。因此,除了密教的大日如來像之外,顯教也常單獨供奉盧舍那佛。在佛教造像史上,我國龍門石壁及日本東大寺所造的盧舍那大佛像,都是膾炙人口的傑作。

〔參考資料〕 新譯《華嚴經》卷六〈如來現相品〉;《大日經》卷一;《法苑義林章》卷六(本)、卷七(末);《法華文句》卷八(下);《法華玄義》卷六(上);《像法決疑經》;《勝鬘寶窟》卷上(本);《華嚴五教章》卷二;《金剛頂瑜伽略述三十七尊心要》;《古今圖書集成》〈神異典〉卷九十一;《廣清涼傳》卷上;《參天台五台山記》卷五;望月信亨《淨土教の起原及發達》。


華嚴三昧

佛華嚴三昧之略稱。又名華嚴定。華嚴十定之一,乃普賢菩薩所入之禪定。此三昧係統攝法界,包容一切佛法之大三昧。舊譯《華嚴經》卷三十六〈離世間品〉云(大正9‧631c)︰「普賢菩薩正受三昧,其三昧名佛華嚴。」卷六〈賢首品〉云(大正9‧434c)︰「不可思議莊嚴剎,恭敬供養一切佛,光昆嚴難思議,教化眾生無有量,智慧自在不思議,說法教化得自在,施戒忍辱精進禪,方便智慧諸功德,一切自在難思議。華嚴三昧勢力故。」

《華嚴探玄記》卷十七釋此三昧之名稱云(大正35‧421a)︰「以因行花,嚴感果相,令顯著故。」亦即以因行莊嚴佛果,故名佛華嚴。該書又釋其體性云︰「法界行門心海為體。以等持廣大,以無限量故。」行門者,大行也;心海者,大願也。即以無限絕待之大願大行為體。對於此三昧之業用,該書復云︰「顯說花嚴法故」「顯示花嚴行故」,亦即在此三昧定中,緣理觀法,安詳而起,說以因行莊嚴果德之法,顯示華嚴之行,即為此定之作用。

其次,對於此三昧能得之位地,該書以四句釋之。亦即︰(一)若攝始歸終,則在第十地法雲地方得。(二)若攝終歸始,則在信位滿心時得之。(三)若依始終無礙之義,則遍一切位可得。(四)若超絕始終而論,則總不依位。《華嚴遊心法界記》釋云(大正45‧646b)︰「華者,菩薩萬行也。何者﹖以華有生實之用,行有感果之能。雖復內外兩殊,生感力有相似。今即以法託事,故名華也。嚴者,行成果滿,契合相應,垢障永消,證理圓潔。隨用讚德,故稱曰嚴也。三昧者,理智無二,交徹鎔融,彼此俱亡,能所斯絕,故云三昧也。」

又若相對海印三昧而言,海印三昧是約果立名,此華嚴三昧是從因立名。但因果本來無別,故此二者係一體兩用。即《妄盡還源觀》所謂自性清淨圓明之體有二用,一是海印森羅常住之用,此即海印三昧;二是法界圓明自在之用,此即華嚴三昧。

又,對於《無量壽經》卷上所云(大正12‧266b)︰「得佛華嚴三昧,宣暢演說一切經典。」憬興於《無量壽經連義述文贊》卷中釋「佛華嚴」之名義云(大正37‧145a)︰「佛地功德,能嚴佛身,故云佛華嚴。」此外,《無量壽如來會》所說之「佛華三昧」、《瓔珞本業經》卷下所說之「一生補處菩薩所入之佛華三昧」,都是指此華嚴三昧。


量論

指與「量」有關的研究。量論的「量」,梵語作pramāṇa,可解作「正知」(pramā)與「作具」(ana),意為藉以獲得正確知識的方法,或依此方法而得的知識。

關於量論,可分為兩個部門。一是知識論,涉及知識的起源、種類、性質與相互關係;一是論理學,研究論證的形式與過程。

古代印度哲學諸派中,以「量」為其研究主題的,有正理學派。其學派名稱「正理」(nyaya)一詞,即有「依量而探究對象」之義。但對於量的研究,並不僅限於正理學派,印度其他學派的學說體系中亦不乏此類主題的探究。例如佛教界的因明學即是。

所謂因明,是指與「因」有關的學問;但它並非僅係論理學方面的討論,連知識論也在其論究之中。在古因明中,量論只不過是佛教體系中的一部份,不過從新因明的創始者陳那在《集量論》的歸敬偈中,稱如來為「量之體見者」(pramāṇa-bhūta)看來,陳那係以量論為佛教之本義。陳那之後,有法稱、法上等人承其學統,傳繼所謂佛教論理學派。

在研究「量」時,須從三方面來探究,即︰(1)使用「量」來瞭解對象的人(量者);(2)憑藉「量」而獲知的對象(所量);(3)被量知的知識(量果)。勝論、正理兩大學派主張「量者」是我;「所量」是對象,「量果」是知;且說「量」是指「我的認識活動確定量果之前的作用過程」。陳那不承認作為量者的我,而將量、所量、量果解釋成識的見分、相分、自證分,並認為三者無別,皆是識上所設定的。

關於量的種類,依學派不同而說法有別。綜合各家所說,大抵可歸納為現量、比量、聖教量、譬喻量、義準量、無體量、世傳量、想定量、內包量、姿態量等十量。此中,順世外道僅承認現量,數論及瑜伽學派主張現、比、聖教三量,正理學派係於此三量上加一譬喻量,成四量說。彌曼差學派以吠陀為唯一權證,故原僅承認聖教量,但於其經典中說現、比、聖教等三量,其後此學派分成二大支派,其中的帕達(Bhāṭṭa)派說現、比、聖教、譬喻、義準、無體等六量,古魯(Guru)派則承認無體量除外的其他五量。此外,高達帕達(Gauḍapāda)在《數論頌》的註釋中所提出的義準、想定、無體、內包、世傳、譬喻等六量,據說也為彌曼差派所承認。吠檀多學派的經典僅說現、比二量,但其後於此二量之上更加聖教、譬喻、義準、無體等四量,而主張六量說。此外,怛特羅行者更主張所謂的姿態量。至於佛教中,古因明係主張現、比、聖教等三量,而新因明家則立現、比二量。

關於量的相互關係,以正理學派與佛教論理學派所說,較具代表性。正理學派主張量的混合說,認為同一所量可以依現量、比量、聖教量中的任何一量而被量知,佛教論理學派則說現量為自相,比量為共相,二量截然有別。其次,關於量的妥當性方面,可分為量的「自立妥當性說」與量的「他立妥當性說」兩種。前者主張在量的本身中有量之妥當性的根據,彌曼差學派與後期吠檀多學派為此說之代表;後者認為在量之外(即量知的效用性)上,有量之妥當性的根據,正理學派乃此說之代表。量論的論理學部門所探究的,就是用宗等支分來論證依比量而得的知之妥當性。對於此問題的探究,可分為五支作法與三支作法兩種。前者係依據喻的比論來論證宗的妥當性,帶有比論法的性質;正理學派的論證法可為其代表。後者為演繹法,以因三相說為基礎;佛教新因明的論證法即屬此類。

又,量論所研究的,除了有關論證的形式與過程之外,還包括了論證時所犯誤謬的探究。

◎附︰沈劍英〈現量、比量、聖教量〉(摘錄自《佛家邏輯》上)

知識論是研究知識的種類及獲得知識的方法之學問,在因明中稱之為「量」(pramāṇa)。「量」有幾種﹖在古代印度眾說紛紜,歸結起來有十種︰現量(pratyakṣa,又譯感覺量)、比量(anumāna,又譯推理量)、比喻量(upamāna,又譯義準量)、聖教量(sad-ba,又譯聲量)、假定量(arthapatti)、無體量(abhāva)、世傳量(aitihya)、姿態量(chesta)、外除量(parisesa)、內包量(sambhāva)。

佛家十分強調修行中的「智」、「覺」、「悟」,故亦非常注重知識論。然而無著只承認三種量,即現量、比量和聖教量。《阿毗達磨集論》和《瑜伽師地論》中所提出的能立八義,後三義即是這三種量。可以把這三種量歸為二類,一是經驗根據的知識,即現量和比量,二是權威根據的知識,即聖教量。按照佛陀的觀點,這二者是一致的,佛陀更強調親身的證知。而實際上,在佛教的進一步發展中對教義出現了不同的解釋,經驗與經典權威常常發生矛盾,迫使人們去進行選擇,理智的選擇自然傾斜於經驗。

世親首先主張知識只有兩種︰現量與比量,不再列出聖教量。在世親的著作中,這一部份內容基本都已亡佚,《如實論》也只有前小半部,現在只能從陳那《集量論》所引的世親《論軌》來了解。世親認為︰「由彼境義生識是為現量」,「五識所緣是自相境,不施假名」,「觀不相離境義所知是為比量」。這是對於現量、比量的概括界說。

陳那在此基礎上進一步作了詳細的闡發,形成了更為系統的佛家知識論。《正理門論》云︰「為自開悟唯有現量及與比量,彼聲、喻等攝在此中,故唯二量。由此能了自、共相故,非離此別有所量,為了知彼更立餘量。」這是說,用以自悟的知識只有二種,即現量與比量,這二者即已構成「立具」,現、比二量是真能立之所須具者,而聲量(聖教量)和譬喻量都已包括在其中了;因為通過現量、比量可緣知自相和共相,除了這二相之外不存在其他所量,故亦不必再有其他的認識手段(量)。《集量論》〈現量品〉也明確指出︰「量唯兩種,謂現、比二量。聖教量與譬喻等皆假名量,非真實量。」這是因為「所量唯有二相,謂自相與共相。緣自相之有境心即現量……緣共相之有境心即比量……除自相、共相外,更無餘相為所量故」。

唯識宗認為,由「識」變現為境、色(認識的對象)等相分,亦由識生起「見分」(認識的主體)。再以見分去緣相分而達到「自證」,這就是認識的過程和本質。相分只有自相和共相二種,已分別為現量和比量所緣。故除此以外別無他量。

《集量論》〈觀遣他品〉中進一步指出︰「教(聖教量)與比量等,成不異故。」為此,有人質疑道︰「若天趣等聲(超根境之事物)不能詮唯義者,如何成為比量耶﹖」陳那回答道︰「『信語不欺誑,同故,即比量』謂受持可信解之語言,亦不欺誑相同故,即說為比量。」

這是說對於超越根境之事,唯依可信解之聖言量,乃能了知。由信受彼言教,依之修行,即能得彼果,全無欺誑。故說彼聖教量亦是比量。


[南山律學辭典]
受具戒法諸部異同

亦名:諸部受戒法通局、百一受戒通局

子題:十誦十種受具、自然無師戒、自誓受具、得道受具、論義受具、僧祇八種受具、自具足受具、五分十二種受具、一語受具、二語受具、十一眾受具、破惡見實受具、第一受具、多論七種受具、摩得伽論十種受具、伽論十種受具、善見八種受具、教授受具、重法受具、八語受具、母論七種受具、建立受具、隨師教受具、敕聽受具、敕聽受具、雜心十種受具、受師教受具、超昇受具、問樂受具、俱舍十種受具、明了論依他圓德有七種、了論九種受具、僧善來受具、三歸得戒、略羯磨受具、廣羯磨受具、尼善來受具、遣使受具、尼廣羯磨受具、圓德、獨覺有量、佛無量、二十種受具、佛成道自然感戒、如來果中得戒、五拘鄰、拘鄰、五人受具、十人受具、問答受具、三歸受具、八敬受具、上受具、自起受具、自然受具、入正定聚受具、得入正性離生受具、邪定聚、正定聚、信受大師語受具、善來受具、信受八尊法受具、遣信受具、持律五人受具、中國十眾受具、阿僧祇劫、三僧祇劫、萬行、最後生、性得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一,示本數生起)諸部通塞,從本四分略說五種﹔羯磨受中,離分出六,通別則十。橫通諸部有無所以。(二,引律論別明)(一、引律),佛言有十種〔受具〕戒:一﹑自然無師戒者,謂佛不假師教,會理盡故,因感戒也。如多論云,據自然者,不假他教也。非不自假,樹下跏坐,即身教也;自言不解此座而得漏盡,此口教也;及後漏盡,戒亦齊得。二﹑自誓〔受具〕者,如付法藏中,自誓之時,身口律儀森然具也。三﹑得道〔受具〕者,如五拘鄰。四﹑論義〔受具〕者,如增一中,佛令須陀耶,解有常色等義,說法無滯,又無怯弱。善見云,七歲與問答受。餘善來、三歸、五眾、遣信、八重、羯磨六受,通四分也。僧祇有八〔種受具〕,一局七通:一、者自具足〔受具〕,亦云自覺,謂如來也。餘善來、五〔人〕、十〔人〕、八〔敬〕、二十〔人〕、遣信、曾歸七受,同四分也。五分十二種受〔具〕,互有通局:一﹑自然;二﹑一語〔受具〕,言歸佛也;三﹑二語〔受具〕,言歸佛、法也;四﹑十一眾〔受具〕,即五百尼在十僧中,愛道為和上,三人一受是;五﹑破惡見實〔受具〕,即羅漢上法也;六﹑第一受具,謂初果童子也。餘善來、三語、八敬、羯磨、二十僧、遣信六受,同四分也。……(二、引論)上約餘律對明通局,次引諸論。如多論文,正解十誦。故彼文云,七種受〔具〕戒:自誓、見諦、三歸,局在彼文;善來、三語、八法、羯磨四受通也。…摩得伽中十種〔受具〕:無師、自誓、見諦、問答、三歸五受局也;五眾、十眾、二部僧、八重、遣信五通也。善見有八〔種受具〕一、教授〔受具〕者,謂自誓也;三 歸、問答。此三局也。善來;重法〔受具〕,即八敬也;遣信;八語〔受具〕,即二十眾,僧尼俱白四也;五是羯磨。並通也。母論有七〔種受具〕:善來;建立受具,即破結也;三語;羯磨;隨師教〔受具〕者,即八敬也;遣信為六,通也。敕聽〔受具〕一受,即解義者,是局也。雜心列十〔種受具〕一﹑ 自起;二﹑受師教〔受具〕者,即自誓也;三﹑超昇〔受具〕者,即五比丘;四﹑問樂〔受具〕者,謂須陀耶;五﹑三歸。此上局也。善來;五人;受重法,八敬也;遣信;十眾。此五通也。俱舍有十〔種受具〕:一﹑自然;二﹑入正定聚;三﹑信受大師語;四﹑問答;五﹑三歸。此局也。六﹑善來;七﹑信受八尊法;八﹑遣信;九﹑持律為五;十﹑中國十眾。各下列人,可知。明了論云,依他圓德有七種,比丘有四,尼有三也;獨有量,佛無量波羅蜜。合說有九〔種受具〕:(一﹑僧中四種受)(一)〔僧〕善來〔受具〕者,先白衣聖人,佛呼善來比丘,修行清淨梵行,正說正法;作是說已,髮落衣變,便得戒也。善比丘者,許其出家,許與大戒;來者,從白衣位,來入出家位,從無戒位,入具戒位。清淨梵行者,斷一切惡,修一切善也。四分云,快修梵行盡苦源,即此是也。正說正法者,是梵行所依處也。(二)三歸得戒者,善根稍薄,戒法難生;未說歸前,先誦佛語善來之法,後方三說歸竟感戒。(三)羯磨〔受具〕者,善根又薄,須立和上;先問遮法,後方和乞,與今不異,四人秉白,即發具戒。(四)羯磨〔受具〕者,善根轉薄,戒法難生,加至白四,方乃得戒。〔二﹑尼中三種受〕尼中三受,無〔三〕歸及略〔羯磨〕。〔尼善來受具〕是聖人者,佛喚善來,非聖人者,三歸單白所不感也。言遣使〔受具者,是愛道。言〔尼〕廣羯磨〔受具〕,今二十眾也。此七種戒,悉依他得。言圓德者,即戒體也。所受遍周法界,無境不備;隨行奉修,德充一切,故稱圓德。獨覺有佛無量者,三僧祇劫廣修萬行,於最後生,有菩薩戒,悉性得也;苦法忍時,得出家具戒;盡無生智起,一切佛法,一時圓滿。三種功德,無有邊量也。於此論中,善來、廣羯磨、遣使,通四分也;三歸、略羯磨、獨覺、如來,局當部也。(三,括諸部通局)上隨數分有一百一種,略名從實,則有二十種受〔具〕:一﹑者自然,二﹑自誓,三﹑見諦,四﹑論義,五﹑三歸,六﹑一語,七﹑二語,八﹑十一眾,九﹑略羯磨,十﹑有量,此局他部;破結、善來、八敬、三語、二十眾、五眾、十眾、小年曾歸、尼邊義立、遣信,此通他部。」濟緣記釋云:「十誦,自然中,初引律示。謂佛成道,斷惑證真,自然感戒。如下,引論。決上自然必由緣發。不假他教,謂無師也。非不自假,謂由教生無教也。準此如來果中得戒;僧祇亦然;若依五分,因中得戒;隨機異見。廣如義鈔。二﹑中,自誓〔受具〕即大迦葉。森然即眾多來集之貌。三﹑中〔得道受具〕,五拘鄰鹿園初度五人也。拘鄰即五中之首,此翻本際,即憍陳如;二曰阿濕亦云頞陛;三曰摩訶摩南亦云摩訶拘利;四曰婆提亦曰跋提;五曰婆敷名十力迦葉。若依善見,善來得戒;與此不同。四﹑中〔論義受具〕,彼經云,佛在摩竭提國波沙山中,清旦從靜室起,在外經行,時須陀沙彌在佛後行,佛曰:『我今問卿義,有常色及無常色,為一義?為有若干?』對曰:『此義非一。所以然者,有常色是內,無常色是外。』佛言:『汝快說此義,今即聽汝為大比丘。』故云說法無滯等,廣如第二十二卷。善見,佛問云:『汝年幾?』答:『我年七歲。』餘同增一。僧祇,自具足〔受具〕即上自然也。五〔人受具〕即邊方十〔人受具〕即中國,八即八敬。餘可知。五分,正明中,互有通局,互謂各半也;準下問答,五局七通。十一眾與四分不同。破惡見實〔受具〕,惡即是惑,實即是理第一〔受具〕,亦目真理,是第一義故。……伽論,問答〔受具〕即論義〔受具〕。三歸同上多論;故在局也。下善見亦同。前十誦三歸〔受具〕,即是三語〔受具〕;故在通也。善見,自誓云教授〔受具〕者,謂從佛聞法故。論云,佛告迦葉,汝應如是學,言我於上中下座,發慚愧心,應聽一切善法,置於我心等。迦葉以教授故,即得具足,是佛神力得也。八敬重法〔受具〕,重即尊敬,或云八尊,義亦同也。八語〔受具〕,謂尼中本法,僧中正受,兩番白四,故云八語。母論,破結名建立〔受具〕者,彼文正名上受具,即同四分上法;而論云從今已去,聽汝等立善根上受具;準約文意,名為建立。八敬名隨師教〔受具〕,謂從阿難邊受佛教故。解義名敕聽〔受具〕者,彼論,佛告蘇陀沙彌,從今已往,若有疑惑,恣汝來問;亦即與戒,故得名也。聽字平呼。雜心,自起〔受具〕,即佛自然。超昇〔受具〕,即初果人破惑出離也。樂〔受具〕,謂因問義生願樂故。俱舍,第十四,列數之下。一一出人名,故云各下列人也。初〔自然受具〕即佛與獨覺。二﹑〔入正定聚受具〕即五拘鄰;彼正名得入正性離生〔受具〕,在言頗隱,故此易之;得世間定,名邪定聚,初果入聖,名正定聚。三﹑〔信受大師語受〕即大迦葉。四﹑〔問答受具〕即蘇陀夷七歲沙彌。五﹑〔三歸受具〕即六十賢部,共集受具。賢部未詳。六﹑善來受具〕即那舍等謂須提那耶舍。七﹑〔信受八尊法受具〕即大生主即大愛道。八﹑〔遣信受具〕即法授尼伽論云達摩提那,即梵言也。見論云半迦尸尼,謂直半迦尸國故。九﹑〔持律五人受〕、十﹑〔中國十眾受具〕,但分中〔國〕、邊〔地〕,不出人號。了論,總示中,七種從師受,故云依他;獨覺與佛二種,自然感發,則非依他。獨覺小乘,境局大千,故猶有量;佛無量義,如後自釋,究竟果滿,故稱波羅蜜。……三歸中,稍,少也。準此作法,〔了論〕先唱善來,後說三歸,獨異諸部。……次〔自證〕二受中,文牒二種,不釋有量;反佛無量,自可知故。若據餘部,通歸自然;今取位別,心境廣狹,故分二焉。阿僧祇,翻無數時,而言三者,且約釋迦修菩薩道時以論分齊。從古釋迦至尸棄佛,值七萬五千佛,名初僧祇;次從尸棄至然燈佛,值七萬六千佛,名第二僧祇;又從然燈至毗婆尸佛,值七萬七千佛,名三僧祇〔劫〕。若望聲聞,當內凡位。者,萬是數之通名,行實無量,不必一萬。最後生,謂王宮所生也。菩薩戒者,謂久修菩薩行,習性自然遠惡住善,故云性得。『若爾,前云小戒為大方便,今何倒耶?』答:『此菩薩戒,亦即小乘,義說為戒,非從他受;不同梵網善戒,受者方獲。苦法忍時,即證見道,無漏聖慧斷惑之時,準此初果即得具戒。盡無生智起句絕;無盡智與無生智,二智發起,即證無學道時。謂證滅諦,結惑斷盡,故名盡智,從盡智後,無漏智起,一切結惑無再生理,名無生智。三種功德者:一﹑菩薩戒,二﹑出家具戒,三﹑佛法圓滿。前二是因,後一是果。皆遍生境,故無邊量。然此且據小教明佛;若約大乘,出生成道,無非示現,隨緣垂應,非實爾也。……三括諸部中,初示開合。一下,次明通局。前十局他部者,本宗無故;後十通他部,彼此同有故。有本 並作當部者誤也。餘如別圖委示,此不復云也。」(業疏記卷一二‧一九‧一五)(請參閱附錄二『本宗他部百一受戒通局圖』一○一頁)


戒德高勝

子題:持戒勝行施、受戒時已行三施、三施

隨機羯磨‧諸戒受法篇:「經云,有善男女,布施滿四天下眾生四事供養,盡於百年,不如一日一夜持戒功德,以戒法類通情非情境故也。論云,由戒故施得清淨也。」(隨機羯磨卷上‧一五‧一六)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文列經施不及者,明戒德高勝,即初門義也。(一﹑持戒勝行施)所以然者,初受戒時,已行三施,盡眾生界;故財有量,不及此也。盡形不盜者,已施法界有情之財;言不殺者,已施法界有情無畏;即用戒法行己化他,即名法施遍眾生界。財為局狹。集散之法,能開煩惑惱害之門;戒法清澄,故絕斯事。(二﹑因戒以成施)又云,由戒故施淨者,智論云,若不持戒,得財施者,多貪不淨,以利求利,惡求多求。故使來世受不淨果,如牛羊豬狗衣食麤惡。若持戒者,既絕惡求,清淨行絕;乃至佛果。故云六波羅蜜在心不在事等。」濟緣記釋云:「初科,初總示。以初受時,立誓斷惡,遍生境故。財、法、無畏,是為三施。盡下,二別列。不盜不妄取,即是施財;不殺無侵惱,即施無畏;此二自行,令他倣之,即法施也。財施濟彼困窮,無畏令他安樂,此二即慈悲也;法施使彼開悟,即智慧也。三者既備,其勝可知。財下,通結。初句示財施局狹:一﹑不具三施,二﹑不遍生境。集下,明財施生過。集則不免貪求,散則寧無取捨。得者則喜,不得則瞋,能開煩惱,故不及戒。次科引論,前明破戒行施之損。以利求利,謂販賣治生。惡求謂邪利活命,多求即貪婪無厭。惡因惡果,報應必然。文列牛羊等,且舉餘報。若下,次明持戒行施之益。清淨則離上諸過。佛果則反上惡果。故下,引證。還即論文。施、戒、忍、進、禪、智為六;波羅蜜翻到彼岸,修此六法,能至佛果故。若心不淨,雖行六事,非波羅蜜,故云在心不在事。然此為破垢心之人,非謂廢除事行。今人不修戒施,妄以此語文飾己非,一何謬哉!」(業疏記卷一○‧二二‧二)


羯磨疏獲聞實唯宿慶

亦名:業疏獲聞實唯宿慶

子題:桑榆

戒本疏‧釋戒經序:「斯之十緣(說戒羯磨十緣),即十門義;各有量據,不可卒施。具如所撰刪補羯磨及彼疏中具辨;臨機引用,廣略隨宜也。其中問答釋疑,一同彼說。若欲寫取,此復何難?以紙墨易繁,時功難駐。不獲已者,時復疏之。此既大義,業相因由;理須遙指,何得復略?然有不見彼文者,此乃往緣,以業自責。余老矣!桑榆轉迫,不暇重述也。」行宗記釋云:「初、指廣。隨機羯磨有二卷;十緣見上卷之首。疏本四卷,今為八卷。若欲下,二、顯略有二:一﹑慮文繁不逗機故,二﹑恐費時妨自行故。不下,示下有所明。。此下,顯上須對指。然下,傷後世不遇。羯磨疏者,彼文委辨緣成,廣明非相;作業成敗,被事如非。示眾別之行儀,顯僧宗之綱要。維持修奉,不學焉知?故不見者則投心無所,舉事成非,教既不通,行何所託?況疾滅三寶,無利群生。實由往世業緣,致使難遭正法。然今鏤板,教府盛傳;我輩獲聞,實唯宿慶。然常情淺狹,貴少賤多;雖復聽尋,尟能注意。寄言後學,勿事悠悠。余下,重示略意。日之西垂,影在樹端,謂之桑榆。迫即訓近;言居世不久,以重修時,七十許矣!」(戒疏記卷二‧六三‧一八


[法相辭典(朱芾煌)]
十六有想論

大毗婆沙論二百卷一頁云:後際分別見中,十六有想論者:謂初四種,依三見立。如說:一類補特伽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命者即身。復有一類補特伽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命者異身。復有一類補特伽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此總是我。遍滿無二,無異無缺。依第一見,建立第一我有色,死後有想論。謂彼外道,執色為我,執餘四蘊以為我所。彼所執我,以色為性。故名有色。取諸法相,說名為想。此有色我有彼想故,說名有想。以執四蘊,為我所故。彼作是念:此有色我,死後有想。此在欲界全,色界一分。除無想天。許無色界亦有色者,此亦在彼前三無色。此有想故,不在後一。依第二見,建立第二我無色,死後有想論。謂彼外道,執無色為我。執色或餘四蘊以為我所。謂若除想,執餘三蘊總別為我,即執想色蘊為我所。若執想蘊為我。即執餘蘊為我所。彼所執我,無色為性;故名無色。取諸法相,說名為想。此無色我,或想為性,或有想用,說名有想。或有彼想,說名有想。以執想蘊為我所故。彼作是念:此無色我,死後有想。此在欲界,乃至無所有處。除無想天。依第三見,建立第三我亦有色亦無色,死後有想論。謂彼外道,執色無色為我。如諦語外道等,總於五蘊,起一我想。由彼各別分別諸蘊,不得實我;猶如各別分別甘酢咸辛苦淡,無總實有一味可得。彼於諸蘊,起一想已;總執為我。彼所執我。以色無色為性;故名亦有色亦無色。取諸法相,說名為想。此亦有色亦無色我,或以想為性,或有想用,說名有想,或有彼想,說名有想。以執自身諸蘊為我,執他諸蘊為我所故。有餘外道,於有色我,見過失已;依無色我而住。於無色我,見過失已;復依有色我而住。彼諸外道,我見未斷,雖執有我;而不決定。說所執我,唯是有色,或唯是無色。然作是念:此亦有色亦無色。我死後有想。此在欲界全。隨其所應,乃至廣說。第四、我非有色非無色死後有想論。即遮第三,無別依見。彼作是念:我雖實有;而不可說定亦有色亦無色。彼見實我定亦有色,亦無色;俱有過失;故作是說;此我、非有色,非無色,死後有想。餘如前說。如是四種,或依尋伺,或依等至,皆容得起。執我有邊死後有想論者:若執色為我;彼所執我,體有分限。或在心中,如指節量,光明熾盛。或在身中,稱身形量,內外明徹。如說:我我、形相端嚴,光明熾盛,清淨第一。喬答摩尊,寧說無我。若執非色為我;彼所執我亦有分限。以非色法,所依所緣,有分限故;亦名有邊。彼依尋伺,起如是執。若依等至,起此執者;必未得遍處定。如是二種,俱作是念:我定有邊,死後有想。此在欲界全,色界一分。除無想天。許無色界亦有色者,此亦在彼前三無色。執我無邊死後有想論者:若執色為我;彼所執我,遍一切處。如明論說:有我士夫,其量廣大,邊際難測,光色如日。諸冥闇者,雖住其前;而不能見。要知此我,方能越度生老病死。異此更無越度理趣。又如有說:地即是我。我即是地。其量無邊。若執無色為我;彼作是念:如不至火,終不能燒;若不至刀,終不能割;若不至水,終不能潤。如是若有不至我者,終不能取無邊分量。彼依尋伺,起如是執。若依等至,起此執者;必已得遍處定。如是二種,俱作是念:我定無邊,死後有想。此在欲界全,隨其所應。乃至廣說。執我亦有邊亦無邊死後有想論者:若執色為我;彼所執我,隨所依身,或卷或舒,其量不定。彼作是念:身若有量;我即有邊。身若無量;我即無邊。若執無色為我;彼作是念:若隨有量所依所緣;我即有邊。若隨無量所依所緣;我即無邊。如是二種,俱作是念:我亦有邊,亦無邊,死後有想。此在欲界全。隨其所應,乃至廣說。執我非有邊非無邊死後有想論者:即遮第三,為此第四。三門異說,如前應知。如是四種,或依尋伺,或依等至,皆容得起。依想受異,故作是說:我有一想,我有種種想,我有小想,我有無量想;我純有樂,我純有苦,我有苦有樂,我無苦無樂;死後有想。此中我有一想者:謂在前三無色。由彼諸想,一門轉故;說名一想。我有種種想者:謂在欲色界。除無想天。由彼諸想,六門四門轉故;及緣種種境故;名種種想。依尋伺者我,亦有差別。謂有一種工巧智者,名有一想。若有種種工巧智者,名有種種想。我有小想者:謂執少色為我;或執少無色為我;若執少色為我。彼執色我,其量狹小,如指節等。彼執想為我所。依小身故,緣少境故;說為小想。我與彼合,名有小想。此在欲界全,色界一分。除無想天。許無色界亦有色者,此亦在彼前三無色。若執少無色為我;彼或執受為我,想為我所。依小身故,緣少境故;說為小想。我與彼合,名有小想。執行為我,執識為我,廣說亦爾。若執想為我;彼想、依小身故,緣少境故;說為小想。彼執小想,為我性故。或有想用;名有小想。此在欲界,乃至無所有處。除無想天。我有無量想者:謂執無量色為我;或執無量無色為我。若執無量色為我;彼執色我,遍一切處;彼執想為我所,依無量身故,緣無量境故;名無量想。我與彼合,名有無量想。此在欲界全,色界一分。除無想天。許無色界亦有色者,此亦在彼前三無色。若執無量無色為我,彼或執受為我,想為我所。彼想依無量身故,緣無量境故;名無量想。我與彼合,故名有無量想。執行為我,執識為我,廣說亦爾。若執想為我;彼想依無量身故,緣無量境故;名無量想。彼執無量想。為我性故;或有想用故;名有無量想。此在欲界,乃至無所有處。除無想天。如是四種,或依尋伺,或依等至,皆容得起。我純有樂者:謂在前三靜慮。諸得定者,以天眼通,見三靜慮,恒時受樂。後從彼歿,來生此間;便作是念:我純有樂。諸等伺者,見諸有情於一切時,與樂具合;便作是念:我純有樂。如於此世,他世、亦爾。我純有苦者:謂在地獄。諸得定者,以天眼通,見在地獄,恒時受苦。後從彼歿,來生此間;便作是念:我純有苦。諸尋伺者,見諸有情,於一切時,與苦具合;便作是念:我純有苦。如於此世,他世、亦爾。我有苦有樂者:謂在傍生、鬼界、人、及欲界天。諸得定者,以天眼通,見彼有情,苦樂雜受。後從彼歿,來生此間;便作是念:我有苦有樂。諸尋伺者,見諸有情,有時與苦具合,有時與樂具合;便作是念:我有苦有樂。如於此世,他世、亦爾。我無苦無樂者:謂在第四靜慮,乃至無所有處。諸得定者,知彼有情,無苦無樂。後從彼歿,來生此間;便作是念:我無苦無樂。諸尋伺者,作如是念:我體是常,不明了轉。雖有暫與苦樂相應;而彼是客,我非有彼。此十六種後際分別諸有想論,依前所說十六事起。


中有形狀

俱舍論九卷一頁云:當往何趣,所起中有,形狀如何?頌曰:此一業引故;如當本有形。本有謂死前,居生剎那後。論曰:若業、能引當所往趣;彼業即招能往中有。故此中有,若往彼趣;即如所趣當本有形。若爾;於一狗等腹中,容有五趣中有頓起。既有地獄中有現前;如何不能焚燒母腹?彼居本有,亦不恆燒。如暫遊園。況在中有。設許能燒;如不可見,亦不可觸。以中有身,極微細故。所難非理。諸趣中有,雖居一腹;非互觸燒。業所遮故。欲中有量,雖如小兒年五六歲;而根明利。菩薩中有,如盛年時。形量周圓,具諸相好。故住中有、將入胎時,照百俱胝四大洲等。若爾;何故菩薩母夢中見白象子來,入己右脅。此吉瑞相;非關中有。菩薩久捨傍生趣故,如訖栗枳王夢所見十事。謂大象井,栴檀妙園林,小象二獼猴,廣堅衣鬥諍。如是所夢,但表當來餘事先兆。非如所見。又諸中有、從生門入。非破母腹而得入胎。故雙生者,前小後大。法善現說,復云何通?白象相端嚴,具六牙四足。正知入母腹,寢如仙隱林。不必須通;非三藏故。諸諷頌言,或過實故。若必須通;如菩薩母所見夢相,造頌無失。色界中有,量圓滿如本有。與衣俱生。慚愧增故。菩薩中有、亦與衣俱。鮮白苾芻尼,由本願力故,彼於世世,有自然衣,恆不離身。隨時改變。乃至最後般涅槃時,即以此衣纏尸焚葬。所餘欲界中有無衣。由皆增長無慚愧故。


內外法師及弟子高下差別

瑜伽八十七卷二十五頁云:復次應知由五種相,於內外法、師及弟子,高下差別。一、由住故。二、由御眾故。三、由論決擇故。四、由建立開顯道故。五、由行故。謂諸外道、師及弟子,恆常住於憒鬧之住。內法師弟子,時時住於極寂靜住。是名第一高下差別。又外道師、由自有量出家弟子諸外道僧,說名有僧。由自有量在家弟子諸外道眾,說名有眾。希彼一切共許為師,故名眾師。愚類眾生,咸謂有德,是故說名共推善色。當知如來,與彼相違。雖為一切天及世間無上大師;於彼同尊,而無所冀。又外道師、與自弟子,共興議論決擇之時,凡有所說,展轉意解,各各差別,不相扶順;轉增愚昧,非淨其智。當知內法,與彼相違。又外道師、為諸弟子、依止無因不平等因,施設建立開顯其道。聽聞如是不正法故;為大羅剎嬈亂其心。又由不正尋思相應非理作意,其心散亂。以於他所,懷勝負心,咎責於他。若他反詰,便興卒暴,不審思擇,輕出言詞。自為無因不平等因、所覆藏故;名為雜染。由此愚夫、於染因緣,若自,若他,不如實知;故名愚昧。離清淨故;名不明瞭。於清淨因,不善巧故;說名不善。又乃至於應所說語,如所說語,是處說語,如是一切,不如實知;是故說彼為不知量,為不知恩。當知內法、與彼相違。又諸外道、師及弟子、雖無異說;所說無減。無顛倒故。雖不流漫;所說無增。無加益故。雖等所說;義相似故。雖是法說;文平等故。雖復記別法及隨法;然於同法,樂為朋黨。當知彼於法隨法行,自義證得不放逸者,尚不能得;況縱逸者。彼由如是不得自義,便為他論制伏輕毀;并彼所受諸惡邪法。當知內法、與彼相違。是名五種高下差別。


少分有量法界妙智

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十九頁云:復言:世尊!少分有量法界妙智,為何所緣?有何行相?作何事業?世尊告曰:少分有量法界妙智,緣四聖諦十六行相,作無明等煩惱業生一切雜染離繫事業。如彼經十九頁至二十三頁廣釋。


水海與生死海不同分

瑜伽九十卷十三頁云:由三種相,當知水海與生死海,而不同分。何等為三?一者、自性不同分故。二者、淪沒不同分故。三者、超渡不同分故。此中自性不同分者:謂水大海,用色一分為自性故;有邊有量。生死大海,用一切行為自性故;無邊無量。此中淪沒不同分者:謂若所有淪沒,若由此淪沒,若如是淪沒,皆不同分。謂水大海,或傍生趣,或有人趣,於中淪沒。生死大海,諸天世間,亦常淪沒。又水大海,唯由身故,於中淪沒;不由語故,不由意故,不由貪故,不由瞋故,不由癡故,不由生等眾苦法故,於中淪沒。此中宣說諸業、煩惱、彼果、三分,如其次第,應知彼相。生死大海,亦由身故,乃至亦由生等苦故,於中淪沒。諸出家者、由妄尋思,由妄觀察,由自所起諸邪分別,發起種種不正尋思,令心擾亂;於生死海,恒常淪沒。又餘外道,諸煩惱繫所纏繫故;於生死海,恒常淪沒。諸在家者、恒常無間眾苦逼切,煩惱燒然,而不能厭;故名淪沒。其餘依止諸業煩惱,於諸生處,往還無絕;故名淪沒。其水大海,唯墮其中;暫時衰損;或傍生趣,由業煩惱一分勢力,而生其中,暫時淪沒;而非究竟。當知是名沒不同分。此中超渡不同分者:謂水大海,未離欲貪諸異生類,尚能越渡;何況其餘。生死大海,三分建立。未離欲者、由五可愛境差別故。已離欲者、由意所識可愛諸法境差別故。諸有學者、由內六處有差別故。其未離欲諸異生類,於五可愛境界大海,未能超渡。其已離欲諸異生類,於內各別六處大海,未能超渡。由彼於此,未超渡故;於前二種境界大海,亦未超渡。其有學者、普於六處,遍知為苦;即於所緣,修習正道。彼由安住如是住故;於未離欲已離欲地二種境界所有心意所緣境相,明了現前。又由猛利觀察作意,於先所見,等隨憶念。由此因緣,於彼速疾以慧通達;亦能除遣。又彼於其六處大海,速能超渡。能超渡故;於前二種境界大海,畢竟超渡;及能超渡能發棄捨所學煩惱,能發尋思亂心煩惱,能發耽著世間利養恭敬煩惱,能發一切惡行煩惱。


全分無量法界妙智

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二十三頁云:復言:世尊!全分無量法界妙智,為何所緣?有何行相?作何事業?世尊告曰:此智,亦以如是四諦為其所緣。除諦相想清淨行相;入一切種諸諦行相;於作有情一切義利,趣向行相。少分有量法界妙智,若諸聲聞,於作有情一切義利,無有棄背趣向行相。若諸獨覺,於作有情一切義利,棄背行相。全分無量法界妙智,能作一切煩惱所知二障離繫所依事業。又作證得一切種智極淨法界所依事業。又作救濟一切有情一切災患所依事業。


我亦有邊亦無邊死後有想論

大毗婆沙論二百卷三頁云:執我亦有邊亦無邊死後有想論者:若執色為我;彼所執我,隨所依身,或卷或舒,其量不定。彼作是念:身若有量;我即有邊。身若無量,我即無邊。若執無色為我;彼作是念:若隨有量所依所緣;我即有邊。若隨無量所依所緣;我即無邊。如是二種,俱作是念:我亦有邊亦無邊,死後有想。此在欲界全。隨其所應,乃至廣說。執我非有邊非無邊死後有想論者,即遮第三,為此第四。三門異說,如前應知。


命根差別有多種

瑜伽五十二卷十頁云:復次云何命根?謂由先業,於彼彼處所生自體,所有住時限量勢分,說名為壽,生氣,命根。此復多種差別。謂定,不定,隨轉,不隨轉,若少,若多,若有邊際,若無邊際,若自勢力轉,若非自勢力轉。除贍部洲人壽分量,所餘生處,壽量決定。此贍部洲,或時壽命廣無有量,或時短促;壽量不定。北拘盧洲人,壽量隨轉。如決定量,畢竟隨轉,無中殀故。餘一切處,名不隨轉。贍部洲人,十歲時壽,名為少壽。傍生一分,亦名少壽。所以者何?一分傍生,或一日夜壽量可得。或有一分,若二若三,乃至極多十日十夜,壽量可得。非想非非想處受生有情,名為多壽。經於八萬大劫數故。阿羅漢等,名有邊際壽。若諸有學,於現法中定般涅槃,若諸異生,住最後有;亦名有邊際壽。當知所餘,壽無邊際。若阿羅漢等,若諸如來,若諸菩薩,於壽行中,延促自在,所有命根,名自勢力轉。當知所餘,名非自勢力轉。


故思所造諸不善業三種除斷

瑜伽九十卷四頁云:當知此中、由三種相,故思所造諸不善業,即於現法作增長已;還復除斷。何等為三?一、現法斷故,二、生斷故,三、後斷故。現法斷者:謂如有一、於現法中,故思造業作增長已;尋復厭離。於其所作,受厭離故;此是異生,未得離欲,住此命終;而未能令於次生位,不造彼業、不受異熟;亦未能令於其後位無有是事。於現法中,亦未一向能令不造。生斷故者:謂復有一、受厭離已;雖是異生;而於欲界已得離欲。住此命終。彼於現法,更不造作。尚於次生不受異熟;況復生已當有所作。然未解脫後位作業及受異熟。後斷故者:謂復有一、雖是有學;而於欲界未得離欲。受厭離已;獲得最初或復第二沙門果證。彼作是念:凡我所有,由多麤重由多熱惱唯應棄捨可厭賤身所作惡業,願於現法,一切皆受。或我所有現法受業,若苦,若樂,皆願與彼俱時而受。勿復令我當於生位,或於後位,受彼異熟。如是正心發誓願已;為斷彼故;復修無量。以奢摩他品定所攝正起加行。為令能起彼業因緣究竟盡故;及為進趣離欲愛故。當知此中或瞋意樂,或害意樂,或嫉妒性,或可愛事深生染著,由此為因,於諸有情發起邪行;謂身語意所發惡業種種惡事。若有為欲對治如是能起四種惡業因緣,修四無量勝三摩地;彼乃至於少男少女,無處無容,暫更發起作惡業思。是故彼修如是加行,能盡所有惡業因緣。當知如是正修加行,由二因緣,於其所作及所增長一切惡業,皆能摧伏。謂由修習無量定故。所以者何?所作惡業,但於有量有情境界,欲不饒益意樂所起。所修無量,乃於無量有情境界,欲作饒益意樂所起。又能發起不善業心,下劣界攝;是所對治。所修無量俱行之心,勝妙界攝;是能對治。又心是勝;諸所造業,皆屬於心。故說世間并是心胤。繫屬心故。依心轉故。如是行者,先發正願為所依止,後善修習無量心定,當於進趣離欲愛時,便能獲得住不還果。若但於此暫生喜足,於現法中不求上進;彼現法中,尚不造業;況於生位。或於後位。又定不能當受生位後位異熟。


無明對治殊勝

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十九頁云:復言:世尊!云何無明對治殊勝?世尊告曰:有二妙智、對治無明。何等為二?一、依他音或不依止少分有量法界妙智。二、依他音全分無量法界妙智。如彼經十九頁至二十三頁廣說。


強力業及劣力業

集論五卷五頁云:云何強力業?謂對治力強補特伽羅、故思所造諸不善業。由對治力所攝伏故;令當受那落迦業、轉成現法受,應現法受業、轉令不受。所以此業名強力者;由能對治業力強故。又故思所造一切善業、皆名強力。依此業故,薄伽梵說:我聖弟子、能以無量廣大之業、善熏其心,諸所造作有量之業、不能牽引,不能留住,亦不能令墮在彼數。又對治力劣補特伽羅、故思所造諸不善業,望諸善業,皆名強力。又故思造業、異熟決定,不斷不知,名強力業。此中意說一切善不善業、異熟決定,聖道力不斷者;皆名強力業。又欲界繫諸不善業性,皆是強力。又先所串習,名強力業。又依強位,名強力業。又不可治者所造諸業,名強力業。無涅槃法故。又由田故,發強力業。又由心加行故,發強力業。又由九種因,發強力業。謂由田故,事故,自體故,所依故,作意故,意樂故,助伴故,多修習故,與多眾生共所行故。與此相違,是劣力業。


諸界所有遍知

瑜伽九十六卷三頁云:如是諸界所有遍知,由四因緣,應當了知。謂有相違所治、能治,而相待故;狹小、無量、而相待故;有、及非有,而相待故;有上、無上,而相待故;黑闇為緣,施設光明;不淨為緣,施設清淨;色趣為緣,施設虛空。如是名為有相違故,待彼所治,施設能治。由待彼故;能於此中,正覺慧轉。由緣有量狹小境識以為緣故;施設識無邊處。由少所有以為緣故;施設無所有處。由一切有最勝現前以為緣故;施設非想非非想處,為有無上。由薩迦耶所有相應諸煩惱斷以為緣故;施設滅界,為滅無上。當知有頂,是有無上。滅於諸法,皆是無上。


隨念宿住智通

瑜伽三十七卷九頁云:云何諸佛菩薩,隨念宿住智通?謂佛菩薩,以宿住智,自能隨念己之宿住;曾於如是有情類中,我如是名。如經廣說。亦能隨念他諸有情身等一切品類差別,如自隨念己事無異。又能令他得宿住智,能自隨念前際所經若自若他身等一切品類差別;曾於如是有情類中,我如是名。乃至廣說。如是有情,轉復令他得宿住智;能自隨念一切宿住,如前無異。如是展轉令憶宿住,皆如自己於現法中。又能隨念諸微細事。所有一切若少若多,先所造作,先所思惟,皆無忘失。又能隨念無間剎那次第所作,無間斷故。又能隨念有量有數宿住差別。所知時劫,可算數故。又能隨念無量無數宿住差別。所知時劫,不可數故。以要言之;此宿住智,於如是處,於如是類,於如是量,隨其所欲,皆無礙轉。如是名為諸佛菩薩隨念宿住所攝威力。又由隨念宿住智故;憶念本生,為諸有情開示先世種種品類第一希有菩薩所行難行苦行。令於佛所,生淨信故。起恭敬故。令於生死,深厭離故。又由此智,憶念本事;為諸眾生,開示種種先世相應業果異熟;為令妄計前際常論,一分常論,常見眾生,破常見故。


聲聞乘相應作意修

瑜伽六十七卷一頁云:云何聲聞乘相應作意修?謂如有一,是聲聞;住聲聞法性。或未證入正性離生,或已證入正性離生。不觀他利益事,唯觀自利益事。由安立諦作意門,內觀真如,緣有量有分別法為境。為盡貪愛,由厭離欲解脫行相,修習作意。是名聲聞乘相應作意修。


[國語辭典(教育部)]
道店

ㄉㄠˋ ㄉㄧㄢˋ
道路旁邊的客店。元.武漢臣《生金閣.第一折》:「秀才似這般大雪,我和你尋個村房道店,買些酒食盪寒也好那。」元.無名氏《馮玉蘭.第一折》:「我須是有量忖,又沒個村莊道店好安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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