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以輕心
[國語辭典(教育部)]ㄉㄧㄠˋ ㄧˇ ㄑㄧㄥ ㄒㄧㄣ
處理事情時,抱持著輕忽、漫不經心的態度。《清史稿.卷二三.德宗本紀一》:「臨事而懼,古有明訓。切勿掉以輕心,致他日言行不相顧。」
[阿含辭典(莊春江)]
輕蛇無士女
對蛇掉以輕心的無知男女。
〔「如實觀」之智慧〕 「如實觀」是原始佛教的核心觀念,意思是對事物能有一如其所如的把握。為了把握事物原來樣子,我們要放下主觀的認知條件。這些主觀條件包括我們個人所受的教育和訓練,亦包括我們處理事物時所選那角度。我們透過自己的觀點去看事物,事物便染上了我們主觀的色彩。再由此推概,成一理論,或一系統。但結果結構愈嚴,所排斥者愈多、主觀的壁障愈厚,距離客觀的真實愈遠。
佛教說如實觀,有其歷史背景。佛陀時代是一思想開放的時代,婆羅門教《奧義書》所說的「梵我一如」的思想已經解體。當時有很多思想家出來立說,各示其勝義,佛經上所謂六師外道、六十二見等。但從佛教的立場看來,他們對宇宙人生之討論都出於主觀構想,皆墮於「見網」(diṭṭhi-jāla)。見網者,即一套套說法之網,每一思想家各提出一套說法,皆自以為見真理。但真理之所以為真理,應是客觀普遍的,而不應彼此有異,彼此相對。故佛陀謂其皆不能如實,因皆不能去除主觀條件的影響。而更重要的是,有些問題根本不能化為概念上的討論。佛經記載當時思想界中有很多爭論,如爭論世界是否永恒﹖世界是不是無限大﹖理想人格終不終﹖命與身異不異等等。
佛陀從來不參加這類問題的討論。在有名的《箭喻經》中,一個婆羅門問佛陀何以不談這類問題﹖佛陀以中箭為喻,說爭論這類問題,就如一個人身中毒箭不先就醫,而只尋問此箭從何射來﹖誰人射來﹖弓是什麼造的﹖弦是什麼做的﹖這些問題未及解決,其人已毒發身死了。佛陀的譬喻是很真切的,因為那些問題都無關於我們當下痛苦的生命。生命之痛苦是一真實的、存在的經驗,不應化為形而上的理論。以一套套形上理論來套解生命的真實,有如瞎子摸象。所以佛陀說,這類問題都是「非義相應、非法相應」,「不趨智、不趨覺、不趨涅槃」,我們應該與真實之生命相應,如實知生命之苦,亦如實解生命之苦,故非如實觀之不可。得如實觀,亦即得「法眼」(即見「法」之眼)。在原始佛教之概念中,「法」與「實」同一外延。法即實,實即法,知法即知實,知實即知法。這是外延地說。內容地說,則法是實的存在狀態,即所謂緣起狀態,一切法均依緣而生、依緣而轉、依緣而滅。所以說「見法即見緣起,見緣起即見法」,這是原始佛教對事物存在的一個看法,代表原始佛教的洞見。
原始佛教為了表示「緣起法」的建立是如實的,所以特重這種觀法所獲得的效果。要判分何者所見為實,何者所見為不實,便不能不有一檢證的標準,此標準佛教即從實踐上說明。佛經記載佛陀在未得正覺以前,即未得如實智以前,曾從印度傳統之修行方法,先修禪定,不得果;棄之改修苦行,苦行六年,亦不得果,故知兩者之不足。其不足之處,即在對客觀之真實把握不著,把握不著即證明其觀尚有虛妄,或尚由妄心所生。蓋此觀若是正確的,必能引生正確之行;由正確之行,必能引生有效之果。由此可知,佛教之「如實觀」有效用上的支持。這種智慧與行動、效用的連鎖結構,在今日而言,可謂極具時代意義。美國哲學,即特重知識與效用的關連,而以效用檢驗知識,則佛教重實踐之教,可謂萬古常新。所不同者,佛教言真理,並非祇是將之看作使人生受益的設準。照佛教立場看來,實用主義者的講法,有顛倒本末之嫌,因為它的最後裁決在人的經驗生活。倘若人的經驗生活能自我完成,又為何會有種種衝突、相對相害呢﹖所以此中必有一客觀之真實性,人只有與之相應才能去除自己的「成心」。佛陀以「四諦」教人,第一諦是「苦諦」,目的即是要我們實感此人生乃一無常流轉之存在,無常即苦。此只須一念直感即得,而不必更以種種抽象概念與思維,來作曲折的表達。《箭喻經》的精神即在此。
由此看來,近代哲學家、科學家、社會學家、心理學家解析人生問題,往往對人生之存在感受不深,便急於羅列知識概念和專門術語以成一系統的做法,在第一步上可能已錯了。(中略)結果勢必只形成各個解釋系統,而互爭高下。人心之粗動,一發不可止。此所以佛陀於中沉默也。
〔對深層煩惱體認之智慧及相應成立之實踐之智慧〕 釋迦以其真實之體驗、真實之要求,成就其「如實觀」;亦希望聞其教者,同樣得「如實觀」。就現實人生而言,人何以不得此「如實觀」﹖人何以常陷於妄見之中﹖由此問題之追問,我們即可發現人的現實生命中有煩惱、有無明。人最大的無明,是對自我的執著(我執)。在自我觀念的影響之下,只知實現自己的欲望,而排斥他人,於是一切「毒」、「蓋」、「結」、「暴流」(皆煩惱之異名),都相沿而至了。所以原始佛教所全力對治的,主要是我執,到部派佛教和大乘唯識宗時纔有進一步的分解。例如說,這些煩惱,自其存在的性質上看,又可分為分別性的煩惱和俱生性的煩惱兩類。分別性的煩惱是在經驗的層面上活動的,當如實智起,初次證見真實,便可以消散。俱生性的煩惱則是潛隱性的,它不與經驗心靈之活動相應;它存在於有情生命的底層中,而與之一起翻滾。在一般情形下,不能感覺到它的存在。正如《勝鬘經》所謂「無明住地,雖得阿羅漢、辟支佛智仍不能斷」。這是因為阿羅漢、辟支佛的智慧仍未「究竟」(透徹),對它們的存在「不知不覺」,所以對修行者而言,只要「無明住地」尚在,即可以由此再生起一切「心上煩惱、止上煩惱、觀上煩惱、禪上煩惱、正覺上煩惱、方便上煩惱、智上煩惱、果上煩惱……」等像恒河沙數般多的煩惱。只有到達真正成佛的階段,才可以全部斷除,由此可見「無明住地」之深。所以人生之對治修行之活動,亦必須鋁多世,並非單靠概念知識,或只從理上看透,便能化解的。這是整個現實生命結構的事,必須步步實踐才能步步轉化及提升其生命之形態,絕不能掉以輕心。這就是佛教講修行必須醋量世之義。
煩惱由淺而深有層層「住地」,則相應地轉化煩惱之智慧亦有層層之序列。以智來對治煩惱,這是佛家說教的特色。煩惱有不同的分類,則智慧的分類亦有不同。以佛陀的廣大的慈悲與願力,既說法以度眾生,則必不能以部分之眾生為限,而必廣及一切自我封閉,亦即尚有無明及煩惱之眾生。於是,佛即以種種教化智慧,以說種種法,來分別對應於不同根機之眾生,亦即各有不同之無明住地之眾生,使之皆能從其無明妄執中上拔而出。沿此了解,則佛陀必有種種「方便智」之運用,以種種語言分別化解不同之眾生之執。如是,即有《法華經》所說的實智與權智的觀念出現。而權智者,即成佛後之智慧。在唯識宗,亦稱之為後得智,以與成佛證真之無分別智(即如實智)分開。或在般若宗,則以此智具有指示眾生以種種不同之解脫道之功用,故又名之曰道種智,以至一切種智。從另一方面看,原始佛教、部派佛教所嚮往的阿羅漢位格,由於缺此救度眾生之智慧,即證明了他們的智慧不足;智慧不足即表示尚有無明,故《勝鬘經》說他們雖能出輪迴,盡「分段死」,但尚有無明住地。天台宗即承此意說只有在兼斷界外之無明之後,才能得佛智。
如上所說,一方面是煩惱的層層深入,一方面是智慧的步步透出。煩惱所在之處,即為智慧對治之處。這顯示了煩惱和智慧的關係︰智慧隨著煩惱的體驗而深化。小乘體驗得較淺,大乘體驗得較深。這種對煩惱體驗的智慧,我想對現代人有極大的啟發。現代人最大的問題,可能在於對自己的心靈、生命,及價值取向缺乏反省,或對自己的思想與行為過分自信,而從未想到此中亦有無明或煩惱在。現代人要闖過的第一關,是知識上的封閉。由於西方文化的影響,各知識領域獨立發展,平頭排開,於是各據一義而推廣至極,終而互相抵觸。如西方哲學上有「唯心論」與「唯物論」之爭,「實在論」與「觀念論」之爭,「理性主義」與「經驗主義」之爭,「理想主義」與「現實主義」之爭,以至政治經驗上的共產主義、集體經濟與自由民主、自由經濟之爭,都自以為代表真理,而拒絕承認對方所說的也有真實之處。人不能兼取多個觀點以評估別人主張的價值,這不是無明是什麼﹖到現在知識上的爭論已變而為現實力量的對峙,由制度的矛盾發展成人類的生死存亡之爭,這已經不是知識問題,而是存亡問題,其根即在於心靈的封閉,於是一方面要求自解,一方面要打擊消滅敵人。在這中間,暴力固然可以合法化,卑劣之手段亦可以合法化。人與人之間不能再講信任、同情、互愛,反之是恐懼、冷酷、殘忍、傲慢,這不是人性上的大悲哀又是什麼﹖對自己的心靈的醜惡反省極少,縱有反省,亦只是委諸外界現實力量的牽引,而不知自己的限制。佛教即要我們反觀自己的心靈的無明,一切貪、瞋、癡、慢、疑、惡見……都是從這裏來的,故非對治之不可。對治之道,即在擴闊自己的心靈,獲取智慧,使自己從種種不同之見中超出;並在實踐上改變自己的狹隘、懷疑、恐懼、冷酷的氣質,使自己日進於高明之境,而不為無明所縛。這就是佛教安立種種智慧以超化眾生分別性的煩惱與俱生性的煩惱的原因。對於今日自身尚陷於無明迷惘、不知病根的現代人,豈非正有對治之功﹖(取材自霍韜晦《佛教的現代智慧》)
◎附︰霍韜晦〈如實觀的哲學〉
(一)
根據佛教脈絡,如實觀(Pāli,yathābhū-ta-dassana;Skt.,yathābhūtadarśana)之所以被提出,是由於佛教深知人生的痛苦源自無明(無知);由無征障蔽或污染,使我們作出與真理或真實存在不相應的行為,於是償付代價,這就是業報。人生為業報所縛,這便是大苦(按︰佛教說苦,別有真實涵義,此處暫不涉及)。因此佛教解脫論的前提便是去除無明,由無明之滅而使我們的生命成為一全無障蔽的存在,於是與真理或真實存在直接相通。佛教所說的人生的最高智慧亦由是獲得。
在這個脈絡中,如果我們把佛教的教義視為一套理論,則我們可以看出︰佛教首先假定人生的困擾來自無明,然後假定困擾的解決依賴如實觀。這兩個假定,是首尾一貫的。正因為現實人生是如此,所以纔需要如實觀來開發它。例如關於自我的存在,一般人依據常識意義相信有「我」,但《阿含經》中,佛陀反覆教誨弟子從構成自我存在的五種成素(色、受、想、行、識)中思維,一一「如實觀之」,發現沒有一種成素可以滿足常識中的「自我」的涵義,如常義、主宰義,因此常識的自我中根本沒有我,「我」只是一個虛妄的觀念。這種做法,是基於經驗立場的理性思考。首先,「我」不是經驗的對象,其次,分析經驗所得的對象(五種成素)中不具有「我」。
由此可見,未經考察的知識不能稱為知識,佛教把這稱為無明狀態;知識必須予以證明方能接受。如實觀就是提供證明之道。從這一地方看,如實觀不止是解脫的設準,也是解除無明、獲得真理的方法。
(二)
不過,從上面所引述的破除自我觀念的例子,佛教是不是經驗主義者﹖它對自我問題的進路似乎全收到經驗領域上來看,以破除一經驗所不能至的「常一主宰」的我體。如果這一個理解是對的,則佛教的如實觀不過是從經驗的角度探討存在。依西方古典經驗者,如洛克(J. Locke)、巴克萊(G. Berkeley)、休謨(D. Hume)的路線,最後將無法解決本體問題,甚至他人存在(他心)問題。
依我的看法,佛教哲學的起點始於經驗的考察是不錯的,但並未把問題的解決亦訴諸經驗,特別是西方經驗論者所重的感性經驗。佛教在小乘有部和大乘唯識宗中亦從經驗立場談了許多心靈的所對境問題,但最後仍然建立了一套超經驗的形上學或宇宙論,如有部的五位七十五法,唯識宗的賴耶緣起。他們都把自宗的構作設許為真實,可見佛教的如實觀並非只是一套經驗檢查的問題。
(三)
那麼,佛教是不是理性主義者呢﹖在很大程度上,佛教是尊重理性並使用理性來檢查問題的。所謂「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一切經典的合法性,即在法與義上。與說者無關,亦與語言的表面意思無關。由於這種精神,使佛教能夠對義理世界深入,由無常、無我、緣起、因果等基本概念出發,反省其深層義蘊,結果開出無數派別,各顯精采。這都是理性思辨的結果。佛教是世界上最理性的宗教,這句話相信許多學者都同意。
但是,我們不能因此而說佛教只是止於理性。佛教主張如實觀即明顯要求對真實存在能有一如其所如的觀照,這就不是理性形式所能決定。如果遵從理性形式,我們可以從本體屬性、因果……等範疇思考問題,但佛教的如實觀根本棄置範疇,而要求存在整體朗現。佛教的意思是說,如果我們把問題收入某一前提下來討論,則答案自然可有一理性的決定,但卻不是真實。因為前提不同,我們可以產生不同的推論,結果可以互相對反。如因中有果與因中無果,在道理上即不能同真。這一個對理性自由運作可以引致肯不的慧識,佛教在原始階段已經看到,在有名的《箭喻經》中佛陀拒絕參與哲學者的辯論,就是因為他認為這種辯論不能解決問題,亦無益於人生痛苦的減除。
(四)
從上述簡單的分析,佛教對真理問題既非全取經驗原則,亦非純依理性原則。如實觀的提出似乎是一方面開闢經驗,一方面不囿於經驗;一方面依據理性,一方面超越理性。為甚麼這樣弔詭﹖我認為最重要的問題還是因為佛教把人生的解脫問題首先看作知識問題,或真理的掌握問題,或智慧的呈現問題。當我們處理這些問題時,已經把自己放在一主客對列的格局下,換言之,人與存在已經破裂,要把存在列為對象來處理,於是有如實不如實的問題。人若只通過他的經驗或他的理性來看世界,必然牽涉到時空條件、前提、角度,乃至他的立場,他的訓練,這些,統統形成他的局限。人在態度上可以要求客觀,但在實踐上和在方法上,是否可以有完全的客觀﹖古典經驗者最後為甚麼走入唯我論,就是因為視經驗為唯一此外界溝通的橋樑,理性主義者為甚麼層構出不同的宇宙圖象,和推出背反的形上學命題,就是因為各自所預取的前提不同,結果都封閉在自己的世界,而無法超越。也許,在知識的觀點,一切知識的成立都需要預設個體性原則。一切對象的呈現亦不能不通過我的心靈,則個體與個體如何溝通﹖心靈與心靈如何相印﹖在知識論的角度終是大問題。中國先哲說︰「人同此心,心同此理。」這個「同」只是一形上信念,並無經驗證明。如果我們依從康德或近世心靈哲學者之所說,心靈活動原有種種對向、層級,則對向不同、層級互異,人的心靈距離亦愈遠。究竟甚麼是真理﹖是否把所有人的不同的看法加起來或結集起來便是真理的全部內容呢﹖如果真理不是數學上的和(sum),那麼所謂絕對客觀的真理應如何了解﹖同時,我們根據甚麼標準說別人所得的不是真理﹖真理問題不解決,結果我們都只有依自己的經驗或自己的理性能力來決定世界,最後將引起人類世界的分裂,各行其是;各人之知,止於其所不知;每人都有他的黑暗世界,依佛教說,也就是各有其無明,各有其心靈上的局限。
這一局限畢竟如何打破,我認為不能再從知識論的進路,而應該改從行動實踐上說。如實觀的問題,並非只是如何看到客觀真實的問題。絕對客觀真實的呈現,是人實踐方向的終極,但人的一生只是過程,而非終極。死亡是過程中的無可奈何,不能把人肉體上的死亡視為追求真理過程中的終結,所以與真理的得著與否無關。若能正視人是過程,則如實觀只是實踐原則,讓我們在實踐過程自知自己的局限而自拔,亦知對我們所不知道的世界或理論先求通達,多作同情了解(此中同情,非道德意義,亦非自由民主的公民意識)。如何可能﹖此即在如實觀自境之後,再如實觀他境,以發現對方的真實意義始。
(五)
由此可見,佛教的如實觀哲學實有多方面的涵義。它不但是真理的判準,而且是實踐的方法,處理問題的態度;尤其令人驚異的,是和現代人講客觀、開放、容受多元價值的精神十分相應。
〔參考資料〕 霍韜晦〈如實觀──佛教哲學的性格〉;木村泰賢《原始佛教思想論》第一篇;和辻哲郎《原始佛教の實踐哲學》第一章。
隋代義學名僧。本為燉煌郡人,後遷居上黨高都(山西晉城)。俗姓李,幼年喪父,乃與叔父同住。年十三,投澤州東山古賢谷寺剃度出家,隨事華陰沙門僧思。不久,從師詣懷州北山丹谷,深受器重。十六歲,從湛律師前往鄴都,博涉大小經論。年二十受具戒,以法上為和上,順都為闍梨,光師十大弟子皆為其證明師。又就大隱律師習學《四分律》五年。後來,從學於法上七年,研討至理。後,攜諸學侶返回高都清化寺,四眾歎賞不已,各出金帛為之建講堂。
承光二年,北周武帝消滅北齊,旋即宣布廢除齊地佛教,大統法上等五百餘人咸皆失色,無人敢出面抗諫,獨慧遠辯難數次。然皆不為帝所接受,師乃厲聲曰︰「陛下以邪法化人,現種苦業,眾生當與陛下共趣阿鼻地獄。」眾見其抗詔,莫不悚然驚懼,師神色自若,辭色不撓,上統衍法師等泣而謝之。師遂潛居汲郡西山,三年之間誦《法華》、《維摩》等,以期遺法不墬。陳‧太建十二年(580),宣帝恢復佛法,並在東西兩京建大寺。不久,隋統一天下,師遂至洛邑大弘法門。時,聞風而來者,絡繹不絕,乃至名馳帝闕。帝下勒授洛州沙門都。開皇五年(585),至澤州。七年春,又往定州,途中,於上黨停留,大開講筵。不久,應召返回西京,親臨御筵,敷述聖化,帝大悅,敕住興善寺。後又建淨影寺,常居講說,弘敘玄奧,從遊之徒七百餘人皆四方精華。開皇十二年春,下敕令掌翻譯。同年寂於淨影寺,年七十。
師之別號甚多,又有隋遠、小遠、大遠、北遠、淨影等名。此中,稱作「隋遠」,乃因其人出自隋朝之故;「小遠」則係相對廬山慧遠而得之稱號;「大遠」可能係因其身長八尺之故;「北遠」則由於其人居住北地之故;「淨影」乃因寺名而有之稱號。
師屬地論南道派,然亦曾就曇遷稟受《攝論》。其人博綜當代諸學,文理精明,世稱釋義高祖。著述有《大乘義章》二十八卷、《大般涅槃經義記》二十卷、《十地經論義記》十四卷等二十部一百餘卷。
◎附一︰藍吉富〈慧遠〉(摘錄自《隋代佛教史述論》第五章第四節)
(一)慧遠事蹟
慧遠(523~592,與東晉高僧慧遠同名),俗姓李,敦煌人。後居上黨之高都。十三歲即親近沙門,入住僧寺。數年之後,受具足戒。初學《四分律》,後入北齊沙門統法上之門。從學七年後,返故里高都清化寺弘法。周武帝滅佛時,慧遠隱居於汲郡西山,仍不廢法事。宣帝大象二年,北周政府對佛教局部開禁,乃開講於少林寺。隋初被文帝敕授為洛州沙門都。開皇七年,奉敕入住京師大興善寺,旋移居京師淨影寺。四方從學於其門者極多。死於開皇十二年。
慧遠是個有殉教勇氣的出家人。周武帝滅齊後,召集北齊名僧,公開討論廢佛之事。當時齊國沙門,無人敢加抗辯,惟獨慧遠據理力爭。(中略)
這種衛教勇氣,當是北齊沙門之第一人。因此之故,元代沙門曇噩在其《新修科分六學僧傳》一書中,乃不同意道宣《續高僧傳》之收慧遠入〈義解篇〉內,而改歸之於「護教科」。
此外,慧遠又是隋代極出色的僧教育家。(中略)
慧遠為出色之僧教育家之例證,是其門下之多出英才。據《續高僧傳》所收,其弟子之為隋唐名僧者,有靈璨、寶儒、慧暢、淨業、善胄、辯相、慧遷、智徽、玄鑒、行等、淨辯、寶安、道顏、道嵩、智嶷等人。其中靈璨、善胄、慧遷三人且曾分任開皇中的五眾眾主之職。可見慧遠其人調教之成功。
然而,慧遠對後世影響較大的,仍是在佛教義學上的造詣。據《大正藏》所收,現存慧遠所撰的著作,有下列諸部︰
(1)《無量壽經義疏》二卷。
(2)《觀無量壽經義疏》二卷。
(3)《大般涅槃經義記》十卷(《卍續藏》作二十卷)。
(4)《維摩義記》八卷。
(5)《溫室經義記》一卷。
(6)《大乘起信論義疏》四卷。
(7)《大乘義章》二十六卷(《卍續藏》作二十卷)。
除了上列諸書外,《卍續藏》又收有下列三部︰
(1)《勝鬘經義記》(二卷,缺下卷)。
(2)《地持論義記》(十卷。現存卷三下、卷四上、卷五下)。
(3)《十地經論義記》(存前八卷。卷九以下六卷佚)。
上列諸書,絕大部分是經論的闡述。唯獨《大乘義章》是創作體裁的著作。而慧遠諸書中為後世所推崇的,也以該書為第一。(中略)
(二)慧遠之歷史地位的判定
日人平川彰氏在為《新佛典解題事典》一書所寫的〈序章〉中,曾謂慧遠與嘉祥吉藏、天台智顗等三人為隋代三大法師。就其在世時威名的顯赫與義學的精博而言,慧遠確有資格陪吉藏、智顗之末而享此高譽(三階教的信行,並不以學問名世。)對這點,後世大體是沒有爭論的。然而,對於慧遠其人應歸屬於何等學派一事,則頗有異說。
一般治佛教史的學者,總以慧遠為地論師。東瀛學者多持此說。近人梅光羲氏且以慧遠為地論宗七大名匠之一。蔣維喬氏也以他為地論宗師慧伋下之第一俊才。黃懺華氏則有較折衷的說法。在其《中國佛教史》第二章第十四節中,曾說︰「遠承法上之系統,繼南道之學說。然晚年又就曇遷稟攝論,奉地論宗兼奉涅槃宗、攝論宗及三論宗。而尤致力於地論宗。」
此外,獨排眾議,而對慧遠之地位有一異乎常人之說法者,則為韓鏡清氏。韓氏在其〈淨影八識義述〉一文中,就慧遠現存某些著作的內容,而判定他為起信論師。他說︰「但就遠法師現存著作以判,則與其說他是地論師,不如說他是起信論師來得確當。」
在諸說之中,以湯用彤先生對慧遠的判定,較為合乎史實。其《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第二十章內〈北方涅槃之學〉一節中曾謂︰「(法)上之弟子慧遠,齊隋之間,推為泰斗。則為地論而兼涅槃之學者。(中略)其大乘義章,常歸宗涅槃也。」
湯先生原文未曾作較深入的剖析。因此此處擬就各種史料,以斷定慧遠在佛教史上的學術地位。
依照慧遠的師承,他確是屬於地論宗學統的人物。據《續高僧傳》慧遠本傳所載,慧遠之師為法上。法上即慧光之首座弟子。而慧光即地論宗相州南道派之開祖。在慧遠受具足戒時,慧光之十大弟子且為他證戒。可見他在早年就頗受地論學派慧光師資的重視。
身處地論學統之中,對十地經論之學自必耳熟能詳。而慧遠在北齊時,即以開講十地經論聞名。(中略)
綜合上述慧遠的傳承學統及弘法、教育等各方面條件看來,慧遠之被視為地論師,確是夠資格的。然而,慧遠一生所最致力及最為當世人所推崇的,實在是涅槃經學。所以,就學統而言,固然可以稱他為地論師,然而就其用力所在而言,我們更可以稱他為涅槃師。茲略析其理由如次︰
第一,慧遠本人對《大涅槃經》極其重視。他在高齊時所住的高都清化寺即為具有涅槃義學傳統的寺院。當他作《涅槃義疏》時,也絕不敢掉以輕心,態度極其慎重。《續高僧傳》〈慧遠傳〉︰「本住清化,祖習涅槃。寺眾百餘,領徒者三十,並大唐之稱首也。(中略)又自說云,初作涅槃疏訖,未敢依講,發願乞相,(中略)覺後思之,此相有流末世之境也。乃廣開敷之。」
第二,《續高僧傳》所載慧遠之弟子在慧遠門下所學,多半以涅槃義理為主。其次才是《十地》等經論。茲表列如次︰
┌──────┬────────────────────┬──────┐
│僧 名│在慧遠門下所學之經論或其所最精通之經論 │續高僧傳卷數│
├──────┼────────────────────┼──────┤
│(一)寶儒 │十地、大涅槃 │卷十本傳 │
│(二)靈璨 │十地、涅槃 │卷十本傳 │
│(三)慧暢 │涅槃 │卷十本傳 │
│(四)淨業 │涅槃 │卷十二本傳 │
│(五)善冑 │涅槃 │卷十二本傳 │
│(六)辯相 │以十地、涅槃為主 │卷十二本傳 │
│(七)慧遷 │十地、涅槃、地持 │卷十二本傳 │
│(八)智徽 │涅槃 │卷十五本傳 │
│(九)玄鑒 │涅槃 │卷十五本傳 │
│(十)行等 │涅槃 │卷十五本傳 │
│(十一)寶安│涅槃 │卷二十六本傳│
│(十二)明璨│初諳成實論與涅槃,後從學於慧遠學諸部經論│卷二十六本傳│
│(十三)僧昕│十地、涅槃 │卷二十六本傳│
│(十四)道嵩│最崇涅槃 │卷二十六本傳│
│(十五)智嶷│十地、涅槃 │卷二十六本傳│
│(十六)道顏│涅槃、十地 │卷二十六本傳│
└──────┴────────────────────┴──────┘
依上表所列,慧遠門人之習涅槃者有十六人。而習《十地經論》者,僅有七人。由此可見,慧遠生前之最為當世所重者,當是涅槃義學。因此來遊其門者,多精通該經。而從其門下之多以涅槃義學名世一事看來,他對該經義理亦必有其獨到之處。所以,稱之為隋代涅槃名匠,當不為過。
第三,隋代佛教界也以慧遠為涅槃一經之名師。《續高僧傳》卷十五〈玄會傳〉載︰「(玄會)造涅槃義章,(中略)自(曇)延、(慧)遠輟斤之後,作者祖述前言。惟會一人,獨稱孤拔。」由道宣此語,可知曇延、慧遠在隋代是以涅槃義學為世所推的。
綜合上列各項史實,可知慧遠雖然屬於地論學派系統之人物,但是他卻最重涅槃,對後◎附二︰陳寅恪〈大乘義章書後〉(摘錄自《陳寅恪先生論文集》)
大藏中此土撰述總詮通論之書,其最著者有三,《大乘法苑義林章》、《宗鏡錄》及遠法師此書是已。《宗鏡錄》最晚出,亦最繁博。然永明之世,支那佛教已漸衰落,故其書雖平正篤實,罕有倫比,而精采微遜,雄盛之氣,更遠不逮遠基之作,亦猶耶教聖奧古斯丁(st. Augustin)與巴士卡兒(Pascal),其欽聖之情,固無差異,而欣戚之感,則迥不相侔也。基公承慈恩一家之學,顓門絕業,今古無儔,但天竺佛教當震旦之唐代,已非復盛時,而中國六朝之世則不然。其時神州政治,雖為紛爭之局,而思想自由,才智之士亦眾。佛教輸入,各方面皆備,不同後來之拘守一宗一家之說者。
嘗論支那佛教史,要以鳩摩羅什之時為最盛時代。中國自創之佛宗,如天台宗等,追稽其原始,莫不導源於羅什,蓋非偶然也。當六朝之季,綜貫包羅數百年間南北兩朝諸家宗派學說異同之人,實為慧遠。遠公事蹟見道宣《續高僧傳》捌。其所著《大乘義章》一書,乃六朝佛教之總彙。道宣所謂「佛法綱要盡於此焉」者也。今取《大乘義章》之文,與隋唐大師如智顗、玄奘諸人之說相關者數條比勘之,以見其異同。
天台智者大師《妙法蓮華經玄義》壹下,解「四悉檀」為十重。其一釋名略云︰「悉檀,天竺語。南岳師例,『大涅槃』梵漢兼稱。『悉』是此言,『檀』是梵語,『悉』之言『遍』,『檀』翻為『施』。佛以四法遍施眾生,故言『悉檀』也。」
《大乘義章》貳肆悉檀義四門分別條云︰「四悉檀義,出大智論,言悉檀者,是中(外﹖)國語,此方義翻,其名不一。如楞伽中子注釋言,或名為宗,或名為成,或云理也。」
寅恪案,「悉檀」乃梵語siddhānta之對音,楞伽注之言是也。其字從語根sidh衍出,「檀施」之「檀」,乃dāna之對音。其字從語根dā衍出,二語絕無關涉,而中文譯者,偶以同一之「檀」字對音,遂致智者大師有此誤釋,殊可笑也。
又道宣《集古今佛道論衡》卷丙文帝詔令奘法師翻老子為梵文事條云︰
「(玄奘)染翰綴文︰厥初云『道』,此乃人言,梵云『末伽』,可以翻『度』。諸道士等,一時舉袂曰︰『道』翻『末伽』,失於古譯。古稱『菩提』,此謂為『道』。未聞『末伽』,以為『道』也。奘曰︰今翻道德,奉敕不輕。須覈方言,乃名傳旨。『菩提』言『覺』,『末伽』言『道』,唐梵音義,確爾難乖,豈得浪翻,冒罔天聽!道士成英曰︰『佛陀』言『覺』,『菩提』言『道』,由來盛談,道俗同委。今翻『末伽』,何得非妄﹖奘曰︰傳聞濫真,良談匪惑。未達梵言,故存恆習。『佛陀』天音,唐言『覺者』。『菩提』天語,人言為『覺』。此則人法兩異,聲采全乖。『末伽』為道,通國齊解。如不見信,謂是妄談,請以此語,問彼西人。足所行道,彼名何物﹖非『末伽』者,余是罪人。非惟罔上當時,亦乃那天下。」
寅恪案,「佛陀」梵文為Buddha,「菩提」梵文為bodhi,同自語根Budh衍出。然一為具體之名,一為抽象之名。所謂「人法兩異」者,混而同之,故慈恩以為不可。「末伽」梵文Mārga之對音,慈恩以為「道」之確譯者也。
《大乘義章》壹捌無上菩提義七門分別條略云︰
「『菩提』胡語,此翻為『道』。問曰︰經說第一義諦亦名為『道』,亦名『菩提』,亦名『涅槃』。『道』與『菩提』,義應各別。今以何故,宣說『菩提』翻名『道』乎﹖釋言︰外國說『道』名多,亦名『菩提』,亦曰『末伽』。如四諦中,所有道諦,名『末伽』矣。此方名少,是故翻之,悉名為『道』。與彼外國『涅槃』、『毗尼』此悉名『滅』,其義相似。經中宣說第一義諦名為『道』者,是『末伽道』。名『菩提』者,是『菩提道』。良以二種,俱名『道』故,得翻『菩提』,而為『道』矣。」
寅恪案,慧遠之書,皆本之六朝舊說。可知佛典中,「道」之一名,六朝時已有疑義,固不待慈恩之譯老子,始成問題也。蓋佛教初入中國,名詞翻譯,不得不依託較為近似之老莊,以期易解。後知其意義不切當,而教義學說,亦漸普及,乃專用對音之「菩提」,而捨置義譯之「道」。此時代變遷所致,亦即六朝舊譯與唐代新譯(此指全部佛教翻譯事業,非僅就法相宗言。)區別之一例,而中國佛教翻譯史中此重公案,與今日尤有關係。吾人欲譯外國之書,輒有此方名少之感,斯蓋非唐以後之中國人,拘於方以內者所能知矣。
又《大乘義章》壹眾經教迹義三門分別條略云︰
「晉武都山隱士劉虬所云,佛教無出頓漸二門。是言不盡。如佛所說四阿含經、五部戒律,當知非是頓漸所攝。所以而然,彼說被小,不得言頓。說通始終,終時所說,不為入大,不得言漸。又設餘時所為,眾生聞小取證,竟不入大,云何言漸﹖是故頓漸攝教不盡。又復五時七階之言,亦是謬浪。」
寅恪案,遠師學說,多與吉藏相近。嘉祥著述如《法華玄論》壹所謂︰「人秉五時之規矩,格無方之聖化,妄謂此經,猶為半字,明因未圓,辨果不足。五時既爾,四宗亦然。廢五四之妄談,明究竟之圓旨。」及《法華遊意》第肆辨教意門所謂︰「南方五時說,北土四宗論,無文傷義。昔已詳之,今略而不述也。」等語,皆是。又窺基《妙法蓮華經玄贊》壹顯時機條略云︰「古有釋言,教有五時。乍觀可爾,理即不然。今依古義,且破二時,後餘三時。並如古人破。恐厭文繁,且略應止。」
基公《大乘法苑義林章》壹所引菩提流支法師別傳破劉虬五時判教之說,皆略同《大乘義章》之說,蓋同出一源也。可知天台宗五時判教之義,本非創自天台諸祖,不過襲用舊說,而稍變易之耳。然與諸祖先後同時諸大師中,亦有不以五時之說為然者。就吾人今日佛教智識論,則五時判教之說,絕無歷史事實之根據。其不可信,豈待詳辨﹖然自中國哲學史方面論,凡南北朝五時四宗之說,皆中國人思想整理之一表現,亦此土自創佛教成績之一,殆未可厚非也。嘗謂世間往往有一類學說,以歷史語言學論,固為謬妄,而以哲學思想論,未始非進步者。如《易》非卜筮象數之書,王輔嗣、程伊川之注傳,雖與《易》之本義不符,然為一種哲學思想之書,或竟勝於正確之訓詁。以此推論,則徐健庵、成容若之經解,亦未必不於阮伯元、王益吾之經解外,別具優點,要在從何方面觀察評論之耳。
上所舉三事,天台悉檀之說,為語言之錯誤。五時判教之說,為歷史之錯誤。慈恩末伽之說,為翻譯之問題。凡此諸端,《大乘義章》皆有詳明正確之解釋,足見其書之精博,或勝於《大乘法苑義林章》、《宗鏡錄》二書也。
又此書日本刊本,其卷壹標題下,有︰「草書惑人,傷失之甚。傳者必真,慎勿草書。」等十六字。寅恪所見敦煌石室卷子佛經注疏,大抵草書。合肥張氏藏敦煌草書卷子三種,皆佛經注疏,其一即此書,惜未取以相校。觀日本刊本「慎勿草書」之語,則東國所據,最初中土寫本,似亦為草書,殆當日傳寫佛典,經論則真書,而注疏則草書。其風尚固如是歟﹖因並附記之,以質博雅君子。
〔參考資料〕 《續高僧傳》卷八;《新修科分六學僧傳》卷十五〈護教科〉;蔣維喬《中國佛教史》第四章。
ㄇㄛˋ ㄊㄨㄟˊ ㄩˊ ㄕㄢ ㄦˊ ㄊㄨㄟˊ ㄩˊ ㄉㄧㄝˊ
蹪,跌倒。垤,小土堆。莫蹪於山而蹪於垤比喻不管做什麼事都不可掉以輕心。《淮南子.人間》:「人莫蹪於山而蹪於垤,是故人者輕小害,易微事,以多悔。」
ㄉㄜˊ ㄕˋ, 1.得到權位。《韓非子.難勢》:「今曰堯舜得勢而治,桀紂得勢而亂。」
2.獲得有利的形勢。如:「雖仗著地形得勢,攻守皆易,但仍不可掉以輕心。」
ㄧ ㄇㄣˊ ㄈㄚˇ ㄌㄩˋ
書名。清喻昌撰,十二卷,附寓意草四卷。取風、寒、暑、溼、燥、火六氣及諸雜症,分門別類加以編排。每門先冠以論,其次為法,再次為律。法為治病之術,律為糾正治療之失,寓意草為治療有效的記錄。本書的目的,在於使人診療時不敢掉以輕心及任意用藥。
ㄧㄡˇ ㄅㄟˋ ㄦˊ ㄌㄞˊ
預先準備而前來。如:「對方是有備而來,我們千萬不可掉以輕心。」
ㄨㄟˇ ㄓㄨㄟ
緊隨在後追趕。如:「她怕他闖大禍,所以尾追在後,不敢掉以輕心。」
亦可另行搜索於 大藏經(CBETA) / Google / 異體字字典 /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 國語辭典 /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 四庫全書 / 國學大師 / 法鼓全集(聖嚴法師) / 廣欽老和尚網路專輯 / 雪公全集(李炳南老居士) / 印順全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