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因無果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術語)外道四執之一。見四執條。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外道四執
(名數)是天竺外道九十六種之總括:一邪因邪果,外道云大自在天能生萬物,萬物若滅,還歸本天,若天瞋,則四生皆苦,若天喜,則六道悉樂。然天非物之因,物非天之果,蓋是邪心之所畫,故曰邪因邪果。二無因有果,執萬物無因而有自然,例如言萬物依造化而有,造化無因,簡言之,即造化無因而有果也。又名自然外道。就無因言,謂為無因,就有果言,謂為自然,此其所執也。三有因無果。斷見者流,謂唯有現在實無後世,例如草木,盡於一期是也。四無因無果,總為撥無因果之邪見,無可受苦樂果之善惡業因,亦無對於善惡業因之苦樂果也。三論玄義曰:「總論西域九十六術,別序宗要,則四執盛行:一計邪因邪果,二執無因有果,三立有因無果,四辨無因無果。」
見,指眼睛所見或經由推想而對某種事物產生之見解。四見,即四種見解,經論中有諸種分類:(一)對所緣之境生起四種不同之見解。如以水為所緣之境,由於天、人、餓鬼、畜生等果報不同,而有視水如琉璃、膿血、舍宅等分別。(參閱「一境四心」75)
(二)針對諸種外道之分類,以「四句分別」判別之,稱為外道四見、外道四執。即外道妄計一切法為一、為異、亦一亦異、非一非異等四執;或妄計邪因邪果、無因有果、有因無果、無因無果等四執;或計世間常、世間無常、世間亦常亦無常、世間亦非常亦非無常等四執。(參閱「外道四執」1873)
(三)三論宗認為外道、毘曇、成實、大乘等四宗,皆執著於有所得之見;亦即認為三論宗以外之諸宗,悉為未盡理之權教。(參閱「四宗」1706) p1699
梵語 tīrthaka 或 tīrthika,巴利語 titthiya。音譯作底體迦。又作外教、外法、外學。指佛教以外之一切宗教。與儒家所謂「異端」一語相當。梵語之原義係指神聖而應受尊敬之隱遁者,初為佛教稱其他教派之語,意為正說者、苦行者;對此而自稱內道,稱佛教經典為內典,稱佛教以外之經典為外典。至後世,漸附加異見、邪說之義,外道遂成為侮蔑排斥之貶稱,意為真理以外之邪法者。三論玄義卷上(大四五‧一中)載:「至妙虛通,目之為道。心遊道外,故名外道。」
諸經論所舉外道之種類甚多,一般指富蘭那迦葉、末迦利瞿舍梨子、刪闍耶毘羅胝子、阿耆多枳舍欽婆羅、迦羅拘陀迦栴延、尼乾陀若提子等六師外道及數論、瑜伽、勝論、正理、聲論、吠檀多等六派哲學。此外尚有下列之分類:
(一)外道四執,又作外道四見、外道四計、外道四宗、四種外道。係外道就諸法之一、異、常、無常等所執之妄見,可由三方面說明:(1)妄執「法」之一、異,據外道小乘四宗論載,有:1.一切法同一論,如數論外道之說。2.一切法別異論,如勝論外道之說。3.一切法亦同一亦別異論,如尼犍子外道之說。4.一切法非同一非別異論,如若提子外道、邪命外道之說。(2)妄執世間之常、無常,據大智度論卷七載,有:1.世間一切恆常論,2.世間一切無常論,3.世間一切亦恆常亦無常論,4.世間一切非恆常亦非無常論。(3)妄執因果之有、無,據三論玄義載,有:1.邪因邪果論,如大自在天外道之說。2.無因有果論,如常見外道之說。3.有因無果論,如斷見外道之說。4.無因無果論,如否定因果道理之外道之說。此外,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五,自「我」與「蘊」之「即」、「離」問題,分為多種主張;而中觀論疏卷七本,則自「苦」之自作、他作等觀點,分為四執。
(二)六苦行外道,據北本涅槃經卷十六載,指自餓外道、投淵外道、赴火外道、自坐外道、寂默外道、牛狗外道(學習牛、犬,而祈求升天之外道)等六種苦行外道。
(三)外道十六宗,又作十六異論、十六外道、十六計。據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載,即:(1)因中有果宗,如雨眾外道(或稱雨際外道)之說。(2)從緣顯了宗,如聲論、數論之一派說。(3)去來實有宗,如勝論、時論外道之說。(4)計我實有宗,如數論、勝論、離繫等一切之外道及小乘犢子部之說。(5)諸法皆常宗,如數論外道等之說。(6)諸因宿作宗,如離繫外道(又作宿作外道、宿作因論師)之說,亦即耆那教之主張。(7)自在等因宗,如大自在天外道之說。(8)害為正法宗,主張為食肉而殺生者為正法。(9)邊無邊等宗,如主張世界之有邊、無邊等之說。(10)不死矯亂宗,如珊闍耶(梵 Sañjaya)之詭辯論。(11)諸法無因宗,如無因外道之說。(12)七事斷滅宗,如斷見外道之說。(13)因果皆空宗,如空見外道、邪見外道之說。(14)妄計最勝宗,如婆羅門至上之說。(15)妄計清淨宗,如現法涅槃外道等之說。(16)妄計吉祥宗,如曆算外道主張祭祀日月、星宿等為吉祥。
(四)二十外道,據外道小乘涅槃論載,其中亦包括小乘佛教,即:小乘外道論師、方論師、風論師(風仙論師)、韋陀論師、伊賒那論師、祼形外道論師、毘世師論師、苦行論師、女人眷屬論師、行苦行論師、淨眼論師、摩陀羅論師、尼犍子論師、僧佉論師、摩醯首羅論師、無因論師、時論師、服水論師、口力論師、本生安荼論師等。
(五)三十種外道,據大日經卷一、大日經疏卷一載,指:時外道、地等變化外道、瑜伽我外道、建立淨外道、不建立無淨外道、自在天外道、流出外道、時外道(與前述之時外道有異)、尊貴外道、自然外道、內我外道、人量外道、遍嚴外道,壽者外道、補特伽羅外道、識外道、阿賴耶外道、知者外道、見者外道、能執外道、所執外道、內知外道、外知外道、社怛梵外道、意生外道、儒童外道、常定生外道、聲顯外道、聲生外道(以上二種外道又合稱為聲外道)、非聲外道。
(六)外道所執之六十二見,係出自長阿含卷十四梵動經、梵網六十二見經、大毘婆沙論卷一九九。列舉如下:
(1)有關過去(本劫本見)之分別見(有十八種):
(2)有關未來(末劫末見)之分別見(有四十四種):
其他如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十、大品涅槃經憍陳如品、法華文句記卷十一等對此亦舉有多種之分類。
(七)九十六種外道之算法,據大毘婆沙論卷四載,六師外道各有弟子十五人,以一師出十五種異見,六師則出九十種異見;又師之法與弟子不同,故九十弟子加上六師,則為九十六種派別,以此喻外道之多。涅槃經卷十則作九十五種之說,此外尚有種種異說。其他之外道,如:順世外道、出家外道(相對於在俗外道而言,出家之外道稱為出家外道)、塗灰外道(獸主外道)、附佛法外道(依附佛教而主張邪義者)、迦婆離(梵 Kabarī,結鬘)外道、二天三仙、三外道、十三外道、外道十一宗、三種外道等多種。
此外,諸經論中,將各種外道大別為兩大類,一為外外道,一為內外道。外外道泛指佛教以外之各種教法、學派,與廣義之「外道」同義。內外道則指附於佛法或佛教內之妄執一見者,或不如法修行者。又密教中之外外道與廣義之外道同義。內外道則有二種,一指佛教內之聲聞、緣覺二乘,另一指顯教諸宗派。〔楞伽經卷一、瑜伽師地論卷六、卷七、華嚴經疏卷二十八、大日經疏卷十九、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十〕(參閱「六十二見」1241、「六派哲學」1278、「六師外道」1282) p1867
又稱外道四宗、外道四見、外道四計、四種外道、四見、四執。係印度古代各種外道就諸法之一異、常無常、因果有無等問題,所持之四種執著。約以下列五方面說明:
(一)就法之一、異而言,可分:(1)執「一」論者,即妄執一切法同一。如數論外道等之主張。(2)執「異」論者,即妄執一切法別異。如勝論外道等之主張。(3)執「亦一亦異」論者,即妄執一切法亦同一亦別異。如尼犍子外道等之主張。(4)執「非一非異」論者,即妄執一切法非同一非別異。如若提子外道、邪命外道等之主張。另據外道小乘四宗論載:(1)執著一切法「一」者,認為「我」與「覺」二相不可分離,因果亦同。如外道僧佉論師之說。(2)執著一切法「異」者,認為「我」與「智」、「能」與「所」皆異。如外道毘世師論師之說。(3)執著一切法「俱」者,認為「法」共存而非單一存在,與亦一亦異論同義。如外道尼犍子論師之說。(4)執著一切法「不俱」者,認為一切法皆不共存而呈相對性,與非一非異論同義。如外道若提子論師之說。
(二)就世間之常、無常而言,可分:(1)執著世間一切皆恆常者,(2)執著世間一切皆無常者,(3)執著世間一切皆亦恆常亦無常者,(4)執著世間一切皆非恆常亦非無常者。大智度論卷七(大二五‧一一○上):「復有四種見:世間常、世間無常、世間亦常亦無常,世間亦非常亦非無常,我及世間有邊無邊亦如是。有死後如去,有死後不如去,有死後如去不如去,有死後亦不如去亦不不如去。」其中,「世間常」等四句為梵網六十二見中之遍常論及一分常論,「有邊無邊」等為有邊等論,「死後如去」等四句為有想論、無想論、斷滅論。
(三)就「我」與「蘊」之「即」、「離」而言,據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五載,可分:(1)執著我即是諸蘊。(2)執著我異於諸蘊而住於諸蘊中。(3)執著我非即諸蘊而異於諸蘊,非住於蘊中而住於異蘊、離蘊法中。(4)執著我非即諸蘊而異於諸蘊,非住於蘊中亦不住於任何異於諸蘊或離蘊之法中,而無有蘊,亦不與一切蘊法相應。
(四)就因果之有、無而言,可分:(1)邪因邪果論者,如大自在天外道。此外道妄執萬物皆由大自在天所生,自在天若喜,則六道皆樂;自在天若瞋,則四生皆苦。(2)無因有果論者,如常見、無因外道。此外道推窮萬物,發現萬物之現生無須憑藉他物,乃妄執萬物皆自然而有,並無因果關係。(3)有因無果論者,如斷見外道。此外道妄執唯有現在存在之因,而無後世再生之果,如草木僅存活一期,其後即死滅殆盡。(4)無因無果論者,此外道妄執不受後世之果,亦無現在之因,全然不信任何因果之思想。三論玄義載(大四五‧一中):「總論西域九十六術,別序宗要,則四執盛行:一計邪因邪果,二執無因有果,三立有因無果,四辨無因無果。」
(五)就苦之自作、他作而言,可分:(1)苦為自作論,即妄執苦由身內之我所作。(2)苦為他作論,即妄執大自在天造作六道之苦。(3)苦為共作論,即妄執於劫初之時,先有一男一女而繁衍一切眾生,故苦由眾生共作。(4)苦為無因作論,乃妄執自然即存有此苦果。
此外,三論宗就諸法之空、有而言,另立內外道四執(又稱四宗)說,以一切外道、毘曇宗、成實宗、大執等,為執持妄見之宗派。〔入大乘論卷上、瑜伽師地論卷六、顯揚聖教論卷九、成唯識論卷一、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末、中觀論疏卷三本、卷七本、百論疏卷一、卷七〕(參閱「四宗」1706、「外道」1867)p1873
梵語 hetu-phala。指原因與結果。亦即指因果律。為佛教教義體系中,用來說明世界一切關係之基本理論。蓋一切諸法之形成,「因」為能生,「果」為所生;亦即能引生結果者為因,由因而生者為果。以時間之因果關係而言,因在前,果在後,此稱為因果異時;但若就空間而言,則如束蘆之相倚相依之情形,此乃廣義之因果關係,稱為因果同時。
古代印度之外道,有關因果之論點可分為四類,佛教稱之為外道四執,或簡稱四執:(一)邪因邪果,即將萬物生起之原因歸於大自在天之能力。(二)無因有果,即承認現存的現象世界為果,但以此果之因難以探究,故否定此果之起因。(三)有因無果,即承認現存的現象世界為因,但以此因之結果難以探究,故否定此因之結果。(四)無因無果,即否定因果二者。
上記之外,佛教以外的古代印度思想界,尚有二種因果論之說,即:(一)因中有果論,主張果所顯現之現象世界必內具於因中,此乃婆羅門教與數論學派之思想;亦即認為因中常具有果性,故以因與果之性質相等。(二)因中無果論,係與婆羅門教對立之一般思想界及勝論學派所提倡。即主張結合眾多獨立之根本要素,方能生起現象世界;亦即認為因中未必具有果性,而須藉眾多的因相互和合始能產生果,故認為因與果之性質並不相等。此論說亦可稱為果中有因論。
佛教之因果論大抵可分為大小乘二系統,小乘以俱舍宗為典型,提出四緣、六因、五果之說;大乘則以唯識宗為代表,以四緣、十因、五果為其因果論之主要內容,而於四緣、五果之闡釋,大小二乘之觀點亦相迥異。以唯識家而言,既認為宇宙萬有皆由含藏於阿賴耶識中之種子所變現,而由種子變現成諸法之間,須經由「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種子生種子」等的「三法兩重」之因果關係,展轉作用而變現為森羅萬象。其中,種子生種子之關係為因果異時;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之關係為因果同時。此外,於六因、五果之中,異熟因與異熟果之關係,以及同類因、遍行因與等流果之關係,皆為因果異時。至於俱有因、相應因與士用果之關係,則為因果同時。又能作因與增上果之關係,通於因果異時與因果同時。又同類因與等流果之關係,係以自類之法為因,引生等同流類之果,故稱自類因果。
眾生之行為能引生異時之因果,即善之業因必有善之果報,惡之業因必有惡之果報,此稱善因善果、惡因惡果。然嚴格言之,應稱為善因樂果、惡因苦果。此乃因由善惡二業所招感之果報,係屬非善非惡之「無記性」;而所謂善、惡,乃特指必定招感果報之因法,故不宜以善果、惡果為果報之稱。此種因果之理,儼然而不亂,稱為因果報應。若無視因果之理的存在,而落入否認因果之思想見解中,即稱「撥無因果」。又若從實踐修道上論因果關係,則由修行之因能招感成佛之果,此稱為修因得果、修因感果、酬因感果。
此外,由善惡之業因而招感樂苦之果報,此種因果係異熟因與異熟果之因果關係;又由福德(世間的善業)而招感人天樂果,此為福因與福果之因果關係;又由修習智慧能招感覺悟之果報,此為智因與智果之因果關係。上述三種因果關係,稱為三因三果。又一般所謂的三世因果、因果報應等,多係指異熟因與異熟果之因果關係而言。
蓋一切法皆由因果之理而生成壞滅,十界迷悟之顯現,即由此因果關係所成,而產生世間之因果、出世間之因果、迷界之因果、悟界之因果等分別。若就四諦而言,其苦、集二諦為世間迷界之因果,滅、道二諦則為出世間悟界之因果。要之,此因果之理實乃佛教重要之基本教理,於諸經典中即常對此理加以闡釋說明,並以善惡之因果報應如影隨形而相續不絕,來勸導人修行佛道,超脫有漏之境界,以達於無漏之寂靜地。〔無量壽經卷下、俱舍論卷六、阿毘達磨發智論卷一、卷十五、大毘婆沙論卷十、卷十一、卷十六、瑜伽師地論卷五、卷三十八、顯揚聖教論卷十八、成唯識論卷三、卷七、卷八、大乘義章卷三、卷四〕(參閱「十因」418、「五果」1112、「六因」1256、「四緣」1832、「因」2269、「種子」5863)2293
梵語 drsti 或 darśana。音譯達利瑟致。觀視、推度之義。指由眼所見或推想,而對某事產生一定之見解。意謂見解、思想、主義、主張。有正見、邪見等。
大毘婆沙論卷九十五謂「見」有觀視、決度、堅執、深入四義,及照矚、推求二義。又依俱舍論卷二、卷二十六所載,「見」分五染污見、世間正見、有學正見、無學正見等八種。五染污見指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世間正見指生得慧、聞慧、思慧、修慧等有漏慧;有學正見指有學身中之各種無漏見;無學正見指無學身中之各種無漏見。蓋俱舍宗以此等皆為慧之性,先審慮而後決度,故稱為見。其中,五染污見為不正見,其餘皆屬正見;前者係由上舉見之四義及二義,故稱為見。
又世友論師以眼取色境,有觀照之作用,故主張眼根能見,稱為根見家,是說一切有部之正義。大眾部及成實論卷四主張眼識能見,稱為識見家,大乘則取根識和合見之義。復次,唯識家廣稱八識心王及心所能緣之行相為見分,或相當於觀視之義。
經論中多依推度之義,將「見」分為二見、七見、十見等各種類別。(一)二見:有見與無見,或斷見與常見。此乃五見中之邊見。(二)七見:(1)邪見,否定因果之理。(2)我見,執實我之見。(3)常見,執於身心常住不變。(4)斷見,執於身心斷滅。(5)戒盜見,又作戒禁取見,執著不正確之戒律。(6)果盜見,執著由邪行所得之結果為正確。(7)疑見,懷疑真理。(三)十見:五見加貪見、恚見、慢見、無明見、疑見等,則成為十見。
此外,非佛教之錯誤見解,有四見、六十二見(梵網經所說)等。四見,乃網羅一切外道之說,即所謂四句分別。如:世界是常住、世界是無常、亦常住亦無常、非常住非無常等四者,此皆錯誤之見解。又主張邪因邪果、無因有果、有因無果、無因無果等四種錯誤之見解,亦稱四見。〔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五、卷二十七、十卷本楞伽經卷一、大智度論卷七、大乘起信論、品類足論卷三、大毘婆沙論卷十三、卷四十九、成實論卷十、雜阿毘曇心論卷一、成唯識論卷六、成唯識論述記卷三上、大乘義章卷六、華嚴孔目章卷二〕(參閱「一水四見」27、「二見」198、「十隨眠」499、「五見」1099、「因果」2293) p2990
一卷(或二卷)。隋‧吉藏撰。總敘《中》、《百》、《十二門》三論的要旨。成書於仁壽二年(602)四月,是他居揚州慧日道場時應楊廣之請而作。收在《大正藏》第四十五冊。
全書內容分兩大部分︰(1)通序大歸,(2)別釋眾品。在(1)通序大歸中,說三論的立義,不出破邪、顯正二轍。破邪是把邪計、邪執歸納為四類︰(1)破外道執有實我、實法。其中,先述天竺邪因邪果、無因有果、有因無果、無因無果四執,後舉震旦《莊》、《老》、《周易》三玄,一一用佛理摧破它。(2)破毗曇雖達我空而執諸法實有。(3)破成實雖明人法二空而未能窮源盡理。(4)破大乘而墮於有所得見。如此,無論內道外道、大乘小乘,凡計有所得的都加遣破。其次顯正,說有人正、法正二義。三論的作者龍樹論師應《楞伽》、《摩耶》等大小乘經的懸記,建立正法,這是人正。三論是究竟無餘之說,這是法正。次就三論說有體正、用正二義。體正是說諸法實相無所得理,言忘慮絕,非真非俗,絕諸偏邪。用正是說為令眾生契無所得的理體,於無名相中強設名相,說真俗二諦來顯示它。如此,雖有體、用二正,要以破遣有所得見、顯示無所得理為顯正。
在(2)別釋眾品中,有十三科︰{1}經論相資,說諸佛為眾生失道而說經,菩薩為眾生迷經而造論。{2}經論能所絞絡,說經以二智為能說、二諦為所說,論以二慧為能說、言教為所說。而經論互相絞絡,或此能為彼所,或此所為彼能。{3}造論緣起,說龍樹、提婆為諸部異執迷失佛教的本意,因而造論破他們的迷情。 {4}諸部通別,說《中論》通破大小二迷、通申大小二教,《十二門論》通破大迷、通申大教,《百論》通破障大小之邪、通申如來大小兩正,所以都是大乘通論。{5}眾論立名,說《大智度論》從所釋經、《中論》從理實、《十二門論》從言教、《百論》從偈句立名。{6}眾論旨歸,說《大智度論》以二慧(實慧、方便慧)、《中論》以二諦、《百論》以二智(權智、實智),《十二門論》以境(實相)智(般若)為宗。{7}四論破申,說《中》、《百》、《十二門》三論通破眾迷、通申眾教,《大智度論》別破般若之迷、別申般若之教。又其中《百論》正破外、旁破內,餘二論正破內、旁破外。{8}別釋三論,說《中》、《百》、《十二門》論同具破邪、顯正、言教三義,所以合稱三論。{9}三論通別,以《大智度論》和三論相對來說,則《智論》為別論、三論為通論。若專就三論說,則《百論》為通論之廣、《中論》為通論之次、《十二門論》為通論之略。{10}四論用假,說《大智度論》多用因緣假,《中論》、《十二門論》多用就緣假,《百論》多用對緣假。{11}四論對緣,說提婆的出世,正為破斥當時盛興的外道,兼除小迷及小乘有所得見。龍樹的出世,為當時五百部盛興,破小迷,申大教,令回心向大。{12}三論破緣,說有聞《百論》始捨罪福、終破空有而言下得悟無生;有聞《百論》後出家受經,方乃得悟;有聞《百論》不了尋經更起迷執,為《中論》所破,方乃得悟;有直至聞《十二門論》方乃得悟。{13}《中論》名題,說此論的立名有廣有略,略但稱《中論》,中是所論的中道實相理,論是能論的言教。廣稱《中觀論》,由中道實相發生正觀,由內有正觀宣於口而為論。
吉藏於《玄義》外,尚著有《中》、《百》、《十二門》三論疏,分別就論中文句及其意義詳加解釋。
《玄義》此土無註解,日本古代的佛教學人,研究此書甚盛,著有《檢幽集》七卷(證禪)、《鈔》三卷(貞海)、《肝要鈔》五卷(亡名)、《科注》七卷(薄祐)、《首書》二卷(鳳潭)、《玄談》一卷(明道)、《講話錄》二卷(前田慧雲)、《講義》一卷(村上專精)等。(黃懺華)
◎附︰《三論玄義》大綱圖
茲將全書大綱圖列如次︰
┌─(一)通序大歸(有二)─┐
│┌────────────┘
││┌─破邪─別折四宗───┐ ┌(一)計邪因邪果
│││┌──────────┘ ├(二)執無因有果
││││ ┌天竺異執──別序宗要(四執)─┼(三)立有因無果
││││┌(一)摧外道┤ ┌─研法 └(四)辨無因無果
│││││ └震旦眾師┴─覈人 ┌(一)明經論相資
│││││ ┌立宗────毗曇部類略明其六 ├(二)明經論能所絞絡
││││├(二)折毗曇┤ ├(三)明造論緣起
總序宗要│││││ └破斥────凡有十門 ├(四)明諸部通別義
開為二門│││││ ┌立義 ├(五)明眾論立名不同門
│└┤└┼(三)排成實┤ ┌─敘有人言三說 ┌───┼(六)明眾論旨歸門
│ │ │ └破斥──┴─以十義證小乘 │ ├(七)明四論申破不同門
│ │ │ ┌立宗 │ ├(八)明別釋三論
│ │ └(四)呵大執┤ ┌─前責五時 │ ├(九)論三論通別門
│ │ └破執──┴─次難二諦 │ ├(十)明四論用假不同門
│ │ ┌─明人正 │ ├(十一)明四論對緣不同門
│ └─顯正(略標二種)────┤ │ ├(十二)明三論所破之緣有利鈍不同門
│ └─顯法正 │ └(十三)別釋中論名題門
└─(二)別釋眾品─────────────────┘
〔參考資料〕 《三論典籍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48})。
(一)對同一所緣境產生四種不同看法︰例如同樣以水為所緣境,則人、魚、天、鬼等眾生,由於果報互異,故所見之水,皆不相同。人以水為飲用之物,魚以水為宮殿,天人以之為瓔珞,惡鬼以之為膿血。此即唯識學上之「一水四見」。
(二)外道所執著的四類見解︰如將一切法分為一、異、亦一亦異、非一非異的四執,或分邪因邪果、無因有果、有因無果、無因無果等四執。
(三)三論宗所說︰認為外道、毗曇、成實、大乘等四宗均執著有所得之見。此四宗之見解,謂之四見。此謂除三論宗以外,其餘各宗所說皆為未盡理之權教。
指佛教以外的一切宗教。相當於儒家所謂的異端。又稱外教、外學、外法。按梵語tīrthaka,原意為神聖可尊敬的隱遁者。這些隱遁者的思想,依佛教的觀點來說,都是佛教以外的教法,因此意譯作「外道」。此詞原義並無貶斥意味,然至後世,漸用以指持異見邪說者,「外道」一語遂成具侮蔑排斥意義之貶稱。
有關外道之種類,一般多指《雜阿含經》卷四十六、《陀羅尼集經》卷一等所列舉的富蘭那迦葉、末迦利瞿舍黎子、刪闍耶毗羅胝子、阿耆多枳舍欽婆羅、迦羅拘陀迦旃延、尼乾陀若提子等六師外道,以及正統婆羅門思想的六派哲學,即數論派、瑜伽派、勝論派、正理派、彌曼差學派、吠檀多派。此外,諸經論中另有多種說法,玆略述如次︰
(一)外道四執︰又作外道四宗、外道四見、外道四計,或四種外道。有五種分法,分述如下︰
(1)約法之一、異而分︰即《外道小乘四宗論》所載︰一切法同一論、一切法異論、一切法亦一亦異論、一切法非一非異論。
(2)約世間之常、無常而分︰即《大智度論》卷七所載︰世間常、世間無常、世間亦常亦無常、世間亦非常亦非無常。
(3)約我與蘊之或即或離而分︰即《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五所載︰一者計我即是諸蘊。二者計我異於諸蘊,住諸蘊中。三者計我非即諸蘊,而異諸蘊,非住蘊中,而住異蘊離蘊法中。四者計我非即諸蘊,而異諸蘊,非住蘊中,亦不住於異於諸蘊離蘊法中,而無有蘊,一切法蘊皆不相應。
(4)約因果之有、無而分︰即《三論玄義》所載︰邪因邪果論、無因有果論、有因無果論、無因無果論。
(5)約苦之自作、他作而分︰即《中觀論疏》卷七(本)所載︰苦自作論、苦他作論、苦共作論、苦自然論。
(二)六苦行外道︰指以苦行求取未來果樂之外道。即北本《涅槃經》卷十六所載的自餓外道、投淵外道、赴火外道、自坐外道、寂默外道、牛狗外道等。
(三)外道十六宗︰又作外道十六異論、十六外道、十六計。即《義林章》卷一(本)、《瑜伽師地論》卷六、卷七所載︰因中有果宗、從緣顯了宗、去來實有宗、計我實有宗、諸法皆常宗、諸因宿作宗、自在等因宗、害為正法宗、邊無邊等宗、不死矯亂宗、諸法無因宗、七事斷滅宗、因果皆空宗、妄計最勝宗、妄計清淨宗、妄計吉祥宗等。
(四)二十外道︰《外道小乘涅槃論》將外道論師分為二十種。即小乘外道論師、方論師、風論師、違陀論師、伊賒那論師、裸形外道論師、毗世師論師、苦行論師、女人眷屬論師、行苦行論師、淨眼論師、摩陀羅論師、尼犍子論師、僧佉論師、摩醯首羅論師、無因論師、時論師、服水論師、口力論師、本生安荼論師等。
(五)三十種外道︰即《大日經》卷一〈入真言門住心品〉所列的三十種外道。即時、地等變化、瑜伽我、建立淨、不建立無淨、自在天、流出、尊貴、自然、內我、人量、遍嚴、壽、補特伽羅、識、阿賴耶、智者、見者、能執、所執、內知、外知、社怛梵、意生、儒童、常定生、聲顯、聲生、非聲、總我等三十種外道。
(六)六十二見︰謂外道所執之錯誤見解有六十二種。據《梵網經》所說,六十二見皆以身見為本,前際分別見有十八種,後際分別見有四十四種。此說與《長阿含經》卷十四〈梵動經〉所說的本劫本見十八種、末劫末見四十四種相通。此外,另有《大品般若經》、《涅槃經》、《法華文句》等說。
(七)九十六種外道︰或作九十五種外道。據《大毗婆沙論》卷四載,六師外道各領弟子十五人,即一師出十五異見,六師共出九十種異見,加上六師本身之見,共九十六種。而所謂九十五種外道者,謂九十六種外道中,有一屬於佛教者,故云九十五種外道。
此外,《翻梵語》卷五又舉出散見於諸經論中的外道之名,凡一百三十五種。
上述諸說,多指佛教以外之教派而言,然亦有人將佛教中之有我論者稱為外道。因為有我論者,雖學習佛法,卻未能通達正理。如《大日經疏》卷十九云(大正39‧769c)︰「外道有二種,一者世間種種外道,二謂佛法內有諸外道也。以雖入佛法中,而未能知如來祕密,猶是邪見心行理外之道,故亦名外道。」此種附於教內之外道,名內外道。
此外,在我國「外道」一詞也用以稱老、莊之學。如《三論玄義》在論外道時,即列舉老、莊之學為例。又,佛教諸派間,亦用「外道」一詞貶稱他派。如小乘教者稱大乘為「空華外道」,顯密二教中,密教稱顯教為外道,而上述二十外道中,亦有「小乘外道」之名。天台宗亦說有「附佛法外道」及「學佛法外道」。
相反地,若外道之說,能符合正理,則也被認可為佛法。如南本《涅槃經》卷八云(大正12‧653c)︰「所有種種異論、咒術、言語、文字皆是佛說,非外道說。」《摩訶止觀》卷六亦承此說,謂(大正46‧77a)︰「大經云︰一切世間外道經書皆是佛說,非外道說。光明云︰一切世間所有善論皆因此經,若深識世法,即是佛法。」
關於外道之典籍,較重要的有四吠陀、十八大經,但都無漢譯。只有陳‧真諦譯的《金七十論》三卷及唐‧玄奘譯的《勝宗十句義論》一卷,分別為數論外道斥破佛教之書及勝論派之教義書。此外,龍樹之弟子提婆菩薩常與外道論道,其所著的《外道小乘涅槃論》及《外道小乘四宗論》二書,為研究外道主張之重要典籍。
〔參考資料〕 《大般涅槃經》卷上;《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五;《大智度論》卷四十一;《十住毗婆沙論》卷三;《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七;《隨相論》;《釋摩訶衍論》卷一;《摩訶止觀》卷十(上);《百論疏》卷下之下;《中論疏》卷一、卷三、卷九。
指印度外道所執著的四種見解。又稱外道四宗、外道四計或外道四見。有多種說法︰
(一)就「法之一、異」而將外道的主張類別為四種︰即一切法一說、一切法異說、一切法亦一亦異說、一切法非一非異說。依《外道小乘四宗論》所載,分述如下︰
(1)一切法一說︰乃數論外道等所說。謂一切法皆因果,果離因則不存,如火與熱。故離因無果、離果無因,其差別不可得,故可合一。
(2)一切法異說︰勝論外道等所說。謂一切法的因歸因、果歸果,不可混同。
(3)一切法亦一亦異說︰乃尼犍子論師所說。謂一切法的因果是無因即無果、有因方有果,故稱因果,故可說是一;然而因是因、果是果,二者有別,故可說是異。如燈與明,若無燈則無明,有燈才有明,燈與明可說是一。但燈與明其實不同,故可說是異。
(4)一切法非一非異說︰乃若提子論師之主張。謂一切法的因果若離因即無果,則因滅果也滅,然而若因滅而果存,則不可說是一;又因與果有別,故有因無果、有果無因,因此不可說是異。
(二)就「世間之常、非常」等而將外道的主張分為四種︰如《大智度論》卷七云(大正25‧110a)︰
「復有四種見,世間常、世間無常、世間亦常亦無常、世間亦非常亦非無常。我及世間有邊無邊亦如是。有死後如去,有死後不如去,有死後如去不如去,有死後亦如去亦不如去。」
其中,世間常等四句是六十二見中的四遍常論及四一分常論,有邊無邊等是四有邊等論,死後如去等是十六有想論、八無想論、七斷滅論。
(三)就「我與蘊之或即或離」而將外道的主張分為四種︰如《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五云(大正30‧659b)︰
「一者計我即是諸蘊。二者計我異於諸蘊,住諸蘊中。三者計我非即諸蘊而異諸蘊,非住蘊中,而住異蘊離蘊法中。四者計我非即諸蘊而異諸蘊,非住蘊中,亦不住於異於諸蘊離蘊法中,而無有蘊,一切蘊法都不相應。依我分別計為有者,皆攝在此四種計中。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四)約「因果之有、無」而將外道的主張分類為四種︰如《三論玄義》云(大正45‧1b)︰「總論西域九十六術,別序宗要則四執盛行,(一)計邪因邪果,(二)執無因有果,(三)立有因無果,(四)辨無因無果。」
(1)邪因邪果︰即將萬物的生起完全歸功於大自在天的能力。認為萬物的發生由大自在天主宰,因此有情的苦樂根源在於大自在天的喜怒。所謂大自在,梵名摩醯首羅,位居色界的頂天。所以名為大自在,是因其能自在生一切萬物之故。《中論疏》謂此天形體長大可達八千由旬,壽命八萬劫,面有三目,騎白牛、執白拂。或說頭戴日月,手執髑髏,有大威力,生一切萬物,故說自在天瞋則眾生受苦,自在天喜則眾生受樂。《外道小乘涅槃論》亦謂三界中所有一切命、非命物,都生自摩醯首羅天。摩醯首羅以虛空為頭,以地為身,以水為尿,以山為糞,一切眾生是腹中蟲,風是命,火是煖,罪福是業。吉藏《中論疏》認為此說屬邪因邪果。因善惡因果的道理為佛教之根本、天下之公理,由此道理而流轉三界受善惡之報。但此說卻認為梵天一因就能生萬物,與人生人、物生物的相生之道迥然有別,故為邪因邪果之謬說。持類似主張的有七種外道,即韋紐天外道、和合生外道、時外道、世性外道、變化生外道、自然外道、微塵生外道。
(2)無因有果︰謂萬物的源起悠遠難知,故稱無因。而現在的事象歷歷分明,令人無法忽視,故為有果。屬常見外道之一。
(3)有因無果︰謂現在之事象歷然分明,無可忽視,因此執為有因。而來世杳遠不知歸處,即誤以草木等一期之生滅例推並無未來。屬斷見外道之一。
(4)無因無果︰謂前世不是現在之因,後世也無受果。善惡是現果,善惡黑白業只局限於現在一世,與過去、未來都無關。屬撥無因果的斷見。
(五)就「苦之自作、他作」而將外道的主張分為四類︰如《中觀論疏》卷七(本)云(大正42‧103b)︰
「外道四計︰(一)云苦自作,還是身內之我作此苦,(二)云大自在天造作六道之苦,名為他作,(三)云劫初之時先有一男一女生一切眾生,即是共作,(四)云自然有此苦果,名無因作。」
〔參考資料〕 (一)《成實論》卷三;《入大乘論》卷上;《百論序疏》;《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末);《成唯識論演祕》卷一(本);《華嚴經疏》卷三。(三)《瑜伽師地論》卷六;《顯揚聖教論》卷九。(五)《中觀論疏》卷三(本);《百論疏》卷一、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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