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
[法相辭典(朱芾煌)]瑜伽三十六卷十頁云:云何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謂於所知,能礙智故;名所知障。從所知障得解脫智所行境界,當知是名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此復云何?謂諸菩薩,諸佛世尊,入法無我;入已善淨。於一切法離言自性,假說自性,平等平等無分別智所行境界。如是境界,為最第一真如無上所知邊際。齊此一切正法思擇,皆悉退還,不能越度。
二解 顯揚六卷三頁云: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者:謂於所知中,能礙智故;名所知障。若真實性,是解脫所知障智所行境界;是名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應知。此復云何?謂諸菩薩,佛薄伽梵,為入法無我;及已入極清淨者,依一切法離言說自性,假說自性;無分別平等智所行境界。謂最勝真如無上所知究竟性。此性、一切正法簡擇,不能迴轉,不能過越。是名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
[佛光大辭典]
四真實
真實,乃表裏如一而了無虛妄之意。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六、顯揚聖教論卷六等列舉四種真實,即:(一)世間真實,又作世間極成真實、世間所成真實。即一般世間所共同認定者,如自古以來見火則稱火,而不言水,此乃由名言決定而自他共同認定之真實。(二)道理真實,又作道理極成真實、道理所成真實。即世間一切智者,以現量、比量、聖教量等隨宜方便造書論議,而建立之證成道理。(三)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即一切聲聞、緣覺以無漏之方便智、正智、後得世間智所行之境界,能破除煩惱障,得智清淨,及證得無礙智。(四)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即解脫所知障而顯發中道之理,此為真實智所行之境界。
另據成唯識論述記卷九本之解釋,世間真實即指世間共許之事,道理真實即指現、比、聖教之三量與觀待、作用、證成、法爾之四道理,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即指四聖諦之理,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即指真如。
有關四真實與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等三性之相攝,依成唯識論卷八、瑜伽師地論卷七十三所說,世間、道理真實,攝於相、名、分別之三事;煩惱障淨智所行、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攝於正智、真如二事,故前二真實攝於依他起性,後二真實攝於圓成實性。然辯中邊論卷中,說世間真實僅攝於遍計所執性,道理真實通攝於三性,後二真實則僅攝於圓成實性。此外,菩薩地持經卷一真實義品所立之世間所知真實義、學所知真實義、煩惱障淨智所行處法真實義、智障淨智所行處法真實義等四真實義,與上述四真實之意一致。〔大乘義章卷二〕 p1749
佛教最基本的理論原則。通達二諦的道理才可以通達佛教;反之,不了解二諦的道理則無法了解佛教。佛教主要目的是教人破除我執、法執而體認真實。唯有從事物的兩個對立方面互成互破,才能掃盡一切執著而顯現真實,因此中觀宗特別重視二諦的應用。
二諦是俗諦與真諦。俗諦又名世諦,真諦又名第一義諦。(梵文之真諦,即para-martha-sa-tya。俗諦則有sainvṛti-satya, vya-vahāra-satya, prajñapti-satya三種寫法。)「諦」是真空的意思,此處指的是真理。真俗二諦是事物所具有的兩種真理。凡夫從時間上由於經驗或習慣所觀察的事物原理(有)名為世諦或俗諦,聖人由究竟處體驗事物的真實情況(空),名為第一義諦或真諦。因此俗諦是指肯定事物所以存在的道理,真諦是指否定事物有其實質的道理。佛教認為但從有或但從空來理解事物,都是片面的,甚至是錯誤的,必須從空有兩方面來體認方能得到實際情況。
二諦既是佛教基本原則,因此各宗無不盛談二諦。由於各宗派的思想體系不同而對二諦的解釋也就有所不同。先就「諦」的含義而言,有四家不同。有人以為真理為諦,有人以為真理不是諦而是能觀理境的智慧是諦,有人以為境智都不是諦而詮示理的言論是諦,有人以為綜合理境智文才是諦,單獨一項不能是諦。就古三論師來說,多半以境為諦。僧馥〈菩提經注序〉云︰「夫萬法無相而有二諦,聖人無知而有二名。二諦者,俗也道也;二名者,權也智也。二名以語默為稱;二諦以緣性為言。」
這是以諦智作為境智相對而言,並且以緣起為俗諦,性空為真諦。至於攝山和嘉祥相承是以言教為諦,認為「如來常依二諦說法,一者世諦,二者第一義諦。故二諦唯是教門,不關境理。」同時又開為「於諦」、「教諦」兩種二諦。
於諦是指「有」於凡夫是實,這是世諦;「空」於聖人是實,這是第一義諦。諸法性空而世間顛倒以為是有,這於凡夫是諦,叫作世諦;聖人真實了知其為顛倒,性空無生,這於聖人是諦,叫作第一義諦。這名為於諦。
如來誠諦之言,依凡夫之有而說有,目的不在於有而在於表示不有,依聖人之空而說空,目的不在於空而在於表示不空。以有空之二表示非有非空之不二,這便是教諦。所以說︰「如來依二諦說法」所依是於諦,說法是教諦。不善了解佛教的人,聞有便執有,聞空便執空,還成為「迷教於諦」。三論之中,《百論》以於諦為正宗,教諦為旁;《中論》以教諦為正宗,於諦為旁。又,佛所說經多就於諦,菩薩造論多就教諦。
二諦的具體內容,各宗派也隨其思想體系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解釋。在四阿含中,只有《增一阿含經》卷三提到二諦的名稱而沒有說明。大乘經中,如《大品》、《涅槃》、《華嚴》、《寶積》等處處敘述二諦的道理。至於各宗派中,無論其為大乘或小乘,都有對二諦的分析。就漢地所流傳的小乘各派別,是為一切有部和經部。一切有部就是毗曇師,解釋二諦只是相對而言,隨時有所不同,大略有七種說法。
第一,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的事法是俗諦(事),四諦、十六行相的理法是真諦(理)。第二,妄情所安立的眾生事相是俗諦(妄情),無我之理是真諦(真理)。第三,假名人天、男女等無其實質是俗諦(假),五陰、十二入、十八界是真諦(實)。第四,就四諦而言,苦集是俗諦(世間),滅道是真諦(出世間)。第五,苦集道是俗諦(有為),滅是真諦(無為)。第六,就十六行相而言,十四行相是俗諦(有),空、無我二行相是真諦(空)。第七,三藏言教是俗諦(教),三十七道品是真諦(行)。七說之中,正以第一事理二諦為主旨。
經部師(即成實師)是以現象的有為俗諦,以本質的空為真諦。具體而說,就現象言,俗諦有四種解釋︰(1)就事相而言,陰界入是俗。(2)就法相而言,一切法是苦、無常是俗諦。(3)就理相而言,世法虛假,只是因緣集用是俗諦。(4)就空相而言,五陰之中無有我人是俗諦。就本質言,真諦有三種解釋︰(1)就理而言之,因和合中無性之空是真諦。(2)就法而言,法和合中無性之空是真諦。(3)就空而言,第一義中無有凡夫所計我人是真諦。
至於中觀學派自傳入漢地以來,當般若師的時期,所討論的偏重於性空,如法性、覺性、般若、法身、解脫等,而忽略了中觀宗的基本理論──二諦的研究。所以般若師六宗七家之中,除道安外,餘都偏而不即。
自羅什入關以來,譯出《中論》、《維摩》等,才重視二諦的理論。一般認為僧肇所著《肇論》中,〈物不遷論〉是從生滅無常來談俗諦,〈不真空論〉是從性空來談真諦。僧肇的〈維摩經序〉也說︰「統萬行則以權智為主。」權是通達俗諦的權智,智是照了真諦的實智。但是由於三論師的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竺道生曾撰《二諦論》,今不傳,其後梁昭明太子曾撰《解二諦義》,以為「二諦即是就境明義」,「真諦離有離無,俗諦即有即無。即有即無是假名,離有離無為中道。中道以不生為體,俗即假名,以生法為體。」當時僧俗諮問,提出異議有二十三家,昭明太子一一作了答覆。
智顗《法華玄義》卷二(下)云(大正33‧702b)︰「陳世中論破立不同,或破古來二十三家明二諦義,自立二諦義;或破他竟約四假明二諦。」湛然《法華經釋籤》卷五釋此句即說破二十三家明二諦義「文在梁昭明集」。約四假明二諦就是攝山一系的主張。吉藏《三論玄義》云(大正45‧13a)︰
「凡有四門︰(一)因緣假,(二)隨緣假,(三)對緣假,(四)就緣假也。(一)因緣假者,如空有二諦,有不自有,因空故有;空不自空,因有故空,故空有是因緣假義也。(二)隨緣假者,如隨三乘根性說三乘教門也。(三)對緣假者,如對治常說於無常,對治無常,是故說常。(四)就緣假者,外人執有諸法,諸佛菩薩就彼推求,檢竟不得,名就緣假。」
攝山、興皇、嘉祥相承,立三重二諦,第一,說有是俗諦,說空是真諦;第二,說有說空都是俗諦,說非空非有是真諦;第三,說非空非有是不二以對待空有之二,此二與不二都是俗諦,非二非不二是真諦。以上三種都是教門。說此三種為令人悟解無所得中道。因此,「不二」是二諦的體,「二」是二諦的用。二諦的言教,目的在於表顯中道。以非有非無為中道,於是立有以為俗諦,立空以為真諦。此二諦皆是因緣假立以顯中道,二諦是假名也是中道。所顯中道就隨二諦而有三種︰(1)世諦中道,(2)真諦中道,(3)二諦合明中道。
就生滅而論,非生非不生是中道,說生說不生是假名。假名的生即是不生之生是俗諦,假名的不生即是生之無生是真諦。俗諦既是假名之生,便不可定言是生,也不可定言是不生,這便是世諦中道,不動不生滅的真際而建立生滅諸法。
真諦既是假名之不生,便不可定言是不生,也不可定言是非不生,這便是真諦中道,不壞生滅的假名而通達無生滅的實相。
世諦之生是無生之生,真諦之不生是生之不生。無生之生豈是生,生之不生豈是無生,便是非生非無生,這是二諦合岸道。言亡慮絕,離四句、絕百非,畢竟空寂。
◎附︰印順《中觀今論》第十章第一節
二諦,為佛法中極根本的論題。佛法的目的,在乎引導眾生轉迷啟悟,而引導的方法,即以二諦為本,故對二諦應求得確當的了解。嘉祥、窺基都有二諦章,其他各派也無不重視。《中論》說︰「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若人不能知,分別於二諦,則於深佛法,不知真實義。」從教義說,佛以二諦的方式為眾生說法,故對於二諦不能確當辨別,即對於佛法也不能了解。《十二門論》說︰「若不知二諦,則不知自利、他利及共利。」修學佛法,不外為了自利、利他、俱利,這可見修學佛法,應該對二諦徹底理解一番!
二諦即世俗諦、勝義諦,或譯作世諦、第一義諦,俗諦、真諦。佛依二諦說法,二諦中最主要的,為凡聖二諦──或可名情智二諦、有空二諦。凡夫因迷情妄執,不悟真理,凡情的境界,即常識的世界,是世俗有的,名為世俗諦。世,是遷流義,俗,是浮虛不實義。依梵語,有覆障義,即凡情亂現虛妄不真而障於真相的。勝義諦,是聖人智見體悟諸法本相,而非一般的認識所認識的。這是特勝的真智界,故名勝義,即第一義諦。佛法教化眾生使它從迷啟悟,從凡入聖,主要以此二諦為立教的根本方式。對二諦雖有各樣的解說,然主要是使眾生從迷執境界轉入聖覺的境界。眾生因無屆糊執,計一切法為真實有的,由此引起生死流轉。要使眾生解脫,即必要了悟諸法是非實有的,悟得法性本空為勝義諦。所以,《青目論釋》說︰「世俗諦者,一切法性空,而世間顛倒故,生虛妄法,於世間是實。諸賢聖真知顛倒性故,知一切法皆空無生,於聖人是第一義諦,名為實。」
諦,有不顛倒而確實如此的意思。世俗是浮虛不實的,何以也稱為諦﹖世俗雖是虛妄顛倒,但在世俗共許的認識上,仍有其相對的確實性、妥當性。一切世俗法,從世間的立場,也可以分別錯誤與不錯誤,世俗諦是世間的真實。究竟的真實,當然是不二的,然因凡夫聖者的境地不同,觀點不同,所以佛隨此差別,說有二種真實。如以凡情的立場,說色等法是真實的,空性是理想的、不現實的。空性,不是凡情的認識所及,不是一般所能理解的,也就因此名為第一義的,即特殊的。但不是凡情所能理解的,決不能因此而可以否定它。因為這在聖者,也還是真知灼見的,聖者間也還是共證無別的。其實,一般常識所認為如此如此的,在科學界,已每每不以為然,科學的許多事理,也並不是一般人所認為如此的。但科學所證明為如何如何,決非一般的境界所能否認。如科學者說太陽是恒星,不動的,地球是行星,繞太陽而行(或說日與地球是俱動俱靜的),這顯然與一般所見不合。一般人因目見日有出沒,於是說太陽繞地而行。又如常人見棹椅為堅實的、不動的,而在科學界,則以為是電子群的沖激,雖不斷的在動,以能維持其原有的均衡,故一般人還以為是堅實的、不動的。當然,一般科學的論證,僅是常識的加工精製,還不是佛法的第一義諦;但也可藉此知道凡常的情境,並不即是究竟真實的。由於智慧的淺深,可以有不同的世界觀,此各各所見的,在自類的知見上,各有它相當的確實性(瑜伽分世間真實,道理真實,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也即此意)。所以,不能以世俗真實為究竟的,應知勝義諦是不能以凡情的見地而論證的。如何顯示真勝義諦,如何通達勝義諦而又與世俗諦不相違,這是佛法的重大課題。世俗諦,在世俗界有它的重要意義,如色彩的鮮艷,那樣的動人,引發人類的情感,儘管科學家說它只是光波的長短,而人類還是以豐富的情感去接受它。又如善與惡,儘管在物質科學的研究中,不能發現善惡,而善惡在世間,並不失去它的重要意義。依佛法說,世俗與勝義,雖有它的不同,但決不是矛盾到底而衝突的。依世俗悟勝義,而勝義是不礙於世俗,成立情智和諧的、真俗相成的人生觀,這是佛教的基本立場。
凡聖──有空二諦,為大體而基本的方式。但二諦原是聖者所通達的,在聖者的心境中,也還是可說有二諦的。凡夫的情執,只知(不能如實知)有世俗而不知有勝義,聖者則通達勝義而又善巧世俗。所以從聖者的境界說,具足二諦,從他的淺深上,可分為不同的二諦︰
(1)實有真空二諦︰這不是說執世俗實有,可以悟勝義真空。這是說,聲聞學者中,厭離心切而不觀法法性空者,側重己利而急於悟入無我我所。於悟入我空性時,離執自證,是謂勝義諦。等到從空出有,起世俗心時,於一切境界中,依舊有實在性現前,是世俗諦。雖然真悟的聲聞學者,決不因此固執一切法非實有不可,可是在他們的世俗心境中,是有自性相現前的,與一般凡情所現的,相差不遠,但不執著實有而已。
(2)幻有真空二諦︰此二諦是利根聲聞及菩薩,悟入空性時,由觀一切法緣起而知法法畢竟空,是勝義諦。從勝義空出,起無漏後得智──或名方便,對現起的一切法,知為無自性的假名,如幻如化。但此為勝義空定的餘力,在當時並不能親證法性空寂,這是一般大乘學者見道的境地。不但菩薩如此,二乘中的利根,也能如此見。此與前實有真空的二諦不同,此由後得方便智而通達的,是如幻如化的假名。此又可名為事理二諦,理智通達性空為勝義,事智分別幻有為世俗。
(3)妙有真空二諦(姑作此稱)︰此無固定名稱,乃佛菩薩悟入法法空寂,法法如幻,一念圓了的聖境。即真即俗的二諦並觀,是如實智所通達的,不可局限為此為勝義,彼為世俗。但在一念頓了畢竟空而當下即是如幻有,依此而方便立為世俗;如幻有而畢竟性空,依此而方便立為勝義。於無差別中作差別說,與見空不見有、見有不見空的幻有真空二諦不同。中國三論宗和天臺宗的圓教,都是從此立場而安立二諦的。此中所說俗諦的妙有,即通達畢竟空而即是緣起幻有的,此與二諦別觀時後得智所通達的不同。這是即空的緣起幻有,稱為妙有,也不像不空論者把緣起否定了,而又標揭一真實不空的妙有。
上來所說的三類,後者是三論、天台宗所常說的;第二是唯識宗義,龍樹論也有此義;第一是鈍根的聲聞乘者所許的。這三者,依悟證的淺深不同而說,但在緣起性空無礙的正見中,這是可以貫通無礙的。佛法的安立二諦,本為引導眾生從凡入聖、轉迷為悟的,所以應從凡聖二諦的基礎上,一層一層的去深入理解,以達到圓滿的境地。否則高談玄妙,忽略當前的現實,就與玄談的不切實際相同。
〔參考資料〕 《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辯中邊論》卷中;《顯揚聖教論》卷六;《大乘莊嚴經論》卷二;《成實論》卷二、卷十五;《雜阿毗曇心論》卷十;陳譯《攝大乘論釋》卷七;《順正理論》卷五十八;《般若燈論釋》卷十三;《佛性論》卷四;《成唯識論》卷八、卷九;印順《性空學探源》;霍韜晦《中國哲學辭典大全》〈二諦〉條。
瑜伽七十三卷九頁云:問:如是五事,四種真實,此中何事攝幾真實?答:世間所成真實,道理所成真實,三事所攝。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二事所攝。
顯揚六卷二頁云:彼復四應知者:彼真實、復有四種。一、世間真實。二、道理真實。三、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四、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世間真實者:謂一切世間、於諸事中、由串習所得悟入智見,共施設世俗性。如於地、謂唯是地;非火等。如是於水火風色聲香味觸、飲食服乘、諸莊嚴具、及諸什物、香鬘塗飾、歌舞音樂、眾朋男女、威儀諸行、田宅財物、及苦樂等。於苦、謂苦,非樂;於樂、謂樂,非苦。又若略說者:謂此、是此,非彼;如是謂彼、是彼,非餘。若事世間有情決定勝解所行,一切世間自昔傳來名言決定,自他分別,共為真實,非邪思構觀察所取;是名世間真實。道理真實者:謂正智者、有道理義。諸聰叡者、諸黠慧者、諸推求者、諸審察者、住尋思地者、具自辯才者、處異生位者、隨觀察行者、依現比至教三量,極善決擇智所行所知事,以如實因緣證成道理所建立故;是名道理真實。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者:謂一切聲聞獨覺無漏方便智,無漏正智,無漏後所得世間智等、所行境界。是名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由緣此故,於煩惱障,智得清淨;及後證住無障礙性。是故說為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問:此中何者是真實?答:謂苦集滅道名之所顯四種聖諦。由簡擇如是四聖諦故;得入現觀位。於現觀位後真實智生。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者:謂於所知中、能礙智故;名所知障。若真實性,是解脫所知障智所行境界;是名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應知。此復云何?謂諸菩薩、佛薄伽梵、為入法無我,及已入極清淨者,依一切法離言說自性,假說自性;無分別平等智所行境界。謂最勝真如無上所知究竟性。此性、一切正法簡擇不能回轉,不能過越。是名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
瑜伽三十六卷八頁云:此真實義品類差別,復有四種。一者、世間極成真實。二者、道理極成真實。三者、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四者、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如彼卷八頁至十頁廣釋。
瑜伽一百卷十二頁云:云何建立有非有異非異性差別?謂若略說,有三種有。一者、實有,二者、假有,三者、勝義有。云何實有?謂諸詮表法,有名可得,有事可得。此名,於事,無礙而轉;非或時轉,或時不轉。當知是名略說實有。如於色等諸法聚中,建立墉室軍林草木衣食等相。此相唯於此聚隨轉;於餘退還。色等諸相,於一切處,皆悉隨轉。是故此相,所詮實有。當知餘相,所詮假有。又此假有,略有六種。一、聚集假有,二、因假有,三、果假有,四、所行假有,五、分位假有,六、觀待假有。聚集假有者:謂為隨順世間言說,易解了故;於五蘊等,總相建立我及有情補特伽羅眾生等想。此想唯能顯了此聚;是故說名聚集假有。因假有者:謂未來世可生法行,由未生故;雖非實有;而有其因,當可生故,名因假有。果假有者:所謂擇滅。是道果故;不可說無。然非實有。唯約已斷一切煩惱,於當來世,畢竟不生,而假立故。所行假有者:謂過去世已滅諸行,唯作現前念所行境;是故說名所行假有。已謝滅故,而非實有。分位假有者:謂生等諸心不相應行。如前意地,已標辯釋。即於諸行,由依前後,有及非有,同類異類,相續分位,假立生等。非此生等,離諸行外,有真實體,而別可得。觀待假有者:謂虛空非擇滅等虛空無為,待諸色趣而假建立。若於是處,色趣非有;假說虛空。非離色無所顯法外,別有虛空實體可得。非無所顯,得名實有。觀待諸行,不俱生起,於未來世不生法中,立非擇滅。無生所顯,假說為有。非無生所顯,可說為實有。云何勝義有?謂於其中,一切名言,一切施設,皆悉永斷,離諸戲論,離諸分別;善權方便,說為法性,真如、實際、空無我等。如菩薩地真實義品第四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應知其相。與上相違,當知非有。又由四種別無別故;應知建立異不異性。一、由所因別無別故,二、由所依別無別故,三、由作用別無別故,四、由時分別無別故。若所因等諸法異相,差別可得;此異於餘。若無異相差別可得;此前及後,與現無異。時分別者,謂一切行,唯剎那住。即此自體,還望自體,說為不異。過剎那後,說名為異。由彼為種,而此得生,說為所因。若由眼等及大種等為依,而轉;說名所依。若一切行,別別功能,說名作用。如是名為建立第一有非有異非異性品類差別。
瑜伽六十四卷四頁云:復次應知真義、略有六種。謂世間所成真實、乃至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安立真實,非安立真實。前四真實、應知如前菩薩地中,已廣分別。云何安立真實?謂四聖諦。苦、由苦故,乃至道,由道故。所以者何?以略安立三種世俗。一、世間世俗,二、道理世俗,三、證得世俗。世間世俗者:所謂安立宅舍瓶瓮軍林數等;又復安立我有情等。道理世俗者:所謂安立蘊界處等。證得世俗者:所謂安立預流果等、彼所依處。又復安立、略有四種。謂如前說三種世俗,及與安立。勝義世俗、即勝義諦。由此諦義、不可安立。內所證故。但為隨順發生此智,是故假立。云何非安立真實?謂諸法真如。
顯揚六卷九頁云:真義理趣者:略有六種應知。謂世間真實、乃至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及安立真實,非安立真實。此中前四種真實,如前分別應知。安立真實者:謂四聖諦。苦、真實故,安立為苦。乃至道、真道故,安立為道。問:何因緣故,名為安立?答:由三種俗所安立故。一、由世間俗,二、由道理俗,三、由證得俗。世間俗者:謂安立田宅瓶盆軍林數等,及安立我有情等。道理俗者:謂安立蘊界處等。證得俗者:謂安立預流果等,及安立彼所依住法。復有四種安立。謂前三種、及由勝義俗安立。勝義諦性、不可安立。由內自所證故。為欲隨順引生彼智,依俗安立。非安立真實者:謂一切法真如實性。
辯中邊論中卷五頁云:淨所行真實、亦略有二種。一、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二、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云何此二依彼根本真實而立?頌曰:淨所行有二。依一圓成實。論曰:煩惱所知二障淨智所行真實,唯依根本三真實中圓成實立。餘二非此淨智境故。
瑜伽一百卷十三頁云:云何勝義有?謂於其中,一切名言、一切施設、皆悉永斷,離諸戲論,離諸分別。善權方便、說為法性、真如、實際、空無我等。如菩薩地真實義品第四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應知其相。
二解 雜集論三卷二頁云:云何勝義有?幾是勝義有?為何義故,觀勝義有耶?謂清淨所緣,是勝義有義。一切皆是勝義有。為捨執著清淨我相故;觀察勝義有。清淨所緣者:為得清淨,緣此境界;是最勝智所行義故。一切皆是勝義有者:以一切法、不離真如故。諸法無我性,是名真如。彼無我性。真實有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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