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解脫
[獅子吼站阿含經簡註]1.以智慧斷除煩惱而解脫。
2.定力尚未完全滿足,以智慧斷除煩惱的解脫者。按:「慧解脫」的阿羅漢已斷盡煩惱,但還不具有完整的八解脫定力,例如已獲得色界的定力,就依此定力而成就了解脫智慧,但還沒有修無色定。慧解脫阿羅漢雖然尚未修完所有的八解脫,仍然有超凡的定力,才能因定發慧。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術語)但得慧障解脫之羅漢也。此人之性分,好悟道理,不好事用之功德,故但斷障無漏智慧之見思煩惱,而不離障禪定等功德之事用障也,例如但好學問不好藝能之人。長阿含經十九曰:「又能善分別滅苦集聖道,則心得解脫,慧解脫亦然。」俱舍論二十五曰:「慧解脫者,未得滅盡定者名慧解脫,但由慧力於煩惱障得解慧故。」
[佛光阿含藏]
慧解脫(paññā-vimuttā)(巴)。解脫分心解脫、慧解脫。聖者有的得心解脫(由定力克服煩惱),有的得慧解脫(由慧力克服煩惱),有的得心解脫、慧解脫,則名俱解脫。
[阿含辭典(莊春江)]
Paññāvimuttā:1.與「心解脫」連用時,兩者視為同義詞,表示「解脫」,雖然《雜阿含710經》說「離貪者心解脫,離無明者慧解脫」但實際上「離貪者」必離「無明」,離「無明」者必定離貪,兩者是一體的。2.若與「俱解脫」相對使用時,北傳的看法是,不具初禪(含)以上定力的解脫者,南傳的看法是,不具第四禪(含)以上定力的解脫者,菩提比丘長老引註釋書說,這是「沒有禪定的」(nijjhānakā)「乾觀者」(sukkhavipassakā,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dry-insighters),「只是以慧解脫」(paññāmatten’ eva vimuttā)。這樣的解說與北傳相合,但長老認為:相應部12相應70經只說到缺乏「神通」(abhiññā)與「無色界」(āruppas),並沒有說到禪定,即使可能沒有禪定(這與諸註釋書相違),但「nijjhānakā」也可以理解為「審慮」(nijjhāna)的名詞化,而成為「審慮者」(ponderers),並指出:(南傳)註釋書解說慧解脫阿羅漢為五類:證得四禪定之任一者,以及缺乏世俗禪定但仍有與聖道不可分的出世間禪定的「乾觀者」。
[佛光大辭典]
梵語 prajñā-vimukti,巴利語 paññā-vimutti。指僅由無漏之智慧力斷除煩惱障而得解脫之阿羅漢。乃「俱解脫」之對稱。為阿羅漢之一,七聖之一,九無學之一。所謂俱解脫,指得滅盡定,由慧、定之力,斷除煩惱、解脫二障而得解脫之阿羅漢;而慧解脫則係未得滅盡定,僅以慧之力,斷除煩惱障而得解脫之阿羅漢。二者有五義之不同:(一)就觀而言,慧人修性念處,俱人修共念處。(二)就行而言,慧人修行正道斷惑,俱人則正助兼修。(三)就所依法而言,慧人不習事禪,直緣真理,俱人兼修事禪(事禪分為有漏根本四禪、無漏禪、滅盡定等三種,其中,無漏禪又有觀、練、薰、修等四種,慧人實際上亦修觀禪)。(四)就神變而言,慧人有十四種神變,俱人有十八種神變。(五)就三明八解脫而言,慧人雖有一明、二明,然不具三明,其八解脫亦不全具,俱人則三明八解脫皆具。
又從禪法之用意言,慧解脫稱為壞法,以其不好事用之功德,修不淨觀乃至白骨相觀時,尚執著其白骨或觀白骨燒灰之想。俱解脫稱為不壞法,因其好事用之功德,由白骨眉間,觀想放青、黃、赤、白、地、水、火、風八色光明,以此修練而得神通。〔中阿含卷二十九請請經、沙門二十億經、卷三十行欲經、卷五十一阿濕貝經、長阿含卷十大緣方便經、卷十九世記經、大毘婆沙論卷一○一、俱舍論卷二十五、成實論卷一、法華經玄義卷四、天台四教儀集註卷中〕 p6051
[法相辭典(朱芾煌)]
顯揚三卷十頁云:六、慧解脫。謂已得諸漏無餘盡滅;未得八解脫身證具足住。
二解 集異門論三卷四頁云:慧解脫者:謂無癡善根相應心,已勝解,當勝解,今勝解。是名慧解脫。
三解 大毗婆沙論五十四卷九頁云:問:何故名慧解脫?答:由彼以慧盡諸漏,未以身證八解脫;故名慧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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