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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量

[佛光大辭典]

論及時間之種種單位。依俱舍論卷十二所載,古印度人以最小之單位為剎那(梵 ksana),百二十剎那為一怛剎那(梵 tat-ksana),六十怛剎那為一臘縛(梵 lava),三十臘縛為一牟呼栗多(梵 muhūrta),三十牟呼栗多為一晝夜(梵 ahorātra),三十晝夜為一月(梵 māsa),十二月為一年(梵 varsa)。更有小劫、中劫、大劫、阿僧祇劫等單位。又一年分寒際時、熱際時、雨際時三期。此外,一念與剎那、生滅之關係,就仁王般若經卷上所述,一念為九十剎那,一剎那有九百生滅,故一念之間計有八萬一千生滅。另於雜心論卷二謂,一彈指有六十四剎那;大智度論卷十五則謂,一彈指為六十剎那。〔大毘婆沙論卷一三六、摩訶止觀卷三上〕 p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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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四劫

(名數)有二種。

(名數)有二種:第一、一成劫,有二十增減,初一增減之間,由初禪天下至地獄界次第成立,後十九增減,自光音天(新曰極光淨天)有情次第降生,最後無間地獄生有情一人,即為器世間有情世間之成立,謂之成劫。二住劫,二種世間安穩存住之時也。其間亦經二十劫。三壞劫,亦有二十增減。其中前十九增減,自初禪天至地獄之有情,各隨其業因或出於二禪以上,或移於他界,至不留一人,謂之有情世間壞。其後一增減,發大火災,蕩盡初禪以下。謂之壞劫。四空劫,即壞了後,虛空無一物也,故曰空劫。亦有二十增減。依之四劫合成八十增減。增減者,於住劫所立之數量也。人壽八萬四千歲每百年減一歲,至人壽十歲為一減,又自十歲,每百年增一歲,至八萬四千歲為一增。此一增或一減,為一小劫。二十增減即二十小劫也,此為一成劫之量。餘三劫之時量,與此等。第二、一壞劫,二成劫,三中劫,四大劫。見俱舍論十二。梵Kalpa。


大劫

(術語)謂成住壞空之四期為一周。為八十增減之時量。舊譯稱之為四中劫。新譯稱之為八十中劫。見條。


[颱-台+犮]陀劫

(術語)Bhadrakalpa,又作波陀劫。陀劫簸之略。劫簸為分別世界成壞之時量。今即成劫也。常略曰劫。陀譯曰賢或善,此一劫中千佛出世。故名賢劫。智度論三十八曰:「劫簸秦言分別時分,陀者秦言善。有千萬劫過去空無有佛,是一劫中有千佛興,諸淨居天歡喜故名為善劫。」修行本起經上曰:「劫名波陀,漢言為賢。」法華文句八曰:「陀此云聖,劫之異名耳。」賢劫經一曰:「陀劫三昧,晉曰賢劫定意。」


拂石

(雜語)拂石劫也。顯一劫之時量以天衣拂磐石,又名磐石劫。大周新翻三藏聖教序曰:「芥城教極,鳥筆猶傳。拂石年窮,樹經無泯。」四教儀集註中曰:「諸經更有拂石劫芥子劫,具如輔行一上。」詳見條。


正像末

(術語)凡一佛出世則以其佛為本,立正法,像法,末法之三時。然諸經皆說正像之二時,大悲經獨說正像末三時。又如雜阿含,俱舍論,唯說正法之一時。一正法,正者證也,佛雖去世而法儀未改,有教有行,有正得證果者,是為正法時。二像法,像者似也,訛替也,道化漸訛替,而真正之法儀行儀不行,隨而無證果者,但有教有行,而像似之佛法行,此時謂之像法時。三末法,末者微也,轉為微末,但有教而無行,無證果時,是為末法時。嘉祥法華義疏五曰:「佛雖去世法儀未改,謂正法時。佛去世久,道化訛替,謂像法時。轉復微末,謂末法時。」法華玄贊五曰:「若佛正法,教行證三,皆具足有。若佛像法,唯有教行,無證果者。若佛末法,唯有教在,行證並無。」青龍仁王經疏三下曰:「有教有行,有得果證,名為正法。有教有行,而無果證,名為像法。唯有其教,無行無證,名為末法。」三大部輔注七曰:「正者證也,像者似也,末者微也。」又俱舍論二十九以教證為正法之體,明住於正法之世,為一千歲。教法者經律論之三藏也,證法者三乘之菩提分法也(與前言證果異),若有人於其教法誦持及正說者,為住於教法世。若有人行其菩提分法者,為住於證法世。故隨此三人住世之時量,可知住於正法世之時量。聖教中總言為唯千歲住(證法唯千年住,教法之住時,復過於此,即像法也)。頌曰:「佛正法有二:謂教證為體,有持說行者,此便住世間。」


減劫

(術語)於住劫之中由人壽無量歲每百年減一歲,至人壽十歲,為第一之減劫,由是每百年增一歲,至人壽八萬歲,更下至十歲為第二之減劫。如此一上一下,終第十九之減劫,更增至人壽八萬歲,為第二十之增劫,至住劫而終。即第一止於減數,第二十止於增數,中間有十八回之增減。是曰住劫之二十增減。此中由第一至第十九減壽之時期,名減劫,由第二至第二十增壽之時期,名增劫。俱舍論十二曰:此洲人壽,經無量時至住劫初,壽方漸減。從無量減至極十歲,即名為初一住中劫,此後十八皆有增減。謂從十年增至八萬,復從八萬減至十年。爾乃名為第二中劫。次後十七例皆如是,後從十歲增極至八萬歲,名二十劫。一切劫增無過八萬,一切劫減唯極十年。十八劫中一增一減時量,方等初減後增,故二十劫時量皆等。」(八萬者,八萬四千歲之大數也)。


無量無數劫

(雜語)經劫無量無數也,世界一成一敗之時量,謂之劫,法華經方便品曰:「無量無數劫。聞是法亦難。」


百千萬劫

(術語)劫者分別世界成壞之時量名,經其劫百千萬,則曰百千萬劫。白樂天句曰:「百千萬劫菩提種,八十三年功德林。」


百大劫

(術語)三大阿僧祇劫之後,更為種感三十二相之福業之時量也。見百劫條。


萬劫

(雜語)劫為分別世界成壞之時量名。萬劫者,經世界成壞一萬,言時之極長也。


遠劫

(術語)經劫久遠也。劫為梵語劫波之略,計世界成壞之時量也。


須臾

(雜語)俱舍論十二曰:「百二十剎那為怛剎那量。臘縛此六十,此三十須臾,此三十晝夜。」又曰:「三十臘縛為一牟呼栗多。」瑜伽倫記四曰:「牟呼栗多,此云須臾。」梵語雜名曰:「須臾,乞沙拏,Kaa剎那也。」猶言暫時,時量也。


[佛光大辭典]
三粗重

又作三麤重。指每一阿僧祇劫次第所斷之皮粗重、膚粗重、骨粗重三種習氣。此三種習氣乃煩惱、所知二障之種子所引無堪任之性,故又稱三障、三煩惱。皮粗重,又作皮障、皮過、皮煩惱障。膚粗重,又作膚障、膚過、肉煩惱障、肉粗重。骨粗重,又作骨障、骨過、心煩惱障、實粗重。

據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八等所載,若經三無數大劫之時量,則能斷除一切煩惱障品、所知障品所有之粗重;於三住中可斷煩惱障品所有之粗重,即於「極歡喜住」中,一切惡趣諸煩惱品所有之粗重皆悉永斷,一切上中之諸煩惱品皆不現行;於「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之中,一切能障一向清淨無生法忍之諸煩惱品所有之粗重,皆悉永斷,一切煩惱皆不現前;於「最上成滿菩薩住」之中,一切煩惱習氣隨眠障礙悉皆永斷,入於如來住。至於所知障品所有之粗重,則有皮粗重、膚粗重、骨粗重三種,此三者亦可於上述三住中斷除,即於「極歡喜住」中斷除皮粗重,於「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中斷除膚粗重,於「如來地」(即最上成滿菩薩住)中斷除骨粗重。

粗重之體性,諸說紛異。瑜伽師地論卷七十三以惡趣不樂品為皮粗重,即由斷除皮粗重而不往惡趣,修加行時不為不樂之所間雜;煩惱障品為膚粗重,即由斷除膚粗重之故,一切種之極微細煩惱不現行,然未永斷一切隨眠;所知障品為心粗重,即由斷除心粗重之故,永斷一切所有隨眠,遍於一切所知之境界而無障礙,智自在而轉。亦即以第二之膚粗重屬煩惱障,第三之心粗重(即骨粗重)屬所知障,而以第一之皮粗重總含二障。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七末則以煩惱、所知二障各有皮、膚、骨三種粗重而綜論之。〔解深密經卷四、解深密經疏卷九、成唯識論述記卷九末、卷十末、大乘義章卷五本、華嚴經孔目章卷三、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末〕 p616



梵語 kalpa,巴利語 kappa。音譯劫波、劫跛、劫簸、羯臘波。意譯分別時分、分別時節、長時、大時、時。原為古代印度婆羅門教極大時限之時間單位。佛教沿之,而視之為不可計算之長大年月,故經論中多以譬喻故事喻顯之。

婆羅門教認為世界應經歷無數劫,一說一劫相當於大梵天之一白晝,或一千時(梵 yuga),即人間之四十三億二千萬年,劫末有劫火出現,燒燬一切,復重創世界;另一說則以為一劫有四時:(一)圓滿時(梵 krtayuga),相當於一百七十二萬八千年。(二)三分時(梵 tretāyuga),相當於一百二十九萬六千年。(三)二分時(梵 dvāyuga),相當於八十六萬四千年。(四)爭鬥時(梵 kaliyuga),相當於四十三萬二千年。四者凡四百三十二萬年。據稱現正處於爭鬥時。此外,根據上記「一劫四時」之說法,婆羅門教並認為四時相較,時間上愈形短少,人類道德亦日趨低落,若爭鬥時結束即為劫末,世界即將毀滅。

佛教對於「時間」之觀念,以劫為基礎,來說明世界生成與毀滅之過程。有關劫之分類,諸經論有各種說法。大智度論卷三十八謂劫有二種,一為大劫,二為小劫;妙法蓮華經優波提舍分五種劫,即夜、晝、月、時、年;大毘婆沙論卷一三五以劫有中間劫、成壞劫、大劫三種;俱舍論卷十二謂有壞劫、成劫、中劫、大劫等四種;彰所知論卷上分劫有中劫、成劫、住劫、壞劫、空劫、大劫等六種;瑜伽師地論略纂卷一下載有九種劫,即:(一)日月歲數。(二)增減劫,即是饑、病、刀小三災劫,稱為中劫。(三)二十劫為一劫,即梵眾天劫。(四)四十劫為一劫,即梵前益天劫。(五)六十劫為一劫,即大梵天劫。(六)八十劫為一劫,即火災劫。(七)七火為一劫,即水災劫。(八)七水為一劫,即風災劫。(九)三大阿僧祇劫。

諸經論中又有小劫、中劫、大劫之名目,小劫、中劫同為梵語 antara-kalpa 之譯,大劫則為梵語 mahā-kalpa 之譯。鳩摩羅什譯之法華經中,皆稱小劫,而法意所譯之提婆達多品中則稱中劫;二者皆同為 antara-kalpa 之譯。又大樓炭經卷五以刀兵等三災為三小劫,而起世經卷九稱之為三種中劫。立世阿毘曇論卷九以八十小劫為一大劫,大毘婆沙論卷一三五則以八十中劫為一大劫;此等差異,均可視為 antara-kalpa 之異譯。

蓋「劫」字原表示時限,其中雖有多種分別,但長時之「劫」常用於說明世界之成立及破壞之過程。前述大毘婆沙論中,分劫為中間劫、成壞劫及大劫等三種,俱舍論等分壞劫、成劫、中劫、大劫等四種,彰所知論分為中劫等六種,即是其例。依大毘婆沙論卷一三五載,中間劫亦有減劫、增劫、增減劫等三種:減劫者,從人壽無量歲減至十歲之間;增劫者,人壽十歲增至八萬歲之間;增減劫者,人壽十歲增至八萬歲,又從八萬歲減至十歲之間。此三種劫在說明住劫二十中劫之差別,即住劫二十中劫之中,第一劫為減,第二十劫為增,中間十八劫為增減劫,各中劫之時量皆相等。此即最初減劫中有情福勝,故下減較緩,最後增劫中有情福劣,故上增亦緩,中間十八劫中,上下交替間有緩有疾,故此三劫時量相等。以上為小乘之說。又依瑜伽師地論卷二、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六、瑜伽師地論略纂卷一等,大乘立二十中劫之各劫皆有增減,故不必如大毘婆沙論所說之三種劫,即以各中劫為唯一之增減劫。另如優婆塞戒經卷七所說,從十歲增至八萬歲,從八萬歲減還至十歲,如是增減滿十八反,稱為中劫。是為異說。

中劫中定有刀兵災、疾疫災、饑饉災等三災出現,稱為小三災。關於三災出現之時限,有不同之說法。依大毘婆沙論卷一三四載,於各中劫中之減劫,人壽每減至十歲,三災即出現。刀兵災者,是時人心瞋毒增上,相見即興強猛傷害之心,手所執者皆成利刃,各逞兇狂,互相殘害,經七日七夜方止;疾疫災者,繼刀兵災之後,非人吐毒,疾病流行,遇輒命終,難可救療,都不聞有醫藥之名,時經七月七日七夜方止;疾疫災後起饑饉災,天龍忿責,不降甘雨,由此饑饉,人多命終,經七年七月七日七夜乃止。

上舉小三災,又稱三種中劫。若依大毘婆沙論所說,一劫中三災並起,則住劫二十中劫中,各具小三災。若依立世阿毘曇論所說,於別劫中次第起一災,則第一劫為疾疫劫(梵 rogāntara-kalpa),第二劫為刀兵劫(梵 śastrāntara-kalpa),第三劫為饑饉劫(梵 durbhiksāntara-kalpa),以至第十九劫為疾疫劫。住劫中有如上二十中劫,壞劫、空劫、成劫亦各有二十中劫,合為八十中劫。壞、空、成三劫中雖無減增之別,但由於其時量等同住劫,故準彼而各有二十中劫。八十中劫為一大劫,一大劫即總括成、住、壞、空等四劫,是一期世界之始末。

壞劫時,器世間壞,有火、水、風等三災,稱為大三災,以別於前說之小三災。其中,火災由七日輪出現而起,風吹猛焰,初禪以下悉被焚燒。水災由雨霖而起,第二禪以下悉被浸沒。風災由風之相擊而起,第三禪以下悉被飄散。其次第初以火災壞滅七回,再以水災壞滅一回;水災之後復有七火。如此水災滿七次,更起七火,之後起一風災,第三禪以下器世界均被飄散。總計有八次七火災,一次七水災,一次風災,即所謂六十四轉大劫。以故,初禪以下之器世界,每經一大劫即遭一次破壞,第二禪則每經八大劫遭一次破壞,第三禪則每六十四大劫遭一度破壞。色界中,唯第四禪不為三災所壞。故初禪大梵天之壽量為六十中劫,即一大劫(除空劫二十劫),第二禪天壽量八大劫,第三禪天壽量六十四大劫。此中一大劫稱火災劫,七火災劫稱水災劫,七水災劫稱風災劫。

又積大劫之數為十百千,乃至積數至阿僧祇,則稱一阿僧祇劫(梵 asajkhyeya-kalpa),累積至三,稱為三阿僧祇劫。但其時量之計算復有多種異說,大毘婆沙論卷一七七列舉四說,一說如前,一說積中劫至阿僧企耶為一阿僧祇劫,一說積成劫,一說積壞劫。菩薩地持經卷九謂劫有二種,一者日月、晝夜、時節、歲數無量,故稱阿僧祇;二者大劫無量,故稱阿僧祇。後者與婆沙之正義相同,前者乃就歲數劫而言。

總之,劫之時量悠長,算數所難計量。雜阿含經卷三十四有芥子劫(梵 sarsapopama-kalpa)、磐石劫(梵 parvatopama-kalpa)之譬喻,大藏法數卷三十二有草木、沙細、芥子、碎塵、拂石等五大劫之名,皆說明劫之時量悠久無限。又依吉爾得斯(R.C. Childers)之巴利文辭典載,劫有空及不空二種。不空劫又有堅劫(梵 sāra-kalpa)、醍醐劫(梵 manda-kalpa)、妙劫(梵 vara-kalpa)、堅醍醐劫(梵 sāra-manda-kalpa)、賢劫(梵 bhadra-kalpa)等五種差別。三劫三千佛緣起、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一等,則說過去莊嚴劫、現在賢劫、未來星宿劫等三劫,其中各有千佛出世。此外,八十華嚴卷二以大海之水量比喻劫數之多,稱為劫海。〔中阿含經卷二、長阿含經卷一、起世因本經卷九、立世阿毘曇論卷七、俱舍論卷九、順正理論卷三十二、大智度論卷七、法華玄論卷五、法華經玄贊卷二末、大日經疏卷二、俱舍論光記卷十二、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五、瑜伽論記卷一下、四分律疏飾宗義記卷十末、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一之一、佛祖統紀卷三十、法苑珠林卷一〕 p2811


萬劫

劫,分別世界成壞之時量名,為古印度表示時間之最大單位。萬劫,經歷世界之成壞一萬次,即言時間之極長。 p5542


遠劫

指歷劫久遠。劫,乃劫波(梵 kalpa)之略稱,為計世界成壞之時量。 p5940


賢劫

梵語 bhadrakalpa。音譯陀劫、陂陀劫、波陀劫。指三劫之現在住劫。賢,梵語 bhadra(跋陀),又譯作善;劫,梵語 kalpa(劫波)之略稱,又譯作時分。即千佛賢聖出世之時分。全稱現在賢劫。謂現在之二十增減住劫中,有千佛賢聖出世化導,故稱為賢劫,又稱善劫、現劫。與「過去莊嚴劫」、「未來星宿劫」合稱三劫。

悲華經卷五對賢劫一語有所解釋(大三‧一九九下):「此佛世界當名娑婆。(中略)何因緣故劫名善賢?是大劫中多有貪欲、瞋恚、愚癡、憍慢眾生,有千世尊,成就大悲,出現於世。」又據賢劫經、現在賢劫千佛名經、千佛因緣經等載,拘留孫、拘那含牟尼、迦葉、釋迦、彌勒以下,直至樓至等千佛,次第於賢劫中興出。

關於賢劫之時量,於諸經論中各有異說:(一)據觀彌勒菩薩上生兜率天經卷上、三彌勒經疏、瑜伽論劫章頌等載,一增劫一減劫,是為一中劫;而住劫二十劫為賢劫之量。(二)據元曉之彌勒上生經宗要載,據傳六十四劫為一大劫,此乃賢劫之量。(三)據唐代遁倫之瑜伽論記卷一下載,亦有主張百千大劫之長時為賢劫者。然上記說法以第一說為通說。〔長阿含經卷一、大悲經卷三、俱舍論卷十二、大智度論卷三十八、法華經文句卷八下〕(參閱「」2811) p6174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中有

指介於今世死有與來世生有之間的五蘊身。亦即眾生在死後而尚未正式投胎時之生命狀態。又作中陰、中陰有、中蘊等。四有之一,或七有之一。

中有說係以轉生輪迴之思想為根柢而成立,其雛型已見載於《品達奧義書》(PiṇḍaUpaniṣad)。印度佛教諸派中,有人承認中有之存在、也有人加以否定,眾說紛紜。茲將經典所述中有之特性,略述如次︰

(1)中有因惑、業、苦而有,其身由意識所成,非由父母之精卵而來,故其身為「意生身」。

(2)中有身極細微,故肉眼不能得見,僅中有之同類或修得極淨天眼者可以得見。

(3)中有之由業力而有之通力極強,如凌越虛空般地自在。

(4)中有之用無對,金剛等不能遮止。

(5)若當生之趣決定而中有已生,縱以不可思議之定力、通力、借識力、大願力、法威德力等五力亦無法改變。

(6)仰賴段食,且專食香以資養自身。

(7)住時短少(關於中有期間之長短,雖無定論,然最長不得超過四十九日)。

(8)一切中有皆具五根。

(9)因顛倒心而想欲境,或於香、處超愛染而結生。

總之,中有與業不可分,中有僅成立於業思想上。

◎附一︰《瑜伽師地論》卷一(摘錄)

云何生﹖由我愛無間已生故。無始樂著戲論因,已熏習故;淨不淨業因,已熏習故。彼所依體,由二種因增上力故。從自種子,即於是處,中有異熟無間得生。死生同時,如秤兩頭低昂時等。而此中有必具諸根。造惡業者所得中有,如黑羺光,或陰闇夜。作善業者所得中有,如白衣光,或晴明夜。

又此中有,是極清淨天眼所行。彼於爾時,先我愛類,不復現行,識已住故。然於境界起戲論愛,隨所當生,即彼形類中有而生。又中有眼猶如天眼,無有障礙,唯至生處。所趣無礙,如得神通,亦唯至生處。又由此眼見己同類中有有情,及見自身當所生處。又造惡業者,眼視下淨,伏面而行。往天趣者,上。往人趣者,傍。

又此中有,若未得生緣;極七日住。有得生緣,即不決定。若極七日未得生緣,死而復生,極七日住。如是展轉,未得生緣,乃至七七日住。自此已後,決得生緣。又此中有七日死已,或即於此類生。若由餘業可轉中有種子轉者,便於餘類中生。又此中有,有種種名。或名中有,在死生二有中間生故。或名健達縛,尋香行故,香所資故。或名意行,以意為依,往生處故。此說身往,非心緣往。或名趣生,對生有起故。當知中有,除無色界,一切生處。

又造惡業者,謂屠羊、雞、豬等。隨其一類,由住不律儀眾同分故。作感那落迦惡不善業及增長已;彼於爾時,猶如夢中,自於彼業所得生處,還見如是種類有情及屠羊等事。由先所習,喜樂馳趣;即於生處境色所礙,中有遂滅,生有續起。彼將沒時,如先死有,見紛亂色。如是乃至生滅道理,如前應知。又彼生時,唯是化生;六處具足。復起是心而往趣之︰謂我與彼嬉戲受樂,習諸技藝。彼於爾時,顛倒謂造種種事業,及觸冷熱。若離妄見,如是相貌,尚無趣欲,何況往彼﹖若不往彼,便不應生。

◎附二︰《俱舍論》卷九、卷十(摘錄)

當往何趣,所起中有,形狀如何﹖頌曰︰此一業引故;如當本有形。本有謂死前,居生剎那後。論曰︰若業能引當所往趣,彼業即招能往中有。故此中有若往彼趣,即如所趣當本有形。若爾;於一狗等腹中,容有五趣中有頓起,既有地獄中有現前,如何不能焚燒母腹﹖彼居本有,亦不恆燒,如暫遊園;況在中有。設許能燒,如不可見,亦不可觸。以中有身,極微細故。所難非理。諸趣中有,雖居一腹,非互觸燒,業所遮故。

欲中有量,雖如小兒年五六歲,而根明利。菩薩中有,如盛年時,形量周圓,具諸相好。故住中有將入胎時,照百俱胝四大洲等。若爾;何故菩薩母夢中見白象子來,入己右脅。此吉瑞相,非關中有;菩薩久捨傍生趣故。如訖栗枳王夢所見十事︰謂大象井麨,旃檀妙園林,小象二獼猴,廣堅衣鬥諍。如是所夢,但表當來餘事先兆,非如所見。

又諸中有從生門入,非破母腹而得入胎。故雙生者,前小後大。法善現說,復云何通﹖白象相端嚴,具六牙四足。正知入母腹,寢如仙隱林。不必須通,非三藏故。諸諷頌言,或過實故。若必須通,如菩薩母所見夢相,造頌無失。

色界中有量,圓滿如本有,與衣俱生,慚愧增故。菩薩中有,亦與衣俱。鮮白苾芻尼,由本願力故,彼於世世有自然衣,恆不離身,隨時改變,乃至最後般涅槃時,即以此衣纏屍焚葬。所餘欲界中有無衣,由皆增長無慚愧故。(中略)

諸趣生已,皆謂已生。復說求生,為何所目﹖此目中有。由佛世尊以五種名,說中有故。何等為五﹖一者意成,從意生故,非精血等所有外緣合所成故。二者求生,常喜尋察當生處故。三者食香,身資香食,往生處故。四者中有,二趣中間所有蘊故。五者名起,對向當生,暫時起故。如契經說︰有壞自體起,有壞世間生。起謂中有。又經說︰有補特伽羅,已斷起結,未斷生結。

◎附三︰《大毗婆沙論》卷六十九、卷七十(摘錄)

有說︰中有非趣所攝。問︰若爾;善通施設論等尊者達羅達多所說,當云何通﹖答︰彼不須通,非三藏故。文頌所說,或然不然。達羅達多,是文頌者,言多過實,故不須通。若必須通,應求彼意。謂諸中有似所趣形,故說攝在所向諸趣。地獄中有,形如地獄;乃至人中有,形即如人。而實中有,非趣所攝。

評曰︰此二說中,後說為善。所以者何﹖趣謂所趣,即所至處。中有趣彼,非所至處。猶如道路,故非趣攝。復次趣非擾亂,中有擾亂。是故中有,非趣所攝。復次趣多安住,中有不住。如風陽燄,故非趣攝。復次諸趣是果,中有是因。因不即果,故非趣攝。如因非果;作非所作,取非所取,向非所向,應知亦爾。復次諸趣相麤,中有相細。細不即麤,故非趣攝。如細非麤;不現見非現見,不明了非明了,應知亦爾。復次中有在彼二趣中間,故非趣攝。如田邑土世界中間,非田等攝。復次趣是根本,善惡業招。彼加行業,招於中有。因既有異,故不相攝。(中略)

問︰中有形量,大小云何﹖答︰欲界中有,如五六歲小兒形量;色界中有,如本有時,形量圓滿。問︰若欲界中有如五六歲小兒形量;云何於父母起顛倒想,生愛恚耶﹖答︰形量雖小,而諸根猛利,如本有時,能作諸事業。如壁等上畫老人形,其量雖小,而有老相。問︰菩薩中有,其量云何﹖答︰如住本有盛年時量,三十二相莊嚴其身,八十隨好而為間飾;身真金色,圓光一尋。由此菩薩住中有時,照百俱胝四大洲等,如百千日,一時俱照。梵音深妙,令人樂聞;如美音鳥,其聲清亮。智見無礙,離諸雜染。

問︰菩薩中有,若如是者;法善現頌,當云何通﹖如說白象相端嚴,具六牙四足。正知入母腹,寢如仙隱林。答︰此不須通,非三藏故。文頌所說,或然不然。諸文頌者,言多過實。若必須通,應求彼意。隨現夢相,故作是說。謂彼國中,夢見此相,以為吉瑞。故菩薩母夢見此事,欲令占相。諸婆羅門聞已,咸言︰此相甚吉。故法善現作如是說,亦不違理。菩薩已於九十一劫不墮惡趣,況最後身受此中有,而入母胎。是故智者不應依彼所說文頌,而言菩薩所受中有,如白象形。(中略)

問︰中有生時,為有衣不﹖答︰色界中有,一切有衣。以色界中,慚愧增故。慚愧即是法身衣服。如彼法身,具勝衣服,生身亦爾。故彼中有,常與衣俱。欲界中有,多分無衣。以欲界中,多無慚愧;唯除菩薩及白淨苾芻尼所受中有,恆有上妙衣服。有餘師說︰菩薩中有亦無有衣,唯有白淨苾芻尼等所受中有,常與衣俱。

問︰何緣菩薩中有無衣,而白淨等中有有衣。答︰由白淨尼曾以衣服施四方僧,故彼中有常有衣服。問︰若爾;菩薩於過去生,以妙衣服施四方僧,白淨尼等所施衣服,碎為微塵猶未為比,如何菩薩中有無衣,而彼中有常有衣服﹖答︰由彼願力,異菩薩故。謂白淨尼以衣奉施四方僧已,便發願言︰願我生生常著衣服,乃至中有亦不露形。由彼願力所引發故,所生之處,常豐衣服。彼最後身所受中有,常有衣服。入母胎位,乃至出時,衣不離體。如如彼身漸次增長,如是如是衣隨漸大。後於佛法,正信出家,先所著衣,變為法服。受具戒已,轉成五衣。於佛法中,懃修正行,不久便證阿羅漢果,乃至最後般涅槃時,即以此衣纏身火葬。

菩薩過去三無數劫所修種種殊勝善行,皆為迴向無上菩提,利益安樂諸有情故。由斯行願,於最後身,居諸有情最尊勝位。眾生遇者,無不蒙益。是故菩薩所受中有,雖具相好,而無有衣。願力有殊,不應為難。諸有發願如白淨尼所受中有,亦有衣服。應知此中前說應理。菩薩功德,慚愧增上。諸餘有情、色界中有,所不及故;在中有位,必不露形。

◎附四︰《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六(摘錄)

修淨行者,中有生時,其相顯現,如白練光,或如晴明夜分。又此中有在欲、色界正受生位,亦從無色界命終後位。亦名意生、健達縛等。極住七日,或有中夭,或時移轉。言意生者,謂受化生身,唯心為因故。香所引故,名健達縛;是隨逐於香,往受生處義。極住七日或有中夭者,此約速得生緣者說。若過七日,不得生緣,必定命終,還生中有。如是展轉,乃至七返,更不得過。或時移轉者,謂於此位,往餘生處強緣現前;如得第四靜慮起阿羅漢增上慢比丘,彼地中有生時,由謗解脫邪見故,轉生地獄中有。

又住中有中,亦能集諸業。先串習力所引善等思現行故。又能覩見同類有情。謂先所共行善不善者,如於夢中,見已與彼現同遊戲。又中有形似當生處,如當生處前時有形而起故。又此中有所趣無礙,如具神通往來迅速,仍於生處有所拘礙。又此中有於所生處,如秤兩頭低昂道理,緣沒結生時分亦爾。又住中有中,於所生處發起貪愛,亦用餘煩惱為緣助。此中有身,與貪俱滅,羯邏藍身,與識俱生。此唯是異熟。


四加行

西藏佛教之基本修法。藏密各派皆有其基本不共前行之規定。此等前行,通稱四加行,乃修習無上瑜伽部一切密法之基礎訓練。各派所訂之項目不盡相同;即使項目名稱相同,其內容與次數之規定也往往各異。一般而言,四加行是指下列四項各修滿十萬遍(或十一萬一千一百一十一遍)。(1)四皈依︰此中往往包括大禮拜十萬遍。也有再加念發菩提心偈十萬遍的。(2)百字明(金剛薩埵淨罪法)。(3)供曼達︰通常以七供為實修者。(4)上師祈請頌(上師相應法)︰往往加念本派祖師之咒。

(一)四加行之功能︰四加行之功能主要是消業與培福,使行人有足夠的資糧可以安心進修,不遭障難。依次言之︰以皈依、發心及禮拜建立信心基礎;以金剛薩埵法淨除業障;以供曼達積集福慧;以上師相應法請領傳承之加持。進而思之,則每一加行皆可喻如以淨水灌注泥水杯中。只要持之以恆,泥水終有變淨之時。故知每一加行皆圓具皈信、領恩、消業、增福四面。圓融整體觀之,四加行相輔相成,使行人成為法器之粗坯。

(二)戒範之輔導︰由上淨水灌注泥水杯之喻,可知欲期四加行之功效充分發揮,行人尚需防非止過,喻如不加泥水及堵絕杯漏。故有請師授戒,垂示教範之必要。一般以五戒、十善、菩薩戒、密宗根本戒、事師五十頌等為此期之要項。

(三)四加行間之關係︰此點由上述四加行之功能已可想見。此處再補以圖示︰


上圖之外觀如一羯磨杵,杵之四端復各含一小羯磨杵。大羯磨杵之四方,順密宗東、南、西、北四方有不動、增長、恩愛、除滅之意含,而配以特重該作用之加行。即以該加行之簡稱,分別為皈(依)、曼(達)、(上)師、金(剛薩埵),填入小杵之中心。每一加行復含四種作用,再順次填入小杵之四端。大杵中心為行者以實修而總持之。大杵中心與四端以兩直線相連,表示行者等持空慧與方便而修諸法。

綜而言之,四加行間之關係是︰一法圓具四法之作用;四法圓滿一法之功能。

(四)四加行與其前後修法之關係︰顯教修法屬因位方便,故資糧加行二道需經一阿僧祇劫方得圓滿。四加行屬果位方便之密法,能如法修者可望於數年之間圓滿資糧之積聚。此為其殊勝處。

共同前行乃建立正見基礎之法;不共前行則為依見起修之初步。

四加行圓滿後,可以循序進修生起次第與圓滿次第。但在四加行中已包含生圓二次第之觀想,如觀上師賜灌、金剛薩埵父母雙運等等,只是較為粗淺,以便初學。此外,大禮拜調直氣脈為圓滿次第氣脈、脈輪之開發打下基礎。皈依項內,黃教有加入九接佛風者,紅教有加入吸眾生業氣、呼自身福氣以增長菩提心者。此等皆為圓滿次第修氣之預備。

(五)四加行修習之次第︰

(1)一法圓滿十萬,再修他法︰此種修法之次第,各有傳承。上師相應法在黃教列為最先,在紅、白二教則列為最後。一般主張之次第即前述之皈依、百字明、曼達、上師相應。但也可由行者自訂次第,並無嚴格之講求。

(2)同時分別進行數法︰四加行法本之編排,通常是一種加行一種儀軌,分座而修。但一軌之中,可能包含兩、三項都是要計十萬遍的。例如四皈依儀軌中加入大禮拜,上師相應法中,除了上師祈請頌,還有祖師咒。此外還有把四軌合編,於一座中循序四法全修的。行者也可一日數座輪修諸法。例如禮拜累了,換修百字明;念誦倦了,接修供曼達。如此調息身心,易於持久。

以上所述兩類方式,行者可自擇其一。此兩種方式也可配合運用。

(六)四加行共同之要點︰

(1)共同之基礎訓練︰除了前述共同前行之外,從小、大、密三乘一貫階梯的觀點考察四加行法,可以發見下列幾點是它們共同的基礎訓練︰萬法體空、緣起妙用,及止觀雙運。行者若因宿緣深厚,一步即踏入密門,極宜補學顯教之教授,尤其是上述佛理之研討及止觀之修習。

(2)共同之觀境︰皈依、禮拜及曼達皆觀聖眾形成皈依境。各派之觀境不同,但皆包含上師、佛、法、僧、本尊、空行及護法。最好能安設皈依境之畫像,以助觀想。

金剛薩埵法及上師相應皆觀頂上智慧尊即上師,亦即皈依境中所有聖眾及法寶之本體。依陳(健民)上師口訣,可觀自頂金剛持或金剛薩埵之面貌為上師之面貌,以領加持。讚頌歷代祖師而不知彼等形貌,可一律觀為金剛持。

修任一加行,行者皆應先觀父母冤親及六道眾生環繞自己,同修此法;最後又迴向功德給眾生。此屬勝義之行菩提心。

以上所述共同觀境,皆本心境不二之理,修習以心淨境之能力,對治為環境所局限之凡夫意識心。此等觀想並非意識想像,一旦成熟,可以體會傳承之加持,可以擴展行者心胸於無限之全法界。初修雖鮮有觀成者,但只要發心真實,信心堅定,一樣可以領得聖眾的加持。又所觀之一切,皆如彩虹,空明無礙。

(七)數量與證量之考校︰陳(健民)上師認為時量不如數量,數量不如證量。所證又有夢中、相中(醒夢之間),定中之等差。定中所見又有自見、他見及常見之別。故知行者當層層細檢,勿以數量圓滿自足。西藏苦修者往往一生中四加行修滿數遍。也有上師要求弟子在滿十萬遍後繼續修,直到有吉祥的相兆才准進修高法。總而言之,密法修途之進止完全仰賴上師之指導;但行人自檢,以嚴格細密為佳。(林鈺堂)

◎附︰姜貢康著仁波切著‧鄭振煌譯《了義炬》第二~五章(摘錄)

四加行之一──皈依與菩提心
皈依的重心是在觀想六皈依處(即上師、本尊、佛、法、僧、護法──統稱之為「皈依境」),以及在觀想皈依境時所念誦的六皈依文。我們在三寶前發願,開始修行,以求成佛而度化眾生。此時,我們就成為佛教徒,就會獲得到三寶(佛、法、僧)和三根本(上師、本尊、護法)的護持,而免於生死輪迴的流轉。

在噶舉巴的傳統裡,皈依之後,立刻就要發菩提心,它的重心是在發菩薩願,也就是發願把自己的一切,完全奉獻給所有的眾生,願一切眾生都能解脫。發了這種菩薩願,自己立刻就成為菩薩──也就是一位已確定的「未來佛」。

皈依和發菩提心的儀式,包括以下五個步驟︰

(1)在皈依境的佛像前跏趺而坐,觀想三寶和三根本坐在皈依樹的五枝上。念誦儀軌中所描述的景象,同時觀想一切眾生也和我們一樣如此念誦。

(2)誦六皈依文及行大禮拜,各十一萬一千一百一十一遍。

(3)誦菩薩願及相關的發願文。

(4)漸漸將觀想境界化光(空),然後使心安住下來。

(5)迴向功德。(以上第二章)

四加行之二──淨業除障的金剛薩埵百字明
在皈依大禮拜和發菩提心之後,新學密者,在形式上因為修金剛薩埵法和念金剛百字明咒而淨化了。這種淨化作用,可以保證未來修行的功效。

修行者必須先要袪除障礙修行的不淨之物,包括在多世輪迴中所造的身口意三惡業,以及那些業力的因︰無明或惑。

雖然這種淨化作用可以除掉過去的惡業,但它並不能保證一個人不受未來惡業的染污。所以,在做進一步的修行之前,任何新的惡業都需要懺悔和重新予以淨化。因此,在修其他的法以前,一般都要先念金剛薩埵咒。

迦魯仁波切說︰一個人如果先接受金剛薩埵灌頂再念金剛百字明咒,則效力會增加很大。因為在灌頂儀式中,上師就是金剛薩埵的化身。他利用法器、寶瓶、甘露和香,首次為學密者淨除業障。

金剛薩埵修法的步驟如下︰

(1)在金剛薩埵像前跏趺而坐,念讚頌文,觀想他坐在自己的頭頂上。

(2)祈請他清淨你的業障。

(3)念讚頌文,並觀想淨化過程。

(4)念百字明咒,同時用念珠計算念的次數。

(5)念懺悔祈禱文。

(6)觀想金剛薩埵正在加持你。

(7)觀想化空、靜坐。

(8)迴向功德。(以上第三章)

四加行之三──圓成二資糧的獻曼達
為了準備修上師相應法(第四加行)和其他的修持,密宗行者必須先洗滌自己不良的品性和充實正當的品性。前述金剛薩埵儀軌,可以達成洗滌的工作;此處所述之「圓成」二資糧的曼達供,則可以達成充實的作用。所謂二資糧,就是福德和智慧。「福慧」是指善行的累積效果。「智慧」是對究竟實相的直接了解。

二資糧之圓成︰(1)福德︰(1)布施之圓成,(2)持戒之圓成,(3)忍辱之圓成,(4)精進之圓成,(5)禪定之圓成。(此五項為善巧方便)(2)智慧:(6)般若之圓成。(此一項為般若智慧)

如上所述,二資糧之「圓成」或完全獲得,就等於是六度的實現,也等於善巧方便(悲)和般若智慧(空的證悟)的整合,前者是大乘的目標,後者則是金剛乘的目標。

在修曼達供中,密宗行者重複把整個宇宙獻給皈依境,這種至高無上的功德行為,可以圓成他的福德。他又了解到這種供養,受者和施者本身並無實體,而是空的,這種體認就可以圓成他的智慧。

在金剛乘修法儀軌的開始,一般都會作一次簡單的曼達供。在這種修持中,所結的「曼達手印」被用來象徵宇宙。

本章中的「曼達」這個名詞,代表四種東西︰(1)金屬盤(像倒置的餅盤),其上可放米;(2)米撮;(3)觀想;(4)三者之總合。

曼達供的修持包括︰

甲、「壇城曼達」(drubpay mandala)的準備︰此即所謂的曼達,它代表皈依境。其中包括︰

(1)左手拿著金屬盤,以右手腕的內側順時鐘方向擦盤三下,同時念兩種淨化咒。

(2)放五撮米在盤上,觀想它們是五皈依處,同時念觀想文。

(3)觀想這些本尊與「真正」的皈依處結合。

(4)放壇城曼達在覆蓋著布的高桌上或佛壇上。

乙、「手曼達」(chodpay mandala)的準備︰此曼達代表理想的宇宙,並把它供養給皈依境。其中包括︰

(1)左手拿著第二個盤子,並以上述方式擦乾淨,念金剛百字明咒淨化它。

(2)念「金剛地基」咒,灑香水在盤上,觀想它是金剛地基。

(3)念「鐵圍山」咒,把米灑在盤子的週圍邊緣上,觀想它是環繞宇宙的鐵圍山。

(4)念觀想文,同時把米撮放在盤子上,觀想它們是理想宇宙的三十七供品特徵。

(5)念四行的短供養文,祈求納受曼達供並賜與徹底的開悟。

(6)念曼達咒,把一些米撒向空中,祈求達成獻曼達供的目的。

(7)把米從盤上抹掉。

(8)念四行的短供養祈禱文,把米一一撒置在盤子上,以代表簡化的七種宇宙特徵,並同時要觀想複雜的三十七種宇宙供品如上。

(9)把米從盤上抹掉,隨自己的能力和時間,儘可能的重複第(8)項和第(9)項的獻供次數。

(10)祈求大手印的獲得,念七支行願和結供祈禱文。

(11)迴向功德。

當十一萬一千一百一十一遍長的或短的手曼達獻過之後,這種修持就算完成了。(以上第四章)

四加行之四──上師相應法
當金剛乘行者成功的修完了皈依大禮拜,念完了淨化業障的百字明咒,獻完了充實資糧的曼達供以後,就完成了四加行的前三個加行。此時差不多就可以準備開始修持大手印了。唯一缺少的就是兩個先決條件︰

(1)需要有上師的授權和能力。這種工作只有本身已成就的上師,才有資格授予。

(2)與這位上師之間建立比較密切的關係,並象徵性地獲得允許進入他的傳承。

接受這二種先決條件,其中就包括修持上師相應法所必定能夠獲得的「加持」。因此,上師相應法是準備大手印修持之前的最後一個加行。

因為在上師相應法的儀軌中,修行者要把上師觀想成金剛持佛,然後再從金剛持接受四灌頂;所以他必須要對上師具有不可動搖的信心,確信上師真正是佛。本書作者康著仁波切認為這種信念必須要慢慢的培養。因此,他提供了很多培養這種信念的技巧。

上師相應法的修持包括以下十五個項目︰

(1)結跏趺坐,念觀空咒。

(2)觀想你自己就是金剛亥母(多傑巴莫)。

(3)觀想金剛持,同時觀想他就是你的根本上師,坐在你的頭頂上,四周圍繞著一切上師和其他的皈依處(即佛、法、僧、本尊和護法),並且要念讚頌祈請文。

(4)向他們祈求。

(5)念七支行願供養文,同時要想你自己確實是在修持這七支行願。

(6)祈求加持能證悟佛的三身。

(7)向大手印傳承的上師們念長的祈請文。

(8)向大手印傳承的上師們念短的祈請文。

(9)祈請上師們予以各種加持。

(10)念「吾母,有情……」祈請文三遍,然後念噶瑪巴咒若干遍。

(11)念六行的加持祈請文,每次盡力多念。

(12)祈求上師授予四灌頂;觀想你已接受四灌頂及其以後所獲得的果位。

(13)觀想上師化光,融入你體內。

(14)讓心止息靜坐。

(15)迴向功德。

為了圓滿上師相應法的修持,第11項的六行祈請文必須要念滿十一萬一千一百一十一遍。(以上第五章)


求聞持法

密教修法之一。有觀音求聞持、如意輪求聞持、虛空藏求聞持三種,通常此法皆指「虛空藏求聞持法」而言。略稱聞持法。指為求憶持見聞覺知之事能長久不忘而修持之祕法。以虛空藏菩薩為本尊而頗為日本真言宗所修習。

關於其行法,依《虛空藏菩薩能滿諸願最勝心陀羅尼求聞持法》所說,先於淨板或絹素白㲲上畫滿月,中畫虛空藏菩薩像,置於淨室或寂靜處。佛像正面向西或向北,以淨物覆之。別作方形木曼荼羅,壇下安四足置於佛像前,並備五種佛具,以淨水洗手,作手印承水,誦陀羅尼飲之。次詣像前至心禮拜,復除去像上覆物,結印誦陀羅尼,運心供養。以手印掐珠,明記陀羅尼數,並述其修法次第云(大正20‧ 602c)︰
「誦時閉目,想菩薩心上有一滿月。然所誦陀羅尼字,現滿月中皆作金色,其字復從滿月流出,澍行人頂,復從口出,入菩薩足。如自發言諮啟菩薩足下。誦陀羅尼未止息來,所想之字巡環往來,相續不絕,如輪而轉,身心若倦,即須止息,至誠瞻仰便坐禮拜。閉目復觀滿月菩薩,極明了已,應更運心令漸增長周遍法界,復漸略觀,於最後時量如本已,方始出觀。」

又云(大正20‧602c)︰
「如是誦陀羅尼,隨其力能或一日一上,或一日兩上,從始至終每如初日,遍數多少亦如初上,不得增減,前後通計滿百萬遍。其數乃終亦無時限,然於中間不容間闕,後於日蝕或月蝕時,隨力捨施飲食財物,供養三寶,即移菩薩及壇露地淨處安置。復取牛酥一兩,盛貯熟銅器中,并取有乳樹葉七枚及枝一條,置在壇邊,華香等物加常數倍,供養之法一一同前。供養畢已,取前樹葉重布壇中,復於葉上安置酥器,還作手印誦陀羅尼三遍,護持此酥。又以樹枝攪酥,勿停其手,目觀日月兼亦看酥,誦陀羅尼無限遍數。初蝕後退未圓已來,其酥即有三種相現︰一者氣、二者煙、三者火,此下中上三品相中,隨得一種法即成就,得此相已便成神藥。若食此藥即獲聞持,一經耳目文義俱解,記之於心永無遺忘,諸餘福利無量無邊。」

由此可知其次第作法。欲修此法者,當豫算日數,以日蝕或月蝕之日結願為軌則。所誦之真言數目,若一日一座,則一次唸一萬遍;若一日二座,則每次唸五千遍。經一百日則滿百萬遍。又此行法為一印法,唯用寶珠印而無其他印明。

空海未入唐之前,從勤操受此法,並於德島、高和二地修法,而有感應。按,此法有二系傳承。一系經善無畏、道慈、善議、勤操而為空海所稟傳(即入唐以前所傳)。另一系是空海入唐後,又從惠果處相承。此二系傳承之種子、三形等各不相同。

〔參考資料〕 《大虛空藏菩薩念誦法》;《阿娑縛抄》卷一0四〈求聞持〉;《三國佛法傳通緣起》卷下;《元亨釋書》卷二;《行林》卷四十三;《祕抄》;《薄雙紙》;《求聞持表白》;《乳味鈔》卷十、卷二十三。


[南山律學辭典]
四藥六味定

亦名:四藥五種量、六味定四藥

子題:藥有五種、時量、依時量、更量、依更量、七日量、依七日量、一期量、依一期量、大開量、依大開量、六種味、六味、漬飯漿

行事鈔‧四藥受淨篇:「六味定者。明了論云,五種量,乃至大開,攝一切物皆盡。疏云,藥有五種:(一﹑時量)甘味物中,除甘草、蜜、沙糖、酥油,餘甘味是時量酸味,除阿摩勒果汁等,餘酸味是時量。辛味中,除薑、椒、蓽茇、呵梨勒,餘辛味是時量。一切苦澀物非食,作終身藥。七日藥外,一切可食物,名時量食。從平旦至正中為時,過此不得食。(二﹑更量)一切漿甘蔗等,名依更量。日夜各分五時。從平旦受,至二更過,則不得服。如是輪轉,乃至五更。此間漬飯為漿,屬時量。(三﹑七日)酥油蜜沙糖等,名依七日量。(四﹑一期量)甘草等,名依一期量。從受戒後,臨一期報終,名一期也。於此時中,無問晝夜,恆得服之。(五﹑大開量)灰、土、水、屎、尿,此五名依大開量。不須受,隨意取服。是世間所棄,非所惜故。四分,須受灰土等。此據有人處,必無人準用。」資持記釋云:「涅槃云,有六種味:一﹑苦,二﹑酢,三﹑甘,四﹑辛,五﹑鹹,六﹑淡。時量,初對味別簡。六味中,缺鹹、淡二味。甘味中,甘草是盡形;蜜等即七日。酸中,果汁是非時。辛味中,薑椒等皆盡形。苦味不入時食,故唯在終身。次對七日總簡。以七日體別,同是可食;故除已外,一切名時。從下,顯示時義。若論時及盡形,皆通六味;但時藥微通辛苦;盡形少於甘肥。非時多是甘酸。七日唯局甘味。如是求之。…漬飯漿,即今之漿水也。」(事鈔記卷三三‧一四‧四)


四藥立四所以

子題:病有二種、飢病、渴病、希病、藥有五種、依時量、依更量、依七日量、依一期量、依大開量、常病、稀病

戒本疏‧三十捨墮法:「(一、正明)立四所以。病有二種: 一﹑者常病,易治數發;二﹑稀發難治常差。對前常病,故立二藥:飢病既動,一食飽足,通日兼夜,病得消殄,故立時藥;渴病數發,隨發隨服,未局時節,故立非時。對後希病,故立二藥。七日功強,盡形力劣;故約功用長短不同。時與非時,位定各一;七日、盡形,通時非時。二定兩通,故立四藥。(二、引示)若依明了,藥則有五:一﹑依時。二﹑依更量。即非時之異名。然彼論中,日夜分五時,隨時受藥,約至七時,如平旦至二更等輪轉為時,故曰更也。三﹑依七日量。四﹑一期量。即盡形也。五﹑依大開量謂灰土水屎尿也,此五世人所棄,不須受取,故曰大開。」行宗記釋云:「常病即是飢渴;稀病四百四病。亦名新故,亦曰主客。常病非患故易治,日別常生故數發;稀病違反故難治,治已永無故常差。」(戒疏記卷一二‧三五‧二○)


羯磨五種

亦名:了論羯磨五種

子題:所作業、相貌羯磨、單白羯磨、白、羯磨、白問和、中間羯磨、白二羯磨、白四羯磨、時量、求聽羯

羯磨疏‧立章懸判:「明了論中,一切羯磨,唯有五種。故彼解云,羯磨名為所作業也。一切通論,悉稱羯磨。與今唐翻恰然符合。(一、正釋)論云:一﹑者所作相貌羯。謂如此時量,決事及時,必定應作。解云,如僧立制,比丘不得入於城市。為此事故,一年一月,或復永斷。所立約時事各有相貌故也。二﹑者單白羯磨。但作一白,不說羯磨。解云,唱所立事,令眾同知,名之為白。問聽不遮(即忍聽),名為羯磨。據如此解,若僧時到前,名白問和;僧忍聽後,即是斷決,故成業也。又云,若唱所立事,不問聽許不遮,亦稱單白羯磨。如今僧中打木和白,一唱便定。三﹑者中間羯磨,謂單唱白一分,羯磨一分也。解云,唱事問聽,皆不具足。在單白、白二之間,故曰中間也。如前僧祇求聽之法。四﹑名 ,五﹑者白四,如常所解。(二、會通)又云,後二羯磨,唯僧得作。前三羯磨,三人已上,若作通成。準此,單白一法,既有問聽,云何非僧而得秉御?大德僧聽,言何所屬?今通其旨。三人和白,初則改辭,餘文準用。義亦無爽。論通三人,豈不然乎?」濟緣記釋云:「相貌中,引論。彼論凡約年月日時,所制之法,皆名時量。次引解中,舉事顯相。不入城市,釋上決事;一年一月等,釋上及時。事有相狀,時有分限,故得是名。……中間法中,初據論。次引解。指如僧祇求聽〔羯磨〕者,彼受日事訖,正用此法云:『大德僧聽。某甲此丘於此處雨安居。若僧時到,僧忍聽。此即白一分,所謂唱事不足。某甲於此處雨安居,為僧事、塔事出界行,還此中住。諸大德,某甲比丘為僧事、塔事出界行,還此處安居。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此謂羯磨一分,不云忍者默然等,即問聽不足。……會通中,初引論。相貌一法,別人可作;單白中間,須僧秉御,那云前三通三人耶?準下,決通,初敘非理。今下,正決。初改詞者,改大德僧作諸大德等。」(業疏記卷一‧三三‧一一)


自恣略法

亦名:難事略自恣法、略自恣法

子題:對五德略自恣、不得竊語自恣、一一次第從上座自恣、僧自相對略自恣、三語自恣、卒難直去略自恣、廣略共有六種自恣、自恣六種、六種自恣

行事鈔‧自恣宗要篇:「(初五德略)若僧多、時熱、處所迮狹、明相欲出等。當令五德,於三五上座邊三說。已外眾僧,一說便止。或一人受兩人自恣者,互跪,須在中間,左右取之,並須一說,示令大眾聞知。律云,不得竊語自恣。今或兩五德,雙頭一時,各自恣者,此是非法。律中,一時自恣鬧亂,佛令一一次第,從上座自恣十誦,應從上座自恣。不得逆作次第,及行行置人如益食法,並超越,總唱等。(二﹑僧自相對略)四分,若賊等急難,不可閑緩者。五德至上座前,互跪白言,今有難事,不得一說,當作羯磨,各各三說。文云:『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各各共三語自恣。白如是。』便各各相對,人別三說,文同前法。難事轉近,若欲再說一說,亦須單白。以此自恣,不對五德,進不無由,故須羯磨,令眾同聞。不類前略,不須白告,以親對五德,多少量時,得自在故。(三﹑難直去略)四分,六種略說。第六,難事驚急,開直爾去。」資持記釋云:「直爾去者,由難卒至,不容對說,此據五德和白已後,未白難來,待靜自恣,即五百問通一月也。」(事鈔記卷一三‧一八‧一九)

隨機羯磨‧諸眾自恣篇:「略自恣法。佛言,若有八難及餘緣,如說戒中事者,略說自恣。但對首有二略,單白已有三略,如鈔所明。若難事可得廣說,便廣說;若再說,若一說;若不者,應如法治。」(隨機羯磨卷下‧一六‧五)

羯磨疏‧集法緣成篇:「難事略自恣者。僧正作法,難緣忽生。若猶廣說,惱亂僧眾。德人進否,作白告知,一時兩對,彼此陳露。事有三略,謂一說、再說、廣說。無非對白,用顯略緣。有人分為三白。今以說雖有異,緣白不殊,且合為一。」(業疏記卷三‧六‧一九)

羯磨疏‧諸眾自恣篇:「就略恣中,對五德者有二略:二說、一說。親對五德,緩急自知,任時量,不須和白。不對五德有三略者:則百人為五十對,一時彼此三說、再說、一說。所以須白者,既不對五德,成和在僧;故須先和,後方如作也。」濟緣記釋云:「略法中,八難餘緣,行廣不及,故開略說。初對五德,略有二,本廣三說,緣緩減一,緣急減二;次不對五德有三,先須作白告僧令知。通前五略,廣略共有六種自恣。」業疏記卷二一‧二三‧六)


訶責羯磨所被不得至四人

行事鈔‧僧網大綱篇:「若有一人、三人,隨名牒用,不得至四;如上已明,至時量之。」資持記釋云:「多少中,準上[鬥@斲]諍,應是同過;別過亦通,作法非便。不至四者,律制僧不舉僧,恐破別故。指如上者,即羯磨篇,被人多少中。」(事鈔記卷七‧二○‧一八)(請參閱『羯磨所被唯三人』一一一三中)


[法相辭典(朱芾煌)]
二十二根何等根分

瑜伽五十七卷七頁云:問男女二根,何等根分?答:是身根分。問:最後三根,何等根分?答:是九根分。所謂意根,信等五根,樂喜捨根。問:命根,何等根分?答:此無所屬。依先業所引,時量決定,而建立故;唯說假有。


三種欲生

瑜伽五卷六頁云:復次生建立者:謂三種欲生。或有眾生,現住欲塵。由此現住欲塵故;富貴自在。彼復云何?謂一切人、及四大王眾天、乃至善知足天。是名第一欲生。或有眾生、變化欲塵。由此變化欲塵故;富貴自在。彼復云何?謂樂化天。由彼諸天、為自己故,化為欲塵。非為他故。唯自變化諸欲塵故;富貴自在。是名第二欲生。或有眾生,他化欲塵。由他所化諸欲塵故;富貴自在。彼復云何?謂他化自在天。由彼諸天、為自因緣,亦能變化;為他因緣,亦能變化。故於自化,非為希奇。用他所化欲塵,為富貴自在。故說此天,為他化自在。非彼諸天唯受用他所化欲塵,亦有受用自所化欲塵者。是名第三欲生。

二解 俱舍論十一卷十三頁云:論曰:欲生三者:有諸有情,樂受現前諸妙欲境。彼於如是現欲境中,自在而轉。謂全人趣、及下四天。有諸有情,樂受自化諸妙欲境。彼於自化妙欲境中,自在而轉。謂唯第五樂變化天。有諸有情,樂受他化諸妙欲境。彼於他化妙欲境中,自在而轉。謂第六他化自在天。依受如生現前欲境故,依受如樂自化欲境故,依受如樂他化欲境故;於欲界中,分別欲生差別三種。

三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七十三卷三頁云:欲生有三。一、有諸有情,樂受現前,諸妙欲境。彼於如是現欲境中,自在而轉。謂人及天一分。人者、全攝人趣。天一分者,謂下四天。二、有諸有情,樂受自化諸妙欲境。彼於自化妙欲境中,自在而轉。謂第五樂變化天。三、有諸有情,樂受他化諸妙欲境。彼於他化妙欲境中,自在而轉。謂第六他化自在天。問:依何建立此三欲生?答:依受如生現前欲境,故立第一。依受如樂自化欲境,故立第二。依受如樂他化欲境,故立第三。問:何故人及前四天眾,合立欲生;後二天眾,各別建立?答:人及前四天煩惱麤。後二天煩惱細。復次人、及前四天煩惱利。後二天煩惱數。復次人、及前四天煩惱重。後二天眾煩惱輕。是故人及前四天總立;後二天別立。有說:人及前四天境不熾盛。後二天境界熾盛。復次人及前四天境不豐盈。後二天境界豐盈。復次人及前四天境不淨妙。後二天境界淨妙。復次人及前四天境不奪心。後二天境界奪心。復次人及前四天境不能令諸根醉悶。後二天境界能令諸根醉悶。是故人及前四天合立;後二天別立。有說:人及前四天去離欲道遠,婬事難息;是故合立。後二天去離欲道近,婬事易息;是故別立。有說:人及前四天相觸成婬;是故合立。第五天共笑成婬,第六天相視成婬;故各別立。此依喻顯婬事時量差別而說。如前已辯。有說:人及前四天同樂受用自然生境;故合立一。第五天眾獨樂受用自所化境;第六天眾獨樂受用他所化境;故各立一。

四解 集異門論五卷八頁云:三欲生者:有諸有情,樂受現前諸妙欲境;彼於現前諸妙欲境,富貴自在轉。謂人、全,天、一分。是第一欲生。有諸有情,樂受自化諸妙欲境;彼於自化諸妙欲境,富貴自在轉。謂樂變化天。是第二欲生。有諸有情,樂受他化諸妙欲境;彼於他化諸妙欲境,富貴自在轉。謂他化自在天。是第三欲生。此中有諸有情者:謂諸有情,諦義勝義不可得,不可近得,非有,非現有。但於諸蘊界處,由想等想,假言說轉,謂為有情、那羅、意生、儒童、命者、生者、養者、士夫、補特伽羅。由斯故說有諸有情。樂受現前諸妙欲境者:謂彼有情,恒樂受用藏護積集委寄安置隨本所生現前欲境。彼於現前諸妙欲境富貴自在轉者:謂彼有情,於所受用藏護積集委寄安置隨本所生現前欲境,有勢力,得自在,隨意受用。謂人全者:顯一切人。天一分者:顯欲界下四天。是第一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一。欲生者:謂此於欲界生。復次有諸有情者:謂諸有情,諦義勝義,不可得,廣說如前。樂受自化諸妙欲境者:謂樂變化天,造化增長如是類業。彼由此業,隨所樂受,化作種種男女等事,而自娛樂。謂若天女,化作天男而自娛樂。若諸天男,化作天女而自娛樂。彼於自化諸妙欲境富貴自在轉者:謂樂變化天、造作增上如是類業。彼由此業,隨所樂欲,化作種種男女等事。彼於此事,有勢力,得自在,隨意受用。謂樂變化天者:顯一切樂變化天。是第二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二。欲生者:謂此於欲界生。復次有諸有情者:謂諸有情,諦義勝義,不可得,廣說如前。樂受他化諸妙欲境者:謂他化自在天,造作增長如是類業。彼由此業,與諸他化自在天,雖同一類身,同一趣,同一生,同一進趣;而有高下勝劣差別。諸下劣天子,化作種種色聲香味觸諸妙欲境,令高勝天子,於中受用。彼於他化諸妙欲境富貴自在轉者:謂他化自在天、造作增長如是類業。彼由此業,隨所愛樂,令他下劣天子,化作種種色聲香味觸諸妙欲境。彼高勝天子,於此欲境,有勢力,得自在,隨意受用。譬如梵天,雖同一類,同一趣,同一生,同一進趣;而有高下勝劣差別。謂梵眾天、下劣;梵輔天、高勝。梵輔天、下劣;大梵天、高勝。他化自在天,亦復如是。造作增長如是類業。彼由此業,廣說如前。謂他化自在天者:顯一切他化自在天。是第三者: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此居第三。欲生者:謂此於欲界生。


三住中斷二障粗重

瑜伽四十八卷二十一頁云:又由如是所說十二諸菩薩住,經三無數大劫時量,能斷一切煩惱障品所有麤重;及斷一切所知障品所有麤重。於三住中,當知能斷煩惱障品所有麤重。謂於極歡喜住中,一切惡趣諸煩惱品所有麤重,皆悉永斷。一切上中諸煩惱品,皆不現行。於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中,一切能障一向清淨無生法忍諸煩惱品所有麤重,皆悉永斷。一切煩惱,皆不現前。於最上成滿菩薩住中,當知一切煩惱習氣隨眠障礙,皆悉永斷,入如來住。當知一切所知障品所有麤重,亦有三種。一者、在皮麤重。二者、在膚麤重。三者、在肉麤重。當知此中,在皮麤重,極歡喜住,皆悉已斷。在膚麤重,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皆悉已斷。在肉麤重,如來住中,皆悉已斷。得一切障極清淨智。於三住中,煩惱所知二障永斷。所餘諸住,如其次第,修斷資糧。


大劫

俱舍論十二卷五頁云:一切劫增,無過八萬,一切劫減,唯極十年。十八劫中,一增一減,時量方等,初減後增。故二十劫,時量皆等。此總名為成已住劫。所餘成壞,及壞已空,并無減增二十差別;然由時量、與住劫同,准住各成二十中劫。成中初劫,起器世間,後十九中,有情漸住。壞中後劫,減器世間。前十九中,有情漸捨。如是所說成住壞空,各二十中,積成八十。總此八十,成大劫量。劫性是何?謂唯五蘊。


六欲天受妙欲境

俱舍論十一卷十二頁云:論曰:唯六欲天,受妙欲境。於中初二依地居天,形交成婬,與人無別。然風氣泄,熱惱便除。非如人間、有餘不淨。夜摩天眾,纔抱成婬。睹史多天,但由執手。樂變化天,唯相向笑。他化自在,相視成婬。毘婆沙師、作如是釋:六天皆以形交成婬。世施設中,說相抱等,但為顯彼時量差別。以上諸天,欲境轉妙,貪心轉捷,故使之然。


中有形量大小

大毗婆沙論七十卷三頁云:問:中有形量大小云何?答:欲界中有,如五六歲小兒形量。色界中有,如本有時形量圓滿。問:若欲界中有如五六歲小兒形量;云何於父母起顛倒想,生愛恚耶?答:形量雖小;而諸根猛利,如本有時,能作諸事業。如壁等上,畫老人形,其量雖小;而有老相。問:菩薩中有,其量云何?答:如住本有盛年時量,三十二相,莊嚴其身,八十隨好,而為間飾;身真金色,圓光一尋。由此菩薩住中有時,照百俱胝四大洲等,如百千日,一時俱照。梵音深妙,令人樂聞;如美音鳥,其聲清亮。智見無礙,離諸雜染。問:菩薩中有,若如是者;法善現頌,當云何通?如說白象相端嚴,具六牙四足。正知入母腹;寢如仙隱林。答:此不須通。非三藏故。文頌所說,或然不然。諸文頌者,言多過實。若必須通;應求彼意。隨現夢相,故作是說。謂彼國中,夢見此相,以為吉瑞。故菩薩母、夢見此事,欲令占相。諸婆羅門聞已,咸言:此相甚吉。故法善現作如是說,亦不違理。菩薩已於九十一劫、不墮惡趣。況最後身,受此中有,而入母胎。是故智者不應依彼所說文頌,而言菩薩所受中有,如白象形。


正法二種

俱舍論二十九卷七頁云:論曰:世尊正法,體有二種。一、教,二、證。教謂契經調伏對法。證謂三乘菩提分法,有能受持及正說者,佛正教法,便住世間。有能依教正修行者,佛正證法,便住世間。故隨三人住世時量,應知正法住爾所時。聖教總言唯住千載。有釋:證法唯住千年。教法住時,復過於此。


住劫

俱舍論十二卷五頁云:此後復有二十中劫,名成已住。次第而起。謂從風起,造器世間,乃至後時,有情漸住。此洲人壽,經無量時,至住劫初,壽方漸減。從無量減至極十年,即名為初一住中劫。此後十八,皆有增減。謂從十年,增至八萬,復從八萬,減至十年。爾乃名為第二中劫。次後十七,例皆如是。於十八後,從十歲增,極至八萬歲,名第二十劫。一切劫增,無過八萬。一切劫減,唯極十年。十八劫中,一增一減,時量方等。初減後增。故二十劫,時量皆等。此總名為成已住劫。


[國語辭典(教育部)]
較時量力

ㄐㄧㄠˋ ㄕˊ ㄌㄧㄤˋ ㄌㄧˋ
估算衡量時機與能力。宋.朱熹〈答張敬夫書〉:「又須審度彼己,較時量力,定為幾年之規,若孟子,大國五年,小國七年之說。」


一刀圭

ㄧ ㄉㄠ ㄍㄨㄟ
刀圭,古時量取藥物的用具。一刀圭形容少量的藥。唐.裴鉶《傳奇.裴航》:「昨有神仙遺靈丹一刀圭,但須玉杵臼,擣之百日,方可就吞。」


全文檢索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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