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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聞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雜語)一切經之初,置我聞二字者,息世之執競,且證親聞之無謬。我者阿難自謂也,註維摩經一:「什曰:若不言聞,則我自有法。我自有法,則情有所執。情有所執,諍亂必興。若言我聞,則我無法,則無所執。得失是非。歸於所聞。我既無執,彼亦無競。無執無競。諍何由生?肇曰:出經者,明己親承聖旨,無傳聞之謬也。」華嚴經疏四曰:「我即阿難,聞謂親自聽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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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一時

(雜語)巴利語翳迦三昧耶Ekasamaya之譯語。在某時之義。諸經之初,皆有「如是我聞一時佛在」等。天台觀經疏一,謂「今不論長短假實,說此經竟,總謂為一時。」


三種序

(名數)唐善導釋觀經分三序:一證信序,如是二字也。二化前序,我聞已下五事是也(見化前序條)。三發起序,如常之別序是也。是為一宗不共之法門。


二序

(名數)諸經之首,有通序別序,如是我聞等之六成就,通諸經有之,曰通序,本經特殊之緣起曰別序。參照條。


假我

(術語)五蘊之假和合者。外道凡夫妄執之為實我,悟道之聖者了達為因緣生之假我。假我為因緣生,與兔角龜毛之都無不同。若撥無此假我,即為惡取空之邪見。經中諸賢聖之自稱我者,皆但就假我而言,即如如是我聞,又我此土安穩。我說即是空,皆從人法假立為我也。


六成就

(名數)諸經之初,有通別二序:通序,或分五段,或分六段,或分七段。六段者,以如是為信成就,信者,阿難之信也。阿難指本經一部而為如是我聞,示自己之信順也。智度論一曰:「如是者即是信也。」二以我聞二字為聞成就。阿難自聞也,三以一時二字為時成就,說法之時也。四以佛之一字為主成就,說法之主也。五以在耆闍崛山等為處成就,所說之道場也。六以與大比丘眾等為眾成就,一座同聞之眾也。凡安列此六事,為之證明非虛謬,欲使後之聞者信故,謂之為證信序。五成就合佛與處,七成就離我與聞。舊師多取五成就,天台法華之文句亦由五成就而釋之。惟仁王、維摩、觀經等則取六成就,嘉祥定為六成就。其曰成就者,於一一句中明各義,具足而不可破壞,故曰成就。又通序中,具足此六事,故曰成就。又具足此六字方成正宗之教起,故曰成就。法華文句一之二曰:「通序五,或六,或七。」同記曰:「五者如文,合佛及處,六則離佛及處,七則離我與聞。」天台維摩經疏一曰:「舊多五義,今依六義。」嘉祥法華義疏一,嘉祥仁王經疏一曰:「若依大智度,直依文貼釋,不辨子段。後諸師說亦無定,或五或六,今依金剛仙論作六句分別。」元照彌陀疏上曰:「六緣不具,教則不興,名六成就。」勝鬘經寶窟上本曰:「天親燈論以明六事,第四教主,若依三藏(真諦),凡有七事,開我聞,今以六事為定也。」嘉祥法華論疏曰:「一一章中明義具足無餘,不可破壞,故云成就。」盂蘭盆經疏記下曰:「六種通名成就者,由假彼六緣成此一經。」此六事成就之證真序,當佛之涅槃時,依阿[少/(兔-、)]樓馱之教,阿難請問四事於佛,依其中之第四句,佛告阿難使於一切經之初置此六事也。後分於涅槃經、文殊問經、智度論二等詳舉緣由。金剛仙論一曰:「所以一切經初置斯五句者,有三種義:一為證成經理不虛,末代生信。二為表異外道以阿愛為吉。三為息於諍論。表己推宗有在也。」(外道經首之字又作阿漚)。勝鬘經寶窟上本曰:「一為證信故,如龍樹云說時方人令生信故。二簡內外,外經以阿漚一字為首,內教以六事在初。三分經論不同,弟子之論,歸敬三寶。如來之經,明於六事。」


四問

(故事)佛將入滅時,阿難悲嘆嗚咽,舉體煩悶。時阿泥樓豆安慰阿難曰:如來滅度時至,汝依我語,咨啟四問。阿難從教問佛,佛答之。一問:佛滅度後,惡性車匿比丘,云何共住?佛答:車匿比丘,其性鄙惡,我滅度後,如梵天法可治。若心調伏,應教那陀迦旃延經,即當得道。二問:佛滅度後,我等以何為師?佛答:解脫戒經是汝等大師,戒經說身業口業,應如量行。三問:佛滅度後,我等依何法住?佛答:若現在,若滅後,應依止四念處,餘不依止。四問:一切經首當安何等語?佛答:一切經初當安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方某國土某處與某等大眾俱。見後分涅槃經上,智度論二,集法藏經。


大天五事妄語

(故事)婆沙論九十九曰:「大天雖犯三逆罪,然善根未斷,深生憂悔。聞沙門釋氏有滅罪法,遂詣雞園寺,於其門外聞一苾芻誦伽陀曰:若人造重罪,修善以滅除,彼能照世間,如月出雲翳。彼聞已歡喜,往一苾芻所請出家。大天聰明,出家未久,便能誦持三藏說法,自稱阿羅漢,上下歸仰。後一夜起染心,夢失不淨污衣,使弟子洗之。弟子曰:阿羅漢盡一切煩惱,何猶有斯事?大天曰:天魔所繞,阿羅漢亦不能免不淨漏失。是第一惡見也。又彼欲使弟子歡喜,矯記別某為預流果,乃至某為阿羅漢果。弟子曰:我聞阿羅漢等有證智,如何我等都無知?大天曰:阿羅漢雖無染污無知,猶有不染污無知,故汝等不能自知。是第二惡見也。時弟子曰:曾聞聖者已離疑惑,如何我等於四諦實理猶懷疑惑?大天曰:阿羅漢煩惱障疑惑雖已斷,猶有世間的疑惑。是第三惡見也。弟子曰:阿羅漢有聖慧眼,自知解脫,如何我等不自證知,而由師令知?大天曰:如舍利弗目連猶佛若末記,彼不自知,汝鈍根何能自知?是第四惡見也。然彼大天雖造眾惡,而未斷盡善根,故後於中夜自悔責重罪,憂惶所迫,數數呼苦哉。弟子聞之怪而問師。大天曰:稱苦者呼聖道也。是為第五惡見。大天遂造偈曰:「餘所誘無知,猶豫他令入,道因聲故起,是名真佛教。」(然此五事必非惡見,分別之各有一理,如真諦三藏部執疏所解,三論玄義幽撿鈔五卷五十八紙所引。巴利書Kathāvatthū出於五事之原語可案考之)。


天台四釋

(名數)天台智者釋法華經用四釋:一因緣釋,以四悉檀為因緣,而下四種之釋義也。四悉檀者,一世界悉檀,二各各為人悉檀,三對治悉檀,四第一義悉檀。四悉檀之義,原出智度論,龍樹菩薩判釋尊教化一代眾生之方法者也。今轉用為釋義之方規。惹眾生之樂欲為第一悉檀,使生信為第二悉檀,破惡執為第三悉檀,使入實相,為第四悉檀。假如第一解經中如是我聞之如是曰:「如是者指事之詞,指一經所說之事實而云如是。」此為世間通途之釋義,使聞者易解以惹世人之樂欲,故是為世界悉檀之因緣釋。二解曰:「如是者信順之辭。」是為舉阿難之信。而勸人之信者。故為為人悉檀之因緣釋。三解曰:「外道經文冠首置阿(無義)、漚(有義)二字,如是者,當惹起他之諍論,故佛教對之而置如是二字。」是以無諍破諍之意,故為對治悉檀之因緣釋。四解曰:「如者真如也,是者真如離百非也。」是使入中道實相之釋義,故為第一義之因緣釋。以如是四種之悉檀為因緣,而為四種之釋義,謂之因緣釋。二約教釋,天台分釋尊一代教義為藏通別圓四教,就此四教之義各各釋其法,謂之約教釋。如釋一心為意識,是約三藏教之釋也。如言為阿賴耶識,是約通教之釋也。如謂為如來藏識,是約別教之釋也。如言為三千諸法,是約圓教之釋也。三本釋,佛身有本地垂之二,伽耶山頭始成之釋迦是垂之化佛,更有實之報身,成道於久遠之昔,而今實在,是依法華經壽量品而知之。因依此本地垂之二門,而解法義,謂之本釋。如解舍利弗等諸佛弟子而謂為比丘之聲聞,是約之釋也,如謂為原是菩薩,是約本之釋也。四觀心釋。前三釋,雖微者微,密者密,而我省之無所得,則徒勞精而算砂,於是設觀心之一釋,如解王舍城而云為我一心是也。何則?眾生之心,原藏如來,佛在王舍城者,示眾生之一心,本來佛之所住也。是以所說之法義,寄於我一心,而觀實相之理,故謂之觀心釋。法華文句一曰:「一因緣,二約教,三本,四觀心。始從如是終於而退,皆以四意消文。而今略書或三二一,貴在得意,不煩筆墨。」


如是我聞

(雜語)如是者,指經中所說之佛語,我聞者阿難自言也,佛經為佛入滅後多聞第一之阿難所編集,故諸經之開卷,皆置此四字。又,如是者,信順之辭也。以信則言如是,不信則言不如是故也。佛法以信為第一,故諸經之首舉阿難之能信而云如是。又外道之經典,開卷有阿(無之義)、傴(有之義)二字為吉祥之表,是諍論之本也,故佛教為避諍論列如是等之六成就。如是二字為信成就,我聞二字為聞成就。凡諸經之首有通別二序,通序稱為證信序,中列六事。是佛入滅時告阿難使置於諸經之冠首者。出於集法藏經。佛地論一曰:「如是我聞者,謂總顯己聞,傳佛教者言,如是事我昔曾聞如是。」探玄記三曰:「如是總舉一部文義,謂指己所聞之法故云如是。」理趣釋曰:「如是者所謂結集之時所指是經也,我聞者蓋表親從佛聞也。」智度論一曰:「問曰:諸佛經何以故初稱如是語?答曰: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智為能度,如是者即是信也。(中略)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信者言是事如是。」註維摩經一:「肇曰:如是信順辭,經無豐約非信不傳,故建言如是。」法華文句一曰:「對破外道阿傴二字不如不是對治悉檀也。」法華義疏一曰:「立此六事為簡外道,外道經初皆標阿傴二字,如來教首六事貫。」


如是我聞元起

(雜語)智度論二曰:「佛入滅時,阿泥樓馱比丘,使阿難請問四事:一佛滅度後,諸比丘等以何為師?二諸比丘依何住?三惡性比丘云何共居?四一切經首置何字?佛答:乃至一切經首置如是我聞等言。」法華文句記一曰:「通序元起由阿泥樓豆令阿難問佛。」私志記一曰:「摩耶、大悲、涅槃後分、及阿含經,皆明此事,而大悲經明優婆離教阿難問,其餘經論皆云阿泥樓豆教問。」(阿泥樓馱,阿泥樓豆,阿[少/(兔-、)]樓馱,同一梵語也)。


深淨

(術語)謂甚深清淨也。法華經方便品曰:「我聞聖弟子深淨微妙音,喜稱南無佛。」


白鷺池

(地名)大般若經四處十六會之一處也,在王舍城竹林園中。五百九十三卷至六百卷,說於此處,即十六會中之第十六會也。大般若五百九十三曰:「如是我聞,一時,薄伽梵,住王舍城竹林樹中白鷺池側,與大苾芻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禍母

(傳說)昔有一國,五穀豐熟,人民安樂。王問群臣:我聞天下有禍,不知是何類?答曰:臣亦不見。王便一臣於鄰國求之。禍母神化人賣一物,狀如豬。臣問是何名?答曰禍母。臣乃以價千萬買之。問曰:是何食?答曰:食針一升。既買得,還進於王。王畜養之。課人民以針,一國擾亂。臣遂白王請殺,王許之。將殺之,而斫刺不能傷害。積薪燒之,禍母身赤如火,躍走入城,城邑悉燒盡。此譬買女色之禍也。見譬喻經,諸經要集,法苑珠林等。



(術語)梵語修多羅Sūtra之譯意。又曰契經,或曰經本。

(一)三藏之一。對於律及論而言。即佛所說之教法也。涅槃經第十五所謂:「從如是我聞乃至歡喜奉行,如是一切,名修多羅。」大毘婆沙論第一等所謂律及論,詮戒及慧,而經則詮定者,即是也。論其字義,瑜伽師地論第二十五,謂:「能貫穿縫綴種種能引義利能引梵行真善妙義,是名契經。」同第八十一,謂:「契經者,謂貫穿義。」顯揚聖教論亦同之。是以貫穿之義釋經也。然佛地經論,謂:「能貫能攝,故名為經,以佛聖教貫穿攝持所應說義所化生故。」又法苑義林章第二本,謂:「雖以貫穿之義釋契經,然以教貫義,以教攝生,名之為經。猶如綖之貫花,經之持緯。西域呼汲索,縫衣之綖,席經聖教等,皆名素呾纜。眾生由教攝而不散流於惡趣,義理由教貫而不散失隱沒,是故名聖教為契經。」華嚴疏第一釋修多羅,謂:「古譯為契經,契謂契理契機,經謂貫穿攝化,即契理合機之經,依主受名。復云:正翻名線,線能貫華,經能持緯,此方不貴線稱,故存於經。」是等皆以貫穿攝持之二義釋經也。

若依雜阿毘曇心論第八,則修多羅有五義,其文曰:「修多羅者有五義:一曰出生,出生諸義故。二曰泉涌,義味無盡故。三曰顯示,顯示諸義故。四曰繩墨,辨諸邪正故。五曰結鬘,貫穿諸法故。如是五義,是修多羅義。」

法華玄義第八上,廣就修多羅,出有翻無翻之兩說,無翻之中,詳說今之五義,謂梵語多含,故不可翻,有翻之中,出經,契,法本,線,善語教之五譯。其間謂經為經由之義,以其由於聖人之心口,故云。出教由行由理由之三釋。

又謂經為經緯之義。如世絹經,以緯織之,而龍鳳文章成。佛以世界悉檀說經,菩薩以世界緯織,經緯合,故聖賢文章成。又依淨影之無量壽經義疏卷上,謂:「經者,外國名修多羅,此翻名綖。聖人言說,能貫諸法,如綖之貫華,故名為綖。而言經者,綖能貫華,經能持紬,其用相似,故名為經。若依俗訓,經者常也。人別古今,教儀常楷,故名為常。經之與常,何相關顧,將常釋經。釋言經者,是經歷義。凡是一法,經古歷今,恒有不斷。是其常義,故得名常。」是並釋經之字訓也。

蓋梵音修多羅,為貫穿攝持之義,雖可譯為綖或線。然以古來支那於聖人之說稱為經,故借之而用經之名也。竊思佛典中稱為經者甚多,其分類不一。普通分為大乘經小乘經二種,大乘經之中,分般若部,寶積部,大集部,華嚴部,涅槃部。或為華嚴部,方等部,般若部,法華部,涅槃部,秘密部。小乘經之中,或分為阿含部小乘部二種。

又就翻譯而區別為重譯經單譯經,宋代已後之譯經,別有續入藏目錄。依緣山三大藏總目錄,大乘經,併般若,寶積,大集,華嚴,涅槃,重譯,單譯。宋藏五百二十八部,二千一百七十五卷。元藏五百二十八部,二千一百七十四卷。麗藏五百二十一部,二千一百六十四卷。小乘經,阿含單譯,總計宋元兩藏各二百四十二部,六百二十一卷。麗藏二百四十部,六百十四卷。依縮版大藏經目錄,則大乘經華嚴方等般若法華涅槃五部,合計四百五十部,二千二百九十一卷。小乘經三百二十一部,七百七十八卷。別有秘密部五百七十部,九百三十一卷。但秘密部中,含不屬於經者。此外有闕經,偽經,疑經及未度之經。又有非佛所說,而亦稱為經者。如法句經,坐禪三昧經,修行道地經,雜譬喻經,百喻經等是也。通彼經律論三藏,而稱為大藏經或一切經者。不過以經為其中之根本,部帙亦隨而多故據,勝立名耳。

(二)十二部經之一。對於祇夜,優婆提舍等而言。經中直說之長行也。成實論第一十二部經品所謂:「修多羅者直說語言。」瑜伽師地論第八十一所謂:「契經者長行直說。」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第十一所謂:「契經者,謂以長行綴緝,略說所應說義」者是也。是經中長行,即為散文,而不用偈頌,又稱不屬於授記,本生,論議等之部分也。又出於大智度論第三十三,往生論註卷上,大乘義章第一,法華義記第一,法華玄贊第一,華嚴探玄記第一,善導之觀經疏第一等。


聖師子

(術語)佛之尊號也。佛為聖中之王,猶如獅子為獸中之王,故名。法華經方便品曰:「我聞聖獅子深淨妙音。」


華嚴時

(術語)天台判教五時之一。謂佛成道最初在三七日中說華嚴經之間也。彼宗所謂前分華嚴,乃七處八會中之前七會也。然此華嚴經之說時異說甚多。華嚴宗之說,如探玄記二曰:「是知此經定是第二七日說。」華嚴疏鈔一上舉三解中,其第二解謂「九會皆在二七日後」法相宗之說,如同學鈔一之一曰:「宗家意。第二七日說前七會。鹿苑以後說第八會。」此等說皆依十地經論一所舉「如是我聞,一時婆伽婆,成道未久。第二七日,在他化自在天中自在天王宮摩尼寶殿,與大菩薩俱。」之經文,及世親「何故不初七日說?思惟行因緣行故」之釋,淨影亦據之。大乘義章一曰:「若依大乘,第二七日宣說華嚴修多羅也。」而天台一家定為成道日已後三七日間之說,是取法華經方便品所謂「我始坐道場,觀樹亦經行,於三七日中,思惟如是事」,以此思惟時,正為華嚴之說時故也。言心者,如來成道,不立其座,直對大乘菩薩於三七日間說華嚴之大法,感見彼小機為觀樹經行而作思惟者也。玄義十下以為華嚴頓說之證文,引方便品三七思惟文了,乃曰:「我始坐道場,即是明頓也。(中略)寂滅道場,始成正覺,為諸菩薩,頓說大乘。如日初出,前照高山,此明最初釋迦頓說也。」同釋籤曰:「約大機即寂場之時,約小機即成已思惟未說之時。」(寂場之時者,謂於寂滅道場說華嚴之時)。文句記曰:「小見三七停留,大都終始無改。」然華嚴疏鈔一上所舉三解中之第一解,全不準於台宗之義。其文曰:「初七說前五會。第二七日說十地等。第九一會乃至後時。以祇園身子皆後時故。」(此依唐經七處九會,故曰第九會,依晉經則第八會也)。要之華嚴宗決為第二七日之說不定其長短,又不分前分後分。法相宗取第二七日之說,而分前分與後分,天台宗定為初成道後三七日,而亦分前分後分,其後分為三七日已後至涅槃之長時說(是曰時長華嚴)。


觀經化前序

(術語)唐善導科分觀經之序分與他師異意,以如是我聞之一句(通常六成就中信成就聞成就之二)為證信序,一時佛至而為上首之數句(通常六成就中之後四成就)為化前序。是為未入觀經教化前之序釋,通述釋迦一代之化相者也。何則?本經之正說,降臨王宮而後起,非靈鷲山上之事,故此序與本經之正說無切實之關係也。因是科之為化前序,使觀經以前之諸經攝在此序中也。


證信序

(術語)又曰發起序。為經首說:「如是我聞,一時佛在(中略)與(云云)」之序,使眾生知所聞的確,又顯無誤而起信者,故名。


貧女一燈

(故事)阿闍世王授決經曰:「阿闍世王,請佛飯食已,佛還祇洹。王與祇婆議曰:今日請佛,佛飯已,更復有所宜。祇婆曰:惟多燃燈。於是王乃使具百斛麻油膏,自宮門至祇洹精舍。時有貧窮老母常有至心欲供養佛,而無資財。見王作此功德乃更感激,行乞得兩錢,因至麻油家買膏。膏主曰:母大貧窮,乞得兩錢,何不買食以自繼,而用此膏為?母曰:我聞佛世難值,百劫一遇,我幸逢佛世而無供養,今日見王作大功德,巍巍無量,我意激起。雖實貧窮而欲燃一燈為後世根本者。於是膏主知其至意,與兩錢膏應得二合,特增三合,凡得五合。母則往至佛前燃之,心計此膏不足半夕乃自誓言:若我後世得道如佛,膏當通夕光明不消,作禮而去。王所燃之燈,或滅或盡。雖有人侍,恒不周匝。老母所燃一燈,光明特朗,殊勝於諸燈,通夕不滅,膏又不盡。佛告目連天今已曉,可滅諸燈,目連承教,以次滅諸燈,燈皆已滅,唯此母一燈三滅亦不滅,便舉袈裟扇之,燈光益明,乃以威神引隨藍風吹燈,老母之燈實為熾盛。乃上照梵天,傍照三千世界,悉見其光,佛告目連止:止,此當來佛之光明功德,非汝威神所毀滅,此母卻後三十劫當得作佛曰須彌燈光如來。」賢愚經貧女難陀品,稱難陀為貧女之名,所記略同。


通序

(術語)諸經之初有通別二序,如是我聞等通於諸經之序說為通序,通序後係本經一部之緣起為別序。通序天台分為五成就,嘉祥分為六成就。合此通別二序為一經三分之第一序分。勝鬘寶窟上本曰:「眾經大同,故名通序。」


金剛經

(經名)梵名Vajra-Prajñapāramitā-Sñtra,一卷,般若部,姚秦鳩摩羅什譯。又稱金剛般若經,或曰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佛在舍衛國,為須菩提等,初說境空,次示慧空,後明菩薩空者,蓋此經以空慧為體,說一切法無我之理為詮也。此經不如大般若經之浩瀚,又不如般若心經之太簡,而能說般若之空慧,無有餘蘊,故古來傳持,弘通甚盛。然自如是我聞至果報亦不可思議之前半,與爾時須菩提白佛言至卷末之後半,語句文意,殆似相同,以此僧肇解之,謂前半說眾生空,後半說法空。吉藏駁其說,而以此為重言。謂前半為前會眾,後半為後會眾,又前半為利根,後半為鈍根,又前半盡緣,後半盡觀也。

凡有六譯,今皆存。第一譯為姚秦鳩摩羅什所出,即今經是也。第二譯為元魏菩提流支所出。第三譯為陳真諦所出。第四譯名金剛能斷般若波羅蜜經,為隋達摩笈多所出。第五譯收載于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五百七十七卷,名能斷金剛分,為唐玄奘所出。第六譯名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為唐義淨所出。

西紀一八三七年,修彌篤氏自西藏文譯為德語,而收於海達斯勃搿大學紀要第四卷。同一八六四年,皮露氏自漢譯翻為英語,揭于亞細亞協會雜誌。一八八一年,馬克斯摩拉氏更由日本牛津紀要亞利安編第一(日本高貴寺所藏之梵本出版),譯為英語,收於東方聖書第四十九卷。一八九一年,達爾篤氏由馬克斯摩拉氏出版之梵本,並對照支那滿洲之譯本,譯之為法語。近時燉煌地方發掘之寫經中,亦有此經,跋語有景龍四年六月二十日寫了之附記云。

其釋論,則彌勒菩薩所造八十偈釋本經之外,又有四:一金剛般若論,二卷,無著菩薩造。二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三卷,天親菩薩造。此二論皆為釋彌勒之頌者。三金剛仙論,天親弟子金剛仙造。釋天親之論者。四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破取著不壞假名論,二卷,功德施菩薩造。

直釋經文者。玄義私記五曰:此中金剛仙論不入藏經。又前二論皆為義淨新譯,據是書言:則八十偈之本頌為無著菩薩所作。

各家之註釋及關於本經之著述如下:金剛經註一卷,後秦僧肇註。金剛經義疏六卷,隋吉藏撰。金剛經疏一卷,隋智顗疏。金剛經疏一卷,隋淨影著。金剛經註三卷,唐慧淨註。金剛經略疏二卷,唐智儼述。金剛經贊述二卷,唐窺基撰。金剛經解義二卷,唐慧能解義。金剛經口訣一卷,唐慧能說。金剛經疏論纂要二卷,唐宗密述。金剛經疏記科會十卷,唐宗密疏,宋子璿記,大科會。金剛經註解一卷,孚佑帝君註解。金剛經疏論纂要刊定記四卷,宋子璿記。金剛經纂要刊定紀七卷,宋子璿錄。金剛經註三卷,宋道川頌,并著語。金剛經會解二卷,宋善月述。金剛經采微科一卷,宋曇應排。金剛經采微二卷,宋曇應述。金剛經采微餘釋一卷,宋曇應述。銷釋金剛經科儀會要一卷,宋宗鏡述。銷釋金剛經科儀會要註解九卷,宋宗鏡述,明覺連重集。金剛經集解四卷,宋楊圭編。金剛經疏科釋一卷,元徐行善科。金剛經集註四卷,明太宗撰。金剛經註解四卷,明洪蓮編。金剛經略談一卷,明觀衡撰。金剛經略疏一卷,明元賢述。金剛經釋一卷,明真可撰。金剛經決疑一卷,明德清撰。金剛經鎞二卷,明廣伸述。金剛經統論一卷,明林兆恩撰。金剛正眼一卷,明千松筆記。金剛經筆記一卷,明如觀註。金剛經破空論一卷,明智旭際明造論。金剛經觀心釋一卷,明智旭際明述。金剛經註解一卷,明宗泐如同註。金剛經音釋直解一卷,明圓杲解註。金剛經法眼懸判疏鈔九卷,性起述。金剛經法眼註疏二卷,性起述。金剛經如是經義二卷,行敏述。金剛經註講二卷,行敏述。金剛經三昧一卷,淨挺著。金剛經闡說二卷,存吾闡說。金剛經述記會編十卷,行策會編。金剛經偈會本一卷,通理會。金剛新眼疏經偈合釋二卷,通理述。金剛經部旨二卷,靈耀撰。金剛經註釋一卷,雲峰大師乩釋,谷口子真乩訂。金剛經演古一卷,寂燄述。金剛經直說一卷,刪鷲著。金剛經註解鐵鋑錎二卷,明屠根註。金剛經補註二卷,明韓巖集解,程衷懋補註。金剛經宗通七卷。明曾鳳儀宗通。金剛經偈釋二卷,明曾鳳儀釋。金剛經正解二卷,龔概綵註。金剛經大意一卷,王起隆述。金剛經如是解一卷,無是道人註解。金剛經會解了義一卷,徐昌治纂。金剛經闡奧,三空輯註。金剛經解註,王定柱解註。金剛經旁解,湯輦召旁解。金剛經郢說一卷,徐發詮次。金剛經註正訛一卷,仲之屏彙纂。金剛經淺解一卷,翁春王錫琯解釋。金剛經石註一卷,石成金撰集。金剛經解義二卷,徐槐廷述。金剛經易解二卷,謝承謨註釋。金剛經心得四卷,葉錫鳳註。金剛經彙纂二卷,孫念劬纂。金剛經心印疏二卷,溥畹述。金剛經註二卷,俞樾註。金剛經訂義一卷,俞樾著。金剛般若集驗記三卷,唐孟獻忠撰。金剛經鳩異一卷。唐段成式撰。金剛經受持感應錄二卷,金剛經感應傳一卷。金剛經新異錄一卷,明王起隆輯著。金剛經靈驗傳三卷,日本淨慧集,金剛經持驗記一卷,周克復纂。金剛經感應分類輯要一卷,三澤注編集。金剛經箋註,丁福保箋註。金剛經蒙鈔,李宗榮編。


於本辭典中已顯示二十筆,其餘筆數將跳過。

[佛光阿含藏]
世尊!我如是知世尊法,……恚心穢、癡心穢

佛說苦陰因事經(大一‧八四九中)作:「如世尊所說法我悉知,謂三意念著結,婬意著結,瞋恚、愚癡意著結。」又,佛說釋摩男本四子經(大一‧八四八中)作:「我常聞佛語輒著意中,我聞佛說人心有三態,有婬態、有怒態、有癡態。」


[阿含辭典(莊春江)]

attan,1.自己的代稱,如「如是我聞」。2.生命中的「永恆不變、獨存唯一、主宰自在」者,一般有情以此為「輪迴主體」,如「是我、異我」,另譯為「神」,如「真有神」。


一時

1.某個時候;有一次(ekaṃ samayaṃ),如「如是我聞,一時佛在……」。2.同時;在同一時間;一次就[同時](sakideva),如「一時知一切」。


如是我聞

另譯作「聞如是、我聞如是」,南傳作「我聽到這樣」(Evaṃ me sutaṃ,直譯為「這樣被我聽到」),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我聽到這樣」(Thus have I heard)。 「如是我聞……歡喜奉行。」的經文格式,依印順法師的考定,這樣的格式,應該是在《增一阿含》或《增支部》成立的時代才形成的(參看《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p.9),南傳《相應部》多數經只簡略地指出發生地點,應該是比較早期的風貌。


[佛光大辭典]
一時

梵語 ekasmij samaye,巴利語 ekaj samayaj。指佛於某時說法之時期。諸經之首,皆有「如是我聞,一時佛在……」一語,乃經典序文六種成就之一。金剛仙論卷一(大二五‧八○一上):「既曰我聞,說必有時,故次云一時。然時有多種,或有一念時,有日夜時,有百年時,有一劫時,有春秋冬夏時。今言一時者,非此等時(中略)。雖言一時,不云某年某月某日說,故不知何時也。」又據天台觀經疏之說,時有二種,即:(一)迦羅,乃短時之意。又稱實時。(二)三摩耶,長時之意。又稱假時。然不論時之長短、假實,於佛說一經畢時,總稱一時。〔大智度論卷一、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卷上、法華經文句卷一〕 p63


二種序

經典之序,有通序、別序二種。(一)如是我聞等六成就,諸經通有,故稱通序,又作證信序。(二)說本經特殊之緣起者,稱為別序,又作發起序。〔勝鬘寶窟卷上本〕 p225


三摩耶

梵語 samaya 之音譯。又作三昧耶、縒麼野、娑摩耶。意譯時、眾會、一致、規則、教理。一般多作「時」、「一致(平等)」之義。

(一)作為「時」之意,如諸經之初,有「如是我聞:一時」(梵 evaj mayā śrutam ekasmin samaye)之語,亦即六事成就中之時成就。據大智度論卷一所載,古印度有關「時」之名稱有二:一為迦羅(梵 kāla),一為三摩耶。其中,迦羅一詞為印度古代外道所習用,此類外道執「時間」為實有,且以之為萬物之生因,佛教則視之為邪見,故於經中多用三摩耶一語,而不用迦羅一詞。此外,或以迦羅表示長時之時,如一年分為三等分,而以三摩耶表示時中之小時,如一日分為畫夜六時,六時之中更有「小分」之分。〔大日經義釋演密鈔卷八、大日經疏鈔卷二〕(參閱「一時」63)

(二)密教以之為諸佛或諸尊之本誓(因位之誓願)。具有平等、本誓、除障、驚覺等四義。即:以佛與眾生之本質而言,二者完全平等無有差別(平等),故佛發誓令所有眾生開悟成佛(本誓),而眾生由於佛之加持力,故能袪除煩惱(除障),眾生之迷心亦能隨之而驚醒(驚覺)。其中均以平等之義為中心。故大日經卷六言此三者皆平等一致,即三皆三昧之意,而稱為三三昧耶。此有一心三三昧耶、三寶三三昧耶、一身三三昧耶、三乘三三昧耶等四種。

據大日經卷二、大日經疏卷九所載,修胎藏界曼荼羅諸尊之三昧(三摩地)契合於本誓,與諸尊成為一體之修法,因胎藏界之諸尊分為佛部、蓮華部、金剛部等三部,其觀想亦有三種,此三種三昧耶,稱為三三昧耶。即:諸佛之本體,謂法界,此法界在胎內之位為入佛三昧耶,出胎內為法界生,完成自利利他之作用為轉法輪;依序而為法身、報身、應身之功德。此亦稱佛部三昧耶、蓮華部三昧耶、金剛部三昧耶,或三部三昧耶。

為平等、本誓之意時,密教之戒,稱為三昧耶戒、三摩耶戒,簡稱為三戒。而其作法則稱三昧耶戒儀、三昧耶戒作法,其道場稱為三昧耶戒場、三昧耶戒壇。此戒乃是立於「三皆三昧耶」,即「三三平等一致」之觀點,而以眾生本具之本有清淨菩提心為戒體,亦即以行願(大悲)、勝義、三摩地之三種菩提心為戒體,並以顯教、密教、大乘、小乘之戒法等法界之德為行相,在傳法灌頂時所授。

密教認為,受法之後不修行,則將退失自己之本誓,此稱退三昧耶罪。對密教之教說(密藏)加以懷疑、誹謗者,則稱破三昧耶罪。若未經允許學法,而自行授受者,為越三昧耶罪(越法罪)。以上三種罪,合稱為三種重罪。

象徵佛、菩薩、諸天等之本誓之器杖、印契等物,稱為三昧耶形、三摩耶形(略稱三形),或波羅蜜形。描繪三昧耶形以代表尊形之曼荼羅,則稱三昧耶曼荼羅,係四種曼荼羅之一。例如,大日如來之寶塔、觀音菩薩之蓮華、不動明王之劍等,均為三昧耶形。即順序觀想種子、三昧耶形、尊形,先從種子成就三昧耶形,再從三昧耶形開展出諸尊之形相。

密教修行之過程有五階段,為五種要誓之意,稱為五種三昧耶、五種灌頂。即:(一)初見三昧耶,遙從壇外可見曼荼羅,而未授與真言及印契之位。(二)入睹三昧耶,允許進入壇內供養、禮拜、散花,而得聞本尊名號之位。此時可受真言與印契。(三)具壇三昧耶,見曼荼羅及印契之後,修妙業之位。(四)傳教三昧耶,修行法則,知曉必要之事,而得為人師之位。(五)祕密三昧耶,到達最後生祕密慧之位。上述五種三昧耶可配於後世之灌頂,而依序相當於曼荼羅供、結緣灌頂、受明灌頂、傳法灌頂、以心灌頂。〔大日經卷五入祕密漫荼羅法品、理趣釋卷上、大日經疏卷十六〕 p672


五百結集

又作五百集法、五百出。佛入滅之年,於阿闍世王保護之下,在摩揭陀國王舍城先底槃那波羅山邊禪室門邊(梵 Vaibhāraparvataparśva Saptaparnaguhā,巴 Vebhārapabbatapassa Sattapanni-guhādvāra),以摩訶迦葉為上首,會合五百比丘共結佛陀在世時之教示,稱五百結集。會中,摩訶迦葉命阿難昇於高座以宣說佛語,阿難乃以普遍之音誦出「如是我聞,一時薄伽梵」云云,後經憍陳如等諸長老確認實係佛陀所說;此即佛教經典之第一次結集。〔有部毘奈耶雜事卷三十九、善見律毘婆沙卷一、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二〕(參閱「結集」5187) p1081


五事成就

謂置於諸經典之首「如是我聞」等語有五事。龍樹於大智度論卷二中廣述六事成就,即信成就(如是)、聞成就(我聞)、時成就(一時)、主成就(佛)、處成就(在某處)、眾成就(與眾俱)。竺道生合此六事成就中之主成就與處成就二者為一,稱為五事成就。又憬興之無量壽經述文贊卷上,則合併信成就與聞成就而為五事。(參閱「六成就」1266) p1101


六成就

(一)又作六事成就、六種成就。謂諸經之通序「如是我聞」等語有六種成就。即:(一)如是,稱信成就。即指阿難之信。佛法大海唯信能入,信受如是之法是佛所說而不疑,故稱信成就。(二)我聞,稱聞成就。即阿難自聞。阿難親聞佛之說法,故稱聞成就。(三)一時,稱時成就。即指說法之時間。法王啟運嘉會之時,眾生有緣而能感者,佛即現身垂應,感應道交,不失其時,故稱時成就。(四)佛,稱主成就。即指說法之主。佛係世間與出世間說法化導之主,故稱主成就。(五)在某處,稱處成就。即指說法處。佛於天上、人間、摩揭提國、舍衛國等處說法,故稱處成就。(六)與眾若干人俱,稱眾成就。即指聞法之眾。菩薩、二乘、天、人等諸大眾雲集聽法,故稱眾成就。以上六緣具足而教法興,故稱之為六成就。智顗之法華經文句、吉藏之觀無量壽經義疏等,及慧淨、智儼、元曉、慧沼、宗密諸師皆用之。

另由開合不同,而有五事成就、七事成就等異說,梁代寶亮等之大般涅槃經集解、法雲之法華義記、唐朝灌頂之大般涅槃經疏等,以六成就中之佛(主成就)攝屬於住處(處成就),而立五成就之說;圓測仁王經疏卷上本則舉出真諦所立七事之說,即別立「我」與「聞」為二事。此外,法相宗據親光之佛地經論,將通序分為:(一)總顯已聞,(二)說教時,(三)說教主,(四)所化處,(五)所被機。其中,「如是」與「我聞」合稱總顯已聞。「如是我聞」依經典亦有譯作「我聞如是」、「聞如是」,然此語置於經首之理由係根據大智度論卷二所載,佛入滅時答阿難之問,命從三世諸佛之法,故經首皆說「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方某國土某處林中」,而後世一般遂解「我」作阿難之自稱。〔華嚴經疏卷三(澄觀)、金剛般若經疏卷一、大般涅槃經疏卷一、華嚴經搜玄記卷一上〕

(二)據大乘莊嚴經論卷十二載,菩薩欲成就六度之行所修之六事,稱為六事成就。即:(一)供養成就,此為成就檀(施)度。若不長時供養三寶,則檀度不得圓滿。(二)學戒成就,此為成就戒度。若不長時學戒,則戒度不得圓滿。(三)修悲成就,此為成就忍度。修習大悲心以饒益眾生,否則忍度不得圓滿。(四)勤善成就,此為成就精進。勤修眾善,否則精進度不得圓滿。(五)離諠成就,此為成就禪定。若在聚落多諍擾心,則禪定不得圓滿。(六)樂法成就,此為成就智度。愛樂佛法,遍歷諸佛而聽法無厭,如海納流無時盈溢,否則智度不得圓滿。 p1266


天台四釋

天台宗智顗大師解釋法華經所用之四種方法。又作天台四大釋例、四大釋例、四種消釋、四種消文。即:(一)因緣釋,又稱感應釋。就佛與眾生之關係因緣而作解釋。謂教法係由感應道交而興起,以四種悉檀為因緣,作四種釋義:(1)世界悉檀,謂引眾生之樂欲。(2)各各為人悉檀,謂使眾生生信。(3)對治悉檀,謂破除惡執。(4)第一義悉檀,謂使眾生入於實相。(二)約教釋,就藏、通、別、圓四教之義,由淺至深解釋經文。(三)本跡釋,示本跡之別,依本地與垂跡二門而解法義。(四)觀心釋,了解法義,但行未隨解,於己無益,故再以一一之文句為觀心之對境,觀己心之高廣。

有關佛及弟子之行事等多用因緣釋,如是我聞等之教義多用約教釋,有關佛及弟子本身事跡者多用本跡釋,王舍城等地名及名數則多用觀心釋。〔法華經文句卷一上、法華文句記卷一上、卷一中〕 p1342


出家

梵語 pravrajyā。音譯作波吠儞耶。即出離家庭生活,專心修沙門之淨行;亦兼指出家修道者,與沙門、比丘同義。為「在家」之對稱。又以出家乃遠離世俗之塵,故又稱出塵。出家須剃落鬚髮,拋棄服飾,並穿著壞色之衣,故出家又稱落飾、剃髮、落髮染衣、剃髮染衣、剃染、落染。在七眾弟子中,除優婆塞與優婆夷二眾屬在家眾外,其餘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等五眾皆為出家眾,稱為出家五眾。

出家自古即行於印度,早在吠陀時代即有捨世捨家以求解脫者。爾後婆羅門教徒承其風尚,多入山林閑寂之處專心修道。佛教則以釋尊之出家學道為其濫觴,其後以出家人組織教團。有關釋尊出家之記事,詳載於修行本起經卷下、太子瑞應本起經卷上等。

摩訶僧祇律卷二十三、二十四中列舉二十六種不被允許出家者,如太小、太老、負債者、外道等。中阿含卷三十六何苦經說出家、在家各有自在與不自在之苦樂,如在家以金銀、畜牧等不增長之不自在為苦,出家以隨貪欲瞋癡自在任運為苦。大寶積經卷八十二郁伽長者會亦廣說在家、出家之得失,如在家塵污多,出家妙好;在家具縛,出家無礙;在家攝惡,出家攝善;在家怯弱,出家無怯;在家順流,出家逆流。又大智度論卷十三闡明在家與出家有行道難易之別,若居家欲專道業,則家業廢,故為難;若出家離俗,絕諸紛亂,一向專心行道,故為易。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七揭示出家、在家菩薩修學功德之勝劣,皆謂出家功德較在家廣大。另外賢愚經卷四亦說出家功德無窮盡。

然大乘並不拘於形服持戒,而係以發菩提心及修利他行為出家要諦,故反對聲聞僧單以剃髮得戒為出家之本義。維摩詰所說經弟子品(大一四‧五四一下):「『我聞佛言,父母不聽,不得出家。』維摩詰言:『然汝等便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是即出家。』」大莊嚴法門經卷下(大一七‧八三○中):「菩薩出家者,非以自身剃髮名為出家,(中略)非以自身守護律儀名為出家;若能廣起四無量心,安置眾生,是名出家。」

凡欲出家者,必先生起善法之心,而後從師剃除鬚髮,披著袈裟,受持戒法。出家又有身出家心不出家、心出家身不出家、身心俱出家三種之別;小乘之比丘、大乘之菩薩僧屬身心俱出家者;大乘之菩薩居士,如維摩詰、賢護則屬心出家身不出家者。

又出家為釋迦八相之一,自古表現於雕畫之作品頗多,尤以印度馬德拉斯(Madras)阿摩羅婆提(Amarāvatī)大塔欄楯上所刻者為現存最古之作,係描繪車匿牽犍陟,帝釋執蓋跟從之光景。中印度山琦(Sanchi)大塔東門上,亦見釋尊出家始末詳細之浮雕。我國江蘇棲霞寺、山西靈巖窟寺中,刻出釋尊至閑靜處,脫寶冠與車匿,自以利劍剃髮之狀。〔大莊嚴法門經卷下、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一、卷四十七、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三受戒軌則條〕 p1558


四問

指佛陀將入滅時,阿難從阿泥盧豆(阿那律)比丘之教,向佛請益之四個問題,即:(一)問佛陀滅度後,如何與惡性之車匿比丘共住;佛答宜以梵檀法治之,若其心調伏,則教以那陀迦旃延經,即當得道。(二)問佛陀滅度後,眾弟子以何為師;佛答宜以解脫戒經為師。戒經說身業口業應如量而行。(三)問佛陀滅度後,眾弟子應依止何法;佛答宜依止四念處。(四)問一切經之首當用何等語;佛答宜用「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方某國土某處與某等大眾俱」等語。〔長阿含卷四遊行經、大般涅槃經後分卷上、大智度論卷二〕(參閱「四念住」1708) p1757


四種釋義

為解釋經論及其文句所設之四種釋例。略稱四釋。凡有三家不同之說:(一)天台四釋,乃天台大師智顗解釋法華經所用之釋例。又作四大釋例、四種消釋、四種消文。即:(一)因緣釋,以四悉檀為因緣,解釋教法之興起。四悉檀原為龍樹菩薩判釋世尊一代教化之方法,今轉用為釋義之方規。如解釋經首「如是我聞」之「如是」兩字。(1)世界悉檀,謂如是為指事之詞,指一經所說之事實。此乃世間通途之釋義,使聞者易解而樂欲。(2)各各為人悉檀,謂如是為信順之辭,乃表白阿難之信仰,而勸眾生信。(3)對治悉檀,為破外道經首冠阿(無義)、漚(有義)所引起之諍論。(4)第一義悉檀,謂「如」乃真如之義,「是」即真如離百非;為使入中道實相之釋義。(二)約教釋,分如來一代教義為藏、通、別、圓四教,就此四教之義,由淺至深,解其經文。如解「一心」,藏教作意識解,通教作阿賴耶識,別教作如來藏識,圓教作三千諸法。(三)本迹釋,即置迹化(垂迹)之現相而明本門(本地)之本性。如謂舍利弗為比丘聲聞,是就垂迹而釋;謂其原為菩薩,乃就本地釋之。(四)觀心釋,即於如來所說法義,作為觀心之對境,由觀己心之高廣而入實相妙理。蓋若尋迹,迹廣,徒自疲勞;若尋本,本高,不可及,此猶日夜數他寶,自無半分錢,故當寄於我一心,作觀心釋。〔法華文句記卷一上、法華經科註卷一、法華文句要義聞書卷七〕

(二)三論四釋,乃三論宗解釋法義所用之釋例。即:(一)依名釋義,又作隨名釋義。就世俗之字義,依其名稱釋之。(二)就理教釋義,又作顯道釋義、豎論表理,或稱豎釋。舉出與其名稱相反之義,以顯示名稱之奧義與無相之理。(三)就互相釋義,又作就因緣釋義、橫論顯發,或稱橫釋。此用於評論與其他字義相互關係,即舉出與其名稱相對之名,相互補助,以表現其完整意義者。(四)無方釋義,謂不依一定之字義,任意解釋名義;無方乃不定之義。〔大乘玄論卷五、科註三論玄義卷七、大乘三論大義鈔卷一、三論玄疏文義要卷三〕

(三)真言四釋,乃密教為闡明密義所用之釋例。又作四重祕釋。係糅合大日經疏(唐代一行記)卷四,與大日經供養法義疏(又稱不思議疏,唐代不可思議撰)卷下,對大日經經文之義釋原有淺略、深祕二釋,二疏復於深祕釋中分別為深祕、祕中深祕、祕祕中深祕三釋,總合而立為四種釋義。以此四重祕釋,可就任何事相、法義,予以闡釋,用以顯示密教對此事相、法義之奧義。

茲舉「以香、花供養」之事例以配合真言四釋之解說:(一)淺略釋,即直接解釋該物或該事相之意義;令本尊歡喜之義。(二)深祕釋,旨在彰顯該物或該事相所含之理趣;「花」表示萬善之行,「香」表示精進之義。(三)祕中深祕釋,旨在超越該物、該事相之「法相」及其「無相」,而徹入其法性之本源根柢;舉凡一花一香,乃至一木一石,皆由地、水、火、風、空、識等六大所成,亦皆莫非大日如來遍滿法界之相。(四)祕祕中深祕釋,較第三重更進一步,除觀察契入法性本源之外,更令法性之源底宛然冥合諸法之實相。故若就諸法之「相」而言,第四重雖與初重無異;然若就義趣而別,則初重僅為相對性之解釋,第四重方為絕對性之解釋,以此乃可詮顯「即事而真」、「當相即道」等之實義,而此一獨特之釋風,乃成為密教對各種重要事相、法義所不可少之解釋方式。〔大疏演奧鈔卷一〕(參閱「淺略深祕」4678) p1824


白鷺池

位於王舍城竹林園中。佛陀宣說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六百卷,共歷四處十六會,其中,五九三卷至六百卷即說於此處,亦即十六會中之第十六會。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五九三(大七‧一○六五下):「如是我聞:一時,薄伽梵住王舍城竹林園中白鷺池側,與大苾芻眾千二百五十人俱。」以此之故,般若經又稱白鷺池經。 p2106


如是

(一)為六成就中之信成就。通常置於一經之首,例如「如是我聞」中之「如是」,乃表示深信此經所記載者,皆係佛陀親口所說之教法。(參閱「六成就」1266)

(二)為表示諸法實相之語。例如法華經卷一方便品所舉之「十如是」,即是一例。十如是,謂諸法實相具有十種如是,即:(一)如是相,(二)如是性,(三)如是體,(四)如是力,(五)如是作,(六)如是因,(七)如是緣,(八)如是果,(九)如是報,(十)如是本末究竟等。此於智顗之法華文句卷三下,有詳細之解釋。(參閱「十如是」427)

(三)為對他人印可證明之語。亦即對他人之所說所解,加以肯定、贊成之意。例如「如是如是」一語。 p2366


如是我聞

梵語 evaj mayāśrutaj,巴利語 evaj me sutaj。又作我聞如是、聞如是。為經典之開頭語。釋尊於入滅之際,曾對多聞第一之阿難(梵 Ānanda)言其一生所說之經藏,須於卷首加上「如是我聞」一語,以與外道之經典區別。如是,係指經中所敘述之釋尊之言行舉止;我聞,則指經藏編集者阿難自言聽聞於釋尊之言行。又「如是」意為信順自己所聞之法;「我聞」則為堅持其信之人。此即信成就、聞成就,又作證信序。〔大智度論卷一、卷二、佛地經論卷一、法華文句卷一上、注維摩詰經卷一、華嚴經探玄記卷二〕(參閱「六成就」1266) p2366


如是語經

如是語,巴利名 Itivuttaka。凡四篇(巴 nipāta,集),共計十一章(巴 vagga,品)一一二經。音譯伊諦佛多伽。為巴利語經藏小部(Khuddaka-nikāya)第四經。第一篇有三章二十七經,第二篇有二章二十二經,第三篇有五章五十經,第四篇有一章十三經。如是語,即「如此說」之意;蓋每經之經尾有iti(……如是)或 Ayam pi attho vutto bhagavatā iti me sutan ti(我聞世尊說此義)之結語,經首則以 vuttam(曾如是言)或 Vuttaj hetaj bhagavatā vuttam arahatā ti me sutaj(我聞世尊、應供曾如是說)為始,各經中亦常用 iti vuccati(如是言)之定型文句,由是可知本經經名之由來。

各經係由散文(長行)與偈頌所構成,經之前後有定型之序文與結文,散文之結尾有「世尊於此如是說」之定型文句,其後即為偈頌,用來重複闡說散文之內容;蓋偈頌之於散文的關係而言,係表示重頌(梵 geya,巴 geyya,即祇夜),此種定型結合文句乃本經重要特徵;惟第三篇第四章、第五章及第四篇中,亦有缺首尾之定型文句和表示重頌之定型結合文之經。又各章之末皆附有攝頌。從內容而言,本經係從採用重頌形式之經典中,收集由一法至四法之與法數有關者,即由第一篇至第四篇,分別闡說一法至四法。全經內容廣泛而分岐,然亦包含多種重要思想,其中主要部分為有關出家者之教理,亦包括有關在家者之教說。又敘述之教法簡雅,多存有古經之風格。據現代學者推測:(一)從成立史而言,第一篇、第二篇成立時代較古,第三篇、第四篇中有被認為係後來附加者。(二)部派佛教分裂前後所成立的巴利小部之原型,於形成之最初期即包含有本經。

於漢譯經典中,相當於本經者為玄奘譯於永徽元年(650)之本事經,凡七卷,共計一三八經,由三法品所成。將漢譯本事經與巴利本如是語經互相對照之下,顯然系統不同,然兩者實係出於同一源流。又本事經之梵名為 Itivrttaka,意即「如此生起、過去發生之事」,與巴利本之「如是語」,語意出入極大。然若比較巴利語與漢語系統之經典傳承,應以巴利本較接近最原始之型態。此外,本經現有原文本出版及英譯本(Sayings of Buddha, New York, 1908)、日譯本(南傳大藏經第二十三冊)等。〔善見律毘婆沙卷一、B.C. Law: A History of Pāli Literature; G.P. Malalasekera:Dictionary of Pāli Proper Names; K. Watanabe:A Chinese Collection of Itivuttaka (Journal of P.T.S. 1906~1907);M. Winternitz: A History of Indian Literature, vol. II,南北兩伝の本事經(渡邊海旭,壺月全集上卷)、原始仏教聖典の成立史研究(前田惠學)〕 p2366


佛經

梵語 buddha-vacana。(一)指三藏中之經藏部分,即佛陀所說之經典。包括相傳為釋迦牟尼佛所說而於後世結集之經典,亦有歷代陸續以「如是我聞」形式創制之經籍。按文字分,有梵文、巴利文、漢文、藏文等佛經。漢文佛經一般分大乘經、小乘經兩種。唐代智昇之開元釋教錄,始將大乘經分為般若部、寶積部、大集部、華嚴部、涅槃部等五大部,及五部以外諸經;明代智旭之閱藏知津,按天台宗五時判教學說,將大乘經分為華嚴部、方等部、般若部、法華部、涅槃部,我國之頻伽藏及日本之縮刷藏經因之。宋藏收大乘經五二八部,二一七五卷;元藏收五二八部,二一七四卷;高麗藏收五二一部,二一六四卷縮刷藏經與頻伽藏收四五○部,二二九○卷。小乘經主要指阿含經及其單品,宋、元二藏各收二四二部,六二一卷;高麗藏收二四○部,六一四卷;縮刷藏經和頻伽藏各收三二一部,七七八卷。大正藏則將一切佛經分為阿含、本緣、般若、法華、華嚴、寶積、涅槃、大集、經集、密教等十部,共收一四六○部,四二二五卷。(參閱「佛教教典」2679)

(二)泛指佛教全部經典。包括經、律、論等。如古代所謂之眾經、一切經等。 p2735


金光明經文句

凡六卷。隋代智顗口述,門人灌頂筆錄。略稱金光明文句、光明文句。收於大正藏第三十九冊。為天台五小部之一。隨文解釋北涼曇無讖所譯之金光明經,並排斥江北及江南諸師三分科經之分法,而自「如是我聞」至壽量品之「悉來聚集信相菩薩摩訶薩室」為序分(一品半),自「爾時四佛」至空品為正宗分(三品半),四王品以後為流通分(十三品)。注疏有知禮之金光明經文句記十二卷、從義之金光明文句新記七卷、明得之金光明經文句科一卷等。〔佛祖統紀卷二十五、閱藏知津卷三十五、卷三十九〕 p3525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梵名 Vajracchedikā-prajñāpāramitā-sūtra。全一卷。後秦鳩摩羅什譯。略稱金剛般若經、金剛經。收於大正藏第八冊。內容闡釋一切法無我之理。自古講說此經者特多,尤以禪宗六祖慧能以來更受重視。本經經文,從「如是我聞」至「果報亦不可思議」為前半,自「爾時須菩提白佛言」至卷終為後半,據歷代學者之研究,其前後經文之語句與文意有顯著之異處。僧肇謂前半係說眾生空,後半則說法空。智顗與吉藏則謂,前半係佛為前會眾所說,後半係佛為後會眾所說;前半為利根所說,後半為鈍根所說。

異譯本有五種:(一)北魏菩提流支譯(同題)。(二)陳‧真諦譯(同題)。(三)隋代達磨笈多譯之金剛能斷般若波羅蜜經(略稱金剛能斷經)。(四)唐代玄奘譯之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五七七能斷金剛分)。(五)唐代義淨譯之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略稱能斷金剛經)。本經普遍流傳於中國。現有西藏譯、蒙古譯、滿州譯、英譯、法譯、德譯,及日譯等數種譯本。梵本以義大利孔茲(Conze)出版者為最新版本。本經之注疏極多,較重要者有無著之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三卷、論頌一卷、論釋三卷、僧肇之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注一卷、慧遠之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疏一卷、智顗之金剛般若波羅密疏一卷、窺基之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贊述二卷、慧能之金剛般若波羅蜜解義二卷。〔出三藏記集卷二、歷代三寶紀卷八、廣弘明集卷二十二、開元釋教錄卷四〕 p3553   


科文

為方便解釋經論而將內容分成數段,再以精簡扼要之文字標示各部分之內容,稱為科文。又作科章、科節、科段、分科等。又科目全部以圖示者,稱科圖。一般係將經典區別為序分、正宗分(本論部分)與流通分(說明該經之功德而勸人流通之部分),稱為三分科經。將一經分成三部分之作法,在印度始於佛地經論卷一,在我國則始於苻秦道安之時。

序又分為二種,即:(一)通序,指從「如是我聞」至該經所舉聽眾之經文部分(如「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云云),乃共通於一切經典之體裁。(二)別序,指通序下之經文,依各經而異。又通序乃是使眾生起信之部分,故又稱證信序;別序則為述說該經因緣之部分,故又稱發起序。然依善導之主張,「如是我聞」四字才是證信序,以下則皆為發起序;而發起序之中相當於通序之部分,稱為「化前序」;以上三者合稱三序。

通序又分六成就,即信(如是)、聞(我聞)、時(一時)、主(佛)、處(在……)、眾(與大比丘眾……)。所謂成就乃指在每一句子裏面,完全具備欲說之內容而言;佛教認為佛經之通序必須具備上述六個條件。此外,亦有將主、處成就合一,而稱為「五成就」者;亦有將聞成就分為我、聞二成就者,則為七成就。科文之法雖有其功能,然因過於複雜,難免受到非議。二十世紀以來,研究佛典之新方法興起,此種方式已逐漸不為時人所採用。〔大乘起信論、法華經文句卷一、法華經玄贊攝釋第一〕 p3923


假我

以佛教之立場而言,所謂「我」者,實際上並無「我」之存在,僅由五蘊和合所成之身,假名為我而已,故稱假我。又作俗我。為「實我」之對稱。就世間法中,言「我」之語,依大智度論卷一載有三根本,即:(一)邪見,指凡夫未去除我見,故妄執有真實的我。(二)慢,指有學之聖者雖已去除我見,猶存我慢,故說「我」語。(三)名字,指佛及無學聖者,我見、我慢雖已去除,全無我執,為隨世間流布,故說「我」語。如佛經中,所謂「如是我聞」、「設我得佛」等皆是,此等稱呼五蘊和合之人,僅假借其名而無實體之我,即是隨世流布我。大乘佛教雖破斥小乘、外道、凡夫等執著五蘊和合之假我為實體,然並不擯除名字之假我。(參閱「」2937) p4380


堅固長者

梵名 Muktā-sāra。又稱堅固解脫長者。略稱堅固。為善財童子遍求法門,遊行南方所參訪五十五善知識之第四十六位。華嚴經入法界品(大一○‧八七八上):「爾時,善財(中略)於一面立,白言:『聖者!我已先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而未知菩薩云何學菩薩行、修菩薩道?我聞聖者善能誘誨,願為我說。』長者答言:『善男子!我得菩薩解脫,名無著清淨念。我自得是解脫已來,法願充滿,於十方佛所,無復悕求。善男子!我唯知此淨念解脫。』」(參閱「五十三參」1048) p4446


婆伽婆

梵語 bhagavat。(一)為諸佛通號之一。又作薄伽梵、婆伽梵、婆伽伴、薄阿梵、婆誐嚩帝、婆誐嚩底、薄伽跋帝。意譯作有德、有大功德、有名聲、眾祐巧分別、能破、世尊。即具備眾德為世所尊重恭敬者之意。亦即佛之尊稱。

關於婆伽婆之語義,於大智度論卷二、佛地經論卷一、法蘊足論卷二證淨品等諸經論中,皆有引用或釋義。又據佛地經論卷一、玄應音義卷三載,婆伽婆(薄伽梵)一名總攝眾德,故將其置於經首。此即指諸經首之「如是我聞,一時佛在」中之「佛」字,譯自婆伽婆。由上所述,足證婆伽婆之名廣為人知。此外,婆伽婆原無世尊之義,「世尊」一詞為一般人所易解,故自古以來譯者多以其為婆伽婆之意譯。

又據佛地經論卷一,舉出薄伽梵六義,即:(一)自在義,(二)熾盛義,(三)端嚴義,(四)名稱義,(五)吉祥義,(六)尊貴義。另據北本涅槃經卷十八,亦列舉出婆伽婆七義,即:(一)能破煩惱。(二)能成就諸善法。(三)善解諸法義。(四)有大功德,無人能勝。(五)有大名聞,遍於十方。(六)能做種種大惠施。(七)於無量阿僧祇劫吐(即不受之義)女根,盡捨諸惡煩惱。此外,在印度一般人尊稱神仙、貴人亦用婆伽婆一語,此時之婆伽婆則具有自在、正義、離欲、吉祥、名稱、解脫等六義。(參閱「世尊」1522)

(二)為阿彌陀佛三十七號之一。於讚阿彌陀佛偈中載有「我頂禮婆伽婆」一語,即擷取諸佛之通號而立名,此乃因十方菩薩為恭敬歌頌阿彌陀佛無量廣大之功德,故以具有大功德意味之婆伽婆名,讚歎阿彌陀佛。〔增一阿含經卷十四、百論卷上、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八、大乘義章卷二十末、異部宗輪論述記、翻梵語卷一〕 p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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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三法度論

三卷。東晉‧僧伽提婆譯。據《出三藏記集》卷十所載,本論作者為世賢(刊本誤作山賢)。本書又名《三法度經論》。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五冊。係以三種分類法闡述四阿含的要義。《四阿含暮抄解》二卷為本書的同本異譯,係婆素跋陀撰,前秦‧鳩摩羅佛提等人譯,亦收於《大正藏》第二十五冊。

本書全文計分德品、惡品、依品等三品,每品各分三真度。「真度」為梵語khaṇḍa(章段)的音譯,又作犍度。茲分釋如次︰

(1)德品︰說施、戒、修三真度。第一真度,初述三法(德、惡、依)之緣由,次說德有福、根與無惡三者。「無惡」中又立忍辱、多聞及不惡三者,「不惡」再分別為真知識、真御意及真由三者。「真由」更開具、方便與果三者,「具」亦分善損、伏根與近行禪三者。第二真度,將前述的「方便」開為戒、上止、智三者,並分別加以解說。第三真度,將前述的「果」分別為佛、辟支佛及聲聞三者,並加以詮解。

(2)惡品︰第一真度說身、口、心三惡行,第二真度明染、恚、慢三愛,第三真度闡明非智、邪智及惑智三無明。

(3)依品︰第一真度說色、行及知三陰,第二真度說欲、色及無色三界,第三真度說細滑、度與解脫三入。

◎附︰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四講(摘錄)

《三法度論》應該是屬於犢子系賢胄部的著作。可以從三個方面來刊定︰第一,作者。婆素跋陀,意譯為「世賢」(刻本誤作「山賢」),即是犢子系賢胄部的祖師。第二,從書的組織看。本論採用三分法,與後來真諦所譯《部執異論》介紹犢子部的主張相符。真諦譯本中犢子部主張,比《異部宗輪論》增加了幾條,其中有一條︰「如來說經(指四阿含)有三義︰(一)顯生死過失(相當《三法度論》的「惡」),(二)顯解脫功德(相當《三法度論》的「德」),三無所顯(相當《三法度論》的「依」)。」正與本論的說法相同。第三,從學說思想來看。犢子系有三點主張與《三法度論》所說的一致。一是犢子主張有「中有」(「生有」與「死有」之間的狀態),此論也有「中間涅槃」即在中有中入滅的說法。二是犢子主張「十三心見道」(即現觀),此論也有其說。三是犢子主張有「勝義我」,在十八部中,只有犢子部如此主張。他們認為有「我」與佛說無我並無衝突;因為他們主張的「勝義我」屬於不可說法一類。通常說我,皆從人我與五蘊的關係著眼,故有我與五蘊是一是異的問題︰是五蘊之外另有我呢,還是五蘊即我﹖但犢子認為不可作決定說,分別觀察五蘊都不是「我」,但「我」也離不開五蘊,彼此關係是不可定說的。《三法度論》也承認有人我,它把佛說加以總結,認為「不可說者(人我),受、過及滅施設。」就是說,在「受」、「過」、「滅」三種施設的情況下,必須承認有人我。

(一)受(取)施設︰五蘊組織成有情,它區別於木石的特點在於有「受」,即有知覺;既然有知覺,就不能光用五蘊來代表,必須假設有人我,才能夠有執受者,有「受」(取)的作用,此即有情的個體。例如,經上常說的「如是我聞」、「佛說法」等等,都以此假說「我」為前提。

(二)過去施設︰為了把假設的主體在時間先後即過去、現在、未來三世連續起來,也定要有「我」才行。如佛就說自己有過去種種「本生」。

(三)滅施設︰最後達到涅槃,也總得有一個個體來體現。

因此,《三法度論》認為,根據佛在上述三種情況下的假設來分析,雖然所謂人我與五蘊的關係是不可說的,但是對於應該有個人我這一點,必須有正確的理解(智慧),否則,就是無知(對「不可說」的「無知」)。這就是犢子部對於有勝義我的主張。此外,在犢子系另一部派正量部的《三彌底部論》,也可用來旁證,它對人我有更詳細的解釋(《三彌底部論》為苻秦時失譯本)。

《三法度論》中勝義人我的主張傳譯過來之後,即對當時的學說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從佛學初期傳入中國以來,對於人我問題本來說得不大清楚,正如僧叡說的︰「此土先出諸經,於識神性空,明言處少,存神之文,其處甚多。」因此有我論,占著優勢,使輪迴、報應等宗教思想,大為散播。甚至像接受了般若學性空之說的慧遠,而於大乘是否說我尚存疑問;及至《三法度論》譯出,他還把大乘也說成是講有人我的了。他在序文中說,此書為「應真大人」(阿羅漢)所撰,「後有大乘居士」為之「訓傳」云云,足為例證。

慧遠原來受過鳩摩羅什的影響,與羅什既有書信往還,又為羅什所譯《大智度論》寫過序文,對龍樹的中觀和畢竟空的思想還是有過研究的,他直到晚年,還是堅信有我的。當時有人反對輪迴之說,他即依據有我說著《明報應論》、《三報論》,大加提倡,因而更為宗教因果思想加強了作用。他的根據,就是《三法度論》。通過道安及慧遠的宣揚此書,其時記述佛教的有關撰述如《牟子理惑論》、《後漢書》,也都以為佛教主張有人我,可見此書影響之大了。

〔參考資料〕 《出三藏記集》卷二;《開元釋教錄》卷三;《緣山三大藏目錄》卷中。


上山大峻

日本藏學家。山口縣人,畢業於龍谷大學大學院。主要研究西藏的歷史與宗教,特別對吐蕃統治時期之敦煌佛教的鑽研尤深,著述頗多,主要有︰《曇曠與敦煌的佛教學》、〈敦煌出土藏譯般若心經〉、〈大蕃國大德三藏法師沙門法成的研究〉等。此外,編有《如是我聞》,收錄七五○則箴言體的小品文,敘述念佛的法喜與僧侶所該有的行儀。上下密院

西藏黃教兩個專修密宗的札倉。位於拉薩。凡三大寺僧人得到格西學位後,有志於在密宗方面的修行,則須進入上、下密院學習。上、下密院又稱舉巴札倉,與三大寺裏的阿巴札倉不同。在阿巴札倉中學習密宗的僧人稱為阿巴札巴,他們是普通僧人的身分,不學顯宗而專攻密宗。而進入舉巴札倉者都是顯密兼通的僧人,被稱為「喇嘛舉巴」,表示他們已經是喇嘛而不是普通僧人,身分比阿巴札倉僧人高一級。

上、下密院內的僧人,有一部分在入寺以前已考取了格西學位,是密院的真正僧人,稱為「佐仁巴」;沒有得到格西學位者,稱為「介仁巴」,類似旁聽生。上、下密院注重苦修,生活十分嚴格,每天要上四堂殿,第一堂殿半夜兩點就開始,而且無論寒暑,都得坐在鵝卵石舖成的位置上修行,十分艱苦,因此中途退學的人頗多。但因為黃教教主「甘丹赤巴」向來都是從上、下密院產生,「喇嘛舉巴」在藏族社會普遍受到人們的重視及尊崇,因此,前往密院求學的,依然不乏其人。


大乘非佛說論

認為大乘經典並非釋尊所親說的主張。此論題在印度古來(即大乘佛教與部派佛教對立時)已曾被提出,在中國佛教界也有不承認大乘經典為佛說的少數佛教徒(例如《出三藏記集》卷五〈小乘迷學竺法度造異儀記第五〉的法度等人)。然而,彼等對當時的佛教界並沒有給予太大的影響。日本明治維新後,引進了西歐的佛教研究方法,此論始被大力提倡。

(1)部派佛教的大乘非佛說論︰對墨守出家主義,以自利為主的部派佛教,大乘佛教徒給予「小乘」的貶稱;對此,部派佛教乃以「大乘非佛說」加以對抗。部派佛教各個部派,皆傳持各自的經律論三藏,彼等一方面標榜其所持者為佛所說,另一方面批判新興的大乘教為非佛說。其非佛說論,只是對大乘佛教徒的反抗,因此,並沒有嚴密的理論。

(2)近代的大乘非佛說論︰明治維新後,日本採用近代西歐的學問研究方法,對於佛教研究,也以科學的、實證的方法進行。對於大乘經典,係從其成立著手研究,結果證實大乘經典並非釋尊親口所說,係後代所立,因而成立「大乘非佛說」之論。(不過,早在江戶中期,富永仲基撰《出定後語》時,就已指出大乘非佛說。)亦即1899年,姉崎正治在《佛教聖典史論》中,提出大乘非佛說論,而村上專精則依據佛教的歷史研究,認為在史實上,大乘經典非佛所說,其《佛教統一論》一書,即闡述大乘非佛說論。此大乘非佛說論,對當時的佛教界造成極大震撼。1903年,前田慧雲撰《大乘佛教史論》駁斥大乘非佛說論,他以歷史的角度研究大乘佛教教理,探求其源流,其結論是︰大乘經典非佛說,而大乘教理是佛所說,並於大眾部中探求大乘佛教之源流。

總的說來,明治末年的大乘非佛說論,其正統性幾乎已為學界承認。在佛教界,則認為只有原始經典是釋尊親口說,因此,產生了回歸原始佛教的運動,同時大乘佛教起源的問題又被提起,前述前田慧雲的「大眾部起源說」,遂被視為學界的通說。但是,近年來,又有對此持懷疑態度者。今以大乘佛教起源自佛塔信仰的論點,最為有力。(參閱「大乘佛教」條附五)

◎附一︰〈大乘經〉(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大乘經乃佛滅後,在印度各地漸次編纂而成。然而自古以來,對於大乘經的結集,即有多種不同的傳說。如《菩薩處胎經》卷七〈出經品〉云(大正12‧1058b)︰「最初出經胎化藏為第一,中陰藏第二,摩訶衍方等藏第三,戒律藏第四,十住菩薩藏第五,雜藏第六,金剛藏第七,佛藏第八,是為釋迦文佛經法具足矣!」

《增一阿含經》卷一〈序品〉云(大正2‧550c)︰「契經一藏,律二藏,阿毗曇經為三藏,方等大乘義玄邃,及諸契經為雜藏。」《撰集三藏及雜藏傳》云(大正49‧3c)︰「中多宿緣,多出所生,與阿含異,是名雜藏。雜藏之法,讚菩薩生,此中諸義,多於三藏。」《大智度論》卷一百云(大正25‧756b)︰「復次有人言,如摩訶迦葉,將諸比丘在耆闍崛山中集三藏。佛滅度後,文殊尸利、彌勒諸大菩薩,亦將阿難集是摩訶衍。」《金剛仙論》卷一云(大正25‧801a)︰
「昔如來滅後,凡有三時結集法藏,初在王舍城因陀羅窟中,五百比丘結集法藏。(中略)自此以後復有七百比丘,重結集法藏。(中略)此之再集並是小乘之人結集法藏,又復如來在鐵圍山外不至餘世界。二界中聞,無量諸佛共集於彼,說佛話經訖。欲結集大乘法藏,復召集徒眾,羅漢有八十億那由他,菩薩眾有無量無邊恒河沙不可思議,皆集於彼,當於爾時,菩薩聲聞皆云︰如是我聞如來在某處說某甲經。」

由此可知,有關大乘經結集之時期及處所,缺乏詳細的傳說,而且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古來相傳大乘經中有化佛所說或大菩薩等所說,而不完全是佛說。《大智度論》卷四十六云(大正25‧394b)︰
「所說種種法,所謂本起經、斷一切眾生疑經、華手經、法華經、雲經、大雲經、法雲經、彌勒問經、六波羅蜜經、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如是等無量無邊阿僧祇經,或佛說或化佛說,或大菩薩說或聲聞說,或諸得道天說,是事和合皆名摩訶衍。」

《分別功德論》卷一云(大正25‧32b)︰「所謂雜藏者,非一人說,或佛所說,或弟子說,或諸天讚誦。」又,《大阿羅漢難提蜜多羅所說法住記》云(大正49‧14b)︰「於如是等正法藏中,或是佛說,或菩薩說,或聲聞說,或諸仙說,或諸天說,或智者說。」

此外,《大品般若經》卷十六〈不退品〉(大正8‧340b)︰「惡魔化作比丘被服來至菩薩所,語菩薩言。(中略)汝先所聞皆非佛法非佛教,皆是文飾合集作耳。」《般舟三昧經》卷上〈譬喻品〉云(大正13‧907a)︰
「其聞是三昧者,如是不肯受之反棄捨去,是為不持戒人,反捨是珍寶經,是為愚癡無智。(中略)其人從持是三昧者,所去兩兩三三,相與語云︰是語是何等說乎,是何從所得是語乎,是為自合會作是語耳,是經非佛所說。」

《大般涅槃經》卷七〈邪正品〉內,舉出魔王波旬對菩薩說(大正12‧644c)︰
「汝所有律是魔所說,我等經律是佛所制。如來先說九部法印,如是九印,印我經律,初不聞有方等經典一句一字,如來所說無量經律,何處有說方等經耶﹖如是等中未曾聞有十部經名,如其有者,當知必定調達所作,調達惡人以滅善法造方等經。」

又,《大寶積經》卷九十一〈發勝志樂會〉中,也舉出魔王波旬之言(大正11‧522b)︰「如是之法,皆由汝等善巧言詞,隨意製造,實非如來之所宣說。」以上所列當係小乘聲聞對《般若》等大乘經典所作之評價。由此可知大乘非佛說之起源甚早。

然而,無著於《大乘莊嚴經論》卷一〈成宗品〉內,舉出不記(avyākaraṇa)、同行(samapravṛtta)、不行(agocara)、成就(siddhi)、體、非體(上述二者梵本合為bhāvābhāva)、能治(pratipakṣatva)、文異(rutānyatva)等八因,《顯揚聖教論》卷二十舉出十因,《成唯識論》卷三舉出七因,以論證大乘乃真正出自佛說。所謂八因,即(大正31‧591a)︰
「第一不記者,先法已盡,後佛正出,若此大乘非是正法,何故世尊初不記耶﹖譬如未來有異,世尊即記,此不記故,知是佛說。第二同行者,聲聞乘與大乘非先非後,一時同行,汝云何知此大乘獨非佛說。第三不行者,大乘深廣,非忖度人之所能信,況復能行!外道制諸論,彼種不可得,是故不行,由彼不行故是佛說。第四成就者,若汝言餘得菩提者說有大乘,非是今佛說有大乘,若作此執則反成我義,彼得菩提亦即是佛如是說故。第五體者,若汝言餘佛有大乘體、此佛無大乘體,若作此執亦成我義,大乘無異體,是一故。第六非體者,若汝言此佛無大乘體,則聲聞乘亦無體,若汝言聲聞乘是佛說故有體,大乘非佛說故無體,若作此執有大過失,若無佛乘而有佛出說聲聞乘者,理不應故。第七能治者,由依此法修行得無分別智,由無分別智能破諸煩惱,由此因故不得言無大乘。第八文異者,大乘甚深,非如文義,不應一向隨文取義、言非佛語。」

上述各種理由雖然不無道理,但大乘究為佛說或非佛說,乃史實上之問題,不能單以推論來斷定。

就大乘經典而言,其中不乏記載佛滅數百年後發生之事實及其他諸經名稱者。如《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二、《佛藏經》卷中、《舍利弗問經》等,記載曇無德等五部律分派之事;《大悲經》卷二舉出毗提奢、提知迦、優波毱多、阿輸婆毱多、欝多羅、設陀沙荼、大精進、末田地、迦葉、闍知迦、祁婆迦等諸論師之事蹟;《大方等無想經》卷五記載南印度娑多呵那王之興法,卷六記載南印度增長王等歸佛之事;《蓮華面經》卷下敘述寐吱曷羅俱邏王破滅罽賓佛法之事;《入楞伽經》卷九記載龍樹之出世;《摩訶摩耶經》卷下記載優波掬多、尸羅難陀、馬鳴及龍樹之出世等。

在大乘經之教義方面,《維摩》、《法華》、《涅槃》等係分別生、法二身;《楞伽》、《金光明》、《無上依》等諸經立法、報、化三身之別;《般若》、《法華》等經單舉六識;《深密》、《楞伽》、《佛地》、《密嚴》等經說阿賴耶等八識,亦足以表示經典成立之前後順序。

大乘經典中,揭載西域諸國之名者亦復不少。如︰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九〈菩薩住處品〉以東方仙人起山、東北方清涼山、真丹國那羅延山、邊夷國牛頭山等為菩薩住處。《密迹金剛力士經》(《大寶積經》卷十)舉出釋種、安息、月支、大秦、丘玆、于闐、沙勒、禪善、烏耆、匈奴、鮮卑、吳蜀秦地等地名,且謂如斯千國,言語志操等皆各別,但佛隨其言音而開化等。《申日經》說秦土及諸邊國、隒善、歸玆、疎勒、大宛、于填,及諸羌虜夷狄皆當奉佛尊法。《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二虛空目分說龜玆、于闐、真丹等龍王誓言護持正法;卷四十五日藏分〈護塔品〉將王舍城及震旦、于填等二十一處牟尼聖人住處付囑龍王;卷五十五月藏分〈分布閻浮提品〉將波羅奈國、波斯、罽賓、伽賒、遮居迦、沙勒、于填、龜玆、波樓迦、鄯善、震旦等諸國付囑予天龍夜叉等。《孔雀王咒 經》卷上說弗波多利弗國、止那地、迦舍國等為夜叉之住處。《舍頭諫太子二十八宿經》以加隣、秦地、月支、大秦等為二十八宿所主。《大方便佛報恩經》卷六說秦地之染青法。

大乘經典縱非佛所親說(現存《阿含經》中,為後世所編撰者亦不少),然此諸經係依佛所說教理而形成者,此蓋可以理推知。蓋大乘經發揮佛說微言、闡明實義,復加以深遠之考察,故仍可視為佛陀正法之集大成。

◎附二︰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五講第一節(摘錄)

再從當時佛學本身情況看,大乘思想一發生,部派佛學方面就有人反對,批評大乘經典不是出於佛說。這一點,在《般若經》內即有所反映,但不是部派佛學全體的看法,例如馬鳴之師脇尊者,就相信《大般若經》是十二分教內的方廣一分。大乘經典是否佛說,當時確有不同的意見,但並未展開爭論,從文獻上也看不出來。大乘思想流行以後,經過龍樹師弟的組織,對部派佛學,尤其是有部大加攻擊,部派佛學方面,當然不會緘默,這是可以想像到的,不過,在文獻上還是看不出來。只有繼此以後,大乘發展到中期,繼續出現了大乘經,這才開始有反映︰如《大涅槃經》內,對部派否定大乘經典的議論,給予了駁斥;之後,一些大乘學者的主要著作內,也把這一問題提到了第一位。無著在《大乘莊嚴經論》第二卷〈成宗品〉中,即列舉了七種理由梵本是七因,漢譯把「有無有」分為二,成了八因),堅決認為大乘是佛說。七種理由是︰先不記,俱行,非餘境,應極成,有無有,能對治,義異文。世親對此,解釋得很繁,此處不一一分析,僅將其中比較重要的兩條理由,略為解說。

(一)是俱行,認為大小乘的經典是同時流行的。所謂同時流行,是指有文字記載的經典而言,不是指口傳的階段,口傳無憑,是無從證明的。小乘有文字記載是從《大毗婆沙論》開始,傳說該論編成後刻在石上,應當算是有文字記錄了。大乘經一上來就有文字,脇尊者說般若是方廣,顯然不是指的口傳,而是他看到了文字記錄。既然文字的記載是同時流行的,那就很難辨誰先誰後,誰是佛說誰非佛說了。大小乘經典形式都差不多,都以「如是我聞」開始,怎能說小乘是真而大乘經就非佛說呢﹖這條理由,小乘很難反駁,所以很重要。

(二)是義異文。這條理由是說,佛說都用文字(名相)表示的,而文字有意趣(即佛說法都有所為)與祕密(指文字中含藏的微言大義)。大乘經的文字、義理,確非泛泛地一看就能理解的,小乘若攻擊大乘非佛說,即可據此分辯︰佛說有種種意趣,不能拘於表面文字,應追究為什麼如此說。這種解釋佛說的方法即所謂蜫勒法門,初期大乘已開始運用,它發揮佛說的意趣極為深入。另外,佛說不但有意趣,而且還有祕密--深奧的內涵,人們對它的領會自然不會一樣。以後大乘凡遇有與小乘在文字理解有矛盾時,都用這條理由去解釋。

此外,無著在《顯揚聖教論》裏講了這個問題,還把七因擴大為十因,後來《成唯識論》也引《莊嚴經論》再一次提出這個問題來,說明當時大乘學者對它都很重視。不過,七因都是一般的理由,而且是大乘單方面的,除此還有更為具體,小乘也承認的理由,《莊嚴經論》也提出過的,那就是「三法印」(與部派時期的三法印不同)。「三法印」是︰入修多羅(經),隨順毗尼(律),不違法相(論)。這是判別是否佛說共同承認的標準。大乘講,用這三法印來判別的話,大乘是佛說。首先,大乘入修多羅,原來三藏的組織是十二分教,其中就有「方廣」,大乘經從形式言,動輒萬頌,從內容說,上下古今,都是相當方廣的。其次,大乘經也是對治煩惱的,因此也隨順毗尼。第三,大乘經的重要法相如四諦、十二因緣等,也都不違法相,只不過解釋不同而已。

三法印本來出自小乘,大乘用這個標準,當然可以取得公認。不過三法印中的修多羅以十二分教來說,並不是一切部派佛學甚至大乘自己所一致承認的。十二分教是新說,在此之前還有九分教的舊說,舊說即不包括「方廣」。小乘中有些篤守舊說的,大乘中如《法華經》,就只談九分教,這樣,第一法印就有點說不通了。由此發展下去,上述的三個標準,就變成大乘「自乘」的標準,從而出現了獨立的大乘經、律、論。這種具體的辯論,在《莊嚴經論》中沒有充分開展,後來堅慧作《入大乘論》(漢譯有二卷)幾乎用了整整一半篇幅(上卷〈義品〉)來談三法印論證大乘為佛說。這裏就反映一個情況︰在此時期內,有了比初期大乘更新的經典出現,而且是屬於三藏性質的文獻,否則,堅慧那些議論就沒有根據了。所以,也可以說,在大乘是佛說非佛說的爭論過程中,引起了新文獻的創作。

〔參考資料〕 《入大乘論》卷上;《大乘義章》卷一;《彥琮錄》;《三論玄義》;《大唐內典錄》卷六、卷八、卷九;《法苑義林章》卷二(本);《成唯識論述記》卷四(本);《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二十九;《英譯大明三藏聖教目錄》;櫻部建撰‧關世謙譯《大乘經典》;宮本正尊《大乘と小乘》;望月信亨《佛教經典成立史論》。


大智度論

一百卷。印度‧龍樹造,後秦‧鳩摩羅什譯。詳稱《摩訶般若波羅蜜經釋論》,又稱《摩訶般若釋論》、《大慧度經集要》、《大智度經論》,簡稱《智度論》、《大論》、《智論》、《釋論》。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五冊。係《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大品般若經》)的註釋書,與《百論》、《中論》、《十二門論》等三論合稱四論。

譯者鳩摩羅什(344~413,一說350~409)是龍樹系佛教的宣揚者,弘始三年(401)被後秦‧姚興迎入長安後,應姚興之請,致力於經論的翻譯。弘始六年(404)譯出《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翌年譯出該經最具權威的註釋書(即本書)。

本書卷首有僧叡的序,序云(大正25‧57b)︰「經本既定,乃出此釋論,論之略本有十萬偈,偈有三十二字,并三百二十萬言,楚夏既乖,又有煩簡之異,三分除二,得此百卷,於大智三十萬言,玄章婉旨,朗然可見。」卷末的附記亦云︰「論初三十四卷,解釋一品,是全論具本。二品以下法師略之,取其要足以開釋文意而已,不復備其廣釋,得此百卷,若盡出之,將十倍於此。」即謂本書僅全譯龍樹原作之前三十四卷(相當於《大品般若經》之初品),三十四卷以下,因國人好簡之故,羅什將它作適當的節譯,而成為現行的一百卷本。若將原論全部譯出,則篇幅將達現行本的十倍。

翻譯本論之際,佛教界正盛行《般若經》的研究,且諸說紛紜,待本論一出,諸說頓息。自南北朝至隋、初唐,華北地區特別盛行本論的研究,甚且形成學派。本論的內容涵蓋甚廣,無論哲理、歷史、地理,乃至僧團的實踐法規,皆有詳述。其所引用之經論遍及大小乘,如原始佛教聖典、部派佛教諸論書,及早期大乘佛教之《法華經》、《華嚴經》等,故本書亦成為研究印度大乘佛教興起時代的重要資料,甚至可視為大乘佛教的百科全書,對中國、日本的佛教學者有很大的影響。

目前本書的梵文本尚未被發現,但歐美、印度的學術界已陸續有人將漢譯本(部分)譯成法文、英文與德文。並視之為大乘佛教的淵藪,而加以研究。其中,比利時神父拉莫特(E. Lamotte)對此書的研究與法文翻譯(前三十四卷),尤為國際學術界所推重。此外,自敦煌及新疆所挖掘出的古寫本,題有「摩訶般若波羅蜜優婆提舍」等字,以此古本與現行本相較,則知現行本中有不少脫誤之處。

註釋書有慧影《大智度論疏》二十四卷、僧侃《大智度論疏》十四卷、曇影《大智度論疏》十五卷、慧遠《大智度論抄》二十卷、僧肇《大智度論抄》八卷等。

自1975年以後,台灣佛學界研究本論者,漸有其人。游祥洲多次開設《大智度論》研習班,作育不少學子。中文標點本在印順標點之後,也曾風行一時。此外,郭忠生在《諦觀》雜誌上所連載的有關拉莫特法文相關作品的中譯,對台灣學術界也有若干啟發與激盪。1992年印順口述、昭慧記錄的《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出版,此書可視為印順對近代學者之「大智度論研究」的總評。該文提要請參閱附二。

◎附一︰李安〈大智度論〉(摘錄自《中國佛教》第三冊)

一百卷。龍樹造,姚秦‧弘始四年(402)夏,鳩摩羅什於長安逍遙園中西明閣上創譯,至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乃訖(見《大智度論記》和《開元釋教錄》)。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五冊。此論是解釋《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也稱《大品般若》,即一再翻譯過的《放光般若》、《光讚般若》和後來唐‧玄奘譯的《大般若經》第二分)的論著。首緣起第一,略述佛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的因緣。繼釋經初品中如是我聞一時第二,乃至釋初品中信持無三毒第五十二,是為釋〈序品〉第一。順次以下釋〈報應品〉(即〈奉鉢品〉)第二,乃至釋〈囑累品〉第九十,是為釋摩訶衍(大乘)論。般若波羅蜜,摩訶衍一義,但名字異(論卷四十六)。摩訶衍空般若波羅蜜亦空,空又一故(卷五十二)所以《大智度論》釋般若也就是釋摩訶衍論。《龍樹論》說他著有《優婆提舍》(論議)十萬頌,這種體裁是解釋經文並加以發揮的,可能就是指的《大智度論》。

羅什譯《大智度論》不久,又兼譯《大品般若》,首先對舊譯用原文作了訂正,以後又據《大智度論》再次改動經文,並從經本楷定論義。如於《大品般若》品目名稱的確定,就是以釋論精神作依據,對《卮》、《放光》的品目有所整理改定,把〈序品〉之外的各品都改動了,一方面對舊本略有開合,另一方面改定了一些品名。在改定中還可以看出貫徹龍樹釋論的精神之處。最明顯的要算第七品。羅什名這品為〈三假名〉(法假、受假、名假),而《放光》名為〈行品〉,《光讚》名為〈分別空品〉,玄奘譯的《大般若經‧二分》又標〈善現(須菩提)品〉,都不能像羅什用「三假」一名那樣能表現出這一品的主要內容。三假不僅是這一品的中心,也是全經的中心,在龍樹看來,般若的整個精神就在以假成空,以假顯空。主要以三假貫徹於般若的全體,從而構成空觀。《大智度論》對般若學的重要於此可見。

此論的譯本一百卷,尚非全譯。僧叡在〈大智釋論序〉中說︰「論之略本有十萬偈,偈有三十二字,並三百二十萬言。胡夏既乖,又有繁簡之異,三分除二,得此百卷,於大智三十萬言,玄章婉旨朗然可見。」只有論的初品三十四卷解釋經文初品的一品,是全譯出的。二品以下,羅什認為華人喜簡,不習慣於繁瑣議論,只略取其要,以釋經文大意,不再備譯廣釋,仍有一百卷。因為經文初品主要闡述名相事數,恰是二百多年來中國佛學家一直搞不清楚的問題,詳譯出來,原原本本地加以解釋,就可適應學者研究的要求;至於其餘闡明義理部分,簡化一些也無妨,因此刪節不少,三分除二。

此論的體裁,〈大智釋論序〉中說︰「其為論也,初辭擬之,必標眾異以盡美;卒成之終,則舉無執以盡善。」就是說光舉出對法相的各種不同解釋,以此為盡美;最後歸結為無相,實相,以此為盡善。這種方法在論的初分尤為明顯。

龍樹所著的《大智度論》等書中,大小乘的最初交涉,歷歷可見。

(1)龍樹所講的空,是般若波羅蜜的中道實相,以二諦相即來解釋實相,從真諦來看是空,從俗諦來看是有,既看到空,也看到非空,同時又不著兩邊,於是便成為非有(空)非非有(非空)的中道,即般若波羅蜜。所以論第十八卷中說︰「若人入此三門,則知佛法義不相違背,能知是事即是波羅蜜力,於一切法無所罣礙。若不得般若波羅蜜法,入阿毗曇門則墮有中,若入空門則墮無中,若入蜫勒門則墮有無中。」可見龍樹所主張的是中道實相。

(2)此論性質本非毗曇,當時大乘無獨立毗曇,其分別法相所資自必取諸小乘。不同小乘的意義而同小乘的體例。《智論》於小乘毗曇引文不下三十餘處。

(3)大乘小乘對舉,境行果三法法皆對。大小乘有以境為對的︰聲聞乘多說眾生空,佛乘說眾生空法空(卷四)。聲聞中無犍闥婆城喻,有種種無常喻;色如眾沫,受如泡,想如野馬,行如芭蕉,識如幻等(卷六)。大小乘有以行為對的︰阿毗曇義中,是空解脫門緣苦諦攝五眾,無相解脫門緣一法所謂數緣盡,無作解脫門緣三諦攝五眾。摩訶衍義中是三解脫門緣諸法實相,以是三解脫門觀世間即是涅槃(卷二十)。大小乘有以果為對的︰聲聞極大思維所斷結生分住分滅分三時斷;佛則不爾,一生分時盡斷。聲聞人見諦所斷結使生時斷、思惟所斷三時滅;佛則見諦所斷思惟所斷無異。聲聞人初入聖道時,入時與達時異;佛則一心中亦入亦達。聲聞人有二種解脫︰煩惱解脫、少障解脫;佛有一切煩惱解脫,亦有一切法障解脫。佛自然得智慧,諸聲聞人隨教道行得(卷二十四)。

(4)小乘也說大乘慈,以樂與眾生故。《增一阿含》中說有五功德;慈心於「摩訶衍經」處處說其功德,如《明網菩薩經》中說菩薩處眾生中行三十二種惡,漸漸增廣轉成大悲(卷二十)。

(5)大乘不離小乘。三十七品,三三昧等皆聲聞法,菩薩用三十七品到涅槃城,用三三昧入城三門,而以四禪、四空、四無量、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試心知得柔軟自在,隨後能入。

(6)般若必以空為用。佛法中不可得空,於諸法無所礙;因是不可得空,說一切佛法十二部經,譬如虛空,本無所有,而一切物皆依其長成(卷二十五)。

(7)同一事而有二種意義。般若有二種︰(一)與諸天聲聞菩薩共說,(二)與十住具足菩薩說(卷三十四)。無所得有二種︰(一)所求不如意名無所得,(二)實相無決定名無所得(卷十八)。

(8)備舉兩端。諸佛二種說法︰先分別諸法,後說畢竟空(卷二十六)。法亦有二種︰一者三藏十二部法聚,二者三學聖道解脫涅槃法義(卷二十二)。觀相有二種︰一者觀一切法有相,地重水濕風動火揚。二者觀一切法無相,和合因緣生無自性(卷十八)。菩薩行有二種︰一者觀一切法自性本空,二者從不捨離一切眾生(參照歐陽漸的〈大智度論初品序〉)。

《大智度論》於釋義中,繁徵博引,保存了許多已散佚而有價值的論議。如羅睺羅的《讚般若偈》二十一頌,對般若性德的各方面描寫得很徹底,特別第四頌把佛、般若、涅槃統一起來,認為是「三則一相,其實無有異」。又第十六頌︰「言說為世俗,憐憫一切故,假名說諸法,雖說而不說。」提出說而不說,把俗諦和真諦統一了起來。

《蜫勒論》失傳難考,《智論》卷十八謂其中有隨相門、對治門等種種諸門。隨相謂︰「但說自淨其意,則知諸心數法已說;但說四念處,當知已說四正勤等餘門。何以故﹖同相同緣故。對治門如但說四顛倒,當知已有四念處義,譬如說藥已知其病,說病已知其藥。」由此可推知《蜫勒論》門的一般體例。

龍樹的《大智度論》、《中論》、《十二門論》和提婆的《百論》這四部論,構成一個完整的體系,各論之間有著內在的聯繫。如僧叡在〈中論序〉中說︰「百論治外以閑邪,斯文袪內以流滯,大智釋論之淵博,十二門觀之精詣,尋斯四者,真若日月入懷,無不朗然鑒徹矣!」在〈大智釋論序〉裏,僧叡更詳細地說到這一組織的內在關係︰「釋所不盡,則立論以明之;論其未辨,則寄折中以定之。使靈篇無難喻之章,千載悟作者之旨,信若人之功矣。」就是說《智論》是依經作釋,解釋不能完全窮盡義理,因而立論以明之。「論」指《中論》、《十二門論》,《智論》所沒有完全講清楚的,《中論》等則以「折中」(即中道)的思想予以決定。換句話說,三論全部歸宿於中道。

後來隋‧吉藏創立三論宗,弘揚關河三論,不把《大智度論》列入,也是因為「秦人好簡」,就把百卷大部的《智論》除外,而四論的整個學說體系不算完備,實為可惜。

東晉‧慧遠曾把《智論》節抄成二十卷的略本,在〈大智論抄序〉中說︰「輙依經立本,繫以問論,正其位分使類各有屬。謹與同止諸僧共別撰以為集要,凡二十卷,雖不足增暉聖典,庶無大謬。」這也是為的適應華人好簡的習慣,可惜僅存載在《出三藏記集》中的序文而已。註《智論》的書有南北朝時蜀地潼州遷善寺沙門釋慧影抄撰的《大智度論疏》,但已殘佚,僅存第一、第六、第十五、第十七與第二十四卷,也不完全。

◎附二︰印順述‧昭慧記《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提要

本文之作,算是對近世學界質疑《大智度論》作者問題的一個總回應。

《大智度論》(以下簡稱《智論》),是《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的釋論,目前梵本無存,僅有漢文譯本,為鳩摩羅什(Kumarajīva)所譯。

《智論》作者,向來傳是龍樹(Nagar-juna)。但是近代學者如比利時的Lamotte,日本的干潟龍祥、平川彰和加藤純章,對此定論或則否定,或則修正。否定者如Lamotte,認為《智論》並非龍樹所作,而係某一西北印度說一切有部而轉學大乘之學者所造。修正者如干潟龍祥,雖仍肯定《智論》為龍樹所作,但是以為鳩摩羅什在漢譯過程中已有所增修。加藤純章甚至認為︰作者不但不是龍樹,而且很可能來過西域,在此完成;羅什也參與此一著作。這些觀點,詳見於下列論文︰

(1)Lamotte著‧郭忠生譯《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諦觀》第六十二期,1990年七月,97~179頁)。

(2)干潟龍祥著《大智度論の作者について》(《印度學佛教學研究》第七卷第一號,昭和三十三年十二月,1~12頁)。

(3)平川彰著《十住毗婆沙論の著者について》(《印度學佛教學研究》第五卷第二號,昭和三十二年三月,176~181頁)。

(4)加藤純章著‧宏音譯《大智度論的世界》(《諦觀》第五十二期,1988年元月,1~47頁)。

對於龍樹造論的古說,學者們不同程度的否定性結論,我覺得值得商榷。審視其論議,往往未能把握論典的特色,未曾考量翻譯的過程,所以錯誤層出不窮。但八六老僧,已是衰病餘生,不能完成寫作的心願了!虧得昭慧法師願意發心,所以特為他提供些資料,敘說些我的意見,由他整理,寫出,發表,以盡中國佛弟子應盡的一分責任!

本文從論典的著作與翻譯兩條線索,將這些錯誤指陳出來,而達成與諸學者不同的結論︰贊成龍樹造論的古說,否認羅什增修甚或參與造論的說法。

第一章分四節,談《智論》翻譯的相關問題。第一節先從古代佛典漢譯的程序談起。古代的譯經,是集體事業;口譯、筆受,各有其人。是故若因《智論》內文有些疑似非龍樹原文,就想像為羅什之所「加筆改變」,那是對譯經程序太過隔閡了。《智論》之筆受者為僧叡等,譯本縱有增修,也斷非出自羅什手筆,這是可以肯定的。

第二節針對《智論》廣本「千卷」的傳說,及學者進一步的重重誤解,提出辨正。我以為︰一切誤解,源於對「經論會編而成百卷,論文實有七十卷」以及「一般釋論,皆先廣而後略」此二事實之忽略。《智論》二品以下,確是「三分除二」的略譯;廣本則約有一三六卷,絕無「千有餘卷」之可能。

第三節針對干潟龍祥的「羅什加筆」之說,提出不同看法。《智論》中許多「秦言」、「天竺語法」之類按語,固非本論之原文,卻也絕非羅什個人獨出心裁的增益,而是古代譯經者為便於國人閱讀而夾註名相的慣例。而且這些夾註,也不是羅什「加筆」,而是僧叡等所附加上去的。

第四節述介《智論》的口譯者鳩摩羅什與筆受者僧叡。羅什向莎車王子學習大乘,這有罽賓大乘佛法的學統;明乎此,則對羅什大乘學之傳承與其漢譯《智論》之事,當不會感覺離奇。僧叡有文學素養,玄理之悟性亦高,但他對事相的分辨,往往失之粗糙,所以會有《智論》「千有餘卷」的誤傳。此外,他在《智論》譯文方面,名相用語也往往前後不一,這種情形,出在同一論本上,是不太理想的。

第二章分八節以證明古說──《智論》確為龍樹所造。第一節先宏觀《智論》對佛法的根本立場︰諸佛以無量方便力,為種種眾生說種種法門。無智則由此開展種種異說而互不相容;有智則於一切法門,莫不能知諸法實相。論主本此立場以出入諸家,包容異說而抉擇深義,其中所涉,涵括當時全印各學派的一切法門,絕不止於說一切有部義。

此下兩節,分析《智論》對當時部派論義的看法。第二節「《大智度論》與毗曇門」,分成二項,論其與說一切有部及犢子部的關聯。在說一切有部方面,《智論》名相大抵採取《品類足論》的說法;對主流學派的《發智》、《大毗婆沙》論義,常是採取嚴厲批判的態度,反而傾向非主流的西方師或外國師。由此肯定作者決非由正統有部之迦濕彌羅師而轉入大乘。在犢子部方面,《智論》取其以五法藏攝一切法之說;而「不可說」或「受假施設」亦源於犢子部義,只是後者單約「我」而說,《智論》則通約「我、法」而論。故平川彰以為《十住毗婆沙論》採五法藏說,而《智論》卻採批判立場,兩論立場相違,由此而對兩論作者同為龍樹之說審慎存疑,這可說是一種誤解。

第三節分述《智論》取空門之「法空」義,而揀別方廣道人的惡取空,取蜫勒門論(優波提舍)之釋經方法。此二門皆與大眾部思想有關,且論主又採大眾部之佛陀觀等思想。由此可知︰Lamotte認為論主「對大眾部表現出無言之輕蔑,而在其著作中未置一詞」,由此推定他可能為西北印說一切有部之比丘,殊屬不當。

第四節論「三藏與四藏」,說一切有部不立雜藏,而對偈頌與傳說,採保留態度。由此看出《智論》充分引用偈頌傳說以為佛法定量之風格,與有部截然不同;亦知 Lamotte將《智論》所引當作是「說一切有部之雜藏」,為一大錯誤。《智論》所引結集律藏內容,採自有部之《十誦律》,故論主應是從有部《十誦律》系而非從採取《根有律》之迦濕彌羅系出家。

第五節將佛教的「中國」與「邊地」定義作一述介。釋尊所不曾遊化之地區,即為「邊地」或「弊生處」。干潟龍祥以為︰《智論》將南印文化大國安陀羅(Andhra)作為「弊生處」,顯係羅什面對中華文化國之豪奢生活而作此稱。這其實是不知「邊地」定義而引起的誤解。以此證往什「加筆」是不成的。

第六節「南天竺與北天竺」。Lamotte以為《智論》偏好採用北天竺的傳說故事,以此推論作者為西北印學者。其實此類傳說,往往為一切部派之所共有,人名、地名則依部派流傳而容或不同。而《智論》所引本生、譬喻,普及全印,雖於北印地區極為熟悉,卻絕不限於述北天竺事,反而與南印度有密切關係-從其對南印四十二字母之解說可知。是故對於《智論》作者是「案達羅王朝時南印度人龍樹」之古說,應予以信賴。

第七節「《大智度論》與大乘經論」,先針對平川彰所提《十住毗婆沙論》與《智論》之「五種異議」加以分析,以證明二論作者同為一人,毌須「存疑」。其次,由於龍樹高壽,故《智論》引述弟子提婆(Āryadeva)及再傳弟子羅睺羅(Rāhulabhadra)之作品,亦非絕無可能。末後對Lamotte列舉《智論》所引大乘經之資料稍事更正,並附帶一提早期大乘經中之「如來藏」思想,其集出年代,並不晚於龍樹。

最後在第八節,述介龍樹其人其事。其前期著作,如《中論》等,重在遮破異執,並開顯三乘不二之深觀;後期著作如《智論》等,則依不二深觀廣明菩薩大行。二者風格不同,並不能據此以斷定《智論》作者絕非《中論》作者;Lamotte卻有如此結論,未免過於輕率。

至於《智論》不為印、藏後期中觀學派諸師所知,這是由於龍樹學一度中衰的緣故,不能以此證明《智論》非龍樹所造。

而經論原文,在流傳中每不免有所增刪,但《智論》無其他版本可資比較,也就無從決定;但這決非等於鳩摩羅什之所加筆。

《大智度論》對千餘年來的中國佛學,影響極其深遠。早年研讀斯論,曾將相關論義,分別類集,對本論用心不少。也曾有意依此寫就專篇,說明龍樹對佛法的完整看法,但因時間不充分,這一心願未能完成。

外國學者對《智論》作者的看法,我近來才透過期刊譯文而得悉其詳。他們能突破語文障礙,而研究這部僅存漢譯的大乘重要論典,其資料蒐羅之豐,其用力之勤,皆殊為難得。我雖完全不同意他們的論點,卻因此一增上緣而促成本文的撰述,少分達成早年的心願。這只能說是「因緣不可思議」吧!

〔參考資料〕 《出三藏記集》卷二、卷八、卷十;《法經錄》卷五;《大唐內典錄》卷三、卷五;《續高僧傳》卷十二。


六成就

謂每部佛經篇首之通序所必須具備的六項內容。又稱六種成就、六事成就。即信成就、聞成就、時成就、主成就、處成就、眾成就。宗密《盂蘭盆經疏》卷下(大正39‧507a)︰
「一切經初皆云︰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與某眾若干人俱。諸經多具六種成就,文或闕略,義必具之,謂(一)信、(二)聞、(三)時、 (四)主、(五)處、(六)眾。六緣不具,教則不興,必須具六,故云成就。」

即「如是」,是信成就;「我聞」,是聞成就;「一時」,是時成就;「佛」,是主成就;「王舍城」,是處成就;「與大比丘眾若干人俱」,是眾成就。具此六緣則教興,故名六成就。

古來判釋通序之文,諸家所說不同。梁‧寶亮《大般涅槃經集解》、法雲《法華義記》、唐‧灌頂《大般涅槃經疏》等書,將佛(主成就)攝屬於住處(處成就),僅明五成就。《金剛仙論》卷一以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處等五句為通序,未舉眾成就。圓測《仁王經疏》卷上(本)載,真諦開為七事,即(1)「如是」,指所聞之法;(2)「我」,謂能聞之人;(3)「聞」,即親奉音旨;(4)「一時」,指所聞之法善逢時機;(5)「佛」,即能說之師;(6)「住處」,指說法處;(7)「大比丘」,意謂非獨聞。

六成就之說恐係折衷此等諸說而有。除宗密外,另有智顗《法華經文句》、吉藏《觀無量壽經義疏》、《維摩經義疏》,以及慧淨、智儼、元曉、慧沼、湛然、智圓、元照等諸師也皆沿用。

此外,法相宗諸師多依親光《佛地經論》,將通序分為︰總顯已聞、教起時、顯教主、教起處、教所被機。其中「如是」與「我聞」合稱總顯已聞。

依《大般涅槃經後分》卷一載,阿難請示佛陀,於如來滅後結集法藏時,當安何語於經首,佛陀答以︰一切經首當安「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某方某處為諸四眾說是經」。因此諸經之經首均有「如是我聞」之語,「我」也被解為阿難之自稱。又此等六事乃諸經通用之序分,故稱通序;又因其乃證實該經確為佛說,誠屬可信,故又稱證信序。

〔參考資料〕 《大智度論》卷二;《法華論》;《法華文句》卷一;《法華經義疏》卷一;《集法藏經》;《般若燈論》;《華嚴探玄記》卷二;《華嚴經疏》卷三。


如是我聞

每部佛經經文之初所常用的語句。又譯「聞如是」、「我聞如是」。依傳統的說法︰佛滅後不久,有五百阿羅漢於王舍城舉行第一次結集。其時阿難於會眾前誦出經文。而在誦出經文之前,先言「如是我聞」,以表示此下所誦乃直接從佛陀處所親聞。

所謂「如是」,指經中所述之內容,「我聞」意為阿難自佛處聞得。又,「如是」也是信順之辭。信則如是,不信則不如是。因此「如是」意為信賴所聞之法,「我聞」則指能持之人。此即以「如是」為信成就,「我聞」為聞成就。故「如是我聞」乃欲令人信受此經說之語。

對於「如是我聞」一語,經論中屢有述及。其中對於為何置如是語於經首﹖《大智度論》卷一認為,佛教以信為第一,信佛法則能入佛教,理解佛法,得受佛法之功德利益;而信者言是事如是,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故為先使信受經言,乃於經首置如是語。至於其意義,《大智度論》卷二認為佛教徒應依止經典中的法,法並非僅指佛所說者,除佛陀所說者外,也有由佛弟子、仙人、諸天及化人等所說的法。為令信順此等為正法,並使佛滅度後,法永遠不失,永遠正確地傳於後世,故釋尊對阿難言,須於經典卷首加上「如是我聞」一語。

此外,《佛地經論》卷一謂(大正26‧291c)︰「如是我聞者,謂總顯己聞,傳佛教者言如是事我昔曾聞如是。」並認為其中「如是」之義,可以譬喻、教誨、問答、許可四義解釋,又舉其他種種異說,最後總結云(大正26‧292a)︰
「應知說此如是我聞,意避增減異分過失。謂如是法我從佛聞,非他展轉顯示。聞者有所堪能,諸有所聞皆離增減異分過失,非如愚夫無所堪能,諸有所聞或不能離增減異分。結集法時,傳佛教者依如來教初說此言,為令眾生恭敬信受,言如是法我從佛聞,文義決定無所增減。是故聞者應正聞已,如理思惟,當勤修學。」


如是語經

南傳巴利經藏《小部》第四經。由四集(nipata,篇),十一品(vagga,章),一一二經組成。音譯作伊諦佛多伽。所集錄之諸經,篇幅皆不長。特徵是經首皆由vuttam(曾如是言)或vuttaṃ hetaṃ bhagavatā vuttamarahatā ti me sutam(我聞世尊、應供曾如是說)開始,而經末則以 iti(……如是)或ayam pi attho vutto bhagavatā iti me sutanti(我聞世尊說此義)作結。也有經中是有itivuccati(如是言)的。因為都是這種定型的句子,因此經名稱為「如是語」。

書中各經依法數次第編列,其形式多由經序、散文(長行)、偈頌、結語所構成。就中,散文與偈頌具有重頌(geyya,即祇夜)的關係。亦即偈頌是其前面散文所述內容之詩偈化。又各品末皆附攝頌。全書內容廣泛,蘊含頗多重要思想。除有關出家眾的教理外,也涵蓋對在家眾的教說。所述簡雅,頗存古經風範。

相當於本書的漢譯本,為玄奘譯於唐‧永徽元年(650)的《本事經》。該經由三品組成,共七卷,一三八經。雖然二書分屬不同系統,但體裁上皆具「自昔展轉傳來,不顯說人、談所、說事」的特性,且以增一法編集。故實出自同一源流。現今本書有《Sayings ofBuddha》(英譯)與《如是語經》(日譯)等多種譯本。

◎附︰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八章第四節(摘錄)

在部派傳承中,對「九分」與「十二分教」,有意見非常不同,而又不容易得到定論的,是「本事」與「方廣」。「本事」,為「九分教」的第六分。梵語Ityuktaka,Itivṛttaka,一般譯為「本事」。巴梨語Itiyuttaka,譯為「如是語」。由於原語傳說不同,解說不同,形成二大流。在固有的傳說中,《大智度論》明確的說到這二類。鳩摩羅什(Kumārajīva)所譯,雖傳有二說,而以「如是語經」為主。或寫訛為「如是諸經」;音譯為「一筑多」,「伊帝渭多伽」。惟《成實論》的「伊帝曰多伽」,是「本事」的意思。屬於分別說系(Vibhājya-vadnāḥ)的經律,如《長阿含經》作「相應」;《四分律》作「善導」,《五分律》作「育多伽」,都是「如是語」的別譯。

「如是語」,銅鍱部(Tamra-śātīyāḥ)現有《如是語》,為《小部》中的一種。玄奘所譯的《本事經》七卷,屬於同一類型。雖現存本,不一定就是古本,但九分教中的「如是語」,就是這一類,是無可疑惑的。玄奘所譯《本事經》,分三品〈一法品〉六十經,〈二法品〉五十經,〈三法品〉二十八經,共一三八經。每十二、三經,結成一嗢拕南頌。而〈三法品〉末,僅有三經,又沒有結頌,可見已有了缺佚。《本事經》為重頌體︰每經初標「吾從世尊聞如是語」;長行終了,又說︰「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這是重頌的一類,以初標「吾從世尊聞如是語」,體裁特殊,而得「如是語」的名稱。《小部》的《如是語》,分四集︰「一集」三品,二十七經;「二集」二品,二十二經;「三集」五品,五十經;「四集」十三經。《原始佛教聖典之成立史研究》,比對這二部──《本事經》與《如是語》的同異,足供參考。《如是語》初標「如世尊說阿羅漢說,我聞」。長行終了時說︰「世尊說此義已,次如是(偈)說」。末了,又結「此義世尊說已。如是(我)聞」。比《本事經》多一結語。《大智度論》卷三十三說(大正25‧307b)︰「如是語經者,有二種︰一者,結句言︰我先許說者,今已說竟。」

《大智度論》的結句,與《如是語》的「此義,世尊說已」相近;多少不同,應為部派的傳誦不同。所說與《如是語》及《本事經》相當,是不會錯的。《如是語》有四集,《本事經》僅三法。在這四集中,第三集第三品止,都是「序說」,長行與重頌間的「結前生後」,末了的「結說」,體例一致。第三集第四品起,僅每品的初末二經,具足「序說」等;中間的經文都從略,也就是沒有「如是語」的形式。四集僅十三經,與前三集相比,也顯得簡略不足。這與《本事經》的缺略,情形是一樣的。為什麼三法、四集,而不是五法、六法,或九集、十集呢﹖以我看來,這是一項編集而沒有完成的部類。

《如是語》與《本事經》的體裁,在聖典集成過程的研究中,有三點值得我們重視。

(1)序說與結說︰佛說(及弟子說),從傳說而集成一定文句,展轉傳誦,到結集而成為部類,成為現存的形態,是經過多少過程而成的。原始傳誦而結集的,是佛說及弟子所說的短篇。沒有說在那裏說,為誰說,為什麼事說;這些是在傳授中加以說明的(有的忘記了,有的傳說不同)。其後,人、事、處,逐漸編集在內,篇幅漸長;開始與終了,也漸有一定的形式。以「四阿含」及「四部」來說︰序說是︰「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住」(或加上「與比丘……俱」,及特殊的事緣)。結說,形式不一,如泛為比丘們說的,結為︰「佛說是經(法)已,彼比丘(等)聞世尊所說,歡喜信受(奉行)。」這類形式的完成,曾經過「如是語」那種體例。不說在那裏說,為什麼人說,為誰(泛說「告眾比丘」)說,而以「如世尊說阿羅漢說,我聞」為序說;以「此義,世尊說已,我聞」為結說。起訖都敘明「世尊所說,我聞」,這可說是師資傳授中的習慣用語,表示傳承的可信性,而形成一定文句的。「如是語」型的聖典,漢譯還有《立世阿毗曇論》,這是陳‧真諦(Paramārtha)的譯品,可能為犢子系(Vātsīputrīyāḥ)論書。《論》分二十五品,卷一說(大正32‧173a)︰「如佛婆伽婆及阿羅漢說,如是我聞。」

在「閻羅地獄」章前,也有這同一的序說;其他或簡略為「佛世尊說」。《論》卷一第一品末說(大正32‧174c)︰「如是義者,諸佛世尊已說,如是我聞。」

其他品末,也有作「如是義者,佛世尊說,如是我聞」;「是義,佛世尊說,如是我聞」。這一序說與結說,與《小部》的《如是語》,可說完全相同。尤其是〈地獄品〉︰分十大地獄,每章長行以後,又說︰「世尊欲重明此義而說偈言」,完全為重頌型。可見部派佛教時代,這一形式的部類,還有承襲沿用的。「如是語」,是不限於銅鍱部所傳的。「如是語」(本事)的另一特色,如《順正理論》卷四十四說(大正29‧595a)︰「本事者,謂說自昔展轉傳來,不顯說人、談所、說事。」

《順正理論》下文,雖與「本生」相對,而以「本事」為過去事。然所說「自昔展轉傳來,不顯說人(為誰說)、談所(在那裏說)、說事(為什麼事說)」,與現存的《曼陀多經》並不相合,而卻與「如是語」相合。從這裏,得了「如是語」與「本事」的共同特性──「自昔展轉傳來,不顯說人、談所、說事」。佛及弟子所說的經偈,師資授受,展轉傳來,不說明為誰說,何處說,為何事說,成為「如是語」型。過去久遠的事,展轉傳來,也不庚誰說,在何處說,為何事說;記錄往古的傳聞,就是「本事」。但是,「不顯說人、談所、說事」,對佛弟子的信仰承受來說,是不能滿足的。於是傳聞的「法」──「如是語」型,終於為「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住」(再加上同聞眾或事緣)。有人、有地、有事的「阿含」部類(成為一切經的標準型),所取而代之了。傳聞的「事」,也與「說人、談所、說事」相結合,而集入於「阿含」部類之中。這樣,「本事」已失去「不顯說人、談所、說事」的特質。然而「本事」(「如是語」)的特性,終於在傳承中保存下來,而為《順正理論》主所記錄。

(2)長行與重頌︰上面說過,「祇夜」的本義,並非重頌,而是「修多羅」的結頌──「結集文」;又為「八眾誦」──「結集品」;又引申為一切偈頌的通稱。等到「伽陀」與「優陀那」成立,重頌也隨後形成了。長行與偈頌,原是各別傳誦的。也許由於某些長行,與偈頌的內容相近,而被結合起來;或依偈頌而演為長行。長行與偈頌的結合,形成一新的體裁;《如是語》就是屬於這一類型的。南傳有「如是語」而沒有「本事」;覺音(Buddhagh-osa)的解說,也不說「祇夜」是重頌。「祇夜」而被解說為重頌,是北方的解說,也就是成立「本事」,而沒有「如是語」的部派。

(3)增一法︰以增一法──一、二、三等為次第而集成聖典的,在《長部》中,有《十上經》、《等誦經》。《長阿含》與之相當的,是《十上經》、《眾集經》。《長阿含》中,更有《增一經》、《三聚經》。《雜阿含》有「一問一說一記論……十問十說十記論」,就是增一法的雛型(這十法,傳為沙彌所必誦)。這一編集法,是法數的類集與整理,為佛法漸有「論」部傾向的表現。這是「阿含」完成以前的,重要的結集方法。現存的《如是語》與《本事經》,也是以增一法來集成的。

將這三者結合起來說︰「如是語」是以「自昔展轉傳來,不顯說人、談所、說事」為特色。序說與結說,表示其展轉傳聞的可信性,實為「如是語」的根本特性。長行與重頌的結合,也已成為「如是語」的主要形式。《立世阿毗曇論》,是「如是語」型。〈地獄品〉有重頌,而沒有法數次第編集的意義。「九分教」與「十二分教」中的「如是語」,以序說及結說的定型文句,長行與重頌的結合為主,不一定是增一法的。現存的《如是語》與《本事經》,是在序說與結說,長行與重頌的體裁上,更為增一法的編集;約與《增一阿含》集成的時代相近。

《如是語》及《本事經》,表現為「傳說」的形態。「如世尊及阿羅漢說,我聞」;聞者是師資授受中的傳授者。沒有「說人、談所、說事」的「傳說」,在宗教的立場,一般人是難以生信的。沒有事實──「說人、談所、說事」,純為義理的宣說;理智的氣味過重,也缺乏感人的力量。加上序說與結說的定型,長行與重頌,千篇一律。總之,作為佛教的聖典來說,這是近於「論部」。小部,似乎是體裁新穎,卻不適於大部的結集。《增一阿含》也是以增一法來集成的。在序說方面︰「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住」等,正如古人所說︰「說方時人,令人心生信故。」表現為從佛所聽聞而來的直接性。摻入「說人、談所、說事」;而長行、偈頌、重頌,多姿多彩。《增一阿含》的集成,對增一法編集的《如是語》來說,顯然是相顧失色。到三品、四集而中止,也許覺到不必再這樣的結集下去了吧!

〔參考資料〕 《善見律毗婆沙》卷一;《Geschi-chte der indischen Literatur》;《A History of PaliLiter ature》;《Dictionary of Pali Proper Names》;《A Chinese Collection of Itivuttaka》;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


永嘉證道歌

一卷。唐‧玄覺撰。略稱《證道歌》。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八冊。全書以一八一四字(二四七句)的長詩,敘述永嘉玄覺參謁慧能之後的大悟心境。

此歌之撰述年代,並沒有確切的說明。依文中「自從認得曹溪路,了知生死不相關。」看來,當係撰於參悟六祖之後。至於參謁的年代,依《宗統編年》卷十所述,約在唐神宗神龍元年(705)。又就玄覺的示寂年月來加以推論,亦可見一些端倪。關於玄覺的示寂年月有種種異說︰

(1)《釋氏通鑑》卷八、《佛祖統紀》卷十謂唐睿宗先天元年(712)。

(2)《宋高僧傳》卷八、《五燈會元》卷二、《景德傳燈錄》卷五等謂先天二年(713)或先天二年十月十七日,此說獲得公認。

(3)《隆興佛教編年通論》卷十五、《佛祖綱目》卷三十謂開元二年十月。如依先天二年(即唐玄宗開元元年)十月十七日的說法,則玄覺乃於四十九歲示寂。由此推論,玄覺參謁慧能時,當為四十一歲。故此書當係玄覺晚年的作品。

玄覺為浙江溫州府永嘉縣人。字明道,號真覺,諡號「無相大師」,世稱「永嘉大師」。依宋‧大慧宗杲《普說》卷二、宋‧慧洪覺範《冷齋夜話》與彥琪《證道歌話》的自序等所述,《證道歌》曾以《震旦聖者大乘決疑經》的名稱傳至印度。然此說法真偽不明。

此歌扼要地顯示出佛性(本源自性天真佛)的消息。詩中云︰「無明實性即佛性,幻化空身即法身,法身覺了無一物,本源自性天真佛。」認為證悟天真佛的道人了知不除妄、不求真的真諦。因為一切法,空而無相。無相,就是天真佛的真實相。真俗二諦相互融即,故云「無明實性即佛性,幻化空身即法身。」

本書之韻文極為流暢,易使人在朗朗吟誦間即悟得佛法大意。古來與《參同契》、《寶鏡三昧》、《信心銘》等並為禪林所重視。註書頗多。宋‧彥琪、知訥、永盛、法泉等人曾先後作《證道歌註》。日本方面,連山交易、石門興幹、萬回一線、僧英了諦等亦曾分別為此書作註。此外,敦煌出土的禪籍中,《禪門祕要決》一書的內容與本書相當,可視為本書的異本。

◎附︰《永嘉證道歌》
君不見,絕學無為閒道人,不除妄想不求真。
無明實性即佛性,幻化空身即法身。
法身覺了無一物,本源自性天真佛。
五陰浮雲空去來,三毒水泡虛出沒。
證實相,無人法,剎那滅卻阿鼻業。
若將妄語誑眾生,自招拔舌塵沙劫。
頓覺了,如來禪,六度萬行體中圓。
夢裏明明有六趣,覺後空空無大千。
無罪福,無損益,寂滅性中莫問覓。
比來塵鏡未曾磨,今日分明須剖析。
誰無念,誰無生,若實無生無不生。
喚取機關木人問,求佛施功早晚成。
放四大,莫把捉,寂滅性中隨飲啄。
諸行無常一切空,即是如來大圓覺。
決定說,表真僧,有人不肯任情徵。
真截根源佛所印,摘葉尋枝我不能。
摩尼珠,人不識,如來藏裏親收得。
六般神用空不空,一顆圓光色非色。  
淨五眼,得五力,唯證乃知難可測。
鏡裏看形見不難,水中捉月爭拈得。
常獨行,常獨步,達者同遊涅槃路。
調古神清風自高,貌顇骨剛人不顧。
窮釋子,口稱貧,實是身貧道不貧。
貧則身常披縷褐,道則心藏無價珍。
無價珍,用無盡,利物應機終不吝。
三身四智體中圓,八解六通心地印。
上士一決一切了,中下多聞多不信。
但自懷中解垢衣,誰能向外誇精進。
從他謗,任他非,把火燒天徒自疲。
我聞恰似飲甘露,銷融頓入不思議。
觀惡言,是功德,此即成吾善知識。
不因訕謗起冤親,何表無生慈忍力。
宗亦通,說亦通,定慧圓明不滯空。
非但我今獨達了,恆沙諸佛體皆同。
師子吼,無畏說,百獸聞之皆腦裂。
香象奔波失卻威,天龍寂聽生欣悅。
遊江海,涉山川,尋師訪道為參禪。
自從認得曹谿路,了知生死不相關。
行亦禪,坐亦禪,語默動靜體安然。
縱遇鋒刀常坦坦,假饒毒藥也閒閒。
我師得見然燈佛,多劫曾為忍辱仙。
幾回生,幾回死,生死悠悠無定止。
自從頓悟了無生,於諸榮辱何憂喜。
入深山,住蘭若,岑崟幽邃長松下。
優游靜坐野僧家,閴寂安居實蕭灑。
覺即了,不施功,一切有為法不同。
住相布施生天福,猶如仰箭射虛空。
勢力盡,箭還墬,招得來生不如意。
爭似無為實相門,一超直入如來地。
但得本,莫愁末,如淨琉璃含寶月。
既能解此如意珠,自利利他終不竭。
江月照,松風吹,永夜清宵何所為。
佛性戒珠心地印,霧露雲霞體上衣。
降龍鉢,解虎錫,兩鈷金環鳴歷歷。
不是標形虛事持,如來寶杖親蹤跡。
不求真,不斷妄,了知二法空無相。
無相無空無不空,即是如來真實相。  
心鏡明,鑒無礙,廓然瑩徹周沙界。
萬象森羅影現中,一顆圓光非內外。
豁達空,撥因果,莽莽蕩蕩招殃禍。
棄有著空病亦然,還如避溺而投火。
捨妄心,取真理,取捨之心成巧偽。
學人不了用修行,深成認賊將為子。
損法財,滅功德,莫不由斯心意識。
是以禪門了卻心,頓入無生知見力。
大丈夫,秉慧劍,般若鋒兮金剛燄。
非但空摧外道心,早曾落卻天魔膽。
震法雷,擊法鼓,布慈雲兮灑甘露。
龍象蹴踏潤無邊,三乘五性皆醒悟。
雪山肥膩更無雜,純出醍醐我常納。
一性圓通一切性,一法遍含一切法。
一月普現一切水,一切水月一月攝。
諸佛法身入我性,我性同共如來合。
一地具足一切地,非色非心非行業。
彈指圓成八萬門,剎那滅卻三祇劫。
一切數句非數句,與吾靈覺何交涉。
不可毀,不可讚,體若虛空勿涯岸。
不離當處常湛然,覓既知君不可見。
取不得,捨不得,不可得中只麼得。
默時說,說時默,大施門開無壅塞。
有人問我解何宗,報道摩訶般若力。
或是或非人不識,逆行順行天莫測。
吾早曾經多劫修,不是等閒相誑惑。
建法幢,立宗旨,明明佛敕曹溪是。
第一迦葉首傳燈,二十八代西天記。
法東流,入此土,菩提達磨為初祖。
六代傳衣天下聞,後人得道何窮數。
真不立,妄本空,有無俱遣不空空。
二十空門元不著,一性如來體自同。
心是根,法是塵,兩種猶如鏡上痕。
痕垢盡除光始現,心法雙忘性即真。
嗟末法,惡時世,眾生福薄難調制。
去聖遠兮邪見深,魔強法弱多怨害。
聞說如來頓教門,恨不滅除令瓦碎。
作在心,殃在身,不須冤訴更尤人。
欲得不招無間業,莫謗如來正法輪。  
旃檀林,無雜樹,鬱密森沈師子住。
境靜林間獨自遊,走獸飛禽皆遠去。
師子兒,眾隨後,三歲便能大哮吼。
若是野干逐法王,百年妖怪虛開口。
圓頓教,勿人情,有疑不決直須爭。
不是山僧逞人我,修行恐落斷常坑。
非不非,是不是,差之毫釐失千里。
是則龍女頓成佛,非則善星生陷墬。
吾早年來積學問,亦曾討疏尋經論,
分別名相不知休,入海算沙徒自困。
郤被如來苦訶責,數他珍寶有何益。
從來蹭蹬覺虛行,多年枉作風塵客。
種性邪,錯知解,不達如來圓頓制。
二乘精進勿道心,外道聰明無智慧。
亦愚癡,亦小騃,空拳指上生實解。
執指為月枉施功,根境法中虛捏怪。
不見一法即如來,方得名為觀自在。
了即業障本來空,未了應須還夙債。
饑逢王饍不能飧,病遇醫王爭得瘥。
在欲行禪知見力,火中生蓮終不壞。
勇施犯重悟無生,早時成佛于今在。
獅子吼,無畏說,深嗟懵懂頑皮靼。
祇知犯重障菩提,不見如來開祕訣。
有二比丘犯淫殺,波離螢光增罪結。
維摩大士頓除疑,猶如赫日銷霜雪。
不思議,解脫力,妙用恆沙也無極。
四事供養敢辭勞,萬兩黃金亦銷得。
粉骨碎身未足酬,一句了然超百億。
法中王,最高勝,恆沙如來同共證。
我今解此如意珠,信受之者皆相應。
了了見,無一物,亦無人,亦無佛。
大千沙界海中漚,一切聖賢如電拂。
假使鐵輪頂上旋,定慧圓明終不失。
日可冷,月可熱,眾魔不能壞真說。
象駕崢嶸謾進途,誰見螗蜋能拒轍。
大象不遊於免徑,大悟不拘於小節。
莫將管見謗蒼蒼,未了吾今為君訣。


耳根

指聽覺能力或聽覺神經。並不是指身體上可以被看得到的耳朵。為五根或六根之一、十二處之一、十八界之一、二十二根之一。略稱耳。音譯作戍縷多因姓唎焰。指耳識之所依,即取聲境無見有對之淨色。《品類足論》卷一云(大正26‧692c)︰「耳根云何﹖謂耳識所依淨色。」《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二云(大正27‧731a)︰「耳根於四處增上。(一)莊嚴自身、(二)導養自身、(三)為識等依、(四)作不共事。(中略)為識等依者,耳識及相應法依此而生。作不共事者,唯耳根聞聲,非餘根。」

關於「耳」之語義。《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三云(大正45‧298b)︰「耳者,能聞之義。梵云戍縷多,此云能聞。如是我聞亦云戍縷多,故瑜伽云,數數於此聲至能聞,故名為耳。翻為耳者,體用相當。依唐言譯。」

梵語戍縷多(śrotra)是能聞之義,乃就其義而言;唐語則直就其體而言「耳」。

依《俱舍論》卷二所述,耳根之極微在耳穴內旋環而住,恰如捲成筒狀之樺皮。能聞遠處聲響,然卻不能聞近於耳根之聲。故與眼根同為「離中知」,均求至(有距離)之境。

又,耳根於十二處中稱為耳處(śrot-rāyatana),於十八界中稱為耳界(śrotra-dhātu)。

〔參考資料〕 《雜阿毗曇心論》卷一;《五事毗婆沙論》卷上;《俱舍論》卷一、卷三;《瑜伽師地論》卷三、卷五十四;《成唯識論》卷四、卷八;《俱舍論光記》卷一、卷二。



(一)佛陀,一佛與多佛
佛是佛陀(Buddha)一辭的略稱,佛陀的意思是「覺悟的人」、「覺者」。古時也寫成浮屠或浮圖。

在與聲聞、緣覺(辟支佛)作區別的時候,則稱佛為阿耨多羅三藐三佛陀(Anuttarasamyak-sambuddha)。阿耨多羅三藐三佛陀就是「無上正等覺者」、「自覺覺他,覺行圓滿」的意思。為什麼如此形容佛呢﹖那是因為佛和聲聞的阿羅漢與辟支佛不一樣,他在自己開悟的同時,也從事於救渡他人,使他人開悟。這種悟行是完全圓滿的,因此用上述諸詞來形容佛。

西洋人提到佛陀(Buddha)的時候,多半是指歷史上的釋尊。這是因為他們按照南傳佛教的習慣。在南傳佛教裏,一般都只將釋尊當成佛寶來崇拜。

實則,在原始佛教時代,已經不只是把釋尊一人當作佛陀了。相傳在過去世中,即已有佛陀出現,也同樣地說法,並化導救渡眾生。相傳在釋尊以前有六佛出現,加上釋尊就是過去七佛。釋尊之後將有彌勒出現,就是所謂的未來佛。這種見解在原始佛教時代就已經產生了。

過去七佛是毗婆尸佛、尸棄佛、毗舍浮佛、拘留孫佛、拘那含牟尼佛、迦葉佛、釋迦牟尼佛。在《長阿含》〈大本經〉(巴利《長部》第十四經)中即已曾記載釋尊所說的七佛思想。

關於未來的彌勒佛(Maitreya,Metteyya),《長阿含》的〈轉輪聖王修行經〉(巴利《長部》第二十六經)、《中阿含》的〈轉輪聖王經〉中都曾提及。釋尊發現法就是世界人生的真理,並且將這真理說給世人聽。這種具有完全人格的人並不只是釋尊一人而已,在過去和未來一直存在著許多。經典裏面之所以說到許多這樣的佛,是為了證明法的真理性和法的永遠性吧!

釋尊以前的過去佛是否實際存在於歷史上,我們並不知道。但是到了部派佛教時代,部派佛教則說在過去七佛之前也有許多佛存在。於是越說越多,過去佛的數目和名稱也因部派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例如巴利佛教,在過去七佛之前又另立十八佛,故有二十五佛。或者在十八佛之前又立了三佛,於是就有了二十八佛。這是巴利《小部》〈佛種姓經〉(Bud-dhavaṁsa)所說的。二十五佛分別是︰燃燈、憍陳如、吉祥、善意、離婆多、蘇毗多、最上見、蓮華、那羅陀、蓮華上、善慧、善生、喜見、義見、法見、義成、底沙、弗沙、毗婆尸……釋尊。二十五佛之前的三佛則是︰作愛、作慧、作依等。

梵文《大事》(Mahāvastu)是屬於大眾部的說出世部的佛典。在這本書中,關於過去佛記錄了兩種說法。根據第一種說法,在釋尊過去世尚未成佛的菩薩時代裏,他曾遇見、禮拜、受教的佛共有三十億的釋迦佛、八億燃燈佛、五百蓮華上佛、三億弗沙佛、一萬八千摩羅幢佛、五百蓮華上佛、九萬迦葉佛、一萬五千炎熱佛、二千憍陳如佛、一位普護佛、一千紫幢佛、八萬四千帝幢佛、一萬五千日佛、六千三百展轉佛、六十四正思佛、一位善照佛、一位無敗幢佛等。根據第二說,如將同名的佛刪除,則從帝幢佛到燃燈佛有一一四佛,燃燈佛到迦葉佛有十五佛。

上述梵文《大事》所提到的過去佛與漢譯《佛本行集經》所提到的過去佛類似。根據《佛本行集經》,相當於第一說的有︰三十億釋迦佛、八億燃燈佛、三億弗沙佛、九萬迦葉佛、六萬燈明佛、一萬八千婆羅王佛、一萬能度彼岸佛、一萬五千日佛、二千憍陳如佛、六千龍佛、一千紫幢佛、五百蓮華上佛、六十四螺髻佛、一位正行佛、八萬四千億辟支佛、一位善思佛、一位示悔幢佛;相當於第二說的則有︰帝幢佛到能作光明佛(燃燈佛)一百佛,及從燃燈佛到迦葉佛十五佛。梵文《大事》和《佛本行集經》最後提到的十五佛,兩者在順序上多少有所不同。根據《大事》十五佛是下列各佛︰燃燈、世無比、蓮華上、最上行、德上名稱、釋迦牟尼、見一切利、帝沙、弗沙、毗婆尸、尸棄、毗舍浮、拘留孫、拘那含牟尼、迦葉。最後的六佛屬於過去七佛。這十五佛類似記載在《大悲經》上的十四佛。這十四佛就是以上十五佛中少了見一切利佛的其他十四佛。

根據《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藥事》所載,釋尊在菩薩的修行時代,最初的阿僧祇劫裏,曾供養從釋迦佛到護世佛的七萬五千位佛;在第二個阿僧祇劫從燃燈佛到帝釋幢佛之間,供養了七萬六千位佛;第三個阿僧祇劫從安穩佛到迦葉佛之間,供養了七萬七千位佛。在《大毗婆沙論》和《俱舍論》中也都提到這件事。過了這三劫之後還有最後的百大劫。在百大劫中他又親近供養了從毗婆尸佛到迦葉佛等六佛。

又如《普曜經》、《方廣大莊嚴經》、《佛藏經》等也都提到了種種過去佛。在《三千佛名經》中,提到在「過去星宿劫」、「現在賢劫」、「未來莊嚴劫」的三劫裏,各有千佛出世。所以在這三劫中就列舉了三千個佛名。

從原始佛教進入部派佛教的時候,許多部派都曾主張過去、現在、未來三世有很多佛陀出現說法,在部派之中,大眾部一派認為除了釋迦佛出世的娑婆世界之外,十方(四方、四維、上下)種種的世界都同時有佛陀出現。

佛教主張一個世界只有一佛,是不能有兩佛同時出現的。但如果不是在同一個世界,則可能有許多佛同時出現。上述大眾部的「現在多佛說」即是就十方的多數世界而立論。大乘佛教也是上述大眾部說法的進一步發展,而主張三世十方有無數佛陀出現。

不論那一位佛陀都要經過三阿僧祇、百大劫或四阿僧祇、百大劫的長時間,以菩薩的身份修行聚集種種波羅蜜行,修集善根功德的結果,才能徹悟成佛。

(二)佛身
到大乘佛教時,有關佛陀的探討就成為哲學化的考察。關於佛身,即有二身說、三身說、四身說等三種說法。

此中,二身說是指法身與生身兩種。法身是指佛陀的本質──法,將法具體化就成為理想式的佛身。生身就是父母所生身,這是指生在釋迦國迦毗羅城的釋迦佛。

三身說有很多種,一般的說法是︰(1)法身、報身、應身的三身說。(2)自性身、受用身、變化身的三身說。四身說是將第一種三身說分為應身與化身而成為法身、報身、應身、化身等四身。另外一說是將第二說中之「受用身」一項分為自受用身與他受用身,而成為自性身、自受用身、他受用身、變化身等四身。玆依三身說,略釋如次︰(1)法身(dharma-kāya)︰將佛陀所說的真理加以人格化而形成的真理佛,就是法身。最初在原始佛教與部派佛教主張有「五分法身」,包含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等五種教法。在這種情形下的法身,指「法的集積」。其中的「身」(kāya)就是「集積」的意思,此與「身體」的「身」,意義不同。例如《佛遺教經》中,佛陀說︰「自今已後,我諸弟子,展轉行之。則是如來法身常在而不滅也。」

到了大乘佛教時代,將遍滿宇宙的法(真理)加以人格化,而將做為真理體現者的理想佛身稱為法身。這並不是透過修行而證果的佛陀,而是本來法爾(自然)存在的理佛。可是這個法身也不只是理法而已,而是理智不二的。就在這個意義之下,法身可大別為以下三種︰{1}做為教法的一種純粹的理,{2}這個理成為理想佛身的理佛,{3}理之中包含智,具有任運無作之作用的佛身。

做為信仰對象的法身佛主要是上面的第三種,像真言宗所說的大日(Mahāvairocana,大毗盧遮那)如來,和《法華經》〈如來壽量品〉中所說的常住在靈鷲山的釋迦牟尼佛等,都是這種法身佛。(參見附錄《法華經》〈如來壽量品〉經文)(2)報身(sambhoga-kāya)︰又譯為受用身,又稱為等流身(nisyanda-kāya)。是從法界等流而來的佛身,亦即等同法界而流入的理想佛身之謂。所謂報身是指菩薩經過波羅蜜的修行與誓願的完成,而得到報果後成為完全圓滿的理想的佛陀。又稱為受用身,是指受用善根功德報果的佛身。受用身分為自受用身與他受用身兩種。自受用身是由修行結果而得的佛果,並且自己受用自內證法門之法樂的佛陀。他受用身是給眾生受用這個開悟的報果以及殊勝的法門,而指導教化眾生的佛陀。可是報身的說法對象是初地以上的菩薩,所說的是第一義的甚深教法,地前的菩薩與凡夫都不是報身說法的對象。另外又有一種說法︰即真正的報身只有自受用身;他受用身是屬於應身(化身)。

做為信仰對象的,實際上被尊崇的報身佛有阿彌陀佛(Amitāyus、Amitābha)和藥師佛(Bhaiṣajya-guru),還有,日本奈良東大寺的大佛──盧舍那佛,也可以看作是報身佛。(3)應身(nirmāṇa-kāya)︰又譯為化身,又稱為應化身。就是為了配合教化對象的需要,而變化成種種形象之佛身。這與報身相同,並不是遍歷三世十方、普遍存在的完全圓滿的佛身,而只是在特定的時代與地域,為了救渡特定的人所出現的佛陀。兩千五百年前在印度出現的釋迦佛就是應身,以過去六佛為始的多位佛陀以及未來的彌勒佛都是一種應身。

應身有勝應身、劣應身兩種。勝應身是為初地以上菩薩說法的佛陀;劣應身是為地前菩薩與凡夫、二乘說法的佛陀。在這種情形下,勝應身實際上與報身沒有差別。所以所謂的「應身」應該是指劣應身。

另外,應身同時也可區分為應身與化身兩種。在這裏應身是為了適應對方、化導對方而顯現出一種比較適當的形象來說法的佛陀,也是具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等相好的佛身。相當於在特定時代與地域出現的佛陀。

所謂化身是不具備相好而以種種形象來救渡眾生的佛身。所顯現的形態有時候是凡夫,有時候則是梵天、帝釋、魔王、畜生等形態,在五趣(天、人、餓鬼、畜生、地獄)之中現身說法。觀世音(Avalokiteśvara,觀自在)菩薩顯現三十三身來救渡眾生,這三十三身是︰佛身、辟支佛身、聲聞身、梵王身、帝釋身、自在天身、大自在天身、天大將軍身、毗沙門身、小王身、長者身、居士身、宰官身、婆羅門身、比丘身、比丘尼身、優婆夷身、優婆塞身、長者婦女身、居士婦女身、宰官婦女身、婆羅門婦女身、童男身、童女身、天身、龍身、夜叉身、乾闥婆身、阿修羅身、迦樓羅身、緊那羅身、摩睺羅伽身、執金剛身等等,此中除了最初的佛身之外,其餘三十二身皆為化身。觀世音菩薩又名千手觀音、馬頭觀音、十一面觀音、聖觀音、如意輪觀音、准胝觀音、不空羂索觀音、白衣觀音、葉衣觀音等等,就是這個緣故。總之,觀世音菩薩雖然被稱為菩薩,但實際上應視之為應身佛或化身佛。

另外地藏(Kṣitigarbha)菩薩是顯現成僧形的化身,以聲聞的形態救渡三界六道眾生的菩薩。另外,像不動(Acala)明王、聖天(Vināyaka、Gaṇeśa,歡喜天)、荼枳尼天(Dākinī)等等,屬於明王部與天部的神祇,也可以說全部都是化身。

(三)佛陀所具之性德
關於佛德方面,佛陀具有十力、四無畏、三念住、大悲與十八不共法之性德;在外形方面,具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等偉人的相貌。另外顯示佛德的,還有所謂的如來十號。

所謂「十八不共法」(aṣṭādaśa āvenika-buddha-dharmā),是指聲聞、緣覺、菩薩所不具備,而為佛陀獨特所有的十八種功德。十八不共法有兩個系統。一為小乘佛教所說,另一為大乘佛教所說。

小乘的十八不共法指的是︰佛之十力、四無畏、三念住與大悲。

所謂佛的十力是︰(1)處非處智力(辨別正確之道理與非道理的智力)、(2)業異熟智力(如實的了知善惡業及其報果的智力)、(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體證熟諳四禪、八解脫、三三昧、八等至等各種禪定的智力)、(4)根上下智力(如實了知眾生根器之高下優劣等智力)、(5)種種勝解智力(如實了知眾生種種意欲傾向的智力)、(6)種種界智力(如實了知眾生的世界與性類差異的智力)、(7)遍趣行智力(如實了知依據何種修行就可進入何種境界的智力)、(8)宿住隨念智力(正確的了知眾生過去世命運的智力,這是佛的宿命通)、(9)死生智力(正確了知眾生未來世命運的智力,這是佛的天眼通)、(10)漏盡智力(一切煩惱礙都消除淨盡而開悟成佛的智力,這是佛的漏盡通)。

「四無畏」(catvāri vaiśāradyāṇi)又稱為四無所畏。佛陀對其他任何人都具有絕對的自信,對任何人的問答論難,都絕不害怕、不必臆測。這四種能力謂之四無畏︰(1)一切智無畏(佛自信是一切智者)、(2)漏盡無畏(自信一切煩惱障礙都斷盡)、(3)說障道無畏(佛說煩惱與業障礙諸法時都具足自信)、(4)說盡苦道無畏(佛說這種消除煩惱與苦的戒定慧三學的修道時,具足自信)。

所謂「三念住」(triṇi smṛtyupasthānā-ni )是佛在任何場合,都保持著純粹正確的意識。換句話說,就是在這三種情況下,他都具有正念正知的狀態。(1)第一念住(當眾生信奉佛陀時,佛不生喜心,他安住於這樣的正念正知之中)、(2)第二念住(眾生不信奉佛陀時,佛不生憂心,他安住於這樣的正知正念中)、(3)第三念住(眾生同時信奉佛陀也誹謗佛陀時,佛不生喜心也不生憂心,他安住在這樣的正知正念中)。

所謂「大悲」(mahā-karuṇā),就是佛陀恒常地具有救濟眾生苦難的大慈悲心。

大乘的十八不共法,依據文獻的不同,所列舉的項目與順序也不同,一般的說法是如此︰(1)身無失(身業沒有過失)、(2)語無失(語業沒有過失)、(3)意無失(不失念、沒有意業的過失)、(4)無異想(對一切眾生都持平等心)、(5)無不定心(不會有眾生之散亂不定的心)、(6)無不知捨心(沒有不知眾生與捨置眾生的心),以上六個項目是由戒學而生起,是無住涅槃之因。(7)信無減(對無住涅槃具有純正不壞的淨信心)、(8)欲無減(對無住涅槃的志趣意念不減退)、(9)精進無減(在所有的場合都精進而不退減)、(10)慧無減(利益眾生的智慧不退減)、(11)解脫無減(得到大乘解脫以後不會退減)、(12)解脫知見無減(使眾生得無上涅槃的心志不退減),以上六個項目是由定學而生起,是無住涅槃之緣。(13)身業隨智慧行、(14)語業隨智慧行、(15)意業隨智慧行(以上三者是指一切佛的身語意三業,恒常地有智慧隨伴相應)、(16)過去知見無著無礙、(17)未來知見無著無礙、(18)現在知見無著無礙(以上三者,關於過去、未來、現在的一切法,佛陀都能平等的知悉,破戲論相,其知見無著無礙地自在),以上六項目是由慧學所生,是無住涅槃的當體本身。

另外還有所謂的一四0不共法。這一四0法是︰三十二大人相、八十隨好、四一切種清淨、十力、四無所畏、三念住、三不護、大悲、無忘失法、永害習氣、一切種妙智等。(《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七、《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等)

所謂「如來十號」分別是︰(1)如來、(2)應供、(3)正遍知、(4)明行足、(5)善逝、(6)世間解、(7)無上士、(8)調御丈夫、(9)天人師、(10)佛、(11)世尊等十一個。在這十一個中除去第一號「如來」,就是如來十號,這是其中一說。另一說則是將最末兩號︰佛與世尊合稱為一項。這樣也是如來十號。第一種說法是原始經典所說的十號。在《阿含經》中說明佛寶的定型句,也是這十號。以下依次解釋上述的十一項名號。

(1)如來(Tathāgata)︰音譯為多陀阿伽佗、怛佗櫱多、怛薩阿竭,義譯是如來,也可譯為如去。所謂如來,是「如實而來的人」或「由真如而來的人」的意思。從真如法界而來,悟到真如,所過的是那種如實的教化生活,是如實去實行的人;也就是完全依循真理而來,依循真理而去,與真理完全冥合無間的人。「如來」一詞和佛陀是同義語。

在佛教以前,外教也用這個詞彙,他們以之指稱「解脫生死輪迴之人」。大體上佛教的意義與之相同。在原始佛教中,「如來」一詞,釋尊都是以複數形來使用,是指解脫輪迴的理想真人,這是第三人稱的用法,並沒有當成第一人稱而以之自稱的例子。

當時的人很珍視「佛陀」這一詞彙,視之為很稀有的稱呼。到後世,「如來」和「佛」二詞的使用,就不再被區別。所以阿彌陀佛也就是阿彌陀如來,藥師佛也就是藥師如來。但有一個例外,就是大日如來在習慣上通常都不稱為「大日佛」。

(2)應供(Arhan,Arahan)︰音譯為阿羅漢,簡稱為羅漢。在大乘佛教方面,認為不論是阿羅漢或羅漢,都是指小乘聲聞之得到悟境的最高聖者,是只求自利的人。但是大乘佛教這種講法並不是阿羅漢的本意。阿羅漢的原意是應供,是指「應該被供養之人」或「有資格接受的人」。這個意思是說阿羅漢是斷盡一切煩惱,具有卓越人格的人。所以這樣的人也具有感化與善導世人的優越德性。

因此,如果供養阿羅漢之衣食住的話,那麼供養者將會得到數十百倍功德的回報。阿羅漢又稱為福田(pūṇya-kṣetra,puñña-khetta),這是指阿羅漢就是一個可以使人們得到幸福收穫的良田。愈是良田就愈能豐收,有時能回收數十倍,甚至數百倍的收穫。如果供養或播種在像阿羅漢這樣的良田上,那麼供養者就會收穫到數十倍甚至數百倍的大功德。所以阿羅漢又稱為無上福田。像這樣的阿羅漢,是可以救渡世人,使他們幸福的。佛當然也是這樣的阿羅漢。

在弟子(聲聞)中得到最高悟境的人就稱為阿羅漢。在這方面,不論是佛或弟子中的阿羅漢都是一樣的。但在大乘佛教來看,阿羅漢是未具教化活動的小乘聖者,這是對阿羅漢本意的一種歪曲。

(3)正遍知(Samyak-sambuddha,Sammā-sambuddha)︰音譯為三藐三佛陀,也寫作正遍知,意譯又作正等覺者。指「完全正確的覺者」。有時也在這詞彙上加「無上」(anuttara,阿耨多羅)來形容。佛的覺悟與聲聞緣覺的覺悟不同,是最圓滿、最正確的。為了和聲聞緣覺有所區別,所以稱為正遍知。他開悟的內容就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或阿耨菩提(無上菩提)。與聲聞菩提、辟支菩提是有區別的。

(4)明行足(Vidyācaraṇa sampanna,Vijjācaraṇa-sampanna)︰是指具足「明」(智慧)與「行」(體驗)的人。佛陀在理論的智慧面及體驗的實踐面都非常卓越而且圓滿,所以稱之為明行足。佛教理論在合理性、倫理性、宗教性等方面是完備的,而且這些理論就是信仰實踐的基礎理論。與實踐無關的空理空論,佛教是不說的。另外,其實踐是以正確的理論為根據,完全沒有迷信邪教的成份。圓滿的理論與實踐二者表裏一體,這些理論與實踐都兼而有之,都能具足的就是佛,所以佛陀又稱為明行足。

(5)善逝(Sugata)︰音譯為修伽陀,意譯為「好去」。就是「如實的去彼岸」,或者是「不再沈淪於生死海之人」的意思。因為他能夠實行善淨聖道,因為他能夠到不死涅槃的善妙處所,因為他能正確的完成波羅蜜到菩提座下成正覺,因為他能在適當的場合只說適當的話,所以稱他為善逝。

(6)世間解(Lokavid,Lokavidū)︰是徹底理解世間世事的人。世間分為有情世間與器世間(或者是行世間、有情世間、空間世間)。在原始經典中所謂的世間有時候是指有情世間(眾生),佛完全瞭解世間一切有情(眾生)的心情、性格與根機,因而能相應地做適當的說法,並且使一切眾生趨向理想,而化導救渡之。也就是說佛完全瞭解世間苦、集、滅、道的循環真理,他也據此來從事他的教化活動。

(7)無上士(Anuttara)︰就是至高無上的人。佛是一切有情中境界最高的人。在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裏,沒有人能夠與佛比肩,所以佛又稱之為無上士。

(8)調御丈夫(Puruṣadamya-sārathi,Puri-sadamma-sārathi)︰就是「能夠調御丈夫的御者」的意思。佛可以訓練那些具足佛性的所有人。佛視對方情況的需要,時柔、時剛,或剛柔併用,不論任何人,佛都可以調御他,導引他信仰與修行證果,所以稱為調御丈夫。

(9)天人師(Śāstā devamanuṣyānām,Satthā devamanussānaṁ)︰佛陀是諸神與眾人的老師,也就是三界大導師。事實上不只是諸神與眾人而已,佛陀是教化救渡三界六道一切眾生之導師。

(10)佛(Buddha)︰就是「覺者」,就是自覺覺他的人。

(11)世尊(Bhagavat)︰音譯為婆伽婆、婆伽梵,古代意譯為「尊祐」,是「具有瑞德(bhaga)的人(vat)」的意思。所謂的「瑞德」是指自在、出世間法、名譽、吉瑞、俱利之欲、俱利之精進等。由於有此瑞德,所以能得到世間的尊敬,而成為世間最尊貴的人。Lokanātha(世主)一詞也譯為世尊,在經典中一般是用婆伽婆(Bhagavat,世尊)這個名稱的。經典最前面常有「如是我聞,一時佛在」的句子,其中的「佛」就是從婆伽婆這個字翻譯過來的。(取材自水野弘元《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

◎附一︰《法華經》〈如來壽量品〉

爾時,佛告諸菩薩及一切大眾︰「諸善男子!汝等當信解如來誠諦之語。」復告大眾︰「汝等當信解如來誠諦之語。」又復告諸大眾︰「汝等當信解如來誠諦之語。」

是時菩薩大眾,彌勒為首,合掌白佛言︰「世尊!唯願說之,我等當信受佛語。」如是三白已,復言︰「唯願說之,我等當信受佛語。」

爾時世尊知諸菩薩三請不止,而告之言︰「汝等諦聽如來祕密神通之力!一切世間天人及阿修羅皆謂︰『今釋迦牟尼佛,出釋氏宮,去伽耶城不遠坐於道場,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然,善男子!我實成佛已來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那由他劫。譬如五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三千大千世界,假使有人抹為微塵;過於東方五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國乃下一塵,如是東行,盡是微塵。諸善男子!於意云何﹖是諸世界,可得思惟校計知其數不﹖」

彌勒菩薩等俱白佛言︰「世尊!是諸世界無量無邊,非算數所知,亦非心力所及!一切聲聞、辟支佛,以無漏智,不能思惟知其限數;我等住阿惟越致地,於是事中亦所不達。世尊!如是諸世界,無量無邊!」

爾時佛告大菩薩眾︰「諸善男子!今當分明宣語汝等︰是諸世界若著微塵及不著者盡以為塵,一塵一劫;我成佛已來,復過於此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劫。自從是來,我常在此娑婆世界說法教化;亦於餘處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國導利眾生。

諸善男子!於是中間,我說然燈佛等,又復言其入於涅槃,如是皆以方便分別。諸善男子!若有眾生來至我所,我以佛眼觀其信等諸根利鈍,隨所應度;處處自說名字不同,年紀大小,亦復現言當入涅槃。又以種種方便,說微妙法,能令眾生發歡喜心。諸善男子!如來見諸眾生樂於小法德薄垢重者,為是人說︰『我少出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然我實成佛已來久遠若斯,但以方便教化眾生,令入佛道,作如是說。」

◎附二︰印順《佛法概論》第二十章第二節

〔正覺與解脫的特勝〕 佛陀即得阿耨多羅三藐1三菩提──無上正遍覺者。正覺的普遍性、究竟性,超過一般聲聞弟子,所以佛陀是重于正覺的。學佛者也不稱發出離心,而說發菩提心。聲聞是聞佛教聲而解脫,佛卻 「先未聞法,能自覺知,現法身知,得三菩提」(《雜阿含》卷二十六‧六八四經)。佛陀的正覺,是無貪、無瞋、無癡的完滿開展,究竟圓成;而聲聞弟子的正覺,是偏於無貪、無癡的,佛與聲聞的正覺,可說有程度上的差別。但這是說︰佛陀的正覺,是智慧中心的,含攝得無貪、無瞋、無癡,從身心淨化,自他和樂的生活中得究竟自在。如從智慧的無癡說,無漏慧的證法性空,與聲聞沒有差別,畢竟空是沒有什麼彼此差別的。能實現智證空如,即轉凡成聖,轉迷成悟。三乘同性的聖人,不是神,只是以智證空寂而得離欲解脫的自由人。不過,慈悲而偏於消極的不害他,這是聲聞;重於積極的救護他,即是從修菩薩行而成佛。佛在這三乘同一解脫的聖格中,顯出他的偉大。有情,是身心相依,也是自他互成的,所以佛陀的正覺,不但契合緣起的空性,更能透達緣起的幻有。慈悲利他的德行,更能發揮出來,不像聲聞那樣僅是消極的無諍行。人間佛陀的無上正遍覺,應從真俗無礙,悲智相應中去說明與聲聞的差別。

論到解脫,佛與聲聞弟子平等平等。如《中阿含》〈瞿默目犍連經〉說︰「若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解脫,及慧解脫阿羅訶解脫,此二解脫無有差別,亦無勝如。」解脫的平等,約解脫能感生死的煩惱及生死說。如論到煩惱的習氣,即彼此不同,如舍利弗還有瞋習,畢陵伽婆蹉有慢習,這是煩惱積久所成的習性。雖然心地清淨,沒有煩惱,還要在無意間表露於身語意中。聲聞的清淨解脫,還不能改善習以成性的餘習。這雖與生死無關,但這到底是煩惱的餘習,有礙於究竟清淨。古人譬喻說︰聲聞急於自了,斷煩惱不斷習氣。這如犯人的腳鐐,突然打脫,兩腳雖得自由,而行走還不方便。菩薩於三大阿僧祇劫修行,久已漸漸的消除習氣;等到成佛,即煩惱與習氣一切都斷盡了。這如犯人的腳鐐,在沒有打脫時,已設法使他失去效用;等到將腳鐐解去而得自由時,兩腳即毫無不便的感覺。這解脫的同而不同,還是由於聲聞的急於為己,菩薩的重於為人。

〔佛的相對性與絕對性〕 現實人間的佛陀,如釋迦牟尼佛,成立於無貪、無瞋、無癡的均衡擴展,成立於尊重真理、尊重自己、尊重世間,而德行能作到時代的完成。這是說︰在聖者正覺的同一性上,更有真俗無礙性、悲智相應性,達到這步田地即是佛。這在智證空寂的正覺中,沒有彼此差別,是徹底的;三德的平衡開發,是完善的。本著這樣徹底而完善的正覺,適應當時、當地、當機,無不恰到好處,佛陀是究竟圓滿的!大乘法中說︰菩薩初得無生法忍──這雖是慈悲相應的,約智證空性說,與聲聞平等,即可稱為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可說成佛了。究竟圓滿的佛陀,即是如此,不外乎淨化人性,擴展人的德能而達到恰好處。這才是即人成佛的佛陀,實現於人間的佛陀!

在大乘法的展開中,佛陀觀到達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絕對無限的佛陀。在從現實人間的佛陀說,這是多少可以考慮的。佛陀雖因久劫修行,有廣大的世俗智,自發的勝義智,但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實難以從現實的佛陀中得到證明。反之,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佛也決不因此而稱為佛陀。人間世──只要是現實存在的,即是緣起的存在,緣起是有相對的特性的,不能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無所不知。佛陀觀的發展到如此,因為佛法的普及民間,從信徒歸依佛陀的心情中發展出來。自釋尊入滅,在時空的演變中,信眾意欲──知識、能力、存在的無限欲求,不能滿足於適應當時人間的佛陀,這才想像佛陀為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而為任何時代、環境、信眾所不能超越的,推尊為圓滿的、絕對的。這是理想的,是自我本質的客觀化。一般宗教,幻想此為外在的神;而正見的佛弟子,即知這是自心的佛,是自我──意欲本質的客觀化。我們知道,成佛是智證──即三法印的空寂性的,這是沒有彼此而可說絕對的,徹底的,能真俗無礙、悲智相應的。到達這,即是佛陀。知識、能力、存在,緣起的一切,永遠是相對的。這並非人間佛陀的缺陷,這才是契當真理。雖說是相對的,但無論佛陀出現於什麼時代,什麼地方,他的知識、能力、存在,必是適應而到達恰好的。佛陀的絕對性,即在這相對性中完成!

〔參考資料〕 印順《佛在人間》、《成佛之道》;P. Carus著‧程慧餘譯《佛陀的綸音》;CharlesEliot著‧李榮熙譯《巴利系佛教史綱》第二章;增谷文雄《佛陀》;K. Jaspers《Buddha and Nārgārjuna》(有蜂島旭雄之日譯本);H. Oldenberg《Buddha》。



指印度宗教或哲學中所述之其體常一、有自在作用的個人或宇宙。「atman」一語,原意為氣息,後轉成「靈魂」及「我」。

在印度的諸多外道中,以勝論派、數論派與佛教的接觸最為頻繁,因此,以下擬略述此二派中的「我」,其次再敘述佛教中犢子部、經量部的「我」,最後則概略論述實我、假我、真我等三種我。

(1)勝論派的說法︰勝論派的本師鵂鶹立六句義,末師慧月開為十句。十句(或六句)的第一為實句。實句中有地、水、火、風、空、時、方、我、意等九種,這九種是諸法本體。此中,位列第八的我,依《十句義論》所述,是覺、樂、苦、欲、瞋、勤勇、行、法、非法等的和合因緣起智為相。

「我」是遍滿之體,有覺、樂等諸德,為十句中和合句之因緣,能起智之作用。在實句九種中,位列第八的「我」與第九的「意」最為重要。「我」為遍滿之體,意為活動體。「我」,其體普遍,無彼此之別體,無動作,無勢力,因此只有「我」,不能成起智之用。「意」雖為活動體,但非普遍,而是個體的,其形如芥子許,是「我」所須具備者。若只有「意」,則是個體的,不普遍的;在一切所知法上,不能起能知之用。因此,普遍的「我」與活動的「意」相合,才能起智,廣生諸法。

(2)數論派的說法︰此派立二十五諦說明諸法。二十五諦的第一自性諦,與第二十五我知者(神我諦),是本來獨立自存,又永久不變、長住的。中間的二十三諦,是自性諦變異所現,是神我所受用的。因此,自性諦是作者,神我諦是受者。至於如何證明「我」的存在呢﹖據《金七十論》卷上說(大正54‧1249b)︰「聚集為他故,異三德依故,食者獨離故,五因立我有。」

五因中的第一因「聚集為他故」,謂如 床席等的聚集,非為自己,完全是為了他人。二十三諦的聚集也不是為自己,而是完全為了他人的受用。他者即是我,故知我實有。第二因「異三德故」,謂自性諦與二十三諦三德恒和合不相離,「我」卻無此義。故諸諦之外,我為實有。第三因「依故」,若人依此身,身則有作用;若無人依者,身則不能作,是故知有我。第四因「食者」,謂如世間若有六味之飲食,必有食者。今二十三諦若為所食,則必別有能食者。食者就是「我」。故「我」為實有。第五因「獨離故」,謂若唯依身,則為惡無受罪者,為善則無受福者。聖人所說,解脫方便等一切教法即無所用。但因有我依身,能感報因果,聖人所說有其意義,故「我」為實有。

(3)犢子部的說法︰犢子部是佛滅三百年左右,由說一切有部分出的部派。其後由此部分出法上部、賢胄部、正量部、密林山部等四部。此部立三聚法說明一切諸法。三聚法,是有為聚、無為聚、非二聚。前二為「法」,後一為「我」。或將有為聚分三世而成五法藏,即︰{1}過去,{2}未來,{3}現在,{4}無為,{5}不可說。「我」,非有為非無為,故非二聚,又因不能說是有為,也不能說為無為,故名為不可說。以說法有我有,故賢首於其十宗判釋中,將此部所立名為我法俱有宗,《華嚴經疏》卷三說它是附佛法外道。《異部宗輪論》說(大正49‧16c)︰「有犢子部本宗同義,謂補特伽羅,非即蘊離蘊,依蘊處界,假施設名。」

據《異部宗輪論述記》所述,此部謂實有我,非有為無為,然與蘊不即不離。佛說無我,但無即蘊離蘊,如外道等所計之我,悉皆是無。非無不可說、非即蘊離蘊我。既不可說,亦不可言形量大小等。及至成佛而此我常在。

此犢子部既是小乘中的一部派,又不說「無我」,其意委實難解。因之,就此犢子部之「我」其假實如何,古來有多種解釋。然眾說紛紜,難擇定論。

(4)經部的說法︰此部本末二計中的末計(室利羅多的一派),立細意識說;並以其所說之細意識為實我。《異部宗輪論》舉其說云「說諸蘊有從前世轉至後世,立說轉名。」據《異部宗輪論述記》所述,經量部立有實法我,能從前世轉至後世,故又名說轉部。此由前世轉至後世的實我,係一味蘊(即細意識)。其微細難可施設,但不同正量等非即蘊離蘊,蘊外調然有別體。其體非大乘所謂的法執。

(5)實我、假我、真我︰通常佛教中所說的我,大抵可分為實我、假我、真我等三類。「真我」是涅槃妙德,此乃說空寂涅槃的小乘者所不談,唯大乘者所論。然「實我」、「假我」二者,則為大小乘所同論及。

所謂「實我」以薩迦耶見(身見)為本,乃凡夫迷妄執情所現。此處所說的「我」,以常一、主宰為義。常一,謂其體常住獨一;主宰,謂其作用,如國王如宰相般地自在。《成唯識論》卷一云(大正31‧1a)︰「我謂主宰。」《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云(大正43‧239c)︰「我如主宰者,如國之主有自在故,及如輔宰能割斷故,有自在力及割斷力,義同我故。」亦即將有自在作用的常一之物稱為「我」,分別此我的心之作用稱為「我見」。既有我見,必認識我所有之物,作此分別,稱為「我所見」。此二通名「薩迦耶見」,為五見之一。與此見相應的心心所稱為「我執」,為一切煩惱的根本。就性質而分,可分為分別起、俱生起等兩種。由邪師、邪教、邪思惟而執有我的存在,名「分別我執」;由無始以來的迷妄慣習,與身生共執自我,名「俱生我執」。此外,大乘立法執,稱為法我,為執法實在的迷情,亦攝於薩迦耶見之中。

關於「我」與五蘊之間的關係,古來也頗有異說。據《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所載,有下列三種。{1}蘊我︰謂執五蘊的一部分或全體是我,世間凡夫多作此分別。{2}離蘊我︰離謂異體。即執於五蘊之外,另有我存在,如數論、勝論者說。{3}非即非離蘊︰謂執非即蘊非離蘊的我,如犢子部所說。

此外,《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五也提出四種說法,即{1}我即是諸蘊,{2}我異於諸蘊而住於諸蘊中。{3}我異於諸蘊而住於諸蘊之外。{4}我異於諸蘊而非住於諸蘊中亦非住於諸蘊之外。前一為即蘊我,後三為離蘊我。《成唯識論》卷一將外道所立的我,分為三義,文云(大正31‧1b)︰「一者執我體常周遍,量同虛空,隨處造業,受苦樂故。二者執我其體,雖常而量不定,隨身大小有卷舒故。三者執我體常至細,如一極微,潛轉身中,作事業故。」

此中,第一相當於數論、勝論等所計,第二為尼乾子(離繫或無慚)外道所立,第三為獸主外道、遍出外道所立。如此,一切實我之計,不簡其顯、密、粗、細,悉是妄情所執。究其實,皆是無我。故行者須破除此「實我」之妄執。

其次之「假我」,謂我實不存,唯將五蘊假和合,因果相續者假名為我。如經典中的「如是我聞」,《淨土論》中的「世尊我一心」等皆是。據曇鸞所述,我有三根本,一是邪見語,二是自大語,三是流布語。而「世尊我一心」中之「我」是流布語。《大智度論》卷一說(大正25‧64a)︰
「問曰︰若佛法中言一切法空,一切無有我,云何佛經初頭言如是我聞﹖答曰︰佛弟子輩雖知無我,隨俗法說我非實我也。(中略)世界法中說我,非第一實義中說。以是故諸法空無我,世界法故雖說我無咎。復次,世界語言有三根本,一者邪見,二者慢,三者名字。是中二種不淨一種淨。一切凡人三種語︰邪、慢、名字。見道學人二種語︰慢、名字。諸聖人一種語︰名字。內心雖不違實法,而隨世界人故共傳是語。」

「慢」屬修惑,見道學人雖斷見惑,以修惑未斷故有「慢」,此「慢」即是自大。「名字」,謂流布語,離見修二惑之諸聖人,從世間流布之詞,但為簡別自他而說我,即假我非實我。

其次之「真我」,也稱為「大我」,是涅槃的妙德,即常樂我淨四德中的「我」德。依慧遠《大乘義章》之意,有「就涅槃之體真實而云我」,與「就其用自在而云我」等二義。關於前一義,南本《涅槃經》卷二〈哀歎品〉云(大正12‧618c)︰「說言諸法無我,實非無我,何者是我,若法是實、是真、是常、是主、是依性不變易,是名為我。」此涅槃是佛性,在眾生心中稱為如來藏,因此也稱為「我」。同經卷八〈如來性品〉云(大正12‧648b)︰「迦葉白佛言︰世尊!二十五有有我不耶﹖佛言︰善男子!我者即是如來藏義,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即是我義,如是我義,從本已來,常為無量煩惱所覆,是故眾生不能得見。」據《涅槃經會疏》卷八所述,一切世間雖說有我,不名佛性,名出世真我為佛性。

又就「作用自在名為我」而言,南本《涅槃經》卷二十一〈高貴德王菩薩品〉云(大正12‧746b)︰「涅槃無我,大自在故,名為大我。云何名為大自在耶﹖有八自在,則名為我。」

所謂八自在,即{1}能示一身以為多身,{2}示一塵身滿於大千界,{3}大身輕舉到遠,{4}現無量類常居一土,{5}諸根互用自在,{6}得一切法而無得法想,{7}說一偈義,經無量劫,義亦不盡,{8}身遍諸處,猶如虛空。

以上所說,即為真我之義,故佛教雖以論述無我為異於外道的特質,但仍有其獨特的「我」論。

〔參考資料〕 《維摩經文疏》卷二;《華嚴經探玄記》卷二;中村元編《自我と無我》;金倉圓照《インド哲學の自我思想》。


抄經

佛典目錄學用語。指節略而成的經典。又名別生抄、別生經,或抄本等。即節取經中之若干章品,前後雜糅而自成一經者。抄經之舉自古已有,如《出三藏記集》卷五〈新集抄經錄〉云(大正55‧37c)︰
「抄經者,蓋撮舉義要也。昔安世高抄出修行為大道地經。良以廣譯為難,故省文略說,及支謙出經亦有孛抄。此並約寫胡本,非割斷成經也。而後人弗思,肆意抄撮,或棋散眾品,或瓜剖正文,既使聖言離本,復令學者逐末。竟陵文宣王慧見明深,亦不能免。若相競不已,則歲代彌繁,蕪黷法寶,不其惜歟。」

依《出三藏記集》卷二〈新集經論錄〉所列,有下列諸部抄經︰

(1)《大道地經》二卷,後漢‧安世高譯。

(2)《道行經》一卷,後漢‧竺朔佛譯。

(3)《孛抄經》一卷,吳‧支謙譯。

(4)《摩訶般若波羅蜜道行經》二卷,西晉‧衛士度略出。

(5)《摩訶鉢羅若波羅蜜經抄》五卷,東晉‧曇摩蜱譯。

同書卷五〈新集抄經錄〉也列舉齊‧竟陵文宣王所抄的《抄華嚴經》十四卷等,共計四十六部三五二卷。同書〈新集疑經偽撰雜錄〉也列舉宋‧慧簡抄撰的《灌頂經》等,共計四部八卷。

在上列抄經之中,有一部份是任意抄撮經中章品、割裂文句而成的。這類抄經與偽經幾乎沒有差別。

北齊‧法上的《齊世眾經目錄》(《歷代三寶紀》卷十五載其總目),列舉眾經抄錄一二七部一三七卷。法經的《眾經目錄》卷六將〈佛滅度後撰集錄〉(抄錄集)分為二種,即西方諸聖賢所撰集(西域聖賢抄集)和此方諸德抄集。前者編列有《摩訶般若波羅蜜經抄》五卷以下五十部一二二卷,後者編列有《法寶集》二百卷以下共九十六部五○八卷。又另立眾經別生、眾經偽妄、眾論偽妄等項,分類配屬上述《出三藏記集》所記載的諸部抄經。彥琮的《眾經目錄》卷三記載,大乘別生抄有《本行六波羅蜜經》一卷以下一一七部一三七卷,小乘別生抄有《佛說進學經》一卷以下二一三部三二六卷,另有別集抄,記載《法寶集》二百卷以下七部三三四卷,又另立五分疑偽,該項編錄有文宣王等所抄的諸部抄經。

此外,《大唐內典錄》等也另立抄經錄,將文宣王等人的抄經收錄於〈疑偽經論錄〉中,《開元釋教錄》卷十八也將抄經編入〈偽妄亂真錄〉,卷末云(大正55‧680a)︰「並名濫真經,文句增減,或雜糅異義別立名題。若從正收恐玉石斯濫,若一例為偽而推本有憑。進退二途實難詮定。且依舊錄編之偽末。後學尋覽,幸詳得失耳。」

◎附︰小野玄妙著‧楊白衣譯《佛教經典總論》第二部第三章〈概說〉(摘錄)

抄經又稱為別生經或支派經。即指由大部經典中摘取一章或一節,抄錄而成者。亦即所謂之抄本。既欲抄錄,則必是絕對必要之部分,並歸納有關事項而後始抄記之。總之,抄經乃於幾十卷之大部經目中,抄錄而成之小經,故若僅看其抄本,將無以辨別其為獨立之小經典,或是大經典之摘本,若未將雙方合併查看,則無法明確地鑑別之。

而且同為抄經中,依其所抄錄之本經性質,有原已定好經題者。例如《生經》、《六度集經》、《長阿含經》、《中阿含經》等之類,經之本身即由許多小經集成者,若分開抄記,則成幾十部獨立之小經典。若已明記其題號,且以「聞如是」起首,以「信受奉行」結尾者,則儼然一部小經典。

又如《雜阿含經》等,雖無小分之題號,然亦是由上百或上千部之小經類合成者,故其一章一節均直接可成小經典。然其題名,則須由抄錄之人重新附加,否則即不能成為一部獨立經典。只要附上題名,亦為自「如是我聞」起首,而「歡喜奉行」結尾,首尾俱全,成為名符其實,形式完整之小經典。

若是抄錄自《出曜經》、《大智度論》等,則不能如前兩種情形一般單純。除題名須重新附加外,且因原經非由獨立小經典集成者,故其抄經乃是勉強摘錄某段經文而成,自無首語「聞如是」,與結語「作禮而去」。但是將相關事項,歸納成首尾一貫,而後書寫抄錄之,因此,若附上一題名,即完成一部完美之小經典。

或亦有自經典各章中摘出數處,而抄錄之情形。以此種方法形成之抄經,其題名或作抄某經而直接題上本經之名,或另取名者亦有。若附上別名,則乍看之下,與本經確是全然相異。

抄經大抵是照原文抄錄,然則依當初抄錄者之意,或省略自認為多餘之字句,或任意訂正字句者,恐亦不乏其人。更有甚者,則改變本文之形態,而僅取其意為文。然則抄錄之事實不變,故若與本經對比,其本相立即可見。

抄譯與抄經極易混淆。由梵本中摘出一節翻譯,與抄錄已譯就之經,二者性質全然迥異。然而若是內容相同,而由不解本典之第三者之眼光觀之,是抄譯,或是已譯本之抄錄,即很難立作判斷。往往必須與實物對照,始可知那一方抄自既譯本,另一方則須研究譯語、譯文,始可知出自他人之譯筆,最後乃可分別出抄譯本與抄經之不同。抄譯本與抄經相混而流行之例子,似乎不在少數。

抄經一法,自極古時代即已相當流行,因此目錄中所列舉者很多。而似乎以東晉以後較占多數。即因梵本之抄譯經與已譯本之抄出經甚為類似,故查閱經錄時,應注意之事項亦相當多。例如道安之目錄中,縱有註記︰「出阿含」者,亦非抄經。自後漢、三國,至西晉各時代,一直作為單行本而翻譯之古經中,有與後來之阿含經之一部分一致者。篤學務實之道安,乃參與阿含之翻譯,待翻譯完成後,立即與古經對照,果然認出其內容一致,因此,即將此事註記下。後漢‧安世高時代,阿含是否已歸納為一大部經典,不得而知,故是否可以一概地說古經為阿含之抄經,一時亦難確定。總之,以性質而言,此經相當於阿含之部分譯本,十分確實,且是獨立之譯經,而非此處所言之抄經,亦無可置疑。

抄經是指在經典翻譯後,抄錄出其譯本中之一部分者而言。至於產生此種抄經之緣由,前代傳譯之經典並不很多,因此弟子或信徒欲寫傳而受持,似乎盛行抄寫其一部分而流傳。如《法句譬喻經》之抄經──中村不折氏之藏本《譬喻經》即是好例子。時入六朝,此風特盛,因而有數量甚多之抄經流傳。此類經本,爾後欲整理載錄於目錄時,最令人苦惱者為其與本經之甄別。即如僧祐等親自蒐集古經之人,對於此類經本之措置,亦曾煞費思量。因為抄經本身未署譯人之名,故除非收入失譯經部以外,別無他法,且僅見經本,亦難分別其為單行本,抑或抄本。因其數量頗大,而題名明確,且「聞如是」、「信受奉行」首尾俱全,因此極易混淆。關於此點,僧祐亦曾顧及,並相當小心,若有所發現,即於經目下加註。然而僧祐似乎未曾完成徹底之探查,故未將抄經歸類,明白確立一部別。此外,若抄經上附有本經譯者之名,則目錄上將出現同經、同譯人,而有二部、三部之情形。如《歷代三寶紀》即發現數處此類錯誤。而確實將此項錯誤查定者,已是仁壽年中,法經等勘定以後之事。

亦即因《歷代三寶紀》未對抄經作確實之勘定,而將古目錄所載,照章全收,列入古譯經之目,因此,於歷代譯經目中,乃有以抄經為譯經,而與本經並列於同一譯人之下者。不僅如此,又有以如同處理失譯經之作法,收集大多數抄經後,隨意配予譯人之名,分別編入正錄中各譯人之譯經目下。因此之故,如東晉、劉宋等,時隔久遠之後世譯經之抄錄,卻以後漢‧安世高、吳‧支謙、西晉‧竺法護等前代人之譯經登錄。(中略)

抄經之書寫弘通,乃止於隋‧開皇末年,其後因經典編入大藏經,本經一經登載,即無抄錄之必要,故棄抄經之法而不作。由隋‧彥琮等之〈眾經目錄序〉可明白︰「皇帝深崇三寶,洞明五乘,降敕所司,請興善寺大德與翻經沙門學士等,披檢法藏,詳定經錄,隨類區辨,總為五分,單本第一,重翻第二,別生第三,賢聖集傳第四,疑偽第五,別生疑偽,不須抄寫,已外三分入藏見錄。」(中略)蓋於仁壽年中,由翻經大德並翻經學士等進行編藏,對於既譯經典之內容調查,及目錄之詳定,均嚴格遵行。其結果僅得單譯、重譯、賢聖集傳,合為六八八部入藏,可疑之別生、疑偽兩者,合為一○一九部經,精查後作為不用之物而棄於大藏經之外。其削減方法,雖是驚人之手筆,然而以正確而言,其勘定所得正值得信賴。因此一勘定而捨棄之八百餘部別生經中,費長房之《歷代三寶紀》附以安世高及其他譯人之名,而登錄於各譯人之譯經目中者,達四百數十部,已超過半數,可知其輕率妄偽已極。

自此以後,抄經即不再收錄於大藏經中,因此,抄經未曾於大藏經之目錄上留下踪跡。然以實際情形而言,佛徒為自己所用之方便,故雖知實為抄經,而仍使用之,或抄錄後來新譯經典而成新抄經者,依然存在。此外,被稱為抄經之經本中,亦有少數例外,即由梵夾之一部分翻譯別行之抄譯本,混雜其中,經考查而重行入藏者。關於此類出入,於各經錄之抄經錄中,均隨時記載其事。

〔參考資料〕 《大唐內典錄》卷十;《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二十八。


帝釋天

漢譯另有釋提桓因、天帝釋、因陀羅、釋迦因陀羅、憍尸迦等名。忉利天(即三十三天)的領袖,佛教的重要護法神之一。

帝釋天原是摩伽陀國的婆羅門,生性樂善好施,對於出家人及貧窮困苦者,他都能隨緣樂助。由於生前具有極大的福德,所以死後成為忉利天主。忉利天含有三十三天宮,帝釋天住在中央的善見城(又作喜見城)統領一切,周圍環繞著三十二天宮,分別由三十二位輔臣鎮守。這三十二位輔臣,原本是帝釋天的至友。由於他們在人間曾共修福德,所以逝世後一齊成為忉利天的統治者。

忉利天是個極可享受欲樂的地方,自然環境華麗之極,享受與娛樂,幾可謂該處天眾的常務。比較不如意的事,除了壽命將盡,五衰相現之外,就是與阿修羅眾的戰爭。忉利天眾與居住在須彌山北大海底的阿修羅眾是世仇。帝釋天與阿修羅的戰爭,是佛教故事中常見的題材。

帝釋天一向甚為護持佛教。他不祇喜歡向佛陀請示佛法,而且也經常用種種物品供養釋尊與僧眾。六道眾生中如果有赤誠學佛的,也往往能得到他的隨喜讚嘆。據佛典所載,曾有一隻野干(像狐狸的動物),墬入井中,臨死前,向佛陀誠懇地說偈懺悔。當帝釋天聽到之後,感動至極,立刻從忉利天下降,供養野干。這一則故事,可以說明帝釋天被認為是佛教之重要護法神的緣由。

◎附一︰《大智度論》卷五十六(摘錄)

問曰︰先言釋是字,提桓因是天主。今佛何以不言釋,乃命言憍尸迦。答曰︰昔摩伽陀國中有婆羅門,名摩伽,姓憍尸迦,有福德大智慧,知友三十三人共修福德命終,皆生須彌山頂第二天上。摩伽婆羅門為天主,三十二人為輔臣。以此三十三故,名為三十三天。喚其本姓故言憍尸迦,或言天主,或言千眼等,大人喚之故稱其姓。

◎附二︰《瑜伽師地論》卷四(摘錄)
又天帝釋,有普勝殿。於諸殿中,最為殊勝。仍於其處,有百樓觀。一一樓觀,有百臺閣。一一臺閣,有七房室。一一房室,有七天女。一一天女,有七侍女。又彼諸天所有地界,平正如掌,竟無高下。履觸之時,便生安樂。下足之時,陷便至膝;舉足之時,隨足還起。於一切時,自然而有曼陀羅華,遍布其上。時有微風,吹去萎華,復引新者。

又彼天宮,四面各有大街。其形殊妙,軌式可觀。清淨端嚴,度量齊整。復於四面,有四大門。規模宏壯,色相希奇;觀之無厭,實為殊絕。多有異類妙色藥叉,常所守護。復於四面,有四園苑。一名繢車,二名麤澀,三名和雜,四名喜林。其四園外,有四勝地。色相殊妙,形壯可觀,端嚴無比。

其宮東北隅,有天會處,名曰善法。諸天入中,思惟稱量觀察妙義。近此園側,有如意石。其色黃白,形質殊妙。其相可觀,嚴麗無比。又彼天身,自然光曜;闇相若現,乃知晝去,夜分方來;便於天妙五欲遊戲之中,懶惰睡眠。異類之鳥,不復和鳴。由此等相,以表晝夜。

◎附三︰《長阿含經》卷十〈釋提桓因問經〉(摘錄)
爾時,釋提桓因發微妙善心,欲來見佛,今我當往至世尊所。時諸忉利天,聞釋提桓因發微妙善心欲詣佛所,即尋詣帝釋白言︰善哉!帝釋,發妙善心欲詣如來,我等亦樂侍從詣世尊所。時釋提桓因即告執樂神般遮翼曰︰我今欲詣世尊所,汝可俱行,此忉利諸天亦當與我俱詣佛所。(中略)帝釋白佛言︰我聞佛所說無復狐疑。

◎附四︰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八章第一節(摘錄)
帝釋,佛教說是住在須彌山(Sumeru)上,為地居的天、龍、夜叉們的統攝者,有多神的特性。《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一三三說(大正27‧691c)︰「蘇迷盧頂,是三十三天住處。(中略)山頂四角,各有一峰。(中略)有藥叉神,名金剛手,於中止住,守護諸天。於山頂中,有城名善見,(中略)是天帝釋所都大城。城有千門,嚴飾壯麗。門有五百青衣藥叉,(中略)防守城門。」

依《大毗婆沙論》等說︰金剛手(Vajra-paṇi)並非帝釋,而是住在須彌山頂的一位藥叉(夜叉)。夜叉很多,都是可以稱為金剛手或執金剛(Vajra-dhara)的。初期經律中,那位特別護持釋尊的夜叉,或稱金剛力士(Vajra-mala),也是執金剛神之一。帝釋自身,其實也是夜叉,所以《論》引《帝釋問經》說︰「此藥叉天,於長夜中其心質直。」帝釋的夫人舍脂(Śacī),也被稱為夜叉,如《毗婆沙論》說︰「天帝釋亦愛設支青衣藥叉。」帝釋本為《吠陀》(Veda)中的因陀羅天(Indra),手執金剛杵,而被稱為金剛手。從佛教傳說來看,帝釋是天龍八部,特別是夜叉群的王。帝釋這一特色,被菩薩化而成為後期密法的住持者。


毗沙門天

四大天王或十二天之一。音譯又作毗舍羅婆拏、鞞室羅懣囊、薜室囉末拏、吠室囉末拏、吠室囉末那、毗舍羅門或鞞沙門。意譯多聞、遍聞、普聞、種種聞或不好身。此外,俱吠囉(Kubera或Kuvera)、鳩鞞羅、拘鞞羅、金毗羅則為其別名,或稱為拘毗羅毗沙門。此上諸名之中,以「毗沙門天」與「多聞天」最為常見。

此天王為閻浮提北方的守護神,是一恆護如來道場而多聞佛法的良善天神;又因福德之名聞四方,故名多聞天。此外,亦被一般佛教徒視為財神或福神。在印度、西域、中國與日本,此一天王都頗受崇拜。

毗沙門天王住在須彌山北方,他擁有可畏、天敬、眾歸等三城。每城各縱橫六十由旬,且有七重欄楯、羅網、行樹等裝飾,都由七寶所形成,莊嚴清淨;眾鳥和鳴,景色殊勝,幾可比美佛國世界。此一天王有五位太子,名稱分別是最勝、獨健、那吒、常見、禪祇。此外還有二十八使者,為其天界所屬。

毗沙門天王曾經蒙佛付囑,在未來世邪見王毀滅佛教時,必須出來護持佛法。而且,他與那吒太子都具有隨軍護法的願力。相傳唐玄宗天寶元年(742),西蕃、康居等國來寇擾唐朝的邊境。當時,唐玄宗請不空三藏祈求毗沙門天護持。不空三藏作法之後,果然感得天王神兵在西方邊境的雲霧間鼓角喧鳴地出現,終使蕃兵潰走。這是佛教史籍所載天王幫助唐朝擊潰敵兵的故事。

毗沙門天王的形相,通常都作披甲胄、著冠相,右手持寶棒,左手仰擎寶塔。所以世俗稱他為「托塔天王」。他和那吒太子的故事,是封神榜等古典小說與戲曲的素材。


毗沙門天


◎附︰兩撥子編《毗沙門天王法彙》(摘錄)

佛教徒的保護神──毗沙門天王
毗沙門天王就是四大天王中的多聞天。依佛典所載,他是天界諸神中對佛教徒最為熱心護持的神祇之一。在四大天王裏,他與佛教徒的關係最為密切。

毗沙門天王不祇是密教增法法門中的重要本尊之一,並且是大小乘經典中所曾記載的護法神。《大集經》中即曾明確記載,護持閻浮提界的佛教地區,是過去、現在與未來諸佛所一致囑咐毗沙門天王的重責大任。而且,對於《金光明經》與《法華經》等大乘經典的持誦者與奉行者,天王也都曾在佛前誓願加以護持。此外,在小乘經典裏,也曾記載天王護持修行者的故事。《賢愚經》載有他幫助一位女信徒優波斯那供養舍利弗與目犍連尊者的原委;《增一阿含經》中也有他幫助梵志修得阿羅漢果的典故。可見毗沙門天王是小乘、大乘與密教經典中所共同推舉的護法神,並不是僅見於密教而未見於其他顯教經典的神祇。

西藏密教徒一向將毗沙門天王視為財神。實則天王之幫助佛教徒,其範圍是廣泛而不拘一事的。他不祇助人求財,同時也希望眾生「利益安樂」、「遠離諸厄難」、「能滿諸勝願」、「獲得大智慧」、「乃至天眼通、壽命俱胝歲」……等。可見只視天王為財神,實在窄化了他的宗教功能,也弱視了他的大願力與加持力。關於這一點,從《增一阿含經》、《金光明經》與《毗沙門天王經》等相關記載中,都可以清楚地發覺。而唐玄宗時,毗沙門天王曾幫助安西地區守軍擊退入侵外侮一事,尤可見其神力並非「財神」二字所能拘宥。因此,與其視毗沙門天王為財神,不如視之為佛教徒的保護神來得恰當些。

佛教徒想要得到天王的護持,最重要的原則,是要守住佛教徒的本份。誠懇地、老實地遵守佛陀的教誨。果能如此,即使沒有祈求,那麼天王及其部屬也會暗中護佑的。這是我國佛教史上斑斑可考的事例,並不是我們的任意推測。

當然,想要直接祈求天王法力的加被,自也有一定的方法。依佛典所載,下列方式是比較具體的︰

(1)供奉毗沙門天王像,經常持誦《毗沙門天王經》。並依該經之指示去祈求。

(2)供奉毗沙門天王像,經常持誦毗沙門天王心咒。咒文如次︰


嗡 百夏哇那也 娑訶
梵文讀音為︰om Vaiśravanaya svaha


持誦《金光明經》、《大集經》(〈毗沙門天王品〉)與《法華經》等大乘經典,供奉毗沙門天王,且讚嘆天王的菩薩行。
密教徒可依東密或藏密規矩,祈求具德上師傳授毗沙門天王法,或行毗沙門天王護摩法。

(5)大寺院可增設四大天王殿,或毗沙門天王殿。規模較小的寺剎,如不能建築天王殿,則可僅供奉天王像。

(6)居士道場或一般佛教集會場所,也可以供奉毗沙門天王像,並尊奉為道場的護法神。

毗沙門天王是正信佛法的保護神,因此,修毗沙門天王法或供奉天王像,與正信佛法正好相輔相成,並不抵觸。佛教道場,以及平常有固定早晚課或恆修某一本尊的顯密同修,都可以依上列各方式中擇一兼奉毗沙門天王。尤其是在家佛子,要求消災解厄、福祉增進,如能誠心祈求天王加被,當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一)毗沙門天之住處、業因及職司(摘錄自《經律異相》卷一)
四天王居須彌四埵,皆高四萬二千由旬。東方天王,名提頭賴吒,城號上賢。南方天王,名毗婁勒,城號善見。西方天王,名毗婁博叉,城號周羅。北方天王,名毗沙門。凡住三城。一號可畏,二名天敬,三名眾歸。

四王身長皆半由旬。衣長一由旬,廣半由旬,其重二分。天壽五百歲,少出多減,以人間五十歲為天一日一夜,亦三十日為一月,十二月為一歲也。食淨摶食,洗浴衣服為細滑食。男娶女嫁,身行陰陽,一同人間。

以昔三業善,今生為天。自然化現在天膝上,形之大小如人間兩歲。兒生未久便自知飢,七寶妙器盛百味食。若福多者飯色自白,若福中者飯色自青,若福少者飯色自赤。

兒食消化,化後若渴,寶器甘露如食之色。飲不留停,如酥投火。身體長大便與天等入池沐浴,詣香樹下枝條垂曲,取香塗身,衣莊嚴具。華鬘、寶器、果實、樂器,各有樹出,遍往詣之,隨意所取。入諸園林無數天女鼓樂絃歌,語笑相向。深生染著,視西忘東,當其戲樂忘其初生所念識知。承先世善得生天上,池沼清澄,華果榮茂。其城七重,皆廣六千由旬。欄楯、羅網、宮牆、行樹皆悉七重。

毗沙門王,常有五大鬼神,一名那闍婁,二名檀陀羅,三名醯摩拔陀,四名提偈羅,五名修逸路摩,常隨侍側。半月三齋,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四天王常以八日敕諸使者︰「汝等案行世間觀察人民,孝父母敬沙門及婆羅門長老,受持齋戒布施者不﹖」

使者奉教,具啟善惡。聞惡不悅,言善則喜。十四日,四王常遣太子案行天下。十五日,四天躬自履歷,然後詣善法殿,具啟帝釋。聞惡則憂,言善則樂。說偈歎受持齋戒人與我同行。

(二)毗沙門城(摘錄自《立世阿毗曇論》卷四)
北由乾陀山有二頂,中間有國,名毗沙門。周圍一千由旬,金城圍繞,高一由旬。埤堄高半由旬。城門高二由旬。門樓一由旬半。十十由旬,有一一門。九十九門,復一小門,足一百門。

是諸門者,眾寶所成。摩尼妙寶之所莊嚴,譬如妙好氍毹,種種雕鏤。是門又有四軍防衛。外有七重寶柵、七重多羅樹之所圍繞。其林中間,有諸寶池。相去百弓,種種莊嚴。五種寶花及四寶船,池岸五種寶樹乃至四寶堂殿,諸男女天之所住處。並如上說。

其城外邊,有三重寶塹。其一一塹,廣二由旬,深一由旬半,形如壺口,下廣上狹,天水盈滿。並如上說。是塹間地,有諸婇女堂殿羅列。三重塹外,七寶樹林之所圍繞。皆如上說。

是時,外林一切諸花開敷鮮榮。諸女天等奏諸音樂。時,諸天子從大城出,觀聽音樂。諸女天等從大城出,亦聽音樂。以是因緣,受諸戲樂。

城西南角,是毗沙門天王之所住處。周圍二百五十由旬,金城圍繞,高一由旬。埤堄高半由旬。城門高二由旬。門樓一由旬半。十十由旬,有一一門。二十四大門,復一小門,足二十五門。是諸門者,眾寶所成。摩尼妙寶之所莊嚴,譬如妙好氍毹,種種雕鏤。

是門又有四軍防衛。外有七重寶柵、七重寶多羅樹林之所圍繞。其林中間,有諸寶池,相去百弓,種種莊嚴。五種寶花及四寶船、池岸五種寶樹、四寶堂殿,諸男女天之所住處。皆如上說。

其城外有三重寶塹,其一一塹,廣二由旬,深一由旬半,天水盈滿。並如上說。是塹間地,有諸婇女堂殿羅列。三重塹外,七寶樹林之所圍繞。皆如上說。時,外林中一切諸花,開敷鮮榮。諸女天等奏諸音樂。時,諸天子從城中出,并諸女天並共觀聽。以是因緣,受諸戲樂。

是大城內四邊住處,衢巷巿鄽,並皆調直。是諸天城,或有住處四相應舍,或有重層尖屋,或有多層高樓,或有臺觀雲聳,或有四周卻敵,隨其福德業。眾寶所成。平正端直,是天城路。其數五十,四陌相通。行列分明,皆如基道。四門通達,東西相見。巷巷巿鄽,寶貨盈滿。(一)穀米巿,(二)衣服巿,(三)眾香巿,(四)飲食巿,. 五花鬘巿,(六)工巧巿,(七)淫女巿,處處並有巿官。

是諸巿中,天子天女往來貿易,商量貴賤,求索增減,稱量料數,具巿鄽法,雖作此事,以為戲樂。無取無與,無我所心,脫欲所須,便可提去。若業相應,隨意而取。業不相應,便作是言︰此物奇貴,非我所須。

當四衢道,象馬車兵之所莊嚴,及諸天子止住此處,或為守護戲樂莊嚴。巿中間路,一切琉璃,軟滑可愛。眾寶莊嚴亦如北地妙好氍毹、龍獸、花草。皆如上說。燒香散華,懸諸天衣,亦復如是。

復於處處豎立幡幢。天大城內,如是等聲恒無斷絕。所謂象馬車螺等聲、波那婆聲、鼓聲、牟澄伽聲、笳聲、音樂聲。又有聲言,善來!善來!願飲願食,我今供養。

是毗沙門大城,是天子住處。復有天洲、天郡、天縣、天村,周匝遍布此大城中,毗沙門天王之所住處。王領所極,從由乾陀北至鐵圍邊。一切夜叉神,是王所領。是毗沙門城最饒多佉陀尼蒲闍尼飲食,是故亦名阿羅珂漫陀。如是義者,佛世尊說。如是我聞

〔參考資料〕 《雜阿含經》卷四;《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六;《佛本行集經》卷十二;《大般涅槃經》卷一〈序品〉;《法華經》卷七〈陀羅尼品〉;《大三摩惹經》;《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一〈四天王護法品〉;《北方毗沙門多聞寶藏天王神妙陀羅尼別行儀軌》;《大日經疏》卷五。


真可

真可大師,字達觀,號紫柏,世稱紫柏尊者,是明末四大師之一。俗姓沈,江蘇吳江人。十七歲時,辭親遠遊,欲立功塞上。行至蘇州,宿虎丘雲岩寺,聞寺僧誦八十八佛名號,內心歡喜;次日晨,即解腰纏十餘金設齋供佛,從寺僧店出家。

真可出家後,常閉戶讀書。年二十,受具足戒。不久,至武塘景德寺閉關,專研經教,歷時三年。後至匡山,深究相宗。萬曆元年(1573)至北京,親近華嚴宗匠遍融於法通寺,又從禪門老宿笑岩、暹理等參學。萬曆三年至嵩山少林寺參謁大千常潤。見常潤上堂講公案,以口耳為心印,以帕子為真傳,不以為然,遂不入眾。不久南還,至浙江嘉興。時密藏(道開)欽仰真可的風範,特自普陀山來訪,真可即留他為侍者。嘉興楞嚴寺是宋代名僧子璿著經疏處,已久荒廢,真可發願重修,命密藏主持其事。

真可在萬曆初年,曾聽法本(幻予)談起袁了凡慨嘆請經困難,有易梵夾為方冊以便於印造流布的願望,而法本自顧力弱難行。至是,真可為撰〈刻藏緣起〉,陳說刻藏利益,鼓勵募刻全藏。得到陸左、馮夢禎等熱心贊助,真可即令密藏籌備刻經事。萬曆十七年,方冊藏始刻於山西五臺山紫霞谷妙德庵,由真可門人如奇等主持。因山中氣候嚴寒,不便刻經工作,四年後南移至浙江餘杭徑山寂照庵。他的門人桐城吳用先為他修復徑山下院化城寺,作為貯藏經板之處,並施資刻經數百卷。


真可


萬曆二十年,他遊房山雲居寺,禮訪隋代高僧靜琬所刻石經,於石經山雷音洞佛座下得靜琬所藏佛舍利三枚。神宗生母李太后曾請舍利入宮內供養三日,並出帑金布施重藏之於石窟。後來他又與高僧德清(明末四大師之一)同遊石經山,以皇太后所施齋襯贖還靜琬塔院等,請德清為撰〈復涿州石經山琬公塔院記〉(碑現存雲居寺〉。並與德清共議續修明代的《傳燈錄》。旋德清被官廳認為私建寺院,謫戍廣東,續修《傳燈錄》之願未能成就。

萬曆二十八年,真可因對南康太守吳寶秀拒不執行朝廷徵收礦稅命令而被逮捕表示同情。他常概嘆著說︰「憨山不歸,則我出世一大負;礦稅不止,則我救世一大負;傳燈未續,則我慧命一大負。」因而遭到一些宧官的塞。這時他的門人為他的安全著想,相繼寫信勸他出都。不久京城發生了挑撥宮廷糾紛的「妖書事件」。神宗下令搜索犯人。忌恨他的人以太后曾因真可在石經山發見舍利而施資供養,遂誣他以濫用帑金之罪,捕之下獄。並誣陷他是「妖書」的造作人(《紫柏尊者別集》附錄〈東廠緝訪妖書底簿〉),但未得罪證。萬曆三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圓寂於獄中,世壽六十一,法臘四十有奇。他的弟子們把他的遺骸浮葬於西郊慈慧寺外,後又移龕至浙江餘杭徑山之寂照庵,以後又移葬於開山。萬曆四十四年在開山前文殊臺荼毗立塔。

真可現存的著作,有經德清校閱過的《紫柏尊者全集》三十卷和別人纂校的《紫柏尊者別集》四卷,〈附錄〉一卷。《全集》收載他的法語、經釋、序跋、銘傳、書信和詩歌等;《別集》則補收《全集》所未收的雜文、讚偈、詩、書問、語錄和附錄等。

真可對於佛教各宗的思想採取調和的態度。他所訂的〈禮佛儀式〉(見《紫柏尊者別集》卷四),除發願禮拜十方三世一切諸佛外,還教人禮拜西天東土歷代傳宗判教並翻傳祕密章句諸祖,這是他調和諸宗思想的具體表現。

真可喜拈〈毗舍浮佛偈〉教人,有時則教人持誦半偈。所謂「假借四大以為身,心本無生因境有;前境若無心亦無,罪福如幻起亦滅」(〈毗舍浮佛頌說示如裴〉)。他的僧俗弟子很多,從他問道的人士有陸左、馮夢禎、瞿汝稷、王肯堂等。瞿汝稷通內外學,著有《指月錄》三十二卷,王肯堂為著名醫學大家,著有《成唯識論證義》十卷等。

真可一生參叩諸方尊宿,但他並沒有專一的師承。他在祭北京法通寺遍融的文中說︰「余往來遍老之門,觀其動履,冥啟予多矣。……予於遍老之門,未敢言嗣。若所謂德,則此老啟廸不淺,焉敢忘之!」

真可雖到處興修古剎,而從未受請擔任寺院住持,所以沒有「上堂」、「普說」。他只是隨緣接引,略說法語而已。他與當時一般排斥文字的禪僧不同,而極重視文字經教。他認為佛弟子不通文字般若,即不得觀照般若,不能契會實相般若。他不同意悟道只依靠禪家機緣及念佛求生淨土等說法,曾列舉盲眼師資七大錯誤,一一加以辯難(《紫柏全集》卷三〈法語〉)。德清稱他的宗風足以遠追臨濟,上接大慧(〈達觀大師塔銘〉),可見真可在明末佛教界的名望。(施無畏)

◎附︰德清〈達觀大師塔銘〉(摘錄自《紫柏老人集》卷首)

夫大地死生,顛瞑長夜。以情關固閉,識鎖難開,有能蹶起一擊而碎之,掉臂而獨往者,自非雄猛丈夫,具超世之量者,未易及也。歷觀傳燈諸老,咸其人哉!久不復作,頃於達觀禪師見之矣。

師諱真可,字達觀,晚號紫柏。門人稱尊者,重法故也。其先句曲人,父沈連,世居吳江太湖之攤缺,師其季子也。母夢異人,授以附葉大鮮桃,寤而香滿室,遂有娠。師生五歲,不語,時有異僧過其門,摩頂而謂其父曰︰「此兒出家,當為人天師。」言訖忽不見,師遂能語。先時見巨人跡下於庭,自是不復見。師髫年,性雄猛,慷慨激烈,貌偉不群,弱不好弄,生不喜見婦人,浴不許先。一日,姊誤前就浴,師大怒。自後,至親戚婦女,無敢近者。長,志日益大,父母不能拘。嘗有詩曰︰「屠狗雄心未易消」,蓋實錄也。

年十七,方仗劍遠遊塞上,行至蘇州閶門,遊巿中,天大雨,不前,偶值虎丘僧明覺,相顧盼。覺壯其貌,知少年不群,心異之,因以傘蔽之,遂同歸寺。具晚飱,驩甚相得。聞僧夜誦八十八佛名,師心大快悅。侵晨,入覺室曰︰「吾兩人有大寶,何以污在此中耶﹖」即解腰纏十餘金授覺,令設齋,請薙髮。遂禮覺為師,是夜即兀坐達旦。每私語,三嘆曰︰「視之無肉,喫之有味。」時覺欲化鐵萬斤,造大鐘。師曰︰「吾助之。」遂往平湖巨室門外趺坐,主人見,進食,師不食。主問何所須,師曰︰「化鐵萬斤造大鐘,有即受食。」主人立出鐵萬斤於門外。師笑,食畢徑載回虎丘。歸即閉戶讀書,年半不越閫。嘗見僧有飲酒茹葷者,師曰︰「出家兒如此,可殺也。」僧咸畏憚之。年二十,從講師受具戒,嘗至常熟,遇相國嚴養齋翁,識為奇器,留月餘。之嘉興東塔寺,見僧書《華嚴經》,乃跪看,良久嘆曰︰「吾輩能此足矣!」遂之武塘景德寺,掩關三年,復回吳門。一日,辭覺曰︰「吾當去行腳諸方,歷參知識,究明大事也。」遂策杖去。

一日,聞僧誦張拙〈見道偈〉,至「斷除妄想重增病,趨向真如亦是邪」,師曰︰「錯也!當云『方無病』、『不是邪』。」僧云︰「你錯他不錯。」師大疑之,每至處,書二語於壁間,疑至頭面俱腫。一日齋次,忽悟,頭面立消。自是凌躒諸方。嘗曰︰「使我在臨濟德山座下,一掌便醒,安用如何如何。」過匡山,窮相宗奧義。一日行二十里,足痛,師以石砥腳底,至日行二百里乃止。師遊五臺,至峭壁空巖,有老宿孤坐,師作禮,因問「一念未生時如何﹖」宿豎一指。又問「既生後如何﹖」宿展兩手。師於言下領旨。尋跡之,失其處。師至京師,參遍融大老。融問︰「從何來﹖」曰︰「江南來。」又問︰「來此作麼﹖」曰︰「習講。」又問︰「習講作麼﹖」曰︰「貫通經旨,代佛揚化。」融曰︰「你須清淨說法。」師曰︰「只今不染一塵。」融命禠師直裰,施傍僧,顧謂師曰︰「脫了一層還一層。」師笑頷之,遂留挂撘。時知識嘯巖法主、暹理諸大老,師皆及門。去九年,復歸虎丘省覺,乃之淞江掩關百日。至吳縣,適聊城傅君光宅為縣令,其子利根,命禮師,子不懌。子一日搦二花,問師云︰「是一是二﹖」師曰︰「是一。」子開手曰︰「此花是二,師何言一﹖」師曰︰「我言其本,汝言其末。」子遂作禮。之天池,遇管公東溟,聞其語,深器之。師因拈薔薇一蒂二花問公,公曰︰「此花同本生也。」師分為二,復問公,公無語。因罰齋一供,遂相與莫逆。

時上御極之三年,大千潤公開堂於少林,師結友巢林、戒如輩往參叩。及至,見上堂講公案,以口耳為心印,以帕子為真傳。師恥之。嘆曰︰「西來意固如是邪﹖」遂不入眾。尋即南還。至嘉禾,見太宰陸五臺翁,心大相契。先是有密藏道開者,南昌人,棄青衿出家,披薙於南海,聞師風,往歸之。師知為法器,留為侍者,凡百悉委之。郡城有棱嚴寺,為長水疏經處,久廢,有力者侵為園亭。師有詩弔之曰︰「明月一輪簾外冷,夜深曾照坐禪人。」志欲恢復,乃屬開公任恢復之事,而屬太宰為護法。太宰公弟雲臺公,施建禪堂五楹。既成,請師題其柱,師為聯語曰︰「若不究心,坐禪徒增業苦;如能護念,罵佛猶益真修。」謂當以血書之,遂引錐刺臂,流血盈碗,書之。自是接納往來,豪者力拒,未完局。後二十餘年,適太守槐亭蔡公,始克修復,蓋師願力所持也。

師見象季法道陵遲,惟以弘法利生為家務。念大藏卷帙重多,致遐方僻陬,有終不聞佛法名字者,欲刻方冊,易為流通,普使見聞,作金剛種子,即有謗者,罪當自代。遂倡緣,時與太宰光祖陸公,及司成夢禎馮公、廷尉同亨曾公、冏卿汝稷瞿公等定議,各驩然,願贊佐。命弟子密藏開公董其事,以萬曆己丑創刻於五臺,屬弟子如奇綱維之,居四年,以冰雪苦寒,復移於徑山寂照庵。工既行,開公以病隱去。其事仍屬奇,協弟子幻予本公,本尋化,復請澹居鎧公終其役。始,司成具區馮公,意復化城為貯板所,未克。初桐城用先吳公,為儀曹郎,參師入室,從容及刻藏事,師遽曰︰「君與此法有大因緣。」師化後,吳公出長浙藩,用馮司成初議,修復化城,為徑山下院,藏貯經板,且蠲俸散刻藏數百卷。固吳公信力,亦師預讖云。師先於嘉禾刻藏有成議,乃返吳門省前得度師覺公。時覺已還俗,以醫名,聞師來,慴甚。師偽為賈人裝,僵臥小舟中,請覺診視。覺見師,大驚懼。師涕泣曰︰「爾何迷至此耶﹖今且奈何﹖」覺曰︰「唯命是聽。」師即命薙髮,載去。覺慚服,願執弟子禮,親近之。師來之日,覺夕飡 ,飯盂忽墮地迸裂,其誠感如此。師初過吳江,沈周二氏聚族而歸之。時至曲阿、金沙,賀孫于王四氏,合族歸禮。師於于園書《法華經》,以報二親,顏書經處曰墨光亭,今在焉。師以刻藏因緣議既成,聞妙峰師建鐵塔於蘆芽,乃送經安置於塔中,且與計藏事。未偕,復之都門,乃訪予於東海,時萬曆丙戌秋七月也。是時,予以五臺因緣,有間於內,因避名於東海那羅延窟。適遇慈聖皇太后,為保聖躬、延國祚,印施大藏十五部,皇上頒降海內名山,敕僧諷誦,首及東海,予以謝恩入長安。師正攜開公走海上,至膠西,值秋水泛漲,眾𢜬必不能渡,師解衣先涉,疾呼眾,水已及肩,師躍然而前。既渡,顧謂弟子曰︰「死生關頭,須直過為得耳。」眾心欽服。時予在長安,聞之,亟促裝歸,日夜兼程。至即墨,師已出山,在腳院,詰朝將長發。是夜一見,大歡笑。明發,請還山,留旬日,心相印契。師即以予為知言,許生平矣。

師返都門,訪石經山,禮隋‧琬公塔。念琬公慮三災劫壞,正法澌滅,創刻石藏經,藏於巖洞,感其護法深心,淚下如雨。琬公塔院已歸豪右,矢復之而未果。乃決策西遊峨嵋。由三晉,歷關中,跨棧道,至蜀禮普賢大士。順流下瞿塘,過荊襄,登太和,至匡廬,尋歸宗故址,唯古松一株。寺僧售米五斗,匠石將伐之,丐者憐而乞米贖之,以存寺蹟,師聞而興感。其樹根底,為樵者剝斵過半,勢將折,師砌石填土,咒願復生,以卜寺重興兆。後樹日長,寺竟復,其願力固如此。時江州孝廉邢懋學,禮師,延居長松館,執侍最勤,師為說法語,集名《長松茹退》。先是鄒給諫爾瞻、丁大參勺原,素雅重師,意留駐錫匡山,未果。遂行,過安慶,阮君自華請遊皖公山馬祖庵,師喜其境超絕,屬建梵剎。江陰居士趙我聞,謁請出家,遂薙髮於山中,師銘名曰法鎧,所謂最後弟子也。師復北遊,至潭柘。慈聖聖母聞師至,命近侍陳儒致齋供,特賜紫伽黎。師固讓曰︰「自慚貧骨難披紫,施與高人福倍增。」儒隨師過雲居,禮石經於雷音寺,啟石室佛座,下得金函,貯佛舍利三枚,光燭巖壑。因請佛舍利入內,供三日,出帑金重藏於石窟。以聖母齋襯餘金贖琬公塔,遂拉予偕往瞻禮,屬予作記。回寓慈壽,同居西郊園中,對談四十晝夜,目不交睫,信為生平至快事。時遍融老已入滅,因為文弔之,有「嗣德不嗣法」之語。師在潭柘,居常禮佛後方食。一日客至,喜甚,誤先舉一食。乃對知事曰︰「今日有犯戒者,命爾痛責三十棒,輕則倍之。」知事驚不知為誰。頃師授杖知事,自伏地於佛前,受責如數,兩股如墨。乃云︰「眾生無始習氣,如油入麵,牢不可破,茍折情不痛,未易調伏也。」

師與予計,修我朝《傳燈錄》。予以禪宗凋敝,與師約,往濬曹溪,以開法脈。師先至匡山以待,時癸巳秋七月也。越三年乙未,予初以供奉聖母賜大藏經,建海印寺成。適以別緣觸聖怒,詔逮下獄,鞫無他辭,送法司擬罪,蒙恩免死,遣戍雷陽,毀其寺。時師在匡山,聞報,為予許誦《法華經》百部,冀祐不死,即往探曹溪回,將赴都下救予。聞予南放,遂待於江滸。是年十一月,會師於下關旅泊庵,師執予手嘆曰︰「公以死荷負大法。古人為法,有程嬰、公孫杵臼之心。我何人哉!公不生還,吾不有生日。」予慰之再三。瀕行,師囑曰︰「吾他日即先公死,後事屬公。」遂長別。予度嶺之五年,庚子,上以三殿工,榷礦稅,令中使者駐湖口,南康太守吳寶秀不奉令,劾奏被逮,其夫人哀憤,以繯死。師時在匡山,聞之曰︰「時事至此,倘閹人殺良二千石及其妻,其如世道何﹖」遂策杖赴都門。吳入獄,師至多方調護,授吳公毗舍浮佛半偈,囑誦滿十萬,當出獄。吳持至八萬,蒙上意解,得末減。吳歸,每念師輒涕下。師以予未歸初服,每嘆曰︰「法門無人矣。若坐視法幢之摧,則紹隆三寶者,當於何處用心耶﹖老憨不歸,則我出世一大負;礦稅不止,則我救世一大負;《傳燈》未續,則我慧命一大負。若釋此三負,當不復走王舍城矣。」癸卯秋,予在曹溪,飛書屬門人之計偕者,招師入山中。報書直云︰「捨此一具貧骨。」居無何,忽妖書發,震動中外,忌者乘間劾師,師竟以是罹難。先是,聖上以輪王乘願力,敬重大法,手書《金剛經》,偶汗下漬紙,疑當更易,亟遣近侍曹公質於師。師以偈進曰︰「御汗一滴,萬世津梁,無窮法藏,從此放光。」上覽之大悅,由是注意。適見章奏,意甚憐之,在法不能免,因逮及。旨下,云著審而已。及金吾訊鞫,以三負事對,絕無他辭,送司寇。時執政欲死師,師聞之曰︰「世法如此,久住何為﹖」乃索浴罷,囑侍者山道人性田曰︰「吾去矣,幸謝江南諸護法。」道人哭,師叱之曰︰「爾侍予二十年,仍作這般去就耶!」乃說偈訖,端坐安然而逝。御史曹公學程,以建言逮繫,問道於師,聞之急趨至,撫之曰︰「師去得好!」師復開目微笑而別。時癸卯十二月十七日也。師生於癸卯六月十二日,世壽六十有一,法臘四十有奇。

噫!師生平行履,疑信相半,即此末後快便一著,上下聞之無不嘆服。於戲!師於死生,視四大如脫敝屣,何法所致哉﹖師常以毗舍浮佛偈示人,予問曰︰「師亦持否﹖」師曰︰「吾持二十餘年,已熟句半,若熟兩句,吾於死生無慮矣。」豈其驗耶!師化後,待命六日,顏色不改,及出,徙身浮葬於慈慧寺外,次年春夏,霖雨及秋,陸長公西源,欲致師肉身南還,啟之安然不動。予弟子大義奉師龕至,經潞河,馬侍御經綸,以感師與李卓吾事,心最慟,因啟龕拂面,痛哭之。至京口,金沙、曲阿諸弟子,奉歸徑山,供寂照庵。以刻藏因緣,且推沈中丞重建大殿,乃師遺命。以師臨終有偈云︰「怪來雙徑為雙樹,貝葉如雲日自屯。」以是故耳。時甲辰秋九月也。越十一年乙卯,弟子先葬師全身於雙徑山後,適朱公國楨禮師塔,知有水,亟囑弟子法鎧啟之,果如言,復移龕至開山。乃與俗弟子繆希雍謀得五峰內,大慧塔後,開山第二代之左,曰文殊臺,卜於丙辰十一月十九日荼毗,二十三日歸靈骨塔於此。予始在行間,聞師訃,即欲親往弔,因循一紀,未遂本懷。頃從南嶽數千里來,無意與期會,而預定祭日,蓋精神感孚,亦奇矣。師後事予幸目擊,得以少盡心焉。

於戲!師生平行履,豈易及哉!始自出家,即脇不至席,四十餘年。性剛猛精進,律身至嚴,近者不寒而慄。常露坐,不避風霜。幼奉母訓,不坐閾則盡命,立不近閫。秉金剛心,獨以荷負大法為懷。每見古剎荒廢,必志恢復。始從楞嚴,終至歸宗、雲居等,重興梵剎一十五所。除刻大藏,凡古名尊宿語錄,若寂音尊者所著諸經論文集,皆世所不聞者,盡搜出刻行於世。晚得蘇長公《易解》,大喜之。室中每示弟子,必令自參,以發其悟,直至疑根盡拔而後已。性耽山水,生平雲行鳥飛,一衲無餘,無容足地。嚴重君親忠孝之大節。入佛殿見萬歲牌必致敬,閱曆書,必加額而後覽。師於陽羡,偶讀《長沙志》,見忠臣李賁(芾),以城垂陷,不欲死於賊,授部將一劍,令斬其全家,部將慟哭奉命,既推刃,因復自殺。師至此,淚直迸灑,弟子有傍侍者不哭,師呵曰︰「當推墮汝於崖下。」其忠義感激類如此。師氣雄體豐,面目嚴冷,其立心最慈。接人不以常情為法,求人如蒼鷹攫兔,一見即欲生擒,故凡入室不契者,心愈慈而恨愈深,一棒之下直欲頓斷命根。故親近者希,淒然暖然,師實有焉。

於戲!師豈常人哉!即其見地直捷穩密,當上追古人。其悲願利生,弘護三寶,是名應身大士。有人問︰「師何如人﹖」予曰︰「正法可無臨濟德山,末法不可無此老也。」師每慨五家綱宗不振,常提此示人。予嘗嘆曰︰「綱宗之不振,其如慧命何﹖」原其曹洞,則專主少林;溈仰圓相久隱;雲門自韓大伯後,則難見其人;法眼大盛於永明,後則流入高麗;獨臨濟一派,流布寰區,至宋‧大慧中興其道,及國初,楚石、無念諸老。後傳至弘正末,有濟關主,其門人為先師雲谷和尚,典則尚存。頃五十年來,師弦絕響,近則蒲團未穩,正眼未明,遂妄自尊稱臨濟幾十幾代。於戲!邪魔亂法,可不悲乎!予以師之見地,誠可遠追臨濟,上接大慧,以前無師派,未敢妄推。若據堯舜之道,傳至孔子、孟軻,軻死不得其傳,至宋,濂雒諸儒遙續其脈。以此證之,師固不忝為轉輪真子矣。姑錄大略,以俟後之明眼宗匠,續《傳燈》者采焉。以師未出世,故無上堂、普說、示眾諸語,但就參請機緣開示,門人輯之,有內外集若干卷行於世。入室緇白弟子甚多,而宰官居士尤眾。(下略)

〔參考資料〕 聖嚴《明末佛教研究》第二章;郭朋《明清佛教》第二章;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第六編第二十四章。


純陀

佛入滅前,對佛行最後供養者。又作窮達、准陀、淳陀、周那,或單作「淳」。意譯稚小或妙。中印度波婆城(Pāvā)人,鍛工之子。

《長阿含經》卷三〈遊行經〉云(大正1‧18a)︰
「爾時世尊(中略),由末羅至波婆城闍頭園中,時有工師子,名曰周那,聞佛從彼末羅來至此城,即自嚴服至世尊所,頭面禮足,在一面坐。時,佛漸為周那說法正化,示教利喜。周那聞佛說法,信心歡喜,即請世尊,明日舍食。時,佛默然受請。周那知佛許可,即從座起,禮佛而歸。(中略)是時,周那尋設飯食供佛及僧,別煮旃檀樹耳,世所奇珍,獨奉世尊。佛告周那︰勿以此耳與諸比丘。周那受教,不敢輙與。」

佛受供後,率眾續往前行,途中突患背痛(一說患血痢),其後便取涅槃。故阿難曾白佛言︰「周那設供,無有福利,所以者何﹖如來最後於其舍食,便取涅槃。」然佛告阿難︰「勿作是言!勿作是言!今者周那為獲大利,為得壽命、得色、得力、得善名譽,生多財寶,死得生天,所欲自然。所以者何﹖佛初成道,能施食者;佛臨滅度,能施食者,此二功德,正等無異。」

又,有關純陀之出生地,《長阿含經》及巴利文《長部》、《大般涅槃經》等謂波婆城。《大般泥洹經》卷一〈長者純陀品〉及《大般涅槃經》卷二則謂拘尸那城。《大唐西域記》卷六〈拘尸那揭羅國〉條亦揭有准陀之故宅。

此外,有關純陀所供養的旃檀樹耳,有些西洋學者將巴利文《大般涅槃經》所記載者,解釋為「豖肉」。若從《長阿含經》之譯語,則當為菌類之一種。

◎附︰巴宙譯《南傳大般涅槃經》(摘錄)

十四、鐵匠窮達聞佛已到達波婆,且住於彼之芒菓林,於是彼走向如來的住處,向佛作禮,就座其側以後,薄伽梵向其宣示法要,使之歡喜愉快。

十五、窮達對佛所開示的法要甚為喜悅,他白佛言︰唯願世尊慈允於明天與大比丘僧眾赴舍間午餐。佛陀默然受請。

十六、窮達知佛已許可,即從座起,向佛作禮,右遶而去。

十七、爾時鐵匠窮達於其夜清旦,在自己家裏備辦甜粥糕餅及旃檀樹耳,即白佛言︰世尊諸事已備,唯聖知時。

十八、爾時薄伽梵於清晨著衣持缽,與大比丘僧眾走向鐵匠窮達家裏。到已,坐於敷座後,佛告窮達說︰窮達,凡是你所備辦的旃檀樹耳盡奉獻與我,其他食物如甜粥等則分給比丘僧眾。是,世尊。窮達回答說。於是他將所備辦的旃檀樹耳獻佛,其他食物如甜粥等,則分奉給比丘僧眾。

十九、爾時薄伽梵告窮達說︰窮達,所有剩餘的旃檀樹耳應埋藏一小孔裏。窮達,我不見地上任何人,或魔天與梵天,或沙門、婆羅門,或神,或人,除如來外,若服食該物能有適宜的消化。是,世尊。窮達回答說。他將剩餘的旃檀樹耳埋藏於一小孔後,走向佛前向佛作禮,他就座其側以後,佛陀向窮達開示法要,使之發心喜悅,即從座起而去。

二十、爾時薄伽梵於服食鐵匠窮達所設齋供後,忽患嚴重性血痢,劇痛幾瀕於死,但彼攝心自持,忍受而無怨言,於是薄伽梵語尊者阿難說︰來,阿難,我等去拘尸那羅。是,世尊。尊者阿難回答說。我聞彼服食鐵匠窮達的齋供以後,彼忍受幾瀕於死的劇痛,因進用旃檀樹耳,慈尊所以患此嚴重性疾病。薄伽梵於清瀉後說︰我等去拘尸那羅城。

〔參考資料〕 《佛般泥洹經》卷上;《大般涅槃經》卷中;《雜阿含經》卷三十七;《大毗婆沙論》卷六十六;《大般涅槃經疏》卷三;《俱舍光記》卷十五。


耆闍崛山

位於中印度摩揭陀國王舍城附近的山峰,因係佛陀說法之地而聞名。又作伊沙崛山、耆闍多山、姞栗陀羅屈吒山、揭梨馱羅鳩月互山,意譯靈鷲山、鷲頭山,或稱鶢山、鷲嶺、鷲臺。「耆闍」(gṛdhra)為鷲之一種,羽翼稍黑,頭部呈灰白色,毛稀少,貪食腐肉。據《玄應音義》卷七所述,此鳥有靈,知人死活,人欲死時,則群翔彼家,待其送林,飛下而食,故號靈鷲。《大智度論》卷三對此事曾有二說,一說山頂似鷲,王舍城人見其似鷲,故共傳言鷲頭山;一說王舍城南屍陀林中有死屍,諸鷲常來噉食,食畢即還山頭,時人遂名鷲頭山。

此山為王舍城五山中最高大者,園林清淨,聖人多居此處。佛亦常住於此,諸大乘經典亦多在此山中說。如《無量義經》云(大正9‧384a)︰「如是我聞,一時佛在王舍城耆闍崛山中,與大比丘眾萬二千人俱。」然四阿含及南方所傳諸經典中,均未載此山,而多以給孤獨園、迦蘭陀竹園等為說法處。

玄奘《大唐西域記》卷九對此山有詳細記載(大正51‧921a)︰
「宮城東北行十四五里,至姞栗陀羅矩吒山。接北山之陽,孤摽特起,既棲鷲鳥,又類高臺,空翠相映,濃淡分色,如來御世垂五十年,多居此山廣說妙法。頻毗娑羅王為聞法故,興發人徒,自山麓至峰岑,跨谷凌巖,編石為階,廣十餘步,長五、六里。中路有二小窣堵波,一謂下乘,即王至此徒行以進;一謂退凡,即簡凡夫不令同往。其山頂則東西長、南北狹,臨崖西埵有甎精舍,高廣奇製,東闢其戶,如來在昔多居說法,今作說法之像,量等如來之身。」

此外,該書亦列舉此山附近的多處佛教聖蹟,如提婆達多投石擊佛處、佛陀與舍利弗等諸聲聞入定的石室、阿難遭魔王嬈亂之處等。

〔參考資料〕 《法華經文句》卷一。


袁宏道

明代著名文學家。湖北公安人。字中郎,號石頭居士。與兄宗道、弟中道並稱三袁,在文學上主張反對復古、抒寫性靈,時人稱之為「公安派」。曾官吳江知縣,後任禮部主事,尋以病辭。初習禪於李卓吾,信解能通,高才好辯。後自省思,以為乃不切實際之空談,遂皈心淨土。朝暮禮拜課誦之餘,兼及禁戒,勵行不輟。博輯經教,著《西方合論》十卷。書成,宗道、中道同時發心皈入淨土法門。後復出仕,再遷稽勳司郎中,復因病辭官。其兄宗道之子病篤,宏道勸以念佛。一日入荊州,宿於僧寺,無疾而終。著作除《西方合論》外,另有《珊瑚林》一卷、《金屑編》一卷(《壇經》節錄)、《解脫集》五卷等。

◎附︰融熙〈評袁中郎的佛學思想〉(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15})

中郎抱著英俊特達之才,在科舉制度裏,亦曾登過科第,做過縣令,然終不屑與一般俗吏過那勢利生活,不久即捨去官位,與其兄伯修,閱讀內典,並參究向上一著,他用了數年的功夫,不能明瞭禪宗的底蘊。有一天,聽到張子韶講演格物致知,始豁然大悟,把它來證明古人的微言大義,無不妙契;並能洞委輩機用,乃一一提倡拈弄,彙集成帙,名曰《金屑》。後來他知道龍湖有個李卓吾居士,冥會教外別傳之旨,特地到西陵去拜訪他,果然李老與他一見如故,符同水乳,就為他寫一篇〈金屑集序〉文;並有贈中郎的詩,有「誦君金屑句,執鞭亦欣慕」之句。復留中郎在他的地方住了三月有餘,十分殷勤地送至武昌而別。隔了數年,中郎復與其兄走訪龍湖,卓吾愛之愈甚,以為「伯也穩實,仲也英特,皆天下名士也。然至於入微一路,則諄諄望之公,蓋因其識力膽力,皆迥絕於世,真英靈男子,可以擔荷此一事耳。」

考中郎既得卓吾印可,欲於百尺竿頭,更進一步,乃於城中買地三百畝,中間造了幾條長堤,四周又種了萬株垂柳,微風披拂,如萬頃翠濤,署曰「柳浪」。由此朝夕參究,不問世事。每值禪定之餘,信手揮寫,片言隻字,無不新奇絕倫。蓋其一片英靈,皆從他宿慧中流出,嬉笑怒罵皆成妙諦也。中郎之於禪宗,非僅能升堂入室,又能燭照當時宗門空疏之病,和儒佛渾濫之弊。在〈答陶石簣書〉中有云︰
「妙喜與李參政書,初入門人不可不讀,不觀書中云︰『往往士大夫悟得容易,便不肯修行,久久為魔所攝。』此是士大夫一道保命符子,經論中可證者甚多,姑言其近者︰四卷楞伽,達摩印心之書也。龍樹智度論,馬鳴起信論,二祖續佛慧燈之書也。萬善同歸六卷,永明和尚救宗門極弊之書也。兄試看此書,與近時所談之禪,同耶否耶﹖近代之禪所以有此嘐,始則陽明以儒濫禪,既則豁渠諸人以禪濫儒。禪者見諸儒汩沒世情之中,以為不礙,而禪遂為撥無因果之禪;儒者借禪家一切圓融之見,以為發前賢所未發,而儒遂為無忌憚之儒。不獨禪不成禪,而儒亦不成儒矣。」

觀中郎論禪定的見解,亦超出於尋常禪和子萬倍,實在不是一般依稀彷彿的光影門頭,掉弄知解者所能夢見。他說︰
「定果有效,其益無量。但不知所守者,中黃耶﹖艮背耶﹖夫定亦難,有出有入,非定也。故曰︰『那伽常在定,無有不定時。』即出入亦定也。故曰︰『恰恰用心時,恰恰無心用。』然定有大小︰小定卻疾,中定卻老,大定則即疾是定,即老亦定,艷舞嬌歌,無處非定!」(〈與徐冏卿書〉)「得來札,知二兄在家參禪。世豈有參得明白的禪﹖若禪可參得明白,則現今目視耳聽,髮豎眉橫,皆可參得明白矣。須知髮不以不參而不豎,眉不以不參而不橫,則禪不以不參而不明,明矣。」(答〈陶石簣編修〉)「兄既知此事不從問答來,便是好消息也。弟近日始悟從前入處,多是淨妙境界,一入淨妙,便是惡見惡解。彼以『本來無一物』與『時時勤拂拭』分頓漸優劣者,此下劣凡夫之見耳,尚未得謂之開眼,況可謂之入道歟﹖」(〈答陶石簣〉)「有出有入非定也」、「世豈有參得明白的禪」「此事不從問答來便是好消息」。這幾句話是多麼透徹呢﹖因為中郎當年看見一般以骨頭做工夫的坐香者流,終日渾渾噩噩參句無意義的話頭,說些什麼出定入定的光影,講些似是而非的機鋒轉語來驚駭愚夫愚婦,實在皆非宗門器。中郎所說的話,真是一針見血!

中郎他自己所修習禪定的境界,他也很自能明白︰「近日始知從前入處多是淨妙境界,一入淨妙,便是惡知惡解。」這是他已經到了色陰銷除受陰明白時候的一種輕安靜妙境界。若長此貪戀,即走錯道途了。幸而他能知道這個消息,便不會著魔而工夫自然能更進一層了。「彼以本來無一物與時時勤拂拭,分頓漸優劣者,此是下劣凡夫之見耳。」這樣的說法,也是中郎思想的獨到處。蓋神秀的勤拂拭偈子,不過為中下根人指示其時時刻刻要提撕本性,勿令其被塵俗所染污之意。惠能之本來無一物的偈子,亦僅僅說穿那在妙季性裏,本來無一法可得,不過為根利的人們,掃除知解而已,皆未臻大機大用的究竟。而後來好事的人們,妄把它分成頓漸二宗,各立門庭,斤斤不休,真是錯中之錯了!因為自性本來具足功德,事理兩無妨礙。見解雖有頓漸之不同,而法本是一宗,毫無差別之相可得,倘死要執著一端,自以為是,那樣的人,怎可與談禪理呢﹖

從上面幾封談禪的信札看來,可以知道中郎之於禪宗,是見義明白,說理透切的親證三昧的禪伯,絕非呵佛罵祖的一般狂妄禪客所可比擬的。茲再錄其「暑譚」中更為近裏的問答數條於後︰

問︰「何謂時中﹖」答︰「時即春夏秋亥子丑之時也。頃刻不停之謂時,前後不相到之謂中。金剛經『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亦此義也。」問︰「何謂不相到﹖」答︰「如水流,前水非後水,故曰不相到。」問︰「何謂心生﹖」答︰「如長江大河,永無腐敗,故曰心生。」問︰「何謂如是我聞﹖」答︰「心境合一曰如,超於是非兩端曰是,不落眼耳鼻舌身意曰我,不從言語文字入曰聞。」問︰「如何是知見立知﹖」答︰「山是山,水是水,此知見立知。」問︰「如何是知見無見﹖」答︰「山不是山,水不是水,此知見無見。」問︰「妙喜語錄云︰『將八識一刀兩斷』,八識如何斷得﹖」答︰「杲公以種種文字記憶為第八識也,記憶乃第六識,八識乃持種,非記憶也。八識如斷,則目前山河大地一時俱毀矣。」問︰「一面應事,一面於功夫上有默默放下處,恐多了心,分了功﹖」答︰「如人打你頭曉得痛,並打你足亦曉得痛,通身打,通身痛,如何不見多了心分了功﹖」

禪話是最不容易講的,落了這邊既不是,落了那邊也不是,住著中間更不是,簡直是開口不得!但你雖不開口,若被庖人看見了,自然會知道你是在彈那無絃琴,參那無字經,默識心通,悠然神會,不期然而然的心心相印了。可是普通的人們,怎樣能猜出在你的悶葫蘆裏所賣的是什麼藥呢﹖雖聰明像子貢,尚有︰「子如不言,則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的一段疑問。而中郎的悲心是這麼廣大,有人來問,他就很真實的來回答他們。故雖寥寥數語,真同吉光片羽,珍貴絕倫。蓋他實在已能把自己本身的物質生活,泯生於精神生活。換句話說,即所謂「山川木石,全露法王之身,鱗甲羽毛,俱彰禪那之體。虎嘯龍吟,獅行象步,咳唾掉臂,皆大人之相好,嬉笑怒罵,亦丈夫之調御」的景象了。

中郎的襟懷既這樣瀟洒,信解能這樣通利,才辯又這樣縱橫,一身固無出其右者。後來因深深覺悟他所證到的工夫尚未徹底,若不更加行修持,恐落「內守幽閑,猶為法塵分別影事」的道路上去,所以他就絕口不說機鋒轉語,一意迴向淨土了。此後,他欲圓融性相不二之門,乃博採經論作《西方合論》,他的長兄伯修為之序曰︰
「……石頭居士(即中郎)少志參禪,根性猛利,十年之內,洞有所入,機鋒迅利,語言圓轉,自謂了悟無所事事。雖世情減少,不入塵勞,然嘲風弄月,登山玩水,流連文酒之場,沉酣騷雅之業,懶慢疏狂,未免縱意。如前之病,未能全脫。所幸生死心切,不長陷溺。痛念見境生心,觸途成滯,浮解實情,未能相勝,悟不修行,必墮魔境。始約其偏空之見,涉入普賢之海。又思行門端的莫如念佛,而權引中下之疑,未之盡破。及後博觀經論,始知此門原攝一乘,悟與未悟,皆宜修習,於是採金口之所宣揚,菩薩之所闡明,諸大善知識之所發揮,附以己意,千波競起,萬派橫流,詰其滙歸,皆同一源。其論以不思議第一義為宗,以悟為道。以十二時中持佛名號,一心不亂,念了相續為行持,以六度萬行為助因,以深信因果為入門。……」

在這段文字裏,就可以找著中郎對於淨土宗的思想了。現在就把他學佛的思想程序歸納為四要點︰(1)以第一義諦為指歸,(2)以執持名號為行持,(3)以六度萬行為助因,(4)以深信因果為入門。

一者,以第一義諦為指歸。換句話說,就是深信淨土為佛法之最高峰,所謂「信彌陀的不動智、根本智,與己無異。彌陀在那由他劫,難行難忍,種種修習之事,我亦能行。彌陀的無量智慧、無量神通,及成就無量願力等事,我亦當得。信彌陀的不去不來,我亦不去不來。信彌陀的修行鋁,直至證果,不疑剎那,我亦不移剎那,位齊諸佛。」

二者,以執持名號為行持。就是專念一佛名號,以攝受己心。其理如《楞嚴經》〈勢至念佛章〉云︰「譬如有人,一專為憶,一人專忘。如是二人,若逢不逢,或見非見;二人相憶,二人念深,如是乃至從生至生,同於形影,不相乖異。十方如來憐念眾生,如母憶子。若子逃逝,雖憶何為﹖子若憶母,如母憶時,母子歷生,不相違遠。若眾生心,憶佛念佛,現前當來,必定見佛,去佛不遠,不假方便,自得心開;如染香人,身有香氣。(中略)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得三摩地,斯為第一。」

三者,以六度萬行為助因。什麼叫做六度呢﹖就是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但在中郎的思想上則另有更進一層的見解。以為修淨土者,不必超越一種行動,就能具此六義。若念念離,即行於施。若念念淨,即行於戒。若念念寂,即行於忍。若念念續,即行於進。若念念一,即行於定。若念念佛,即行於智。總而言之,即《起信論》所云︰「菩薩深解現前,所修離相」的一語。

四者,以深信因果為入門。就目前淺而易見的情形言,如《易經》云︰「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古德云︰「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果能宅心正直,毌必,毌固,毌意,毌我,嚴持戒律,即是入門之道。在中郎〈上李龍湖書〉中有曰︰「所以棗柏曰︰『其知彌高,其行彌下。』始知古德教人修行持戒,即是向上事,彼言性言心言玄言妙者,皆虛見惑人,所謂驢橛馬樁也。」

〔參考資料〕 《淨土聖賢錄》卷七;《居士傳》卷四十六;《明史》卷二八八;《釋鑑稽古略續集》卷三;望月信亨著‧印海譯《中國淨土教理史》;荒木見悟《明代宗教思想研究》。


陀羅尼

意譯為總持、能持、能遮。指能令善法不散失,令惡法不起的作用。後世則多指長咒而言。按梵語dhāraṇī,係依具「持」義的語根所形成的名詞。意為能總攝憶持。《大智度論》卷五云(大正25‧95c)︰
「何以故名陀羅尼﹖云何陀羅尼﹖答曰︰陀羅尼,秦言能持,或言能遮。能持者,集種種善法,能持令不散不失。(中略)能遮者,惡不善根心生,能遮令不生,若欲作惡罪,持令不作,是名陀羅尼。」

又據《佛地經論》卷五所述,可知陀羅尼是一種記憶法,即於一法之中,持一切法;於一文之中,持一切文;於一義之中,持一切義;依記憶此一法、一文、一義,總持無量佛法。

又,經論中,言及陀羅尼時,計有二種用法。其一係指智慧或三昧;即以慧為體,攝持所聞所觀之法,令不散失。其二指真言密語(明咒),即明咒之一字一句,具無量之義理,若誦之,則除一切障礙,利益廣大,故名陀羅尼。此外,一說謂咒語之具長句者為陀羅尼,短句者為真言。

◎附一︰〈三陀羅尼〉(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一)三種陀羅尼︰梵語陀羅尼,譯為能持,謂於一切善法能持令不散不失;又翻為總持,謂持善不失,持惡不生。原出於《大智度論》卷五所說五百陀羅尼中最初的三種。

(1)持陀羅尼︰謂耳聞一切語言諸法皆不忘失。

(2)分別陀羅尼︰謂分別了知諸眾生諸法。

(3)入音聲陀羅尼︰聞一切言音而不喜、不瞋、不著、不動。

然而,《大智度論》卷二十八以「字入門陀羅尼」代替此三種中的「分別陀羅尼」。「字入門陀羅尼」,謂「阿」等四十二字能攝一切語言名字,故聞「阿」字時,入一切法初不生,聞其餘諸字時,亦悉入一切諸法實相中。

(二)指旋陀羅尼、百千萬億旋陀羅尼、法音方便陀羅尼三種︰出於《法華經》〈勸發品〉。天台宗以之配於三諦。即以此三者為空持、假持、中持。相當於空假中三觀。

(1)旋是旋轉之義。旋轉凡夫執著有相差別的假,令入平等的空,成為一空一切空之從假入空的空持,名為旋陀羅尼。

(2)旋轉平等的空而出於假,通達百千萬億法,成為一假一切假之從空出假的假持,名為百千萬億旋陀羅尼。

(3)以空假二者為方便而入於絕待的中道,成為一中一切中之中道第一義諦的中持,名為法音方便陀羅尼。

其中,旋陀羅尼居三陀羅尼之首,故又稱為一旋陀羅尼或初旋陀羅尼。相傳天台智顗嘗證得此三者之首的旋陀羅尼。

(三)指大悲心陀羅尼、佛頂尊勝陀羅尼、消災妙吉祥陀羅尼︰此為晡時諷經(晚課諷經)所誦的三種陀羅尼。

◎附二︰〈四陀羅尼〉(摘譯自《佛教大辭彙》等)
四陀羅尼,即法陀羅尼、義陀羅尼、咒術陀羅尼、忍陀羅尼。語出《菩薩地持經》卷八、《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五等。陀羅尼,語譯作總持,故四陀羅尼又稱四種總持,略稱四持。

此四陀羅尼之解釋,顯密不同。顯教之意,依《大乘義章》卷十一所釋云︰

(1)法陀羅尼︰謂聞持佛之教法而不忘。因聞而不忘,故又名聞陀羅尼。其修得方法有六︰先世之業因緣、現在之神咒力、藥力、現在之修習力、禪定、以實慧深入法界陀羅尼門等。

(2)義陀羅尼︰謂於諸法無量之義趣總持不忘。其修得方法亦有六,與上述法陀羅尼之修得類同。

(3)咒術陀羅尼︰謂菩薩能依禪定起咒術為眾生除患。其修得方法有三︰現在之修習力、禪定、以實智深入法界咒術法門等。

(4)忍陀羅尼︰謂安住法之實相而忍持不失。其修得方法有二︰先世之久習力、現在之修習力。

以上之四陀羅尼,若約聞、思、修、證而言,則法陀羅尼是聞慧;義陀羅尼是思慧;咒術陀羅尼是依禪而起,攝末從本,修慧從本;忍陀羅尼是證心住理,屬於證行。若約位而言,則法、義、咒術三陀羅尼是由初僧祇劫入淨心地所成就者,必定不動,最勝最妙,中間所得或因願,或由禪定力不定不住。忍陀羅尼則起在解行,成就在地上,若通論種性以上亦能起之。若約大小乘有無之義而言,通而論之,小乘在得,如阿難之聞持第一;別而論之,唯在大乘,小乘則無。此乃因小乘人但求戒定慧等出離生死,不求一切諸大功德,所以不修諸陀羅尼,即使如阿難之聞持第一,若與菩薩相較之下,則仍屬少。故謂「小乘中無」。若約辨其因而言,如《地持經》說「具四功德,乃能得之」,所謂四功德,即不習愛欲、不嫉彼勝、一切所求等施無悔、欣樂菩薩藏及摩德勒伽法。其中前二離過,後二攝善,故能得之。

又,密教之意,謂真言一一字能攝持一切教文諸法而不失,是為「法持」,又名文持。真言一義能攝持無量義理而不失,是為「義持」。真言具除災招福等諸功德,故名「咒持」。真言能令行者證得菩提智,認知諸法實相,故名「忍持」。

此外,不空三藏《總釋陀羅尼義讚》亦揭示法、義、三摩地、文等四種陀羅尼。此亦有顯密二釋。

◎附三︰大村西崖《密教發達志》卷一(摘錄)
陀羅尼者,總持之義也,外道所無。外道之咒,梵言曼怛羅,以表思語為義,明梵言毗地耶,以智為其義,其用並在祝禱禁厭。陀羅尼固不同之,其初非必有口誦語言,唯能記持諸法名相、義理而不忘失,一憶起之,則說法得無礙自在,是名云陀羅尼。故謂得陀羅尼,行陀羅尼,而不言誦陀羅尼,蓋心中總持諸法者也。

夫《大論》者,釋《大品般若》也,《大品》梵本成於龍猛以前明矣。而《大論》間引《密迹金剛力士經》、《法華經》等,二經亦成於龍猛以前無論。《法華經》〈序品〉云︰菩薩摩訶薩八萬人,皆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退轉,皆得陀羅尼,樂說辯才,轉不退轉法輪。《大品》〈序品〉云︰菩薩摩訶薩,皆得陀羅尼及諸三昧,行空無相無作,已得等忍,得無礙陀羅尼。《大論》卷五釋之云︰陀羅尼,秦言能持,或言能遮。能持者,集種種善法能持令不散不失,譬如完器盛水,水不漏散。能遮者,惡不善根心生,能遮令不生,若欲作惡罪,持令不作,是名陀羅尼。是陀羅尼,或心相應,或心不相應,或有漏,或無漏,無色,不可見,無對,一持,一入,一陰攝(法持、法入、行陰),九智知(除盡智),一識識(一意識),阿毗曇法,陀羅尼義如是。

復次得陀羅尼菩薩,一切所聞法,以念力故,能持不失。復次是陀羅尼法,常逐菩薩,譬如間日瘧病,是陀羅尼不離菩薩。譬如鬼著,是陀羅尼常隨菩薩,如善不善律儀。復次是陀羅尼持菩薩,不令墮二地坑。譬如慈父愛子,子欲墮坑,持令不墮。復次菩薩得陀羅尼力故,一切魔王、魔民、魔人,無能動,無能破,無能勝。譬如須彌山,凡人口吹不能令動。

問曰︰是陀羅尼有幾種﹖答曰︰是陀羅尼多種。一名聞持陀羅尼,得是陀羅尼者,一切語言諸法,耳所聞者,皆不忘失。復有分別知陀羅尼,得是陀羅尼者,諸眾生、諸法,大小好醜,分別悉知。如偈說諸象、馬、金、木、石、諸衣,男女及水種種不同,諸物名一,貴賤理殊,得此總持,悉能分別。復有入音聲陀羅尼,菩薩得此陀羅尼者,聞一切語言音,不喜不瞋,一切眾生如恒河沙等劫,惡言罵詈,心不憎恨(中略)。復有名寂滅陀羅尼、無邊旋陀羅尼、隨地觀陀羅尼、威德陀羅尼、華嚴陀羅尼、淨音陀羅尼、虛空藏陀羅尼、海藏陀羅尼、分別諸法地陀羅尼、明諸法義陀羅尼,如是等略說五百陀羅尼門,若廣說則無量,以是故,言諸菩薩皆得陀羅尼。又(同上)云,問曰︰前已說諸菩薩得陀羅尼,今何以復說得無礙陀羅尼﹖答曰︰無礙陀羅尼最大故,如一切三昧中三昧王三昧最大,如人中之王,如諸解脫中無礙解脫大(得佛得道時所得也),如是一切諸陀羅尼中,無礙陀羅尼大,以是故重說。

復次先說諸菩薩得陀羅尼,不知是何等陀羅尼﹖有小陀羅尼,如轉輪聖王、仙人等所得。聞持陀羅尼、分別眾生陀羅尼、歸命救護陀羅尼、不捨陀羅尼,如是等小陀羅尼,餘人亦有是。無礙陀羅尼,外道、聲聞、辟支佛、新學菩薩,皆悉不得,唯無量福德智慧大力諸菩薩,獨有是陀羅尼,以是故別說。復次是菩薩輩,自利已具足,但欲益彼,說法教化無盡,以無礙陀羅尼為根本,以是故,諸菩薩常行無礙陀羅尼乃知。

《大品》、《大論》等所謂陀羅尼者,所以總持諸法義理,由是得無礙辯,而能轉法輪之心地法門,與三昧及等忍,俱為菩薩必須之資德,大乘不共之特色,與後來陀羅尼有文可誦,而似外道明咒,全不同焉。惟大乘教門,廣大深嚴,書寫至難,而印行未興。其耳聞心記之勞苦,有殆不可測,陀羅尼之起,實非無故,則所以其可重,不須復論也。

◎附四︰溫特尼茲(M. Winternitz)《印度文獻史》〈佛教文獻〉第九章(依觀摘譯)
陀羅尼(dhāraṇī,護咒)在大乘文獻中佔極重要的地位。古時,吠陀中,尤其《阿達婆吠陀》中的真言,被用於攘災、祝禱。它們在印度人心中甚為重要,因而即使佛教亦無法將它廢除。錫蘭佛教徒將若干優美的經典當作明護(paritta、pirit,即咒語)使用。同樣的,印度的大乘佛教徒也將若干大乘經典改為咒文。而且,大乘佛教中存在著數量極龐大的佛、菩薩、諸天的咒語。又,《夜柔吠陀》的祭儀中,已可見到非常神祕的語言及音節。與陀羅尼的防護或增益有關的不可思議力,主要是在於陀羅尼中所含的智慧,而不是其語言與音節具有任何神祕意義。但是,不能否認的,陀羅尼中含有此「咒語性的語句」(mantrapa-dānī)。

例如最短小的「般若經」──《小字般若經》(Alpākṣarā Prajñāramitā),即被當作陀羅尼使用。而《般若心經》(Prajñāpār-amitāhṛdaya-sūtra)也是一樣。這些經典是般若波羅蜜多的「心」(hṛdaya),亦即減輕一切痛苦的真言,含有智慧之完成的意味。亦即「去!去!到彼岸去!大家都去!願正覺的速疾成就。」此語句被認為某種程度的表現了「般若經」教義真髓,不過,其精神上的水準不比《佛頂尊勝陀羅尼》(Uṣṇīṣavijaya-dhāraṇī)高。《西藏大藏經》的〈甘珠爾〉,將甚多「般若經」編入陀羅尼中。又,〈甘珠爾〉中的陀羅尼,其效能之一是有助於理解《十萬頌般若經》及其他較長的「般若經」。

陀羅尼與經典之間,未必常有明確的界線。有些大乘經典除了陀羅尼,什麼也沒有。《無量壽(陀羅尼)經》(cAparimitāyuḥ-sūtra)不僅有梵本,尚且有古和闐語譯、漢譯及藏譯。而此經全卷也只是在讚歎陀羅尼而已。《大乘集菩薩學論》中所引用的〈寶光明陀羅尼〉,被類別為大乘經典。此《大乘集菩薩學論》,部帙頗廣,全經主要在闡述大乘教理,此外,也述及菩薩不單只是渴望解脫,為了利益有情,他們需要一再轉生,投身於各種行業及宗派中。經中並列舉一長串的職業及宗派名。

《大雲經》(Megha-sūtra)中的陀羅尼具有咒法的性質。如同其他大乘經典,該經卷首也如此敘述︰「如是我聞。爾時世尊住難陀(Nanda)、優波難陀(Upananda)龍王宮殿……。」諸龍王向佛作禮後,有一龍王白佛言︰「世尊!云何能使諸龍王等滅一切苦得受安樂。受安樂已又令於此贍部洲時降甘雨,生長一切樹木、叢林、藥草、苗稼皆生滋味。令贍部洲一切人等悉受快樂。」對此,佛答曰︰「龍王!汝成就一法令一切諸龍除滅諸苦,具足安樂。」「何者一法﹖」「所謂行慈。汝大龍王若有天人行大慈者,火不能燒,刀不能害,水不能漂,毒不能中,內外怨敵不能侵擾,安樂眠睡,安樂覺寤,以自福護持其身。(中略)是故,龍王!以慈身業,以慈語業,以慈意業應當修行。復次,龍王!有陀羅尼名施一切眾生安樂。汝諸龍等常須讀誦繼念受持,能滅一切諸龍苦惱與其安樂。彼諸龍等既得樂已,於贍部洲即能依時降注甘雨,使令一切樹木、叢林、藥草、苗稼皆得增長。」「何者名為施一切樂陀羅尼句﹖」

其次,世尊即說陀羅尼。此陀羅尼是由諸佛、菩薩的咒語組成,其中穿插著祓除不祥及祈請大龍降臨的祈禱文,以及如「娑邏、娑邏、四唎、四唎、素漏、素漏、那伽喃、闍婆、闍婆、侍毗、侍毗、樹附、樹附」之類的咒語。經中並敘述如何以此陀羅尼施行咒法,且謂旱魃求雨諸法中,以此經所說為最。

有很多陀羅尼只是以寫本的方式單獨流傳,有些則被彙集在一起。從中,吾人可以看到有︰趨吉避凶、消災免難、往生極樂、召請菩薩等等的咒法。由五種陀羅尼合集成的,是《五護陀羅尼》(Pañcarakṣā)。此經在尼泊爾頗受重視。其中︰(1)《大隨求陀羅尼經》(Mahāpratisara),是對罪惡、疾病,及其他災禍的防護;(2)《守護大千國土經》(Mahā-sahasrapramardinī)是對惡鬼的防護;(3)《大孔雀經》(Mahāmāyurī)是對蛇毒的防護;(4)《大寒林陀羅尼經》(Mahāsītavatī)是對災星、野獸、毒蟲的防護;(5)《大護明大陀羅尼經》(Mahā〈rakṣā〉mantrānusāriṇī)是對疾病的防護。第三的《大孔雀經》中屢屢提到「Vidyārāñī」(女明王),其名與孔雀的除蛇有關,但經中也有對治一般疾病的療法。詩人巴那(Bāṇa,七世紀)在《Harṣacarita》第五章中,述及哈魯夏瓦魯達那之父王崩殂後,他如何進入其父之宮殿,以及如何行祭儀等等。其中更提及《大孔雀經》之讀誦。此陀羅尼與《Morajātaka》詩句中,以及巴瓦寫本中蛇咒法的咒文有相同的起源,這是可以確定的。

陀羅尼在古代大乘經典中,份量極廣。在後世附加的《法華經》第二十一章與第二十六章,以及《入楞伽經》的最後二章皆可見之。在西元443年首次漢譯的《入楞伽經》,尚未成立此最後二章。因此,吾人可以認為這些陀羅尼在大乘經典中其成份較新。然而,吾人卻不能認為它是佛教文獻中最新時代的產品。所以如此說,是因為在四世紀的漢譯本中,已有陀羅尼存在。如果《無量壽經》中所言及的「往生極樂者受陀羅尼」之文已被編入於二世紀譯成漢文的原典中,則吾人不得不認為陀羅尼在當時早已存在。不過,將陀羅尼的出現追溯到佛教初期,應是不可能的,更不用說溯及至釋尊本人。釋尊生長於相信咒力的環境中。對於釋尊,就吾人所知,祂希望傳給眾生的,是與古婆羅門儀禮有別的東西。陀羅尼應成立於印度佛教開始逐漸與印度教同化的時期。隨著歲月推移,陀羅尼與怛特羅中的真言(mantra),逐漸沒有區別,及至最後,陀羅尼完全被真言取代。《西藏大藏經》的〈甘珠爾〉中,陀羅尼分別列於經部及怛特羅部。東土耳其斯坦嘗出土不少中亞地區多種語言的陀羅尼斷片。而從《西藏大藏經》的〈甘珠爾〉及漢譯三藏中,陀羅尼佔大部分看來,可知此文獻頗盛行於一切佛教國家,其傳播極廣。

〔參考資料〕 《梵漢、漢梵陀羅尼用語用句辭典》、《密教資料彙編》、《陀羅尼字典》(《世界佛學名著譯叢》{9}、{10});松長有慶《密教經典成立史論》。


富蘭那迦葉

六師外道之一。又作富蘭迦葉、不蘭迦葉、老迦葉、布剌拏迦葉波、補剌拏迦葉波、晡剌拏迦攝波,或單稱富蘭那、脯剌拏。「富蘭那」為其名,意譯滿,或究竟。「迦葉」為其姓,意譯龜、飲光,或護光。係佛在世時,住在中印度、甚有勢力的外道,《長阿含》卷十七〈沙門果經〉云(大正1‧107b)︰「有不蘭迦葉,於大眾中而為導首,多有知識,名稱遠聞,猶如大海多所容受,眾所供養。」

據《法句譬喻經》卷三〈地獄品〉所說,富蘭那為舍衛國的婆羅門師,有五百弟子,嘗請王允許與佛比試道力,後敗而知慚愧,至江水邊,投水而死。復有一說,謂富蘭那是奴隸之子,常裸形。

關於其學說,《雜阿含經》卷三云(大正2‧20c)︰「我聞富蘭那為諸弟子說法︰無因無緣眾生有垢,無因無緣眾生清淨。」《長阿含》卷十七〈沙門果經〉云(大正1‧108a)︰「彼不蘭迦葉報我言︰(中略)於恒水南臠割眾生亦無有惡報,於恒水北岸為大施會施一切眾,利人等利亦無福報。」又,《大般涅槃經》卷十九云(大正12‧474b)︰「有大醫名富蘭那,(中略)為諸弟子說如是法︰無有黑業無黑業報,無有白業無白業報,無黑白業無黑白業報,無有上業及以下業。」

由此可知,不蘭迦葉認為人的行為與果報無關。所以作惡無罪報,行善無福報。殺人與布施的價值是平等的。

此外,依巴利《增支部》六‧五十七所述,他將人分為六種階級,即(1)黑生(kaṇ-hābhijāti)︰指屠者、獵師等古代印度人視為賤業者;(2)青生(nīlābhijāti)︰指佛教比丘及業論者、所作論者等;(3)赤生(lohitabhi-jāti)︰指尼乾子之徒;(4)黃生(haliddabhi-jāti)︰指在家的裸形者;(5)白生(sukkab-hijāti)︰指邪命外道;(6)最勝白生(parama-sukkābhijāti)︰指難陀跋蹉(Nanda-vaccha)、瞿沙商吉迦(Kisa-saṅkicca)、末伽利瞿舍梨子(Makkhali-gosāla)等人。並以黑生為最下級,越白則階級越高。

◎附︰黃心川〈富蘭那迦葉的道德否定論〉 (摘錄自《印度哲學史》第四章)

富蘭那迦葉的生平和思想留下的史料不多。迦葉是他的族姓,富蘭那是他名字,有人根據他的族姓,推測他是一個婆羅門出身的人,但此說曾被很多學者所否定。據西元五世紀斯里蘭卡的佛音說,他是一個奴隸的兒子,生於牛舍,在年輕時曾裸形露體地從奴隸主家裏逃出,後在群眾中說教,獲得了聲名,成為王舍城的「名德宗主」。後來他在和佛陀的一次爭論中遭到失敗,投河自盡,時在佛陀成道以後第二年。據南印度泰米爾文《女雄尼羅凱西詩史》和《摩尼彌伽羅》等記載,富蘭那是窶廬呾伽羅地方生活派的一個「領袖」和「賢人」。在南印度生活派中常常把拘舍羅和富蘭那並列,尊他們倆人為「祖師」。

他的學說在漢譯佛經中被稱為無因無緣論(Ahetu-appaccaya-vāda),在耆那教中稱為無作用論(Akriyavada)。他認為世界上一切事物的產生和發展都是偶然的。它們之間並沒有互相聯繫和必然的因果關係。「無因無緣,眾生有垢;無因無緣,眾生清淨」。他從這個哲學觀點出發,對社會上的一切宗教道德都表示了懷疑和否定。他說︰「不論自作(何事)或教人作,截、使截,苦、使苦,惱、使惱,栗、使栗,殘害生命,取非所與,踰人家牆,劫盜掠奪,與人妻通,口為妄語,行如此事,非為惡也。若有人焉,以鋒利輪寶,臠割地上眾生,以為肉聚,以為肉塊,不因此事,而生罪惡,亦無罪報。有人於此,行恒河南,殺或使殺,截或使截,苦或使苦,不因此事,而生罪惡,亦無罪報。有人於此,行恒河北,從事布施、或教布施,從事祭祀、或教祭祀,不因此事,而生功德,亦無福報。不因布施,不因調御,不因禁戒,不因實語,而生功德,亦無福報。」

富蘭那出身於奴隸,從他切身經歷中體會到了統治階級的殘暴、貪婪和婆羅門教的虛偽,因而大膽地對他們進行了無情的揭露和批判,他公開反對統治階級的善惡標準和輪迴業報的說教,並且宣稱「使用暴力不以為罪」,把矛頭直接指向統治階級,他的這種思想在喚醒人民覺悟中有著一定的意義,但是他懷疑一切,否定一切,抹殺是非界限,否定一切道德。對真理的認識超過了限度,也就成了謬誤。因之,他的這種反抗是無力的。富蘭那的學說宣泄了一部分下層群眾在統治階級暴力鎮壓下既要反抗,但又感到無能為力的無可奈何情緒。

〔參考資料〕 《中阿含》卷五十七〈箭毛經〉;《增一阿含經》卷三十二、卷三十九;《寂志果經》;《撰集百緣經》卷一;《蓮華面經》卷下;《有部毗奈耶出家事》卷一;《摩訶止觀》卷十(上)。


普寧寺

承德外八廟之一。位於河北承德巿避暑山莊之東北。因寺內有木雕大佛,故又名大佛寺。建於清‧乾隆二十年(1755)。據碑記所載,是年五月,清政府平定準噶爾部的叛亂,稍後在避暑山莊大宴厄魯特蒙古四部的上層首領,並分別封爵。由於他們都崇奉藏傳佛教,因此,為了紀念戰事的勝利與此次盛會,乾隆帝乃循舊制創建普寧寺。

寺院的前半部採漢族寺廟七堂伽藍的形式,後半部則模仿桑耶寺的建築樣式,主體建築都在中軸線上。前半部有山門、幢竿、鐘鼓樓、碑亭、天王殿、大雄寶殿及東西配殿。主殿大雄寶殿,殿闊七間,進深五間,是漢族重檐歇山式屋頂。殿下須彌合座高達二公尺,寶殿正中供奉三世佛。後半部有梯形殿、大乘之閣、藏式佛塔等。主殿大乘之閣係仿桑耶寺烏策大殿的木造建構,閣高三十六點六五公尺,底層闊七間,深五間,依山而築。頂部四角有呈方形的攢尖頂,中間高出一層,是採大方亭形的攢尖頂。閣內供一尊千手千眼觀音佛像,為罕見的高大木雕立像。像高二十二點二八公尺,頭頂一尊無量壽小佛像,全身四十二隻手,每手一隻眼睛,分持一件法器。

在大乘之閣的東西兩邊有妙嚴室、月光殿、日光殿及講經堂等,為清帝聽經與休憩的場所。此外,在閣的四周尚有塔、臺等小型藏式建築,代表佛經中的四大部洲及八小部洲。又,寺的東南隅有一座附屬寺院,名普佑寺,為普寧寺喇嘛念經的經堂。

◎附一︰楊時英〈承德普寧寺〉(摘錄自《法音》雜誌第三十七期)

普寧寺俗稱大佛寺,位於承德巿東北五公里,依山面水,東南遙對磬錘峰,西南遠望避暑山莊,面積三萬三千平方米,是外八廟中一處較大的古建築群。

該寺建於乾隆二十年(1755),清政府平定了準噶爾部達瓦齊的割據勢力後,乾隆在避暑山莊大宴厄魯特四部(準噶爾、杜爾伯特、輝特、和碩特)的上層人物,並分別封以汗王、貝勒、貝子等爵位,因為他們信奉藏傳佛教,故仿西藏三摩耶寺修建此寺。

山門前原來是一片很大的開闊地,有三座華麗雄偉的牌坊(現已不存),整個寺的建築大體可分為兩部分,由山門至大雄寶殿為前半部分,大乘閣等為後半部分。前半部分基本上是一般漢族寺廟的建築佈局。山門內自成一個小院落,正中為三間方形重檐歇山頂碑亭,亭內置巨碑三通。中為〈普寧寺碑文〉,記述了修建普寧寺的目的和意義;東側〈平定準噶爾勒銘伊犂之碑〉,記述了清政府平定達瓦齊割據勢力的經過及其採取的措施,西側〈平定準噶爾後勒銘伊犂之碑〉,記述了阿睦爾撒納在沙俄的支持下,再次製造分裂活動,清政府平定了阿睦爾撒納的叛亂勢力。三塊碑文均用漢、滿、蒙、藏四種文字寫成。碑亭兩側有鐘、鼓二樓。碑亭後即天王殿,中供彌勒佛像,背後為韋馱像,兩側為四大天王。

天王殿後為四合院佈局,主體建築大雄寶殿面寬七間,進深五間,重檐歇山頂,屋頂覆以黃琉璃瓦綠剪邊,台基為石須彌座,四角有石雕螭首,前有月台,並置石欄杆,殿內大型石須彌座上供三世佛,兩側為十八羅漢塑像。山牆壁畫為十八羅漢故事像,北牆壁畫為度母與伎樂天。

東西配殿各五間,均單檐歇山頂,覆以綠琉璃瓦。西配殿內供三大士,從左至右為普賢、觀音、文殊。東配殿內原供三尊金剛佛,現已不存。

大雄寶殿後屬該寺的後半部分;一堵00條石砌築的高台壁面,高達九米多,左右有四十二階台級可上,入口處為一座梯形建築,有兩拱券可供通行。裏面是一處廣大的平台,大乘之閣居中,閣高三十七點四米,雄踞於石須彌座台基上,前有月台,繞以石欄杆,南出三階,東西各一,體型的組合,融合了漢、藏的建築形式。面寬七間,進深五間,因地建築,變化自然。前為六層檐,後四層檐,兩側各為五層檐,逐層向內收進一步,第五層四角各置小方亭一座,最後大方亭壓頂,這種作法既穩固又美觀,使整個建築形成顯著的縱向感,具有很高的藝術價值。

閣內供千手千眼觀音菩薩,體量宏偉,高二十二點二八米,全身四十二隻手,每隻手有一隻眼睛,各持一件法器。造型莊嚴,慈眉善目,衣紋瀟灑流暢,是我國最高大的木質造像。據工程人員鑒定,此像的重量達一一0噸,約用木材一二0立方米。表面全部飾以金箔,至今燦然若新。左右塑像分別為善財、龍女,高十五點六米。

閣的前後左右,布置著殿廡、白台、喇嘛塔,它們簇擁著大乘之閣,形成豐富多彩的空間變化。這種建築佈局是根據佛經對宇宙構成的記載設計的。大乘之閣代表須彌山,象徵世界的中心。須彌山兩側有日月環繞升降,所以閣之兩側建有兩個長方形的台殿,叫日殿、月殿。閣的四面有四座重層殿宇代表四大部洲(即南瞻部洲、東勝神洲、西牛賀洲、北俱盧洲)。因南瞻部洲地形像人的肩胛骨,故建築平面前小後大為梯形台殿;東勝神洲地形像半月形,故建築平面為月及台殿,西牛賀洲地形為矩形,故建築平面為橢圓形台殿,北俱盧洲地形為方形,故建築平面為正方形台殿。在四大部洲之間又有八座重層白台,代表八小部洲。在大乘之閣四角又置紅、綠、黑、白四座塔。按碑文所說「義出陀羅尼,四智標功用。」所謂四智,即西北角上的白色塔為「大圓鏡智」,東北角上的黑色塔為「平等性智」,西南角上的綠色塔為「妙觀察智」,東南角上的紅色塔為「成所作智」。

大乘之閣的東西兩側地勢稍高,各排列一組建築,西側的南端一小院落為講經堂,是蒙古佛教首領章嘉國師和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講經之所。東側與講經堂對面的建築為妙嚴室,是乾隆皇帝進廟休憩之所。在講經堂和妙嚴室前各建兩排朝房,每排八棟計四十間,為喇嘛僧房和上層佛教人士駐錫之所。

大乘之閣五頂緊密連接,結成一個屋頂組群,四大部洲的台殿和日月殿是把藏族平頂建築改變比例,做為基座,上建漢式木構建築,外形略有變化,而白台建築則是藏族形式,這樣使整個建築既有漢族的傳統結構,又有藏族的雄偉外形,又有園林配置的獨特風格,充分反映了漢藏文化的交流與融合,是我國古代勞動人民高度智慧的結晶。(中略)

1953年(中共政府在此)成立喇嘛管理機構,組織喇嘛護廟和生產勞動。1961年普寧寺被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為了加強對寺廟的管理成立了外八廟管理處,國家連年撥款對普寧寺進行了全面整修。1985年六月一日普寧寺交宗教部門領導,成立了普寧寺管理處,從內蒙迎請了三十名喇嘛,哈木爾出任普寧寺的住持,成立了喇嘛教務委員會,恢復喇嘛管廟,開展宗教活動,使這座塞外古剎經聲繼起,法螺重鳴。

◎附二︰清高宗弘曆〈普寧寺碑文〉(摘錄自《清政府與喇嘛教》)

乾隆二十年夏五月,平定準噶爾。冬十月,大宴賚四衛拉特部落舊附、新歸之眾於避暑山莊,曰綽羅斯、曰都爾伯特、曰輝特、曰和碩特四族台吉,各封以汗王、貝勒、貝子、公,若而人其無隸屬之宰桑,則歸之公,如內八旗、外四十九旗,喀爾喀四部之例。至是而內外一家,遐邇同風之言允符。昔我皇祖之定喀爾喀,建彙宗寺於多倫諾爾,以一眾志。式循舊章,建普寧寺於山莊之北麓,而為之記曰︰皇天有輔德之私,至聖有越世之度,君子有見幾之作,兆人有可格之誠。我國家撫有眾蒙古,詎準噶爾一部,終外王化,雖庸眾有「威之不知畏,惠之不知懷,地不可耕,民不可臣」之言,其然,豈其然哉﹖以我皇祖皇考聖德神功,經文緯武。其於奠伊犂,勒銘格登山,朝四部落之眾,而錫之爵,賜之幣,式宴陳舞,可汗起奉酒稱萬壽,如今日者何難﹖默契大造,意若有待,是以遵養時晦,垂成弗為。

予小子敬承乾佑,以為不可失者時。遲徊觀望,寧二聖付托藐躬之意。且此山莊,即皇祖歲時巡覲諸蒙古賓客之所也。越三十年,而克見準噶爾之眾,咸覲於此。豈非皇天無私,惟德之輔,至聖之度,越世先知,而見幾君子之作,予亦不敢不勉,衛拉特之眾,豈終不可格以誠哉﹖蒙古向敬佛,興黃教,故寺之式,即依西藏三摩耶廟之式為之。名之曰「普寧」者,蓋自是而雪山葱嶺,以逮西海,恒河沙數,臣庶咸願安其居,樂其業,永永普寧云爾。復依普賢世界品而述偈言︰


抖贊轉輪王,功德甚深大。造寺於西域,
其名三摩耶。逮今千歲餘,願海莊嚴就。
肖彼須彌山,巍閣凡三層。日月在兩肩,
地金水風輪。其內小鐵圍,大鹹海水滿。
持地障礙山,馬耳及善見。擔水并持軸,
持雙凡七山。其中乃香水,其上堅手天。
持鬘及恒橋,四天王所住。復有四方天,
其數各以八。中乃忉利天,善見帝釋宮。
欲界四天子。色界無色界,次第居其上;
東曰勝神洲,小勝及勝勝,左右以次住;
南曰贍部洲,妙拂并小拂,左右以次住;
西曰牛賀洲,行道將小行,左右以次住;
北曰俱盧洲,最勝復諂勝,左右以次住;
供養佛無數,如普賢願海,復為四色塔。
義出陀羅尼,四智標功用。懿此避暑莊,
古佛所遊歷。較彼衛藏地,佛土無差別。
有來眾蒙古,及新衛拉特。咸敬黃教人,
爰作大利益。肖彼三摩耶,為天奉人師。
作此曼陀羅,嚴潔身口意。依法香泥塗,
一切皆清淨。香花供養具,法螺法音聲。
轉無量法輪,聚無量法眾。誦無量法寶,
作無量法事。我聞普賢言,華藏莊嚴海。
是毗盧遮那,往劫修行處。種種寶光明,
大雲遍一切。舍身等塵剎,以昔願力住。
遍十方國土,出苦向菩提。方便示調伏,
世界所有塵。一一見法界,現佛如雲集。
此是如來剎,大願周法界。一切化群生,
莊嚴從此出。西土及震旦,究竟無同異。
眾生皆安穩,暨蠕動肖翹。遂生明佛性,
稽首天人師,普賢行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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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佛滅度後以戒為師

亦名:以戒為師

行事鈔‧標宗顯德篇:「如般泥洹經,明佛垂滅度,世間無師,阿難啟請。佛言,比丘若能奉戒者,是汝大師;若我在世,無異此也。遺教等經,並同斯示。」資持記釋云:「般泥洹經,東晉法顯所翻本。彼因魔王請佛涅槃,佛即許之。阿難悲惱,三請世尊住壽一劫。佛說偈云:『我所說諸法,即是汝等師。』又云:『汝等勤精進,如我在無異。』今取經意,文有少異。遺教,文見卷首。論釋云,示現波羅提木叉是修行大師故,示現人法住持相似故。等者,如諸經佛臨滅時,阿難請問四事。第二問云:『佛滅度後,以誰為師?』佛言:『以戒為師。』初問依何而住?令依四念處住。三﹑問經首安何語?令安如是我聞。四﹑問治惡性比丘?令默擯治之。(事鈔記卷三‧一六‧一)


出家元緣

亦名:出家功由菩薩

子題:居家迫窄猶如牢獄、出家寬曠猶如虛空

行事鈔‧沙彌別行篇:「華嚴云:『若有不識出家法,樂著生死不求脫。是故菩薩捨國財,為之出家求寂靜。五欲所縛不離家,欲令眾生解脫故,示現不樂處五欲,是故出家求解脫。』以此文證,故知出家,功由菩薩。郁伽長者經,涅槃經等,並有出家之法。」(事鈔記卷四一‧二‧一七)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明出家功由菩薩者(即指釋迦因行為言)。(一﹑引教正明)如華嚴偈:『若有不識出家法,樂著生死不求脫。是故菩薩捨國財,為之出家求寂靜。五欲所縛不離家,欲令眾生解脫故。』以此文證,眾生無始纏著家屬,無思解脫;故大士引出於世。(二﹑就機對辨)此據常沒下凡,隨欲有者。廣如郁伽長者涅槃經中。家及非家相比顯過,方起欣厭,得預法門。有大利機,心希拔俗,雖形在俗,性無恆固,不在言限。故淨名言,汝但發心,便是出家,便為具足是也。就分四句:既出從道,志求解脫,心形俱出也;雖形附道,而心沈世,形出心沒也;如淨名說,心出形沒也;耽滯五欲,縛著居家,俱不出也。(三﹑引誡勸修)然世濁惑深,厭苦求樂。初雖欣出,終墜欲海。不修行業,故徒行也。如智論云,六情根完具,智鑒亦明利;而不求道法,唐受身智慧。禽獸皆亦知,欲樂以自恣;而不知方便,為道修善事。既已得人身,宜勉自利益;不知修道行,與彼亦何異?龍樹引誡,為極言也。聞而不行,猶是不聞,今重引告,何得不用。道行何耶?一切無染者是也。良由眾生無始封著,是此是彼,是得是失。因之起染,纏縛有獄。故世鈍者,多著財色;少有利者,多貪名見。四科束之,尟不收盡。終歸死去,何事迷乎?」濟緣記釋云:「初科,華嚴二偈。前偈為不識故,立法示之;後偈為著欲故,方便引之。初偈,上二句示不識之過。下二句明立法之相。捨國財者,菩薩在家為王太子,次紹王位,國城財寶一切自在,欲明難捨猶須捨之,況餘凡庶,不足戀矣。寂靜即涅槃果。後偈,初句示著欲。下三句明方便。文略下二句,具云示現不樂處五欲,是故出家求解脫。以下,疏家結顯,推功歸佛。次就機中,初科,初明鈍根。此據等者,斷上文也。郁伽長者經穢居品云,居家菩薩,當知在家穢污之事,常念作故,名為居家。斷諸善根本,是名居家。乃至居家如羅網,如毒蛇,如火燒身等。涅槃云居家迫窄,猶如牢獄,一切煩惱由之而生,出家寬曠,猶如虛空一切善法由之增長;若在居家,不得盡壽淨修梵行,我今應當剃除鬚髮,出家學道。有下,次明利根。心希拔俗等,謂居塵不染者。固即是定。淨名即維摩經,梵云維摩詰,此翻淨名。彼因諸長者子問云:我聞佛言,父母不聽,不得出家?』維摩詰言:『汝等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即是出家,即是具足。』爾時三十二長者子,即發菩提心等。以佛令剃染受具,本為發大道心;既已發心,何須出受?故云即是。此言乃被上達圓機,末俗凡流,無宜倚濫。……三中,初示道行。以偈文未顯,故特徵示,用開心路。一切之言,通收善惡塵境;染惡則增業,染善則成障;能於日用所行所學,觸境無染,無染之智,即是般若。背塵合覺,絕縛入道,必始於此。深可體究,慎勿誦文。良下,反釋所以又三,初示染本。封著是貪愛;此彼得失即分別;由斯二種,輪迴不息。能離此者,即名道行,非別有道;故下云道在虛通,達累為本是也。故下,次舉世情。財收八穢,色乃荒婬。名謂虛聲,見即妄執。上二常流所著故為鈍;下二學者所求故為利。此且一往分之;然有具四,或復互輕,不必一定。尟猶無也。終下,重誡。凡在同徒,用斯自照;有一于是,未脫輪迴。且聽教參玄,為人軌範,反乃積財荒色,諍見沽名;跡混世塵,不思出要,形出心沒,何所利乎?」(業疏記卷一一‧一‧八)


屏聽四諍戒開緣

子題:驚備

含註戒本‧九十單提法:「不犯者,若作無利非法羯磨,欲知故聽。」(含註戒本卷中‧三○‧一)

戒本疏‧九十單提法:「僧祇,若聞他怨嫌,欲相殺害,或聞賊來欲偷僧物,知事白僧,各自驚備,我聞惡聲。」行宗記釋云:「僧祇命難住聽不犯。驚備,謂先驚覺,預作備擬。」(戒疏記卷一五‧七一‧八)


律在初集以勝祕故

子題:內藏、律藏

行事鈔‧標宗顯德篇:「薩婆多又云,何故律在初集?以勝故祕故。如諸契經,不擇時處人說,而得名經。律則不爾,唯佛自說,要在僧中,故勝(祕)也。又如分別功德論云,由勝密故,非俗人所行,故不令見。大莊嚴論云,愚劣不堪護持此戒也。」  資持記釋云:「次釋祕勝,多論中。又云者,對前文故。初句引問。與彼頗異;彼云契經阿毗曇不以佛在初,獨律誦以佛在初。謂廣律戒本,並初標世尊在某處等,經中先云如是我聞,故有是問。今云初集,未詳聖意。以下,是答,初句略答。勝,謂高超餘藏;祕謂不使他聞。如下,比釋,上三句明餘藏非勝祕。不擇時處人者,彼云契經中諸弟子說法,有時釋提桓因說,佛言如是,有時化佛說。律下,彰律祕勝。唯佛說者,反上擇人也;彼云一切佛說故。在僧中者,反上擇時處也;彼云若屋中有事不得即結,必當出外即擇處也,若白衣邊有事,必在眾結。此明不對二眾即擇時也。故勝下合有祕字。舊記妄解,不免委曲。又下,引二論轉證。上是小乘經論,下是大乘論,由轉證多論,故在此引。德論雙證勝祕。密即祕也。彼云,毗尼猶王者祕藏,非外官所司,故內藏。此戒律藏者亦爾。非沙彌清信士女所可聞見,故曰律藏。今但取意以三句括之。莊嚴論單證祕義。彼是偈文:『若有智慧者,能堅持禁戒,愚劣不堪任,護持如是戒。』此明白衣根鈍,力所不堪,故不令聞。(事鈔記卷三‧三○‧二○)


律藏無發起證信二序

亦名:律藏無經前六事、戒學無六成就

子題:經前六事

戒本疏‧攝教分齊:「今此戒學。是後輪(憶念)收。何以知之?經中所序,前必現奇,如是同聞,本為無信。通理達致,要在一言;由無解故,廣引譬法。故列〔神足、說法〕二輪,通歸〔經論〕兩藏。戒則不爾。約過即制,無待放光;奉信居懷,故虧六事;隨相持犯,即事易明,不勞喻說。」行宗記釋云:「經下,釋,先敘餘二藏,初四句明神足輪。文收二序。前必現奇,即發起序;如諸經中放光動地雨花變土之類。如是同聞,即證信序;經家名經前六事。如是,生物信也;我聞,阿難傳也;一時,同集會也;佛,能說主也;在某國城,所住處也;與幾比丘,同聞眾也。文舉初後以攝中間。為無信者,非唯六事,發起現奇,正為生信;故以此句通結二序。通下四句,明說法輪。如理極致,非言不顯。譬即舉事比類,法乃據義直陳;佛所說法,無出斯二;如諸經論,或法譬各舉,或先譬後法,或先法後譬,隨宜不定。故下,總結。戒下,次正判律藏。初句標異。約過下,對列三異。初二句,無發起也。奉下二句,無證信也。隨下三句,無譬喻也。略下,結指。如上者,即前判云後輪收故。」(戒疏記卷一‧一九‧一七)


異分事中取片

子題:異分、餘分、不異分、片、取片、異罪、假異罪、假異趣、異人、異身、異時、異趣、假響、五種異

含註戒本‧十三僧殘法:「於異分事中取片。異分者,若假異罪、異趣、異人,若本在家,若假響。(含註戒本卷上‧一四‧四)

戒本疏‧十三僧殘法:「言異分者,善見云,以羊當人,是名餘分,事相似故。十誦云,犯初篇中一一戒,非比丘。失比丘法,故言異分;不異分者,不失比丘法故。者,諸威儀事也。約四分中,如論釋好。所言片者,人畜乃殊,欲義非異;故以彼相,用同此犯。片非有乖,故曰取片。注中解異分者,並非實犯,假餘相謗,故曰異分約相有五:言假〔異〕罪者,見犯六聚,以初聚謗;或七聚通犯,想無故謗;或違想故謗。同犯殘也。假〔異〕趣者,如緣起通之。言異人者,謂見比丘與所謗者名姓相同;以彼人犯,用謗此人也。言若在家者,以上罪趣及人,增謗其犯;及論據刻,乃是異身,故非舉謗。便就所謗緣身搜求,知本在俗有諸重罪,即以加舉。僧又覆檢,身雖非外,罪是異時,又治其謗。故下又引假響,即時俱非本犯,雖聞何益?」行宗記釋云:「釋異分中,初科,前引二文,善見所釋,頗符四分。次引十誦,欲彰部異。彼以四夷為異分,僧殘已下,並名不異分;諸威儀為片,謂於四夷中,取少乖威儀事而興謗也。約下,次明今釋,初釋異分。指前見論。次釋取片。片非有乖,非猶無也。釋注中,初通釋。約下,牒釋,異罪中三。初犯六聚者,謂不犯夷,即體淨者。二、三通犯,即是體穢。想無者,實犯謂淨也。違想者,實重謂輕也。異趣,如緣者,緣起因羊,餘趣例準。異人中,名姓相同者,律云,不清淨人與清淨人相似名同姓同,即以此人事謗彼也。言下,釋異時,初明究勘。三皆非已,故曰異身。便就等者,出彼轉謗。律云,若見聞本在家時犯婬盜等,便言我見彼犯。僧又下,釋假響,初明再刻。身雖非外,非異人也。罪是異時,道俗隔也。又引假響者,示彼重謗。即時,非前異時也。律云,比丘自語聞響聲犯婬盜等,便言我聞彼犯。假事興謗,不出此五。知機立教,曲盡凡情。(戒疏記卷九‧二七‧四)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律中,五種異分:一﹑對異趣,二﹑異罪,三﹑異人,四﹑異時,五﹑假響也。言異分者,善見云,餘分,以羊當人;取片者,婬事相似。」資持記釋云:「初如緣起說;二﹑謂見犯下聚,以初聚謗;三﹑謂餘人與所謗者名姓相同,以彼所犯用謗此人;四﹑即本在俗時曾作重過,今用加舉;五﹑謂自語聞彼響聲,言作婬盜等。上四義通三根,後一唯局聞疑。」(事鈔記卷一九‧三二‧五)


破經不得燒毀

子題:半偈捨身、兩字除惑、常住二字若一經耳即生天上、事在無作

戒本疏‧四波羅夷法:「有人無識,燒毀破經,我今火淨,謂言得福。此妄思度。半偈捨身,著在明典;兩字除惑,亦列正經。何得焚除?失事(續藏作言事)在福也。」行宗記釋云:「前出謬見。世中妄傳,說偈,得燒故經。不見此疏,焉知誤他。此下,次據文斥。上引半偈捨者:一﹑彰如來求法之勤,二﹑示如來重法,三﹑顯正法難聞。下引經證兩字除惑,顯佛法功深。舉少況多,其過彌甚。倘畏來苦,勿逐魔徒。二緣並出涅槃經。彼云,佛告迦葉菩薩言,過去之世,佛日未出;我於爾時,住於雪山,唯食諸果;食已,繫心思惟坐禪;經無數歲,不聞如來大乘經名。修是苦行時,釋提桓因,自變其身,作羅剎像,下至雪山;宣過去佛所說半偈云:『諸行無常,是生滅法。』乃至聞此半偈,心生驚疑;汝今幸可說竟此偈。羅剎答言,今我實為飢苦所逼,實不能說。我即問言,汝食何物?羅剎言,惟人煖肉,其所飲者,唯人熱血。我復語言,且說半偈,我聞偈已,當以此身,奉施供養。羅剎即說半偈云:『生滅滅已,寂滅為樂。』菩薩遍於石壁樹道,書寫此偈已,即上高樹,投身樹下。身未至地,虛空之中,出種種聲,乃至阿迦尼吒。爾時羅剎,還復帝釋形,即於空中,接取菩薩,安置平地云云。又經云:善男子,若復有人,不知如來甚深境界,乃至輪轉生死,增長諸結,多受苦惱;若有能知如來常住,無有變易,或聞常住二字若一經耳即生天,後解脫時,乃能證知如來常住無變易等。言事在福者,如施主作橋井等事,隨在福生,緣壞則失,事在無作。今燒故經,其事亦爾。」(戒疏記卷六‧四四‧一六)


[法相辭典(朱芾煌)]
不共陀羅尼義

瑜伽七十八卷二十三頁云:曼殊室利菩薩復白佛言:唯願世尊、為諸菩薩略說契經調伏本母不共外道陀羅尼義。由此不共陀羅尼義,令諸菩薩、得入如來所說諸法、甚深密意。佛告曼殊室利菩薩曰:善男子!汝今諦聽,吾當為汝略說不共陀羅尼義。令諸菩薩、於我所說密意言詞,能善悟入。善男子!若雜染法,若清淨法,我說一切皆無作用;亦都無有補特伽羅。以一切種、離所為故;非雜染法、先染後淨,非清淨法、後淨先染。凡夫異生,於麤重身,執著諸法補特伽羅自性差別隨眠妄見以為緣故;計我我所。由此妄謂我見、我聞、我嗅、我嚐、我觸、我知、我食、我作、我染、我淨;如是等類邪加行轉。若有如實知如是者;便能永斷麤重之身;獲得一切煩惱不住,最極清淨,離諸戲論,無為依止,無有加行。善男子!當知是名略說不共陀羅尼義。


由他識轉變有殺害事業

唯識二十論十頁云:若唯有識,無身語等;羊等云何為他所殺?若羊等死不由他害;屠者云何得殺生罪?頌曰:由他識轉變,有殺害事業。如鬼等意力,令他失念等。論曰:如由鬼等意念勢力,令他有情,失念得夢;或著魅等,變異事成。具神通者,意念勢力,令他夢中,見種種事。如大迦多衍那,意願勢力,令娑刺拏王等,夢見異事。又如阿練若仙人意憤勢力,令吠摩質呾利王,夢見異事。如是由他識轉變故;令他違害命根事起。應知死者,謂眾同分。由識變異,相續斷滅。復次頌曰:彈吒迦等空,云何由仙忿。意罰為大罪;此復云何成。論曰:若不許由他識轉變增上力故,他有情死;云何世尊為成意罰是大罪故,返問長者鄔波離言:汝頗曾聞何因緣故,彈吒迦林,末蹬伽林,羯陵伽林,皆空閑寂?長者白佛言:喬答摩!我聞由仙意憤恚故。若執神鬼,敬重仙人,知嫌為殺;彼有情類,不但由仙意憤恚者;云何引彼,成立意罰為大罪性,過於身語。由此應知但由仙忿,彼有情死。理善成立。


如是我聞

佛地經論一卷二頁云:論曰:如是我聞者:謂總顯已聞。傳佛教者,言如是事、我昔曾聞。如是總言,依四義轉。一、依譬喻,二、依教誨,三、依問答,四、依許可。依譬喻者:如有說言:如是富貴、如毗沙門。依教誨者:如有說言:汝當如是讀誦經論。依問答者:如有說言:如是我聞如是宣說。依許可者:如有說言:我當為汝如是而思,如是而作,如是而說。或許可言:是事如是。有義:此中唯依許可。謂結集時,諸菩薩眾咸共請言:如汝所聞,當如是說。傳法菩薩,便許彼言:如是當說,如我所聞。又如是言,信可審定。謂如是法!我昔曾聞。此事如是。齊此當說,定無有異。有義,此中亦依問答。謂有問言:汝當所說昔定聞耶?故此答言:如是我聞。有義:此中道依四種。依譬喻者:謂當所說如是文句、如我昔聞。依教誨者:謂告時眾:如是當聽我昔所聞。餘如前說。我謂諸蘊世俗假者。聞、謂耳根發識聽受。廢別就總,故說我聞。有義:如來慈悲本願增上緣力,聞者識上,文義相生。此文義相,雖親依自善根力起;而就強緣,名為佛說。由耳根力,自心變現;故名我聞。有義:聞者善根本願增上緣力,如來識上,文義相生。此文義相,是佛利他善根所起,名為佛說。聞者識心,雖不取得;然似彼相,分明顯現,故名我聞。應知說此如是我聞,意避增減異分過失。謂如是法,我從佛聞;非他展轉。顯示聞者,有所堪能,諸有所聞,皆離增減異分過失。非如愚夫無所堪能,諸所有聞,或不能離增減異分。結集法時,傳佛教者,依如來教,初說此言。為令眾生恭敬信受,言如是法,我從佛聞。文義決定,無所增減。是故聞者,應正聞已,如理思惟,當勤修學。


如是四義

佛地經論一卷二頁云:如是總言,依四義轉。一、依譬喻,二、依教誨,三、依問答,四、依許可。依譬喻者:如有說言:如是富貴如毗沙門。依教誨者:如有說言:汝當如是讀誦經論。依問答者:如有說言:如是我聞如是宣說。依許可者:如有說言:我當為汝如是而思,如是而作,如是而說。或許可言:是事如是。


佛教

大毗婆沙論一百二十六卷十一頁云:佛教云何?乃至廣說。問:何故作此論?答:為止於非佛教起佛教想故。如今有言:我說佛教,我聞佛教。彼於非佛教中,起佛教想。為欲遮止如是想故;及為顯示佛所說者,是真佛教;餘所說者,非真佛教,故作斯論。問:今時何故有作是言:我說佛教,我聞佛教?答:彼依根本,故作是說。謂今所說染淨縛解生死涅槃因果等法根本,皆是佛所說故。有說:彼依相似而說。謂佛先依如是次第名句文身,為他演說;今亦復依如是次第名句文身而宣說故。有說:彼依隨順而說。謂佛先依如是隨順名句文身,為他演說;今亦復依如是隨順名句文身而宣說故。有說:彼依辦事處同,故作是說。謂如佛邊,親聞法要,入聖得果,離染盡漏;聞今所說,亦辦斯事。佛教云何?答:謂佛語言唱詞評論語音語路語業語表,是謂佛教。問:何故佛教,惟是語表;非無表耶?答:生他正解,故名佛教。他正解生,但由表業;非無表故。有說:佛教,耳識所取。非無表業可耳識取,故非佛教。有說:佛教,二識所取。諸無表業,惟一識取;故非佛教。有說:世尊三無數劫,精勤苦行,求佛語表;今得成滿。非無表故。謂佛世尊,昔於無量正等覺所,精勤苦行,求無上智,為他說法,依蘊界處,求蘊界處,展轉相續,今得成佛,為諸有情演說法要,令捨生死,得般涅槃。此事皆由佛語表業。是故佛教惟佛語表。問:如是佛教,以何為體?為是語業?為是名等?若是語業;次後所說,當云何通?如說佛教名何法,答:謂名身句身文身,次第行列,次第安佈,次第連合。伽他所說,復云何通?如說:欲為頌因,文即是字,頌依名轉,造者為依。若是名等;此文所說,當云何通?如說:佛教云何;謂佛語言,乃至語表;是謂佛教。答:應作是說:語業為體。問:若爾;次後所說,當云何通?如說佛教名何法;答:謂名身句身文身,乃至廣說。答:後文為顯佛教作用,不欲開示佛教自體。謂次第行列安佈連合名句文身,是佛教用。問:伽他所說,復云何通?答:有於名轉,有於義轉。此中且說於名轉者。有說:佛教,名等為體。問:若爾;此文所說,當云何通?如說:佛教云何,謂佛語言,乃至廣說;是謂佛教。答:依展轉因,故作是說。如世子孫,展轉生法。謂語起名,名能顯義。如是說者;語業為體。佛意所說,他所聞故。如彼廣說。

二解 發智論十二卷十五頁云:佛教云何?答:謂佛語言評論唱詞語音語路語業語表,是謂佛教。佛教當言善耶,無記耶?答:或善或無記。云何善?謂佛善心所發語言,乃至語表。云何無記?謂佛無記心所發語言,乃至語表。佛教名何法?答:名身,句身,文身,次第行列,次第安佈,次第連合,契經,應頌,記說,伽他,自說,因緣,譬喻,本事,本生,方廣,希法。


阿私多僊相太子處

西域記六卷八頁云:菩薩降神東北、有窣堵波,阿私多僊、相太子處。菩薩誕靈之日,嘉祥輻湊。時淨飯王召諸相師而告之曰:此子生也,善惡何若?宜悉乃正,明言以對。曰:依先聖之記,考吉祥之應。在家作轉輪聖王,捨家當成等正覺。是時阿私多僊、自遠而至,叩門請見。王甚慶悅。躬迎禮敬,請就寶座。曰:不意大僊今日降顧。僊曰:我在天宮、安居宴坐。忽見諸天群從蹈舞。我時問言:何悅豫之甚也?曰:大僊當知,瞻部洲中釋種淨飯王第一夫人、今產太子,當證三菩提;圓明一切智。我聞是語,故來瞻仰。所悲朽耄,不遭聖化。


供養

大毗婆沙論二十九卷十六頁云:云何供養?答:此有二種。一、財供養,二、法供養。財供養者:問:財供養、以何為自性?有作是說:為饒益故,捨諸財物。即所捨財、是此自性。有餘師說:能供養者,身語二業、是此自性。或有說者,即能發彼心心所法,是此自性。復有說者,受者受已,諸根大種及餘造色,皆得增長,是此自性。評曰:應作是說:若所捨財,若能捨者身語二業,若能發彼心心所法,若受者受已諸根大種造色增長,皆此自性。如是財供養,總用五蘊以為自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財供養?財供養,是何義?答:能為緣義,是供養義。此以財為初故,名財供養。若為饒益故,捨諸財物;受者受已,身心增益;如是名施,亦名供養。若為饒益故,捨諸財物;受者受已,身心損減;如是名施,不名供養。若為損害故,捨匪宜物;受者受已,或由神通,或由咒藥,或由福力,身心增盛;此雖非施,而名供養。若為損害故,捨匪宜物;受者受已,身心損減;此不名施,亦非供養。問:此財供養、在何處有?答:唯在欲界,非色無色。唯在四趣;非捺落迦。問:此財供養、誰設誰受?有作是說:傍生趣設,唯傍生趣受。乃至天趣設,唯天趣受。有餘師說:傍生趣設,唯傍生受。鬼趣設,二趣受。人趣設,三趣受。天趣設,四趣受。下不及上,上及下故。評曰:應作是說:四趣皆能展轉供養。問:施設論說:天欲食時,取空寶器,以衣覆上,而置座前,經須臾頃,隨其福力,麤妙飲食,自然盈滿。既爾;如何受他供養?答:雖不受他飲食供養;而有受餘香華資具。法供養者:問:法供養、以何為自性?有作是說:以說法者語為自性。有餘師說:以語所起名為自性。或有說者,以能發語心心所法,為其自性。復有說者,受者聞已生未曾有善巧覺慧;以為自性。評曰:應作是說:若說法者語,若能發語心心所法,若受者聞已生未曾有善巧覺慧,皆此自性。如是法供養,總用五蘊以為自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法供養?法供養是何義?答:能為緣義,是供養義。此以法為初故,名法供養。若為饒益故,為他說法;他聞法已,生未曾有善巧覺慧;如是名施,亦名供養。若為饒益故,為他說法;他聞法已,不生未曾有善巧覺慧;如是名施,不名供養,若為損害故,說譏刺他法;他聞是已,住正憶念,歡喜忍受,不數其過,生未曾有善巧覺慧;此雖非施,而名供養。若為損害故,說譏刺他法;他聞是已,發恚恨心,不生未曾有善巧覺慧;此不名施,亦非供養。問:此法供養、在何處有?答:此法供養、在欲色界;非無色界。五趣皆有。地獄有者:如慈授子,生地獄中,謂是浴室。見諸苦具,便說頌言:嘗聞世間受苦樂,非我非他之所作。受諸苦樂皆緣身;身若滅無誰復受。時彼地獄無量眾生、聞此頌已;脫地獄苦;從彼命終,生天受樂。傍生有者:如迦賓摺羅鳥、自修梵行,為他說法。鬼趣有者:如法受鬼母,為諸鬼子,說是頌言:默然汝上勝,默然汝井宿。我得見諦時,亦當令汝見。人趣有者:如今現見。天趣有者:欲界天中,如補處慈尊、為諸天說法。色界天中,如手天子來白佛言:如此世尊、四眾圍繞,為說正法,聞已奉行。我聞法已;還無熱天,為彼諸天說法亦爾。問:此法供養、誰設誰受?有作是說:地獄趣設,唯地獄趣受。乃至唯天趣設;唯天趣受。有餘師說:地獄趣設,唯地獄趣受。傍生趣設,二趣受。鬼趣設,三趣受。人趣設,四趣受。天趣設,五趣受。評曰:應作是說:五趣皆能展轉供養。

二解 集異門論二卷六頁云:供養云何?答:供養有二種。一、財供養,二、法供養。財供養云何?答:以可意色聲香味觸衣服飲食臥具醫藥及餘資具,於他有情,能惠能施,能隨惠施;能棄能捨,能遍棄捨,是謂財供養。法供養云何?答:以素怛纜,或毗奈耶。或阿毗達磨,或親教語,或軌範語,或傳授藏,或餘隨一可信者語,於他有情,能惠能施,能隨惠施;能棄能捨,能遍棄捨。是謂法供養。如是二種、總名供養。

三解 發智論二卷一頁云:云何供養?答:此有二種。一、財供養,二、法供養。


迦膩色迦王降龍

西域記一卷二十頁云:王城西北二百餘里,至大雪山。山頂有池,請雨祈晴,隨求果願。聞諸先誌曰:昔健馱邏國,有阿羅漢,常受此池龍王供養。每至中食,以神通力,并坐繩床,凌虛而往。侍者沙彌,密於繩床之下,攀緣潛隱。而阿羅漢、時至便往。至龍宮,乃見沙彌。龍王因請留食。龍王以天甘露飯阿羅漢,以人間味而饌沙彌。阿羅漢飯食已訖,便為龍王說諸法要。。沙彌如常為師滌器。器有餘粒,駭其香味。即起惡願,恨師忿龍。願諸福力,於今悉現,斷此龍命,我自為王。沙彌發是願時,龍王已覺頭痛矣。羅漢說法,誨諭龍王,謝咎責躬。沙彌懷忿,未從誨謝。既還伽藍;至誠發願。福力所緻,是夜命終,為大龍王,威猛奮發。遂來入池,殺龍王,居龍宮,有其部屬,總其統命。以宿願故;興暴風雨,摧拔樹木,欲壞伽藍。時迦膩色迦王,怪而發問。其阿羅漢、具以白王。王即為龍於雪山下、立僧伽藍,建窣堵波,高百餘尺。龍懷宿忿,遂發風雨。王以弘濟為心,龍乘瞋毒作暴,僧伽藍窣堵波,六壞七成。迦膩色迦王恥功不成,欲填龍池,毀其居室。即興兵眾,至雪山下。時彼龍王、深懷震懼;變作老婆羅門,叩王象而諫曰:大王宿植善本,多種勝因,得為人王,無思不服。今日何故、與龍交爭。夫龍者、畜也。卑下惡類。然有大威,不可力競。乘雲馭風,蹈虛履水。非人力所製。豈王心所怒哉。王今舉國興兵,與一龍鬥。勝則王無伏遠之威,敗則王有非敵之恥。為王計者,宜可歸兵。迦膩色迦王,未之從也。龍即還池,聲震雷動,暴風拔木,沙石如雨,雲霧晦冥,軍馬驚駭。王乃歸命三寶,請求加護。曰:宿植多福,得為人王,威懾強敵,統贍部洲。今為龍畜所屈,誠乃我之薄福也。願諸福力,於今現前。即於兩肩,起大煙燄。龍退風靜,霧卷雲開。王令軍眾,人擔一石,用填龍池。龍王還作婆羅門,重請王曰:我是彼池龍王。懼威歸命。惟王悲愍,赦其前過。王以含育覆燾生靈,如何於我獨加惡害。王若殺我;我之與王俱墮惡道。王有斷命之罪,我懷怨仇之心。業報皎然,善惡明矣。王遂與龍、明設要契;後更有犯,必不相赦。龍曰:我以惡業、受身為龍。龍性猛惡,不能自持。瞋心或起,當忘所製。王今更立伽藍,不敢摧毀。每遣一人候望山嶺,黑雲若起,急擊犍椎。我聞其聲,惡心當息。其王於是更修伽藍,建窣堵波,候望雲氣,於今不絕。聞諸先誌曰:窣堵波中、有如來骨肉舍利可一升。餘神變之事,難以詳述。一時中窣堵波內忽有煙起,少時間便出猛燄。時人謂窣堵波已從火燼。瞻仰良久,火滅煙消,乃見舍利如白珠璠,循環表柱,宛轉而上,昇高雲際,縈旋而下。


意罰為大罪

唯識二十論十頁云:論曰:若不許由他識轉變增上力故,他有情死;云何世尊為成意罰是大罪故;返問長者鄔波離言:汝頗曾聞何因緣故,彈宅迦林,末蹬伽林,羯陵伽林,皆空閒寂?長者白佛言:喬答摩!我聞由仙意憤恚故。若執神鬼、敬重仙人,知嫌為殺彼有情類;不但由仙意憤恚者;云何引彼成立意罰為大罪性,過於身語。由此應知但由仙恚,彼有情死;理善成立。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二序

諸經開頭時,有通序和別序。如是我聞等是共通於諸經都有,叫通序,序說本經特殊的緣起,叫別序。


證信序

每部經的通序,用如是我聞等六種成就以証明此經是佛親說,並非偽品。


通序

諸經開頭有通別二序,如是我聞等是共通於諸經的序說,叫做通序,通序之後是序說這一部經講說的緣起,叫做別序。


[國語辭典(教育部)]

(一)ㄔㄣˊ, [動]

1.排列。如:「陳設」、「陳列」。《書經.洪範》:「我聞在昔,鯀垔洪水,汨陳其五行。」《禮記.中庸》:「陳其宗器,設其裳衣。」

2.述說。《孟子.公孫丑下》:「我非堯舜之道,不敢以陳於王前。」《文選.古詩十九首.今日良宴會》:「今日良宴會,歡樂難具陳。」

3.張揚、顯示。《禮記.表記》:「事君欲諫不欲陳。」唐.韓愈〈愛直贈李君房別〉:「勇不動於氣,義不陳乎色。」

[形]

舊的、年代久遠的。如:「陳年老酒」。

[名]

1.國名。周武王封舜後媯滿於陳,都宛丘。其地約在今大陸地區河南省舊開封以東至安徽省舊毫之間。

2.朝代名。(西元557~589)陳霸先代梁而稱帝,建都建康,擁有大陸地區長江以南的地區,為南朝版圖最小的王朝。後為隋所滅。

3.姓。如漢代有陳平。



ㄔㄨˋ, [動]

1.獸類用犄角抵物。《易經.大壯卦.九三》:「羝羊觸藩,羸其角。」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九.如是我聞三》:「奴子劉琪,畜一牛一犬,牛見犬輒觸,犬見牛輒噬。」

2.碰撞、遇到。如:「接觸」、「觸電」、「一觸即發」、「觸景生情」。《左傳.宣公二年》:「觸槐而死。」

3.冒犯、干犯。如:「觸犯長上」。《清平山堂話本.快嘴李翠蓮記》:「婆婆耐不過,從頭將打先生、罵媒人、觸夫主、毀公婆,一一苦訴一遍。」

4.感動、引發。如:「感觸」。宋.林正大〈滿江紅.寂寞江城〉詞:「怕明朝,酒醒落紛紛,那忍觸。」《鏡花緣.第四回》:「武后聽罷,心中忽然動了一動,倒像觸起從前一件事來。」

[名]

姓。如戰國時趙國有觸讋。


平心靜氣

ㄆㄧㄥˊ ㄒㄧㄣ ㄐㄧㄥˋ ㄑㄧˋ
形容心情平和,態度冷靜。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一○.如是我聞四》:「遇意外之橫逆,平心靜氣,或有解時。」也作「平心定氣」、「平心易氣」。


法座

ㄈㄚˇ ㄗㄨㄛˋ
佛道天尊說法時的座位。《五燈會元.卷一.一祖摩訶迦葉尊者》:「說是偈己,禮眾僧足,升法座而宣是言:『如是我聞。』」也作「法坐」。


低微

ㄉㄧ ㄨㄟˊ
身分地位低賤卑微。《三國志平話.卷中》:「周瑜笑曰:『我聞諸葛出身低微,元是莊農。』」《二刻拍案驚奇.卷一一》:「焦家不過市井之人,門戶低微。」


調兵遣將

ㄉㄧㄠˋ ㄅㄧㄥ ㄑㄧㄢˇ ㄐㄧㄤˋ
調遣士兵,派任將領。指調動部署人力。明.王世貞《鳴鳳記.第二一齣》:「我聞得海上倭賊利害,自去廝殺不成,只是調兵遣將,罰罪賞功而已。」也作「遣兵調將」。


洞見癥結

ㄉㄨㄥˋ ㄐㄧㄢˋ ㄓㄥ ㄐㄧㄝˊ
相傳扁鵲曾得仙人賜以藥方,飲後能穿牆見人,於是他便用來觀察病人的五臟癥結所在,遂成神醫。見《史記.卷一○五.扁鵲倉公傳》。後用以比喻能澈底察見事理疑難之所在。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一○.如是我聞四》:「香畹首肯曰:『斯言洞見癥結矣。』」


摶沙作飯

ㄊㄨㄢˊ ㄕㄚ ㄗㄨㄛˋ ㄈㄢˋ
把沙子捏聚成飯團。比喻白費心力。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七.如是我聞》:「然則與此輩論交,如摶沙作飯矣。」


通都大邑

ㄊㄨㄥ ㄉㄨ ㄉㄚˋ ㄧˋ
四通八達的繁華大都市。唐.韓愈〈守戒〉:「今之通都大邑,介於倔強之間,而不知為之備。」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一○.如是我聞四》:「如大富大貴家,其力百物皆可致,住荒村僻壤,與通都大邑,一也。」


南無

ㄋㄚˊ ㄇㄛˊ
佛教用語。梵語 Namas的音譯。為敬禮的意思。但在中國常被誤解為歸依的意思。《妙法蓮華經.卷一》:「我聞聖師子,深淨微妙音,喜稱南無佛。」宋.蘇軾〈阿彌陀佛贊〉:「口誦南無阿彌陀,如日出地萬國曉。」


格物窮理

ㄍㄜˊ ㄨˋ ㄑㄩㄥˊ ㄌㄧˇ
窮究事物的道理。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七.如是我聞一》:「偶閱近人夜談叢銘,見所載焚旱魃一事、狐避劫二事。因存記所疑,俟格物窮理者詳之。」清.黃宗羲《南雷文定三集.卷一.餘姚縣重修儒學記》:「後之儒者,唯其難視聖人,或求之靜坐澄心,或求之格物窮理,或求之人生以上。」


規言矩步

ㄍㄨㄟ ㄧㄢˊ ㄐㄩˇ ㄅㄨˋ
比喻言行守法度,不胡作非為。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一○.如是我聞四》:「汝近乃作負心事,知從前規言矩步,皆貌是心非。」


客作

ㄎㄜˋ ㄗㄨㄛˋ
受僱幫忙工作的臨時工人。《三國志.卷一一.魏書.管寧傳》「動見楷模焉」句下裴松之注引《魏略》:「飢則出為人客作,飽食而已,不取其直。」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八.如是我聞》:「曰客作張?,昨夜村外守瓜田,今早已失魂不語。」也稱為「客子」。


叩拜

ㄎㄡˋ ㄅㄞˋ
叩頭下拜。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九.如是我聞三》:「頂上靈光高尺許,故我得而見之,非以爾叩拜求哀也。」


佝僂

ㄎㄡˋ ㄌㄡˊ
背部向前彎曲。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一○.如是我聞四》:「一婦人白髮垂頭,佝僂攜仗。」


渾樸

ㄏㄨㄣˊ ㄆㄨˊ
渾厚樸實。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一○.如是我聞四》:「其事不見後漢書,然文句古奧,字畫渾樸,斷非後人所依託。」也作「渾朴」、「渾璞」。


機兒不快,梭兒快

ㄐㄧ ㄦˊ ㄅㄨˋ ㄎㄨㄞˋ ㄙㄨㄛ ㄦˊ ㄎㄨㄞˋ
比喻事主並不計較,但卻流言四處傳播,妨礙事情的解決。《金瓶梅.第一六回》:「常言:『機兒不快,梭兒快。』我聞得人說,他家房族中花大,是個刁徒潑皮的人。倘或一時有些聲口,倒沒的惹虱子頭上撓。」


唧唧

ㄐㄧˊ ㄐㄧˊ
狀聲詞:(1) 形容機杼聲或嘆息聲。南朝梁.無名氏〈木蘭詩〉二首之一:「唧唧復唧唧,木蘭當戶織。不聞機杼聲,唯聞女歎息。」(2) 形容嘆息聲。唐.白居易〈琵琶行〉:「我聞琵琶已嘆息,又聞此語重唧唧。」(3) 形容蟲鳴聲。唐.王維〈青雀歌〉:「猶勝黃雀爭上下,唧唧空倉復若何。」唐.李郢〈宿杭州虛白堂〉詩:「秋月斜明虛白堂,寒蛩唧唧樹蒼蒼。」(4) 形容鳥鳴聲。唐.劉禹錫〈鶗?吟〉:「如何上春日,唧唧滿庭飛。」(5) 形容哭泣聲。宋.蘇軾〈岐亭〉詩五首之一:「醒時夜向闌,唧唧銅缾泣。」


接納

ㄐㄧㄝ ㄋㄚˋ, 1.接受收納。如:「我接納你的建議。」《金史.卷一二九.佞幸列傳.張仲軻》:「我聞接納叛亡、盜買鞍馬,皆爾國楊太尉所為,常因俘獲問知其人無能為者也。」

2.結交、羅致。《後漢書.卷一七.馮岑賈列傳.岑彭》:「光武深接納之」《三國志.卷七.魏書.呂布臧洪傳.呂布》:「司徒王允以布州里壯健,厚接納之。」


鳩佔鵲巢

ㄐㄧㄡ ㄓㄢˋ ㄑㄩㄝˋ ㄔㄠˊ
鳩不自築巢而強居鵲巢。語本《詩經.召南.鵲巢》:「維鵲有巢,維鳩居之。」後多用來比喻坐享其成。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一○.如是我聞四》:「我自出錢租宅,汝何得鳩佔鵲巢?」也作「鳩奪鵲巢」、「鳩僭鵲巢」、「鳩居鵲巢」、「鵲巢鳩占」。


降罪

ㄐㄧㄤˋ ㄗㄨㄟˋ
怪罪且施懲罰。《薛仁貴征遼事略》:「我聞張士貴賴功者,皆匹夫所教。殺了這匹夫,去見元帥,只言陣前殺了,不能降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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