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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食知量

[法相辭典(朱芾煌)]

瑜伽二十一卷七頁云:云何於食知量?謂彼如是守諸根已;以正思擇,食於所食,不為倡蕩,不為憍逸,不為飾好,不為端嚴,食於所食,然食所食,為身安住,為暫支持,為除飢渴,為攝梵行,為斷故受,為令新受當不更生,為當存養力樂無罪安隱而住。如是名為於食知量。

二解 瑜伽二十三卷七頁云:云何名為於食知量?謂如有一,由正思擇,食於所食。不為倡蕩,不為憍逸,不為飾好,不為端嚴,乃至廣說。如彼卷七頁至十九頁廣釋。

三解 瑜伽七十卷三頁云:復次於食知量勤修行者,斷除八處,乃名具足於食知量。何等為八?一、耽著飲食,二、耽著自身,三、命根壞滅,四、飢劣,五、身重,六、非無病,七、命不清淨,八、多營事業。

四解 集異門論二卷九頁云:於食知量云何?答:如世尊說:苾芻當知;諸多聞聖弟子,能思擇而食;不為勇健,不為傲逸,不為顏貌,不為端嚴,而食所食。但為此身暫住存濟,止息飢渴,攝受梵行,而食所食。為斷故受,不起新受,無罪存濟力樂安住,而食所食。能思擇而食者:謂住如理所引思擇而食所食。不為勇健食所食者:非如一類食所食時,起如是心:我食此食,必使飽滿,令身勇健,能作重業,能荷重擔,資益壽量,久住世間,能摧怨敵,能越車乘,能遠跳躑,能作種種世間掉戲。不為傲逸食所食者:非如一類食所食時,起如是心:我食此食,必使飽滿,令我傲逸憍醉之心,起等起、生等生,相續引發,凌懱一切,隨情所樂,作縱逸業。不為顏貌食所食者:非如一類食所食時,起如是心:我食此食,必使飽滿,當令我身容貌光鮮,膚體潤滑。不為端嚴食所食者:非如一類食所食時,起如是心:我食此食,必使飽滿,當令我身成就第一美妙形色,眾所愛敬。但為此身暫住存濟食所食者:謂身亦名身,身根亦名身,五色根亦名身,四大種所造聚亦名身,於此義中,說四大種所造聚身。諸聖弟子食所食時,但起是心:我食此食,令四大種所造聚身,暫住等住近住安住;故名暫住。諸聖弟子食所食時,但起是心:我食此食,令四大種所造聚身,存隨存、濟隨濟、護隨護、轉隨轉;故名存濟。但為止息飢渴,食所食者:此中飢渴所起苦受,說名飢渴。諸聖弟子食所食時,但起是心:我食此食,當令飢渴所起苦受,暫時止息,不為惱害。但為攝受梵行食所食者:謂離婬欲,亦名梵行,八支聖道,亦名梵行。於此義中,八支聖道,說名梵行。諸聖弟子,食所食時,但起是心:我食此食,為欲攝受隨順增益八支聖道。為斷故受不起新受食所食者:不食為緣所起苦受,說名故受。飽食為緣所起苦受,說名新受。諸聖弟子食所食時,但起是心:我食此食,為斷故受,不起新受,非為充悅。為無罪存濟而食所食者:存濟有二種。一、有罪存濟,二、無罪存濟。云何有罪存濟?答:如有一類,矯妄詭詐,現相激磨,以利求利,而求飲食。如是方便得飲食已;歡喜受用,貪愛迷悶,耽著不捨,不見過患;不知出離。如是名為有罪存濟。云何無罪存濟?答:非如一類矯妄詭詐現相激磨以利求利而求飲食。如實方便得飲食已;如法受用,不貪不愛,不迷不悶,不耽不著,能見過患,善知出離。如是名為無罪存濟。諸聖弟子,但為如是無罪存濟而食所食。為力樂故食所食者:謂聖弟子食所食時,但起是心:我食此食,欲令身力得不衰退;心受喜樂,能辦善事。為安住故食所食者:謂聖弟子食所食時,但起是心:我食此食,欲令行立坐臥讀誦修定等時,身心安隱,諸有如是不重飲食,於諸飲食,有平等性,有知量性,有黠慧性,能了其相。既了相已;能自裁量。我今但應食爾所食。是謂於食知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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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大辭典]
經本母

巴利名 Suttanta-mātikā。錫蘭大寺派巴利七論中之法集論(Dhammasavgani),於卷首所揭出之四十二門,稱為經本母。係與卷首所揭之論本母同為分別觀察諸法之標準。四十二門:(一)明分法、無明分法。(二)電光喻法、金剛喻法。(三)愚法、賢法。(四)黑法、白法。(五)苦行法、非苦行法。(六)增語法、增語道法。(七)詞法、詞道法。(八)施設法、施設道法。(九)名、色。(十)無明、有愛。(十一)有見、無有見。(十二)常見、斷見。(十三)邊見、無邊見。(十四)前際見、後際見。(十五)無慚、無愧。(十六)慚、愧。(十七)惡言、惡友。(十八)善言、善友。(十九)入罪善巧、出罪善巧。(廿)入定善巧、出定善巧。(廿一)界善巧、作意善巧。(廿二)處善巧、緣起善巧。(廿三)處善巧、非處善巧。(廿四)質直、柔和。(廿五)堪忍、可樂。(廿六)和順、供養。(廿七)不護根門、食不知量。(廿八)能護根門、於食知量。(廿九)失念、不正知。(卅十)念、正知。(卅一)思擇力、修習力。(卅二)止、觀。(卅三)止相、勤勵相。(卅四)勤勵、不散亂。(卅五)缼戒、缼見。(卅六)具戒、具見。(卅七)淨戒、淨見。(卅八)見清淨、如見精進。(卅九)於順厭處之厭、厭者之如理精勤。(四十)於善法不喜足、於精勤不被遮止。(四十一)明、解脫。(四十二)盡智、無生智。法集第三總說品,即以上述四十二門解釋一切法。〔南方上座部論書解說、B.C. Law: A History of Pāli Literature, vol. II〕 p5550


資糧位

修集資糧之位。為唯識宗所立五種修行階位中之第一階位。又作資糧地、資糧道、集大聚位。即為趨往無上菩提,於地前初阿僧祇劫修集施戒等種種諸善以為福智之資糧,此一階位即稱資糧位。然於此一階位未修真如觀,未能伏除能取、所取等二取之種子,而有煩惱、所知等二障,故所求之菩提、所修之行等皆廣大難修,於修行時,易生三種退屈,即:(一)聞無上正等菩提廣大深遠,心便退屈。(二)聞施等波羅蜜多甚難可修,心便退屈。(三)聞諸佛圓滿轉依極難可證,心便退屈。故須以引他已證大菩提者、省己意樂能修施等、引他粗善況己妙因等三事練磨自心,勇猛不退來對治之。於梁譯攝大乘論釋卷七,合併資糧、加行二階位,稱為信樂位。

另於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二舉出十三種資糧道,即:(一)自圓滿,謂得人身而諸根無缺,已得淨信,遠離諸業障。(二)他圓滿,謂遇諸佛出世,聞正法而證之,並能對他人教授一己之所證。(三)善法欲,謂聞正法而得淨信,其後即出家學道。(四)戒律儀,謂安住於具足戒而守護別解脫律儀。(五)根律儀,謂住於正念,守護六根,儘量防遮各種過失之緣。(六)於食知量,謂思擇段食之過患,僅為維持色身而進用適量之食物。(七)於初夜、後夜常勤悟寤,修習瑜伽,遠離纏蓋,於善法之中,其心恆常勇猛精進。(八)住於正知,謂於往還、屈伸、飲食、語默等一切時、一切行之中,均如量如理,住於正知中。(九)善友性,謂安住禁戒,具足多聞,心無厭倦,並為他人宣說正法。(十)聞思正法,謂善能觀察思惟佛或佛弟子所說之法。(十一)無障礙,謂遠離一切障礙正法者。(十二)修惠捨,謂住於無貪之心,常行施捨一切物。(十三)沙門莊嚴,謂具足正信無諂、少欲聰慧、柔和賢善等沙門之功德。〔成唯識論卷九、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八、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八〕 p5612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三學

佛教實踐論用語。是佛教徒為得聖果所應修習的三種學。又稱戒定慧三學,或三增上學。三學可以說是統攝所有佛教修行內容的總綱,任何修行法門都可以歸屬於三學之下。分述如下︰

(1)增上戒學(adhiśīla-śikṣā)︰又名增戒學、戒學。指止惡行善,不斷維護、提升身口意業的端正與清淨。

(2)增上心學(adhicitta-śikṣā)︰又名增上意學、增心學、增意學、定學。指克服精神的散亂、昏沈,而達到精神的凝定與專一。

(3)增上慧學(adhiprajñā-śikṣā)︰又名增慧學、慧學。就是了解諸法的真實相。

三學是相資而不可或缺的。戒是定的資糧,定又是慧的資糧;由戒生定,由定發慧,由慧得解脫,這是佛教的通說。

◎附︰水野弘元著‧郭忠生譯《原始佛教》第四章(摘錄)

如以三學來論八正道,則正語、正業、正命就是戒學,正念、正定就是定學,正見、正思就是慧學,正精進則貫通三學。總之,三學是相互包攝,戒包含定慧,定亦在戒慧之中,慧亦由戒定之助而成就。所以說此三者不能強為劃分。當然,就是一般人多少有戒定慧的功夫,不過佛法乃是取法乎上,就特勝而言之。

現在我們以八正道及巴利《中部》三十九經所述十七修行次第來談三學的具體內容。首先談戒,戒告訴我們要善自攝身──身口意的淨化,亦即是嚴持十善業道──不殺、不盜、不淫、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不貪、不瞋、不癡。八正道的正語、正業恰好與之相同。如果心術不正,心存邪念則舉止不正,意志隨之紛擾不定,良心必受譴責,意志怎能安住不動呢﹖為惡不善以後,心靈的不安永無休止,內心悔恨交錯,並恐懼那份即將到來的非難與懲罰。所以為了心靈的寧靜,免於焦慮不安,行者必須遠離惡口、惡行等不正舉止,住於正語、正業等中道德行。

復次,規律的生活,衣食舉止皆是中和適節的生活即是活命清淨與正命。復次,守護根門就是守護五根的活動,不可耽湎於五根慾樂,慾海歡騰,時時注意外在世界的動靜。警寤精進則是不可整天迷迷糊糊的,昏頭轉向想睡覺,應該精進不懈。於食知量則是飲食有所節制,如此才能專心辦道。總之,以上各次第皆可歸屬於正命與活命清淨。因為原始佛典把這些劃分為不同的德目,十七次第乃個別予與詳細的解說。上面所談皆與戒有所關連,而戒行圓滿以後,行者的生理、心理狀況俱佳,乃進而修定。

其次,再談談三摩地。十七次第中的正念正知具足與八正道的正念,在內容上並無不同。而遠離獨住,五蓋遮斷則是直接道出入定前的準備功夫。間接影響身心的戒行圓滿之時,直接支配身心的遠離獨住,五蓋遮斷亦得成就。再加上適合修定的環境等條件,行者即可享受定境的喜樂。一個訓練有素的行者,任何情況之下,皆能進入意志集中的定境,就是沒有適合入定的環境,照樣入定不誤。但對初學而言,上述條件是不可或缺的。至於定境的種類,一般來說,有所謂的初禪到四禪等四種。不過這是早在佛教以前即已存在的傳統說法。此四種定境乃是由淺入深,依次昇進。在此四禪之前,尚有一初步的階段──欲界定。不過欲界定並不被認為是真正的禪定,幾乎日常生活所經驗到的胥屬欲界定。通常,初禪到四禪的色界定,或是更高的四無色界定並無法對日常生活發生作用。但是深入禪定的行者卻能在日常生活享受與欲界相同的喜樂,為什麼較深的禪定無法在日常生活中直接表現出來呢﹖這可說由於平常人的心念或是欲界定有太多俗念,而這些作用在較高層次的定境完全沒有。

既然欲界定有太多的俗念,則色界定又是如何呢﹖在初禪時,據說仍有一些五根慾樂及俗念。但較之欲界定已是淨化不少。二禪雖然沒有俗念,仍是不純淨,尚有些許五根慾樂之思。到了三禪、四禪則不再受五根起動的影響,而沒有苦樂之受,但仍有純淨的冥思。第四禪被稱之為「止觀均衡」。「止」(śamatha)是一種無思無慮,寂然靜然的心靈境界。「觀」(vipaśyanā)則是定心的思考,直覺作用。所以入第四禪以後,行者可感受到寂靜與思考,直覺活動均衡的心靈。至於無色界定,則是一種無思無慮,寂然靜然且沒有思慮作用的定境。另外還有與初禪僅有思慮作用相同的境界。不過這些禪定不能算是甚深禪定,要到無色界的第四禪始調和各種對立的狀況,而達到真正的止觀均衡。一般人所說的神通便是在此第四禪證得。例如宿命通、天眼通等。據說釋尊亦是在此定境而般涅槃。

除了上述無色界定以外,尚有一種所謂的「滅盡定」(nirodha-samāpatti,或云滅受想定)。在此種定境裏,沒有苦樂的感覺作用,也沒有概念化、抽象化的心理作用,心識俱滅。據說這是不還果以上的聖者才能入於此定。行者由此遠離幻化世間,享受純淨的福祉。

我們可能會認為這些心識俱謝的無色界定,對日常生活沒有絲毫的利益。可是如前所述,已經深入無色界定的聖者,就是在欲界定仍可住於心識俱謝的境界。而在忙碌繁雜的生活,吾人之心識須保持冷靜、光明,才不致使思考、記憶等心理作用發生不必要的偏差。據說釋尊在平時也能隨意入於心識俱謝的甚深禪定,所以說︰「佛身常在定」。事實上,這是由於釋尊熟嫻於禪定之故。(中略)

在中國,「禪宗」是特別側重修定學派之一,它可能並非直接由印度傳承而來,但它在修定可能間接受到印度傳統的影響。中國流行的禪宗被認為是以坐禪為主的宗派,但是佛教本身卻從不以坐禪為修行的目的,坐禪的根本目的在證得般若慧。在中國非常流行所謂的「開悟」、「開法眼」等術語,這才是禪定的根本旨趣。總之佛法所說的定,絕不是與外道者同其意義,而是證得般若慧的方便。

關於三學之末的慧學,在十七階段修行法裏有︰宿住隨念智、天眼智與漏盡智。在八正道則有正見與正思。行者如能奉行八正道不渝而證得阿羅漢果,即可得「十無學法」。十無學法就是在八正道之外另加「正智」與「正解脫」二項,而此二者亦是屬於慧學。

〔參考資料〕 《長阿含經》卷八〈眾集經〉;《般泥洹經》卷上;《雜阿含經》卷二十九;《大般涅槃經》卷十七、卷二十九;《佛藏經》卷下;《本事經》卷六;《十誦律》卷十;《善見律毗婆沙》卷七;《四分律》卷五十八;《摩訶僧祇律》卷二;《大毗婆沙論》卷一;《俱舍論》卷二十四;《集異門足論》卷五;《顯揚聖教論》卷六;陳譯《攝大乘論釋》卷一;《大乘莊嚴經論》卷四;《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一。


[法相辭典(朱芾煌)]
二法

集異門論一卷十頁云:二法云何?嗢柁南曰:二法謂名色,乃至盡無生。總二十七門:應隨次別釋。有二法,謂名色。復有二法,謂無明、有愛。復有二法,謂有見、無有見。復有二法,謂無慚、無愧。復有二法,謂慚、愧。復有二法,謂惡言、惡友。復有二法,謂善言、善友。復有二法,謂入罪善巧、出罪善巧。復有二法。謂入定善巧出定善巧。復有二法,謂界善巧、作意善巧。復有二法,謂質直、柔和。復有二法,謂堪忍、可樂。復有二法,謂和順、供養。復有二法,謂具念、正知。復有二法,謂思擇力、修習力。復有二法,謂不護根門、食不知量。復有二法,謂能護根門、於食知量。復有二法,謂匱戒、匱見。復有二法,謂破戒、破見。復有二法,謂具戒、具見。復有二法,謂淨戒、淨見。復有二法,謂見如理勝。復有二法,謂厭如理勝。復有二法,謂於善不喜足、於斷不遮止。復有二法,謂奢摩他、毘缽舍那。復有二法,謂明解脫。復有二法,謂盡智、無生智。如彼一卷十頁至三卷五頁廣釋。


二道資糧

瑜伽二十二卷二頁云:謂若自圓滿,若他圓滿,若善法欲,若戒律儀,若根律儀,若於食知量,若初夜後夜常勤修習覺寤瑜伽,若正知而住,若善友性,若聞正法若思正法,若無障礙,若修惠捨,若沙門莊嚴,如是等法是名世間及出世間諸離欲道趣向資糧。


四種欲瑜伽

瑜伽二十八卷九頁云:欲有四種。何等為四?一、為證得欲。二、為請問欲。三、為修集資糧欲。四、為隨順瑜伽欲。為證得欲者:謂如有一,於上解脫,發生希慕。如前廣說。為請問欲者:謂如有一,生希慕已;往僧伽藍,詣諸有識同修梵行成就瑜伽妙智者所,為聽未聞,為聞究竟。為修集資糧欲者:謂如有一,為戒律儀清淨,為根律儀清淨故;於食知量,減省睡眠,正知住中,展轉增勝,發生希慕。為隨順瑜伽欲者:謂於無間加行殷重加行修習道中,發生希慕,發生欣樂;欲有所作。


涅槃法緣

瑜伽二十一卷三頁云:問:何等名為涅槃法緣;而言闕故,無故,不會遇故;不般涅槃?答:有二種緣。何等為二?一、勝,二、劣。云何勝緣?謂正法增上他音,及內如理作意。云何劣緣?謂此劣緣、乃有多種。謂若自圓滿、若他圓滿、若善法欲、若正出家、若戒律儀、若根律儀、若於食知量、若初夜後夜常勤修習覺寤瑜伽、若正知而住、若樂遠離、若清淨諸蓋、若依三摩地。如彼卷四頁至九頁廣釋。


新受

此釋於食知量中名。瑜伽七十卷五頁云:苦受者、食所起。苦受二字、瑜伽二十三卷十五頁作新受。


廣說戒

瑜伽八十三卷八頁云:復次廣說戒者:中嗢柁南曰:尸羅、法、殺生、具戒等,廣說。言尸羅者:謂能寂靜毀犯淨戒罪熱惱故。與清涼義相應故。言律儀者:謂是遠離自體相故。言具足者:謂正攝受無悔等故。言清淨者:攝受現行三摩地故。又言善者:謂能攝受可愛果故。言無罪者:謂能攝受自他利故。言無害者:謂能違拒執持刀杖鬥諍等事。言隨順者:隨順證得諸沙門果,及餘所有勝功德故。言隱覆者:謂常隱覆自善法故。言顯發者:謂常發露自惡法故。言端嚴者:謂具攝受諸少欲等所有沙門莊嚴具故。言福田者:攝受正見軌範淨命圓滿德故。言無熱者:謂正遠離自苦邊故。言無惱者:遠離受用欲樂邊故。言無悔者:謂正遠離染污不樂懮戚事故。復次善說法者:道理所攝故。任持勝德故。毗奈耶者:隨順一切煩惱滅故。所言聖者:遠離一切雜染污法、令不生故。又言善者:能與無罪可愛果故。言應習者:應習近故。言善哉者:是諸聖賢稱贊事故。復次言殺生者:謂如有一,乃至廣說黑品白品,當知廣如有尋有伺地中已說。復次言具戒等,皆廣說者:謂安住具戒,亦能守護別解律儀,乃至廣說。密護根門,若守護念,若常委念,乃至廣說。於食知量,於諸飲食,思擇而食,不為充悅,不為憍逸,乃至廣說。進止往來,正知而住,乃至廣說。如是一切,廣說應知如聲聞地。


撫育

此釋於食知量中名。瑜伽七十卷五頁云:撫育者:增梵行故。撫育二字,瑜伽二十三卷十五頁作存養。


舊受

瑜伽七十卷五頁云:舊受者:飢所起。舊受二字,瑜伽二十三卷十五頁,作故受,皆釋於食知量文。


攝善法戒

瑜伽四十卷二頁云:攝善法戒者:謂諸菩薩、受律儀戒後、所有一切為大菩提由身語意積集諸善、總說名為攝善法戒。此復云何?謂諸菩薩、依戒、住戒,於聞、於思、於修止觀,於樂獨處,精勤修學。如是時時於諸尊長,精勤修習合掌起迎問訊禮拜恭敬之業;即於尊長勤修敬事。於疾病者,悲愍殷重,瞻侍供給。於諸妙說,施以善哉。於有功德補特伽羅,真誠讚美。於十方界一切有情一切福業,以勝意樂、起淨信心、發言隨喜。於他所作一切違犯,思擇安忍。以身語意已作未作一切善根、迴向無上正等菩提。時時發起種種正願。以一切種上妙供具、供佛法僧。於諸善品,恆常勇猛精進修習。於身語意,住不放逸。於諸學處,正念正知。正行防守,密護根門。於食知量。初夜後夜、常修覺悟。親近善士,依止善友。於自愆犯,審諦了知,深見過失。既審了知深見過已;其未犯者、專意護持;其已犯者、於佛菩薩同法者所、至心發露,如法悔除。如是等類所有引攝護持增長諸善法戒,是名菩薩攝善法戒。

二解 無性釋七卷十一頁云:攝善法戒、能令證得力無畏等一切佛法。又云:攝善法戒者:謂正修集力無畏等一切佛法。


護養定資糧

瑜伽三十卷五頁云:云何護養定資糧?謂若成就戒律儀者、即於是處,為令不退,住不放逸;如佛所誡如佛所許圓滿戒蘊學處差別,精進修行,常無懈廢。如是能於己所證得尸羅相應學道無退;亦能證得先所未證尸羅相應殊勝學道。如說成就戒律儀,如是成就根律儀,於食知量,初夜後夜覺寤瑜伽,正知而住。如是乃至成就所有沙門莊嚴,隨所獲得資糧所攝善法差別,皆能防護,令不退失。於後勝進善法差別,為速圓滿;為如所說,無增無減,平等現行;發生樂欲增上欣慕,恆常安住勇猛精進。是名護養定資糧。


魔事

瑜伽二十九卷二十二頁云:云何魔事?謂諸所有能引出離善法欲生,耽著諸欲增上力故;尋還退捨;當知此即是為魔事。若正安住密護根門;於諸所有可愛色聲香味觸法,由執取相、執取隨好,心樂趣入;當知此即是為魔事。若正安住於食知量;於諸美味不平等食,由貪愛欲,心樂趣入;當知此即是為魔事。若正安住精勤修習初夜後夜覺寤瑜伽;於睡眠樂,於偃臥樂,於脅臥樂,由懈怠力,心樂趣入;當知此即是為魔事。若正安住正知而住;於往來等、諸事業時,若見幼少盛年美色諸母邑等,由不如理,執取相好,心樂趣入;或見世間諸妙好事,心樂趣入;或於多事多所作中,心樂趣入;或見在家及出家眾、歡娛雜處,或見惡友、共相雜住,便生隨喜,心樂趣入;當知一切皆是魔事。於佛法僧、苦集滅道、此世他世,若生疑惑;當知一切皆是魔事。住阿練若、樹下塚間、空閑靜室,若見廣大可怖畏事、驚恐毛豎;或見沙門婆羅門像、人非人像、欻爾而來,不如正理、勸捨白品、勸取黑品;當知一切皆是魔事。若於利養恭敬稱譽,心樂趣入;或於慳吝廣大希欲,不知喜足;忿恨覆惱、及矯詐等、沙門莊嚴所對治法,心樂趣入;當知一切皆是魔事。如是等類、無量無邊諸魔事業、一切皆是四魔所作。隨其所應,當正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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