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義真言宗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日本真言宗之一派。古義真言宗之對稱。宗祖覺鍐。覺鍐曾獲鳥羽上皇的信任,於長承三年(1134)兼任金剛峰寺座主及大傳法院座主。由於他有意支配高野山,因而引起該山金剛峰寺方面的反感。保延六年(1140),大傳法院及密嚴院受到攻擊,覺鍐逃往根來,在該地建一乘院圓明寺,不久即示寂。從此,高野山和根來之間紛爭不斷,直至正應元年(1288),賴瑜將高野山的大傳法院及密嚴院移至根來,才平息其紛爭。此次的遷徙也讓新義真言宗獨立出來。
賴瑜為新義派宗義之集大成者,主張「加持身說法」之義,以對抗古義派的「本地身說法」。所謂「本地身說法」,謂本來法身的大日如來,立於開悟的絕對境地說法,其所說者,即是《大日經》;而另一方面,「加持身說法」則謂大日法身分為本地身及加持身,本地身處於絕對無相之位,故無說法,唯有為保護眾生而顯現不可思議的加持身始有說法。
室町中期左右,新義派中又產生常住方與客方之二派對立。天正十二年(1584),豐臣秀吉進駐小牧。其時,根來之徒眾乘虛攻其大阪本營,十三年,根來遭秀吉討伐,終歸滅亡。常住方之專譽與客方之玄宥便率徒眾逃亡。專譽受到羽柴秀長的保護,入大和國(奈良縣)長谷寺開創豐山派;玄宥隨後受到德川家康的保護,開智積院,奠定智山派的基礎,如此新義真言宗便分成豐山、智山兩派。其後,兩派學匠輩出,豐山派有亮典、榮譽、亮汰、卓玄、英岳、亮貞等人;智山派有日譽、元壽、隆長、運敞、覺眼、曇寂、如幻等人。
明治十八年(1885)十一月,豐山、智山兩派合稱真言宗新義派;二十年三月,於東京護國寺內設置新義派大學林;三十三年八月,兩山再度分裂,各置管長,以迄於今。
◎附︰村上專精著‧楊曾文譯《日本佛教史綱》第二期第二十二章(摘錄)
傳法院最初是大治五年(1130)根據聖慧法親王傳奏而創建的,天承元年(1131)規模擴大,外觀宏大壯麗,號稱為大傳法院。同年十月,舉行落成供養法會,白河法皇親來參加,並賜給「供料土地」,命此院永作祈禱鎮護國家之用。覺鍐擔任大傳法院座主職務,並兼任金剛峰寺座主,因此大傳法院的興隆很快地超出金剛峰之上。覺鍐曾暫時辭去金剛峰寺和大傳法院的職位,讓給持明院的真譽,自己興建密嚴院隱居,然而金剛峰寺的眾僧對覺鍐很反感,想藉故把他趕走。他們認為覺鍐隱居密嚴院,是模仿當初弘法大師住裡院的儀相,對其僭妄表示不滿,保延六年(1140)在為兩寺領地境界發生爭論的時候,金剛峰僧一哄而起,襲擊了密嚴院,把覺鍐趕下禪座。覺鍐於是避難到了根來寺。金剛峰僧眾又闖入大傳法院,毀壞了坊舍一百餘間,把覺鍐的徒弟七百餘人趕走。後來金剛峰寺僧眾皆被判罪,然而覺鍐上人以後不再返回高野山,而在根來寺隱居,斷絕一切餘念作觀念修行。康治二年(1143)七月生病,到十二月十二日結跏趺坐而寂,年四十九歲。東山天皇元祿三年(1690)賜以「興教大師」諡號。他的付法弟子很多,高足兼海、真譽等繼承其業。
現在的真言宗有古義、新義兩派。而新義派以覺鍐上人為其初祖。但覺鍐並沒有開創分派,只是由於他創建大傳法院引起山上僧眾的不滿,使他隱居根來寺,又在同地建立圓明寺。這時他到根來寺隱居以及創立圓明寺,這成了後世分出新義派,並以覺鍐上人為初祖的由來。所謂新義派是在覺鍐上人歿後一四0年(伏見天皇的正應元年)由當時的贈僧正賴瑜提議創建的,他把高野山的傳法、密嚴二院移到根來山,正式稱之為根來寺以後才形成分派,並不是在此以前就存在的。所謂新義與古義在教義上的不同論點,僅僅是本地說和加持說的不同。可是,古義派未必採用本地說,新義派也未必採用加持說。在古義派裡面,採取加持說的人也間或有之。只是由於在根來寺獨樹一派的賴瑜採用了「加持說」,因此這竟成了新義派的理論。因為根來寺是覺鍐上人入寂的地方,此寺又是他建立的,所以後世以覺鍐作為新義派的初祖(新義派、古義派的名稱委實不妥,不如叫根來派、野山派更為妥當)。
〔參考資料〕 《高野興廢記》;《元亨釋書》卷五;《高野春秋編年輯錄》卷六~卷九、卷十二、卷十三;《本朝高僧傳》卷十六;齋藤昭俊(等)編《日本佛教宗派事典》。
[佛光大辭典]
大傳法院
乃日本新義真言宗之大本山。通稱根來寺。位於和歌山縣那賀郡岩出町。大治五年(1130),覺鍐於高野山建傳法院,後並受敕兼任金剛峰寺座主,由此而引起金剛峰寺徒眾之不快,而漸與傳法院之徒眾產生衝突,覺鍐遂於弘安九年(1286),將傳法院移至現址,獨立成新義派,學僧雲集,興盛一時。 p871
日本新義真言宗所立,關於大日經教主之學說。此宗立自證極位、加持門、加持世界等三段之說,而謂極位與加持門乃因位行者所不得視聽者,且極位無說法,故大日經係於加持門所說者。此說乃根來中性院賴瑜所創,聖憲集大成。自證之經驗本屬言語道斷、不可言傳之境界,大日如來若住此位,則諸眾生不得受益,故大日如來現加持身,對四重圓壇之自眷屬,為未來諸眾生說大日經。 p1576
(1872~1956)日本新義真言宗豐山派學僧。早年剃度並受灌頂,年長,專攻真言學及性相學。歷任各大學教授、校長等職。嘗於東京田端與樂寺,灌頂開壇。大正十四年(1925),被任命為大司教大僧正,於佛教會、學術界頗多貢獻。昭和三十一年入寂,享年八十五。著有大日如來の研究、仁王般若經國譯略註、唯識二十論等十餘種。 p1578
又作四種十重心。日僧空海根據大日經、菩提心論等,將眾生發菩提心之過程分為十種類型,稱十住心,成為日本真言宗之重要判教,其後歷代宗師每就其要旨而創立新說。新義真言宗僧宥快於所著祕藏寶鑰鈔卷上,將十住心分為豎、橫二種,豎、橫又各分二種,合為四種,故稱四種十住心。豎十住心分為顯密合論十住心與真言行者十住心(又作心續生十住心),橫十住心則分為曼荼羅種姓十住心(又作五種三昧道十住心),與普門萬德十住心。(參閱「十住心」431) p1793
又作本地法身。為密教之佛身說,乃四種法身中之自性身。即本地之身。為「加持身」之對稱。乃一切萬化所依之根本身,亦即毘盧遮那佛之實相法身。依密教之教義,密教教祖毘盧遮那佛之實相法身乃萬化之本,猶如大地為萬物之所依,故稱本地身;與此相對者,真言行者修三密之行,而與三密相應時,在瑜伽觀中所現出之佛身,則稱加持身。
本地身之說,乃根據法華經「本門」之教旨而來。大日經疏卷七謂,本地身乃妙法蓮華之寂深祕處,故本地身與法華經所說常在靈鷲山說法之「本門身」同義。同書卷三又謂,妙法蓮華即是胎藏界曼荼羅,而以其中的中臺八葉院之大日如來為本地法身。
在日本,有關本地身與加持身之自體,異說甚多。例如古義真言宗係以中臺八葉院之大日如來為本地身,而以曼荼羅外三重之諸尊為加持身;此說稱為本地說、自證說。新義真言宗則就本地身而立加持身,故認為中臺八葉院之大日如來亦為加持身;此說稱為加持說。至於台密,認為本地身為能加持之理法身,加持身則為所加持之智法身。以上之異說,係起因於對大日經教主之不同見解而來。
此外,基於大日如來乃本地身之說又產生諸尊亦有本地身之主張,例如以觀音之本地身為彌陀,日天之本地身為觀音等。而於「神佛習合」的日本佛教更進一步認為:日本人自古即尊奉之諸神,每一尊皆各有本地身,由是乃產生神佛本地垂迹之說,成為日本佛教重要特色之一。(參閱「本迹二門」1965) p1955
(一)為法性十二名之一。真如之妙理,必住於一切諸法中,故稱法住。〔大般若經卷三六○〕(參閱「法性」3358、「真如」4197)
(二)(1723~1800)日本新義真言宗大和長谷寺之第三十二世。大和石上郡人。字智幢。十六歲隨快範上人剃髮。於法隆寺學律儀,後登豐山,師事無等、親快等諸師。復遊歷諸國。著作頗多,有大日經玉振鈔十卷、攝八轉義五卷、補八囀義一卷、略八囀義一卷、十句義記二卷等三十餘卷。〔法住僧正傳〕 p3349
有廣狹二義:(一)廣義之真言宗,泛指自印度傳入西藏、中國、日本之密宗。(參閱「密宗」4477)
(二)狹義之真言宗,特指流傳於日本之密宗。為日本八宗之一。以「即事而真」、「三密加持」為主要法門。又稱真言陀羅尼宗、真言密宗、祕密宗、曼荼羅宗、瑜伽宗、陀羅尼宗、三摩地宗。以重視念誦真言(即咒語),故稱真言宗。開祖為弘法大師空海(774~835)。相對於最澄所傳之天台密宗(即台密)而言,又稱東密。其法統由教祖大日如來(即摩訶毘盧遮那)傳金剛薩埵(二祖)、龍猛(三祖)、龍智(四祖)、金剛智(五祖)、不空(六祖)、惠果(七祖)、空海(八祖),稱為付法八祖。其根本聖典為大日經(善無畏譯)、金剛頂經(不空譯),稱為兩部大經。另又依準蘇悉地經、瑜祇經、釋摩訶衍論、菩提心論、大日經疏等經軌與論釋。此外,空海自撰之十住心論、祕藏寶鑰、辨顯密二教論、即身成佛義、聲字實相義、吽字義、般若心經祕鍵等,亦極為重要。其教義大綱係講說六大(體)、四曼(相)、三密(用)等三大圓融,建立兩部曼荼羅,而以「即身成佛」為其主旨。自空海極力弘傳,依據顯密二教判與十住心而建立橫豎二判之純密教,以表示勝於其他諸宗,密宗雖衰於印度、中國,卻於西藏、日本永傳不墜。
延曆二十三年(804),空海入唐,師事惠果,大同元年(806)返國,以時機相應,受朝野歸仰。自來日僧入唐請回經籍者雖有所謂入唐八家,然得七祖之嫡傳、化風之盛,則無出空海之右者,故以之為付法第八祖,並被尊為日本真言宗開祖。弘仁七年(816),於高野山創設金剛峰寺。弘仁十四年,嵯峨天皇賜予東寺(即教王護國寺),遂與金剛峰寺同為此宗之根本道場。門人甚多,以真濟、真雅、實慧、道雄、圓明、真如、杲鄰、泰範、智泉、忠延等十人最為傑出,或媲美為世尊之十大弟子。空海與此等門人大揚宗風,而予平安時代社會各階層以極深之影響。然於空海寂後百年頃,事相之傳承分成小野、廣澤兩大流派。即於真雅之下有源仁,源仁之下有益信、聖寶二哲。益信之後,經數代至寬朝時,其門流稱廣澤流;聖寶之後,經數代至仁海時,其門流稱小野流。二者復各分六流,合稱野澤十二流,其後更生三十六流、七十餘流。
廣澤流以益信為開祖,以嵯峨之遍照寺為中心道場,宇多天皇對益信備極敬仰,昌泰二年(899)歸依、落髮、受具足戒,延喜元年(901)灌頂傳法而成法皇,置其僧房於花園(御室)之仁和寺,自此,仁和寺即成廣澤流之根本道場。至寬助時,廣澤流大別分出六派,稱廣澤六流:(一)仁和寺御流,由覺法法親王開出,住持皆由皇子出家之法親王擔任,此即日本皇族寺院門跡制度之嚆矢。(二)保壽院流,由永嚴開出。(三)西院流,由信證開出。(四)華藏院流,由聖慧法親王開出。(五)忍辱山流,由寬遍開出。(六)傳法院流,由覺鍐開出。
小野流以聖寶為開祖,聖寶嘗習三論、法相、華嚴,尤精三論,以東大寺東南院為根本道場,專弘三論,同時又傾慕修驗道之祖役小角之行跡而於山中修行,故後世稱之為修驗道之中興人物。於其師真雅示寂後,從真然受密法灌頂,又從源仁受東密之奧密,聲譽與益信齊。寬平九年(897),其所建之醍醐寺被列為官寺,而與廣澤流之仁和寺並峙。聖寶之下,先後傳觀賢、淳祐、元杲、仁海,為小野流之極盛期,仁海與廣澤流之寬朝,號稱東密二大重鎮。仁海之下有成尊,成尊門下出義範、範俊、明算。義範之下傳勝覺,範俊之下傳嚴覺,由此二人各出三流,成為小野六流:(一)三寶院流,由定海開出。(二)理性院流,由聖覺開出。(三)金剛院流,由聖賢開出。(四)勸修寺流,由寬信開出。(五)隨心院流,由增俊開出。(六)安祥寺流,由宗意開出。
開出廣澤傳法院流之覺鍐,於天承元年(1131)登高野山,創建大傳法院,並兼任金剛峰寺座主,其時為平安末期。高野山與東寺向來主張「大日如來本地法身說」,覺鍐則針對高野山之說而提倡「自性加持身說」。由是兩派乃告分裂,高野山派稱為古義真言宗,覺鍐及其擁護者則稱為新義真言宗。其後覺鍐由於高野山徒之忌,於保延六年(1140)移至和歌山縣之根來,奠立新義派之基礎。覺鍐之下有兼海、證印,兼海之後有賴瑜,亦主張「加持說」,並受報恩院流賢深之付法,開出中性院流,至聖憲時,集加持說之大成,確立新義派之基礎。根來遭燬後,專譽、玄宥各住大和長谷寺、京都智積院,各建法幢,開創豐山(長谷寺)、智山(智積院)二派。至於高野山,則有宥快、長覺等固持「本地說」,其後傳長譽、快全、成雄、仟遍、印融等。至江戶時代,慧光、曇寂、道空、弘道等人輩出,致力融合新古二說,至後豐山之法住而集大成。
日本真言宗自根本之小野、廣澤二流開始,雖衍生眾多流派,然中世以來僅大別為新義、古義二派,江戶時代,古義派多屬高野山,新義派則隸屬智山、豐山二山。明治五年(1872)設立教部省,初以高野山為古義派之總本山,以智、豐二山為新義派之總本山,由二派三山之住職輪流出任真言宗管長,未久以東寺得古義總本山之認可,遂由二派四山交替任管長職,統轄全日本真言宗寺院。十一年,仁和、大覺、廣隆、神護、法隆、西大、招提等七山合為西部真言宗,別置管長,四山輪流制乃廢,而東寺、高野二山則號真言宗。翌年,內務省命廢各部派管長,而應以一宗設立一管長,乃以東寺為此宗之總本山,設法務所,以統轄全宗。十八年,智、豐二山合稱真言宗新義派。二十九年,醍醐寺請願獨立一派。三十三年,古義派中,仁和寺稱真言宗御室派,高野山為高野派,大覺寺為大覺寺派,醍醐寺為醍醐寺派,東寺、勸修寺、隨心院、泉涌寺等四山合稱真言宗;新義派中,智、豐二山亦分裂,各稱新義真言宗智山派與新義真言宗豐山派,別置管長。四十年,真言宗四山亦分裂為真言宗東寺派、真言宗山階派(勸修寺)、真言宗小野派(隨心院)、真言宗泉涌寺派。大正十四年(1925),高野、御室、大覺寺三派聯合,以金剛峰寺為總本山,其他二寺為本山,改稱古義真言宗。昭和六年(1931),小野派又以善通寺為本山,派名改為善通寺派。
目前古義真言宗較重要者有七大派,即:(一)真言宗高野派,宗祖空海,本山在高野山金剛峰寺,空海於嵯峨天皇弘仁七年(816)上表請此地,賜「高野山」。末寺(隸屬本寺之寺院)有二七六○所。依古義各派聯合制規,金剛峰寺座主任真言宗聯合高野山大學總理及高野山中學校長,並協同各寺派經營京都專門學校及東寺中學,以教育門下子弟。(二)真言宗山階派,宗祖空海,派祖嚴覺,大本山在山科勸修寺。為昌泰三年(900),醍醐天皇之母后發願所建,以承俊為開山。有末寺一二○餘所。並協同各寺派經營京都專門學校及東寺中學校,以教育本派子弟。(三)真言宗醍醐派,宗祖空海,派祖聖寶,總本山在山城醍醐寺。派祖聖寶受空海法孫源仁之付法,於清和天皇貞觀十六年(874)開創醍醐寺為修法道場,其法流稱小野流。領有末寺九四○餘所,並協同各寺派等,經營京都專門學校及東寺中學校。(四)真言宗御室派,宗祖空海,派祖為寬平法皇(宇多天皇),本山在山城御室仁和寺。仁和寺為光孝天皇敕願,於仁和二年(886),在小松鄉大內山麓創建。本派又衍出廣澤御流、西院流、保壽院流、忍辱山流、傳法院流、華藏院流等派。末寺有一二○○餘所,並協同各寺派經營京都專門學校及東寺中學校,以教育門下子弟。(五)真言宗東寺派,空海為開祖,總本山在京都東寺。弘仁十四年(823),嵯峨天皇將東寺賜予空海,專研修真言宗之經律論,成為弘通真言之根本道場。末寺有一八○餘所,並協同各寺派在東寺境內設立京都專門學校及東寺中學校,以教育派下之子弟。(六)真言宗善通寺派,宗祖空海,派祖增俊,大本山在讚岐國善通寺。末寺有三十餘所,並協同各寺派在京都東寺境內經營專門學校及東寺中學校等,以教育子弟。(七)真言宗泉涌寺派,宗祖空海,開祖俊芿,大本山在京都泉涌寺。俊芿於建久年間入宋學法,歸日後復興泉涌寺,使之成為台、密、禪、律四宗兼學之道場。末寺有四十餘所,並協同各寺派經營京都專門學校及東寺中學校。
又新義真言宗之兩大派,分別為:(一)新義真言宗智山派,略稱智山派。宗祖空海,派祖覺鍐,中興開祖玄宥,總本山在京都智積院,乃德川家康所捐獻。末寺有三○七○餘所,並於東京設立智山專門學校,以教育本派子弟。(二)新義真言宗豐山派,略稱豐山派。高祖空海,宗祖覺鍐,派祖專譽,總本山在大和豐山長谷寺。末寺有二九九○餘所,昭和元年(1926)聯合天台、淨土兩宗於東京設立大正大學,以教育本派子弟。(參閱「入唐八家」262、「空海」3479、「密宗」4477、「覺鍐」6801)p4204
(一)位於陝西西安城南。又稱大慈恩寺。本為隋代無漏寺,唐貞觀二十二年(648),高宗為皇太子,為其母文德皇后薦福而擴修,故稱寺名為慈恩。玄奘大師自西域歸來,任上座,總轄寺務,並於寺中翻譯經典,共譯出四十餘部四百數十卷,世因稱慈恩三藏。師並於寺中立磚塔,七級四面,高三百尺,後稱大雁塔。玄奘之後,弟子窺基亦住於此。窺基係法相宗開祖,世稱慈恩大師。寺現存,在西安市城南二里許。(參閱「大慈恩寺」877)
(二)位於日本羽前醍醐村。山號瑞寶山。屬於日本新義真言宗。據傳,本寺係依聖武天皇之敕願,於天平年中(729~749)由行基所開創。保元元年(1156)弘俊營造寺宇,後世尊為中興祖師。今有本堂、二王門、鐘樓、寶藏、藥師堂、彌陀堂、不動堂等建築。本堂建於元和四年(1618),與安置於阿彌陀堂之木造阿彌陀如來坐像皆被指定為日本國寶。〔日本名勝地誌卷五〕
(三)位於日本武藏慈恩村。山號華林山最上院。天長年中(824~834)慈覺所創。以本寺地勢酷似我國之慈恩寺,故定寺名為慈恩。後漸衰頹,天文年中(1532~1555)太田源五郎再興。至近世又告荒廢,僅存堂宇二三間。 p5802
(1614~1693)日本新義真言宗僧。大阪人,俗姓藤原。字元春,號泊如。十三歲出家,學於智積院、醍醐寺。後任尾張(愛知縣)長久寺與江戶圓福寺住持,且為智積院第七代繼承人。精通漢文學,以講述性靈集著稱,大振學風。元祿六年九月示寂,世壽八十。著作甚多,計有大疏談義、三教指歸刪補、寶鑰纂解、釋論談義十餘種,另有詩文谷響集二十卷行世。〔泊如僧正傳、續日本高僧傳卷四〕 p5614
(一)位於日本橫濱市鶴見區鶴見町。山號諸嶽山。為日本曹洞宗大本山。天平年中(729~749),日僧行基於能登(石川縣)鳳至郡創建諸嶽寺,又作諸岳寺,屬於真言律宗(或謂屬白山天台系)。後以元亨元年(1321)住持定賢歸依曹洞宗太祖瑩山紹瑾,遂改律院為禪剎,號總持寺,並禮請紹瑾為開山祖師。翌年,後醍醐天皇敕本寺為曹洞宗出世道場。四年三月,制定諸嶽山十條之龜鏡,規定嗣法門人輪番住持等條例。
四年七月,紹瑾讓席予法嗣峨山紹碩,紹碩擴張寺規,奠定本寺基礎,舉揚宗風,興盛一時,而與越前之永平寺並列。二寺遂互爭本山之地位,至元和元年(1616),乃定總持寺為能本山,永平寺為越本山,並稱兩大本山。
安永元年(1772)十一月,值開祖紹瑾四百五十年遠忌,敕賜「弘德圓明國師」之諡號,此為洞門有國師號之始。
明治三年(1870)廢舊有之輪住制,新立獨住制,以栴崖奕堂為獨住第一世。五年,與永平寺結盟約,共稱大本山。十二年,再與永平寺結盟約。三十一年,罹回祿之災,諸堂悉成灰燼。四十年,第四世牧牛素童將寺基移轉今地,翌年始興工事。大正十二年(1923)關東大震災,諸堂幾皆倒潰,後再逐漸修造。
今有敕使門、傳道館、大僧堂、東部役寮室、三寶殿、鐘鼓樓、茶處、寶物館、倉庫、西部役寮室、東司、一文字廊下、觀音大銅像等,境內又有羯林、三松關、千光城、吹上墀等十境,為關東一大巨剎。
本寺並經營三松學林(山內)、光華女學校、鶴見高等女學校等,作育英才。又開設鶴見社會館、鶴見公益質屋等社會事業、另於能登之舊地,置別院與三個支院。
西元一九七五年,我國唐代禪師石頭希遷之肉身為日本佛教界所發現,今即供奉於鶴見之本寺。此外寺寶尚有紙本著色提婆達多像、刺繡大法被等。〔總持寺文書、大本山總持寺要覽〕
(二)位於日本攝津國三島郡三島村。山號補陀落山。屬於日本古義真言宗。寬平二年(890),藤原山陰從我國購得白檀香木,遂造千手觀音像,後即建寺安置觀音像,此為總持寺創建之因緣。曾遭兵火焚毀而重新建造;今有本堂、護摩堂、經藏、鐘樓、藥醫門、庚申堂、藥師堂、庫裡、寶藏等。〔三國傳記卷七〕
(三)位於日本紀伊國海草郡野崎村。山號受陽山知足院。屬日本淨土宗西山光明寺派,即西山派七檀林之一。寶德二年(1450),由明秀光雲所創建。今有本堂、釋迦堂、開山堂、經藏、鐘樓等。寺中珍藏絹本著色阿彌陀三尊像板裝三幀(傳為真如親王所繪),被編為日本國寶。〔淨土傳燈總系譜卷下〕
(四)位於日本近江國波田郡南鄉里村。山號醫王山。屬於日本新義真言宗豐山派。相傳於天平年中(729~749)為日僧行基所開創。永享五年(1433)列為敕願所,蒙賜「總持院」之號。元祿五年(1692),有末寺八十七、孫末寺五十,其後逐漸衰微,現有末寺三十二、孫末寺十四等。現存之堂宇有本堂、庫裡、客殿、書院、鐘樓、寶庫等。有絹本著色愛染明王像一幅、木造聖觀音立像一尊等被編為國寶。〔近江國輿地志略卷八十〕
(五)位於日本東京都足立區西新井町。山號五智山遍照院。屬於日本新義真言宗豐山派。相傳為日本真言宗開祖空海所草創,原位於千住五丁目,後移往現址。有大師堂(本堂)、仁王門、書院、方丈、客殿、鐘樓、榮螺堂、不動堂、女人堂等建築。寺內供奉之本尊為空海之像,古來稱為「厄除大師」,參詣者絡繹不絕。〔江戶名所記卷二〕 p6486
日本佛教用語。為淨土真宗「異安心」祕密法門之一。於傳教儀式時,必進入土藏(倉庫)、麴室,然後祕密施行,故稱為隱念佛。通常又稱土藏祕事、鍵鎖法門、御藏法門、內證講、夜中法門、御杓子講等。
其起源不詳,或係平安時代末期,新義真言宗之祖覺鑁時始盛行。初以真言念佛,祈念「即身成佛」。其思想依憑空海之大日經開題、般若心經祕鍵、無量壽如來供養作法次第、覺鑁之五輪九字明祕密釋等書。實踐方面則以一期大要祕密集、孝養集等為基礎。其後,並採取真宗之一念即得往生、現生不退入正定聚之教義。於寶曆四年(1754)及元祿年中(1688~1704),受江戶幕府壓制,曾有不少殉教者,然仍有四萬餘信徒。其教勢今仍興盛,信徒達數十萬人。其活動地域,以岩手縣中南部之膽澤、和賀、稗貫、西磐井等地為中心。派別眾多,各以親鸞、是信坊、蓮如、鍵屋等為宗祖而立派。要之,採行此一祕密法門之教團,於各種行事或聚會活動,對教外人士必嚴加保密,故引起外人種種猜測及誤解;其所以受官方壓制,其故在此。 p6533
(一)位於日本奈良市西京。又稱西京寺。為日本法相宗大本山之一,南都七大寺之一。天武天皇(673~686 在位)為祈願皇后(後即位為持統天皇)疾癒,於藤原宮創建本寺。元正天皇養老二年(718), 因營建平城京(奈良),與諸大寺移建至現址,堂塔完備,蔚為大伽藍。自天長七年(830) 起,勤修最勝會(南京三會之一)。
天延元年(973) 遭火災,除佛殿、東西二塔外,餘皆焚燬。後經數度重建,今除東塔外,他如佛殿、講堂、東院堂等,皆江戶時代之建築。東塔為三重塔,每層各附有裳層,狀似六重塔,為奈良前期之遺構,以九輪上部附加水煙之天人圖案為最美。佛殿所供奉之三尊藥師佛像,亦為奈良前期金銅佛像鑄造中之傑作,雖遇災變,其表面猶顯黑亮之光澤。東院堂之觀音立像亦為同期所作。吉祥天畫則為碩果僅存之天平繪畫。此外尚藏有慈恩大師圖像,及數尊平安初期之佛像。〔日本書紀卷二十九、卷三十、藥師寺緣起〕
(二)位於日本木縣河內郡南河內町。為日本古時三戒壇之一。創建於天智天皇九年(670),一說天武天皇二年(674),或大寶三年(703)。後一度衰廢。鎌倉時代,密嚴復興之。今屬新義真言宗智山派。寺之北方山林中,有中國唐代僧鑑真和尚之碑。〔續日本紀卷十九、卷三十、東大寺要錄卷一〕 p6693
(1095~1143)日本新義真言宗之開祖。肥前(佐賀縣)人。號正覺坊。家中四兄弟皆出家為僧,師排行第三。十四歲入仁和寺,學於寬助、定寬,後至南都從喜多院之慧曉研習唯識,又就東南院之覺樹學三論。天永元年(1110)歸仁和寺,依寬助剃度。永久元年(1113),再往南都究性相之奧旨,翌年於東大寺登壇受具足戒,又上高野山,謁最禪院明寂,受傳密印。保安二年(1121)回仁和寺受三摩耶戒及兩部祕密灌頂,又至醍醐寺謁理性院賢覺,傳五部之灌頂,究小野流祕奧。天承元年(1131),師奏請於高野山建立大傳法院,而成為鳥羽上皇之御願寺。長承三年(1134)任大傳法院座主,兼金剛峰寺座主。後辭座主職,退居密嚴院,專修密觀;以遭金剛峰寺徒眾之嫌忌,遂於保延六年(1140)率徒眾避難至紀州(和歌山縣)根來山,建圓明寺。於康治二年示寂,世壽四十九。元祿三年(1690)諡號「興教大師」,或稱密嚴尊者。著有五輪九字祕釋、孝養集、一期大要祕密集等,悉收於興教大師全集五冊中。其新義真言宗係針對高野之門流而創立者,其事相之傳流,稱為大傳法院流、傳法院流。〔大傳法院本願上人御傳、撰集抄卷六、本朝高僧傳卷十二〕 p6801
日本新義真言宗智山派寺院。位於京都巿上京區溝前町。世稱千本釋迦堂。據寺傳所載,此寺草創於用明天皇。一說由岸高捨宅為寺,請如琳任開山。初為俱舍、天台、真言兼學的道場,後屬天台宗。
承久三年(1221)營造堂宇,安置釋迦佛及十大弟子像。貞治二年(1363),足利尊氏於本寺修涅槃講,爾後成為恆例。天正年間(1573~1591),豐臣秀吉毀山門,將藏經移往北野社。元和五年(1619),本寺被賜予智山元壽後,改屬新義真言宗。
寺域三千六百餘坪,東有寶篋印塔。本堂為單層建築,被指定為特別保護建造物。此外,本尊釋迦佛坐像、十大弟子像、觀音像(木造,運慶作)、誕生佛像(銅造),及地藏菩薩像等,被指定為國寶。
漢譯又有毗盧遮那、盧舍那、遍一切處、光明遍照等名。該詞在佛教各宗之間的用法並不一致。華嚴宗以「毗盧遮那」為蓮華藏世界的教主,也是包含十方諸佛,顯示超越形相之佛法本身的法身佛。法相宗以之為釋迦牟尼佛的自性身。天台宗以之為釋迦牟尼佛的法身。密教則奉為真言密乘的教主,而譯之為「大日如來」,或稱「摩訶毗盧遮那」,而以之為金剛界與胎藏界曼荼羅的中心本尊。總之,在不同宗派的詮釋下,此詞的譯名及意義,曾有若干程度的差異。(參見「毗盧遮那」條)
由於密宗奉此佛為教主,所以該宗又名大日宗,或毗盧遮那宗。該宗有五方佛之說,即大日如來(毗盧遮那佛)、阿閦佛、寶生佛、阿彌陀佛、不空成就佛。此五佛以大日如來為中心,分別象徵法界體性智、大圓鏡智、平等性智、妙觀察智、成所作智。所以,這五佛又稱為五智如來。
大日如來是密教最根本的崇拜對象,也是密教哲理的核心象徵。由於如來智慧之光遍照一切處,能使三千大千世界普放光明,能開發眾生之善根,成辦世出世間之事業,因此以「大日」作為名號。這一名號,可溯源自「摩訶毗盧遮那」的意譯。而最早創用「大日」二字的,則是唐代的善無畏及一行。
依《大日經》所說,大日如來又化現成執金剛、普賢、蓮華手三位菩薩,普於十方宣說真言妙法。執金剛掌降伏,普賢掌息災,蓮華手掌增益。三位化身菩薩的力用,象徵大日如來之不可思議的無量功德。
大日如來
在形象方面,一般所見的大日如來像,係以瓔珞、臂釧、腕釧、寶冠等裝飾物莊嚴其身。印相方面,金剛界大日如來像以右手掌覆左手之食指,結智拳印;胎藏界大日如來像則左右手掌相疊,結法界定印。近幾年來,印度、西藏也發現胎藏、金剛界兩種大日如來像。
日本所藏的大日如來像之優美作品為數不少,其中較著名的有和歌山金剛峰寺、和歌山安養院、奈良圓成寺所收藏的金剛界大日如來像,以及京都廣隆寺、福井圓照寺所藏胎藏大日如來像。這些都是平安時期的作品。畫像則有金剛峰寺所藏,鎌倉時期作品的絹本著色圖。
◎附一︰〈大日如來〉(摘譯自《密教大辭典》等)
密教最上最根本之佛。梵名音譯摩訶毗盧遮那、毗盧遮那。《金剛頂義訣》云(大正39‧815a)︰「毗盧遮那,此翻最高顯廣眼藏如來。毗者,最高顯也;盧遮那者,廣眼也。先有翻為遍照王如來也,又有翻為大日如來,此並略而名義闕也。(中略)常住滿虛空法界量微塵等,諸佛身相,一一身相,皆無中邊,又無增減,故名毗盧遮那。」
大日如來之名有三義,依《大日經疏》卷一載︰
(1)除暗遍明義︰謂世間日有方分,唯在晝光不燭夜;如來智慧日光則不如是,遍一切處作大照明,無晝夜內外之別。
(2)眾務成辦義︰謂日行閻浮提,一切卉木各得增長,世間眾務因之得成;如來日光遍照法界,亦能開發眾生善根,乃至世間出世間事業由之成辦。
(3)光無生滅義︰謂重陰昏蔽、日輪隱沒、亦非壞滅,猛風吹雲、日光顯照、亦非始生;佛心之日亦復如是,雖為無明重雲之所覆障而無所減,究竟實相圓明無際而無所增。因有此三義,故世間之日不可為喻,但取其少分相似故,加以大名,曰摩訶毗盧遮那。
關於大日如來之別名,《理趣經》稱「無量無邊究竟如來」,《金剛頂義訣》稱「佛菩薩眼如來」、「諸佛菩薩最上廣博清淨藏」,《大日經疏》卷十八名「一切法自在牟尼」,《施諸餓鬼法》名「廣博身如來」。
大日如來係密教將宇宙實相佛格化之根本佛,也是一切諸佛菩薩的本地及普門示現的根本總德。《金剛頂經瑜伽修習毗盧遮那三摩地法》云(大正18‧327a)︰「身口意業遍虛空,演說如來三密門,金剛一乘甚深教。」《大日經疏》卷一謂,大日如來有本地法身與加持受用身兩種,前者指如來的自證極位,後者指說法的教主。又謂(大正39‧583a)︰「以平等身口意祕密加持,為所入門,謂以身平等之密印,語平等之真言,心平等之妙觀為方便故,逮見加持受用身。如是加持受用身即是毗盧遮那遍一切身。」故知本地法身與加持受用身畢竟無二無別。
又金剛界、胎藏界兩部曼荼羅皆以大日如來為主尊,金剛界表智,以中尊大日表智法身;胎藏界表理,以中臺大日表理法身。理智雖然二分,但理智二法身畢竟不離,即以理智不二為大日如來之體。金胎兩部之大日如來,形像不同。金剛界大日為金剛界九會中,除理趣會以外的中尊,位於五佛中央,現菩薩形,身呈白色,結智拳印,頂戴五佛寶冠,結跏趺坐於七獅子座(或坐於寶蓮華座),密號遍照金剛,種子為「鍐」(vaṃ),三昧耶形為率都婆。胎藏界大日位於中臺八葉院中央,亦現菩薩形,身呈黃金色,著白繒,住法界定印,頭亦戴五佛寶冠,坐於中央的寶蓮華座,密號與金剛界大日相同,種子為「阿」(a)或「噁」(aḥ),三昧耶形為率都婆或如來頂印。
◎附二︰神林隆淨著‧歐陽瀚存譯《密宗要旨》第十七章(摘錄)
弘法大師於《付法傳》所記述真言祖師,計有七人。其七祖為大日如來、金剛薩埵、龍猛菩薩、龍智菩薩、金剛智三藏、不空三藏、惠果和上七人。此七祖之中,所謂教祖,而為信仰之中心者,厥為大日如來,自不待言。
(一)密教兩部大經與龍猛菩薩
大日如來,為歷史上之佛身歟,抑為真言行菩薩之瑜伽妙行中所觀照之佛身歟,當為一問題。至著者則信教主大日如來,乃觀照於瑜伽妙行中之加持門身(adhiṣṭhitamukha-kāya)。復次其真言行菩薩,無論為誰何,惟其人不可不為確實生存於現實世界之人,經此現實之真言行菩薩,不二平等一實之真諦,乃持出於此現實世界,當屬不謬。至大日如來之加持門身者,在吟味其為如何之前,先當確定其真言行菩薩,究為何人﹖但七祖中目為歷史上現實之人者,厥為龍猛菩薩。關於龍猛菩薩者,意以為歷史上更有可考究之點。蓋同名之龍猛菩薩,雖有二人以上,茲姑別為問題。至弘法大師固信《大智度論》之作者為龍猛菩薩,當屬無疑之事實。大師於《付法傳》曾明記此菩薩為初地菩薩。初地以上之菩薩,通佛教雖皆以為具有可以直接接受報身佛說法之資格。若由密教思想判之,初地即佛果之極位。初地之薩埵(sattva),即完全具有得由法身直接聽受法門之資格,故龍猛菩薩有得受法身加持教敕之資格。自此觀之,持出兩部大經於現實世界者,大師認為龍猛菩薩,毫無足怪之餘地。在南天鐵塔中,龍猛菩薩曾親自謁見金剛薩埵,授與兩部大經云云,乃弘法大師《付法傳》之說。就歷史之考證上,雖有多少之弱點,但其為流布兩部大經,於現實世界之第一人,若不能確舉反證,則當信為無疑耳。
(二)加持身
加持身者,加持感應於真言行者之佛身之義。其加持身之本質為何﹖在四種法身中,他受用法身、變化法身、等流法身等,咸可於一方面視為加持身。然加持身者,密教獨特之用語。加持身究屬為何﹖不可不確定之。關於加持身,《大日經疏》第一有「緣謝則滅,機興則生」之說,故機緣成熟,則任何場所,皆當現示,機緣退謝,加持身即行滅卻其身相,殆可以為實屬一種不可解之存在。蓋真言行者修三密妙行之際,三密一致相應,入於忘我之妙境時,加持身來現於瑜伽觀中,而為宣說種種妙法者是耳。
理法身大日如來,無論存在於客觀界,或存在於主觀界,此法身之悲、智、定三德,感應熏發於真言行者之三密妙行,行者之淨心(śuddha-citta),與本法身之德,發現於感應道交時之靈妙身,即為加持身。在真言行菩薩之一方,視為自心淨菩提心之發動。在本法身之一方,則為法身妙智力之發現。雖以之為大日如來之分身散影,亦稱為加持身。故加持身不得為其自體存在之物,乃由本法身所現,而又復歸還原於本法身者也。因有此特別意義,他受用法身等,亦以為稍有殊異之佛身,惟此僅於出現之當時短期間之差異。即他受用法身以下之三身,若以之為起於瑜伽行中短時間之事實,亦仍當視為加持身。與此相反,以三密瑜伽之意義,轉用於廣義之時,他受用以下之佛身,亦無不可勉強視為一種加持身之理。一般稱為加持身者,多視為真言行者於瑜伽觀行中,觀照本法身之分身散影,然若執持加持身廣義之時,真言行菩薩見聞覺知,都成為加持身。既已言之,心清淨時,國土悉清淨,故行者之心清淨時,行者之環境,即變成密嚴國土(ghanavyūha-buddhakṣetra)。見聞覺知之一切事事物物,悉可視為化成淨妙法身之加持身云。
(三)大日經之教主
關於《大日經》之教主,分為本地身說與加持身說二派。古義真言宗,主張本地身說法之義;新義真言宗,則採用加持身說義。
北條氏之初期,高野山大傳法院第八代之「學長」,中性院賴瑜僧正(1226~1304)始主張加持身說法之新說,與金剛峰寺之學說不相容,遂移大小傳法院於根來山,以此地為新義派之根本道場,加持身說法之幢旗遂揭揚於此地。對此新義加持說法之義,爰稱高野山以前之教主說本地身說法之說為古義。新義之學說,於足利時代,依於大傳法院第十五世之「學長」中性院聖憲學匠(1307~1392)而大成。高野山金剛峰寺本地身說法之學說,則依於寶性院宥快上人(1345~1416)而確立者也。
本地身說法之學說,區分大日如來說法之會場,為自證極位與加持世界(adhiṣṭhita-loka)兩種。以加持世界為對於迷位之真言行者說法之會場;若自證極位,則唯佛與佛自內證說法之會場。此兩種說法會場中,《大日經》則為本地法身於自證極位之所說云。
復次據加持法身說法之說,於如來自證之境界,認為有極位與加持門位(adhiṣṭhita-mukha-sth-āna)之別。自證極位,為無相平等絕對位,於此不應有慈悲門之說法,住於說法三昧時,縱令無於其現場而受教益之迷人,然說法原於凡聖差別之見解上,所起之事實入於無相平等三昧之位者,終不得起。然則所謂於加持世界說法者,亦詎可厚非,經曾明記因為將來之眾生,故開說《大日經》之會場,其無迷人甚明,即非於加持世界所行之說法亦明也。夫然,若既非加持世界,又非自證極位,則於兩者之間,不可不有說法之會場,但聽聞之眾,以有普賢菩薩、慈氏菩薩、文殊菩薩等之諸大菩薩,仍當視為於自證位而說《大日經》,但自證極位者,言語罄盡,心行亦寂,原無說法,故謂於自證位中,不可不有住於加持三昧之加持門位,此新義派之學者所主張也。惟東密一家,原認為所化之機類,有地前真言行者與地上真言行菩薩之異。對於真言行菩薩之能化佛身,以為乃係於加持世界之加持身。初地以上之真言行菩薩,則以既進於證悟之境致,認為於自證極位,得由本地法身,直接聽聞因於自受法樂之說法。但新義派於自證位(svaprakaśa-sthana)立有極位與加持門位之別,以極位之本地法身,為住於平等一實之理之法身,此種法身,再一轉而住於說法談義之三昧位,稱為加持門位,其法身稱為加持門身云。
關於此者,在經疏文之解釋上,致興論難,乃從來所行新舊兩派教義上之諍點也。
是故加持身者,乃加持感應之佛身,與得受教化之真言行者(地前人)及真言行菩薩(地上人)有密切之關係。徵諸映現於兩者清淨心中之佛身,無論行者與菩薩,俱以瑜伽妙觀為必要條件,其義自明。然真言行菩薩於初地入心之位,既已斷盡三妄執,故得由本地法身之加持三昧身,即加持門身,直接聽聞說法。地前位之真言行者,以尚帶有三妄執,莫能親與法爾之妙體加持門身相接,不過觀照此為加持門身影像之加持身於瑜伽妙行中耳。惟龍猛菩薩為初地以上之大士,《楞伽經》已有明記,大士具有由本地法身或加持門身,直接受教之資格,毫無足異。復次又認為於自證位,本地法身安住於平等一實之理之時(極位),與愍念未來眾生,住於說法三昧之時(加持門位)有異。視前者為自證極位,後者為自證之加持門位,乃新義派之說。惟古義派則僅謂自證境界,為自證之極位,而不承認加持門位之存在。自證之極位者,六大、四曼、三密,宛然具足,其處不應無說法云云。至同派之主張,雖亦容有是理,然說法乃起於有差別之一方,住於平等一實之理時,謂無說法,寧非近於事實之說。新舊兩派之諍點,自局外觀之,古義派於顯密對辯上,以顯教一乘家所明之法身,謂無形無聲,亦無說法者,對此而主張密教之法身,形聲具備,且為說法。但古義派於自證位不承認說與不說之別,蓋恐法身有說法義,因之薄弱也。對此新義派,似以法身內證之事實,為正直之宣告。質言之,古義派為對他的立場,故其立場要在鮮明密教之主張,爰特避去細論,新義派則從事於詳晰之論述。綜合兩說,真言教主大日如來之意義,始可認為確實完成,惟密教之教主,無論於本地身或加持門身,以此兩法身僅三昧之異,本體則一,任以其一,定為教主,均無大異。(中略)蓋所謂一法身之兩方面觀法有異,非其學說之差違有若水火不相容。反之,綜合二說,密教教主之全體,方始顯明也。
〔參考資料〕 《大日經》卷一〈住心品〉、卷七〈增益守護清淨行品〉;《金剛頂瑜伽略述三十七尊心要》;《理趣釋》卷上;《尊勝佛頂修瑜伽法軌儀》卷上〈五智品〉;《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二;《守護國界主陀羅尼經》卷五。
日本佛教界所興辦的大學。位於日本東京都豐島區西巢鴨。係佛教各宗大學於大正十五年(1926)聯合組成的綜合大學。在此之前,各宗聯合設立大學的構想屢見倡議,卻不曾付諸實現。大正十三年(1924),天台宗、真言宗、豐山派、淨土宗等三宗派的有識之士又倡舊議,經宗議會議決,乃設立佛教教育財團,進而籌畫訂定捐獻及學則事宜,至大正十五年四月五日依「舊大學令」而正式成立大學。
當時屬於此一聯合團體的有三所大學,即宗教大學(淨土宗所設)、天台宗大學(天台宗所設)、豐山大學(新義真言宗豐山派所設)。由於各校若仍在原址分別授課,將造成諸多不便,故將宗教大學的校址設在西巢鴨,設立預科及大學部。大正十五年增設專門部佛教科,昭和二年(1927)一月另設專門部高等師範科。昭和十九年九月,智山專門學校(隸屬新義真言宗智山派)也併入大正大學。由此可知,大正大學是由三宗四派(即淨土宗、天台宗、真言宗智山派和豐山派)所組成的佛教綜合大學。
昭和二十四年,大正大學改制為新式大學,原有的大學預科、專門部則陸續廢止。昭和二十六年,財團法人佛教教育財團變更組織而成學校法人大正大學。同年又奉准設立大學院碩士課程,而廢止原有的研究科,並在文學研究科下分設佛教學、宗教學、日本文學等三科。昭和三十一年又於大學院碩士課程之上設置博士課程。
大正大學自成立以來,也網羅、造就了不少日本學術界之佛學專才。如壬生台舜、宮林昭彥、真野龍海、石山善應、松濤誠達、𥂁入良道、田村芳朗、勝又俊教、宮參宥勝等人皆為該校佛學方面的教授;出身於該校的佛學博士,有大野法道,加藤精神、石井教道、神林隆淨、關口真大、久保田量遠、惠谷隆戒、加地哲定、田久保周譽等人。此外,我國著名的佛教學者印順,也在1973年以《中國禪宗史》一書獲得該校所頒授的論文博士學位。
日本新義真言宗豐山派僧。生於愛媛縣伊豫郡北伊豫村。明治十六年(1883),從松山石手寺松尾章純出家。畢業於哲學館(即今之東洋大學)、真言宗新義派大學林等校。明治二十七年,遊學總本山奈良長谷寺,專攻真言學與性相學。其後,任教於豐山大學、大正大學等,並擔任群馬縣普門寺住持、和歌山縣根來大傳法院座主與豐山派宗務長、管長等職。昭和二十三年(1948),以「大乘佛教の起源發達」一文獲得文學博士學位。三十一年示寂,年壽八十五。著有《大日如來の研究》、《成唯識論譯註》等。
(一)能化之主︰即能教化眾生之主尊。概指釋尊。《菩薩戒義疏》卷上云(大正40‧570c)︰「(一)標化主,大聖釋尊。」善導《觀經疏》卷一(大正37‧246b)︰「娑婆化主,因其請故,即廣開淨土之要門。」
(二)教化之主人︰指住持。《禪苑清規》卷十〈百丈規繩頌〉云(卍續111‧930下)︰「凡具道眼,有可遵之德者,號曰長老,如西域道高臘長呼須菩提等之謂也。既為化主,即處于方丈。」在日本,相對於稱學眾為「所化」,而稱論議之首座或一派之貫主(又稱管長或貫首,即各宗總本山之領袖。)為「能化」、「化主」。如《結網集》卷中〈賴譽〉條載云︰「合山敬崇,立為化主。」同書〈賴玄〉條云︰「先此,以眾歸仰者為化主,故隨所住所,即為龍門。其後,以智積、妙音為兩化主席。」《豐山傳通記》〈卓玄〉條云︰「兩山化主俱往仁和寺,奉拜勒書。」故知天正(1573~1592)以後,新義真言宗智山派稱智積、妙音二院貫首為化主,豐山派稱長谷寺貫首為化主。
(三)街坊化主之略稱︰禪林中專司遊走街坊,向信徒勸募金錢、物質等以維持寺院經營的役職。《敕修百丈清規》卷四云(大正48‧1133a)︰「凡安眾處常住租入有限,必藉化主勸化檀越隨力施與,添助供眾,其或恒產足用,不必多往干求取厭也。」又依勸化物的不同,有粥街坊、米麥街坊、菜街坊、醬街坊等之別。
〔參考資料〕 《大智度論》卷二十六;《禪苑清規》卷五;《古尊宿語錄》卷八;《禪林象器箋》〈職位門);《禪宗頌古聯珠通集》卷二十六。
日本真言宗之一派。正應元年(1288),賴瑜將高野山的大傳法院及密嚴院遷到根來寺,脫離高野山而獨立,稱為新義真言宗,以別於高野山、東寺系統的古義真言宗。兩派教義不同。新義真言宗主張大日如來以應身(化身)說法,應身即加持身;古義真言宗主張大日如來以自證法身(本地身)說法。
江戶時代,屬於古義真言宗的寺院為︰金剛峰寺、仁和寺、東寺、大覺寺、勸修寺、隨心院、醍醐寺、泉湧寺。至明治廢佛毀釋後,真言宗各派曾多次離合。明治十八年(1885)真言宗分為古義派、新義派。古義派單稱真言宗,新義派稱真言宗新義派。大正十四年(1925),古義派廢止八派聯合制,僅金剛峰寺、仁和寺、大覺寺合盟為古義真言宗。其他五寺獨立並單稱真言宗。二次大戰後無古義、新義之名稱,而稱舊古義派。屬於該派者有高野山真言宗、真言宗御室派(仁和寺)、大覺寺派、山階派(勸修寺)、東寺派、泉涌寺派、善通寺派(隨心院)等。
〔參考資料〕 村上專精著‧楊曾文譯《日本佛教史綱》。
日本新義真言宗智山派寺院。位於京都巿伏見區竹田內畑町,一稱成菩提院。本為鳥羽法皇的離宮,保安四年(1123,一說保延三年),法皇敕令藤原家成改為佛寺,並在金堂造三重塔,稱本御塔。久安四年(1148),復將法皇所抄《法華經》放入石函,置於塔柱下,以為鎮寺之寶。保元元年(1156)法皇崩殂,乃依其遺言,奉葬在此塔。又美福門院於其東南新建五重塔,名新御塔。長寬元年(1163),近衛天皇的遺骨,亦自洛北知足院遷於此處。此寺後因兵亂而衰微,天正十三年(1585)由豐臣秀吉捐地再興。現存有本堂、書院、鐘樓、五輪塔、安樂壽院御陵(鳥羽天皇御陵)、安樂壽院南陵(近衛天皇御陵)等。
〔參考資料〕 《安樂壽院記》;《本朝世紀》;《山槐記》。
二卷。編者不詳。收於《續續群書類從》卷十二〈宗教部〉。為日本寬保(1741~1744)年間,江戶幕府寺社奉行所的記錄。
本書內容係記載江戶時代,佛教各宗派寺院的朱印田祿,以及入院、住持、交接、任官、歲首、告辭時,對幕府所進獻的禮物,以及幕府與寺院間下賜、獻上物的有無、寺院地位的高低等事。上卷收錄的宗派有天台宗、淨土宗、古義真言宗(學侶方、行人方、聖方)、新義真言宗、真言律宗;下卷則收錄禪宗(濟家關山派、濟家大德寺派、曹洞宗、洞家、五山派、黃檗派)、日蓮宗(身延派、東國寺派、池上派、中山派、本成寺派)、一向宗、時宗、修驗(當山、本山各派)、無本寺。由此可知,本書為研究當時寺院經濟的珍貴資料。
日本新義真言宗智山派之大本山。位於神奈川縣川崎巿大師町。號金剛山金乘院,俗稱川崎大師。根據寺傳記載,大治二年(1127),漁夫平間兼乘從當地海中網獲弘法大師像,因此創建本寺。乃以氏名為寺號,並請尊賢為開山祖。
天正十八年(1590),豐臣秀吉征伐小田原之際,本寺遭兵火燒燬,此後,日漸式微。慶安元年(1648),獲德川家光捐贈寺領。明和年間(1764~1771),隆範入寺,寺運漸趨繁盛。天保五年(1834),再建本堂。與成田山新勝寺、高尾山藥王院並稱為智山派三山。本尊弘法大師以「厄除(消災)大師」而馳名遐邇,參詣者絡繹不絕。
日本新義真言宗智山派之祖。下野(栃木縣)皆川人。俗姓膝付,字堯性。七歲,隨鄉里持明院宥日出家。後至紀州根來寺學密教。學成後,返回故鄉,於持明院開設講席傳法。數年後,再度前往根來寺。並歷訪興福寺、東大寺、三井寺、延曆寺諸剎,研習諸學。天正五年(1577),受日秀付囑,住智積院。十二年,升任學頭,教導學徒。翌年,豐臣秀吉襲擊根來寺,全山燒燬。師乃至醍醐寺、高雄寺等地避亂。其後,受德川家康敬重,獲賜東山堂宇山林。遂於該地再興智積院。又受命任僧正,聲譽日高。學徒雲集,講席日盛。慶長十年圓寂,壽七十七,遺骨葬於泉湧寺。
指日本近畿地方三十三個安置觀音的道場。由於這些道場也是巡禮札的「納札」處所,故亦稱三十三所札所、西國札所、札所。三十三所係源自《法華經》〈普門品〉所載觀音現三十三種化身,救濟眾生之說而來。其順序、種類隨時代而不同,至江戶時代始固定。所屬寺院則多為平安時代以來的古剎。
茲將現今之三十三所分述如下︰
(1)那智山青岸渡寺︰屬天台宗,位於和歌山縣那智勝浦町,本尊為如意輪觀音。
(2)護國院金剛寶寺︰又稱紀三井寺。屬真言宗,位於和歌山巿紀三井寺町,本尊為十一面觀音。
(3)粉河寺︰屬天台宗,位於和歌山縣粉河町,本尊為千手觀音。
(4)施福寺︰又稱槙尾寺。屬天台宗,位於大阪府和泉巿,本尊為千手觀音。
(5)剛琳寺︰又稱葛井寺。屬真言宗,位於大阪府藤井寺巿,本尊為千手觀音。
(6)南法華寺︰又稱壺參寺。屬真言宗,位於奈良縣高取町,本尊為千手觀音。
(7)龍蓋寺︰又稱岡寺。屬法相宗,位於奈良縣明日香村,本尊為如意輪觀音。
(8)長谷寺︰又稱初瀨寺。屬新義真言宗,位於奈良縣櫻井巿,本尊為十一面觀音。
(9)興福寺南圓堂︰屬法相宗,位於奈良巿,本尊為不空羂索觀音。
(10)三室戶寺︰屬天台宗,位於京都府宇治巿,本尊為千手觀音。
(11)上醍醐寺︰屬真言宗,位於京都巿伏見區,本尊為准胝觀音。
(12)正法寺︰又稱岩間寺。屬真言宗,位於滋賀縣大津巿,本尊為千手觀音。
(13)石山寺︰屬真言宗,位於滋賀縣大津巿,本尊為如意輪觀音。
(14)園城寺︰又稱三井寺。屬天台宗,位於滋賀縣大津巿,本尊為如意輪觀音。
(15)觀音寺︰屬真言宗,位於京都巿東山區,本尊為十一面觀音。
(16)清水寺︰屬法相宗,位於京都巿東山區,本尊為千手觀音。
(17)六波羅蜜寺︰屬新義真言宗,位於京都巿東山區,本尊為十一面觀音。
(18)頂法寺︰又稱六角堂。屬天台宗,位於京都巿中京區,本尊為如意輪觀音。
(19)行願寺︰屬天台宗,位於京都巿中京區,本尊為千手觀音。
(20)善峰寺︰屬天台宗,位於京都巿西京區,本尊為千手觀音。
(21)穴太寺︰又稱菩提寺。屬天台宗,位於京都府龜岡巿,本尊為聖觀音。
(22)總持寺︰屬真言宗,位於大阪府茨木巿,本尊為千手觀音。
(23)勝尾寺︰屬真言宗,位於大阪府箕面巿,本尊為千手觀音。
(24)中山寺︰屬真言宗,位於兵庫縣寶塚巿,本尊為千手觀音。
(25)清水寺︰屬天台宗,位於兵庫縣社町,本尊為千手觀音。
(26)法華山一乘寺︰屬天台宗,位於兵庫縣加西巿,本尊為千手觀音。
(27)書寫山圓教寺︰屬天台宗,位於兵庫縣姬路巿,本尊為如意輪觀音。
(28)成相寺︰屬真言宗,位於京都府宮津巿,本尊為聖觀音。
(29)青葉山松尾寺︰屬真言宗,位於京都府舞鶴巿,本尊為馬頭觀音。
(30)寶嚴寺︰屬天台宗,位於滋賀縣竹生島,本尊為千手觀音。
(31)長命寺︰屬天台宗,位於滋賀縣近江八幡巿,本尊為十一面觀音。
(32)觀音正寺︰屬天台宗,位於滋賀縣安土町,本尊為千手觀音。
(33)谷汲山華嚴寺︰屬天台宗,位於岐阜縣谷汲村,本尊為十一面觀音。
〔參考資料〕 《竹居清事》〈榑桑西三十三所巡禮觀音堂圖記〉;《天陰和尚語錄》〈越前和合莊岩參三十三所巡禮觀音安座點眼法語〉;《新拾遺集》卷十七釋教部;《日本紀略後篇》卷九;《扶桑略記》卷二十七。
日本新義真言宗僧。字林常,上野國(群馬縣)勢多郡人。自幼投相應寺出家,及長,於大和國(奈良縣)長谷寺學法三十年,精通密教和性相、唯識、俱舍等學。與法住、戒定並稱該寺的天明三哲。享和元年(1801)五月,在長谷總持院、歡喜院諸剎,校訂刊行祕密儀軌四十四部四十八卷,至翌年完成。此稱為享和儀軌。後住武藏國浦和玉藏院時,常往江戶傳通院、湯島根生院等地弘法,名聲頗著,人稱江戶第一。文化七年二月二十一日示寂,年六十。
師天性豪邁,不拘小節,常從事著述。其有關俱舍論、唯識、因明方面的著作甚多,有《七十五法念流鈔》一卷、《入阿毗達磨論玄談》一卷、《俱舍玄談》一卷、《因明疏詳定記》一卷、《玄奘唯識量緣》一卷等。
〔參考資料〕 《縮刷大藏經目錄》;《新義真言宗史》。
現代復興唐密之僧人。湖北荊門人。俗姓張。法名密林,自號師奘沙門。家世業儒,六歲從父讀四書五經,後專攻經史小學。十八歲出家於荊門鐵牛寺。二十歲受比丘戒於漢陽歸元寺。翌年赴上海愛儷園華嚴大學就學三載,畢業後往當陽玉泉寺謁祖印,叩問天台宗大意。1918年承嗣月霞之法,住持虞山興福寺,設立華嚴預備學校,以培育僧才。
1922年冬,因閱《法輪寶懺》,有感於瑜伽祕密部類幽奧難解,並知此唐代密法猶盛行於日本,遂東渡赴日。禮高野山天德院金山穆韶阿闍梨,受古義真言宗中院一派傳授,得五十一世阿闍梨位。1923年學成歸國後,先在杭州菩提寺傳法灌頂。翌年住持武昌洪山寶通寺,講經、傳戒、灌頂無虛日。並擬在洪山建立真言宗根本道場。1925年赴日參加東亞佛教大會。會期結束,旋往新潟縣從權田雷斧僧正受新義真言宗各流灌頂。次年四月,至京都比叡山延曆寺學習台密儀軌。畢業後又赴高野山,依根本上師金山穆韶,受三寶院安祥寺各流傳授及口訣,兼習梵文文法。1927年回國,因洪山寶通寺毀於兵火,乃留上海年餘。復應遼寧、南京等地之請,講經、傳戒、修法、灌頂,法務盛極一時。
1936年春三度赴日,同年四月返國。從此常住上海聖仙寺。師諳日文、梵文,善詩詞,兼工書法,著作涵括顯密二教,共有二十六種。其中之《華嚴宗教義始末記》,全面解釋華嚴教義;《密教通關》則是一部闡述我國唐密與日本東密源流的綱要性著作。
〔參考資料〕 東初《中國佛教近代史》;《密宗思想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73});《名僧錄》。
日本新義真言宗之總本山。位於和歌山縣那賀郡岩出町,號一乘山大傳法院。大治五年(1130)覺鍐在高野山闢建大傳法院,並奉勒兼掌金剛峰寺座主,晚年移居根來豐福寺,且歿於該寺。弘安九年(1286)大傳法院之賴瑜受金剛峰寺之迫害,遂於正應元年(1288)三月將大傳法院移至現址,獨立成新義真言宗。此即根來寺之由來。
不久,本寺寺運逐漸隆盛,不但成為新義真言宗的中心,亦由於寺領莊園日益擴增,而產生以「行人方」(寺院中處理法會雜役的下級僧侶)為中心的武裝集團,形成僧兵,世稱根來法師、根來寺眾。此寺眾於戰國時代曾組織強大的洋槍隊。後來由於織田信長有經略天下之志,而本寺僧眾不服,織田信長遂命豐臣秀吉燒毀本寺,時為天正十三年(1585)三月二十九日。
歷此災劫後,全山堂塔幾乎化為灰燼,僅存堂舍數間,學侶亦流散四處,時能化專譽避難於大和(奈良縣)長谷寺,玄宥居於京都智積院,新義真言宗之法幢便分「豐山方」與「智山方」。之後,根來寺得紀州德川家的援助而復興,在寶曆年中(1751~1764)恢復兩學頭制,又得豐山及智山兩方的援助而重建法堂,本寺命脈遂得保存。明治以後,由智山派與豐山派輪流管理。寺內的池泉式蓬萊庭園被指定為「國名勝」。
琉球又稱為沖繩。「沖繩」乃島人之自稱,而「琉球」則係中國明末之後對沖繩諸島的稱呼。當地曾經是中國及日本的藩屬國,現在歸併於日本。
佛教最先傳入此島是在西元1265至1274年間,即在英祖王時,禪鑑在堉城之西創建補陀洛山極樂寺。其次為察度王時,來自日本的賴重法印創建波上護國寺。而正式地將佛教傳入琉球的,是日本臨濟宗僧芥隱。芥隱於尚泰久王時由日抵達此島弘法,於尚真王時(1494)在首里造圓覺寺。該寺係模仿鎌倉圓覺寺之寺容所造。此後,本島佛教與臨濟宗一直保持密切關係,現在仍以臨濟宗妙心寺派的所屬寺院占多數。同樣在尚真王時代來到本島的日本新義真言宗僧日秀,在東海岸的金武創建觀音寺。尚寧王時(1603)淨土宗僧袋中,在滯留此島的三年間,曾撰《琉球神道記》一書,以描述此島之宗教大勢。
1663年,薩摩藩禁止僧侶布教,並禁止僧侶與民眾接觸。因此,僧侶便喪失布教熱忱,整日無所事事,既不修行也不作學問。繼而島津義弘禁止一向宗(真宗)之弘傳,並將反抗此禁令的仲尾次政隆等十三人處以流刑。此一法難事件,是由於薩摩藩厭惡真宗之具有反抗特性,以及僧侶之「肉食妻帶」所引起。1879年宗政府始解除此一禁令。
琉球那霸巿中有名的寺院,有素為歷代王廟的崇元寺。該寺所有之國寶級大門及正廟,已毀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現僅存石門及下馬碑。此外,另有波山上護國寺。位於祀奉熊野權現的波上宮之鄰。
首里觀音堂的千手觀音,被當地人尊奉為海上守護神。當地另有屬於臨濟宗妙心寺派的萬松院、西來院、安國禪寺、盛光寺等剎。
中部的宜野灣巿有神宮寺,與普天間宮毗鄰。在金武町有以鐘乳洞而聞名的觀音寺,是琉球本島中唯一不受戰火波及,保存琉球佛教寺院古面貌最為完整的寺院。
南部的系滿巿有臨濟宗妙心寺派所屬的蓮華院。此外,宮古島有同屬妙心寺派的祥雲寺,石垣島有桃林寺。這兩座寺院曾經是首里圓覺寺的下院,具有官寺的性質。緊隣權現堂神殿的桃林寺,未受戰爭破壞,是重要的文化財。
〔參考資料〕 葉貫磨哉〈琉球的佛教〉(《世界佛學名著譯叢》{56})。
日本的佛教宗派。又稱東寺密教,略稱東密。按,中國的密教經由空海傳至日本,然後獨立成為一宗,此宗派即是真言宗。又稱為真言陀羅尼宗、祕密宗、曼荼羅宗、瑜伽宗等。其重要經典有《大日經》、《金剛頂經》。若加上《蘇悉地》、《瑜祇》、《要略念誦》三經,則稱五部祕經。教相(教理)的中心是體大、相大、用大的三大說。體大是指六大,相大是指四種曼荼羅,用大是指身口意三密。而實踐修行的內涵則有十八道、金剛界、胎藏界、護摩的行法,以及灌頂等方面的作法。
空海入唐後,從惠果受真言密教的奧義,大同元年(806)回到日本,駐錫高雄山寺,為最澄及南都(奈良)的高僧們授金胎兩部的灌頂。由於得到嵯峨天皇的信任,弘仁七年(816)受賜高野山,乃建金剛峰寺。十四年,又得到京都的東寺,並改寺號為教王護國寺。金剛峰寺與教王護國寺,乃成為真言密教的根本道場。承和二年(835)朝廷賜予每年三人出家的名額,並承認真言宗的獨立。
空海有實慧、真濟、真然、真雅等弟子。在九世紀後半,真言宗分成廣澤、小野二流。廣澤流開祖是益信,屬實慧系統。小野流開祖為聖寶,屬真雅系統。不久,二流又各分出六流,共成為十二流。其後分派延續,變成七十餘流之多。
小野、廣澤二流的分派,起於事相(灌頂、修法等具體的儀式作法)方面的瑣屑差異;而教相上的分裂,則導源於平安末期覺鍐的出現。覺鍐兼任金剛峰寺座主及大傳法院座主,欲支配高野山,而引起該山徒眾的反感。保延六年(1140)因住房被襲擊,遂移居根來。從此分裂開始,直到一四0年後賴瑜出現,將高野山的大傳法院及密嚴院,遷至根來,新義真言宗乃告正式獨立。而稱高野山東寺方面的宗派為古義派。
新、古二派在教相上的相異點是︰古義派主張本地身說法,而新義派則首倡加持身說法。新義派以根來寺為大本營,後來分成豐山派(長谷寺)和智山派(智積院)。古義派到近代又分為高野山真言宗、真言宗山階派、真言宗醍醐派、真言宗御室派、真言宗東寺派、真言宗泉涌寺派、真言宗善通寺派。
◎附︰村上專精著‧楊曾文譯《日本佛教史綱》第二期第七、第十章(摘錄)
正如傳教大師的天台宗不可混同於中國的天台宗一樣,也不應把弘法大師的真言宗同流行在印度、中國的密教看作是相同的。密教最初由印度的龍樹、龍智興起,由善無畏、金剛智、不空傳到中國,在唐朝中葉頗為盛行。(中略)在奈良時代已經傳入日本,到了平安朝初期,有所謂八家的傳入,但其中專修密教而且得到正統密訣的歸國者卻 只有弘法大師空海。並且大師與其他密教家不同,為密教作了教相判釋,說明了整個佛教對密教的關係,闡明了整個佛教的終極妙義在於密教。這正如傳教大師的天台宗在印度、中國不見其類一樣,弘法大師的真言宗在日本傳播的盛况不能不說是在印度、中國前所未見的。
大師以《大日經》、《金剛頂經》、《蘇悉地經》作為根本經典,以《釋摩訶衍論》、《菩提心論》以及《大日經疏》作為扶助的論釋,又參酌其他各種經論及儀軌,精緻地判釋教相,創立真言宗。真言宗也稱密宗,完整地應稱為「三祕密宗」。釋迦的說教,因為全是「隨他意」的說教,所以不可稱為「真言」;既然是「隨他意」的,就是淺顯易知的,因而可稱為「顯教」。大日如來的說教因為是「隨自意」之語,所以可稱為「真言」;既然是「隨自意」的,就是很難了解的,故也可稱為「密教」。難,不僅僅是「語」的難以了解,就是身、意,也不全是顯教之徒可以了解的,所以完整地講稱為「三祕密宗」。因為本宗是廢顯教、立密教的宗教,所以有真言宗或祕密宗的名稱。大凡教門的優劣,以佛身論作為根本。而如果說佛有法、報、應的三身,那麼教也應分為三類。「應身說」是小乘教,「報身說」是大乘教,「法身說」是祕密教。相對於「法身說」這個祕密教來說,報、應二身說的大乘、小乘,可以合稱為顯教。所以,從橫的方面看,就可分為顯密二教;顯教淺近,密教深奧。為了更清楚地說明顯、密二教深淺差別,大師又創立「十住心」︰(1)異生羝羊心,(2)愚童持齋心,(3)嬰童無畏心,(4)唯蘊無我心,(5)拔業因種心,(6)他緣大乘心,(7)覺心不生心,(8)如實一道心,(9)極無自性心,(10)祕密莊嚴心。這是弘法大師領會了《大日經》〈住心品〉的含義,把當時各外道、各佛教分到十段之中,用以說明他們的深淺高下的差別,把顯教分在前九心裏,而把密教列為第十心。這樣,真言的祕密教位於各種顯教之上,而要登上這個最頂點的祕密台,不可不經過顯教九心的階梯。使密教有這樣崇高的資格,確實是弘法大師的功績,金剛智、不空沒有這種論證,慈覺、智證的論證,也沒有達到這種境地。
真言宗的要領可以用「體、相、用」的「三大」來說明。地、水、火、風、空、識是「六大體大」;大曼荼羅、三昧耶曼荼羅、法曼荼羅、羯磨曼荼羅是「四曼相大」;身密、語密、意密是「三密用大」。如顯教把萬有的本體說成是真如、法性、黎耶、一心等等。既然它不是消極論,就是理想論。而現在密教以顯明地、水、火、風、空、識為萬有的本體;佛是六大,鬼也是六大,天地也是六大,人們也是六大,雖然法界無限,但皆為六大所造。這就是「即事而真」。把此六大分開,則地、水、火、風、空屬於胎藏界,識大屬於金剛界。或者可把這兩部分分為理、智,可分為色、心,可分為因、果。儘管如此,六大是無礙的,舉一全收,所以胎藏金剛、理智、色心、因果是不二而二,二而不二的。
這樣胎、金兩部的六大,也不是沒有其固有的相貌。其相貌雖多而無數,但概括起來則不超出四類。第一是大曼荼羅,凡是諸佛、菩薩、諸神、諸鬼,以及人們的身形、萬物的形象皆如是。第二是三昧耶曼荼羅,凡是諸佛、菩薩、諸神、諸鬼的印契,或如所用的東西,以及像人們的衣服等,皆屬此類。第三是法曼荼羅,就是諸佛、菩薩、諸神、諸鬼等的名號。第四是羯磨曼荼羅,就是諸佛、菩薩、諸神、諸鬼的威儀、事業。以上統稱為金、胎兩部的曼荼羅;這四曼荼羅,是六大體中所本有的義相。而因為這無限的六大是互相涉入融通的,這四曼自然也是互相涉入融通的。即諸佛等的四曼人們都具備,而人們的四曼諸佛等也不可不具備。所謂曼荼羅具有「輪圓具足」之義。這樣,表達這「大、三、法、羯」的義相的互相涉入的法旨,名之為曼荼羅。而「四曼相大」之表現於人「身」,例如手按照法則去結印契,此為身密;「口」誦各種真言陀羅尼,此為口密;「意」認識心、佛、眾生三平等的觀念,此為意密,統稱為三密用大。如果成就了這三密,此身立即成佛,所以龍樹說︰「父母所生身,即證大覺位。」
根據上述原理,真言宗提出三種即身成佛,稱為「理具成佛」、「加持成佛」和「顯得成佛」。所謂「理具成佛」就是依據「體」的六大,「加持成佛」是依據「相大」的四曼,「顯得成佛」是依據「用大」的三密相應。而所求的不是「理具成佛」,也不是「加持成佛」,而在於「顯得成佛」。以上只是關於真言宗的教相。此外,本宗雖也規定了儀規非常繁雜的事相,但這裏略而不述。這是因為事相不應筆錄的緣故。(中略)
益信、聖寶二僧正以後,日本真言宗形成了兩大流派。這兩位僧正雖然都出於源仁僧都的門下,但他們的修學系統卻有不同。益信最初跟兼傳台密的宗睿僧正學習,以後又歸於源仁門下並掌握了其教義的奧祕。而聖寶前後師事真雅、真然,只接受弘法大師一派的灌頂。益信僧正以後,宇多法皇又從宗睿的末流神日重學真言教義,並且跟智證大師之徒增命學習密教的奧祕,因此,仁和寺的流派,與作為弘法大師嫡系的聖寶僧正流派所傳授的教法相比,其事相有所不同,他們互相比法;益信這一支,到了寬朝時興盛起來,而聖寶這一支,到了仁海時才興盛起來。
〔參考資料〕 顯蔭《真言宗義章》;神林隆淨著‧歐陽瀚存譯《密宗要旨》;佐藤良盛《真言宗》;池口惠觀監修《真言宗の佛事》;大山公淳《真言宗法儀解說》;高井觀海《真言教理の研究》;長谷寶秀編《真言宗安心全書》;福田亮成編《真言宗小事典》;新居祐政《真言宗信行教典》。
日本的東洋佛教史學者、新義真言宗豐山派僧。愛媛縣人。西元1913年畢業於東大文科大學史學科。曾任教於豐山大學、松山高等學校,1927年起擔任九州大學教授,教授東洋史學。1944年退休,但1949年起八年間在松山商科大學執教。其研究範圍包含西域史與中國古代的民間宗教等。對於一向被視為異端的白雲宗、摩尼教徒、彌勒教、白蓮教等,他都曾有專題研究。
(一)日本真言宗豐山派總本山︰位於奈良縣櫻井巿初瀨。又稱泊瀨寺、初瀨寺、豐山寺、長谷山寺。號豐山神樂院。係由本長谷寺與後長谷寺合併所成。關於其緣起,相傳天武天皇(673~685在位)時,道明奉勒於現寺境內西岡建三重塔、釋迦堂,名為長谷寺。元正天皇(715~723在位)時,德道為安置十一面觀音像,而於東岡建立伽藍。為與道明所建有所區別,遂稱道明所建為本長谷寺,稱德道所建為後長谷寺。
初,長谷寺原屬東大寺末寺。正曆年間(990~995)改屬興福寺,盛行觀音信仰。其後,迭遭回祿之災,亦屢有重修。永祿、天正年間(1558~1592)遭兵亂而逐漸衰微。其間,豐臣秀吉攻毀根來寺,能化專譽嘗至此寺避難。後得豐臣秀長的外護,遂再興此寺,成為新義真言宗的根本道場。後來,又得德川家歷代將軍的護持,寺運隆盛。寺中所藏銅板法華相圖,被列為國寶。其製作年代有多種說法,如朱鳥元年(686)、文武二年(698)、和同二年(709)等。此外,另存有佛像、佛畫、古寫經、金鼓等文物。又,本尊十一面觀音立像頗有靈驗,日本各地亦建有與本寺同名的寺剎百餘所。
(二)位於神奈川縣鎌倉巿長谷︰屬淨土宗。俗稱長谷觀音,號海光山慈照院。相對於大和(奈良)長谷寺,又稱新長谷寺。關於其創建,依寺傳所載,養老五年(721,一說神龜六年,德道作二尊觀音像,一尊安置於大和長谷寺,另一尊則投於海,任其漂流,天平八年(736)流至相模國三浦郡長井村,聖武天皇聞悉此事,敕令於此創建一寺,延請德道為開山祖。其後,足利尊氏、義滿等嘗加以修造,亦得北條氏、德川氏之護持。後成為鎌倉光明寺的末寺。
〔參考資料〕 (一)永島福太郎《豐山前史》;逵日出典《長谷寺史の研究》。
日本新義真言宗智山派僧。和歌山縣那賀郡根來村人。宗三十三年(1900 )進入智積院中學,其後入東京哲學館(即後來的東洋大學),畢業後回到智積院,研究俱舍、唯識學。
明治四十二年,擔任滋賀縣槙野町海津寶幢院住持。大正元年(1912)擔任私立大學智山勸學院教授。後來勸學院改為智山專門學校,師於昭和六年(1931)擔任該校校長。昭和二十一年,被選為新義真言宗智山派管長,並擔任智積院第五十五世「能化」(一山的總主)。其後因病退居上品蓮台寺,二十八年一月圓寂,年七十。著有《小乘佛教概論》、《即身成佛義講義》、《密教事相大系》等書。
日本新義真言宗智山派總本山。位於京都巿東山區。山號五百佛山,或稱一乘山。日本‧南北朝時代真憲房長盛所創。此院原設在紀伊(和歌山縣)根來寺內。根來寺為新義真言宗學(覺鍐門流)的中心,本院與小池坊(妙音院)同是學頭坊,為教育學侶之中心。天正十三年(1585),豐臣秀吉燒毀根來寺,智積院之能化玄宥、專譽等人逃出。慶長七年(1602),玄宥於京都,得德川家康贈與祥雲寺跡及寺領二百石,乃再興法幢。此即京都智積院之始。其後,與大和(奈良縣)長谷寺小池坊成為全國新義真言宗教育僧侶之處。江戶時代,學徒雲集,名聲大振。宗三十三年(1900),智山派成立,本院亦成為該派之總本山。
院內收藏有「金礕障壁畫」、張即之所寫《金剛經》等,皆屬國寶。又,院中存有桃山式庭園,頗負盛名。
由世俗政權任命僧侶為各級僧官,以管理僧尼事務、統御佛教的制度。僧官,即受命管理全國佛教事務的僧人,又稱僧綱。主要任務為︰掌管僧籍,以僧律統轄僧尼,並充當朝廷與教團間的協調者,在官方有關機構統領之下,處理有關佛教事務。
印度僧團中原設有上座、維那、寺主、直日、直月、直歲等僧職,然係僧團之自治制度,並非官方所設。僧官之設置,始於中國東晉十六國時期,此後各朝沿襲,代有變革。朝鮮、日本兩地從中國傳入佛教後,亦加以倣置。
根據《大宋僧史略》、《佛祖統紀》等史料記載,自漢代至西晉之間,為中國佛教之初傳期,寺院、僧尼不多,譯事與法事尚屬初創,當時來華傳教的沙門都由朝廷安置在負責接待各國來賓的鴻臚寺,因此當時有關僧尼事務就由鴻臚寺直接掌管。
兩晉十六國時期佛教已發展成一股強大的社會勢力,寺院和僧尼數量猛增,僧尼從事經濟經營、參預社會事務的現象相當普遍,僧尼偽濫穢雜、違戒犯律的情況日益嚴重。針對這種狀況,教團本身和封建官府都在積極尋求有效治理僧尼的辦法,經過一段時間的探索嘗試,約略於西元四、五世紀之交,中國南北兩方分裂政權中的東晉、拓跋魏和姚秦先後正式設置了僧官。其中,東晉的僧官創設於安帝隆安五年(401)以前,中央僧官機構泛稱為僧司,亦可稱為僧局、僧省,主管僧官可能稱為僧主、僧端,副職為都維那,還有若干屬吏。其時地方僧官也已產生。拓跋魏的僧官始設於太祖皇始年間(396~397),最高僧官稱為道人統,但其下沒有副職,也沒有獨立的僧務機構,僧官作為世俗政權附庸的色彩特別鮮明。姚秦的僧官制度大約在弘始三年(401)正式設立,略遲於東晉和拓跋魏,但內容比東晉、拓跋魏的僧官制度完備。中央僧官共有三員,主官稱國內僧主,或稱僧正;副職稱悅眾、僧都、僧錄。下設吏員若干。彼此職責分明,辦事效能較高。
南朝的僧官制度直接承繼東晉,但又適應南朝政治的特點和佛教發展狀況,而有所發展和變化。僧官分中央、地方和基層三級。中央僧官是統領全國佛教事務的最高一級僧官,官衙仍稱僧司、僧局或僧省,大概由皇帝直接統轄,並不隸屬於任何一種俗官機構;主官亦稱僧主或僧正,常冠以「天下」、「國」的字樣以示尊崇,並區別於地區性僧官。副職稱都維那、大僧都、悅眾等。地方性僧官層次較多,有的按照世俗行政區劃分設州、郡僧官,有的根據佛教傳播特點設立跨州、郡的區域性僧官,縣級僧官唯見陳代曲阿縣僧正一例。州、郡、縣僧官的主官皆稱僧正或僧主,副職稱維那或僧都,或設或缺,隨宜而定。基層僧官即寺院的僧職,包括寺主、上座、維那三種,合稱為三綱。
在東晉以前,寺主等僧職只是僧眾推舉出來協調寺院宗教生活的辦事人員,並無凌駕於寺眾之上的政治權力,也無自己特殊的政治、經濟利益,此時寺主尚不具備僧官的基本特徵。
東晉以降,寺院由純粹宗教共同體演變為含有政治、經濟性質的社會組織,寺主等僧職逐漸由代表僧眾意願的公職人員演變為代表官府統制寺院的官員。至南朝時,寺主、上座、維那等僧職便正式成了基層僧官。其產生辦法也由寺眾推舉,過渡為官府委派,甚或由皇帝敕任。中央、地方和基層僧官都享有俸秩,有一定的詮選、任免辦法。
南朝的僧官制度已經有了上述內容,但還不很定型,不很成熟。南朝具有獨立的尼僧僧官,梁武帝時又一度出現了由世俗人士任僧正的情況,稱為白衣僧正,與僧人擔任的僧正並存。這兩點是南朝僧官制度中的新鮮內容,具有時代和地域特色。
北朝佛教發展迅速,僧尼達到數百萬,寺院多至數萬座,其教團的規模遠遠超過了南朝。與此相適應,北朝各政權為了加強對佛教的統御,建立了龐大而強有力的中央僧官機構,初稱監福曹,後改名昭玄寺,設置大昭玄統一員,昭玄統、都維那若干員,亦置功曹、主簿員,以管諸州、郡、縣沙門曹。北朝寺職也已納入到僧官系統中,所以僧官也分中央、地方和基層三級。
北朝僧官在教團內部具有巨大的統制權力,然而對於封建王權則主動依附、順從,遂使僧官制度成為封建政權統治教團的工具。北周一朝曾對僧官制度進行改革,改僧統為三藏,同時縮小僧官的職權,三藏只管僧尼的教化,此外的僧籍管理、度僧造寺、寺院經濟等佛教管理權轉由司寂上士、中士、典命等俗官執掌。
隋唐時期國家重新歸於統一,政教關係進入了教權服從於王權,並積極配合王權進行教化的新階段。僧官制度適應政教關係的新特點,出現了一些新的內容,展示了新的面貌。要而言之,中央僧官在隋文帝時達到全盛,此時中央僧官權力巨大,機構完備,僧官素質較高,純負教學責任的學官也應運而生,對於佛教的傳播和佛學的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但自隋煬帝後,僧官權力大大削弱,中央僧務交由俗官辦理,國家還向各寺院派出監丞,自中央到基層的僧務都處在世俗政權的監督下,僧官成了俗官的附庸。
唐以後沿此趨勢發展,曾一度將中央僧官取消,唐憲宗時雖然又在功德使下設立左、右街僧錄作為中央僧官,其實僧務管理權仍由祠部和功德使分掌,僧錄不過是功德使的屬員而已。地方僧官制度起初與中央僧官制度的演變方向和步調基本一致,但自安史之亂後,在中央權力衰落、地方權力增強的背景下,地方僧官制度重建起來,甚至出現了如五台山、天台山那樣佛化壯盛區域的僧官系統。地方僧官機構龐大、分工細密,但教團的事務在很大程度上得聽命於俗官,僧官進一步淪為俗官的附庸。因而僧官機構逐步喪失了為教團謀獨立發展的作用,徹底淪為官府操縱、統御佛教的工具。
宋代以降,僧官制度在前代基礎上有因有革。宋代僧官制度中最有特色的是各地寺院多採用禪寺僧職規制,廢三綱而置住持,形成了住持獨尊的局面,住持屬下有很多執事僧,其中最主要的是叢林兩序。西序稱六頭首,依次是上座(或稱首座)、書記、知藏、知客、知沐(又稱浴主)、知殿;東序稱六知事,依次是都寺、監寺、維那、悅眾、典座、直歲。
遼、金僧官制度多因唐制,間有損益,主要特點是僧人廣任俗官,成為當時吏治上的一大弊端。
及至元代,在蒙古貴族的扶持下,僧官的權力又一次發展到足以與俗官抗衡的地步。僧官可以軍民通攝,即不僅管理僧務,而且主政管軍。僧官的選任則是僧俗並用,僧務機構與俗官官署交叉。其中政教通管的僧司,在中央一級有釋教總統所、總制院、宣政院、功德使司等。地方僧署基本與路、府、州、縣行政體制相適應,設有各級僧錄司、僧正司、都綱司。個別時期又設有廣教總管府,頭陀禪錄司、崇教所、白雲宗總攝所,另外又有專管寺產的太禧宗禋院、總管府、提舉司、提領所等各級官員,一律由國家委任,有品有秩。
明代僧官制度更為嚴密、更系統化,從中央到各府、州、縣,建立了與行政體制相適應的四級僧官體系,並把僧司機構推行到青海、新疆、雲南、西藏等邊疆地區,從漢傳佛教推行到藏傳佛教中。各級僧官有明確的品階、俸祿規定,僧官的銓選任免成制,考課有常,遷轉有序,衣飾傘蓋有別,在在體現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極端強化的時代特點。其中央、府、州、縣的僧司分別稱為僧錄司、僧綱司、僧正司、僧會司;中央僧官有善世、闡教、講經、覺義;府、州、縣僧官分別為都綱、僧正、僧會。
清代僧官制度大體沿襲明制,略有損益,較有特色的是在僧官中實行了正副印制度和候補制度。另外,明清兩代在西北、西南等藏傳佛教地區實行「番僧僧綱司」制度,自成一個獨立體系,成為明清統治者對該地區實行羈縻政策的工具。總之,僧官制度作為中國歷史上一種特殊的職官制度,存在了一千五百多年,至中華民國成立,才被廢除。(謝重光)
朝鮮於新羅(西元前57~938)中葉以後即有僧官之制;至高麗朝有僧統、僧錄之制;李朝世宗時,將舊有之七宗,合併為禪教二宗,並廢僧錄司;宣祖二十六年(1592),曾置僧統,募集僧兵。此制至後世仍然沿用。
日本之僧官始置於推古天皇三十二年(624),以觀勒為僧正,鞍部德積為僧都,何曇連為法頭。天武天皇十二年(684)改為僧正、僧都、律師等職,合稱三綱,在平安時代佛教居領導地位。鎌倉時代置寺社奉行以管理僧尼寺院,僧綱唯有其名而無實職。明治維新時僧官之制始廢,各宗派自設宗制,各立僧正、僧都等職以統領教團。
◎附一︰〈僧錄司〉(摘譯自《亞細亞歷史事典》)
僧錄司,統制佛教的官署。遠自後(姚)秦時代即有僧錄官之設置,唐代時隸屬於祠部,統領天下僧尼。宋代則置左右街僧錄司,在鴻臚寺掌轄下,主持僧尼帳籍及僧官補授等事宜。明初,改其名為善世院,洪武十五年(1382)又改為僧錄司,統率天下僧綱司、僧正司、僧會司,以負責僧籍名簿之製作、住持缺額之補充、度牒之發給、僧尼之戒行統制等為主要任務。但至明代中期,由於僧官買賣之惡風盛行,導致其運作機能低下而喪失本來意義。
此外,朝鮮也仿效中國之制,於高麗朝時設置僧錄;日本則在室町時代置統率禪寺的僧錄司。
◎附二︰〈僧錄〉(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僧錄,指掌理僧尼名籍、僧官補任等事宜之僧職。姚秦時初創。《高僧傳》卷六〈僧䂮傳〉載,僧䂮為國內僧主,僧遷為悅眾,法欽、慧斌共掌僧錄。此為僧錄職稱之嚆矢。僧錄原在僧正之下,掌管僧眾之人事等,至唐代則置其在僧正之上,統領全國寺院、僧籍,以及僧官補授等事宜。《大宋僧史略》卷中〈左右街僧錄〉條(大正54‧244a)︰「錄公乃是僧曹總錄,猶言錄事也。(中略)有唐變態,正乃錯諸錄則用矣。」又,日僧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一〈開成四年正月十八日〉條載︰「凡此唐國有僧錄、僧正、監寺三種色。僧錄統領天下諸寺,整理佛法;僧正唯在一都督管內;監寺限在一寺。」
唐憲宗元和(806~820)初年,於兩街功德使下設僧錄,雲邃為右街僧錄,端甫補左街僧錄;其後,文宗、宣宗、懿宗、僖宗各帝,皆曾勒任僧錄之職。昭宗乾寧年間(888~904),以覺暉補兩街副僧錄,此為設置副僧錄之始。爾後,後晉高祖、後周太祖、北宋太宗、北宋真宗、南宋孝宗等亦皆設置左、右街僧錄、副僧錄之職。元代時州郡有僧錄、判正、副都綱等職。明代於京師置僧錄司、道錄司,掌管天下之僧道。清代沿用明制。
朝鮮高麗朝之時也用僧錄之制,依《高麗史》卷八載,文宗二十一年(1067),右街僧錄道元奉命擇選千位戒行清淨者,常住於興王寺。迨至李朝世宗六年(1424)始廢此職。
日本在室町時代以後,受中國宋代之影響,於禪林間設有僧錄。康曆元年(1379)十月(一說二年正月)足利義滿奉勒任春屋妙葩為僧錄;此為日本僧錄之始置。永德三年(1383),改二年所建之安聖院為鹿苑院,充作僧錄司,掌管五山十剎入院出世之事,以及有關幕府之政治外交等文書之撰作。足利義教時,於鹿苑院之南,建蔭涼軒為僧錄司。僧錄之選任,主要選自相國、天龍兩寺之尊宿,如絕海中津、無求周伸、空海明應等;另如由東福寺選出的芳鄉光隣,則為特例。
德川幕府時代,曾於元和元年(1615)及五年二度下令,遷僧錄司於南禪寺金地院,並以崇傳任僧錄之職。當時崇傳因受幕府之禮遇信任,不僅掌管五山十剎及其他寺社之寺政,亦兼參與國政外交事宜。寬永十二年(1635),由於寺社諸務愈加繁劇,故另行設置寺社奉行之職。其後,僧錄司之職權遂在寺社奉行之下,唯掌五山十剎之事。
此外,如淨土宗之增上寺,稱為錄所或總錄所,掌理宗門法度之實施、本山檀林等住持之推薦、檀林所化之進退黜陟等,並非幕府所定之公職。
◎附三︰〈僧正〉(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僧正,僧綱之一。即僧團中之最高職官,掌統領教團兼糾繩僧眾行為之職。《大宋僧史略》卷中〈立僧正〉條載(大正54‧242c)︰「所言僧正者何﹖正,政也;自正正人,克敷政令故云也。蓋以比丘無法,如馬無轡勒,牛無貫繩,漸染俗風,將乖雅則,故設有德望者,以法而繩之,令歸於正,故曰僧正也。」
中國僧正之設置,始於姚秦‧弘始之初(399~415),姚興以僧䂮(道䂮)為僧主,統管秦地僧尼。其後,劉宋孝武帝大明年中(457~464),敕令道溫為都邑僧主(《僧史略》、《佛祖統紀》卷五十一作都邑僧正);明帝泰始元年(465),以僧瑾為天下僧正;二年(466)以比丘尼寶賢為都邑尼僧正;順帝昇明元年(477)任命法持為天下僧正;南齊高帝(479~482)時,以法穎為僧正;武帝永明年中(483~493),以定林上寺法獻及長干寺玄暢為僧主,分治江南江北。
由此可知,此職原稱僧主,後來則僧主、僧正並用。梁武帝普通六年(525)始置大僧正,敕令光宅寺法雲任之;陳文帝天嘉元年(560)以大彭城寺寶瓊為都邑大僧正;宣帝太建十一年(579),以智琳為曲阿僧正;陳後主至德四年(586)以慧暅為大僧正。
關於僧主之稱號,《大宋僧史略》卷中又載(大正54‧243a)︰「所云僧主者,猶僧官也。蓋偏地小正小統之名也。」例如《續高僧傳》卷五法申之附傳載,道達於齊‧永明年中任南兗州僧正;《高僧傳》卷十二慧彌之附傳載,定林寺法仙還吳任僧正;《續高僧傳》卷五〈僧若傳〉載,僧若於梁‧天監八年(509)任吳郡僧正;此即表示偏地亦使用僧正之名稱。總之,至梁陳時代,專用僧正之號,以對抗北魏之僧統制,唐以後,僧正多為地方僧官,中央另設僧職機構。
日本於推古天皇三十二年(624)始設僧綱,並以觀勒為僧正,此為日本僧正之濫觴。其後,天平十七年(745)行基初任大僧正;貞觀七年(865)超昇寺壹演新任權僧正。蓋平安初年以前,僧正之職皆由南都諸大寺僧中選任,後來真言、天台、禪、淨各宗興起,各宗之僧人也被敘任為僧正。
僧正之相當官階,或准從四位,或准參議,隨朝代而有不同。關於僧正之隨從,《延喜式》定從僧五人,沙彌四人,童子八人;建曆二年(1212)三月定從僧四人,中童子二人,大童子六人。僧正之員數,則由初制時的一位,逐次增至十數員。
德川時代,於天台、真言、淨土、真宗、日蓮等各宗派設僧官,並規定其服裝,且依寺格而永遠敘任僧正或大僧正。至明治五年(1872)廢止僧官之制後,各宗派仍各定其制,由管長敘任。如今法相宗、真言宗及新義真言宗各派、律宗、淨土宗西山派、真宗高田及興正派、時宗等皆設六階,即︰大、中、少僧正,各分正、權;天台宗各派、真宗大谷派、日蓮宗各派(本妙法華宗、日蓮正宗除外),則於大僧正、僧正,各分正、權而成四階;淨土宗設大、正、權僧正三階;華嚴宗、融通念佛宗、本妙法華宗及日蓮正宗立大僧正、僧正、權僧正三階;醍醐派修驗道設僧正、權僧正二階。
◎附四︰〈僧都〉(編譯組)
僧都,即統率僧尼而階位次於僧正或僧統之僧官。北魏孝所時(515~528),慧光首於京洛任國僧都,後入鄴轉任國統。其後有︰陳後主至德元年(583)慧暅任京邑大僧都,四年轉任大僧正;至德二年智琳補徐州僧都。隋代倣魏齊之制,以統為正,都為副。《大宋僧史略》卷中〈僧統〉條(大正54‧243b)︰「又號聖沙彌者,初在洛任國僧都(都即沙門都也),後召入鄴,綏緝有功,轉為國統(一國之僧統也)。」又,同書〈沙門都統〉條(大正54‧243b)︰「然都者,雖總轄之名(九官曹多以都字為其總攝也),而降統一等也。(中略)高齊之世,何統與都多耶﹖答曰︰時置十員,一統一都為正為副,故多也。」
日本倣中國之制,於推古天皇三十二年(624)敕令鞍部德積任僧都。此為日本僧都之濫觴。後分大、少、權大、權少之別,大僧都始於文武二年(698),道昭首任;權大僧都始於仁壽三年(853),真濟初任;少僧都始於天武天皇二年(674)義成擔任;權少僧都始於承和十四年(847),道雄膺任。僧都之人數,弘仁十年(819)定為大、少僧都各一人,爾後代有增加。大僧都之任命人選,則僅限於東大寺、興福寺、延曆寺、園城寺之僧人。
◎附五︰村上專精著‧楊曾文譯〈日本的佛教制度〉(摘錄自《日本佛教史綱》第一期第十四章、第二期第二十六章)
(一)
關於佛教的官職,可分從事於世俗事務的和從事於佛法事務的兩種。從事世俗事務的官職專由俗人擔任。推古朝時設有法興寺司,由蘇我馬子之子善德臣擔任。這是設置有關佛法官職的開始。寺司僅從事一寺的事務。而關於佛教全體的事務,檢校僧尼寺院之數和管理田園事務的,稱為「法頭」。在日本歷史上,只是在推古、孝德二朝各見過一次「法頭」之名。
受任佛教法務官職的是僧侶。有僧正、僧都、律師三個官階,總稱為僧綱。僧正有大僧正、僧正、權僧正的區別;僧都有大僧都、權大僧都、少僧都、權少僧都的區別;律師也有律師、權律師的區別。在此三階九級的僧官之中,權官在奈良朝以前未見,全都是以後設置的。因此當時僧官只有三階五級,即所謂大僧正、僧正、大僧都、少僧都、律師。律師雖有大律師、中律師的名稱,但這只是在稱德天皇朝道鏡執政時為了起用他的同黨基真、圓興而設置的,此後到了桓武天皇的延曆十三年(794),就全都廢掉了。這樣,存在大、中律師之名的時間僅有二十七年,其前後都未見此稱。
日本首次設置僧官是在推古天皇的三十二年(624)。無疑,是由於佛教傳入以後,寺院漸漸增多,僧尼也增加了,隨著數量的增大勢必要進行統一管理。據傳說,在推古朝,有一個僧人以斧毆打祖父。天皇聽說大怒,告臣下說︰「今僧尼居於持戒之地,反作惡逆。凡住諸寺之僧,悉召而訊問之。凡有犯戒者,皆予重罰不貸。」當時百濟僧觀勒上奏天皇,以為佛法傳到皇國還不到百年,僧尼中不習戒律的人很多,因此才犯了惡逆之罪,希望天皇對其他僧侶皆赦罪不論。天皇採納了他的奏言,才開始任命僧正、僧都,檢校僧尼。並命觀勒為僧正,鞍部德積當上了僧都。此後數十年間,其任命斷續無常,天武天皇朝在僧正、僧都之下設置律師,但其名字沒傳下來。在以上僧官之外,還另設立了僧位。首次設置僧位是在淳仁天皇天平寶字四年(760),依照僧綱所奏而設置的。僧位分傳燈大法師位、傳燈法師位、傳燈滿位三種,名叫師位,由天皇敕授,其下還設有十三階,按奏請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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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 官│ │
├───┴─────────────────────┤
│ ┌大僧正(聖武天皇天平十七年行基首任) │
│僧正┤僧 正(推古天皇三十二年觀勒首任) │
│ └權僧正 │
├─────────────────────────┤
│ ┌大僧都(文武天皇二年道昭首任) │
│僧都┤權大僧都 │
│ │少僧都(天武天皇二年義成首任) │
│ └權少僧都 │
├─────────────────────────┤
│ ┌律師(天武天皇十二年設置) │
│ │ │┌大律師(稱德天皇天平神護二年基真首任)│
│律師┤ └┤ │
│ │ └中律師(同年圓興首任) │
│ └權律師 │
└─────────────────────────┘
◎德積之後未見單稱僧都的。奈良朝以前無權官之名。
┌───┬─────────┐
│僧 位│ │
├───┴─────────┤
│傳燈大法師位 │
├─────────────┤
│傳燈法師位 │
├─────────────┤
│傳燈滿位(以上三師位敕授)│
├─────────────┤
│十三階(名稱不詳,奏授) │
└─────────────┘
大寶令發布以來,關於寺塔僧尼的事務都總歸治部省玄蕃寮管理,僧綱必須在治部省具狀,才可行事。僧綱最初在擔任者住的地方處理其所管的綱務,後因事務繁多延宕,以藥師寺定作綱所。而關於僧綱的任命,統一依據大寶令的規定。大寶令的第七章是僧尼令,由七十二條組成。從僧尼的品行到衣服、飲食、住所等,都有詳細的法規,其他關於僧綱的任免選定以及賞罰,也都有明法規定。其刑法包括「還俗」和「苦役」,苦役是從十天到一百天,勞役以上的處罰是還俗。此後為了體現朝廷對僧尼的優待,又加上關於對出家人都不施行通常刑罰的條文。
(二)
大寶令制定以後,關於佛教的制度雖說大體上是完備了,但不久以後又相繼產生了新的弊害,並且為了補充其不足,因事,或臨時增補了不少新的。其中奈良時代初期,由於諸地豪族兼併的影響,就必須禁止私度出家,嚴格授給公驗的制度,規定發給度緣、戒牒之後以資證明其得度受戒。然而到了天平勝寶年間(749~756),又加以修改,凡毀壞了在受戒之日所發得度的度緣者,沒收其公驗;治部省停止授與受戒公驗,對出家者只授與十師戒牒。以後到了延曆年間初期,公度私度混亂,不可辨別。光仁、桓武兩天皇,都想對此加以整頓,延曆十七年規定,對於欲得度者,需選擇三十五歲以上,智德兼優,並且通曉漢音和真正適合出家者,然後由僧綱部門就其所習的經論,設大義十條加以考試,凡通達五義以上者才可錄取;得度以後,在受戒之日進行複試,必須通達八義以上者方可受戒。到延曆二十年時,根據人的性質有利鈍之別,不一定要限於壯年才可得度,規定二十歲以上者可以得度,其試問只是讓辨別法相、三論的教義,在受戒之日再進行複審。延曆二十五年傳教大師奏請,各佛教宗派年分受度者也應加上天台法華宗,試課的書目是《法華》、《金光明》二經,錄取通曉此經的漢音、訓讀者,並設大義十條,需要通達五條以上。弘仁年間(810~823)以後,度緣上用太政官印,比丘尼則用所屬官廳司之印,貞觀年間(859~876)以後,年分度者限於二年以上嚴持沙彌戒者,而臨時度者需嚴持三年以上沙彌戒者,還規定要進行考試,凡是兼通《法華》、《最勝》、《威儀》三部經者方可錄取,每年四月在東大寺戒壇(東國在下野藥師寺,西國在筑紫觀世音寺)舉行授戒儀式。唯獨天台宗,設立止觀、遮那二業作為學生必修課業,學生按規定逐級考試,於叡山的戒壇授受大乘戒。但到了平安朝末年,這種制度也荒廢了。
僧綱仍如以前,有僧正、僧都、律師三僧官;真言宗之僧在灌頂後經過傳燈法師位、大法師位,由有祈禱加持效驗者,可進升僧綱,其他各宗都要在擔任三會講師以後才可擔任僧綱,此已是常例。弘仁十年(819)對僧綱的人數加以限制,規定僧正和大少僧都各一人、律師四人以下,此後逐漸超過了限制,另外又設各種權官(臨時官),在貞觀六年(864)由真雅僧正的奏請,制定了法印、法眼、法橋三階位,授給僧綱,但後來不是僧綱的也可受此階位。參與僧綱事務的人員不僅越來越增加了,而且任命的制度也自動鬆弛了,連佛師、經師也可列於其位。加之凡出身於高貴家族的人,一開始便可擔任僧都、法眼、一身阿闍梨,而不問其學德如何,最後,僧綱的人數竟達一百餘人。把僧位僧官配以俗位的做法,是從光仁天皇的寶龜三年(772)開始的,此後雖多少有些變化,但根據醍醐天皇延喜年間(901~922)的制度,僧位在傳燈滿位以上由天皇敕授,傳燈入位以上由僧綱評定授給;關於位記的裝束,僧都以上准三位,律師准五位;賻物(贈物,俸祿),僧正准照從四位,僧都准照正五位,律師准照從五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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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 位│僧 官│相當的賻物│相當的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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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印大和尚│大僧正 │ │ │
│(延久三年│僧正 │ 從四位│ │
│信覺初授)│權僧正(貞觀七年壹演初任) │ │ │
├─────┼──────────────┼─────┤ 三位│
│法眼和尚位│大僧都 │ │ │
│(天長三年│權大僧都(仁壽三年真濟初任)│ 正五位│ │
│崴榮初敘)│少僧都 │ │ │
│ │權少僧都(嘉祥三年道雄初任)│ │ │
├─────┼──────────────┼─────┼─────┤
│法橋上人位│律師 │ │ │
│(長和二年│權律師(天長三年崴初任) │ 從五位│ 五位│
│覺空初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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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燈大法師位┐ │
│傳燈法師位 │天皇敕授 │
│傳燈滿位──┘ │
│傳燈住位、傳燈人位(僧綱評判授) │
└────────────────────────────────┘
除上述以外,還有大威儀師、威儀師、從儀師以及法務、權法務等僧職。已講、內供奉、阿闍梨這三職稱之為「有職三綱」。常常在宮中值宿為天皇聖體的安康進行祈禱的叫做「護持僧」,最初的數字是在三人以內,後逐漸增加到八、九人之多。所謂「已講」就是做過三會講師的僧侶,「內供奉」就是十禪師。「阿闍梨」有阿闍梨、大阿闍梨二級,又有七高山阿闍梨(比叡山、比良山、伊吹山、愛宕山、神峰、金峰、葛城山)、傳法阿闍梨、一身阿闍梨的區別。統管各寺寺務的有座主、長者、別當、長吏、檢校等。管寺中諸事務的有上座、寺主、都維那的三綱。在地方上,有講師、讀師。讀師最初是從國分寺的僧中選拔任命。延曆年間規定,在受戒以後能背誦一卷《羯磨四分律鈔》,並且在關於本業十條的考試中通達七條以上者才可以任命為諸國的講師。但後來在天台宗、真言宗興盛時,這二宗的僧侶都爭這樣的職位,便又規定,凡是在東寺、西寺擔任過一任「三綱」的職位者(以四年為限)可直接被任為各地講師、讀師;凡是在延曆寺擔任過一任上座、寺主者,可任命為講師,擔任一任都維那者,可以擔任讀師。
〔參考資料〕 《魏書》卷一一四〈釋老志〉;《中國佛教史》(上)第六章;賀光中〈歷代僧官制度考〉(《現代佛教學術叢刊》{39});謝重光、白文固合編《中國僧官制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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