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行具足
[法相辭典(朱芾煌)]顯揚七卷二頁云:所行具足者:謂五處非苾芻所行。何等為五?一、唱令家,二、婬女家,三、酤酒家,四、王宮,五、旃荼羅羯恥那家,及如來餘所製不應行處。除此,餘是所行。如是以時,行無過處,是名所行具足。
[法相辭典(朱芾煌)]
五處非苾芻所行
如所行具足中說。
瑜伽五十三卷六頁云:苾芻律儀、四支所攝。何等為四?一、受具足支,二、受隨法學處支,三、隨護他心支,四、隨護如所受學處支。若作表白第四羯磨、及略攝受隨麤學處;是名受具足支。由具此支故;名初苾芻、具苾芻戒。自此以後,於毗奈耶別解脫中所有隨順苾芻尸羅,若彼所引眾多學處,於彼一切,守護奉行。由此得名守護別解脫律儀者。是名受隨法學處支。由成就此二支者,所有軌範具足,所行具足。是名隨護他心支。軌範具足,所行具足,如聲聞地已說。若於微細罪中,深見怖畏;於所受學諸學處中,能不毀犯;設犯,能出。謂由深見怖畏、及聰叡故。是名隨護如所受學處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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