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等正覺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術語)滿菩薩之因行而成等正覺也。見等正覺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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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九會曼荼羅
(術語)是金剛界之現圖曼荼羅也。東方為正面,第一會置中央,自東面右旋而置八會,合為九會。第一會乃說大日如來以五相現成等正覺,成佛後,自金剛三摩地現出三十七尊乃至外部諸眾攝化眾生之狀者,故名成身會。為曼陀羅之根本,故或名為根本會。或就其諸尊之活動作業,名為羯磨會。是四曼中之大曼也。第二會者,為成身會諸尊,示其本誓,非塔杵寶珠等之三昧耶身,故名三昧耶。又取其作業,名為羯磨會。是四曼中之三昧耶曼也。第三會為諸尊各各標五智等微細之德者,故名微細會。諸尊深入禪定故又名三昧耶。四曼中之法曼也。第四會為述諸尊各各以寶冠華鬘等,供養大日尊之作業者,故名大供養會。四曼中之羯磨曼也。如已上次第為大三法羯之四曼。第五會者,因前四會分離四曼,於別會各置一曼,今為破四曼不離,以四曼合集於一會者,故名四印會。是為大日之五智,故又名五智會,第六會者,為示大日如來之獨一法界,更合前四曼,而示大日獨一法界之一智拳印者,故名一印會。已上六會為自麤至細之次第。為大日如來之自性輪身。又為自證門。是四曼中之法三曼也。第七會以金剛薩埵為中臺(至第五會大日為中臺第六會大日一尊也),轉欲觸愛慢之四煩惱而為欲觸愛慢之四菩薩,示深密之理趣者,故名理趣會。金剛薩埵與普賢菩薩同體,故又名普賢會。是前六會之大日如來來此會現金剛薩埵相而說正法者,故此為大日如來化他之正法輪身(菩薩之稱),是四曼中法曼也。第八會為大日如來。為折伏強剛難化之眾生,從金剛薩埵更現降三世明王之忿怒身者,故名降三世羯磨會。是四曼中大曼也。第九會為同列降三世明王之三昧耶形者,故名降三世三昧耶會。是四曼中三曼也。此二會為大日化他之教令輪身(明王之稱),要之九會之曼荼羅者,大日如來之三輪身也。以上九會之次第,為從果向因,大日自自證門出於降伏門之相也。對於此而有從因至果之次第,為自凡夫上於佛果之相,此時降三世三昧耶為第一,中央之成身為第九也。見十八會指歸,秘藏記本等。參照金剛界曼荼羅條。
(CBETA註:原書本條目為「九會曼陀羅」,然而「九會曼荼羅」亦為常見,故新增本條目。)
九會曼陀羅
(術語)是金剛界之現圖曼荼羅也。東方為正面,第一會置中央,自東面右旋而置八會,合為九會。第一會乃說大日如來以五相現成等正覺,成佛後,自金剛三摩地現出三十七尊乃至外部諸眾攝化眾生之狀者,故名成身會。為曼陀羅之根本,故或名為根本會。或就其諸尊之活動作業,名為羯磨會。是四曼中之大曼也。第二會者,為成身會諸尊,示其本誓,非塔杵寶珠等之三昧耶身,故名三昧耶。又取其作業,名為羯磨會。是四曼中之三昧耶曼也。第三會為諸尊各各標五智等微細之德者,故名微細會。諸尊深入禪定故又名三昧耶。四曼中之法曼也。第四會為述諸尊各各以寶冠華鬘等,供養大日尊之作業者,故名大供養會。四曼中之羯磨曼也。如已上次第為大三法羯之四曼。第五會者,因前四會分離四曼,於別會各置一曼,今為破四曼不離,以四曼合集於一會者,故名四印會。是為大日之五智,故又名五智會,第六會者,為示大日如來之獨一法界,更合前四曼,而示大日獨一法界之一智拳印者,故名一印會。已上六會為自麤至細之次第。為大日如來之自性輪身。又為自證門。是四曼中之法三曼也。第七會以金剛薩埵為中臺(至第五會大日為中臺第六會大日一尊也),轉欲觸愛慢之四煩惱而為欲觸愛慢之四菩薩,示深密之理趣者,故名理趣會。金剛薩埵與普賢菩薩同體,故又名普賢會。是前六會之大日如來來此會現金剛薩埵相而說正法者,故此為大日如來化他之正法輪身(菩薩之稱),是四曼中法曼也。第八會為大日如來。為折伏強剛難化之眾生,從金剛薩埵更現降三世明王之忿怒身者,故名降三世羯磨會。是四曼中大曼也。第九會為同列降三世明王之三昧耶形者,故名降三世三昧耶會。是四曼中三曼也。此二會為大日化他之教令輪身(明王之稱),要之九會之曼荼羅者,大日如來之三輪身也。以上九會之次第,為從果向因,大日自自證門出於降伏門之相也。對於此而有從因至果之次第,為自凡夫上於佛果之相,此時降三世三昧耶為第一,中央之成身為第九也。見十八會指歸,秘藏記本等。參照金剛界曼荼羅條。
(CBETA註:原書本條目只有「九會曼陀羅」,然而「九會曼荼羅」亦為常見,故另行新增「九會曼荼羅」條目。)
五相成身
(術語)五相具備,成就本尊身之觀行也。又作五相成身觀,五轉成身,五法成身。一通達菩提心,二修菩提心,三成金剛心,四證金剛身,五佛身圓滿。成此五相之觀而顯得金剛界之佛身也。金剛頂大教王經一說一切義成就菩薩(悉多太子),蒙諸佛警覺開示而修證五相之軌則。十八會指歸曰:「毘慮遮那佛受用身,以五相現成等正覺。五相者,所謂通達本心、修菩提心、成金剛心、證金剛身、佛身圓滿,此則五智通達。」菩提心論曰:「一是通達心、二是菩提心、三金剛心、四金剛身、五是證得無上菩提獲金剛堅固身也。然此五相具備方成本尊身也。」一、通達菩提心者,初心行者,蒙阿闍梨之開示,始觀吾質多心(第六識之緣慮心),為圓明之月輪,其徑僅一肘量。月輪之圓明者,表本有之菩提心自性清淨也。是始通入性德之菩提心,故名通達菩提心。行者依此觀,漸拂無明妄想之念。金剛界儀軌說通達菩提心之文曰:「諸佛同音言:汝當觀自心,久住諦觀察,不見自心相。禮佛足白言:最勝尊,我不見自心,此心為何相?諸佛咸告言:心相難測量,授與心真言,即誦徹心明,觀心如月輪,若在輕霧中。如是諦觀察。」二、修菩提心者,更觀菩提心之月輪之位也。是於性德之菩提心發修法之菩提心,故名修菩提心。此有廣歛二觀:廣者,漸廣月輪,使之周徧無邊;歛者,漸歛之而為一肘量。如是數數廣歛也。三、成金剛心者,欲加持此菩提心,使能堅固,猶如金剛,而於心月輪觀五股金剛之位也。四、證金剛身者,其觀全成就而為自身三昧耶身之位也。五、佛心圓滿者,自己五股金剛之三昧耶身變而為大日如來,其眷屬圍繞,而坐於其中央之位也。此五相成身云者,謂五相之觀成,即成就佛身之義也。為此五相成身觀,用阿彌陀之妙觀察智定。三摩地儀軌云:行者欲入金剛定,先住妙觀察智定。定慧二羽仰相叉,進禪力智各相柱。以此妙觀印修三摩地,即得如來之不動智。問何故以是定為妙觀察智之定?答曰:觀諸法之性相及自相共相,而不斷說法之疑者,妙觀察智之妙用也。今觀諸法之如幻等觀自心界之理,故為妙觀察智。且無識心三昧五相成身,皆用彌陀之定印,故以之為妙觀察智也。又守護國經說菩提心所說第五之一相成身;心地觀經說第一、第二、第三之三相成身;攝真實經說十相成身。又日本智證立八相成身。
八相成道圖畫
(圖像)有部毘奈耶雜事三十八曰:「爾時世尊纔涅槃後,大地震動,時大迦攝波作是念:此未生怨王,勝身之子,信根初發,彼若聞佛入涅槃者,必嘔熱血而死,我今宜設方便。作是念已,即命城中行雨大臣,仁今知不,佛已涅槃,未生怨王信根初發,彼若聞佛入涅槃者,必嘔熱血而死。我今宜可豫設方便,即依次第而為陳說。仁今疾可詣一園中,於妙堂殿如法圖畫佛本因緣。菩薩昔在覩史天宮,將欲下生,觀其五事,託生母胎。既誕之後,踰城出家,苦行六年,坐金剛座菩提樹下成等正覺。(中略)於諸方國,在處化生,利益既周,將趣圓寂,遂至拘尸那城娑羅雙樹,北首而臥入大涅槃。如來一代所有化迹,既圖畫已,白王觀其圖畫。(中略)行雨大臣一如尊者所教之事,次第作已。(中略)王至園所,見彼堂中圖畫新異,始從誕生,乃至倚臥雙林。王問臣曰:豈可世尊入涅槃耶?是時行雨默然無對。王見是已,知佛涅槃,即便號咷悶絕,宛轉於地。」是為圓通八相成道之濫觴,世之為涅槃像者,基因於此。
凡夫
(術語)梵語波羅,舊曰凡夫,新曰異生。對聖者之稱。謂無些少之斷惑證理者。凡者常也。又,非一也,凡常而遮類多,故云凡夫。梵網經上曰:「我已百阿僧祇劫,修行心地,以之為因,初捨凡夫,成等正覺,號為盧舍那。」法華經曰:「凡夫淺識,深著五欲。」大威德陀羅尼經曰:「於生死迷惑流轉,住不正道,故名凡夫。」佛性論曰:「凡夫以身見為性。」止觀一曰:「凡者常也,亦非一也,席品多故。」大日經疏一曰:「凡夫者,正譯應云異生。」
十種自在
(名數)一命自在,菩薩得長壽慧命,經無量阿僧祇劫住持世間,無有障礙也。二心自在,菩薩智慧方便,調伏自心,能入無量之大三昧,遊戲神通,而無障礙也。三資具自在,菩薩能以無量珍寶種種資具嚴飾一切世界,清淨無礙也。四業自在,菩薩隨諸業,應時示現,受諸果報,無障礙也。五受生自在,菩薩隨其心念能於諸世界中,示現受生,無障無礙也。六解自在,菩薩勝解成就,能示現種種色身,演說妙法無障無礙也。七願自在,菩薩隨願欲,於諸剎中應時出現,成等正覺,無障無礙也。八神力自在,菩薩神通廣大,威力難量,於世界中示現變化,無障無礙也。九法自在,菩薩得大辯才,於諸法中廣演說無邊法門,無障無礙也。十智自在,菩薩智慧具足,於一念中能現如來之十力無畏。成等正覺內無障無礙也。見華嚴經三十八。又,此十自在名為十明。以十自在之作用明了故也。故別譯之本業瓔珞經中為十明。
(名數)見自在條。
南方無垢世界
(界名)龍女成佛之淨土名也。法華經提婆品曰:「當時眾會,皆見龍女忽然之間變成男子,具菩薩行,即往南方無垢世界坐寶蓮華成等正覺,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普為十方一切眾生演說妙法。」
大空三昧
(術語)三重三昧之異名。空空三昧,無相無相三昧,無願無願三昧也。見三三昧條。大日經疏六曰:「空與不空畢竟無相而具一切相故,名大空三昧。」
又稱百光偏照真言之
暗字,演密鈔四曰:「行者止此十六位時,以十緣生方便證得暗字大空三昧,即是解了金剛項十六菩薩生,成等正覺也。」
又云正覺三昧,以
弩字為種子。大日如來之三摩地也。大疏四曰:「弩者大空三昧,如來住此大空三昧,無行無到,亦無去來,而能如其心量隨緣應現,故云等隨也。」
布字品
(經名)大日經三十一品中第十七品之名。說迦佉等之種子,布置於自己之身分,而成妙觀。演密鈔九曰:「布字品者,布謂安布,字即字門。謂此從迦佉乃至暗噁等,一一皆是入法界門。字即門,故曰字門。行者將一一字從唯下齶上乃至頂,十字處分明安布,心常現前如是行者,即得名為成等正覺,乃至名為一切智者,故曰布字品也。」
毘盧舍那
(佛名)Vairocana,又作毘盧遮那,鞞嚧杜那,毘盧折那,吠嚧遮那。佛真身之尊稱也。解此者諸家不一。
準天台以毘盧舍那與盧舍那及釋迦,如其次第配於法報應三身。毘盧舍那,譯曰徧一切處。盧舍那,翻曰淨滿。法華文句會本二十五曰:「法身如來名毘盧,此翻徧一切處。報身如來名盧遮那,此翻淨滿。應身如來名釋迦。」法華玄義六曰:「境妙究竟顯,名毘盧遮那。智妙究意滿,名盧舍那。行妙究竟滿,名釋迦牟尼。」已上天台之釋義,以毘盧舍那與盧舍那分配於法報之二身,即理智之二者也。
華嚴則以此二者為梵名之具略,而為報身佛之稱號,譯曰光明徧照,或單譯徧照。因舊經(晉譯)說盧舍那,新經(唐譯)說毘盧遮那故也。華嚴探玄記三曰:「盧舍那者,古來譯或云三業滿,或云淨滿,或云廣博嚴淨。今更勘梵本,具言毘盧舍那。盧舍那者,此翻名光明照。毘者,此云徧。是謂光明徧照也。」慧苑音義上曰:「按梵本:毘字應音云無廢反,此云種種也。盧遮那,云光明照也。言佛於身智以種種光明照眾生也。或曰:毘徧也。盧遮那,光明也。謂佛以身智無礙光明徧照理事無礙法界也。」
法相家亦如天台,主張三身配屬之說。義林章七末曰:「瓔珞經云:毘盧舍那佛是受用身,釋迦牟尼佛是化身也。」
密家以毘盧舍那為理智不二之法身佛稱號,或翻大日,或翻徧照,或翻最高顯廣眼藏。大日經疏一曰:「梵音毘盧遮那者,是日之別名,即除闇徧明之義也。」同十六曰:「所謂毘盧那者,日也。如世間之日,能除一切暗冥,而生長一切萬物,成一切眾生事業。今法身如來亦復如是,故以為喻也。」即身成佛義冠註下曰:「金剛頂義訣上云:毘盧遮那,此翻最高顯廣眼藏。毘者,最高顯也。盧遮那者,廣眼也。先有翻為徧照王如來(指玄奘十一面經),又有翻為大日如來。」
然密教中亦有分不兩說。千臂千鉢大教王經一曰:「說教之根宗,本有三:一者毘盧遮那法身,本性清淨出一切法,金剛三摩地為宗。二者盧遮那法身,出聖性普賢願行力為宗。三者千釋迦化現千百億釋迦,顯現聖慧身,流出曼殊室利身,作般若母為宗。」此二身分屬之義也。般若理趣釋上曰:「毘盧遮那如來名徧照報身佛,於色界頂第四禪色究竟天成等正覺。」此是二身不分之義也。
無垢世界
(界名)龍女成佛之世界名。法華經提婆品曰:「當時眾會,皆見龍女忽然之間變成男子,具菩薩行,即往南方無垢世界,坐寶蓮華,成等正覺,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普為十方一切眾生演說妙法。」
畢[金*本]羅
(人名)大迦葉之實名。法華文句一曰:「摩訶迦葉。此翻大龜氏。(中略)名畢鉢羅。或畢鉢波羅延。或睇毘犁(Sthavira),畢鉢羅樹也。父母禱樹神求得此子。以樹名之。」梵Pippalāyāna。
又(植物)Pippala,又作必鉢羅,庳鉢羅,樹名。即菩提樹。佛於此樹下證菩提,故稱菩提樹。西域記八曰:「金剛座上菩提樹者,即畢鉢羅之樹也。昔佛在世高數百尺,屢經殘伐,猶高四五丈,佛坐其下成等正覺。因而謂之菩提樹焉。莖幹黃白,枝葉青翠,冬夏不凋,光鮮無變。每至如來涅槃之日,葉皆凋落,頃之復故。」探玄記二十曰:「畢鉢羅樹,此云榕樹,在嶺南亦有此類。」慧琳音義八曰:「庳鉢羅,樹名也,或云畢鉢羅。」
畢缽羅
(人名)大迦葉之實名。法華文句一曰:「摩訶迦葉。此翻大龜氏。(中略)名畢鉢羅。或畢鉢波羅延。或睇毘犁(Sthavira),畢鉢羅樹也。父母禱樹神求得此子。以樹名之。」梵Pippalāyāna。
又(植物)Pippala,又作必鉢羅,庳鉢羅,樹名。即菩提樹。佛於此樹下證菩提,故稱菩提樹。西域記八曰:「金剛座上菩提樹者,即畢鉢羅之樹也。昔佛在世高數百尺,屢經殘伐,猶高四五丈,佛坐其下成等正覺。因而謂之菩提樹焉。莖幹黃白,枝葉青翠,冬夏不凋,光鮮無變。每至如來涅槃之日,葉皆凋落,頃之復故。」探玄記二十曰:「畢鉢羅樹,此云榕樹,在嶺南亦有此類。」慧琳音義八曰:「庳鉢羅,樹名也,或云畢鉢羅。」
菩提樹
(植物)Bodhidruma,又Bodhivṛkṣa,釋尊於此樹下成道,故名菩提樹,譯曰道樹,又云覺樹。然此樹之本名,法苑珠林八云阿沛多羅樹,法顯傳云貝多樹,觀佛三昧經云阿輸陀樹Aśvattha,西域記八云畢鉢羅樹(Pippala)。見畢鉢羅條。謂貝多羅為菩提樹者誤也。酉陽雜俎曰:「菩提樹出摩伽阤國,在摩訶菩提寺。蓋釋伽如來成道時樹,一名思惟樹,莖幹黃白,枝葉青翠,經冬不凋。至佛入滅日,變色凋落,過已還生。至此日,國王人民,大作佛事,收葉而歸,以為瑞也。樹高四百尺,已下有銀塔周迴繞之。彼國人四時常焚香散花,繞樹作禮。唐貞觀中,頻遣使往,於寺設供,併施袈娑。至顯慶五年,於寺立碑,以紀聖德。此樹梵名有二:一曰賓撥梨力叉,二曰阿濕曷咃婆力叉。西域記謂之卑鉢羅,以佛於其下成道,即以道為稱,故號菩提婆力叉,漢翻為樹。」翻譯名義集曰:「西域記云:即畢鉢羅樹也。昔佛在世高數百尺,屢經殘伐,猶高四五丈。佛坐其下成等正覺,因謂之菩提樹。」廣東新語曰:「訶林有菩提樹,蕭梁時智藥三藏自西竺持來。今大可百圍,作三四大柯,其根自上倒垂以千百計,大者合圍,小者拱把,歲久根包其幹,惟見根而不見幹。葉似柔桑,二月凋落,五月而生,僧采而漚之,惟餘細筋如絲,霏微蕩漾,比於紗穀,俗謂之菩提紗是也。」按訶林即今番禺之光孝寺,寺有西番訶黎勒樹,故名。粵東筆記曰:「菩提樹子,可作念珠。面有大圈,文如月周羅,細點如星。謂之星月菩提。」光孝寺志曰:「嘉慶二年六月二十五夜,颶風吹倒。陳中丞大文命工培護。越年枯萎。寺僧喬菴離相同詣南華接一小枝歸,植舊地。今扶疏猶昔。」雷州府志曰:「菩提果色白者,味甜,五月熟。」案菩提樹為常綠亞喬木,多產於粵東,高二丈餘。葉卵形,端甚尖長,花隱於花托中。實圓質堅不朽。今瓊山縣謂之金剛子。亦可作念珠。
醫王
(術語)醫中之王。稱讚佛譬以醫王。無量義經曰:「醫王大醫王,分別病相,曉了藥性,隨病授藥,令眾生服。」涅槃經五曰:「成等正覺,為大醫王。」
釋翅[捘-ㄙ+穴]迦維羅衛尼拘律園
(地名)釋翅[打-丁+(容-口+夕)],此云能也。迦維羅衛,此云赤澤。總謂能仁住處赤澤城也。鼻奈耶云:釋翅[打-丁+(容-口+夕)]者,釋種也。迦維羅衛,亦云迦毘羅衛,又翻赤澤,又翻黃頭。尼拘律如大房戒釋。此園在赤澤城南三四里。是釋迦如來成等正覺已,還國見父王,為說法處。時淨飯王知佛不住王宮。即於此園造大寺院。如祇陀林等無有異。迎佛歸國。於此而住。佛即於此度八王子及五百釋種出家入道。八王子者,除第九優婆離是也。
金剛座
(雜名)佛成等正覺時之座處。在摩朅陀國佛陀伽耶菩提樹下。上達地面,下據金輪。一大石之頂平圓板者。俱舍論十一曰:「唯此洲中有金剛座,上窮地際,下據金輪。一切菩薩將登正覺,皆坐此座上,起金剛喻定。以無餘依及餘處,有堅固力,能持此故。」智度論三十四曰:「地皆是眾生虛誑業因緣報故有,是故不能舉菩薩欲成佛時實相智慧身,是時坐處變為金剛。有人言:土在金輪上,金輪在金剛上。從金剛際出如蓮華臺,直上持菩薩坐處令不陷沒,以是故,此道場坐處名為金剛。」西域記八曰:「菩提樹垣正中有金剛座,昔賢劫初與大地俱起,據三千大千世界之中。下極金輪,上侵地際。金剛所成,周百餘步。賢劫千佛坐之而入金剛定,故曰金剛座焉。證聖道所,亦曰道場。(中略)自入末劫,正法寖微。沙土彌覆,無復得見。佛涅槃後,諸國君王傳聞佛說金剛座量,遂以兩軀觀自在像南北標界,東面而坐。聞諸耆舊曰:此菩薩像身沒不見,佛法當盡。今南隅菩薩沒過胸臆矣。」梵Vajia-āsana。
金剛界大日如來
(佛名)金剛界曼荼羅五大月輪中央輪五尊之中尊也。為於色界頂摩醯首羅宮(即大自在宮與胎藏大日依處同),不壞金剛光明心殿中,五相圓滿,始成正覺之相,顯修生智德之智法身也,其相似菩薩,作天人之狀,頭垂髮,戴五智之寶冠,手結智拳印,其色清白。以
字為種子,以五鈷為三昧耶形,密號謂之徧照金剛。聖位經曰:「爾時金剛界毘盧遮那佛在色界頂阿迦尼吒天宮,初受用身成等正覺證得一切如來平等。」略出經三曰:「由結大智拳印契故能入佛智。(中略)結跏趺坐有大威德,色如白鵝,形如淨月,一切相好悉皆圓滿顯具,寶冠垂髮以繒綵輕妙天衣繞腰被絏而為上服。」秘藏記上曰:「鍐字者,智法身種子。」瑜祇經疏曰:「以
字為大日種子。」瑜祇經曰:「薄伽梵徧照如來。」秘藏記鈔三曰:「金剛界者以五[月*古]為體,五[月*古]表五智,即大日三昧耶形也。」
阿彌陀成道因果
(術語)密教之阿彌陀,為大日如來五智之妙觀察智所現,是於大日成道之外,不說阿彌陀成道之因果,說之者僅顯教之大乘而已。大乘教中說彌陀之成道者總有四處。
其一者法華經化城喻品謂三千塵點劫之昔,有佛名大通智勝。其佛未出家時有十六王子,長名智積。聞父成佛,十六王子皆以童子出家為沙彌,求等正覺。佛聽之。於四眾中說法華經,說經已,入靜室住於禪定,八萬四千載。此時十六菩薩沙彌,各昇法座為四眾覆講此經,一一度數百萬億那由他恒河沙眾生。爾時佛由三昧起普對四眾印可十六沙彌,使之歡迎供養。彼十六沙彌今皆成等正覺,於十方國土現在說法。其二沙彌於東方作佛,一名阿閦,在歡喜國,二名須彌燈。(中略)西方二佛,一名阿彌陀,二名度一切世間苦惱。(中略)第十六為釋迦牟尼佛,於娑婆國土成等正覺(取意)。
其二者,悲華經二謂往昔過恒河沙阿僧祇劫有世界名刪提嵐。劫名善持,有轉輪王,名無諍念王。有一大臣名寶海,有子名寶藏。其後出家,成等正覺,遂號寶藏如來。寶藏如來為轉輪王廣說正法,王隨喜渴仰請如來及聖眾,供養三月。王有千子,長名不眴,第二名尼摩,千子亦供養過二百五十歲。勸寶海,梵王,千子及無量眾生令發菩提心。爾時如來即入三昧放大光明,現十方世界,或有世界五濁弊惡,或有世界清淨微妙。王白佛言:諸菩薩等以何業故取淨世界?以何業故取不淨世界?佛言:菩薩以願力故取清淨土,離五濁惡。復有菩薩以願力故,取五濁惡世。王言:我今欲真實行菩提,願不取不淨佛土,我發願,願成道時,世界中無有地獄餓鬼畜生,眾生皆金色,無有女人,等一化生,壽命無量,世界清淨,無有臭穢,餘佛世界,若有眾生聞我名,修諸善本願生我世界者,願其命終必定得生。唯除五逆與誹謗聖人破壞正法等(大要與平等覺經之廿四願同)。輪王發深願已,請佛授記。佛即告曰:大王,汝過西方過百千萬億佛土,有尊音王如來世界,清淨莊嚴,悉如大王所願。汝發此願,改汝字為無量清淨,彼佛入滅後三佛出現入滅,一經過恒沙阿僧祇劫入第二阿僧祇劫,此時世界轉名安樂,汝當於此時作佛,號無量壽如來。次又第一之不眴太子亦發大悲願,佛即授記曰:汝欲觀一切眾生生大慈悲心使住於安樂,故今字汝為觀世音。無量壽佛般涅槃後,彼土轉名一切珍寶所成就世界,汝成佛,號徧出一切光明功德山王如來。次第二尼摩太子亦發大勢之願,佛即告太子,汝今所願,取大世界,如汝所願成佛,號善住珍寶山王如來,由汝取大世界故,字汝為得大勢至。(中略)第十一子各發願,佛隨授記(取意)。
其三者,無量壽經上謂「過去久遠錠光如來出世,如是次第出世至五十三佛,名世自在王佛。時有一國王,聞佛說法,心懷悅豫,棄國捐王為沙門,號法藏,至佛所白佛曰:我發無上菩提心願,廣演經法,我當修行取清淨妙土,使我速成正覺,拔眾生生死苦本。爾時佛廣說二百一十億諸佛國土麤妙,應其心願使悉覩見之。法藏具足選擇,攝取五劫諸佛清淨妙土,清淨妙行,於佛前建立四十八願。其第十八願曰: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唯除五逆誹謗正法者。其一一願皆誓不取正覺。爾時大千感動,天雨妙華,空中有聲讚言:決定必成無上正覺。於是法藏於不可思議兆載永劫積集無量德行,其願遂滿足成正覺,號無量壽佛,其世界名安樂,現在西方去此十萬億剎,由成佛凡歷十劫,今現在說法。」
其四,觀佛三昧海經九說,於過去空王佛所三比丘共拜佛之白毫而成佛。
龍女
(異類)娑竭羅龍王Sāgara-nāgarāja之女,八歲,詣靈鷲山,現成佛之相。法華經提婆品曰:「爾時文殊師利坐千葉蓮華,大如車輪。俱來菩薩亦坐寶蓮華,從大海娑竭羅龍宮,自然涌出,住虛空中。詣靈鷲山,從蓮華下,至佛前,頭面敬禮二世尊(釋迦與多寶)足。(中略)智積菩薩問文殊師利言:此經甚深微妙,諸經中寶,世所希有,眾生勤加精進,修行此經,有速得佛者否?文殊師利言有。娑竭羅龍王女,年始八歲,智慧利根,善知眾生諸根行業,得陀羅尼。諸佛所說甚深秘藏,悉能受持,深入禪定,了達諸法,於剎那頃,發菩提心,得不退轉。(中略)智積菩薩言:我見釋迦如來於無量劫難行苦行,積功累德,求菩提道,未曾止息。(中略)然後乃得成菩提道。不信此女於須臾頃,便成正覺。言論未訖時,龍王女忽於現前,頭面禮敬。(中略)爾時舍利弗語龍女言:謂汝不久得無上道,是事難信,所以者何?女身垢穢,非是法器。云何能得無上菩提?佛道懸曠,經無量劫,勤苦積行,具修諸度,然後乃成。又女人身猶有五障。(中略)云何女身速得成佛?爾時龍女有一寶珠,價直三千大世界,持以上佛。佛即受之。龍女謂智積菩薩尊者舍利弗言:我獻寶珠,世尊納受,此事疾不?答言甚疾。女言以汝神力,觀我成佛,復速於此。當時眾會皆見龍女忽然間變為男子,具菩薩行,即往南方無垢世界,坐寶蓮華,成等正覺,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普為十方一切眾生演說妙法。」
[佛光大辭典]
十大願
十種大願。又作十願。(一)指普賢之十大願。(參閱「普賢」5000)
(二)初地菩薩所發之十大願,據菩薩地持經住品載,即:(一)供養願,常願以清淨心供養諸佛。(二)受持願,願受持諸佛之教、行、證法而毋失。(三)轉法輪願,願勸請一切諸佛轉法輪。(四)修行願,願以菩薩所修諸行教化一切,令其受行,心得增上。(五)成熟願,願知一切所化眾生之差別,隨其所知教化,令生信入三乘道。(六)承事願,願知眾生所居一切世界之淨穢差別。(七)淨土願,願求諸佛淨土,攝取眾生。(八)不離願,願與一切菩薩同智慧心、功德行。(九)利益願,願身口意業益物而不空。(十)正覺願,願成無上菩提,以菩提道利益眾生。此十願以真如為體,以初地菩薩見真如故,能成立之。又新華嚴經明法品亦舉十種清淨願,華嚴經疏卷二十謂十種清淨願與前揭十願含義相同,惟順序略異。〔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七、大乘義章卷十四〕
(三)初學菩薩所發二種十願。此十願又稱十種行願,出自大乘修行菩薩行門諸經要集卷上所載之勝義諦品經。第一種十願為:(一)願度一切眾生。(二)遠離一切煩惱。(三)除滅相續習氣。(四)於一切佛法無疑惑處。(五)救除眾生之一切苦聚。(六)願救眾生離三途八難。(七)歸依親侍一切諸佛。(八)願學菩薩之一切戒行。(九)昇於空中示現毛端無量佛事。(十)以大法鼓擊動一切佛剎,眾生聞者隨機速入無餘涅槃。同文另說修行菩薩應有之十願,即:(一)願為眾生盡未來劫住於世間。(二)願我至最後親侍供養一切諸佛。(三)願我令一切眾生住於普賢菩薩行願。(四)願我積集一切戒行功德。(五)願我普修六波羅蜜。(六)願我滿足菩提戒行。(七)願我莊嚴淨一切佛剎。(八)願我生於十方佛剎。(九)願我深求一切佛法能善自開解。(十)於諸佛剎成等正覺。上述之十願皆為普善願。 p372
十勝行
十種殊勝之行。(一)十地菩薩到達大涅槃所修之十種勝行,即十波羅蜜。(參閱「十波羅蜜」451)
(二)遊戲自在菩薩所修之十種勝行。即:(一)一切法界以無量方便門普現眾生勝行,(二)以無量莊嚴莊嚴一切世界普現眾生勝行,(三)知出生一切眾生界皆悉如化勝行,(四)於如來身出生菩薩身、於菩薩身出生如來身勝行,(五)於虛空界出生世界、於世界出生虛空界勝行,(六)於生死界出生涅槃界、於涅槃界出生生死界勝行,(七)於一眾生音聲出生一切佛法音聲勝行,(八)於無量身門示現一身、於一身門示現分別一切諸身勝行,(九)以一身充遍一切世界勝行,(十)於一念中令一切眾生出生無量無邊法門成等正覺勝行。新華嚴經卷五十六稱之為十種境界。〔舊華嚴經卷三十九、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
(三)得生梵輔天之十種行。即:(一)為供養如來之舍利,建率都婆(塔)。(二)為供養四方僧,造寺、施園及以四事供養。(三)令失和之佛弟子和合。(四)於有情普修四無量。(五)為救母命而捨自身命。(六)為救父命而捨自身命。(七)為救如來命而捨自身命。(八)於正法中出家。(九)教他人出家。(十)佛未轉法輪時,能請轉法輪。由此十行得生梵輔天,四十中劫間受快樂,故稱勝行。〔俱舍論卷十八、順正理論卷四十四、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二十四、俱舍論光記卷十八〕 p467
十種化不失時
謂佛應眾生之機而有十種不失時宜之教化。即:(一)成等正覺化不失時,指如來出現世間,既成佛道,隨機應感,適彼時緣而起化導。(二)成熟有緣化不失時,指如來了知眾生善根成熟,隨時化度,皆令解脫。(三)授菩薩記化不失時,指如來能知菩薩久修梵行,功業成就者,即授與菩提之記。(四)示現神力化不失時,指如來隨眾生所宜,示現威神之力,令生信樂而得開解。(五)示現佛身化不失時,指如來隨順眾生所宜,而現相好之身,令皆得利益。(六)住於大捨化不失時,指如來修無著行,具大捨心,隨緣化利一切眾生,而不見有能化及所化之想。(七)入諸聚落化不失時,指如來以大悲心,隨緣攝化,徧入城邑聚落,普作饒益。(八)攝諸淨信化不失時,指如來具無礙智,能知眾生清淨心,隨緣攝化。(九)調惡眾生化不失時,指如來以大威神力,調伏暴惡眾生,令捨惡遷善,不失時宜。(十)現佛神通化不失時,指如來以不思議力示現神通,於一念中饒益一切眾生,不失時宜。〔新華嚴經卷四十六〕 p485
千手經
即記載關於千手觀音之經典,共有四本。即:
(一)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廣大圓滿無礙大悲心陀羅尼經。全一卷。唐代伽梵達摩譯。收於大正藏第二十冊。略稱千手千眼大悲心經、千手陀羅尼經、千手觀音大悲心陀羅尼經、大悲總持經、千手經。內容述說因由、發願、十五善生、不受十五惡死等之功德、千手陀羅尼、受持之功德、咒詛法、四十二手各各之功德,日光月光二菩薩擁護之咒等。又於卷首附加御製序。一般稱為千手經者,即指此經。
(二)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大悲心陀羅尼。全一卷。唐代不空譯。收於大正藏第二十冊。略稱千手觀音大悲心陀羅尼、大悲心陀羅尼經。內容乃擷取伽梵達摩所譯千手經之精華,從發願以下之陀羅尼、四十二手各各之功德等,皆一一擷取之,另加上四十二手之圖與真言。此經為前述千手經之異譯。
(三)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姥陀羅尼身經。全一卷。唐代菩提流志譯。收於大正藏第二十冊。略稱千手觀音姥陀羅尼身經、千手經。內容初述姥陀羅尼與功德,次述總攝身、總持陀羅尼、諸佛三昧等之十二印明,又述千手觀音畫壇法與咒詛法,後述辯才、成等正覺、神變自在、請千眼觀音王心印咒等之十三印明。
(四)千眼千臂觀世音菩薩陀羅尼神咒經。凡二卷。唐代智通譯。收於大正藏第二十冊。略稱千眼觀音陀羅尼神咒經。內容述說千手觀音之印咒法及壇法等。此經為前述菩提流志譯本之異譯。此二譯本所載之二十五種印咒法大同小異,然大身咒及曼荼羅壇法則互有差異。本經之梵本,係於唐貞觀年中,北印度僧所奉進者。 p733
不動法
(一)密教以不動明王為本尊,為息災增益所修之祈禱法。即依金剛手光明灌頂經最勝立印聖無動尊大威怒王念誦儀軌法品而修,除十八道行法外,並加修十九種相觀、十四根本契印、十九布字觀等。十九種相觀,即:(一)觀本尊為大日如來之化身,成為如來之使者,執作諸務。(二)觀真言阿、路、唅、[牟*合]四字,表如來之四祕密,三世諸佛由此應現三身,成等正覺。(三)觀常住火生三昧,焚燒一切障垢。(四)觀示現童子形,上承佛敕,侍奉行者,下化眾生,攝持雜類者。(五)觀頂有七莎髻,表七覺分。(六)觀頭左垂一辮髮,表慈悲。(七)觀額有水波皺紋,表憂念六道。(八)觀斜閉左目,表遮掩左道,令入一乘。(九)觀下齒囓咬上唇,露牙,以慈力怖魔。(十)觀口緘閉,滅戲論之語。(十一)觀右手執劍,殺害三毒之惑。(十二)觀左手持索,繫縛不降伏者。(十三)觀喫行者之殘食,表噉食眾生未來之無明習氣。(十四)觀坐大盤石,表鎮攝眾生之重障,令成淨菩提心。(十五)觀色醜青黑,示調伏之相。(十六)觀奮迅怒念,示威猛之相。(十七)觀遍身有迦樓羅炎,表智火之金翅鳥能噉食惡毒有情之龍子。(十八)觀變為俱利迦羅龍王,表智劍能摧滅三毒惡龍。(十九)觀變為矜羯羅、制吒迦二童子,表順正,不順不正。
十四根本印,即觀本尊有根本祕密印(獨杵印)、寶山印、頭密印、眼密印、口密印、心密印、加持印、師子奮迅印、火焰印、火輪印、商佉印、渴誐印、羂索印、三股金剛印等十四種根本印。
十九布字觀,即觀十九種真言布置於行者之支分,以自身成聖尊。即安置頂相真言「曩莫薩嚩怛他孽帝毘藥薩嚩目契毘藥薩嚩他唵阿左攞贊拏欠」於頂上、「歸命企孕」於頭上、「歸命棄」於頭左、「歸命憾」於額、「歸命呬」於兩耳、「歸命怛囉吒」於左右兩眼、「歸命吽」於鼻、「歸命護」於口、「歸命憾」於舌端、「歸命莽」於兩肩、「歸命[牟*合]」於喉、「歸命瞻」於兩乳、「歸命滿」於心、「歸命咤暗」於兩脅、「歸命咤唵」於腰、「歸命咤」於兩髀、「歸命郝」於兩[月*坒]、「歸命憾」於兩膝、「歸命憾」於兩足,以此觀想行者之身成就本尊之各種瑞相,與本尊一體無二。
又依不動使者陀羅尼祕密法,以不動明王為本尊,為安鎮家宅所修之法,稱為不動安宅法、不動安鎮法、不動鎮宅法。
(二)六種阿羅漢之一,九無學之一。指得阿羅漢果中最利根之種性,而不為煩惱所退動者。(參閱「不動法阿羅漢」990) p989
四塔
又作四大塔。即於四個佛蹟處所建立之塔。在印度,為巡禮者所必至之處。(一)指佛生處塔、道場塔、轉法輪塔、般涅槃塔。此四塔係於釋尊一代之聖蹟中所建立之塔,故又稱人間四塔、人中四塔。據觀虛空藏菩薩經、有部目得迦卷十、經律異相卷六等所舉,四塔即指迦毘羅衛國藍毘尼園之生處塔、摩竭陀國伽耶城菩提樹下之成道塔、波羅奈國鹿野苑之轉法輪塔、拘尸那國跋提河邊之般涅槃塔。此外,八大靈塔名號經將此四塔加上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曲女城、王舍城、廣嚴城等處之四塔,稱為八大靈塔。〔阿育王經卷七、有部百一羯磨卷十〕
(二)指佛髮塔、佛衣塔、佛鉢塔、佛牙塔。此四塔係位於忉利天上之塔,故又稱天上四塔、帝釋四塔。據觀虛空藏菩薩經載,四塔依次位於忉利天城東照明園、城南粗澀園、城西歡喜園、城北駕御園中。
然據釋迦如來成道記註卷下、佛本行集經等舉出另一異說,天上四塔即:(一)箭塔,謂佛陀與諸釋種角藝,以箭入土,使水泉迸出,稱為箭井。帝釋遂取其箭,於忉利天建塔供養。(二)髮塔,謂佛陀初出家時自持寶刀落髮而發宏願,誓願斷除眾生煩惱習障,發願已,以髮擲空中,帝釋接向天上建塔供養。(三)鉢塔,謂佛陀將參詣道樹,以成等正覺時,善生、村主二女以鉢盛食供養之,佛陀食已,將鉢擲尼連河中,為帝釋收歸天上建塔供養。(四)佛牙塔,謂佛荼毘時,帝釋持七寶瓶來請佛牙,取佛口舌頷一牙,於天上建塔供養。〔經律異相卷六、法苑珠林卷三十七、諸經要集卷三〕
(三)指於釋尊前世之菩薩行(苦行)處所建立之四塔。即於(一)烏仗那國之割肉貿鴿處,(二)揵馱邏國以眼施人處,(三)呾叉始羅國之以頭施人處,(四)僧訶補羅國之投身餧餓虎處,建立四塔供養之。〔高僧法顯傳、大唐西域記卷二、卷三〕(參閱「巡禮」2872) p1780
布字品
指大日經三十一品中第十七品之名,即將迦、佉等種子布置於自己之四肢五體而成妙觀。大日經義釋演密鈔卷九(卍續三七‧一二○下):「布字品者,布謂安布,字即字門;謂此從迦、佉乃至暗、噁等一一皆是入法界門。字即門故,故曰字門。又字是所布,布是能布,作依主釋。行者將一一字從咽下腭上乃至頂十字處分明安布,心常現前,如是行者,即得名為成等正覺,乃至名為一切智者,故曰布字品也。」 p1900
南方無垢世界
乃龍女成佛之淨土名。據法華經卷四提婆達多品所載,龍女嘗於眾會時,剎那間變成男子,具菩薩行,即往南方無垢世界,坐寶蓮華上,成等正覺,具足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普為十方一切眾生演說妙法。 p3738
毘盧遮那
(一)梵名 Vairocana。為佛之報身或法身。又作毘樓遮那、毘盧折那、吠嚧遮那。略稱盧舍那、盧遮那、遮那。意譯遍一切處、遍照、光明遍照、大日遍照、淨滿、廣博嚴淨。據一切經音義卷二十一載(大五四‧四三四下):「毘盧遮那,案梵本毘字,(中略)此云種種也。毘盧遮那,云光明遍照也;言佛於身智,以種種光明,照眾生也。或曰毘,遍也;盧遮那,光照也;謂佛以身智無礙光明,遍照理事無礙法界也。」原為太陽之意,象徵佛智之廣大無邊,乃歷經無量劫海之修習功德而得到之正覺。
有關毘盧遮那佛,諸經之記載與各宗之解釋各異。舊譯華嚴經卷二盧舍那佛品謂,毘盧遮那佛修習無量劫海之功德,乃成正覺,住蓮華藏世界(佛報身之淨土),放大光明,照遍十方,毛孔現出化身之雲,演出無邊之契經海。梵網經卷上謂,毘盧遮那佛於百阿僧祇劫修行心地法門,成等正覺,住蓮花臺藏世界海,其臺周遍有千葉(即千世界),毘盧遮那佛化千身釋迦佛住千世界。於每一葉世界復有百億之須彌山、百億之日月、百億之四天下,及百億之菩薩釋迦坐百億之菩提樹下,宣說菩薩之心地法門。觀普賢菩薩行法經謂,釋迦牟尼名毘盧遮那遍一切處,成就常樂我淨之四波羅蜜,住於常寂光土。其中,舊華嚴經卷二、梵網經卷上所說之毘盧遮那佛為報身佛,觀普賢菩薩行法經所說為法身佛。法相宗立毘盧舍那、盧舍那、釋迦等三尊,稱毘盧舍那為自性身,盧舍那為受用身,釋迦為變化身。十佛名之中,有「清淨法身毘盧遮那佛,圓滿報身盧舍那佛,千百億化身釋迦牟尼佛」之稱。天台宗亦立毘盧遮那、盧舍那、釋迦等三尊,然以之次第配為法身佛、報身佛、應身佛。華嚴宗立十身具足融三世間之法界身雲,而謂此三尊乃同一佛身。在密教,毘盧遮那佛與大日如來同體,或為大日如來之別名,乃理法身、智法身不二之體,有除暗遍明之義。〔舊華嚴經卷四如來名號品、華嚴經探玄記卷三、法華經文句卷九下、大日經疏卷一、卷十六、金剛頂經義訣卷上〕(參閱「大日如來」767)
(二)西藏早期譯經師。意譯遍照護、大光明。前藏尼木人。係桑耶寺建成後,贊普乞[口*栗]雙提贊(742~797)首度命藏人出家的七僧人之一。後被派往印度學密法,迎請印度僧無垢友、法稱等至桑耶寺傳法與譯經。〔王后遺教〕 p3858
修十種善法如師子王
師子王,又作獅子王。據寶雨經卷五載,菩薩因修十種善法,得無上正真之道,而為天人師,令一切邪魔外道無不調伏;猶如獅子王具有大威力,能懾伏百獸,所向無敵。即:
(一)菩薩以勇猛精進證得最上乘,故能捨離生死,不驚不怖,得大自在;猶如獅子王於百獸中無有相比者,故其所遊行之處,皆無有驚怖。(二)菩薩具大智辯才,於一切諍論之時無有怯懼,然亦不矜勝;猶如獅子王聞諸惡獸之聲,而無怯懼。(三)菩薩勇猛精進之心,如金剛山,不可遷動,若於眾中有所阻力,其心勇猛,終無退屈;猶如獅子王無退避之心。(四)菩薩為眾生宣說大乘法,能令一切外道天魔驚怖解散;猶如獅子王哮吼之時,能令諸惡獸悉皆驚駭馳走。(五)菩薩具平等智,得大自在,於有情界中威儀寂靜而無所畏;猶如獅子王遊行各處皆獨行絕侶,心無所畏。(六)菩薩自性寂靜,智慧融通,能遊戲無礙於善法之林;猶如獅子王自性無畏,能現威勢而遊行於諸園林。(七)菩薩以禪定智慧為巖窟,行、住、坐、臥皆依止其中;猶如獅子王常以高巖深窟為依止。(八)菩薩以勇猛精進之心,捨棄一切煩惱而永無所取;猶如獅子王棄捨所有之藏積而無所取。(九)菩薩成等正覺,坐於菩提道場為獨一無二者,能摧破諸魔軍眾;猶如獅子王勇猛勢力,能懾伏諸惡獸。(十)菩薩於其所示現之處,守護一切有情所種善法之苗,不令邪魔外道所損壞;猶如獅子王,所遊行之處,一切惡獸不能親近而損壞人所種之禾苗。 p4038
畢羅樹
梵語 pippala,巴利語 assattha。意譯吉祥。略稱畢鉢樹。其果實稱為畢鉢羅,故稱畢鉢羅樹,為產於中印度及孟加拉之桑科常綠喬木。又以釋尊於此樹下成等正覺,故一般稱為菩提樹。(參閱「菩提樹」5208) p4738
緣生法
梵語 pratītyasamutpanna-dharma,巴利語 paticcasamuppanna-dhamma。指由緣而生者,或謂其理法。雜阿含經卷十二(大二‧八四中):「云何緣生法?謂無明、行。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來自所覺知,成等正覺,為人演說,開示顯發,謂緣無明有行,乃至緣生有老死。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來自覺知,成等正覺,為人演說,開示顯發,謂緣生故,有老病死憂悲惱苦,此等諸法,法住、法空、法如、法爾,法不離如,法不異如,審諦真實、不顛倒,如是隨順緣起,是名緣生法。謂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處、觸、受、愛、取、有、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是名緣生法。」蓋依緣而生之緣起支或其理法,稱為緣生法。俱舍論卷九將雜阿含經之因緣法譯為緣起法,緣生之法譯為緣已生法,將十二緣起諸支之因分解釋為緣起,果分解釋為緣已生。瑜伽師地論卷十亦云(大三○‧三二五下):「諸行生起法性,是名緣起,即彼生已,說名緣生。」中論卷一因緣品第十三、十四頌,則從諸法無自性之立場,說明果與緣之關係,謂(大三○‧三中):「若果從緣生,是緣無自性;從無自性生,何得從緣生?果不從緣生,不從非緣生;以果無有故,緣、非緣亦無。」
緣起係梵語 pratītyasamutpāda 之意譯,舊譯為因緣;緣生則為梵語 pratītyasamutpanna 之意譯。緣生、緣起、因緣等三詞互為通用之例極多。唐朝玄奘所譯攝大乘論釋卷二中說分別自性及分別愛非愛二緣起,然梁代真諦所譯攝大乘論釋卷二則於該處譯為分別自性與分別愛非愛二種緣生,即為此類譯例。此外,隋代達磨笈多譯之緣生論一卷,為唐代不空所譯大乘緣生論一卷之同本異譯,其內容則為解說十二緣起。〔大生義經、毘婆尸佛經卷上、除蓋障菩薩所問經卷十七、信佛功德經、有部毘奈耶破僧事卷五、舍利弗阿毘曇論卷十二、品類足論卷六、大毘婆沙論卷二十三、俱舍論卷五、卷七、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十四、順正理論卷二十八、阿毘曇心論卷一行品、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二、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四、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六、因緣心論頌〕 p6124
觀世音菩薩授記經
梵名 Avalokiteśvara-bodhisattva-mahāsthāma-prāpta-bodhisattva-vyākarana-sūtra。全一卷。劉宋曇無竭譯。收於大正藏第十二冊。與觀世音菩薩得大勢至菩薩授記經(竺法護譯)、觀世音授記經(聶道真譯)、如幻三摩地無量印法門經(施護譯)為同本異譯。
本經初敘佛在波羅奈國鹿苑中,為華德藏菩薩說以無依止一法得如幻三昧,彌勒、文殊等諸正士及安樂國土之觀音、勢至二大士皆得此三昧。次明觀音、勢至發心正道之因緣,而說觀世音在阿彌陀佛滅度後,成等正覺,號普光功德山王如來。
又於大阿彌陀經卷上、無量清淨平等覺經卷三、悲華經卷三、大乘悲分陀利經卷三等,亦說及觀音、勢至成道之事,與本經意趣相同。〔出三藏記集卷二、歷代三寶紀卷六、卷十、開元釋教錄卷二、卷五、卷十二、卷十四〕 p6956
觀世音菩薩授記經
梵名 Avalokiteśvara-bodhisattva-mahāsthāma-prāpta-bodhisattva-vyākarana-sūtra。全一卷。劉宋曇無竭譯。收於大正藏第十二冊。與觀世音菩薩得大勢至菩薩授記經(竺法護譯)、觀世音授記經(聶道真譯)、如幻三摩地無量印法門經(施護譯)為同本異譯。
本經初敘佛在波羅奈國鹿苑中,為華德藏菩薩說以無依止一法得如幻三昧,彌勒、文殊等諸正士及安樂國土之觀音、勢至二大士皆得此三昧。次明觀音、勢至發心正道之因緣,而說觀世音在阿彌陀佛滅度後,成等正覺,號普光功德山王如來。
又於大阿彌陀經卷上、無量清淨平等覺經卷三、悲華經卷三、大乘悲分陀利經卷三等,亦說及觀音、勢至成道之事,與本經意趣相同。〔出三藏記集卷二、歷代三寶紀卷六、卷十、開元釋教錄卷二、卷五、卷十二、卷十四〕 p6956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一斷一切斷‧一成一切成
華嚴宗之斷惑說。此宗以「法性融通」、「緣起相由」二門為教義根基,對一切諸法盛論一即一切、重重無盡緣起之理。依據此宗「一即一切」的玄理,可推衍出在根本上斷一煩惱,則一切煩惱皆斷(一斷一切斷)。一人成佛,則於其身中,亦可普見一切眾生皆已成佛(一成一切成)。
其中,「法性融通」明理事無礙,「緣起相由」明事事無礙。而二門之關係,以一事中悉攝諸理,故一事中能現多事。此即理事無礙,故事事亦無礙。依此二門說明一切諸法,故若為法者,無不是一即一切。約斷惑修證,則說一障一切障、一斷一切斷、一行一切行、一位一切位、一修一切修、一成一切成、一證一切證等,此非理談而是實修實證之事,故又名此為「一斷悉成」。有關此一論題,華嚴宗古來即有種種說法。
首先,就其根源而說,《華嚴經》〈普賢行品〉云一障一切障,〈小相品〉云一斷一切斷,〈性起品〉則說如來身中悉發一切眾生菩提心,修菩薩之行成等正覺。賢首《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六釋此〈性起品謂(大正35‧413c)︰「若圓教即一切眾生並悉舊來,發心亦竟,修行亦竟,成佛亦竟,更無新成。」
時有疑者問(大正35‧413c)︰「若爾,何故現有眾生不即佛耶﹖答︰汝今就初人天位中,觀彼眾生當相即空,猶亦不得,況復得見圓教中事,是故汝見現有眾生,我不約彼說此成佛,但令情見若破,法界圓現一切眾生無不成佛。」
由此可知,情見未破,法界不能圓現,則眾生絕無成佛之義。但是若就法體以觀,則眾生成佛之義不可動搖。
疑者更問(大正35‧413c)︰「既總成佛,何故亦有發心等耶﹖」賢首於此約六相圓融,道破大緣起之真髓,云(大正35‧413c)︰「若成佛門中總成,若修行門中總修行,若發心門中總發心。若離此等總,即空無所有。」一即一切之妙趣,可謂道盡無餘。
又,《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三釋惑障之所以一即一切,文云(大正45‧495c)︰
「若依圓教,一切煩惱不可說其體性,但約其用即甚深廣大,以所障法一即一切,具足主伴等故,彼能障惑亦如是也,是故不分使習現種,但如法界一得一切得故,是故煩惱亦一斷一切斷也。」
《華嚴經問答》卷上更於一人多人之上論此(大正45‧600b)︰
「問︰一人修行一切人皆成佛,其義云何﹖答︰此約緣起之人說故。一人即一切人,一切人即一人故,修言亦爾,一修一切修,一切修一修,故同云也。問︰現一人修而餘不修,亦一人非餘人,何得為爾也﹖答︰汝所見但是遍計耳。不聞緣起之法不足言也。」
此上所述,是賢首之本義。後來清涼《華嚴大疏鈔》卷八,圭峰《圓覺略疏抄》卷五等,皆祖述其義。謂成佛是舊來本成,謂斷惑是舊來本斷,而約人說則一人成佛即一切人成佛(一成一切成)。
三身成道
「三身」指佛陀之法、報、應三身。「三身成道」係討論佛陀之三身是同時成道,或異時成道的論題。為日本之法相宗與天台宗所立。法相宗之說載於《唯識論同學鈔》卷十之四及《略述法相義》等處。天台宗之說見諸《天台宗二百題》等書。
(1)法相宗所說︰有同時、異時二義。約同時之義而言,因菩薩在三僧祇劫中滿足自他二利功德,證一轉依妙果,所以,三身豈有前後成道之理,若實身、化身非同時成道,則前後佛果有增減的過失。《法苑義林章》卷七云(大正45‧361c)︰「故成三佛不減不增。」故三身成道必是同時。
約異時之義而言,菩薩在十地滿心,二利之行已滿將成正覺時,實身往自在天宮,化身在知足天,實報身在自在宮;唱正覺時在知足天的化身降閻浮,是故,八相化儀皆為成事智所現。因此,《法華玄贊》卷三(本)云(大正34‧696a)︰「果道滿已,住知足天乃至下生,成等正覺。」另外,《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卷四云(卍續98‧171上)︰「自在宮中成正覺已,知足化身即下閻浮亦成正覺。」然其八相次第所現佛身是穢土化身,係對雜類之機所顯現。
要言之,當先有實身成道,其次才有八相次第,化身成道,故三身成道必是異時。但淨土化身卻是同時,此因知足以下之身是變化身,故雖未成佛,但三身無缺減之失。
上述二義,以異時義為殊勝。
(2)天台宗所說︰也有同時、異時二義。同時義,指佛果是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二利功德同時成就,故自覺滿時即現應用,恰如月出,其影映萬水而無前後之別。圓佛三身是一成一切成,三佛具足三身相即,所以必是同時。因此,《法華玄義》卷七(上)明圓佛成道之文云(大正33‧766c)︰「一成一切成,(中略)三佛具足無有缺減,三佛相即無有一異。」
異時義,謂圓佛乃三身相即,內證圓滿,赴機垂用。內證雖不簡時,但垂用必待機緣成熟,故三身不能同時成道。例如法華會座上之龍女,先在海中證得內證真身,後始往無垢世界赴機垂用。
上述天台宗之同時、異時二義,以異時義較為適當。
十勝行
(一)遊戲自在菩薩所修的十種勝行︰即(1)一切法界以無量方便門普現眾生勝行;(2)以無量莊嚴莊嚴一切世界普現眾生勝行;(3)知出生一切眾生界皆悉如化勝行;(4)於如來身出生菩薩身,於菩薩身出生如來身勝行;(5)於虛空界出生世界,於世界出生虛空界勝行;(6)於生死界出生涅槃界,於涅槃界出生生死界勝行;(7)於一眾生音聲出生一切佛法音聲勝行;(8)於無量身門示現一身,於一身門示現分別一切諸身勝行;(9)以一身充遍一切世界勝行;(10)於一念中令一切眾生出生無量無邊法門成等正覺勝行。
舊譯《華嚴經》卷三十九謂菩薩摩訶薩若安住此行,即得一切諸佛無上大智勝行。新譯《華嚴經》卷五十六則稱此十種勝行為十種境界,指菩薩所行的境界,意義相似。
(二)十地菩薩所修的十種勝行︰即「施」等十波羅蜜。《成唯識論》卷九謂十波羅蜜皆各具七種最勝,故名十勝行。七種最勝即︰(1)安住最勝,謂要安住菩薩種性。(2)依止最勝,謂要依止大菩提心。(3)意樂最勝,謂要悲愍一切有情。(4)事業最勝︰謂要具行一切事業。(5)巧便最勝,謂要無相智所攝受。(6)迴向最勝,謂要迴向無上菩提。(7)清淨最勝,謂要不為二障間雜。論中謂若非此七最勝所攝受者,所行施等非到彼岸。論中並謂(大正31‧51a)︰「十地中修十勝行,斷十重障,證十真如。」
(三)得生梵輔天的十種行︰《俱舍論》卷十八謂(大正29‧97c)︰「有信正見人修十勝行者,便為生梵福。」十勝行指(1)為供養如來,建窣堵波於未曾有處;(2)為供養四方僧伽,造寺施園,以飲食衣服臥具湯藥四事供養;(3)令失和之佛弟子和合;(4)於一切有情,普修慈悲喜捨四無量心。(5)為救母命捨自身命;(6)為救父命捨自身命;(7)為救如來命捨自身命;(8)於正法中出家;(9)教他人出家;(10)佛未轉法輪時,能請轉法輪。
〔參考資料〕 (一)《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二)《成唯識論述記》卷十(本);《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二(中)。(三)《順正理論》卷四十四;《阿毗達磨藏顯宗論》卷二十四;《俱舍論光記》卷十八。
十大願
謂菩薩應發之十種大願。
(一)指普賢菩薩所發之十大願︰通稱為「普賢十大行願」。分敘如次︰
(1)禮敬諸佛︰謂願對十方三世諸佛世尊如對目前,以清淨身語意業修禮敬,盡未來際無窮盡。
(2)稱讚如來︰謂願由一一舌根出無盡音聲海,由一一音聲出一切言辭海,稱揚讚歎一切如來諸功德海。
(3)廣修供養︰謂願以華雲鬘雲等諸上妙具供養諸佛,又願修如說修行供養等最勝之法供養,廣行供養。
(4)懺悔業障︰又稱懺除業障,謂願念由過去無始劫中之貪瞋癡諸惡業,於諸佛菩薩眾前,以清淨三業誠心懺悔,後不再造,恆住淨戒。
(5)隨喜功德︰謂願自諸佛如來之初發心至分布舍利之一切功德,及菩薩乃至六趣四生之所有功德悉皆隨喜。
(6)請轉法輪︰謂對於成等正覺一切諸佛,以身口意業之種種方便,慇懃勸請轉妙法輪。
(7)請佛住世︰謂對於將示現涅槃之諸佛如來乃至一切善知識,勸請為利樂眾生不入涅槃。
(8)常隨佛學︰謂對於毗盧遮那如來自初發心精進不退而樹下成道,處種種眾會成熟眾生,乃至示現涅槃,志願一切皆隨學。
(9)恆順眾生︰謂願隨順眾生種種差別,作種種承事供養,如敬父母,如奉師長乃至如來,平等饒益眾生。
(10)普皆迴向︰謂願自第一禮拜至第九隨順之所有功德悉皆迴向一切眾生,令常得安樂,究竟成就無上菩提。
關於此十大願,《三曼陀跋陀羅菩薩經》中亦有類似的內容。
(二)指初地菩薩所發之十大願︰即供養願、受持願、轉法輪願、修行願、成熟願、承事願、淨土願、不離願、利益願、正覺願。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謂此十願以真如為體,而初地菩薩能見真如,故至登初地乃得成立。
《大乘義章》卷十四就自利利他分別此十願,稱初二願是自行之始,次五為外化之行願,後三願則自他不定。關於此十願,新、舊《華嚴經》之〈明法品〉亦有提到,稱為菩薩十種清淨願,順序上並有所出入。又,《發菩提心經論》卷上〈願誓品〉則以此十願為三乘共十地中第一乾慧地菩薩所發之誓願。
(三)指初學菩薩應發之大願︰又名十種行願。語出《大乘修行菩薩行門諸經要集》卷上所載〈勝義諦品經〉。有二種︰一指願度一切眾生、令其遠離一切煩惱、除滅相續習氣、於一切佛法無所疑惑、除救眾生一切苦聚、救眾生離三途八難、歸依親侍一切諸佛、願學菩薩一切戒行、昇空中示現毛端無量佛事、以大法鼓擊動一切佛剎等十願。另一種指願為諸眾生盡未來劫住世間、願最後親侍供養一切諸佛、願令一切眾生住普賢菩薩行願、願積集一切戒行功德、願普修六波羅蜜、願滿足菩提戒行、願莊嚴淨一切佛剎、願生十方佛剎、願深求一切佛法、願於諸佛剎成等正覺等十願。
〔參考資料〕 《華嚴經行願品疏》卷十;《菩薩本業經》;《十住毗婆沙論》卷三;《十地經論》卷三;《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下(末);《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二(中)。
不動法
密宗的修法之一。指以不動明王為本尊,為除疫癘或延壽而修的法。此係根據《金剛手光明灌頂經最勝立印聖無動尊大威怒王念誦儀軌法品》所說,在十八道行法之外,加上十九種相觀、十四根本契印、十九布字觀而成。所謂十九種相觀,即︰
(1)觀想本尊是大日如來的化身,成為如來使者,執作諸務。
(2)觀想真言阿、路、口含、牟含四字,表如來之四祕密,三世諸佛從此四字應現三身,成等正覺。
(3)觀常住火生三昧,焚燒一切障垢。
(4)觀現童子形,身卑肥滿,上承佛敕,侍奉行者,下化眾生,攝持雜類者。
(5)觀頂有七莎髻,表七覺分。
(6)觀頭左垂一辮髮,表慈悲。
(7)觀額有水波皺紋,表憂念六道。
(8)觀左目斜閉,表遮掩左道令入一乘。
(9)觀下齒囓上唇,露牙,以慈力怖魔。
(10)觀緘閉其口,表滅戲論之語。
(11)觀想右手執劍,表殺害三毒之惑。
(12)觀想左手持索,表繫縛不降伏者。
(13)觀喫行者之殘食,表噉食眾生未來之無明習。
(14)觀坐大盤石上,表鎮壓眾生之重障,令成淨菩提心。
(15)觀想色醜青黑,示調伏之相。
(16)觀想奮迅怒念,示威猛之相。
(17)觀遍身有迦樓羅炎,表智火之金翅鳥能噉食惡毒有情之龍子。
(18)觀變成俱力迦羅龍王,表智劍能摧滅三毒惡龍。
(19)觀變成矜迦羅、制吒迦二童子,表示順正、不順不正者。
十四根本印指觀本尊的根本祕密印(獨杵印)、寶山印、頭密印、眼密印、口密印、心密印、加持印、師子奮迅印、火焰印、火輪印、商佉印、渴誐印、羂索印、三股金剛印等十四種根本印。
十九布字觀則指將十九種真言布置在行者的支分上,以自身成聖尊;即先將頂相真言「曩莫薩嚩怛他孼帝毗藥薩嚩目契毗藥薩嚩他唵阿左攞贊拏欠」安置於頂上,次將「歸命企孕」安於頭上,「歸命棄」安於頭左,「歸命憾」安於額上,「歸命呬」安於兩耳,「歸命怛囉吒」安於左右兩眼,「歸命吽」安於鼻,「歸命護」安於口,「歸命憾」安於舌端,「歸命莽」安於兩肩,「歸命𤚥」安於喉,「歸命瞻」安於兩乳,「歸命滿」安於心,「歸命咤暗」安於臍,「歸命咤唵」安於兩脇,「歸命咤」安於腰,「歸命郝」安於兩髀,「歸命憾」安於兩膝,「歸命憾」安於兩足,以此觀想行者之身成就本尊之各種瑞相,與本尊一體無二。
上述十九種真言,依諸派的不同而有異。又,據《阿娑縛抄》卷一一六〈不動可修此法事〉所述,在歲末的止雨法之中也當修此法。
另外,以不動明王為本尊,用八千枚乳木修護摩之儀式,稱為八千枚護摩供或燒八千枚供。《金剛手光明灌頂經最勝立印聖無動尊大威怒王念誦儀軌法品》云(大正21‧5a)︰
「復說無比力聖者無動心,能成辦一切事業之法門。菜食作念誦,數滿十萬遍,斷食一晝夜,方設大供養,作護摩事業,應以苦練木兩頭搵蘇燒,八千枚為限。已成初行滿,心所願求者皆悉得成就。」
又,以不動明王為本尊,為安家鎮宅而修之法,稱不動安宅法、不動安鎮法或不動鎮宅法。《不動使者陀羅尼祕密法》云(大正21‧27a)︰「若有凶宅恐懼之處,或有官事逼惱者,當一心誦根本咒,(中略)但淨室中結界護身,繫心不動使者,專念不絕。」
〔參考資料〕 《不動明王念誦次第》;《要尊道場觀》卷上;《別行》卷五;《行林》卷四十九~五十一;《厚造紙》;《傳受集》;《薄雙紙二重》卷七;《幸心鈔》卷上;《祕鈔問答》卷十一(本)。
大方廣佛華嚴經
略稱《華嚴經》,是佛成道後在菩提場等處,藉普賢、文殊諸大菩薩顯示佛陀的因行果德如雜華莊嚴,廣大圓滿,無盡無礙妙旨的要典。
此經漢譯本有三種︰
(1)東𣈆‧佛馱跋陀羅的譯本︰題名《大方廣佛華嚴經》,六十卷,為區別於後來的唐譯本,又稱為舊譯《華嚴》,或稱為《六十華嚴》。收在《大正藏》第九冊。
(2)唐武周時實叉難陀的譯本︰題名《大方廣佛華嚴經》,八十卷,又稱新譯《華嚴》,或稱《八十華嚴》。收在《大正藏》第十冊。
(3)唐‧貞元中般若的譯本︰也題名《大方廣佛華嚴經》,四十卷,它的全名是《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簡稱為《普賢行願品》,或稱為《四十華嚴》。收在《大正藏》第十冊。
此經第一譯六十卷本,它的梵文原本三萬六千偈,是由慧遠的弟子支法領從于闐(今新疆和田一帶)得來,於晉‧義熙十四年(418)三月十日在揚州(今南京)道場寺請天竺三藏佛馱跋陀羅譯出,三藏手執梵本,譯為漢語,法業筆受,慧嚴、慧觀等潤文,吳郡內史孟顗、右衛將軍褚叔度為檀越,於元熙二年(420)六月十日譯竟,劉宋‧永初二年(421)複校完畢(見《出三藏記集》卷九經後記等)。初譯出時分五十卷,後改為六十卷,內分三十四品,總由七處、八會的說法而成。嗣後唐‧永隆元年(680)三月,天竺三藏地婆訶羅和法藏校勘此經,見所譯〈入法界品〉內有缺文,因更就梵本譯出從摩耶夫人到彌勒菩薩文一段約八、九紙補入(見《華嚴經探玄記》卷一)。這就成為現行《華嚴經》六十卷本。
此經第二譯八十卷本,它的梵文原本四萬五千頌,係唐‧則天武后遣使從于闐求得,並請來其地三藏法師實叉難陀,於證聖元年(695)三月十四日在洛陽大遍空寺開始翻譯,武后親臨譯場首題品名,菩提流志、義淨同宣梵本,復禮、法藏等並參與筆受潤文,到聖曆二年(699)十月十八日在佛授記寺譯畢(見《開元釋教錄》卷九),成八十卷,內分三十九品,總由七處(同舊譯)、九會(八會同舊譯,新增「普光法堂」一會)的說法而成。後法藏發現此經〈入法界品〉中尚有脫文,仍與地婆訶羅校勘梵文,於第八十卷初從彌勒菩薩後至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善知識前中間,補入文殊伸手摩善財頂十五行(《華嚴經疏》卷三、《華嚴經略策》),即為現今流行的《華嚴經》八十卷本。
此經第三譯四十卷本,它的梵文原本一萬六千七百偈(見《貞元釋教錄》卷十七)係南天竺烏荼國王親手書寫遣使於貞元十一年(795)十一月送贈來唐。翌年六月,唐德宗囑罽賓三藏般若在長安崇福寺從事翻譯,廣濟譯語,圓照筆受,智柔、智通回綴,道弘、鑒靈潤文,道章、大通證義,澄觀、靈邃等詳定,至十四年(798)二月譯畢,成四十卷。其內容係勘同舊新兩譯《華嚴經》的〈入法界品〉一品,但文字上大為增廣;尤其是第四十卷有普賢十大行願,和新添的普賢廣大願王清淨偈,是前此兩譯《華嚴經》中所未有。
以上是漢譯此經的三大譯本。此外,此經中某一品或一部分傳譯於中國的為數也不少。西元二世紀中──後漢‧支婁迦讖曾於洛陽譯出《兜沙經》一卷,當是此經別行本漢譯的開始,吳‧支謙、西晉‧竺法護、聶道真乃至南北朝、隋、唐各朝,都有《華嚴經》的支分別行本譯出,在法藏《華嚴經傳記》卷一中曾列舉有這類別行譯本三十五部。今略就現存各本並對照唐譯各品會列載如下︰
《佛說兜沙經》一卷(如來名號品、光明覺品),後漢‧支婁迦讖譯。
《佛說菩薩本業經》一卷(淨行品、十住品),吳‧支謙譯。
《諸菩薩求佛本業經》一卷(淨行品),西晉‧聶道真譯。
《菩薩十住行道品》一卷(十住品),西晉‧竺法護譯。
《菩薩十住經》一卷(同上),東晉‧祇多密譯。
《漸備一切智德經》五卷(十地品),西晉‧竺法護譯。
《十住經》四卷(同上),後秦‧鳩摩羅什譯。
《佛說十地經》九卷(同上),唐‧尸羅達摩譯。
《等目菩薩所問三昧經》三卷(十定品),西晉‧竺法護譯。
《顯無邊佛土功德經》一卷(壽量品),唐‧玄奘譯。
《佛說校量一切佛剎功德經》一卷(同上),宋‧法賢譯。
《佛說如來興顯經》四卷(如來出現品),西晉‧竺法護譯。
《度世品經》六卷(離世間品),西晉‧竺法護譯。
《佛說羅摩伽經》三卷(入法界品),西秦‧聖堅譯。
《文殊師利發願經》一卷(同上),東晉‧佛陀跋陀羅譯。
《大方廣佛華嚴經入法界品》一卷(同上),唐‧地婆訶羅譯。
《佛華嚴入如來德智不思議鏡界經》二卷(普光法堂會),隋‧闍那崛多譯。
《大方廣入如來智德不思議經》一卷(同上),唐‧實叉難陀譯。
《大方廣如來不思議境界經》一卷(別本華嚴),唐‧實叉難陀譯。
《大方廣佛華嚴經不思議佛境界分》一卷(同上),唐‧提雲般若譯。
《大方廣佛華嚴經修慈分》一卷(同上),唐‧提雲般若譯。
《大方廣普賢所說經》一卷(同上),唐‧實叉難陀譯。
至如《華嚴》三大譯本中的唐‧般若譯四十卷《華嚴》,也同樣是全部經中〈入法界品〉的別行。
此經的藏文譯本,係由印度勝友、天王菩提和中國西藏智軍共從梵文譯出,並由遍照護加以複校,成一一五卷(奈塘目錄作一三○卷,德格目錄作一一六卷,實為一一五卷),內分四十五品,前四十四品相當於唐譯本前三十八品,第四十五品相當於唐譯本第三十九〈入法界品〉,又藏譯本比漢譯本多出第十一品和第三十二品,其他各品文句上也頗有出入。
關於此經的梵本,如陳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五說︰「華嚴經有百千偈,故名百千經。」又《華嚴經傳記》卷一也稱,西域傳說此《華嚴大不思議解脫經》有三本︰其中上中兩本隱而不傳,下本有十萬偈,四十八品,現流天竺。此中所說現流天竺的下本有十萬偈,和《大智度論》卷一百所說「不可思議解脫經十萬偈」、晉譯《六十華嚴經》後記所說「華嚴經梵本凡十萬偈」相符,而證明此經亦名《不思議解脫經》,全本凡十萬偈,而《四十華嚴》乃其中的一部分。如《貞元釋教錄》卷十七說︰「梵本大方廣佛花嚴經總有六夾,共十萬偈,大唐已譯八十卷當第二夾了,今南天竺國王所進當第三夾(即般若譯四十華嚴梵本),有一萬六千七百偈。」又《四十華嚴經》後記也說此梵本是「南天竺烏荼國……王手自書寫大方廣佛華嚴經百千偈中所說善財童子親近承事佛剎極微塵數善知識行中五十五聖者善知識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再參考世親《十地經論》與金剛軍、堅慧的釋論,解釋此經〈十地品〉,寂天的《大乘集菩薩學論》也引用此經〈賢首品〉的偈頌等情形來看,可以想見此經的〈入法界〉、〈十地〉乃至其他各品在印度古代已各成一經而分別流行。其中〈入法界品〉(即《四十華嚴》)和〈十地品〉,且為尼泊爾佛教中古來通常傳誦的九部大經之二,因而這兩品的梵本在尼泊爾一直保存。到十九世紀中,這兩品梵本隨著其他梵典又由尼泊爾更流傳到印度、英、法、日本等國,並有所校勘出版。現行梵文〈十地品〉有近藤晃曜校刊本(東京,1936),〈入法界品〉有鈴木大拙,泉芳璟校刊本(京都,1934~1936),《普賢菩薩行願讚》有渡邊海旭校刊本(1902)。至於其他各品的梵本似都已散佚而未見發現。
此經的漢譯本中,以唐譯八十卷本的文義最為暢達,品目也較完備,因而在漢地流傳最盛。以下依據這一譯本略述此經的內容︰
唐譯本經係由九會的說法組合而成。第一會,敘佛在菩提場中初成正覺,道場無量妙寶莊嚴,金剛座上的遮那佛身萬德圓滿。十方世界微塵數菩薩乃至金剛力士諸神諸天等各具無量功德一時雲集,各各說頌讚佛,所有的華藏莊嚴世界海中一切世界也都同樣入佛境界(〈世主妙嚴品第一〉)。諸菩薩和一切世間主說頌問佛,佛現瑞相放光說頌,又現諸神變,一切法勝音等菩薩各說頌讚佛(〈如來現相品第二〉)。時普賢菩薩入佛三昧,受諸佛讚嘆摩頂,從三昧起,十方一切如來放光頌讚普賢菩薩,一切菩薩也同頌讚(〈普賢三昧品第三〉)。普賢菩薩以佛神力,向道場海眾諸菩薩說世界海等十事,分別顯示十方剎土的形相和它的原因(〈世界成就品第四〉)。普賢又說毗盧遮那往昔修行所嚴淨的華藏莊嚴世界海無量妙寶莊嚴功德,乃至世界海中一切世界的莊嚴和諸佛號(〈華藏世界品第五〉)。普賢又說這是由於毗盧遮那過去世為大威光太子時,供養諸佛廣修無量妙行的廣大功德莊嚴成就(〈毗盧遮那品第六〉)。
第二會,敘佛在普光明殿蓮華座上,顯現神變,十方菩薩都來集會。文殊師利菩薩承佛的威力,向眾菩薩稱說佛的名號,由於隨應眾生各別知見,遂有無量不同的名號如來為眾說法(〈如來名號品第七〉)。文殊師利又說娑婆世界中苦集滅道四聖諦的種種異名,和十方一切世界無量不同的四聖諦名,都隨眾生心,令得調伏(〈四聖諦品第八〉)。這時佛兩足輪放光,普照十方,各現佛事,文殊師利唱頌稱揚佛的無邊功德行願(〈光店品第九〉)。文殊師利菩薩又和覺首等九菩薩反覆問答十種甚深佛法明門(〈菩薩問明品第十〉)。智首啟問,文殊師利答說菩薩身語意業動靜語默中為饒益眾生應發起的一四○種的清淨願行(〈淨行品第十一〉)。文殊師利問,賢首以偈答說菩薩修行的無量殊勝功德,信願不虛,定慧圓滿成就等事(〈賢首品第十二〉)。
第三會,敘佛不離菩提樹下,上升須彌山帝釋宮殿,帝釋莊嚴宮殿,迎佛入座,並和諸天說頌讚佛(〈升須彌山頂品第十三〉)。十方佛世界法慧等菩薩都來集會,各說偈頌稱讚佛所修行的無量勝妙功德(〈須彌頂上偈讚品第十四〉)。法慧菩薩由於佛的威力,入無量方便三昧,受到諸佛讚嘆並摩頂,他出定廣說十住的法門,每住中各有聞、修十法(〈十住品第十五〉)。這時正念天子來問,法慧向他宣說修習梵行種種無相觀法(〈梵行品第十六〉)。又天帝釋來問,法慧向他宣說菩薩初發菩提心所得的種種無量功德,發心便能和佛平等,也無所得(〈初發心功德品第十七〉)。精進慧問初發心菩薩如何修習,法慧答說十不放逸,得十清靜,十佛歡喜,十法安住,十法入地,十法行清靜,十種清靜願,十法圓滿大願,十無盡藏等修行的法門和所應得的成就(〈明法品第十八〉)。
第四會,這時佛升向夜摩天宮,夜摩天王莊嚴殿座迎請如來,說頌讚佛,佛即入座(〈升夜摩天宮品第十九〉)。功德林菩薩等微塵數菩薩都來集會,十大菩薩各說偈頌稱揚佛周遍法界的行願功德(〈夜摩宮中偈讚品第二十〉)。功德林菩薩由於佛的威力,入善思惟三昧,受到諸佛稱讚並摩頂,他出定廣說十行的法門,並一一分別其行相(〈十行品第二十一〉)。功德林又對諸菩薩說菩薩十無盡藏的一一行相,由此能令一切行者成就無盡大藏(〈十無盡藏品第二十二〉)。
第五會,這時佛又升兜率天,兜率天王莊嚴殿座迎請如來,說頌讚佛功德,佛即入座(〈升兜率天宮品第二十三〉)。金剛幢等十大菩薩和微塵數菩薩從十佛世界來集。各說偈頌稱揚佛德(〈兜率宮中偈讚品第二十四〉)。金剛幢菩薩由於佛的威力,入智光三昧,受到諸佛稱讚並摩頂,他從定起,向諸菩薩廣說十回向法門,並一一分別解說所修行相(〈十回向品第二十五〉)。
第六會,敘佛在他化自在天宮摩尼寶殿,諸方世界諸大菩薩都來集會。這時金剛藏菩薩由於佛的威力,入大智慧光明三昧,受到諸佛稱讚並摩頂。他從定起,向眾說出十地的名稱。這時解脫月等諸菩薩請他解說,佛也放光加以神力,金剛藏菩薩便向眾演說甚深的十地法門行相(〈十地品第二十六〉)。
第七會,佛在普光明殿,普眼菩薩向佛問普賢菩薩三昧所修的妙行,佛教他自請普賢菩薩宣說。這時大眾希望見到普賢菩薩並殷勤頂禮,普賢菩薩才以神力出現,向眾廣說十大種三昧的高深法門(〈十定品第二十七〉)。普賢又向大眾說十種神通(〈十通品第二十八〉)。又向大眾說十種法忍(〈十忍品第二十九〉)。這時心王菩薩問,佛向他宣說阿僧祇不可說的數量和世間出世間一切諸法不可說的事理(〈阿僧祇品第三十〉)。心王菩薩又向大眾宣說諸佛世界的壽量和它們的長短比較(〈壽量品第三十一〉)。又向大眾宣說十方諸菩薩和他們的眷屬的住處並常住說法的地名(〈諸菩薩住處品第三十二〉)。這時會中諸菩薩心中希望知道諸佛的國土、本願、種姓、出現、佛身、音聲、智慧、自在、無礙、解脫等不思議事,佛便加持青蓮華藏菩薩向蓮花藏菩薩廣說佛所住的十不思議法門(〈佛不思議法品第三十三〉)。普賢菩薩向諸菩薩演說佛的身相莊嚴,略說有九十七種大人相,以及十華藏世界海微塵數大人相(〈如來十身相海品第三十四〉)。佛向寶手菩薩宣說如來的隨好中各有光明,周遍法界,能夠拔出地獄的苦,生兜率天,乃至令證得十地等廣大無盡的功德(〈如來隨好光明功德品第三十五〉)。普賢菩薩又向大眾演說佛為解脫眾生結縛,瞋心能障百萬法門,應當勤修十法,具十清淨,十廣大智,得十種普入,住十勝妙心,獲十種佛法善巧智(〈普賢行品第三十六〉)。這時佛從眉間放光,名如來出現光,如來性起妙德菩薩向佛請問大法,佛又放光入普賢菩薩口,普賢菩薩便廣說佛以十無量法出現,以十無量百千阿僧祇事得到成就。說罷,諸佛稱讚並為會眾授記,普賢最後說頌勸眾受持(〈如來出現品第三十七〉)。
第八會,敘佛在普光明殿,普賢菩薩入佛華藏莊嚴三昧,從三昧起,普慧菩薩請問菩薩依、菩薩行乃至佛示般涅槃等二百個問題,普賢菩薩一問十答,分別演說二千法門。諸佛現前讚喜。普賢菩薩再用偈頌重說菩薩的功德行處(〈離世間品第三十八〉)。
第九會,佛在逝多園林,和文殊普賢等五百大菩薩、大聲聞並無量世主聚會。佛以大悲入師子頻申三昧,遍照莊嚴十方世界各有不可說剎塵數菩薩來會,各現神變供養境界。諸大聲聞不知不見。十大菩薩說頌讚佛。普賢菩薩演說這師子頻申三昧的十種法句。佛又顯現種種神變、種種法門、種種三昧等相,文殊菩薩說頌稱讚,諸菩薩都得到無數大悲法門,從事利樂十方一切眾生。文殊菩薩和大眾辭佛南行,尊者舍利弗和六千比丘也承佛神力發心隨同南行。他們行到了福城東,在莊嚴幢娑羅林中大塔廟處說法,這時善財童子等二千人前來頂禮聽法,發菩提心,其中善財童子一心求菩薩道,說頌問教,文殊師利指示他去求訪善知識,善財童子便輾轉南行參訪了德雲比丘乃至彌勒菩薩等五十三位善知識,聽受了無數廣大甘露法門,最後見到普賢菩薩,由於普賢的開示,次第得到普賢菩薩諸行願海,終於證入法界。末了普賢菩薩說頌稱揚佛的功德海相(〈入法界品第三十九))。
以上是新譯經中九會三十九品的內容梗概。在舊譯六十卷本中只有八會三十四品。這是由於舊譯本缺〈十定品〉一品,並以〈十地品〉以下十一品為第六會而減少一會。又新譯本〈如來現相品〉以下五品在舊譯中合為〈盧舍那佛品〉一品,因而一共相差一會五品。
從新譯本譯出以後,八世紀以來漢地的華嚴學者大都依據新經講習疏釋。但在新譯本出現以前,就連唐‧賢首(法藏)的講疏還都一般依據晉譯六十卷本。因此對於本經的文義,在有名的賢首《探玄記》(卷二)和《文義綱目》中,即依舊譯本將全經判為五分︰(1)教起因緣分(舊〈世間淨眼品〉),這就是全經的序分。(2)舉果勸樂生信分(舊〈盧舍那佛品〉),顯示舍那佛的果德和他過去的因行,勸令生信。(3)修因契果生解分(舊〈如來名號品〉至〈寶王如來性起品〉三十品),顯示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的因行和所契的佛果,為令生解。(4)托法進修成行分(舊〈離世間品〉),顯示依諸菩薩行法,從事進修,成菩薩行。(5)依人入證成德分(舊〈入法界品〉),顯示由於善知識的教導,證入法界,成就果德。又分判此經的內容為五周因果︰(1)所信因果(舊〈盧舍那佛品〉),(2)差別因果(舊〈如來名號品〉至〈菩薩住處品〉二十五品是差別因,〈佛不思議法品〉至〈佛小相光明功德品)三品是差別果),(3)平等因果(舊〈普賢菩薩行品〉是平等因,〈寶王如來性起品〉是平等果),(4)成行因果(舊〈離世間品〉),(5)證入因果(舊〈入法界品〉)。嗣後清涼《華嚴經疏》(卷四),也沿用這五分說和五因果說來分攝新譯八十卷經三十九品的文義。而這樣的分判也就成為古今賢首宗師解說此經的通論。
又古今疏家也同樣以序、正宗、流通三分科判此經。即一般都以初品為序分,〈盧舍那佛品〉(新〈如來現相品〉)以下為正宗分。流通分在古時有多種異說︰如北魏‧慧光以〈入法界品〉為流通分;隋‧慧遠以〈入法界品〉內的善財童子以下屬流通分;隋‧靈裕以〈入法界品〉最後的偈頌為流通分;還有人說以末後二偈為流通分;還有人說此經還未譯竟,因而沒有流通分;還有人說以其他的眷屬經為此經的流通分;還有人說此經說法無盡無休,所以沒有流通分。唐‧清涼(澄觀)在他撰的《華嚴經疏》中認為慧遠所說最為合理(《華嚴經疏》卷四),因而以〈法界品〉內的善財童子以下為流通分的三分說,也成為後來賢首宗師解說此經的通論。
關於此經的宗趣,古來也有各樣不同的見解︰如齊‧曇衍說此經是以無礙法界為宗,隋‧靈裕說此經是以甚深法界心境為宗,還有人說此經是以緣起為宗,還有人說此經是以唯識為宗,唐‧敏(法敏)、印(﹖)二師說此經是以因果為宗,隋‧慧遠說此經是以華嚴三昧為宗,隋‧達摩笈多說此經是以觀行為宗,還有人說此經是以海印三昧為宗,北魏‧慧光說此經是以因果理實為宗。唐‧賢首(法藏)依慧光說加以充實,即以因果緣起理實法界為此經的宗趣(清涼《華嚴經疏》卷三),這也成為後來賢首宗師對於此經的共同見解。
此經的義理,為古今佛教學人所一致尊重。從南北朝以來,以判教著稱的江南三家都將此經判為頓教,而以其他經典判為漸教或不定教。其時北方七家判教的步調雖參差各不相同,但也以此經判為諸教中最高的圓教或頓教、真宗、法界宗等。此後隋‧吉藏立三轉法輪,以此經為根本法輪;天台智顗立化儀四教,以此經列為頓教,又立化法四教,以此經列為別兼圓教;唐‧窺基立三時教,以此經為中道教;賢首宗師則以此經判為五教中的一乘圓教,或十宗中的圓明具德宗。都顯示此經在佛教中向來被認為是最圓頓的經教。
關於此經古來傳播的情形,相傳佛滅度後,此經在印度曾經隱沒,後龍樹菩薩弘揚大乘,便將它流傳於世。龍樹還造出《大不思議論》十萬偈以解釋此經,現行漢譯的《十住毗婆沙論》十六卷,便是該論的一部分,為此經〈十地品〉中初二地的解說。在這以後,世親菩薩也依此經〈十地品〉造出《十地經論》,發揮了《華嚴》的要義,金剛軍、堅慧、日成、釋慧諸論師又各造出了《十地經論》的解釋(日成、釋慧兩釋現存有藏文譯本),可以想見此經在古代印度曾經部分流行一時。至於全經在當時當地流傳的情形不詳。
從後漢以來,此經的別行本在中國雖陸續譯出不少,但它的傳弘還不見興盛。到了東晉‧佛馱跋陀羅的六十卷本譯出以來,此經才受到漢地佛教學人的重視,對它傳誦、講習乃至疏釋的情形也漸行熱烈。如最初參與此經譯場的法業,曾親承佛馱跋陀羅的口義而撰成《義記》二卷;隨後劉宋‧求那跋陀羅曾講解過此經多次,北齊‧玄暢更對此經隨章逐句暢加疏講。北魏‧勒那摩提也曾弘講此經,又劉謙之精研此經,製《華嚴論》六百卷。這時菩提流支又譯出了《十地經論》,由於《地論》的弘通,此經更得到相應的發揚,地論師慧光又撰製了此經的《廣疏》和《略疏》(現存一卷),並以此經判為圓教而廣為弘敷。又齊‧大覺寺僧範著有《經疏》五卷,鄴中曇遵著有《經疏》七卷,洛州曇衍著有《經疏》七卷,後魏‧靈辯著有《經論》一百卷(現存一卷),魏‧北台智炬著有《經疏》七卷。嗣後隋相州演空寺靈裕著有《經疏》八卷(現存《文義記》第六卷)、《旨歸》一卷;西寺曇遷著有《華嚴明難品疏》十卷;西京慧藏著有《義疏》十卷;西京洪遵著有《經疏》七卷;淨影寺慧遠著有《經疏》七卷、《十地論義記》七卷(現存四卷);嘉祥寺吉藏著有《遊意》一卷(現存);武德寺慧覺著有《十地品疏》十卷;唐‧越州法敏著有《經疏》七卷;終南山智正著有《經疏》二十二卷;慈恩寺靈辯著有《經疏》十二卷。而南北各地風行講誦,更促進了華嚴學的廣泛開展。
隨著此經在隋、唐時代的盛行傳通,遂有以專弘這一經的教觀為主的賢首宗漸次形成。首先是隋‧杜順(法順)在終南山弘通此經,並著《華嚴五教止觀》一卷(現存)和《華嚴法界觀門》一卷(現存),以彰此經的玄旨而開一宗的基礎。他的弟子至相寺智儼更發展了他的心要,並參照地論師的學說,著有《華嚴經搜玄記》十卷(現存),為賢首宗師疏述舊譯本經的最早的名著。智儼還宗依經義,著述《華嚴經孔目章》四卷(現存)、《華嚴五十要問答》二卷(現存)、《華嚴一乘十玄門》一卷(現存)、《六相章》一卷(今佚),以顯一經的要義。嗣後大成賢首宗的賢首(法藏),更廣泛發揮此經的教義,著有《華嚴經探玄記》二十卷(現存),為賢首宗疏解舊譯本經的重要名著。他還著有《華嚴經文義綱目》一卷(現存)、《華嚴經旨歸》一卷(現存)、《華嚴八會章》一卷、《華嚴經翻梵語》一卷、《華嚴舊經梵語及音義》一卷等。此外他還依據此經著有關於此宗宗義的名著,如《華嚴五教章》(現存)、《華嚴義海百門》(現存)等。他的弟子荷恩寺宗一,也著有《華嚴經料簡》十二卷、《華嚴經疏》二十卷。此上所有關於此經的講習疏解,皆是依晉譯《六十華嚴》而作。
到了武周時,實叉難陀的《八十華嚴》譯出,法藏以垂暮之年參與了譯場筆受,還依據新譯《華嚴經》著有《開脈義記》一卷(現存)、《新經三昧記》一卷、《七處九會頌》一卷、《華嚴略疏》十二卷,以顯釋新經文義。法藏的弟子靜法寺慧苑也根據新經著有《續華嚴經疏刊定記》三十卷(現存),突破師說,自抒己見。他並著有《華嚴經音義》四卷(現存)、《華嚴旋復章》十卷、《九會章》一卷等。後來清涼(澄觀)更大振華嚴的宗風,糾正慧苑的異見,發揮賢首的正統學說,撰有《華嚴經玄談》九卷(現存)、《華嚴經疏》六十卷(現存)、《隨疏演義鈔》三十卷(現存),為賢首宗師疏釋新譯本經的最大名著。此外他還著有《華嚴經鈔科》十卷(現存)、《華嚴經略策》一卷(現存)、《華嚴經七處九會頌釋章》一卷(現存)等。但到了貞元中,澄觀又參與了四十卷《華嚴經》的譯出,他又撰著《普賢行願品別行疏》六卷(現存)、《貞元新譯華嚴經疏》十卷(現存),以闡述《四十華嚴》的深義。澄觀的弟子圭峰草堂寺宗密也著有《普賢行願品別行疏鈔》六卷(現存)、《行願品疏科》一卷(現存),以顯彰澄觀的心要。宗密還著有《新華嚴合經論》四十卷。以上專弘此經並因而蔚成一宗的法順、智儼、法藏、澄觀、宗密五師,世稱為華嚴五祖,為漢地傳播《華嚴經》的主要學匠。
宗外的名家,有長者李通玄,精研此經,著有《新華嚴經論》四十卷(現存),發揮了《八十華嚴》的新義。他又著有《華嚴經中卷大意略敘》一卷(現存)、《華嚴經修行次第決疑論》四卷(現存)等。又天台宗荊溪湛然,也著有《華嚴經願行觀行骨目》二卷(現存)。又靜居撰有《麟德殿講華嚴經玄義》一卷等。
唐代以後,此經的弘揚講習仍相當殷盛,各朝的重要註疏有︰宋‧觀復的《華嚴疏鈔會解記》十卷,復庵的《華嚴綸貫》一卷(現存),戒環的《華嚴經要解》一卷(現存),道通的《華嚴經吞海集》三卷(現存)、《華嚴法相槃節》一卷,遼‧鮮演的《華嚴經玄談抉擇》六卷(現存),元‧普瑞的《華嚴懸談會玄記》四十卷(現存),明‧德清的《華嚴經綱要》八十卷(現存),善堅的《華嚴經大意》一卷(現存),方澤的《華嚴經合論纂要》三卷(現存),李贄的《華嚴經合論簡要》四卷(現存),清‧永光《華嚴經綱目貫攝》一卷(現存)、《華嚴三十九品大意》一卷(現存)等。
以此經的觀行講習為目標的華嚴宗風,從唐代以來即遠播於海外。七世紀中,新羅‧義湘曾來唐在智儼門下受學,回國後弘通此經,為朝鮮華嚴宗初祖。同時元曉在新羅也精研此經,著有《華嚴經綱目》一卷、《華嚴經疏》十卷(現存一卷)。又新羅‧太賢著有《古迹記》十卷,表圓著有《華嚴文義要決問答》四卷(現存),並在該地大為弘通。又八世紀中,此經已在日本書寫流傳,隨後唐僧道璿東渡傳講《華嚴》,為日本華嚴宗初祖,此後此經在該國傳弘講習頗盛。該國有關此經的著作,有宗性的《華嚴經義鈔》四十卷(現存),凝然的《華嚴經品釋》一卷(現存)、《華嚴經探玄記洞幽鈔》一二○卷(現存),鳳潭的《華嚴經探玄記玄談》一卷(現存),興隆的《華嚴玄記大略鈔》四十九卷(現存),普寂的《華嚴探玄記發揮鈔》十卷(現存)、《探玄記講要》八卷(現存)等。(高觀如)
◎附︰高崎直道〈華嚴思想的展開〉(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1})
華嚴思想研究史
〔華嚴宗學與綱要書〕 華嚴宗學是內含《華嚴經》的教義,講釋有關華嚴宗義的,因此,自古就有許多註釋書和綱要書。講述這種傳統教學的歷史,是為解拂嚴思想而作的一種課題。但在此,作者只想就宗以降的教學研究,以及近代重要的華嚴思想的研究,作一摘要的概觀。
華嚴教學的綱要書中,至今仍有助益的經典之作,有鎌倉期華嚴宗碩學凝然的《華嚴宗要義》,以及它的入門書《八宗綱要》(同是凝然所作)中的華嚴宗一章。宗以降,繼承此傳統的,有湯次了榮、河野法雲、龜谷聖馨、齋藤唯信、龜川教信等人的著作。
但是,宗以後的研究史,都是客觀的歷史研究。所以對《華嚴經》的成立史必然會有所考察。關於《華嚴經》的講解方面,除了上列諸學者的著作外,脅谷撝謙也有先驅性的業績。但為了作經典的研究,除漢譯之外,也需要涉及梵本及藏譯,因此,這裏將擺脫過去的傳統,引入近代式的研究。
〔華嚴經的梵本〕 《華嚴經》的梵本,眾所周知的,除了〈十地品〉與〈入法界品〉分別以Daśabhūmika (Daśabhūmiśvarasūtra)、Gaṇḍavyūha之名作單行本而流傳於尼泊爾,此外就只有一些斷卷散佚各處。其中,關於〈十地品〉有拉鐵爾(以及須佐晉龍)校訂本(1926)和近藤隆晃的校訂本(1935~1936);〈入法界品〉先有泉芳璟、須佐晉龍(1928),及其後的鈴木大拙、泉芳璟的校訂出版(1934~1936)。又,後者的梵本與漢譯的《四十華嚴》一樣,末尾都含有〈普賢行願讚〉(Bhadracārcīpraṇidhānarāja),此書日本傳有寫本,是由慈雲書寫的。渡邊海旭後根據該寫本與劍橋大學收藏的尼泊爾系寫本,校訂出版(1912年,附有洛依曼的德譯)。此外,可知的斷片有《大乘集菩薩學論》(Śikṣāsa-muccaya)中,以「寶炬陀羅尼」(Ratnol-kādhāraṇi)之名被引用的〈賢首品〉一部分,和以Vajradhvajapariṇāmanā(or Vajrad-hvajasūtra)被引用的〈金剛幢菩薩迴向品〉一部分,以及引用於《寶性論》中〈性起品〉的「微塵含千之喻」等。
關於〈十地品〉,有世親的《十地經論》(漢譯與藏譯),也有許多學者將唯心思想與十地說的研究(久野芳隆、山田龍城及其他)合併,作了許多與唯識思想有關的研究,日譯(龍山章真、宮參宥勝、荒牧典俊等)與英譯(本多惠)都很完備。而關於〈入法界品〉,只有概說性的內容介紹(例如山邊習學的著作)和節譯(岩本裕),因此有關經文的充分研究還沒有人完成(久野〈入法界品について〉)。同樣的,關於藏譯的《華嚴經》,則只有〈性起品〉被翻譯成日文(高崎直道)。
〔華嚴思想史與研究書〕 採用梵本研究成果的華嚴思想發展史的著作,最早且最好的是高峰了州的《華嚴思想史》(1942、復刻版,1976、百華苑)。此書在略述《華嚴經》的成立史後,論述同經的結構與根本思想,強調「如來出現」的意義。接著,在略觀龍樹、世親等的《華嚴經》解釋後,有技巧地敘述──由於《華嚴經》的傳譯中國,以及地論、攝論宗學與《起信論》的研究,華嚴思想漸漸地植根於中國。不久,經杜順、智儼,由法藏確立了華嚴宗的過程,以及其後的發展史。中國部分寫到清代,日本部分則寫到明治以前。此書為以後個別的諸研究提供了課題,並促成了研究,到現在仍被當作一部概說書。
其後,關於華嚴思想史的研究,有坂本幸男《華嚴教學の研究》(1956年、平樂寺書店)中的《華嚴經典成立論》(第二部、299~342頁),以及石井教道的《華嚴教學成立史》(1964、平樂寺書店)。後者是著者的遺稿,本名《華嚴學成立考》,其中第一篇論《華嚴經》成立的意圖、第二篇論《華嚴經》的成立與編集、第三篇題為〈華嚴學之成立〉,論「華嚴學」的教權與基本教理。
關於華嚴宗的教學形成史,早期有鈴木宗忠的《原始華嚴哲學の研究》(1934、大東出版社),該書對杜順初祖說的批判,曾在學者之間引起爭論。至於近年的研究,在上述高峰、坂本、石井諸書之後,有鎌田茂雄的《中國華嚴思想史の研究》(1965年、東大出版社),書中引入新的研究方法,使研究工作有很大的進展。該書從中國社會、歷史的動向,來考察華嚴思想被接受、培育的必然性。其主要部分是後半部澄觀的研究,但鎌田茂雄以後又寫了《宗密教學の思想史的研究》(1976、東大出版社),完成澄觀──宗密的華嚴教學集大成期的研究。往上追溯,關於智儼的研究,有木村清孝的《初期中國華嚴思想の研究》(1977、春秋社)。該書在有關華嚴教學成立的背景方面,考察了依據《華嚴經》及《起信論》所作的偽經。如是,向來的研究都是以法藏為主,現在則具備了從杜順到宗密「五祖」的研究,如果將這些與坂本幸男所著有關靜法寺慧苑的研究(《華嚴教學の研究》的第一部)合起來,則大略構成華嚴教學形成史。今後的主要課題,是李通玄的研究,和與此有關連的日本高弁的思想研究,以及始於義湘、元曉的朝鮮華嚴教學的傳統研究。
〔其他的研究書〕 除了以上各書,下面列出研究華嚴思想時,必須用到的重要研究書及概說書︰(1)鈴木大拙的《華嚴の研究》(1955;《鈴木大拙集》五、1968、岩波書店、137~362頁)。(2)末綱恕一的《華嚴經の世界》(1957、春秋社)。(3)川田熊太郎、中村元編的《華嚴思想》(1960)。此中,(1)是從禪思想來研究華嚴,表現出著者獨特的立場。(2)將《華嚴經》各會、各品的內容綱目與重要偈文等列出來,加以概述,並依據數學家的觀點,表現出特殊的華嚴觀。(3)是由數篇論文編集成的,但主要核心是書首川田熊太郎的〈佛陀華嚴〉,該篇是《華嚴經》思想內容的概觀,但也顯示出作者深刻的洞察力。又,本書的卷末有鎌田茂雄的〈華嚴學の典籍および研究文獻〉,這篇論文就昭和三十五年前的研究文獻史而言,是很好的入門指導。本稿得助於它的地方頗多。
最後要附記︰研究德國文學的學者土井虎賀壽已將《華嚴經》的漢譯本(《六十華嚴》)翻譯成德文,並出版。該書是目前唯一的大經全譯本,在此對譯者的精進努力,表示由衷的敬意。
華嚴經的思想
(一)經題
〔「佛華嚴」的原語、原義〕 今日所謂的《華嚴經》,有晉譯六十卷本、唐譯八十卷本、西藏譯(三篋)三種完本,三者依次增廣,但基本的構想則完全一致。這部經的題名,漢譯是「大方廣‧佛華嚴經」、藏譯是︰Saṅsrgyas phal po che shes bya śin tu rgyas pachen poḥi mdo。藏譯本所記的梵名是︰Buddha-avataṃsaka-Mahāvaipulya-sūtra。
但是,此漢、藏、梵名稱究竟能不能歸於同一個原語﹖題名中的「大方廣」=Mahā-vaipulya=śin tu rgyas pa che po並沒有問題。又「方廣」是屬於九分、十二分教中的那一支分﹖這個問題要另當別論。在此,「大方廣」表示該經是大乘經典之一,則沒有錯。
至於「佛華嚴」,avataṃsaka一般是指裝飾品,尤其是指耳環,也意指裝飾用的華鬘,這點可以說與「華嚴」一字很調和。問題在於該字與藏譯phal po che的關係。此西藏語通常是意指大眾,也就是很大的集會。因此,Saṅs rgyas phal po che也就是「佛的大集會」──千百億化身釋迦牟尼佛集會的世界,被認為是在指《華嚴經》所描繪的華藏世界。梵語用比喻來稱這個世界是「花所裝飾的」,而藏譯則是根據內容,譯成「大的集會」,如果是這樣,phal po che與「華嚴」同義。(中略)
〔「入法界」與Gaṇḍa-vyūha〕 另外一方面,關於〈入法界品〉的題名Gaṇḍa-vyūha,近年,原實作了梵文修辭學的再檢討。根據原實的說法,Gaṇḍa-vyūha的意思是「連鎖而成之有機的、有效的配合」,這是意指善財童子五十三參的次第形式,因此從中不能直接讀出「華嚴」之意。也就是不能把Gaṇḍa-vyūha當作全本《華嚴經》的名稱。總之,關於本經的題名及其有關的範圍,仍有許多未知的部分,還沒有最後的結論。
(二)成立年代與背景
〔成立年代〕 關於《華嚴經》的成立年代,今日學界認為大本《華嚴經》成立於四世紀中葉,並確信〈入法界品〉與〈十地品〉為龍樹所知,推定它們成立於三世紀中葉以前。此外,關於《華嚴經》成立的上限年代,從最早的漢譯年代(支婁迦讖譯《兜沙經》)來判斷,可以推定包含〈名號品〉的原型,是二世紀初成立的。而根據竺法護所譯出的來判斷,〈十住〉、〈十地〉、〈十定〉、〈十忍〉、〈如來出現(性起)〉、〈離世間〉諸品,在三世紀後半確實已經出齊。所以《華嚴經》的大部分,可以說是屬於第一期的大乘經典。但是,在初期的大乘經典中,它顯然是在《般若經》以後產生的(後述)。至於《華嚴經》與《無量壽經》和《法華經》的關係則不大確定。
〔成立場所〕 看〈入法界品〉,就知道《華嚴經》的舞台是在南印度,而上場人物──所謂五十三位善知識(加上最後的普賢共有五十四位),都是在各階層從事各種職業的人,經中對他們則都平等處理。但其中有關南印度地理的記述卻未必正確(幾乎所有的地名都不能確定);而由各種貴賤人物的登場,也不能斷言佛教(大乘)已經普及於這些人之間。一般認為《華嚴經》的作者(編纂者)可能是在西北印度一帶,而他將《華嚴經》的舞台設在南印度,可能是為了創作的自由。
推定《華嚴經》成立於西北印度的根據是︰經中「四十二字文」中有Ysa(酸、闍、也娑、夷娑)字母,但這個字母並不是印度固有的梵語字母,而被認為是起源於中亞于闐的音,於西元一世紀末傳到西北印度。根據這點,也可以推定《華嚴》有一部分可能是在于闐製作的。這種情形,無疑地是統一的貴霜王朝所促成的。從《華嚴經》最早的譯者月支國的支婁迦讖,以及其後的支謙,和將《六十華嚴》帶入中國的支法領的名字來看,可以知道他們都是月支國系統的人,由此也可以推斷《華嚴經》曾廣布於中亞。又,竺法護也是月支國人;《八十華嚴》的譯者實叉難陀也是于闐人。
其次,有關菩薩的階位說,十住亦即舊的十地說,有很多是來自佛傳《大事》(屬於大眾部說出世部)的十地說。說出世部的根據地被推定是在北印度、摩突羅地方,而《華嚴經》與此部派有直接或間接的關係,因此西北印度成立說可以獲得支持。
此外,附帶地說,這種舊的十地說也採取了《般若經》所說的四位──發心、行道、不退轉、一生補處,因此說《華嚴經》是承繼《般若經》之後展開的,並沒有什麼大錯。不用說,華嚴特有的十波羅蜜也是從《般若經》的六波羅蜜展開的。
最後要提的是︰一般大乘經典共同的說法,是把國王描寫成絕對權力的支配者,來比喻佛的絕對性,又說菩薩是生於如來家中的長子,即把他比喻為王子,這或許是貴霜王朝威勢的反映。《華嚴經》的菩薩也是生於如來的家中,經中強調不斷其系統(佛種、三寶種)是菩薩的使命。
(三)意圖、主題
《華嚴經》是基於什麼需要,以及在什麼樣的企圖下成立的﹖為了敘述這點,必需談到各部分的成立史。但是詳說這些不是本稿的任務,因此,首先以漢譯最早的《兜沙經》為線索來考察《華嚴經》成立的意圖。
〔《兜沙經》與《本業經》〕 《兜沙經》相當於大本的〈如來名號品〉與〈光明覺品〉。它的舞台是摩揭陀國的「法清淨處」,佛乃「始作佛時」的佛。當時,光景(光影)十分明亮,自然現出廣大的蓮華師子座。這與過去諸佛的情形一樣。佛身完全具足,光明而無罣礙,照耀三世諸佛的佛剎。諸菩薩從十方世界來此集合,他們都是一生補處的菩薩。諸菩薩們議論到︰佛慈愛我們,照我們的願望,為我們示現諸佛剎、諸佛所行乃至說法。還有,把菩薩的十法住、十法所行等等,乃至光明、智慧、四無所畏,佛的一切諸德也都顯現給我們。佛知道諸菩薩的心念,乃悉現光明威神。
接著說從東方乃至上方等十方,有文殊師利、那軷陀師利(賢首)等十菩薩,各帶著他們的眷屬來此。於是,文殊持佛的威神力,提出種種疑問︰諸菩薩大會眾有多快樂呢﹖為什麼有不可復計諸佛剎的諸佛示現﹖為什麼在每一個佛剎,人民以種種語詞稱呼釋迦文佛。其後,說佛的光明照耀一佛界中的十億小國土,佛的分身就出現於其一一國土,每一個分身都由菩薩圍繞,「十億小國土的諸天人民,皆悉見佛」。
由此,顯然可以看出本經描寫佛在摩揭陀成佛的情形之後,進而顯示十方世界都成為佛剎,佛的分身都住於各個世界,這種與奈良大佛相同的世界觀。又雖然只是列舉名目,卻預示其後十住乃至十地等諸品所展開的菩薩所行。但是,此經中的第一位菩薩是文殊師利,而不是大本中的普賢菩薩。
支謙譯的《菩薩本業經》則把以上的部分當作〈序品〉,再加上〈願行品〉(〈淨行品〉)與〈十地品〉(〈十住品〉)組成的。此十地,如前面說過的,與佛傳《大事》與《般若經》的菩薩四位有關,從開頭釋迦佛成道的主題來說,則可知該經與《大事》一樣,都有顯示佛的因行──菩薩十地的構想。所以,在「十地」之前的願行自然是佛的本願,同時也是每一位在家、出家的平凡的菩薩們發心時的誓願,大乘《華嚴經》所具有的普遍性就在於此。這種菩薩觀被認為是繼承《般若經》而來的。
還有一點要注意的,就是對十的概念的重視。十或許是完整數的象徵,《兜沙經》被認為是由此觀念,而得到Daśaka的經名。「十」所象徵的完結、圓滿的世界觀,完全地支配了大本《華嚴經》乃至華嚴宗的宗義。
〔普遍的佛身與「如來的出現」〕 如上所述,《華嚴經》的主題在於描寫成道後的佛與其光明所顯現的光景,以及敘說成道因行的誓願和十地的菩薩,因此也可說是一種佛傳,但同時經中也表明了一種思想,即經中的釋迦牟尼佛不是歷史上的釋迦牟尼佛,而是一切佛剎諸佛的普遍佛身。其後《華嚴經》的發展,被認為是經由這種佛的意義,再追問成道的意義而展開的。如果就經典的品名來說,可以說是在追問「如來出現」的意義。
(四)如來的出現
〔「如來出現」的意義〕 《六十華嚴》的〈寶王如來性起品〉(略稱〈性起品〉)在《八十華嚴》稱為〈如來出現品〉。從與本品相應的藏譯得知其梵名為Tathāgatot-pattisa-mbhava,即「如來誕生」之意。竺法護譯的《如來興顯經》也與此品相應。在此,從utpatti與sambhava二字之間,看不出有意義上的差別,因此不妨將此成語視為複合詞(漢語常習慣如此)。(此字譯為「性起」,是因為加上教義上的解釋,關於這一點後面再作論述。)但是,關於如來的「出現」有種種的意義︰第一是佛(菩薩)誕生於此世,即從摩耶夫人的胎中生出(佛誕、佛生);第二是菩薩成佛,即於菩提樹下成等正覺(成道)。《增一阿含》云(大正2‧561a)︰「若有一人出現於世,多饒益人,安隱眾生,愍世群萌,欲使天人獲其福祐。云何為一人﹖所謂多薩阿竭‧阿羅呵‧三耶三佛。」在與此相應的巴利聖典(《增支部》 I,13. Vol. I,pp. 22~23)上,相當於「出現」的地方,說為「生生不息」,重複使用同樣的動詞(utv pad)。經中接著將有關如來出現的意義說為「智慧光明的出現」。巴利聖典把「一人的出現(pātub-hava=prādurbhāva)」說為「大眼的出現,大光、大明的出現」,因此說「出現」為「成等正覺」乃是直接的意義。
《華嚴經》所說的「如來出現」,首先就是指成等正覺的意義,但也不限於此。〈如來出現品〉分為十段,說出現之相,第一是敘述如來為救濟眾生、發菩提心,乃至說諸法等十種無量因緣出現,可以視為總說。以下則是述說如來的身、口、意業;如來的活動領域(佛國土);如來的活動對象(眾生界等);菩提、轉法輪、般涅槃等大事蹟,以及(眾生)最後見聞、供養如來而出現善根。總之,如來的誕生、所作所為,以及眾生對如來的所作所為,都是「如來的出現」。《法華經》說如來的出現是一大事因緣,也說為「一佛乘」。同樣的,阿彌陀佛的出現也是由於濟度眾生的本願的一大事因緣。所以,可以說大乘經典,或多或少、直接間接,都在探討如來出現的意義,而《華嚴經》可以說是對各個經典的根本問題,作一種理論性的反省。也就是說在探討佛是什麼﹖而對這個問題的解答是「毗盧遮那」(Vairocana)。就像它被譯為「遍照」一樣,這是把如來智慧之光普照世界,比喻為太陽的光明。所以,這是從如而來的如來的大用。換言之,如來的出現即如來。華嚴教學就是採取此意來說明「如來即性起」。(性=如,起=來)
〔「法界」與「性起」〕 為了描述「如來出現」的新意義,以及如來毗盧遮那,大本的序分(《六十華嚴》的〈世間淨眼品〉與〈盧舍那佛品〉)乃就舊的序分(《兜沙經》)加上新的成分組成。但是,這個新的序分也是以如來出現的最初意義和成等正覺(如來=至於如)為前提。在此範圍內,新的如來用後來佛身論的術語,即報身,以因位的修行為前提。但其因位的修行,為順應「佛為毗盧遮那佛」這點,乃被一般化為新如來出現的菩薩行。此菩薩行是為從今發心修行者而設的,其具體的例子即大本的後半〈入法界品〉中,以善財童子為主角而說的求道的故事。所謂「入法界」就是「到法界=如」,意指新如來的出現。這可以說是「如來出現」的第三個意義。又,善財被形容為如來藏(如來的胎兒)即未來的如來,這可以看作是後來如來藏思想的萌芽。
如上所述,「如來的出現」被分成三方面來說︰(1)成等正覺=至如、(2)如來=從如而來、(3)未來的成等正覺。但是,與此有關的是「如」即「法界」。法界一如後來被解釋為「聖法出生之因」,是指甚深的緣起,這點是大乘佛教所共通的。法界是因悟而顯的,雖然它不是世間眾生所能看到的真實,但也不是在世間法以外的。藉著佛的成等正覺,這個世界成為「法界」。此處之「法界」是指真理出現的領域,即「如的出現」。也就是說,如(=法界)藉著開悟而出現。《華嚴經》所說的「如來出現」就含有此第四個意義。這就是華嚴教學所說的法界緣起和性起。
若就毗盧遮那佛與法界的關係而言,毗盧遮那如來是真理的體現者,同時由於他的智慧光明的遍照,他「與法界一樣廣大無限,以虛空的邊際為邊際,〔他的大用〕盡未來際。」(《十地經》)。在此雙重的意義上,毗盧遮那佛是以「法(=法界)為體者」也就是「法身」。此外,又因為他的智慧的大用,「法身」也可以說成「智法身」。
(五)普賢與普賢行
〔普賢菩薩〕 〈如來出現品〉是採取普賢菩薩承繼從如來口中所放出的光明而說法的形式。普賢菩薩在大本的序分中,是過去毗盧遮那如來下修菩薩行的菩薩們的代表,主要在解釋毗盧遮那如來所顯現的「華嚴藏莊嚴世界海」的意義。又〈入法界品〉中,普賢是善財最後的參訪者,他向善財開示法界。如是,普賢出現於《華嚴經》的首尾,代替如來開示「華嚴世界」,因此可以說是《華嚴經》實際上的說法者。
但是,普賢之名並沒有出現在初期的《華嚴經》──《兜沙經》與《本業經》中。不只是古譯本,就是在大本,相當於此的〈如來名號品)以下到〈十地品〉之間,也完全不見普賢之名。〈十住品〉以下是在天界的說法,而不是在摩揭陀的成道地點,所以由不同的菩薩擔任開示經典的任務,但在歷史上,《兜沙經》、《本業經》是以文殊師利為菩薩代表,而說菩薩行與菩薩階位的那部分,可以看作是《般若經》的繼承者,也是在該經中已確立地位的文殊擔任開示教說的部分。也就是說在最早說如來出現及其因行的經典的「原始華嚴經」的成立期,可能還不知道有普賢菩薩的存在。換言之,普賢的登場與大本的構思同時產生。或許普賢是《華嚴經》編者的創作。
普賢的梵名為Samantabhadra,即「周遍的賢善」,這原是讚歎佛德的話。關於普賢被當作菩薩的名稱的原委還沒有確定,但〈如來出現品〉曾讚歎他的性格,大意如下︰過去,服侍幾百千億如來,達到一切菩薩道的究極,藉三昧得自在力,知一切,通達如來的祕密處,於一切佛法斷疑問,受一切如來的加持,知一切眾生的機根,善示一切眾生的信解與解脫之道,有興一切如來家系的智慧,徹底通達一切佛法的解說,具備其他無量的德性。
上溯大本初會中,諸佛對在如來之前、進入「一切諸佛毗盧遮那如來藏身」三昧的普賢,加以讚歎,說「毗盧遮那如來的本願力故」又「以汝所修一切諸佛行願力故」(《八十華嚴》卷七、大正10‧33a)普賢的任務就是基於此佛的本願力,藉著他的加持立下利益眾生之願而修行。這也是稱為「普賢行願」的原因。諸菩薩透過普賢的行願而了解如來的本願。
〔普賢的行願〕 關於普賢的行願,可從附於〈入法界品〉末尾的普賢行願讚(Bhadracārīpraṇidhāna)完全看出。普賢的行願可歸納為十項︰(1)禮敬諸佛、(2)稱讚如來、(3)廣修供養、(4)懺悔業障、(5)隨喜功德、(6)請轉法輪、(7)請佛住世、(8)常隨佛學、(9)恆順眾生、(10)普皆迴向。
不過,〈如來出現品〉的前後兩品〈普賢行品〉與〈離世間品〉中,有列出其詳細的條目。尤其〈離世間品〉是採取普賢解答普慧菩薩的二百項詢問的形式。再往上溯,《八十華嚴》中的〈十定品〉(《六十華嚴》缺)的內容是︰普眼菩薩向佛問普賢菩薩以及住於普賢行願的一切菩薩所入的三昧,而普賢奉佛的命令說十定。〈十定品〉就位於他化自在天的〈十地品〉之後,佛再出現於地上,其會座也是以前文殊開演說法的普光明殿。到〈離世間品〉,其道場都一樣,這些部分都一貫地具有「普賢經典」的色彩,可以看作是在講普賢行──《華嚴經》特有的菩薩行。
如是,普賢行與到〈十地品〉之前的菩薩行,具有什麼樣的關係呢﹖華嚴教學從〈離世間品〉及〈入法界品〉中的善知識們,順次地發現信、住、行、向、地的德目,但在〈入法界品〉中除了看得到相當於十住的菩薩階位,和略說十波羅蜜外,就再也無法找到逐句的對應。在內容上即使有對應,也只是表示普賢行中攝入了〈淨行品〉諸誓願,乃至十住、十地之行,因此十住等沒有被解作「普賢行」。所以接下來就以十地為中心來考察菩薩行的特色。
(六)緣起、唯心、波羅蜜行
〔緣起〕 關於以上的論述,讀者應已了解,但筆者所推想的是以下兩點︰從〈如來名號品〉到〈十地品〉這一系列,是「佛傳」文學直接的展開,說的是菩薩的六度萬行即因行,以及菩薩的階位。又,向來的佛傳都是先敘述最後的成道事實──果,然後再以因行的形式說成道的必然性。說到佛的成道,佛「所證之法」──緣起必然會成為其成道內容的核心。佛陀藉著順觀、逆觀十二支緣起而成道。追問成道的意義就會產生新的緣起觀。如是,〈十地品〉在第六現前地,以般若波羅蜜之力,說「三界唯心」(「三界虛妄,但是心作。十二緣分,是皆依心」),因而《華嚴經》的緣起觀對諸法的獨特見解乃告完成。這個見解也可以看作是繼承《般若經》立場的《華嚴經》,超越並獨立於《般若經》的宣言。
下面想暫時依據以上的觀點,來考察〈十地品〉的位置與唯心說。
〔十波羅蜜〕 〈十地品〉是最初獨立刊行的《十地經》。其體系的基礎,是將菩薩行的十波羅蜜,配以修行的階位。十波羅蜜是什麼時候確立的很難解答,但《十地經》中出現有條理的說明的是在第七遠行地那一部分,其中云︰
(1)菩薩於念念中,大悲為首,修習佛道,以求佛道所修善根,與一切眾生,是布施波羅蜜。
(2)能滅一切煩惱熱,是戒波羅蜜。
(3)慈悲為首,忍受一切有情罵辱擊打等,以及非情寒熱飢渴等之大行,是忍辱波羅蜜。
(4)求善根而不倦,是精進波羅蜜。
(5)修道心不散,常向一切智,是禪波羅蜜。
(6)當下知道一切諸法本來不生,是般若波羅蜜。
(7)能起無量智門,是善巧方便波羅蜜。
(8)不斷地發起誓願,求轉勝智慧,是願波羅蜜。
(9)不為一切諸魔外道沮壞,是力波羅蜜。
(10)如實知一切法無餘,是智波羅蜜。
住於遠行地的菩薩,念念具足以上十波羅蜜。又說此菩薩也一併具足四攝法、四加持處、三十七道品、三解脫門等。關於這點,助菩提法是各地都要具足的,尤其在遠行地,是由染至淨的超越。這種超越是很難的事情,因此特別在這裏說十波羅蜜的具足。如果超越第七地的難行,則以後清淨的三地就能任運(無功用)成就。
〔十波羅蜜的異說〕 第七地開始說十波羅蜜的原因,是因為與初地到第六地相應的六波羅蜜是眾所周知的德目,而第七地以後,必需要想出適合這一地的新德目。第七地開始就歌頌「方便慧」(upāyaprajñājñāna)的具足現成,但這是指為眾生般若波羅蜜發揮大用的一面,表示第七地以後是比喻佛成道以後的活動。這也就是以後瑜伽行派所說「後得智」的世界。菩薩的超越,是指他從與聲聞相同的立場,超越到成為佛的後繼者的立場。如是,善巧方便以下的四波羅蜜,本來是佛的德性,而不是獲得菩提的助道法。(中略)
十波羅蜜在〈離世間品〉(《六十華嚴》卷三十七,大正9‧635b、c),第七以下是智、願、神力、法,與通常所說的四波羅蜜不一樣。其中,智從其內容(入佛力)來說,是指「方便慧」,因此不妨把它叫作「方便波羅蜜」;法是通於一切法,因此相當於智波羅蜜。相反的,中間的兩個與平常所說的波羅蜜的名稱一樣,但內容則有若干差別(願是指滿足普賢的願)。但是,就全體而言,都歸屬於同樣的十波羅蜜。問題是,〈離世間品〉與〈十地品〉那一品先有﹖一方面,〈入法界品〉中所說的十波羅蜜與〈十地品〉所說的一樣,但沒有歡喜地等十地的名稱。這在主張十地與十波羅蜜的基本關係上,是一個難題。此外,十波羅蜜也出現在明法品〉與〈十行品〉,但如果把這兩品都當作〈十地品〉教說的投影,而後來附加上去的,那麼問題就可以解決。這與〈十迴向品〉中所說的普賢菩薩所願行,是一樣的現象。
關於十波羅蜜說的成立與十地的關係,目前還沒有資料顯示有超過以上的說法。但是,十地、十波羅蜜都是分成前六後四,第六是無分別智,即依緣起正觀而成道的智,其後的四波羅蜜具有無分別智所展開的後得智的性格,由於有這種分別,所以使菩薩成為佛的後繼者的想法,也就可以明白。
〔唯心〕 在此構造上,第六現前地的緣起觀是發動後四波羅蜜的原動力,也成為菩薩順序地升到後四位的基礎。即在《十地經》中,三界的唯心觀促使後四位成為可能。
關於三界唯心的「心」是什麼意思﹖後代出現種種意見,但就經上所說的來看,顯然是指十二支緣起的第三識支。而就促成三界的生存而言,該心是妄心(因為是出於無明而依於行。)但是,相同的此心,也是成佛的關鍵。關於這點,第六現前地並沒有直接說明,但往上溯,十行的序分〈夜摩天宮菩薩說偈品〉中,力成就林、如來林兩菩薩所歌頌的,特別是後者有畫師之喻的唯心偈中,對這點說得十分明瞭。該偈大意如下︰
心如畫師,心造五蘊。
在世界範圍內的這些世間。
都是心所畫的。
佛與心同,世間如佛。
心與佛,自性無盡。
諸佛了知什麼是心相續。
因此,佛自性現為種種世間。
種種身中無心,心中亦無身,但
仍作佛所行──如是
其大用非常奇特。
任何人欲知三世諸佛
應於法界
觀一切諸佛為心所造。
〈十行品〉中有唯心偈,與詳說十波羅蜜呼應,這可以說是在表示這一連串以夜摩天宮為舞台的諸品,是〈十地品〉後,強調〈十地品〉的意圖而作的。唯心觀在〈十地品〉不過是十種緣起觀的一種,但是它的重要性,不是可以從這裏的探討來判斷嗎﹖
經龍樹到無著、世親,唯心都成為他們學說的核心。
〔參考資料〕 道霈《華嚴經疏論纂要》;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十三章;《華嚴典籍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44});李世傑《華嚴哲學要義》;川田熊太郎(等)著‧李世傑譯《華嚴思想》;龜川教信著‧印海譯《華嚴學》;高峰了洲《華嚴論集》;鎌田茂雄、上田春平《無限の世界觀》。
大方廣如來藏經
一卷。又作《如來藏經》。唐‧不空於天寶五年至大曆六年(746~771)間譯出。收在《大正藏》第十六冊。東晉‧佛陀跋陀羅於元熙二年(420)譯出之《大方等如來藏經》,係本經之異譯。二經內容大致相同,唯不空譯本敘述較詳,故內容較佛陀跋陀羅所譯為多。
本經敘述,佛因金剛慧菩薩的發問,故為說如來藏,謂法性法界一切有情的如來藏常恒不變,並以蜜房、穀物、糞中金磚、貧家伏藏、樹木種子、穢帛佛像、醜女胎兒、泥模中的金像等譬喻,說明如來藏的存在。經文所述,先以長行說明,再以同樣意趣的偈頌複述一遍。佛陀跋陀羅譯本於流通分之末,係以偈敘述。而本經則將之二分,中間加入舊譯所無的長行。
從內容來看,本經為如來藏系經論中之最古者。相傳西晉‧法炬亦曾譯出本經,但已不存。在梵文《究竟一乘寶性論》(Ratna-go-tra-vibhāga)裏,曾以《tathāgata-garbha-sūtra》之名引用本經。
◎附︰高崎直道著‧李世傑譯〈如來藏思想的歷史與文獻〉(摘錄自《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8})
〔《如來藏經》的內容〕 《如來藏經》(《大方等如來藏經》)在《大正藏》裏,是只有五頁分量之小部經典。其內容闡述「一切眾生具如來藏」之義趣。並由佛以神變而現出無數的蓮華,佛坐於其上,依此情景,舉九喻以說明如來藏的意義。到了末尾,又說︰(一)這個教義是由過去世「常放光明如來」所說的;(二)此如來自胎中到入涅槃後都一直放著光明,故得其名(如來藏名);(三)此法門為過去世以來的法門,故此經的功德是最殊勝的。
與會大眾目睹上述之神變光景,既懷疑又詑異,於是,佛陀就講了如下的一節,此即是其教義的核心所在。大意如下︰
「(上略)佛言︰善男子,如佛所化無數蓮花忽然萎變,無量化佛在蓮花內,相好莊嚴結跏趺坐,放大光明。眾覩希有靡不恭敬。如是善男子,我以佛眼觀一切眾生,貪欲恚癡諸煩惱中,有如來藏常無染污,德相備足如我無異。又善男子,譬如天眼之人,觀未敷花見諸花內有如來身結跏趺坐,除去萎花便得顯現。如是善男子,佛見眾生如來藏已,欲令開敷為說經法,除滅煩惱顯現佛性。善男子,諸佛法爾,若佛出世若不出世,一切眾生如來之藏常住不變,但彼眾生煩惱覆故,如來出世廣為說法,除滅塵勞淨一切智。善男子,若有菩薩信樂此法,專心修學便得解脫,成等正覺普為世間施作佛事。」
這一段,可說是包含如來藏思想之一切,至少可以說︰其重要思想已包含在內。此下所說八個譬喻,也只是譬喻的材料不同,其內容仍不出上列這一段經文。此外,後來的《寶性論》,其如來藏說的基本,也可在此發現。
將上面所說加以歸納,可得如下四點︰
(一)在煩惱所纏的眾生裏面,端坐有具足如來智、如來眼之如來。
(二)如來觀察其無染污之如來法性,而說︰與我身完全相同。
(三)在我們聽了說法之後,能夠淨化內在的如來,顯出如來之作用。
(四)這個「內藏於一切眾生之如來」,是普遍妥善的真理,不管如來出世不出世,都常恒不變。
〔參考資料〕 印順《如來藏之研究》。
女人成佛
指女人轉男身成就佛道,或指以女人之身往生淨土。又稱女人往生。古印度的女性,地位甚低,而且被認為罪業深重,不得成為梵天王、帝釋天、魔王、轉輪王與佛(即五障)。而且,淨土之中也無女人。此等觀念,皆與大乘佛教說一切眾生皆可成佛的思想相矛盾,故有轉女變男成佛說。如《法華經》卷四〈提婆達多品〉有龍女成佛說,謂年僅八歲的龍女,依文殊之教化,體達法華圓頓之妙旨,乃忽然變成男子,具菩薩行,即往南方無垢世界,坐寶蓮華,成等正覺,普為十方一切眾生演說妙法。
《法華文句》卷八(下)、《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六之一謂龍女成佛乃所謂初住成佛,其轉身之說是從權用而說,若就實得而言,則如《菩薩處胎經》卷四所述,魔、梵、釋、女皆不捨身、不受身,悉於現身得成佛。又,真言宗主張男女皆得以父母所生之肉身而成佛,謂男女同是六大所成,六大為本有本覺之毗盧遮那身,即男女均可成就法性真理所具功德,如毗盧遮那如來於密嚴淨土以天女使、天女菩薩為眷屬。此外,在淨土門方面,《無量壽經》謂阿彌陀佛的第三十五願,即願女人往生。善導《觀念法門》云(大正47‧27b)︰「女人稱佛名號,正命終時,即轉女身得成男子,彌陀接手,菩薩扶身,坐寶華上,隨佛往生,入佛大會,證悟無生。」
此外,在藥師十二大願中,第八願即若有女人為百惡所逼惱,極願生厭離、捨女身,則聞藥師佛名,一切皆得轉女成男,具丈夫相,乃至證得無上菩提。《轉女身經》也有轉在胎之女兒身而期當來作佛之說。《順權方便經》述及轉女菩薩(王舍城一長者之女)當來成道,號光明重土如來。
關於在女人成佛的過程中,是否必須變成男子,此有不同說法。《菩薩處胎經》之偈曰(大正12‧1035c)︰「法性如大海,不說有是非,凡夫賢聖人,平等無高下,唯在心垢滅,取証如反掌。」《轉女身經》亦謂「於第一義中無有男女相」,即於第一義諦,實無男女相,但至俗諦成道之化儀,自古以來有一定的規矩,如小乘(《俱舍論》卷十八)主張百劫住定的菩薩轉女身住男形,大乘(《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八)說一切菩薩於過第一無數劫時已捨女身。天台家論轉身之權實(《止觀輔行》卷六之一)亦即謂此。而淨土一家,則認為此等轉身成道全託彌陀的願力。
四種怛特羅
又稱四種續部,或略稱四續。「怛特羅」(梵tantra,藏rgyud)原是相續之意。後轉為表示密咒及密教教義;《西藏大藏經》中,祕密經典也稱為怛特羅。漢譯為續、本續、或密續。密教中,將因相、性相、果相三相結合統一的教法,特別稱為怛特羅。因相是指發菩提心始作的灌頂、三昧耶戒等前行;性相是指前行終了後,所應修的觀法與修行;果相是指究竟的證果。此三相結合統一,缺一不可,因此稱此相續之教為怛特羅。
所謂四種怛特羅,即作怛特羅(事續)、行怛特羅(行續)、瑜伽怛特羅(瑜伽續)、無上瑜伽怛特羅(無上瑜伽續)。這種分類法為格魯派(黃教)所奉行,出自宗喀巴的《祕密道次第論》,乃該書內容之重要部分。
(1)作怛特羅(梵kriyā-tantra,藏bya-baḥi-rogyud)︰指陀羅尼及經之口誦、印契法、觀佛、諸尊供養等法式,即謂藉外在之作為所行之密儀。《摩登伽經》、《華積陀羅尼經》、《持句陀羅尼經》、《無量門陀羅尼經》,以及其他各種成就法和讚歌,即屬於這一類。
(2)行怛特羅(梵caryā-tantra,藏spyod-paḥirgyud)︰指前行所作和內修之瑜伽觀法二者兼修,《大日經》為其代表經典。
(3)瑜伽怛特羅(梵yoga-tantra,藏rnal-ḥbyor-gyi rgyud)︰主要指行法進行之內部的瑜伽三昧,以《真實攝經》(相當於《金剛頂經》)與《最勝本初》(相當於《理趣經》)為代表經典。
(4)無上瑜伽怛特羅(梵anuttarayoga-tantra,藏rnal-ḥbyor bla-na med-paḥi rgyud)︰具有顯著的左道成分,以在「性」的構想下伴同實踐的瑜伽觀法為基調。有方便、般若、時輪(方便般若無二)三種區別。方便名為大瑜伽怛特羅(大瑜伽續)或父怛特羅(父續),般若名為瑜伽母或母怛特羅(母續)。父怛特羅(父續)的代表經典是《密集》,母怛特羅(母續)的代表經典是《勝樂輪》,喜金剛時輪的代表經典是《時輪》。
在印度,怛特羅(密續)的分類法主要以五種怛特羅為代表。此乃寶積靜(Ratnākar-aśānti,十一世紀人)的《三乘建立》等書所說。即作、行、瑜伽、大瑜伽、無上瑜伽等五種。四種怛特羅是將最後的二者合成一種。此外,根據八世紀覺密所作的《大日經要義釋》記載,古代有作、行、瑜伽三種怛特羅。薩迦派則繼承五種怛特羅的分類法。寧瑪派更加上超瑜伽,立六種怛特羅。又,阿底峽之《菩提道燈評釋》將前述五種怛特羅加上rtog與gñis而成七種怛特羅。
◎附︰劉立千編譯《印藏佛教史》第十一章(摘錄)
密乘之經,稱為本續,續為恆常之義,謂此真常不二光明心相,無覆無障,雖處因位,或修道證果,一切時中常相繫屬,而無斷絕。其真體上,方便勝慧,圓融常住,故名為續也。本續有為佛所說,或蒙佛所加持者說。其續部經教,有判為三類,如慶喜藏等許為︰事續、行續、祕密續三部等。有判為五類,如辛底巴等許為︰事續、行續、瑜伽續、大瑜伽續、無上瑜伽續五部。或許二許六,異說不等,然一藏續教,不外可分成四類,即事續、行續、瑜伽續、無上瑜伽續。其分為四部之理由有五︰(1)為容攝修外道四種邪行,隨順而說四瑜伽行。(2)為內道有︰有部、經部、唯識、中觀四派,配此四門而說四種修法儀軌。(3)欲界有情,行淫欲事有四種相,依此四相為道而有四法。(4)眾生根機有劣、中、勝、最勝四種,為隨機設教故。(5)受取悉地有以主從之相而受,有以友伴之相而受,有加持而入智慧尊,有二無分別之相而修等。因依四種理門,故立四種續部,茲分述之。
第一目 事續
何謂事續﹖主要顯示外身語二事,以外事沐浴潔淨為主而內修瑜伽,故稱事續。
事續所依之經,有共總續與各別續之分,共總者有四︰(1)《祕密總續》,宣說灌頂等,乃令未成熟者而得成熟之方便,彼中共說三部一千五百大曼陀羅,其諸曼陀羅與觀地預備等法,亦為上三續所共須。(2)《蘇悉地續》,修避魔等業。(3) 《妙臂請問續》,宣說上二續所未及之灌頂及明咒修法,並廣開息、增、懷、誅等四檀法。(4)《金剛頂髻續》,其中大段即《後靜慮續》。此中共說灌頂儀軌,修持明咒,廣修事業。特於《後靜慮續》明示十事︰(1)修行處所。(2)我之真實。(3)明咒真實。(4)天之真實。(5)住火。(6)住聲。(7)住聲後授解脫。(8)入修明咒。(9)護摩法。(10)灌頂等。若依聞、思、修三學,固當先通事續之義,然真欲求解脫者,則非廣明四種本續之義,罔有成就。
關於解此本續密意之疏釋,印度論師有月官、靜命等之著述。主要應依善巧事行二續之佛密與勝菩提兩師之著作。佛密論師有《後靜慮續釋》《妙臂請問續略義釋》《文義備忘錄》,勝菩提有《蘇悉地續釋》等。
各別續者,分為世間與出世間二部。世間部又分有財部、藥叉部、世間部三類。出世間部分如來部、蓮華部、金剛部上中下三類。如來部中又有部尊、部主、部妃、部頂、部忿怒男女、部使、部菩薩、部天龍藥叉共八類,蓮華部與金剛部中惟少部頂、部菩薩、部天龍藥叉三類,共僅五類。其各別所依經續及修法,可參看《密宗道次第論》。
事續之修法,先灌頂,授戒,其次正修。
灌頂者,初以華鬘、水、冠三灌為本,隨加授記,慶慰,隨許等,或加與否均可。
授戒者,當詳於行續中,惟事續各所許持條文不同,視受何部法時,即須依其本續中所開出者行之。
其次正行,此部亦有生起天身與修風息之法,然無無上瑜伽之圓滿具足修習,故前三部續,皆無生起圓滿二種次第之名。其修法又分(一)有念誦靜慮,(二)不觀待念誦靜慮,(三)善承侍己修悉地法三種。
(一)有念誦靜慮︰分正行與前行。前行者,先結各部手印,頂禮十方佛佛子,供養自身,皈依,發心,以咒印守護,盥洗清淨,守護自身及處所等。次正行者,修六天法,先依中觀理,決擇自心離言空性,是為我之真實。如我真實,所觀天身,亦復如是,二無差別,是為天之真實,名真實天(六天之一)。由空性中,所觀天身,體性為天,形相現為所誦密咒聲音,遍滿虛空,名為聲天(六天之二)。次想自心,於虛空中為月輪相,咒字聲音,普應虛空,咒文形狀如純金色,名為字天(六天之三)。次觀咒文,放射無量光明及佛身相,淨諸有情一切罪苦,供養諸佛菩薩,光及諸尊收迴,還入諸字,月與字悉變成為所修之圓滿天身,是為色天(六天之四)。結各部印契,觸著諸處,是為印天(六天之五)。自我明現天身,堅固我慢專注而緣,是為相天(六天之六)。應依此六天之門而修也。
上為事續中修生起之法,若風息之法者,即有「命懃」之修法。事續「命懃」與無上部修義有別,所謂「命」者,謂根門所行之息,所謂「懃」者,謂分別心流轉境界,息及分別心,俱不使向外流散,於內攝持,是為防護命懃之義。此法下三部續皆同。修此何益﹖謂要滅除躭著凡庸境界,須自身明為天身,堅固此慢方可,然分別心外馳,即可為障礙,故使分別不外散而能遮此之方便者,即修命懃之法,因為息是心馬,若能向內攝息,則心亦自然攝錄而住矣。
又修念誦之先,須具足各種支分,以為前導,如修面前生起,加持地基,種種莊嚴,迎請安座,顯示印契,稱讚頌揚,七種支行,四無量心及種種發心等。次正念誦時,又應具足四支。四支者︰(1)自事支,(2)他事支,(3)住心支,(4)住聲支。自修為天,名為自事。修前面生起之天,名為他事。二事無論將咒輪安布誰心,即為所依之事。住心支者,謂緣想天身中有自心,如滿月輪相。住聲支者,謂於彼上明白緣想所誦咒字形相。正誦之時,又有二法,緣咒字形而誦,緣聲而誦。緣字形者,或緣面前生起之天心中字形,或緣自心咒字。依前修「命懃」之法,具四支門而誦也。緣聲者,自誦咒時,須觀彼咒,自發聲音,誦時或微念,或意念。念誦數量,每字以十萬為準,誦畢結行,亦當善知。
(二)不觀待念誦靜慮︰即有住火靜慮,觀咒字火相,由暖樂而生三摩地。住聲靜慮,緣咒字自聲,頓現於意,以此持心而生三摩地。此二者為有相瑜伽,其無相者,即聲後能得解脫靜慮,修空性法身同類之因,以此能證法身,獲得解脫故也。
(三)善承侍己修悉地法︰即依如來、蓮華等部而修息增……等四檀法,其勝共二種悉地,皆以有相無相二種瑜伽達到進詣,而有成也。
第二目 行續
何謂行續﹖不特重潔淨等外事,雙取世出世行,外事與內修瑜伽,交相為重,如此之教,故稱行續。
行續所依之經,以《毗盧遮那現證菩提經》為主,共說三曼陀羅,其後續略說兩曼陀羅。多以如來部為主,蓮華部藏中未譯,金剛部有《金剛手灌頂經》等。
行續之修法,亦先灌頂,次學戒,再次正修。
灌頂者,於華鬘、水、冠上加入金剛鈴、杵、名灌,隨即作授記……等。
授戒者,即共戒之恆念皈依與發心,斷四黑法,行四白法,及菩薩根本與支分等戒,其他各如續部中所說三昧耶戒,亦應守護。其所有戒,事、行二續,約略均同。
正行法者,分有相與無相二種瑜伽,有相者,空性未攝持之天身瑜伽,無相者,空性所攝持之天身瑜伽。
有相者,又分內外四支念誦;外四支者,即修我天真實與住事、心、聲等四支,於天持心,防護命懃,亦如事續中說。內四支者,僅所緣不同,其自他事,與住心、聲及防護命懃,亦如上說。
無相者,以中觀一異之理,決定了解,諸法自性本空,起於定解。若修有相瑜伽究竟,心略趣向,即可任運顯現如幻天身。
其修悉地法,外可修得寶劍等八大成就,內於身觀四大輪,可成息、增、懷、誅四檀法及不忘失大菩提心妙三摩地等諸成就。
第三目 瑜伽續
何謂瑜伽續﹖為專示修內瑜伽三摩地法,故稱瑜伽續。
瑜伽續所依之經,總攝為三類︰(1)根本經。(2)解釋經。(3)同分經。其一切瑜伽經之根本,即攝真實會,此先明所證緣起,次明能證方便。
根本經中說修世出世之共悉地方便,分為四品︰(1)金剛界品,顯示如來部道。(2) 降三世品,顯示金剛部道。(3)遍調伏品,顯示蓮華道。(4)義成就品,顯示寶部道。其羯摩部道,則攝入寶部之中,此本續後分,專說內三摩地修勝悉地法。後分最後,為愛樂事相者,又說念誦供養等法。四品之中,每品皆有廣、中、略之加行、勝曼陀羅、勝事業等三種三摩地修法。其廣三摩地法有四曼陀羅︰(1)大曼陀羅。(2)陀羅尼曼陀羅。(3) 法曼陀羅。(4)業曼陀羅。其中三摩地法有四印︰(1)身大印。(2)意三昧耶印。(3)語法印。(4)業羯摩印。其略三摩地法即一印之三摩地,此中共說二一三種曼陀羅法也。
解釋經,初品說一祕密曼陀羅,後品開為四十六種曼陀羅。其中祕密大供養曼陀羅,及由因陀羅菩提及羅睺羅賢等由中印傳出,後流行於東南兩印而宏傳也。
同分經有《勝吉祥續》、《淨惡道續》、《莊嚴金剛藏續》、《祕密莊嚴續》、《密寶點》、《文殊真實名》、《開光續》等,各說甚多曼陀羅及修法等。
瑜伽續之修法,亦分灌頂、授戒,及正修。
灌頂者,初行水、冠、杵、鈴、名等灌,名弟子五灌,其上加不退轉金剛阿闍黎灌與祕密灌頂,連同隨許、授記、安慰、讚譽等共十一種。其中祕密與金剛阿闍黎二灌均不同於無上瑜伽也。
授戒者,得灌頂已,受戒之相,謂當全守皈依學,菩薩學,乃至密咒十四根本戒及依根本解釋經中所說五部之三昧耶戒,皆應守持。
正修法者,亦分修有相及無相二種三摩地。有相者,為隨順佛之成道,轉法輪等示佛事之相而修瑜伽,此分加行、勝曼陀羅、勝事業三種三摩地。若根鈍不能修三種三摩地,即修四種瑜伽︰(1)生起本類三昧耶尊為生起瑜伽。(2)入智慧尊為隨行瑜伽。(3)以此為一切動靜法之體性而修,為一切瑜伽。(4)專法一心入三摩地為最極瑜伽。以上乃緣粗分之天瑜伽三摩地。若現引修定支分,於臍間觀天印契,由鼻孔而住於鼻端,以此持心,迨堅固已,生起樂受,得身心輕安,復次再修放出攝入等觀,如此方為緣細分之天印契瑜伽三摩地。此又有十種真修法︰(1)有形色及非有色曼陀羅。(2)內外密咒。(3)四印印定。(4)守護我處瑜伽。(5)迎智慧尊。(6)句及意之念誦。(7)修三三摩地。(8)內外護摩。(9)解印與收印。(10)供已請還。以上皆有相所修也。
無相者,先觀本無生義,諸咒字皆滅,成無我義,我人空性,本尊與咒,亦復如是,此乃專顯有分別智。若起無分別智,即先知法無自性及無生住滅等之見,然後定此見中而修。有相者可成妙止,無相者即得勝觀,若欲知其修法詳情,可閱戈薩羅《莊嚴釋》也。
總上所修,不除四印瑜伽︰(1)掃除阿賴耶倏爾迷相,現起大圓鏡智,是為身大印瑜伽。(2)掃除末那倏爾迷相,現起平等性智,是為意三昧耶印瑜伽。(3)掃除意識倏爾迷相,現起妙觀察智,是為語法印瑜伽。(4)掃除前五識倏爾迷相,現起成所作智,是為業印瑜伽。其法界體性智,為諸共有之性,能掃除之方便,即與此四印相連之一切天瑜伽修法,若觀察真如之性,或為安住,或任運平等諸修法皆屬之。一切瑜伽道皆攝有此。依此道修,即能離垢清淨,圓滿眾德,成等正覺。然在修道之中,仍須善為承侍,修三摩地,念誦護摩等,先成其悉地及四印智。若專修三摩地,成不共悉地,得出世成就。若依念誦,即世出世二種皆得成就也。
第四目 無上瑜伽續
何謂無上瑜伽﹖謂專顯內瑜伽最勝三摩地之修法,除此更無過者,故稱無上瑜伽。
無上瑜伽所依之經,分為父續、母續。或分方便續、勝慧續。或於其上加入無二續。依格魯派說︰方便者,即俱生大樂智(樂);勝慧者,即悟法無自性智(空)。無上續中,無不顯示空樂雙運之道。故父續亦即方便續,母續即勝慧續。方便勝慧,不能分離,故無二之分。凡詮顯起現妙有方便部份,如四空心所乘五光風息,修成幻身,或正詮,或此所關者即父續。若《集密》、《閻曼德迦》、《毗盧幻網》等皆屬之。凡詮顯引生空性勝慧部份,如專以空樂無分別光彼慧為所詮,或正詮,或此所關者即母續。若《歡喜金剛》、《時輪》、《摩耶》、《佛頂》、《四座》、《佛平等合》等皆屬之。然薩嘉諸祖與布頓大師許為無上,可有三分︰(1)父續,(2)母續,(3)無二續。為易了其次第故,依薩嘉所說而分述之。
父續,有以五部如來加入金剛大持分成六類,然依《月密明點續》所說,為攝持貪、瞋、癡三毒分為三類︰
(1)為攝持貪欲而說《集密》,此又以根本經及解釋經之分品,印度衍成七大派。第一派是由薩日哈、龍樹等傳出號為「聖派」。龍樹造有《略法》、《溶合五次第》、《菩提心釋》等書論述生圓次第。其弟子提婆又造《集密道次大全修行明燈論》、《淨心垢論》、《加持我論》、《現菩提論》四論。又龍樹有《建立次第論》、《曼陀羅二十頌》、《辨道邊論》、《五道統攝論》四論。羅睺羅吉祥友造《顯明雙運曼陀羅儀軌》。月稱論師造《本續明釋》。遞傳至毗補底旃陀羅、黑誓句金剛、嬉金剛……等均有明釋。第二派為「智足派」,佛智足論師所傳,造有《普賢修法》、《護摩儀軌》。其弟子阿底峽造四五○曼陀羅儀軌等。第三派為辛底巴,曾併根本及後分經而造釋,依此出《集密》二十五尊之灌頂與講授。第四派為嬉金剛,順母續而講根本經,釋緣起分。第五派為班哲達彌底,聽賢足講《集密》而造根本經釋。第六派,適當辛底巴等六賢門後,香拔羅(Sham-Bha-La)即傳出印度十二曼陀羅中之《集密》九尊、十三尊、十九尊、二十五尊、三十二尊、三十四尊等六部曼陀羅,聞此係以《時輪》配《集密》而解釋也。第七派為慶喜藏,依金剛薩埵傳極明月王之《十八瑜伽經》之註釋教授,乃合併《根本經》及《幻網根本解》,如金剛界而成一派。他如阿底峽尚有觀音十九尊之《集密》法。諸派之中,西藏最宏之講授,惟宗瑪巴與桂枯巴二人之教授。
(2)為攝持瞋恚而說《閻曼德迦》,此有紅、黑、怖畏三續。紅閻曼德迦十曼陀中,有俄派(薩嘉分派)之五尊曼陀羅,布派(即霞鑪派)十三尊曼陀羅。黑閻曼德迦,九曼陀羅中,有饒派開為十三尊曼陀羅,俄派六面曼陀羅。怖畏金剛則由拉里達作釋,饒譯師傳出者,為《八起屍類》等,遂成為俄派曼陀羅。饒譯師所傳十三尊曼陀羅,後成剎派(薩嘉分系),覺譯師所傳《八忿怒母類》,成為覺朗派,向譯師所傳四十九尊,成為薩派。梅譯師所傳九尊,亦為薩派。其外布派又有怖畏三十二手相所圍繞曼陀羅,勝文殊藏親承近傳之《降魔獨勇金剛》曼陀羅。
(3)為攝持愚癡而說《毗盧幻網續》八十五曼陀羅,今已不傳,此法之替代即《真實名義經》,由嬉金剛釋為無上續,現在俄派中有《文殊祕密曼陀羅法》。
母續,即《瑜伽母續》,此分七部︰
(1)等分顯示六部,分成兩派,一派即布魯派之《佛平等合》,二派即俄巴派所傳之舊譯。其《佛平等合》即《空行幻母勝樂法》,係無垢友傳入西藏稱有二十一曼陀羅。
(2)赫魯迦巴部,內有《勝樂》、《佛頂》、《大幻網》、《阿惹里》等。赫魯迦巴部之《勝樂輪金剛》,在印度派別最多,主要者惟從盧伊巴、直布巴、那波巴三派,餘如地日迦巴、瑪當格巴、羅瓦巴……等諸派,藏土亦有傳譯。故西藏於此法,亦分為薩派、俄派、布派、迦舉派、覺朗派、舊派……等甚多,不勝枚舉。且依各祖所傳本續疏釋不同,如《空行海》、《佛頂》、《赫魯迦格波》、《摩訶摩耶》……等,亦分出多派。
(3)毗盧遮那部,即《四座》、《不動》等,四座開為父法九十七尊,母法十三尊。
(4)金剛日部,即《金剛甘露續》等,有四曼陀羅,此法未聞廣開。
(5)蓮華自在部,即世間五十明王,以《大悲心》、《佛海》、《無量壽》、《度母》……等修法,衍成諸派。
(6)馬頭部,即《度母出現續》,內有《三昧耶度母》等,亦分各派。
(7)金剛持部,即《等虛空續》,此亦未聞廣開。
無二續,分廣大無二與甚深無二。廣大無二,即《時輪續》;甚深無二,即《喜金剛續》。《時輪》派別亦多,此不具詳。《喜金剛》在印由卓毗、海金剛等傳出,後傳黑誓句金剛、無敵月、那若巴、麥哲巴…等成為七派。又有《金剛心釋、難釋》…等等,共有十二派,俱由薩嘉住持傳受。
永明延壽禪淨四料簡
略稱「禪淨四料簡」。五代宋初僧永明延壽撰。係敘述禪淨雙修之要義的偈文。永明延壽,浙江餘杭王氏子,曾參謁法眼嫡嗣德韶,有所契悟,又於國清寺修法華懺,乃決心不唯耽修禪定,且誓力誦經萬善。師見當時禪宗徒眾唯執理迷事,而講教家執事迷理,兩者皆墮於偏見。乃為說明理無礙,空有相成之義趣。極力唱說理事合一,禪淨雙修之要義。
本偈文即延壽主張參禪念佛兼修的作品之一,其文曰︰
「有禪無淨土,十人九蹉路,陰境若現前,瞥爾隨他去。無禪有淨土,萬修萬人去,但得見彌陀,何愁不開悟。有禪有淨土,猶如戴角虎,現世為人師,來生作佛祖。無禪無淨土,鐵床併銅柱,萬劫與千生,沒個人依怙。」
清僧濟能編《角虎集》一書,謂延壽四料簡之文,出自《宗鏡錄》。然《宗鏡錄》中,似未載此文。該文究出自延壽之何等著作,仍待考。
◎附︰虛雲〈禪宗與淨土〉(摘錄)
「四料簡」一出,禪淨二宗頓起鬥爭。淨土宗徒說︰「有禪無淨土,十人九蹉路。」單修禪宗,生死不了;單修淨土「萬修萬人去」。又參禪又念佛,「猶如戴角虎」。「無禪無淨土」,是世間惡人。淨土宗徒,以此批評禪宗,至今鬧不清,屢說參禪之弊。又引證「戒禪師後身為蘇子瞻,青草堂後身為曾魯公,遜長老後身為李侍郎,南庵主後身為陳忠肅,知藏某後身為張文定,嚴首座後身為王龜齡。其次則乘禪師為韓氏子,敬寺僧為岐夫子。又其次善旻為董司戶女,海印為朱防禦女。又甚而雁蕩僧為秦氏子檜,居權要,造諸惡事,此數公者,向使精求淨土,則焉有此。(中略)為常人,為女人,為惡人,則展轉下劣。即為諸名臣,亦非計之得也。甚哉!西方之不可不生也」云云。
我認為修行人後身「展轉下劣」,在人不在法。唐僖宗時,「穎州官妓口作蓮花香。蜀僧曰︰此女前為尼,誦《法華》二十年」。誦《法華經》而轉世為妓,不可謂《法華》誤之,猶參禪人後身「為常人,為女人,為惡人」,亦不可謂參禪誤之。觀音菩薩三十二應,應以何身得度,即現何身而為說法。難道觀音應身也是「展轉下劣」麼﹖阿彌陀佛化身為永明禪師,永明禪師後身為善繼禪師,善繼禪師後身為無相居士宋濂。善繼在蘇州閶門外半塘壽聖寺,血書《華嚴經》一部,他的弘法事業比永明禪師退半了。宋濂為臣,不得善終,則又不如善繼禪師,難道可以說阿彌陀佛也「展轉下劣」麼﹖
禪宗的泰首座刻香坐脫,九峰不許。而紙衣道者能去能來,曹山亦不許。淨土行人亦常以此批判禪宗的不對,沒有審察到這種批判原出於九峰和曹山,這正是禪宗善知識的正知正見,應當因此注意禪宗,何反以之低估禪宗呢﹖我們現在誰能坐脫立亡,我們連泰首座、紙衣道者都不如,而敢輕視禪宗麼!我認為宗下有淺深,顯教密教有頓漸邪正,念佛也一樣,禪之深淺,區別起來就多了,外道、凡夫、小乘、中乘、大乘,都各有各的禪。中國禪宗的禪是上上乘禪,不同以上所舉的禪,但末世行人參禪,確實有走錯路的,無怪永明「四料簡」中所責。
惟我平常留心典章,從未見到「四料簡」載在永明何種著作中,但天下流傳已久,不敢說他是偽託的。他所訶責「有禪無淨土」,難道禪淨是二嗎﹖念佛人心淨佛土淨,即見自性彌陀,這淨土與禪是不二的。但今人卻必限於念佛為淨,參禪為禪。昔日我佛逾城出家,「入檀特山修道,始於阿藍迦藍三年,學不用處定,知非便捨。復至鬱頭藍弗處三年,學非非想定,知非亦捨。又至象頭山同諸外道,日食麻麥,經於六年,(中略)八日明星出時,廓然大悟,成等正覺。乃歎曰︰『奇哉一切眾生,具有如來智慧德相,但以妄想執著,不能證得。』」其時那裏來的禪和淨呢!以後說法四十九年,都未究竟。至拈花微笑,付法迦葉,亦未說出禪字。禪是最上一乘法,猶如純奶,賣奶的人,日日加了些水,以至全無奶性。學佛法的人,也如純奶滲了水,永明看到便對滲了水的禪說,「有禪無淨土,十人九蹉路。」並不是說純奶的禪「蹉路」。
永明禪師上智者巖,作禪淨二鬮,冥心精禱得淨鬮,乃至七度。若禪是不好的,他決不作此鬮。若淨是他本心所好的,則他必不至拈至七度乃決。且永明禪師出身禪宗,是法眼宗第三代,那裏會自抑己宗,說禪不好的道理。參禪的方法,要看父母未生前的本來面目,其目的只求明心見性。後人參禪違此方法,得些清淨境界,通身輕飄飄的,一下子就開靜,自以為有工夫了,其實滯於陰境,卻不知一念緣起無生,怎能向百尺竿頭進步。永明因此說,「陰境忽現前,瞥爾隨他去。」倒不如念佛老實可靠。但他也不是說光念佛就能「萬修萬人去」,要有淨土,纔能去見彌陀。若以「但得見彌陀,何愁不開悟」為可靠,這又打錯妄想了。
《楞嚴經》阿難白佛言︰「自我從佛發心出家,恃佛威神,常自思惟,無勞我修。將謂如來惠我三昧,不知身心本不相代,失我本心。」豈釋迦佛威神不可恃,不能惠我三昧,而彌陀佛威神卻可恃,卻能惠我三昧耶!念佛決定比妄想三毒五欲等事好,如做好夢,醒來精神愉快,做惡夢醒來情思抑塞,所以瞎打妄想,不如一心念佛,如能法法皆通,則是最高尚的修行。「有禪有淨土」如虎本有威,再加二角,更加威猛,為師作佛,理所當然。至於無善根者,不信禪亦不信淨,糊裏糊塗,則「萬劫與千生沒個人依怙」了。
我平生沒有勸過一個人不要念佛,只不滿別人勸人不要參禪。每念《楞嚴》所指「邪師說法如恆河沙」而痛心,故把「四料簡」的意旨略加辯說,希望一切行人,不要再於「四料簡」中偏執不通,對禪淨二法妄分高下,就不辜負永明禪師了。
〔參考資料〕 《虛雲和尚年譜》;望月信亨著‧印海譯《中國淨土教理史》。
吠舍佉
印度曆第二個月的月名。又譯薜舍佉、毗舍佉、鼻奢佉,意譯為善格或季春。相當於中國農曆的二月十六日到三月十五日。在印度,此吠舍佉月屬於六期中的漸熱期;春、夏、秋、冬(四時)或冬、春、雨、終、長(五時)中的春時;熱、雨、寒三時中的熱時。
《大唐西域記》卷八云(大正51‧916b)︰「如來以印度吠舍佉月後半八日成等正覺,當此三月八日也。上座部則吠舍佉月後半十五日成等正覺,當此三月十五日也。是時如來年三十矣,或曰年三十五矣。」
〔參考資料〕 《十二緣生祥瑞經》卷上;《寶星陀羅尼經》卷四〈大集品〉;《宿曜經》卷上;《舍頭諫太子二十八宿經》;《四分律疏飾宗義記》卷六(末);《梵語雜名》。
妙法蓮華經
七卷。姚秦‧弘始八年(406)鳩摩羅什譯。略稱《法華經》。是說明三乘方便,一乘真實的經典,為天台宗立說的主要依據。收在《大正藏》第九冊。
在什譯前一二0年,即西晉‧太康七年(286),就有竺法護譯出《正法華經》十卷二十七品。什譯後一九五年,即隋‧仁壽元年(601),又有闍那崛多、達摩笈多重勘梵本,補訂什譯,名為《添品妙法蓮華經》,七卷二十七品。以上三譯,今皆並存。據《開元釋教錄》卷十一、卷十四載︰還有《法華三昧經》六卷、《薩藝芬陀利經》六卷、《方等法華經》五卷三譯闕本。但據現代學者考證,似屬誤傳,實際只有今存的三種譯本。歷代以來世所廣泛流傳、講解註疏,唯據什譯。什譯本原是七卷二十七品,且其〈普門品〉中無重誦偈。後人將南齊‧法獻共達摩摩提譯的《妙法蓮華經》〈提婆達多品〉第十二和北周‧闍那崛多譯的《普門品偈》收入什譯,構成七卷二十八品。其後又將玄奘譯的《藥王菩薩咒》編入,而成了現行流通本的內容。今依其品次,簡介如下︰
(1)〈序品〉︰敘述佛在耆闍崛山說《無量義經》後,即入三昧現瑞,表示將說《法華》的緣起。
(2)〈方便品〉︰佛從三昧而起,告舍利弗︰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於是舍利弗三請,世尊說明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佛法唯有一乘,說二(乘)說三(乘)只是方便,並非究竟。
(3)〈譬喻品〉︰舍利弗於佛前受記,佛為宣說火宅四車譬喻,進一步說明三乘方便、一乘真實之旨。
(4)〈信解品〉︰須菩提、摩訶迦葉等聞佛說法,歡喜踴躍,即以長者窮子譬喻,體現領會佛意,深信理解。
(5)〈藥草喻品〉︰佛說三草二木,以喻眾生根機有別,隨其所堪而為說法。
(6)〈授記品〉︰佛為摩訶迦葉等四大聲聞授記。
(7)〈化城喻品〉︰佛言昔為大通智勝如來第十六王子時,曾教與會之眾。又為說化城喻小法,以示方便,引入佛慧。
(8)〈五百弟子受記品〉︰富樓那、憍陳如和五百阿羅漢皆受當來成佛的記莂。
(9)〈授學無學人記品〉︰阿難、羅睺羅和學無學二千人皆得受記。
(10)〈法師品〉︰佛告藥王菩薩關於聆聞、隨喜、受持、解說《法華》的種種功德。
(11)〈見寶塔品〉︰多寶佛塔從地湧出,讚嘆釋迦說《法華經》。
(12)〈提婆達多品〉︰提婆達多蒙佛授記,文殊宣揚《法華》,龍女獻珠成佛。
(13)〈持品〉︰藥王、大樂說等菩薩大眾以及已受記的羅漢眾等發願奉持、廣說《法華》。摩訶波闍波提以及耶輸陀羅皆蒙授記。
(14)〈安樂行品〉︰佛告文殊,欲說《法華》,應當安住四法,即身(離權勢等十事)、口(離說輕慢讚毀等語)、意(離嫉諂等過,修養自心)、誓願(發願令人住是法中,修攝自行)四安樂行。
(15)〈從地湧出品〉︰眾多菩薩和眷屬從地湧出,向多寶、釋迦如來禮拜;佛告彌勒,此菩薩眾皆是佛於娑婆所化而發心者。
(16)〈如來壽量品〉︰佛應彌勒請問,為說久遠劫來早已成佛,但為教化眾生,示現滅度。
(17)〈分別功德品〉︰是說當時與會大眾聞法受益,後世受持讀誦、書寫、講說此經,亦皆獲諸功德。
(18)〈隨喜功德品〉︰佛告彌勒隨喜聽受《法華》的種種功德。
(19)〈法師功德品〉︰佛告常精進菩薩關於受持、讀誦等五種法師功德。
(20)〈常不輕菩薩品〉︰佛告得大勢菩薩有關常不輕菩薩往昔因中的常不輕行和受持、解說《法華》的故事。
(21)〈如來神力品〉︰佛於眾前現其神力,囑於如來滅後,應對《法華》一心受持、讀誦、解說、書寫和如說修行。
(22)〈囑累品〉︰佛以右手摩大眾頂,囑咐受持和廣宣此經。
(23)〈藥王菩薩本事品〉︰佛告宿王華菩薩關於藥王菩薩往昔聞法供養日月淨明德佛的本事,并說受持《法華》、《藥王本事》的功德,以及命終往生安樂。
(24)〈妙音菩薩品〉︰佛告華德菩薩關於妙音菩薩過去供養雲雷音王佛的因果和處處現身說此經典的本事。
(25)〈觀世音菩薩普門品〉︰佛為無盡意菩薩解說觀世音的名號因緣、稱名作用和三十三應普門示現等功德。
(26)〈陀羅尼品〉︰藥王、勇施菩薩等各自說咒擁護受持、講說《法華》者。
(27)〈妙莊嚴王本事品〉︰佛說妙莊嚴王於往古世為其二子所化的本事。
(28)〈普賢菩薩勸發品〉︰普賢問佛︰如來滅後,云何能得《法華》﹖佛告成就為佛護念、植眾德本、入正定聚、發救眾生之心四法,當得《法華》。普賢白佛︰凡持此經者,必得守護。
此經全文大段分科,古代主張不一。自從隋‧智顗作《玄義》、《文句》,立〈序品〉為序分,定〈方便品〉至〈分別功德品〉前半為正宗分,以〈分別功德品〉後半至〈普賢勸發品〉為流通分;並判上十四品為迹門,下十四品為本門後,學人多依其說。
以上二十八品廣泛開演大乘教義。其主要思想是空無相的空性說和《般若》相攝,究竟處的歸宿目標與《涅槃》溝通,指歸淨土、宣揚濟世以及陀羅尼咒密護等,可謂集大乘思想之大成。其突出重點在於會三乘方便,入一乘真實。
此經起源很早,流傳特盛。據學者研究,大約產生於西元前一世紀左右,但有的學者從語言學的角度研究,認為產生於西元前二至三世紀。它是問世很早的大乘經典。在《大般涅槃》、《優婆塞戒》等經中提到它的名字,《大智度》等論裡曾引用其文,世親為之撰寫了《優婆提舍》(論議,親傳,口訣。有二漢譯)。在古印度、尼泊爾等地曾長時期廣泛地流行。迄今已發現了分布在克什米爾、尼泊爾和中國新疆、西藏等地梵文寫本四十餘種,克、疆兩地是五至九世紀的,但其數量少而殘缺不全;尼、藏兩地是十一至十九世紀的,其數量和完整程度都較前者為佳。國際上有相當多的學者在對這些梵文寫本從佛學、語言學和東西方文化交流史等方面進行研究和探索。1983年,北京民族文化宮圖書館曾用珂羅版彩色複製出版了原由尼泊爾傳入珍藏於中國西藏薩迦寺的1082年所書的此經梵文貝葉寫本。全經共一三七頁,二七四面,內容完整無缺,字體清晰優美,很受專家學者的重視。
此經曾由日帝覺和智軍譯成藏文。1924年河口慧海把它同梵本對照日譯出版了《藏梵傳譯法華經》。
十九世紀以來,此經先後譯成法文和英文,又有梵漢對照、梵文和譯、改訂梵本以及原文等的出版。
此經自羅什的漢譯本問世後,隨即於漢地盛傳開來。在《高僧傳》所列舉的講經、誦經者中,以講誦此經的人數最多,於敦煌寫經裡也是此經所占的比重最大,僅南北朝時期,註疏此經的就達七十餘家,陳、隋之際智顗依據此經立說而創天台宗。隋、唐以後,乃至明、清,一直流傳不衰。譯本傳入朝鮮、日本後,流傳也盛。尤其在日本,六世紀就有聖德太子撰寫此經《義疏》。九世紀傳教大師續開台宗,特倡此經。十三世紀日蓮專奉此經與經題立日蓮宗。現代新興的創價學會、立正佼成會和妙智會等教團,都是專奉此經與經題為宗旨的。
由於流傳的因緣殊勝,出現了此經的偽作。早在隋代的《眾經目錄》中就有《妙法蓮華經度量天地品》等三種偽經,《敦煌寫經》、《續道藏經》和日本《續藏經》中也都收有附會此經的偽作。
此經註疏很多,現存主要的有︰劉宋‧道生《略疏》二卷;梁‧法雲《義記》八卷;隋‧智顗《玄義》二十卷、《文句》二十卷,吉藏《玄論》十卷、《義疏》十二卷;唐‧窺基《玄贊》十卷,湛然《玄義釋籤》二十卷、《文句記》三十卷;宋‧法照《三大部續教記》二十卷,慧洪、張商英《合論》七卷;元‧徐行善《科註》八卷;明‧一如《科註》七卷,傳燈《玄義輯略》一卷,德清《通義》七卷,智旭《繪貫》一卷、《會義》十六卷;清‧通理《指掌疏》七卷。新羅‧元曉《宗要》一卷。日本‧聖德《義疏》四卷,最澄《大意》一卷,日蓮《註》十卷等。59(高觀如)
◎附一︰溫特尼茲(M. Winternitz)《印度文獻史》〈佛教文獻〉第七章(依觀摘譯)
《法華經》既是最重要的大乘經典,也是最優美的文學作品。想要瞭解大乘佛教種種特質並知其優缺點的人,一定要閱讀本經。在本經中,較少述及人類的釋迦牟尼。經中的佛陀超越了其他諸神,過去無數劫以來已出現於世間,是永遠常在的無限高遠的存在。佛陀嘗如此自述︰「我是世界之父、自生者(Svayam-bhū)、一切有情的醫師、保護者。凡夫因愚癡無知而輪迴不已。為此,我假意入滅」(第十五章第二十一偈)(譯按,此偈相當於漢譯《妙法蓮華經》〈如來壽量品〉︰「如醫善方便,為治狂子故,實在而言死,無能說虛妄;我亦為世父,救諸苦患者,為凡夫顛倒,實在而言滅;以常見我故,而生憍恣心,放逸著五欲,墮於惡道中。」等三偈。)也就是由於眾生愚癡,智慧淺薄;基於慈悲心,因而佛假意入涅槃。就像當某一醫師外出之際,其諸子突然身罹重病。醫師急速返家為諸子調藥。但是,諸子中僅有少數願意服藥,其餘諸子因心志已迷,拒服彼藥。為令彼等病除,醫師再次遠行,並令人傳回其卒於外地的消息。此時,諸子猛然醒覺其父已捨他們而逝,今唯有吞服其所留處方,以令病癒。同此,從表面上看,佛陀似乎已入涅槃,但是,祂仍經常為眾生說教。聯繫佛陀與眾生之間的,是佛陀的教法。此《法華經》中的佛陀與巴利聖典中的佛陀有所不同,巴利聖典的佛陀只是一位為了佈教而遍歷各地的托鉢僧;而《法華經》中的佛陀,則是身處靈鷲山大集會中,其傍不僅環繞著比丘、比丘尼,尚有無量無數的佛菩薩、天龍鬼神等。當佛陀「欲雨大法雨、擊大法鼓、舉大法旗、燃大法炬、吹大法螺」時,其眉間白毫放出一道光明。此光明遍照一切諸佛、一切有情乃至一萬八千「佛國土」,而令彌勒菩薩驚為不可思議。這是因為《法華經》中的佛陀,是位偉大的幻師,祂能以此變幻莫測的神變,影響會眾的感覺。
又,在教理方面,《法華經》中佛陀的教理也與小乘佛陀有很大的差異。雖然大乘的佛陀同樣是要導引有情證得「佛智」(正覺),但是,祂給予有情的是唯一的「乘」,也就是給予運載眾生到最終目的的「佛乘」。只要聽聞過佛陀說法,或是積聚任何種類功德,或是守持道德規範的人,皆能成佛。又,禮拜舍利,建塔,雕造寶石、大理石或木像,乃至如壁畫之類等任何種類的佛像者,皆能成佛;甚至像戲造沙塔,在牆壁戲畫佛像的幼童,以香、花供佛塔者,或於塔前奏樂者,或是因偶然機緣而稱一聲「南無佛」者,皆能獲得最高正覺。所謂依「三乘」(聲聞、緣覺、菩薩)而證得涅槃一事,只不過是表面上的,事實上眾生所以得正覺,成為佛陀,全是仰賴佛陀的慈悲所致。(中略)
佛陀除了經常以慈父比喻之外,也嘗以醫師作喻。在某個譬喻中,眾生被比喻為天生目盲的人,而佛陀是為其開眼的大醫生。為了證明佛陀是毫無偏愛,等視眾生的慈父或醫師,經中有如下的兩則譬喻︰猶如密雲彌布,蔚然成雨,一切卉木藥草因雨所潤而得生長;佛出現於世,一切有情皆得離苦得樂。又如同日月之光平等普照世間,不分善惡高低,佛之說法,亦復如是。
這些譬喻與直喻若不是因內容的影響,而顯得過於冗漫的話,其價值將更值得稱美。而這種冗漫的筆調,正是本經的特性。同一的章句在經中一再的重複,而思想幾乎就被淹沒在詞彙的洪水之中。比起詞彙,數量更是漫無限制的膨脹。例如︰佛陀的住世劫數等於四十恒河沙數。佛陀證得究竟涅槃之後,其正法住世劫數等於全印度的微塵數,其次,像法住世亦如四大洲的微塵數。又,此世界出現過「二十千萬億」同樣的佛陀。對於佛陀的讚歎,除了用眾多的詞彙與龐大的數目字之外,還使用極為特殊的表現手法,例如在第十四章敘述由於佛陀的神力,大地裂開,突然從四面八方湧出數千萬億菩薩,其一一菩薩皆伴隨六十倍恒河沙數的眷屬。是諸菩薩摩訶薩禮佛、讚佛,時間經五十劫,是時釋迦牟尼佛及諸四眾默然而坐,依佛神力故,彼五十劫諸大眾謂如半日。爾時,世尊謂大眾言,是諸無量菩薩皆是佛所化度之弟子。又,對經典的讚歎,也是漫無限制。例如第十一章敘述從地湧出令人驚嘆的七寶塔。其塔內部有遠古已滅度的多寶佛出聲讚言︰「善哉!善哉!釋迦牟尼世尊,此妙法蓮華法門,汝能善說。如所說者,皆是真實。」在同一章中,又敘述文殊師利菩薩入於大海龍王宮宣說《法華經》。而龍王幼女聞此說法,深解一切義理。甚至該龍王女(即龍女)最後竟轉女成男,成等正覺。經中也一再稱讚《法華經》的說法者與聞法者的功德。(中略)
這種大量的稱歎手法,尤其在經典中特意讚美經典的表現手法等等,可以說與《往世書》的特質是相同的,是一切大乘經典的特質。事實上,《法華經》中的一切記載,能讓我們聯想起《往世書》的精神。《法華經》的佛陀,時常令人聯想起《薄伽梵歌》中的克利須那。但是,無論是克利須那崇拜的起源,或者有關克利須那的種種,我們都無法決定其確實年代,因而,對於《法華經》的年代,我們也無法經由《往世書》而獲得結論。
由於《法華經》是由不同時代的數個章節所組成,因而難以確定其確實的成立年代。以純粹梵文書寫的散文部分以及使用混合梵文的偈頌部分不應是成立於同一個時代。在內容上,兩者之間經常是零零散散的。在散文或偈頌中,屢屢言及本經係韻文作品。或許它們原是由一些夾有散文的詩句所構成,那些散文或是用來解釋偈頌,或是用來當作兩首偈頌的聯繫而被穿插進去。其後,當詩句中的方言逐漸被淘汰時,那些簡短的散文章句遂逐漸被增廣。事實上,散文扮演著解釋與說明的角色。尤其在不具有偈頌的數品中,更能證明其乃後世所添加。經中第二十一章到第二十六章即屬此類。《法華經》全經大抵是在讚歎釋迦牟尼佛,而在這數章中,則以頗多的詞彙讚歎菩薩。其中之一是藥王菩薩,祂是善治一切疾病的藥王(Bhaisajyarāja);在第二十一章,祂為說法者說守護陀羅尼。在第二十二章,於十二年間祂遍食香物,吞油,纏繞天衣,以油沐浴後,燃燒自身;經一萬二千年,其身體仍燃燒不盡。這樣壯烈的犧牲,其唯一目的僅在於向佛陀及《法華經》表示敬意。第二十四章,是敘述偉大的救世者觀世音菩薩(Avalokiteśvara)。念持觀世音菩薩名者,能免除一切危難。被判處死刑者,若能念持菩薩名號,彼執行者所執刀杖段段碎壞。若念菩薩名號,能解一切束縛。此觀音菩薩能救船難,營救為盜賊所襲擊的商隊,婦女若欲求男求女,只要稱念觀世音菩薩名號,即能達成願望。在此章中,以相當長的偈頌稱美觀世音菩薩,而這也應是較為後代的作品。然而並不是所有的偈頌都較散文成立的早,有些偈頌也是後世所附加的。
這些作品中,雖然含有較後代以及較為早期的作品,但是,比起《大事》、《普曜經》而言,它們似乎較具統一性。前揭二書含有眾多早期的佛教教理與詩文,而《法華經》通篇所顯現的僅是後期佛教的景況。雖是如此,我們仍認為本經的中心部分大約成立在西元一世紀前,因為活躍於二世紀間的龍樹嘗引用本經。本經的漢譯始自西元223年。此一譯本今已不傳。如今,漢譯本方面有︰(一)竺法護譯,(二)鳩摩羅什譯,(三)闍那崛多、達摩笈多譯等三種譯本。在最後一譯的譯序中,闍那崛多及達摩笈多言及其所譯係依據二種異本所成。從東土耳其斯坦(新疆)所發現的《法華經》斷片與尼泊爾系寫本不同看來,本經確實有二種傳本流傳。就整體而言,東土耳其斯坦本似乎比尼泊爾本簡短,但是,其中仍含有若干尼泊爾本所無的章句。
關於本經雛型的確實成立年代有一點倒是可以確定。也就是在崇拜佛陀、崇拜舍利、崇拜雕像等這些與本經特質有關的情事上,所暗示的是,當時的大乘佛教已發展得頗為成熟了,尤其從中可以看出佛教藝術發展的情形,從一些描述中,例如為安奉佛舍利而建立數百萬的舍利塔,以及千百萬雄偉的寺院(vihāra)的建立等等看來,當時的印度國土至少存在著數百座塔與寺院,而這些寺塔的壁面毫無疑問的,其用來作為裝飾的佛畫,是以寶石所成。此外,也有以木、金屬之類的材質作成的佛像、浮雕。另一方面,《法華經》也刺激了藝術界。本經在中國及日本佛教徒間皆被視為是德育的書籍,經常被置於第一位。唐‧義淨嘗如此說道︰「《法華經》係吾師慧智所愛讀之書。彼於六十年間日誦一遍,計已讀誦該經達二萬遍。」至今,日本的任何寺院中,皆有《法華經》的存在。西元1252年,日僧日蓮開創「日蓮宗」時,係以本經為最神聖的經典。又,在中國或日本的天台宗中,本經是該宗的主要經典之一。
◎附二︰〈妙法蓮華經方便品講要〉(摘錄自《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二)
本經詳於教而略於觀,可謂釋教之經,即釋教之所以為教之究竟,一言以蔽之曰,巧便而已矣。巧謂善巧,便言方便。方便即指規矩準繩之方法,但其致用則有待於善巧。佛教之所以為教者,亦無非善巧以用方便耳。如經中〈五百弟子受記品〉云︰「世尊甚奇特,所為希有,隨順世間若干種姓,以方便知見而為說法。」此謂佛教能適應世間無量眾生所需,是即巧便之一。然隨順眾生之性,仍無失於本宗,如〈法師品〉云︰「諸所說法,隨其義趣,皆與實相不相違背。」此不違實相,即其巧便之二。又〈如來壽量品〉云︰「如來所說經典,皆為度脫眾生。」可知不違實相之義,是在度脫眾生,是其巧便之三。又〈藥草喻品〉云︰「其所說法,皆悉到於一切智地。」度脫眾生,固為巧便,度脫而又至於究竟即其巧便之四。如是四義,皆所謂巧便也。佛教面目,原來如此;而聞受者,或由之而不知其道,故有待於解說,本經即所以解說佛教者也。
此經以一法門而釋佛教,曰妙法蓮華法門(梵名芬陀利,即白蓮華)。妙示法所含蓄者,如〈如來神力品〉說︰「佛說此經,以要言之,謂如來一切所有之法,一切自在神力,一切祕要之藏,一切甚深之事。」即言佛所得之真實處,殊勝處,隱微處,奧妙處也。如此四德,佛教皆具,故稱妙法。次表法之相狀,喻若白蓮華。一顯其潔淨,出污泥而不染;二謂開敷,宣明顯示以表其盛。以此完備淨顯法門而釋佛教,乃本經之特殊處。所以〈法師品〉云︰「一切菩薩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皆屬此經,此經開方便門,示真實相。」勘梵藏本此文原義,謂此法門即無上菩提之所從出。何以故。由此法門釋佛說意趣最為殊勝故(羅什意譯為開方便門示真實相)。了此佛教意趣,則能直趨無上菩提而無惑,否則於佛教法,無有入處也。法門云何﹖經後普賢勸發品〉中,請佛廣說,佛言不須廣說,但能引端,即得三隅之反也。然此略示方隅者果何如耶﹖曰如性、實際、法界、無差別而已。聽眾聞之,悉皆悟入。《法華》法門,即以此句為鎖鑰(惜什譯奪此數句,《藏要》本已註出)。謂《法華》為釋教之書者,即據此而釋成其善巧方便也。以經之要,故在印度流行甚早,龍樹弘揚大乘,其釋《大品般若》之《智論》,即時時依此經義而作釋。經本傳譯中土,從三國至隋,前後亦經六譯。今存三種︰初為西晉‧竺法護所譯之《正法華經》,次即此本姚秦‧鳩摩羅什所譯之《妙法蓮華經》,最後隋‧闍那笈多之《添品法華經》乃用什譯而增訂者。現存本以秦譯為最要,徵之梵本,知其頗有改動處(現存梵本,一為尼泊爾本,近竺譯;二西域本,近什譯,但不盡合,知秦譯實有改動也);但所改有深意殊特處,今即取以為講本。
講正文前,於全經結構,應略加解釋。秦譯二十七品,為〈序〉、〈方便〉、〈譬喻〉、〈信解〉、〈藥草喻〉、〈授記〉、〈化城喻〉、〈五百弟子受記〉、〈授學無學人記〉、〈法師〉、〈見寶塔〉、〈勸持〉、〈安樂行〉、從地踴出〉、〈如來壽量〉、〈分別功德〉、〈隨喜功德〉、〈法師功德〉、〈常不輕〉、〈如來神力〉、〈囑累〉、〈藥王本事〉、〈妙音〉、〈觀世音普門〉、陀羅尼〉、〈妙莊嚴王本事〉、〈普賢勸發〉。此中組織與餘本特異處,即在置〈囑累〉為二十一品。通途〈囑累〉均置最後,參諸現存梵本及異譯本亦在經末。然此為譯者改作,抑或所據原本如是,今已難考。但現存梵本,頗不一致。古人云,「什譯依龜茲本」,此或可信。若然,此經流行,本應有兩部分。二十一品者為原本,從初〈序品〉以至〈囑累〉,自成一結構;後六品為增益本,乃加入原本為之附屬者也。此種分法,於本經中,亦可覓得證據。〈如來神力品〉中即自為結論云︰「此經以要言之,如來一切所有之法,如來一切自在神力,如來一切祕要之藏,如來一切甚深之事,皆於此經宣示顯說。」如是總結,顯見前此各品自成一結構也。由此結構,最前為〈序品〉,最後為〈囑累品〉,固為諸經之通例。其中十九品,即依結文法、力、藏、事四類,各明一義而成四段。四義原可互明,今謂每段一義,乃依所側重,據勝而談耳。初九品(〈方便〉至〈法師品〉)詳說如來一切所有之法。次二品(見〈寶塔品〉、〈勸持品〉)詳如來一切自在神力。〈安樂行品〉,言如來一切祕要之藏。餘七品(〈地踴〉至〈如來神力品〉),即詳說如來所有甚深之事。前言此經為釋教之作,教之所以為教,不外善巧方便而已;今判經文四段,正是藉四義以顯巧便耳。如以法言,原為一門,而說三乘,法一說三,是即巧便。蓋不說三,即不得教之實,亦不見教之用。所云方便者,規矩準繩也,用之而善,即有巧在。一法說三,即律善用,斯之謂巧也。其次力者,頓變娑訶世界為淨土,一剎那頃集無量釋迦分身,又開多寶塔而顯古佛宛然,此皆佛力所現。有此神力而後知《法華》法門真實不虛,故有無量菩薩發心流通此經,是亦教化之巧便處也。又次藏者,安樂四行,依《法華》而立,如王髻明珠,最為珍要,不輕示人,而為最後賜與,是亦教化之巧便也。又言事者,如佛說此經,後世需人受持時,即從地中湧出釋迦內眷屬,於時人疑父少子老,於理有乖,佛即解釋如來成佛久遠,而今現出家證道不久涅槃者,均是教化巧便,令眾生覺如來無常而尊視佛法耳。如是種種說理示事(示事,不但自事,亦引他事教化,如後文說藥王、妙莊嚴王等本事也),皆為方便。以本經四段所說,可見佛教為教在於巧便也。於四段中,以法為本,因之所釋特詳,乃有九品。〈方便〉一品,尤為綱要。明白此品之要,自可貫通全經也。(中略)
佛法本無言說,而以言說出之;本為一乘,而以三乘導之,可謂巧便極矣。然此巧便須賴力學而後能解,解而後信。由信有佛法,而知自能作佛,則佛境可契矣。若於此不學不信,即終無分於佛法,故學為入德之門也。自知作佛者,自知即自證,嘗云佛智為自然智、無師智,此自然無師,非謂便無因緣,乃不待他耳;種性之因,師教之緣,仍須具備也。是故求學,先須自信,則能順心之性,能順心性,則可以盡其心矣。所云自證,即自內順法性之義,能順法性,則無理不窮矣。由此盡心窮理,則能究竟至於一切種智,法華法門,釋教方便,其示學者之用力處全在此。今特提出此品講習,所重亦在此也。
復次,應知教以巧便而立,學亦須巧便而入。孟子曰︰梓匠輪輿,能與人規矩,不能使人巧。佛之設教,亦但出示規矩而已,巧則純視學者自身用力如何耳。如《孟子》〈離婁章〉所云︰「聖人既竭目力焉,繼之以規矩準繩,以為方圓平直,不可勝用也。既竭耳力焉,繼之以六律,正五音不可勝用也。既竭心思焉,繼之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故曰︰「為高必因丘陵,為下必因川澤,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謂智乎﹖」此中規矩六律仁政,要須於自家耳目心思既竭之後用之,所得方圓平直正五音等,乃不可勝用,仁澤乃可被於天下。可知自竭最要,但自竭不繼以規矩等,用終不大。故曰︰徒善不足以為政(就心言),徒法不能以自行(就法言)。所云為政不因先王之道而非智者,智即指巧言也。故學者既竭心思而又繼之以善教,則巧不可勝用矣。所以羿之教射,但引不發,以待自竭其能者以從之耳。佛法亦爾,法華會上五千人退席,是皆不願更竭其能者。此如為長者折枝,非不能為,不肯為也。能而不為,何有於竭,更何有於規矩準繩之取法耶。然而巧便,非自竭其能繼以規矩,不可得也。由是以知佛法種姓之說,非固定不變,乃在自己用心之強弱也。設種姓不變,何用教為﹖闡提必不成佛,佛亦非巧便之極者矣﹖所以有闡提之呵責者,乃思以無種姓恥之,激其發心,猶孟氏不屑教誨之意耳。經中提示自信作佛,即明告為聖由己,學者不可不深長思之。
上來方便品義已訖,於一乘之說尚有數義須補釋者,附解於後。
(一)一乘之說意︰佛說一乘意旨,於〈方便品〉中並無明文,但可由其解明三乘之處推想得之。此外如《大乘阿毗達磨經》中,即有明文可按。此經久佚,要義稱引於《莊嚴》、《攝論》二書者甚多。其釋一乘,凡有二頌云︰「為引攝一類、及任持所餘,由不定種姓、諸佛說一乘。法無我解脫,等故姓不同,得二意樂化,究竟說一乘。」初頌言佛說一乘、所為二事︰一者引攝一類,二者任持所餘。所謂一類,即指四種聲聞(決定性、增上慢、退心、應化四類)之一,退心聲聞而言。由學大乘而退墮者,姓自不固,可大可小,若加以策勉,仍可勝進。故佛說一乘引其向大也。又任持所餘,即防閑志願不強之菩薩而常退者,是亦不定種姓一類。故佛說一乘,令其心堅不退。如是一乘之義,外三乘而存,則與前言始異終同之義相似也。次頌以八因說一乘,乃統三乘所同之境行果而言也。如法、無我、解脫,為三乘人踐行之境。法謂法性或名真如,無我即人無我(法無我非三乘同證),解脫即解脫身,同為三乘所共證者。又姓不同,及得二意樂,此三即就三乘之行言。三乘種姓,原有單純複雜之異,故有三乘各三之說。如有聲聞而兼獨覺菩薩行者,此由於種姓不同也。得二意樂者︰(1)佛與眾生同體意樂,謂佛常云我與有情平等平等,我既成佛,有情亦然。(2)眾生有佛自體意樂,謂佛與二乘授記作佛,同證平等法性,有情受記,自信作佛,即具備有佛自體之志趣(思願)在也。又化與究竟,就三乘所得之果言。化為應化,佛為化度眾生,示現得二乘果,其實為佛。究竟者,三乘推其極皆以入佛乘為究竟也。此等義,與前始終畢同之說,又相符也。然而上說,均有簡別。如第一頌,不定姓外,尚有決定種姓。第二頌言三乘相同之餘而有不同處,一乘之義不遍。若以方便真實對辨,說三乘固方便,說一乘亦復是方便也。
(二)一乘與佛性義︰乘一即應性一,所謂眾生皆有佛性。但此義《法華》中亦無明文,古人講解,異說紛紜。其推崇《法華》者,則謂《法華》一乘之說,與《涅槃》佛性相同。《涅槃》言一切眾生皆有佛性,《法華》雖無明文及之,但其義則見於〈方便品〉,佛以一大事因緣出現於世,而為開示眾生悟入佛之知見,此佛知見,即是佛性也。若眾生無佛知見,從何為開,從何使得清淨﹖故知眾生本有佛知見也。又〈五百弟子受記品〉中一喻,謂一貧人於親友家,友乘其醉,繫寶珠於其衣裹,而彼不知,仍乞食如故,一旦告之,即知取用。此喻亦彷彿佛性自有而不知之義也。又〈常不輕品〉授記四眾作佛,四眾既能作佛,則應本有佛性也。由是而知《法華經》中已有佛性之義,所以說一乘者,即應說佛性也。自今觀之,上之舊說,皆不盡然。且以此等說而證佛性,極易使人誤解,尤以初義為甚。佛知見即是菩提,若眾生本有菩提,則眾生原已覺悟,甚易混入覺之歧解。蓋此句經譯文意義含混,勘其原意,乃是開導眾生,使持佛之知見,所以下文又云,以佛之知見示悟眾生。可見佛之知見,實非眾生本有,乃由佛引導而令其受持也。以此而證佛性,則不符也。又衣裹寶珠與四眾作佛之義,皆就種植善根而言,亦非本具之謂。貧人之寶,由他所與,四眾作佛,乃由歸佛聞法,已植善根,凡此皆是增上力義。故知古人之說,實有誤會,不足為訓。而《法華》之說一乘有佛性者,另有所在。乃在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處。諸法實相,依世親釋論,即是佛性。佛性之性,原有二義,即自性與因性。自性者,謂佛之法身,佛以諸法實相為身,實相法即一切法之圓滿清淨者。因性者,謂如來藏,亦是諸法實相,但未離垢圓滿清淨而已,諸佛如來,由此出生,以此為因也。由是而知佛性之言,實應以諸法實相為據。貼切言之,歸之於心,蓋一切法歸於一心,諸法實相即心實相也。諸佛為眾生說法,先察其欲,由欲而根而性而究竟實相,以為其根據。以是佛性而說一乘,可不致如舊說之易生誤解矣。
(三)一乘與觀行義︰一乘為教,觀行為觀,佛學由教觀相導而得,兩者自須相應也。《法華》詳教略觀,非謂無觀也。天台家依此經立宗,特舉教觀二字,自矜於觀有獨到處,以斥異宗。如基師之釋《法華》即為天台所不許,評為抹殺觀字。蓋智者《法華文句》處處以觀心釋義,謂由文字相反之於心而求諸己。此固釋經應有之義,基師未用,而為人所不許,則知《法華》之觀亦不可不說之也。《法華》談觀,其要見於〈安樂行品〉。此品謂菩薩欲以此經得自他利益者,不可不安住四安樂行。四行之初,即觀法空,經云︰觀一切法空如實相不倒不動不退不轉如虛空無所有性云云,是即《法華》之正觀義。天台家所立空假中三觀,乃從《中論》及《瓔珞本業經》混合而出,非《法華》原意也。《法華》正觀,應為法性平等之平等觀。一乘之教,由諸法實相究竟平等而立,觀教相應,自當以法之究竟平等而觀也。平等如虛空者,謂實相如空,無所不在,無有差別,清淨一如也。法云何而如虛空耶﹖謂有淨如如虛空相之心,而後觀一切如虛空也。因性實相,有情與佛無異,而有情所以異於佛者,以處處著礙,遂於三界流轉苦惱,是即不淨不等之心為障耳。此心剋實而言即是七識。七識與四惑常俱,有此心在,即始終與佛相去天淵。所以有情學佛,即在改易此心,使能平等如虛空耳。故有情能觀一切法如虛空,則能得一切平等如虛空之實相以至證無上菩提也。《法華》有觀,即此法性平等觀,非天台家所執之空假中也,明矣。
〔參考資料〕 太虛《法華講演錄》、《大乘妙法蓮華經懸論》;《大乘佛典》第四冊、第五冊〈法華經〉;平川彰(等)著‧林久稚譯《法華思想》;田村芳朗著‧慧嶽譯《天台思想》;岩本裕《インド佛教と法華經》;坂本幸男(等)《法華經の中國的展開》;橫超慧日編著《法華思想》;坂本幸男編《法華經の思想衹文化》。
性起
賢首宗(華嚴宗)理論之一。賢首宗說法界緣起,以法界事法︰有為無為、色心依正、過去未來,互相融通而成一大緣起。即宇宙的森羅萬象,都互為因果。所以以此一法為能緣起,則其他一切萬法都是所緣起。又以其一切萬法為因,則此一法便是果。自它互為能緣起所緣起,相資相待,圓融無礙,總收法界為一緣起。賢首宗為了把法界緣起的宗義,簡別於其他宗派的緣起論,依《華嚴孔目章》卷四所云「一乘法界緣起之際,本來究竟離於修造」之義旨,叫它作性起。
性起的意義是體性生起。具體地說,即是不等待其他因緣,但依自體本具的性德生起。如《修華嚴奧旨妄盡還源觀》說︰「依體起用,名為性起。」一乘法界緣起之際,本來究竟離於修造,所以「起即不起」。但所謂離修造,意味著離相,法性要在離分別心中方現前,所以說為起,此即以不起為起,非有起相之起,所以「不起即起」。「性起」這個術語,源出晉譯《華嚴經》〈寶王如來性起品〉,在顯示如來以無量因緣成等正覺出興於世,所以唐譯《華嚴經》把它譯作〈如來出現品〉。依賢首宗的宗義是,此如來即是《華嚴經》的十身佛,亦即十身具足的法身佛。十身佛有兩種︰一解境十佛,一行境十佛。現在指的是解境十佛。即︰(1)眾生身,(2)國土身,(3)業報身,(4)聲聞身,(5)緣覺身,(6)菩薩身,(7)如來身,(8)智身,(9)法身,虛空身。均大體就眾生世間、器世間、智正覺世間三種建立,所以叫作融三世間十身,或者叫作圓滿無礙法界身。此即圓行菩薩以解了心照宇宙法界時,不論有情非情森羅萬象都是佛身,因此用十數束表無盡的深意,說它作十身。亦即網羅法界全體稱為如來。所以《探玄記》說︰「不改名性,顯用稱起,即如來之性起。又真理名如名性,顯用名起名來,即如來為性起。」
《探玄記》又把性起分作理性起、行性起、果性起三種,而說性有三種︰(一)理、(二)行、(三)果;起也有三種︰(一)理性得了因而顯現叫作起,(二)行性待聞熏資發而起所成的佛果叫作起,(三)理行兼具修生至果位時合為果性而起應機的化用叫作起。如此有三種性起,但法藏所明主要是果性起。就是在如來果上,真如法性不等待其他因緣,順自性全體起為世出世間迷悟情非情一切諸法,所謂性海無風,金波自涌。慈恩宗說真如凝然不作諸法,所以無性起義。賢首宗反之,說真如法性湛然靈明,全體即用,所以法爾常為萬法,法爾常自寂然;寂然是全萬法的寂然,這和虛空斷空不同;萬法是全寂然的萬法,這和遍計倒見定相的事物有異。既然世出世間一切諸法全是性起,就性外更無別法,所以宇宙萬有雖森然差別,而渾然圓融,橫盡十方,竪窮三際,一一法都彼此互收,一一塵都包含世界相即相入,無礙溶融,主伴具足,重重無盡。
一般所謂緣,即待其他因緣而生起。《普賢行願品疏鈔》依《探玄記》說,緣起有二種,(一)染緣起,(二)淨緣起。真如法性在眾生因中隨無明緣即真妄和合,起為諸法,所以有染淨的差別。此中淨緣起便是和染緣起相反,而和性起相合,是說如來大悲、菩薩萬行等。又雖說性起,實在仍由因緣生起,但既已生起,即違因緣而順自性,所以把因緣略去只叫作性起。
天台、賢首兩宗都闡明法界圓融義。但賢首宗站在佛的果智上談諸法的融通,說法界森羅諸法,都是毗盧遮那如來果滿的本性所起。天台宗談因心的本具,說在迷因位的凡心本來法爾圓具十界三千色心諸法。所以天台宗以性具法門自許,而賢首宗樹立性起法門和他對壘。(黃懺華)
◎附︰〈性起緣起〉(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等)
性起與緣起,為華嚴宗的兩種法門。就果上談諸法之現起,是為性起;就因位談萬有之現起,是為緣起。即謂性起是果,是遮那法門;緣起是因,是普賢法門。又就《華嚴經》而言,〈普賢菩薩行品〉是緣起法門;〈寶王如來性起品〉是性起法門。
《華嚴經探玄記》於性起緣起之別,以四義釋云(大正35‧405b)︰「. 一以果海自體當不可說,不可說性,機感具緣,約緣明起,起已違緣而順自性,是故廢緣但名性起。(二)性體不可說,若說即名起,今就緣說起,起無餘起,還以性為起,故名性起不名緣起。(三)起雖攬緣,緣必無性,無性之理顯於緣處,是故就顯但名性起,如從無住本立一切法等。(四)若此所起似彼緣相,即屬緣起,今明所起唯據淨用,順證真性故屬性起。」
〔參考資料〕 《華嚴經搜玄記》卷四(下);《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七十九;《華嚴經問答》卷下;久松真一(等)編《禪の本質と人間の真理》;《東洋學術研究》第二十二卷第二號。
法會
為供佛施僧及講說佛法而舉行的集會。又稱佛會、佛事,日本佛教界又稱之為法要。
印度古來即盛行法會,其種類頗多。《長阿含》卷十七〈沙門果經〉(大正1‧108b)︰「於恒水北岸為大施會,施一切眾。」《維摩經》卷上〈菩薩品〉(大正14‧543c)︰「我昔自於父舍設大施會,供養一切沙門、婆羅門及諸外道、貧窮下賤孤獨乞人,期滿七日。」其中所說之大施會,即不分僧俗、男女、貴賤、上下,無遮平等的「無遮大會」。以及《十誦律》卷五所載的般闍婆瑟會、娑婆婆瑟會、二月會、入舍會,《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三所說的佛生日大會、菩提大會、轉法輪會、羅睺羅大會、阿難大會。
其中,般闍婆瑟會即五年大會,《有部尼陀那》卷五稱為五歲大會,乃為紀念佛陀五歲時剪除頂髻的集會。但是《大唐西域記》卷五〈羯若鞠闍國〉條謂,五歲大會為五年一設的無遮大會;《玄應音義》卷十七譯般遮于瑟為五年一大會,意指每五年舉辦一次。
娑婆婆瑟會又稱六年會或六歲會,即為紀念佛陀六歲時頂髻再立的集會。二月會也稱頂髻會,指一般人民剪去頂髻的節會。入舍會另稱盛年會,是一般人民慶祝遷入新居的集會。佛生日大會即浴佛節,為紀念佛誕的集會。菩提大會即成道會,是慶祝佛陀於菩提樹下金剛座上,成等正覺的集會。轉法輪大會,即紀念佛陀成道後於鹿野苑初轉法輪之會。
羅睺羅大會及阿難大會,指於羅睺羅、阿難之塔所行的法會。據《高僧法顯傳》〈摩頭羅國〉條載,在印度,從舍利弗、羅睺羅、目連、阿難、文殊、觀音,乃至經律論三藏及般若波羅蜜等,均設有諸種供養法會。又云(大正51‧859b)︰「眾僧受歲竟,長者居士婆羅門等,各將種種衣物沙門所須,以用布施眾僧,僧受,亦自各各布施。佛泥洹已來,聖眾所行,威儀法則,相承不絕。」
又,《阿育王傳》卷二載,阿育王嘗布施金銀供養佛生處塔、般涅槃塔。
在中國方面,依《歷代三寶紀》卷四載,後漢靈帝曾於光和三年(180)在洛陽佛塔寺齋僧,並下令懸繒、燒香、散華、燃燈。《高僧傳》卷九〈竺佛圖澄傳〉載,後趙‧石勒每年必於四月八日,親詣佛寺浴佛。《魏書》〈釋老志〉卷二十載,北魏孝文帝承明元年(476)八月,永寧寺設太法供度良家男女百餘人。太和元年(477)二月,帝幸永寧寺設齋,並赦死囚。三月又設會,命中祕二省與佛徒討論佛義。《南史》〈梁紀〉載,中大通元年(529)二月,武帝於同泰寺設救苦齋;十月又建四部無遮大會,僧俗五萬餘人集會。依《廣弘明集》卷十九所載〈御講般若經序〉中載,中大通五年二月帝於同泰寺無遮大會自講「金字般若經」,與會者多達三十餘萬人。《續高僧傳》卷五〈法雲傳〉載,梁‧普通六年(525)法雲於同泰寺自設千僧會。《洛陽伽藍記》卷二〈平等寺〉之條載,北魏‧永熙二年(533)二月五層塔落成,帝親率百官作萬僧會。其他如《佛祖統紀》等所載的有︰水陸會、放生會、華嚴會、盂蘭盆會、頭陀會、獅子會、龍華會等。
另據《敕修百丈清規》及《幻住清規》等之記載,禪家以修祝聖會、佛降誕會、成道會、涅槃會、國忌、祈禱會(祈晴、祈雨、祈雪、道蝗、日蝕、月蝕)、楞嚴會、青苗會、盂蘭盆會、觀音菩薩生日會、達磨忌、百丈忌、開山歷代祖忌、嗣法師忌等諸會為年例。
日本齋會最早於敏達天皇十三年舉行,蘇我馬子經營佛殿安置彌勒石像,迎請善信等三尼設齋。推古天皇十四年(606)四月,元興寺安奉丈六佛像並設齋,命諸寺於四月八日、七月十五日設齋;舒明天皇十二年五月於廐坂宮設齋。不久又在禁中修御齋會、仁王會、季御讀經等。
平安時代以宮中御齋會、興福寺維摩會、藥師寺最勝會為「南京三會」,法勝寺大乘會、圓宗寺法華會及最勝會為「北京三會」。依源為憲《三寶繪詞》卷下載,當時諸山所舉行的年中行事為︰正月的修正月(修正會)、御齋會、比叡懺法、溫室、布薩,二月的修二月、西院阿難悔過、山階寺涅槃會,三月的志賀傳法會、藥師寺最勝會、高雄法華會、法華寺華嚴會、比叡坂本勸學會、藥師寺萬燈會,四月的比叡舍利會、大安寺大般若會、灌佛、比叡受戒,五月的長谷菩薩戒,六月的東大寺千花會,七月的文殊會、盂蘭盆會,八月的比叡不斷念佛、八幡放生會,九月的比叡灌頂,十月的山階寺維摩會,十一月的熊野八講會、比叡霜月會,十二月的佛名會等。
其中,大般若會係印度以來傳承的風習,為供養《般若經》的法會,會中安奉《般若經》與般若十六善神圖。華嚴會又稱知識供,為供養《華嚴經》的法會,會中懸掛五十五所善知識圖像。又,《雲圖抄》、《年中行事祕抄》、《小野宮年中行事》等書,對年中法會及其沿革也有所記述。
此外,南都另有唯識會、俱舍會等供養各論的法會。其他如為佛像開光之開眼供養;佛殿落成時所修的入佛供養或慶讚會;為追善先亡所營建的佛事,稱常樂會或追善會。以及彼岸會、十夜會、臨正會、千部會、萬部會、大藏會等,種類頗多。
法會之儀式雖廣略不定,但一般進行的方式為莊嚴道場,於佛前備香、華、燈明、音樂等,並行表白、願文、諷誦等事。又,具備導師、讀師、咒願、禮師、唄師、散華、堂達等七眾之法會,稱為七僧法會;具備梵唄、散華、梵音、錫杖諸僧者,稱四箇法要。
〔參考資料〕 《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二十四、卷三十三、卷四十;《廣弘明集》卷二十四、卷二十八;《荊楚歲時記》;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菅沼晃(等)編《佛教文化事典》〈法會と藝能〉。
毗盧遮那
佛的報身或法身。音譯又作毗盧舍那、毗樓遮那、吷𡀔者那;意譯為大日如來、遍照、光明遍照或淨滿、三業滿、廣博嚴淨等。
關於毗盧遮那佛,《華嚴經》、《梵網經》、《觀普賢經》、《大日經》等經所載,不盡相同。據舊譯《華嚴經》卷二〈盧舍那佛品〉所述,盧舍那佛於無量劫海修功德成正覺,住蓮華藏莊嚴世界海,放大光明照十方,由身上諸毛孔出化身雲,演出無邊契經海。據《梵網經》記載,此盧舍那佛於百千阿僧祇劫,修行心地,成正覺,住蓮華台藏世界,化現千葉百億大小釋迦,說菩薩心地法門。而《觀普賢菩薩行法經》則云毗盧遮那身遍一切處,住於常樂我淨四波羅蜜所攝成的常寂光土。
此「毗盧遮那」一語,最早出現於《雜阿含經》卷二十二的「破壞諸闇冥,光明照虛空,今毗盧遮那,清淨光明顯」,此中所指的「毗盧遮那」一詞,係「太陽」之意。其次《華嚴經》等有「盧舍那佛」之說;又《佛本行集經》、《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大乘四法經》等經典卷前皆有「歸命大智海毗盧遮那佛」之語;《大乘同性經》卷下又云(大正16‧650b)︰「所有聲聞法,辟支佛法,菩薩法,諸佛法,如是一切諸法,皆悉流入毗盧遮那智藏大海。」其後《大日經》則以摩訶毗盧遮那(大日如來)為全法界的體性。
至於「毗盧遮那」的語義,據《華嚴經探玄記》卷三所述,其意為光明遍照;《大日經疏》卷一與卷十六則以毗盧遮那為「日」的別名;《金剛頂經義訣》卷上以毗盧遮那為「最高顯廣眼藏如來」,「毗」即為「最高顯」,「盧舍那」為「廣眼藏」。梵語vairocana,是由「光輝」、「照耀」之意的ruc轉化為rocana,再加上前置詞vai(vi的變化)而成。意指「附屬於太陽的」或「太陽之子」。意譯遍照或光明遍照,或係依此義而來。又virocana,是在rocana之前,加上vi,有光耀之意,意指太陽或太陽神。《大日經疏》以毗盧遮那為「日」之別名,當係依此義。總而言之,此「毗盧遮那」一語與「太陽」確有關聯。
在大乘佛教之中,「毗盧遮那」原是釋尊的理想化,舊譯《華嚴經》卷四〈如來名號品〉云(大正9‧419a)︰「此四天下佛號不同,或稱悉達,或稱滿月,或稱師子吼,或稱釋迦牟尼,或稱神仙,或稱盧舍那,或稱瞿曇。」即將釋迦牟尼比喻為太陽(盧舍那)。
中國各家在論述佛之三身時,係以毗盧遮那或盧舍那為三身之一,然於二者之所屬則頗有異說。智顗《法華經文句》卷九(下)以毗盧遮那為法身如來,盧舍那佛為報身如來。此乃依據《觀普賢經》敘述毗盧遮那身遍一切處,故以之為法身;《梵網經》敘述盧舍那為千葉台上之主,故以其為報身。吉藏在《三論略章真應義》中舉地論師所說,而將盧舍那配為報身佛。《法華玄論》卷九以為《梵網經》的盧舍那佛是迹身。而華嚴家則以《華嚴》的盧舍那具足十身,此義大異於前說。十身是眾生身、國土身、業報身、聲聞身、辟支佛身、菩薩身、如來身、智身、法身、虛空身。謂毗盧舍那具有此等十身,而此十身又稱為融三世間之十身,或稱解境十佛。十身中的如來身,有正覺佛、願佛、業報佛、住持佛、化佛、法界佛、心佛、三昧佛、性佛、如意佛等十身,名之為行境十佛,又稱十身具足之舍那。
密教稱毗盧遮那佛為摩訶毗盧遮那佛。此佛住廣大金剛法界宮,為自內眷屬說三密平等之法門,以理智二法身為其體。智法身住於實相之理,為自受用現三十七尊身,表金剛界之教主。理法身住於如如寂照之智,為自他受用現三重曼荼羅身,表胎藏界的教主。毗盧遮那即是此理智不二之體。但《理趣釋》卷上云,毗盧遮那如來名為遍照,是報身佛,在色界頂第四禪色究竟天成等正覺,為諸菩薩說四種自證自覺的聖智。《金剛頂瑜伽三十七尊出生義》又云(大正18‧298a)︰「於是印成法界體性智自受用身,即塔之正中毗盧舍那如來也。」二者主要是將智法身當作報身、受用身。
此外,密教除以毗盧遮那為大日如來,單獨將其刻畫於金胎兩部曼荼羅外,又另外別立盧舍那或毗盧舍那佛。如《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卷十五有「毗盧遮那佛變」一語。《河洛上都龍門之陽大盧舍那像龕記》及《佛祖統紀》卷三十九等,嘗記載唐高宗咸亨三年善導等人,在龍門石壁鐫刻高八十五尺的盧舍那佛像。《廬山記》卷一記述廬山乾明寺供有張僧繇所繪的盧舍那佛像。《廣清涼傳》卷中記載,五台山瑞相殿北十三重大佛殿中安奉盧舍那佛像,其四周並雕有一萬尊菩薩像。
◎附︰《佛菩薩聖德大觀》〈盧舍那佛〉條
依照智者大師的《法華經文句》所說,毗盧遮那是法身如來,盧舍那是報身如來,釋迦牟尼是應身如來。這裏的報身如來就是通常所說的報身佛。在佛陀的三身中,報身是修集無量福慧資糧所起的無邊功德,也是由因位之本願與行持所修得之享受佛果境界的佛身。又稱為受用身,或受法樂身。
據《梵網經》所載,盧舍那佛已修行過百阿僧祇劫,成佛以後住在蓮花台藏世界。蓮花台周圍有一千葉。每一葉是一個世界,千葉總共為一千世界。每一葉世界,又有百億須彌山、百億日月、百億四天下、百億南閻浮提。而有千百億無量數釋迦正在說法。這無量數釋迦化身的本源,就是盧舍那佛。
六十卷《華嚴經》裏,也曾以這樣的偈頌讚嘆盧舍那佛︰「無量劫海修功德,供養十方一切佛。教化無邊眾生海,盧舍那佛成正覺。(中略)盧舍那佛大智海,光明普照無有量。」依《華嚴經》所說,佛陀報身的淨土是蓮華藏世界,而盧舍那佛則是蓮華藏世界的教主。這與密教所供奉的毗盧遮那佛(大日如來),其梵語雖然同字,但所指卻並不相同。因此,除了密教的大日如來像之外,顯教也常單獨供奉盧舍那佛。在佛教造像史上,我國龍門石壁及日本東大寺所造的盧舍那大佛像,都是膾炙人口的傑作。
〔參考資料〕 新譯《華嚴經》卷六〈如來現相品〉;《大日經》卷一;《法苑義林章》卷六(本)、卷七(末);《法華文句》卷八(下);《法華玄義》卷六(上);《像法決疑經》;《勝鬘寶窟》卷上(本);《華嚴五教章》卷二;《金剛頂瑜伽略述三十七尊心要》;《古今圖書集成》〈神異典〉卷九十一;《廣清涼傳》卷上;《參天台五台山記》卷五;望月信亨《淨土教の起原及發達》。
金剛頂一切如來真實攝大乘現證大教王經
三卷。唐‧不空譯。略稱《金剛頂大教王經》、《金剛頂經》。或單稱《三卷教王經》、《教王經》。收在《大正藏》第十八冊。係闡述密教金剛界法門之經典,與《大日經》合稱為兩部大經。
本經原藏於南天竺的鐵塔內,由龍猛菩薩入塔內從金剛薩埵受此經,凡有十萬頌。後由龍猛傳門人龍智,再傳金剛智三藏。金剛智東渡時,在船中遇暴風侵襲,其經大半流失。故今翻譯流傳者僅是其中之一小部份。
古來相傳此經有四本,一是法爾恆說本,即大日如來智法身常恒說法不斷之經典。二是塔內安置本,即無量頌廣本,係金剛薩埵蒙如來之教敕,將恒常本循諸經樣式,加入五成就而成之經典,置於南天竺鐵塔內待機緣而傳。三是十萬頌廣本,即龍猛菩薩從金剛薩埵所授的十萬頌本(十八會)。四是四千頌略本,即十萬頌之中的四千頌略本(十八會中之初會),今所傳譯者即屬此本。
所謂十八會,依《金剛頂瑜伽十八會指歸》所說,分別如下。初會︰一切如來真實攝大乘見證大教王會,在色究竟天說。第二會︰一切如來祕密主瑜伽會,在色究竟天說。第三會︰一切教集瑜伽會,在法界宮殿說。第四會︰降三世金剛瑜伽會,在須彌頂說。第五會︰世間出世間瑜伽會,在波羅奈國空界說。第六會︰大安樂不空三昧耶真實瑜伽會,在他化自在天說。第七會︰普賢瑜伽會,在普賢菩薩宮殿說。第八會︰勝初瑜伽會,在普賢菩薩宮殿說。第九會︰一切佛集會拏吉尼戒網瑜伽會,在真言宮殿說。
第十會︰三昧耶瑜伽會,在法界宮殿說。第十一會︰大乘現證瑜伽會,在色究竟天說。第十二會︰三昧耶最勝瑜伽會,在空界菩提道場說。第十三會︰大三昧耶真實瑜伽會,在金剛界曼荼羅道場說。第十四會︰如來三昧耶真實瑜伽會,在金剛界曼荼羅道場說。第十五會︰祕密集會瑜伽會,在般若波羅蜜宮說。第十六會︰無二平等瑜伽會,在法界宮殿說。第十七會︰如虛空瑜伽會,在實際宮殿說。第十八會︰金剛寶冠瑜伽會,在第四靜處天說。
其中,初會有四大品,即〈金剛界品〉、〈降三世品〉、〈遍調伏品〉、〈一切義成品〉。不空所譯《金剛頂一切如來真實攝大乘現證大教王經》三卷即是〈金剛界品〉之譯本。此雖僅是十八會中的一小部分,但因譯文完備而受重視。內容略述金剛界如來入金剛三摩地、出生金剛界三十七尊、禮讚如來、建立金剛界大曼荼羅之儀則、引弟子入曼荼羅之法,及羯磨曼荼羅、三昧耶曼荼羅、法曼荼羅等。
此外,現今所流傳的略本,另有唐‧金剛智譯《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經》四卷,係十八會中初會之摘略,宋‧施護譯《一切如來真實攝大乘現證三昧大教王經》三十卷,係十八會中初會之全譯本。二者內容雖有廣略之別,但應為同本異譯。又,其它屬於金剛界之經典,也有被稱為《金剛頂經》者,如《十住心論》卷十引《金剛峰樓閣一切瑜伽瑜祇經》,《祕藏寶鑰》卷下引《一字頂輪王儀軌》時,皆用《金剛頂經》一名。蓋金剛峰與金剛頂同源異譯,均指金剛杵的尖端。
本經之註釋除上述《十八會指歸》一卷外,另有《金剛頂經大瑜伽祕密心地法門義訣》一卷、《金剛頂經疏》七卷、《金剛頂經開題》一卷、《教王經義記》三卷、《教王經解題》五卷等。
◎附︰黃懺華《佛教各宗大意》〈密宗大意〉第一篇第三章第二節(摘錄)
《金剛頂經》者,金剛界之根本大經也。具云《金剛頂一切如來真實攝大乘現證大教王經》。依《金剛頂經義訣》,此經有四本,(1)法爾常恆本,與《大日經》法爾本同,謂諸佛法曼荼羅。(2)塔內安置本,亦云無量頌本,《義訣》所謂經夾廣長如床,厚四五尺,有無量頌,在南天竺界鐵塔之中,是也。(3)分流廣本,謂閻浮提流布之十八會十萬頌大本。(4)略本,謂十萬頌之要略,有四千頌、七千頌之不同。十八會中,略出初會四十品之宗要,參以後十七會之旨趣所成,題云「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經」。《金剛頂經》者,梵本十萬頌十八會之總名,通現流布金剛界諸經。然以三本為主,(1)金剛智譯《略出經》,(2)不空譯《金剛頂一切如來真實攝大乘現證大教王經》,(3)施護譯《佛說一切如來真實攝大乘現證三昧大教王經》。不空譯《教王經》,復有二本︰(1)三卷,祇〈金剛界大曼荼羅廣大儀軌品〉一品,正說金剛界曼荼羅之本經也。常云《金剛頂經》,指此本。(2)二卷,四品,說修習供養之儀軌。橫豎智杵,摧壞四魔,常恆不壞,堅固不動,故名金剛。最勝無上,故名頂。五智佛名一切如來,聚一切諸法共成五佛身,故此五佛則諸佛之本體諸法之根源,故名一切如來。離一切虛偽,故名真實。一一言名成立中,含無邊顯密教義,故名攝大乘。現證佛菩提,故名現證。能含一切教法,故名大教。為諸教之王,名大教王。此經以開示依三密加持,修生顯得離垢清淨菩提心智曼荼羅為主旨。一經三卷中,初序文,次正宗文。正宗文中,(1)說毗盧遮那佛受用身,以五相現成等正覺。(2)說毗盧遮那成佛後,以金剛三摩地現發生三十七智。(3)說一切如來以一百八名讚禮婆伽梵大持金剛。(4)說金剛界大曼荼羅。(5)說入金剛界大曼荼羅儀軌。(6)雜說。其疏釋有《金剛頂經義訣》等。
〔參考資料〕 《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五;《入唐新求聖教目錄》;《八家祕錄》卷上;《阿娑縛抄》卷三十一〈金界雜要の卷〉;《大經要義鈔》卷一;《參天台五臺山記》卷八;;松長有慶《密教經典成立史論》、《密教の歷史》;塚本啟祥(等)編《梵語佛典の研究》第四冊〈密教經典篇〉。
阿羅漢
聲聞四果之一,如來十號之一。指斷盡一切煩惱而得盡智,值得受世人供養的聖者。後世多用來指稱聲聞弟子之證得第四果位者而言。又作阿盧漢、阿羅訶、阿羅呵、阿囉呵、阿黎呵或遏囉曷帝,譯作應、應供、應真等。《俱舍論》卷二十四云(大正29‧126b)︰
「不還者進斷色界及無色界修所斷惑。從斷初定一品為初,至斷有頂八品為後,應知轉名阿羅漢向。即此所說阿羅漢向中斷有頂惑,第九無間道亦說名為金剛喻定,一切隨眠皆能破故,先已破故不破一切,實有能破一切功能。諸能斷惑無間道中,此定相應最為勝故。(中略)此定既能斷有頂地第九品惑,能引此惑盡得俱行盡智令起。金剛喻定是斷惑中最後無間道,所生盡智是斷惑中最後解脫道。由此解脫道與諸漏盡得最初俱生故名盡智。如是盡智至已生時便成無學阿羅漢果。已得無學應果法故,為得別果所應修學此無有,故得無學名。」
即謂於阿羅漢向斷色無色界修所斷惑,最後入金剛喻定而斷盡有頂地第九品惑時,盡智生即成無學阿羅漢果。又阿羅漢不僅限於聲聞,獨覺及佛亦可稱為阿羅漢。如《成唯識論》卷三云(大正31‧13a)︰「阿羅漢者,通攝三乘無學果位。」
關於阿羅漢的語義,《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四云(大正27‧487b)︰「答應受世間勝供養,故名阿羅漢,謂世無有清淨命緣非阿羅漢所應受者。復次阿羅者謂一切煩惱,漢名能害,用利慧刀害煩惱賊令無餘,故名阿羅漢。復次羅漢名生,阿是無義,以無生故名阿羅漢,彼於諸界諸趣諸生生死法中不復生故。復次漢名一切惡不善法,言阿羅者是遠離義,遠離諸惡不善法,故名阿羅漢。」
又依《大智度論》卷二所述,阿羅呵有殺賊、不生、應受供養三義。按arha n一語是語根arh(義為「堪受」或「得作某事」)附上at而成arhat的單數主格,依據此義,故解作應供。然《俱舍論》卷二十四云(大正29‧126c)︰「此唯應作他事故,諸有染者所應供故,依此義立阿羅漢名。」又,《大乘義章》卷二十(末)以四義解阿羅呵︰(1)佛應斷一切惡法,故名應。(2)如來應證寂滅涅槃,故名應。(3)如來應化一切眾生,故名應。(4)如來斷盡諸過,福田清淨,應受物供,故名應供。《成唯識論述記》卷三(末)亦云(大正43‧341b)︰「阿羅漢者,此正云應。應者,契當之義。應斷煩惱、應受供故、應不復受分段生故。若但言應即通三義,故言如來應不言應供,若著供字唯得一義,便失二義。」
此三說皆解阿羅漢為「應」義,而「應供」不過是其中之一義而已。至於《大毗婆沙論》等謂阿羅漢有殺賊或不生等義,可能是就俗語解釋而來。在印度俗語中,r通常分解為ri,故arhan得轉作arihan,而arihan又可分解為二︰ari有「賊」或「敵」之義,han有「斬」之義。故arihan可解釋為「殺賊」。又有解arhat為aruhat,蓋aruhat乃由語根ruh(義作「生」)附上a,則有否定之意,亦即有「不生」之義。
依《雜阿毗曇心論》卷五、《俱舍論》卷五及卷二十五,有部將阿羅漢分為六種。(1)退法阿羅漢︰即遇有阻逆即易退失所得的阿羅漢。(2)思法阿羅漢︰由於恐懼退失果位而常思自殺者。(3)護法阿羅漢︰於所得果位恆加警惕而不致退墮者。(4)住法阿羅漢︰不須提防退失,但亦不增進,而安住於果位者。(5)堪達法阿羅漢︰更勤修練以求升進者。(6)不動法阿羅漢︰已至頂位,不再退墮者。此六種乃依阿羅漢種性之利鈍所作的分別。前五者又稱「時解脫」,屬鈍根。第六又稱「不時解脫」,屬利根。
《中阿含》卷三十〈福田經〉、《甘露味論》卷上、《成實論》卷一〈分別賢聖品〉等,則於上列六種阿羅漢,另加慧解脫(由智慧之力斷除煩惱而得解脫)、俱解脫(定慧二障皆除)、無疑解脫(斷定慧二障,且通達一切文義而得四無辯),而成九種,稱為九無學。《三法度論》卷中將阿羅漢分為利根、鈍根、中根三種,又於利根中立住法、升進法、不動法三種,於鈍根分出退法、念法、護法三種,於中根分出慧解脫、具解脫、不具解脫三種。
◎附一︰印順《成佛之道》第四章(摘錄)
頌文︰「斷惑究竟者,名曰阿羅漢,畢故不造新,生死更無緣。」
解說︰體見正法而斷了見惑的聖者,知見是絕對的正確了。但在一切境界上,愛染的力量還很強。所以可能進修停頓,或者再生人天,忘失本來。不過修惑是自然萎縮(如拔了根,樹皮會乾枯一樣),聖道的潛力一定會現起,一定會再向前進的。在這再進修中,無論是行住坐臥、衣食語默、毀譽得失、衰老病患、待人接物,在這一切境界上,能提起正念,時時照顧,不斷熏修,這能使愛染為本的修惑,漸漸銷融淨盡。這是二果以來都是如此的。
證得初果或二果、三果,現生不斷進修;或是阿那含(三果)死後,生到上界,聖道現前,到了「斷惑究竟」淨盡的時候,就證第四果,「名」為「阿羅漢」。阿羅漢也是梵語,譯義是「應」。意思說︰這是真正應受人天供養的聖者。或譯為『無生』、『殺賊』,是說︰到此階位,殺盡了一切煩惱賊,不會再有生死的生起了。總之,這是斷盡煩惱,斷盡生死的極果。所斷的煩惱,論師說是色無色界的修斷煩惱。佛在經中,總是說︰『五順上分結斷,得阿羅漢。』五順上分結是︰色貪、無色貪、掉舉、慢、無明。色貪、無色貪,是色界與無色界的貪染。掉舉、慢、無明,也應該是二界不同的。但修惑以染愛為本,所以特約二界而分別為二類。這五結,是使眾生生於上界的,現在也斷了,就斷盡了繫縛三界的一切煩惱。煩惱既斷盡了,那依煩惱潤生而感果的「故」業──從前以我見為中心而造的業力,已經完「畢」而不再有效。又「不」會再「造新」業,所以未來的「生死」苦果,「更無」生起的因「緣」了。所以阿羅漢現有的生死身,到了壽命盡時,就『前蘊滅,後蘊更不生』,而入於不生不滅的無餘涅槃。──聲聞乘的進修,以此為最究竟的果位。
頌文︰「此或慧解脫,或是俱解脫,六通及三明,世間上福田。」
解說︰經中說到阿羅漢,有六種、九種等分別,現在說二大類︰「此」阿羅漢,「或」是「慧解脫」的,「或是俱解脫」的。俱解脫,就是定與慧都解脫的。要知道,定與慧,都有煩惱障蔽他,所以不能現起;如能現起,就從這些障礙而得解脫。經中時常說到︰『離無明故,慧得解脫;離貪愛故,心(定)得解脫。』這是說︰依慧力的證入法性,無明等障得解脫。以定的寂靜力,使貪愛等障解脫。如世間的外道們,也能離欲界煩惱(欲愛等)得初禪,離初禪煩惱得二禪……離四禪煩惱(色界煩惱──色愛等盡),得無色界的空無邊處定──離無所有處煩惱,得非想非非想定,但不能離非非想處煩惱,所以不脫生死。在佛弟子的修證上,如約少分說,都可說有這定與慧的解脫。如依未到定或七依定而發無漏慧的,斷見道所斷惑,都可說有此二義。但如約全分來說,就大大不同。如修到阿羅漢的,以慧力斷盡無明為本──我見為本的一切煩惱,那是不消說的,大家都是一樣的。如依定力的修得自在來說,就不同。如依未到定或初禪而得阿羅漢的,就於初禪或二禪以上的定障,不得解脫。就使能得四禪八定,也還不能徹底解脫定障。如能得滅盡定的阿羅漢,無論是慧是定,都得到了究竟解脫。約得到定慧的全分離障說,稱為俱解脫阿羅漢。如慧證究竟而不得滅盡定,就稱為慧解脫阿羅漢。生死苦果,依慧證法性而得解脫,所以定力不得究竟,也沒有關係。阿羅漢的定力,是淺深不等的,所以可分好幾類的。
俱解脫阿羅漢,不消說是能得「六通及三明」功德的。慧解脫的羅漢,凡能得四根本禪的,都能修發三明、六通。六通是︰神境通、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漏盡通。神境通能變多為一,變一為多,隱顯自在,山河石壁都不能障礙他。入水,入地,還能凌空來去,手摸日月等。天眼通能見粗的又見細的,見近的又見遠的,見明處又見闇處,見表面又見裡面,尤其是能見眾生的業色,知道來生是生天或落惡趣等。天耳通能近處遠處,聽到種種聲音。能聽了人類的不同方言,連天與鳥獸的語聲,也都能明了。他心通能知道他眾生心中所想念的。宿命通能知眾生前生的往因,作什麼業,從那裡來。漏盡通能知煩惱的解脫情形,知煩惱已否徹底斷盡。六通中的漏盡通,是一切阿羅漢所必有的。其餘的五通,要看修定的情形而定。這五通,不但佛弟子可以修發,外道也有能得五通的。雖然說六通無礙,但所知所見的也有廣狹不同,惟佛才能究竟。六通的前五通,是通於外道的,但三明阿羅漢(三乘無學)所專有的。三明︰天眼明、宿命明、漏盡明。這就是天眼、宿命、漏盡三通,但在阿羅漢身上,徹底究竟,所以又稱為明。天眼明是能知未來的;宿命明是能知過去的。漏盡明以外,特別說這二通為明,就是對於三世業果明了的重視。阿羅漢有這樣的殊勝功德,所以是「世間」的上「上福田」,應受人天的恭敬供養。
頌文︰「明淨恒不動,如日處晴空;一切世間行,不染如蓮華。」
解說︰再舉兩個譬喻,來讚嘆阿羅漢的功德。
(1)證得阿羅漢果的聖者,智慧斷盡了煩惱,所以是「明」而又「淨」。在觸對一切境界時,可以「恒不動」來說明。阿羅漢的功德,有『六恒住』。在見色聞聲等六境起用時,恒常是︰『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這就是不動。在觸對六境時,或是合意的,或是不合意的,但不會因此而起貪起瞋。一切利譽得失,在聖者的心境上,是不受外境所轉動,『不能妨礙心解脫慧解脫』。俗語所說的『八風吹不動』,就是阿羅漢的境界。這如經上說︰『六入處常對,不能動其心,心常住堅固,諦觀法生滅。』經中曾有雲散日現的比喻︰凡夫,如烏雲密布,完全遮蔽了太陽。證初果時,如烏雲的忽然散開,露出了太陽一樣。但烏雲太多,還在忽而遮蔽忽而顯現的變動中。雲漸漸淡了、散了,到末後,浮雲淨盡。阿羅漢的極明極淨,正「如日」光朗照,「處」在萬里無雲的「晴空」中一樣。
(2)證得阿羅漢的聖者,無論定力的淺深怎樣,在沒有捨報以前,總是生活在世間。一樣的吃飯、穿衣、來去;一樣的遊化人間,待人接物。他的身體,他的環境,還是世間的有漏法,還是無常苦不淨的。然而,阿羅漢生活在這世間中,卻不受雜染的環境所熏變。所以他在「一切世間行」中,清淨「不染,如蓮花」一樣。
◎附二︰木村泰賢著‧歐陽瀚存譯《原始佛教思想論》第三篇第五章(摘錄)
夫後之阿毗達磨,以為羅漢位為極其高貴之物,殆為常人所不能驟然企及者。雖然,據吾人所知,原始時代之羅漢位,決非似此高不可攀,其獲得此位者,須有極其艱辛之努力與克己,然既已得之,則決非如後來所擬議,雖屬肉體,亦為超人之義。羅漢者,要為開發心地,自明智,則為祛去對於吾人存在意義之一切疑念。自情意言,則不外指解放小欲望之自己。所謂自覺之當體,若以之配合於四果言,預流果者,要為於四諦教所起「誠然如此」智的碻信之位,基此碻信,進行於制伏情意方面之過程,即為一來與不還,最後結果,則為由於自身之內部,湧出解放的自覺者,名阿羅漢,此即原始之義也。不寧唯是,此種經過,不必限於依次推進,其因於機根與熱心,而得超越解脫者,亦屬不少。今試舉四五例觀之,如佛陀最初教化之憍陳如(Kondañña)等五比丘之成羅漢,相傳僅歸佛後五日。目乾連亦僅歸佛後五日,舍利弗則歸佛後十五日。夫彼等不待論於歸佛以前,已積有修行,故一歸於佛陀,即成羅漢,要不過所謂畫龍點睛者耳。雖然,此外別無素養,而得急遽成羅漢者,亦不乏人。例如長者之子耶舍(Yasa)之成羅漢,祇歸佛後七日。又有不甚聞名之妙香(Sugandha)之成羅漢,祇歸佛後七日。又比丘尼如差摩尼(Sama)亦祇八日。善生女(Sujātā)則見佛聞法,即得羅漢,歸家後得夫許可出家,遂得解脫。由此觀之,修行之進程,不必逐漸經過一切階級,實屬無疑。其間所謂見道與修道,斷八十八使之見惑,八十一品之思惑後方成羅漢云者,乃膠執之行法,恐得果羅漢之自身亦所弗知,故四果雖為有階級之物,然依據原始佛教,要為說明漸進者之進程,與以便誘引而設之大概標準,非如學校之年級制度,必須拘拘於此也。
是故雖為羅漢,亦不限於長老耆宿,有老年尚不得成羅漢。而其中之青年少女,反早已達於此境界者,似此亦屬不少。例如為僧伽典座(廚司)有名之達婆末羅(Dabbamalla)十六歲已成羅漢。跋陀羅(Bhadda)亦於極幼時出家,未幾即成羅漢,此為歌詠中所自白(añña)者。尤有如迦寂耶(Sañkicca)者,相傳七歲出家,即於剃髮時,得成羅漢。此外例證尚多。綜之,凡斯傳說,其全部是否與事實之真相相符,固猶有研究之餘地,然大要謂有年歲極輕之羅漢,則究不容疑。後代註釋家雖謂此為前世已積有修行,其結果於今世成熟,然事實上固可謂為羅漢者,不關於出家年歲之長短,與年齡之老幼,要多因於真摰之程度,與根機為如何耳。
然則羅漢之特徵為何,自法相言,雖有種種,但如前述,要為心境之開朗,即大悟之自覺,乃其最屬主要者。是故得羅漢果者,固為繼續不斷之真摰修養之結果,及其至也,概得謂為依於爆發而然,即此至少亦為內部伴隨於開朗,與更生之自覺。故得羅漢之遲速,一依於此爆發的自覺之遲速。而此爆發,又依存於修行之真摰,且常須俟有一種機會為導火線,茍不遇良好機會,就令內部有充分爆發之準備,如永久不得導火線,則終止於學地者,亦屬不少。試就多數佛弟子之悟道誌所言者考之,固為饒有興味,然今以無暇及此,惟姑舉二三例而已。
阿難雖侍座於佛陀二十五年,然於佛之生前,竟不能得此種機會。相傳以第一次結集,不能參加,引為慚憾,某夜起離僧床,經行露地至曉,疲勞已極,欲再就床,當其足已離地,頭未落枕之頃,忽霍然大悟,即成羅漢。後世雖說此為離於行住坐臥之四威儀,而得開悟,實即不過於此時,導火線之機會適至耳。又佛弟子有優陟(Uttiya)者,初以戒行未全,難得解脫,嗣由佛陀教以「清淨其初」(tvaṁ adiṁ visodhahīti),即授與公案,當用功最力之時,忽罹疾病,然以努力真摰,遂得開悟。更如師子比丘尼(Siha)者,因為情欲所厄,七年空過,終難成道,緣茲悲憤,將欲自縊,當其一心結繫繩端之時,遂得大悟,而自白其欣悅。此外於躓地時而悟者,負傷而悟者,因獲心所愛悅之飲食衣服而得解脫者。例證甚多,今皆從略。最後若就佛陀之先例言之,其六年間之苦行雖非捷徑,實為內部爆發藥之準備期,然若僅此,則導火線之機會尚不易至,故捨去之。而調補身體,端拱靜坐,專迴向於精神方面,此所以誘起古今來未曾有之大爆發也。即以轉心與身體之安靜兩事為導火線,故佛陀之得以成道,仍為不可不待有一種機會也。
要之,任為何等機會──概為極其真摰之時──均為修行最後之效果所表現。如所謂「得自由」、「煩惱滅盡」、「得不死」、「接於久遠」等,均為自覺所表現者是也。又如短期間而為羅漢之人,恐係由於其真純之心,絕對依憑佛陀與其教之結果,爰急速而得此爆發的自覺,至其中由於多年之修養,漸次進至其境界,不隨伴於特別之大自覺。以至其域者,固亦有其人,但伴隨於爆發的自覺者,實十中八九,且此為成羅漢之自覺的特徵亦不容辯。佛陀之所以為大教主,即在示弟子輩,以自行於內部製造貯備其爆發藥之方法,同時窺見導火線之機會。又極敏捷,適應其根機,而種種提撕之,使能及早爆發,如所謂他心通者,殆即指窺見此根基之敏捷為主。佛陀舉示種種道行之德目與觀念法,如前所述,亦不外用為適應種種之根機,而為其爆發之製造法,暨對此為導火用之公案耳。
如上,對於羅漢果之見解倘屬不誤,則羅漢云者,畢竟如禪宗一派所言,不外為開悟人之義,是故禪宗始終所陳述之開悟,自外表言,仍為橫眼豎鼻者,決非謂與其他不為羅漢之佛弟子有特別之殊異,以羅漢於外表亦為超人者,實為誤於表徵其內部自由之記事,決非契於歷史的事實之考察法,不寧唯是。自內部言之,雖同謂為經過自覺之爆發,然其間事實上,嘗有淺深大小之差,亦不容諱。是故凡得羅漢位者,茍僅為肉體,則仍當依於基此之執著,一時再呈退轉之狀,要亦不可不容認。蓋雖為聖者,茍非志行極其堅卓之人,往往不免於所謂著魔,此乃古今東西宗教史所告吾人者。迨後法相問題中之所謂羅漢是否退轉,寖至成為各派間之問題,亦實權輿於此種事實,但據吾人所見,則以認為亦有退轉者,似屬至當。夫已得一次大爆發,與全未開悟之人有別,其恢復亦較易,自不待言,然偶於某時處,一時回歸於如凡夫之狀態者固亦有之,尤其爆發較淺之人,乃為當然之事實。厥後大眾部門徒主張所謂五事說,至釀為教團之爭議。其中之四事,為關於羅漢者,即如其所說︰(1)雖為羅漢,睡眠中亦漏出精液。(2)羅漢亦有不知之事。(3)羅漢亦有關於自覺之疑。(4)須依於他之證明,方注意於自己為羅漢。惟上座部門徒,則以此種主張污衊羅漢之神聖,極端反對。據吾人所見,法相問題姑置勿論,若以之為事實問題觀之,寧謂此項主張,實為契於歷史的羅漢之事實。蓋為羅漢者若有肉體,則生理現象之遺精亦當有之。所謂開悟者,畢竟不外為安心立命之自覺。自知識言,尚有未知之事件,亦何待言。又為羅漢者之通例,雖謂基於自覺,然若為鈍根之漸進者,用須依於其他上位者之證明,始生為羅漢之自覺,亦屬不誤。上座部門徒之反對者,僅以上上羅漢為標準,可謂過事拘泥羅漢之形式資格,缺乏洞察現前事實之彼,此所以羅漢悟後之修行,甚屬切要者。由實際言,自佛子以及諸大弟子等,原不以一度爆發為滿足,故其後仍繼續修行不怠。蓋爆發的自覺,畢竟以通過真正聖者之關門為止,因欲以之為真正常住不斷之自受用三昧,固須更從事一段二段三段之工夫,故同稱為開悟之佛弟子之羅漢,亦有大小種種之類別(迨後分為堪達、退法等種種羅漢之類別)。此雖由於其人之個性與根機,然實多依存於其悟後,有無修行之存心,此實當弗忘者。又凡於幼年時代開悟之男女,其後聲譽不彰,與踪跡不詳者較多,殆亦以聞道太早,反有害於大成也。
由此以譚,吾人所主張之意義,決不以成就羅漢為容易之業,蓋已屢屢言之,其至於此者,概須有非常之努力與熱心,即屬極下品之羅漢,於其內部生活,亦當謂曾與絕對的生命大靈光相接,為體驗更生自覺之人也。況為上位羅漢,其境界之崇高,終非未經體驗者所能想像。但於讚歎之餘,遂以彼等為超越人類,奉之若神明,以為迥非吾人所能企及,則亦顯非歷史的事實,此所以特一陳其人類性也。
◎附三︰巴宙〈論巴利佛典中的阿羅漢〉(摘錄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100})
誰可以做阿羅漢﹖
當佛陀在世的時候,人們的善根深厚,一經佛之指點即能看破塵緣,專心修學,直詣果位。其大弟子們如迦葉、阿難等獲得了「阿羅漢」果位當然是毫無問題,連為惡多端的大盜鴦掘魔(Aṅgulimālya)──彼未被佛開化以前,他想完成一串用一0八個手指做成的花圈來戴在他的頸上,以表示他的勇敢與殘酷。他已有了一0七個手指,只缺少一個,於是他向釋迦佛身上打算盤,來完成其一0八之數。很幸運的是他被佛感化,出家修道而證得聖果──也可以成「阿羅漢」。換言之,當時成阿羅漢的人很多,差不多有「人皆可以為堯舜」的趨勢。為了這樣,一位有希臘血統而在北印度建國的彌蘭王(King Milinda)詢問那先比丘(Nāgasena)︰是否在家居士有成阿羅漢的可能﹖後者作了肯定的答覆。但有一個條件,那即是,當居士成阿羅漢那一天,如果他不當天出家,他即有去世的危險。對於居士成阿羅漢的事,在早期的巴利佛典裏,是未見記載。且在家居士多俗務牽累,如欲完全脫離塵垢,在事實上是不可能。這樣說來,能證阿羅漢果的人,大多是來自出家僧團了。
但是,自從佛陀去世之後,佛典中記載成「阿羅漢」的事,日見其少。這不獨是印度為然,連號稱為保持原始清淨上座部佛教的錫蘭也好像是沒有多大例外。不過據錫蘭佛教史如《大史》(Mahāvaṃsa)與《島史》(Dipa-vamsa)的記載,他們認為第一位將佛教傳至錫蘭的大德摩醯陀尊者(Mahinda,他是印度阿育王的兒子)確是一位阿羅漢。他感化了當時的錫蘭國王天愛善見帝須(Devānaṁ PiyaTissa)及全國上下去皈依佛教,及樹立僧伽。至於今日錫蘭仍為西南亞南傳佛教的重鎮。在錫蘭Mehintala地方有他坐禪的石窟及其他遺蹟,每年善男信女絡繹於途往該地朝拜以誌敬仰。
此外於五世紀之初,中國法顯大師曾朝禮師子國(錫蘭)。在他的《佛國記》,或《高僧法顯傳》裏,他記載了兩則與阿羅漢有關的事,今摘錄於下︰「城南七里有一精舍名摩訶毗可羅(Mahāvihara),有三千僧住。有一高德沙門戒行清潔,國人咸疑是羅漢。臨終之時王來省視,依法集僧而問︰『比丘得道耶﹖』其便以實答言︰『是羅漢。』既終,王即按經律以羅漢法葬之。於精舍東四五里集好大薪,縱廣可高三丈餘,高亦近爾(中略)法顯至,不及其生存,唯見葬。」這可見在五世紀之初,錫蘭仍有比丘證得阿羅漢果。其第二項為︰「無畏精舍東四十里有一山,山中有精舍支提,有三千僧,僧中有一大德沙門名達摩瞿提(Dharmakirti),其國人民皆共宗仰,住一石室中四十許年,常行慈心,能感蛇鼠,使同止一室而不相害。」這裏法顯雖然未明白指出他是一位阿羅漢,但觀其道行高深,雖不中不遠矣。
從五世紀初至於今日已快近一千五百年了,各種記載中從未談及有人成阿羅漢之事,是不是因為時當「末法」,人欲橫流,人們大多數是既少善根,復多惡見,其舉止思維,在在皆違背聖教。在如此情況之下,若不墮地獄已算幸事,那能有機會去成「阿羅漢」。
阿羅漢與菩薩
上來已略將巴利佛典所涉及阿羅漢之各方面加以申述,我們知道一位阿羅漢是「諸惡不作,眾善奉行」,外修身而內修心,淑世化人,為社會樹立良好道德楷模的「善人」。他遠離城巿,隱居森林,過著清淨淡泊的生活,朝夕凝心禪寂,希求最高果位而證「涅槃」。釋迦牟尼佛本人實可稱為此「阿羅漢」理想的代表者。後來大乘佛教興起,「菩薩」之救世思想遂遮掩了「阿羅漢」的美德。此在佛教發展史上或許為應有的過程,無可厚非。但如只有「菩薩」思想而無「阿羅漢」之美德與梵行為之作基礎,那正好像在空中去建築樓閣,毫無根據,其成功應不可能。若能將此兩項理想合而為一,以「阿羅漢」道以修己,用「菩薩行」以救世救人,我們相信這應是釋迦佛建立佛教的根本思想。處今日世界思潮轉變之際,一切皆趨於科學化、理智化,「菩薩」與「羅漢」思想如人之左右手,去一不可,若相攜而行則互有助益。古時之「呵責小乘」之談,應已成過去。因此,我人甚希望一般注意佛學發展的人們,應將佛教的教義加以重新認識,重新估計,不要標榜門戶,入主出奴,也不要對某一時期、某一地域或某一宗派的佛教加以歧視,應以平正公允的態度,擇取其長而發揚之。這樣,則佛教前途及學術前途是會有無限光明的。
上來已略將「阿羅漢」之各方面加以解釋,讀者或許對此名詞有了較深一層的認識。同時我們知道去成「阿羅漢」實等於證「涅槃」,那並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孟子說︰「人皆可以為堯舜」,去試一試又何妨!
◎附四︰藤田宏達著‧依觀節譯〈在家阿羅漢論〉(摘譯自《結城教授頌壽紀念佛教思想史論集》)
大乘佛教的特色之一,是認為在家人與出家人同樣可以實現佛教的究極理想。亦即大乘佛教認為菩薩雖有出家與在家之別,出家菩薩且較在家菩薩殊勝,但是就證得無上菩提而言,兩者並無差別。然而,在部派佛教中,對於在家人是否能與出家人同證,大都持否定的看法。
據巴利上座部《論事》所載,部派佛教中有北道派(Uttarāpathaka)以長者子耶舍等三人證解脫之事例,而主張「在家者可得阿羅漢」。然對此論點,巴利上座部以《中部》第七十一經〈Tevijja-vacchagotta-suttanta〉難之。在該經中,佛云︰「在家者不斷在家結縛,身壞命終,無苦之滅。」又,巴利《彌蘭陀王問經》載有「在家而達阿羅漢者有二道,一為即日出家,一為即日入般涅槃。」而有部《大毗婆沙論》卷四十六載︰(1)在家者若不出家,不得阿羅漢;(2)在家者縱使先證阿羅漢,於其後亦必須出家。
此外,《佛所行讚》第九章〈王子之探求〉(Kumārānveṣaṇa),亦經由悉達多太子之口而謂在家者不可能獲得解脫,概言之,部派佛教是不同意此一論點的。此中,值得注意的是,前引巴利上座部雖引《中部》第七十一經以駁斥北道派的論點;然而對其所引事例卻避而不論。因此,可以說基本上巴利上座部還是承認北道派所引之事例。
若對原始佛教經典加以檢索,當可發現若干支持在家阿羅漢論之經說。茲試揭數則如次︰
(1)巴利《增支部》六‧一一九至一二0,揭示二十一名在家人。此二十一人成就六法(即對佛法僧不壞之淨信、聖戒、聖智、聖解脫)。
(2)《中阿含》卷三十八佛告鸚鵡摩納都題子云(大正1‧667a)︰「若有在家及出家學道,行正行者必得善解,則知如法。」與此類似的經教,佛亦曾為比丘述說。此載於《雜阿含》卷二十八第七五一經。此中之「正行」大抵可視為解脫或趨向解脫之道。據此可知,佛為出家眾所說者亦可為在家眾說,兩者在行正行上並無差別。又,與此上所引《中阿含》相當的經文,為《中部》第九十九經〈Subha-sutta〉;與《雜阿含》相當的經文為《相應部》四十五‧二十四。
(3)《雜阿含》卷三十四第九四六經,婆蹉白佛言(大正2‧2 47a)︰
「瞿曇!若沙門瞿曇成等正覺,若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中略)服習五欲,不得如是功德者,則不滿足。以沙門瞿曇成等正覺,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修諸梵行,及優婆塞、優婆夷服習五欲而成就爾所功德故,則為滿足。瞿曇!今當說譬。佛告婆蹉,隨意所說。婆蹉白佛,如天大雨水流隨下,瞿曇法律亦復如是。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若男若女,悉皆隨流,向於涅槃,浚輸涅槃。」
此中,不僅謂在家、出家同得成就,且謂出家、在家修諸梵行,趨向涅槃。與此經說相當的有《中部》第七十三經〈Mahāvaccha-gotta-suttanta〉、《別譯雜阿含》第一九八經。
(4)《雜阿含》卷四十一第一一二二經(大正2‧298b)︰「彼聖弟子已能捨離有身顧念,樂涅槃者,歎善隨喜,如是難提,彼聖弟子先後次第教誡教授,令得不起涅槃,猶如比丘百歲壽命,解脫涅槃。」此段經文係佛為釋氏難提所說。與此相當的記載,於《相應部》五十五‧五十四中亦可見及。
按原始經典中,對在家人的基本教說,雖是施論、戒論、生天論,卻不能認為為在家人所說者僅止於此。而且一般而言,對出家者與在家者的教說雖有差別,但絕不能說對出家者的教說,絕不可能不為在家者宣示。可以說在佛教之本來教說之前,在家與出家者是平等的。
又,一般以在家人縱使證果,亦以第三果為限,絕不能得第四阿羅漢果;然而此四沙門果說,應是成立於原始經典發達之後,故不能以此代表原始佛教之本來立場。此外,原始經典縱然一再強調在家眾係享受諸欲者,謂居家生活多穢,為結縛所覆,然而幾乎不見有明說在家者不能得涅槃的經文。前引巴利上座部所引《中部》第七十一經並無與之相當之漢譯,或許係巴利上座部所增補。因此,可以說原始佛教並未否定在家者可證涅槃解脫,而此一立場直至大乘佛教才被明確化。
〔參考資料〕 《大般涅槃經》卷十八;《善見律毗婆沙》卷四;《雜阿毗曇心論》卷二;《法華義記》卷一;《法華經文句》卷一(上);《法華義疏》卷一;窺基《阿彌陀經疏》;《成唯識論》卷三;《法蘊足論》卷二;道端良秀《羅漢信仰史》;早島鏡正《初期佛教衹社會生活》;Narada《The Buddha and HisTeaching》。
常住
恆常安住於過去、現在、未來三世,而不生滅變易之謂。略稱為「常」。為「無常」之對稱。《雜阿含經》卷三十云(大正2‧217c)︰「夫生者有死,何足為奇﹖如來出世及不出世,法性常住。彼如來自知成等正覺。」《大般涅槃經》卷三十四云(大正12‧567a)︰
「我又一時告諭比丘而作是言,十二因緣有佛無佛,性相常住。」此乃表明緣起法性之理恆常不變。
又,《勝鬘經》〈自性清淨章〉云(大正12‧222b)︰「世間言說故有死有生,死者謂根壞,生者新諸根起。非如來藏有生有死。如來藏者離有為相,如來藏常住不變。」《大般涅槃經》卷三十四云(大正12‧567a)︰「法身即是常樂我淨,永離一切生老病死。非白非黑,非長非短,非此非彼,非學非無學。若佛出世及不出世,常住不動,無有變易。」此謂如來法身常住不變。
然《大乘莊嚴經》卷三〈菩提品〉等認為不只如來法身如是,即使是報、應二身亦應常住。法身是本性常,報身是無間常,應身是相續常。《佛性論》卷四又總說三身常住有十種因緣,即〈無變異品〉云(大正31‧811a)︰
「此三身者,恆能生起世間利益等事,故說常住。常住者,依十種因緣。十者,(一)因緣無邊,(二)眾生界無邊,(三)大悲無邊,(四)如意足無邊,(五)無分別智無邊,(六)恆在禪定無散,(七)安樂清涼,(八)行於世間八法不染,(九)甘露寂靜遠離死魔,(十)本性法然無生無滅。」
《大般涅槃經疏》卷八解釋經文之「於諸常中最為第一」云(大正38‧81a)︰
「於諸常中最為第一者,於何等常而言第一。自有世間相續不斷名常,復有三,無為常斷煩惱得者名數緣常,事緣差者名非數緣常,無此二者名虛空常。此之四種皆悉不及如來之常。如來常者即是妙有故言第一,此三藏義。又真諦之常對生死虛偽,謂此真常既無生死,亦無此真亦無照應。如來常者本自有之無所待對,其常實照故云第一,此約通義。又言常者出常無常,即是非常非無常,直常而已,此約別義。又如來常者即邊而中,具足三點不縱不橫,是故此常最為第一,約圓教義。」
由上文可知,如來之「常」與世間之相續不斷及三無為常,意義並不相同。
此外,「常住」一詞又為僧團「常住物」之略稱。在近世中國佛教界,又引申為「出家人所住之寺院」之意。
〔參考資料〕 《雜阿含經》卷十二;《法華經》卷一〈方便品〉;《金光明最勝王經》卷二〈夢見金鼓懺悔品〉;陳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三;唐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佛地經論》卷七;《成唯識論》卷十;《華嚴五教章》卷四;《天台四教儀集註》卷二。
御製揀魔辨異錄
八卷。清世宗(雍正帝)撰。略稱《揀魔辨異錄》。雍正十一年(1733)刊行。收在《卍續藏》第一一四冊、《禪宗全書》第三十五冊。
雍正認為密雲圓悟派下之法藏及弘忍,所說誑世惑人,有如外魔知見,乃撰此《揀魔辨異錄》,針對彼等之語錄及所撰《五宗原》、《五宗救》等書之所說,一一加以批駁。關於撰述緣由,卷首雍正所撰〈諭告文〉有詳細的說明。
書中引述法藏、弘忍所說時,均冠以「魔藏曰」、「魔忍曰」,或「魔藏父子」等字,以示分別。可見雍正對法藏、弘忍諸師之厭惡。然近人對於雍正之此等態度,另有不同角度之看法。(參閱附錄二張德鈞氏之文)
◎附一︰雍正〈御製揀魔辨異錄‧上諭〉(摘錄)
佛祖之道,指悟自心為本。是此說者,名為正知正見,用之以利人接物,令人直達心源,方得稱佛祖兒孫。所言外道魔道者,亦具有知見。因其妄認識神生死本,以為極則,誤認佛性,謗毀戒行,所以謂之外道魔道。朕覽密雲悟、天隱修語錄,其言句機用,單提向上,直指人心,乃契西來的意,得曹溪正脈者。及見密雲語錄內,示其徒法藏闢妄語,其中所據法藏之言,駭其全迷本性。無知妄說,不但不知佛法宗旨,即其本師悟處,亦全未窺見。肆其臆誕,狂世惑人,此真外魔知見。所以其師一闢再闢,而天隱修亦有釋疑、普說以斥其謬。然當日魔心不歇,其所著述,不行即燬。如魔嗣弘忍,中其毒者,復有《五宗救》一書,一併流傳,冀魔說之不朽,造魔業於無窮。
天下後世,具眼者少,不知其害,即有知而闢之者,有德無位。一人之言,無徵不信,將使究竟禪宗者,懷疑而不知所歸。而傳染其說者,將謂禪宗在是,始而起邪信,繼而具邪見。起邪信則正信斷,具邪見則正見滅,必至處處有其魔種,人人承其魔說,自具之性宗不明,而言條之枝蔓肆出。今其魔子魔孫,至於不坐香,不結制,甚至於飲酒食肉,毀戒破律,唯以吟詩作文,媚悅士大夫,同於倡優伎倆,豈不污濁祖庭,若不剪除,則諸佛法眼,眾生慧命,所關非細。朕為天下主,精一執中,以行修齊治平之事,身居局外,並非開堂說法之人。於悟修何有﹖又於藏忍何有﹖但既深悉禪宗之旨,洞知魔外之情,灼見現在魔業之大,預識將來魔患之深,實有不得不言,不忍不言者。
夫禪宗者,教外別傳,可以無言,可以有言。古德云︰窮諸玄辨,若一毫置於太虛;竭世樞機,若一滴投於巨海。如是言者,言言從本性中自然流出。如三藏十二部,千七百則公案,何一非從本性中自然流出!從無一實法繫綴人天。今魔藏立一0相,為千佛萬佛之祖,以袈裟縷縷,為宗旨所繫。有四法,有雙頭,有小法大法,有大法之大法,稱為細宗密旨,有傳有授。
而魔嗣弘忍,以僧伽難提遇童子持鑒直前,為從來有象可示,證其魔師一0之相為不悖。又以多子塔前袈裟圍繞一事,作袈裟為宗旨所繫之所。又以臨濟打克符普化,鑿為黃檗三頓棒之彖象。種種作為實法,不勝枚舉,全從知解穿鑿,失卻自心。黃檗云︰今時人祇欲多知多解,翻成壅塞。唯知多與兒酥喫,消與不消,都總不知。三乘學道人,皆是此樣,盡名食不消者。所以知解不消,皆為毒藥。盡向生滅中取,真如之中,都無此事。夫食不消之人多,而魔藏父子則是已經飽毒者也。
佛法不二,豈可執定三四,而更有密傳三四之宗旨﹖廣引從上古德言句相似者為之註腳,轉以校勘不立言說、單提向上之正宗,仰面唾雲,反污己面。趙州云︰老僧此間,即以本分事接人,若教老僧隨伊根基接人,自有三藏十二部接他了也。祇說無是非分別相,早不本分,何況宛立箇是非分別相。世尊四十九年所說,古錐千七百則公案,總是語言文字。若不識得這箇,縱使字字句句依樣葫蘆,即為魔說,即為謗佛。縱能記得佛祖所說,三藏十二部,千七百則公案,字字句句不差,正是光明海中多著泥滓。況既落言詮,即同教相。既同教相,則三藏十二部現在,又何必立教外別傳之旨﹖任伊橫說豎說,能出三藏十二部之外乎﹖聖人多能,佛多神通;能非聖本,神通亦非佛宗。
仲尼何嘗知西方之梵語﹖如來不能作震旦之唐言。能與神通,各有所窮,與這箇有何交涉,何況文字一端﹖魔藏父子輒以不識字譏密雲,意謂不如伊等學問。若要詮理論文,自有秀才們在,何用宗徒﹖識字不識字與這個又有何交涉﹖博通經史,如剪綵以添樹上之生花;目不識丁,亦飯熟不藉鄰家之水火。若魔藏父子,其大病根正在識丁,而不識這箇。今使蒙古人來,便接蒙古;俄羅斯人來,便接俄羅斯;暹羅、蘇祿、琉球、日本人來,便接暹羅、蘇祿、琉球、日本。若必待伊識得文字,然後接得,則佛法不能蓋天蓋地矣。
魔藏邪外知見,自以為言言據古,字字稟經,豈知盡三藏十二部,乃至十三經、二十一史、諸子百家,盡世間四庫縹緗,所有文字,並與貫串配合,極其稜消縫泯,自道佛來,也開口不得,正是佛出世也救不得也。阿難三十年為侍者,祇為多聞智慧,被佛呵云︰汝千日學慧,不如一日學道,若不學道,滴水難消。況魔藏以邪外知見,唐突佛祖向上邊事,尚安得有呵斥分﹖祇瞞得有眼無珠之徒,庖人前,魔形自露。趙州云︰如今知識,枝蔓上生枝蔓,都大是去聖遙遠,一代不如一代。只如南泉尋常道,須向異類中行,且作麼生會!如今黃口小兒,向十字街頭,說葛藤,博飯噇,覓禮拜,聚三五百眾,云︰我是善知識,爾是學人。可知法藏父子之魔形,從數百年前,趙州早為判定,更不必到眼始知也。
◎附二︰張德鈞〈關於清刻大藏與歷代藏經〉(摘錄自《佛教聖典與釋氏外學著錄考》)
清朝之刻大藏,據我考察,並不是從一般宗教的「廣種福田」出發,而是抱有極深隱的政治目的,欲藉此以消除潛伏在佛教內的反滿分子的反滿思想。明亡以後,有很多不忘故國的知識分子穿上僧服,表示既不作降臣,也不當順民。他們的講經說法,實際就是宣傳不投降主義。凡有良心的人對他們都很尊敬,願意出錢刊刻他們的著作,收入於可以永遠保存的《又續藏》。這不能不引起清朝統治者的注意和視為隱患,所以雍正要重刻大藏,正就是針對著此種情況而來。其所增所減,收入什麼,不收入什麼,都以是否合乎他們的利益為準則。(中略)
《揀魔辨異錄》主要以明末禪宗法藏、弘忍一派為攻擊對象,就因為他們更直接妨害清朝的專制統治。法藏著《五宗原》、弘忍著《五宗救》,這兩書論證他們倡導的法門「宗旨」,是從上六祖五宗世代相傳的真正「法乳」。他們堅持其見解,明白宣布不怕「觸諱」。表示「有毀之者,甚至投毒、下獄、篆面、鞭背」,亦所不顧,「雖蹈鼎鑊何辭」。認為在「今日,……亦勢之固然」。他們提倡「隱跡巖叢,君王命而不來,諸侯請而不赴」。徒眾很盛。明亡後,其學說思想的影響,愈加擴大。看雍正宣布他們這派的罪狀是︰(1)「今其魔子魔孫,至於不坐香、不結制,甚至於飲酒食肉,毀戒破律,唯以吟詩作文,媚悅士大夫。」(2)「以邪外知見,唐突佛祖向上邊事。」「動稱悟道,喝佛罵祖。」(3)「貢高我慢。」「今魔忍曰︰『處尊貴則御飯亦吐。』(按此為弘忍給其師法藏作的《像贊》裏面的一句話。「則」字原作「即」。)……魔忍之意,謂其師已證至尊至貴之法身。其於曹山『吐卻御飯』之語,直作輕鄙侯王,不屑食其食解。然則伊父子兩魔民,非即亂民耶﹖」還有「當日魔藏,取悅士大夫為之保護,使緇徒競相逐塊,遂引為種類,其徒散布人間不少。」這對滿清政府顯然成了威脅。所以雍正忍不住要親自出面,著《揀魔辨異錄》口誅筆伐,以防時人「傳染其說」。這樣做了,還感到不夠,同時又下令︰「著將藏內所有藏、忍語錄,並五宗原、五宗救等書,盡行毀版。僧徒不許私自收藏。有違旨隱匿者,發覺以不敬律論。(中略)天童密雲派下法藏一支所有徒眾,著直省督撫詳細查明,盡削去支派,永不許復入祖庭。(中略)諭到之日,天下祖庭,係法藏子孫開堂者,即撤鐘板,不許說法。」這已無異於掘墓鞭屍和行十族之誅了。現存《續藏》、《又續藏》看不到法藏、弘忍的著作,就是在這時抽燬了的。
《揀魔辨異錄》是作為破的榜樣。《御選語錄》則是作為立的榜樣。所以雍正說他選編此書,是在使學者「知朕採沖汰,意趣之所歸。舉一明三,方於此有分」。破與立原是相因的,立是要在破處立,所以《揀魔辨異錄》狂詆法藏、弘忍,《御選語錄》標榜的東西也就完全跟法藏、弘忍派針鋒相對。如法藏、弘忍一派說禪門有共同的「慧命之宗旨」,是從上六祖五宗互相傳授,統緒醃不亂的。《御選語錄》乃故意不按時代先後,打亂傳承,並收進原不屬於禪宗之人,使人看不出所謂從上相傳之「宗旨」。
《揀魔辨異錄》極稱站在法藏、弘忍的對立面的「天隱修,亦有『釋疑普說』以斥其謬。」這裏就「御選」了天隱弟子見「御飯」則吃的通琇(玉琳)的語錄。通琇語錄一開卷便可看到他是個標準的奴才︰「拈香云︰此一瓣香,親受靈山記莂,爇向爐中,祝嚴佛心天子成等正覺。次拈香云︰此一瓣香,華嚴海會早已敷宣,爇向爐中,祝嚴佛母太后,百福俱備,保助皇躬,大揚佛法。」「御選」還附入了通琇弟子行森(䒢溪)的語錄,行森也善於宣傳奴才的道德,如〈自箴〉云︰「聰明而近於死者,好議人者也。博辯廣大而危其身者,發人之惡者也。孔子惡稱人之惡者,阮嗣宗口不論人過。」「人好直言,必及於禍。言直切,則不用而身危。剛腸疾惡,不避嫌疑,謂之大失。」「出言而不敢盡,保身之道也。」這些,跟法藏、弘忍「君王命而不來」,不懼「履固然之禍」,是多麼的不同!
提婆達多
佛陀在世時,犯逆罪,破僧團的惡比丘。音譯又作提婆達兜、地婆達多、禘婆達多、提惒達多、提婆達,略稱提婆、調達。意譯天授、天熱、天與。為斛飯王之子,阿難的兄弟;此外又有謂其為白飯王、甘露王或善覺長者之子等異說。佛陀成道後,於回國省親之際,提婆與阿難、阿那律、優波離等釋迦族青年,從佛出家。十二年間持善心,勤於修行。後因未能得聖果,又因名聞利養之念強,其心乃逐漸退轉,遂生惡念。曾欲學神通,然佛未許可。後受摩揭陀國阿闍世太子的供養,太子為其建一精舍於伽耶山。又想代佛統御僧眾,也未得佛陀允許,反受訶責。
由於所願未能達成,提婆乃歸伽耶山自集弟子,組織僧團。並誘使阿闍世幽禁其父頻婆娑羅王。阿闍世即王位,幽閉父王。提婆自己則欲除去釋尊而代之。先令人殺佛,未果,又趁佛行經靈鷲山下時,投大石欲殺之,但僅傷及佛足,後放狂象企圖殺害釋尊,然而象又歸服於佛,計畫再次失敗。於是轉而破壞僧團之和合,先與俱伽梨、三聞達多等共至佛所,請勵行五法,不得佛許,乃誘惑吠舍離國的比丘五百人歸伽耶山,另建法幢,自定五法作為疾得涅槃之道。
關於五法的內容,異說紛紜,依《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十所傳,指不食乳酪、不食魚肉、不食鹽、受用衣時不截其縷績、住村舍而不住阿蘭若處。若據《五分律》卷二十五所說,則為不食鹽、不食酥乳、不食魚肉、乞食而而不食他請、春夏八月露坐而冬四月住草庵。另外,《十誦律》卷四、卷三十六也有不同的說法。
後來,阿闍世王歸依佛,舍利弗、目犍連也勸諭提婆之徒復歸佛陀的僧團。由於事事不順遂,提婆經九個月後終於去世。一說提婆又撲打蓮華色比丘尼至死。且於十指中盛毒,近佛欲傷佛足,令佛中毒而亡,但佛足固如巖石,提婆反自破手指,命終其地。如此,提婆因犯破和合僧、出佛身血及殺比丘尼等三逆罪,相傳命終之後墮入無間地獄。據《大唐西域記》卷六〈室羅伐悉底國〉條所載,玄奘嘗於祇園精舍廢址之東,見到提婆生身墮地獄的深坑。
至後世,對佛陀與提婆的關係,曾產生許多本生談。《法華經》卷四〈提婆達多品〉即謂提婆在過去世為善知識,曾助釋尊成佛。(參閱附錄一)
此外,據《法顯傳》與《大唐西域記》卷十〈羯羅拏蘇伐剌那國〉條的記載,法顯及玄奘西遊時,印度仍有提婆達多學說之信徒,可見到七世紀之時,遵守嚴格之生活規定的提婆一派,還流傳於印度。
◎附一︰《法華經》卷四〈提婆達多品(摘錄)
爾時,佛告諸菩薩及天人四眾︰「吾於過去無量劫中,求法華經,無有懈倦!於多劫中常作國王,發願求於無上菩提,心不退轉;為欲滿足六波羅蜜,勤行布施,心無吝惜,象、馬、七珍、國、城、妻、子、奴婢、僕從、頭、目、髓、腦、身、肉、手、足,不惜軀命。時世人民壽命無量,為於法故,捐捨國位,委政太子,擊鼓宣令,四方求法──『誰能為我說大乘者,吾當終身供給走使!』時有仙人來白王言︰『我有大乘,名妙法蓮華經,若不違我,當為宣說。』王聞仙言,歡喜踴躍,即隨仙人,供給所須──採果、汲水、拾薪、設食,乃至以身而為床座,身心無倦!於時奉事,經於千歲,為於法故,精勤給侍,令無所乏。」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念過去劫,為求大法故,雖作世國王,不貪五欲樂。椎鐘告四方,誰有大法者,若為我解說,身當為奴僕。時有阿私仙,來白於大王,我有微妙法,世間所希有,若能修行者,吾當為汝說。時王聞仙言,心生大喜悅,即便隨仙人,供給於所須;採薪及果蓏,隨時恭敬與,情存妙法故,身心無懈倦。普為諸眾生,勤求於大法;亦不為己身,及以五欲樂!故為大國王,勤求獲此法,遂致得成佛,今故為汝說。」
佛告諸比丘︰「爾時王者,則我身是;時仙人者,今提婆達多是。由提婆達多善知識故,令我具足六波羅蜜、慈悲喜捨、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紫磨金色、十力、四無所畏、四攝法、十八不共、神通道力;成等正覺,廣度眾生,皆因提婆達多善知識故。」
告諸四眾︰「提婆達多卻後過無量劫,當得成佛,號曰天王──如來、應供、正徧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世界名天道。時天王佛住世二十中劫,廣為眾生說於妙法;恒河沙眾生得阿羅漢果,無量眾生發緣覺心,恒河沙眾生發無上道心,得無生忍,至不退轉。時天王佛般涅槃後,正法住世二十中劫;全身舍利起七寶塔,高六十由旬,縱廣四十由旬,諸天人民,悉以雜華、末香、燒香、塗香、衣服、瓔珞、幢幡、寶蓋、伎樂、歌頌、禮拜、供養七寶妙塔!無量眾生得阿羅漢果,無量眾生悟辟支佛,不可思議眾生發菩提心,至不退轉。」
佛告諸比丘︰「未來世中,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妙法華經提婆達多品,淨心信敬,不生疑惑者,不墮地獄、餓鬼、畜生,生十方佛前,所生之處,常聞此經!若生人天中,受勝妙樂;若在佛前,蓮華化生。」
◎附二︰印順〈論提婆達多之破僧〉(摘錄自《華雨集》第三冊)
(一)
釋尊晚年,遭遇到好些不愉快事件,而提婆達多的「破僧」,不僅威脅釋尊的安全,而且幾乎動搖了佛教的法幢,可說是最嚴重的事件。這到底是什麼事﹖為了什麼﹖《阿含經》與各部廣律,都有提婆達多破僧的記載。提婆達多破僧,成了佛教公敵,當然毀多於譽。晚起(重編)的經律,不免有些不盡不實的傳說,但傳說儘管撲朔迷離,而事實還可以明白的發現出來。本文就是以抉發這一事件的真實意義為目的。
「破僧」是什麼意義﹖僧是梵語僧伽的簡稱。釋尊成佛說法,很多人隨佛出家。出家的弟子們,過著團體生活,這個出家的集團,名為僧伽。破僧,就是一定範圍(「界」)內的僧眾,凡有關全體或重要事項,要一致參加︰同一羯磨(會議辦事),同一說戒。如因故而未能出席,也要向僧伽「與欲」、「與清淨」,僧眾是過著這樣的團體生活。這樣的和合僧團,如引起諍執,互不相讓,發展到各自為政,分裂為兩個僧團︰不同一羯磨,不同一說戒,就是破僧。這樣的破僧,名為「破羯磨僧」;如拘舍彌比丘的諍執分裂(《五分律》卷二十四),就是典型的事例。這一類破僧,當然是不理想的,但並不是最嚴重的,因為各自集會,各自修行,各自弘法,不一定嚴重的危害佛教。這一類破僧,最好是復歸於和合。在未能和合以前,佛說︰「敬待供養,悉應平等。所以者何﹖譬如真金,斷為二段,不得有異。」(《五分律》卷二十四)不同的集團,都不失其為僧伽,所以都應受世間的供養。可是提婆達多的「破僧」,意義可完全不同了!以現代的話來說,應該稱之為「叛教」。不只是自己失去信仰,改信別的宗教,而是在佛教僧團裡搞小組織,爭領導權,終於引導一部分僧眾,從佛教中脫離出去,成立新的宗教,新的僧團。這稱為「破法輪僧」,不但破壞僧伽的和合,而更破壞了正法輪。這種叛教的破僧罪,是最嚴重不過的五逆之一。在佛教史上,惟有提婆達多,才犯過破法輪僧的惡行。所以現在的破僧研究,實在是提婆達多叛教事件的研究。
(二)
提婆達多是一位怎樣的人物﹖對他的身世、行為,以及在佛教中的地位,作一番了解,這對於叛教事件的研究來說,是必要的。提婆達多,異譯作「調達」、「提婆達兜」;譯義為「天授」。他出身於釋迦王族,是「多聞第一」阿難的兄長。他與釋迦牟尼佛,是叔伯弟兄(《五分律》卷十五),如從世俗來說,他與釋尊是有著親密關係的。提婆達多出身貴族,「身長一丈五尺四寸」(傳說佛長一丈六尺)(《十二遊經》),有「顏貌端正」(《四分律》卷四)的儀表。釋尊成佛第六年,回故國迦毗羅衛城,為父王及宗族說法,傳說此後有五百位釋族青年出家。與提婆達多一起出家的,盡是佛門的知名之士,如拔提王、阿那律陀、阿難、優波離等(《五分律》卷三、《根有律破僧事》卷九)。當時釋迦族有這麼多人出家,顯然是受了釋迦王子成佛的激發。釋尊在廣大比丘群的翼從中,受到王公以及庶民的禮敬;每一釋種子弟,莫不享受了與佛同族的一分光榮。加上淨飯王的鼓勵,提婆達多也就敝屣尊榮,度著出家的生活。
出家以後的修學生活,如《十誦律》卷三十六說︰「調達於佛法中,信敬心清淨。(中略)出家作比丘,十二年中善心修行︰讀經、誦經、問疑、受法、坐禪。爾時,佛所說法,皆悉受持。」《出曜經》卷十五也說︰「調達聰明廣學,十二年間坐禪入定,心不移易,誦佛經六萬。」從三學的熏修來說,提婆達多是著實難得的!他的戒律精嚴,是不消說的了!廣博聞持一切教法,實與阿難的風格相同。特別是專修禪定,引發神通。他的學習神通,諸部廣律一致記載。可能意樂不怎麼純淨,懷有競勝與誇揚自己的動機。但禪定與神通,雖不能徹底,也並不容易。神通要在禪定的基礎上,加以方便修發,所以提婆達多,初夜後夜,精勤不息,經常度著禪定的生活。《西域記》卷九還記有「大石室,提婆達多於此入定」呢!可惜他不曾能以真實智證入法性,不曾能位登不退,所以會以一念之差而全盤失敗!佛所以說︰「戒律之法者,世俗常數;三昧成就者,亦是世俗常數;神足飛行者,亦是世俗常數;智慧成就者,此是第一之義。」(《增一含》卷四十三之四)
以提婆達多的尊貴身分(世俗的見解,總是特別受到尊敬的),加上精嚴的戒行、禪定、神通、博聞一切佛法,當然會受到在家出家眾的尊敬。在家信眾方面,他得到了摩竭陀國王子阿闍世的尊敬,是諸部廣律的一致記載。如《四分律》卷四說︰「阿闍世日日將從五百乘車,朝暮問訊提婆達多,並供養五百釜飲食。」(因為提婆達多與五百比丘共住)在當時,阿闍世王子的尊敬,可說無以復加,竟以為「比佛大師,其德殊勝」呢(《根有律》卷十四)!在帝國時代,得到了太子的崇敬,一般信眾的觀感,也就可以想見了!出家眾方面,尊者舍利弗,就曾真心實意的「稱讚調達」(《五分律》卷三),說他「大神通!大威力!」(《銅鍱部律破僧犍度》);「大姓出家,聰明,有大神力,顏貌端正」(《四分律》卷四)。所以,當釋尊常在西部──舍衛與拘舍彌,而提婆達多以王舍城為中心而展開教化時,成為佛教的一時標領,受到了在家出家眾的崇仰!
(三)
《四分律》、《五分律》以及《銅鍱部律》都說︰當提婆達多弘化王舍城,得到阿闍世王子尊敬時,釋尊在跋蹉國的拘舍彌城。等到釋尊沿恆河東下,回到王舍城來,不久就引起了「破僧」事件。據各部廣律的一致傳說︰提婆達多不滿釋尊而引起怨望,最初是為了向釋尊「索眾」,受到了釋尊的訶斥。「索眾」的情形,是這樣︰「調達白佛言︰世尊年已老耄,可以眾僧付我,佛但獨受現法樂住;令僧屬我,我當將導。佛言︰舍利弗、目犍連有大智慧神通,佛尚不以眾僧付之,況汝噉唾癡人!」(《十誦律》卷三十六),就文義來說,提婆達多的意思是︰世尊太衰老了!「為諸四眾,教授勞倦」(《根有律》卷十四),不如將統攝化導眾僧的責任交給他,釋尊也可以安心禪悅,怡養天年。但釋尊堅決的拒絕了他︰舍利弗、目犍連那樣的大智慧、大神通,還沒有交託他,何況你這食唾的癡人!換句話說,要付託,也輪不到你呢!「癡人」,是佛常用的訶責語。「食唾」,《銅鍱律》作「六年食唾」,意義不明。這樣,不但沒有滿足提婆達多的請求,反而讚歎舍利弗、目犍連,使他感到難堪。「此為提婆達多,於世尊所初生嫌恨」(《銅鍱部律破僧犍度》),種下了破僧的惡因。提婆達多的向佛索眾,釋尊應該清楚地了解他的用心,這才會毫不猶豫的嚴厲訶責。對於這,要從多方面去了解。
(一)佛法並無教權︰在一般人看來,隨佛出家的比丘僧,受佛的攝導。佛說的話,總是無條件的服從,可說佛是無上的權威者。但真懂得佛法的,就知道並不如此。大家為真理與自由的現證而精進。法,是本來如此的真理,佛只是體現了法,適應人類的智能而巧為引導(或稱為佛不說法)。人多了,不能不順應解脫目標,適合時地情況,制定一些戒律。但這是僧團發生了問題,比丘或信眾,將意見反映上來,這才集合大眾,制定戒條,而且還在隨事隨時的修正中。大家為了解脫,自願修習正法,遵行律制。所以在僧團中,有自己遵行的義務,也有為佛教而護持這法與律的責任。這是應盡的義務,根本說不上權利。僧伽,實在不能說是權力的組織。就是對於犯戒者的處分,也出於他的自願。否則,只有全體不理他(「擯」);或者逐出僧團了事。在僧團中,佛、上座、知僧事的,都是承擔義務,奉獻身心而不是權力佔有。所以沒有領袖,為佛教僧團的惟一特色。《中含》〈瞿默目犍連經〉裡,阿難充分闡明了這一意義。佛在《長含》〈遊行經〉中,說得更為明白︰「如來不言我持於眾,我攝於眾,豈當於眾有教令乎!」所以,如提婆達多為了釋尊年老,而發心承擔攝化教導的責任,這應該基於比丘們的尊仰,而不能以個己的意思來移讓。如誤解釋尊有統攝教導的教權而有所企圖,那是權力欲迷蒙了慧目,根本錯誤了!向佛索眾,怎麼說也是荒謬的!
(二)助佛揚化的上座︰釋尊晚年,攝導眾僧的情形,究竟怎樣呢﹖釋尊是老了,如阿難說︰「世尊今者膚色不復明淨,手足弛緩,身體前傾。」(《相應部》四十八‧四十一)腰酸背痛,不時需要休息。釋尊的攝導僧團,事實上有賴於上座長老的助理。從經律看來,奉佛的教命而為眾說法,或奉命執行某項任務,主要是阿那律陀、阿難、舍利弗、目犍連。阿那律陀,也是佛的堂弟,大阿羅漢,天眼第一。可惜他的肉眼有病,不能多承擔為法的義務。釋尊晚年,也可說從阿難出任侍者(釋尊五十六歲)以後,佛教就在內有阿難,外有舍利弗與目犍連的助理下,推行教化。阿難重於內務;而一般的教化,遊行攝導,都是舍利弗與目犍連,同心協助。這裡且引幾節經文來證明。佛說︰「此二人,當於我弟子中最為上首,智慧無量,神足第一。」(《五分律》卷十六)又說︰「舍利子比丘,能以正見為導御也;目乾連比丘,能令立於最上真際,謂究竟漏盡。舍利子比丘,生諸梵行,猶如生母;目連比丘,長養諸梵行,猶如養母。是以諸梵行者,應奉事供養恭敬禮拜。」(《中部》一四一、《中》卷七之三十一)釋尊對於舍利弗與目犍連的功德,對二人的教導學眾,陶賢鑄聖,讚譽為如生母與養母一樣,那是怎樣的器重呢﹖經上又說︰「若彼方有舍利弗住者,於彼方我則無事。」(《雜含》卷二十四之六三八)「我觀大眾,見已虛空,以舍利弗、大目犍連般涅槃故。我聲聞惟此二人,善能說法,教授教誡。」(《相應部》卷四十七‧十七、《雜含》卷二十四之六三九)這是二大弟子涅槃以後,釋尊所有的感嘆。僧團中沒有他們,顯然有(空虛)僧伽無人之概。有了舍利弗,釋尊就可以無事(放心);沒有了他,又非釋尊自己來處理不可。這可見二人生前,在僧伽中所有的地位了!某次,舍利弗與目犍連,與五百比丘來見佛。聲音吵鬧了一點,釋尊叫他們不必來見,到別處去。後來,釋尊又慈愍他們,讓他們來見佛。釋尊問他們︰我不要你們來,你們的感想怎樣﹖舍利弗說︰我想︰「如來好遊閑靜,獨處無為,不樂在鬧,是故遣諸聖眾耳!(中略)我亦當在閑靜獨遊,不處巿鬧。」釋尊立即糾正他︰「莫作此念!(中略)如今聖眾之累,豈非依舍利弗、目犍連比丘乎!」目犍連說︰我想︰「然今如來遣諸聖眾,我等宜還收集之,令不分散。」釋尊聽了,讚歎說︰「善哉目犍連!眾中之標首,惟吾與汝二人耳!」(《增一含》卷四十五之二)從這一對話中,看出了釋尊是器重二人,而將教誨聖眾(僧)的責任,囑累他們。內有阿難,外有舍利弗(目犍連),覺音的《善見律》,也透露這一消息︰「時長老阿難言︰除佛世尊,餘聲聞弟子,悉無及舍利弗者。是故阿難若得(衣、食、藥)……好者,先奉舍利弗。……(舍利弗說)我今應供養世尊,阿難悉作,我今得無為而住;是故舍利弗恆敬重阿難。」彼此相敬,內外合作,在釋尊衰老而不勝繁勞的情形下,使僧眾清淨,佛法得迅速的發展開來。所以從表面看來,釋尊統攝的僧團,部分責任,在阿難與舍利弗、目犍連的身上。為眾說法,是他們;有什麼事,也要他們去(如去黑山驅逐馬師與滿宿)。
上座長老,本來還有不少。摩訶迦旃延,遊化到阿槃提國去了。摩訶迦葉,不大顧問僧事,總是與一類頭陀行者,自己去精進修行。
(三)提婆達多與舍利弗、目犍連︰釋尊晚年攝理僧伽的實際情形,如上面所說,得力於舍利弗與目犍連──二大上首弟子的攝理助化,二人也就成為佛的「脇侍」、「雙賢弟子」。後起之秀的提婆達多,舍利弗也曾予以讚揚。但在提婆達多的聲望不斷提高時,從經律看來,對於舍利弗與目犍連,早就存有深刻的意見了。提婆達多的向佛「索眾」,並無反佛叛教的意義。他承認「世尊是諸法之主」(《四分律》卷四),只是希望在僧團中,獲得教授攝理的地位;初步是企圖得到舍利弗與目犍連的地位。釋尊不答應他,又讚揚舍利弗與目犍連,問題就這樣的惡化起來。
舍利弗、目犍連與提婆達多,彼此存有歧見,有幾點可為證明。(1)提婆達多的弟子月子比丘,來見舍利弗。舍利弗問起︰提婆達多怎樣的說法教化﹖月子說︰「提婆達多如是說法言︰心法修心法,是比丘能自記說︰我已離欲,解脫五欲功德。」舍利弗批評說︰「何不說法言︰比丘心法善修心、離欲心、離瞋恚心、離愚癡心,(中略)自記說言︰我生已盡!」(《雜含》卷十八之四九九)同樣是「修心」,但彼此的著重不同,也就不免成為不同的派別。這如神秀的「時時勤拂拭,莫使惹塵埃」,被慧能修改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就流為北禪與南禪的對立一樣。提婆達多的見地,與他的「五法是道」有關,到下面再為說明。(2)提婆達多的上首弟子,也是最忠實的四大弟子之一──瞿迦梨(或作瞿婆利等),對舍利弗與目犍連,曾有過嚴重的譏毀。事情是這樣︰舍利弗與目犍連,逢到暴雨,進入一石室中避雨。石室中,先有一位牧牛的女人在裡面。這位牧女,胡思亂想,欲意纏綿,以致流失不淨。雨停了,舍利弗與目犍連離去,恰巧為瞿迦梨所見。他知道了二人與牧女同住石室,又看出了牧女的曾有欲情,所以斷定為︰舍利弗與目犍連行不淨行。他向諸比丘說︰「諸君常言,舍利弗、目犍連汙清淨行,我向者具見此事。」他見了釋尊,舉發舍利弗與目犍連為「惡欲者」。釋尊一再告訴他︰「汝宜及時悔心!何以故﹖此等梵行全。」瞿迦梨也再三的說︰「知如來信彼人意淨,但為眼見舍利弗、目犍連為惡。」(《鼻奈耶》卷四)瞿迦梨謗舍利弗等而墮地獄,為多種經律所說到。這顯然是由於一向存有敵意,所以藉此來打擊二大上首的道譽。(3)提婆達多的另一大弟子──迦留盧提舍,對這事也與瞿迦梨一樣(《相應部》六‧八)。(4)一次,「舍利弗患風,有一(作藥用的)呵梨勒果,著床腳邊。瞿迦梨來,(中略)見,語諸比丘︰世尊讚歎舍利弗少欲知足,而今藏積我等所無。」(《五分律》卷二十六)這麼一件小事,也要拿來對舍利弗誹毀一番,可以想見情形的嚴重了!據這幾點來說,舍利弗與提婆達多的見地不相同;而提婆達多系的比丘,早在不斷的誹毀舍利弗與目犍連。這為了什麼﹖不外乎想取得僧眾的同意,而獲得僧伽中的領導地位而已。
(四)揭發破僧的序幕︰釋尊六十歲以後,大部分時間常在舍衛城(《僧伽羅剎所集佛行經》)。大概年事漸高,所以減少了長途遊化的生活。各方比丘眾,每年安居前後,盡可能來禮見釋尊。此外,就是舍利弗等大弟子,遊化攝導,以保持僧伽的和合。該是那個時候吧!提婆達多弘化於王舍城,得到了輝煌的成就,竟取得阿闍世王子的信敬;大有釋尊初來王舍城,得到頻婆娑羅王信奉的那種情況。提婆達多開始懷有統攝僧眾的雄心;他的野心,目犍連最先報告了釋尊,那時釋尊在拘舍彌(《五分律》)。等到釋尊回王舍城來,比丘與信眾們,當然會集中而歸向於釋尊。就是釋尊的上首弟子──舍利弗與目犍連,論智慧、神通,論(出家)年齡,論德望,都遠遠的超過了提婆達多。在這種情形下,提婆達多得到了三大力量的支持,開始走入歧途,向佛索眾。索眾的話,說來似乎好聽,而其實是嫉視舍利弗與目犍連,進而要求釋尊不要再顧問僧事。領導權的爭取,與出家的初意,為法教化意義相離得太遠了!也難怪釋尊的訶斥。
(四)
提婆達多向佛「索眾」沒有達成目的;他在三大力量的誘惑與鼓舞下,更向破僧的逆行前進。三大力量是︰王家尊敬,釋種擁戴,苦行風尚。
(1)王家尊敬︰起初,提婆達多得到王子阿闍世的尊敬供養。後來,父王頻婆娑羅的政權,漸落入阿闍世手中,終於篡奪王位,父王也就被囚禁而死。那時,提婆達多受摩竭陀國阿闍世王的尊敬供養,當然也受到王家、民眾、部分出家眾的尊敬。在佛教中的優越地位,是可以想見的!但這只能造成他的有利情勢,誘發他統攝佛教的野心,而不能以政治權力來干預宗教,取得統攝僧伽的資格。古代宗教的成立與發展,是憑藉自身的感召、大眾的信仰,而不是取決於政治的支持。所以王家的尊敬,不可以政治權力來解說。事實上,阿闍世王也沒有以政治權力來干預宗教,造成提婆達多統攝僧眾的地位。
經律一致記戴︰提婆達多的破僧,是受了利養恭敬的損害。如佛在拘舍彌時,最初發覺提婆達多的用心,就告訴比丘們︰「芭蕉、竹蘆,以實而死;駏驉懷妊,亦喪其身;今調達貪求利養,亦復如是。」(《五分律》卷三)「利養恭敬」,或說「名聞利養」、「名利」,是引發提婆達多破僧的因素。說到貪求名利的過失,約可分三類︰(1)出家後,一切為了名利,那是「形服沙門」。這種人的罪行昭彰,是不可能造成破僧罪的。(2)有些出家人,多聞持戒,精進修行,不失為清淨比丘。但德望一高,利養不求而自來。名利一來,逐漸腐蝕了精進的道念,有的變得生活靡爛,甚至墮落不堪。對這類比丘,佛每以「利養瘡深」來警策。提婆達多與上二類不同,是屬於另一類的。他受到利養恭敬,受到讚歎,不免得意忘形,不再認識自己,而自視越來越高。於是,更精嚴、更刻苦的修行,更能將自己所得的施散給同學,而追求更大的尊敬。根源於我見的主宰意識(慢,權力欲),越來越強,覺得自己最偉大,僧眾的統攝非自己不可。這是領袖欲,是從王家尊敬──利養恭敬所引發的。
(2)釋種擁戴︰釋種,指釋迦族出家的比丘、比丘尼眾。釋尊出身於釋迦王族;從佛出家的弟子,不問他的種族如何,一律平等。為了與其他外道出家不同,稱為「釋沙門」,所以說︰「四姓出家,同稱為釋。」釋尊攝化的出家弟子,確是不分種族階級,一律平等的。但出身於釋迦族的比丘、比丘尼,與佛同族,多少有些優越感。對於僧伽的統攝,在釋尊晚年,或預想到涅槃以後,極可能認為,應由釋族比丘來統攝,來繼承釋尊攝化四眾的事業。從世間來說,這些也是人情之常,但與佛法卻並不相合。從經律看來,擁戴提婆達多的,恰好就是釋族的出家眾。這一問題,似乎還少有人說到,所以要多多引述來證成這一論題。
提婆達多有四伴黨,也就是提婆達多集團中的核心人物,名三聞達多、鶱荼達婆、拘婆(迦)離、迦留羅提舍。(人名譯音,經律中每譯得多少不同;這是依《四分律》說的)。其中三聞達多與拘迦離,是這一系的傑出人士。據《根有律破僧事》卷九說︰四人都是「釋種出家」。《眾許摩訶帝經》卷十三說到釋種出家,有名「海授」的,即三聞達多的義譯。又如迦留羅提舍,《根有部苾芻尼律》卷五義譯為「根本」;吐羅難陀尼說他「是釋迦種」。這可見提婆達多系的主要人物,都是釋種了。此外,律中有名的六群比丘,是難陀、跋難陀、迦留陀夷、闡那、阿溼鞞、不那婆娑。《僧祇律》卷二十六說︰「六群比丘共破僧。」而《五分律》卷二十五所說的調達眷屬,也列有額鞞(即阿溼鞞)、分那婆藪(即不那婆娑)在內。比丘犯戒,釋尊因而制定學處(戒);在律師們說起來,幾乎都是這六位初犯的。這姑且不作深論,要說的是︰助提婆達多破僧的六群比丘,不是釋種,就與釋種有密切關係。如《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四說︰「五人是釋種子王族︰難途、跋難途、馬宿、滿宿、闡那。一人是婆羅門種,迦留陀夷。」其中,難陀釋子、跋難陀釋子,是弟兄;在律中是被說為貪求無厭的比丘。阿溼鞞與不那婆娑(義譯為馬宿、滿宿)︰「事事皆能,亦巧說法論義,亦善阿毗曇。」(《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四)在律中,是「行惡行,汙他家」(依中國佛教說,是富有人情味)的比丘。闡那(或譯車匿)是釋尊王子時代的侍從,有部說他是釋種,但從《僧祇律》(卷七及卷二十四)看來,是釋族的奴僕。在律中,是一位「惡口」比丘。迦留陀夷是「淨飯王師婆羅門子」(《十誦律》卷十七),是釋尊王子時代的侍友(《佛本行集經》卷十六);在律中,是被說為淫欲深重的比丘。這六位釋族或與釋尊有關係的比丘,都曾是提婆達多的擁護者。再說到比丘尼︰佛世的比丘尼,以釋迦族,及釋迦近族──拘梨、摩羅、梨車族女為多(《僧祇律》卷三十九、《四分律》卷四十八)。女眾更重視親族及鄉土的情誼,當然是提婆達多的擁護者了。被律師們看作犯戒,不護威儀的惡比丘尼,《四分律》與《僧祇律》作「六群比丘尼」;《根本一切有部律》作「十二眾苾芻尼」;而《十誦律》索性稱之為「助調達比丘尼」。例如提婆達多伴黨迦留羅提舍,「是釋迦種」。他有姐妹七人,都出家為比丘尼,偷羅難陀就是其中的一人(《十誦律》卷四十一、卷四十七)。偷尼自稱︰「我生釋種,族姓高貴」(《根有部苾芻尼律》卷十九);他是十二眾比丘尼的首領(《根有律雜事》卷三十二)。偷羅難陀尼曾讚歎「提婆達多、三聞陀羅達、鶱馱羅達婆、瞿婆離、迦留羅提舍」為「龍(象)中之龍」;說「舍利弗、目犍連、大迦葉」為「小小比丘」;律說「偷羅難陀尼為提婆達部黨比丘尼」(《四分律》卷十三、《十誦律》卷十二)。總之,釋種的比丘、比丘尼,多數擁護提婆達多,極為明顯。
再舉二事來說明︰(1)六群比丘的「惡口」闡那,到底是怎樣的呢﹖他說︰「大德!汝等不應教我,我應教汝。何以故﹖聖師法王,是我之主;法出於我,無豫大德。譬如大風吹諸草穢,並聚一處。諸大德等種種姓、種種家、種種國出家,亦復如是;云何而欲教誡於我﹖」(《五分律》卷三)《善見律》卷三譯為︰「佛是我家佛,法是我家法,是故我應教諸長老,長老不應反教我。」他不能接受比丘們的教誡,顯然是由於「貢高」;由於自己是釋種,曾事奉釋迦太子而起的優越感。他的理由是說︰佛出於釋迦族,法是釋迦佛說的,所以應由我們釋種比丘來攝化教導你們(僧眾)。這種想法,不正是釋種比丘、比丘尼,擁戴提婆達多來向佛「索眾」的意趣嗎﹖(2)六群中的迦留陀夷,雖在律師們看來,極不如法,但應該是非常傑出的比丘。他出家不久,就證阿羅漢果(《善見律》卷十七);是波斯匿王夫人末利的門師(近於中國的歸依師)(《四分律》卷十八、《十誦律》卷十八、《僧祇律》卷二十);曾教化舍衛城近千家的夫婦證果(《十誦律》卷十七);讚佛的〈龍相應頌〉(《中含》卷二十九之一一八),為《發智論》、《雜犍度》所引用(「那伽常在定」,就是出於此頌)。某次,迦留陀夷對於舍利弗所說的︰三學成就,「若於現法不得究竟智,身壞命終,過摶食天,生餘意生天,於彼出入想知滅定」(《中含》卷五之二十二),曾一而再,再而三的否定他的見解,從僧中論諍到佛前。這是思想上的不合;末了由釋尊呵責迦留陀夷,才停止辯論。那一次,釋尊也同時呵責阿難︰「上尊名德長老比丘為他所詰,汝何以故縱而不檢!汝愚癡人!無有慈心,捨背上尊名德長老!」在律中,比丘們辯論詰責,阿難從來也沒有,不曾使用判決勝負,中止辯論的權力。釋尊為什麼要呵責呢﹖不免有「是他所作而我得責」的感概了!其實,是釋尊見到他在釋族比丘系,十方比丘系的爭辯中,他「捨背上尊名德長老」舍利弗,而採取了中立觀望的態度。說到阿難,與舍利弗、目犍連本來非常友善。他的慈心重,溫和謙順,雖有學不厭、教不倦的特德,但沒有目犍連、提婆達多、大迦葉那樣的強毅果決。他作佛的侍者,忠於職務,沒有私心。在釋族比丘與十方比丘的對立中,提婆達多向佛索眾,進而破僧的過程中,阿難始終是以佛的意見為意見。只有在迦留陀夷與舍利弗的辯詰中,採取了中立立場,也僅此一次受到了釋尊的呵責。
釋迦比丘與十方比丘,早就有些不協調。作為十方比丘上首的舍利弗與目犍連,從經律看來,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誹毀、責難。等到提婆達多的德望高起來,向佛「索眾」(引起破僧),三聞達多等四伴黨,是絕對支持的。六群比丘、六群比丘尼,是附和的。其他的釋族出家者,也多少有些同情吧!
(3)苦行風尚︰印度恆河流域的苦行精神,特別發達。與釋尊同時而多少早一些的尼犍親子,出於毗舍離王族,立耆那教,特重苦行。一直到現在,印度還有不少的耆那教徒。釋尊出家修學時,也曾苦行了六年。在當時,苦行主義確是非常風行的,如《五分律》卷二十五說︰「此摩竭、鴦伽二國人,皆信樂苦行。」破(法輪)僧,是從佛教中分出一部分比丘而自成僧伽,自立新宗教,這不但要僧中有人附和,更要適合時代趨勢(契機),而得信眾的歸依。時代是苦行主義風行,而提婆達多正是一位頭陀苦行者。他向釋尊索眾而不得,內有釋種出家的擁戴,外應時代苦行的風尚,這才索性標揭苦行教條,起來破僧。
提婆達多所標榜的,主要是「五法」,廣律中都有說到,《四分律》敘述得最明白。提婆達多以為︰「如來常稱說頭陀少欲知足樂出離者,我今有五法,亦是頭陀勝法,少欲知足樂出離者︰盡形壽乞食,盡形壽著糞掃衣,盡形壽露坐,盡形壽不食酥鹽、盡形壽不食魚及肉。」(《四分律》卷五)這是與頭陀行相近的;頭陀行值得稱讚,這五法可說更精嚴些。於佛法缺少正見的,會迷迷糊糊的跟著走,還自以為了不起呢!但所說的五法,各律傳說也略有不同,惟《毗尼母經》卷四與《四分律》一致。茲列表如下︰
┌─────┬─────┬─────┬──────────┐
│《四分律》│《十誦律》│《銅鍱律》│《五分律》 │
├─────┼─────┼─────┼──────────┤
│常乞食 │受乞食 │常乞食 │常乞食 │
├─────┼─────┼─────┼──────────┤
│糞掃衣 │受納衣 │糞掃衣 │ │
├─────┼─────┼─────┼──────────┤
│常露坐 │受露坐 │樹下坐 │八月露坐,四月住草庵│
├─────┼─────┼─────┼──────────┤
│不食酥鹽 │ │ │不食酥乳、不食鹽 │
├─────┼─────┼─────┼──────────┤
│不食魚肉 │斷魚肉 │不食魚肉 │不食魚肉 │
├─────┼─────┼─────┼──────────┤
│ │受一食 │ │ │
├─────┼─────┼─────┼──────────┤
│ │ │常住阿蘭若│ │
└─────┴─────┴─────┴──────────┘
此外,還有《根有律》的《破僧事》,前後三說──卷十、卷十一(《律攝》同此說)、卷二十,多不盡相同。綜合的看來,衣服方面,主張盡形壽糞掃衣,不受施主施衣。住處方面,主張盡形壽住阿蘭若、露地坐、樹下坐、不受住房屋。飲食方面,主張盡形壽乞食、不受請食。特別主張不食酥、鹽、魚、肉等。這些,與頭陀行相近,也與受比丘戒時所受的四依法相近。四依法是︰盡形壽依糞掃衣住、依乞食住、依樹下住、依陳棄藥住。那末提婆達多的五法,為什麼成為反佛法的標幟呢!
(五)
提婆達多標榜「五法」,造成了破僧的惡行。五法與佛法的不同何在﹖有些律師,也有點邪正不分,如《毗尼母經》卷四說「提婆達多五法,不違佛說,但欲依此法壞佛法也。」這是不對的!如五法不違佛法,那唱道五法怎麼會壞佛法呢﹖要知提婆達多的五法與佛法,完全不同,試以兩點來說明︰
(1)提婆達多的五法,是絕對的苦行主義,盡形壽奉行而毫無變通。自以為︰「出家求道,宜應精進。瞿曇沙門亦有此五法,但不盡形壽;我今盡形壽受持此法。」(《善見律》卷十三)釋尊是中道主義︰鹿野苑最初說法,即揭示了不苦不樂的中道行。這不是偏激的一邊,而是有通變性、寬容性、多方適應性的。如佛說四依(四聖種),是出家者立下決心,作最艱苦的準備。出家依信眾而生活,不一定能四事具足;如遇到生活艱苦的時候,那是意料中事,能忍受艱苦,身心安定而不失道念(否則就退心了)。實際上,出家受四依法,並不是一定非苦不可。所以不一定乞食,也可以受請;不一定糞掃衣,也可以受施衣;不一定樹下坐,也可以住房舍重閣;不一定陳棄藥,也可以食酥等。又如十二頭陀行,佛也曾讚歎。那因為有些苦行根性,愛好這些苦行。其實修解脫行的,不一定要修頭陀行。如修八正道,頭陀行者可以解脫;人間比丘也可以解脫;在家弟子享受豐富,也可以解脫。以釋尊自身來說,沒有修頭陀行,有時受百味飲食,價值百千兩金的金縷衣,高樓重閣,百千人共住,豈不也還是少欲知足,樂獨住嗎﹖眾生根性不等,如一定受五法,或持十二頭陀行,那只能適應少數人,而反障礙了多數人出家修學。所以釋尊不同意提婆達多的五法,如《善見律》卷十三說︰「若許調達五法者,多有善男子出家,若受持此法,則於道有(障礙)難。」又如《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三說︰「此五法,佛常自讚歎。(中略)所以讚歎者,云四聖種能得八聖道,成四沙門果。今調達倒說云︰八聖道趨向泥洹,反更遲難。修行五法以求解脫,其道甚速;是故說為非法。」這是說,佛制四聖種(四依),只是為了比丘依信眾而生活,得來不易,所以不可不得少為足,隨緣修行,修八聖道而證聖果。而調達卻重於苦行,以為八聖道不夠精進;修精苦的五法,才容易得道。這是落入苦行主義,所以是「非法」。苦行主義是︰學道非盡形壽修苦行不可;修苦行才容易解脫。這種偏激的苦行主義,與佛的中道主義不合,所以提婆達多以五法為教,造成了破僧的局面。
(2)釋尊的中道行,我曾解說為「以智化情」。換言之,中道的佛法,不重於事相的物欲的壓制,而重於離煩惱,顯發心清淨性,解脫自在。而提婆達多的五法,卻是重於物欲的壓制。越著重這方面,就越流於苦行。上面曾說到,提婆達多說法的要點是︰「心法修心法,是比丘能自記說︰我已離欲,解脫五欲功德。」(《雜含》卷十八之四九九)可見提婆達多的修心決要,是壓制物欲。不受五欲(微妙的色聲香味觸)功德,專精苦行,養成厭惡五欲,不再愛好五欲的習性。稱之為離欲,解脫,以為是真解脫了。這樣的修心法,淺些的是戒行,深些的是定行(定是離欲的,喻為「如石壓草」)。不知道煩惱絲毫未動,只是暫時潛伏而已。一遇因緣,貪瞋癡全部發動,定也退了,神通也失了,戒也會犯了。所以佛說︰惟有「智慧成就者,此是第一之義」。提婆達多重於精苦的戒行、定行,重在外在物欲的克制,而不修內心智證的淨化,所以舍利弗批評他︰「何不說法言︰比丘心法善修心、離欲心、離瞋恚心、離愚癡心」而得心解脫呢!
這樣,佛說的中道行,是寬容而多樣性的,不是偏激的兩邊。修心方面,是以智證法性而銷融情欲,而不是專在物欲的壓制上做工夫。而提婆達多的五法,偏於苦行;修心偏於壓制物欲。在一般看來,也許覺得他精苦卓越,比釋尊的正法更高妙呢!提婆達多不也自以為︰「瞿曇沙門亦有此五法,但不盡形壽,我今盡形壽受持此法」;自以為「頭陀勝法」嗎﹖提婆達多標榜這五法,以為勝於釋尊的中道,這當然會因此而破僧了!
提婆達多以五法為教而破僧,經過如下︰(1)提婆達多等議決,再向釋尊提出,希望釋尊能採取五法,制為比丘必學的戒法。釋尊當然否定了,認為︰常乞食是好的,但也不妨受請食;……不食魚肉是可以的,但也不妨食三淨肉(《善見律》卷十三)。提婆達多這一著,是相當厲害的︰因為如釋尊採用而制為必學的戒法,那是提婆達多的苦行主義勝利了。他在僧伽中,也自然提高到領導地位。如釋尊不採用,那就可以標榜苦行,自以為精進。「瞿曇(釋尊)不盡形壽持,我能盡形壽持」,超佛一等。(2)提婆達多與他的伴黨,不斷宣傳五法,以為這才能迅速而容易解脫。(3)恰好逢到那年饑饉,比丘們在安居期中的生活,相當艱苦。提婆達多獲得王家的護持,所以隨從他的部分比丘,生活過得比較好。這是個有利的時機,提婆達多就在大眾中,提出五法來進行表決(「行籌」)。結果,有五百位初學比丘,贊同他的意見。這樣他就率領這一群比丘,到伽耶山住下,而在同一界內自行布薩說戒(《十誦律》卷四十六、《鼻奈耶》卷五等)。對佛說的經教、比丘僧的制度服裝,也多少修改(《十誦律》卷三十六、《薩婆多律攝》卷四等),成立新的僧伽,就這樣達成了破僧的目的。
(六)
再說破僧的結果及其影響。提婆達多真的破僧了,作新佛,立新教了,但並不如預期的理想。因為在釋尊授意,經舍利弗等採取對策後,提婆達多就完全失敗。(1)提婆達多既宣揚五法是道,佛就命僧伽推舉舍利弗(或說阿難),到王舍城,向信眾們宣告︰「若受調達五法者,彼為不見佛法僧。」(《五分律》卷三、《十誦律》等大同)這是說,提婆達多的五法,與佛法不合,要佛教信眾,不受他的誘惑,而削弱他的力量。(2)在出家眾中,對於提婆達多及其伴黨,先由與他們親密友善的去勸說;再由多數比丘去勸告;再由全體僧眾來一勸再勸︰「汝莫為破和合僧勤方便,當與僧和合。」(《五分律》卷三等)這樣的極盡人事,展開一致的反分裂運動。對提婆達多來說,仁至義盡;對僧眾來說,也從一致行動中加深了團結。(3)眾律一致記載︰提婆達多率領五百比丘,實行破僧,舍利弗與目犍連立刻採取對策,也到提婆達多那邊去。提婆達多正在歡喜,以為舍利弗等也來附從他,而不知舍利弗暗暗的向五百比丘勸告說服,目犍連以神通感召,馬上又把五百比丘,帶回釋尊這邊來。這麼一來,提婆達多的破僧,僅剩他自己與伴黨四人了。這可能不止僅剩五人,但多數比丘確乎都在釋尊這一邊。提婆達多破僧,沒有能成立強大的新宗教,不如預期的理想;而阿闍世王的信敬也淡薄了。提婆達多的新教夢,一旦破滅,晚年挫折,不久也就死了!
提婆達多破僧的失敗,原是必然的。只是提婆達多醉心於權威,妄自誇大,不自量力吧了!如王家尊敬,僅能造成有利情勢,但並不能以政權干預來統攝僧伽,創立新教。釋種比丘的擁戴,可能支持他索眾,卻不能支持他破僧。從索眾而發展到破僧,已變質為叛棄佛教,與釋尊為敵。傳說有推石壓佛、縱象害佛的故事,敵害釋尊,釋種比丘怎能支持他呢﹖而且,釋種六群比丘、比丘尼,多數根性是近於「樂行」的;佛弟難陀、侍者阿難,也還是一樣。那末提婆達多的標榜苦行,也就等於取消了支持自己的力量。苦行,誠然是時代風尚。但比丘的頭陀苦行者,如大迦葉、優波斯那等集團,都是十方比丘。對於釋種中心運動,早就不表同情,焉能因標榜苦行而就改變他們的立場!何況這些苦行頭陀,從佛已三四十年,提婆達多又憑什麼,使他們追隨自己,執弟子禮呢!所以,轟轟烈烈的破僧運動,一經舍利弗、目犍連,傳達釋尊意旨,展開反分裂運動,提婆達多就立刻失敗下來。
破僧的結果是失敗了,但對佛教的影響,是廣泛的、深遠的。在社會信眾方面,引起不良反應。當舍利弗傳達釋尊的意旨,到王舍城宣告提婆達多的非法時,引起了社會的疑難與譏嫌。如說︰「時彼眾會皆悉唱言︰沙門釋子更相憎嫉,見調達得供養,便作是語。」(《五分律》卷三十,參《十誦律》卷三十六、《四分律》卷四)提婆達多素為朝野所景仰,突然而來的評斥,是會使人驚疑的。有人以為︰「是上人調達,身口可作惡耶﹖」(《十誦律》卷三十六)就是比丘,有些也會不信的(《增一含》卷十一之十、卷四十三之四)。從傳記看來,阿闍世王於釋尊缺乏信心,所以破僧事一告段落,釋尊就回舍衛城。後因王舍城多疫,闍王才心悔,禮請釋尊還王舍(《根有律藥事》卷五)。經耆婆的引導,阿闍世王又歸依釋尊(《長部》二、《長含》卷二十七)。不久,釋尊就東去毗舍離,作涅槃前的最後遊行。這可見釋尊晚年,王舍城的法化,是不免受到影響的。在出家眾方面,影響更大。提婆達多是釋種,伴黨也是釋種;提婆達多失敗了,釋種比丘不免受到十方比丘的嫉忌誹毀。六群比丘被看作毀犯的象徵,眾惡歸之。甚至釋族而新求出家,也不免受到留難,或者拒絕。釋族比丘與十方比丘間的不和諧,為後來佛教分化的一大因素。餘波蕩漾,一直延續到七百結集的時代。
(七)
有些是可以不必說的,但不妨附帶的敘述一下,以說明廣律,有些是律師們的口頭傳說,治律者應有所抉擇。提婆達多破僧,罪大惡極,這是不消說的;但有些也不免是造口業。如提婆達多修定而發神通,因神通而化阿闍世王子,這才受到利養恭敬,引起索眾破僧。依《銅鍱律》、《四分律》卷四、《五分律》卷三,修定發通,是從釋尊學習的。有些人覺得︰如不教他發神通,那不是不會破僧嗎﹖釋尊怎麼會教他﹖為了說明與釋尊無關,有的說︰釋尊不教他,五百大羅漢也不教他,阿難以親屬愛而教了他(《十誦律》卷三十六)。有的說︰是從阿難的和尚──十力迦葉學習的(《根有部苾芻律》卷十四、《根有律破僧事》卷十三)。照這種想法,如不讓提婆達多出家,不是更好嗎﹖因此有的說︰釋尊不許他出家;後來他自剃鬚髮(「賊住」),從破戒比丘修羅陀學習的(《增一含》卷四十九之九)。傳說不同,只是為了滿足那種淺薄的想法。其實,從佛學習而得定發通,有甚麼過失呢!
提婆達多破僧,就是想作新佛;作新佛,就非處處模倣釋尊不可,故事就這樣的多起來。釋尊體格極強,所以耆婆為釋尊治病,用酥一斤。提婆達多有病,也就非服酥一斤不可。可是體力差,消化不了,病苦反而增加了。釋尊可憐他,以神力治了他的病,提婆達多反而說︰釋尊有這樣高明的醫術,可以依此為生(邪命)。這故事已有點不近情了!還有,釋尊有三十二相,身作金色。提婆達多為了身作金色,以沸油灑身,然後塗上金箔,痛苦不堪(《根有律破僧事》卷十八)。釋尊腳下有千輻輪相,提婆達多就叫鐵匠來,用熱鐵烙足以造成千輻輪相(《根有律破僧事》卷十八)。這二則故事,我覺得不一定刻畫出提婆達多的愚癡,只表示了故事編造者的過於幼稚!
這還不過幼稚可笑而已,還有荒謬的呢!提婆達多破僧失敗,又想回故國作王。他求見耶輸陀羅,想與他結婚,以便登上王位。耶輸陀羅與他握手;耶輸陀羅力大,使提婆達多的五指出血。提婆達多還不死心,又去見「舍迦」(即釋迦)種,要求讓他作王。大家要他取得耶輸陀羅的同意,結婚,才公推他作王。他再進宮去見耶輸陀羅,耶輸陀羅執住他的雙手,十指流血,狼狽而逃(《根有律破僧事》卷十)。前年日本攝製釋迦傳影片,有提婆達多入宮,強佔耶輸陀羅事,引起了佛教界的公憤,其實這是根據古代律師的荒謬捏造而改編的。考釋尊八十歲入涅槃,為阿闍世王八年。提婆達多的索眾、破僧,在阿闍世王登位前後。所以這是釋尊晚年,約在釋尊七十到七十五歲間的事。提婆達多與釋尊的年齡相近,也是七十高齡的耆年了!耶輸陀羅,比釋尊小不了幾歲;那時已出家近二十年了。故事的編造者,毫無時間觀念,只顧說來好聽。這到底是醜詆提婆達多呢﹖還是誣辱耶輸陀羅呢﹖
〔參考資料〕 《中阿含經》卷二十七〈阿奴波經〉;《增一阿含經》卷五、卷九、卷十一、卷十二、卷二十三、卷三十八、卷四十八、卷四十九;《雜阿含經》卷十六、卷十八、卷四十八、卷四十九;《別譯雜阿含經》卷一、卷十四;《起世因本經》卷十;《十二遊經》;《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二;《菩薩本行經》卷上;季羡林〈提婆達多問題〉(《季羡林學術論著自選集》);加藤周一著‧緯遠譯〈從另一個角度談提婆達多〉(《諦觀》雜誌第五十五期)。
普賢菩薩
漢譯有普賢、遍吉等名。是具足無量行願、普現於一切佛剎的大乘聖者。在娑婆世界,他與文殊菩薩並為釋迦牟尼的兩大脇侍。在我國,則是四大菩薩(觀音、文殊、地藏、普賢)之一。
依據大乘佛教美術的排列法,文殊菩薩駕獅子侍在釋尊的左側,普賢菩薩則乘白象侍在右側。文殊象徵智、慧、證三德,普賢則顯示理、定、行三德。在修行上,文殊重在一切般若,而普賢則重在一切三昧。兩位菩薩德行的配合,象徵著大乘精神最究竟的完成。
普賢菩薩是大乘佛教之行願的象徵。他曾經在過去無量劫中,行菩薩行、求一切智,修集了菩薩救護眾生的無邊行願。因此,他也是大乘佛教徒在實踐菩薩道時的行為典範。
在《華嚴經》裏,普賢菩薩勸人廣修十大行願,此即禮敬諸佛、稱讚如來、廣修供養、懺悔業障、隨喜功德、請轉法輪、請佛住世、常隨佛學、恆順眾生、普皆迴向等十項。普賢菩薩以此十願為眾生成就如來功德的主要法門。(參閱附錄二)
我國四川省的峨眉山,相傳即為普賢菩薩應化的道場,是我國普賢信仰的中心所在。由於普賢菩薩是我國佛教界的四大菩薩之一,因此,其所應化的峨眉山也成為四大名山之一。
此外,依《法華經》所載,普賢菩薩曾發心守護後世之持誦該經者。該經〈勸發品〉云︰
「世尊,若後世後五百歲濁惡世中,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求索者、受持者、讀誦者、書寫者、欲修習是法華經,於三七日中,應一心精進。滿三七日已,我當乘六牙白象與無量菩薩而自圍繞,以一切眾生所喜見身,現其人前,而為說法。」
◎附一︰〈普賢菩薩〉(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等)
普賢菩薩是具足無量行願,普示現於一切佛剎之菩薩。梵語三曼多跋陀羅、三滿多跋捺羅、三曼陀颰陀、邲輸颰陀。意譯又作遍吉。與文殊菩薩為釋迦如來之脇侍。
文殊、普賢共為一切菩薩之上首,常助成宣揚如來之化導攝益。因此,經典中述及普賢菩薩者不少,如舊譯《華嚴經》卷四十九〈普賢行品〉、《法華經》〈勸發品〉、《普賢觀經》、《占察善惡業報經》、《首楞嚴經》卷五、《悲華經》卷四、《大智度論》卷十等皆曾提及。
關於此菩薩,各家所說不同。如天台宗,《法華文句》卷十(下)以普賢在等覺位而解釋其名號。其文云(大正34‧148a)︰「今明伏道之頂,其因周遍曰普,斷道之後,隣于極聖曰賢。(中略)今論等覺之位,居眾伏之頂,伏道周遍故名為普;斷道纔盡,所較無幾,隣終際極故名為賢。」由於《法華經》敘述此菩薩於法華會座,勸發誓願,守護人法,故甚為天台家所重視。
在華嚴家,法藏《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八解釋普賢之名,謂德周法界曰普,用順成善稱賢。宗密《圓覺經略疏註》卷上之一,約自體、諸位、當位,解釋云(大正39‧530a)︰
「普賢菩薩,略有三釋,(一)約自體,體性周遍曰普,隨緣成德曰賢。(二)約諸位,曲濟無遺曰普,隣極亞聖曰賢。(三)約當位,德無不周曰普,調柔善順曰賢。」
《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八以三義分別文殊、普賢二菩薩。謂︰(1)普賢屬於法界門,是所入,文殊屬般若門,是能入;(2)普賢三昧自在,文殊般若自在;(3)普賢明廣大之義,文殊明甚深之義。如此,文殊與普賢(即般若與法界)不二鎔融,而成毗盧遮那佛,乃至顯現三聖圓融之境界。
又,四十卷本《華嚴經》卷四十說普賢菩薩有十種廣大行願,即︰(1)禮敬諸佛,(2)稱讚如來,(3)廣修供養,(4)懺悔業障,(5)隨喜功德,(6)請轉法輪,(7)請佛住世,(8)常隨佛學,(9)恆順眾生,(10)普皆迴向。此十大願為一切菩薩行願之標幟,故亦稱「普賢願海」,通稱「普賢十大行願」或「普賢行願」。
此外,智儼《華嚴孔目章》卷四謂普賢有三乘普賢、一乘普賢二種。此二種又各分人、解、行三重,合計有六種普賢。在三乘普賢之中,「人」係指《法華經》所說乘象至行者前之普賢菩薩。「解」指《法華經》所說會三歸一等趣入一乘之正解者。「行」指〈普賢品〉所明之普賢行。在一乘普賢之中,「人」指《華嚴經入法界品》中為善財童子說證入法界之法門的普賢。「解」指四十卷本《華嚴經》所說六十行門各皆普遍及漸次深入、及等因陀羅微細事等。「行」指《華嚴經》〈離世間品〉的十種普賢心及十種普賢願行法。澄觀《華嚴經疏鈔》卷一(下)又約自體、諸位普賢、當位普賢、佛後普賢、融攝,而說五種普賢。
在密教之中,以此菩薩表示菩提心,視之與金剛手、金剛薩埵、一切義成就菩薩同體。一行《大日經疏》卷一解釋普賢,謂「普」是遍一切處之義,「賢」是最妙善之義。以菩提心所起之願行及身口意悉皆平等遍一切處,純一妙善,備具眾德,故名為普賢。
在密教金胎兩部曼荼羅中,皆列有此菩薩。在金剛界曼荼羅之中,普賢為賢劫十六尊之一,安於北方四菩薩中最下位,密號普攝金剛,三昧耶形為劍形。在胎藏界曼荼羅中,將之列於中臺八葉院並文殊院。其中,在中臺八葉院是坐於東南方的蓮華上,身白肉色,戴五佛寶冠,左手以大指、頭指執蓮華,蓮上安有火焰圍繞的利劍,右手臂伸開仰掌,屈無名指、小指,三昧耶形為蓮上劍,密號真如金剛。在文殊院,係位於文殊之右後,左手執青蓮華,上安三股杵,右手伸五指,掌向外,大指與頭指、中指二指相捻,伸無名指、小指立於胸前,三昧耶形為蓮上三股,密號真如金剛。
另外,有以普賢延命菩薩為本尊而修法者,稱為普賢延命法。
按,普賢信仰自古即盛行於印度及西域地方。《大智度論》卷九記載,大月氏西佛肉髻住處國的一佛圖中,有癩風病人至遍吉菩薩像邊,一心念願,時像以右手摩其身,病即癒。撰於唐‧大曆十一年(776)的〈大唐隴西李府君脩功德碑記〉記載,敦煌石窟中安置普賢、文殊等變相各一幅。依此可知,在唐代,中國敦煌地方已有造此菩薩像之風氣。此外,傳說普賢菩薩曾在峨眉山示現,因此峨眉山被奉為普賢菩薩的道場。
◎附二︰〈普賢行願〉(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普賢行願(梵samanta-bhadra-caryā-pra-ṇidhāna,藏bzaṅ-po spyod-paḥi smon-lam),指普賢菩薩的行願。即四十卷本《華嚴經》卷四十所說的十大願。所謂十大願,即︰
(1)禮敬諸佛︰起深信解,以清淨身語意業常禮敬十方三世佛剎極微塵數之諸佛,乃至遍禮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之佛,念念相續,無有窮盡。
(2)稱讚如來︰以甚深勝解,知見現前一切諸佛,一一舌根出無盡音聲海,一一音聲出一切言辭海,稱揚讚歎一切如來諸功德海,念念相續,無有窮盡。
(3)廣修供養︰起深信解知見現前諸佛,常以上妙諸供養具供養,行諸供養中之最極之法供養。
(4)懺悔業障︰念過去無始劫中,由貪瞋癡作身口意無量諸惡業,以清淨三業,於一切諸佛菩薩前誠心懺悔,恆住淨戒。
(5)隨喜功德︰於諸佛一切善根、六趣四生一切功德、一切聲聞辟支佛有學無學之功德、一切菩薩之廣大功德悉皆隨喜。
(6)請轉法輪︰以身口意種種方便,勸請成等正覺之諸佛轉妙法輪。
(7)請佛住世︰對於一切佛剎將示現涅槃之諸佛、菩薩、聲聞、緣覺、有學無學乃至一切善知識,勸請不入涅槃。
(8)常隨佛學︰娑婆世界之毗盧遮那如來,及一切佛剎之一切如來,從初發心即精進不退,以身命布施,乃至於樹下成大菩提,示種種神通,現各種佛身處於種種眾會,隨眾生之樂欲而說法,乃至示現入涅槃,於此等悉皆隨學。
(9)恆順眾生︰隨順十方剎一切眾生之種種差別,饒益平等,以大悲心隨眾生故,能成就供養如來。
(10)普皆迴向︰以如上一切功德悉迴向盡法界一切眾生,願令彼等常得安樂,乃至成就究竟無上菩提。
關於修此十種行願之功德,四十卷本《華嚴經》卷四十謂,若有菩薩隨順趣入此大願,則能成熟一切眾生,隨順無上菩提,成滿普賢菩薩諸行願海。又若有人以深信之心受持、讀誦、書寫此大願,則速能除滅五無間業等,行無障礙,受諸佛菩薩之稱讚、人天之禮敬、眾生之供養、圓滿普賢所得之功德,成就微妙色身,乃至命終往生極樂世界,見阿彌陀、文殊師利等,蒙授記云云。
《大正藏》第十冊,收有唐‧不空譯之《普賢菩薩行願讚》(梵Bh adra-carī-praṇid-hana、Samantabhadra-caryā-praṇidhāna-rāja,藏Bzaṅ-po spyod-paḥi smon-lam-gyirgyal-po),為讚頌普賢菩薩十大行願之偈文,內容總計為七言四句六十二頌一七三六字。為四十卷本《華嚴經》卷末〈普賢廣大願王清淨偈〉。然該偈在印度似為單行本。為印度等國大乘佛徒禮佛時常誦之偈頌。
◎附三︰〈普賢境界與普賢德〉(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普賢境界」是指華嚴宗一乘普賢之大機所知的境界。法藏《華嚴五教章》卷上相對於性海果分為十佛之自境界,而說應眾生機緣而說教之緣起因分,即普賢境界。所謂普賢者,德周法界為普,至願成善為賢,即為等覺之大士、因人之上首。日本‧壽靈《華嚴五教章指事》卷上(本)云(大正72‧204a)︰「凡證普法皆稱普賢,非直一人目普賢也,即此因位普賢等機之所知境界也。」又,凝然《五教章通路記》卷二云(大正72‧306b)︰
「一切普機不簡凡聖,皆名普賢,信普法故,解普法故,行普法故,證普法故,人既普賢,法亦普賢。總而言之,普賢菩薩,諸佛大源,諸法體性,入果改名,即名性海,在因即是普賢人法,(中略)約就一乘因人,名為普賢。」
別教一乘的說法則以法界之全體在果為舍那之合體,在因為普賢之法界。即就因人所知者,以一法界顯示普賢之境界。至於為何以三聖中之普賢標示因人,日本‧秀存在《五教章講義》卷一述說兩點理由︰
(1)普賢是法界門,為所入之盡極;文殊是智慧門,為能入之初,而今乃針對十身盧舍那之果分,故舉因分之至極,隱文殊而標示普賢。
(2)文殊、普賢是因分中之始末,若由本為緣起的法門,則舉文殊而普賢收其中,又舉普賢而文殊收其中,故暫以普賢標示因人。
「普賢德」是指在因分濟度眾生之性德。《華嚴經》中顯示普賢菩薩於因分之法門,說此菩薩有禮敬諸佛、稱讚如來等十種行願而歸於彌陀之淨土。十種,要言之就是關於菩薩利益有情的大願行。關於此名之解釋有多義,《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六云(大正35‧403a)︰「德周法界曰普,用順成善稱賢,攝德表人名為菩薩。」《華嚴經疏》卷五云(大正35‧535b)︰
「言普賢者,體性周遍曰普,隨緣成德曰賢,此約自體;又曲濟無遺曰普,隣極亞聖曰賢,此約諸位普賢;又德周法界曰普,至順調善曰賢,此約當位普賢;又果無不窮曰普,不捨因門曰賢,此約佛後普賢;位中普賢悲智雙運;佛後普賢智海已滿,而運即智之悲,寂而常用窮未來際。又一即一切曰普,一切即一曰賢,此約融攝。」
又,《華嚴經疏》卷十一說普賢有三種(大正35‧576a)︰「(一)位前普賢,但發普賢心,即是非今所用。(二)位中普賢,即等覺位故,此居佛前。(三)位後普賢,謂得果不捨因行故。」此相當於上述所謂的諸位、當位、佛後。
◎附四︰〈普賢延命菩薩〉(摘錄自《佛菩薩聖德大觀》)
普賢菩薩有增益、延命的性德,當他住入增益延命三昧的境界之時,就成為普賢延命菩薩(Samanta-bhadrāyuh)。這是密教徒修普賢延命法時所供奉的本尊。
依照密教經典的記載,眾生若能對此一菩薩如法修持與祈求,則「終不墮三惡道,定增壽命。終無夭死短命之怖,亦無惡夢魘魅咒詛惡形羅剎鬼神之怖。亦不為水火兵毒之所傷害。」而且能「具大福智,勝願圓滿。官位高遷,富饒財寶皆悉稱意。若求男女,並及聰明。」這些宗教功能,都是依據普賢延命菩薩的本誓而產生的。
普賢延命菩薩又有「大安樂不空三昧耶真實菩薩」與「金剛薩埵」等二種異名。前者謂此一菩薩具有賦予眾生以大利益大安樂的平等本誓。後者謂其具有「不朽不壞之智,能摧諸煩惱,猶如金剛」。其所以具有這些性德,除了是本誓力量的顯現之外,也由於十方諸佛加持所致。據密教典籍所載,世尊曾召集十方世界恆河沙諸佛,以光明照觸普賢菩薩,因此他才能得到諸佛心印,以利益一切有情。
普賢延命菩薩的形像有二臂像及二十臂像兩種。依經典所記,其二臂像「如滿月童子,頭戴五佛頂冠,右手持金剛杵,左手持召集金剛鈴。坐千葉寶蓮華,華下有白象王。象王足踏金剛輪,輪下有五千群象。」二十臂像則通身金黃色,著五智寶冠,左右各十隻手各持不同法器,坐千葉蓮華上。華下有四白象。與二臂像座下之有五千群象者不同。
〔參考資料〕 舊譯《華嚴經》卷三十六〈性起品;《等目菩薩所問三昧經》卷上;《如來興顯經》卷一;《無量壽經》卷上;《法華義疏》卷四;《金剛頂經》卷上;《理趣釋》卷上;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八章;菅沼晃(等)編《佛教文化事典》〈信仰衹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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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學辭典] 亦名:為病比丘說法勸善
病比丘隨其解行而讚歎
行事鈔‧瞻病送終篇:「說法勸
[法相辭典(朱芾煌)]
一切種妙智
瑜伽五十卷十二頁云:云何如來一切種妙智?謂諸如來,以要言之;於三聚法,現等正覺。何等為三?一者、能引有義聚法,二者、能引無義聚法,三者、非能引有義聚法,非能引無義聚法。當知此中,若諸如來,或於能引無義聚法,或於非能引有義聚法,非能引無義聚法,總於如是一切法中,無顛倒智;是名如來一切種智。若諸如來,於其能引有義聚法一切法中無顛倒智,當知是名如來妙智。即於此中,若一切種智,若妙智,總合為一,名一切種妙智。
二解 顯揚四卷十一頁云:一切種妙智者:謂證得如來最極清淨智斷故。謂於染汙清淨二法一切種數相差別中,無礙智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又復如來住無漏界,為作一切有情所作事故;於十方土,示佛生有現身言說,心有所行,有所宣說,成等正覺,轉妙法輪,入大寂滅,無礙智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是亦名為一切種妙智。
三解 雜集論十四卷十一頁云:一切種妙智者:謂於蘊界處一切種妙智性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法。云何於蘊界處一切種妙智性具足。謂於蘊等自性差別相,通達一切差別邊際智成滿故。又云:一切種妙智作何業?謂能絕一切有情一切疑網;令正法眼,長時得住。由此有情,未成熟者,令成熟。已成熟者,令解脫。絕疑網者:於一切處,智無礙故。令正法眼得久住者:於彼彼時方,為斷所化有情疑惑,宣說種種法門差別;諸結集者,次第集結,令不滅故。依此法眼,未成熟有情,令速成熟;已成熟者,令速解脫。
一世界中無二如來俱時出現
俱舍論十二卷十一頁云:若爾;何故一世界中,無二如來,俱時出現?以無用故。謂一界中,一佛足能饒益一切。又願力故。謂諸如來,為菩薩時,先發誓願;願我當在無救無依盲闇界中,成等正覺,利益安樂一切有情,為救、為依、為眼、為導。又令敬重故。謂一界中,唯有一如來;便深敬重。又令速行故。謂令如是知一切智尊,甚為難遇。彼所立教,應速修行。勿般涅槃,或往餘處,便令我等無救無依。故一界中無二佛現。
不可思議如來
雜集論十三卷十一頁云:不可思議如來者:謂但於欲界,始從示現安住睹史多天妙寶宮殿,乃至示現大般涅槃,示現一切諸佛菩薩所行大行。一切菩薩所行者:謂從示現睹史多天宮,乃至現大神變,降伏魔軍。諸佛所行者:謂從示現成等正覺,乃至示現大般涅槃。
四無畏
顯揚四卷八頁云:無畏者,謂四無畏。廣說如經。一、佛作誠言:我是正等覺者。若有難言於是法中不正等覺。我於此難正見無緣,是故無畏。謂如來證得妙善清淨一切種智故。二、佛作誠言:我諸漏已盡。若有難言:如是如是諸漏未盡。我於此難正見無緣,是故無畏。謂如來證得妙善清淨一切種斷故。此二無畏依自利德。三、佛作誠言:我為弟子說障礙法染必為障。若有難言:染習此法不能為障。我於此難正見無緣,是故無畏。謂依如來為所化有情,說一切種所對治法。四、佛作誠言:我為弟子說出離道修定出離。若有難言:雖修此道,不能出離,不正盡苦及證苦邊。我於此難正見無緣,是故無畏。謂依如來為所化有情說一切種能對治法。此二無畏依利他德。
二解 集論八卷五頁云:無畏者,謂四無畏。云何正等覺無畏?謂依止靜慮,由自利門。於一切種所知境界正等覺,自稱德號,建立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所。云何漏盡無畏?謂依止靜慮,由自利門,於一切種漏儘自稱德號,建立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云何障法無畏?謂依止靜慮,由利他門,於一切種說障礙法自稱德號,建立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云何出苦道無畏?謂依止靜慮,由利他門,於一切種說出苦道法自稱德號,建立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又云:無謂作何業?謂處大眾中,自正建立我為大師,摧伏一切邪難外道。大師者,自利利他,眾德圓滿故。摧伏邪難外道者,謂能摧伏於如來所說成等正覺永斷諸漏障道法中邪難外道故。
三解 無性釋九卷十九頁云:四無畏者:謂佛世尊自發誠言:我是真實正等覺者。若有難言,於如是法不正等覺,我於彼難正見無緣是第一無畏。又發誠言:我是真實諸漏盡者。若有難言,如是如是諸漏未盡。我於彼難正見無緣,是第二無畏。又發誠言:我為弟子說出離道。若有難言,修如是道非正出苦。我於彼難正見無緣,是第三無畏。又發誠言:我為弟子說障礙法染必為障。若有難言,雖染彼法不能為障。我於彼難正見無緣,是第四無畏。於此四中皆應廣說。正見彼難無有緣故,得大安隱;得安隱故,都無所畏。又二十八頁云:此頌顯示四無所畏。能說智者謂佛誠言:我是真實正等覺者,即是遍知一切法智。能說斷者謂佛誠言:我是真實諸漏盡者,即是煩惱諸漏永盡。如是二種依自利說。能說出離者謂佛誠言:我為弟子說出離法,真實出離。能說能障礙者謂佛誠言:我為弟子說能障法,真實能礙。如是二種依利他說。如是四種名自他利,非餘外道伏者。顯離怖畏,釋無畏義,非餘外道所能降伏,是故無畏。
四解 俱舍論二十七卷三頁云:佛四無畏,相別云何?頌曰:四無畏如次,初十二七力。論曰:佛四無畏如經廣說。一正等覺無畏。十智為性。猶如初力。二漏永盡無畏。六十智性。如第十力。三說障法無畏。八智為性。如第二力。四說出道無畏。九十智性。如第七力。如何於智立無畏名。此無畏名目無怯懼。由有智故不怯懼他。故無畏名目諸智體。理實無畏是智所成。不應說言體即是智。
五解 大毗婆沙論三十一卷一頁云:已說佛十力,當說四無畏。云何為四?一、正等覺無畏。如契經說:我是諸法正等覺者。若有世間沙門、梵志、天、魔、梵等依法立難,或令憶念於如是法,非正等覺,無有是處。設當有者,我於是事正見無由。故得安隱無怖無畏,自稱我處大仙尊位,於大眾中正師子吼,轉大梵輪,一切世間沙門、梵志、天、魔、梵等所不能轉。二、漏永盡無畏。如契經說:我於諸漏已得永盡。若有世間沙門、梵志、天、魔、梵等依法立難,或令憶念有如是漏,未得永盡,無有是處。設當有者,乃至廣說。三、說障法無畏。如契經說:我為弟子說能障法,染必為障。若有世間沙門、梵志、天、魔、梵等依法立難,或令憶念有此障法,染不為障,無有是處。設當有者,乃至廣說。四、說出道無畏。如契經說:我為弟子說能出道,修必出苦。若有世間沙門、梵志、天、魔、梵等依法立難,或令憶念修如是道不能出苦,無有是處。設當有者,我於是事正見無由。故得安隱無怖無畏,自稱我處大仙尊位,於大眾中正師子吼,轉大梵輪,一切世間沙門梵志、天、魔、梵等所不能轉。問:此四無畏以何為自性?答:亦以智為自性。所以者何?初無畏即初力,第二無畏即第十力,第三無畏即第二力,第四無畏即第七力故。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無畏?無畏是何義?答:不怯弱義,是無畏義,不傾動義,勇猛義,安隱義,清淨義,鮮白義,不驚怖義。是無畏義,如彼卷一頁至五頁廣說。
如來示現化身方便善巧
瑜伽七十八卷十八頁云:世尊!云何應知示現化身方便善巧?善男子!遍於一切三千大千佛國土中,或眾推許增上王家,或眾推許大福田家,同時入胎,誕生長大,受欲出家,示行苦行。捨苦行已;成等正覺。次第示現。是名如來示現化身方便善巧。
如來成等正覺轉正法輪入大涅槃皆無二相
瑜伽七十八卷二十五頁云:世尊!如來成等正覺,轉正法輪,入大涅槃,如是三種,當知何相?善男子!當知此三、皆無二相。謂非成等正覺,非不成等正覺;非轉正法輪,非不轉正法輪;非入大涅槃,非不入大涅槃。何以故?如來法身、究竟淨故;如來化身、常示現故。
阿私多僊相太子處
西域記六卷八頁云:菩薩降神東北、有窣堵波,阿私多僊、相太子處。菩薩誕靈之日,嘉祥輻湊。時淨飯王召諸相師而告之曰:此子生也,善惡何若?宜悉乃正,明言以對。曰:依先聖之記,考吉祥之應。在家作轉輪聖王,捨家當成等正覺。是時阿私多僊、自遠而至,叩門請見。王甚慶悅。躬迎禮敬,請就寶座。曰:不意大僊今日降顧。僊曰:我在天宮、安居宴坐。忽見諸天群從蹈舞。我時問言:何悅豫之甚也?曰:大僊當知,瞻部洲中釋種淨飯王第一夫人、今產太子,當證三菩提;圓明一切智。我聞是語,故來瞻仰。所悲朽耄,不遭聖化。
阿若憍陳如等棄製迎佛處
西域記七卷五頁云:伽藍西南二三里、有窣堵波,高三百餘尺。基址廣峙,瑩飾奇珍。上無層龕;便置覆缽。雖建表柱;而無輪鐸。其側有小窣堵波,是阿若憍陳如等五人棄製迎佛處也。初薩婆曷刺他悉陀(唐言一切義成。舊曰悉達多。訛略也。)太子踰城之後,棲山隱穀,忘身殉法。淨飯王乃命家族三人,舅氏二人,曰:我子一切義成,捨家修學,孤遊山澤,獨處林藪。故命爾曹、隨知所止。內則叔父伯舅,外則既君且臣。凡厥動靜,宜知進止。五人銜命,相望營衛。凡即勤求,欲期出離。每相謂曰:夫修道者、苦證耶?樂證耶?二人曰:安樂為道。三人曰:勤苦為道。二三交爭,未有以明。於是太子思惟至理,為伏苦行外道,節麻米以支身:彼二人者,見而言曰:太子所行,非真實法,夫道也者,樂以證之。今乃勤苦,非吾徒也。捨而遠遁,思惟果證。太子六年苦行,未證菩提。欲驗苦行非真,受乳糜而證果。斯三人者、聞而歎曰:功垂成矣。今其退矣。六年苦行,一日捐功。於是相從求訪二人。既相見已,匡坐高論,更相議曰:昔見太子一切義成,出王宮,就荒谷,去珍服,披鹿皮,精勤勵誌,貞節苦心,求深妙法,期無上果。今乃受牧女乳糜,敗道虧誌。吾知之矣。無能為也。彼二人曰:君何見之晚歟。此猖獗人耳。夫處呼深宮,安呼尊勝,不能靜誌,遠跡山林,棄轉輪王位,為鄙賤人行;何可念哉。言增忉怛耳。菩薩浴尼連河,坐菩提樹,成等正覺,號天人師,寂然宴默,惟察應度。曰:彼鬱頭藍子者,證非想定,堪受妙法。空中諸天尋聲報曰:鬱頭藍子,命終已來,經今七日。如來歎惜,如何不遇。垂聞妙法,遽從變化。重更觀察:營求世界,有阿藍迦藍、得無所有處定,可授至理。諸天又曰:終已五日。如來再歎。愍其薄祐。又更諦觀:誰應受教。惟施鹿林中有五人者,可先誘導。如來爾時起菩提樹,趣鹿野園;威儀寂靜,神光晃嚁;毫含玉綵,身真金色。安詳前進,導彼五人。斯五人遙見如來,互相謂曰:一切義成彼來者,是歲月遽淹,聖果不證;心期已退,故尋吾徒。宜各默然,勿起迎禮。如來漸近,威神動物。五人忘製,拜迎問訊,侍從如儀。如來漸誘,示之妙理。兩安居畢,方獲果證。
舍利子故里
西域記九卷二十頁云:頻毗娑羅王迎佛東南行二十餘里,至迦羅臂拏迦邑。中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是尊者舍利子本生故里。井今尚在。傍有窣堵波,尊者於此寂滅。其中則有遺身舍利。尊者,大婆羅門種。其父高才博識,深鑒精微。凡諸典籍,莫不究習。其妻感夢,具告夫曰:吾昨宵寐,夢感異人,身被鎧甲,手執金剛,摧破諸山,退立一山之下。夫曰:夢甚善。汝當生男,達學貫世。摧諸論師。破其宗緻。惟不如一人,為作弟子。已而有娠。母忽聰明。高論劇談,言無屈滯。尊者年始八歲,名擅四方。其性淳質,其心慈悲。朽壞結縛,成就智慧。與沒特伽羅子,少而相友,深厭塵俗,未有所歸。於是與沒特伽羅子,於珊闍耶,外道所而修習焉。乃相謂曰:斯非究竟之理。未能窮苦際也。各求明導;先嘗甘露,必同其味。時大阿羅漢馬勝,執持應器,入城乞食。舍利子見其威儀閑雅,即而問曰:汝師是誰?曰:釋種太子,厭世出家,成等正覺。是我師也。舍利子曰:所說何法,可得聞呼?曰:我初受教,未達深義。舍利子曰:願說所聞?馬勝乃隨宜演說。舍利子聞已;即證初果。遂與其徒二百五十人,往詣佛所。世尊遙見,指告眾曰:我弟子中智慧第一。至已頂禮,願從佛法。世尊告曰:善來苾芻。聞是語時,戒品具足。過半月後,聞佛為長爪梵誌說法。聞餘論而感悟,遂證羅漢之果。其後阿難承佛告寂滅期,展轉相語,各懷悲感。舍利子深增戀仰,不忍見佛入般涅槃。遂請世尊,先入寂滅。世尊告曰:宜知是時。告謝門人,至本生里。侍者沙彌,遍告城邑。未生怨王,及其國人,莫不風馳,皆悉雲會。舍利子廣為說法。聞已而去。於後夜分,正意繫心,入滅盡定。從定起已而寂滅焉。
施食有二果無差別
大毗婆沙論一百三十一卷四頁云:如契經中,佛告慶喜:施食有二。果無差別。一者、菩薩受彼食已;證得無上正等菩提。二者、如來受彼食已;入於無餘大涅槃界。問:初受食者,有貪瞋癡;後受食者,貪瞋癡盡。何緣施果、無差別耶?答:由思及田、有偏勝故,佛依偏勝。說果無差。謂初難陀難陀跋羅姊妹二人,聞說菩薩受十六轉甘味乳糜,必當得成無上等覺。歡喜踴躍,發殊勝思持上乳糜,奉施菩薩。菩薩食已;即於是夜,降伏魔軍,成等正覺。女聞倍喜,更起勝思。彼所施田,雖非殊勝;由思勝故,能招勝果。準陀於佛將涅槃時,見佛身形,少如衰變;又聞不久必入涅槃。戀慕不堪,其心擾亂;殊勝思願,不能現前。然由勝田,能招勝果。佛依此故,說無差別。有作是說:欲遮準陀變悔心故。如彼經說:佛告阿難:若彼準陀工巧之子,或他所引,或自尋思,於施食中而生變悔;於難得事,便為不得。難得事者,所謂諸佛將涅槃時,最後供養。彼若生變悔者;汝便應以六處而勸喻之。謂施食因緣,能招長壽色力樂譽富貴臣僚。我從世尊、親聞是事。施食有二;果無差別。一者、菩薩受彼食已,證得無上正等菩提。二者、如來受彼食已;入於無餘大涅槃界。復應告彼:準陀當知,於施食中。若生變悔;汝於如是難得事中,便為不得。如失菩薩將成佛時奉施乳糜所生勝福。慎莫變悔,由此故言二果無別。有說:二時俱能資益離染身故。謂食於消化時,能作食事。佛於後夜成正覺時,彼食消化。如成正覺,涅槃亦爾。故說二施、果無差別。有說:初受食已;證得佛法。後受食已;受用佛法。得修習、修說亦如是。有說:初受食已;便入一切靜慮解脫等持等至。後受食已;亦入一切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有說:初受食已;渡煩惱河。後受食已;渡生死河。有說:初受食已;涸煩惱海。後受食已;涸生死海。如是拔煩惱樹,拔生死樹,破煩惱山,破生死山,越煩惱依,越生死依,說亦如是。有說:初受食已;棄捨集諦。後受食已;棄捨苦諦。有說:初受食已;證入道諦。後受食已;證入滅諦。有說:初受食已;捨集入道。後受食已;捨苦入滅。有說:初受食已;超越諸漏。後受食已;超順漏法。有說:初受食已;超四暴流。後受食已;超順流法。如流、順流,說超差別;如是枙、順枙,取、順取,身繫、順身繫,諸蓋、順諸蓋,說超亦爾。有說:初受食已;摧破二魔。謂煩惱魔,自在天魔。後受食已;亦破二魔。謂蘊魔、死魔。有說:初受食已;入有餘大涅槃界。後受食已;入無餘大涅槃界。佛依如是種種因緣,說二種施、果無差別。
清淨法界
佛地經論三卷三頁云:清淨法界者:謂離一切煩惱所知客塵障垢;一切有為無為等法無倒實性;一切聖法生長依因;一切如來真實自體。無始時來自性清淨。具足種種過十方界極微塵數性相功德。無生無滅。猶如虛空,遍一切法。一切有情平等共有。與一切法不一不異,非有非無。離一切相、一切分別。一切名言皆不能得。唯是清淨聖智所證二空無我所顯真如為其自性。諸聖分證;諸佛圓證。如是名為清淨法界。
二解 佛地經論三卷十三頁云:妙生當知,清淨法界者:譬如虛空、雖遍諸色種種相中;而不可說有種種相;體唯一味。如是如來清淨法界,雖復遍至種種相類所知境界;而不可說有種種相;體唯一味。又如虛空、雖遍諸色,不相捨離;而不為色過所染汙。如是如來清淨法、。雖遍一切眾生心性;由真實故,不相捨離;而不為彼過所染污。又如虛空、含容一切身語意業;而此虛空、無有起作。如是如來清淨法界、含容一切智所變化利眾生事;清淨法界、無有起作。又如虛空、種種色相、現生現滅;而此虛空、無生無滅。如是如來淨法界中,諸智變化利眾生事,現生現滅;而淨法界、無生無滅。又如虛空、種種色相、現增現滅。如是如來淨法界中顯示如來甘露聖教、有增有減;而淨法界、無增無減。又如虛空、十方色相、無邊無盡。是虛空界,無邊盡故。而此虛空、無去無來,無動無轉。如是如來淨法界中,建立十方一切眾生利益安樂種種作用無邊無盡。清淨法界、無邊盡故;而淨法界、無去無來無動無轉。又如虛空、三千世界現壞現成,而虛空界、無壞無成。如是如來淨法界中,現無量相,成等正覺;或復示現入大涅槃;而淨法界、非成等覺,非入寂滅。又如依空、種種色相、壞爛燒燥變異可得;而虛空界、非彼所變,亦無勞弊。如是依止如來淨界、眾生界內種種學處身語意業毀犯可得;而淨法界、非彼變異,亦無勞弊。又如依空、大地大山光明水火帝釋眷屬、乃至日月種種可得;而虛空界、非彼諸相。如是依止如來淨界,戒蘊定蘊慧蘊解脫解脫智見諸蘊可得;而淨法界、非彼諸相。又如空中,種種因緣、展轉生起三千大千無量世界周輪可得;而虛空界、無所起作。如是如來淨法界中,具無量相諸佛眾會周輪可得;而淨法界、無所起作。如彼論三卷十三頁至四卷十頁廣釋。
三解 佛地經論七卷一頁云:謂一切法空無我性所顯真如永離二障,本性清淨;今復離染,能為一切善法所依;是故說名清淨法界。
菩提樹
西域記八卷十八頁云:金剛座上菩提樹者:即畢缽羅之樹也。昔佛在世,高數百尺,屢經殘伐,猶高四五丈。佛坐其下,成等正覺。因而謂之菩提樹焉。莖幹黃白,枝葉青翠。冬夏不凋,光鮮無變。每至如來涅槃之日,葉皆凋落。頃之復故。是日也,諸國君王,異方法俗;數千萬眾,不召而集。香水香乳,以溉以洒。於是奏音樂,列香花,燈炬繼日,競修供養。如來寂滅之後,無憂王之初嗣位也,信受邪道,毀佛遺跡。興發兵徒、躬臨剪伐。根莖枝葉、分寸斬截。次西數十步、而積聚焉。令事火婆羅門、燒以祠天,燭焰未靜,忽生兩樹。猛火之中,茂葉含翠。因而謂之灰菩提樹。無憂王睹此悔過。以香乳溉餘根。洎乎將旦,樹生如本。王見靈怪,重深欣慶。躬修供養,樂以忘歸。王妃素信外道,密遣使人夜分之後,重伐其樹。無憂王旦將禮敬,唯見蘗株。深增悲慨。至誠祈請,香乳溉灌,不日還生。王深敬異,壘石周垣,其高十餘尺,今猶見在。近設賞迦王者、信受外道,毀嫉佛法,壞僧伽藍,伐菩提樹。掘至泉下,不盡根柢。乃縱火焚燒,以甘蔗汁沃之,欲其燋爛,絕滅遺萌。數月後、摩揭陀國補刺拏伐摩王,(唐言滿冑)無憂王之末孫也。聞而歎曰:慧日已隱,唯餘佛樹。今復摧殘,生靈何睹。舉身投地,哀感動物。以數千牛、搆乳而溉。經夜樹生,其高丈餘。恐後剪伐,周峙石垣,高二丈四尺。故今菩提樹、隱於石壁,上出二丈餘。如彼廣說。
最後身菩薩不受化生
大毗婆沙論一百二十卷十四頁云:問:如是四生、何者最勝?答:化生最勝。問:若爾;何故最後身菩薩、不受化生?答:二出世時、不和合故。謂劫初時,人受化生。爾時佛不出世。至劫減時、佛出於世。爾時人無化生。復有說者,化生輕諷,不堪與佛力無畏等、功德山王作依止故。復有說者,一切化生、其身微弱;不能荷負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之重擔故。復有說者,若受化生;便無親族眷屬等事。而彼皆是妙業之果。菩薩長夜,勤修妙業,極圓滿故;不受化生。復有說者,菩薩長夜,精進熾然,造作增長感父母業。菩薩父母、亦於長夜、修習感聖子業。若受化生;則二所修、俱空無果。是以不受。有說:欲顯菩薩一切尊勝。所謂智見族姓位等。以是義故;不受化生。有說:為斷眾生族姓慢故;依勝族姓,不受化生。有說:欲攝引樂在家者、令入法故;不受化生。若受化生;彼當說言:佛無親屬,故毀家法。豈比我等。若菩薩生剎帝利家,宗親強盛;而能厭捨,如棄涕唾。開甘露門,成等正覺。則彼皆生希有之想,所說敬受。有說菩薩、欲為法幢,作內外護;故不受化生。諸佛皆有內護外護。內、謂菩提分法。外、謂親屬。若無外護;當為外道惡黨所壞。故佛世尊、度諸釋種,以護正法。由此乃至六群苾芻亦言:若有外道、來惱佛者;佛若不制;我等亦能以力伏彼。有說:欲止外道謗故;不受化生。謂佛親從睹史多宮歿,身光赫奕,照大千世界。入於母胎。十月滿已;從母胎出,即行七步。自稱獨尊,出家苦行,詣菩提樹,成等正覺。尚被謗言:過百劫後,大幻當出;無父無母,食噉世間。若受化生;便增誹謗。是故菩薩、不受化生。有說:為欲饒益當來諸有情故;不受化生。所以者何?若受胎生;便有遺身。般涅槃後,雖越千載;無量有情、乃至若能於遺身界如芥子許,起慇淨心,恭敬供養;獲無邊福,生天受樂,得般涅槃。若受化生;便無是事。所以者何?化生命終如燈光滅,無遺餘故。
慈氏菩薩造如來像
西域記八卷十九頁云:菩提樹東,有精舍,高百六七十尺。下基面廣二十餘步,壘以青磚,塗以石灰,層龕皆有金像,四壁鏤作奇制,或連珠形,或天仙像。上置金銅阿摩落迦果。(亦謂寶瓶又稱寶壺)東面接為重閣,檐宇特起三層;榱柱棟梁,戶扉寮牖,金銀雕鏤以飾之,珠玉廁錯以填之。奧室邃宇,洞戶三重。外門左右、各有龕室。左則觀自在菩薩像,右則慈氏菩薩像。白銀鑄成,高十餘尺。精舍故地,無優王先建小精舍,後有婆羅門、更廣建焉。初有婆羅門、不信佛法,事大自在天。傳聞天神在雪山中;遂與其弟往求願焉。天曰:凡諸願求,有福方果。非汝所祈,非我所遂。婆羅門曰:修何福可以遂心?天曰:欲植善種,求勝福田。菩提樹者:證佛果處也。宜時速返、往菩提樹,建大精舍,穿大水池,興諸供養,所願當遂。婆羅門受天命,發大信心,相率而返。兄建精舍,弟鑿水池。於是廣修供養,勤求心願;後皆果遂,為王大臣。凡得祿賞,皆入檀捨。精舍既成;招募工人,欲圖如來初成佛像。曠以歲月,無人應召。久之,有婆羅門來告眾曰:我善圖寫如來妙相。眾曰:今將造像,夫何所須?曰:香泥耳。宜置精舍之中。并以燈照我入已;堅閉其戶。六月後、乃可開門。時諸僧眾、皆如其命。尚餘四月,未滿六月。眾咸駭異,開以觀之。見精舍內、佛像儼然,結跏趺坐。右足如上,左手斂,右手垂,東面而坐,肅然如在。座高四尺二寸。廣丈二尺五寸。像高丈一尺五寸。兩膝相去、八尺八寸。兩肩六尺二寸。相好具足,慈顏若真。惟右乳上、涂瑩未周。既不見人;方驗神鑒。眾咸悲嘆,殷勤請知。有一沙門、宿心淳質,乃感夢見,往婆羅門而告曰:我是慈氏菩薩。恐工人之思、不測聖容;故我躬來圖寫佛像。垂右手者,昔如來之將證佛果,天魔來嬈,地神告至。其一先出,助佛降魔。如來告曰:汝勿優怖。吾以忍力、降彼心矣。魔王曰:誰為明證?如來乃垂手指地,言此有證。是時第二地神、踴出作證。故今像手、仿昔下垂。眾知靈鑒,莫不悲感。於是乳上未周,填廁眾寶;珠纓寶冠,奇珍交飾。設賞迦王伐菩提樹已;欲毀此像。既睹慈顏;心不安忍。回駕將返,命宰臣曰:宜除此佛像,置大自在天形。宰臣受旨,懼而嘆曰:毀佛像則歷劫招殃,違王命乃喪身滅族。進退若此;何所宜行。乃召信心、以為役使。遂於像前、橫壘磚壁,心慚冥闇,又置明燈。磚壁之前、畫自在天,功成報命。王聞心懼,舉身生皰,肌膚攫裂。居未久之,便喪沒矣。宰臣馳返,毀除障壁。時經多日,燈猶不滅。像今尚在,神功不虧。既處奧室,燈炬相繼。欲睹慈顏,莫由審察。必於晨朝、持大明鏡,引光內照;乃睹靈相。夫有見者、自增悲惑。如來以印度吠捨佉月後半八日成等正覺,當此三月八日也。上座部則吠捨佉月後半十五日成等正覺。當此三月十五日也。是時如來年三十矣。或曰年三十五矣。
聲聞現觀與菩薩現觀有十一種差別
攝論二卷十十一頁云:聲聞現觀,菩薩現觀,有何差別?謂菩薩現觀,與聲聞異;由十一種差別應知。一、由所緣差別。以大乘法為所緣故。二、由資持差別。以大福智二種資糧,為資持故。三、由通達差別。以能通達補特伽羅法無我故。四、由涅槃差別。攝受無住大涅槃故。五、由地差別。依於十地而出離故。六、七、由清淨差別。斷煩惱習,淨佛土故。八、由於自他得平等心差別。成熟有情,加行無休息故。九、由生差別。生如來家故。十、由受生差別。常於諸佛大集會中,攝受生故。十一、由果差別。十力無畏不共佛法,無量功德,果成滿故。無性釋六卷十六頁云:聲聞菩薩現觀差別,略有十種;或十一種。所緣差別中,菩薩現觀,以大乘法為聞慧等三種所緣。聲聞現觀,聲聞乘法,為其所緣。資持差別中,福資糧者:謂施戒忍三種加行。智資糧者:謂精進靜慮及聞慧等。言資糧者:經無量劫所運集故。通達差別中,聲聞現觀,唯能通達補特伽羅空無我理。菩薩現觀,俱能通達補特伽羅法空無我。涅槃差別中,菩薩現觀,攝受悲慧方便資糧;生死涅槃,無所住著,以為涅槃。聲聞現觀,唯住無為以為涅槃。地差別中,菩薩現觀,依於十地而得出離。聲聞乘中,無有如是諸地建立。清淨差別中,菩薩現觀,永斷煩惱,并諸習氣;及能清淨眾寶佛土。聲聞現觀,雖斷煩惱;未除習氣。全不能淨眾寶佛土。言習氣者,雖無煩惱;然其所作,似有煩惱。自他平等心差別中,菩薩現觀,證得自他平等法性;成熟有情;加行無絕。聲聞現觀,分別自他;唯修自利,不修他別。生差別中,菩薩現觀,於如來家法界中生;是佛真子。如輪王家,生有相子。非如聲聞,同於下賤無智婢子。受生差別中,菩薩現觀,常於諸佛大集會中,蓮花臺上,結加趺坐;乃至成佛,恒受化生。所言諸佛大集會者,謂無漏界諸佛國土。非如聲聞,處母胎等。果差別者:菩薩現觀,力無畏等無量功德眾所莊嚴。能無功用,起作一切利有情事。證得法身,以為勝果。餘用無漏轉生為果。
二解 雜集論十三卷十五頁云:已說現觀;差別;今當說。問:聲聞菩薩現觀,有何差別?答:略說有十一種。謂境界差別,任持差別,通達差別,誓願差別,出離差別,攝受差別,建立差別,眷屬差別,勝生差別,生差別,果差別。境界差別者:謂緣方廣大乘為境故。任持差別者:謂滿大劫阿僧企耶,福智資糧圓滿故。通達差別者:謂由補特伽羅法無我理增上法方便所引出世間智,俱通達二無我故。誓願差別者:謂能通達一切有情與己平等,猶如自身,誓願攝益故。出離差別者:謂依十地而出離故。攝受差別者:謂無住涅槃所攝受故。建立差別者:謂善修治諸佛淨土故。眷屬差別者:謂攝受一切所化有情為眷屬故。勝生差別者:謂如世間腹所孕子,繼父種族,令不斷絕;如是菩薩紹隆佛種,令不斷絕,是名佛真子相故。生差別者:謂於如來大集會中生故。果差別者:復有十種。謂轉依差別,功德圓滿差別,五相差別,三身差別,涅槃差別,證得和合智用差別,障清淨差別,和合作業差別,方便示現成等正覺入般涅槃差別,五種拔濟差別,轉依差別者:謂染不染一切種所依麤重永斷故。一切無上功德所依永轉故。功德圓滿差別者:謂力無所畏不共佛法等無邊功德,永成滿故。五相差別者:謂清淨等五相差別。一、清淨差別。謂永斷一切煩惱,并習氣故。二、圓淨差別。謂遍修治佛淨土故。三、身差別。謂法身圓滿故。四、受用差別。謂一切時,處大集會,與諸菩薩受用種種大法樂故。五、業差別。謂隨其所應,起種種變化,遍於十方無量無邊諸世界中,作諸佛事故。三身差別者:謂證得圓滿自性受用變化身故。涅槃差別者:謂於無餘涅槃界,為欲利樂一切有情,一切功德,無斷絕故。證得和合智用差別者:謂證得最極清淨法界一味故。於彼能依一切種妙智用,一一佛功能,等一切佛功能故。障清淨差別者:謂永斷一切煩惱障所知障故。和合作業差別者:謂化導一一有情作用,皆一切佛增上力故。方便示現成等正覺入般涅槃差別者:謂於十方一切世界,隨其所應,乃至後際,數數示現成正覺等:令一切所化有情,成熟解脫故。五種拔濟差別者:謂拔濟災橫等五事。一、拔濟災橫。謂如來入城邑等時,令盲聾等,得眼耳等。二、拔濟非方便。謂令得世間正見,遠離一切邪惡見故。三、拔濟惡趣。謂令生見道,越諸惡趣故。四、拔濟薩迦耶。謂令證阿羅漢果,永脫三界故。五、拔濟乘。謂令諸菩薩,不樂下乘故。
變化身非即自性身
攝論三卷二十二頁云:何因變化身非即自性身?由八因故。謂諸菩薩、從久遠來,得不退定。於睹使多及人中生,不應道理。又諸菩薩、從久遠來,常憶宿住。書算數印工巧論中、及於受用欲塵行中,不能正知;不應道理。又諸菩薩、從久遠來,已知惡說善說法教;往外道所,不應道理。又諸菩薩、從久遠來,已能善知三乘正道;修邪苦行,不應道理。又諸菩薩、捨百拘胝諸贍部洲,但於一處成等正覺、轉正法輪,不應道理。若離示現成等正覺,唯以化身於所餘處施作佛事;即應但於睹史多天成等正覺。何不施設遍於一切贍部洲中、同時佛出。既不施設;無教無理。雖有多化;而不違彼無二如來出現世言。由一四洲、攝世界故。如二輪王,不同出世。此中有頌。佛微細化身、多處胎平等。為顯一切種,成等覺而轉。為欲利樂一切有情,發願修行,證大菩提;畢竟涅槃、不應道理。願行無果,成過失故。世親釋十卷十九頁云:今當顯示佛變化身即自性身、不應正理。由八因故。此中最初不應理者:謂諸菩薩、從久遠來,已無量劫得不退定;尚不應生睹史多天;況於人中。然此世間現受生者:是變化身。非自性身。又諸菩薩、從久遠來,常憶宿住;於書算等,不能正知;不應道理。但為調伏諸有情故;化為此事。又諸菩薩、三無數劫、勤修福慧,不能正知惡說善說邪苦行事;於最後身證菩提時,何能頓悟。由此道理,是變化身,非自性身。又諸菩薩、捨百拘胝諸贍部洲,但於一處成等正覺轉正法輪;不應道理。若變化身、遍一切處,同時現化;應正道理。故變化身、非自性身。若諸異部作如是執:佛唯一處真證等覺,餘方現化、施作佛事。若爾;何故不許但住睹史多天真證等覺,遍於一切四大洲渚,示現化身,施作佛事。又於一切四大洲中,不現等覺,無教無理;故不應說此佛土中有四洲渚不現成佛。若有說言:縱有是事,便違契經;故經中說無二如來俱時出現。應知此經同轉輪王。如說輪王無二并出,依一四洲,非一佛土。無二如來俱時出現,當知亦爾。此中意說一四大洲名一世界。今復以頌顯示諸佛化現等覺。佛微細化身等者:此中義說:若於爾時,佛現安住睹史多天,示從彼,沒入母胎等;即於彼時,化作尊者舍利子等,無量眷屬,亦現入胎出生等事。安立如是變化眷屬,當知為顯一切種覺殊勝佛事。今當顯示如來畢竟入般涅槃,不應道理。謂為化度一切有情,先發大願及修大行;常自誓言:我當利樂一切有情,勤修正行。若始成佛已,便般涅槃;即所修願行、空無有果。由此非理,是變化身,非自性身。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金剛座
佛成等正覺時的座位,在摩羯陀國菩提伽耶菩提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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