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自性
[法相辭典(朱芾煌)]瑜伽五十三卷十五頁云:問:何等是想自性?答:此亦六種。如前應知。又想有六。一、有相想,二、無相想,三、狹小想,四、廣大想,五、無量想,六、無所有想。又略有二。一、世間想,二、出世想。狹小想者:謂欲纏想。廣大想者:謂色纏想。無量想者:謂空識無邊處纏想。無所有想者:謂無所有處纏想。即此一切、名有相想。無相想者:謂有頂想、及一切出世間學無學想。又一切想、皆能了相。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數論派
印度六派哲學中,最早成立之一派。即佛典中所常見之「數論外道」。相傳迦毗羅(Kapila,一名劫比羅;350~2509B.C.左右)仙人為此派初祖。此派專重知識的研究,以因中有果論為學說之根本;以觀察世界之苦,進而尋求滅苦之法,證得解脫為實踐目標。其世界觀原採《奧義書》之一元論,承認統一神我(puru ṣa,純粹精神)與自性(prakṛti,物質原理)二者的最高梵,故其有神論傾向頗為強烈,此在敘事詩中可以發現。爾後又演變為否認最高梵,而成為無神論之二元論。認為神我為純粹意識,係生命原有不變清淨的本體,不具作用,只觀想自性。而自性則為可供開展的唯一因子,乃宇宙諸現象的本體,由純質(satt-va)、激質(rajas)、翳質(tamas)三德所構成,並開展出覺、我慢、十一根(即五知根、五作根、意)、五唯(pañcatanmātrāṇi)及五大(pañcabhūtāṇi)。此等原理與自性、神我合稱二十五諦。又謂人生有依內苦、依外苦、依天苦(運命苦)之三苦。苦之原因即來自神我與自性的結合,唯有神我脫離物質現象而獨存時,始能獲得解脫。
本派之經典,以自在黑(Īśvarakṛṣṇa)撰於西元四、五世紀的《數論頌》(Sāṃ-khya-kārikā)為最古,其註釋書甚多,有真諦譯《金七十論》,以及高達帕達(Gauḍa-pāda)、摩達羅(Māṭhara)等人的註釋書,此等典籍多出現於六至八世紀。到十五世紀時,又有《數論經》(Sāṃkhya-sūtra)問世,然此書再度採用有神論,可能是受吠檀多學派所影響。現今此學派在印度瓦拉那西仍獨立存在。
◎附一︰黃心川〈數論派的哲學〉(摘錄自《印度哲學史》第九章)
名義、史料和主要思想家
數論哲學是印度古老哲學體系之一。數論在漢譯佛經中也稱為僧佉(Sāṃkhya)、迦毗羅論、雨眾外道等。關於數論的名義在學者中曾經有過不同的解釋,有人認為「僧佉」原意為「計算」、「數」,後來引申為「思索研究」,從而成為數論哲學的特有名稱。例如《唯識述記》說︰「梵云僧佉,此翻為數,即智慧數。數度諸法,根本立名。從數起論,名為數論。」
另一些人認為「僧佉」原意「審擇」,因與瑜伽並列,故為「禪定」的別名;也有人認為數論內容列舉二十四、二十五和二十六個範疇(諦),因而是「讓人熟記的方法和要點」。《百論疏》說︰「僧佉此云制數論。明一切法不出二十五諦,故一切法攝入二十五諦,名為制數論。」
數論的主要經典是︰《數論頌》(Sāṃ-khya-kārikā)、《瑜伽經》、《數論經》(Sāṃkya-sūtra)以及它們為數眾多的注疏和複注。《數論頌》相傳為三、四世紀自在黑(Īśvarakṛṣṇa)所作。《數論頌》的釋本目前被保留下來的有五︰
(1)是我國所保存的、陳‧真諦(約公元548~596)所譯的《金七十論》。
(2)是近年刊行的《道理之光》(Yuktidīpi-kā),這注對數論的歷史和古典數論作了重要的闡明,據有人考證大概是在公元六世紀中葉寫出的。
(3)是大概在七、八世紀頃喬荼波陀所寫的釋本,即《喬荼波陀注》(Gauḍapādabhāṣya)。喬荼波陀的生平現在還不很清楚,有人推定喬荼波陀是吠檀多派《蛙氏奧義頌》的同一作者,但此說仍不足採信。這注有著明顯的吠檀多的傾向。
(4)是《摩吒羅評注》(Māṭharavṛtti),這個注的年代也不很清楚,但有史料可以說明,它在十世紀以後還很流行。
(5)是公元九世紀上半葉筏遮塞波底‧彌尸羅所寫的《明諦論》(《數論諸諦之月光》,Sāṃkyatattvakaumudī)。筏遮塞波底是正理論著名的理論家,他對《數論頌》的無神論思想進行了批駁,力圖把古典數論篡改為一種有神論的哲學。
上述幾個釋本有些內容和章節都是不同的,這種不同的原因雖經很多學者苦心的考證和解釋,但目前還沒有一致的看法。有些學者認為《數論頌》第一至五十二和五十三至六十八頌的內容有著明顯的差別,第五十三至六十八頌可能是後人假托的。
數論另一個重要著作是《數論經》,《數論經》相傳為迦毗羅所作,但此說並不可信。據很多學者考證,在此經以前所有數論哲學著作都未提到過它的名字,因而可能是由吠檀多派在公元十四世紀寫出的(也有人認為是公元九世紀寫作的)。但在漢譯佛經《大智度論》卷七十八、《百論》中確已提到過《僧佉經》,這種《僧佉經》是否就是印度的《數論經》,還需要進一步研究,才能作出結論。《數論經》共六卷二六五頌,前三卷敘述數論一般原理,第四卷論修行,第五卷述對其它學派的駁難,第六卷反覆陳述數論的要點。《數論經》重要的注釋本是公元十五世紀阿尼魯達(Aniruddha)所寫的《數論經評注》(Sām-kyasūtravṛtti)以及公元1550年吠若那比柯宿(識比丘,Vijñānabhikṣu)所寫的《數論解奈》(Sāmkhya-pravacana-bhāṣya)和十七世紀摩訶提婆‧吠檀丁(MahādevaVedantin)所寫的《數論評注精要》(Sām-khya-vṛtti-sāra)。阿尼魯達及吠若那比柯宿都是吠檀多的理論家,他們力圖「使原始數論和吠檀多的哲學調和起來,揚棄它的無神論因素」。
數論學說在漢、藏譯佛經以及我國僧侶所寫的著作中有著重要的記錄。這些記錄有的很系統,有的很片斷,其內容大部涉及到早期數論以及佛教徒對於數論的批判方面。其中值得重視的是陳‧真諦所譯《金七十論》,此書已由高楠順次郎轉譯為法文,並由夏斯特里(N.A. Sastri)重譯為梵文(Survarṇasaptatiśastra)。關於《金七十論》的作者、時代和原本在外國學者中曾引起長期的、廣泛的爭論,一般認為此書是目前保存的《數論頌》釋本中最古老的一種,從內容上看,它確實是受吠檀多的影響較淺,如果把它和印度以後的釋本相比,大致可以看出數論內部發展的曲折過程。(中略)
簡短的結論
(1)數論經歷了漫長而又曲折的三個歷史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具有唯物論和無神論傾向的學說,第二個階段是二元論的學說,最終的階段是純然唯心主義一元論的宗教學說。數論發展的歷史除了它和外面派別的鬥爭外,也是內部唯心主義與唯物主義鬥爭的歷史,即從唯物主義趨向唯心主義和宗教化的歷史,數論在封建社會興起以後逐漸成為統治階級的思想體系。
(2)第二個階段的數論,即我稱之為古典的數論是表面的二元論學說,古典數論就整個看是一種唯心主義的學說,但其中對於世界的猜測、因果關係、認識的起源等等的分析有著合理的成分,這些合理的方面,在印度哲學思想的發展歷史中有著重要的歷史意義。
(3)我國保存的《金七十論》是目前留存的古典數論較早的和可信的經典,它較之印度保存的、後期的《數論頌》各種釋本受到吠檀多主義的影響較淺,因之在研究數論的發展歷史中有著重要的意義。
◎附二︰T. R. V. Murti著‧郭忠生譯〈數論哲學〉(摘錄自《中觀哲學》第三章)
古數論派比佛教還早存在(pre-Budd-histic),佛陀尚未成正覺前所師事的兩位外道──阿羅羅伽羅摩與鬱頭羅伽羅摩即是數論派學者,據吾人所知,此二人可能是在數論派還在神話期而尚未進入哲學系統時期的人物,不過要追溯數論的歷史並非本文的主題,故不贅論。數論派嘗試在理性的基礎上綜合奧義書的思想,以獨樹一幟,別創風格。在奧義書思想中有兩大主題︰(1)「我」之不變性與純淨性(asango,yam puruṣah)。(2)「自我」(Self)為唯一的「實在」及世界萬物如何由此一純淨意識(pure consciousness)中產生。在數論派學者的眼中,會變化的即不可能是「意識」,「意識」不可能會變化,他們為了消解奧義書中此一明顯的矛盾,於是不再主張「我」(即梵)為唯一的「實在」,而把「實在」分為兩個互不相容的部份,且此二部份有各自的功能。數論派由此主張兩種「真實」(nitya)︰不變之「神我」(purusa)與變化之「自性」(prakṛti)。
何以說數論派是基於理性的立場來綜合、組織奧義書思想呢﹖在《梵經》之中花了很大的篇幅來駁斥數論自稱代表著奧義書思想核心的說法。在奧義書諸家註釋之中,數論派無疑是頗受人矚目的學派,而且有許多論敵,否則《梵經》絕不可能如此做。《梵經》形容數論是「偏離經義」(aśabdam)、「語多臆測」(anumānam、ānumānikam),可見其認為數論派是「非正統的」、「任意恣縱的」。
「變化」之問題可說是數論思想的重點所在,這在其他思想亦然。數論認為「轉化」、「變化」乃是「自變」(Self-becoming)、「自現」(Self-Mani-festation)。某一物同時是其變化的因素(upādāna)與其變化的「動力因」(nimitta)。物質是動態的;它本身即是變化的「能源」(energy-stuff),「因」是自容的(self-contained)、是自作的(self-efficent)。惟有普遍因(遍相,vaiśva-rūpya)才是自足的(self-sufficent);所謂的「殊相」乃是整體的普遍因果之組織上的限度。變化者與變化所成之物是同一的(sat-kāryavāda,即因果同一論),此二者的差異並不是二個事物的差異,而是同一事物的兩種狀態︰「果」乃是「潛在因」(avyakta)的「顯了」(vyakta)狀態。因果關係乃是一種持續的、接續不斷的運動。數論並沒有與「絕對吠檀多學派」(advaita vedānta)一樣的排除「差異」而主張「變化」是一種幻相(avidyā,無明);就事物之「同一」與「差異」觀而論,數論較強調前者,所以數論乃是一種「同中有微異」的邏輯(a logic of identitywith a tinge of difference)。就嚴格的「真實」的構成論來說,數論這種主張是不如理的,因為「真實」不能是異質的、和合的。
數論的困難在於其理論根本上的難題。依上述數論之見,則「真實」有兩個──一個會變化的「真實」,另一個是不變的「真實」,而此二者毫無共通之點,並且是彼此排斥的。我們稱此二者是「存在的」且是真實的,乃是使用一般的用法而已。數論採用了兩種互相排斥的「真實」的類型,並且沒有加以評估此二者的高下,亦即是沒有表明較喜歡何者。很明顯的,「物質原理」(prakṛti)是獨立的真實,跟「精神原理」(puruṣa)一樣的真實,在此意義之下,則「物質原理」可稱之為一種「自我」;依其自己而存在。「物質原理」依自己而存在與活動;但卻不是為自己而存在;其存在的價值是利他的(Saṅghāta-parār-thatvāt)。數論決不會更進一步的肯定︰就是沒有「精神原理」,「物質原理」仍然能繼續存在。物質原理之存在的理由及其活動乃是為了滿足「精神原理」的需要。不僅僅是「真實」分裂成精神與物質,就是依「物質原理」的本質,亦含有「存在」與「價值」的分裂。此一情況促使「精神原理」必然走上多元化,以保持世間不致死去。「物質原理」雖然存在,但卻不是吾人精神努力所得到的;事實上,反而是我們從它而與自己分離了。職是之故,存在者與有價值者就這樣的分開了。這種困難我們在阿毗達磨部派佛教的理論中也可以看到,部派佛教認為無常的諸「蘊」是真實的根本性存在,但是它們卻不是修行的目標(涅槃)。這種根本性的缺點在任何一種二元論或是多元論的形上學思想都是無法避免的。
數論派的立論本身是站不住腳的,它的缺點是本身的、內發的,在數論的思想結構中即存有相衝突的元素。這種情形乃是起源於數論採用了兩種「真實」的類型(指puruṣa與prakṛti),而此一立論反過來又必然促成「存在」與「價值」的分離,以及「同一」及「差異」被看成是同等的真實。為了使它走上理論的一致及結構的嚴整,批判主義可採取下述兩種方向︰
第一︰如果說「變化」與「無常」是「實在」唯一的類型,則應以心理狀態來代替「精神原理」,而「變化」本身亦應解釋為事物之電光石火般的剎那生滅起落。因為接受一個會變化的常住不變的個體(物質原理)即是在「真實」的結構中,加進了「異質」。這即是同時主張「形式見」與「實體見」。如果把「變化」當成是「真實」,則常住永恒的元素應視之為不真實,這乃是早期佛教的作法。這種作法對他們來說是相當容易的,因為他們對永恒連一點愛好都沒有,而且這樣可以用單一的無常、無我的模式來解釋一切萬物。
第二種可使數論的立場一致的方法就是否定「變化」與無常;而把精神原理或「無變化」當作「真實」的形式。此一主張傾向於一元論,而其較嚴整的形式則是把「差異」及「變化」當成是幻相而加以排斥的吠檀多絕對主義(Absolutism of the Vedānta),另一個較具中間性的立場就是勝論學派(Vaiśeṣika)之同時接受變化與永恒。數論主張永恒(精神原理)本身也是變化的;而勝論主張永恒(如原子、我、時間、虛空)等一點都不會變化,不過把這一些「部份」結合起來,新的事物就是在它們中間產生。這種機械性的概念乃是其實體與屬性,整體與部份之觀點的基礎。
在數論中,這些觀念論與實在論的傾向並沒有調和一致。我們前已指出「物質原理」是為了「精神原理」而存在的,沒有後者,前者即不能運作,但是後者對前者之存在與活動並沒有正面的貢獻。亦即是數論在「價值」之實用的範圍內接受了客體依主體而有,但是在「存在」的範圍內卻不主張如此。數論正確的主張經驗性的存在(輪迴)乃是因為精神與客體之錯誤的認同;而這又是因「無明」而起。但是數論所主張的︰如果吾人能證得「分別」(viveka)時,精神原理與物質原理不再接觸,而後者仍然不受其影響,這種主張沒什麼理由。在此又可以導出兩種傾向──實在論與觀念論的傾向,為求理論之一致,此二者必須更加具有相互排斥性。要就是精神是一切──觀念論,不過其意義乃是精神具優越性而客體僅是一種幻相;要不然就是一切的事物均是客體,而精神本身也是一種可認知的客體。前一種主張乃是吠檀多最後所主張的;第二種則是尼耶──勝論這一系的實在論。在這些觀點形成之後,必定還要經過許多階段的發展。
從數論這種脆弱而論證不足的物質與精神原理的平衡之中,產生了理論的進化。在一方面,吠檀多主張唯有一個實體(指精神)故所謂的「同一」的邏輯,其結果又否定了「差異」。另一方面則是尼耶與勝論之主張實體為多且各實體同是思想的客體,與其「差異」的邏輯。尼耶學派乃是數論學派之多元論、實在論及經驗論的一面;而吠檀多則是數論之絕對主義的一面。
《數論頌》(Saṃkhyā-kārikā),又稱《數論偈》、《僧佉頌》。印度六派哲學數論派聖典之一。自在黑(Īśvarakṛṣṇa,西元四至五世紀)撰。相傳自在黑因撰此書,獲金耳國王之賞金,故本書又名《金七十論》。然或謂全書頌數有七十餘,故以之為名。全書以頌體形式整理數論學說,為論述數論文獻之最古者,亦為印度哲學文獻中之名著。
本書是以觀「人生是苦」的立場為出發點,敘說經由修行可獲得解脫,此修行是採用以二十五諦(原理)為基本的觀法。所謂二十五諦,是以神我(puruṣa)、自性(prakṛti)二原理所派生出來的二十五種分支原理。
本書認為個體和宇宙的一切被包括在二十五諦之中,由於二十五諦的存在,故可透過因中有果論,推論出根本自性的存在。根本自性以善性(sattva)、動性(rajas)、闇性(tamas)三德(guṇa)為本質。在平衡的狀態中,經由三德的活動變化(parināma)而展開一切現象。因此,萬有具有三德,而神我則是無屬性、無作用的純粹智,在本質上與萬有完全不同。自性是為了神我而展開的,當覺諦體悟到自性和神我有本質上的差別時,自性會止息活動而證得解脫。
本書的註釋書,有︰《金七十論》、《Yu-kti-dīpikā》、《Gaudapāda-bhāṣya》、《Mā-ṭhara-vṛtti》、《Tattvakaumudī》、《Can-dṛikā》、《Jayamaṅgalā》等書。其中,《金七十論》為最古之作,漢譯本為六世紀時真諦所譯,相傳註釋者為天親。
數論瑜伽說(sāṃkhyayoga)為數論派的學說之一。古典數論派的學說原先只是樹立二十五個原理,其後又成立承認自在神的學說,以之為第二十六個原理。這種主張似乎有瑜伽派的傾向,但不同的是︰瑜伽派只是將自在神當作修行的對象或手段,而數論瑜伽說則是將自在神視為世界的支配者(adhiṣṭhātṛ),由此而產生精神原理「神我(Puruṣa)」。
大體說來,在《摩訶婆羅多》及雨眾(Vārṣagaṇya)的《六十科論》中都可看到此種數論瑜伽說。此外,也散見於其他學派(尤其是吠檀多學派)的文獻中。但是,專事論述此說的典籍則尚未發現。
〔參考資料〕 《成唯識論述記》卷四;金倉圓照《インド哲學の自我思想》、《印度哲學史》;宇井伯壽《印度哲學史》;R. Garbe《Sāṃkhya and Yoga》;Edited by Sarvepalli Radhakrishnan and Charles A.Moore《A Source Book in Indian Philosophy》。
如想自性中說。
瑜伽八十一卷十三頁云:義者:略有二種。一者、總義,二者、別義。由四種相,當說總義。一者、引了義經故,二者、分別事究竟故,三者、行故。四者、果故。行復二種。一者、邪行,二者、正行。果亦二種。一者、正行果,二者、邪行果。由四種相、當說別義。一者、分別差別名,二者、分別自體相,三者、訓釋言詞,四者、義門差別。訓釋言詞、復由五種方便。一、由相故,二、由自性故,三、由業故,四、由法故,五、由因果故。義門差別,當知復由五相。一者、自性差別故,二者、界差別故,三者、時差別故,四者、位差別故,五者,補特伽羅差別故。此中自性差別者:謂色自性,有十色處差別。受自性,有三受差別。想自性,有六想差別。行自性,有三行差別。識自性,有六識差別。如是等類,當知諸法自性差別。界差別者:謂欲界差別故,色界差別故,無色界差別故。時差別者:謂過去時差別故,未來時差別故,現在時差別故。位差別者:當知有二十五種分位差別。謂下、中、上三位差別故,苦,樂,不苦不樂三位差別故,善、不善、無記三位差別故,聞思修三位差別故。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三位差別故,內、外、二位差別故。所取、能取、二位差別故。所治、能治、二位差別故,現前、不現前、二位差別故,因、果、二位差別故。補特伽羅差別者:如前所說二十七種補特伽羅,應知差別。
如想自性中說。
集論一卷四頁云:何等有相想?謂除不善言說,無想界定,及有頂定想,所餘諸想。釋云:不善言說想者:謂未學語言故;雖於色起想;而不能了此名為色。故名無相想。無相界定想者:謂離色等一切相,無相涅槃想故;名無相想。有頂定想者:謂彼想不明利,不能於境圖種種相故;名無相想。
二解 如想自性中說。
瑜伽八十一卷十四頁云:此中自性差別者:謂色自性、有十色處差別。受自性、有三受差別。想自性、有六想差別。行自性、有三行差別。識自性、有六識差別。如是等類,當知諸法自性差別。
瑜伽八十一卷十三頁云:由四種相,當說別義。一者、分別差別名,二者、分別自體相,三者、訓釋言詞,四者、義門差別。訓釋言詞,復有五種方便。一、由相故,二、由自性故,三、由業故,四、由法故,五、由因果故。義門差別,當知復由五相。一者、自性差別故,二者、界差別故,三者、時差別故,四者、位差別故,五者、補特伽羅差別故。此中自性差別者:謂色自性,有十色處差別。受自性,有三受差別。想自性,有六想差別。行自性,有三行差別。識自性,有六識差別。如是等類,當知諸法自性差別。界差別者:謂欲界差別故,色界差別故。無色界差別故。時差別者:謂過去時差別故,未來時差別故,現在時差別故。位差別者:當知有二十五種分位差別。謂下、中、上、三位差別故,苦、樂、不苦不樂、三位差別故,善、不善、無記、三位差別故,聞、思、修、三位差別故,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三位差別故,內、外、二位差別故,所取、能取、二位差別故,所治、能治、二位差別故,現前、不現前、二位差別故,因、果、二位差別故。補特伽羅差別者:如前所說二十七種補特伽羅,應知差別。
如想自性中說。
如想自性中說。
二解 集論一卷五頁云:何等無量想?謂能了空無邊處識無邊處想。
三解 集異門論六卷十三頁云:無量想云何?答:作意思惟廣大諸色,其量無邊。謂或思惟青瘀,廣說如前。是名無量想。
如想自性中說。
二解 雜集論一卷九頁云:無相想者:謂前所除想。即不善言說想,無相界定想,有頂定想,名無相想。不善言說想者:謂未學語言故,雖有色起想,而不能了此名為色。故名無相想。無相界定想者:謂離色等一切相,無相涅槃想;故名無相想。有頂定想者:謂彼想不明利,不能於境圖種種相;故名無相想。
如想自性中說。
二解 集異門論六卷十三頁云:無所有想云何?答:此即顯示無所有處想。
瑜伽八十一卷十三頁云:義門差別、當知復由五相。一者、自性差別故,二者、界差別故,三者、時差別故,四者、位差別故,五者、補特伽羅差別故。此中自性差別者:謂色自性、有十色處差別。受自性、有三受差別。想自性、有六想差別。行自性、有三行差別。識自性、有六識差別。如是等類、當知諸法自性差別。界差別者:謂欲界差別故,色界差別故,無色界差別故。時差別者:謂過去時差別故,未來時差別故,現在時差別故。位差別者:當知有二十五種分位差別。謂下、中、上、三位差別故,苦、樂、不苦不樂、三位差別故,善、不善、無記、三位差別故,聞、思、修、三位差別故,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三位差別故,內、外、二位差別故,所取、能取、二位差別故,所治、能治、二位差別故,現前、不現前、二位差別故,因、果、二位差別故。補特伽羅差別者:如前所說二十七種補特伽羅應知差別。
如想自性中說。
世親釋九卷十九頁云:今次應顯法身自在。由轉色等五蘊依故;得五自在。此中由轉色蘊依故;證得示現佛土自在。由此示現金銀等寶淨妙佛國。亦得示現隨其所欲自身自在。由此示現大集會中,隨諸有情勝解所樂種種色身。又隨所樂。能現種種相好自在。又現無邊音聲自在。又現無見頂相自在。由轉受蘊依故;得無罪無量廣大樂住自在。謂得自在,能住無罪無量廣大樂住。應知此中,由眾多故;說名無量。普超一切三界樂故;說名廣大。樂住自在。由轉想蘊依故;得於名身句身文身辯說自在。以能取相,故名為想。由名身等,能取其相,轉染想蘊,還得如是清淨想蘊。由轉行蘊依故;得現化變易引攝大眾引攝白法自在。應知此中隨其所欲,示現所作,故名現化。改轉地等,令成金等;故名變易。如意所樂,能引天龍藥叉等眾;應知說名引攝大眾。隨意所樂,引諸白法,令現在前;應知說名引攝白法。由轉識蘊依故;得大圓鏡智,平等性智,妙觀察智,成所作智。此中大圓鏡智者:謂無忘失法。所知境界,雖不現前;亦能記了。如善習誦書論光明。平等性智者:謂先通達真法界時,得諸有情平等心等。應知此中究竟清淨。妙觀察智者:謂如藏主,如其所欲,隨於何等陀羅尼門三摩地門,作意思惟;即得自在無礙智轉。成所作智者:謂能示現從睹史多天宮而沒,乃至涅槃:種種佛事,皆得自在。無性釋九卷十三頁云:由轉五蘊依故;得五自在。諸聲聞等,怖畏苦故;永斷諸蘊。如愚癩人,自捨身命。若諸菩薩,攝巧方便;轉滅有罪色等諸蘊,轉起無罪色等諸蘊。如智癩人,求諸良藥;轉有病身,成無病身。此中由轉色蘊依故;得能示現佛土自在。如其所欲,現金銀等諸佛土故。得能示現自身自在。隨心所思,皆能示現。於其種種大集會中,隨諸所化有情機宜,各別現故。得能示現相好自在。隨所愛樂,示現種種妙相好故。得能示現無邊音聲,無見頂相,二種自在。現佛音聲,量無邊故。現佛頂相,無能見故。由轉受蘊依故;得無罪無量廣大樂住自在。應知此中離煩惱故;名為無罪。有眾多故;名為無量。超過一切三界樂故;名為廣大。由轉想蘊依故;得能辯說一切名身句身文身自在。以能取相,是想自性,由攝如是資糧為因,轉得如是功能差別;由此能於名身等事,隨其所欲,自在能住。由轉行蘊依故;得能現化變易引攝大眾引攝白法自在。謂行蘊中,思最為勝。由此思故;於現化等自在能轉。現化自在者:如其所欲,能現化故。變易自在者:如其所欲,轉變地等,成金等故。引攝大眾自在者:如意所樂,引攝天等諸大眾故。引攝白法自在者:如意所樂,令無漏法,現在前故。由轉阿賴耶識等八事識蘊,得大圓鏡智等四種妙智。如數次第,或隨所應。當知此中轉阿賴耶識故;得大圓鏡智。雖所識境,不現在前;而能不忘,不限時處。於一切境,常不愚迷。無分別行,能起受用佛智影像。轉染污末那故;得平等性智。初現觀時,先已證得。於修道位,轉復清淨。由此安住無住涅槃。大慈大悲,恆與相應。能隨所樂,現佛影像。轉意識故;得妙觀察智。具足一切陀羅尼門三摩地門,猶如寶藏。於大會中,能現一切自在作用。能斷諸疑,能雨法雨。轉五識故;得成所作智。普於十方一切世界,能現變化;從睹史多天宮而沒,乃至涅槃。能現住持一切有情利樂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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